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环境纠纷一般是通过环保部门来解决,很少通过诉讼的方式,但是由于环境纠纷自身的特殊性及复杂性,司法救济中传统的解决方式及诉程序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因而,建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关,构建环境司法专门化成为我国环境司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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