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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人民主权与社会契约论的关系——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

作者:王鹏华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检察院
卢梭   人民主权   社会契约   人权   公意  

摘要:社会契约的思想在西方源远流长,随着启蒙思想的发展,社会契约被赋予新的含义,卢梭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国家是为了实现公意(不同于众意)、公共福利、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人民主权论是卢梭社会契约的核心,集中表达了国家权利来源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的政治理念,从新界定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明确了人民才是国家主权合法性的源泉。人权概念古已有之,但是其理念得到实践则是近代的事情,事实上,正是通过社会契约,人权才真正有了实现的可能性。卢梭出生贫寒,一生为全民的权利而呐喊,不论是他的社会契约还是人民主权观念,都是为了实现他的理念,即主权应该而且必然属于人民。本文试图从人权、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的关系入手,来厘清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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