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北方金融 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正文】

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

作者:李向; 刘海秀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 东胜017000; 中国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 锡尼镇017400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改建   改革开放初期   经济发展水平   违法犯罪活动  

摘要:一、现执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一)《现金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制定的背景已发生变化,已不能满足现时需要。《条例》是198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当时是改革开放初期,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经济发展水平低,主要任务是通过现金管理来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的需求、抑制通货膨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经济水平的进步,《条例》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经济金融发展实际需要,支付系统、支付服务方式、支付工具都得到了很大的创新和推广,现金管理的主要目的已拓展为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但《条例》并未涉及到这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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