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长安 永安市检察院依法督办环境污染案件 【正文】

永安市检察院依法督办环境污染案件

作者:永新
环境污染   检察院   永安市   督办   流域综合治理  

摘要: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督办辖区巴溪河流域污染专项治理。2012年以来,永安市巴溪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针对该流域虽经多部门联合整治,但却出现事后反弹、久治不清的现象,市检察院在党委政府支持下,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监督巴溪河流域综合治理,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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