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财经法学 科创板注册制背景下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再思考 【正文】

科创板注册制背景下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角色的再思考

作者:夏东霞; 范晓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科创板   注册制   中介机构   看门人职责  

摘要: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科创板注册制背景下,证监会的角色被弱化,中介机构的职能和作用愈加凸显。在此情况下,虽然监管部门主张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上交所相关规则也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核查要求进行了细化,但相关规定仍未对各中介机构职责划分、责任分担、声誉机制建立、处罚标准调整等问题作出回应。为使中介机构回归“看门人”的角色本位,应借鉴中国香港地区及美国相关规定,以中介机构的专业为中心界定其职责范围,并以此区分不同中介机构之间的法律责任;明确“合理信赖”其他专家意见或第三方意见等相关免责事由,适当提高行政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保荐费用透明化,并全面建立中介机构声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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