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正文】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作者:尤佳 安徽大学法学院; 讲师
精神损害赔偿   民事违法行为   一般人格权   人格尊严   身份权  

摘要:<正>所谓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指在哪些侵害行为下受害人会产生精神损害。在对精神损害进行定义时,有观点认为,精神损害指公民的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也有观点认为,精神损害乃是侵害他人人格尊严、造成他人心理和感情上的创伤和痛苦的民事违法行为。近年来,更有不少学者主张精神损害不限于侵权领域,违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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