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杂志简介:《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17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周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部门文件

主管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际刊号:1009-2862
国内刊号:11-4172/D
全年订价:¥ 408.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周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3
总发文量:3914
总被引量:320
H指数:4
期刊他引率:1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变更为周刊出版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为了提高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的时效性,《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自2013年7月起,由半月刊变更为周刊(不固定页码),必要时不定期出版。变更为周刊后,每期公报仍然在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上网,在《北京日报》和《北京青年报》刊登目录和查询方式。公报文本主要发送国家图书馆、本市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高校图书

  •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使用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申报实施办法》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老龄发[2014]37号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为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3]56号)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制定了《北京市使用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申报实施...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管理社会组织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发[2014]45号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各社会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社会组织举办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社会组织应参照《北京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的若干规定》中重要活动报告的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前报告拟举办...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组发[2014]89号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现将《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2014年3月3日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工作,依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民发[2009]12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组发[2014]90号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现将《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2014年3月3日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依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接收法前见义勇为人员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勇发[2014]91号各区县民政局:为更好地弘扬社会正气,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接收法前见义勇为人员关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由首都文明办评选表彰的法前见义勇为人员,民政部门应接收其档案关系,纳入民政部门日常管理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

  •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烈士纪念设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优发[2014]95号各区县民政局,各公安分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烈士纪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提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督促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现将《烈士纪念设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发[2014]112号各区县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现将《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3月17日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保护社会团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北京市为老服务单位综合责任保险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老龄发[2014]119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0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2014年社会工作者登记的公告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组发[2014]176号根据《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为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登记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现将社会工作者登记(再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登记范围(一)对2013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进行首次登记。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救发[2014]182号各区县民政局:为规范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

  •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救发[2014]219号各区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根据我市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为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就医负担,现就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发[2014]222号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民政局,各社会组织:《北京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34号)的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6月16日

  •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调整2014年本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救发[2014]246号各郊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和调查队:根据《北京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办法》(市政府令第202号)和《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2014年,本市有关区县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区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见附件),并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各有关区县民政、财...

  •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刊期:2014年第36期

    <正>京民社发[2014]256号各区县民政局,市属各社会团体,各业务主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社会团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