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城建档案 《乌鲁木齐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正文】

《乌鲁木齐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地下管线工程   工程档案管理   乌鲁木齐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乌鲁木齐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7年8月22日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乌政办[2007]240号文件下发市属各单位,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办法》由乌鲁木齐市城建档案馆在2005年开始酝酿起草,结合乌鲁木齐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6号为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大法,在充分听取了乌鲁木齐市各管线权属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十八次易稿,逐级上报审批,终使《办法》出台施行。这是乌鲁木齐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该市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更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今后在建设中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不但要承担赔偿责任,更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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