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选取农林牧渔从业人数、耕地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化肥使用量、农药使用量、农用塑料和薄膜使用量、农村用电量、粮食产量、肉类产量和农林牧渔总产值10个指标,作为评价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评价指标。研究发现,全区各盟市农业生产力关联度值具有一定变化规律,关联度值居于前6位的盟市中,东部盟市占5个,按其关联度大小依次为: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和兴安盟,巴彦淖尔市位于第四位,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和阿拉善盟分列7至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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