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百姓生活 丢失职工档案属于“用人单位责任” 【正文】

丢失职工档案属于“用人单位责任”

作者:周斐 不详
劳动安全卫生   职工档案   平等就业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责任  

摘要:退休时才发现自己的档案丢了。这样的纠纷该不该由法院受理?如果法院受理,应该属何“案由”?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职工档案作为享有劳动权利的重要凭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档案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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