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财经法学 比例原则适用的跨学科审视与反思 【正文】

比例原则适用的跨学科审视与反思

作者:刘权; 应亮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比例原则   合理性原则   平衡   正义   实质法治  

摘要:发源于18世纪末期德国警察法的比例原则,在规范结构上实现了从“三阶”到“四阶”的转变,在适用范围上实现了从行政法到宪法、刑法、诉讼法、税法、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等多领域的扩张。关于比例原则的本质,主要存在“常识论”、“平衡论”、“成本收益分析论”等观点。比例原则具有实现国家权力结构的平衡,实现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的平衡,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等多种功能。对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还存有争论。比例原则应当成为权力与权利行使的基本准则,但比例原则并不是万能的。对于如何推进比例原则适用的精细化,主要存在比例原则的“类型化”适用、“公式化”适用、“商谈”适用等路径。未来比例原则的适用发展,应当抽象化与精细化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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