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长安 构筑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正文】

构筑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作者:胡燕平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宣传格局   多层次   电视节目   宣传阵地   宣传媒体  

摘要:宣传阵地是宣传作用得以发挥的载体,我们不断拓展、建设宣传阵地,做到每天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文。一是重点做强电视宣传媒体。目前,我们已经与电视媒体合作开辟了“案件聚焦”、“东方110”、“庭审纪实”、“法律与道德”、“第四焦点”等10档法制类专题电视节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