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长安 葫芦岛市中院:积极探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正文】

葫芦岛市中院:积极探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作者:杜俊峰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葫芦岛市   裁判者   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改革试点法院。为改变长期以来法院审判权运行行政化的倾向,克服审判效率低下、错案责任难以追究等弊端,葫芦岛市中院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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