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有关林权制度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锦屏县是贵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改革一开始,产权不明引起权属纠纷、农民改革意识不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人员和资金短缺等问题严重影响改革的进程和效率。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锦屏县在保证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把集体林地分给农民自主经营,通过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进行配套政策改革等方式加大改革的步伐,更好地实现“还山于民、还利于民”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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