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寻与地方性知识相沟通与对接的因地制宜的补偿标准。[方法]选取甘肃玛曲县作为研究区域,以拥有草场且以草场放牧为主要生计方式的牧户为调查与访谈对象,运用机会成本法,以草场和牲畜为载体分别核算了牧户在禁牧草场和放牧草场(草畜平衡管理)的经济利益损失,即补偿标准。[结果]禁牧草场每年的补偿标准为6625.125万元、375元/hm2;放牧草场进行草畜平衡管理,每年的补偿总额为29424.00万元,按户的补偿标准为3.63万元/户,按单位面积的补偿标准为431.43元/hm2,每年需要核减的超载牲畜为36.78万羊单位,通过4.36年便可将超载的牲畜全部核减完毕。[结论]该研究为同类区域草原生态补偿项目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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