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论信用的法律纬度 【正文】

论信用的法律纬度

作者:李庆海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法制经济   直接经济损失   现款交易   财务费用   信赖保护原则  

摘要:<正>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信用也是一种生产力。这种观念在我国尚未建立,更未深入人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信用缺失现象却愈加严重和泛滥。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假冒伪劣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