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安徽农业科学 粤港环境合作机制及其对我国其他区域环境合作的启示 【正文】

粤港环境合作机制及其对我国其他区域环境合作的启示

作者:胡道远 马晓明 易志斌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城市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广东深圳518055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100871
跨行政区   环境合作   合作机制   跨界污染   粤港  

摘要: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整体环境质量不断下降,跨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跨界污染体现了污染的外部性特点及其与我国当前单一行政区划污染治理方式的矛盾,而行政区之间开展合作治理跨界污染是短期内以较小制度成本取得最优治理效果的合理选择,因此建立跨行政区的环境合作机制显得非常必要。粤港之间构建了有效的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治理跨界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从组织架构、协议保障、管理手段和支撑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对粤港环境合作机制进行深入剖析,并基于此对我国其他区域的跨行政区环境合作机制的建设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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