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杂志简介:《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172/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周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部门文件

主管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际刊号:1009-2862
国内刊号:11-4172/D
全年订价:¥ 408.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周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3
总发文量:3914
总被引量:320
H指数:4
期刊他引率:1
  •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4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6日起施行。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四年四月一日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20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20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告,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水法》和本办法。第三条根据节约水资源、促进首都发展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当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电信通信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现予公告。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决定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告施行。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有效保护山区造林绿化成果,提升本市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山区农民的利益,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油(气)站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加强对本市加油(气)站的管理,建立科学、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加油(气)站管理职责分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北京市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加油(气)站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加油[气]站管理办)设在市市政管委,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 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定标准

    刊期:2004年第17期

    <正>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联合检查验收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和市监察局等部门制订的《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