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论文:“民工荒”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一个契机 编者按:问题与观念是公共知识分子的主要关怀。在后改革时代悄然到来的今天,影响中国前途的关节性问题有哪些;面对现实复杂性,观念的呈现和颠覆又如何。这些都是很多读者用心思量过、一直关心着的问题。月度论文拟为这种思考添薪加火,每月月初推出一个话题,旨在为作者留出讨论这些问题的公共话语空间。我们深知,任何对真理的简化都是危险的。所以,我们留出充裕的空间,也期待有兴趣的读者耐心品味。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热切盼望读者的回应与批评。 笔者不久前在《南方周末》发表了《谨防大学泡沫》一文,指出目前中国主要还是一个产业社会,不是服务业社会。中国的经济发展的主角还是蓝领劳工,受过大学教育的白领还是配角。而中国目前追求“世界一流大学”的教育战略,忽视了对劳工的服务,培养了过多的大学生。 没有想到,同一期的《南方周末》,刊发了“民工荒”的报道。这无疑是对笔者观点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持。目前的中国,竟然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而没有受过太多教育的民工在一些地方又告短缺,几乎和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背道而驰,可谓世界一大奇景。 可惜,中国社会对这一扭曲的劳动力市场还缺乏认识,更少有人讨论相应的对策。笔者去年曾提出,中国要考虑高工资、高福利、高劳动生产率的产业战略,不要守着低劳动力成本的短期优势固步自封。但此说在许多雇主对民工连最低工资也不愿按时付的时候,无异于天方夜谭。 然而,中国最终还是不得不面对高工资的发展战略。现在我们面临的“民工荒”,也许为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 一 “民工荒”的本质,是中国在21世纪初还在死守着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发展战略。众所周知,由于改革的成功,25年前的中国和当今的中国在经济上完全是两个“国家”。25年前,中国一贫如洗,没有基本的发展资金,除了依靠廉价的人力资源、走劳动力密集型的道路,别无他途。如今,中国已经完成了初期的资本积累,并且很快就会面临人口老化所带来的劳动力不足的危机。但是,我们却没有根据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经济现实,完成必要的战略转型。 据《时代周刊》1979年引述的数据,1977年,中国的GDP只相当于3730亿美元,人均收入仅378美元。但“四个现代化”的计划,到1985年就需要花掉8000亿美元(上述数据均以当时的美元价值计)。可以说,中国当时是个近乎赤贫,毫无发展的本钱来偿付现代化所需资金的国家,只能靠出口石油和运用丰富的廉价劳动力为外资加工产品。 如今呢,中国的GDP以美元计达15000亿左右,翻了几乎3倍,人均GDP为1120美元,翻了几乎两倍。中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享受着可观的贸易顺差。中国终于有了发展的本钱!同时,再看我们25年前穷得叮当响时所倚仗的那些资源:如今石油不仅无法出口,而且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之一。这在1970年代末是做梦也想不到的。接下来我们应该问的另一个做梦也想不到的问题是:丰富的廉价劳动力,是否也会步石油资源的后尘、最终陷于枯竭? 这个问题,一年前提出还是个笑话。中国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人。然而,“民工荒”的出现提醒我们:中国早晚有一天会发展到缺人的地步。目前的“民工荒”还仅仅是我们看得见的人力短缺,以后还会有我们现在看不见的。比如,有关专家预计,今年底到明年初,世界服装和纺织品的进出口配额制度可能取消。这将引起世界经济和劳动力市场的巨大震荡。中国将成为这一巨变的主要受益国。根据《金融时报》所引述的估算,一旦这一贸易壁垒被彻底推倒,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将暴增,对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将从现在的16%增长到50%。对其他发达国家的出口也将以类似的速度增长。也就是说,中国的服装与纺织品出口在短短几年内可能扩张数倍。而服装和纺织品制造是最重要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之一,在世界上雇用着4000万劳工。 如果中国抢下这个市场的一半,那么仅这一个行业,至少就需要20__万左右的劳工。这也无怪,一些外商已经开始抱怨在中国找服装、纺织工人越来越难。而再过十多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年轻劳动力的相对短缺会进一步加剧。如果我们没有相应的对策,十年后这一问题将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中国的发展。 以不愁能源为前提而发展经济,自然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最终引发能源危机。同理,以不愁劳动力为前提而发展经济,会造成巨大的劳动力浪费,最终将面临劳动力危机。 我们这种坐守廉价劳动力优势的发展战略,造成了三个直接恶果: 第一,因为中国的劳动力太便宜,厂家不愿意投资更新技术、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因为新技术虽然节省人力,却需要投资。如果人力太便宜,那么买设备的钱,还不如用来多雇几个工人合算。一些国际经济界人士指出,中国正在陷入一个低技术的陷阱。即使是一些掌握新技术的外商,在中国设厂也宁愿多雇些廉价工人,少用昂贵的先进设备。这就大大影响了中国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第二,由于认准了廉价劳动力的战略优势,对劳工的既有权利就存在严重的忽视。这次“民工荒”的报道,特别提到有些绝望的厂家,为了吸引工人拿出格外优惠的条件,其中之一竟是“按月发工资”!可见在正常情况下,很多民工是不能指望按月拿工资的。这无疑使中国一大部分产业大军成为贫困阶层,无法进入中产行列,无法作为消费者来刺激内需、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 第三,我们把民工如同石油一样,看成是一种“自然资源”,而且似乎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平时并不加以培养,在需要时招纳,不用则随手扔掉。企业如果只看眼前利益,把工人当临时工使,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么工人一旦被解雇或“提前退休”,就可能因长期失业而丧失劳动技能。这无疑加快了现有劳动力大军的“折旧率”。同时,对 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严重忽视,以及城里人对外来人口的歧视,使大批民工子弟失学。一旦我们需要提高产业层次,提高对工人的技术要求,下一代劳工就马上会因缺乏必要的教育而有训练不足的问题。 低工资、低教育、低技术、低劳动生产率、高劳工淘汰率。在这四低一高的前提下求发展,只能进一步加大对廉价劳工数量的需求。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沿海地区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如今中国的人均GDP,已经与印尼这样的国家持平,超过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比如,现在中国服装与纺织品业的劳动力价格,已经达到每日2.5-3美元,比越南每日1-1.5美元的水平高出一倍以上。甚至地处美国周边的加勒比地区的一些国家,劳工也比中国的便宜。可以预见,十年后,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劳动力会比中国便宜,我们的低薪优势很难永远维持。同时,15年后,中国人口老化,每个劳动力所抚养的人口增加,劳动生产率不大幅度提高,使每个劳动力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上涨,无法抚养得起老龄化的人口。 二 正是基于这一远景,笔者曾经提出借鉴日本的经验。在1950年代,日本的战后经济起飞同样主要靠的是廉价、肯干、守纪律的劳动力。但1960年代初,日本主动放弃这一优势,寻求高工资、高福利、高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战略。这不仅使日本在经济上与欧美比肩后仍然有巨大的发展后劲儿,而且在进入人口老龄化之后,仍然维持着强有力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因为没有作出这一战略转型,加上体制上的落后,在经济发展上已经吃亏。日本企业在战后25年之时,也就是1970年左右,已经开始征服世界。日本的汽车、电器、工业设备全成为世界的名牌,占领的几乎全是高端市场。 当年抢着拣美军扔掉的垃圾的日本劳工,如今在世界上属于工资最高、福利最好,素质最优之列。中国如今已经改革25年多,但是,哪怕是制鞋,也要顶着人家的牌子。劳工不要说高工资、高福利、终身雇用,连欠薪的问题也难以解决。这样的战略,成功的前提就是维持贫困。所以它能让中国走多远,也就可想而知了。 改变这一局面,就需要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重新进行思考。 首先,中国应该保障劳工基本的权益和福利,制定合理的最低工资和职工福利标准。这对企业来说,无疑会提高劳动力成本。但适当提高劳动力成本,将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优化管理。同时,劳工提高了收入,就有资源对下一代的教育进行投资,提高十几年后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否则,民工的子弟还是民工,盲流的孩子仍然是盲流,中国人世世代代要给人家的厂商制鞋子。 第二,鼓励企业对职工的长远利益负责,培养高素质的蓝领阶层。应该说,在1990年代,中国和美国是世界经济中两个最大的赢家。人们把两国的成功,归结于自由市场。结果,美国那种灵活的劳动力市场,成了使用人力资源的理想模式。从理论上说,在美国式的体制下,老板对雇员只需要维持短期的雇用关系,可以随时解雇。这样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而且由于老板不担心未来无法解雇不需要的工人,在生意好时雇用新劳工的顾虑也比较少,所以对失业缺乏保护的美国的失业率反而一直远远低于欧洲。 但这种自由市场的神话,一开始就受到了挑战。比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Robert Solow很早就注意到日本的终身雇用制的优势。在美国,一个工人到汽车厂干几年,经济不好后马上被解雇,只好换个行业。结果业无专精。而老板知道一个工人使用几年就走人,当然不愿意在这个工人身上进行教育投资、发展其技术专长。日本的工人则一进厂就享受终身雇用的待遇。老板知道要使用这个工人一辈子,只有提高他终身的技术素质,企业才能受益。所以,企业愿意为每个劳工一生的劳动生产率负责,使之享受“终身教育”,其劳工素质超出欧美,也就不足为怪了。现在中国的不少业主连临时雇用的民工的工资都要抵赖,更不用提业务培训了。这最终当然就使中国无法产生优质的蓝领阶层。文秘站版权所有 不错,欧洲的失业率是比美国高。但最近有研究表明,这种失业率并不一定是低效率的表现。美国虽然就业较充分,但在劳动大军中,有大量今天东家干干、明天西家干干的散兵游勇。这些人素质甚低、工资也甚低,在工作岗位,常常是现学现干、甚至越帮越忙。欧洲的福利社会,等于花钱把这些人养起来,让他们别去工作岗位捣乱。真正工作的,则是业务精熟的员工。所以,虽然欧洲人度假时间长、福利好,但从工人的劳动生产率、企业赢利等数据看,除去德国之外的西欧国家,都毫不比美国逊色。 中国要走哪条路,当然还需要摸索。但是,即使像美国这样最极端的自由经济,工厂还是要给职工提供许多基本的福利,如职工全家的医疗保险,孩子上学的补助等等。著名的福特汽车公司,每产一辆车,其成本中竟有1000美元是职工的医疗保险,比其所消耗的钢材成本还高!而中国的劳动大军,则越来越临时工化。职位、福利没有基本的保障。特别是许多工厂,让四十几岁的工人退休。这些人回到家里,工作技能退化。十年后一旦人口老化需要一些高龄职工出来工作,这些人到时候已经完全失去了工作能力,加大了中国被抚养人口的比例。 对比美日的雇用制度,可以说美国是劳动力资源密集型,日本是劳动力资源集约型。美国地广人稀,有增加人口、吸收移民的潜力。没有人用就进口移民,人口老化得慢,不愁没有劳动力,结果使用劳动力就如同使用能源一样,不注意节约和效率,随用随扔。日本则人口稠密,移民条件差,人口老化快,现有劳动力日益减少。所以雇一个人,就要用到老,让他为社会干的时间越长越好。中国的情况,显然更接近于日本。所以,我们对已经有的劳动力要倍加珍视。而终身雇用制注重职工的长远利益,能够较好地维持劳动力的使用年限,保持现有劳动力的质量和数量。所以,市场经济中的终身雇用制,是一个值得探求的经营模式。 第三,教育要适应劳动市场的需要,不能再以计划的手段办教育。目前的“民工荒”,还属于劳动力市场的表层危机。深层的危机恐怕是劳工缺乏训练,劳动生产率低下,无法胜任更复杂的技术工作,进而没有提高自己工资水平的本钱。对此,国家应该做的,是为教育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私立学校的发展。对于一些教职员过剩、规模过大的学校,应该进行分解,就像韩国在1990年代末金融危机后分解垄断的大财团一样。这些经过分解后的学校,规模降到和民间学校相当的水平,其经营会灵活,对市场反应也会更迅速,也使私立学校有可能与之竞争、争夺生源。这样,各学校就不会争先恐后地消耗资源、成批培养劣质博士,而是注重本科生的教育,注重短平快的职业培训,使教育直接对劳动力市场负责,特别是承担起将农村民工迅速转化为世界一流的产业大军的使命。也只有这样,劳动力的素质才能跟上技术进步的进程,保证中国制造业长远的竞争优势。 三 目前中国社会的一个最为矛盾的现象是,一方面我们正在建设21世 纪的“世界工厂”,认定制造业是中国未来发展的根本。但另一方面,我们对待这一注定要长期在我们社会中生根的制造业的基础———蓝领工人时,却是典型的短期行为。结果,产业是长期的,工人却是临时的。本来,近25年中国的经济起飞,制造业的工人立了首功,而且在未来几十年他们还将是中国发展的主动力。可惜,中国社会崇拜的是所谓“中产阶层”,而且将这个“中产阶层”明确定义为白领。市场追逐着这些“中产阶层”口味,奢侈品大行其道,教育争先恐后地为这一阶层生产高等文凭。 但是,我们却从来没有想过,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蓝领的中产阶层。这一阶层达到“小康”,才能创造健康的消费品市场。我们的教育,应该为这一阶层提供必要的技能训练。蓝领阶层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自信,有足够的经济和教育资源,中国的制造业才可能升级。我们才有资本谈“中国的世纪”。 经济结构论文: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三个主要阶段及特点 第一次经济结构调整:1979—1984年 由于从1958年起到1978年,中国经济建设除了1961—1965年的调整时期以外,许多年份都犯了盲目追求“生产高速度、建设大规模”的错误。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在重工业的建设上,片面强调“以钢为纲”,忽视能源和交通运输业,在重工业内部,则片面强调自给自足,忽视协作配套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如此日久天长就形成了畸形发展的经济结构,某些重工业部门过分突出,而农业、轻工业、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相当落后。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效率低下、浪费严重、投资成本大而效益低成为这种畸形经济结构的特征。此外,城镇大量失业人员的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居民收入难以提高,生活水平长期未能得到改善。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于1979年提出了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通过调整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结构和价格、财政等政策,调整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加快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使得农业的基础地位开始明确,轻工业与重工业之间比例得到调整,能源供应得到较好的改善。但是在这一时期,又出现了加工业发展过快的新问题。由于基础设施、原材料工业跟不上加工工业的发展速度,供求矛盾开始突出,加上农副产品的供应增速跟不上城乡居民购买力的增长,通货膨胀开始出现并越发严重,为此,自1988年起,中国政府开始了第二次结构调整。 第二次经济结构调整:1988—1991年 1988年9月,中国政府提出了治理整顿、全面深入改革的方针,在大力治理通货膨胀的基础上,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此次调整主要是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和贷款结构,在消除经济过热的同时,实行向部分产业和企业“倾斜”的政策,把其他方面压缩下来的资金、原材料、能源和运力集中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使得农业、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交通运输业等产业增加了有效供给。这次调整尽管有效地增加了短缺商品的供给,抑制了通货膨胀,但只是缓和了部分经济结构方面的突出矛盾,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结构失衡的问题,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仍然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特别是1992年出现的新一轮经济过热使结构性矛盾更为突出,地区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不仅没有得到优化反而有劣化趋势,最终成为1994年恶性通货膨胀的主要诱因之一。 从前两次结构调整的情况来看,由于经济体制上缺乏对部门、地区结构调整的机制,调整手段基本上是依靠对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对国有银行信贷规模的行政性控制,其实际效果十分有限。加之这两次调整只是一种增量式的调整,对巨大经济存量的问题则基本没有触动,因而中央政府的调整目标最终往往难以实现,致使结构性矛盾反复出现。1991年以后,尽管结构调整的工作仍在陆续进行,但基于同样的原因,经济结构并未出现明显的改善。 第三次经济结构调整:1997年以后 1993年下半年以后,为了治理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中国政府加强了宏观调控,利用紧缩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抑制需求膨胀,同时继续推进了价格体制、流通体制和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的改革。至1996年,宏观调控已经收到明显成效。但是,在经济总量平衡状况明显改善的情况下,结构性矛盾再次突出。原来存在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不仅没有改变,某些方面的“瓶颈”状况更为尖锐。此外,“大而全、小而全”和盲目重复建设问题还很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为此,1997年以后中国政府再次加大了调整经济结构的力度。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加大产业政策执行力度 1994年3月,中国政府颁布了《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从《纲要》出台后的实际情况看,产业政策并未对经济结构产生明显影响。其原因主要是重点支持的行业范围较大(占GDP的比重超过50%),政府能够提供的支持能力却明显不足。同时政府缺乏推行产业政策的有效手段,各个部门和环节之间的协调相当困难。 针对这一问题,1998年中国政府选择了纺织、煤炭、建材、钢铁、汽车和石化6个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工业行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结构调整工作首先从纺织行业取得突破。鉴于生产能力过剩是该行业长期亏损的主要原因,中央政府制定了纺织行业压锭计划,要求在3年内压缩1000万纱锭,占原有生产能力的1/4。2000年,又要求纺织行业淘汰30万落后的毛纺锭。由于中央政府强有力的监控和鼓励政策具体到位,更由于纺织品市场长期不景气,企业无法继续维持,因而此项政策执行较好,压缩任务得以完成,整个纺织行业率先完成脱困任务。煤炭行业则兼并破产了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关闭了一批资源枯竭的矿山,压缩产量2亿多吨,减少了亏损源。至2000年末,石油化工行业清理整顿小炼油厂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国共取缔了6000座土炼油场点,列入名单的188户小炼油厂已关闭111户。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1997年以后,中央政府明确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的方针。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一是集中力量抓好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推进和规范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二是进一步放活国有小企业,以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方式,对全国24万多户国有小企业进行改制。三是规范破产,鼓励兼并,推进再就业,进行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1998年以后,中 国政府提出了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具体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国企改革力度。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 1998年8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1999年8月,中央政府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两项重要决定提出,要加强对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方向和重点的宏观引导,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确立了推进科技进步的基本方针:一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确定发展目标的优先顺序;二是在总体上要跟踪世界科技发展的步伐,在重点领域力争突破;三是提高可是持续创新的能力,包括科技基础设施水平、基础研究水平和整体科技能力建设等;四是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把握当今世界经济走势和未来市场需求,集中力量攻克难关。 根据上述基本方针,中央政府出台和实施了科技体制改革重大方案。对10个国家局所属的242家科研机构进行改革,通过转成企业、进入企业和转为中介机构等方式全部实行了企业运行机制。同时颁布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以财政经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采用投资、贷款贴息?t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补助资金等形式为创新活动提供支持。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997年、1998年、1999年三年中,中央政府共增发了2600亿国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2000年,在预算1000亿元国债基础上又增发了50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主要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投资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据估计,财政投资直接带动地方、部门、企业投入配套资金和银行安排贷款合计约7500亿元。向基础设施领域的大量投入,使得长期以来的经济结构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并对相应投资品生产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制定西部大开发战略“文秘站”版权所有 1999年6月,中央政府开始要将西部开发作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摆上了重要地位。为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中央政府制定了有关开发战略并于2000年3月设立了西部大开发办公室。 与上两次调整不同,此次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具有一些新的特点。首先,此次经济结构调整是首次在市场机制条件下进行的调整,调整方式正在由单纯的政府导向向发挥市场作用方向转变,调控手段则正在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经济、法律手段结合必要行政手段的方向转变。其次,中国即将加入WTO,国际市场环境和游戏规则对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与过去封闭、半封闭条件下进行的结构调整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三,与短缺时代不同,此次结构调整的目标,已由过去的增加短缺商品产量和品种,转变到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升级;由国内企业与行业的发展,转变为参与国际范围内竞争。第四,此次经济结构调整是从增量和存量两个角度推进的调整。这与过去仅从增量角度进行的调整有着明显不同。 经济结构论文:为什么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是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出发,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的重要举措。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产品告别了长期短缺。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由主要受资源约束转为受资源和需求双重约束,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农产品出现阶段性、结构性相对过剩,销售不畅,价格下跌,农业比较效益连年下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世界市场农产品价格对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增大,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缺少比较优势。消费需求的约束,使得通过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价格来增加农民收入的潜力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 目前,受城镇低收入居民和农民购买力低的制约,农产品的国内需求在近期内不会增加很多,加上出口的阻力大,供大于求的矛盾一时还难以有根本的改变。从资源约束来看,农业生产最主要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呈现出极大的矛盾,过多的农业劳动力附着在有限的土地上,成为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瓶颈。在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比重大的情况下,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有赖于农业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还有赖于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非农产业的就业收入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由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明显滞后,农民非农就业不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关键是抓好以下两个环节:一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中心调整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当前国内尽管农产品总量不少,但主要是一般和低质产品多,优质专用品种产量不足。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市场需求,也有发展的潜力,既符合城乡居民建设小康生活的消费需要,又是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迫切要求。今后,应主要在提高农产品的营养价值、适口性、安全性、供给均衡性和加工专用性等方面下功夫。二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没有农业产业链条的延长以及产品在各个生产环节的多次升值,农业经济效益就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特别是食品工业,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创造新的消费需求,而且可以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应当作为农业结构调整中带有方向性的一件大事来抓。另外,还要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解决农村问题,必须城乡统筹考虑,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这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实现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经济结构论文:新型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战略 新型工业化是传统工业化模式的转型,当代新型工业化应致力于实现三大根本性的转变。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以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为前提和保障,当前黑龙江省的经济结构调整应以产业结构的调整为中心,注重工业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在所有制结构、区域及城乡结构等方面实现根本的改善。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经济结构调整;战略 工业化是指随着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份额的逐步增加,经济发展由以农业经济为主过渡到以工业经济为主的特定历史阶段和发展过程。工业化进程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分为工业化的初期、中期和后期,大致对应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主导、资本密集型产业主导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主导阶段。 新型工业化是传统工业化模式的转型,其本质在于转变原有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走集约化、内涵式的扩大再生产的道路。新型工业化应致力于完成以下几个转变:一是从盲目追求生产数量、规模的扩张到注重质量和效益提高的转变;二是从以资源的大量投入和环境损害为代价的GDP增长到关注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与环境友好的转变;三是从重生产、轻管理到注重管理效率与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转变。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以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为前提和保障。换句话说,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客观上必然要求对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的调整。经济结构是一个综合范畴,它涵盖了产业结构、分配和消费结构以及区域与城乡结构等多个组成部分,其中产业结构的调整是重中之重。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一是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科技要素含量,二是逐步实现经济发展重心由第一产业向第二和第三产业的转变。 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党和国家在当前加强与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随着资源与环境双约束问题的日益凸显,依靠资源高投入与环境高污染的传统粗放型增长方式注定是一条不可持续之路;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也迫使人们开始反思在经济长期高位增长下所隐含的不合理经济结构。产业分工的低端化与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只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角逐中换取微薄的收入,最终必然影响经济发展的质量与速度。因此,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抢抓机遇,实施结构性大调整,以培育和增强国家长久的产业竞争力,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一)工业内部结构的不合理 工业整体科技水平不高,低技术含量与低附加值产品居多。黑龙江省以采掘业或能源工业为主,居于从属地位的制造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只能处于产业链的低端。2009年,黑龙江省的装备、石化、能源和食品四大支柱产业实现增加值2617.6亿元,占地区GDP的90.1%。但四大产业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低、产业链条短和配套能力弱等结构性问题。黑龙江省的装备制造业,无论是经营规模还是获利能力,都无法与领先的广东与长三角地区相比,有些指标甚至低于辽宁与吉林省。 (二)第二产业比重过大,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黑龙江省由于重化工业长期片面发展带来的惯性引发了工业内部的不良循环,不仅使工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受到制约,也使第三产业的发展受到制约。黑龙江省的第三产业长期滞后于第一、第二产业,已成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关键制约因素。2009年,黑龙江省的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CDP比重分别为47.3%和38.8%,第二产业高于全国水平,第三产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发展重化工业必然依赖资源的大量投入,即便努力改进技术,提高资源效率,仍然无法改变其本身所具有的耗能高、污染大的事实。纵观世界各国的工业化历程,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都是逐步上升的,一些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比重甚至超过了70%。 (三)黑龙江省的非公经济发展严重不足 2009年,全省非公经济所占比重约为43%,属于全国非公经济比重较低的省份。分析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黑龙江省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久远,导致公民市场意识淡漠;另一方面是由于国有经济历史上长期处于绝对优势,使政府和社会产生重“大”轻“小”思想,对中小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重视扶持不够。 (四)协调好消费、投资、出口的关系 从国民经济的支出性结构来看,消费、投资和出口被称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这就要求三大动力之间需要协调配合,而黑龙江省的经济则存在明显依靠投资拉动的倾向。2009年,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29.1亿元,比上年增长37.6%,国际金融危机使本来就不占优势的出口贸易急速萎缩,居民的消费增长长期滞后于经济增长。鉴于黑龙江省对外依存度偏低的情况,目前应在拉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上做好文章。此外,黑龙江省各地区与城乡之间还广泛存在着收入水平、科技实力、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的显着差异,直接制约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黑龙江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对策 (一)推进工业技术创新,提高工业竞争能力 作为国家在“十一五”时期重点确立的老工业基地,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发展起步较早,具备一定产业优势,对全省国民经济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因此,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是整个结构调整战略的重中之重。工业技术的创新主要包括自主研发、在技术引进和消化基础上的再创新等方面,企业经营模式可以有合资合作,联合设计和引进专家等多种形式。要广开渠道,精细谋划,着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现代装备制造业,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进程。要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院所与科研机构的广泛合作,鼓励与国外大公司开展技术合作,努力形成拥有自主制造能力的知名品牌。政府应加强政策导向,为有利于工业创新的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便利与信息支持。 经济结构论文:十五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及相应的财政政策 一、十五时期经济结构调整的特点与目标 结构调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之一。从一定意义上说,经济发展是通过结构的规律性调整和转换而实现的。在结构调整中,通过技术进步、产业转换、体制和 组织创新,一方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结构调整具有显着的阶段性特征,一个新的增长阶段的形 成,往往伴随着一次大的经济结构调整。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也清楚地显示了结构调整和转换推动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近些年来,在经济 全球化冲击下,原有分工格局和资源配置方式正在发生历史性的重要转变。发达国家在调整,新兴工业化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也在调整,尽管调整的内 容、难点各不相同。我国经济经过20多年的高速增长,正处于一个重要转折时期,或者说,已经到了一个不经过大幅度结构调整经济将难以获得进一步增长动力的 关键时期。 “十五”时期进行的新一轮结构调整,与前两次大的结构调整相比,在发展阶段、体制条件、外部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显着不同,因而就有了同以往不同的特点。 首先,是在短缺经济结束、传统产业普遍供过于求的背景下进行的“升级型”的调整。供求关系格局的历史性变化,是在90年代初、中期经济高速增长后出现的。 当然,相对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依然具有的增长潜力,供过于求、生产过剩是阶段性、结构性的。这恰恰构成了进行新一轮结构调整的理由。近几年来,出 现了某些通货紧缩的趋势。国家实行了以扩大内需为重点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对稳定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要把宏观经济的短期波动和经济增长的中长期动力 问题区分开来。发掘我国经济中蕴含的巨大潜力,使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国民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关键在于新一轮的结构调整,重点在于结构升级。如果说20 世纪80年代初的结构调整是“补课型”的,90年代初的调整是“填平补齐型”和“升级型”的结合,那么新一轮的结构调整将主要是“升级型”的。 其次,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我国即将加入wto的背景下进行的“适应型”调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范围的生产、采购、销售、金融和企业组织形式 正在发生重要变化,强强合并层出不穷,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加入wto,实质上是按照一套国际社会认可的规则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 和挑战。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利弊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应对战略和策略,取决于国内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的状况。就结构调整而言,其重点是在已有 对外开放水平上,依据我国国情,进一步扩大、加深与国际经济的融合,充分发挥我国现有和潜在的比较优势,明确哪些行业已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而应重点发 展,哪些行业具有潜在竞争力而应着力培育,哪些行业在可预见的将来难有竞争力而应“积极放弃”,从而进行“有进有退”的结构性调整。从这个角度看,新一轮 结构调整应当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致力于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适应型”调整。 第三,是在技术进步加速,正在对经济全局产生革命性影响的背景下进行的致力于技术结构升级的调整。近年来技术创新层出不穷,特别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 术发展,给传统的交易和生产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影响。我国正处在传统工业化尚未完成的阶段,如何不失时机地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缩短与发达国家在一些重要 领域的技术差距,同时更多地注重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其技术含量、附加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如何形成基于企业和市场,同时得到政府合理指导和支持的 技术创新与应用机制,都是新一轮调整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由此带动的技术结构升级也将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内容。 第四,是在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背景下进行的旨在形成结构调整新机制的调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初步形 成,但旧体制遗留下来的某些深层矛盾依然存在,经济转轨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我国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很大程度上根源于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在解决这些 矛盾和问题上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就不仅有助于新一轮结构调整的成功,而且将有助于形成基于市场和企业的对经济结构动态调整的良性机制。既重视结构调整本 身,更重视形成结构调整的新机制,应当而且也可以是新一轮结构调整的显着特点。 从以上的特点出发,通过“升级型”调整和“适应型”调整,使我国经济获得在较长一个时期(如10年左右)保持较高发展速度(如7-8%)的动力;通过调整中深层体制问题的解决,逐步形成能够对结构问题做出积极反应和调整的新机制应是新一轮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 二、调整的主线:产业升级和城市化 我国经济中的结构问题由来已久,涉及面广,错综复杂。研究目前的结构问题,首先要找出那些全局性、根本性的矛盾及其联系,并分析产生这些矛盾的原因。从这 个角度看,现阶段我国经济中大体有如下一些主要结构性矛盾。 一是三次产业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经济产业结构中的第二产业比重过高,第三产业比重过低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扭转,而在就业结构中第一产业比重过高,一 半以上的劳动力停留在农业领域。二是城乡之间的矛盾。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这不仅表现在部分工业企业(特别是 80年代以来“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未能充分利用城市的聚积效应,且表现在城市类型、功能等方面的结构不合理。三是地区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东 南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持续扩大。在省、市、自治区内部,也存在着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产品与生产要素市 场分割、对外封锁、对内自我保护的现象。四是产品和生产能力结构的矛盾。一方面技术含量、附加价值低的产品和生产能力过剩,同时许多技术含量、附加价值高 且又为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生产能力供给不足。二者并存是产品和生产能力结构中的一个显着特点。五是产业组织结构矛盾。长期以来,我国产业和企业组织结构中 存在着低水平过度重复、分散、小规模等问题,其中突出的是行政性条块之间的重复建设。一些年来在引进竞争的同时,也出现了过度竞争与行政性垄断并存的现 象。企业内部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较低。六是消费结构矛盾。我国城镇居民吃、穿和部分用的需求基本满足,但在向以住、行和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服务性消费为重 点的需求结构升级中遇到困难,从而出现了低层次消费过剩、高层次消费不足的“消费断层”现象。在农村,也存在着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使某些消费难以实现的问 题。七是金融结构矛盾。经过多年金融体制改革成效显着,但依然维持了以几家大的国有 银行为主渠道的金融结构,主要服务于传统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大企 业,而难以对在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重要的非国有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有效服务。八是所有制结构矛盾。我们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 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鼓励多种形式非国有的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发展,我国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重要变化。但国有经济战线过长、功能错位的问题在某些领域仍 很突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任务仍很艰巨。其他所有制形式也存在着规范、提高等问题。 以上八个方面结构性矛盾之间也存在看内在的逻辑联系。我国统计上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市的转移,是我国工业化进程完成前最为重 要,最为艰难的任务。由此而导致的城乡结构矛盾,表现在产业和地区层面上,就是三次产业结构矛盾和地区结构矛盾。城币化进程缓慢,大量劳动力滞留于农村, 从三次产业结构上看就是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高。东南沿海与中西部他区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者城市化水平显着高于后者。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收入和消 费增长减缓,主要是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减缓所致。究其原因,是产业结构升级受阻,城市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遇到困难,行政性过度重复建设,以及低效率产业和 企业的退出障碍导致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受阻。这些问题又与现有的金融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矛盾密切相关。所以,从解决消费结构升级、行政性过度重复建设和退出障 碍等问题入手,推动城市产业结构升级,进而带动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加快整个城市化进程,将构成新一轮结构调整的基本内容,其主线在于产业升级 和城市化。 我国经济中结构性矛盾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历史如现实原因。首先,是历史上发展战略的影响。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长时期实行城乡隔离、以牺牲农民利 益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轻重工业结构趋于平衡,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忽视城市化倾向,包括乡镇企业发展中的“离土不离乡”现象, 延缓了城市化的进程,也相应延缓了三次产业结构的调整。其次,是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现有经济发展阶段的局限性是形成某些结构性矛盾的重要 原周。从规律性看,市场经济有一个“自然发育”的过程,我国市场发育和完善的时间总体上看来较短,这种局限性不能不对某些结构性矛盾产生影响。再次,也是 最重要的,是旧体制遗留下来和转轨过程中新产生的体制和政策问题的影响。国有经济战线上长,竞争性领域介入过多,国有企业政企不分,资源缺少流动性,激 励、约束机制不力,特别是行政性的条块分割,是低水平过度重复建设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行政性的银行与企业依赖关系等,是产业、企业和人员 “退出”的关键性制约因素。包括住房、养老、医疗、就业等在内的旧的福利、保障制度的延续或改革中的不确定性,对居民以往、行为重点的消费结构升级产生了 重要消极影响。此外,传统体制和发展阶段相联系的抑制性消费政策,也对居民的消费升级形成制约。 总之,一个基本的判断是,体制和政策问题是导致结构性矛盾产生的主要因素。因此新一轮结构内战略性调整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这些体制和政策问题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解决。 三、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 根据我国经济结构调整面临的问题和外部环境的制约,政府在应该摆正位置,积极发挥作用。政府的调控主要是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其中财政政策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目前我们实行的是公共财政,但决不意味着财政就是消极的,财政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可发挥以下作用: 1、大力支持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完善,促进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需要的公益企业,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同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需 要,应坚决从财政越位的领域退出,不要继续对国有企业不分青红皂白的补贴,否则一方面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又固化了旧体制,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阻碍效 用。简而言之,在对国企的支持方面,财政要十分注意越位与缺位的问题,这是对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的最大支持。同时,财政也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应在所有 制方面搞区别对待的政策,允许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在平等的外部环境中实现所有制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完善。 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西部大开发离不开财政的支持,但区域经济发展地不平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上原因之一。目前我国采取 的是包括“税收返还”、“专项补助”、“过渡期转移支付制度”等并存的比较混乱的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结构不合理,力度不够大的缺点,尤其是结构不合理,落 后的地区得到的转移支付额竟然比富裕地区要少,所以财政不但没有促进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还加剧了地区的不平衡,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就是财政要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实行均等化为标准的转移支付制度。 3、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重点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迟迟搞不好,主要是一个资金的问题,国家以前在这方面是欠了债的,财政应负担起 自己该承担的部分,变卖一部分国有资产,一方面可以调整经济结构,另一方面可解决国家在社会保障上的历史欠债,但社会保障资金最终的来源,恐怕还是离不开 社会保障税的支持,因此,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非常有必要。 4、加紧解决制约消费结构升级的一系列体制和政策问题。我们有许多抑制消费的政策现在还发挥着作用,比如消费税中一些税目不合理,急需调整,否则消费结构不能提升,经济结构的调整就失去了需求的支撑。财政要鼓励人们消费,引导消费,以消费来带动经济结构的调整。 5、对衰退行业和地区实施必要的财政援助,从税收等方面加强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对一些衰退性的行业和地区,特别是那些面临资源枯竭的单一资源城市进行必 要的援助,是我国产业政策的重点,政府可设立专项基金予以支持。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假冒伪劣及其它危害经济和社会的产品、企业,应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治 理,税收可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6、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能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是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根本途径。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方面,财政增加投入以及国家制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在税收上,困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型”增值税模式的实行。由 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大、资本有机构成高,在“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下其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造成了其税收负担加重。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 展,需要在税收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解决其购进固定资产抵扣问题,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济能力。 7、合理运用财政贴息手段和税收政策,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深化改革,逐步改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企业改革的方式,合理运用财政贴息 手段,引导和吸引社会投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则,合理配置资源,刺激能够产生外部正效应与滋生经济新增长点并有广阔市场需求的经济项目的投资与投产,从而增加市场的有效供给,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体现结构升级、能够带动结构调整的直接生产性行业的发展。 设立和开征社会保障税,扩大和增加社会保障资金,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设立和开征环境污染税等税种,限制减少造成外部不经济项目的投资与投产,削减落后过时的过剩生产能力和由此产生的无效市场供给,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经济结构论文:加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 四.加快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任务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根本性阻滞,是中国经济发展中许多矛盾和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新世纪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1. 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根本改造,推进农业工业化的进程 2.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关键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根本改造,目前农业、农村和农民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倍受人们关注的“三农”问题,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既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一个方面。因此,要加快传统农业的改造,传统农业改造的目标是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改造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用社会化的生产组织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传统农业的改造特别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1)解决对农业和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制约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因素除过农业自身的因素以外,还有制度和待遇的不平等问题。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以城市工业为主导的,在制度上规定了农村发展农业,城市发展工业,造成了城乡各自发展的格局,造成了城乡泾渭分明的城乡二元化发展道路。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乡隔离制度有所松动,但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和生活条件仍有很大的困难,迫使农民只能在农村发展工业,即促进了20世纪80年代农村工业的异军突起,形成了中国工业化发展的“三个世界”的格局,大城市的工业化是第一世界,中小城市的工业化是第二世界,农村工业化是第三世界,在产业进入制度、融资制度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的待遇,把农村工业化限制在狭小的空间中,因此要促进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就必须从制度上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国民待遇问题,把农业的工业化作为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重要途径。解除限制农村人口流的障碍,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制度,解决农民的创业权,扩大农村投资需求,从而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加强对传统农业的改造。 (2)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罗斯托在其《经济成长阶段》中指出一国经济起飞的条件是“农业生产率革命性的变化”[11]按照这一观点,一国工业化要起飞,必须要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技术的革命,因此传统农业的根本性改造是实现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前提条件。从世界工业化发展的历史来看,“英国农业很早就卷入国内外市场,率先实现了商品化生产。由于农业的改造和商品化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增加了农业利润,为工业化提供了资本积累。”[12] 台湾、韩国的农业现代化都走在其工业化的前面,把农业的现代化看成是工业化的根基,特别是台湾省实行了“以农业培养工业”[13]的工业化战略,通过、对农业进行投资、采取扶持政策,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国内需求的增长,为工业化作好了一系列的准备,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用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来改造传统农业:一方面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明确私有产权地位,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城乡企业劳动分工产生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深化体制改革,建立明确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体系,促进制度变迁,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利用制度创新的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扩大农村的市场规模,提高农业的分工水平,协调城乡工业的发展,推动我国农业工业化的进程。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方面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户籍制度是制约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一大障碍,虽然目前户籍制度有所松动,但是改革的方式和力度仍有地区差异,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劳动力进入的门槛仍然很高。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彻底消除城乡壁垒,疏通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工人化的渠道,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流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非正规产业和非农产业,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合理分工,增加收入,为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安全阀和减震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低社会分工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为农村工业化提供保障。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镇居民,占全国人口 64%的农村居民大多数并不能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因此一方面建立劳动力市场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劳动力特别农村劳动力加入工业生产时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完善资本市场,拓展社会保障融资投资渠道,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投资风险,加大社会保障的力度和法度。 2.协调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促进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发展 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不同方面,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基础,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工业化改变了人们的经济关系,城市化改变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两者是相互促进的。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实际来看,城市化的滞后发展是阻碍二元经济结构的主要因素。因此,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化的过程中,必须协调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加快城市化进程: (1)正确认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中城市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的关系。在二元经济结构转化过程中,工业化离不开城市化。因为发展工业必须重视规模经济和集聚效益,城市化可为工业在一定地域的集聚和形成合理的生产规模提供较好的投资环境和销售、流通市场。而且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整个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和工业化过程与城市化的进程是密切相关的。我国现有农村工业企业分散经营,重复建设较多,总体效益欠佳,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不快,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偏低,制约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和转化进程,这一切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长期滞后于工业化有关。因此,在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化过程中要协调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 (2)推动城市化与城镇化的结合。城市化是指人口向城市的集中过程,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县城范围内的城镇集中和农业人口就地转移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相一致,我国城市化也是二元的:一方面是国家投资进行的城市化,另一方面是地方投资和农民投资进行的农村城镇化。鉴于我国城市化的二元性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的艰巨性,在二元经济结构转化过程中应实行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同样并举的二元城市化战略:一方面,利用一次城镇化形成的城市基础,大力发展交通和通讯业,推行以发展城市圈带为特点的网络型城市化;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农村非农产业作用,以县城为依托,推进农村城镇化。 (3)优化城市结构,提高城市的聚集能力。一方面要促进大城市人口和一般工业的增长,以都市权威增长极提高大城市的经济带动能力;另一方面要改善大城市的空间结构,发展多中心的网络城市,提高城市的自然和环境承载能力。积极发展城市的基础设施,以把城市中心与周围的卫星城镇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加强对大城市周围卫星城镇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 设施的建设,改善其生活环境,并创造较多的就业岗位,以疏散大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和工商业活动,缓解其过度拥挤的状况。 3.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城乡关系的协调发展 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的负效应,离不开城乡关系大背景的改善,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城乡关系的改善: (1)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大市场。城市和农村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两个板块,城市家庭居民户和农村居民户是市场经济主体的两个组成部分,要协调城乡关系,首先要协调城乡两大市场和两大经济主体的关系,而协调这些关系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为此需要解决城乡市场的分割和城乡市场体系的不对称问题,建立和健全城乡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大市场。重点加强农村市场体系的培育,一方面加快农村产品市场的发展,为城乡工业的协调发展提供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促使农村市场与城市市场的对接。通过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促进农村非正规部门和非农产业的发展,降低市场进入门槛,扩大投资范围,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育的基础条件。 (2)在城乡之间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人为的制度设计使城乡关系表现出了对立性,使农村经济成为城市经济的依附和补充。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城乡关系有了巨的变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关系更多地体现出了平等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性质。但是城市经济的基础条件优于农村经济,在城乡竞争之中农村经济始终是处于劣势的,这样经济竞争的结果不仅不会消除城乡二元经济,反而会加大城乡之间二元经济的鸿沟。为了促进城乡关系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在城乡之间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一方面要走城乡一体化道路,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促使城市工业和第三产业向农村扩散,带动农村工业的发展。采取科研生产联合、技术承包、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的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促进城乡之间根本制度和各种类型的经济联合组织的成长,为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流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证。因为城乡关系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各个具体环节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一个社会制度层面上的变化,制度是决定社会各种资源的以何种方式配置,以及如何配置的深层原因。在制度方面重点要为城乡关系的协调提供经济社会运行的体制结构、政策导向和组织保证,促进各种经济联合组织的成长,大力发展城乡工业之间大、中、小企业之间的多种形式的联合。 (3)提高小城镇的积聚效应,把小城镇作为协调城乡关系的联结点。小城镇的积聚效应是建立在交通运输、通信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较好,并且能够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同时也能对广大周边农村地区产生一定辐射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的融资方式,加强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的经济功能。过去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工业发展模式,不仅造成了农村工业的分散化经营,而且造成了城乡关系的分割,农村工业的发展虽然改变了人们的经济关系,但是农民的社会关系并没有改变。因此,在协调城乡关系的过程中,要发展小城镇,提高小城镇的集聚效应,促使农村工业向小城镇集中,在农村工业化发展改变了人们经济关系的基础上,要进行户籍制度等一系列阻碍工业发展的制度的综合改革,实现“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改变农民的社会关系。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制定一整套适合小城镇这一城乡结合点发展的制度规范。同时要优先发展金融业、储运服务业、电信业、保险业等与农村工业发展有较大关联的第三产业,通过发展产前、产后服务行业来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小城镇建设服务。 经济结构论文:银行业如何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摘要: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赋予金融部门的重要职责。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银行业需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把握住五条信贷原则、努力做好六项工作。 关键词:银行业经济结构调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银行业,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也为金融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机遇和要求。那么,在结构调整中,银行业应如何妥善处理好调整与发展的关系,抓住机遇,加大力度,通过结构调整,达到增效和发展的“双赢”目的呢?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工作实际,就此做以探讨。 一、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需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1、支持结构调整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 资金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液,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资金是否充足至关重要。产业升级和技术升级都需要有一定资金增量带动,而且技术含量越高,产业投资强度也就越大。解决资金问题,一靠财政政策;二靠金融支持;三靠利用外资。目前,由于基础设施相对较差,国家财力有限,外方投资又不可能立即大规模涌入,因此,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对于经济结构调整能否顺利推进至关重要。但是,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伴随经济运行中结构性矛盾的日益突出,多年来积累的金融风险也日益暴露,巨额不良资产问题已严重地困扰着银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信用环境也在恶化,全社会信用败坏症在不同程度地蔓延,“借债不还钱,有钱不还债”的现象时有发生,且依法收贷执行难,抵贷资产变现难问题十分突出,“[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注:]赢了官司输了钱”、“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例子举不胜举,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金融机构不得不把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放在第一位,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慎贷”、“恐贷”和“惜贷”问题。因此,在结构调整中,金融部门应把防范信贷风险和支持结构调整统一起来,妥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在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结构调整的同时,要严把信贷准入退出关,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坚决杜绝以往经济发展中那种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银行出钱,收贷无门的怪现象发生,同时也要避免片面理解防范风险问题。以免对风险小的优势企业“锦上添花”有余,而对风险大的劣势企业和困难企业却不“血中送炭”、“一棍子打死”。 2、处理好信贷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 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经过多年来的调整,已经出现了许多可喜的变化,但是也必须看到这一调整的长期性和动态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在服务于经济的过程中又反作用于经济,金融的发展和信贷结构影响着经济发展的结构和速度。因此作为我国金融活动主体的银行业责无旁贷地应当成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角色。要紧密地配合国家有关政策、支持那些生产有效益、产品有销路的产业和企业,减少甚至停止对那些重复建设,亏损严重,破坏环境等企业的信贷支持。与此同时,还应更多地关注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需求,处理好支持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尤其对那些发展信息、生物、医药等新技术的企业和产品,应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积极调整银行资产运用的投向,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的升级。 3、处理好信贷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的关系 银行业要在支持结构调整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如何依据市场规律,处理好信贷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关系至关重要。所谓“信贷市场准入”就是及时跟上国家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步伐,把金融支持的着力点放在那些符合国家政策,并要审慎评估具体项目的可行性。具体地说,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与产品结构调整为信贷准入的切入点。当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银行业应抓住这个契机,重要支持和培育主体、主导产业,培育名优新产品,按照市场需求状况,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所谓“信贷市场退出”就是要坚决退出国家政策限制和禁止的产业、行业和产品领域。具体地说,就是信贷业务要不失时机地从衰退产业、行业、劣质企业、市场萎缩的产品和重复建设中退出来,以信贷结构的调整促使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并使银行业化解风险,自身获得较好的效益。 正确处理信贷准入与退出的关系,应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市场性原则。信贷准入和退出属于市场行为,在准入和退出方式或手段选择上要体现市场原则,依据市场规律,摈弃行政干预或长官意志的不当行为,并以市场为基础;二是风险最小化原则。基于银企关系的特殊性,信贷准入和退出可以说是一种两难选择,特别是信贷退出尤其如此,信贷退出的关键在于防范风险,但是这一行为又不可避免地恶化银企关系,政企关系,企业认为银行抛弃他们了,地方政府认为银行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了,因此,对待这一问题应坚持风险最小化原则,[有文章需求,请到*文秘站 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注:]把这一行为可能引发的消极影响限制在最小的范围程度内;三是“适度”原则。应坚持加强信贷监管为主,市场退出为辅,尽量少退出原则;四是快进快退原则。市场瞬息万变,但也并非无章可循。要把握市场规律就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效益观念,一旦瞅准时机,“该出手时就出手”。“快进”高效益领域,信贷产出就高,“快退”则是为了“快进”,退要果断,进要及时,方能在快进快退中创高效。 4、处理好稳步推进和积极进取的关系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是“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可以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可能一蹴而蹴,必须统筹规划,整体布局,稳步推进。一方面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地整体推进,另一方面要珍惜并使用好有限的资金,按经济发展的规律,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明确重点,优先扶持,分步实施。同时银行业要倡导积极进取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凡提出的服务、承诺及资金支持,不能只停留在书面和口头上,要积极开拓,负诸实施。在处理稳步推进与积极进取关系时,既不能机械地强调规范而贻误时机,也不能为了灵活而无序经营,要做到规范化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二、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要把握住五条信贷原则 1、市场导向原则。经济决定金融,有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就有与其相应的金融层次为其服务;但金融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适应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环境下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力。因此,作为金融调节经济的主要杠杆---信贷,在打好结构调整这张牌时,不能只依据资源 优势来打,“靠山吃山”、只能坐吃山空,也不能依据长官意志来打,想当然,或是心血来潮,而只能依据市场需求来打,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进行,要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结构调整,银行的信贷调节只有与市场导向相吻合,这样才可产生催化、促进的作用,加快结构优化。反之,信贷调节与市场导向相左,就会产生阻滞、破坏作用,双方都将一败涂地。所以,银行要在支持调整经济结构时,注意加强对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建立行业、产业及相关产品市场趋势测报系统,时刻把握市场发展态势和国家产业动向及世界产业演变趋势,要面向国内、国际两大市场,考虑不同区域、不同不层次的市场需求,按照“有进有退”的原则,从战略上调整信贷结构布局,以适应经济结构的调整。2、效益中心原则。信贷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是否配合默契,其标准只有一条,看效益是否增长。这一条应是信贷结构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问题。从信贷投放增量的角度,所发放的信贷资金本息应颗粒归仓,且所扶持的对象,结构优化的受益者,生产经营成效应有明显的好转,通过重点支持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新兴的行业、产业和具有较高科技价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领先地位的企业和产品,实现信贷结构的优化,起到对当地经济结构调整画龙点睛、锦上添花的效果;从信贷存量活化方面来看,要以效益优先为原则,花大力气压缩低效益,无效益、负效益的信贷存量,主动从已被明确了的衰退产业、劣差产业、无市场无效益的产品和重点建设中退出来,把信贷资金收回来,投向更为合理、更加有效的客户中去。通过结构调整,达到效益迅速增长。 3、自主经营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虽然给了商业银行自主经营的法律地位和保障,但在银行的业务经营中,不同程度地受到行政的不适当干预。“十五”期间国家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作为一项主要目标和任务,并要求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这又必将调动起地方政府插手银行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更应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政府部门的指标、文件,只可作为信贷决策时的参考,不能作为决策的依据,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但决策只能以银行自身的调查、评估和论证为依据。 4、因地制宜原则。一个地方的经济尽管其发展水平不同,所处的发展环境各有差异,但作为一方经济有没有特色,将决定该地区经济有没有生命力,将成为下轮经济的明显特征。因此,银行业在对应结构调整过程中,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管理层的总、分行来说,在管住管好调整方向和调整重心的前提下,要放开手脚,让基层支行和营业网点根据各区域经济特点,决定信贷调节的具体手段、对象、时间。要鼓励抓大放活,要防范风险高度集中。 5、审慎稳妥原则。这一原则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原则的具体化。银行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要冷静而仔细地分析当地经济结构的现状,发展趋势,要对确定支持的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严格审查,分类排队,审慎对待,该重点保重的保证,该适当倾斜的倾斜,该扶一把的扶一把。坚持支持一个,成功一个,见效一个,以保证银行资金“三性”的统一。 三、银行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应努力做好六项工作 1、提高认识,增强支持结构调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结构性矛盾,不仅影响到国民经济素质的提高,而且也是造成企业经济效益和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下的最大原因。经济能不能持续协调发展,关键在于调整。正如朱熔基总理所指出的那样,我国经济已经到了不调整就不能发展的时侯。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也是“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经济决定金融,整个“十五”时期,紧紧围绕金融服务经济结构调整这根主线,不断加大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已成为银行业责无旁贷的神圣职责。因此,银行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强化结构调整意识,加大支持结构调整的力度,以支持结构调整求生存、求发展。要审时度势,深入研究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和特点及其对银行业提出的新挑战、新机遇和新需求,及时制定支持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抓住这项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敏锐扑捉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各种项目、资金需求、政策信息,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使银行业自身结构得到优化,有限的金融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以实现社会效益和自身效益的双丰收。 2、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信贷窗口指导作用,合理引导信贷投向。 作为我国重要监管部门的中央银行,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中要在调控货币供应量和贷款总量的同时,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充分运用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及信息服务的优势,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根据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制定有区别的信贷政策,并加强信贷政策的指导,合理引导贷款在产业、区域和城乡经济之间的投向。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手段积极推办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帮助企业缓解资金需求矛盾。培育新型货币信用工具,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公布企业贷款使用、偿还等资信信息,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组织实施金融联合制裁,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积极协调政府、企业、银行关系,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商业银行要加强研究,努力探索,把握好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切入点。 商业银行作为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作用,需加强研究,努力探索,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突破。第一,制定好有利于调整结构的信贷支持政策。要重视产业发展研究,把准产业结构调整的脉搏。一是要研究行业发展规律,制定好行业信贷政策,支持新兴行业、“朝阳”行业、成长行业的发展;二是研究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好产品信贷政策,支持名牌产品、供不应求产品、有较大市场占有率产品的发展;三是研究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好企业信贷政策,支持机制新、管理优、效益好、信用等级高、市场前景广的企业发展;四是研究区域经济优势,制定好区域经济支持政策,使信贷资金的投向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定位相一致;五是研究各行各业国内的生产技术水平及其发展趋势,提高贷款项目的技术水准,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第二,用好信贷增量,促进结构调整,在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制定正确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对信贷增量的具体投向,要逐步拓展促进区域结构调整的“四大”信贷支撑点,即:一是继续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在加快市场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方面筹措资金,搞好信贷资金投放;二是支持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改组改制,积极对资本重组和转机建制的改制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三是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支柱产品、拳头产品提供资金支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技术改造贷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四是支持地方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和外向型、科技型企业。要在“安全、流动、高效”的前提下,为结构调整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第三,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结构调整。针对目前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现状,应采取多项措施,盘活存量资产。一是要充分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大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坚决压缩不良资产;二是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呆帐贷款要及时申报核销,腾出资金支持优势产业的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防止信贷资金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沉淀,要坚持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加强对贷款的事后管理和监督;建立有问题贷款预警制度,及时调整和盘活不良资产。只有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才有足够的力量支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4、树立全新观念,拓宽信贷支持面,全面支持经济结构调整。 在经济结构实施战略调整的新形势下,各家银行在信贷管理上要进一步完善考核约束机制,合理区分、追究决策层和管理层责任,增强基层信贷积极性,要真正实现观念上的突破,坚持“以政策为准绳,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信用为纽带”原则,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彻底走出以企业规模和性质作为支持与否“根据”的误区,不再以“企业大小”作为区分信用程度的标准,树立“不论大中小,只要效益好”的观念,凡是诚实守信、经营规范、发展有优势、有潜力、效益好、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都给予积极支持。 5、充分发挥银行业的各种优势,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一是要充分利用资金和信誉方面的优势,为企业结算、汇兑、转账、 财务管理、咨询评估、清产核资等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方便;二是充分发挥银行在“信息”和“智能”方面的优势,做好企业经营的参谋;三是要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规,不断建立和完善担保体系,简化呆账贷款核销程序,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利率,合理引导资金投向;四是要积极开展基础性调研工作,在充分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的信息库,为推出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提供依据。6、努力促进银行业制度更新和科技创新 “十五”时期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将加快,对外开放的领域将加宽,加入世贸组织指日可待。在这种客观环境下,银行业要支持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必须要不断探索进行各项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及现代化水平,以便肩负起国家所赋予的神圣职责。 经济结构论文:乡镇政府该如何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张立 当前,农村经济出现有效需求不足,农村市场疲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更加突出,等等。现实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是势在必行的。只有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农业和农村才有出路,才能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才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对农业的要求和挑战,才能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成为了基层乡镇政府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笔者就乡镇政府如何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制定规划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 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农业和农村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个调整,不仅要解决当前农产品卖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而且要立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不仅要考虑农业和农村自身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国民经济的全局,是要进行一次具有全局意义的战略性调整。为顺利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作为乡镇政府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更新观念,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做好规划。规划主要是包括结构调整计划、方针和政策,资源开发、技术改进和智力开发等方案,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规划要按照适应市尝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同时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把中央精神和当地实际结合起来,防止生搬硬套,盲目蛮干。就三都县而言,各乡镇就该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1+1”产业结构的抓好调整,可以采劝竹业+优质果蔬”、“竹业+辣椒”方式等等,依据乡镇的实际情况来作好规划。农业生产结构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压缩不适销品种,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就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而言,要因地制宜,发挥区域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在调整中既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保护和稳步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又要全面发展一、二、三产业,优化农业的产业结构。这一切,都需要乡镇政府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发展,科学规划,组织实施,指导结构调整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二、市场为中心,加强宣传引导 作为乡镇政府,要懂得用市场的方法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要彻底改变一切由政府包揽计划和行政命令调整的习惯做法,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农民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主体。农民这个主体在结构调整中既是实施者,也是市场风险承担者,调什么、怎么调的最终决定权应当掌握在农民手中,由农民自己作主,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不能搞一刀切、瞎指挥,更不能强迫命令,层层压指标,强迫农民种这个不种那个。这是进行结构调整所需要遵循的原则,切不可背离。但是,强调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等于说政府部门可以无所作为,甩手不管。相反,政府职能部门和干部在结构调整中的责任重大,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到经济结构调整中来,从党的各项政策和工作中得到实惠,使广大农民能充分发挥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这既是农村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农村工作中一条不可违反的原则。乡镇政府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同时要制定支持和推动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威力,组织、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当前,应加强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引导。 1、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粮食是农业的基础,也是结构调整的基础,在结构调整中一定要切实保护和稳步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禁乱占耕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实行粮食收购优惠优价政策,进一步拉开品种、质量差价,促进粮食品种结构调整。 2、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发展农产品加工,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而且可以有力地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乡镇政府应当搞好规划,制定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一是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规模结构,在多层次加工转化中着重发展精深加工,努力开发新产品,积极发展优质名牌产品;二是要调整各项农业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重点,加大扶持优质、高产、高效农产品加工和转化的力度,金融机构应合理贷款结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三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率,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农产品进项抵扣率,并对企业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引进先进技术,在关税和增值税上给予优惠;四是要重点扶持有基储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基础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帮助和支持,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从而有效地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尝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 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结构调整,必须加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首先,加快发展产地批发市常产地批发市场是农民接受市场信息和出售大宗农产品最便捷的渠道,要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增加投入,重点扶持,加快建设,完善设施,规范发展。其次,坚持和完善多渠道流通形式。要坚持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在发挥国有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注意发挥农民购销队伍等渠道的重要作用,积极扶持各类农产品流通的中介组织,发挥它们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再者,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发动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建设,用优惠政策鼓励和宽松的环境条件吸纳更多的市场经营者。同时,要健全市场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反对封锁和垄断,使参与农副产品交易的各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可得,公平竞争,尽快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从而保证农副产品能够有序、合理的流通。 4、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科学技术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必须加强农业科研和推广,将农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当前,应主要实行以下倾斜政策:第一,支持农业科技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发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技术、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农业降耗增效技术,发挥科技对结构调整的作用。 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搞好现有先进适用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在推广优良品种、普及新技术、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满足结构调整的需要。 第三,严格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稳定农技推广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建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的利益机制,把科技推广服务与实际利益结合起来。 第四,加大科学技术知识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利用各种办学条件来加大对农民群众的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如各种高产栽培技术等,努力提高农民的劳动素质。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当前要着重抓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植树种草、水土保持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以公路、电网、供水、通讯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以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饲料作物生产基地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途径,也是顺利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保证,政府应高度重视,多向上争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投入,加强建设。协调农村信用社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改善金融服务,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产,对农户的种养业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要引导农民个人和集体增加农业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多渠道引进外资。 6、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 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可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政府要认真制定政策,发挥扶持引导作用,发展小城镇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方针,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的政策和社会各方面投资建设小城镇的政策,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要切实搞好规划,制定有力措施,把农村市场建设、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 三、开展信息服务,帮助农民走向市场 农民对变化的市场还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导致种植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多,大多数地方缺乏这种条件,不是很重视信息服务,时而发生滞销,造成的农产品积压甚至毁掉的现象,农民利益直接受损。市场信息已成为产品销售好坏的一个最重要因素。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既要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又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要花大力气搞好调查研究,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由搞好市场预测,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主要包括向农民提供价格、生产、库存、气象等信息,提供中、长期市场预测,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安排好农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政府要把信息服务作为引导农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发挥政府部门信息灵通的优势,建立起“农经网”等权威的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同时,要注重组建本乡镇和村的专业营销队伍,保证产、供、销各个环节的畅通。目前,农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农业信息管理水平低,农业信息体系不健全,信息服务跟不上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政府要增加投入,加快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规范信息管理,改善信息处理和传播手段,提高信息工作人员技术素质,完善信息制度,切实做好农民调整结构的信息服务工作。 四、搞好技术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要解决的不只是当前农产品难卖、价格下跌的问题,而是要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和效益,整体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要适应这个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把结构调整建立在科技进步的基础下,提高对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发展质量型农业。实践证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包农民土地,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一方面搞试验、示范,一方面向农民出售良种,提供技术服务,使科技对结构调整的作用得到很好发挥。政府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向上争取项目,使上级财政拨出专项经费,作为启动资金,支持各地以现有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创办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场,使之成为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优良种苗繁育基地、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在结构调整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经济结构论文:对目前稳增长、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深化改革的认识 摘要:党的十八大提出稳增长要有新的思路和政策,要与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我们现在要进行的是升级性结构调整,它关系到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和投资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与结构调整要注意两者平衡的关系;深化政府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简政放权;金融体制改革要彻底解决金融垄断,使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税制改革的重点是增加直接税务,减少间接税务,等等。 关键词:稳增长;调整结构;增长方式;垄断部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结构;节能环保 一、关于稳增长 这次稳增长与2008年保增长有重大区别,主要有五个区别:第一,中央目前提出的稳增长的目标是7.5%,这次稳增长的底线是经济增长率7%。这个目标是理性和符合实际的,这个目标同过去的确保8%的目标有很大不同,这个目标必然引起我国出口、投资、消费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出现新的变化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第二,中央提出稳增长要有新的思路和政策,例如不再使用一般的短期的刺激政策,而是要把稳增长与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更加关注调整结构与深化改革在稳增长中的作用,强调去“杠杆化”与去“行政化”,要充分利用改革与结构的“红利”。第三,就是这次在投资上不再像2008年那样全面开花,而是有重点,比如说在基础投资上选择了四个重点,即:棚户区改造、城市地下管网改造、中西部铁路建设以及城际间的高铁。这四个重点是短期与中长期的结合,它不仅对稳增长以及以后的长期投资都有重要意义,即在投资上不再搞全面启动的大一统方式而是强调重点,尤其是在基础设施投资中注重这四个重点等关乎长远利益并有利于化解短缺的投资。第四,这次的投资不是简单地强调政府投资,而是强调启动社会资本投资,所以强调放开垄断性部门,要社会资本进入,在这样的领域要形成混合性经济形式,更加强调在金融、铁路、石油、电力等垄断性部门更大程度上向社会资本开放,充分利用好社会资本的作用。第五,将稳健的货币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结合,强调在政府负债过高和货币供应量太大的条件下,更加关注盘活存量,一般不扩大赤字和松动货币投放,确保经济高效益地增长,而不至于为了增长而引发通胀和政府高负债。我们不再简单地讲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上的存在,或货币的多投放,而强调在不增加政策负债或不增加太多的货币投放的基础上实现稳增长,所以要去杠杆化去行政化,就是强调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像2008年那样高负债或货币大量的投放。稳增长已经开始起作用,2013年第三季度我们经济实际已经止跌反弹了,即第一季度7.7%,第二季度7.5%,到第三季度7.8%,估计第四季度应该还在7.7%左右,这就是增长政策已经开始见效了。但是这次稳增长还有个不太牢固的地方,主要是从这次的稳增长分析发现,增长抓手主要还是靠投资,消费、出口在这方面的贡献,仍然处在不太稳定的状态。未来怎样促进出口、消费,仍是很大的问题,尤其是结构调整、深化改革、持续稳增长的路径还需做考虑。 二、关于调整经济结构 大家知道,经济结构调整分为同期性结构调整和升级性结构调整,我国此次是升级性结构调整。升级性结构调整涉及到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投资结构调整,出口、消费、投资之间的结构调整,尤其是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涉及到房地产产业、制造业(包括传统制造业与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包括消费服务、商务服务和生产服务等)、战略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资源类产业等(包括能源与原材料)等五大产业。第一,房地产产业。房地产产业的调整,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短期的政策,而要重点分析市场和政策各自的功能哪些属于市场来管,哪些属于政府来管,应该理清楚它们各个关系、定位,同时应该根据现在的情况逐步由“一刀切”的管理,转向分类指导系统管理。第二,制造业需要升级调整。因为中国号称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分为传统制造业,现代制造业,那么对传统制造业未来调整方向主要有二个:一个是产品升级换代,一个是产业转移,对现代制造业的提法叫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因为中国现在还不是一个现代制造大国,但是我国是一个现代制造业需求大国,既然我们是 现代制造业需求大国,当然我们要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了,提高现代制造业在整个制造业的比重。第三,服务业。之所以谈到服务业就是因为服务业在一个国家产业结构比重大小,决定了一个国家产业比重的档次,我国现在服务业比重偏低,再加上服务业是最大解决就业的行业,最少消费资源的产业,应大力发展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分为四个组成部分:第一是消费服务主要包括餐饮和商贸、养老消费、儿童消费、信息消费;第二个是商务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投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各类投资咨询公司等;第三个是生产服务,如设计类等;第四个是精神服务类,比如娱乐、影视、旅游、文化服务类。所以这次提出发展服务业是全面性的发展,不再是简单注重所谓消费服务,而是全方位提高服务业在我国经济结构中的比例。第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它有七个要点,它包括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等。经过一年多实践,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在于技术问题,任何技术创新都可使这七个要点发生重大调整,例如:美国页岩气技术的发展,导致对中国光伏产业、煤炭产业的巨大冲击,因为每一次世界性技术的发现将会影响到这七个要点,也预示着未来这个产业的调整。而中国也会把更多力量放在技术创新上。第五,资源类产业。它涉及到能源与原材料。资源类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显然是不够的。按照现在7%增长率算下来,中国很快成为世界消耗能源最大的国家,在资源不够的条件下,还要完成我国经济的增长,必然导致中国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那就是整合世界资源,中国虽然强调在资源整合中实行双赢原则,但这也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中国与世界利益结构的博杀,因此这类产业变动,它不仅涉及国内问题,也将涉及国际问题,它是更为广泛的一种调整。但整体来看,我们这次的调整很快就会到来,调整的代价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结构调整与银行坏账的关系,截至2013年7月,坏账最多的是江苏省、浙江省,结构调整导致大量坏账上升,这是需要警惕的,结构调整与呆坏账之间应该有一个平衡点。二是产能过剩与结构调整的关系,因为我们会深切地感到产能过剩的压力,总能释放出一些负面的东西,所以怎样解决结构调整与产能平衡的关系将是大问题。三、转变增长方式 此次转变增长方式,主要涉及到五个重点:一是如何从以成本优势为特征的增长方式转变成为以技术优势为特征的增长方式,关键是推动技术创新,我们叫创新趋动战略;二是如何从盲目强调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的增长方式转变成为内需支撑性增长方式,关键是如何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与调整,关注贸易平衡和资本项目平衡;三是如何从单纯强调政府投资拉动的增长方式转向同时重视社会资本和消费的增长方式,关键是提高居民收入与反垄断;四是如何从高消耗能源与高污染的增长方式转向节约与环境友好型增长方式,关键是如何推进节能与环保;五是如何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社会矛盾突显的增长方式转向公平公正与和谐性的增长方式,关键是如何解决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问题。所以这次经济方式转变,涉及到我们经济学几乎所有领域,对未来研究发展将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深化改革 对于深化改革,目前逐渐形成五条共识: 1. 政府体制改革,重点是简政放权。一是向社会放权,就是形成一大批次把政府过去的权力交给民间组织,民间组织主要有慈善类、科技类、商会类、社区类,这四大类组织要在2014年6月前大量启动,政府要把大部分权力交给民间组织完成,这就是向社会放权。二是向市场放权,就是市场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参与了。比如:资格评审、品牌、评论,这些都应该交给市场,甚至包括企业的上市过程也交给市场去做,这就是向市场放权。三是向企业放权,就是凡是不涉及纳税人前提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了,要逐渐从审批制转向备案制,企业应有权力必须交还企业,明确资本金后就不应实行实缴制而逐渐转向认缴制。这种实缴制给企业带来了两宗罪,一宗是偷逃资金罪,一宗是虚报资金罪。所以政府要向企业放权,目的是消除腐败机制,倡导社会公平、公正,从根本上解决权力寻租的问题,消除腐败的体制基础。 2. 金融体制改革,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外汇在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放开民营银行等,彻底改革金融垄断问题,将金融转向服务业,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大 看到:央行已提出利率市场化,货款利率已经市场化了,存款可能将从大额存单开始,然后逐步放开存款利率。 3. 财税体制改革,包括税制改革和预算体制改革。税制改革,重点是增加直接税务,减少间接税务。预算改革主要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财政及地方的过高负债问题。现在中央政府财权太大事权过小,地方政府事权过大,财权过小,这样就导致了土地财政,从而从根本解决土地财政及地方过高的债务负担的问题,即重新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权与事权的关系。 4. 城乡一体化改革。其重点是人的城镇化,消除市民与农民的差别,首先解决2.6亿民的市民化问题,包括实现民生享受的公平化原则等。 5.重塑经济新活力。包括国有企业改革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技术创新等,重新寻找经济增长的新活力。对这五点改革形成共识,对我国经济改革有重大重义。 经济结构论文:基于众包模式的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研究 摘 要: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不断深化的专业化分工拓展了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众包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它超越了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纯商业化运作机制,从一开始就强调利用平台来集合大众力量进行跨区域经济资源整合。本文在全面把握众包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该商业模式对于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与创新的作用机理。 关键词:众包 跨区域整合 经济结构 商业模式 1.众包商业模式的运行机制和特征 1.1众包商业模式的运行机制。众包依靠信息平台将参与经济活动的各方主体集中在一起,因为它采取虚拟运作,所以,这个平台可以延伸至互联网所触及的任何角落。众包平台实质是一系列规则的集合,这些规则定义了供需双方的活动要求,任何进入平台的活动者都必须遵循规则的约束,所有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自由选择是否加入众包平台。经济活动是供给方和需求方动态平衡的过程,而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各自既可能是供给方,也可能是需求方。和一般纯商业活动不同的是,在众包活动中,服务提供方通常无偿提供服务,即使是有偿服务,通常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是隐匿的。 1.2众包商业模式的特征。众包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以严格的规则作为准则,采取自由、开放的竞争机制。一般来讲,众包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的特征: 第一,虚拟联盟价值创造。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联盟价值创造已成为现代商业活动主要的形式。众包商业模式采取虚拟化联盟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围绕某项具体的需求,众包依托它在互联网上的平台将散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潜在可利用资源集中在一起,通过联盟协作来满足特定需求。和一般联盟协作不同的是,众包所建立的联盟是开放的、柔性的,它随着需求的变化而分化重组,各个成员进入和退出联盟具有充分的自由竞争环境。 第二,透明公开的规则体系。经济活动的效率决定于分工的效率,分工的效率不仅取决于专业化分工的水平,而且还取决于专业化整合的效率。单从分工的专业化水平来看,众包和外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它们在分工的专业化整合方面却具有很大的不同。众包将专业化协作用标准化的规则进行定义,然后将这些规则通过互联网,任何愿意遵守这些规则的人都可以进行专业化协作,在网络中,无数潜在的协作者会引发强大的竞争优势,能够保证强强联合有效实现。而外包通常以谈判式的合作方式,谈判式契约缔约方式必然引致不小的交易成本,使得能够选择的合作伙伴的范围大大受限,从而制约合作的效率提升。 第三,无边界的资源整合。互联网将全球市场联为一体,打破了资源整合的地域局限。在互联网创造的虚拟空间里,通过虚拟运作,资源可以超越时空进行无边界整合。首先,互联网将分散化的资源集中在统一的虚拟空间中,资源之间进行交换的信息成本被降至为零。其次,现代化的分布式同步作业技术可以让多个专业化作业并行开展,高效率的信息交流机制可以保证专业化之间的协作实现无缝链接。再次,众包统筹全世界范围的资源,任何活动的开展都可获得无限的资源支持,从而,以众包的方式开展经济活动,就具有强大的资源基础做支撑。 2.众包促进经济结构实现跨区域整合与创新 2.1众包降低了区域内分工协作向跨区域拓展的成本。互联网超越了区域市场的地理局限,将原来分隔的市场连成了一片。随着各种市场逐渐汇集在一起,市场规模不断增大。根据亚当.斯密分工理论,市场规模扩大会促使专业化分工向纵深发展,从而提升经济效率。但是,专业化分工细化的同时会伴随专业化协调成本的增加。众包在克服专业化协调成本问题上具有三方面突出的优势:一是平台优势,在互联网上的“众包平台”为经济活动的供需双方提供了统一活动和交易的场所,现代化的通讯方式使交易双方跨区域搜寻对方的成本被降至为零,从而使跨地区分工协作变成可能。二是规则优势,众包以联盟的方式开展经济活动,联盟依靠透明公开的规则维系,这些规则也正是专业化协作的具体方式。在规则透明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避免事前和事后机会主义行为,从而提高交易的效率和质量。三是众包超越了纯商业运作的模式,能够利用非商业行为实现价值创造。例如:linux的开发、百度词条的编写、微博促销等活动,大众无偿提供的支援形成了积沙成塔、积流成河的能量,不难想像,以纯商业形式实现这些,成本足以吓退任何投资 商。 2.2众包使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更具灵活性,更有利于创新。熊彼特指出创新是创造性破坏过程,他将摧毁旧的产业,让新的产业有崛起的空间(邓春玲,2006)。熊彼特所指的创造性破坏,既可以是淘汰旧产业,也可以是对旧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在这个过程中,熊彼特强调有秩序地推进,最终达到产业结构创新升级。众包可以让这个过程进行的更为经济、有效率。首先,众包采取虚拟化联盟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这种联盟组织根据需求可以灵活地进行结构拆分、重组,不会对原子型专业组织造成突然毁灭性破坏,从而使产业升级达到平稳过渡。其次,众包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建立联盟。围绕一个需求,每一个进入联盟的成员都必须在遵守联盟规则的基础之上,通过公平竞争进入。这样可以保证进入联盟的都是有竞争力的合作者,此外,由于联盟的契约是公开的,所以,合作者进入和退出自由。对于联盟和成员双方来讲,各自都有无限的选择空间,由此一来,联盟结构就如同变形金刚,可以跨区域自由伸缩,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 3.结语 互联网将全球经济集中在统一的大市场之中,市场规模达到了空前的水平,这一方面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与协作面临地域上的重新洗牌,尤其是传统的经济结构必须基于全球的视角进行重新整合与创新,以此来适应全球化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众包本身是基于互联网的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它超越了纯商业的运作模式,将以“价格”为信号引导资源配置的方式,发展到以“价值”为信号引导资源配置。价值比价格具有更广阔的涵义,它超越了价格的商业性本质,将非功利性行为纳入价值创造过程,从而拓展了经济活动的资源获取空间。在众包商业模式中,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更多是以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为基础来供给资源,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只发挥部分功能。其开放、民主、无边界的特征使它面对多样化的个性需求和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能够灵活、高效、低成本的进行资源的重新分配和整合。尤其是其虚拟化的运营平台,为可用的全球资源架起了一座没有时空间隔的桥梁,有效地促进了跨区域分工和产业经济全球整合。而且,众包基于公开规则,按照需求进行联盟协作,模块化的组织构型可以灵活自由的分拆和组合。最重要的是,公开的自由竞争机制,为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提升提供了无限的创新活力。 作者简介: 张伟(1979—),男,山东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陈小勇(1977—),男,陕西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经济结构论文:浅谈信息化视角的城市经济结构调整 摘 要:当前,信息化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以信息化带动城市的传统特色经济,使城市发展与信息化整体推进,值得深入探讨。本文从信息化视角对城市经济结构调整进行综合分析,具有一定的现实与理论意义。 关键词:城市经济 结构调整 信息化视角 1.前言 城市信息化的主要目标是将信息化建设同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真正融合在一起,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各项工作中,取得实在的效益,使之成为本市经济起飞和社会进步的推进器。同时,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是促进城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 2.城市信息化推动城市经济发展 2.1信息化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分析 信息化以新的价值观、社会观、经济观冲击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带来了社会的深刻变化。在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上表现为全面的、长期的、持续的知识利益驱动。信息化是贸易、投资、资本和人才流动、技术转移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极大地促进城市对信息的产生、交流、释放和传递的有序化、高效化,对于消除城市内的城市间的发展不平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信息化强化了城市内部和城市之间的科技、市场、动态经济信息等的传播和交流,改变了城市传统经济中对资本注入的依赖,可以缓解资金紧缺的矛盾;确立了人才和知识在城市的新经济结构中的地位,可以促使大批高素质人才向新经济结构的城市汇聚。信息化与城市经济的紧密结合增加了城市与外界的交流,把城市特色经济融入全球性经济构架之中,通过各种专业网络平台将众多的中小企业联成网络、整合市场,使城市特色经济劣势在信息化的作用下转化成为竞争优势。 2.2信息化加快城市知识积累,促进政府和企业体制改革 信息化促进政府企业体制改革,减少交易成本,为经济发展营造出一个创新的空间。在企业层面上,信息技术的采用使得企业内部管理发生质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信息化可以消除时间和空间障碍,实现实时监控、集中管理;另一方面表现为把不同职能间的自我约束转化为由信息技术进行强制约束,这种集“集权+分权+自律”的管理体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环境。在政府层面上,信息化对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业监管力度等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2.3建设现代化城市经济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建立现代化城市经济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尽可能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二是尽快消除城市经济发展中“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确立支柱产业和专业化部门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并加强各城市之间的商品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促使城市能够发展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城市经济是现代化城市经济体系的龙头,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发挥着巨大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大城市产业结构的现代化要求努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 3.信息化时代与工业城市的产业结构调整 3.1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信息技术作为当代高技术的核心,凭借超越传统技术的优势,极大地影响着产业结构的变动方向。信息技术的发展促进新的产业和产业部门的形成。在科技进步的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方面,原有产业和产业部门分解,某些产品或原有生产过程的某一阶段随着生产技术的变革和社会需求的扩大而分离出来,形成新的产业和产业部门;另一方面,新的产部门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所在企业生产的产品要有竞争力,又主要取决于企业的技术进步程度,而信息技术是技术进步的核心环节。变革的产业结构对新的信息技术产生新的需求。信息技术作为当代科学技术进步的技术核心,与产业结构形成相互依存、互为促进的关系,这在当今信息社会表现得特别明显。 3.2信息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信息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与“标准结构”进行比较,从而差别产业结构是否合理;能否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在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进了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集约化。其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作用促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其结果是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比例不断下降,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信息产业)比例逐步上升,占据主导产业地位,而这正符合“标准结构”的演进规律。信息技术的发展会不断地改善市场需求和供给结构,协调好供需关系,保证产业结构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信息技术能依据现状促进产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信息技术可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 3.3信息技术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通过提高信息技术的开放度来形成更为合理的产业结构。加大产业结构的开放度可推动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社区建设,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经营环境。在所有产业结构中,伴随着知识技术密集程度的提高,经济发展对科技人才尤其是高技术人才的依赖性大大增强。由于信息技术产业的成果向其他传统产业的转移速度很快,所以信息技术产业中许多产业部门不但纵向看上升势头很快,而且横向看发展势头也很猛,从而推动产业技术基础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产业结构向着高度化的方面不断迈进。 4.结语 总之,城市信息化与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需要城市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发展信息产业,利用信息技术及相关活动改造和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等一切领域,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通过信息化来提高和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加速城市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经济结构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摘 要:面对金融危机,虽然我国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实现了经济复苏,但并未从根本上扭转不利局面,一旦再次受到危机冲击,依旧会造成经济发展的大幅度波动,因此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对此本文阐述了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并就如何调整经济结构提出了几点策略。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 经济结构调整 优化 经济发展规律表明,经济结构形式是经济生命力的重要体现,而且会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有所不同,特别是在国际竞争空前激烈的今天,不确定性因素与日俱增,只有正确分析经济结构,有效的调整经济结构,才能更好的适应变幻莫测的经济市场,为经济稳健发展提供有力基础和重要保障。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2008年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导致国内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外贸进出口总值大幅度降低,就业形势日益严峻,中国海外资产风险逐步上升等,虽然此次危机带给我国的是短期、有限的直接影响,但其间接影响是长期且深远的,已成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而这与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有和那关系,如产业结构失衡,需求结构性矛盾显著,区域经济结构失衡,城乡发展存在差距,要素结构失衡等。 显而易见,调整经济结构不仅是在根源上解决各类经济发展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保证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下,我国必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从而为经济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使我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屹立不倒。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产业特点和具体作用也有所不同,经济发展模式也与其他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调整经济结构时,应立足我国国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处理好资源、产业和地区发展的关系,杜绝盲目照搬先进模式和经验,以免因水土不服影响我国经济顺利发展。 1.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基础保障 (1)健全知识产权体系 知识产权制度是技术创新的基础,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重要的支持和推动力量,因此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完善其研发制度、运行制度、转让制度,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侵权行为,以此提高知识产权的有效申报率,促进科技研发顺利开展。 (2)优化市场化机制 市场化对优化资源配置和最大限度的发挥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必须尽快对政府政策和行为加以规范,制定利于规范和保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力度,并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制度,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以此提高我国市场化水平,为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提供保障。 (3)完善税法体制 合理的税法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调控作用,对合理分配收入和优化产业结构具有促进作用,利于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因此在调整经济结构时,应在避免双重征税的基础上结合适当的放宽税基、降低税率、减少优惠等方式促进消费,并优化税收程序和税制机构,加大税收监督力度,促进税收工作有序开展,最终实现结构调整。 2.我国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 (1)优化产业结构 首先应优先发展第三产业,因此应拓展服务行业领域,着重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如工业设计、研发、金融等,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服务业,如房地产、社区服务等,并完善会计、咨询、审计等服务组织。此外还应特别发展绿色产业,如文化和旅游业等。 其次应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必须在提高科技含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的前提下增加经济效益,因此应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注重发展信息产业,并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为先导产业发展提供助益,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加以改造,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有机融合,使两者相互发展,相互促进。 最后应保障农业不容动摇的基础性地位,因此国家必须正确处理“三农”问题,既要强化其基础设施建设,对种粮农民应继续推行补贴和优惠政策,以促进粮食稳定生产,并加强财政支持,注重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也要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使其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向现代农业方向转变。 (2)优化要素结构 我国必须调整资源价格让民众正确认识当下的资源状况、环境损害程度以及市场中的供求关系,从而引导和督促其在市场竞争中节约资源,避免浪费,提高资源效用。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科技的优势,加大科研投入,尽快研发新技术,使其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3)适当调整区域经济结构 在调整区域经济结构时,应根据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如针对我国西部地区,政府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科技、管理等多种资源流动的合理性,以此实现区域间共享有效资源,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针对城乡间发展不平衡问题,国家应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大力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并在教育、医疗方面加大资金投入,方便农民接受教育和就医,以此促进农村发展,缓解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局势。 (4)优化消费结构 国家应充分发挥财政作用,推行适当的政策鼓励国民消费,如民众在购置农机具、家电时予以补贴,适当的增加经济适用房等,其政策一定要适应民众的多样化的实际需要,同时依靠合理的税收政策,调整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以此引导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和优化。此外还应注意协调好内需与外需的关系,应保证内需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外需。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下,我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但它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国家在调整经济结构时,应立足国情,实施行之有效的经济结构调整措施,以此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结构论文:浅析构建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的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 论文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却仍较为严重。本文从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水平的角度,分析了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重要性、可行性及具体的对策,对构建新的养老保障体系作了些探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李铁映曾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作了如下的概括:“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也是经济的稳定器……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是经济发展的激励器。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分配制度,是社会不同群体收人分配的调节器,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实现一部分人先富从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正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有如此多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功能,我们党始终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去抓。在现代工业和农业经济并存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里,城镇领域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更趋成熟,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尽管也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农村里特殊弱势群体—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更加突出。 一、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中国已跨人了老年型社会。在中国人口老年化的过程中,农村的人口老年化具有其独有的特点:(1)农村老年人数量多于城市,如果按照印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的比例推算,城镇老年人口数约为2653万,农村为6083万,其绝对数是城市人口的2倍;(2)农村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量向城镇转移造成农村的老年人相对城市更多,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农村老年人占农村人口的比例将高于城镇3~6个百分点;(3)农村老年人无固定的养老收人,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要甚于城市老年人。尽管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比城市日趋严重,但农村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远不如城市发达,存在着很多间题,形势非常严峻:其一我国是传统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国家,农民有其固定的生产资料—土地,在传统社会里,农民的生活风险相对比较小,因而国家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重心倾向城镇,广大农村的农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养老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国家给予城市老人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保障措施对农村的大多数老年人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以外。这主要是受我国传统的保障思想的影响,认为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的责任在家庭。其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也与城镇的居民一样面临着市场带来的难以预料的生活风险。如1989年一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平均实际增长仅1.4%,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平均实际增长3.9%。从这可以看出农民的生活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居民,因而那种覆盖范围狭窄的社会保障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其二是农村养老保障的基础—家庭养老功能有所动摇。据1992年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农村老年人要从子女处得到经济支持的占72. 93% ,希望家人帮助料理家务的占85. 28%,由此可以看出桅农村老年人对家庭的依赖程度。但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普遍推广及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给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冲击。我国农村不少地方已形成“4- 2一1”的家庭结构:一对夫妇要供养4位老人,不论是从家庭收入,还是夫妇能够用于赡养的精力和时间来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据统计,1982年我国家庭平均规模(1/户)是4.43,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到1998年减少为3.63,家庭人口和劳动力的减少都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赡养老人能力的降低。家庭赡养老人的能力降低必然导致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质量下降,可靠性降低。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是青壮年)移师城市去谋生,农村留下主要是弱者、老人,而进入城镇的务工者本身承担着较大的生活风险,很难确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因而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间题显得更加突出。据《经济日报》报道“老年人的赡养纠纷案目前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在所有涉老民事案件中,赡养纠纷案件占到13.5%,高居榜首,这类纠纷案中又以发生在农村的物质纠纷居多。”这也反映了在市场经济的浪潮冲击下农民的生产、生活的风险变大,赡养老人的能力逐渐下降;其三是农村部分地区尽管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养老金缺乏长效管理,出现了很多间题。截止目前,全国有30个省的2000多个县开展此项工作,8000多万农村人口参加保险,积累保险基金1印多万,有55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养老间题得到较好落实,形成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但中国大多数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是当地民政部门统揽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而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又受当地政府的管理,所以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或政府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农民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正是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了农村更多的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信心,使得养老社会保险在一些农村推广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影响了农村社会保险政策的推行。其四农村的养老保障缺乏雄厚的物质基础。农村经济经过20年改革的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最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三农”间题显得日益突出,整个农村的经济基础依然非常薄弱。1986年,因工农产品的剪刀差而导致农村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资金总额始终在276亿元到307亿元波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减去了农民的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因而农村收人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只得建立在相对贫困的物质基础上,导致农民老年人生活必需品、生活照料、精神产品等养老保障的内容得不到真正的落实。在1999年河南人口学会和河南计划生育干部学院对2500个老年人所作的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中,发现农村老年人年收人低于loon元的人数达1104人,占所调查人口的50.8%;农村老年人生活中最困难的事50.3%的人认为是经济困难;老年人最担心的养老问题是没有生活来源(占27. 6% )。因此可以看出农村老年人养老状况的窘迫。 二、构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的重要性 (一)构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有利于贯彻邓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战略。社会保障本身就是一种国民收人的再分配方式,国家可以通过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给予农村中弱势、困难群体—老年人以特殊的保障、实现社会保障的目的,有利于实现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养老权,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尊老、养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的传统道德,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二)构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有利于刺激消费,拉动国内的需求,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实现21世纪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目标。从理论上说,消费每增长1%,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为0. 6%,实际贡献率近60%。在有效需求不足的今天,大力发展农村养老保障事业,能更好地刺激农村老年人的消费增长。 (三)构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 (四)构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农村计划生育政策贯彻的阻力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农民“养儿防老”的思想,在没有普遍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养老只能依靠家庭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农民为了安度晚年,必定设法多生孩子,以便自己老有所养。因而要进一步推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加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建设,解决农民的后顾之优。 三、构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的可行性 21世纪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新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全方位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该体系将从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老年人生活照料所需的劳务、晚年生活的精神满足三个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包括生活资料、医疗卫生等方面保障)。从目前农村的养老现状来分析,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未来新保障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和提供可能性。 首先,在法制建设方面,为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新体系提供法律保证。我国宪法规定:“赌养、扶助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这从宪法上为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的依法负有赔养义务的人”。从根本大法到基本法律都详细地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制度,使得养老保障新体系的建立有法可依。 其次,在政策方面,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并由政府出面组织实施,为农村新保障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政策条件。“从2000年开始,我国农村居民将和城市居民一样可以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庇护,民政部已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列人其2000年的重要工作目标”。政府从国家的大局出发,在考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逐步顾及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为将来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的建立起了推动作用。 再次,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基础在于家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承担着老年人保障的主要责任,尽管家庭在将来履行养老保障方面功能有弱化的趋势,但毕竟它还是我国比较稳固、可靠的老年人养老途径。家庭养老模式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因而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时,家庭的养老功能仍是最基础的。 最后,国家在部分农村推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经验,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这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成功。在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不再是救济型的,而是一种保险型(预防型)的养老保障。发达地区养老保险的成功推行,对其他地区养老保障新体系的构建将起到典范和指引作用。 四、构建养老保障新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及具体对策 在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具体原则,确保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的健康运行,真正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保障。〔一)必须加强养老保障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设。(二)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三)必须坚持养老保障主体的多元化。(四)必须坚持权利义务相结合兼顾公平的原则。 构建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建设不可能一域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真正使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做到科学化、伦理化、法制化、制度化、社会化的统一。 构建养老保障新体系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必须依靠政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引导农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培育农民的市场意识,使农民真正走向市场,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与此同时减轻农民的负担,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增加农民的收人,为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提供物质基础。 构建养老保障新体系要充分发挥经济学和科学技术的作用。一方面运用经济学的成本和效益的原理教育农村广大的农民,培养农民长期投资和远期效益结合的意识,逐渐改变中国农民的传统的养老保障意识的束缚,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指导农民的行为,提高农民的自我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辅助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政策的透明度,确保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科学性。 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必须加强家庭伦理道德的教化,发挥我国传统养老保障的优势。毕竟目前政府、社会的力量还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面地介人农村养老保障建设。必须加强农民的传统美德教育,提高农民敬老、赡养老人的道德意识。 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首先要加快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建设。如《农村社会保障法》、《农村老年人的权利法案》等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法律,将农村老年人的权益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把农村养老保障纳人法制化轨道;其次可以运用法律监督政府在推行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方面的行为,保证政府社会保障政策的公正性、有效性。 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必须加强养老保障的制度化建设。尤其在农村杜会养老保险中,政府的管理体制必须改革,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必须遵循收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三个部门之间要权力分立,相互牵制、监督,从而增强养老保障基金的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农民对政府杜会保障制度的信任度。为确保这一点,可在地方政府机构之外设立一个养老基金管理机构,以负责养老保障基金的增值、保值。 构建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要充分发挥农村各种主体的作用。个人、家庭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杜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集体经济组织在养老保障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团体在新的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更加明显,他们通过各种慈善活动解决部分特困农民的养老问题;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财力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发挥政府的政策优势,政府可以制定优惠政策发展农村的养老保障事业,同时在税收上通过减免政策,优惠刺激与老年人相关的行业的发展,降低老年人产品的成本,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经济结构论文:设施园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摘要: 设施园艺工程与人民的生活关系十分紧密,它的科技含量极高、涉及学科极广泛,而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热点及重要内容。我国设施园艺工程学科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并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而发展与提高设施园艺工程,也必将加速我国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健康、顺利进行。 关键词: 施园园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1、我国设施园艺业的状况 设施园艺涵盖了极为广泛的系统及学科,如自动控制、品种、建筑、机械、栽培、管理、材料等,由于它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因此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农业现代化水平就以设施园艺的发达程度为重要标志之一。现阶段我国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中,以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的建立为主要项目,换而言之也是在开展设施园艺工程,充分证明了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设施园艺是其关键。近五年来,以我国农业现代化大发展为背景,我国的设施园艺事业获得了空前进步,具体表现为: 1.1设施园艺生产体系已初步建立,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节能为中心的体系。遮阳网和塑料拱棚在南方极受青睐,它可以防雨降温,使夏季蔬菜育苗的困境得以克服,蔬菜夏淡季的状况得以改善;节能型日光温室在我国北方广地区得到重点发展与积极推广,因其具有冬季不加温的特点,从而使一些喜温果菜能够在北纬40°左右的高寒地区生产出来,一些耐寒蔬菜在更高纬地区也能够生产出来,基本解决了冬春无蔬菜的状况。另外全国蔬菜处于大市场、大流通的状况,全国各地蔬菜供应四季长青,丰富多彩,均衡稳定。人均高达240-250㎏/人.年蔬菜占有量,在世界上也达到领先水平,其中设施蔬菜人均占有量比1981年增长了164倍,达到33㎏/人.年,在“菜篮子工程”中具有重大贡献。 1.2全国至2000年初设施园艺面积已近100万公顷的栽培主体为蔬菜,以日光温室和塑料拱棚是其主要设施类型,在世界上位居第一,与1981年相比增长了约150倍。在部分大中城市郊区当地菜田总面积相比于蔬菜设施栽培面积也低于10%以上,部分地区甚至更低,将近30%,明显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80年代后不断扩大设施栽培的分布地域,向“三北”地区持续发展设施园艺,目前又快速向南方扩展,发展趋势极为良好,已超过北方的发展态势,发展更为迅速的是东南沿海经济地区。 1.3从总体上讲设施园艺工程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小型简易类型的园艺设施比重不断下降,约为20%,而渐渐向大型化趋势发展。利用引进大型现代化温室及配套设施,推动了我国温室产业的快速进步,进一步推广了国产连栋塑料温室及新型优化节能日光温室。因合理科学的设施结构设计建筑,优化了设施内的光温水气环境,促进作物生长发育,为优质高产打下基础。 1.4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使得大中城市持续减少近郊区的耕地,城市周边地区的农业怎样发展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都市农业”是近年来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就是密切与大都市的二产、三产结合,在城市的周边定位,融合服务于大都市,满足都市高质量、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利于优化生态环境,从而获得可持续发展,所以首先选择的项目就是设施园艺。上海浦东发区的东海农场,以及北京的“朝阳农艺园”等,就是将农业科普教育紧密结合观光旅游、现代化的温室园艺,一举多得,从而使设施园艺的功能得以拓展,作为一个新的景观展现于大城市周边。 2、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设施园艺 蔬菜、果品和花卉是设施园艺的主要产品,当市场有需求时,与传统农业相比其产品附加值显然要高出很多。另外部分花卉、蔬菜只有较短的生长周期,能够多茬栽培于气候适宜的地区内,因此也相应提高了单位面积的产值和产量。设施园艺的园艺作物生产是在人工设施内进行的,一些反季节的鲜活产品也可以提供出来,相比于露地生产其价值是较高的,因此它是一条“短、平、快”的致富脱贫渠道。因其经济效益极为可观,相比于其它产业的产投比显然要高出很多,在八十年代初我国日光温室面积为1.06万亩,到了二十世纪就发展到300多万亩。所以,弃粮种菜成为广大生产者的必然选择,发家致富也就理所当然了。部分省市领导,因势利导,抓住机遇,迅速改变了当地农村和农业面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因此,调整当前农村的种植业经济结构,第一选择的项目就是设施园艺,在各种大棚,温室种菜种花在全国很多农业高科技示范区发展起来,虽然内容大致一样但也不足为怪。 3、设施园艺发展需注意的事项 设施园艺涉及比较多的学科,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属于现代化农业范畴,通过先进国家的实践证明,要实现高效、高产的现代化设施园艺,不仅仅需要工程技术(硬件设施),还需要先进的管理与种植技术。国外之所以获得高利润,是因为高投入高产出是其发展设施园艺的技术路线。高能源的投入和高质量的设施建设,优化了生长和结构环境,从而保证了几乎可全天候生产的园艺作物。为了保证产品能在国际市场上畅销,保证作物内在品质和外观品质都很好,也就是单位面积的高品质和高产量,必须具备精湛而科学的栽培管理技术,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比较,农业、农村的差距还非常大,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发展一条与我国国情相适合的道路。 总之,在广大农村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过程中,必须要把农业仅提供初级原料的局限加以突破,不再受农业技术落后、生产经营分散、农业部门分割的限制,以科教兴国、科教兴村为战略目标,努力做好设施园艺工程,搞好农业项目储备库,从而推动新时期农村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开展。 作者:高大臣 单位:黑龙江省海伦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经济结构论文: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优化 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永恒课题和一项巨大工程,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和长期的研究。笔者认为,在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遵循一系列的科学原则,而且要采取一整套的有效方略。 一、调整优化必须遵循的科学原则 在新一轮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中,我们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全国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的生活质量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根本目的;坚持依靠科技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产业结构层次,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必须遵循以下科学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化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市场对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主导作用日益明显。面向市场,了解市场信息,把握市场趋势,按照市场需求(包括本地市场需求与外地市场需求,现实需求与未来需求)进行结构调整,使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做到供求基本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得到保护和照顾,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是结构调整中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决定结构调整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因地制宜原则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应注重发挥自己的优势。这里说的优势,主要是指结构调整中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等各地与其他地方相对的比较优势。由于各地自然环境、区域位置、生产力水平不同,因而各地优势也各不相同。各不相同的优势是从供给方面影响农村经济结构形成与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新一轮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中,我们应从本地实际出发,把注意发挥自身优势,作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结构效益的着力点抓。即在新一轮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中,一要挖掘资源优势,二要形成规模优势,三要树立名牌优势,四要发挥市场优势。 (三)“三效”协调原则 由于受到各地自然资源、区域条件、人口密度、市场发育及支柱产业的影响,结构调整可有多种多样的模式,但在发展途径上,都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互兼顾,共同提高的原则,即“三效”协调原则。不能顾此失彼,失之偏颇,这是确保农村经济发展有生机、有活力,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关键所在。 (四)示范引导原则 典型示范是教育、引导农民,推进新一轮的结构调整与优化最有效的方法。农民一般都是现实主义者,是讲实际、讲实惠的群体,需要有活生生的典型增强说服力,抓住结构调整中的典型,搞好示范,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变“要我调”为“我要调”,从而有效地铲除结构调整中的种种障碍,增强结构调整的群众基础。 (五)科技推动原则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最终效果,如产业能否调优、品种能否调良、质量能否调高、规模能否调大、效益能否调好、整个农村经济的素质能否得到根本改善等,关键在科学技术。全面加强农村科技创新机制建设,把高产优质高效技术,农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储藏、保鲜、包装技术,节本增效技术等融入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全过程、各环节,大力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科技含量,这是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点。 (六)循序渐进原则 新阶段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必须按照客观规律,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实践中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立足全局,不就事论事;二是量力而行,不盲目扩张;三是稳步推进,不操之过急。 二、调整优化应当采取的有效方略 (一)制定合理规划 就一个区域的结构调整来说,资源如何合理配置、重点发展哪些产业和产品、形成什么样的区域布局、怎样分步骤实施等,必须从上到下分层次制定出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生产力布局和生产要素优化耦合的总体规划。规划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搞好规划是引导农民沿着正确方向,进行结构调整的基本途径。要避免违背客观规律,脱离本地实际,防止重复建设、结构趋同现象的发生。 (二)引导多元投入 农村基础产业是影响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重要因素。由于农村基础产业服务的公共性、效益的间接性、建设的超前性、经营的垄断性等特点,对它的投入必须是多元的。具体来说,一是增加国家财政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公共外部条件,具有使用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财政投入是最基本的投资形式,政府应是投资的主体。二是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政府应运用各种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村基础产业,特别是通过扶持农村各类合作基金、股份基金等的建立和发展,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并鼓励其投入本区域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去。三是吸收外商资金的投入。国家可制定与完善相关的优惠政策,吸收外商向农村基础产业投资。 (三)实现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的过程。根据我国农村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运行现状,当前亟需采取以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对策:一是政府必须积极创造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市场、体制、资金、法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二是切实抓好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建设。生产基地建设必须与主导产业的形成与龙头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注意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围绕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与资源特点相适应的区域经济格局。三是注重探索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必须依托一定的载体——经营组织形式。适宜的经营组织形式是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的基本保证。我国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中,各地根据自己的资源禀赋、生产技术水平、市场发育程度等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了多种多样的经营组织形式,一是企业+农户型,二是合作组织+农户型,三是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型。笔者认为,选择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实际上是选择适当形式来联系农户与市场,因此,形式的选择既要能够体现农业产业化对生产交换行为的要求,又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使各方最终达到利益目标。四是完善分配机制,注重农民利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到多种行业、多个部门的经济利益关系,只有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取得实际效果。必须通过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分配机制,维护好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当前要大力兴办新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或配套服务企业,延长产业化的利益“链条”,创造新的附加值,增强产业化体系中的利益总量,为实现各个环节的平均利润率创造条件。在产业一体化经营中,特别要注意保护农户利益。 (四)普及农业科教 人才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调整与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技术支撑。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才能使农业在新的台阶上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人才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开发利用农村人才资源,培养一支庞大的拥有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并在农业领域具有科技创新和农业技术推广能力的实用人才,才能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有效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步伐,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人才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引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的生力军。信息及知识越来越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基本资源和发展动力,信息和智力活动对农业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农业信息化是21世纪农业的重要基础,是衡量一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笔者认为,教会农民怎样用信息、用科技是农业信息化得以发展的核心问题,需要加速培养千千万万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农业科技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复合型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农村开展信息技术的指导、宣传、推广工作。人才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基本目标的智力源泉。大力培养充足适用的农业人才,是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是实现农村结构调整基本目标的智力源泉。为此,要采取有效办法与得力措施,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各类教育(包括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 (五)提供配套服务 全面提高农村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是实现农村服务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基本要求。为了把这个基本要求落到实处,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服务对象要明确。全面提高农村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首先要明确服务对象。农村服务业的服务对象是十分广泛的,它包括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农村生产中,既包括第一产业即种植业、林牧业、养殖业、水产业,也包括第二产业即对农产品的加工、再加工、深加工、精加工;在农民生活中,既包括物质生活即衣、食、住、行、用,也包括精神生活科、教、文、卫、体。二是服务内容要增加。农村服务业的服务内容是随着农村生产领域的扩大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一般来说,在当前,农村服务业的服务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农资农机服务、农水农电服务、技术信息服务、运销仓储服务、农经管理服务、金融保险服务、科学教育服务、环保法律服务、文体卫生服务。三是服务方式要多样。笔者认为,改变为农业和农民的服务方式就是要在坚持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变“死板”服务为“灵活”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变“等上门来”要服务为“走上门去”给服务,变“限时”服务为“随时”服务,变服务“某一环节”为服务“整个过程”。总之,必须让农民感到为他们提供的服务,既热情优质,又方便快捷。四是服务体系要健全。健全的服务体系,是提高农村服务业水平和质量的必要条件和根本保证。让服务组织彼此分工、优势互补、密切配合、有效运转,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合作社作为农业生产者自己拥有和控制的组织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农村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力量。 (六)建立服务型政府 政府在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中负有重要责任、起着重大作用,而政府职能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政府只有在尊重农民意愿和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方法、手段来引导和帮助农民进行结构调整,才能受到农民的欢迎,让农民与政府各得其所,各显其能,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调控功能的充分发挥,要以不影响农民的自主权为前提;政府调控功能的充分发挥,要以不损害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前提;政府调控功能的充分发挥,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前提。这样,政府的调控才符合农民群众的要求,代表农民群众的利益,各种政策措施也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支持和拥护。 作者:陈国华 单位:江苏省如皋市委党校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思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__实际来看,保障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且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是推进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__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的村有627个,组4452个,耕地面积1349783亩,农户228365户。流转面积达175471亩,占总面积的13%,流转土地仍以种、养植业为主。涉及农户34254户,占总农户数15%,以流转期限划分,长期流转面积68434亩,占流转面积39%,短期流转面积107037亩,占流转面积61%;以流转方式划分,出租面积10528亩,占6%,转包面积107751亩,占61%,入股面积1755亩,占1%,互换面积54396亩,占31%,转让面积1041亩,占1%;土地净流出农户17046户,净流出面积35436亩。土地规模经营方面,30亩以上规模经营农户1627户,经营面积56945亩,其中~100亩以上经营户132户,经营面积14515亩。总体来看,__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打工”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呈逐年扩大之势。 2、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这种形式在__为主要形式,转包土地面积达10.7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二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发展规模经营或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全市为5.4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三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全市为1.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经营。全市为0.1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五是转让型。就是原承包户有了比较稳固的非农经营项目或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全市为0。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l%。 3、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农业规模经营中。目前,__有多家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土地流转。如沙湖镇万荷堂莲业有限公司,鼓励扶持农户发展莲业种植,发展种植大户100多户,参与土地流转面积1800多亩。郭河镇天利养鸡专业合作社,发展养殖大户30多户,以亩平600元左右价格租赁农户承包耕地600亩左右,进行规模化养鸡。 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率,有效整合了农业资源,产生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17.55万亩中,80%用于发展水产、蔬菜、畜禽等优势产业,做到了优势产业板块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就是为了发展规模经营,以取得规模效益。如今年全市采取转包、租赁、互换、入股、转让等形式集约开发,发展新的水产养殖面积10万亩。三是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不仅为外出务工的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而且还使务工农民从中获得了一定收益。四是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制定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调处了各类土地纠纷。 1、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有的村组存在少数人种“霸王田”,导致承包费兑现难、农户间土地不均等问题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2、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3、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部分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4、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5、少数村组借土地流转与民争利。部分地方一些村组,税费改革前因农业比较效益低,将农户撂荒等的土地集中发包,承包期5—20年不等,寅吃卯粮,一次性收取承包费,用于偿还债务及开支,有的村组“卖地”比例高达50%。还有少数村借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土地统一经营开发,截留本应调利返还农户的流转收益,侵占农民土地权益。 1、借签模式。 (1)土地流转模式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本村小规模土地流转业务。在镇办一级,依托镇办财政所,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在市一级,依托经管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监管、纠纷仲裁机构和农村土地流转网上交易平台。 优点:供求信息集中、全面,有利于增强流转土地的市场竞争能力。可通过协商办法使流转土地连片集中,逐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适应面上推广。 缺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缓,只能逐步通过流转收益吸引周边农户参加。 (2)土地流转模式之二:确权确利不确地型。 组建形式:以发包方(村)为主体,在村内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进行调整,形成连片土地,以流转收益补偿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优点:发展规模和速度较快,效果明显。适应渔池开挖面积较大等不易分田到户的地方。 缺点:与二轮延包确权确地到户的要求有所冲突,易引发无田农户要田的纠纷。 2、具体思路。结合__市实际,应采取的模式为: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内部以“确权不确地”的方式调整土地。市镇两级分别建立相应的纠纷仲裁、信息收集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民 土地管理制度。3、措施建议 建立新型的土地流转机制,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可称谓我国第三次土地革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既不能无所作为、求稳怕乱;更不能强行乱为,急于求成。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要积极探索“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流转促进发展,发展维护民权”的土地流转新机制,促进土地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政府培育市场。加快培育“村乡交易、县市监管,,的土地流转市场。分级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市级网上交易平台。 二是市场引导流转。按照诚信、便民、规范、公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流转。一是信息服务。建立乡、村、组三级信息收集、审核、储备、、反馈网络,为申请流转的供、求双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二是组织洽谈。交易中心要定期开展挂牌交易业务,组织有交易意向的供、求双方面谈,提供洽谈场所、指导基价、示范合同文本等服务。三是签约鉴证。面谈成交后,交易所要组织供、求双方签定规范的流转合同,鉴证后颁发流转确认书。四是资料归档。交易中心要将流转合同等交易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定期将成交表册上报市经管局备案。五是跟踪服务。经管部门要负责合同履约的信息反馈和纠纷调解、仲裁。 三是流转促进发展。任何形式的流转都要紧扣发展这个主题,瞄准提高土地产出率这个首选目标,在确保承包农户流转权益的前提下,使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集中,最终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流转双方解决实际困难,修订发展规划,完善流转合同,不断增产增效,真正实现双赢。 四是发展维护民权。要切实保证流转农民的权益,让他们安心放心,村、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应该做到:第一,对受让方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第二,对较大规模的新兴项目进行论证,努力避免市场风险;第三,合理确定合同标的,提倡实物标的、以国家牌价计价;第四,对较大规模的流转,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由承租方向交易中心交纳风险抵寸甲金。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的思考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也正在逐步走向城市化的轨迹,如今农村的土地流转成为人们话题的焦点,随着土地流转活动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了实现土地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关键因素,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本文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 一、前言 土地流转是通过对土地使用权采取流转的方式所进行的土地经营活动,由于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都步入了城市中,使得农村出现了许多的闲置或撂荒土地,为了能够更好的对这些土地进行处置,大多数的农民都采取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出去,减少土地荒废。 二、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 随着我国近些年来经济的不断增长,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得到了显著提升。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状况以及产业结构也在不断的调整,农村的劳动力也正在逐年的减少,使得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得到迅速推动,土地流转的规模也正不断增大,例如2013年我国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达到了3.5亿亩,相比2008年增长了17.2个百分点。 2.土地流转规模扩大 由于许多农村人口正在不断地涌向城市,使得农村闲置土地情况连年增多,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我国土地耕种面积的26%。目前土地流转的主体仍为农户,经营面积规模超过50亩的大户已经超过了287万,家庭农场超过了87万个。 3.土地流转形式灵活 土地流转形式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增长变得更加的灵活,传统的出租、互换以及转包等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当下经济发展状况,越来越多的土地流转形式出现,例如租赁、入股、代耕以及反租等方式,使得土地流转形式变得更加灵活多变,能够更好的满足不同农户的需求,目前我国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还相应的成立了土地流转信用合作机构、土地流转市场等,通过这些机构组织能够帮助农户更好的进行土地流转活动,提升土地流转合作速度,实现规范化的市场管理。 4.土地流转经营多元化 传统的土地流转大多为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农户进行私下交易,缺少相应的规范体制与保障,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土地流转的形式不断的走入规范化、规模化,即在进行土地流转活动过程中,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们以集合的形式与土地使用大户签订合同来达成土地流转的过程,不仅为农户们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够帮助土地使用大户更好的进行土地规模的扩充,从而实现了土地流转的多元化形式。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 1.非农业收入比例 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首要因素是非农业的收入比例,一方面体现在,若农户在农业方面收入比例较高,则说明农业对农户具有重要的作用,反之农业收入比例相对较少,那么农户并不会看重农业方面的收入,也就导致了农户放弃了对农业的投入,劳动力大大减少,土地流转规模加大;另一方面则是体现在非农就业比例,即非农的就业比例较低,说明农户对农业的依赖性大,就会促进农户进行农业的耕作和生产,土地流转规模减少,相反情况下,非农的就业比例高,土地耕作情况减少,就会促进土地流转的加快。 2.土地经营投入 农户对土地的经营投入比例是表明对土地使用态度的展示,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投入的越多,对土地的需求也就越强烈,土地流转的情况就会相对减少。同时,土地经营投入的越多,土地的耕作方面的技术水品也就越高,在现代的社会科技水平下,针对土地经营投入的越多,人员劳动力就相对减少,规模也得到不断的增加,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也就会越大。 3.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由于目前城乡经济机构问题,导致了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保障群体范围没有得到全面的覆盖,也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的情况,若农户所得到的社会保障越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意愿也就越强烈,促进土地流转的快速发展,反之,农户的生活保障标准越低,使得农户没有能力去加入社会保障当中,就会出现了因农户外出打工而出现的闲置土地增多的情况,尽管土地闲置较多,但是很多农户都不愿意进行土地转让,因为土地是农户们的最后保障,所以其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4.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 近些年来,我国人口正在不断地进入老龄化阶段,这一点对农村的劳动力也产生很大影响。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农村的许多年轻劳动力都选择了外出打工,仅剩下了年龄较大的农户。由于劳动力和年龄是无法成正比的,也就是年龄约大,劳动力也就越少,生产力和生产水平也就越低。因此,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增加,农户的劳动力减弱,也就会出现劳动力转让的意愿,从而推动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四、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的相关相关对策 1.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 由于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许多环节存在问题,或因事后未能够达成双方意愿所产生的纠纷等,针对这类问题,通过将现有的土地流转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完善,让所有的土地流转过程都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减少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而且还应当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形成相关部门的登记、颁证、流转的规范化土地流转流程,促进土地流转的信息化系统的形成,将土地流转的过程具体化,进而减少因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诸多不明确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为更多的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提供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2.加大r村土地流转的宣传教育 对土地流转问题要不断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能够清楚土地流转所具有的实际意义、法律法规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用知识来丰富头脑,形成良好的土地流转意识的同时,推动土地流转规范化、规模化进程的不断前行。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想要推动土地流转的进程,首先就是要给予农户良好的社会保障,对他们而言,土地就是最基本的保证,所以,必须要通过不断的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体系保持相互平衡,才能够满足农户基本生活的保障。相比之下,农村的经济消费能力相对城镇较低,这也是抑制农村社保障体系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标志着土地已经不再是农户的唯一生活基本保障,让农户能够跟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户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推动和发展。 4.加大土地流转活动的监管 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活动问题较为复杂,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高度重视,通过设立相关的组织结构,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活动,降低土地流转交易费用,保证所有的土地流转活动都能够在规范、合法的市场环境下进行,避免出现个人私下进行土地流转活动情况的发生,此外还应当形成村镇的土地流转相关部门,以便于更好的对土地流转活动进行监督,也能够实现对土地流转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调节,同时也能够帮助土地使用大户更好的寻找土地转让的资源,实现土地使用与转让的规范化和产业化的形成。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根据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影响因素,更好的利用土地流转方式将我国农村闲置土地进行有效的处理,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机制,让农村土地流转不断的步入规范化与现代化,只有加强我国农村土地的建设,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问题 摘要:文章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思考。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速度加快、从转包和出租为主转向农户为主等特征,存在“惜转”、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农地流转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农地流转中介机构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分析 家庭承包制曾在一段时期内促进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农业技术革新、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发展,这种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已不适应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发展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效益,必须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效果不是很理想。本文拟对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一些对策思考,希望能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长远发展有一些帮助。 1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2015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574.11万公顷,其中耕地13505.73万公顷,园地1437.82万公顷,林地25307.13万公顷,牧草地21946.6万公顷 。我国耕地基本上由农民家庭承包,而林地、牧草地有部分由农民家庭承包,部分则是国家所有,鉴于林地和牧草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数据较难获取,本文主要以农村家庭承包耕地为代表,对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下文简称为“农地流转”)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1.1 农地流转速度整体加快,局部地区快速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农地流转率一直偏低,九十年代初全国转让土地的农户尚不足1%,转让的耕地面积占全部耕地仅占0.40%。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推进,农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速度趋于加快。如图1所示,从2007年开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686.67万公顷,比2013年底增长18.3%,是2007年底流转面积的6.33倍;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3年提高4.7%;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总数的25.3%,比2013年上升2.4%。 从各省的情况看,局部地区快速发展,有8个省流转面积占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如表1所示,上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比重高达71.5%,居全国首位,遥遥领先,比位居第二、三名的江苏、北京分别高13.1%和19.5%。为什么上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比较快、规模比较大?本文认为可能与其城市发展较成熟、非农就业机会多、社会保障较完善等密切相关。 1.2 农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出租流转比重上升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是转包和出租两种形式,但所占比重有所变化。如图2所示,2014年,我国农地转包流转占比为46.6%,比2011年下降4.5%;出租流转占比为33.1%,比2011年上升22.14%,出租流转面积持续较快增长,比2011年增长6%;另外,互换、转让、临时代耕等其他方式的流转比重均有所下降,而股份合作流转方式有所上升。 1.3 农地流转去向以农户为主,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上升 从流转主体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在农户与农户之间流转,如图3所示,2014年,在全部流转耕地中,流转入农户的占58.4%,比2011年下降8.8%;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占21.9%,比2011年上升8.5%;流转入企业的占9.6%,比2011年上升1.2%。近几年,农地流转入农户有所减少,流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快速上升。笔者认为可能有以下原因: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推进,农业效益不断提高,农民素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户流转农地时不仅仅为了获取转让收益,还想获取农业效益提高的分红。从各省情况看,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面积占流转总面积比重较大的省份是:青海40.8%、黑龙江32.5%、上海30.3%、江苏29.7%、贵州27.9%、安徽26.8%。 1.4 农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呈增长趋势,农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2014年,耕地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4235.3万份,比2013年增长12.8%,比2011年增长68.01%;涉及流转耕地面积为1793.33万公顷,比2013年增长19.7%,比2011年增长93.53%;流转合同涉及耕地占流转总面积的66.7%,比2013年增加0.8个百分点,比2011年增长5.6%。其中,如表2所示,流转合同签订率最高的是上海,为100%;其次是宁夏、青海、黑龙江,均超过80%。可见,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农民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1.5 流转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比重有所回升 近年来,我国流转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比重缓慢上升,初步遏止之前比重下降的趋势。2014年,农户转出的承包耕地中,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1526.67万公顷,占流转总面积的56.8%,比2011年增加2.1%。如表3所示,从各省份看,转出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比重最高的是黑龙江,高达92.2%,其次是内蒙古73.5%,安徽和吉林均超过68%。 1.6 规模经营农户数量增加缓慢,小规模分散经营仍是主体 2014年,耕地经营规模在2hm2以下的农户共2.55亿户,占农户总数96.1%,比2013年下降0.1%。可见,小模分散经营仍是农业经营方式的主体。尽管经营规模2hm2以上的农户数量整体呈缓慢增长态势,但从结构上看,经营规模3.33hm2以上的农户数增长较快,2014年底达到341.4万户,比2013年增加近24万户,增长7.5%,占总农户数的1.3%。在经营规模3.33hm2以上的农户中,经营规模在3.33~6.67hm2的农户最多,占69%;经营规模在6.67~13.33hm2的农户次之,占22%;经营规模在13.33hm2以上的偏少。至于哪种经营规模的耕地效益最高,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摘 要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实行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农村土地流转从根本上说是适应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需要,有效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但是在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土地流转的问题也不断增多,比如强制流转、技术设备缺乏、经济补偿不到位等。本文简述土地流转的背景和意义,重点分析目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中国农村 土地流转 农村经济 一、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是农村经济逐步发展的客观要求。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恩格斯认为,“只有首先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实现和保护农民的利益。”农业问题的核心在于土地制度,发展和完善土地流转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提高农村就业率等。在实施土地流转政策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应该及时解决,以充分保障农民的集体和个人权益,确保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 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需要。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实现土地、资本、技术三要素的有效结合,推动统筹城乡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增加与我国人多地少的土地供给的矛盾,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和资源使用率。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由于法律制度、流转方法等不够完善,违法流转、土地纠纷、产权不清等矛盾和问题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因素都促使土地流转制度不断地完善、突破和创新。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挖掘农村土地的潜力,提高土地的使用率,避免年轻力壮者外出打工而造成土地荒废的问题。同时,流转制度实施后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得农业经营更具现代化、专业化、市场化。 从农民的权益上来看,他们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和生活保障,告别传统的看天气来生活劳作。并且有更多的青壮年外出打工,提高农村就业率,从而拉动农村整体的经济水平。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分析 (一)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不一致 农民对参与土地流转之后的能获得的收益性和稳定性是未知的,倘若收益遭遇风险,确保自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也是未知的。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他们参与土地流转的主观意愿受到对未来收益和稳定未知的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这导致了在现实实施过程中,少数农民的不愿意限制了业主对土地的整体开发,有些农户的被动参加也会给未来埋下纠纷隐患。 (二)市场机制不健全、法律制度不完善 土地流转出现以来,部分流转没有正式的合同、规范的文件,属于违法交易,事后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租金和转让费的收取也没有科学依据,给农户的利益造成了或多或少的损害。在现有体制下,农民掌握的信息不完善、对制度的理解性较弱等现象,会出现基层政府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强制农户流转等,严重侵犯了农民的权益。 从法律上来看,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亟须完善,流转中产生的矛盾纠纷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去解决。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怎么明确,利益补偿关系如何协调,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就对农户的补偿的问题上,通过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山乡的调查,国家流转实惠金的发放不一致,有的没有补贴,有的补贴过少。同时,农户希望土地流转价格的价格能有所提高。往往制度的不确定,会降低农户主动参加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中介机构不完善,信息不畅通 目前,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缺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流转机制不完善,缺乏一个全方面、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阻碍了买卖双方的联系和信息交流,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缩减了交易渠道,也提高了土地流转的交易费用。 (四)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和粮食产量问题 通过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山乡的实地考察和采访中发现,土地流转后的某一片地集中生产黄桃,这些黄桃成熟后大部分用来生产罐头,价格比较低,多余的黄桃会出现被浪费的现象。调查发现的另一片地集中生产美国薄皮核桃,取得收益是六年之后,跨越的时间间隔较长。在采访中了解到,土地流转之后,原先生产的玉米、麦子、花生等都转变为生产经济作物,他们担心粮食的产量会受到影响。同时农户们觉得应该增加技术设备投入,比如滴灌等,更能提高生产效率,设施的更新也是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现代化农村的重要因素。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 法制是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项交易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对于流转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出现了漏洞。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因此做到有法可依、流转有序是关键。为了促进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要实现土地流转模式和权益保障机制有法可依并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并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权益 对土地制度的改革要始终以保护农民权益为核心,将农业经营的效率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联系在一起,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来促进农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又以农业经营效率提高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基层政府可以充分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农民在参与土地流转中对各方面权益的担忧,以及国家政府应如何改进能够确保他们的权益,消除他们的顾虑。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机制 推动土地咨询业的发展,健全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这些服务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中介服务体系的完善,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及时获得有效信息,这也体现了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且,中介服务也能够扩大交易范围,促进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进行,真正实现规模经济。 五、结语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自然资源和资产,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利用效益。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对土地的治理从来都是社会治理中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民生活、保障农民权益的必由之路。 (作者单位为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基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借助SPSS19.0软件,从个体特征、社会保障、劳工、土地权益4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并进行回归中不同进入方法之间的对比。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率仍偏低,农村65岁以上人数比例、农村非农户数比例、是否参与养老保险、是否发放失业补助、土地是否确权、土地允许流转年限5个变量对农村土地流转率均存在显著影响,最后针对回归结果提出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有序回归;CHARLS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其含义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1]。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着土地流转严重滞后、农地经济效率较低、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等一系列问题。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土地闲置问题日益引起学者及国家的重视[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土地流转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重点,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土地流转政策重新予以明确[3]。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0.25亿hm2,已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8.8%。虽然中国土地流转市场日益完善,但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依然存在矛盾和问题。如何合理有效地促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已日益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多集中在基于农户的流转意愿研究以及基于地区的流转机制设计;在流转影响因素方面,大多以农户为单位设计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农户是农村土地流转最重要的主体,而农户土地流转的决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4],中国农户存在着较为普遍的从众心理,即土地流转决策会参考邻里之间的现实情况;且不同地域和村镇,农地流转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故本研究将基于全国随机抽取的农村社区,对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进行研究。 1 数据来源与模型选择 1.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库,该调查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实施,CHARLS全国基线调查覆盖150个县级单位,450个村级单位,约1万户家庭中的1.7万人。本研究使用的是数据库中2011年全国基线调查中的社区数据。包括全国范围内的450个城镇及农村社区,因研究的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故选取其中包含耕地的298个农村社区的问卷数据进行回归结果分析。 1.2 计量模型选择 社区土地流转率可表示为社区被转包或者出租的农地面积占社区农地总面积的比例。本研究拟根据298个农村社区问卷数据,考察农地流转影响因素中各变量对于社区土地流转率的作用结果。首先在STATA12.0统计软件中选取相应变量的问卷数据,其次分别运用多元线性模型和多项Logistic回归,最后对两种模型结果进行分析讨论。 1)多元线性回归。应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回归参数进行估计,模型具体形式为: 2 变量选择及描述 丁洁[6]通过研究得出结论:①农户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程度、农户家庭农业收入、农户承包地所处地理位置、劳动力非农就业区域、基层政府行为、村干部态度倾向以及流转中介组织这八个变量在农户选择土地流转形式过程中显示出不同程度的作用。②承包地质量、土地流转成本、土地流转收益以及流转合同的规范程度这四个变量对农户土地流转形式选择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洪名勇等[7]从非农就业机会、收入结构、农户个体特征、社会保障等方面论述了农户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本研究借鉴学者们对于农户流转意愿的研究成果,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逻辑性、时效性等因素,得出基于农村社区的农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如下。 1)个体特征:个体特征为社区基本变量,包括年龄比例(65岁以上人口比例)、受教育程度(社区小学及以下学历人口比例)及非农户口比例三个变量。 2)社会保障:社区社会保障实施和落实情况对土地流转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土地具有独特的养老保险替代作用[8],故社会保障变量选取是否发放失业补助及是否实施养老保险。 3)劳工:即非农与务农相比的优劣情况,相较而言,目前中国从事非农劳动的经济收益普遍高于务农收入,故非农就业对土地流转具有一定的影响。选取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比例、本村非农户数比例、外出务工平均月薪(男/女)等作为解释变量。 4)土地权益:土地权益变量包括该农村社区基本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例如是否确权、是否领到土地经营产权、允许土地流转年限。 变量赋值及描述见表1,由变量数值分布来看,样本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率普遍偏低,流转率5%以下的农村社区达到了51.3%,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社会保障方面,发放失业补助的地区比例较小,只有2.3%;另外只有16.9%的地区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土地权益方面,进行确权的社区比例较低,而领到土地经营产权证的农村社区较多,达75.8%。 3 实证结果 根据自变量“土地流转比例”进行可视离散化,将调研结果中的土地流转率数据按比例分为四个等级,分别设定标签为1~4。因Logistic回归中因变量为有序多分类变量,即等级变量,故采取有序Logistic回归对变量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将剔除变量纳入回归模型以分析其对因变量的作用关系,并与通过检测的自变量进行对比,分别为模型一和模型二。表2和表3分别为回归结果及回归模型整体检验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模型拟合优度检验(Goodness-of-Fit)结果中的Pearson和Deviance检验两者对应的P值均大于0.05,可认为模型拟合良好。平行检验(Test of Parallel Lines)P 0.05,模型的平行性成立。同时,相关系数矩阵(未列出)显示各变量间无高度相关性,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综合以上说明分析结果可信,应予接受。将显著性不符合的变量剔除,最终可建立农村社^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模型: BP=1.097×QSA-0.003×BY+1.093×EAI+0.087×OP+0.073×RPR+4.78×LWT (3)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分析 1)个体特征层面。个体特征的三个变量中,老年人口数比例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且由回归结果(表2)可知,65岁及以上老人比例每增加1%,土地流转率将上升0.087%;受教育程度变量虽未通过检验,但从系数上可以看出,在一个农村社区中,小学及以下学历的人数比例越多,该地区流转的土地将越少。一般而言,受较高教育水平的农民对未来的预期更好,对政策的判断不盲目,认为通过自己或其他方式就可以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准,且高学历的农民群体生活水平较高,相应流转意愿会升高[9]。非农户数比例对土地流转概率成正向影响且影响显著。在社区中,非农个体因从事一定的非农工作,将土地使用权流转、获得流转费用用以从事非农生产[10]。 2)社会保障层面。失业补助变量通过了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实行失业补助将提高社区农民务农的积极性,也增加了土地流转的意愿。向后逐步回归后,养老保险变量的显著性有所降低,系数为正,说明养老保险实施程度与土地流转率成正比,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与土地养老功能的替代作用,养老保险等政策对社区土地流转比例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11]。 3)劳工层面。劳工方面三个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从系数可以看出,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比例与土地流转率成正向相关,且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人数比例每增加1%,该地区土地流转率增加0.022%;农村社区外出务工男(女)平均工资对土地流转率的促进作用虽不明显,但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作用。 4)土地权益层面。土地权益三个变量中,只有“是否领到土地经营产权证”未通过检验。“是否确权”变量对地流转率的作用为正向,说明土地确权对土地流转影响较大,这是因为进行了土地确权的社区,农户的土地使用权有所保障,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12]。而“土地允许流转年限”变量对土地流转成负向影响,即社区允许土地流转年限越大,土地流转率却有所降低,但降幅不大,这可能是由于近年土地流转政策好转,流转热度增加,而早期开放土地流转的社区政策灵活性较小,农民的土地权利未得到有效保障。 4.2 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改善农村社会保障,为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农村社区农户养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职业能力,解决农民离开承包土地的后顾之忧,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进程[13]。各地方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农民非农就业,包括建立并规范运营农民工就业机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等。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浅析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是农民生存的条件和重要的社会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促进土地合理的流转,激发土地更大的效用,以此提高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和意义分别阐述,其次,选取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特征和形式等现状进行具体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广西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交易;土地产权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 学术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有着以下几种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指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体的说就是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经济组织,也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持这种观点的如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张红宇博士。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指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是他们主要是从法学角度进行解释,认为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应该物权化,这样才能更加有利于流转进行。持这种观点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王小映研究员。 第三种观点认为,所谓农村土地流转即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企业和农户)之间的流动和转让;除特别说明外,“农村土地流转”则是指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持这种观点的主要包括山东农业大学的杨学成、曾启教授等”。 2008年10月19目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对农村土地流转提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由此笔者认为土地流转从权利角度而言,只是指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但依法归农村集体使用,为农民所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的流转。从流转中涉及的各主体的组织性质而言,土地流转既包括内部流转,也包括外部流转。也就是说,本文中土地流转的范围既包括农户与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的流转,也包括国家对承包土地的征收与征用。 二、广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广西土地流转的特征 1、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2009年7月19日,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讨会在南宁召开。农业厅厅长张明沛提到在所调查的农户中,有76%的农户投有进行过土地流转(转入或转出)。转包或转让过耕地的农户中,有65%的农户只转让家中部分土地,有35%的农户转让家里的所有土地。到2008年底,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16.21万公顷,仅占全区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7.37%。 2、流转形式多样化复杂化。广西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以转包和租赁为主要流转方式;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集团之间的土地流转,则是以征收和征用,即国家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用途。如贺州市的土地流转就有44460亩土地采取了转包形式,占流转土地的6.49%;有488728.2亩土地采取租赁形式,占流转面积的71.32%;有53039.06亩土地采用转让形式,占7.74‰以互换形式流转的为26432亩,占3.86%;以股份制合作开发形式流转的有65061亩,占9.49%;另外还有7536亩土地(占1.1%)采用其他形式流转。 3、地区间的流转市场发展不平衡。广西总体来说中部地区(南宁、柳州、桂林一线)的流转规模最大,其次是东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的流转规模相对较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环境因素外,经济因素是最主要的。广西中部地区,其经济比东西部地区发达,城市化进程加快,而加大了对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其农村土地的流转方式表现为农地流转的外部形式,即通过政府的征收与征用,将土地用于非农用途。另外,中部地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相对东部和西部地区多,因而更多农民倾向于把田地转给亲戚或乡亲耕种,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土地流转的规模。 (二)广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广西的土地流转形式虽然与我国的土地流转形式基本相同,但也因为其自然、经济条件有其侧重的流转的形式也有其比较少用的形式,如季节性流转、异地承包的流转形式在广西就比较少见,前者是因为广西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区,一年四季均适合农作物生长就不存在土地季节性流转。而广西丘陵广布,平原较少不适合大面积的耕作,这就难以吸引外地商户来桂承包耕作。而广西的土地流转主要侧重以下几种方式: 1、自行转包。车包是广西土地使用权自动流转的主要形式,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外出打工,从事非农经营又不放弃土地的农户一般采取这种方式。承包户将自己不愿经营的土地,通过私下商量达成转让协议。在广西这种流转形式比比皆是,也最受欢迎。 2、反租倒包。村集体将农民不愿经营的土地“反租”过来,再统一招标承包给经营大户。反租倒包则指农户在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村、组集体将集中后的土地出租给他人,形成规模经营。广西的反租倒包开始的比较早,其中钦州市比较典型,在2001年,此市实行租赁和“反租倒包”的土地(包括四荒)面积约就达到6.63万亩,占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42.83%。其中村、组集体经营土地租赁达5.75万亩(其中四荒2.45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37.15%。 3、互换土地。为了方便耕作和管理,大户与农户或农户之间进行土地使用权互换,以达到连片规模经营。互换可以约定对不等值部分适当补偿。这种互换对改变地块零碎,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土地也随之被按户分割,实行小规模分散经营。而广西的丘陵地形更是加重了土地经营分散化的趋势,广西农村由于小规模分散经营使劳动投入和土地投入都超出了可替代的合理限度,使土地的规模效益丧失,阻碍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所以土地互换的流转形式比较适合广西的土地的利用情况,应加以推广。 4、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即村、组将集体经营的土地或农户将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入股,参与土地经营者实行股份制经营,村、组集体或农户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农户以土地承包权折股的方式,联合起来发展效益农业。这种产权清晰、利益直接的流转方式是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有力带动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5、土地拍卖。国家或集体对“四荒”土地,通过公开竟标方式,拍卖给企业或大户有偿使用。“四荒”土地是指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广西区内多为丘陵地形,山林荒地较多,这些荒地,不用则废,如果能加以利用会给当地居民带来可观收入。广西很多农村就把山地拍卖给有能力经营的农民来发展 林木业,而把一些荒地拍卖来规模经营种植业,其中甘蔗被大面积种植。 三、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产权模糊不清 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问题。在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这个集体又没有明确的范畴。因此,土地产权的不明晰是造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速度慢,流转价格混乱等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广西土地产权不明晰多带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它使得农民不能拥有自己所承包的土地的完整的产权,他们只能拥有土地承包权和由此产生的承包经营使用权;产权不清为农地的流转设置了障碍,使得我国的土地流转只能流转土地的承包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农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集体这一范畴的缺位,使得集体所有事实上沦为村干部所有或权力所有:集体本身的不明确性,为土地的频繁调整提供了便利,进而对使用权构成侵犯,也不利于农地的流转,农民连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稳定性都得不到保障,公平交易也就无从谈起。而且农民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不完整的产权,缺乏抵押权,农地收益索取权也不完整、不清晰。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权利配置的失衡,造成管理滞后,缺乏激励等,这一系列因素都阻碍了我国土地流转,使得土地流转缺乏动力。 (二)土地交易市场发展缓慢 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进行,需要将土地作为商品推向市场,促进其优化。因为任何初始的土地产权和土地分配安排,都不可能达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只要土地产权是清晰的、完整的,就可以通过产权的市场交易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不断改进。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当前农村土地市场中土地的流转是以土地使用经营权形式进行的。但目前,由于土地规模流转的时间较短,土地市场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交易方式单一;运作不规范;多数地方没有建立交易机构、交易场所。 广西的土地流转市场更是远远落后于东部发达的省市,主要表现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数量很少,经营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公司为数不多且不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也发挥得不够,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广西农村在信息传递方面,缺少一个自上而下、网络状、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造成了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流动受阻,需要转出土地和需要承租土地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只能在狭小范围内进行交易,阻碍了土地流转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进行。还有农民在资金使用方面缺少金融机构的支持。农村土地流转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流转的抵押担保及融资具有一定的限制,影响农户为扩大种植规模进行的投资,进而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发生。 (三)广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落后 农民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行为主体,必须独立承担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和意外事故等,当这些风险不能通过农民自身的力量化解时,他们就面临着因风险而致贫、生活无着落等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向他们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据2007年广西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全区乡镇村干部历时两个月的排查,全区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国定温饱线625元的贫困群众有244,8万人,其中五保对象36,2万人,因重病、重残、重灾而丧失劳动能力致使无法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对象88,6万人,其他低收入对象约120万人。 另外,广西失地农民逐年增多,自2001年以来,广西每年新增失地农民10万人以上,2005年失地农民约有133.5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4%。其中,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约40.05万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30%;基本失去土地(人均耕地小于0.5亩)的农民约50.73万人,占总数的38%;余下42.72万人均耕地大于或等于0.5亩的农民,约占总数的32%。广西各地各部门对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虽然逐渐重视,但目前还只是起步阶段,具体做法就是安排就业和引导失地农民参加各种社会保障。由此,土地作为农民的重要资产,起到了提供社会保障的重要作用。。农民把土地视为“保命田”,即使有其他就业门路,也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致使土地流转发展速度缓慢。 (四)流转机制不健全,相关管理混乱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不仅是广西所面临的问题,也是全国土地流转共同所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为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备;土地流转程序混乱。不少农户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流转双方大多是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来确立流转关系,书面协议只是少数,即使是书面协议,协议上条款不规范、不齐全、不具体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这种状况极易引起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后往往难于处理,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对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探讨 1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现状分析 1.1 土地流转后主要为种植产业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的主导用途为种植,用于其他方面的甚少,这一点相对于国外有很大差别,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一些县镇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的比重甚至达到90%以上。 1.2 流转后种植日趋多样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2002年后农民劳务日渐减少,这助推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而流转形式及土地流转后种植的作物都日趋多样。我国土地流转有转包、转让、租赁和入股等形式,而随着流转的形式不同,规模的不同,种植的作物种类也不一样,主要有小麦、水稻、大豆、蔬菜、苗木和水果等,还有一些流转土地更有用于鱼类、山羊养殖等等。 2 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的问题 2.1 流转后苗木种植规模化经营仍需扩大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规模仍然很小,流转后的土地主导种植为水稻,小麦和大豆,达到70%以上,而种植苗木从全国来看规模甚小,有些乡镇甚至只有5%左右,而有些乡镇能够达到80%左右,根据相关文献挖掘及数据统计我们发现,667m2水稻的年纯利润大约为300元,而种植花木的年纯利润达到5000元左右。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规模的扩大有其必要性。 2.2 苗木种植质量亟待提高 苗木不同于一般的粮食作物,首先表现为其种植投入成本较高;其次,苗木的成功种植所需的技术较高。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日趋偏大,技术较为落后,这导致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质量较低,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上的缺陷,导致一些苗木成活率较低;二是长势缓慢,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技术不到位,很多苗木在该出苗的时间不能正常出苗,导致苗木培育时间较长,这样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成本提高、收益下降。 2.3 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种类单一 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年龄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不敢尝试新的品种,偏向于种植一些常见的生命力较为顽强的苗木,这就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种类品种较为单一,从而形成循环,种的多有经验了加之风险厌恶的心理便不愿意尝试新的品种。 3 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建议 3.1 适度规模经营,做好统筹规划 虽说提倡规模化的种植苗木,但也应该注重适度,否则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更应注重适当的规模化。要做到适度规模化就要实施统筹规划,这不仅要求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引导,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 3.2 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针对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与规划方面的欠缺,相关部门应该倡导科学种植,积极引导其进行技术的培训与提高,适当情况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引进高端技术咨询人才,以配合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的解决。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的提高与应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的质量;二是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3.3 政府全局规划,提倡“入股型”土地流转与种植苗木相结合 3.3.1 政府全局规划。政府的职能是“引导、协调、服务、监管”,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上,相关部门并未能够做出较好的决策以从整体上统筹全局,同时乡镇街道等对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的问题探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缺乏对苗木宏观市场需求的分析,也缺乏相应的销售渠道及培植能力,从而导致了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品种单一。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全局上为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考虑,统筹规划,在提高其相关技术的同时为种植者提供有效的建议与意见,从而使得他们“敢种植能种植”。 3.3.2 提倡“入股型”农村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笔者认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是比较好的一种形式,这是指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苗木公司经营,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已经成熟的苗木公司结成共同体,一方面是因为相对成熟的苗木公司具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员,另一方面是农民可以提供土地及劳动力,最终二者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但这一创新形式的实施也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过程也需要适当的协调和监督以保护双方的权利。 总的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规模虽在扩大,种植种类也日趋多样化,但对于流转后种植苗木当前还存在未规模化、苗木种植质量不高和品种单一等问题,针对本文剖析的三个问题,笔者建议首先乡镇部门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以达到适度规模种植;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质量;最后创新性的提出“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的建议,以期对相关部门提供理论上的引导。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的障碍与政府行为探析 主题词:农村土地流转障碍政府行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同时也造成了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和土地细碎化经营的后果,而这正是导致目前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科技含量低、农业比较效益差,农民增收困难的关键因素。 农村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对于它的高效开发利用只有两个途径:引入科技、资金、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提高单产和农产品品质;或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集中到更有效率的人手中进行规模化集中开发,以降低成本,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对于引入科技、资金、信息、技术等新要素,政府已经连续多年来将其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的问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对于农业新要素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土地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差,许多农户放弃经营农田出外打工或经商,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在上面投资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在许多地方,农地的浪费和低效化经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必须通过土地流转来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率并促进农民增收。 一、农地流转的现实障碍 1、农地产权残缺。一种明晰并富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应该是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统一。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农户经营"。即意味着农户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只有使用经营权。而乡村集体代表国家掌握土地的终极所有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这种所有权、处分权与占有权、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已成为农地流转的体制性障碍,也成为一些乡村组织借地发财,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依据。目前,在非农建设用地上,一些地方政府和乡村组织借建开发区、开发房地产,建设小城镇的机会,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获取大量土地出让资金,而失地农民仅得到为数很少的土地征用补偿金,利益分配比达到7:1甚至更高,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一些地方乡村组织采用行政强制手段,利用"反租倒包"方式,低价从农户手中取得土地,高价租让给农业产业化企业,从中赚取差额利润。同时由于土地家庭承包制导致的土地细碎化经营状况,一些需要土地的农业产业化企业需要和分散经营的农户分头谈判,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分散的农户由于缺乏组织难以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结果往往是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价被过份压低;或是被乡村组织低租高包,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流转农地供给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位,使农地的流转风险和机会成本加大。而土地对农民来说,具有特殊的生存保障功能。从满足农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到承担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费用,土地几乎承担了本应由国家和社会对农民承担的所有保障职能,所以除非找到能获取更高收益并较为稳定的非农岗位就业,否则农民不会轻易出让自己最后的保障权利。根据沈阳市的抽查统计,大约有64的农户愿意继续承包土地,而其中有79.4的农户认为土地是生活的基本保障,不愿转让。尽管外出务工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但出外打工可以缓解一时经济困境,解决不了长期收入来源问题,随着非农职业周期性、季节性、结构性的调整,或当处于阶段性失业时,种地会成为农民的首选谋生之计。所以,有的地方农民尽管出外打工顾不上经营耕地,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租赁给别人经营。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流转农地要素的供给不足。如榆林市子洲县三川口镇八塌湾村,全村共150多人,现在家人口不足50人,外出务工人口高达67,由于缺乏青壮年劳动力,全村耕地大面积撂荒,但大多数农户不愿将其流转给外来户。 3、农地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农业生产需要投资量大,农作物生长周期长,面对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投资收益率低。同样的土地,投资工业要比农业项目的比较收益高,所以即便是体制障碍消除了,农民自愿出让土地了,也未必立即就有许多企业和种养大户前来接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地处偏远山区,土壤肥力差的土地,更是少有人问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流转农地需求不足。如榆林市清涧县,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种植市场看好的黄豆,一亩最高亩产80公斤,扣除籽种、化肥、农药等费用,亩收入200元左右,一个劳动力经营20亩,年收入也只有4000元左右。而外出打工每天收入在20元左右,半年就能达到全年收入。过低的收益导致这些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但是却无人承包开发。 4、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不足。一是乡镇企业发展减速,吸纳农民就业能力不足。从陕西省的统计情况看,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明显放慢,1995-20__年期间,总共增加了6.3万家企业,年均增长速度为1.1%,其中20__年为0.6%,20__年为-2.67%。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1995-20__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年均增长仅为1.5。其中,20__年转移向乡镇企业的农村劳动力为29.65万人,与20__年同期的45.8万人相比下降35.3。由于吸纳就业能力下降,靠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空间有限。目前国有企业大量减员分流,下岗失业职工增多;一些城市采取某些对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措施,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机会骤减;加上受自身文化素质及技能因素的制约,农民进城增收的门路越来越窄。目前全省76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达600万人,占79。由于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多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肩挑背扛型的体力活,很难适应目前非农职业技能化的要求。 5、农地要素市场不规范。一是流转行为不规范。一些乡村组织利用手中的土地所有权,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反租倒包,集中土地搞开发。有的借流转名义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侵害了农民经营 自主权,损害了农民经济利益。二是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由于缺乏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农地流转信息得不到沟通,导致有的地方大面积的撂荒地无人承包开发,有的地方涉农企业和承包商需要农地却找不到可用资源,流转地资源紧缺与相对过剩并存,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是缺乏流转监督机制。对于违规流转农地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四是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地流转大多以口头约定为主,即便签订合同也只是简单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且大多数流转地没有登记并进行公证。 二、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应该把着力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流转程序、创新流转机制、培育流转市场、保护农民权益、减少农地依赖、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上面,综合应用经济、行政和法制手段,推动农村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快速稳定增长。 1、转变政府职能,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在农地流转中,政府既要克服利用土地所有权属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中获取超额利润的"越位"行为,又要克服对违规流转放任自流,缺乏服务规范机制的"缺位"行为。要坚决从土地流转市场上退出来,变强制为引导,变干预为服务,抓好土地流转的宏观调控、监督监测和中介服务。一是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好土地流转总量、结构和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优质高效农业项目。二是建立流转服务机构,为农地流转提供信息、中介、登记、公证等服务。三是监督农地流转的程序、流转合同是否规范合法。四是强化耕地保护,依法查处巧立名目改变农地用途或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的坑农行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五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流转农地进行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开发。 2、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农地流转程序。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农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农地产权归属、交易方式与流转程序,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地流转。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合同制度、交易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协调化解农地流转纠纷,规范流转程序。三是完善农地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兼顾集体、农户和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积极落实《土地承包法》,坚持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促使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长期化,为顺利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奠定法理基础。 3、创新流转机制,优化农地资源配置。要在充分尊重农民和投资者意愿的基础上,在现有的土地制度框架内,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借鉴成都"股田制",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借鉴海口"五统一分"制,将农民手中不能流转的分散土地资源进行互换整合,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对当地种植业结构做出整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耕作、统一技术、统一种苗、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形成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局面,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益;借鉴山东"田保姆"做法,对因出外打工缺乏劳力而荒芜的农田实行代耕、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收益分配由双方商定,优化人地资源配置;借鉴大连模式,对于大片农村集体闲置土地可"上市招标"实现高效流转。总之,要鼓励农民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 4、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农地要素市场。以县乡土地服务部门为依托,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构建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网络。普查流转地资源,收集供求信息,进行供求登记建档;开展政策咨询,提供合同范本,调解流转纠纷;邀请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等级评估定价,进行大面积流转农地的租赁招标;代办土地流转手续,组织供需双方谈判,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培育农地市场,引导农地要素合理流动,优化农地资源配置。 5、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地流转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坚持以农用为主,以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决反对乡村以各种名目违背农民意愿进行的圈地开发和反租倒包行为。积极鼓励农户之间进行农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代耕等流转行为,引导流转农地向农村种养能手集中;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用地要尽量采用租赁或入股经营的方式,尽可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对公共建设用地,要坚持将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大部分交给农民,并要为失地农民办理失业和养老保险。 6、积极引导农民到非农岗位就业,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要促进土地流转就必须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降低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从而就必须降低种植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到非农岗位就业,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一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中小民营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强就业容量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地创造就业机会,争取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二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从而提高劳务价值,为农民"走出去"务工创造条件。加强对农民出外务工的信息引导和组织管理,确保农民工有序流动,顺利增收。三要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取消户口限制、降低农民工子女上学门槛,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便利条件。四要积极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搭好创业平台,鼓励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经营能力的打工者"走回来",在本地投资经商搞开发,带动地域经济发展。文秘站版权所有 7、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地流转。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必然会阻碍农地的集中和流转。因此,必须抓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帮助流转地经营者克服自然与市场风险,提高投资经营效率。一要做好筹资服务。由于农业投资项目具有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低的特点,银行和投资者对涉农项目望而却步。建议政府通过减税贴息的办法,激励银行和各种融投资机构简化贷款手续,积极为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发放贷款,确保租赁经营流转农地所需资金。二要做好信息服务。在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上开辟信息专栏,农村流转地租赁信息,提供流转地投资方向与市场分析,引导涉农企业、种养大户顺利接包土地。三要抓好技 术服务。大力推广粮食及经济作物科学作务技术、畜禽养殖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帮助流转地经营者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流转地经营效益。四要强化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家子女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学费减免和财政补贴办法,逐步建立个人与社会相结合的"低收入农民生活保障"、"农民失业保险""农民养老保障"等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对农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牡丹江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 1.1 立题依据 1978年11月24日晚,安徽省凤阳县的18名农民制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算得上是一个惊人的壮举,这也可以算作是我国农村的开篇。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后,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农村土地问题日益突显。大多数农民通过农业生产所获得的收益不再增加,探索出适合现代社会的土地经营模式已经箭在弦上了。而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可将农户个人土地集中为大面积连片土地,化点为面。在种植与收割阶段,不但便于统一管理还有利于发挥农业科技优势,真正做到与时俱进,达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提高农户收益的双赢目标。自 1984 年中央 1 号文件首次提出允许农户经集体同意可以转包承包地给种田能手,到 2002 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土地流转做出了更加具体地指示,文件指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见党中央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重视程度。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并不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学者们对一些焦点问题所持的观点也不尽相同。国内学者更多的关注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把握和制约因素分析。主要研究方向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即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研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动因的研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缓慢原因的研究,以及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绩效的研究。王春超(2011)从农民家庭经济资源结构的方向系统研究了影响中国农户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试图解决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城市居民,以及农民收入增长后劲乏力的问题。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要想提高农民对土地的利用率,以及农民在土地市场中参与的程度,必须通过政府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这样才会提高农民的收入。刘莉君、岳意定(2010)在构建农村土地流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转包、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制等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股份合作制这种土地流转模式给农民带来的收益最多。游和远(2010)选取了我国 30 个省份的数据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分析得到了如下结论:现阶段还没有证据证明农村流转与外部条件是否存在关联。农村土地流转并不会让农村劳动力发生转移,失去土地在家留守也是农民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后可能的劳动力走向。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还需要寻找并完善辅助农地流转制度安排目标实现的工具。 第 2 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2.1 农村土地流转概念界定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家庭所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从根本上说是当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农民为获得更多的收益所产生的一种自发行为。目前我国施行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是以农户自愿为基础。通过转包、转换、入股、联营、租赁等多种方式出让其使用权,在乡级土地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在承包期的农业用地以不改变土地的用途为原则,倡导农民将拥有承包权的土地向农业大户,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流转,建立起以农村土地为核心的合作机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农业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将土地集中起来,开展大规模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的农业种植及经营。而另一部分将土地使用权承包出去的农民,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后,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投身到二、三产业中,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2.2 相关基础理论 地租是劳动者因为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拥有者支付的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的租金或者土地拥有者出租土地的报酬。也可以说地租是直接参与生产的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超额价值被土地所有者无条件拥有的部分,它是占有土地权利和经营土地方式分离产生的必然结果。地租的本质就是土地拥有者凭借土地拥有权获得的收益,即土地所有者从土地上获取收益的权利。马克思认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农户利用土地的方式对地租没有影响,只要存在追求利益的组织或个人,产生了土地的垄断,就有地租的存在。在数量上的对比说明,农户利用土地的方式与土地拥有者出租的土地数量息息相关,农户从土地不同的用途获得的收益是不同的。效益好的话,他们按自己的意愿扩大租用土地,反之就会减少土地的耕种和使用面积。这一系列的变化都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地租按照条件的形成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级差地租理论认为,地租存在有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土地的有限性,二是土地在肥沃程度和位置上的差异。等量投资的劳动生产率在不同肥力和位置的土地上就不一样,因而人们尽可能选择产出高品质的土地优先进行播种,随着人口大量的增加,使得在劣等土地上产出的农产品也能售出。在优等土地耕作获得的平均利润超出劣等土地所得平均利润的部分就是超额利润,即级差地租。17 世纪的重商主义学家威廉?配第的《赋税与捐赠论》中的观点为后来马克思提出的级差地租理论奠定基础。马克思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级差地租分为两类: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Ⅰ类是指相同的资本量和劳动力,在大小相同位置不同且养分不等的土地上,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是有很大不同的,因而支付的地租也产生差异。Ⅱ类是在任何条件都相同的土地上,投入不等的资本量,产生不同的超额利润引起地租的不等。绝对地租是建立在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地租,它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其实体是农产品的价值超过社会生产价格以上的那部分超额利润。 绝对地租的本质就在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垄断地租是由土地生产产品的价格垄断等因素带来的那部分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探讨 1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现状分析 1.1 土地流转后主要为种植产业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的主导用途为种植,用于其他方面的甚少,这一点相对于国外有很大差别,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一些县镇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的比重甚至达到90%以上。 1.2 流转后种植日趋多样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2002年后农民劳务日渐减少,这助推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而流转形式及土地流转后种植的作物都日趋多样。我国土地流转有转包、转让、租赁和入股等形式,而随着流转的形式不同,规模的不同,种植的作物种类也不一样,主要有小麦、水稻、大豆、蔬菜、苗木和水果等,还有一些流转土地更有用于鱼类、山羊养殖等等。 2 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的问题 2.1 流转后苗木种植规模化经营仍需扩大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规模仍然很小,流转后的土地主导种植为水稻,小麦和大豆,达到70%以上,而种植苗木从全国来看规模甚小,有些乡镇甚至只有5%左右,而有些乡镇能够达到80%左右,根据相关文献挖掘及数据统计我们发现,667m2水稻的年纯利润大约为300元,而种植花木的年纯利润达到5000元左右。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规模的扩大有其必要性。 2.2 苗木种植质量亟待提高 苗木不同于一般的粮食作物,首先表现为其种植投入成本较高;其次,苗木的成功种植所需的技术较高。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日趋偏大,技术较为落后,这导致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质量较低,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上的缺陷,导致一些苗木成活率较低;二是长势缓慢,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技术不到位,很多苗木在该出苗的时间不能正常出苗,导致苗木培育时间较长,这样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成本提高、收益下降。 2.3 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种类单一 由于农村劳动力技术、年龄等方面的缺陷导致其不敢尝试新的品种,偏向于种植一些常见的生命力较为顽强的苗木,这就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种类品种较为单一,从而形成循环,种的多有经验了加之风险厌恶的心理便不愿意尝试新的品种。 3 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建议 3.1 适度规模经营,做好统筹规划 虽说提倡规模化的种植苗木,但也应该注重适度,否则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现象。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更应注重适当的规模化。要做到适度规模化就要实施统筹规划,这不仅要求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引导,对其进行适当的培训。 3.2 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针对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与规划方面的欠缺,相关部门应该倡导科学种植,积极引导其进行技术的培训与提高,适当情况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引进高端技术咨询人才,以配合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的解决。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技术的提高与应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的质量;二是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3.3 政府全局规划,提倡“入股型”土地流转与种植苗木相结合 3.3.1 政府全局规划。政府的职能是“引导、协调、服务、监管”,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上,相关部门并未能够做出较好的决策以从整体上统筹全局,同时乡镇街道等对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的问题探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农村苗木种植劳动力缺乏对苗木宏观市场需求的分析,也缺乏相应的销售渠道及培植能力,从而导致了土地流转后种植苗木的品种单一。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从全局上为农村土地流转后的苗木种植考虑,统筹规划,在提高其相关技术的同时为种植者提供有效的建议与意见,从而使得他们“敢种植能种植”。 3.3.2 提倡“入股型”农村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笔者认为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后苗木种植问题,“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是比较好的一种形式,这是指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苗木公司经营,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已经成熟的苗木公司结成共同体,一方面是因为相对成熟的苗木公司具有相关的技术指导员,另一方面是农民可以提供土地及劳动力,最终二者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但这一创新形式的实施也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引导,过程也需要适当的协调和监督以保护双方的权利。 总的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规模虽在扩大,种植种类也日趋多样化,但对于流转后种植苗木当前还存在未规模化、苗木种植质量不高和品种单一等问题,针对本文剖析的三个问题,笔者建议首先乡镇部门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以达到适度规模种植;提高苗木种植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进而提高苗木种植质量;最后创新性的提出“入股型”土地流转与苗木种植相结合的建议,以期对相关部门提供理论上的引导。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的三个问题 在我国农村,随着资源流转的不断加快,权利的冲突问题日益增多。具体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由于农民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可能会影响到发包人的权利,所以,农业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将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农业部的规定解决了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土地流转时可能面临的诸多问题。譬如,当农民转包或者互换土地时,如果发包人为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必然面临着转包或者互换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来说,未征得合同当事人一方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转包、互换。农业部将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解决了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法律障碍。为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了现实问题。 然而必须指出,这种通过限制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来化解矛盾的做法,可能会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首先,将土地的流转限定在农业用途,固然可以有效地保护农业用地,但是,在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投入产出比与其他产业相比缺乏优势的情况下,可能不利于大规模提高农民的收入。 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规定“入股”的权利,农业部严格限定为,“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的权利,或者“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换句话说,不论是公司化经营,还是合作化经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只能从农业生产经营中受益。这和许多经济学家所倡导的农村股份制有很大的出入。坦率地说,由于只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以,无论农民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其最终收益都不会很高。曾经有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为了提高边际收益,在农业生产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以所谓的观光农业为幌子,建立大量的娱乐设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收益。农业部显然是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将入股经营严格限制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这样一来,除了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提高农业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之外,对农民增收并没有太大的帮助。 第三,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交易成本决定着交易的方式和交易的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同样存在着交易成本的问题。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签订合同,而且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要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以后,还要向发包方和乡镇 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在农村交通不便、信息传递不畅的现实大背景下。农业部的规定虽然有利于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关系,但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多数农民很可能会在法律规范之外,寻求通过成本更低的交易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上述这些问题在短期内可能无法解决。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是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由于我国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所以,为了避免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在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得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而这样一来,使得跨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泡影。这说明我国农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时,充分考虑到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实际出发,试图逐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必须看到,这样的解决方案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问题,不可能建立科学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体系。 笔者认为,解决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必须分三步走:第一,应当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将现在分属于不同集体组织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流转法。第二,在承认并且保护现存的农村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逐步调整土地承包关系的当事人,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与统一的政府部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第三,建立非营利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为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服务。也就是说,在明确土地发包方为国家之后,允许人们跨地区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活动。 从严格意义上说,土地的承包经营和土地的合作化经营、股份制经营只不过是经营方式的不同。在不能够享有土地流转增值收益的情况下,无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都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当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国家决策部门应当在充分考虑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情况下,从根本上改革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改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性规定,最大程度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简单地说,作为土地的发包方,今后政府可以通过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设立长期的农村发展基金,改善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期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土地流转制度在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来,在基层的深入调查中发现,由于制度、管理、操作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一、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统一 一方面,农民具有很强的恋地情结。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一些农民想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而又心存疑虑,害怕彻底失去土地,因此选择协商代耕、临时性转包等简单流转方式,仍把土地作为在非农行业混不下去的退路。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支持、不引导,顺其自然。认识问题成为制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首要问题。 二是机制不健全 虽然土地使用权流转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土地流转无论有形还是无形的市场都未形成,转出、转入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联系,阻碍着土地流转在更多方式、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进行。转包费、租赁费缺乏科学依据,没有与之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 三是流转不规范 在调查中了解到,事实上农户在流转土地使用权时90%以上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比较简单、不规范,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考虑到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特别是对保持地力没有足够重视,给合同纠纷留下了许多隐患。 四是政策不完善 一是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因制定年限不同,权益保障的侧重点不同,致使《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业法》等法律法规之间存有互相矛盾的条款。二是大法出台后,法律解释、地方实施细则、基层实施办法相对滞后,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国家针对全国普遍问题出台的,不可能涵盖所有问题,需要“本土化”,细化成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可是截至现在,我省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造成基层法院对土地承包纠纷难于处理。三是有些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各级政府为大户提供的服务比较少。随着规模经营的发展,大户要求服务的呼声很高,要求服务的内容很多,从服务项目分,有种植的,有养殖的;从经营过程分,有产前的、产中的、产后的;从服务内容看,有要求资金支持的,有要求技术指导的,有要求销售服务的,但由于多种原因,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不能满足大户的服务要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制约了规模经营的发展。 二、对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引导。 土地流转,已在事实上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切实加强引导,统一认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健康流转的必要前提。因此,各级党和政府要把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统一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发展和完善,改造传统农业,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小康社会进程上来,摆上农村工作的重要日程。一方面加强培训,使干部认识到土地流转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土地流转的政策理论。另一方面加宣传引导,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三十年之后也没必要变”的政策导向,使农户统一思想、打消顾虑,促进土地合理流动。 二是制定法律,创造政策环境。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层次地修订、制定出土地使用权流转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实施细则,对依托农业企业和合作组织、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的土地流转,国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从体制和国家政策导向上促进土地的合理、健康、有序流转。 三是突破限制,扩大流转范围。 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序,保护农民的承包权和流转利益,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农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农民利益保护相关配套措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到农村获得土地使用权,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面。 四是建立市场、培育中介组织 针对我县目前土地流转的实际,迫切需要建立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土地资源按照规范程序合理流动,这样既有利于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又有利于推动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要以乡(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建立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同时,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项目服务。三是开展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合理确定各类农地的质量、等级,客观、公正地评估其市场价格,为公平交易提供参考,为政府加强对农地市场的价格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经营者合理选择经营项目奠定基础。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流转途径。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专业协会篷勃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实践股田制(以土地入股参与公司经营)、中长期转包土地银行储蓄制、在农业信息网上搭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在充分保障农民长期利益和农村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使土地使用权逐步向具有较高生产种植技术的专业化公司、协会、经纪人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不断提升土地产值和经济效益,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是树立典型、搞好示范带动。 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多种流转形式、流转机制。对于土地流转的成功范例,要及时总结经验,注意抓典型,树立榜样,搞好示范引路工作,让更多农户认识到土地流转给自身带来的好处,从而主动、自觉、自愿地加入到土地流转中来。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体会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对农村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热门话题,各方目光都投向了农村,嗅到了“三农”带来的新机遇。而对广大农民来说,土地政策的调整变化,不亚于第三次,关乎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和长远发展。如何在新形势下规范推进土地流转,有序发展规模经营,提升土地经营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同时,预防和处理好土地流转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持农村和谐、快速、健康发展,是我们乡镇基层干部要认真念好的一本经。 由于农村家庭的人口、年龄、就业结构等发生较大变化,延续30多年的传统分散经营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经营特别是涉及流转中的各类矛盾逐步显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农村的关注较多,相信制约土地流转的制度障碍也将很快得到彻底破除。当前,无论从中央政策还是未来农业发展方向,将土地流转给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或专合组织进行规模化经营、机械化操作,提升农业集体约、现代化水平,都是发展大势和必然趋势。 就目前来看,加快土地流转至少有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解放劳动力,让20-60岁没有负担的青壮年劳动力安心外出务工。二是有利于提高土地效益,通过改传统种养模式为规模化经营,实行机械化耕种,降低种植成本,提高农田产出。三是有利于农业品牌建设。新的经营业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建设标准化基地,调优种植品种,采取无污染、环保式有机化种植,种出的优质产品可以打有机牌,做成精品销售,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含金量。四是有利于田园化建设。土地成片流转后,新的经营业主舍得大投入进行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控制,既有利于提高地利,也有利于争取相关扶持政策、项目资金。五是有利于农产品价格和质量安全。企业、农场主大量流入土地后,为自己提供了原材料基地,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因市场波动而影响收购成本,既为自己找到一条生路,也为农民找一条出路。同时,实于规模化经营,也有利于统一成片土地的种植过程,安全施肥用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实上,在上级政策的指引下,各地农村都在持续不断的探索,并涌现出了一批土地流转较为成功的典型。目前,我县比较有代表性的土地流转模式就有完全交付型、合作经营型、农企互动型三种: 第一种:完全交付型。即__镇“荆蕾”家庭农场模式。“荆蕾果业”是该镇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公司依托村组织从农户手中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流转土地150亩,流转期到2028年结束,农户在此期间基本与农田脱钩,可以获得租金后放心外出务工,土地完全交由公司统一配种管理。 第二种:合作经营型。即毛家港镇军堤村“土地银行”模式。该村“两委”在2013年5月注册成立了军堤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社员158人,存贷土地1073亩。合作社采取“银行”方式运作,农户将愿意流转的土地存入合作社,合作社按每亩年产740斤稻谷,折合现金1000元本息付给农户。合作社再将1073亩田地划块分片,以每亩每年1100元的价格,分别将旱田承租给华烨水产种植蔬菜,水田承租给四通米业发展有机稻,除去农户存地本金,年可创土地流转效益10.73万元。同时,华烨水产和四通米业又将流转的土地以每亩40元的价格委托合作社管理,可实现管理创收4万余元。通过盘活土地,该村每年增收近15万元,不仅壮大了集体经济,还为农户提供了家门前就业的机会,拓宽了增收渠道。该村“土地银行”运作至今,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3年底又流转土地350多亩,从事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种植。 第三种:农企互动型。即鄂南春米业“民企互动”模式。农民把土地交给企业,得到一定的租金,然后由企业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划分成若干工作区域,农民再根据自身实际,若没能力耕种就得租金放弃农田,若有能力有意愿继续耕种,就按劳力大小承包种植面积,企业制定标准化种植要求,根据种植效果发放劳务报酬。鄂南春米业集团通过采取“粮食企业+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构筑生产、收购、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模式,形成了企业与农民之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流转农田每亩可获租金800元,留守农户还可根据企业需求从事田间生产或加工车间作业,日薪可达80-180元,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 当前,土地流转的政策逐步明朗,各地加快土地流转的力度也非常大,但仍有不少制约土地流转的实际障碍,加之土地流转本是市场行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解决好这些问题,是进一步推进和加快土地流转的关键。主要问题包括: (一)土地二轮延包的遗留问题。一是二轮延包不彻底,部分农户因债务或外出务工而放弃分田,随着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弃田者反悔要求重新分田。二是按二轮延包政策,不允许经常调整或全村统一调整,实行承包期内“增人不增田,减员不减田”的土地分配制度近20年来,造成了约40%的新生代农民无田可种,约40%的进城户口却依然享受土地红利。调查发现,目前80%左右的种地农户都不是纯粹种自己的地,都流转有别人的地,与家庭实际承包权证的土地面积不符合,政策极端滞后。 (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保护问题。土地二轮延包前,农民负担不规范、基层执行农民负担政策乱象丛生,各地负担不平衡,有的高达400元一年,很多农民一年种下来还亏本。弃田抛荒者众,当时基层党委政府为完成上缴税赋,通过各种形式不让荒地,要让每亩地有产出有税收,用行政手段或做工作要求种养能手、村组干部、党员带头捡田,甚至作为政治任务分到党员干部户上,他们多年来一直种着高税赋的地,直到取消农业税,才逐渐享受到土地带来的效益。而这些人在取消税赋后,在村级一事一议及水利 交通设施捐资修建中仍然负担了很多,他们的利益如何保障,是在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进程中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三)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一是村级债权债务。2005年以前,绝大多数村集体为了上缴税赋而贷款,虽然国家在综合改革时给予锁定,但并没有拿出具体的解冻办法,目前仅有少数经济基础好、区位优势好的村因为拆迁征地或其它途径化解了债务,绝大多数村仍然在债务中挣扎。二是村集体与农户间的债权债务。因为农户的欠缴,村集体被迫贷款,导致了农户、村集体、被贷款人的三角债务债权关系。有的农户虽恶意欠债多年,但该发放到农户卡上的惠农资金一分不能少,可该还村集体的账一分不还。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处理好债权债务关乎农村的公平公正。 (四)两种特殊对象的保障问题。一是有劳动能力者的耕种权利。虽然如今很多农民不愿种田,不会种田,但是也还有一部分年龄在50-70岁之间的劳动力不愿意离开熟悉的农田,这些人的权利必须给予保障。二是有劳动能力但不愿意种田者的养老就业保障问题。对这类对象一方面要给合适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要给基本的合作医疗或养老保险。 (五)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问题。既然农村土地已经成为一块“香馍馍”,存在风险是必然的。结合前几年各地土地流转经验,以下几类隐患值得重视。一是资本炒作产生泡沫。大量非农工商资本利用各方面资源和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到农村用低成本收购流转土地,投入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然后抬高价格,向社会公开转让、转租,进行二次流转,倒卖土地经营权。如某镇张某,2011年至2012年,先后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200百亩,签订流转合同13年,通过各种方式把分散的田调成片,总共花了45万元,2013年以130万转让出去。二是黑恶势力介入谋利。有的地方曾经出现由在当地有宗族势力或影响力的先富之人将土地从农户手中低价拢络,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切断农户与专合组织或企业的直接对话渠道,从中收取费用,形成新的地霸。三是套取项目资金和抵押融资。有的专合组织将土地拿到后,注册名目繁多的公司、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然后申报套取相关项目资金,或者作为抵押到银行或担保公司贷款。甚至有的地方明知有政府投资的项目立项或准备实施,趁农民不知情,提前在农户手里私下流转土地,然后在征迁或建设中恶意要价。四是借流转之名违规建设。打着建设农庄的名义打政策擦边球,在一般农田上搞永久建设,建成私人住房或消费场所。五是恶意竞争抬高地价。有的企业或个人为了更多的掌握土地,不计后果的提高土地租金,导致地价虚高。同一个乡镇有的每亩每年仅300元,有的则将价格抬高到800甚至1100元左右不等。 让农民、企业、政府分享增值收益,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最终目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正确发挥市场机制功能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探索符合农村发展的土地流转使用道路。 (一)要坚持规范有序引导。土地是特殊商品,是农业命脉,是农民生存之本,加强土地管理是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责。一是积极宣传引导,提高政策普及率,让农户知晓国家政策、认知土地价值。二是建立流转平台,引导农民有序流转。三是完善流转程序,制定格式化合同,并强制司法公证,做到依法依规流转。如流转承包期内遇到国家建设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让征迁利益分配清晰明了。四是健全风险预估机制,凡大宗土地流转都要进行风险评估。一方面要对流转地的规划进行审验,看与政府投资项目有无冲突;另一方面要对流转业主进行审核,看其实力、动机和背景,有无资本运作、套取资金融资意图。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不良资本进入农村廉价屯地、二次流转或恶意炒作等,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六是要大力扶持本地大户,真正能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长远和广泛作用的,还是本地成长的大户和龙头企业,政府应该真心实意加以培植,特别是对土地流转前期投入较大的实体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二)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这是推进土地流转的最基本前提。要按照“权属清晰,权责明确,权益保护,流转有序”、“依法、自愿、有偿”双重原则,照顾到各个层面的利益需求,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推进规模经营,更不能偏离增加农民收入的主题来搞土地流转,凡是违背农民意志的变革都有可能失败。要对农民实行分类引导、分类帮扶,有田想种的、有田不种的、掌握他人土地的、私下流转的等等,根据不同诉求区别对待。特别是对特殊群体的反悔权必须预留一定的保障空间,如低保户、五保户、残疾家庭、离异家庭、服刑人员、留守家庭,这些人的情况特殊、情绪不稳定,应该允许其反悔,并留下调整空间,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三)要积极引进优质产业。没有高效优质的产业做支撑,实行的只是土地的业主转换而没有实现产业的转换,体现不了土地价值,实现不了效益提升。如某米业公司流转土地1000亩,流转前农民种传统稻谷,流转后仍然种传统稻谷,而米业加工利润微薄、风险很大,维持了几年便无以为继,对农民承诺的高租金无法继续兑现,土地重新还给农民也不现实,当初轰轰烈烈流转来的土地宝贝成为了烫手山芋。为此,基层乡镇一定要坚持用工业理念抓好农业,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加大对发展特色产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走“企业+基地+农户”的路子,引导农民土地流转,让农民更多地享受到土地流转带来的红利。 (四)要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土地流转的实质就是农民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说到底还是如何让土地利益最大化,所以流转价格是土地流转的核心问题所在。如果价格过低,不宜保障农民权益;如果价格过高,新型主体难以维持,不利于形成长效稳定的流转关系,对产业发展不利、对流转双方投入积极性不利,容易发性土地流转纠纷,处理难度大。基层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土地价格评估机制,确立合理的指导价格并及时动态调整,比如设置土地流转的最低起码价和最高限价,让农村土地流转在框架内运行,让地土流转保持活跃的生命力。 (五)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面对土地流转中要解决的权属问题、债务问题等焦点难点问题,必须要慎重思考、创新方法、谨慎实施。一是科学分田。第一种是确权确地。对二轮延包很彻底、预留机动地足够、绝对增加人口不多的村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按照村规民约,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按这个时间进行户口清理,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平均分配,并确权 确地(即划分到明确地块)。第二种是确股不确地。对二轮延包不彻底、预留机动地不够或绝对增加人口多的村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按照村规民约,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按这个时间进行户口清理,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平均分配土地股权,但是不确定到地块,将土地划分为两大块,一大块按股权安排给一部分不想外出固守农田的人自己种(但是不确权到地块);另一大块流转给新型主体,给不愿意种地的人按股权发放租金。这样每个人都能享受土地分红,但并不确定你分红的是哪块土地。二是科学化债。在确权确股确地的过程中,村级可以抓住有利时机,用活村规民约这个工具,有效化解农村债权债务。一方面,对条件好、思想开明的人实行现金一遍清,农户与集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理清结零再享受分田确股的待遇;另一方面,对家庭贫困、思想固执的人实行协议抵债制度,即先将账目核实,双方认可并协商,同意将个人应得股权收益先行还账,抵完债务再由自己享受。三是科学调整。对已经承担多年农民负担流转他人土地的既得利益者,要尽力保障其利益。一方面对愿意流转的大户要对其前期投入进行合理评估,协商流转;另一方面对不愿意流转有续种意愿的大户可以协商入股,与新型主体合股经营,或是加入合作联社,不改变业主,只改变管理经营模式。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试论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基于SWOT分析法 论文关键词:土地流转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要建立与我国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土地一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充当着保障农民的角色。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深人,土地的保障功能受到了挑战。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工作受到农民的质疑甚至是抵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推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1从SWOT上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 SWOT分别代表: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威胁(Threat)。从整体上看,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W,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第二部分为OT,主要用来分析外部条件。利用这种方法可从中发现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优劣势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出解决的办法。 1. 1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内部务件的分析 1.1.1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的优势(Strength)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建立对推进我国农村改革,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社会保障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彰显农村土地价值。原有的以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粗放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弊端突出表现在效益低、难以适应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要求。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由粗放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发展成集约型规模型现代农业。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会增加农民收人,实现土地的增值,使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2)实现农民收入的多元化。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农民能够更加放心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带来新的增长点,从而提高农村整体经济效益。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有偿转换,会促使农民不断的从农业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降低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实现了农民收人的多元化,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人。 1. 1. 2劣势( Weakness)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市场还并未形成,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 (1)土地产权不明导致农民保障受挫。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是集体这个概念过于模糊。 《民法通则》七十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己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己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从以上两部法律来看,《民法通则》规定的集体所有者是村农民集体所有,而《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集体所有者是村农民集体所有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在所有权主体上存在着法律之间的冲突,这必然会引起实际操作的混乱,给寻租者造成可乘之机,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操作不规范损害了农民利益。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操作还很不规范。在我国农村村委会集经济和行政职能于一身,一方面,它是行政组织,是乡镇行政组织在农村的延伸,具有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它又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代表农民行使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这种双重身份使得村委会在土地的权利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在土地流转交易中,有的地区由乡、村组织代替农户越权对外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村干部私下与承租者达成交易,甚至与承租者串通搞假招标蒙骗群众,发生土地纠纷时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1. 2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外部条件的分析 1. 2. 1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社会保障的机会(Opportunity) 农村土地流转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利益保障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十七届三中全会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给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带来巨大机遇。 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该体制有利于土地流转双方对土地的狄期投资,保证了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收益的可持续性,农民的生活因而更有保障性。 1.2.2威胁( Threat) (1)土地流转导致部分农民失业。土地的流转将会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些将土地流转后的农民,虽然仍拥有土地承包者的所有权,但失去了对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对于土地收人仍占很大比重的家庭,流转后如果不能及时就业,家庭收人将受较大影响。在目前社会缺乏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的情况下,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的失地农民一旦将土地流转费花完,又找不到工作,就会变成没有土地、没有收人、没有生活保障的“社会游民”。 (2)土地流转中农民收益分配不合理。目前,土地流转收益补偿只是以种植农作物的收益为基数,适当兼顾农民的利益。普遍没有考虑流转后的土地增值问题,没有经过对土地价值的科学评估。在土地流转的租金和租期问题上,一些地方将租金与农民现在的种粮效益比较,认为能高于现在的粮价就是划算的,而对农民收人增长的预期空间及企业可能出现的支付危机估计不足,支付给农民的租金很少。在租期方面,很多地方都长达30年以上,实际上等于收走了农民的承包地。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其生活及子女的发展就没有了保障。 2对策 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通过以上SWOT的内、外部条件分析,笔者认为必须要建立与我国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人手: 2. 1在法律上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不明确,必然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在土地所有权的界定问题上,单纯的“集体”界定并不完整。在我国大多数地区,乡级政府并不完善,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这往往会造成土地所有权变相的归地方政府,甚至是某些干部所有,给农村土地流转的进行造成制度上的障碍。 从农村土地使用权上来分析,要实现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和保障农民的利益,必须实现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化。最重要的是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决策权给农民,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权,减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 2. 2减少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保障农民利益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干预还是过多。要促进农村土地合法合理流转必须进行相应的规范。首先,土地流转要根据客观条件因地因时制宜,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不能因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建设所谓的“政绩工程”而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其次,农民的自由流转权利要得到正当的保护。农民有权选择流转的对象,地方政府不得指定流转的对象、数量、租金等。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开化、透明化操作,禁绝“暗箱”操作。 2. 3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政府应该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务。开展免费教育培训,使其成为社会所需的合格劳动者,实现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就业,从而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只有这样,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才能够顺利实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民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地产权制度 模式 土地流转 问题 思考途径 论文内容摘要: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着缺陷,农村土地流转具有必然性,但存在多种模式,并且存在诸多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农村土地流转创新机制。 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中国特色的农地经营制度,但分散的、狭小的农户经营和大市场发生了矛盾,笔者认为,只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才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提高土地生产率。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 我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而农村的改革又发端于土地承包。土地承包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和整个经济的繁荣。承包地不仅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其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主体不清,权限不明;土地经营细碎化,不利于规模经营;农民经营土地短期行为严重等;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弃耕、撂荒现象严重;土地流转困难等。 土地权属关系混乱,所有权主体界定不清,内容界定不完整。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呈现多样性。就我国的现行法律来说,尽管规定农村土地的所用权归集体所有,但各级管理处置权却由国家掌握,集体所有名不副实,再加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家庭经营层次日益强化扩大,农村集体机构对土地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调控能力也就非常有限了。 土地资源零碎化。为了充分体现社区成员平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按人口均分土地的制度安排,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使得农地经营规模特别小,加之实行好坏搭配以及定期调整等,又造成了地块的数量增加和分布零散。这种多地块、小面积、分散狭小的经营规模,不利于合理利用农业机械和水利设施,不利于实行合理耕作和采用先进技术,不利于调整作物结构和防止病虫害,不利于保持优良品种的纯度和品质,不利于增加农户对土地的投入,必然造成农业的粗放经营和低效益,并且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大规模、集约化经营相违背。 土地流转困难。在我国,农地流转主要是指农地使用者的农地权利全部或部分地从一个主体转移给其他主体的行为,即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事非农产业将不可逆转,这样就产生了土地流转的客观需要。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归属不明确以及周期性的土地调整,土地转让在具体的期限和合同方面不规范,土地流转期限比较短且不稳定,大多数转让都可以随时终止,这使土地流转没有稳定的预期。所以土地的流转一般都是在亲戚好朋友之间无偿进行的,土地很少能流转到最能有效使用土地的人手中,造成土地的使用效率低下和严重浪费。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 租赁模式。土地承包者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在剩余承包期内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农户或公司法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我国法律允许农村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出租其权利。这种出租的形式对于出租人来说,他不必放弃土地所有权,即可得到土地租金,对承租人而言,他可以较小的代价,在租期内得到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债权行为,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该模式的受让人既有个人,也有企事业单位;既有农民,也有干部和科技人员。 土地信托模式。在“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搞强迫流转,不搞行政定价;坚持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确保耕地复耕能力”的原则下,以收取一定信托服务费(可由受让者支付)和签订信托服务合同的方式,接受农户或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信托,并按信托约定将其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土地抵押模式。土地使用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担保取得贷款。若抵押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将丧失土地使用权,银行取得土地使用权。该模式主要是发挥土地的融资作用。尤其在某些地区农民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受新型产业相对较高利润的驱动,很多农民群众采取融资的办法解决资金问题。当前,以抵押土地解决贷款问题,日益成为农民群众创办新兴产业和开发新产品的重要融资渠道。这种方式不仅开辟了农村融资渠道,解决了农民资金问题,而且由于土地使用权仍掌握在承包者手中,也不妨碍土地保护利用,对农村新兴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股份合作模式。土地使用权入股是指土地承包者或拥有农地永久性支配权的合作经济组织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折股形式与其他生产要素综合的经济行为。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其他公司经营,按土地股份,村集体将土地经营及发包所得在年终进行分配。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不规范。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小规模流转占着主导地位,多为亲戚朋友和农户之间的流转,这就导致了承包经营权在流转时,大都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通过合同或契约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缺乏法律保护,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掠夺式经营。 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信息中介。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大多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村民,且多为转让人的亲戚和朋友,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虽然有的地方成立了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但总体上缺少由上而下的网络状、多功能的服务体系,使得供求双方信息辐射面窄,流动不畅,这不仅使土地流转受到局限,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也使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提高。 建立真正适合土地流转市场需求的中介组织后,不仅可以让本村、本乡范围内出包转让而且可以让外乡、外县甚至外省、外国的投资人都能来投资,从而打破地域限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样也有利于农业的市场化转变。 畸形行政干预阻碍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监督指导,但有些地区无端干预,或在某种利益驱使下不顾农民利益强行干预,甚至有预谋地干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一些基层干部迟迟不将第二轮承包合同或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借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有的不顾实际,强行搞所谓股份制或集中经营,引发很多后遗症;有的对土地租金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开性、合理性,对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的现象比较严重等。这些都对土地流转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引发消极因素。 土地承包权的福利性弱化土地流转积极性。由于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承担着农民就业保障和伤病养老保险功能,又由于承包者承包成本低,不转让也关系不大,受让者也在低成本的环境中不肯出高价,因此,虽然农民就业范围越来越广,农民收入中农业所占比例逐年下降,但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看成“活命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荒芜弃耕,也不愿轻易转包。 土地流转市场的配套服务欠缺。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缺乏土地流转的政策空间。同时,流转的服务也不到位,流转程序复杂,信息不畅通,也阻碍了流转的积极性。特别是产权界限不清导致土地流转的责权利关系不明。土地流转中,虽然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但各项权利的界限没有具体规定。 金融信贷支持缺乏而制约了土地流转。农村金融信贷管理制度与农村土地流转资金借贷需求不匹配,无法满足土地流转的需要。再者,由于农业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都比较大,所以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在争取资金和立项过程中,由于在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中,还没有建立农户直接信贷担保机制,金融机构对农户不肯或不愿给予资金投放,使一些较好的项目在萌芽状态就被扼杀,这对于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土地健康流转都起到了制约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 (一)培育各种类型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 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动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必然趋势,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农地市场化的关键。该机构负责受理需转让土地农户的申请,需承包土地投资人的申请,采用多种形式为双方牵线搭桥,保护流转双方的利益。基层农经合作经济管理部门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工作,确保土地“自愿、有偿、合法、有序”流转。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搭桥引线作用,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和产业化经营。 (二)有效发挥政府和村集体的职能 市场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的特点,尤其是我国农村的土地市场还很落后。因此,一是政府要对土地流转有宏观上的调控。建立调节机制,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以调节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垄断和不公平现象。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可加强土地转让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实现有序管理。二要建立约束政府行为过度干预的机制。准确定位政府在推进土地流转中的角色,监控土地供需总量的动态平衡,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去调整土地资源,与民争利。三要加强宣传力度,增加农民对有关法规和政策的了解,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因此,要抓好土地流转,必须“以人为本”,千方百计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仍然把土地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保障,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离开土地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进程也将严重受阻。因而,必须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建议研究“用土地流转出让金作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金”制度,为农民解除放弃土地承包的后顾之忧,使“完全不依赖土地为生计” 的农民真正离开土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城镇化建设。 (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促进农村信贷,发展农村经济。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消费市场的扩展等问题,都与农民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农民缺少资金及可靠的融资渠道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必将制约农村土地流转。因此,建议在稳定承包权30年不变的基础上,以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方式,使农民较为方便地获得急需的启动资金,发展农业或农村二三产业,以此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在农业发展基金中,列出一定比例的专项基金用于扶持适度规模经营,主要用于农业基础建设、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等。要简化种养大户的贷款手续,通过信用社审定,发给“支农信用卡”或“贷款信誉证”。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乡镇城市化进程,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使农村隐性失业劳动者从土地中分离出来,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加大劳务输出;切实加快乡镇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主动地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竞争力,使更多农业剩余劳动力得以合理转移。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谈“鱼鳞册”制度对农村土地产权的完善及促进土地流转的借鉴 [论文关键词]借鉴;鱼鳞册;土地产权;土地流转 [论文内容提要]“鱼鳞册”是明清时期的土地登记制度,具有地籍性质,其历史功能主要有土地核查功能、促进土地流转速度的功能、土地所有权质证功能和遏制规避赋税的功能。目前我国农户承包地户均五块左右,承包书只写农户承包的亩数,每块状况不清,不利于农地流转。历史上“鱼鳞册”的功能具有明晰土地产权的功能,因此,借鉴“鱼鳞册”,有利于固化、细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晰土地分配状况,以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土地流转。 一、“鱼鳞册”性质和历史功能 (一)“鱼鳞册”及其性质。“鱼鳞册”是我国历史上起始于宋,完备于明,延续至清的一种土地管理办法,作为征收土地税的依据。这种图册,绘出辖区内地形全图,包括所有田块,以及水陆山川道路桥梁,鳞次栉比,看似鱼鳞,故称“鱼鳞册”。每一田块注明编号,以下则是按编号顺序的具体田块的形状图及有关资料,包括:坐落位置、科则(等级)土质、业户、佃户、积步(田块面积)、四至等。 “鱼鳞册”的性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地籍”,明清时期的文献叫“从田”,是明清时期政府对人民实行的两套登记制度之一(“从田”和“从户”)。“从田”有两类,一类即“鱼鳞册”,登记境内各田块的静态状况;另一类称“推收册”,登记境内各田块的动态状况,即田块产权的转移——田块买卖的记录,出卖田块称为“推”,买进则谓之“收”。“鱼鳞册”目的在于确定境内各类田土的总面积,并且确定每块田地的产权,所以也是产权登记。一旦发生田地买卖交易,产权转移,便登录在推收册上。中国历史上主要以土地税为主,故以地籍上登记之产权加总,调整其推收移转,以定税额。 据赵冈(2001)研究认为,鱼鳞图册上的数字可信度相当高,远比西方同时期的土地登记制度高明得多。鱼鳞图册的误差主要是两类:一类是技术上的误差;另一类是人为误差,如漏报或瞒报。就前者来说,技术上的偏差不会太大。就后者而言,误差程度也不大。一是因为在鱼鳞图册上登记是取得合法产权的唯一途径,为保障产权、避免争论或为便于日后出售,业主无强烈瞒报的动机;二是因为每次丈量工作,政府都有严厉的惩罚逃避者的规定;三是因为政府主管署还有审查复验制度;四是因为瞒报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即使业主贿赂丈量人员隐漏某号田产不报,鱼鳞册总图就要露出一个空白洞。同时任何一丘田地都有四至,如果把其中某丘田剔出隐瞒不录,则其四周的田地四至无法互相吻合。据对鱼鳞册各丘田地四至的考察,没有发现与邻丘四至参差之例。 国内外有关鱼鳞图册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图册的本题研究,如鱼鳞图册的缘起与延续、鱼鳞图册制度在明代的普遍实施;图册编造过程、成册年代、图实相符与否等问题的考实;围绕田土存在形式、土地所有状况、户籍变迁情况等的初步研究。鱼鳞图册史料价值的真正体现,就是要利用它从根本上展开诸如土地制度等问题的研究、以及如何利用鱼鳞册制度为现代农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但这方面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鱼鳞册”历史功能 1、土地核查功能。历史上,发动土地大调查的次数很多,历朝历代都有,但真正称得上土地大调查的却没有几次。最早一次是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的度田,最近一次是改革开放后1984年的土地资源调查,也就是土地详查。这期间,宋朝有北宋太祖建隆二年谴吏度田、北宋神宗年间王安石“方田法”清丈、南宋高宗李椿年的“经界法”清丈;明朝洪武年间武淳的“鱼鳞图册”核实田亩、神宗万历年间张居正服务于“一条鞭法”的土地清丈;1934年~1937年民国南京政府的土地测量;建国初期1951年的查田定产。这样算来,我国历史上一共有9次取得过一定实际成果的土地大调查。但若比较严格地评价,只有3次真正称得上土地大调查,分别是明朝朱元璋调查、张居正调查和改革开放后的土地详查。 从土地大调查的基本性质看,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的土地调查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最详尽的土地大调查。这次土地大调查在总结前朝土地调查、整理地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技术方法上创立了推行全国的鱼鳞图册制度,土地调查和人口调查同步安排,土地调查结果是鱼鳞图册,人口调查结果形成黄册,两册相互补充、互为母子。同时为了保证调查工作进行,洪武二十四年采取了严厉的行政手段,即在调查完善成果阶段,对编辑鱼鳞册、黄册隐漏者“家长处死,人口迁发化外”。技术方法和行政手段的运用对保证大调查顺利进行和成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促进土地流转速度的功能。明清时期实施以“鱼鳞册”为主的土地制度,土地私有权属进一步明晰化,国家开始出台相关律令保护私有产权,并为私有产权的合理流动提供保障。这种土地产权的变化大大刺激了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促使土地产权开始进一步细分化、分离化,土地买卖异常活跃,土地流转速度也大大加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市场化程度提高,土地流转加速所导致的集中和分散两种趋势有了新的表现。特别是这种土地分散化,部分抵消了土地兼并的趋势。 3、土地所有权质证功能。在鱼鳞册上登记,是取得合法产权的唯一途径。据《明史•食货志》载:“鱼鳞册为经,土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鱼鳞册是产权登记簿册,如有涉及土地产权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及主管官署都是据鱼鳞册及推收册来断案判决的,故土地之讼质焉。我国土地所有权实行登记制度起源甚早,《隋唐•食货志》记载的“晋自渡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存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即为政府发给财产过户文契并征收契税之先例。唐代因实行均田法,对土地私相买卖有严格限制,故行文谍制度,以证明合法买卖私产。迨至南宋,推行鱼鳞册制度,所有财产田地均须登记,土地买卖均须先核对与鱼鳞册上之登记,是否相符,并登记新业主之姓名,所有权移转方属完成法定程序。 虽然上述登记制度之主旨均在于征收税赋,然而亦有供作“质证”,以杜纷争的作用。 4、遏制规避赋税的功能。鱼鳞图册制度的推行,使征收赋税有了依据,对地主富豪隐瞒土地,规避赋税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明朝政府通过这次土地丈量,清查出不少隐瞒土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核天下田,总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 。同时赋税收入也有所增加,仅米麦一项计算,由洪武一十四年(1381年)的26105251石,增加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的32278983余石。 二、我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现状 据《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01》资料表明,我国农户的农地经营规模无论是总规模还是耕地经营规模均呈下降趋势。1985年我国农户人均经营的耕地、山地和水面总规模为2.61亩/人,其中耕地2.07亩/人、山地0.52亩/人、水面0.02亩/人,2001年农户人均经营总规模为2.30亩,其中耕地l.99亩/人、山地0.28亩/人、水面0.03亩/人,2001年较1985年总规模下降0.31亩/人,其中耕地规模下降0.08亩/人、山地规模下降0.24亩/人。期间,1996年人均经营土地规模最大,为2.78亩,其中耕地经营规模2.30亩/人。 不仅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规模仍然趋于减少,拥有地块数量也较多,农户土地经营呈现分散化、细碎化的特点,这种土地细碎化状况较其他一些国家更为明显。 许多学者的调查研究表明,适度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土地效率的提高。非常小的农田尤其是面积小于0.5公顷的农田的生产率是很低的,而且不会高于套筒农田的生产率,当种植面积超过4公顷之后,农业生产率随着种植面积的增加而下降。因此,梅建明(2002)认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农地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 三、影响我国农地流转的产权因素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人地矛盾,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但在我国农村存在着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土地产权缺乏保护、没有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等方面的缺陷。 (一)土地产权模糊。法律规定我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是“集体”的定义却极为模糊。究竟谁是集体的真正代表?有多种提法,并且概念也极不明确,准确认定权利主体有很大困难。陷入谁都有权利谁都无法有效行使权利的漩涡,往往行政上的组织如村委会等运用其行政权力来干预和行使所有权。 (二)土地产权缺乏保护。土地产权的模糊使得国家所有权的“天然”代表——政府处于强势地位,政治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束缚和影响了产权。国家所有权并不是和其它分离开的权利职能处在平等的位置上,国有权实际上衍化为政治权的行使。国家通过征收农业税获取地租,通过农产品“合同定购”的形式索取剩余产品,除了国家之外,集体无权向农民征收赋税,尽管集体也是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之一。另外,国家可以随时向集体征地,集体只有被征的义务,而没有拒绝被征的权利,征地的补偿条件也完全由国家决定。因此,无论从使用权、收益权还是处分权来看,都存在国家对集体这一所有者的干预。农民缺乏对土地独立、稳定和受保障的产权,经营行为的短期化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三)缺乏合理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在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下,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是通过土地产权自由转让的市场化行为来实现的。但我国土地流转是通过自上而下的动员部署,对村、组(甚至县、乡)范围的土地按统一原则、统一方法进行的计划调节,这种调节方式往往造成“一户(几户)有病,全村吃药”的现象,调节周期的过长或过短都与市场经济下农民对土地的需要量相脱节。而且计划性统一调配土地的做法也为一些乡村干部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这种产权制度下,事实上,农民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只是经营者,而乡村集体代表国家掌握土地的终极所有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这种所有权、处分权与占有权、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已成为农地流转的体制性障碍,也成为一些乡村组织借地发财,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依据。同时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的土地细碎化经营状况,一些需要土地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就需要和分散经营的农户分头谈判,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分散的农户由于缺乏组织难以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结果往往是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价被过分压低;或是被乡村组织低租高包,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借鉴“鱼鳞册”,完善农地产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目前我国农户承包地户均五块左右,承包书只写农户承包的亩数,每块状况不清,不利于农地流转。历史上“鱼鳞册”的功能具有明晰土地产权的功能,因此,借鉴“鱼鳞册”,有利于固化、细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晰土地分配状况,以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动土地流转。 (一)借鉴“鱼鳞册”,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具体说,就是要实行农村耕地承包权的稳定化、长期化、商品化。稳定化是指所有耕地按照一定标准承包给农户,取消“双田制”等一切村干部可以在短期内任意发包耕地的权力,制止向“集体化”的回归。长期化是指耕地永久承包,承包权可以继承。商品化是指承包权可以买卖。在这个原则下,实行土地承包权的重新调整,除乡村道路等公用设施占地外,其他一切农地根据承包权划分给农户。农民吃了这颗“定心丸”后,就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使其长期化,对农地进行科学的投资、规划和集中。“鱼鳞册”的实施有利于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借鉴“鱼鳞册”,明晰土地产权的主体与法人。土地产权是由权利人直接行使的,因此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的主体与法人代表,具体界定各项权力主体对土地的义务、权力、利益和责任的限度,以便产权主体能行使相应的权力,担负应尽的责任,并履行法律手续。 (三)借鉴“鱼鳞册”,进一步完善土地产权关系。要突破目前“政社合一,三级所有”的产权模糊状况,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并用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严格界定财产利益主体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形成各利益主体之间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利益的约束关系。与此同时,要把处理土地纠纷纳入一般的司法诉讼渠道,彻底剥夺农村干部对土地的控制权力。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浅析完善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策略 [论文关键词]农村 土地经营权 流转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推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与有效配置,是我国当前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因此,希望通过创建科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理论,以西畴县农村承包地流转实践提供理论依据,真正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发挥农村土地的效益,更有利于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 西畴县土地的流向都是流入农户之间,全县有承包耕地面积172546.5亩,其中:田46044.8亩,地126501.7亩,从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土地流转涉及1782个村,占全县总村数的100%,流转农户有4554户,占总承包户的8.4%,流转面积14839亩,占承包总面积的8.6%。以上调查仅仅只是对西畴县地区,所涉及的面还是比较窄的,但是凸现的问题却并不少,这其中固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实践层面由于执行者本身的原因带来的问题,也有我国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习惯带来的问题,然而更根本的一个方面还是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中不完善、不健全而带来的问题。所以我们非常有必要全面分析考察西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基本状况,包括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只有从制度层面入手,才能从根本上真正解决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生率一直是很低的。“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占承包地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流转比例)基本保持在1%~8%之间,发达地区一般保持较高的水平,有的甚至达30%以上,内地则较低。”80年代后期以来,农户自发进行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基本保持在l%-3%之间,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和城郊地区的比例稍高一些”。从西畴县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看,土地流转涉及1782个村,占全县总村数的100%,流转农户有4554户,占总承包户的8.4%,流转面积14839亩,占承包总面积的8.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区性的不平衡。在离县城近的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非常活跃,而在离县城远的地区,流转程度却非常低,流转具有封闭性,土地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流转相对困难。二是事先须经发包方同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转。三是流转还不规范,农户间的流转大多采取口头协议的形式,很少采用书面形式,有些地方依靠行政手段强行推进流转。土地流转的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目前,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还没有建立,在完备流转手续、规范流转程序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不少农户采用“口头协议”,私下进行自发性的流转,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纠纷隐患较多。四是土地流转方式还存在问题,对是否应允许抵押、继承等实践中存在争议。五是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不够健全。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中介组织较少,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流转市场发育不良,中介组织匮乏,信息不灵,往往出现农户有转出土地意向却找不到合适的受让方,而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中意的出让者,影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完善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策略 (一)规范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运作程序 为了避免在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出现土地纠纷,建议必须规范运作程序: 第一,民主议定。凡是由集体统一组织流转的,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其流转期限、租金的确定,必须经当事人的同意方可进行,决不准少数人说了算。第二,逐级审批。凡向本村以外流转承包经营权的,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土地流转申请,经审议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涉及利益关系复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向乡(镇)政府请示,由乡(镇)政府把关。第三,签定合同。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一定要有较清楚的流转意愿表达、有效的实现方式,转包、互换、出租的期限,土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第四,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模式。所谓登记生效主义,是指登记是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生效的要件,如不经登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生效、不受法律保护。 (二)完善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体系 第一,培育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确立土地流转上的经济利益关系。加快培育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市场决定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价格机制。政府应在市场准入、交易程序、权利义务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完善市场中介组织。“积极培育农村土地市场,缔造中介服务组织,特别是发展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是推进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议建立诸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流转中介组织要调查、收集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价格等信息资料,并通过一定的渠道甚至媒体公开,使供需双方能够获得可靠的市场信息,沟通供需双方的联系,为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双方提供信息引导、政策咨询、法律服务,为实现西畴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要加快土地的流转,就必须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我国国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基本保障农村居民“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即办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等三种保障项目。 四、结论 本文是建立在对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围绕西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现状的分析,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以及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些做法,我们仍无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所在,是物权性质的权利却为何又在很多方面打上了债权的烙印?法律规定有欠完善,实际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各级政府以行政手段强制土地流转;再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指给予过低的补偿甚至不予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用益物权范畴,用益物权的权能主要表现为使用和收益,包括权利人自己使用土地并收益和权利人将土地让与他人使用而从中获得利益。”针对当前西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现实中,本文并基于此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制度的些许建议。希望此研究能够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产生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安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调查分析 近年来,农村承包地的抛荒、闲置和流转已成为一个日益引起关注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所导致的。本文以同时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安徽省芜湖县)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为案例,可以为研究其它地区农村的类似问题提供一个观察窗口。据笔者在安徽省的调查,至2002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280万亩(不包括“四荒”地的招标、拍卖流转),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5%以上。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这样5种: 第一,代耕。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在许多地方,转包者都要求代耕方负担税费)。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据统计,安徽省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约12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 第二,换耕。指单个或部份承包户主动或在村委会指导下与本村其它承包户自愿调整地块,使承包地连片集中的行为。据初步调查,安徽全省约20万亩,其中,六安市4.2万亩,巢湖市1.4万亩。个别地方换耕的面积甚至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至30%。 互换本身是一种流转形式,又对其它形式的流转起推动作用,且有利于土地的连片集中和规模经营。最近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肯定这种土地流转方式。 第三,转包、转让。早在1996年底,安徽省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就制定了“安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试行)”,承认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4种形式。 其中转包、转让这两种流转形式操作比较规范,以此种方式流转土地的主体一方是农户或村委会,农户和集体的权利能得到尊重和保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以转包、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地方土地的转包、转让签约率不高,以后引起纠纷可能比较难处理。 第四,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农民或集体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他人的行为。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转租并从中谋利的行为。这本来是两种不同的形式,但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大多数是在乡镇政府的推动或直接干预下进行的,有不少地方成立了以乡镇长为主任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有的还以各种名义参与租赁费的分配或获得“倒包”中的差价。 第五,公司+农户。指大的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在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的支持下,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租赁大量连片土地从事农业开发,出租土地的农民可以在企业上班。这实际上也是第三种流转方式中的一个特例,农民在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可实现不离乡就业。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龙头企业实力较强的地方。 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进行,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基层组织越俎代庖,操纵控制土地流转活动,有的地方甚至动用警力,威逼农民就范。在一些地方,土地纠纷已取代农民负担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群体抗争事件的主要原因。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逼民流转。按现行法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发包方是村民委员会,一些基层干部就以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运用行政权力硬性强迫农民参加土地流转。例如,2003年6月,苏州市光福镇黄渠村村民正准备栽秧,村委会突然通告大家不要干了,因为稻田已被镇里租给了“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亩地年租金为560元(含代交农业税60元),租期为25年。在村民的反对下,租金有所提高,但村民仍不答应。镇政府为了达到目的,2003年12月初派人到村小学,声称如果家长不在租地合同上签字,将不许其小孩到校上学。过了几天,镇村两级又出动100多人、6辆警车,带着电棍、手铐等,强行把煤渣填在稻田里。为此,村民不断到省市集体上访。 其次是基层政府及官员与民争利。许多村民反映,我们并不反对土地流转,只是土地流转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但不管土地拿去干什幺,补偿费给多少,干部和政府都不和我们商量,而且补偿金的一大半都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手里,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在笔者调查过的某市,1999年以前乡村两级对流出土地的农户每亩仅补贴20至30元;2000年以后,从乡村行政组织手中发包土地的售价已高达350元至500元,但给农民的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2001年,该市范围内村集体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发包收入中只有30%左右实际补偿到农户手中,有不少农民甚至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再次是不规范操作。中央文件明确指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期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 但是一些工商企业动辄圈地数千亩、数万亩,一租就是50年、70年,远远超过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的期限。一旦企业垮掉,许多失地农民就没有了生活来源。 最后是圈占土地而不开发。许多基层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在招商引资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自己先把地围起来,搞“空架子”工程,致使大量土地长期抛荒,劳民伤财,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虽然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其一是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其二是土地承包30年不变造成部份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偏颇的认知模式和狭隘的占有观念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矛盾;其三是“小而全”的家庭经营结构与专业化生产的矛盾;其四是耕地资源稀缺与土地闲置浪费的矛盾;其五是平均分包土地的福利保障特性与按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效率性的矛盾。强调加快土地流转的探索,应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改革和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深入进行,为下一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试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为背景 论文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一政策改革有利于我国农业分散的经营模式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加对农业的资本与技术投入,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帕累托改进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在改革过程中,政府应该从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高度来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借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逐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帕累托改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社会保障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在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政策允许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其目的在于引导农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效率,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帕累托改进效应及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 帕累托改进是建立在帕累托最优的基础上的概念,帕累托最优是指在一个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的市场体系中,资源配置的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别人的境况变坏,即在不损害一方福利的情况下,就不能增进其任何他人的福利。帕累托最优是现代福利经济学判断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是否达到最优状态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标准之一。 过多的劳动投入与过少的资本和技术投入的均衡是传统农业资源配置的特点,这显然是农业发展的低阶均衡,农业的高阶均衡应该是资本、技术的投入与农业产出的均衡。传统的农业要发展起来必须打破低阶均衡,使剩余劳动力流出农业部门,而资本与技术等要素流人农业部门。要想逐步改进我国农业的低阶均衡的状况,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是一个可行之路,规模化经营必然要求资本与技术的大力投人。 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涉及到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问题。美国和日本分别采取租用别人土地、出台促进流转土地的法律和政策及采取措施扩大农场规模。我国可以模仿美国和日本通过土地租赁实现规模经营扩大的经营模式,这对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所需要的规模要求是适用的,这就需要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土地的产权是清晰的,在保证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外,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是归农民个人自由支配的(但不能改变土地的农用耕地用途)。 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本形式,任何有限经济资源的利用,如果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将缺乏效率,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更不能例外。而清晰的产权是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产权的清晰界定和自由转让,以及制度的完善,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Coase,1937,1960;North,1990;张五常,2002),可见,制度约束对于农地市场的作用和经济的效率具有显著影响。只要产权是排他性的和可转让的,不同的合约安排就意味着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张五常,1996)。我国目前的产权具有不完全的排他性,所以不同的合约安排(包括形式和时间)都影响着资源的配置效率。 2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改进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农村逐步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对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说是我国农业改革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出来,影响和制约着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进行新的改革,实现我国农业改革与发展的第二次飞跃,客观上要求农村土地必须走规模经营、集约发展的道路。政策允许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土地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和建立,加快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进程,为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即在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承包权益的前提下,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转移和流动。现阶段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是转包式流转,指土地承包方自愿将一定期限内的承包权转包给他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转包的期限和转包金额及其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 这项制度尚处于初期的探索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要正确的认识问题之所在,积极探索其解决之道。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比较普遍的问题是流转中的“五多”和“五少”。所谓“五多”,即农民自发流转的多,零星流转的多,口头协议的多,债权不清的多,隐性问题的多;所谓“五少”,即有流转服务的少,有秩序流转的少,有操作规程的少,有规范合同的少,有档案管理的少。 另外,流转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混乱。多数地方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的市场,有些地方客观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市场往往具有隐蔽性、无序性、地域性强、市场狭小的特点。各地虽然均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但是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公平。因此,中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仍然只是具有雏形,尚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且发育缓慢,需要政府的引导和相应的政策措施的支持。在我国农村非政府组织或者说是民间组织不是很发达的情况下,政府的官方认证、支持和引导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2.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应在这几方面着手:一是清理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手续,保证土地产权的界定清晰。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完善法制体系,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原则性的条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有许多是原则性的条款,应将其进一步的细化,以便在实际的操作中有可依的具体规定,减少在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过大而带来的不良影响。三是提高农民素质,加大对农民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同时,也对资本技术投入增加后所实施的规模经营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持。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土地是传统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当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和健全,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是农民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对于大多数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来说,失去土地,投身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建立在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土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包括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障。解决好农民自身的保障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土地的流转自然就会加快。地方政府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过程中,应积极推进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采取地方政府、失地农民和土地受让方各拿一点的方式,为失地农民建立起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既可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也可为我国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3.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 3.1.1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农村低保制度研究”课题组(2007)认为,在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也必须是从这里起步。而且,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也是对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农村低保制度来丰富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迫切需要。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公民生存权的保障。是“最后的安全网”。作为一种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不是以前那种随意性的临时救济,不是一种施舍性的行为,是人们保证自己生存权的一种应有的权利。基层政府应当重视农村低保工作,为农民的生存提供基本的保障,具体的低保政策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来制定,要保证其有可行性。目前,在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教育致贫等现象是比较严重的,如果没有低保来兜底农民的基本生存,后果不堪设想。贫困是动荡的主要诱因,贫困特别是大面积人群的贫困具有明显的负的外部效应,纠正这种负的外部效应,避免动荡,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的应尽职责。 3.1.2健全农民合作医疗体系,保证其病有所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试点推广以来,全国各地已经取得了较多制度建设和基金扩面成效。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已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有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新农合人口达到7‘26亿,参合率达到了85.96%,已有9.2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591亿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进一步的完善,政府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对这部分的投入支出要加大,保证这项制度的健康运行有稳定持续的资金支持。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1316.9亿元,比2008年增加9995.12亿元,增长19.5%,这说明,我国现在的财政收入是完全可以支撑新农合所需资金的。 3.1.3养老保障可借鉴日本的农民年金制度 在农民达到一定年龄后,规定他们必须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政府给予这部分农民足以保障其生活的补贴,这种做法相当于给了农民退休金,采用农民年金制度会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的提高。这样就使农民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同时也极大减轻土地的社会保障负担,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农民养老方面,也要发挥原有的家庭养老的作用,多给老人们精神上的慰藉,让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能很好的结合起来,让农民也能安享幸福的晚年。 3.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 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不仅仅是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促进农业的集约化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为我国向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迈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 我国现阶段的城乡二元体制是由我国的二元经济模式导致的,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二元经济模式并不是经济发展中必须要经历的阶段。但是,现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与其所处的经济大环境及采取的经济政策是密切相关的。在和平发展的世界环境中,发展中国家要推动本国的经济发展就要积极地进行工业化,而工业化所需的原始资本积累已显然不能像西方发达围家那样通过殖民掠夺来实现,由此,发展中国家只能在本国范围内进行,硬性的、人为的划分农村和城市,通过政府的政治强制权力来保障城市工业发展所需的资源、资本等,在这其中最典型的应属前苏联的斯大林模式。 斯大林模式的根本特征就是大规模的全国公有制与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全国公有制的本质,是国家掌控资源;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本质,是国家配置资源。其目标指向,是加速苏联的工业化进程,并倾斜于重工业化与军工化。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掌控经济的发展,为了给社会主义工业化进行原始积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切断农民与市场的自然、自发联系,剥夺其自由进出市场并依据市场价格信号决定自己经济行为的权利,人为压低农产品的价格,以低价收购或强制征收的方式,通过“剪刀差”来获取工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政府以自己规定的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强制收购农副产品的途径,来为国家进行工业化积累巨额资金。 我国的“三农”问题的形成,就是因为国家为了加快实现工业化而将农村作为其原始积累的来源,对农村、农民和农业进行的超经济强制所致。因此,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国家和政府应该多关注农村的发展,政策和公共财政应多向“三农”倾斜,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投入,支持农村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国家对之前农村只贡献没发展的补偿,也是我国目前实行以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国家行政伦理之所在。 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当前的中国还没有能够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客观上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此来更好的巩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改革和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我国现阶段还是二元的经济社会体制,城乡一体化是最终的发展趋势,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不能还是停留在二元结构的观念上,要站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未来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上来进行设计。鉴于当前,我国城乡差距过大,城乡居民收入悬殊的现状,社会保障的水平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城乡一致,但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实施同城市一样的筹资、运营、支付等机制,首先要在运行机制上实现统一,社会保障的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由差别统筹逐步过渡到真正的一体化。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以制度安排推进阜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 论文关键词:农地流转 流转意愿 联动机制 城保+土保 论文摘要:针对中国土地流转尤其是落后地区土地流转不畅,存在一些障碍问题,政府应结合目前的城市化进程,主要从创建土地流转与户籍改革、社保完善联动机制的角度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在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进行统计分析基础上,建议政府做出制度安排,加快建立土地流转中介,完善合同,允许永久迁城农民定期保留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农保+土保换取城保+土保,逐步淡化并最终去土地社保功能化,促进土地流转。 0 引 言 适应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从市场的角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从发达地 区到落后 地区各地政府都不同程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了探索,并采取了有效措施 ,这些做法促进了土地的资本化 。以制度安排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1 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1.1 农业规模经营需要土地流转 现代农业是农业的总体发展方 向,规模经营则是这一发展方向的前提条件。因为机械化、自动化是现代农业的标志,而一国的机械化率及机械的使用效率与规模农业是有直接关系的。 从表 1看,日本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按单位面积计算世界第一 ,中国的农机使用数量在亚洲几国中是最落后的,尤其是与 日本和韩国相 比,更是落后许多。由于中国户均耕地面积小于日本,达到日本 目前的机械化水平 ,要求单位耕地面积的拖拉机数量必须超过 日本 ,农机总量还要增加 6倍 ,这会大大增加农机的作业成本 。亟需扩大 中国农业经营规模。而且即使达到最低合理耕作面积,租用耕地也要占9O 以上。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唯一的途径是通过长期的大规模流转确保提高土地经营规模。 1.2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地流转 兼业农在世界上是普遍现象,兼业分为以经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 (简称“一兼户”)和以经营非农产业为主体,非农业收入大于农业收入的兼业户(简称“二兼户”)。目前 中国农 户的兼业情况 已经相当普遍 ,而纯“二兼户”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据统计 ,纯农户 、“一兼户”、“二兼户”的亩均收益 比是 l:0.910.35,纯农户每亩地创造的收益是“二兼户”的 3倍可见,“二兼户”是对耕地资源的浪费。应鼓励其转出土地 ,向纯农户手 中流转和集中,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效率。 1.3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土地流转 农村的发展有赖于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增加农民收入。目前 ,中国农村常驻从业人 口中 30岁以下的年轻人 占 24.3 ,但由于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妇女、老人 、儿童留守农村务农 ,农业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同时 由于农 户规模太小 ,收入无法达到与城市居民同样 的水平 ,制约农村发展。日本在六十年代即提出培育 自立经营农户 ,其标准包括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 ,自立经营农户收入有 了很大提高。中国农村的发展也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吸引高素质农民成为纯农户,提高其收入 。 1.4 加快城市化进程需要土地流转 城市化与工业化相适应是发展规律,但 目前中国城市化进程 明显滞后。因此 ,加快 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势在必行。而农地流转不畅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从 2007年阜新农村地区农地流转的调查情况来看 ,66.67 的不愿迁城者把不愿迁城的原 因归于承包地流转 困难或被收回L4]。据 2009年 8月对于阜彰两县 4个乡镇的调查结果显示,每亩土地流转价格每高出 100、200和 300元 ,愿意进城并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民比例分别会高出 8、1O、15个百分点。土地流转价格越高,农民迁城积极性就越高。因此,必须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和其他配套措施 ,以此促进城市化。 2 阜新地区土地流转状况调查结果及分析 发展现代农业是阜新经济转型的一个方向,重点要做好土地流转工作。阜新市下辖五区两县,笔者调研 了彰武县哈尔套镇的梨树沟村、柳树村 、许家村和阜蒙县 大固本 乡的关家村 ,调查采取了入户 访谈和发放调查问卷 的形式 ,人户 8户 ,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 6O份。各村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不同,土地流转状况各有特点。其 中,梨树沟村里镇 中心较远 ,搞大田种植 ,土地流转价格价格较低,为 200元/亩左右。柳树村靠近 哈尔套镇,流转土地的数量明显高于远离镇 中心的村,主要种植蔬菜和水果 ,收入较高。这个村种植户为了种植经营方便 ,以 700元/亩价格租赁本村从事大田作物经营的村 民的土地 ,出租方则租种 临近镇 中心所在 的哈尔套村 居 民的土地,地价较低 ,230元/亩左右,从 中赚 取差价 ,因为种植大田作物 ,无需离家太 近。而哈尔套村本村居民之所以转 出土地 ,是 因为利用镇 中心的地理优势经商 ,无暇从事农 业生产。许家村虽然距离镇中心远 ,但 由于招商引资 ,搞大量的反季节蔬菜水果大棚种植 ,流转 土地价格也很高,为 500元/亩左右 。阜蒙县大固本乡关家村每亩土地流转价格 2009年为200元 ,低于前两年 ,因为返 乡滞 留农民工增多 ,回乡务农收回转 出的土地。从总体看 ,四个村土地流转率和转出户 比例都不高 ,为 5 左右。流转合 同其越长 ,价格越低 。流转中,粮食直补款归转出户 。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阜新地区农地流转率平均 为 5.2%,流转对规模 经济的促进存在欠缺。大规模流转较少,转入规模 100亩以上的,哈尔套全镇 只有3户 。总体来讲 ,阜新地区农地流转水平与全 国相差很大。截至 2008年 8月底 ,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面积已达到 1.O6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8.7 ,(陈晓华 ,2008)租人或租 出耕地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 14.8 。(张路雄 ,2008全国平均 土地 流转价 格是 293元/亩(刘淑 春2008)。实际上,全 国的土地流转也存在滞缓问题非农产业就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比例是土地流转率的 8倍 。这 说 明政 府对 土地 流转推 动 不利。(张路雄 2008)症结在于种地收入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合理 ,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 一是,农业经营收人低,影响土地流转。从 以上的调查情况看 ,发展大田种植的地方 ,土地流转价格就低,转出方没有积极性。转入方种 田的纯收入也不高,流转双方缺乏流转的积极性 。 二是 ,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 障。中国现有土地制度一直使土地成 为农民工养老、失业 的基本保障。目前,绝大部分进城农 民工都没有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保 障,作为命根子,土地被他们无偿甚至补贴部分钱让别人种,也没有被放弃。 三是,中介组织缺失。阜新地区各乡镇政府尽管建立经管站,但据调查 ,除了大规模土地流转外多数农户之间流转并不通过经管站。中介组织缺失,转入户完全靠 自己协调转入土地来实施规模经营,交易成本很高。而且没有比较权威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难以制定合理的长期流转价格,因为粮价和成本是年年变动的,国家的补贴政策也在不断调整 ,多数流转合同没有考虑土地升值和物价上涨因素 ,容易产生纠纷,影响土地规模经营和长期投入。 四是,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短期合 同较多。除了由乡村组织的对企业出租土地一般会签订 比较长期的合同外 ,其他 出租、转包多不签合同,即使签订合同,期限也很短。对阜彰两县的四个村新订 的承包合同统计,期 限在 3年 以下 的占了,合同一年一订的占了 78 9/6。土地流转合 同不规范所导致的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 3 推进土地流转的具体建议 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推进土地流转。除激励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出台土地流转政策 、规范土地 流转合同并完善土地 流转 中介等措施,政府还应采取适宜的城市化策略 ,创设三项制度联动机制的总体思路,适当发挥市场的作用,一定期限内继续保 留户籍分治,但 同时降低获得城市户籍的门槛 ,允许永久迁城农户定期保 留并流转土地 ,实现土地流转 、户籍和社保三项制度的互动,培育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流转机制 ,降低取 得城市社保过高的机会成本。具体地说,政府应该 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度安排推进土地流转。 3.1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应充分发挥信息收集对接、规范流转手续、调处流转纠纷、助推农业招商的工作职能,为有意向的农业企业、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村集体之间搭建土地流转信息共享平台,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监督土地流转程序。借鉴南方土地流转的经验,一是在我市各个乡镇的农经站增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包括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各村也建立 以村书记或主任为站长的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供信息及各种服务,安装电子屏幕,及时将土地流转信息 、工作落实情况到屏幕上 。千方百计推动流转工作,确保土地“流得 出”二是强化措施 ,确保土地“转得动”。以阜新经济转型和调整产业结构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千方百计引进种养殖大户。三是完善制度,确保土地“稳得住”。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有关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处理合同签订、归档等管理工作。 3.2 以规模经营为目标,完善有关流转合同的政策 在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时应出台既有利于耕作者,也有利于耕地流转和集中的措施,才能真正促进土地的有效流转。一是对出租给农户的土地,国家应制定标准合同,合同中对地租的数量、租期、承租者的利益保护要给予明确规定,对出租者收 回土地要有严格限定。二是要对流转数目较大者给予一定奖励,如对当前转入土地连片面积达到 5O亩或 100亩以上的大户分别予以奖励。三是鼓励农户间的长期租赁,给予合同期比较长,如 l0年以上转出者奖励。四是要规定本村内的转包应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登记,对非本村村民的出租必须到乡政府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建议修改《物权法》,允许耕地可以抵押贷款,消除转人大户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瓶颈。 3.3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以最终取消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为取向的户籍制度改革,是彻底清除土地流转障碍的必要条件。但户籍制度改革宜逐步实施,局部地区先试点,成功后在各地积极推进。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充分考虑农民工市民化的能力,必要的进城门槛仍需暂时保留,以防永久迁城成本降低后农民迅速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理造成太大压力。因此,中小城市可考虑以家庭月收入1500元、并在该城市居住 2年以上为永久迁城条件,并允许获得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定期保留承包地,以此确保他们能够承担较高的城市生活成本而不致陷于贫困。 3.4 完善城乡社保制度 (1)以完善农村社保制度促进土地流转 针对城乡社保制度的掣肘,化解中国的土地流转滞缓难题,促进人口城市化过程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过程同步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实现城乡社保制度的有机衔接,处理好农地保障与城市社保 的关系。在农村社保体系中最重要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是推动流转的主要力量,应着手建立新型农 村养老保险制度,弱化“土保”。考虑到农民的缴费能力都很低,完全靠他们自己缴费形成社保是不现实的,而土地承包制的实行又使得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削弱,农民不同于城镇职工由工作单位缴纳部分费用,借鉴“新农合”和农村低保制度建立的经验,政府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要有所投入。 (2)以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促进土地流转 设置农民工进城的另一个接口,即在农民工市民化之前,为之构建相对独立的社保体系,并出台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办法。在城市为农民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子女就学和廉租房制度,构成一个福利包。当然,福利包所包含的内容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来确定 。养老、医疗和失业等险种无需政府直接补贴,可以覆盖全部农民工,这与2020年覆盖城乡的社保目标一致,建立起来无大 的障碍。尤其要把农民工普遍纳入城市失业保险应保人群,这非常重要,它直接影 响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陶然,2006)。此三项保是农民工市民化的急需,而且从数据上看,财政压力不大,因此可随时根据需要组织实施,但为农民工建立住房保障则需太多的投入,可以定期保留“土保”过渡,通过流转土地获得收益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是最优的选择,而且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漏出。农民工有了较为全面的社保,会选择留在城市里务工而不返乡,其承包的土地仍可继续转出,直到最终符合加入城市户籍的条件。 (3)以完善城市社保制度促进土地流转农民工永久迁城,获得城市户籍及市民的社保待遇 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方向,但按照原有政策 由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 收回承包地,无疑会阻碍土地流转。要促进土地流转,应改变原有 的以“农保”和“土保换取“城保”作为接纳农民工永久迁城前提条件的做法,把允许迁入小城镇的农民保留原承包地的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扩大,定期保留(如 20年)永久迁入设区市农民的土地,由原来的“农保+土保”换取“城保”的政策改进为以“农保+土保”换取“城保土保”。此时,永久迁城农民势必选择长期流转土地以此项收入获取迁城 资源 ,然后适 时过渡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以“城保”和“农保”为主体享有基本社会保障,逐步弱化“土保”,最终剥离土地的社保功能,促进土地流转。 4 结 语 政府以制度安排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于完善土地流转中介,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更重要的是通过采取适宜的城市化策略,实现土地流转、户籍改革和社保完善三项制度的统筹和互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允许永久迁城农民定期保留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农保+土保换取城保+土保,逐步淡化并最终去土地社保功能化,按市场规则推进 土地流转,不失为一种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安徽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近年来,农村承包地的抛荒、闲置和流转已成为一个日益引起关注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所导致的。本文以同时进行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安徽省芜湖县)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为案例,可以为研究其他地区农村的类似问题提供一个观察窗口。据笔者在安徽省的调查,至2002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280万亩(不包括“四荒”地的招标、拍卖流转),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5%以上。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这样5种: 第一,代耕。这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在许多地方,转包者都要求代耕方负担税费)。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据统计,安徽省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约120万亩,占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 第二,换耕。指单个或部份承包户主动或在村委会指导下与本村其他承包户自愿调整地块,使承包地连片集中的行为。据初步调查,安徽全省约20万亩,其中,六安市4.2万亩,巢湖市1.4万亩。个别地方换耕的面积甚至占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至30%。 互换本身是一种流转形式,又对其他形式的流转起推动作用,且有利于土地的连片集中和规模经营。最近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肯定这种土地流转方式。 第三,转包、转让。早在1996年底,安徽省政府农村经济办公室就制定了“安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试行)”,承认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4种形式。 其中转包、转让这两种流转形式操作比较规范,以此种方式流转土地的主体一方是农户或村委会,农户和集体的权利能得到尊重和保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以转包、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应签订书面合同,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地方土地的转包、转让签约率不高,以后引起纠纷可能比较难处理。 第四,出租、反租倒包。出租是指农民或集体组织将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让与他人的行为。反租倒包是指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先从农户或集体组织那里租赁土地,然后转租并从中谋利的行为。这本来是两种不同的形式,但在实践中往往把两者混为一谈。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以此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大多数是在乡镇政府的推动或直接干预下进行的,有不少地方成立了以乡镇长为主任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有的还以各种名义参与租赁费的分配或获得“倒包”中的差价。 第五,公司+农户。指大的涉农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在乡镇政府或村级组织的支持下,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租赁大量连片土地从事农业开发,出租土地的农民可以在企业上班。这实际上也是第三种流转方式中的一个特例,农民在获得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可实现不离乡就业。这种现象大多发生在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龙头企业实力较强的地方。 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进行,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基层组织越俎代庖,操纵控制土地流转活动,有的地方甚至动用警力,威逼农民就范。在一些地方,土地纠纷已取代农民负担问题成为农村社会群体抗争事件的主要原因。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逼民流转。按现行法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发包方是村民委员会,一些基层干部就以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运用行政权力硬性强迫农民参加土地流转。例如,2003年6月,苏州市光福镇黄渠村村民正准备栽秧,村委会突然通告大家不要干了,因为稻田已被镇里租给了“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亩地年租金为560元(含代交农业税60元),租期为25年。在村民的反对下,租金有所提高,但村民仍不答应。镇政府为了达到目的,2003年12月初派人到村小学,声称如果家长不在租地合同上签字,将不许其小孩到校上学。过了几天,镇村两级又出动100多人、6辆警车,带着电棍、手铐等,强行把煤渣填在稻田里。为此,村民不断到省市集体上访。 其次是基层政府及官员与民争利。许多村民反映,我们并不反对土地流转,只是土地流转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但不管土地拿去干什么,补偿费给多少,干部和政府都不和我们商量,而且补偿金的一大半都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手里,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在笔者调查过的某市,1999年以前乡村两级对流出土地的农户每亩仅补贴20至30元;2000年以后,从乡村行政组织手中发包土地的售价已高达350元至500元,但给农民的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2001年,该市范围内村集体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的发包收入中只有30%左右实际补偿到农户手中,有不少农民甚至未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再次是不规范操作。中央文件明确指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期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 但是一些工商企业动辄圈地数千亩、数万亩,一租就是50年、70年,远远超过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的期限。一旦企业垮掉,许多失地农民就没有了生活来源。 最后是圈占土地而不开发。许多基层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在招商引资毫无结果的情况下,自己先把地围起来,搞“空架子”工程,致使大量土地长期抛荒,劳民伤财,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以家庭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虽然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其一是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矛盾;其二是土地承包30年不变造成部份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偏颇的认知模式和狭隘的占有观念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矛盾;其三是“小而全”的家庭经营结构与专业化生产的矛盾;其四是耕地资源稀缺与土地闲置浪费的矛盾;其五是平均分包土地的福利保障特性与按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效率性的矛盾。强调加快土地流转的探索,应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改革和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深入进行,为下一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农地结构性矛盾与对策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论文关键词:农地关系 结构性矛盾 土地经营权市场流转 农村社会保障 论文摘要:针对80年代初期以来土地承包关系衍生出各种农地关系的结构性矛盾如人地利益矛盾、农田基本建设中的公益和私利矛盾、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等,本文认为,集体经营不是现阶段农民自主自愿的选择,土地私有化则有“农村贫困空间转移”的风险后果,唯有实行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流转及发展完善相关农村社会保障才是契合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选择。 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应划分为两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自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开始至2004年,是农民对家庭承包地的有偿使用阶段,农业继续为工业化发展提供积累;第二阶段2005年以后至今,是农民对家庭承包地的无偿使用阶段。国家全部免除了农业税,并逐年增加农民种地补贴。家庭承包地演变为农民就业和生活的保障。农村土地家庭承包,适应上世纪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在广大农民摆脱贫困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效应。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农地关系中出现一系列的结构性矛盾,并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土地承包衍生的农地关系的结构性矛质 (一)人地利益矛盾 1、承包地刚性不变和家庭人口不断变动导致的人地利益矛盾。以河北为例,1983年至今,农村家庭承包地基本没变,农村新生人约口1600万,死亡人口约850万。家庭承包地刚性不变和人口弹性变动的结果,在农村形成了两类家庭:一类家庭人多承包地少,一类家庭人少承包地多。家庭承包地演变为农民的劳动、生活及社会保障功能后,人地背离衍生的人地利益矛盾更加突出。 2、土地承包法本身的矛盾导致的人地利益矛盾解决空间狭窄。一方面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反对“增人增地、减人减地”;另一方面它又规定农户是承包权主体,有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这又赋予了农户“增人增地、减人减地”的权利诉求,这二者是相互矛盾的。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矛盾 土地家庭承包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原有坑塘渠坝、管道、扬水站无人管护,设施毁坏严重;二是冲毁的农田、河道、田间道路无人修护;三是农田水利建设无规划、无统筹及无管理。 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占用土地,土地承包时没有预留该项建设用地,修塘建渠打井筑坝只能纸上谈兵。其次水利设施管护劳动用工无法统筹,多数农村缺乏集体资产,村委会无法筹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工作因资金短缺而无法进行。第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需兼顾国家、集体、农户三方面的利益,要宏观统筹,但是在土地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上,不可能形成统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科学决策。 (三)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矛盾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形成了农户多田、土地细碎、经营分散的普遍现象。土地分散经营,从劳动力的使用方面看,增加了农业劳动力的投入量;从农业机械化的方面看,不利于农业机械的使用。上述两个原因,致使部分农村已有的机械化农机具利用率不足30%,人工劳动排挤机械化使用。 家庭分散经营必然限制农业规模化经营,制约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在农村贯彻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整体综合效益原则。使农村只能在传统农业生产范围内打转。事实上,我国农村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经历了农业短期突发性发展后,从80年代末期至今中国农业一直是处于整体缓慢发展状态。 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衍生出两个问题:农村难以摆脱传统农业生产的侄桔;农民对土地的粗放、掠夺性经营,严重威胁土地安全。 二、解决中国农地关系结构性矛质的厉史探索 (一)集体经营不是现阶段农民自主自愿的选择 土地家庭承包分散经营衍生的中国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能否通过农业集体化的路子解决,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实际调查,涉及河北十一个地市近百个农村的调查发现,农民以家庭为本,家庭承包经营符合现阶段广大农民的意愿和价值观念,改变这一经营的方式,影响农民心里安定、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各地农村集体经济普遍缺位,从物质基础、组织结构到经营人才普遍缺乏,集体承担不起统一经营的担子;集体经营的分配问题难以合理解决,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问题有可能再度发生,公社化时期生产发展缓慢的历史亦可能重演。 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农民对集体化经营深感忧虑,对规模化经营却很有认同感。他们都普遍意识到规模化经营可以节约劳动力,增加劳动效率,可以让自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非农就业中去。对相当多的农民而言,农业似乎已经不是主业,而仅仅是生活和就业的保障。 (二)土地私有化更不适合我国农村发展实际 国家和集体如果失去土地的所有权,就将永远丧失对土地使用权的控制。其一,土地私有必然实现土地买卖自由,买卖双方无法保证“农耕地性质不变”。其二,农民是否愿意种地,取决于种地收益,当种地收益低又可以自由休耕的情祝下,休耕一荒地一非农耕地一转为商用地,这一套运转过程更难以控制。其三,当农民拥有了对土地的财产权、所有权,意味着农民拥有了土地的完全支配权,农民同时拥有了在自己的地盘上建住宅、建厂房、建商店的自由。土地私有化、土地买卖合法化、土地使用自由化。是同一链条中同生共长的三个环节,由此必然导致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结果是形成土地大户和失地家庭对立的两极。一个农民家庭,只要在农村有地,种地收入再低,农村也可以养活他们;一个农民家庭,一旦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养活他们的基本条件。失地农民由于农村缺乏了生存条件,只得向外寻找生存空间。在存在城乡差异较大的今天,向城市转移成为必然,结果是“空间贫困平移”。贫困人口向城镇转移不同于劳动力转移,劳动力转移是向城镇转移生产力和劳动要素,向城镇输入建设力量。贫困转移则不同,这些在农村缺少生存条件的贫困人口,缺乏在城镇的发展空间和就业技能,为了谋生,这个群体中会衍生出种种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 以上历史探索表明,我们解决中国目前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决策空间不可能是无限的,它既受到“路径依赖,,发展原理的制约,要求我们尊重现有的七地家庭承包关系,实现农村的社会稳定,又要克服士地分散经营的弊端,在具体举措上有新的突破,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农业的新发展。 三、解决中闯农地关系结构性矛质的战略选择 中共央央2009年一号文件中提出了三项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设立统一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这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保证。是解决现阶段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立足点。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我们多年农村调研的实际,我们认为现阶段解决中国农地关系矛盾的战略选择应包括如下几点考虑: (一)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前提和基础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农业要安天下,农村要稳定,首先是土地要稳定。从实践来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发展到今天,受现实条件的制约,重新变动导致的问题可能比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多。如果不考虑现实制约因素,盲目调整现有上地承包关系,势必造成满足了小部分人的利益,伤害了大多数农户的利益,激发出一系列新的农村矛盾,导致现有农村稳定局面失衡。针对这一现实,在相关决策上要严禁随意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无偿占用他人的家庭承包地要依法退还;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原则上在同一承包期内不得再重新进行承包,但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要做到统筹兼顾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是解决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前提和基础。 (二)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战术手段 1.逐步完善相关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地矛盾看似是一个矛盾,但实质上是矛盾群,它既是农村诸多矛盾的累积结果,也是进一步解决诸多矛盾的关节点。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某种意义上是解决农地关系矛盾的外围工程,伴随农业劳动力转移以及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民必将面临更多的社会风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教育保险等等,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欠账,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严重落后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客观上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持,以免后顾之忧。考虑到农村承包地占有不等,享有国家补贴不均的问题,就要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下功夫,在统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过程中予以解决,实施无承包地农民补偿或补贴。补偿无承包地人口不伤害他人利益,有利于农村和谐稳定。这是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中需要统筹兼顾的内容。 2.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公益和私利的矛盾。公益和私利的矛盾是经济学中一个典型悖论。著名经济学家诺斯曾经提到“公用地悲剧”,由于人的利益算计本性,公共物品的使用总是存在搭便车的现象,而公共物品的提供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又是必须的。就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而言,只有国家和政府才能够通过农业的转移支付政策,大量投资并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立法,实现国家、集体、农户利益兼顾,在土地经营权市场流转过程中,逐步解决农田基本建设、维护等问题。比如就投资、维护费用等问题通过政府出资、集体管理、农户出劳力等协议解决实际问题。 (三)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战略途径 只有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才能与家庭人口变动相适应;才能化解农村普遍存在的“人多地少”和“人少地多”矛盾;才能使分散经营向集中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才能改善农田基本建设长期投入薄弱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国农地关系的结构性矛盾。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化解农地关系结构性矛盾的战略途径。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户履行必要的流转手续、程序。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根据河北省经济的发展条件,建立扶持机制,划拨一定资金,鼓励土地流转发展。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要对龙头企业、个人投资、专业合作社和基地建设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对规模经营业主给予适当补助。对于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要给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摘要:文章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内涵和特点,接着就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最后提出了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对策,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新生代农民工占整个农村流动劳动力人口的大部分,他们是未来城市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后备劳动力资源。 1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内涵和特点 ①概念内涵。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年龄在16-30岁之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外出务工、主要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但户籍身份是农民的劳动者。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超过1亿人,已成为农民工群体的主体,是当代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父辈,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征有许多积极的变化,如文化程度总体较高,有较远的人生职业规划等,但也存在技能和经验较少、就业质量较低、公共服务可及性差等问题。 ②新生代农民工特点。文化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接受了较多的受教育机会。因此,他们往往具备比父辈更高的文化水平,大多具备初中以上学历,部分农民工还获得了高中生或者中专生学历。生活需求多样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接受了教育,他们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大多了解和使用,他们在城市里打工也会注重自身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城市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潜在的发展机遇以及方便的上网条件也吸引着他们,另外,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 2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①工作技能和职业教育水平。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相对于他们的父辈来说,具备了年龄和学习能力的优势,但是他们较低层次的工作技能和职业教育水平依然会在他们职业发展的早期产生影响。由于缺乏专而精的技术本领,在面临城市劳动力市场选择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一些简单而重复性的工作。 ②农民工家庭环境和工作文化。我国八十年来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是独生子,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必须要由他们来赡养,承担着养老压力,另一方面他们大部分人已经或即将面临子女教育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 ③现行的户籍制度。我国现存的长期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通过作者简介:锡福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 理专业。自己的努力在城市里买房过城里人生活,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只能人在城市工作,而户籍在农村。 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尽管我国颁布了新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新生代农民工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这些都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带来了后顾之忧。 3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对策 ①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是推动他们职业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各地政府也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结构调整,对农民工提供实用的职业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专业化、多样化的职业培训,促进他们职业的发展。 ②改革户籍制度,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政府应该加强对户籍制度的改革,简化城市落户的办理程序,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使他们获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③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建立符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现行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对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创新机制妥善解决。 ④完善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的法律法规能给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法律保障,有利于他们的职业发展。因此,我国应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形成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4 结语 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其职业发展的好坏一定意义上影响着国家未来的经济竞争力。文章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和对策的探讨,对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路径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务工比例越来越大,多数选择在城里生活,有部分比例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或工作,进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呈现多元化格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是市民化的需要,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和培育新型农民的最重要出路之一。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研究,并以此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规划和发展路径,必然能提升这一特殊群体的内在潜力和整体素质。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 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了新生代r民工发展情况,笔者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了石柱县32个乡镇300多位新生代农民工,共发放问卷350份,回收问卷332份,其中有效问卷306份。主要调查了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务工单位性质与行业等基本情况及其在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本次课题的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在性别比例上,其中男性比例约为35.14%,女性比例约为64.86%。按照年龄来统计,20岁以下人数占比2.01%、20岁至30岁的人数占比为50.24%,30至37岁人数占比为28.15%,37岁以上人数占比为19.6%。按照受教育程度来统计,小学文化人数占比为11.25%、初中文化人数占比为57.36%,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比为31.39%。从行业来看,第二、第三产业人数占比分别为36.55%和63.45%,按照单位性质来统计,国有企事业单位占7.80%,个体经营单位占76.01%,其它占16.19%。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困境 1.职业流动性高,“短工化”趋势明显 在个人储蓄情况的调查中,40.20%的调查对象只能攒下极少的工资,21.45%的收支互抵,4.62%的入不敷出。主要原因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地区、企业甚至行业间“跳来跳去”,工作持续时间短,流动性高,他们思想不成熟,吃不了苦,受不了委屈,换工作常常是“一时冲动”,有些甚至在无积蓄也无下家的情况下选择任性离职,这样不仅会导致其收入、储蓄状况的持续恶化,最关键是对其职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2. 升职预期过于悲观,发展动力不足 在职业发展动机中,良好的职业发展预期是发展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定信心、克服苦难的基础动力。但大多数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升职前景不明朗,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态度较为悲观。在针对升职希望的调查中,仅有19.36%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在两年内有升职的希望,40.15%没有明确的看法,另有21.32%认为自己难以升职。悲观的升职预期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动机水平较低,阻碍其职业长期良好的发展。 3.创业意愿高,幻想多于行动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处于较差的工作环境和更残酷的就业竞争,所以相当数量的调查对象期待通过成功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调查中,43.45%的新生代农民工将创业列为职业发展的目标,创业意愿很高。但实际上,大多数新生代农名工对创业毫无概念,仅停留在设想阶段;还有一些想法很多,但对于具体怎么去创业,对创业政策和环境都缺乏基本的了解。 4.差别化对待,同工不同酬 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可替代性高,处于低级别的从属地位,普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企业在招用新生代农民工时,常常采用模糊化的合同甚至不签订合同,且在执行过程中多存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歧视行为,使得其合法权益难以实现。 5.心理问题较多 在城市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常常处于这样的矛盾境地:他们看到城市的同龄人过着时尚阳光的生活,而自己过着清苦单调的生活;他们正处在一个最爱体面的人生阶段,却常常遭到无数的白眼和蔑视;他们处在培养自尊和自信的关键阶段,却很少得到尊重;他们不满于现状,却又由于文化、能力有限,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总之,这一切因素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而且又极其缺少疏通解决的渠道。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路径及策略 (一)政府层面 1.进一步深化改革户籍相关政策 在我国二元户籍制度的框架下,农民工在城市的发展总是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和阻碍,虽然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同为城市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但是他们不能享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待遇和相对平等的权利,这对他们的自尊心无疑造成了深深的伤害。因此,政府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农民工在城市办理上户等程序,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条件,使农民工也能够获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除了降低农民工入城的基本门槛,还要逐步提升农民工的福利待遇保障,研究将城镇户籍与其关联的福利相分离,设计更为公平合理的福利分配制度,让农民工也能加入到共享发展大蛋糕的分配中来。近些年,重庆在这方面先行先试,其户籍制度改革于2010年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目的就是要让农民工穿上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的“五件衣服”,同时脱掉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这“三件衣服”,并着手制定和修订了人口管理、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农村产权处置等相关配套政策,使得户籍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2.推进制度创新保障住房需求 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工作,衣食住行样样都是大事,但其中住房问题是重中之重,也是难中之难,因此,应加大对农民工的住房保障力度,政府要发挥其主导作用。首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解决农民工住房需求上进行制度创新,研究出台相应的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租房购房的政策。其次,可以借鉴公私合作开发廉租房的模式,以利税优惠、财政补贴、用地审批简化等多种方式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住房建设;还有可以扩大城市公租房申用对象范围,取消仅限城镇户籍使用的限制,让满足条件的农民工也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再次是要保障农民工的租住房消费能力,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多种水平和多种层次上设置其参与条件,扩大其覆盖范围,适当将部分农民工纳入其中;同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的特点,对其用途范围及提取条件等也可相应放宽,比如公积金用于租房、公积金异地一次性提取等。 3.搭建更有效的就业信息平台 择业是新生代农民工常常遇到的问题,择业途径的单一、择业信息的闭塞以及与自身期望和能力不匹配等问题经常困扰着他们。调查中显示有超过六成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有效的就业信息指导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到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取得更好的成长性,减少其就业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高流动。为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更好的择业就业,政府和社会应集中更多力量,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以及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传播快等特点,充分整合劳力供需双方的信息资源,搭建实时、高效的就业信息平台。地方政府应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大服务平台的覆盖面,提升就业信息的传播效率;还要规范职业中介市场,加大对职介所的监督巡查力度,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求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4.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 众所周知,发展职业教育是把我国劳动力从数量优势转变成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举措。职业教育能够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让他们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长远的职业生涯。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他们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具有很高的可替代性,而加强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就可能转向技术密集型行业,突破从底层劳力向上晋升的关键门槛。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为新生代农民工加载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全新属性,使其能够全面“提素”,更好地择业就业,进一步实现其职业尊严。因此,政府要出台政策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并加大资金投入发展职业教育,比如创办新型的农民工职业大学、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广播电视大学办学模式,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更有效更便利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还要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集中社会各界资源,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规划指导和心理健康疏导,引入有实力的企业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常见问题进行创业指导。 (二)企业层面 1.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此次调查反馈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主要问题表现为工资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同工不同酬、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以及企业拖欠工资等。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应该担当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首先,在薪资结构设置方面,企业应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适当提高新生代农民的工基本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的比例,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因基本工资低而不得不加班的窘境;同时还要准时足额支付新生代农民工工资,并设计其它适合他们的福利政策,充分保证其休息休假的权益。其次,企业应该与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保证用工规范。在劳动合同中应充分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各项基本权益,除了规定基本工资外,还应该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纳入合同条款,还可以根据实际条件将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其它形式的福利纳入合同中,保证新生代农民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实施,让新生代农民工充分享受到各项应有的权益。 2.培养新生代农民工的管理能力 在此次调查中,有超过半数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对自己的升职预期持悲观态度,认为阻碍其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管理能力的欠缺。特别是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或者正走在自主创业道路上的新生代农民工,管理能力不仅能为其在企业工作时升职加薪铺平道路,还能成为其创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素质。目前,在现有的企业培训管理体系中,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规划培训都仅限于基本技能的培训,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位也是熟练的操作工人,这样就使得他们难以走出低层次、低价值的藩篱。因此,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兴趣和实际情况,企业应该在F有的培训项目中,新增一些适合他们的管理方面的培训,提供丰富的管理相关领域的学习资源,创造实践管理能力的平台,为其以后走上管理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3.营造人性化工作环境 工作是人作为生命的基本存在方式,人通过工作获得回报,实现自身价值,而体面工作则体现了人的基本尊严。企业做为用人单位,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工作的场所,应该营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充分体现其人文关怀的主体作用。首先,应该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一个良好的、使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工作环境。其次,应将企业文化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相融合,给他们提供的不仅是安身立命的工作,更应该是安居乐业的生活,工作之外还要充分考虑学习、娱乐、生活等需求,尽可能地完善这些方面的场所和设施。此外,还要研究创建学习型工作场所,可通过人力资源的获得和物质资源的获得两种方式来获得。在人力资源的获得方面,可采用导师制、专题研讨、团队学习等形式建立起学习型组织,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帮助;在物质资源的获得方面,企业应建立起在常规工作任务解决中的“常用知识库”,并在学习型组织成熟后建立起适合本组织员工的学习课程。 (三)个人层面 1.培养合理的消费观念 新生代农民工与他们的上一辈相比较,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念和消费理念,他们更加认同城市青年的消费理念,追求更优越的生活条件,并且自我意识更强烈,更注重个人兴趣爱好的发展。与城市青年一样,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喜爱潮流的服饰以及新型的电子设备,并且为此花费巨大,有些甚至远远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新型的消费观念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但是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能力形成更加合理的消费观念,一味跟随时尚将消耗很大比例的收入造成少积蓄甚至无积蓄的情况,不利于个人职业的稳定性。新生代农民工应该改变超前的、盲目的、无计划的消费观念,结合工资水平和职业规划发展,合理分配生活、学习、娱乐及储蓄等占自己收入的比例,特别是要改变心理定位和尊严认同的标准,改变只要外在向城市青年看齐,物质上追赶城市标准就实现了自己城市人尊严的想法,应该更多注重于自身能力素质提升和职业长远发展上来,让每一笔消费都用在刀刃上,让自身得到锻炼。 2.培养理性的职业态度 新生代农民工在新的时代、新的农村环境下长大,比其上一辈来说,受过更多教育,但很大一部分在农村时很少接触农活,缺少吃苦耐劳的韧劲。一方面,他们对待工作有着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能力不足又使得现实与预期有差距。他们过于注重内心感受而不考虑社会实际,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有不合理的职业期待,在面对工作中的不如意时,也就产生了不理性的职业态度,比如不服从领导、爱耍性子、遇事一走了之等等情况普遍存在。理性的职业态度是其职业发展的根基,新生代农民工应该正确看待社会现实和自身能力,在职业的选择及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加理性客观,注重能力的提升而不是单纯的待遇的多寡,注重职业发展的稳定性而不是自己对工作的喜厌。还要多关注自身心理的健康发展问题,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个体之间的差距,摆正心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应该有一个长远的、发展的、理性的认知。 3.培养自我学习能力 新生代农民工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让自己的职业能够向上向好发展,学习能力的培养是重中之重,而这种能力的养成除了大环境的支持和引导,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新生代农民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方法的正确选择。首先,新生代农民工在物质资源和时间资源的分配上应该更多的向学习方面倾斜,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去学习职业技能,给自己充电保证能够胜任更高级工作岗位的要求。其次,应培养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个人学习能力的提高,职业的良好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和回报归自己直接享用,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不能等,也不能靠,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主动地抓住一切学习机会充实自己。第三是学习的选择性也十分重要,新生代农民工应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性学习,多钻研职业技能、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为职业发展或是自主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题主持人:罗丽莎;课题组成员:欧小蓉、刘洋、李术华)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探析 摘 要:后人口红利时代下的产业转型迫切需要新生代农民工寻求适合的发展路径,基于人力资本视角,通过对皖西北五县一市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现状和职业发展状况的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找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困境,提出解决对策,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职业发展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取代老一代农民工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农民工群体内部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然而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管理制度以及社会阶层的日益固化,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发展的过程中阻力重重。与后人口红利时代的产业转移以及由此带来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要求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技能、心理等人力资本状况显得尤为不足,发展前景令人堪忧。因此,有效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确定合理的发展路径,在谋求自身最佳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为社会创造最大效益是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 美国经济学家schultz从宏观角度阐述了人力资本概念、人力资本投资内容及其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他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存量和健康;白菊红、郝清等对我国农村人力资本存量、增量和人力资本投资及其运行机制进行研究,并对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与农民收入分配的关系进行分析。刘万云提出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3个维度和7项指标,分析了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维度的相互关系。学术界对农民工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如农民工权益保障、城市身份、子女教育、医疗及社会心理问题等和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的研究较多,而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发展路径的研究较少。姚俊从与老一代农民工的比较分析来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取向,通过调查问卷将其分为3种:返乡务农、返乡非农发展和留城发展,最后得出新生代农民工更向往城市生活,因此要注重自身能力建设的结论。罗竖元主张引导新生代农民工由“生存型择业”转化为“发展型择业”,通过树立正确择业观、提升择业能力、拓展社会支持网络和优化择业环境等4个方面来实现。 以上研究存在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的研究十分有限,仅仅局限于企业角度来考虑保证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价值的重要性,没有涉及农民工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等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构成要素问题;二是缺少从新生代农民工的角度出发研究人力资本价值的提升和职业发展的选择;三是结合后人口红利时代背景和人力资本视角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尚属空白。针对这些局限性,本文从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视角出发,把农民工问题的研究由宏观社会分析引导到微观人力资本研究,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指标评价体系”,通过分析和论证为新生代农民工增强就业创业能力、确定发展方向提供参考路径,同时也为用工企业、政府、社会机构等评价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价值提供参考依据,并从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创新发展出发提出相应策略和建议。 一、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与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对调研地区选择和数据来源的说明 为深入了解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基于阜阳和亳州两地均为劳务输出大市,且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们分布在全国各地,就业环境与职业的多元化可保证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课题组于2012年6月至9月对阜阳地区、亳州地区等五县一市新生代农民工进行的一项关于发展状况问卷调查。这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其抽样框为该两区所辖临泉县、颍上县、太和县、涡阳县、界首市和利辛县的全部新生代农民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问卷456份,经过筛选,有效问卷421份。问卷回收率为91.2%,有效回收率为84.2%。此外我们通过与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交谈,以及走访各级政府机构和部分企业的工作人员来补充了解相关信息。 (二)对问卷设计的说明 初步的研究告诉我们: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与其职业发展的选择显著正相关。基于此,我们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评价确定为知识、能力、素质、健康4个方面。其中知识主要从两个维度进行测量,包含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力包含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素质从基本品格和责任感两个方面进行评测量。健康的测量包含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如表1) 在问卷中,主要围绕“新生代农民工在知识、能力、素质和健康方面的人力资本状况”,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现状”设计问题来获取新生代农民工未来职业发展的信息。 (三)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状况描述 1.知识状况。从收回的有效样本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约占总人数的2.8%,初中文化程度的约占42.6%,高中学历约占总人数的37.8%,专科以上学历的约占16.8%,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比传统农民工受教育水平的比例有很大幅度提高,但与城市青年相比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文化知识水平偏低会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学习能力弱,专业知识的匮乏使得他们缺少竞争力,无法适应环境新变化。 2.能力状况。从受调查的有效样本中可以看到,参加过正规技术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新生代农民工约占总人数的29.5%,以“学徒工”的方式接受简单技能训练的新生代农民工约占60%,还有约10.5%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未参加过任何技术培训。 3.个人素质和健康状况。受访的新生代农民工中绝大多数都是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工作环境比较恶劣,普遍存在加班现象或是高强度工作,直接导致新生代农民工较差的身体状况。另外据调查显示,约67.8%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承受力脆弱和缺少责任感,约82%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在城市生活感觉迷茫,有焦虑感和自卑心态。 (四)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状态 1.薪酬水平无吸引力。据调查显示,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虽然有了显著提高,但工资水平较高的一般都集中在建筑业、采掘业等劳动强度大的行业中,因此所谓的高工资被新生代农民工们生动地描述为“血汗”钱。而一般普工工种的工资水平较低,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内,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这种薪酬现状缺少吸引力。 2.工作流动性高。受访者中约64.5%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从事的工作枯燥乏味,无激情;73%的人不愿意从事时间长、强度大的工作;57%的人愿意选择能获得技能和经验的行业或者是自主创业;86%以上的受访者都有过两次以上的跳槽经历,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们的工作流动性相当高,流动性高的原因则在于他们对工作现状不满,如果不加以引导,既浪费自身时间又无法给社会带来价值创造。 3.择业选择面狭窄。根据调查显示,约72.5%的受访者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就业,从事的是低技能和体力为主的工作,劳动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资水平不高。从调查结果分析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受到自身思想观念、自身素质、掌握知识和技能等条件限制,只能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中徘徊,可选择的就业面十分狭窄。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现状面临着发展困境,他们试图用跳槽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找到一份不完全依靠体力劳动的职业,但是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们朝着高报酬的知识型和技能型行业流动,因此就陷入到一种恶性循环的职业发展中。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对策探讨 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状况与其职业发展息息相关,在后人口红利时代带来的产业升级与转型的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要想获得职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这不能仅依靠新生代农民工自身,政府、企业、农民工自身都是投资的主体。显然,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是缺乏积极性的。政府方面有一些好的顶层设计,但落实起来困难重重,或者制定的政策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不能满足他们当下的需要;用工企业不愿意投入很大成本去培养新生代农民工,也不期望和员工建立长期的雇佣关系,更愿意依靠不间断的市场招聘来解决用工问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不愿意也负担不起在知识、健康、技能方面的投资,所以人力资本投资的动力明显不足。 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投资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需要政府做好宏观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主导与推进,也需要用工企业愿意投入成本培训与培养,更需要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转变观念,做好人力资本投资的规划。这样才能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加强政府扶持力度,构建组织机构与投入保障体系 首先要在各级政府内部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管理机构或是成立专门的农民工服务性组织,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政策的制定与落实、继续教育与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权利维护等内容。其次,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资力度,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第三,政府要充分调动当地高职院校、社会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开展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活动,开展技能培训、建立民工学校、提供就业创业咨询等,减轻政府的压力,更好地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最后,政府应考虑用立法的形式要求农民工必须持证上岗,强制要求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二)调动用工企业的积极性 首先要引导用工企业从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培养会获得更长期稳定的经济回报。用工企业为农民工们提供技能提升的工作环境,也会给企业带来直接明显的益处,工作效率提高,员工的组织承诺感和认同感增强,引导企业不要惧怕员工的工作流动,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对待员工的培养。其次,以优惠政策和补贴激励用工企业加大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投资。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以利润为中心的,不能把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全部推向企业,要给企业更多的激励政策,引导其回报社会。 (三)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素质 首先转变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观念,帮助其确立可持续发展的职业理念。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重视人力资本的提升,才能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主动接受知识和技能培训,彻底摆脱迷茫空虚状态,也避免陷入“眼高手低”的尴尬境地。其次,利用多种渠道提升人力资本。新生代农民工应该积极利用政府政策、社会各级机构支持以及用工企业提供的培训来提高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从而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浅谈农民工职业发展:关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问题的调查报告 【摘 要】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不高、职业技能培训欠缺、收入水平低、社会保障机制缺乏、缺少明确的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规划和对未来发展信心度不高等制约因素,立足于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不仅有利于他们由“生存型择业”向“发展型择业”成功转型,而且对改变农民工队伍的构成、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黄石 一、前言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年龄在16-30岁之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外出务工,主要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但户籍身份仍是农民的劳动者①。近年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给予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根据木桶理论,一个国家的兴旺与发展,并不取决于社会最富有的那一部分人,而是取决于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发展状况,而新生代农民工做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使其由“生存型择业”向“发展型择业”成功转型,让他们职业发展的前景更广阔,从根本上能融入城市,加快其市民化进程,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真正实现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建成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二、调查方法与对象 1、调查对象 此次调查对象为黄石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地点主要选取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个城区和大冶市、阳新县中新生代农民工主要分布地区。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相关的资料,主要以问卷调查为主,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行综合的分析。在发放问卷的过程中选取部分对象进行深入访谈。本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20份,回收有效问卷为211份,共9张废卷,有效回收率达95.91%。在剔除无效问卷后对数据进行各种统计分析。 三、制约黄石市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的因素及原因分析 (一)从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分析 1、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升,但仍处于较低的知识水平 由于农民对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和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再加之附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匮乏和专业培训机构稀少且办学质量差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农村孩子考不上高中不愿上中专,考不上大学不愿上大专,而直接辍学在家或外出打工的普遍现象。而且我国目前1100多万进城务工者子女普遍都存在着入学难、受教育不平等等问题。 调查显示,虽然黄石市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比老一代农民工得到了很大提升,但中专及以上文凭的仅占15.4%,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年,也就是说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差不多初中毕业后就放弃了学业,开始了打工生活。调查中44.35%的新生代农民工都认为受教育程度是阻碍自己融入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原因,多数都是在受教育程度低、没有一技之长的情况下就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这直接或间接限制了他们的工作范围,无法在一些高端产业发展,只能从事一些对文化和技术水平要求低的工作,这又进一步拉大了他们与城市的距离。 2、对生活和工作有较高的期望值,但缺乏知识技能的补充 从全国来看,农民工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当地政府政策扶持落实不到位。一些培训机构设立的内容与实践脱节、与农民工的就业需求严重脱节,赶不上时代变化的要求,培训的内容单一、枯燥,缺乏实用性,在基础职业素质、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很少或几乎不会涉及。黄石市在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方面也遭遇同样的问题:培训的师资薄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导致很多农民工抱怨“想学的没学到,学了的也是白学”,既浪费钱,又浪费精力。加上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之余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轻松的休闲方式,而不愿意将业余时间和精力花在学习培训上。 调查显示,除去日常吃穿住等必要的开支,黄石新生代农民工在手机、上网上的开支最多,达到54.09%,与之对比的是,用在学习培训上的开销还不到10%。业余时间以看电视、上网和去娱乐场为主,分别占到53%和51%;上网从事的活动也多以看视频、玩游戏、聊QQ、听歌等休闲活动为主,很少一部分人会借助网络扩充自己知识面和信息面;每逢节假日,城市大大小小的网吧里看到最多的就是这些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少则停留几个小时,多则甚至玩上几天。 3、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对自身未来的发展信心度也不高 由于社会环境纷繁复杂、信息变化日新月异,再加上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是年龄小、文化程度不高、经验缺乏的年轻人,不能充分认识到制定职业规划的重要性,或者缺乏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具体的职业发展规划。他们很少了解自己需要什么,对自己的优劣势也认识不清,在找工作中缺乏思考的空间,不能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在他们寻找工作初期,往往容易受到身边其他新生代农民工择业的影响,“趋众”现象十分普遍。 在调查中,51.18%的黄石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未来发展道路很模糊,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而且还有18.02%的新生代农民工则根本没有过职业规划,存在走一步是一步的生活心理。对未来职业规划制定的欠缺,也导致了他们对自身未来发展信心程度普遍不高,对自身的前途发展显得十分迷茫。仅占到26.09%的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未来发展信心程度非常充满信心,大部分人则显得信心度不足。这就导致了他们喜欢随大潮,不愿只呆在一个单位踏踏实实的工作,频繁变换就业单位,而每变换一次工作,他们总是要从基层工作做起,职位得不到提升,逐渐让他们对工作失去了兴趣,觉得单调、乏味,在工作态度上也越来越散漫。 (二)从外界环境分析 1、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水平总体偏低 在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2009年度全国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收入要比上一代农民工低将近14%。据调查显示2011年黄石市将近70%的新生代农民工月收入都处于2000元以下,经EXCEL数据分析得到平均月收入为1685元,较2009年数据涨幅只有26.9%。 另外,新生代农民工中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严重。《报告》中指出以受雇形式从业外出农民工平均每个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外出农民工占89.8%,平均劳动时间最长的是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他们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但却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另外,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常常以各种借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2、参保率低,社会保障机制严重缺乏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十分缺乏。首先,社会二元户籍制度壁垒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很难享受城镇职工所具有的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障权益;其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只涉及城市非农户口居民,没有覆盖到新生代农民工;再次,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岗位流动性大,单位变动频繁,存在现在缴纳社会保险金,将来离开打工城市时享受不到医保,拿不到退休金的顾虑心理;最后,由于他们缺乏社会经验,维权能力依然不足。 调查显示,黄石新生代农民工所在单位已为他们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不仅种类不齐全,而且占到51.18%的新生代农民工其所在单位没有为他们办理任何保险。此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不仅是在黄石,全国各主要行业中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都较低,普遍在27%以下,各主要行业中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均严重低于国家标准。另外,许多用人单位非法招收童工现象十分普遍。据调查显示,黄石外出务工、年龄在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年龄在18岁以下的就占到9%。 三、扩展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空间的对策与思路 (一)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教育法规,统筹推进农民工子女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严厉惩处中小学存在的巧立名目收费问题,确保免费义务教育的真正实施;在农村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宣传的形式多样化,并定期开设相关知识讲座,让农民从思想上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对存在男儿上学,女孩养家等封建思想的农民,村支书要积极开展劝导工作。 2、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各地应以国家“两位主”政策为主线,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补充和完善。为解决公办学校座位不够问题,当地政府可与民办学校进行磋商协调,对愿意接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民办学校采取资助、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达到双受惠的结果。总之,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保障,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发挥民办校拾遗补缺的作用,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全覆盖,使每一个孩子都有书可读。 (二)提供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1、以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想读书又没书读的新增农民工和已进城务工的农村农民工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落实十七大中提出的“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与时俱进,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择业观。 2、在资金上,当地政府应拨出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农民工的培训费用进行多种方式的补助,改善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各级工会组织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的职责落到实处,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雨露计划”。 3、在培训内容方面,抓住他们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强的特点,以提高他们整体综合素质为主,强化专业技能培训为辅。顺应社会发展需求,选择就业需求量大、实用性强、简单易学的就业技能进行培训,在培训专业职业技能的同时兼顾基础文化、法律规章、职业修养等多面的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做到多而不杂,样样实用。 (三)确定新生代农民工合理的最低工资,并逐步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 各省市应结合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和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适合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为农民工提供便利的举报投诉机制,加强监控,一经核实用人单位中存在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加班的行为、拖欠工资行为,不仅给予严重的惩处,还要向社会公布。 (四)禁止招工单位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认真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不定期得对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尤其是在未成年人出没多的地方进行严格排查;在放假期间、校实习期间,学校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禁止用人单位来校招生。其次,要在各个村开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宣传工作,让父母认识到让未成年子女打工的危害,为他们形成一道保护伞。最后,积极利用社会和媒体的力量,形成童工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知识宣传力度,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工会组织要充分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真正落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规。抓住新生代农民工的喜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设普法知识节目。各用人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可以修建图书室和文娱活动室,在农民工聚集地加强有关设施建设,方便他们看电视、看报、上网,同时定期要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积极开展普法知识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新生代农民工要抓住机会,认真学习,做到知法、懂法并用法。 (六)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新生代农民工中的社会保险覆盖面积 各地政府要确保当地企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各用人单位要定期检查工作地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工伤预防知识的岗前培训,出事后能为他们提供补偿、治疗等全面的工伤保障。鼓励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加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在退保时除归还个人上缴费用外,同时还应部分或全部退还企业缴纳部分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补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结算制度。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流转模式评估的集体土地论文 一、江苏昆山模式:集体土地流转的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 1、主要做法。昆山通过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逐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园区更像园区”,在具体操作中,提出了:(1)以“三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三集中”,一是工业向规划区集中,通过“退二进三”、或“退二还一”,进行异地置换。二是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规模现代农业。三是农户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宅基地换房进城进镇、或就地集中居住。(2)以“三置换”更好保障农民权益。“三置换”,一是将集体资产和个人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分配权置换成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二是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置换成土地合作社股权或置换基本社会保障;三是将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置换城镇住房,或进行货币化置换,或置换二三产业用房和股份合作社股权。(3)以“三大合作”巩固富民强村根基的思路。“三大合作”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包括富民合作社和劳务合作社。截止2011年,昆山市新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近3万亩,有效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率达92.8%。2、昆山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经验。(1)科学规划成为集体土地利用和开发的基础。提出了“分片发展、城市全覆盖、大区域联动”三个新理念,将市域看作一个城市整体来统一规划,逐步形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分片区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村规划的编制体系。(2)通过多种途径建立农民的多重保障。昆山市积极探索建立了“土地换保障”的办法,农民有稳定、持久的生活保障是开展农村土地流转顺利推进的关键。(3)通过股份合作,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开展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如何合理的分配土地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富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昆山在土地流转中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主要载体。目前,该市已累计组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462家,其中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132家、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1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9家、劳务专业合作社2家、富民合作社146家,累计入社农民10.3万户。农民走上了“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的共同富裕之路。 二、对我国现有集体土地流转模式的评价 广东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性。它首先在南海、中山、东莞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2011年9月13日,广州市政府《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意味着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走向合法化。但是,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限制条件是:不能用于开发房地产和住宅类项目,一旦违反或者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视同违法处理。广东南海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不仅承认了土地在农业用途时农民对土地具有收益权,而且还承认了土地在用做非农业用途以后农民有权享有土地的增值收益,既延伸了在农村土地承包制下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也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因为新的收益形式和更高的收益而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但是,只有开发项目取得成功才能增强保障能力,否则会使农民得不到保障。因此,开发性安置模式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开发项目。从经验看,必须选择市场风险比较小、资金收益比较稳定的项目,除此以外还要考虑与工业区建设、城市功能相配套的开发项目。成都模式的土地流转,在土地集中经营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出现了大范围复苏,“三个集中”的同时实施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成都模式重点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那里去”和“地该怎么用”的问题,将产业、土地、农民一体规划,协调推进。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工业化、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以政府引导或直接投入的土地整理集约利用换取产业和资本支撑,以产业和资本支撑换取农民就业与转移,以保障覆盖和已有的转移促进农民放弃土地,最终实现“三个集中”。 成都将项目带动、土地整理和政府支持作为引导土地流转的推动因素,最终促成农民落地转移,以解决“人往何处去”的问题,这构成了成都市城乡土地流转的基本发展模式。成都市2007年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涉及了产权代表界定、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储备、流转管理、宅基地流转和地价收益管理等方面内容。逐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向土地一级市场靠拢的办法,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发展权带来的收益。在昆山的三种农民合作社中,土地承包权完全可以作为农民的收益性资产而独立存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大规模流动和自由交易以实现优化配置的过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了农民可交易的资产,有利于农民共享土地要素增值收益。维护农民的这种资产权利,政府要做的是制定相关规则,并加以实施和保护。农民要行使土地要素的定价权,集体合作是一种必要的制度保障。在昆山的三种农民合作社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因素是农民对于土地的法定权利和农民的集体成员身份。采用合作社可能是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最佳选择。因为这种组织方式既符合宪法和法律关于土地公有制的要求,又使得劳动力和土地要素的自由流动成为可能。从以上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可以看出,在发展土地市场的过程中,上述地方都坚持了土地土地公有制不相矛盾,而且是实现两种土地公有制的一种可行方式。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交易,需要打破对农地转用的国家垄断,改变政府对集体土地的用途管制,让地权所有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主导土地要素的定价权。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也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从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实践探索中可以发现,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目前普遍能够容易接受的土地产权实现形式。在各地已经出现的股份制模式中,广东南海和江苏昆山的股份制模式最为成熟。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中,传统集体产权制度采取了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能够有效地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收益份额,减少传统的集体产权制度下讨价还价的成本。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一种制度创新,是协调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实现机制,有其内在的生命力。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要以股份合作制产权变革为契机,结合区域差异化特征,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多元化制度变迁模式。这样,农民除了农业收入、工资收入、出租土地和房屋的租金收益及经营性收入外,每年还可以额外获得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的股权分红,农民既分享了城镇化的成果,又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该成为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三、进一步推进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途径 (一)开展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工作,实现城乡土地资源合理衔接土地市场已经成为要素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大要素市场的对接集中在了城乡土地市场的有效对接方面。虽然土地制度作为国家稳定的基石,不许动摇,但是,可以在城乡土地制度之间寻找合理的结合点,进行适度的制度创新。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在功能定位和利用方面,存在很大的共性和互补性,必将在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中承担共同的任务。为了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把原先闲置、浪费的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出来,用作城区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需要的建设用地,这样就增加了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成为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前提下,最实际和最有效的选择。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市场规律,通过适当的流转模式,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中去,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集约利用,从而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杠杆作用,已经成为未来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的重要突破口。虽然目前宅基地指标紧张与空置现象并存,但是,由于宅基地涉及农民基本居住权利,谨慎开展宅基地集约利用工作,可在近期内先探索宅基地集约利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适当区域开展试点。在村民自愿前提下,进行宅基地集约利用,减少宅基地空置,将节约出来的宅基地用来集中开发建设。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宅基地股权化的退出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宅基地空置与指标紧张并存的困境。远期来看,可以将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宅基地集约利用、村庄合并、农民住房保障等问题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系统,既能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又能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审慎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宅基地不能买卖,经过批准,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试点。目前完全放开宅基地流转还不适合,可以采取逐步试点、逐步完善的办法,退出后的保障和安置一定要全面到位。 (二)创新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必然带来集体土地权属关系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实现集体土地资源在流转中的优化配置。这种变化,本质上是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所有权实现形式的变化。一般来讲,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体制机制的创新,直接带来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变化,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实现集体土地权益。通过征地补偿,农民的土地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这种货币化的土地资产仍然是农民的集体资产,其处置方式通过两个途径:(1)在集体成员中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化进程中解体,农民以个体的形式转变为市民。(2)城镇化以后,进一步转化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并且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集体经济组织中股权化,使农民在城镇化以后仍然拥有经济的组织载体和财产支撑。2、集体土地权益直接转化为土地股权。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在没有被征用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股权化,例如集体的产业用地,其使用权可以转变为某种形式的股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也可以转换为农业合作社的股权。3、把集体土地权益置换为社会福利。可以置换为城镇的社会保障,现在征地补偿的一部分用于转换为居民的这部分村民的社会保障,这就是土地权益转换的一种途径。集体土地的其它用益物权,例如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置换为城镇住房,也可以置换为异地的宅基地。4、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置换为土地的收益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可以集中流转到乡镇土地流转信托中心,农民定期领取土地收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确权,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利、确权确股三种形式,其中确权确利就是这种转换形式,农民自己不再经营土地,但是土地承包权没有失去,仍然可以凭借土地承包权取得土地收益。 (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准备条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十八界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提高农村土地价值,更多是针对农村的集体用地。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去掉了“逐步”一词,具体文件出台时还会适当加以限制,不会一步到位。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两个鼓励:鼓励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集中,实现规模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但是一定是有限制的,用途上的限制和准入上的限制,甚至会有监管。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充分保障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也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土地作为农民拥有的最有价值的资产,不仅具有资源的稀缺性,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增值空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合理的利益分配是农村集体土地有序和顺利流转的关键。需要对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利益有准确的认识和判断,在充分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地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流转,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既保障新型城镇化的顺利进行对土地资源的需要,又为农民谋求最大化利益。 (四)通过破解制度瓶颈,以更综合的视野来设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应该一方面联系城乡一体化背景,一方面联系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不仅致力于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也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破解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吸引工业和城镇的资金与技术转移,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集中改造,引导和扶持农村产业发展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破除“三农”困境,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通过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既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为产业升级和城镇化转型提供新的动力和基础。破解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核心是改变土地政策的二元分割格局,实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在农地产权的实施中,始终面对集体所有制的挑战。 目前,在很多地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都处于非法状态。虽然早在2002年安徽芜湖就开始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目前也只有广东颁布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地方条例。与其默认非法状态的普遍持续存在,不如在制度层面尽早取得突破。虽然这些年一再强化农户使用的权能,但农村土地转让权能却在滞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仅限于农地农用,使农村集体土地被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之外。因此,必须找到既能向工业化和城镇化高效配置土地,又能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途径。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参与城乡产业项目开发;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制度,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集体建设用地贷款抵押方式,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产业用地贷款抵押,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更加完整的财产权。而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突破与创新,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无疑将会成为这一途径的主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希望对农村集体土地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一是逐步缩小征地规模和征地范围;二是打破目前分割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让城乡建设用地能够同地同权同利;从土地制度上体现公平与正义。三是农民承包的土地能够获得抵押权、处置权、转让权,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上的准备。因为,产权不清、归属不明的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影响效率、平等和稳定的目标,如果不改,要打造中国经济制度的升级版将非常困难。 作者:王朝华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创新 一、集体土地流转概述 集体土地流转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土地使用权流转关系,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随着我国信息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尽管许多农村人都选择去城市发展,农村仍然有大量人员依靠土地生活。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包括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互换、委托经营以及拍卖等。集体土地流转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和合理分配。改革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是保障和服务农民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 (一)土地流转市场化不足。当前土地主要在农民和熟人之间进行流转,流转的通道较狭窄。一些农民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过于依赖土地不同意流转。这主要是由于农民对土地流转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且当前政府的政策不完善使得农民没有安全感。此外,一些企业和建设者对土地的承包缺乏积极性,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投资农业领域。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引导不到位,使得土地流转市场化不足。(二)流转程序不规范,频繁纠纷。虽然当前土地流转的速度逐渐变快,但是纠纷也变得频繁,根本原因是土地流转的制度不够完善和规范。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土地监督制度不完善,农民对土地流转制度和相关的法律缺乏认识使得交易困难。二是我国对于土地流转制度没有具体的明确,相关法律存在漏洞使得纠纷难以解决。此外,流转主体存在一定的问题,土地流转本应该本着农民自愿的基础,但是一些政府采用强制手段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而导致纠纷频繁。同时农民文化水平较低,一些企业利用农民的弱点引导他们签订不公平的土地流转合约使得纠纷增多。(三)土地产权和收益权不清晰。按国家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但是目前由于集体组织不按规章随意征收农民的土地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此外,农民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对相关的制度不了解,使得农民土地的收益逐渐减少。而其他收入被集体组织用去其他地方,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农村土地流转的宗旨就是维护农民的利益,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是当前农村工作的当务之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效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集体土地流转通过在村民之间以及城乡之间转移土地使用权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将农业与其他产业进行结合,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作用并增加了农民的收益。同时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是农业现代化的措施,并通过将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建设了农业观光园、农业采摘园以及农业生态园等,不仅拓展了农业领域,而且还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二)中国农村具备土地流转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我国农民已经不仅仅将农收入作为生活的唯一来源。而且国家当前没有为进入城镇工作的农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农民只有将土地作为最后的保障。放弃土地的农民没有合理的补偿,农民当前只能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补偿自己的损失。因此当前中国农村已经完全具备土地流转的条件。(三)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必要措施。农村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规模小、农民收入不稳定,而新的经营制度“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农民将自己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给经营者,通过经营者的改造、规划和发展集中土地资源,更好地对土地进行管理。而且经营者通过科学技术不仅能够发挥土地效用提高生产力,而且还为新技术的研发和试验提供了条件。所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由之路。(四)有利于加快城镇化步伐、统筹城乡发展。1998年十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城镇化战略,城镇化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人口多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减少农村人口是加快农村发展进程的首要措施,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为农民提供了保障,给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条件促进了农民多方面发展。同时土地流转制度转移了农村劳动力,有效缩小了城乡发展的差距,加快了城镇化的步伐。 四、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措施 (一)明确农民土地产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是农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根本。农村土地产权不明确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所以政府机关应该明确土地所有权的相关规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明确土地所有权时要尊重区农民的意见,进行合理的划分,做到公平公正。(二)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政府和村委会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有准确的认识,从而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使农村可以组建咨询小团队,专门为农民解决土地的相关问题。此外,还可以聘请专家来农村为农民开展讲座,为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转变农民传统的观念,从而营造良好的流转发展环境。(三)培育土地产权市场。1.农用耕地产权市场。为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就要培育土地产权市场。要建设农用耕地产权市场主要有两个措施,一是在保证流转过程公平,保障农民收益的基础上大力支持企业租赁等土地流转的方式,有效利用先进的科技技术提高生产力。二是开发农业区域,比如农民可以利用土地入股与经营者合作集中土地资源,扩大效益,最终实现双赢。2.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由于我国工程化进程的限制,农民丧失了很大的土地权利,因此培育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是十分必要的。它不仅可以给农民提供多种土地资源利用的方式,还让农民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作出了一份贡献。3.农村土地金融市场。法律应该明确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性质,比如可以赋予农民将土地作抵押进行金融市场交易的权利。因此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应该将培育市场作为重点内容。让农民能更加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同时改变当前农村金融的现状,并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 五、结语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需要时间和努力的过程。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借鉴其他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土地流转的经验,取长补短,针对实际情况创新出适宜的、能够促进土地制度进步的体系。同时在改革时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为根本,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一定的产权基础,从而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作者:蒋书波 单位:海南国源土地矿产勘测规划设计院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流转工作调查 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逐步确立,各项优农、富民政策的不断出台,国家对农业经济投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提高、生活富裕,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体现。随着城市、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大量招商引资企业的落户,土地需求越来越旺,但国家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和农用地的征收征用审批,国有土地已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各项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济利益,避免违法批地和乱占耕地现象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势在必行。 2009年县被省政府列为省级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通过改革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建立统一的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城乡土地使用和管理方式,对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全国首家县级农交中心——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的正式成立,中心自挂牌运行以来,共征集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出让信息386条,受让信息89条。通过中心组织牵线,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成交项目38个,成交额2300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项目29个,成交额1860万元;农村养殖水面交易项目9个,成交额440万元。为我县农村土地依法流转和市场化运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也为促进农村土地科学、规范、快速流转提供信息支撑,为我县农民增加收入作出贡献。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依据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农村土地流转方面作了专题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 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地方政府更多的是热衷于发展地方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经济,贯彻国家土地政策意识淡薄,侵犯农民利益情况较为普遍。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增加农民福祉的名义下,却行着竭尽全力以较小代价换取最大用地回报之实。目前在农地流转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产权界定不清晰,农民利益难保障 由于土地流转会打破原有的户界、村界,因此权属必须清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置于工作的前端。然而,在一些地方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登记、颁证工作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农村土地产权等保障机制相对缺失,土地复耕整理、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民利益问题,在缺少法律保护的状况下,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切实保障。 2、政府主导流转,农民成被动接受角色 为了获取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程序、方法以及流转主体等违反规定,针对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而形成的流转条件差异,地方政府肆意按照自己的利益取向设定补偿形式和标准。而本该是流转主体的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终只能担当被接受者的角色。 3、缺乏有效监管,农民丧失财产权和发展权 由于我国土地尚缺乏统一市场定价要素,征地的定价权主要由地方政府决定,所以,土地的流转条件受地方政府的财力乃至认识水平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再加上集体甚至开发商的利益博弈,往往造成农民解决了住房,或者简单地“以宅基地换来了房”,“以土地换回了社保”,但却缺失了更重要的财产权和发展权的保障。 4、为经济发展让路,大量农用地被侵占。 片面追求扩大地方财政收入,置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政策于不顾,利用土地整理,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土地置换、虚假招拍挂等形式,规避国家对农用地转用手续的监管,使大量农用地变成建设工地,有的利用公共设施建设或公益事业等虚假项目上报批准,套取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招商引资或其他建设。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农民思想意识亟待加强。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了单一的农业生产模式,纷纷采取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发展制造业、养殖业等多种致富形式齐头并进,农村经济发展得到迅速发展,非农收入超过总收入的七成以上,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逐步降低。受传统思想,农民大多认为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只要征地拆迁能够拿到补偿,一般很少过问是否合法,缺少应有的维权意识,有的即使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也无处投诉。 (二)土地法规政策的不完善。虽然国家关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已经实行了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八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有五年,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和广大农民法制意识不强,有很多地方农民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大量边远、贫瘠、河塘的土地没有承包,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抛荒严重,还有私自调换、转让、转包等现象,造成农村土地权属混乱,有证无地和有地无证情况普遍存在。 (三)基层组织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有的村(居)委或基层政府为了达到能够完成上级布置的能够使用土地或者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等目的,采取各种欺骗手段或者故意隐瞒事实,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各种违法用地变成既成事实,很多基层组织丧失了受广大农民托付管理和保护土地的责任,使土地所有者变成了损害农民利益的帮凶。村(居)干部因为侵占、挪用或者倒卖土地被追究者不在少数。 (四)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法律不到位。随着各地“工业立县”和发展区域经济为第一要务的目标确立,各地大兴招商引资之风,层层落实招商任务和指标,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引资企业顺利落户,往往采取欺骗或强压手段,随意圈地、违法占地,“先占后补”、“以租代征”现象普遍存在。 四、科学规范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村跨越发展 (一)依法用地流转是关键。 1、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流转都有规定,但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各省市也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目前的国家政策面上,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实施细则尚未规范,只有通过选择部分地区改革试点,探索新路子,逐步完善和规范流转政策和规定,规划先行,整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相结合。 2、土地流转原则 (1)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流转还必须遵循“平等协商、自愿、依法、有偿、有序”的原则,遵重农民意愿,流转的收益属于农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和扣缴。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必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3)规范运作和因地制宜原则。流转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规范运作,签订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双方责、权、利,同时要大胆探索,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最佳流转规模和形式。 (二)明确权益是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土部门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按照“村庄整合、土地整理、用地置换、产权调换、依法流转、规范运行、严格审批”的要求,按照村民组为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登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以及村民组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建册归档。及时对农村的土地进行“三权”确权发证(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提供有效支持。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流转平台。通过国土部门的收储中心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两个平台,及时公开土地流转信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有序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立统一的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有形市场,统一交易规则,平等公开交易。按照用地同权、同价的原则,建立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机制。使国家、集体、农民在依法流转的土地收益上共同受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强化监督检查的作用。 1、国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国土部门应该通过系统内监督,严格履行用地的各项审批手续,及时查处倒卖和违法使用土地情况,杜绝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国土部门还应将保护土地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基层政府签订责任状,基层政府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责任状,形成保护土地人人有责的大好局面。 2、纪检监察等专门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将依法保护土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条件之一,联合规划、土地等部门开展定期土地巡查制度,及时查处干部在土地利用中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情况,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3、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到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中来,同时利用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那些乱占土地,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为职能部门及时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提供有效支持。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流转关联问题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必然要受到市场经济机制的调节,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使用的方式进入市场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作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存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其在使用制度上如何改革,如何进入市场流转,如何在流转过程中充分体现其市场价值以及维护好农民集体利益是当前需要从法律上、政策上和制度上加以研究、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国有与集体“两种产权”制度形成了两个分割的土地市场。现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就普遍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市场实际上早就客观存在。现在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城市郊区、县城、中心集镇,大量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这些现象与现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存在矛盾,诸多矛盾因缺乏合法性而得不到合理解决。对于该问题如何解决,2005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在全国第一次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范围、用途、流转的程序和流转后的收益及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至今仍未出台,使得该类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二、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明 在与土地集体所有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框架中,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并不明晰。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到底指的是哪一级组织,法律规定中却没有予以明确的指出。《宪法》中,集体土地产权被笼统地界定为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在《农业法》中则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所有。即使在最晚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中,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的明确,而只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种形式: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简称为“乡镇、村、组”三级。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定严重滞后 对于集体土地流转,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惟一涉及土地分类、用途、规划等相关的法律,是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据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耕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后才能出让。这意味着,农民实际上并没有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当然也就没有土地财产权,所以无法获得土地出让的收益。该法第43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法律条文严格限制了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的使用范围,只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用。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者建住房,但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集体建设用地向本村镇以外的企业和个人的流转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而现实中,大量集体土地通过出租、转让、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情况比比皆是。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通过集体土地流转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和城镇建设,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发展和用地矛盾十分突出。 (三)当前我国的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采用行政手段强制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从行政法的角度而言,在土地征用这一过程中,国家行使的征用权并非私法意义上的权利,而是公法意义上的权力,是依据国家主权或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些地方政府常利用法律对“公共利益”无严格界定这一漏洞,动辄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大包大揽本应由社会或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来完成的事业,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随意低价征用农地然后高价出让从中牟取暴利,甚至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失地农民却得不到应得的补偿或补偿很少,引发了诸多矛盾。 三、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进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 土地作为要素市场特殊商品,应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和配置。一是按照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二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的价格和价值相符。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对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效益,加快形成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具有推动作用。 (二)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赋予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直接进入市场流转,为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体系,为全面推行集体土地流转并将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奠定法律基础。 (三)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总量控制与用途管制,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指导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方针,也是集体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通过经济、行政、规划等手段和措施,改变农村土地粗放、无序、低效的状况,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同时,还要通过集体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将集体土地供应指标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等手段来规范。 (四)完善集体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家土地政策的更好衔接 首先,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我国法律将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其次,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制定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我们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去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然。在这个问题上广东省已经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允许集体土地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 再次,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土地流转的土地权利。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集体土地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尝试集体土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入市场参与资源分配已是大势所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需要上都要求加快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国家应当正视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尽快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关系,制定相关法律规章,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合理规范的集体土地流转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广大农民的正当权益,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分析论文 【摘要】80年代后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我国广大农村悄然兴起。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实践的产物。它不仅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等现实问题,而且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把农业向现代农业推进。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流转形式也较多,但土地流转是一新生事物,它的实践和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实际问题,本文从更高层次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问题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它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它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参考资料:①樊帆《农村土地流转的深层原因探析》,载《农业经济》2002年第11期;②郑凌燕等《农地使用仅合理流转的机制研究》,载《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③何平《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思考》,载《安徽农业科学》2003年1期;④刘乐山《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缺陷与完善》,载《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3期;⑤高周贤《福建省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载《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3年第1期;⑥陈久和《浙江省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载《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3年第2卷第2期;⑦刘宁侠《青海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载《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02年第12期。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他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关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的用地政策对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正确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在不减少农村的基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的情况下,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农民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收入,这对于加快城市群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目前在许多城市的郊区农村都已普遍展开。追溯历史,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地区如上海等地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也就是说,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概括起来,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土地转包,即承包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以一定条件自发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般从事种植业生产。二是土地转让,即承包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发包方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经营,已在非农产业就业并有比较稳定收入的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地,一般采用这种转让方式,养殖业一般也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三是土地置换,即各农户为方便耕种相互调剂承包的地块。四是土地入股,即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折成股权,农户凭股权入股组成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农民按股分红,园艺场或大棚蔬菜种植的设施大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土地。五是土地租赁,即承包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法人或个人经营农业,承租人向承包方缴纳租金。 从目前长三角一些城市土地流转的补偿情况来看,农用地之间流转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粮食等实物形式给予补偿,如农用地之间土地流转采取土地转包方式,一般给予每位劳动力每年几百斤稻谷补贴;二是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通常从事粮油作物种植的土地一般每年每亩补贴300-600元,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为400-800元,农业园区租赁土地为600-800元。同时也有部分郊区对放弃耕种的承包地采取回收方式,不予补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在目前农用地流转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在农用地流转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土地承包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补偿标准偏低。农用地之间土地流转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每年每亩地给予农户的补偿都较低。这个标准仍然不能让纯农户摆脱贫困状态。 对此,在城市群发展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实施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就在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实施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中不断提高土地收益,加强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对于城市群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利益协调问题 摘要: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中集体土地流转和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2007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配套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就是如何解决城乡分立的土地制度特别是该制度下农地流转中各方利益协调问题。而农地制度改革的深层问题之一就是如何使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实现更大的价值,如何让农民以土地的权益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并从中获得更大的实惠,这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 关键词:统筹城乡;农地流转;利益协调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一就是如何解决城乡分立的土地制度特别是该制度下农地流转中各方利益协调问题。而农地制度改革的深层问题之一就是如何使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实现更大的价值,如何让农民以土地的权益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并从中获得更大的实惠,这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 本文以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中几种典型的农地流转模式和政府主导下成立的交易平台为实证对象,试图解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利益协调问题。 一、成渝两地的农地流转实践 (一)几种农地流转模式 1 长寿麒麟村的“股权+红利+工资”模式。 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一直以来均是传统农业生产区域,农业生产基本以单家独户经营方式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等。澳门恒河集团拟在该村发展晚熟优质杂柑。但是传统的一家一户分散种植的生产经营模式根本不能适应现代生产的需要。面对产业发展与传统生产方式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区委、区政府的引导下,重庆宗胜果品有限公司应运而生。宗胜公司是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五个村民小组共508家农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在资金共筹、财产共有、决策共定、风险共担、盈利共分、充分自愿的前提下组织起来的股份制合作经济实体。2006年3月成立时注册资本362.03万元,实收资本278.42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作价253.42万元(承包经营期20年7个月,每亩每年250元)。公司由农民推选股东代表25人,民主选举董事会5人,监事会3人。公司在筹备时还定下了统一经营的基调,成立后便统一购买了化肥、农药等物料以及各种种子。 “龙头+公司+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使龙头企业、果品公司和广大农户形成了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果品公司,完全按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生产标准化果品,直供拥有市场网络的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有了稳定的果品原料基地,克服了过去千家万户分散种植、分户管理、各自为政的传统“小农经济”的弊端,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分散市场风险、自然风险,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同时也更有利于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先进农业技术的普及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从而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保障农户通过股金分红和果园管理的工资酬劳稳定收入来源,不断增加收益。麒麟村通过股份制合作经营管理模式运作,果园的柑橘长势明显超过分户管理的果园,广大果农触动很大,纷纷要求入股加入公司。 2 九龙坡区的“住房换宅基地、社会保障换集体土地承包地”模式。 位于重庆主城的九龙坡区,目前正在探索用“住房换宅基地、社会保障换承包地”的办法,使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九龙坡是重庆传统的工业发达区域,经济总量连续四年居重庆市40个区县之首。统计资料显示,至2006底,该区户籍人口79万,农业人口占31%,约为23万。 九龙坡区已完成《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总体方案》,作为先行试点的西彭镇将实施的“住房换宅基地”试点方案,与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其思路是,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腾出的80%左右复垦为耕地,其土地指标,则置换为本镇城市部分的建设用地。集中农村的宅基地,可以缓解城区用地指标的紧张,同时,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每户农民基本上不花钱就可以置换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小区房。与此同步进行的,是解决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 九龙坡区的农村,地处重庆大都市圈内,属于重庆主城的郊区,地价昂贵;同时,又存在耕地被闲置浪费的现象。在农民心目中土地有社会保障的作用,因此,大部分农民都不愿放弃土地。在此背景下,该区尝试推行两种土地流转方式: 第一种,以土地承包权出租。按种植稻谷每亩平均产量折算约1000元/亩的金额,收取租金。流转以自愿为原则。其目的是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他们可在附近的农业园区或城镇企业打工,以其身后的企业为依托,来解决社保问题,并享有固定土地收益,实现持续增收。 第二种,以社会保障置换土地。九龙坡区已颁布相应政策,即凡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又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就可以申报为九龙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目前,九龙坡区在3个试点镇的镇村一级都设立了土地流转站,农民将土地租赁给村,再由村流转至镇或工业园区。九龙坡的试点方案强调以工业化本身作为解决城乡矛盾的动力。该区试点的意义在于,探索如何在城市化过程中,保护农民的利益。因此,对农村进行产业规划至关重要,否则,城市的工商资本进来,很难与之进行对接。土地流转最终是要解决产业化问题,从而增强地方和农民的财力,否则,城乡统筹只是一个“乌托邦”。但专家担心的是,选择九龙坡这样城市化很高的地方,是否对全市具有复制意义,因为广大的边远区县,光是发展产业这一点就很困难。 3 成都邛崃模式――农民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 “成都邛崃模式――农民分享土地流转收益”被《中国改革》杂志编辑部评为2007年中国“十大改革探索”之一,并列第三位。专家评论说,以邛崃市的汤营、仁寿等为代表的“邛崃模式”被升华到2007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十大探索的高度,是对四川省成都邛崃市改革经验的肯定。 何谓“邛崃模式”?即土地股份量化,农民成为股东,分享土地流转收益。自2005年11月邛崃市羊安镇汤营村组建了汤营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汤营公司)以来,公司运行两年,村民人均年收入高出了该镇平均水平1000多元钱,农户年收入从4000多元涨到了近6000元。汤营村实施了“早春红玉”西瓜规范化种植、苦瓜新品种试验推广、大棚 食用菌种植、优质粮油基地、出栏生猪等多个项目。入股农民去年初首次获得分红,726名村民股东去年底从汤营公司领取了红灿灿的股权证。这标志着邛崃汤营公司正式确认村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股东身份,对汤营模式经营土地进行了股份量化。汤营村拥有的农户土地、集体土地90%以上已经入股汤营公司,目前发放的股权证涉及汤营公司已经流转给业主并产生经济效益的2070亩土地。对村民入股土地进行股份量化,并予以股权证的形式确认,为今后扩大经营规模奠定基础。作为以规模集中经营土地为主业的汤营公司,在将来本村的发展空间有限时,汤营公司还有意走出羊安镇,以项目为支撑参与周边乡镇的土地经营。 (二)重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的运作实践 1 交易平台的搭建。 2008年12月4日,筹划已久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作为全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交易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是一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由市政府全额出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交易所将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营,其职能是建立农村土地交易信息库,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办理交易事务。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成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一是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二是促进城市反哺农村、发达地区支持落后地区。三是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巩固完善,依法保障农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四是促进城乡要素市场活跃,完善城乡现代市场体系。 重庆市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农村土地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在这个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国土、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税务、审计部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为了规范土地交易所的运作,重庆市政府颁布了《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8]127),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2 运作实践。 刚刚成立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举行了首场地票交易会。两宗地票拍卖取得了圆满成功。其中,08001号地票300亩指标由民营企业重庆玉豪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2560万元成功竞得,高出起拍价1280万元,增幅达100%。08002号地票800亩指标由国有企业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6420万元成功竞得,高出起拍价1833万元,增幅达40%。两宗地票的成功交易意味着将支持农村1100亩废弃地的复垦。 二、成渝两地的农地流转实践的评价 (一)对上述几种农地流转模式评价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成渝两地其本着“先试先行”的改革思想,就怎样既加快土地流转,又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大胆探索。农地入股在重庆市已经名正言顺,这种原本模糊的土地流转形式也得到了政府支持。在渝的浙商已斥资1亿元组建专门投资公司,要尝鲜“农民土地入股”,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建立3000亩食品工业园区。该园区将尝试农民以土地入股企业的试验,利用浙商的资本和资源,让农民一方面凭着土地成为园区的股东,又通过就业成为园区的员工。该合作项目选择了九龙坡白市驿镇的一个村,计划在那里建立一个食品加工基地。除此之外,投资公司还将发展第三产业,以及科技农业、旅游农业等方面的项目。2007年6月重庆市已批准九龙坡区为该市首个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先行示范区,率先启动改革。 在农地人股方面率先吃螃蟹的重庆长寿区石堰镇麒麟村还希望走得更远。石堰镇希望,在保证耕地面积总量和性质不变的前提下,把全村3880多亩耕地聚拢起来,使土地发挥最大的产能。他们还计划统一修盖楼房、超市、卫生所、幼儿园,过着与城里人一样的生活。统一修盖楼房的好处在于:如果将现在分散在全村30多个居民点的1320户人家集中居住,换出来的宅基地至少有2000多亩,这对于已经明白“土地也能生钱”郊区村民而言,无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但是,上述几种土地流转模式在客观上存在的风险也无法回避: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失去的风险。农地入股的试验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无法回避。因为“入股”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农民是股东,就肯定存在风险。从民法上讲,从村民入股的那一天起,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已经转让了,就已经和公司一道承担风险。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农民想退股怎么办?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不能退只能转让。如果公司倒闭,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必须用现行所有财产清偿所有债务。这也就意味着,作为股东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永远地失去了。因为,万一公司经营不善或者破产,最后还是得由政府埋单。幸运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努力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在推广麒麟村模式的同时,重庆市长寿区石碣镇正在酝酿向这些以农地入股成立的公司派遣“财务总监”,以期加强监管。等到公司运行顺畅后,政府再撤回这些财务监督者。 第二,土地性质发生转变,农业用地可能最终却变成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流转可能造成一些土地性质发生转变,导致农业用地最终变成建设用地。尤其在接近城市边缘的地区,这种风险更大。 第三,如何保障以农地入股的公司财务透明度问题。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的财务会计规则行事,保障公司财务透明度,是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土地人股的农业企业也应与城镇的工业企业一样,形成信息充分而透明的财务制度、规范的管理制衡框架与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如何保障以农地入股的公司财务透明度,也是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中的农地流转模式能否成功的条件。 第四,土地流转中存在时间变量风险。在土地流转里面有一个时间变量的问题,例如农户承包权,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是30年不变,或长期不变,但是各类建设用地的批租使用年限有很大区别。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一般没年限;城市建设用地,住宅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项目为40年,这些土地不同期的利益关系相当复杂。 第五,以土地换保障模式存在后置性风险。政府试验出地,给农民社保,这个社保以被保人活着的时间为限,但土地是永久性的权益,两者之间,无论相对价格还是约期,都可能出现利益缺口。最具有挑战性的,现在的政府有任期,一般五年一届,那么当届政府承诺的社保,下一届、再下一届政府能不能持续兑现,就是很大的问题。可能出现土地权益本届政府用了,但留给下届政府的社保补偿义务,如果没有法制和持续稳健的财力作保障,就等于把实施成本和风险留给了未来。 总之,土地入股是农民参与土地要素重新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面临政府强制征收集体土地、政府和开发商补偿费过底或无法到位、政府和开发商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为此,如何平衡协调农 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各方的利益关系也是各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模式成败的关键。 (二)对重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的评价 重庆的土地交易所可以把农村宅基地、复垦地等土地,通过交易转换为工业、城市建设用地。要做到这一点,在全国只有重庆一家,这是为重庆城乡统筹的一个重大突破。这也正是这个土地交易所得含金量所在。但从重庆的试验来看,还有更多问题需要厘清和解决: 1 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风险问题。 就承包地而言,它关系耕地红线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农民土地权益如何保障以及国家土地用途的管制如何落实,土地规模经营的风险如何控制等问题。就农村建设用地而言,涉及的风险,则是农民的安居等问题。由于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不明晰,可能成为今后收益的分享带来隐患。 2 收益分配问题。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成立大会上也强调,重庆要对针对不同的土地产权交易,建立起合理的分配体度,并使农村土地交易所日趋规范化、制度化。重庆市已颁布实施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对收益分配环节作了规定:不同形式的农村土地交易,其收益将按不同比例在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分配。问题是: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对这些收益的资产管理能力?同时,单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是谁,还存在很多法律盲区。 尽管如此,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探索实践无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三、平衡协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各方的利益关系的路径 (一)允许农村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平衡企业与农民的利益 我国特有的二元土地所有权制度导致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上的双轨制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现阶段的土地出让金,是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失地农民补偿、农业土地开发、廉租房建设等公共事业的比例偏低,大部分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土地开发。 从统筹城乡土地政策、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的要求出发,对于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的模式创设集体土地出让使用权,并允许其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效力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和入股;对于农村公益用地和农民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国有土地设立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许可管制下对其进行市场准入管理。目前工业用地是由政府征用之后协议出让给企业,因此对于工业用地可试行不再采取征用,而让集体土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使农民通过土地租金等方式获取收益。政府只需提供一个有形的交易市场,实现税制统一、交易费用统一,建立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和其他保证交易安全机制。 (二)推行土地财产税制试点,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产税的比例分成关系 1992年至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1万多亿元,其中2001~2003年累计9100多亿元。据2004年,全国共出让土地17.87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4.51万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高达5894.14亿元;2005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5505.15亿元;2006年,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23.25万公顷,出让价款7676.89亿元,加上与房地产业相关的税费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9.5%~33.6%。自从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成了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属预算外收入。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占地方政府一般预算收入40%以上。因此,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需要有一套替代方案,逐步扩大农地市场化的范围,在土地的取得、保有、转让等环节形成一套完备的土地财产税制度以及各种配套改革,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场交易、同地同权同价,农民通过土地增值参与城市化获取收益,政府通过开征土地财产税或物业税获取增值用于公共利益,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产税的比例分成关系。 (三)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障农民就业权益 农地流转制度的创新,要结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代农业的拓展、提升,才能发挥其制度绩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建起“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持体系。发挥好财政性金融作用,组建市级政策性的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和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采取担保、贴息、入股、保险等方式吸引社会工商业资金投入农村和农业,着力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推动合作经济组织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收益,他一定是来源于产业发展的收益,没有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粮食安全既不可能保障,同时农民的充分就业也无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农民的核心利益。现阶段,重庆在进行城乡统筹过程,理顺农民的就业体制机制是土地流转基础,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变为市民,简单地拿土地换取社会保障之类的做法。 (四)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壮大基层财力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包括建立土地出让金收支专户、土地出让金全额进入地方预算、土地出让金分配方式等,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机制是其中的核心问题。以重庆为例,从2007年5月1日起土地出让金收益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比例由按国家核定的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调整为20%。这为基层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供了资金和制度保证。 目前的问题是,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硬约束,形成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较大幅度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较大幅度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较大幅度高于上年;明确省(市)与市县的支出责任,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安排农民最急需、受益面广、公费保障机制,大幅度增加财政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完善省(市)对市县的财政分配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激励型转移支付机制,鼓励贫困地区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实现从“保运转”向“促发展”转变。这里的关键是推进城乡财政分配公平公正,壮大基层财力。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土地问题是解决我国农村问题的最重要前提,近些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过去传统的农村土地产权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存在巨大的难题,影响了对农村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加速了农村结构调整和城镇化步伐,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科技水平,推动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同行有所助益。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问题;对策 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现行土地制度存在权利二元、市场进入不平等、价格扭曲和增值收益分配不公等弊端。改革目标是建立两种所有制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近些年,为加快乡域经济发展,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以“激活农村土地、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探索“龙头带动+合作引领+大户承包”的土地流转新模式,通过转包、租赁、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以土地换保障、以土地换就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调优农业结构,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但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将其解决。 1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认识不足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一些农民群众即便是种不了土地,种不好田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不知道该怎样生存,存在一定的后顾之忧,对土地的依赖性依然比较强。一些地区的领导农民群众对加快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的认识不足,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纳入到议事日程中,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宣传、引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做的不好。 1.2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健全 目前,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自发流转和强制性流转现象同时存在,尽管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还不是很健全,土地转入和转出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沟通,由于信息不对称,阻碍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大范围的流转。此外,转租和转包、租赁等行为缺乏科学依据,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在多数地区缺少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评估、咨询、公正和仲裁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不完善,体制不健全。 1.3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应该依法享有的权利,他和土地承包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一起构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农民群众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农民群众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应该享有自主权。但是,在当前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存在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农民群众不能很好的实现自主决策权利,集体组织常常以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借口以低价从农民手中租用土地,高价租给其他人,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强化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策分析 2.1 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要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今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当农民群众转移到二三产业后,不应该将闲置O土地撂荒,要更好的现土地资源的生产功能。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条件,只有保证农民群众从繁重的农业劳作中解脱出来,土地的流转速度才能加快。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十分有限,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民群众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应该做好农业开发工作,吸引更多资本进入农村地区,带动土地流转。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城乡统筹规划,解决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就业问题。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逐渐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还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及时转变过去陈旧观念。 2.2 健全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首先,建立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管理职能,权利义务,保证遵守法规和法律,同时还要明确违法法规后所承担的责任。还应该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和中介组织,保证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其次,强化合同管理。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合同,并报备乡镇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认真做好调研和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2.3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措施,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遵循准备工作、权属调查、纠纷调处、审核公示、完善合同、建立健全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立登记簿、颁发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扎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 要: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在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进行合理化改革是十分必要的,然而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仍处在初级阶段,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本论文主要就土地流转的背景和土地流转的理论基础,提出集体土地流转的原因以及流转的前提和基础,以及一些政策选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土地流转制度 改革创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长久以来取得较好成果的新农村建设制度,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许多的弊端,这成为了阻碍我国小康社会进一步建设的一大障碍。由此可见,当下最紧要的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使得资源合理有效的进行配置,比如明确产权基础,创新农村流转体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一、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统筹三农建设,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对于农村流转体制健全,激活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分配等带去了福利。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流转可行性强的、明确权利以及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体制,从内部就可以提高农业的发展活力。因此在十八大以后土地流转问题显然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经济方面也存在有一些联系。从具体的研究情况而言,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显然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以及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制约因素。 土地流转工作较为复杂,其所涉及的范围较广,需要考虑的政策因素较多,不单是与农村利益及稳定发展存在关系,还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存在着很大关系。最主要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在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改革条件下,土地作为农村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提出,也是在致力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的面积的扩大,使得农村土地使用率的上升,优化了生产,达到了很好的土地配置效果。 二、土地流转制度的理论基础 1.土地转让 土地流转指的是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顾名思义,就是保留其承包权,转让其使用权。土地转让是指一些所拥有的、而没有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商再达成一定的协议,以某种有利的条件转让给其他农户主体。 2.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指在整个承包期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承包方有权对其进行量化处理,可以将其转化为具体的股份,再通过具体的股份以入股的方式同其他的主体进行生产活动,最后根据所持股份的份额进行分红。 3.土地转包 土地转包,是指在承包期间承包商可以将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通过条件限定,将其转让给同一经济组织中的某个农户个体用于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使得土地集中利用,流转较为便利,农户负担较轻。 4.土地出租 土地出租,是指承包商作为出租的一方,把自己所持有的属于承包期间内的所有的土地或者一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限定一定时间后再租给其他的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再向租入土地的一方收取租金。这样的土地利用较为灵活,避免了许多地方出现荒地的现象。 5.反租倒包 反租倒包,是指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所拥有的承包地进行反租之后,将反租过来的单个承包地再进行集中,然后对相应的农户作出一些补偿,之后再把集中的土地发包给个人或者企业。这样的方式使得土地利用较为集中合理,大面积的产出保证了相对应的收入。 6.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承包商把自己拥有的所承包的土地委托给农户个体或者专门的农业服务组织代为进行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与此同时承包的一方和受托管理的一方应在达成协议后签订具体的合同,以及受托方会向承包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7.土地互换 土地互换,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可将其拥有的经营权交换给另外的主体进行使用,而自己则可行使从其他主体那交换过来的土地经营权。大多数的农户都可自行交换土地使用权,使得土地利用更加的充分有效。 三、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选择 1.适度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为了给土地流转制度提供必要的产权基础,政府必须适度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措施。农村土地产权具有有效性、预期性、可分性以及可转让性等特点,就我国目前而言,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依法进行承包经营,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许多人在享受这些权利的同时,却故意回避对土地的处分权。所以这还是一种不完善的土地经营产权,必须进一步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权能与职责,真正做到权责分离。政府在确保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必须赋予农民更多的权益,使得农村土地充分归农民所有,政府要给予肯定和保护。只有土地承包经营产权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农户土地制度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地确立起来,才能促进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和谐发展。 2.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想要稳定土地的承包关系,就必须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这是具有我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也很适合我国的国民状况,所有必须继续稳定这一政策,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之进一步发展起来。由于就大多数农民而言,土地依然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谋生手段,也是保障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所以,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很有必要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决策权界定给农民,使农户成为土地流转使用权的主体,获得长期使用该土地的权利,保护好、利用好土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增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品性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土地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使得土地承包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相应的法律地位也凸显不出来,所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条文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第一,应该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相应的法律地位;第二,取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户籍性限制;第三,积极探索满足新增人口土地诉求的新途径。 四、总结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化解许多农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使得土地流转制更加合理通畅的进行,政府需要时刻关注农业发展的动向和农户对于土地的利用。深化土地产权,完善各项政策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建立起更好的更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摘要: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的土地问题也就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以及使用权相结合的一种体现,在长期的农村政策变化中,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有效协调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变化,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发展趋势。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趋势 新形势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实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具有时展的必然性,对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适当放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以及股份合作等的形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这种流转也要有严格的流程说明,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针对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了新的变化。 1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 1.1 宅基地换房形式 这种流转形式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是农民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以自愿的形式按照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大小来和规定的置换标准相对比,换取城镇内的一套住宅。原有的村庄用地会被用来进行复垦,节约留下的土地在经过整合之后,一方面会引进项目建设来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还可以用作耕地保护或者是拆迁户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流转形式并不是在所有地区都可适用,主要适用于在城乡结合地区,具体流程是对整个村子的农民集体进行拆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在城镇建设集中回迁楼,农民可以居住到新建设楼房中。 1.2土地股份合作社形式 这种形式主要是由村组干部带头实行的,是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作为出资的对象,在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确认之后,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形式下,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对于它的利用和经营形式发生了改变。所形成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的是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这种形式严格来说属于是一种“分”“合”形式,就是把农民承包田的“土地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按照股份多少来分红,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确保农民对土地承包所具有的长期收益权。 1.3 以土地来换取社保 当前在对农民土地的补偿措施中,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安置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这种形式实质上并不具有长远性效益。这种形式下的农民在补偿的货币用完后就会给当地的政府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政府会把这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归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通过土地来换取社保,做到农民的老有所医、病有所医,通过制度的形式来维护农民利益。 2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 2.1流转的形式会更加多样化 国家出台的文件中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有明确规定,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以及转让等形式,但是就此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实行的法律文件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流转上只有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还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入股,而且所规定的可以入股的土地基本上对于农民来说没有什么较大的利用价值,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形式,这种形式会在客观上促使越来越多的流转形式出现。 2.2流转期限延长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期限会受到总承包期限的限制,流转的周期不能超出总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在法律文件上规定的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以30年为准,草地为30~50年,林地是30~70年。不难看出,对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有更稳固的保障,并且现有的承包关系会长久不变,这就说明之前30年的耕地承包期限会在农村经济的发展态势下进一步延长,而承包期限的延长也就使流转期限也会得到延长。 2.3更加重视服务和管理 国家在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上,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鼓励以工业带动农业,并通过各方面的投入来带动土地流转市场的活跃,通过农民对集体土地流转的重视。按照现有发展态势来看,在未来发展中很可能出现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具体运作上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等,而且这样也会使这方面的中介机构增多,会有更多的关于土地流转评估和经纪等的服务,与此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部门等的职责就会越来越大,在加强土地使用的同时还要对流转的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土地流转的正常有序。 3 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当前形势下,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土地的流转形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并且也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政策文件指导,这种发展趋势会越来越好。 作者简介:肖保全,本科学历,湖北省地质调查院,土地管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利用与保护。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流转中基层政府职能研究 【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中国经济制度的核心。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迅速的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流动。因此,传统的农业收入所占农民全部收入的比例已经远远低于农民从其它行业所获得的收入。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大量土地闲置荒废。如何实现农民集体土地的转移,已经成为了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强调提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再次证明土地制度作为农村最进本的经济制度,既是稳定农村经济的根本,也是保障农民的基础,因此重构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集体土地 流转基层政府 职能规范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政府有充当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倾向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这意味着,土地作为资源资源已经成为法律制度所关注的重点。农村土地与农民之间存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因为农民赖以土地而生存,土地是农民的生活之源,生命之本。实践中,许多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已不存在或不健全,难以履行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管理等行使所有权的任务,需要由行使自治权的村民委员会来行使集体所有权。这样,在法律上就表现出了一种对农村集体土地较为复杂的特征:即没有任何一个农民实体有权来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这就给政府强力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留足了空间。 (二)通过流转流失耕地的现象十分严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逐渐加快,因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区大量开发导致土地兼并和圈地现象非常严重,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收,而且,此时农民利用机会盲目个人建房,而且所用的不是传统的宅基地,而大部分是耕地。农民手里有了钱,有了钱就建房子。而且建房子都是在新宅基地建房,特别是选择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建房。这样,利用耕地建房的人数比较多,流转耕地建房的人也比较多,甚至出现了部分民购买其他农民地理位置比较好的耕地建房的情形。据某县国土局统计,近10年来,该县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数量达到2.5万亩,其中通过流转土地建房的达到1万亩,流转的原因在于农村公路全面硬化以后,选择在公路边建房以获得生活便利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流转土地建房的人也越来越多。 (三))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不高 自古以来,农民就是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群体,可以说土地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源。一旦实行土地流转,这就意味着农民必须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寻找其它的谋生机会。而农民因其受教育程度低、掌握技能低下,就业面非常狭窄。退一步说,即使农民找到了工作,实现就业,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大多是脏苦累的职业,而且收入水平偏低,工作环境艰苦,工作时间偏长,工作尚且不稳定。因为这些,所以农民中的一部分尤其是年龄偏老的农民不愿意把自己责任之下的土地流转出去,以恐成为“失地农民”。其次,虽然我国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农村的社保覆盖面相对较窄,社保力度相对较小,这样一来,农民害怕一旦让出土地可能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业、保障无门”的尴尬境地。三是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矛盾纠纷,而基层政府若不作为,不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平衡流转价格,保障农民流转土地收益等等,农民势必会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本能,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二、土地流转过程中基层政府的职能分析 农村的土地流转之所以会存在上述问题,这与基层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职能定位是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府在土地流转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其所带来的效果也截然不同。即若基层政府履行职能得当,当地的土地流转就会顺畅,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就会增加。相反,若政府履行职能失当,农民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农村的土地流转就会受挫,新农村建设就会受到影响。 (一)政府越位 第一,干预土地流转主体。在集体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可能出现参与决策和谈判的人却不是农民,而是政府或者村委会的相关干部,这样就导致责、权、利不一致,从而出现决策和谈判由有关权力机关执行,而后果却由农民承担的现象。特别是当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进行制约的时候,集体的所有权主体被虚置,负责机构成员取代了集体的权利主体地位。 第二,干预土地的流转方式。在我国,乡镇政府往往从发展本地经济出发,既负有遏制农民个人抛荒、弃地的义务,也承担有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道义职责和法律职责。因此,乡镇政府往往会想办法促成农民的集体土地流转。特别是在有比较大型的企业,需要流转农村土地之时,政府往往会觉得是提升自己政绩的大好时机,因此会千方百计想办法促成农民流转土地。 第三,干预土地的流转价格。如果企业投资金额比较有限,企业对流转土地的价格就会压得比较低,乡镇政府为了引进项目可能会帮助企业去说服农民,以促成流转。像这样背景下,有可能会出现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和产权关系的模糊不清,导致了相应的土地权利不完整、不充分、不稳定。造成了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的规模小、粗放经营、短期行为等弊端,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政府缺位 第一,基层政府缺乏正确的规范与引导。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唯一合法形式是土地的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土地的使用权,否则就是违法.而只要涉及到土地性质的变化,也要向政府申请征地,政府成为土地所有权转化的唯一主体。所以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基层政府必须对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让农民认真理解和领会土地流转的政策与法规.但是根据笔者的实地调查,结果是绝大部分农民表示没有读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不了解土地流转的流程,不懂得该如何流转土地,只是政府说什么只要他们觉得有利可图就按照政府的要求去做,结果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出现了混乱不堪的局面,大力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基于实例分析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效应的影响 摘要:通过对近几年我国农地流转问题进行分析,农地流转确实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有效利用了土地资源,同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推动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但是从长期发展分析,其中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关键词:土地;农地流转;集体土地确权 近几年来,国家对农民土地问题出台了相关文件,文件指出允许农民以出租或转让的形式流转土地,并且法律明确了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了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同时国家对农村农业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制定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格,取消了农业税,并且有种粮补贴政策,逐渐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我国土地流转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农地流转即将迎来新的局面。 一、土地流转的意义 (一)有效调节农村劳动力 我国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我国按人口数量进行平均分配土地资源。当前农民的收入状况不是十分乐观,主要是因为种地的投入量比较大,而粮食收入与成本不成正比,粮食价格也不高,导致了农民的收入不高的现象。如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比较多,而通过土地流转这项工作的开展,可以使得土地资源与劳动力得到协调发展。 (二)增加农民收入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易可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求,给用户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对于有些另有计划的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其他需要的农户,使得农民从承包地上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同时,另外一部分农民可以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产业,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我国部分农村地区通过这项方法的实施,进而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三)解决了农民闲置土地的问题 我国农村土地的使用主要是以家庭经营为主,这样的劳动模式不易形成一定的规模建设,不利于农民收入是提高。在这种形势下,人们更愿意去城市发展,随着大量人口向城市转移,部分地区的土地资源闲置情况比较严重。农地的闲置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使得农田基础设施得不到很好的利用,长期下去,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使得土地资源可以合理配置,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打破了家庭经营规模。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使得农村的人力、财力及物力得到合理的配置,有效提高了经济效益。为一些比较有技术能力的农民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通过承包更多的土地形成一定的规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高产化。 (四)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土地规模为基础,这样更有利于统一管理,方便了机械化的操作。目前以家庭为单位的种植模式,土地不是集中分布的,在这种形势下,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今,农地流转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与产业化发展。从实际情况分析,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推动了我国农业的良好发展。 二、农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 (一)无地农民的后期生计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鼓励农民进行农地流转,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从长远发展分析,其中存在着诸多隐患。青壮年农民可以外出打工挣钱,但是老年人或农村妇女则要留在农村,都是还要靠土地来维持生计。所以,这一点是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问题。另外,有些农村地区的地理环境并不适合进行大规模的机械化管理。 (二)粮食安全问题 人们在承包土地时,一般会选择比较有经济价值的作物进行栽植,例如,花卉、果树、中药材等经济显著的作物。这样就会使得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减少,忽视了粮食作物的种植,长期下去会导致粮食危机的爆发。 (三)农村宅基地流转执行混乱 从农村的建房规划分析,由于对农村建房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了地块散乱分布的现象,并且无规建房比较严重。农民建房但是不拆旧房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对农村的整理难度加大,同时,废弃房逐渐增多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申请宅基地是需要手续费及土地规划费的,各个地方的收费标准是不统一的,这样会对宅基地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四)农民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农地的确权工作完成了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但是,在实际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对土地并没有定价权,农民作为农地的主体,应该有权利决定农地的流转价格,但是,在政府征用集体用地或与政府达成的协议价格,其中是政府的变相定价。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农户对其中的活动缺乏详细的信息内容,以致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对土地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农民土地产权缺少相应的权利,政府掌控着农民的土地处置权。这样使得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所以,我们应注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渐完善流通环节和平台建设,一切为了农民的权益出发,保障农地流转过程的合法性以及做好后期的监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完善我国农地流转工作。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简析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 摘要:当前我国全面进行农村集体也将面临众多风险,例如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商业资本下乡“囤地”威胁粮食安全、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等。因此,笔者持“半开放”市场化的态度,认为应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禁止商业资本进入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在根本上赋予农民自由流转权、实现不动产权能最大化。 关键词: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增值收益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承包土地承载着生活保障功能,农民不愿流转承包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宅基地、家庭承包地,以及自留地、荒地等。其中家庭承包土地对农民的意义重大。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重不足四分之一,稳定转移的比重更少,多数属于外出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立足,最终要返回农村;在农民收入中,农业收入的比重占到三分之二,种植业收入的比重仍占一半左右。由此可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依赖性仍然很强,失地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无生活来源或者生活质量降低,因此绝大多数农民不会选择转让土地,而是选择出租土地,以防外出归来时有生活保障。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不明确,无法充分实现市场价值 我国土地整体上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者相较而言,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划分具体,产权性质明确,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国有土地可进行市场流转;而对于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受到极大的限制,集体土地的价值被固定在农业产值上,因而土地的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首先,集体土地使用权基本上不具备抵押、担保等派生功能。据《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可以抵押,这表明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大体上没有抵押权能和担保权能或者极大程度地被限制,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其次,集体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且该集体土地不得用作非农业用途。以农村宅基地为例,物权法规定宅基房屋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如果转让给城镇居民,则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民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风险问题正是基于这一事实产生的。 (三)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不完善,阻碍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 当前我国有关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并不完善,不利于农民公平合理地流转土地。首先,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缺乏统一的价格标准,无专门的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农民普遍存在对土地市场信息把握不及时、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了解交易当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因而出现凭经验定价、随意定价的现象。其次,政府拥有征地垄断权,农民极少获得土地增值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商品市场,这实质上法律赋予了政府征地垄断权,即政府一方面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征地权利, 同时又经营二级市场――把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农民所获得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农作物收益有关, 土地征收、转让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多数被政府拿走。同时,大部分政府都存在“土地财政”的现象,政府违法改变土地性质、使得集体土地流入市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二、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将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失地农民问题是放开土地转让市场前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民有715亿之众,传统农民以农业种植为生,一旦脱离土地,其生存可能受到威胁。从日本、韩国的经验看,这两个国家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之所以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一是因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对土地升值普遍存在心理预期,“惜地”意识越来越强烈;二是因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最重要的是日韩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虽然我国农民也有惜地意识,但是我国的就业服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仍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中,目前不足以充分保障农民的生活,我国放开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虽然不会引发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但是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仍然是重中之重。 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导致的农村贫富差距加大也不容忽视。研究发现,在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社、家庭、个人等诸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中, 家庭农场在生产效率、生产效益、环境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 是首选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这也是我们鼓励集体土地自由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生产的最初目的。然而集约化就意味着土地多寡分配不均,对于农民来说,农业种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土地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收入的多寡,这必然造成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二)商业资本下乡“囤地”,粮食安全受威胁 集体土地的自由化、集约化流转有利有弊,利处在于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弊端在于如果允许商业资本流入集体土地市场,在利益驱动下,商业资本会大量下乡“囤地”,这将严重扰乱集体土地的市场流转秩序,使得集体土地的流转具有投机性,造成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其他主体无法获得集体土地或者只能高价购买集体土地,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直接的后果就是粮食价格大肆提升。同时,商业资本囤积的集体土地多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耕地大量减少,严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三)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个人意志,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进行农村土地交易。当前我国《物权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自由保护和确权保护不到位,赋予发包方在集体土地流转上的决定权,极大的阻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自由,同时现实中也存在土地买入者和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互串通,胁迫农民强买强卖土地的现象。农民是土地的“长久使用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具有充分的自主权,然而土地流转的推动者却多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农民丧失了话语权,违反了平等协商原则和自愿原则,严重地扰乱了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秩序。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原则 [摘要]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对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我国现有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出发,剖析现存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基本原则 我国目前的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具有规定的不完备性及滞后性、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出性及限制的不严格性和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完整性,导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很不规范,造成很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巨大社会需求压力下出现大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隐性市场存在,形成“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竞相降价导致利益损失和土地市场不规范”和“由于集体地权初始形态的模糊导致,在级差收益的分配上造成集体部分过大,农民分红缺乏保障”等隐忧 ,另一方面表现在政府由于地方利益等的驱动大量地变相违法“圈地”,荒废了大量的耕地,如据统计,全国各地以兴办“开发区”、“大学城”、“汽车城”等名义非法征用的农地竟达3.6万平方公里,不少省份2010年前的规划用地指标现在就已用完,并且在征用土地的补偿上明显不合理导致大量农民上访事件的发生 。另外,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上,不少地方出现的“强流转”侵犯农民流转利益现象导致的经济不效率远远大于法律对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严格限制所能实现的善意目标。这样规范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已迫在眉睫,明确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原则正是解决该问题的突破口。 一、公平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协调原则 我国在集体土地流转上强调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有效实现,表现在法律没有严格限制征用土地,同时为防止农村土地的集中,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垄断土地一级流转市场,并严格控制集体使用权的流转,以实现农村内的公平,当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出现效率与公平矛盾时,公平是法律政策制定者的首要选择。如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过程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允许家庭承包经营权以转让和抵押的方式流转,最后主张防止农民失去土地造成严重社会不公的观点为立法机关所采纳,禁止了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并对转让做了严格的条件限制。 这种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国家所有权单向流出上强调效率,而在集体使用权流转上严格限制以实现公平的协调方式是很成问题的,如前面提到的“圈地”现象。这样,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严格限制既没有实现预期的农村社会公平,同时导致了大量的无效率现象。因此,在构建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上,必须重塑公平与效率价值目标的协调观。无数研究和实践表明,需保证政府的征用土地的效率,同时更应该注意不能损害社会公平。而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则要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率,政府和村集体不能越厨代庖。 1.国家、集体与农民利益的协调。土地的流转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其中特别需要处理的就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个体的利益。然而,无论是对集体土地的征用,还是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大国家,小社会”的事实决定我们必须首先关注农民的地位和权益的保护。在集体土地征用上出现许许多多的政府带头违法现象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法律虽然规定了征地的法定程序,但是过于简单,没有明确限定公共利益和确立农民在征地中的法律地位。在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村集体地位虚化的情况下 ,如果农民没有向征地方行政机关异议和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是很难阻止当地政府和村干部对农民权利的入侵的。另外,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现今国家征地的核心问题,虽然国土资源部也指出,下半年的土地征用要实行听证制度,大规模提高征地的补偿幅度等,但真正要解决问题还要在法律上明确做出规定。 2.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协调。这主要指在处理集体土地流转时必须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满足和长远发展需要满足的协调问题。在强调可持续发展观的今天,面对耕地大量减少的严峻局面,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城镇化建设的土地需要应该通过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和荒地的利用来满足,在保证公共利益适量征用集体土地下,建设有序的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已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20条区分了土地证用与征收,并增加了补偿条款,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就需要我们修改《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立法构建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同时注意与原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登记制度等的协调。 3.要突破土地资源配置公平与效率的两难境地,是否要对土地所有制关系进行大的调整?对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总体上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集体土地主体的虚位性决定要将集体土地国有化,赋予农民永佃权;走向对立面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要将国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比较折衷的观点主张据完善集体土地所有制关系,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通过法律进一步将土地使用权物权化 。本文总体上比较赞成后者观点。这是因为“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更反映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要对所有制关系进行大的变革将会面临巨大的我们所不能承受的制度变迁成本,前苏联的实践证明,土地的彻底的私有化不但没能实现高效配置还引起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将集体土地国有化还可能会给政府权力的滥用戴上合法的帽子,更加无法控制政府圈地现象;并且,从党中央的政策主导方向来看,“土地家庭承包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至少在将来一段时期内不会出现所有制关系大变动的可能;再次,实证的研究表明,农民对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还是有比较高的认同感,因此没有进行土地所有制关系大变动的必要 。 二、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良性互动原则 现有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项流出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人所有的土地征用本来是无可厚非的,这体现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与协调。虽然党中央和政府强调要依法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但在我国国有土地的有限、现今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受限制与城镇建设的巨大土地需求的矛盾关系决定了征地规模很难得到控制。按照目前征地的趋势,集体土地恐怕最终会全部被国有化。并且,这些被征用的土地因为种种原因很多都是处于闲置的状态,没能实现所谓的“公共利益”。虽然《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闲置一定期限后要缴纳相应的闲置费,甚至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对适于耕种的土地交由农民复耕,国土资源部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并通过依靠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来执行,如开展所谓的年度土地执法大检查等,然而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可见,这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项流出机制是低效率的,不可避免导致集体土地日益减少的局面,并且这种做法有违对所有合法财产一体平等保护的精神。对此一种选择为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单项流出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双向流动,使被征用集体土地在某种条件下可以复为集体土地所有,或者至少赋予农村集体或农民对该土地使用权的索取权。应该说,这种建构是有其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有调查表明,现今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求大于供的 。赋予农村集体和农民在一定条件下对被征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索取权,不但能有效防止农用地数量急剧减少的严重局面,控制政府非法圈地的现象,最重要的是满足农民对耕地的需要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如上提到的,我国现有《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在一定条件下应当交由相应集体或个人耕种。另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已取得党和国家最高层的共识,所以说建立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良性互动机制还是存在法律制度和政治经济基础的。未来的思路应该是明确相应集体和农民对原耕地的自动法定耕作权利,并进而是原集体所有权的复归。当然,这需要在法律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 三、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的有机结合原则 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之一也不应例外,即要坚持市场无形之手在土地流转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然而,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种种的缺陷和土地特别是农地在国民经济中的根本作用,各国越来越加强对农地的保护和建设用地的控制,即发挥国家之手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作用,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在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我们在建构集体土地流转法律制度中要更加谨慎处理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关系。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现有严格控制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法律框架下,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作用远远没有发挥:集体建设用地权的流转在法律上是空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在实践中出现严重的违背农民意志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严重局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管制出现严格的管制与管制失效的困境 。因此,要建立高效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关键还是市场在流转市场中基础作用的回归。相应地,要从法律上重构政府之手的运行,对与市场经济不符的原有政府职能要进行分化和转化,交由市场力量操作,而为弥补市场不足需要的政府职能则要相应强化。如城镇上商业地开发完全可以交由市场进行,政府的角色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相应的引导和调控,而对耕地保护和城镇建设规划的执行,政府部门则应强化其监督职能。只有政府之手得到严格的控制,市场的作用才能充分的发挥,高效、有序、公平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才能建立起来。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城市园林绿化与可持续发展 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 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城市规模以空前速度扩展,新城市也纷纷涌现我国是世界上城市最多的国家之一,近几十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很快,城市人口迅猛增加城市作为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促进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对城市环境保护不力和对城市园林绿化重视不够,致使城市生态环境在这一进程过程中受到极大的破坏面对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人们渴望自然,要求建设“生态城市”的呼声越来越高。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在保持整个城市的生态平衡方面起积极作用,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生态措施,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 1 城市的环境问题 城市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因而每个人都希望居住在一个环境优美、空气清爽、鸟语花香的地方然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的过渡膨胀,伴随而来的是垃圾、有害气体、噪音等的急剧产生或增多,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1.1 大气污染 目前,工矿企业、家庭炉灶、汽车、火车、飞机等产生大量的煤烟、粉尘、硫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使城市空气污浊,烟雾弥漫,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 1.2 水体污染 随着城市工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剧增,城市所排放的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城市地面径流,造成城市水源的污染大量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河流,使河水水质和地下水水质变坏,尤其是饮用水水质下降,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和动植物的繁殖。 1.3 环境噪声 随着城市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的飞速发展,城市噪声来源增多,噪声分贝增大一般来讲,噪声在50dB以下,环境是安静的,而各种车辆造成的噪声一般都在80dB以上,有的达到180dB以上,造成人们心理紧张以致耳聋。 1.4 热岛现象 城市下垫面是一个人造的下垫面,人为的建筑物面积占绝对优势,植被相对较少,消耗于蒸腾的热量少;城市上空污染物质多,产生了保温作用,增加了大气逆辐射;市区风速较弱,热量的水平输送少;同时城市下垫面的热容量也较大,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城市内部的气温常比其他地方高,而出现热岛现象热岛现象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常带来一些消极影响。 2 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 2.1 平衡大气中二氧化碳和氧气 绿地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时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这对地球上氧气和二氧化碳平衡起着重要作用在城市环境中,由于人口的增加,氧气消耗大,二氧化碳浓度高,这种平衡更需要绿色植物来维持。 2.2 净化空气、吸烟滞尘 城市绿地对城市工业和交通所排放的大量污染气体有阻挡、吸收、滞留和过滤的作用据有关专家测定,每1hm2加拿大杨平均每年可吸收大气二氧化硫46kg,每1hm2胡桃林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硫34kg,因此,城市园林绿化具有净化空气能力。 2.3 减弱噪声 植物的叶与枝条轻而柔软能吸收声波,宽阔高大且浓密的树丛可以减弱噪音5dB-10dB;乔灌草结构带30m宽可降低噪音3dB-5dB。 2.4 改善城市小气候 城市绿林在酷热的夏季,其枝叶形成浓郁覆地,直接遮挡来自太阳的辐射热而且也阻隔了来自地面、墙面和其他相邻物体的反射热同时, 城市绿化地段有强烈蒸散作用,它可消耗掉太阳辐射能量的60%-75%,因而能使城市气温显著降低,高温持续时间明显缩短在严寒多风的天气里,也能使温度降低较为缓和。 2.5 美化城市环境 城市园林绿化一般以乔灌草相结合配置这些花、草、树木不但具有显著的生态作用,而且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布局合理、设计美观的城市绿地不仅可改善城市环境,而且可美化城市,使人赏心悦目一年四季五颜六色的花,千姿百态的造型,均可为城市增添几分自然美。 3 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城市环境质量逐渐恶化现实告诉人们自然界不可能无限度地承受侵害,人类再也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组织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概念,即“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子孙后代为需求发展的能力”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里约宣言,正式确立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新战略———可持续发展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经济、自然三者协调不断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各种物质和精神需求,保证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经济的发展必须保持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和能源,提高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自然的发展则必须优先保持自然生态,使开发建设在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内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结合城市及城乡结合带自然资源的保护,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稳定的人工自然生态群落,不断提高城市绿地定额指标,更好地发挥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效益,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4 城市园林绿化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较前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城市经济总量和决策者重视程度的不同,各地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多数中小城市经济相对欠发达和环境意识不高致使城市园林绿化投入不足,总体水平偏低。 4.1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建设规模发展不同步,现状绿地定额指标低 椐统计分析,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距国家规定的目前应达到的标准(人均公共绿地6.5m2以上,绿地覆盖率35%以上)还有一定差距而专家分析,城市植被覆盖率在35%以上时,才能对气候变化有较强的缓冲能力,所以,我国的绿化水平从总体上还不能满足城市生态要求。 4.2 绿地结构单纯,生物多样性体现不充分 绿地结构层次不丰富,绿量不足,人工植物群落景观单调如树种单一,乔木、灌木、草坪的比例搭配不恰当等。 4.3 存在一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倾向性问题 如重名贵品种轻一般品种,重人工造景轻自然景观,重草轻树还有的城市不顾城市规模,不顾绿化布局,在草坪与广场建设上片面追求面积越大越好;不顾当地地理环境特点,冷漠乡土树种,盲目引进外地树种等。 4.4 发展不平衡 各城市之间、城市的区与区之间,城市中心城区、老城区与新城区之间绿化的发展不平衡。 4.5 侵占绿地、滥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 近年来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工程,使得成年树木被大量砍伐,还有些城市的规划绿地被挪作他用。 4.6 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是法制观念有待提高城市公用绿地被侵占、花草树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压、景观遭毁坏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无人问津;其次是城市园林执法队伍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手段滞后,赏罚不明等等这些都是造成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目前落后于城市发展、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水平的主要原因。 5 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措施 5.1 提高认识是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我国城市人口众多,经济力量薄弱,城市园林绿化基础差,居民绿化意识低下等,这些决定了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城市居民的绿化意识,增强自觉性与责任感《城市绿化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这些规定,为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指明了方向和道路现在有不少城市开展“城市绿化年”、“建设园林城市”“城市绿化达标”等活动,使城市居民绿化意识迅速提高,把加速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作为创造自己美好生活环境的自觉行动因此,城市园林绿化在城市中的合理定位应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 5.2 转变城市规划观念是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的内涵已有了质的扩张,不仅是城市的点缀和人们茶余饭后的消遣,而且被历史性地赋予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功能在城市规划工作中不应再向过去“见缝插绿”补窟窿和为应付规划用地指标将完全不能绿化的“废地”充实到绿地队伍中,而应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与整个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协调起来,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民生活发展需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指导思想,以普遍绿化为基础,努力扩大绿地面积;规划时既要注重城市中心地带,也要扩展市郊外围,体现绿色环境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 5.3 遵守生态学原则是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从生态学基础理论来研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就是如何充分发挥绿色植物的功能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实现人、城市与自然和谐共存,从而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遵守生态学原则,要求在园林绿化时注意其以下特性:。 5.3.1 公共性 城市生态园林的建设,要求在整个城市的地域上,包括城区、郊区、近郊区、远郊区,形成一个以绿色植物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发挥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为城市居民提供生产、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在总体上园林绿化是以植物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它所产生的净化空气、光合作用、调节气温、降温保湿、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避灾、美化环境、休息游憩、保护文物等综合功能,都属于非对抗性的,因为绿地或绿化带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具有同时供应使用价值的功能,在供应一个人使用的同时,还能供应其它许多人使用,而可以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大家同等使用,获得同样的使用价值,满足同样的生存、享用等需求。 5.3.2 无界性 生态园林从客观上打破了城市园林绿化的狭隘小圈子、小范围的概念,在范围上远远超过局限于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传统观念,它还涉及到社会单位绿化、城市郊区森林、农田林网、桑园茶园和果园等所有能起到调节城市生态环境的绿色植物群落,实行城乡大环境一体化绿化建设,使绿化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的战略目标,形成“点、线、面、网、片”的生态园林体系,逐步向国土治理,使之“大地园林化”,使园林绿化建设成为人类环境工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体系。 5.3.3 协调性 生态园林绿化从微观的角度研究那些能起到调节城市生态环境的绿色植物群落,发挥园林绿化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如怎样利用植物净化城市大气、改善小气候,防尘、防风、减弱噪音,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保护土壤、水系,保护自然景观;如何使绿色植物为居民创造安静、舒适、优美、有益健康的环境;如何使绿色植物能显示季相变化,把建筑衬托得更美观;如何使生态景观、建筑景观、文化景观既统一又富于变化等。 5.3.4 多层次性 城市中由于建筑面积大,可用于绿化面积少,如何在有限的绿化空间内,提高绿化的生态效益,是我们着力考虑和研究的问题多层次的绿化空间是一个出路,应引起绿化设计者的重视多层次的绿化,一是要注意植物材料的多样性,要乔、灌、花、草、藤相结合,乡土树种和外来引进树种相结合,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喜光植物与耐阴植物相结合等,营造出多种类型植物混交的趋于自然的稳定的植物群落;二是要注意绿化空间结构多样性,除平面绿化外,还应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楼顶绿化、阳台绿化等,向建筑索取绿色空间,将成为现代城市绿化的途径之一通过多层次绿化,形成一个绿色的网络空间,必将会大大提高叶面积指数,从而提高城市绿量,绿化的生态功能会在有限空间内达到明显增强。 5.4 以法治绿是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5.4.1 加强立法 除国家和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颁布有关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广泛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和城市居民,制定各种园林绿化管理公约和管理办法,使城市园林管理有法可依。 5.4.2 严格执法 城市各级政府可与有关单位、部门、居民小区等签定绿化管理责任制和合同,并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达标评比竞赛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可组织园林巡逻纠察队,加强对城市公共绿地的监督管理园林管理部门要与公安、林业、工商、城管、交通、建筑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毁坏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总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我们要牢牢把握住这一方面,站在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城市园林绿化事业 21世纪的城市,应该是高度园林化和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实现城市园林化、花园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现代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与可持续发展浅谈 内容摘要 现代城市是一个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如何维持并促进其不断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现代新的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概念的解释以及对景观规划与生态规划之间关系的比较,阐明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生态规划和可持续发展间的可协调性与一致性。 1.前言 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又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类型,极易受到人为的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干扰。近几十年来,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关注的焦点。就我国城市目前的环境状况而言,问题十分严峻,在一些城市地区,污染已相当严重,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以环境为体,经济为用,生态为纲,文化为常。城市景观生态规划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系统景观设计方法去指导改变城市生产和消费方式,挖掘市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建设一类生态高效的产业,体制合理、社会和谐的文化体系以及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空间环境,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规划方法。 2.城市生态系统的特点 现代城市是一类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它在生态过程上是耗竭性的,其最大特点就是人口的高度密集;城市生态系统是不完全的和开放式的,主要体现在需要其它生态系统的支持(如农业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需要人为的输入大量的能源与物质,同时,城市中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泄的大量废物,也不能完全在本系统内分解,还需要其他 生态系统(如农田、海洋等)中处理消化。 城市在自然界占有很小的一部分空间,却集中了大量的人口、交通和信息流,建立了大量的人工设施,并生产破坏城市环境的污染物质,改变了原来的生态平衡,造成城市物理环境的变化,如城市热岛效应、温室效应、土壤板结等。城市生态系统中,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不断影响着人类自身,他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形态,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同时,其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影响了人类的健康,引发公害。 3.城市景观与空间设计的特点 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包含有大量的物质构成因素和若干子系统,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载体。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是人们的主观意愿的物化表现,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情感、想象力和理想的追求。城市景观空间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人的主观意愿引导着城市景观与空间的建成,并对已存环境施加影响力;城市景观与空间向人们传递着无限的信息,支持人们的活动,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 城市是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的演化受到“空间”和“时间”两个向度的影响,即在任何一个时间片段,人们都可以获得创造城市景观与空间的各种物质要素;同样,任何一个正在营造的城市景观环境又不得不考虑时间的意义:“过去时”的历史延续,“现在时”的应用意义和“未来时”的理想追求。城市景观的本质是人们主观意愿的一种物质表达,反映了人们不同时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正确合理的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理念本质上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并不矛盾,反而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4. 现代城市景观与生态规划的关系 景观生态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空间格局和生态过程的相互作用,它的主题是地理学与生态学的交叉。它以整个景观为对象,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与价值流在地球表层的传输和交换,通过生物与非生物以及人类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转化,运用生态系统原理和系统方法研究景观结构和功能、景观动态变化已经相互作用机理、研究景观的美化格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自然、经济与社会复合的人工生态系统,它包括生命系统、环境系统,具有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可以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活动与城市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城市环境规划作为宏观指导和协调部门利益、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合理组织城市空间环境的重要战略部署,必须要具备生态观。只有具备了生态观,才能指导城市在今后的各项建设中向生态城市的目标迈进,建立高效、和谐的人居环境。近年来,景观规划在城市景观特色保护与城市环境设计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始把它运用于建筑学、规划学中,开创了景观规划与环境设计的先例。其目标在于创造人类与他们的环境之间协调和谐的气氛,建立起土地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和谐的关系 4.1景观设计以生态效果为目的 景观作为一个由不同土地单元镶嵌组成,具有明显视觉特征的地理实体,兼具经济、生态和美学价值,这种多重性价值判断是景观规划和管理的基础。其生态价值主要体现为生物多样性与环境功能等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审美观也在变化,人工景观的创造是工业社会强大生产力的体现,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伴生;然而久居高楼如林、车声嘈杂、空气污染的城市之后,人们又企盼着亲近自然和返回自然,返朴归真成为时尚。 景观规划和设计总是以创建宜人景观为中心。景观的宜人性可理解为比较适于人类生存、体现生态文明的人居环境,包括景观通达性、建筑经济性、生态稳定性、环境清洁度、空间拥挤度、景观优美度等内容,当前许多地方对于居民小区绿、静、美、安的要求即是这方面的通俗表达。景观也特别重视景观要素的空间关系,如形状和大小、密度和容量、连接和隔断、区位和层序……,如同它们所含有的物质和自然资源质量一样重要。如城市景观规划要注意合理安排城市空间格局,相对集中开敞空间,建筑空间要疏密相间;在人工环境中努力显现自然;增加景观的视觉多样性;保护环境敏感区和推进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4.2生态规划设计是景观设计的核心内容 “规划设计”是有意识地塑造物质、能量和过程,来满足预想的需要或欲望,规划设计是通过物质能流及土地使用来联系自然与文化的纽带。参照Sim Van der Ryn 和Stuart Cown(1996)的定义:任何与生态过程相协调,尽量使其对环境的破坏影响达到最小的规划设计形式都称为生态规划设计,这种协调意味着规划设计尊重物种多样性,减少对资源的剥夺,保持营养和水循环,维持植物生境和动物栖息地的质量,以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健康。 生态规划设计是一种与自然相作用和相协调的方式。生态规划设计为我们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帮助我们重新审视对景观、城市、建筑的设计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行为。简单地说,生态规划设计是对自然过程的有效适应及结合,它需要对设计途径给环境带来的冲击进行全面的衡量。对于每一个规划设计,我们需要问:它是有利于改善或恢复生命世界还是破坏生命世界,它是保护相关的生态结构和过程呢?还是有害于它们? 如果我们把景观规划设计理解为是一个对任何有关于人类使用户外空间及土地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监理这一解决方法的实施过程,而景观规划设计师的职责就是帮助人类使人、建筑物、社区、城市以及人类的生活同地球和谐相处(西蒙兹,2000)。那么,景观规划设计从本质上说就应该是对土地和户外空间的生态规划设计,生态原理是景观设计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的核心。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景观规划设计是人类生态系统的规划设计。是一种最大限度的借助于自然力的最少设计(Minimum design),一种基于自然系统自我有机更新能力的再生设计(Regenerative design,Lyle,1994),即改变现有的线性物流和能流的输入和排放模式,而在源、消费中心和汇之间建立一个循环流程,其所创造的景观是一种可持续的景观(Sustainable landscape,Thayer,1993)。 4.3城市景观与生态规划设计是相互融合的 城市的景观与生态规划设计反映了人类的一个新的梦想,它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后工业时代的到来而日益清晰,从社会主义运动先驱欧文的新和谐工业村,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和20年代70~80年代兴起的生态城市 (eco-city,eco-community)以及可持续城市 (sustainable cities,sustainable communities)。这个梦想就是自然与文化、设计的环境与生命的环境,美的形式与生态功能的真正全面地融合,它要让公园不再是孤立的城市中的特定用地,而是让其消融,进入千家万户;它要让自然参与设计;让自然过程伴依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让人们重新感知、体验和关怀自然过程和自然的设计。 5.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应遵循的一般原理 5.1 地方性原理。也就是说,设计应根植于所在的地方.对于任何一个设计问题,设计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我们在什么地方?自然允许我们做什么?自然又能帮助我们做什么?我们常常惊叹桃花源般的中国乡村布局及美不胜收的民居,实际上它们多半不是设计师创造的,而是居者在与场所的长期体验中,在对自然深刻了解的基础上与自然过程相和谐的当地人的创造性设计。遵循这一原理主要表现为:尊重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适应场所自然过程,和使用当地材料 植物和建材。 5.2 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分可再生资源(如水、森林、动物等)和不可再生资源(如石油、煤等)。要实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必须对不可再生资源加以保护和节约使用。即使是可再生资源,其再生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对它们的使用也需要采用保本取息的方式而不是杀鸡取卵的方式。 5.3 尊重自然,展现自然。现代城市居民离自然越来越远,自然元素和自然过程日趋隐形,远山的天际线、脚下的地平线和水平线,都快成为抽象的名词了。如同自然过程在传统设计中从大众眼中消失一样,城市生活的支持系统也往往被遮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发电厂及变电站都被作为丑陋的对象而有意识地加以掩藏。自然景观及过程以及城市生活支持系统结构与过程的消隐,使人们无从关心环境的现状和未来,也就谈不上对于环境生态的关心而节制日常的行为自然景观及过程的消隐,使人们无从关心环境的现状和未来,也就谈不上对于环境生态的关心而节制日常的行为。因此,要让人人参与设计、关怀环境,必须重新显露自然过程,让城市居民重新感到雨后溪流的暴涨、地表径流汇于池塘;通过枝叶的摇动,感到自然风的存在;从花开花落,看到四季的变化;从自然的叶枯叶荣,看到自然的腐烂和降解过程。用Thayer 的话说,景观是一种显露生态的语言(1998)。 除了上述基本原理外,景观生态规划设计还强调人人都是设计师,人人参与设计过程。景观规划生态设计是人与自然的合作,也是人与人合作的过程。传统设计强调设计师的个人创造,认为设计是一个纯粹的、高雅的艺术过程。而现代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则强调人人皆为设计师。因为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对其生活和末来作决策,而这些都将直接影响自己及其他人共同的未来。从每天上班出行的交通方式到选择家具、装修材料、水的使用、食物的选购、垃圾的处理甚至于包装袋的使用,都是一个生态的问题。因为它们都对整个社区和环境的健康有着深刻的影响,每个人的决策选择都应成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的内容。所以,从本质上讲,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包含在每个人的一切日常行为之中。对专业设计人员来说,这意味着自己的设计必须走向大众,走向社会,溶大众的知识于设计之中。同时,使自己的生态设计理念和目标为大众所接受,从而成为人人的设计和人人的行为。 6.问题与讨论 现代城市生态型景观强调通过景观生态规划与建设来优化景观格局及过程,减轻热岛效应、水资源耗竭及水环境恶化、温室效应等环境影响。生态型景观是包括地理格局、水文过程、生物活力、人类影响和美学上的和谐程度在内的复合生态多维景观。现代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是一种整体论的学习、设计过程,旨在达到物理形态、生态功能和美学效果上的创新,遵循整合性、和谐性、流通性、活力、自净能力、安全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等科学原理。 然而,就国内目前的景观设计现状来说,无论是五一、十一的花坛,还是景观大道或是城市广场,也无论是郊野"自然公园"还是整治一新的市区水系;从普通的住宅绿地设计,到“花园城市”、“山水城市”的建设,人们所看到的却是非生态的规划设计引导着不可持续的景观的创造(俞孔坚,吉庆萍,2000;俞孔坚,2001)。 未来城市环境建设要实现几个转变;一是从物理空间的需求上升到人的生活质量的需求。二是从污染治理的需求上升到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三是从城市绿化需求到生态服务功能需求。四是从面向形象的城市美化到面向过程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引进天人合一的系统观,道法天然的自然观,巧夺天工的经济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实现城市建设的系统化、自然化、经济化和人性化。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城市景观生态的规划设计与可持续发展探讨 【摘 要】现代城市是一个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如何维持并促进其不断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本文旨在通过对现代新的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概念的解释以及对景观规划与生态规划之间关系的比较,阐明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生态规划和可持续发展间的可协调性与一致性。 【关键词】城市景观;景观规划设计;生态规划;可持续发展;协调性 1. 前言 (1)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物,又是生态系统中最为复杂的类型,极易受到人为的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干扰。近几十年来,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关注的焦点。就我国城市目前的环境状况而言,问题十分严峻,在一些城市地区,污染已相当严重,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以环境为体,经济为用,生态为纲,文化为常。城市景观生态规划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系统景观设计方法去指导改变城市生产和消费方式,挖掘市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建设一类生态高效的产业,体制合理、社会和谐的文化体系以及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空间环境,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规划方法。 2. 城市生态系统的特点 现代城市是一类脆弱的人工生态系统,它在生态过程上是耗竭性的,其最大特点就是人口的高度密集;城市生态系统是不完全的和开放式的,主要体现在需要其它生态系统的支持(如农业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需要人为的输入大量的能源与物质,同时,城市中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泄的大量废物,也不能完全在本系统内分解,还需要其他生态系统(如农田、海洋等)中处理消化。城市在自然界占有很小的一部分空间,却集中了大量的人口、交通和信息流,建立了大量的人工设施,并生产破坏城市环境的污染物质,改变了原来的生态平衡,造成城市物理环境的变化,如城市热岛效应、温室效应、土壤板结等。城市生态系统中,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不断影响着人类自身,他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形态,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同时,其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影响了人类的健康,引发公害。 3. 城市景观与空间设计的特点 (1)城市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包含有大量的物质构成因素和若干子系统,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载体。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是人们的主观意愿的物化表现,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情感、想象力和理想的追求。城市景观空间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人的主观意愿引导着城市景观与空间的建成,并对已存环境施加影响力;城市景观与空间向人们传递着无限的信息,支持人们的活动,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 (2)城市是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城市景观与空间形态的演化受到“空间”和“时间”两个向度的影响,即在任何一个时间片段,人们都可以获得创造城市景观与空间的各种物质要素;同样,任何一个正在营造的城市景观环境又不得不考虑时间的意义:“过去时”的历史延续,“现在时”的应用意义和“未来时”的理想追求。城市景观的本质是人们主观意愿的一种物质表达,反映了人们不同时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因此,我们也可以说, 确合理的城市景观设计规划理念本质上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并不矛盾,反而应该是相辅相成的。 4. 现代城市景观与生态规划的关系 景观生态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主要研究空间格局和生态过程的相互作用,它的主题是地理学与生态学的交叉。它以整个景观为对象,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与价值流在地球表层的传输和交换,通过生物与非生物以及人类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转化,运用生态系统原理和系统方法研究景观结构和功能、景观动态变化已经相互作用机理、研究景观的美化格局、优化结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自然、经济与社会复合的人工生态系统,它包括生命系统、环境系统,具有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结构,可以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活动与城市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城市环境规划作为宏观指导和协调部门利益、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合理组织城市空间环境的重要战略部署,必须要具备生态观。只有具备了生态观,才能指导城市在今后的各项建设中向生态城市的目标迈进,建立高效、和谐的人居环境。近年来,景观规划在城市景观特色保护与城市环境设计中得到广泛的运用。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始把它运用于建筑学、规划学中,开创了景观规划与环境设计的先例。其目标在于创造人类与他们的环境之间协调和谐的气氛,建立起土地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和谐的关系。 4.1 景观设计以生态效果为目的。 (1)景观作为一个由不同土地单元镶嵌组成,具有明显视觉特征的地理实体,兼具经济、生态和美学价值,这种多重性价值判断是景观规划和管理的基础。其生态价值主要体现为生物多样性与环境功能等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审美观也在变化,人工景观的创造是工业社会强大生产力的体现,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伴生;然而久居高楼如林、车声嘈杂、空气污染的城市之后,人们又企盼着亲近自然和返回自然,返朴归真成为时尚。 (2)景观规划和设计总是以创建宜人景观为中心。景观的宜人性可理解为比较适于人类生存、体现生态文明的人居环境,包括景观通达性、建筑经济性、生态稳定性、环境清洁度、空间拥挤度、景观优美度等内容,当前许多地方对于居民小区绿、静、美、安的要求即是这方面的通俗表达。景观也特别重视景观要素的空间关系,如形状和大小、密度和容量、连接和隔断、区位和层序等等,如同它们所含有的物质和自然资源质量一样重要。如城市景观规划要注意合理安排城市空间格局,相对集中开敞空间,建筑空间要疏密相间;在人工环境中努力显现自然;增加景观的视觉多样性;保护环境敏感区和推进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4.2 生态规划设计是景观设计的核心内容。 (1)“规划设计”是有意识地塑造物质、能量和过程,来满足预想的需要或欲望,规划设计是通过物质能流及土地使用来联系自然与文化的纽带。参照sim van der ryn 和stuart cown(1996)的定义:任何与生态过程相协调,尽量使其对环境的破坏影响达到最小的规划设计形式都称为生态规划设计,这种协调意味着规划设计尊重物种多样性,减少对资源的剥夺,保持营养和水循环,维持植物生境和动物栖息地的质量,以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及生态系统的健康。 (2)生态规划设计是一种与自然相作用和相协调的方式。生态规划设计为我们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帮助我们重新审视对景观、城市、建筑的设计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行为。简单地说,生态规划设计是对自然过程的有效适应及结合,它需要对设计途径给环境带来的冲击进行全面的衡量。对于每一个规划设计,我们需要问:它是有利于改善或恢复生命世界还是破坏生命世界,它是保护相关的生态结构和过程呢?还是有害于它们? (3)如果我们把景观规划设计理解为是一个对任何有关于人类使用户外空间及土地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监理这一解决方法的实施过程,而景观规划设计师的职责就是帮助人类使人、建筑物、社区、城市以及人类的生活同地球和谐相处(西蒙兹,2000)。那么,景观规划设计从本质上说就应该是对土地和户外空间的生态规划设计,生态原理是景观设计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的核心。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景观规划设计是人类生态系统的规划设计。是一种最大限度的借助于自然力的最少设计(minimum design),一种基于自然系统自我有机更新能力的再生 设计(regenerative design,lyle,1994),即改变现有的线性物流和能流的输入和排放模式,而在源、消费中心和汇之间建立一个循环流程,其所创造的景观是一种可持续的景观。 4.3 城市景观与生态规划设计是相互融合的。 城市的景观与生态规划设计反映了人类的一个新的梦想,它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后工业时代的到来而日益清晰,从社会主义运动先驱欧文的新和谐工业村,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和20年代70~80年代兴起的生态城市 (eco-city,eco-community)以及可持续城市 (sustainable cities,sustainable communities)。这个梦想就是自然与文化、设计的环境与生命的环境,美的形式与生态功能的真正全面地融合,它要让公园不再是孤立的城市中的特定用地,而是让其消融,进入千家万户;它要让自然参与设计;让自然过程伴依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让人们重新感知、体验和关怀自然过程和自然的设计。 5. 城市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应遵循的一般原理 5.1 地方性原理。也就是说,设计应根植于所在的地方.对于任何一个设计问题,设计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我们在什么地方?自然允许我们做什么?自然又能帮助我们做什么?我们常常惊叹桃花源般的中国乡村布局及美不胜收的民居,实际上它们多半不是设计师创造的,而是居者在与场所的长期体验中,在对自然深刻了解的基础上与自然过程相和谐的当地人的创造性设计。遵循这一原理主要表现为:尊重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适应场所自然过程,和使用当地材料 植物和建材。 5.2 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地球上的自然资源分可再生资源(如水、森林、动物等)和不可再生资源(如石油、煤等)。要实现人类生存环境的可持续,必须对不可再生资源加以保护和节约使用。即使是可再生资源,其再生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对它们的使用也需要采用保本取息的方式而不是杀鸡取卵的方式。 5.3 尊重自然,展现自然。现代城市居民离自然越来越远,自然元素和自然过程日趋隐形,远山的天际线、脚下的地平线和水平线,都快成为抽象的名词了。如同自然过程在传统设计中从大众眼中消失一样,城市生活的支持系统也往往被遮隐。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发电厂及变电站都被作为丑陋的对象而有意识地加以掩藏。自然景观及过程以及城市生活支持系统结构与过程的消隐,使人们无从关心环境的现状和未来,也就谈不上对于环境生态的关心而节制日常的行为自然景观及过程的消隐,使人们无从关心环境的现状和未来,也就谈不上对于环境生态的关心而节制日常的行为。因此,要让人人参与设计、关怀环境,必须重新显露自然过程,让城市居民重新感到雨后溪流的暴涨、地表径流汇于池塘;通过枝叶的摇动,感到自然风的存在;从花开花落,看到四季的变化;从自然的叶枯叶荣,看到自然的腐烂和降解过程。用thayer 的话说,景观是一种显露生态的语言。 5.4 除了上述基本原理外,景观生态规划设计还强调人人都是设计师,人人参与设计过程。景观规划生态设计是人与自然的合作,也是人与人合作的过程。传统设计强调设计师的个人创造,认为设计是一个纯粹的、高雅的艺术过程。而现代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则强调人人皆为设计师。因为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对其生活和末来作决策,而这些都将直接影响自己及其他人共同的未来。从每天上班出行的交通方式到选择家具、装修材料、水的使用、食物的选购、垃圾的处理甚至于包装袋的使用,都是一个生态的问题。因为它们都对整个社区和环境的健康有着深刻的影响,每个人的决策选择都应成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的内容。所以,从本质上讲,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包含在每个人的一切日常行为之中。对专业设计人员来说,这意味着自己的设计必须走向大众,走向社会,溶大众的知识于设计之中。同时,使自己的生态设计理念和目标为大众所接受,从而成为人人的设计和人人的行为。 6. 问题与讨论 (1)现代城市生态型景观强调通过景观生态规划与建设来优化景观格局及过程,减轻热岛效应、水资源耗竭及水环境恶化、温室效应等环境影响。景观是包括地理格局、水文过程、生物活力、人类影响和美学上的和谐程度在内的复合生态多维景观。现代景观生态规划设计是一种整体论的学习、设计过程,旨在达到物理形态、生态功能和美学效果上的创新,遵循整合性、和谐性、流通性、活力、自净能力、安全性、多样性和可持续 性等科学原理。 (2)未来城市环境建设要实现几个转变;一是从物理空间的需求上升到人的生活质量的需求。二是从污染治理的需求上升到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三是从城市绿化需求到生态服务功能需求。四是从面向形象的城市美化到面向过程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引进天人合一的系统观,道法天然的自然观,巧夺天工的经济观和以人为本的人文观,实现城市建设的系统化、自然化、经济化和人性化随着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又有人陆续提出了“绿色生态城市”、“山水城市”、“生态城市”等概念,但尚未形成公认或官方组织承认的统一标准。与园林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不同的是,绿色生态城市更注重人口、经济、环境、社会服务相协调。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学者认为,建设一个绿色生态城市需要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时间。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资源型城市石嘴山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 石嘴山市是一个因煤而兴的典型的矿业型城市,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矿产开发及其产业发展,已成为 一、研究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可持续发展课题的紧迫性 (一)石嘴山市是西北地区一个因煤炭产业而兴的重要能源基地 石嘴山市地处宁夏北部,属内陆边远山区。2001年底全市总 人口 69.3万人,其中非 农业 人口3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7.6%;国土面积4454平方公里,现有耕地7.6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5%。可耕荒地6.7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5%。200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5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6.5亿元,第二产业29.5亿元,第三产业14亿元; 工业 总产值70.3亿元,工业销售产值 亿元,工业销售收入 亿元,工业利税总额 亿元。2001年煤炭产业总产值为13.7万元,占全市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9.7%;职工人数为40825人,占全市在岗职工总数人的30%。按照国际城市的职能划分,石嘴山市主导产业职工占职工的总数远远超过了15%,故石嘴山市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 石嘴山地区矿产资源分布广,储量大,主要种类有煤炭、硅石、石灰岩、粘土等。其中,煤炭资源最为丰富,目前,煤炭探明储量25.12亿吨,保有储量21.07亿吨。石嘴山地区煤炭开采 历史 悠久,远在明清时期就已在汝箕沟地区进行煤炭开采,但由于生产条件原始落后,产量很低,并无什么规模。1949年,石嘴山地区煤炭产量只有1.75万吨。只有到1958年建立矿务局以后,采矿业才得以快速发展。随着矿区建设队伍的进入和生产能力的形成,煤炭产业渐成气候。依矿而兴、先矿后市。石嘴山于六十年代建市,近四十年来该市以煤炭生产为主线,已建立了完整的地面保障系统,包括 电力 和水的供应、设备的制造和维护、 运输 系统以及相应的 管理 系统,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随着煤炭产业的发展,石嘴山地区聚集起大量的煤炭职工和他们的家属,形成相当规模的生产区,围绕着煤炭产业及职工、家属的生活, 通信 、 交通 运输、 金融 、文教、卫生、商贸、餐饮等等第三产业迅速发展起来,逐步形成了该区域的 政治 、经济、 文化 中心城市。该市在八十年代逐渐发展成西北地区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 石嘴山地区的煤种较为齐全,有无烟煤、气煤、焦煤、瘦煤、贫煤等。太西煤因具有低灰、低硫、低磷、高发热量、高比电阻、高块煤率、高化学活性、高精煤回收率、高 机械 强度而闻名于世。多年来,石嘴山市的资源开采业构成区域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不但给国家建设提供了原材料、能源等基础产品,而且还提供了可观的利税,累计上交国家利税 亿元,仅2000年就上交国家利税 多亿元,此外,国家还拿走了原煤差价4000多亿元,太西煤出口创汇 亿美元,投入产出比是1比 。 从石嘴市的发展形成来看,煤炭产业是该区域的主导产业。煤炭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最高时期达到 %。在该市的发展形成的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尽管有其他产业部门的先后出现,但煤炭产业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但由于煤炭资源开采 成本 不断增加、基地生态系统逐渐脆弱、加之国家能源的结构调整,引致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系统稳定性不断变差,从潜在的危机来看,煤炭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其储量是有限的,开采一点就少一点。一旦煤炭挖完了,或者接替资源不足,而新的主导产业又没有很好地培育和发展起来,那么资源的枯竭将容易造成产业衰败,进而导致城市的衰败,使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面临“矿竭城衰”的威胁。 (二)煤炭产业在石嘴山市已有由主导性优势产业沦为弱势产业的趋势 当今在 ,如太西集团是全国520家重点国有企业之一,在宁夏 经济 规模列第五位, 工业 增加值列全区第二位,是宁夏十大优势骨干企业之一。但表象上的辉煌难以掩盖潜在的危机, 市场 竞争日趋加剧,资源优势逐步减弱。在创造了50年的辉煌之后,将最终为煤所困。加之多年来企业办 社会 ,造成企业社会负担愈来愈重。集团内现有一万多待业青年,一万多退休职工,企业岗位冗员严重,设备闲置现象不断加重,各类矛盾将不断出现。 (三)煤炭产业一旦沦为弱势产业必然严重冲击石嘴山市的经济发展 煤炭产业是石嘴山市社会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兴起、发展和衰退都将深刻地影响整个系统的发展。煤炭产业对石嘴山市的影响并不在于具体形态的产品煤炭上,因为具体产品的需求很容易通过国内外市场来满足。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提供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地方上的 财政 收入、给 环境 造成污染等方面。煤炭产业在石嘴山市整个经济系统中的地位,决定着煤炭产业在整个经济发展系统中具有高关联度,煤炭产业的衰退必然给系统造成冲击。当煤炭产业占有主导地位时,这种衰退减少了对劳动力和第三产业的需求,并且减少了地方财政的收入。 人口 系统因就业机会减少而引起获取报酬的减少,也导致了对第三产业需要的下降。在这种双重影响下,对第三产业的有效需求明显下降,这将加剧第三产业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人口系统所得报酬的再次减少,从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中。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将迫使政府减少对城市基本设施建设的投入,减少对 教育 事业、卫生医疗、城市 公共 交通 等公用事业的投入,造成市民生活质量的下降。市民生活水平的降低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影响儿童和青少年接受良好的教育,影响该地区国民素质的提高。照此下去,很难设想后果将会怎样,但可以肯定将是灾难性的。 煤炭产业发生衰退时,就业机会减少,从而影响了区域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是个共性问题,也是第一位的问题。石嘴山市煤炭企业职工的收入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经是各行业中最高的。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矿工收入的增长幅度却成为全社会较低的行业之一。据 统计 ,很多煤炭企业矿工的月收入只有五六百元。矿工劳动条件十分艰苦,关节炎、矽肺病等职业病近年有上升趋势。突发的安全事故也主要发生在矿山。由于矿业以不可再生资源为基本要素投入,“洞老山空”是迟早的事。石嘴山市近百个矿山面临闭坑威胁,将直接影响到上万矿工和近10万家属的工作和生活。由于没有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矿山补偿基金”,企业难以转产,这部分矿山职工已形成社会最贫困的阶层,他们比其他贫困人口更艰难。大武口区朝阳办事处红旗居委会居民绝大多数是宁夏煤炭基建公司的职工或家属,我们在该居委会的822户居民中随机抽取30户,重点就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居民月人均收入及收入的主要来源、职工下岗情况、居民的住房情况等进行了 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这30户居民户均人口为3.53人,目前实际就业人口有19人,平均每两户就有一名失业下岗职工,被调查的居民中平均每月人均收入226元,其中人均收入在160元以下的居民家庭有4户,占被调查居民家庭的133%;人均收入在160元至250元的居民家庭有13户,占43.4%;人均收入在250-550元的居民家庭有6户,占20%;人均收入在350元以上的居民家庭有7户,占23.3%。居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有20%的居民靠工资,50%的居民靠退休金生活,还有20%靠处出打零工维持生活,另外还有10%的居民家庭靠下岗生活补贴金维持温饱。且据有关方面预测,随着部分煤炭企业的效益下滑或破产,石嘴山市矿区居民生活困难将进一步加重。矿工一旦失业,既不如综合性城市中的贫困人口有较多的谋生门路,又不如贫困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安身立命,极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无产者”。加之矿工和矿工家属人群分布集中,所以更容易影响社会稳定。 (四)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在全国具有普遍意义 据最新统计,全国现有矿业城镇426座。其中地级市79座,地级区盟7座;县级市100个,市属县级区25座;县城179座,建制镇36座。全国地县两级城市663座,矿业城市占了27%,全国未建市县级 行政 单位1682个,矿业县占了10.6%。在这426座矿业城镇中,处于成长期的84个,鼎盛期的291个,衰退期的51个。2000年,依托百年老矿东川铜矿建立起来的云南省东川市,由于资源枯竭,替代产业建设未能见效,不得不撤销了地级市建制,成为“矿竭城亡”的第一个实例。矿业开发既给城市带来了财富和物质资源,又因废石、废水、废气和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 地质 灾害给矿业城市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地质环境恶化、土地复垦任务艰巨则是许多矿业城市面临的另一个突出问题。 我国城市化率由1949年的10.6%提高到1999年的31%,400多座矿山城镇的兴起可谓功不可没,这是矿业为我国城市化作出的特殊贡献。由于矿业城市多是在荒无人烟或人烟稀少的穷乡僻壤,都是在偏僻落后地区兴起的,其中很多又是老、少、边、穷地区。因此,矿业城市的兴起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区域经济格局,对于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这些昔日的辉煌渐成 历史 ,如今的矿业、矿工、矿山和矿城,即“四矿”问题就像迟暮的英雄,正面临着深刻的危机。“四矿”问题直接涉及的城镇人口有1亿之多。有人将“三农”、“四矿”并称,颇为中肯。“四矿”问题如处置失当,不仅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直接关乎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高度重视和解决“四矿”问题,有着非常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的工矿城市中有一半以上的煤炭城市。这些煤炭城市大都是以煤炭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为支柱产业,煤炭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除少数几个城市外,一般都在20%~60%,煤炭工业职工及其家属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也在30%~70%。因此,研究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具有普遍意义。 二、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石嘴山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主要是解决“矿竭”而不“城衰”的问题,说到底是资源开发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问题。以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为经济基础和重要驱动力的石嘴山市,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必须使资源在开发结束后,仍能维持当地人口的长期生存,这就要求石嘴山市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要与城市建设协调,既要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利用资源,同时更要适时调整单一的产业结构,向多元经济发展,协调生产与生活的关系,构建良性城市系统,为长远发展提供条件。借鉴国内外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经验,结合石嘴山市的具体实际,我们认为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树立开发与保护并举的观念 由于煤炭资源不可再生,煤炭资源开发要长远和眼前利益兼顾,规模适度。首先,要对重要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对于矿产资源的开发,不是“有水快流”的问题,而是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保持一定的矿产资源储备,同时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种资源,以保证资源的合理、有序、永续利用。尤其是,在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利用的思想,不仅要对各种伴(共)生矿床和有用元素进行综合开发,而且要对资源开发和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副产品及废弃物,如煤矸石、矿井水、煤渣、煤层气和洗煤泥等,进行综合利用和深度加工,变废为宝。其次,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全国 生态安全。必须以 人口 、资源和 环境 的可持续发展为重要前提,既要考虑到当代人的发展需要,又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 (二)必须适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任何城市 经济 体系中,自始至终是一个主导产业是不可能的,它必然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发生更替,原来的主导部门可能成为现在的辅助部门,矿业资源型城市更如此。如果矿业城市的主导产业衰退,新的替代产业尚未形成,出现主导产业“断档”局面,就会发生矿竭城衰的现象。因此,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在于产业结构适时、有效的调整。 (三)必须变资源导向型战略为 市场 导向型战略 矿产开发不应是封闭的、单一的,而是开放的、多样化的。自然资源作为一种初级生产要素在地区 工业 发展中的作用正日趋减少,而人才、技术、 管理 、信息等高级要素的作用却越来越重要。因此,要想获得较快的发展,不仅要发挥自然资源的优势,还要改变过去那种对当地资源的高度依赖状况,从资源导向型战略逐步转变为市场导向型战略,即从“我有什么(资源)就发展什么”转变为“市场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必要时,还需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消费市场。也就是说,“市场导向”应该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能把它简单 地理 解为“当前市场上缺什么我就发展什么”,或者“大家都发展什么我也发展什么”。石嘴山市在加快优势资源的开发过程中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开发步伐,积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积极适应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变化需求,主动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由重点开发能源、矿产品资源转向对 农业 水土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由采掘、原 材料 为主的重工业化模式转向以加工农副产品为主的轻工业化模式,由政府对竞争性产业的 投资 转向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时,政府也要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开发资源,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基本服务并降低交易 成本 和投资风险,从而实现资源开发与保护环境的双赢目标。逐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矿产业和制造业,才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四)必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城乡关系、 工农业关系和区内外关系,实现区域生态经济系统 的整体优化和协调共进。石嘴山市 农村 地区幅员辽阔, 但高质量的耕地少,土地盐碱地化严重,生产力水平低。长期以来, 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导的农村经济结构,受水土资源紧缺的严重制约,造成了大量劳动力剩余和经济的相对贫困化。城市超重化的资源产业格局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低,因而造成矿90%的能源、原材料调出区外,而60%的农副产品和日用品又从区外调入,结果是利益的双向外漏,人为地阻隔了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所固有的内在关联性。石嘴山市农业特别是近郊农业在功能上应服务于矿区,通过基地建设和产业化发展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既可满足城市的需要.又能增加农民收入。远郊区(县)是粮食生产、经果生产和 林业 发展的重点区域,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和基地十农户的途径,促进农业经营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同时、把小城须建设与农村主导产业、乡镇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带动农业经济的全而面发展,为城市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腹地环境。 石嘴山市地处西北内陆落后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弱、除加强区内关联产业间的联合外,还可以依资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区际问联合和经济合作。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利用能源和原材料的优势,与资源调入区或加工地区间垂直联合、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扩大矿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提高经济效益;二是着眼于互补性和规模效益。与同质资源区就近横向联合,共同克服限制因素和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联合双方在全国地域分工中的地位与作用,以带动整体区域经济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五)必须打破条块分割,实现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资源型城市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十分严重,并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有些资源型城市则经历了先有企业,后有政府的发展过程,地方政权机构是随着资源的开采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形成了一种"大企业、小政府"的格局。由此在城市建设上形成壁垒分明的两块,使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加工转化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相互争夺资源现象比较严重。这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格局,不仅直接制约了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强化了政企不分,增加了企业办 社会 的负担,同时也削弱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为了实现政企分开,调整和优化煤炭工业结构,提高国有煤炭企业竞争力,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1998年7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94户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省级政府管理。对省级政府来说,这次改革无疑将有助于对各类煤矿的统筹安排,加强对煤炭行业的调控和管理。然而,在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来说,“条条”分割问题依然存在。政企不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有煤炭企业的改革仍将任重而道远。因此,为促进地区经济融合发展,当前必须尽快打破条块分割,按照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合理分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起企业自主、条块一体、联合投资、共同受益的新机制,变各自为战为协同作战,变单体优势为整体优势,从而探索出一条矿城一体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在矿城一体联动发展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如煤矿企业与地方合资或合作联建生产企业;煤矿企业逐步将社会公益事业分离出来,移交地方统一经营管理,并在初期对地方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主动为国有大煤矿搞好服务。 三、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探索 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不能仰仗单一的优势资源,而是应发挥综合优势,适时进行优势再造和转换。 (一)促进煤炭产业技术进步以实现优势挖潜 我国矿产资源利用率低源于技术落后,据有关部门 统计 :国有煤矿的资源利用率是50%,县级煤矿的利用率是20-30%,大多小煤矿低于20%,大量可利用资源永远弃于地下,资源回收率仅30%。矿产资源每年损失1亿元。我国资源每年损失1亿元。1949年以来,国民经济生产总总值增长10位多倍,而矿产资源消耗增长40多倍。因此,广泛采用先进技术,实现 机械 化综合采煤,开展煤层气化工作等,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煤炭产业由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不仅是提高能源利用率的需要,而且这样做可以减少煤炭产业就业职工人数,从而缓解转型期间的就业压力。在目前状况下,煤炭职工的素质普遍较低,这就为转型期间对他们的培训和再就业带来相当大的困难。煤炭产业的技术进步将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为煤炭职工在转型期间的再就业创造条件。 促使煤炭企业技术进步,首先必须大力发展煤炭的洗选加工。目前,我国原煤入洗率只有24%左右,远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今后应逐步向100%的入洗率过渡。据估算,正常情况下,每入洗1吨煤可去除0.15~0.2吨煤矸石,还能去除50%~70%的天然硫。同时,每选洗1吨煤平均可盈利20元左右。因此,加强对煤炭的选洗加工,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而且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其次,加强对煤炭副产品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在煤炭开采和转换的过程中,对排放的各种废弃物和副产品,如煤矸石、煤渣、洗煤泥、煤层气等,一定要进行综合利用。例如,根据煤矸石的不同特性,可用于填塌陷、铺路、制砖、生产水泥、供热、发电、生产化工产品等。这样既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又可以减少环境污染;第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三废"的治理。当前,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管理和治理力度,坚决制止野蛮开采,制止"三废"乱排滥放,继续 抓好超标 工业 污染源限期达标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布局不合理、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破坏资源的企业和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淘汰、搬迁;第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 环境 污染。要搞好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清洁生产。当前,应该大力推广那些国内已经商业化或有条件商业化的清洁生产技术。如加强对矿井水的资源化处理和洗煤水的闭路循环使用;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和煤气(液)化;推广先进的燃烧方式和烟气净化技术;建设煤泥热电厂或推广循环硫化床燃烧技术;抓紧水煤浆技术的推广和工业性实验;大力发展型煤,禁止散烧原煤;等等。 (二)进行煤炭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以实现优势替代 煤炭产业的转型是区域 社会 经济 系统发展长河中的一个过程,是由替代产业逐渐接续煤炭产业的过程。煤炭产业的衰退是不可避免的,由此而造成区域社会经济系统发展的波折、减缓、甚至于倒退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就一定要认真解决好煤炭产业的的结构调整和转型问题。煤炭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应建立既符合全国或大区劳动地域分工格局,又能充分发挥地区动态比较优势,而且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最佳的能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遵循这一目标,煤炭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中应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非均衡性。煤炭城市的经济效益不佳,自我积累能力差,加上国家 投资 政策的改变,资金严重短缺。在这种形势下,要实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必须集中力量发展关联效应大的主导产业,以此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二是稳定煤炭生产。煤炭城市是全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70%的能源来自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能源构成状况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九五”期间,煤炭年均增长速度计划为2.3%。因此,煤炭城市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必须以稳定煤炭生产为重要原则,这既是全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发挥地区资源优势的需要;三是综合效益最大。煤炭城市经济效益低下、环境质量不佳、就业岗位少等诸多问题的存在,都与产业结构失衡密切相关。因此,产业结构调整应同时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到三个效益的协调统一、整体最优;四是可持续发展。煤炭城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任何煤矿都必将经历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的生命周期,以煤炭为单一支柱产业的产业结构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因此,产业结构的调整既要注重眼前经济发展,又要兼顾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城市与区域相结合。区域是城市的基础,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为区域提供物资和劳务服务的城市经济基本活动部分。因此,煤炭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必须将城市拥有的比较优势与区域的宏观背景加以综合考虑,不应脱离对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 地理 位置及今后产业空间布局总体战略的综合分析。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煤炭资源型城市要实现经济的全面振兴与现代化,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把城市经济发展建立在高度依赖自然资源之基础上的做法,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积极发展非资源型产业,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多元化。首先,对各种优势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在许多煤炭资源型城市,除了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外,一般还具有多种多样的优势矿产资源。例如石嘴山市就除拥有丰富的煤以外,还拥有硅石、耐火粘土、陶瓷粘土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分布面积广,也是优势资源,应大力开采利用。因此,对石嘴山市来说,除了搞好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外,还应搞好其他非煤优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其次,延长产业链条,搞好精深加工增值。从国内外一些城市的经验看,对煤炭资源进行精深加工增值,主要有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建立坑口电站,发展煤电联营,促进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的加工转换;二是发展高耗能工业,如实行煤电铝一体化,变单项优势为整体优势;三是充分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大力发展煤化工工业,如提取甲醇、醋酐等化工原料,开发醋酸纤维素、醋酸乙烯、感光 材料 等高科技产品,以提高煤炭的加工利用率。石嘴山市在大力发展煤化工、碳素制品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潜力;四是积极开展对煤矸石、粉煤灰、煤层气等的综合利用,化害为利,减少对大气和水体的污染。第三,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对煤炭资源型城市来说,产业转型要立足资源优势、现实基础、区位优势、技术力量和投资来源等要素,通过资源配置和资产存量优化,使资产增量转移到效益较优的产业部门。煤炭产业转型可能想象用某个产业或一、两个项目就可以接续煤炭产业对系统的贡献,因此替代产业将是一个综合的方案。可以若干个骨干项目来带动系统经济的发展,围绕着这些骨干项目可以搞零配件加工、产品的深加工等中小项目,实现社会分工专业化。随着经济发展,带动 旅游 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可以利用煤炭产业所拥有的丰富的土地资源发展第一产业。如亘元集团现有耕地1166公顷,各农场已有30-40年年的耕种 历史 ,具有一定的 农业 基础设施。着眼于煤炭替代产业的开发,亘元集团立足发展生态农业项目,确定了设施园艺产业建设项目、生态经济林建设项目、肉牛繁殖育肥项目、羊产业建设项目、生态林果业建设项目、生态农庄建设项目等六个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面启动,部分项目已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解决了近2000多名人员的就业问题。转型所需资金应该多元化,由国家投一部分,由煤炭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和贷款解决一部分,吸引区域内外的资金和外国资金,并鼓励煤炭企业职工自筹部分资金创办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自办微型企业。 (三)实施绿色资源型城市战略以实现优势延伸 石嘴山市要集中力量建好大武口区,使 人口 向大武口区集中。要下气力绿化、美化大武口,并整治好石嘴山、石炭井等矿区环境。实施绿色资源型城市战略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力求布局合理,整齐美观;及时治理三废,保护土地、大气和水体;加强生态建设,搞好园林绿化;加强清洁卫生等市政 管理 。实施绿色资源型城市战略既需要城市政府负责,又需要开采企业出力。因为资源开采对城市环境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既需要矿产资源,又需要优良环境。这样就产生了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有些国家和地区采用关闲矿山到国外、境外去获取所需的资源。而我国则不一样,我们需要的资源量大,国际矿产品 市场 不可能满足我们的全部需要,我们也不可能用那么多的外汇去购买全部所需的矿产资源。何况我国还有相当的资源潜力。此外,从国家经济安全考虑,在世界风云突变的时候,完全依赖国外资源对我们也是很不利的。这就是说我们不能走停止资源开采来保护环境之路,而应实行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在保护中开采,在开采中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是”十五”计划任务之一。对于资源型城市来说,是以人为本、代表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城市品位、优化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为了实施绿色城市战略,石嘴山市就应及早作好城市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在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三方面进行部署。要运用经济的、 法律 的、 行政 的多种用段,制订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实行谁受益,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对于已经破坏了的土地和生态环境,与争取国家给予支持的同时,要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环保基金来进行土地复垦,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大力发展洁净煤等洁净能源技术,减少对城市的污染,对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汽车尾气等工 业废气和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创造一个整齐、清洁、优美的城市 环境 。对于资源开采企业来说,要把矿山建设成花园式矿山,实现坏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的双赢目标。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是,洁净煤技术和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是我国煤炭 工业 顺应生态环境建设的现实选择。目前,洁净煤技术与设备的推广应用刚起步,由于环境治理不到位、不严格,洁净煤技术和设备在 市场 上推广有一定的难度。煤炭仍在陈旧的炉具设备里大量的直接燃烧,搞洁净煤技术还看不到效益,但这种状况不会长久。因为,在全球环保行动中,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随 经济 发展的不断增加,日益引起国际广泛的关注,政府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将会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下,严格环境治理标准,将会继续加强环境治理力度和扩大治理范围,真正落实《环境法》。如果加大了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或考虑征收环境税,能源用户就会将环境治理的费用计入 成本 ,经比较后再选择能源的种类和所要采用的技术与设备,煤炭用户就会增加对洁净煤设备的需求。因此,只有经济化的洁净煤技术才可能增加煤炭在能源市场上的竞争力。煤炭是石嘴山市的资源优势,确保并不断提升这一资源优势具有商品优势和产业优势,对全市的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在开发与推广洁净煤技术方面石嘴山应有超前意识,要抓住国家调整能源结构和推行绿色环保行动的机遇,既造势、又乘势,力争使该项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成为石嘴山在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突破口。另一方面,凡是有煤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赋存煤层气,是不可忽视的清洁能源。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而且有利于改善煤矿的安全条件,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石嘴山市应鼓励、引导、支持有条件的煤矿开展试点,积极引进先进的煤层气开发利用技术,改变煤矿只生产煤炭,产品单一化的状况,在产品结构上向优质化靠拢。 (四)研究“煤电联营”、“煤电高耗能联营”课题以实现优势互补 相对世界发达国家,我国的煤电转换比重过低。1997年的 统计 数据表明,美国的煤电转换比重为93.2%、德国为90.9%、英国为74.6%,我国则不足40.0%。为解决我国终端煤炭消费比重过大带来的环境、效率等一系列问题,就必须要持续不断地提高我国煤炭转换为 电力 的比重。煤炭是电力工业的主要燃料,煤炭工业作为电力工业的上游产业,面临着与其他资源型产业同样的问题,如石油与化工产业上、下游的共同发展问题,煤炭工业与电力工业上、下游的共同发展问题。 目前石嘴山市一般发展好的煤炭企业有其特殊的条件,如开采条件优越、生产成本低等。大多数煤炭企业在煤价下跌的市场竞争中,难以扩大生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煤炭企业长期以来单一的产业结构、企业的 社会 化问题得不到解决,总量过剩,市场混乱。为解决煤炭企业长期以来单一产业结构的弊病,煤电联营的探讨需要进一步深入。煤电联营,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需要国家进一步出台相关的政策,打破行业壁垒,加强行业之间的协调。新建煤矿应与电厂同时规划,建设坑口电站,成为同一个经济实体;已建煤矿可与电厂联营,成立集团。以电促煤,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以下游产品的利润扶持上游产业,可以加快煤炭企业走出困境的步伐,进一步促进国有煤炭企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还可以解决煤炭 营销 市场混乱,煤炭行业自办小电厂存在的技术水平低、效率差、污染严重等问题,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煤炭资源型城市石嘴山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扶持政策研究 资源型城市的兴衰固然受资源丰度和采掘程度制约,但与国家宏观 指导 是否得当和政策支持力度大小也有关。所以,为了资源型城市的持续发展,为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治久安,除了资源型城市本身要努力外,国家应对资源型城市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 (一)尽快还煤炭企业以基础产业的本来面目 目前,矿业目前的窘境突出表现为其基础产业地位尚未得到真正确立,无论在国家产业分类上还是在 行政 管理 上均未被视为独立产业,从而导致无法制定一套统一的、符合矿业经济规律的制度和战略,在这方面,矿业甚至比 农业 更具危机。按我国统计习惯,矿业是与制造业、 建筑 业一同划为第二产业的。但从经济属性看,矿业应同农业一起划入第一产业,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从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初次产业。从生产角度来看,矿业对下游产业的影响甚至要大于农业:全国能量供应的93%来自矿物能源,制造业原料的80%来源于矿产品。所以,在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产业分类中,属于第一层次的有10种,其中第二位即为“矿业和采石业”,位于“农业”之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皆将矿业作为一个独立产业来对待。但由于矿业的基础产业地位得不到真正确立,国家对矿业索取过多,税赋不尽合理,导致矿业投入不足,资源供需形势十分严峻。相当长一个时期,国家通过对主要矿产品的垄断经营和矿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实行“资源无价,矿产品低价,深加工产品高价”的政策,矿业被过多地“抽血”。即使是现在,我国矿业还实行着增值税制度,这也很不合理。因为矿业不同于制造业,它和农业一样没有现代经营管理意义上的“上游产业”,即矿业生产没有“原料”,“矿业进项几乎为零”。所以,世界上多数国家均不对矿业实行增值税制度。基于以上原因,建议国家参照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方法,把矿业确定为一个独立的基础产业,建立能反映矿业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与考核指标体系,把矿业的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纳入国家宏观决策之中。 (二)继续搞好煤炭工业的关井压产工作,建立矿山企业的反哺机制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补偿机制 由于受"有水快流"的影响,前些年我国乡镇集体和私人小煤窑迅猛发展,非法开采、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现象十分严重。1998年,我国6.4万个煤矿中达到规模产量的仅500多家,全国6.1万处各类小煤矿年产规模只有8000吨左右。在全国原煤产量中,有一半是小煤矿靠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开采出来的。而且这6.1万处小煤矿中有5.12万处属非法生产,产量达4.3亿吨,占全国原煤产量的30%以上,造成煤炭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影响了煤炭工业的正常发展。为此,国务院决定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压减煤矿产量。1999年以来,煤炭行业关井压产、总量控制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止到1999年10月,全国已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矿3.05万处,比原定计划指标2.58万处多关4700处,小煤矿煤炭产量共压缩了1.86亿吨;国有煤矿通过限产压库,煤炭产量也比上年减少了1亿吨。为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今后应继续坚持总量控制,实行合理开发,搞好煤炭工业的关井压产工作。然而,由于这次关井压产主要集中在中西部产煤大省(区),尤其是一些煤炭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过去曾经对国家作出过较大的贡献。因此,国家对这些城市煤炭工业关井压产后给予相应的援助政策,尤其是 财政 援助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国家应建立煤炭开采企业的反哺机制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补偿基金。在矿业销售收入中,特别要注重从处于高产期稳产期矿山实现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暮年矿山的反哺基金,并在分级财政中增加资源型城市的留成比例建立补偿基金,用于衰退期矿山的转产补贴,为矿山闭坑转产与人员分流再就业和环境治理与保护提供补助与支持;对于面临资源枯竭的城市,要集中力量,实行特别扶持政策,培育非矿产业与促进城市转型。在财税政策上,建立对煤炭城市的反哺机制,如国家对煤炭城市的增值税、消费税,可以加大返还比例,力争返还率达到35%-40%;对煤炭城市中央企业所得税,实行中央、地 方共享;提高资源税征收比例,并全部用于矿业城市生态建设。同时,建议调整对煤炭城市的 财政 体制,减少上缴基数,实行上缴不递增政策。在 国债 项目安排上,建立专项资金用于煤炭城市基础设施和 环境 建设。 第二、国家在宏观 经济 政策上对矿业城市应有通盘考虑。国家要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少数 民族 地区加快发展。鉴于矿业城市在城市数量上的比重及在全国经济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建议国家设立矿业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委员会这样一个非常设机构,把矿业城市可持续发展纳入到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对矿业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统一规划,统筹运作。将矿业城市振兴与可持续发展纳入国家宏观决策,调整国家资源政策。国家在实施资产重组、呆帐核销、优化资本结构以及制定产业政策、 投资 政策时应适当向这类城市倾斜。 第三、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对国有煤矿的改造,全面落实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政策。尤其是要积极鼓励国有煤矿实行规模经营;鼓励国有重点煤矿之间进行联合;加强对国有煤矿的技术改造,实行正规开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给西部的矿业城市带来了 历史 性的机遇。但要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如要完成对石嘴山市矿区国土整治,采空区、陷落地、尾矿库治理及生态植被恢复;新区矿产资源勘探;政府接收国有企业举办的社会事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企业解困;粮食、商贸企业改制;矿业开发和新兴产业培植等主要项目,就必须需要国家增大对石嘴山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取消阻碍煤炭 工业 发展的建设基金,降低煤炭企业的税负,建立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的机制 1998年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地方后,国务院决定.继续执行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的亏损补贴、增值税定额返还政策;对32户国有重点煤矿超亏占用 工商 银行 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实行计息挂帐;继续执行对国有重点煤矿的转产贴息贷款政策。同时,企业下放后,所得税不再上缴中央财政,全额交给地方财政;企业利润不再上缴和划转,全部留给企业。这些政策将有利于国有重点煤矿逐步摆脱困境,增强企业活力和 市场 竞争力。然而,现行国家政策中也有一些阻碍了煤炭企业的发展。目前,煤炭工业是我国唯一没有建立发展基金的基础产业部门,而每年却要上缴几百亿元的各种基金和费用,不仅严重影响了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也造成了各地区煤矿的不平等竞争。1998年,国家仅从煤炭 运输 中征收的铁路建设基金就高达117亿元,其 型产业逐步向矿业城市转移,既实现了自身产业的升级,又解决了矿业城市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方面的问题。 第二、要支持煤炭城市发展新兴产业、接续产业,使之尽快成长为支柱产业。从 财政 和政策上重点支持大中型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并从宏观上对矿业城市的产业政策、 财政政策 、 投资 政策、社保政策和城市政策等多方面给予综合 指导 ,积极推动矿业城市的结构调整与城市转型。 第三、要建立矿山转产基金,以用于衰退期矿山的转产补贴。矿业城市在为国家 经济 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面临资源和财富的双重流失,生态 环境 的恶化, 人口 、就业等方面的压力等。建议国家研究出台针对矿业城市的特殊财政政策。例如:国家在新增 国债 中,单列一定额度支持矿业城市的基础设施、环保项目建设;今后每年给这类城市安排一部分城建专项债券,国家允许这类城市发行专门的城建福利彩券,动员民间财力支持城市建设;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以解决再就业问题。国家要根据不同矿区的资源赋存条件,设立专门用于老矿区结构调整的专项资金。加大对煤炭塌陷地复垦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并对复垦后恢复生产的给予相应的 税收 优惠。 第四、要积极鼓励"三废"利用,建立环境生态补偿基金。在 税制改革 以前,我国对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免征产品税。税制改革以后,开始全面征税。目前,连销售煤矸石和粉煤灰都要按规定交纳增值税。各种税费的增加,不仅影响了"三废"利用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城市环境保护的开展。为加强对"三废"的综合利用,建议中央对煤炭城市"三废"利用企业实行减免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或者实行先征后返,返回的税收由城市政府统一 管理 ,专项用于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同时,国家要对开展综合利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鼓励废物利用,变废为宝。这些都需要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给城市政府使用,这对新资源型城市或老资源型城市都十分必要。对新资源型城市由刚刚开发的矿业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对老资源型城市矿业企业没有这种能力的,由城市上级政府从收取的税收中解决。这是使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对搞好为矿业企业服务是十分必要的。 第五、要建立土地复垦专项补助资金。专款用于土地复垦的规划、设计和对解决复垦、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的补助、奖励。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复垦规定》是1988年制定的,目前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规定现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些则需要进行补充和完善。例如,单纯强调"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在实施中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因为煤炭塌陷地几乎都是煤矿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造成的,而这些企业目前大多不景气,生产经营相当困难,因而无力对塌陷地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复垦。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同时确立"谁破坏、谁复垦"和"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乃至外商和港澳台商,采取自行复垦、承包、拍卖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煤炭塌陷地的开发复垦。国家要加大对煤炭塌陷地复垦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并对复垦后恢复生产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第六、要争取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按比例共同承担的稳定投资体系。在技术的开发上,要以 市场 经济的思路研究投资的新机制,特别是要在尽快完善投资软环境的前提下,吸引外资和沿海发达地区资金,从而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大城市城区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一种科学的发展观和文明观。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应摒弃传统的发展模式,持续发展思想和观念融于经济、社会活动和生活之中,用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重大决策;把经济发展建立在与生态、社会、科技发展相互协调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调发展。本文结合了大城市的几个基本特点。对探索大城市城区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发展建设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大城市城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可持续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的系统价值观,它把人、经济、社会和自然所形成的系统看作一种持续的、渐变的演化过程。我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计划和实验,从而探索和建立代表不同经济类型、区域类型和资源类型的可持续发展平台,其中大城市城区型实验就是这样的一个平台。 大城市在一个国家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历来是行政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可以说,城市化的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现代化、工业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和资源配置合理化的程度。因此,研究探索我国大城市城区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发展对策,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长远发展观念,优化区域经济结构 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只有抓好经济建设,不断提升经济实力,才能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大城市城区型实验区一般处在大城市的中心地带,辖区人口在百万左右,且在区域形态上全部是非农业的城市人口,主要从事第二、三产业。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注重都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可以促进实验区经济建设得到长远发展。应根据大城市城区的特点,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为发展重点,优化第二产业的结构,积极发展科技型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围绕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符合不同功能定位要求的生态布局和规划,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对城市区域的建设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生态、宜居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推动节能降耗事业,构建环境友好体系 (一)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固废回收体系 大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再资源化是一项复杂工程,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静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进一步健全传统固体废弃物的回收体系,配备专职回收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实施对家庭日常的废弃物进行归类分类的回收网络体系。其次,要探索和建立城市废旧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回收体系。要在区域内建立废旧家电回收试点及组建专业的回收队伍,并要多吸取国外先进管理体系,如日本的生产者责任制,采用“谁生产谁负责”的回收方式。再次,要完善城市有害固体废弃物回收体系。主要针对医疗卫生、工业化工等有害废弃物进行全程控制与治理。通过从源头加以控制减少,采用清洁生产来减少有害废弃物的产生,以及建立专门的安全处置场地用以处理这类有害废弃物,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 (二)倡导低碳经济。构建建筑节能体系 高楼林立是大城市的一个标志。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商用办公楼,还是居民住房,都越来越向高空间发展。楼层越高,建筑用材、水泥用量就越大,二氧化碳排放量也越大。大力开展城市建筑节能减排工作,是实现国家、省、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的重要目标。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程,引进和推广国外日益普及的绿色建筑、生态建筑等的新理念和新技术,引导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新建住宅、办公楼宇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规范。要推进巩固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施,探索实施“低能耗、低排放”的建筑技术项目。大力建立节约型社区和生态型社区等节能示范项目,加强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三)宣扬节能减排,构建宜居环境体系 大城市的产业和能耗主要是以服务业为主。因此,要从服务业节能抓起,特别是大城市的商用楼宇,要开展单位建筑空间的能耗监测,提倡采用节能灯具、减少空调的使用率,采用节能、节水电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经济理念,普及低碳能源技术知识,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向节约合适型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转变,培养节约型的生活习惯:还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鼓励居民使用太阳能、风能等节能设备;此外,还可开展低碳社区,鼓励居民家庭参与低碳家庭和节能家庭的创建,有效抑制家庭能耗水平逐渐上升的趋势。 三、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促进民生协调发展 大城市城区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应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构建完善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巩固深化办学体系等,探索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的城区人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城市轨道,构建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发展时期,各大城市交通运输的发展与有限的城市资源承载力、脆弱的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土地资源可提供的交通供给和环境容量与个体交通需求造成的停车难等矛盾也在不断加剧。机动车增长及交通堵塞造成的大气和噪音污染在城市污染中的比重日益上升,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目前,世界各国为解决交通拥堵、降低大气污染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其途径之一就是发展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采用电力牵引,对大气几乎没有污染,噪声也很小,是十分清洁的公共交通工具。我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在大城市建设轨道交通的重要性,“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鼓励条件成熟的城市要超前规划、适时建设。由于轨道交通的巨大客流、快速的周转效率,极大地缓解路面道路交通的紧张状况,也是解决城市交通行车难、停车难的一个好方式。 此外,鉴于大城市的空间有限,除积极发展地下工程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应合理配置高架路面与地面相结合的现代化公交车体系:提倡采取“单双号私家车日”、“无车日”、“公共交通周”等节日:制定利益机制,如公交票价减价机制,促使更多人采用公共交通出行,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区域化卫生服务体系 “看病难,看病贵”是人口众多的大城市中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因此。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城区型实验区应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入手,着眼于最大程度地利用资源、最优选择性地配置资源、最佳组合地对接资源,进行区域规划和卫生资源调整,构建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对社区卫生服务点的设立,应该合理布点,按一定服务人口标准设置,健全卫生社区中心管理机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服务功能,在预防、保健、上门服务等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并明确城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标准。减轻居民医疗负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切断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在临床诊断、医疗服务过程中收费的直接关系,维护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的有效运行:对经济困难的群体实行医疗费用减免政策:还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构建均衡化素质教育体系 “上学难,上好学难”是人口众多,特别是外来人员众多的大城市中存在的另一个普遍问题。应该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办学为辅,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开拓小班环境下实现教师因材施教、学生全面发展的途径,让包括残疾儿童和外来人员子女在内的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在相对均衡的条件下接受高标准、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针对外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应为其开办“民工子弟学校”,通过“联盟办学”、“嫁接办学”等多种形式,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真正做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教育的优质化、平民化、均衡化;此外,还要积极开发、整合、利用好社区各类教育资源,打造社区教育的精品亮点,开展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人群需求的多元培训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推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素质;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这不仅有利于改善民生问题,更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实施科技先导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建设 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发展模式根本性转变,创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需要科学技术有力支撑。 针对以服务业为主要产业的大城市城区型实验区的建设发展,应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促进智能型、现代化的科技服务业:培育和引进符合城区发展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采用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和再生能源技术、先进制造业技术、环保技术等技术的示范、集成、整合,支撑实验区建设: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支持和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开发机制,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发展共性、集成技术,构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支撑体系:实施城区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开展建筑和服务业节能,开展清洁生产;加大对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创造良好的引进人才的政策环境。为实验区建设与发展提供技术硬件和软件支撑:此外,还要注重加强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以理论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浅论城市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 [摘 要]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提高城市竞争力已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城市竞争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由此可知,提高城市竞争力就能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从加强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加强城市创新可持续发展、加强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论述。 [关键词]城市 竞争力 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 城市文化差别是城市与城市之间最大的差别。城市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这个城市的个性与特色,加强城市竞争力有助于加强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加强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便进行:中国历史悠久,在每个城市中都有代表其城市特色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因此,首先要加强对这些的保护,使得能够持续的保持住城市特有的空间格局、重要地形以及独特的建筑风格;其次,要加强城市历史文化的宣传,城市历史文化包括历史名人轶事、民间工艺、民俗风情等,对这些历史文化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充分认识其内涵,要把城市竞争中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来进行;再次,城市中最主要的主体——人的文化素质更需要提高,主要包括知识、风险意识、形象意识、技能、竞争意识等等。 二、加强城市创新可持续发展 城市只有不断进行学习和深造才能实现创新的可持续发展。一个城市实现自我适应和自我创新前提条件就是转变为“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的主要途径就是鼓励自我超越、更新学习理念,实现学生的全员化和终身化。根据我国城市具体情况,建设学习型城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在加强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完善网络,促进国民教育体系发展;第二,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各类“学习型”组织,要在机关、企业、社区家庭等建立机制灵活、方式多样的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实现知识在“学习型”组织之间无损耗流动,为“学习型城市”提供支撑;第三,建立知识数据库,并且实现知识共享。在城市中,图书馆、研究院都是知识传播的物质载体,因此,必须建立知识数据库,并且将其开放,实现共享,与此同时还要制度人员交流制度,使得对于“学习型城市”的需要,每个城市居民都能够与之相适应;第四,加强各种活动的开展,并且这些活动也与有关学科和城市居民密切相关,这样有利于激发人们的学习热情,有利于创新;第五,使得举办的活动要有保障的进行。总而言之,不管“学习型城市”如何进行,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城市创新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城市发展的动力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工业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竞争能力也决定着工业化水平的高低,而与产业竞争力密切相关的就是产业集聚。产业集聚是指同一产业在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高度集中,产业资本要素在空间范围内不断汇聚的一个过程。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阶段,产业集聚带来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整个供应链上,企业都集中于自己擅长的领域中,对于专业化协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第二,规模效益容易形成,并具有较强的外部经济性;第三,对于技术、管理知识的交流和人力资源培养与利用等的帮助是非常大的;第四,对专业性外部服务业和配套设施发展非常有利。 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信用是保证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基础。在多变环境中具有信用的城市要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适应。在城市的各种要素中都不同程度上渗透着信用,并且进一步加固了城市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城市竞争力的强弱就是由信用的高低来决定。信用还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一般都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现实中,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用缺失的内在原因是滞后的制度建设和超前变化的经济伦理;第二,信用缺失的直接推动力是成本效益的严重不对称;第三,信用缺失的普遍原因是企业经营的短视行为较严重。 城市营销能够为城市发展营造就有竞争优势的环境,从而能够使城市摆脱遇到的困境,进而使得城市朝着经济可持续发展方向走去。城市营销影响经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城市经营的企业家精神在城市营销中有所体现。城市营销力求将城市视为一个企业,将具体城市的各种资源,以企业家的思维,通过现代市场营销手段,向目标受众或目标客户宣传或出售。从实践来看,在国外,美国城市地方政府的管理者具有较多的企业家态度,这主要是因为美国城市地方自治与税制的原因;但是从欧洲城市角度来看,与美国城市相比,没有那么多的地方权力,但是由于激烈的竞争使得他们必须对他们的发展方向进行重新定位,尽可能的在各方面都具备吸引力;同时,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生存下去,城市的经营管理必须更有组织,并且还必须加之更多的商业观念,从而使得城市运营效率提高,最终使得城市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对于城市竞争力发展所遇的问题,城市营销可以给予解决。首先,在竞争经验的累积和成长的过程中,城市能够发掘城市营销的优势,并且学会城市营销应采用哪种方式进行发展;其次,城市营销是实现城市政策目标重要途径,城市管理者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营销策略来解决城市发展所遇的问题,从而使得提升竞争力和活跃地区经济的目标能够得以实现;再次,对于地方政府和目标群体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可以通过以市场为导向的城市经营来实现,从而有利于城市政府部门提高社会的总体投资利润率。第三,在城市竞争优势的形成中,城市营销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通过城市营销,城市可以根据其发展的远景目标与自身的资源限制,应用不同的营销策略来分别满足目标群体的需求与期望。 城市竞争力体现的是一个城市适应和发展的能力,城市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提高城市竞争力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浅析西藏环境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摘 要:围绕西藏 环境 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阐述了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城市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论述了西藏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和评价标准,并从政策制度、城市规划、城市发展模式以及发掘 民族 文化 四个层面,提出了实现西藏自然生态环境与城市 经济 协调发展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西藏 生态保护 城市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一、西藏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概况 1.区内 地理 环境现状与生态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西藏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的青藏高原,地域辽阔(面积达122.84万km2,约占我国土地面积的1/8,仅次于新疆,位居全国第二)。 人口 242.7万,以藏族为主(占95%以上)。全区辖7个地(市)73个县(市、区)。[3]西藏高原风光旖旎,那里有湛蓝的天,清澈的水,清新的空气,悠久灿烂的藏民族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和神秘的藏传佛教,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独具特色。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蕴藏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草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太阳能资源。西藏主要城镇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含量都很低,主要江河的水质都能达标,至今未出现过酸雨和放射性污染,这些独特的人文地理环境为西藏实施西部大开发,全面加快经济发展和 社会 进步提供了很好的技术和条件,西藏已成为人们向往的圣地。然而,正是由于西藏独特的地理环境,区内86.1%的土地位于海拔4000m以上,受高寒恶劣自然条件的影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将很难恢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使其成为关系能否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西藏解放后,由于起初人口较少,城市化和 工业 化水平低下以及国家的种种保护措施使得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保持了较好的状况。但是近几年来,随着西藏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而言质量不高,且有退化的趋势。经过我们的研究分析西藏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有限的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生态环境退化, 投资 严重短缺及环境意识淡薄产生的全部与局部,眼前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政府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与西藏实际监管能力严重滞后的矛盾日益明显。所以只有切实解决这些矛盾与问题,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才能保证西藏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使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得以顺利实施。 2.西藏城市发展现状及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 城市是社会产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西藏的城镇有着悠久的 历史 ,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等城镇均属历史古城,也曾显赫一时。但是,长期以来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去的城镇可以说没有基本的城市设施,加之生产力低下,人口少,对环境的影响也较小。在西藏,现代意义的城镇是在和平解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先后四次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和有力措施,西藏的各项事业进入了一个发展较快的时期。80年代,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投资几亿元,大部分用于城市住房改造,城市扩建,市政建设, 公共 服务设施等基础建设。1984年,中央决定由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福建、广东等9省市为西藏援建43项工程,工程总投资4.8亿元,总 建筑 面积23.6万m2,一座座饭店、宾馆以及文化、 教育 、卫生、通讯、 交通 、生活等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使高原城镇的容貌焕然一新。1994年,中央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定由中央和有关省市为西藏援建62项工程,总投资达23.8亿元。[1]目前,该项目已大部分建成并也投入使用。2003年又召开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未来经济的发展绘制了一张壮丽的蓝图,西藏城镇的发展也必将进入一种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 随着西藏经济的发展,城镇现代化建设水平的提高。2007年,青藏铁路将要建成通车,西藏总人口将达到250万到280万(含外来流动人口在内),尽管西藏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但是西藏高原自然条恶劣,人类的生存空间有限,可利用的耕地仅占全区总面积的0.2%-0.3%,而且面临着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态势,人口的增加,必将引起人为地对西藏脆弱生态环境的掠夺与破坏。比如: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作为自治区的 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由原先不足20万人口,目前已增加到47.45万人,城市人口已达22.39万人(占47.19%),已达到了一定的城市化水平。[2]由于拉萨目前还没有一座现代化的垃圾处理场及污水处理中心,人口的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白色”污染物的增加,污水的横流。人类为了生存,非法地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便会产生,诸如不合理的森林砍伐,非法盗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自然矿藏等。如何在有限的生存空间中实现城市经济的快速、稳定、持续发展,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严峻课题。 二、西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1.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及其必要性 “可持续发展”自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现已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城市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先进的城市发展观,它强调城市在增长的同时更注重城市质量的提高,包括城市的生态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建筑 美学 质量以及精神文化氛围质量等方面,最终要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均衡发展。西藏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应站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立足于当前城市发展的现状,着眼于城市发展的未来,而不应以今天的经济发展建立在明天的环境质量降低和子孙生活水平降低的基础上为代价。 现代城市和城镇都是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西藏正面临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社会经济,缩小与内地差距,迎接新一轮西部开发的历史任务,因此尤其要重视中心城市和城镇的发展,使其具备应有的经济文化辐射中心的地位,从而切实带动全区的社会发展进步。这一城市的中心地位决定了必须要实现西藏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实现西藏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可持续发展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城市建设通过城市规划和设计,其最终目标是要使自然、城市经济、人类社会和谐的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会促进城市社会的持续健康的运行。 再次,实现西藏城市可持续发展是西藏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严格的讲,西藏的经济是比较典型的单一结构,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经济发展,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多元产业和专业化、集约化的社会经济运作。因而制约着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而区域内城市的发展会产生复杂的分工和交换关系,对经济的带动作用是巨大的,工业和社会服务的发展与发达,需要城市的拉动。根据现实情况西藏要走发展新型工业化和服务业的道路必须重视中心城镇的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最后,实现西藏城市可持续发展是西藏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西藏早期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西藏要发展必须在客观上打破地域的界限,使各种生产要素在资源配置中自由合理的流动,积极的接受周边区域的有益经济辐射。根据目前的发展现状,西藏只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才能促进自身区内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而西藏城市只有处在开放的条件下,才能促进资金、技术、人员等生产资料的流动和合理配置,城市的企业才能够建立复杂多样的分工协作关系。随着西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发展的进一步完善,西藏城市的开放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我国发达地区城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2.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衡量指标 城市生态经济效益是衡量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它是社会经济协 调规律的要求,是 人口 、资源、 环境 同步进行,均衡发展的结果。城市生态 经济 效益就是指城市的经济效益和城市生态效益的统一。人们在 社会 劳动过程中既会产生有益的经济成果,同时也会对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带来某种负面影响,产生生态效应。这两种效益是在劳动过程中同时产生的,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放在同一认识高度,重新优化组合各种资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资源的有效利用,才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人口、资源、环境是城市生态经济效益的表现形式,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人口适度增长,合理利用资源,积极保护环境,这三者任何一项处理不好或者是三者不能协调发展,都不能使城市持续协调的发展。 三、实现西藏生态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提高全区可持续发展意识 西藏是我国西部的一片“净土”,由于特殊的高原气候环境,其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生态保护工作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明确有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制定有效环保优惠政策。由于 历史 原因和发展水平所致,西藏大多地区乡村干部群众 文化 水平较低,加上文化交流少,信息较闭塞,对科学技术和新生事物接受能力差,加之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不够,使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产生误解,甚至把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对立起来。因此,政府要采取措施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唤起更多的干部和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美好的家园,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效益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动员社会一切有利条件,有能力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共同参与生态保护事业,为维护西藏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相互协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做出积极的贡献。 2.提高城市规划决策质量,树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观 在中央关心西藏,全国各地支援西藏的大好形势下,西藏城市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一座座具有现代化气息的新城拔地而起,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但是我们还应看到城镇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局部的城市“高原反应”现象,产生了一系列城市问题。东部城市的发展模式是否适合西藏地区?如何解决这些前所未有的城市问题?我国东部正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环境、资源和发展方面的挑战,高速的经济发展再带来累累硕果的同时也伴随着环境的恶化,生态破坏和资源的匮乏,许多大中城市和乡镇面临空气、水、垃圾、噪声污染等问题,以及土 地质 量下降,自然资源退化等现实。随着2007年青藏铁路通车,必将掀起西藏的新一轮的城市经济发展。面对现实,我们必须提高西藏城市规划质量,尽早树立科学的城市发展观。因此为了解决西藏城市的不可持续发展问题,我们必须从“决策”源头控制污染和减少环境破坏,关键在于城市发展有关的制度安排和决策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由于决策失误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生态破坏的教训很多,比如“三江平原 农业 开发”导致的大规模湿地破坏;片面执行“以粮为纲”的方针,导致滥伐森林及由此引起的水土流失和洪水泛滥;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支持乡镇企业政策。包括“十五小”企业对部分地区的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6]从东部城市发展的教训中表明,政策、规划和计划所产生的影响具有宏观性,累积性、长期潜在性等特点。如果在决策初期不注意决策的科学和质量,造成的后果往往难以弥补,只有在政策或计划层次上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才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可持续原则应作为政策的核心和主体。 3.因地制宜,走生态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 现代化的城市不仅需要有完善的城市功能,还需要有更加美好的生存空间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我国东部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压力日益增大,形成了城市发展中无限膨胀的城市人口与城市有限土地,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环境恶化之间日渐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内外提出了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生态城市。生态城市是一种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城市发展模式,是实施可持续 发展战略 的必然选择。 生态城市规划着眼于“生态导向”的整体性规划,其实质是从生态学思想出发,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整体系统地进行规划,使城市向更加有序、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4]西藏有着得天独厚的生态自然条件,该区域内城市的发展正处于起步或加速阶段,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城镇污染少, 管理 运行 成本 低和环境可塑性强的有利因素,按照“绿色城镇”理念促进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我们应该充分吸取国内外城市发展的教训,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的城市发展模式,避免部分发达地区出现的“大城市病”和“反城市化现象”,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因地制宜,首先建立合理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体系,城市的规划过程应合理协调自然、社会、经济等诸方面要求,实现城市调控和管理的高效运作。其次,把西藏城市,西部区域以及国家不同层次的规划相结合,使城市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第三,力求使城市空间体系和生态体系相结合,空间规划、生态规划及经济规划相结合,寻求最佳规划方案,以适应西藏城市的长远发展要求。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关于煤炭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摘要:可持续发展与经济转型是煤炭资源型城市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本文针对我国煤炭资源型城市存在的共同问题,从适度开发,兼并重组集约经营,渐进式多元化发展、依托优势,打造特色实施绿色发展战略五个方面阐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对策 有关资料表明,煤炭资源按目前的开发利用速度计算,还可以利用200多年,以煤炭资源为主的煤炭资源城市,早晚都将面临资源枯竭问题。我国建国以后形成的煤炭资源城市有63所,有的已经资源枯竭,有的即将枯竭。国家发改委2009年3月5号公布确定的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又有山东省枣庄市、安徽省淮北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辽宁抚顺等一批城市位列其中。不仅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资源趋于枯竭,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层次较低、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生态环境恶化、社会文化观念落后等问题。属于青壮年期的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也大多数主要依赖资源的开发,而且面临着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环境污染较严重等共性问题。因此,无论是从解决当前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还是从长远来看,解决煤炭资源型城市,煤炭最终枯竭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都必须把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摆到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这是实现我们党和国家提出的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中等发达国家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 要解决好煤炭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的问题,总体上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煤炭资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转型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思想,也是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必须遵循的科学理论。根据这个科学理论,煤炭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此为指导,处理和解决好当前所面临的煤炭资源有限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资源的需要,产业结构单一与多样化发展滞后,煤炭资源利用率较低与煤矿布局不合理、集约化经营不够,煤炭资源型城市潜在优势发挥不足与缺少特色产业,矿区环境破坏最严重与生态保护矛盾大等诸多关系和问题。 要处理解决好煤炭资源型城市面临的这些矛盾和问题,重点遵循以下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行适度开发的战略 煤炭在我国的能源消耗中约占75%左右,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消费的依赖性比较强,在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发展风能、水能、太阳能等能源,降低煤炭、石油等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对于延长煤炭资源的可利用时间,保证国民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从国家层面上来说,要通过对我国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科学评估和论证,制定优化能源开发和利用的发展战略,对煤炭实行适度开发。对一个省区和一个煤炭资源型城市来讲,也要加强对煤炭开发活动的科学论证和评估。在保证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对煤炭资源储量的大小,埋藏的深浅,品位的高低,开采强度和环保等问题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区域性和矿区合理开发的规划。把开采量限定在一个合适的水平上,通过实行适度开采战略,既能保证煤炭资源开发恰当的服务年限,保证经济和社会对煤炭资源的消费依赖,又可以为替代产业的发展赢得时间。煤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炭企业科学适度开发的指导,把矿区煤炭生产的科学接替规划制定作为对矿区领导集团考核的重要指标,与领导集团的政绩挂钩。防止煤矿企业在开采时,片面强调产量增长,不合理的加大开发强度,造成丢肥拣瘦的短期行为,忽视煤炭回收率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兼并重组、大力实行集约经营 在各矿区都不同程度存在资源利用率较低、环境坏破较严重、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矿,虽然从上世纪末以来,国家对煤炭企业实行了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煤矿的政策,使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煤矿数量大大减少。掠夺性、毁灭性、破坏性开采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合法经营的小矿,通过兼并和资源整合,生产规模扩大,单井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有的省区煤矿生产布局不合理和生产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环境破坏大,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小煤矿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以山西为例,到2007年底,矿井数量2840多,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还占70%,煤炭粗放开发的模式没从根本上进行改变。据测算,小煤矿资源回收率15%左右,仅相当于先进水平的四分之一,按小煤矿年产3 5亿吨计算,每一年仍然要浪费10亿吨左右的资源。除山西省以外,其他省、区还有一些矿区不同程度存在布局不合理和管理落后的小煤矿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 (一)要深化改革,深入进行煤炭资源的整合和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通过政府主导和宏观调控相结合,实施煤炭企业“大进小退、优进劣退”,有计划的组织管理先进的大型煤矿兼并中小煤矿,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让优质煤炭企业做大做强,让资源浪费、管理落后的小煤矿退出,从而实现煤炭产业的升级,从体制上保证煤炭资源的高效回收和利用。 (二)实行集约经营管理战略。首先,要推进资源的集约化开发利用,国家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在有效保证煤炭资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考虑矿区的合理布局和重心的科学转移,相对提高煤矿资源开发的集中度;其次是扶持、鼓励发展大型矿业集团,提高煤矿企业的现代化综合管理水平及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能力,相对降低环境污染程度和环境保护成本,提高企业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在煤炭资源型城市打造集约经营平台。山西晋城市在推进城市转型中,立足集约发展、优化布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该市着力打造集约经营平台,规划建设了15个工业园,总面积达16.5万亩,累积投资5.39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园区为平台,加强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通过筑巢引凤吸引了包括台湾富士康、丹尼斯、香港豪德、华润、联盛、中海油、中石化、国投、中煤、华能、鲁能、雨润、保利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使园区的扩散和辐射效应显著提高:第四,在煤炭企业大力推行集约化经营模式。努力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大力推行采掘机械化开采,科学布置采煤工作面,提高工作面单产水平。科学进行运输提升系统改造,大幅度提高运输提升能力,积极引进吸收先进的洗选设备和技术,提高洗选能力。结合煤矿实际,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煤矿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集约经营提供保障。 三、实行渐进式多元化发展 单纯依赖煤炭资源发展,产业结构单一,煤业独大,是煤炭资源型城市的共同特 征和弊端。煤炭资源型城市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未雨绸缪。从矿业开发开始,在发挥主导产业的同时就要制定和实施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青年和中年矿区更要把多元化发展摆到重要日程,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经济转型。培养新的产业支柱,在这方面,一些矿区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大力推行产业结构调整,由单一的煤炭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向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多元的发展模式转变,实施“煤、焦、化、电、盐”一体化。一个以煤业为主,多个支柱产业逐步成长起来的格局初步形成。抚顺是著名的煤炭资源型城市,产煤已有百年历史,由于该市调整产业结构动手比较早,在可采资源逐步减少的同时,大力发展替代性产业,现在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电力、冶金、机械、电子、建材等重要产业支柱,形成了新的综合工业体系,成为辽中南的综合性重工业城市,顺利实现了经济的转型,其成功经验为其他煤炭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渐进式多元化发展,一方面要利用现有的资源条件,另一方面要考虑到矿区和资源型城市自身的情况,可采取产业链延伸、新型产业植入,新主导产业扶持多种方法。产业链延伸就是要拉长煤炭产业链,发展深加工产业,从而带动区域产业的转型。对那些资源储量大,开采成本比较低的矿区,这种转型方式优势明显。如山东济宁市在煤炭资源开发正处盛期时,利用其优势建设煤化工产业基地,利用煤炭资源的龙头带动作用,整合本市煤炭、企业等生产要素资源,围绕煤焦化、煤气化、煤液化三大产业链主攻“醇、苯、酸、烯”等产品的开发,逐步形成了煤化工产业群。新型产业植入就是对适合本地发展并有发展前景的产业,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产业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外生型”转型方式对于资源枯竭及开采成本比较高的资源型城市比较适合。新主导产业扶持是指煤炭资源型城市通过从现有产业中遴选出发展前景广阔,产业带动大的产业,大力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和必要的资金支持,这属于“内生型”转型方式。这种方式对那些除资源开采优势产业以外,其它产业发展具有明显优势的企业比较合适。 总之,渐进式产业多元发展,从矿区建设开始、资源型城市雏形阶段就要把多元化发展摆上日程。长计划短安排,在煤炭资源枯竭之前就形成可替代的产业和多元化格局。同时产业多元化还要根据资源型城市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新兴产业发展模式。 四、依托优势,打造特色 煤炭资源城市要实现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特色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十分重要,尤其是具有特色的新兴产业,对于顺利实现产业替代至关重要。特色专业打造应扬长避短,充分所发挥自己的传统优势、煤炭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自然环境优势等。实践证明,这是顺利实行产业替代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正确路线。 六盘水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他们未雨绸缪,依托优势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实施特色产业战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依托生物资源多样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依托地方特色食品加工资源,大力发展特色食品,培育出一批品牌。依托气候优势,打造中国“凉都”,大力发展旅游业。使其旅游产业、食品加工产业和特色农业成为了新的经济支柱。 依托优势,打造特色产业,一是注意运用发散思维,全面审视和善于挖掘本市具有的优势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也包括非物质资源;既包括自然资源也包括人文资源;既包括有形资源也包括无形资源;既包括硬资源也包括软资源;既包括已经开发的显现性资源也包括潜在隐形资源。在全面分析、审视的基础上,找出可以依托的优势,为特色资源开发奠定基础。二是在特色产业培育中要注意品牌打造。既要树立产业品牌意识,强化产业品牌打造理念,又要对品牌打造提前谋划,制定方案,分布实施。使产业品牌从一出生就实现优生优育,健康顺利成长。三是特色产业培育,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要着力为打造产业品牌创建平台,为企业品牌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资金环境、舆论环境、社会环境,为产业品牌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实施绿色发展战略 绿色经济是以经济与发展环境相和谐为目的发展起来的新的经济形式,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有效保护资源,有利于人的健康和发展为特征的经济。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绿色经济发展已开始受到了全球各国的重视。煤炭资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人与自然地和谐,不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和生存为代价,因此,煤炭资源型城市要把绿色经济发展作为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实现煤炭资源型城市经济持续发展与自然生态平衡相统一。为此,资源型城市和煤炭资源型企业都要把绿色发展作为一个战略,贯彻始终。 首先,要着力解决煤炭资源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把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重要的位置,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做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要树立“城市矿山”开发的理念,发展循环经济。用创新思维开发“城市矿山”,变废为宝。“城市矿山”是指资源型城市中形成的废弃的煤矸石、发电厂形成的粉煤灰、排放的瓦斯、污水以及煤矿生产经营中废弃的各种废旧物资,实现废物利用,变废为宝。通过煤矸石发电、粉煤灰造砖、矿井瓦斯利用、可燃气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等形成既保护环境又促进经济增长的新亮点。通过节能减排创造绿色财富。三是积极倡导绿色投资新模式。煤炭资源城市在招商引资、开发新的产业、投资新的项目中,不仅要把投资项目能否给区域发展带来丰厚回报作为衡量标准,还要把投资项目能否为经济带来好的环境作为项目选定的依据,坚持把新产业的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统一起来。把投资项目的选择严格依照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三重标准进行全面衡量。使项目一出生就有利于保障和促进生态环境。同时要贯彻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三r”原则,从资源循环利用的角度积极吸引补链企业,使区域经济发展走循环经济的道路。把发展环保产业贯彻到煤炭资源型城市结构优化和升级的始终。还应该重视绿色投资的科技含量和社会价值,尽可能以少量的资源获得更多的科技支持,取得更多的价值,使资源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体现绿色发展的生态性、融合性、协调性、配套性和技术性。四是要结合煤矿资源型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开采形成的地理和环境变化情况,实施生态城市建设工程。比如利用塌陷坑建立湿地公园发展观光渔业,利用废弃矿山建旅游景点,同时,因地制宜的实行园林化城市、宜居城市建设。为煤炭资源型城市人的发展和居住创造良好的环境。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谈吉林省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摘要:吉林省已经进入了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城市化发展在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吉林省城市化进程中主要存在着人口数量较大,城市数量较少,城市供给比较短缺;城市低端就业市场日趋紧张,城镇失业率逐年增长;水资源问题严重威胁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工业不强,产业不大等问题。吉林省在城市化进程中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构建吉林省大、中、小城市科学而合理布局的城镇化体系。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城镇建设 当今世界,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共同的声音,城市化发展也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城市的繁荣是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标志,是人类社会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城市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展成为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 一、吉林省实现城市化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作为我国东北部经济欠发达的农业省份及边疆民族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与我国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人口数量较大,城市数量较少,城市供给比较短缺 截至2008年底,吉林省常住人口为2734万,其中城镇人口占53·21%,城市化水平仅超出全国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2007年我国城市化率为45% ),与部分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如上海为85·76%、北京为75·6%、天津为60·09% ),城市化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全省共有城市28个,副省级城市1个,地级市仅有7个,比甘肃省(12个)、云南省(8个)还少,县级市有20个。而经济发达的广东省有城市44个,其中地级城市就有19个,县级城市也达23个。 (二)城市低端就业市场日趋紧张,城镇失业率逐年增长 2000年以来,吉林省人口的城镇化进程得到了较快发展。2000—2008年,吉林省城镇化水平上升了3·6个百分点, 8年内有120多万农民走进城市;到2008年底,全省城镇人口为1454万,城镇化率为53·21%。而城镇失业率却从2000年的3·7%上升到2006年的4·2%,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向省内城镇的转移。尽管到了2007年吉林省城镇失业率回落到3·9%,而且比当年的全国平均数低0·1个百分点,但与经济发达的广东省(2007年为2·5% )、江苏省(2007年为3·25% )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三)水资源短缺问题严重威胁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 目前吉林省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2007年吉林省水资源总量为346亿立方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267立方米,仅仅为全国平均水平(2153立方米)的59%。而且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降水量波动很大、保证率低的弊端。按国际标准来衡量,吉林省属于中度缺水地区。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99·7毫米,由东南山区向西北平原递减。其中辽源、松原属重度缺水区,长春、四平属极度缺水区。长春、四平、松原、白城四市同时还属于生态缺水区。另外在水资源方面还存在干旱加剧、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仅为28% )、工业和城市用水浪费严重等问题。 (四)工业不强,产业不大 吉林省的工业企业大的不多,小的又不强,行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不够高。2007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仅有长春一汽、通钢、长春大成、中铁13局、吉粮和长春亚泰6家。 从产业结构层次水平来看, 2008年吉林省的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为14·3%,高于全国当年3个百分点,与经济发达省份之一———江苏省(当年第一产业比重为6·9% )相比,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还是比较高; 而2008年吉林省的第二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为47·7%,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491·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8·6%。其中轻工业增加值638·58亿元,增长27·0%; 重工业增加值1852·69亿元,增长16·0%。 此外,民营经济弱小也是导致吉林省城市化落后的重要因素。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江苏省相比, 2007年江苏省个体私营经济累计登记注册户数超过270万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总额13621·7亿元。而2007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158亿元,不到江苏省的1/10。 二、吉林省走城市化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对策 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5%。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建设中优化配置资源功能,积极调动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科学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保持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科学而合理的城镇化体系结构。 为此,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这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吉林省必须加快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的创新,充分利用东北亚区位优势,通过对内、对外开放,广泛运用省内外经济资源,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和城市功能。如长春市、吉林市和延吉市可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大学城和开发区为支撑、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柱、旅游业和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科学城和生态园林城,从而提高城市首位度。 (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有一定基础的中小骨干企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企业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龙头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链条式配套服务和专业化经营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以“雪球”效应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充分利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基础条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共享资源、降低成本、优势互补,发挥企业集聚功能,突出县域特色,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发展格局。 (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我国旧的户籍管理制度把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类,在享受国家政策时有很大区别。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过去的“二元制”户口政策已经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形成制约和障碍。凡在城市或城镇有固定住所、稳定 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要鼓励他们把户口迁入城镇,在就业、经商、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原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权利。最近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12个省区取消了二元户籍制度,建议吉林省也尽快取消旧的户籍制度,以促进城镇化水平提高。 (四)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目前吉林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阶段,这意味着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将被城市征用。经研究表明城市化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1056平方公里,即158万亩,耕地减少615亩,由此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那么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已经成为目前吉林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应尽早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有基本的保障,在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同时,会更积极地融入到城市生活和工作中去。2007年城市经济发达的江苏省无锡市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发展城市经济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征地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农民,可纳入政府保养范围,按月发放保养金,标准为229元。 (五)构建吉林省大、中、小城市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体系 在市场牵引和政策引导下,统一规划,将资本、技术、土地和水资源等要素科学地配置到城镇化进程之中,并且要鼓励大中城市对口支持小城镇建设。根据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设想,可以将吉林省的城镇化体系分成三个层次:一是大城市圈。指以长春市和吉林市的市区为中心,再由周围的卫星城市和卫星城镇构成的城市圈。 二是区域中心城市,即行政区划的中心城市和周边的城市结合而成的城市群。如通化—白山城市群、延吉—图们—珲春城市群等。三是小城镇。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作为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和初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是国家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地。长期以来,为国家紧急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发展中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探讨从国家财政政策的角度解决这些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资源型城市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类型,经过多年的发展,出现和积累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直接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产业结构高度单一的问题 资源型城市的建立一般都是某一地区先拥有了某种(或多种)自然资源,再有设立在该地区的资源型企业,这些企业迅速集中了大量的作业人员,然后再有设在该地区的城市和政府。因为这些资源型城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获取所需要的资金收入,当地政府往往缺乏发展其他经济门类的动力。产业结构高度集中于改种自然资源的开发上,“靠山吃山”,长此以往造成了资源型城市高度单一的产业结构,经济收入高度依赖于资源型产业上。据统计,我国目前大多数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采及其加工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都在30%以上,相当多城市超过50%,如大同市煤炭采选业和原料工业曾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0%。这种单一的产业结构,造成资源开采一业独大,产业链条很短。而自然资源本身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最终会被耗尽,一旦“坐吃山空”,这些城市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问题 解放前我国国力赢弱,建国后国家为了尽快发展国民经济,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以“先生产后生活”、“先开发后治理”为工业生产的指导思想。在资源开采中更是采取“有水快流、涸泽而渔”的做法,思想上坚持“先生产后治理、重开发轻环保”。对资源型城市的资源开采没有经过科学论证,缺乏仔细的统筹考虑和规划安排。造成大部分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过量的滥采滥伐现象,没有经过规划、掠夺性、粗放型的滥采滥伐已经给当地带来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现在资源型城市较为普遍地存在着环境生态问题:空气质量恶劣,大气污染严重;地表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地面沉降,采煤区出现了大量的采煤沦陷区,地面坍塌,引发地质灾害;地下水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水质污染,水位下降。河流干涸,农业灌溉、人畜饮水出现困难。 全国焦炭生产基地山西省介休市,2004年-2005年平均每月只有2天ⅱ级天气,几年来没有出现一天i级天气,空气中s02、n02、tsp(颗粒物)、pn10(可吸入物)严重超标,空气中悬浮硫、一氧化碳、笨等微粒含量最大时超过国家环保标准的10多倍,城市周边的植被、农作物和水源也遭到严重污染。一些地方的煤矸石山已发生多起坍塌和自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因采矿活动诱发的地面坍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元。2001年全国共造成地质灾害600余次,死亡。788人。东北三省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总面积990平方公里,受影响居民超过90万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长期过量采伐林、木,伊春的红松林被砍伐98%,小兴安岭等地生态功能急剧下降,蓄水固土抗风沙能力明显减弱。大庆由于开采石油造成森林覆盖率大幅下降,草原退化、盐碱化和沙化的面积已占总面积的84%。由于地下水资源严重超采,一些资源型城市出现大范围地下漏斗。 (三)城市失业问题严重的问题 资源型城市从事资源开采的高度单一的产业结构,首先导致其用工需求的绝大部分只能是男性的矿工,城市中女性的就业比例就受到很大的局限。女性普遍工作难找,就业的性别比例失调。同时,如前所述,自然资源都有一个被开发殆尽的时候,产业单一的资源型城市一旦赖以开发的自然资源濒临枯竭,被开发殆尽,就会出现劳动力严重的需求萎缩,大量剩余劳动力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我国早期发现并已经开采的资源由于长期的掠夺性开采,很多资源的剩余量已经有限。据统计,到2003年底,盘锦市辽河油田的原油开采已动用探明原油储量的77.1%,天然气则已动用了82.6%;大庆市占全国石油年总产量50%之多的大庆油田,剩余可采储量只剩下30%,预计到2020年年产量只能维持在2000万吨左右,开采成本也将大大提高;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已面临煤炭资源枯竭或大量关井的局面;我国最大的森林工业基地伊春,16个林业局中已有12个无木可采,可采的成熟林只剩下1.7%,可采木材不足500万立方米;吉林省多数煤矿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发建设的,开采时间长,煤炭产量这些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90年最高年产1556万吨,到目前年产不足800万吨,职工人均年产煤炭仅为60吨。抚顺、本溪、阜新、玉门等城市由于长期超强度开采,生存发展已经受到后备资源不足、资源枯竭的严重威胁。 资源型城市失业率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抚顺市2005年的统计失业率为31.12%。这些城市失业问题的严重不仅仅体现在女性的失业上,而在于资源枯竭导致的零就业家庭急剧增加,如2005年本溪市的零就业家庭就达到该市失业家庭的37.04%。失业人员多,在岗矿工的收入也普遍较低,全国政协组织的“四矿问题”专题调查表明,矿工收入处于各行业之末,年人均收入仅为最高收入的1/9。资源型城市贫困人口多,呈现出贫困聚集和代际传递等特点,造成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四)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问题 资源型城市基本上都位于我国的东北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普遍更为滞后。和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相似,同样存在着比较突出的二元结构,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也较大。据国务院西部办的统计,2006年我国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49元,是全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l/5。资源型城市中,资源工业是其经济支柱,农村经济相对得不到重视和发展,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同样不可轻视。大庆市2000年城市和农村人均收入分别为9090元和1093元,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高达8倍以上。2006年,该市各行业平均工资的统计中显示: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采矿业,达到35871元/人,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为6474元/人,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例为5.5:1,也反映出大庆市城乡明显的收入差距。因此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同时解决二元结构突出的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五)人才相对匮乏的问题 资源型城市人才的总体情况比较匮乏,这主要是由于资源型城市自身的发展特点决定的。单一的资源开采形成的资源型城市,需要大量从事资源开采等比较简单体力劳动的矿工。这些矿工大多数是从农村招收过来的青壮劳力,他们中绝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就业面受到很大局限。虽然在资源型城市也有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但相对人数要少得多,且由于科技的进步及社会的发展,与综合性城市相比较,这些管理和科技人员普遍存在知识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 同时,单一的资源开采的产业结构同样造成人才当地就业面狭窄,少有用武之地,当地培养的人才又纷纷外流,外面的人才引进来就更加困难,形成严峻的恶性循环怪圈。再加上资源型城市不利的区位条件、交通的落后、信息的闭塞、工作条件的严酷、待遇的低下、生活条件的艰苦及自然环境的严重污染等,使当地的人才形势更加雪上加霜。如山西大同矿务局1997至2001年间共调出各类人才638人,而调入几乎为零。本溪市近几年来,每年送出大专以上大学生6000人以上,回到本溪工作的不到10%,大量的毕业生留到外地工作。此外,资源型城市自身的教育经费紧张,师资力量不足,教育基础薄弱,加上不少居民生活困难,无力负担高额的教育费用,辍学现象严重。资源型城市单一的产业结构引致单一的人才结构,单一的人才结构更进一步强化了单一的产业结构,如此往复恶性循环,构成了这些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人力资源瓶颈,直接制约了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 解决资源型城市在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总体方向就是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培育接续替代产业,促进资源型城市的长期可持续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需要中央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在计划、财政、金融等各个领域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扶持力度。就财政支持而言,我国目前的财政政策在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中还存在不少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支出中用于解决因资源开采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份额不足,而地方财政又捉襟见肘,寅吃卯粮,对解决遗留问题有心无力。现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补偿资源型城市历史欠账的稳定渠道保证,造成资源型城市长期缺乏合理补偿。现有资源税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资源开采上缴的税费地方分成较少,国家与地方的利益关系未能理顺。此外,国家现有的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要求还不健全。针对资源型城市出现的问题,借鉴国外已经比较成功的做法,笔者从财政政策的选择上就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短期内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资源型城市面临的既存的主要问题,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调整资源税费、增值税等相关收入政策。同时从长效机制上,财政政策上应专门针对资源型城市设立相应的预算稳定基金,以期比较好的解决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财政支出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资源型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 由于国家多年以来一直对资源型城市实行原材料低价政策以支持国家重工业的发展,形成工业制成品和资源初级产品之间的剪刀差,使资源型城市很少能有自身的积累。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地方经济普遍不发达,财政实力不强。如阜新市2004年本级财政只有5亿多元人民币,同年财政支出总额12亿多元人民币,收支缺口达7亿元,占当年支出总额的接近60%。面对资源枯竭给资源型城市带来的巨大冲击和影响,仅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财力,显然难以妥善解决好各种问题。因此,需要中央财政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这实际上是国家对这些城市过去所作巨大贡献的一种合理补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原则。 1.通过财政专项拨款、财政参股、财政贴息方式扶持资源枯竭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促进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选择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一是延续现有资源产业寿命;二是增强地方经济实力;三是能有效解决失业和贫困等迫在眉睫的问题。考虑到资源型城市在参与国债项目遴选时,往往不具备竞争优势而难以入围,可在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中专门安排一部分支出,用于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经营领域,积极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提供金融服务。国家在进行生产力布局时也应适当向资源型城市倾斜。 2.加大扶持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应该提高对采煤沉陷区的资金补助比例,增加对资源枯竭地区和城市下岗职工安置的专项资金补助,妥善解决中央煤炭企业下放前的历史遗留拖欠工资和安全生产欠账。 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社会保障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社会稳定是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国家应保证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补助和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支出。同时积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由政府提供转岗免费教育和培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解决资源型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资源枯竭企业平稳退出和社会安定。 3.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建立财政投融资体系,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解决资源型城市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的问题,促进其可持续的协调发展,必须通力协作,加大道路、通讯、环境、科、教、文、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以吸引外来投资、促进接续产业的企业进入和建立。加大对资源型城市的支农支出,帮助当地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支持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促进城乡产业对接,缩小城乡二元经济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4.加大对资源型城市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财政支持。资源型城市人才数量少、层次低,特别是掌握发展区域主导优势产业关键技术和高水平管理才能的关键人才严重缺乏。鉴于当地的财政现状,可由政府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充分挖掘现有人才潜力;对于急需的人才,资源型城市在短期内难以培养出来,则要通过吸引现成的人才,可由省级政府专门设立扶持资源型城市的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资源型城市要在提高人才待遇的同时,改善人才成长的环境,使人才的价值得到体现,让人才积极主动地为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财政收入方面--进一步调整相关资源税费的收入政策 调整相关资源税费的政策,主要遵循效率和公平原则,一方面切实减轻资源型城市的税费负担,增加当地的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也要统筹考虑不同资源型城市各自的资源条件和负担水平,合理调节级差收入。 1.改革专门针对资源征收的资源税费。中国目前专门针对资源征收的资源税费主要由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资源税等部分组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调整: 一是实行矿产资源补偿费率的弹性化。现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率是比例费率,从始至终不变,而资源开采企业的经营具有周期性特点,不同时期的投入产出比是不一样的。在稳产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并不困难,但是到了衰退期,随着开采难度的增加。回采率降低,资源补偿费增加,使原本就深陷困境的企业雪上加霜。因此,应该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的费率,以体现量能负担,保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地方留成比例。我国目前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中央与省、直辖市五五分成、中央与自治区四六分成的办法。随着我国很多资源大省都已进入资源衰退期,这些资源大省的经济实力普遍也不强,在支持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负总责,分担相当部分的支出任务,财政支出的压力很大。因此,国家可以考虑在分成比例上适当上调省级政府的留成比例,缓解各省目前的财政压力,切实保证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财力需要。 三是资源税的调整和改革。资源税的调整包括:调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把森林资源纳入资源税的调整范围。如前所述,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已经在许多森林城市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对森林开采征收资源税,有利于保护环境;改革资源税的税率形式。目前资源税所采用的是定额税率,其缺点在于资源企业的资源税负担与企业的获利能力脱节,稳定增产期的企业获利能力强,资源税负水平相对就低,而对于已经处于濒临资源枯竭的企业,开采条件困难,获利能力差,资源税负相对就要高很多,更加不利于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建议可以借鉴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设计思路,将资源税改为累进税率,按照利润水平的高低设计不同的累进税率,并设立免征额规定,如可以规定利润率不到20%的免于征收资源税;同时调整资源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资源税只在资源的开采生产环节征收,其税收优惠政策也只能对资源开采企业发挥作用,改革可以考虑对资源回采率和选矿率达到一定标准的资源开采企业给予一定资源税税收减免,以激励资源开采企业自觉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开采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2.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完成增值税类型的转变。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实行对外购固定资产所负担的增值税只能列入成本而不能抵扣的政策,造成资本有机构成越高的企业,其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就越重。资源型城市由于经济结构高度集中于资源开采,所购大型生产设备一般价值都很高,增值税的数额自然也相当可观。现行增值税不允许这些进项税额的抵扣直接增加了资源型企业的成本,相对于其他资本有机构成不高的企业,资源型企业的税负更加沉重,这显然与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背道而驰。虽然国家在东北地区的相关行业进行了消费型增值税试点,但到现在还没有在全国其他地区全面推开。建议加快增值税全面转为消费型的改革,目前至少先保证在其他资源型城市尽快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可以借鉴国家在所得税上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的相关政策,对关键性、节能效益显著且因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应用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 (三)预算体制方面--设立预算稳定基金实现资源型城市的财政援助长效机制 资源型城市自身的发展特点决定了资源型城市必须考虑经济转型以实现可持续和谐发展。因为资源开采都有走向衰退的时候,同时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也会受到资源储量、国内外市场等诸多因素影响而不断变化,这些都会直接影响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财政政策的长效机制上,针对资源型城市的特点,借鉴国外的做法,设立预算稳定基金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办法。 1.国外的主要做法。国外不少国家或地区结合资源型城市的特点,在资源型城市设立了预算长期稳定基金,在基金的设置上大致上分为两大类型:(1)稳定基金,目的是保持政府预算的长期稳定,如委内瑞拉、哥伦比亚、科威特、尼日利亚、挪威、智利和俄罗斯等设立了类似基金;(2)储蓄型后代基金,目的是保障子孙后代在将来资源枯竭以后“有饭吃”,如加拿大的艾伯塔省,美国的阿拉斯加,以及科威特、阿曼、巴布亚新几内亚等设立了类似基金。稳定基金和后代基金的目的都是为应对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资源产品价格变化,保持所在国家或地区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稳定。同时在很多情况下,这两类基金发挥的作用实际上又是混合、有交叉的。例如在基里巴斯,从1956年起设立收入平衡基金,作为一项后代信托基金,目的是为将来其磷酸盐矿床枯竭之后使用,同时也用于短期的政府预算稳定”。 2.对我国资源型城市设立预算稳定基金的建议。在资源型城市设立预算稳定基金,实现资源型城市的财政援助长效机制,在国外已经施行了几十年。实践证明,对缓解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波动具有较好的效果。总结国外相关国家和地区设立预算稳定基金的基本做法,将资源稳定增产期或者资源产品价格上升时期形成的“超额”收入(即盈余收入)以基金形式存储起来,不用于传统支出项目如补贴和社会福利,在资源枯竭或者资源产品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用于弥补政府预算收入不足。具体做法上,可以考虑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设立资源型城市补偿专项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本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补贴、人员培训、环境治理等。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一是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作为启动资金;二是从处于稳产增产期的资源型产业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三是建立矿山环保与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政策。通过加大增产稳产期的资源型城市的资源税力度以及从重要资源产品(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等)涨价收入中提取必要份额等作为基金来源,主要用于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所需的建设,包括解决普遍存在的地面沉陷、固体废弃物堆放、水资源破坏等特殊生态治理问题,以及转型过程中的职工生活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对于增产稳产期的资源型城市,应当未雨绸缪,设立地方预算稳定基金。从本地资源性收入中提取必要的部分作为地方财政稳定基金的来源,在资源枯竭时用于弥补地方财政收人不足,以及用于地方经济转型。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浅谈吉林省城市化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摘 要]吉林省已经进入了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城市化发展在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吉林省城市化进程中主要存在着人口数量较大,城市数量较少,城市供给比较短缺;城市低端就业市场日趋紧张,城镇失业率逐年增长;水资源问题严重威胁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工业不强,产业不大等问题。吉林省在城市化进程中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构建吉林省大、中、小城市科学而合理布局的城镇化体系。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城镇建设 当今世界,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共同的声音,城市化发展也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城市的繁荣是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标志,是人类社会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城市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展成为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 一、吉林省实现城市化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吉林省作为我国东北部经济欠发达的农业省份及边疆民族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与我国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人口数量较大,城市数量较少,城市供给比较短缺 截至2008年底,吉林省常住人口为2734万,其中城镇人口占53·21%,城市化水平仅超出全国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2007年我国城市化率为45% ),与部分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如上海为85·76%、北京为75·6%、天津为60·09% ),城市化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全省共有城市28个,副省级城市1个,地级市仅有7个,比甘肃省(12个)、云南省(8个)还少,县级市有20个。而经济发达的广东省有城市44个,其中地级城市就有19个,县级城市也达23个。 (二)城市低端就业市场日趋紧张,城镇失业率逐年增长 2000年以来,吉林省人口的城镇化进程得到了较快发展。2000—2008年,吉林省城镇化水平上升了3·6个百分点, 8年内有120多万农民走进城市;到2008年底,全省城镇人口为1454万,城镇化率为53·21%。而城镇失业率却从2000年的3·7%上升到2006年的4·2%,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向省内城镇的转移。尽管到了2007年吉林省城镇失业率回落到3·9%,而且比当年的全国平均数低0·1个百分点,但与经济发达的广东省(2007年为2·5% )、江苏省(2007年为3·25% )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三)水资源短缺问题严重威胁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 目前吉林省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2007年吉林省水资源总量为346亿立方米,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为1267立方米,仅仅为全国平均水平(2153立方米)的59%。而且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降水量波动很大、保证率低的弊端。按国际标准来衡量,吉林省属于中度缺水地区。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99·7毫米,由东南山区向西北平原递减。其中辽源、松原属重度缺水区,长春、四平属极度缺水区。长春、四平、松原、白城四市同时还属于生态缺水区。另外在水资源方面还存在干旱加剧、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仅为28% )、工业和城市用水浪费严重等问题。 (四)工业不强,产业不大 吉林省的工业企业大的不多,小的又不强,行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不够高。2007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仅有长春一汽、通钢、长春大成、中铁13局、吉粮和长春亚泰6家。 从产业结构层次水平来看, 2008年吉林省的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为14·3%,高于全国当年3个百分点,与经济发达省份之一———江苏省(当年第一产业比重为6·9% )相比,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还是比较高; 而2008年吉林省的第二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为47·7%,低于全国0·9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2491·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8·6%。其中轻工业增加值638·58亿元,增长27·0%; 重工业增加值1852·69亿元,增长16·0%。 此外,民营经济弱小也是导致吉林省城市化落后的重要因素。与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江苏省相比, 2007年江苏省个体私营经济累计登记注册户数超过270万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总额13621·7亿元。而2007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158亿元,不到江苏省的1/10。 二、吉林省走城市化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对策 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5%。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建设中优化配置资源功能,积极调动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科学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保持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科学而合理的城镇化体系结构。 为此,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这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吉林省必须加快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的创新,充分利用东北亚区位优势,通过对内、对外开放,广泛运用省内外经济资源,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和城市功能。如长春市、吉林市和延吉市可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大学城和开发区为支撑、加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柱、旅游业和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科学城和生态园林城,从而提高城市首位度。 (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有一定基础的中小骨干企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企业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和龙头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的链条式配套服务和专业化经营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以“雪球”效应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充分利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基础条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共享资源、降低成本、优势互补,发挥企业集聚功能,突出县域特色,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的发展格局。 (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我国旧的户籍管理制度把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类,在享受国家政策时有很大区别。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过去的“二元制”户口政策已经对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形成制约和障碍。凡在城市或城镇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要鼓励他们把户口迁入城镇,在就业、经商、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原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权利。最近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12个省区取消了二元户籍制度,建议吉林省也尽快取消旧的户籍制度,以促进城镇化水平提高。 (四)尽快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目前吉林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阶段,这意味着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将被城市征用。经研究表明城市化水平每增加1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大1056平方公里,即158万亩,耕地减少615亩,由此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那么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已经成为目前吉林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应尽早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有基本的保障,在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同时,会更积极地融入到城市生活和工作中去。2007年城市经济发达的江苏省无锡市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发展城市经济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征地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农民,可纳入政府保养范围,按月发放保养金,标准为229元。 (五)构建吉林省大、中、小城市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体系 在市场牵引和政策引导下,统一规划,将资本、技术、土地和水资源等要素科学地配置到城镇化进程之中,并且要鼓励大中城市对口支持小城镇建设。根据吉林省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设想,可以将吉林省的城镇化体系分成三个层次:一是大城市圈。指以长春市和吉林市的市区为中心,再由周围的卫星城市和卫星城镇构成的城市圈。 二是区域中心城市,即行政区划的中心城市和周边的城市结合而成的城市群。如通化—白山城市群、延吉—图们—珲春城市群等。三是小城镇。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试论城市道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论文关健词】城市道路建设 管理问题 应对策略 发展目标 方向 【论文摘要】城市道路的建设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方便快捷的交通能推动城市建设快步进入新纪元,因此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不论前期的设计工作,还是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都需良好的控制和管理. 城市道路的建设,包含较多专业内涵,诸如前期评估、道路的规划、道路设计、给排水的设计、路面结构设计以及管线的综合设计等。城市道路如同城市的骨架支撑着城市的发展,其建设水平与城市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均有密切的关系,因此道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必不可少。 1 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交通组织不尽合理 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道路资源,尤其是支路,造成主干道的交通负荷较大,路口通行困难。根据调查资料统计并推算而得,2001年上海中心区道路全日交通负荷为249万车公里,高峰小时内达25万车公里。其中支路负担28%,干道72%,车行道展开长度530km。上海中心城干道网在高峰小时的平均负荷度为0.86。cbd为0.97,可以断论,上海道路在总体上已经超负荷了。 1.2 现行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混行交通严重 我国曾被称作“自行车王国”,现阶段我国城市居民的主要出行方式仍以自行车为主,次之为公交或步行,但是由于我国交通参与者的大多数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感与实际的交通安全状况偏差较大,造成了严重混乱的混行交通状态,恣意横过马路、骑车带人、逆行、闯红灯的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加剧了道路交通的拥堵状况。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可以称做“区分职能,多头管理”。建设部、公安部分别负责城市内部的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公共交通运输、城市道路安全及交通秩序的维持。但是,行业管理外的税收、价格的制定、重大设施的建设还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家计委等部门联系。加之管理方法、管理水平、程序等问题,对于正常的交通运输活动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1.3 路网布局不合理 我国是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历史的传统对现在社会生活具有极大的影响作用。我国现有的城市大多是在封建社会城市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城市的结构、形态与道路系统均是历史上基本形成的,并且以往的城市规划管理仅仅重视城市的总体规划,对于规划的具体实施、操作准备的不足,在实际的工作之中就出现了从总体上看城市道路密度是合理的,但是由于结构上的不合理,“环城快速路能上不能下”、“高速公路出口‘严’”等尴尬局面的出现。 1.4 交通设施配置与城市交通流量变化不匹配 1.4.1 红绿灯的设置 科学的红绿灯设置应符合绿波理论,即两个相邻路口间的相对相位差合理,就能一次性清理掉所有的车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拥堵的状况。 1.4.2 交通标志的设置 按规定主次干道路面上必须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隔离,路面交通标牌、标志、标线齐全,交叉路口和危险地段要设置指路牌和安全警示牌。主干道上指路、指示标志、标线要清晰美观,导向箭头标线应前置。 2 城市交通发展应对策略 2.1 正确做出城市道路交通现状调查 应调查、搜集的资料包括:交通小区划分及小区经济、土地利用资料、交通网络结构及道路几何要索资料、历史道路交通量及流向资料、居民出行特征资料、机动车出行特征资料、货物出行特征资料、现有文通管理设施及效果资料等。道路网究竟能承受多少机动车保有量,这是城市决策者需要掌握的问题。从影响路网容量的因素看,道路基础设施作为机动车交通的载体只是反映了硬件条件。除此之外,路网的承受能力与城市交通宏观政策和管理也具有密切关系。这方面牵涉到对私人机动车的使用和管理政策、对出租车发展的政策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政策等等。还要对交通发展的进度做出正确评估从而合理地分配和使用道路资源。 2.2 制定科学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宏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的目的是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影响、优化交通结构。优化城市文通结构的本质是优化城市道路资源的利用。它通过交通政策的引导来实现,而政策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保证体系。在制定城市交通发展模式的过程中,应重视发展的观念。只有通过发展,逐步实现城市和国家的现代化,问题方能解决。机动化汽车技术要发展,城市也要发展,要通过城市的发展,适应城市机动化进程和汽车技术的合理发展。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和道路文通设施的建设资金给予必要的保证。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近期的发展建设不要为远期的发展制造障碍,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和环垅效益,要为远期的发展留有余地。 2.3 加大立法执法力度并大力宣传交通法规。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通管理经验告诉我们,要管理好城市道路交通,既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法规体系,并严格执行,又要使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人人都参与交通管理,才能把城市交通管理好。首先,成立城市交通对策委员会。研究协调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从供求方面采取措施,科学制定交通法规进行综合治理。其次,严加治理交通污染。集中力量科技攻关,消减汽车尾气。严禁汽车喇叭鸣放的规定要继续执行,公路两旁适当建立隔音墙或防音带。要求机动车辆缴纳环保费,加大绿化密度和力度,使道路两旁的树、草、花蔚然成观。再次,尽力制止和避免对城市交通规划管理的人为干扰,维护管理法规的严肃性。 3 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城市交通现代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施装备现代化,即城市交通设施技术水平要不断提高,既要发挥现有的实用技术,又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新技术,谋取综合效益。二是交通战略现代化,即政策措施要不断完善,既要合理调整交通供需与交通方式的协调配合,又要提高城市路网在整个城市活动的运输效率。先进的设施是硬件前提。正确的战略是软件保证,两者相辅相成。 总体目标应该是,实现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建设大城市现代他的多层次的综合交通体系。所谓综合交通体系,主要包括:①道路。具有与城市规划相结合的网络系统,其面积率一般达20%左右,设有快、慢分道,专用的快速汽车干道、商业区内步行道、公交优先行车道,以及足够的停车场地。②车辆。具有性能良好的私人车辆,经过专门设计的各种专用车辆,便捷的公共汽、电车和出租车,以及必要的轨道捷运系统,各种车辆形成互补的群体,并具备耗能少,废气少,噪音小的性能,有较高舒适度,有专用的停车站点设施。③管理。有严谨的交通法规、客货运输管理规则、交通设施管理规范。 4 结束语 道路交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方便快捷的交通能推动城市建设快步进入新纪元;而道路拥挤、文通秩序混乱、居民出行所需时间过长、市内泊车场地不足、道路承载能力跟不上机动车增长偷求则严重制约着现代化的程度。因此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原则下,顺利度过目前机动化起步阶段,才能打下坚实的发展基础。 城市可持续发展论文:论构建绿色交通,实现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论文 关键词:快捷高效 城市 交通 持续 发展 论文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口的膨胀和不断恶化的环境使 现代 交通系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有效地解决交通问题从而获得 科学 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是交通运输管理者们所必须研究的课题。 交通运输系统作为现代国民 经济 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持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合理控制生态环境污染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有效的交通系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综合考虑土地使用、城市规划和其他许多社会经济因素。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口的膨胀和不断恶化的环境使现代交通系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在这样的形势下有效地解决交通问题从而获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是交通运输管理者们所必须研究的课题。 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高举 四、控制 交通 需求,促进城市可持续 发展 经济 发展必然刺激人们对私人汽车的消费愿望,利用一系列的政府行为和政策手段调控交通需求和实现平衡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可以通过静态的车辆配额系统与动态的 电子 道路收费系统两种主要方式对交通需求进行管制。车辆配额系统是通过限制车辆年增率和增加机车拥有人的负担,有效控制长期范围内车辆数量的增加,促使人们选择公交系统。电子道路收费系统是通过对用户实施电子收费来降低高峰时段交通拥挤。通过额外的收费,它使用户在不必要的时候避免进入控制区域以降低交通成本,从而达到减缓阻塞的目的。总而言之,车辆配额系统增加用户购车的固定成本,道路收费系统则增加使用车辆和道路的动态成本。通过两者的结合,有效地进行了对交通需求长期和短期、静态和动态的调控,有力保证了以公交系统为导向的交通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广泛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系统 高服务水平的交通系统不仅依赖于合理的规划方案和适当的交通需求控制,同时也离不开动态的交通组织、管理技术和策略。智能交通系统正是一个利用 现代 计算 机和通讯技术对城市交通 网络 实施系统性、整体性管理和监控的有效途径。智能交通系统主要通过实施动态的组织管理策略并提供及时、全面的交通信息来引导交通流的合理分布,最终优化系统的运行效率,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因此,智能交通系统已经成为现代城市交通管理的发展方向。如可利用城市快速路监控信息系统在高速路边用电子公告板的形式为用户提供及时的交通状况信息以避免用户进入过分繁忙或有事故发生的路段;利用车速信息系统使安装在出租汽车上的全球定位系统接受器获取不同道路上的平均行驶速度,以此了解区域内的整体交通状况;利用路口监测系统监控路口的运行状况,一旦有事故发生,交通控制中心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交通流量。最后通过整合交通管理系统把从以上系统中收集和处理的交通信息进行数据采集,提供给出行者,从而实现对都市交通系统的智能管理和调控,确保良好的交通服务水平。 实现 科学 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进步是人类永恒的目标,而在都市发展中贯彻绿色交通的理念正是实现这一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人们已经认识到合理的交通体系、健康的交通秩序和优质的交通服务对人类生存的意义。城市化和 工业 化在
中国劳动论文: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中国城市农民工市场的波动 [摘 要]中国城市具有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农民工市场属于第二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市场的均衡模型表明,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会影响农民工市场的自动调节,进而引起农民工市场的均衡与波动。以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以及城市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情况为视角,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可分为三个阶段。2003年以前城市农民工市场可以自动达到供求均衡,而2004年以后则交替出现“民工荒”和失业等劳动力市场的缺口,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弹性的相对大小发生了变化。新《劳动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尚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改变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因而也无法确定是否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短期内,政府可以通过影响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来降低城市农民工市场的波动,长期而言,只有采取有力措施变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为一元劳动力市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民工市场的波动问题。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市场;供需弹性;新《劳动法》 一、引 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成为我国一个重要的经济现象,据估计,1983年在城市就业的农民数量只有200万,到2007年,这一数字已高达1.37亿①。一方面,对于农村来说,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想提高收入,向城市转移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和城市就业体制的制约,只能在城市从事那些工资低、条件差的工作,合法权益也往往得不到保障。由于长期以来城乡行政分割以及其他一些社会、经济原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从转移的途径和过程来看[1],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农业内部从种植业部门向林牧渔业部门的转移;第二个阶段是从农村内部向以乡镇企业为主要载体的非农产业转移;第三个阶段是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和向城镇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劳动力被严格限制在农村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20世纪70年代末,从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对农业生产产生了巨大的激励效果[2],农业劳动时间大大节约,形成公开的劳动力剩余,劳动力便开始了重新配置的过程。随着劳动力流动条件的放松,城市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扩张,这种配置最终引起了劳动力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并最终形成20世纪90年代的“民工潮”。 对城市而言,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正成为城市劳动力供给的主要来源,城市农民工数量与城镇从业人员数量的比值,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乎为0,增加到2000年的36.9%,并继续增加到2007年的46.7%。一般来说,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理论,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力不断上升,这将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甚至最终消失[3],可实际情况是,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扩大。这就形成了一个理论上的悖论,即农村劳动力空前流动起来的同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却在迅速拉大,这说明劳动力流动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有条件的[4]。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相同条件下,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口与城镇就业人口被区别对待[5]。大量研究显示,中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城市劳动力市场[6][7][8],中国的城市劳动力市场包含了外劳和本地居民两大部分,但这两部分从业人员所属的市场阶层以及在市场阶层之间的流动状况是不相同的,从而构成有中国特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和“城市二元社会”。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最早由Doeringer和Piore提出[9],后经Jeremy I Bulow和Lawrence H Summers等人发展[10],指的是把整个劳动力市场划分为第一劳动力市场和第二劳动力市场,第一市场的工资较高、劳动条件较好、工作岗位较有保障、有较多的职业晋升机会,就业的往往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型和技能型劳动者;而第二市场的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在这两个市场之间流动是比较困难的,一般说来,第一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不愿进入第二市场,第二市场的劳动者羡慕第一市场的就业,但第二市场的劳动者无法进入第一市场。如果第一市场的劳动者愿意进入第二市场,他们是能够比较容易地在那里找到工作的,因此如果出现周期性失业时,第一市场的失业率要低于第二市场。第一劳动力市场更多受到制度性因素的影响,如工会力量、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法等;而第二市场则很少受制度性因素的影响,符合完全竞争的条件,其劳动力供需可以较迅速地由工资变化来调节。二元劳动力市场的特点还表现在两个市场招聘新职员方式的区别上,第一市场的空缺职位通常不是到市场招聘而是由内部提升来完成;而第二市场则完全是市场招聘。 在我国城市的劳动力市场上,外来劳动力一般并不能进入到比较正规的部门就业,而大多数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城市的一些非正规部门。[11]即使干的是完全相同的工作,与城市劳动力相比,外来劳动力得到的工资和其他待遇相对也会较低。[12]平均起来,迁移者的工资仅是非迁移者的80%,而且迁移者在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方面得到的待遇,也明显差于非迁移者。[13]显然,农民工市场是城市的第二劳动力市场。 虽然农民工就业差,工资低,但直到2003年以前,中国的农民工市场始终保持着较好的稳定性。企业总可以在农民工市场上找到他们需要的劳动力,而农民工也总能以较低的工资找到工作。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1998年,即使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仍在持续增加,未出现农民工的大量失业,企业也未遇见劳动力短缺问题。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现象在具有劳动力无限供给,并且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十分巨大的中国出现,是不可想象的。为此,有些学者惊呼,中国经济发展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已经到来。[14][15]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②。 为什么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可以自动达到供求均衡,而2004年以后则交替出现“民工荒”和失业等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如果说中国的城市吸纳不了那么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那么,为什么2004年在全国会出现大面积的“民工荒”,反之,又如何解释2008年大量民工失业呢?农民工市场,甚至城镇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那么,新《劳动法》③是引起2008年底农民工大量失业的原因吗?它是否加剧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本文试图提供这些问题的一个解释框架。 二、中国农民工市场均衡模型 影响中国农民工市场的供求因素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被称为系统性因素,包括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系统性因素对第一、第二劳动力市场均产生影响;另一部分可称为非系统性因素,主要包括国家与农民工相关的制度与政策等。 在决定农民工市场供求的诸变量中,工资水平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外生变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经营状况确定合适的工资雇佣员工,农民工则根据工资的高低做出转移决策影响劳动力的供给,当供给和需求相等时,农民工市场达到平衡。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农民工做决策所依据的工资水平,并不是同一个工资水平。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是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他们对工资水平的了解途径主要是熟人打听、媒体报道等,消息来源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农民从做出转移决策到成为农民工市场的一员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影响农民工供给的工资水平是前一段时期已有的工资水平。此外,农民工的迁移决策还受到迁出地农业收入的影响,只有当转移后的工资收入大于转移成本和不转移的农业收入之和时,农民才会做出转移决策。因此,农民是对前一个时期的工资水平和农业收入的差额作出反应,差额越大,转移的农民工越多,从而农民工市场上的劳动力供给也越多。不同的是,企业由于更接近劳动力市场,可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状况迅速的调整劳动力的需求,所以,企业决策所依据的是当前工资水平。在t时期,我们可以近似认为企业根据t时期的工资作出需求决策,农民工根据t-1时期的工资作出供给决策。 假设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迅速调整需求和工资水平④,在具有线性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条件下, t时期的供给:QSt=γ+δ(Wt-1-R) (γ,δ?酆0)(1) t时期的需求:QDt=α-β・Wt (α,β?酆0)(2) 其中Wt-1和Wt分别表示t-1期和t期的工资水平,R为迁出地区的农业收入水平,δ、β为t时期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弹性,γ和α分别表示t时期影响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与工资水平无关的其他因素。 当农民工市场均衡时,有:QSt=QDt(3) 由(1)(2)(3)可得⑤, 命题2:若δ?酆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大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水平,若δ=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等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保持单位震荡,若δ?刍β,即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在调节供求的过程中,工资Wt随时间向均衡工资水平收敛。 由命题1可知,初始工资水平与均衡工资水平的差距越小,工资Wt初始状态距均衡工资越近,反之则越远。给定外部环境及供需的工资弹性,(W0-)又受转移当地工资水平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⑥,R的大小甚至可以改变工资的初始状态与均衡工资的相对位置。W0和的差反映了t 时期初始状态时的劳动力供求缺口,而其相对位置则表明此时的供求关系,W0?酆,供大于求;W0?刍,供小于求。 命题2表明,是否偏离或收敛于均衡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工资弹性,只有当供给的工资弹性小于需求的工资弹性时,劳动力市场才会自动的收敛于均衡的工资水平,从而自动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否则,工资会随时间偏离均衡工资,甚至偏离幅度越来越大,引起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大的波动。 以δ?刍β为例,图1给出了劳动力的供给曲线S 与需求曲线D。给定初始工资W0(这里假设高于 ),顺着箭头,我们可以在S曲线上读出下一期的供给量(第1期)将为Q1,为使市场出清,第1期的需求量必须也为Q1,而这当且仅当工资水平在W1时,方能做到(向下的箭头)。现在,根据S曲线,工资W1会导致在第2期产生Q2的劳动供给量,且为使市场在第2期出清,按照需求曲线,工资必须定在W2的水平。重复这一推理,工资与均衡工资的偏离不断减小,劳动力市场也自动回复均衡。由于这一过程是在无明确起始点,连续的时间序列中进行的,因此,我们总会观察到相对均衡的劳动力市场。 δ?酆β和δ=β过程与δ?刍β类似,只是δ?酆β时,工资路径虽是震荡的,却是发散的,导致劳动力供需缺口越来越大。 三、中国农民工市场的均衡与波动 根据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以及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情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划分为三个阶段,如表1所示。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出现,但由于制度的限制,加之此时改革开放刚进行不久,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不足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并且,农业效率的提高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这些因素都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城的积极性。因此,在整个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数量还很少,城市劳动力市场主要以本地劳动力为主,表现为一元劳动力市场。 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03年底,随着农业改革效果的显现,农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⑦。与此同时,区域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和城镇地区转移,形成大规模的“民工潮”。城市开始出现二元劳动力市场,即以城市当地劳动力为主的第一劳动力市场和以农民工为主的第二劳动力市场。但此时城市劳动力市场大致处于稳定状态,即转移的劳动力基本能在城市找到工作,企业也能够以一定的工资在市场上找到需要的劳动力,政策与宏观环境的变化只影响工资水平,并不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波动⑧。 第三个阶段是2004年以后。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数量继续稳定增加,与此同时,城市农民工市场开始出现波动。2004年春天,从沿海地区开始,进而向全国蔓延的“民工荒”、“技工荒”开始出现,这种民工短缺现象在2008年结束。2008年,由于次贷危机的影响,中国城市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农民工失业,失业的农民工最终不得不流回农村。 农民工市场,甚至城市劳动力市场均衡与波动的原因是什么呢?或者说,是什么因素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我们尝试用农民工市场模型来解释这个问题: 在第一阶段,农民工市场尚未形成,城市劳动力需求和供给双方分别是企业和本地劳动力。双方均根据现期工资做出供需决策⑨,工资水平能够迅速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从而达到均衡。 在第二阶段,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改变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构成,形成中国独有的农民工市场。在此阶段,由于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并且农村尚有大量富余劳动力,致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具有无限供给的特点,即劳动力供给的工资弹性δ 小,而作为农民工的需求方,城市企业主要从事劳动力密集型加工产业,劳动力成本占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对工资较为敏感,即劳动力的需求弹性β大,由模型可知,当δ?刍β时,劳动力市场的工资会自动趋向于均衡工资,从而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均衡。即使在外部冲击的情况下,只要不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劳动力市场仍会自动趋向于均衡。随着企业技术推进,对熟练工人与技术工人的需求增加,需求弹性变小,由于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是整个农民工群体的一部分,对他们的需求弹性变小意味着整个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β变小。同时,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的收入提高,加之2002年取消农业税的改革使得从事农业生产变得更加有利可图,对农民工来说,务农和进城务工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农业收入的提高使农民对进城务工的工资收入更加敏感。并且,随着多年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可供继续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大大减少,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条件和待遇都有更高的要求⑩,这些都改变了中国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性,使供给弹性δ变大。 供需弹性的变化最终改变了δ和β的相对大小,到第三阶段,当δ?酆β时,Wt随时间推移偏离均衡工资水平,引起劳动力供需的失衡,导致了始于2004年的“民工荒”,到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又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失业。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术工荒”和“熟练工荒”,而2008年的大范围农民工失业主要是无技术和非熟练的农民工失业呢?首先,对“熟练工”和“技术工”来说,供给更加富有弹性,而需求则更加缺乏弹性,也就是说,其δ比普通农民工大,β比普通农民工小,因此也就更有可能改变δ和β的相对大小从而引起供需的失衡,所以“民工荒”主要表现为“技工荒”和“熟练工荒”;其次,对“技工”和“熟练工”来说,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进入城市第一劳动力市场,而只能属于农民工市场的一部分,和其他农民工一起竞争工作岗位,即使“熟练工”和“技工”更容易引起供需的缺口,但是他们可以通过“挤占”普通农民工工作岗位的方式继续工作。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受影响最大的首先是从事简单劳动加工的企业,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幸存,对城市农民工市场而言,这表明普通农民工的需求大幅减少,而“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需求的变化则较小,其结果是使大量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失业。 四、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与1995年的《劳动法》相比,新《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中引起热议的主要有四方面[16]:一是机构之间的派遣工作,二是试用期,三是补偿金,四是无固定期限合约。 从企业的角度看,新《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用工成本的增加使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增加,将降低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企业不得不减少用工数量以降低成本。与此相对应,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用工成本占所生产产品总成本的比例比较低,所受影响要小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城市资本密集型产业所需劳动力主要集中在第一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市场则主要与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新《劳动法》主要影响农民工市场而非第一劳动力市场。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作为理性决策的主体,企业的最优反应是减少雇佣劳动力的数量,用资本替代劳动,这将降低农民工市场的劳动力需求量,而新《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的诸多限制则降低了农民工市场的需求弹性。值得注意的是,新《劳动法》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影响是不同的,技术工人和熟练工由于早已达到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并且对企业来说,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本身就比无技术的普通农民工更加缺乏弹性,因此,新《劳动法》对他们的影响比较小。与此同时,新《劳动法》看似保护了收入最低的那部分非熟练、无技术农民工的利益,但由于企业对这部分农民工的需求弹性较大,最终结果可能是这些最底层的农民工受到最大的冲击。 从农民工的角度看,新《劳动法》使得农民工在用工市场上的相对地位提高,降低了劳动力的供给弹性。在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低于劳动力市场均衡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时,由于我们尚不能确定新《劳动法》对δ和β的相对大小的影响,因而也就无法确定新《劳动法》对农民工市场均衡的影响。但如果新《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超过了劳动力市场均衡时企业所能支付的工资,将会引起劳动力市场上供给大于需求的缺口,导致农民工的失业。 从长期看,为了应对新《劳动法》带来的用工成本的变化,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将加强技术改造的投入,技术的进步会进一步增加企业对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的需求,降低对这部分工人的需求弹性,而长期农民工的供给弹性变化有限,需求弹性的降低最终会导致需求弹性β小于供给弹性δ。在供需缺口存在的条件下,需求大于供给的周期中会加剧“技工荒”和“熟练工荒”,供给大于需求的周期中由于“技工”对普通农民工岗位的“挤占”而加剧普通农民工的失业。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在我国城市具有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的条件下,农民工市场属于第二劳动力市场。由于农民工的供给受上期而不是当前工资水平的影响,而企业则是根据当前工资状况决定劳动力的需求,这就有可能导致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农民工市场是否可以通过工资的自动调节达到均衡,取决于供给和需求弹性的相对大小,2003年以前农民工市场能够自动达到均衡,是因为与需求弹性相比,供给弹性比较小。随着各种影响弹性因素的变化,从2004年开始,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发生了改变,从而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其表现为先是2004年开始的民工荒与技工荒,接着又是大量的民工失业。 新《劳动法》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但尚无法确定其是否会改变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因而也无法确定是否引起了农民工市场的波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新《劳动法》所规定的最低待遇要求可能超过了市场的均衡工资水平,从而加剧了农民工的失业。 从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出发,探讨农民工市场的波动,政策含义是: 从短期来看,可以通过影响供需弹性的相对大小来降低农民工市场的波动。一方面,政府可以创造条件减少农民进城务工的障碍以减小农民工的供给弹性;另一方面,在我国当前农村尚有大量富余劳动力的情况下,为企业创造适度宽松的雇工环境,让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决定员工的雇佣,可以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弹性。 从长期来看,农民工市场波动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城市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企业和劳动力依照不同的价格信号做决策,因此,变二元劳动力市场为一元劳动力市场,使企业和劳动力依据同一价格信号作出供需决策,让工资水平自动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市场的波动问题。在这方面,政府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中的不公正待遇,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水平,改善农民工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使农民工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福利和社会保障,让农民工市场真正成为一体化的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 中国劳动论文:中国劳动者报酬对国际收支顺差的影响: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摘 要: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国际收支呈现出持续的“双顺差”现象。一方面,大规模低成本的劳动力供给促使了资源寻求型的外商直接投资,引致了中国资本帐户的盈余;另一方面,低成本的劳动力供给与剩余劳动力的城乡转移也为中国现代工业部门的规模扩张提供了动力,提高了本土企业产出和产品出口能力,并进一步导致经常项目收支顺差的递增趋势。另外,中国劳动者报酬偏低导致了国内需严重不足,进而引起国际收支顺差。提高劳动者的报酬无疑是改善国际收支失衡,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键词:国际收支;双顺差;收入分配;劳动者报酬 一、引言 国际收支问题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Bourguignon等考察了静态假设条件下贸易和收入差距的关系,为分析收入分配与国际收支顺差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思路。[1]Alberto Bagani分析了中国劳动力迁移及要素收入对贸易平衡的影响,并模拟出未来五年加快人口迁移过程对储蓄率和外部失衡的影响程度。[2]江春、吴宏分析发现,导致中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根源是中国国内收入分配的失衡。[3]李鹤认为,对处于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型过程的国家而言,劳动力是一个影响其经常项目的重要因素。[4]上述研究提供了经济失衡的诸多洞见,但主要存在以下两点不足:一是,尚未系统地建立国民收入分配与国际收支之间的理论框架;二是,尚未建立经济变量依存因果关系的动态分析模型。 近年来中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顺差持续加大,2011年初外汇储备已达26万亿美元。国际收支的双顺差导致国内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遭到破坏,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诸多难题。本文在总结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量化劳动力及相关因素对国际失衡的影响程度,探究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深层根源,以期为解决宏观经济的内外部失衡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二、理论分析 在开放经济下,通过商品和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收支与国民收入账户紧密联系起来。下面我们将国际收支放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来考察,以研究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 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国民收入可表示为:Y=C+I+G+(X-M)。其中 Y代表国民收入,C代表消费,I代表投资,G代表政府支出,(X-M)代表净出口,即贸易账户余额。如果把政府支出G记为政府消费、政府投资,分别计入C与I,则C为总消费,I为总投资,那么上述恒等式简化为:Y=C+I+(X-M)。这个关系式说明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贸易账户余额与国民收入有着密切的联系,商品和劳务进出口额所占的比重越大,内外经济相互作用的程度就越深。 根据四部门国民经济恒等式:C+I+G+X=C+S+T+M。变化可得到:S-I+T-G=X-M=CA(CA为经常账户余额)。若将S+(T-G)看做私人与政府总储蓄,I为国内总投资,等式又可表述为S-I=CA。上式说明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的储蓄和投资不必相等,从恒等式S-I=CA来看,经常项目余额反映了一国储蓄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若S-I>0,则经常项目为顺差;若S-I<0,则经常项目为逆差。若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即供给大于需求,则国内储蓄开始在海外寻找出路,由此出现贸易顺差。因此,储蓄和投资的缺口应该是等于经常项目余额,即国内多余的储蓄导致了外部的失衡。根据凯恩斯经济学理论,在开放条件下若投资过多,增长过快,则消费不能及时消化全部投资,必然会增加出口,导致一国经常项目顺差的外部失衡。消费和投资构成内需,净出口构成外需。根据国际收支均衡理论,BP=CA+KA+CRA,其中BP代表国际收支余额,KA代表资本和金融项目,CRA代表外汇储备。这一等式表示当经常项目为逆差时,需要国外资本的流入或动用外汇储备来获得融资;当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都为顺差时,则会引起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 西德尼・亚历山大的吸收理论很好地将国内需求与国际收支结合起来,[5]该理论表述为: Y-(C+I+G)=X-M 上式中,X-M 为贸易收支差额,以此作为国际收支差额的代表。(C+I+G)为国内总支出,即国民收入中被国内吸收的部分,用A 来表示。由此,国际收支差额实际上就可由国民收入(Y)与国内吸收(A)之间的差额来表示。设国际收支差额为B=X-M,则有:B=Y-A。如果一国国民创造的国民收入在供给国内总支出后仍有剩余,那么在该国国际收支中就会表现为经常账户的顺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经常账户余额反映了国民收入与国内吸收之间的关系,中国吸收不足是引起国际收支顺差的主要原因。国内吸收A可表示为(C+I+G), 如果把政府支出G记为政府消费、政府投资,分别计入C与I,则国内吸收A可简化为总消费C与总投资I之和。由于中国的投资需求一直以来非常旺盛,国内吸收不足实际是消费需求不足。因此有必要分析我国消费状况以及形成当前消费状况的根源。 从表1可以看出,2010年到2050年,我国劳动力适龄人口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我国“人口红利”现象将逐步消失,劳动力不再无限供给,为工资的上涨提供了可能。 三、模型检验 下面从国内投资、对外贸易流量及国际资本流入三个方面,来观察国际收支与国总需求体系中的各经济变量依存因果关系与结构问题。在劳动者报酬对国际收支作用机制模型中,从劳动者报酬对国内总需求作用机制的角度,设置了居民消费、总投资函数以及进口函数;由于经常顺差的主要原因在于贸易流量,为此建立了进出口函数;从资金流动的角度,重点讨论我国劳动力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力度;设置劳动力迁移决定函数,来分析劳动者报酬相关因素的变化;设置国内生产总值、经常项目恒等式,以便观测相关经济变量的变化及模拟分析。 (一)模型的基本结构 1.结构方程式 居民消费函数:C=b11 +b12R+b13DI+b14C(-1)+b15G+b16PW 上述结构方程式中,内生变量有GDP、C、I、EX、IM、FDI、NJ及REX,分别代表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总投资、出口额、进口额、外商直接投资、劳动力迁移率(本文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描述)及人民币汇率(表示1人民币可以兑换多少美元);外生变量有R、DI、C(-1)、G、PW、I(-1)、REER、WGDP、IPI、BiLi及NR,分别代表利率、居民可支配收入、滞后一期居民消费、财政支出、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滞后一期总投资、实质有效汇率、世界GDP①①设定这一外生变量用于观测国际经济发展变化、国际需求对中国出口的影响。为了消除价格波动影响,本文采用美国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缩减,其计算范围包括美日欧以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进口价格指数、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及国内外相对利率差。 用联立方程式推测各个结构方程式的参数时,考虑到同时推测所产生内生变量与误差项的相关问题以及可比性,本模型采用了二阶段最小二乘法。建立模型时主要采用1992―200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的年度数据,此外,还使用了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金融统计数据等。数据分析处理时使用了EViews6.0。 (三)计量结果分析 首先,讨论PW(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对相关指标的影响。从国内需求来看,PW每增加1%,居民消费即增加60030亿元人民币(下同,笔者注),说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对消费影响甚大。PW对投资的影响系数是273849,说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越高,相应投资增大。从经济循环的角度看,收入对投资与消费的影响较大,如果收入没有与经济增长形成良性的同步增长关系,那么投资与消费的“双拉动”作用将大打折扣。由此可见,劳动者报酬占比的增加能有效地拉动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提升,进而缓解我国国际收支的顺差。结果显示,PW每增加1%,会降低中国出口额2051亿元,这一结论证明了上述理论分析的观点,即劳动者报酬率对出口存在负向的影响。PW的上升对FDI的影响也较大,PW每增加1%,FDI减少681241亿元。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对于中国经济影响深远,是一把“双刃剑”,在短期,工资的上升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空间;但从长期来看,劳动力成本上升则有助于中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减轻经济增长对初级产品出口和外国投资的过分依赖,有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从而缓解我国国际收支顺差的现状。PW对人民币汇率的弹性系数是-0125,反映了提高劳动力工资水平对人民币升值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这将间接影响到国际资本的流动。 其次,分析NJ(劳动力迁移率)对相关指标的影响。该指标每增加1%,我国进口额相应增加553778亿元,说明劳动力不断迁移引致了对进口投资品和消费品的强劲需求,从而减少经常项目顺差。劳动力迁移程度是由城乡居民收入比例及外商直接投资决定的,分析结果显示,城乡居民收入每增加1%,劳动力迁移率增加111%,这也说明了城乡收入差距是吸引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重要因素。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1亿元,劳动力迁移率即增加00003%。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第一,过高的储蓄率维持了经常项目下大规模的顺差,过度的储蓄挤占了消费,使得内需不足。劳动者报酬过低降低了劳动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造成国内结构失衡,并进而导致经常项目的顺差。中国资本与金融项目顺差主要源于FDI,而我国劳动力要素的成本低无疑是促进FDI进入的重要因素。 第二,随着劳动力供给逐年下降,中国劳动力廉价供给的时代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行将结束。从劳动力市场供需来看,劳动者报酬的提高是可行的,也是有必要的,这有助于扩大内需,从而带动内向型经济发展。 第三,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我国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将促进国内消费者对进口投资品和消费品的强劲需求,从而有力增加国内需求,抑制国际收支的顺差。 总之,国内劳动者报酬偏低是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状况的重要原因,提高劳动者的报酬无疑是改善国际收支失衡,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之一。 中国劳动论文:中国老年人劳动收入的影响因素及其地区差异 随着中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年人的生活现状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如何为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提供支持,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成为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了解老年人的生存现状是为其提供帮助的必要前提,而良好的经济状况是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基础。 1 研究背景 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一直是我国老龄化研究中的热点问题,研究表明,老年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有三个来源:子女或亲属供养、老年人的劳动收入及离退休金收入(杜鹏、武超,1998)。从目前对老年人经济收入状况的研究来看,经济收入通常包括劳动收入、离退休金、子女供养等赠与和转移性支付在内的所有收入。家庭成员供养和离退休金收入作为家庭养老和离退休制度的重要成果,已经引起了很多专家和学者的关注。而老年人作为劳动年龄人群之外的非正式劳动和工作人群,他们的劳动收入状况却少有人去分析。 研究显示,老年人的居住地点对其经济收入有所影响(乔小春等,2005),而这一地区差异可能是因为老年人居住地经济状况的不同所引致的。Joseph 和Phillips (1999) 调查发现,中国东部浙江省的一个富裕社区提供了大量资源用于对老年人的照料,而这些富足地区的人均收入高,家庭自身所能提供的养老资源也更为丰厚。对印度尼西亚老年人的研究发现,与城市老年人群相比,农村老年人的经济状况相对较差(Laura Rudin,1993)。我国东、中、西部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也对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造成了显著影响,东部地区老年人的整体经济状况好于其他地区(爱德华•帕默、邓曲恒,2005)。但上述研究中的老年人经济状况包括劳动收入、离退休金、子女供养等赠与及转移性支付在内的所有收入。 2005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中近28%的老年人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生活,其中东部老年人为22.8%,中部老年人为29.2%,西部老年人为33.4%(根据2005年抽样调查1%数据计算)。上述事实表明,超过四分之一的老年人依靠劳动收入维持日常生活,而且老年人对劳动收入的依赖趋势由东部到西部逐步加剧。 那么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是否与其整体经济收入状况一样存在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尽管有研究显示,我国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存在明显城乡差异(杜鹏,2003),但在分离掉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所造成的差异之外,老年人劳动收入的城乡差异是否继续存在?截止目前,上述问题尚无定论。 迄今为止,陆续有研究分析老年人群体内部的经济状况差异,并提供了可能的影响因素。对美国老年人家庭的研究表明,养老金是老年人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家庭之间的收入差异主要是由于老年人家庭的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差异所造成的(Rose M Rubin,2000);配偶存活的老年人经济状况较好(Radner,Daniel B,1995);女性老年人的贫困率远远高于男性(Kalman Rupp et al., 2003);对澳大利亚的研究发现,老年人、低学历人群的贫困发生率呈上升趋势(Roger Wilkins,2007)。而对中国老年人的经济状况研究也发现存在显著的性别和年龄差异:男性老年人高于女性老年人;低龄老年人的经济收入高于高龄老年人(杜鹏、武超,1998;王树新,1996)。爱德华•帕默、邓曲恒(2005)和乔晓春等(2006)的研究表明,受教育水平越高的老年人中贫困人口的比重较低;后者同时指出,夫妇双方共同生活的老年人中贫困人口的比重低于其他老年人群。但上述国内外研究中涉及的收入或者经济状况均是综合考虑了劳动收入、离/退休金、家庭成员供养等各种形式的收入后做出的判断。作为对老年人经济收入构成的进一步分析,如果仅限于老年人的劳动收入,上述结论是否成立,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西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老年人群提供了相对充足的经济支持,并因此成为老年人收入的主要内容。也许是因为劳动收入在老年人整体收入中所占比重太低,迄今为止,国外对于老年人群劳动收入的专门研究还很少见。但是,对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中国而言,接近30%的老年人仍然以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对老年人劳动收入的影响因素及其地区差异的分析,将有益于进一步揭示老年人贫困的原因,为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以缓解老年人的经济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提供借鉴。因此,本文将试图通过对2005年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来研究老年人劳动收入中可能存在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并揭示其主要影响因素。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文章分析数据源自2005年10%人口抽样调查数据,选取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其中从事劳动的老年人为研究对象,以其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为因变量。 本文将通过描述统计,揭示东、中、西部城乡老年人劳动收入水平和地区差异。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东、中、西部城市和农村劳动人群的月平均收入(取自然对数)水平的线性回归分析,探讨年龄、婚姻状态、健康状况、医疗和养老保险、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对老年人劳动收入的影响,及其存在的地区差异。 在研究中,将2005年抽样调查数据中来自城市的老年人群归为城市人群,来自镇和县的人群归为农村人群,分别进行回归分析。文中对东、中、西部的划分是根据各省的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水平进行的。将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共10个省市划分为东部地区;将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共11个省市划分为中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10个省市划分为西部地区。 2.2 自变量和因变量 本文中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指老年人在抽样调查时点的上个月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全部收入,包括现金和实物。此处的劳动收入指从事经济活动获得的收入,不包括财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非劳动收入。在对老年人经济收入水平(对数)的OLS回归中,以月平均劳动收入的对数值为因变量。 随着时间推移,老年人从事体力和脑力活动的能力均有所下降,年龄成为老年人参与劳动和获得劳动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样本规模很大,在OLS回归中,年龄以连续变量进入模型。此外,老年人的婚姻状态、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医疗和养老保险等变量作为与老年人身体状况、社会支持资源和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因素,也是可能影响老年人劳动收入水平的重要变量。因此,在本文的回归分析中将上述因素作为自变量纳入分析模型。变量的设置为:婚姻状态(1有配偶;0没有)、健康状况(1健康;0不健康)、受教育程度(0未上过学;1小学;2初中;3高中;4大专及以上)、医疗(1有;0没有)和养老保险(1有;0没有)。在上述自变量中,以取值为0的分类作为参照项。 3 描述统计―老年人的劳动收入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布 3.1 老年人群的劳动收入状况及其地区差异 图1提供了对2005年抽样调查样本中从事劳动的老年人群的月平均劳动收入曲线。为了对比收入的城乡差异和东、中、西部地区差距,统计曲线依照三个地区的城市和农村人口分别绘制。曲线展现了老年人群劳动收入的三个重要特征:城乡差异,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和年龄差异。无论在东部、中部还是西部地区,各地区对应的城市老年人按龄收入变化曲线均在农村老年人平均劳动收入曲线的上方;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人群中,对应的东部、中部、西部老年人群按龄劳动收入变化曲线均呈上、中、下的顺序分布。上述两个事实说明,城市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水平高于农村,且东、中、西部老年人的平均劳动收入水平依次下降。观察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水平按龄变化趋势可以发现,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群的劳动收入水平不断降低。此外,城乡老年人群的劳动收入曲线的波动幅度说明,城市老年人群的劳动收入的变动幅度较高,地区差异较大,而不同地区的农村老年人群的收入曲线则相对平缓,且地区差异较小。 在经济学模型中,收入增长多以指数方式进行,而以往研究在对劳动收入或经济收入的回归模拟中,也通常对其进行对数处理, 图2提供了东、中、西部地区老年人劳动收入对数值的按龄变化趋势,从曲线形状来看,取对数的处理方式并没有改变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差异模式。 考虑到老年人劳动收入的地区差异,以及这种差异会对劳动收入水平的其它影响因素产生作用,在本文接下来的回归分析中,针对东、中、西部的城市和农村老年人群分别进行回归模拟,以揭示自变量在不同地区的作用方式。 3.2 影响老年人劳动收入水平的主要因素 表1提供了东、中、西部的城市和农村地区中,影响老年人劳动行为的相关变量取值的描述统计。对比东、中、西部地区中继续从事劳动的老年人群的相关特征变量取值,可以发现存在以下地区差异:东部老年人群的年龄略高于中西部人群,前一人群中男性、有配偶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有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老人所占比重均高于其它地区人群。由此推断,虽然东部地区继续劳动的老年人的平均年龄较大,男性较多,但其中无配偶的人的比例却低于中、西部地区,作者推测,这与东部地区较高的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有关。从人群整体的经济保障状况来看,中、西部的养老保险特别是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低于东部。 对比表1中城市和农村地区老年劳动者的特征分布可以发现,城市老年劳动人群的平均年龄略低于农村,其中男性老年人和在婚的老年人所占比例均高于农村人群,而且上述特征在东、中、西部均有所体现。年龄、婚姻状态、性别间接反映了人群的健康状况,而从这些侧面信息推断,城市中的老年劳动人群的健康状况优于农村,这一事实与表1中健康老年人群的城乡分布完全一致。从东、中、西部老年劳动者的社会经济特征分布来看,农村老年人群在经济状况方面居于劣势地位。农村老年人群中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所占比重低于城市人群,其中高中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群分布的城乡差距特别突出。拥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老年人群在城市人群中的比重也超过农村人群。上述情况说明,与城市老年劳动人群相比,农村老年人群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社会经济状况都较差。如果从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关系的逻辑上来分析,似乎劳动能力较差的人只能获得相对较低的劳动收入,事实果真如此吗?除了身体因素之外,中国老年人群劳动收入的地区差距中还有哪些因素在发挥作用?本文下一步将通过对个体的回归模拟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0%子样本计算。 4 回归结果 表2中的OLS线形回归输出结果显示:年龄、性别、婚姻状态、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养老、医疗保险和居住地属性均与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显著相关。男性、年龄较小、有配偶、身体健康、文化程度较高、有医疗和养老保险、东部地区和居住在城镇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对比模型1至模型6的逐步回归结果发现,在逐步引入年龄、性别、婚姻状态、健康状况、文化程度、以及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控制因素后,地区属性对老年人收入水平的直接影响不断下降。以下将详细说明控制变量引入过程中的地区差异变化。 模型1的结果显示,与东部老年人相比,中、西部的老年人的收入显著偏低,中部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仅为东部人群的80% (exp(-0.217)),而西部人群的收入水平则为后者的65%(exp(-0.426))。模型2的结果说明,城市老年人群的收入水平约为农村人群的1.52倍。对比两个模型中东、中、西部地区属性对老年人收入水平的影响幅度可以发现,引入城乡属性作为控制变量后,老年人收入的东、中、西部地区差距有所减弱,中部老年人的收入上升至东部人群收入的83.3%,西部则上升至67.6%。上述事实说明,东、中、西部老年人群收入水平的地区差异部分是由于地区之间的城市化水平差异所产生的,由东到西,城市化水平逐步降低,从事劳动的老年人群中城市老年人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见表1),因此导致老年人群的收入水平不断降低。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10%子样本计算。 注:回归结果均在p 模型3的回归结果表明,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劳动收入不断下降,男性老年人、有配偶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分别超过女性和无配偶的老年人群。回顾表1中东、中、西部老年人群的特征分布,可以发现,与东部老年人相比,西部老年人群的平均年龄较低,女性所占比重较高,丧偶老年人较多。因此,在控制了性别、婚姻和年龄因素的直接影响之后,劳动收入的地区差异有所减小,东、西部地区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之比由模型2中的1∶0.676,上升至模型3中的1∶0.694。对比表1中老年人群的年龄、性别和婚姻状况分布的城乡差异可以发现,农村老年人群的平均年龄较大,丧偶比例较高,男性所占的比重较低,而上述因素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农村老年人劳动收入偏低的现象。因此,在引入上述控制变量以后,模型3中的城乡差异较模型2有所下降(1.521.46倍)。 观察模型4中城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对收入水平的回归系数,可以发现,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的收入较低,约为健康老年人收入的80%(exp(-0.224))。而表1的统计结果表明,从东至西,老年人中身体健康者的比例逐步下降;且城市老年人中身体健康者的比例高于农村人群。基于老年人群整体健康状况存在的城乡和地区差异,以及回归结果中揭示的健康状况与收入水平之间的关系,可以推断,老年人群整体健康状况的地区差异进一步扩大了老年人群收入的地区差距。对比模型3和模型4的结果发现,在模型4控制了健康状况之后,中、西部地区属性和城乡属性对老年人群收入的直接影响幅度 (既回归系数)明显减弱。 表2的结果表明,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劳动收入的重要因素,文化程度的提高导致收入水平持续增加。比较模型5中对应变量的回归系数可以发现,高中文化程度的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是未上过学的老年人的1.80倍,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老年人的劳动收入则骤升至后者的5.1倍。在引入文化程度作为控制变量后,模型5中地区属性变量的回归系数较模型4有所下降,说明高学历人群在东、中、西部及城乡地区老年人群的不同分布进一步扩大了老年人群收入水平的地区差异。作为老年人社会经济状况重要标志变量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也能显著提升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模型6的回归结果显示,有养老保险的老人的劳动收入是其他人群的1.45倍,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的收入是无医疗保险人群的 1.08倍。在引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解释因素后,模型6中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对老年人收入的直接影响较模型5显著下降。 5 讨论 分析展示了老年人的个人特征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对劳动收入的显著影响:男性、年龄较小、有配偶、身体健康、文化程度较高、有医疗和养老保险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对上述因素进行归类可以发现,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婚姻状态都直接或间接反映了老年人的劳动能力。与其他老年人相比,身体状况较好(男性、年龄较小、有配偶、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此外,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水平逐步增加,且教育对劳动收入的促进效用在从高中到大专的跨越中尤为明显,这恰恰符合教育收益率的变化规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存在一方面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的经济压力,在这一前提下老人可以更自由的根据意愿选择工作,而工作报酬也是他们筛选工作的重要条件。因此,从个体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越是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劳动能力和社会经济条件的老年人,他们所获得的劳动收入也越高。对于那些获得较低劳动收入的老年人而言,究竟因为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文化程度较低,从而导致工作能力较低,并因此降低了收入水平?还是由于社会经济状况居于劣势,迫使他们不得不继续劳动,也因此没有多余的机会去选择工作报酬?或者是因为社会经济状况的劣势地位同时昭示了他们无法获得更多的工作机遇,也就无从选择薪酬的高低?上述疑问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中国老年人群的劳动收入水平存在地区差异,这种地区差异包括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包括城乡差异。本文对继续从事劳动的老年人群特征的描述统计和对老年人收入的回归分析共同揭示了造成收入水平地区差异的主要因素。男性、有配偶、身体健康、文化程度较高、有医疗和养老保险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而这恰恰是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群在各地区老年人群中所占的比重从东至西逐步降低,这一事实说明,老年人群收入水平的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有一部分是老年人自身的健康和社会经济状况的个体差异所造成的。与此类似,个体的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特征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收入的城乡差异:年龄较小、男性为主、身体健康、文化程度较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覆盖率较高等相关群体特征成为解释城市老年人收入水平超过农村的重要原因。 尽管老年人的个人特征和相关社会经济因素的引入,降低了回归模型中的地区和城乡属性对老年人收入水平的直接影响幅度,但中、西部的地理位置和农村属性对老年人收入水平的负面作用却始终显著存在。这一结果说明,除了老年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社会支持资源等个体因素影响以外,区位和城乡属性等宏观因素也对老年人的劳动收入水平存在显著影响。而区位、城乡属性等因素不仅意味着地理位置、自然生存环境的差异,也体现了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造成的宏观社会差异。可以说,老年人自身的个体微观差异和宏观社会环境差异共同导致了老年人群劳动收入水平的地区差距。而老年人劳动收入水平的城乡和地区差异也揭示了老年人整体经济状况存在地区和城乡差距的原因。个人因素对老年人劳动收入水平的影响说明,那些年老体弱、丧偶、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需要更多的社会支持,而地区和宏观社会因素对老年人劳动收入水平的显著影响表明,生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老年人需要给予更多关注。 中国劳动论文:劳动力转移、全要素生产率与中国增长奇迹 摘 要:大量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提升,这保证了我国经济近二十几年以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速度持续增长。未来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将持续约20年,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在于继续鼓励资源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高生产率的工业与服务业部门,同时积极鼓励制造业向高附加值产品转移,以及加强服务业的开放与竞争。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全要素生产率;增长 作者简介:黄忠平(1969- ),男,江西会昌人,南京大学国际贸易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经济学与空间经济学。 自建国以来,我国发生了两次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第一次是1968~1977年的上山下乡运动,当时有3000余万的知识青年从城市奔赴农村,这伴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以及与世界平均收入水平差距的持续扩大;第二次是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向非农行业的转移,这带来增长奇迹,经济以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速度持续增长,与世界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得以收敛。本文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下,探讨劳动力转移、全要素生产率与中国增长奇迹之间的逻辑关系,并就继续鼓励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高生产率的工业与服务业部门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二元经济结构与劳动力转移 与发达国家单一的现代经济不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中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个部门,传统的占优势的农业部门与刚刚开始起步的现代部门。从地域来看,前者位于农村,后者一般位于城市,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并存构成二元经济结构。目前我国农业的就业份额为46.9%,而日本为5%,NIEs(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韩国、新加坡与中国台湾)为4%。与亚洲其它先行国家相比较,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我国要完成经济结构由不发达到发达的转换,必须将人口和经济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由农业转移到工业和服务业。自经济起飞以来,我国农业部门就业比例已经由69.8%下降为46.9%,降幅为22.9%,其中的4.9%由工业部门吸收,18%由服务业部门吸收。 劳动力转移的动因有农村推力与城市拉力,推力来自农村过剩人口的压力,它推动由于生活贫困而无望的人们移向城市,拉力则强调城市光明的吸引和城乡间工资收入的差距。有研究表明,目的地与出发地的工资水平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是不对称的。目的地工资水平对劳动力转移的拉动影响比较显著,而出发地劳动力的流动倾向和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则是非单调的,农村推力并不必然导致更多劳动力转移。对劳动力转移来说,教育成本与择业过程中的等待成本都很高,成功实现劳动力转移必须承担较高的教育成本与择业过程中的等待成本以及信息搜寻的成本。绝对贫困会抑制农村人口向外转移,农村中最贫困的人口并不构成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部分。 距离对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这其中交通成本的影响较小,更为重要的是心理成本与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可得性。特别是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且缺乏信息网络的民工来说,距离的负相关系数更大。这表明劳动力转移存在阶段性,农村地区的人口移民到附近的小城镇,而小城镇的人口又移民到大城市。如果城市按规模大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层级体系,那么,阶段性劳动力转移将成为普遍的形式。由于大城市在城市人口分布中占很大权重,短距离移民不能满足其对移民的大量需求,目的地的关系和朋友对劳动力向大城市的转移而言非常的重要,这种累积进程使大城市发展起自己长期稳定的移民来源。 刘易斯(1954)认为,城市现代工业部门在现行的工资水平上能够得到所需的任何数量的劳动供给,在现行工资水平上,现代部门的劳动供给具有完全弹性。大量农村劳动力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农耕,加之资本投入不足,农业劳动生产率必然很低,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一部分农业劳动力事实上是剩余劳动力,他们对生产毫无贡献甚至是妨碍了别人的劳动。其结果就是相当一部分农业劳动者所得到的收入,只能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而且,这一收入不是来自分配,而是来自分享。只要农业剩余劳动力没有完全被城市吸收,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就会保持不变,不会随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提高。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把农业部门的伪装失业者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中去。在刘易斯看来,城市中不存在失业,任何一个愿意到城市工作的人都可以在城市的现代部门找到一份工作,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决策仅仅取决于城乡实际收入的差距。这与我国情况不符,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对城市就业形成的巨大压力,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上升,而与此同时,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的速度持续增长。 根据发展中国家城市与农村普遍存在失业的现实情况,哈里斯与托达罗(1970)认为,由于政府与工会的作用,工业部门的工资具有下方刚性,城市存在失业,农民即使流入城里也未必能找到工作。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不是因为他们得到了增加工资的保证,而是由于一种赌博心理,移民为了获得高收入的就业机会从而较高的持久收入,甘愿在一定时间内承受失业或者城市的低收入工作。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欲向工业部门流动时,考虑的不是实际收入差距而是期望收入差距,即在工业部门找到工作的概率与城乡实际收入差距的乘积。只要工业部门的期望工资高于农村部门的工资,农村劳动力就会向工业部门迁移。随着劳动迁移人数的增多,工业部门的期望工资会下降,当期望工资与农村部门的工资相等时,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便会停止。工业部门的发展促使期望工资上升,这在增加劳动力迁移规模的同时也会扩大工业部门的失业规模。所以,促进农业部门的发展与发展工业部门是同样重要的。 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异质性,正规部门与非正规部门构成二元劳动力市场框架。我们有必要区分两种劳动力转移,一种是短期转移,劳动力并未切断与农村的联系;另一种是永久转移,劳动力永久离开了农村的居所。稳定的劳动力具有较高的生产力,城市正规部门重视稳定劳动供给的效率价值,制定足够高的工资水平来吸引稳定的永久性劳动力转移。效率工资原理对正规部门工资水平较高的解释是,工人的工作效率与工资的提高成比例增长,由于工人的生产效率信息是不对称的,提高工资对厂商而言有利可图。实际上,每个厂商都面对着无弹性的劳动供给,这些劳动力具有潜在的生产效率,他们对于高工资反应敏感,一定程度的工资提高将提高工厂中此类工人的比例,从而导致更大比例的劳动效率的提高。短期性劳动力转移则由于其高流动性,更多进入非正规部门。城市经济的非正规部门容易进入,且其工作形式不妨碍继续寻找正规部门的工作,移民进城后如不能在工业部门找到正式工作不会处于完全失业的状态。非正规部门包括按天雇佣的临时工、受雇于小规模企业之中的常规工人,以及从事擦鞋、卖报等工作的自我雇佣。非正规部门灵活收入的平均水平不但低于正规部门的工资,而且可能低于农村的平均工资水平。移民把在非正规部门等待期间的收入损失作为一种投资,为的是将来找到一个高工资的正规部门的工作。 二、劳动力转移与经济增长 索洛模型确认了工人平均产出的两种可能变化来源,即工人平均资本的差异与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差异。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会导致工人平均产出的永久性增长,而工人平均资本的变化对工人平均产出的影响则是适度的。全要素生产率作为一个除了劳动与资本之外的其他影响产出因素的杂物袋,可解释为抽象的知识、劳动力的教育与技能、产权的力量、基础设施的质量、对企业家精神与工作的态度等。中国经济近二十几年的强劲增长可以从人口发展、劳动与资本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的转移、部门内的要素积累以及技术进步等角度来考察。 首先,从人均产出增长的源泉考察。我们把人均产出增长分解为劳动生产率(每工人产出)、参与率与依靠率三个方面的变化,其中参与率定义为劳动人口占工作年龄(15-64岁)人口的比例,依靠率定义为不工作年龄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结果如图1所示,中国和亚洲其它先行国家的经济起飞都主要是由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驱动的,参与率和依靠率加总的影响均小于每年1%。 图1 人均产出增长的源泉(自经济起飞开始) 资料来源:IMF,2006年9月《世界经济展望》 其次,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源泉来考察。我们进一步把劳动生产率增长分解为资本深化(每工人实物资本的增加)、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三个部分。如图2所示,中国的实物资本积累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都远较亚洲其它先行国家要快。亚洲其它先行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增长主要源自快速的实物资本积累,对中国而言,劳动生产率增长则主要源自全要素生产率的迅速提高。 图2 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源泉(自经济起飞开始) 资料来源:IMF,2006年9月《世界经济展望》 第三,从增加值的部门份额与就业的部门份额的比较来考察。如表1所示,中国工业增加值份额远高于基于人均收入、国家大小与人口等基本面特征决定的预测值,服务业的增加值份额远低于预测值;与此同时,农业的就业份额远高于预测值,服务业的就业份额远低于预测值。这意味着中国的农业生产率相对较低,而工业生产率相对较高,大量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就使平均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 目前就世界平均水平而言,非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约比农业部门高3倍。我国自1979年经济起飞以来,农业生产率的增速为年均4.1%,工业为8.0%,服务业为4.8%。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的生产率差距还在继续扩大,这意味着劳动力的跨部门配置将使我国未来的增长潜力得以持续。 通过以上对每工人平均产出增长的分析,我们发现了劳动力转移、全要素生产率与中国增长奇迹之间的逻辑关系,大量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向高生产率的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提升,这保证了我国经济近二十几年以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速度持续增长。 三、结论与政策含义 宏观经济稳定、制度变革、金融发展以及更加开放的贸易政策是中国与亚洲其它先行者成功的重要因素。中国经济近二十几年的强劲增长,一方面是资源投入增加带动的,更重要的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的。大量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高生产率的工业部门所引发的跨部门配置效率,与部门内的增长效率一起解释了我国的增长奇迹。中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关键在于继续鼓励资源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高生产率的工业与服务业部门,同时积极鼓励制造业向高附加值产品转移,以及加强服务业部门的开放与竞争。2004年我国总就业人数为7.52亿,其中农业的就业份额为46.9%。但是,按我国目前人均收入、国家大小与人口等基本面特征,农业的就业份额应该是23.7%,这表明我国还有约1.74亿农民需要转移到工业与服务业部门。在“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中,国家期望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按这一速度,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还要持续约20年,可谓是任重道远。可以说,工业反哺农业最大的反哺就是工业部门为农业部门提供劳动力转移的机会,城市支持农村最大的支持就是城市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其工业与服务业的有序转移。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作为着力点,促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转变,本文的研究表明以下几点政策含义值得引起重视: 1.距离对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特别是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且缺乏信息网络的民工来说,距离的负相关系数更大。所以,为实现劳动力有序转移,必须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引导乡镇企业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同时健全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2.出发地劳动力的流动倾向和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则呈倒U形,农村“推力”并不必然导致更多劳动力转移,农村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使得农村中较富有的家庭比较容易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劳动力转移。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的金融市场,疏通劳动力转移的融资渠道。 3.我国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与卫生等公共资本的分布明显集中在城市,这一方面与劳动力的分布不匹配,另一方面不利于引导私人资本流入农村地区,加剧了城乡之间的不协调。因此,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更多公共资金用于改善农村的生产条件与生活环境。 4.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劳动力转移属于短期性的,他们在城市非正规部门与农村劳动力市场分配自己的时间,赚取低水平的收入。为缓和劳动力转移进程中收入分配的矛盾,政府一方面要打破城市正规部门的垄断,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在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 5.永久性劳动力转移由于其较高的稳定性更多流入城市正规部门,而短期性劳动力转移则由于其高流动性更多进入非正规部门。由于稳定的劳动力转移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加快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将使劳动力转移的增长效应最大化。 6.城市正规部门较高的工资水平吸引超过城市空缺岗位的劳动力转移至城市,使得城市失业率持续存在。在移民追求其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带来社会成本,这一方面是因为转移到城市非正规部门的劳动力生产率较低,更重要的是过度移民所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成本很高。 7.我国近年出现的“民工荒”可归纳为两个原因,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城乡实际收入差距有所减小,更重要的是因为城市本身失业率的持续上升影响了劳动力转移的预期。城乡期望的收入差距影响劳动力转移的决策,当城市失业率很高时,即使城乡实际收入差异很大,农业劳动者也不会简单地作出迁移到城市去的决定。 中国劳动论文: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回顾及启示 [摘 要]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转型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城乡经济的共同发展。本文通过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进程,总结其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 农村剩余劳动力 转移 历史回顾 经验教训 启示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选择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道路,同时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保证工业发展的需要,但同期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却依然居住在农村,严重阻碍了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前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和城市改革的顺利推进,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村涌向城市,其规模和数量均超过改革开放之前的态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城转移也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转型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可以通过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城乡经济的共同发展。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历经几个重要阶段,回顾这一历史过程,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教训,思考当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将有所裨益。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回顾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与国家宏观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具有鲜明的历史特征。改革开放前,其历史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1957年,1958―1963年,1964―1978年;改革开放后可分为五个阶段:1978―1983年,1984―1988年,1989―1991年,1992―2000年,2000年以后。 1、1949―1957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由转移。 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基本上是在不受政府限制和干预的情况下进行的。随着中国工业化发展的起步,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人民生活稳定,城市发展迅速。国家在这一时期加强了交通运输建设和能源及原材料工业的建设,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提高,从而导致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由于这一时期国家并未对农村劳动力的迁移进行任何限制,因此,劳动力乡―城迁移是自然发生的,且非常频繁。 在1951年7月经政务院批准后公布的《关于城市户口管理有关内容的暂行条例》中,并未有明确限制农村人口乡城转移的条文,而只是一般性规定:凡迁移者得于事前向当地人民公安机关申报迁移,注销户口,发给迁移证;凡迁出者得于到达住地三日内向公安机关申报入户。1955年3月,政府有关部门又了关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的联合通知。通知一方面要求劝止那些盲目要求迁入城市的农民,另一方面对于有正当理由的要求迁移者尽可能地满足其迁移要求,甚至对于那些已盲目流动进入城市的农民,只要他们在城市已经找到正当职业或已就学,仍然可以在其出具有关方面证明并向原住地补办迁移手续后,给予登记城市正式户口。 在上述政策的指导下,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既可以选择到农村内部的非农产业就业,也可以选择到城市的工业部门就业,并且可以不受限制地迁往城市定居。据统计,1953―1957的5年间,城市全民所有制工业部门的就业人数从510万人猛增到2316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从农村招收的农民),平均每年增加35.3%。[1]P67随着农民转移到城市,城市人口数量迅速增长。1952年全国城市人口仅有7000万人,1957年则增加到994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89万人,城市化水平从12.46%增加到15.39%,每年增加0.59%,这是我国城市化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 但这种完全自由的劳动力流动并未持续很久。劳动力的快速转移必然会使农村的粮食生产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农民工大量进城,对粮食的需求增加,致使城市居民的食品供应出现紧张局面。针对这一状况,1957年,国务院了《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严格禁止企业单位从农村招工,并且在城市设立收容遣送机构,把进城的农民遣返原籍,这预示着随后农村劳动力自由转移开始出现波折。 2、1958―1963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大起大落。 1958年开始的“”,也带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随着城市工业建设的迅速开展,当时即转移了1000余万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工业和建筑业就业;同时,在农村也出现了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到非农产业就业的高潮,在社队企业就业的职工达到1800多万人。然而,这种过快过急、以虚假工业膨胀为基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我国粮食产量连续两年急剧下降,1957―1960年,粮食产量下降了24.4%。面对这种状况,从1961年开始,我国不得不进行为期三年的经济调整,大批劳动力重新返回农村务农。据统计,1961年,全国城镇人口减少1300万人,精简职工数量950万人,同年农业劳动力比上年增加2730万人,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2年1月至1963年6月城镇人口共减少1600万人,同期精简职工1034万人;1962年农村劳动力比上年增加1500多万人。整个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城镇人口共减少2600万人,精简职工2000万人。至1963年,农村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又陡然上升至82.5%。[2]P124、125 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农村劳动力的乡―城流动出现巨大的起伏,与国家相关政策制度有密切联系。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1962年4月,公安部发出了《关于处理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县镇人口要求迁往城市的,应当坚决劝止,个别确因老、幼、病、残无人照顾,必须投靠在城市的直系亲属抚养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照顾,对已经迁到城市尚未落下户口、有条件回农村的,要做好工作,动员他们回去。”同年12月,有关职能部门在《关于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户口迁移上,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户口迁移问题的规定,对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加以严格控制。”1963年12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了《关于调整市镇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指示》,要求“对市镇人口必须严格控制,对市镇建制的设置必须恰当”,并提出三项主要措施:一是撤销不够设市条件的市;二是缩小市的郊区;三是调整镇的建制。这些户籍、人口管理政策和先后出台的制度、统购统销制度、城市生活资料配给制度、就业分配制度一起,共同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城乡之间形成了无法逾越的鸿沟。 3、1964―1978: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基本停滞。 这一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自1958年开始实施的户籍制度出台后,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就业、食品供应、住房制度也相应出台,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从20世纪60年代以后一直受到政府的强力控制。1964年8月,国务院又批转了一份《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其中明确规定:“对于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从小城市迁往大城市,从其他城市迁往北京、上海两市的,要适当限制。”对于其他情况的人口流动或迁移,也作出非常具体、明确的规定。不仅如此,这一时期由于“”开始,出现了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下放”为特征的第二次逆城市化运动。自1968年底至1977年,有1600万城市青年被送往农村劳动。在1966年至1970年之间的城镇新增人口中,自然增长部分甚至出现了负值。 4、1978―1983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履艰难。 1978年,改革开放带来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加上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农业生产力迅速恢复,农村的劳动力剩余问题又开始显现,为有效利用农闲时间,增加家庭收入,农民们开始自发向城市转移。据统计,1980年年末全民所有制单位通过各种形式使用的农村劳动力共有931万人(不包括招收的固定工)。1978―1980年,全国非农业人口增加了1800万人(不包括自然增长)。[3]P358但由于城市本身的吸纳能力有限,城市居民的就业问题也未根本解决,因此,政府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依旧采取限制的态度。198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对城市的用工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的有关问题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严格控制从农村招工;二是要求认真清理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三是要求加强户口和粮食管理。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数量较小,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举步维艰。 5、1984―1988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迅速加快。 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普遍推行,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1983年10月,国家开始对农村“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高度集中的体制解体。与此同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加上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于是掀起了“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高潮。1984年,乡镇企业的数目从上年的134.6万家增加到606.5万家,增长了3.5倍;乡镇企业就业人数也从上年的3224.6万人增加到5208.1万人,增长了61%。此后一直到1988年,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连年增加,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超过24%。[1]P70 在上述大背景下,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城乡隔离体制首次得到修整。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1984年10月13日,国务院了《关于农民进入城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提出“农民进入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对促进集镇的发展,繁荣城乡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对此应积极支持”。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更为明确地提出“要扩大城乡经济交往……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城市要在用地和服务设施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外出就业的劳动力日益增多,据统计,198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总量已达9950万人,其中转移到城市地区的数量达到1339万人。 在这一时期,虽然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日益增多,但国家依然没有完全放松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1985年7月,公安部颁发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在规定中重申了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中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管理的精神,同时要求:外来人口拟暂住三日以上的,由留宿暂住人口的户主或者本人向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办注销;暂住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十六岁以上者,须申领“暂住证”;对外来开店、办厂、从事建筑安装、联营运输、服务行业的暂住时间比较长者,采取雇用单位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户口登记机关的规定登记造册,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登记为寄住户口。对违反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这些政策使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往往很少能安家落户,对他们的就业稳定性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6、1989―1991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跌宕起伏。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宽,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给城市的就业、交通、治安等造成较大压力;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暴露出诸如产权关系模糊、家族色彩浓烈等一系列问题,其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开始下降,因此导致了这一时期劳动力流动出现了大起大落的不稳定态势。 1988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开始实施“治理整顿”的宏观调控政策,采取了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加强财税和信贷控制等一系列经济措施,许多建设项目纷纷下马,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趋缓,大量农村劳动力被清退。为配合治理整顿,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限制农村劳动力的流动。1989年3月和4月,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公安部先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农民工外出的紧急通知》和《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作好控制农民工盲目外流的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农民工盲目外出就业。1989年12月8日,国务院在《国务院批转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报告的通知》中要求:“对居住在城镇的无户口(即常住户口待定)人员,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有关规定,符合在市镇落户的,应有步骤地予以解决;不符合在市镇落户的,应由有关部门尽量动员他们返乡。”1990年4月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要同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城镇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对此要加以合理控制和积极引导”,要“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消化和转移,防止出现大量农村劳动力盲目进城找活干的局面”。 虽然上述政策措施控制了劳动力盲目流动的局面,但有研究发现,到1990、1991年,大多数城市的流动人口数量又回复到1988年的水平,有些城市还有所增长。而且这一时期的农村劳动力流动还出现了另外一种倾向,即向东部地区大城市流动受阻的情况下,向其他地区流动的现象明显增加。[3]P368 7、1992―2000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转移。 随着1992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发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发展,地区间的发展差距扩大,同时随着乡镇企业吸纳能力的下降,促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从低收入地区迁移到高收入地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民工潮”也即出现在这一时期。据统计,1992年农村劳动力迁移到城市的人数已达到3500多万,1993年一度增加到6200万,其中跨省流动达到2200万。之后,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稳定增长阶段,1994年,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达到7000万,1995年为7500万,而同期出省的农村劳动力人数大约为2500―2800万。[1]P71 面对大规模的劳动力乡城转移态势,国家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1993年11月3日,劳动部发出《关于印发〈再就业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城乡协调就业计划”第一期工程〉的通知》,提出要在全国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基本制度、市场信息系统和服务网络,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较大的主要输入、输出地区实现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的有序化。1993年12月,劳动部制定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劳动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提出要以建立农村就业服务网络为突破口,合理调节城乡劳动力流动,加强城乡劳动力统筹。1994年11月17日,劳动部颁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用人单位用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各类服务组织从事有关服务活动的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199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规则,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上述政策的出台推进了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但随着90年代后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国家对劳动力流动的控制力度也随之加大。1994年11月颁布的《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跨省流动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必须凭其流出省发放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向目的地劳动部门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1995年6月2号,公安部公布了《暂住证申领办法》,对暂住证的用途、有效期、换发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些政策对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考虑到城市就业不稳定,大部分农民工仅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闯入城市,一般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半年,每到年底或农忙时节,他们都会返回农村。 8、2000年以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入规范、公平、稳步加快轨道。 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攀升,社会局势稳定,国家更加重视“三农”工作,各种有利政策相继出台,我国又兴起了新一轮的劳动力转移浪潮。2000年7月20日,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农业部、科技部、水利部、建设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改革城乡分割体制,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2001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指出,要打破城乡分割体制,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2003年3月2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包括农民轮换工),均适用《劳动法》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4年2月29日,建设部颁布《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政府采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督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尽快偿付。2005年2月7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废止〈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颁布,要求各地政府、各直属机构,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人数不断增加。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国农民工数量每年增加600-800万人。[4]P32003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量为1.1亿,比2002年增长8.6%;2004年为1.2亿,比2003年增长3.8%。[4]P69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总规模将达到7500多万,年均转移为1500万以上,高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转移1200万人左右的规模;同期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总规模将达4500万以上。[4]P79 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经验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进程,可以总结出如下经验教训: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要以农业的稳定发展为基本前提。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以农业的发展为基本前提的。一方面,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应提高,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将随之减少,一部分剩余劳动力自然会从农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另一方面,随着农业的发展,农产品的产量不断提高,为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在二、三产业的稳定就业提供了食品保障。就政策层面而言,中国政府所出台的各项政策都是首先以农业稳定发展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农业能稳定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能稳步提高,那么政府就会支持和鼓励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反之,如果劳动力转移数量过多,转移速度过快,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粮食供应,政府则会采取措施干预劳动力流动。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能搞,要把握速度和方式,在保证农业生产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 2、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条件。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拉力,只有城市产业稳定发展,才能产生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政府也就会放松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这一点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历史进程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3、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经济体制的变化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前,虽然国民经济部门的产值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即农业产值比重下降,非农产业比重上升,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依然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随着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也开始迅速扩大。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国家相关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大程度上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变动的影响。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会引起劳动力转移规模和速度的波动。20世纪头60年中,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缓慢,但比较顺利,50年代后期曾出现了劳动力转移的高峰。但随着“”的发生,我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干预措施,阻碍了劳动力转移的自然进程,致使劳动力转移被中断,甚至出现逆流。20世纪80年代后期,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的限制开始放松,但由于各种干预政策依然存在,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质量也受到了影响。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虽然可以在城市找到工作,但却无法获得正式的身份认可,因此,政府人为的干预阻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受制度安排的影响较大,但从整个历史进程来看,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系列制度在逐步放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不断增大。这说明,政府只有消除一些干预和限制政策,完善制度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自然进程才能得以恢复。 三、对策建议和启示 分析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曲折历程,有利于更好地分析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目前,依然有一系列因素制约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如户籍制度的影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自身的技术水平低下、乡镇企业发展面临多重障碍、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发育存在缺陷,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今后可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首先,政府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城市政府要从户籍身份上取消各种特权和利益分配,使城乡流动人口主体平等化;农村政府应完善土地制度和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以解除农村劳动力的后顾之忧。其次,城乡政府应加强合作,努力办好农村职业教育,通过城乡人力资源互动,提高农民素质。再次,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加强其产权制度创新,同时要完善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促进小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其对城乡投资商的吸引力。最后,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网络化进程。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使城乡劳动力流动有序化、规范化,加强城乡劳动力的岗前培训,增强劳动力就业的竞争意识,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配套建设,加大劳动力市场的宣传和力度,引入市场机制,让更多的技术人才参与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建设。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中国这么一个有着八九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即使以上措施都能得到很好落实,仍会有约2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被第二、三产业完全吸收。因此,除了以上微观层面的措施外,国家在宏观政策方面,必须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将发展农业生产作为国家的重中之重,以期早日顺利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必须将农产品的生产和市场需求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期提高农产品商品化,推动农业产业化,使得农业成为工业的一个部门。这样,除了第二、三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拉动外,其他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可以被农业就地吸收。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彻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率,最终实现国家的全面现代化。 中国劳动论文:当代中国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笔者认为,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对“三农”问题具有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民收入、农业现代化影响。因此本文针对实行农业保护机制;提高工业劳动生产率,相应增加农产品的优势;提高农业劳动的价值,解决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价值。 关键词:农业劳动力的价值 剪刀差 农业现代化 一、我国农业劳动力价值的特征分析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价值等于维持劳动力所需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农业劳动力的价值应该等于维持农业劳动力所需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但这一切都是在生产领域发生的。 中国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具有发生在“流通领域”的特殊性。表现在农业劳动力的价值偏低和工业劳动力的价值偏高。这一现象的成因可以追溯到建国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上。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我国实行了农业支援工业或者说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工业化道路。主要就是利用“剪刀差”的形式从流通领域无偿获取农产品的价值。表面上是压低农产品和提高工业产品的价格,本质是工业劳动力无偿占有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因为农产品的价格是其价值的反映,农产品的价值又是有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劳动力的价值在量上应该等于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产品的价值。据统计仅仅在改革开放25年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总额估计在6 000-8 000亿元。但国家工业固定资产总计不过9000多亿元。因此可以认为,中国的国家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主要来源于农业。”[1] 二、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对“三农”问题的影响 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对农业、农村、农民影响深远而漫长,使得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等成为中国社会首要而持续性的难题。 (一)农业劳动力价值的问题是农民的收入增长困难的重要原因 在这种价值分配方式下,农业劳动力的总价值被人为地压低,工业劳动力的总价值被提高,从而造成一种等价交换掩盖下的工业劳动力无偿的“占有”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价值的现状。据有关资料分析,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五六十年代,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绝对值每年都在一二百亿之间,到七十年代后期每年四百亿左右,1985年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绝对值超过七百亿,此后每年以100亿~200亿的数额增加。[2]可见农民的这种农民无法实际把握的隐形负担是现阶段农民增收的巨大障碍。但我认为,这仅仅是可以用数据表示影响,其实对农民增收带来的间接的影响同样巨大。主要表现在进城务工农民由于受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影响,他们对工资性收入的要求是以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收入为参考标准的,而这一参考标准又恰恰是被现阶段一种超经济的力量所制约的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加之农业劳动力中的大量剩余,导致了农民增收缓慢和质量难以有效提高。 (二)农业劳动力价值问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因素 目前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农业资金积累不足 。二农业技术落后。 首先,农业资金积累不足,制约了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应依靠农业的科技化和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在目前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农业劳动力的素质双重低下的情况下,资本投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农业现代化的资金积累来源于农业内部和外部。就农业的外部来讲,一方面,虽然我国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但处在工业支援农业的初级阶段且我国工业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阶段,没有过多的资金投入农业。另一方面,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角度,即使国家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也不能把过多的资金直接投入到农业技术上。资本有机构成理论,资本积累增加,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可变资本在资本有机构成中所占的比例相对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相对降低,这就必然导致一部分人失业成为过剩人口。在农业当中,如果直接增加对农业技术的投资,必然造成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而会产生过剩的农业劳动力。当国家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速度小于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所产生的剩余农业劳动力的速度时,会产生更多而剩余劳动力。当二者相等时还是会有一部分的剩余劳动力得不到解决,因为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造成的新的剩余劳动力,必然会产生一部分新的剩余劳动力。只有国家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力度大于资本有机构成所产生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时,才能逐渐的解决农业的剩余劳动力问题。 三、解决农业劳动力问题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产品保护机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促进产品和要素在城乡间、地区间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第一,这就要尽快打破造成农业劳动力价值问题的工农剪刀差。使工农产品在流通领域自由流动,真正体现其价值。第二,实行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农业自身的弱质特性,决定了它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如果完全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对农业十分不利。农产品的较低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存在,决定了农产品的市场保护的必要性。 (二)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高效、优质农业,提高农产品的价值 我国的劳动力的价值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流通领域的不公平的劳动力价值的分配;另一方面是由于生产领域的农产品结构单一和附加值过低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从生产领域着手解决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是必由之路。第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农产品的价值生产链过短是造成农业劳动力价值偏低的重要原因,使得高价值的生产被工业所主导,农业只是以初级产品或简单农产品加工为主。造成了农产品的价值被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行业所占有。既能通过深加工提高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又能在流通领域为实现农产品的价值找到出路。第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协调农产品的市场供求。通过农产品的产业结构调,以市场为导向,使各种农产品的供求大体平衡,保持农产品的价格稳定。第三,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的价值。随着城乡社会经济的发展,绿色消费日益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生态农业的发展在给农村带来生态效益的同时,大幅度的提高了农产品的价值。这对无疑是提高农产品价值,解决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的一种新思路。 (三)提高工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工业资料的价值,相应增加农产品的优势 目前我国工业的现状是高消耗低水平,不但制约了工业自身的发展,对农业劳动力价值影响亦为深远。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低下,势必会造成工业产品的价值过高,那么在工农产品的交换过程中,势必会通过提高工业产品的价格把成本转嫁到农业身上。使农产品在交换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直接影响了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价值的实现。从生活资料的角度看,通过提高工业生产率,降低工业产品的价值,可以相对的改变农产品在交换中的劣势。从生产资料的角度看,一方面价低了工业生产资料自身的价值,可以降低工业品自身的生产成本。另一方农业的生产成本也得到了降低,这对于提高农产品的价值和农业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提高农业劳动力的价值,解决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 对农业劳动力本身进行投资则是解决农业劳动力价值问题的最直接的方法。首先,对农业劳动力进行针培训,提高获取特定社会资源的能力。我们通常提到的社会资源,通常意义上讲都是对特定社会资源的抽象概括。由于现实社会中的社会资源的具体性,这就要求社会资源的获得人必须是具有特定的能力的人。从目前我国的农业劳动力的素质看,大多是拥有最基本的生存能力的劳动者,因此对特定的社会资源的获取必然受其能力的限制,这也是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重要原因。第二,打破户籍制度,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社会资源除了具有具体性的特点之外,也具有分布的非均衡性。劳动力自身的素质的提高,制度性问题是制约农业劳动力获取社会资源的,提高农业劳动力价值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城乡有别的二元社会结构,是以户籍制度为依托的,在户籍制度的影响下。特定的社会资源只能有特定的群体占有,这对拥有一定的能力的农业劳动力或缺社会资源起到了一定的组却性。打破户籍制度,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对解决农业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具有重要影响。 中国劳动论文:日本的“劳动委员会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摘要:随着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多,对于仲裁的不满,也逐渐增多。本文对日本“劳动委员会制度”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提出了一些中国可以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日本 劳动委员会制度 中国借鉴 随着中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员工与企业之间的一些冲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通过一个更快捷、更有效地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已经迫在眉睫。那么,让我们来看看邻国――日本,是如何来处理一些劳动争议的案件的,并从中提出一些中国可以借鉴的地方。 一、日本的“劳动委员会制度” 日本,作为亚洲最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其经济在战后快速恢复。虽然我们一直有听闻,日本人为了国家经济的振兴,自愿加班到很晚。但是,其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存在,却也是不争得事实。在日本,提到劳动争议,就不得不提“劳动委员会制度”。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些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都会涉及到工会、企业、政府三方来协商处理。因此,一般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机构,都是由政府出面成立,协调劳资双方的矛盾。但是,日本的“劳动委员会”,却并不是由严格意义上的“三方”构成的。因为其中有一方是“公益方”代表。 日本的宪法保证了工人有集社、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的权利。虽然日本有《工会法》和《劳动关系调节法》,但是,为了更简单、更快捷、更正确地来处理劳动争议,日本成立了“劳动委员会”。 劳动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3月1日,由中央劳动委员会、地方劳动委员会(共47个)组成。 劳动委员会由三部分人员等额组成,分别代表劳方、资方和公众(公益委员)。中央劳动委员会由45名成员组成,任期两年。雇主组织和工会分别提供一份候选人名单。公众部分的候选人名单,由厚生劳动省拟定,需经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批准。 地方劳动委员会的成员产生方式类似于中央劳动委员会,各方代表的数目按照该地区的规模大小由13人至5人不等。三方提供候选人名单,由地方行政长官挑选地方劳动委员会接受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的领导。 劳动委员会委员均属非专职,尤其是公益员,一般是大学里的专家等,每周办案2-3 次,每参加一次办案,委员会支付一次性的工资报酬。 日本劳动委员会与国家一般行政机关不同,委员会虽然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任命,但是,具体工作全部由委员会办理,不受政府及其他外界的任何约束,所以,能够公正地进行工作。 劳动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通过翰旋、调停、仲裁等方法引导劳资纠纷的解决。 对不当劳动行为(如不让劳动者参加工 会、对从事工会正当活动的劳动者予以解雇或施行其它不利待遇、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劳动者代表进行团体交涉等)进行判定。 但是,中央和地方劳动委员会具体职能有所不同。中央劳动委员会主要是协商解决全国性的劳资双方的重大问题。地方劳动委员会重点是解决本地区的重大劳资纠纷,主要是群体性劳资纠纷。 地方劳动委员会处理不当劳动行为引起的劳资争议之后,当事人如果不服可在5日内向中央劳动委员会申诉,也可在规定的时效内(企业当事人须在30 天内,工会或者工人个人当事人须在6个月内)直接向当地法院起诉。如果对中央劳动委员会的处理不服,可向当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当地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向地区的高级法院上诉。如果对地区高级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最终的处理决定。 除了对“不当劳动行为”进行判定之外,劳动委员会的另一个重要职能是:通过斡旋、调停、仲裁等方法引导劳资纠纷的解决。 在日本,一般劳资纠纷首先进行斡旋,由事务局调整科的一名或多名斡旋员主持,提出斡旋方案,与劳资双方交涉。斡旋不成,进入调停。 另外,在劳动纠纷处理中,还有“紧急处理机制”。当政府认为劳动纠纷(如罢工)的会导致公众利益极大受损,或者会极大影响日本经济,政府可以采取紧急处理机制。其步骤为: 1、在决定紧急调解之前,首相听取中央劳动委员会的意见。 2、首相向公众以及利益相关者发表声明,解释原因 3、劳动委员会要争取在50天内解决纠纷。 4、首相发表声明后,50天内不允许任何劳动争议举措。 此外,有一类“个别劳动关系纠纷”,就是个人雇主和雇员发生纠纷,此类案件由地方劳动委员会根据2001年颁布的《个别纠纷处理法》处理。 至于公营机构纠纷的处理,一般由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处理。且规定,公营机构(如公立医院,日本邮政,国家林业公司)的雇员拥有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没有劳动争议行动的权利。 二、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在日本,劳动委员会似乎是一个集仲裁与三方机制的机构于一体的组织。其本身性质十分难以说清。人员由政府任命,但政府在形式上却并没有参与三方对话,而是公、劳、资三方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来进行一些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整和一般性调整中运用。 也正是由于这种公正的形象,使得劳动委员会的裁定十分具有威信,一旦裁定,结果便不能更改。 因此,对于中国来说,该制度的借鉴意义就在于其公正性及模式化。 首先,由于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好多东西都处在探索阶段。所以许多都没有形成模式。比如在案件的分类上,并不是特别明晰。一个仲裁员对于所有类型的案件都得接受。 其次,便是其公正性。目前,中国的仲裁机构中,专业学习劳动法律或者劳动关系的人并不多,好多甚至是高中文化水平的。而且,不管是仲裁机构还是法院,都普遍存在着一种偏袒劳动者的倾向。这使得好多企业都愿意私下调节,而不是进行仲裁。因此,在仲裁机构中,包含一定比例的企业推荐的人员,对于仲裁公正性的提高,有较大的帮助。 中国劳动论文:俄罗斯远东地区发展的劳动力难题与中国的机遇 [摘要]自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10多年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俄罗斯远东地区人口问题更是日益严峻。据统计,1991-2007年间,远东地区人口减少了150万。远东地区的人口危机已经成为制约本地区经济发展、威胁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引起了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关注。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严重过剩,就业问题日益严重,我们应抓住机遇,促进中俄边境地区及省份之间的劳务合作。 [关键词]俄罗斯;远东地区;劳动力;劳务合作;中国 俄罗斯远东地区有广袤的土地和丰富的自然资源。进入21世纪,俄罗斯将远东地区的崛起视为经济振兴的支撑点和谋求亚太地区发言权的依托。但是,占俄罗斯国土面积36%的远东地区,人口却仅占俄罗斯总人口的5%,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人口15年来急剧减少,至今已形成人口危机。对于俄罗斯来说,远东地区的人口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乃至威胁国家安全的关键问题。然而这却给中国劳务输出带来了机遇。 一、俄罗斯远东地区人口现状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济不振、政治动荡,加速了远东地区人口状况的恶化趋势。 1.人口总量下降。俄罗斯远东地区常住居民数量已经从1991年805.7万人减到1999年的726.3万人。2002年远东地区居民人数738万人,占全俄罗斯总人口的5%。据统计,1991―2007年间,远东地区失去的人口有150万人。其中120万人是移民,这些移民告别该地区寻找更好的居住地。2008年远东地区有650多万人口,还不及一个莫斯科市的人口数,整个滨海边疆区的人口200万,比圣彼得堡市少二分之一。 2.人口分布失衡。远东地区650多万人口分布在621.6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土地上,人口密度为1.06人/平方公里。而大部分人口又主要集中在南部阿穆尔河流域及铁路沿线的城市里,其他地区人烟稀少。尤其是在远东北部地区,楚科奇洲人口减少66.3%,马加丹洲人口减少56.9%,萨哈林洲人口减少27.7%,堪察加洲人口减少26.9%。与中国接壤的俄罗斯边境地区5年来已经迁走60万人。滨海边疆区100万人口集中在南部的几个城市中。 3.移民回流。苏联解体,原苏联加盟共和国移民到远东北部地区的移民开始返回原地。远东地区居民大量外流是该地区人口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远东地区内部迁徙,边疆区和洲之间的迁徙。二是向俄罗斯其他发达地区迁徙。三是向国外迁徙。自然减员已令远东地区人口难以为继,而人口外流更使其雪上加霜。况且,外流人口以高素质专家、技术骨干和年富力强青壮年人口为主,人力资源储备严重不足。1999年远东地区人口外流数量是1986年的7倍,人口流失使城市许多专业技术人员断档,乡村更加空旷。2008年,有2万多人离开本地区,居民自然减少了2.4万多。据俄新闻网报道,到2008年1月份,滨海边疆区常住人口减少了1,0200万人,自然减少66.5%,因移民减少33.5%,与2006年相比,滨海边疆区人口共减少了25.6%。同中国接壤的俄边境地区5年来就已经迁走了60万人,剩下的居民思想也不稳定,难以做到安居乐业。 二、俄罗斯人口减少的原因 1.自然原因。俄罗斯远东地区处于北半球永久冻土带,冬季酷寒。恶劣的自然条件制约了该地区的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人类生存成本。特别是北部地区,居民只能依靠河流封冻前抢运大量物资才能度过漫长的冬天。因此没有特殊的政策和鼓励措施,难以留住当地人,不能吸引新的移民。 2.经济原因。苏联解体后,远东地区失去了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各项物质补贴等,经济陷入了严重危机状态。当俄罗斯采取“休克疗法”实行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远东地区同俄罗斯中央地区的联系日趋松散。恶劣的气候条件和分散的居住状态制约了当地公共事业的发展,不少地区供暖、供气都很困难。与俄罗斯发达地区相比,远东地区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薄弱。经济衰退导致生活条件恶化,原有的医疗卫生体系瓦解,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很多年青人不愿或不能结婚生育,人的寿命下降,这一切使居民移民及迁徙率居高不下。 3.不良的生活方式。国际卫生组织的研究表明,居民健康水平50%取决于社会经济状况,20%是遗传,20%是生存环境,10%是医疗保障系统。在影响人类寿命的诸多因素中,生活方式所占的比重高达50%。近10多年来,急剧的社会转型使俄罗斯部分国民尤其是男性公民对新环境感到难以适应。生活水平下降,失业者增多,导致许多人的生活方式改变,一些人甚至以酗酒和吸毒的方式打发时光。壮年男子酗酒是生育能力降低、死亡率急剧攀升的主要原因。 4.人口流失及死亡率提高。人口老龄化也是导致俄罗斯人口危机的一个主要因素。远东地区老年人比重增长的主要特点并不是老年人寿命延长的结果,而是青壮年段的人口死亡率提高,具有劳动能力的、受过教育的再生年青人口的流失。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商场的售货员、快餐店的营业员、甚至飞机上的空姐和高级酒店的服务生,这些在许多国家多为年轻人所从事的岗位,却少不了中老年妇女的身影。这种局面恐怕要归结到青壮年劳动力缺乏以及男女结构不平衡。劳动力缺乏还导致了劳动力价格居高不下。 三、人口减少对俄罗斯的影响 1.经济影响。对于国土面积世界第一的俄罗斯来说,人口少无疑是一大灾难。俄罗斯劳动和社会发展部认为,现在俄罗斯劳动力的缺口达1000万,特别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的石油、天然气和木材等资源开发领域,劳动力短缺近50%,有500万缺口。经济发展还要有人力资源的支撑。远东地区资源储量丰富,但不开发就不能成为资源,不加工就不会成为产品,不销售也不会成为商品,自然资源也不能变成社会财富。 2.政治影响。俄罗斯出生率下降也导致后备劳动力资源不足,适龄应征入伍的青年也随之减少,军队将没有足够的兵源,这势必影响到国家的安全,民族的生存发展。照此下去,21世纪末,俄罗斯可能就没有足够的兵力来保卫自己的国土。这意味着,如果不加大远东地区开发力度,远东不仅有可能从俄罗斯经济发展进程中被边缘化,而且还会出现远东地区人口的真空现象,直接影响到俄罗斯的国家安全。 四、中国的机遇 2010年新年伊始,俄罗斯总理普京最终批准了《远东和贝加尔地区2025年前的战略》。按照这一规划,未来15年,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速度应超过俄罗斯其他地区。总体上说,如果远东地区居民的收入不能超过俄罗斯其他地区的话,那么,本地区将来人口数量的增加就不能指望其他地区的移民。一方面,俄罗斯政府对远东地区进行政策性开发,以求提高全国经济发展水平,减缓远东和贝加尔地区人口减少的趋势。另一方面,面对地区人口严重不足的局面,外部移民已经成为该地区补充人口和劳动力的现实选择。远东滨海边疆区在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该地区将在2010年前吸收50万名外籍劳工(目前仅为1.5万人),其中主要是中国劳工。吸引外国劳动力,俄罗斯调整和完善国家吸引移民政策势在必行。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就业问题已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件大事。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就是国际劳务输出。中俄两国陆地边境线长达几千公里,俄罗斯劳动力最缺乏的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恰好毗邻人口密集、劳动力相对过剩的中国东北地区。中俄两国尤其是在边境地区人口状况的强烈互补性和双方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双边劳务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开展劳务合作,既可以缓解当前我国劳动力过剩的局面,又可以解决俄罗斯劳动力短缺问题。中国政府应采取以下措施: 1.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管理和服务。中国政府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完善信息和政策服务功能,引导企业选准市场和项目,在政策上予以指导。政府应主动出面协调与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通过双边谈判,让俄方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效开放其劳动力市场。同时,政府在劳务输出方面要提高政策法规的灵活性,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对从事国际劳务合作的机构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对新项目的开发给予资金扶持等,为企业“走出去”创造宽松的环境。 2.拓展对俄罗斯劳务合作的领域。中国对俄罗斯劳务输出领域过于集中,行业分布不均,主要体现在建筑装修业和农业生产领域。今后继续加强农林牧渔、建筑和商贸领域的合作,积极承揽大型技术性强的工程项目,同时,加强能源、矿产开发、石油天然气管道、交通等领域的合作,提高资源的深加工度,提高资源性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就业。 3.提高劳务合作层次。虽然中国东北地区具备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但输出的劳务人员主要从事的基本上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技术性不强。况且,劳务人员的素质和文化结构偏低,年龄偏高。政府要有步骤地建立劳务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对输出劳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的培训。只有把适合于传统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一般劳动力加速培养成适合知识经济需要的具有较高知识与技能的知识型劳动力,优化劳务结构,提高劳务合作的科技含量,才能把比较优势转化成竞争优势。 中国劳动论文:中国现代化视野下的农村劳动力流动 [内容提要]在西方发达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历程中,无一不伴随着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中国的现代化无疑也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的一段较长时间内,我们人为地扭曲了推进现代化与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内在联系。非均衡现代化战略的实施,把农民限制在了农村,从而滞迟了农村现代化的步伐,也影响到了中国现代化的整体发展水平。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农村现代化的起步而长盛不衰的农民流动。又反过来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对于我们在推动现代化的事业中应该怎样对待农民流动,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现代化 农村劳动力 流动 现代化是中国几代人的梦想。从西方列强用洋枪洋炮敲开中国的大门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现代化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从鸦片战争到1949年,第二个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第三个阶段从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几代中国人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宏伟目标,不懈奋斗,苦苦追求。 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解放和民主独立,为中国走向现代化奠定了最基本的条件,掀开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但就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第二个阶段,却没有处理好现代化与农民流动的关系,从而影响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一、非均衡现代化战略限制了农民流动 在中国这样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启动现代化建设,面临着重重困难,最关键的是缺乏发展工业化的资金。我国现代化所需的大量资金,是不可能从工业中获得的,只能由农业部门提供。 从农业中积累发展工业化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来实现的。也就是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将工业品出售给农民,以低于价值的价格从农民那里购买农产品,通过这一高一低,实现了资本的积累。同志曾经开诚布公地讲到:国家工业化所需的资金积累,“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的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质需要,又给国家积累了资金”。据有关资料,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国家利用“剪刀差”方式从农业中积累的资金数量不断增加,1978年的“剪刀差”绝对数是1952年的十倍还要多。从1952年至1978年,我国农民通过“剪刀差”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3400亿元的资金积累,平均每年近130亿元。而同期国家对重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总额为3056.53亿元,这意味着18年间国家对重工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来源于农业积累。农民通过“剪刀差”方式提供的资金积累除了满足了国家对重工业的基本投资外,还多了近400亿元。 中国的现代化就是这样在农民的支持下不断地向前推进的,中国的工业化在农业的倾力支援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到1978年,中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634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4237亿元,占75.2%,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52年增长16.6倍;而农业总产值为1397亿元,占24.8%,比1952年只增长两倍。由此可见,我国工业化的发展是建立在农民利益损失的基础上的。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农民的贡献,就不会有我国工业化的成就。 农民为我国的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却被排斥在现代化进程之外,更没能分享到现代化发展的成果。这一阶段,国家推行的是非均衡的现代化战略,即片面的城市现代化战略,其突出特点就是人为地将城市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割裂开来,这一时期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只搞城市工业化,现代工业体系形成于城市,农村经济仍以农业为本。为了有效推行这种城市现代化战略,国家制定了“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取消了农民自由迁徙、自由流动的权利,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结果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大量人口滞留在农村。 1958年1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的范围和程序。195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都发文要求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公安部门强化了流出人口的审批制度。1962年12月8日,公安部《关于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对农村迁往城市的,必须严格控制;城市迁往农村的,应一律准予落户,不要控制。” , 为了推进城市现代化,国家通过二元户籍制度限制农民的流动,把农民留在了农村。同时,为了保证粮食供给,特别是城市居民粮食供给和城市部分工业的原料供给,又在农村大搞“以粮为纲”,限制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以至于到了1978年,在农村产业结构中,农业仍占据高达89%的比重,非农产业只占了11%的比例。农村第二、三产业得不到发展,农民不仅被限制在农村,而且被进一步限制在农业生产领域。根据有关资料,从1954年到1978年的24年间,农村中农业就业份额下降了3.4%,年均仅下降0.14%,下降速度极为缓慢。这表明在这段时间内,农村中就地从农业向非农产业流动的人数极少。由此可见,在我国现代化的第二阶段,不仅农民向城市流动的路被堵死了,而且农民就地向非农产业流动的路也被堵死了。农民被限制流动,导致了多方面的消极后果。 第一,农民收入水平低且增长缓慢。1957年,城市人口人均收入为253.56元,农民只有72.95元,前者是后者的3.48倍。1978年,城市人口人均收入为614元,是同年农民人均收入的4.6倍。就增长情况而言,1957-1978年,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加了360元,平均每年增加17元,年增长率为4.3%,而农民人均收入只增加了61元,平均每年只增加2.9元,年增长率仅为2.9%。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年增长量是农民的近6倍,年增长速度是农民的1.5倍。由于农民收入水平提高速度远远慢于城市人口,致使城乡人口的收入差距在20年间由108.6元扩大到了480元。 第二,农民消费水平低且增长缓慢。据有关资料,1957年,我国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为79元,而同期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为205元,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38%。1978年,农民人均消费水平增加到132元,非农业居民的消费水平却增加到383元,前者相当于后者的34%。这意味着工业化反而使农民的消费水平相对降低了,在工业化过程中,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差距在扩大。 第三,对我国工业化市场扩张和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产生了消极影响。农民收入水平低导致农民购买力极低。这种购买力水平同工业化推进所 要求的市场扩大不相一致,制约着工业化市场的扩张,从而进一步限制了我国工业化的发展。由于非均衡的现代化战略限制了农民的流动,长期以来,农民保持着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特征。这种自给型的消费结构,毫无疑问对工业化发展所要求的商品化环境的形成十分不利,从而制约着商品化水平的提高。 第四,对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产生了消极影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民的生产活动被人为地扭曲了,生产活动是在指令性计划指挥下进行的,生产的产品由政府直接收购而不是通过市场交换,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而不是为了获取利润,因此,农民几乎不与市场打交道,极其缺乏商品经济意识。他们成年累月地在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上劳作,有些农民一辈子都没有进过县城,生活范围极其狭小。劳动、生活和生存环境使他们养成了浓厚的乡土、地域观念,极其缺乏现代人的开放意识。农民被限制在农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从事着简单的生产活动,生活节奏缓慢。这使得农民失去了积极进取的活力,缺乏冒险精神和竞争意识。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期间实施的非均衡现代化战略,把农民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束缚在农村这个封闭的空间里。这种战略从根本上违背了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同现代化的实质内涵格格不入,因为现代化过程,必然伴随着大量农民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从农村向城市转移,这一规律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证明。现代化就是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扩张,这一过程是农民流动、农村人口不断减少的过程。非均衡现代化战略,压抑了农村人口的流动,也滞迟了农村的现代化进程。然而,规律是不可违背的,压抑愈久,爆发愈烈,一旦时机成熟,农民就会以不可阻挡之势,从农业流向第二、三产业,从农村流向大、中、小城市,以自己的行动来修正非均衡现代化战略的偏差,与此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工业化、现代化的起步和发展。 二、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探索与农村劳动力流动 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我国城市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而农村仍然维持以农业为单一产业的传统经济,农民不能向城市和其他产业转移。到1978年,全国有96259万人口,农村人口就有79140万,占人口总数的82.1%,城市人口有17245万,只占人口总数的17.9%。经过30年的现代化历程,中国还是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国家。根据现代化理论和发达国家的经验,只要农民占绝大多数,这样的国家就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只要农村人口仍然从事着单一的农业生产,农村的现代化就遥遥无期;只要农村远离现代化进程,中国的现代化就无法实现。 毫无疑问,至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的现代化问题已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值得庆幸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宏观背景下,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民的创造力一次又一次地被释放出来,中国农村终于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以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城乡一体化为最终目标。 (一)农村现代化道路的艰难探索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起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自己的创造,这一创造得到了中央的肯定、支持和推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如果从现代化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说,它为农村现代化找到了恰当的起始点。 首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很短的时间内基本解决了我国长期没有解决的粮食短缺问题,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不可缺少的粮食资源和部分轻工业原料。 其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了农民土地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农民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可以独立决定自己的种植计划,这不仅改变了农业经济以粮为主的单一结构,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培养了农民的商品意识,使他们成为具有商品观念的现代农民。 第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村社会分化提供了契机,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原来被掩盖着的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暴露出来,这部分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向第二、三产业流动,从而促成了乡镇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剩余劳动力也必然会向外跨区域流动,一些农民就近流向小城镇,使小城镇得以发展壮大;另一些农民则流向大中小城市务工经商。农村社会结构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分化,这种社会结构的分化符合现代化的要求,是一个社会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 当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仅仅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起点,它自身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可能解决我国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的所有问题。 2、乡镇企业:中国农村独特的工业化之路 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伟大创造,它的发展大大地推动了农村现代化进程。 首先,加快了我国农村工业化步伐,开创了中国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并举的新局面,促进了整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改革开放前,我国在非均衡现代化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走的是“农村――农业,城市――工业”的道路,农村的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农业。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对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奠定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基本趋势:农业份额下降,非农产业份额上升,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农村工业,因为在乡镇企业中,乡镇工业是主体。乡镇工业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工业化的主导力量。 其次,增加了社会财富,提高了农民收入。乡镇企业的总产值从1978年的493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15254亿元,增长了30余倍。不少农民在乡镇企业就业,这成为他们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 第三,乡镇企业大大加快了农村的社会分化。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村从事单一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向多元化的职业和阶层转化,从而促使农村从简单的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化。 第四,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乡镇企业的发展,逐步改变着中国农村封闭、传统、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将农民带人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的新天地。随着农民参与商品经济和市场竞争,各种新观念逐渐渗入农民的大脑,改变着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变化。 但是,乡镇企业也存在着明显不足,特别是它过于分散,无法发挥工业集聚效应;规模小,技术落后,基础设施建设重复投入,效益低;处处冒烟,污染严重。以乡镇企业为核心的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脱节,这种情况对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十分不利。 3、小城镇:中国农村独特的城市化之路 从现代化发展的历史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协调并进的。而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出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相分离的现象。如前所述,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二元 社会结构把农民束缚在农村和农业中,严重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出现了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现代化得以起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但乡镇企业发展出现了严重分散的问题,以乡镇企业为标志的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样是处于分离状态。乡镇企业的这种现象本身就提出了相对集中的问题,但乡镇企业集中到城市又不可能,于是就向小城镇集中。在此背景下,小城镇得以发展起来,成为我国农村走向城市化、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小城镇的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的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带动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之逐步接近城市的发展水平,对于逐步缩小三太差别特别是城乡差别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城市化角度看,小城镇同大城市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城市体系,形成了互补关系。它在乡村城市化进程中占有重要位置,中国要完成城市化、工业化的历史任务,基本实现现代化,没有广大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是不可想象的。而没有小城镇的发展,就没有农村的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 小城镇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蓄水池”。在乡镇企业、大中城市吸纳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可以防止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度涌向大中城市,减轻大中城市的压力。 小城镇的发展在城市文明向农村的扩散中起着中介作用。它将城市先进的理念传播到农村促进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将城市先进的现代生活方式传播到农村促进农民传统生活方式的变革,将城市先进的科学技术传播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如果说,乡镇企业的发展加速了我国工业化的步伐,那么农村地区小城镇的发展,则为农村城市化开辟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加快了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共同推动着我国农村的现代化。 4、城乡一体化: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中国要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仅靠办乡镇企业,建设小城镇,是不够的。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必须变以往的“非均衡现代化战略”为“均衡现代化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反哺农村,把农村纳入城乡一体化进程。只有朝着城乡一体化的方向迈进,农村、农民才能真正融入现代化的潮流之中。因此,在以后的发展规划中,特别是对中西部农村地区进行规划时,必须有整体意识,从区域角度出发,考虑到大中小城市(镇)在功能、作用以及空间位置上的关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农村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之中,以加快全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可以说,全国城乡一体化实现之日,就是中国农村现代化实现之时,也是中国现代化实现之时。 (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必然性 与中国第二个现代化发展阶段限制农民流动相对应的是,在第三个现代化发展阶段,大量的农民离开了农业和农村,流向了非农产业,流向了大中小城市,流向了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流向了全国各地。 I_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村劳动力流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无疑是对农民的一次解放。农民从此有了广泛的经济选择自由,农村劳动力开始在不同产业之间流动和重新分配。正如列宁所说:“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意味着愈来愈多的人口同农业相分离,就是说,工业人口增加农业人口减少。”具有自由择业权利的广大农民,开始走出传统的农业部门,转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开始了非农化过程。 非农化过程导致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剧烈地变动和重塑。农村非农产业产值份额迅速上升,农业产值份额则相对下降。到1987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非农产业的产值比重达到50.4%,首次超过了农业产值,标志着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变,意味着农民就业结构的转变,昔日农民就业的单一结构被打破了,代之而起的是多元化的就业结构。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向农业外部释放,分布在各种非农产业,造成农民就业的结构性转变。如表1。 2、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农村劳动力流动 工业化对农民就业的变化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商品化的发展,使农户经济的经营活动与整个社会经济有了广泛联系,但如果只有商品化而缺乏工业化,农民的就业及其主要经济活动就只能束缚在农业部门。真正促成农民流向非农产业的主导力量来自于工业化的发展,尤其是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乡镇企业的崛起,标志着我国农村工业化的兴起,广大农民开始直接参与工业化的历史进程,农民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79年乡镇企业吸纳职工2909.34万人,1988年吸纳9545.45万人,在1989年和1990年两年略有下降之后,1991年又开始稳步增加,至2007年,乡镇企业已经吸纳了15090万人就业。。 3、城市化与农村劳动力流动 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然而由于乡镇企业布局过于分散,导致农村工业化吸纳劳动力的潜力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于是,当一部分农民在乡镇企业就业时,另一些农民则把眼光瞄向了非农就业的另一个战场――大、中、小城市。粗略地计算一下,仅从1985年至2007年这20多年间,在城镇新增的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就有约4000万人。数量巨大的农民离开了农村,在城市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变成了现代产业工人和城里人。 农民大规模流向城市的情景,还可以从下列描述中得到佐证。1990年,上海、成都、郑州、北京的流动人口中,民工分别占整个流动人口的47.6%、57.8%、62.1%和66%;广州、杭州、太原、武汉的流动人口中,民工分别占71.5%、71.6%、74%和75%。全国民工在5000万人以上。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测算,1995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6500万至7500万人。1995年10月底,仅跨省(区)的流动民工数量就达3000万人,比1994年增加了20%。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报告显示,2001年全国农村18.6%的劳动力外出打工,达到8961万人,大部分进入城市务工经商。 由上述可知,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每一步都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 三、从中国现代化的角度认识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 关于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社会各界评价不一。笔者认为,存在认识分歧的原因在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受益蒙弊的程度存在差异,因而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 流动民工与城市中的用工企业构成了一对基本的互惠互利的供求关系,是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的两大主要受益者。这并不是说民工和企业不承受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负面影响,但是他们得到的实惠超过了他们支出的成本。对民工来说,他们得到了在农村几乎无法获得的职业、收 入、技术、见识等,而付出的主要是路费、食宿费和数量不大的农闲季节机会成本,至于社会歧视等成本也在大多数民工的心理承受限度之内。同样,企业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获得了充足的劳动力供给,经营成本下降,收益大大提高。 城市居民在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中也得到了一些好处,诸如生活更为方便,可以以较低的劳务价格雇佣保姆、装修住宅等,而且可能更多的好处间接来自民工在城市建设中创造的经济效益。但不可否认,市民也感受到了一些损害。例如,交通拥挤j外来民工在一些边缘社区乱搭乱建,甚至将垃圾站、公共厕所改造为住房,影响居民的居住环境;就业竞争,对少数非熟练工人构成下岗威胁;城市治安秩序受到影响,农村劳动力流动客观上为流窜犯罪带来了可乘之机,流动过程中的环境刺激和失望情绪也促使一些民工走上犯罪道路。 城市政府对农村劳动力流动有难言之隐。由于对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负有双重责任,政府既不愿意过分限制企业用工,造成基础产业发展困难,又不愿意无限接纳外来民工,造成环境重负、秩序混乱。所以,城市政府希望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总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够用就行。 流出地政府也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受益者,尽管这种受益和民工与城市企业的受益有所不同。作为一方政府,他们当然希望自己治下的老百姓能增加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缓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和就业压力,走出去的是劳动力,带回来的是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新观念、新思想。因此,流出地政府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赞美者、支持者和积极组织者。 如上所述,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从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得到的好处及受到的损害程度是不相同的,因此,他们往往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认识这个问题。得益多者,便认为利大于弊,甚至完全是利,流出地政府、民工及城市用工企业大多持这种观点。蒙弊多者,便认为弊大于利,部分城市居民、下岗职工大都有如此看法。流入地政府既希望农村劳动力的流入提供足够的廉价劳动力,促进基础产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又不愿意看到因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入而造成环境重负和秩序混乱,这种对外来民工既依赖又排斥的矛盾心态,导致他们的看法在利大于弊、利弊相当、弊大于利之间徘徊,因各自城市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从各自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不仅容易导致认识上的偏差,而且也是短视的表现。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中国共产党十三大会议上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鲜明地表述了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这样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经济规律,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那么,如何实现“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大多数农民流向二、三产业,流向城市。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没有农民从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和从农村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中国的现代化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从这样的高度和角度来认识问题,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具有了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劳动论文: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结构变化分析 摘要:本文利用多种计量方法,对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与结构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2009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在1亿人左右,较2005年减少约1500万人。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的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只有不到3500万人,较2005年减少约3000万人,而40岁以上的比例较2005年增加了22个百分点,达到65.2%。从性别结构看,25岁以下年龄段的女性劳动力基本全部转移出去,未来城镇非农产业女工短缺的现象将更加突出。从地域结构看,河南、湖南、四川、安徽、广西、江西等乡村劳动力供给大省的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继续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空间差异非常明显。这种情况表明,我国乡村劳动力总量过剩与结构短缺的矛盾更加严重,必须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各地产业转型升级。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工;劳动力结构 一、引言 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与结构既关系到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健康发展,也影响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目前大概有多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的数量和结构有什么变化趋势?是否可以继续满足中国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需求?本文利用《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0》、《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0》、《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的最新统计数据,对此进行了跟踪分析,以期为相关的政策制订提供研究依据。 二、研究方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计算方法 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计算公式为[1]: 农村剩余劳动力 = 农业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 其中关键是计算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本文主要采用如下研究方法计算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 1.农户收入最大化法 该方法对于剩余劳动力的定义为:农户的生产行为是农户将根据经济环境以及自身的资源禀赋的状况配置其各种生产要素,使得其生产收入达到最大化。农户当前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与达到其生产要素最优配置时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之差就是该农户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一概念不需要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等于零的假设,其核心思想是农户的生产行为是追求收入最大化。具体计算公式及推导方法参见原文[2][3]。 按照推导的计算公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为 , 式中, 为农业毛收入, 和 分别为农业和非农业部门投入的劳动力, 和 分别为农户从事农业和非农业部门的纯收入, 为土地的生产弹性。 为方便计算,土地的生产弹性指标在此采用刘建进(1997)根据中国劳动部1994年对全国8省4000农户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回归模拟的结果,即0.2693,并假定其不变。各指标所需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0》、《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和《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2010》。 2.产业结构差值法 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以农业实际需要劳动力为出发点,以现有统计资料为依据,构造一个计算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简单方法[4]。其公式为: 式中,L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F为农业劳动力的总数量;S为农业劳动力剩余率;l为第一产业从业劳动力比重;g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各指标所需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0》、《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 3.资源劳动需求法 农业从业人员与农业劳动力需求量之差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在我国当前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自然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对农业劳动力需求量的影响是决定性的[5]。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人均播种面积为0.8158ha,大体上维持“一个人的活儿,一个人干”的局面[6];国家统计局(1995)认为,“中国农业初期集约化经营水平可以达到农村劳均耕地0.67~1.0ha”,按复种指数150%计算,即每个农业劳动力可以耕种播种面积1.0~1.5ha[7]。根据这些观点,并考虑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假设到2010年中国农业达到集约化经营的初期水平,即劳均播种面积增加到1.0ha,而且1952-2010年间,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在各年间是一致的,即劳均播种面积的年均增长率 相同,则有: 式中,SPLt为农业剩余劳动力, ALt为农业从业人员, St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 Mt为劳均播种面积, St/Mt为农业可容纳的劳动力, t为年份。各指标所需数据分别来自《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 4.有效耕地劳动比例法 该方法首先需要估算农业生产中耕地数量与有效劳动力数量的比率,然后用当年的耕地数量除以这一比率得到各年的农业有效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总量减去有效劳动力数量即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该方法的关键是如何确定耕地与有效劳动力之比。一个简单的方法是假定某一年没有农业剩余劳动力,以该年的耕地劳动比作为系数,同时假定这一比例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在此采用胡鞍钢的假设[8],即假定1957 年中国不存在农业剩余劳动力,按照这一年的耕地劳动力比来推算。各指标所需数据分别来自《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0》。 5.农业技术需要法 运用托马斯•罗斯基和罗伯特•米德有关各种农业活动的成本和产量统计数据设计的一个公式来估算中国农业劳动力的全国需求量[9]。具体公式如下: 式中,L为农业劳动工日数, 为每亩或每畜的劳动力投入数; 为每亩和每畜的实物产量; 为以实物为单位的全国产量, 分别反映作物种类和年份,i相应取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豆、花生、油菜籽、棉花、烤烟、熟红麻、苎麻、甘蔗、甜菜、桑蚕茧、绿毛茶、苹果、生猪、蛋鸡、肉鸡、奶牛、淡水鱼等21个品种。 由于按照上述品种法计算用工量无法涵盖全部农业生产活动,我们用产值计算公式: 计算出以上测算所涉及品种的全部农产值,再与当年全国农业总产值相比照,根据缺额比例对用工量进行调整。2004年和2005年的计算产值分别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47.13%和43.55%,我们用这两个比值分别去除相关年份的总用工量,得到调整后的用工量,然后将其转换成劳动工年数,我们采用9个月(269 天)和10个月(300 天)两种情况来折算劳动工年数,即得到农业年必需劳动力数量。最后用农业劳动力总数减去农业年必需的劳动力数量,得到农业剩余劳动力数。各指标所需数据来源于《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0》。 (二)人口流动变化的计算方法 将《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中的原始数据作以下处理: 1.将各省总人口之和与全国总人口数相差的1815万人,以各省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权重分配到各省中,使得各省的总人口之和与全国的总人口数相吻合。将调整后的各省总人口与各省城镇化率相乘,得到各省的城镇人口,两者再相减,得到调整后的各省乡村人口。 2.将全国常住总人口与户籍总人口的比值作为系数,对各省的户籍总人口数据进行调整,使得调整后的各省户籍总人口之和与全国常住总人口相等。同时,以年鉴非农业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重为权数,以调整后的各省户籍总人口与之相乘,得到调整后的各省非农业人口,两者再相减,得到调整后的各省农业人口。 3.将调整后的各省常住总人口、城镇人口及乡村人口分别与调整后的各省户籍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相减,得到各省的跨省流动人口(即净流入人口或净流出人口,或称外地流入本地城镇的人口或本地流出到外地城镇的人口)、本省城镇流入人口以及本省乡村流出人口数。 所用计算方法如下[10]: 对于人口流入省: 跨省流动人口=本省城镇流入人口-本省乡村流出人口 对于人口流出省: 跨省流动人口=本省乡村流出人口-流入本省城镇人口 三、农村劳动力剩余数量的估计 利用以上计量方法,对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进行估算(表1和图1)。估算结果表明: 第一, 2009年,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基本上在0.85~1.15亿人之间,农村剩余劳动力占乡村从业人员的比例约为16%~22%。与2005年相比,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及比重进一步下降。 注:①方法一:农户最大收益法;方法二:产业结构差值法;方法三:资源劳动需求法;方法四:有效耕地劳动比例法;方法五:农业技术需要法。②方法五1:按300日/年;方法五2:按269日/年。③由于缺乏2009年乡村从业人员数,2009年的数值由各计算方法按照2000-2008年年均递减速率推算得出。 第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量呈现波动性下降趋势。1992-1996年为一个较明显的减少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从1992年的1.8亿人减少到1996年的1.4亿人;2000年至今为另一个较为明显的下降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从2000年的1.51亿人减少到2009年的1.00亿人,平均每年递减570万人①。这表明,2000年以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进程不断加快。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结构的判断 农村剩余劳动力不等同于农民工的供给量。为了解农村可供给的农民工的潜在数量,需要根据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年龄和性别结构特点,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年龄和性别结构。 我们利用200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的“全国乡村分年龄、性别人口数据”(抽样率为0.887‰),计算出农业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及其年龄分布比例②,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对外出农民工年龄结构的统计,把乡村从业人员划分为5个年龄组别,并进行比较(表2)。 从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情况看,2009年,全国农村转移劳动力2.3亿人。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19278.5万人,占农村转移劳动力总数的83.9%,这一年龄段转移的劳动力绝对数较2005年增长2030.7万人,但占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30岁以下的有14514.4万人,占40岁以下转移劳动力的75.3%,绝对数较2005年增长2002.2万人,占比增长2.7个百分点。40岁以上转移劳动力3699.5万人,较2005年增加535.7万人。 注:①2009年乡村从业人员数根据2000-2008年乡村从业人员变化趋势推算而得;②以农民工总量作为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包括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并假定农村转移的劳动力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年龄结构相同(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调查数据);③农村剩余劳动力取所列计算结果的平均值,并假定其年龄结构与农村未转移劳动力的年龄结构相同。 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况来看,2009年,全国农村尚未转移的劳动力有2.95亿人,较2005年减少469.9万人。其中,剩余劳动力约为1亿人,较2005年减少约1500万人。31岁以上的剩余劳动力有9061.7万人,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90.5%。其中,31〜40岁年龄段的剩余劳动力只有2532.2万人,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25.3%,而40岁以上年龄段的剩余劳动力有6529.5万人,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65.2%,较2005年占比增加22个百分点。30岁以下的剩余劳动力只有953.7万人,只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9.5%,较2005年占比减少8.1个百分点。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真正可供给外出务工的只有不到3500万人。这一数字具有以下几点内涵: ①从年龄结构来看,一方面,外出农民工主要是40岁以下的劳动力,其中,30岁以下(也即所谓“80后/90后”农民工,或称“第二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的又占绝大多数,规模越来越大,30岁以下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足1000万人,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这也是频繁出现城镇企业用工短缺(“民工荒”)现象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40岁以上剩余劳动力已经明显过剩,但规模仍在逐渐扩大,而这部分人群受到的教育和技能培训较少,外出务工难度很大,更多地倾向于留在本地。从未转移的劳动力年龄结构看, 40岁以上的占绝大多数(65.2%),说明目前农业的生产已经以“4050”人员为主,如果目前的这种转移状况继续保持下去,农业的持续发展将面临着严峻考验。 ②从性别特征来看,外出务工人员中女性占34.9%,也即5072万人,较2005年增加约880万人。而统计推算16-30岁乡村女性劳动力资源为6988.2万人,16-25岁乡村女性劳动力资源为5003.1万人,而受女性生育周期和家庭因素的影响③,纺织业、制鞋业、玩具制造、服装加工、电子装配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女工尤其是18~25岁的年轻女工需求最大,也就是说,农村这一年龄段的女性劳动力已经基本全部转移出去,城镇非农产业女工短缺的现象将更加突出。 ③从地域特征来看,通过计算各省(区、市)的流入和流出人口,可以看出,2009年,全国由乡村向城镇转移劳动力18955.53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4005.2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了362.69万人。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地域空间流向差异明显。河南、四川、安徽、湖南、重庆、湖北、广西、贵州、江西等省是主要的人口流出省,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福建、云南、山东、辽宁是主要的人口流入省。河南、湖南、安徽、四川、广西、浙江、山东、重庆、河北、江西、贵州、云南等省乡村劳动力输出均在650万人以上,是农民工供给的主要省份,其中,河南、湖南、四川、安徽、广西、江西等乡村劳动力供给大省的乡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继续增长,2009年比2005年分别增长了920.77万人、595.29万人、448.37万人、442.63万人、322.80万人、286.86万人。 五、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1.劳动力市场不再是“无限供给” 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数量正在不断减少。2002-2009年,中国农村的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年均递增580万人,如果保持目前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则现有的可供给的3500万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只需不到七年便可转移完毕。 2.新生代农民工对城镇用工的供给将非常短缺 一方面,1980年后出生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1980年代中后期和1990年后出生的劳动力,已经成为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主体(占60%以上),另一方面,这部分劳动力可供给量却不足1000万人,城镇的用工需求的结构性短缺将日益突出。 3.农业就业将严重过剩 随着农业科技不断进步、农业机械化作业趋势日渐明显,农业对劳动力的需要量逐渐减少,而40岁以上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占比重高达65%,加上从城镇逐渐返乡的第一代农民工,农业就业过剩的局面将进一步加剧,并且从事农业的乡村劳动力日趋老龄化,对农业的持续发展也是严峻挑战。 (二)政策建议 1.加强农民工组织培训力度,健全就业信息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应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社会力量,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大力发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外出就业的能力。 目前我国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劳动力输出较少的地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渠道更为有限,无法使劳动力配置达到最佳。政府应支持在劳动力输出较少的地区完善用工信息平台。 2.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鉴于劳动力输出地中40岁以上乡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外出转移难度较大,农村经济发展的复苏和特定人群(女工)生理特征等方面原因,可考虑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引导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强度高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进行转移。 3.重视发展服务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增强对农民工的吸纳能力 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及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在服务业和农村第三产业方面的就业比重并不高,而这些行业都是吸纳就业能力很强的行业,如按等量投资计算,第三产业可容纳的劳动力比工业多2~3倍。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就业的主要领域。今后应该进一步培育发展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中介服务,积极支持、鼓励和合理引导农民进镇入区,发展餐饮、商贸、旅游、交通运输等多种所有制的服务业,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充分发挥它们在活跃市场、增加就业方面的作用。 中国劳动论文: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与知识失业 [摘 要]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以及相关制度等原因,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分割特征,笔者认为,这种劳动力市场分割可以解释当前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即所谓的知识失业。本文中,笔者对一个已有模型进行了合理修正,解释了劳动力市场分割对于知识失业的影响,得出结论:大学生在一级劳动力市场获得工作的概率越高,两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距越大,知识失业越发严重。并基于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工作搜寻;知识失业 1 文献综述 根据谭崇台(2008)的定义,知识失业是指由于受教育者的供过于求而现代部门又跳级雇用各受教育层次的毕业生,以致在求职竞争中,中小学毕业生往往被雇用单位拒之门外,大学毕业生也不免遭受同样的命运。尽管在发展中国家受教育者在人口中所占的比率较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所占比率更低,而知识、技能和专长又是相对稀缺的,受教育者还是不免沦为失业者,形成知识失业的状况。 而根据徐林清(2008)的研究,劳动力市场分割指的是受外在因素和经济内生因素的制约,使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两个或多个具有不同特征和运行规则的领域,不同的领域在工资决定机制、工作稳定性、劳动者获得提升机会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且劳动者很难在不同的市场之间流动。虽然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可能是多元的,但为简化处理,通常以二元结构对劳动市场的分割加以概括,从而形成了劳动力市场二元分割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两个劳动力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收入高、福利条件好,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具有良好的晋升机制;次要劳动力市场则与之相反,即收入低、福利条件差,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对于中国,劳动力市场二元分割已经为多数学者所承认。 关于知识失业与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关系,在众多已有文献研究中,劳动力市场分割被认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比如赖德胜和田永坡(2005)以扩展的工作搜寻模型为框架,分析了当前我国知识失业的成因,发现知识失业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造成的;靳卫东和高波(2007)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中,公务员的真实收入要高于第一市场的出清工资水平,这使得第一市场的平均工资较高,形成了知识失业现象;杨世杰(2009)认为大学毕业生自愿失业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大学毕业生短期内会“理性”选择自愿失业。 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分割已经成为学界认可的知识失业的重要成因之一。但是其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造成知识失业背后的微观作用机制,除去以上提到的赖德胜和田永坡(2005)的研究外,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 以下笔者对C. Simon Fan,Oded Stark在其论文International migration and“educated unemployment”中研究发展中国家国际移民与知识性失业关系的模型进行“中国化”修正,从微观角度分析中国由于这种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造成的知识性失业,希望能做出有益的补充。 2 模型 2.1 模型设定 根据上文中提到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已有研究,我们认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存在二元分割,分为一级劳动力市场和二级劳动力市场[ZW(]这种分割可以是由于地域,也可以是制度等因素。比如中西部农村为二级劳动力市场,东部沿海城市为一级劳动力市场。[ZW)]。而且由于户籍制度和其他因素等的限制,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素质劳动者(本文中主要指来自落后地区即二级劳动力市场的毕业大学生)才能由二级劳动力市场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 首先作出以下基本假设: (1)大学毕业生对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工资和待遇的分布充分知晓。 (2)大学毕业生的每一次搜寻都是各自独立的。 (3)大学毕业生依据待遇水平高低来判断是否接受厂商所提供的工作机会,一旦接受,工作契约立即生效; 若拒绝,只能等待下一个机会,没有回溯性。 (4)大学毕业生是风险中立者,在追求预期效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决定其是否接受工作。 同时假设大学毕业生寻找工作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2.3 模型分析与结论 由以上数理分析中的(5)(9)两式可得,毕业生知识失业率与在一级劳动力市场获得工作的概率成正相关关系。毕业生越有可能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获得工作,潜在的失业率就越高。 此结论与逻辑的机制是一致的:当毕业生越有可能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并获得工作时,其对于获得一级劳动力市场的预期便越高,便越是愿意接受等待失业,而非在二级劳动力市场接受自己认为不如意的工作。当今,随着交通条件、制度限制等的改善,劳动力流动性越来越高,毕业生由二级劳动力市场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这在使更多大学生实现了离开欠发达地区进入相对发达地区生活工作愿景的同时,也导致了更高的知识失业率。 由(7)式可得,毕业生知识失业率与两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距成正相关关系。即一级劳动力市场与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差距越大,知识失业问题越严重。 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工资差距越大,意味着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的回报越高。毕业生便愿意承担更大的等待失业的成本争取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根据基本假设(4),可以通过风险与回报的关系来解释,即收益越高,相应的风险成本越高。 3 政策建议 第二,加强经济建设,增加就业机会,增加总体的就业率,降低包括知识失业u在内的整体失业率。教育与经济发展要相适应,否则易造成知识失业。经济发展的低速是造成知识失业和其他种类失业的最根本原因。为了确保教育的良性发展,要着眼于经济的发展这个外部的大前提,使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变化,提高就业的层次和水平,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减少知识失业造成的人力资源浪费。 第三,减少甚至取消制度性的人才流动限制,消除“一次定终身”的找工作尴尬,改善基本假设(1)的状况。加强就业制度改革,废除一些束缚人才流动的制度,比如城乡户籍制度,创造一个易于人才交流的宽松环境。消除两类市场之间的制度性障碍,从而降低两类市场之间的转换成本,是吸引大学毕业生到二级市场就业的重要措施。一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束缚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各种身份等级制,淡化城镇常住户口优先就业和对非城镇户口限制就业的政策取向,最终实现劳动者凭身份和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参加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就业新格局。二是取消大学毕业生流动就业的各种限制。按就业市场化的要求加快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对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取消大学和接收单位的派遣指标和用人指标的限制,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招用毕业生的指标限制,废除对毕业生的不合理收费政策,促进毕业生自由流动。三是制定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二级市场就业的相关政策。如为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和担保;对于那些以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建立完善的覆盖全社会和整个劳动力市场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向全社会所有企事业单位的覆盖速度,统一社会保障的标准;推行保障社会化,从根本上彻底打破统一劳动力市场所必须跨越的“社会保障壁垒”,为大学毕业生跨地区、跨行业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第四,从大学生自身角度,要建立合理的收入预期,树立广义的就业观,通过降低其保留工资Wc降低知识失业。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收入预期与实际状况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而这种差距正受着就业市场压力的调整。市场调整着他们的收入预期,使之逐渐趋向理性。另外,与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欧美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程度还偏低,市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行为与意愿的调节作用还不够。所以,解决大学毕业生“知识失业”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地调整他们的收入预期。 4 结 论 本文从微观的工作搜寻模型角度解释了由于劳动力二元市场分割造成的当今大学生知识失业的状况,分析了其中的影响机制,得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现实状况的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同时需要指出本文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其中模型的适应性有限,仅仅能够解释来自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大学毕业生的知识失业现象,要进一步更全面地解释知识失业,仍然需要对模型进行拓展,这也是笔者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中国劳动论文:当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研究 摘要:在加快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如何有效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既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和实现农业现代化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吸纳了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但从总量上来说,还远远不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本状况尚未发生根本的变化。不容否认,向城市转移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一条重要出路,但并不是全部出路,更不可能是惟一出路。因此,当前我们必须探索出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应该在于农业本身,即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的附加值,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效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及特点 世界经济史发展表明: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或由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中,常常出现农村劳动力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状况,超过农村生产需求量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的那部分劳动力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如果按照刘易斯经典理论可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定义为:农村劳动力边际生产力接近于零时的多出的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城市转移,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但由于各国国情和所处历史阶段等差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道路和方式也就不尽相同。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主要表现为短期内靠剥夺农民的方式,迫使大多数农民与土地相分离,成为无产者,同时通过工业扩张、城市膨胀进行吸纳和消化这些廉价的劳动力,从而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然而,由于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所面临的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国情,如人口基数大、农村劳动力总数超过了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总和,许多农村还处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传统农业阶段等,由此决定了我们必须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道路。当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且呈现继续增加之势 中国到底有多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由于使用的测算方法不同,所以专家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数据。如胡鞍钢2000年用耕地劳动比例法算出2.0538亿,蔡2007年基于统计数据直接推算出1.2亿,马晓河等2007年用农业所实际需要的劳动力算出1.14亿,程名望2007年用中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数据推算出1.5亿~1.7亿等等 [1]。党的十六大提出基本实现工业化是21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这意味着全国农业劳动力人数要从2006年的42.6%下降到30%以下。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2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末中国总人口为133 474万,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3.4%,从总量上看,全国农村约有1.7亿剩余劳动力,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劳动力1 000多万。此外,中国由于体制上的原因城市化发展水平一直落后于工业化发展,导致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严重的滞后于工业化进展,第二、三产业层次不高、比重仍然偏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途径有限。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虽仅达到47.7%,据有关专家预测:随着中国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今后几十年中国还将成倍地转移出农村剩余劳动力。根据联合国对农村人口转移的历史数据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中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2.9%。这样2008―2050年期间中国必须转移出大概4.73亿农村人口,平均每年转移1 126万农村人口 [2]。因此,要将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地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镇,可谓任重道远。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受阻 自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呈现出多种多样的转移方式,但归纳起来可以从两个角度分类:一是从地域空间看,可分为就地转移(离土不离乡、不离土又不离乡)和异地转移(离土又离乡);二是从产业空间看,基本上是由第一产业(农业)向第二产业(工业)和第三产业(服务业)转移。这些转移方式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交织在一起的。就地转移中的离土不离乡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而不离土又不离乡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改革农业经营方式,从而就地扩展第一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异地转移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家乡离开农业转移到城市的第二、三产业就业。 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封闭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巨大的城乡差距,致使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了向城镇、向非农产业转移,据统计,从1980―2009年大概转移了8 277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使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由1980年的80.61%减少到2009年的53.41%。然而城乡统筹就业的矛盾依然很大,1.7亿农业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或隐性失业状态,农村隐性失业率高达34.7% [3]。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他们该去那里就业?诸多专家学者主张为了加快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剩余劳动力应该永久异地转移,即永久转移到城市,并且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也曾成为了各地各级政府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主要措施。然而现实并没有他们推理的那样完美。因为城市吸纳剩余劳动力的容量有限,还不具备短期内大规模接受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条件,与此同时中国城市经济结构调整本身已存在着严重的失业问题。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7年开始已经连续三年增长,由2007年的4%、2008年的4.2%上升到2009年的4.3%;到2010年年末,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08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在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总理说“2011年要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并且,2010年中国劳动力总量达到了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为5 000万人,而从需求情况看,劳动力就业岗位只能新增4 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达到1 000万左右 [4],可见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相当严峻。然而,城镇一直以来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城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提供了大量机会。从2002年开始,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数增加较快,平均每年增加150万人以上,2002年增长速度超过10%,2004年达到15%以上。但从2005年开始中国城镇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数量增长速度开始有所下降,从15.5%下降到2006年的12.2%、2007年的9.5% [5]。在中国城市就业形势严峻,就业竞争异常激烈的背景下,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由此产生了“民工潮”、“城市病”等诸多问题。因此,主张短期内大规模的向大中城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做法不切实际。从当前中国就业环境来看,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更为迫切和必要,而各地的实践证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最重要和最有效的一种途径。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且缺乏一定的职业技能 中国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城乡之间巨大差距,这不仅表现为经济和收入的差距,而且最根本的是教育程度的差距。由于农村教育落后,目前中高学历的农村劳动力仍然不多,低学历的农村劳动力占较大比重,同时又缺乏专业技能和一技之长。据统计,目前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文盲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9.9%,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8.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2.4%,高中文化程度的占8.1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18%。此外,在农业从业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仅占0.68%。如此素质的人员来到城市后,根本不具备现代工业产业需要的知识及技能。所以,他们往往只能从事技术含量很低甚至是纯粹的体力劳动,如建筑、运输、保洁、搬运等行业的粗重工种的体力劳动。现在各地区政府已开始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但是他们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仍然非常缺乏,在非农领域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直接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层次。而且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社会劳动分工逐步由简单的体能劳动为主向复杂的智能劳动为主方向发展,这就使得低素质、低技能、体能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产业,只能在低层次的产业中恶性竞争,使流入到城市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领域越来越狭窄,同时也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转移。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农业产业化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和深化,已经成为世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其基本含义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品,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为一体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传统的三次产业划分,农业作为第一产业被界定为一种以自然物为劳动对象的初级产业,并且是与传统的、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生产条件相联系的产业,并把农业产前和产后加工环节作为第二产业被界定为工业部门,把农产品流通作为第三产业界定为商业服务部门。这种划分事实上是把农业再生产各环节的内在联系人为地割断,把农业局限在仅仅是种植和养殖十分狭小的范围内,从而导致了农业产业链极短、内部的产业环节极不协调,产业规模得不到扩大,使得农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非常有限。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农业产业组织的创新,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来经营,使其成为一个多产品产出的部门,其经济范围包括农、林、牧、渔等业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等多产品和劳务的生产,这使得农业与加工工业、商业服务行业等产业形成了相互渗透融合的趋势,农业从原来的第一产业领域扩大、涵盖到第二、三产业领域,把一、二、三产业有机地结合起来了,这就拉长了农业产业链,从而大大拓宽了农业就业空间,直接扩大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农村内部就业。正是农业产业化的这些本质特征使其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上发挥出了巨大的效应: 1.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规模开发生产基地,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从而扩大农业内部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中国农业产业结构经过六十多年的调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由解放初的以种植业占绝对比重的单一农业产业结构(1949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82.5%,林业占0.6%,畜牧业占12.4%,副业占4.3%,渔业占0.2%[6])转变为了农林牧渔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2008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比重下降为48.4%,林业比重上升为3.71%,畜牧业比重上升为35.49%,渔业比重上升为8.98%,但是仍没有达到合理优化的水平。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结构中畜牧业超过了50%,而种植业低于50%,渔业和林业的产值比重也远远超过中国。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农业就业结构与农业产业结构基本一致:劳动力在种植业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达到了61.14%,林业为28.41%,畜牧业为8.92%,渔业是最低的为1.56%。根据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性原理:产业部门是就业的载体,产业结构的变动必然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动。这样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就可以调整就业结构,而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农林牧渔各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是不一样的。种植业属于土地密集型产业,而林牧渔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林牧渔业比种植业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有研究表明,谷物每亩用工14人,蔬菜每亩用工62人,水果每亩用工67人,生猪每头用工21人,牛每头用工57人,淡水鱼每亩用工31人,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加快发展畜牧业、渔业和林业,从而大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当然,要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使其不断地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有一点是十分重要,即要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对接起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赢得市场的能力,是带动结构调整的骨干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户找到龙头企业就是找到了市场。龙头企业带领农户闯市场,农产品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就可以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对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的行政干预。此外,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开辟农业发展新领域,如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立体农业,把优势产品扩张成优势产业、支柱产业,进而形成产业群,这样就可以拓宽农业内部的就业渠道,增强农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加快和促进劳动力在农业内部的有效就业。 2.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由龙头企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从而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增加了农民就业渠道。农民之所以增收困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收益仅仅集中在农业生产的产中部分。大量的产前和产后利润被非农部门卷走了,而通过建立“龙头企业+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同农户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二者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从而打破了传统农业仅作为动植物生产部门的旧体制,实现由单纯从事动植物生产向以动植物生产为中心的产前、产后三个领域一体化的经营的转变,这就使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农民,不仅可以直接得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利润,而且还可以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强了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据研究现在农业产业化较高的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已达到8∶1左右,而在中国,即使是实行产业化较早地区,各类农副产品的加工增值率大多数也只有1倍以上 [7]。中国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也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既可以大幅度增加农民的收入又可以大规模地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据报道:截至“十一五”末,中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约25万个,带动农户1.07亿户,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 100多元,分别比“十五”末增长84%、23%和59%[8]。并且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从而间接减少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供给;与此同时农民收入的增加还能促使广大农民不断扩大对工业品的需求,这就刺激了对工业的投资,从而不断扩大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 3.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采取“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社”、“中介组织+企业+农户”等组织形式把农户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现代农业,这既可以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群,又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实施了三十年,一方面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中国的农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另一方面形成了了土地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小农经济模式。目前中国大部分农村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仍然是其基本经营单位。如果按每个农户4个人口计算,根据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2.18亩/人计算,中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只有8.72亩,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小的土地经营规模。这种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不仅规模不经济,而且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和以初级产品为主的小批量生产,过高的市场交易成本,直接导致农业经营的比较经济效益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农民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的广度和深度。而通过农业产业化把土地流转到龙头企业手中,这样就可以大规模地组织分工分业生产,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把分散独立的许多生产过程融化为一个社会生产总过程,以创造一种新的农业聚合规模,这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来满足大规模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需要,从而促进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农业部2010年12月20日消息称,“十一五”期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到“十一五”末,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35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2 800万,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 [8]。地处西部的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地云南省,2010年预计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达到7 018个,出资总额44.7亿元,成员105万人,带动农户200万户以上 [9]。由此可见,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就业方面已经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4.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从城乡统筹就业的角度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城乡统筹就业就是依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彻底消除体制性障碍,实行城乡劳动力择业自由,不受限制地在区域和行业间自主流动,达到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国传统的二元经济体制导致了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阻碍了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地理上被割裂开了,即劳动力供给方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而劳动力需求方在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需求和供给的短期变动信息一旦不能及时传递,任何一方都难以及时调整以适应另一方发生的不期变动,这就加大了劳动力市场波动,从而出现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同时城市却是“民工荒”,“招工难”的矛盾现象。因此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加强城乡之间的关联性,将农民就业纳入国家统一的就业政策范畴,取消各种就业准入限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竞争。而农业产业化的实施将使城市与农村发展和就业真正关联起来,这是因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生产要素合理有序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一方面,龙头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大规模地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这样可以带动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产业的发展,同时又可以增加许多新的就业岗位,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通过龙头企业还可以使城镇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更多地流向农村,与农业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形成产业聚群,从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组织,更多地就地吸纳剩余劳动力。 5.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实施农业产业化必须具备比较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或者说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备条件,这样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目前,中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例如,2010年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和重庆西南五省市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严重旱情已导致6 420多万人受灾,农作物绝收面积110多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46亿多元。云贵川都是水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但是水资源利用率极低,并且大部分水库均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这正如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谈到云南旱情时所说的“云南对水资源利用不够,全省水资源在全国排在第三位,但水资源利用率只有6%,全国总体利用率在16%以上”。其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在2009年就已经受到高度关注。200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赴河北、河南、内蒙古、吉林、四川、陕西等省区对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显示,由于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多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一些地方在干旱面前束手无策,水利设施不堪重负。大型灌区工程设施的完好率不足50%,中小型灌区工程设施的完好率不足40%。绝大多数泵站的灌排水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有的只有设计标准的40%左右,有的完全失去了灌排功能,全国大型泵站中急需改造的比例高达85%以上。中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农田面积的48%,有一半以上的农田得不到有效灌溉,仍然“靠天吃饭”。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题目定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新世纪以来中央关注三农的第八个“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六十二年来中央文件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文件明确指出:“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因此要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当然,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除了亟待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外,同时还必须加强农村交通通讯、农村电网、通信电视、生态保护等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这些建设不仅为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而且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大批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农业内部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 总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历史的必然,但这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当前大规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就业,必须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一个突破口加以大力发展。 中国劳动论文: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摘要:次级劳动力市场是整体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市场发展状况引起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分析了劳动力次级市场存在的客观性和作用,并且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劳动力次级市场的对策。 关键词:劳动力次级市场;劳动力就业;工资决定机制 次级劳动力市场的说法最早见于二元制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该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与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收入高,工作稳定,工作条件好,培训机会多,有良好的晋升机制;而次级劳动力市场则与之相反,劳动者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工作条件差、培训机会少,缺乏晋升机制。对于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培训教育能提高其收入,而对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而言,教育培训对他们收入的提高没有作用;并且,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级劳动力市场间的流动较少。近年来,中国学者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在中国同样存在,并且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西方国家经历二百多年发展起来的工资决定理论对中国的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特点 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主要是由城镇下岗职工和从农村迁徙出来的进城务工人员构成,其中以被人们称为“农民工”的进城务工人员为主。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存在为城市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进程对劳动力的需求。尤其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大量进入,更是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岗位的空缺,使城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整体的竞争力,同时也为中国发展出口贸易,承接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可以说,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存在为中国工业化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同国外次级劳动力市场一样,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制度的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工人集体议价能力低下等。这些问题若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必将影响到中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二、西方传统的工资决定理论对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指导 1.西方经济学中关于工资决定的理论。(1)古典经济学派的工资决定理论。古典经济学派在工资决定方面一直认为,工资是劳动力价格的体现,它必须等于维持这种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最早对劳动力价值进行论述的是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他指出,工资是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此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人在这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阐述。他们认为,对于需要靠劳动力过活的工人,他们的工资水平至少必须能够维持他们的生活。此后,马克思在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理论劳动价值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价格是由生产这种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同时,作为劳动力商品价格的工资,它的形成与决定同样受到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制约,供求与竞争因素的作用使工人的工资水平在劳动力价值的基础上上下波动。(2)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工资决定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在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中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角度阐释了决定工资的另一个因素,即边际生产力。边际生产力理论认为,由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可变要素的边际收益产品随着可变要素的不断增加,任何一个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使用可变要素的原则是边际成本与相应的边际收益相等,这个原则也是企业确定劳动力价格的原则。剑桥学派的领袖人物阿弗理德・马歇尔糅合了古典经济学派有关分配理论的思想和边际学派的边际理论,以供给均衡价格论为基础,建立起供给均衡工资理论,从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说明工资的市场决定机制。他认为,工资同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是由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两个方面共同决定的,其中决定需求价格的是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而决定供给价格的包括了劳动力的生产成本和劳动的闲暇效用。马歇尔的这种以市场机制为工资决定基础的分配理论为此后的西方工资理论打下了基础,许多工资决定理论就是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包括其中影响力比较大的“集体谈判工资理论”。(3)制度学派关于工资决定因素的探讨。与新古典学派的认为相反,制度学派否定了市场性因素对工资起决定作用的说法,而从制度因素角度来解释工资的决定。他们认为,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通常呈现出二元分割的格局,同时处于一种不完全竞争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工资水平的高低并不是简单地由供给和需求双方作用决定,还包括各种影响市场供需变化的制度性因素,这些制度性因素弱化了供给力量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 2.西方工资决定理论对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指导意义。西方工资理论是随着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是西方发达国家以往的学者在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进行思考的基础上,从中总结并提出的一些理论。中国目前尚处于经济发展阶段,它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碰到许多西方国家曾经历过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经济理论对中国当下的社会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次级劳动力市场也存在一些与西方国家明显不同的特性。(1)在劳动力市场工资确立的问题上,我们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理论,而应该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本身的运行规律,完善劳动力市场,健全中国的工资机制。(2)在工资决定问题上面,我们还应该弄清楚决定工资水平的合理因素和不合理因素。现实中存在的影响因素并不都是合理的,我们只有将合理的影响因素与不合理的影响因素区分开来,才能找出影响工资机制正常运行的原因。(3)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商品市场价格必须由市场的供求机制来决定,作为劳动者价格的工资同样必须遵循这个规律。也就是说,在中国,劳动者工资水平的确定既要以劳动者在产品中的贡献――边际生产力为依据,同时必须满足劳动者为维持自身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需求。这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工资确立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不管是在主要劳动力市场还是在次级劳动力市场。然而,尽管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高低最终是由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共同作用决定的,但现实中影响工资的因素很多,既有经济因素又有非经济因素,正如制度学派所认为的,影响工资水平的因素包括了所有影响供需变化的制度性和非制度性因素,这些非经济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弱化了市场机制对劳动力工资水平的制定,扭曲了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使得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原则受到破坏。因此,要健全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机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消除扭曲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因素,充分发挥市场对工资的调节作用。 三、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缺陷。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外在表现为供给双方在工资决定方面的力量对比悬殊。作为劳动供给方的劳动者在工资决定方面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工资水平的高低几乎完全由企业方单方面决定,工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使得企业方为追求超额利润而刻意压低工人的工资成为可能。这一点在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造成劳动者弱势地位的因素很多,这里面既有劳动者自身素质的原因又与中国现行的一些制度分不开。中国在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虽然改革后中国逐渐建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但计划经济时期留下的许多不适宜的制度依然存在。鉴于以上分析,要完善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决定机制,就必须强化中国次级劳动力市场中供给力量对工资的决定作用,减小非市场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 1.制定和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中国现阶段有关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并不多,常见的有《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方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等。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作用也极为有限。以最低工资水平规定为例,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定是以劳动者及其家属在城市生存所需费用为依据的,它指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获得的最低收入报酬,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和特殊工作条件下享受的津贴。虽然由于“民工荒”的影响,各地政府纷纷提高了对最低工资水平的规定,但事实只有少数企业真正符合这个要求,政府虽然制定了相关政策却未能具体落实到位。因此,制定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和落实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 2.制定合理适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虽然按中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并不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但农民工的参保率还是普遍偏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研组的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农民工的总体参保率不超过20%。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现行的社保制度对农民工不适用。因此,建立一个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们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3.逐步取消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曾经对中国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虽然出于各种政策因素的考虑,户籍制度不会在短期内得到彻底的取消,但是作为一种计划时代的产物,它必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因此,逐步取消户籍制度不仅是完善中国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要求,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农问题论文:“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的“三农问题”解决思路 【关键词】国家与社会三农问题权力控制产权契约 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但中国的“三农”问题同时又是贫瘠的资源禀赋和中国在建国初期为实现国家赶超战略——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后发工业化进程——而实行“以农辅工”政策的产物。这些因素所导致的“三农问题”在最严重的时期却遇上改革攻关、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新经济等挑战,同时又与意识形态和改革路线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成为当前中国改革中一个深层次的待解决矛盾。 一、“三农”问题的产生渊源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野下,我们通过分析三个问题来回答渊源问题并引出分析全文的切入点。这三个问题是:建国初期为何要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如何得以顺利实施?如今为何解决“三农”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重点? 首先,建国初期实施针对农民的歧视性制度安排,当然是符合执政党最高层(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制度设计取决于政策收益和成本衡量和比较。在封锁和封闭的国际环境中无法吸引外部资金和资源;农民在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土地革命中一直是受益阶层,这时,“抽肥补瘦”是自然的选择;最重要的,政治家集团是迫切需要通过实施国家赶超战略可能获得的经济、军事安全以及国际环境中的政治威望。因此,歧视性制度安排得以出台。第二,执政党、国家、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系所导致的对政治国家权力的控制缺失是这些政策实现的条件。三位一体关系所具有的特征是:党领导国家,党的路线上升为国家战略,党充当国家的核心部分,党无论是在主张抑或是组织方面都渗透到社会和个体中去并为之提供精神价值体系。在这种关系框架下,政治家集团的理念通过自上而下、由执政党组织内部向外延伸的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和参与,并形成广泛而深刻的全民动员。这样,在缺乏受损阶层(农民)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牵制条件下,歧视性制度安排被确立并不断强化。对于第三个问题,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同样起到主导的作用:经济上,农业的萎缩、农村经济的困窘和农民收入的微薄使得宏观经济缺乏持久的推动力和协调性;政治和社会因素上,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稳定和支持与否是关系国家政治前途的一个重要变量,这些因素要求不能再对已处于建国以来最严重时期的“三农”问题漠然处之。 综上所述,缺乏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是使得中国“三农”危机比一般工业化进程中农业问题更严重的根源,同时,政治家集团的理性思维在国家、社会、政党三位一体的格局中往往对制度供给具有统摄全局的影响,它对中国“三农”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都将产生重要意义。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对“三农”问题的渊源进行剖析,其必然要求我们为之提出的政策建议和措施也相应的能够经受住这种分析框架的检验和审视;同时,由于政治家集团和政府的理性思维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必须将其纳入分析框架中并使两者有机结合。 二、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解决“三农”问题所必须面对的命题 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事务和公共事务、社会等级和政治等级高度同一,国家“直接等同于社会”,⑴“一切私人领域都有政治性质,或者都是政治领域”⑵的社会与国家关系结构逐渐解体,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分离和对立。这里,作为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人性基础——人的利己本性决定了对保障和确立私有产权的需求,它需要人与人之间形成利己的、不受制约的契约关系这一市场交换基本实现机制,并要求其普遍化为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全部社会生活都按照它的内在机理和逻辑来构造,包括经济伦理体系、社会法权体系以及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等诸方面的设计和建构。 相应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重性造就了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核心命题——权力控制的重新诠释。这是因为,一方面,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契约关系的普遍化决定了近代国家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国家,作为社会契约的产物,是市民为了保障和实现自己利益而构造的政治体”;⑶另一方面,市民社会的独立及其法制化,对于牵制和控制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首先,市民社会发达、自治和法治化限制了国家权力的运作范围;其次,市民社会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独立、发展和壮大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利益集团并获得发言权;再次,以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在内的独立的知识领域为依托,可以利用“公众舆论”形式对权力运用实施监督和控制。最后,只有成熟、独立的市民社会存在,才能使政治国家领域中的代议制民主具有主体和成为可能。 纵观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其总的逻辑进程是:人的利己本性——产权契约——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政治国家。尽管,这种关系是适应近代自由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生成的,但是,在市民社会的逻辑起点和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制约、监控作用这两方面具有内在机理的普遍性。当然,我们不能忽视逻辑前提上的不一致所带来的重大差别: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政治国家是推动建立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市民社会的核心力量。这似乎产生了一个悖论:权力主体推进制衡权力自身的他物发展,或者说,政治国家推动其对立面——一个能够监督和制衡国家权力的现代社会——的确立和成熟。正因为此,这在现实中似乎是不可能出现的。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当前在局部领域相当大部分程度上的出现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和对立的现状。 原因是:参与变革的多元力量,特别是执政党组织和政府一方,当然是具有其特定的理性,确切地说,政府政策是基于其理性判断而采取或调整。但是,政治家理性是有缺陷和短视的,这种不完全和不充分既可以是知识的有限性这一人类的共同特点所导致的对未来的非理性预期;也可以是由于参杂了对自己或集团利益的考虑而产生的非最优化决策。理性思维关心的是中短期的政策收益与成本的衡量与比较,但改革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改革之初全然未曾出现的新的因素;改革会在相当程度上创生出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新的机制,而这都是政治家的理性思维所无法准确预知和判断的。也就是说,初始性的改革之后,萌发的新兴力量“会在‘改革了的’制度安排中与这些制度安排继续互动,从而以结构性的力量使得改革范围扩展到原本未设定改革的某些领域;‘改革了’的国家出于各种原因而创设的新制度安排不仅生发出与其创设愿意不尽相同的后果而且不得不考虑新的制度安排,这样,一方面,其社会治理技术也不得不在这样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国家自身的改革合乎逻辑的持续下去。”⑷ 在明确了西方市民社会逻辑起点和功能,以及当前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演进过程之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就变为:能否推出一项制度设计,并最终达到权力控制和政治家理性思维的和谐统一。这是因为:只有符合政治家的理性思维,即:在中短期内具有较高的政策收益和较小的成本并有助于缓解乃至根除“三农”问题这一危机,这一制度设计才可以通过国家这一强制体获得生命力,其次,最重要的,这一制度设计能为权力控制命题的解决提供终极路径,从而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并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出现。这就要求:它必然会引发制度的持续创新,从而可以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特定的互动关系:个体日渐获得自身的独立与自主,特别是经由各种手段争取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并开始有意识的通过结盟等方式与国家开始博弈以进一步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包括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体制),从而最终为政治国家的对立面——市民社会的确立和成熟铺设道路。正因为此,它必须是建构“市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且在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变迁中具有自我强化和自我运行的能力。 三 、对现有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观点和制度安排的评价 针对“三农问题”所提出的见解和主张不可谓不多,有学者归总,从论点和思想的高度出发至少有7种,它们包括: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刘修民、宫希奎、李昌平等人提出的“农民利益保护论”;陈锡文和许经勇等人的“城乡统筹发展论”;陆学艺、郭树清等人的“城乡、产业结构调整论”;吴敬琏、温铁军和樊纲的“就业优先论”;林毅夫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晓亮的“市场化带动论”和王健等人的“城市化推进论”等。⑸这些主张相当大程度上被20__年中央1号文件吸收和采用,并引起学界普遍赞扬和期待。这些政策建议和安排都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其不约而同的存在一些缺陷。 (一)相当一部分“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因缺乏“思维关联性”而与政治家理性相悖 “技术层面”的解决思路是指政府通过在财政支出、税收结构和转移支出等方面实施的“多予少取”式的不涉及制度层面的政策作法。这其中,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得以实施并产生较好的效果,比如说取消农业税。但是,农业税的取消是因为其符合政治家和政府的理性思维: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并由此得到的政策拥护是远远大于政策成本的,这是因为农业税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是远远高于其在政府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两相比较,收益成本不言自明。而其他一些政策建议是否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呢?以“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带动论”为例。试想:面对占人口总量绝大多数、总体生存状况趋于恶化的农民阶层,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具有多大的直接效果?即使有,为使这一效果足够大到能相当大程度的缓解“三农”危机,它需要政府不是稍微的、而是相当大的增加针对农村的扩张型财政支出,在现行财政收支状况紧张、财政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这是否可行?对政治家和政府来说这一政策的实施成本是否能接受?同样,这一缺陷还体现在针对“就业”、“社会保障”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是说这些政策对农民毫无作用,而是只有在局部地区(经济较发达、人均收入较高;或是由于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技术水平所导致的产业的比较优势等等),这些政策措施才有较为明显的效果和较小的政策成本。放在全国范围内,其能否实施或是效果如何令人置疑。因此,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没有考虑政治家和政府理性思维:在学术研究中参杂了过多的道德倾向和观念——因对农民阶层的同情而不自觉地将思维角度始终局限在如何维护和增进农民利益上,缺乏政治家和政府理性——农民利益这一关联性的思维方式,导致忽视了对政策本身的可行性和适用性的考察。 (二)制度层面的政策和观点因缺乏自我强化和演进功能而无法对解决“三农”问题产生战略性功能 现有的针对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城乡二元分割、农民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的制度安排由于缺乏能在社会体系内部产生自我强化和演进机制的制度特征,从而也就无法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提供战略性和诱致性的功能。他们回避了如何铲除“三农”问题产生机制的问题或是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从而对权力控制这一命题也无能为力。举例如下,取消了城市中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用工制度,如何能保证新的、更隐蔽的制度不会被推出?或者,当政治家在“三农”危机缓解后,面临新的利益结构调整要求和社会重组问题时,政治家会不会重新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一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无法保证不会将社会作为其实现其特殊利益的工具,也不能保证不会将公共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以抽象的“公共利益”代替甚至否定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离开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离开了社会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控,无法保证国家不会异化。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起点和终极路径 综合以上分析,在当前可以推出的政策安排就是农村土地产权的进一步明晰化:把农民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直接转化为其所有权,享有包括租赁、转让、抵押等在内的完整权利。 在符合政治家理性思维方面,这一制度安排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显著的政策效果从而大大缓解“三农”危机,首先,土地要素市场化后,一方面,农民因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土地从而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源或者说是一个对自身的保障,另一方面,有条件的种田大户(个体或农业企业)通过租赁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农业经营成本降低,机械化程度提高、规模效应),出租土地的农民或返聘当农业工人(农民数量减少),或从事加工、销售行业(产业升级、城镇化出现),并且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内在逻辑必然性因此远比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地把上述“现象”当作“手段”和“目标”式的政策推进要合理的多。其次,它可以消除现行两大错误的制度安排:(1)土地产权的明晰实质上废除了现行“征地、补偿、批租”制度对农民的盘剥,使得本应是农民转让和租赁土地的产权租金变成某些政府部门、房地产商和基层政权领导“权力租金”的现象得以遏制;(2)消除“两不经济”,“两不经济”是指土地行政管制中的低效——大都市因为行政控制过严、土地供给普遍不足导致的地价过高,可能步香港经济之后尘;而许多小城镇,却同时因为行政控制松弛,使得那些没有什么效益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项目,大量滥占了农地。简单概括,一头严重浪费城市化的机会,一头大量浪费农地。⑹ 在建构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农民一跃成为“有产者”,对农民塑造自身理性自律、责任和权利意识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个体,推动形成独立成熟的市民社会,乃至最终完成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是否具有内生的启发和诱致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市民社会是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市场经济是市民社会生成的经济基础,同时,没有产权的契约化,农民始终无法外入市场经济的门槛;没有农民的作为个体的参与,市场经济始终是不完整和局部性的。政治民主和市场一样,也必然建立在注重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基础上,“当个人由市场中的卖者或买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利己本性不会发生变化”,⑺以产权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体系,在私人利益的整合关系中,得以形成以实现个体私有财产权利的确立和保障为中心的市民社会组织,并最终确立个人利益相互协作和制约监控政治国家的社会机制和社会结构,这是西方政治学中的经典理论脉络,并且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互动中具备适用性和参照性。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视野下,以产权变革为先导所形成的持续性制度变迁所最终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形成一个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新农村”。“新农村”是指这样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或领域:农民个体、 农民群体、农业企业家、农业金融信贷机构、农业服务机构、关注农业的知识分子群体和独立媒体、农民社团、农业研究和智囊机构以及农民利益集团形成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不受国家非法干预的相对独立的私人领域;在这个领域,他们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和私人目的而活动,按照市场机制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国家承认私人在这一领域中具有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除了依法加以必要的规制和干预外,不加干涉;这一领域中,私人利益形成多种社会集团和社会组织。它们对于争取和维护私人利益,协调多元利益冲突,排斥政治国家的非法干预具有重要功能;这一领域内部,以及这一领域与其他领域结合的纽带和主要机制是产权契约,以产权为依托,在双方的共同同意下,以契约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履行义务的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同时保证别人利益要求的实现,其使命是保护所有权和私人的自由;同时,“为了保证自身的政治利益要求,使社会利益得到国家的承认和重视,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这一领域又是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发表政治观点、对政府施加压力,推举自己的政治代表,参政议政的场所和领域”。⑻总之,这个领域指的是包括以上所有个体在内“独立意义上的人”,“按照契约型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 五、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定位——塑造“增量”改革思维 实施产权变革是否一定能够达到“新农村”这一理想状态?理论分析只是廓清产权变革和“新农村”之间内在的逻辑关联性。现实中,这一关系能否成立,起重要作用的变量就是政治家和政府。其原因是: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在中国当前国家与社会关系建构过程中,政治家与政府具有的独特属性,可使得其在产权以及其后一系列的变革中扮演两种不同的角色:一种是积极主动地去适应和扶持;另一种是消极等待甚至是阻碍和扼杀;其次,农业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发展滞后”和“产业弱质”的一般共性,政府为之承担的责任和努力程度直接关系到其损失大小,这一情景已被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因此,认为实施产权变革之后,“三农”问题迎刃而解、“新农村”可以自动生成的观点同样也是不适当的。各国历史已经证明,土地的大规模产权变革是一把“双刃剑”,解决的好,可以促进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发展;解决的不好,不仅不能解决原有问题,反而会催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震荡。 由此,政治家集团和政府在产权变革过程中,以及产权变革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应以“增量”改革思维为指导定位自身的功能体系。其含义是:产权变革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阻扰;另一方面,对政治国家而言,产权变革所引致的最终变化——市民社会的诞生和成熟——会导致自身权力的削弱和活动空间的缩小:“革命者最终会革掉自己的命”。这时,执政党组织和政府(包括政治家集团)必须拿出胆识和勇气,坚定继续变革的决心,面对变革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变数,不能怀疑和退缩,相反,必须采取更积极的政策措施予以预防和补救——在持续的制度创新和供给中推动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只有这样,政治国家的存在和稳定这一最大的政策收益才会得以实现。借用一句名言对“增量”改革思维进行总结,那就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目前来看,政府的功能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组织和实施一个公平和公正的产权变革 陈锡文(20__)以拉丁美洲一些国家为例,认为土地私有化之后会出现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震荡。⑽陈锡文所提出的观点实质上反映就是由政府组织和实施的产权变革能否做到公平和公正这一问题。试想:有谁能比农民自身还要清楚土地出售的收入是否能保证其一生以及下一代的各项支出?如果农民各项权利得到充分明确和保障,如果没有遭受到胁迫,农民为何要抛售土地从而出现“拿几万元,没有稳定的收入,钱花完了,产生了社会问题”这一状况?否则,在缺乏其他监督制约措施、农民较低的素质以及弱势地位等情况下,真的可能像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一样,从基层政权、地方政府、氏族势力、“村头势力”乃至房地产等土地相关产业中催生出“土地寡头集团”。 (二)将现有制度安排与产权变革结合起来,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现有政策安排为辅助和跟进措施 以产权变革为主要和先决条件,是本文分析的主旨和核心,已不需复述。强调把现有的政策安排作为辅助和跟进的制度措施,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政策安排有其合理性,如果在现实中得以较好的实施和执行,将会和产权变革形成制度效应上的共振和呼应,熨平产权变革中可能对社会各阶层产生的震荡和冲击;另一方面,没有产权变革在先,这些措施充其量只能起到一些缓解作用或是在现实中的政策效果令人置疑,真正解决“三农”问题仍是一个问号。 六、结束语 即使产权变革得以顺利和公正实施,即使各项配套和跟进制度措施得以很好地执行,解决“三农”问题仍将是一个漫长和充满坎坷的过程。这是因为,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二元互动和变迁的过程中,农业、农民和农村在现时所体现的初始状况:农民个体较低的文化素质、基本以刀耕火种为主的生产方式、追求高产而不是高效的经营目标,农民对市场经济的陌生和不适应,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以及贫瘠的自然资源禀赋(人多地少和好地少差地多)等等。这些现状的改变都是长期缓慢甚至是根本无法改变。即便如此,那种将目光局限在对“三农”问题仅仅具有减震和缓冲作用的制度设计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种前瞻性的视野,需要针对其根源进行战略性和全方位的考虑并提出相应措施,并使两者有机结合。这也正是本文所试图作的工作。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 农业科技 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背景中的村民自治 导论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农村开始了以承包制为核心的改革,农村经济因此而飞速发展,解决了整个国家的温饱问题。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城市经济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中国农村的发展却逐步减速,形成了最近若干年“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业危险”的三农问题。李昌平说:“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可以说是21世纪初中国三农问题最形象的描述。 中国三农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解决方案也是复杂的,并不存在唯一最优的方案,因此政策选择往往是多样化的。不过,大家的基本共识是,三农问题,在宏观上不可能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关键还是要依靠城市化。很多人认为,城市化,是中国避免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重要方法,也是中国减少农业劳动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必然出路。他们的政策建议就是,中国政府应该帮助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1]农民要致富,就要发展农业,农业要发展,就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其言外之意就是,要缩小农业人口的规模,让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这显然是符合逻辑的。既然在当前的宏观格局下,三农问题很难依靠农村自身的努力得到解决。三农问题,在宏观意义上只能消失,而消失的方法就是城市化。 中国农业问题官员、农业问题专家杜润生先生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第一步,是给农民以国民待遇,给农民以最基本的权利。他认为,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将他们从土地和其他束缚下解放出来,并不是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可怕的事情。他建议,城市不论大小都要向农民开放,让他们可以在城市安家落户。不得对农民工进行歧视性的管理。[2]杜润生的建议实际上也是要让三农问题消失,但其方法是给农民以权利。最近浙江省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把农民改为居民,要变“二元化”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为“一元化”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可以说在中国开了先河,这势必为解决浙江的三农问题奠定制度基础。[3] 农民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要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靠农民自己的组织,包括农会,还包括村民自治、乡镇选举和县政权的民主。杜润生先生认为,农民要建立自己的组织,要像工人有工会那样有农会,行使已经拥有的权利,让政府听到其诉求。还要“推进民主改革,先办村民自治,进而实行乡政权选举直至县政权民主重建”。[4] 徐湘林先生则认为,“三农”问题的主要根源是国家业已形成的城乡差别对待的政策结构和高成本运行的县—乡农村管理体制。高成本的县—乡管理体制则可以通过可行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改革(如乡镇长选举和自治)得以改善。[5] 这些研究都是非常可贵的,其政策建议也很有实践意义。本文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不仅需要宏观意义上的努力,更需要微观意义上的村民本身的努力。而发展村民自治是其中关键之一,如何在实践的基础上,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又是完善村民自治的关键。本文将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以三农问题为背景,分析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律逻辑,并结合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问题,探索中国村民自治的成功之道,以及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效应。 一、村民自治始于法律 现代法治是一种基于个体自由和平等意义上的法治,在这一体系中,每个人在私人事务上是自治的,每一个公共单位在自己的公共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每一个经济单位、社会单位和政治单位,在自己的事务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级政府和国家也在自己的范围内是自治的。各种各样的冲突和合作,都可以依靠法律得到解决。在法治秩序中,立法是一种政治程序,基于经验产生秩序的规则,解决政治上的冲突,凝聚政治上的力量,形成政治上的和谐;行政是一种执行程序,基于知识制定公共政策,运作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是一种理性、和平解决利益冲突的秩序,着眼于具体利益,利用正当程序,协调并解决各个方面的矛盾。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而只有为维护皇权统治而设立的惩罚性的法家之治。在这样的治理体制中,每一寸土地都是皇家的财产,每一个人都是皇家的臣民,任何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都是为了皇帝的江山稳定,即使提倡以民为本,也不过是说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定,需要照顾民生。 所以,中国传统上的乡村自治并不是现代法治意义上的自治,而只有因“山高皇帝远”而产生的“管不着”意义上的“自治”,或者因与皇权有特殊关系而得到的“自治”,如地方的诸侯和王国。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仍然不能说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1982年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第一次在宪法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原则,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了现代意义上的宪政法律基础。它使得中国的村作为一个公共管理单位可以与政府平起平坐,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公共管理单位,自主提供自己的公共服务,解决自己的公共问题。 1982年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宪法还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这一规定,有三个内容值得关注:一是村民委员会按照居住地区设立,也就是说,它不按照行政安排设立;二是村委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而不由上级政府任命;三是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其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规定,不过宪法具体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内设机构以及基本职能,主要是办理本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与政府的关系是协助社会治安,并发出基本的声音。 这一宪法规定没有很快进入实践层面。5年以后,也就是1987年11月24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才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在全国局部地区开始试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1998年11月4日,在试行11年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各地开始全面推广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这一实践引起了各方面的兴趣,国内外的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并出版了很多文献。本文将探讨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中国村民自治提供的法律基础,以及在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能 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经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共30条,仅3100多字。各省人大常委会一般都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办法,增加内容不多,主要是细化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一般也只增加500~1000字而已。 《组织法》一开始就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组织法》和各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主要有如下具体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如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民委员会具有准司法职能,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村民委员会具有经济规划职能,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村民委员会具有组织管理经济职能,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具有多方面的教育职能,也就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从这些规定来看,村民委员会的政治目的是村民自治和民主,即通过民主的方式自我管理,它同时兼具经济发展和道德提升的目的。《组织法》和相关规定,使得村民委员会不仅具有公共管理意义上的、以民主为基础的强制力,如公共服务融资所需要的强制力,更具有了在经济管理上的强制力和道德上的强制力。在现代社会里,公共权力组织的权威通过民主得到保障,其强制力的危害被民主程序和法治化解;经济组织的强制力表现为内在的组织能力和外在的竞争能力,而其强制力的危害则由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国家法治化解;道德组织的强制力,往往通过其非赢利性和成员的自愿性得到化解。村民委员会作为政治、经济和道德三位一体的组织,其职能往往趋于无限:作为经济组织,它不一定面临市场的优胜劣汰;作为道德组织,它又是赢利性的,并且成员未必自愿。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即使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约束机制,由于在经济和道德方面缺乏规范,也会演变成职能无限的、不受村民约束的组织。 这说明,现行《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性质和职能的规定存在缺陷。它使得村民委员会在法理上相对于村民不仅有天然的行政上的优势,毕竟有组织的人群相对于缺乏组织的村民有组织成本低的便利;还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优势,因为依据法律它具有经济管理职能,兼具道德教育职能。这很可能使得村民委员会有机会滥用村里的经济资源,甚至滥用公共管理权力。而当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关系密切,并能够得到基层政府充分支持的时候,以上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对此,冯兴元等学者提出重建农村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自由进入和退出,产权明确到个人,有注册登记,具有经济法人地位,政府对其实行税收优惠。[6]这一做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活力,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制度上的基础。对于村民自治来说,农村经济合作社的建立则有利于规范村民委员会的经济职能,使其专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至于道德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公共权力机构不适合承担直接道德教育的任务,这一职能应该让位给农村的志愿组织。在台湾,义工很多,服务范围很广,大家都发自内心。大陆很多白血病人的骨髓都来自台湾人的捐献。这一切都得力于社会志愿组织的发达,值得借鉴。 三、村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不是在组织真空中运作的,与它并存的还有村党支部、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还有所谓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等。 《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乡、民族乡、镇等基层政府不得干预村民依法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但是,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可能被突破: 一是《组织法》规定,基层政府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这种指导、支持和帮助是道义上的,或者说是技术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在程序上是应村民委员会要求,而不是基层政府主动,那么基层政府的作用对村民委员会来说就是咨询公司性质。如果这样,这一规定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任何合法组织都可以给其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包括学术研究机构,甚至国际组织,如美国的卡特研究中心等。 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意义还是咨询意义,主要取决于基层政府,而它如何选择,则取决于它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在现实中,基层政府都倾向于选择强制性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在程序上是基层政府主动进行。基层政府往往根据过去的传统,利用现在法治不健全的机会,把村民委员会当作其下级单位,而村民委员会也不得不把基层政府当作上级对待。这时候,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会出 现两种情况:一是村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政府的下级政府,村民自治变成了“村民上治”。二是民选的村民委员会有可能仰仗民意对抗基层政府,出现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府的冲突。而一旦上级政府统统收回相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会遇到难度。 什么是指导,什么是支持,什么是帮助,法律并没有详细规定,其进一步的解释权和执法权往往掌握在具有行政优势的基层政府手中,所以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损害村民自治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解决一些村存在的问题,专门派乡干部分区负责村的公共事务,这些分配到村里的人就成了这些村的实际领导。当这种情况制度化后,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乡镇政府与村之间的新一级政府组织,乡公所,凭空增加了农民负担。再比如,有些基层政府为了充实自己的财力,以帮助村民委员会为名,集中所有村的财力物力,实施“村财乡管”,这就在财务上剥夺了村民自治。 二是《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种协助,如果是自愿的,基于特定的契约的,那么村民委员会就不是基层人民政府的下级单位。如果这样,实际上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因此,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极有可能是强制性的。于是,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事务的财政、行政方面的关系不明确的时候,这一条款就会让村民委员会在实际上成为乡镇政府的下级单位。这时,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上下级关系,一种是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处于对抗的状态。这正好是中国农村目前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两种典型关系。《组织法》还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这一规定加了“应当”,显然已经变成了法律义务。也就是说,村民委员会至少相对于有关司法部门来说,已经成为下级机构。 三是《组织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一规定,可能会在两个方面改变村民自治的组织结构: 一方面,村民自治在行政上可能从村民委员会转向党支部。在实际运作中,如果村民自治要实现,就必须要让农村党支部进一步民主化,让村民能够选举党支部,比如党支部书记在党内选举之后经过村民确认,或者村民选举出候选人,再经过党内选举确认。 另一方面,农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之间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农村党支部成为村委会的领导核心,乡镇党委是乡镇政权的领导核心,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也自然而然地从非上下级关系转向实际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这时,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就不仅要使农村党支部的产生过程民主化,而且还需要在职能上进一步调整与乡镇党委之间的关系。否则,村民自治就不是完整的。 根据这些分析,《组织法》有关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各种各样指导、支持、帮助和协助的条款可以删除,因为它对于村民自治有害无利。 至于有关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地位问题,目前更多的做法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这就是承认基层党支部在村的核心领导权,然后在选举程序上做一些变动,让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成员具有民意基础。这种做法在当前来说,有利于改善村民自治。不过,由于基层党支部与上级党委是下级服从上级的关系,这实际上一笔勾销了村民自治,除非上级党委不领导基层党支部。 所以,从长远来说,还需要思考在宪政结构转变条件下执政党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笔者的看法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自治的完善,政府治道变革的进行,党的执政结构也需要发生相应的变化,给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以自己的运作空间,在政府进行治道变革的同时,党也需要根据民主原则、法治原则来行事。在乡村治理层面,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方式不改革,村民自治就没有发展空间,很多不正常的势力,就会利用这一组织结构来破坏村民自治。如何着眼于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来改革基层党组织的运作方式,是当前需要认真考虑的法律问题。 四、村民自治的保障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肯定不会自动进行。所以,《组织法》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保障条款。 《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这一规定赋予地方人代会和常委会法制监督权。不过,这一规定现在看来几乎形同虚设。因为就现有的运作机制来看,在村民、村委会和乡镇政权等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并没有什么适当的介入机制。这些问题,现在一般通过上访机制来解决。在现行体制中,上访是一种行政性的介入机制,在改变过程中往往带有很强的行政偏好,解决问题具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很可能解决了一个问题,却忽略了更多相关问题。对村民自治来说,通过上访来解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很可能在制度上改变村民自治的结构,因为它会使得村民自治经常受到来自上级政府的行政干预。 《组织法》第十五条进一步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这一规定,在制度上显然也有助于强化上级政府对村民自治的干预。因为它赋予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和代议机关权力,调查并依法处理有关不正当选举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司法调查和处置权。行政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行政性的,具有强权干预特征;代议机关处理问题的程序是议论性的,不具有行动性。这两个权力的性质都不利于处理选举纠纷。要处理选举纠纷,最好还是规定由司法机关来处理,如向检察院举报,检察官出面调查,然后向法院控告,法院受理等。另外,这一条款规定的措词也具有事先定罪的意思,好像已经发生了确凿的不正当选举,只要告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就可以了,实际上任何不正当选举行为的举报,都可能是政治性的,都需要通过正当程序来确认。让选举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行政和立法程序解决,可以确保依法选举,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提供法治基础。 《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一段的规定,显然是把村民委员会当作乡镇或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下级单位了。一是这一条款为村民委员会指定了自己的主管部门;二是一旦村民有请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必须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如何做。 从这一规定的内在激励结构来看,它是在发现问题的时候,不鼓励村民利用现有的村民自治内在的民主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是在运作上助长县乡政府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行政干预。对村务 公开是否满意,实际上可能是个体意见,也可能是集体认同的意见,或者是有分歧的意见。这时候如果没有首先在村治结构内进行民主运作,个别投诉导致上级政府出面干预,显然不利于真正识别什么是合理的村务公开,什么是违法的村务不公开。如果要确保村民自治,最好是完善村治结构的内部冲突解决程序。在此基础上,再有限引入上级行政调解程序,最后打开司法程序。通过村治内在的民主程序,外在的行政辅助程序,还有被动的司法程序,可以比较好地处理村治的内在冲突。至于“经查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则是画蛇添足了。法治的基本原理,不需要在法律条文里到处重申。 最后,上述三个条款之间也存在矛盾:首先,它规定《组织法》的实施保障机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其次,规定乡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来处理不正当选举问题;第三,规定县乡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村务公开不当的问题。这三个规定,在逻辑上显然是混乱的。如果规定只有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代会才有保障权力,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就没有权力来处理不正当选举和政务公开运作问题。如果有权力,则需要把县乡两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也加在里面。 从道理上来说,全国人大是《组织法》的制定机关,自然它也有权保障其实施;各省人代会可以制定实施细则,自然也有权保障《组织法》的实施。所以,简单地规定只有地方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从法理上来看,公民也有保障其实施的权力,因为该法律很多方面的实施都需要村民积极主动。 从这些低质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实际上是一个行政过程,它带有大量的行政偏好和行政性文件的传统。如何去除其中的行政性因素,凸显法治的原则和价值,给村民自治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可以说是中国村民自治顺利发展的重要挑战。 五、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与产生 根据《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原则有两个,一是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二是便于群众自治。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说明,村民委员会的设立过程是行政与民主相结合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中国治理结构是行政主导的,所以,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实际上往往是行政上的便利考虑优于村民自治的考虑。从实际来看,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往往是几个自然村一个,或者一个大村,被分割成两、三个小村。这可能适合管理,但不见得有利于村民自治。因为村民自治主要是公共事务的自治,公共事务有一个自然的范围。如果若干自然居住的村落组成一个村,或者一个自然居住的村落分割成两三个村,都不利于在整体上配置公共资源,而且很可能导致若干村在村务方面的不必要的冲突。所以,在未来,应该考虑主要由村民自主设置,而政府的程序主要是辅助性的,而不是主导性的。 1987年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选举方面的规定比较简单,经过10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选举方面的规定已经比较详细了。根据这些规定,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三年一届,连选连任,而且只能由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主持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而且当场公布,选举还设立秘密写票处。 此外,第十六条还规定了罢免程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一程序,使得村民和村民会议有了自主解决问题的权利,而不必上访到上级政府或者人代会了。不过,其前提条件是,不满村委会成员的村民至少能够组织起来召开村民会议,而且有半数人以上的人不满村委会成员,否则还需要求助于基层政府或人代会。 1998年《组织法》的这部分规定是值得称道的。它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任期,有具体的做法确保村民的权利,而且还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这都有利于村治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压力型走向自治型。 六、村民委员会运作规则 《组织法》对村委会的运作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情,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组织法列举了七个方面的事项: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而且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决定什么事情与村民利益有关,需要由村民会议来决定。 其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说明村委员的运作方式是委员制,而不是首长负责制。此外,还规定,村委会对村民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这说明,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以共识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关系。 这些运作规则,有很大的针对性,主要是解决村民自治试行多年来所暴露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不过,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到,村民自治在财政关系和公共政策执行方面可能遇到一些问题:一是村的财政来源是村提留,乡财政的来源是乡统筹。村委会负责村提留的收缴及其使用,还负责乡统筹的收缴;二是村委会负责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水电费收缴等。 这说明,村民委员会在财政意义上,是上级政府的收入执行机构;与此同时,还是国家政策的执行机构,也是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的收费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因此在法律上,政府不能把它当作下级执行机构,只能把特定的行政职能依法授权给自治组织,并且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而水电等公用事业机构,本来就是有成本核算的,应该自己直接向村民收取水电费,或者通过合同委托给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代收水电费。在这一方面,要确保村民自治,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单位需要学会如何直接面向村民,需要有制度安排来直接履行公共职能,如果需要村民委员会协助,则要有财政上和法律上的支持。 结语 总之,作为法律文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操作意义上规定了村民自治运作的技术规则,二是在集体意义上,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与村民、村党支部、包括基层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和人代会等多方面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是否顺利,其组织法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是否完善,两个层次上是否逻辑一致,非常关键。也就是说,当在操作层次上、集体层次上的法律规则都比较完善,而且相互之间逻辑一致的时候,它就能够顺利运转,实现村民自治;如果不完善,不一致,就可能发生种种冲突,危害村民自治。本文在操作和集体两个层次上分析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逻辑上存在的缺陷,两个层次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多个方面的修改思路。文秘站版权所有 应该肯定,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基础,并且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村民自治,尤其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提供了良好的法律规范。但由于实行村民自治的时间比较短,各级政府还不习惯于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来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管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过程中的行政主导使得这一法律带有很多行政偏好 ,使得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则在操作层次上和集体层次上,都存在一些缺陷。这些缺陷,不可能一下子完全弥补,但通过积累实践经验,可以逐步完善。因为中国村民自治本身就是通过逐步演进发展起来的。在未来,中国的村民自治本身也同样需要在逐步累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完善。 回到本文的主题,即三农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在宏观上需要整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整个国家取消城乡分治,需要各级政府顺利实现治道变革,实现政府决策民主化,政府行为法治化,同时,村民自治的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微观基础。要发展村民自治,实际中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村民自治的法律基础。有了稳固的法律基础,村民自治就有了运作的框架,中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制度上就有了良好的微观保障。在这个意义上,本文的努力应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经济改革,正在与市场经济逐步接轨。特别是在城市,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从广大农村来看,市场经济因素发育还很不成熟,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仍然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时的特征。如果说,在城市,改革的顺序是先经济发展而后政治改革,属于经济改革的深入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那么,在农村,制约经济发展和融入市场体系的主要因素,则与政治体制的改革滞后紧密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要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或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步伐,要想走出“三农”困境,则必须用政治体制改革来带动。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首先必须推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而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又必需在以下几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上取得突破: 一、“三农”问题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解决“三农”问题既需要城乡互动,统筹发展,更需要加快形成农村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这一良性机制的核心,就是提高县乡政权机构的运行效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以县乡干部为组织核心与推动力的,县乡干部的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而调动县乡干部积极性,还缺少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现阶段我国县乡机构的设置与运行效果,与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突出体现为:县乡机构设置过多、过滥,政权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挚肘、扯皮,人浮于事,不仅运行效率低,而且压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这种体制下,既“以人为本”,即一切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意志为本,又不能“以人为本”,即不能尊重每个人的积极性、创造性,造成干部心气不顺,工作机制不顺,管理体制不顺,再好的资源、再好的政策,都难以发挥最佳效益,从而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体制惰性,形不成县域发展的合力。 二、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确立必须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建立这一体制需要对现有农村政治资源进行整合。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县乡政权和村级组织起决定性作用,直接面对基层复杂而具体的矛盾。但从政权机构的构成看,现在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同时存在,共同参与经济运行与决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同一问题实施指导和解决。特别是党委和政府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相互交叉。重大事项都是党委决策、政府实施。涉及到一些具体工作,党委、政府都有分管领导。这种政治体制的运行结果:一是对同一问题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决策不果断,影响效率。二是对难点问题、复杂问题推诿扯皮,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形成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争功推过,形成矛盾和恩怨,班子不和,矛盾重重,内耗严重,好事抢着管,难事推着干,造成有些事谁管谁都不管,有些事谁都来管的局面,使当事者无所适从。尤其严重的是,县乡政府的一把手都是党委第二书记,实际上是“二把手”,决策时都是书记拍板,有时党委领导代行政府职能,或过多干预政府工作,影响政府领导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在出现问题后,追究责任时又是政府领导受过。如,在十分严肃的防治“非典”、禽流感、安全生产等工作中,都是书记挂帅决定重大事项,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实施,但出现问题时都是行政正职和分管领导受责。如此种种,使县乡政权机构的效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必然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改革这一体制的根本要求,就是要区分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特别是区分县域与城区的不同情况,从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务实、高效为前提,对现有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有效整合,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队伍。 三、深化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在整合农村政治资源的过程中,必须突破两大障碍。一是思想障碍。主要是在党的领导的具体实现方式上要转变观念。传统理论与作法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党委管理一切,只有党委的决策才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现在的机构设置与体制。改革这一体制就必须在理论上进行创新与突破,转变思想观念。建立新型农村政治体制的理论基点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影响力上,无论哪一级组织或机构,只要党员领导干部占主体、以党的理论和宗旨为指导、在党的组织监督之下、以“三个代表”为要求开展工作,就能保证党的领导、党的威信和影响力,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思想前提,才能大胆地对现有机构进行改革和创新。二是人员障碍。改革农村政治体制,具体体现为对现有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机构必然调整人员。富余人员怎样安置,在岗人员怎样配置,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而且,这部分人员都有很大的“能量”,矛盾错综复杂,解决不好,既影响积极性,又影响社会稳定。只有这一关过好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才能顺利实施。 四、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党政合一设置、两权分立运行、乡村一体自治、民间组织调节。农村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原有政治体制下,党政机关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把自已当作农民的救世主,行政运行与村民自治相冲突,直接侵犯农民的利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进行农村政治体制改革,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 党政合一设置,就是改变目前党委、政府分立的局面,县以下实行党委、政府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减少领导职数,党政交叉任职,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在这种机构设置的框架下,县域只有一个“一把手”,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一肩挑”,对农村经济发展负总责。根据各地情况不同,领导职数可以定为6-8人,其中,党委书记兼任行政正职,主持全面工作。专职副书记1人,主 管政法、纪检、党务、群团等党的工作。设行政副职5-7人,分管具体行政业务。 两权分立运行,就是通过党政合一设置,确立党领导下的行政权体系。通过对人大、政协机构的整合,确立议事监督体系。通过对这种整合,将县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机构合并为两家,分别行使行政权和监督权。 乡村一体自治,就是减少乡镇这个中间环节,撤乡并村,实行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域自治,县级党政部门根椐工作职能,将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村。如:农业局直管村级农业事务,民政局直管村级民政事务等等。村中实行村总支或村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工作制度,涉及党的方针、政策等需在农村落实的事项,由村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村级发展的事项,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相冲突的,实行村域自治,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决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机构而存在。 民间组织调节,就是培育、发展和完善农村的民间组织,如农民协会和各种专业协会,将过去由乡、村承担的民间调节功能,交给民间组织管理,由民间组织承担。如,成立农民协会,作为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既可以代表农民维护农民的权益,反映农民的意愿,同时,还可以作为党与政府同农民进行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依靠农民协会这种民间组织,解决依靠法律、政策所无法解决或无法高效解决的民间矛盾与纠纷,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文秘站版权所有 五、构建新的农村政治体制,必需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得到通畅的贯彻实施,实现党的意志;二是党的组织在农村起决定性作用,不同层面的群体都能紧紧地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体现党的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力。做到上述两点,不一定非按传统方式一切由党委机构决定,使人大、政府、政协等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不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按照新的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加强党的领导主要通过健全组织制度来实现。如,党政合一后,一方面,党委会、政府会分设,重大事项由党委会提出、决策,政府会予以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党内政内有所区分,使领导班子中占绝对多数的党员干部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归根到底是发挥党组织的活力,只要党员干部、党的组织在农村发展中起核心作用,就能保证农村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三农中国) 三农问题论文:对统治时期地方三农问题探索 一、农业问题 阎锡山为了巩固自己在山西的统治,不仅重视工商业、矿业、军事工业、金融业等方面的发展,而且一直都把农业的发展放在突出的重要地位上。1917年10月1日,阎锡山发表了他的《兴利除弊施政大要》,1918年4月20日发表了《山西用民政治实行大纲》。在这两个大纲中,他把发展农业作为振兴山西经济的首要任务。兴利除弊即兴三利、除三弊。兴利的意思是兴三项即水利、蚕桑、种树三项;除三弊即妇女放足、男人剪辫子、禁吸食鸦片[8]。他之所以提出这三项,是为了给农业发展创造条件。1918年10月9日,阎锡山又提出了三事即造林、植棉、发展畜牧。这三事与前面的兴三利、除三弊构成了“六政三事”[9]。他非常重视他的六政三事,还在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办理六政三事的机构———六政考核处。从阎锡山的施政大纲看,他认为“山西全靠农业”[10],而发展农业又“以增加生产为主”[11]。为了增加农业生产,阎锡山除了对上面所说的如水利、种树、桑蚕、种棉等提出具体要求外,对诸如肥料、种麻、种耔、防治病虫及牲畜疾病等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由此可以看出阎锡山振兴山西农业经济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看出他是把发展山西的农业作为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来对待的。经历了1920年的旱灾后,阎锡山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振兴农业的必要性,到1921年便在全省开始实施第一次兴农政策,其中以兴修水利、种树造林、扩大种棉、种桑养蚕、发展畜牧为主。1925年2月阎锡山召开全省实业会议。不久,为了振兴农业又成立了山西农业专科学校,为农业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还设立了农业实验站,专门从事农业新品种的研究和推广,建立了棉业实验场、林业促进会等。这些措施是从根本上发展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阎锡山还认识到,发展农业的关键在村级,村级政权是否按他的兴农政策办事是他的兴农计划能否完成的重要环节。1932年,阎锡山重掌山西大权后,开始重振山西农业,颁布了《山西省政十年建设计划案》,列出农业、矿业、工业、商业、交通五项内容,再次把农业放在了首位。其中农业的内容非常详细,有农事、水利、林业、畜产、烟叶、植树棉业等方面。阎锡山兴农政策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他在发展山西农业方面的历史作用,当今应该给予客观的评价。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的农业确实取得了显着的进步,然而,特殊的国际局势又赋予了农业特殊的特征。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向中国大量倾销商品,主要是日用消费品,而农民则是其主要市场。帝国主义向农村倾销商品的结果是打击了农村的手工业,这样就迫使农村把农产品送到市场去换取货币,以便购买他们所需的商品,客观上促进了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的商品化、经济作物生产扩大、农业经济的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对外贸易发展、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等方面。农产品的商品化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在中国掠夺原料引起的,是农业经济殖民地性的表现,经济作物的生产排挤了粮食生产造成农业经济的凋敝,农民生活更加困苦。 二、农民问题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主体力量,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农民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农民的生活来源一般都依靠耕种土地,务农是农民的主要职业。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局限以及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单靠务农并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下表可以充分表明这种情况:上面两个表很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农民人均占有粮食远远不能满足身体需要,甚至要靠吃毫无营养的糠麸、豆渣维持生命。务农不能解决问题,农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生路。不同地区的农民根据当地不同的地域特征寻找着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为了生计,他们靠出卖自己的体力和技艺挣取一点农耕以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只要哪里有谋生的机会,农民就会马上蜂拥而至,或变成运输工人,如脚夫、船夫之类;或卖身为奴仆婢妾;或进入城镇工矿区等。山西独特的、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农民提供了卖煤的条件,农民们赶着马车去卖煤,兼营简单的运输业是山西农民的特有的收入来源之一。农村手工业也是农民农耕收入以外的收入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自然经济瓦解,加上封建势力土地兼并和天灾战乱的频繁发生,使广大农民陷入了贫困破产的境地,这就引起了农村人口的迁移流动,而这正是近代农村动荡、变革新形式的一个重要表现,它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一时期农村人口流动主要有四种方式。首先是向其他村的流动。例如“:在农忙季节,成群结队的农业工人,从一村到另一村,寻求待遇最高的工作”[12];“每于务农时期,则结伙出口,出西俗称‘找工’……赚得钱后而稍闲时,仍回家居住”;“每届除草及收获之时来,事毕即去”[13]。当任何谋生之所都找不到的时候,就成为流浪的乞丐和流民。另外,农村租佃关系的改变,使农业经营中的雇佣劳动也随之增加,农民更多的成为自由、半自由的劳动力出卖者,奔向各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雇主。农业雇工队伍扩大。总之,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于农村人口的流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二是向城市的流动。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工商业逐步发展起来,创办工矿 企业的高潮兴起,城市、工矿区经济发展起来,吸收了大量的农村人口,使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矿区。如:1907年以后各地设立了许多公司、工艺厂。着名的有祁县益晋织布有限公司(1980),灵石振兴有限公司(1910),平遥新智制造公司和振兴制造有限公司(1912)等[14]。这些公司和工艺厂都吸收了附近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当时的工业、矿业也有很大的发展。据1919年的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工业、矿业的劳动力分别为405064人、15777人,共计420841人[15]。另外,随着工矿业的发展,运输业、服务业也随之发展起来,许多农村劳动力大量从事运输业、服务业,或者兼作运输业、服务业。第三是向其他省区的流动。民国时期,“晋俗以商贾为重,皆服贾于京畿、汉口、两湖,东西北三口,致富在数千里,或万里外,不资地力”。明清时期的晋商是背井离乡的远行者,从蒙古高原到长江边上,从呼伦贝尔的草原到西南的贵州,都有山西人的足迹。而此时的农民涌向了省外,主要是蒙古、华北、东北、东南地区,工商业的大力发展使农民看到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弃农从商。这样一来就加快了农村人口的流动。第四是向新垦区的流动。北洋政府推行放垦政策,招引大批农民进入新垦区。随着边疆地区的放垦、移垦,山西大批农村人口迁移到蒙古、东北、西北各地。总之,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农村农民的生活苦不堪言,为了生计,农民不得不远走他乡另谋职业,从而造成了农村人口的流动。流动的总趋势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内地流向边远地区,由人口稠密、已开发地区流向人口稀少、未开发的地区。 三、结语 综上所述,阎锡山统治时期,在“村制”、“村政”的行政体制下,农村的社会秩序较前更为稳定。在经济建设方面,也有“六政三事”政策的指导,并且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却穷困潦倒、苦不堪言。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的增加。当时农民的生活状况充分说明民国时期山西的“三农”问题未能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农村旧势力的继续存在使行政体制不完善;又如农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发展缓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等。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有些片面。把农民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解释。占农村人口43%的纯粹农耕者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封建势力的盘剥以及帝国主义侵入山西农村的影响而生活穷困。除了这些外在的原因,农民自身的狭隘性与保守性也是农民收入不能迅速增加的原因。他们总是满足于微薄的收入和旧有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方式,而不能掌握时机,适时的调整经营理念,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才能增加收入。综前文所述,我们把农村、农业、农民三方面综合起来研究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或许可以为解决当前我省的“三农”问题找到一点可以借鉴的经验,至少有教训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 更多精品来自3edu论文 三农问题论文: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的主要表现与解决途径 摘要:本文指出了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和农民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各级政府未来的“三农”政策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解放以来,我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经过50多年社会各界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世界上不足7%的耕地养育了世界上近四分之一的人口。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在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调整了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改善了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提高了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产量,逐步缓解和根除了我国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一直供不应求的局面,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其它领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相对比较低,还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这一矛盾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不少经济政策还不能做到成龙配套,互相协调。因此,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经济发展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到我国社会的长期稳定。 归纳起来,我国目前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 近年来,我国农业出现了耕地面积和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的态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行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等生态退耕政策,致使我国一些地区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其二是,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耕地;其三是,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生产所能获得的利益十分微薄,影响了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我国相对富足地区的一些农民主动退出农业生产领域,从而造成不少耕地撂荒,减少了农作物种植面积。 2、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农作物的单产会受到土壤条件、肥料优劣、灌溉条件、籽种质量、田间管理、气候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农家肥明显不足,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土地大面积板结,土壤条件恶化,不利于农作物生长。 我国时期依靠集体的力量兴修的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由于多年来疏于维护管理,其功能已经减弱甚至消失,难以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户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是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一家一户的农民缺乏独立兴修规模水利设施的能力。因此,我国一些地区的农业灌溉条件有所恶化,在短期内得不到改善。 在我国相对比较富足的东南沿海地区,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业收入已经不再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部分农民对农作物的田间管理不再像原来那样精细,对农作物的单产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目前农业生产技术大部分地区已经比较稳定,在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加上新技术推广时会遇到许多障碍,因此短期内农作物的单产依靠农业生产技术难以有大的作为。 由于受厄尔尼诺现象和温室效应的影响,我国的灾害性天气近年来有所增加,我国目前松散的一家一户式的农业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农业的防灾救灾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短期内,我国农业农作物的单产难以有大的突破。 3、农产品总产量有逐步降低的趋势。 4、农产品的价格较长时间持续地低迷。 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问题日渐突出。 目前,我国农民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农用薄膜、农用机具和灌溉用水用电。近年来,我国农资市场上种子、化肥、农药、柴油和农用机具价格普遍上涨,增加了农产品的直接生产成本。 近年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用机具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劣质和假冒农业生产资料坑农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 6、农民的税费负担大部分地区偏重。 目前,我国农民应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和“三提五统” 。“三提”是“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五统”指“五项统筹”,包括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三项税种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并不大,各地征收起来也相对比较规范。但我国目前城乡税制差别很大,农民与工人比起来税收负担就显得比较重,工人的工资性收入超过800元后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比较高,而农业税种起征点为零,农民除非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严重歉收,政府才会实施农业税收减免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民必须按税法的规定交税。“三提五统” 的费用比较高,占农民应该缴纳税费总金额的比重比较大,各地实施起来也不规范。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村委会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巧立名目,擅自向农民摊派收费,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中央虽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政府加强管理,严禁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但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难怪一些农民用“头税轻,二税重,摊派是个无底洞” 来形容我国目前农村的税费状况。个别地区过去税费征收很不规范,为了自己征管方便,屠宰税竟按农民家庭中的人头来摊派。笔者家乡有一位农民,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差,一直没娶上媳妇,孤身一人也要向村委会缴纳计划生育费和教育附加费,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 7、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致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 8、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近年来,由于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一直低迷,农产品的总产量有所减少,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农民的税费负担加重,从总体上来说,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农业收入普遍减少。 9、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对于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主要包括林业收入、牧业收入、副业收入、渔业收入、储蓄收入及家庭成员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我国的不少地区发展林业、牧业、副业或渔业生产会受到当地自然条件、气候、资金、技术及营销环境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短期内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能会取得比较大的成果。但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大多数的农民而言,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本身就很微薄,近年来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所花费的费用很高,农户在银行的存款基数比较小,加上近年来银行的存款利息率非常低,尚需缴纳利息税,一般农民家庭的储蓄收入非常低。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有所恶化,一是活儿难找,二是工资低,三是要钱难。农民家庭通过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来大幅度提高家庭收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大多数农民而言,农民的非农业收入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10、农民的收入偏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 11、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由于受自然条件、资源条件、政府政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资本资金、生产技术、市场条件、商品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及思想观念的多重影响,目前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民普遍比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富裕,不同区域之间农民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大。 12、现有农田的分配方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我国不少地区过去在给农民分配土地时,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减少农民的意见,村委会根据耕地的质量、位置将一片片整齐的农田划分成不少条条块块来平均分配,从而造成农户拥有的农田总面积并不多,但过于分散,每块农田都很小的局面,既不利于耕作,又不利于田间管理,大型农机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发挥。 13、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 目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我国农村推广起来非常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的农民仍然沿用祖先传授下来的传统方法从事农业生产,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受到习惯势力的影响;其二是我国的大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文化素质比较差,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弱,从事农业生产时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一系列问题上习惯于仿效别人,随大流,难以做到科学决策;其三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奇缺,对农民的日常农业生产活动缺乏必要的技术帮助和指导,对农民缺乏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培训;最后是农业生产周期比较长,农业生产的成果又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任何一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需要的时限都比较长,其好处在短期内难以明显地显现出来,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造成了障碍。 14、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目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主要有上大学、参军、进城打工和在乡镇企业工作等四种途径。 能够考上大学或参军留在部队上长期工作的农民子女毕竟是少数,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起不到多大作用。 对于农民进城打工,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存在有不少歧视性限制,尽管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并着手解决农民工问题,但短期内农民进城打工的条件难以有比较大的改善。农民进城打工就业难,挣钱难,客观上造成不少农村良家妇女在城市的娱乐业和服务业提供陪侍服务,影响了社会风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东南沿海和中部不少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不少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良好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但在我国西部地区和边远不发达地区,受资金、技术或观念的限制,乡镇企业犹如凤毛麟角很不发达,难以安排大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农民非农业就业机会很少,农村富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大规模有效地转移。 15、个别地区村干部素质比较差,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提高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村干部的素质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村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政策观念非常差,缺乏号召力,缺乏对村民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问题上经常与农民发生冲突,有的甚至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政府在农民中的良好形象。 16、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严峻挑战。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中的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异军突起,价格和体制的比较优势大大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目前,随着我国引进外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乡镇企业遇到了资金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的严峻挑战,一些乡镇企业在原地徘徊,难以做大做好,难以谋求进一步的发展。 17、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提供了大规模的原始积累资金,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推进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城市比起来严重滞后,交通、通讯、电力、供水、供暖、广播电视、文化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笔者不是农业问题专家,也不是管理农业生产的政府公务员,但笔者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民的甘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为此笔者通过此文提出如下建议,供我国各级政府和主管“三农” 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农业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时参考。 一、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我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宝贵的耕地。 1、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必将会进一步发展。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设计规范进行修改,将如何优化线路设计从而减少对农田的占用特别是对良田的占用的内容纳入设计规范。 2、严格执行城乡工业用地审批制度,原则上城乡工业用地严禁占用农田,必须占用时政府应收取高额的补偿费用。 3、严禁中等以下城市占用农田设立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去已经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如果至今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造成大批农田长期闲置时,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做好所占农田的复垦工作。 4、中等以下城市严禁建设大规模的城市广场,对大城市的城市广场建设规模应适当控制。 5、加强城镇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倡高层住宅建设,控制低层住宅和平房建设,禁止占用大批农田的别墅区建设。对征用土地后房地产开发应有时间限制,对已经征用但长期得不到开发的土地应坚决收回。 6、农村住宅建设应尽量减少农田的占用,杜绝良田的占用,对农民的住宅面积根据家庭人口多少应适当加以控制。 7、对目前部分地区撂荒的耕地应做好复垦工作。 8、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倡农民对比较适宜农作物生长的荒地进行开垦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 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尽量推广机耕和深耕耕作方式,结合“秸秆还田” 增加农家肥施用量,从而改善土壤条件。 2、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组织村民做好已有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使其在目前的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对农民采用合作、入股等方式兴修水利设施在政策上应予支持,在资金、技术上应予帮助。 3、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强优良品种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力度,依靠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国家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平稳,既要防止“谷贱伤农” ,又要防止通货膨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其供求关系和价值规律支配。国家可以采取经济和财政手段对农产品的价格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平稳或适度上涨,防止“谷贱伤农” ,同时也要防止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农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会引发与农产品相关的其它商品价格的上涨,而我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许多商品是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这就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从而引起我国经济的动荡,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四、国家应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力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各个相关部门的长期密切配合,才能抓紧抓好。国家应该继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质量的长期控制管理,依法打击不法奸商的投机欺诈行为,从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政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今年起逐步减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总理的郑重承诺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响。有人认为,农业税在农民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政府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举措也就意味着平均每个农民每年少交几十块钱的税,对农民脱贫致富意义并不大。但我认为,对于富裕的城市居民而言,几十块钱仅仅意味着可以买一条普通品牌的香烟,可以听一场中等档次的音乐会,对富足地区的部分富裕农民来说也不算什么,但对于我国的大部分普通农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民而言,几十块钱意味着可以使一个失学儿童重新回到校园,可以为整个家庭购买一年的酱醋油盐。更重要的是,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种态度,意味着农民需要关心、帮助,农业生产需要保护;意味着政府多年重点宣传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真正取得了实效。我认为逐步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一定会受到社会主要阶层特别是农民的欢迎,各级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领导广大农民再次创业,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六、积极发展农村第二和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农民的收入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两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受农产品总产量、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制约,短期内增加农业收入的空间比较小,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难度也比较大。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应该主要转移到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收入上来。 1、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农民解决现有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和管理问题,推进乡镇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乡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现有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积极向农民提供有发展前途的适合当地生产的产品生产信息,积极支持农民通过合作、入股、合伙等方式创办新的乡镇企业,创办初期政府在贷款、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3、结合产品结构调整,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支持农民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以提高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城镇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繁荣小城镇商品经济,从而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发展。 5、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坚决取缔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的宏观环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能按时足额发放。 6、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开放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构筑农产品营销网络,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农村、城镇设立农产品营销主体,培育农产品经纪人,支持农产品在当地规模收购,跨地区远距离销售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小议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关键词:三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目标、新措施。 我国农业和农村正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三农”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和特征。在看到“三农”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面小康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农业产业还不够强、农村发展仍比较滞后、农村困难人口还比较多等问题,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大,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滞后;二是农民负担沉重,因病致(返)贫,因教致(返)贫现象还很普遍,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别,且贫困人口过多,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三是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差距,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劳动个体素质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都可以有所作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又要防止一刀切、搞单一模式;既要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又要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建设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农民。所谓新型农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定位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这个概括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新时期农民素质的含义,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农民教育培训上的具体体现。“有文化”,要求农民具备良好的文化素质,具有先进的思想观念、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要知法守法、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懂技术”,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科技素质,至少要熟练掌握一至多项从事农业和农村生产的技能和技巧,实现科学种田、养殖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会经营”,要求农民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能够合理组织配置家庭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土地等资源,组织生产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获得经济效益。那么如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呢?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课题: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抓住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机遇,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决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把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一件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果。三是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民素质总体上发生根本改观,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追求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的愿望更加强烈。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农村文化工作,使农村的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农村、忘了农民。要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要广泛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要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开拓农村文化建设的新途径。 第三,是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在突出位置,增强“三化”带“三农”的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艰苦创业、返乡创业,大力增加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政策性收入。深入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采取“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发达镇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措施,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第四,三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力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于扩大农业的市场贡献,消化部分工业产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释放农业多种功能效应,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思路有:一是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应加大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产业的多领域投入。二是调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国家预算增加的基本建设支出应优先用于农业,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根据目前部分工业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一方面,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将钢材、水泥等物质材料直接投入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中去,增强城市和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另一方面,调整部分工业行业的产品品种结构,在不增加新投资的情况下,适当进行技术更新和工艺改造,生产农业和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四是运用补贴、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调动农民参与兴修农田水利、改田的积极性,建立农民投工投劳的劳动积累机制,激发全社会和广大农民共同关注农业、发展农业的热情。在镇村布局规划完成后,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成果,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时代的呼唤,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心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创新”。即思维和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组织创新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同时,一定要注意避免片面追求政绩,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因传统生产方式及其观念的影响,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误区;一定要注意避免高成本高代价高污染的旧的工业化发展模式,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陷入破坏生态、破坏文化、破坏环境的误区。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经营完善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基础发展完善思考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体制管理改革思考 【摘要】:当前农业、农村、农民中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原因主要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天然生产要素不适合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是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管理体制的战略性改革。本文就如何破解“三农”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一些想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破解举措 一、“三农”问题的概念、地位 1、“三农”问题的概念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制约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现实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简称为“三农”问题。 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没有得到很好的休养生息,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建国前的战乱和国民党的统治,使原本就很羸弱的农村、农业、农民处境更为悲惨。建国后,为了发展工业,不得不采用剥夺农业的方式来进行积累,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工业,农民生活与城市有极大差距。这种差距的存在,使我们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一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了一次飞跃性发展,很快它的弊端也显露出来。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使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受到了限制。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如何改善城乡差距?都成为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 2、“三农”问题的地位 在21世纪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同样将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的历史征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位置,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与否取决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解决与否,解决“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对“三农”问题尤其重视,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下去,才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解决农村问题是中国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我国农村虽然有局部的繁荣,但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下,中国农村处在破产的边缘,孕育着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 十六大后,一系列高层会议和政策举措已勾勒出中央新领导集体施政思路的概貌。由于新领导集体面临的问题和担负的任务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施政思路展示出不少“新的东西”。这其中,对“三农”问题的态度引人关注。 2003年2月8日,《人民日报》用第2版一整版的篇幅,刊登了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的文章《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这篇文章是在1月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三农”问题在新领导集体整个施政战略中具有前所未有的分量,更引人注目的是,一种新的思路和施政理念正在悄然中形成。这是一次不寻常的农村工作会议,这次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特别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以及其他3位新任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都出席了会议,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会议文件对“三农”问题的提法有了新的表述,称其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此之前的提法是“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会议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中央新领导集体这种“三农”问题的治理理念显然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背景就是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 二、现有的一些错误看法 现在在很多人的意识当中存在忽视“三农”问题的错误想法,有的认为目前我国农业能基本保证全国粮食需要就可以了,主要发展工业;有的认为解决“三农”问题只要一段时间抓抓就能立竿见影,不需要长抓;有的认为“三农”问题仅仅是涉及面很窄的问题,只要就农论农就可以解决。这些都是错误的看法,实际上“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是否能持续进行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问题,它涉及到各个领域,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长期不懈地调整改善,真正下力气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破解“三农”难题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要在思想意识上重视“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如何正确看待“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在直面WTO的新格局状态下,“三农”这一基础的脆弱,不仅已经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形成极大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带来极大负面影响。一些专家曾指出,只有减少农民才能保护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现代化,才有在下个世纪中叶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据保守统计,目前全国大约仍有5000万左右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现实的难题和形势的发展都要求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应加深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要害和关键是,在宏观战略上要解决好广大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在微观上要解决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问题,这才是在我们这个农村人占绝大多数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点难点所在。必须把“三农”问题这一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础性问题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 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着力解决和缓和农民增收这一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矛盾与困难,就显得大为重要和迫切了。我们对“三农”问题要有正确的认识,一定要重视它,一定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它,要有长期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意识。 2、需要减轻农民的负担。2002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坚持采取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对减负的治理,对一些地区和部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情况,曾多次文件严加制止,但收效不大,全国各地到目前为止仍普遍存在“三乱”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的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其次,要定期开展复查,注意和防止涉农负担反弹,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3、要想发展农村经济,必须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国民财富的占用权。城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国家承包了,而农村的一切基础设施都是农民自己集资办起来的,产权却属于国有。不仅如此,农民用电、打电话比城里贵,农民孩子读书,老师的工资农民付,城里的教师工资国家付,城里有最低保险,医疗保险,国家的财政只是市民财政。农民只有负担,农民如何才能富起来?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自由迁徙权利。我们应给农民同等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权利,应给农民同样的贷款权利。不给农民同等国民待遇,农村经济无法提高,农民永远也翻不了身,“三农”问题永远也破解不开。 4、要把农村经济搞上去,必须进一步解放农民。历史证明:每给农民松一个绑,国民经济就有一次大发展,农村经济就有一轮高增长。现在,套在农民身上的绳索还有很多,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民离开农村和进入城市的一切收费,取消农村户口。歧视性的政策和不合理收费极大地阻碍了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取消对农民休耕的限制政策。将来中国农民要有不生产经营的自由。开通城乡产权交换的渠道,鼓励“资本家”下乡做“地主”,农民进城当工人。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解放农民就是解放最大的生产力,减负仍不是最终的增收目标,只有在农村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农村产品产销的机制,实现的增收,是最有实际意义的,也是脱贫的关键。结合各地实际,大力开展综合农业(林、牧、旅游业)和进行结构调整,大力扶持有市场需求的龙头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能盲目,而是指导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要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这样农民就能增收了。对于农业的投入要增加,主要用于品种改良和抵御自然灾害的工程方面。小城镇的建设要慎重,有条件的地方要快上,没有条件的地方,也不能一哄而上。农民进城打工也是一种转移,工作政府要多指导,组织好。对待民工的问题,也要贯彻《劳动法》对待。只有解除套在农民身上的土地枷锁,土地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实行规模经营,农业才能进入市场经济,农产品才能真正形成合理的价格。 5、破解“三农”难题需要因地制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破解“三农”难题需要新措施:回报农民,尊重农民,依靠农民。 ①回报农民———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该进入“以工补农”阶段了。所以,不仅要取消农民负担,今后要逐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应该进一步减少税费的征收。现在的问题是尽量减少农民负担。第一,是中国农民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还给补贴,我们更应该扶植他们增强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第二,中国农业GDP的比重仅占百分之十五,却要养活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根本无力承担税费任务。在可能的情况下停止向农民收取一切税费,用十年时间恢复和提高农村生产力,培育农村土地租赁市场,促进现代农业体系的形成,以应对WTO的加入。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就会冲击我们的农产品,城市不要本国农产品的时候,不仅是农业、农村、农民的危机,也是国家的危机。为什么我们的农产品价格高?主要的原因是土地承包制限制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以及由此带来的机械化、科技水平的差异。美国农业已经农场化了,一般规模是5000亩,我国则是家庭经营,户均不过六、七亩,最大的户也不过二、三十亩。为什么我国农业不能规模经营?除了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把农民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自主权完全还给农民和农产品价格过低过,另一个原因就是:过高的农民负担抑制了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其实农村改革说简单也非常简单,那就是一步步地减少对农民的束缚,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农民有充分的自由后,很多长期困扰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②尊重农民———重构县乡基层政府。我们常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个基层政府的构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老百姓的要求来构建,绝不可照葫芦画瓢。应当按照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按人民群众意见构建县乡政府和政府部门,而不是我们所说的“机构改革”。 ③依靠农民———让人民群众管理政府。任何一个政府,没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就会膨胀、腐败,会走向人民的反面。人民群众怎么管理基层政府呢?第一,官员由人民选举产生。第二,财政的钱怎么花,由当地组织和民间社团讨论,人大决策,政府照着执行,执行过程接受党组织民间组织和人民代表的监督。第三,公仆违背了民意,人民有权力罢免。第四,政府所有政务必须公开,随时接受监督、质询。党的基层组织,应依靠人民加强对政府的建设领导和监督,党永远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解决三农和农村经济问题,如果没有大思路、大前提、新战略、新举措,是无所作为的。 6、解决‘三农’问题,一定要跳出来,要有创新的思维。 首先要确立强烈的富民意识,在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从实际情况看,凡是农民增收幅度比较大的地方,增收的动力源主要靠的是劳力转移、结构调整、土地扭转、多种经营等。近几年迅速崛起的个私经济,已成为推进农业劳力转移的先锋,成为解决农村就业的关键,成为农民最现实、最直接的致富“亮点”。应该在指导思想上,把这些“渠道”作为农民增收的治本之策,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还要确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在结构调整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绿色农业、三资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经营农业”。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经营农业”的“火车头”,逐步形成“一村一品”和“一镇一业”特色,为农业结构调整导航。 要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要破除“责任田是保命田”、“种田万万年”的旧观念,破除把“承包期30年不变”与“土地使用权流转”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引导农民“以土生财”,把资源转化为资本,大胆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土地作价入股,使农民成为股民,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让土地向具有经营资质的种养能手积聚,向具有资本实力的“三资”农业积聚。 三农问题论文:农业农村与农民三农问题探讨 一、农业经营:重点在于确立“双轨并行”的制度:稳定自给性小农,发展商业性大农 (一)我国农业绩效总体很好,农业问题并不严重 农业是一个产业,所以,它只能承担起与其作为一个产业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经济学家的定义,农业的职能主要地表现在四种贡献上: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 这样看来,尽管我国农业发展曾经走过了许多弯路,但到目前为止的结果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了:全国城乡的食品供给常年基本有保障、丰年有余,粮食库存充裕;即使在农业份额已下降到仅占GDP总量14.5%的今天,农业仍能为国家赚取一定量的外汇收入(2002年,我国农产品出口181.4亿美元,顺差57亿美元);劳动力和资金仍不断地从农业部门释放出来;农业发展也支撑起了我国已初具规模的化肥、农机、农药、农膜等工业产业。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如果仅仅从一个产业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国的农业发展应该说是健康的,并不存在大的问题。 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很多人把我国目前农业中存在的问题人为地夸大了,把本来比较简单的问题人为地弄得复杂化了。这很不利于我们对今后农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实事求是的判断,当然,也就难以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例如,不少人在谈到农业存在的问题时,会提到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太多。显而易见,这不是农业的错。相反,这是农业进步的表现。至于如何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出路,不应该视为农业的问题,而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问题或体制方面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农业完全没有问题了。但农业的问题多是发展中的问题、进步中的问题,并且都是可以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经过艰难而漫长的谈判后,我国终于加入了WTO、这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市场已构成了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一部分,其他国家的农产品可以在比过去更宽松的环境中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产品也可以在比过去更有利的条件下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这其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就是国际竞争力。客观地讲,我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是比较低的。这既表现在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的先天性资源不足上,也表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低、不能为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帮助的后天性劣势上。怎么办?出路仍然只有一条,那就是进一步追求农业发展的创新之路。在全球开放经济环境中、在开放市场条件下,这种创新更为艰难,它必须是一种能超越国际经验的创新。 (二)加入WTO后,我国应选择一条新的“双轨并行”的农业经营制度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业制度创新必须做到同时有效地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吸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在充分照顾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保持农业的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实现以及保证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综观农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农业经营无非就是走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机械化基础上的规模型的大农(场)经济;另一条道路是指主要建立在生物化、技术化、保护型、密集型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业发展类型属于前者;欧洲不少国家和日本等的情况则属于后一类。 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主要表现出两大特征:一是土地资源相对太少,比欧洲和日本的平均水平还要少得多,属于非常典型的小农经济;二是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市场化程度很低,家庭生产的农产品主要地是供农民自我消费。这既与农户经营规模小直接相联系,也与我国农村地区交通运输业不发达、市场体系建设的软硬件条件较差有一定关系。 在充分考虑国际农业发展经验及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在农业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应建立和创新一种将自给性的小农经济与商业性的大农经济紧密结合、并行发展的新的农业“双轨并行”制度。 (三)保护、完善现行的家庭小农经济 家庭小农经济制度本身在中国具有许多优越性: 1.有利于农村稳定。土地是农民心目中永恒的有价资产,具有不动产性质。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或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由无产者、雇工变成了有产者、自耕农,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秦汉以来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2000多年间经常发生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土地的地主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土地的自由买卖与不断发生的土地兼并。因此,让农民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并严格限制其买卖行为发生,是保持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 2.有利于农民的社会保障。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弥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严重缺失所带来的种种不足,即土地具有社会保险的功能。尽管笔者仍然坚决主张在农村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用农地来保障农民的生老病死,但我们又必须面对现实。在广大农村基本没有社会保障而言的情况下,土地在这方面的功能是显而易见。非常重要的。 3.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到2002年底的总人口为12.8亿,其中,有7.8亿人口、2.4亿个农户常年居住在农村地区。如果我们能通过土地的家庭经营制度稳定地保障占全国61%的农村人口有充分的粮食供给,那么,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就得到了基本保障。 4.有利于抵御外来农产品对中国的入侵。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制度下,即使中国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全球化进程更加激烈地冲击中国农业,也很难对农村这一大块粮食市场构成威胁,因为从总体上讲,农民基本上是不会靠买粮食过日子的。 5.有利于加强城乡之间的联系。在保持每家每户都拥有一小块土地的前提下,如果我们又能成功地将大量的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及城镇地区,那么,这一小块土地又会变成加强城乡联系的一种纽带。 (四)小农家庭经济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当然,要使小农家庭经营制度的这些优越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与体现,不是没有条件的。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1.端正对农业的认识。总的说来,目前我们对农业的认识是太“深刻”了,“深刻”到了沉重的地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应从三个方面“看淡”农业: (1)伴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农业更多地只是起到一个基础性部门的作用,而不再是国民经济的决定部门。因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会越来越小,其所占GDP的比重会越来越低。 (2)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既要吸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过分强调工业化而忽视农业的教训,但也千万不可以在这方面矫枉太过正。我们应该清楚地明白,非农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非常紧张的人地关系,加上其大国特征,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家庭小农经济应该被确定为国家农业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政府应鼓励、提倡、支持目前以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建立起自给自足的经营结构,而不是简单地提倡把小农经济完全引导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美、加、澳是因为其土地面积多、人口少,它们必须用机械和土地来替代劳动力,通过机械化实现规模经营。因为实行规模经营,自产的农产品无法完全自我消费,会有大量的剩余,所以,这些农产品必须进入市场。而且,由于这些国家有条件实现规模经营,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所以,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强。 在一些人地关系方面与我国相似的国家,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又是与美、加、澳不一样的。总体说来,它们的农业发展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纯为保护与储备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以及营造自然景观而为之的环保型农业;另一种对于农民来说是有经济目的的,农产品通常也进入市场,但由于政治(选票)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对农业实行大量补贴,以至于从经济上讲远不如进口农产品更划算。这种农业发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市场经济本身的真正含义了。 由此可见,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小农经济既没有必要走美、加、澳式的大规模的农业市场经济之路,也没有必要走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依靠大量政府补贴的农业发展道路。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根本上做不到:因为美国式道路需要其农产品有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欧洲武道路需要有很强的政府财力作后盾。 因此,中国应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小农经济确立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体形式,并把自给自足而不是家庭农业经营的市场化作为其经营的主要目标。当然,这并不排除小规模的自由市场交易。我们千万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重要的是,即使搬来了,我们也执行不了。 2.调整一些方针政策,其中主要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和一个体制:一是国家的粮食购销政策;二是农业税费政策;三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 (1)对于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而言,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应进一步做彻底改革。如果考虑到以上提出的有关我国农村小农经济模式的设想,长远来看,国家根本上就不需要在以家庭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地区定购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地方性的自由市场或者个体、私人经营者完全可以在市场原则下自主决定其在这方面的购销经营行为。 (2)对于农业税费政策而言,尽管目前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被迫缴费的问题,但这只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不论是从国际经验、还是从中国实际来看,对我国现存的十分脆弱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家庭经营制小农征收任何税和费都是没有道理的。如上所述,在欧美国家,农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大量直接、间接补贴。而我国这样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产业在国家工业化已经进入到中期阶段的现在,不仅得不到反哺,还要继续被征收农业税,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考虑到以下三个具体原因,政府在设计进一步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时,应将农业税费全部取消,各级政府都不再从农民那里收取任何税费:第一,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黄箱”政策的应用今后会逐渐地受到一定的制约(尽管目前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可以做到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绿箱”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第二,尽管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只有500亿元左右,但由于我国农村的征税手段落后,收税的成本却很高,如果考虑到由于征管不严而产生的贪污和腐败现象,从农民那里收这点税实际上有些得不偿失;第三,被征农业税的对象多为真正的种田人,他们往往是农村中比较贫穷的人,收入很低,确实有些承受不了。 (3)要想真正做到从根子上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彻底改革。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要逐步地、分阶段地取消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的行政建制。这样做不仅可以大幅度地减少政府目前在农村里的冗员、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可以从总体上改善与提高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效果,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 从历史上看,乡制在我国的确立与发展经历过三个主要的阶段,表现过两种不同的形式:在从秦朝到隋初的700多年间的乡亭制下,尽管乡是作为一级基层行政管理建制而存在的,乡官一般也是由上级官方任命的,但人数一般很少。一个在秦汉时代管辖1万多户的乡,通常只有3—5名乡官(分别管理治安、赋税、劳役、教化等事务)。在从隋开皇十年(公元595年)改乡亭制为乡里制到清朝的保甲制的1000多年间,乡都不是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存在的,而是一个自治组织(乡官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乡村里的事务都是由县政府直接管理、协调的,乡作为自治组织,只是起着协助县政府工作的职能。民国时期,乡作为一级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又被重新建立起来了,直到现在。 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完全可以考虑分两步对目前的乡制进行改革:第一步是大量精简乡级行政管理人员;第二步则可以取消乡作为一级政府的建制,通过精干的县政府派出人员协调政府在农村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建立起坚强的村级自治组织。 3.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在于:一个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小农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业部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向城镇地区为前提的。这意味农村家庭必须主要地从农业、农村之外创造其收入来源,而不是靠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以上所阐述的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家庭经济是解决不了农民的收入问题的。道理很简单,在我国现有的农业资源条件下,试图通过发展农业而使8亿农民致富根本上就是不可能的。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最终出路只能是在农业之外。那么,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与流出就成为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重要途径了,同时,它也从根本上决定了笔者所主张的家庭小农经济制度在我国未来发展的命运。 (五)发展、壮大我国的规模型农业经济 这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我国现在已经是WTO成员国了,必须着力于培植一部分有比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农产品,因此,一定的规模经营是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依靠小农经济可以大致解决全国60%的人口的食品供给问题,但另外的40%的城镇人口的食品供给则需要国家通过别的办法来解决,例如通过进口的办法或者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种植方法来解决。 美国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要是通过科学布局各优势农产品的专业化种植带而实现的。这方面的经验目前已开始逐渐地被我国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所接受。最近,农业部出台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就是一个明证。这种做法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说,由于人口与农业资源拥有量不对称,加上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我国农业从总体上讲在国际上不具有竞争力,但这并不排除我国少数农产品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这一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内建成35个特色鲜明、品牌闻名、涉及11种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的专业种植带。这11种农产品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高油大豆、棉花、“双低”油菜、“双高”甘蔗、柑橘、苹果、肉牛肉羊、牛奶和水产品。 从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来看,美国采取的基本上是家庭农场的组织方式。我国在现阶段则有多种方式,例如国营农场、集体农场、国家专业化种植基地、专业承包大户以及“公司十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等。 要抓好专业化的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种植,国家必须在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等各方面创造条件。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向欧美国家学习。 二、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农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社会转型 (一)劳动力转移是农村结构变迁的决定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大国而言,国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则必须实现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而要实现这种结构变革,劳动力必须不断地从农业部门转移到现代非农部门。这一点已为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所证明。 伴随着国家的工业化以及目前正在兴起的信息化过程的深入发展,加上农业技术变革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必然发生变化: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服务业在整个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就业机会也相应增多;同时,农业所占份额越来越小。从而农村中的劳动力将逐渐地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纯农村地区向城镇地区及其他非纯农村地区转移。正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发生及其持续发展,国家经济效率得以不断提高,因为整个社会中在低生产率部门(农业等)就业的人越来越少,而在高生产率部门(制造业、服务业)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种变化,农村的发展过程得以顺利进行,最终导致农村本身发生分化与转型,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逐步得以实现。 (二)多种形式推进我国农村社会转型 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会也会逐渐转型。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基本上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从而整个社会城市化水平得以提高,以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向以城市主导的社会。 由于我国的历史背景以及我国本身的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在农村社会急剧转型发生时期的情况有较大的区别,加上我国农民在推进我国农村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经验,所以,我国应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努力探索出一条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社会转型之路。 根据笔者过去10年间在全国6个省的6个村所做的长期定点观察,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正主要地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是一个明显例子。1992年时该村只是一个只有1500多人的比较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普通村庄。但后来由于香港、台湾、日本及欧美投资者纷纷投资于此,村子里出现了300多家外资企业,吸收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万人在此打工、生活、居住,加上国有银行、政府办事机构(如公安局、海关等)的进入,目前该村已经变成为一座具有相当人口规模和相当经济实力的小城市了。只不过由于种种体制方面的制约,从名义上讲,这个村目前仍然属于村庄,属于农村地区,但实际上,其整体转型过程已完成了。这种类型的村子全国还有许多。 2.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的一部分。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为我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名义上讲,华西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湖北省汉川市段夹村的变化更有意思:它被土生土长于本村的乡镇企业: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吞并了,全体村民自然地转化为公司员工,或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村庄干部转为公司里的“农村工作部”干部,管理原来村里的农村工作。从统计角度来看,这个村仍然是存在的,村里的村民也仍被统计为农业人口。但实际上,这个村庄的社会转型过程也已基本完成了。 3.村庄溶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这方面的例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比比皆是。珠三角的12个主要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肇庆、江门、东莞中山、顺德、南海、番禹)以及长三角的15个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所辖的农村地区,在不同程度上也都已完成了其社会转型任务了。 4.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村庄里的劳动力大量地迁移到附近的城镇,从而导致其原所在村庄逐渐衰落,直至最终消失。山西省原平市的屯瓦村就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趋势。在过去的10年间,越来越多的村民通过各种关系迁移到原平市里了,而且他们的迁移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即先是一人进城,后来全家进城,最后他们彻底卖掉村里住、。退掉责任田而永久性地居留在城里。这样的农户目前已有50多户,比10年前的20多户增加了一倍多。 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在杜会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其社会转型从形式到内涵都表现得十分丰富。我们应视其为一种历史的进步。从我国各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来共同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而不是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所走过的老路。 (三)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出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 当然,我国农村目前在经济结构调整与社会转型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与进展也只是初步的。为了进一步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1.正确处理小规模土地的使用权家庭所有与大幅度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将土地主要地看成农村家庭经济、家庭经营的主要生产要素与生产资源,那么,这两者之间就有十分矛盾的关系。但是,如果我们将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更多地仅仅看成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缺位情况下的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那么,这两者之间就不矛盾了:农民在有了以小规模土地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后,他们必须、也会更加积极地走出这一小块土地而寻找新的经营与致富资源,这正好构成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起点。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小规模家庭土地经营绝对不应该是农民致富的手段,它仅仅只是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已,最多只是谋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2.正确处理农民流动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而进入非农业部门,以及流出农村地区而进入城镇地区或其他形式的非农村地区(如新型的工业区),是整个农村发展的基础,是导致农村经济结构变革与社会转型发生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应创造一切条件促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使他们在流动与迁移中寻找创业机遇与致富源泉。 3.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与制度、体制制约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我们认识到对农村劳动力流动与转移的限制大都直接构成对农村发展的制约,而且限制流动的实施成本极其高昂,所以,解除此类制度与体制制约不仅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我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都应尽快地对农民各种形式的流入与流出选择无条件地全面开禁,不得再以任何借口限制农村人口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迁徙。 4.正确处理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动与农民进城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必然要进城。正如以上所提到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农民流动与农村转型并不是通过农民进城实现的,我国农村发展可以通过多种模式实现其目的。实践也表明,在北京、江苏、江西、福建等地全面放开城乡户籍管制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农民大量涌进城市的现象。 5.正确处理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不论是国际经验还是我国的实践都已证明: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任何脱离城镇发展的农村发展计划都是难以成功的。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将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的最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以及都市连绵带。 6.正确处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农村发展之间的关系。尽管从总体上讲,这两者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持久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以及向城镇流动具有特别重要的直接影响,因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及城镇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有利于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经营与就业机会。 三、农民问题:核心在于权益保护,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一)农民为何穷 勿容置疑,作为一个整体,农民的生活境况目前仍然处于比较差的状态。究其原因,大致有四:一是非常有限的农业资源(土地、草原等)不足以使其生活状况得以大的改善,而国家又比较穷,不能像宫国那样补贴农业与农民;二是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非农产业部门为农民提供的可供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农民在农业之外就业的机会不多;三是尽管农民从农业中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但他们所要承担的社会负担却很重;四是由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覆盖了城市居民,没有包括农民阶层,因此,即使农民从农业经营中能取得一点微薄小利,也往往会因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出而丧失殆尽,甚至因此而欠下大笔债务,终身难以还清。 如果再将以上关系弄得简单、明了一些,我们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农业没有优势,政府无力帮助;第二,农民寻找出路,制度有些限制;第三,农业本不赚钱,还得上缴税费;第四,农民生老病死,社保基本没有。 (二)出路在哪里 至此,农民之所以生活状况仍然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上比较清楚了,那就是国家在对待农民这个群体上,有许多方面的做法是需要改善的: 第一,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尽可能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这里面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农民素质普遍较低,而这又是与政府对农村教育投资不足、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紧密联系的。所以,由此引申出的第一个政策建议就是要大力加强政府特别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坚定地将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当作一件直接与中华民族的复兴紧密相联系的事业来抓。而“农民办教育”的思路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来承办教育事业。与此相关的第二个政策建议是政府要尽一切所能,加上利用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功能,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农村中转移到非农部门以及非农村地区。目前,“民工经济”的效应已得到了初步体现。安徽、贵州、四川等省利用农民工的力量基本上都已重建了一个相当于本省目前财政收入规模的新的“省级经济”,就是这方面比较成功的例子。 第二,各级政府应千方百计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多方帮助。由此引出的第三条政策建议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地、彻底地从政治、经济意义上废除原有的户籍制度,使之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全国各级各类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应尽快全面开放,包括对农民开放。 第三,政府不再向农民收取税费。因此,由此所引出的第四条政策建议就是各级政府不仅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费”,而且也应停止向农民收取任何形式的“税”(包括农业税)。 第四,在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来总揽全局的阶段,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作为我们的一条重要政策尽快得到落实。 由此可见,农民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看待与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如果国家总是与农民争利,农民问题将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农民走向全面小康社会将是非常困难的。很明显,在农民与国家之间,国家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因此,国家应自觉地认识到这些问题,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不仅仅只是一个经济问题 除了经济利益方面的问题外,农民的政治权利在目前的体制下也很难得到保障。比如,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的比重比其他阶层代表的比重要少得多,4.8亿农村劳动力、8亿农村人口基本上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言人。 西方有一句很流行的说法,叫做“农民第一”。它是指导农村发展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制定政策要充分反映农民的意志、维护农民的利益,这主要体现在土地政策、农产品价格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等方面;二是从农民自身来看,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全过程,通常是由农民对国家的农村发展政策进行评议、筛选、排序、表决,而决不是仅由政府从政府或国家利益出发单方面做出决定。因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存在许多沟通、协商的“桥梁”性组织,它们都是代表农民利益的。我国却缺乏这样的一些渠道。为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组织,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心声与利益的代言人,与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目前不少人将农民问题仅仅归结为一个收入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在收人问题的背后,它所涉及的是一系列十分重大的经济与政治问题。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与解决思路研究探析 近几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成为决策界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纷纷为其献计献策。到底“三农”问题出在哪里、症结何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或缓解它?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问题的核心与症结所在 当前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农民收入问题、税费负担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土地市场制度问题、农村金融制度问题、粮食流通体制问题,还有农村市场消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以及农民自组织等等问题。乍一看,怎么会冒出这么多问题来,使人觉得无从下手。论文百事通其实,当前农业、农村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有许多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了,不过那时问题还没有累积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另外,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其中有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存在着衍生关系。比如,农民收入问题与税费负担、劳动力转移、土地市场、金融制度就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与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市场消费等密切相关。因此,在陈述“三农”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罗列问题,应该找出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核心问题来,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要么是由这三个问题引发出来,要么与其紧密相联。目前“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假如说过去有“三农”问题,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农产品供给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归结起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首先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例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28.7%。2003年,国家又发行国债1400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445亿元,占31.8%。就是这2300多亿元,还包括了大江大河工程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和国外比较,目前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可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里,如果仅以基础设施供给状况衡量城乡发展水平,那么当你进入中国的大中城市就好像到了发达国家,相反当你进入中国的农村又好像到了发展中国家。这种城乡反差既存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地区。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0年到2002年,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14.6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5.5倍,城市比农村增长速度快1.7倍。农村投资增长慢,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也慢,进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也不会快。1990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9%,年均增长4.48%,比80年代增长速度(8.4%)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3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59.8%,年均增长7.6%,增速是80年代(4.5%)的1.7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3.23倍。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3年到2002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2.58倍,而县及县以下仅增长了1.87倍。到200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1/3,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40%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35%(见下表)。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12.92亿人口中,有9.37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面对城乡发展差距,有人提出,目前中国的农村状况比过去恶化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差。这种说法有些偏激,甚至对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都比过去大大进步了。但是为什么三农问题又突然变尖锐了呢?关键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扩大到了某种限度,给人的感官视角造成了异常刺激,引起了社会部分群体的心理失衡,危及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我认为“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收入、消费和劳动力转移方面,核心体现在生存和发展上。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三农”问题呢?我认为是由制度和结构造成的,是由我们的制度设计缺陷和结构转换偏差引起的。 首先从制度看,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用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在改革进程和制度安排上偏废了农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们把主要改革精力从农村转到城市,集中在宏观经济体制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对农业、农村的体制改革重视不够,造成了许多问题积重难返。 第二,农村制度的变迁受到了抑制。列举四个方面的例子:1、土地不能市场化。城市扩张、修筑公路和开发区建设侵占了大量农村土地,这些土地都是以低价强制性从农民手中征用的,造成巨额土地收益流失。2、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受到限制,基金会撤销,民间借贷不合法,造成农村金融从资金总量和机构双重供给不足,使农民长期陷入贷款难的境地。3、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滞后,限制非国有的市场主体进入粮食收购领域。4、城乡财税体制改革滞后,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这引起基层政府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再从结构演变方面分析。结构转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结构转换会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国家在九十年代以后的结构转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是不利的。为什么?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份额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因此可以讲,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差距扩大趋势,既是由市场经济变化引起的,也是由于一些宏观政策不当和制度安排偏差造成的。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 解决或缓解“三农”问题的出路在什么地方?首先要强调一点是,目前社会上不应该用过激的言论,也不能用过激的办法来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由历史造成的,并在历次体制变动中不断累计起来。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企图想让一届或两届政府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不能操之过急,只能重点突破,如果社会上一些人总用一些偏激的言论、并提出一些异想天开的解决办法,对解决三农问题毫无益处。最近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关键是要使政权退出农村,我认为这是一种极为幼稚的想法。因为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农民是弱势群体,如果我们的政权退出农村,这些弱势的群体谁来保护,农村的公共品由谁来提供,农村贫困问题由谁来解决。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看,保护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帮助陷入困境的农民,并向农村提供公共品,都是政府在农村的责任。很显然,如果让政府退出农村,这些能产生很大外部性的公共事业会立即出现供给缺位。另外,还有人讲解决“三农”问题主要在“三农之外”,我觉得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因为他把三农的长远问题和近期的问题混淆在一起了,我们不能把寄托于长远的战略手段放到现在来解决三农问题。所以最后我的结论是,解决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之外,也要在三农之内,既要在近期也要在长期。 我认为在“三农之外”解决“三农”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首先“在三农之外”,我们的改革和政策目标是什么?我觉得核心是要实行向城乡一体化的制度过渡,将来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是要把城市和农村、政治和社会纳入一体化的进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无论是长期还是近期关键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人口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和财税政策(包括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点是农村税费,目前的农村税费改革不是最终目标,它是一种过渡方案,最终应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税收制度”,所以尽管目前农村的税费改革有进步,但是它的税制结构设计还是不合理的,仍然是一种歧视性的政策,这种歧视性政策从长远看是要消除的。 第二是土地市场开放问题。现在土地基本上没有市场而言,一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农民不许进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剥夺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发展成本会这么低,关键就在于农民有一块地。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稳定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还能稳定在农村,就是因为农民还有一小块土地。今后,如果说土地市场还不改革,还是由国家用低价强制购买土地,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中国的耕地就会大量、迅速地减少,我国的食品安全不但失去了可靠保障,而且农民还造反的,这会直接干扰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是“城市化”道路选择问题。目前我们的城市化道路走了一条不符合中国的道路,为什么?一是现有的城市发展是“关起门来搞城市化”,把农民关在城外,自己在城内搞现代化,这是为城市居民“锦上添花”,而不是搞农村“人口城市化”。二是我们在城市化道路上搞“天女散花”,强调大力发展小城镇,错误地认为“小城镇,大战略”,能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问题。这是一种不符合国情的战略选择,实际上这是一种“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传统观念的延续,它实质上就是不愿意让农民进大中城市,不许他们分享大中城市积累的文明成果。从国情来看,中国若要遍地都去发展小城镇,总有一天我国会没有土地可耕,我国的城市化不能仿效美国模式,因为美国的土地资源要比我国丰富得多,而日本的城市化模式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土地、水资源稀缺,人口密集,我国应该与日本一样,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这样可以节约土地、水资源和能源,并能集中使用城市公共设施。 在外部进行改革的同时,农业内部也要进行改革。在世界任何国家,最终农民群体不可能变成零,工业化后仍会有一部分农民留在农村,政府要关注这部分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怎么关注?近期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第一,对农民的收入要采取直接的支持政策。我国目前对农民的支持政策不应放在是产量的支持方面,而应是对农民的收入进行支持。有人说对农民支持要间接支持,有人说要直接支持,我认为目前间接支持和直接支持都要搞,但是要有重点。有人讲不能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因为我国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我认为这有两个误区需要澄清:一是以现行的体制,我们总搞间接补贴能不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们过去对粮食采取的就是一种间接补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越改补贴越多,2002年补贴700多亿,连续几年来我们对粮食的补贴超过三千亿,这种间接补贴会造成低效益,引起腐败,农民损失大,支付成本高。二是中国现在实际上需要进行直接补贴的不是多数人而是少数人。我国目前用于农、林、牧、渔四大业的劳动力是31991万人,看上去很多,但是我们实际算一下,真正用于种植业的劳动力目前不到两个亿,这两个亿如果剥离了一些东部沿海地区,仅剩一些农业主产区,实际需要补贴的就是一亿人左右。在12.92亿人中,我国补贴政策的目标锁定1亿人。因此“我国是以少数人补贴多数人”是个错误的概念,真正要补的实际是少数人,如果进行直接补贴我们还是有能力的。 第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近期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改革步伐。总体改革思路应该是,粮食主产区的购销要彻底放开,国家的储备粮数量要控制在合理安全界线内,国有粮食企业要走市场化的改革之路,对粮农的保护和补贴要与国有粮食企业划断,坚持采取直接的补贴办法。 第三,农村金融改革。目前,我国推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不够,范围太小,效果也没有农村税费改革那么大。今后,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沿着金融市场化方向,设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从金融市场主体和资金规模上都增加对“三农”的供给,用一种平等观念对待农民,让他们能和城里人一样有权利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我认为想靠现有的金融体系来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本没有可能,必须通过改革发育新的金融组织。 第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是联系在一起的。下一步在土地方面应该优先实行土地市场化,要把土地作为真正的商品进行交易,让土地变成商品,让土地的所有权真正归还于集体所有,不要再让一些城市人和一些中介商来非法剥夺农民。目前有人讲土地要私有化,我觉得目前提土地私有化不合适宜,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国情。当前土地产权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农民应该有物权,农民用土地可以进行抵押,进行投资,要把农民现在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准商品,这是一个核心问题。现在强调对土地所有权进行彻底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什么时候能成熟?我觉得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后,再来考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才算合适,1993年的中央11号文件强调三十年不变,这里面有深刻的理论含义和制度背景,它充分考虑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转换所需要的时间区段。现在不宜过早的搞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立法上、在土地是商品等方面多考虑些改革办法。当前在土地市场制度建设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是对经营性用地要实行彻底的市场招标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二是对于公益性用地,虽然目前只能按照协议出让办法从农民征地,但是征用价格原则上应以市场价格为标准,如果在征地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损失的,就必须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三是通过制度安排要将土地转让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为了确保土地流转的大部分收益归农民所有,建议在农村成立土地财产委员会,委员会由农民选举产生,其职责是代表农民对集体土地出让行使决策权,并决定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方向,监督出让土地补偿金的分配。根据需要,农村土地财产委员会可以是长期固定的农民组织,也可以是临时性质的组织,不管是固定还是临时组织,都必须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宗旨,以民主决策为原则,公正公平地为农民服务。 第五,农村公共品供给。目前,政府为农村提供公共品不是一种“恩赐”行为,而是一种责任。农民跟市民一样有发展权,有生存权,政府应该承担起最起码的公共品的供给,而不应该形成现在的“公共”财政只对城市人而不对农民提供公共品,或者只对农民提供少量公共品补贴的局面。公共财政要把公共品真正公平的分摊于城市和农村,现在到了应该用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共品投入的时候了。今年中央政府调整国债使用结构,以数百亿元的规模增加了对三农的资金投入,这是非常英明正确的,可以想见,这样坚持投下去城乡发展差距会越来越小,总有一天还会将这种差距消除掉。 最后,农民要有自己的组织。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不但要有政府来保护,有法律来保护,而且要由自己来保护。农民居住分散和生产活动不集中,这种无组织状态是他们在同非农产业进行交易和谈判中地位低下的重要原因。必须让农民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影响的利益团体,引导和支持他们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参与国家决策,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是由三类组成的,第一类是在改革以前建立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类合作社具有上下垂直性质,受中央政府的控制和管理,带有较浓厚的官办色彩。第二类是乡(镇)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这些合作组织是解体后,原的经济职能转移由社区合作组织承担。此类合作组织大多依赖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并行使基层政权一部分经济管理职能。第三类是改革开放以后新发育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农民和其他经营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发建立起来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都采取了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和收益返还的组织经营形式,他们在名称上也丰富多彩,有农村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也有农业服务公司(中心)等。从多年的实践考察,在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中,最受农民欢迎、最有旺盛生命力的是第三类合作经济组织。今后,要发展和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解决以下两大问题:第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合作组织的立法,各类合作社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第二,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不少,但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方面数以万计的供销社、信用社和社区合作组织,因体制落后、官气太重,难以为“三农”有效服务;另一方面新发育的合作经济组织又因数量少而满足不了“三农”的需要。同时,农民急切需要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发展也严重不足。 面对上述两大问题,首先,应加强合作社的立法建设,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泰国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组织立法上的经验,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环境;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别是要扶持由农民自发建立起来的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从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给予优惠。支持农民发展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重视其经济要求,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让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发展,切忌拔苗助长,防止用行政手段“归大堆”,导致合作组织发展太多、太滥,并出现行政化倾向;再次,要加快对第一、二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造步伐,解决合作社由内部人控制和只为少数人牟利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产权,按照合作制的原则,将其改造成真正意义上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管理经营,为“三农”服务。 三农问题论文:丘陵区三农问题策略分析 摘要:“三农”问题是中国现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也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契机,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分析,结合中国基本国情,从中国水土流失状况、提高农民收入、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等角度,因地制宜提出水土保持是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保护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水土保持;“三农”问题;农民创收;解放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如何选择最经济、最有效、并且最可行的“三农”问题突破口,专家学者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观点。论文百事通(1)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乡镇企业的农业发展经济策略;(2)发展县域经济与小城镇建设;(3)确保农民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策略;(4)增加农村投入、加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税费改革等惠农政策;(5)以新农村为契机解决“三农”问题。 本研究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城市化(城镇化),根据中国现有国情,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过程,并可能将自始至终伴随着社会安定问题与生态环境的恶化问题。以往“三农”问题突破口的研究,要么考虑过远,要么一直在围绕着经济,却极少的考虑生态环境的问题。水土保持将可能成为山地丘陵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最佳突破口,不仅能够发展农业现代化、解放富余劳动力、促进城市化进程,并且保护了山区农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1“三农”问题 在生态脆弱的山地丘陵区,“贫穷”是“三农”问题解决的最大障碍。农民收入长期得不到提高,农业资本投入长期不足,农业技术停滞,造成了农民教育、技术和经济的“贫穷”,农民剩有的财富只有土地,为了解决温饱问题,提高生活水平,农民只有扩大开荒面积,增加劳动力,提高农业产量。然而,由于生产技术难以保障,土地贫瘠,人口压力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土地愈加贫瘠,人民只得再次扩大生产面积,形成“广种薄收”的局面,导致“贫困-人口压力-水土流失-生态恶化-贫困加剧”的恶性循环。 2水土保持是中国山地丘陵区“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2.1水土保持是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由于中国特殊的自然气候和地理条件,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特别是人口的迅速增加,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垦,草原的超载放牧,乱砍滥伐,森林锐减,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乱采滥挖,对地貌植被的破坏,人为加剧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导致耕地减少,生态功能衰退;泥沙淤积江河,形成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局面,给防洪保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已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中国头号环境问题。 2.2水土保持提高农民收入 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从而增加人口环境容量,使群众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条件,安居乐业有了基本的保障。政府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成为“富民工程、生态工程、德政工程”。2006年8月,水利部对对2003-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涉及山西、江西、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7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项目区、57个县。3年来,累计投入6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4783平方公里,治理区年均土壤侵蚀总量减少1227.99万吨,年粮食总产增长41747.4万公斤,累计减少贫困人口359877人。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是逐步实现“两改一变”(改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改单一农业经营为农林牧副业全面发展,变生态系统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的一项有效途径。有机结合生物、工程、农耕三大措施,山、水、田、林、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实现农田增产增收,经济持续发展。2002-2006年实施的黄河水保生态工程乌兰察布市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18.8hm??2。项目区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4.09%,林草覆盖率达到39.58%,减沙效率为47.1%,保水效率为21.6%,水资源利用率40%,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27元。 2.3水土保持解放劳动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中国城市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城市化的过程,农民变市民的过程,就是农村变城市的过程,亦即农业现代化过程。象中国这样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发展中大国,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安定人民与酷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战严寒,修梯田,积累了丰富的梯田建设经验。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梯田10.26万hm2,农村人均0.26hm2,基本农田达到12万hm2,累计总投资约6.3亿元(国家投资1.2亿元,群众投劳折资和自筹资金5.1亿元),投工1.23亿个,移动土石方6亿m3,使昔日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基本上实现了大旱不减产,小旱保丰收。梯田建设促进了马铃薯、畜草、劳务三大产业的发展,农民年人均从马铃薯种植中直接收入1200元,解放劳动力7.8万人,年人均实现劳务收入780元。 退耕还林工程是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中涉及面最广、投资额度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主要是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力争25°以上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全部退耕还林。对宁夏南部山区退耕还林还草农户家庭调查显示,2002年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比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2000年减少了13.7%,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的比重也从原来的80%下降到69%,农业中减少的劳动力主要流向建筑业,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非农行业。1998年以及2003年数据对比,与退耕前相比,全县总人口增加了0.76%,农业人口减少了0.16%,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下降了20.67%,这说明退耕还林对人口资源的分布产生了明显影响。 三农问题论文: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结语,对工业化与三农问题探讨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农产品的特性、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年来,“三农问题”引起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人对“三农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何在?为什么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为“三农问题”所困挠?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为什么“天生”表现为弱质产业、农民“天生”成为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往往是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为什么多年来我国主张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强调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实际上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和生活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三农问题”产生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与工业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以及各国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战略选择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探讨。 一、探源之一:产生背景产业革命和工业化的发端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以及农村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有其特定的经济历史背景。自从产业革命导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城市的兴起,就整体而言,农业这一曾经作为农业社会经济的主导产业就开始逐步被新兴现代制造业所替代,与此同时,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也随之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因此,除非一国政府在工业化进程中有意识地对这一弱势产业和群体加以保护,否则,农业停滞、农村落后,以及农民生活的相对贫困似乎就成为产业革命,以及由此引起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后果。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发现产物的现代新兴制造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较高的生产率水平,它的产生使人类生产活动实现了从手工劳动向机械化生产的巨大转变,使人类得以用较小的劳动消耗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从而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成为一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将互相促进、相互影响。但现代工业对传统农业将产生更为重大而深刻的影响。表现在,在工业化初期,传统农业为现代制造业的兴起作出了包括粮食、原料、劳动力和资金,以及市场等方面在内的贡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制造业,将以其技术和制度方面的明显优势,转而对传统农业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更为强大的推动作用和影响。 第三,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生产率水平,不仅成为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绝对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而且在其相对份额增长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现代制造业以其较高的产出率和收入水平,以及较高资本积累率或投资率创造出广泛的劳动力需求和就业机会,从而吸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制造业部门的大量转移。 最后,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推进,农业的相对地位(即在国民收入和就业中的相对份额)将呈下降趋势。与此相对照,工业部门则成长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随着农业相对地位的下降,在人们心目中,其绝对地位似乎也在下降,由此产生了工业化过程中的“唯工业化倾向”,它使战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呈现不断强化和加剧之势。 二、探源之二:“先天劣势”农业生产技术、产品和组织 与现代制造业相比传统农业在生产技术、产品以及农民组织等方面处于“先天”劣势。这方面的较早研究可见之于中国留美学者张培刚的早期著作《农业与工业化》。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年版,第⒉⒋章。该书在论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农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时,深刻揭示了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张培刚在论述农业的“产品贡献”时指出,由于工农业产品供求关系变动引起的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变动,往往对农业和农民不利,即当工业品价格由于需求不足而下降时,作为工业品生产原料的农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跌,而其下降幅度却往往超过工业品价格;另一方面,当农产品价格由于欠收或供给不足而上涨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也将随之上涨,且涨幅往往超过农产品价格。由此不难看出,在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即贸易条件)变动中,农业和农民往往处于不利地位。 另外,在阐述农业的“市场贡献”时,张培刚认为,农业和农民在向工业化作出市场贡献时,自身作出了巨大牺牲:即当农业和农民作为工业品的购买者,往往面对“卖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由卖方决定,因而被迫支付较高价格;而当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出售者,又面临“买方垄断”市场,由于价格往往由买方决定,因此不得不被迫接受较低价格。显然,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农业和农民无论作为买者还是卖者,总是处于不利地位。 此外,农业和农民的相对劣势地位,可以经由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以说明。 其一是农产品的特性。由于农产品是有机的生物产品,这种特定的自然属性使其容易腐烂、变质,不易储存和运输,因此,生产者往往希望能够尽快出售产品,以减少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浪费,这样,在 出售农产品时,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 其二是传统农业中农民组织的涣散性。这种组织上的涣散性使众多个体农户,在直接面对市场时(无论作为买者还是作为卖者),客观上都将使另一方具有某种垄断优势。因为,无组织的个体小农户不仅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相反,容易形成彼此竞争、相互对立、互相削弱的内部冲突之势。这样,在面对数量较少的卖方和买方时,农业和农民的失利就成为必然。 由上述因素导致的不利结果,并非不可克服。其出路在于,加快农业现代化中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和制度方面的建设。如果将现代制造业提供的先进技术(包括储存、运输和保鲜技术)运用于农业,由农产品的生物特性引起的诸多问题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克服。另一方面(即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使农业和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保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样,市场结构将会随之改变,农民为维护自身利益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劣势地位就会根本改善。当然,所有这些条件的最终改善将取决于人的认识和努力。 除了农产品的特性和农民的组织性两方面因素外,农业和农民的不利处境,还可以经由农产品的供求弹性以及来说明。首先看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可以说,迄今为止,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仍然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加上农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农产品的供给呈现较低弹性。这样,当农产品需求增加以及由此引起价格上升时,农业生产却不能相应地快速增长,从而使农业难以通过增加供给以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收入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从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看,由于凯恩斯“基本心理法则”(“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律”)和“恩格尔定律”(“食品消费支出在人们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将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小”)的双重作用,加上现代合成材料技术的进步,农产品的需求也呈较低弹性。这就意味着,随着经济进步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增长和发展从需求方面获得“拉动力”的空间也相对较小。或许人们会说,这种分析排斥了技术进步因素的作用。的确,如果加进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或农产品的有限的供给弹性将获得相当程度的改善,而且,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改变,农产品的需求弹性也将有所提高。但就整体而言,农产品作为初级产品,与制造品相比,其供给和需求弹性均较低是不争的事实。另外,与制造业产品相比,在农产品价值构成中扣除各项成本之外,新增价值(“附加值”)部分比重较小,加上其有限的后序“加工”过程又往往被制造业“包揽”和“垄断”,因此,农业虽然为其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巨大潜力和空间,自身却囿于比较利益劣势的局面而难以迅速发展。 最后,还由于农业的技术进步相对缓慢,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弹性相对较低,以及农业部门的资本积累率以及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张率也较低,因此,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现代制造业等非农产业的兴起,如果一国政府对农业缺少明智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听任经济生活中的比较优势法则和优胜劣规律的作用,那么,农业停滞、农村落后和农民贫困将不可避免。 三、探源之三:“后天不足”中国工业化战略中的“重工轻农”倾向及其农业负效应 前面,本文从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以及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与工业相互关系的角度,对“三农问题”的起源作了一般意义的探讨,然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表现为农业与工业的双双进步与现代化?为什么有的(尽管是少数的)发展中国家在战后推进工业化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三农问题”的困扰?……显然,问题的答案还需从各国的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选择中去寻找。 众所周知,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理解,我国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在战后工业化起步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始终推行以牺牲农业换取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化战略。这种战略从其推行的开始,就对发展中国家战后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起着强化和加固作用。从另一种意义而言,这种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又必须以强化“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前提和手段,由此形成了战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工业化”“城乡分割”与“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累积性因果恶性循环”。因此可以说,不恰当的工业化战略,是我国“三农问题”得以产生、并形成并呈“积重难返”之势的重要的和直接的原因。因此,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战略决策加以反思,为走出“三农困境”寻找出路,就显得十分必要。 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分割”、“工农对立”、“二元结构强化”的倾向集中表现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各个方面,包括收入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等。 ()从收入分配政策看,我国自推进工业化以来,一直采取向城市居民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这种情况一度有所改善,然而,自年代中期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明显拉大。统计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占我国总人以上的农村居民,其收入在国民收中所占份额还不到,而总人口中不到的城市人口,其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超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而且据测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改革前的倍左右,增加到目前的倍左右。 ()从价格政策看,为配合优先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战略,我国长期实施“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政策,即通过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以使工农业产品交换条件有利于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改革开放后,尽管多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但由于工业品价格提高更快,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有资料显示,年间的年里,以“剪刀差”方式流出的农业收入达到亿元。年均流出亿元,是改革前(年均亿元)的倍。“剪刀差”这种“暗税”给农民增加的负担已超过农业税(“明税”)负担(同前注)。。 ()从税收政策看,我国城乡居民税赋也呈现明显的“城乡倒挂”现象。依据我国目前税法和现行税制,城乡居民税赋负担严重失衡。从所得税方面看,城市居民所得税起征点为月收入元及以上者,而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民年纯收入不到元,却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从增值税角度看,城镇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年销售收入元者,然而,尽管一般农户远远达不到该收入水平,却户户必须交纳农业税。另外,现行税制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实行五级超额累进所得税率,年应税收入不到元者,税率为。而在农业方面,对主要农作物征收的每亩实际税收负担率(税金纯收益)则分别为:稻谷;小麦;玉米;大米,均明显高于城镇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率刘书明等“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几个重大判断”《财政研究》,年第期。。另外,城乡税收征收方式及其(依据)也存在明显的于农于不利和对农不公现象。从理论上说,税收是基于经济收入的一种派生性收入。而我国农业税普遍采取“税跟地走”(“地跟人走”)的均摊式征收方法,以至于许多农户在几乎没有纳税基础和能力的情况下也被迫成为纳税对象。 值得提及的是,若不是刚刚在全国农村推行的旨在为农减负的“费改税”政策将多年来使农民不堪负重的税外“费”赋减了下来,使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城乡居民的税赋差别就更为显著。 ()从政府投资政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政策)方面看,其“城市偏向性”同样十分明显。 一方面,在政府投入方面,我国一直采取向城市和工业建设倾斜的投资政策,改革开放后,虽然财政支农支出总量有所增加,但相对量却呈下降趋势。例如,年,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即分别为:、、、、、和;年回升到,年又下降为陶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负担问题探索”《财贸经济》,年第期。。另外,在政府对农业投入增加的同时,农业税和乡镇企业税则逐年增加,结果两两相抵(不考虑“剪刀差”形式的间接流出),农业和农村的资源净流出远远超过净流入。另外,在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城乡差别也十分明显。例如,在年的政府固定资产投入中,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人均达,元,而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人均水平仅为元(同前注)。。最后,从我国农业产值比重与政府支农投入比重两个指标看,也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失衡。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占的,政府财政支农支出仅占总财政支出的(同前注)。。 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也相当明显。公共物品应由政府(全部或部分)提供,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我国长期以来,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物品提供方面采取明显的城乡差别待遇政策。 农村的公共物品也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前者包括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大规模土壤改良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防治病虫害、环境保护与公共卫生设施,通讯和文化设施建设,以及年义务教育普及等。后者包括区域性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电力、能源、水利、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高中及职业技术教育、农村医疗以及文化设施等。 “纯公共物品”理应由中央财政提供,而“准公共物品”则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共同提供。另外,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尽管在性质上被界定为“私人产品”,但由于其产品(尤其是大宗农作物产品)及其产量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因此具有明显的“外溢性”,政府也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借助于价格、税收、以及投资政策等直接和间接手段,帮助其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并增加收入。然而遗憾的是,我国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提供长期向城市尤其是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倾斜,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严重不足,从而造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体制上的“二元结构”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财政预算解决,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则主要由农民出资负担。其后果是: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始终难以提高;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建设滞后,大江大河治理不利,导致水患频繁、干旱不断,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改变;农村能源交通条件改善缓慢,公共卫生设施和标准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面临严重资金短缺,从而使占人口近的农村人口生活水平和劳动力素质不能迅速提高。 ()从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看,我国社保体制“城乡差别待遇”更为明显。城镇居民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的保护;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有“三条社会保障线”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政府举办的“再就业工程”等措施的关怀和保护;此外,城市居民还不同程度地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制度提供的好处。而在农村,除了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唯一保障外,农民的生老病死别无其他保障。农民生活的目的和全部意义变得如此简单,那就是为生存着而“活”着。 四、结语 毫无疑问,我国“三农问题”的起因是多方面的,除普遍存在的某些客观原因外,有实际政策操作和处理不当的问题、有政策制定和决策中的失误问题、更有指导思想方面的偏差问题。本来,作为初衷,本文试图通过一般理论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探讨我国“三农问题”产生和形成的深层原因。然而,结果表明,其结论似乎又十分简单,那就是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之成败将最终取决于“三农问题”能否真正解决。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对策思考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高度重视,提出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我党如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农”问题由来已久,涉及十分复杂的体制、政策和经济问题。过去研究“三农”,没有跳出“农”字,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当前“三农”主要问题 1978年,我国农村率先开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这种势头保持了十多年,到90年代后期,农村改革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却不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进入新世纪,这些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涉及“三农”的问题很多,其中最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农民增收困难 从*7—*0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连续四年下降。*6年全国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是9.1%,*7年下降到4.8%,*8年下降到4.3%,*9年下降到3.8%,*0年再降至2.1%。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政策措施,*1年农民收入增长恢复到4.2%,*2年增幅达到4.4%,仍低于*7年的增长速度。此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0年城乡人均收入比为2.2∶1,*5年为2.71∶1,*0年为2.79∶1。*2年农民人均收入2476元,城市居民人均收入7703元,城乡比约为3:1。这里要特别指出,农民人均收入的大约40%是实物折算来的,不是货币收入。除此以外,在货币收入中农民要留出20%~30%用于购买生产资料,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此计算,城乡人均收入比要大于5:1。农民增收难问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例如农民购买力下降,农民用于生产的投入减少,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农村社会矛盾增多等等。 (二)农业效益低下 *5年以后,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价格持续走低,农产品卖难问题突出。*9年与*6年相比,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和粮食类收购价格总指数分别下降了23.1%和24%。有专家计算,*7—*9年,粮食价格下降使农民人均减收40元,使农民纯收入增长减少15%。*7—*1年期间,每个农民现金收入仅增加18.3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提高257.4元,出售农产品收入下降455.8元。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这种局面不扭转,会给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威胁。*3年主要农产品价格出现上升趋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信号。 (三)农业基础薄弱 农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农业基础设施对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很少。例如从*8—*1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5100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用于农业(不含水利、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仅为56亿元,占国债投资的1.1%。专家指出,1950—1978年期间,通过价格差、农业税等形式,全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出资金155亿元,1979—*4年,平均每年流出811亿元。农业(特别是种植业)成本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例如*7年种植业每亩成本纯收益率为34%,*0年下降为19.5%。*7年全国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是1267.69元,*1年则仅为1165.17元。 (四)农民负担沉重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高度重视、三令五申,但是成效并不显著。从根本上讲,体制问题和政策问题是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源,县乡吃皇粮的人员规模和工资水平如果不能减少,农民负担就会居高不下。在农业效益不高和农民收入很低的情况下,国家每年从农民身上收取约400亿元的税收,农民还要缴纳占纯收入5%的“三提五统”,这两项合法税费约1000亿元。资料显示,*0年农村人口人均税费比率为5%,城市人口人均税率为0.58%。除此之外,农村子女就学和医疗是农民最大的两笔支出款项,据有人对我国中部某省农村的调查,农户供养一个小学生一年需要1000元,初中学生一年需要1400元,高中学生一年需要3000元,因子女就学致贫的农户不在少数。 二、“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说,“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重城轻乡。城乡分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是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一整套法规体系和管理制度,相当坚固。“三农”问题近几年凸现出来,是新形势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 (一)农村劳动力非充分就业,是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原因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我国农村的最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根源。1952年我国农村人口4.9亿,1.1亿农户,16亿亩耕地,户均耕地14.5亩,劳均5.7亩。*2年我国农村人口9.3亿,2.4亿农户,20亿亩耕地,户均耕地8.1亩,劳均3.9亩。我国现有农村劳动力约4.8亿,在乡镇企业就业或半就业的约有1亿人,有关部门统计外出务工的有9400万人,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大约3亿人。根据农业专家调查,按农村现有生产率水平,农业大体需要1亿劳动力即可,有近2亿农村劳动力处于待转移就业状态。进城务工人员大多工作极不稳定,随机就业,春去冬回,甚至随农忙季节来回流动,形成“候鸟”式民工潮,这并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向健康方向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有国家政策导向的原因,国家对城市居民就业是一种政策,对农村民工务工又是一种政策,加之有户籍、身份制度限制,形成了就业的“一国两策”,农民进城就业自然不会有长远打算和提高技能的内在需求,不能实现稳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从根本上说,有计划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其他措施不能代替。 (二)农户分散经营体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我国农村第一次改革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双层经营的农业经营体制。这种改革的优点是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把家庭承包土地作为基本制度,土地作为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保障,相当于城市的社会保障,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但是,以家庭承包土地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带来另一个问题,这就是家庭经营土地过于分散,不利于现代科技的应用,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对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农业竞争力难以提高。例如:美国、加拿大平均每个农户大约拥有土地*公顷左右,欧盟国家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拥有约20~30公顷土地,我国平均每个农户拥有土地0.5公顷。1987年前后,理论界开展过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大讨论,有专家提出,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一个农户经营的最佳规模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平衡点,按中等劳动生产率水平,一个劳动力可以经营约20亩耕地。按照生产关系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现阶段应允许农民按照“自愿、规范、依法、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实际上,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有偿流转是不可避免的。 (三)对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使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为了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韩国1970年制定了新农村运动计划,到1980年,政府对农业投资总额达到27571亿韩元。日本*4年制定了一项对农业投资6兆100亿日元的计划,用于应对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2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规定今后十年对农业提供1900亿美元的补贴。相比之下,我国是另一种情景,*0年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12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左右,比*0年的10%低2个百分点,比1980年的12%低4个百分点。按WTO协议计算口径,我国财政支持农业的空间还很大,仅“黄箱”政策就有1740亿元。按照“绿箱”政策,用于农业科技、农民技术培训、扶贫、公益基础建设等的投入,还有更大的空间。我国长期以来对农村和农业的基础投入不够重视,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业发展的基础十分脆弱。由此看来,改革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符合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建议 人们习惯认为,农业是一个产业,同其他产业一样,国家应把它推向市场去参加竞争和经受考验。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农业还有作为产业之外的另一面,这就是欧洲提出的农业多功能性,其含义是:农村是国土的组成部分,是保持自然平衡的一种生态类型,农民是相对城市的公民阶层,是保持民族传统和本土文化的载体。因此,农业具有稳定社会格局和充分就业、保持国土景观和生态安全、传承民族传统和乡土文化的诸多功能,国家不能简单把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对待,要加以保护和善待,对农业的补贴不能看作是旨在扭曲农产品价格补贴。据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农业和农民进行直接财政补贴,原欧盟国家最先实行这种政策,近几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采取了类似政策。这种观点在我国还没有“市场”,应当对农业有一个再认识。 纵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规律,工业化过程要经历以农补工、工农平衡发展和以工补农三个阶段。根据对美、日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我国(内地)已具备第一个转折点的指标:一是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5%左右,工业和农业的增加值大约为6∶4,这个指标我国*8年已经具备。二是农业就业占社会就业人数总数不超过55%,我国*4年已基本具备。三是城市人口不低于全国人口的35%,我国目前接近这一指标。四是人均GNP在700美元以上,我国*8年已经达到。根据世界经合和发展组织*0年的研究报告,世界上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率为生产者价格的51%,发展中国家平均在6%,我国为负数。总体来看,我国已具备条件和可能,应及时调整国家财政和基础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保护力度,这是协调城乡发展的根本措施。 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是真正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予”要有安排,“少取”要有措施,“放活”要有配套政策保障。有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有些可以很快作出安排。当前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切实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很多,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出发,调整国家和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比例不低于总支出的15%,略高于1980年12%的支出比例。在国家财政每年新增2000多亿元中,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农业和农村。国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应不低于国债投放总量的20%,如果每年继续发行1500亿元,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应低于300亿元。 (二)消减有关农业税费 纵观世界各国,对农业征税的国家不多,特别是工业化国家,几乎都有“以工补农”措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跨过了依靠农业提供原始积累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应当适时调整政策。首先应当积极考虑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加大国家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消减农村教育附加费;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压缩乡镇“吃皇粮”人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消减农业税费应与各地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结合进行,对我国东、中、西部省区可区别对待并有一个渐进过程。 (三)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世界上有一些国家的农业经营体制与我国相近,具有较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特点,这些国家都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专业协会,为农户提供科技应用、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生产资料供应甚至产品加工等服务,并在农户与政府、农户生产与市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这种代表农民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可以提高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应对变化的市场,降低生产的市场风险,是一种成功的经验。我国应尽快建立区域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与农民结为利益共同体,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 实现农村人口的充分就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应尽快制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对农民到城市异地就业给以“公平国民待遇”,包括改革现行户籍政策,就业歧视政策,子女就地入学,享受就业城市的公共服务等,使农民进城就业与城市居民就业完全平等,给他们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这样,有利于农民从土地、农村永久性解放出来,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 (五)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各国经验证明,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是依靠政府支持保护和科技进步。因此,在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农业科研工作投入,争取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科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从事公益性技术推广和服务的队伍,国家应给以稳定的支持和保护,同时鼓励相关科技企业、大学等按照市场规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三是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把大量实用技术组装配套成模式技术送到农民手中,提高农业科技应用率和普及率,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
建筑理论论文:我国建筑行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理论研究 摘要:全全面预算管理是指企业在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对未来的经营活动和相应财务结果进行充分、全面的预测和筹划,并通过对执行过程的监控,将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目标不断对照和分析,从而及时指导经营活动的改善和调整,以帮助管理者更加有效地管理企业和最大程度地实现战略目标。全面预算管理需要充分的双向沟通以及所有相关部门的参与。目前,全面预测在我国建筑企业中已有了广泛应用。本文结合建筑业的实际情况总结出全面预算管理在建筑企业中的运用,设计出适应本企业财务预算工作体系。 关键词:建筑业 全面预算 工程造价 动态管理 造价控制 激励政策 定额 信息反馈 1 引言 预算和造价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工程建设投资越来越大,国家和社会对工程造价预算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要遇到市场、人为因素等的风险,使预期的工程造价预算超出投资控制。这明显不利于工程整体建设。合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控制风险投资,改进和完善工程投资估算,实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才能较好的完成工程造价概预算工作。 2 在建筑企业中实行全面预算的必要性 预算管理是信息社会对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市场风云变幻,能否及时把握信息,抓住机遇是企业驾驭市场的关键。实行全面预算控制是建立和完善建筑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方法,在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应根据建筑业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预算控制体系,在明确责权利的基础上完善内部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控制,围绕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及时反映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各因素对预算的影响,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保证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有效结合,它对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很有益处。 3 全面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 全面预算管理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表述不一。但基本上指以预算编制与审批,执行与控制,反馈与调整,分析与考核,预算管理组织结构建设,预算管理模式,预算内外资金控制及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技术支持等内容为一体的管理系统。 3.1 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 (1)预算循环。主要包括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执行与控制,反馈与调整,分析与考核之间的循环和运转。 (2)预算管理组织机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是全面预算管理实施运行的主体,也是预算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集合体。一般由审批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各责任主体等组成。 (3)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一般有集权式和分权式两种。集权式指建立在泰罗科学管理学说基础上,最大特点就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传递信息途径的单向性。 (4)预算内外资金控制和成本控制。主要是预算与资金控制和成本控制的结合问题。 (5)预算管理技术支持,即预算实施的操作平台,指预算管理如何借助其他管理工具来进行实施和运用。 3.2 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的动态描述 企业根据市场需要,结合企业自身能力,编制预算:通过执行预算满足市场客户需求;预算在执行控制过程中,通过信息反馈,及时并按规定程序修正预算、调整预算,以适应市场和企业实际情况,并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预算责任单位;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再为下一轮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和支撑。这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就是预算循环,也是全面预算管理的核心内容。 4 全面预算管理的主要功能 与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相对应,一般垒面预算管理要实现规划、控制、沟通协调和激励等功能: 4.1 规划功能 预算经过规划分析,并加以数量化,使企业的目标及政策能得到具体体现,有助于洞悉未来潜在的机会与威胁,实现其规划功能。 4.2 控制功能 预算目标的制定过程也是事前控制过程,预算目标的执行、调整过程也是事中控制,预算目标的分析和考核过程。又为今后规划提供依据,属于事后控制。 4.3 沟通与协调功能 通过预算的审批,可使预算制定层了解各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和员工的需求与意见:通过全员参与的预算编制,可使预算制定层与执行层相互沟通,达到共识,减少或消除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障碍和阻力;在沟通过程中,各经济单位摒弃本位主义,以企业整体利益为核心,从而经过相互了解、沟通、协调,促使全员共同努力达成预算目标。 4.4 激励功能 企业全员参与预算的编制,而非经营者或高层下达单一的指令性计划,从而积极鼓励、吸收员工参与,促使员工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相统一,最终顺利达成企业目标。合理且具有可实现性的预算目标,能有效激发预算责任主体和全员的潜力,再加上相应的奖惩激励制度的实施,能促使预算责任主体和员工全力以赴,实现企业目标。 5 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 论文联盟 5.1 全面预算管理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 为了能将企业各职能部门和其他经济单位的子目标和企业整体目标协调起来,必须有一条贯穿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线,而这条主线就是全面预算管理。 5.2 全面预算管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企业必须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营销为龙头,而以销定产的预算管理,是连接企业与客户的纽带和桥梁。在开源既定的情况下。节流一降低成本费用则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而预算管理则为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从而使预算管理直接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5.3 全面预算管理更有利于企业各项目标的实现 通过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的把企业的战略目标、短期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予以具体化,并有机的结合起来,激励全员参与实现经营目标,从而实现长期战略规划和短期策略的紧密结合。 5.4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预算管理,本质上是一种控制系统和管理工具,它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面预算管理,按 “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按责任归属设立各责任中心,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全面落实预算目标和预算责任,起到全面预算对经营活动的控制作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 结语 建筑企业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同时,要掌握好分寸,不要把预算作为一种管理控制的手段,做的过繁过细,避免让预算目标取代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出现目标置换的倾向;消除预算中的一成不变的倾向,要对前面预算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现重大变化,就应重新调整或全新制定全面预算。以达到预期目标。 建筑理论论文:探析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 建筑工程管理理论是伴随着当前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逐步兴起的一门管理学科,是当今社会步入信息化与科技化时代所形成的工程管理方法。人们在生活和生产中对社会要求不断增加,对各种财富和福利的创造和取得途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目前的人们生活中,对各种生活技术和财富要求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生产活动,而是更加注重各个项目开发与实施的效果,这就为良好的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提供了基础依据。良好的建筑工程管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与效率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为社会管理领域的完善提供了基础。在建筑工程中,伴随着当前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各种施工项目也在不断调整和改进,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1、观念的改变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中主要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付的计划任务,并且在工程建设的时候要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的目标。在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下,建筑工程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以能够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施工模式来促进施工效率和质量。在实际应用中,应当采用目前先进的社会发展体系和市场理念来取代过去的建筑施工理念,主要的替代方法和措施有场观念取替计划观念、利润观念取替产值观念、用目前的现代化管理理念来取代过去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行政指令,通过这种方法来促进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同时也为当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体系奠定了理论依据。 2、施工材料管理理论 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要通过目前现代化技术措施加强对材料的管理,首先要加强对原材料进场检验与取样检测,原材料作为目前建筑施工的主要基础,提高原材料质量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依据。由于材料控制是工程的经常性工作,并且存在着施工项目广泛,工程量较大的特点,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体系和措施应当通过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联合管理。建立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自身先进的专业知识负责对工程材料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对和检查,避免由于施工中各种材料规格和数量的部队称出现了较大的施工隐患问题。监理单位主要负责抽查进场材料的质量,如石骨料、砂等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水泥、机械、钢材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于不符合施工标准的材料坚决不能使用。钢筋、混凝土等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材料,对其监理取样工作必须有见证人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取样试验,并经各方签字认可。另外,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率较高,对质量控制也起到关键作用。在大体积混凝土中,温度应力和温度控制也十分重要,在运转过程中,结构的应力状态受到温度的影响较大,如施工中常见的温度裂缝问题。经大量实践证明,混凝土中常见的裂缝,多是不同程度上的表面裂缝,如由于温度梯度而造成的寒冷地区温度骤降也会带来裂缝现象,因此混凝土的保温也对表面的早期裂缝起到决定性作用。 3、施工技术管理理论 施工技术管理是建筑工程企业的重要制度。一般情况下,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并实现相互监督与协调,以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能力。任何企业中的建筑工程都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作为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者,应参与图纸会审、编写施工方案等各环节,并根据建筑工程的技术措施,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并尽力做到节约成本,加强监督管理手段。根据具体情况,应实现对特殊结构及特殊部位的技术交底,组织日常检查顺利开展,包括样板活动等。另外,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中还应涉及新技术、新工艺的质量鉴别,实现分部工程与一般工程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等,加强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如果是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负技术管理责任。通过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再加上小组活动,实现技术创新与技术开发的监督,并对监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与安全教育。 4、完善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管理理论体系的建立健全,可让所有施工人员在正式施工前了解施工设计、建筑特点要求等,并在心中对工程项目有详尽了解,便于科学施工。建筑工程的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工程合同交底。其中应涉及到施工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便于今后图纸审查与索赔。 (2)设计图纸交底。让施工人员对图纸有所了解,包括建筑的功能、特点、主要部位和特殊部位等。 (3)施工组织交底。让所有施工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有所了解,并掌握施工方法、施工部署情况、施工计划以及完成任务的手段、方法与组织形式。 (4)设计变更交底。主要对施工人员与管理人员的交底,必须迅速、及时,避免不必要的返工与浪费。 (5)新技术项目交底。主要将新技术中涉及到的工艺、材料、结构等,向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尽量全面详细,必要情况下需要管理与技术人员的现场施工监督。一般技术交底多采取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而随机应变。 5、施工质量管理理论 若想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提出质量战略,在企业中塑造质量体系。因为单凭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是没有办法从根本解决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只有通过战略策划,并加入更多的质量文化内容,才能真正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的变革。实际上,建筑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并不是管理思想与理论的缺陷,而是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的必然结果。因此,这也对建筑工程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而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则需要在技术与方法上进一步改进,质量管理作为建筑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应考虑与其他系统的结合、一致,实现整个系统的全局最优化。质量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其方法与手段的实施需要随着工程管理目标而改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正面临经营革命,由传统的生产导向、产品导向以及销售导向转变为更深层次的市场导向、成本导向以及人文导向。 6、结束语 目前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存在一些现象和问题,是建设监理事业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必经过程。建设监理事业稳步和谐发展需要政府和社会从各方面给予关心和扶持,尤其是法律检察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用法律的武器制止建设工程中的违规操作。只有在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群策群力地排除各种障碍,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 建筑理论论文:浅析经济管理理论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 我国制定的发展路线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因此结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本身的社会体制民族特点才有了一条独特的、属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经济搞活、中国人民的经济开始飞速发展,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的经济完全变了个样子,在效仿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的同时中国人也不能偏离社会主义道路,因为不论是从发展上还是从民族特征上中国的未来到势必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世界发展的重点也势必是走向社会主义道路,因为社会主义道路比资本主义的发展性更强,更利于经济体系的发展。在当今社会很多企业开始过分效仿西方的经济体系,最终结果成了邯郸学步丢掉了企业本身的竞争力,企业被同化最终成为被吞并的结局,因此找到适合企业发展的经济管理体系才是企业经济发展的真正出路。 1.理论与大方向行的差异 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现实情况并不理想,一味的照搬照抄西方的经济发展体制是不可取的,因为我国的人口基数大经济相对是薄弱的环节,并不像西方以经济为基础开展劳动力充分利用,其实在经济上来说所有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无非就是产量最大化和劳动力的最大化,因此即使体系不同我们国家企业的发展依旧可以学习西方企业的一部分先进经济文化,但是这种学习是要在认清楚社会大环境下进行的,不要忘记企业是生存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体系属于社会主义,一味的生搬硬套资本主义社会企业的经济管理是不正确的,经验是要学习的但是仅仅是在理论上了解西方经济发展的利弊,不要在实际行动上完全效仿西方的经济体系发展,以免迷失自己的道路。在中国的经济体系中民营企业是比重很大的一部分,因此民营企业有正确的其营业经济管理细则就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起到重要作用,合适的经济管理办法能引导企业经济的正常化发展,做到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进化的最终目的,同时也可以带动国家的经济体系发展。因此我们中国的企业要走合适自己的经济发展路线。 2.理论进行与实际进行的差别 在宏观经济研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模型就是is-lm模型,该模型为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同时也决定了均衡的市场利率和产出,根据该理论模型,市场利率是由产品市场均衡和货币市场均衡共同决定,利率的自由浮动在宏观经济理论中起到关键作用,其逻辑如下:经济过热,政府要执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is-lm,首先,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出售政府债券,收回货币,货币供给减少,导致市场利率上升,利率上升,投资下降,进而产出下降,最后经济降温。可以看出,政府通过货币政策来影响市场利率,达到政府的经济目的,但在建立is-lm模型时,货币市场均衡却出现了问题,传统货币需求理论认为货币需求是由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决定的,和收入成正比,提出投机动机是凯恩斯对货币需求理论的最大贡献,正是投机动机的存在,使利率介入货币需求理论,为建立is-lm模型奠定了基础,可以这样讲,没有投机动机就没有is-lm模型,西方国家由于拥有发达的证券市场,提出投机动机是符合其经济特征的,但在我国,这样的经济理论却与实际相背离,我国证券市场一方面起步晚,另一方面,由于各种管制的存在,市场规模及在居民中的影响远不及西方国家,居民以投机动机持有货币的数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一旦没有投机动机,那么is-lm模型在我国将不复存在,更别说用来指导实践了。 3.宏观经济理论前提条件的差异从私密开始 西方经济理论就把资本主义趋利行为发挥到了极致,作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的宏观经济理论,成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凯恩斯的三大心理规律: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的边际效率递减和流动偏好,由于三大心理规律的存在,消费减少,投资减少,利率极低,居民普遍持有现金,这样导致有效需求不足,这就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支持。三大心理规律正是资本主义趋利行为的反映,是以西方长期以来的资本主义精神为基础。马克斯韦伯在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西方民族在经过宗教改革以后形成的基督教新教中,某些教派(如加尔文和清教教派)的宗教理论一勤奋地恪守天职和对财富的合法占有,演变成一种经济价值观,这就是资本主义精神,这种资本主义精神有利于人们的经济行为,促使资本主义企业和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在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一书译本中,译者也作了精辟的论述,“该书精巧深刻地揭示了加尔文教义对18世纪美洲新大陆资本主义兴起的催化和诱变作用。韦伯认为,新教伦理原本宣扬禁欲苦行,消极地逼迫教徒对天生原罪作终生阡悔洗刷,笃信命运前定说,并对奢华懒惰风气严加惩戒,视同魔鬼。这种欧洲舶来的,比老教更纯粹,更偏激的教义逐渐不得人心,不利于新英格兰地区移民开发新大陆的进取要求和内部团结,不久便由一些宗教领袖点化改造,生出新意。他们将苦行僧式的世俗劳作和克己赎罪,同上帝选民重建理想世界的神圣‘天职’结合起来,转而强调通过勤俭致富达到拯救灵魂。 4.经济管理理论在建筑企业的应用 在我国企业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有一种与所有人联系紧密的企业脱颖而出,几乎领导了整个企业市场,那就是建筑行业企业,不论是开发房地产的开发商单位,还是工程施工的建筑单位,建筑个人化企业的发展势头越来越盛,因此在这一领导企业上就代表了我国大多数民营型企业,因此笔者就建筑企业的经济管理注意事项进行浅析。 4.1建筑企业的经济 建筑企业的市场化经济是和建筑施工所关联的,因此建筑企业对于社会大环境的了解就和中国建筑市场的关系紧密,正确的经济管理模式能够为建筑企业谋得更多的利益。当即社会的建筑企业经济管理比较杂乱,几乎生搬硬套西方某些企业的套路,却并没有意识到在社会主义国家采取资本主义道路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因此国家为了遏制房价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定,限制国内建筑企业成为民营企业经济的毒瘤。 4.2建筑企业的经济管理 建筑企业更应该注重经济管理,因为一个建筑企业的资金流动量是巨大的,因此对于经济的把握上更要用心严格地对待,因为市场经济化的原因国内的建筑企业大多存在手续不全就可以开始施工,资金走向不明确、售房手续不全就开始出售楼盘等一系列问题,这都是建筑企业的经济管理体系不严谨的结果。 4.3建筑企业经济管理办法 对于一个建筑企业有明确的资金流向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经济管理部门必须做到每一笔账目都明细,每一次购进材料都严格记账,避免回扣、偷税、漏税等问题的发生,另外购进权利和资金调动权利应该有多人共同参与,避免建筑企业财政大权独揽的问题,另外建立完善的企业经济管理制度,以应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潮。 5.结语 正因为社会发展体制的不同,所以我们国家的企业经济发展方向势必与西方企业发展的经济体制不同,对于基础不同的社会体制本来就会走向类似的道路,但是西方企业经济的发展还是有可以借鉴的地方的,因此我们的企业要擅长结合自身企业条件和特点去把握大环境,选择一条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经济之路,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不断吸收西方企业经济发展的可取之处,充实自身企业。 建筑理论论文:试论建筑理论教学的新思路 论文摘要:建筑理论课的教学目标不外乎两个:学生知识体系的建构与批判性思考能力的培养,与传统的讲解式教学方法相比,发现学习法在对学生独立思考与研究能力培养上日益处于不可忽视的地位,而建立在批判性建筑教育上的发现学习法,也正是解决当今建筑实践中缺少批判性实践的一条有效途径。 论文关键词:建筑理论 发现学习论 知识体系 批判性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的建筑理论教学以讲为主,这种被奥苏贝尔(davidausube1)称之为讲解式教学或陈述式教学(expositiveteaching)是由教师将教材详细规划,使之成为有系统有组织的知识,然后条理分明地对学生讲解。讲解式教学的主体是教师,学生所学决定于教师所教,教师教什么,学生跟着学什么。这种教学的长处在于学生的知识基础比较牢固。但由于教师和教材所拥有的不加质疑的受尊重地位,所以带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学生把建筑理论课中自己不太感兴趣的部分视为纯粹应付考试的“死记硬背”,对建筑现象的理解是拿其套入所谓的流派分类等框框中加以判别,当不适用时只得将现象削足适履,导致对建筑现象理解的表面化与浅薄化。在建筑实践中,由于对面临的纷繁复杂的设计任务难以适从,干脆唯甲方之命是从。从深层来看,这也正是当今建筑实践中缺乏批判性的原因之一。因为批判性实践(craiticalpractice)的关键在于质疑。质疑是为了进一步提出问题,重组原有问题或提出新问题。只有有了批判性的建筑教育,“它才不仅仅是以获取执照为目的的职业教育,而是以发展建筑为目的的学术教育。”(张永和)这样建筑理论课的教学目标不但是学生知识体系的建构,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即知道如何思考,培养批判性思考能力应为更重要的目标。而这种“强调学生的主动探索,认为从事物现象变化中发现其原理则才是构成学习的主要条件”的学习论被称为“发现学习论”(张春兴),这种发现学习的理论用于教学时就称发现学习法。 因此可知,若要建立批判性的建筑教育,培养批判性思考能力,在教学中施行发现学习法在对学生独立思考与研究能力培养上已日益处于不可忽视的地位。 那么,学生知识体系的建构是不是因为较批判性思考能力培养次要而被忽视呢?事实上,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美国发现学习论的创始者布鲁纳(jerome.s.burner)就曾强调过从事发现学习所应具备的先决条件——“学生必先具有相当的先备知识与先备技能,否则无从主动从事发现学习”(张春兴)。所以,建筑理论课的任务归为两类:知识体系的建构与思考能力的培养。 二、关于建筑理论课程设计的思考 l、关于学生建筑理论知识体系的建构 “结构(constrncture)是指知识构成的基本架构”(bruner,1960),“个人的先备知识”即“个人对事物的整体认识”是“个人吸收新知识的基础,在意义上,也就是一般心理学家所指的认知结构”(ausube1.1968)(张春兴)。 可见学生自身的建筑理论结构的建立对其理论修养的提升成为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也是其从事发现学习的先决条件。那么,如何促进学生建立其评论建筑的理论框架,就成为建筑理论课的讲解式教学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由于大多数建筑院校的建筑理论课程教学安排在第三学年至第四学年进行,本人建议关注下列问题: (1)较快地建立学生的知识结构。作为个人吸收新知识的基础,学生的认知结构基本形成于理论课尤其是外建史课开课即将结束之时——三年级末或四年级上期,在此之前,只有一年上期所开建筑学概论对学生空间概念的一点启蒙,这样学生的发现学习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结构建立过晚直接阻碍了学生对建筑学习和建筑实践思考的深入程度,而一、二年级的建筑历史理论空白使其在学习信息量较大、知识结构较繁的建筑历史课程(如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时感到困难,更重要的是其本身能够评论建筑则只能在四、五年级以后或者更晚。本人建议课程一年下期即应开设,使学生的理论修养提前到前三年的课程安排中。 (2)课程安排适宜学生的学习时间 从一年级在建筑学概论中的点滴建筑理论知识到三年级开始较大信息量的理论课如外建史教学中,缺乏一个信息量适中的过渡阶段,这样也使三至四年级的外建史教学处境尴尬,若把所有思潮讲清就使四大师及其后的建筑现象所占课时有限,而要使所讲内容深入就不得不扩展学时甚至安排在高年级,而在三、四年级,其它课程也安排得很满,学生处在一种疲于奔命式的应付状态,许多教学构想也只能草草收场或放弃了事,所以向二年级分散课程重心,同时也使建筑理论课程结构有一个适度的从易到难的过度,不仅使讲课深度可获保障,也由于难易安排适当,课程的结构性提高,利于维持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也有利于学生对自己建立的理论框架不断增补和丰满。以外建史课为例本人建议在一年下期开办一门仅8。l0学时的课程,将原来三年级安排的外建史课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移到二年级中进行,为学生建立一个平台,另一部分仍按现今的安排在三年级中进行,并使之成为二年级课程的提高与补充,以适应学生的不同层次需求。 (3)引导学生有效、深入地阅读 西方的哲学思想体系对建筑的影响在四大师之后更为明显,若想深入理解某一建筑现象,就不得不挖掘其深层的哲学思想,而对这些思想的理解仅靠课上讲解的一点背景知识完全不够,学生的课下阅读更为重要。但是,什么才是有效、深入的阅读呢?有人认为学生能够写出一篇小论文就说明他(她)阅读足够深入。实际上要读懂某位建筑师或某座建筑作品只靠“看”是不行的,“发现”才是更重要的。所谓“发现”这里就指学生在阅读中的质疑,发现自己与别人的差别,这才会让学生写出一篇自己的论文,而不是拼凑而来甚至自己都不太明白的文章。 (4)建立建筑理论与建筑设计课程的关联性。 建筑理论课有没有可能促进学生学习设计,怎样帮助学生学习设计而不仅仅是作为知识体系建构和理论修养的提高。换句话说,建筑理论教学与建筑设计教学怎样交叉使学生减低因简单的学科分立而带来的知识结构缺陷已处于紧迫之中。在大师作品中,其思想是如何通过建筑语言物化到作品中在外建史教学中尚显不足,设计手法在诸如外建史这样的理论课教学中也少有提及,甚至对大师作品的解析也很不充分——当设计的任务书被忽略而单只谈及设计作品的思想,学生只会得到诸如:“大师作品就是可以忽略一些甲方认为重要的功能而做出理想的设计”这样的误导。 本人提议在前三年的课程安排中实行建筑历史理论的三段式教学,充实原来设置的三年级全年的教学,并考虑与设计课的交叉——部分课时可安排在设计课上,部分可安排在历史课中,同时考虑在历史课讲述该理论时,布置相应的设计作业。这样的历史理论课因有了设计课的实践而易激发学生的问题学习,而设计课也因有了一个历史理论课的支持而使学生的思考易于深入。这一点在东南大学的教学实践中已获证实,如教师葛明等辅导的历史学为基础的设计实践课程中的概念设计已在国际竞赛中获奖。在本校的教学实践中,那些在设计实践中的建筑历史知识运用也被证实更易激发学生兴趣。 在本学院的以设计主干课为核心的历史理论课程安排中,一年级下期与二年级较薄弱,一年上期仅在建筑学概论上使学生对空间的概念有所了解,若要学生在三年级开始能够评论建筑,必须提早加大理论信息的输入量。如此,一年下期开办的那门仅8一l0学时的课程,可通过与测绘课程结合、了解空间的尺度感与初步的空间经营,使学生开始对存在空间与场所理论有一个初步的感受,而对各种思潮与流派的介绍可分两步进行:一步仍按现今安排在三年级的建筑理论课进行——这样就使理论课中为当代建筑思潮的讲解留下较多课时,也使拉长了学生接受大量信息所需时间,为其有效阅读提供帮助。另一步则在二年级进行并与设计课作业——如宗教空间设计结合,可用幻灯的形式,使学生对西方宗教空间与中国寺庙空间的形态有一个感受,就近以参观本市的一些近代保护建筑来进行。这样,对空间在沿着时间轴上演变的理解与其中某种空的体验更便于结合,使围绕设计这门主干课程设置的建筑理论课,更易引起学生的探究与深入,借此让学生以图与文字两种形式分别做出设计和小论文。从而使在第三学年的建筑理论课上为学生形成建筑评论方面的自觉性奠定基础,把建筑理论和建筑评论结合起来,加快建筑评论的意识做好准备。 2、关于学生思考能力的培养 传统以讲解式教学为主的建筑理论教学中,讨论课是以教学的策略手段之一出现。而在实际操作中,又往往因为老师不会主持,不能有效引导话题,提供有价值的评论,学生发言也缺乏质量,这样与大课提供的信息多且系统性相比,讨论课显得没有大课成功,从而无法摆脱其受冷落的状态。 那么,讨论课是不是真的这样可有可无,或者说讨论课是不是仅仅是一种教学策略呢?如果把视线投向国外,最不可忽视的是英、美等国大学对学生讨论的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来自对其课堂发言的评价。因为与我们传统外建史课上“填鸭式”的教学不同的是,讨论课的着眼点在于更凸显参与讨论者“有没有思想,或者说是有没有批判性的思考能力,能不能在作者的思考上再往前走一步,找出深化研究的途径”。(薛涌) 如果说讲解式教学中学生的学习是一种被动学习,那么讨论课中强调的就是学生的主动学习,看看学生做设计的积极性与上建筑理论课的差别就明白,当他被逼拿出一个作品时,他的潜能是被激发出来的,从这点上,讨论课反映出的是这样一种文化——在讨论课上,人们对你的期待与其说是作品的完整痊释,不如说是你读出了什么,有没有别人没有的思想。用这种方式刺激学生进取、创造。只有通过这种创造性思维的培育和批判性思考能力的培养才能帮助学生用历史批判现实,以现实批判历史,只有这样,建筑理论教学的真正目的才获实现。 讨论课的教学方式,其常见的问题包括: (1)由于讨论课的实行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学生必先具有相当的先备知识与先备技能,否则讨论课就会陷入因知识贮备不足而导致的冷场或讨论不下去的现象,这样,前述在前三年为学生建立其自身理论框架是其根本,这也确定讨论课的安排宜放在高年级中进行。 (2)在讨论课上教师的导引能力非常重要,一方面在于对教师的知识面要求很高,另一方面教师对讨论的控制也是非常重要,还有一方面是教师对学生的知识背景的理解也与讨论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密切。如果学生在讨论中探讨的问题无法解答而求助教师却又不得要领时,就会因气馁而降低求知动机。 (3)若讨论小组中学生的差别过大,思想较为缓慢的学生易产生较大压力。从而对其学习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本人建议如下: (1)讨论课程主要安排在四至五年级,但前三年应适当开始。 (2)讨论课应与学生的阅读笔记相结合,课后的总结必不可少。 (3)讨论课人数不宜过多,以10—15人一组为宜,每次课最好有2—3个教师同时参加,先以教师间的互谈观点作为引子。 (4)教师的培训势在必行。 (5)与一般课程的量的多少相比,讨论课的质更重要,以1.2周一次为宜。 探索刚刚开始,效果如何仍有待时间的检验。但不论如何,今日学生对外建史课的期待早已不仅是史的学习、掌握,如何促进其更好地学习设计已成为许多学生评价教学成败的标准之一。本人从一个学过建筑理论的学生、教过建筑理论的老师的角度提出上述设想,并期待着建筑教育同行们提出宝贵意见。 建筑理论论文:关于加强本科建筑理论教育的思考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将国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我国进行比较,进而提出了解决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农村社会保障 对策 农村社会保障是指以地方政府为主,以基层社区为依托,由国家、社区、公民群体及个人合作兴办,通过国民收人再分配和个人消费支出集中资金,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向农村社会成员中,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者、遭受自然灾害者、经济收人低于贫困线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需要,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一种制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公平公正”为价值核心,是一种公平公正的社会制度安排,必然要求国家为所有居民提供同等的社会保障并在城乡之间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真正做到社会主义剩余价值民有、民享、民分,为全民人际关系和生产力的gdn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然而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是实现市场经济利益均衡机制的需要,同时也对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关键作用。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本文从家庭和土地结构、社会结构、制度结构三个方面分析当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实状况。 1.1从家庭层面看,现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但在家庭养老方面,现在家庭独生子女没有能力赡养四位老人,使得中国以往的家庭养老难以维持。另一方面现有农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土地产权不完整,土地资源有限以及城市化的发展,使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农民收益越来越低,土地在农民收入来源中的作用逐渐降低,土地不足以成为农民养老的后盾。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征地、退耕还林等经济和社会政策,使得农民所依赖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等传统保障制度产生了强大的冲击。 1-2从社会结构来看,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保证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城市困难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但对于中国九亿农村人口来说始终处于社会保障的边缘。社会救济救助、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另一方面,农村社保资金缺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集体经济处于涣散状态,集体养老的资金难以保障,集体不愿有的甚至没有足够资金提供给予补助,而农民个人又无力缴费,致使许多农民不参加社保。 1.3制度不健全,建设缓慢。我国在1992年建立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但此制度一直没有真正执行,于1998年被迫暂停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一方面影响到千百万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存,也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十六大以后,国家又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张。特别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我国民生目标之一就是要“老有所养”,这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重新建立提供了新契面。 2国外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研究与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较早,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制定农村医疗保险法,农村居民的医疗先得以保障。二十年后开始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959年日本政府首次颁布了《国民养老金法》,到1960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并在全国普及,到二十世纪末,日本已经建立起了完全覆盖农村居民的、比较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真正形成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社会保险制度”。 德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是在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后进行的。在农村社会保障建立时,德国社会经济已发展的较好,农业人口较少,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了较好的制度环境。在建立之后的也不断的进行调整,经历了从家庭、政府、到立法的发展模式。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政府,国家承担了主要的责任。 新加坡和智利的农村养老保障也很有特点,实行的是完全积累制,强调个人责任,新加坡非常重视家庭养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与提倡。瑞典、挪威、丹麦、芬兰四国是当今福利型国家的缩影,但其“高税费、高福利”的政策让一般的国家都望尘莫及。 启示①各国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时,都呈现出先城市后农村的规律,如美国时差为55年,日本时差为30年。②各国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均由低到高、由少数群体向大众群体演变的过程。③从资源来分为政府出资、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个人出资三种形式。在发达福利国家大多数实行政府出资,实行全民社会保障;而有的国家则认为农民社会保障首先是个人的责任,然后才是国家的责任,如日本就是由政府与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而完全个人出资的国家在东西方国家都有。 3对策与建议 3.1资金来源提倡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政府出资的社会养老保险,过高的福利费开支最终导致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个人出资的养老保险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国家而言,由于劳动者投保能力不强,造成资金短缺:因此在我国应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三种性质的养老资金都存在,并且通过不同方式组合起来,取长补短,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方式。 3.2加强立法,通过有效的法律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在法律地位上,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以法律形式规定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模式、基金的缴纳与支付以及基金管理体制等,使农村社会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3.3大力提倡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居家与社区相结合的方式,即方便家庭子子照顾老人,又利于在社会形成爱老、重老、养老的良好风气。减轻社会养老的组织工作量,有利于村民的监督管理,同时又有利于对村域社区社会组织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建筑理论论文:试论可持续发展思想对生态建筑理论和实践的要求 论文摘要论述了可持续发展思想与生态环境建筑设计的相互关系,——尽可能地接近“零排放”或“密闭式”工艺方法,——尽可能地减少能源和其它自然资源的消耗。通过适当的技术选择,停止利用氟利昂(cfc)碳氟氯羟等对环境有害的化学品,保护臭氧层,最终达到解决全球环境的热点问题。 论文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生态建筑 自然资源 再生资源 能源 持续一词来源于拉丁语,意思是“维持下去”或“保持继续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来源于生态学,针对资源与环境,可以理解为保持或延长资源的生产使用性和资源基础的完整性,意味着使自然资源能够永远为人类所利用,不至于因其耗竭而影响后代人的生产和生活。 可持续发展思想源于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及关注。其产生的背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遭到越来越严重的破坏,人类已不同程度地尝到了环境破坏所带来的苦果。例如全球气候变暖、沙尘暴、赤潮、严重水灾等等。可持续性由三部分组成:使用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超过其再生速度;使用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不超过可再生替代物的开发速度;污染物的排放速度不超过环境的自净容量。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这个定义表达了两个观点:一是发展的观点,人类要发展,尤其是穷人要发展;二是发展有限度的观点,不能危及后代人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观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其核心思想是关注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与注重生态的建筑设计理论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是:①可持续发展需要审计使用能源和原料的方式,力求减少损失、杜绝浪费,并尽量不让废物进入环境,从而减少单位经济活动造成的环境压力;②可持续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同社会进步相适应。而社会进步是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同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减少自然资源的耗竭速率,使之低于资源再生速率;③可持续发展承认自然环境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环境对经济系统的支撑和服务方面,也体现在环境对生命系统的不可缺少的存在方面;④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强调“综合决策”和“公众参与”。 综上所述,可持续发展是一种特别从生态系统环境和自然资源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它特别指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长期承载能力对发展进程的重要性以及发展对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性。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从理论上结束了长期以来把发展经济同保护环境与资源相互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并明确提出了它们应当是相互联系和互为因果的。也是可以统一、协调的。 由美国国家公园出版社出版的《可持续发展设计指导原则》中列出了“可持续的建筑设计细则”,其中涉及到注重生态的建筑设计的内容基本上有以下几条:①重视对设计地段的地方性、地域性理解,延续地方场所的文化脉络;(增强适用技术的公众意识,结合建筑功能要求,采用简单合适的技术;③树立建筑材料蕴能量和循环使用的意识,在最大范围内使用可再生的地方性建筑材料,避免使用高蕴能量、破坏环境、产生废物以及带有放射性的建筑材料,争取重新利用旧的建筑材料及构件;④针对当地的气候条件,采用被动式能源策略,尽量应用可再生资源;⑤完善建筑空间使用的灵活性,以便减少建筑体量,将建筑所需能量降至最小;⑥减少建造过程中对环境的损害,避免破坏环境、资源浪费以及建材浪费。 可持续发展思想对建筑设计理论和实践的是一个广为人们所关注的课题,像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的建筑师协会,已经针对这一课题,提出了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设计原则”。在我国,目前很多国家级的相关研究正在展开或将要展开,如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持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绿色建筑体系与人类住区模式”;吴良镛教授主持,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和云南工学院联合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人居环境基本理论和典型范例”等等。我国应根据自己国家存在的历史背景、传统文化和发展水平,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步骤。还应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原则,保持全球发展的总目标。必须建立真正的全球伙伴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人类共同生存的地球。 建筑理论论文:宏大叙事 还是 私人叙事 试论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下的建筑理论教育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在当前社会文化语境下建筑理论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与实践相脱离的一元化的“宏大叙事”方式进行了批判,同时提出了应当采取多元化的“私人叙事”方式。 论文关键词:宏大叙事;私人叙事;建筑理论教育;建筑实践 如今,国内建筑学院里的国际学术活动越来越频繁,网络建筑资源也是汗牛充栋,不少青年建筑师和学生面对众说纷纭、五花八门的外来理论——建筑哲学、符号学、现象学、类型学、文化人类学……谈完了“后现代”、“解构”,又谈“建构”和“身体与建筑”。确实有些人是真正专心在研究,可还有许多人是人云亦云、见异思迁,把建筑理论当成时尚的东西,不断地与时新的理论“俱进”。许多人把最旺盛时期的经历不断消耗在无谓的对理论的激动中。须知,国外的这些理论和观点不是三言两语所能道破,涉及到西方现代哲学、美学、心理学、艺术、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及数学、信息技术等自然科学领域。 然而,在浮躁的理论界,有许多人动不动用一知半解的西方理论术语来解释我国的建筑现象,牵强附会。如“建构”一词,许多学者在不明白它的真正含义的情况下就试图用它来证明我国建筑中早就有了“建构”思想。“建构”(tectonic)一词起源于希腊语,原指木匠和建筑匠的手艺。经由19世纪欧洲建筑理论家的工作,“建构”逐渐发展为特指建筑在物质层面上如何建造的艺术,成为西方建筑文化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作为对后现代主义日益商业化和表面化的批判,“建构”观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国的年轻建筑学生。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谈论“建构”迅速成为建筑理论时尚的今天,“建构”和其他许多引进的西方理论话语一样,面临被肤浅化和庸俗化的危险。对西方的理论不加咀嚼就随意引用,必定会消化不良,更不要指望能对我国建筑现状起什么积极作用了。 理论最忌僵化和教条。有许多学者故弄玄虚,把西方语境里很平常的话语翻译成拗口的中文,以显示自己的高深,实际上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恋罢了。如某介绍西方先锋建筑理论的论文,笔者读下来竟如同嚼蜡。文章通篇充斥了奇异的译名和晦涩的话语,还有很多电影、文学方面的未经解释的术语,其中很多翻译的语句前后关系含混,不知道作者想要说什么,可见他只是把别人的话逐句生硬地翻译过来,想必作者也根本没有理解原作的精神,否则不会讲不清楚,只是照猫画虎的描摹了一遍罢了。真不知这类文章和所谓理论能对学建筑的人有何裨益? 学院派的建筑理论教育历来是与建筑实践有距离的,强调“宏大叙事”,即是以群体、抽象和形而上基础的历史叙事方式,含有未经批判的形而上的成分。它制造叙事霸权,并因而成为学院派建筑理论所依赖的基本模式。学院派理论家企图绕过私人感受,用宏大叙事取代对作品的细读分析,导致当代建筑批评以及文化批评越来越远离艺术经验。看看今天的一些重要的建筑期刊,都快成了为官方或学术权威霸权的田地了,在那里听不到自由的声音,看不到独立的见解。而如《时代建筑》这样的杂志,就能看到各种不同的个人论点在激烈碰撞,读者能感受到清新的新面孔,呼吸到新鲜的学术空气。难怪许多实验和先锋的建筑师选择在这里说出自己最真实的体验和感受。’ 读过王小波的小说和杂文的人都知道,他极少运用成语和某某名人说过的话,他用最朴实的语句说出了最真实的感受,给读者的感受是最亲切、最有震撼力的。他试图用“私人叙事”的真实体验来抵抗学院派“宏大叙事”的臃冗陈腐的叙事霸权。 记得张永和老师在同济大学给学生布置的作业时要求用1:2的比例画图,就是想让学生在建筑图与实物之间建立某种身体的联系,产生“要把它盖起来”的热爱和冲动,于是“概念”和“思想”便在推敲结构和细部的过程中自然产生了。马清运老师近日在当代建筑论坛中做了名为《实践机器》的演说。他认为建筑实践是一个有系统的思想运作体系,是把建筑思想和理论原料进行加工的机器。个人心灵和身体的真实体验才是产生理论的有生命力的源泉。若是认为一定是掌握了某种时新的建筑理论的要义才有了创造的灵感和动力,那就是本末倒置了。与其拿一知半解的西方深奥理论来指导设计,不如在创造时抛开一切立场,在设计时不受既成的设计观的左右,从直觉出发进行头脑风暴(这是西方建筑学校做设计的途径)。因为值得思考的问题都存在于设计过程之间,而不是在“之上”。既然建筑师不能代表其他人,“无理论”、“无立场”正是从客观的立场或事实本身去看问题。 当然,我们并不能否认外来理论的重要性。尽管这些理论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时空上存在差别,但也并非无从下手,仍有许多借鉴的地方。我们仍要大量译介西方的理论著作,在他们的语境里用他们的理论来分析他们的建筑现象并提炼出普遍的规律,而不是在脂肪上瘙痒,不深入了解理论产生的背景就拿来医治我国建筑的问题,这是所有理论工作者的大忌。理论工作者要全面提高自己的外语和综合的人文水平。还有,从我国自己的建筑实践中提炼自己的理论恐怕也是负责任的理论工作者需要做的事情。 由上可见,我国建筑理论的教育正是在后现代主义日益商业化和表面化的语境下发展的。后现代是强调个体关怀和消解权威与价值的时代,建筑艺术真正融人到生活之中,贴近生活本真,人们不再追求深刻的意义和价值,建筑也不必承担太多、太沉重的其他外在的意义。在多元的价值体系中,一个建筑的意义不仅在它本身,同时也在于感受它的方式,不同的人是依靠直觉来感知建筑的。正如叔本华说的“世界是我的表象”,因而,建筑理论不应当成为独断的一家之言,不必再以威严晦涩的面目出现,而应成为每个建筑爱好者“私人叙事”或“微细叙事”的个人化的体验和立场。我国建筑理论的教育也会在抵抗商业化和表面化过程中走向多元化。 建筑理论论文:模块化施工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及理论分析 摘 要:模块化施工是一种新技术和施工方法,它能够有效的降低施工阶段的时间,减轻工人的操作强度,同时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以新喀里多尼亚镍矿项目为典型,对现场施工阶段模块化施工进行分析,并提出见解,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模块化施工 变电站 电气 1 前言 新喀里多尼亚镍矿项目是世界上第一个采用模块化建造的集成冶炼装置,采用异地建造,异地组装的模式,它先进、高效、新颖、独特的安装方法令人耳目一新。与传统的施工方法相比,该项目采用了模块化施工。整个镍矿项目模块化施工不只是冶炼装置,还有部分皮带廊、管廊、变电站、电气房、土建基础和墙体等都采用模块化施工。 模块化施工是一种先进的设计理念,它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实现平行施工,并通过减少在现场的施工量而缩短整个项目的建设工期。同时,采用模块化后,大量的施工工作在制造工厂完成,不仅能够降低施工难度,还能够便于检查,更好的保证施工质量。 2 模块化介绍 2.1 模块的定义 本文中的模块是指由材料和设备部件组装而成的组合体。工厂制作后模块作为一个整体单元,方便和加速了现场的建造。各个模块可以同时开始制作,避免了在其最终位置进行过多的工作,同时也允许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开始作业。为了从施工的角度对模块进行分析和研究,将镍矿项目中的模块分为四类:大型结构模块、小型结构模块、电气模块、土建模块。大型结构模块主要由钢结构组成,内部包含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各专业设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体,冶炼装置主要由大型结构模块组成。小型结构模块由各种型钢连接而成,制作比较简单,尺寸和体积大小不一,典型代表为管廊、皮带廊等。电气模块主要指变电站和电气房模块,一个变电站模块和一个电气房模块,内部含有各种高低压盘柜及配套设备。土建模块由混凝土和内部的钢筋构成,现场使用的各种土建基础和墙体都要用到它。 2.2 大型结构模块 镍矿项目的冶炼装置是镍矿项目最主要的装置之一,由多个大型结构模块组成。多个大型模块各自作为一个单元可以在工厂同时建造,然后运输到现场,利用大型起重设施安装到各个位置,最后完成各个结构模块之间的连接。大型结构模块体积都比较庞大,重量大都超过1000吨,最大的甚至有3000多吨,不太容易吊装,需要由专门的吊装公司来进行。大型结构模块在建造时需要有较高的精度和质量。一般情况大型结构模块需要设计成带有自我支撑钢结构形式,利于模块的存放和运输。 2.3 小型结构模块 小型结构模块用在镍矿项目的所有管廊结构和部分皮带廊结构,由各种型钢焊接连接而成,内部根据需要含有部分管道和桥架,制作较为简单。其重量相对较小,一般都不超过20吨,运输和吊装相对比较容易。小型结构模块在工厂预制,完成后运输到现场进行安装,取代了传统的现场安装模式,减少了现场大量的吊装作业,同时也减少了现场工作量。国内在此方面有较成熟的制作、运输、吊装技术和经验。 2.4 电气模块 电气模块是特殊的模块,主要是指变电站和电气房模块,镍矿项目的变电站和电气房均采用模块化施工方法。模块化变电站和电气房提出了一种变电站和电气房建设的新模式,它是将变电站及电气房内各种高低压开关及配套设备集中在一个钢结构做成的房间内,作为一个电气模块在工厂内建造,现场达到安装条件后,运输到现场就可以快速的进行安装,与传统的变电站和电气房全部在现场施工不同。 2.5 土建模块 土建模块指由混凝土和内部的钢筋构成各种基础和墙体,该部分材料在工厂预制,运输到现场定位安装,在其他专业设备结构等安装完成后,然后进行二次灌浆,完成最终的土建工作。其目的是减少传统的现场钢筋绑扎和模板材料支设。在项目立项后准备阶段,土建模块预制就可以开始,一旦现场达到条件,土建作业就可以快速的开展。镍矿项目的土建模块主要应用在设备结构等基础和变压器围墙,该部分体积和重量都比较小,安装较为容易。 3 模块化施工设计及管理 3.1 模块化的设计理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多,工程内容越来越复杂。大型复杂项目一般都具有规模大、工期长、结 构复杂等特点,项目往往是由多项目组成的,或存在多个项目同时运行的情况。模块化设计的方法可以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能够化解大型复杂项目完成难度大、复杂性高的问题。 镍矿项目的模块化设计是将主要系统,包括它们的电气系统和部分土建结构,根据其组成的特点,切割成若干可以在工厂中进行加工制造的模块,如结构模块,机械模块、电气房模块、土建模块等,将这些模块在工厂完成预制,然后利用工具将其运抵现场,实施安装。 可以看出,模块化施工其实就是模块设计,模块预制,模块安装的过程。模块设计是龙头,要解决模块规模合理、划分适当、接口准确等问题。利用计算机三维数字的精确设计、精确定位以及方便切块组合的优势,可以将模块切割得很大,切割得很准,并成功解决模块和模块之间接口精确的问题,最大可能地实现模块化制造,模块化施工。 3.2 进度控制 在模块化设计的基础上,镍矿项目采用模块化施工。在立项批准后,建设单位就可以找到有生产能力的工厂签订合同,不同的工厂就可开始不同种模块预制建造工作。同时现场可开始地质勘测和挖掘工作,多种工作平行作业。 在现场部分挖掘完成,需要现场就位的土建模块预制和运输工作也完成了。以此类推,整个项目的进度由于有采用多种工作同时平行实施,施工现场只余下构件吊装、节点处理等,整个进度得到很大的提高。 同时,对资源的投入来说也很有利,因为模块化使资源的投入更扁平化,减少了高峰期资源的投入,对计划编排和执行更有利。 平行作业也会带来进度相互匹配的问题,必须将模块的场外预制进度和工程施工进度综合考虑,由于模块预制安装和现场施工活动的深度交叉,如果不能解决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模块化将变成对整个建造工期延误的因素。 3.3 质量控制 模块化施工将原来在建造环境较差的工作,尤其是高空作业和密闭环境的作业,转移到环境较好的车间里。这样极大的改造了工作环境,对施工质量(产品质量)的改善提供了条件。 原来现场施工的大部分工作改变为工厂施工,相应的质量控制也发生改变,将施工质量的控制变为工厂产品质量的控制,必须通过质量计划等手段加强车间生产质量控制。 另一方面,模块化概念决定了模块的质量要求也是很高的,由于模块化施工增加了接口,包括模块内管道、钢结构、电气桥架、土建等之间的接口,如果车间预制精度不够,在施工现场很难调整,保证施工质量。 解决这个问题,镍矿项目在设计时已经有所考虑,就是整个现场每个点都有三位坐标,现场还有多个坐标基准点,其他的定位都是以它们来作为参考点,通过全站仪测量设备的应用,解决了这个问题,同时在制造过程中必须按照程序和图纸加工制作,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解决模块和模块,模块和非模块物间接口问题。 3.4 工程施工管理方面 镍矿项目采用模块化施工后,大量的作业改在工厂进行,扩大了工厂作业范围;模块安装的逻辑性、严密性要求施工计划必须更准确,施工进度必须更准时,增加了施工管理的难度。 所有这些,对工程的物资供应管理、信息管理、变更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旦某个环节出现差错,必将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进而影响镍矿项目的整体建造工作。 3.5 运输和吊装方面 和传统建造方式比较,模块化建造增加的模块运输环节加大了建造的风险和成本,对模块本身来说,由于要考虑到模块的支撑和吊装,设计上增加了结构和吊装设计(吊装方案),实体上增加了结构件、临时支撑和包装等,增加了施工成本。同时对于大型结构模块,运输安装时需要更有专业的运输和吊装工具。 针对模块化施工大量应用吊车,吊装的工装(平衡梁,缆绳等)多等特点,在吊车使用时要做好规划,使用时加强调度管理。 4 结论 镍矿项目模块化施工设计是合理的,在整个项目现场施工期间,各种模块间的接口得到了很好的实施,给整个项目节省了大量时间。模块化施工易于应用在大型工程建设当中。 建筑理论论文:浅谈生态建筑理论在建筑住宅设计中的运用 [论文摘要]在全球生态建筑理论思潮方兴来艾的大背景下.中国当代建筑设计如何运用该理论来指导实践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仅从生态建筑概述、生态建筑设计理论以及设计理论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三个方面对建筑住宅设计展开讨论。 [论文关键词]生态建筑;生态住宅;技术策略 1.生态建筑概述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所谓“健康”就是指人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据此定义,“健康住宅”不仅仅是住宅+绿化+社区医疗保健,还指在生态环境、生活卫生、立体绿化、自然景观、噪音降低、建筑和装饰材料、空气流通等方面,都必须以人的健康为根本。 1.1生态住宅定义 健康住宅又称“生态住宅”,生态住宅居住区的总体布局、生态住宅建筑单体的空间组合、房屋构造、自然能源的利用和节能措施、绿化系统以及生活服务配套的设计,都必须以改善及提高人的生态环境、生命质量为出发点和目标。 1.2生态住宅原则 生态住宅是运用生态学原理和遵循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综合系统效率最优原则,来设计、组织建筑内外空间中的各种物质因素,使物质、能源在建筑系统内有秩序地循环转换,获得一种高效、低耗、无废无?亏染、生态平衡的建筑环境。生态住宅以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指导,意在寻求自然、建筑和人三者之间的和谐统一,即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利用自然条件和人为手段来创造一个有利于人们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又要控制对于自然资源的使用,努力实现向自然索取与回报之间的平衡。生态住宅的特征是舒适、健康、高效和美观。 1.3生态住宅的技术策略 1.3、1追求舒适和健康是生态住宅的基础 生态住宅首先要满足的是人体的舒适性,例如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此外还应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如有充足的日照以实现杀菌消毒,有良好的通风以获得高品质的新鲜空气,以及无辐射、无污染的室内装饰材料等。在心理方面,生态住宅既要保证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居住功能——安全性和私密性,又要满足邻里交往、人与自然环境交融等要求。健康还有另外一层很重要的含义,即住宅与大自然的和谐关系。住宅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如减少有害气体、二氧化碳、固体垃圾等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对生物圈的破坏。 1.3.2追求高效是生态住宅的核心内容 所谓高效,是指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和能源,特别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和能源。 1.3-3追求美观是生态住宅与大自然和谐的完美境界 生态住宅与大自然的和谐不仅体现在能量、物质方面,也同时体现在精神境界方面,包括生态住宅与自然景观相融合,与社会文化相融合。生态住宅应立足于将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这两大课题结合起来,所关注的不仅包括节约不可再生能源和利用可再生洁净能源,还涉及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污染以及材料的可降解和循环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2.生态住宅设计理论 目前,世界各国新型的生态住宅可谓方兴未艾,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发展生态建筑在我国也必然是大势所趋。作为国家的重要产业,城镇住宅建设必将快速发展。所以,如果不抓住时机,及时把“生态理念”引入到住宅设计中,解决住宅节能和住区环境保护问题,将会对社会、经济、环境产生不可挽回的后果。 生态住宅设计,指的就是综合运用当代建筑学、建筑技术科学、人工环境学、生态学以及其他科学技术的综合成果,把住宅建造成一个小的生态系统,为居住者提供舒适、健康、环保、高效、美观的居住环境的一种设计实践活动。这里所说的“生态”绝非一般意义的绿化,而是一种对环境无害而又有利于人们工作生活的标志。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住宅涉及的技术体系极其庞大,包括能源系统(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环境系统、声环境系统、光环境系统、热环境系统、绿化系统、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游憩系统和绿色建材系统等。简单来说,其技术策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住区物理环境(声、光、热环境)与能源系统设计,包括建筑规划、建筑单体设计、建筑能源系统的设计等,同时又与绿化设计以及建材的选择息息相关,是当前生态住宅设计中最重要而又最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b智能化住区,主要包括信息管理和通讯自动化、物业管理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控制、安全防护自动化以及家庭智能化等; c节省土地,节约能源,做好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 3.设计理论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 从上述思路出发,要实现住宅设计生态化,需综合考虑3个方面的因素:住宅住区规划、建筑单体设计(包括建筑造型、朝向、定位以及细部处理。如维护结构材料选择、保温方式、门窗形式等)、建筑物内的环境控制系统设计。本文将从住区风环境、自然通风绿化、水景设计和防止住区热岛现象、日照遮阳与采光外围护结构布置、噪声和污染的防止和控制等与建筑设计相关的几个方面,分别阐述生态建筑理论在住宅建筑设计中的运用。 3.1住区风环境设计 建筑物布局不合理。会导致住区局部气候恶化。规划师和建筑师已经认识到风环境和再生风环境问题已不容忽视。然而,可能是对室外风环境的预测不够重视或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当建筑师们在对建筑住区进行规划时,更为常见的做法是过多地把设计重点集中在建筑平面的功能布置、美观设计及空间利用上,而很少或仅仅凭经验考虑高层、高密度建筑群中气流流动情况对人的影响。事实上,良好的室外风环境,不仅意味着在冬季风速太大时不会出现人们举步维艰的情况,还应该在炎热夏季保持室内自然通风。从这一点上来说,在规划设计中仅仅考虑对盛行风简单设置屏障的做法显然是不够的。在实际的规划设计中,要获得良好的住区风环境,了解小区内气流流动情况,是建筑师在设计初期所必须做到的。 3.2自然通风 在住宅建筑中,自然通风是最经济和有效的环境调节手段,而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立面设计与三维空间布置等,都对自然通风的效果有重要的影响。充分考虑这一影响而进行建筑设计能有效地解决住宅中热舒适性和空气质量问题,而且在不增加住户投资的情况下,就能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居室环境。 3.3绿化、水景设计和防止住区“热岛”现象 住区周围建筑的热环境不仅和气流流动有关系,同时还和住区建筑周围的辐射系统有关。受住宅设计中建筑密度、建筑材料、建筑布局、绿地率和水景设施等因素的影响,住区室外气温有可能出现“热岛”现象。合理的建筑设计和布局,选择高效美观的绿化形式(包括屋顶绿化和墙壁垂直绿化)及水景设置,可有效地降低“热岛”效应,获得清新宜人的室内外环境。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建设生态住区不等于简单地提高绿化面积,如果住区绿化仅仅使用大规模草地而不考虑与林地、水景设施以及自然通风等手段有效地结合起来,不仅不能充分发挥绿化在改善室内外热环境方面的巨大作用,还会把大量的金钱浪费在草地的浇灌上,可谓得不偿失。在绿化系统设计中如何改善住区室外环境,除了避免以上误区外,还应做好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①合理选择和搭配绿化植物和水景设置,并与整个小区的热环境设计协调起来,除了给人以观赏的美感外,还应充分发挥植物、水在降低“热岛”作用、改善住区微气候方面的作用;②设计中要以人为本,如果绿化设计的最后结果是把人和绿色隔绝开来,仅仅“可以远观而谢绝入内”是不可取的。 3.4日照、遮阳与采光 夏天阳光的直射和热辐射是影响居室热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影响住户心理感受的重要因素。遮阳是指运用建筑的外形设计、悬挑和凸凹变化而形成建筑围护结构,使室内实际接受的阳光直射和辐射热量减少。比较好的方法是根据当地地理与气侯条件,通过精确计算,对住区的建筑布局以及单体住宅的相对关系,进行建筑群日照、遮阳以及自然采光分析,检验是否满足日照和遮阳的要求。 3.5外围护结构布置 这里主要是指外墙和外窗等围护结构的布置,体型系数这一概念并不能充分反映外围护结构对建筑物热环境的复杂影响。实际上,对于不同朝向角和倾角的外墙和外窗,由于当地主导风向的不同而造成的渗透情况的不同,外表面的对流换热系数也相差很大,日间接受的太阳辐射随着时间变化而千差万别,夜间背景辐射状况也不相同。 3.6噪声和污染的防止和控制 住区规划应有效地设计防噪系统,如将住区和主要交通干线相隔绝,防止主要交通干线的噪音传过来。污染控制问题也需重视,建筑物内部空气质量不好,一定是与室外空气污染有关,而通过有效的绿化、有效的组织建筑周围气流流动,可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在设计初期,技术人员就应该深入现场进行调研和测试,检验当地的噪声或污染是否符合标准,如果不能满足要求,一定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居室噪声超标,可考虑采用错开设计的双层玻璃窗,既能有效降低噪声,又不影响自然通风。 4.结束语 总之,生态住宅是多种技术集成的结果,它需要科学技术的进步,更不能离开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鼓励和正确引导。只有在设计过程中各专业人员的相互合作与共同努力,综合运用当代建筑学、建筑技术科学、生态学及其他科学技术的成果,从技术、经济、环境、能源及社会等角度出发,系统地设计与评价住区的室内外环境,才会设计出更多更好的生态住宅。 建筑理论论文:以力学基本理论为根基培养建筑学学生创新能力 建筑力学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学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对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现场工程师[1]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往往被轻视,或流于形式,导致学生重实践、轻理论,基础不牢,缺乏主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南京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为例,大部分建筑学学生认为建筑学偏文科,对开设力学课程不在乎,学习自主性不强,欠缺主动思考、探究知识的意识。笔者针对目前建筑学学生培养现状,多方调研,提出了以力学基本理论为根基培养建筑学学生创新能力的教育模式,以达到人才培养的要求。 一、掌握力学基本理论是培养建筑学学生创新能力的根基 建筑力学是一门工科课程,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2-4],这与其从事建筑设计需要发散思维并不矛盾。就建筑学专业本身而言,不仅要求学生具备对建筑力学基本理论的逻辑思维,还要求学生对建筑作品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具备发散思维。首先,要灵活运用力学基本知识分析建筑作品的基本骨架、基本构件和基本功能。然后,将自己的创新思想融入作品,形成完整的有机统一体。这不仅体现了逻辑思维是发散思维的基础,而且实现了逻辑思维与发散思维的有机结合。 建筑力学对建筑学专业学生来说学习有一定难度。通过开展对建筑力学学习主动性的问卷调查发现(图1)。60%以上的学生缺少主动性,需要教师督促或引导。因此,有必要通过采取新的教育模式,因势利导,找出培养现场工程师人才新捷径。 首先,提炼建筑力学知识主线,让学生有章可循,消除畏惧感,做到心中有数。该主线以平衡方程为核心,以几何组成分析为手段,以结构内力的求解为目的,主要涵盖静定结构和超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通过知识主线的提炼,有助于授课教师将建筑力学基本知识讲准确、讲具体、讲透彻,让学生对建筑力学知识更加系统化,对知识的前后衔接做到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使设计更加趋向于理性化和实用化。其次,讲授基本知识时,抓住主线,由易到难。先讲静定结构,然后延伸到超静定结构。针对每一个知识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实例加以理论分析,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对实例进行优化,锻炼开放性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经过1年的实践,从学生期末成绩看,学校2008、2009级建筑力学平均不及格率出现下降,由2008级的47.6%下降为2009级的40.9%。当然,教育并非一朝一夕,贵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从根本上改变现状,才可能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以经典建筑作品为导向,培养学生创新意识 创新能力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对事物发展本质有深入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慢慢培养而成。应用型本科建筑学学生的创新应该在基本理论的支持下,使建筑作品更能满足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要,这必然又促使学生对力学基本理论的深入理解。只有这样,经过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才能使新的思想得以实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作品的要求也发生着变化,从安全性、舒适性和经济性,到当今倡导的绿色低碳,优秀的建筑作品无不体现出力学基本理论和创新之间的有机统一。因此,针对既有的优秀建筑作品,在教学过程中增加了参观和讲座教学活动。一方面,联系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实地参观典型建筑作品,并现场临摹和讲解(图3)。引导学生在临摹过程中运用力学基本知识深入思考,如:思考经典建筑作品有无瑕疵;能否进一步改进;自己设计又将如何考虑,等等。通过这方式加深对力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刺激学生创新灵感。另一方面,聘请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师为学生开展建筑讲座(图4),主要从力学基本原理的角度探讨既有建筑作品形式和功能的有机统一,以此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其创新意识。 针对建筑学学生,以力学基本理论为根基培养其创新能力是应用型高校教育的主要思想。 三、通过创新竞赛平台,展示创新成果 培养建筑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使他们逐渐具备主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积极搭建创新竞赛平台,以新颖、实用和环保为主题,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参加,可跨专业、跨领域联合设计。这不仅锻炼了团队意识,而且集思广益,更容易激发创新灵感,出现优秀建筑作品模型。图5为该校学生在2011年江苏省大学生结构创新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的作品。 四、结语 创新需要有坚实的力学基本理论做基础, 同时更需要具备灵活运用这些理论知识的能力[5]。针对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学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要求,提出以力学基本理论为根基培养建筑学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模式,并付诸实践。经过2年的培养,建筑学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较快,创新能力得到有效锻炼,基本达到了现场工程师人才的培养要求。 建筑理论论文:关于建筑理论与曲解符号 论文摘要:自20世纪中叶,西方建筑思潮更是风起云涌,后现代主义、高技派、结构主义、解构主义等等建筑理论层出不穷。有的沿袭至今,但一改初衷理想;更有的几乎是昙花一现,硕果仅存的只是几幢曾在建筑界引发争议的代表性作品。这种现象导致今天设计领域在众多的理论面前显出前所未有的困惑和不知所措.但眼前一件件奇迹般的作品又引发了建筑师的创作欲望,当一种热情达到盲目的程度,其本质的发展意义已经不存在,而惟一可能表现这种狂热的方式就是形式,此时的符号有了更多更广的诠释。 从根本上讲.格罗庇乌斯给“设计”所做的定义其意义是普遍而长远的:“一般来说,设计这一字眼包含了我们周围的所有物品,或者说,包含了人的双手创造出来的所有物品,从简单的日常用具到城市的全部设施的整个轨迹”。这是一个现代主义先驱在宣布一个新时代开始时给予我们的重要提示——设计就是:实用、功能和美学的创作。但此时的建筑界似乎在背离现代主义的宗旨。社会心理学研究认为“个人对社会潮流感到有一股不得不屈从的压力……而盲目跟从是屈服的结果。可以说,近数十年来我们的建筑设计摇摆于各种潮流时尚之问,犹豫不前。 后现代思潮曾经对建筑界产生巨大影响,但后现代主义在建筑中的实践并不那么成功,因为它的发展不是基于建筑技术问题或功能问题的需要,它只是顺应文化圈对现代社会太过冰冷、缺少文脉的批评而产生的。这种逆反心态所导致的结果很快将建筑设计沦为折衷复古主义而曲解了后现代思想反权威、反经典的本意。在廉价简化的古典时期建筑符号的疯狂堆砌背后,后现代似乎也嘲讽了建筑发展的社会责任。虽然后现代时期不乏个别成功的建筑实例.但有很多时候,由于盲目跟随潮流,无法正确把握理论的实践运用而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 几乎与后现代同时出现的高技派建筑其核心的主要涵盖了建筑观、美学观和历史观。它常与低造价和再生能源技术有关.构件高度的工业化、结构与设备的表现和裸露、灵活完整的大空间以及装配式舱体的使用都将造价、技术以及能源概念在设计上充分的体现出来。此时建筑师对于技术革命带来的成果充满自信和自豪,他们使用可变机器(softma—chines)、替代技术(alternativetecl~nology)、适宜技术(appropriatetechnology)等技术原则试图给高技派一个更确切的定义。但就在一些前卫的建筑师进行努力尝试的同时,可怕的高技派建筑符号诞生了。符号的诞生意味将大规模的滥用和复制,更多求新(求新奇而非求革新)的建筑师为能走在时代前沿而兴致勃勃的进行着低质量的高技派克隆活动。这导致高技派的建筑尝试很快带上了违背社会美学原则和合理原则的高帽,几乎被无情扼杀。 在国内也有人评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也是高技派设计的一次试图,从建筑师力图“寻找一种世界性的语言来隐喻中国的新精神……同时感到尊重传统和历史的重要”。到设计中将结构的合理性作为美学形式充分的展示,这样的评价也有些道理。笔者认为在这个项目设计中建筑师地;tr符号的应用是成功的,此时的建筑符号不仅仅是建筑装饰,同时也代表了福建的地域文化。在概括文脉的同时,还可以巧妙地展示自身构造功能的符号应该是建筑语言精练运用的成果。 在现代建筑理论中,解构主义的影响越来越受到瞩目。事实上,建筑界解构主义是来自于文学领域的思想潮流。 语言之于文学等同符号之于建筑。在建筑学中的解构主义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晚期。应该说当时它只是一种建筑观,把建筑看作文化符号系统,而没有对建筑实践产生太多的影响。由此可见建筑学的解构主义研究范围本应是建筑的知识体系而非建筑形式,它的直接像是古典建筑思想中的形而上学观念。正因为如此,与其他建筑潮流不同的是,持有解构主义建筑观思想的建筑师有不同的风格,如p.埃森曼、b.屈米、f.盖里、李伯斯金.希曼布劳等。具有讽刺意义的足,从文学解构思潮发展出的建筑理论在这里确确实实变成了一种晦涩的文字游戏,而人们从他们作品中所能找到的,与其所想所指无疑天差地别,更有因其作品奇特的形式而造成误解:以为其怪异的造型就是解构主义建筑所要表达的一切。这样说的确不公正,当表面看来,解构主义为尽情玩弄造型的建筑大师们无疑提供了最合适的理论借口。 长期以来,广义的语符现象构成了有意义的文化世界,体现出主体的社会意识以及其关注的生存方式。这样的世界既是建筑师寻求人生职业意义的起点,又是建筑师赋予建筑作品自上而下生存意义的归宿。在这种传统理沦的指导下,建筑师的创作不可以成为无限制的欲望膨胀,创作过程本身受种种条件的制约。我们现实的设计条件也注定要依从这样的原则。虽然我们同意jeannouvel(努维尔)说的:“建筑学的本质是超越它当前自身的限制”。“建筑学的真正任务是创造建成环境的文化定义”。但此时的建筑理论只可能成为建筑创作经验的总结和伸展.我们很难找到一条能够指引探索之路的坐标。 如努维尔,他足最早谈论“消解物质性”的建筑师之一.他希望通过操纵感知控制物质.将必然的物质稳定性变为脆弱的不确定的东西。他作品倾向与一种光滑的构造学,没有复杂的细节和暴露的结构而显现出形式的简洁。他反对重技术的机器美学及高技派的技术表现主义。利用拓扑原理表现空间的变形和张力是努维尔倡导的一种新的空间形式,他希望以形式的简化使空间具备一种对应使用要求的复杂及变异的滞在能力,是“一种当代世界的舞台艺术空间,一种真正现实意义的以不变应万变的建筑空间”。他作品中的空间呈现非几何的拓扑性质,强调不同空问的位与路径的联系而非空间比例、尺度的规整。在他的没计巾,空间成为一个灵活可变的连续体,用以决定接近度、分割与定位关系,而非对被分割空间的精确控制。拓扑思维使有张力的局部空间构筑于一致的整体秩序内。 我们有理由相信努维尔的建筑是短暂的、神秘的、易变的东西。在这方面有点像高箭在建筑造型艺术探索中个人立体抽象审美的表现。他们是自己突破自己的先驱,是另类的探索者,但永远不是建筑发展的主流。 而与此同时,这些清醒的建造者(至少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想要得到什么),利用他们实践总结的“丰富经验”,更确切的说是在其作品“寻找”到的新的理论依据,迷惑着大批无法清醒对待建筑理论发展.或者说无法认清现实责任与创作探索区别的建筑师们。 “我是伤口,我也是刀”。这句话用在我们现在的建筑创作活动中是再合适不过了。一方面每个人都在指责当前的建筑创作是一种将符号进行无意义堆砌的过程,而几乎在同一时间,每一个建筑师的设计实践又都不由自主的跟随“潮流”,盲目寻找创作出路。设计师只有在广义的语符现象中,通过对理论的准确把握。才能确实依据功能的合理以及主流的审美创造出具有明确目的结构,建筑作品的生成必须是在技术基础上,进行经验客观化、对象符号化的过程。 信息时代,数字技术的发展会给建筑实践以更大的冲击,而建筑理论也将随之发生根本的改变。瑞姆,库哈斯(rem koolhaas)在2000年5月接受普利策建筑奖时,做了近乎耸人听闻发言:“……在数十年,也许近百年来,我们建筑学遭遇了极其强大的竞争……我们真实世界难以想像的社区正在虚拟空间中蓬勃发展。我们试图在大地上维持的区域和界限正以无从观察的方式合并、转型,进入一个更直接、更迷人和更灵活的领域——电子领域。……我们仍沉浸在砂浆的死海巾。如果我们不能将我们自身从‘永恒’中解放出来,转而思考更急迫、更当下的新问题,建筑学不会持久到2050年。”那么当我们的信念被打破时。革命性的变化可能已经发生了。我们此时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当前的社会现状以及各种发展潜力,尤其在建筑创作过程中,要学习和掌握成功的经验。并能为己所合理运用.就必须做到不盲,即便认可一种或多种潮流观念。但在没有真正领会其发展意义以及符号含义时,不要轻易照搬尝试,这是建筑设计工作者最基本的素质要求之一。 尤其在当今西方社会因数字化的迅猛发展而宣告世界开始进入一个“奇观的社会”时,符号的定义已经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难以把握。因为这是一个视“外观”优于“存在”,视“看起来”优于“是什么”的社会。在这样的图像都市文化中。人类的文化本质也会走向异化。 当弗兰克.盖里(frankgehry)说:“如果,非要说什么是我对建筑实践的最大贡献,我会说是眼一手之间协作的成就。这意味着我已变得非常擅长于建造我想像的一个丽i丽或一种形式。”的确,从他设计的毕尔堡guggenheim博物馆我们已经看到他是如何将想像利刚现代手段变为现实。但这只是盖里的现实,而他创造奇迹的方式也一反建筑传统的认同方式。毕尔博物馆有可能是历史上最被“媒体化的建筑。在建造过程中。它已被大肆宣扬炒作。 1997年开放时,它将毕尔堡这个负债累累的工业小城一夜变成旅游热点城市。可以说盖里以其个人美学趣味的极端自信以及对当代技术状况的乐观主义态度,在毕尔堡完成了一次伟大的建筑学的综合。 盖里的成就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我们这里并不想评价在那个不可思议的钛金属造型下面空间功能运用的牵强。因为毕竟如同悉尼歌剧院项目一样,这也应是一个划时代的建筑典范。但他的极端思维的确存在着误导建筑思潮的巨大潜力。正如瑞姆.库哈斯宣布的“我把盖里当成这样一个例征:向更大、更重要项目的过度已将他从极端的率真变成了极端的虚假”。毫无疑问这样的评掺杂了浓厚的个人感情色彩,但同时也给我们大家一个重要提示,这样的作品是边缘的尝试,是建筑师个人品位以及人们对时尚顺从的结果。很多文章评沦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解构主义作品,而在我看来。他只是盖里的一个作品。而解构主义就其理论原则来说是无法有真正的作品存在的。 当然.弗兰克.盖里在根据其“想像”进行创作的同时,也不是无话可说的,而且他的评论风格与建筑炒作能力一样,一点也不含蓄。而埃森曼的回应是,当代建筑学还未能发展出一种理论话语来有效地区分什么是真正的“建筑学”。什么是仅仅制造图形奇观的“主题公园”。 当今的建筑理论已经不再寻求外在的意义.建筑形式的自我陶醉自我满足正在成为当今“批判性”建筑学的内核。每一位建筑师都在施展浑身解数“创作”令人眼花缭乱的造型空间,似乎建筑作品所被吸收、同化的可能性越小,其建筑学的价值就越高。语言文字在文章中或消失、或变得杂乱无章。看来宣扬解构主义的条件的确是成熟了,但无论它变得多么时尚,终究是没有了内容的文章。 埃森曼所秉持的文化精英意识和他对自足的形式主义的钟爱,使他在当代建筑学中扮演了一个极为激进的角色。一方面他和众多的精英建筑师一样,反对商业主义和技术主义所导致的文化的均质性;另一方面,为了争取绝对的个性化,他全然拒绝通过建筑学在传统中所行使的社会学-、技术学和美学的功能,以求得建筑文化的异质性。 建筑师的创作欲的可贵的。但同时个性的极端膨胀而导致的表现欲却对当前茫然无助的建筑理论发展无疑是起到伤口撒盐的作用。 在个性的自信方面,库哈斯与盖里和埃森曼是不相上下的,但库哈斯是固执地直接从现存建筑和都市状况中汲取能量。而不求助于当代哲学和文化理论的建筑师。当埃森曼将建筑学置于文化批判理论的脉络中加以考虑,宣称“在过去400年来。建筑学的价值观一直是从同一个人文主义源泉中升发出来,今天它必须彻底改变。人类基本视野的变化起源于哲学的变化。”而库哈斯则平静地说:“人类视野的变化起源于电梯的产生!”在库哈斯看来,当代都市的密度、尺度和速度正在抛弃正统的建筑艺术。只有承认建筑学以外的更宏大的力量,才能从各种限制中寻求新的建筑学机会。 蒙塔莱提出。“艺术始终是既为所有的人、又不为任何一个人。”建筑作品的根本意义在于它创造性的改变了人们的习惯体验和感受态度,生成了比普遍物品更为丰富的智慧世界。而智慧世界的丰富发展更需要具有深层社会含义、更高精神内容的创新。 客观的对待理论.客观的分析现状。再客观的了解自己,才能摆脱建筑设计只顾全形式、玩弄符号.但最终却因缺少创作精神和合理性追求而导致的次品泛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充其量也只能是抄袭、模仿、克隆别人的建筑作品中的外表形式,这样的设计自然不会有新意。只有在知其所以然后。才能知道什么更适合自己,什么是可以借鉴的.而什么是在现实状况中不适合的。曾读过这样一篇建筑评论文章,作者对西方社会将建筑设计和时装设计作为同一时尚杂志的主要内容非常不屑一顾,我虽然不懂时装.仉我也的确无意中发现过时装创作因步入与建筑创作相同的误区而产生令人哭笑不得的作品。一位身着古典唐装的美丽模特飘然走在t形台上,唐裴完全用透明材料制成,在一层薄纱后面是令人触目惊心的一览无余,因古典符号不经大脑的随意滥用,不但造成了对古典文化的嘲讽,更亵渎了人体美的自然状态。我们现在谈到的是一件衣服,它的影响仅限于穿着者本人以及设计师可笑的“情趣”,但如果我们这样对待我们设计的建筑,那么我们作品所造成的负而影响将会是社会性的。 “真理很少足纯粹的;永远不是简单的”。我们的建筑创作更像是在寻求真理,虽然不容易,但也不要丧失信心,更不可丧失理智。 建筑理论论文:关于智能建筑理论与工程实践 论文摘要:在工程实戏与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智能建筑理论的体系结构与理论特征,并且指出智能建筑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将在中国的城市现代化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智能建筑 系统论信息论 可持续发展 人本论 产业链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世界建筑业启动了新一轮的发展,建筑物单体的高度与体量急骤增加,二、三百米的超高层建筑,单体超过10万平方米的大型建筑已十分普通。建筑物规模的增大与工程建设的技术难度不仅体现在高度与面积上,建筑物的多功能使用(同一幢建筑物内分层区具有办公、酒店、商场、公寓、娱乐等使用功能)。各类使用者对建筑物的服务要求多样化与服务性能日趋提高,越来越重视生活条件与环境的舒适性、与社会和人际沟通的便捷性、生存空间的安全性、设施服务的完善性、管理组织的严密性等。在解决这些复杂难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智能建筑的概念。 1智能建筑的理论体系 长期以来,对智能建筑是否存在理论与学科特征,一直未能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有些人士认为智能建筑就是把计算机、控制及电子设备运用于建筑物,只是高新技术的综合应用而已,并无理论可言。 然而,笔者认为经过二十年的实践,智能建筑已不如早期那么神秘朦胧,在长期的建设、应用与管理中,已经凸现其深层的特征,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图1所示为智能建筑理论的结构,下面将分别进行阐述。 a.应用对象层。智能建筑为人类活动提供信息化、自动化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它的应用对象就是建筑物的使用者、管理者与服务提供者。 b.特定功能层。只要是按现代化、信息化运作的机构所在地都有智能建筑的需求,因此智能建筑早已不是办公建筑的专利,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军事建筑都可以按智能建筑建设。近十年来,中国与全球一样建成了大量智能型的办公楼、酒店、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医院、学校、法院、图书馆、剧院、博物馆、机场、车站、住宅、电子厂、食品厂、化工厂、发电厂、军营、应急指挥中心等建筑物,这些建筑物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这一层面上,智能化系统功能需求与设备配置往往受建筑物个性、建设目标,管理模式和投资力度的影响而有较大的差别。 c.应用技术层面。这是智能建筑的技术基础,由通信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综合管理技术等组成。在这些技术领域中,最新的技术成果及其形成的装备会以最快的速度应用于建筑业。如在5年前,当软件工程界刚开始讨论中间件技术时,市场上立即推出了采用中间件技术的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软件iz bms集成化智能建筑管理系统)。又如当工业以太网技术出现突破,随即出现了基于工业以太网的楼宇自动化系统。 d.基础理论层。虽然从表面上看,智能建筑嵌人了许多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的技术,但实质上智能建筑并不仅是新技术的综合与新装备的组合,而在其深层次中是有基础理论的支撑。 1945年奥地利人贝塔朗菲创建系统论形成了“系统哲学”,这是把世界看作一个巨大组织的机体主义世界观,它包括了系统本体论、系统认识论、系统价值论和系统方法论。系统理论的概念(等级秩序、渐进分化、反馈、开放等)与方法(图论、集论、控制论、对策论、排队论等)是智能建筑总体设计与工作流程规划中的重要工具。 美国人香农在1948年奠定了信息论的理论基础,使人类传统的科学从以材料与能量为中心的体系,转变为以材料、能量与信息为中心。当建筑物的智能水平日益提高后,人们已不满足仅在通信信道容量、噪声抑制、数据加密上应用信息论,而需要进一步通过统计及随机过程的分析来讨论语义分析、信息的嫡的应用。 “以人为本”在如今似乎已成为一句时尚的语句,但在智能建筑的功能设计与运行管理中,如果缺乏针对使用者与管理者的工作和生活便利考虑,缺乏以人机工效学对人机界面、机器与人的共享空间的设计,缺乏在智能化、数字化环境下对不同职能与层次人的行为处理分析和对策,那么任何再先进的智能化系统也是失败的。 智能建筑不仅仅是当前高新技术的尽情应用,而且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建筑物的一切进行考量:设备与材料的环保、系统运行方式的综合能效设计、建筑物节能模式的选择、建筑物管理的组织结构设计,都需要从有利于协调“自然·社会·经济”关系,提高“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来考虑。这些工作要有助于建立7项工作:选择资源节约型的经济体系、推进社会公平化的社会体系、重视提高国家综合实力的科技体系、保持自然生产能力的生态体系、促进环境质量提高的环境体系、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人口体系和规范合理行为的政策法规体系。“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已深人到整个社会。智能建筑自然也在“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覆盖之下。 显然,在智能建筑所有的相关领域,以上的理论都在工作过程中起着宏观导向与微观指导的作用。 2智能建筑理论的特征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智能建筑不仅存在理论,而且其理论结构相当复杂,还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a.多目标的优化智能建筑不是机械的技术与设备集合,而是一个大系统,需要多视角地考虑技术、管理、经济、人文、环境等因素的大系统运行目标,并且调动各种手段使系统达到最优的综合目标。即系统的优化目标函数为:s=f 技术、效率、价格、智能建筑理论与工程实践—程大章发展、环境、人气等)。 b.多学科的综合这一点是显然的,智能建筑的规划、设计、运行和管理,所涉及的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法律问题,都必须有效地应用各学科的知识成果来解决。 c.多因素的相关性智能建筑与社会信息化、社会经济发展、管理模式、装备技术发展、政府导向等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尽管就表面来看智能建筑仅是一种建设行为与经营管理方法。但是从建筑物的生命周期成本(lcc life cycle cost)(见图2)来看,当某种设备与技术采用后,可改变其生命周期中许多相关的分项状态。 比如采用完善的ba(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进行照明系统的节能控制(按照度、时间、夜间最低照度、分区等),可以有效降低电耗与照明设备的运行时间,而照明设备因此而延长寿命减少了照明设备的维护更新费用。这可使建筑物生命周期成本中的能耗费与设备更新费用减少。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设置完善的ba系统,要增加建设的一次投资.同时,降低能耗的效益并不仅仅体现在lcc的图中,它对于广义的环境保护价值更是巨大的。 3智能建筑工程实践的分析 近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全国各地的智能建筑热潮有涨无退。由于我们已经历了较长期的探索,在工程建筑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教训,无论是建设方/业主,工程技术人员,还是物业管理人员,都逐步趋于成熟。因而最近起步建设智能建筑的地区(暂称为后行地区),往往可以比北京、上海、广州等先行开发建设的大城市(暂称为先行地区)有更好的建设效果。我们将之称为后发优势,见图3 智能化系统工程先行地区由于一开始处于探索前进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在早期建设中存在着各种过份的行为(控制论中称之为超调),随后又出现因失误而放弃的行为(称之为振荡过程),最后趋向于合理的装备与功能水平。而后行地区由于可以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与教训,可以比较合理稳妥地确定自己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目标与行为,虽然起步稍迟,但最终可以与先行地区趋向于同样的建设效果,而他所化的代价则比先行地区要小得多(如早期智能住宅小区建设成本高达230元/mz,而近年来则在60元/mz左右,而且装备的性能与质量更好)。 4智能建筑已经形成产业链 建筑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国民经济状态上升建筑业必然兴旺,建筑业发达了,国民经济必然形势大好。中国近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其中就有1---2个百分点来自建筑业贡献。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的基本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北京市2008年的奥运会与上海市2010年的世博会,大大刺激了建筑业发展,智能建筑与智能住宅小区则成为建筑业的精品。在工业建筑物、民用建筑物、军事建筑物与市政建筑物中的电气设备投资已从上世纪80年代总投资的6%一7%,增长到总投资的10%----18%,并且还在不断上升。与此同时,市场中的各类智能建筑电气设备不仅引进了大量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也推出了一定数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据不完全统计,与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相关的国内企业约有6---8千家,智能建筑电气设备的民族企业在稳定成长。目前智能建筑行业,已基本形成了一条稳定的产业链,产业链的各方关系可以用图4来描述。 图中箭头表示各方的相互关系:①提供建筑化系统设备工程与技术服务;②提供智能化系统设备功能信息、设备使用改进意见;③提供产品与设备技术信息;④提供系统设备需求信息与系统设备功能信息;⑤人才与技术的需求与供应。 图4智能建筑的产业链示意图 图4所示的关系中,工作的基础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注:gb/t50314为《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为《智能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5智能建筑应用的发展趋势 随着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工作与生活的环境要求不断地提高,建筑物的功能与相应的标准也逐步提升.智能建筑作为现代建设技术的核心,面临着新的挑战。 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群的功能特征日趋明显,出现了中央商务区cbd ( center businessdistrict)、休闲商务区rbd ( recreation businessdistrict)、工业园区、行政中心区、经济开发区、住宅小区等特定功能的区域。现代城市管理必须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这些区域的建筑群与建筑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这对智能建筑提出了新课题。在美国“911”事件之后,建筑物的防灾、减灾及反恐等安全问题凸现,建筑物中的消防、安防、防灾及应急供电等已不可缺少,唯有借助智能化的应用系统,才能使之精准、有效、稳定与可靠地工作。 显然,当我们的视角从一栋建筑物扩展到一组建筑群乃至一个城市来讨论智能建筑时,系统论、信息论、人本论、可持续发展论的作用与价值将更为巨大的。 结束语:本文是笔者从多年从事智能建筑研究与工程建设中摸索而得的认识,这一关于智能建筑的理论构想希望能得到业内专家的批评与指导。 建筑理论论文:建筑民企财务预算管理论文 一、新形势下影响建筑民企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力的主要因素 (一)预算执行中缺乏必要的控制环节,使得预算执行流于形式 统观我国现有的大多数建筑民企,因为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大多存在着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全面的、合理化的控制手段和措施的问题,使得控制环节长期缺位、预算执行流于形式。这一问题主要的表现为:在执行财务预算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制度、机构以及人员配备来控制和掌控预算的执行过程,没有充分将预算应用到实际的资金运作中,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认为预算只是编制工作和最终的审核工作,却忽视了财务预算的目的,即对资金使用和支出进行合理的规划并指导其运用。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没有设置控制环节来及时地对财务预算项目相关的信息进行跟进和反馈。 (二)财务预算编制工作过于模式化,对建筑民企发展起不到战略指导作用 在当前大多数的建筑民企财务预算编制现状中存在着模式化的问题,即不考虑自身企业的特点,一味地沿袭其他企业的预算编制方法,具体来说,有以下两个主要表现点:财务预算编制方法没有切合建筑企业自身的需求。一味地照搬其他行业或者较为陈旧的预算编制方法,如定期预算和固定预算的方法。这两种方法为静态编制方法,没有充分考虑到建筑行业随市场环境因素影响的明显性。这样的预算编制方法得出的企业预算会很大程度地偏离市场;另外,财务预算编制配中定额标准缺乏地区化和针对性。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体会,大多数的建筑企业所采用的定额标准相同。但是,在面对不同地区的施工工程时,受到当地市场环境的影响,统一定额标准下编制出来的预算往往不能适应本地区的施工项目的资金投入,这就影响了施工保质保量顺利完成。综合以上两点,过于模式化的财务预算编制就失去了其执行的意义,即对建筑民企的发展起不到战略指导的作用。 (三)财务预算监督与考核机制不健全,影响预算管理执行的效果 针对笔者切身的工作体会,大多数的民营建筑企业受到集权化、家族化等陋习的约束,大多存在着监督与考核机制缺失的问题,即没有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构来监管和强化预算的执行。当预算编制完成后,便“束之高阁”,在实际的工程资金运用中没有根据预算来进行,只是一味地听从某些人(建筑民企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的指挥。或者,有监督部门但是形同虚设,甚至执行人和监督人往往是同一人。另外,在机制建设方法,财务预算中还需要现代化的管理体制的介入,主要为绩效考核机制。这项机制的缺失使得预算执行的效果被广泛忽略,使得即使实际核算与预算存在很大的偏差,也没有实质性的奖惩措施来加以鼓励和惩戒。 二、提高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执行力的对策分析 针对上节提到的影响建筑民企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力的几大主要因素,结合建筑民企自身的经营特点,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加以改进,以实现提高这类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执行力的目的。 (一)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的环节控制工作,完善预算管理执行体系 为了完善预算管理执行体系,必须要重视和加强民营建筑企业自身的财务预算管理中的环节控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从财务管理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分别相应地做好前馈控制、过程控制和反馈控制这三项工作。具体来说,有:前馈控制。即将预算编制的结果向涉及的部门以及个人进行有效地、全面地传达,使建筑工程项目各方都能够掌握工程预算的范围,进行做好预算预警工作,事前根据预算做好资金的统筹;事中控制。要摒弃以往“本末倒置”的观念,把预算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算执行的控制中来。即建筑项目各实施部门要随时根据预算调整本部门的实际支出,将执行每项业务的资金使用情况都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反馈控制。即在工程项目结束后,要对预算的达成情况进行及时、准确地反馈,从中发现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从而起到更好地指导后续工作的目的。为了做好环节控制工作,需要在财务预算管理中将以上三点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运用。具体办法上,除了设置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架构外,还可以引进现代化的软件技术来实现数字化远程控制,从而起到提高预算执行力的作用。 (二)结合自身工程及预算编制需求,充分做好建筑生产力市场的调研工作 为了做好建筑民企的预算编制工作,需要企业在考虑到自身工程需要的基础上,对当地的建筑生产力市场做好充分调研工作,做好预算编制的数据以及其他信息的收集工作。具体来说,为了切实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使之免于模式化和程式化,需要做到:首先,建筑民企在编制财务预算前要根据工程需要以及当地的市场条件,将财务预算中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定额标准)确定下来,要确保这一标准能够准确地反映当前的建筑市场以及指导业务开展。另外,在市场资料的收集过程中,要做到充分、全面、实时。其次,在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同时按规定要以指定的形式反映出来,如现金预算表、预计资产负债表以及预计损益表等。最后,要纠正以往传统的静态预算编制方法,将现代化技术如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等糅合到预算编制工作中,采用动态预算编制,实现预算管理的动态化,如滚动预算等。通过动态化的预算编制,可以实现预算的随时调整,便于增强与日常管理的切合度,使得预算更加贴近于需要,对企业的近期规划目标和远期战略谋划都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从制度和执行两方面加强预算监督与考核体系建设 针对建筑民企存在的财务监督与考核体系不完善的现状,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体会认为应当从制度和执行从方面着手来改进。首先,在制度方面,作为民营性质的建筑企业在除了接受国家相关财务制度的约束外,其自身为了克服个人主义以及家族主权的弊端,还需要根据自身的财务管理状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和考核制度。通过制度说话,通过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财务预算工作,从而为其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持。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做好本企业的各项业务的实际调查工作,在工作事实和环境的基础上再结合相关行业的成熟经验来明确本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另一方面,在沿用传统的监督与考核执行方法的基础上,还要适当地结合建筑企业自身的特点将现代化的技术应用到监督和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工作中。如基于建筑企业涉及财务项目多且繁琐的特点,可以通过软件技术来辅助财务预算监督工作,能够很大程度地保证监督工作的实时性、全面性以及准确性。同时,对建筑民企的财务预算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能够强化预算执行的效果,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财务预算内控、编制和监管、考核机制方面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笔者基于这些因素结合自身的工作体会提出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提高财务预算管理执行力的对策,以期促进财务预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经营活动。 作者:王祥垒 单位:青岛创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建筑理论论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管理论文 1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主要意义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推动了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党和国家对建筑行业非常重视,建筑行业工程施工质量也成为当前关注的重要问题。建筑行业工程的管理工作也随着提高。工程管理制度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根据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建立一个全面的可持续要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和建筑行业的协调发展。因此,对工程管理应对施工质量制定严格的制度、要求、管理、责任和引起高度的重视,对国家、社会、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好工程管理和建设质量。 2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2.1建筑单位行为缺乏规范 建筑行业主要手段是以一些辅助工具和手工作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劳动力的要求和标准都比较低,给不少投资少的企业和个人大批量的涌入建筑行业,是建筑行业的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同时计划经济体制的实施下,不少的建筑企业工程业主没有达到市场主体的要求,甚至有不合法人群的混入,使建筑工程不规范。 2.2建筑市场法律意识不强 我国《建筑法》在建筑工程中已经颁布,但其实施的力度不够,地方政府和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并没有把相关法律贯彻落实到建筑市场中,导致建筑市场的法律意识不强,造成建筑市场中依然存在着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在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招标投标、建设管理以及施工监管中出现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的出现,而且当前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度只是束缚建筑的施工单位,而建设单位的管理任然没有的到规范。 2.3人力资源素质不高 建筑行业很多是劳力工作,在招聘施工人员时,对施工人员的要求也很低,施工人员大多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和没有读过书就业难的人群。大多数施工人员在上岗前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虽然工作卖力斗志激昂,但在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工程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对施工器械设备操作和安全知识缺乏了解,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人员伤亡,影响施工进程不说,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2.4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的主要是由质监站来执行的,由于质监站的工作范围广、人员有限且监管项目多。工作人员一个人无法身兼数职,对施工质量的管理松懈。由于质监站的局限性对工程制度的监督力度明显不足,工程质量也不能得到保证。所以,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容易忽视很多细节问题,为工程的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提高施工质量的工程管理对策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下,建筑行业的迅速突起,很多有商业头脑的人看到了商机。在我国成功加入WTO后,大型的施工企业为了扩张市场给不少小型施工企业带来的很大的压力,同时很多自主创业在城乡进行自行承包的施工队伍越来越多,建筑企业面临着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市场。 3.1依靠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由于当前工程管理的不完善,很多施工单位存在着分包现象,而分包部门的工作范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各部门工作时,工作内容又相互交叉,各自为盈、分头行事以及工作分散等现象比较严重,导致工作程序上容易出现纰漏。施工管理的欠缺,对施工人员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施工人员之间相互推卸责任或思想麻痹。再加上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素质有一定差异,给协调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管理人员在进行岗位协调时,由于工作人员对其他岗位的技术、专业、质量和工序都没有全面的了解,进行协调后专业不对口,是员工的潜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对此工程管理部门应合理调整管理制度,明确划分管理范围,并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叠和遗漏,加强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工程质量。要做好管理工作,就应该加强管理制度,使管理职能得到充分的体现,贯穿到整个施工团队。工程施工的领导者和实施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从用户、业主的角度出发,自觉维护用户和业主的利益,加强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施工质量和建筑质量。 3.2从施工技术提高工程质量 (1)加强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 在企业的施工过程中,设立一个合理有效的交接管理体制,员工在进行工作交接时要对接班的员工负责,工作的详细情况和要点进行交接完毕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接班人员在接班是要主动了解不在是的工作情况和状态,并做认真的检查确认后在接班,如果接班使的质量到不到相关标准,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把实际情况及时向质监员反映。质检员在执行工序质量检查时,应把国家指定的评判标准作为依据,把监管制度落实到位。 (2)在施工方法质量上的监督。 在工程实施前,施工企业应先设计好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慨括了整个工程的施工步骤、资金预算、施工图纸等方面,在经过投资人、施工企业最高领导以及施工负责人的审核,做出规划和样板,在反复的考察、调整和修改,设计出适合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在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来执行。首先,把一般工程、特殊和关键过程的技术交底进行持续性的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施工中遇到的突发情况和新问题,设计师可以多设计几个方案或者进行修改,以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 (3)对施工设备质量的监督。 施工设备的使用必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专业考核、安全教育以及颁发使用证书才可以对进行使用和操作。岗前培训不只限于基础教育和安全教育,施工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安全操作,以及技术指导和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培训的重点,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和专业的考试,获得相关证书后才能进行操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保养知识,才能使机械设备水平得到最大限度的作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行业中,施工的质量是建筑物质量的保证,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还关系到用户、业主和财产的安全。施工企业在施工时要按照设计、监管、施工等来开展,保证施工的质量。同时应加强工程的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是施工能够正常的运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孙青春 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社会经济论文:加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成为能否顺利地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重要环节,成为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总书记在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一次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它是使每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都有安全感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能使整个社会呈现稳定的局面。 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就是建立以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来消除竞争机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及其所引起的社会震动,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救助、扶贫和扶持经济开发等措施,调节收入的过大差距,以缓和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并通过社会保障的各种措施,增进公民的健康水平,提高其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进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说,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化大生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 现在,我市正处于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重要转轨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迫切需要我们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另一方面,我市经济发展速度不快,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这又制约了我市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又给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带来了重重困难。因此,我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战略目标应该是:结合包头市的实际,通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到本世纪末,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能够切实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权利的新型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它是指社会成员因受自然灾害及其经济、社会原因而导致他们无法维持最低基本生活水平,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各种形式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我市历来十分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始终把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当作帮助城乡贫困对象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重要措施。并始终贯穿“依靠群众、互助互济、自救自立、救人救本”的原则,突出了“生产自救”和“以工代赈”的思想,在安定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的稳定,促进生产的发展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我市也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原有的社会救助已明显地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企业的改革,大量的人员下岗而陷入生活贫困,而我市的财力又有限,使得社会救助工作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是社会救助标准过低,除了孤寡病残救助尚能勉强维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之外,其余各项都仅是象征性的道义支持;二是社会救助经费没有能够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要解决社会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最低社会保障线制度,即国家为救助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者,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助标准。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是国家重视和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的重大举措,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后,可以依法对收入低于生活保障线的社会成员进行救助,覆盖面广,将其它保障项目解决不了的社会成员生活困难问题兜了底,我市已于1997年3月1日正式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这是我市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它大大地提高了社会救助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使社会成员的生活困难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有利于化解矛盾,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更好、更直接地为我市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在实施最低保障线制度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二个问题:一是妥善解决好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经费。经费问题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的核心、基础,如经费不落实,其他工作都无法开展。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市财政与各旗县区、各企事业单位共同承担的办法,并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权限、操作运行的程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问题,形成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二是要正确处理好需求和可能的关系,使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要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救助标准。不求一步到位。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障制度,是所有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国家和社会基本政策的直接体现,也是维持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稳定和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战略性手段。但是社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只能以一定时期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基准,既不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变,更不会满足遇险社会成员的全面生活要求。同时,它也是国家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特殊手段。 1、养老社会保险 养老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广的重要项目之一。它是指在政府立法确定的范围内,对达到法定年龄的社会劳动者,当其按照规定正式退出劳动领域后,由国家或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社会保险补偿,以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我市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保险金的给付与保险费缴纳相脱节,权利与义务不统一;二是养老保险缴费率过高;三是统筹范围小,资金积累不足;四是地方与行业之间的社会统筹缴费比例不同,造成职工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困难,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我市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应本着兼顾眼前与长远的原则,既要坚持和完善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共济性的长处,又要注意克服其“大锅饭”统筹的短处;既借鉴与引入个人帐户制度中的自我保险机制,又努力避免其缺少社会共济性的弱点。博采众长,形成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兼顾,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社会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要以“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为原则,统一基本制度,改变制度分散、方法各异的状况。同时,明确界定产权,分别立帐,单独核算,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以增加受保人的信心。 三是实行统帐结合的办法后,要打破投保单位中合同工、临时工与其他职工的身份界限,以及各种经济成份的界限,要使用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 四是在计算养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时,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仍有贫困地区存在的实际,充分考虑到这个缴费比例要有适当的基金积累水平和抗风险的能力。 五是要努力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分级管理、市级统筹的能力、逐步扩大统筹范围,加大基金的调控作用,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调剂基金,发挥社会共济、分散风险的保障作用。 2、失业社会保险 失业社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当其因非自愿原因暂时失去劳动机会,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市的失业保险制度是1987年建立的,虽然时间不长,但在促进经济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履盖面窄;二是基金来源单一,保险水平低;三是再就业难以落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的失业社会保险应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失业和就业的状况,逐步建立起覆盖城镇全部职工,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救助与再就业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新型的失业保险制度。 一是逐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将失业保险覆盖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国有、集体、个体私营等所有劳动者,真正解决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有险无保的问题。 二是合理地确定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缴纳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变过去国家包揽为国家、用人单位、被保险人三方负担。 三是合理确定基金的使用结构。用积极的促进再就业,代替单纯发放失业救助;用严格救助条件、缩短救助周期。 四是适当延长老年失业者的失业救助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含2年),且在救助期间未能重新就业的老年失业者、可延长享受失业救助至退休,但要降低待遇标准。 五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并把失业救助与职业介绍、转业训练、生产自救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医疗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社会劳动者因病、受伤等原因需要诊断、检查和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市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虽然也实行了一些改革的措施,并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根本上来说,仍没有消除其固有模式下带来的种种弊端。一是缺乏有效的医疗费用制约机制,浪费严重;二是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三是医疗社会保险起步艰难;四是医疗服务中价格体系不合理,管理漏洞也较多。 我市的医疗社会保险,要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合理负担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履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的医疗保险制度。 一是要保障基本医疗,既要使劳动者在患病时能够得到基本保障,不会因病陷入贫困无助的境地,又要将这种保障水平控制在政府和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二是个人承担适当的经济责任,通过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等形式,改变医疗费吃“大锅饭”的状况。 三是建立对职工个人医疗费用的有效制约机制,减少浪费。职工就医,必须出示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制发的带本人照片的医疗卡。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可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中支付,但个人仍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比例可随费用的升高而降低。 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定点医疗制度,促使定点医疗单位通过合理竞争,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和医疗保险机构要对定点医疗和定点销售药品单位进行资格审定和定期检查。 4、工伤社会保险(略) 5、其他社会保险(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指国家、集体和社会为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生活,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福利性物质帮助、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 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我市的社会福利不可能是从摇篮到坟墓全部由国家包揽的模式,而应有自己的特点。作为国家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措施,虽然步履缓慢,但已逐步形成了我市社会福利的体系,为满足我市公民的社会福利需求,提供了服务设施与项目,也为我市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努力。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会福利社会化程度低;二是单位自办的福利设施,使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经济效益低;三是职工福利基金提取办法还不尽合理,职工福利基金的项目和使用也比较混乱;四是我市的社会福利设施更新不够,财政投入不多等。 社会福利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它既不象社会保险只对职工失去的工资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也不象社会救助只能起到“雪中送炭”的救急作用,而是以促进城乡居民的生活福利普遍提高为目的。 ——在社会津贴方面,将“暗补”变为“明补”。把对城镇职工实行的粮食补贴、副食补贴等,都由过去的计入个人工资总额的办法改为单位给付的形式,由“暗”变“明”,让职工明白自己所得中哪些来自按劳付酬,哪些来自社会福利,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福利支出统计。 ——在住房福利方面,要彻底改变对城镇居民无偿分配住房的状况。现阶段改革应分为三步;一是提高现在过低的房租,实现“以房养房”;二是公平出售新理住房,以吸收更多的住房建设资金;三是建房投资来源多元化,除国家、地方投资外,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居民个人投资兴建住房。 ——在职工福利基金的项目管理方面,应进行调整。把那些不应由福利基金开支的项目,划出来由其他经费解决。对有特殊贡献者,可享受特殊的福利待遇。 ——在福利事业社会化方面,企业要摆脱“小社会”的负担,随着生产化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实现,同时,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加以扶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 (四)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安置性质的特殊的 社会保障制度。 我市的社会优抚安置,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保障这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促进社会的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一是现阶段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补助标准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二是优抚经费尚未建立起正常的增长机制;三是优抚事业单位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服务管理方式尚待完善,社会化管理的能力还很弱。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对现行的社会优抚制度进行改革: ——科学地确定社会优抚经费在财政支出中每年的递增比例,以确保优抚事业的正常增长的调整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随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 ——优抚事业单位要加大改革的力度,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改革人事、用工和津贴发放制度、挖掘内部潜力,增强自身发展的活力。并积极筹建社会优抚的专项基金,创办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努力创收,以保证基金的容量。 ——要大力发展干休所的生产经营,增强干休所的活力和自我保障能力,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的路子,创造条件,由目前“大集中,小分散”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小集中,大分散”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继续实行退伍义务兵合同制的保护政策,使他们安心国防建设事业,同时又能适应国家用工制度的改革。 在建立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社会成员三者的关系;同时,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我国的社会制度、社会风俗、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和特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 1、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目标、方式和重大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去认识它、理解它、支持它,为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方面协调配合,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切不可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便盲目推进,给工作带来损失。 3、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我市未来一个时期内经济、人口与社会保险三者的发展状况的测算工作,以便科学确定合理和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初始阶段,一般不宜再增加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个人的缴费,也应从实际承受能力出发,由低向高,逐步到位。 4、要加快立法速度,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国家、社会保障职能部门、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社会保险金给付标准的确定、调整,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与投资运营的原则和办法,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范围与开支办法等,使各项社会保障事业的运行法制化、规范化。 5、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要坚持城乡有别,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就目前看,有的农牧区还不具备开展社会保险的条件,但在有的群众生活温饱有余、基层组织健全的地区和乡镇、苏木,可以采取农牧民自愿和政府组织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积极稳妥地发展农牧区的社会保险工作。 6、注重社会保障工作专门人才的培养,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懂业务、会管理的社会保障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供有生力量。 社会经济论文:当代社会经济生活变化的经济学分析 20世纪即将过去,新的世纪即将来到,在世纪之交放眼世界,社会经济生活有些什么重大的变化呢?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莱姆特·瑟罗出版的新书《创造财富》中说:“人类生活在前所未有的科技大发展的年代。放眼过去,到处都是令人惊奇的新生事物:‘虚拟现实’和‘网络空间’已成为大众的语言;‘因特网’和笔记本电脑已使电脑购物成为现实;新科技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改变了人们居住空间的地缘分界……一个接一个的奇迹令人眼花缭乱,无疑,一块充满了新的发展机遇的领域已经展现在人们眼前。”瑟罗称这是“第三次工业革命”。 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8世纪末,其标志是人类生产从以农业为主转向以制造业为主;第二次工业革命发生在19世纪末,其标志是电气化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如机械动力代替了人的体力劳动,电灯、电话带来了新的照明和通讯等);第三次工业革命发生在20世纪下半叶,其标志是人类的经济活动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在这样的时代,放眼世界,社会经济生活呈出如下变化: (一)富者相对越来越富,穷者相对越来越穷。 在这里,“富与穷”是要表明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占有在国家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不平等的现象加剧。其主要原因是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比任何时候都快,而开发和利用新技术的企业家成为社会财富的最多拥有者。有人说“在过去15年中美国出现的亿万富翁比有史以来的总和还多”。1982年,美国只有13位亿万富翁,而到1998年秋天美国有189位富翁。这些富翁的资产价值都是在亿美元以上,其中第一名是美国的比尔·盖茨。这个公司1986年上市,当年每股获利0.19美元,现年每股赢利有1.54美元,也就是说这10多年来每股赢利上升了8倍。但是它的股价升了500倍,今年7月16日每股价格为99.4375美元,每股价格与每股盈利相比(P/E)即市盈率是60倍,而且最近5年都稳定在这个水平。这样使微软股票的市值超过了5000亿美元。如果未来五年能够持续过去五年的增幅,则这一股票的市值可能超过5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的1/10,而比尔·盖茨的个人财产将达1万亿美元以上。如果把比尔·盖茨的公司当成一个国家,并以GDP来衡量,则当前,它在世界上占第11位,(仅次于美国78000亿美元,日本42000亿美元,德国21000亿美元,法国14000亿美元,英国13000亿美元,意大利11500亿美元,中国9000亿美元,巴西8200亿美元,加拿大6000亿美元,西班牙5300亿美元)。有人说“比尔·盖茨富有能够敌国”,可以说毫不夸张。 从什么是财富和比尔·盖茨对财富的占有,我们能够得出:(1)当代,财富的创造不主要是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对象,而主要是大脑对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2)财富的价值不完全取决于对财产现值的评价,更重要的取决于人们对财产的未来预期;(3)财富不仅以实在的物质产品的形式存在,而且以虚拟的有价值证券的形式存在。 富人越来越富,表明财富越来越集中,有什么力量可以使财富分散呢?答案只能是科学、技术平等的开发和利用。有人说“经济全球化的强大动力将确保财富分散”。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济环境,历史学家戴维·兰德斯在他的《富国与穷国》一书中说:“经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不同的文化造就了各国经济状况的不同”。所以,穷者越来越穷除了因为不能平等地获得开发和利用科技的机会外,关键在于社会制度、思想观念和政策选择存在着差距。 (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人们价值观、消费习惯的改变带来新兴产业的出现和经济理论的调整。 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发展不均衡是始终存在的。这种不均衡不仅表现在区域经济上,而且表现在人们的收入上。由于区域经济和人们收入上的差距,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这种改变产生的经济效应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而是社会财富的转移。有资料表明:人们进入老年以后,闲置的货币收入比年轻人多,基于这种“不均衡”,聪明的企业家便建立和发展休闲产业。一些企业家利用这种不均衡成了亿万富翁。我国一些地区依靠旅游业的发展富起来了,证明了除了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外,还能够利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不均衡走上致富的道路。这种变化还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收入的增加,人类用以获得生存资料付出的劳动时间减少,休闲时间增加。休闲时间增加为休闲产业兴起创造条件,休闲产业兴起不仅成为人类经济生活的转折点,如上述人类的经济活动从以制造业为主转向以服务业为主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标志,而且改变着传统的经济理论和对一国经济发展的评价。如传统的经济理论通常都认为“所得”与“成本”是货币形式的收入与支出,而当代,一些经济学家把休闲时间的取得也认定是人类生活的所得,相反,休闲时间的丧失是人类生活的成本。再如,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一个国家的国民所得达到一定限度后,对人类带来的福祉、效益会逐渐递减。因此他们反对以GDP作为国家最终追求目标,主张人类素质的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是“人本主义”观点,其含义是,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人类获得自身的发展。从这一观点出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1990年提出了人力发展指标。 (三)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取决于创新变革精神。 当代各种社会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只有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生存和发展的背后意味着优胜劣汰。是自己优胜劣汰,还是让别人优胜劣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选择。让别人优胜劣汰会形成抗争,会遇到既得利益者的反抗,结果也许付出的成本代价大,所以,聪明的企业家通常选择“自己优胜劣汰”,成功的企业家必须自我毁灭,才能保存自己。为此,需要走的途径是:扩大规模;在企业内部引进和开发技术。企业扩大规模包含着破坏旧的,创造新的;引进和开发技术也是“吐故纳新”。当代企业的规模扩大到一省、一国,乃至全世界,企业内部引进和开发技术的费用占了企业支出的相当比例,但必须指出引进和开发技术是一回事,利用引进、开发的技术成果使之产生效益又是另一回事 。一般说来,引进、开发技术,企业耗费的成本大,收益小,而利用已开发的技术成果对社会产生的效益大,成本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让政府与企业合作,即开发技术由政府投资,而利用已开发的技术成果由企业投资。在这一方面,北美与欧洲相比各有特点,欧洲人与美国人一样都注重技术开发,但欧洲人不如美国人注重已开发的技术成果的利用。 (四)政府的控制力下降,企业的扩张力上升。 政府作为社会的权威部门具有强大的控制力。虽然这种控制力主要在国内,而不主要在国外,但国外的某种因素干扰也能削弱政府的控制力。由于高科技的发展和资本追逐利润的趋动,各国政府难以控制信息的传递和资本流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力度加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政府控制力的下降会产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有序与无序”的选择,即是选择强化政府干预,只让人们有必要的自由,还是弱化政府干预,让人们有更多的自由。实践证明:“有序”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无序”也是不可少的,但不能越界。有序过度会抑制人们的革新精神和创造力;无序越界会抵销人们的团队精神和共合力。企业扩张力的上升,除了已开发的科技成果的推动和市场的推动外,20世纪末的企业并购起着“火上加油”和“互为因果”的作用。有人说1998年是“喜结良缘”的大好年,这一年创下了企业并购的最高记录,全球主要工业国家企业并购事件12500多起,价值总额超过16000亿美元。企业并购除了增强自己实力,增大自己无形资产,有利于竞争、提高运营效率外,重要的是控制、取代、左右一方,即控制一个行业、一个区域乃至一个国家,取代地方企业、某国企业、相关企业,左右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的趋向。要看到企业扩张力的上升,不仅影响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而且影响到人类的政治经济生活、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五)通货紧缩是下一世纪的难题。 有人说20世纪是通货膨胀的世纪,而21世纪是通货紧缩的世纪,理由是20世纪存在着规模巨大的、连续不断的战争,战争使参战国不得不实行通货膨胀政策,进而影响全世界,而21世界战争将受到各种因素的抑制,人类能够“和平共处”,通货膨胀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样的评论似乎有点简单、武断。但不可否认,怎样消除通货紧缩将是21世纪的难题。 通货紧缩,简单地说,就是流通中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减少,物价持续下跌。引起这种状况的因素,主要有:(1)生活必需品过剩。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财富的增长在较短的时期中超过过去的若干倍,反映在人们的劳动与收入中,是劳动时间可以大大减少,休闲时间可以相应增加。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芝加哥大学着名经济学家罗伯特·W·弗格尔说“在美国,一个正常的人一年可以劳动2700小时,而维持一家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只要520小时,约占20%”,这表明:如果仅仅为了维持一家人的吃穿用住,则只要付出20%的劳动所挣的收入就足够了,而80%的劳动所挣的收入处于闲置状态。对此,他撰文说:“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美国在1875年,食品、服装和住房等生活必需品占消费的75%,而教育和保健仅占2%,消遣为18%。到1995年,生活必需品占消费的15%,教育和保健几乎与食品、服装和住房的消费份额相当。但消费中增长最大的是消遣,1995年,仅消遣一项就占到支出总额的67%”。这表明在物质产品消费基本或完全满足以后,经济的发展就不再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了,而必须为人们提供消遣的条件,发展休闲产业。所以,当代无论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或在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们消费结构的改变都存在着不适应,为人们生活必需的物质产品生产过剩。这种生产过剩,必然导致物价持续下跌。(2)生产能力过剩。不少产品的生产能力过剩,家用电器、汽车生产过剩已经是公认的事实。有资料说“世界的生产潜力至少比可预计的消费多出1/3”。在生产能力如此过剩的情况下,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存在着降价压力,所以产品价格下跌是必然的趋势。(3)新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促使价格下降。在这一方面最明显的是能源、矿产品和农产品,这些年来由于新技术在这些领域的广泛运用,使得石油、黄金和农产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4)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成本降低。当代,随着人口的增加,需要就业的劳动力扩大。存在着降低工资的压力。有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实行“弹性上班制”,这样可以降低成本。(5)生产从高成本地区向低成本地区转移,为价格下跌创造条件。(6)经济危机增大降价压力,因为只有降价,才能增加出口。 在通货紧缩的条件下,实际利率上升(名义利率加物价下跌率),不利于债务人还债,降低投资者借钱投资的积极性,因此,要克服通货紧缩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要在政策上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着力改善供给,特别是消除生产过剩。 社会经济论文:增值税转型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目前正在东北地区进行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与世界通行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仍然有一定差距,但其朝着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取向是不可逆转的,如同中国各项改革事业一样,增值税转型也必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本文对增值税转型所产生社会经济影响的分析,既考虑当前的情况,也尽可能考虑到更长远的影响。 转型与投资的关系 增值税转型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首先体现在投资领域:相对于“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收益,提高了企业的边际效益,而且资金流动的增加使企业获得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增加了企业可支配的投入资本额,从而使其增加投资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但是,企业存在着增加投资的可能性,并不意味着一定转化为增加投资的现实性。从我国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一定时期内增值税转型给投资者让渡的税收额度,能否转化为投资,还要从如下两方面来分析: (一)在竞争性较强的领域,企业投资与否取决于投资的边际效益,即产品有无销路、企业能否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增值税转型后税负的降低只是投资者附加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因素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定商品的市场需求。当某种商品在市场上趋于饱和或者缺乏销路,即使实施增值税转型与所得税优惠,也不可能吸引理性的投资者增加投资。相反,如果某种商品销售旺盛,前景看好,即使没有增值税转型与其他优惠,也会吸引投资者增加投资。如我国目前由于城市化加速,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主要城市的居民住宅将保持持续旺盛的需求,由此导致的房地产投资旺盛。即使国家采取各种政策加以调控,增加各种税费,也只能消退其过于炒作的成分,并未减少正常投资的增加。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还取决于商品的盈利空间。企业在投资于某一个项目,或者增加投资于原有项目中,其考虑的核心是该项目的盈利与否。企业投资时要进行成本与收益核算,在企业盈利空间不断缩小的情况下,如果增值税转型所产生的利益让渡不足以弥补其盈利减少,即使产品还有销路,理性的投资者也不会增加投资。如近几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国家对这些目录中的产业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但由于一些产业盈利的空间太小,发展前景不明朗,依然未能吸引来更多的投资。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税负减轻,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原理是相似的。相反,即使没有增值税转型,该项目盈利空间仍然很大,企业也会增加投资。 3.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促进是相对长期趋势,而非短期见效。这可以从资金的积累方面来分析。从1998年起,我国实行扩大内需财政政策,国家每年增加发行国债1500-2000亿元用于基本建设投资,而各个渠道的配套资金则数倍于此,由此形成每年增加5000亿元左右投资总额。而增值税转型所能给企业增加的资金则远没有那么大。根据东北试点的数据测算,如果按“两个增量”的抵扣模式,则国家每年减少的税收(亦即企业新增的可支配资金)也只有400-500亿元即使在全行业实施全额抵扣,这一资金量也只能达到1000亿元左右。而且,这些资金还将有一部分转换成为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实际得到的利益少于上述数额。从我国实行扩大内需政策在两三年后才看到明显的效应看,增值税转型所能给投资企业增加的资金流并不如前者那么直接,总量也要小得多,其所能产生促进投资的力量当然远不如前者那么大。 况且,理性的投资者对于任何一个新政策出台都有一个理解、分析和观察的过程,从政策的出台到政策发生实际作用往往存在一定的“时滞”。即使企业当年将上述400-1000亿元新增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对于我国目前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已经超过7万亿元而言,也是微不足道的。按2004年全国投资总额70073亿元计算,也只能提高当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0.5-1.21%,这对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达20-30%而言,力量仍然是有限的。因此,那种以增值税转型可能会带来投资猛增、经济过热为由来放缓增值税转型的观点是理据不足的。因此,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促进在很大程度上是长期的,从总趋势上说也较为舒缓。 4.就单个企业而言,所需机器设备及其价格的整体性,也会在一定时期内限制了企业的投资增长。如某企业从客观上需要3件设备,每件价格50075元,但该企业当年可支配资金(含自有资金和可获得的贷款)最多只有60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年就只能添置1件设备,实际投资500万元。这说明,并不是所有计划用于投资的资金都会在一个时段内用完。 (二)最近几年来,我国一些行业或者企业出现的投资热潮与增值税转型的联系并不密切。其今后依然沿着自身的发展轨迹来发展,增值税转型对其影响的程度甚微 1.投资热点主要集中的交通、能源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竞争性行业,其中,前两者属于国家战略发展的领域,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其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大部分地方是依据城市化发展进程所需要进行必要的建设,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依然会沿着自己的发展轨迹,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增值税制度的变化,对这几个行业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2.房地产行业。作为竞争性行业,为了商业利益,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些炒家较为明显的炒作性运作,使得房价提高迅速,由此带动了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但如果冷静地分析,目前房地产的需求猛增,其实也就是对几十年来欠账在短时间内的集中偿还,在很大程度上是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结果。就投资本身而言,还没有到完全失控的地步。200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158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商品房销售额10376亿元,增长30.0%,其中销售给个人增长30.4%,所占比重为93.3%.可见,投资的增长率低于销售的增长率,从原理上说属于正常范围。由于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转型不会对其产生直接的影响。与上述交通、能源等领域相似,其快速发展,带动了征收增值税的原材料各个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价格较快上升,增加了增值税的收入。 3.在相当一部分虽然属于竞争性但仍然具有“投资软约束”特征的企业中,增值税转型与其投资增长的因果关系并不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3年,全国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达21661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5566亿元的39%;股份制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为12733.6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2.92%。由于股份制企业中的大部分属于国有控股,所以两者相加达到60%以上。2004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3713亿元,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0073亿元的48.11%。可见,最近几年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中,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仍然是投资的最主要力量。从体制上看,我国的国有企业和相当一部分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不到位,企业“投资软约束”机制依然存在,“利益最大化”尚未成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一些企业在投资决策时,上级党政领导的意志、企业领导眼前业绩甚至个人端不上台面的种种利益,都成为重点考虑的因素。至于企业未来的发展、盈亏,以及诸如增值税转型带来的优惠,似乎不成为投资决策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增值税转型对其投资的影响将十分有限。 转型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1.从宏观层面而言,增值税转型使得企业可用于实际发挥作用的投入资本逐步积累,促进投资量逐步增加,带动经济持续稳步地增长。可以预见,从现在起一二十年内,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发展仍将继续处于投资拉动型阶段。我国目前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仍然不旺,促进投资稳步增长必将继续成为国家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选择。从微观层面而言,增值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增长,进而促进经济增长。一是转型使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不断缩小的企业资金相对宽裕,从而使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工工资的挤压;二是对于众多小型企业投资者而言,增值税转型所产生的利益让渡,不仅使其实际收益相应增加,更重要的是使消费信心指数增加。从而形成促进经济增长的传递机制:收入增加一消费水平提高一拉动内需增加一经济增长。 2.加快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值税转型对不同资本构成和技术构成的行业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积极影响。一般来说,增值税转型受益较大的是资本密集程度较高且产品附加值较低的冶炼工业、重化工业和机械制造业等传统行业,因为这些行业的机械设备在固定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资本有机构成较高。而目前定义的高新技术行业尽管产品附加值较高,但其所用的机械设备较少,其大量的成本是不能得到进项抵扣的人力资本支出和其他研发费用,因此,从税收让渡中直接受益不大。但增值税转型后鼓励各个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从而有利于高新技术生产设备的产销,使其得到间接受益。至于劳动密集的加工工业,虽然其购进的机械设备相对于上述两类行业较少,获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就相对较少,但其在增值税转型后处于“不亏不赚”的状态,因此也不能说增值税转型不利于劳动密集行业。总之,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生产设备成本的降低,使得各个行业都更有条件通过更新机械设备来提高劳动生产力,实现产业的升级,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 转型与就业的关系 时下有一种“机器替代工人”观点认为:一方面由于设备更新、技术进步,一部分技术跟不上设备更新速度的工人会被淘汰;另一方面,随着工人工资的不断增加、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企业雇用工人需要付出的成本更大,而增值税转型使机器设备的成本有所降低,两种成本的彼增此减,将促使投资者不断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使机器手代替人工手。由此引申出增值税转型要谨慎或者要缓行的结论。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仍然停留在转述“进口”经济学理论的阶段上,未能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作出客观分析判断。最近十多年来,产业的升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就业弹性下降,在未实行增值税转型的背景下就已经出现,因而不能以“影响就业机会增长”作为阻止增值税转型的理由。对于“机器替代工人”,在一些发达国家曾不同程度出现过,但大部分国家都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冻结原有制度以维持旧观。就中国的具体情况而言,应采取适合国情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1.目前,一些高科技领域或者特殊行业,如机械制造业、石化工业和冶炼工业,国际上的技术水平已经发展到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操作的工人不断减少的程度。即使我国的增值税不转型,这些产业的发展趋势也是如此,绝不能以忧虑“机器替代工人”为由抵御这种趋势。而且我国近年来也出台了各种优惠政策,来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以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2.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中,如电子产品装配,服装制造业等,尽管在增值税转型中不能直接受益,但是一方面由于增值税转型促进国内全社会投资逐步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些行业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转型减轻了企业负担,逐步提高了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增加了出口。这两方面都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行业的就业机会增加。 3.技术含量不高的加工业、中低档建筑业,在高工资水平情况下,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具有机械设备与人工互为替代的可能性。但大量的资料显示,从全国各地农村到珠江三角洲和东部沿海就业的“农民工”,其工资水平在近二十年来增长甚微,有些甚至一直没有变化。这正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描述“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式”所决定的,中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这样的模式中。只要中国城乡还存在数量巨大的剩余劳动力,在这些行业和其他类似行业中,除了必要的设备更新和升级以外,出现大规模的“机器替代工人”的可能性不大。 4.从长远看,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将利用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相对充裕的资金来开展研发或者投资于新领域中,进而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从而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出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如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的航天、导弹、信息、生物工程,以至海洋开发,除了一些世界著名的大公司外,还有无数中小企业的参与。这些企业之间分工合作,研究开发、中间试制、技术中介、产品推销和配发,以及从事咨询、策划、会计和法律服务等等,使得产业内部配套成龙、产业之间联系紧密,相互之间形成既严密周到又快捷便利的联合体。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即使是在产业发展水平很高的情况下,也能够形成高增长率、低通胀率和高就业率并行不悖的局面,打破了原先经济学理论中低通胀率和高就业率不可并存的定律。因此,将增值税转型后带来的产业升级同解决就业问题对立起来,将“机器”与“工人”完全对立起来,都是缺乏根据的。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最重要的一个任务是提供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并不是政府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而是把企业原先应得的利益还给企业本身,是还增值税“中性税收”的本来面目,使之更趋于规范、科学,进而促进投资、经济增长和就业。并且由于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让渡的税收总量(亦即企业获得的资金总量)有限,有限的资金经过一段时间积累,才可能对投资领域发挥相应的作用,因此,不宜对此作过高的不切实际的估计,从总趋势上说,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经济增长和就业的促进是渐进的、舒缓的。此外,增值税对投资、经济发展的影响毕竟有限,对于增值税转型,不应赋予其过多的、其本身难以承担的责任,也不要把解决所有问题的希望都寄托在增值税转型上。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其他政策来解决,通过间接、甚至反向的动力来解决。 社会经济论文:社会经济发展促使楚雄彝族传统文化转型 [摘 要] 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促使彝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 [关键词] 社会经济发展 彝族传统文化 转型 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的转型,都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我们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整个社会的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彝族传统文化进入了向现代化转型的历史阶段,这种历史性的文化变迁,必然冲击了彝族传统文化,影响着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 一、社会经济发展?g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主 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从而使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力,促使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竞争性和规范性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竞争机制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提高整个社会的富裕水平。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有效发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我们不仅要有健全的市场结构,而且要制订一系列严格的经济法规,确保经济政策的实施,达到预定的经济目标。 2.成熟的市场经济观念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经济观念已经成为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支点。资源配置的主体由过去的政府转变为现在的市场。其优点就是在完全竞争的前提下,能够实现社会范围内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并给予每个经济主体以经济选择的自由。亚当·斯密把市场称为“看不见的手”,这只看不见的手以价格为杠杆最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 二、社会经济发展必然导致彝族传统文化的转型 社会向前发展的历史潮流,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 中西方文化的交融,必然影响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变革,特别是冲击着数千年来产生于农耕经济基础之上的彝族传统文化。 1.经济体制的转型改变着彝族民众的价值取向 世界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现,改变了社会的分配方式,人与人之间不再靠掠夺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是靠创造财富来增加自己的利益,于是整个社会的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市场经济是在社会进步的曲折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社会秩序,这是一种具有巨大财富创造力的社会制度。 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对中国式的集权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从1978年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中国农村走过的曲折道路,克服各种阻力,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普遍发展,富有生机的新型农村体制使中国80年代初的农业获得了迅速发展,初步解决了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此后的近30年,我国的gdp总量不断增加,并以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发展,中国的经济实力空前提高,绝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的上升了。市场上的商品数不胜数,商品的质量和品种比30年以前提高了几个档次,只要有钱就能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中国富强了,百姓富裕了,银行里的存款翻番了,人们衣食住行的条件改善了。这样的经济发展成就是我国几千年历史中从来没有过的。经济基础的改变,中国民众的价值取向在悄然发生改变,这种变化也渗透到彝族民众之中。 在市场经济出现之前和之后的社会,是两个极其不同的社会。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每个人都愿意生活在市场经济社会中,都希望自身的生活得到改善,财富得以增加。这种选择,这种希望,也同样是彝族民众的追求。当彝族同胞走出他们原有的天地,他们会发现,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发明、应用新技术并从发明成果中得到巨大的经济回报,消费者的欲望、需求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得到满足,人们的消费方式是多元化的,生活方式是丰富的,人们身上所释放出的现代化因子,整个社会的现代化氛围,都在吸引着彝族民众,引起他们的好奇心,吸引他们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中,学习新的事物,并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所取得的硕果,这种潜移默化的变化,最初可能是从某个彝族人、某个彝族地区的某种变化开始的,然后扩散到越来越多的彝族人以及彝族地区,慢慢地影响着彝族民众的价值取向,这必然动摇了彝族传统文化的根基。 2.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外来文化碰撞着彝族传统文化 随着国际间的商贸往来,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各地。跨国公司在全球的迅猛发展、企业跨国购并之风的兴起,使不同国家企业之间能够通过强强联合,实现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降低生产成本,获取规模效益,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争夺全球市场。在这种趋势的推动下。世界各个地区和国家之间在经济生活各方面形成日益密切的相互依存关系,他们都作为世界经济这一有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而存在。经济的全球化,随之而来的是文化的全球化。于是,技术、信息、文化在全球范围内传播,中西方文化的相互交流和影响,彝族传统文化面临着与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国别的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碰撞,这必然会打破楚雄彝族传统文化机制原有的封闭性。 文化的全球化,如果具体到每个人,很多时候可能是自身所受的传统文化教养与外来文化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后果怎样?试想,在一种特定彝族传统文化环境里长大的彝族人,从小受到彝族传统文化熏陶,但现在却要面对一种时髦的或新兴的价值观念和经济体系,想要接受新的东西,又难以割舍自己固有的东西,而且自己固有的东西还有一种很强的惯性。这种现象实际上是由于外来的强势文化和自己传统文化之间的对峙所造成的。外来文化所代表的新兴潮流,它在全世界范围内铺展开来,具有不可抗拒的势头;而几千年来自己民族的文化所形成的传统,具有极强的惯性。两种力量的碰撞,自然会产生冲击波,有时甚至放弃了自己传统的东西。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面临着文化多元化浪潮。楚雄彝族传统文化不但面临着发展的新机遇,而且面临着被“同化”、“商品化”的两难境地。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发展促使彝族传统文化转型,这是一个保护、继承、弘扬优秀彝族传统文化的演变过程。 社会经济论文:试论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论文关健词】人口老龄化 养老负担 养老保障 【论文摘要】中国人口规模大,基数大,人口老龄化来势猛,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况必然加重国家的负担。人口老龄化还导致劳动适铃人口比重低,劳动力供应不足,进而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就需要改革与完善社会养老保阵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提倡和鼓励家庭养老,并与发展社区服务相结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组织老年自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人口增长过快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为了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我国的生育率迅速下降;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使得人们的死亡率下降和预期寿命提高,从而导致了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标志。 一、人口老龄化的界定及特点 (一)人口老龄化的界定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老龄人口的比重,相对于年轻人口所占的比重而言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也就是老年人口的比重日益增加的过程。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和生育率的不断下降,我国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及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是指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价值观进步了,生育观也从强制性的控制生育到自觉控制生育,从而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青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下降,相应的老年人口的比重增加。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人口老龄化是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提高的体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象征,具有历史进步性。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1.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较快。中国人口规模大,基数大,人口老龄化过程来势猛,老龄人口规模不断增长,使得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老年人口2000年占世界的2l29%;预计到2050年人口将增加到4.23亿以上,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2.3%,那时世界每4个老年人中就有一名是中国人。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从国际上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由7%翻番到14%,所用的时间,法国为115年,瑞典为85年,前西德和英国为45年,美国预计要用75年,日本预计要用26年,中国预计也将用26年,成为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2.中国人口高龄化显著。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较早地出现了西方国家高度老龄化社会的所有现象,即80岁以上的老龄中后期人口的比重提高得较快。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总人口,而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又快于老年人口。1950年我国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不足200万,200(〕年达到了1200万,预计到2050年将达到0.88亿。 3.中国将在经济不发达的社会背景下进人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具有时滞性。欧美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而来的,而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人为的条件下,通过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出生率、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急剧下降,从而青少年人口所占的比重降低,老年人口所占的比重上升,这是一种刚性的过程。欧美一些老年型人口的国家,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并制定了一系列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可以说是“先富后老”;而我国进人老年型人口国家时,农村人口占64%,缺乏必要的物质、制度准备,可以说是“未富先老”。 二、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是世界各国迟早会出现的人口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使得人们的生育率下降,死亡率下降和预期寿命提高,从而导致了人口老龄化。上面已经提到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同于发达国家,它是在人为的条件下实行计划生育形成的,具有刚性特征。人口老龄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大,青年人口的比重就小,影响了人口出生率,减缓人口增长速度,能缓解我国人口过多的压力,同时也有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 在当今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消极影响还不是很明显,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更加严重,老年人口的规模继续增大,在2020年以后,老龄化的弊端就开始暴露,老龄化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人口老龄化加重了社会养老负担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同时老年人口的绝对量也增加,老年抚养系数提高,社会用于退休金、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以及相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的负担也加重。老年人的养老主要是由社会和家庭承担的。我国城市的老年人口享有退休金和医保,在经济上社会养老负担大于家庭养老负担,但是城市计划生育政策严格,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是“四二一”家庭结构,即在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中,他们要面对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这时四个老人中只要有一个生病,便显得十分吃力,如果独生子女夫妻双方面对的四个老人中有两个同时生病,夫妻双方就无暇顾及了;在农村,退休金和医保还没有普及,主要是家庭养老方式,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人口老龄化所导致的年轻人口的比重下降,而年老人口的比重上升,就意味着越来越少的年轻人口要养活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老年抚养系数大。 (二)人口老龄化对劳动力资源的影响 1.适龄劳动人口下降。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低,劳动力供应不足,而劳动力状况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阻碍经济的发展。但是依据我国现阶段劳动力过多的国情,劳动力数量适当地减少,可以缓解劳动就业压力,缓和失业与下岗问题,但这种趋势长期发展下去,劳动力数量持续减少,迟早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2.劳动人口的高龄化。人口老龄化往往伴随着劳动人口的高龄化,我们习惯上把15一44岁的劳动力视为中青年劳动力,把45一59岁的劳动力视为高龄劳动力。高年龄段的劳动人口技术熟练,但同年轻人相比缺乏进取心,创业精神,思想保守,这样社会的主导精神就会趋向保守,在科学技术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化社会,容易变得相对落后。 (三)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和经济结构有重要的影响 1.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消费结构是影响经济结构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消费需求影响着生产调整。不同年龄的人口对衣、食、住、行、用的品种、规格、数量、档次的需求各异。如老年人在吃的方面以方便、质软的食品为主,穿、住、用讲究实用和经济实惠。老龄化使得适合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尤其是某些专用于老年人的特殊项目趋于增加。社会消费结构和经济结构向老年人倾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医疗保健和劳务服务的需求急剧扩大,出现了一批专门为老年人口生产消费品的行业,以适应老年人的需要。 2.人口老龄化对社会投资内容和投资重点的影响。人口老龄化改变了社会投资的内容和重点,社会需要增加与老年人的需求有关的项目的投资,如养老院、托老所、老年保健中心,老年娱乐中心,减少用于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方面的数量投资,而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3.人口老龄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社会上老龄人口的比重上升,使人们开始优虑经济能否良性运行,老年人往往重储蓄,消费倾向和投资意向趋于保守,从而可能削弱社会的经济活力。 此外,人口老龄化如果越来越严重,就意味着人口再生产转向静止型甚至是缩减型,使人口的发展出现不可持续性。因此,应及时调整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三、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实现合理的人口年龄结构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人为的条件下,通过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出生率、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急剧下降的条件下出现的,因此,调整生育政策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源。如果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继续实行,生育水平继续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这样人口老龄化过程会更加迅速,并将在本世纪30年代进人高度老龄化社会。为了平稳地把人口年龄构成调整得比较合理,现在就要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调整政策时一定要慎重,否则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人口迅速增加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又突显出来,就得不偿失了。 (二)改革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老年保障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受保障的人数和规模都迅速增加。但是养老保障存在很严重的城乡差异,一方面在城市中的老人退休金不断上涨;另一方面享受退休金的面却很窄,乡村95%的老年人口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因此要逐步扩大老年社会保障范围,使更多的老年人口在离开工作和劳动岗位后享有一定份额的退休金,使他们的经济生活有可靠的社会保障,这是社会的责任,也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象征。 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它虽然经过了20多年的改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继续努力,致力于建设全民全社会健康医疗保险制度。 (三)提倡家庭养老与发展社区服务相结合 1.继续提倡家庭养老。在我国,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时间差”的影响,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建立起适应老龄化发展需要的全方位的社会供养体系,因此,应继续提倡家庭子女供养老人。另外,即使老年人经济上有了保障,但也未必能适应随着身体老化带来的心理老化和精神老化,还需要子女的关心和照顾。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 2.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社区通常是指以一定的地理区域为基础的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共同心理因素和一定的内在凝聚力的社会群体,生活在一个社区内的人具有比较密切的社会交往关系以及相近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老年人口的健康、医疗、交往、文化生活等超越了家庭的界限,同时老年人又行动不便,因此,社区是他们活动最多的场所。实践表明,加强社区建设和发挥社区功能对老年人的生活有很大帮助。 (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组织老年自养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大大提高,而我国现阶段的退休年龄没有改变,这就使得很大一部分退休老人仍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退休前从事技术行业的一些老年人,由于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其工作能力比年轻人还强,我们应善于发现这类老人,让他们为社会的发展发挥余热。对一些身体健康状况好并愿意继续从事劳动的老年人,我们应为其提供再就业的机会,满足他们的劳动愿望,使他们自己养活自己,同时也会减轻社会养老负担。 社会经济论文:论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 【摘 要】 在人类发展史上,一切道德体系的作用性质及其变化,都源于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变化。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具有决定作用。 表现在: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了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生产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决定了道德领域的对立和斗争;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起了道德的变化。 【关键词】 社会关系;经济关系;道德体系;决定作用。 示道德的社会根源、社会本质和历史过程。在此基础上,我们就能从各个方面探究社会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同样,从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的依赖性出发,也能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道德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经济结构即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消费资料的分配方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在研究社会经济结构对道德体系的决定作用时,应着重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社会经济结构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和核心。这两种类型的社会经济结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历史形态。与此相适应,社会道德体系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历史类型。 首先,原始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家庭、胞族、氏族、部落等公共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人们在物质生活过程中的关系十分简单和狭隘。 与原始经济结构相适应的道德,便是同风俗习惯混为一体的淳朴道德。 其次,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形成了不同阶级的道德。同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和核心的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社会不再存在统一的道德体系,而是形成了各自不同阶级的阶级道德。而且,随着私有制的历史形式的改变,阶级道德也不断更换着它的社会内容和阶级实质。例如:与奴隶主私人占有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形成了互相对立的奴隶主和奴隶阶级道德。同封建地主私人占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形成了互相对立的地主阶级的道德和农民阶级的道德。同以资本家私人占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相适应,形成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两个根本对立的阶级道德。最后,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将最终形成作为全人类道德的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基础上,是由无产阶级道德发展而来的新型道德。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建立时间较短,经济结构中多种所有制并存,以及旧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正处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 二、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了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恩格斯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1]这种作为经济关系表现出来的利益,对于各种社会或阶级的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都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 首先,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都是从一定社会利益或阶级利益中引申出来的,或者说都是从一定社会或阶级的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中引申出来的。如何看待和处理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是区别各种道德体系最显著的标志之一。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可表现为多个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在于追求整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从属于整体利益呢?还是追逐个人利益、以及整体利益从属于个人利益?各种社会或阶级的道德体系,都是根据这样一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来确定它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在原始社会里,氏族、部落在调整内部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关系时,所遵循的道德基本原则,都是自发地追求氏族、部落的整体利益,将个人利益溶于氏族、部落的整体利益之中。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的道德虽然也会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但实际奉行的道德原则,总是追逐个人或者阶级的狭隘私利,公开或隐蔽地使社会整体利益屈从于他们的狭隘私利。公有制社会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在各个发展阶段上,都要求人们自觉地追求社会整体利益。 其次,利益决定了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适用范围。各种阶级或社会的道德体系,其原则和规范,究竟能不能真正成为社会统一的道德行为准则,发挥作用的程度如何,取决于它是不是真正反映社会的整体利益,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反映社会的整体利益。在原始社会,氏族、部落内部由于有着不可分割的共同利益,即个人利益和氏族部落的整体利益完全一致,所以才有了氏族部落统一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各个阶级社会中,从根本上不存在共同的社会利益,因此,各种道德体系的原则和规范,都是从各自阶级的利益中引申出来。所以,除了某些人类公共生活最起码的行为准则以外,任何一个道德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都不能真正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统一的行为准则。社会主义和严格意义上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社会经济关系在成熟度上不同的两个阶段,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一致性,同样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异。总的来看,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是由作为经济关系表现出的利益和利益关系所决定的。如果社会不存在共同的根本利益,就不可能有全社会成员共同的道德原则和主要规范。 三、生产关系中的矛盾和冲突决定了道德领域的对立和斗争。 在阶级社会中,各种不同道德体系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的,有时甚至是非常激烈的。这种对立和斗争的发生,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当时社会生产关系内的矛盾和冲突所决定的。 首先,道德领域内的对立和斗争,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展开的。 在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体系中,由于人们对于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不同,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由此决定了人们获取社会财富的方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特殊利益。社会各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或者为了争得自己的应有利益,便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情感,也形成了自己相应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以至形成了各自不同的道德体系。阶级社会的全部历史表明,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都源于各自的经济利益,这也决定了一切阶级社会不同的道德体系,都具有强烈的阶级性。 其次,各个阶级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也决定了它们道德体系的社会地位。在阶级社会里,不同阶级的道德体系,有的居于支配地位,有的则居于被压抑的地位。从历史来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道德体系,总是先后居于社会的统治地位,而奴隶、农民和无产者等劳动者阶级的道德体系,则总是处于被压抑的地位。剥削阶级的道德体系,之所以能够居于社会的统治地位,并不是因为他们的道德多么“高尚”,而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当时的生产关系中居于统治的地位,占有物质生产资料。因此,被剥削阶级只有改变了自己的经济地位,才能使自己的道德居于社会的统治地位。 四、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起了道德的变化。 在人类历史上,一切道德体系的兴衰和起落,进步与消长,归根到底,也都是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状况的。 首先,经济结构的根本变革,迟早要引发社会或阶级的道德体系的新旧更替。历史的进程反复表明,随着旧的社会经济结构日益成为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新的社会经济关系逐渐产生之时,相应的旧的道德体系,便日益走向衰落,新型道德体系的某些因素,便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新旧道德体系之间便有了越来越尖锐的冲突和斗争。当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完全被新的经济结构所取代,那么,新的道德体系则会迟早取代旧的道德体系。人类道德的这种新旧更替,一方面继承了前辈的某些道德传统,另一方面又表达了人们生活于新经济结构中的利益和要求。因此,从总体上看,新道德总是具有根本不同于旧道德体系的性质,也必然程度不同地显现出人类道德的历史进步。 其次,同一经济结构内部的某些重大变化,也会引起相应道德体系的变化。当某种社会经济结构内部出现了重大改革,社会道德体系必然会做出相应的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决定了道德的转型。例如: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就是随着公有制经济关系的不断完善而不断发展的。建国初,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的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也在无产阶级和其它旧道德体系的基础上迅速建立起来,并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使得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自然进入了一个转型发展阶段。这种转型首先在强调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更有利于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确立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整体结构和基本内容,从而决定了社会主义道德的转型方向,就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这种道德体系必将对促进我国经济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社会经济论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摘 要: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本文从民众、企业、地区、环境等方面对社会经济效益进行了定性的分析,并基于此对我国的轨道交通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社会经济效益;城市轨道交通 在中国,有34个城市人口超过100万人,其中8个城市人口超过300万人。进入90年代以来,交通需求增长的速度明显高于道路设施增长的速度,中心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土地的高强度开发和中心区道路的改造困难使得中心城市的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地面交通方式的相对饱和使轨道交通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国家计委资料显示,除北京、上海、广州外,目前重庆、青岛、沈阳、武汉、长春等多个城市也在筹建不同形式的轨道交通系统,拟建的轨道交通线路超过20条。“十五”计划期间,我国城市交通投资将达800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有2000亿元用于地铁建设。这表明,我国的一些大城市正在兴起一股兴建轨道交通的热潮。 事实上,城市轨道交通除了起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作用,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按照其是否可采用货币衡量的原则,可以分为有形效益和无形效益。按是否与项目主要目标相关的原则可分为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按受惠的群体又可以分为民众效益、企业效益、地方效益、环境效益等。 1 社会经济效益分类 1 .1 民众效益 1 .1 .1 节约时间。从乘客的角度来看,轨道交通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准时性和高效性,选择轨道交通系统使乘客的旅行时间大大缩短。 1 .1 .2 减少交通事故、增强安全性。轨道交通系统具有专用的运行线路,其本身事故比地面交通事故要少的多。而且由于轨道交通对地面公交客运量的分流,缓解了地面道路交通的拥塞程度,从而间接减少了地面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这不但减少了交通事故损失,提高了乘客本身的安全性保障, 而且为社会和家庭的幸福创造有利条件、增加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所形成的巨大社会效益。 1. 1. 3 提高劳动生产率。由于在途时间短,乘车疲劳度下降,轨道交通舒适度可使乘客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根据前苏联“固定基金、基本建设投资和新技术经济效果研究会”与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研究表明,运输疲劳使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数值:轨道交通为l.4%,公交车为7%。乘客选择轨道交通系统就意味着选择了舒适的交通工具。 1 .1 .4 扩大就业。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本身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将为社会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渠道。 1 .2 企业效益 1 .2. 1 提供需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这不仅产生对土木建筑、机械、电子等产业的直接需求,而且会促进与轨道交通系统有关的材料、仪表等行业的发展。而与这些技术、材料、仪表相关的行业更是多种多样的。一个轨道交通项目的启动将为相关的各企业带来巨大的推动力量。 1 .2 .2 提供商机。沿线企业可以利用轨道交通体系效益的外溢性获得间接经济效益,如在轨道交通枢纽站地域建设大型商业服务机构,利用轨道交通的车站进行小型的商业开发等,都可以很好的利用客流提高购买力。 1 .2. 3 经验积累。轨道交通系统,尤其是新型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总是伴随着一系列的攻关和科研过程。在此契机下,集中国内相关行业的优秀企业和科研单位,通过国家扶持、市场竞争的方式,研制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以及技术成果,并形成产业化。将使企业和科研单位积累宝贵的研发基础。 1 .3 地区效益 1. 3. 1 房地产升值。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成通车,改善了沿线的交通条件,提高了沿线居民和企业可达性,造成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房产的需求增加,从而使沿线的房地产增值。地税值也会相应提高。 1 .3. 2 节约用地。城市轨道交通在市内繁华区域基本采用地下或高架通过形式,对地面占用比较少。这对土地日益稀缺的城市来讲显得尤为重要。城市土地不断增值的规律,使城市轨道交通的此项节约效益从长期来看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益。 1 .3. 3 促进区域建设。一个成熟化的大都市,往往在已有的中心区发展潜力有限,需要不断的扩充其影响范围,形成多个卫星城,而轨道交通系统的途径的区域往往会迅速升值,成为新的城市中心。从而对整个区域的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以建成的日本东京地铁12号线为例: 12号线环线部1990年开通后,沿线建设住宅楼、商业楼等,车站附近将呈现新的繁荣。预计环线部开通30年后,沿线将增加居住人口约38,000人,从业人员111,000人。新宿、上野、浅草、锦系町、龟户、临海等各副都心地区之间的联系得到强化,进而刺激居民小区、小规模商业区的商业活动,对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创造就业机会产生积极影响。对刺激地域经济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极大的效果。 进一步的预测表明:8000亿日元的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费)在全国范围带来约2万1000亿日元(投资额的2.64倍)的经济拉动效果,在东京则带来与投资额同等的经济拉动效果。此外,这些经济拉动将在全国增加13.9万人的就业机会,创造出5200亿日元的收入。 1 .4 环境保护 1. 4 .1 节约能源效益。轨道交通系统与公交系统相比,具有无污染、噪声振动小、节能、运量大、方便快捷、运输效率高等特点。无论是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讲,还是从节约燃油的能源政策来讲,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常规“绿色交通”都具有公共汽车难以比拟的节能特性。新型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如磁悬浮系统以及直线电机轮轨系统在降低振动及噪声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 1 .4 .2 降低污染效益。直线电机轨道系统的建成具有不受交通堵塞的优势,因而可以促使原来的汽车用户转为乘坐该系统,随着汽车交通量的减少,可以降低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大气污染,降低造成地球温室化的二氧化碳,从而为环境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间接效益。仍以日本东京地铁12号线为例:汽车交通量的减少会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分别降低47.7t/a、118.4t/a。另外,造成地球温室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降低5566t-c/a。这相当于42万户家庭每天少看1小时的电视带来的效果。 1 .5 其他 轨道交通系统所形成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十分广泛的,除了上述内容还包括:改善城市交通结构,增加城市活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美化城市景观等等。这部分社会效益也是相当可观的。 2 几点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2.1 利用轨道交通沿线可产生新城市中心的特点,做好城市区域规划,建设卫星城,引导城市健康发展。 2.2 加强对现有轨道交通模式的国产化步伐,加快企业的研发步伐,尽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降低系统造价。 2 .3 根据城市特点,积极从国外引进先进、安全、有效的轨道交通模式。如广州引进的直线电机轮轨系统及重庆引进的跨坐式独轨系统等。 2. 4 加强人性化服务和指引,加强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设计换乘路线,加强辅助设施建设。 3结语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能够将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的统一起来,是具有巨大国民社会经济效益的现代化城市交通工具。大运量、快速高效的轨道交通系统是城市交通方式的巨大变革,也是城市演进的物质基础。它支持沿线区域的高密度开发,并可以通过建立以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土地利用开发新模式(tod)引导城市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优化,最终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民众、企业、地区乃至国家带来更广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社会经济论文:社会经济管理中部门内部审计的现状 摘要:当今,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推进工作十分的重要,然而就目前我国的政府内审和外国政府内审的发展相比而言,其对内需求存在诸多的不足。本文针对社会经济管理中部门内部审计的现状进行了论述并对其发展方向提出建议,希望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社会;经济;管理 1引言 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在社会经济管理当中,审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其主体性质对设计进行了划分,一个是内部审计,一个是政府审计,一个是独立审计。这里所说的政府审计就是政府审计机构需要根据法律实施审计,我国一般将其称为是国家审计,其实就是政府审计机关对监督财政等行为实施独立的检查,作为政府,通过审计对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进行监督,也是鉴定财政决算的情况,这样能够在财政管理当中,进行改进措施的提供,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揭露。更需要独立监督政府单位的财政等,并且对其进行评价,对于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目的就是让经济管理加强,经济目标得以实现。 2我国政府内部审计的现状 第一,目前政府内部审计已经在一定的时间段得到了发展,并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格局和体制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和其他的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相比,政府机构内审部门有着自身独有的特色。(1)政府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和政府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政府内部系统当中,进行审计工作的开展会更加的顺利,在处理内部审计工作中一些事项时,会比较便利。(2)一般情况下,政府内部审计优势,必须是由权利的支持下实现的,和其他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相比,政府内部审计工作不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它的工作是独立的,而且作用可以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第二,政府内部审计已经得到了极大的认可,这充分地体现了其的重要意义,当然了,政府内部审计有着其自身的优势,在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内部审计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也存在诸多的不足。(1)内部审计因为是在政府内部系统上建立的,所以,政府上级权力机构会给政府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的影响,甚至有一定的制约性。所以,政府内审部门其作用的发挥并不是自由的,也是受到限制的,甚至会由于内部权利的影响下,审计信息会出现虚假情况。(2)在政府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审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都是在原本的部门从事审计或者会计方面工作的,并没有对审计人员、业务人员进行特别的选拔。政府内部审计工作和普通的财务审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甚至有着其自身的优势,查账看账工作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培训,或者有专业的人员进行带领,相关的工作人们不能在内审部门当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所以,内审部门的业务水平会受到限制,不仅在审计人才上缺乏专业性,更无法和其他部门协助工作,可以说,内审人员非常的缺乏,这就无法最大化的发挥政府内审部门的作用。(3)没有真正地认识到内审的意义,不重视内审工作的开展。对于审计机关的审计署来讲,它是独立的,然而,在部门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其存在感就比较小了。内审在宣传力度上有着诸多的不足,更没有真正地认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虽然每个部门都进行了财务部门的设立,但是由于领导层对于该部门的忽视,虽然是在政府的要求下进行了内部审计的设立,但是在实际当中却是不重要的角色,使得审计工作本身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由财务部门来代替相关部门的工作。 3当代政府内部审计的发展 时代的推进,促进了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审计事业而言,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我国审计体系当中,政府内部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不管是理论上,还是实践方面,都相对的比较落后,它对我国审计整体水平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究和分析,针对当代我国政府内部设计的发展,提出下面几点想法。 3.1重视思想 从思想的角度来讲,作为政府内部审计工作,应该从思想方面进行大力的宣传,只有让政府内审部门的存在感真正的得到提高,领导层重视内审工作,并且对内审工作进行大力的支持,让人们真正地认识到政府内审工作开展的必要性以及急迫性。 3.2规范政府内部审计的法律条文及规定 从思想方面,要让人们真正地认识到政府内部审计,更要对政府内审重视起来,并且在条文法律中得以体现,主动性的推动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从规定中进行明确,才能让内部审计流程真正地实现规范化,使得政府内审真正地实现严谨性,以及科学性。 3.3政府内审人员选拔、培训的重视 由于工作人员的缺乏,以及工作的繁重是不成正比的,更是不科学的,因此,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内审工作时,会出现懈怠的情况发生。所以,作为政府,应该将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增加,更要保证工作人员的质量性,在进行人员的选拔时,应该对人员有着极高的要求,更要对其的灵活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虑。 3.4赏罚系统的明确建立 通常而言,工作系统对赏罚系统非常重视,这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对赏罚工作系统进行明确的建立,将权责进行细化。作为内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该重视内审人才,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待遇,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结语 当今时代,政府内部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作为管理层,以及内审人员,应该对自身的观念进行改变,顺应时代,对政府内审工作重视起来,更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使得内审在政府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陈晓英 单位:遵义师范学院 社会经济论文: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研究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急速发展,公共交通管理俨然成为了社会关注的话题之一,各种限制因素的影响也促进了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向现代化、智能化发展;从原有交通运输设施不完善,交通堵塞、人流量大的限制因素,到现有的完善智能化、多元化交通运输系统。以现代化的管理方式来实现新型公共交通管理系统。本篇文章主要对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做出的评价进行阐述,以及对社会经济影响做出探究。 关键词: 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探究 前言: 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作为先进的智能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便捷、安全、可靠的运输环境,通过对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智能控制,很大限度的实现了道路信息的多元化传递,提高了道路的畅通和高科技的发展,探究和发展的最高标准也是完善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多元化性能,增加出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共交通管理系统。 1、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阐述 由于受交通运输因素的制约,改善当今的公共交通运输,缓解由各种天气、堵塞等产生的影响,建立完善的交通智能化系统和管理体系很有必要,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主要由监测公路、信息导向和语音功能几个主要部分组成。监测公路:监测公路系统主要通过视频图像和监控摄像等设施来达到监视路面的实时状况及突发状况等,能准确快速的传递现场的路况分析图,方便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及时掌握信息。信息导向:信息导向系统主要是针对路况上的收费站和路段上的突发状况进行交通上的采集数字报表和资料的传递,实现了完整的探测系统设备。语音功能:语音功能主要是采用信息探测的功能,无线电话系统和遇到突发状况等。通过信息感应和图像处理及时和应急中心取得联系,大大提高了通信系统的智能性。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角度来分析,宏观调控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从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系统来讲,经济效益的发展对国家的贡献有长久的影响,整个发展目标对于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系统有着很大个影响。随着市场的变化,高新技术产业在不断地快速发展,很多经济企业避免被淘汰下架都在不断学习与完善新型技术,通过新型的公共交通运输管理系统的发展,运输智能的新颖性也在不断提高,加上企业间的竞争力只增不减,促使一些企业间形成了无形的效益竞争,更需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为基础,实现智能系统的多元化发展,为此通过整合总体的经济效益的目标,最终需要多种措施来评价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所做出的影响。 2、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根据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终极目标来发展,全面建设综合化系统管理必须要建立健全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确定影响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技术方法,在各种因素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分析路面交通、地域影响,明确研究评价的目标是完善社会经济效益体系。通过国际权威的技术检测来评价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复杂性、选择性都对评价方法做出了实际研究,多方面的技术应用发展也是建立的一个良好评价方法,系统经营者创造的一系列综合效益成果的技术检测,旨在揭示全社会以追求盈利的前提下,放眼于公共交通管理系统所带来的评价以及最终的影响。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一般是由成本和收入的最终效益来实现,例如,整个交通运输的维护费和通行费都属于企业的成本。大众出行便利,车况信息完善,促进交通的畅通,都可以作为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影响评价的有利特点,把社会产业之间的联系又递进了一步,从经济的长远考虑,提出合理的研究评价成果,能带来产业的快速发展。 3、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综合评价内容 从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来看,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公众驾驶车辆的行程,来往的驾车时间,天气以及路面突发状况的等对交通影响。一方面,对交通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损伤、人员伤亡及车载货损等安全方面问题,做出了分析;另一方面,对车辆行驶中产生的尾气、燃油消耗也对环境产生了影响,通过对出行的大众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提高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智能化,不仅方便大众出行,而且还有利于系统的不断完善,提高运输的运作率,降低了成本效益的投资,维护了系统的耐用性。针对当前的市场经济模式,确保大众的切身利益,一部分可以直接得到效益,如运输中途的时间缩短,燃油量消耗少;另一部分不能直接得到效益,而是由无形中带来的效益;如改善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化的提高、增加用户满意度,推行车辆自动性能安全性检测。分析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影响评价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及适应的各种环境。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应该满足于社会经济的需求,从成本和效益的角度来分析,公共交通管理的系统化、多元化不仅能准确的识别自身的突出特点,还能明确评价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方面所带来的成本和效益,利用对所选择的各类系统性能、方法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了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多面分析,结合整理数据,实施评价的检测和成果,从抽选的数据中来看,一些评价方案往往不能到达评价的预期目的,从中就要判断符合综合评价的分析,无非就是对已经实施生产的效益做出对比,从而得出衡量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和公共交通管理系统之间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牵动着经济的需求,对于公共交通管理系统追求的利润和成本,一般都会在最后的成果中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来要求和不断完善系统化发展的长远性,全面统筹分析客观现象,着眼于当下的社会经济水平,公共交通管理系统应该全面适当的改变格局,从实际出发,全面总结由实践所带来的检测,有利于评价的最终研究成果。 结束语: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的发展来看,通过对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综合阐述,主要分析了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研究的因素、原则内容和方法,遵循着市场的经济变化模式,构建完善的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研究成果的科学发展和有秩序的进行,是建立公共交通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社会经济论文:社会经济茶文化研究 摘要: 茶文化如茶道、茶艺、茶俗、茶礼之类清新淡雅的片断是人类悠久流长历史中沉淀下的一朵瑰宝,大唐盛世在政治经济文化的推动下,茶文化在社会发展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论文主要从茶的起源、发展及文化的形成过程和内容,研究其作为中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内涵及对其他领域的连带作用,引起人们以对本民族文化的共鸣。唐朝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最鼎盛的时期,因而对茶饮文化发展有强大的推动作用。继而出现的陆羽《茶经》等文字著作是对茶文化发展从饮食到文化的高度总结和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茶叶的种植、采摘、加工、烹煮、品饮乃至于茶具、习俗,使茶文化从纯技艺升华为精神文化,并集中体现在茶道文化这一次生的文化形式,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流芳全世界。 关键词: 唐代;茶文化;茶经 1.绪论 茶文化广义上包括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即茶具、茶馆、运茶、制茶、茶道、茶政、茶礼、茶艺等等,而狭义的茶文化则是指其人文科学内容。而本论文则从广义的方向入手来研究中国唐代社会经济对茶文化的推动以及茶文化对后世之影响。从茶物质开始,在延伸至与其相关的人文精神素养。“茶文化是茶的物质产生和饮品利用过程的物质、记忆以及形成精神的成果的总和,其内容包含物质层面,技艺层面和精神层面。”[1]随着唐代疆域的扩大,饮茶文化也逐渐从南方传播开来。直至边疆地区,对后世在经济、文化、名俗乃至于民族融合上影响深远。如唐代有言:“自邹、齐、沧、隶渐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其茶自江淮而来,舟车相继,所在山积,色额甚多。”[2]可见,饮茶、贩茶在唐之前已经广为流传与普及。饮茶的起源可追溯到夏商周时期乃至上古,唐代以前并无“茶”字,只有“荼”的记载。茶圣陆羽首先提出了茶的起源是“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闻于鲁周公”。而至于全民品茶,论茶,斗茶,将茶发展出其专属的文化品位,则源自于唐朝,它起到了加强经济、融合文化、丰富艺术、促进交流、开源国库的作用,有着无法预计的社会提升作用和效果。 2.唐代社会经济对茶文化的推动 秦汉之际,中华民族的祖先饮茶始于药用。有言“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3]“荼”即古代的“茶”(《尔雅》记载)。南北朝时佛教兴起为茶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文人饮茶之兴起,有关茶的诗词歌赋日渐问世,茶已经脱离作为一般形态的饮食而走入文化圈,起着一定的精神、社会作用。到了唐代,随着国力、经济的大力发展,中西方交流日益增多促成了茶文化的发展条件。安史之乱后,虽然经济有所动荡,但茶文化的发展趋势仍未受到影响。正是在这种多元的文化氛围下,茶饮文化正式的开始了发展和壮大。由此,茶叶贸易,贡茶制度,茶书著作,茶禅联系都蓬勃发展起来。 2.1唐代茶叶贸易的盛行。 白居易《琵琶行》有言:“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浮梁是唐朝疆域里最东南的一个集散地,经济交易十分频繁。唐中叶以后,由于交易的经一步推进,使得茶叶文化从南向北扩散,呈网状结构覆盖全国。陆羽在《茶经》中更是罗列了无数的产茶州县,现阶段已经明确知道的茶业产区已有四川、陕西、湖北、云南、广西、贵州、湖南、江西、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十四个省区,覆盖大江南北。这样的网状结构,在唐代这样的广泛交流时代,为茶叶的传播和茶风的普遍化提供有利条件。 2.2贡茶制度的施行。 由唐代开始,朝廷开始在名茶产区设立贡茶院,由官府监督。当时最著名的贡茶院设在湖州、常州以及顾渚山等地。每年清明前,都需将上好的明前茶上贡至朝廷。贡茶制度劳民伤财,每次运输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有其负面性。但另一方面该制度确实对茶叶质量的提升意义非凡。皇家饮茶习惯的发展带动民间饮茶消费,当时宫廷里产生的许多新兴茶饮模式成为民间习俗的风向标。自唐代开元以来对茶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甚至在产茶地设下御用制茶场。此外,唐代朝廷增收茶叶税加以立法管理,也促成了茶文化的蓬勃发展。 2.3茶书发展及流传。 唐代社会经济推动茶文化发展的标志性产性—茶书兴盛,对茶文化系统理论性研究愈加广泛。自公元七六〇年左右茶圣陆羽所著《茶经》问世以来,陆续撰写了《茶记》、《顾渚山记》等卷,系统介绍采茶、制茶、煎茶、饮茶之法并分列等级[4]。《新唐书-陆羽传》记载:“羽嗜茶,着经三篇,言茶之源、之法、之具尤备,天下益知饮茶以。”[5]另外诗僧皎然、张又新、温庭筠等著作《茶诀》、《煎茶水记》、《采茶录》、《十六汤品》、《茶述》、《茶学大典》、《茶谱》等较为著名。这些茶书将饮茶学问详细地论述,更加推动茶经济贸易的发展。 2.4茶禅关系的发展。 由于茶味先苦后甘,与禅境十分相像,故自东晋后,饮茶便被列入禅规之中[6]。僧徒行踪遍布全国,也使南方饮茶之风传播到北方。茶对于僧人而言,其妙用在于精神层面,茶道所言清雅、宁静、和谐、自由俭德等精神领悟与佛法之六度五戒暗暗相合。喝茶既可以通晓茶品、体验自然、又可以通过观茶色品茶味,识解佛性。总而言之,其共同特点在于,领悟自然的神妙。[7]同时,寺庙因为其清幽雅致、古朴无华的环境,成为了文人墨客与僧人进行儒释文化交流的绝佳之地。这些活动与交往,扩大了茶文化的传播。[8] 3.茶文化对饮茶物品贸易的带动 《茶经》对采茶天气、制茶工序、煮茶用水、品茶方法等的详细说明,[9]明确了茶文化除茶叶贸易外,还存在饮茶物品的交易。其中所列的饮茶器具总共有二十八种,并称为茶器。而采茶所用器具则称为茶具。唐代茶器可分为两类,一种是陆羽所言,乃文人学士所用。二是在陕西出土的金银、秘色瓷、琉璃茶器,乃是皇室王孙贵族和宫廷所用。比如风炉、水方、碗、札等,平时并不一定要用全套茶器,但最好还是备齐全套,否则,“茶废矣”。 4.结论 在唐以前一千多年里,茶饮文化经过了漫长的孕育期,在唐朝国富力强的时代以空前的速度发展起来,极大的影响了后世经济、政治、文化、艺术,甚至人民的想观念和意识形态,除了与饮茶实物的贸易外,茶文化在茶馆、家庭消费等奠定了不容忽视的基础,迄今不衰。茶饮已逐渐艺术化,国际化。 作者:光梓宜 汪翔 单位:西安交大附中 安徽大学 社会经济论文:经济法社会经济功能分析 摘要: 在民商法因自身局限性而难以克服市场经济自身漏洞的社会大前提下,经济法为社会经济功能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建立在以民商法作为基石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经济法的发展过程经历了由企业追求个体平等所应具备的权利到国家干预、宏观调控的历史过程。在此,笔者将探讨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我国现有经济法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关键词: 国家干预;市场调节;民商法;社会经济功能 就现在社会背景看,经济法作为一个已被确立的单独法律部门,其所涵括的大量由国家正式颁布并严格施行的具有重要地位的经济法法律针对国家经济调节等问题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经济法作为我国现有的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可以涵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我国现有的经济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其施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在现今社会背景下,我国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就目前情况来看,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我国现有的、已颁布的经济法律法规在极大的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的发展,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之所以可以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是因为它可以起到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①经济法可以发挥自身作为法律的本具有规范作用为我国社会体制改革向着正确方向发展作保障。②经济法可以发挥自身作为法律的本具有的强制性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提供可靠的保证。③经济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针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进行一系列保护措施。 (三)使得对外经济技术活动范围变广 我国现阶段针对有关涉外金融、对外投资等方面的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为了扩展对外经济技术的发展空间以加强其交流和合作。 (四)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作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正确的认识到经济法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也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在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各类经济关系也变得日益复杂,这就需要有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从中做调节以寻求平衡以保障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之路的持续、快速、健康。 二、我国经济法现存问题 (一)经济法的制定所存在的问题 ①未形成完善的经济法体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该体系在立法环节存在漏洞,有些经济行为根本无法对其进行定义;二是该体系中一些法律法规不适用于当今全球化程度加深的中国社会;三是该体系中法律法规没有做到有效衔接,造成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种不协调的问题。②我国现有经济法可操作性差。一般来说,立法包括两方面,分别为实体立法和程序立法。程序立法可以保障实体立法的有效实施。就我国目前经济法立法情况来看,其程序立法较为简单抽象,导致实体立法难以有效实现。 (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的普遍存在 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是执法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一些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了维护其区域的经济利益而在执法过程中实施地方保护主义且该现象普遍存在。与此同时,在经济执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导致权力来乱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针对我国经济发现有问题提出的完善措施 (一)完善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完善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不可或缺的。2011年12月份,我国居民的消费价格大幅度增长,其存款同时也出现了负增长的现象。若要解决此类问题,就要政府对经济市场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的恶劣行为。 (二)针对外汇管制制定相关法律 在全球化不断加深的社会背景下,针对外汇管制制定相关法律这一建议的有效落实是刻不容缓的,这也是为了适应社会背景所必须的。如今的当务之急是我国必须吸取其他国家外汇管制相关法律的精髓从而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并能够应对全球化汹汹来袭之势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其法律法规的制定落实,在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稳定、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有着深远的意义。 (三)完善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随着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房价疯涨、物价动荡等都对国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尤其是近些年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是让人担忧,在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的同时还严重的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在如此社会背景下,国家通过完善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打击不良商家的同时维护国家的国际形象,以健康且和谐的姿态迎接全球化,发展国民经济,使得社会主义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就我国现有的经济法体系来看,其还需要学者和业界携手就现实现存的经济问题、总结国内我历史经验来完善,以确保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可以接受复杂经济市场的考验,同时还要对经济法的内容、构架等不断调整以确保适应社会法杖。只有做到了这些,我国的经济法体系才可以做到有效的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市场才可能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作者:石云 单位: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社会经济论文:社会经济法论文 一、权利义务分配功能 法律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功能是其基本的功能之一,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与协调,可以有效的促进是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权利和义务的分配贯穿于法律体系,也是实现法律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有很多专家认为,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与协调,是经济法的基本社会经济功能。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之间既存在着对立关系,又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正是这种辩证的存在构成了经济法的基本运行机制,同时,这种运行机制对于权利主体的利益分配有着重要的影响。社会经济的分配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第一是资格与资源的配置,其主要是针对经济主体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使得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获得相应的资源以及资源的使用权,这这种资格与资源的使用导致的利益分配结果也是有所不同的;第二是资本和资源的干预分配,国家对于经济主体的资源使用行为进行干预,保证经济利益的平衡性,不会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二、经济信息传递功能 在开展一项经济活动之前,需要对从事的经济活动以及从事的主体进行性质确定,同样也需要对经济行为和后果进行预测,所以在进行决定之前,需要对预期行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济主体的行为。在决策的过程中,影响评估结果的主要因素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只有具有足够的经济信息为依据,才能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开展必要的信息传递,根据各种优惠政策和限制条件确定经济活动的开展。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使经济主体对其所开展的经济活动和行为有客观而全面的认识,也可以借助经济法的信息传递功能,帮助经济主体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向,以此来获取更多的信息。 三、激励功能 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经济主体的活动中大多存在着自立性、理性以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典型特征。人在追求利益时,其动力来自于对利益的追求,同时人也存在着理性的约束,在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才能保证其行为的可靠性;另外,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利益的分析活动中,始终处在核心地位,这也是经济法激励功能的直接体现。人是经济行为的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使得人们在参与经济活动时形成鼓励和促进的正面效应,提倡任何经济行为的开展都要努力实现经济活动的信息表达,也需要通过经济活动的结果实施相应的赏罚。经济法的激励功能对于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向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断修正人们的偏好,并且严格规范经济活动的选择,以此来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法的激励功能是较为明显的,而且对于利益主体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在经济活动和行为中具有显著的激励效果。 四、节约交易费用功能 交易费用,即交易成本,经济活动的开展必然会产生相应的费用,而在交易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交易的伙伴以及交易的产品,然后再确定交易的费用,交易费用中包括谈判费用、缔约费用、监督履约费用等等,需要将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核算,才能得到准确的交易成本数据。节约交易费用功能的体现,在于遵循经济法和有针对性的经济法的创建,二者均是节约交易费用的功能体现。遵循经济法主要是在参与经济互动的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经济之间关系的协调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必要的人际关系降低交易成本。从创建有针对性的经济法的角度来说,需要根据经济活动的变化,依靠权益保护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通过法律手段对自身的经济行为给予保障,再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该信息属于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便可以节约大量的交易费用,在保障经济主体的利益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其功能体现不仅反映了经济法的价值和本质,同时也体现了经济法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法的功能界定,是当前社会研究领域中重要的理论基础,因此,加强对经济法社会功能的研究,对于加强经济法的执法和理论研究力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黄秀甜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社会经济论文:金融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 金融的特点是资金融通,而利息率则令当前消费转化为未来消费,实物储蓄转化为货币储蓄使储蓄增值并转化为投资成为可能。这样也就决定了金融有条件吸纳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转化为储蓄,进而为各业生产提供资金来源。与此同时,金融的特性也使它成为动员储蓄和投资的最佳途径:一方面,把分散的储蓄者用于投资或存储的资金集中起来需要大量信息和投资渠道,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而流动性金融市场能增强金融工具的多样性和流动性以满足持有多样化证券组合的需要;另一方面,动员储蓄牵涉大量筹资企业与拥有剩余资金的诸多投资者,金融中介则能够以最低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大量地动员和形成储蓄,从而有效地避免信息不对称的弊端。 由于金融的发展优化了资源配置,使得资金得以合理流动,进而提高了资本效率。金融能够降低长期投资的流动性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需要长期的资金占用,为此,储蓄者必须承担因资金长期被占用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致不愿长期投资。而资本市场交易、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中介的往来存款业务以及针对外部冲击对流动性投资和非流动性投资进行的动态均衡组合部位金融则具有降低和分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可为力争回避流动性风险的储户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这就使得更多资金得以流向周期较长的项目。金融可以使储户节约获取信息的成本,金融中介具有令个体储户更大的获取和处理众多企业、管理者和经济环境方面信息的能力和专业评估技术,能为其成员提供投资信息服务的成本比个体储蓄投资者通过个人努力获取信息的成本要低得多。 正确认知金融风险,降低其对经济发展的滞阻作用金融在社会经济运行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不仅体现在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转的冲击也显现出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效应。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了金融的稳健发展对于全球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稳定和促进作用。 金融活动中的不确定性是金融风险客观存在的主因。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只要有不确定性存在,就会有风险存在。金融业是高负债经营的产业,自有资金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把零散储户的流动性负债转化为对借款人的非流动性债权来得以实现的。前者的存在,须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储户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二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筛选和监督高效。如果不能满足这两个条件,金融风险就会存在:一方面,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市场经济主体对客观认识的有限性,只要银行经营稳健,储户就能认识到全体不挤兑更利于集体利益,但在银行面临“困境”时,储户就极有可能为降低预期风险而参与挤兑;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存在机会主义倾向,金融机构管理者趋于采用高风险、高收益的投机策略,从而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下降,借贷人也有可能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欺骗、违背合约以及钻制度的空子来不合理占用资金,导致金融机构对借贷人的监督不能完成了解,从而产生金融风险。 金融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广泛渗透性和扩散性导致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首先,金融机构作为储蓄和投资的信用中介组织,其若经营失策必将连锁造成众多储户和投资者蒙受损失。其次,银行创造存款货币扩张信用的功能也会使金融风险具有数倍扩散的效应。再者,银行同业支付清算系统把所有银行联在一起,任何单一银行的支付困难都极可能酿成整个系统的流动性风险。最后,信息不对称会因某一金融机构的困难被误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危机,进而引发恐慌。金融的这些特殊性使得其风险性相对其它行业而言具有快速、面广的特点,极有可能使原本为局部性的金融困难快速演变为全局性金融动荡甚至是经济危机。 金融资产的高度流动性和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以及金融危机的突发性会导致金融风险易于演变为金融危机并将严重危害经济发展。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国际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以及科技的快速进步导致各地区金融资源融合和互动的规模加大、速度加快,任何一个国家或任何一个地区的金融风险都将会很快传染到别的国家或地区。与此同时,信用存在的有借有还、借新还旧、贷款还息等特点以及银行垄断或政府干预等外在因素又很容易将其掩盖,使其得不到及时解决并日益严重。如果这种金融风险逐渐累积到一定程度爆发时,就会演变成金融危机,并会加剧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可预测的破坏。所以说,金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它既能够极大地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会产生金融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所以,在积极发展金融业,创新金融服务的同时,必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化解金融风险,预防和抑制其对经济发展的阻滞作用。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要赶超发达国家,稳健发展金融市场显的尤为重要。 作者:赵阳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 社会经济论文:论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体系耦合机制 森林资源和区域内生态坏境是林业资源型城市发展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的存在,特别是天然林的存在是维护陆地生态平衡并且是改善区域环境的最重要因素。生态环境的改善会促进区域内林业资源的再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经济增长和社会良性发展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提供资金和制度保障。林业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各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 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系统耦合机制分析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上以上的系统或运动方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至协同的现象,是在各子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关联关系。我们把林业资源型城市的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两个系统通过各自的耦合元素之间产生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现象,定义为林业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系统耦合。 在整个林业资源型城市系统中,森林资源是其社会存在和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也就意味着森林资源总量及质量支撑或者限制着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的提升会对森林资源及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反过来,森林资源总量减少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反作用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分别表现为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要求和对森林资源恢复的要求,其最终结果是促进森林资源再生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这样一来,通过压力———承载———反馈之间的互动就形成了林业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系统耦合。 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耦合目标林业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耦合作用的总体目标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区域内构建产业结构合理、生态功能高效、林业资源良性循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耦合关系为标志;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体,实现森林资源与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在森林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的同时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和民生质量的全面提高,最终实现林业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目前,国内学者对“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进行耦合分析的成果已颇为丰富。尤其是系统科学的发展为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近年来许多学者采用系统动力学方法、灰度关联分析法、协调发展模型等方法对存在互动关系的系统进行耦合测度的研究结果都表明耦合度结果不仅可以阐明系统间的互动关系,而且可以描述系统的演进态势或趋向,对于调控系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林业资源型城市是由社会经济子系统与生态环境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共同维持的整体。因此需要从系统耦合的视角来看,通过分析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耦合系统耦合机制的分析,建立适用于林业资源型城市的耦合度模型,以阐述林业资源型城市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系统关系的本质和协调状态尤为重要。 作者:王楠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社会经济论文:绿色信贷在社会经济资源的地位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通过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七家银行在绿色信贷政策制定与执行等现状进行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现状 一是在环境政策制定和执行措施方面,七家商业银行均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号召,制定了详细的信贷年度指引,并以相应的绿色信贷政策修正了原有的信贷操作流程,还采用了信息系统控制、白名单制等较为先进的管理方式来保障绿色信贷的切实实施。特别是兴业银行还在2008年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符合赤道原则的制度体系,并在全面合规管理系统中融入了赤道原则的一些重要要求。 二是在专责机构设置方面,七家商业银行里只有兴业银行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绿色信贷专责机构——可持续金融室;而类似于招商银行绿色信贷领导小组这样的机构,由于主要是由总行公司部、信贷部、授信部和审批部的相关负责人兼任组成,所以并不能称为真正的专责机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则将绿色信贷管理职能分散于授信、信贷管理、办公室、企业文化、员工工作等部门,没有设立明确的专责机构或小组。 三是在绿色信贷实际操作的力度方面,七家商业银行都对限制类、淘汰类和“两高”行业的贷款有了不同程度的退出,一些银行还向环保项目和新能源开发项目投放了专门的贷款。根据工商银行2011年的社会责任报告显示,工商银行2011年钢铁、水泥等7个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仅占境内公司贷款余额总量的2.74%,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从总量和占比上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两高”行业的贷款存量还占有不小比重,投向绿色环保项目的贷款比例仍然偏低。此外,相对于兴业银行等股份制银行来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绿色信贷业务创新方面明显处于落后的局面。 四是在与国际准则接轨程度方面,除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外,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都于2009年前后加入了《碳披露项目》,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还加入了《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行动》。 五是在环保信息披露方面,七家商业银行都了包含绿色信贷内容的社会责任报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浦发银行还引入了挪威船级社、安永和毕马威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验机制。 六是在环境表现方面逐步获得社会认可。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曾获得“最佳绿色银行奖”,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曾获得“最佳绿色信贷奖”。 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从对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现状研究来看,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趋势的影响下,绿色信贷理念得到我国银行业的普遍重视,但还存在若干不足。 第一,我国商业银行的相关政策与措施紧跟国家宏观调控,潜在连贯性较差,且境内外难以统一。虽然本文所研究的七家商业银行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与绿色信贷相关的政策与规定,但是大部分商业银行仅仅是在追随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并没有自发根据国际规则进行主动性的调整。考虑到我国在环境方面的政策与国际上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还可能会继续进行调整,目前这样的情况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根据国家即期调控政策而制定的信贷年度操作指引不具连续性,造成难以准确预测一些期限较长的信贷项目风险的现实问题。根据我国当前环境政策所制定的年度信贷操作指引不一定符合通行的国际准则,可能会使我国商业银行失去一些与国际机构进行合作的机会,并且难以对境内外机构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第二,我国商业银行普遍还未建立绿色信贷专责机构,影响了绿色信贷政策的总体部署与长期实施。从绿色信贷专责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进展较慢,只有兴业银行成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专责机构。目前,除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规定的范围以外,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落实主要靠关键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自发意识,还未能将绿色信贷的推进和管理提到核心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地位,操作中也普遍缺乏规范性、连续性和监督性,绿色信贷实施机制的缺位将对我国商业银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第三,我国银行积极推行的环保实践和宣传活动与绿色信贷联结性不足。为了树立积极的企业形象,我国商业银行参与了许多绿色理念倡导活动,但这些活动与绿色信贷的联结性并不是很紧密。从研究的情况来看,目前尚未有任何一家国内银行公开明确进行与绿色信贷理念相关的宣传活动或是环保实践,我国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够。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建议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发展,应当从我国商业银行本身和外部社会制度两个层面同时入手。 加强绿色信贷制度建设 一是积极加入和履行国际准则,保证信贷政策的连续性。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经营起步较晚,绿色信贷理念在我国被广泛认同的时间也不长,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加入国际准则的还比较少,但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对国际原则和协议进行了积极地研究与探索。对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虽然加入国际准则和契约意味着更严格的信贷管理标准、更详尽的信息披露、更严厉的公众监督以及可能在市场竞争中损失短期利益的困境,但考虑到我国未来对于环境保护事业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金融行业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如果可以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不断推进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信贷政策,将有利于自身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信贷政策的稳定性,规避中长期贷款的市场风险,同时还可以很好地提升自我的品牌形象和声誉,获得更多的国际合作机会。若在短期内接受国际准则的条件不成熟,也可以考虑尽快组成商业银行的联合机制,参考国际通用准则,制定适宜于中国国情特色的绿色信贷准则与协议,积极影响我国银行业和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占取市场先机。 二是完善绿色信贷组织机构建设。绿色信贷作为一项政策关联度强、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业务,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与困惑。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借鉴花旗、汇丰等赤道银行的做法,成立绿色信贷政策委员会等绿色信贷组织机构来专门负责绿色信贷相关战略、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项目的授信、审批和贷后风险管理。还可以考虑设置绿色信贷的专门岗位来贯彻执行相关的绿色信贷政策。未来,商业银行还可以考虑成立低碳经济专职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服务于那些规模尚小的低碳环保企业,以增强绿色信贷业务的竞争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绿色信贷宣传力度。绿色信贷业务创新要取得各方认可、获得持续成功并最终实现商业银行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各参与方充分认可低碳环保理念,并愿意将之付诸行动。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开展各类环保活动、资助相关研究项目、积极组织或参与高端论坛等方式,向员工与客户群宣传绿色环保意识的重要性,吸引客户群更多地介入与环境保护或新能源开发相关的项目,促进客户群与员工共同主动参与到绿色信贷中。不断完善外部制度生态社会建设既需要政策、法律手段的正式约束,又需要教育手段、社会准则与规范的非正式约束,因而完善的环境制度目标架构应是三足鼎立的“政府+市场+社会”的有机联动。在社会制度建立方面,政府也应当适时采取建立全社会绿色环保理念长效宣传机制、健全绿色信贷法律保障和环境污染惩罚机制、建立碳金融市场交易机制、落实绿色项目财税激励机制和建立有效的环保信息传导机制等方式来不断优化绿色信贷制度环境,以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推行绿色信贷的发展。 作者:陈晓李卢霞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银行博士后工作站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 社会经济论文:社会经济转型视域探讨农地流转 农地流转是农村社会变迁中生产方式变迁的一部分,将农地流转放在社会经济转型大背景中考察或许易于探究其本源。本研究正基于此理念,在对河南省农地流转系列调研基础上考察农地流转问题。 1、调研说明与基本原则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粮食大省,2011年全省人口已达1.0489亿人,城镇化率为40.57%(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达到51.3%),农村人口6233.6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65615.9万人的9.5%;2011年粮食种植面积986万hm2,占全国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057万hm2的8.92%,2011年提供了粮食5542.5万t,占2011年全国粮食总额57121万t的9.7%[14-15]。因此,对河南省农地流转状况的调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为了做到调研工作深入、有效,近年来,笔者对农地流转调研活动与数据整理进行了精心安排。 1.1力图全面性调查人员主要是来自于河南农村的本科生,是动员、征召以经济学专业为主的学生利用寒暑假进行调研,征召时基本要求来自农村。本研究所用的调研资料是基于2010—2011年寒暑假期间的调查,涉及河南全省18个地市中的56个县(市)里的68个村,其中发放调查表900余份,回收有效调查表470份。 1.2强调真实性笔者在每学年以至每学期都对参与调研的学生进行培训,传授访谈调研方法,并要求调查人一定要入户面对面访谈、自己记录,调查资料做到求真、求实、宁缺勿虚。调查人由于自身来自农村,就较容易获取调查内容,提问直入问题核心,容易获得现场第一手资料。 1.3追求调研结果一般性在每次调研开始之前,笔者不仅强调入户调研访谈的随机性,而不论其是否有农地流转,而且尽量避免被调查农户集中较小范围,不准刻意寻找农地流转农户。如果条件允许,可在对一个村庄做初步估计、整体分析基础上,再入户调查,保证调查资料的一般性,避免以偏概全。 1.4保证持续性本专题调查是笔者的研究方向所需,也适应有关课题研究。因此,笔者每学年组织学生调研,并促进部分调查人组成调研小组;除填写、回收调查表外,每个调查人都撰写调研总结。最后,笔者组织人员对调查资料整理,如剔除无效调查表、询问调查细节、完善调研总结、总结经验等。 2、河南省农地流转的基本态势——缓慢而急需虽然已有研究[16]将中原农区农地流转归纳为农户自发流转模式、基层组织引领模式、龙头企业引领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模式和土地银行模式等5种主要模式。但是,笔者综合本专题调查成果内容包括调查表、访谈记录、调研总结等,根据本调研的广度,获得如下基本事实。 2.1河南省农地流转总体规模比例仍较小从汇总数据看,2010年农地流转总转出数占总承包地面积的7.01%,总转入数占总耕种面积的16.18%;2011年农地流转总转出数占总承包地面积的14.48%,总转入数占总耕种面积的18.1%,见表1。自2005年以来河南省“年底常用耕地面积”都在7200千hm2稍多[17],由此可估算出,2010年河南农地流转总转出承包地约504.720hm2,总转入耕地约1164.96千hm2;2011年河南农地流转总转出承包地约1042.56千hm2,总转入耕地约1303.2千hm2。根据河南省粮食播种面积统计信息,2010年河南农地流转总转出承包地占该年全省夏粮播种面积5306.67千hm2的9.5%,占该年全省秋粮播种面积4433.5千hm2的11.4%;2011年河南农地流转总转出承包地占该年全省夏粮播种面积5353.33千hm2的19.5%,占该年全省秋粮播种面积4506.54千hm2的23.1%。因此,总体来讲,作为农业大省的河南省农地流转总体规模并不太大。 2.2农地流转收益较低虽然各类土地流转价格有不同,一般趋势是平原地区高于丘陵山区,交通便利地区高于偏远地区。农地流转收益以货币形式为主,其他形式(如粮食、约定物品等)在逐渐减少。但是,总体价格都偏低:丘陵山区或偏远地区的农地流转价格在2250~3750元/hm2(即每亩150~250元)甚至有些地方的土地不时出现撂荒现象;平原地区交通便利,流转价格较高些,为5250元/hm2(即每亩350元)左右,土地撂荒现象很少见。 2.3农地流转规模变化缓慢从上述调研数据计算可知,河南省农地流转规模变化趋势在扩大,即农地流转总转出数占承包地面积从2010年的7.01%提高到2011年的14.48%,总转入数占总耕种面积从2010年的16.18%提高到2011年的18.1%。但是,由于总体规模不太大,这种变化也就显得不太显著。 2.4农户家庭老弱人员从事农村经济活动已成趋势从入户调查得知,农户家庭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情况可分为4种基本形式。①非农活动+粮食耕种主要劳动力常年外出从事非农生产活动,农忙时节偶有返家帮收帮种,老幼成员承担农业生产活动。此类家庭固守农业生产,较少流转土地,即便有流转也是多因老幼劳动力较弱或缺乏而流转出去少量土地。②粮食耕种+偶有非农主要劳动力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偶有外出从事非农活动。此类家庭大多会为增加土地经营规模而流转土地入户,多数家庭逐渐成为相对的种粮大户,是农地流转集中入户的主体家庭。③非农经营全体劳动力常年从事非农活动,土地常年流转出去。此类家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化在逐渐增多,是土地流转出户的主体家庭。④农业经营全体劳动力常年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多数家庭利用流转入户的土地从事非粮食种植活动。此类家庭虽然从事农业经营活动,但主要内容是非粮食生产,如池塘种养、家禽家畜养殖、瓜果种植、农产品加工等。此类家庭流转土地情况是根据非粮食种植的经营需要,一般会增加流转土地入户。从调查总结中可知,除第三类家庭外,其他家庭都从事农村经济活动,其老弱人员除非丧失劳动能力或求学,都会持续参与农业生产。因此,随着农户家庭生育率降低、小型化,家庭年龄结构趋于老龄化,留居家庭的老弱人员常年从事农村经济活动成为一种趋势。 2.5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变化明显随着务农收入水平与非农经营收入水平逐渐拉大,国家和地方对农民的各类农业生产补贴的发放,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所带来的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多,农民的农地流转意愿出现明显变化有2种趋势。①部分转出户转出意愿减弱这主要是由于补贴刺激了农业生产积极性,相对降低了耕种成本增加了耕种收益。但这种情况在总体变化中居于劣势,主要在那些不容易获得非农就业机会的家庭。当然,种粮大户或上述第四类家庭本来就不会轻易转出土地。②流转意愿增强由于就业机会的增多,转出户从不放心、怕麻烦、随意撂荒等转为积极主动、多种方式、灵活协商流转;由于政策趋于明确稳定、更容易成规模、多方式流转,转入户也愿意为增大耕种规模、实现规模效益、加大耕种投入等进行流转。这种趋势在不断强化,从表1中数据表现分析也是如此。 2.6农地流转总体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河南省农地流转的农户基本仍是在亲戚、朋友之间流转,但有依次向邻居、同组、同村、外来人员等逐渐拓展的趋势。但是流转方式、程序、约定内容、流转价格等关键内容都不统一,没有统一的组织或平台、专业人员、指导机构等,中介组织缺乏,大体都属于自然、自愿、随机、分散等自发状态。因此,除少数实验区、部分涉农企业参与组织外,农地流转基本上无正式协议、无统一市场、无系统指导的“三无”状态。用被调查农户的话说就是流转“不方便,要是政府拢着大家干就好了”。总之,从调研结果看,河南省农地流转的整体态势是进程缓慢,但从城镇化发展趋势要求与农民意愿不断增强的现状而言,河南省农地流转急需顺势持续推进。 3、农地流转深植于乡村社会经济转型过程河南省农地流转为何呈现如此态势?在调研中,调查人员虽然主要就农地流转状况对农户进行访谈,但是,绝大多数调查人都遇到类似情况:每次访谈稍有深入,农户所谈内容都会远远超出土地问题,非常自然地谈到家庭劳动力安排、耕种方式变化、家庭收入来源变化、子女教育问题、人员流动趋势、农村贸易问题、政府影响等。因此,从调研资料总结中逐渐得出,农地流转不是农户的一种孤立事件。“转型所涉及的大规模制度变化,属于人类所想象到的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过程之列”。不仅如此,转型在根本上更是一个社会整体制度系统变革过程,因此,从总体上讲,社会经济转型指一个社会在主要包括基本制度、职能结构、发展路径三大方面从一种形态转换到另一种形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和借以形成的经济与社会体系的每一方面都会不同程度、不同速度地发生变革。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快速、大规模的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乡村社会经济转型似乎居于被动推动状态,但这不表示由此发生的变革独立于或脱离了整体社会经济系统转型,主动或被动地参与转型过程只表明不同利益主体获取利益的多少或权利转移的状态与趋势。因此,农地流转只是乡村社会经济转型在一种具体体现,乡村经济运行方式(包括具体的生产要素和农产品交易方式、生产组织与生产技术等)、农民生活方式、乡村治理方式等等变化都会影响农地流转——主要体现经济性质的生产要素交易方式的变革。所以,从乡村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影响农地流转的各种具体表现来考察,可以得到更为清晰、系统的分析框架。 3.1农地流转渠道农地流转虽可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农地流转渠道并不等同于农地流转方式,但农地流转渠道的多寡与畅通与否决定着农地流转方式。在调查过程中,农民反映土地流转“不方便”、“不划算”、“抛荒得了”等现象,其实是农地流转渠道少、渠道不畅、交易成本高的具体体现,是乡村社会经济现代转型进行中的问题。为开辟多种渠道,促进渠道畅通,降低农地权利交易成本,需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因地制宜出台促进农地流转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实践探索与农民意愿也正体现在这两个方面,但每一方面的发展、完善都需要一个渐进过程。 3.2劳动力结构变革传统农业劳动力绝大部分在乡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但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城镇化、工业化过程后,非农就业机会激增,如今的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巨大变化。①主要劳动力远走他乡(主要为大中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其中获取非农就业机会尤其重要,已有研究[19-20]也得出非农就业机会激增对农地流转的正向作用。从本调研中可知,长期外出人口已占农村家庭总人口的28.7%,考虑到“在学人口”不能算作劳动力,这个比例的劳动力人口实际上接近是农村家庭的全部强壮劳动力总量,见表2。入户调查所看的情况也基本如此,最后形成老弱人员在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趋势。②农村家庭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有降低趋势调查总结为小学及文盲人口比例超过1/2,占50.6%(包括婴幼儿),根据中国户籍管理制度与实际就业状况,凡是农村受过中专以上教育的孩子都会转为城市户口到城镇就业,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孩子一般保持农村户籍。因此,农村孩子受教育程度越高,走出农村的人口就越多,最后,留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基本是仅受过初中或小学教育,或者接近文盲。农村劳动力结构的这些变革必然会对农村生产方式产生影响。显然,这种影响是渐进的、由点及面的过程,反映在农村劳动力在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结构性渐变。 3.3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主要是农业基本动力、机械、化肥等生产技术的广泛运用。从2000—2010年,河南省农用机械总动力分别为5780.6~10195.9万kw,提升了76.4%,同时,全国农用机械总动力分别为52573.6、92780.5万kw,提升了76.5%;河南省化肥施用折纯量分别为420.71、655.15万t,提高了55.7%,同时,全国化肥施用折纯量分别为2161.5、2353.7万t,仅仅提高了8.9%;河南省农村用电量分别为125.80、269.41万kw时,提高了114.2%,同时,全国农村用电量分别为2421.3、6632.3亿kw时,提高了174.9%[17,21]。农业新技术的运用促使农村生产方式朝着省时、省力、高效方向变革,缩短了农业播种与收获季节的长度,带动农村其他资源配置的变化(例如土地、劳动力、资金投入等),促进农村生产结构调整,出现农业生产的多样化、高密度性、反季节性。这些变化也带来农地利用方式或快或慢的变革,农地流转自然居于其中。 3.4农村家庭生活方式处于缓慢变化之中农村生产方式变革逐渐带动家庭生活方式变革,如家庭成员交游、就业范围逐渐扩展并远离故乡,家庭成员思想趋向开放、灵活、多变等。在河南省随机抽样调查农户中,河南农村平均每百个常住人口中61岁以上人数已由2000年的4.9人提高到2010年的9.6人,平均每户中常住人口已由4.14个降为4.05个;每百个就业劳动力主要就业地点中“省内县外”和“国内省外”已由2000年的3.0、5.9人提高到5.8、16.6人[17]。但是,许多变化是伴随着劳动方式、劳动场所、收入结构等变化而变化,变化巨大的家庭多已移出乡村。因此,在调研中发现,留居于农村的绝大多数家庭生活方式的变革总体呈现缓慢、被动状态。 3.5城乡社会互动状况虽然快速城镇化、工业化更多地吸引了农村资源向城市流动配置,但是,随着农村家庭收入增长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城市产品与服务也在开拓农村市场。实际上,在整体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河南农村金融创新和发展、户籍制度的改革、产业集聚区建设、河南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等,都促进了城乡社会互动。比较而言,这种互动对乡村社会经济转型有更大的冲击、推动作用。例如,农地流转的方向、规模、方式等,都与城镇化、工业化速度与规模的影响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 3.6市场深化速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来源于现代市场力量。樊纲等[22]的研究表明,中国市场化对经济增长有巨大贡献,市场化改善了资源配置效率和微观经济效率,从1997—2007年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39.23%是由市场化改革贡献的。据统计[17,21],2000—2010年,河南省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313.92、6904.35亿元,提高了4.25倍,河南省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555.88、1099.87亿元,提高了0.98倍;同时,全国平均每天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07.1、430.1亿元,提高了3.02倍。因此,单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看,河南省乡村市场深化速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相当于其1/3;从城乡差距看,河南省城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差距从2.36倍提高到6.28倍,差距反而在快速增大。这说明总体而言,河南省农村市场拓展速度较慢,市场深化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更重要的是,随着商品市场规模扩大,农村劳动力、土地、资本、自然资源等要素市场急需开发、深化。因此,从整体视角跳出农地流转单一事件看,河南省农地流转的整体基本态势与乡村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密切互动,农地流转是社会经济转型的具体体现,乡村社会经济转型的缓慢决定了农地流转市场发展是缓慢的。 4、农地流转是农村重要生产要素利用方式的变革形式,通过对河南省农地流转调研发现,农地流转只是乡村社会经济转型的一部分,考察农地流转渠道与方式、流转期限、交易成本、流转对象与规模等,最根本的宏观决定因素是乡村社会经济转型整体进程,而转型不是突然、大规模的发生,而是逐渐深入、由点及面展开的。但是,在加快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推进农地流转规模扩大,促进流转方式、渠道创新不仅是农户所愿,也是乡村社会发展现实所需。目前,以河南为例,统观全国,《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中原经济区建设、中部崛起等都急需传统农村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在社会经济转型大背景下,农地流转应随社会经济转型状态顺势而为,不应强推也不必迟滞,可以积极有序引导。为此,从“社会管理环境、主体利益、规则系统、交易体系”等方面提出4个方面的建议。 4.1遵守市场规则,政府为农地流转强化针对性的服务农地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交易,政府应转换职能,政府职责重在为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降低土地权利交易成本。例如,创新促进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中介组织、多渠道及时非农就业服务信息、加大农业技术应用补贴、加快城乡居民户籍接轨等。政府提高服务意识、优质服务、尊重农民意愿、遵守市场规则、少用或避免行政命令,这为农地流转建立有效的现代社会管理宏观环境。 4.2以人为本,配套实施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提高政策实践效果农地流转政策应以农民为本,以保障农民土地产权为核心,只有在许多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综合作用下,才能顺利有效,特别应防止“只见土地不见人”的强制性土地流转。这为农地流转提供政策协调机制,保障农民主体的核心利益。 4.3适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地流转市场行为不论是政府、企业或其他组织,还是农民或相关个人,都应被视为同等市场主体,通过有法可依规范各自行为,保护农民土地权利,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这为农地流转建立完善、有效的规则系统。 4.4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培育和规范城乡统一市场统筹城乡发展的经济动力来源于市场深化发展,灵活创新发展城乡统一的市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在当前一个时期尤其是在土地、资本、劳动等要素市场应当尽快统一,保证交易同权同质同价。这为农地流转创新、保障农民利益提供公开、平等、公平的市场交易体系。 作者:万举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城市经济学论文:城市经济学指导下的数字化市政管理 摘要:近年,伴随着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势头,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也在加速推进,城市的数量与规模大小都呈现出猛烈增长的趋势。在这种发展形势下,以人工管理为核心的传统型市政管理的缺点也日益显露,如:相关机构各自为政,信息共享差,相互沟通少。传统型管理方法只能有效发挥市政管理的基本功能,只适用于市政设施种类少,数量小的情况。一旦市政设施类型多样化,数量激增,落后的传统型管理方法就难以满足城市市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因此,进行数字化市政管理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公共经济;城市化;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经济学及相关概念 城市化作为社会发展不可避开的必经阶段,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会给城市带来层出不穷的难题。这些问题牵涉范围广,会触及土地、环保、市政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由于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人们对其的认识也日益成熟,而城市经济学也在这些问题的研究中应运而生。城市经济学是以城市综合体的经济运行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学科,可以为公共经济资源在政府手中的分配,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该学科的主要研究内容就包括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城市规划不仅是政府的职能之一,体现了政府意志,更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良好的城市规划是各界人士的智慧结晶,是党执政为民的政策的重要体现。时代变迁,科学技术飞跃,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以及信息时代的背景下,要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势必需要政府运用数字化市政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城市市政管理系统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其主要特点如下:(1)地理分布特性。市政设施和使用者的地理位置分布呈现出显著特征,市政管理中的各项活动如管网改造、检修等,都取决于位置距离、覆盖范围、街道分布等地理因素。(2)市政设施数量多,种类多,分布广。(3)动态性。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管道管线、市政设施等也相应会增加、废弃和更新。因此,在城市管理中,新情况新决策的出现都会带来海量的信息。 二、国内外一些城市的市政管理现状 在众多欧美发达国家,以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及可视化监控管理技术等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已经在市政管理中实现了成功应用,且大幅度地提高管理效率、水平和力度,推动了城市经济向着可持续方向发展。如:美国运用GIS进行市政管理,从而实现了对部分市政设施的远程监控;加拿大通过土地信息系统,搭建起与土地有关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档案以及申诉案件的信息库等。此外,在灾害及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上,美国、日本等果都各自利用GIS技术搭建起有针对性的紧急事故处理系统。这几年间,中国部分城市市政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也陆续建成了部分市政业务管理系统。例如,南京市政府建立的户外广告管理系统、上海出现的管线管理系统、大连市政府使用的城市路灯监控管理系统等。上述管理系统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市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水平。下文将以广州、北京两座城市为例对数字化城市管理进行分析。 (一)广州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中国城市的数字化市政管理建设很晚才开始起步,为了实践建设统一信息平台的理念,2004年广州市园林局提出了建设“广州数字市政”的思路,即第一步是搭建一个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将整个广州市的市政公用园林设施都录入到系统中,从而得以实现对公用园林设施的实时的全方位的监控。此外,还可以将系统与模拟仿真技术相结合,在城市的安全保障和抗震救灾等方面为政府的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参考。这个系统要依据现实的基础条件以及实际的需求,进行分层次、分步骤的实施。该系统包括三个基本模块在内,如下所示:(1)地理信息系统(GIS);(2)业务管理系统(GIS);(3)AI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二)北京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由于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始终难以获得有效的提高,北京被迫开始走上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之路。北京政府在城市管理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下水道井盖失踪”等问题依然存在,市民的满意度不高。因此,基于数字化基础而建立的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在北京被投入使用。自2004年4月份起始到现在,经过理论研究以及在实践中投入运行,北京市东城区政府整合多项数字技术,建立建成了以“城市监督中心”以及“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新型城市管理制度,利用数字化技术改革发展了城市管理模式,在城市市政管理中获得了显著的效果。北京市推行“数字市政”项目的最终目标是借助北京市的城域互联网以及综合信息平台,使用移动通讯、互联网以及“3S”技术(即GIS,GPS,RSV),建立起一个结合电子政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信息化社区,面向政府内部和社会群众的市政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三、目前市政管理中的问题 城市数量和规模的激增,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使得中国城市的规模结构继而产生了巨变。人口数量多的大城市数量达到了增长高峰;人口规模中等的城市的数量也持续增加,一些小城市的规模急剧扩大,成长为中等城市。而这些新诞生的中等城市,市政设施的种类、数量也大为超出原本的规模。在城市发展的形势下,城市市政管理也出现了各类问题。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各大城市管理部门各自为政,职责权能划分不清,又难以统一调度。市政管理牵涉的部门众多,又由于各部门的行业和主管单位都不同,所以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差,沟通受阻碍。典型例子就是,刚修好又被拆的马路、房屋等。“刚修好又拆掉”不仅会影响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更是对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2)过于依赖突击式管理,缺乏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3)粗放型管理,信息获取和处理不主动不及时,效率低下;(4)未能建立起统一的工作成效评价标准以及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及赏罚机制,各种监督和制约制度都难以发挥作用;(5)过于依靠人工管理。管理人员利用基础通讯设备和长时间学习积累下来的个人经验,可以大致了解城市区域的基本情况。但大规模投入使用的新市政设施就会让管理人员一时难以掌握。台风、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会使得城市的各种市政设施负荷大为增加。若缺乏良好的应对之举,管理者和决策者又不能及时获取充分、真实的信息,就难以及时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从而可能出现管理决策、应急处理上的过失,甚至给人员、财产带来严重损害。(6)规划失控,城市发展建设急功近利,官员为了政绩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部分城市为了在数据上实现高水平城镇化,大量开设开发区、市民广场等破坏土地的项目。而且由于盲目的房地产开发,很多城市都供过于求,大量土地被破坏、房屋被闲置。巨大的浪费与现代社会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大相矛盾,也有违城市经济学中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上述种种问题层出不穷,且久久难以得到有效的处理,绝大原因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数字化市政管理平台。各个市政管理部门,各管各家,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统一调度。虽然很大一部分城市的市政管理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重点关注上述现象,也陆续颁布了一些相应的规定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应对,但这些应对之举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发挥作用,产生一定的效果,治标不治本依然是最大的问题,在根源上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只有从管理的基本制度下手,建立完善数字化市政管理系统,各个市政管理部门间才能实现良好又有效的沟通,实现部门间的市政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走出各自为政的困境。 四、数字化市政管理的意义 城市各种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护离不开城市市政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有着极为丰富的涵义,广义范围上的城市市政管理涵盖了城市工作的方方面面。城市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市政管理,如城市交通系统,给排水系统,通讯设施和线路,电网等。城市市政管理就是在各部门管理下,协调各类市政设施的运行、维护。但由于市政管理牵涉部门众多,而各工作部门又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体系,各自为政,互不交流,如此就导致一个看似简单的管理工作却需要几个不同的部门多次磋商,更甚者互相推诿的情况。数字化市政管理方法的使用会助推城市市政管理水平攀登到新高峰,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传统型城市管理中,各个市政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信息和资源缺乏共享;而使用了数字化技术的市政管理系统则可以有效地统一调度整个市政管理所牵涉的所有部门,在各部门间建立起良好有效的、及时的、高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充分使用各部门的信息和资源。此外,因为各个市政设施和事件都有着统一的唯一性标识,全部被记录在数据库中,所以政府可以进行更精细的管理。数字化市政管理,可以大幅度地提升市政管理的工作效率。在各类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上,工作人员可以在相较之前极短的时间内找到问题所在,迅速地确定事件,快速地便捷地搜寻到所需的信息。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准确度,更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此外,数字化市政管理对建设新型市政综合管理体系大有裨益,可以为科学合理决策提供有帮助的信息支持,并且还能够科学客观地评价市政管理的各方面水准,为市政管理的改良方向提供参考。数字化市政管理所具备的统计分析功能,能够直观地呈现出各项数据,为准确地分析问题及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五、建立数字化市政管理系统的举措 如今,数字化市政管理是时展的大趋势,搭建起统一的信息系统是信息革命的最终方向。但是由于各个城市市政公用基础保障供给领域缺少详细和集中的初始基础信息资料,想要建立起一个基础信息完善的GIS信息平台是难以一蹴而就的。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大,人口众多,数据统计难度大,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以用促建”的信息化建设方针,逐步深化完善信息内容。如今,三维可视化技术已实现了推广,众多领域中都有所应用,如城市规划、交通监测、地质勘察、气象预报、建筑设计、移动通信等大量领域。中国老百姓也能够享受到越来越精准的精确到小时的天气预报服务,开车出行也能够在手机上或者通过电台获取实时路况信息,从而尽量避开堵车地段,减少等待时间,提高出行效率。所以,一方面要避免盲目跟风地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从而影响实际使用;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去欢迎不远的将来“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建成。城市公共基础保障供给行业在形成之初就产生了固定的传统管理模式,即始终由各具体行业自行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各行业都有着一套较为独立的自我管理制度。短时间内想瓦解这种格局,强行推进信息共享方式下的统一管理难度较大,缺乏实际。而且这种变革不但与具体的技术方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等有关,而且更与社会文化观念的革新有关,是对信息共享理念的宣扬。在信息和资源共享的时代背景下,各地的市政设施都身处信息网络之中,就算各自为政,也会因“蝴蝶效应”导致牵一发而动全身。届时,“数字市政”将在保障城市市政设施平稳、健康、高效运行过程中发挥重大价值,促进城市经济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 作者:曾祥誉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城市经济学论文:城市经济学发展论文 一、城市经济学的发展现状 1.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城市经济学于上世纪中期成为西方工业国家社会研究的重点学科,城市功特殊功能区的划分使城市经济学开始对城市郊区化、都市化、城市发展的结构以及城市的区域特征进行研究;城市区域的不断扩大使得城市更新、城市土地利用、交通规划、对城市公共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进行研究也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到了20世纪晚期,我国开始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加以重视,除了以上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之外,全球城市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三个共同的特征:首先,由于城市的不断增长,由于社会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巨大问题,研究城市化和自然生态的协调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其次,城市发展使人口流动加剧,进而引起城市就业、消费和人力资源利用等问题,这也是现代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最后,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城市文化的交流,使国际都市的发展对比和竞争力研究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热点内容。 2.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科学研究需要有严谨的研究方法作为指导,才能够在研究过程中保证研究手段和研究结果的客观性,才能够使科学研究为真实生活提供指导和建议,城市经济学也是如此。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总结为两大类,一类是使用区位分析的方法,即对城市中的微观经济学的研究,例如对城市内部商业区的建设、居民住宅区的规划、城市设施建设等进行研究,此类研究常用问卷调查、访谈、个案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进行研究;另一类是从宏观层面探讨城市经济问题,忽略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特点而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例如对城市人口发展的研究、生态问题的研究、资源利用的研究等,此类研究多应用各种元分析方法对研究目的进行探讨。无论采用何种路径和研究方法,城市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原则始终是:客观、严谨、适用。 3.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论 我国城市经济学研究发展至今,在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上都得出了十分符合我国国情的结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在宏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道路与城市圈进化问题,认为城市圈和城市发展以道路的形成主要原因,这使得我国的道路建设一度成为城市发展中的重点内容;研究城市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我国经济结构发展的不均衡是导致城市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得出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之根本”的结论;探讨城市化水平的测量问题,发现城市常住人口量是城市化测量的重要指标;在微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中,解释城市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所得的结论包括不同城市区域的土地使用和经营管理权力划分对城市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城市规划应遵循艺术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行城市生态重构、发展“城中村”等行为对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土地资源枯竭、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加重企业负担会影响城市的健康发展等。 4.城市经济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很多社会学领域都存在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脱节的问题,这也是城市经济学发展中出现的最主要问题。首先,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始终是薄弱的,很多研究结论是基于当前城市发展状况的,因此,当城市行政管理人员将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搬用到城市管理上的时候,研究结果对城市发展并不能起到十足的促进作用,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否定和忽视就此产生,这在城市经营当中尤为明显。不恰当的城市经营观也是城市经济学应用中的弊端:有人将城市视为超企业的经济实体,进行城市产业发展和建设发展的经营比比皆是;还有观点认为城市经营就是经营城市者通过创造、提供有价值的城市产品以满足城市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这成为城市经济发展和文明发展的主线,这实际上是不符合城市经济学研究结论的,“畸形”的城市也因此产生。 二、关于城市经济学的未来展望 1.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进一步细化 追求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前瞻性,使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具有“预测”功能,能够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起到指导作用,规避城市发展的风险,是目前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这就意味着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进一步细化。除了继续在目前的宏观城市和微观城市的研究路径中继续发展之外,探索文化发展与城市发展的内在机制,解释城市发展、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以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内容。社会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不同城市的文化风格不同,经济发展状态不一,城市发展历程必然有区别,城市发展趋势也不相同。无论是在宏观城市经济研究还是在围观城市研究领域,将城市经济研究细化到探讨文化元素方面,将对预测城市发展以及为城市发展提供预测性建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创新 采用问卷调查、实际访谈等方法进行微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采用对比研究、文献分析等方法进行宏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仅能满足目前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要求,在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过程中,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具有前瞻性的作用,进行跟踪调查、进行不同年代的城市发展总相比对研究、探求城市发展的共性,进行空间上的横向对比研究,是模拟化的“实验研究”方法,这能够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预测性的研究结果。另外,在城市内部的不同区域进行对比性的实验研究也成为可能、进行试点性的城市发展行为研究成为以后研究的主要方法,这些创新性的研究方法的使用,都能够为城市经济学研究提供动力。 3.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作用范围更广 现代城市发展受到全球信息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影响,便捷而快速的信息交流不仅使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手段更加先进、研究更加高效,也使得研究结果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在信息化的支持下,针对一个城市的发展研究结果会很快被其他国家和城市经营者接收到,比对当下城市发展的状态,并采用其他国家和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继续完善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手段,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作用方式之一;另外,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城市的经济发展动力之一,这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从单纯的“对政府经营城市提供帮助”逐渐发展为“为相关经济体的发展提供帮助”,跨国公司和连锁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借助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这也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作用范围扩大的表现。 4.城市经济学研究受到政府大力支持 城市经济学发展对城市发展、社会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乃至自然生态发展的重要影响,使世界各国和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对城市经济学研究本身的建设。我国确定城市经济学的二级学科地位,允许全国各高等院校设立城市经济、城市管理等本科专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在条件具备的大学和城市,设立城市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将城市经济学的学科重点基地建设纳入教育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设规划中就是政府大力支持城市经济学研究的表现,随着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政府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投入将不断增多,城市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将逐渐由边缘学科向学术研究的中心靠近。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经济学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领域,城市经济学研究在内容、方法上都在不断发展,即使城市经济学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研究结论已经为我国城市发展起到帮助,除了城市经济学本身的不断发展进步之外,政府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支持,终将使城市经济学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的核心内容,城市经济学研究也将为我国乃至全球城市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作者:李敏 单位:中国民生银行 城市经济学论文: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未来趋势 一、对城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进行分析 1.分析城市经济学的基本含义。 通常来讲,城市经济学主要研究的内容是城市在实际的生产、成长以及城市乡村融合的发展中经济关系以及规律的一个经济方面的学科。在现实工作过程中,实现经济价值已经变为城市进行发展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对于城市经济学的相关研究也开始从之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研究拓展到了其他的相关领域当中,进而来对城市的相关规律以及各种活动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发现。 2.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实际意义进行分析。 现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城市已经成为了社会当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结构,城市的实际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的实际生活质量水平,同时还会决定环境的发展。对城市经济学进行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是对城市发展规律与生产关系进行探讨,其具体研究的最终结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发展方向。同时,其结果还可以对城市的活力进行有效的评估以及预测。除此之外,研究城市经济学的最终结果能够有效揭示城市发展当中的生活以及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要想对环境与生活间的发展,就一定要实行城市经济学的实际研究。 二、对城市经济学的基本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1.分析城市经济学的具体研究领域。 在上个世纪时,城市经济学就已经成为了一个重点性学科。现阶段,随着城市区域的逐渐增大以及更新的逐渐加快,在很大程度上扩展了城市经济学的实际研究范围。之后,国家开始重视城市经济学的相关研究。下面具体介绍国际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变为城市化以及生态平衡;第二,城市当中有着逐渐加快的人口流动,造成了城市当中的就业、资源利用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就成为了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方向;第三,竞争力以及发展对比也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 2.分析城市经济学的实际研究手段。 在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实际过程当中,应该有相对比较严谨的手段来进行有效的指导,这样可以有效保证研究的手段以及结果富含可观性以及真实性。通常来讲,能够将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具体手段大体分成两类,第一类是运用区位分析的研究手段,该方法主要是研究城市经济学当中所包含的微观部分。第二类是在宏观角度对城市经济学进行研究的手段,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将城市当作一个整体。 3.分析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一般结论。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发展,在其研究的所有领域当中所得出的结论对于基本国情都非常的符合,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首先,在相对宏观的研究过程中,对城市化的城市圈以及道路的进化问题进行研究,觉得城市的实际发展主要是道路的最终形成,这就导致我国将道路建设作为重点;其次,对城市发展以及经济发展间存在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经济结果发展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会造成城市的不均衡发展。然后,对城市化水平当中的测量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城市当中城市化测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是城市当中的常住人口数量。 4.分析城市经济学在实际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很多社会学的相关领域当中,经常会出现实践与理论脱节的情况,同时这也属于城市经济学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其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极其薄弱,研究的基础基本都是现在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以,当相关的管理人员将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运用到城市管理方面时,根本就可以起到充分的推动作用,进而就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并否定了其研究的实际结果。在城市经济学的实际应用当中,不合适的经营观念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弊端。 三、对城市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1.进一步细化城市经济学的具体研究领域。 通常情况下,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当中所具有的前瞻性进行追求,能够保证其研究的具体结果富含预测方面的功能,可以在城市发展的实际过程中起指导性的作用,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这属于是现阶段研究城市经济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需要进一步细化城市经济学的实际研究领域。这就需要城市经济学不仅仅要研究宏观以及微观的经济,还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探讨城市以及文化发展的机制,对城市、文化以及经济三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进行有效的解释。经济以及文化之间的发展属于是相互联系的,城市不同就会存在不同的文化,同时还会有不同的经济状态,必然会导致不同的发展历程以及趋势。进一步细化城市经济学研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测城市的实际发展。 2.对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进行有效创新。 对于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来说,运用访谈以及调查的方法进行微观方面的研究,同时运用文献分析以及对比的方法进行宏观方面的研究,这样的方法仅仅能够对现在城市经济学的相关要求进行一定的满足,在之后的研究中,创新相关的研究方法是有很大的必要的。对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创新具有非常强的前瞻性,具体的创新方法有探索城市发展的共同点、横向以及纵向的对比、跟踪调查等,这些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对研究结果进行有效的预测。除此之外,城市当中的各个区域实施具有对比性的实验也会变为之后进行研究的重要方法,在城市经济性研究的过程当中进行方法的创新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其具体的研究提供足够的动力。 3.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会有更加广泛的作用范围。 通常来讲,城市的发展会受到各个方面的影响,主要有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的全球化等,快速以及方便的信息方面的交流能够先进化城市经济学的实际研究方法,同时还会增大其研究结果的实际作用范围。在已经实现信息化的今天,对于城市发展的研究结果会非常快速的被相关的经营者进行接收,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进行有效的完善,该方法已经变为现在大部分的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方式。除此之外,现阶段大部分城市经济进行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动力是跨国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城市经济学研究成功的作用范围,同时,跨国公司利用该结果进行有效的发展,这也属于是其结果作用范围拓展的一个具体的体现。 4.政府将会对城市经济学进行大力支持。 通常来讲,城市经济的发展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经济、社会以及自然的实际发展,因此会让政府对其进行高度重视。在我国,城市经济学属于是二级学科,该学科的地位能够要求城市进行本科以及研究生相关专业的设置,在教育条件足够的城市当中,还能够设置博士后的流动站点。现阶段,城市经济方面的相关研究已经在逐渐发展,这也就带动了政府对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投入以及支持力度。 四、结语 总的来讲,在社会科学的实际研究当中,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属于非常关键的一个领域,其在研究的方法以及内容上都处于逐渐发展的状态,尽管现在城市经济学当中有着很多的问题,然而,其研究的结果已经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学的快速发展,同时还会变为社会科学的内容,进而有效指导城市的实际发展。 作者:李枫 单位: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城市经济学论文:城市经济学教学改革实践与探索 一、新疆财经大学城市经济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动因 (一)城市经济学课程特点及发展趋势的需要 城市经济学是经济学重要分支学科,是介于社会经济学科、城市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之间存在与发展起来的一门具有中观性质、边缘学科性质的应用经济学学科。城市经济学以城市为研究对象,包括宏观城市经济学、微观城市经济学和城市经济与社会管理等研究内容。城市经济学已成为经济学类专业中的核心专业课程和必修课程,其教学对象一般为经济类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这些学生虽然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和分析、判断和理解能力,但缺少城市实践的社会经验,没有城市发展的概念和有关城市经济的切身体会。在实际教学中,城市经济学应体现其应用性,应面向世界、立足于国内城市发展现实,体现中国城市特色和区域特色,达到结合当前中国或区域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应用城市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城市经济分析方法来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目的。以此为衡量标准,目前城市经济学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步伐仍跟不上城市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按照城市经济自身的演变规律、发展趋势和课程特点,深入系统地进行城市经济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显得尤为迫切。 (二)调动学生积极性和提高教学效果的需要 2012年3月,通过对经济学专业民汉三个班级、90份《城市经济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对城市经济学课程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模式等方面期待很高,尤其期待对城市经济学教学理论、教学实践及通过经济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进行创新,并以此来提高利用城市经济学原理解决现实经济活动和经济问题的能力。因此,城市经济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既是完善课程建设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又是适应新时期城市经济学课程发展趋势和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 (三)适应新疆民汉一体化教学改革的需要 从城市经济学教学实践看,因民、汉学生在实际接受能力方面存在着差距,同样的教学内容并配合同样的教学方法,民族班学生表现出理论接受比较困难的现象,教师在民、汉班级教学内容设置、授课模式、授课方式方法等方面必须要采取区别对待方式。然而,案例教学对民汉班级学生都很有效果,学生对此模式的兴趣也高,在课堂积极思考、积极讨论,教学效果较为明显。然而,因受多种条件的限制,目前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内容因不同教师的科研背景而有较大的差异,教学案例数量还比较有限,在教学实践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改革。 (四)新疆地方经济建设和跨越式发展所需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城市经济学注重在教学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创新、提高,不仅能进一步完善经济类专业课程建设,促进教学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在教学中把中国和新疆城市化演变、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经营与管理等实际内容融入课程,能够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不仅符合新疆高校的办学理念,而且是新疆当前提高办学层次、为新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储备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二、城市经济学原有课程内容设置和方法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问卷分析,城市经济学原有课程内容设置和方法应用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课程内容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有教材实践性不够。因现有教材偏重于理论研究,理论体系较完整,利用现有理论解决现实经济社会中的问题章节内容安排不够,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学生接受存在困难。二是教学内容存在差距。分别针对民、汉学生差别化教学方式,即在城市经济学课程内容安排上,民族班级授课内容要比汉族班级少,且在授课模式、授课方式方面存在差异,导致民、汉学生在知识结构、认知等方面的差异。三是案例内容较少。因受多种条件的限制,案例数量总体上还比较有限,一些教学案例时效性较差,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四是教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新疆财经大学城市经济学科研团队在城市经济学领域虽有一些研究成果,但受诸多原因限制这些成果未能及时补充到教学中。 (二)课程方法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例教学方法应用不均衡。目前,城市经济学教学中仅有少部分章节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大部分章节仍缺乏实践性较强的案例,教学效果有待于提高。二是多媒体教学应用不够。多媒体教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扩大信息量,吸引学生注意力,提高综合分析能力。但在实际中,城市经济学多媒体教学还未充分地发挥出应有的功能,课件与教材重复性较大,信息量不足。三是教学方法需要创新。采用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研究式教学(如鼓励学生以本课程内容为主申报课题,等)、实践教学(如参观,请社会专业人士进课堂等)和实验教学等、进一步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教学效果。 三、城市经济学教学改革实践 根据学生反映的实际情况,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在城市经济学教学内容设置和教学方法应用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进行了一个学期的实践,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提前预做准备。将学生进行分组,每组6~7人,在每一章讲述之前由教师提前针对该章节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当前国内外城市经济发展的动态给每组学生布置3~4个讲课主题,要求提前查阅资料、数据,做好讲解准备。二是学生授课过程接受大家提问和监督。学生讲解要求板书讲解要点并维持好课堂秩序,每个学生讲解时间控制在15分钟,讲解中和讲解完后要接受学生提问并进行解答,如当时答不出,可以继续查阅资料进行解答,学生解决不了的问题最后由教师解答。教师在整个上课过程中可以观察学生听课状况,及时进行管理。三是教师总结。教师对本章总体内容进行进一步概括和总结,强调重点和难点,同时通过记录每个学生讲解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提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作业布置灵活多样。针对教材内容,结合学生查阅和讲解的资料灵活地安排作业,有些章节以小组完成作业为主,有些章节以学生个人完成为主。五是灵活调整考试内容。在所有章节内容讲完后,各小组要针对所讲授重点和难点设置复习题,有些好的复习题被选作考试试题。 四、城市经济学教学改革实施效果 (一)课堂表现方面 通过采用互动式教学模式,发现绝大多数民汉学生能对老师布置内容进行提前准备,能在课间主动和老师交流。有些学生授课准备相当充分,能全脱稿熟练讲授内容,数据和例子恰当并能较好解释理论,获得其他学生的认可。有些学生结合教材的内容,发散性讲解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富有创新性,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比如,经济学2009-3班留学生案例授课在学生中产生很好的效果,他用计算机将哈萨克斯坦城市化进程画成一张图表,张贴于黑板上给学生讲解,思维清晰,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富有吸引力,赢得学生的热烈掌声,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有些民族学生对这种教学方式表现出很高的积极性,根据其他学生在课堂上提出的问题,课后及时地查阅资料进行解答。这种教学方式,一定程度上锻炼了学生的胆识和汉语表达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主动查阅资料、主动解答提高、主动学习的能力,民族学生对这种教学模式很认可,普遍反映“获益匪浅”。从听课来看,绝大多数民汉听课学生上课时注意力明显提高,以前经常出现的课堂说话、玩手机的现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认真听讲、认真思考、勇于提问、敢于争论,课堂气氛较为活跃,学术气氛渐浓。 (二)试卷分析方面 通过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城市经济学课程内容设置和方法应用改革实践,涉及民汉三个班级的期末考试成绩均为“优良”。经济学2009~1班和经济学2009~3合班(共71人)平均分为86.93分,及格率为98.59%,90-100分之间人数为41人,所占比重为57.75%,80~89分之间人数为17人,所占比重为23.94%,70-79分之间人数为7人,所占比重为9.86%,60~69分之间人数为5人,所占比重为7.04%,60分以下人数为1人,所占比重为1.41%。此外,经济学2008~2班(共33人)平均分为87.45,及格率为100%,90~100分之间人数为16人,所占比重为48.48%,80~89分之间人数为10人,所占比重为30.30%,70~79分之间人数为7人,所占比重为21.21%。 (三)学生评价方面 在学期临近结束时,经济学2009-1班和2009-3班每小组学生代表总结了城市经济学互动式教学的效果及未来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学生认为教学方式方法新颖,激发了学习兴趣,锻炼了学生的胆量和表达能力,提高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继续坚持下去。在经济学院教学思想大讨论会议上,学生代表发言肯定了城市经济学的教学模式,并认为这种模式给予学生更多的思考空间,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思考和启示 受就业压力、网络文化等因素影响,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的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势在必行。针对城市经济学课程理论与实践结合要求高、授课对象特殊的实际,授课中采取教师和学生搭配,授课内容既包括教材内容,也包括课外内容,授课方法采用案例式、讨论式和启发式等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实现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提高了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和胆识,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促进了师生间、学生间的互动交流,真正达到了教学相长的效果。此次城市经济学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该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如在实施过程中和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紧密挂钩,加大平时成绩考核比重,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在该模式不断完善的同时可为其他应用经济学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作者:张艳 城市经济学论文:城市经济学产业结构论文 一、选题意义 经济发展是在产业结构的变动和调整中实现的,没有产业结构的变动调整与优化升级,社会经济就不可能快速发展,经济效益就不可能迅速提高。尽管经过几十年自身的发展和调整,但是,华北区目前的产业结构并没有达到合理的状态。区域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协作程度差等问题依然突出,制约了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高。完善华北区产业结构,不但能提高社会发展的效率,而且对统筹全国区域发展和推动中国社会经济整体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 二、华北区产业结构现状与分布 除北京之外,其余城市第二产业比例均超过50%,说明第二产业在华北区大多数城市占主导位置,而北京具有很高比例的第三产业,从产业发展阶段来看,这是因为北京已经逐渐步入了后工业化阶段,而其他几个省正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所以第二产业占比例相对较高。 依据2012年各省市统计年鉴,选取了各省的重要城市作为样本点,其中第一产业统计指标采用的是粮食生产总量,第二产业采用的是各市规模以上(注:资产总额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第三产业采用的是社会零售消费总额作为参考数据,由此笔者根据统计数据里面第一,二三产业在城市发展中所占的地位将华北区城市分为“两大类,四大块”,两大类分别是资源型城市与综合服务型城市,而资源型城市又可分为农业资源型,矿业资源型,旅游资源型,对应代表分别是上面的周口市,东营市,青岛市;综合服务型城市指的是北京市,具有全面的服务功能与很大的服务范围。中国经济的发展将要或者已经进入平台期,要想继续发展中所占的地位将华北区城市分为“两大类,四大块”,两大类分别是资源型城市与综合服务型城市,而资源型城市又可分为农业资源型,矿业资源型,旅游资源型,对应代表分别是上面的周口市,东营市,青岛市;综合服务型城市指的是北京市,具有全面的服务功能与很大的服务。社会零售总额是表现国内消费需求的数据,对比两幅图可以发现,第三产业分布图以及GDP分布图之间存在很大的吻合度,说明了第三产业的附加值较大,是推动城市整体GDP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时可以发现,省会城市,交通枢纽,沿海港口的服务范围较大。 三、结语与启示 (如资源分布,区位优越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以及分布。在华北区中,体现为东营依靠丰富的矿产资源成了工业强市,周口依靠良好的土壤与气候条件成为产粮大市。但是从整个华北区的宏观视角来看,华北区内部的产业结构依然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以京津冀地区为例,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不协调,产业链分工不明确,内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此我们需要综合分析各个城市在资源、区位条件,经济发展上的独特优势,通过调整产业发展政策实现区域产业链上的合理分工,使产业结构发展达到最优化。 作者:陈智维 林漉丰 单位: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城市经济学论文:城市经济学理论论文 【摘要】本文从城市经济学的历史渊源、发展和变迁这一视角,梳理并评价了经济学说史上有关城市经济学的演进脉络,总结了城市经济学发展进程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并展望了未来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可能的新方向。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经济集聚城市化 一、引言 城市经济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发展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早在古希腊甚至更早的时候,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就开始从劳动分工的角度关注城市经济问题了(Xenophon,BC.427-355;Plato,BC.380;WilliamPetty,1683);到了古典经济学的时代,城市经济学出现了一个小的研究高潮,当时不仅有城市“劳动分工”说(AdamSimth,1776),而且还盛行另一种可用以解释城市的经济学说——古典区位理论(Thunen,1826;Weber,1909;Christaller,1933;Losch,1938;Isard,1956)。可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以后,城市经济学不仅没有在马歇尔天才的综合之后如虎添翼,反而却经历了长时期的沉寂、徘徊。其间,虽然也曾有过多次试图推动城市经济学的勇敢的努力,但它们最终均功亏一篑,以失败告终;到了199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经历了一番反思和调整之后,终于涌现了两股试图融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参见图1。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在1964年阿朗索(Alonso)出版了《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之后,城市经济学却在新古典经济学对城市经济现象无能为力的大背景下,作为一门具备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诞生。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的历史如此悠久,但为什么却在古典经济学之后直到20世纪60年代的漫长岁月里相对沉寂,甚至长期被排除在主流经济学之外?还有,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曾经出现了几次试图将城市纳入主流经济学的“努力”,为什么它们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再者,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再次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并使之融入主流的努力,这些努力是否能成功?等等。为了对这些问题做出较为系统的回答,本文将按如下顺序组织:第二部分回顾并评价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简评以屠能为代表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及其与城市经济学之间的关联;第四部分对新古典时期试图复兴城市经济学的种种努力进行评述;第五部分对近年来十分盛行的“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进行评述;第六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以及对城市经济学未来发展的展望。 二、“古典劳动分工”说——最早的城市经济学 早在古典经济学产生以前,有关城市的研究就已经出现了。古希腊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色诺芬(Xenophon,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55年)就曾从分工的角度来研究人口集中和专业技能以及产品开发之间的关系(Gordon,1975)。人口集中无疑是城市出现的先导,而专业技能的提高和产品开发无异于专业化和产品的多样化,很显然,这已经是最早的有关城市的经济学说了。 此后,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公元前380年)则遵循着色诺芬的这一思想路线,并将之向前推进了一步。柏拉图写道:“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是对人的需要的一种反应……由于这种对劳务的相互交换,大量的人便聚集在一起,并聚居在我们称之为城市和国家的地方”(Plato,Republic,Ⅱ,pp.369)。柏拉图的这段话为城市产生于专业化和分工确立了经济基础,并奠定了交换理论的基础。很显然,在柏拉图那里,是专业化创造了互惠的相互依存,而互惠的相互依存又确立了互惠的交换,在这当中,城市与分工和专业化经济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城市提供了对单个商品的相当大的需求,因而,分工和专业化有了存在的基础,另一方面,城市内的分工和专业化又提高了这里的工人们的技术和生产效率。 17世纪、18世纪,“古典劳动分工”说在解释城市问题时仍然占据一定地位,比如,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已认识到,大城市与劳动分工的内在关联以及专业化的好处等这些问题。尽管如此,只有到了亚当•斯密那里,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思想才日臻完善。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专业化、分工经济的独一无二的一般性分析方面,而且,也体现在他将专业化和交换视作为城市乃至整个市场理论赖以建立的基础方面,“文明社会的重要商业,就是都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通商……这里,分工的结果就象其他方面的分工一样……都市是农村剩余物的市场……都市的居民越多,其居民的收入愈大,农村剩余物的市场愈广阔……都市附近的农业家和耕作者,从谷物售价所得的,不仅是农业的普通利润,而且包括自远地运来出售地谷物的全部价值。此外,他们还节省了这些东西的远途运费的全部价值”。 在这里,斯密不仅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好处进行了阐述,而且也对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进行了阐述。若用希克斯(Hicks,1965,第38页)的一个简单公式,g=(k•p/w)-1,那么,斯密的上述看法则更为直观,其中,k代表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比率,p代表劳动生产率,w代表实际工资率,g代表物质增长率。很显然,在实际工资率w给定的条件下,一国或一个城市的经济或财富增长便主要取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之间的比率k和因分工扩大而导致的生产率p的提高。在斯密看来,k的增长是有限度的,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劳动分工。由此看来,斯密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而且也是第一位系统地从劳动分工角度来论述城市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差别的经济学家。 古典城市“劳动分工”说的优点在于:它对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工的好处、城市市场广阔对居民收入的贡献、交易费用的节约、对国民财富的贡献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国家财富的差别等看法均颇富创见性,但由于这些阐述比较零碎、散乱、没有模型化,因而其内部组织和架构颇为散乱,甚至根本不是以城市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因而在客观上限制了它在后世的传播。 三、古典区位理论——城市经济学的摇篮 进入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步在当时的后发展中国家——德国——萌发,工业革命的迹象已经凸现,但农业经济仍占据德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屠能以他对城市周围农业地租和土地利用的精彩分析受到了当时的主流经济学一定程度上的接纳。虽然屠能(VonThunen)开创的理论(TheIsolatedRepublic,1826)阐述的是农业土地利用和地租问题,但从另外一面看,它也是一部经典的城市经济学力作。 在屠能的理论中,一个孤立的城市(镇)作为整个农业生产布局的中心事先给定,在它的周围布满了为它供应农产品的农户;同时,每一种农作物的产量和运输成本也各不相同,相应地,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密度也各不相同。假定存在着农户与土地拥有者之间的竞争,并且每一个体均追求其自私利益,那么,农户之间相互竞争土地的结果,将使地租从中心向外围由高向低依次递减,直至为零。由于每个农户将面临地租和运输成本之间的两难,并且不同作物的运输成本和产量也各不相同,因此,农作物的生产将以同心圆的形式出现。给出了屠能模型的最直观的结果。该图横轴代表距离中心城镇的距离,纵轴代表租金。图中上半部分是均衡的“竞租曲线”(bindrentcurve),也即在任一给定的距离时农户愿意支付的最高租金。由实线组成的包络线定义了租金级差。该线的不同部分代表,每一种农作物的种植者愿意比别人出更高的地租,结果便会得到图下半幅同心圆式的种植圈层。越靠近最里层,土地的租金就越高,运输成本越省,而最外面的土地租金为零,但运输成本最高。 从上看,屠能的理论似乎仅能对很多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问题给出一个简化的解释,比如,它能解释不存在李嘉图式肥沃程度差异条件下农业生产专业化的可能性,也能解释农户与市场的距离、农户售卖农产品所得的价格和租金之间的关系。然而,该模型在多方面的扩展也使得它成为现代城市经济学的一块理论基石,比如,该模型可被修改并用于考察城市的土地利用问题,这构成了后来的“新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素材(Alonso,1964),又如,在更近的时期,通过建立有关集聚经济的模型,该理论又可以被扩展到探索中心城市与次中心城市的内生形成问题(Weber,1909;Marshall,1890,1920;Christaller,1933;Hoover,1937;Losch,1944;Krugman,1991a,b;Fujita,1999a,1999b,ect.)。屠能生活在典型的农业时代,当时盛行所谓“规模报酬不变”的农业经济,这也许正是他的模型能够与以竞争范式为特征的诸多新古典应用相容的根本原因所在。然而,屠能的古典农业区位理论与古典和前古典时期用劳动分工解释城市经济问题的思想格格不入,前者的根本特征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的实质则是不完全竞争和报酬递增。更为重要的是,他以城市作为一个外生给定的中心作为分析的开始,也就是说,他的模型的重心在于理解如何促使经济活动远离中心的所谓“离心力”。对于使经济活动集中的所谓“向心力”,他的模型没有也不可能提供任何解释,这样,有关城市为什么形成以及怎样形成的关键思想便被他人为地假设掉了。 在屠能之后,古典区位理论形成了两个基本分支:第一个分支是要考察:在给定所有其他“经济人”区位的情况下,如何最小化某一特定“经济人”的成本问题,也即“最小成本区位问题”。该分支主要由韦伯(Weber,1909)、艾萨德(Isard,1956)、穆斯(Muses,1958)、萨卡世塔(Sakashita,1987)、贝克曼(Beckmann,1987)、师叶和麦(ShiehandMai,1997)等继承和发展;另一分支则要考察:在给定厂商相互直接竞争的条件下,厂商们如何寻找最佳的区位,以及在需求信息的条件下控制它们的市场区域问题,也即“中心地理论”和“相互依赖理论”,该分支主要由克里斯蒂纳(Christaller,1933)、勒施Losch,1938,1940)等继承和发展。这两个分支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城市经济问题的某一方面,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能够解释厂商在城市中心集聚的趋势,克里斯蒂纳的“中心地理论”能够解释城市体系在具有不同区位的市场区域上存在的原因,但是,它们在解释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均面临着难以克服的缺陷: 第一,它们在解释城市区位问题时大多借用了物理学、几何学而不是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结果便在客观上限制了它们在经济学界的影响力。比如,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中运用了“物料指数”、“位置权重”和“劳动系数”三个工具来解释工业区位中的最小成本问题,但该决策问题中的决策者到底是谁,是一家工厂还是企业主?如果是厂商,它是私人厂商还是其他?韦伯对此并未给予任何交代,换句话说,韦伯所说的最小成本问题既不是关于理性决策者如何做出合理决策的问题,也不是这些决策者之间如何相互影响从而产生一个特定结果的问题,因此,严格地说,韦伯的理论与经济学理论没有多大关联(Krugman,1995)。还有,克里斯蒂纳和勒施的“中心地理论”讲述的是在权衡了规模经济和运输成本之后,生产者决定集聚在一起形成一种城市结构,为相互交错的六角形市场区域提供产品,这的确是一个关于个体相互影响的决策问题,但是,它没有给出明确的决策者是谁,也没有言明决策者决策时的市场结构或者厂商是否存在相互作用问题,因此,正如克鲁格曼所说,“中心地理论提供的是某种纲要,一种可以把你对城市系统的思想和数据结合起来的方法,而没有提供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来解释观察到的结构的经济模型”。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中的很多变量均表现出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y)和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以及外部性的特征,比如,城市的人口聚居区在空间上是不连续的,大城市的人口在集聚到一定的规模后可能会停止增长并在它的周围产生出更多的中小卫星城,还有,由于外部性的影响,一定量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可以供多倍人使用等等,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经济活动具有非线性和报酬递增的性质,因此,成本和收益很难完全体现在商品的买卖价格上,这样,传统的边际分析方法便无能为力,而应该用专业化和分工的方法来求解。而事实上,大部分的古典区位理论均在一个轻松的假定中将城市形成以及它的重要特征剔除掉了。 总之,古典区位理论建构在完全竞争、利润最大化、完全信息、即时调整和局部均衡等原理的基础上,它所作的假定与农业经济或者不发达的小城镇经济相匹配,但是,当工业经济的发展日益走向成熟,知识、信息和技能的重要性以及城市的集聚优势日益彰显的时候,它难以对城市经济的核心——城市形成——做出解释的缺陷,便成为其致命伤。结果,古典区位理论便走进了其理论研究的死胡同。 四、新古典时期的城市经济学——无能而无奈的努力 新古典时期,城市经济学基本处于沉寂阶段,主要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学和古典区位理论一样,均与完全竞争和最低限度的政府干预相容,这就决定了它难以对城市经济活动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所有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人理性,对价格和彼此之间的活动具有完全知识。企业被假定为规模较小、不能行事其权力的价格接受者;生产要素均在公平的市场上交易,因之生产者能为他们的生产活动支付全部费用,而消费者除非得到合理补偿,否则不会被强制地容忍污染和噪音;所有的商品完全可分,且能以极小的数量进行生产和消费;最终所有的经济活动在价格机制下均达致最优的均衡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城市经济是个非常不完善的领域,也即它以广为分布的外在性为特点,因此,客观上看起来比较理智的资源分配事实上很难办到,此外,城市的投资和生产倾向于“大批量、大规模”,这很难与“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相容(参见Button,1976,pp.3-6);更加重要的是,城市经济以空间上的集聚为主要特征,这样的客观现实均与新古典的完全竞争、报酬递减等不相符合。 另一方面,在“马歇尔综合”的时代,经济学界流行的数学方法是所谓的“微积分法”。微积分法对于处理完全竞争和商品、要素完全可分的传统新问题得心应手,可对解释地理空间、城市等具有非线性特征的问题却无能为力,而用于处理城市和空间问题的数学工具——非线性规划、库恩—塔克条件等直到20世纪50、60年代才先后出现,这样,在经济学形式化日益盛行的19世纪后半叶,新古典经济学家只好满足于现实,在现有的条件下构筑城市经济学的大厦,结果便导致了城市经济学在新古典时期沿着两个完全不同的路径演进:第一条路径主要是继承所谓的“马歇尔传统”,将城市经济问题放在“外部经济”这一黑箱中来处理,从而演绎出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的诸多文献;第二条路径便是对屠能的理论进行简单地扩展和修补,也就是20世纪60、70年代“新城市经济学”的工作。 (一)用外部经济来解释城市 用外部经济解释城市经济现象的始作俑者是马歇尔,他不仅最早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而且首开了运用“外部规模经济”解释空间集中和厂商相互接近的优势,“当一种工业已这样选择了自己的区位时,他会是长久设在那里的:因此,从事同样的需要技能的行业的人,相互从临近的地方得到的利益是很大的……雇主们往往到他们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有专门技能的优良工人的地方去;同时,寻找职业的人,自然到许多雇主需要像他们那样技能的地方去,因而在那里技能就会得到良好的市场”。 更一般地,马歇尔所说的同一产业的厂商相互毗邻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好处:第一,地理上集中的产业可以支持专业化的投入品生产者;第二,雇佣同一类型工人的厂商的集中可以相互提供劳动市场蓄水池的作用,也即当一个雇佣者的经营不好时,工人可以在其他的雇主那里找到类似的工作,反之,当他经营好时,又可以雇佣到更多的工人;第三,厂商之间的地理集中可以共享某些有用的信息。然而,不幸的是,马歇尔对城市或工业集中问题的处理法,给那些试图进行正规模型化的后来者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难题: 外部性是什么?它到底是技术方面的,还是金融方面的,若是前者,则它会通过直接影响个人的效用或者厂商的生产函数而实现其作用,从而它与竞争范式相容;但是,若是后者,它将影响以价格机制作为交易中介的厂商、工人和消费者,比如,厂商相互临近可以相互借债、融通资金,但是,当他这样做时,一定会与整个经济的微观机制,比如规模经济的程度、厂商垄断权利的强度和商品和要素流动的壁垒的程度有关,也就是说,金融外部性与完全竞争的范式很可能不相容(Scitovsky,1954)。事实也许正如克鲁格曼(Krugman,1995)所说,正是由于技术外部性与竞争范式相容,所以,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假定集聚来源于技术外部性,便可以回避自己面临的模型化难题,而这样做的结果却使此后的城市经济学在劳动分工之外的另一条道上越走越远。 比如,20世纪70年代,亨德森(Henderson,1974,1980,1988等)因为沿着马歇尔的外部性的思路解释城市经济问题而受到城市经济学界的重视。例如,亨德森认为,人口之所以集聚以及城市之所以存在原因在于:它能产生生产或者消费方面的技术规模经济。在城市中,存在贸易品和住房两种商品,贸易品在城市商业中心(CBD)生产,住房在城市其他地区生产,工人往来于郊区与中心商业区;这样,随着城市工业在一个城市内的集中所产生的外部经济,将与大城市的交通难、往来成本等不经济之间产生两难冲突,其结果是最优的城市规模由此给定。如图2所示,该外部经济的净效应产生的城市规模与代表性居民所得到的效用之间呈倒U形关系。但现实中为什么具有那么多不同规模的城市?亨德森争辩说,不同产业的外部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外部不经济的程度则主要取决于城市规模,与具体的产业关系不大,比如,钢铁产业的外部性大,故折中外部不经济的回旋余地也大,轻纺城市则相反,最终,轻纺城市的最优规模在O点,金融城市在P点,但不同类型城市的代表性居民的福利水平将达到均等化水平Uz。 亨德森模型的主要问题在于,他通过假定将产生外部经济的活动布局在中心商业区来论述城市集聚现象。也就是说,他不能真正从微观主体相互逐利的结果中揭示城市形成和增长的根本原因,而仅仅诉诸于一个人们其实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匣子——外部性——来解决问题。比如,他在论述城市的数量和规模时,依赖一个假想的大型开发商或者城市发展商来解决问题。从现实和理论来看,发展商或城市开发商均有内部化集聚外部性的趋势,这一点肯定是对的,因为内部化集聚外部性能让开发商或者发展商获得一定的利润,但是,该大型发展商或者开发商本身就是城市外部性的受益者,那么,城市生产或消费的外部性又来自哪里?作者对此含糊其词,并没有给予多少解释。因此,尽管亨德森的模型比前几者均多前进了几步,但他在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时犯了和屠能模型、新城市经济学模型一样的错误。 (二)“新城市经济学” “新城市经济学”(Beckmann,1957;Wingo,1961;Alonso,1964;Mills,1967等等)主要研究的是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其经典模型是一个单中心模型(mono-centricmodel),该中心被假定为建立在平原上的一座城市,该城市拥有一个事先给定的中心商业区(CBD),它规模既定,从每一个方向远离中心的交通成本相等,城市的外围是土地和居住区,居住区被假定为一维空间;该城市地区人口给定,所有的人均充分就业;唯一的交通成本发生在居住区与中心商业区之间,中心商业区内的交通成本被忽略;偏好被定义为对中心商业区复合商品的消费和土地的消费;均衡时,消费和价格使所有的人效用水平相同;结果,城市的规模由收入、偏好、居住条件、交通成本和交通时间以及农业对土地的竟租方式等内生决定,土地价格、土地利用密度、城市人口的均衡区位等均由模型内生决定。 虽然其模型在向主流经济学前进的征程上大大迈进了一步,也产生了不少的真知灼见,比如,比如,它运用了经济学中最为有力的工具——一般均衡,又将厂商、消费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看待,又如,它的结论之一是均衡的或者最优的人口和居住密度是与中心商业区的距离的函数,而该密度问题很可能与交通体系的拥挤有关;还有,它的很多模型研究了城市市场失灵和公共政策的必要性。但是其经典模型和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一样,研究的是一个单中心城市(mono-centric)内部的空间结构问题。另外,最为关键的是,它不能解释:在工业经济得到很大发展的背景下,每个城市为什么会存在一个中心商业区,在它的周围会形成很多居住区和农业区。换句话说,它和屠能的缺陷一样,均不能将城市的形成作为一个变量而内生决定,而中心内生这一点在工业经济时代却变得比农业时代越来越难以回避。尽管如此,1964年阿朗索的《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成了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而形成的一个明显的标志。在此之前,城市经济学零星、散乱、分析工具落后、模型外生程度高、解释力差、适用面小,在此之后,城市经济学开始拥有较为完整的微观理论基础和学科体系、分析工具较为先进、模型内生程度大大提高、解释力和适用面大大扩展。很显然,城市经济学在“新城市经济学”之后作为一门具备较统一理论基础的学科而真正诞生(Mills,1998,pp.1-11)。 总之,如前所述,传统城市经济学只提供了经济活动如何在城市周围扩散开来的有关理论,而没有提供经济活动为什么会在城市集聚起来,也就是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的令人满意的解释,这正构成了传统城市经济学的共同缺陷。毫无疑问,对城市形成以及集聚区位的真正原因的探讨无疑将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五、城市经济学发展的新方向:两股试图加入主流的努力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各主要国家都先后进入了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全球经济的联系和互动大大加强,这样,以研究单个厂商乃至一个行业的规模和资源配置问题为主体的新古典经济学已越来越难以适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一个以空间上的集聚、交易成本节约、分工和报酬递增为特征的城市化问题已越来越成为主载人类社会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一股强劲动力。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能深刻、完整地解释和分析城市内生演进的真正的新的城市经济学已成为时展的客观要求。 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60、70年展起来的很多有力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在70、80年代开始应用于现实,另外,数学和自然科学中也涌现有很多新的发现——混沌理论、控制理论、耗散结构理论、新进化论等等,所有这些发展均在客观上为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以19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DixitandSiglitz,1977)的垄断竞争模型为例,在该模型出现之前,城市经济学在“空间不可能性定理”的视野内没有多大进展,可是在该模型解决了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之间的战略互动行为以后,有关厂商和消费者在空间上集聚与分散的经济问题变得可以处理了。因此,该模型对城市经济学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一)新经济地理学 “新经济地理学”(NeweconomicGeography)以福基塔、克鲁格曼和维纳保斯(Fujita-Krugman-Venables)以及他们的学生等为代表,其主要解释的问题在于城市中心的内生性,还有,为什么在特定的地区或者地点出现厂商或者消费者的集聚,而在有的情况下却出现完全相反的过程?福基塔和欧格华(FujitaandOgawa,1982;OgawaandFujita,1980,1989等)论证说,如果要使城市中的所有人的区位同时决定的话,就必须在一个没有外生给定中心的区位上进行研究。为此,福基塔等人提出了决定城市区位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其中,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关键问题:引入不可分性(indivisibilities)、报酬递增(increasingreturns)和放弃完全竞争而采用不完全竞争。不可分性意味着某些生产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而规模经济的作用会促使生产成本的下降。报酬递增则意味着一定的投入会带来网络正外部性,这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斯密所说的“分工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不完全竞争则是保证报酬递增和不可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由于不完全竞争的存在,当某个地区的制造业发展起来之后,形成工业地区,而另一个地区则仍然处于农业地区,这样,两者之间的角色就会被固定下来,各自的优势就会被锁定,从而就会形成中心和外围的关系。 更具体地说,新经济地理学所说的“城市中心的内生性”就是“集聚经济”的另一侧面。那么,集聚经济的源泉又来自哪里?福基塔(Fujita,1990;FujitaandThisse,2002,Chapter1等)解释说:第一是非市场相互作用,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换、知识的共享,这会产生区位上的外部性和“毗邻效应”(proximityeffects);第二是垄断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其中厂商生产差别化的产品,而消费者则偏爱多样化的消费;第三,由于相互竞争的厂商在地理上的毗邻,便会产生所谓的战略外部性。正像一个铜板有两个面一样,集聚经济既是中心城市兴起的根本原因,但是,它也是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的主要原因。城市分散化或者网络化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由于集聚经济在产生正外部性的同时会带来两个“冲突”,第一是集聚带来的效率的提高与相应的内部运输成本的提高之间的两难;第二是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与其他城市之间的集聚的两难。总之,当一个中心城市的集聚经济达到饱和时,它便会让位于拥挤、污染等“集聚不经济”,从而其他城市中心的集聚开始占主导,于是多城市中心或者网络化的城市体系会形成。 “新经济地理学”的模型(Krugman,1991;Krugman,1995,1996;Fujita-Krugman,1995;FujitaandThisse,2002等)主要有这样一些优点:首先,它处理了空间异质性、空间集聚与分散、城市的形成、多中心城市的兴起等关键的城市经济学核心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此以前的模型中均没有很好地解决;其次,它运用了非常坚实的微观经济学假设,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之上,他们合理地解决了报酬递增、垄断竞争与空间外部性之间的古老难题;最后,该模型的主要结论——更高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低程度的差别化与城市分散对应,而更低的交通成本和产品更高程度的差别化与集聚对应,这些结论大多已得到实践和现实的检验。然而,它也存在缺点,比如,这些模型仍然使用典型的新古典经济学消费者和生产者截然两分的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虽然恰当地降低了解决问题的难度,但是,因为城市经济活动中大多的人本身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事实,而使它的解释力大大降低;又如,大部分的集聚模型集中于某一种集聚因素的研究,但城市经济很可能与多种因素的集聚相关;最后,它不能预见很多与城市化进程共生的现象(杨小楷,1998,2002),然而,由于该模型能将地理学的生产布局理论、主流经济学的规模经济和报酬递增结合在一起解释城市的出现和城市化进程,所以,它却为以后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提供了宝贵的研究线索和参考素材。 (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主要有这样一些模型:YangandHogbin(1990),Yang(1991),YangandRice(1994),YangandNg(1993),Yang(1995),SunandYang(1998),SunandYang(2002)等。这些模型虽然数目较少,但内容丰富,且隐含了很深的政策和应用意义。 (1)从分工演进和专业化经济的独特角度解释城市经济现象。在这些模型中,新兴古典经济学家们建立了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并考虑了不完全竞争和分工经济,从而内生化了城市的出现、城乡二元结构、城市的交易效率优势、城乡低价差别以及与城市化进程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在这些模型中,第一,专业化经济和不同于新古典的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在一定范围内是递增的,但是,超过了一定的界限则它的报酬便是递减的。而专业化经济的报酬是递增的,它不仅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能内生出产品的多样性。第二,每一对“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足够小时,专业化经济的增长将会引起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自发演进到生产和交易的完全分工状态。当专业化经济足够大时,城市化将能通过缩小“经济人”之间的距离而使市场均衡从自给自足状态逐步演进到完全分工状态。第三,在新兴古典城市经济框架中,市场的功能将更加复杂,其中,它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如何分配资源,而是寻找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这个最优的市场网络规模不仅有利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商业化程度、人均收入的提高。所有这些均意味着:城市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社会中不同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密切相关,而城市化本身不过是专业化和分工程度随着交易效率的提升发生变化和改进的一个表现而已,所以,交易效率越高,分工水平就越高,城市的生产效率就越高,城市的生产力就越接近生产可能性边界,正是这个正反馈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和城市化的进程。 (2)这些模型的内生程度更高,解释力更强。第一,它合乎逻辑地解释了城市的出现。在城市起源说中,既有“军事防御型”城市起源说,也有“社会分工说”,还有“私有制说”和“集市说”乃至“阶级说”和“宗教说”,但是,以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相结合来解释城市的出现既能从整个社会分工网络的角度解释城市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关系,又能从个人自利决策的角度解释分工和城市化背后的经济根源,因而,该说比其他的“城市起源说”更具说服力;第二,这些模型可以解释与城市化进程中相关的各种共生现象,比如,每个人以及整个社会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在城市生产的贸易品数目的增加、城市居民对农村居民相对比率的提高、每个人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不同职业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度的提高、市场范围和内生比较优势程度的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和生产集中度的提高、人均真实收入和每种产品生产率的增加等等。福基塔—克鲁格曼等人的城市化模型虽然也能解释市场数目的增加、经济结构多样化程度的提升、每个人交易次数的增加、贸易依存度的增加,但它不能解释个人的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因为这一点在他们的模型中外生给定。 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恢复了古典经济学中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精髓,并克服了古典经济学思想零碎模糊、体系组织性、逻辑性差、难以模型化等内在缺陷,能在一个具有严格组织体系的框架内将过去城市经济学的很多核心思想组织起来,此外,它的模型对城市化进程中很多现象能给出比其他模型更好的回答,但它也存在缺陷,比如,它的模型复杂程度较高,还有,很多人批评它的假设与现实世界相距甚远(比如,程炼,2002),另外,它的相关经验和政策分析还很少,这些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在经济学界的传播。 六、结论与展望 一部城市经济学的历史似乎就是一连串失败的累积史。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最伟大的洞见就是劳动分工对经济发展、城市和国民财富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么重要的思想却在马歇尔对古典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遗弃。同样的是,以屠能等人为代表的古典区位理论尽管十分重要,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模拟了现实,但是它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主流经济学的“漠视”;在此之后,虽然也曾有些经济学家拿着锐利的分析工具,试图为将城市问题纳入主流经济学而不懈努力,但无情的现实却将他们远远抛弃;令人可喜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痛定思痛的城市经济学家们终于抓住了城市问题的症结,并找到了求解城市经济学的锐利武器,于是,过去几个时代的陈旧思想似乎一下子复活了,然而真正值得他们去做的也许只是记取这些经验和教训,保持一个清醒、理智的头脑。公务员之家: 首先,简洁的数学模型是所有生命力旺盛的学科的共同特点,要想使一门学科步入科学的殿堂并成为后人传承的经典,模型化也许是不多的几条出路之一。因为数学在经济学的应用不仅能为给定的理论模型提供从假设到结论的最简捷和有效率的逻辑链条,而且经济学家还可以通过多次的反复假设和检验来剔除模型中非本质的因素,并更快更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所在,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做的结果可以大大提升一个理论或者模型的严格和内洽程度,从而加速知识的积累和发展。很显然,古典以及前古典有关城市与劳动分工关系的学说尽管颇富原创性和说服力,但是由于它的概念很少进行严格的定义,且其理论没有用数学逻辑很好地组织起来,所以,它们只能是一些缺乏内部组织和秩序的理论片断的集合体,结果,在马歇尔对经济学进行形式化的时候,这一缺陷便在客观上阻碍了古典城市经济学说的发展;一个可作为反面的例子的是“新城市经济学”理论,虽然它完全是屠能模型在新古典时期的翻版,且其城市中心商业区外生给定,但是,由于它拥有较为系统、严格的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基础,并且其模型均从“经济人”自利行为以及相互作用的结果推导而出,所以它反而成为城市经济学诞生的标志。 其次,一个理论或模型,不管它的目标多么宏伟,也不管它的假设是多么地不符合现实,但是,只要它能预测和解释现实,它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理论或模型。屠能生活的时代是典型的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时代流行的是所谓的“报酬不变规律”,城市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的作用不大,因此,屠能的理论虽然在解释城市形成时存在很大的缺陷,但是,它合情合理地描述了现实,因此它是那个时代最具解释力的模型;与屠能相比,“新城市经济学”似乎显得比较幸运,因为微观经济学和数学分析工具在那个时代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它没有观察到现实中最为普遍的现象——多中心城市的兴起,也没有把握住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结果,由于它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而未受到主流经济学的重视;而笔者之所以相信“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可能有较大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把握了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城市经济活动的本质特点——报酬递增——以及相应的模型化技巧——不完全竞争、专业化和相应的数学工具。 再次,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实质问题、根本问题,也是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寻找并把握核心问题,把握其规律性,但也不能完全忽视次要问题。古典和前古典经济学中有关劳动分工与城市关系的学说以及古典区位理论被时代遗弃是一个时代的必然,因为他们观察到了一个当时时代里并不重要的经济问题,并且当时城市如何形成、在哪里形成并不是当时的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而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经济学的兴起则是时展的必然,因为当代的社会已进入一个后工业化的社会,城市已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从而理解城市的内生形成已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和重点。同样的是,新古典时期用外部性来解释城市集聚的原因并不能有助于经济学家把握城市形成和它的区位本身,恰恰相反,它将城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放进一个人们并没有多少认识的黑箱中而试图掩饰自己对城市经济学问题的无能和无奈。 最后,当前的城市经济学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综合、调整和融合的新时期,一方面,过去的传统理论不断在新的躯体上复活,比如,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就借用现代的分析工具——超边际分析——将前古典和古典时期的城市与劳动分工的理论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再现在世人面前,新经济学地理学则在屠能的地租理论、缪尔达尔“循环累积”(Myrdal,1956,1957)、马歇尔“外部性”、赫希曼的“产业关联”(Hirschman,1958,1968)等原理和概念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城市经济学的框架等等;另一方面,新的分析工具和方法不断涌现,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将计算机模拟、演化经济学以及动态学来描述城市的演进等,而新型古典城市化理论则借助于非线性规划和库恩-塔克条件甚至计算机模拟等来建构起理论模型。还有,不同理论之间已经在某解关键的问题上达成共识,比如,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均看到劳动分工的重要作用。 因此,可以展望的是,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理论将主要由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兴古典城市化理论组成:第一,两者均有一个比较接近现实的分析框架作为支撑,前者以不完全竞争、报酬递增和集聚经济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后者主要以劳动分工、专业化和不完全竞争作为主要的分析框架;第二,两者均拥有一个具有相当高级的数学工具作为支撑,前者以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后者以超边际分析和一般均衡为工具;第三,两者均看到以往城市经济学理论的缺陷,同时这两个学派又均熟知主流经济学的学术规范和演进路径。因此,可以这样说,这两个城市经济学派的复兴不仅是对古典经济学分工和专业化问题的某种回归,而且是对过去的古典区位理论、新城市经济学、以亨德森为代表的用外部性对城市的解释、经济地理学经验和教训在一定程度上的总结,同时也是对过去城市化理论的某种综合和超越。 城市经济学论文:在城市经济学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思考 摘 要 城市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城乡规划中应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提出城市建设的对策与建议。在城市经济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教学更生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关键词 城市经济学 案例教学法 教学思考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设的速度趋于稳定,社会对城乡规划人才的要求也有了一些变化,从规划、设计的技术型人才培养向研究、设计咨询的综合型人才培养转变。城市经济学是城乡规划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专业课,是一门跨学科的课程,原来是城乡规划专业的选修课,以城市为系统研究其经济运行中经济活动的特征及其发展、演变规律,揭示城市经济活动和发展规律,为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 城乡规划的本质是引导与控制,对城乡经济发展有宏观调控作用。城乡规划其本质是一种市场辅助行为,旨在协调城市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近些年,城市建设也在逐步转型,城市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和理论在城乡规划设计中应用得越来越多,如对城市发展趋势、用地布局、政策制定等具体问题从经济角度分析,并应用经济学的观点提出对策、建议,因此该课程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存在学生学习兴趣低,对相关理论知识理解不够,不理解学习经济学理论也是专业知识学习的一部分,对课程重视程度不高等情况。要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需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一、城市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经济学研究城市各个方面的经济问题,按内容大致可以分为6部分,即城市宏观经济体系(城市发展理论)、城市劳动力市场(贫穷、收入分配及就业的理论)、城市的房屋市场(居住结构理论)、城市运输市场(交通堵塞、污染调节的理论),以及运输对城市结构的意义、公共服务的提供(供求函数、公共财政及政府干预理论)。课程内容多且相对专业程度较高,对于没有任何基础的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而言理解并掌握其基础理论与知识难度较大。在较少的课时中讲解大量的经济学理论与相关概念,容易变成“填鸭式”教学,使课堂枯燥乏味,降低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较难的理论知识也让学生难以理解和消化,学生易产生厌学情绪,要求授课老师在有限的课时内尽可能将晦涩的经济理论简明扼要地教授给学生。 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没有相关的基础知识,学习经济知识比较吃力,对城市经济学这门课程也不大感兴趣,以教师讲课为主的授课方式教学效果不太理想。城市经济学是应用型学科,教学目的是让学生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运用城市经济学的知识来解决城市问题,把抽象的理论和现实中活生生的案例结合起来,使学生能综合运用城市经济学相关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是城市经济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必然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案例教学法需要学生从实际案例入手,研究案例、分析案例,找出一般规律性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明确了教学目标。教学中,通过案例教学法把经济学与城乡规划结合起来,在案例研究中把经济学运用到解决城市实际问题中,学生能直观地了解城市经济学与城乡规划的关系,从而愿意接受课程知识。 二、案例教学法在城市经济学课程中应用的可行性 案例教学法最早出现在哈佛大学,是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提出的一种教学方法,最开始应用于法学教育中,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师选择案例,学生自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全班进行讨论的教学模式,使学生从被动地接受知识变为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并尝试运用经济学和其他专业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案例教学法虽然在我国推广得比较晚,但其不同于以往的教学方式,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明确教学目标,因此案例教学法常被应用于经济学类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在城市经济学教学中适当采用案例教W法,学生通过综合运用经济学和专业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和讨论等活动,逐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基本的原理和概念,使学生明确教学目标,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对应用城市经济学案例教学法的思考 (一)案例教学法在城市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 在城市经济学的课堂上运用案例教学法,主要分为四个环节:首先,需要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精选案例,该案例应与章节内容结合紧密,能包含知识点,结合社会的热点问题并且难度适中,便于学生对真实、直观的案例进行研究。例如,在介绍城市发展战略时,可以结合近期的武钢搬迁到宜昌的案例让学生讨论武钢为什么会迁出武汉,对武汉和宜昌会产生什么影响,使学生理解梯度理论并了解该理论在城市发展中有普遍性原理。其次,要求学生在课下阅读、分析和研究案例,运用章节知识点剖析案例,形成个人观点。第三,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教师和学生都参与其中,相互交流观点。最后,教师归纳总结学生的观点并对这些观点进行点评,通过这四个环节,完成一次案例教学。 (二)案例教学法在城市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条件 虽然案例法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要很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经济学和城乡规划知识,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能力,能够使案例教学达到应有的效果;再次,教师只有全面深入地研究案例,才能在课堂上及时点评与引导学生的观点,对学生没有关注的部分及时提出问题,指出错误之处,这对教师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其次,在进行课堂讨论前学生需要查阅大量的相关资料,既需要充足的时间也需要完善的图书资料。案例应提前一周下发给学生,并逐步完善图书馆的相关资料藏书量和电子资料,便于学生查找相关资料,保证顺利开展教学活动。第三,课堂讨论可采用多种形式。为避免由于学生人数多而只有少部分学生发言的情况,可以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集中讨论各小组的意见让学生都参与到讨论中;也可以采用辩论的形式,通过讨论、辩驳揭露对方的矛盾,使之逐步达到普遍性的认识。 四、在城市经济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弊端 案例本身是有一定局限性的,难度适中与教学内容结合较紧密的案例较少,自编案例又费时费力,同时也受到教师自身学识的限制,编写的案例难与课程很好地结合;采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也占用了教师大量的时间,增加了工作量,最好能采用团队教学的模式。其次,案例教学法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也依赖学生课前认真准备,在课堂上积极讨论,要求学生有较高的学习自主性。但在实践中,能积极准备并参与讨论的学生较少,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给学生分组的形式,让主观能动性强的学生带领组员共同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城市经济学论文:浅谈城市经济学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摘要: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在产生、成长、城乡融合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经济学科。城市经济学既是一门以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基础的应用科学,又是一门多学科,多层次融会综合的边缘学科。城市经济学对城市规划的贡献包括对城市增长和规模的预测,分析城市可能取得的经济资源和消费需求;对具体城市问题的分析和规划调控的对策建议等,最常见的还在于运用投资估算技术评估各类规划方案以帮助政府和投资者决策,此外还包括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以保障规划方案的实施等。因此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管理中应结合和合理应用城市经济学的理论,以城市经济学的理论实践指导和服务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宜居宜人。 关键词:城市、城市经济、城市规划 一、城市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 城市经济学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与经济理论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再到中观经济学这一发展历程一脉相承的。1965年美国汤姆逊的《城市经济学导言》问世,标志着城市经济学在美国首先诞生。虽然城市经济学作为中观经济学的重要学科之一只是经济学体系中的后来者,但它一经产生就体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和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此后,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欧美各国、日本、前苏联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兴起和传播,经过20多个年头的风雨历程,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城市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远不能满足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这与社会各界对城市经济学这一学科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是分不开的,因此,认识城市经济学的性质,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城市的规划建设、有助于我们更合理的看待城市的空间布局。 二、城市经济学的性质 (一)城市经济学是发展中的经济学 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但传统经济理论面对这些城市问题却束手无策。因为这些问题既不能用研究国民经济的宏观经济学,也不能用研究企业和市场的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工具加以解决,城市经济发展的实践呼唤着一种全新理论的产生,并以此对城市经济的发展进行前瞻性的指导。20世纪初,一些学者开始致力于城市综合问题的研究,诸如城市土地利用与价格问题、城市交通问题、城市运输问题、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城市规划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求解使城市经济学应运而生。此后,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城市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点、区域发展的中心,更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纽带。与此同时,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也日趋复杂和深化,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城市化、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区域、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城市经济学的“羽翼”不断丰满。但是,从目前国内外已经出版的城市经济学的教科书和论著来看,构建的体系自成一家,研究的范围各有侧重,尚未形成一套比较规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复杂的问题,尚未给出解决的良方。城市经济学依然是一门稚嫩的学科,对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还将持续地进行下去,城市经济学也将在发展中逐步成长,直到走向成熟。 (二)城市经济学是综合性边缘学科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城市系统,重点是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多层次的,它包括微观城市经济系统、宏观城市经济系统和城市经济管理系统,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城市经济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学科,是一门边界宽广的学科。它是把许多的部门经济学应用到城市经济系统之内,并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综合性学科。城市经济学的诞生,给传统的工业、商业、建筑业、金融业等部门经济注入了新的内涵和外延,使得对其研究从条条式的局部研究转入在城市这一综合有机整体下的全面、系统的研究,城市经济学将许多部门经济学难以解决的问题纳入其研究的范畴,以探求应对良策。城市经济学又与各部门经济学密切而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一门跨学科、跨部门的边缘学科。 (三)城市经济学是空间经济学 传统经济学以劳动时间作为衡量价值量的惟一尺度,将劳动价值论作为构建传统经济理论大厦的基石,认为只有劳动时间的节约才是经济的节约,而经济平衡只是价值量和实物量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经济学是时间经济学。但是,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的位置、运动和存在方式同样影响着经济的发展,“价值的创造既离不开劳动时间的延续,也离不开劳动空间的联系;经济的节约归根到底不仅在于劳动时间的节约,也在于劳动空间的节约和组合的优化;经济运行中的价值平衡和实物平衡,如果不与‘空间平衡’相结合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在价值的形成过程中,起作用的不仅是劳动时间,还有空间结构。城市经济学的产生适时弥补了传统经济学对空间因素的忽视,并关注空间要素在城市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在空间范围内对城市进行综合研究,以实现经济要素在空间的合理布局,因此,城市经济学是空间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格外重视对经济要素之间的相邻效益、布局效益、网络效益和城市区域的聚集效益的研究,而这些城市空间结构效益具有比部门经济效益更深远、更广泛的意义,对空间结构的研究是城市经济学在发展一般经济学过程中所做出的重大贡献。 (四)城市经济学是公共经济学 世界范围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城市公共经济关系显得更为复杂和重要,公共经济对企业经济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已经日益明显。城市经济学以其独特的视角, “不仅从企业角度出发,而且,更多的是从城市和区域经济整体运行盛壅塑 皇出发研究经济问题。因此,公共部门的投入产出及其政策的研究构成了城市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相比之下,政治经济学、西方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及其各个部门经济学,由于出发点和侧重面不同,对公共经济的涉及和涉及程度是相形见绌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运用价值规律对生产关系进行研究,尚未涉及属于公共经济范畴的公共产品、公共投资、公共福利、公共政策和公共设施等方面的研究;西方微观经济学只对具体的生产单位进行研究,与公共经济领域几乎没有交叉;西方宏观经济学虽然涉及了对国民收入、货币、财政等公共经济问题的研究,但是,宏观经济学主要是从国家和全社会的角度来研究这些问题, 尚未深入到城市这个层面;各个部门经济学也或多或少地结合了一些公共经济学的内容,但是,那都不是完整的公共经济学,只是与那个部门经济学有关联的几个公共经济范畴;而城市经济学克服了以上各种经济学不重视城市公共经济发展的缺陷,对公共经济进行了整体的研究,由此可见,城市经济学也是公共经济学。城市经济学重点研究城市公共经济的地位、作用、内容体系,提出调控的方法和公共经济政策,如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文化设施、公共福利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和住宅建设等问题的研究,为政府配置公共经济资源,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因此,城市经济学是完全不同于企业经济学的治市经济学,是市长经济学。 (五)城市经济学是高级市场经济学 城市较之乡村具有更多的优势,使生产要素更多地集中在城市,城市经济得以迅速地发展起来。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大市场,但这个大市场的经济问题不能运用传统的微观经济学来解决。因为微观经济学以价格理论为核心,研究单个经济主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并透过商品市场的价格决定过程,找到有限资源最佳配置的方法和途径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它是单个经济主体的市场经济学。城市则是由无数单个经济主体组成的集合体,但这个集合体绝不是单个经济主体的简单加和,它的经济关系比单个经济主体纷繁复杂得多,比单个经济主体研究的变量要大得多。市场经济学以劳动、资金、技术为因子,研究企业的投入与产出的数量、规模和比例关系,而城市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变量却要比市场经济学多得多, 即使是相同的变量,在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下也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生产的动力和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且这种经济效益是可以用货币衡量的,而在城市这一经济集合体中,绝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更要兼顾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综上所述,城市经济学站在比微观经济学更高的层次上研究市场经济,研究由无数单个经济主体组成的经济系统的运行、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及其规律,并通过这些规律寻求城市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途径,以实现城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城市经济学是比微观经济学更为复杂的高级市场经济学。 (六)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 城市经济管理是城市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城市经济管理既不等同于以企业为核心的微观经济管理,也不等同于以国民经济管理为内容的宏观经济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将微观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城市管理是落实国家宏观管理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是保证企业微观管理合理实施和充分有效的重要条件”。虽然从总体上说三者都是从事“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活动,但城市经济管理却有其独到之处,诸如定位城市政府职能、进行城市经济社会综合规划、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和目标;完善管理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机制等。此外,城市经济管理的“导引、规范、治理、服务、经营”五大职能更是对传统管理职能的创新,城市导引是“对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进行方向性引导”;城市规范是通过法规和主动的引导对城市个体进行的有形和无形的约束;城市治理是针对城市中存在的经济、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整治、矫正、调理”;城市服务是“通过制度、政策的调整和物质、文化条件的创造和改善,进行供给和帮扶的公益性管理”;城市经营是“通过城市资产资本化和市场化运作,保证城市整体和部门公共财产保值增值,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大化,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城市经济管理职能”。城市管理职能大大地丰富了传统管理学职能的内涵,所以,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 (七)城市经济学是先进文化经济学 城市不仅为人类提供了生产和生活的物质环境,还为人类提供了活的文化载体。从风格鲜明的建筑物、五光十色的街景、东西南北的饮食到流行的服饰、奔驰的汽车,无不流动着城市文化的语言。城市更是文化的高地,科学技术的摇篮,人才的培育地和聚集地,城市负载着文化,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文化从其层次上说,有器物层面的文化;有制度层面的文化;还有观念层面的文化。文化从其形态上来说,有艺术形态的文化、知识形态的文化和观念形态的文化。而汇聚在城市范围内的文化则构成一个城市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魅力,不论是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还是城市管理的有效实施,都离不开城市文化这片土壤。从总体上说,先进的城市文化将有力地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决定因素,落后的城市文化也会制约、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文化对城市管理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管理者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文化模式、文化素养等决定其观念、行为,进而影响城市管理水平的方面;另一方面,城市文化又通过市民的道德规范、文明程度、文化修养、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影响着城市的精神风貌,决定着城市管理措施的实效。将城市文化纳入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不仅又一次丰富了城市经济学,而且也使城市经济学成为先进文化的经济学。 (八)城市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而不是理论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是为了把握城市系统经济运行、经济关系及其规律,并以此来指导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的实践。研究城市发展规律,是通过对城市化基本规律的揭示,探寻城市发展的一般条件、动力及过程,这对于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是有意义的;研究城市经济结构,是通过对城市三次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结构和组织结构以及空间结构的分析,以期对城市经济结构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这对于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以及城市功能的定位是有意义的;研究城市经济环境,是通过对城市人居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系统的阐述,提高人们对人与自然、经济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认识,这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以及城市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是有意义的;研究城市经济效益,是通过对城市经济整体效益、城市土地效益、城市规模效益或定量或定性的分析,来探索提高城市经济效益的途径和方法,这对于提高城市的综合效益是有意义的;研究城市经济区域,是通过对城市经济区域形成与发展的剖析,寻求城市与区域共同发展的机制,这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是有意义的;研究城市经济管理,旨在探索城市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职能、方法、途径,这对于提高城市的水平和效率是有意义的;研究城市文化,旨在通过对城市文化与城市经济、城市管理之间关系的梳理,实施有效的城市文化发展战略,这对于提高城市的竞争力是有意义的。综上所述,城市经济学是为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服务的一门应用学科。 三、城市经济学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该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按照编制城乡规划的节段又可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可以说城市经济学与城乡规划在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城市化进程的关系 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含义,不同的学科分别依据各自的角度而有不同的理解。从经济学角度看,城市化是由农村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城市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际上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的组合。 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城乡规划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土地资源分配及基础设施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城乡规划进行统筹安排与解决。 城市经济学研究城市化有一系列理论不如其动力机制为:农业发展史城市化的初始动力;工业化石城市化的根本动力;第三产业是城市化的后续动力等。 城乡规划将遵循城市经济学对城市化的一系列研究理论进行相关的统筹规划,达到城乡发展符合经济规律,促进城乡各方面的发展。 (二)经济中心与中心城市问题的关系 城市规划中城市发展的基本形式就是中心辐射式发展,城市群中以经济发达的城市为核心辐射周围的城市的发展;一个城市中由经济中心地区向周围辐射发展。 在城市经济学中经济中心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工业生产中心; 2、商品流通中心; 3、交通运输中心; 4、金融中心; 5、信息中心; 6、科学技术中心; 7、文化教育中心。 而城乡规划基于经济中心与城市中心的作用于性质来进行城乡规划的统筹规划。要在格局,交通,建筑等多方面体现经济中心的作用,便于它诸多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领导整个城市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其中心辐射作用。 (三)城镇体系的关系 城市,作为物质的生产地,不断输入各种生产资料,输出多种产品;城市又是物质的消费地,每天运进大量生活必需品,运出数以千吨的废弃物。所以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总是昼夜不停的进行着物质,人员,信息和能量等多方面的交换,交换频繁的地区就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经济网络即城镇体系,而每个节点就是规模不等的城市。 也就是说城镇体系的形成源于经济的交流属于城市经济学研究范畴。而城乡规划则应遵循城市经济学对于城镇体系的一系列研究进行城镇体系的有机规划。 城镇体系的特征有: 1、整体性,城镇体系是由城镇,联系通道和联系流,联系区域等多个要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因此城市规划在进行城镇体系建设规划时一定要着眼整体性的考虑,做到协调统一,全面发展。 2、层次性,城镇体系有大有小,随所在经济区的规模和层级而定;城镇体系内部的城镇有大有小,大的成为体系的核心,小的充当体系的基层。因此在规划城镇体系时应根据规模的大小做相应的规划,使城镇体系的建立具有层次性,无论大小各自发挥效应。 3、重叠性,一个城镇可能成为不同层级城镇体系的成员,并充当不同的角色,因此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做好协调统一,并突出其重要的角色职能。 4、开放性,城镇体系不是一个封闭的组织,它是一个开放系统,随时都在和外界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作为规划应当满足其开放性的需求,交通的规划直至关重要。 5、动态性,城镇体系形成之后并非福鼎不变,而是处于发展演化之中,外界环境与内在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使之发生形态上,规模上和结构上的演变。因此规划时一定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规划设计,满足其动态性的特点。 (四)人口经济的关系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在不断的增长之中,而城市人口正是生产与消费的主体,也就是城市经济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城市规划在进行城乡规划时一定注意起到引导人口流动,解决人口的就业生活等各方面问题。 (五)城市土地经济的关系 土地是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产力的重要要读,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基本的物质资料。土地的经济特性变现为: 1、稀缺性:由于土地是自然赋予的不可再生物,因此对于不断增加的人口和不断增长的需求来说,土地资源永远是稀缺的。城市规模越大,则往往供需缺口也越大,大城市商业中心地段之所以“寸土寸金”,正是因为其稀缺性而来。而城市规划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合理分配开发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其相应的土地性能,达到最高利用率,不要浪费稀缺的土地资源。 2、区位效益性:决定经济活动的不同地理位置,称作区位。在城市,区位对于土地效益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城市规划在进行土地规划利用时应充分利用发挥不同土地的区位效益性,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 3、边际产出递减性: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不变时,某生产要素的投入量超过特定限度后,其边际产出递减性变现在,对土地的使用强度超过一定限度后,收益开始下降。因此,任何过渡开发不仅是对环境的破坏,在经济上也是不合算 的。因此在利用规划土地时一定要考虑此因素。 (六)城市住宅经济的关系 住宅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它集生存资料,享受资料与发展资料与一体,和食物,衣服,交通工具一起,构成了人们每日不可缺少的消费品。住宅的需求与供给,建设与分配,是国际公认的重大经济与社会问题。城市住宅是城市建筑的主体,住宅建设对于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住宅问题解决的好与坏,关系到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没有一个良好而稳定的居住条件,就不会有美好而持久的城市未来。而城市规划与城市住宅的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更新的脚步也越走越快,但是在更新途中住宅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很理想,导致许多经济条件差的人不再拥有住宅,这是一个社会大问题,作为城市规划人员一定要着重考虑如何在城市发展更新,与人们的生活现实水平相协调。 (七)城市环境经济的关系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更新脚步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也凸显出来。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热岛效应等环境问题在不断的给我们敲着警钟。环境不仅与我们的身体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还与城市经济有着一定的相关性。起初,经济增长增加为公共服务提供的资源保障,使得环境得到改善。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环境趋向恶化,但到达一定转折点时有缓和趋势,随着收入的继续增加,环境将继续恶化。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当环境无限污染时,我们的经济必然也无法前行。 作为城市规划,应当在城市不断更新的过程中提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方法改善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避免造成更多的环境污染,使我们的城市,家园逐渐恢复原有的美丽。 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在产生、成长、城乡融合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经济学科。城市经济学既是一门以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基础的应用科学,又是一门多学科,多层次融会综合的边缘学科。它与城市规划学的研究领域互相渗透,研究成果也可以互相借鉴。因此我们应在未来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管理中结合和合理应用城市经济学的理论,以城市经济学的理论实践指导和服务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使我们的城市的空间更加合理,城市的功能更加完善,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宜居宜人。 城市经济学论文:浅析城市经济学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摘要:本文对城市经济学进行概述,说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总体状况并对城市经济学研究趋势进行探讨,希望能够为城市经济学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发展现状;未来展望 1.城市经济学概述 1.1 城市经济学的含义 城市经济学是研究城市在生产、成长、城乡融合的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经济学科。在现代社会,经济价值的实现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城市经济学的研究也从单纯的经济研究扩展到与经济相关的其他领域中。发现城市产生、成长、城乡融合的规律、探求城市经济活动中各种生产关系,是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目的。 1.2 研究城市经济学的意义 在生产力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成为人类社会最主要的结构,城市发展的状况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决定了城市环境中的个体发展的可能。研究城市经济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探求城市发展的规律以及生产关系,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对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除此之外,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能够评价和预测城市的“生命力”,能够为我们选择生活环境提供帮助;另外,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还有助于揭示城市生态发展中的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这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是一致的。要探讨人类生活与环境之间的互动的发展,就必须进行城市经济学研究。 2.城市经济学的发展现状 2.1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城市经济学于上世纪中期成为西方工业国家社会研究的重点学科,城市功特殊功能区的划分使城市经济学开始对城市郊区化、都市化、城市发展的结构以及城市的区域特征进行研究;城市区域的不断扩大使得城市更新、城市土地利用、交通规划、对城市公共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进行研究也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到了20世纪晚期,我国开始对城市经济学研究加以重视,除了以上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之外,全球城市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三个共同的特征:首先,由于城市的不断增长,由于社会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成为人类生活中的巨大问题,研究城市化和自然生态的协调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其次,城市发展使人口流动加剧,进而引起城市就业、消费和人力资源利用等问题,这也是现代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最后,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城市文化的交流,使国际都市的发展对比和竞争力研究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的热点内容。 2.2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科学研究需要有严谨的研究方法作为指导,才能够在研究过程中保证研究手段和研究结果的客观性,才能够使科学研究为真实生活提供指导和建议,城市经济学也是如此。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总结为两大类,一类是使用区位分析的方法,即对城市中的微观经济学的研究,例如对城市内部商业区的建设、居民住宅区的规划、城市设施建设等进行研究,此类研究常用问卷调查、访谈、个案分析、对比分析等手段进行研究;另一类是从宏观层面探讨城市经济问题,忽略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特点而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例如对城市人口发展的研究、生态问题的研究、资源利用的研究等,此类研究多应用各种元分析方法对研究目的进行探讨。无论采用何种路径和研究方法,城市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原则始终是:客观、严谨、适用。 2.3 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论 我国城市经济学研究发展至今,在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上都得出了十分符合我国国情的结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在宏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中,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道路与城市圈进化问题,认为城市圈和城市发展以道路的形成主要原因,这使得我国的道路建设一度成为城市发展中的重点内容;研究城市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我国经济结构发展的不均衡是导致城市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得出了“城市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之根本”的结论;探讨城市化水平的测量问题,发现城市常住人口量是城市化测量的重要指标;在微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中,解释城市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所得的结论包括不同城市区域的土地使用和经营管理权力划分对城市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城市规划应遵循艺术性和科学性的原则、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行城市生态重构、发展“城中村”等行为对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城市建设规模失控、土地资源枯竭、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加重企业负担会影响城市的健康发展等。 2.4 城市经济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很多社会学领域都存在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脱节的问题,这也是城市经济学发展中出现的最主要问题。首先,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始终是薄弱的,很多研究结论是基于当前城市发展状况的,因此,当城市行政管理人员将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搬用到城市管理上的时候,研究结果对城市发展并不能起到十足的促进作用,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否定和忽视就此产生,这在城市经营当中尤为明显。不恰当的城市经营观也是城市经济学应用中的弊端:有人将城市视为超企业的经济实体,进行城市产业发展和建设发展的经营比比皆是;还有观点认为城市经营就是经营城市者通过创造、提供有价值的城市产品以满足城市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这成为城市经济发展和文明发展的主线,这实际上是不符合城市经济学研究结论的,“畸形”的城市也因此产生。 3.关于城市经济学的未来展望 3.1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进一步细化 追求城市经济学研究的前瞻性,使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具有“预测”功能,能够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起到指导作用,规避城市发展的风险,是目前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主要目的,这就意味着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将进一步细化。除了继续在目前的宏观城市和微观城市的研究路径中继续发展之外,探索文化发展与城市发展的内在机制,解释城市发展、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以后城市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内容。社会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不同城市的文化风格不同,经济发展状态不一,城市发展历程必然有区别,城市发展趋势也不相同。无论是在宏观城市经济研究还是在围观城市研究领域,将城市经济研究细化到探讨文化元素方面,将对预测城市发展以及为城市发展提供预测性建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创新 采用问卷调查、实际访谈等方法进行微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采用对比研究、文献分析等方法进行宏观的城市经济学研究,仅能满足目前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要求,在未来的城市经济学研究过程中,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具有前瞻性的作用,进行跟踪调查、进行不同年代的城市发展总相比对研究、探求城市发展的共性,进行空间上的横向对比研究,是模拟化的“实验研究”方法,这能够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预测性的研究结果。另外,在城市内部的不同区域进行对比性的实验研究也成为可能、进行试点性的城市发展行为研究成为以后研究的主要方法,这些创新性的研究方法的使用,都能够为城市经济学研究提供动力。 3.3 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作用范围更广 现代城市发展受到全球信息化和知识经济发展的影响,便捷而快速的信息交流不仅使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手段更加先进、研究更加高效,也使得研究结果的作用范围更加广泛。在信息化的支持下,针对一个城市的发展研究结果会很快被其他国家和城市经营者接收到,比对当下城市发展的状态,并采用其他国家和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继续完善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手段,成为城市经济学研究结果的作用方式之一;另外,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城市的经济发展动力之一,这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结果从单纯的“对政府经营城市提供帮助”逐渐发展为“为相关经济体的发展提供帮助”,跨国公司和连锁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借助城市经济学研究的结果,这也是城市经济学研究作用范围扩大的表现。 3.4 城市经济学研究受到政府大力支持 城市经济学发展对城市发展、社会文化发展、经济发展乃至自然生态发展的重要影响,使世界各国和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对城市经济学研究本身的建设。我国确定城市经济学的二级学科地位,允许全国各高等院校设立城市经济、城市管理等本科专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在条件具备的大学和城市,设立城市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将城市经济学的学科重点基地建设纳入教育部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设规划中就是政府大力支持城市经济学研究的表现,随着城市经济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政府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投入将不断增多,城市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将逐渐由边缘学科向学术研究的中心靠近。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经济学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领域,城市经济学研究在内容、方法上都在不断发展,即使城市经济学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研究结论已经为我国城市发展起到帮助,除了城市经济学本身的不断发展进步之外,政府对城市经济学研究的支持,终将使城市经济学发展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的核心内容,城市经济学研究也将为我国乃至全球城市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城市经济学论文:浅析公共事业管理对城市经济学的认识 摘 要: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城市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科学,存在着跨学科的向度。城市经济学的的性质也是多方面的、多角度的。作者从了解城市经济学的性质入手进而推出了自己对城市经济学的独到见解。 关键词:城市经济学;公共政策;应用经济学;城市化;经济发展 一、城市经济学的诞生 就历史而言,城市经济学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与经济理论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再到中观经济学这一发展历程一脉相承的。1965年美国汤姆逊的《城市经济学导言》问世,标志着城市经济学在美国首先诞生。虽然城市经济学作为中观经济学的重要学科之一只是经济学体系中的后来者,但它一经产生就体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和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此后,城市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西方得到较快发展。20世纪80年代,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兴起和传播,经过20多个年头的风雨历程,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城市经济学的性质 城市经济学是发展中的经济学。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了一系列实际问题,但传统经济理论面对这些城市问题却束手无策。随着世界范围内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城市不仅是国民经济的支点、区域发展的中心,更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纽带。与此同时,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问题也日趋复杂和深化,使得城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城市化、城市空间结构、城市区域、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 城市经济学是综合性边缘学科。城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为城市系统,重点是城市经济系统,而城市经济系统是多层次的,它包括微观城市经济系统、宏观城市经济系统和城市经济管理系统,研究对象的多层次性决定了城市经济学是一门内容丰富的学科,是一门边界宽广的学科。它是把许多的部门经济学应用到城市经济系统之内,并对其内涵和外延加以丰富和发展所形成的综合性学科。 城市经济学是公共经济学。世界范围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城市公共经济关系显得更为复杂和重要,公共经济对企业经济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已经日益明显。城市经济学以其独特的视角,“不仅从企业角度出发,而且,更多的是从城市和区域经济整体运行盛壅塑 皇出发研究经济问题。因此,公共部门的投入产出及其政策的研究构成了城市经济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城市经济学重点研究城市公共经济的地位、作用、内容体系,提出调控的方法和公共经济政策,如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文化设施、公共福利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和住宅建设等问题的研究,为政府配置公共经济资源,提高公共经济效益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因此,城市经济学是完全不同于企业经济学的治市经济学,是市长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城市经济管理是城市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城市经济管理既不等同于以企业为核心的微观经济管理,也不等同于以国民经济管理为内容的宏观经济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将微观经济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城市管理职能也大大地丰富了传统管理学职能的内涵,所以,城市经济学是新型管理经济学。 城市经济学也是应用经济学。城市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而不是理论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是为了把握城市系统经济运行、经济关系及其规律,并以此来指导城市经济和城市管理的实践。 三、对城市经济学的认识 笔者认为,城市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日趋活跃。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中观层次和空间范畴上对城市经济问题进行了跨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方式的多样化和研究手段的现代化。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出现了“个性化研究”的方式。与“个性化研究”方式相对应的是“群体化的跨空间协作研究”也正在兴起,出现了跨地域乃至跨国界的全球同步合作研究,这与网络化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密不可分。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式的个性化、多样化,有力地促进了学科发的创新与突破。城市经济研究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日趋活跃。 我国城市经济学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存在不足,城市经济理论基本观点的表述存在不规范,城市经济理论研究与实践部分分离。城市经济学研究存在薄弱环节。对城市化问题、城市经营与管理问题的研究存在不足,对城市竞争力问题研究不足。 城市经济学基础研究。一是在重视对特定城市进行实证研究的同时,关注统领全局的城市经济基础理论研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背景下,对城市化和城市经济运行的规律性研究及城市经济学理论、方法、工具、经济模型的研究。其趋势是完善城市经济学基础理论体系,明确城市经济学的性质、研究对象、范畴、结构等问题,创建相关经济模型,提高研究的规范性和增强其实践的可操作性,规范城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规范相关概念的使用。 在完善城市经济学学科体系与内容上,我们应融会多个学科的理论方法来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涵和外延。如可探讨建立科学的城市政治经济学,包括城市及城市区域的生产系上层建筑、社会福利和行政区划等在内的问题,将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视为经济分析的内生变量,将所有权的分配、经济组织结构乃至社会政治制度结构都理解为城市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包括城市发展政策、城市产业政策、城市人口政策、城市户籍政策、城市土地政策以及城市社会治理的方针政策等。要加强以生产力为转移的城市化规律的研究、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的发展阶段性的研究和国情与地区差异的研究。二是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具体措施,特别是政府定位及其作用的发挥。 我们要研究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如何抓住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契机,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较少关注落后地区的城市化问题,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用城市发展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从宏观的角度看,应加强对不同地区城市规模结构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城市规模效益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区域差别扩大与缩小的发展规律、不同地区大城市化与城镇化的研究和不同地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规律等问题的研究。五是城市化的比较研究。如发达国家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可资借鉴;发展中国家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也极具参考价值。 城市化不单单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一个国民生活方式转变、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加强城市化对国民生活观念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研究。七是城市建设的规划研究。应加强城市建设创新性与国际性关系的研究;加强民间建筑与公共建筑协调性的研究;加强城市建设方法论的研究以及城市规划法制性与指导性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 笔者认为,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管理问题研究可罗列以下三点: 一是,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政府的职能与定位。这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首要和基本问题,相关的研究已有很多,但还不够清晰明确,指导实践的能力也不足,研究工作仍需加强。 二是,城市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三个效益”的统一问题。下一步的相关研究将集中在确立实现“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和相应机制的形成与完善上。 三是,城市发展中的文化传承与保护。在追求所谓“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从经济学角度确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机制,平衡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 四是,城市文化与城市文明的建设。研究精神文明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探索政治文明的推进措施;建树“伦理经济”和“道德经济”的产业文化观念;剖析城市环境的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科学制定城市文化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发展城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途径。 作者简介: 徐佳琦(1991 ―),男,汉族 浙江衢州人,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经济管理学部09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 城市经济学论文: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城市经济学课程教学研究 摘 要 城市经济学是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培养中的重要课程之一。文章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等具体操作层面,探讨了在课程教学中如何突破创新,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关键词 城市经济学 城市规划专业 教学 城市经济学是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的一门理论课。该课程以城市为系统研究其经济运行、经济活动的特征及其发展、演变规律的科学,被我国城市规划专业委员会列入了八门核心课程之一。①但该课程在当前我国以工科定性的城市规划专业课程中可以算是冷门课。以我校为例,该课程是专业任选课,安排在大四上学期(四年制)。我校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延续了我校工科教育的传统,十分重视各种设计课与原理课,所以学生的动手能力比较强,而经济社会意识淡薄。然而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我国的城市规划正由技术性蓝图向公共政策转变。学科属性的转变对规划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规划不再是纯粹的技术工作,不懂社会经济的规划设计人员将无法适应社会需求。②理论知识是枯燥乏味的,如何上好这门课,一直是笔者在思考的问题。 1 教学内容框架构建 1.1 针对本专业学生特点增加经济学基础的相关内容 城市规划专业目前在我国是定位为工科,由于目前的这种定位使得各高校在培养方向上特别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而忽视学生经济社会意识的培养。城市经济学是城市学科和经济学科相互交叉融合的一门边缘学科,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城规专业的学生除个别有兴趣的选修过经济学相关课程外,大部分学生缺乏经济学基础。针对这样的状况,笔者在教学内容中专门增加“经济学基础”一章,内容包括:供需理论、外部性问题和公共物品等等,这些是理解和掌握后续内容的基础。 1.2 教学内容与注册考试接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开始实施专业人员注册管理的制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是绝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将面临的重要考验,对其个人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注册规划师考试有四个科目,《城市规划相关知识》是其中的一个科目,城市经济学是相关知识的一部分。为了使教学更好地满足学生就业后的需要,本课程在内容设置上参考了注册规划师考试大纲,基本涵盖了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近几年注册规划师考试大纲内容一直在发生变化,教学内容也会适时作相应变动。 2 调动学生积极性—— 教学方法探索 2.1 教学内容实用化 城市经济学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因而在教学内容的讲解中不能脱离现实社会,将学生密切关注的经济现实问题与理论知识相结合,更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在讲到城市交通政策时,新加坡在交通需求管理方面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那如果把新加坡的经验完全照搬到我国是否适用呢?再比如,讲到城市公共经济一章,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我国很多大城市都有一些成功的做法,当然也有的做得不太好,那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通过将这些实际问题引入到理论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会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来解决实际问题。 很多学生对城市规划专业为什么要学习经济学感到疑惑。如果在教学中能把经济学与城市规划结合起来,把经济学运用到解决城市实际问题中,学生才会信服,从而愿意接受课程知识。城市规划的本质是引导,对城市经济发展有宏观调控作用。其本质是一种市场辅助行为,城市规划旨在协调城市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经济学在城市规划中也有诸多的应用。如对城市具体问题的分析,并应用经济学的观点提出对策建议。例如针对城市交通拥挤问题,能否通过拓宽马路和修更多的路来解决?如果不能,为什么呢?经济学利用自身独特的视角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通过这些实际问题的引入,学生对课程的学习热情大大提高了。 2.2 组织课堂讨论 大四的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他们不喜欢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对于这种理论课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在课堂环节下功夫。所以,笔者结合当前中国经济的现状,会有针对性地在每一章节给学生布置一个讨论题目。每次讨论题目都会在讨论课前提前告知学生,让学生课后查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就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思考。如讲到城市住宅这一章时,我们的讨论题目是当前的热点——国内房地产市场及我国城市住宅的提供问题;讲到城市土地一章时,我们关注的是中国的土地财政。这样的议题看似与书本知识关系不是十分密切,却能培养学生关心社会关心经济的意识。给学生传达一种观念:规划不是关起门来做设计,规划是政府行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非常密切。 当然,如何有效地组织课堂讨论也是笔者在教学改革中遇到的另一个难题。讨论题目布置下去有些学生觉得事不关己,或是对议题没兴趣,或是以考研考公务员为借口,根本就不做任何准备。为了改变这一现象,笔者做了如下尝试。一是将课堂讨论计入平时成绩,只要发言就能加分。二是分组讨论,每组选一个组长负责组织讨论。这样做一是为了防止学生在讨论时离题或闲聊其他话题。二是可以激励组与组之间产生观点的碰撞,甚至出现辩论的场面。三是学生在规定时间讨论完后,每组派一名代表发言,代表如果没有说清楚,其他同学可以补充。 通过在课堂当中增加讨论这一环节后,学生对城市经济学这门课程的兴趣大大增加,课堂气氛也更为活跃。之前上课不太认真的同学也纷纷加入到学习的行列。再则,通过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讨论增强了学生作为社会一分子的责任心。作为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语言表达能力非常重要。通过这样的课堂锻炼,也使得不少同学的表述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可谓一举多得。 3 注重综合能力培养——考核方式的改革 考核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方式有重要的引导意义。死记硬背的考试内容导致学生机械地记忆而不能真正理解和活学活用。为此,本课程在考核方式上做了些新的尝试。 为督促学生认真对待整个教学过程,同时引导和鼓励学生课下的自主学习与探索,本课程采用重过程的考核方式。学生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上课出勤(10%)、课堂讨论(20%)和课程论文(70%)。学生的最终成绩能较好地体现其整个过程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 为锻炼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本课程在最终的考核方式上改为课程论文。论文不要求学生提出多么新颖的观点,着重锻炼学生书写论文的规范性和阅读归纳能力。课程论文结合课堂讨论的题目,学生可以挑自己感兴趣的题来写。针对论文写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通过这样的锻炼,学生基本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及写作的规范性。 4 结论 总之,课程安排力图实现基础理论与实际问题并重,既避免对过多枯燥理论的一般性介绍,也要实现知识结构体系的完整构建。脱胎于工科背景的城市规划专业开设城市经济学等人文科学课程无疑是值得推崇并大力发展的。 当前,正临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城市规划专业的发展也正面临转型,科学、审慎地完成课程设置与安排,对于今后城市规划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城市经济学论文:从城市经济学角度谈产业集群与城市化的关系 摘要:中国的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都与城市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产业集群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显现出了它的特别优势,因此保证实现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就是正确认识产业集群和城市化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表明,城市化和产业集群是耦合发展的关系,城市必须在分析城市产业集群与城市化互动发展现状及其相互影响的基础上选择符合自身发展的互动发展模式,最后总结提出了城市化发展与产业集群互动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产业集群、城市化、影响、对策 正文: 一、概念解析 (一)产业集群的概念 又称企业集群或者产业簇群,是一组在地理上邻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或关联机构,它们又同处在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在具有共同性和互补性的基础上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强劲、持续的竞争优势。它是产业布局中的一种形式,也是产业发展演化过程中的一种地缘现象。 (二)城市化的概念 城市化,又被称为城镇化、都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农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程,具体包括了人口职业转变、产业结构转变、土地以及地域空间变化。 产业集群对城市化有着一定的推动促进作用。由于产业集聚本身发展的需求,会给城镇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吸收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人口,所以产业集群得快速成长使得产业劳动力结构发生了本质变化,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产业和劳动力结构的相互提高,支撑了地方农村快速城镇化。总而言之,产业集群促进、影响城市化进程的要素就是是影响人口、劳动力和城市产业结构这几个指标。 二、产业集群与城市化的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的发展 (一)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星——产业集群化 在全球化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区域发展模式由于空间经济结构的重组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直接致使城市与区域体系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区域因素为一个地区产业带来的国际竞争优势是无法用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石)来解释。如果依照这个理论来分析,那么全球化趋势应该会侵蚀地区所具有的产业比较优势,而地区优势也必将会在全球化过程中逐渐丧失,导致地方区位替代的可能性变大,但我们却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地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空间分布上不但没有受到生产活动全球化的影响,还逐渐趋于均衡发展,预期的区域替代性不但没有出现,而且区域发展竟呈现出了高度不均衡发展的状态,那些曾因为地方自然禀赋而兴起的产业逐渐失去竞争优势,取而代之的是区域内主体之间的贸易与非贸易相互依赖程度,其相互依赖程度越高,其区域产业竞争活力越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那些发展较快的的城市区域成为了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新星宠儿,各种竞争资源源源不断的向这里聚集,从而进一步促进这些区域的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效果。这些城市区域吸引了各行各业,例如技术领先的新型产业部门,劳动密集型产业等,不难发现,存在专业化的产业集群定位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二)城市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 在当今社会,城市作为世界经济大背景下的区域节点,有赖于经济全球化不断推动各行业的国际化进程,世界各国及地区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竞争必然趋势也是建立不同层次的区域城镇体系,而城镇体系的建立更是有赖于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城市化发展。 如今,中国已不可避免的成为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主流趋向,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各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重组促使国际劳动分工产生新的进展和变化——生产性服务行业不断的向大都市聚拢,形成世界性大都市;而发展中国家也是把握了其带来的发展机会——即制造业的转移,并凭借这个机会迅速崛起,进而促进了本国的城市化进程。 三、产业集群化对城市化发展的影响分析 产业集群可更好的提升城市竞争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专业化发展的产业集群有利于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地缘关系接近的产业关联性较强的企业,会大大降低因企业间物质和信息空间转移费用而产生的生产成本,并逐渐产生“城市化集聚经济”效应。与此同时,产业集群内个人与企业间隐含的经验类知识的传递、扩散与积累也有赖于其地理、文化和组织的不断融合接近。城市竞争力的提高,产业集聚力变强,并不断带动生产要素的集聚,这些都能够进一步得推动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增强城镇吸引力和扩张城市规模以及带动城市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 有效降低城市化成本 在产业集群化不断加深的今天,城市生产与生活功能被有效而规律的分离开来,这有利于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布局合理性,并达到有效共享城市基础服务设施的目的。在上述文章中提到的集群内各要素的融合接近,也促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断降低,形成规模经济和外部范围经济,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再次降低城市化成本。 拓展城市地理空间 在产业集群逐渐形成的过程中,本身会因为城中地价上涨等原因,循序渐进的向城市周边地区发展,并带动其产业集群的发展,因此无形中加速城市化。而在城市周边的农村区域,某些基础的商品性特色企业集群形成后,依赖这些产业形成的进一步深加工的企业集群,也同样起到了加速了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作用。 推动城市群的发展形成 城市内部系统发展演化最基础的动力源是——产业集群,城镇群在区域发展中的分散趋势已逐渐成为主流,并形成了一定的大都市群体空间模式。因此,产业集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推动城市群的发展形成。 四、二者互动协调发展的对策原则 工业化推进为主 现如今,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应该被视为推进城市化的重点手段,以工业化带动和促进城镇化,从而增强城市的经济实力。与此同时,为避免市群不良发展,甚至形成恶性竞争的后果,例如不同城市产业结构因产业同构而引起的激烈竞争,区域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专业化及协作分工。 发挥第三产业在强化城市的集聚功能上的重要作用 就目前城市发展状况来看,城市发展的后续动力非第三产业莫属,随着生产性及消费性服务的增加,区域政府更要强化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规划优势,并加强城市规划及管理工作,为第三产业集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不断提升各方面产业集群构成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社会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政府行为为发展企业集群提供相应的物质基础,同时鼓励企业行为的自发组织并完善区域的产业文化,宏观把控城市化及产业集群的发展方向。 加强工业园区建设 发展工业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中的重中之重,因此需根据自身的条件及产业规划目标,培育新的区位优势,优化产业政策环境,鼓励企业之间建立不同形式的技术关联,以此来加快专业化分工协作,以便形成有效的创新集群,取得集群经济效益。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已然把城市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为了加速城市化进程,鼓励产业集群的良性发展,作出了众多先导性尝试,并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从以往城市化发展的经验可以看出,城市化就是产业集群的发展,而其中作用较大的则是发展工业产业集群,这样城市化才有基础,诚然,其他服务性产业的集聚发展也为城市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今后发展中,政府仍需谨慎承担好宏观调控的角色,为促进城市化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城市经济学论文:基于“城市经济学”的地方高校双语教学实践与思考 摘要:双语教学使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能够同时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进行专业学习和思考,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双语教学在中国高校目前还处于尝试之中,为了适应这一教学模式,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必须通过实践和理论总结以探索适合各类课程的建设办法。文章以城市规划专业“城市经济学”双语教学为例,分析“城市经济学”开展双语教学的可行性,介绍了双语课程建设的实践,并对地方高校双语教学建设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双语教学;城市经济学;实践;思考 实施双语教学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需要,也是高等院校紧跟时展、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的需要。国家教育部分别在2001年、2004年、2007年发文要求高校开展双语教学。中国的双语教学是指除汉语外,用一门外语作为课堂主要用语进行学科教学,目前绝大部分是用英语。它要求用正确流利的英语进行知识的讲解,但不绝对排除汉语。[1]具体到不同高校不同专业不同课程情况又有差异,笔者基于在省属高校城市经济学课程上开展双语教学的实践进行探讨。 一、“城市经济学”双语教学的可行性分析 1.适应学科发展背景 “城市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学者威尔帕・汤普森1965年编写的《城市经济学导论》的诞生为标志。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才引进“城市经济学”的,之后大量翻译国外“城市经济学”的著作,这门学科在我国的发展也就短短三十年左右。基于城市经济学诞生在国外,在国内发展时间短,学科的发展还在不断引进国外理论这一学科背景,开展双语教学有利于学习国外学科发展历程和发展动态。 2.符合双语教学要求 我国本科双语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以原创国语言准确地学习该学科的内容,并将所学应用于国内和国外的交流中。[2]“城市经济学”在中国发展时间短,中文文献中许多基本概念、术语和原理都是从英文翻译而来,双语教学能够帮助学生使用英语更准确地理解那些原本就译自英文的基本概念、术语和原理。这也恰是双语教学的目的。 3.利用英文教材和语言优势 “城市经济学”英文原版教材语言地道、阐述详细生动、案例多,比中文教材有优势,而且要获取本领域最新的研究热点、最新的学术理论、最新的参考资料等都必须研读一些原文的专著、教材、期刊和杂志等。 基于这些方面的原因,在该课程中推行双语教学,具有比较强的可行性。 二、“城市经济学”双语课程建设实践 1.双语教学模式的选择 笔者在“城市经济学”双语教学中采用的模式基本属于“过渡模式”。所谓过渡模式,是采用外文原版教材,英语板书,教师交替用英语和汉语讲授,学生的作业、考试用英语出题,部分用中文回答。这种模式,学生比较容易接受专业知识,对教师的要求也低一些,特别适合双语教学初步摸索阶段。实践证明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事求是的双语教学模式,教学效果综合来讲较好。 2.教材的选定和中英文讲授的比例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郭鸿懋先生认为“一般的理论研究与编著城市经济学教材应有所区别。前者的任务侧重于理论创新,后者的主要任务是介绍研究成果和提供研究方法”。[3]根据郭鸿懋先生对教材编写的要求,同时考虑学生的专业、英文学习情况以及教材的可获得性,教师选定美国学者阿瑟・奥沙利文第4版英文版的《城市经济学》作为主要参考教材。这本教材分析问题结合了大量的城市现实,并有自己独到的经济学解释方法,论述深入浅出,而且语言简洁、生动、通俗易懂,英文难度和专业难度同时适合授课对象,不仅具有可获得性,而且能很好地贯彻研究型教学的思想。因此,把这本书作为英文主要参考书目。同时,以吴启焰先生的中文版《城市经济学》为配套参考书目。 根据学生英文学习程度调整中英文讲授的比例。“城市经济学”课程是开设在第六学期,学生此时已经学习了两年的大学英语,而且多数学生已经通过英语四级考试,部分学生通过了英语六级考试,初步具备了开展双语教学的条件,因此在上课时英文讲授的比例通常超过50%。为提高教学效果,实行了小班教学的形式上课。 3.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 此前学生学习过大学英语课程,但是没有开设双语课程,这是学生初次接受双语教学,还是习惯于英语―汉语―英语的心理翻译过程,“城市经济学”是一种抽象思维较强的专业基础课,学生不可能用英语去思维较抽象的原理。所以在课堂讲授时,采用了中英文结合的方式:相关的图示、图表和较容易理解的部分,以及源自英文的专用术语、概念及对其解释的部分,尽量摘自英文原版教材及文献;而抽象和较难理解的部分,则取自中文教材,并同时提供英文翻译内容,也就是同时采用两种语言。 此外,还通过有一定挑战性的任务来激发学生用英语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比如结合当前城市规划中的城市经济学问题,适当地给学生发放一些难度适中的英文课外阅读材料,安排课后的思考题,并要求学生在课堂上使用英文简单回答并进行讨论,以活跃课堂氛围、培养学习兴趣。 教学形式使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课件中尽量多采用图片的形式,并且在课件中将“城市经济学”中的基本概念比如规模经济、聚集经济等辅以英文注释,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这种直观形象的授课方式,使教师能够较轻松地用英文解释问题,学生也容易理解和深化记忆,并提高了学习积极性。 4.课程资源网络共享 充分把网络资源应用于城市经济学的教学中,使网络成为师生共享的资源。利用教学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开放英文版的教学大纲、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各章节重点习题、国内外学者介绍、最新研究进展、中外文参考资料、相关中外专业站点链接、网上教学辅导与讨论区等等,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城市经济学”双语课程建设引发的思考 1.充分认识国家推行双语教学的目的,因地制宜地贯彻执行 国内对双语教学的理解是有分歧的,笔者认为高校的专业课程实施双语教学,应当是英语能力和专业知识并重的,而且以掌握专业知识为前提,专业课双语教学不是英语教学,不能本末倒置。高校双语教学的根本目的应该是通过双语教学,学生了解国外的专业体系和专业理论知识,将英语应用于专业知识的获取和交流,以专业教学来推动英语水平的提高,并将专业知识用英语来推广和交流。[4]但是基于各高校师资、教材、学生和管理政策等情况各不相同,执行国家推行双语教学的政策时,应该因地制宜。比如笔者所在的省属地方高校开展双语教学必须充分考虑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接受能力,不能过分强调英语,在保证课堂信息量和教学效果的前提下,适当使用英语授课,不能盲目追求双语而忽视教学效果。当然在国家重点高校,教师使用英语的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强,而且学生接受双语教学能力也强,就应该更严格执行国家推行双语教学的政策。 2.提高教师的英语水平,保证双语课程的开设 双语教学对教师的英语水平要求非常高,教师必须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读写与交流,而且还要能用英语表述专业知识、解析专业词汇,可以说运用英语授课的口语水平是判断一个教师能否胜任双语课程教学的标准。[5]但是目前能用英语上专业课的教师还是很少,像笔者这种经过“哑巴英语”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词汇量大、语法好、阅读能力强,但口语差、听力差、写作能力差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双语教学要求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用英语授课的教学水平尤其是口语表达能力,要尽量使用英语口语作为教学语言,用英语讲清大部分甚至所有的内容并回答学生的提问,这样才能保证双语课程的顺利开设。这就要求加大对一线教师的培训力度,在校内培训的基础上,尽量把优秀教师送到国外高校去进修学习,以提高教师的英语能力。因此,高等学校必须建立提高双语教师英语水平的机制。 3.培养学生的英语能力,提高双语教学的效果 双语教学不仅对师资有着较高的要求,同时也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从事双语课程学习的能力。比如教育部要求双语教学要使用国外原版教材,这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素质,使学生掌握最新的专业知识,这就不仅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英语语言使用能力,还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即具有使用英语学习较高专业知识的综合能力。如果学生的英语水平有限,那无疑是在学生获取知识时多了一个障碍,使其无法顺利进行学习,从而违背了双语教学的初衷。因此,高等学校必须要继续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学生以视、听、说为代表的英语综合能力,提高双语教学的效果。比如为培养学生的英语水平,可考虑在一、二年级实施英语分级教学,根据学生的英语基础,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为学生在三、四年级进行双语学习打下坚实的语言基础。为保证学生在不同阶段、不同年级进行双语教学的衔接性,可考虑为三、四年级学生开设后续英语选修课程,使学生在校四年的英语学习不间断。 4.加强教材的建设力度,保障双语教学的推广 教育部对双语课程教学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使用原版外语教材,因为原版教材可以使师生接触到“原汁原味”的英语和专业知识,因此教材成为双语教学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但有些课程找不到原版教材,或原版教材不适合学生的双语学习,而且由于原版教材在版权、引进经费等方面的限制,以及引进教材与高校课程体系设置之间因缺乏系统性规划而对接不良,再加上配套教参及辅导资料的开发滞后等原因,使得双语教材成为制约双语教学开展的瓶颈。[6]加强教材的建设包括:学校可以在教材建设上划拨专项资金,解决外语版教材经费问题;至于引进教材与高校课程体系设置之间因缺乏系统性规划而对接不良,可以考虑在双语教学过程中配以中文教材作为参考,并结合国内的特殊制度背景,对教材的结构体系进行调整,以适应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还可以考虑编写出版双语教材,编写时邀请外籍专家参加,参考或选用国外教材的部分内容,做到语言地道,篇幅适当,符合我国学生的认识能力;还可以借鉴日本双语教学的教材建设,采取“把母语教材译成外语教材”。这种教材最大优势是,既能避免学科损伤,又能满足教学要求。总之,加大教材建设力度,通过引进教材、编写教材、翻译教材使课程设置的结构科学合理,有助于学生前后知识学习的衔接和知识体系的构建,以保障双语教学的推广。 5.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双语教学的积极性 由于双语教学授课教师在备课和授课工作上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授课内容和方法上比非双语教学产生的工作强度大、资料取得难等,教师一般不愿意开设和讲授双语课程。而且如果学校考核体系将双语教师等同其他教师进行无区别考核,就会挫伤双语教学授课教师的积极性。因此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教师开设双语课程的积极性。学校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计算教师工作量时,可以适当考虑提高双语教学课程工作量计算的系数,笔者所在学校是2.0,吸引力不强,可以考虑定为3.0;二是在技术职务聘任时,学校可采取倾斜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三是学校每年进行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时拨出一定的立项指标和经费,推进双语课程的建设和研究工作;四是学校教学质量考评要区别双语课程和非双语课程,建立双语教学课程考评标准。同时,要加强双语教学课程开设资格审查和教学环节督导工作,以保证双语教学的授课质量。 6.营建语言的学习环境,创造双语教学的基本条件 从双语教学实践经验可知,双语教学的语言环境是双语教学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7]但是国内缺少英语环境,特别是笔者所在的省属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外国人的机会很少,家庭成员之间用英语交流的可能性更不大,这种不够理想的社会英语环境影响了英语学习活动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学校营建浓郁的语言学习环境,逐步让英语成为校内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交际的手段。学校可以利用校园广播定时播放英语节目,组织学生收听英语广播、收看英语影视节目;购买和引进英语学习软件,通过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在校园网上为学生学习英语、查阅资料提供平台;以双语形式组织课外兴趣活动,比如英语故事会、朗诵会、演讲比赛、英语文艺演出、英语文化节等活动,强化学生的英语运用能力。总之,语言环境的创建需要多管齐下,使学生在校内拥有学习英语的语言环境,保证提供双语教学的基本条件。 四、结束语 通过在城市规划专业开设“城市经济学”双语教学的实践,笔者从双语教学的教学模式、教材选择、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以及作业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认为教师应该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双语教学。笔者还对中国高校双语教学从推行的政策、师资情况、学生能力、教材建设、激励措施以及语言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思考,认为中国高校双语教学还处于初级试验阶段,为达到“能够使学生用外文思想并和母语随意切换”的目标,高校要加大双语教学改革创新力度,教师要逐步提高双语教学的水平,真正达到开展双语教学的目的。 城市经济学论文: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学术研讨会(昆明)的若干建议 由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和云南财贸学院主办,云南财贸学院经济系和《中国城市经济》杂志社承办的2005年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7月29~30日在昆明召开。参会代表就我国的城市化道路、农村城市化、工业化与城市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会上专家们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建议研究制定衡量城市化水平的科学、合理、可行的指标体系 目前许多地方存在单纯以城市化率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代替城市化的进程和水平的倾向,忽视了城市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由传统的农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结构的城市化转型过程。并进而把城市化率的高低作为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主要尺度,通过简单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甚至采取硬性摊派或任务包干的办法,对下属辖区、单位和个人下达城市化指标,或通过改变和调整行政区划的办法来达到提高城市化水平。专家们建议应尽快抓紧研究制定衡量城市化水平的科学、合理、可行的指标体系以指导实践。 二、建议抓紧研究目前我国工业化的阶段、特征及其对城市化的影响,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空间形式,是工业化推动的社会空间结构的变化过程,走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也就决定着城市化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当前中国已进入新一轮的以重加工工业为重心的重工业化阶段,正在向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新型工业化要求城市化进行历史性的转型。建议抓紧研究我国工业化的阶段、特征及其对城市化的影响,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三、建议理顺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 目前我国空间规划的主要工作由三个部门分头管理,国土资源部主管国土规划、国家发改委主管区域规划、建设部主管城市规划,各种规划之间缺乏协调,规划内容重复、规划空间重叠甚至各种规划之间互相矛盾、彼此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理顺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 四、建议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切实有效的制度 目前中国普遍存在城市化的流动化和两栖化现象。进城人口中至今仍有相当部分属于流动人口,处于半城市化状态或过渡形态;许多农民工家庭“一分为二”,自己在城市,而他们所赡养的人口、整个家庭基本上仍留在农村,变成两栖居民和两栖家庭。同时还出现局部性“民工荒”。这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原因是制度和体制设置了障碍,农民进城的门槛过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过低、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恶化,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种状况不仅偏离城市化的目的,而且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建议抓紧研究制定促进农民进程、促进农民工转化为市民,把农民工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的制度措施,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建立农民工、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五、改革现有征地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一次性支付补偿的形式安置失地农民,但补偿标准太低。而补偿标准与土地的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价,农民成了城市化的“无私贡献者”。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农民征地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不仅国家经济发展会受到影响,而且也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建议改革土地转用制度,缩小政府征地范围,探索集体土地流转新形式,如由土地所有者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与使用土地的公司、企业、房地产经营者直接交易,政府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调控土地利用;改征地补偿为征地赔偿,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建立健全农民集体土地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的方法等。让农民成为城市化、现代化的受益者,而不是牺牲品。 六、建议开展对都市区问题的研究,开展独立于行政区的都市区统计工作 中国正在进行着世界城市化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内容最为复杂的城市化过程。城市是中国发展变化最剧烈的地区,城市统计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统计。都市区是城市化时代最能够反映基本国情变化动态的空间系统。关于中国都市区的系统研究还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中国迫切需要进行都市区研究,开展独立于行政区的都市区统计工作。希望国内学界对都市区问题的研究引起重视,也希望中国官方能够尽快将都市区的统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七、建议探索县管市体制 目前在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县域范围内,一些建制镇、乡镇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和聚集,镇、乡政府所在地人口、经济规模超过了县政府所在地,达到了设置市建制的条件。建议在这些地区试行县管市体制。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 论文 关健词] 经济 发展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论文摘要]本文从 中国 经济发展的角度,阐述了中国现存的环境状况,并从经济发展的政策、模式和资金投放等方面分析了中国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最后提出了经济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 中国一直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孰轻孰重的争议。中国环境保护法规的不足,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缺乏等等因素阻碍了中国政府有效地寻求一个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适当方法。本文首先阐述了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之后评述了中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冲突中形成的污染原因。最后,本文研究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发展的几点对策,以求寻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 一,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1 能源污染。中国经济发展主要是以重 工业 发展为核心进行的,而重工业 企业 为追求生产数量与规模,多数采取低能源成本的生产方式,对能源的使用不彻底,也没有配套的除污设施,企业的生产行为就象是在进行一次次的能源浪费,使得能源资源本不富饶的中国面临更多资源保护与环境控制方面的问题。 2 大气污染。中国的主要能源供应资源仍然是煤,中国是世界煤消费最大国,同时还是世界原油消费第二大国。我国目前的空气污染相当于发达国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严重时的水平。大气污染以煤烟性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二氧化硫,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70%。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不到1%;全国大、中城市的总悬浮微粒和降尘基本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中国人民的健康带来破坏性影响。 3 水污染。中国城镇供水面临很多的问题,据统计,在660个大中型城市中,约有400个已存的各种各样的水问题;有1/4已达到警界标准。地下水资源已被渐渐污染,还有20%的水资源已无法再生为清洁水。而这所有的水问题都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4 劳动力污染。企业大规模的生产必然需要更多的劳动力,这种对劳动力的需要似乎与环境保护没有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国重工业生产的产品多为非技术型产品,其生产岗位对劳动力没有技术上的要求,因而生产过程中对能源、资源的浪费较大。但是由于这些劳动力密集的工业还可以减少国家的就业压力,因而其环境污染问题更易被忽视,使得环境污染问题 自然 退居经济发展之后,使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面临更多来自经济发展需求的压力。此外,在改革进程中。由于政府已经逐步消除人口移动的限制,使更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工业企业,中国的城镇人口增加,到2004年。中国城镇人口近总人口的42%。这使得中国城市人口进一步集中。这种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其代价是中国可耕种地面积的大量减少。同时还会产生粮食生产力的危机。城镇化的发展还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企业劳动力为适应企业的发展,必须选择一种更为高质而快捷的生活方式。这促使粮食生产部门使用更多的化肥和农药来满足这种生活方式,这会使更多的江河湖海受到污染。土地污染也会更为严重。 5 垃圾污染。我国废弃物排放量大,工业废渣和城市垃圾大都堆积在城市的郊区和河流荒滩上,已成为严重的污染源,由于综合利用和处置率低。累计堆存量达65亿吨,占地5万余公顷,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1.2%。全国有2/3的城市陷于垃圾围城。此外,随着中国化学工业的发展,有毒有害废弃物也有所增长。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都未经 过严格的无害化和 科学 的安全处置,成为中国亟待解决并具有严重潜在性危害的环境问题。 二 中国经济发展中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最近20多年,中国经济持续以年平均9%的增长率高速增长,但是今后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巨大的障碍,除了技术进步之外,最大障碍就是资源和环境因素。虽然进入2003年后。新一代领导人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着手予以解决,然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种种冲突却使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容乐观。 我国的 经济 发展 一开始就埋下了环境污染的祸根。一直以来, 中国 盛行“商人崇拜”和政策上的“向商人倾斜”,国内许多政策措施都体现出经济发展为首任的思想,在《京都议定书》的签订过程中,中方代表即表示“国的首要问题是消灭贫穷,发展经济,中国政府不可能执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除非是经济发展了”。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任何浪费污染环境的做法都可以借“发展经济”之名毫无阻碍地通行。错误的政绩观把“吸引外资”和“出口”当成了考核官员“政绩”的首要指标,出口污染环境的产品受到优惠的“出口退税”的公然鼓励,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外商投资 企业 被奉为上宾。并得到低税率的优惠。在这种环境换发展的政策指导下,中国当然会面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困境,高速的经济增长变为不可持续。 中国人均土地面积和资源储量都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中国要想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投入更多的治理资金与技术资金促使企业使用最能保护环境的生产方法,有效利用资源。而我国各企业及政府部门对经济数量的追求往往让他们忽略或放弃了这部分投入,致使我国环境保护及相关资金支持和技术发展严重落后。我国在九五计划期间,政府拿出了360亿(约45亿美元)主要用于污染控制和防治,这是近两倍于六五、七五和八五计划986-2000)之和的环保投资,然而这一数据仍然低于1%的GDP数量。“十五期间”环境污染投资首次突破GDP的1%。达到1.18%。但这一投入并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基本需要。据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每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占GDP的百分之四到八,再加上生态破坏带来的损失,总的占到GDP的百分之十三到十五。在《中国绿色 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中指出。中国2004年全年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占全年GDP的3.05%,治理成本占GDP的1.80%,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约为10800亿元,占当年GDP的6.8%左右。同时每年还需另外花费治理运行成本2874亿元(虚拟治理成本),占当年GDP的1.80%。这一切资金要求与我们现有的投人数额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资源短缺的约束,但这只是表面现象,问题的根本还是在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种粗放型的方式。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靠资源的大量投入,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产生了一种资源约束的错象。而且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也造成我国产品结构、进出口技术结构各方面严重失调,其发展的最终结果都将导致环境的急剧恶化。如果我国有好的市场经济,转变了现在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那么,就会促使技术的不断进步,能不断地开发出新的资源和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时,资源约束的现象才会真正消失。 三 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 工业 化快速发展期,处在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的高峰期,环境状况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如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环境。促进人与 自然 的和谐发展,这是中国2l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 1 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来抓,加强各部门合作,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各级领导要牢牢树立 科学 发展观念,实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同时,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用绿色GDP核算体系代替传统的GDP核算体系,把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 2 把环境保护作为产业来抓,分配更多的资金与技术资源给环保产业,加快先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逐步形成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体系,将环境保护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化进程,逐步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积极推动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环保产业宏观调控和运行体系。 3 把循环 经济 的 发展 作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彻底放弃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有效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完善的 法律 体系的支撑,循环经济的发展与传统的回收利用不同,它不是依靠计划安排来实现废旧物资的回收再生,而是通过法规和标准的严格执行,通过市场运作来发展的。因此,在循环经济的建设过程当中,我国还需不断加强环境法体系的建设工作,并赋予相关工作部门有效的执行权力,在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框架下,有效推行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 4 把国际合作视为解决我国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要工具,通过官方和非官方的各种渠道,通过政策讨论与对话推动我国在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提高 中国 在环境政策、管理、技术及方面的能力,积极引进环境保护资金和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动力与支持。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浅谈经济自由与未来中国经济发展 论文关键词:经济自由;中国经济;中国未来经济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巨大成就,初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我国的经济自由也得到日渐扩大。但是,在看到我国的市场主体经济自由日渐扩大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妨碍经济自由的现象也还是存在的,而且有的还比较严重。因此,文章对于我国经济自由的研究,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目前,我国在市场的下层,一般的商品流通、居民消费、市场竞争等都在按照自由市场的规则进行,但在市场的上层,在重大资源的配置上,却依然按照计划体制的那一套,诸如土地、资本、行业进入管制、金融信贷等方面,在其中,自由市场的原则体现的并不充分,甚至根本无法体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关键在于人们对经济自由的含义还不十分清楚。 一、自由经济概述及我国自由经济发展现状 (一)自由经济概念 经济自由这个总被人们议论的概念,似乎又很难找到一个公认的统一的定义。在梁小民先生(1993)的《经济学大辞典》中也有这个词条[1],但也没有直接给其下明确的定义,而只是引述亚当·斯密和穆勒等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观点以及哈耶克、弗里德曼等新经济自由主义者的观点。 笔者认为,根据经济自由主义者的主张和众多学者对经济自由的描述,可以对经济自由做出如下定义:经济自由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济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它包括投资自由、经营自由、竞争自由、消费自由、劳动自由等内容。 (二)我国自由经济发展现状 199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促使中国出现了新一轮的思想界解放高潮。这次思想解放促使经济体制改革快速进入最后攻坚阶段。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提出,21世纪头20年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在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共中央“十六大”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要求新世纪的头20年,基本完成工业化,初步实现城市化,2020年GDP比2000年翻两番,人均达到按2002年汇率计算3000美元水平。从2002年的2864.07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末的10063亿美元,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位。以国有商业银行上市、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短期融资券发行为标志,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向市场化、国际化迈进。到2020年,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这开启了中国新一轮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大幕。 因此,对经济发展的历史加以考察可以发现,无论是私有制国家还是公有制国家,都存在着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自由的相互运动。“切实推进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自由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是整个国家发展的基础所在。 二、经济自由与市场经济发展 (一)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经济自由之所以是必要的,在于以下几点: 1.经济自由能够使市场的结构出现活力,可以从上到下使经济的资源及运行按照自由市场的原则进行,可以有力地抗拒来自政府的不恰当干预。企业作为经济的主体可以自行决定自身的发展战略。政府不必也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只能是规矩的制定者或裁判者。 2.经济自由度的扩大,可以充分激励经济个人主义的行为,使个体在自由的经济运行框架下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3.经济自由是全方位的,经济自由的含义隐含着经济单位在起点上的公平,过程中的规范、透明、公正。 4.按照马克思的研究,经济决定政治,经济自由能够影响着政治自由的实现。经济个体的自由必然会营造一种市场的自由,市场的自由又会要求政治的自由。所谓政治的自由就是以政权的合理安排来保证经济利益的平衡。 (二)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优势,我们可以把市场经济理论与自由主义相互勾连起来。市场经济秩序的效率优势与经济个体的行为自由联系在一起。经济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它为各种目标的实现提供着不可缺少的手段。“仅仅是因为我们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手段,我们才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标[2]”。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一切其他自由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为个人自由的本质性实现创造了物质前提,是包括思想自由和政治自由在内的其他重要原则的前提和基础。 作为一种个人行为自由,经济自由不仅包括企业家的生产自由,也包括消费者的消费自由。这种自由表明的是一个人的经济行为不受其他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状态,它意味着始终存在着个人按自己的决定和计划开展其经济活动的可能性。可见,这种经济自由所指向的客体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自由的侵犯只能源于他人的强制行为,而与个人所面临的各种物理条件的选择可能性无关。与之相反,经济自由的价值恰恰体现在,它是现代文明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 (三)经济自由造就市场经济效率 只要不存在各种不正当的强制,经济自由就趋向于造就出一种竞争的态势——这种竞争不同于完全竞争,而是一种不断逼近完全竞争均衡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个体力图寻找一种最佳的方式,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其所拥有的专有性知识。基于创新活动的不断扩大,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分化与多样性;实际上,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分工,尤其是知识分工的不断扩大和深化。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造就了活动期间的经济个体的分化和多样性。这种经济秩序“之所以可取,不在于它能保持一切因素各就其位,而在于它能够生成在其他情况下不可能存在的新力量。 三、以经济自由推进中国的经济进一步发展 (一)经济不自由仍是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项政策的不断改进,经济一步步朝着市场化方向的转变,我国的经济自由化程度逐步提高。从经济自由度数据来看,我国经济自由度从1995年到2000年呈明显的自由度扩大趋势,2000年到2004呈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2000~2004年的波动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中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国有企业缴税上升,2004年到2006年呈现更加明显的自由度扩大趋势。 2007年,参与世界经济自由度指数测评的有157个经济体,平均得分为60. 6分。其中自由经济体7个,较自由经济体23个,中等自由经济体48个,较不自由经济体60个,受压制经济体19个。美国传统基金会的《2007年世界经济自由度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经济自由度为54. 0分,比2006年低1. 4分,比世界平均水平低6. 6分,居世界第119位,列为“较不自由经济体”。我国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程度、贸易自由度、劳工自由度和货币自由度四项指标中表现较好[3]。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较为薄弱,一些企业在发生纠纷时往往诉诸仲裁机构解决。因此,我国在产权一项中得分较低。而中央银行对外汇的流入与流出实行管制以及较高的不良贷款比率,致使我国的金融自由度处于世界较低的水平。 (二)扩大经济自由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依然存在的限制人民的经济自由的种种做法,实质上是封建主义“人治”传统的余毒尚有残存的表现。在中国,先秦儒家的思想中就有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以西汉时期,董仲舒把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推向极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4]。从此之后,历代封建统治者均从思想文化上和政策法规上扼杀普通老百姓自主求利的自由权利,否定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这就要求我们尊重经济自由。它仅仅是国家的一项消极义务,国家的积极保障经济自由才是作为市场经济中经济自由得以实现的关键。市场是权利交换的场所,也是权利冲突的地方,不同主体的经济自由在市场上发生碰撞,划分彼此合理的界限成为必要。例如,国家运用宏观调控以履行生存权、发展权过程中也会限制一定的经济自由,又如,国家执行保护、履行人权的物质基础就是通过限制公民财产权而获得的国库收入。 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每个国家发展经济时力图营造的最佳状态,一方面,“人们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们为自己的私利劳动,私人财产受到保护,劳动积极性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整个社会财富也就随之得到增加;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约束性因素与对策研究 摘要: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在通胀压力明显的同时出现了增速放缓趋势。那么,如何看待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和增速放缓趋势?深入分析国际经济走势和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厘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性因素,并围绕如何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两个目标而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经济发展;约束性因素;对策研究 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20日10时举行新闻会,公布了前三季度中国经济运行数字。数据显示,第三季度gdp增长9.0%,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为四年以来首次降至个位数。如何看待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深刻分析国际经济走势和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厘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性因素,并采取正确的经济政策,以保持中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多变,尤其是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不断飙升,世界经济已出现了低增长高通胀的不良苗头,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断显现。 (一)国际经济形势 1.国际市场物价飙升。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油价持续上涨。2003年初,国际石油28美元/桶,到了2008年1月2日,国际石油攀升至每桶100美元。同时,以铜、铝、锌等为代表的金属类产品价格近年来涨势惊人,2008年国际铜价由2002年1 800美元/吨飙升至8 000美元/吨,目前基本维持在7 600美元/吨上方。由于2006—2007年度,气候造成的减产影响了世界大部分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国际市场小麦等粮食价格被推升至十年最高水平。 2.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国金融市场的动荡日益加剧。2007年以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new century financial corp)、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投资公司相继宣布申请破产保护。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的破产进一步冲击全世界资本市场,给美国甚至全球金融体系的未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按格林斯潘的话说,这就是一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危机还将诱发全球一系列经济动荡。 3.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速下降。美国经济减速明显。由于美国次贷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市场衰退的影响,使得美国总需求中超过了70%比重的消费支出出现下滑。美国芝加哥联邦储备银行周一公布的报告显示,美国2008年8月经济活动再度放缓,受工业产出下滑和就业市场疲软冲击,美国2008年8月失业率上涨到五年高点6.1%。失业率的上涨可能打击消费支出,加大经济陷入更深衰退的风险。 日本经济增长乏力。在世界经济动荡的时期,日本2008年第二季度gdp环比负增长,gdp同比增速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经济扩张动力衰竭的迹象明显。日本《分行业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08年1—3月当季企业利润同比下滑17.5%,企业销售收入下降导致企业利润连续第三个季度出现下滑。 高油价让欧盟经济负重运行。高油价对欧盟经济的冲击首先是抑制消费,进而拖累整体经济增长。2008年9月10日,欧盟委员会最新《欧盟中期预测报告》。报告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欧盟27个和欧元区15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预计分别为1.4%和1.3%。比2008年4月的预测值分别下降了0.6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剧、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以及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住房市场的急剧下挫,欧盟经济走势将持续下滑的预期已成为现实。 (二)中国经济形势 中国经济基本面是好的。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gdp增长9.9%,尽管与2007年同期比回落近3个百分点,但这个速度仍然快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特别是这个速度是在国民经济遭遇一系列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取得的,更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仍然十分强劲。 1.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工业企业利润稳定增长。据初步统计,夏粮产量12 041万吨,同比增长2.6%;早稻产量3 158万吨,比上年略增6.2万吨;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2%(9月份增长11.4%),比上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而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8 685亿元,同比增长19.4%。 2.国内市场销售增速继续加快,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继续放缓。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 886亿元,同比增长22.0%(9月份增长23.2%),比上年同期加快6.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3 165亿元,增长22.7%;县及县以下零售额24 721亿元,增长20.6%。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其中,9月份同比上涨6.2%,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半年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新涨价因素占2.2个百分点,翘尾因素1.9个百分点。 3.出口增速有所回落,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增加。前三季度,进出口总额19 671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其中,出口额10 741亿美元,增长22.3%,回落4.8个百分点;进口额8 931亿美元,增长29.0%,加快9.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4亿美元,增长39.9%,比上年同期加快29.0个百分点。 二、造成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成因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在通胀压力明显的同时出现了增速放缓趋势。这一经济形势不是某个因素造成的,而是源于特定经济增长方式、并由多重因素交汇作用而产生的结果。 (一)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脚步放缓 1.物价持续上涨弱化消费能力。一年多来,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涨价最为凶猛。作为居民生活首选必需品,食品支出日益增加,导致部分地区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日益弱化,多数家庭无奈之下只能压缩其他消费品开支。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调查,在农民生活消费的九种主要食品中,除蛋类消费量有较大幅度上升外,食用油和蔬菜的购买量仅小幅增长,其他食品消费量均呈下降趋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食品价格上涨使得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格外沉重。第一季度,北京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单是食品涨价19.1%就拉动总指数上升5.59个百分点。为此,不少困难家庭被迫减少其他消费、降低生活标准和质量,以应对不断袭来的食品涨价风潮。 2.实际收入增速放缓抑制需求。扩大消费要有收入可持续增长作保障。但是,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速正在减缓。尤其是2008年沪深指数一路走低,致使上亿基民股民不仅财产性收入大幅降低,甚至连多年的积蓄也蒸发近半。面对家庭财产转瞬骤减、生活支出随涨价疾增的严峻现实,投资者及其身后数以亿计的家庭成员都或多或少地抑制了消费需求。有资料表明,第一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下降14.6%,于是,同期该省城市消费品市场零售额增幅便由上年同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变为落后全国平均值3.9个百分点。 3.对未来预期不乐观弱化消费者信心。由于受美国经济衰退、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通胀压力加大等消极因素影响,目前中国城乡居民对未来支出预期普遍存有顾虑,消费信心不足,消费欲望减弱,都将制约整体消费规模和消费水平的提升。 (二)人民币持续升值 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外贸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有关研究数据显示,人民币每升值1%,纺织行业的利润总额将下降2%~6%,出口增长速度总体放慢0.3~0.4个百分点。事实上,由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出口压力已经在近期的相关数据中得以显现,许多企业正在失去出口贸易的兴趣。2008年2月份贸易数据显示,当月中国对美国纺织服装出口13.86亿美元,出现了-17.60%的负增长。其中纺织品和服装各出口5.24亿美元和8.6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幅度分别下降了8.23%和22.41%[1]。 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中国出口产品的结构也在不断升级,已经从最初以出口原材料和初级加工品为主发展到现在出口具有中等技术含量的工业制成品为主。但这些产品基本上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即它们既不是垄断性行业,也不是垄断性产品,因此进入的壁垒比较低。如果人民币升值或者价格提高,这些产业就会转移到印度、越南等国家。而在目前出口企业已经处于国内原材料涨价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的重压之下时,再加速人民币升值,外贸企业将面临更加艰难的处境。 (三)矿产资源和粮食价格的持续攀升 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升,中国经济面临国际初级产品持续大幅上涨的外部环境,承受着输入型和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 1.引起物价指数上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8月份,中国的居民消费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8.0%,粮食价格上涨8.0%,油脂价格上涨22.7%,水产品价格上涨16.4%,鲜果价格上涨13%,鲜蛋价格上涨2.7%。如果国际石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会进一步推动中国cpi的增长,使中国经济面临更大的通货膨胀压力。 2.加大企业成本,压缩利润空间。由于中国工业规模空前扩大,中国工业原来依托的国内能源、资源供应,已经难以满足规模扩大的需要。巨大的生产规模,使中国许多产业的产业链条加速向国外延伸。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将推动工业中间投入的成本提高,从而在整体上推动工业品的成本提高,各行各业的盈利水平就会因此下降甚至导致严重亏损,企业可能收缩生产规模,全社会的经济活力会因此下降。 3.增加居民消费支出。个人消费者将直接成为全球石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的上涨的承受者,今年以来,由于粮食以及国际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中国农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价格积聚攀升,明显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并导致部分消费紧缩或消费转移行为的产生。 (四)美国次贷危机引爆金融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引爆的金融危机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1.出口和gdp增速将会放缓。中国出口占gdp比重高达40%,欧、美、日居中国出口的前三位,合计出口额占中国总出口额逾50%。金融危机导致美、欧、日消费需求下降,将降低中国产品的出口。出口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发动机,出口增速的减缓,必然减缓gdp增速。 2.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攀升。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元继续贬值,以美元定价的国际大宗商品包括石油、矿产品等原材料的价格将进一步上涨。中国是世界上新增石油需求最高的国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和铁矿石进口国,所以受资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很大。据统计,2008年1月份,中国ppi同比上涨6.1%。 3.国际热钱更多涌入。美国金融危机风暴下,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大量热钱甩卖美元资产,转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加剧了货币流动性泛滥的问题,不利于抑制已很严重的通货膨胀。 三、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思考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通货膨胀压力显著而经济增长放缓并存的难题。如何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的两个目标?我们认为,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两个目标不能依赖单向的经济政策,必须发挥多种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力。 (一)实行差别性货币政策和多元化财政政策 1.所谓差别性货币政策,就是货币当局在采用从紧政策以控制物价上涨的同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助于有限的信贷扩张推动农业发展,并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拓宽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所谓多元化财政政策,就是财政当局在实施稳健性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结构调整”原则提升政策的调控效力。当前,从“保增长”的角度看,在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而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的背景下,通过调高个税起征点、降低或取消利息税、促进以扩大抵扣范围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转型、适度扩大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行业等刺激内部需求、减轻企业压力。从“控物价”的角度看,建立严格、透明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抑制公共支出过快增长而诱发物价持续走高,同时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的直接补贴,通过农产品增产缓解农产品主导型的通货膨胀压力,并加大对低收入地区和群体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对冲物价上涨对这些地区和人群的财富再分配效应。 (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出口力度 2008年统计局数据显示:出口额10 741亿美元,增长22.3%,回落4.8个百分点。针对世界经济危机导致对外出口增速放慢、珠三角以及浙江的中小企业发生破产的情况,在10月17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特别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当前面临的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当前,根据国内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中央银行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引导信贷资源向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区恢复重建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金融机构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信贷工作,不断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模式,部分金融机构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和专营机构,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多元化创新产品也不断丰富。地方性银行也要结合当地和自身特点,立足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同时,充分运用自筹资金加强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2]。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是近年来每次经济工作会议上政府提出的要求,而进一步完善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减少储蓄存款和刺激消费的重要手段。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基础义务教育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救济制度等基本保障体系,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消解百姓的后顾之忧,给消费者创造敢于消费、愿意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的良好环境。 2.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货币收入。消费拉而难动的根本症结在于老百姓的消费实力有限。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充分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 在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与其动用财力平抑物价平均水平,不如增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事实上,物价上涨在相当程度上是对一部分产品(主要是农产品、资源品和劳动力)长期以来形成的低价格的一种矫正,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政策上不宜对这部分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进行过度干预。当前,政府重点要做好对城乡居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护工作,加大对这部分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内需的着力点应放在启动农民的消费上。 (四)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应对金融危机 区域合作是应对当今全球金融危机的良策。目前这场全球金融危机比十年前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要大,没有哪个国家能单独应对。因此,区域合作显得非常重要。东盟秘书处秘书长素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区域合作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将其影响降至最低的良策。在此关键时期,如果中国和东盟双方携起手来,就能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缓解金融危机对我们的压力。” 2008年5月,中日韩3国和东盟10国决定设立共同外汇储备基金,以提高本地区集体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按照协议即将筹建的共同外汇储备基金规模将达到800亿美元,如果这13个参与国家中任何一国的金融形势出现紧急情况,或国际收支出现严重不平衡并危及其金融体系时,均可申请动用该外汇储备基金。 此外,日本和印度2008年6月还签署了一项总额为6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以预防金融危机发生。贸易依存度上,中日韩与东盟(10+3)区域内的贸易已占其外贸总量的40%~50%。2007年度日本出口额的28.6%流向亚洲新兴国家,而对美出口已下降到19.5%。区域内贸易的上升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亚洲国家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增强了集体自保的能力。 浅谈中国经济发展路径:基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中国经济发展路径选择 内容提要 作为全球经济的区域增长极之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发展质量、国际化能力和全球主导力,也直接影响大规模灾后重建的效益以及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能力。本文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入手,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探讨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 发展方式 国际金融危机 发展路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历史性突破。近年来,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耀眼的区域经济增长极。虽然在2008年我国同时遭受了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冲击,我国的国民经济仍然保持了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方式滞后于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发展,我国经济的稳定性在弱化。汶川大地震对西部产业的摧毁性破坏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造成的巨大冲击,显示出我国作为全球区域经济增长极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二次危机论”时有提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表现出一种似强而弱的状况,经济发展的长期和短期不协调表现得极为明显。我国必 须从粗放型、三高一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方式向集约、开放、高效的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最终实现富民兴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目标。 二、中国经济发展走势 (一)gdp增长实现“v”型反转 我国gdp增长率自到达2007年第二季度的峰值14.0%后,受经济波动的周期性因素——金融危机的影响一路下滑,再加之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这一非周期性因素的作用(经济非周期性因素指在经济周期运行中干扰经济正常波动,使经济运行偏离其正常波动轨迹的诸因素),使得2008年第三季度的跌速更快,直至2009年第一季度触底(6.1%)。而后,在中央4万亿投资的拉动等因素下,开始回温,到2009年第四季度达到9.7%,我国经济的波动呈现出较明显的“v”型走势,如图1所示。 (二)中国经济的增长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有效“减速阀” 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率的贡献度在逐年上升。2001年后,这种贡献表现尤为显著。以2006年为例,当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5.41%,中国经济的贡献为1.62%,远高于美国的0.56%,日本的0.13%,欧盟的0.42%。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及汶川大地震的双重打击下,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20%,可以说中国经济对处于下滑阶段的世界经济起到了“减速阀”的作用。 (三)新旧长波交替与转变发展方式的叠合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第五次长波的下降阶段,该阶段预计于2035年结束,然后在新技术革命引发的产业革命推动下步入第六次长波的上升阶段。因此,未来二十五年是世界经济新兴产业的酝酿时期,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需要确定中国经济在未来几十年发展的主题和主线,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在下一轮长波开始前着力解决好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调整产业和贸易结构。 三、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但产业链尚需优化 产业结构不合理、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阻滞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比重不断缩小,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但是依然没有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工业为中心,以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结构。特别是广大农村和中西部等偏远地区,一、二产业比重过高,服务业“润滑”效应不充分,导致产业衔接脱节,三次产业独自艰难发展,产业链条无法建立或者无法发挥作用,产业之间的互动互促流于形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举步维艰。 (二)内需结构不断完善,但经济推动力不强 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消费品种类齐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总量快速增长。但消费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量仍未改观,本应作为“三驾马车”的主推力拉动经济发展的消费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特别是高档消费和农村等偏远地区的消费潜力没有发挥出来,“马太效应”明显。200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所以在绝对量和相对量上都达到创纪录的水平,其本质上并非一般性的内需扩大,主要引致因素有二:其一是cpi指数高启,5,9%的cpi增长率虚抬了零售总额;其二是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带来的临时需求,这并不能说明一般性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提高,更无法概说内需的扩大。 (三)储蓄和投资总量不断扩大。但二者的融合需要进一步强化 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是一个高储蓄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的传统观念,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我国居民储蓄总量连年剧增。受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等影响,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大导致了2008年居民储蓄出现25,3%的反常增长。而同年投资主要偏向金融、商贸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主要是金融危机的引致作用。虽然储蓄和投资的总量及增长速度在不断扩大,但是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少且不畅。2008年我国储蓄余额超过21万亿,但是投资的主要来源并不是居民储蓄。从近几年的投资情况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企业债务、企业内援资金以及外来资金。农村和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更是少之又少。储蓄和投资的非融合、难转化也引致了经济发展方式的粗放。 (四)外贸发展迅速。但粗放和结构问题依然明显 我国对外贸易保持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但一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均是以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导,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低,外贸的主要推动力和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而非本土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可能带来的是复出口,并没有从实际上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对外贸易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为对象,与非洲和南美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往来不够密切;巨大的进出口差额带来的巨额外汇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在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面临着贬值的危机。由此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资源浪费巨大,加剧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制约性;二是弱化了外贸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外贸的虚假繁荣不能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发展,不能让人民受到实惠。 四、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引致因素 当前我国经济的粗放、不均衡、低效率的发展方式是由多种因素引致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也有多重现实因素,是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累。 (一)深厚的历史根源及地理区位的差异性 在经历了近代一百多年的战争摧残,以及“”所导致经济形态和体制的畸形发展;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才步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基础差、底子薄、在国际经济舞台上长时期处于被动地位等问题使得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此外,我国地域辽阔,东西差异、南北差异、城乡差异都极大地影响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模式。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区位优势,无论在自身发展方式的优化、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都走在了前头,而地域更辽阔的中西部丘陵和山区却依然停留在发展的边缘,区域中心极的影响和拉动作用有限,区域产业链条无法向更远的地区延伸,以至于内地许多偏远地区被动隔离,经济发展方式失去变革的动力。 (二)金融体制发展不完善 本轮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扩散主要原因在于金融衍生的滥用和金融监管的放松。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起步较晚,发育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金融发展体制不完善,广大偏远丘陵和山区缺少必要的金融发展体系,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不够强,无法连接内外;这种陈旧融资体系的弊端充分表现在灾后重建间断、缓慢的融资服务上。二是区域突围力量不强,当前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呼声虽然日益强烈,但是金融国际化的步伐依然缓慢,使得我国的国际金融话语权和主导力无法发挥和显现,同时也弱化了我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金融是经济运行的润滑剂,金融无法实现区域突围,必然导致经济的区域联系不紧密,也必然丧失在大环境中转变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机会。 (三)社会保障及思维观念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总体程度不高,局部性的区域不均衡,再加上人口多,基数大等因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障水平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这使得人们在收入不确定的同时又增加了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心理。由于特大地震灾害和金融风暴的突袭,广大偏远丘陵和山区的人们在忙于自救的时候无暇顾及发展方式的转变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导致发展方式的转变失去了中坚支柱。同时,各地政府在贯彻国家经发展方式转变政策的时候过多追求总量而忽视质量,在区域产业承接转移上较少考虑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大众观点认为:能挣总比不挣好,转变发展方式不能以降低发展速度为代价。 以上构成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的一个主要阻滞因素体系,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要突破这个阻滞体系,才能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措施 要变革当前我国发展方式中的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而达到富民兴区的最终目的,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明确的政策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经济发展的思维理念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关键在于观念的更新。更新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实践的发展扬弃旧有的形式来适应新的实践的要求”(刘万贵、路广平,1998)。我们要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转变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 第一,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入,需要将高技术和产业化有机融合起来,大力提高产业结构升级的技术含量,提高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质量和效益,缩短工业化时间;同时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发展成果,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能源等,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各产业的综合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跨越式发展。第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一套完整的衡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考核体系。政府政绩、官员政绩的考核要转向就业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环境保护的增强以及民主、科学、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进步;要强调如何更有效的降低能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本,避免资源浪费与资源约束并存;必须冲破传统的经济增长观念,树立新的以现代工业和信息文明为基础的价值观;同时还要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发展低碳经济。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代价过大、资源消耗过高、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加剧破坏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全面降低发展的成本。 (二)以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制度框架 经济体制的转轨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和制度保证。中国经济发展方式演进的关键,需要进行深入的制度改革,包括能源价格制度、产权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另一方面政府行为应以服务型政府为主,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依托,强调和发挥市场的主导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一,全面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打破条块分割下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相互掣肘,加快市场的统一进程,在充分发展商品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培育金融、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等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在制度上确保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资源在竞争性市场上的自主流动性、可得性和选择性,使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存量、收入存量、劳动力存量可通过市场调整、重组和优化,达到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实现各市场和主体的紧密联系,构建反应灵敏的灾害和危机预警及应对机制。 第二,健全市场规则,强化风险控制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调整市场布局,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确保市场对经济运行调节功能的发挥;充分建立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预警机制,增强国家应急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笔者选用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国出口、全球最终消费支出、全球资本形成总额、全球政府最终消费支出和全球进口六个指标,利用五年期、十年期相对强弱指数和随机指数计算方法构建的“我国与世界监测与预警模型”,对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联动进行连续性的监测和预警具有一定实际意义);要尽快健全和规范各种社会中介机构,使由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服务四大支柱组成的就业体系成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劳动力不充分就业或失业的压力。 (三)以自主技术创新为中心环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一,以技术创新为纽带,促使科技与生产要素密切结合并不断由旧质向新质转变。技术创新过程必然会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会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从而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应不断增加科研与开发的资金投入,使科技进步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一方面国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人,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科技事业的投入高于当年的财政增长速度;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并通过银行贷款、民间集资等方式拓展投入渠道,优化投入方向。同时,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科技系统和人才机制的结构调整,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 第二,以技术创新促进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创新要求用信息技术改造机器设备,改造生产线和企业,实现机电一体化和生产自动化。这不仅可以使企业灵活多样化,适应市场的变化,而且可以提高生产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要求新技术进办公室,应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编制、保管、检索文件,计算数据,开展人事联络,组织会议,实施与检查计划,从而可以准确、迅速、及时处理各种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家庭自动化使新技术进入家庭,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和劳动者素质,而且可以大大节省时间。 (四)以全球绿色经济为经验借鉴,发展循环经济,开拓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跨国公司是世界经济里面的最优“经济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以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的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在全球范围内“攫取”资源。表面上看,跨国公司的行为促进了全球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实际上是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因此,如何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又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课题。中国只有广泛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大力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主的绿色经济,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西部地区在灾后重建中更要注意渗透绿色观念和环保观念,重视节能减排,不能走传统的经济发展之路。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选择。 (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优势效应 市场的自主调节可以高效率的调节资源配置,但是在金融危机等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政府适度地运用反周期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结合市场调节的优势,可以降低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优化资源配置。 第一,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运作机制,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合理选择和结合,提高宏观调控的效率和市场效率,降低市场中风险因素的累积。在近期,要通过利率和税收等手段防范通胀风险,尤其要注意埋藏在股市、楼市中的资产泡沫。第二,加强对石油、钢铁等资源价格机制的管理和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使有限的经济资源利用到更有效的产业和领域,充分提高产出效率。第三,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内和国外“双渠道”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发展对等贸易,对于目前部分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既要理性对待、保持克制,又要采取一定反制措施,防止其他国家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倾向的泛滥。第四,全面扩大内需,改善投资结构,由单一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大型垄断国企向医疗、教育、脱贫等民生领域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选择地将投资投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实现农民工的就地择业,解决“民工潮”和“民工荒”的反复出现问题。 总之,汶川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虽对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进程造成了破坏,但也推动了我国东中西部经济的重新组合与构架,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机遇和动力。
人员管理论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新视角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呈多元化格局。然而,多种经济成份的并存又凸现出各自会计管理的特点。本文立足于这些特点对当前会计人员管理创新模式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结合法国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建立适应当前所有制结构与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并重的分类管理机制。 [关键词]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 财务总监制 集中会计核算制 村帐乡管 一、 问题的提出 会计工作自从产生起,就天然地成为社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点早已被国内外政界、会计界及社会各界所共识。大家普遍认为,会计工作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应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基本上采用由国家和企业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各单位(特别是企业)均是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而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经济关系比较简单,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矛盾以及会计造假问题并不突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新形势下,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与其单位领导者的合谋现象虽不十分普遍却已不是个别。尽管某些会计人员试图依据《会计法》、代表国家利益进行核算和监督,但由于其自身的福利待遇、工资、政治前途均受制于“内部人”,因而让其代表国家对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活动实施监督似乎勉为其难。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会计监督的重要性,但会计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忍视的问题。如偷税漏税、知法犯法、会计信息失真等。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便逐渐出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以及“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从而最终引发了会计人员管理问题的讨论与改革。关于会计人员管理问题,目前的主要观点有“会计委派制”、“集中会计核算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会计人员独立论”等。但是,上述创新模式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行政机关、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而对非国有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管理的研究则明显滞后。笔者认为,这种格局的形成显然与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要求不相适应。众所皆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不再是单纯的国有经济,许多非国有企业,如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均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现有的所有制结构还将进一步变迁。有鉴于此,本文试图结合现有的所有制结构,将会计人员的管理层面的改革覆盖到各种类型的单位中,并借鉴法国的经验,建立一个既符合国家利益要求,又适合企业管理特点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以丰富我国有关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方面的基本理论。另外,如何结合会计人员管理全方位地制约并克服“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二、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及其评价:法国的启示 受私有制经济基础的决定,西方国家对会计人员大多是企业自己管理。作为会计人员一旦应聘从业,便标志着资格的确认,不存在统一的资格考试。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等级的认可,会计主管的任免完全取决于聘用者。而受聘的会计人员的工作职权、职业道德也完全立足于为聘用者服务这一点。但是,西方国家的做法也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对公有单位的会计人员,有些国家的管理甚至比我们还严格。比如,法国的会计分为两大系统,即公共会计和企业会计,所有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实行公共会计制度,全国有60000多名公共会计人员,直接由财政部派到国有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共会计员承担,派驻单位不另设会计进行会计业务核算;对国有企业,由另设会计机构进行经营业务核算,公共会计员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只监督其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负责税款和其他应交国家收入的征收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然,向国有单位派驻公共会计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由财政部任命或认可的方式:即中央政府的直属单位一般由财政部直接任命;特殊单位,如军队、外交等部门,由财政部和该单位共同任命;地方机构的公共会计员由地方选拔任命,报财政部认可。如果财政部不同意该人的任命,由宪法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机构组织听证会,然后投票表决其任命是否有效。在听证会期间,其任命仍然有效。为避免从业人员贪污、舞弊,法国规定:(1)公共会计工作必须实行轮换制度,即任何一个公共会计员在一个单位工作不得超过7年。无论何种方式离职都要提前6个月通知;(2)对担任公共会计员的人提出了特殊要求,一是要缴纳保证金。根据担任职务高低和服务单位大小,保证金不一样,平均每人需百万法郎。如果个人交不起,可由公共会计协会代缴。二是 司法假设。从公共会计员上任开始,财政部就要控制其本人和配偶的财产(主要是房地产)。公共会计员一旦被起诉,其房地产立即被冻结,待事实查清之后再按规定处理。三是公共会计员有规避条款要求,主要是:不得担任财政稽核检查员和一般公务员,此条款对其配偶也适用;不得担任市长或市长助理;在其服务的部门不得担任其他监督方面的职务。在法国,公共会计员尽管不是国家公务员,但只要在职即享受公务员待遇,其工资按公务员标准由财政部核定,由派驻单位支付。公共会计员退休后由财政部按公务员待遇发放养老金。 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收支项目的决策人与收、拨款的经办人必须在两个机构。决策人无权经手钱款。收、拨款业务必须委托公共会计员经手办理。当公共会计员在工作中出现错误时,除按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要负责经济赔偿。 与西方相比,我国现行会计人员管理是一种“双重管理”模式。即由单位自行任免本单位的会计人员,负担会计人员工薪待遇,并决定其职务晋升与否;财政部门负责会计资格评定审查及会计工作的考核,从客观上保证会计人员的从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会计人员必须至少取得会计证资格认定,同时符合财政部门的职业道德标准才有可能被单位聘任。各单位会计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财政部门从任职资格审核方面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是这一模式的特征。 纵观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是我们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所必须借鉴的:(1)不同单位采取不同的派驻方式。法国的公共会计员派驻不搞统一模式,而是根据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规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前所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由公共会计员来承担,不设重复机构和人员,而企业则必须设立单独的会计机构负责日常经营业务核算。根据企业规模,有的只派一名公共会计员,有的则派几名;有的子公司不派,有的子公司也派,这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但无论何种情形,法国均要求公共会计员一律不干涉企业的经营业务,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2)权力的高度分散与制约。西方人普遍认为,“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为此,西方国家特别是法国处处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上限制权力、制约权力。如要求公共会计员必须实行轮换制、个人财产申报制、保证金缴纳制、决策和执行分离制、签票和收拨款分离以及有关的规避条款等,这都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公共会计员的权力,形成会计工作中”没有人不受监督,没有人不受制约“的格局,进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3)完善的职业保障机制与奖惩机制。在法国,公共会计员是财政部派出的国有资产代表,具有工作独立、监督权力大的优势。并且所有公共会计员均享受公务员待遇,退休后领全额工资,但同时他们的责任又是重大的,如公共会计员若在工作中出现错误,要受严厉惩处,不仅需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还要负经济赔偿责任,有时还涉及本人及配偶的财产。 反观我国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笔者认为,根据〈会计法〉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无疑加大了单位领导的会计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严格的会计从业资格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中级以下)考试制度、总会计师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等一系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将进一步丰富会计管理的内容,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这是我们所必须予以肯定的。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我国会计群体的独立性差、不能有效抑制财务上的乱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现象仍十分普遍。造成目前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本人认为,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管理模式自身的缺陷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通过控制经营者的任免和报酬来控制企业,达到投入资本保值增值目的。经营者通过控制企业的经营权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以完成受托责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虽然是一种委托—被委托关系,实际是企业的共同控制主体。会计信息是他们的沟通工具。所有者通过会计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并对经营者实施必要的干预。经营者为完成受托责任,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控制、决策,最终又利用会计信息报告其行为结果。无容置疑,由于客观存在着“人风险”,理论和实践中又无法设计出一种完美的契约来消除。因此,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在目标、利益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会计信息成为决定双方切身利益的关键。谁控制了会计信息,也即控制了会计信息的加工制作人——会计人员,谁也就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模式中,经营者成了现实的会计控制主体。而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则主要是通过由经营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来实现的。为了粉饰自身经营业绩,各种虚假会计信息便应运而生。 三、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及其可行性透视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十分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现行经济模式及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寻找管理会计人员的最佳模式。比较可喜的是,近几年来,我国会计界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目前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及做法: 1.“会计人员独立论”及其评价 所谓会计独立是指会计人员独立于委托者和受托者等利益主体,不受其中任何一方管理,只受会计准则约束。该观点认为,由于委托者的多样化,各个委托者之间往往存在着利害冲突,为了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客观与中立,会计人员不能归属于多元利益主体(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劳动者等)任何一方,只能处于多元利益的边缘。会计人员只能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他们只能受会计法律、法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社会中介机构(会计民间社团)管理全国的会计人员。概括地说,会计人员独立论的实质是把会计人员看作是信息需求者的共同人。然而,笔者认为,这种“独立论”强调的“独立”却存在理论上的严重反差。 在典型的现代公司中,管理权与所有权相互分离,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处于公司之外,并不直接履行管理的权利,管理 的权利被授予公司经理。而公司经理分布在公司内部各个层次,且上一层级对下一层级同样有授权问题,使得每一个层级上的经理既是委托人又是人。如此一来,尽管公司内部各位委托人(经理)管理的权利来自于资本提供者,且人的工作归根到底是替代资本提供者履行特定权利和义务,但由于主人与人在空间上相互分离,公司层级上诸位经理具有双重身份,因而委托人对人的监督方式和调控方式不可能是“直接的”或“面对面“的形式,而只能是通过“契约”的手段。按照经济学人说的观点,公司是契约关系的综合。着名学者费玛指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也是契约关系的综合”。契约的实质是信息,并且经济学人说与会计在一定范围内是相互交叉的,原因是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其产出是会计信息。无论在公司中,还是在资本市场上,相关当事人介入的各种契约总是与会计信息交织在一起。作为会计信息的生产者——会计人员,在委托关系中只能居于第三层次或内部层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会导致出资者、经理人员和会计人员三个角色的严重错位,这显然不符合委托理论的要求。 2、财务总监制模式及其评价 从本质上讲,财务总监制度代表所有者利益,体现的是一种来自于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目前,该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由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除派驻稽查特派员以外)、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四种企业类型委派财务总监。二是由产权单位向其下属企业委派财务总监。 笔者认为,由政府部门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固然能对企业经济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以解决国有产权代表缺位问题。但此种形式违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难以实现政企分离,更不利于消除政府对企业的不正当干预。所以,我们主张财务总监应由产权管理部门委派,经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对企业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监督的职责,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作为财务负责人,以符合当前的改革精神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3、集中会计核算制模式及其评价 所谓集中会计核算是指在基层区、县、乡(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融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为一体。主要包括湖北宜昌地区实行的“零户统管”和湖北仙桃市“村账站(乡镇经管站)管”两种模式。 在基层地区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制,既消除了各基层单位的会计机构及违纪的便利条件,又能有效地制约“内部人控制”,保证财务收支的合理合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增强财务透明度,为从源头上制止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提供可能,是一种应当予以肯定且有必要推广的合理模式。 4、会计委派制模式及其评价 从财政部近年来对一些试点地区和单位的调查看,各地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1)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在这种形式下,委派对象大多是单位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委派部门为地方政府(有些地方为财政部门)。 (2)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委派。这一形式的委派对象主要是财会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委派部门大多为财政部门,也有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但工资福利等的负担形式各地有所不同,大多按照“谁用人、谁负担”的原则,由委派单位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目前向中、小型国有企业委派会计人员主要是在中小城市进行试点。 (3)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即由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向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对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包括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工资福利等)。 (4)由乡镇政府对乡镇企业委派会计主管人员。其主要做法与中小型国有企业会计人员委派制的做法基本相同。 必须指出,并非所有的会计委派制模式均是理想、完善的模式。应当肯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委派制,不属《企业法》、《公司法》约束的范围,而且由于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所以由政府部门通过会计委派,以加强资金管理,这是天经地义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由集团总公司向下属企业委派会计人员,这是基于强化集团自我约束机制与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水平的需要,是一种既符合投资者利益要求、又不与《企业法》和《公司法》相矛盾的理想管理模式。但对国有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委派会计,我们则持否定态度。无容讳言,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根据企业外部信息和内部会计信息迅速决策,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为此客观上要求会计应站在企业角度为自身经济利益服务。向国有中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委派会计,片面强调了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弱化了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的职能,实质是传统会计管理体制的变形。这不仅会导致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再现,而且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相悖。其次,不利于搞活企业。现代企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具有独特的运行机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为求得生存和发展,还应当具有为实现其经营目标和经济利益所必需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企业来说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丧失均将意味着企业运行机制的被破坏。由政府部门对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会计进行委派,并由被委派人员代表国家行使资金支配和运用权,最终只能导致企业的自主权难以全面落实,降低企业的活力。 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理想模式选择:建立适应当前所有制结构与有效制约“内部人控制”并重的分类管理机制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其实是一种制度变迁。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制度变迁必然要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否则就会影响甚至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意味着,我们只有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创新及其选择,置于特定的会计环境中来加以研究,才能更好地衡量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先进性和效益性。 我国在经过十几年成功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目前的工作重点已转移到企业和相关领域。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的经济成份已突破单一的国有经济成分,并呈现出经济成份日趋多元化的格局。考虑到当前会计所处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对带有传 统计划经济色彩的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扬弃的同时,必须使新的体制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要求。过去的那种只重国有经济会计管理、忽略非国有企业会计管理的理念,最终只能使某些部门形成会计管理上的真空,导致会计秩序的紊乱。因此,在微观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选择上,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整齐划一的管理模式,而应根据当前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成份的特点及政企分离原则,适当借鉴法国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选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据此,我们不妨将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理想目标模式定位为“分类管理”模式: 1、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设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公司委派,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财务总监由产权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代表股/,!/东对企业经营者所从事的财务活动及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与决策。为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一方面,应保证财务总监地位的独立性,即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及党团关系应由委派单位负责,另一方面应要求企业对重大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实行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合会签的制度。所有企业(这里指国有、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会计人员(除财务总监外)的调动、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完全由本企业单位负责管理;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本单位负担,工资调整根据本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确定;会计人员入党入团、进修深造及其奖惩由本单位党团组织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办理;会计人员具有单一身份,即只代表本单位行使有关权利。至于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制订,均由企业在《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约束下自行安排。 2、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核算制度。对条件适宜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成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并取消各单位的银行账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融会计服务与监督为一体。具体说来,在一个地方,可以设一个会计核算中心,也可以本着精简、效能、方便的原则,设立若干个。对乡镇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取消其单位的账户,实行“零户统管”,其各项收支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向不适宜实行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他重要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委派单位对象主要是人数或所属单位较多、业务量较大、不便于实行集中核算制度的市(地区)及市(地区)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其工资、奖金、福利及人事档案由委派机构负责管理。 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镇)管制度。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一级政府代管村级账务。在实施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村级财务记账(集中核算)和村级会计乡(镇)委派两种具体形式。 5、实行单位内部会计委派制。内部委派是指业务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为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而实行的一种内部会计委派形式。具体实施时可采取对所属企业、单位会计帐务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也可向所属企业、单位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负责记载和核算所属企业、单位的会计业务,被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人事档案一律由派出机构负责。 6、对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制度。必须指出,相对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由于其产权方面的因素,则不具有外部单位对其委派会计的理论依据,这些企业对会计人员的任用完全由其自主决定。但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及会计检查等仍应由同级财政机关负责。 当然,我们同样要清楚地认识到,目前会计秩序紊乱的源头主要在于“内部人控制”(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同样存在“内部人控制”),这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已基本形成共识。前面所述的对企业、有关单位委派财务总监或会计人员,都是基于制约“内部人控制”的需要,这也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初衷。为充分发挥财务总监及被委派会计人员的作用,首先必须对财务总监以及被委派会计人员实施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的定期轮换制度、业绩考核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全方位强化对“内部人控制”的适时监管;其次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及独立审计的作用。在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时,最为忌讳的恐怕就是“被委派人员与内部人的合谋”。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尚欠规范的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快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步伐。另一方面应通过财政部门,定期对国有企业经理层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年度检查,强化执法力度,尤其是惩罚的力度。让承担责任的违法者受到真正的重罚,使之及时退出内部人的角色。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监督,前述检查可结合经理(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或将“内部人”的会计责任纳入其经济责任审计的范畴。对非国有企业“内部人”的监控,不妨引进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内部人”操纵的会计信息进行再监督。但上述制约行为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确认。 五、结束语 我们在明确了新型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之后,不能忽略体制本身所隐含的局限性,有些问题必须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结合研究, 似乎才有利于会计秩序的全面优化。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会计上岗审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等。笔者相信,伴随着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会计管理体制的创新必将还有新的契机。 人员管理论文: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建构 摘要: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工作绩效如何,直接影响着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影响着高校综合实力的高低。因此,怎样从战略全局的高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对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管理问题的研究,构建符合高校中层管理干部实际的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绩效,是值得每一位高校管理者认真思索并勇于承担的重大课题和长期任务。 关键词: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在高校的领导体系中,中层管理人员是一批具有一定的组织、决策、指挥和管理权的人,是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开展工作、做好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是学校领导与广大教职员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一、高校中层管理人员职务绩效考核制度的必要性 (一)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效率,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高校的持续扩招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高校的办学经费已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中国高校普遍存在着机构臃肿、冗员过多、浪费现象严重、基础管理薄弱、效益不高等问题。这与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包括人事体制特别是考核机制创新不够有关。其中,管理人员的考核流于形式、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症结所在。如果不在高校管理人员特别是校级和中层领导职务绩效考核上取得突破,即使实行岗位聘任制、教育职员制,也无法解决目前高校存在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不高、资源浪费、人浮于事等“老大难”问题。 (二)适应高校体制改革的需要 中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为各高校关注的重点。在高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绩效考核不是要不要实行的问题而是如何科学设计并有效实施的问题。具体说,对教师工作的绩效考核应当遵循育人和学术规律,引入同行评价,推进考核的柔性化;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创新思路,大胆借鉴企业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成功经验。 (三)促进高校领导人员梯队建设的需要 高校应强化学术权力,形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格局,使教师的学术权力落到实处;另外,要在初中级管理人员中积极推进专业化进程,强化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职务的绩效考核,通过发挥高校领导岗位绩效考核的示范作用,尽快建立起“能力本位”、凭实绩用人的良好机制。 二、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机制 (一)制订完善绩效计划 绩效计划是一个确定组织对员工的绩效期望并得到员工认可的过程[1]。绩效计划的核心是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定是一个自下而上的目标确定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将组织目标与个人的目标结合起来。 设定绩效目标的步骤如下: 1.明确学校的战略方向。在制定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计划时,就要围绕学校的战略方向而进行,使中层管理干部个人的目标设定与学校的战略方向相符合,学校的战略意图能够通过中层管理干部绩效目标的设定而得以清晰体现,让每一位中层管理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从全局出发考虑问题,朝着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努力。 2.明确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进行绩效管理,使绩效管理工作成功有序地进行,必须对中层管理干部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职责分析、界定和说明,使考评双方在工作目标、要求与职责上达成一致,从而实现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理性,也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对每一岗位的工作职责、考评指标、任职资格等作出具体描述,使它真正成为绩效考评的依据。 3.制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目标。从部门职能出发,依据职位职责,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个中层管理干部的具体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起点。(1)制定绩效目标应强调严肃性,维护其权威性。中层管理干部必须在充分了解学校战略规划的基础之上,再分析本部门的分目标和分战略,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为什么做和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按照学校确定的整体目标制定各自的管理工作目标。(2)在制定自己的绩效目标后,要和分管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进行双向沟通,通过沟通将学校和部门的规划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来进行衡量。(3)目标的难度要适当,既要有挑战性,要根据合理加压的要求,每次制定目标的时候,适当提高难度也要符合实际情况。(4)长期的规划性目标,有年度的计划性目标,也有分阶段的具体性目标。 (二)重视开展绩效辅导机制 高校中层管理干部绩效辅导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两个方面:一是绩效沟通,对中层管理干部提供支持与帮助,共同致力于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收集绩效数据,为下一步对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首先,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始终,在绩效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国学者罗伯特·巴克沃说:“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的交流过程”[2]。良好的互动沟通,能使中层管理干部正确理解绩效管理工作,达到认识上的统一能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能提高中层管理干部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认可度能增进中层管理干部的情感交流,同时又是一个素质提升的过程能对中层管理干部提供适时而持续的支持与帮助,使其更加明白自己努力的方向,共同致力于绩效目标的实现,共同提高绩效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战略方向和部门目标。其次,收集绩效资料。在绩效辅导阶段还要持续地进行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绩效资料的收集不像绩效管理的其他过程一样有时间上的顺承关系,而是贯穿整个绩效管理期间,渗透到每一个绩效管理过程当中。绩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可以通过与中层管理干部本人、上级、下级、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联络,采取360度评分法,以尽量客观的方式收集绩效资料,记录绩效表现,并尽量做到图表化、例行化和信息化。 建立绩效 档案。记录中层管理干部平时的绩效信息、建立中层管理干部绩效档案,不仅为绩效评估、绩效改进提供事实依据,而且帮助绩效管理主管部门发现绩效问题和优秀绩效原因,还有利于中层管理干部在绩效申诉时争取利益保护。 (三)构建、完善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执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执行的激励机制,就是有关单位和部门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按照特定的标准和程序激发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考核对象)的动机,引导他们努力实现绩效考核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3]。其核心功能在于调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考核对象)进行绩效考核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使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由“要我考核”变为“我要考核”,成为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主体和客体的一种自觉行为。 (四)建立健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制度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是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的目的所在、动力之源。如果只强调考核,不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束后就把考核结果束之高阁,为考核而考核,不仅考核会变得毫无意义,而且考核也难以进行下去。要保证考核机制的经久不衰,必须重视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利益挂钩,增强了考核主体和考核客体贯彻执行考核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因此,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制度,是绩效考核价值实现、行为推动的根本保障。 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在下列三个方面运用: 1.检验高校中层干部绩效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要明确高校组织的发展战略,至上而下逐层分解组织目标,上下级共同确定各层级绩效目标,上下级就绩效指标和标准及考核的方法达成共识。因此,绩效考核结果可以直接运用于检验高校中层干部绩效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分析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成功的经验、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是什么,应采取什么具体对策和措施。根据高校的发展战略和绩效考核结果,调整绩效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为下一轮绩效考核循环设立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 2.推进高校绩效预算管理。绩效预算亦称为效益预算,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由美国联邦高校首先提出并应用于高校支出管理的预算模式。绩效预算是一种预算方法,同时是一种以追求效益为目的的公共支出预算模式。绩效预算作为一种公共支出预算模式,要求高校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满足绩、预算、效三要素的要求。绩是指业绩指标,表明申请财政拨款是为了达到某一具体目标或计划;预算是指达到这一业绩所需要的拨款额;效是指业绩的考核及业绩与预算挂钩的方式。 3.支持看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党的十六大提出“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把那些德才兼备,绩效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中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33条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干部任用条例》把注重实绩列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加以强调,落实这些要求,必须科学运用高校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大胆提拔和使用那些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干部。 人员管理论文:在当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下如何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摘 要] 现代全国各个高校院校的人事管理正在由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如何适应管理模式的转变,需要切实提高人事管理人员的素质,文章就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希望对日后的管理工作有些帮助。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 素质提高 引言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部门正在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当代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将发生变化,将从过去的依靠指令计划、行政命令等行政手段转变为主要借助于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间接管理,科学管人,依法管人。人事管理行为由封闭型转变为开放型,由经验型、依靠政策型转变为依靠法律管理的科学型、现代化管理型。人力资源管理越来越注重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以及管理体制的合理化,注重人才竞争机制运行的活力和人事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开发部门的效率。新的管理模式,需要有新的管理者,或者说作为人事部门需要更新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本文结合笔者在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就如何适应人力资源管理转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人事管理者)素质进行探讨。 一、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总体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是以人为本,本着认识人、尊重人、开发人、激励人的观念,把人看成是一种重要资源来管理,当作一种资本来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管理的任务是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是调动各类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必须运用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协调处理单位的劳资纠纷,从而求得人与事相适应,达到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竟其功的目的。 2.人力资源管理的这种变化与角色的扮演对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必须有过硬的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我们要适应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就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的素质。 二、要求人力管理者要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其人格品质应包括政治修养与职业道德两方面的内容。 1.政治修养一般包括: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精神,时刻以单位的利益为重,不为个人或小团队谋私利;有先进的理论素养和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敢于同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事业心强,有朝气、有胆识,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优良的思想作风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谦虚谨慎,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平易近人。 2.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爱岗敬业,热爱自己职业。关爱员工、敬重领导;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事无巨细,事事重要,事事都是责任;业务精益求精,时时、事事寻求合理化;具有探索、创新、团结、协调、服从、自律、健康等现代意识;树立诚信观念。诚信乃做人做事之本。 三、人力资源管理要有广博的知识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其知识结构应是具有基础知识、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三个组成部分。哲学、伦理学、逻辑学、数学、心理学、社会学、医学、历史学等知识属于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从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显示不出有多大作用,但是在管理理念的更新和管理方式的使用方面,却是自觉不自觉地可以应用到工作中去,这些基础知识需要了解。劳动法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以及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属于专业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的突出特点就是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因此,对经济法学、劳动法学需要精通,而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学以及国家的相关文件政策是我们人力资源管理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的知识,是我们需要熟练掌握的,工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我们掌握和运用的专业知识多少。 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要体现在各个不同的企事业单位之中,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专业分工,要切实把工作做好,我们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单位的专业知识,熟悉生产流程,进行岗位科学分析。因此,单位的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属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另外,现在计算机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计算机知识属于相关知识,我们必须熟练应用。 四、人力资源管理观念主要是“管理观念”和“价值观念”的转变 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强调提高员工的素质与能力,管理观念的转变。指导思想的转变:由“对工作负责”,“对上级负责”到“对工作的人负责”;管理方法的转变: 由“教你如何”,到“叫你如何”,再到“引导你如何”;管理手段的转变:由管理者的“中心指挥”变为“中心导向”;管理组织的转变:由下属的“参与管理”到“共同肩负责任”;管理职能的转变:由“组织、控制、指挥、协调”到“育才为中心,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管理环境的转变:由“简单”、“缓慢”到“复杂”、“多变”;管理者自我意识的转变:由“上级比下级高明”到“下级的具体专长和具体能力应高于上级”;管理内容的转变:由“简单的任务完成”到“建设高情感的管理场所”;管理目标的转变:由追求“一般”到追求“卓越”。 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是现代的价值观的核心,在人才使用中就要用其所长:用人所长,容其所短,把人才放在最能充分显示其才能的岗位上,智者尽其谋,勇者尽其力;用其所愿:在服从工作需要和服从分配的前提下,尽可能与个人的意愿、兴趣、特长结合,力求个人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企业的发展目标相统一;用当其时:珍惜人才的使用年限和最佳年龄。打破论资排辈、求全、平衡、照顾的束缚,大胆破格破例录用辈分小、资质好的青年人才。 五、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 仅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对一个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是否能胜任此工作,还必须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工作能力要包括写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应变能力、交际能力。 1.写作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的基本任务,人力资源部门的规章制度、文书通告等大多出自人力资源管理者之手。所以写作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基本功。符合人力资源工作要求的文字写作本身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2.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组织能力是指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过程中计划、组织、安排、协调等方面的活动能力。日常工作要有计划性、周密性、协调性。 3.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表达能力是指具有较强的交际能力,善于与人交流永远都是人事主管必备的素质。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观察能力是人力资源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对周围的人和事从人力资源管理者角度予以审视、分析、判断的能力。 4.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有时是多变,因而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者来说,要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也成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人力资源管理者在遇到突发性的问题并着手解决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具有一定的交际能力。 六、结束语 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我们需要按照上述的要求,在人格品质、合理的知识结构、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基本的工作能力,健全的心理素质与一定的人事工作经验等方面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以便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人员管理论文: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摘要】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矿区的工作当中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影响构建稳定的职工队伍,并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过程当中煤炭企业要以人为本,要从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把握好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质量。 【关键词】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对策。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就是实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煤炭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建设的初期,奉献了他们的青春,等到他们退休之后,应该得到社会的保障。企业要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的管理方式来解决这些职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他们养老。在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当中,煤炭企业还有很多问题等待解决。煤炭企业离退休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管理的对象的特点相当显着:这些职工居住的地点很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很多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回到家乡生活,这给管理离退休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离退休人员的体力很差,也不会很积极地参加各种活动,很容易就会产生孤独的感觉,从而引发多种疾病。还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经济的负担,离退休职工住院治疗的费用很高,很多职工都不能承受这么重的经济压力。 一、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面临的问题。 1、社区的发展不平衡。 由于社区的发展情况不同,这就阻碍了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社区的建设才属于开始的阶段,多数社区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社区活动的经费严重不足。所以,在这种没有专门的场地和工作人员,没有老人们活动的场所。还有一些社区聘用了一些管理服务的人员,但是他们没有发挥他们的作用,忽视了为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而把精力放到了社会医疗保险上面。所有的社区都是属于城区办事处,没有专人来服务这些离退休职工,所以很多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2、管理经费的提留有很大的难度。 社区管理经费的问题制约了管理工作的落实。要想做好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落实经费的问题。本身企业应该把经费都上交给管理部门,但是一次性上交的难度却很大。煤炭企业给离退休人员的资金很有限,而且企业资产的分割有很大的难度,这使得资金很难去兑现。由于社区管理的经费比较紧张,社区的退休老人如果想开展各种活动,就没有资金的支持,导致活动不能顺利开展。 3、社区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不同。 由于社区的不同的福利,影响了离退休人员对社区管理的看法。效益好与效益不好的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在医疗待遇等方面会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一些待遇好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不愿意接受社区的社会化管理,而一些待遇很一般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希望尽快能够把社区的管理社会化。 二、煤炭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的对策。 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应该根据企业和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考虑,切实加强管理工作的水平。 1、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煤炭企业要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社区管理工作能够稳定。 可以先把破产或者是重组的煤炭企业的离退休职工纳入到社区管理,如果职工的档案移交工作不是很方便,就可以先不做这项工作。职工的档案要由专人来统一管理;在职工的保险方面也要能够制定相关的政策,来解决这些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还要能够解除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各种问题,还要能够提高那些还没有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职工的积极性。社区管理要制定合理的制度,为社区的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地方政府要把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提上日程,帮助这些职工解决问题,制度有效的方案。比如可以确定社区管理的机构,明确工作人员的制作,落实管理的经费问题。还要一步步把所有的离退休职工都纳入到社区的管理当中,办理社保的机构要能够引导离退休职工办理相关的手续。 2、为煤炭企业离退休职工提高生活上的保障。 要完善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制度,落实好他们的生活待遇。要确认好职工的出生年月和缴费的年限,把离退休职工的档案移交的工作做好,要及时办理手续。为了能够准确技术职工的待遇,切实保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审核手续的时候,认真把参保人员的各项信息核对准确,各个数据之间没有逻辑方面的错误,要保障养老金的准确。为了使得离退休人员的理解,可以先把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然后请本人来签字。如果由于没有得到个人账户对账单而无法办理退休的手续的时候,企业按照规定不支付职工的工资,而且这些职工的养老金还没有批下来,给退休职工造成了生活方面的困难,企业要为他们每月发放生活费,等到养老金发到单位之后,再扣除发放过的生活费,这不仅为退休职工提供了生活的保障,还保证了企业的利益。 3、筹集资金。 煤炭企业要筹集资金,从而能够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所以说要想做好退休职工的社区管理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经济问题。所以,要从各个方向来筹集资金。要按照文件的规定,来解决服务工作的经费。还要向企业来收取服务费,对于改制或者是破产的企业要把管理费提留出来,企业如果不能一次性缴纳,就可以分几次缴纳。 4、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在已建立健全社区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上,一是按退休人员党员的居住方位,建立退休夫员竟小组。对于原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在其他社区的党员应与所在社区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居住地社区,就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是社区党组织应采取不同形式,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退休人员党员年龄结构、身体状况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活动。凡重大节假日都应有组织地安排活动。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启发全体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先进性。三是社区和党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离退休人员的体质,陶冶离退休人员的情操。 5、采取多种形式使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学。 学习是许多离退休职工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采取征订报刊、发放资料、办班辅导等形式,建立以政治时事为主要内容的常规学习体系,并做到对体弱多病、行动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实行送学到家,对远涉外地、不能参学的离退休干部实行函学到人,对文化偏低、视力不行的退休干部实行帮学到位,切实做到党中央有重要会议、中央领导有重要讲话、报纸杂志有重要社论等相关内容,都要及时组织离退休职工学习。 总之,离退休管理工作做好了,既能更好地安抚离退休职工,又能间接地做好在职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使他们安度晚年生活,还能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煤炭企业 的建设成果。 人员管理论文:流动人员管理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问题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通过创新理念、强化保障、完善制度等来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关键词】城市化;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对策措施。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将变得越来越频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是促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人口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并加强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并将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为常态化的日常重要议程。 1、前流动人口的基本现状和特征。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必然带来人口的频繁流动,而社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肯定存在人口流动增加。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经济运行中的市场配置必然要求不同产业和地区间的生产要素的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流动人口发生了许多新变化: 1.1 流动人口总量剧增,绝对比例增加。 经济社会的告诉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口的频繁流动,是社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产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0 年居民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不一样的人口高达2亿6000 多万人,相比2000 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增加了80%。并且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比例正在高速增加,2010 年占到了近20%。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外来人口大大超过了本地常住人口,如广东省深圳市流动人口高达80%多;二、以青年为主,流向趋于广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我国流动人口分布已形成了以东部沿海地区重心,内陆较发达城市为中轴,西部中心城市为聚集点的格局,并且流动人口以80 后、90后青壮年为主;三、流动频率增强,管理难度加大。由于我国人口随着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遍及每一个角落。劳动着在选择工作地点时会综合考虑工资福利、工作环境、时间、交通等,以及对家人的照顾方面等因素,导致人口流动频率明显加快,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四、教育素质偏低,责任意识薄弱。虽然我国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开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和年限不断提高,但高中文化和初中文化仍是流动人员的主体素质。教育素质偏低使得他们只能从事那些重体力、低收入,甚至高危险、低保障的活。加之缺乏亲和力、认同感,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五、刑事涉案面广。流动人口进城后,由于原有的生存社会支持保障网的断裂以及自身低就业竞争力,价值缺乏一定的心理辅导和有效法律包括,导致全国各地区很多刑事犯罪嫌疑人和被侵害对象中大部分涉及到了外来流动人口。 2、国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管理的问题和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都很重视人口管理工作,但社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必然会导致人口管理领域的问题产生,特别是流动人员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观念的排斥性。 虽然流动人口给城市建设个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一些政府受传统狭隘思想的影响,流动人口被错误地看作是城市发展中的“敏感群体”、“边缘群体”、“流浪群体”等。 而且一些本地居民受“高人一等”的心理驱动,认识还停留在感性,有意地造成外来人员生活和工作的障碍;二、制度的二元性。传统的社会管理制度是人口流动的最大阻力。其中的户籍制度最大的弊端是将户籍与人们的享有的社会福利、社会地位、其子女接受教育等方面直接挂钩。 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存在着相对流动人口来说不公平的附加功能;三、资源的分割性。由于流动人口管理涉及的部门和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虽然在各行政系统间建立部门合作机制,但规划不统一,公共资源不能充分共享,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现象,增加了人员管理的负担,导致人口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四、政策的自利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往往是依据地方政府的政策规章,而不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当本地利益和流动人口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地方政府会牺牲流动人口的利益来保护当地的利益;五、法制的滞后性。对流动人口管理的依据法规以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和规章为主,其内容大多是规范约束流入本地的人口,而没有本地人口外流到其他地方居住或工作相应的管理依据,导致了流出和流入管理的严重脱节,增加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困难。 3、和加强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创新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和服务优先的理念。相关部部门应将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中完成管理,管理中充满服务。二是树立公平对待和开放包容的理念。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本着包容开放的政治态度,努力使流行人口享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流动人口法制理念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3.2 完善机制。 一是健全劳动力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以及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二是建立多层次的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包括不同部门、系统、机构间的合作。构建我国市、县、乡、村四级流动人口信息互享工作网络。三是建立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 构建区域网络互动平台,加强协作,及时动态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 3.3 改进方法。 一是以证管人。采用“旅店式”管理办法,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二是以房管人。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东和租房者之间的责任。三是以业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员工信息报送制,加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四是以网管人。充分利用计 算机技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工作平台,加强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更新等工作。 3.4 强化服务。 一是提供均等化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保障他们的权利。二是实行吸纳型服务。培养服务理念,享有与本地居民相同的公共福利和服务,包括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三是开展奖励性服务。对那些给本地社会、经济建设作出贡献的流动人口给予相应的入户奖励。四是推广自治式服务。 引导外来人员建立自治组织,加强该组织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关爱工作。 3.5 统一领导,协调管理,建立流动人口专门服务管理机构除了市县镇三级建立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管理人员外,社区或村要设立协管员或户管员,负责登记、管理、检查流动人口的工作。其次,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将流动人口管理经费纳入到社会建设经费,考虑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中。最后,法制保障。借鉴国外管理流动人口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 人员管理论文:刍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记得五年前,德国一位著名的刑事法学专家,马克斯普兰卡刑事法学研究所的所长阿尔布莱西特教授第一次到我国一基层检察院访问时,曾参观该院一可容纳二三百人的大会议室,问及用途,得知是检察官们学习开会之所在,颇为疑惑。遂问及该院共有多少名检察官,答曰:近二百名。更为不解。五年前的事虽有翻译未能正确区分检察官及检察人员而造成的误解。但国外的专家学者及检察官同行们确实无法理解,在中国,至少在当时,检察人员等于检察官或者说约等于检察官,工作在检察机关每个岗位上的人员都希望并有可能成为检察官。虽然,1995年制定的检察官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但事实上,在现实的检察机关中,开车的司机可能是检察官、看门的门卫也可能是检察官,而且由于资历、年龄、工龄等“硬件”上的优势,这些检察官往往较之从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的职级更高。这一问题的产生固然有历史的原因,但不容忽视的是检察人员管理机制改革的滞后造成的,而且直接影响着检察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法治需求的增加,司法公正作为社会正义的核心内容和保障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所有司法官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司法公正的一大瓶颈。从总体上看,检察机关现行的队伍管理办法,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党政干部管理模式,存在着录用人员标准单一、干部考核“千人一面”以及责、权、利不相宜等现象,影响了检察机关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制约了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为解决这一问题,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各地一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的检察院从检察人事制度改革入手,研究探讨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问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0年制定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调整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实行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将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六项改革之一。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素质,加强对检察官的管理,保障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全国人大提议根据宪法,对检察官法进行了修改,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为检察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了一定条件。 通过几年的改革实践,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意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共识,即:自觉改革与检察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依法治国相适应、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体制,是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检察官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包括检察人员在内的司法人员的基本要求,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正执法的客观需要,也是从根本上改革现行检察队伍管理模式,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途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有利于调动广大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防范、遏制司法腐败和用人腐败,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进检察改革和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必要保证。 根据部分检察院的试点和专项课题研究表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作为人员管理模式的改革,其关键在于建立以“职位”(Position)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以改变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因人设位”,以人为中心,人浮于事的问题,尽快建立“以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注重工作实效,改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逐步建立由职位决定待遇,按职位规范用人和考核奖罚的管理模式,使报酬与现时的实际责任和效益密切挂钩。而所谓职位指组织在确定了其组织结构后,为每一个成员规定的任务与相应的职责。职位是任务与责任的集合,是人与事有机结合的基本单位。职位的设定组织结构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组织运作的基本细胞。作为检察机关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相对确定的条件下,按照《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确定的职责,设置明确的职位并确定其职责是现实可行的。这里的“职位”可以是由一个人或多个人承担的一个或多个岗位的工作的综合。经过多年的检察工作的实践,各部门在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难度等因素过程中,反复调整、实践,形成了目前的若干人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一人从事多个岗位工作,这是符合“满负荷工作”原则的。 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是进行职位分类。所谓职位分类,就是把检察院中常任的所有干警的职位,经过详细调查和评价,按照其工作种类和业务性质的不同,横向划分为若干类别和职级;再对各类别的职位按照其工作难易、责任轻重、所需干警资格和条件等因素,纵向划分出若干个高低不等的职级;在对各类别的职位分 级的基础上,再将各类别的职级加以比较,划分各个类别的统一职等;最后,制订出“职位说明书”,以此作为干警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培训等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虽然,各地在试行分类管理时,模式不尽相同,但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大体可将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如下类别划分: 1.检察官类:包括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主要由受过高等法律专业教育,有较高文化(大学本科)和专业知识水平及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精通检察业务,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符合检察官条件、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职业检察官组成。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主要通过他们来履行。检察官的一切权利义务由检察官法调整规范。 2.书记员类:书记员应可分为不同等级,由文化水平较高(一般要有大学专科以上),熟悉检察业务及诉讼规则,受过专门训练的政治强、业务精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根据检察官的指令和检察工作需要,在检察长统一领导下协助检察官办理司法文书,管理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处理诉讼杂务,负责办案记录等。书记官的权利义务由书记官条例来规范。 3.司法警察类:此类人员应由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受过警察业务专门训练的司法警官组成。他们根据办案需要担负司法文书送达、现场勘验保卫、协助搜查、押解、看管暂留嫌疑人等任务。这部分人员的权利义务受警察法和司法警察条例调整规范,享受警官职级待遇,按警官警衔序列任命和罢免。 4.检察技术人员序列:这类人员不授检察官职衔,应按国家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对待,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序列,享受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经济待遇,职称由国家人事部门考试、考核、评定。 5.检察行政类:此类人员还可以细分为行政领导类、行政管理类和行政事务类。这部分人员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受国家公务员法和劳动法调整规范,他们不行使检察权,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中的国家公务员。 除此五分法外,也有依据检察人员所在职位的性质,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行政官三大类别。此种划分方式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调整,建立检察事务官职务序列;将在检察机关中从事人事、财务装备和检察行政事务管理的人员归类为检察行政官,按照行政公务员模式进行管理。 无论是五分法,亦或是三分法。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都应当制作《职位说明书》,作为检察人员的录用、选拔、奖惩、培训提供依据。 职位说明书(job description)是关于工作执行者实际在做什么、如何做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做的一种书面文件。职位说明书使每个职位的职责得以清晰的界定,并且提供了该职位多方面的信息,这就为考核、培训、人员选拔、奖酬等人事工作提供了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它使得我们能够提出一些更为深化、明晰的任职资格,尤其在素质和能力方面。职位说明书的编写尚没有一个标准化的模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认查调研论证,组织编写了较为系统的《职位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标识。说明工作的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代码、直接主管、下级职位、所属部门等。 2.职位设置的目的。用一句话简单地概括工作的主要功能。 3.工作关系。主要用该职位在组织结构图中的位置来形象地表明该职位在组织中的位置。 4.工作职责和职责细分。将工作分解为若干职责由主到次排列,并将每一职责分解为若干任务。这是工作说明书中最主要的内容。由于海淀检察院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每个职位上的任职者都会从事职责之外的一些工作,如统计员偶尔也要负责律师接待工作,一些上级部署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也必须由领导指派下属完成。因此,由于对职责的描述中最后多有“其它事务”一项,这一项职责出现在大多数职位说明书中。 5.工作关联与工作地点。每个职位的担任者与检察院内部、外部人员的接触和联系也是职位说明书的一项内容,籍此可以看到每个职位与内外部的联系,使竞争上岗者了解职位信息。工作地点则说明职位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和所具有的一些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出差时间、加班时间)特点。重要的是,有一些职位所在的工作场所与其他职位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比如说法警要接触通风、照明低于正常标准的物理环境,监所处的干警接触的物理环境也比较差,在职位说明书中将其做出明确的刻画,这样使每个任职者对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 6.衡量标准。在职位说明书的制定过程当中增加了对于每一项职责的衡量标准,这些衡量标准主要有两个部分,一是对工作结果的衡量,二是对工作过程,也就是说职位的担任者在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进行衡量,与原有的岗位责任制和目标量化管理不同,它既从工作的结果,也从工作的过程来加以权衡,由此比较容易抽取出准确一些的考核指标。检察人员的许多业绩既可以用量化指标的形式来表示,例如完成调研文章的份数,这样的业绩我们称之为指标性业绩,还有一些是无法量化的工作业绩,例如文件的归档,接待律师来访,出纳要做到帐实相符,等等,这样的一些活动可以使用及时性、准确性、满意度这样一些非业绩性 的指标。 7.工作的任职资格,又称为工作规范。已有的任职资格提得相对的宽泛,比如说都是具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拥护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纪等等这样一些说明。在此基础上,应对职位提出一些如品德、原则性、廉洁性、学习能力、进取心、责任心等增政治和业务上应具备的共同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人员分类的思路,对类别的差异提取出来一些诸如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等相对详尽的素质和能力,为人员的录用提供了一个相对准确的参照。例如,对于检察官提出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这样一些任职资格。 在任职资格最后的“其它”一栏中,任职者还可以提出诸如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能够遵守各项纪律等等这样的一些描述,或提出一些为该职位的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并且为日后加入其它信息提供了空间。 《职位说明书》对于人员的录用提供了更加准确的标准,而这些素质和能力可以通过人员素质测评来提高录用的正确率,把好干警的“入口”。在着眼于人员能力提高的考核中,还可以将此列入考核范围。同时也可以对不同的干警进行内容和方式不同的培训和考试,比如说,对法警的培训和考试应当侧重于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及基本技能方面的训练和考试;而对于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侧重于一定的管理学知识、法律知识,这样就避免了所有的干警都去参加同一类型的考试,获取得晋升资格,所学非所用的弊端。使培训和考试的针对性更强。 建立以职位为核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位考核评价机制。职位评价,又叫职位评估,是在职位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职位分类因素的比较,对职位进行差序化的过程。它是检察院确立奖酬制度的一个重要依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在设计职能评价体系时,参照了目前国际通行的职位评价标准,即日内瓦国际劳动组织确立的“日内瓦范本”。其基本思想是:通过选择确定职位评价的通用要素来建立职位评价的统一体系。按照日内瓦范本,认为对一切职位的相对价值都可以从四个方面去测量,即:工作责任、工作负荷、任职资格和工作环境。根据检察业务的实际,该院参考国内相关领域的实践,选取了17项评价子要素,主要包括:1.工作责任:包括6个要素;职权、责任轻重、指导监督的责任、工作复杂性、工作方法、工作关联的直接目的;2.任职资格:包括7个要素:最低学历要求、知识范围、专业难度、工作经验、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3.工作负荷:包括2个要素:工作时间特征、工作压力;4.工作条件:包括2个要素:环境舒适性、危险性。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模式的设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一个需要多方面协作的系统工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讲,该项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检察机关能否实现十六大提出的改革目标。虽然检察机关在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通过部分试点单位探索分类管理的实践表明,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一次重大的检察制度改革,它涉及到机构设置、编制、职务和级别等许多方面,不是某个检察院能单独完成的。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分类管理试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为例。被破例允许检察官的任免根据检察业务需要进行,只有从事检察业务的干部才能被任命为检察员或助理检察员职称改变了过去能上不能下,检察官的发展受指标限制的问题。因此在落实分类管理的过程中,该院首先将近30名检察行政人员的检察职称免去,但保留其任职资格。这就为检察官系列的人员让出了检察员、助检员的职称空缺,从而拓展了检察官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但职级的限制又使这项工作难以推进和推广。因此,为更好地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在总结各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与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编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连同配套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文,在全国统一实施。 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编委等职能部门充分协商,依照相关法律,连同配套措施以规范性文件共同发文,在全国统一实施。 人员管理论文: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与管理办法的研究对策 关键词:财政供养总量控制管理 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一直以来成为镇级经济发展的瓶颈,很多乡镇目前只是维持着吃饭财政的尴尬局面。因而,如何有效地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迫在眉睫、积极求解的课题。为此,本文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就建立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行乡镇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以及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与探析。 一、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底,调查地区乡(镇)级行政事业编制总数为11503人,占辖区编制总数的49.7。实有财政供给单位人员总数17341人,占辖区财政供给总数的55.5,其中:在职10124人,离休317人,退休6900人。按结构分,公务员972人,参(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24人,事业管理人员1169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6987人,技术工人509人,普通工人263人。按部门分,乡镇机关914名,财政所180名,司法所42名,镇事业单位1007名(其中在编在岗774名,落聘待岗、学历培训233名),国土资源所102名,卫生院1093名,乡镇卫生所109名,农村中小学5837名,乡镇各类离退休人员7217名,其他各类人员840名。 在乡镇的编制方面,调查统计资料显示,各镇在职全额供给人员和公用经费单位的人员编制平均为318.1名,其中各乡镇的行政编制平均为56.6名。实有财政供给单位人数各乡镇平均数为440.2名(含离退休人员为754名)。 二、控制和调整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管理对策与思路 出于机构编制是配备人员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阀门”的考虑,实施总量控制与精减机构,是管理和压减财政供养人员的源头之举。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商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协调运作的调控机制,最终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总量零增长,甚至负增长。 (一)明确职责,规范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不再增设机构。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和人员,通过部门内部调剂和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加以解决。事业单位不再增加机构编制,确需调整的,要按照“撤一建一”和人员编制内部调剂的原则办理。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编制员额内安排新增人员计划。满编和超编单位不得增加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按计划增加职工,须凭人事部门核发的增人计划单办理有关手续。凡无增人计划增加职工的,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毕业生就业、工资核定、社会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续。 财政部门要把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作为编审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拟定核拨经费的主要依据。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不列入政府部门预算范围;对超编人员和擅自增加的人员,一律不予核拨经费。 (二)建立机制,有序协调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经费管理动态监管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统一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数据库,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经费管理形式及人员基本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实行动态监管。人事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数据维护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数据库中核定的数据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实现人事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共用一套数据,从根本上解决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的同步衔接的问题。 二是建立鼓励分流人员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激励机制。县(市)级财政部门在财政体制调整、对下资金分配和财力结算时,应使之直接与乡镇减人、减支相挂钩,把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减纳入激励性转移支付计算因素中。另外,县(市)级党委、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具体措施,鼓励支持乡镇机关事业单 位人员到企业、社区工作或自主创业。必要时可积极推行节编奖励制度,对空编单位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切实鼓励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减少用人数量,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三是建立和执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三核一代”制度。即,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及人员范围内,人事部门才能核定人员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部门预算范围并核拨经费,工资银行才能开设帐户并发放工资。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按照当前公共财政“乡财县管”的要求,在实行乡镇公教人员编制实名制的基础上,实现工资由县(市)级统发。对具备条件的其他乡镇事业单位,也要及时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管理。 四是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供养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内容,认真开展和贯彻好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和供养系数的控制工作。县(市)级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财政、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负起责任,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上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加大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三)措施配套,有效约束 一是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确定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理论上讲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职能工作需要,即所确定的人员要能够满足正常开展工作、实施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需要;二是政府财力允许,即所确定的人员财政要有钱养得起。根据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际,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应分类采取不同方法: ——行政政法编制数。20__年机构改革后,中央对地方行政、政法编制实施总量控制,并已经核定下达各地行政、政法编制。由于中央对行政、政法编制掌握较紧,各地为满足工作需要,核增了部分地方政法编制。鉴于行政、政法编制已经固化,因此核定机构编制总量中,行政机构编制按现有各级行政、政法编制数核定。 ——教育部门机构编制。按照中央和省制定的分类师生比例核编办法加以核定。 ——其他事业机构编制,综合考虑人口数、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地域面积、行政区划数等指标,采取回归分析等数学方法科学核定。 考虑到财政供养人员问题的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总量控制目标可分步实施,逐步到位。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根据职位需求,组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与此同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乡镇规模和布局,撤并个别人口少的乡镇,并防止出现改革后新旧机构交叉运行、新机构有名无实、分流人员难确定、富余人员分流难等现象,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三个一”的审批管理制度。即机构编制工作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对未经县(市)编委会集体研究并经过“一支笔”审批,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随意进人的,除其结果一律视为无效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五不准”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按政策办事,按规则办事,按规范办事,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是在实施总量控制过程中,除有权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外,严禁增加其他新的机构编制,也不得批准机构升格。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但整个始终过程要严格执行核定的行政编制数和现有事业编制数,不得突破。行政机关一律不准使用事业编制和变相扩大行政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超编进人;缺编单位进人原则上在同级同类单位调剂;满编单位进人必须坚持“减一增一”;杜绝无编进人。 四是实施“阳光编制”,实行“一人一编一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需要,以及推进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综合考虑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地域面积、区划设置、财政供养能力等多种因素,机构编制部门应积极采取科学的数学计量方法,合理核定县乡党政机构领导职数和编制员额,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总量,全面落实编制实名制的“阳光管理”,实行“一人一编一卡”。对行政、事业、工勤编制以及其他专项编制做到全部实行严格分类管理,定编定岗到人,杜绝超编、超职数和混编混岗现象。具体执行中,要切实严把人员配备的“进口”关,疏通人员“出口”,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盲目增加,在全面清理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临时人员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凡进必考”的考试录用制度,确保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杜绝“考不进来调进来”的现象。 五是实行“用预算管编制,用资金管人头”的办法,强化人员的经费约束。编制部门、人事部门核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确定新增人员计划,要与财政部门做好事前协调沟通,坚持“有钱才有编,无钱就无编;有钱才进人,无钱不进人”的原则,扎实推行新增人员由财政、编制、人事三部门联合审批制,做到经费供应计划、编制使用计划、增人计划的“三级联防”。“用预算管编制,用资金管人头”,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对所有财政预算内未满编的单位进人,必须取得编制部门的“编制使用计划”、人事部门的“增人计划”和工资审批表、财政部门的“经费供应计划”。在实施中,对行政机关在编制定员内的人员增减,可执行“减人不减经费、增人不增经费”;对事业单位可实施分类过渡性激励政策:一是对已经清理规范机构编制的空编事业单位,财政部门除按其实有在编人员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和核编经费外,可另将空缺员额经费的50%奖励给该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减人不减经费”的激励办法;空缺员额的奖励和减少人员的经费,可用于在编人员的奖金和福利;二是对满编的事业单位减少财政供养人员,财政部门不核减其经费,减少人员的经费全 额留作在编人员的奖金和福利。三是超编的事业单位都要在3年过渡期内把实有人员精简调整到编制定员以内,或将超编的财政供养人员转为经费自理人员,在精减调整期间财政部门可逐年按比例核减超编人员经费,3年期满后财政部门不再核拨超编人员经费。而对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通过非正当途径挤进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财政在单位部门预算编审和调整时,除不安排相关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外,还应同比例扣减单位的公用支出,进而从经费管理的源头有效杜绝人员无序挤编现象的发生。 六是加速推进事业机构改革步伐。根据十六大提出的“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能够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的目标,积极从三个方面来加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从总体上收缩事业单位的规模。一是对凡具有企业化经营条件的事业机构,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积极推向市场,使其成为独立的经济或服务实体,财政不再供养;二是对于职能萎缩、名存实亡和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三是对于职能相同或相近,业务相似的事业单位,积极进行合并,交由一个部门承担,从而把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减少到最必要的程度。 七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俗话说,“先修渠,后放水”,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等切身社会保障问题,财政可通过政策配套完善等适当形式给予支持,降低分流转岗人员的后期生活和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稳定与和谐,使“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的古训在现实版中真正得以演绎。 人员管理论文:对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 为了深入研究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笔者试图弄清到底什么叫公共资金?为此,笔者查阅了大量资料,但是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关于公共资金的明确的、统一的定义。虽然如此,还是有收获,笔者发现了几个省市的关于加强公共资金管理的“办法”或“意见”,基本弄清了公共资金的范围,公共资金是相对于财政资金而言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各缴税缴款缴费义务人依法缴纳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支出;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那么公共资金主要包括: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资金以及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收入和支出;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依法收缴的住房公积金、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资金以及缴款缴费义务人的缴款缴费收入和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等收支;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资金。 通过公共资金的范围,我们可以看出公共资金涉及千家万户,造福全体国民。因此,保证公共资金安全高效廉洁运行,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社会基础性作用。但是,当前公共资金领域贪污、挪用、私分等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全国典型案例,精要分析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从监督角度概要提出预防措施,供同行或同仁参考。 一、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要发生在三大领域。从前文公共资金的范围看,公共资金有十数项,但从目前暴露的或检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来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医疗保险领域。二是住房公积金领域。三是农村养老保险领域。如上海社保基金案、原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案被称为“中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云南省红河州民政局挪用6000万农村养老金建豪华“民政社区”案,就是发生在上述三个领域的典型案件。 (二)犯罪的手段主要是贪污和挪用,而挪用又占绝大比例。从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的手段上看,往往是贪污行为和挪用行为相伴随,但是如果从单一作案手段角度讲,贪污案大概占三分之一,而挪用案大概占三分之二。 (三)犯罪的主体大都是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官员、财务人员和受委托管理公共资金的金融单位的人员。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犯罪的主要集中在“三类人员”身上。首先是各种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其上级管理部门的官员,包括社保局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等等,这些人是易发职务犯罪的高危人群。其次是各种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财务人员,主要是指会计。如,原广西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廖某(女),在先后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房改办会计和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副主任兼会计期间,伙同先后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房改办出纳、会计的唐某(女)多次以支付业务费、经费款项为名,开具现金支票从中国工商银行富川县支行住房公积金专户中领取现金不入单位财务帐并占为己有,后通过涂改银行对帐单并依据假的银行对帐单来记帐,从而隐瞒她们在住房公积金专户提取现金的事实。最后,廖某被判无期徒刑,唐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要忽视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的小人物,小人物也能做大案。三是受委托管理公共资金的金融单位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将公共资金委托某个金融机构进行管理,所以这些受委托的金融机构的公共资金管理人员也会发生贪污、挪用公共资金的职务犯罪。如 ,原中国农业银行宁阳县支行营业部客户经理靳恩河,利用担任客户经理和经办社保基金的职务之便,采用销毁转帐支票、 偷盖公章、私刻公章、伪造虚假现金缴款回单和虚假进账单、对帐单等手段,先后31次骗取、窃取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宁阳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宁阳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等单位公款共计1160万元。 (四)犯罪的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一个个触目惊心,涉案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巨大,几十万、上百万、超千万,甚至是过亿元,而且涉案资金绝大部分被挥霍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广大民众的利益,撞击了社会保障的根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二、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是人性的贪婪所致,或是制度的缺失使然,或是监度不力引发,或是发案率较低怂使,抑或、抑或等等。在本文中,笔者重点探讨两个方面: 从主观方面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是因为人性的贪婪所致。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精辟论述过花钱的4种模式:“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我非常赞成这一观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的确是洞悉人性本能和体制弱点的至理名言。问题恰恰是,公共资金的管理者们正是“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为典型不过的代表,因此,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无论是当局者,还是普通民众,根本不用相信,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这些“花别人钱为别人办事的人”会管理好、善待好、呵护好这笔钱。而大量的案件事实正好从相反方向证明了这一点,这些管理者中的部分利益熏心者会把公共资金当成“唐僧肉”,恣意蚕食,甚至鲸吞。所以,当前,在公共资金领域,有这么多大小“老鼠”或“硕鼠”被查处,就不足为怪了。而让我们胆战心惊的是,现在正有多少“蛀虫”钻在“公共资金的身体里”在美滋滋的“汲取营养”,而且即将或已经就是“肥猪”,但是他们不用怎么担心“被捉”或“被杀”,所以他们中的胆大者,终将会成为“老虎”,我不再“蚕食”你,而是直接“吃掉你”。 从客观方面讲,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是因为监督疲软导致。 “我是‘新生儿’,你要管我,得摸着石头过河。”无论是社保制度,还是住房制度,抑或是其他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党和国家保民生、抚民心、安社稷的重要的国家保障和福利制度。但是这些举措和制度也是近年来才被越来越重视,越来越被关注,越来越被强化。在我们国家,社会保障显然还是初始阶段,其保障体系、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仍处于摸索阶段。所以,一些“精明”的公共资金管理者会很清楚的看到这一点,所以就趁着制度不健全“赶快捞吧”。 “我是‘混血儿’,你要管我,有那份闲心吗”。目前,公共资金的来源大概有几部分组成,包括国家拨付、单位配给和个人缴纳,当然还有其他情况,这不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笔者研究的重点是,既然是这点钱(比如住房公积金)是来自不同部分,我们就要研究一下各自的心理。首先,分析个人缴纳者的心理,或许是“我出的是对我来说是小钱,所以就懒得关心或经由”,或许是“我想管,可是我太渺小了,还是让别人去管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下,民众对公共资金的监督或弱化、或经不起风霜、或虚无缥缈。其次,在分析一下缴存单位的心理。一种是怠于管理,有的单位,特别是企业,本来就“躲着缴”、“懒得缴”,就根本谈不上去管了。另一种是疏于管理。反正是职工自己的事,既然有管理部门去管了,自己图省心,一般情况下不会去过问“养老金”、“保险金”、“公积金”的事。在这种情况下,缴存单位对公共资金的监督就抛到九霄云外了。最后,我们再看一下各级政府的心理,相比个人和单位,政府是最为“操心”和“精心”,让我们很感动。但是也存在问题:一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孩子”,公共资金管理部门相对于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孩子”,可是如果放松管理或是不闻不问,孩子就会“出轨”,干出胆大包天的事来。二是政府太大、太忙、太累,就你那么一个小事,随便管管,应付应付得了,是有心无力啊。所以,有时,在公共资金领域,政府监管就显得很松,监督只涉及皮毛,伤及不到筋骨。“我是‘乖巧儿’,你要管我,我就蒙住你的眼睛”。我们可以想一想,公共资金的管理部门,要么是级别、编制比较小的“二级局”,那么就是什么管理中心或是什么管理部,更小的就是某职能局的下属处科室,可以说都是“小庙”,不会有“大佛”来拜。可是,“庙宇虽小,却能养大和尚”、“池塘虽小,却能养大鱼”。所以,在公共资金领域的贪污挪用行为,作案跨度时间长,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但往往不容易被发现或暴露, 查处率较低。 三、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从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要想遏制、减少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最根本、最管用的措施就是完善和强化监督。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就如何强化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金管理人员的监督谈自己几点看法,供深入探讨。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内部监督,保证公共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金预算管理机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善预算定额体系,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调整,严格决算审核,加快推进预决算内容的公开,以利于更好地规范资金运行、接受各方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对资金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要将各类社会公共资金的管理情况纳入部门领导考核的范围,将资金管理运行的结果与部门领导的考核升迁挂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制度,并加强财务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实施诚信记录、完善诚信档案,并与职业资格年检、职位聘用和年终奖惩相挂钩,促使财务人员恪守诚信、遵纪守法。三是加强内部稽核审计机构对资金运行过程的监督,监察、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要突破部门限制,从对单一资金管理部门的监督延伸到对资金征收归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运行的全程监督,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作用,实现对社会公共资金的动态、全程监控。建议各类社会公共资金管理部门及相关经办机构新设银行账户时,应由相应的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参照招标方式审慎选择商业银行,通过与商业银行依法签署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异常拨款支付报告制度和资金运行风险提示报告制度,以实现对资金运行过程的动态、全程监控。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公开监督,完善、搭建、整合信息公开平台。一是政府要对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资金,要建立定期制度,依法公开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二是各资金管理部门要统一数据和技术标准,必须建立资金网上监管平台,将资金管理主体、审批情况、资金的总量和使用方向等信息即时集中反映在统一平台上,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实现资金管理全过程信息的公开透明、交换共享、集中处理和动态监控。三是在平台建设中,应当为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预留端口,便于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在此基础上,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资金监管平台。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宏观层面的社会公共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建议对各类重点社会公共资金应分别组建和完善由 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资金管理单位代表,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的资金监督协调机构,履行综合监管职能,负责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审查资金收支预算等重大决策,以增强资金管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统筹性,实现资金运行安全和效率目标的统一。 加强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检察监督,威慑犯罪。一是检察机关必须要准确把握公共资金管理运行的制度、规定,深入研究公共资金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二是利用好预防调查这一手段,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以加强对公共资金的法律监督 人员管理论文:对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人员管理论文: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之路 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之路: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摘要: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构成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目标体系。监狱管理人员“三化”目标符合监狱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发展战略,是有中国特色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监狱;现代化;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现代化建设时期,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尽管监狱现代化进程滞后于国家的现代化总进程,但监狱现代化作为国家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要求,不可阻挡地向前推进。监狱管理人员队伍是监狱工作的主体,是决定监狱事业发展和改革成败的关键。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是监狱现代化的组织保证,也是监狱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一、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考量因素 1.政治制度。我国监狱难以摆脱的政治烙印,使得政治制度过去是而且未来仍将是影响监狱制度的关键因素。政治制度的演变直接影响监狱的性质、任务与实现形式,也直接影响监狱管理人员的属性、结构与要求。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逐渐完善,法治精神得以确立,民主意识日益提高,民本理念深入人心,监狱工具主义被摒弃,监狱的政治色彩逐步褪色,监狱的性质、物质形态和管理模式也会改变,社会对监狱工作的回应增强,监狱管理人员会被赋予新的定位、使命与要求。 2.社会制度。监狱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监狱制度变迁必然相随社会制度变迁。在一定程度讲,监狱现代化就是监狱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制度转型最深刻的表现莫过于社会治理结构的改变,公民社会的兴起使这种改变成为现实。在公民社会中,监狱!治理结构会发生深刻变化,一元管理体制必将向“国家—刑罚、社会—矫正、市场—经济”的三元管理体制演变。监狱理应适应监狱管理体制变化,重新调整监狱管理人员结构,更好地教育和改造服刑人员。 3.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带来的不仅是经济变革,还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经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不可避免地对监狱生产产生影响,社会企业参与监狱生产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监狱生产的市场化催生新型监狱生产管理人员,改变了监狱管理人员的结构与性质。 4.法律制度。监狱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依法治监精神深入贯彻。监狱执法独立性增强,职业自治权显现,对监狱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与业务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 5.监狱制度。监狱制度是影响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根本因素。近年,司法部提出了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民警队伍的战略目标。这是适应新时期监狱发展的一大举措。但是,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该根据监狱制度的变化,合理调适目标要求,以适应监狱发展。现代监狱是国家和社会力量依据社会契约,有效管理行刑事务,惩罚与矫正服刑人员,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公共组织。监狱现代化与其说在于硬件设施,倒不如说是监狱管理理念、监狱价值追求、行刑手段、行刑主体的现代化。按照监狱“三化”建设要求,监狱应该积极探索符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发展的新规律,加强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全面提高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的能力与素质。 二、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一)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 1.职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的价值需求。职业化不是固定的工作状态,也不是单一的专业知识背景。一个有职业的人不一定都是职业人。职业化的精髓在于职业态度、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真正职业人应该具有执著的职业态度、独特的职业精神和优秀的道德品质,以及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价值观。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要义就在于真正坚持监狱工作方针,树立依法治监的法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监狱工作的行为规范,履行法定义务,保障社会自由和公平正义。传承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等普世价值观,注重人文教育、人性教育,做实践现代价值观的表率。因此,职业化的首要表征就是监狱管理人员的内在价值需求。 2.职业化是监狱法治化的客观要求。监狱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着预防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任。依法治监是监狱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举措。监狱管理人员要充分理解监狱的性质、任务、目的与要求,牢固树立现代法治意识。贯彻现代法治理念,不能因人而异,不能随心所欲,而要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固化在监狱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之中。为此,监狱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职业化建设,用职业化的思维来思考法治,用职业化的态度来落实法治,用职业化的精神来推进法治,用职业化的道德来捍卫法治。 3.职业化是革命化的发展趋向。革命化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以往我们习惯于强调监狱的政治性,而相对忽视了监狱的普世价值及其内在规律。对监狱管理人员要求主要是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身体素质好,而相对忽视人文情怀和人文精神。职业化建设就是要从传统的经验主义中解脱出来,从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中解脱出来,从单一的思想政治路线中解脱出来,用现代职业精神来武装头脑,占领思想阵地。 4.职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身发展的需要。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保持职业发展。通过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职业报酬、职业保障等措施,为监狱管理人员创造宽松、稳定、和谐的从业环境。 (二)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 1.专业化是监狱科学化的必然要求。现代监狱进步主要依赖于对行刑事务的科学管理。我国台湾监狱学专家黄徵男指出:“事实上在监狱管理哲学上也无所谓‘单一管理模式或最佳管理理论’,因为管理成效的发挥与否,系端赖管理者如何因人、事、时、地制宜加以综合弹性运用。”监狱提升自身管理效能,激励 和组织各方成员努力实现其终极目标,共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需要依靠现代科学科技和管理理论,创新监狱管理方法,需要一系列科学的制度设计,创新监狱管理模式。监狱科学化要求监狱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用科学的专业精神履行职责,有效管理监狱各项事务。 2.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专业化分工协作是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方法。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监狱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监狱管理人员既要能概览社会潮流,又要能精通监狱管理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3.专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分工的必然要求。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刑罚执行、看守管理、教育改造、生产经营、医务后勤、心理矫治等各项工作。这些工作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从而形成明确的分工体系。各个领域都应该有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当前,监狱基层管理人员都是看守、管教、生产一肩挑,忙忙碌碌,难有作为,缺少专业化分工与专业型的“专家”,极不适应监狱工作要求。监狱体制改革后,逐步实现监企分开、监社分开,监狱职能分工将更加清晰,为监狱管理人员专业化提供了组织保证。 4.专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身进步的必然要求。面对监狱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发展趋势,民警的知识恐慌、能力恐慌日益凸现。对于诸多专业领域的监狱工作,任何人都难以做到样样精通,面面俱到。专业化建设重在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培训,通过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和专业管理训练,使监狱管理人员掌握最基本的刑罚执行法律知识,同时精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 (三)监狱管理人员社会化 1.社会化是监狱社会化的需要。监狱社会化最根本的要素在于执法权的社会化配置。公民社会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公民社会立基于国家、社会和市场三元互动,鼓励发展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的公民社会,实现公共管理权力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在公民社会中,监狱的权力来源不应是国家的强制力,而是社会成员共同达致的社会契约。监狱不再是政治统治的工具,而是一种社会自我修复的治理结构、一种特殊的公共组织。监狱权力配置由国家一元主体转向国家与社会、市场组织互动的多元主体。监狱管理人员构成相应变化,扩大为监狱警察、相关社会组织与监狱企业从业人员。 2.社会化是改造服刑人员的需要。监狱社会化已成为学界热论的课题,政府也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尝试。监狱社会化以服刑人员再社会化为根本价值取向,建立社会互动和互信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监狱行刑事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的程度。社会组织以其与生俱来的开放性、中立性、慈善性,更适合担当教育矫正服刑人员的重任,更利于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社会组织终将成为监狱的管理主体之一,其从业人员也应是监狱管理人员的组成部分。 3.社会化是职能分工的需要。由于监管、改造、生产三者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单一的管理主体无法均衡实现各个目标。在有限理性的作用下,监狱管理人员会做出监管第一、生产第二、改造第三的选择,有悖于监狱宗旨。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进行合理的分工,将三种不同性质的职能分别赋予不同的主体,每一个主体完成一项任务,实现一种目标。这样既不会自相矛盾,又可以相互监督,有利于监管、改造、生产的共同发展。公民社会的兴起为这种职能分工提供了制度基础。因此,监狱管理人员社会化是监狱管理职能分工的需要。 4.社会化是监狱管理人员自我完善的需要。在长期封闭的工作环境下,监狱管理人员也容易出现“监狱化”倾向,突出表现为思想保守僵化。一个思想僵化的人,不可能突破原有的制度和体系框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监狱管理人员也需要进行再社会化。有学者用警察社会化的概念提出:警察社会化的内容包括警察基本生存方式和技能社会化、政治社会化、行为社会化、个性和生活目标社会化以及角色社会化等。概括地讲,警察社会化就是要行为、思想、价值观的全面社会化。这些观点对于监狱管理人员也是适用的。监狱管理人员要成为一名称职的职业人,首先就要表现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 (四)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一个有机的整体 监狱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不可或缺,共同构成现代化的目标体系。职业化是三化建设的基础。只有按照职业化的要求,才能实现专业化。只有实现了职业化,社会化才能规范推进。专业化是三化建设的核心。实现专业化可以更好地管理监狱事务,赢得公众的信任与参与,促进社会化与职业化。社会化是三化建设的落脚点。社会化是监狱核心价值的回归,监狱管理人员的社会化也是监狱管理主体的理性回归。监狱管理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都要通过社会化来实现。 三、实现监狱管理人员队伍现代化的路径 围绕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目标,打造一支思想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监狱管理人员队伍,要大力加强相关法律、组织、文化、制度等建设。 1.完善监狱立法。顺应监狱工作发展形势,特别是监狱社会化趋势,进一步完善监狱立法。按照科学分类、专业发展、规范管理、适应社会的原则,从社会职能分工入手,实行职位分类,将监狱管理人员职位划分为看守类、狱政管理类、教育改造类、心理矫治类、狱内侦查类、生产管理类、日常事务类等类别。明确监狱管理人员的性质、定位、职责与构成,明确各类人员之间的协同配合。 2.加强职业培训。一是加强职业精神培训,培育职业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从业环境。二是实施精英教育。改变监狱管理人员现有的选拔模式,实行统一公开录用考试。改进当前警校学生的培养模式,切实把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实行高层次的精英教育。三是实施分类教育。建立和完善多级教育培训体系,根据监狱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根据监狱工作的变化,及时更新知识技能,实现终身教育。 3.实行专业人员聘任制。现阶段,应大力培养监狱管理专业人员,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打破监狱内部繁衍的培养模式,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建立监狱公务员聘任制度,对监狱紧缺的专业人员,如心理咨询师、 教师、经理人等实行聘任制,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招聘。 4.培育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政府应在推行改造手段、行刑场所、改造形式社会化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服刑人员教育,并逐渐使之成为服刑人员教育的主体,实现服刑人员教育主体的社会化。由于历史与制度原因,我国的社会组织尚未具备完全的自治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还依靠外部政策环境的支持。根据这一特点,现实的途径可采取先行政府主导后放权的推行方式,坚持民间主导与政府主导相结合,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现阶段,应积极推动社会联合教育,扩大监狱与社会交流,增进社会共识,为社会组织参与监狱事务创造条件。改革监狱企业运行体制,积极推动社会企业参与监狱生产,实现监狱企业资源与管理人员的市场化,培育一批监狱企业职业经理人。 5.健全分类管理体制。在“国家—刑罚、社会—矫正、市场—经济”的三元体制下,监狱、社会组织、企业分别管理相关人员,但是不能因多头管理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要加强监狱、社会组织、企业的正规化建设,推行监狱管理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保持监狱管理人员队伍健康发展。 人员管理论文: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 摘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是城市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体系,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基础,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管理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和家庭住所地在农村而工作在城市的非长期务工人员。现阶段,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上亿人,他们是中国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进城务工人员来自农村,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又居无定所,生活和工作没有相对稳定的保障,在就业、工资待遇、子女上学、医疗救治等方面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难度大,权益受侵害维权难,已经对城市文明建设造成严重影响。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群体,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对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 进城务工人员为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却因为种种原因,他们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肯定,反而受歧视,成了城市生活中缺少关爱、权益经常受侵害的弱势群体。这本身是一种社会不公平现象,也必然会延滞城市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首先要从思想舆论上把进城务工人员真正纳入城市生活中来。要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和谐氛围,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进城务工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明确他们的重要性、社会地位和作用。要表彰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在人格上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在生活上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在道义上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对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歧视进城务工人员等现象予以曝光和抨击。要改变对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现象。消除部分城市居民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心理,营造城市居民与进城务工人员和谐生活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强大声势与良好氛围。 二、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的平等权 长期以来,中国采用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级户籍管理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在许多方面的待遇如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福利政策享受、就业和住房等都和城市居民因户籍身份的不同而受到歧视。在许多城市都有控制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的地方政策。虽然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的经济、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劳动者权利,然而,因为户籍的不同,进城务工人员天然就带有外地人的色彩而不容易被接受。因此需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努力从制度和法规上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和劳动保护上的平等权。具体做法有:一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的要求,改变现有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城市户籍的含金量,使户籍制度在人员的市场流动性面前更具灵活性,使不同户籍的人在同一地区工作和生活享有更广泛的平等性;二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督查力度,使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保护、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护;三是进一步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在城市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都应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述求。如在政府的福利政策上和社会救济上,增加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关注和投入;在子女教育上,适当调整现行的中小学按学区就学的教育政策,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采取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 三、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组织 政府是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主体。政府应逐步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需求纳入城市公共服务的范围。首先,设立相应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与服务机构,具体指导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提供社会服务等,统筹考虑较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做好与进城务工人员流出地的沟通与协调,做到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协调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其次,政府有责任组织和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与企事业事务管理,安排进城务工人员代表进入党代会、人代会以及企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起他们反映意愿的渠道。在入党、入团、评选劳动模范方面,要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 第三,组建进城务工人员工会或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根据中国工会有关法律制度规定,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何劳动者,都有权利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也有义务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工会组织应把进城务工人员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围绕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待遇、劳动安全等问题,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在与侵权者进行较量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诉和要求,工会组织要较真,要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工会组织应成为进城务工人员的依靠力量。 第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受自身文化基础、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局限,又身处异地,工作和生活区域流动性大,在权益受侵害时,一般不会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诉求,也很少请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身权益问题。也有的去寻求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只有监督权而无处罚 权,且只针对侵权极其恶劣的个案。多数情况下,进城务工人员只好委曲求全,与对方谈判私了。进城务工人员本身是弱势群体,在谈判私了中,谈判的主体地位很难得到体现,结果自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受损。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保护的主要部门——劳动监察大队,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比,其监察力量不足,劳动监察事后监察多,处罚权限有限。因此,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各级政府要改变劳动监察部门人员缺少,装备落后,执法力度欠缺的局面,加大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投入,保证劳动监察部门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配备。同时,劳动监察队伍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在履行劳动监察职能过程中,重心要往前移,坚持事后监督和事前监督相结合,劳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工、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等行为,以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提起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难问题,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在立案和审理上要给予重视,遵循从快原则,缩短立案、审理、裁决和执行的时间,切实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之路开方便之门。 四、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 教育向来是管理的一个环节,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必然要和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文化教育相结合。进城务工人员来自于农村,大都没有受过系统的职业培训,思想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多数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的简单劳动,岗位性质多为较短期、临时性的。目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明显滞后。在市场化条件下,社会培训机构一般都是收费培训,许多成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都有一定的文化技能基础要求。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工作岗位临时性质的多,所在企业一般不愿意把培训经费花在他们身上。专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免费培训渠道还没有。即便进城务工人员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欲望和要求,但由于工作岗位的临时性和短期性,或因经济上的困境,往往舍不得投入培训成本。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城市中的一分子,接受文化教育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他们人身的权利的体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和技能素质,提高他们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引导其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工人发展,获益的不仅仅是用工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自身,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对整个社会和城市的发展是有利的,政府也是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高的受益主体。同时,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还可以成为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服务于城市,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打下文化技术基础。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是城市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能流于形式,政府应研究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诉求,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规划,设立专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经费和培训项目。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上,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扩大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政府主办的培训机构,如人事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等,要督促他们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一些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三是民营培训机构的培训,允许民营培训机构向政府申请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经费资助和项目立项,以开展一些专门的技能培训;四是鼓励用工单位多开展一些本单位员工(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现代企业的劳动用工身份日趋模糊,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是企业发展的保证。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各类员工的培训,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具体培训方式上,可以采取就业前上岗培训、免费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工人夜校和成人学历教育等。在城市文化设施上,在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进城务工人员夜校、工地学校、图书室、文化体育活动室等,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技能,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人员管理论文: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改善路径分析 一、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在工作中的表现 1.缺乏专研上级文件的精神 高等教育正面临着重大改革,国家不断出台新文件、新政策,这要求高校管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执行性文件或者根据上级变化了的新政策处理学校事务。从而势必要求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知悉文件规定,对上向领导汇报,明确政策边界及要求,对下向全体职工予以解释说明、宣传政策。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部分同志不能积极接受上级政策文件的变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上报材料、程序方法依然沿用过去一套。这就造成两个结果:一是上级文件根本进不了校门,因为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接受领会文件精神;二是上级文件进了校门,进了机关却进不了学校下设的学院,因为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机关颁布的文件。 2.不去努力掌握本职工作业务 本职工作业务是做好工作的基石,不了解本职工作涉及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知识,任何文件、命令都难以落到实处。如作为管理教学的工作人员,对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有哪些任课教师,都不熟悉;作为学院的人事干事,对本学院有多少教授、副教授及讲师,对本学院的重点专业及优势学科也都不清楚,等等。 3.缺乏责任心 工作人员在做具体工作时,能躲就躲、能推给别人就推给别人,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处理具体事务时,不能静下心来全面考虑事情始末,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提出优良的解决方案;而是浅尝辄止,草草交稿,事后也不能认真总结处置本事件的工作成效与得失。此外,工作粗糙、不够细致,也是缺乏责任心的表现,等等。 4.职业道德危机 感觉前途迷茫,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领导在时装模作样,工作努力;领导不在,要么身在岗而磨洋功,要么是人也开溜。工作人员的迟到早退成了寻常事,人心涣散。不满意现状,成就感低。 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倦怠的成因 1.工作重复性高、琐碎 与教学科研相比,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是重复性高、琐碎,较大部分的工作就是简单的重复。比如,招生工作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一位工作人员在数小时内就要邮寄上百份的录取通知书,且不允许出任何差错,这个过程是简单的机械重复,容易给工作人员造成厌倦感。近年来有不少博士、硕士被招聘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中去,虽然显着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与层次,但是由于这部分人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因而对自身的期望值也较高,繁琐枯燥、重复性高的行政管理工作与他们的能力、期望值都会有差距,为此影响了其工作热情的发挥。 2.晋升道路狭窄 随着国家岗位设置文件的颁布实施,各高校大都依事设岗,按岗管理。为此,很多高校取消了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而在高校的中层干部竞聘中,如教学、科研、研究生、学院等部门的岗位都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授或者研究员专技职务作为参与竞聘的基本条件之一,这无疑阻碍了大部分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将本就缺少的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置于更加稀少的境地。有的高校即使保留了行政管理人员的评审资格,也是不兑现待遇。而且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特点无法出科研成果,很难达到高级职称评定要求的工作业绩,很多人也就是守着中级职称退休。即使参与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博士、硕士生,虽然具备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但因不是专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每日困于细致、琐碎的行政工作,久而久之,心思涣散,难以集中精力做科学研究,因此这些高学历的人员一旦进入行政岗位,虽然工作多年,但是评定职称时无业绩、无成果。基于此,导致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无目标、无动力、无热情、无希望,或者消极怠工,或者进入“得过且过”的低效工作状态。 3.收入偏低 据统计,2011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对于市属高校的科员而言,工资要低于市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个收入水平与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的博士、硕士的教育投入和综合素质等是不相匹配的。而且首都的物价水平(尤其是房价)较一般地区高出许多,这更从绝对值上降低了高校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此外,由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是主体,工资福利向教师与科研一线倾斜,同样学历进入学校的 毕业生,因进入的岗位不同,就会享受不同的支持政策,如教师与科研人才有项目启动基金等。毋庸置疑,工资水平是一个劳动者的价值体现,也是培养职业认同感的重要因素,对于同样毕业于名校的硕博来说,因岗位不同而收入不同,很容易引起职业倦怠。 4.考核不体现工作业绩 目前,高校考核从人员类别上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两类。对于管理人员的考核,在现行岗位聘任制下,虽然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要求,但是由于工作分析不到位,岗位设置不够合理,由此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绩效指标不合实际,也缺乏有效管控,导致难以进行真正地以《聘任合同书》为内容的考核。现状基本是由领导综合考虑年龄资历等因素进行平衡协调,使年度考核评优“轮流坐庄”。这严重打消了优秀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是职业倦怠的重要诱因。 三、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改进职业倦怠的措施 1.领导要重视行政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高校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着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所高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思路的实现和办学效率与办学能力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决策能力、运营能力和创新能力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资源及政策只可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要充分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这就要求领导在做决策时,要综合考量管理队伍现状,在职位晋升、工资福利、培训发展、内外交流等方面切实考虑管理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达到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双重重视。 2.加强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 绩效考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常规手段,通过它可以发现优秀的员工、合格的员工与不称职的员工,最终达到“促进、改善、提高”之目的。目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发〔2005〕103号)规定,北京高校对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分为“品德、能力、知识、业绩”四个方面,考核程序一般概括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领导决定三个步骤完成部门推荐。由于是在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参加下的群众评议,导致职工根本无法表达自己对同事的真实评价,一般简单以投票了事。鉴于管理工作难量化及工作效益滞后性的特点,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含努力专研业务而制订的政策、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勤勉尽责带来服务对象对部门的优良评价等)很难在此种考评形式下得以体现。为此,要运用“平衡计分卡”的相关理论,使用“领导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日常沟通部门评价”和“本部门员工评价”等四个维度全面评价员工,达到比较客观、真实地反应员工一年工作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运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奖励,激励员工。 3.适度岗位交流,加强培训 研究表明,岗位交流可消除员工的职业倦怠。一方面,员工新到一个部门,接触新环境、新的工作,势必要投入身心,努力掌握本部门涉及的政策文件及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新的领导与新领导的风格,新的日常沟通协调部门及工作关系,都有助于消除员工的疲惫感,激发工作热情。为此,对于政策性弱、历史牵连性低的岗位(高校大多管理岗位属于此类),在满1至2个聘期后,可以考虑岗位交流,这也有助于培养锻炼员工,提升员工能力水平。而对于历史牵连性高、政策性强的岗位,要对员工加强培训,比如采取校际交流、外出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及培训班等,开拓他们的视野,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也有利于缓解身心、恢复工作热情。 4.营造和谐办公室文化,创建积极宽松的工作环境 办公室文化及工作环境对人的身心的影响巨大。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不只是事业,情感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如能达到信任、理解与支持,自然就会产生一种互相眷恋的感觉,就会产生互相配合、共克艰难、共承压力之心。因此,作为领导要了解下属、关心下属、信任下属;作为下属要体谅领导、相信领导、配合领导;作为同事,要相互支持、理解与帮衬,由此凝聚成一种良好的办公室生态,这也是消除职业倦怠的一剂良方。 人员管理论文: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多元化,编外人员成为事业单位用工的主体之一。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编外人员管理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问题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多元化,编外人员成为其用工的主体之一。但是,编外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待遇普遍偏低。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问题已不容忽视,这需要劳资双方的共同努力,转变观念,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一些事业单位中,由于编制的控制,招收录用在编工作人员速度放缓,随着老同志退休,空岗现象越来越突出,一些特殊岗位如保洁、厨师等,编内人员不愿意干,或者有情绪。 相对而言,编外人员好用,“听话”,工资又低,可谓一举多得。但是事业单位对编外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仅仅限于发发工资,编外人员的考勤、奖惩以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并未落实,劳资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你付出劳动,我付工资,仅此而已。编外人员大都是亲戚朋友介绍来的,未履行正常的招聘程序,有的甚至只是口头协议;有的编~'I-A员是年龄偏大,已达到退休年龄,在用工方面双方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工伤等事故,编外人员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单位也喊冤叫屈。另一方面,单位对编外人员用工随意性大,有的基层单位不具备用工资格,但由于工作需耍,不与主管部门汇报或沟通,自行招用临时工,而且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他们认为临时工是我用的,是通过节约经费用来支付工资,与上级单位无关。但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工主体就发生了变化,主管部门陷入被动局面。 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办法。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其实,有的单位编内人员数量充足,完全可以通过转岗培训达到要求,但是由于管理者及编内人员的观念问题,不愿意安排编内人员或者编内人员不愿意在某些岗位工作;确需用工的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 2.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和招聘方式。不具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不得随意自行招用编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向上级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用工原因、数量、岗位、期限、经费来源、月工资额等。由主管部门会同人事劳动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收。 3.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将编外人员的招聘及管理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全权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存档、工资福利发放、办理社会保险、处理劳动争议等业务,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非常值得尝试的一种用工手段。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管人不用 ’,用人单位“用人不管 ‘。它的优点:一是降低了管理成本。由于事业单位不与派遣人员发生直接的人事管理关系,不必增加专门的管理人员或机构,所以管理费用大大降低。二是用人机动灵活。 采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用人进出灵活,不受编制限制,人员进出手续及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派遣公司进行专业化地办理,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人员,用工方式十分机动灵活。三是减少劳动纠纷。由于事业单位和派遣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它没有与被派遣人员发生劳务或劳动关系,这样,事业单位就避免了与被派遣人员人事纠纷的发生,从而省却事业单位的管理精力,编外人员的相关利益也得到了应有的保障,达到了”双赢“。 4.将编外人员一同纳入职工队伍建设。把编Z]hA员视为职工队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充分尊重他们的权利,鼓励他们为单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加强了解、关心爱护编外人员,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对一些年纪较轻、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前途的职工,要积极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他们参加学历升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在编外人员中渗透单位文化。文化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理念。文化的价值在于融合硬的组织结构与软的人力资源,整合组织资源,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服务于单位战略目标。加强文化建设,既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也是单位事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应把树立共同的价值观纳入人力资源管理,把单位文化渗透到编外人员中去,让编外人员感觉到组织的温暖,增强成为单位成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形象。不断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编外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促进备项单位事业的全面发展。
财政研究论文:构建和谐社会公共财政研究论文 摘要:公共财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和政策手段,构建和谐社会也对财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国财政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一定制约,应着力构建“和谐财政”: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努力解决“三农”问题;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建设“生态财政”。最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财力支持。 关键词:和谐社会;公共财政;生态财政 一、构建和谐社会对财政建设的要求 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由此也决定了和谐社会内涵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不同学者对和谐社会的理解也不尽一致。有的认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特征是和谐的利益关系;有的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利益均衡机制,从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还有的认为,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以上观点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和谐社会的内涵。综上所述,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内部本身以及社会与其自身相关的事物之间保持的一种协调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强调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子系统之间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需要财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等与之相配套。应积极运用财政政策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增长给其带来的实惠,使其自身得到全面发展,从而增强社会认同感,避免各种不和谐现象的发生。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是和谐财政政策。所谓和谐财政政策,是指既能有效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又能保证财政体系自身和谐循环的财政方针、准则和措施的总称。与以往的财政政策相比,和谐财政政策应更加注重公共产品配置的公平,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更加注重财力分配的基本均衡,缩小地区间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造成的财力差异;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公平公正,为各种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财政条件。 二、财政政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制约的主要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各项制度建设滞后,难免产生各种不和谐因素。诸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地区、城乡差别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等。以上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固然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与财政政策不完善也有很大关系,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地区居民享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均等从公平角度讲,同一个国家居民应该享受到大致相同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因居住地区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全国性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提供,各地不会有太大差异。地方性公共产品由各地方政府提供,在现行的财政政策框架下,地方性公共产品的多少与当地政府财力有直接联系,而政府财力又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不同省区之间,特别是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人均财力差距非常明显。2003年人均财政支出,最大与最小的省份差达8.58倍;并且同一省区内财力差距也较大,如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2004年人均可支配财力分别是东西两翼和粤北等山区的7.7倍和6.6倍。财力差异造成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不同,不同地区居民享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均等。 2.“二元”财政结构彰显城乡差别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政府财政应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相反,由于我国“二元”财政结构的存在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别。一是政府对于同一种公共产品,在城乡之间的提供方式不一样。如在教育、道路等方面,城市居民基本上可低价甚至免费使用,其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担;而在农村则主要是通过名目繁多的非税方式由农民自己承担,财政只给予少量或根本不给补贴。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广大农村居民尚未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扩大了社保对象范围,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在占全国人口60%的农村人口中,社会保障仅限于在小部分城镇劳动者中实施,使得城乡社保覆盖率之比高达22∶1。 3.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财政调节乏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一个重要职能是调节收入分配,避免贫富差距过大,维持相对公平。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甚至同一单位不同岗位之间都呈现持续拉大的态势。从整体上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早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标准,如果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很可能引发社会动乱等不稳定因素。现行财政调节功能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税收调节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一是不同收入阶层税负不均衡,从税负公平角度而言,税负应与纳税能力相适应。而我国事实上却出现了中低收入者税负相对过重,富人税负轻的“逆向调节”现象。由于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过低,税率过高,又缺乏合理的减免和退税制度,造成中低收入者税负过重。据统计,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5%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且中低收入者占了绝大多数。二是税制体系不完善,财产税相对缺失。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财产税。由于我国遗产税、赠予税等税种的缺失,使税收难以发挥对高收入群体的“削峰”作用。 4.财政宏观调控乏力,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导致自然资源大量消耗,环境质量严重下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资源短缺、国土沙化、饮用水源的污染等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很大制约。然而,财政宏观调控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构建和谐财政的设想 公共财政应通过完善各种政策、制度,构建“和谐财政”,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1.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基础 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消除地方差异和主体差异,各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全国一般标准和居民的生存需求,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应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重点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变基数法为因素法。按照因素法合理确定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额,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税负高低、城市化程度、人口、教育状况等因素作为转移支付的主要依据,通过对各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支付规模,提高转移支付的科学合理程度;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转移支付形式。要把一般性补助、平级补助、专项补助、特别补助等形式有效结合;三是调整转移支付结构。现行转移支付很大一块是通过税收返还形式进行的,经济发达地区税收返还所占份额最大,反而加剧了地区间财力不均衡。由于税收返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为抵消其不利影响,应调整转移支付的地区分配结构,重点向中西部贫穷地区倾斜。 2.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财力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城乡之间差距过大的现实,应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使财政收入分配适度向“三农”倾斜,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财政投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二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农村,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公共产品的城乡“一体化”供给。三是完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的正当利益。四是增加农民就业培训支出。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3.完善税收制度,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缩小收入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税收制度则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要逐步完善税收制度。一是完善税制设计。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应放在高收入阶层,适当减轻中等收入者的税负,通过提高起征点、降低税率、减免退税制度等,缩小中、低收入者与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应将目前的分类课征制改为混合课征制或综合课征制,有利于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调节力度,真正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同时,应将各种补贴、福利等全部纳入工资范围征税。二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偷税、逃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对私营企业家、文艺体育界明星、外企高级雇员、房地产开发商、知名经济学家、律师、官员等“新富阶层”的收入实施重点监控。三是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遗产税是个人所得税的补充,可以有效防止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此外,在开征遗产税的同时还应开征赠与税,以防止被继承人生前将财产通过赠与方式逃避缴纳遗产税。 4.建设“生态财政”,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当前,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已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应加强财政在生态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支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财政政策上,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设“生态财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及节约型社会的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立。 财政研究论文:公共财政研究论文 关键字:公共财政进程市场化范围 一、问题的提出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提出后,我国关于公共财政改革的研究和讨论逐渐兴起。199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建议》明确将建立公共财政初步框架作为“十五”时期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发展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的公共财政制度配合已经成为共识。但是,在总体认识日渐清晰的同时,我们对公共财政具体内容和活动范围的理解却比较混乱。本文的研究基于如下判定:公共财政的出现旨在纠正市场失灵。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公共化决定了财政的公共取向,这是公共财政产生的制度性根源。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政府的动态关系决定着公共财政的范围。因此,一种经济运行只要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其财政模式就必然应该是公共性质的或趋向于公共化的。本文的研究方法将着眼于历史数据和经验的分析(注:由于时间跨度和各国的差异,统计数据的口径会有一定出入;另外转轨国家数据的准确性也存在一定的质疑。但不会对本文的观点产生影响。作者在采集资料过程中尽可能做到统一和标准。),有些材料可能是读者熟知的,但希望通过本文结构的安排和选取资料的特殊角度,能有助于论题的阐述。二、市场经济中的公共财政Ⅰ:纵向演进的线索就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发展的一般历史过程而言,公共财政范围的变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我们以欧美的财政理论和美国的财政实践为主来进行考察:1.自由竞争时期的全面排斥阶段。这一阶段的市场被认为从三个方面实现着自我调制节:(1)供给为自己创造需求,市场经济不会发生需求不足的经济危机;(2)市场经济有趋于充分就业均衡的自然倾向;(3)利息率能调节储蓄和投资达到均衡,政府不应干预生产资源的配置。在这样一个无阻力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中,严重和长期的危机和萧条状况被认为不可能出现,市场机制总会通过供求调节而自行得到恢复。在这种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受到否定和排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被对立起来,政府经济活动范围局限于很小的领域。“廉价政府”决定了财政对资源的配置权也是弱小的、无足轻重的,公共收支规模较小、活动范围狭窄(注:公共财政的形成是资产阶级斗争的结果,夺取公共收支的最后控制权是其形成的根本标志。1787年英国国会通过“统一基金法案”,标志着现代国家预算制度的确立。在美国由于整个世纪政府所需资金有限,加上关税收入充足,不太需要通过支出来制衡收入,其预算和会计法令以及预算署到1921年才确立。也就是说在联邦政府成立(1789年)后的132年中并没有规范的国家预算制度。)。“市场失灵”的范围是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主义的,主要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等。从1870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联邦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平均低于3%;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1930年前,联邦政府支出仍保持在接近3%的水平(注:大卫·n·海曼:《公共财政:现论在政策中的应用(第六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在1825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第一次经济危机以后的一百多年中,资本主义经济事实上的确基本能够靠市场机制本身的调节保持经济的正常运行。2.1929年大萧条后的全面干预阶段。随着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经济充分发达,制度演进产生的内在矛盾也在日渐累积和深化。到1929年危机和大萧条爆发时,其严重程度已直接威胁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存,人们发现“一旦抛弃了完全竞争,那个推断自由放任的作用很可能导致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来满足需要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就不复存在”(注:萨缪尔森:《经济学》,第62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凯恩斯将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的经济危机和大量失业定义为一种由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的短期非均衡状态。主张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增加投资需求,使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达到充分就业的均衡,市场机制得以重新恢复。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的核心在于消费倾向,其政策传导过程表现为财政政策手段收入分配变化社会总需求改变财政政策目标实现。这一阶段“市场失灵”的范围是凯恩斯主义的,除了传统范围的“市场失灵”,更主要是指市场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对称等。这些缺陷的弥补客观上需要政府介入,在微观领域以效率准则为主导,关注公共产品提供的效率和政治决策的效率;在宏观领域以公平准则为主导,关注收入再分配和宏观调控问题,通过政策调控稳定经济运行。公共财政在这一阶段逐渐形成三大职能,即有效配置资源、公平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注:musgrave,r.a.,thetheoryofpublicfinance:astudyinpuliceconomy.newyork:mcgraw-hillbookcompany,1959.)。财政活动的范围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展而迅速扩大。发达国家的政府支出从1960年占gdp的28%迅速上升到1994年的50%(注:imf工作人员:《世界经济 展望:1996年5月》,中国金融出版社1996年版。)。美国的政府支出比重虽然一直偏低,但仍然从1929年的10%左右跃升到30%左右。随着对“市场失灵”认识的深化,以及公共产品理论的确立,政府行为与市场活动形成了一体化和相互替代的关系,公共支出广泛进入新的“市场失灵”的领域,传统的支出结构随之发生调整。从美国联邦支出的变动情况来看,1945-1975年国防支出占联邦支出的比重从89.49%下降到26.03%;而增长较快的主要是健康、医疗、收入保障、社会保障等转移性支付,其中收入保障从1.23%上升到15.09%,社会保障从0.29%上升到19.46%,整个转性支付的比重从1.75%上升到42.21%.可见联邦支出应对“市场失灵”的领域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伴随这种变化的还有联邦净利息支出的大幅增长,其比重上升了一倍:财政支出结构的以上变动,尤其是转移性支付在公共总支出中地位的上升,是政府运用财政支出工具实现财政政策目标的直接表现,也是政府直接实施其公平社会收入政策的表现。在收入方面,税制结构也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美国这一时期以所得税和薪给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取代了早期以关税等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所得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制起到了自动稳定器的作用,配合了这一时期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干预经济、实现政策目标的需要。3.“滞胀”之后的适度调整。凯恩斯之后,新古典综合派的“混合经济”思想居于主流,公共财政范围的扩大促成了二战后20多年的繁荣。但是由于财政政策只能通过心理因素的调节解决流通环节的疏导和价值实现问题,而并不解决生产环节资本与劳动的内在矛盾,只能缓解问题、暂时解决问题或使问题以被扭曲的方式出现,而不能真正消除市场实现危机的周期性出现,并且政府作用的滥用也带来了“政府失效”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滞胀就是一个例证。随着政府大量干预经济所暴露的失灵出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进入新的调整阶段,货币主义、公共选择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向新古典主义复归,西方社会出现了国有经济私有化的浪潮。20世纪90年代以后私有化已突破了原先被认为自然垄断的领域,如电力、电信行业等。在这一背景下,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普遍有所回落,尤其是在欧洲,美国政府支出的比重也停止了继续攀升的势头,趋于平稳。支出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从2000年美国联邦支出来看,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防支出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到16.46%;转移性支付总体上呈持续上升趋势,已达到56.73%,但有关收入分配方面的支出比重已逐渐趋于稳定,有关社会保障、医疗等福利性支出比重继续上升;随着债务规模的扩大,净利息支出的比重已上升到12.46%.财政活动范围的逐步趋于稳定,公共支出的效率、公共产品的私人供应受到重视(注:科斯理论的贡献正是对公共产品一定要由政府提供提出了质疑,推动了公共产品私人供应问题的研究。)(如福利制度从公共生产转向私人生产),资源的公共使用受到更严格的管理和调整。成熟市场经济制度的演进线索表明,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其配置资源高效率的一面不断提高,其配置失灵和无效的一面也不断显现。这种失灵由传统的公共性产品的提供扩大到市场运行的机制性、功能性障碍,突出表现在宏观经济运行的不稳定和收入分配不平等方面,内在矛盾的调和需要政府的介入,调控成为一项重要的职能,公共财政范围的扩大和作用的增强使财政逐渐走向公共经济化。但是这种调和是动态的,市场的高级化本身会消化一部分失灵(注:一些交易费用学派的学者认为,市场失效与市场发展的层次有关。市场失效只是说明了某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在节省交易费用和保证有效的激励方面的失败,并不是广义的市场(包括企业制度等复杂的契约关系)的失败。正像货币和银行制度没有发明出来时,人们发现很多经济活动将不能通过物物交换的低级市场进行,人们可以说那是市场失效。实际上,正是低级市场的失效产生了对高级市场形式和制度创新的需要。(参见杨小凯:《当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第16-1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使市场重新替代政府,同时政府的介入本身也有失灵的一面。二者的关系处于动态中,公共财政的范围也必然处于实践演进中,呈现出从国防、行政管理等守夜人职能到大量的政府投资、公共产品的生产、收入分配的公平,再到以福利化为导向的社会保障等特征。可以说西方财政制度的演变史,是公共财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历史,公共财政始终以弥补市场失效为职能界定的依据。三、市场经济中的公共财政Ⅱ:横向展开的比较除了市场经济纵向演进中公共财政范围的变动,在横向展开的线索中,一般市场经济原则下形成的不同的市场经济制度模式、不同的政府—市场关系、不同的财政活动范围,也是个分鲜明的。同样在自由竞争时期,与英法为代表的财政少干预经济的自由主义思想相反,德国历史学派提出并实施了国家干预主义的思想,希望通过国家干预实现经济发展,克服其后进性 。其基本观点是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主张实行社会改良主义,宣传国家有机体学说,强调国家活动的生产性,主张扩大财政职能和财政支出。德国历史学派的出现和政府—市场关系模式的形成,显然并不主要是市场经济一般意义的要求,而是其他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注:这一思想虽然后来成为国家干预主义的渊源,特别是凯恩斯主义的论据,但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财政调控经济的原理并不同于历史学派的背景,而是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一般要求,二者在出发点和目标上都有差异。)。1929年大危机后,随着政府干预经济的加强,发达国家的公共支出普遍扩大,但是各国增长的幅度又存在很大的差异。美国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29年的10%左右上升到30%左右,最高年份在40%以上;瑞典中央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世纪早期低于7%,到20世纪末全部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已超过2/3(注:大卫·n·海曼:《公共财政:现论在政策中的应用(第六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国市场经济制度逐渐趋于成熟,公共财政的范围和作用也趋于稳定,政府—市场关系的差异性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同的制度模式。比如美国政府微调型市场经济模式,法国计划引导下的市场经济模式,德国“市场经济+国家调节+社会保障”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瑞典社会福利市场经济模式,日本政府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政府支出比重的差异性反映了这种模式的多样性。政府支出结构的差异性也有助于描述这种特征。以1995年为例,在公共产品的支出中,美国的比重最高,其中主要反映了其作为超级大国在国防上的庞大开支;merit产品(优值品)支出中,瑞典、法国、德国该项支出占gdp的比重都比较高,反映出对教育、健康等社会服务的重视,美国该项支出占gdp的比重虽然不高,但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却最高,说明政府对这方面的支出也是十分看重的;转移支付在各国政府支出中几乎都处于最重要的位置,可以看出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对收入分配、社会福利的重视。瑞典的转移支付占政府支出的比重虽然不是最高的,但占gdp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体现了福利国家的特征,法国、德国的此项支出也很大。经济服务支出主要是指政府对自然垄断行业的投资和对农业等的补贴,德国、日本在这方面的支出比重明显高出其他国家很多,体现出政府对这些领域的积极介入,美国该项支出占gdp的比重最低,则与其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特征有关。公债利息支出中,美国所占比重较大,反映了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持续后果,瑞典所占比重较大则反映了福利开支过大带来的压力。不同市场经济制度模式的形成和公共财政范围的差异性,表明在市场经济一般性规律之外,还有更多复杂的因素在改变着政府与市场效率的比较,在影响和决定着一国政府的职能和财政配置资源的权限。从上述国家的比较中,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着市场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从而决定了“市场失灵”的范围和政府职能的范围。一般而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会比较突出,政府既要培育市场发展,又要弥补市场不足,组织经济活动。东亚国家在经济起飞阶段都实施过强有力的政府干预。(2)一国的国际地位和发展战略的制约。先行国在其经济社会充分有序发展后开始进入起飞阶段,在国际竞争中享受先发优势。后起国大都在内部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面对现代经济的压力,必须要通过制定有偏重的发展战略,借助外部先进技术和资金等后发性优势实现经济起飞,而这一点是一般性的市场调节无法做到的。经验证明没有发展战略和国家创新机制的比较优势,只会使落后国家处于竞争的低端。国际竞争环境从外部决定了一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并最终决定了政府在发展战略中的特殊作用。日本以私人企业制度为基础,资源按市场原则进行配置,政府以强有力的计划和产业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实行导向,以达到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3)不同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的制约。财政对资源的配置并不是通过供求调节和价格波动来完成的,而是要通过特定的政治程序来安排,并受到特定的国家利益或政党目标的制约。比如美国分权自治的联邦制度和三权分立的政权决定了其政治民主化程度较高,权力制衡机制较为完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容易受到监督;东亚国家大都具有政治专制与经济自由相结合的二元特征,政府对经济的主导作用较强;瑞典模式的核心实际上是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与私人资本主义之间的一种“历史性妥协”,在混合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社会民主主义和广泛的社会福利政策。(4)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制约。非经济因素的初始条件的差异对市场经济模式和公共财政范围的影响不容忽视。比如美国坚持传统的个人奋斗的信条,德国政府干预经济的观念受到康德国家的生产性功能、黑格尔国家“非物质资本”论等思想的深刻影响,东亚国家政府作用的发挥则受到儒家伦理精神所塑造的集体主义、忠诚奉献等思想影响。日本市场经济制度 模式的形成既受到历史上农业社会和财阀的影响,又受到二战后特定统制时期的影响。四、转轨经济中的财政公共化Ⅰ:csb、cis国家的考察(注:csb:中、南欧及波罗的海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和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地区、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cis:独联体国家,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乔治亚、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摩尔多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有时还用到ceb:中欧及波罗的海国家,包括捷克和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现代市场经济总体上具有国家干预的特征。在正常演进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范围基本上同“市场失灵”的范围相适应,政府—市场的边界有一个历史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转轨经济中,由于市场是通过体制转换来建立,没有自然形成的过程,人们的观念、市场制度的建设、经济发展水平、转轨中的体制关系等因素,使情况又更为复杂一些。既然以现代市场经济作为转轨的一般目标模式,向市场机制的过渡就并不意味着政府从经济活动中完全退出,而是政府管理经济职能的转变,即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在未来新的市场体制基础条件下,如何使政府职能处于恰当的位置。另外,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作为改革的设计者和主要推动力量的政府,还对市场形成本身起着重要作用。1989年以来,波兰、匈牙利、捷克和斯洛伐克以及俄罗斯等原苏联国家和东欧各国先后制定并实施“向市场经济过渡”纲领和计划。在财税体制转轨方面,主要是按照“华盛顿共识”的方案,通过改革使国家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化,缩小原有的财政范围和规模。财政职能转变的重点是两个:一是财政作为政府行为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解决市场不能满足的一些社会公共需要;二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由以直接行政方法为主转向以间接经济方法为主,通过实行分税制,在中央级预算中建立转移支付项目。但在实际执行中,情况远比预想的差甚至完全相反。“休克疗法”的核心是政府从传统资源配置方式中迅速退出,这一步骤主要通过大规模的私有化和自由化来完成。但政府退出的结果并不是预期中的市场配置效率,而是产出的大幅下降,企业经营状况的持续恶化。在国家收入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各国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出现了大幅下滑的趋势。一方面政府的迅速退出导致财政汲取能力的大幅下降。在转轨国家中,企业曾经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改革初期大量的国有企业进行了私有化,国家对于这些企业失去控制就意味着对失去了对财政的控制,cis国家的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38%下降到1998年31%,csb国家则从44%下降到了39%(注:worldbank,adeeadeoffiscaltransition,workingpaper(15031)。)。另一方面,财政支出比重的迅速下降意味着政府基本放弃了对经济的调控。cis国家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56%下降到2000年的33%;ceb国家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的48%下降到2000年的42%.在这种新自由主义影响下,国家最大限度地离开市场经济的结果是经济的大幅衰退和持续的通货膨胀。以俄罗斯为例,1992年1月关于价格自由化的总统令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生效,标志着以私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为基本方向的经济转轨开始(注:其中主要的改革措施包括:(1)从1992年1月2日起,一次性大范围放开价格,90%的零售商品和85%的工业品批发价烙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2)实行严厉的双紧政策,即紧缩财政与货币,企图迅速达到无赤字预算、降低通胀率和稳定经济的目的。(3)取消国家对外贸的垄断,允许所有在俄境内注册的经济单位可以参与对外经济活动,放开进出口贸易。(4)卢布在俄国内可以自由兑换,由原来的多种汇率过渡到双重汇率制(在经常项目下实行统一浮动汇率制,在资本项目下实行个别固定汇率制),逐步过渡到统一汇率制。(5)快速推行私有化政策。)。在随后的一年内政府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规模从资源配置中退出。配合政府管理经济职能的完全放弃,财政范围不断缩小,财政支出大大削减。政府过快退出带来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转轨过程中经济危机与财政危机形成对峙局面,导致稳定经济与稳定财政的措施相互矛盾。如果采取稳定经济、遏制生产下降的措施,则必须运用政府手段扩大投资;如果着眼于解决财政危机、压缩预算赤字,则要求大幅削减政府支出,减少国家投资。二者的不相容性使稳定经济和稳定财政这两个目标不可能兼得。在这种矛盾下,俄罗斯政府采取了优先稳定财政货币的紧缩政策,但在短缺和衰退的背景下,必然导致国内经济情况的进一步恶化。同时,紧缩财政政策还造成企业税收负担过重,税额竟占企业利润的70%,而政府为追求无赤字预算又竭力压缩国家集中生产性投资,结果整个经济缺乏投资主体和投资热情。由于政府管理经济职能在转轨初 期的迅速退出,政府支出从1992年占gdp的51.9%下降到1993年的39.9%,导致1992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减少45%,gdp增长率为-19.0%,通货膨胀率高达1353.0%,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循环和周转条件被全面破坏。经济运行从此进入漫长的恢复中,到2000年俄罗斯的gdp总量仍然只相当于1990年的64%(注:worldbankcountryofficedata:maddision(1982)。)。二是形成了转轨过程中的制度真空,使转轨失去了应有的驾驭。“休克疗法”的失败除了目标设计上的脱离实际,其实施的路径一开始就排斥和否定政府在转轨中的作用,否定政府在市场制度形成中的作用,一味地追求理想市场条件下的理想结果,即只要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就可以达到经济的均衡发展。结果导致了新旧制度衔接上的制度真空,引发资源的非法配置,财政无法实施有效的干预。与此同时,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和保护本国经济方面软弱无力,经济衰退引发社会动乱和政治动荡。这种转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动荡和贫困一直延续了多年之后。才引起各方的反思。“华盛顿共识”因拒绝政府在经济发展和转轨中的积极作用而受到广泛批评(注:stiglitz:moreinstrumentsandbroadergoais:movingtowardtheposterannuallecture(helsinki,finland)。)。1999年底普京总统提出“俄罗斯思想”,重新强调国家在政治、经济体制建设中的作用,即通过政治上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体系与加强中央权力,保证俄罗斯实现市场经济的改革(注:普京指出:1.俄罗斯必须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建立完整的国家调控体系,这是指让俄罗斯国事政权体系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力量的有效协调员,使它们的利益保持平衡,确立合理的社全发展目标和规模、为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的机制。2.在经济转轨的方法上,今后只能采用渐进的、逐步的和审慎的方法,切忌1990年代机械搬用西方经验的错误做法,强调俄罗斯必须寻觅符合本国国情的改革之路。3.重视社会政策。对俄罗斯来说,任何会造成人民生活条件恶化的改革与措施基本上已无立足之地。([俄]普京:“千年之交的俄罗斯”,原载《独立报》1999年12月30日))。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99年俄罗斯经济出现复苏,1999年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4%,工业生产增长8.1%,基层企业的财政状况良好,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外贸顺差约为400亿美元;2000年在全球经济出现颓势的情况下,俄罗斯经济反倒爆出亮点,经济增长率达到9.0%,工业产值增长率约为9.5%,一些部门特别是轻工业部门增长更快,达到150-200%,投资比上一年增长了近20%,外汇储备达到300亿美元,全年的国际收支差额达到10年来最高值约600亿美元,通货膨胀率被控制在21%以内。2001、2002年gdp分别保持了5.0%和4.3%的增长速度(注:imf,worldeconomicoutlook2003:growthandinstitution;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2000年12月21日电。)。五、转轨经济中的财政公共化Ⅱ:中国样本的分析从实践来看,我国将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作为新时期财政改革的重要目标,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用不断增强、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认识和明确的。改革开放特别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探索和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体制,在这期间尽管没有明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模式,但我们已经在财政“公共化”实践中进行了很多探索与突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资源的配置服从于国家计划,市场的作用受到排斥和禁止。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决定了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传统的财政理论将财政职能定位于生产建设型,财政代替企业成为社会投资主体,成为社会再生产的主要构成要素。全社会基本建设投资的80%以上由财政拨款安排,财政基本建设拨款在整个财政支出中占30-40%,居于首位。这一阶段财政运行机制的基本特征是以低价收购农副产品和低工资为基础,企业利润上缴为主要形式的特殊财政收入机制(注:在1957-1977年的20多年里,通过农副产品低价这一形式,逐民承担了总额约6000亿元的“低价暗税”;1956年以后城镇职工经常性的工资升级被中止,在以后的20多年里基本没有变动;企业留利率也一直很低,1978年只有3.7%.),大而宽的财政支出机制(注:财政职能延伸到社会各类财务职能中,包揽生产、投资乃至职工消费,覆盖了包括政府、企业、家庭在内的几乎所有部门的职能。),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机制。经济运行的好坏直接取决于财政投入产出的效果,财政安排生产、安排消费—积累比例、安排基建的效果。经济运行的矛盾直接反映为财政收支的矛盾。在这样的体制背景下,财政的首要任务是直接发展经济。我国财政公共化的改革是与市场化进程相衔接的,在渐进的过程中可明显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财政通过逐步退出传统的资源配置领域推动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以存量缩小的方式体现自身职能向公共化内涵的转变。从改革开始一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之前,是我国从计划向市场转轨一个比较长的量变积累期, 时间跨度大致从1978年到1992年。这期间从转轨而言是要在打破旧体制约束的同时引入新体制的活力,并使新旧体制配置资源的能力和范围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使新的体制逐渐酝酿、形成;就发展而言是要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世纪末基本达到小康,完成经济发展的前两步。因此这一阶段的经济运行同时包含了改革与发展两个主题,财政活动范围的界定十分复杂。一方面财政作为计划体制下资源配置的枢纽必须被打破,以便让体制外的资源能够寻求自发组合的方式,这就是我们讲的财政放权让利的过程。放的是资源配置权,让的是配置资源的范围,从而在计划体制的边界上才有了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企业和个人收入分配比重的提高、银行经营业务的扩大、物资流通的放松等等,而这一切正是形成以利益为导向、以供求为平衡、以资本社会动员和形成为核心的市场化机制的雏形。另一方面,在配置方式的转型过程中,财政必须继续承担确保社会经济基本稳定的任务,这其中包括保持财政-国有企业的纽带关系(税收)以确保基本的平衡能力、支撑能力;保持对经济建设的较大投入以确保对经济总量的基本维持能力;保持对利益受损者的补贴以确保转轨的平滑度。这时的财政既要主动推进改革,又实际承担着改革所带来的损失和成本,收支矛盾加大,平衡能力下降。财政对经济的干预方式是多重的,既有直接作为生产主体、投资主体的部分,也有让出一部分资源让市场因素、市场主体经营的部分。财政的角色是多重的,财政与经济的关系也比较混乱、复杂。由于市场机制尚在形成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界定还不清晰,市场缺陷和对政府职能的要求不突出,财政的职能也缺乏清晰界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这一阶段总体上是一个传统资源配置方式逐渐被削弱、瓦解的过程,这种被削弱、被瓦解既表现为财政在经济增长中地位和比重的下降,也表现为财政体制内部分权化过程中,中央财政地位和比重的下降。其实质是财政对经济资源配置能力的下降和中央财政对整个财政资源配置能力的下降。由于与这种下降对应的市场化配置资源和分权化配置资源的上升,因此在本质上是一个机制转换的过程、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严格地讲,财政在这一阶段属于被改革的对象,其体制变动既来自于改革的压力,也来自于对维持基本平衡能力的底线的死守,因此还没有找到适应新体制要求的体制框架。但是这种渐进退出所带来的制度变迁效果是积极的,既推动了市场机制的逐渐形成,又保证了经济的稳定增长。与俄罗斯相比,我国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虽然也呈下降趋势,但这种趋势是平滑的、渐进的,体现着政府传统职能的渐进退出和市场机制的渐进生成。另一个支撑这种渐进退出的证据是在这一阶段长期保持的财政对国有企业、居民等的各种政策性补贴。这些补贴在改革初期的迅速增长与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下降形成反向作用,在总量缩减的同时起到了结构性补偿的效果,对于价格改革和国有企业经营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第二阶段:财政通过自身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体制框架,逐渐将财政公共化的目标定位于弥补市场失灵,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以增量拓展和存量的结构性调整,继续完成传统职能的退出和对改革进程的驾驭。1992年我国确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终极目标,并判定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后,我们实际上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时期。在此以后的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已经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的效率和失灵都同时暴露出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性也在明显地显现出来,人们对市场、对政府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注:我们在政策导向上开始明确提出“我国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必须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同时要看到,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国家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又处在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尤为重要……经验证明,微观经济越放开,市场化的进程越快,要求宏观调控越有力和灵活有效。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要有必要的集中和相应的手段”。(参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1995年9月28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468页))。我们在实践中逐渐突破了市场化初期将市场经济等同于无政府、将政府等同于“守夜人”的极端、古典思想的束缚,对财政地位及职能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步。即经济体制转轨、传统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财政按传统方式配置资源能力的削弱,并不应该等同于财政地位的被削弱。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介入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基本保证。财政面临的根本问题是在推进市场化改革、退出传统资源配置领域的同时,如何通过职能转型以适应新体制要求。1994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工商税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第一次真正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新的财税体制框架。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财政收 入占国内生总值两个比重,1994-2001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加2.14倍,年均增长17.8%,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体制调整后迅速由1992年前的38.6%左右提高到55%左右,实际运行中一直在52-56%之间。这次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财力结构的调整,是财政在财权上的振兴。“两个比重”的提高主要是通过税制改革扩大税基、分税制改革划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所带动的积极性的提高来实现的。这一改革改变了改革以来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1978年的31.2%下降到1994年的11.2%连续15年日益积弱的趋势,增大了财力安排上总体的回旋余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财政体制承载1998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的能力。因此,从实际效果来看,体制对市场化进程的适应与配合是积极的。但是体制在某些方面的过渡性特征也是明显的,突出表现在财政职能的界定和各级财政的关系界定上,并导致财政在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上缺乏明确的界定,财政收支结构和范围还不尽合理;财政在支持其他事业发展方面的职能界定还不清晰。这些过渡性特征仍然对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体制性的约束。在随后的近10年中,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又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比如“集中财力,振兴国家财政,是保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注:参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12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强调“衡量财税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根本标准,就是要看是否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是否有利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注:参见:《关于财政税收工作问题》(2000年1月19日),《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页。)。“在努力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将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满足我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需要,包括政治、经济、科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公共需要……”(注:参见李岚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2000年11月20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3页。)。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新时期市场—政府的关系作了新的界定,明确提出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同时,要“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要“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要在完善财税体制的基础上,“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注: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第21-23页。)。伴随这一过程,我国在税制方面的改革(如所得税分享、税费改革)、支出结构的调整(增加对社会保障、教育、科学等的支出)也在渐进推进中。总体上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为了能够充分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保持制度变迁过程中社会的相对稳定和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政府在改革出台的时机、步骤的把握、利弊的权衡、变迁进程的调整等方面都起着决定性的组织和领导作用,财政也为推动制度变迁掌握着资源配置权限与范围的进退尺度,在市场培育和市场弥补两方面发挥作用。中国政府在转轨中的作用以及财政政策的效果也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的肯定。根据1996年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国际管理与发展研究院每年组织和公布国际竞争力评价,转型国家国际竞争力比较要素及排名中,中国以26名的高分排列在所有转轨国家的第一位。在对政府作用进行评价时,中国在6个大的方面、30多个指标综合排名转轨国家第一位。六、小结关于如何认识公共财政的范围,本文有如下基本看法:(1)财政活动的范围是围绕政府与经济的关系展开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问题转化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的私人特征和效率原则决定了财政的公共特征和公平原则。二者构成了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和两种价值取向。因此研究公共财政的隐含前提是市场经济背景,首要内容是这一背景下动态的政府—市场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决定了政府职能的边界,并最终决定了公共财政的范围。(2)在这样的认识下,公共财政的研究既是一个理论命题,更是一个实践框架。一种经济运行只要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其财政模式就必然应该是公共性质的或趋向于公共化的。只是囿于市场发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其公共财政的进展程度以及与其配套的职能、体制、管理系统会有很大的不同。(3)并且财政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的同时,也是一个政治范畴,既要强国富民,又要治国安邦。财政通过收支活动进行的资源配置,从方式上讲不是以价格波动 和市场出清来进行,而是通过政治程序来完成;从目标上讲不仅局限于经济增长和效率最大化,还有特定的国家利益和目标。因此不同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使公共财政的内容和形式更为复杂。再加上社会、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同一个公共财政命题下,实践框架呈现出多样性和特殊性。(4)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关于政府职能强化、财政活动范围扩张的案例至少有两种类型:一是市场过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条件下,政府干预以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二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市场机制运行的内在矛盾深化,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替代和矫正。(5)对于转轨国家而言,公共财政建设有着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完全不同的历程。西方的公共财政是在市场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在政府财政活动中自然形成的;转轨国家的公共财政则要在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轨过程中、在政府职能转换中、在传统计划型国家财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主动安排和作用来形成。不论转轨路径如何选择,财政公共化的内涵事实上都包括两个步骤:一是以财政传统职能的退出推进市场化的形成,二是以逐渐生成的市场机制界定和规范财政活动的范围。因此财政公共化与经济市场化的契合情况直接决定着转轨的绩效。关于“市场失灵”和公共财政的关系,从已有的实践来看下列方面都曾经是必须考虑的因素:(1)市场自身固有并随其发展而发展的缺陷。包括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垄断,垄断使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市场交易量低于均衡交易量,资源配置达不到帕累托最优,市场出现障碍;市场不能很好解决的经济行为外在性问题,无法协调的社会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矛盾;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宏观经济均衡问题。(2)市场发育不完善而出现的功能缺陷。主要是指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成长阶段的限制,市场结构和市场功能还残缺不全,各种市场尤其是要素市场缺乏良好的组织,市场信息不灵敏、不准确,不能及时正确地反映产品、劳务和资源的真实成本,从而导致市场本身应具有的资源配置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对于这种性质的缺陷总体上要通过市场本身的发展来消除,但在转轨过程中政府一定程度的弥补和替代、政府以积极措施促进市场发育(如明晰产权、加强法制建设等),是必须兼顾好的两个动态方面。(3)政府应该退出尚未退出导致的市场缺陷。主要是指政府干预过多或不适当干预所造成的市场扭曲,这是转轨经济中特有的现象。在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从传统职能的退出、财政从传统资源配置领域的退出,都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政府退出与市场进入的过渡状态,传统的“政府缺陷”仍然发生作用,配置的冲突和扭曲会普遍存在,如诸候经济、行政性垄断、双轨制、按隶属关系划分的财政体制等。这些缺陷的消除将取决于改革进程。(4)转轨过程中由于改革战略的失误、试错、纠错而产生的市场失灵。如激进改革战略失误所造成的经济衰退、资源配置低效、非法、经济社会政治动荡等,这种失灵的代价巨大,并且必然伴随一个重新强化政府和培育市场的过程。另一类是由于有限理性和认知能力不足而在“边学边干”中试错的成本,以及对经济运行的影响。(5)在转轨本身的发生、发展上的失灵。市场不可能在计划体制下自发产生,不可能自发地设定转轨的路径,也不可能自发地推动转轨向前演进。政府必须始终对体制转轨秩序进行控制和调节。政府是新制度的供给者,通过逐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则来组织市场,完成制度变迁,软弱的政府不可能完成推进市场化进程的任务。(6)制度属性对市场的约束。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指导下进行,必须考虑特殊的政治制度。引导非公有制主体在追逐利润目标的同时兼顾社会福利目标,消除经济运行的盲目无政府状态和保证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要通过利益机制和制度约束来实现(注:例如邓小平对中国经济转轨的制度性界定是,“我们的改革,竖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9页))。转轨经济中的政府职能包括对冲突的控制(体制冲突、利益冲突)、对发展战略的控制、对经济的保护、对变革路径的选择、对受损者的补贴、对宏观经济的稳定。总体上是在资源配置方式的替代过程中对制度设计、步骤、目标,对由此对经济运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影响加以控制和管理。转轨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财政活动的范围覆盖了上述所有的六个方面。评价政府行为和财政活动的标准并不是对某些西方规则的符合,而应以经济运行的效率根本(注:1996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从计划到市场》将经济转型的长期目标界定为,“建立一种能使生活水平长期得到提高的繁荣的市场经济”,显然对市场经济的目标是有严格限定的。),至少狭隘地理解公共财政是难以满足实践要求的。 财政研究论文:地方财政研究论文 关键词:财产税地方财政税收归宿 一、引言 按照受益范围的大小,公共产品可分为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区域性的公共产品。全国性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覆盖整个国家,每个区域的居民都能同等消费,因而代表区域居民利益的地方政府不会自愿提供,只能由代表整个国家居民利益的中央政府提供。相反,区域性公共产品的受益仅局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因而其他区域的地方政府不会提供,只能由代表该地区居民利益的地方政府提供。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因而税收收入和税收权限的划分也应当与公共产品的提供相对应。为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而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征收的税种,其税收收入和税收权限应归属于中央政府;为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而选择在区域范围内征收的税种,其税收收入和税收权限应归属于地方政府。 作为地方支出项目的资金来源,财产税在世界各国地方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①。然而,目前各国学者对财产税是否属于受益税的争论尚未停止,一些学者也在试图寻找能够替代财产税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其他税种(Oates,2001)。财产税税负最终由谁负担?用于何处?能否采用其他收入予以替代?通过研究财产税归宿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有利于明确财产税的经济效应和在地方财政中所应发挥的作用,从而合理制定财产税政策,改善地方财政状况。 从研究方法上看,税收归宿可以分为绝对税收归宿、平衡预算归宿和差别税收归宿。绝对税收归宿考察当其他税和政府支出不变时某种税收的经济影响,是最基本的税收归宿分析方法。平衡预算归宿考察的是税收与政府支出计划相结合所产生的分配效果。也就是既分析税收的归宿,又考虑通过税收取得的政府支出的用途。差别税收归宿考察的是政府预算保持不变时,以一种税替代另一种税的归宿差异。本文从的财产税绝对税收归宿入手,对平衡预算归宿和差别税收归宿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 二、绝对税收归宿:谁负担了财产税 传统观点在分析中采用局部均衡方法,并将财产税划分为对土地课税和对建筑物课税两部分,认为财产税是对土地和建筑物课征的一种货物税,税收归宿取决于相关的供给和需求曲线。对于土地而言,只要数量无法改变,其供给就是完全无弹性的,因而全部税负由土地所有者承担。如果土地的供给不是固定的(例如城市土地供给可以扩展至毗邻农用土地的市郊地区;同样,通过填埋改造也可以增加土地的数量),那么税负则由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分担,比例取决于供给和需求的弹性。对于建筑物而言,由于建筑业在长期内可以按市场价格取得所需资本,因而建筑物的供给曲线是完全水平的。如果资本无法在建筑部门取得预期收益,就将转移至其他部门。因此,对建筑物征收的财产税能够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对于财产税的收入分配效应,传统观点指出,对土地部分课征的财产税,取决于来自于土地所有权的收入是否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同样,对建筑物课税的累进性取决于随着收入的增长,用于住房部分的收入是提高还是下降②。 与传统观点相反,Miesezkowski(1972)采用Harberger的税收归宿一般均衡模型(两个生产部门、全国范围内固定的资本存量以及一定的政府服务水平)分析地方财产税的归宿。后来人们将Miesezkowski,Zodrow,Wilson等人的观点合称“新观点”。Miesezkowski指出,传统的局部均衡分析没有考虑整个经济中所有地区广泛征收财产税时的一般均衡效应。他在模型中假设全国的资本供给完全无弹性,因此资本所有者作为一个群体承担全国范围内的财产税。 Miesezkowskiki将这一效应称为财产税归宿中的利润税部分。由于资本所得在富有阶层收入中所占比重更大,因而财产税归宿中的利润税部分具有较高的累进性。该结论与上述传统观点截然相反。此外,在税收相对较高的地区,财产税使资本从该地区流出,降低了该地区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的生产能力和要素回报率。资本流入税收相对较低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工资和土地价格提高而住房和商品价格下降。Miesezkowski将其称为财产税归宿中的货物税效应,并指出,货物税效应扭曲了经济中的资本配置,使资本从高税收地区转移至低税收地区,直至所有地区资本的税后收益相等。 可见,采用局部均衡分析与采用一般均衡分析的假设前提与结论的差异是显著的。笔者认为,这种差异的产生,主要源于对问题分析的角度不同。传统观点想要解释的是某一特定地区的财产税归宿,而一般均衡方法着重考察一个国家整体的财产税归宿。当考察问题的角度发生变化时,结论产生某些差异就不足为奇了。况且,两种观点并非完全对立。当某一地区的财产税相对于全国的平均税率而言较高时,该地区的消费者就将以更高的商品购买价格承担这种货物税效应。这时,财产税归宿的传统观点就可以视为一般均衡观点的一种特例。实际上,财产税是一种地方税,地方政府在讨论征收财产税所产生的效应时,似乎并不关心其他地区的资本收益和房屋的消费者,它们只考虑本地区居民所负担的税收以及对本地区经济所造成的扭曲。地区税收负担的增加,主要是通过货物税效应产生影响,利润税效应作用很小,因而总体效应是累退的。其他地区的利润税效应将被货物税效应的收益所抵消,从而将所有税收负担留给课税地区。课税地区的税收归宿不仅是累退的,而且该地区承受所有的税收负担。从整个国家的财产税体系上看,财产税的税收负担则包含累进性因素,但地方居民则视财产税为累退的。由于财产税主要是作为一种地方税发挥作用,因此后一角度显得更为重要,即货物税效应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三、平衡预算归宿:受益观点与新观点之争 由于财产税是地方财政支出的重要来源,因此在分析财产税归宿时,考虑财产税的用途显然是必要的。对于财产税的平衡预算归宿问题,同样存在着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被称为“受益”观点。该观点基于Tiebout(1956)的分析框架,假设消费者具有“用脚投票”的完全流动性,地方政府间存在竞争。这使得各地区的公共服务相对于个人需求而言具有同质性,因此在该框架下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总能保持在有效的水平上。受益观点最先由Hamilton(1975)提出,他将财产税作为地方最重要的筹资手段纳入Tiebout模型,并从四个方面对模型加以扩展:假设地方公共服务提供的是满足私人需求的产品,因而公共服务的人均成本是固定的,地区规模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无关;通过居住用财产税为地区服务筹资;房屋市场模式明确,有足够的地区可以满足住房和公共服务需求,换言之,与理想的税收及支出对应的住房供给是完全有弹性的;地方政府制定了严密的地区法规,能够确定地区内住房的最低价格。在上述情况下,个人不会因财产税的征收或提高调整其房屋消费,个人按照对住房和公共服务的偏好选择居住地区,正如在最初的Tiebout模型中,配置到公共部门的资源是有效的,因为财产税作为一次性总付税,相当于支付地方公共服务的成本。此外,用于住房的资本配置是有效的,各家庭间不产生收入的分配效应。换言之,具有严格地区法规、能够保证同质住房以及财产税的完全资本化在房屋价格上体现出差异的居住用财产课税体系,相当于不具有扭曲效应的使用费。Fischel和White将这一方法扩展至对工业资本征收的财产税,假定企业在地区间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同样,在适当的地区法规下,工业财产税相当于为政府公共服务支付的费用(GeorgeR.Zodrow,2001)。 另一种观点即“新观点”。以Miesezkowski的一般均衡分析为基础,Zodrow-Miesezkowski(1986)在考虑财产税用途的前提下,对原有模型进行了修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假设政府在模型中按照Coumot-Nash方式竞争(认为其他地区的财政政策和资本收益不变),因此地方税收和公共支出是内生的;模型考虑地方公共服务对个人效用水平的影响,个人效用函数包括地方服务,允许个人对地方服务具有不同的需求;按照Tiebout和受益观点所强调的个人对地方公共服务需求不同,允许个人在地区间流动,每个地区中的个体在其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方面是同质的;模型包括一种简单的土地使用范围形式。分析的结果表明,引入Tiebout特征后,一般均衡分析的基本结论并未改变。只要资本随着地区间财产税的差异而在地区间流动,且资本供给在全国范围内固定,财产税归宿中就将包含利润税和货物税两方面的内容。 这说明,尽管受益观点和新观点的前提和结论存在差异,但在二者的分析中,某一地区的地方支出都与财产税负担紧密相连。实际上,由于地方土地所有者(尤其是房屋所有者)居住在课税地区,消费者价格的提高局限于地区生产和消费的商品,因此新观点中明显具有受益观点的特征;换言之,通过提高地方财产税筹集地方政府支出而增加的负担完全由地方居民负担。 新观点的受益特征与实际的受益观点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得到结论的过程与后者不同:按照新观点,地方要素和消费者的税收负担产生于因课税而导致的资本流出。对于受益观点和新观点的争论,一直以来从未停止。笔者认为,既然财产税是一种地方税,那么在考虑地方财政支出时将其视为一种受益税显然更符合财政联邦制的概念——各级次的政府在其范围内提供公共服务,并自行为之付费③。然而,这种受益税是相对意义上的,或者说是地区间或各政府级次间受益税,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个人间受益税。在绝对的受益税情况下,税收实际上成为一种使用者收费,即公共服务的价格,因而不产生超额负担,对资本市场没有扭曲效应,研究其归宿问题就显得毫无意义。而事实上财产税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受益税——从全国范围上看是累进的,从地区角度看则是累退的。 四、差别预算归宿:财产税的替代性收入来源 由于地方政府提供的主要是地区受益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因此有必要掌握自身的收入来源。作为地区性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财产税一直在地方政府收入中占有重要比重。然而,在实践中,财产税的估价容易导致征纳双方的争执矛盾,按季或年度征收且由纳税人直接缴纳又经常使纳税人感到税收负担格外沉重,因此地方居民往往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减轻财产税负担④。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开始寻找替代性的收入来源。对地方政府而言,财产税的替代性收入来源主要包括销售税(或增值税)、所得税、使用者收费,以及来自更高级次政府的转移支付。在上述收入中,使用者收费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是一种不断增长的、颇受欢迎的收入来源。使用者收费被广泛地用于为卫生服务、开发许可、公用事业、文化景点等筹集资金。但是,作为一种为公共产品和服务筹资的收入来源,使用者收费局限于具有排他性的服务。因此,对于地方政府有义务提供的很多产品和服务(如贫困救济、基础教育、治安等)而言,使用者收费是不合适的。 除使用者收费外,销售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也是地方政府考虑的主要对象。与地方财产税相比,地方所得税和销售税确实具有一些优点。由于更高级次的政府(中央政府或州、省级政府)通常也征收这两种税,因此,由更高级次的政府代为征收和管理,能够节省遵从和管理成本。此外,这两种税收的弹性都要好于财产税,并且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自行申报。相比之下,财产税的税基需由税务管理部门进行估测,所费时间较长,而且通常被纳税人认为是武断和不合理的,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也不大。将销售税和所得税作为地方收入主要来源的问题是,一方面,由于更高级次的政府同时征收销售税和所得税,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将其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那么边际税率将会非常高。另一方面,销售税和所得税的税基要比财产税税基具有更大的流动性。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在邻近的地区购物或工作,以避免缴纳地方销售税和所得税。 更高级次政府的补贴是地方政府的又一收入来源。事实上,几乎所有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中都包含着自身收入和上级补助,但二者所占比重各地差异较大。一种极端的形式是Tiebout-Hamilton-Fischel模式,地方政府提供广泛的公共服务体系,家庭选择适当的居住地区,以享有其希望得到的公共产品。在该模式中,地方财政具有市场化的特征:家庭在选择居住地区时“用脚投票”,有效地“购买”希望得到的公共服务,税收如同市场决定的价格一样发挥作用。另一种极端形式则在地方财政体系中强调地方服务的平等性,地方政府应发挥基本的再分配作用。在该模式中,地方收入中很大一部分依赖于转移支付,中央政府通过征收全国性的税收在筹集收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央分配大量的补助给地方政府,用于地方公共支出。支持后一种模式的人认为,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收入的财政体系更有效率,也更为公平。因为更高级次的政府可以更为有效地使用累进税,这一方面提高了税制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也使人们无法通过在各地区间迁徙而避税,减少了扭曲性地区决策引起的超额负担。此外,在集权财政体制下,可以采用平均的方式将资金分配给地方政府,从而使各地区间的财政机会更为平等。尽管这些观点指出了更高级次政府补贴的优越性,但笔者认为,该模式的最大缺陷在于忽视了税收与政府支出决策之间的联系。实际上,地方政府想要作出正确的财政决策,就必须权衡公共支出的成本与收益——理想的结果是将支出调整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点上。如果资金来源于其他地方,这一联系就被割断:公共支出项目的边际收益不再等于其边际成本。有关地方公共服务范围和水平的决策很可能变成地方与更高级次政府间关于地方公共项目补贴规模和形式的谈判结果。因此,决定在边际上扩大还是缩小地方公共项目时,地方税收必须发挥主要作用,以使这些决策的成本和收益在复杂的决策中成为主要的决定力量。 五、中国财产税改革:税收归宿理论的引申 改革开放后,中国对财政体制进行了渐进性的改革,并于1994年建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中央政府收入由之前的20%左右提高至50%以上,并且至今一直保持着这一水平(国家统计局,2004)。然而,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份额大大降低的同时,其支出任务并未相应减少,70%的公共支出仍由地方政府负担,其中超过55%的部分落在县、乡政府肩上(WorldBank,2002)。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集权化和原有地方支出责任的保留使地方财政捉襟见肘。为了满足地方居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地方政府不得不寻找替代性的收入来源。在众多可选择的渠道中,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和没有纳入预算外管理的非预算收入不在中央政府的预算控制范围之内,成为地方政府弥补财政收支差额的两种最为常用方法⑤。世界银行(2002)估计中国目前的预算外收入和非预算收入占GDP的20%,其中2/3由地方政府支配。Wong(1998)估计1994年中国的预算外资金高达2100亿元,占GDP的4.7%。Gang(1998)的案例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乡镇政府的大部分公共支出是通过非预算资金筹集的。例如,广东省某镇1993—1994年90%的基础教育支出成本通过非预算资金弥补;浙江省温州地区某镇94%的道路建筑资金和50%的政府行政支出来源于非预算资金。按照他的估计,中国南方城市的政府收入中,1/3来源于预算收入,其余部分由预算外和非预算收入弥补。 预算外收入和非预算收入的使用反映了中国从中央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种进步和改良,因为二者体现了地方纳税人对地方公共产品的偏好与满足这些偏好的资金之间存在更为紧密的联系,从而使财政资源的配置更有效率。尽管具有上述优点,但二者的负面效应更加明显:首先,由于各地方政府征集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的能力不同,因而地区间差距进一步扩大。实践表明,经济发达地区比不发达地区更容易从地方经济中取得资金,结果是不发达地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由于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的征集会减少中央财政的收入规模,因而中央政府采用转移支付以减轻地区差异的能力同样降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状况面临着进一步恶化的风险。其次,由于非预算资金完全由地方政府自由支配,不受中央政府监督,因而地方政府往往以降低其税收负担为条件要求企业为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投入资金。换言之,相对于预算资金而言,地方政府更加倾向于可以自行支配的预算外或非预算资金。这无疑将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达到稳定经济的政策目标。最后,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的取得大部分是无规则的。这种不透明的制度安排也为地方官员的腐败敞开方便之门。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规范地方财政体制,减少通过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筹资的负面效应已经成为下一步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加快财产税的改革将是解决该问题的一剂良药。该结论的得出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中国的税制改革已经到了必须处理省级以下财政关系的阶段。虽然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但并未明确省级以下财政关系。实际上,与中央——省级政府收入——支出不配比一样,省级以下政府也存在这一问题。尽管大多数公共支出发生在县乡级次上,但收入分配却并未与支出模式相符。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间也应建立规范的财政关系。财产税属地方税,如果下一步的改革集中于地方财政体制,那么财产税必然成为主要的改革对象。第二,加快财产税改革也符合中央政府希望地方政府减少使用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的愿望。实践表明,每当中央政府试图抓紧对地方财政的控制,省级以下政府通常都采用非正式的预算安排予以应对。可以说,忽略省级以下政府作用的改革方式必然无法削弱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的使用。因而,在未来的改革中,中央政府必须对地方财政予以重视。财产税的改革不仅不会使中央利益受损,还将有利于帮助其实现建立以税收为基础的财政体系和地方政府减少使用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的目标。允许地方政府拥有财产税的管理权将有助于激励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向正式的预算体系转化,从而更加便于中央政府监控。第三,推进财产税的改革还将有助于防止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财产税不仅征收了地理位置租金,而且要求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的主要受益者支付成本。用财产税替代预算外资金和非预算资金,无疑有助于消除非正式预算筹资方法所导致的负面激励效应,实现中央政府所提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 财政研究论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财政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竞争日趋激烈。如何既不违背WTO农业规则,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又能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禀赋优势,合理组织农产品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强本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制定农产品生产与贸易发展战略的出发点。本文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情况,以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提出提升中国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财政政策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竞争力国际贸易财政支持政策 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农业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农业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农业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农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中国在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对农业投入明显不足的同时,农业科技总体水平又较落后,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因此,根据比较优势原理,采取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选择。 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比较优势反映了一国资源禀赋与贸易结构关系,反映出国家之间由于一国资源禀赋的差异所导致的产业以及对外贸易结构模式的差异。决定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因素较多,其中以国内生产成本、边境价格、汇率最为显著。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内生产成本由于国内外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最小化,边境价格由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汇率将更为真实地反映本币的换汇成本。根据Pearson提出的国内资源成本理论(DomesticResourceCosts,简称DRC),测算出中国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国际竞争力如下: 粮食产品中,大米具有比较优势,小麦和玉米处于比较劣势,缺乏国际竞争力。从比较优势度(1-DRC)来看,小麦在1993年已缺乏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度降为-0.20。2001年小麦比较优势度为-0.11。玉米从1996年起缺乏国际竞争力,2001年为-0.07。只有大米仍具有比较优势,2001年为0.35。 油菜籽、大豆处于比较劣势,缺乏国际竞争力。从比较优势度和农产品社会净收益两种评价方法看,大豆在1990年-1994年均具有比较优势,但从1995年开始,大豆的比较优势度和农产品社会净收益均持续下降,1995年比较优势度为-0.03,社会净收益为-0.04元/公斤;2001年比较优势度为-0.04,社会净收益为-0.09元/公斤,已缺乏国际竞争力。油菜籽在1990年-1995年具有比较优势,但从1996年起油菜籽已缺乏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下降很明显;社会净收益2001年为每公斤-0.06元,资源配置效率明显下降。 棉花比较优势下降很快,已缺乏竞争力。1996年起棉花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度1996年为-0.05,2001年降为-0.46;社会净收益1996年为-0.51,2001年为-0.37。 生猪具有稳定的比较优势。生猪是中国少有的一直保持比较优势的农产品。1990以来生猪的比较优势度一直在0.37-0.59之间,最好优势度在1993年为0.61,2001年为0.42。从社会净收益来看,生猪具有较高的资源配置效率。1993年-1995年维持在高收益水平上,社会净收益分别为每公斤1.17元、2.44元和1.83元,即使在农产品收益普遍下调的1999年,生猪的社会净收益也有1.30元,2001年达到1.6元。 苹果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从比较优势度和社会净收益看,苹果的比较优势很显著。苹果在1990年-2001年的比较优势度一直在0.74以上。苹果的社会净收益NSP也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收益水平,1990年-2001年期间有8年超过每公斤2元的收益水平。苹果是目前中国较具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分地区来看,农产品比较优势表现为: 华北、东北、华东和华南地区的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小麦生产具有比较优势。最具比较优势的是黑龙江省,其次为山东省,其后比较优势度依次为河北、天津、河南、安徽,说明这些地区更适宜发展小麦生产。而西北、西南地区的小麦生产则明显处于比较劣势,这些地区小麦生产不具有竞争力,不适合发展小麦生产。 稻谷生产总体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稻谷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产量一直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40%以上,种植面积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22%-30%。稻谷生产主要集中于华南双季稻作区、华中双季稻作区、西南高原单双季稻作区、华北单季稻作区、东北早熟单季稻作区和西北干燥区单季稻作区等6个大区。大米生产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地区是整个东北地区及华南和西北部分地区,而华北地区大米生产不具有比较优势。 玉米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和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和总产量仅次于稻谷和小麦,其生产主要分布在东北春播玉米区、黄淮海平原夏播玉米区、西南山地玉米区、南方丘陵玉米区、西北灌溉玉米区、青藏高原玉米区等6个主产区。东北地区玉米生产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大豆生产主产区有比较优势。大豆原产地在中国,是重要的油料作物和优质蛋白来源,全国各地均有大豆生产,但以东北和黄河中下游及淮河流域为主。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豆生产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黄淮地区大豆生产除河南、陕西和山东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外,其他省区均缺乏比较优势;福建和云南则缺乏比较优势。 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财政政策 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需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中国政府需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并按照WTO农业协议,优化财政农业投入结构,逐渐压缩竞争性项目的投入,扩大公益性、服务性项目的投入。 扩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规模,提高财政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世界农业发展经验证明,政府财政农业投入的规模对农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作用。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力度仍显不够。在财政经济明显转好的情况下,每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农业生产量总值的比重一直处于4%左右水平,这一比例即使在发展中国家也算是很低的;财政对农业投入占财政总投入的比重一直徘徊在7%-8%之间,如果扣除具有广泛外部性的水利基础设施等投入,则这一比例更低,仅4%-5%之间,这种投入力度对于增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显然是不够的。WTO农业协议及中国与其他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不仅未限制政府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而且还为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支持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即不仅可以争取没有上限的“绿箱”政策,而且可以在农业生产总值的8.5%或某一个产品产值的8.5%以内对农业或某一特定农产品进行“黄箱”政策范围内的支持。因此,国家在财政收入和支出不断增加的同时,需重视对农业的投入,在未来5年内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需达到5%以上,10年内需达到10%的水平(含“绿箱”投入);财政对农业投入额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例应逐年有所提高,近5年需达到10%以上的规模,10年内需达到15%以上的规模。 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 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结构集中反映出财政资金在农业支出中的分配构成,体现了政府对农业的投入重点和投入方向,是财政农业投入政策的组成部分。不断优化财政农业投入结构是财政投入政策追求农业投入效率的主要路径。 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未来几年内,财政需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改善重点流域的水利设施。注重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支持农田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维修保护,重点支持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支持小流域治理和雨水集蓄利用,以及土地的整治,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注重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引进和推广的投入。中国目前农业科技总体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落后较多,甚至不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贡献率只有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60%-80%,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农业的持续稳定增长。农业科技研究、引进和推广具有典型外溢性特征,属于公共财政职能范围。在中国财政农业投入结构中,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明显不足。1950年-1962年13年间,以及1968年-1970年3年间,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基本上没有投入,以至于根本就没有列入到财政预算中。1950年-2000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科技研究、引进和推广的支出为85.08亿元,仅占这期间国家财政农业支出总额的0.78%,剔除未列入当年预算的年份16年,财政对农业科技年均投入仅2.43亿元,这一比例比世界上最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数还要低。《农业法》规定国家对农业科技投资增长率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但实际上,从《农业法》颁布实施至今,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一直维持在每年10亿元以下,1997年以前还只在5.5亿元以下,1985年-1995年每年仅2-3亿元,根本就没有增加,有些年份还有所减少;1998年开始才有所增加,但也只有9.14亿元,1999年还有所减少,为9.13亿元,2000年有所增加,为9.78亿元。按照《农业法》规定,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增长每年应高于当年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但是,由于基数很低,即使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出经常性财政收入较多,其总额也很少。因此,根据中国现有农业科技水平、农业发展状况及财政经济实力,国家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首先应在总额上有大幅度增加,基数至少不低于30亿元。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财政用于农业支出增长幅度确定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就财政农业投入结构而言,目前需将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由现在占财政农业投入总额的0.8%左右提高到2%以上,适当减少对具有竞争性项目,如农业综合开发方面的一些生产性投入。 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和世贸组织农产品国内支持政策原则,逐步扩大对农业事业性投入的比重,压缩对农业生产性投入的比重,注重对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农业病虫疫情防治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投入。 注重财政资金的投入重点,加大对一些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的投入 稻谷、小麦、大豆、玉米等农产品的生产在东北具有比较优势;水果、蔬菜、生猪的生产在华中、华北、华南均具有优势,国家财政宜选择在这些地区建立比较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财政资金进行投入。2001年由农业部在东北组织实施的“大豆振兴工程计划”已取得明显的成效,值得推广。 用好WTO农业规则,优化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政策 财政对农业补贴是世界各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最主要手段。中国现有的农业国内支持(AMS)水平很低,1996年-2001年间的国内支持水平还是负值,平均为-79.36亿元。这种支持水平固然说明了中国在加入WTO的谈判以及加入WTO以后不需要承诺减让农业国内支持,但是,如此低水平的农业国内支持,无论与国外相比,还是出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的实际考虑,明显不利于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因此,政府除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外,还需不断优化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的农业补贴机制。在补贴对象和补贴重点的选择上,目前除重点补贴粮食生产者外,还需注重对农业保险业的补贴,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 财政研究论文:科学发展观中性财政研究论文 财政部长金人庆同志在上海举行的“全球扶贫大会”闭幕式上提出,中国财政政策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转向中性,这一与时俱进的财政政策调整思路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在财政领域的充分发挥和集中体现。 一、财政平衡观与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问题 经过对财政平衡问题长期不懈的研究,我总结出“财政收支矛盾与平衡转化规律”的基本命题,即财政收支是绝对的不平衡与相对平衡的对立统一体。因此,财政可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采取“相机抉择”的办法,担负起以自身收支的短期不平衡实现社会总供需平衡的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进而积极达成在更高收入水平上动态、长期、稳固的财政平衡的实现,为下一轮“逆风向而动”的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条件。而要实现这一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关键就在于把握好财政失衡导致政策不可持续性所引致的淡出时机的选择问题。 我国自1998年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作为我国主动、自觉根据外疲(世界经济疲软,影响出口)、内缩(通货紧缩,国内需求不足)的严峻宏观经济形势作出的一次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有益、成功尝试,拉动我国经济逐步走出周期性低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以社会供需总量为主要调控的对象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只是一定时期内的特殊政策,本身具有的双重不可持续性也决定了其淡出也需相机抉择。首先,以“补平波谷”为己任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具有不可持续性,因此也必须随宏观经济周期的变化而调整,敏锐地判断时机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在宏观经济中出现的新矛盾。其次是财政赤字规模与国民经济承受能力的限制而导致的政策实施上所具有的不可持续性,因为过度扩张财政政策所引发的财政收支失衡矛盾的加剧必然会产生不良后果,如巨大的赤字不但会丧失动员社会资源功能,而且由此而来的政府债务危机如不加以有效控制,有可能引起经济总量更严重失衡,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和政治不稳等宏观问题,倒逼财政政策此时不得不被动调整。 目前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主动淡出、积极向中性转向的最佳时机。首先,期望以政府投资拉动民间投资,解决需求不足导致的通货紧缩的政策目标已实现:从1998年以来平均拉动我国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促成2003我国经济增长率达到9.1%,国民经济出现增长态势,进入了经济增长的上升通道,因此积极财政政策可以“功成身退”了。若缺乏对宏观形势判断僵化思维贻误政策调整最佳时机,则可能出现过犹不及的情形:一方面过度增加的国债基本建设投资作为政府行为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投资的政策效应也必将出现递减,甚至影响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平衡,另一方面中央国债投资往往需要地方资金和银行信贷配套,国债投资项目的长期性也可能造成银行体系的坏帐问题等。其次,积极财政政策持续6年,从判断政府偿债能力的两个实质性指标来看,即国债偿还率和中央债务依存度不断提升并早已超过警戒线,我国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面临很大的偿债压力和很高的债务依存度,而且地方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问题如无法妥善解决,最终还得依靠中央财政,所以国债风险恐怕比表面指标所表现的更严重。因此目前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通过渐进性的安排,在保证必要的继续工程和重点支持高科技、西部大开发以及振兴东北工业基地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压缩新增国债规模,尽可能地放慢支出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尽可能地通过加强征管增加收入,积极、适时减少财政(税收)政策扩张倾向,而逐步淡出的这么一个动态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实现向总量平衡的中性财政政策逼近的过程。 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构性宏观调控与中性财政政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得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阶段的我们党和政府的发展理念,其实质是要求我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的,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协调就是要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只有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进行有效的调控,才能从制度上、体制上根本保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点中性财政政策仍将责无旁贷。 中性原则是一个政策目标,也并非绝对的不偏不倚,正如相对税收中性论,从微观机制与宏观导向相结合角度来诠释社会主义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两者矛盾统一关系。现阶段中性财政政策意味着保持财政收支规模不人为扩张或压缩,保持财政收支的相对平衡,因此对中性财政政策不应该作为绝对理解,而应该以相对中性意义上理解,即宏观总量中性影响与宏观结构调控的对立统一。公共财政论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殊的运行论,是有值得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我国借鉴的地方,特别是市场失灵论:市场失灵既包括了宏观经济总量失衡,又包括了外部性、市场垄断、信息不对称、收入分配不公等,这些正常运行的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有可能导致经济、社会结构性失衡,因此财政要以非市场化方式作用于这些领域,这点是与财政本质论的财政调控职能不谋而合的。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我们还担负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任务,这些都要求财政在尊重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前提下,“相机抉择”地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宏观调控,扩张、紧缩和中性的财政政策就是依据对总量调控力度大小而言所作的划分,而无论何种财政政策,只要是健全完善的财政政策也都应内在的包含着“对症下药”的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的任务,现阶段我国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就是力求实现向财政收支的大体平衡的目标逼近,以保持社会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同时“有保有压”、“有奖有抑”地调整支出结构,侧重于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进行调控,以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正是结构性失衡,即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分配差距有拉大倾向、经济粗放式增长,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从投资、消费、出口这拉动经济的三架马车的表现来看,首先是投资增长率偏高,投资结构不合理。就投资产业而言,2004年1至5月,第二产业投资以超出一、三产业数倍的速度增长了47.8%,虽然6月份增速下降为16.2%,但由此得出过热宏观经济已实现了“软着陆”的结论还为时尚早;就投资行业而言,部分行业如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出现投资规模偏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而在这些投资过度的行业中,其内部一些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环保节能、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的投资项目却仍显不足,直接导致产业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就投资形式而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由此带来重要原材料、能源及交通运输的“瓶颈”制约,加剧了重要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结构性通货膨胀。其次,投资与消费关系不协调,居民消费倾向长期偏低。经济运行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因为积极财政政策而得到根本解决,集中体现在居民消费倾向偏低,成为阻碍经济长期健康运行的因素。中国平均消费倾向在积极财政政策实行后经历的不升反降现象,不仅是平均收入提高所导致边际消费倾向递减因素引致的,而且很可能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所积累的一些经济、社会结构性问题的集中反映。首先,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二元结构导致基尼系数有可能超过了40%,高收入组的低消费倾向直接拉低了社会平均消费倾向;其次,国有企业改革和资本密集型投资对劳动力就业人口排挤效应,失业对这部分人群消费能力的抑制;最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基础教育在部分农村地区非义务化,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倾向,都增加了居民的储蓄倾向。第三、出口结构低层次。虽然2003年我国已挤身世界第四贸易大国,但却仍非贸易强国,低附加值产品为主的出口结构不仅不利于提高外向型经济的竞争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且也容易遇到反倾销、技术壁垒等方面的贸易摩擦。 因此,目前财政政策的目标应适时调整为预防通货膨胀、为各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而此时主动转向中性财政政策可谓是正值时机、对症下药。 三、以人为本,积极促进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说明了发展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向中性财政政策的转向也必须以人为本,才能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而言,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新一轮体制性、结构性税制改革要注重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统一,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为模式的税改涉及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地方税、农业税制和税收管理体制等方方面面,体现了广义税收中性所内含的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效率原则包含两个层次,一是行政效率原则,提出了税务工作应努力减少自身给微观主体带来的效率损失,具体而言我们应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种走私活动,严格杜绝偷税、漏税、骗税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简化税制和办税手续,增强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意识,使税收征管走上法制化、人性化轨道。二是经济效率原则的宏观非中性,即税收应发挥对经济、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宏观结构性问题调控的“奖抑效应”,按照不同领域税负水平有增有减的原则,对有利于实现五个统筹的投资、消费实行低税率、轻税负,相反,对于一些发展过热的或环境污染、能源浪费严重的行业或行为加征重税,倡导人们的健康投资和消费观念,促进市场机制发挥最大效率,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公平原则同样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公平承担税制负担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社会公平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各项税费改革的步伐,特别是要坚决取缔农村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逐步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实现横向公平,同时更好的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内在稳定器”功能,实行综合与分类征收相结合,提高扣税标准,加大对高收入阶层的征收力度,运用免税手段支持弱势群体如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促进各阶层以能力为标准分担税负的纵向公平原则的实现,充分发挥税收对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功能;二是经济公平原则,要求我们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完善消费型增值税试点推广工作,消除重复征税,激发民间投资消费热情,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为社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调整直接财政支出范围、增加转移性财政支出比重,多渠道落实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国债直接投资除了继续完成积极财政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在建项目的收尾工程外,向五个统筹领域倾斜并注重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功能,比如进一步支持西部生态破坏严重地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平衡的协调统一,打破过去仅仅以财政投入拉动多少GDP增长速度为考量政策的唯一标准,更多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只有当经济、社会与自然三者协调发展,才能使物质财富积累的同时,维护生态文明,创建精神文明,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财政补贴、贴息等转移性支出形式,加大转移性支出力度,改善转移性支付的办法,逐步实现公共产品的均等化,更切实的让人民群众受益。如在向三农倾斜方面,配合直接投资向农村诸如水、电、气、道路基础设施倾斜,财政转移性支出可以采取“增收”与“减负”并举的方式:在增加农民收入这方面,一方面在流通环节间接补贴保护农民的合理收益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如利用财政资金建立农副产品的价格保护机制,以合理的保护价收购农副产品,并对农民购买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必须的生产资料实行优惠价格供应,另一方面可以运用粮食风险基金作为资金来源,更多采取直接补贴农民方式,并加大这一补贴占粮食风险基金的比重,此外还可拨出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性专项贷款,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贷款实行贷款贴息,以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转型等;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重要的举措就是加强对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如财政能有效的支持逐步取消农村地区的基础义务教育收费,则根据目前我国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收费水平,作一个保守的估计,许多农户每年就可从这项教育体制改革中减轻负担200-300元,同时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和健康水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阳光财政。以人为本的中性财政政策的实施应该在强化预算内部监督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更多的重视来自审计部门、人大以及作为纳税人的公众的外部监督,促进预算高度透明、谋取公众利益的最大化为特征的阳光财政的实现。为此,首先要在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的基本管理模式、国库集中收付模式、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预算改革:部门预算中的细化预算、透明预算是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改革的基础;规范的国库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又是落实部门预算、保障政府采购的条件;政府采购反过来又为部门预算提供依据、为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操作客体,这些同步推进、相互配合、彼此促进的改革必将极大的提高预算透明度和内部监督的刚性。其次,注意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结合,提高监督有效性。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方面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的干涉,但由于其归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既要对同级政府负责,又要审计监督同级政府的财政行为,因而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客观性不可避免要受到影响和削弱,另一方面,宪法、预算法和审计法赋予了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计监督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它的工作班子还欠缺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有效、高质量的服务能力,因而在目前建立人大审计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只有把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得人大与审计机关对财政监督工作更富成效、更具权威。最后要自觉转变政府观念,积极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能够了解预算、参与预算、监督预算。要逐步做到政府预算收支计划的制定、执行以及决算的形成等过程都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知情,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听取和注意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阳光预算、阳光财政。 财政研究论文:农村资金财政研究论文 一、农村公共品的理论分析 农村公共品是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用于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公共需要的一类物品。对于农村公共品而言,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其财政保障作用,通过一定的机制,保障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这是由农村公共品的性质决定的。 (一)农村公共品具有一般公共品的性质 1.农村公共品具有非排他与非竞争的特性。由于存在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在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中,基于市场的资源配置将会出现“搭便车”现象,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供给不足,难以达到帕累托最优。而政府的强制性融资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该问题,实现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 2.大多数农村公共品具有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将导致私人的边际效益与成本偏离社会的边际效益与成本,无法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所以农村公共品的市场供给是无效的。为了保障其有效供给,政府需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通过矫正性的税收、财政补贴等手段,调整私人边际效益或成本,矫正外部性。 3.部分农村公共品具有规模效应。部分农村公共品的单位成本会随着供给规模的增加而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如就农村科技推广这一公共品而言,小村庄的分散供给是低效率的,但是当土地相对集中后,可以更好地使用新技术、推广机械化,产生规模效应。这类农村公共品的市场供给同样是无效的,会出现私人收费成本过大、浪费性重复建设等问题,所以应当由政府通过一定机制保障其有效供给。 (二)农村公共品具有区别于一般公共品的特性 1.农村公共品具有生产分散性。农村公共品的生产分散性是指农民能够用于公共品供给的资金较为分散,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村分散的经营方式决定的。由于存在这种生产分散性,一些在城市中可以由私人提供的公共品,在农村中只能由政府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保障其有效供给。 2.农村公共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农村公共品的受益范围相对较小,因此农民就能够通过一定的渠道反映其实际需求,上级政府也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了解农民的需求意愿,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合理的供给决策。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农村公共品是否有效提供,直接关系农民的受益程度,因此农民也愿意表达其需求意愿。基于这一特性,政府的财政保障机制,应以满足农民需求为基础,使上级政府的供给决策能够反映农民的需求意愿。 3.农村公共品具有边缘性。所谓边缘性是指农村社区处于中国行政区划的最底层,乡镇以上各级政府提供的全国性或地方性公共品都有可能覆盖到农村,这就使得农村公共品供给具有多层次性。这一特性要求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保障机制,应当以供给资金均衡为目标,通过合理确定其供给决策,保证公共品在农村分布的数量和质量。 二、现行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财政保障机制的缺陷 (一)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有限 在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中,地方财政收入,特别是基层财政收入,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收入主要由一些税源广泛、税收收入稳定、征收成本较低的税种组成。但是,相比之下,基层财政收入则主要依靠一些小额、零星的税种,基层财政缺乏支柱财源。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农业税和特产税取消后,基层财政空间被进一步压缩,预算赤字缺口比较大。为了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与完善,2006年起财政每年将安排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其中中央财政每年将通过转移支付补助地方财政780亿元,但这与税费改革之前政府和农村社区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每年实际收缴的1500亿元~1600亿元相距甚远。税费改革使得基层财力受到影响,削弱了其能够用于农村公共品的财力保障。 (二)基层政府支出范围不合理 在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基层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之一就是提供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品。但是,目前基层政府的支出范围偏大,挤占了原本应当用于公共品供给的一部分财政资金,导致公共品供给的财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县乡两级的人员经费支出增长大大超过财政收入增长,尽管近几年对乡镇进行了合并或撤销,但也存在减机构不减人员的问题。行政体制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政府运行成本上升。 (三)转移支付难以体现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资金扶持 1.专项拨款难以体现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图。在各项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应当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积极性。但目前专项拨款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资金范围太宽,用于支持准区域性公共品供给的资金所占比例较低,数额较少;另一方面,在确定拨款额和配套资金的配套率时,并没有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地区间公共品提供水平上的差距,而且容易诱使一些地方政府伪造配套资金,调取专项拨款。 2.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目前财政部门只管拨款、不问资金使用去向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这使得中央拨付的资金在使用中存在严重的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等问题。而这些资金经过层层截留,下拨到农村后,基层政府往往还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资金、项目运作,这些机构和行政人员也占用了大量的资金,这都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导致能够真正用于农村的项目资金很少。 三、完善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财政保障机制的对策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基层政府的职能范围 1.应改变现有基层政府的财政体制,借鉴先进省份经验,全面推广“乡财县管”。乡镇的财政可以由县级政府负责管理,这样可以利用县级政府的财力,有效提供农村公共品,同时利用县级财政的约束力,防止腐败现象、资金挪用现象的发生。 2.乡镇作为一级政府仍有必要存在。截至2004年底,我国县级单位共有2862个(其中县级市仅374个),而村民委员会共有652718个,不可能由县级单位直接面对行政村,在二者之间应当有一级乡镇政府,并逐步将其发展为社区公共事务活动的中心,这将更加有利于农村的发展。 3.基层乡镇政府的职能应当有所转变。即从现在的全能型、多功能的政府向有限功能的政府转变。其首要职能应是保障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满足辖区范围内居民的公共需要,其职能范围应当被界定为接受县级政府的委托,负责农村公共品的具体提供过程,并向县级政府负责,保证农村公共品的数量和质量。 (二)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供给决策权,稳定供给资金来源 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品的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间供给决策权的混乱有关,因此,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的决策权,才能稳定农村公共品的资金来源,确保农村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具体而言,中央政府应当负责提供全国性公共品,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并确保其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均匀分布。对于地方性公共品,应根据受益范围,由地方各级政府提供。对于准区域性公共品,如农村病虫害防治、农村职业教育等,在地方政府供给的同时,中央应适当干预地方的供给决策。通过明确的制度安排,确定各级政府的供给决策权,稳定农村公共品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品资金的供给问题。 (三)完善地方税体系,壮大地方政府提供农村公共品的财力 取消农业税之后,地方财政尤其是基层财政的负担比较大,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为此,必须加强地方税体系的建设。 1.在合理界定地方收入规模的基础上,明确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建立地方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和地方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双重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主要措施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将其由附加税改为专门的地方流转税,从而保证地方税税基的广泛、收入的稳定、征管的便利。 2.完善辅助税种。财产税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税种,具有税基稳定、税收收入保障性好的特点,结合我国国情,在规范地方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完善财产税、资源税及一些行为目的类税收,并将其作为地方税收的辅助税种。 3.在全国统一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中央下放部分税收的管理权限,地方根据情况确定税种,决定具体税收制度,确定开征或停征,即地方对一部分税种具有相对较完全的税收管理权限。 (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1.建立促进地区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为了保证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的均衡分布,应通过促进地区公平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地区之间的既得利益,逐步缩小地区之间财政保障能力存在的差距,实现财力水平的相对均衡。特别是对目前财力不足的贫困地区,应提高无条件转移支付所占的比重。 2.注重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逐步缩小辖区内地区间财力的差距。加大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利用转移支付制度来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保证不同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均衡,特别是对存在辖区外部性的农村公共品(如环保和教育)应当通过转移支付,对供给方做出一定的补偿,实现外部性的内在转移。 3.调整现行转移支付的结构,充分发挥专项拨款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保障作用。对专项拨款进行合理分类,同时在确定地方政府配套比率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保证专项拨款的合理分配,同时加强对专项拨款资金的管理,争取实现转移支付资金的“一步到位”,避免资金的再分配。 (五)完善其他配套措施 1.农村金融扶持。考虑到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仅仅依靠有限的财政投资显然是不够的,因此,政府应适当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首先,给予支农贷款税收政策优惠,对支农贷款给予合理的补偿,如建立贷款利息补贴制度,通过补贴贷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其次,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如通过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以及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 2.简化政府层级,推广省直管县。我国基层政府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等都和我国政府级次过多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目前有五级政府,实行“一级政府,有一级财政”,而且每一级政府又都要求机构健全,并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对应,这无疑会导致基层政府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员增多。为此,应借鉴国际经验,简化政府层级,推广省直管县,将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改成平级政府,市级政府只管理城市自身,县级政府改由省级政府直接管理,取消市级财政与县级财政的结算关系,从而减少财政资金的流转环节,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政研究论文: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研究综述 【摘要】本专题文献综述共涉及四个部分。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第一部分将就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宏观关系进行文献研究综述;第二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支出;第三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收入;最后一部分的综述内容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预算之间的关系。 一、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宏观关系 ⒈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关系的基础 尽管有少数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而非公共财政学的研究范畴赵志耘、郭庆旺,但目前学界大多将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社会保障,尤其是基本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产生联系的主要原因是基于社会保障纯的公共物品性质胡鞍钢。正因为如此,社会保障成为最大的政府开支方案,。虽然有学者认为社会保障并非纯的公共物品,而是介乎社会公共需要和私人个别需要之间的,在性质上难以严格区分的半公共物品,但仍然承认它常常要由政府部门给以提供高培勇。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拨款成为社会保障资金的一个固定的和主要的来源渠道,也是政府站在社会保障前台的标志郑功成。总而言之,社会保障的公共或半公共性质以及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产生联系的基础。 ⒉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关系 林治芬认为,从历史发展进程上看,随着經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财政体制从原来的国家财政转变为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方式从原来的企业保障转变为社会保障。因此,市场经济是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共同的来源。从时间顺序上看,社会保障则先于公共财政产生。在社会保障普遍发展成为一种制度时,就自然融入了公共财政之中林治芬。除了来源上的一致性之外,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共同点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林治芬:社会保障和公共财政的主体都是国家;分配对象都主要是剩余产品;分配特征都包括强制性和无偿性;两者的作用目标都是为了弥补完全市场的缺陷。因此,社会保障的本质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相应地,公共财政理论也要求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有效的稳定机制而存在刘颖,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是政府转变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张左己。 此外,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的三大职能之间也联系密切:林治芬认为,从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方面分析,国家发行国债常常借助于社会保障基金,世界各国普遍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一定比例用来购买国债。公共财政分配职能中的福利性转移支出本身就是社会保障的内容。在公共财政稳定经济的职能中,社会保障税税率以及社会保障支出等可以自动调节经济波动林治芬。而张馨、袁东等人认为,通过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平抑经济运行的萧条与过热,是公共财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现稳定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下的济贫支出和失业保险费支出与经济形势的反向运动具有促进经济回升或抑制经济衰退的作用张馨、袁东。 目前,学界已基本达成普遍共识,认为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的主要组成部分。相关政府高层指出,要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李岚清。在学术界,有学者通过对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历史发展的研究,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全,与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直接的关联,社会保障是国家财政资金运用和现代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方面王家新、乔均。另有学者分析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尚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使整个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蔡社文。社会保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表示,各级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由目前的%左右逐步提高到%%。财政预算超收部分除法定支出外,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张左己。相应地,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也已是普遍的共识: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财政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对社会保障事业投入力度不够张高峰,社会保障是目前财政收支项目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缺位”领域高培勇。而正是由于政府支出用于增加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很少,使得公共预算没有引起公众关注刘怡。除了资金上的支持之外.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还体现在:承担社会保障运行的费用和实行税收优惠两个方面郑功成。 当然,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林治芬认为,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就主体而言,政府是财政分配的唯一主体,而社会保障中的分配主体除政府之外还包括其他类型的社会性团体;第二,社会保障的集中分配程度要低于财政分配,社会保障的分配是财政分配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财政资金的分配完全遵循无偿性的原则,而社会保障这里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的分配则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林治芬。 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的相互影响主要体现在收入和支山两个方面林治芬:从收入方面看,社会保障基金实质上是财政资金的转移和让渡,如果不征收社会保障税费,那么这部分价值就会以利润或所得税的形式流入财政收入。同时,社会保障基金节余为政府举债提供可能,社会保障基金成为政府公债的重要筹资渠道,这必然会对财政分配产生很大影响。从支出方面看,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支付方式、范围和标准等的确定与调整,都会影响到国家财政支出。比如企业社会保险费税前列支会减少财政的所得税收入。至于由财政预算内支付的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项目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力就更为直接了。社会保障的资金收支数量直接、间接地影响财政收支分配的规模和结构。社会保障多收了,财政势必要少;社会保障支出增加,财政负担必然加重。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不同组成部分性质有所区别,与公共财政的关系也因此有所不同:国家财政应当对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事业承担主要责任,而由于社会保险最终追求的是自我平衡,因此国家财政应当与社会保险保持适当距离,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宜盲目追求规模,应当适量郑功成。林治芬也认为,在社会保障的三个子系统中,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的财政性要强于社会保险。就社会保险而言,国家只承担一种组织管理职能而不应过多介入林治芬。但是面临目前社会保险资金紧缺,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欠债问题,大多数学者则认为政府有责任通过扩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来弥补历史欠账。 另有学者研究了预算外资金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预算外资金也应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但它是各个部门、地方、单位、企业小金库的基础,由各个部门自行筹集和使用,除了用于公共支出外,很大一部分用于实物发放、职工福利和应付政府各个部门的集资摊派。这种做法与地方社会保险金社会化的统筹,存在利害冲突,违背了社会统筹同舟共济的原则,阻碍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中国城市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 财政研究论文:浅谈财政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方法 【摘 要】现阶段,财政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了解财政收入及支出、制定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统计分析方法在财政研究中的应用,不仅能够提高财政研究有效性,还能够保证财政工作顺利进行。文章将对统计分析方法概念及其重要意义进行分析和研究,并阐述统计分析方法在财政研究中的具体应用,以期为我国财政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财政研究;统计分析方法;概念;应用 一、前言 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财政工作面临的压力日渐增大,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财政分析工作,积极引进统计分析方法显得尤为必要,利用统计分析方法,不仅能够更加直观、清晰了解各项工作实际情况,还能够提高财政分析工作准确性,为此,加强对财政研究中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具有积极意义。 二、统计分析方法概念及其重要意义 1.概念 统计学主要研究对象为客观事物数量特征及关系,作为一种关于数据收集、整理及分析等一体化方法论科学,也是实证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统计分析法将研究对象的数量、规模等各类数量关系作为基础,通过揭露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律等,最终对事物做出准确的解释及预测。 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电子应用设备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一部分,为统计分析法的推广提供了极大支持,统计分析法也逐渐成为各学科研究中的重要方法。在具体应用中,通过利用分析法中的数学方式、模型等获取相关数据、信息及资料,并进行整理及分析,最终获得定量结论,实现研究目标。 统计分析法是一项科学的分析方法,在具体应用中,要确保历史统计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缺乏准确性,势必会直接影响后续决策科学性。 2.重要意义 统计分析法在财政分析工作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统计人员及部门需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一项完整统计调查活动涉及调查、设计及整理等多项内容。为此,在完成调查工作后,便要进行分析工作。利用统计分析法开展财政分析工作,不仅能够为管理者提供完整的统计分析报告,提高决策科学性,还能够客观、具体反应财政各项工作实际情况、提高财政人员工作质量及效率,在编制统计分析报告过程中,能帮助财政人员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学习和提升,以提高财政研究工作水平,为此,利用统计分析法开展财政分析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三、统计分析方法在财政研究中的具体应用 1.合理确定选题 选题是财政分析工作的首要环节,具体可以通过积累统计数据方式进行,将数据进行对比,并对不同之处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定选题方向,还可以通过对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解,将实际工作作为根本出发点,以更好地完成分析报告。不仅如此,还可以通过了解时事等方式完成选题工作,并将本企业作为题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章制度,为后续财政研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收集相关资料 资料作为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依据,没有资料的支持,那么研究工作也将无法开展,在进行分析之前,收集相关真实、完整的资料十分必要。在资料收集过程中,需要加大对资料严谨性的关注力度:首先,利用统计报表,由于统计报表各项目较为完整,利用报表收集相关资料,能够保障资料完整性;其次,收集相关部门资料,财政研究工作涉及范围较广,为此,为了能够提高资料全面性,要加强对原始资料的收集;再次,整理专题资料。整理的专题资料主要是对某个目标进行研究,具有一定针对性,利用这类资料,能够提高研究工作有效性;最后,实际调查是最为直接的一种方式,财政人员能够直接获取自己所需的资料,能够保障资料质量。 3.加强对资料的整理 通常情况下,原始数据资料不能够进行直接汇总,需要进行相应加工和整理。目前,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代替手工形式整理资料,如利用excel软件统计数据,将数据录入到计算机当中,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同时,财政人员可以利用平衡推算、因素推算等形式对数据进行相应的估算,对数据进行排序和分类,最后构建统计图表,以清晰的查看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相比较传统统计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最大限度减少失误,提高财政研究有效性。 4.选择合理方法进行分析 统计分析作为关键环节,选择合理方法能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常见的财政研究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对比法,将存在关系的要素进行对比,如静态或者动态对比;第二,分组法,主要是指按照统计分组理论,将数据资料进行分组处理,如比例等,而后开展分析工作;第三,平均法,利用平均指标分析财政现象的构成特征、依存关系等,揭露财政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等。除了上述方法之外,还包括动态法和因素法,在具体使用中,可以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 5.制定分析报告 制定统计分析报告是对上述过程的总结和归纳,为此,统计分析报告要在统计资料基础之上,应用简洁、明确文字进行表述,充分反映客观现实。在统计分析报告编写中,要注重采用说明性应用文体,提高措辞规范化,清楚的表达事物之间的关系。 结论:根据上文所述,统计分析方法在财政研究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为此,财政人员要重视该方法,并加大对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力度,结合丰富的实践经验,使统计分析法在财政研究工作中最大限度发挥积极作用,从而提高财政研究工作有效性。 财政研究论文: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特色与趋势 摘要:地方财政研究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和政治学等学科,为更好地解决当前地方财政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智力支持。本文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1994―2013年中国地方财政研究论文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到的数据为基础,对20年来中国地方财政问题研究的特色与趋势进行描述和分析。我国地方财政在对过去30年中国经济增长起到助力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学术界对地方财政问题的关注度基本处于有增无减的态势,从文献检索中发现虽然地方财政的发文数量在增多,但是综述性统观的文章仍然偏少,即便是已有的综述也仅是对已有文献在内容上的简要概括和重复,缺乏地方财政研究领域相关基本数据的支持。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要注意前车之鉴,已有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不应该在未来的研究中持续出现,要结合实际调整研究方向,既需要在做好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也注重实证研究,更需要根据地方财政运行中显现的种种问题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更好地推进学科向纵深领域不断发展。 关键词:地方财政;府际财政关系;财政结构:财政研究 一、引言 地方财政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地方财政具体包括省(直辖市)级、市(地区)级、县(市)级和乡(镇)级四级,保持地方财政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一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按照“放权一让利一分权”的路径逐渐展开,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进行了调整。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在分配关系上实现了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还是有一定的遗留问题,比如省以下的分税制并未彻底落实。我国地方财政在对过去30年中国经济增长起到助力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利因素,学术界对地方财政问题的关注度基本处于有增无减的态势,从文献检索中发现虽然地方财政的发文数量在增多,但是综述性统观的文章仍然偏少,即便是已有的综述也仅是对已有文献在内容上的简要概括和重复,缺乏地方财政研究领域相关基本数据的支持。以数据为基础的文献考察不仅能为后续的研究提供坚实的事实基础,也能提供某种理论延伸的契机。 为了弥补既往研究所缺,需要系统、科学、客观地分析我国地方财政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趋势,本文将根据CNKI 1994-2013年中国地方财政研究论文检索的相关数据,通过对有关文献标引的关键词进行考察分析来展现这一研究的发展和变化。对于论文来源需要作以下两点说明:(1)不可否认,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超过3000家,发表地方财政研究的论文很多,CNKI来源期刊是其中一小部分,但CNKI来源期刊无疑是有极高的文献收藏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覆盖每一个学科与空间,目前是作为考察与评价我国学术现状及学术影响力的有力工具,权威性毋庸置疑,因此,其有效性是明显的;(2)CNKI收录的文献来源包括期刊、报纸、硕士博士论文、会议论文、图书等,每一类型文献都有自身特点,从文献的时效性、规范性、理论性等方面综合考虑,学术文章能兼顾上述特征,因此本文数据检索与统计的基础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当然,少部分符合此条件的期刊没有进入中国知网,但由于本文并不对某一特定期刊进行统计分析,而是较长时段的总体情况考察,因此对结果的影响差异可以忽略。 二、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概况 从CNKI中选取1994-2013年这20年有关地方财政研究文献的关键词后,基于分布与聚类考察的目的,首先将每年出现频率最高的部分关键词列出,并统计这些关键词在每年文献中出现的次数,这样做一方面考察了每年地方财政研究中“最热”关键词的分布,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地方财政研究重点的变迁。表1就是从CNKI的中国地方财政研究文献中选取的在各年份出现频率较高的13个关键词,关键词旁边括号中的数字表示该关键词在当年文献中标引的次数。其次就是将选出来的13个关键词按照相近性或相关性进行分类,根据每一类中各关键词主要涵括的研究领域进行“分块”研究,以便我们对地方财政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有更清晰明了的认识。 为了使关键词所反映的主题既有针对性又不失全面性,本文对所选取的关键词进行了一定的处理: (1)去掉了一些虽然出现频率非常高但含义过于宽泛或者针对性不够明确的关键词,比如“地方政府”、“财政政策”、“转移支付”和“公共财政”,这样做更容易抓住关键词所反映主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合并了含义大致相同的关键词,比如将“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并入“地方财政支出”,将“物业税”划人“财产税”统一用“财产税”进行统计,“地方财政困难”和“地方财政困境”虽然一直出现但是频次不那么高,所以统一划入“地方财政风险”进行统计;(3)每年度选取标引次数最高的13个关键词,对于频率相同者,选取和地方财政研究领域关联性较大的进行统计;(4)有些板块的研究与板块中具体关键词重复,如地方财政收入板块与关键词“地方财政收入”相同,这表现出总体与具体的差别。 表1反映了1994-2013年间我国地方财政研究的主要方向以及研究发展变化的过程,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地方财政研究中出现频数最高的关键词,表明了当年研究的“最热点”,也为大致掌握中国地方财政研究方向的变化提供了客观的数据和资料。通过对1994-2013年间研究的高频关键词进行初步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地方财政研究涉及地方政府职能的方方面面,重点研究地方政府收支活动。与此相关反映在表1中就是有些关键词虽然不是每年都以最高频出现,但始终排在前列,只是排序稍有变动,如“分税制”,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内容最多的一次财政体制改革,在整个改革历程中是极为重要的篇章,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夯实了基础,其影响之深远是不言而喻的。有些关键词在前几年几乎未出现过,但是在后几年突然变成了高频关键词,比如“地方政府债务”,与此相反,有的关键词在前几年出现频率较高。但是近几年出现的频率在减少,比如“农村税费改革”,这显示出了地方财政研究的政策导向性和时效性。20年间,“分税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各占据了5年的最高频关键词,“地方财政风险”变动的幅度与其他关键词相比显得较大。总体上来看,各关键词在每年出现的频数基本都在增加,表明对地方财政研究的关注度在不断上升。 三、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板块结构 在对1994-2013年CNKI中地方财政研究文献标引关键词进行粗略的分布考察之后,我们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做进一步更细致的聚类分析,同时也从一定角度对关键词分布的内在联系进行考察。根据表1中所列地方财政研究的高频关键词,将20年间地方财政研究领域划分为以下四个板块: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支出、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地方财政运行,每一板块下再划分细的分支研究方向。以下就是将表1中所列关键词对应到上述四个板块中进行的简要描述与分析。 1 地方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按照来源主要分为税收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非税收入②、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表1所列的文献标引关键词中主要涉及如下三个:地方财政收入、地方税、财产税。考虑到部分关键词间的关联性,下文会将这些关键词放在一起进行分析。 图1中“地方财政收入”词频变化的总趋势为先下降再上升,1994--1999年基本处于下降阶段,1999---2003年较平稳,2004--2012年上升速度很快,词频从14增加到了125.9年间增加了近8倍,到2013年又略微有下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自2007年以来,中国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首次超过中央财政收入。2011年全国财政预算收入10.37万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收入5.13万亿元,地方本级收入5.24万亿元,这也是1999年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首超50%。这就不难理解近几年地方财政收入研究迅速上升的原因,撇开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提高这一事实不说,对财政收入的研究是地方财政研究不可回避的话题,其重要性在地方财政研究中是不言而喻的,分析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及其规模,使其管理更符合现代化建设和保证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1994年分税制改革划分了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管系统,对地方税这一新出现的概念的研究必然会呈上升趋势,随着改革的推移,地税系统逐渐完善,对地方税本身的关注度逐渐降低,标引次数也随之略有下降。2005年之后,对地方税的研究开始处于平稳状态,但这并不绝对代表着对地方税的研究在减少,合理的解释应是对其研究不再停留在宏观层面,而是细化到对地方税具体税种的研究,对地方税某一领域的深入研究逐渐成为地方财政研究的发展方向,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财产税。从图3中可以看到对财产税的研究从分税制开始时就有,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趋热,2011年之前基本处于上升状态,但真正开始被研究是在2004年。2009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属于财产税),对应在图3中表现为2009年到2010年财产税这一关键词的标引次数陡然上升,一年内增加了63%,在2010年达到了峰值。再进一步细分,对财产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物业税,也就是后来的房产税上,2011年房产税在上海、重庆等地开始试点改革,可以说多年探讨开征可行性的研究初步有了结论,当然在此并不是说房产税在全国开征有了可行性,只是既然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实行改革,再去探讨可行性的意义就不再那么显著,对房产税的研究就逐渐开始下降,因而财产税的研究标引次数也就开始下降。 我国现阶段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很多国家都把财产税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目前我国地方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与土地、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和收费,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土地财政④,因此,构建较为完善的地方税种体系,培植较为广泛和稳定的地方税税源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将现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整合为财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开征的可行性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 2 地方财政支出 与地方财政收入相对应的是地方财政支出,地方财政支出是地方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主要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致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科教、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支出。地方财政支出的方向直接显示着地方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支出的规模不断扩大,对支出的范围、结构、规模和监管是研究的主要方向,本板块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地方财政支出、农村税费改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在进行标引关键词统计时将“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并人了“地方财政支出”,事实上地方财政支出研究的分支很多,但在数据统计时发现只有“结构”这一分支标引次数靠前,其重要性可见一斑。从图4中不难发现,对地方财政支出的研究从1994年到2005年间变化并不太大,这是因为我国对财政的传统研究以收入为主,随着近年来要求以支出规模为主进行预算的改革意见的提出,对支出的研究从2006年开始呈上升趋势,并在2009年达到最大值,再结合我国政府在出现变化的年份中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考察,出现这些变化的原因就比较明显了。中央政府2006年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2009年开始实行新农保试点,这些举措都使地方政府开始面临更为严格的财政纪律约束,也迫使地方财政为执行中央的政策而增加了支出。当然我们应该意识到,虽然惠农政策一直在提出,但是财政对“三农”的支出力度依然不够,而对基础建设的支出又过高,支出结构需大力进行调整,所以伴随着支出结构的调整,要着重解决地方财政支出“越位”和“缺位”的问题,优化支出结构,新农保和农村税费改革就涉及调整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 新农保的全称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为原则,最大特点就是政府将对农民缴费给予补贴,并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解决好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尤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提出改变了以往农民自缴保费的筹资模式,由政府对农民投保进行补贴,而这项对农民养老提供保障的重担主要落在了地方政府的身上,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由此也引出一个问题,即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否到位是政策落实的关键,各地方政府在财力方面存在差别因而面对的财政压力也不同,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尤其是到了县一级的地方政府,地方财政的筹资困境已经成为制约新农保良好运行和顺利推进的一个阻碍因素⑤。我们从图4中已经发现在提出新农保试点改革的当年对地方财政支出的研究有明显上升,可见地方财政支出对新农保这一政策落实的重要性,虽然新农保本身的研究稍显滞后,但是也明显的反映出了研究的政策导向性。 同样作为惠农政策,农村税费改革是由中央自上而下推动的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改革,和新农保一样都是为了解决好“三农”问题,是规范农村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最初于2000年在安徽省进行试点,然后从2002年开始逐步扩大到全国各省市,因此在图6中我们可以看到标引关键词从2000年开始出现大的变化,整个发展趋势呈倒V型。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村税费改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也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因此该有的各项支出就无法到位,比如乡镇学校经费捉襟见肘,义务教育投入不足,无法偿还已有债务等,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实力。 无论是财政支出结构改革还是农村税费改革以及税制改革,都是围绕着“公共财政”这一改革方向和目标进行的,归总到一点就是要对我国的整个财政体制不断进行优化,亦即地方财政体制改革。 3 地方财政体制改革 中国的财政体制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多次变迁,但真正意义上的改革还是要从1978年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说起,财政体制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又是财政体制改革的中心之一,归结起来主要是三点:财权、事权、财力,只有这三个要素分配的均衡和谐才能使每一级政府都正常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图7显示了对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研究两个比较密集的时期。一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主要着眼于调整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对省以下财政关系怎样理顺并没有做具体要求,而是由各省自行处理省级以下政府财力的划分,但事实上省以下并没有很好地落实分税制,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也没有明确合理地划分,这就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基层财政困难和基层政府职能的弱化。这种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方式虽然改变了中央政府财政拮据的局面,但却使得县乡政府出现负债,严重影响了政府职责的履行,如农村义务教育、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医疗等,虽然中央政府出台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并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比如“土地财政”的出现与发力。另一个研究集中期是2008年至2009年,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开始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09年中央政府了2000亿元地方债,我国的《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人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⑥,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快速增长,再加上地方政府之前以各种名义举借的债务,不得不考虑此时发债可能引起的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并对土地政策、房地产市场、公共服务的提供等产生影响,因此中央政府发行地方债这一行为必然引起学界的关注。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采取的是自上而下推动的渐进式改革,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项财税制度。本着“朝前看”的指导思想,使我国的财政体制朝着更加规范合理的方向迈进,同时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行为,即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中提到的,使其更具有竞争性,促进中国近30年经济高速增长⑦。在分税制的实施初期,确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其研究也主要集中在优势方面。比如它使得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趋于稳定,直接增强了中央的财政实力。按照税种划分了国税与地税两套税收征管系统,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的同时也有效防止了税收流失。由此可见分税制改革对我国经济调整和优化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没有任何一项制度是可以解决经济社会中所有问题的,分税制也如此。在实施的后期,分税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比如所谓分税只分到了省一级,省以下税收收入的划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事权、财力具有不确定性,在“非对称分权”的情况下,出现了地方财政困难的局面,在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中西部地方,县乡政府负债的现象并不少见。从图8中我们可以看到对分税制的研究基本是处于下降趋势,这可能是因为研究方向转向了由分税制带来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后面的图11中可以看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在分税制实施的后期上升明显。分税制改革后各级政府之间协调力度加大是促进财政分权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4年分税制改革就是一种财政分权的尝试,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地方政府更接近公众,更了解辖区内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选择偏好及效用,因此能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国的财政分权是在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这是与西方财政联邦主义的重要区别⑧。在分税制之前的财政改革主要是围绕着让利和放权来进行,但是有“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的怪圈。分税制引出的财政分权,是一种新体制框架的构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各级政府之间形成了新的权责利关系,明确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边界,这一次分权的改革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增长,但也引出地方政府债务的问题。在图9中对财政分权的研究在2007年才开始出现明显的上升,我们可以理解为随着中央治理方式和中央地方之间关系的变化,财政分权这一改革措施引出的一些在制度设计之初未考虑到的后果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比如近几年的地方政府债务,这些问题在分权的初期是没有显现的,但由于分税制和地方激励机制的不完善等因素随着分权的运行逐渐显现出来。 由于财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央财政紧张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观,中国的财政体制更加规范健全,但是也引发了地方财政运行的种种问题,比如地方财政风险、土地财政等。 4 地方财政运行 财政体制改革至今,主要有两次比较重要的调整:第一次是1994年以分税制为基础的财税体制改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第二次是1998年中央政府提出了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改革目标,试图按照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模式建立财政为公共产品服务、提供财力保障并满足公共需要的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对于体制层面的宏观研究已慢慢淡出研究的重点领域,从以下几个图中我们可以发现研究领域开始转向了由这一制度运行而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一系列影响,主要包括地方财政风险、地方政府债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土地财政等等。 地方财政风险主要有债务风险、收入风险和支出风险等,风险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引起风险的因素,另一方面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即政府能否有效化解风险。从纵向来看,因为一些制度层面的原因,我国地方政府中省市一级财政风险相对较小,而县乡一级政府普遍有财政困难的现象:从横向来看,东中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不同地区的地方财政风险的程度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也有所不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风险的问题就相对比较突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东部地区,抵御财政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强。在图10中我们可以看到对地方财政风险的研究集中在2003年前后,结合国家的财税政策来看,2002年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重担实际上最终落到了基层的县乡一级政府身上,在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的情况下,农村基层政府普遍存在收入困境,政府运转不灵。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本身是好的,但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却非常值得引起注意,因此对地方财政风险的研究自然就上升了。另外,对地方财政风险的研究在2011年前后又有小幅的上升,可以理解为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又重视起来了。 可以说地方政府债务是造成地方财政风险的最主要原因,虽然目前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但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却普遍存在着,尤其是县乡一级政府债务问题比较突出,而且债务来源相对于省市级政府来说更为复杂,这与现行的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都不无关系。目前大多数省以下政府的税收收入分配方式采取的是分成制,更进一步来说,一方面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不清,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又造成财权上移事权下移,县乡政府缺乏稳定的财政收入,上级政府转移支付的规模较小甚至不到位都是债务形成的原因。从图11中可以发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从2010年左右才开始出现明显变化,标引关键词从2009年的41个增加到2011年的109个,两年间这种成倍的显著变化反映了学界对地方债务问题的高度关注。根据统计署2010年的第35号公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是2009年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3倍,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2010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清理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严格控制地方信贷规模,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研究在2010年开始大幅上涨的原因,伴随着控制债务规模的政策出台并付诸实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就逐渐开始下降。 税负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可以说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地方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税制的优化和税收收入的增加,同时税收政策又是影响地方经济的重要因素,税制不合理会阻碍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因此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相对其他年份比较多。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地方经济稳定增长的能力是每一个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上文分析到地方政府债务在2010年左右膨胀到了非常庞大的规模,这极大地增加了地方财政风险,这种负债的形成除了与财政体制有关外,与地方政府一味追求地方经济发展速度也不无关系。由于缺乏健全的约束机制,地方政府倾向于支持“铁公基”等对地方经济发展和GDP增长有直接拉动作用的项目,虽然这确实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得城市土地大幅增值,但是也造成了地方政府的巨额债务负担,这就不难理解对地方债务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在2010年都呈上升趋势,作为二者结合造成的后果,“土地财政”引人关注。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形式表现出一个明显的特征――土地财政,这一现象是伴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土地使用有偿化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出现的,发展的历史并不长,但是普遍存在性和存在的规模不容小觑。在图13中我们也可以发现这一点,对土地财政的研究是在2009年以后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在转移支付力度不够以及不被允许主动发行地方债的情况下,要维持政府的基本运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地方财力的增加,而地方税收收入又难以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房地产业的迅速兴起正好为此提供了契机,在现有的“招拍挂”制度下,地价和房价互相推动着上涨,已成为欠发达地区和新兴地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撑,同时也在各级地方政府中普遍存在着,只是规模大小不同而已。然而这种给地方政府带来收入的模式却使得地方财政收入结构脆弱,经济结构失衡,耕地流失严重,引起民生问题凸显,从长远来看,“土地财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加以改变,尤其是在近几年房价的涨跌成了全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土地财政的研究必然会呈上升的趋势。 四、总结性评述:特点与趋势 以上就是对1994-2013年CNKI中地方财政研究文献标引关键词的分布与聚类分析,所选取的这些关键词涵盖了当今地方财政研究的大多数领域,既包括宏观层面的,也包括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从这些关键词在20年间的分布和数量变化大致可以观察到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变迁特点,并且可预测其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 首先,地方财政研究与时下政府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联系密切,注重时效性和贴近现实性,偏向于政策导向型。从上文的图表分析中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点,各关键词峰值出现的年份往往都是在某项与之相关政策出台的同期,可以说财税政策的变化引领着地方财政研究的发展方向。并且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在未来的研究中,政府财税政策的变化依然会左右地方财政研究的走向,即地方财政的研究依然会是政策导向型。财政本身就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政府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或多或少都会对地方政府的行为造成影响,因此对地方财政的研究必然会随宏观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过去20年对地方财政的研究已经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至于从哪个角度或哪个层面去切人理解各种政策或者改革措施,则因人而异。 其次,规范研究多于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实证研究较少。某些财税政策在出台的初期公众对其比较陌生并且在当时有意义,因而可能规范研究多一些,但随着治理方式和中央地方关系的变化,该政策不再如出台初期那样符合实际情况,此时就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因此可以推测,未来地方财政真正有意义的研究会偏向于实证研究,扎扎实实地解决实际问题。从关键词分析中可以发现,目前对地方财政运行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的成因和对策研究相比1994年前后纯粹的财政理论研究要更加突出。比如,地方财政研究主要围绕分税制来展开,对于分税制制度本身的研究已渐渐淡出,相反,分税制等一系列财税改革措施对现实的经济生活产生的各种影响逐渐成为研究的重点,因为分税制的继续存在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对其实际影响的研究以及如何去补救负面的影响显得更有实际意义,也再次体现出地方财政研究的时效性和现实性。 第三,地方财政研究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并存,微观层面的研究日渐凸显,即更偏向于研究大框架下的小分支。在关键词的统计和选取过程中发现宏观层面的词数量非常多,虽然宏观研究也是学术研究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在如今中观、微观研究的学术价值可能更高一些。中央出台的财税政策本来就是宏观的,如果研究再从宏观层面去进行,就显得缺乏实际意义,作为应用经济学的财政学,尤其是地方财政这一领域的研究自然应该选取较小的主题切入,从微观的层面去研究问题,从学术角度验证具体财税政策的合理性,提出改进意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成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辩证过程,这样有利于中央各项财税政策在地方的落实过程中得到带有学术研究支撑的科学评估,为政策的落实和完善提供实证分析的理论支持。 第四,地方财政研究不仅涉及经济学领域,也涉及政治学领域,“财”和“政”互相影响,密不可分,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有助于推进地方财政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为交叉学科的发展提供契机。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目标的推进,以及地方财政贴近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的特点,对地方财政的研究必然还会出现新的领域。近年来“土地财政”研究的兴起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再加上地方财政与地方政府的各种行为联系密切,在进行研究时地方政府学是不可回避的理论支撑,因此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出现也不是问题。 通过对CNKI 1994-2013年中国地方财政研究论文的关键词相关数据的整理分析,我们从大多数已有文献综述不同的视角出发,对近20年来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作了较为细致的描述和分析。对地方财政收入板块的分析发现,对财政收入的研究呈下降趋势。近几年的研究只是在引起收入变化的具体税种方面有上升趋势,研究方向需要聚焦到“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上来,使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更加公开透明、收支管理更加规范化;对地方财政支出板块的研究发现,与地方财政收入研究呈下降趋势相反。对地方财政支出的研究呈上升趋势,这是目前学术界较为关心的话题,这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不无关系,最重要的是地方政府支出规模近年来呈现膨胀趋势,地方政府普遍负债,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对财政体制改革板块的分析发现,财政体制研究是最具有政策导向性的,在一项宏观政策颁布的当年和前后一两年对该政策的研究一定会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提醒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也要注意紧跟宏观政策的变化,多做实证研究;对地方财政运行板块的研究表明,学术界已经注意到了财政体制改革所引起的一系列或好或坏的后续效应,并适时地提出了科学评估的合理化建议。中国地方财政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要注意前车之鉴,已有研究中出现的问题不应该在未来的研究中持续出现,要结合实际调整研究方向,既需要在做好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也注重实证研究,更需要根据地方财政运行中显现的种种问题不断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更好地推进学科向纵深领域不断发展。 财政研究论文:我国公共财政研究综述 摘 要:发端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在引起中国经济体制剧变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我国财税体制。公共财政作为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学术界引起广大学者的极大关注。当前,国内学者主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内涵、特点,存在问题、实现路径及政策建议等方面展开研究, 本文针对上述问题对公共财政研究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公共财政;改革;研究综述 一、公共财政的内涵与特点 (一)公共财政的内涵 关于“公共财政”这一概念,学术界有如下几种观点:张馨将“公共财政”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或模式。高培勇认为“公共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模式。 贾康则认为“公共财政”是指以社会权力中心代表公众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发生的理财活动,属于社会再生产分配环节上的公共分配。社会主义财政,即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基础上的财政分配。 白文杰给出了公共财政的基本内涵: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套制度框架,是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内容,以弥补市场失灵为活动范围的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方式。 虽然学者们对“公共财政”的定义各不相同,但都涉及到“市场经济”、“社会公共需要”和“分配”这样的关键词。由此可见,学者们在对“公共财政”本质、内涵方面的理解是一致的。 (二)公共财政的特点 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共性”是公共财政最显著的特征。高培勇从三个方面总结公共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公共性。以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作为界定财政职能的口径;第二,非赢利性。以公共利益的极大化作为安排财政收支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三,规范性。以依法理财作为财政收支运作的行为规范。同时指出:上述的基本特征,只不过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底线”,而非全部。张映芹认为“‘公共性’作为公共财政的典型特征,必然贯穿于公共财政全过程”。 冯俏彬总结公共财政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为主,表现在财政支出上,公共支出在全部财政支出中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比重;二是公众参与各项财政决定。其中第二个特征由于涉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更具有实质意义、更加重大的政治与经济问题。因此认为公共财政即民主财政。 二、我国公共财政建设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自1994 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以来,无论是在政策效果、还是在经济效益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果包括:分税制财政体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但是,当前我国公共财政建设依然面临很多的问题。 白文杰指出,我国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1)公共财政收支规模问题;(2)公共财政收支结构问题;(3)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问题;(4)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问题; (5)财政政策问题。 戴微认为,我国在财政信息公开上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现行财政信息公开机制难以满足多层次需求。 许金柜从体制改革的角度,认为当前我国公共财政存在的、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财政的公共性不足。(2)财政体制改革法治化不足。(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整体上均等化效应不足。(4)地方事权与财权、财力不匹配,县乡财政日渐困难。 三、我国公共财政实现路径与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公共财政中出现的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 邓子基认为,要使公共财政制度成为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要改革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和制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支持建立市场化交易与补偿制度。杨志勇则从构建规范化的政府预算制度、规范化的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高效的财政政策调控体系四个方面提出建议。曾康华提出,还须在省以下财政体制、结构性税制调整及预算管理的精细和民主等方面深化改革。 贾康从六个方面针对我国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提出建议:一是实行“扁平化”改革,减少财政层级;二是进一步理清政府事权和职责,形成三级支出责任明细单;三是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呼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税源总分制度;四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五是构建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走创新型国家道路的财税体制;六是改进和优化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白文杰从如下三个方面对我国公共财政建设进行思考:(1)回归政府职能本位,以“公共财政”建设为核心;(2)调整财政收支结构与方向,努力由“建设财政”、“吃饭财政”转向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3)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和管理。 综上,学者们对公共财政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研究框架,在公共财政的内涵、特征、存在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不少共识。在取得研究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重宏观研究、轻微观研究,主要表现在倾向于研究政府在公共财政中的作用,对地方政府、公民、社会组织这些主体的研究较少。这为本文进行下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研究方向. 财政研究论文:土地财政研究:地方政府“经济人”行为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大规模的城市发展,土地财政收入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形成了靠卖地筹资并将资金投入大规模城市经营,形成的财政缺口进一步靠卖地来弥补的地方财政恶性循环,并引发了一系列城市问题。土地财政作为一种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已广为诟病。 土地财政一直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对于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财税制度不合理。二是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三是政府行为失范。笔者认为,土地财政作为一个复杂的问题,绝不是某个单一因素引起的,但各方面因素却应有主次之分。土地财政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应从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入手分析问题的内因,并以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来解释其他因素的作用机理。 一、土地财政现状及问题 (一)土地财政的现状 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金收入所占比重近几年一直呈上升趋势,2010年全国水平达40%,远远高于世界同期平均水平的20%。2011年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万亿元,同比增长22%,占地方财政收入总额36.60%,创下历史新高。而财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17936亿元,同比下降23.1%,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出现财政危机。由此可见,土地收入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支柱,地方政府财政对土地的依赖性过大。 (二)土地财政引发的问题 首先,引发了地方财政的恶性循环。地方政府借助“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方式推高房价地价,进而带动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引发资本大量流向该行业,同时房价的居高不下对其他消费品产生挤出效应,造成经济结构失衡。其次,土地财政还引发了一系列城市发展问题。在以政府为主导、土地为保障的城市建设中,城市土地利用率极低,盲目横向扩张,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城市的规划扩张中,大量的拆迁引发不和谐因素,侵害了当地百姓的利益。 二、土地财政原因分析:基于地方政府“经济人”行为模式 (一)地方政府的“经济人”行为模式 1.地方政府“经济人”行为假定。根据布坎南的理论,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和人,首先应具有“政府人”的特质,该特质要求地方政府完全代表该地区人民和社会的总利益,除此之外没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目标。其次,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由具有“经济人”特质的官员组成的机构,也具有理性“经济人”的特质。 2.地方政府在“经济人”行为模式下多重利益权衡。地方政府利益可以分解为三个层面的利益:地方利益、地方政府部门利益、地方政府官员利益。首先,地方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责任,必须考虑和维护地方利益,这是地方政府的宏观利益。其次,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必须考虑和维护地方政府部门的利益,这是地方政府的中观利益。再次,地方政府是由政府官员组成的,官员的“经济人”特征决定了其必须考虑和维护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这是地方政府的微观利益。 3.土地财政中地方政府 “经济人”行为的具体表现。土地财政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利益分解的偏误。地方政府过多地注重政府部门利益和政府官员个人利益,忽视地方利益,在政府双重角色的权衡中更多地偏向于一种“经济人”的角色。具体到土地财政当中:一是地方政府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赚取收入,忽视了对土地利用的后续管理。二是地方政府热衷于将财政收入投入到对城市的经营中,进一步推高房价地价,赚取土地增值所带来的溢价收入和相关税费收入。 (二)土地财政中地方政府“经济人”行为模式的产生原因 1.激励机制不合理――官员政绩考核制度。我国政府官员的考核制度并非一种完善的激励机制。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设置及权重划分上,往往片面强调用经济增长指标考核干部,不能反映社会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公民的实际利益。例如,只看重GDP、财政收入之类数量指标,轻视反映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潜力、经济运行成本等指标,导致片面追求经济总量的高速增长,而忽视经济质量的优化。 2.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预算约束制度和行政问责制。第一,缺乏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土地财政作为一个财政问题,本应受到预算的严格约束。土地财政的失控发展则表明预算约束严重不足,这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监督机制的法定性破坏严重。一方面,各级政府预算不具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另一方面,执法主体、法律责任的不明确,不可操作性致使部分执法机关和监督部门不严格执行预算法,且无法追究他们违反预算约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缺乏有效的行政问责制度。我国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权责对等意味着首长具有一等的决策权,这就容易造成寻租行为和决策失误。在土地管理中,政府决策失误或失败现象随处可见,但少有官员为此而被问责。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的行政问责制存在不足:一是行政问责主体局限。行政问责的主体目前只局限于政府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的问责,这在上、下级存在连带责任关系时是无效的。而土地财政基本上是地方各级政府都存在的问题,其引起的后果在各级政府中也都相似,上级政府基本不会就此类错误追究下级政府责任。二是行政问责范围局限。目前行政问责仅局限于那些已经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影响的失职事件,而对于那些尚未产生不良影响但可能存在失职情形的行为还没有纳入问责范围。而土地财政问题中的决策失误、短期工程,其危害性在近期一般不能表现出来。三是行政问责程序局限。行政问责启动程序上,目前还局限于党政机关,很少由人大、法院或公众等其他主体来启动。 三、政策建议 (一)构建地方政府综合型绩效考核系统 西方国家在绩效考核方面起步较早,已做出了一些成功的尝试。当前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虽还处于雏形阶段,但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已有了成功的案例。比如香港和山东烟台的服务承诺制,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笔者基于比较适合于我国推行的服务承诺制,提出以下制度建设的参考意见: 1.完善立法。中央应完善绩效考核方面的立法,对政府行为的约束机制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同时中央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据本部门实际,在法制要求的基础之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明确公民在社会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享受的权利与服务,拓展绩效考核的深度。 2. 加大服务承诺的公开化。首先,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服务公众,发展经济”为出发点,提出政府各部门的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其次,应该将服务承诺的标准、投诉程序、违约责任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监督,使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再次,在各个部门的承诺到期日,部门应当做出相应的总结并将其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上一工作年度服务承诺的兑现情况。 3.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可以使承诺的兑现考核明晰。例如香港屋宇署为加强对服务承诺的监督,将客户服务经理的姓名写在办公地点的总接待处,并公布监察机构名单,承诺每年将服务情况的检查结果与已定标准互相对比, 接受监督。参照这些经验,政府部门可以采用内部对比考核以及外部公众实时监督反馈的形式建立考核机制,确保服务承诺的有效兑现。 (二)完善土地相关收支的预算管理制度 1.确保土地收支预算管理的刚性。与土地相关的各项收支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动或超收、超支。另外,可考虑建立土地出让基金制度。 2.确保土地出让专项基金的独立性、安全性及科学性。对于土地出让专项基金,应严格按照《国办10号文》的规定,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应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定期对账制度,确保土地出让专项基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土地专项基金的使用要科学化,明确各项用途的支出比例,确保惠及民生的项目资金到位。 (三)完善地方政府的问责制度 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在构建完善的问责制度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 完善问责制度的法律保障。我国行政问责制度还比较松散,缺乏完整的确保行政责任的法律体系,也没有制定专门的行政问责制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宪法规定的政治问责制度,由于缺乏明确细致的程序性规定而难以发挥效力。所以,要构建系统的问责制度,必须在法律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和保障,将政府官员在决策和日常政务当中失职的情形详细列举出来,对问责的启动和实施程序固定下来,便于实施。 2.扩展问责制度的调整范围。我国的政府官员问责制主要处理政府主要官员违风党纪或影响较大的行为,调整范围过小。政府官员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不应只用接近于法律底线的准绳约束其行为。所以,应加大问责制度调整的范围,将政府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的效果也纳入问责范围,对于决策失误、行为示范应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具体到土地财政问题,就是将政府对于土地出让基金预算的违反,以及城市建设项目投资当中的项目决策失误、低效浪费的面子工程都纳入问责制度调整范围。 3.扩大问责制度的主体范围。我国问责制度的问责主体主要是上级领导,是一种内部问责,缺乏来自社会其他组织以及公民的问责途径,责任的判定不是自下而上的反馈结果,而是由上级主观认定,很难实现客观公正。所以,要实现对地方政府官员全面、客观的问责机制,必须扩大其问责主体。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财政研究论文:民国时期的财政研究及对当前财政改革的启示 内容提要:辛亥革命后,随着现代国家的建立,财政理论研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研究体系也逐渐完善。尽管民国时期财政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但主要集中在“公共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关系、财政制度改革、财政收入来源、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地方财政等五个方面,这对当前的财政改革仍然有着强烈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民国财政思想;财政制度变迁;经济思想史 民国初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财政理论研究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研究体系逐渐完善。鉴于对民国财政思想的研究业已成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图在对民国时期财政研究的概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公共财政”与国家财政的关系、财政制度改革、财政收入来源、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地方财政研究等五个方面对民国财政思想展开全方位的透视。 一、民国财政研究概况 据民国经济学家唐庆增先生的统计,从1928年到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国经济学社丛书共19种31册,在中国经济学社丛书19种中,财政类书籍居第一①,财政类7种,金融类5种,劳工与人口2种,其他5种。 胡寄窗在《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中,对1901至1949年间自撰和翻译的经济著作刊行总数进行了多角度的统计分析,按照学科分类,财政学、经济原理、货币学位列前三。已有的研究表明,“五四”以后,由于自西方留学返国的经济学家增多,逐渐支配高等学校经济科学的讲坛,加之20世纪最初20年译自日本的经济著作多是由西方引入,于是,西方尤其是英美经济原著的译本数量在这一时期一直占据压倒优势。但是,通过对经济学不同分支学科的细分可以发现,财政学著述中以日文译本为多,而经济学原理和货币银行方面则以西文译本为多。以下依据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对民国时期的财政学著作出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这一时期的著作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财政学理论,二是中国财政问题研究,三是外国财政问题研究。 (一)财政学理论 对民国时期总书目的整理发现(见表1),这一时期中国的财政学体系已经比较完善,财政学著作包含财政学、比较财政学、财政政策论、国家财政制度、国家预决算、政府会计、税收、国债、地方财政、战时财政等领域,国人的财政学专著已经超过译著数量,但对于国外财政学著作的翻译仍占据很大部分,译自日本的财政学著作在整个财政学译著中仍然占主要部分,租税理论和市政研究著作则主要译自美国。 (二)中国财政问题研究 由表2中的中国财政问题研究著作构成可以看出,民国时期的税收制度研究是财政问题研究的重点,而在税收研究中田赋以及所得税问题的研究又是重点中的重点。其次关于财政制度与管理体制的研究在民国时期财政制度现代化改革中处于显要地位,关于财政制度的研究专著有《中国财政制度与财政实况》(杨汝梅著,中华书局,1935),《公库制析述》(秦汉平著,公利出版社,1941),《公库制度》(阮有秋著,新建设出版社,1941),《中国现行公库制度》(杨骥著,正中书局,1941),《中国公库制度》(杨承厚编著,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1944),《中国预算制度刍议》(吴贯因编著,内务部编译处,1918),《中国之预算与财务行政及监督》(吴贯因著,建华书局,1932),《中国预算制度与财政实况》(杨汝梅著,中国计政学会,1934),《五权宪法的预算制度》(王延超著,博文书局,1944),《国地财政划分问题》(李权时著,世界书局,1929),《中国财政收支系统论》(马大英著,中国财政学会丛书,1944)。 对中国财政宏观问题的研究突破就财政论财政的研究视角,将财政制度改革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紧密结合,著作有《中国财政论》(金国珍著,商务印书馆,1931),《中国经济建设中之财政》(贾士毅著,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丛书,1932),《中国财政问题》(罗介夫著,太平洋书店,1933),《中国财政问题》(朱契著,国立编译馆,1934),《怎样检讨财政问题》(崔敬伯著,国立北平研究院经济研究会,1936),《中国财政的经济基础》(崔敬伯著,国立北平研究院经济研究会,1936),《中国财政中的金融统制》(崔敬伯著,国立北平研究院经济研究会,1937),《中国财政之病态及其批判》(孙怀仁著,生活书店,1937),《中国财政问题》(叶云龙著,商务印书馆,1937),《中国战时财政论》(闵天培编著,正中书局,1937),《战时的财政和金融》(符灿炎著,商务印书馆,1938),《中国的战时财政》(金天赐著,中山文化教育馆,1938),《财政学与中国财政――理论与现实》(马寅初著,商务印书馆,1948)。 公债作为政府筹资手段不断在国家财政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关于公债问题研究的专著逐渐增多,如《公债论》(晏才杰著,新华学社,1921),《国债与金融》(贾士毅著,商务印书馆,1930),《中国战时公债》(尹文敬著,财政评论社,1943),《公债市场》(投资周刊社编,中国文化服务社,1947),《国债辑要》(蒋士立编,商务印书馆,1915),《内国公债史》(徐沧水编,商务印书馆,1923),《中国的内债》(千家驹著,社会调查所,1933),《中国之内国公债》(王宗培著,长城书局,1933)。 民国时期对财政史的研究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代表著作《民国财政史》(贾士毅著,商务印书馆,1917),《民国续财政史》(贾士毅著,商务印书馆,1932),《中国财政史》(胡钧著,商务印书馆,1920),《中国财政制度史》(常乃德著,世界书局,1930),《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史》(霍衣仙著,北新书局,1936),《中国财政史纲》(谭宪澄著,工商学院,1937),《民国财政简史》(贾德怀编,商务印书馆,1941)。 (三)外国财政问题研究 在对外国财政的研究方面(见表3),统计表明国人对日本财政的研究著作在数量上和研究的广度上都远大于对英国、美国和苏联的研究。对日本的财政问题研究主要涉及财政制度、战时财政、地方财政、公债、税收、国库制度和财政史等几个领域。主要著作《日本财政》(赖季宏编著,商务印书馆,1939),《日本之地方财政》(刘百闵编,日本评论社,1933),《日本之地方财政》(周宪文著,正中书局,1933),《日本财政制度》(南柔编,日本评论社,1933),《战时日本财政》(陈宗经著,商务印书馆,1943)。对英国财政研究的专著有《英国所得税论》(金国宝著,商务印书馆,1924),《英国战时财政金融》(财政金融研究所编,中华书局,1940),《英国战时财政论》(张白衣著,商务印书馆,1945)。对于美国和苏联的财政书籍主要是编译或译著的形式。国人这段时期之所以对日本财政问题的关注远远超过英美和苏联,原因有二:一是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都受到过西方殖民者的侵略,但在走向现代国家方面日本却远远领先于中国,是中国前进的榜样;二是日本崛起后率先将魔爪伸向中国,成为中国的大患,因而国人无论是处于学习的需要还是御敌的需要,都不能不将极大的注意力转向日本。 除了财政研究著作之外,民国时期以“财政”命名的期刊有43种,大概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财政公报,主要公布国民党政府和财政部的命令、法规和章程,第二类是财政评论和财政学报,主要研究财政金融理论,并对有关政策和经济问题进行探讨,第三类是各地方政府的财政刊物,刊登政府的财政法令、公文及财政状况以资事实上和学术上之研究。1939年元旦创刊的财政学学术刊物《财政评论》是我国民国时期创办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财政学学术刊物,发表了许多财政名家的学术成果。此外,还有一些经济类期刊涉及财政问题,如《中国经济问题》(中国经济学社年刊第1卷,1929年3月,商务印书馆发行),刊载有关财政问题的文章17篇。《经济建设》(中国经济学社年刊第2卷,1929年11月,商务印书馆发行),刊载有关财政问题的文章13篇,主要是学社社员在1928年财政会议与经济会议中的各种提案。《经济学季刊》(1930年4月创刊,1937年5月停刊,商务印书馆与黎明书局发行)刊登有关财政问题的文章49篇,在该刊物的各类文章中位居第三。 二、民国时期财政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一)学理上的“公共财政”思想与实践中的国家资本财政 民国时期中国的财政学引入西方的“公共财政”与“公共经济”等现代财政术语,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财政学教学体系。陈启修1924年的《财政学总论》指出:“财政者公共团体之经济或经济经理也;易词言之,即国家及其他强制团体当其欲满足其共同需要时关于所需经济的财货之取得、管理及使用等各种行为之总称也。”类似的分析和观点,在当时几乎所有的财政学著作中都存在着。如我们现今所能见到的20世纪20年代的寿景伟、张澄志,30年代的姚庆三、李权时和尹文敬,40年代的王延超等人的财政学论著,在财政概念的分析上无不如此。而曹国卿的《财政学》在1947年的第三版中,通过分析“财政”词源,明确使用了“公共财政”的概念。当时的公共财政观是从公共经济的角度分析财政问题的,对于公私经济的讨论出现在诸多财政学书籍中。陈启修在其《财政学总论》中基于经济主体的不同将经济分为五大种类,一为个人经济,二为企业经济,三为公共经济,四为国民经济,五为世界经济,并讨论财政这一公共经济与其他经济的一般关系。他用图形的形式生动地表述为“个人经济为几何学上之点,则企业经济为由点而成之线,公共经济为包含点与线之面积,而国民经济则为包含点线面之体积,以个人及企业经济之厚薄为高度,乘面积而得者也……世界经济为各国民之经济之结合,故可用包含各种体积之球形体表之”[1]。 在绝大多数财政学教科书基于公共财政视角以“财务行政秩序论”,“公共经费论”,“公共收入论”,“收支适合论”作为基本框架的同时,有学人基于财政趋势的变化,认为应将公共企业论作为单独的一部纳入财政学中②,虽然这一建议未被著者采纳③,但是,这一问题的提出可以说是从学理上认识到了公共财政与国家资本财政的区别,虽然当时对公共财政与国家资本财政的关系问题还没有较深的认识,但是在民国的财政实践过程中对于国家资本的财政管理体制问题的讨论是值得当下研究者关注的一个问题,毕竟这一问题也是至今困扰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的重大问题。 (二)财政制度改革 公库制度、预算制度和超然主计制度是民国时期财政制度改革的三大主体,这是在广泛借鉴各国财政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出来的。关于推行计政的几个问题,在《计政季刊》中有如下论述,“一国政治的设施,赖财政为基础。而财政又须计政为之监督与推进。在积极方面,则国家凡百兴革事业,有所准绳。可得按既定实施计划。在消极方面,则防止贪污,杜绝舞弊,避免横征暴敛非法之收入。减少不经济之支出。”[2]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府奠都南京后,首先以整顿财务行政为急务,先后公布各种财政法规,成立审计部,又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确立超然主计制度,其理论基于联综组织原则,互相平衡,互相牵制,冀国家财政进于健全清明之途。此联立系统构成包括收支行政系统(统一的收支命令系统),超然主计系统(建设的计政系统),就地审计系统(监督的计政系统),公库出纳系统(独立的国库系统),其执行机关为财政部或财政厅(执行收支系统),主计处或会计处(建设计政系统),审计部或审计处(监督计政系统),中央国家银行或之金融机关(执行公库出纳系统)。以上组织,在纵的方面,则系统分明,各自独立。在横的方面,则联立综合,互相衡制。 在公共财政制度建设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在三民主义的发展框架下,国家资本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鉴于国家资本经营运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建设的成败,因此学术界在讨论国营事业内部经营制度的同时,也开始从国家财政的角度讨论国营事业的预算问题。目前掌握的关于国营事业预算问题的资料有《论编造公有营业基金预算之范围》,载于《财政评论》第5卷第3期;《论国营事业之预算制度》,《我国现行营业预算制度之商榷》,载于《财政评论》第12卷第5期;《公营事业应否适用公库制度论》,载于《银励》(重庆市银行业学谊励进会编)第1卷第5期。 (三)财政收入思想 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改革也是贯穿民国时期税制改革始终的一个重要问题。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设立中央财政机构和地方财政机构。中央财政机构为财政部,作为南京政府管理监督全国财务行政的总机关,总揽全国财政收支。地方财政机构有两类:一类是中央派出处理国家收支的机构,如财政特派员、关监督、盐运使、统税局、印花烟酒税局、直接税办事处等。另一类是处理地方财政收支机构,各省设财政厅,管理全省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对县财政的监督。县设财政科,管理全县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及各项税收。针对北洋政府时期各级财政收支不清,地方截留中央财力的现象,南京政府1928年11月正式公布施行《划分国家收支地方收支标准案》,将财政体制定为中央与省二级制。1934年,南京政府又公布了《财政收支系统法》,将财政体制由过去中央与省二级制改为中央、省、县三级制,提高县市地方政府的地位。1941年起,为适应抗日战争的需要,实行国家与地方自治两级财政,省级并入中央。1946年7月1日,南京政府修正公布《财政收支系统法》,重新确立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体制。 税收改革思想是民国财政思想的主体,不仅在民国时期对中国财政问题研究中有关税收的论著占据了绝对的多数,而且在时人的论著中也可以看到当时对于税收改革思想的重视,“财政学中之最关重要者厥惟赋税”,“将来中国要整理财政,当然首先租税,而租税之中,尤以田赋一项为最重要。”[3]民国时期税收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整顿旧税,创办新税,建立新的税制。这一时期由于大量国外的税收译著的出现,国人对租税问题已经有了更新的认识,但民国战乱不断的环境影响了税收制度的改革,严重迟滞了现代税制建立的步伐。 (四)财政与金融的关系 财政与金融的关系是近代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时至今日,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仍然面临着如何处理政府财政与资本市场之间关系的问题。资本市场和政府财政间的相互关系,从微观经济学视角看,是公私产品生产和融资的两种不同机制;而从宏观经济学视角看,则是媒介储蓄与投资的两种不同机制。从交易费用视角看,两者在资本要素配置上具有基于交易费用比较基础上的制度替代关系,而从产权视角看,两者又具有了内生关系。因为国家是产权结构界定的主体,自然成为影响资本市场效率的根源,而国家之所以构造出特定的产权结构则与其获取租金的财政需要息息相关,反映在中国制度变迁实践上就是:国家及其财政需要既是资本市场兴起的关键,而国家单方面获取租金的财政需要又是造成资本市场困境的根源。 民国时期以财政与金融为研究对象的论著有贾士毅的《国债与金融》(商务印书馆,1933),崔敬伯的《中国财政中的金融统制》(国立北平研究院经济研究会 ,1937),其他关于财政与金融的关系问题散见于报刊中,马寅初和章乃器是当时对这一问题探讨比较多的学者,参见《马寅初全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和《章乃器文集》(华夏出版社,1997)。这一时期学术界对于财政与金融关系的认识已经较为成熟。崔敬伯在《中国财政中的金融统制》中从学理上对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做了精辟的阐述,“‘财政’与‘金融’无论在辞义上,或是在实际上,都应该分清,而不容相混。财政是‘国家经济’(State Economy)的经理,金融则系‘国民经济’(National Economy)的权衡。在‘社会化经济’未曾实现以前,国家经济与国民经济,在体制上,是要分别保持其独立性的。因为国民经济的活动,妨害了国家经济,固不可;但是因为国家经济――即财政――的方便,遂以国民经济为牺牲,使之陷于长期的混乱,当然也不是‘健全财政’(Sound Finance)所能容。所以在实际上,财政与金融,务必要系统分明,不相侵扰” [4]。同时,他也从经济现实出发,认为“现在的经济流通,早不是实物交换经济,也不尽是货币经济,而是‘信用经济’的时代。不仅国民经济要受信用经济的支配,国家经济――即财政――也要受信用经济的支配。政府财政的收支,在数量上很难恰恰相抵,在时期上也不容易恰恰相值;为财政与金融彼此调剂起见,收入多而支出少的时节,可以存在银行,转而流通于市场;支出多而收入少的时节,也可以借自银行,藉资财政的周转。在这信用经济时代,政府虽然属于公经济的主体,无妨同私人经济一般,也可以同银行开户头,也可以向金融市场行贷借;财政与金融,尽可以取得自然而合理的联系,这便是财政学上所称之‘公共信用’(Public Credit)或公债(Public Debt)”[5]。 民国时期财政与金融关系认识的成熟与实践过程中的由财政与金融逐渐融合所导致的局势的失控是否可以作为如今构建立宪式公共财政制度的否证,将是探索财政与金融关系问题的一个独特的视角。 (五)地方财政研究 陈启修在《财政学总论》第五编设“地方财政论”专章,给以地方财政学研究重要的地位,他认为“地方财政学者研究地方自治团体之财政之学问也。地方财政学上之原理,与国家财政学上之原理,相同者固多,不但从一般的理论上言之,所谓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学实必须包含二者而后始得完全。且即从特殊的问题观之,仅观国家财政上之事实,亦实不足明问题全体之真相……故研究国家财政学者同时必须研究地方财政学。” 关于何谓地方的概念问题,直至民国三十一年一月一日(1942年)依照《改订财政收支系统实施纲要》划分之后,自治财政系统才从以往向以省地方为单位改为以县市为单位。中国行政序列向来没有市的建制,城乡之间在行政上并没有严格的区分。1908年清廷实施预备立宪,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第一次以官方的名义明确城市为一政治单位。从此,中国开始了城乡合治向城乡分治的转变。但是,在自治财政建设初期,根据地方税收的实际情形,中央已陷地方于附庸之地位。而欲实现县地方为有独立性之自治单位,举凡地方之管、教、养、卫诸要政,均为实现新县制之中心工作,凡此各项经费当以地方自筹为原则。由于中国县地方原无独立财源,而原有各项规定收入与建立自治财政的要求殊难适应,因此剖析地方财政现有特征,并在建立系统的公共财政进程中探索如何处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同时立足于自治财政,建立地方的税收制度,尤其是理顺田赋与土地税的关系问题,并不断建立健全地方预算制度、审计制度,以及完善地方财务机构建设,提高地方财务行政管理效率,如此诸多问题的提出与探讨就成为民国时期伴随着地方财政建设始终的重要问题。 20世纪20年代随着中国市政改革实践的推动,中国学术界出现了一股研究市政问题的新思潮,产生了一批市政学著作,如前文所述,同时出版了《市政评论》,《市政研究》等刊物。与此同时,面对当时的县乡财政困境,学术界通过调查研究和撰写专著对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与县财政及地方赋税紧密相关的调研即有定县赋税调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县政调查”、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田赋调查以及中央大学经济系田赋附加税调查等等。除调研之外还有大量相关论著出版,如汗血月刊社编辑的《田赋问题研究》、方显廷编《中国经济研究》(下)、刘世仁的《中国田赋问题》、程方的《中国县政概论》,彭雨新的《县地方财政》,朱博能的《县财政问题》。此外,在《地政月刊》《东方杂志》《中国农村》《财政研究》《财政评论》《复兴委员会会报》《益世报财政周刊》《汗血月刊》《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等刊物上还发表了大量与县财政及地方赋税相关的文章。 三、民国时期的财政研究对当前财政改革的启迪 通过对民国财政研究的简单梳理,可以看出公共财政与国家资本财政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近代中国来说一直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虽然建国以后形成的计划经济型财政模式将公共财政内化到国家财政当中,淡化了公共财政与国家资本财政之间关系处理的问题,但现阶段转轨过程中建立的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财政的“双元财政”模式又再次将处理两种财政之间的关系问题摆在了改革者的面前。从经济思想史的视角对民国时期的财政制度改革实践及由以产生的公共财政与国家资本财政之间关系的认识进行整理研究,无疑是对目前公共财政制度建设问题认识的一个有益的拓展。 近代以来随着信用经济的发达,财政与金融的关系逐渐紧密,而以政府主导的社会经济变革又将国家经济与国民经济糅合在了一起,因此对于财政与金融关系处理的得当与否就成为国民经济是否良性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民国时期金融思想和金融制度的逐步健全与完善是离不开积极财政政策的支持和推动的,“财政中的金融统制”,“财政政策中的金融措施”等等提法足可见这一时期财政与金融的融合。时人从学理角度对财政金融关系问题的探讨与实践过程中财政金融政策实施之间的差异,对我们认识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过程中如何处理财政与金融的关系问题提供更为厚重的思想史实。 民国时期的地方财政建设是整个财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部分,伴随工业化出现的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问题,时人在引入国外地方财政研究的同时,从国情出发进行了试点建设并展开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这些宝贵的思想资料对当前解决地方财政问题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 总之,民国时期的财政研究对中国目前财政改革的启发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重视对民国财政思想的研究,这样才能古为今用,更好地服务于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经济形势论文: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平稳的上升期。美国、日本等主要经济体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复苏步伐显著加快,带动世界经济进一步回升。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有所恢复,商品和金融市场明显回暖。从目前情况分析,下一阶段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健康的运行态势,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上较为宽松。 一 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回升 美国经济继续较快增长.目前,各方面对美国经济下一步走势普遍较为乐观。这种乐观情绪是有一定根据的。从需求方面看,消费继续充当着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个人消费支出今年前两个月继续明显扩张;投资从去年二季度起扭转下降局面后,呈现出稳步增长的势头,成为经济增长加速的重要因素。从供给方面看,在服务业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工业生产止跌回升,2003年全年增长0.2%,扭转了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下滑的情况,这是经济复苏基础渐趋稳固的标志。从目前情况分析,2004年工业继续表现良好,天然气、电力和矿业生产的继续稳步增长,延续了工业生产的增长势头。美国今年将举行总统选举,布什政府正在不遗余力地维持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以为其竞选获取有利的筹码。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仍是财政和贸易的双赤字没有得到控制,同时,今年前3个月物价水平连续上升,增幅分别为0.5%、0.3%和0.5%,这引发了对于通货膨胀的担忧。 欧洲经济有望好转。从一些主要预期指标的情况看,欧元区工业生产和服务业出现回升或好转迹象。反映制造业信心的采购经理人指数,今年初以来均高于50的基点,其中,关于订单和产出的评价均为200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服务业采购经理人信心指标的大多数构成指标也分别为2000年底以来的最高水平。这表明微观经济主体对经济运行的信心明显增强。近期,波兰等中东欧10个国家加入欧盟,原成员国将面临一定的资本外流和工资下降压力,整体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可能会受影响,但由于新成员国经济增长相对较快,也会给欧盟经济带来新的活力。俄罗斯经济将继续较快增长。政权比较稳定,经济改革不断推进,以及原油价格继续处于相对高位,这些都是俄罗斯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日本经济进一步复苏。从当前情况看,日本经济回升的动力仍主要来自出口和工业生产。日本出口在今年一季度达到14.5兆日元(约合1320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增长了12%。由于日本企业效益得到改善,企业经营情况出现好转,破产企业连续减少,这对设备投资的增长是有利的。目前,消费尚未摆脱颓势,物价跌幅虽有所回落,但通货紧缩状况仍未完全消除。但总的来看,全年日本经济有望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与此同时,其他亚洲国家,如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经济也将在出口的带动下保持较快的增长。 应该说,目前世界经济的继续回升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伊拉克战争、非典疫情等严重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的风险已基本缓和,压抑许久的投资者信心和消费者信心明显回升,投资和消费活动重新趋于活跃,经济复苏的动力不断增强。其次,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政策条件大都处于多年来十分宽松的时期,都将继续为经济的增长提供支撑。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主要是全球经济复苏依然过度依赖美国经济增长,复苏的基础还不够稳固;日本和欧元区经济仍面临着许多结构性障碍;主要经济体在连续降息和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后,政策调控余地较小;国际石油价格持续处于多年来的高位,提高了世界范围内的生产成本。但总体上看,全年世界经济运行前景是乐观的。根据世界银行最新预计,2004年世界经济增长3.7%,明显高于2003年的2.6%,其中,美国、欧元区、日本经济将分别增长4.6%、1.7%和3.1%。 二、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缓慢恢复 1.世界贸易在曲折中复苏。当前世界贸易总量温和扩张,2003年增长了4.7%。但从结构上看,出现了更趋不均衡的势头,主要表现在美国贸易逆差继续扩大。2003年美国逆差接近5000亿美元,创下新的纪录。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内贸易保护主义强烈抬头,相继出台了大量针对主要贸易伙伴的限制措施。这在国际贸易领域引发了普遍的不安和对立情绪。最近,欧盟已开始了历史上首次针对美国的贸易制裁,相关惩罚措施主要是对美国商品征收5%的额外关税。如果这种限制措施进一步升级为大范围的贸易战,将对2004年国际贸易的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国际贸易领域另一件重要事件是坎昆会议的不欢而散。在此次会议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以农产品贸易为核心的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对立,导致了旨在推动世贸组织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磋商破裂,给全球贸易发展蒙上了阴影。不过,从世界经济运行情况看,经济增长水平的提高对贸易的扩大是有利的,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加快将带动整个国际市场需求的恢复。据联合国预测,2004年世界贸易量将增长7.5%,高于上年的4.5%的增幅。 2.国际投资情况将逐步好转。2000年以来,由于世界经济增长放慢、股市价格缩水、公司利润下降等,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持续减少,到2002年跌至6510亿美元,比历史最高水平几乎减少了50%。进入2003年以来,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减少的势头有所缓解,虽然全年跨国直接投资水平仍处于低位,但资本流动在亚太等局部地区重新趋于活跃。从2003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流向看,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美国大幅度增加,流出略有减少,欧元区和日本外国直接投资流入流出均大幅减少。由于国际投资流向与经济增长水平相关度较高,估计2004年流入美国的资本仍将增加,日本、欧洲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将有所增强。 3.国际金融市场动荡频繁。(1)外汇市场。近两年,外汇市场发生了重大的结构调整。美元强势货币地位大为削弱;欧元稳步升值,受到汇市投资者的普遍关注;日元对美元呈现稳步攀升趋势,在日本央行的再三干预下仍顽强挺升,成为汇市次强货币。这种结构调整过程在2003年发展得如火如茶并延续到2004年初。但从2004年情况分析,美元继续下跌的空间有限。经过较长时间的下跌,美元当前汇价已比较充分地释放了下跌的风险。而且,随着美国实体经济复苏的基础不断稳固,美元汇价已初步止跌,下一步回稳的可能性较大;而欧元和日元得益于经济基本面的支持,也不至于出现明显的下跌,国际汇市整体上可能将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2)股票市场。全球股市在2003年完成了由弱到强的转变,全球股市的涨幅是近年来较大的一年。道·琼斯指数上涨约20%,纳斯达克指数上涨约40%,英国《金融时报》指数上涨10%,法兰克福dax指数上涨约30%,日经指数上涨近20%,香港恒生指数上涨约30%。这样大的涨幅同时也意味着,在经济正常增长的情况下,2004年很难再重现相同的涨幅。但从经济的基本面来看,2004年的国际股市还是谨慎乐观的。 三、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愈加紧密,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影响到国内经济的多个方面。当前国际经济变化趋势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有利有弊,但总体上看利大于弊。 1.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经济体需求增长,进出口贸易恢复,有利于我国外贸出口的增长。今年一季度,我国对美国、欧盟、日本、香港、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出口均增长很快,增幅分别达到34.5%、41.7%、23.4%、29%和31.9%。由于强势美元地位改变后,2004年美元可能在一个相对低价区域波动,因此我国的贸易条件仍将相对有利。另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给国际贸易的扩大带来较为严重的障碍,我国外贸出口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今年一季度,国外对我发起11例反倾销、保障措施等调查,涉案金额3.3亿美元,特别是一些国家在特别保障条例下专门针对我国商品设立了一些非关税壁垒,将增加我国出口快速增长的难度,这种趋势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2.对我国利用外资的影响。当前国际直接投资重新趋于活跃,跨国购并仍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我国在此方面已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对于吸引国际购并资本将有促进作用。境外股本融资的形势也相对乐观。全球股市在止跌转升后,融资气氛已明显好转。这对我国企业在海外上市和发行股票融资比较有利。2003年,“中国人寿”在美国和香港股市同时上市,募集资金达到35亿美元。2004年国内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均有意抓住当前国际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赴境外融资。另外,美元贬值使欧元区和日本的投资商在我国境内采购投资品和雇佣员工的价格降低,这些也将增强我国市场对外商的吸引力。然而,随着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水平的提高,将吸引国际主流资本的流入,我国利用外资也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3.其他方面的影响。由于美元对主要货币汇价大幅下跌,人民币也面临升值压力。虽然2004年美元继续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不大,但国际上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依然没有消除。近年来,美联储连续大幅度下调美元利率,并引发其他国家跟进降息,世界主要经济体利率处于低位,对于我国通过调整人民币利率调控经济运行也有一定的影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石油市场价格居高不下,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经济形势论文:浅析金融危机影响下的我国经济形势 论文关键词:经济发展 扩大内需 论文摘要:尽管受价格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国投资实际增速有所下降,但投资需求持续增长的潜力仍然很大,投资增长的长期动力没有因为短期调整而明显衰减,因此不会出现投资增速大幅下滑的局面。 当前经济形势的概述 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扩大与蔓延,已经对我国的当前经济形成了明显的影响与冲击,特别是对外进出口贸易造成的影响是最为突出的,外销产品不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大幅度的减少,受成本激增、外部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中国部分以出口为主的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一些中小企业面临停产甚至倒闭的困境,原油、钢铁、水泥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与趋势还是被各国所看好。首先,虽然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困难,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还是一直保持向上的。其次,我国政府积极地进行宏观调控,积极稳妥的推进中西部大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开拓国内市场、及时的调整货币政策、扩大内需,以此来拉动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再次,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尽快改变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第三,积极采取相关优惠措施,以资金来支持,加大大学生就业,确保就业率稳步上升。就总体而言,中国经济的增长只不过速度缓慢了而已,但对世界经济早日走出困境将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影响。 国际环境现状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中国的外汇储备盘踞世界首位,多数用于对美国的投资(包括持有美国的国债),国际经济形式的下滑,人民币被迫不断升值,使我国的外汇储备缩水近四成;全球市场萎靡及各国的保护政策以及国际市场的疲软,使我国的产品出口大幅度的下降。 国内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 1、经济社会生活的现象层面上看,现在最突出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基本的自然资源短缺的程度越来越严重,最近几年一些可贸易资源因为中国需求量的急剧增长,把全世界的价格都抬上去了;至于一些不可贸易的资源,比如石油,则出现了供应短缺甚至造成了社会生活的困难。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环境的恶化。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是腐败的蔓延,另一个是贫富差距扩大。这些,都渗透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 2、从宏观经济的深层结构看,问题的发生可以归结为内外两个方面的失衡。内部失衡的主要表现是投资和消费的失衡--过度投资而消费不足。 3、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在宏观经济上的集中表现,是货币的过量供应或流动性泛滥,而货币的过量供应又必然导致房地产、股票、收藏品等资产泡沫的形成或通货膨胀,即消费物价指数(cpi)的上升,或二者兼而有之。 从中长期的观点看,这一问题的危险还在于,它会使我们的金融体系变得非常脆弱,当遇到外部或者内部冲击的时候,就会出现严重的系统性风险。东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经经历过高成长的时期,成就了所谓“东亚奇迹”。但是,它们大多数都因为内外失衡的处理不当,而没有逃脱金融系统的危机,以致损失了几年、十几年的时间,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所以,我们必须尽力地防止出现这样的问题,防止我们大好的经济成长形势出现逆转。 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我国市场潜力依旧很大 经济持续增长可期望。 尽管受价格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国投资实际增速有所下降,但投资需求持续增长的潜力仍然很大,投资增长的长期动力没有因为短期调整而明显衰减,因此不会出现投资增速大幅下滑的局面。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新农村建设、中西部大开发建设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依然很大,为保证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较快发展,保持较高的投资增长率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2、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投资与政策的扶持。 节能减排、扶持农业、灾后重建等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比如,我国将筹集约1万亿元资金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同时,近期国务院又出台了十项政策措施,目标直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到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到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再到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等这些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扩大内需,对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拉动作用。 3、我国现存劳动力资源丰富,高科技人才不断的涌现使产品生产成本降低,生产周期缩短,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开拓占领世界市场提供了前提条件。 从当前中国经济的基本态势看,中国经济的内生机制与内在发展潜力明显。目前受影响的,多是一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及相关行业。随着相关行业因应世界经济形势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因应国家出台的这些措施及时调整发展方向,所受的不利影响或将加速消除。增速保持平稳,符合调控预期,最新数字显示,2008年1至8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为84920亿元,同2007年相比增长27.4%。与2007年同期相比,增速加快了0.7个百分点。 综观今年以来各月增长情况,投资月度增速基本保持在25%左右,投资增速呈加快趋势。随着十项政策措施的调整和实施,中国经济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将在投资与消费的推动中进一步显现。 经济形势论文:浅谈我国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政策 一、我国当前经济形势 当前欧美经济正在经历新一轮的持续动荡,对于处在复苏中的全球经济形成了极大的冲击,受此影响,我国经济不会独善其身,未来的经济运行充满变数。 首先,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需市场惨淡、内需依旧不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短期内未可奏效,必将拖累已经极大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中国经济。换而言之,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实质性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的未来运行充满变数。 其次,由于通货膨胀的拉动和成本上升因素的推动,我国物价上涨势头明显,不仅在短期内难以得到缓解,从长期来看,他们可能会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从而与以收入矛盾为代表的各种社会矛盾相交织,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存在。换而言之,在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上涨之间,物价上涨将是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 最后,在经历了主要依靠增加政府支出和扩大公共投资的拉动经济操作后,其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负作用已经逐渐凸显。鉴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轰炸,经济结构的不平衡时中国被拖入国际金融危机中的根本原因。无论是全球经济还是中国经济,解决经济结构不平衡的问题,绝非短期内所能奏效的事情。因此,在我国面临低迷的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国内传统经济结构难以为继的压力下,在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两大目标之间,我们面临着两难的选择。 二、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 在全面评估当前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内部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中央做出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决议。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实质性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即便仍旧维持着名义上的“积极加稳健”的经济格局,如今,其实质性内容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 首先,当前预调和微调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其对经济扩张性的操作可相对从缓。我们尚不需要如2008年和2009年那样大规模扩张性的操作,如今经济形势不宜于反应过度。 其次,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复杂性的变化,但是不足以改变2011年来的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换而言之,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在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上涨之间,稳定物价水平应作为我们的首要任务。 最后,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轰炸下,即便我国经济下滑势头有所显现,宏观经济政策着重在刺激的力度,其扩张性操作也必须着眼于精细化,即在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之间寻求平衡。也就是说,不能以牺牲经济结构调整目标为代价稳定经济的发展势头。 三、结构性减税与改善民生 迄今为止,结构性减税是来自官方的正式提法。自2008年的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使得结构性减税由积极财政政策的配角转为主角,在反危机的实践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显而易见,在变身主角的今天,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性减税。其特点在于:一方面要通过减税,减轻居民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减税与增税并行,优化整个税收收入结构。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认识,在实施的中国“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七章第三节中,写入“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这样一段话。 在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下,流转税或间接税的税制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其中增值税所占比重最大,是全部税收收入的37.75%。鉴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需要,增值税无疑应当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它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不仅是增值税,其他税种都会迎来一场降低税负水平并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改革。 鉴于当前积极和稳健的财政政策,稳定物价水平仍是我们的的重中之重。并鉴于稳定经济的增长和调节经济结构两大目标,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心地带,也应当锁定改善民生,切实办好有关民生的大事。 具体而言,有关增加财政支出的安排,除了继续着眼于优化投资结构外,要把通过一系列改善民生为主要线索的支出项目及其规模的增加,来拉动消费需求,作为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其中,比较重要的项目有:支持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积极落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建设等等。 可以预期,以增值税为重心的结构性减税及一系列改善民生的增加支出的操作,将有可能在2012年走出一条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相契合、同整个宏观经济布局相协调的经济发展之路。 经济形势论文:从几起案件论新经济形势下贪腐现象的新特点及对策 摘要:改革开放50年,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这个速度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仅仅三十年的时间,中国完成了从农业到工业再到信息化的转变。伴随着这种转变,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呈现了纷繁复杂和急剧变化的趋势。特别是本世纪以来,社会各界尤其对贪污腐败的讨钱之声越来越高,作为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腐败案件的也越来越多,这一方面说明民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很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是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鞭策。这就要求我们要研究新的经济形势下贪腐现象的新的特点,同时制订出新的对策。 关键词:贪腐现象;经济形势;案件 先看几起案件。 第一组。 08年7月原福建省福州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的报帐员张丽萍因在03年10月到2007年7月间以篡改单据等手法贪污单位现金886万多元被判刑。 同月,曾任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原副院长肖云良因贪污、受贿共计152万余元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24万元个人财产。 同月,曾于2007年2—7月任陕西省旬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原会计曾诗平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合作医疗基金61万余元被旬阳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第二组。 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任职6年敛财3200万元,月均44.44万元;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1600多万;山西临汾副市长苗元礼受贿7000万元;据检察机关和法院查明,重庆巫山区原交通局局长晏大彬任职6年贪污2226万,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1700多万,晋煤集团原供应处处长孙水有20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受贿2600余万元,山西贫困县县长崔保红五年敛财近1000万,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夫妻贪污千万元。 第三组。 2009年4月,原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主管土地规划管理及审批的副局长陈立奇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司法机关查明他在2002—2008年6月任职期间,先后收受江苏南通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贿赂130万。而逸11家单位无一例外全是房地产公司。 09年7月,分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卢锦洪被起诉。同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副书记郑敏华因在任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凭借主管单位基建项目的权力收受房地产商、工头贿赂20万被起诉,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蒋永因在任市总工会主席期间收受开发商贿赂58万被判刑11年;贵州省环保局原机关党委书记王茂敏因在任普安县领导期间收受普安青山电力公司及普安普天大道工程开发商贿赂101万元获刑10年;贵州金苑集团股份公司原监事会主席何卿华因在任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经理期间为土地开发商揽接项目受贿436万元获刑14年。 第四组。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建设局局长周广玉在泰安市是个派头很大的人。他自己拥有18家公司,领域涉及房地产、典当、工程监理、担保、制药等五大行业。所以他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我公司挣的钱已蛮够我花的了,公家的钱、单位的钱我不会用一分。但就是这么个“廉政模范”突然被检察机关查明受贿691万、贪污31万、挪用公款1100万元,并因此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报道说在郑州市须水镇西岗区经济适用房被开发商建别墅、上海闵行区梅陇镇在建的商品房倒塌事件中都见到政府官员的影子。郑州开发商大股东的丈夫曾是郑州国土局的领导,二股东的丈夫是项目所在区的警察;上海开发商的股东有许多是当地政府的官员,甚至是负责房地产事宜的官员。(据新华网) 以上四组案(事)件都是最近三年内发生的。最远的是07年,最近的是09年7月。从中我们可以至少梳理总结出当前新的经济形势下出现的贪腐事件的一些新特点、新动向。 一是从贪腐对象年龄和职权上看,低职低龄化趋势明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直到本世纪最初的几年,“49”、“59”现象突出,一些将要离开领导岗位的人为了自己有一个“幸福宽裕的晚年”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指导下,大肆贪污索贿,结果晚节不保。但从以上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没有级别的单位报帐员在短短四年间贪污800多万时仅有31岁,股级干部曾诗平几个月把61万元装进腰包时刚过完36岁生日,梦想着自己成为“亿万富豪”的科级局长周广玉也仅仅48岁。 二是从贪腐数额上看越来越大。1933年根据当时临时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26号训令,贪污500元的苏区中央政府科长谢步升被枪毙。1983年1月,广东省海丰县县委书记王仲被执行死刑,他贪污了6.9万元。2000年,成克杰贪污受贿2000万被判死刑。从此在司法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到千万以上的就司空见惯了。有人说,现在的贪官已进入“千万级时代”,话虽有点绝,但也是事实。据中新网报道,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局局长蒋亚平甚至贪污敛财过亿,从而使自己成为当前全国贪污最多,职别最低的贪官“冠军”。 三是从贪腐行为发生的领域来看,不仅原来的“重灾区”如房地产开发、道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继续保持“强劲势头”外,在其他领域也呈多发态势。著名学者任建明在08年2月份的《寮望》周刊上曾撰文指出:工程建设、土地管理领域发生的案件近5年比五年前增长了61.3%。不仅如此,“传统上,人们都只关注政府和公共权力的腐败,而近些年,腐败已经在非政府公共部门,包括高校和医疗系统,私营部门(市场及企业领域)以及社会各个领域流行和蔓延”。“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改善民生的项目中的腐败行为也有增无减,比如教育、新农合、劳动保障等等”。以上的几起案件也明显地印证了这个观点。如果说“有工程的地方就有腐败”,是一种坊间传说的话,有关网上的“房地产、教育、医疗的严重腐败已是压在人民群众头上的新三座大山”的说法就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四是从贪腐手法上看,越来越隐蔽。改革开放初期“双轨制”的实行“造就”了一大批在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钻空子的掮客,经济领域的腐败也因此而产生。上世纪末在反腐领域产生了一个新的名词叫“权力寻租”,起因就是国家全面实行了市场经济,在传统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了“签字权”的各级审批者们纷纷转变了自己的态度,但“傍大款”没有流行多长时间就成了过街的老鼠。身为当时岱岳区房产局局长的周广玉就是“先知先觉”者,他在1999年就成立了自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此后一口气成立了18个公司。他把贪污受贿来的资金投入到这些公司中,然后以自己的身份为依托“拓展”公司业务(凤凰网09年6月2日)。 无论有人说这是“洗钱”的一种方式,还是郑州别墅案的背后的影子、上海闵行区倒塌楼房背后的影子都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新动向。至于那些区县委书记的车补问题引起的民愤是制度的问题还是其他的什么就留待以后让事实说话吧。 有鉴如此,在当前新的经济形势下我认为反贪腐工作重点要在不同层面上做好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立法层面抓好监督制度的建设。“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在现代经济社会被证明了真理。无论是单位的报帐员还是身居中央的国级干部,只要他失去了监督,就会为所欲为。在市场经济体制内,“资本的目的就是寻找最大的利润”(马克思语),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的孙立平教授认为“当今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得许过去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今天变得苍白无力,其结果就是权力失控。所谓权力失控,既是权力成为一种外部无法约束,内部也无法约束的力量”。类似上面提到的福建省福州市沙头街道办事处报帐员张丽萍判刑之后的“要是早点审计就好了”的哀叹虽有点倒打一耙的意思,但如若政府能把对官员的日常监督纳入到正常的轨道上来,这种“受埋怨”的词会少听到一些。具体的就是应尽快出台公职人员个人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因为“任何贪官污吏要贪赃枉法,不管什么形式,最后都会变成家庭财产”(王明高《科学制度反腐》),在这个制度中特别需强调的是公开的广泛性,不能仅仅限于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甚至让办公室填好了规定的表格直接送“有关部门存档”了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网上调侃的“你们假装申报,我们认真审查”的尴尬。 二是在司法检察层面上首先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处罚、追逃和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政治、社会上得到任何好处,通过让贪官自己自己感受搞腐败的高成本、高风脸,以支持长期的反腐败的长期进行。其次是加大大要案的侦破力度。“擒贼先擒王”,一个地方每破获一个大案要案,就可震动、教育一大批人,社会效果也会很好。第三是注意总结查办案件的工作经验,尤其要注意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不仅要注重日常工作的检察、群众的来信来访,网上的消息也应认真甄别。有条件的地方不妨成立专门的案件研究室,对检察工作的对象、领域、信包的收集重点研究,给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是在社会层面上,传统媒体、网络应发挥自己的优势,发挥监督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政府应该首先走在前面,不仅要倡导“领导干部应习惯在舆论监督下工作”(《求是》2009年第14期署名文章),更主要的是要制订制度,让民间反腐有一个制度化的出口——目前以网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以其快捷、高效且廉价的优势开辟了反腐新渠道,但这种形式也暴露了许多问题,政府要做的不是禁止,而是保护。有关专家指出,给民间反腐一个制度化的出口,必然是我国下一阶段反腐斗争一个躲不开的重要命题。 经济形势论文:认知国际经济形势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当前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时代,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成功融入世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体,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不断扩大。因此,充分认识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已经是我们的时代主题,更是提升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必备知识。 在讲授《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课程的过程中,我体会最深的就是国际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变化,以及深入了解国际经贸环境以及相关的国际事务对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性和意义。 当前世界处于一个较为动荡的时期,始于2008下半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还没有结束,其影响仍然继续发展深化,这种形势对我国的经济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目前全球的经济形势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 一、世界经济总体保持复苏势头,但复苏进程不容乐观 在金融危机爆发后,包括美国、欧盟、中国等在内的各主要经济体都采取了较大规模的经济救援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扭转了经济继续下滑的危势,使得全球经济基本上转入复苏或恢复性增长的局面。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整个进程中,各国情况差别很大,形势不够均衡,新兴经济体整体表现良好,恢复势头明显,而美欧等传统发达经济体则问题较多,进展缓慢。 二、经济危机爆发后的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未来的世界经济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美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经济始终停滞不前,使世界经济也很难迅速恢复。在本次经济危机中,美国金融业的问题集中爆发出来,特别是过于庞大而又疏于监管的虚拟经济饱受批评。因此,美国也提出要改进经济模式,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基本上都放在了新能源等领域,但是这些是不是能够提供长期的增长动力还有待观察。 另一个重要的经济体欧盟,在本次危机中的表现也差强人意,自2010年以来又发生了严重的主权债务危机,希腊、意大利等国深陷其中,至今没有明显好转,严重拖累了欧元区和欧盟的经济复苏和增长,使世界经济的前景也暗淡了下来。 中国在过去的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一直高速增长,取得了巨大成就,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但是,目前的中国经济也存在一些问题,也面临改革经济增长模式的艰巨任务,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发展显然为我们的调整增加了难度和风险。 三、经济危机爆发以来,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使国际贸易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经济危机使国际贸易遭受到严重打击,2009年全球贸易额出现20%的下滑,是二次大战结束以来的最大降幅。当前,有些国家出于保护本国国内经济的目的,不断打压进口产品,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升温,各国间贸易摩擦也不断增加。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这种倾向是非常危险的,各国已经形成的一些经济联系将受到损害,不利于各国和世界经济的恢复。 四、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问题更加突出,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制约进一步增大 未来一个时期,气候变化和能源资源价格有可能进一步上涨,对全球经济发展可能的制约将进一步加强。 那么这种国际经贸环境对我国有什么影响呢? 首先,经济全球化将进一步深化,对我国仍然是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1、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有利于我国充分利用巨大的国际市场扩大和稳定出口,为我国更多企业开创适销的外部环境;2、是有利于我国继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人才和管理经验,加速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其次,绿色产业在经历经济危机后迅速在全球兴起,为我国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契机。这些绿色产业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只要我国抓住机遇,迎头赶上,就可以与新一轮全球产业调整步伐一致,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而且也可以从中培育出自己的新产业和新企业。 第三,世界经济的复苏和恢复进一步突显出我国扩大内需的紧迫性。目前世界主要经济提复苏普遍缓慢曲折,造成需求增长缓慢,使我国出口增长受到外需制约的境况短期内不会得到彻底缓解;同时,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面临的贸易保护措施呈现明显增多态势,因此,要继续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就必须努力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以上这些国际经济形势对我国造成的影响将不是短期和暂时的,它们会对我国的众多经济领域的未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自然会对众多大学生的学习、就业产生影响。而现实是,很多学生对这些知识大多一无所知或一知半解,对外部世界非常缺乏了解和理解,造成了与大时代、大环境的脱节,比如,不少学生对我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贸易体、我国是全球第一大出口国,以及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等问题都不清楚,更谈不上根据这些分析未来的中国和世界来帮助他们把握自己的未来了。这种情况如果持续发展下去,对于学生正确认知各种社会现象、辨明不同的观点以及在各种问题上做出合理选择都是十分不利的。 在实践中,我体会到学生对国际政治经济的热情还是很高的,他们渴望了解中国、了解世界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通过学习和实践,学生看问题的视角越来越新颖、越来越全面,认识问题的态度也成熟起来,不再是无知无觉或者人云亦云,进而能够做出非常理性的判断。例如,近两年愈演愈烈的欧债危机,充分暴露出欧洲经济模式的长期问题,通过我和学生的共同探讨,学生对欧洲的经济形势有了非常清醒的认识。而欧洲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对欧洲经济形势的正确认识,对学生正确理解我国经济形势也非常有利,很多学生都开始关注欧洲与我国在经济上的互动,以及欧洲的发展变化对我国经济形势、特别是就业形势的影响。学生的这些变化显然是日趋成熟、理性的表现,也是全面发展成长所必须的。今后,我会在教学中继续探索,努力把真实的世界和已经融入世界的真实的中国介绍给我们的学生。 经济形势论文:新经济形势下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探析 一、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因素分析 (一)外部因素 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全球失业率不同程度上升,严重打击了消费者信心,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家具生产企业的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额明显下降,企业财务风险增加。2008年中国家具出口下降1.27%, 这是多年来中国家具出口的首次负增长,其中,中国家具主要的进口国家和地区如美国、香港、英国等的家具出口额分别下降2.7%、9.5%和2.1%。中国家具生产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虽然在多年的出口经营中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但主要依靠价格优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竞争,由于金融危机带来的美元疲软和人民币升值,以及原材料、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因素,使得中国木质家具出口成本增加,价格优势逐渐消退。国外采购商为了压低成本,开始将目光转向价格更加低廉的越南、柬埔寨、泰国等东南亚的家具生产商,将大批订单开始从中国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家具出口下降导致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上升,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金融危机使得国际家具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吸引境外消费者,国内家具生产企业扩大信用销售,延长货款回笼时间,资金周转缓慢;二是金融危机导致国际金融市场资金流动性不足,使我国家具出口形成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坏账金额增加;三是人民币持续的升值压力,一定程度导致家具生产企业应收账款等外币资产相对贬值。 (二)内部因素 家具生产企业的财务风险除了企业外部因素影响之外,还与企业内部自身因素有关,如企业定位不准确、风险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水平低、资本结构不合理等。 (1)企业定位不准确。我国家具生产企业均为民营企业,且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都技术出身,缺乏经营管理经验,凭经验决策及主观臆断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企业缺乏正确认识。没有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不能识别企业的优势和劣势,企业的经营理念、发展规划及经营方针等企业定位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2)财务风险意识淡薄。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财务风险。在实际工作中,经营管理者缺乏财务风险意识,只注重企业资金安全,没有科学的理财观念,忽略企业理财重要性。最突出的表现有两方面:一是没有领会资金时间价值、风险和报酬权衡、投资分散化及资本市场有效等基本财务管理原则,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二是存在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现象,企业财务预测、财务控制、财务分析及财务评价等工作很欠缺,只是被动反映企业会计信息,没有利用企业会计信息为企业决策服务。 (3)财务管理水平低。我国大多数家具生产企业都是民营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统一、所有者不重视财务管理,企业一切重大决策都是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没有经过财务决策过程,使财务管理失去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认为财务管理主要记录企业经济活动内容,反映会计信息、应付税务部门的手段,与会计核算作用等同,不能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财务监督,财务预算、财务决策上的功能。另外,家具生产企业普遍缺乏高素质财务管理人员,不能准确理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内容以及财务管理的原则,难以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 (4)资本结构不合理。我国家具生产企业为了追究经济效益,普遍存在资本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第一,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由于企业负债过多,企业利息负担重,影响企业盈利水平,同时,降低企业偿债能力,可能因短期偿债能力差而导致企业破产的风险。第二,风险型资本结构不合理。风险型资本结构是指流动负债不仅用于满足企业流动资产的资金需要,还用于满足部分长期资产的资金需要,资产结构与资本结构不匹配。风险型资本虽然为企业降低筹资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但是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加大,一旦市场发生变动或意外事件发生,就可能引起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而陷入财务困境,甚至出现“黑字破产”的情况。 二、家具生产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措施 (一)调整企业发展战略 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企业发展战略是家具生产企业度过经济寒冬,保持生命力的必要手段。大部分家具生产企业采取成本领先战略,以低附加值和低技术含量来占领市场。低成本优势是建立在低的人工成本、被忽略的环境成本和社会责任成本的基础上的,这部分隐性成本会使企业面临更多的贸易壁垒,而且有可能会刺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因此,长期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的中国家具生产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家具生产企业要突破这种低盈利生产模式必须实行战略调整,增加科技投入,延长价值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力较好的家具生产企业可以选择差异化战略和细分市场战略。实行差异化战略时,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质量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来占领国内、国际市场;实行细分市场战略则要具备良好的环境敏感性,充分的市场的调研,以及对机会的把握。此外,企业总体战略的实现需要有财务战略作支撑,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相互匹配,充分发挥企业财务杠杆和经营杠杆的协同效果,有效控制企业的风险。 (二)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主要是通过财务风险指标体系,对企业实际财务运行数据进行预测分析,及时向管理层及有关方面发出风险预警,以便采取应对措施的一种机制。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可以预知财务风险的征兆,当可能危害企业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就能发出警告,以提醒管理层及早采取对策以减少财务损失。根据目前家具生产企业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重点分析家具生产企业偿债能力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如表1所示。当家具生产企业财务指标超过预警区域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企业财务状况,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等级。 (三)提高财务决策水平 提高企业财务决策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引进会计专业能力强的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和会计继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监督、财务决策等方面的能力。第二,保障会计信息质量。严格执行会计法律和会计准则规定,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避免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决策失误。第三,重视筹资决策。根据企业竞争能力准确预测销售情况,确定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量,权衡各种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和风险,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第四,控制投资风险。对企业所有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只有净现值大于零或投资报酬率高于企业资本成本的项目才能作为备选方案。第五,加强营运资金管理。营运资产管理重点是加强现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的管理。确定企业最佳现金持有量,充分利用企业现金资产;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控制企业应收账款的风险;通过存货模型确定企业存货经济批量,降低企业存货成本。 (四)加强财务控制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完整的财务控制体系有助于家具生产企业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第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障企业财产物质安全完整。第二,重视预算管理。制定科学的预算编制计划,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第三,加强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再监督,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正确执行和会计信息质量。 (五)优化资本结构 合理的资本结构可以降低财务风险,家具生产企业应当从资本属性结构和资本期限结构两个方面进行优化,第一,优化资本属性结构。家具生产企业在进行融资过程中,需要权衡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确定企业最优资本结构。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资产规模、融资渠道等因素,严格控制财务风险,不断优化资本结构,逐渐提高偿债能力。第二,优化资本期间结构。合理组织企业不同筹资渠道的时间安排,保持企业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相匹配,保证企业正常的现金流量,防止出现支付困难的现象。 经济形势论文: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展望 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工农(城乡)、区域、产业、产品四个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因改革动力不足转化缓慢、时有徘徊。而当前的经济运行,从发展的需要看问题,形势是相当好的。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走低,从四个层次矛盾看既是阻力又是动力。我们应顺其势,借其力,加速四大结构调整,靠发展提高运行质量,以运行推动发展,避免逆调节措施干扰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只要我们抓住实质经济发展、抓住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采取治本的措施,我国经济不仅能保持目前相当好的运行态势,而且必将迎来发展态势的根本好转。 (一)、宏观经济运行走势将好于上年 2000年中国国民经济运行仍将处于与1999年相同的发展阶段上。从发展趋势上看与1999年没有大的区别,几个结构性矛盾将略有缓和。发展思路没有大的调整,或虽有思路调整,具体措施一时难以到位,人们可以感到发展的制约因素在变化,但实质变化尚不显著,可能在“十五”末期,局面能有根本改观。而2000年经济运行的态势,人们可能感觉比去年更为艰难,而实际走势却可好于去年。 一、城市化将是经济发展运行中一股给人以信心的新的现实推动力。 当前,农产品实际市场价格在下降,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民收入指标走低,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扩大,这是解决第一层次矛盾即国民经济主要矛盾的动力。1999年城市工业品剩余积压减少缓慢和农村居民收入低消费水平低的局面将延续到2000年以后。市场的压力动力都在加大,要求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从扩大内需出发,为缓解城乡收入消费差距的矛盾,人们也不得不把加速城市化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况且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已经从规律上认识到城市化的本质意义,正在制定科学的城市化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是把城市化作为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生活方式现代化的一个过程来考虑的。抓住人口城市化这个主要矛盾,其他几个层次的矛盾将随之解决。因此估计2000年一些地区城市化进程将加快,因而将释放出国民经济增长的相当能量,推动gdp增长加速。去年gdp增长7.1%,2000年经济增长速度有可能超过1999年。 二、区域结构调整将有新的气象 内需将进一步扩大。 近几年区域同构带来的内需不足,市场狭小,已引起国人足够重视。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产品剩余居高不下,但企业效益下滑之势在1999年下半年已有改观,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市场销售相对平稳,运行质量明显提高。这说明市场自调节的力量迫使区域、产业、产品结构逐步调整,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经受了痛苦的磨练,市场观念更加成熟,为2000年经济的发展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 目前各级政府都在总结“九五”经验,积极制订“十五”计划和到2010年中长期规划。这项跨世纪的发展规划工程,将使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界人士对国民经济发展和运行规律的认识上一个新的台阶,必将引起发展观的革命,从而使2000年的年度计划将会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各级政府在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计划、规划、战略过程中将增加区际分工,互补共荣的自觉性,将比“八五”、“九五”时期更注意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更注意经济运行的质量,自觉地使短期行为服从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这将大大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促进各地经济的健康发展,要素空间配置将更为合理。因此,预计2000年的国内市场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销售将有明显增加,内需将逐步扩大,产业结构调整的进展会比1999年顺利。这将抵消海峡两岸政治关系紧张,利用外资减少等负面作用,使gdp增长势头好于1999年。 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进度加快,去年三条补贴线的提高,将在2000年产生明显作用,成为调整居民心理预期,扩大内需的推动力。 抓住城市化就抓住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而提高三条补助线,加速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就是降低城市化的门槛,就是加速劳动力商品化,货币资本化的催化剂。因而2000年中国城乡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生活方式变革的速度将有加快的态势。利息税的出台、遗产税的酝酿、国有资产运营方式的深化改革都将有利于预算内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和合理的使用,必将增加公民对政府社会保障功能的信赖,消费、投资的心理和社会环境都将好于1999年。 四、2000年将是中国由政治型、计划型农业向效益型、市场型农业真正转变的第一年,农业种植结构、经营结构的调整将是2000年农村经济的主旋律。 20多年来农民的农业纯收入增长的70%靠提高农产品价格,靠粮食生产以外的多种经营,粮食生产并没有真正纳入市场经济体系,计划种植、计划收购仍然占有统治地位。粮食生产能力在整个国民经济改革发展、技术进步的推动下有了巨大提高,而经济效益提高甚微,致使农民和政府财政为此两败俱伤。1998年、1999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加重、粮食积压、财政损失加重的严酷现实,迫使我们把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效益型农业提到日程上来。这将给农业生产方式带来新的生机,新的变革。2000年从春耕开始,农业的结构调整将出现新的气象。以效益为中心,就是以市场为中心,虽然风险增加,为此要付出一定代价,但一个农民、政府双盈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的诞生必将在总量上增加农民的收入,减少财政的损失。农业体制实质性的变革必将加快大型企业进入农业,使农业企业化的进程。自2000年始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将建立在更加坚实、协调的农业基础之上,工农两种生产方式的矛盾将有所缓解,发展和运行的势头将好于近两年。 五、2000年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国际经贸关系走势都会比去年好。 亚洲金融危机的阴影正在消失,全球经济走出紧缩低谷,我国政府近两年成功的外交努力,开始进入收获期。美国和欧盟不能不正视一个日益强大的中国的存在。随着中国加入wto,合作和斗争的天平将会偏重于合作,中国经济发展和运行的国际环境将大大好于去年。从1999年下半年起,我国的出口回升之势已令人瞩目,2000年这个势头将会保持下来。去年下半年出口回升,当然有退税增加的短期政策效益,但它毕竟为出口企业和经销部门赢得了结构调整的时间。可以预见,今年即使扣除退税的贡献,出口也将是正向增长。1999年进口的大幅增长,客观上也为出口创造了宽松的国际贸易环境,进口增加是内需增加的一个标志,已对国内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产生巨大压力,我们应把压力看做动力,借以推动结构调整,使我们的产业升级、产品换代的步伐加快。没有这个压力,国内区域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仅仅根据进出口形势确定人民币汇率走势,而应该高瞻远瞩,从国家发展战略,长期政治经济影响上看待人民币币值稳定的问题。人民币不贬值不是承担什么国际责任,而是出于本国长期、根本利益的需要。 经济形势论文:浅析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经济形势 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论文摘要:自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世界经济衰退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等刺激经济措施。虽然经济刺激政策确保了我国经济的稳定,但是其财政政策所配套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这加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其货币政策所增加的信贷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反而推动了我国资产价格泡沫化的倾向出现,资产价格泡沫化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的泡沫化也会使商业银行的风险大量累积。在当前世界经济走势尚未见底、我国经济形势尚未回稳的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须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以应对风险的大量累积和不良资产的产生。 一、引言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冲击,我国政府采取并实施了经济刺激政策。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向市场注入的大量流动性支撑着银行信贷的大幅增长,而大量增加的信贷资金并未进入实体经济,反而导致了资产价格泡沫化。在世界经济仍未见底的情况下,这种“虚热”为我国商业银行埋下了巨大的信贷风险隐患。在财政政策方面,财政刺激主要围绕以政府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导向的“四万亿”方案。中央政府承诺承担“四万亿”刺激方案支出中的29%,其余支出则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我国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结构,银行控制了约8o%的资金,而其大多数都通过短期负债来融通长期借贷的资金需求,一旦有大量不良资产的事故发生,极有可能会引发储户恐慌性的挤兑行为,从而严重危害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在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政府曾要求商业银行支持其经济刺激政策,随后却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点应当作出调整,以应对我国的刺激经济政策可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大量不良资产。 二、当前经济形势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 自2008年11月以来,我国经济在面临着出口疲软、消费依然低下和市场性投资乏力等几大不利形势的影响下,我国政府采取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放松了对银行放贷的配额限制,并向市场注入的大量流动性以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的大幅增长。统计数据显示,到2009年6月贷款增幅已上升到34.4%,环比于2008年上半年名义gdp增长的19.8% 2009年上半年的名义gdp只有3.8%。世界银行在《中国经济季报》中分析认为:中国银行信贷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名义经济指标的增长.而这就意味着风险。实际上,世行提到的风险是指目前我国信贷规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增量资金并未进人实体经济,反而进入了资本市场,推动了资产价格泡沫化。在资产价格泡沫的扩大阶段,借款者抵押资产的价值上升,提高了其获取商业银行贷款的能力,但也扩大了银行的风险敞口;由于资产价格泡沫化本身就是经济“虚热”的具体表现,其经济基本面并未完全好转。当有负面冲击发生时会使资产价格泡沫处于收缩阶段、甚至破裂阶段时,抵押资产的价值就会急剧缩水,会导致资金借贷者大面积违约,如果形势继续恶化还会导致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从而影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对此英国《金融时报》的分析也认为:中国经济能够持续运行,是因为银行被迫放贷,而这可能导致资产泡沫重现,或产生大量不良贷款。 在财政政策方面,财政刺激主要围绕以政府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导向的“四万亿”方案。中央政府承诺承担“四万亿”刺激方案支出中的29%,其余支出则主要来自银行贷款。这是导致2009年前5个月商业银行放贷激增的另一重要原因。而在刺激方案的前两个阶段,地方政府需要为中央承诺的2300亿的项目提供1700亿元配套资金。财政部发现到4月底为止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只到位880亿元。地方政府为了弥补配套资金的不足,又必然会直接、间接地通过向商业银行借贷而融得资金。由于地方政府直、间接融资都是天生的信贷软约束,如果政府出现了偿还风险,其债务融资极有可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就转移到商业银行体系。目前,银监会已考虑到信贷激增对银行贷款质量的消极影响,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贷款损失风险,迫使其将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上调至150%。另外,由于许多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等来偿还负债,因此有强烈的动机推高土地价格,从而对房地产泡沫形成显著的推动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地方政府的直、间接融资行为很可能会引发一些新的房地产泡沫风险。房地产泡沫风险最终又会导致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大量累积。所以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伴随着经济刺激政策的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急剧累积,特别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的明显增加。当前世界经济处于衰退形势下,虽然我国其他的经济部门也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但这些部门的贷款规模在银行信贷总量中占比不高,对银行信贷质量的影响有限。因此本文重点讨论以下两种风险: (一)房地产信贷风险 2009年年初以来,房价上涨过快已经接近2007年投机风潮的最高值,房产市场投机风潮逐渐高涨并累积形成了投机泡沫。预期未来的政策取向上将渐渐进入一个利率上升期,利率的提升意昧着融资成本增加,这对于依靠大量融资来发展的房地产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在高融资成本下投机泡沫一旦破裂,借款者很容易发生无法还款的违约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银行大量坏账产生。所以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首要风险就是房地产贷款在信贷资产中占比过大。据统计,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开发商建房借款和购房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7o%以上依赖商业银行贷款,而2009年1—7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于国内贷款6524亿元,同比增长42.7%;个人按揭贷款3628亿元,同比增长78.9%。很明显,我国商业银行承担着来自开发商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的双重风险,并且风险正在累积加大。首先,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筹资金一直维持在25%一33%左右,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取项目后,只能靠外部融资以土地或者房产作抵押,借人银行信用贷款资金来保证项目资金的需要。统计数据表明,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中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比重甚至在55%以上。由于当前房价上涨较快,房地产项目利润较大,高房价又意味着抵押品有较高的价格和变现能力,短期看来这类信款风险较小,实际上长期看来商业银行的风险实际则逐渐累积。其次,由于未经历过房地产业真正的行业周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直被商业银行视为低风险、高收益的优质资产业务.得到了大力发展.导致按揭贷款在银行贷款中所占比重也偏大。虽然我国各商业银行对房贷申请人的把关较为严格,但由于我国银行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没有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严格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个人征信系统不能完全有效地衡量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导致“假按揭”的骗贷行为还是经常发生。由于“假按揭”只有毫无变现能力的收入水平证明,而没有相应的抵押资产,其损失率远远大于一般抵押贷款的损失率。根据银监会进行的大规模房地产贷款调查的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6月末,涉及“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某国有银行被查机构共发放个人住房涉嫌“假按揭”的贷款占被查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6.05%。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不是低风险、高收益的资产业务。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 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中,严格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直接债务、或有债务、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等地方政府债务。这些债务主要是地方政府通过组建的不同类型公司进行的融资,其资金或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银行信贷,并以地方政府做为最终信用担保人。这类公司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组建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和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等。由于政府偿债资金的来源受其财政收人的限材,债务资金的回收期较长,导致相应的银行信贷风险的增大。从规模上来看,在2004年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就至少在]0000亿元以上。自采取刺激经济政策以来。全国各级地方政府2008年初负债总计1万多亿元,到2009年中,已迅速上升到5万亿元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而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中,地方本级收入3166.79亿元,同比下降了2.7%。经济危机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同前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收入与如此巨额债务的严重不对称,导致地方债务融资风险明显的增加,极有可能出现偿还风险和支付危机。如果政府无力偿还债务并将债务融资风险转嫁于银行,这些债务最终会成为银行新的不良资产。 三、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商业银风险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一)严格管理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贷款,注重防范“假按揭”等个人住房贷款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要深入研究判断宏观经济走势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方向,认真评估能够承受的房地产行业的风险总量,严格控制房地产行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从而有效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业系统性风险。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客户的结构调整,强化对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对有欠账问题的房地产企业贷款要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管理,要逐步收回资金实力较弱的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可以适当支持有良好信用记录、资金实力较强和长期盈利能力有保障的房地产企业的贷款要求。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而言,要强化审查开发项目的合规性情况,严格实行项目贷款的封闭式管理,防止信贷资金的挪用。首先,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申请,必须通过对项目基本情况的评估。要审核项目的企业自有资本金和前期销售收入的到位情况。应严格要求项目权益性资本金的比例满足35%的最低标准和项目的预售资金占2o%的要求,才能签订房地产贷款相应的借款合同。其次,严格实行项目贷款的封闭式管理并进行专户监管。贷款的发放要根据整个项目建设销售过程的进度和合同中约定的付款进度,合理安排贷款发放和资金拨付。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户、专项发放,其资金只可用于该项目本身的建设,要加强与城建、土地等政府部门的横向交流沟通,严防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贷款用于缴交其他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个人购房按揭的首付款以及项目其他销售资金也应尽可能纳入专户管理,以确保后期开发贷款的收回。最后,要根据房地产项目已经实现销售收入进度及合同中约定的还款进度等情况,督促开发企业按销售收人比例及时还贷,以收回本项目的原有贷款。针对于房地产的购房个人而言,商业银行要注重防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假按揭”的发生。首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除了应以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和信用记录等作为审批贷款申请的依据外,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工资、银行对账单等难以造假的收入水平证明材料。同时,我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系统”也应完善升级。原有的系统可以增加一些能多角度反映被征信人社会信用情况的信息项目,如公积金缴纳和交通违章记录,也可以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出一个基于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信用等级评估系统,从而更好地辅助商业银行的贷款决策。最后,应利用法律手段严厉追究信贷个人“假按揭”的相关法律责任,增加造假者道德风险的法律成本,以减少个人按揭贷款骗贷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清查涉及地方政府的信贷,大力推动政府融资行为的市场化 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信贷情况比较复杂,有的直接由政府出面向商业银行贷款,有的由地方政府组建的公司进行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等间接向商业银行贷款,致使地方政府贷款在总量测定以及管理方面具有较大难度。涉及地方政府的债务信贷,尤其是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等债务信贷,一旦发生坏帐后,其责任不好追溯,很难用司法手段处理。鉴于此,商业银行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做全面的调查和认定。首先,各商业银行需要对地方政府贷款进行清查,测定出其总量和结构,然后按照显性、隐性、担保债务和政府直接债务登记作分级管理,并找出债务的责任人,共同制定出符合债务的数量和期限偿还机制。对于有的地方政府债务责任人的主体不明确,且发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有效清偿的情况时,应联系相关上级部门和监察部门,共同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其次,对地方政府融资实行更审慎的风险管理举措,包括对项目资本金的严格监控,对偿还能力的深入分析,控制发放打捆贷款。重点跟踪不同地方政府的负债状况和偿债能力,把握其还款能力和贷款风险。通过上述措施掌握最新的贷款信息,对于不同状态的地方政府贷款采取监督、限制、催收等方法预防损失的产生和加剧,进而达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另外,为了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给商业银行系统带来的压力和风险,中央政府应给予地方政府适度的公债发行资格并配以市场化的预算约束机制。首先,在当前信息严重不透明的状态下,应推动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的信息公开,转变为合乎市场化规定的显性债务,以利于商业银行对原有债务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追溯相关责任。其次,还应大力推动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的融资渠道举债。从各地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看,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筹资建设的项目,由于有市场约束机制的约束往往有相对高的透明度及相对严格的自我约束。据悉,2009年国务院已同意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列人省级预算管理。显然这种融资方式在减轻商业银行的压力和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地方政府自身的债务风险。 经济形势论文:世界经济形势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摘 要】本文试图对世界经济增长进行预测,对美国次贷危机及影响,石油价格波动及走势进行分析。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的影响主要有:全球经济减速对出口的负面影响;在美元有序调整与美国经济减速的环境下,外部世界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依然强大;发达国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加强;高油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生较大的通货膨胀;国际金融市场激烈动荡对资本市场的心理冲击加大;国际社会炒作中印充当全球经济增长发动机有可能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的投资限制有可能放松,为“走出去”战略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 【关键词】世界经济形势 对中国 影响 一、世界经济形势 1.对世界经济增长的预测 2008年世界经济面临次贷危机、油价高企等因素的影响,最近各研究机构纷纷调低了预期经济增长指标。2008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速度的预测从2007年7月时的5.2%下调到4.1%,下调了1.1个百分点;对美国和日本经济增长率的预测均下调至1.5%;对欧元区经济增长率的预测降为1.6%;对中国经济增长率的预测降为10%。美国经济发生衰退的风险加大,但不会引发全球经济衰退,主要经济体之间周期的非同步性决定了全球发生经济衰退的可能性很小。 2.美国次贷危机及影响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在于,“9.11”以后,为刺激经济,美联储一直实施低利率政策,导致不动产价格攀升,继而形成房地产市场泡沫。从2004年6月开始,为了遏制通货膨胀压力的上升,美联储连续17次提高基准利率,至2006年6月联邦基准利率最终被提高到5.25%,导致房地产需求下降,价格回落。同时,因为债务已经超过了房屋的实际价格,拖延还贷的现象显著增加,首先被拖欠的贷款就是所谓的次级贷款。美国住房市场的急剧降温,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激烈动荡。 关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在学术界有这么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看法,认为美国经济将陷入严重衰退。有评论认为,美国这次经济衰退将比1991年、2001年的衰退历史更久,全球面临60年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第二种看法,认为对美国经济的估计不必太悲观。从长期看,美国经济结构比较稳健,目前所面临的只是一些短期的不确定因素。第三种看法,认为世界经济正在步入一个拐点,全球主流经济政策正在由自由放任转向政府干预。第四种看法,认为以美国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开始瓦解,需要重新考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的使命。第五种看法,认为短期内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中长期经济走势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利率政策、注入流动性政策、财政政策、行政措施进行市场干预,这些政策会阻止次级贷危机的进一步扩散。但中期内大量注入流动性与降息使通货膨胀风险加大,长期内将影响金融市场的运行模式。 3.石油价格波动及走势分析 关于原油价格高企,油价已不单纯是石油供需关系的反映,而是世界地缘政治、外交关系的晴雨表,国际金融资本市场的衍生物。近期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1)美国原油库存的变化;(2)石油产量的变化及产油国政局的影响;(3)石油市场的投机活动;(4)全球通胀与美元贬值;(5)对经济增长的预期;(6)经济结构变化与技术进步导致对原油的依赖程度大幅下降,等等。石油价的确定,既受供求关系影响,又受金融投资影响,还受预期影响。研究显示,石油市场是一个信息无效市场。这意味着,石油价格并非随机游走的。目前,金融投资是决定石油价格的主导因素。国际上的金融强国(美国、欧洲和日本)在石油价格的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关于油价走势,,持续6年的弱美元局面可能于年内改变,相应地,高油价、高金价状况也会改变,国际大宗资源和农产品价格的走势可能不会延续太久。这是因为尽管弱美元有助于提高其国家资产负债的质量,但从战略上说,强美元符合美国的根本利益。长期实施弱美元政策,一是降低了美元作为国际货币和国际储备资产的地位;二是使俄罗斯获益;三是激化了美、欧矛盾。投机与欧佩克(opec)理念的转变是此轮油价上升的主要动因,但全球经济减速短期内将不支持油价大幅攀升。油价走势在短期内不排除继续创出新高的可能,但需求面不支持油价上涨;中期看,新兴市场经济对石油需求的稳定增长与opec理念的转变,使油价仍然维持在高位;长期看,油价走势将取决于替代能源的开发进展。 二、世界经济形势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国际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1)出口减少,经济增长下降。有关分析认为,外部环境“趋冷”,使中国内部经济自动“降温”。如果宏观调控过度紧缩,容易形成“超调”。(2)货币政策加息空间很小。中美货币政策具有不同取向。在美联储不断降息的情况下,中美利差的扩大将会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流入中国,加剧中国的流动性过剩。中国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加息空间被一再压缩。 次贷危机对中国出口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美国经济减速的程度。根据测算,中国出口增长率与美国gdp增长率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相关关系,美国gdp增长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中国出口增长率平均将下降5.2个百分点。因此,2008年要警惕出口增速下滑,但一些行业的生产性投资依然过快增长而可能出现的产能过剩。 世界上一些国家对中国企业在海外寻求资源的紧张甚至限制,主要是出于对“中国崛起”的恐惧,其中不排除某些国家有压制中国的战略思维。在获取世界重要资源方面,中国今后还会面临新的矛盾和冲突。此外,出于长期的战略考虑,中国也应审时度势,更加理性地分析当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克服急功近利的情绪与做法,避免当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购美国石油公司不成反而形成被动局面的事情再次发生。实际上,中国不必过分沉重地背上资源的包袱,毕竟当今世界是全球化的时代,经济合作与互利共赢是当前国际经济关系的基调。同时,作为长期的发展战略,寻求海外资源应当更加理性化、策略化,多采用民间资本包括海外华商资本的形式,实现资源主体的多元化。 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的影响主要有:全球经济减速对出口的负面影响;在美元有序调整与美国经济减速的环境下,外部世界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依然强大;发达国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加强;高油价、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生较大的通货膨胀压力;国际金融市场激烈动荡对资本市场的心理冲击加大;国际社会炒作中印充当全球经济增长发动机有可能要求我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的投资限制有可能放松,为“走出去”战略提供相对宽松的环境。 经济形势论文:浅谈当前的经济形势及应对措施 论文关键词: 经济 形势; 金融 危机 ;g20峰会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使得各国的经济形势日益恶化。为有效应对这场危机,各国领导人在g20峰会上达成多项共识,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缓解经济衰退。本文在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指出g20峰会上提出的应对措施的积极作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给各国经济带来沉重打击,目前已引起世界各国人民的高度关注,例如4月2日在英国伦敦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便是很好的明证。在峰会上,各国领导人达成多项共识,以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共同应对日益严重的金融危机。 一、当前经济形势 金融危机已席卷全球,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置身事外,可谓造成影响的范围非常广;危机使各国经济面临严重衰退,全球整体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可谓造成影响的程度非常深。 (一)美国的经济形势 金融危机起始于美国,因此给美国造成的影响也最为严重。首先是美国金融业遭受史无前例的打击,这种打击宣告着是美国华尔街投行时代的结束。举世闻名的华尔街五大投行目前处境惨淡: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轰然倒塌、美林被收购、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由投行转为传统 银行 控股公司,这些都标志着一个高杠杆金融时代的结束;其次是美国实体经济遭受重创。我们可以从美国一季度的经济运行数据中窥见一斑: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第一季度gdp按年率计算下降6.1%,比上一季度萎缩6.3%略微缩小,但从去年三季度下降0.5%至今,累计下降12.9个百分点的幅度,已经刷新了大萧条以来连续下降幅度的纪录(此前最高纪录为1953年三季度至1954年一季度的累计下降10.6个百分点)。这就无怪乎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要说:美国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这场危机将持续成为一股“腐蚀性”力量,并将引发经济持续衰退和动荡。 (二)欧洲的经济形势 金融危机由美国向全球 传播 ,并且在欧洲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因此欧洲银行业首当其冲,已有多家大型 金融机构 陷入 财务 危机。传统上,欧洲的银行业以稳健著称,但近年来,受美国金融业发展模式影响,在国际 市场 上活跃的欧洲大型银行纷纷提高财务杠杆率,并大量 投资 于住房抵押贷款以及相关衍生品,以博取高收益。这种与美国相似的 金融发展 模式使得欧洲银行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遭受巨大损失。据bloomberg 统计 ,截至2008年年末,欧洲银行共提取次贷相关减计和损失2400多亿美元,约占全球金融机构减计总额的一半,且损失主要集中在大型银行。英国央行也在每半年公布的“金融稳定报告”指出,这次英国经济走向衰退的严重性将和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相当,预估英国六大金融机构可能损失1300亿英镑。这个金额已远远超出政府宣布的500亿英镑援助方案。 另外,金融危机也敲响欧洲实体经济衰退的警钟。全球金融动荡已显著改变欧元区的经济增长前景。数据显示,欧元区经济基本面迅速恶化,失业率已增至7.5%,德国等主要经济体正在经历季度甚至年度的经济零增长。目前,imf已将欧元区经济增长今年预测值由1.2%降至0.9%。 (三) 3.就业形势严峻。 经济 增速的放缓势必影响就业。一方面是城镇新增就业减少,今年1-2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2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1万人;另一方面是大学生就业困难,2008年年底有100万大学毕业生没有就业,而2009年又将有592万大学生毕业。 4.出现通货紧缩的风险。据4月9日 统计 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下降1.2%,生产者物价指数(ppi)同比下降6.0%,这是cpi和ppi同比增速连续第二个月双双为负。 经济学 家们普遍认为,代表居民生活 成本 和企业原 材料 成本的cpi和ppi数据持续为负,应被视作是宏观经济陷入通货紧缩的重要征兆。
资源环境论文:论我国环境资源利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一些地区经济的高速增长,有时是以高消耗和环境的退化为代价的,在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必须建立起一整套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和机制,利用国家、市场、技术创新和公众相结合的力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资源 经济机制 可持续发展 近些年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加快,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大量消耗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作为代价的,资源短缺和环境质量退化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日益呈现。能否保证具有良好的环境资源成为中国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中国环境现状及问题 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弃物增加日益严重,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地方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问题,环境问题引发的贸易争端日益上升,温室气体减排面临困难压力。 (一)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2006我国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我国占了16个。以2005年GDP总量计算,中国空气污染造成的损失高达5470-12760亿元;在11个特大城市中每年因大气粉尘造成疾病而死亡的人数达50万,40万人患慢性支气管炎。 (二)水污染突出。2006年全国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37亿吨,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于中度污染,四类以下水质占60%以上。目前全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污染,有7亿人在饮用大肠杆菌含量超标的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达42%。 (三)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呈持续增长势头。目前我国城市人均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40公斤。2002年全国660个建制市产生生产垃圾1.36亿吨,集中处理率为54%, 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1941万吨,其中有3000吨的危险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置排入环境。 (四)农村环境形势极端严峻。目前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土壤污染日趋严重,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平均每公顷施肥量400多公斤,高于发达国家认定的225公斤的安全上限,我国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有机磷农药中70%是高毒和高残留品种,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力产生的工业污染迅速蔓延,污染灌溉面积占全国灌溉面积的10%。 (五)海洋环境总体污染严重。2006年我国近海岸约25%的海域水质处于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状态。其中近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平均为11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近岸海域总面积55%。 (六)室内空气污染,地面臭氧、汞污染等。随着中国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城市住房装修和家具使用超标原材料,室内污染引起的城市居民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臭氧产生的烟雾降低植物光合作用的能力,减少农作物产量,影响森林面积增长。中国的近地面臭氧浓度居亚洲国家之首。中国作为燃煤大国,汞的排放占了世界相当的份额,环境污染恶化导致地氟病、砷中毒、克山病和农药有机污染物对生殖能力的危害等等。 二、建立完善的体制和机制,实现我国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环境管理执政能力 1.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环境统一综合治理体系。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部,通过增加预算和人员编制来加强中央政府环境执政能力,使其能充分履行在制定法规、执法、分析、监测和专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 2.调整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形成省以下治理直管体制,使国家环保总局与省级环保局建立直接行政负责关系,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环境执政能力。 3.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必要时可采用一票否决制。针对污染损害,加强民事处罚力度,并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适宜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改革现有价格体系,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反映环境外部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参与市场的经济行为人自发地将环境成本内部化。 2.完善和进一步改进财税体制,形成财税对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出台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新税种减少并停止对资源和环境有严重负面影响的财政补贴,强化对节能减排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财政贴息对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行循环经济,实现清洁生产。 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调节相关利益方在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分配之间的关系,并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以鼓励环境保护的行为。 4.严格节能减排的微观管理机制,为中国的企业引进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生产标准,提高排污费标准,开展排污权交易。 (三)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建立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 1.鼓励地方、社区和政府组织以及企业界参与公开听证,福利诉讼以及其它自愿性的活动。 2.国家应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机会方面进行宣传和教育。 3.改善公众对有关污染物排放及其造成后果方面的环境信息的获取,以便使他们能以更有意义的方式进行参与。 4.涉及环境保护和开发的重大项目申报应提前 公告,为公众更好地参与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四)推动可替代的再生性能源研究,提高资源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 1.突破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技术瓶颈制约,把能源、环境、农业、信息和生物等领域的重大适宜技术开发放在优先地位,重点组织开发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不断提高单位资源消耗产出水平,从源头上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的巨大压力。 2.加快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海洋能等,促进能源供给结构的多元化、逐步改变依赖石化燃料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3.积极建立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五)加强农村地区的环境管理 1.优先保证饮用水安全,重点改善公共卫生条件。 2.立足资源化和循环利用,提高废物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例如,开发并推广沼气池,在条件合适的地区推广太阳能和其它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3.高度重视农村资源污染。探索低成本治理方式和技术。 4.研究和探索能够吸收和固定碳的农业耕作方式,以获得社会环境和全球化利益。 资源环境论文:论利用经济手段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 摘要 我国传统的自然资源开发模式,由于采取自然资源无价、原材料低价的做法,使原材料价格不能反映自然资源开发的完全成本,从而不仅影响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自身发展,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低效率利用和浪费,还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中的经济手段,是以自然环境资源价值理论为基础,采用征收税费、押金、拨款和创造市场等方法,将自然资源开发的外部不经济性内化到开发话动中,通过市场和价格机制促使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区别是它注重效率。我国目前采用的经济手段主要是:税务、资源产业管理、土地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征收的税费,但存在着关系不清、缺少依据、作用不强、手段单调和挪用严重等问题,影响了其效果。笔者通过对经济手段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提出了如下建议:加强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与价格研究,核定主要自然资源的基准价值量;建立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体系;制定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费用—效益分析规范;取消补贴,提高原材料价格;实行自然资源开发权拍卖制度,建立开发权交易市场;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基金。 关键词: 自然资源,环境管理,经济手段 从产业划分角度看,自然资源开发是第一产业。根据所开发的自然资源的性质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两类:一是利用生物资源的农业类开发,即传统的农、林、牧、渔业;另一是利用非生物资源的工业类开发,即采掘业。由于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自然资源又是作为自然物的入以及整个生命系统所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不论是从经济发展,还是从环境保护考虑,研究自然资源开发问题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对我国自然资源开发模式的反思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技术落后的大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积聚财富的主要方式只能是大量开发自然资源,我国经济仍只能是资源开发型的经济。在实行资源开发型经济发展模式时,我国采取压低农副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做法,以刺激加工工业即第二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如在七十年代,按当时汇率计算,国内原油价格仅相当于国际油价的26.4%,目前也只达到国际油价的77%(严绪朝等,1994)。这种做法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从长远看,则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1.1 影响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自身发展 产品低价造成自然资源开发企业长期低利、微利,甚至亏损,自身积累不足,难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制约了自然资源开发企业的发展,又反过来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于粮价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基础投人不足,已严重动摇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再如,石油工业全行业到1991年底,累计负债余额达691亿,资本负债率达到75%(严绪朝等,1994);国有重点煤矿1993年产煤4.6亿吨,亏损高达50多亿元,平均每吨原煤亏损达1087元(据王森浩1994年文推算)。 1.2 造成了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开采、低效中利用和浪费 产品低价除了造成自然资源开发技术的落后外,还迫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破坏自然资源,造成严重浪费。如1990年,我国原煤产量10亿多吨,竟消耗掉40多亿吨煤炭储量,回收率仅为25%;有的小煤窑采1吨煤竟丢掉8.9吨,回采率仅为10%(王和,1994)。另据对1800多个重要生产矿山的调查,70%的有用组分得到综合开发利用的矿山仅占2%;有用组分有半数得到综合开发利用的矿山只占15%;而75%的矿山其有用组分的回收率均在25%以下(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地区经济司等,1992)。 原材料低价在刺激加工工业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也使企业不注重提高利用效率,在资源利用上处于高投入低产出的状态,以巨大的自然资源消耗维持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目前,我国单位能源所创造的工业国民生产总值只相当于美国、法国的10.61%,前西德的9.09%,日本的7.56%,即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是较低的,仅相当于印度的50%(世界资源研究所等,1993)。 1.3 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目前、我国约有1/3的耕地受到水上流失的危害,水土流失面积达15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6%,每年流失土壤50亿吨,其养分损失至少折商品肥40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其他如沙化、盐渍化损失也达100亿元,草原退化面积接近1亿公顷,并仍以每年100多万公顷的速率在退化(曲格平,1989)。 森林覆盖率仅为13.9%,人均林地面积不足0.12公顷,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5%,并且每年以2-3%即230-345万公顷的速度减少,我国3万余种植物中有4、5千种正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有的濒临灭绝(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 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晋陕蒙接壤地区是我国的重要能源基地,这一地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6.5%,土壤侵蚀模数高达1-3万吨/年,年向黄河输沙量近4亿吨左右,占向黄河输沙量的1/4。神府、东胜矿区废土废渣堆积总量达6800多万吨,其中有60%直接倾倒于河流,有的地方河道淤积,造成泄洪困难,带来严重的生态问题。据测算,该矿区年环境成本为3819.6万元,平均每生产1吨原 煤的环境成本为1.05元(西安煤炭设计院,1990)。我国正在实行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与这一新的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自然资源的开发 模式,利用经济手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资源开发的外部不经济性,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2. 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理论(蒋庭松等,1991,1991,1993) 2.1 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理论基础:自然环境资源价值论 我国长期实行原材料低价的资源开发政策,除了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外,还因为理论认识上的一个错误,这就是片面地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自然资源是天然存在的,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没有价值和价格。 其实,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并不是马克思的本意。马克思指出:“作为要素加人生产但不需要代价的自然要素,不论在生产中起什么作用,都不是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加人生产的……但是如果在发展的进程中,必需提供的产品比利用这种自然力所能生产出来的还要多,也就是说,如果必须在不利用这种自然力的情况下,或者说在人或人的劳动的协助下生产出这个追加产品,那末一个新的追加的要素就会加入到资本中[1]。”这说明,马克思认为,自然力没有价值存在一个界限,一旦超过这个界限,人类就要为此追加劳动,自然力也就具有价值。这是因为,自然环境资源的再生产过程,首先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在一定限度内,自然环境资源可以自然地更新、再生、恢复和增殖;但随着人类活动的强化,其自然再生产已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人类必须付出劳动,这就使它具有社会再生产的性质。因而,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即为在其自然再生产能力之上,人类为维护、恢复、增殖自然环境资源所应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2]。”由此可见,商品的价值是再生产商品所必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此,考察自然环境资源价值,应从生产以及再生产自然资源所“必需的”劳动而不是“实际付出的”劳动角度进行,才不会因为人类的历史失误而低估了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 自然环境资源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后,为改善生态环境状况而进行的劳动,如治理污染、治抄保水、植树造林等,这类劳动可以称为直接劳动;第二类是在某项自然资源开发行为发生前预见到其将对生产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变该项行为本身所付出的劳动、或伴随该行为发生的同时而附加的劳动等,如开发替代品、提高技术水平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耗等,这类劳动可以称为间接劳动。 2.2 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作用机制:外部不经济性的内化 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自然资源开发产品价格应当等于边际生产成本(MPC)、边际外部成本(MEC)与边际使用者成本(MUC)之和.MPC是自然资源开发的边际成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产成本;MEC是在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所造成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损失;MUC是由于现在开发自然资源而放弃的其未来效益和价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资源本身的价值。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经济手段是通过各种方法,使这些成本能反映在原材料的价格中,从而通过市场和价格机制使资源开发活动循着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展的道路进行。 环境管理的经济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收税和收费。这是经济手段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政府通过征收税费而使环境成本和资源价值直接反映在产品价格中,也就是将外部不经济性直接内化到资源开发生产过程中,从而刺激开发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由于存在市场竞争机制,若开发者使用了超过社会所必要的、平均的自然资源消耗量,或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程度超过了社会平均水平,则其付出的税费(即反映在产品价格中的MEC和MUC)也就高,其个别劳动时间就会超过社会劳动时间,则在其将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时,其利润就会低于社会平均利润;反之,若其自然资源消耗量、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都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则会获得超额利润,这就刺激企业不断降低成本以追求更多的利润,而当大多数开发者的MEC和MUC都下降时,整个社会的MEC和MUC也会相应下降。 押金制度。政府要求自然资源开发者在开发前交出一定数额的押金,当开发者按照一定要求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予以恢复和补偿,如植树造林、复垦等以后,再将其返还,否则予以没收。这实际是通过押金迫使开发者从事前述第二类自然环境资源再生产劳动,这样该类再生产劳动也会反映在开发者的产品价格中,再通过竞争机制使其不断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使用。 政府拨款。政府对经济上不能盈利的环境保护项目进行拨款补助,从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这实际是由政府从事自然环境资源的第一类社会再生产活动。 创造市场。上述手段都是与价格有关的措施,而创造市场则是直接为环境商品创造一个市场,使其在市场上直接交换,最典型的创造市场是许可证交易。这一类经济手段也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使自然资源的开发权和生态环境的使用权向经济效率最高和环境效益最好的开发者配置。 2.3 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优点:效率 由于开发者之间存在着知识、技术水平、装备条件等的差异,每个开发者有着不同的边际成本,存在着不同的最佳自然资源开发水平和最佳环境污染水平。在采用行政手段进行环境管理时,往往会因“一刀切”而使开发者的资源开发量和污染水平高于或低于最佳水平,造成浪费,影响了效率;而经济手段则通过市场机制使各种资源在不同开发者之间得到合理配置,使每个开发者的资源开发量和污染水平均达到最佳水平,由个体最优从而实现总体最优,提高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效率。 3. 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现行经济手段及其评价 我国目前实行的经济手段主要是征收税费,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税务部门征收的资源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国资源税条例(草案)》规定了石油、煤炭、盐等9个资源税税目。 资源产业管理部门的收费。如地质矿产部门征收的矿产资源费;水产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征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建设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征收的地下水资源费;林业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的林地补偿费、伐除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土地管理部门征收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征收的排污资。 某些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试行征收的生态环境补偿费。 如福建省对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征收环境补偿费;江苏省对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业征收矿产资源费和整治基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选矿征收排污费;山西、内蒙古、湖北、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也制定了对自然资源开发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有关政策,准备付诸实施。 上述各种经济手段对于遏制自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筹集环境保护资金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 政出多门,缺少协调。如上所述,各个部门与自然资源开发有关的收费名目繁多,有的相互之间重复,有的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这就削弱了国家作为自然环境资源所有者代表实现其价值的权威性,影响了这一手段的效果。 缺少科学依据,激励作用不强。没有根据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以及开发活动的损失为基础制定收费费率,标准偏低,从而难以刺激开发者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手段单调。如上所述,运用的经济手段绝大部分为征收税费这一种,而其他经济手段则运用甚少。 资金挪用严重。既然收取的费用是自然环境资源价值的体现,是自然资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那么,为了维护自然环境资源的再生产,这些费用必须再投入到自然环境资源的恢复、保护与增殖项目中去,但被挪作它用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挪用的另一个表现形式,也是最普遍、最不被人注意的形式是,根据管辖权限收费,安排使用。这就造成位于一地的开发者向在另一地的管辖者交费,这样,当地自然环境资源的破坏就不能得到补偿,这部分价值实际是被挪到别处使用了。 4. 关于我国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自然资源开发环境管理的建议 4.1 加强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与价格研究 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与价格研究,是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自然环境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的基础,税费及押金标准的制定,以及对交易市场的监督,都需要以自然环境资源的价值评估为依据。我国各级土地管理局组织力量,评定了城镇土地的基准价格,作为土地交易、调控土地市场的依据。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做法,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我国主要自然资源的基准价值量进行评估,为管理和决策服务。 4.2 理顺各种收费的关系,建立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体系根据自然资源开发产品的价格构成,从环境保护角度看,经济手段所要影响的主要是MEC和MUC两个部分。MEC部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环境污染损失,通过排污费收取;一部分是生态破坏损失,通过拟议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收取,这便构成了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税费体系,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征收。MUC部分,以及部分属于MPC的公共部分,则构成了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体系,可由资源产业管理部门负责征收。建议根据这样的体系构想,对现有收费进行清理,保证两个体系之间、以及每个体系内部各项收费之间的关系明晰,并通过法律文件加以明确。4.3 强调费用—效益分析在自然资源开发项目评价中的地位 建议尽快制定和完善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应对自然资源的价值、开发活动的效益及其生态环境破坏损失作全面估算,并进行比较,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成立后所要征收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的确定提供依据。 4.4 取消补贴、提高原材料价格 经济手段的核心就是使自然资源开发产品即原材料的价格,反映开发过程的完全成本,因此,应当取消对资源开发的财政补贴,放松对原材料价格的政府控制,使价格能够对资源开发者和利用者产生调节和刺激作用。也不必担心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导致通货膨胀,分析表明,真正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引起的成本推动型的物价上涨幅度较小,其最大弹性系数在0.6左右,即原料价格上涨1%,总体物价水平最多上涨0.6%;而且前面的分析表明,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最终是能够导致成本下降,从而使物价水平下降的。 4.5 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 在征收自然资源开发的资源税费和生态环境税费的同时,应注意运用其他经济手段,特别是为环境保护创造市场,如实行资源开发权拍卖和交易。对一些缺乏税费征收标准或难以专门制定标准的开发项目,可在对资源进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对开发权进行招标拍卖,将拍卖所得资金作为生态环境的恢复费用;并逐步建立开发权的交易市场。 4.6 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基金 将征收的部分税费集中起来,成立自然资源保护专项基金,资助自然资源的恢复与保护,替代资源的开发,以及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工作,促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象经营普通商品一样经营自然环境资源这一特殊商品,使其不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还能进行扩大再生产。 资源环境论文:我国资源环境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 1.资源与环境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我国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快速发展,根据我国在恢复经济发展阶段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从现在起至二十一世纪中叶是我国的三步走的发展时期,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这段时期内我国的总体经济目标是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了完成这个经济发展目标,有关部门要协调好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处理好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的快速有序发展。而这种观念也是我国政府所提倡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精髓,关键是要协调和平衡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以牺牲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为代价追求短期的发展结果,而是要从社会和自然的角度出发,寻求发展中的平衡和共生共荣。人类社会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人类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同时也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和影响,这种情况下人类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不破坏资源和环境的平衡的情况下,寻求更加科学的发展道路。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面临着能源危机,我国也不例外,最突出的表现为我国的化石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储备量已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化工和矿物工业生产的需要,而作为人民日常生活最重要的水资源,也呈现出短缺的趋势。此外,由此引发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表现为自然灾害频发,土地质量下降等。这些现象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很大程度上阻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我国由于各种环境问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当于总体国民经济的增长量的百分之八左右,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尤其是作为占我国工业生产比重较大的化石能源与矿产工业,其每年因资源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占我国经济产值的百分之十七,不难看出,解决了环境和能源问题,将很大程度上促进和提高经济的发展水平。 由此可见,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我们要想搞好经济建设,就必须协调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要在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寻求更加科学可行的经济发展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危害,并且能够利用自然环境来有效维护经济发展的成果,使我国经济发展走入更加理想的轨道,更快的实现我国的三期发展目标,在二十一世纪中叶跻身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之列。 2.我国资源与环境科学发展的现状 我国有关专家和学者在资源与环境科学方面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尤其是近半个世纪以来,基于我国自身的环境资源的特点和形势,全国的资源和环境科学的研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和特色,下面笔者将进行详细阐述: 2.1研究队伍的专业性和丰富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源和环境科学研究的逐渐深入,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支学科门类齐全、经验丰富的研究队伍和教学队伍。这其中不仅包括各大高校的专业领域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还包括各种中青年骨干,可谓是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创新型人才。此外,我国该领域的研究内容也相对完善和丰富,不仅包括包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绘、地理、水文等专业知识,还包括、生态、空间、大气、海洋和环境科新工程等新兴学科。就我国目前的院校设置情况来看,在这些从事资源和和环境研究的单位中,已经有二十八所院校开设了资源与环境学院,其中有资格和能力招收本科、硕士、博士的学校也突破了十五所,这无不显示着我国的资源和环境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的发展状况正朝着更规范和系统的方向前进。 2.2我国具有许多世界上独特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 自古以来我国就被喻为资源大国,并且由于我国地理位置和面积的特殊性,使得我国的环境和资源的跨度较大,也造就了我国的独特资源结构,使得我国的各种资源和能源在世界整体自然环境中起着较大的影响和作用。最常见的如对全球环境有着重要影响的青藏高原;大面积的黄土高原和岩溶地区;面积广大的内陆干旱荒漠;活跃的大陆内部地震;绵长的海岸线和宽阔的大陆架及其典型的边缘海盆;濒太平洋成矿带;时代较完整的地层剖面和丰富的古生物化石;独特的东亚季风气候特征及其从热带到寒温带、从湿润到干旱区等多样的生态系统;等等。 2.3研究工作有着雄厚的区域观测能力与调查工作基础的依托 我国从事资源和环境方面专门管理部门众多,象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环保总局、测绘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中科院和高等院校,这些部门和单位有着长期、雄厚的观测与调查能力和工作基础,这对作为应用基础性的资源与环境科学不仅提供了获取数据的保证,也成为发展这一科学的重要力量。尽管我国在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相当明显的,主要表现在针对重大资源与环境问题的跨学科研究较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工程技术的交叉研究不够,年轻、高层次的综合型学术带头人亟待增加;资料数据和仪器设备的共享缺乏保证等。 3.我国资源与环境科学可持续发展战略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正跨入全球化、系统化、定量化的新时代,其研究方式和研究重点都在发生重大的改变。笔者经过认真分析和总结,认为其主要发展趋势有以下几种表现: 3.1整体观、系统观的研究思路得到加强 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正在跨越以往各类资源之间以及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界限,开始把资源与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研究;不仅研究其自然属性,而且加强对其社会属性的研究;重视研究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机制。特别是重视选择典型区域进行深入连续地观测,揭示人类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政治化等过程对地球表层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机理,并在高精度观测数据基础上,引入复杂性科学方法论建立动力学模型,为可持续性的资源开发与环境改善工程提供可靠依据。 3.2跨学科的研究方式和专项计划的组织方式成为主流 以往对单一资源或环境问题的单一机构、单一学科研究方式被针对单一或综合资源与环境问题的联合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经济学家、工程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的跨学科、多部门研究方式所替代;并且无论在国际科学界还是在各国国家研究组织中,对重大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基础研究往往是通过设立专门的研究计划来完成。 3.3研究的突破越来越依赖于长期连续观测资料的积累与分析 重大研究计划往往有大型观测计划相配合。全球和国家尺度有关地球环境资源变化的长期观测、监测与信息网络正在形成,包括地球观测系统(EOS)、全球气候观测系统(GCOS)、全球海洋观测系统(G00S)、全球陆地观测系统(GTOS)、全球数字地震台网等一系列全球性巨型观测系统;还有众多地区性和国家性大型观测系统;并且集地球空间信息存储、处理、传输和分析为一体的“数字地球”即将出现。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对资源和环境科学的研究,只有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而可持续发展理念正是我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的新的发展策略,上文中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我国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了分析,诸多不足,还望批评指正。 资源环境论文: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 鱼虾苗放流大海是传统法律解释不了的事件。这使得环境资源法浮出水面来。反映了人与物的关系从所有、利用和限制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的变化历程。从物权法到环境资源法反映了人与物关系的变化和人类的反思。物权法不是万能的,而环境资源法也不是万能的。在私法中过多地加入环境资源法的内容,会搞得物权法不伦不类;反之,过分强调公权力在环境资源法中的作用也同样会使得环境资源法的目的难以达到。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以及公民个体对于环境改善的作用。 关键词 物权,环境资源法,放流增殖 据报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捕捞船只的增加,捕捞新技术的应用,海洋环境的恶化,莱州湾渔业资源日渐减少,经济鱼类在渤海基本形不成鱼汛,产量越来越低,已严惩威胁到全市的渔业水产和沿海渔民的生存和发展。面对严峻形势,莱州市从1994年开始利用人工育苗技术对日本车虾、海蜇进行增殖放流,收到明显成效。据了解,这样的放流,莱州市每年都要进行。[1]类似的放流在广东也每年进行。[2]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和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工作人员在深圳东部海岸大鹏湾海域举行粤港联合增殖放流行动,将600万尾对虾苗、10万尾红鳍笛鲷鱼苗、1000万粒扇贝和30吨花蛤苗放流到大海中。粤港两地渔业主管部门希望这次大规模的放流行动,能缓解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的危机。[3] 在物权法上,很难解释象鱼虾苗放流这样的行为。其是民事行为吗?其是民事法律行为吗?其行为的物权法律性质为何? 第一,增殖放流这不是抛弃。抛弃是弃之不要,而放流的目的是为了增殖,恢复生态,提高渔业产量;第二、增殖放流不是养殖。养殖是养殖人在固定的可控制的水域里进行的生产活动,而人工放流不是可以控制的,一旦放流,任其生长繁衍,自由流动;第三,增殖放流不是遗失。遗失是非处于本人的意思而脱离占有,而这些鱼苗虾苗是人们故意放入大海的;四、增殖放流不是埋藏。埋藏是认为地将一物隐藏于另一物,而以上的放流增殖显然不是。这是一种新型的人与物的关系,这是传统物权法无法解释的问题,这是人与物关系的新发展,是一种对自然资源进行涵养的关系。 人与物的传统关系及法律反应 人是大自然中力量最为强大的。人的力量强大表现在:(1)人是有组织的动物。一个人力量单薄不可为的,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任何庞大的物也会土崩瓦解;人类组织了公司、政府、社团等等组织,这些组织的力量之庞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所不及的;(2)人是有智慧的动物。人可以做出许多发明创造,高度组织加上高度创造,人可以在地球上上至太空,下达地下;足迹便两极,身影现深海;遇山炸山,遇水搭桥;截大江,钻山洞;平天堑,填鸿沟;天空中庞大的铁飞机轰鸣飞行,空气中无线电波乱窜。人的力量可谓大矣!是故,在庞大的人力面前,鱼虾捕捞殆尽,山野鸟兽无踪……从前不能为之的今日可以为之:例如对电磁波的利用;从前人类获取的能力较弱,今天则能力较强:比如捕杀鲸鱼,可以动用现代武器,捕捞规模巨大;从前人类反作用于自然界的效果较小,今天则效果巨大:比如修建大坝、大江截流,建设核反应堆等;从前物的利用中污染较小,今天则污染严重:海水受到油污和大陆排放水的污染,天空则有大气污染、二氧化碳过度排放产生温室效应等等。 随着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增大,物的形态状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起初,人类利用的物为自然物,如牛、羊,而现在物的形态也是今非昔比变化莫测。比如小到看不见之微生物,大到万吨巨轮、摩天大楼、千里石油管线;长久者有黄金、土地,短暂者有性质易变之化合物;有自然者如牛、羊,但也有制造者如汽车、机器。利用方式也有重大差别。有自然利用者如用牛耕地,也有组合才能利用者如电灯和电源、汽车与汽油。 随着人类对自然反作用力加大,自然的面貌打上了人类活动的深深印记。大山穿洞大江截流;森林砍伐,青山变秃山;掘地三尺,深地里钻石被开采、石油被吸出;波涛万顷之中建立石油钻井平台;烂泥滩上树起钢筋混凝土大厦。按照现代社会的速度,人类的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科技能力,长城恐怕不到一个月就能建成。 人类社会之初,总认为大自然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财富。肆意向大自然索取。结果大自然不但资源耗费殆尽,而且引起了气候变化。台风暴雨、山体滑坡、赤潮等等,无不是大自然对人类行为的一种惩罚性的回应。 反映在法律之中,初始阶段,人类仅仅在物权法之中,对于过分索取的行为加以限制。例如,法国基于三种理由对所有权加以限制,其中分别是根据所有物的性质加以限制;根据滥用权利禁止的原则加以限制;根据法定的理由加以限制。例如,《法国森林法》L.311-1条第1款规定:“如无特别的行政授权,任何个人不得行使拔除或开发其树木的权利,或行使终止其土地用于森林业目的的权利。”[4]根据“所有权承担义务”这一新时代的立法精神,德国法院从1987年以来的几个案件中对不动产所有权创立了“情势限制性”(Situationsgebundheit)理论,或者称之为不动产所有权的“情势义务”理论。该理论的基本含义是:每一块不动产都和它的位置、状况、地理环境、风景、大自然等因素、也就是它的“情势”密切联系在一起。因此,不动产所有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必须考虑到这些情势,必须遵守因情势限制性而产生的社会性义务,并只能在其特定情势下从土地取得收益和为处分。一个理智的人总会根据其不动产的位置与公共福利的关系作出如何正确地行使其权力的判断。该理论强调不动产所有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服从于社会的平等和公众的利益。[5]中国传统法律中也有对于鱼网的密度进行的限制。但是,总的来说,当时的法律主旨仍然在保护所有和利用的阶段。对于自然界的万物,人类总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许多物进入不了物权法调整的视野之中。例如海洋是共用物;水是共用物等等。[6] 人类对限制人对物的过分利用的法律(限制所有权、限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等)仅仅开始在传统法律中修修补补地进行。当时,在人与物的利用关系中,物权法居于核心的地位。 人与物的现代关系及法律反应 但是现代阶段,人类已经意识到危机的存在,人开始对人与物的关系的反思,并且随之发生了人类行为方式的变化。2005年日本世博会结束以后,所有最坚固的钢架或最漂亮的展馆都将无一例外被拆得片甲不留,甚至因建设而被移动的土石、树木也将在展后的一年中被原样移栽回去。从展馆上使用的可解体再利用的钢铁构架、废纸再制成的馆墙外壁与孟买麻材料制成的内部结构,到为展览提供的风力发电机,整个展馆建筑在拆除后都会再次 销售和利用,废弃物为零。[7] 这样,人和物关系的就从第一个历史时期过度到了新的历史时期,即从人对物的所有、利用和限制时期到所有、利用、限制、保护和涵养时期。在法律的反应上,从仅仅是在物权法刑法中进行支离破碎的规定,从私权救济和私权限制的角度保护环境到产生新的法律门类——环境资源法。 所有+利用+限制(民法、刑法等传统法) 所有+利用+限制+保护+涵养(环境资源法、城市规划法等现代法) 在人与物的关系发展史上,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都居于重要地位。环境资源法与物权法相比有许多共同点,都是调整人与物的关系;从对所有权的限制和相邻权的保护来看,环境法在内容和功能上与物权法的承继关系。但是环境法是物权法所不能为的情况下产生的,就象劳动法和劳动契约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侵权法、产品质量法和民法买卖法的关系一样,前者的产生都是由于后者的功能不足以完成现代社会的需要。 但是,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物权法的核心仍然是“所有+利用”;而环境资源法的核心是“保护+涵养”。两者的区别主要可以概括为: 1、物权法为传统法,而环境资源法为新兴法。物权的产生有几千年的历史,而环境资源法更多地是工业社会以后环境状况严重恶化以后产生的。 2、物权法为微观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宏观法。物权强调的是一个一个的民事主体的利益,关心的是“相邻通风采光”、“逾界自落果实所有权归属”、“典物维护修缮”等这样个体的、特定化的物的问题,而较少关注诸如“地壳”、“生物圈”、“生物多样性”、“大气质量”等这样宏观的问题;[8]而环境资源法较多地关注这样的宏观问题。 3、物权法为私法,而环境资源法为公法。物权法关注的私权利;而环境资源法关注的是公权力为主;两者出发点不同。一个人受到邻地工厂噪音影响睡不着觉,可能对于国家、社会、大自然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对于这个个体的私权利来说却是天大的事。 4、物权法为个体效益法;而环境资源法为社会效益、自然效益法。物权法要关注个体追求财富的愿望,以及保护合法财富,保护财富的安全流转;环境资源法更多关注社会和自然的效益。 5、物权法为个体权利和全体义务;环境资源法为全体权利全体义务。[9] 要正确认识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的关系 物权法不可能包罗万象,物权法的生存空间要受到限制,但是不能否认物权法的重要性。物权法和环境资源法两者都要强调。环境法是约束力,而物权法是扩张力。物权主体作为私权主体,尽可能想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捕鱼的时候,肯定想提高鱼的产量,于是,如果没有约束力,捕鱼者利用炸鱼、毒鱼、电鱼、强光照射鱼等无所不用其极。 环境法的约束力 物权法的扩张力 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中,是必须强调物权法的扩张力;同时要强调环境法的约束力。一方面要鼓励保护人们去追求财富、创造财富、利用财富;同时要防止为了追求财富破坏环境和破坏人类生存空间的现象。环境法的约束力要起作用。在法国现代社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的限制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危险或有害健康的工业)。 资源环境论文:对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探究 “大自然是一个严密的系统,任何种类的生物都与其他生物以及整个生态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破坏这种联系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导致一系列的破坏,甚至会使整个生态系统处于混乱状态1”。雷切尔·卡森早在二十世纪中叶发表的《寂静的春天》中,便试图唤起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觉醒。同样的,欧洲哲人海德格尔也在黑森林中发出找不到家园的哀叹。然而,绝大多数人的观念,仍然对于环境问题忽视不理。当阿尔.戈尔在《难以忽视的真相》中谈论到全球变暖问题的严重性时,以几近无奈的语气自嘲道,“即使这样直白的数据,还是会有不少人认为,我在夸夸其谈,恐吓人们。而其中也不乏知识渊博的科学家们”。环境问题,确实已需人类关注。 一、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总体分析 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了比较直观地反映它们的关系,笔者建构一个简单的框架图,说明各系统之间的初始关系。 人口、资源、 环境既相互依存、 又相互矛盾、相互制约,成为一个大系统、一个整体,整个大系统又由人类子系统和自然子系统构成。丰富优化作用而这三者都与可持续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起点和条件;人口是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境则是可持续发展的终点和目标。人口、资源、环境,只要有一方出现非良性现象,就会破坏发展的基础,从而造成环境恶化和混乱,成为一个恶性循环圈。因而,要可持续发展,需要彼此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每一方面都需进行调整优化。 二、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关系的个别具体分析 1、人口 人口与环境的关系,是当前世界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当今许多科学家认为,全球人口对于环境的压力已经达到了自然界所能承载能力的极限。比如印度2011年普查人口所得数量已超过12亿,年增长率为17.6%,这相对于仅十来年前的5.6亿人口,已夸张惊人。有限的国土面积几乎已经在超负荷运作中,压力骤增。这样的危机背景下,人口对于发展的作用毋庸置疑是不容小视的。 因此,对于人口数量的调控,田雪原教授提出“全方位适度人口论”,笔者认为十分合理。他将其定义为:相对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说,人口数量是适当的,质量是稳步提高的,结构是比较合理的,即能够促进人口与其他发展因素协调发展的人口2。可以说,适宜的人口增长率和规模、优良的人口素质、合理的人口结构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人口条件。 2、资源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有价值的物质,即为资源。资源可以分为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可分为再生性资源、非再生性资源以及恒定性资源三种。对于土地、森林等再生性资源,可以重复使用,通过人工修整、营造使之再生;但若再生的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的需要,便会产生资源短缺。亦即,我们索取资源的数量和速度要有一定的限度,即不能超过资源本身或其替代品的再生或更替速度。另外,对于非再生性资源,使用数量有限,用去的量失而不能复得。那么,做一个简单的加法,可再生资源的短缺加上非再生资源的不可再生,总体来说,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处于稀缺状态的,而可持续发展则是无可选择的必须建立在稀缺自然资源基础之上。(对于社会资源利用,取决于不同国家发展国情,此处在所不论。) 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社会资源,在当今社会,都处于稀缺状态。而同时,人的需求却有无限性。从而,形成了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这里不得不提到田雪原教授提出的“加权效应”。联合国的一项统计表明,1960—1985年世界人口由30亿增加到48亿,增长60%;同期世界能源消耗增长130%,倍加于人口增长最主要的原因,便是人均能源消耗增长45%的“加权效应”所致。因此,不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资源终将难以为继。 3、环境 在《寂静的春天》开篇,卡森便描绘了一个美国小镇遭受DDT污染的可怕情景。她意图通过这个描写来竟是人们不断增强的环境危机。卡森认为,“与核战争灭绝人类的可能性一样,人类整个生存环境的污染也是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一百多年前,恩格斯也曾经发出忠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环境无疑关乎着人类的生死存亡,而若是其恶化,后果不堪设想。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7年进行的一项研究估计,环境因素占全球疾病总负担的23%,换言之,全球23%的疾病起因可以归咎于环境原因。 “工业化20世纪的世纪病”哮喘病,每年可导致400万人死亡,并且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3。无数事例证明着,环境的恶化,可以说是人类所无法承受的灾难。近些年的非典、急性肠炎、疯牛病、核辐射等等,无不与环境恶化相关联。 由此看来,环境影响着人类的健康生活,进而影响着人口的繁殖增长,并宏观的作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 三、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构想 1、控制人口数量,完善人口结构调整。 对于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控制措施主要采用优生优育的宏观举措,同时也能为人口质量奠定良好的自然和物质基础。对于我国这类的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人口数量膨胀、人口素质较低的情况,宜从教育现状出发,不断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并同时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而对于有些发达国家,人口较少、人均素质较高的情况,宜鼓励生育,同时控制外来人口数量,建立完善人口结构。 2、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重。 对于资源的合理保护,首先要分析造成资源环境恶化的有关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开发的双向发展。对于不同类别的资源,采取不同措施应对。如恒定资源类,只需控制其使用不污染环境即可。而对于可再生性和非可再生性资源,尤其是非可再生性资源,应限制开发,最小限度使用,发挥最大利用效益。 3、结合不同国家国情,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可持续发展的状态,不论对于哪一个国家,都是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笔者前已论述,当人口、资源、环境符合良心循环圈时,便可达到最佳发展状态。把人口、资源、环境、发展想协调而建成一个自组织系统,需要尽量减少彼此的摩擦和矛盾,降低由此带来的损失和代价。可建立相应评估体系等,研究诸如资源环境的最佳人口承载力问题、经济适度人口问题等,以谋求可持续发展。 结语 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之间可以说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内在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对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开发需要控制人口数量,完善人口结构调整入手 ,实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并重,从而推进发展,以达到可持续的状态。 资源环境论文:对我国水资源现状及水环境保护现状评析 一、我国水资源现状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分布不均。近年来我国连续遭受严重干旱,旱灾发生的频率和影响范围扩大,持续时间和遭受的损失都在不断增加。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中,一半多的城市缺水,其中一部分城市严重缺水,与此同时,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缺水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我国水资源人均量低。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但是我国人口众多,若按人均水资源量计算,人均占有量只有25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1/4,在世界排第110位。 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平衡。我国水资源分布同人口、耕地分布极不协调,地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相匹配。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只占全国的36.5%,其水资源量占全国的81%;淮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的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其水资源量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9%。 年内年际分配不匀,旱涝灾害频繁。大部分地区年内连续四个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以上,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年较为常见。水涝以及旱灾,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水污染情况 我国水资源污染严重、用水效率低下。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水利部门报告显示,我国七大水系、湖泊、水库、部分地区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所评价的5万多公里河段中,受污染的河道占42%,其中污染极为严重的河道占12%。全国七大水系的水质继续恶化。现代水利工程,如防洪、发电、航运、灌溉、养殖供水等在发挥一种或多种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工程所在地、上下游、河口乃至整个流域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水资源破坏,水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 工业污染:工业水污染主要来自制造业、冶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采矿业等等。工厂污水治理不达标。而在一些城市和农村水域周围的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如酿酒、制革、印染等,治理不到位,废水流入江河,造成水污染。 农业废水。除了农产品加工这一间接水污染行业外,作物种植和家畜饲养等农业生产活动对水环境也产生重要影响。最近的研究结果表明肥料和农药的大量使用是水污染的重要来源。大量廉价低质的肥料的使用。容易溶解而被冲入水中造成污染。近年来,杀虫剂的使用范围也在扩大,造成水的污染。牲畜饲养场的粪便直接排入饲养场附近水中,造成水污染。生活污水。尽管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近年来逐年下降,而生活污水的总量却在增加。大量的有机物进入水中,势必导致水体中溶解氧急剧下降,因而影响水质,严重的使水发臭,鱼类大量死亡。 三、水污染治理办法 为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对水资源的破坏、浪费和严重污染,应有适当的对策。 1增加水资源收费范围,提高收费价格只有施行较高的水资源价格,高额的水污染排污费,就会有效地促使企业采取措施,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研究污水的治理和重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的环境效益双统一。在生活用水中,人们会养成重复利用的习惯。 2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重复利用率 我国水资源利用率不足50%,重复利用率为20%左右,低效的水资源利用,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和严重浪费局面。 3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破坏的处罚力度 地下生产作业对地下水资源有重大的污染和破坏行为,对这种污染和破坏行为,应收取地下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并严格要求较高的水利用率,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减轻地下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严禁超量抽排地下水资源,违者予以重罚。 4废水利用 为纠正以往把废水当作废物的错误观念,应该把废水称作污水比较妥当,借以提高人们对污水也是资源的认识,提高污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如用洗脸水浇花,拖地,冲厕所等。有些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没有充分重视节水问题,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节水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公众节水意识不强,浪费水资源的现象普遍存在,还没有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气。 四、我国目前水资源利用成就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极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水利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国家启动“引黄工程”、“南水北调”等水资源利用课题,目的是解决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水利事业取得了跨越性进展。 1有效地减轻了洪涝干旱等灾害的损失 近年来,我国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尤其是北方地区连续干旱。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取得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一大批事关国计民生和发展大局的水利基础设施,以大江大河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3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得到加强 对全国31个省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域进行了水功能区划。依法加强取水许可、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首先是农业干旱缺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气候的变化,中国农业,特别是北方地区农业干旱缺水状况加重。近年来农田干旱,水库干旱见底现象频发。农田受旱面积增加,干旱缺水成为影响农业发展和 粮食安全的主要制约因素;农村边远地区发生饮水困难,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 其次是城市缺水。中国城市缺水现象始于70年代,以后逐年扩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缺水愈来愈严重。 2用水效率不高 目前,全国农业灌溉年用水量约3800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近70%。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大多只有0.3~0.4左右。发达国家早在40~50年代就开始采用节水灌溉,现在,很多国家实现了输水渠道防渗化、管道化,大田喷灌、滴灌化,灌溉科学化、自动化,灌溉水的利用系数达到0.7~0.8。 其次,工业用水浪费也十分严重。目前我国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约80亿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10~20倍;我国水的重复利用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75~85%。 中国城市生活用水浪费也十分严重。据统计,全国多数城市自来水管网仅跑、冒、滴、漏损失率为15~20%。 3水环境恶化 污水的40%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库,城市地表水,城市地下含水层受到污染。由于部分地区地下水开采量超过补给量,全国已出现地下水超采区,并引发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问题。 4水资源缺乏合理配置 华北地区水资源开发程度已经很高,缺水对生态环境已造成了影响。目前黄河断流日益严重,却每年调出90亿立方米水量接济淮河与海河,因此,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区域间的水资源的调配要依靠包括调水工程在内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 综合上述,中国水资源总量并不丰富,地区分布不均,年内分配集中,北方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已经超过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全国范围内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已经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制约因素。 资源环境论文:国内人才资源管理环境 在推进人才工作的过程中,人力资源概念被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在“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中,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成为政府工作的战略目标。政府机构改革中,“劳动局”普遍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名称所代替,其背后除了机构职能的调整之外,更体现了政府将“人力资源”的理念贯彻于实践的决心。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甚至可以说,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其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国外的人力资源管理经典教材大都提到环境因素对管理的重要性。从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而言,环境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指文化、机构框架、运行制度等关涉组织自身的因素,外部因素则主要是指组织外部对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组织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因素。组织外部环境对于其人力资源管理往往产生重要影响。包括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具体标准的制定、管理成本的控制、管理战略调整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对人力资源管理外部环境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语境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必须考虑中国的社会现实,孙立平教授提出的“断裂社会”理论对于当下中国社会十分具有解释力。 一、断裂社会理论“断裂社会” 这个概念主要是概括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所呈现的新特征和新挑战。断裂社会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在社会等级与分层结构上是指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而且不同的阶层和群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机制;第二,在地区之间表现为城乡之间的断裂;第三,表现在文化遗迹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断裂社会的实质是几个时代的成分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在一个断裂社会中,社会中不同部分的要求的差异,有时会达到一种无法相互理解的程度。 ”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不同群体和个人的合理欲求得以浮出水面,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合理诉求都能够得到满足。实践中,农民工、失业群体与在转型过程中掌握知识、资源的群体之间利益满足的程度显然不可相提并论。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等日益凸显的问题背后存在一套不平等的动力机制,该机制的核心就是我国社会的权利低水平的均衡,“无论是对于穷人还是对于富人、无论是对于资方还是对于劳方,目前我们制度化的权利保护程度都比较低”。 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解决劳动争议,依法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包括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决的一系列活动。通常也简称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制度具有不可或缺性。这主要表现在化解劳务纠纷的制度运作过程中。我国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常被成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主要有调节、仲裁、法院二审判决,实际运作过程中还包括协商制。然而,劳动争议方如果想通过法院判决实现自己的权利,必须首先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即所谓的“程序前置”原则。 三、劳动仲裁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讲,“人力资源管理具有一种本质性的作用,即可以提高公司的根本水平”。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来自企业,但是并没有局限于此,一些国家相继提出了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宏观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要求效率,同时更多地需要关注人力资本的公平配置和再生。然而,不论企业还是政府,其人力资源管理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在断裂社会的视角下考察人力资源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劳动仲裁制度关涉政府、企业和劳动者,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客体,因而以之为载体为我们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研究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便利。从宏观视角来看,断裂社会中不同的阶层间存在较深的裂痕。断裂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一部分人被甩到主流社会结构之外,这部分人往往被称之为“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中部分成员即使其中部分成员能够回到社会结构中去,但是在低水平的社会权利均衡体制下,这部分人力资源的效用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社会权利的较高均衡水平建设的路径就是建立和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尤其要重视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劳动仲裁制度作为一种利益表达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正与这种路径需要相契合。首先,这有利于信息反馈。劳动仲裁机构一般从属于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而,仲裁中所体现的问题可以较为方便的得以反馈。其次,有利于增加政府的回应性。劳动纠纷现之于政府部门本身就是一种压力,同时,有研究指出劳动仲裁的案例今年来由显着增加的趋势,仲裁部门工作强度大。然而在政府机构精简潮流中,仲裁部门的人员编制难以扩展,其压力不得不通过政府传到机制上传至决策部门,促使其调整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断裂社会中广泛存在的不平等必然会带来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不同阶层之间的紧张关系,普遍的“仇官”、“仇富”心态正说明了这一点。从微观层面上看,企业组织尤其是大量雇佣农民工的企业无力阻止这种社会情绪的滋长和蔓延。企业管理中十分强调员工的满足感和认同感,而这正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断裂社会理论指出,社会权利的高水平均衡是解决社会不公的路径。这同样适用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企业劳资双方的权利均衡能够防止资方权利膨胀给员工工作满意度、认同感所造成的潜在威胁,同时能给员工提供心理上的安全保障。集体谈判理论指出,劳资双方权利的均衡能产生使资方关注经营问题、调整发展战略等外部效应。西方发达国家的集体谈判制度相对比较成熟,劳工组织、平等就业法等为劳资双方的权利均衡提供了制度支撑。而我国尚未建成较为完善的劳工权益保护体系,只有一些零散的劳工权利保护制度。劳动仲裁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它不是一种权利主动保护机制,而是一种被动申诉机制。因此,它的作用在于为劳工维护权利提供制度激励。虽然这是一种保障性的激励,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的不安全感,从而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相契合。然而,每一项制度背后都承载着相应的价值,而且往往是多重价值。前已述及,劳动仲裁的程序前置问题与行政化已经引起学者们对该制度的质疑。程序前置的规则势必增加仲裁机构的 压力,亦有违仲裁请求方的自由选择权,过高诉讼化的结果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过度的行政化则可能一定程度上有碍于仲裁的公平公正,难以体现其“中立的裁判者”的价值。显而易见,这些问题不仅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价值相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度本身的合法性。 四、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分析 (一)可能机遇 1.政府的战略支持。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我国人才管理和战略规划工作也不断推进,人才问题引起人们普遍关注。在推进人才工作的过程中,人力资源概念被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在“十五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中,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成为政府工作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劳动局”普遍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名称所代替,其背后除了机构职能的调整之外,更体现了政府将“人力资源”的理念贯彻于实践的决心。政府的支持除了能够推广人力资源理念,同时有助于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的发展,包括高校人力资源专业建设以及社会人力资源培训、挖掘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2.有限的制度资源。从上文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该制度对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所发挥的正面价值。而且除了劳动仲裁之外,还有调解、法院二审判决等制度能够在化解劳动纠纷时发挥作用。劳资纠纷处理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链条上的一个环节,管理过程中的其他环节也有相关的制度规范。如《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对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招聘、录用的规定,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用人单位的制约等等。人力资源管理的多个环节基本都形成了相对规范的法律制度,劳资双方的利益都能够在制度的框架内得以保护。 (二)现实挑战 1.紧张的劳资关系。断裂社会形成的原因之一就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使得一部分人被甩到社会结构之外。不规范的市场因素所造成的不平等引起了劳资关系紧张,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包括劳动仲裁制度在内的既有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渠道功能,缓解这种社会压力。但是在纠纷产生之前缺少一种有效防止劳动纠纷产生的社会机制。劳动者方面由于缺少健全的组织,其利益往往不能得以凝聚,这大大加强了有关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难度。频发的劳动纠纷则大大增加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2.制度不完善。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既有制度的缺陷。通过对劳动仲裁制度的分析,我们看到该制度在价值和功能上与人力资源管理多处相契合。然而,仲裁制度在运作过程中的缺陷却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积极价值产生“中和”效果,该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有效性也大打折扣。一个对于劳资双方不具有权威性的劳动仲裁很可能成为其向法院申诉的障碍,不管是从政府还是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来看,都必然造成管理成本增加和效率的低下。与仲裁制度并行的还有调解、审批等方式,但是实践中调解制度的作用难以发挥,有限的制度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其次是制度缺位。断裂社会中公平成为人民普遍要求,我国相关法律虽然体现了该原则,但是并没有赋予其足够的价值高度。人力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对其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分析表明,中国语境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着空前的机遇,也存在一些有利条件。与此同时,社会紧张、制度缺憾等制约因素仍不时现于管理过程,阻碍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无论是从“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宏观角度出发,还是从提高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的角度来看,外部环境都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公共部门应充分利用既有制度资源,同时进一步扫除制约性因素,以营造“亲人力资源”的环境;而微观的组织一方面必须在制度的轨道内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应积极表达自己的诉求,以促进建设有利的外部环境。 资源环境论文:论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在资源环境专业中开设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资源环境 资源与环境法 课程 论文摘要:目前,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已经在资源环境类专业中开设,这门课程虽说是法学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但是对于资源环境类专业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利于丰富教学授课形式,有利于学生了解常识,有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等等。 一、引言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世界人口的迅速膨胀,全球的环境急剧恶化,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比如:土地的退化,水资源的缺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中国作为全球的一个发展大国,更是面临这样的环境问题,我国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到了367万平方千米,并且还在增加。荒漠化也在迅速扩展,每年由于酸雨的破坏造成50亿美元的损失,并且殃及其他相邻的国家。1997年,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每年由于水、气的污染,经济损失高达540亿美元,这还仅仅只是间接损失。若是更为详细全面的考虑,直接经济损失2-3倍,甚至10倍。环境问题影响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国民尤为关注。为此,我们国家将保护环境制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资源与环境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一种边缘学科,也是交叉学科。其内容涵盖了伦理,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知识,所以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是很有必要且具有意义的。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的作用 (一)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帮助大学生了解环境法常识 资源环境法中有许多基本的常识问题,人们通过资源环境法了解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了解了这方面的常识,详细分析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如此恶劣,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 意义。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强化学生的环境法制教育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环境问题如此的严重,进行保护和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法律手段用其强制性,权威性等特征,成为主要手段。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更容易的约束其破坏行为,在高校开展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三)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资环类专业课程开设多方面学科,而资源与环境法内容与其密切相关。如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农用保护,总体规划等解决环境问题,涉及了自然科学的诸多领域。要加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相关知识学习……要想保护环境,纯粹的自然学科知识远远不够,因为它涉及到了人口、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所以,社会科学的知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以及资源与环境法教育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改变,法律意识,知识水平等能力的提高等重要作用。资源与环境法应该作为高校的一门必修课开设,去增强大学生的保护环境的意识。 (四)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 人类要可持续发展下去,必须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大学生扮演着主要角色,通过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树立大学生价值观、环境观、伦理观。积极开展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而如今,许多高校正在扩招,校园就得增设面积,校园就得规划,其中包括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引导大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比如说,爱护花草树木,垃圾分类投放,尽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节约用水,用电等等。在实践过程中养成保护环境的日常行为习惯。 (五)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优化校园环境,创建“绿色大学” “绿色大学”的创建,需要我们每个人自觉的保护环境,保护我的的校园。在环境幽雅,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校园环境下我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知识。古语曾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创建好的校园环境,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和谐价值观有机的结合,也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可以只让创建“绿色大学”只注重形式,要付出实际行动,让校园成为学生们发展的良好平台。 总之,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课程非常有必要。在资源与环境法课中,有些比较抽象的理论,所以可以采用非富多彩的方式授课,寓教于乐。大学生代表着祖国的希望,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改善,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在我们加大立法执法和宣传力度的同时,在高校的教学过程中,加入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改善客观生态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资源环境论文:美国的农业生产和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1 美国中西部农业开发概要 在美国开发中西部进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是1860-1890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二是1930-1970年,在大规模开发时期内,美国联邦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中、西部开发的法律和政策,极大地加快了美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的速度。 19世纪中叶,美国联邦政府为了鼓励西部农业开发者,除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政策外,还陆续颁发了《沙漠土地法》、《鼓励西部植树法》等法律。以法律和政策的形式明确了只要在西部地区植树、种草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以免费或低价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这些法律和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美国西部的土地开垦和农业的发展。从1836年到1985年,美国中西部新开垦的耕地面积为2.45亿英亩,相当于原有耕地面积(1.6亿英亩)的1.53倍。随着耕地的增加,粮食产量倍增;玉米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1061.3万t,增加到1989年的1亿9120万t,增加了约17倍;小麦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389.5万t,增加到1989年的5540.7万t,增加了14.2倍;大豆由1934~1938年期间的平均每年23.3万t,增加到1989年的5244万t,增加了224倍。使美国成为世界主要的粮食出口国;美国主要畜产品的平均年产量:1961~1965年期间,肉类335.28万t,牛奶1139.9万t,鸡蛋78.4万t。到了1989年,肉类(不含鸡肉)、牛奶、鸡蛋的平均年产量,分别增加到1818.9万t、6543.2万t、397.4万t,分别比1961~1965年期间增加4.43倍、4.74倍、4.07倍。 但是,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在中、西部开发初期,一些农场主为了获得更加丰厚的农牧业利润,对那里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使该地区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加剧,生态失去平衡。 2 农业生产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 在美国,由于农业的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生态系统失衡,等等。 下面讨论在美国由于农业开发引起的土壤侵蚀、水资源枯竭、盐害、水质污染4个方面的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 2.1土壤侵蚀 美国联邦农业部的最新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生产力低下的土壤侵蚀面积达6900万英亩,约占耕地总面积3亿4500万英亩的20%。土壤侵蚀主要发生在:长期不断地种植较单一的农作物的耕地,即不实行轮作、不实行休耕的农地,机械化大农场。此外,美国政府以往的农产品价格扶持政策、增加农户收入的各项优惠政策,导致农户以垦荒的途径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农产品产量,维持较高水平的收入。 由于对土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由于受风和水的侵蚀,美国全国的农地每年土壤流失量高达27亿-31亿t;造成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面积达1亿1800万英亩。 2.2一些主要农业生产地区水资源枯竭 根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统计资料:1949年美国可灌溉耕地面积为2500万英亩,到了1978年则增加到了5000万英亩,稍后减少到了现在的4500万英亩,其中包括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1200万英亩可灌溉耕地和1340万英亩地下水位下降的耕地,分布在北部平原、南部平原、丘陵地区、太平洋沿岸的17个州;例如,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央的溪谷地区,地下水位的降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另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1980-1984年,有1400万英亩的可灌溉耕地的地下水位每年下降0.5~5.0英尺。 2.3盐害 美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是“灌溉农业区”,引起盐害的危险性极高。在这里不但有钠盐,还有钙盐、镁盐等各种盐类。加利福尼亚州受盐害最严重,加州的中部及南部帝国峡谷等主要农业区,降水极少,在那里若不进行灌溉,进行农业生产是不可能的。那里灌溉用水的水源是:地下水、圣礼河水、科罗拉多河水。因为科罗拉多河水含盐,加州中部、南部地区的土壤也含盐,所以,用含盐的水灌溉农田导致了耕地表面盐分过度积累,农作物因受盐害而枯死,耕地也逐渐变成了荒漠。现在,对此采取的对策是:用自动撒水器撒大量的水来希释盐分,使盐分流入地下。但是,这样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时间一长,地下水盐分含量增高,当盐分含量高的地下水位上升到农作物的根系部位时,就会导致农作物枯死;或用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使农作物枯死。为解决这些问题,也曾采用抽水机抽取地下水的方法,来降低地下水位。但是,盐分较高的水,向何处排放?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例如,为降低地下水位,曾将盐分较高的地下水排放到Gustafson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发生了水鸟和水生植物受害事件,如水生动、植物生长畸形,以水生动物为食的水鸟因吃了这里的畸形动物也生长畸形,水鸟不下蛋,或生了蛋也孵不出小鸟。由于发生了这类事件,排水处于被禁止状态。如果在今后的10年中,这里仍禁止排放地下水,随着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位的上升,将有100万英亩的耕作,因盐害而充耕,变为荒漠。到目前为止,含盐分较高的地下水的排放问题仍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2.4水质污染 由于农业开发、生产活动而引起的水质污染,是众多损害大而且涉及范围广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之一。水质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地表土流失,这些流失的地表土沉积在湖底或河底,恶化有关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此外,美国的农民为扩大耕作面积,将湿地转化为农田,也使那里的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就农业生产而言,大量使用氮和磷随地表水流失到河流及湖泊中,使河水及湖水产生富营养化问题,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负面影响;杀虫剂会使水生动、植物产生畸形,乃至死亡。据美国联邦农业部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美国,流入河流湖泊地表水的水质污染物约有50%来自农业生产活动,主要是由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造成的。其中有50%-70%为氮和磷,主要来源于耕地上的化肥与围栏育肥方式所聚集的家畜粪便。水质污染不仅使地表水质恶化,而且对地下水资源的水质也有重大影响。如果农业生产上使用的化学物质一旦污染了地下水,就会污染整个地下水水脉。地下水质污染,危及着农业生产地区人口总数的97%,占美国总人口50%的居民健康。因为,这些居民要饮用地下水,所以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3 美国的农业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面对农业生产、开发资源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注重与农业生产、开发相关的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法规和长期计划,特别是联邦政府1985年制定的“农地保护计划”,大规模地实施退耕还草、退耕植树、或休耕;到1990 年共将1亿1800万英亩的农地纳入,发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农业立法与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美国联邦政府于1985年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主要内容是:①为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政府对农民支付农产品出口补助金;②为减少农产品库存积压,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市场的选择权(交易条件、方式等);③通过实施农地保护计划(CRP),贯彻对农地进行保护的方针。此外,该法还包含了有关资源、环境保护的条款、草地保护、沼泽地保护等条款,制定这些条款的目标是:持续地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保护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实现该目标,政府制定了长期性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即与该法相辅相成。 1990年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修订了农业法。修订后的农业法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农地、水等资源的保护及水质改善、湿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保护、食品安全性保障对策,以保证农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保证向消费者供给“绿色”的农产品。为实现上述目标,在农业法中还增添了关于“持续农业”和推行新的耕作方法的条款。 修订后的《农业法》,沿袭了食品安全保障法的方针,增加了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该法的主要政策目标是:市场理论的应用;提高美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地、水资源)。该法由9项条款组成,有关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是第2项和第7项。 3.2农地保护计划 就其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荒漠化防治计划。其主要内容是:针对农业生产给土地、水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在容易发生荒漠化的地区,实行有计划的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及休耕(如种植以改良土壤为目的的豆科植物等),即在美国联邦农业部的监督下,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行为期10年的休耕或永久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同时,作为补偿,由联邦农业部每年向该计划的参加者(农户),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助金(按每英亩一定的单价乘以退耕、休耕地面积的方法计算,并被称为地租,下同):联邦农业部退耕还草或退耕还林的农民支付树木和草的种植费用总额一半的补助金(一次性的补助)。 农地保护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农地土壤侵蚀量,防止荒漠化蔓延。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五个较具体的目的:①通过农地保护计划的实施,长期保持美国农业的食品及天然纤维的生产能力;②减少由农业生产而产生的环境污染物质的数量;③改善水资源质量;④保护野生动、植物;⑤通过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方法,抑制农产品生产过剩,通过总量控制来保证农户增加收入(稳定和提高农产品价格)。 根据联邦政府统计,1989年联邦农业部对大约6300万英亩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达8亿t;到1990年,联邦农业部对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1亿1800万英亩耕地,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 在美国,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常常会遇到阻力。例如,是参加会减少收入的农地保护计划(CRP)、还是维持以前那种较大耕作面积的农业生产活动之间进行选择时,农民更偏好后者。 在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区域内,如果农户不参加农地保护计划,则取消该农户享受政府扶持及参加联邦农业部“农产品计划”的资格。 到了1996年,最初实施农地保护计划的耕地(休耕、退耕还草、退耕还林)已经过了10年的保护期,也就是说已经失去了向农业部领取地租的资格,一部分休耕的农地可以从新进行农作物种植了。但是,拥有这些耕地的主人,必须严格遵守1985年及1990年修改后的农业法中有关农地保护的条款来耕作。否则,他们将不得不同农业部的“农产品计划”说“再见”了。那些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的农地,则永久地退出农作物的生产。 3.3防止水质污染对策 1987年美国颁布并实施的《水质法》、《水质净化法》,根据该法的规定,各地方(州)政府有义务每年向联邦政府报告关于缓解农业水源水质污染问题的对策及成果。1988年美国联邦农业部公布了“土壤、水资源保护全国计划”及“区域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并通过该计划的落实,管理着全国22个区域性水资源水质净化计划的实施。现在看来,全国各地的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上述各项法律和计划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4耕作方法的资源、环境保护对策 3.4.1 可持续农业 所谓“可持续农业”,一般是指“能够持续地利用资源进行农业再生产或能够进行资源的再利用,把农药、化学废料的投入量控制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在实现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农产品(食品)的同时,保持较高水平的农业生产力和收益性的耕作方式及其农业管理体系。” 实现可持续农业的手段是:①改革现行的农业种植、养殖体系中不利于农地、水等资源保护的部分;②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方式;③促进家畜粪尿等农家有机肥料及豆科植物等绿肥的利用;④实施保护农地、水资源的保护性耕作方式;⑤采用种植业和畜牧业相结合的复合经营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来防止土壤侵蚀、荒漠化蔓延、水资源水质污染的目的,并且在保护农地、水等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农业生产,提供安全的(卫生的)农产品。 3.4.2关于“保护性耕作方法” 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农业,容易发生土壤侵蚀,导致农药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水质污染。 土壤中的有机物,可以提高土壤的孔隙率,增进水的渗透性,促进微生物的活动,提高土壤的肥力。但是,采用传统的农业耕作方法,会使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下降,从而导致土壤的保水能力下降,容易发生土壤的侵蚀,造成农地的荒漠化。 在明确了集约型持续单作经营方式及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的弊端之后,有针对性的导入“保护性耕作方法”。这种方法的主要内容是:利用农作物秸秆、根茎叶等剩余物覆盖地表,或将秸秆粉碎后还田;在坡地上修建保持水土的水平梯田;尽可能地减少农地的耕翻次数,提倡免耕法等。 资源环境论文: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 自第一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不断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影响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理想目标。马克思把“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确定为“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和“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1]人与自然的作用“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马克思在《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与自然关系总和的统一,“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3]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把“人类整个进步”及“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更”,即他心目中所追求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理解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4] 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这两个方面。 目前,国际社会已经普遍认识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和和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要性。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4月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著名报告,同年秋天由联合国第42届大会审议并接受。该报告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5]同志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源于环境保护,现在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6]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中心、以环境为基础的发展,实质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观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环境系统维持最和谐的关系,认为只有当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时,可持续发展才能变成现实。《我们共同的未来》在其第二章“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结论中指出:“从广义上来说,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7] 李瑞环同志认为:“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在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必须调整发展的模式,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8]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9]他在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中国环境保护的领导者和见证人,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香港城市大学发表演讲时将当代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称为绿色革命,强调这种绿色变革“是一种从物质生产方式到政治、法律及社会文化观念的整体转变,是一种‘大转变’,需要采取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的‘大战略’”:“从政治、法律和道德上看,要把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生态系统的爱护纳入到政治、法律和道德体系中,把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与‘人’一样公正、公平对待的‘主体’,同自然平等相处,崇尚简朴的生活和有节制的物质消费,人类的需求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10]2002年8月,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强调,中国将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发展经济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和竞争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 、资源、环境的持续发展。2003年10月,同志在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和谐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发展。这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共同任务。 目前,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生活和重要目标;各有关行业都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努力,各有关学科正在努力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理论指导。环境资源法是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法律保障,应该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应该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一伟大实践进行理论创新。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伟大时代和实践对环境资源法提出的要求。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它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正确处理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环境资源法十分有效。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也是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和公益性的基础。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反映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法的共性,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环境资源法的特性。从具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关系、目的与手段关系;从总体上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环境资源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的基本原因、发展的决定因素、长期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环境资源法的主导方面、本质方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是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需要,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途径和手段。 所谓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是指作为主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特定对象(包括人、人的行为、状态、关系、事项、工作和秩序等)的活动。在这里,主体是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发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所谓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环境资源法通过其制定和实施,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是从法的运作方面描述法的实现、法在生活中如何起作用的一个范畴。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原因或理由是因为环境资源法律是人们的环境行为的行为规则。行为科学认为,行为是指人在环境的作用下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和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和表现。法律中的人是由人的一系列行为构成的,人等于他自己的一连串行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11]行为是法律世界中最经常、最普遍、最常见的东西,是贯穿法律运行过程的一个最具活跃性、能动性的驱动器和关键因素;法之产生、存在的初始动因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化;行为是法律控制的直接对象,是法实现其价值功能的立足点;行为是法的根本内容──权利的载体。法律规范作为人的行为规范或行为规则,其主要功能和作用是规范人的行为,即法律规范规定人应该如何行动,包括禁止什么行为、限制什么行为和鼓励什么行为。所谓人的环境行为(环境资源行为的简称),是指作用或影响环境资源的各种人的行为或活动的简称,主要指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的各种活动或行为。显然,环境资源法律中的人的法律行为都与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和结果(包括人与人关系的变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发生联系。人们的行为既可以作用于人也可以作用于物(包括自然、环境、资源,下同);作用于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包括形成、维持和改变等,下同)人与人的关系,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作用于物的行为可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直接作用于物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在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的前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因而通过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既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能调整与此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于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可以为人调整的关系这一基本性质。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由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决定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演变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主要动力,人与自然关系发展演变到一定程度,无论当时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是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会要求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的调整范围是与日俱进的、也是可变的,在某个时期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不愿意或不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在另一个时期可能成为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愿意或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危机的恶化,环境保护事业的发达,以及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发展,当今所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或法规,都毫无例外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一部良好的环境资源法律就是一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关系网,就是一幅反映、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蓝图。另外,法律具有调整、保护、教育、指引和评价功能,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或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法的作用或功能。随着法律的发展和演变,法律的目的、任务、作用和功能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法律具有越来越广泛的任务、作用和功能。环境资源法的作用和功能之一,就是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就是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环境科学一样,都认为人可以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或调整的方式、途径或工具、手段可以多种多样,而法律只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还因为在环境资源工作或环境保护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一种共存、互容、密不可分的关系,即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人为活动都可能同时产生这两种关系。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12] 恩格斯在批判那种“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主义历史观时指出:“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13]“随着对自然规律的知识的迅速增加,人对自然界施加反作用的手段也增加了”。[14]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断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15]人类可以通过各种工具和方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手段、行政 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等。当代人类社会对人与自然关系调整(包括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主要任务,是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系(主要表现为人类随意污染、破坏、浪费、掠夺自然环境资源)调整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主要表现为尊重、热爱、保护、改善、合理利用、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资源)。环境资源法学主要研究通过法律手段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即法律调整机制。 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是指由环境资源法律调整主体、调整对象、调整行为(包括调整方法和调整过程)结合起来的整个系统的内部结构、内在联系和运作方式的统一,主要指环境资源法律对其调整对象实施影响、实现其调整功能的运作机理和运作方式。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机制包括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方法、调整对象、调整要素和调整过程等内容。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方法是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机制是各种调整方法的集合或整合,是对各种调整方法运作的动态反映、系统控制。 随着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兴起,环境资源法正在形成其富有特色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简称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狭义上仅指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所特有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即生态化调整机制。广义上是指环境资源法律部门所采用的各种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包括其他法律或法律部门所采用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以及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所特有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环境资源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法律渊源的总和。环境资源法律部门包括环境资源专门法或专门法律规范,以及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有关的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简称环境资源法专门法)是环境资源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主体部分。环境资源专门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是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专门机制、主要机制、核心机制。与环境资源专门法相比较而言,其他法律或法律部门则处于次要地位,他们有关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规范数量较少、较分散、较单一。研究阐明并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法的特有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即生态化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是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态化”是原苏联学者创用的一个词,原意是将生态学原则渗透到人类的全部活动范围之中,用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观点去思考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具体情况,最优地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调整机制特别是生态化调整机制,是区别于传统法律调整机制的、具有特色的、环境资源法所特有的调整机制。它是对传统法律目的、法律价值、法律调整方法、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原则和法律责任的绿化或生态化。它以环境正义、环境公平、环境民主、环境效益、环境安全和生态秩序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以明确主体人和客体自然之间的法定关系、赋予人和非人物种的特定法律地位为特色途径,主要采用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方式(强调政府行政组织、营利性企业组织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协调和结合,提倡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达到保护人和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和可持发展经济、社会,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目的。生态化调整机制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而由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新创立的调整方法和机制;二是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以及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需要,而由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将其他法律部门的传统调整方法和机制予以绿化或生态化(指用生态观点、环境观点进行改造、完善),而新创立的调整方法和机制。运用生态化方法,目前环境资源法已经形成一整套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或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具体来讲主要是:环境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勘查、普查、抽查等)机制,包括环境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勘查、普查、抽查等制度;环境资源信息显示(报告、统计、公告、牌示等)机制,包括环境资源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公告等制度;环境资源问题预防机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功能分区和预警),包括环境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资源功能分区和其他预防预警等制度;环境资源行为机制(对环境资源行为的禁止、许可、行政要求、行为规范等),包括对环境资源行为的禁止、许可、行政要求等制度;环境资源整治、补救机制,包括环境资源治理、恢复、补救、补偿制度;环境资源行为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各种激励制度、奖励制度、惩罚制度以及追究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资源刑事责任的法律司法监督、环境资源公众参与制度等。 各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实践证明,环境资源法不仅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可以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环境资源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出发,研究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是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主要任务。为此,必须打破包括法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不能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陈旧观点。人文社会科学应该与自然环境这一基础相协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学研究中的综合,是科学发展的方向和趋势。通过对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恩格斯得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即:“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和自己的科学。因此,任务在于使关于社会的科学,即所谓历史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和,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16] 站在综合自然和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高度,马克思指出了今后科学发展的趋势,即: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 资源环境论文: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出于法治、权力制约及保护环境资源和公民环境资源权益的目的,一些国家从实际损害的适用范围、环境资源行政司法审查的范围、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起诉权、环保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起诉权、当代人代表后代人的起诉权五个方面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对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限制。为了与WTO法律框架中环境保护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规则接轨,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在结合自己国情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弥补环境资源立法的缺陷,放宽对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限制。 关 键 词:起诉权;实际损害;司法审查;利害关系人;环境团体;后代人 用司法审判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现代各国法治的成功经验,一般说来,司法审查的范围越大,原告的资格范围就越宽,相应地,该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起诉权就可以得到越完备的保护。由于环境资源损害具有广泛性、积累性、持久性和恢复的困难性等特点,许多国家出于法治、权力制约及保护环境资源和公民环境资源权益的目的,不同程度地放宽了对环境资源行政诉讼起诉权的限制。 一、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 (一)延展实际损害的适用范围 传统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判例法和成文法把受到实际的损害规定为原告行使起诉权的前提。20世纪中期以来,在日益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和日益高涨的环保运动的压力下,环境资源行政损害认定的条件在一些国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放宽,实际损害延展到了经济损失、人身伤害以外的其他损失领域。 在判例法方面,以美国为例,把实际的损害加以扩展的典型案例是美国诉反对管理机关程序的学生案(简称SCRAP案)。在该案中,5名法学院的学生联名对联邦州际商业委员会起诉,反对该委员会批准铁路部门征收2.5%的附加运费的决定。他们认为,增加运费可能使得一些可以利用但经济价值不大的资源(如小树枝)不能从资源产地运出去,导致浪费,而整个社会的资源需求量却没有减少,从而会引起伐木、采矿活动和垃圾的增加。这项决定不仅会危害他们享用华盛顿山区自然环境的利益,还会危及国家的环境资源质量。最高法院认为原告受到了“特定和可察觉的损害”,且应把这种损害纳入实际损害之列。从而确认了原告的起诉权。[1]在这个判例的影响下,美国的法院现在可以因原告受到“美学上的损失”、“可能的损害”或“特定和可察觉的损害”等所谓的实际损害而确认其行政起诉权。[2] 在制定法方面,一些国家的环境资源基本法和各单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不同程度地突破了传统的实际损害规定的限制。比如美国《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第1369条第2款第1项规定:“对局长的这些行为的复审,可以由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人向直接受该行为影响的此人定居地……提出申请。”“影响”的措辞就说明经济损失、人身伤害以外的其他损害或影响均可以成为法院确认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理由。瑞士把对公共环境的损害纳入到了民事和行政责任的领域,公民和社会团体可以基于自己对公共环境所享有的某些权益受到实质性或某些非实质性的影响享有行政起诉权。[3]为了保护集体的经济和环境利益,其权益受影响或者法律规定的公司、协会或者组织享有原告资格。[4] (二)承认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 传统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法一般均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某一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即行政行为的直接当事人、受害人或实际受影响人。[5]这一限制起诉权的规定难以满足现代环境资源行政法追求的价值目标。因为,在环境资源行政行为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不敢或不愿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法院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可以不予受理;而一些受到行政行为间接侵害的人由于缺乏诉讼法上的起诉资格依据而难以起诉。这种规定既不利于法院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也不利于公共环境资源的保护。因此有必要把环境资源行政行为的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纳入原告的范围。 日本、美国、印度和一些欧盟国家都对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起诉权作了规定。在日本,“民众诉讼”与“机关诉讼”的原告可以是法律特别规定的以“选举人资格”及其他“与自己无法律上的利益的资格”提起诉讼的人。[6]美国的《清洁空气法》和《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等环境资源法律基于环境的公共性授权任何公民对任何违反环境资源法规的人或其他法律实体提起公民诉讼。[7]这种诉讼包括司法审查之诉。在印度,任何受到行政部门和市政当局的一个政府机构侵害的人,可以依法寻求适当的法院以公民诉讼的形式要求予以救济。当然,前提是一个正当、有效的 通知。以前,资格问题经常被提出,但是现在印度最高法院反复地确认了受侵害的个人甚至未直接受侵害的个人的资格。例如,在M.C.梅塔诉印度联邦案件(1988)中,原告并非是直接受害方,而只是一个从事恒河清除业和保护泰娅陵的富有公益精神的个人。[8]在比利时,法院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从判例法中间接地找到可以授予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行政起诉权的依据,非直接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因此获得向法院请求命令状的权利。[9]在希腊,基于环境的公共性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环境行政起诉权的标准已由直接的、个人的和现时的法律权益受影响延展到了间接的、公共的和将来的权益受到损害或妨害的领域。[10]在芬兰,在有关土地使用和开采的公益环境诉讼中,该市镇拥有土地的居民均可根据市镇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无需注明直接的利害关系。[4] (三)授予环保及其他社会团体以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 行政团体诉讼是行政“集体诉讼”的一种,按照传统的理论,行政团体诉讼的原告都应是受害者,只要团体中含有非受害者,则这个团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美国最早确立环境资源团体诉讼原则的判例是塞尔拉俱乐部诉莫顿案。在该案中,原告塞尔拉俱乐部以塞尔拉?内华达山脉自然环境保护者的名义和环保团体的身份,对联邦内政部长莫顿起诉,要求撤销内政部国家森林局的一项关于批准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在塞尔拉?内华达山脉修建一个投资3500万美元的大型娱乐场的计划。法院最后因原告的诉状中没有指出其任何成员的利益因该项工程受损而判定原告缺乏起诉权。按照法院的观点,环保或其他团体以保护公共环境利益的名义起诉是不够的,它必须提出自己或其成员在美学、自然保护、经济、娱乐等方面的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害,才能获得起诉权并作为原告出庭。[2]通常各种环境资源保护团体通过吸收某些对环境要素有权益的人加入,在这些人的环境资源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团体即可获得类似于环保集团诉讼的起诉权。这种方法广泛地为各种环境资源保护团体或特殊利益集团用作保护环境资源、制止某些不合理行政决定的重要手段。后来,《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走得更远,它们规定,任何法律实体(当然包括环保及其他性质的社会团体)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公民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命令状或撤消环境资源行政行为。[1]如果该环保及其他性质的团体想要提起行政损害赔偿诉讼,它必须依照普通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证明它的成员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在一些欧盟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授予社会团体环境行政起诉权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在瑞士,地方团体可以因其或其成员属于或邻近受影响区就可以根据妨害法规则获得环境行政起诉权。[3]在丹麦,社会团体起诉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其或其成员的环境利益受到明显的和实质性的损害,但是1994年的丹麦绿色和平组织诉交通部的行政诉讼案突破了这一标准。在该案中,交通部和丹麦绿色和平组织对一项桥梁的环境影响评价发生争论,由于丹麦绿色和平组织在环境影响事件中没有受到直接的、实质性的妨害或损害,它也没有被授权代表其成员的利益起诉的权利,因此它无权起诉。但是法院在分析丹麦绿色和平组织的构成和使命之后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最后还是授予其起诉的资格。 比起个人的干预力量,环境资源行政团体诉讼的力量雄厚,态度一般比较强硬,有能力与行政机关周旋,并且可以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法院与政治家往往非常重视,不敢怠慢。[1]因而在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中被广泛采用。 (四)确认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行政诉讼起诉权 从伦理学的角度上讲,后代人有在未来的环境资源中生存的权利。因此从法律上提倡和保护这种伦理性权利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基于此,一些国家的宪法和环境基本法在立法目的之中对保证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要求进行了宣告,比如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第50条规定:“在伊斯兰共和国里,保护当代人和我们子孙后代在其中生活的环境是公民的义务。”再如《匈牙利人类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的身体健康,不断改善这一代人和后代人的生活条件。”那么当代人的下一代及下几代正当的环境资源需求因为当代的环境资源行政行为一定或可能受到侵害时,当代人是否有权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呢?各国的成文法律一般没有明文规定,有必要加以解决。 按照传统的法理学观点,后代人由于没有出生,因此只能成为环境伦理学意义上和后世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体,而不能成为当代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一些国家的立法在代际公平原则的指引下已经突破了这一点,开始在当代法的意义上承认并保护后代人的环境权益。[12]如1993年,菲律宾的45名儿童由他们监护人的代表安东尼奥为诉讼代表人,代表他们这一代及其下一代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菲律宾政府环境管理部门所签发的木材许可证合同超出了森林的采伐能力,要求政府停止大规模地出租森林(尤其是原始森林)采伐权的活动。菲律宾最高法院申明当代人和后代人都享有生态平衡和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承认这45名儿童作为自己和后代人的代表有对政府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自己及子孙后代环境的权利。戴维德法官在向法院提出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发现没有任何困难判决他们能够为他们自己、他们的同代人以及后代提起诉讼。就生态平衡和健康的环境而言,他们代表后代提起诉讼的资格建立在几代人共同责任的基础上。”由于法院在裁决承认后代人属于该案利害关系人的基础上授予了孩子们诉讼权,政府被迫下达行政命令取消了65个出租森林的合同项目。[13]这个判例虽然发生在菲律宾,但对其他国家的政府来说,其冲击力是非常大的。 在美国等国,由于后代人是当代人生命的延续,因此凡是对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造成或可能造成实质性或非实质性损害的行政行为,当代人可以基于对自身的损害或对“遗腹子”的损害等理由提起公民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起诉权与菲律宾森林案中起诉权的性质不同,它属于直接而非代表性的起诉权。 (五)扩大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范围 日本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取消诉讼,它包括取消处分诉讼和取消裁决诉讼,是指原告请求取消行政机关的处分及其他相当于行使公权力行为的诉讼。其二是确认无效诉讼,即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行政机关处分或裁决的有无及其有无法律效力的诉讼。其三是不作为的违法确认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而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做 出答复或未给申请人的利益予以保护,当事人向法院请求确认该行为违法的诉讼。其四是民众诉讼,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有资格的民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纠正国家或公共团体机关不合法行为的诉讼。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还出现了一些以现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作为诉讼对象的“制度诉讼”案例。[6]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抽象行政行为也可以直接或间接侵害相对人的利益,如果受害人得不到司法救济,可能会放任行政权力的滥用。 在环境资源危机面前,美国加强了法院对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自行决定的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比如美国在《清洁空气法》和《清洁水法》里确立了“公民诉讼”制度)。司法审查诉讼的受案范围既包括政府机关的大多数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一些抽象的行政行为,有时甚至涉及环境资源行政规章的制定行为。其中法院对抽象性环境资源行政决策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著名案例为“公民保护欧弗顿公园公司诉沃尔普”,该案涉及到的争端源于运输部长决定使用联邦高速公路基金兴建一条横穿欧弗顿公园的州际高速公路的问题。有关法令规定,如果能选择另一条“审慎可行的”路线,将禁止运输部长批准使用联邦基金建设穿越公共公园的公路。原告指控,运输部长违背了这一指令,要求法院撤消运输部长的命令,最高法院在《行政诉讼法》第701条中找到了该案可受司法复审的答案,从而裁决原告有权要求就此问题进行司法复审。法院在此案中确立了“严格审查”的原则,“严格审查”原则的基本含义有三点:其一,实体法上的审查,即法院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超出法律法令的授权;其二是程序法上的审查,即审查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其三,审查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否合理。对环境资源行政规章提起司法审查诉讼,较为典型的案例是塞尔拉俱乐部诉洛克修斯案,在该案中,原告塞尔拉俱乐部指控被告联邦环保局局长洛克修斯,认为被告在审批州的《清洁空气法》实施计划的规章中没有就防止州的实施计划对防止清洁空气地区的空气质量下降做出规定。法院赞同原告的观点,并对被告了强制令。美国在1977年修订《清洁空气法》时吸收了这个判决。[2] 奥地利宪法禁止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构的重合。因此普通法院不具有对行政机构做出的决定进行复审的审判权。在环境资源事务方面,行政法院在行政机关执行环境资源法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司法作用。行政法院有复审环境资源行政决定的审判权。另一方面,宪法法院拥有对行政机构颁布的环境资源法规、规章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复审权。[8] 二、我国关于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一)环境资源损害的法律界定及其缺陷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原告必须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4] “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意味着原告必须是被侵害的实体性权利的享有者,且这种权利必须被原告“专属性”或“排他性”地享有。[7]而许多环境因素,如清洁的大气、洁净的海水在传统民法意义上属于“共用”或“公有”的“财产”,河流属于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专属享用权。因此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不能对导致污染和破坏公共环境资源的非处罚性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种立法状况对保护公共环境资源及公民合法的环境资源权益是不利的。按照特别法或特别规定优先于普通法或普通规定的原理,有必要在专门的环境资源立法中对《行政诉讼法》的局限性加以突破。《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控告”除了包含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之外,还包括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告发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事实或嫌疑人,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15]但是对于向哪一国家机关告发、采用何种控告方式等问题则没有进一步明确,因此不具可操作性,有必要由单行的环境资源立法加以解决。基于此,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就明确地对环境资源行政控告权进行了阐述。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规定:“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按照该规定,如果环境行政机关的非职权行为造成了环境损失或危险,侵犯了他人的环境权益及与环境权益相关的其他权益,环境资源危害的诉讼救济权只能通过要求排除危害或/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方式来行使;如果环境资源损失或危险是由环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那么环境资源危害的诉讼救济权只能通过要求排除危害或/和赔偿损失的行政诉讼方式来行使。[16]但是,这一规定没有明确界定“损失”二字的含义。从法理上讲,“损失”不仅包括实质性的损失,还包括视觉和精神感受等非实质性的损失。那么人民法院能否受理非实质性损害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案件呢?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专门的环境资源立法都没有做出规定。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解决非实质性损害的参照标准以及公民、单位在视觉、精神感觉等方面的忍受限度等问题。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类案件。 (二)社会团体以及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0条规定:“……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社会团体和与环境资源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众的作用仅局限于检举和揭发环境资源违法行为,那么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害者基于外在的行政压力或经济原因不敢或不能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且环境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的职权机关也没有纠正该违法行为时,危害或可能危害环境资源的行政行为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法律对抗。这难以满足现代环境资源保护和公众参与的内在需要,因此有必要加强社会团体和非直接利害关系人在环境资源行政诉讼中的作用。我国已经有社会团体支持民事起诉的法律规定,如《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社会团体支持行政起诉以及环境资源团体能否代表其成员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问题,我国的法律则没有涉及。 (三)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规定及其缺陷 后代人是当代人事业、利益和血脉的继承者和延续者,是潜在的法律主体,其正当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也必须得到保障。而当代人及由当代人组成的当代政府和权力机关基于认识的局限性和利益追求的盲目性经常在自觉不自觉地破坏后代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为了抑制可能危及后代人生态安全的当代行为,有必要为保护后代人的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设立一定的诉讼机制。而在诉讼机制中,起诉权的确立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却处于空白状态。 (四)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 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种把抽象性行政行为完全排除在司法审查范围之外的立法规定已经难以满足WTO的司法审查规则和我国依法治国的需要。[17]在市场化和与WTO接轨的进程中,地方行政机关为了本地或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国内外单位、个人环境资源权益和与环境资源权益相关的其他权益的现象将不可能杜绝,国外的受害者和外国政府因为中国行政机关的推委得不到救济而把中国中央政府推上WTO 争端解决机构被诉席的现象也将很普遍。[18]因此,有必要扩充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范围,以适应充分、有效和及时地保护国内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需要。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法理,行政处理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这种强制力不以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为转移,因此行政处理属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16]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土地权属和水权权属的行政处理不服的人和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但是1991年6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在《关于环保部门能否就污染赔偿处理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环保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环保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就原污染赔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全国人大法工委在1992年1月31日给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环境保护法》第41第2款的答复中进一步指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因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所作的处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这是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能以做出处理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可以看出,在我国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理不属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19]我们暂且不论以上解释的合法性问题,就出于部门利益而缩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做法而言,它是与法理是格格不入的。 另外,我国的一些环境行政法把行政复议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甚至把行政复议结果规定为终局性和非可诉的处理结果,这种“穷尽行政救济”和排除司法救济的作法限制了当事人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行使,已经不适应于现代司法的专业化和陪审员聘请的专家化发展趋势,难以与WTO的司法审查规则接轨。 三、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从小的方面讲属于环境救济权的范畴,从大的方面讲属于环境权的范畴。和环境权一样,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从国际层面上讲也具有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特点,一般性指一些具体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的创设、选择和实施在不同国家甚至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一般性是由环境法和环境权的公益性以及司法制度的部分竞合性决定的。[20]特殊性指一些具体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的创设、选择和实施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特殊性是由环境权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司法制度和自然环境基础决定的。对于具有一般性特征的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如能为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制度兼容,只要它们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与WTO规则的接轨,那么就可以借鉴和引进。对于具有特殊性特征的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制度,中国在借鉴和参考前必须慎重,必须对其兼容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对于我们迫切需要借鉴和参考但目前不能兼容的国外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我们要充分地利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与WTO接轨的契机积极创造条件使其适合我国的国情。 从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发展的五个趋势中我们可以看出,延展实际损害的适用范围、承认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授予环保及其他社会团体以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确认当代人代表后代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诉讼起诉权都体现在市场经济国家,且其内容都不涉及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问题,与我国的经济体制、环境保护和环境法发展的现状和内在要求基本需要一致,可以直接借鉴和参考。对于国外扩大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范围的发展趋势,它涉及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和政治权力的再分配问题,但对我国来说,扩大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范围是在社会主义轨道上进行的,是符合WTO所属各协议的司法审查要求的,因此从根本上来讲,还是值得借鉴和参考的。既然国外环境行政起诉权的上述五个发展趋势均可以为我国借鉴和参考,那么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什么样的启示呢?本文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发展要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指导思想 近代环境侵权法之所以把环境侵权损害的范围从传统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扩大至环境本身,是因为环境资源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得环境的稀缺性日益明显,[21]如果漠视环境本身的价值,放任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人类暴露与环境之中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将不可避免地受到连锁性地侵害,因此传统的侵权法肯定和保护环境的价值是人类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休息权能够得到可持续地发展和保护的直接要求,同时这种保护客观上也间接地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得到可持续地保护。另外,对于后代人,无论从伦理还是法律的角度讲,他们的各种环境资源福利需求都应得到当代人的尊重和保护。[12]一些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判例之所以肯定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需求的行政起诉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后代人也能够在丰富多样和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二)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发展要以充分、全面地保护各法律主体的环境权为根本目的 发展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其直接目的是为了合理地限制环境行政权,使环境公权之间以及环境公权与环境私权之间达成一定的平衡,[10]但是,限制环境行政权并非发展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根本目标,发展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根本目的在于全方位地保护各法律主体的环境权。公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是由主权或权力在民的思想决定的。[22]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规定决定了国家必须在财力和其他条件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充分地保护公民各项法律化了的环境权利。由于传统的法律对新兴的公民环境权的保护不力,许多学者认为需要把理论性很强的环境权分解为“绿化”了的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等传统性权利是非常必要的。[23] (三)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发展要以加强司法和公众对环境行政权的监督或干预为手段 极端的权力必然导致极端的专制和腐败,属于公权范畴的环境行政行为,如果只局限于自我监督和部门内的监督(如行政复议监督),那么部门腐败是难以杜绝的,公民的环境权益也是难以得到充分和完备的保护的。只有用另一种权力来监督和制约环境行政权力,才能促使环境行政权力的平衡和妥善行使,营造相对公平的行政执法环境。[24]经验表明,司法是制约环境行政权力的有效手段,因此在政治和其他基本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加强环境行政权的司法监督是必要的。而要做到这一点,按照行政诉讼法的原理,除了扩大人民法院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还要授予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乃至环境行政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以行政起诉权。只有这样,才能使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由浅入深,由个案监督积累为经常化或准经常 化监督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保护环境法律主体合法环境权益的目的。 四、发展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立法应采取的措施 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立法缺陷严格地限定了市场主体、公众和社会团体对危害环境资源的行政行为进行干预的范围,既不利于环境资源民主原则的全面贯彻,防止非科学性行政抽象行为的蔓延,也不利于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的保护以及当代人和后代人合法环境资源权益的平衡保护。国外市场经济国家一些成熟的环境行政起诉权制度因为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和一定的共同性被纳入到WTO的环境保护规则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投资、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之中,[17]因此,为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WTO的规则及WTO各成员国国内的相关法律制度接轨和兼容,我们应该参考以上启示有步骤地发展我国的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是非常必要的。 (一)延展环境资源损害的范围 环境资源损害的内容应从目前的环境要素的损害、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延展至视觉、精神感觉等方面的非实质性损害。 (二)扩大社会团体以及非直接利害关系人行使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案件范围 环境资源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非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环境资源权益因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受到非实质性的损害时,授予他们以行政起诉权;环境资源和其他社会团体的成员的合法环境资源权益因环境资源行政行为受到实质性或非实质性的损害时,承认该社会团体代表其成员起诉的权利;在排除环境妨害或消除环境危险的诉讼中,建立社会团体和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民众支持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制度,在条件成熟时,还应确认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政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团体和公众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的权利。只有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团体和民众对政府的环境资源行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法律上的对抗与制衡。 (三)授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行政起诉权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律主体必须已经出生或存在,由于后代人目前没有出生,因此现时的立法不可能承认他们的起诉权。但是基于保护后代人环境福利需求的必要性,可以借鉴“保留遗腹子的继承份额”的思想,把后代人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损害和当代人法律权益的缺损联系起来,确认当代人的直接起诉权。如经过法理学的突破和立法改革,法律能够在将来承认当代人代表后代人的起诉权,那么就必须解决代表主体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各级人大可以设立后代人权益保护委员会,但是依照我国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没有必要再享有行政起诉权。有的学者认为应该让各级政府机构来代表,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又是区域或流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始作俑者”。因此学者们倾向于由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环境资源保护组织或当地的民众直接代表后代人提起环境资源行政诉讼。 (四)逐步放宽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 人民法院对环境资源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范围除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概括列举和第12条的排除列举之外,应结合实际和WTO的司法审查要求以及我国在加入WTO前所做的承诺尽量扩大环境资源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把行政机关制定、的部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也列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另外,把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理纳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如果环境资源行政机关不愿卷进环境资源民事纠纷之中,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缩小环境资源行政处理的适用范围。当前,我国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正面临WTO规则的检验,我国应利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立、改、废的机会,把行政复议规定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非终局性的任意前置程序,取消或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作法。 五、结 语 深入地研究国外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晚近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全面地把握和克服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立法的不足。只有逐步地完善我国环境资源行政起诉权的立法,才能使我国的环境资源的纠纷处理法律制度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才能使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和环境资源法的公平、民主原则在环境资源行政诉讼领域真正得到落实。 资源环境论文:试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摘要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还处于“综合防治”阶段,没能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的调整社会与环境的关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现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改和完善。环境管理上则偏重于微观管理工作,体制上“块块”管理,没有站在社会经济发展转变的角度,开展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和引导行业发展。解决资源环境问题,也不能仅仅单独对资源环境加以保护的问题去考虑,应当综合衡量环境与发展、科技进步与居民消费之间的生态系统 ,制订一系列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性的环境战略、法律政策。基于这种情况,本文从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出发,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全文着重论述我国环境立法的修订与机构设置,以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体系畅通。 关键词: 环境 资源 保护 法制 引 言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不可以否认的事实是: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立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环境问题产生的速度仍然远远大于环境问题解决的速度。中国社会几十年间经历了西方国家几百年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在这数十年急剧恶化,中国大众深刻体会到“千山鸟已绝,深溪不见蓑笠翁”的环境现实。为什么会这样?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究竟有那些不足之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这种目的二元论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做到协调和平衡?如何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较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减少10%和“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 。虽然2007年这两项指标 首次实现年度双下降,但任重道远,环境与资源保护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突发性的破坏大事件时有发生,这和我国的环境状况相关联,有一定的必然性。如何理解并坚持同志提出的“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论断?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以损害环境与资源为代价。本文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具体分析。 一、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环境一直在默默承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工业污染、洋垃圾的流入和处理、水污染、空气污染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福建屏南环境污染索赔大案”、“松花江水流域污染”、“太湖蓝澡”、“塔斯曼海轮污染案” 等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典型事件。 (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大气污染状况。伴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由于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来源于燃煤,使得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7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807.5万吨。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在5%以上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2.6%,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区域占国土面积的15.4%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同时,2006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4985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1399万辆),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以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为例,北京市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城乡绿化、植树造林,采取各种措施防沙治沙,并率先在全国实施国iv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v标准),使得北京“蓝天”纪录不断刷新,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改善。这是北京市投入大量资金、付出了不懈努力的结果。北京市政府对大气的治理工作可说是一个榜样。然而,相较于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其它城市却很难复制它的治理模式。大气污染治理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以小的代价取得合适的效果。 2,水体污染状况。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七大水系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v类水质,巢湖为v类水质。2006年,27个国家监控重点湖(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湖(库)2个(占7%),ⅲ类水质的湖(库)6个(占22%),ⅳ类水质的湖(库)1个(占4%),ⅴ类水质的湖(库)5个(占19%),劣ⅴ类水质的湖(库)13个(占48%)。其中,巢湖水质为ⅴ类,太湖和滇池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 。再以北京市2008年1月大中型水库水质状况 为例,作为饮用水源地-官厅水库水质为ⅳ类;而北京市2008年1月河流水质状况,除潮白河水系大多在ⅱ类外,其它水系基本上处于无水、劣v2类状态 。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形势仍然严峻,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3,其它污染状况。200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13.1%。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1303万吨,比上年减少21.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9.26亿吨。2006年,全国近岸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远海海域水质良好。全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7.7%,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为8.0%,下降0.9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24.3%,上升0.4个百分点。全国海域共发生赤潮93次,较上年约增加13%,累计面积约19840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 (二)自然资源减少失衡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致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在世界平均值以下: 水资源为1/4(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占有量2 200立方米,被列为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森林资源为1/10, 耕地资源为1/5 (为美国的1/10), 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的1/2。加之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气候、地形条件的限制,以及多年来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科学,造成资源的巨大损失和浪费.联合国《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中国作为世界受污染最严重的国家,正处于十字路口,目前的路是“危险之路 ”。 (三)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在实践中相冲突,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不可持续性消耗。(1)我国工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资源型)特点显著,且产品出口较快增长很快,如2007年上半年,钢材出口量增长97.7%,钢坯增长40.9% 。由于出口产品中相当大部分是的“两高一资”型产品,如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行业的产品,都消耗了大量能源,其旺盛的国际需求,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2)产业政策的不合理。《2007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十三篇明确要加快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而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篇第十九条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2,3,4,5)款也明确了加快汽车制造业发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大力发展作为消费主义驱动器的汽车工业,是否可行,有待讨论。而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5697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468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4.3%,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534万辆,增长20.8%。预计2010年中国汽车数量可达到7167万辆 。若达到美国百人拥有汽车55辆比例,中国还将拥有七亿辆汽车。这相当于现在全球汽车总量,是中国的环境与资源无法承受的。(3)产品过度包装,回收利用少。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引发的资源浪费现象涉及普通生活方方面面。一盒巨大的保健食品礼盒,只有中间位置摆放着几个小巧的瓶状物;一盒大红袍茶叶,包装得更为繁琐,除了外层的手拎袋和雕花木盒,还有内层的两个独立的小木盒以及盒内包衬的黄色绸缎、造型精美的密封罐,最后才是装在塑料包装袋内的茶叶……。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每年产生垃圾近500万吨,包装物含量就占22%。而中国包装联合会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包装产品生产总值为4100亿元,其中占70 %、价值2800多亿元的包装物被一次性使用即耗费,而这其中的三分之一就是因过度包装造成的 。而回收利用方面未能建立起了一套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物没有被回收利用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潜在危害很大。2007年8月26日,首次提交审议的国家性法规《循环经济法(草案)》针对过度包装仅做出了原则性确定。 2,节能环保新产品的缓慢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关系民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10.7%,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水平 。2004年,中国超过俄罗斯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同时也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01年以来,中国石油消费高速增长。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07年我国共进口原油1.63亿吨,同比前年增长12.4%;进口成品油3380万吨,以此数据计算,我国石油依存度已近50% 。在能源供应拉响警报的同时,各个城市的“亮化”工程毫无顾虑的美化着夜空。节能灯具、太阳能电池、风能、地热资源、小型水电、生物质能能源的开发和使用进展缓慢,缺乏政府大力支持。而在国外,日本采取了“绿色税制”和补助金政策,对混合动力汽车有高达6万元的补贴;美国也实行一些税收返还政策,计划2006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给予混合动力车和先进柴油车最高达3400万美金的补贴、补贴价减免 。 在欧洲,4000万人正从风电场获得生活用电 。 3,沿海制造业向中西部转移,可能同时面对的污染大迁移。随着出口壁垒加剧、人民币升值、能源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自身推进产业升级需要,把那些一般性加工制造业转移扩散出去向成本更低的中国中西部地区转移,成为珠三角地区企业很现实的选择。事实上,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沿海地区约有1万多家企业到西部投资创业,投资总规模达3000多亿元。中西部地区,现阶段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污染相对较小 。其生态环境却更加碎弱,一旦破坏更加不易恢复。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需要引导 。产业转移不应该把过剩的、污染的、落后的设备转移到中西部去,而是一种产业升级的转移。中西部不能重复拷贝东部,重复引进,重复20多年前东部沿海对外资“饥不择食”的情况。而作为西进企业也要把握转移契机,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自身的整合升级。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现状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相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1,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3,环境资源单行法规。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单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环境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细则、《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规划法》等。4, 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规定;第124条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此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也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6条明确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二)我国环境职能管理机构缺位 环境管理是在环境保护的实践中产生,发展起来的。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化,对环境管理提出新的挑战,国家建立和强化了环境管理专门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是指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污染的行为,例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各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控制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所谓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广义的环境管理的核心就是实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因此,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政府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 按环境管理的范围可划分:(1)资源部门管理,各部委在职能范围内的规划和管理。如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的规划和用途的监督,水利部对水资源的管理,林业部对森林资源管理等。(2)区域环境管理,它主要是指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与环境目标,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制定区域环境规划等,包括整个国土的环境管理、经济协作区和省、自治区的环境管理,城市环境管理,以及水域环境管理等。例如,海河管理委员会、准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委员会。(3)成立部一级专门职能机构,将国家分散的环保职权集中起来。新成立的“环境部”是我国中央环境管理部门;省、市级政府建立了地方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工业较集中的县一般也设立了专门机构或由有关部门兼任。在较大的工矿企业里,设有环保科、室或专职人员。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环境管理部门虽有设置,但具体管理不到位。如:(1)部门分工缺乏合作。我国对“电子垃圾”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涉及的部门有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主管部门是不明确的,多个部门皆有职责,而实际后果可能是都可以管都不去管。管理体制的不顺畅致使我国对“电子垃圾”的进口、回收利用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洋垃圾危害不容小视。此外,主管部门角色错位,既是“裁判者”,又是“运动员”,以致监管不力不公,甚至以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执法。(2)经济手段调节作用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制度是关于责任分配的主要制度。各国立法将传统的生产者责任扩展到产品的全部生命周期,包括达到使用寿命后的处理。这种制度可有力地促进生产者在设计产品时考虑其环保性能和可循环利用性或可再商品性。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荷兰把rohs及weee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规定》 。而我国《循环经济法》去年才通过审议。(3)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对环境违法问题不作为,仅仅靠当事者的管理和监督是不够的,必须要有第三者的再监督参与,结合国家审计署的职能,施行环境审计。 (三)立法中的不完善 自《环境保护法》1989年修改至今近20年。面对日益恶劣的自然环境,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是覆盖领域不全,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立法空白,如缺少土壤污染、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护、核安全等。而据报道,中国的入侵物种占世界危害性入侵物种的50% 。在《环评法(草案)》第四条曾规定,“制定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将一定类型的政策列入环评范围。这本来可以成为我国纳入政策法律环评的契机,但最终被以“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经验、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等理由而在正式立法中删除 。由于法规、政策的实施作用范围广,影响深远一旦有误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环境法律配套滞后,不易操作、原则性规定多,影响了法律的贯彻执行。在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大项目或污染重的项目,各级政府可以重视把关,中、小型建设项目却不在“评价”之列。而这些中、小项目不可能都建在园区,有些甚至紧挨居民区,却没有明确标准规定公众参与范围,使基层环保部门难以操作。3,许多新的制度与理念未能体现。排污权交易都没能在法律中规定。4,对当前环境问题针对性不强,缺少一部专门约束政府行为的环境法律。如地方保护问题等。 5,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江苏罚款的数额极其有限,最低的仅在1万元以下,而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最高只可决定2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20万元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此处罚力度,对于大的项目犹隔鞋搔痒,客观上甚至有鼓励违法之嫌。 (四)行政上的局限性 我国环境保护法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公众监督、公众参与为辅的“行政法”、“政策法” 。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是确立国家环境基本政策、原则、制度、责任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在适用上的关系。然而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公众监督和参与制度则更是少之又少。以致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成为我国现行环境保护制度的积弊所在,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 1,环境职能部门的不独立性。环境保护部门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而经济部门和地方政府往往以经济增长为主要追求目标,双方差异导致冲突发生。如2005年水利部环保局信息权之争 。环境保护部门在人事、财政、社会保障体制上无法独立于地方政府,而各级政府却有足够的冲动去提高gdp速度,确保经济发展,缓解财政压力,往往难以对环境问题采取强硬措施。使得在环境问题刻不容缓的境地下,环境行政部门仍然是名副其实的冷衙门。履行环保职责的权力能力明显不足。以致罚款多少,环保部门竟要和违法企业去商量的地步 。 2,环保部门的权限设置不尽合理,处罚力度太小。例如,限期治理作为我国防治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其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环保部门只可以提出限期治理意见,而地方政府则可能为了某种利益而行政不作为,其结果是放纵违法行为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或破坏。在法律明确限期治理范围和条件下,既然违法排污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限期治理条件,就应当直接通过法律赋予环保部门决定限期治理的权限;而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2005年全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环评风暴”的结局是一共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全部接受了行政罚款,但具体数额不等。江苏7个3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火电项目均收到“罚单”,最高的罚款10万元,最低的则为5万元 。尽管“环评风暴”来得轰轰烈烈,但我们不竟要问,对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威慑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执法困局是近年来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的根源。 3,环境职能部门的垂直管理与区域化合作体制。由于环境具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跨行政区域性特征,所以对环境要求实行更加系统型管理及决策,设立高级别的协调和决策机构。我国环境资源被行政区划分割,由不同的主体行使管理决策权,加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不同,缺乏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平衡和限制,最终导致环境破坏严重。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设置只重视行政区划机构而忽视生态区域机构的弊端暴露无遗。现有的一些综合治理机构,如太湖流域的综合治理委员、淮河治理委员会、黄河治理委员会等只不过是协调通报监测机构。根本无法监管,也不可能综合治理。作为监督者,要想实现有效的环境执法,环保部门就应该实行垂直管理 。从区域环境资源保护的高度,统一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当今国际区域合作的经验值得借鉴,如欧盟、美洲国家组织、2003年11月中欧环境部长级政策对话机制正式启动等。英商6000万欧元购买宝钢600万吨co2减排量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社会快速发展与污染加剧、自然资源减少相伴随,现有法律没有很好的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国务院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环境保护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在法律、财税、金融、信贷等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普遍地建立起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才更能有力和规范,才更能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同时,环保部门的各项监管措施才更能有效得到落实并产生强有力的作用。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 (一)加快现有法律体系的完善与顺畅 我国已基本形成的环境体系偏重于污染后的治理,未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到实处。法律上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许可证等一些预防性制度,但这些制度本身的规定都不十分完善,缺乏必要的配套法规,并且也有浓厚的末端控制痕迹。如,“污染者负担”原则中对“污染者”的界定就是强调直接排污者,实际也是强调“末端控制”,将环境保护责任施加于“末端”,施加于污染物的处理、处置,不利于“清洁生产”战略的展开,难以把污染控制延伸到对原料、技术、工艺等生产环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状况,当务之急应着眼于: 1,在现行《宪法》中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紧密联系的,他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1982年10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宪章》就指出:“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了给予其他有机体这样的承认,人类必须受行为道德准则的约束。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生命有赖于自然系统的功能维持不坠,以保持能源和养料的供应。” 2、重新审视《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定已达20多年之久,经过几十年的施行,已与当今环境防治要求不相符合,应尽早修改。(1)立法目的二元化,即既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又要促进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后一目的占据了优势。有鉴于此,应明确环境保护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建议以“人与自然和谐”替换原第1条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 确立有效的政府环境责任制度体系 ,建立细化、可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3)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证环境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4)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范围。(5)赋予公众环境诉权,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6)加大处罚力度,赋予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权 (限期、限产、停排、查封、扣押、没收),提高法定罚款上限(最高为100万元 )。 3,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地位和其它单行法规的修订。(1)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从源头防治污染的关键,却势单力薄,收效甚微,环评范围狭窄。而放眼国外,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将该制度扩展到战略层次。80 年代末,战略环评开始为全球广泛接受,作用于战略实施全过程(政策、计划、规划、项目),新的环评体系逐渐形成。如今,美国政府已经编制了好几百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 。而在我国如影视拍摄、自然保护区及名胜古迹的参观游览活动等,在目前都尚未纳入。不过,在地方法规中曾有一次不错的尝试。如2006 年 5 月,黄山市依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黄山风景区管理条例》规定,在黄山境内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否则将被禁止拍摄。(2)环评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承担存在不足,客观上有鼓励建设单位违法之嫌。(3)部分单行法规急需修订。如《水土保持法》1991颁布、《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颁布,都早已不能适应现今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趋势。 4,环境经济政策。人的环境利益分为经济、资源、生态、精神四大类 ,环境与资源的使用是有价值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 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在决策中把环境与发展综合起来(integr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in decision-making)。因此,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措施更为必要。具体要重视以下几方面:(1)调整税收政策。对“两高一资”产业高税收,对环保产品给予税收优惠,调整现阶段过低的资源税。(2)资本市场的调节。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可以有效地限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此前,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3)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内部化,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4)贸易政策调整。改变我国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5)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变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认识误区,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决策。 (二)支持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连,是伴随着罗马帝国的出现而产生于罗马法当中,公益诉讼的实质含义是,“原告代表社会集体利益而非个人利益而起诉” 。 目下中国,以环境权为基础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限制较多,缺乏相关配套制度。例如以个人提起的带有公益色彩的案件一般难以得到受理或被驳回起诉。如2001年10月17日,东南大学法律系施建辉、顾大松两位教师以观景台的建设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为由向南京市中院起诉市规划局,要求其撤销对紫荆山观景台的规划许可,法院未予受理。 环境权的概念一般解释为:公民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有关国际文件中,关于环境权有不同的具体表达方式。《斯德哥尔摩宣言》(1972)规定:“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人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联合国《世界自然宪章》(1982)规定:“人人都应当有机会按照本国法律个别地或集体地参加拟订与其环境直接有关的决定;遇到此种环境受损或退化时应有办法诉请补救”。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指出,人类处于普遍受到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应该享有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气成果的生活权利。在我国关于环境权法律中的依据有:《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将环境保护确认为一项国家职责;《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这些公民环境参与权的规定,不仅是确定了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而且为保障环境权的具体程序规定等制定提供了依据。 在确立环境权基础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就有了依据。公益诉讼的产生打破了原有原告需与损害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规定,很是契合环境污染广泛性特点。对当下中国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 :(1)推动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宣传。中国有息讼、厌诉的传统,致使法治观念淡漠,司法体制不健全、行政权力过于集中,有纠纷找关系的盛行。通过公益诉讼这种近似团体、集体诉讼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广泛性的,可以最大限度的宣传环境保护理念。(2)公益诉讼可以限制公权力的行使,制约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 。(3)公益诉讼有利于预防利益损害、纠纷产生。例如,环境公益诉讼的提出,早于实际损害的发生,一条河流的污染可以影响人们的人身健康,但是,如在实际人身受到侵权发生之前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提取救济,就能充分保护利益避免不应有的损害。据权威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自1998年以来,环境纠纷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递增,光是2006年仅投诉到环保部门的环境纠纷就达40多万件 。 如果相关部门不严格执行环评法,造成大范围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公民或组织可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对抗造成生态破坏的私人以及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对抗渎职的政府部门,从而鼓励和激发公众参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积极性,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三)倡导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政府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公众参与要求政府机关在做出有关环境的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予以适当的考虑。公众的不同意见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及早发现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增加政府环境决策和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使政府的环境决策与管理更加符合民意和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公众也将能充分了解政府环境决策的理由和依据,使普通民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从而能够认同有关行政机关的环境决策,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使有关决策得到顺利实施。公众参与的方式是多样的,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环保组织ngo(非政府组织)成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据介绍,我国目前民间环保组织已有2700多家,近年来这些组织日趋活跃,成为连接政府与公众的纽带。2004年,北京地球村等民间环保组织发起了“26摄氏度空调行动”,倡议企业参与节能行动,该行动影响范围逐年扩大;2007年深圳出台了《民间生态公约》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指出,民间环保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然而在环境教育宣传方面,缺乏具体的法规对ngo给予支持。根据环保总局宣教司就环保宣传制定的两次行动纲要(《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和(《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要求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时,却把环境ngo排除在外,没有条款涉及到对环境ngo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同时,ngo也面临着身分的尴尬,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依法进行登记。而在国外一些国家却赋予了环境ngo的行政参与权。如泰国宪法第56条规定,对于那些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计划,实施前,须经由环境ngo、高等环境教育机关的代表等构成的独立机关审议;德国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环境ngo给与自然保护领域的参加权认定(主要包括意见表明权、专门家鉴定书的阅览权),如果权力遭侵害可提起诉讼 。与国外相比较,我国环保ngo差距依然十分明显,倘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2,新闻媒体对环境的深度关注,使得破坏环境的行为赤裸裸的曝露在公从的视野下,为我们所熟知的有影响环境事件中都有媒体的身影。不久前围绕厦门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px项目 之争。最终市政府不仅邀请200名市民代表,面对面征询意见,且遵照了大多数的意见砍掉了巨大的环境隐患,让公众体察了政府对民意的重视。但若是没有媒体的广泛参与,很有可能我们只能在某一次重大环境问题反思中才能知晓px项目。 3,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保。减少和拒绝一些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如减少和拒绝一次性用品(筷子、杯子、纸巾、袋子)的消费;节约用水、用电、用油; 反对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引导自愿环境管制措施。在企业认证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014000认证,欧洲的emas(生态管理和审核计划)认证等;在产品的生态认证方面种类较多,如德国的“蓝色大使”(blue angel)、北欧的“天鹅标志”(nordic swan)、美国的“绿色印章”(u.s.green seal)等;有的国家还有多个生态标签计划,如瑞典最常见的标签有nvironment choice和nordic swan。 公众参与对环境决策的形成具有重大益处。而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并未真正建立,为使其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当:1,通过立法,确定公众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环境行政管理决策的范围,明确细节。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缺少明确的法律程序来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措施。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不能只有专家、官员、少数开发商参与,因为他们往往有可能因私利达到妥协,公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2,建立完善听证制度,把公众听证作为决策过程的必要环节。让各方的意愿和利益得以表达,以使环境决策趋于合理。如圆明园铺膜听证会,是公众参与环保的有益尝试。3,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及环境状况公告制度,确立法定的环境与资源监测情况报告制度。调查表明,环境信息公开的指数全国最好的大概能达到60多分,但是全国还有上百个城市得分为零,包括污染非常严重的辽宁、吉林等地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2008年内的施行,将有望扭转这种糊涂账境况。 结 语 环境法的基础是人的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和环境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能力,环境问题发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人类在追求和实现生存和生活质量的利益要求时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生态利益所导致的。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环境事件,表明公众基本生存权、健康权日益普遍受到侵害,突出了中国环境法制度体系的缺失和弊端,迫切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完善法制建设。唯有如此,才可确保每个人享有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 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活情趣的权利。 资源环境论文:协调资源型城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对策研究 摘要:生态环境与城市化协调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资源型城市终将面临资源枯竭的问题,如何协调好资源型城市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本文研究的内容。文章以鄂尔多斯市为例,分析了生态环境对城市化的影响,并制定了协调两者关系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城市化;生态环境;资源型;协调发展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尽管国际学术界对城市化的研究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但由于各个学科关注重点和理解的差异,迄今为止,关于城市化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解释。不同的学科依据各自的角度对城市化涵义进行界定,尽管不同学科对城市化的解释不尽相同,但研究者普遍认为城市化是社会经济的转化过程,从城市化的内涵可以看出,城市化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人口城市化、经济城市化、社会城市化、空间城市化。资源型城市(包括资源型地区)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类型。如果缺乏统筹规划,同时面临资源衰减,那么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将会积累许多矛盾和问题,如经济结构失衡、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等。 生态环境指人类环境中与人类的生存发展最直接相关的那类环境。是自然界中各种生态因子和人类活动的复合生态系统,遵循整体、协同、循环、自生的生态规律,也受技术、体制、文化等社会关系的支配。具有调节、净化等功能。 一、鄂尔多斯市城市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6752平方公里,总人口162.5万,其中蒙古族18.3万人,下辖七旗一区,毗邻晋陕宁,南临古长城,西、北、东三面为黄河环绕,与包头市、呼和浩特市隔河相望,属“呼包鄂”金三角地区。东部临近环渤海经济圈,西部沟通我国西北,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和东中西结合部,在国家西部大开发中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作用。 (二)资源概况 1.煤炭和天然气储量巨大 煤炭是鄂尔多斯市能源矿产中的最大优势。鄂尔多斯市煤炭的储量大、分布广、埋藏浅、易开采,以高发热量、高挥发性、高灰熔点、低灰、低硫、低磷的“三高三低”闻名于世。鄂尔多斯市也是我国主要的天然气资源集中区,目前鄂尔多斯市盆地内已探明天然气储量12337.44亿立方米,是我国第一个探明地质储量超过万亿立方米的大气区。 2.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建材资源遍布全境 鄂尔多斯市的无机化工资源品种齐全,蕴藏丰富。主要有天然碱、芒硝、食盐、硫磺、泥炭等,还有伴生物钾盐、镁盐、磷矿等,开发潜力和市场前景广阔。 建材资源是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又一大优势资源。资源遍布全市,主要有石膏、石灰岩、石英砂岩、石英岩、黄土、花岗岩、大理石等。 3.水资源相对缺乏 鄂尔多斯市是我国相对少雨和水资源贫乏的地区,年降水除少量补给地下水、水库和内陆湖泊外,由于植被覆盖不好,水土保持差,大部分通过黄河水系汇入大海。鄂尔多斯市水资源总量为29. 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3. 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1. 0亿立方米,人均和地均占有水资源量均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三)生态状况 鄂尔多斯市属内蒙古高原的鄂尔多斯高原,是全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重点地区之一。全市48%的面积为沙漠化土地,东部为丘陵山区,干旱少雨、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但矿藏丰富;西部为高原区,属典型的荒漠草原;中南部为沙漠区,库布其沙漠居北,毛乌素沙漠位南,是国家“三北”防护林的主要地段;北部及南部边缘为平原区,属黄河、无定河冲积平原,是鄂尔多斯市的粮、油、糖、果基地。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降水量少且集中,风大沙多,年蒸发量为降雨量的十倍以上,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有40多天,十年九旱,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四)城市建设状况 鄂尔多斯市建成区面积250.21平方公里,道路面积5034.94万平方米,供热面积7189.30 万平方米。全市燃气普及率达78.13%,污水处理率达93.2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3.69%。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4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9.05平方米。 (五)经济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鄂尔多斯市实现了资 开发的跨越式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进入我国地级市前列,2012年鄂尔多斯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656.8亿元,比2011年增长13.0%。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820.0亿元,同比增长3.0%。 二、生态环境对鄂尔多斯市城市化的影响分析 (一)促进作用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保证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优质的空气和水资源,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投资,提高城市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吸引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文化素养的人口,加速城市化进程,同时增强农民进城的意愿,促进城乡一体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提高城市形象和知名度,增强对周边地区的集聚效益和辐射能力。 (二)约束效应 恶化的生态环境会降低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水资源缺乏会使生产和生活成本提高,空气污染严重会增加改善环境的成本,土地资源被破坏会抑制城市空间拓展,从而减慢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难以吸引投资和人才的进入,缺乏城市竞争力,从而降低城市发展速度;恶化的生态环境降低了人居环境质量,危害了人体健康,城市居民会选择迁出,这样就造成人才流失,阻碍了城市化进程;恶化的生态环境破坏城市的形象,降低城市吸引力,不利于城市软实力的增强。 鄂尔多斯市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是生态环境脆弱,气候干旱并且沙漠化严重。而且,鄂尔多斯市处于能源工业发展初期,发展模式仍以高投入、高污染、高消耗和粗放经营为特征。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效应,重开发轻保护的发展方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了鄂尔多斯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程。 三、鄂尔多斯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一)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创建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的就在于预防在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城市病”,解决城市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做到城市可持续发展,使得子孙后代能够有一个永续利用和安居乐业的生态环境。对于鄂尔多斯市而言,“生态城市”是目前最理想的选择。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脆弱、干旱少雨、土地贫瘠,城市环境基础差,科技水平、经济实力和人口素质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走生态城市化发展道路,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公众尤其是领导决策层树立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价值观。二要加强城市生态立法。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化、制度化是保障其战略、政策顺利实施的有效途径。三要建立生态城市化发展的管理机构。在政府领导下,设立跨部门的、综合的生态城市建设决策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四要重视生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生态城市化发展必须重视增加科技投入,研制开发生态技术、生态工艺,推广生态产业,保证发展过程低污染或无污染,低消耗高产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走上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之路。 (二)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创建节约型城市 目前鄂尔多斯市的城市化发展,资源浪费严重、耕地占用过快、资源能源供求矛盾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面对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诸多不协调问题,鄂尔多斯市应该吸取先行城市城市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坚持走一条“高密度、高效率、节约型、理性增长”的道路,构建节约型城市。在制定鄂尔多斯市城市化发展战略目标时,应该注重城市化的内在质量,把速度和质量统一起来。要把城市化发展与城市经济实力、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结合起来,使得人均gdp、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能够同步增长,居民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多方面内容的水平得到提高,整个城市充满创造力。 实现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需要改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原材料,大力推行节约型增长方式,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走集约型经济增长之路,建设节约型城市。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社 会良性、互动关系。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标志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 鄂尔多斯市将进入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是必然选择。一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和草原生态奖补制度,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三区”发展规划,推进生态自然恢复区建设,转移农村牧区人口15万人。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国家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好中心城区百万亩生态圈、企业碳汇林、乌审旗“一河三园”等地方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发展林沙产业,实现沙漠增绿、资源增值、群众增收。二要提升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地质灾害整治和复垦绿化力度,积极化解矿区矛盾,推进和谐矿区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强化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意识,坚持低碳发展理念,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体系。 结论 城市化实质上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空间扩张和生活水平提高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过程。在区域发展不断加速的城市化过程中,人口集中,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作为城市支撑的基础面临着退化。城市化通过人口集聚、经济发展、能耗增加和交通扩张对生态环境产生胁迫;生态环境的保护又通过限制人口、排斥资本和干预政策对城市发展产生约束。但是,城市化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关系是可以协调的,高速发展中的鄂尔多斯市,作为资源型城市,未来还会面临资源枯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协调好城市化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资源环境论文:浅谈网络环境下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思考 【摘 要】 网络对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开发及利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环境下,加强地方文献的收集工作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基础,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保障。 【关键词】 网络环境 地方文献 资源建设 地方文献资源是反映特定区域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历史与现状的知识宝库。它是某一地域内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的群体活动方式的历史纪录,是地方文化的积淀,是了解和研究某一特定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科学和文化历史现状的主要情报来源。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地方文献数量与日俱增,内容丰富,其含义也在进一步延伸。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地方文献除了包含以纸质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外,光盘版、电子版、网络版的地方文献日益增多,各地的信息化工程纷纷启动,地方网站、信息港、电子港、地方论坛等层出不穷,网上的地方信息资源以几何级数在增长。这些网上信息资源地方文献特色鲜明,个性突出,但是收集整理的难度较大,为地方文献资源建设既提供了机遇又提出了挑战。 一、网络环境对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影响 数字化、网络化的信息环境,使文献信息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给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带来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加了地方文献的内涵与外延 在网络环境下的今天,地方文献数量与日俱增,内容广泛丰富,其含义也在进一步延伸。其形式和内涵同过去相比,已有很大区别。现在,地方文献不仅在当地出版发行,也在国内其它省份甚至在国外出版发行,突破了"地方出版物"这种传统概念。地方文献不仅有了方志、专著、期刊、族谱、地图等不同类型,也有了科技告、专利文献、学位论文等新成员;载体不仅有印刷型的书籍,也有了缩微品、录音、录像、机读磁带等品种。更大量的地方文献不是以书籍的形式出现,而是发表于各种各样的杂志上,散见于各种会议文件中,甚至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商品性宣传品里,用更快速度、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向社会传播。因此,文献的揭示已不能再停留在书刊表面,必须深入到书刊的篇章或知识单元里,去对文献进行多层次开发,把文献加工成有效信息,广、快、精、准地向读者提供多层次服务。 2、扩展了地方文献的载体形式。 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声像技术、计算机技术、光盘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文献的载体日益丰富,如音像、光盘、多媒体等等。这些新载体对地方文献收集、整理及开发利用将产生重大影响。 3、加深了地方文献征集、整序手段的复杂化。 在网络环境下,文献采访征集加工处理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发生了变化,地方文献的征集不但依靠传统方式来获取,而且要通过网上搜索、电视转录等形式,去广泛地获取地方文献资料。而网上信息资源杂乱、无序,更新速度快。因此,网络下载的地方文献信息必须进行综合处理,深度加工和重组,使大量随机无序的信息资源转化成有序的、便于利用的知识。在网络、电视资源采集时,都必须使用高科技手段,要求工作人员有较高的科技素质和掌握高科技的能力,要求完善硬件设备环境。 4、宽泛了地方文献的工作内容 网络环境下,文献信息储存与传递的新系统和新载体将极大地丰富地方文献工作的内容,并将彻底改变"书本位"信息环境下形成的重视静态文献资料,忽视动态信息的思维定势,地方文献工作将围绕多种载体文献做文章,面对新的技术环境,地方文献工作内容将愈来愈丰富多彩。评价地方文献资料的质量标准也不只限于馆藏实体地方文献数量、结构和利用率,还要看在网络环境下,获取地方文献信息的能力。 5、拓宽了获取地方文献资源的途径 传统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获取的途径主要有:订购、征集、复制、交换、接收、呈缴、索取、捐赠等,而在网络环境下,数字化方式成为一种方便快捷的信息获取手段,图书馆既可以通过internet下载地方网站的相关信息,还可以利用数据库光盘、录音资料、传真、电话、email等多种途径获取地方文献信息资源 二、地方文献的收集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基础 在网络环境下,地方文献的收集在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中仍将处于首要地位。在地方文献的收集中,网络带来的不仅是征集空间的扩大和征集手段的改变,也使得地方信息更丰富,也更见于不同载体不同文种文献中。为此,在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中应加强以下信息资源的收集:电视节目中地方信息的采集;实物资源的采集,包括地区物产实物,古建筑、石刻、匾额、名人手稿、信札、历史照片等特种资料;网上地方文献的收集, 包括网络数据资源,电子出版物资源、虚拟图书馆资源及地方网站和一些专业网站的信息资源;报刊地方文献资源的收集; 地方老照片的收集。 三、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保障 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是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将传统媒体文献转换成数字文献,以实现检索自动化,全面提升地方文献的信息服务力。 1、建立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是地方文献数据库的基础建设。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首先要将各种不同来源、不同内容、不同著述形式、存于不同介质的原始数据以相应的电子记录组织成联机目录数据库,这是促进地方文献资源共享的第一步。在建库过程中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目录数据应统一规则、统一原则、统一协调;(2)成立cnmarc格式维护咨询小组,指导marc格式的执行、修订、补充工作;(3)尽快建立各种规范文档,促进书目规范控制在全国实施;(4)成立数据库建设专家委员会,指导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5)进一步开发各种专题数据库,发挥各馆资源优势,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2、建立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在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地方文献不仅以书籍形式出现,更多的是隐含在某些文献的知识单元中。分散在各种各样的刊物上,散见于各种会议文件之中,甚至出现在各式商业宣传品里,地方文献和其他文献一样,力求以更快的速度和醒目的方式向社会传播。因此,除了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外,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地方文献资源中利用率高、有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地方文献,在不出现或解决了著作权问题的前提下,转化为数字化的可检索的数据,建成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传输上因特网,为网络用户直接提供所需的全文信息。 3、建立地方文献多媒体数据库。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非书资料数字化成为可能,利用计算机新技术,通过对音频、视频、图像、文字等媒体资料进行数字化转换、编辑、压缩等技术处理,把馆藏地方文献中的各种声像资料转换成电脑可识别的数字化资料,储存在电脑网络服务器上,实现录音、录像资料的网上视听阅览,建成地方文献多媒体数据库。 4、筛选网上地方文献,建立网络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在地方文献数据库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享受资源共享,丰富数据库。 网络信息资源内容丰富,所收录的资料全面系统,网络信息中有不少是经过筛选加工的二三次文献,包含了前人的劳动,是较成熟的信息,这对于自建数据库可免去大量的重复劳动;另外,对网络一次文献中的全文数据和图片资料等等,也可直接编排利用,不需再用手工录入或扫描,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和资金。利用网络信息建库,应根据特色数据库的搜集方向,选择一批有参考价值的网站和信息源,定期浏览,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关主题词、关键词,从中检索、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此外,由于网上信息更新很快,新网站不断涌现,可借助搜索引擎或网络机器人自动搜索,密切关注,以便发现最新信息。 资源环境论文:GIS在资源环境领域中的应用 摘 要: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和资源环境的特点,阐述了地理信息系统在林业、农业、及土地资源领域中的应用,并对gis在资源领域的发展趋势做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 1 引言 地理信息系统(gis) 是一种兼容存储、管理、分析、显示与应用地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是分析和处理海量地理数据的通用技术。gis 以其强大的空间数据管理系统、形象直观的应用界面、强大的空间分析能力等特点,能为现实地理空间上的物质和能量运动规律的研究提供方便、准确的管理和空间分析手段。因此, gis 与环境科学的结合运用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gis 与环境科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所具有的相似性和互补性,使二者的结合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预期在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环境地球化学等领域拥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2 gis在农业中的应用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gis技术就被应用于农业领域,从国土资源决策管理、农业资源信息、区域农业规划、粮食流通管理与粮食生产辅助决策到农业生产潜力研究、农作物估产研究、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农用土地适宜性评价、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于gps和gis的精细农业信息处理系统研究等,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些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随着gis理论的产生发展以及方法和技术的成熟,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也逐步深入。从技术角度看,gis在我国农业资源与环境领域中的应用进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作为农业资源调查的工具,建立了农业资源地理数据库,实现空间数据库的浏览、检索等,利用gis绘制农业资源分布图和产生正规的报表。 (2)作为农业资源分析的工具,gis技术已不限于制图和空间数据库的简单查询,而是以图形及数据的重新处理等分析工作为特征,用于各种目标的分析和重新导出新的信息,产生专题地图和进行地图数据的叠加分析等。 (3)作为农业生产管理的工具,主要是建立了各种模型和拟订各种决策方案,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4)作为农业管理的辅助决策工具,利用了gis的模型功能和空间动态分析以及预测能力,并与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及其它的现代技术(如rs和gps)有机结合,便于我国农业生产的管理和辅助决策。 3 gis在林业中的应用 林业生产领域的管理决策人员面对着各种数据,如林地使用状况、植被分布特征、立地条件、社会经济等许多因子的数据,这些数据既有空间数据又有属性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借用传统方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利用gis方法却轻松自如。 社会经济在迅速发展,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需要随时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做出决策就显得异常的重要。常规的森林资源监测,从资源清查到数据整理成册,最后制定经营方案,需要的时间长,造成经营方案和现实情况不相符。这种滞后现象势必出现管理方案的不合理,甚致无法接受。利用gis就可以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及有关因子的空间时序的变化特征,从而对症下药。 林业gis就是将林业生产管理的方式和特点溶入gis之中,形成一套为林业生产管理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以减少林业信息处理的劳动强度,节省经费开支,提高管理效率。 gis在林业上的应用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 (1)作为森林调查的工具:主要特点是建立地理信息库,利用gis绘制森林分布图及产生正规报表。gis的应用主要限于制图和简单查询。 (2)作为资源分析的工具:已不再限于制图和简单查询,而是以图形及数据的重新处理等分析工作为特征,用于各种目标的分析和推导出新的信息。 (3)作为森林经营管理的工具:主要在于建立各种模型和拟定经营方案等,直接用于决策过程。 三个阶段反映了林业工作者对gis认识的逐步深入。 目前gis在林业上的应用主要有: (1)环境与森林灾害监测与管理方面中的应用,包括:林火、病虫害、荒漠化等管理,如在防火管理中,其主要内容有:林火信息管理、林火扑救指挥和时实监测、林火的预测预报、林火设施的布局分析等。 (2)在森林调查方面的应用,包括:森林资源清查和数据管理,这是gis最初应用于林业的主要方面、制定森林经营决策方案、林业制图。 (3)森林资源分析和评价方面,包括:林业土地利用变化监测与管理、用于分析林分、树种、林种、蓄积等因子的空间分布、森林资源动态管理、林权。 (4)森林结构调整方面,包括:林种结构调整、龄组结构调整。 (5)森林经营方面,包括:采伐、抚育间伐、造林规划、速生丰产林、基地培育、封山育林等。 (6)野生动物植物监测与管理。 1993~1997年,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援助的“中国森林资源调查技术现代化”项目顺利执行。以全国林业监测站点数据和遥感数据为主要信息源,进行全国林地生态类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在空间上和时间序列上完整、系统的反映林地区域不同的生态系统特点、林种、群落特征及其林(树)龄。 4 gis在土地资源中的应用 gis技术最初在土地资源开发与管理上的应用主要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图件和属性数据的存储、查询等管理工作等,基本上没有数据的空间分析及其它决策功能。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目前在土地科学中的应用主要包括了土地评价工作(土地的适宜性或多宜性评价、土地的生产潜力评价、土地持续利用评价、城市地价评估、耕地地价评价等),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多目标规划),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现状分类与制图,以及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动态监测。 5 结论与展望 gis在资源环境领域的应用方兴未艾,从技术、地理信息、经济社会的需求等方面分析,在该领域有以下趋势: 结合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以电子政务相关工程为基础,推动gis在资源环境管理中的推广应用。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任务,gis在以资源、能力、生产、资金等空间综合配置、优化组合为目的的信息化建设中,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相应的应用工程,推动gis的发展。用往专业化方向发展,功能由通用管理功能转向资源评估、监督、跟踪分析等专业功能方向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各方面的矛盾及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诸多的关联性,分析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建议,需要功能更专业化的gis软件系统支持。 资源环境论文:网络环境下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现状及发展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科技系统、教育系统、公共图书馆系统三大群体的文献信息服务共建共享以及电子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现状,阐述了我国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正在开展的工作以及今后应该开展的工作。 关键词:文献信息资源共建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环境 在现代社会中,信息资源已上升为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信息资源的共享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是现代文献服务的基础,也是文献服务工作者为之不懈努力的目标。随着文献资源种类的增加和价格的增长,人们对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期望越来越迫切。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而建设的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已具有相当规模。网络环境下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正逐渐成为决策领导机关、图书情报部门及社会大众的共识,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将进入一个更新的发展阶段。 1.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现状 1)自1998年4月,国家成立了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管理委员会以来,在国家层面上,以科技系统、教育系统、公共图书馆系统三大群体的文献信息服务机构开始了实施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近年来,这些群体文献信息服务机陶在各自的系统内已将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开展得很有声色。如在科技系统,科技部等部委组织推进的由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工程技术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图书馆、中国医学科学图书馆组成的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建设项目,其网络服务系统就是按照“统一采购、规范加工、联合上网、资源共享”的原则,采集、收藏和开发理、工、农、医各学科领域的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科技文献服务系统。该系统目前有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外文会议论文数据库、外文科技图书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文会议论文数据库和中文学位论文数据库已在网上开通。 其他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网络有,国防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的中国工程技术信息网( cetin),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建设的国家数字图书馆,拥有30多个中心馆的全国医学图书馆资源共享网络。 中国高等教育系统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网络有,由国家计委批准教育部组织建设的以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 cernet)为依托的网上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一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 calis)共建共享数据库。该网络系统由1个全国管理中心、4个全国文献信息中心、7个地区文献信息中心和61所“211工程”立项高校图书馆组成。作为中国大专院校的信息保障体系,它不仅为全国高校的教学,科研人员的研究营造了一个与国际接轨的信息网络环境,同时还提供了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 公共图书馆系统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网络有,由文化部规划兴建的中国国家图书馆信息网络工程,以及由国家图书馆等124家图书情报单位发起并成立的全国图书馆信息咨询协作网。这些网络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国家图书馆与各省、市、县图书馆连接起来,将丰富的信息资源转变为数字化信息,以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共享。 2)地方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也卓有成效地开展。如以江苏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为龙头,从1996年起开始建设的“江苏省科技信息网”,到2000年底已经联通了全省13市64县及10多个科研院所中心,还建成了一系列具有江苏特色的数据库资源。1999年12月,浙江图书馆与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科技情报研究所共同签定信息资源共享协议,同时,三单位还将进行联合编目,网络互联。上海于2000年建成了由公共、科研、高校、情报四大系统65家的图书情报机构组成的“上海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 3)电子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及共享有了很大发展。近些年,电子文献的出版力度远远超过书本文献的增长幅度,电子文献的出版物大有取代书本文献之势。如重庆维普公司开发出版的“中文科技期刊篇名数据库”,1989 - 1999年收录有期刊7000种,2000年后收录有1.2万余种期刊的题录、摘要信息,学科范围覆盖理、工、农、医以及社会科学各专业,已成为国内检索中文科技期刊的重要工具。由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和光盘国家中心共同出版的“中国学术期刊”,收录有5721种国内核心和有专业特色的期刊全文,到2000年底累计全文文章总量已达500篇,题录1000万余条。内容覆盖理工、农业、医药卫生、文史哲学、经济政治与法律、教育与社会科学。它的数据库网络版有9大专辑,126个数据库,网上数据每日更新,是目前中文期刊收录量最多的一个全文数据库。镜像数据库和网络数据库,除清华大学的“中文学术期刊数据库”外,还有维普公司的“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公司的“万方数据库系统”、书生公司的“书生之家”和超星公司的“超星图书馆”。目前,国内许多重点高校的图书馆电子文献的订购经费已超过总文献经费的300/0之多,电子网络文献的迅速发展已经给全民提供了更加便捷文献信息资源的途径。 2.我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发展动态 2.1 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从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网络正以不同系统、不同地区的形式全面推进,已形成了计算机网络大环境,共享网络建设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由于文献信息资源共享需要强大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种类型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开发建设仍然是今后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地区性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如江苏、上海、浙江、深圳、广州等已开始以各自的联合或协作方式,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整体化建设原则,建设公共、科技、高校的图书文献馆之间互联互动的地区性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地区性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有的正开始起步,有的还正处于酝酿之中,在这些地区,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有关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议题的会议,讨论本地区的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发展,以积极地推进本地区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发展。 2.2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目前,随着各种各样的文献信息资源数据库系统的建成以及因特网上免费文献信息资源的出现,国内各图书情报单位正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情况积极参与加入各种共享网络、知名网络服务系统,以及利用因特网上免费文献信息资源,构建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文献信息资源网络服务体系,使各种文献信息资源得到广泛利用。文献信息资源联合订购也是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的一种方式。今后凡价格高、利用率高、知名度高的重要文献信息资源仍应采取集团采购,这样既可以节约经费,又可以节省精力提高效益。 3.网络环境下资源共享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完善 网络环境下,网络安全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凸显了其复杂性。用户在进行资源共享的时候,总是希望自身的权益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图书馆在提供资源共享的时候,必须满足用户的这种需求。因此,国家必须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得在资源共享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图书馆立法是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水平的一个标志,图书馆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图书馆法律都比较完善。我国图书馆在资源共享的建设的同时,也在逐渐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资源共享方面的法律法规大致包括以下层次:科技进步法、信息资源共享法、政府信息公开法;行政管理法规、国家与地方颁布的信息资源共享条例;共享管理的具体方法、共享管理建设规范、服务监督与评价办法、科学数据汇交方法等。随着国家对资源共享建设的重视,国家层面上的资源共建的规章制度也必将更加完善。另外,对资源共享的组织管理机制,资金投入机制,以及解决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兼容等方面问题的制度建设也会更加健全。并且为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等配套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水平,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营造有利于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的制度环境。这样,就可以确保资源共享的稳定发展。 资源环境论文:浅论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安全策略研究 论文关键词:云计算 图书馆信息资源 信息安全 论文摘要:云计算将使数字图书馆在软件环境、硬件存储、应用平台与服务方式等方面发生深刻变革,同时也会使信息资源面临很多安全问题。在云计算应用过程中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业标准,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存储,实现信息资源的保密性与完整性、严格划分操作权限、加强用户访问控制,以保障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安全。 云计算是google提出的全新的互联网应用模式,是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和网格计算等计算机科学概念在互联网上的实现。而随着web2.0技术的发展,数字图书馆也更多地采用了web2.0的理念和技术,用于改善自身服务,扩展高端复杂网络应用,向图书馆2.0迈进。因此,采用云计算的模式作为数字图书馆的底层架构,在软件环境、应用平台、数据共享等方面能够极大地改善图书馆的服务,是目前最具性价比、最可靠、扩展性最好的解决方案。但是处于早期应用阶段的云计算若想在图书馆大有作为,尚有很多不够成熟和有待商榷的地方,其中信息资源的安全问题尤显重要,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云计算将会带来的安全风险,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挑战。 1云计算的功能特性 云计算是指基于互联网的超级计算模式,即把存储于个人电脑、移动电话和其他设备上的大量信息和处理器资源集中在一起协同工作,其基本原理是通过使计算分布在大量的分布式计算机上,而非本地计算机或远程服务器中。真正的云计算环境应该具有六个关键的特性:一是云计算是以用户为中心的。作为一个使用者,一旦用户连接到云中,那里存放的任何东西,包括文件、消息、图片、应用等都将变成用户的。二是云计算是以任务为中心的。用户只需关注自己需要做什么和应用程序如何完成任务,使用哪一个应用程序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三是云计算是强大的。云中数百或数千台电脑连接在一起所形成的巨大的计算能力是远非一台单独的台式机所能比拟的。四是云计算是易于访问的。由于数据存储在云里,用户可以从多个库中即时地检索更多的信息。与使用台式机不同,用户不再受到单一数据源的限制。五是云计算是智能的。随着各种数据都被存储到云中的计算机上,为了更智能地访问这些信息,数据挖掘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六是云计算是可编程的。大量需要利用云计算的任务都必须是自动化的。 2云计算给数字图书馆带来的变革 2.1便利的软件服务 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将不必购买本地安装形式的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各种类型的操作系统及开发软件,所使用的软件都是以网络服务的形式由云服务商直接提供。sales force、googleapps和zohooffice等都是迄今为止这类服务较为著名的公司。 2.2超大规模的计算和存储服务 基于云计算的数字图书馆以云计算服务器为核心,动态部署虚拟的硬件提供存储和计算能力,并通过web云接入,为复杂网络应用提供可能,实现“无处不在”的访问。对于图书馆而言,无论是自建的还是购买的信息资源,将来都可以存放于“云”上,而不再需要“镜像”于本地,其存储和管理都由“云”来完成,从而克服目前图书馆服务器访问限制的瓶颈。 2.3方便的平台服务 平台服务为图书馆根据自身业务创建各自的应用软件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数字图书馆用户可以使用中间商的设备来开发自己的程序并通过互联网和其服务器传到用户手中。目前主要的平台服务包括google application engine(gae)企业应用软件引擎和salesforce的网络应用软件平台force.com等。 2.4全方位的网络扩展服务 云计算环境下的数字图书馆作为一种服务中介,至少在技术上能够将分布式存储的数据库和一站式的检索界面结合起来,进行信息资源的整合、组织、关联、导航甚至可视化服务,实现不同“云”之间的互操作。同时图书馆可通过即时通讯或开放多种web2.0的服务方式为读者提供定制服务、在线帮助等全方位的用户交互服务,以更为人性化的方式拉近用户与数字图书馆的距离。 3云计算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安全问题 虽然云计算能够对图书馆的管理与服务带来深刻变革,但是所有的信息资源都高高挂在“云端”而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无论是对于云服务提供商,还是使用云服务的图书馆,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风险。对提供商来说,如何保证用户存储在云中的数据的安全?对图书馆来说,如何才能相信提供商能保证云中数据的安全?这些都是云计算应用急需解决的问题。 3.1云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供的安全保障 3.1.1如何保证用户信息资源的安全性与可用性?虽然“云”从技术上使用了数据多副本容错、计算节点同构可互换等措施来保障服务的高可靠性,但从相关报道披露的2008年10个最糟糕的web2.0网络故障事件来看,其中有多项与云计算应用有关,例如亚马逊s3服务的中断、googleapps(在线办公应用软件)的中断服务、gmail邮箱爆发全球性故障,微软的云计算平台azure停止运行约22小时服务等。这些故障事件让那些还处在“云雾”中的多数业内人士和用户对于云计算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再度产生了忧虑和怀疑。 3.1.2如何为用户提供标准、规范、风险共担的服务?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亚马逊的云服务合同,就会发现很多条款是不合理的。比如第7.2条款中规定:我们对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破坏、删除、销毁或弄丢任何你的内容或应用的程序不负有责任。在该合同中,服务提供商并不承诺对任何数据泄密事件以及被破坏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或义务。可见,由于目前缺乏云计算架构的安全模型和标准,云计算服务提供商有可能规避大部分安全风险,而将风险转嫁给用户。 3.1.3如何得到用户的信任?信任问题是云计算发展过程中的大障碍。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金海认为,云计算要普及很不容易。他提到,人们会信赖地把自己的钱放到银行里,因为银行是国有的。“银行背后有政府的法律保证,但云计算运营厂商数据中心的数据安全却没有任何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在制度上的保证,因此用户不敢把数据放进运营商的数据中心里。” 3.2云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信息安全需求 3.2.1数据资源的安全存储。图书馆对云计算最大的担心在于数据资源的安全性,无论是书目数据、读者数据、流通数据还是电子书刊、特色馆藏数据库等数据,一旦丢失,后果将不堪设想。云计算环境下本馆的数据、程序都不在本馆机器上,如何保证数据的意外丢失、毁损、非法收集、处理、利用?怎么保证明天这个“云”还存在?明天还能正常访问本馆数据?数据能否绝对安全将成为最基本的要求。 3.2.2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图书馆时代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云时代不仅依然存在,并且还有新变化。图书馆购买云计算服务后,将自己的数据交给云,由云计算企业托管这些数据。从理论上讲,用户应该完全拥有被托管数据的知识产权。但是在现实中,云计算企业深知“数据核心”原理,因而他们会千方百计利用这些数据,并以数据整合、数据挖掘、知识服务的名义使用户数据利用合法化。近年来,oclc利用worldcat中集成的馆藏数据,开发出了一些新产品,如每季的大学与研究图书馆推荐书目等,这些产品知识产权的界定将成为新的问题。 3.2.3数据保密需求。图书馆的读者、借阅、财经等数据交给云计算服务商后,具有保密控制权的并不是图书馆,而是云计算服务商,而在云计算环境下要求保密的这类信息随着信息服务的多元化,将有可能出现在整个信息服务的收集、传输、处理、利用、存储和传播的各个环节,这将严重威胁各图书馆的信息安全。虽然每一家云计算提供商都强调使用加密技术来保护用户数据,但也仅仅是指数据在网络上是加密传输的,数据在处理、存储和传播时的保护仍然没有解决。 3.2.4用户权限管理。用户权限即合法用户可以进行的具体操作。用户登录到云环境下的数字图书馆之后,可进行的操作有浏览、检索、下载、创建、更新(修改和删除)等等。但不是每个用户都可以进行所有的操作,不同的用户将具有不用的权限。在云环境下,图书馆数据的创建、更新及整合等事宜,仍将由图书馆负责,比如每年进行的大量读者数据的更新,馆藏书目数据的维护,以及随时需要提交的馆藏信息、订购信息等等。这样就要求云计算环境能够对普通用户、图书馆管理者和云计算服务商进行合理的权限划分与管理以保障数据安全。 3.2.5访问控制管理。访问控制的目的是保证各图书馆信息资源不被非法访问和使用。云计算环境对于黑客极具吸引力,因为云本身不但集中存储了各种资源,对于恶意软件的隐藏也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再加上云环境的高度复杂性,不可避免地会给黑客留下一些机会——他们可以通过寻找云环境内的安全漏洞,来窃取用户资料或破坏所存储的信息包括图书馆的各种数据,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予以防范。 4云计算环境下的图书馆信息安全策略 针对上述云计算的安全风险及数字图书馆的安全需求,图书馆在云计算的应用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安全策略。 4.1相关标准及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在云计算应用过程中,图书馆界应该组织对于应用云计算所需的标准和相关协议的研究,形成行业的应用规范。同时,由于信息安全和保密问题,更多的是政策层面的问题,云计算企业的管理政策、企业信誉、甚至国家政策,都可能对云计算信息资源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需要整个产业链中的各利益相关者(包括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磨合、谈判和研究,以促成相关管理章程或政策法规制度的出台,从而对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追究及各方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4.2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安全存储与管理 云计算环境下为了保证图书馆数据的万无一失,对于服务商和图书馆来说,都应该采取更为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一方面,作为服务商应采用目前最为先进的虚拟化海量存储技术来管理和存储数据资源。虚拟化海量存储技术是采用数据副本的方式进行容错,它不需要冗余设备,通过对每个虚拟盘创建多个副本来提高数据可用性和访问性能,更适于在云环境下的海量存储网络系统中实现。另一方面对于图书馆而言,各馆也应自行对馆藏各种数据资源进行及时、全面的备份并长期、可靠地保存。 4.3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保密性与完整性实现 云计算环境下为了保证“云”中的信息资源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不被非法下载或恶意篡改,应加快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其核心内容公钥基础设施pki的应用。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是提供公钥加密和数字签名服务的系统或平台,由公开密钥密码技术、数字证书、证书发放机构(ca)和关于公开密钥的安全策略等基本成分共同组成。pki的建设和应用,使云环境下的图书馆可以在各种网络应用中方便地使用加密和数字签名技术,从而保证了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为图书馆营造起一个安全的网络运行环境。 4.4图书馆信息资源的操作权限管理 云计算环境下的图书馆可以根据用户信息需求的不同,将用户从低到高划分为若干个层级,并严格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权限。目前较为成熟的权限管理与控制技术是特权管理基础设施pmi(privilege management infrastructure),它是基于属性证书(ac)的授权管理平台,它以pki体系为基础,向所有用户提供与应用相关的授权服务,能够在用户请求服务时进行权限验证,成为用户和服务提供者间的安全通信基础。图书馆通过pmi进行授权管理,使普通用户登录进入“云”后只能根据事先指派的角色进行数据查询;而承担图书馆数据维护工作的用户登录系统后,则能够按照该管理员的角色分派相应的操作权限,完成具体的数据维护工作。 4.5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用户访问控制 云计算环境下的用户身份认证对于数据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认证的授权用户才能访问云中的相应的信息资源。由于云计算环境的异构性、动态性、跨组织性等特点,不可能要求用户在使用每一个云资源之前都要进行身份认证,因此云环境下的图书馆可采用单点登录的统一身份认证方式,被授权的图书馆用户只需主动地进行一次身份认证,随后便可以访问其他被授权的资源。通过单点登录的统一身份认证与pmi权限控制技术,能够根据不同用户的层级对应地设置不同的资源层级访问权限,二者形成匹配性,从而严格控制用户对资源的访问,以有效地保证数据与服务安全。 5结束语 云计算模式的出现,给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中心作用的发挥带来了机遇。数字图书馆云服务平台具有动态的、自适应的系统组成能力与集成机制,能实现分布式数字图书馆服务的虚拟化,能实现更大程度的资源共享与协作。当然,目前云计算的应用还处在探索阶段,相信随着图书馆界对云计算技术的关注以及安全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数字图书馆的发展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新农村建设论文: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积极整合资金、增加投入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民、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投入责任,切实制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好步,开好头,打好基础,不断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新农村建设的不同模式 一是产业带动型。即以发展乡村经济产业为关键,通过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福利,彻底改变农村面貌。如被誉为“天下第一村”的江苏华西村是产业带动型的典型代表。目前,在乡村经济的带动下,华西的“三农”已经变成了“三化”,即农业工业化、农民知识化、农村城市化,以及“三集中”,即农村工业向小区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创造了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模式。 二是主体培训型。即以培养新农民、造就新骨干为核心,打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平台,以新型农民带动新农村建设。如重庆市积极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紧紧抓住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系统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进城务工农民系列权益保障等环节提供财政支撑。通过培训转移衣村富余劳动力,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不少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建新居、开发新产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三是村庄整治型。如吉林省推行政府推动、高额补贴、建设高标准小康示范村模式,平均每个村财政投入284万元;浙江省推行农民推动、财政扶持、全面建设模式,实施“千村不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农村新社区,各级财政投入100多亿元,带动村集体、农民和社会其他方面投入250亿元;四川推行整合支农资金、整村推进建设模式,该省仪陇县是全国扶贫开发构建和谐社会试点县,以建设扶贫新村为平台,根据统一规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5000多万元,用于试点村的人畜饮水、村道公路、民居“三建五改”和沼气建设,使新农村建设走向整村推进的轨道;江西省推行以物代资、民办公助、农民为主建设模式,该省赣州市以“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村庄整治,各级财政投入3.6亿元,平均每个村财政投入9万元左右,并借鉴了韩国以物代资、奖补结合的做法,主要通过发放水泥、石灰等原料促使农民改善村庄道路、维修房屋等。 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一是整合资金,盘活存量。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指导和支持建立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在县级政府,资金整合的工作重点也应在县级。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支农资金有效整合方式和途径,引导支农资金的存量统筹用于新农村建设。 二是找准抓手,用好增量。财政部门应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找对抓手,选准载体,以政府的增量资金引导存量资金和社会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这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办法。 三是民办公助,激励投入。不断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投入积极性,特别是调动农民这个主体的投入积极性,共同建设新农村。目前不少地方实行的农民自愿申报、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及补助政策公示等制度,都是一种有效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激励机制,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应该大力推广。 四是强化监管,高效使用。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效使用,真正用于农村、用于农民。 根据不同的建设内容实行区别投入政策 ——合理确定财政支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作为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一项宏伟目标,各级财政应从履行职能不缺位的角度出发,按照“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的理财思路,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目前,不少省份都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衣村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各级财政部门要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目前农村主要问题是村庄建设缺乏规划,公共设施落后,脏乱差的状况没有改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隐/:请记住我站域名/患没有消除。因此,各级财政应以涉及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最现实问题,如新村规划、改水、改厕、环境治理、沼气开发利用等为突破口,支持村庄整治的示范建设,并逐步整体推进。三是合理划分政府与农民的支出责任。根据村容整治和村庄建设内容的不同性质,按照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区别对待的原则,给予不同的支持。对于新村规划、村容整洁、改水改厕等公益性的建设内容,主要由财政投入;对于农村垃圾处理等半公益性公共产品由农民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助;对于农民自己房屋的改建、通户道路修建等非公益性产品,则由农民自己承担。 ——整合现有支农资金,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按照中央“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积极整合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和扶贫资金,并整合现有的乡村道路、农村沼气等“六小工程”资金,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二是支持培育和发展新产业。要整合目前有关粮食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新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新农村建设。三是支持培训和造就新农民。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并将培训造就新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大措施来抓。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培训、农业科技示范、农业职业教育等资金,围绕造就新农村建设人才,用于培训新农民。四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凸显,并引发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要不断加大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政府的经费自给能力,避免农民负担反弹。 新农村建设论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基、规划先行、以人为本。 坚持发展为基,加快富民步伐 发展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实施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高效农产品产业带;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股份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搞活农产品流通。 努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推进城镇化。按照“注重特色、注重规模、注重区位、注重产业实力”的要求,推进城乡区域调整,集中发展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的小城镇,提高小城镇对农民的吸纳能力。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农民创业热情,扶持和鼓励农民进城兴办二、三产业。遵循“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方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就业和外出务工创造宽松环境。 用抓工业的思路抓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村工业化。扶持和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帮助其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与农民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辐射带动力,构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群,发挥工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 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协调发展 规划是龙头,规划的水平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新农村建设规划应注重系统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统一,既要严格标准,又要符合实际。在建设模式上,力求自然和谐、形式多样;在建设方法上,一次规划、分次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系统性。依据统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正确把握四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使规划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 前瞻性。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制定规划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标准定得高一些、超前一些,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可行性。立足各地农村实际,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做到高标准建设与农民的承受能力相统一,不搞“一刀切”。制定规划应详细周密,既有总体安排,又有阶段目标;既有任务要求,又有落实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群众意愿 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把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求富、求安、求乐、求美、求和谐的要求结合起来,激发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权利,凡涉及资金筹集使用、项目招标以及工程质量等重要事项,都须经村民大会通过,“大主意”由农民自己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农村“路、水、电、医、学”等公共事业,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济制度。把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起来,把村庄整治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基础设施,治脏、治乱、治差,改水、改路、改厕、改厨、改圈,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营造良好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着力完善农村文化教育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以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大普及文明生活、科学婚育、卫生保健等知识的力度,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民主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农民守法的自觉性;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自主创业和转移就业的能力。 新农村建设论文:基层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有很好意见和建议: 1、基层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通过座谈,可以深刻的感受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决策非常拥护,对新农村美好前景非常向往,对新农村建设热情很高,充满信心。同时认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结合本村实际,量力而行,切不可举债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应把着力点放在集体发展,让群众得实惠上。认为今后要更加注重集体经济的培育和发展,因为这是为群众举办公益事业的前提条件。同时普遍表示不等不靠,在现有条件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尽量为群众多办些实事、好事。 2、存在的问题和干部群众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集体经济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村集体经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相比还相当薄弱,可支配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太少;农民还不够宽裕,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能力不足。二是大多数农村劳动力缺乏一技之长,无固定的就业岗位和现金收入,这部分劳动力主要靠自身的强壮体力去从事一些体力工作获得收入。三是村级规划建设缺乏整体和长远规划,处于“各自为政、自我发展”的状态,存在各村都想搞公寓楼、商贸小区、工业小区现象,容易造成土地浪费和重复建设,重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不良景象。四是村容不够整洁,缺乏统一的垃圾回收和集中处理设施,垃圾无法处理和填埋,随意堆放,“三大堆”问题突出。五是要求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对集体资产管理采用股份制和租赁制,切不可一卖了之。六是要求上级给予贫穷落后村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认为优惠政策都让富村争取去了,结果是好的更好,差的更差,落后村老百姓看不到希望。因为落后村的原因,既有人为因素,也有客观条件的因素。七是要求涉及新农村建设的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减少环节,减免有关收费,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3、对新农村建设的建议。(1)要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增加集体收入,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是建设新农村的核心和物质基础。基层干部群众认为新农村建设和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群众谈论最多、最为关心的就是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打好经济基础。增加村集体收入,当务之急,一是要放宽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通过转让、出租闲置场地、房屋增加收入。二是发展个体民营经济,搞好个体民营小区建设,通过村级税收增长地方留成返还增加集体收入。三是要大力培育各类特色专业村和各种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在组织和服务群众致富中增加集体收入。当前大部分农民收入特别是现金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出卖劳动力,建议县乡两级要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民群众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致富素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供更多机会。(2)积极作好村集体债务消化工作。当前村级负债面广量大,影响了村级发展。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积极消化村级债务。当前,首先要清理锁定乡镇村债务,并把债务清偿工作作为考核乡镇村的一项重要指标,制定年度责任制。对责任制完成好的予以奖励,逐步消化乡镇村债务。同时,从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入手,除公益性事业外,禁止乡村两级负债搞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债务。(3)科学制定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制定规划时,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既要注重搞好村内规划,同时又要注重搞好连村规划,特别是对于村庄集中、距离较近的村庄规划,在制订住宅小区、工业小区、商贸小区建设和自来水、垃圾集中处理场等规划时,要具有前瞻性,从宏观上把握好,充分考虑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长远发展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既要符合实际需要,又要科学合理,防止各自为政,自我发展,造成财富和资源的浪费。(4)因地制宜,分类突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推广一个模式,沿用一套考核指标。要从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层次性、多样性的实际出发,依据村情选准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近期努力的重点。对那些基础较好,班子较强,群众易发动,对周边易产生带动作用,有说服力的村庄,要先行一步,作好一点,作出成效,作出特色,予以推广,予以示范。特别是对近郊村要提倡先行一步城市化。在操作方式上,可采取两种类型,一种是政府介入,结合村庄土地连片进行整合;一种是有实力的村直接同投资商合作,进行开发。配合大项目建设,引导农民重新选址新建或全村整体改造,并与城区衔接配套好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使布局优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饮水净化、环境美化一步到位;对远郊村,不改变原来的格局,保持原村风貌,进行现状提升,从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入手,以改善农民卫生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为核心,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完善村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5)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和启动力度。当前,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主要是向基础条件好的村倾斜,给贫困村群众造成穷村无人问津,穷的越穷,富的越富的感觉,贫困村的农民看不到希望。建议各级政府在抓好典型示范村和建设村的同时,更要注意加强对那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和启动力度,适时启动贫困村建设,首先帮助他们实现道路硬化和通自来水等基础性工作,使他们早日感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6)坚持以集体和群众投入为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建议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一是政府以奖代补,补助一部分;二是发动群众集资一部分。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启动一事一议,群众对于改善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理解和支持的;三是政策性信贷支持一部分,放宽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消费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四是盘活闲置土地、厂房,出租转让收入一部分;五是业主、开发商预先垫支一部分。(7)进一步转变部门作风,强化服务,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建议采取统一政策,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各项审批一律从简,收费一律减免,同时,做到集中审核,一门办证,减少时间,提高效率。 新农村建设论文:浅谈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件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建设的庞大的系统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新农村建设受益最大的农民群众,能否充分发挥积极性投入到这项工程中,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但从笔者几年来在基层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看到,由于受思想观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当前在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中,许多地方的农民主体作用还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为此,我就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新农村建设中影响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主体自身方面原因分析: 1、观念落后。部分农民缺乏长远目光和大局意识,本位思想太严重,只考虑一家一户的利益得失,对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的土地调整、宅基地管理政策、公益设施建设的态度迥异、观点不一,规划、政策中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阻挠,只想获利,却不愿让利。由于这部分人组织化程度低,思想分化严重,所以主体目标很难取得一致,如部分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进行规划时漠不关心,对土地政策不遵守,建房时讲风水信迷信,导致规划执行难,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严重。 2、素质不高。不可否认,由于农村长期落后和农民收入低 迷 ,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当代中国绝大多数文盲、半文盲都在农村,他们一时半会还难于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做法,如我乡社面点的农民在开展建设之初阻止改卫生厕所,经了解主要原因是他们理解不了“无害化处理”原理,怕改厕后整个村子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3、结构失衡。由于农村缺乏致富的路子,为赚钱而外出务工的人员不断增多,有的全家外出,大量劳动力资源外流,留在家的都是“386199”部队,他们既要负责地里农活,又要负责监护外出务工人员留下的幼小子女,新农村建设力量明显不足。如在村庄整治及发展产业时总有部分农户因缺乏劳力而影响工作整体进程。 后劲不足。由于长期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大部分农村家庭收入不高,加之以往医疗、教育费用都要自己承担,开支较大,农民积蓄不多,即使有点积蓄也想存银行防老,不愿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缺乏,导致新农村建设的后劲明显不足。 (二)政府主导服务方面原因分析: 1、宣传发动不到位。不少建设点宣传只是以写标语及张贴各种制度为主,宣传形式单一,内容呆板,群众不易接受,认为政府是搞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对于“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认识不清、理解不透。 2、工作方式有偏差。由于对农民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加之为应对新农村建设限期考核、督查,赶时间、赶进度、赶验收,不少干部缺乏工作的耐心,不注重对农民的引导,不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建设事项大包大揽,导致群众不领情、不认账,认为是干部为了政绩搞花架子,做表面工作。所以有的点出现“政府发号召,群众心里笑”、“干部扫地,群众参观”的现象。 3、投入机制有缺陷。首先是政府投入不足,多数村庄因基础设施薄弱,即使群众积极性很高,也难于正常开展。如今年我县对每个三级共建点扶持10万元,一些基础设施条件差、涉及户数多的点,群众急盼解决出行道路和水利设施,由于资金缺口大,导致农户怕完成不了任务,达不到验收标准,得不到补助资金从而不愿参与新农村建设。其次是投入不均衡。不同领导、不同单位扶助及不同乡镇的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往往不统一。甚至有的点为了赶时间进度,粉刷房子、修公路等不需要农民出钱,助长了农民“等、靠、要”的思想。最后是投入资金的管理不到位。部分建设点由于上级补助资金、群众筹集资金的使用不经民主讨论,帐务不公开,从而容易让农户之间相互猜疑,同时对干部和理事会产生不信任感,影响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4、基层组织能力弱化。党员队伍老化,管理松散,村组干部文化程度低,人才匮乏,决策团队弱化,加上个别村还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如宗族不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不密切,使群众对干部存在戒备心理。如在发展甜叶菊产业中就有不少农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怕干部说话不算数,兑现不了承诺而不愿栽种。 正是由于农民自身和政府引导两方面的原因,使得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中,农民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效果大打折扣。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对策 (一)提高农民素质。 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大力关注农村留守孩的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改善教育设施,特别是要解决好边远山区师资力量紧缺问题,提高教育质量,为农村的未来培育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其次要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通过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术和农业科技培训,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转变农民传统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提高和丰富农民的知识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中致富的能力。 再次要重视发展农村文化。既重视载体的建设,如村文化站、文化广场等,更要在丰富农民生活上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农村的文化队伍建设, 发动社会文艺团体送戏下乡,结合农村传统节日和平时重要活动,更多地举行能够体现农民优良传统或具有时代精神的、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在丰富农民生活的同时,转变农民的生活观、审美观,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夯实经济基础。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只有生活富足,农民才能追求高质量的生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前提,建设新农村最关键的就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要落实中央的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来自农业本身的收入;要引导农民正确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重要的是对其居住环境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农民到城区镇区买房建房,不能到城镇买房建房的,要引导农民建设中心村,变传统的分散居住为集中居住,合理安排供水、供电、交通、医院、学校和购物,既降低建设成本,又可以大量地节约耕地,使农民的生活方式城市化,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从而自觉改变传统的不文明、不方便的生活习惯,使他们的生活质量产生质的变化。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实行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增加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资金扶持,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建成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和社会共同负担的农村养老制度、覆盖全面的农村医疗保障和大病救助制度,结束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把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的局面,让中国农民这一最大的国民主体享受正常的国民待遇,增强政府的亲合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 其次是要切实提高集体收入。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组成部分,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才能从源头上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真正建设好新农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发挥资源优势,找准发展路子。如集体开发林场、果园、菜园、园林、养殖场等增加集体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对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应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大力改善农民基本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之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盘活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对集体原有资产及农村资源,要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增强服务能力 1、增强干部服务能力。首先,乡干部要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掌握农业科技知识和经济信息,了解农村实际情况,通晓农村实用法规,力争成为农村中的文化人,抓经济的明白人,创业中的领路人。其次,要转变观念。在角色上由指挥向服务转变,自觉“矮化”角色,在履行组织指挥职责的同时提供服务指导,既当马前卒又当勤务员。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政策和做法,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同时在村庄规划,项目申报、筹资方式、资金管理方面加强组织和引导,并出谋划策帮助制定产业规划,环境整治方案,美化绿化方案及建设预算等,但必须遵从民意,民主协商,切不可包办代替。干部还要利用自身见多识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再次,在工作方法上由指教向引导转变。要有大局观念,有爱民之心,工作中将心比心、以情换情,与群众“套近乎”“拉关系”“建感情”,在“少说多做上”下工夫。采取召开现场会、典型经验交流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卫生评比等灵活有效的形式,通过干部搭舞台,让农民典型站出来“领唱”,运用典型“金钥匙”开启农民思想观念转变之门。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是固本强基,要大力加强村党支部班子建设,切实形成 “双强型”的火车头。一是选好带头人,实现能人治村。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与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善经营、会管理、具有崇高党性和奉献精神的领头人。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强化组织活动。有条件的新农村建设点要设立党小组,让农村无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主战场上大显身手,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培养锻炼年轻党员,壮大农村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机制,创新载体,创建平台,让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四)提高运作水平。 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农民主体,理事会运作”的基本模式。首先是要提高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运作水平。要加强对理事会的指导,引导群众将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能力强的五老成员选进理事会,并对理事会成员加强培训和指导,使理事会能理事、会理事、理成事。理事会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对多种渠道筹集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进行民主管理,对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每个项目组织实施、督促进度、监督质量。如我乡的背田新农村建设点,通过这种办法进行运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地调动了群众建设积极性,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其次要加强监管,建立农民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久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为此,必须建立起农民自主发展、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一要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以理事会牵头,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二要建立责任目标约束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的一些具体任务,如村容保洁、道路维护等细化分解到户到人,制定相关的管理目标、标准,通过督促检查来抓落实。三是要建立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真正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四是要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 新农村建设论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一、农村建设部署非常及时 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与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相比,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不快,村镇规划建设零乱无序,农民素质参差不齐,村镇脏乱差现象严重。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必须创新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索解决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所以说中央现在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非常及时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抓到了点子上。二、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很广,笔者认为主要目标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规划建设新村镇、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农村新风貌。实现农村工业园区化、农村产业化、农田标准化、农民知识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特色村镇、培育中心村镇、减少贫困及自然村。狠抓规划龙头、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以及旧村改造、村庄整理和环境整治,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一条是真正使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1、工业反补农业。应当在确保工业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工业用地和村庄建设、农民建房用地的矛盾,地方政府应克服财政困难的矛盾,千方百计通过各种筹资渠道和形式来筹措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和建设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实行工业反补农业,形成工业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 2、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工作虽然艰难,但只要政策指导到位、激励有效,一定能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农民的积极性,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3、强化管理。新农村建设一要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规划来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二是应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验收机制,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强化管理。 4、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规划起点可高一些,要求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要求住宅设计户型适宜、结构合理、立面完美。而要做到这一切,除了要求村级经济实力雄厚农民富裕作为实施基础外,作为政府,还需要通过政策的推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财政应安排适当补助资金,以帮助、吸引农民进新农村建房,保障新农村建设逐步推开。 5、从实际出发。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千万不可学我们在书本上看到过的“”的搞法。二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四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五是循序渐进,务求实效。要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抓好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带动,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强行硬推。 四、新农村建设工作措施 1、科学规划。政府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建立科学、高效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编制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条件好的应高起点规划建设,条件差一些的地方的规划也要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要提高房屋设计水平,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2、齐抓共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及时做好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提供尽量多的村镇规划、房屋设计图纸供各地参考,并负责对从事规划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交通部门应抓好村镇公路勘察设计,协助搞好中心村主干道的规划设计;卫生、城建、农业部门应抓好环境整治、改水改厕所和沼气池建设;供电、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中心村及自然村落的通电、通信、通广播电视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3、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通过村级自治组织经常性地开展有的地方已开展的“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民众的参与。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和动员广大民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同时还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5、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摆上当地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颁布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规划办事。当地政府应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督促。 新农村建设论文:浅谈青年干部加强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 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实施下派干部、“三门”干部、工作队和挂钩联系村等制度,是新农村建设和锻炼干部的双赢之举,这些措施有力推动着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向我们青年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每个立志有为的青年都不得不要考虑自己怎样才能发挥好作用的问题。但客观地讲,青年干部,尤其是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干部不是农村工作专家,甚至都普遍缺乏基层农村工作经历。从人的因素来说,要在新农村建设中不辱使命,有所作为,自身的努力始终是内因。因此,青年干部首先要重视的问题是,怎样努力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同志在《论加强和改进学习》一文中讲,“年轻干部要尽快成长起来,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只有勤奋学习,深入实际,努力吸收各种知识营养,经受艰苦锻炼。”(《文选》第二卷第309页)这句话用在这里是我们最好的行动指南。具体而言,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必须增强时代责任感,努力培养全局观念。建设新农村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历史任务,从长远看,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终将要由我们这一代及后几代人来完成。作为一名青年干部,我们要坚决杜绝新农村建设是上级领导要做的事,与己无关的错误观点。在工作中,要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站在全局高度,时刻关注新农村建设的热点、难点,关注和把握上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决策和新方向。养成对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思考的习惯,并对现实工作中出现的若干问题进行调研,积极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 必须主动学习,切实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要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并把学风问题摆在了突出位置。在知识和能力方面,我们不可能样样精通,但作为青年干部,掌握一定的政治理论、经济知识和法律常识是必不可少。为此,我们只能不断进行学习。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我们要彻底摒弃理论学习上的被动局面和形式主义,真正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主动性。在学习内容上,主要是要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发展战略及发展矿电、烤烟、畜牧业、经果业等重要决策部署,自主开展学习,真正学懂弄通,提高理论素养,不断加强科学理论对工作的指导。 必须投身实践,不断提高农村工作能力。我们大多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青年干部,接触实际、接触群众的机会比较少,没有经过艰苦环境的考验和基层工作的锻炼,农村工作经验十分缺乏。所以,青年干部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能力,最终还是要靠到农村实践。现在的基层农村,已经成为锻炼青年干部的一所大学,我们要珍惜各种农村工作机会,把新农村建设当作个人成才成长、建设功立业/!/的大舞台,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不断熟悉基层工作方法,积累组织、管理、协调等各方面的能力。 新农村建设论文:新农村建设要注意思想宣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历史进程,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推进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使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热情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正确认识思想宣传的重要性 思想宣传战线历来是我党一条极其重要的战线,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之一。邓小平同志警告说:“在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同志也指出:“宣传思想战线是十分重要的战线,宣传思想工作是全党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善于做宣传思想工作,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必备的素质。切实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党的这一政治优势。”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工作,因而,思想宣传的好坏,会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会影响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思想宣传要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 紧密结合农村人民群众的思想实际和生产活动实际,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宣传教育,思想宣传要以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来宣传,而且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动员和激励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抓好舆论宣传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正确导向 舆论宣传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正面宣传为主,把握舆论导向,遵循宣传规律,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三农”等热点、重点问题的引导,着眼于促进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和推进农村各项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我国农村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建设和谐的良好氛围。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使其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好帮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着力营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氛围,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思想宣传要以满足群从精神需求达到经济发展 思想宣传要加大信用教育力度,强化信用、契约等观念,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围绕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宣传内容更务实、更贴近经济社会生活。村民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既有政治上、经济上的,也有精神上、文化上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宣传思想工作应围绕村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在抓好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教育等传统内容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反映时代精神、适应实践要求的新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教育,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知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应不断拓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领域,把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文化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内容融入到宣传思想工作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一项繁重的历史任务和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宣传要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的发展观,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早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新农村建设论文:关于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新思路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妇女作为半边天,在农村也充当一半劳动力的重要角色,是新农村建设中少不了的一支主力军。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把力量凝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以更加有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在发展新产业中显身手。创业是财富之源、发展之基,创业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对女性而言,创业是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镇村两级妇女组织要积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通过开展以促进农村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比”活动,培养“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创业女性”,扶持“妇字号”重点产业,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镇中墩村“三姐人家”农家乐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10月,年均创收近20万元,其总经理胡彩霞女士是当地土生土长却小有名气的一位创业女强人。公司经营餐饮业的同时,也对外销售当地农产品,既为当地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当地农产品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要以带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顺应时代要求,树立创业理想,拓宽致富渠道,走科技型、集约型、特色型发展之路。要积极发展高效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畜禽饲养业和生态观光农业等产业,努力培育壮大一批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致富项目,真正使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在建设新村镇中有作为。我镇市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西文村的金华鸽业就是典型的“妇字号”重点产业,走的是一条家禽饲养与生态循环相结合的致富之路。金华鸽业的大胆尝试与脱贫致富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其他养殖业的发展。新洪村的庞秀英承包桑田30亩,发展养蚕业,今年收购蚕茧2300多斤,产业也初具规模。 生态良好、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妇联组织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整治,净化、绿化、美化环境,倡导绿色消费,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我镇的新洪村、中墩村位于103省道,村容村貌尤为重要。每年农闲时节,村妇女干部就会组织本村各个村民组的妇女小队长集中清扫村主干道。要引领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发展循环农业,以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以家庭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家庭创卫活动,重点治理污水乱流、杂物乱放、柴草乱堆、鸡狗乱跑等问题,努力实现健康理念进家门、健康生活方式进家门,形成优美、整洁、有序的家庭生活环境。 在培育新农民中走前列。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需要也必将培育出一批思想素质高、经济意识活、创业能力强的新农民。各级妇联要把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和提高妇女素质、促进男女平等作为统筹城乡妇女工作的重中之重,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在农村免费开展技术培训、提供致富信息和就业机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就我区的具体情况而言,一方面是区工业园区各企业的定单积压,产品供不应求,急需劳动力,一方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流,留守儿童日益增多。镇村两级妇女组织就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更加注重对农村妇女的培训教育,通过农业技术、创业理念、市场经济知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妇女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创业致富的水平。在抓好培训教育的同时,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树立不懈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自觉学习,勤奋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发展能力、适应能力,使广大农村妇女逐渐成为学习型、知识型、创业型的新型女农民。 在打造新组织中树形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妇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在“党建带妇建”原则的指导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机构弱化、覆盖不全、工作方法单一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保证基层妇联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载体、有经费。要选派年纪轻、有文化、懂经济、讲政治、热爱妇女事业的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基层妇联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围绕群众需求做工作,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生命力,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妇女群众信任、拥护、爱戴、满意的群众性组织。 建设新农村就要求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热心公益的传统美德和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构建社会新型人际关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目标要求,坚持生产生活统筹兼顾、发展 维权齐抓、宣传培训结合、文明和谐共进,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学习新知识、建设新生活、谋求新发展,推动妇联工作和妇女发展再上新台阶。 新农村建设论文: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又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争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为我市开展“共建共享和谐海宁”,加快“三市”建设,实现“两个”率先,营造了理论氛围,指明了工作方向,对我们坚持“加快发展、统筹发展、合力发展”,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共有残疾人13812人。从残疾人家庭看,大约70%属于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在调查中我结合全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和残疾人生活现状,针对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思考。认为:一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科学地概括了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政治、经济、文化全面推进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二是去年三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并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现代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化管理程度提高,社会公益事业和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是十分重要。三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结合农村残疾人所占比例大、分布广、困难多、扶持难的特点,进一步做好和调整农村残疾人的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对农村残疾人,尤其是贫困残疾人扶持的覆盖范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农村残疾人的扶持,重点要立足农村残疾人发展的实际,突出村、社区居住生活环境特点和各镇产业特色,因地制宜,从残疾人最迫切的需要出发,尊重他们的传统、习惯,不搞固定模式,量力而行。按照残疾人现实需求,根据实际可能,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任务。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残疾人事业,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共建共享和谐,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展生产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自主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为手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竞争力,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是实现生产发展的根本。要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是要转变残疾人收入增长方式,要取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佳效果,就要残健共融,共同发展,共同致富。要切实为残疾人做实事,变输血为造血,使农村贫困残疾人从根本上得到扶持与帮助,尤其是在长远上起到扶残扶志的作用。要加大科技助残的创新能力,要善于利用资源,加大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开展种养殖业的培训,更要帮助残疾人从重视种养殖业为主的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转向产量、质量、安全、生态和效益并重,从农业的种养殖业自我发展转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科技知识和科技水平。从根本上说,要改变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农村残疾人的综合生产能力就要靠知识、靠科技进步、靠自主创新。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残疾人农民增收。实践证明,只有发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高效农业和绿色产业,因地制宜,才是残疾农民增收的新亮点,要教育残疾人发扬“四自”精神,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知识就是财富”,在残疾人身上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 二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在进行资本金分配时应向农村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家庭倾斜,要下大力气多渠道、多形式的做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如社会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尤其是要探讨多种形式的康复及大病应急救助和医疗保障问题等,要使农村的残疾人得到老有所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是应加大对农村有劳动能力和能康复贫困残疾人的政策支持力度,尽快完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农村残疾人群体的科普、教育和技术推广,增加科技资本的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大力发展农村残疾人文化事业,加大科学普及力度,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要改善农村残疾人居住环境,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自然和谐发展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建共享和谐海宁。 四是建立健全乡村残疾人自治机制。从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入手,建立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民主制度,以实际行动实践残健共融,使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中残疾人村民民主权利受到保障,得到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决策要实现民主化、制度化,保证残疾人的参与权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探索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根据农村贫困残疾人所占比例大,分布广,困难多,扶持难的特点,按照公益事业社会化的思路,探索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工作方法,在积极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他们今后获得收入,改善生活状况,着眼于长远发展致富的希望。献爱心就要见实效,要加大扶贫助残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方法,既要本着扶贫助残的方向,更要设计好新农村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项目,起到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作用,推进残疾人事业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发展做出贡献,共享海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新农村建设论文: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是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需要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项法律服务,是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在这二十多年中,基层法律服务经历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到逐渐萎缩。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乡镇法律服务所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显现,基层法律服务产生于农村,其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农村,这也是基层法律服务职能的回归。 一、基层法律服务的特殊性 基层法律服务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其是作为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有益补充而产生、发展的,与律师有着千丝万屡的关系。但是,基层法律服务与律师在服务对象、内容、方式等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其特殊性表现为:基层法律服务的对象是基层,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的主要是低层、低端的法律服务,在城镇可以说是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有益补充,基层法律服务具有及时、便捷、低廉的特点,满足了城乡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乡镇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农村、农民,收费低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农村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二、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乡镇基层法律服务适应农村法律服务的需求。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具有贴近农村、了解农民、收费低廉、服务有效的特点,由于门槛低、起点低、服务低,基本满足了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对法律服务的“请得起、请得到、服务好”的需要,其作用是目前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伍无法取代的。随着农村社会矛盾数量增多、复杂化,[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站-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注:]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大量增加,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利用其优势快捷、便利、低廉地解决大量的纠纷,维护农村的稳定。同时由于农村矛盾法律服务需求的复杂化,对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农村是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体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也主要在基层,农村是大基层,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总的来说比较薄弱,乡镇司法所达不到每个乡镇一个,每个所的人员通常为1至3个,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在内的9项职能,面向的却是上万的农民,工作起来难免力不从心,其作用发挥就受到影响。乡镇法律服务在不同程度上承担着部分司法行政职能,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法制宣传、调解纠纷、关注弱势群体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这在中西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司法所之间事实上已经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关系和格局,农村建设离不开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因此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乡镇法律服务的大力发展。我国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匀,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只有非常有限的法律资源服务于农村,特别是律师很少涉足农村,如何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服务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积极发展乡镇法律服务,司法行政为新农村服务的政策和措施很难得到具体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服务职能,运用法律服务手段,在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加农村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解决农村、农民问题,越来越离不开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服务。农村对法律需求的领域越来越广,需求量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9条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这给法律服务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从法律服务自身职能出发,按照《意见》的精神选好切入点,把握关键点,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们认为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要下大力气做好“三个服务”:一是服务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农业要靠科学技术来支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为调整农业结构、招商引资服务、改善农村市场环境服务、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实施农业高技术产业化服务等服务;二是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为农村文明体育设施建设、农村信息建设,创建农民健康、洁净、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居住环境服务服务。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村民公约,协助村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三是服务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您阅读的文章来源ˇ文秘站 -文秘站 !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发挥好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预防和避免纠纷的发生。积极依法公正、公平、合理地及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的创建活动。 (一)加大法律服务方面的立法,鼓励大量优秀人才进入法律服务队伍。 《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是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执业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法律工作者这个概念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界。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法律和 行政法规对其进行立法。《行政许可法》出台以来,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就导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两部门规章中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的审批权被取消。为了能给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法律人才支持,又使法律工作者后继有人,保持法律服务队伍连续性。我们建议司法部尽快将59、60号令相关内容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保证法律工作者执业有法可依。 (二)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力度。 基层法律服务在性质上属于中介组织,受市场经济的调整。既使如此,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基层法律服务的主管机关也完全有能力通过行过行政手段引导法律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我们建议:一是县局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为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新农村提供宽松的政治环境。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法律工作者法律包村(居)、担任乡镇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引导法律工作者向农村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在各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由乡镇司法员兼任联络员。司法员充分利用熟悉当地法律服务需求的优势,及时向县局基层股反馈法律服务需求信息。联络员制度有利于法律服务人员及时掌握农村法律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地为农村提供有偿的、无偿的法律服务。 (三)找准切入点,寻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利平台。 1、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产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要义就是生产发展,生产要发展就需要有一定的农业产业来支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农产业化的各种协会组织;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工业园区等都为法律服务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平台。紧紧依靠这些发展平台,就能够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2、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改革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农村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条件。但这些项目地处农村,面临许多的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这就需要我们法律服务人员主动联系,主动服务,防范法律风险。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繁荣农村文化事业等农村社会事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利用政府阳光工程培训班的契机,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班学员上法制课,给每一位外出务工人员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 3、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养建设新农村主力军的新型农民。新型农民应当是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农民。通过在法律工作者定期到所包的村为村民解答咨询、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来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新农村建设论文:统战工作应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当务之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关系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历来是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和运用统一战线各领域资源,自觉为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服务,做出积极的贡献。 统一战线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辨证关系 统一战线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相联,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多年来,在广大农牧区涌现出了许多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应用)者和当地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他们成为统一战线需要关注和团结的重要社会群体。统一战线通过运用各个领域的资源,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同时,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统一战线也可以进一步拓展工作空间,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政治责任。统一战线工作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一战线工作应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思路布局、方法措施上进行新的思考、做出新的谋划,最大限度地把各阶层、各民族、各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农村建设上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各类组织的普遍兴起,特别是个体户、民营企业和各种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迅猛。这些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存在差异性,增加了社会整合的难度。统一战线工作应利用自身优势,在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积极的贡献。 新农村建设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即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重要的职责,统一战线工作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的优势,充分调动和应用各方面的人才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要增强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意识,增进对农民的感情,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并不断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发挥城市中的统一战线成员的特长,为新农村建设谋务实之策,拓发展之路,而且要发挥农村中的统一战线成员的作用,大力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根据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民生活水平和思想观念存在较大差异而导致在贯彻落实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中出现差别的实际,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民主监督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听取并积极反映包括农民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政府进行决策提供参考,坚决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愿望、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同时,要针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统一战线领域、范围和新成员的增加,把统一战线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农村第一线延伸,切实履行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职责,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任务,需要统一战线发挥优势,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要组织引导和大力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要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合作医疗、环境保护、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谋发展之计,献务实之策,行为民之举,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效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其次,要组织引导和大力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主动为新农村建设牵线搭桥,积极引资引智,增强发展后劲,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 ,积极推介农业产业化优势项目,扩大招商引资,为农村发展注入“血液”,为新农村建设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要注重发挥统一战线成员中涉农方面的专家学者在技术、信息、市场方面的专长和优势 ,引导他们深入农村,突出项目帮扶、信息帮扶、技术帮扶,为培训人才,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益做出贡献。第三,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于新农村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在整个经济的贡献率也在逐渐提高,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这一资源优势,深入了解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积极牵线搭桥,积极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大胆参与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开发,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活生产条件,全面提升农村发展的质量。要积极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光彩事业,积极开展智力帮扶和各项公益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做贡献。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为统一战线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但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艰巨的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同心同德,共同为之奋斗。在这一强国富民的伟大工程中,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形式主义,即不能好大喜功,又不能消极应对,无所作为。要吃透精神,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认真筹划,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积极探索统一战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服务工作机制,使统一战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大有作为。 新农村建设论文:以文明新村创建为载体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健全机制,保证文明新村建设工作“三个到位” ··县委、县政府为切实加强文明新村建设工作,首先从机制建设入手,抓领导力量,抓奖励资金,抓帮扶单位,保证领导、资金、措施“三个到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文明新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对文明新村建设工作进行奖励的意见》和《关于对文明新村建设进行帮扶的意见》等,专门成立了文明新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新村建设联系村帮扶责任人。将文明新村建设工作列入各乡镇和单位目标管理进行考评,年终奖惩兑现。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奖励意见,规定对荣获省、市、县级文明新村的村给予重奖。去年以来,各级财政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和扶贫开发等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对文明新村建设工作进行倾斜和奖励达3000多万元。全县97个县直单位全部联系文明新村创建,在项目、资金、人力、科技、规划等各个领域开展各种形式的帮建工作。共投入资金110多万元,捐水泥、物料等价值20多万元,大力支持文明新村创建工作。二、发挥优势,以特色产业的发展支撑文明新村建设 该县充分发挥特色农业、旅游开发、集镇建设的优势,重点建起了三大特色文明新村;一是以建设沿国道、省道为主的百公里文明长廊,发挥交通区位优势,打造了20个以沿集镇为依托的高标准文明新村。二是以伏牛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区为依托,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文明新村,高标准完成了鹳河漂流、老界岭、龙潭沟等景区周边以旅游服务为主的特色文明新村。三是以观光农业为依托,建成猕猴桃、山茱萸、食用菌等特色农业文明新村,以特色产业的发展培育特色文明新村。 三、提升品位,推动文明新村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该县文明新村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人才与经济建设、家庭细胞建设四项工程,在品位上有提升,在特色上求突破,在长效机制上求探索。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标准达到路、电、水、电话、电脑、有线电视五通;文化建设工程达到村有图书室、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文化活动室、农民学校;人才与经济建设工程着重培育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培育一个诚实守信的文明环境,培育一个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培育一批科技致富人才,培育一支宣传文化队伍;家庭细胞建设工程要实现经济信息进家园,新型能源进家园,法律道德进家园,卫生观念进家园,科技意识进家园。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对所有文明新村加强管理和引导,促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该县已建成40多个市级文明新村,86个县级文明新村,这些新村全部实现了村组道路城市化、庭院建设花园化、居住环境别墅化,展示了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无穷魅力。 新农村建设论文: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体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党建工作的统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强化组织领导,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的实现。一是把握方向,科学规划。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央的战略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规划方案,把新农村建设引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道路上来。二是创新工作方法,重点突破。新农村建设任务重,矛盾多,头绪杂。农村党组织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有所侧重,统筹兼顾地抓好各项工作。要适应新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化,按照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有利于农村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本文来源:文秘站 //网原则,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搞好指挥协调。三是求真务实,推进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战斗堡垒。要在新农村建设中树立起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实干形象,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多说实话、多办实事,以实实在在的新农村建设成果取信于民,以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带动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从而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二、着力打造一支务实精干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能力支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大量的工作需要基层干部去落实、去完成。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建设一支适应发展形势、务实精干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选人育人。要更新选人用人观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唯“实”不唯“虚”,唯“贤”不唯“亲”,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发展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班子。要在群众直推、党员直选的基础上,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支部班子。要抓好递进培养,形成并坚持从建党积极分子、“双带”型党员到村级后备干部的递进培养程序,夯实选人用人基础。二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新农村的能力。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基层干部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县一级要特别注重抓好农村党支部班子和村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的提高。帮助他们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提高带领群众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本领,增强对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驾驭能力,使其真正成为群众奔小康的带头人。三是多渠道、多途径培养锻炼干部。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强化他们服务和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理念。开展科技培训,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他们的科技理论水平和运用水平。采取集中培训与外出参观相结合、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与挑选基层干部到机关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增加他们学习锻炼的机会,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多面手。 三、大力整合各种资源,为新农村建设聚集发展力量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联系各方、沟通协调的职能作用,以开展“双争创五好,共建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聚集一切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共建新农村。一是注重发挥广大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以“把党员干部培养成发展能手,把发展能手培养成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主要内容的“双培双带”工程。把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让广大农村党员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体现先进性,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推动新农村建设。二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让农民自己的事自己作主。要切实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建立村民理事会,推进村务公开,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农民成为建设新农村、管理新农村的主人。三是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打破农村基层党组织 “单打一”的做法,充分发挥各类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参与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新农村建设论文: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关键词:社会主义 新农村 科学发展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本文转载自[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着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 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及投入结构不够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落到 实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选择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 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地方财政的农业支出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的。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应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应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对农业企业予以信贷扶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 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市民的最大社会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的功能,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 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他们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要在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和就业。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 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 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负有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在各级政府中应确定一个“三农”工作的抓总部门,健全“三农”工作的协调机制。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城乡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来抓。 新农村建设论文:发展特色乡村旅游 促进新农村建设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许多地区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都根据自身的条件和优势走上了发展乡村旅游的道路。石榴红村通过自身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但是,由于受自身资源等条件的限制,该村目前的发展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他地区可以借鉴石榴红村的一些成功经验,如政府引导、建设资金筹集的“四结合”模式等,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关键词:新农村;乡村旅游;“品牌”效应;可持续发展 本着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建设自己家园的原则,武汉市从2005年5月20日起正式启动了“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该计划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活改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新社区,计划从全市2 087个村中挑选110个作为试点。该计划把试点村从建设类型上分为三种:一是拆村新建型;二是整治提高型;三是旧湾改造型。石榴红村在该计划中被列为整治提高型,即对原有的房屋、道路、绿化等进行改造整治,使其达到社会主义农村新社区的要求。 一、现状、措施与效果及成功经验 1.现状 石榴红村位于武汉慈惠街道办事处最西部,南临汉江,北连107国道和汉渝铁路,西与新沟农场接壤;该村占地面积200亩,民房73栋,公房1栋,建筑面积10 540平方米;居民总户数73户,共210人,是一个以培育和种植绿色蔬菜为主的农业自然村。从黄鹤楼出发到该村只有约20公里的路程,离武汉市区距离适中,发展乡村旅游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2.措施与效果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该村积极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并成为“新农村建设湖北省示范村”。石榴红村已经整体改造成徽派建筑,并按照星级宾馆的要求将村民原来的住房统一改造成了旅馆,同时,请高校一些相关专家对村民进行了关于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还通过建立“厨嫂协会”提高了农民的厨艺水平。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石榴红村各个方面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 (1)村容村貌。石榴红村住房原为普通农村房屋,已经破旧不堪,政府按照徽派建筑的模式及“先中间后两边”的原则,先对该村中间20户左右的旧房进行改造,再对两边50余户旧房进行改造。目前,该村已基本全部改造成粉墙黛瓦的徽派建筑,特色鲜明,古朴和谐。 (2)基础设施。现在,该村村内主干道都是水泥路、小道都是与整体文化氛围相配的灰砖并建有足够的休闲娱乐设施、充足的自来水管道、完善的供电系统(供电线路全部转入地下)。政府对环保和绿化进行统一治理和规划,村民更多地使用太阳能(部分路灯也采用太阳能技术)和天然气等绿色能源。村民主要利用网络技术获得及时准确的蔬菜市场信息。 (3)村民收入。石榴红村从2005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开始接待游客,7天接待游客人数达3 500多人次,旅游收入达4万元,户均创纯收入1 200多元,其中,纯收入最高的一家达3 000元;2006年全年接待游客超过16万人次。该村的年人均收入已达7 000元以上。 (4)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在统一改造的过程中,村内增添了医务室,并配备了专业的医务人员,每户都享受了合作医疗,低收入者和五保户人员也全部享受了社会保障。 3.成功经验 石榴红村的成功不仅在于抓住了“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这两大历史机遇,还在于实事求是地利用、分析和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和条件。总结起来,石榴红村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积极引导。为了石榴红村乡村旅游的发展,政府结合成都红砂村、上海前卫村等乡村旅游发展较为成功的村的发展情况以及石榴红村自身的条件积极地向村民宣传乡村旅游方面的知识及现实和长远的利益。 (2)建设资金筹集模式。石榴红村在建设资金上按照街队出大头、农户出小头、市区投一点、社会帮一点的“四结合”模式进行筹集。目前,整个石榴红村建设投入资金已达600多万元,其中,街、队、农户出资298万元,引进外来资金320万元。 (3)结合自身优势,突出特色。石榴红村是一个以培育和种植绿色蔬菜为主的农业自然村,本身无先天的可供旅游开发的旅游资源,同时,该村人均地较少(不足1亩)且建设资金缺乏,受这些条件的限制该村发展一直比较落后。但是,该村又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及绿色蔬菜的优势,而且该村村民居住集中,政府利用这些条件进行了适当的政策支持和适中的资金投入,使石榴红村得到了较好较快的发展。 (4)村委会始终坚持。在石榴红村改造之初,大多数村民是反对的,村委会在这时候一家一户地进行了耐心的疏导,通过让村里老党员先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方式引导村民,其他农户在看到开展“农家乐”的农户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之后,纷纷加入到改造的行列。 二、目前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 我们对全村一半以上的农户进行了走访,发现该村的农户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即单纯开展“农家乐”的农户、既开展“农家乐”又从事蔬菜种植的农户和单纯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农户,其中,开展“农家乐”的农户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单纯以种植蔬菜为主的农户,这充分证明了该村发展乡村旅游的道路是正确的。但是,目前石榴红村乡村旅游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问题主要有: 1.根本性问题:旅游资源和旅游服务项目的开发问题 “旅游资源是指客观地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具有审美、愉悦价值和旅游功能,能够吸引人们产生旅游动机,并可能被利用来开展旅游活动的所有自然要素(自然存在)和人文要素(历史文化遗产或社会现象)。”石榴红村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缺乏可供旅游的自然资源,目前,只有统一改造后的徽派建筑,景点少而单一,而石榴红村一大优势和 特色——绿色蔬菜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旅游服务项目是指与旅游相关的餐饮、住宿及休闲娱乐等,这也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方面。这方面,石榴红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休闲娱乐项目不足和场所的闲置浪费,例如发展之初投资兴建的休闲娱乐场所“亲江乐园”就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2.关键性问题 (1)缺少“品牌”效益。石榴红村目前最大的特色是统一的徽派建筑,没有发挥该村绿色蔬菜的优势、没有突出“农”字,缺乏自己的“品牌”。据调查,很多游客反映该村许多“农家菜”没有“农家味”。 (2)对政府和旅游时间的依赖性过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是石榴红村发展的保证,但是,长期下去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来石榴红村的游客主要集中在“五一”和“十一”长假期间,平时游客较少。 3.次要性问题 (1)交通问题。目前,石榴红村有一趟公交车与外界联系,单线一天4趟,没有到达武汉中心市区,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旅游资源和服务项目开发完善之后将逐渐凸显出来。 (1)农民利益的协调问题。在发展初期,为了实现公平,村委会存在对开展“农家乐”的农户平均分配客源的问题,重视了公平却忽视了效率。但是,随着农民市场意识的提高,效率问题将逐渐凸显出来。 三、相关对策 围绕石榴和徽派建筑设计有代表性的旅游形象标志和相关旅游产品,同时,通过网络、广告等各种形式加大对石榴红村的宣传,突出石榴红村的重点与特色,做出品牌,提升品牌效应;围绕“农”字,将一些古老的生产生活工具如水车、织布机、蓑衣等制作出来,开设“农家俱乐部”,增加旅游服务项目;引进市场机制,实行公司化运作,引导农民开展自由竞争;开通省内及省外旅游专线,市内还可增加原有公交的班次和增开公交线路,灵活解决交通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各地区都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乡村旅游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乡教育论文:从城乡师资资源配置差距看教育均衡发展 【摘要】教育师资资源配置不均衡是现阶段我国基础教育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城乡教师性别年及龄结构上的差距、城乡教师学历结构上的差距、城乡教师职称结构上的差距,直接导致了基础教育发展的分化。教师资源的城乡差距导致的城乡教育教学质量上的差距可以说是影响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只有将国家、学校和社会三者力量结合起来,缩小基础教育的城乡师资资源配置和教育教学质量差距。才能促进原州区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关键词】城乡 基础教育 均衡发展 一、关于原州区城乡师资资源配置上的差距 1.城乡教师性别年及龄结构上的差距 教师性别和年龄的城乡分布差距是目前原州区基础教育阶段师资资源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2012年,原州区小学共有专任教师2604人,农村教师1605人,城市教师999人。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农村比城市低20.4个百分点。农村初中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比城市低24.7个百分点。 农村中小学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而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城乡存在明显差距。这种分布实际上反映出农村教师队伍中的年轻优秀教师向城市流动的特点,农村学校事实上成了城市教师的培育基地。 2.城乡教师学历结构上的差距 2012年,原州区农村小学教师1605人,专科以上教师占63.6%。城市教师999人,专科以上教师占90.2%。农村初中本科以上教师436人,占64.1%,城市本科以上教师544人,占84.1%。小学专科率和初中本科率城市比农村分别高26.6和20个百分点。城乡之间教师学历的差距突出表现在高一级学历指标上,小学专科以上和初中本科以上人数,城市明显高于农村。 3.城乡教师职称结构上的差距 职称是用来评定教师教育教学专业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2012年,原州区农村小高职称教师799人,占49.8%。小一职称教师557人,占34.7%。城市小高职称教师582人,占58.3%。小一职称教师411人,占41.1%。小高和小一职称城市比农村分别高8.5和6.4个百分点。 农村初中中高职称教师77人,占11.3%。中一职称教师168人,占24.7%。城市中高职称教师157人,占24.3%。中一职称教师265人,占41. %。中高和中一职称城市比农村分别高13和16.7个百分点。在教师职称结构上,农村教师整体职称水平明显低于城市教师职称水平。 二、关于原州区师资资源配置城乡差距的原因分析 谈到城乡教育差距,通常看到的是硬件设施上的差距,教育经费投入上的差距。城乡之间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教学硬件设施上的差距随着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而明显缩小,农村学校在生均校舍面积、图书和计算机生机比等某些方面已经超过了城市学校。但是,教师资源的城乡差距和教学质量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越来越大。究其原因: 首先,由于原州区历史等诸多原因造成的民转公教师多,这些民转公教师基本都在农村任教。2001年-2005年间原州区没有补充新教师,导致教师在年龄结构上断层,教师老龄化严重。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学校规模扩大,每年要从农村招考部分教师进城,无形中把农村学校变成了城市教师的培训基地,农村学校教师从数量和质量上一年不如一年。 其次,城乡经济发展的差异和生活工作环境的差异导致城乡教师在待遇上存在明显差异,这使教师更倾向于选择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学校。城市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均多于农村,这就意味着在城市学校任教就拥有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包括观摩学习、在职进修、职称晋升机会等。 再次,由于师资资源上差距而导致的教学质量上的差距。部分农村教师不能安心农村教育,职业倦怠,敬业精神差,同样的教材,同样的课时,教学质量差距很大,导致部分农村学生流向城市,造成了农村学校的校舍及硬件资源浪费和城市学校的“大班额”严重。 三、关于缩小原州区师资资源配置城乡差距的对策思考 首先,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通过制度强制建立城乡教师流动的有效机制,把教师流动与晋升挂钩。提高下乡教师补贴,使教师流动由外力型流动转变为具有实效的可持续的内力型流动。 其次,加大投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近年来,原州区多方筹措资金,为农村教师每人每月补贴50元交通费,每位农村校长每 人每年发放1000元校长津贴,一定程度上从待遇上向农村做了倾斜,但是远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建议国家要建立贫困地区教师的特殊津贴制度。由国家通过中央财政负担的方式来承担全部所需资金,津贴额度应有一定力度。唯有如此,才能吸引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任教,才能稳定、巩固和壮大农村教师队伍。 再次,依靠政策吸引优秀中青年教师(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骨干教师)到农村任教。应设立优秀中青年教师流动的专项基金,用于提高对农村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流入农村学校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综合补贴,增加农村教师在职进修机会与职称晋升指标,从而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在关注城乡教师流动的同时,政府还应关注城乡校长流动机制的研究,帮助农村学校的管理者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满足优秀中青年教师对工作环境、职业前景的追求。 城乡教育论文: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教育现状的比较研究 1前言 随着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困难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全面实行,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基本普及,在基本解决适龄儿童上学问题之后,教育质量开始成为大家关注的重要问题,随之而来的是对教育公平的关注。体育是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人们体育教育观念的不断更新,以及体育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城乡体育教育失衡问题日益引起众多学者的注意。本研究通过分析地级市市区中学(简称市内中学)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县城中学与乡镇中学三类学校体育教育存在的差异,探究城乡中学体育教育失衡的深层次原因,并据此提出措施,试图为缩小城乡体育教育差距提供参考。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河南省中学体育教师为调查对象。以市内中学、县城中学和乡镇中学体育教育之间的差异为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通过cnki、万方数据库、因特网等手段检索有关学校体育、教育社会学以及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相关资料。 2.2.2问卷调查法 2.2.2.1调查问卷的效度和信度 问卷效度检验:根据研究目的和内容的需要,自行设计《河南省中学学校体育基本情况调查问卷》初稿,就问卷的效度进行专家访谈。根据专家建议,确定最终调查问卷。 问卷信度检验:采用重测法进行问卷信度检验。 2.2.2.2问卷调查实施方法 利用在校大学生教育实习以及暑期社会实践发放调查问卷,并对参加调查的同学进行培训,在教育实习及社会实践之后收集问卷。 2.2.2.3调查问卷回收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90份,回收率90%,其中,有效问卷88份,有效率88%。 2.2.3统计分析法 采用excel对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再使用spss11.5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教育基础设施的比较 教育资源的均衡是教育均衡发展的首要条件。良好的、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可以保障学生有同等的教育机会,脱离这个前提,教育均衡发展就是空谈。中学体育教育的均衡同样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体育场地与器材是主要的影响因素。然而长期以来经济条件稍差农村中学相对城市中学而言体育教育存在一定的差距。 3.1.1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设施场地的比较 3.1.1.1河南省城乡中学田径场标准化比较 3.1.1.2河南省城乡中学田径场质地比较 3.1.1.3河南省城乡中学其它运动场的比较 3.2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师资队伍的比较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对学生素质的提高起着关键作用。体育师资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体育教学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程度及水平,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此,本研究对部分学校体育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的88所中学的体育教师共登记了172名体育教师的基本情况,现对所调查教师的年龄、性别、学历和职称结构进行统计分析。 3.2.1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教师年龄的比较 3.2.2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教师性别的比较 在我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女生的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女体育教师。根据专家意见,中小学体育教师中女教师的比例在25%-30%之间比较合理。 3.2.4河南省城乡中学体育教师职称的比较 教师职称反映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调查结果显示,在登记的172名中学体育教师中中教高级职称的教师20人,占调查人数的11.6%。与河南省2009年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统计通报数据(全省普通初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比例达11%)基本一致。 尽管学历调查结果表明市内和县城中学高于乡镇中学,但职称的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市内、县城和乡镇三类中学体育教师的职称差异均无统计学上的显著性意义(p 0.05)。这可能是由于乡镇中学体育教师的年龄高于市内和县城中学的体育教师,工龄也相应长一些。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1)河南省市内中学、县城中学和乡镇中学在体育器材场地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百分比方面一般是市内中学优于县城中学,县城中学优于乡镇中学。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在场地器材的数量、标准化和完好方面差异不具显著性意义,但在场地的质地方面市内中学明显好于县城中学和乡镇中学。 (2)河南省市内中学和县城中学体育教师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优于乡镇中学体育教师。 (3)河南省市内中学、县城中学和乡镇中学在体育教师的职称结构和女教师所占比例在百分比方面有一定差异,但差异不具显著性意义。 4.2建议 (1)增加投入,城乡统筹,促进乡镇中学体育场地器材建设 (2)广开途径,多措并举,优化乡镇中学体育教师结构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统筹背景下农民工职业教育改革 一、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民工教育改革 1、农民工职业教育改革的原因我国现有的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质量低、办学规模、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完全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市场人才的需求,也不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着淘汰危险。比如国内高校对农民工职业教育不重视,办学规模过小,没有配置相应的专业教师,导致学校无法为农民工提供高质量教学,最终造成农民工能力下降,无法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相关调查发现,现代农民工教育所面临的首要难题并不是发展,而是生存。原因在于,一方面,城乡统筹政策的颁发与实施为农民工教育发展创造了条件,所以教育发展的背景是具备的;而另一方面,农民工教育在当前所获得的教育效果并不佳,甚至某些院校为农民工提供的教育并无效用,无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也无法实质性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为此,农民工教育必须改革,以充分满足和适应在城乡统筹发展。 2、农民工职业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1)不重视农民工职业教育 有专家认为,农民工职业教育之所以存在发展难题的原因之一在于,社会对农民工职业教育不重视,没有认识到农民工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相关部门不具备长远意识,看不到农民工职业教育可能会给社会经济增长、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带来的作用。所以,我国当前的农民工职业教育存在发展缺陷,无法真正发挥作用。 (2)教育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农民工职业教育发展不足的另外一个表现是,教育管理机制不全。尽管有关部门及院校已经认识到了农民工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但由于教育措施不当,没有在内部建立健全、完善的教育管理机制,导致农民工教育效果不佳,甚至教育失效。另外,由于当前国内的农民工教育不具备相应的管理机构,教育所涉及到的各部门无法配合工作,从而导致教育管理质量低下,影响到教育质量,造成教育资源浪费、教育成本增加等问题。 (3)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除了以上两点缺陷以外,农民工职业教育还存在经费不足问题。由于国家及相关部门所投入的农民工职业教育经费不足,导致农民工教育活动无法有效开展,教学器材、教学设备和教学师资力量严重缺乏,最终导致教学失败。 二、农民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措施 许多学者对如何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做了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意见主要是从影响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外两个不同角度提出的,具体建议对策如下: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强化政府责任 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政府应该对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负主要责任,如果完全交由市场运作,政府置之不理,必定会带来更为严重的问题。所以在以后的农民工职业教育教学中,务必要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使其具备教育使命感。而政府责任强化的重点在于: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舆论导向完善政策、扩大农村职业教育的融资渠道、整合资源,优化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体系、统筹规划,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这四个方面。 (2)增进校企合作,实施订单式培养 “订单式”培养是校企合作培训新生代农民工的另外一种重要形式,合作行业企业参与农民工培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企业向农民工培训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设备并选派部分专业教师承担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培训学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培训课程改革,并享有优先录用毕业生的权利。 (3)建设兼职教师队伍 建立健全“校企互动”的师资队伍培养模式和兼职教师动态管理体制,与生产企业紧密合作,从生产一线聘请既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对兼职教师定期进行职业教育理论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能承担主要实践技能课程的教学任务,能参与课程建设,尤其是引领工学结合课程开发,使农民工培训的师资队伍成为真正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 (4)以供给带动需求式培训 政府主动以供给带动需求,充分动员各级继续教育学院与大中型企业结对子,利用网络课程、职业规划讲解、继续教育等形式送教到农民工中去。在市场哺育初期,政府应该积极动员各级继续教育学院送教上门,在招生期间不定期举办各种项目介绍、职业规划讲座。帮助农民工群体明确职业发展方向,确定继续教育学习项目。对培训后顺利拿到培训项目合格证的员工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树立学习榜样等。当这些形式的教育“供给”带来更多的成功个案后,将会促进农民工群体的继续教育市场繁荣发展。同时,知识的积累和沉淀也可以带给农民工个体更多的创造发展机会,这对我国制造业劳动力素质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农民工职业教育一定要改变原教育模式中的弊端,优化教育管理,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利用新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培训模式来开展教育活动,为农民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奠定基础,并提供有利条件。在本篇文章中,笔者着重对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民工教育改革问题作了探讨,分析了教育改革原因,并给出了几点相应的教育改革措施,希望对同行工作有所帮助。 作者:刘海妹 郭领燕 常淑凤 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基础教育不公现象管窥 一、导致基础教育不公现象的因素 1、教育直属部门的不重视 基础教育在我国的重视程度远不如高等教育,这种严重的思想偏差也是导致基础教育不公现象的直接原因。首先提到的是国家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弥补教育水平较差的地区,进而导致城乡教学水平高低悬殊。城镇和乡村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同,所在地区的教育事业进展速度也就不同。教育直属负责部门对于基础教育的意义认识存在问题,尤其是在乡村。交通条件、信息通讯都相对不发达的情况下,学生没办法第一时间学到更新的教育理念和知识内容,从而在教学上忽视了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意识,对学生的个性培养落实不到实处。 2、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距悬殊 城镇与乡村的经济发展速度上的差距是长期存在的,变更这种状况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地方政府对各自在教育领域投入的资金量不具合理性,导致地区教育资金投入量无法达到办学条件的要求,造成受教育生源的学习效果不理想。教学水平上不去又会制约经济水平的发展,二者在相互制约的状态下存在。除此之外,加上文化因素影响的原因,乡村文化发展速度落后于城镇,在思想观念上保守,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乡村人群的文化涵养相对不高,导致了自身对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乡村的孩子辍学现象严重,认为读书没有用处,不能及时改变家里的经济状况。大多在龄学生没有完成学业,就会去城镇靠体力打工赚钱,荒废了自己的文化教育机会。 二、实现城乡教育不公现象的方法策略 1、政府加强资金政策等管理制度 加大对乡村地区教育资金的投入,减少教育的城乡区域差别,从根本上解决由于资金问题带来的基础教育不公现象。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政府财政拨款项目开展相对困难,出现拖欠教职工工资等现象。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经济落后地区进行资金政策扶持,加强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教育经费用在实处,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在财税税收上增加政府财力保障,提升政府对教育的宏观调控职能。利用社会媒体力量,进行宣传和鼓励乡村教育水平发展的政策和目标。提高人们对城乡不公现象的认知度和带来的弊端,地方充分配合中央对指定政策有效实施。在师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教学辅助设备上努力进行政策落实,完善乡村办学条件,以此来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差距。 2、壮大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开展素质教育 师资队伍建设是教学环节中必不可少的进程因素,也是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效果的直接影响因素。除政策资金支持外,科学的分配教师资源,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的师资能源投入,改善学生的学习条件和课堂教学效率。对乡村老师定期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加强老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对老师的教学观念加以引导,革新教学方式方法。充分迎合教学课改要求,带给学生不一样的课堂体验,丰富课堂教学形式的前提下,更多的介绍给学生外面世界的精彩。激发学生对城镇生活的向往,为了摆脱贫困而发奋读书。在教学过程中,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注重学生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培养。使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拉近与城镇学生素质水平的距离。城镇与乡村的孩子都是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始进步,老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减少因教师教学能力不够导致乡村孩子与城镇孩子产生综合素质上的差异。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基础教育领域,城乡间的教育不公现象是长期以来多重矛盾挤压而产生的。政府改革宏观经济政策,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政策投入量的同时有效进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我国城乡基础教育的失公现象。教育公平是当今社会条件下,教学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避免教育失公现象,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做铺垫。 作者:曹伟伟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教育管理的区别 1“农村生”与“城市生”差异表现 1.1文化修养水平的差异 几年前曾经流行这样一则黑色幽默:“俺们刚吃上肉你们又改吃菜了,俺们刚娶上媳妇你们又搞独身了,俺们刚吃饱穿暖你们又要减肥瘦身了,俺们刚装上电话你们又改网上聊天了……”包括很多内容,大体的意思就是农民抱怨永远也追不上城里人的生活步伐。的确,城市生活讲究得多,节奏变化得也快;这则幽默反映的不单单是农民与市民的生活差异,也同样适用于“农村生”和“城市生”的生活状态;一个人如果要在一群体里健康自信地生活,他必须找到给他自信和快乐的理由。 1.2个人精神面貌的差异 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农村生”和“城市生”之间往往在个人气质、精神而貌方面相差很大,通常人们通过衣着、表情、眼神、表达方式,甚至走路的样子就能对他们进行区分。城市里的孩子往往显得更阳光、自信、潇洒。当然,“城市生”反面也会有一些奢侈、不学无术的城市“混混儿”或“纨绔子弟”,但这并不能影响城市大学士的整体面貌。而“农村生”则常常表现得害羞、胆怯、“土气”、“不懂风情”等等。 1.3待人接物方式上的差异 大学校园生活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有着一致的内容与形式。大学里的班干部、学生会成员、其他一些方面的活跃分子或焦点人物,多数为“城市生”,只有在少数一些边缘协会或“民间”小型组织,如“老乡会”等等才能时常看到“农村生”的身影。 2“农村生”与“城市生”教育管理建议 2.1运用爱心帮助“农村生”逐步建立信心 “农村生”从一个相对闭塞地区走进城市,走进独立学院。高中时期大家把所有目光关注在学习,但进入大学之后,学生们除了学习之外,还有很多丰富多才的生活。“农村生”在学习上不输给“城市生”,但在文艺等其他综合能力方面还是逊色一些。特别农村学生较少与异性交往问题上。之后“农村生”发现他们逐步被边缘化,个人自信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学生教育管理人员首先要帮助他们建立自信,但受到伤害“农村生”往往选择封闭自己内心,不与老师、同学们沟通。此时学生教育管理人员应积极管理该生情况,为其提供各方面的帮助,逐步建立联系,取得学生对你的信任。鼓励他们在大学期间努力学习各项知识,特别学好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将是他们立身之本。鼓励他们主动放开心灵包袱,告诫他们之前存在差距要正视。做到正视过去,迎头赶上,拥抱未来。对“农村生”应加强自信心训练,减少自卑感,增强她们的社会交往和独立自主能力,提高其成就预期,鼓励他们敞开心扉,要利用大学良好的学习环境和难得的机会,通过大学一点一滴积累,逐步缩短与“城市生”差距,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城市生”,才能在就业市场上赢得先机。进一步充实人生,完善自己,实现自己的应有价值。 2.2让细心帮助“城市生”找回理想、信念 进入独立学院“城市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同时他们家长也十分忙碌,他们与家长在一起沟通交流的时间减少,进而造成他们理想、信念、奋斗精神缺失。当然“城市生”当中还有一部分学生是有明确学习目标,确立人生目标,在学校发奋学习朝着既定目标前进。但是其他“城市生”在独立学院学习失去了学习目标,到学院来学习主要是父母要求,被动到大学来学习,最大的目标就是拿到学位证、毕业证。大学是学生人格塑造和知识积累重要时期,教育管理人员如何正引导起着关键性作用。这一部分学生个性很强,也拥有一定社会阅历并建立一定社会关系,教育管理人员仅通过思想动员等传统方式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由于从小父母忙碌,他们急需与人心灵碰撞。对于此类学生我们应加大与他们沟通交流的力度,细心关注他们在学校变化。与他们建立朋友关系,甚至做好亲如家人关系。从而获悉他们困惑,为我们提供第一手资料,做到有的放矢。建立良好关系之后,多鼓励他们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让他们发现校园生活乐趣,各项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在不断磨练当中,让他们找到生活目标、学习目标、理想与信念。“城市生”拥有较好物质基础,通过大学期间刻苦学习与训练,将能更快适应社会,且迅速为社会创造财富。 2.3让第二课堂成为“农村生”和“城市生”成长的有效载体 通过爱心让“农村生”重拾信心,让细心帮助“城市生”找回理想、信念。客服“农村生”、“城市生”心理障碍之后,教育管理人员通过组织第二课堂各类学生活动,并且根据在各年级特点开展不同类型学生活动。例如:一年级开展职业规划大赛、英语演讲大赛等各类活动,让同学们确实体会大学生活,并让同学们在更大舞台展示自我;二、三年级开展会计职业技能大赛;会计知识竞赛经济沙龙等活动,帮助同学们扎实掌握所学专业知识;四年级开展考研经验交流会、就业知道课等活动,帮助同学们树立考研信心,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第二课堂所有活动目标只为了帮助“农村生”和“城市生”成长,为他们创造美好未来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国独立学院学子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3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在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我国现代工业社会发展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属于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讲来未免有些“远水解不了近渴”之嫌。笔者一直在思考,在根本的经济问题上,是否可以通过提高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等的投放力度来解除乡村学子的后顾之忧。目前独立学院发展困难重重,发展模式也不尽相同,但确实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希望能够给予独立学院发展更大空间,加大帮扶力度。 作者:龚亮华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 城乡教育论文:谈城乡学前教育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目前城乡学前教育均等化发展问题 1.农村单位人口托幼机构的数量严重不足 在目前我国现有户籍管理制度“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国家、地方在政府投入、政策制定及自身内部优化而实现的城乡居民享有的学前教育入学机会均等、资源配置合理以及学前教育消费可选择性均等方面,城乡学前教育非均等化发展问题十分突出。与城市幼儿园相比,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足。目前我省幼儿园总数约为6400所,拥有班级数量为29660个,其中城市为6687个,占总数的22.6%,县镇为7420个,占总数的25%;15553个,占总数的52.4%。表面上看,农村幼儿班数量达到了半数以上,但从现实考察的情况来看,城市、县镇幼儿园班容量远远大于农村幼儿园的班容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单位人口托幼机构的数量应该不足30%。 2.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化程度相对较低 据资料显示:目前我省在编幼儿教师总数为66922人,其中城市为23507人,占总数的35.1%;县镇为19369人,占总数的27.7%;农村为24046人,占总数的35.9%。就所学专业来看,幼教及相关专业毕业的为27554人,占教师总数的41.2%,总体比例本来就小,但约有80%左右的幼教专业的分布在城市或城镇以上幼教机构。由于城乡二元化户籍政策,同样是在编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相差很多,很多学前教育专业的老师在农村呆不住,而由于编制等问题许多学前教育的毕业生不愿意回农村任教。因此,导致了目前城乡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差异非常明显。 3.农村幼儿园的教育资源极其贫乏 我省目前在园幼儿总数约为151.3万,城市幼儿为22.4万,占总数的14.1%,;县镇幼儿为34.5万,占总数的22.8%;农村幼儿94.4万,占总数的62.4%。但从城乡幼儿园教育资源配备上看,城市1所标准化幼儿园基本上要在100万元左右,而1所普通农村幼儿园也仅有几万元或十几万元,说明农村幼儿园的教育资源极其贫乏。同时,反映出城乡幼儿园资源配置的倒挂问题十分严重。 4.农村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较为严重 从城乡幼儿园教育教学过程来看,由于师资队伍等问题,目前农村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较为严重。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少幼儿园采取“小学”作为“方阵”进行授课;二是一些幼儿园采用小学的课堂规范;三是部分增加幼儿的机械练习时间和频次;四是个别幼儿园布置作业并要求幼儿提交正规的作业。表面上看,这种倾向是托幼机构为了迎合部分家长“不懂得幼教规律而急功近利地让孩子学习知识”,或是幼儿园师资教育理念的陈旧而违背规律教育教学。 二、对策与建议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之一,能否为人们提供优质的均衡化的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是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集中体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重要瓶颈,而反映在教育公平、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上的突出问题造成了城乡距离进一步拉大,这是与实现我省“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大中小城市科学规划、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相悖的。站在城乡学前教育均等化发展的高度,提出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问题的解决策略。 1.抓住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契机,争取国家财政的更多支持 我省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以争取到上亿的支持,这将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均等化发展解决一定的燃眉之急。虽然从资金的总体数量上看不少,但要想真正实现城乡学前教育的均等化发展,只是“杯水车薪”。因此,抓住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契机,争取国家财政的更多支持。地方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出台地方性政策,解决农村幼儿教师编制问题 国家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地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差异是造成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化程度相对偏低的主要原因,然而编制—“名分”问题却是内在的根本原因。要想真正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可以借鉴其他省份先进的经验,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政策,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其编制问题。 3.构建城乡园“结对—帮扶”网络,实现城乡优势资源共享 城乡幼儿园拥有各自的优势与发展瓶颈,站在“优势互补”的角度,挖掘城乡托幼机构各自的优势资源,并鼓励城乡幼儿园“互帮、互助、互学”,实现城乡优势资源共享,最终达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目标。建立城乡教育资源优势互补网络,改变以往人们的思维模式,在关注城乡财政投入、政策指定以及现实层面探讨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政策失衡、校舍及设备等严重不足等不利因素的同时,而且要发掘城乡各自有利的因素,并提出二者“相互交流、相互支持、互通有无、资源优化”的系统性应对策略。 4.建立城乡幼儿教师“流动机制”,盘活省域人力资源 借鉴中小学教师城乡流动机制的成功经验,试点幼儿教师城乡流动机制,鼓励城镇优秀幼儿教师下乡或挂职锻炼,改善农村幼儿教育信息匮乏问题,同时,鼓励农村优秀幼儿教师城镇幼儿园交流、学习,把农村“因地制宜、就地挖潜”的做法和理念带给城镇幼儿园。真正盘活省域人力资源。 5.利用大中专院校的学术平台,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师资模式,涵盖硕士、本科、高职高专、中专等培养院校近80所,拥有省内外知名学者、博士、教授等宝贵的学术资源。我们可以利用这个学术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研、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我省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作者:张振平 单位:石家庄学院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基础教育公平问题浅谈 摘要:在经济发展、社会快转型的今天,我国的城乡基础教育差距较大。在农村由于教育经费紧缺、教育条件匮乏、教育管理水平低下、学生家庭贫困等诸多原因,导致农村基础教育入学率低、升学率低、辍学率高,如此严峻的教育现状不容乐观。相比城市家庭子女所拥有的良好教育资源,农村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已经输在了教育的起跑线上,怎样将城乡基础教育的差距缩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基础教育、教育公平及城乡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并指出了相应的一些措施及他国经验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基础教育;教育公平;城乡基础教育;重要性;启示 基础教育,即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所受一切教育之基础。基础教育的作用对于每个人、对于整个国家都具有非凡的重要意义,亦是对提高整个民族与国家素质的重要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基础教育虽然已经卓有成就,但是在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上存在明显的失衡现象,基于此种原因,从城乡差异角度探索基础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何为教育公平 教育的公平问题,易与“教育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概念相混淆,将二者与“教育公平”混为一谈有失妥切,会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深入讨论造成影响。作为实现教育民主化的前提,教育领域中的“教育平等”来自于政治、经济的平等,包含着教育权利的平等和教育机会的均等。经过使用与推广,“教育平等”的概念在相关文章中特指教育权利的平等,“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可与“教育平等”的概念相通用,两者皆反映数量的一种相等,属于一种实证的概念。“教育公平”的概念则综合教育的各种内外因素,并对教育的现实状况进行判断,按照公平原则进行教育策略选择,它涵盖着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属于一种规范的概念。从范围大小来看,“教育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包含在“教育公平”之中,与“教育公平”分属于不同层次,比较而言,“教育公平”的概念更为宏观。基于以上论述,笔者认为教育公平是以不区分种族、性别、家庭成分、社会背景以及个人条件为前提的,在教育领域中进行利益分配,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质量相同、机会相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2城乡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要性 教育公平是主、客观相统一的概念,人们所处的时代、政治、文化背景、视角等不同,故而对“教育公平”的理解有所不同。我国社会正值转型时期,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城乡教育公平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城乡基础教育差距正由原来的显著化向隐形化的教学质量差距转变,城乡基础教育的不公平问题更应该引起广泛的关注。关注城乡教育公平问题对受教育的个体十分重要。由于教育城乡失衡,引起的城乡教育公平问题,致使一部分儿童、青少年缺少受教育的机会,缺乏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和文凭。迈入社会后,与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同龄城市人相比,毫无竞争力可言,部分人也只有从事低收入的体力劳动。这样的个体无法平等的分享文化资源,也没有好的物质条件,他们亦无法享有同等的各项公民权利。且他们的后代也同他们一样面对同样的问题,需要比其他同龄人花费更多的汗水与艰辛去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但其后的一代甚至几代人仍旧在社会的底层与边缘苦苦挣扎。关注城乡教育公平问题对社会十分重要。第一,教育不公,为教育腐败的滋生提供温床。一些教育部门为了经济利益不择手段,又由于有效监管、规范、相应制约的缺失,使得违法乱纪与腐败滋生。第二,教育不公,加大贫富差距,影响社会均衡,阻碍经济发展。由于教育的不公平,势必加重城乡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失衡,加大贫富差距。第三,教育不公,加大社会分层,不益于社会稳定。由于社会保障与教育制度的弊病,造成社会流动不畅,致使贫困农民的后代处于且长期处于社会底层。城乡教育不公,使他们改变命运的机会微乎其微,导致他们对社会绝望,甚至会造成他们对社会充满仇恨,如果这种不公平继续夸大,势必会引发社会动乱,不益于社会稳定。关注城乡教育公平问题对教育体制十分重要。教育不公将导致教育发展秩序的混乱,如教育乱收费现象、教育腐败问题等诸多社会问题。在教育不公的环境下,教育目的无法实现,教育反而会变成一种剥削、歧视的手段,导致教育的办学目的偏离。由于城乡经济差距大、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致使乡村师资流失,乡村教育质量低下,教育不公制约了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3城乡教育公平问题的一些改进措施和启示 3.1措施———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第一,加强基础教育,实行劳动技术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根据各地区的不同实际情况,对基础教育的教学进行改革,在普通教育中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因素,同时编写激发学生热爱家乡、反映当地自然资源社会风情、历史沿革等的乡土教材,以此激励学生献身家乡建设的事业。第二,大力改革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可以兴办职业班,开设有针对性的课程内容,同本地经济、农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在专业设置上重视实践能力,把系统职业技术知识和单项实用技术技能整合在一起。第三,提高农村师资力量。农村教育难题是农村师资不足、素质不高,不但要保障农村教师利益,而且要实施校长、教师轮岗交流。 3.2国外教育公平经验的启示。 日本的启示。日本保证了各学校的软、硬件水平都处在同一水平。通过“教师定期流动制”,细化管理中小学教师的流动规定,使得择校现象鲜有出现。鉴于此经验,我国政府应尽力保证城乡各校的教学环境、设备等硬件和软件师资处在一个基本相同的整体水平上,以此减弱各校之间的差距,推动“择校”等问题的解决。同时,在各个中小学推行教师流动制度和校长轮换制度,以此实现城乡教育公平。古巴的启示。古巴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的做法堪称世界典范,各级教育免费制四十多年来始终不变,在享受教育权方面全体公民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政府首先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保证受教育机会,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为使在偏远山区的农民子女仍能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更是配备了网络教学设施,为“一个学生学校”提供必要的教学器材。由此经验得出:第一,我国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投入义务教育以保证各阶段的学生享有完全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二,政府的政策应优先向经济落后的地区倾斜,对贫困学生进行费用的减免和补助;第三,对贫困学生无息贷款的力度加大,并加强监管力度,使无息贷款提供给那些真正迫切需要的学生。 作者:李慧聪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体育教育论文 一、城乡体育教育差异分析 1、二元结构的分割体制 美国学者S.W.Rothstein曾说过,“个体在出生以前……就已经获得了他的阶级身份……这决定他住在哪儿,上什么学校,将来可能从事什么工作,等等。”而就我国而言,由于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使得我国的体育教育发展也形成了二元分割的局面。受“城市优先发展”战略的影响,农村体育教育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一种被忽视的状态。 2、资源分配的均衡差异 体育的场地与器材是学校开展体育教育的一个基本物质条件,而无论是人均体育场地的占有量还是拥有体育器材的数量与质量上,城乡之间的差距都很大。处于乡镇的青少年他们所拥有的体育设施大都较为简陋,其体育器材配备率更是远低于城市的学校,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体育的教学质量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3、经费投入及师资对比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地方负责,分级办学”的基础教育制度,因此,在体育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农村地区大都由村、县和乡、镇负责,而城市地区的体育教育经费则由区政府支付。从体育教育的教材、设备到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城市与农村相较而言,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并且,据统计,我国城市中的体育专职教师存在超编现象,而农村地区的体育专职教师却常年缺编,对于体育专职教师的培训与交流,更是鲜有机会。 4、教育教学的内容差异 城乡中小学中,体育教育从其实施方案到教学大纲均有较大不同,而差距最大的便是实施方案。新课程改革在城市学校中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但在农村地区却鲜少实施,仍有绝大部分的乡镇学校按原旧时的方法进行教育教学,得不到改进与改革的新教学,对于青少年们而言,其接受的体育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又扩大了。 5、受体育教育观念对比 尽管城市中,学生受升学压力影响较大,但就师生对于体育教育的重视程度而言,城市的重视度还是远高于农村地区。对于体育教育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了体育教育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尤其在学校寒暑假放假期间,95%的城市青少年或多或少会投入到篮球、轮滑、网球、舞蹈、跆拳道、户外攀岩等各式各样的体育项目中去,而农村地区青少年却少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新兴的体育项目,体育消费更是被认为是一种奢侈。 6、结论城乡体育教育的不均衡 发展是制约我国教育、体育协调发展的因素之一。无论是从客观因素还是从主观态度上来看,城市的体育教育发展的总体状况都明显的好于农村地区,要实现城乡体育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就要加强对农村体育教育事业的重视。 二、加快城乡少年体育教育一体化 发展的建议体育教育是我国体育事业和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青少年的体育教育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异,如何使城乡体育教育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是当代中国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发展中,需要重视和处理好的问题。 1、政策的倾斜与转变 自上个世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城市优先发展”的政策,使得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尤其是竞技体育在国际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这一政策却也使得农村的体育教育事业落后了下去。在当前,“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的,因此,由“优先”向“一体化”的转变,才能更符合新时期的国家体育教育发展。因此,在政策上,国家应当加大对于农村体育教育体制的改革工作,把重心由城市转为城乡并重,促进体育教育事业的全方位发展。 2、加大农村体育教育投入 农村体育教育事业的滞后性发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于农村地区的投入不足。在促进城乡体育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同时,还应当将重点放在加大农村地区体育教育事业的投入之上,完善农村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与体育设备拥有量,实现城乡体育发展的物质公平。 3、专职体育教育师资优化 专职体育教师承担着对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教育职责,专职体育教师其师资力量的优劣程度,关系着学生体质、素质教育的发展。农村专职体育教师的配置缺乏、能力欠缺使得农村体育教育发展出现滞后。要适应新农村教育的时代需要,就应当解决农村专职体育教师的优化问题,让农村体育教师结构优化、专业优化——优化体育教师的年龄层、性别层、学历、职称等,提升其体育专业知识与教育水平,完善专职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农村专职体育教师队伍的数量、质量及水平。 4、统筹区域特色结合本土优势 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的先天匮乏,充分开展体育教育事业仍然举步维艰,在此种情况下,就更应当结合当地特色,提高体育教育课程的区域性与推广性,并发挥本土优势,使体育教育与当地先天自然条件相结合,适用替代性教学模式,并可将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特色融入其中,充分发扬地区优势,达到体育教育的目的。 5、转变教学观念 提升体育教育地位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目前体育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不容乐观。因此,要促进体育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就需要从多方面来加强体育精神文化的软环境建设,尤其是转变农村地区的体育教学观念,重视体育精神的培育和体育活动的开展。改变体育“副科”思想和“重文化轻体育”的思想,以及体育课经常“被占用”现象,把学校的体育教育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体育教育发展放到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位置之上,提升体育教育的地位。同时,还需要秉承现代的“科技体育”、“人文体育”、“绿色体育”三大理念,进一步促进城乡少年体育教育事业的均衡、一体化发展。 三、结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终身体育”、“大众体育”等观念也逐渐发展,深入到了各个方面。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体育教育事业的兴衰直接关系到我国是否可以成为真正的体育强国,同时,推动农村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于展示新农村、新农民,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在当前农村体育发展相对滞后,在经济发展落后的形势下,体育教育的发展明显受到制约。因此,农村体育教育可以软件先行,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从而推动硬件发展,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 作者:姜玉豪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学前儿童艺术教育论文 一、现象与分析 1.城乡学前儿童家长都认识到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但让孩子真正接受艺术教育的比例不同。调查结果显示:城市有90%以上的家长认为孩子应该从小培养艺术素养;在农村只有40%的家长认识到了培养孩子艺术素养的重要性。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是农村的家长大部分不在家乡,孩子都由祖辈带着。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村的孩子大部分上学放学都是由爷爷奶奶接送。当我们将问卷发放到他们手中,有的老人看不清甚至不会写字。这样的隔代家庭,祖辈只希望孩子健康成长,不学坏就好,在应付生活的同时根本没有精力去照顾到孩子的教育需要。即使部分家庭思想比较进步,知道要抓好孩子的教育,但是经济状况和老人的精力都不允许。每月家庭的生活费和学费都由父母寄钱回来支付。在勉强照顾了全家人生活的情况下,也就没有经济能力去给孩子进行艺术教育了。 2.城乡儿童接受艺术教育培训的人数比例不同。城市有一半以上(50.32%)的适龄幼儿进行过艺术教育,在农村这个比例只有26.32%。并且城市儿童参加艺术教育的种类比农村多,场所选择余地大。而农村儿童进行艺术教育的场所主要在幼儿园。农村幼儿进行艺术教育的机会大大少于城市儿童。调查问卷第十题的结果显示,即使家长愿意让孩子在课外接受一些艺术教育的课程,也没有合适的机会。农村有些孩子的艺术熏陶就是在家看看电视,或者节日的时候,镇上进行的文艺汇演和过年的时候周围的庙会。这样的艺术教育质量怎么样先撇开不谈,单就艺术形式来讲,十分的单一,内容以娱乐为主,不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且容易导致儿童近视。 3.城乡家长对于孩子艺术教育的质量满意度普遍不高,均为50%左右。经过走访部分家长发现,满意度不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市场上培训机构鱼龙混杂,部分机构鱼目混珠,老师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老师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而专业素养较高的老师不熟悉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或不愿意接受学龄前儿童,这也是儿童无法接受艺术教育的原因之一。其次,家长对幼儿艺术教育认识不够,不了解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导致对结果满意度不够。 4.跟预期结果不同的是城市与农村的家长对于孩子进行艺术教育未来的期望具有相同之处。原以为家长会更注重孩子学业的发展,进行艺术教育的目的具有一定的功利性(如增加孩子未来的就业机会,对考学的帮助等等)。但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于孩子的期望主要放在儿童心理发展、人格的健全发展方面。多数家长希望孩子能够艺术与学业兼顾,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从这点可以看出,现在的家长观念较以往已经有所转变,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这跟国家一直提倡素质教育有关。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是八十年代出生的。国家从他们那个时候起就开始提倡素质教育,尽管素质教育的实施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们看到,素质教育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5.城市儿童进行艺术教育多,压力大,而农村儿童进行艺术教育机会少,人数少,培训少。部分城市的学龄前儿童,一周要参加3-4次培训班,名目繁多。这些孩子每天都需要花几个小时练习各种技能。大大的占据了他们的课余时间,让本该快乐的童年变得繁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几乎所有的家长(包括那些给孩子报了好多培训班的家长),都一致认为应该解放孩子天性,给孩子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的背景下,家长的行为与所持的态度大相径庭。而农村儿童因为经济,环境,家庭观念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他们没有合适的机会去接触艺术,接触美感教育。这体现了我国教育资源的不公。 6.城乡儿童未进行艺术教育的原因不尽相同。大部分家长未让幼儿进行艺术教育的原因是没有合适的机会。农村由于费用太高而无法进行艺术教育的比例略高于城市,这表明农村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家长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但是为什么家长会觉得没有合适的机会让孩子接触艺术教育呢?我们走访了一些专业的艺术方面的老师。发现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相当一部分老师都不太愿意从事幼儿艺术方面的教育。一方面,幼儿尚未成熟,对于艺术中的各种术语理解不到位,手的精细动作也尚未发展完成。这两项障碍对于艺术老师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让孩子理解艺术相关概念并学会应用?没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另一方面,教授幼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时间长,短期内很难看到收益。不利于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7.城乡学前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非常单一。不管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培训机构,学前艺术教育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音乐和美术两大类。音乐包含唱歌和舞蹈,美术包含绘画和手工。在生活中,艺术的形式非常多样,可以说无处不在。主要可以分为音乐、绘画、舞蹈、文学、雕塑、建筑、戏剧与电影八大类。这样多的艺术形式,体现在幼儿园中就只剩下了音乐和美术。并且,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目前的幼儿园艺术教育组织形式也非常的单一。以我们在咸阳市某幼儿园旁听的一节音乐课为例。老师要求幼儿学会一首歌,分为读歌词,跟唱,合唱,领唱几个步骤,只要求幼儿会唱这首歌,对艺术鉴赏方面基本没有涉及。同样,我们旁听了几节幼儿园的美术课。老师提前画好一张画,给幼儿贴在黑板上,老师简单讲解一下画的步骤,对不好画的地方做适当提醒后,幼儿开始自己画。画的像的,就是画的好。有了自己的创意老师也会夸奖,但是之后会遭到全班同学的模仿。还有少数老师,对于孩子的天马行空的创意无法接受,甚至嘲笑他,这样的做法会抹杀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打击孩子的自信心,作为幼儿教师,是要坚决抵制的。 二、引发的思考中国古有孔子云 1.社会方面。如今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得以迅速发展。调查结果表明,从物质基础上来讲,农村的经济状况正在发生巨大的改变。农村家长的育儿理念也在逐步发生着变化。但是,跟经济的发展比较起来,观念的转变相对较慢。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从幼教领域来看,政府和学前教育机构应该努力向家长宣传更多的正确的学前艺术教育的理念,大力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各种宣传,努力扶持农村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艺术教育的平衡发展,达到农村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2.家庭方面。家长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教育态度,对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有初步的了解,充分认识到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接受孩子的不足,了解孩子的爱好和特长,不能只要自己觉得好的都往孩子身上加。其次,行动和观念要有一致性。教育最怕说一套做一套,这样不仅阻碍孩子的发展,还会对孩子起到不好的带头作用。要将观念落实到行动上,言行一致,这样才真正有利于孩子的发展。同时,家长应本着对孩子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尽可能的为孩子创造教育机会,配合教师和教育机构,共同为孩子的未来打好基础。 3.幼儿教师方面。教师不仅仅要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去教育幼儿,为幼儿美好的未来打下基础。教师应该将学前的艺术教育课程重心转移到如何培养孩子的兴趣上来,而不只是专业艺术技能的培养。幼儿期是培养儿童各种感知觉的关键期,只有抓住关键期的教育,尤其是乐感,色彩感知能力的教育,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将各方面的感知能力培养好了,如何欣赏美和创造美也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这要求教师要有足够高的职业素养,不仅仅将教育当做自己赚钱的工具或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手段。只有教师的问题解决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艺术教育机会少的问题。 作者:陈碧溪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城乡教育论文:分析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城乡差异的研讨 摘 要:从高中毕业生的升学情况看,城市高中在高考升学率和学生所升入的高校类型上都明显优于乡镇高中,城乡高中学生升学机会的差异十分显著。而乡镇高中学生本来就很少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大部分是通过一年或多年的复读而获得的。从普通初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看,城乡差异十分显著。有相当部分的乡镇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更谈不上接受高等教育,而城市的情况则相反。由此可以看出,城乡学生之间在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上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高中以及之前阶段的教育机会差异决定的。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要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缩小这种差异。 关键词: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城乡差异;高中教育 有关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问题的研究成果很多,研究表明,城乡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显著,城市子女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明显高于农村子女。这种差异性不仅体现为能否接受高等教育,还体现为接受什么类型的高等教育以及选择什么样的专业。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以高校在校生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城乡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状况。而从高中阶段教育入手考察城乡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的研究很少。高等教育是高中教育的延续,从高中阶段入手来探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城乡差异能够更深入地揭示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的程度。本文拟从城乡高中毕业生的升学机会和获得机会的难易程度,以及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机会的视角来更深入考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城乡差异的程度及其深层次原因,以期能够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参考。 一、从高中毕业生的升学情况看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 这一部分主要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探讨城乡高中学生升学机会的差异。本研究采用档案调查法,调查对象是广东和河南四所高中学生,调查样本共2544份,全部是有效样本,另外还获得了这四所高中的高考升学率方面的数据。这四所高中分属于四种不同类型,即城市重点高中、城市普通高中、乡镇重点高中和乡镇普通高中。 1. 城乡高中高考升学率的差异 表1给出了所调查的四所高中2006年高考升学率的情况。可以看出,乡镇重点高中和非重点高中之间的差距远远大于城市重点高中和非重点高中之间的差距,前者相差33.1个百分点,后者仅相差13.8个百分点。对比城市和乡镇高中高考升学率可以看出,即使城市非重点高中的高考升学率也远远高于乡镇重点高中,二者相差了14.8个百分点,表明城乡高中高考升学率的差异非常显著。 在城市,许多重点高中的升学目标已不仅仅定位于毕业生的升学率,而是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总体上,我国城市高中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升学率,这就意味着,如果能生活在大城市,并有机会进入高中就读,基本上是有机会升入高校的。而农村学生即使有机会进入普通高中就读,最终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很少。更何况,城市和乡镇的学生接受普通高中的机会差异也是很大的,这个问题将在下面进行论述。 2. 城乡高中学生所考取高校类型的差异 表2给出了所调查的城乡高中学生被高校录取的情况。我们对城乡高中学生升入高校类型的差异状况进行分析。 (1)城乡高中学生考取重点大学的差异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城市重点高中学生在升入重点大学的机会上占有绝对优势,其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是乡镇重点高中的9.13倍。我国的重点高中有不同的等级,一般分为省级重点、市级重点、县级重点等。本文所调查的城市重点高中是省级重点,乡镇重点高中为县级重点。可见,进入重点高中尤其是城市重点高中,就意味着有更多机会升入重点大学。通过对比城市普通高中和乡镇重点高中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可以看出,后者要高于前者;从上面的升学率看,是前者高于后者,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重点学校制度所造成的学生升学机会的差异性。不过,如果以当地总人口来对比,不能说乡镇高中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机会更多,因为当地的总人口很多,能升入高中尤其是重点高中就读的学生比例是很低的。 (2)城乡高中学生考取一般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差异 城市高中学生所考取的高校主要集中于本科层次。表2的数据显示,城市重点高中和城市普通高中学生分别有48.3%和39.8%的比例考取了一般本科院校,均高于乡镇普通高中学生考取该层次院校的比例。即使是城市普通高中,升入该层次院校的比例也高于乡镇重点高中4.4个百分点。其中,比例最低的是乡镇普通高中,只有30.1%,与比例最高的城市重点高中相差了10.2个百分点。考上重点大学的比例与考上一般本科的比例相加可以发现,城市重点高中的学生有83.9%的学生考上了一般本科以上的高校,这就意味着城市重点高中的学生只有百分之十几的学生不能升入一般本科以上的高校。而乡镇高中的学生考取一般本科以上院校的比例还不足50%。从中可以看出,城市重点高中学生接受高层次的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很多的。 表2中的数据显示,两所位于乡镇地区的高中学生选择高职高专的比例很高,乡镇普通高中和乡镇重点高中分别为50.3%和49.2%。这说明,乡镇高中学生所享有的极少的高等教育机会,也只不过是停留在相对较低层次的高职高专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城乡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方面的差距之大。当城市学生在为争取更多的上重点大学的机会之时,农村学生还在为争取有限的低层次的高等教育机会而努力。 #p#分页标题#e# (3)城乡高中学生考取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的差异 表2给出的数据表明,在选择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上,城乡高中存在较大的差距。比例最高和最低的分别是城市非重点高中(33.6%)和乡镇重点高中(11.5%)。乡镇非重点高中的比例则为16.7%,高于乡镇重点高中。为什么乡镇高中的学生选择这类高校的比例那么低呢?第一,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的录取分数线虽然没有一般本科那么高,但要高于高职高专,而位于乡镇地区的学生由于所受教育的有限性,首先可能在考试分数上就决定了无法进入这类高校;第二,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的收费要远远高于一般本科,而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即使能达到该类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也可能因为家庭经济方面的原因而放弃选择这类高校。城市重点高中学生选择的比例低,是因为高考成绩足以使他们选择重点院校和一般本科院校;而城市一般高中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好,其考试成绩达不到更高一层次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时,就选择了这类学校。这些学生的家庭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学费,相应地也为子女创造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所以说,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机构重要组成部分的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是解决城市学生入学机会的重要途径。而乡镇地区的学生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和所接受的高中教育质量的原因,则更多地是选择收费和高考录取分数都相对较低的高职高专院校。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高中生升学机会上,城乡之间的差异十分显著。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高中生的升学选择存在明显差异,重点高中和位于城市的高中学生在高考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非重点高中和位于经济不发达地区高中的学生则很明显地处于劣势地位,其中高考选择机会最少的是乡镇普通高中的学生。那么乡镇高中学生很少的升学机会是付出了多少努力而获得的呢?接下来,我们通过复读生的情况来看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 二、从高中复读生的情况看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 乡镇高中学生的复读现象是很普遍的。复读生通常占有高中学生总数很大的比例。下面我们通过调查数据加以说明。表3是我们所调查的县级市1998—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以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的人数。可以看出,每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数与三年前升入高中的学生数相差很大,即前者大于后者。比如,2001年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有2661人,到了这批学生应该参加高考的2004年,参加高考人数却增加到了4310人,远远高于2001年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数。考虑到辍学等学生减员的因素,本应该是入口人数大于出口人数,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其原因是什么呢? 通过调查,发现这是由于复读生多的缘故。该县每年升入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的学生中,大部分是复读生。复读生现象在我国农村和县镇地区是普遍存在的,由于这些地区的学生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等阶段的教育质量普遍较低,导致他们在高考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只有通过复读才能不断提高应试水平。许多学生把接受高等教育的希望寄托在下一年甚至今后几年的复读上,他们逐渐地形成了一种观念,即高三第一年考上大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复读才能实现接受高等教育的梦想。因此,很多高考落榜的学生便走进了高考复读的行列。中国青年报于2009年8月和2010年5月连续刊发了“河南多所省级示范高中哄抢复读生”和“河南:违规公办复读班击垮合法民办校”两组系列报道,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屡禁不止。[1]这一方面反映了复读生的受欢迎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这些地方的复读生之多。复读生中,有一部分经过了一年或多年苦读,最终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然而还有一部分经过多年复读以后,还是没有能够获得这种机会。城市高中则不存在复读生现象,这些高中每年考上大学的学生都是应届毕业生。这也就意味着城市高中学生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要小于乡镇高中的学生,而所获得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却要远远大于乡镇高中的学生。 复读生现象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在高考竞争中,乡镇学生与城市学生的竞争力相差甚远,前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数量极少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城乡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差距又进一步得到了证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城乡差距是隐性的,而实际差距则更大。第二,由于每年高校招生数量是一定的,那么,复读生的存在无疑将直接影响到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升学机会。复读生的累积和持续增加的高考竞争压力等因素,将会引起很多问题,会影响到乡镇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信心。在高考竞争这么激烈的状况下,有很多孩子可能还没有进入高中就已经失去了将来要考大学的信心,这样会导致恶性循环。 三、从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情况看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 从以上论述可知,乡镇高中学生获取高等教育的机会很少,而且还要付出比城市高中学生多倍的努力。这是从高中出口来看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异。而从高中的入口,也就是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情况来考察,能够更进一步揭示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性。因为,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是获得高等教育机会的前提,没有机会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更遑论获取高等教育机会。所以,接下来我们要从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口来考察城乡之间的差异。 #p#分页标题#e# 表4给出了我国1999-2007年城乡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情况,对该表数据进行统计得到表5。数据显示,从1999年到2007年,总体上,我国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都在逐年增长, 2007年比1999年增长了18个百分点。而从城乡对比来看,城市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和增长幅度都远远高于县镇和农村。2007年城市普通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高达91.99%,比1999年增加了36.6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城市有将近92%的初中毕业生有机会就读普通高中,从而有机会参与高考竞争,并获取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县镇和农村与城市的情况则截然不同。虽然县镇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 2007年比1999年只增长了22.82个百分点,上升幅度低于城市将近14个百分点。到了2007年,县镇仍有32.56%的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农村的情况则更为严重,1999年只有6.19%的初中毕业生有机会进入普通高中学习,而到了2007年这个比例只上升到8.14%,仅仅增加了2.2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2007年农村有91.86%的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我们以2007年为例再对绝对数字进行对比。当年农村有初中毕业生8,306,158人,城市有3,187,500人,农村是城市的约2.61倍。而升入普通高中的人数,城市则是农村的约4.20倍,从中可以看出城市和农村的差距。通过计算可以知道,2007年城市只有25万多的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而农村则有700多万的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如果再考虑到初中和小学阶段学生辍学的情况,农村青年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则更少。在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都已经存在严重的城乡差异的情况下,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城乡差异则更是显而易见的。 四、讨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城乡高中学生在升学机会选择上存在显著差异,乡镇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很少,而且这极少的机会也是通过付出比城市学生更多倍的努力而得来的。而且从高中教育的入口看,乡镇尤其是农村学生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很少,这样就使得乡镇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说,从高中阶段来看,城乡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异性更为显著。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得城乡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文化发展之间的差距十分显著。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我们对乡镇给予更多的关注。尤其是在教育资源配置上,更应该给予更多的倾斜。教育公平中“教育资源的补偿原则是关注受教育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距,并对社会经济地位处境不利的受教育者在教育资源配置上予以补偿”[2]。但是,实际上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城市的教育资源在软件和硬件条件上都要明显优于乡镇和农村。 城市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应用广泛;有充足的用于课堂教学、实验和课外活动的教学场地、体育设施和活动场地;图书资料和实验设备等的配置也可以充分满足日常教学、学生课外学习和兴趣培养等需求。而对于农村学校来说,这些硬件条件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城市学校和乡镇学校之间首先在硬件条件方面已经拉开了差距。 软件方面,不管是师资还是生源都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城市学校由于在教学资源的获得和支配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地位,不仅能招聘到综合业务素质好的教师,还能从弱势学校引进有教学特长和经验的骨干教师。另外,由于乡镇和农村学生的家庭背景与城市相比较差,因此所接受的家庭教育质量也较低,相对来说,乡镇和农村学生的整体素质也较低。 在硬件和软件条件都与城市相差甚远的情况下,乡镇和农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与城市学生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这揭示了一个严重的教育公平问题,就是乡镇尤其是农村学生在基础条件以及其他条件十分薄弱的情况下,要想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制度下与城市学生竞争,无疑处于十分劣势的地位。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更要关注城乡子女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的隐性和显性差异,关注高中及之前阶段的教育对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影响。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城乡差异问题。 首先,增加乡镇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高中教育是连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在乡镇学生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都很少的情况下,更遑论接受高等教育。所以,要首先保证这些群体能够有机会接受普通高中教育。这一方面需要在乡镇尤其在农村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首先在数量上保证大部分初中毕业生有机会进入普通高中就读;另一方面还要提高乡镇初中的教育教学质量,使初中毕业生能够有能力进入普通高中就读。 其次,教育资源配置向乡镇高中倾斜。硬件和软件配置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所以,在教育资源配置中,“均衡发展”应成为首要的理念。在资源配置中要适当向乡镇高中倾斜。同时,建立城乡高中之间教师交流的长效机制,使城市高中的教师能去非乡镇高中指导和参与教学,乡镇高中教师有机会去城市高中学习。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高中之间的差距,进而缩小城乡高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异性。 #p#分页标题#e# 第三,高校招生向乡镇高中学生倾斜。城乡高中无论是在生源质量还是学校的硬件和软件之间的差距都是很大的,要缩小这个差距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和城市学生在同一个平台竞争,农村学生取胜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所以在高校招生中,要为农村学生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向农村学生倾斜。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缩小城乡子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距。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管理 [摘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缩小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距的客观要求。文章分析了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主要差距及其成因,从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互动与共享的运行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均衡;对策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近.8亿人,其实施程度、公平状况和教育质量,关系到基本人权的保障和教育公平的实现。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差异显著,突出表现在经费投入、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这种差距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失衡,阻障了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及其原因,并提出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主要差距 从根本上讲,教育均衡发展是通过合理配置办学经费、设施和师资力量、生源等物力和人力资源,实现教育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差距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经费投入上的差距 从我国999-004年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配置情况看(表),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城乡差异比较明显。城市普通小学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999年的44.78元增加到004年的9.元,农村普通小学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999年的345.77元增加到004年的03.80元;城市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999年的639.63元增加到004年的46.07元,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999年的508.58元增加到004年的073.68元。整体上看,城乡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都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差距显著,999~004年,城市普通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均高于农村。 (二)师资的差距 师资的数量、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地区的教育水平。城乡师资差距集中反映在数量、质量、稳定性三个方面。 数量:教师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偏远农村地区教师缺编严重。从00年的情况看,全国小学平均生师比为.04:,其中,城市小学生师比8.74:,农村小学生师比为.88:。全国初中平均生师比9.9:,其中,城市初中生师比为6.67:,农村初中生师比为0.6:。农村生师比高,教师缺乏,内部效益低。从学科分布看,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的整体情况比城市严重,各科均缺编的学校几乎占/3以上,其中,以短线学科的教师最为紧缺,如专职音乐美体教师,计算机、英语等学科专任教师,各地普遍较缺。农村教师的结构性缺编,既加重了教师负担,同时也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质量:优质教师资源城乡分布极不均衡,表现在义务教育学校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城乡差距较大。004年,农村小学高级教师的比例为35.9%,农村初中一级及以上职务教师的比例为3.3%,分别比城市低8.9和4.5个百分点。另外,代课教师主要在农村。00年,全国普通小学代课教师58084人,其中农村55394人,占88.74%。 3稳定性:农村教师工作变动频繁,稳定性较差。相对于城市教师,农村教师工作变动频繁,优秀教师流失严重。据调查,高达4.36%的农村教师打算调动工作。农村教师的不合理流动,加剧了农村学校教师短缺的矛盾,降低了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得优质教师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布更加不均衡。 (三)办学条件的差距 学校的理科实验、音体美、计算机等教学设备的配置水平,会直接影响到课程教学质量提高和学生基本技能的培养。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过低,城乡差距过大,已经成为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突出问题。004年,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城乡之比为.9:;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城乡之比为.4:。另外,农村学校危房问题也十分突出。00年全国普通中学、小学校舍危房面积中农村校舍危房面积就占到总面积的49.86%和8.73%。以上因素,影响了农村学校办学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影响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 造成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遗留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原因;既有外部条件因素,也有政策因素以及教育本身的因素。根据考察和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导致城乡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 相对于城市,农村交通闭塞,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村教育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子系统之一,其发展必然受环境和发展水平制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特别是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城乡分割局面逐渐打破。但在现实中消除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现象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现行义务教育投资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投资管理体制是实施“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这种教育投资体制存在诸多的不足和缺陷。首先,义务教育经费分担主体责任不明、层次较低。一方面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中所占的份额较低,家庭反而分担了较大份额的义务教育经费;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比重过大,90%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由地方基层政府分担,而省级和中央政府分担的比重偏低。这种把发展基础教育所需资金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做法,其结果只能使基础教育的发展取决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状况,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降低。其次,我国现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基本上是城市负责城市,农村负责农村,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以最困难的县乡两级财政为主体,这样,城乡财政收入的差距必然造成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差距。最后,教育投资分配使用的监督保障机制不完善。我国在《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中,虽然规定了教育经费要做到“三个增长”,强调要增加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人,并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但并未建立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来确保教育投资“三个增长”的落实,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约束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对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以致他们常常受政治利益的驱动或短期行为的影响而将本应用在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转移到城市义务教育或挪作他用。 (三)教育投入失衡 主要表现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优先予以保障,在安排议事日程、调配资金时,首先和重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项目、大工程,因教育投入总量不够,教育行政部门在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方面统筹能力明显不足。()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树立起均衡发展的理念,对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地位缺乏充分的认识,在配置教育资源时,重城市、轻农村,重高中教育、轻义务教育,重锦上添花、轻雪中送炭,集全县之力建设一中,却未顾及村级小学的改造,有的地区还为了政绩建设豪华型学校,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 三、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并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 其一,中央政府要下决心压缩其他开支,确保国家教育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并在00年达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确实做到“三个增长”,年初看预算,年终查决算。人大要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律监督。其二,各级教育投入既要解决总量投入不足的问题,也要解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在各级政府分担教育经费的体制安排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应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进一步明确不同地区各级政府分担的比例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当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义务教育经费仅依靠县乡的财力是很难保证的,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在强化县级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加大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可以根据各级政府的现实财政能力,对东、中、西部三类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各项经费的初始来源和责任作出明确合理的分工,对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等义务教育所需要的各项教育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分别由各级政府财政来分担。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主要责任,对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部分责任;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省级政府也应承担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经费。通过明确各级财政主体的投入责任,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真正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三)建立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互动与共享的运行机制 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的互动与共享的基本思路是,把城乡义务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思考,从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基础做起,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与共同享用。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依靠市场机制来推动外,还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引导,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能够互通有无、彼此分享,从而实现效用的最大化。具体实行的措施可以有:()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通过建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让农村孩子不用出远门,也能享受到城市学生一样的优质教育。这样做,既有助于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也有助于缩小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城乡教育一体化格局。一是通过建立城乡校长、教师“校对校”交流制度(范文),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落实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有关政策,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任教。006年月,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曾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就城市和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任教问题作了部署。建议在贯彻落实上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还应进一步制订相应政策,鼓励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服务,充实和加强农村师资力量。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学生体质健康对比教育 摘要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访问湖北省内多位知名专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湖北省内五所高校中湖北籍城乡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湖北省城乡大学生在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方面存在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为城乡大学生体质健康、体育教学改革和推动农村教育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依据。 关键词城乡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比较研究 1前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大学生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良好的体质状况是大学生为国家健康工作50年的保证。通过对我省城乡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比较分析以了解和掌握城乡大学生之间的差异,为我省城乡大学生体质健康、体育教学改革和推动农村教育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依据。 2研究对象和方法 2.1研究对象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武汉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五所高校中的湖北籍城乡大学新生2021名,其中男生1008名(城506名、乡502名)女生1013名(城510名、乡503名),以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来区分城乡学生。 2.2研究方法 (1)文献参考法。参考2005年上报国家体质健康数据库的数据资料。 (2)专家访问法。访问与本研究相关的多位湖北省内知名专家,听取他们对本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3)数理统计法。运用spss12.0统计包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逻辑分析法。对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得出结论。 3结果与分析 3.1身体形态 选取城乡大学生身高、体重、体质指数(BMI)进行对比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城镇大学新生身高和体重均要高于农村大学新生,其中城镇男生在身高和体重和农村男生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城镇女生的身高和农村女生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而城镇女生的体重和农村女生的体重差异不显著p>0.05。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城镇经济水平要好于农村,城镇大学生的膳食营养比农村大学生普遍要好,营养结构更合理;由于农村家庭祖辈几代都从事体力劳动,遗传上农村大学生身高要普遍低于城镇大学生,并且大部分农村男生进入高校读书之前在家中都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而农村中女生承担家庭体力劳动的比例相对男生要少。 体质指数(BMI)是反映成人体重与身高关系,且与身体成分密切相关的、判断人体胖瘦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成人体质指数(BMI)的正常范围为18.5-25,小于18.5为营养不良,大于25为超重或肥胖。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办事处于2002年6月通过“中国人肥胖与疾病危险研讨会(WGOC)”的讨论,认为中国成人体质指数大于或等于24的为超重,大于或等于28的为肥胖,BMI超过24,许多相关疾病的危险因素就会增加。 从表2可以看出,城镇学生偏胖的比例比乡村学生的比例大,而乡村男生营养不良的比例比城市男生的比例大;城、乡学生中女生体重偏低和体重正常的比例都高于男生,而超重和肥胖的比例明显低于男生,但城镇女生营养不良的比例高于乡村女生;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城镇生活富裕,高营养高能量的饮食结构是导致超重或肥胖人数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城镇家庭的独生子女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更加优厚的待遇;而乡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没有过多地讲究饮食结构,有的贫困家庭基本上是有什么就吃什么,加之较多的体力劳动,都是乡村学生营养不良人数增加的重要原因。 由于受城市文化和审美观的影响,身材苗条的审美观以及追求时尚服装潮流的需求,使女生相对比较注意自身体形的发展。有意识地注重对自己体形发展的控制,社会上的各种“减肥方法”、“减肥运动”,甚至对“美女”的评价标准,都对女生有着较大的影响和诱惑力,以致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女生为了“减肥”而进行节食和体育锻炼,这是城镇女生营养不良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而城镇男生超重的情况则不同,较少受观念的影响,普遍存在贪吃、贪睡的习惯,造成身体中脂肪含量过高,导致超重或肥胖。 3.2生理机能 肺活量是评价人体呼吸机能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台阶实验指数主要反映学生心血管系统的机能,并间接推出受测机体的耐力。从表3可以看出,农村大学生与城镇大学生在肺活量和肺活量体重指数上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这与其身高标准体重的情况相吻合,说明农村学生的呼吸机能好于城镇学生。从表3可以看出,农村大学生与城镇大学生在台阶实验指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农村学生的心血管系统机能要好于城镇学生。 综合城乡大学生肺活量指标、台阶实验指数比较结果,说明农村学生的生理机能要优于城镇学生,这与农村学生的生活环境和日常活动量比较大是分不开的。城镇学生相对优越的家庭条件和便捷的交通都限制了他们基本的生理机能方面的锻炼。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城镇大学生比农村大学生更“害怕长跑”。 3.3身体素质 进行握力、立定跳远测量是对大学生的上、下肢肌肉力量,身体协调能力与身体发育水平的和谐度的评价。从表4可以看出,农村学生的握力和握力体重指数均好于城镇学生,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而从立定跳远的指标比较来看,城镇学生要好于农村学生,存在非常显著性差异P<0.01。这说明农村学生的上肢肌肉的发育水平和力量比城镇学生要好;但下肢肌肉的发育水平和力量以及身体的协调能力比城镇学生要差。存在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学生的体力劳动比城市学生的体力劳动要多,而他们在学校的体育锻炼却相对较少,忽视了“体力劳动”和“体育活动”的区别;城镇学生的身体活动主要来自学校的体育活动,所以身体的协调能力也要好得多。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1)农村男女生身高均值比城镇男女生的低,从身高体重标准值(BMI值)比较,营养不良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城女、乡女、乡男、城男;肥胖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城男、乡男、城女、乡女。城镇女生的体重和农村女生的体重差异不显著。 (2)农村男女生的呼吸系统机能和心血管系统机能状况比城镇男女生的好。 (3)农村男女生的上肢肌肉力量比城镇男女生的好,而城镇男女生的下肢肌肉力量,身体协调能力与身体发育水平的和谐度比农村男女生的好。 4.2建议 (1)合理的膳食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至关重要。丰富、科学的营养结构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保证,建议城乡学生定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加强体育锻炼的意识,合理调整饮食结构和生活方式。同时,学校的体育和卫生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共同维护城乡学生的身体健康。 (2)正确、健康、积极向上的审美观也是影响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因素,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者和社会有义务正确引导学生的健康观和审美观。 (3)加强城乡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的体育师资力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充实、业务水平较高的农村体育师资队伍是提高农村学生体质健康的有力保证。 (4)在城乡中小学切实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城乡学校在体育课程设置上应有所区别:农村学校应适当安排一些增强爆发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的素质项目,积极发展耐力性优势项目;城镇学校应适当安排增强耐力的素质项目。 (5)政府部门应积极推行党的农村政策,加快农村经济建设,缩小城乡差距。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统筹发展中教育 摘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党中央在正确把握中国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新挑战、新机遇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文章结合近年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新时期教育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应有的作用作了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城乡统筹发展;教育;作用 统筹城乡发展,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均衡发展的新理念和新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并将“统筹城乡发展”置于首位。党的十七大又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我们从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石。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今天,教育也就成为全部工作的基础,而且这一点在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的背景下,显得更为突出。解决城乡统筹问题,教育是切入口,它涉及人的发展,包括观念的更新、素质的提高以及由此带动的生产力其他要素的发展,对于根本改变农村的经济社会面貌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教育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应该具有并发挥其基础作用、引领作用、推动作用、保障作用。 一、教育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具有基础作用 城乡统筹发展的总目标是打破城乡分割体制,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城乡和谐社会,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基础在城乡经济统筹,关键在城乡人才统筹,重点在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而这些都需要教育发挥基础性作用,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与人才基础。 (一)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从根本上讲,实现城乡统筹,应筑基在农村人口整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上、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上。因此,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通过实施城乡教育均衡互动的发展战略,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首先是开发人力资源。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在农村,教育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统筹城乡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教育的发展水平,实现由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通过城乡教育的统筹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实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其次是提供知识贡献。研究表明,推动未来社会发展的生产要素既不是资本和土地,也不是劳动力,而是知识,是人的素质。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代替农业经济时代的土地、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本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而知识的获取要靠教育,因此教育是建设未来的重要手段,是使社会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教育能够为广大城乡劳动者及时更新必要的知识,提供知识贡献。 (二)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大批有知识、有文化、懂技术的各类专门人才。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着力提高农民的素质。教育则在其中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第一,教育是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主要载体。通过教育,培养各级各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完成潜在形式的生产力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任务,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第二,教育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把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人较快地培养训练成为以智力和技能劳动为主的人,进而把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的新增需求和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城市化,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第三,教育是培养创新人才的主要阵地。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新的竞争优势,需要新的经济增长点。而新的竞争优势的获取在于人才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教育是培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主阵地。通过教育,把传授基础知识、技能和培养创造思维、创新意识结合起来,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 二、教育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具有引领作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文化是实践的引领。教育是培养公民和谐理念的手段,是传播和谐文化的渠道。在城乡统筹发展中,教育能发挥其引领作用。 (一)在思想观念培育上的先行性 一是促进观念更新。任何一项改革和试验,都需要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城乡统筹发展更需要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在改革试验时期的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大胆解放思想、树立全新观念。在城乡统筹的过程中,通过国民教育能为城乡统筹发展营造舆论氛围、推进思想解放、促进观念更新。 二是促进思想认同。国民教育作为一个相对完善的系统,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直接影响受教育者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认识水平,对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也有直接的影响和塑造作用。一方面,教育能够提高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尤为重要的是,能够提高人的思想认识水平。通过教育,强化国民共同体对城乡统筹发展的信念的认同、心理的认同、行为的认同。其核心和关键在于提高国民的思想认同度。通过思想观念的先行和引领,提高劳动者自我发展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和有效地参与城乡统筹发展,从根本上确保城乡统筹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在城乡文化融合上的引领性 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重点,而文化的融合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文化不但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也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语言、风俗习惯等要素都是影响农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其深层次的核心是实现城乡文化的统筹。教育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基础,城乡文化的统筹需要教育的引领与导向。第一,传播先进文化。教育的首要功能是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通过教育,维护城乡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将先进文化传播到城乡各地,尤其是农村。第二,实现城乡文化的融合与传承。通过教育这一纽带,可以将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联结起来,并相互吸收文化营养,实现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平稳磨合、传承与融合。第三,引领文化方向。只有通过教育,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才能形成城乡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才能引导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方向和社会优良风气的形成。三、教育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具有推动作用 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改变当前农业基础薄弱地位,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解决“三农”问题。教育在其中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作用。 (一)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表明,劳动力文化教育水平是制约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思维相对开阔,越易于掌握新工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越易于接受新事物,适应新的工作和环境,具有更强的自信和更高的收入预期和社会预期以及更多的创新意识和探险精神,越易于实现转移。反之,受教育程度越低,越难实现转移就业。文化层次越高,劳动技能越强,发展潜力越大,劳动报酬也越高,农民转变为市民也就越快。职业教育作为与农民自身素质基础最符合、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联系最直接的教育方式,已成为农民素质提高、向城市化转移就业的重要途径。因此,职业教育已成为提高劳动力技能、技术和智力的重要手段,是农民向市民过渡的“传送带”。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在城乡统筹中,通过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与科技优势,将高校的人才优势转化为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智力资源,将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加快农业发展步伐的强大生产力,将高校的先进思想文化转化为培育广大农民崭新人文精神的先导力量,从而促进农村科技进步,推进农村现代化,进而有效实现城乡共同发展。 (三)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改变产业结构,尤其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教育不仅有助于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会促进和拉动农业、工业与建筑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还可以促进经济结构中就业结构、城乡经济结构等从低级到高级的不断优化。通过教育推动就业结构的调整,可以改变原有的城乡经济结构,使之趋于合理,以此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再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教育培训,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农民数量;另一方面,使部分农民从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促进从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教育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具有保障作用 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就要促进社会公平,以保障城乡统筹目标的实现。教育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对此具有保障作用。受教育者的权利平等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通过实施教育公平,使城乡居民子女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从而促进城乡权利平等。 (一)促进城乡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当今社会,教育具有改变人的命运的价值,因而教育公平不仅关涉到当下个体合法权利的实现,而且影响着个体潜在利益的获得;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因而教育公平不仅体现着当下社会正义普遍实现的程度,而且关系着社会全体成员对未来社会的基本信念和主要期待。通过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可以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社会公平的基础。 (二)促进城乡权利平等 统筹城乡教育公平发展,使城乡公民有一个公平的发展前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在现代社会,教育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精英教育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权。体现教育公平,是制定教育政策和教育制度的首要价值取向。一是建立适应城乡统筹要求的教育制度,即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基本制度。从制度上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机会均等,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和机会。二是实行教育政策的重点倾斜。通过加大对农村教育的帮扶力度,关注弱势群体、外来流动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教育问题,赋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权。通过统筹城乡教育,从政策和制度上促进受教育者的权利平等,进而有力推动从整体上实现城乡权利平等。 总之,城乡统筹发展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是城乡统筹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教育纳入城乡统筹发展的大系统中,充分发挥好教育的基础作用、引领作用、推动作用、保障作用,为城乡统筹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城乡教育论文:农村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发展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发展思路与奋斗目标 (一)农村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发展农村教育,办好农村学校,是事关最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快*大城市建设,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农村教育在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教育量大面广,教育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使广大农村学生都能读上书、读好书,是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形势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改革,扎实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市区农村教育的发展思路与奋斗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以均衡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推进城乡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水平一体化,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学校保障水平 (四)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教育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从年起,由乡镇管理调整为市直接管理,实施与其他市属学校一样的管理模式,推进城乡学校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办学职责,越城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统一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一筹措教育经费,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统一管理中小学领导和教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越城区政府、*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学校基本建设。镇政府负责制订并实施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镇、村要共同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的治安和安全,动员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五)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增加教育投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到保工资、保平安、保运转、保发展。加大预算内教育投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缴、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扩面、贫困学生爱心营养餐、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等所需经费实行全额保障。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从年开始,对农村中小学执行与市区同类学校统一标准。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合理收入和社会保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网点调整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六)加大网点调整力度。*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要根据*大城市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加大中小学网点调整力度,提高办学的规模效益,努力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合理整合镜湖新区现有初中,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再撤并一批小规模学校。 (七)加快校舍建设步伐。将中小学布局纳入开发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落实校舍建设资金。结合省万校标准化工程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校舍建设。重视开发区配套学校建设,今后凡新建拆迁安置小区和成片开发房地产,必须按标准化的要求规划建造中小学和幼儿园,做到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竣工后作为国有资产,及时将产权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加快*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 四、实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提升农村教师素质 (八)逐步推进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管理。在核定编制时,应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等特点,保证农村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求。参照目前城市学校实际编制标准,合理增加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加快推进城乡教师编制水平的一体化。 (九)加大城乡学校领导和教师双向交流力度。建立健全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市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每年安排50名左右市属学校教师,开展为期一年的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建立城乡学校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的师资扶持,在每年新录用教师时,农村学校先行招聘;新调入的教师中,引导和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十)对农村教师评职评先评优给予政策倾斜。农村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适当增加农村教师评先评优的比例,必要时可实行指标单列。 (十一)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管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完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大力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深入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促进教师的专业拓展。加强校长岗位培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五、实施农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十二)扎实开展教育现代化乡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教育水平高、管理水平高、师资水平高、办学条件现代化、教育装备信息化、学校布局合理化”为主要内容的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切实加强农村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市区农村力争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十三)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不断优化教育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强化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英语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构建全社会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足开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切实增强学生体质。 (十四)积极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从2010年开始,实行把*一中、稽山中学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市属和越城区直属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合理引导生源流向,稳定农村生源,减轻初中择校压力。 (十五)切实提升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学校、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促使农村中小学强化内部管理,重视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大力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打造品牌,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市区80%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创建成为市级示范性学校。积极开展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以城带乡,促使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城乡教育论文:城乡创新教育交流 创新培养教育机制。城步县以“委培责任书”的形式为大学生“村官”选好“三个老师”。第一个是乡镇组织委员。要求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既当好领导,又当好“老师”,向“村官”传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并释难解惑,提高他们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第二个是村党支部书记。要求所任职村的党支部书记主动向“村官”传授农村基层党务工作经验,加强“村官”与基层党员、农民群众的联系,为他们快速融入基层架桥铺路。第三个是种养大户。为每一名“村官”选定一位种养大户作为“实习老师”,负责指导他们学习相关的农村实用技术,促使他们把在校学到的知识与农村工作实践迅速结合起来。 创新目标考核机制。在目标考核管理上,该县围绕“既要促进工作进步,又要促进个人进步”的双赢目标,为大学生“村官”确定“三大任务”,即:“基层党建上台阶、村级经济大发展、个人素质全面提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所任职村的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示范点建设上一个台阶;所任职村选准并实施一个致富项目,村民人均年收入增加500元;个人思想政治、组织协调、引领发展、构建和谐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具备在工作上独挡一面的基本素质,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创新组织关怀机制。该县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组织部长定期谈话制。县委组织部长每月找大学生“村官”谈一次话,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基层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该县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和“村官”交朋友,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学习、食宿及日常生活。并为大学生“村官”找一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农村党员进行“一对一”第传帮带活,使之尽快地适应农村工作和生活环境。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功能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而要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要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纠正社区中权威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政化角色错位,发挥其自治功能。本文通过以上逻辑推导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命题以来,社会各界对这一论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值得深入思考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沟通民众的桥梁,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谐社区的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管理成本低廉、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且有利于社区民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而要实行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纠正社区中最具权威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政化角色错位,使其真正发挥自治功能。由此可知,社区居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不可退却的责任,即: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一、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城市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应该是介于街道和现有居委会之间的、具有完整地域性和基本服务功能的生活小区。社区作为政府工作和社会事务的重心,能否以优良的服务惠及社区群众,以有效的综合治理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以优美的环境促进社区居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心占领社区阵地,以良好的参与机制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首先,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改革开放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城市社会由一个个企业事业单位构成。国家通过单位管理社会,并事实上覆盖着社会。在这种情形下,主流城市社会成员大都属于单位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传统的单位制开始解体,城市的人们也逐步从过去的“单位人”转变成现在的“社会人”,单位的社会职能也开始向城市基层组织转移。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大量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由单位行使的社会职能,以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社区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共同体”和重要活动场所,为社会人找到了相应的承接载体。社会人的许多需求,或者通过社区的社会服务和自我管理得以满足,或者通过社区组织向政府反映得以满足。所以说,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平台。 其次,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管理体制运转有序。和谐社区建设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即通过开发和动员社区资源,将社区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家园,以满足社会成员不断增长和日益丰富的生活需要。只有直接生活在社区之中并能对满足社会成员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能够最及时最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在城市社区这一层面,社区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对于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时期,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都依托于社区。政府各个部门只有依托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才能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可以说,要构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健康运行和秩序良好的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 第三,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人心向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程度。虽然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但是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也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就必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强党和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在城市中,社区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地,社会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在社区完成,社区处在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就能够充分尊重群众在法律范围内的表达自由,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决利益诉求,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 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写道:“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1](p.82)“有许多事情,虽然由一些个人来办未必像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是仍宜让个人来办而不要由政府来办;因为作为对于他们个人的精神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来说,这样可以加强他们主动的才能,可以锻炼他们的判断能力,还可以使他们在留给他们去对付的课题上获得熟悉的知识。”[1](pp.118-119)密尔从人性偏爱的角度说明,任何事情交由与其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人来办理总比交由与其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人来办理好。按照密尔的逻辑,社区内的事务都是些与居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这些事务交由居民自己来办理,总比交给其他人来办理好。社区实行居民自治既能够提高居民自我管理水平,又可以培养居民关爱社区的情怀,使邻里间和睦友善,亲密合作,从而最终促成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 首先,社区居民自治是应对全能政府“失效”,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在诉求 社区居民实行自治,可以间接地帮助政府改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密尔认为:“所要办的事,若由个人来办会比由政府来办要更好一些。”[1](p.118)因为政府工作呆板、单一,缺乏灵活性。中国疆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只有因时、因事、因地制宜,才能求得最佳效果。社区实行居民自治,自治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方式方法来为居民办好事,服好务。更重要的是,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全能政府体制“失效”基础上产生的。行政导向的社区建设可以在较短时间整合社会,但所构造的社会与传统体制具有同构性,即社会仍然为政府所吸纳,社区的工作主要是落实政府任务。在这一体制下,政府难以超脱各种利益群体,专事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也不可能长期持久的包揽所有社会事务。自治导向的社区建设将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分开,由社区组织承接政府和市场都难以承接的社会事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它可以促使结构合理分化,政府专事公共管理,市场专事营利,社区专事非政府非营利性社会事务,从而达成社会和谐。[2] 其次,社区居民自治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区的必要路径 任何一种体制只有当它能够不断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才是有活力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能政府为什么会“失效”,其重要原因就是需求信号不灵,无法及时迅速了解社会需求,并提供有效供给。我国现在既是经济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社会转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化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因素都可能发生在社区。城市社区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新的挑战,处在所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风口浪尖,所以会经常出现矛盾和纠纷,而矛盾纠纷和分歧争端正是隐藏在社区内的不和谐因素。当这些不和谐因素处在萌芽状态之时,就要协调解决,让不同的意见表达、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一致。社区只有提前做好防范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消化在基层,才能够防患于未然。[3]而在这方面,市场的反应往往是“盲点”,且信号容易“失真”。而政府由于其体制的“科层性”特点,也使其难以及时有效了解社会成员大量具体、细致的社会需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并提供有效服务。那么,谁能够最及时、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呢?是直接生活在社会之中并能对满足社会成员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成员通过社区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满足政府和市场难以满足的社会需要,参与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从而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 第三,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维系社区和谐的必要保证 人民是构成一个国家的重要要素,没有一定的人口也就无所谓国家。国家的兴衰成败与本国人民的努力程度是分不开的。国家的福祉由人民分享,国家的建设要靠人民奉献。要焕发人民的爱国热情,激励人民的爱国之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使他们能真正当家作主。[4](p.92)对于一国的建设是这样,对于一个社区的建设亦是这样。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和谐社区的建设因之于居民、依靠于居民,社区和谐的福祉为之于居民、分享于居民。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政府沟通基层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可以有效地培养居民的民主精神,使居民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投身于与自己相关的政治生活中去,并在这一政治生活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使国家的政治生活得到良性和谐的运转。可以说,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推动国家政治民主化建设的战略起点。同时,也只有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保障居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出自己满意的自治组织,让居民通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决定自治区域内的所有大事,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才能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愿,避免居民的权利被僭越,达到民心顺畅,从而形成社区内真正的和谐,并为维系社区的长久和谐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 三、社区居民自治要求居委会发挥其自治功能 城市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产生的。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在基层社会建立了居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并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确认了居委会的群众自治性质。但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到70年代末改革开放,城市居委会一直没有发挥民主自治的载体作用,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计划经济所塑造的“单位制社会”下,基层居委会的生活空间和公共管理作用被超强的政府完全“替代”和“真空化”了。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全能政府”的计划行政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逐步削弱,同时政府的直接管理深入到基层社会细胞也需要巨大的成本。市场经济的发展扩展了公共生活的空间,需要通过社会自治体的培育发展管理公共事务,满足群众的各种生活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居委会的群众自治在新一轮的社区建设大潮中开始逐步酝酿发展。 从法理上讲,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它是城市居民在本居住区域内自己组织起来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然而,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城市居委会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行政化的特征:实际运行中,居委会更多的是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事务而演变为作为政府“一条腿”的准行政组织,发生角色错位,使其应有的自治功能受到很大的拘束而难以有效发挥。据调查,目前居委会所承担的工作有十大类近百项,其内容包括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迎接考核评比、收款、人口普查等方面。而且,这些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政府。对居委会干部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93.3%居委会干部认为各项事务主要来自于街道办事处,相比之下,只有6.7%的人认为来自于社区居民。[5] 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造成居委会自治组织角色发生错位,使其应有的自治功能难以发挥,由此不仅导致基层民主建设迟滞、政府行政管理成本上升、社区资源无法有效利用,而且也致使社区自治理念匮乏、公民自信心降低、政府与社区关系扭曲。所有这些,都会对社区居民自治产生致命的冲击,并最终损害到和谐社区的建设,进而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中,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内的权威性自治组织,是国家承认的社区内组织的最高代表机构,负责管理社区的一切公共事务,负有说服社区内的组织与国家合作来实现政策的有效实施的责任。同时,在社区中,居委会与其他的社团组织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如它的自治性质受到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在与居民长期的交往互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本,与居民之间相互掌握的信息大体对称,已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运作方式等等。因此,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居委会在发展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居委会在社区居民自治中要发挥有效的作用,就必须打破目前的行政化趋向,纠正角色错位,成为真正的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民意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使其受到束缚和压抑的自治功能得到解放和有效发挥。只有如此,才能使居委会真正成为代表民意沟通政府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促成国家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社区的有效自我治理机制。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居委会成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中心平台,成为城市社区发展居民自治的有效载体,从而有效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并最终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在这项系统工程的实施中,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城市社区是构造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达成社区的和谐,才能小和谐促成大和谐,最终形成整个社会的和谐。而要建设和谐社区,从长远来看,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势和选择。因为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内、居民间的矛盾冲突及时得到解决,而不致使不和谐因素产生积累效应,对社区,进而对社会产生大的冲击和震荡。要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有效利用城市社区内权威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平台载体作用,打破其行政化倾向,纠正其角色错位,开发其自治功能,使其成为城市社区中真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居民自治有可能实现。因此,我们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民主管理 内容摘要 本文将通过对城市社区旧有的组织管理体制、现在政治体制改革下重新建立的新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分析,来说明城市社区管理的问题及如何实现城市社区管理的民主化,并说明政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旧有的一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了。社区问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从80年代中期开始,社区的概念重新在我国城市的社会生活中被得到运用。 “社区”一词译自英文的Community,其原意为“人群共同体”,20年代传入中国时和“社会”一词混用,特指一种以地域特征联系起来的初级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具有同样的文化特质,守望相助,形成一些基本的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学中常用的概念。本文中所讨论的城市社区是由社会学的概念发展而来,是指聚集在城市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组织按照一定的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社会学家认为社区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的构成要素:①具有一定数量的、以一定社会关系联结起来的、参与共同社会生活的人群;②有一定界限的地域,其界限一般来说是比较明确的;③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生活设施;④有一套相互配合的生活制度和管理机构;⑤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成员在情感和心理上具有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由此,可以看出社区具有的地域性特质,它还包含着一定的社会和文化的含义。城市社区是一种不简单地等同于行政区划的概念,它超脱了行政辖区的范围。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多地用到社区这个概念。 我国社区管理的现状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由此形成我国独特的社会结构,使其具有这样一种特点:单位是政府的附属物,凡学校、商店、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等一切社会组织,均自下而上地隶属于某个上级,构成一个体系,最终归属于中央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社会结构具有纵向单一性的基本特征,国家和政府几乎包揽了一切事务,垄断了所有资源,国家与社会合二为一,社会成为国家的附属物,社会成员对单位、最终是对政府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国家和政府控制着几乎所有的资源,习惯上运用行政化的方式来组织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和社区有关的工作被纳入政府工作轨道,成为党和政府的地区工作。在当时,还没有明确的城市社区概念,只有行政区划的分别,政府只是简单地通过行政方式来管理。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组织管理模式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街道”社区的“条块分割”问题,即街道办事处、五所一院(工商所、派出所、地段医院等)分别属于不同的条块,有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目标、管理手段等都是通过纵向渠道来实现,互相之间无直接关系。在这种体系中,政府运用行政指令来实施对社区的管理,基层组织缺少自主性。社会成员被严密地控制在其中,对各种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缺少发言权,每个人只能机械地服从政府的命令和号召。长久以来,社会成员已经习惯于这种管理方式,他们的积极性逐渐丧失。而政府由于这种僵化的管理体制也很难了解社会成员的真正想法,他们只能凭借经验来管理社会事务,结果造成政府管的不少,效果却不好。 现在,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于既有的生活方式。新的住宅小区不断建立,形成各种新型社区关系,以往的街道社区模式已不适应这种新发展了。人们的流动性增大,对单位的依附性越来越小。政府对单位的控制无法起到象以前一样的作用,改革使政府和企业原来承担的相当一部分社会功能分离出来,转给了中介组织和社区。因此,人们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逐渐增强;人们渴望亲自管理社区,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旧有的街道社区管理模式主要是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起作用,户口归属于街道的居民只能服从街道的管理,居委会作为居民代表也只能起“传声筒”的作用。这种单纯的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已不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内在的利益需求。 加强社区民主管理是改革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在城市管理中出现许多新问题:①政府对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的许多微观事务管理过多;②企业分离出来的大量社会职能交给了政府,使之难以承受;③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令政府难以“消化”;④老龄问题加重了政府的负担;⑤政府难以解决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全部困难;⑥令政府大伤脑筋的社会治安问题;⑦城市管理条块分割、体制不顺,造成“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矛盾;⑧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格局和人员配备不合理等,严重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这都是改革中涉及到城市社区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加强社区的民主管理。 社区组织重建是发展社区民主管理的根本 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首先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主体的作用。社区建设主体包括政府法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以及全体社会成员。要充分发挥政府法人的主体作用,理顺政府法人与其他方面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企事业法人的支持作用,利用本企事业的资源,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完成自身承担的社区建设和管理任务;要充分发挥社团法人的中介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政府和社区成员之间的中介组织角色;要充分发挥社区成员的基础作用,形成广泛参与、共同创建的局面。 其次要建立合理结构与有效的运行机制。在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旧有的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两级政府”指市政府和区政府,“两级管理”指市政府、区政府对社区建设所实施的管理;应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新体制,重点是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社区管理功能。如上海市正在进行这样的尝试,实行这种新的体制。 第三要重构合理的“行政区——社区”体系。其基本内涵是:在原来行政、社会合一的城市行政区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突破“街道”这一基层行政区的限制,在更大的范围内构建规模不同、类型各异、功能明确的社区体系,形成纵向管理以行政区为主、横向发展以社区为主的“纵——横”结合的“行政区——社区”体系。在原体系中,政府过多地承担了不应由政府承担的微观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因此削弱了政府在宏观层次上的调控和整合作用。在“行政区——社区”体系中,政府组织通过转变职能,将部分微观的管理服务职能交给社团一类中间组织,并逐步强化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和整合职能,并以行政力量推行。不过在现行体制下,行政区体系仍是社区组织体系的主导结构,社区体系只是对它的补充和修正。 第四,重建社区组织这是最重要的一点。重建新型社区组织,就是要根据管理、社区服务的需要,培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社区为活动区域的公益性、事务性、中介性社区组织、中介机构和待业性公司,依靠它们进行社区内的管理和服务活动。政府行政组织则主要从事宏观协调、监督作用。具体地说要进行组织角色的确定,原来政府的派出机构如街道办事处应从“家长式”管理这种角色中退出,把一些社会性管理与服务职能交给相应的社区组织来完成,转变政府职能,变全能管理为权能管理,适当放权给社区组织;以法律形式确定社区组织的地位与作用,使其成为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团体,而不再是政府的依附。 对新型城市社区组织管理模式的设想 要加强城市社区民主管理,就要构建新型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其基本思路是从社区建设、社区发展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构建合理的“行政区——社区“体系,确定合理的社区规模,大力发展各种社区组织,实现社区组织结构与组织功能的合理分流与协调发展,最终形成多元化的、“纵——横”结合的新型社区组织管理体制。 国外已经实行的城市社区管理方式也是可以借鉴的,因为他们的城市发展得比我们早,比我们的城市发达,相比之下拥有更多的经验。比如,从组织类型来看,德国、意大利实行的是协会型,即由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法国、瑞典、日本实行的共同团体型,即参与社区共同管理的团体;美国、英国实行的单一功能团体型,即因社会管理功能的明细化而产生的单一功能组织;还有韩国、泰国及我国目前实行的公共团体型,即类似地方自治体的团体。像日本的居民组织——町内会,对我们就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町内会原则上是指旨在把居住在同一社区内的所有家庭和企业组织起来,共同处理社区中发生的各种共同的问题,能够代表社区并参与社区管理的居民自治组织。町内会以遵循非赢利、非党派、非宗派三原则为特点,促使人们按照这三原则监督町内会的活动,促进町内会的民主化。当然各国国情不同,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别国的经验,我们可从别国的经验中吸取适合我国的部分,再结合我国国情创造适合我国特点的城市社区管理形式。 根据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参照国内外有关城市社区管理模式,我们对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可以提出以下一些设想: 由于我国具有多元化的社会经济现象,使得社区整合也是多元化的。所以,我们要构建一种多元社区组织管理模式。既要兼顾已有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还要纳入一些新型组织以补充街道社区的不足。具体来说,可以在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系中设立和完善这样的组织:社区管理委员会、民情委员、社团组织、企事业组织、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 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社区常设机构,行使社区管理的宏观决策权。它是实行社区管理的主体,它应在上级政府指导下,通过召开社区各方代表参加的“社区代表大会”,由与会代表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由政府代表、各社区组织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内各企业、事业等单位代表组成,具体人数和代表构成视社区规模和社区性质而定。在委员会中,各方代表地位平等,集体进行管理决策。其中,政府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它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起沟通制衡作用。社区管理委员会有以下一些职能:①统筹规划,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作出统一规划,确定社区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与任务;②组织协调,根据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利用有效的机制和方法,寻找并落实管理任务的执行者,协调社区各部门关系,配合社区管理工作正常实施;③监督调控,以管理职责为依据,并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协议、合同为准则,对社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使之符合社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社区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大会,社区居民通过选举代表来实现对社区的管理。 民情委员是一种监督性组织,设置的主要目的是监督、检查社区内各项工作,看它们的设立、执行、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社区内成员的生活、工作情况以及他们对社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是社区管理委员会和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和社区成员之间的信息反馈渠道。它一般由社区内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人担任,由上级政府直接聘任,是一种荣誉性职务。其人数视社区规模大小和社区基本性质决定。它主要起沟通媒介作用,没有决策权。它独立于社区管理委员会之外,其成员没有报酬,属于自愿参加。 社团组织主要指社区中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中介性组织。如社区福利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组织或一些行业组织,如个协、体协、舞协等。其主要职能为社会性的管理与服务、重大决策的参与,包括:①参政议政,参与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重要措施的制定;②执行社区管理委员会决议,行使一部分专业化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③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承担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各种公益性职能;④帮困解难,开展社区扶助服务、志愿服务、福利服务活动;⑤社区治安、民事调解、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等。社团组织主要是社区管理委员会决策的执行组织,社区管理委员会具体通过它来实现对社区事务的管理。社区成员的生活问题可以通过社团组织得到解决。政府应转变职能,大力发展各种社团组织,把过去由政府包揽的社会职能分配给社团组织,由它们来承担,减少政府负担。 企事业组织在社区内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一般性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它不参与社区内具体管理与服务活动,但通过参加社区管理委员会,与社区其它组织沟通,可享受社区提供的各项服务,同时有义务为社区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另一类是社区内专业性的行业管理公司,如物业管理公司,这类公司的管理服务内容与社区管理委员会有交叉,所以,要通过参加社区管理委员会,明确自己相应的权限,其主要职能应以社区内的物质设施为重点。 政府组织在社区中主要包括街道办事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的延伸机构,如派出所等。在旧的管理体制中,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政府性质,不具有独立的财政税权,它是代表区政府管理地区性的社会事务,但其作用并不突出。为此必须使办事处的权责到位,真正具有综合协调和监督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基层辖区范围里的工作的权限;应该努力提高街道办事处在居民心目中的政府权威形象,排除各种非政府行为的任务向办事处摊派,要增加办事处发展社区事业的政府财政投入。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委员会中居于重要地位,其主要职能是:①代表政府参与社区管理,体现政府意图,起宏观协调、监督指导作用;②执行社区管理委员会决议,行使辖区内行政管理权限;③工商所、派出所等则代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相应行政事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居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是社区管理的基本单元。其职能主要为:①执行社区管理委员会决议,管理特定居民点的日常事务;②推举居民代表参加社区管理委员会,反映民意、民情;③配合各专业性社团组织、政府组织,维护社区环境、社区安全,提供便民服务。从目前居民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看,有几方面问题应予以解决。一是减少对居委会的行政性分派任务,使居委会的工作更多地产生于当地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能否搞好居委会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居委会工作是否真的出自社区居民的共同需要,是否体现了对社区的公益性。二是如何解决好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的来源以及人员编制问题,其理想状态是居委会成员以兼职和义务性工作为主,可以靠志愿者服务。政府可以适当投入部分人力和财力,形成一个社区工作者的行业群体,作为联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纽带。三是对居委会工作进行宣传,增加居民对居委会工作的了解。居委会干部应多与群众进行联系,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建立在组织重建基础上的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其实现还要注意以下几方面:①法规建设,它是实施社会化社区管理的前提,为适应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必须制定和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各社区组织的职能,使社区管理规范化;②社区整合,建立良好的社区内部关系,充分运用各种社区资源和社区管理手段,协调各组织间相互关系,使其相互促进,实现社区全面发展;③制定社区发展的长期、中期、短期规划,计划的制定应有社区居民的参与,并且体现满足大多数居民的利益;④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促使居民积极参与本社区的公共事务,提倡社区成员间的互助合作精神,提高社区的自我管理能力,进而提高全社会的民主程度;⑤政府转变职能,要将基层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把社会职能交给社会组织,通过这种属地化管理实现对社区工作的指导。 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于宏观决策,使政府从琐碎的事务管理中脱身出来;有利于真正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有利于社区的发展;有利于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它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对社会的进步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城市社区民主管理的实现需要长期的努力,要在旧有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组织重建,当前的重点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的社区组织管理体系,推进一系列对旧有城市社区组织体制的改革,深化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意识,使社区脱离单纯的行政区划的概念,将行政化和社会化相结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同时,这也是实现政治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加强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才能真正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必将带动人们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道德管理 摘要:阐述了在我国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了在我国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就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城市杜区;道德建设;传统文化 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其特征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为此,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十分必要。 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中指出:“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明确指出:“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1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1创建新时期现代化社区的需要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体制的变革势必对城市社区的生活带来影响:经济交往方式的改变使城市居民内在联系增强,城市居民间的交往机会也增多,交往需求增强,这就要求城市社区必须加强建设,以适应这一变化,社区办社会的方式使社区承担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多,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在增强。无论是城市社区优美环境的创造、完善服务的实现,还是和谐的人际关系都需要道德的维系,都需要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1.2解决转型时期我国城市出现的伦理问题的需要 我国正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人们的道德观念出现了新的变化,并出现了一些伦理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个人本位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个体的自主地位增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现象较为普遍。②人际关系功科化,作为市场经济建设的阵地,经济领域内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被扩展到社会生活,导致城市居民间人际关系的功利化,人际关系功利化会引发诸多道德问题,如奉献精神,互帮互助的精神的弱化乃至消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城市社区道德的建设。加强社区道德建设有助于人们处理好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处理好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激起人们从事社区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文化修养,从而推动社区发展。 总之,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是促进社区整合,社区团结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社区建设向前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增强城市社区建设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基础,是城市社区文明建设的关键。 2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可能性 我国城市社区的特征使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成为可能。 (1)城市社区的地域性为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的道德建设提供了可能,“城市社区就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连同他们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组织制度、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等方面构成的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区居民生活的场所,社区办社会的方式使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增强,城市社区居民基于相近地域间的天然联系为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提供了可能性。 (2)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自发方式使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成为可能。城市社区发展的自发方式主要是指“基于自身商品经济的文化传统、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条件,在外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式的影响下,经过自身经济与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和整合,逐渐地依靠自身发展的惯性,推动和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社会过程的方式。”自发方式是我国大部分的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式。以自发方式发展的社区基于自身的文化传统、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逐步形成的,我国城市社区在其形成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区文化,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汲取营养的土壤。 3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建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努力探索发掘和研究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为社区建设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运用传统文化加强社区道德建设就是要结合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基本特征及价值取向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3.1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于加强城市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塑造,对中国人的道德境界、理想人格的培养,对中国家庭、社会的稳定以及中华民族的延续、发展都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文化精神是被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在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贯穿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思想、基本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在《中国文化概论》一书中被归纳为“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人本主义精神”,“天人合一精神”以及“礼治精神”。 3.1.1“刚健有为”的精神对于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易经·乾卦象传》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动力。这种精神在全民族的历史创造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中华民族之所以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之所以有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与这一精神是分不开的。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于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也有着积极的意义,社区是社会的基因,我们建设社区的目的之一,也就是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在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激发了这种精神,弘扬发挥这种精神,才能建设一个富于创造性的社区。 3.1.2“以人为本”的精神对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中国传统文化的“以人为本”包括“以民为本”“重人伦远鬼神”“肯定个体的心性向善”这三个方面。以民为贵的的重民思想是中国传统人本主义的重要体现,“重人伦远鬼神”则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重现世、重生活、重人伦的基本生命态度,“肯定个体的心性向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体表现为注重人的修养,从个人与家庭、宗族、国家的关系上来肯定个体心性的完善。 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这些基本精神是建设良好环境与和睦的人际关系的思想基础,缺少了我们传统中的这些基本精神,中国人就不能称其为中国人,民族文化的这些精髓已为我们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3.2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对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结为“重伦理,倡导道德至上”、“重和谐与融合”、“重实际、追求稳定”、“重理性与人文教养”。 3.2.1重伦理、崇道德的特征有助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也被称作崇德型文化,孟子曰:“天下之国在本,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这句话概括出我国传统社会的实质——家国同构。家族是中国人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封建统治者建立统治秩序的基础。在家国同构这种宗法观念的影响下,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人伦关系成为个体最重要的任务。“崇德”也就是中国传统要求人要以德行修养为安身立命之本,重视道德自觉和人格完美,强调道德在社会、人生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以道德为本位的文化重视个人对家庭的职责和对社会的义务,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3.2.2重人文教养的特征有助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在中国历史上,维系社会伦理道德,调节个人心里平衡的力量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又是来源于以礼乐精神为核心的人文教养,通过道德教育、礼乐熏陶,从而培养出人格理想和人生境界。 3.3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对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表现为中国传统文化系统中的价值系统,主要体现为价值判断,它对传统文化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传统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纽带”、“以物质与精神关系中的重义轻利”,“尚古倾向和平均主义”。 3.3.1“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 直接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是《札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齐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目影响了中国一批又一批的知识分子。它表现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对人生的积极进取精神。这种价值取向强调个体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塑造,有利于塑造和谐完美的精神个性,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有利于维持人际间的和谐关系,有利于形成社会发展的整体合力。 3.3.2“以伦理道德为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纽带”对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道德是建立在血缘与宗法关系基础上的,这就使家庭伦理道德成为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重要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对“孝”的推崇,家族中心的价值取向的最大特点是对“孝”的张扬,对“孝”的及其家族中心的观念强调,它赞成中华民族尊老敬老、讲求孝道的社会风尚,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4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它具有一定的时代性,为此,在当前的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就要在继承社区传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弘扬和培育新的城市精神。创新和提升社区文化。“所谓城市精神是城市形象和市民价值观、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核心。弘扬和培育城市精神就应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和人际道德建设,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直接影响到家庭生活的质量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就是要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家庭美德教育,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加强社区人际道德建设就是要结合社区居民实际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创新和提升社区文化可以以群众性社区文化活动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文化,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营造社区文化氛围。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消防管理 在社会学中,社区(community)是指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所谓社区消防是指利用现有社区的组织机构,建立社区消防网络,发挥管理服务功能,实现社会消防自治,共同预防火灾的发生,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社区消防管理主要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消防的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消防行政管理的活动。社区消防管理通过各种体制、手段、方式等要素来落实管理社区消防的特定目的,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称为社区消防管理模式。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我干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社区规模大小不一,要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很难做到。因此,在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针对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城市新建社区,要本着“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对于在原有城区基础上调整划分后新组建的社区,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基础抓起,不断补充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两种社区要采取“政府出一点,街道补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的办法,在社区内做到:1、有单独设置或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的消防站点。2、依托社区物业管理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建立消防自救点,设置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3、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4、有高层建筑的社区要设置集中消防控制室。5、单独或依托社区服务活动室设置消防宣传活动室。6、建立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社区消防办公室要建立消防基本情况登记册、消防组织人员登记册、火灾情况登记册、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册、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登记册、防火巡查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等有关档案资料,有条件的社区应配备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7、要有室外消防用水。没有室外消火栓的社区,可利用生活用水水池安装消防泵和消防接口,做到一水两用。8、老式居民住宅要安装简易水喷淋。上海市消防局就积极当好政府参谋,2003年内完成了“为9万户老式居民住宅楼住户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的市府实事工程项目,实际完成10.5万户,超额完成1.5万户。此项实事工程效果非常明显,在虹口、静安、黄浦等区先后发生的老式居民楼火灾中,由于安装的简易水喷淋发挥作用,及时扑灭了初起火灾,避免了小火酿成大灾,有效防止了类似“11.27”四川中路居民楼火灾事故的发生。9、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消防队伍。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的社区,要建立和发展由政府建站、购置装备,由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或者通过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担负执勤任务,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必要的法规、政策,规范志愿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的工作和保障等事项;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城市,要依托社区现有保安、联防等队伍,将消防与治安联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对于社区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由各物业公司承担,如有困难的,可由政府拨款或采取政策扶持的办法加以解决,同时政府应明确社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费在物业管理费中的比例,不足部分可采取适当调节收费标准或共建单位支持的形式加以解决。各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立法、规定的形式明确社区消防活动、奖励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消防设施维护经费来源渠道。通过社区消防建设,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由监督型向服务型、由消防工作盲点向消防工作亮点的转变。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当前,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正伴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潮流,已进入第四次飞跃发展的新的机遇期,只要我们牢牢把握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这个着力点,紧紧抓住全面实行消防责任制这个关键点,深入抓好消防宣传教育这个根本点,扎实打好消防设施建设这个基础,依法抓好建立消防管理长效机制这个动力点,我国社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就一定能提高,就一定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就一定能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治理管理 论文关键词:社区治理业主角色定位 论文摘要:城市社区治理是实现和谐社区的基本途径。如何搞好社区治理,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深入发展,社区治理主体也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社区业主是构成社区的基本元素,在社区治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当今的业主与以往的居民并不相同,对他们的管理、组织等遇到了新问题。所以应根据新情况,给社区业主一个合理的角色定位并使业主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社区治理。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城市社区建设这一概念是在我国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被提出来的,“努力促进新的社会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形成,配合人们在思想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进步,重塑‘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1](p2)在新形势下,对社区的管理不能沿袭以往的方法,由此产生了社区治理这一理念。社区治理强调的是治理主体多元化,这就把社区业主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一、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发展趋势 “治理”这一提法有其独立的丰富内涵:“作为社会——控制论系统的治理,政策结果不是中央政府行为的产物,中央可以通过一种法律,但是在随后执行的过程中,它要与地方政府、保健机构、自愿部门、私人部门等发生互动关系,相应,后面这些制度间相互间也要发生互动。中央政府的凌驾地位不存在了,政治体系日益分化,我们生活在‘没有中心的社会’,即以多个中心为特征的多中心国家中。政府的任务是使社会——政治活动具有能动性,鼓励出现多种多样的解决问题和分配服务的安排。这种新的互动模式种类众多,例如自我管制和相互管制,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管理以及有企业家精神的合资企业。社会——控制论研究方法强调了处于中心的行动者进行管理时所受的限制,声称不再有单一的主权权威,替代它的是:每个政策领域特有的多种行动者;这些社会——政治——行政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共同的目标;界限模糊的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自愿行动部门;行动、干预以及控制方式的多样化和新出现的方式。治理成了互动式的社会——政治管理方式的结果。[2](p92-94)近年来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要求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再是单一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不完全等于‘政府管理’,而意味着一种新治理。传统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政府行政或政府管理(governmentadministrationorgovernmentmanagement)。而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者,不一定完全是政府,私人部门、非营利部门、非政府组织等都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治理(governance),即由众多行动者组成的一个关系网络,和众多行动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3](p12)治理理论与新公共管理理念相结合,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论。公共治理的主要特征有:“1.政府理念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2.公共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3.公共治理的研究对象有了巨大的扩展;4.公共治理机制和手段的巨大变革。”[4](p91-92)社区治理的理念来源于公共治理理念,以往是政府作为单一的社区管理主体,而现在由于政府理念的转变,使得治理主体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使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部门和社区居民都可以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不同主体在对社区事务的管理中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相互合作,共同为社区建设出力。如果这一套治理体系能够良好运作,必然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一新治理模式起步晚,在实际操作中还要一边摸索一边前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各治理主体之间职责界限模糊,甚至对自身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在这里要重点讨论的,是社区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问题。 二、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一)社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的比较。 我们现在所说的社区业主,主要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住房商品化之后购买房屋全部产权的购房者。旧城改造是城市建设整体规划的重要部分,拆除旧房屋建造新房屋则是旧城改造的主要内容。新建的住房大都是商品住宅小区,城市里的社区基本上就是以这些商品住宅小区为主。小区业主与以往的社区居民相比,不同点主要表现在: 1.以往的社区居民所居住的房屋大都是单位福利分房性质,居住在一起的居民一般是在同一单位工作,彼此非常熟悉;现在的小区是商品化住房,业主购房都是个体行为,业主之间互相不认识。 2.以往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机构对社区进行管理,而现在这些机构已经淡化,应运而生的业主委员会担负起了管理社区业主的责任。 3.以往社区的公共服务由单位统一提供,现在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公司根据其工作内容和性质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可见,从传统社区向住宅小区的转变,不仅是人们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发生了变化,更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前实行的以“单位制”为主的管理模式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的社区形式作为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是符合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的。 (二)存在的问题。 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社区业主提出了要求。社区业主作为跟社区部门、物业公司具有平等地位的治理主体,理应很好地发挥自己在社区中的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社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矛盾很大,此类新闻也是屡见不鲜。 从上面总结的社区业主与以往社区居民的不同点中可以看出,现在的社区业主之间没有工作上的联系,加之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大、生活节奏快,人们总是很忙,人情淡漠,对于自己所居住的社区的其他成员更是不会主动去结识交往,这就造成了社区业主之间联系不紧密,缺乏把自己当成社区治理主体的觉悟。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是社区自治发展的标志,但由于起步较晚,发展时间短,很多方面还不成熟,而且业主委员会是民间性组织,号召力似乎不强,许多业主对于委员会的职能性质都不了解,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就更无从谈起了。物业公司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也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目前社区里的矛盾问题,最集中的就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往往是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收取了较高的物业管理费之后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于是拒绝缴纳以后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认为他们收取的管理费都不足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了,这样一来,后果一般是物业公司不再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社区环境变得越来越恶劣,业主深受其害。 (三)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 矛盾问题已经不容忽视了,那么业主在社区治理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既然前面已经提出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毫无疑问,业主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与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部门有着平等的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发挥出业主应有的作用,这促使我们对社区业主的角色定位进行反思。 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社区治理理论的组成部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必然要经历一段磨合期,在此期间可能会产生很多以往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综观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发展与演变,可以将其概括为三种模式或三个阶段:1.行政型社区——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2.合作型社区——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结合型的治理模式。3.自治型社区——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的治理模式。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由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的发展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5](p136-137)在这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中,社区业主对自身的主体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在以往的社区管理模式中,社区居民是被管理者,是接受政府管理的一群人,人们在思想上已经形成了对管理者的依赖。现在的社区没有了所谓的上级管理者,更多的是靠自己进行管理。而靠自己进行管理,又没有明确的管理方法和标准,于是更多的人选择不管理,对公共事务不闻不问,至于私人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别人也无权过问。这样一来就导致了社区业主对社区事务的普遍不关心,即使出现了会影响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只要他人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就不会主动去寻求解决方法,从众心理在这里起到了很大作用。还有就是单位制解体,尽管凸显了人们的自主性和个性,但也会造成人与人之间联系的不紧密,住在同一个社区的人们缺乏内聚力,对社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也就不足为奇了。业主委员会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得不到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当然其根源还是前面提到的社区业主之间缺乏内聚力。同时,其他社区治理主体的职责界限模糊,对自己应负的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很多问题无法妥善解决的原因。 问题的产生也许是在磨合期间无法避免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过渡的关键。既然现在社区业主不能很好地发挥其作为社区治理主体的作用,那就应该在实践中将其定位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在实践的过程中努力将业主群体往治理主体的方向引导,并让其认识到社区事务与自身利益有着密切关联性。 三、努力引导社区业主发挥其治理水平 将社区业主放在一个还不能够达到治理主体水平,但正在向着治理主体前进的位置,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业主向治理主体引导。 (一)强化业主委员会在社区中的作用。 我国传统的管理模式是由上级机构管理社区居民,而且人们的思想方式受其影响很深。既然这样,完全可以顺应这一思维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强化其作用。业主委员会虽然是民间性组织,也不是对社区的业主进行上对下的管理,但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所做的工作都是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强调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功能,委员会是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组成的,跟大家是同样平等的身份,这就不会出现以前管理模式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阂。业主们有什么困难,遇到了什么问题,都可以向委员会反映,委员会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在这一点上,业主委员会可以填补在没有了传统管理者之后人们心理上的缺失,业主们通过委员会解决了困难与问题,自然会感激业主委员会,在心理上对其产生认同后,要拥护委员会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所以,业主委员会必须强化自身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当业主们还对自己的治理主体地位认识不清时,业主委员会就应该站出来,代表广大业主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社区中要选出大家都信赖的、人际关系较好的、热心为大家服务的业主代表来组成业主委员会,组成之后要建立一套业主委员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切忌三分钟热情,要切实把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并一直坚持下去。其次要加强业主委员会与广大业主的联系,获得业主的支持。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困难,由于前面已经说过的一些原因,很多人都对所居住社区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还是必须依靠业主委员会自身勤做工作,不能只是在产生问题和发生矛盾时,委员会才能证明其是存在的,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体现出业主委员会的存在。 (二)加强社区业主间的内聚力。 社区业主的内聚力不强,是业主不团结,对社区公共事务不关心的根源。如果在这方面有所强化,许多问题解决起来会更容易。由于工作、生活上的差异,社区业主也许很难在同一时间聚集到一起,这也给他们的沟通造成了一定困难。加强业主之间的联系,可以先从老人和孩子着手。退休在家,平时无事可做的老人们完全可以加强联系和沟通,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老人们参加一些有益身体健康的活动,加深对其他人的了解和熟悉,老人之间互相来往多了,会影响整个家庭与其他家庭的来往,慢慢地就可以把业主们联系起来。孩子们也是,平时经常在一起玩,家庭之间的联系自然就会越来越紧密。社区业主之间的联系紧密了,内聚力自然就会加强。业主们对社区公共事务就不会再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而是真正感觉到自己是这个社区的一分子,社区的大小事务都与自己息息相关,也乐意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负起自己那份责任,这样,社区业主达到社区治理主体的水平就指日可待了。要加强社区业主的内聚力,要做的还有很多,而且这肯定是一个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二)业主应加强与物业公司的互动。 物业公司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是当前的主流。尽管物业公司是企业,但由于其主要业务是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如垃圾清理、安全保卫、绿化维护、车辆管理等,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也在业主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所以物业公司是为社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是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当前普遍存在的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很大部分还是由于物业公司自身不完善,提供的实际服务与承诺时的标准不相符,收取费用与提供的服务不相符等。由于物业管理的质量与业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上的联系,使得业主与公司之间的问题十分复杂且敏感,一旦出了问题,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致使本来也许并不严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原本可以协商解决的矛盾也变得不可能解决了。当前我国的物业公司发展较快,但良莠不齐的现象也很突出。社区要找到一家负责任讲信用的物业公司并不容易。撇开客观因素,业主自己应该做到的,是重视最初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拟订的标准执行,如果物业公司日后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上规定的标准,业主应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业主应时常监督物业公司的运作,及时沟通,出了问题立刻解决,尽量不要拖延,以保证问题能尽早得到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互动加强了,一些潜在的发生矛盾的可能性就能够被消除,双方都深入了解对方,就可以更好地合作。物业公司与业主都是社区治理的主体,所以就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监督,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出现矛盾问题尽快通过协商解决。当然,企业性质的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在经济利益与提供的服务之间找到平衡点也非易事,所以业主们在监督物业公司工作上必须付出更多,而一个有威信和号召力的业主委员会就可以替业主们担负起监督物业公司工作的责任,这也证明了社区里建立一个有威信有号召力、负责任,能真正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 (四)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 政府是传统的社区管理主体,在当今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政府的作用仍然很大,特别是在我国。政府应该为社区建设提供一些外部支持,“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政府必须协助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要解决区内居民的就业问题。为了将社区内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这三类组织统一调动起来,使之为整个社区的利益和目标而共同努力,需要政府担当起协调者的角色,理顺城市社区各行各业之间的关系”。[6](p135)社区其他治理主体都是通过政府授权才可能成为治理主体的,所以政府在社区工作上起到的总领性作用是无可取代的。政府为社区建设提供外部支持,相当于减轻了业主的负担,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看清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责任。政府还应在政策和法律制定上为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大环境。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应该有法可依,一些社区部门目前还没有法律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部门的发展,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利于社区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法律,这同样也有助于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 综上所述,社区业主作为社区治理主体之一,在当前还不能很好地发挥作为治理主体的作用。因此,应该在实践中逐步采取措施,引导社区业主认清自己的角色定位,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强化其责任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促进社区建设快速稳定的发展。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政府功能定位 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社区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必须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发展。但是,政府角色的不当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导致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因此要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1]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3]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管理 摘要:阐述了在我国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分析了在我国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就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城市杜区;道德建设;传统文化 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其特征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为此,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十分必要。 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中指出:“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明确指出:“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1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1创建新时期现代化社区的需要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了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体制的变革势必对城市社区的生活带来影响:经济交往方式的改变使城市居民内在联系增强,城市居民间的交往机会也增多,交往需求增强,这就要求城市社区必须加强建设,以适应这一变化,社区办社会的方式使社区承担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多,社区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在增强。无论是城市社区优美环境的创造、完善服务的实现,还是和谐的人际关系都需要道德的维系,都需要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1.2解决转型时期我国城市出现的伦理问题的需要 我国正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人们的道德观念出现了新的变化,并出现了一些伦理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个人本位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个体的自主地位增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现象较为普遍。②人际关系功科化,作为市场经济建设的阵地,经济领域内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被扩展到社会生活,导致城市居民间人际关系的功利化,人际关系功利化会引发诸多道德问题,如奉献精神,互帮互助的精神的弱化乃至消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城市社区道德的建设。加强社区道德建设有助于人们处理好道德与经济的关系,处理好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激起人们从事社区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文化修养,从而推动社区发展。 总之,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是促进社区整合,社区团结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社区建设向前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增强城市社区建设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基础,是城市社区文明建设的关键。 2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可能性 我国城市社区的特征使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成为可能。 (1)城市社区的地域性为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的道德建设提供了可能,“城市社区就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居民连同他们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组织制度、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等方面构成的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作为城市社区居民生活的场所,社区办社会的方式使居民对社区的依赖性增强,城市社区居民基于相近地域间的天然联系为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提供了可能性。 (2)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自发方式使运用传统文化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成为可能。城市社区发展的自发方式主要是指“基于自身商品经济的文化传统、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条件,在外部经济与社会发展方式的影响下,经过自身经济与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和整合,逐渐地依靠自身发展的惯性,推动和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社会过程的方式。”自发方式是我国大部分的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式。以自发方式发展的社区基于自身的文化传统、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逐步形成的,我国城市社区在其形成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社区文化,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是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汲取营养的土壤。 3运用传统文化加强我国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建议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努力探索发掘和研究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为社区建设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运用传统文化加强社区道德建设就是要结合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基本特征及价值取向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3.1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于加强城市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性格的塑造,对中国人的道德境界、理想人格的培养,对中国家庭、社会的稳定以及中华民族的延续、发展都发挥过重要的作用。文化精神是被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在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贯穿于民族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思想、基本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在《中国文化概论》一书中被归纳为“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人本主义精神”,“天人合一精神”以及“礼治精神”。 3.1.1“刚健有为”的精神对于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易经·乾卦象传》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动力。这种精神在全民族的历史创造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中华民族之所以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之所以有改革开放以来的高速发展,与这一精神是分不开的。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于个人人生价值的实现也有着积极的意义,社区是社会的基因,我们建设社区的目的之一,也就是创造良好的环境,激发人们的创造力,在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激发了这种精神,弘扬发挥这种精神,才能建设一个富于创造性的社区。 3.1.2“以人为本”的精神对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中国传统文化的“以人为本”包括“以民为本”“重人伦远鬼神”“肯定个体的心性向善”这三个方面。以民为贵的的重民思想是中国传统人本主义的重要体现,“重人伦远鬼神”则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重现世、重生活、重人伦的基本生命态度,“肯定个体的心性向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体表现为注重人的修养,从个人与家庭、宗族、国家的关系上来肯定个体心性的完善。 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这些基本精神是建设良好环境与和睦的人际关系的思想基础,缺少了我们传统中的这些基本精神,中国人就不能称其为中国人,民族文化的这些精髓已为我们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3.2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对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结为“重伦理,倡导道德至上”、“重和谐与融合”、“重实际、追求稳定”、“重理性与人文教养”。 3.2.1重伦理、崇道德的特征有助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也被称作崇德型文化,孟子曰:“天下之国在本,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这句话概括出我国传统社会的实质——家国同构。家族是中国人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封建统治者建立统治秩序的基础。在家国同构这种宗法观念的影响下,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人伦关系成为个体最重要的任务。“崇德”也就是中国传统要求人要以德行修养为安身立命之本,重视道德自觉和人格完美,强调道德在社会、人生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以道德为本位的文化重视个人对家庭的职责和对社会的义务,它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3.2.2重人文教养的特征有助于加强城市社区道德建设 在中国历史上,维系社会伦理道德,调节个人心里平衡的力量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所强调的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个体的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又是来源于以礼乐精神为核心的人文教养,通过道德教育、礼乐熏陶,从而培养出人格理想和人生境界。 3.3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对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表现为中国传统文化系统中的价值系统,主要体现为价值判断,它对传统文化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传统中国文化的价值取向可以概括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纽带”、“以物质与精神关系中的重义轻利”,“尚古倾向和平均主义”。 3.3.1“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 直接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是《札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齐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目影响了中国一批又一批的知识分子。它表现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对人生的积极进取精神。这种价值取向强调个体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塑造,有利于塑造和谐完美的精神个性,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自我认知,有利于维持人际间的和谐关系,有利于形成社会发展的整体合力。 3.3.2“以伦理道德为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纽带”对于加强社区道德建设的意义 中国传统道德是建立在血缘与宗法关系基础上的,这就使家庭伦理道德成为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重要内容。这主要表现在对“孝”的推崇,家族中心的价值取向的最大特点是对“孝”的张扬,对“孝”的及其家族中心的观念强调,它赞成中华民族尊老敬老、讲求孝道的社会风尚,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4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它具有一定的时代性,为此,在当前的城市社区道德建设中,就要在继承社区传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弘扬和培育新的城市精神。创新和提升社区文化。“所谓城市精神是城市形象和市民价值观、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核心。弘扬和培育城市精神就应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和人际道德建设,家庭伦理道德建设直接影响到家庭生活的质量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就是要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家庭美德教育,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维护家庭稳定。加强社区人际道德建设就是要结合社区居民实际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创新和提升社区文化可以以群众性社区文化活动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文化,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营造社区文化氛围。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消防管理 在社会学中,社区(community)是指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所谓社区消防是指利用现有社区的组织机构,建立社区消防网络,发挥管理服务功能,实现社会消防自治,共同预防火灾的发生,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社区消防管理主要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消防的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消防行政管理的活动。社区消防管理通过各种体制、手段、方式等要素来落实管理社区消防的特定目的,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称为社区消防管理模式。中国论文联盟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我干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社区规模大小不一,要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很难做到。因此,在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针对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城市新建社区,要本着“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对于在原有城区基础上调整划分后新组建的社区,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基础抓起,不断补充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两种社区要采取“政府出一点,街道补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的办法,在社区内做到:1、有单独设置或与社区警务室合并设置的消防站点。2、依托社区物业管理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建立消防自救点,设置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3、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4、有高层建筑的社区要设置集中消防控制室。5、单独或依托社区服务活动室设置消防宣传活动室。6、建立社区消防安全档案。社区消防办公室要建立消防基本情况登记册、消防组织人员登记册、火灾情况登记册、消防设施器材登记册、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登记册、防火巡查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会议和活动记录等有关档案资料,有条件的社区应配备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7、要有室外消防用水。没有室外消火栓的社区,可利用生活用水水池安装消防泵和消防接口,做到一水两用。8、老式居民住宅要安装简易水喷淋。上海市消防局就积极当好政府参谋,2003年内完成了“为9万户老式居民住宅楼住户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的市府实事工程项目,实际完成10.5万户,超额完成1.5万户。此项实事工程效果非常明显,在虹口、静安、黄浦等区先后发生的老式居民楼火灾中,由于安装的简易水喷淋发挥作用,及时扑灭了初起火灾,避免了小火酿成大灾,有效防止了类似“11.27”四川中路居民楼火灾事故的发生。9、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消防队伍。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的社区,要建立和发展由政府建站、购置装备,由不脱离工作岗位的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或者通过招聘合同制消防人员担负执勤任务,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必要的法规、政策,规范志愿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的工作和保障等事项;对于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城市,要依托社区现有保安、联防等队伍,将消防与治安联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对于社区内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由各物业公司承担,如有困难的,可由政府拨款或采取政策扶持的办法加以解决,同时政府应明确社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费在物业管理费中的比例,不足部分可采取适当调节收费标准或共建单位支持的形式加以解决。各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立法、规定的形式明确社区消防活动、奖励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消防设施维护经费来源渠道。通过社区消防建设,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由监督型向服务型、由消防工作盲点向消防工作亮点的转变。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当前,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正伴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潮流,已进入第四次飞跃发展的新的机遇期,只要我们牢牢把握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这个着力点,紧紧抓住全面实行消防责任制这个关键点,深入抓好消防宣传教育这个根本点,扎实打好消防设施建设这个基础,依法抓好建立消防管理长效机制这个动力点,我国社区消防工作的社会化水平就一定能提高,就一定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就一定能为保卫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组织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迅猛发展,如何实施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模式的革故鼎新,以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自治建设,成为一项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的旧有模式及其缺陷众所周知,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是一种行政一体化的外制型模式。它的集中性便于统一分散的力量,它的超强行政性克服了特定社会发展阶段的无序状态,对于巩固和加强国家对城市基层行政区的建设和管理,稳定社会秩序,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必须指出,这一模式本身存在诸多缺陷:1.社区组织结构不合理旧经济体制下,城市基层社区的组织构架由相互联系的区、街、居三级组织构成。这种组织结构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一是街、居组织机构过多而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二是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缺乏独立性。2.社区组织管理职能不明确这主要表现为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不明确。街道办事处原本只履行一部分行政职能,但在社区管理中,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各项任务都下放到街道办事处,使它从一级基层政权的派出机构逐步演变为一个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性机构。市、区的各专业管理部门也存在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3.社区组织管理目标的设定不科学社区组织管理的工作目标是社区发展、人的发展以及城市化、文化与教育水准的提高等,而过去我国城市社区工作却把社区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来规划,过分注重社区物质与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街道经济的发展。许多组织的社区服务工作,都带有扶助经济的性质,而忽略了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忽略了人的建设,使社区内组织干部的素质提高不够,社区内人力资源的开发不够,社区居民的自助、互助和自治不够,社区的凝聚力不够。4.社区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行政机构,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造成无权管理或越权管理。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受各自条条的领导,按条条的指令行事,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托或相互扯皮。三是社区内的社会团体组织等没有形成有效的行为规范,让社区成员能共同遵守。对于社区行为越轨者,社区组织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适当而有效的惩罚。 二、我国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三种模式及其比较为了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摸索和总结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国家民政部于1999年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个城市确定了11个城区为“社区建设实验区”,一些社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组织管理模式。笔者选取哈尔滨、上海和沈阳三个城市社区的改革为案例,对其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1.行政主导型模式: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为例哈尔滨市南岗区在改革中所建立的社区组织是以加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为核心,以强化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为重点,以增强各部门的协调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为基础的行政主导型模式。南岗区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从纵向分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其改革重点放在区一级。在区一级,成立了南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区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南岗区社区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员会下设“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前者为协调机构,协调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的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后者为日常工作机构,由民政局长兼任中心领导。在指导中心内部,根据社区建设的内容,由相关的委、办、局组成7个工作指导部,它们均为实质性工作机构,其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分别由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同时这一管理工作系统自上而下延伸到居委会一级,以实现民政部门对社区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2.半行政半自治型模式:以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为例五里桥街道从社区不同的行政事务和目标出发,建立了三个层面的组织管理系统:(1)行政组织领导系统:街道办事处及城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最基本的单元在社区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行使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责。城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街道医院、房管办、市容监察分队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商量、协调、督察城区管理的各项事务。(2)行政组织执行系统:四个工作委员会,即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对辖区内市政市容工作实行综合管理;社区发展委员会负责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福利、劳动就业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要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治安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街道企业负责,扶持和引导街道经济的发展。(3)社会组织支持系统:中介组织。这一组织系统由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居民群众及其自治性组织构成。通过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事务咨询委员会及各种居委会组织,对社区事务进行商议、协调、指导、监督和咨询,以对社区行政提供支持,并促进社区行政管理的社会化。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浅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现阶段国内大部分城市实施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社区管理体制已不符合新时期的实际需求,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依旧面临着诸多问题,很多城市已开始逐渐探索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路径。探索现代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属于一项长期性的工程,需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文章分析了社区管理对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路径 0前言 社区属于城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强化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近年来城市化建设逐渐推进,社区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其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所承载的功能也更加广泛。在新形势下,过去的社会管理体制难以符合新时期的要求,所以我国必须要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社区管理体制。这不仅是社会建设发展在现实层面上的体现,同时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1社区管理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建设发展经验表明,城市社区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城市文明的创造,所以是否能够探索出符合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实际情况的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城市化建设。要创建文明城市,首要工作在于创建文明社区,对城市实施综合治理,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总的来说,社区管理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有助于促进城市化建设进程。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城市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而仅仅凭借政府部门难以有效管理,如果继续沿用过去那种政府包揽一切的城市管理模式无法取得好的效果。所以应当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管理的相关措施得以贯彻落实,促进城市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其次,有助于保证城市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社区属于社会的细胞,构建和谐社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实现的基础和前提。在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应当强化社会建设,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做好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有效协调社区中各居民的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矛盾问题,确保社区内部成员之间的和谐融洽,保证基层社会稳定,能够有效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1]。再次,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社区是深入开展群众文化、卫生、体育以及各项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是宣扬健康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的战略阵地,城市社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所以,促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改革,是确保城市文明发展的有效举措。最后,有助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以及民主化进程。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符合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另外政治民主化代表着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和政治生活中来。城市社区管理中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有效的实现了基层民主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直接体现,也必然会促进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 2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对策 2.1利用社区现有建设资源 无论是从目前我国的财政能力出发,还是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出发,城市社区建设最关键的资源应当是社会,城市社区若强调拓展、优化以及整合内部资源,社区系统就可以获得进一步的平衡,从而实现有效运转。第一,对于社区建设资源来源单一化的现状,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手段来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构建政府、社区以及社会三方共同投入的社区建设投资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开放已有资源,通过款物资助以及智力投资等不同手段来参与到社区建设中;第二,对于社区内部资源的闲置现状,要积极组织进行调研工作,掌握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了解社区内部资源的存储量,同时根据调研结果来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形成人力物力资源得以更加优化配置的现代化社区,促进社区内部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第三,对于社区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前提下,结合社区居民的具体需求以及社区资源的实际特征,推出具有特色的便民服务以及文化教育服务等项目,降低不必要的资源损耗。 2.2积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要进行统一规划,明确规定市、区、街道、社区的相关职能定位。政府职能定位要坚持从控制转变为引导,坚持落实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以及政事分开的基本原则,把企业经济功能还给企业,还给市场,把剥离出的社会职能还给社会、还给社区,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让政府从过去掌舵与划桨的角色转变为只掌舵而不划桨的单一角色,慢慢的推进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权利分离,进而构建三元社会管理主体结构。详细来说,现阶段转变政府职能应当从下面几点着手:首先是真正尊重城市社区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能够积极主动的维护这一地位,同时将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当成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政府部门避免直接干预社区自治范围中的各项事务;其次是应当遵循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情况,合理的下放权力,提升社区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最后应当避免条块分割,采取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2]。 2.3建设专业社区工作者队伍 城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区管理效率,而社区管理效率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可度以及自身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所以,必须要坚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首先应当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人员职业化发展,适当增加社区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推进社区管理工作职业化,进一步探索社区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机制,促进其工作效率的提升,另外还可以从增加社区管理人员待遇,在物质方面给予城市社区工作管理人员以保障,让其能够安心开展好本职工作;其次是合理引入市场机制,实施社区管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逐步扩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来源,真正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技能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的管理人员队伍;最后应当做好对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结合社区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培训社区管理人员,从而促进社区工作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 2.4健全社区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应当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确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决策组织的法人地位,给予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定其和政府行为的边界,避免其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部门;第二,应当借助于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城市社区相关工作委员会或者执行机构一定权力。比如说对于城市社区的治安、卫生以及公共设施的保护,应当确保相关职能机构可以行使好自身的管理、检查以及监督处罚等权力,确保社区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出实际作用,避免存在过去居委会那种“看得见却管不了”的情况;第三,应当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立社区中相关组织的职权范围和相互关系,构建对各个组织机构对工作的内外监督机制。地方政府应当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出社区组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强化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提升执法力度,确保社区居民合法利益的实现[3]。 3结语 毋庸置疑的是,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具有多种模式可以选择,但也应当充分的认识到,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属于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程,新体制的建立以及旧体制的转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矛盾与问题,所以必须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现阶段,宏观社会结构依旧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转型发展的过渡性也决定了微观社区管理体制的过渡性,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渐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也必然应当紧随其后,对地方性的工作来说,应当在积极借鉴吸取已有模式的前提下,紧密联系地方实际情况,大胆创新,从制度上确保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实现,在反复的实践中探索出一条科学有效的发展道路。 作者:王鹏 单位: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本文先介绍了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又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分析的问题来提出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城市社区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 社区管理这一概念内容很丰富,近些年来被使用的较多,较频繁。它是指社区里面的各个社区基层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和社区居民在在特定的社区地域范围内,对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我们从社区管理的定义和具体内涵不难看出,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多样性和自治性的特征。 1、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 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围绕一定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的,从管理内容上看,管理范围局限在社区范围内;从管理方式上看,主要发动社区内的各种管理主体,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自我组织、服务和管理。现在的城市管理主要是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带头的社区管理,他们将工作中心放在本社区,调动社区内的积极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对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文化等给方面协调管理。通过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来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来加强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社区管理具有多样性 这里说的社区管理的多样性指社区管理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内有街道办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也包含了政府职能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他们种类的多元性,共同构成了社区的多样化。他们每天在社区内活动,共同在本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主导下对社区进行管理,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3、社区管具有自治性 自治性是社区管理的性质,它强调社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功能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社区内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居民,社群各项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居民的参与,因此,社区管理具有自治性。 二、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街道办事处内部结构不合理,自我认识不清晰导致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内居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 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内第三部门人员和居民。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一般不愿意下放权力,而且社区内的党支部建设处于失衡状态,政府往往自己独揽大权,不利于社区的管理。在行政与自治的管理中更多突出行政意志。总是以行政意志为主,自治意志为辅助地位。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共同体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管理结构也比较单一 社区居民在社区中参加活动少,有的邻里之间还陌生,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进而对社区公共管理方面的事物的积极性也不高。好多居民由于工作没时间,自身维权意识也不够,每次参加活动都费事、费时和费力等原因,他们喜欢有问题直接找政府,这跟之前的管理模式分不开(之前政府是“管制型”),各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淡薄。过去社区组织的运作及居民的参与大多 3、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社区内公共服务开展缺乏,政府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投入力度不够 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往往由政府承办,在开展活动时很少结合居民实际需要。之前,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入社区内的设施建设中去,对这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条件较高。居民较少参与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中。 三、构建城市新型社区的对策 1、完善社区结构体系 加强社区各主体协同管理社区,政府认清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有时候也是有限的,社区建设不能单靠某一种力量去推动和实施。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为社区建设所用。发挥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自治管理效率 在社区管理中要想建立一支服务能力高的队伍,就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人员。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招聘,也可以进行民主选举的办法从社区中选出优秀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对考试。 3、加强社区公共管理服务 在社区管理中应该区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区内部的公共管理。鼓励社区内开展公共管理服务,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金钱的奖励。对于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完成。 总结 城市社区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仅谈谈作者对社区管理的一点认识。社区管理离不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要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找准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性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鲁翠翠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安享晚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当前“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与既有住区老龄健康居住环境危机交织下,解决既有住区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及其老龄宜居环境建设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难题。本文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视角;居家养老;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国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逐年下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群体中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关注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家庭和社会机制为主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人们比较认可社区养老模式。在当前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科学地摆脱“未富先老”的现状,对我国来说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社区养老模式概述 在国内,通常以居委会或街道为单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聚居着许多老年人的社区几乎承载了老年人全部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利用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具有其可行性和优越性。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1.社区养老模式的优势 (1)社区养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去机构养老所遇到的亲情淡薄、环境不适、习惯不同等问题。(2)区别于以往大型养老机构选址和规模特点,社区养老模式本身就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养老不离家的观念,借助二次开发再利用城市既有建筑,通过介护型养老设施为城市中心区注入创新服务业态,对于塑造宜居养老居住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社区养老模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小规模、社区型、多功能、广覆盖、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等,它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把国家、市场、家庭、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都调动起来,分担压力,取长补短。因此,融合式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社区周围的各种资源,最终可以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 2.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思路 (1)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政府的职责。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项新工作、新课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对其高度重视,有长期规划的目标,投入经费积极开展实施,给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若干优惠政策。(2)开展社区养老模式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社区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养老模式的尝试。要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就需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固有机构养老及相关理念的基础上,率先转变观念,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3)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目前,政府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保健基金的补偿和投入不足,使社区养老难以巩固和形成规模,给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的相应经济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基金的水准,另一方面,还需制定相应的收费和免费项目的标准政策。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1.资源匮乏的困境。首先,资金方面存在不足。社会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这部分资金主要是由社会集体进行筹款或者政府财政拨款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于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缺口,这一事业的发展非常的落后,尤其是服务设施比较老化,更新速度非常慢;其次,还比较缺乏从事这一行业专业的服务与管理方面的人才。就社区服务行业来说,其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都比较低,很难吸引社会人员投入到该行业中。现阶段,社区或者街道的领导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的管理经验,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工或者下岗职工等。此外,社区还比较缺乏养老设施,在配置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一些新的社区,主要是为年轻人服务,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养老需求,也只能为老年人提供比较少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实际的需求。2.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在以往,人们对于养老的认识主要是靠自己的子女或者依赖单位进行养老,缺乏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实际的调查发现,民众对此普遍缺乏认识,很多老人对此并不了解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所以,民众对于这种形式的养老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3.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该养老形式的法律等还不够完善。对于很多社区来说,其养老任务主要是由上级部门下达,在社区中再就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也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情况也使得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开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就社区养老来说,我国的特色主要是却白社区服务的同时,比较重视政府职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养老的落实与进一步发展。要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利用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对上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突破点。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等。对政府来说,要牢牢把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而提升行政的效率,最大限度的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 1.在计划方面,政府要充分考虑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首先,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战略规划,并且据此制定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确保组织的目标统一与力量统一以及资源统一等,进而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组织的连续性。其次在赌气你规划方面,还要注意灵活使用政策,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2.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 在国家发展体系中,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所以,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并且还要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用来对居家养老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时,还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确保各个机构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事。此外,还要设置参谋机构,并聘请资深的专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在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管理时,还要做好社会分工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领导,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协调和统一。要实现对其的领导,就需要各个部门加强组织上的配合,并且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并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出现。 4.控制。在进行控制时,要注意合理使用监督和评估的手段 在实施居家养老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对经济运作等行为的监督。此外,还需完善评估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科学性,并评估居家养老的政策。 四、结语 我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将以居家形式为基础,并且依托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来对养老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在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行满足的同时,还要注意强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所获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等,提倡采用文化的方式进行养老,并将其与物质供养有机结合,以满足当前时期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挖掘老年人的潜能,从根本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作者:杨林 单位: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政府职能转型分析 [摘要]社区已成为城市管理的基本单位,但相应的政府职能在社区的实现却略显滞后与粗放,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随着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主体的多元化,居民公民意识与法治思想的不断增强,政府必须实现社区管理上的职能转型,探索出新的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之路。政府要树立起“有限—有效—共赢”的职能转变目标,向服务型有限政府转变;厘清政府与社区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其他社区组织的权力边界;同时与各社区管理参与主体建立起合作共治的社区管理模式,满足公民利益需求,实现社区福祉。 [关键词]社区;政府职能;转型;合作共治 一、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职能现状 (一)主导性过强的“全能型”政府 在社区管理社会化的形势下,很多应当交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政府依然大包大揽,尤其是社区文化、社区环境与社区安全等范围。另外,在人员设置与安排上,社区应该以居委会为主以合同方式聘任社会人员,并在经费上采取财政支持与社会化筹集相结合的方式。但事实上,社区工作人员往往是事业编制或者公务员编制,由政府主导招聘,造成了财政经费的紧张。从这个角度讲,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应只是“事”的转变,而是观念与“权”的转变。 (二)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不明确 政府对居委会职能定位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往往更像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而非自主进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在事务性工作中,居委会承担了大量各级政府部门的任务,成为了任务落实的执行层。另外,街道与社会团体这样的机构在社区管理中承担的应该是监督与考核的职能,但是在实际中却成为了接受政府考核的单位,导致无法有效地搭建起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桥梁,反受其咎成为众矢之的,大大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 (三)政府对社区自治的保障不力 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上的越位与错位并不代表其本职工作的完美,恰恰是在行政过程中的“缺位”造成了更多的问题。首先是在制度保障上,并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配套法规,旧有的原则性宏观性的法规年代太远,已不能细致到指导具体工作,对一些新问题并不能做出及时调整,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社区的发展建设。另外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自治并未形成系统的政策指导,没有建立起运行流畅的机制保障。其次是在对“第三部门”的培育与保障不到位,对社区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没有进行有效的资助与组织,不论是资金还是政策激励都没有相应的系统倾斜,致使社会团体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在公共服务提供上,政府依然不能提供足够保障,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社区内图书馆、活动室等建设由于资金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使居民无法感受到社区的归属感,从而公民意识不能有效地实现向社区意识的转变,影响了社区管理的实效。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 政府要想改变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必须进行着力于社区建设与政府主导的政府职能转变,其中角色的定位、关系的厘清与模式的选择格外重要。 (一)观念的更新:有限有效 政府在社区管理上的误区,尤其是大包大揽与直接经营的做法,根本在于观念上对政府的角色与职能定位不清。政府对社区的管理职能不必也不能体现在直接管理上,社区的自我管理与发展不会削弱政府对社会的管控,恰恰相反,实现社区自治的和谐繁荣就是增强政府宏观控制力的途径和体现。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要以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新问题,逐渐积累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进行社区引导与管理,事无巨细的包揽只能造成决策与执行的混乱。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在于政府要在观念上实现更新,树立起“有限一有效—共赢”的基本目标。“有限”即政府要适当放权,退出社会和市场力量可以自发管理服务的领域,以政策制定与宏观调控为主,将“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有效”是指政府要着力于提供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以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供软硬件保障,注重实效性;“共赢”要求政府职能实现过程中保障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将利益分歧消弭在公平公正的政府行政与社区管理中,实现政府社会管理、社区稳定繁荣、企业经济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各方的共赢与和谐。在观念上,政府务必校正行政笼罩的政府定位,达到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社区利益的互动;构建起民本至上的政府观念与公共服务的职责定位,消除“人治”观念,在“法治”道路上寻求社会整体发展与社区、公民、企业利益的契合点,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政府目标。 (二)关系的厘清:权力边界 从关系上说,政府与社区应建立起政府指导下的社区自治关系,政府行政与社区行为之间相对分离,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宏观调控来对社区管理进行指导,方式相对间接,其目的是协调社区各方利益并提供相应支持;社区的具体事务则是在社区自治组织与相关社会团体及公民自主管理下实现的,与政府部门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这种社区自治并不代表社区脱离政府,而是政府扮演政策制定者、指导者和监督者角色,社区扮演管理者、执行者和受益者角色,二者之间是一种“政府负责规划指导、给予资助,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关系模式。在关系厘清基础上需要明确认定的就是政府与社区的权力边界问题。居委会是宪法与法律规定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关键还在于明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的合法权力。2010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对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与办公保障,委托居委会办理事务应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对各类考核评比要大力压缩。这一原则性规定强调了政府作为国家强制力与进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社区自治组织之间明确分工又有机合作,二者应当在各自的权力边界内履行好职能。 (三)模式的选择:合作共治 现代化的城市社区管理是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各主体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能保证社区内公共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与主体间利益的平等,因此主体间应建立起平等互信互惠的关系,最终实现各行其道且有机结合下的共赢,这种模式就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从政府角度来说,合作共治模式有三个要点,第一是实现社区自治功能的回归与完善。作为法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由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着居民的利益,肩负着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职责。政府应当依法合理规定居委会的功能与职权,使居委会不仅成为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也“担负起协调邻里之间、社区组织之间、居民与社区各类组织之间关系的重任”,协助政府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与和谐。第二是要完善社区内中介组织与市场组织。各类社区服务类机构,如业主委员会、社区文化协会等在社区管理中已经凸显出积极的作用,但是其发育还不成熟,尤其是保障公民权益与组织公益活动上还有欠缺。政府在培育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加入到社区管理的同时,也要以合法合理的途径引入市场机制,将企业组织引入到社区管理中,发挥其服务的专业性与管理的社会性。只有充分调动其社会与市场的力量,才能更好的满足社区内公民多层次的需求。第三是要坚定政府主导性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对社区各类组织进行有效引导与协调,才能保证社区发展的方向,保障公民的权益。总之,政府社区管理职能的转变既非政府职能社区化,也不是社区建设的去政府化,多元化的社区合作共治模式下,政府将管理职能转为参与与协调职能,并引导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与体系,调动和发挥社区自治组织、非政府社区组织、市场企业组织和党组织的社区管理积极性,为社区管理提供切实的主体保障,达成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实现社区福祉与公民权益的满足。作者简介:马旭红,女,1964年生,湖南洞口人,本科,副教授,工作单位为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政治学。 作者:马旭红 单位: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摘 要: 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分析我国房价高涨的原因及治理对策。我国房价高涨虽然全国层面看泡沫不大,但京津沪等发达城市泡沫严重。房价高涨乃至形成泡沫的根源在于地租过高,直接原因是房地产业的行业利润过高吸引了社会资本的过度集中,资本虚拟化和银行的信贷支持则成为其加速器。房价高涨会产生严重的民生问题,泡沫破灭又会对实体经济带来灾难,因此降低地租和有比例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均衡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高涨;形成机制;政治经济学视角;地租 一、相关文献综述与问题的引出 房地产价格高涨及其泡沫问题是目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自2010年初至今我国房地产价格调控效果甚微。据天相投顾统计,2010年8月全国的商品房销售均价为4 430元/平米,到2011年8月则为5 196元/平米,涨幅达17.3%,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房价则上涨更快,有关我国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的争论也充斥着学术界、政府和媒体的视眼。根据资本定价理论,房地产的当前价格等于其未来收益的贴现值。但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房地产的当前价格很难反映其市场价值,也就较难对泡沫作出识别和预警。难怪很多西方学者也承认:由于很难判断资产价格是由其基本面引起的还是由投机因素引起的,因而泡沫只有当它破灭后才能发现。国内相关文献主要用西方经济学原理来寻求我国房价高涨的原因。易宪容认为金融制度不完全性、效应的滞后性及利益的渗透性,金融交易制度安排的缺陷为我国房价波动的制度性根源,并认为信贷扩张过度是房价过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1]。昌忠泽则指出信贷扩张、土地财政以及住房预售制度是中国房地产泡沫形成的三大根源,其中隐藏着巨大的双重风险:一方面导致财政风险加剧,土地财政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导致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并认为房地产业从长期来看不应该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加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关系是抑制房价泡沫的可能途径[2]。周彬、杜两省认为土地财政必然推动房价持续上涨,从而降低居民个人的效用并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房价越高,地方政府的效用就越大,因而地方政府有推动房价上升的内在激励,给定土地财政现状,在地方政府互相竞争情况下,中央政府通过商业银行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存在极大的困难[3]。 上述文献的不足之处是只从某一个角度来解释我国房价泡沫形成的原因,不能将影响房价高涨的因素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将商品价值的研究作为其核心任务之一,尤其是对价值和价格的概念在理论上作了严格区分,加上其平均利润理论、地租理论及虚拟资本理论,构成了研究房地产泡沫的最有说服力的理论框架。因此,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角度来把握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度量、判断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根源,对我们认识现实情况、把握政策方向、掌握投资力度,以及引导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关于“泡沫”的定义与解释 1.关于泡沫的定义。关于“泡沫”,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没有明确定义,最为经典的关于泡沫的定义要数《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泡沫状态”就是一种或一系列资产在一个连续过程中徒然涨价,开始的价格上升会使人们产生出还要涨价的预期,于是又吸引了新的买主——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这些资产本身的使用和产生盈利的能力不感兴趣。随着涨价而来的常常是预期的逆转,接着就是价格的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格是其价值的表现形式,价格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在垄断市场中,商品的价格形式表现为垄断价格,而垄断价格也不会脱离商品价值,也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4]47102,871。据此,可以将泡沫定义为商品价格对其价值的严重背离,泡沫的大小与其背离的程度成正比。 2.房地产价格的构成。房地产价值由房产和地产两部分构成。房产是人类劳动的结果,地产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经开垦的生地,没有经过人类的劳动,没有价值;二是经过人类开垦的熟地,具有价值。依据商品价值公式c+v+m,预付资本C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购买生产资料而支付的货币额c,属于不变资本;二是购买劳动力而支付的货币额v,属于可变资本。在房地产价格的构成中,不变资本主要由建筑材料和设备折旧构成,钢筋、水泥和装修材料等建材一次性转移到房价中,而用于盖房子的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以折旧的形式多次转移到房价中,不变资本不产生价值。马克思认为只有可变资本v才能创造剩余价值,按照产业分类,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由此可以判断房地产价值由建筑工人创造,这里的建筑工人应是广义的,房地产的设计、建造、管理、营销等诸多劳动是否应归于可变资本范畴需要区别看待。对生产劳动的定义主要从增值资本角度和增加使用价值角度来看,前者是资本交换劳动,后者是生产物资产品或具有物资载体的非物质产品的劳动。从马克思“总体工人”的概念来看,“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须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按照此定义,建筑设计工人的劳动是生产工人劳动的向前延伸,尤其是建筑设计师的劳动属于创造性脑力劳动且能创造出更大的剩余价值,应被纳入到创造性物质产品的总劳动过程中,为资本增值服务,应算作生产性劳动。同样,房地产的管理人员也应属于生产性劳动,而营销人员的劳动属于流通环节了,不属于生产性劳动[5]。 房价中的m部分为剩余价值,m/v则为剩余价值率,如果用m/(c+v)则变成了利润率,马克思认为由剩余价值率向利润率的转变掩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本质。利润为预付资本的增值额,在货币形式上表现为生产资料价格、生产性劳动工资和利润。利润作为资金使用的回报,房地产企业也需要利润以维持资金流通和生产继续,其利润的计算应是平均利润,但不是房地产业的平均利润,而是社会平均利润。房地产企业的定价是在平均利润的基础上加上一个行业超额利润,以此造成房价的虚高,再加之房地产业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属性,从而更加剧了泡沫的产生。 3.我国房地产价格泡沫的度量。衡量房价是否有泡沫的思路之一是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一般认为房价收入比为H/In=1左右为房价的合理区间,11.5则为恶性泡沫。 注:ΔH为房价的增长率,H/In为房价与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其中2011年的数据为前三季度数据。原始数据来源为天相投顾有限公司开发的金融数据库 我国2007~2011年房价增长率和泡沫的度量如表1。全国的房价增长率2007~2011年分别同比增长16.1%、6.4%、16.3%、8.1%和11.1%,除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10年我国房地产调控增幅有所放缓外,其余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0%。全国的房价收入比则变化不大且在1上下波动,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全国的房价是比较合理的,不存在泡沫。我国4个直辖市的房价则差异性很大,京、津、沪三市均存在严重的房价泡沫,尤以上海、北京最为严重,且房价波动剧烈。房企与政府间存在多重博弈,在紧缩政策下,房企采取不降价的行动,而在宽松政策下,房企则加快房价的上涨。重庆的房价也在快速上涨,但还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不存在泡沫。事实上在类似于重庆的二线城市,房企在近几年加快了涨价步伐和开发力度,尤其是在政府对一线城市加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 三、房地产泡沫产生的根本原因: 绝对地租与级差地租 房地产业是地产业和房产业的总称,它作为一个统一的组合产业在国际上已成为惯例,其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是始于资本主义社会。但人类对土地的使用自有人类就开始了,且人类文明的长足进步与土地密切相关,正如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进入商品经济社会后,商品经济和生产力的空前发展使得国民经济的部门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土地和土地上建筑物也迅速商品化。房地产业不但成为与其他一切部门、行业并立的一个独立行业,而且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它甚至成为经济兴衰的关键,牵动着整个经济的消长变化。房地产业除了正常的经营业务外,还出现了投机经营,这既危害了社会生产的正常发展,又加速了资本和生产的集中,刺激了更大规模的扩大再生产。 土地私有制与生产关系密切相关。人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且这种生产关系是以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它同时又是决定社会形态性质的基因。土地不是人类劳动的生产物,它作为人类生产不可缺少的要素,作为人类生产和生活的自然载体,在生产力尚未发展起来之前是自然而然地被人类共同所有,但并不存在所有和占用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使用土地,使生活上能够定居下来,形成所谓部落、氏族,因而就占有一定范围的土地,再加上土地是不可人为移动的,部落氏族彼此定居和占有的土地就不能互相移住,形成了土地在部落氏族范围内的公有,这便是土地所有制产生的原因。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生产资料都私有化了,土地也出现了私有化,于是就产生了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的分离或结合,租赁关系也随即产生。土地的资本主义租赁形成了土地所有者、土地资本主义经营者和生产工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是土地使用者经营成果的一部分。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并依据土地肥力的优劣、离市场的远近和土地上的生产设备,向土地租赁者收取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地租即为土地所有权的报酬,实质是将土地分期分次进行买卖,如果将若干年的地租一次性付,就成为土地的价格,使没有价值的土地成为可以买卖的商品,实现了土地商品化。土地价格与地租成正比,与银行利息率成反比。人们根据利息率的高低来预测地租和地价的变动趋势,也就为土地炒作提供了可能。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地价为零或者非常低,但土地的国家所有并不等于无所归属,也不意味着全由国家及其政府利用行政手段统包使用,而是也存在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支配权等分离的经济条件,与之相关的房地产业就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土地的开发过程逐步实现低地价向高地价的转化,地租同样存在着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前者是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绝对垄断有关,后者是由土地位置和投资不同而产生,在市场经济下通过不同地段的不同价格表现出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把大部分级差地租收上来,作为专用款投资于城市基础设施,便又产生了更大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这几种地租在要素市场化过程中逐步显现并在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分配,加上强制拆迁和占用耕地,形成了“圈地剪刀差”,便成为房地产业超额利润的来源,这就既成为其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泡沫经济产生的特殊因素[6]。 地租在我国表现为土地购置费 2007年全国的土地收入为4 866亿元,到2010年则为9 992亿元,上涨幅度为101%。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涨幅则更大,北京2007年的土地收入为293亿元,到2010年则达到1 292亿元,涨幅为341%,上海2007年的土地收入为131亿元,2010年则为449亿元,涨幅为243.7%。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断地增加,从土地收入与财政收入之比来看,全国2007~2011年分别为0.19、0.19、0.19、0.25和0.20,说明我国的财政收入也是不断增加的。像北京、重庆等市的财政收入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很严重,北京的土地收入/财政收入比2007~2009年为0.2左右,但到了2010年则达到0.54,重庆的这一比重最高达到0.39。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土地成交价格的持续上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对土地的需求大大增加,导致地价不断上涨,尤其是土地政策2002年由划拨制度转为“招拍挂”制度后,地价更是突飞猛进,而地价的上涨,直接带动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导致很多地方政府依靠卖地来增加收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也越来越大。其次,货币政策的变化也导致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尤其是从2003年开始的宽松货币政策。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地价上涨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房价的过快上涨,所以,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地价的过快上涨是房价飙升的主要原因。全国土地成本占房价的比重为0.45左右,在2010年则高达0.52。而北京、上海两市的地价/房价比则更高,北京2007~2009年为0.6左右,到2010年则达到0.99,2011年上升到1.23;上海2007~2009年为0.9左右,到2010年则达到1.22,这说明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在于土地购置成本过高,加上对商品房过度炒作,全国各地惊现“地王”,严重歪曲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注:土地收入为房地产企业的土地购置费,地价为房地产企业土地购置费除以购置土地面积,L/H为地价/房价比,L/I为土地收入/财政收入比,L为土地收入。原始数据来源同表1,2011年为前8个月份的数据 绝对地租的背后表现为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在我国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其名义所有者为各级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使得地租上涨过快;建筑地段的级差地租表现为其地理位置的好坏,建房用地的稀缺性助长了地产商的投机性,地租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是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 四、房地产高涨的直接原因:行业 平均利润差距过大 马克思认为平均利润率就是社会总资本的年利润率(亦称一般利润率),是指资本家阶级每年生产的剩余价值同社会范围内全部预付资本的比率,它体现了职能资本家之间分配剩余价值的关系。平均利润率是由全社会各个产业部门不同的个别利润率,在竞争规律作用下,趋向平均化而形成的。各个产业部门不同的利润率的形成取决于三个主要因素:剩余价值率、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周转速度。由于各个产业部门获得不同的利润率使得等量资本获得不同的利润,必然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竞争,也就会出现资本在不同部门间的转移。这种转移包括资本增量投向高利部门与资本存量由不利部门抽出投向高利部门。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过程是通过部门之间的竞争将全部利润在各部门间重新分配的过程,表现为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即平均利润[7]。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虚拟经济获得了无可比拟的高回报,资源大规模地从实体经济抽出流入房市、股市、债市等,推高了资产价格,而虚高且不断增高的资产价格更进一步吸引着更多的资源向虚拟经济部门集中。资源向房地产市场高度集聚会使其资源相对于利润率来说严重供过于求,实体经济部门因资源抽逃而难以为继,且实体经济部门对资源的使用成本由于虚拟经济的拉动而不断提高。在房价泡沫破灭之前,一个共有的规律就是流动性在虚拟经济领域过剩而在实体经济领域奇缺,投资于资产的回报畸高,经济规律强行发挥作用,新的平衡以生产力的巨大破坏为代价,通过财富与收入分配格局重新调整而重新趋于均衡。由于股市的熊市要多于牛市,而债券的收益率远低于通货膨胀率,故社会上的资金疯狂地向房地产市场聚集,造成了房价的高速上涨。 我国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如表3。全国工业企业的行业利润基本上为6%左右,历年变化不大;而房地产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要高得多,考虑到数据收集的便利性,我们以中国证监会的房地产行业中的13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其采取简单的算术平均,结果发现2007~2011年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分别为344%、99.4%、190.9%、69.5%和174.8%。用马克思对资本家贪婪的描述:“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胆壮起来;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它就会不顾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它就敢冒绞首的风险。”[4] 我国房地产行业不但吸引着原来从事房地产的企业,还吸引了大量的国有企业,全国有约70%的国有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加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以及置业者对从事房地产的投机的热情,加剧了房价的高涨,尤其是非理性对房价泡沫的推动。 自2002年以来,我国商品房改革加快,房价上涨也随之加快,房地产业作为基础行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日益显著。一方面它加剧了社会资源向房地产企业、政府和银行聚集,结果便是政府越来越富而人民相对来说越来越穷,在城市里很多需要购房的年轻工薪阶层有许多成为了“房奴”或买不起房子成了“城市飘着的一族”,造成民生问题严重;另一方面社会资本过度地向房地产业聚集,不但加剧了房价泡沫,一旦破灭则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作用,而且资本向房地产业的过度集中剥夺了其他行业的发展,尤其是作为基础行业的现代制造业,这是造成国民经济“生产性缺失”、增长乏力乃至导致债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注:原始数据来源同表1。截止2011年11月25日,沪深两市共有房地产企业132家(剔除掉被ST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房企的平均利润率为2007~2011年的净利润率做简单算术平均五、房价高涨的加速器:虚拟资本与 信用杠杆 马克思指出:“交换过程同时就是货币的形成过程”,“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资本最初表现为货币,但货币不一定是资本,资本与货币的区别在静止状态下看不出来,只有通过运动状态即流通才能显现出来。资本流通公式是:货币-商品-货币(G-W-G),在这里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商品,然后把商品卖出去,重新获得货币。资本流通过程从买(G-W)开始,以卖(W-G)结束,其结果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价值上,因为交换是等价的,所以只能发生在购买到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也即要获得剩余价值,货币持有者必须在市场上找到一种特殊产品,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创造价值的能力,并且它所创造的价值能够大于自身的价值,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转化为资本,使货币资本化。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本作为纯粹的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职能日益凸现,虚拟化的资本形式不断涌现,虚拟资本不是现实资本,只是资本的“纸质复片”。虚拟资本不但包括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能够定期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而且还包括银行券和不动产抵押,其中就包括房地产[8]249253。 房地产的剩余价值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产,表现为建筑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二是地产,表现为土地价格的剪刀差。房地产业的虚拟化与金融机构对其的信贷支持,加速了房价的高涨和泡沫的形成。Bernanke,Gertler和Gilchrist也提出了“金融加速器机制”原理,信用市场各个变量的内生变动会放大和扩展宏观经济的动荡[9]21。房地产业的投资和投机,从供需双方来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作为供给方,使得房地产企业获得的信贷支持占全部资金投入的50%~80%,在京沪深等发达城市房企获得的信贷支持更高;作为需求方的置业者一般也是从银行获得贷款,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为30%~4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在50%左右。据此推算,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使得房价上涨的速度提高了2~5倍。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视角解释了泡沫的定义、房价的构成和度量,并对我国房地产价格高涨乃至泡沫形成的根源、直接原因和加速器进行了分析。房价泡沫可以定义为房地产价格对其价值的严重背离,背离程度越大泡沫越严重。房地产价格由房产价格和地产价格两部分构成,房产利润的来源是建筑工人的剩余价值,从事房地产设计、管理等脑力劳动者创造出的剩余价值更多;土地本来没有价值,随着土地商品化也有了价值。我国房地产价格自2003年以来持续快速上涨,从房价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来看,全国房价包含的泡沫不大但京津沪等一线城市中则存在恶性房价泡沫。我国房价高涨的根本原因在于地租过高,即土地成交价格快速上涨,加上土地成交量的快速放大,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增加迅猛,出现了地价与土地财政收入双双快速上涨的格局,“圈地价格的剪刀差”成为房地产业超额利润的另一个来源。我国房地产价格高涨的直接原因是其平均利润率过高而吸引了过多的社会资本,而房地产价格的虚拟化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其提供的金融信贷杠杆则成为房价高涨的加速器。 我国房地产价格高涨会造成一系列的后果:一是社会资本过度地向房地产行业聚集,造成资源过度地向政府、银行和房企集中,造成了国富民穷,出现了典型的民生问题;二是房价过高乃至出现泡沫,泡沫一旦破灭则会给实体经济带来灾难;三是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乃至支柱性行业,资源过度在房地产业聚集会剥夺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机会,尤其是起着基础性作用的现代制造业,造成了生产性缺失和社会经济增长乏力;四是伴随着房价高涨地价也飞速上涨,形成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一旦房价泡沫破灭会导致严重的政府债务危机。 因此,要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让房价趋向合理,首要的问题是控制过高的地租,主要途径有二:一是逐步摆脱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可以尝试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制改革来实现,让地方政府有更多的财权;二是降低地租甚至使地租为零,土地本身并没用价格,国家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就是较好的举措。其次是要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间有比例地协调发展,降低社会资本在房地产业的过度集中,让国有企业退出房地产领域,鼓励资本向新兴制造业转移,同时也要丰富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并拓宽投资领域,避免过度炒作房地产。再次,抑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过度,合理利用信贷杠杆和虚拟资本,避免金融机构对房地产泡沫的过度放大,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应对信贷流向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比如更多地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市场“限购令”的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思考 摘要:限购令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二次调控中,经中央宏观调控部门授权,由地方政府行使行政职权制定并在一定期限内执行的,针对本区域内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势,以限制一定条件的居民家庭從事商品房屋自由交易的权利能力的方式,降低市场投机成分,從而达到规范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目的的政府行政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限购令本身具有丰富的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基础理论支撑色彩。运用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相关理论评析限购令,有利于從更深层面理解限购令内涵及其本质。当然,限购令在手段运用上存在着诸多不足甚至争议,也须從两方面理论的深层次上进行反思与推敲。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调控;限购令;法经济学;经济法学 楼市新政之中,限购之令频出。在法律层面探讨限购令,通常的路径必须先從政策文本的具体规定中来提炼其概念或内涵。出于立论与探讨重心的异样,本文对限购令内涵的论述将予以简化,而将着重对限购令的法律属性进行探究,由此阐明其实施的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的若干理论基础,以從正反两方面来对其进行全面审视其“利弊得失”,以推进健康、合法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一、限购令之政策起源、法律属性和实施概况 (一)政策起源及其依据 中央宏观调控机构分别于2010年4月和9月,2011年1月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意见。從内容上看,三项政策,层层递进,旨在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运行出现良性变化,通过继续有效地遏制房市投资投机性因素,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最终逐步解决城镇居民家庭住房问题。除了沿用及完善传统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利率政策、住房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外,为了应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的房市运行背景,后者《通知》中的第二条第二项中“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中关于“限购令”政策出台的授权性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这就是“限购令”政策原始“文件”和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限购令的“法律(或政策)依据”。 (二)法律属性及其认识 对限购令内涵的认识,可從各地出台的政策文本的内容中予以探究提炼。從各地版限购令的具体内容来看。本人认为,限购令是指限制或禁止构成一定条件的民事主体通过(或不通过)融资手段来购买(或交易)商品房屋权利的普遍性行政指令。尽管限购令本身不是通过专门的政策文件出台的,但相比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手段相比,其具有法律属性上的特殊性。正确看待限购令之价值属性,必须做到两点,一是将限购令界定为一种法律手段,并将其“政策法律化”;二是限购令作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中的一环,而不是孤立地将其看待。并且不能简单地通过房价涨跌来评判其价值。限购令只有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手段协调一体,才能真正從积极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目的。 (三)实施概况与趋势 截至目前,全国至少有50个左右城市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房屋限购措施。总结归纳各个城市限购令的具体内容,可以对限购令做出如下几点基本认识:第一,限购令基本上都是规定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居民购房套数,但具体限购期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城市规定了明确的实施期限,如福州、海口、温州三个城市均将限购令实施期间届满之日定在2010年12月31日;第二,大多数限购令区分户籍内外来规定不同程度限购政策,一般是对户籍外的居民给予了更严格的限制;第三,限购令不仅规制一手商品房市场,而且将二手房也纳入其规制的客体范围:第四,有些城市在基本限购措施外还施加了其他相关规定,如广州的“未满18岁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境外购房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等;第五,有些城市明确规定了违反限购令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是“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办理)房地产登记”。從目前实施的效果来看,“限购令”确实起到了抑制房价非理性的上涨趋势。加之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能预见限购令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实施下去。 二、限购令的经济学与经济法学分析进路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限购令内涵较为简单,无非是各地方政府在全国房地产二次调控中,经由中央调控规制部门授权,针对本地区房价上涨过快的现状,由各个地方城市有关市场调控和规制的有权机关出台实施的临时性的旨在遏制本地区房价过快上涨,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居民购房数量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规制干预的政策措施。那么,如何在国家针对楼市的调控政策整体框架中從更加深的理论层面认识限购令的内涵、现状、缺陷以及完善。笔者认为可以從经济学与经济法学若干理论出发来深入探究限购令的本旨与内涵。并且提出完善我国当前楼市宏观调控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限购令的出台在社会上充满着争议,在学术界引发了关于合法性与合理性纷争。在经济学界普遍所持的观点认为,限购令是对市场运行与市场机制的粗暴干预,是用计划的手段干预自由的市场,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本旨目标相违背,并且已经是对居民个体的民事基本权利一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民事法律行为自由等的无理限制。在经济法学理论界,则似乎存在着与上述观点不同“味道”的见解,市场机制從来就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带来经济机制充分运行与发展的同时也会产生不可避免的诸多“负外部性”,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市场的失灵将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需要通过国家某种形式与程度上的外部干预来消除市场机制的这种缺陷,而限购令可能正是体现这种国家适当干预的“一剂良药”。“合理的现代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技术生产手段,而且需要一种可靠的法律体系和照章行事的行政管理制度。”笔者认为,在当今中国存在的经济运行制度市场化趋向转型与现有制度结构与内在运行机制逆趋向型本性体制矛盾下,衡量任何一种针对这种转型市场运行的规制措施的标准应当是多元化的,具体应当做到“四个统一(或协调)”:一是转型目标与转型手段的统一(或协调);二是多元价值利益与核心价值利益的统一(或协调);三是社会总体利益与个体局部利益的统一(或协调);四是政策意图的扩充性与法律规定的局限性统一(或协调)。文章则将具体针对这四个“统一(或协调)”,分别從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人手来论证限购令所具有的“工具合理性”。但是不能对限购令的合法性就予以认定,限购令在行政法制领域自身就存在问题,在私权法制与经济法制领域也存在着诸多超越法规限定的情形。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行政调控的经济学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认为,由于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特殊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不是也不应该是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单纯的经济调控手段效果有限。目前我国政府实施的行政调控手段应该常态化、广泛化、制度化。 关键词:房地产 市场 行政调控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是属于不动产范围,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不可或缺性、稀缺性、地域性、不同质性、使用价值的稳定性和价值的相对增长性的特点。基于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特殊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不是也不应该是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目前我国政府实施的行政调控手段应该常态化、广泛化、制度化。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可能也不是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 (一)从理论上来讲,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不能完全市场化 作为完全市场化的条件,商品必须是同质的,供给随着需求的发展而发展,通过前面的分析,很显然,房地产市场不可能具有此特点。住房需要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而且由于供给是有限且确定的,如果完全市场化,势必会有相当数量的老百姓无钱买房,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另一方面,鉴于资本逐利的本性和投机性,导致有钱人投机房产,占有大量的住房资源,并借机抬高房价,造成房价的非理性上涨。目前我国的粮食市场就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还没有完全市场化。 (二)从市场结构看,房地产市场是个垄断市场 作为房地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市场,目前只有一个卖家,即政府,而有众多的买家(房地产商),这无疑是一个完全垄断的市场;而房产市场,虽然从表面上来看,有无数的卖家(开发商)和买家(消费者),但由于以下方面的原因,也是一个垄断的竞争市场: 从整体上看,买方的数量大,力量小,且分散;信息不完全,而相对于卖方的数量而言,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且实力雄厚、集中、信息充分,最重要的是,由于房地产的地域性,不能跨地域流通,区域外的其它买家和商品对它的影响较小,从而使某一特定地区的房地产供应具有相当垄断性。 从供求关系上讲,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的中期,加上我国人口数量极度庞大,以及安家乐业的传统思想观念,使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房地产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加剧这种供求的不平衡,因而从总体上看,供给的规模相对于需求而言是一个很小的数字,从而使供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垄断的性质。 (三)从市场行为看,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诸多问题 土地买卖虽然实行招拍挂制度,但由于土地供给的唯一性和稀缺性,土地价格基本上是垄断价格。 房屋价格虽然实行市场价格,但是,由于极度庞大的需求和相对较小的供给,从而形成房屋价格总趋势不断上涨,开发商只要竞标得到土地就有利可图;价格失去了市场经济中应有的杠杆调节作用。 由于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在同一条利益链上,加之其强大的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从而使他们能达成默契和同盟,并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倾向,哄抬价格。 消费者行为的非理性。房屋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这种需求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个人的经济实力相适应,它虽然具有一定的保值、增值功能,但是它与传统奢侈品是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强调“居者有其屋”,但这个屋不一定要为自己所有。消费者消费行为的非理性主要表现在对房屋所有权的过度追求和对未来保值、增值的过度预期,基于此,目前有人拥有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 (四)从市场绩效看,政府应调控房价以避免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中央政府不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房价持续的、快速的上涨,它将社会财富从居民向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等机构转移,其不利影响表现在四个方面: 进一步增加社会分配不公和低效率。高房价使大部分购房者在长时间内沦为房奴,社会财富向开发商、银行和地方政府转移,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房地产市场的垄断行为必然会产生低效率,过度投机,必然造成大量房地产资源闲置。 滋生腐败和其它寻租行为。高房价以及由此带来的超额利润使房地产业成为我国的暴利行业,垄断为腐败和寻租行为提供了现实的制度基础。在所有行业中,房地产业产生的富豪最多,腐败现象也最严重。 积累社会经济风险,并引发全面的经济危机。房地产业的虚假繁荣必然吸引大量产业资本聚集,从而形成产业空洞化,社会经济结构畸形。而一旦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必然会引起其他相关行业的连锁反应。 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社会公众不满情绪,如果两极分化超出了人们容忍的底线,或者两极分化对绝大多数中下层民众生存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压迫和威胁,社会将有可能失去理性而陷于动荡和混乱。 单纯的经济调控手段不能解决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的根本问题 (一)高房价的原因分析 第一,土地价格畸高。尽管宏观调控措施密集出台,但2010年末各地的“地王”仍不断刷新纪录。从竞拍的激烈程度看,南昌地王加价逾200轮,广州地王历经222轮抢牌竞赛,南京地王更在350轮竞拍中决出;从总价来看,武汉地王近54亿,广州地王值86亿,北京地王开标总额超过238亿;从楼面单价上看,南昌地王每平方米2万,杭州地王2.5万,而温州地王以3.7万创下了全国住宅楼面价的新高纪录(骆海涛,2010)。 第二,开发商的超额利润。2009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为55.72%。即便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房地产行业仍大受其益。万科实现净利润53.3亿元, 同比增长32.1%。开发商的暴利关键不在成本,暴利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土地升值。 第三,总体上需求大于供求,尤其是少数游资的炒作在一定程度上也推高了房价。 (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经济手段只着眼于调整总需求,没有涉及总供给;尤其对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土地成本没有影响。熊方军、马永开等人(2009)借鉴货币交易方程,形成了一个分析房价和供求关系变化的理论分析框架,并运用2003年以来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梳理十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后指出,各项政策对需求的抑制效果有限,这样不仅没有实现房价平稳的政策初衷,反而加剧了市场的供求矛盾,致使房价迅速上涨。 调控手段对开发商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不能影响开发商追求超额利润的行为。因为大多数开发商经过一定的积累,资金实力雄厚,即便是银根缩紧,对其影响也不大。尽管历经多次调控,尤其2010年内两次严厉调控,但开发商的资金处于可控状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1-10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5.69万亿,同比增长32%;其中,国内贷款1.04万亿元,同比增长26.3%。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加倚重自筹资金,加上预售制、销售回笼以及加快流入的海外资金,开发商不至于陷入窘境,所以有实力的开发商敢于大胆竞标获得土地使用权(骆海涛,2010)。根据2011年6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地产数据,2011年1-5月,房企利用外资266亿元,增长幅度达57.3%;自筹资金12486亿元,增长达到30.9%,而来自国内贷款的资金为5803亿元,增长仅为4.6%(周祺瑾,2011)。 这些手段一定程度上能影响消费者群体中的中产阶层的消费行为,但对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大影响。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20%提高到30%;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交纳个税,征收契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2007年3月到9月,5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最初的2.52%提高到7.29%;2007年9月27日,央行出台新政,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010年4月,国务院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无论提高住房贷款利率,还是提高首付款比例,或者是纳税,影响的主要是中产阶级,对原本就无力购房的低收入家庭更使其无力购房,而对资金充裕的高收入阶层没有根本性影响。 这些经济调控手段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总需求的趋势及预期,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需求。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2万户城镇储户第二季度问卷调查同样显示,在各主要投资方式中,“房地产投资”仍为居民投资首选。在各主要投资方式中,选择“房地产投资”的居民占22.2%,仍为居民投资首选。“债券”取代“股票”升至居民投资第三选择。这充分说明,在房地产的需求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投资需求而非居住需求。 笔者认为在一个非完全市场化的环境里,单纯的经济手段一定会产生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而且不可避免地会误伤一部分本来应该得到扶持的消费者群体。我国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比较多,而且错综复杂,表现形式和后果都比较严重。其产生的原因已经超越了房地产行业以及市场体制自身,寄希望在行业内和市场体制内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理论上不成立,时间上不允许。 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对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要,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缺乏弹性和缓冲。1998年以前,我国主要提供纯福利性住房制度,而1998年实行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住房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供给。我们将所有的房地产需求都推向市场,同时让这个不成熟的市场来解决一切供给和需求问题,结果在供给和需求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下,导致房地产价格连年上涨。 西方各国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必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管制。即使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大多采用市场性住房供给和福利性住房供给并举的模式。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英国和德国等的成功经验表明,单一的房地产市场从来不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唯一出路,建立一个包含房地产市场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才是满足广大民众需求的有力保障。综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当务之急是阻止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预期,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房地产价格回归到理性的水平。从2010年开始的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效果,但有关利益集团的博弈使这种效果并不明显,甚至个别地方还出现了取消限购令的行为。其实,限购令不仅不能取消,甚至应该有决心在特殊情况下采取限价政策。地方政府应该有全局观念、长远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局部的、短期的利益损失换来的是全局的、长期的社会发展,这是转型中不得不经历的过程。 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下降后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这是行政调控能否坚持以及取得成果的重要保证。重要问题是两点,一是房屋价格下降后,消费者会断供,这种违约行为会带来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危机;二是价格下降后,所引起的老业主的群体抵制。这个问题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基础上讲究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各方利益,减少矛盾。否则又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大量加强社会保障房的建设。有资料表明,2013年我国要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但仍然只占需求的20%。保障房建设要从制度上解决资金来源、分配体系、管理体系以及继承问题。 改革土地供应体制。传统的招挂拍制度在垄断体制下一定会导致高地价、高房价。可以考虑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土地实行划拨制、限价制等。对高端市场的用地要继续实行招挂拍制度。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经济学思考 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明确指出政府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这既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延续性同时也表明了调控的难度和政府的决心。政府之所以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作出的选择。 一、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在各个生产部门的配置主要通过价格的涨落以及供求的变化来实现。价格的变化对生产具有调节作用,当某种商品由于需求变大导致价格上涨时,这种商品的生产者获利就会增加,在高利润的刺激下,社会上的资源就会向该行业流动,使这一商品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从而满足人们对这一商品的需求。相反,如果某种商品由于需求量减少导致价格降低,生产者的获利就会减少,于是社会资源就会从该行业流出,从而使该产品的生产规模减小,这样就达到了节约社会资源的目的。价格若在一个合理区间内变化会,它就会在需求和供给之间起一个平衡的作用,在保证人们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又能让有限社会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不被浪费。 前期房价的过快上涨,刺激了对房地产的投机性需求,许多部门和个人纷纷把“炒房子”当成自己的投资渠道,房地产业的投机性需求越来越大,在这一需求的刺激下,房价出现过快非理性的上涨。此时价格的合理变化区间已经被突破,价格已不能正确的反映供求之间的关系,它不但失去了平衡供求关系的作用而且还对供求失衡起了推动作用,对房价的上涨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在虚高的价格的刺激下社会上大量资金源源不断地涌入房地产业,致使房地产业规模空前扩大,房地产业的发展远远超出了人们真实的需求,推高房价的已经不是人们的真实需求而是人们的发财梦。如果政府不及时的挤出房地产业的泡沫,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就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致使经济结构呈现畸形发展,甚至会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要想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使房价步入理性的轨道。 二、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需要 商品房既具有普通消费品的属性又具有投资品的属性。房价上涨对不同家庭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无住房的家庭而言,房价上涨会增加用于住房的支出,使生活的成本增加,收入相对减少。对于有房且用来投资的家庭而言,房价上涨可以使出租和出售的收益大大增加。所以,房价过快上涨会导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初是由不均衡发展起步,但是最终的路径却必然是走向均衡发展,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当下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所在。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恰恰导致均衡发展之路被人为阻滞,不同社会群体间会因为拥有房产数量的不等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甚至由于高房价而失去了依靠自身努力改变人生的机会。所以要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必须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三、保障改善民生需要 房价的持续上涨造成了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一方面是房地产的规模超出了人们真正的需求,另一方面是许多中低收入者很难改善自己的居住质量。这中间一部分人通过贷款购买了房,却由此背负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变成了"房奴",生活质量反而下降。近年来居民用于住房的支出不断增加。在收入一定的前提下,用于住房支出的增加必然会挤占其他消费支出,特别是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的支出。这样要提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要改善民生必须要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把普通中低收入者从高房价的重压下解放出来,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由于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特点,所以如果单纯依靠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调节会导致资源浪费;社会经济不稳定;收入分配不公平等现象。所以政府必须要及时的对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可以说一直就有,但在不同的阶段调控的内容和重点是不同的。这次的重点很明显在于稳定房价,抑制投机。相信通过政府的这一系列调控措施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的腾飞、社会的稳定以及民生的改善。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从经济学理论看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 [摘要]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一路走高,可谓是风光无限。但也让无数的潜在购房者望而却步,造就了无数的“房奴”为房梦而奔波。是什么造就了中国房地产价格的居高不下?本文作者首先从需要的推动、高基尼系数下的贫富差距、土地的稀缺性、国际热钱的流入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然后对如何控制房地产价格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需要 需求 经济学 房地产高价 作者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首先对我国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分析,然后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了如何解决我国房地产价高居高不下的现状。 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中国房地产的价格一路走高,可谓是风光无限。但也让无数的潜在购房者望而却步,造就了无数的“房奴”为房梦而奔波。是什么造就了中国房地产的居高不下?下面作者将从四个方面解释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需要与需求 1.理论分析 需要是人的本能反映,它源于自然性要求和社会性要求。是有机体感到某种缺乏而力求获得满足的心理倾向,它是有机体自身和外部生活条件的要求在头脑中的反映。 经济学中需求是在一定的时期,在一既定的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 在经济学中,必须区分需要不等于需求,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求是指既有愿望,又有支付能力的需要。如果没有支付能力,则不能将需要称为需求。形成需求有三个要素:对物品的偏好,物品的价格和手中的收入。需要只相当于对物品的偏好,并没有考虑支付能力等因素。一个没有支付能力的购买意愿并不构成需求。需求比需要的层次更高,涉及的因素不仅仅是内在的。所以在经济学中,必须注意不要将两者混淆。经济学的基础分析工具是需求与供给理论,而非需要与供给理论。 同时由于文化习惯等原因,中国人对于购买房屋等类的固定资产是有着强烈的心理偏好的,即商品房是缺乏弹性的,需求量对于价格变动的反映欠敏感,需求量随价格的变动变化下。同时,对于缺乏弹性的商品,提高商品的价格会使厂商的销售收入增加,这也为商品房价格的提升奠定了理论基础。 2.实际分析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口增长快,而且城市化水平低,农村人口多。因此,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迁移到城市中来,形成了对商品房的庞大需要。但是有了需要并不一定能形成需求,因为刚刚进入城市的很多人并没有购买商品房的经济能力。所以,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商品房的需要量大于需求量。 通过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可知,商品价格是指有市场上商品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决定的均衡价格。但是,现实中往往将需要和需求混淆,错把需要当做需求,而没有注意到两者的差别。由于房地产供给的有限性和房地产商的极力宣传,大家错把需要曲线看做需求曲线,需要曲线的需求量大于需求曲线,同等供应曲线条件下,商品房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形成了高房价。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商品房的需要量不断加大,而需要住房的居民收入的增长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商品房的高价位一次次被刷新。 按照常理推断,既然我国商品房价格形成是由市场需要曲线和供给曲线决定的,市场需求量被高估了,那么多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会冲低商品房的价格并形成商品房滞销的局面。但现实为什么常常出现商品房热销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利润的趋势,大家认为商品房的价格会持续走高。因为按照现实中参照的市场需要量,商品房市场的供应量还较小,商品房市场处于供小于求的局面,存在升值的空间。而且商品房是缺乏弹性的商品,需求量的变动随价格变动不敏感。同时,由于受土地等因素的制约,商品房不可能实现无限的供给,这就进一步坚定了大家对商品房升值的信心,这样就造成了我国商品房极度热销的场面。 (二)高基尼系数下的贫富差距 在前半部分的介绍中作者指出,由于经济承担能力的因素,我国众多对商品房的需要没有转化为需求。那为什么多开发的商品房还是依旧被销售出去了呢?这是因为我国居民贫富差距大,富人虽少但富裕程度相当高,趋于利润的追逐,他们把商品房作为一种投资的手段,大量买进并炒作商品房,进一步加剧了商品价格的居高不下。 2009年我国的GDP总量位于世界第三位,表明我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我国的贫富差距大,穷人太穷、富人太富。社科院的2011年《社会蓝皮书》中指出,2010年我国人均GDP预计超过40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并不缺钱。在本书中还指出,全社会总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基尼系数目前在0.5左右。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富人的富裕程度和穷人的贫穷程度都会超乎我们的想象。由于城市化进程等原因对于城市商品房的大量需要,商品房存在升值的空间,富人为了获得升值利润,将房地产作为其投资的一种手段,大量买进炒作商品房,待高价时卖出商品房以赚取差价。 由于较高的基尼系数,中国富人的资金持有量相当可观,同时商品房的升值空间比较明朗,所以中国富人的大量买进和炒作房地产,极大地促使了中国商品房价格的提高。 (三)土地的稀缺性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依赖于土地,甚至可以说地理区位因素可以决定房地产的价格及档次。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供应量是有限的,而且每一区位的土地都是独一无二的。可见,土地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土地具有不可再生的稀缺性和独一无二性,加剧了房地产开发商对于土地市场的竞争,竞争的加剧促使了土地价格的不断提高,“地王”的记录也一次次的被刷新。土地的价格最终会分摊到商品房的消费者手中,这进一步加剧了商品房价格的攀升。 同时,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管理者,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对于地方的考察基本上还是“唯GDP论”:GDP高,地方政府的绩效则高;GDP低,地方政府的绩效则差。因此地方政府为了创造更高的GDP和更好的绩效,也在推动土地价格的持续攀升,进而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四)国际“热钱”的流入 热钱的流入也在推动中国房地产价格的一步步持续走高,在所有的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因素中,热钱的流入是最可怕的,它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甚至中国整体经济的打击可能是致命的。我国尚未发现境外“热钱”有组织、大规模流入境内。违规流入的“热钱”多采取“蚂蚁搬家”方式,呈现多点式、渗透的特点,从去向上来看,部分“热钱”流入后直接或辗转流入房地产市场,推动房地产价格继续走高。 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解决措施 认清原因是途径,解决问题才是目的。下面作者将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探索解决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途径。 1.认清房地产市场的需要与需求。需要是人的本能,需求才会创造市场。因此,应该分清房地产市场上的需要与需求,以需求为基础来对商品房进行定价,避免因高需要、低需求造成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居高不下。 2.创造社会公平,避免两极分化。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一直是专家学者探讨的重点,但也是众口难调,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但是,我国的基尼系数太高,两极分化太严重似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因此,国家要进一步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注重效率的基础上也要注重公平的因素。 3.改变地方政府评价指标体系。中央政府在对地方政府的评价过程中,要改变“唯GDP论”的方法,更加注重地方政府的综合执政能力,防止地方政府为了追求高GDP而提高转让土地的价格。 4.抵制热钱,发展正常跨境资本流动。国家相关部门在发展正常的跨境资本流动过程中,也要严查热钱,抵制热钱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甚至是整个经济体系的打击。发展正常的国际贸易,抵制不合理因素对我国经济体系的打击。 论文中,笔者从需要的推动、高基尼系数下的贫富差距、土地的稀缺性、国际热钱的流入等四个方面分析了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并对如何解决房地产价格的居高不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为推动房地产高价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当今房地产价格的经济学解释 摘要: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的飙升以及政府出台的各种调控政策成为了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之一,房价的微小变动牵动着很多人的神经。对于房价的走势尽管已有很多的方法和角度进行预测,但都过于复杂,本文意在从最基本的供给需求曲线角度给予一解决方案。 关键词:供给需求曲线 房价 限购 经济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十分强的学科,它在人们寻求对社会经济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中产生,并随着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在现代,经济学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并也对普通人的生活观念产生巨大的影响。而整个社会对房地产价格的关注和讨论就是其中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明。由于房地产价格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人们不由自住的想要从经济学中寻找到答案,期望能够对当今社会高昂的房价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能够预计未来房价的走势。 本文主要是从经济学最基本的供求原理角度出发,解释当今社会房地产价格形成的原因,以及社会上一些热点问题对未来房价可能造成怎样的影响。 一、 经济学中的供给需求理论 在整个经济学中,价格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价格又是由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决定的。需求在经济学上被定义为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下,消费者愿意而且有能力购买的商品的数量。可以看出,满足需求的条件一般有两个:一是有购买的欲望,二是有购买的能力,所以需求有时又被称为有效需求。只具有购买的欲望而并没有购买能力并不算作需求。 供给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一定的价格水平下,生产者愿意而且有能力提供的商品的数量。行业的短期供给曲线一般是向上倾斜的。但是从长期来看,行业的长期供给曲线产生多种情形,不再是必然向上倾斜的:对于成本不变行业,供给曲线是水平的,表示厂商能够在给定的价格内提供任意量的商品,例如饮料行业;对于成本递增行业,供给曲线是向上倾斜的,表示随着供给量的提升,商品的价格也会升高,例如房地产行业;对于成本递减行业,行业供给曲线向下倾斜,表示随着供给量的提升,商品的价格会逐渐下降,例如需要大规模基础投资的铁矿石开采行业。而生产成本的变化是直接与生产要素的稀缺性以及其他原因相关的。 商品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共同决定了市场上商品的价格和成交量。 二、 房地产价格决定中的供给需求因素 房地产作为一个在市场的交易的商品,它的价格也主要由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但是与其他商品不同的是,房地产作为一项不动产,无法移动,所以不同地方的房地产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看作是不同的商品。并且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它的供给和需求曲线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1.房地产价格决定中的需求因素 在需求方面,由于住房是每个人最基本的必需性需求,所以普遍认为中国的住房需求十分巨大,但其实这种观点并不完全准确。根据需求的定义,购买的欲望和能力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称之为需求。购买的欲望每个没有房子的人都有,但是在购买能力方面,由于房价较高,其实已经超出很多人的购买能力,所以并不能全部都认为是需求。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要推出政策性住房的原因,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只有购房的需要而没有购房能力的这部分群体的居住问题。 具体的可以把具有住房需求的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有完全能力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比如拥有一套以上房屋的人,在房地产市场上的投资(机)者亦属此类;第二类是基本能够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比如那些个人房屋价值占到个人总资产的主要份额,每月按揭支出占当月收入中重要份额的人;第三类是没有能力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既对房屋既有需要,但是在目前和可预见的将来没有购买能力的人,政策性住房的主要照顾对象就是此类,这点将在后面做详细说明。第一类和第二类可以看作是符合需求定义的有效需求,但是他们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对于第二类,基本具有购房能力的人,这部分人购买房屋与否的主要考虑因素除了有未来房价的预期之外,更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具有承担当前房价的能力。虽然他们是否买房的决策也受到未来房价预期涨落的影响,但是这更多在短期内起作用,由于对住房的需求有一定的刚性,当能够承担当前的房价并且未来房价走势较长时间内仍然不明朗时,这部分群体会较多的选择进行买房。相比较于未来的房价走势,他们更多的是考虑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以及当前的房价是否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因此,当前的商品房的价格对需求有直接的影响。由于对当前房价的敏感性,所以当总需求主要是有这部分组成时,需求曲线相对平坦,即价格的较小变动可能对房屋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 相比之下,对于第一类有能力承担一套以上商品房的房屋需求者,由于已经拥有自己的必需的居住性住房,多余的房屋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投资品而不是生活必需品。所以对于这类商品房的需求不只受到当前房价的影响,还更多的受到未来房价预期的影响,并且他们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要高得多。即使当前的房价较高时,如果有对未来良好的预期,这部分的需求仍然会十分旺盛。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们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市场上普遍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仍将十分巨大,这也直接导致了当前这部分需求的庞大,并且与第二种需求相比,这部分需求对当前房屋价格的敏感度也较低。如果市场上总的需求主要是由这部分需求构成的,则需求曲线相对于第二种需求情况下更为陡峭。 综合而言,当房屋价格较低时,较多的人能够承担房屋价格,需求以第二类为主,而当房屋的价格升高时,很多第二类需求者被排除在需求的行列之外,从而需求中第一类所占的比例将会增加。总体的表现为房屋价格较低时,需求曲线趋向于平缓,随着房屋价格的逐渐身高,需求曲线的斜率也变得越来越陡峭,如上图所示。 2.房地产价格决定中的供给因素 房地产作为一项比较特殊的商品,它的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土地具有非常大的稀缺性,这也直接导致了房地产的稀缺性,它不可能向许多其他的商品那样具有较大的供给弹性。当房地产的价格升高时,土地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导致成本增加,成本的增加反过来会抑制房地产的供给,所以对于房屋价格的供给弹性相对较小,供给曲线相对陡峭。 三、供给和需求曲线的移动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在经济发展的一般过程当中,整个社会的收入是随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而逐渐增加的,人们的购买能力也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渐的增长。但是,收入的增长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地影响是不同的,最终也会对房地产的价格和一定时期内的房地产成交量产生不同的影响。 1)在需求方面,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增强人们对商品房的购买能力,但是由于现在社会收入分配结构中,资本所带来的收入要远远大于劳动所带来的收入,收入分配不均现象将在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而在以上的对住房需求者的分类中,第二类基本能够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主要是以劳动收入为主,第一类完全能够承受房地产价格的人是以资本所带来的收入为主。所以虽然收入的增长都会增加两类人的购买能力,但是对两类人的影响并不完全相同,总体上看,对第一类人收入的增加幅度会大于第二类人收入的增加幅度。供给曲线会向上移动,并且需求曲线左侧陡峭的区域会变得更加的陡峭。 2)在供给方面,收入的逐渐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一步步推进导致房地产需求的逐渐增加。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又会促进房地产的供应并且会抬高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成本,即在同一价格水平下,土地的成本增加会导致房地产的供应量会减少,供给曲线也要向上移动。 3)在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都向上移动的情况下,成交价格和成交量也会随之增长,但是两者增长的幅度和产生的影响也决然不同。从长期看,房地产的价格终归是要由收入来支撑的,所以在同一价格水平下,房地产需求的增加幅度要大于房地产供给的减少幅度,才会使总的收入影响为正。需求曲线的上移幅度要大于供给曲线的上移幅度。但是具体的,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均导致高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幅度大于低收入者的增长幅度,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对第二类需求造成的影响要大于对第一类需求造成的影响。同时,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也会给第一类投资性的住房需求产生未来仍有可能进一步上涨的良好预期,需求曲线左侧部分的斜率趋向于陡峭。最终造成第二类需求占总需求的比例下降,投资性的需求占总需求的比例逐渐上升。 另外由于房地产供应的有限性,房地产成交量的增长幅度也要小于房地产价格的增长幅度。总体上看,收入的增长最终表现为价格的大幅上涨和成交量相对的小幅上涨,自住性房地产需求在总需求中所占的比例逐渐下降。 四、政策性住房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分析 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的特点。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房屋价格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对正常市场中的商品房造成的影响是一样的。一方面,政策性住房的对象主要是没有能力在以市场的价格在购买商品房的住房需求者,所以主要是指第三类的住房需求者。由于政策性住房的照顾,他们不需要再以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房,可以说把这部分住房的需求分流出去。但是实际上对市场上商品房的有效需求并没有产生想象中大的影响,因为对于这部分需求,即使是不分流出去的话,这部分群体仍然没有购房的能力,所以并不算作是有效需求,他们的分流对市场上的有效需求没有影响。 另一方面,供给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需要大量土地的。土地的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不改变原有商品房土地供应的情况下,另外对政策性住房进行土地供应;第二种情况是把原本应供应给商品房的土地拿出一部分转作政策性住房用地。虽然两种情况都存在,即一方面增加土地的总的供应量,同时另一方面又把原本属于正常房地产的用地划作是政策性住房用地,由于土地的有限性,更多的是以第二种为主,这就相当于是减少了商品房土地的供应。进而对商品房的供给产生负面的影响。 一方面是需求的不变,另一方面是供给的减少,综合两方面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策性住房会对正常市场上的商品房房价产生正向的影响,推动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五、限购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分析 现阶段,由于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各主要城市纷纷出台政策,限制外地人以及第二套住房的购买,被俗称作是“限购”。“限购”政策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在需求方面,“限购”对第一类需求产生了重要影响,导致第一类需求者即使有购房的需求及能力,但也无法实际实施,因此第一类需求大额减少。对于第二类需求,基本生活需要而购房,对于本地人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而外地人在本区购房会产生较大影响,但鉴于一般外地人购房比重占总购房比重不大,并且很多外地人购房是属于第一类需求范畴,因此可以合理认为“限购”政策对第二类住房需求产生了较小的影响。具体到需求曲线上,需求曲线向左移动,即在同等价格下需求量减少,并且对于价格较高的住房的影响程度大于对价低的影响程度,需求曲线上部分左移量要大于下部分左移的量。 在供给方面,“限购”政策对供给的影响较小,并且更多的是间接的通过影响需求进而影响供给,因此暂且忽略不计。 在供给不变的情况下,最后的结果就是成交量的大幅下降以及价格的小幅下降,如果政策长期持续下去,将对房地产供应者的现金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供给曲线。 以上就是从最基本的供给需求曲线出发,探讨房地产价格的决定机制,如果要更加准确的研究,还应该考虑很多其他因素,但是这些因素最终也是通过影响供给需求进而对最终的价格产生影响。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下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学评价 摘要:住房保障制度作为当前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文章从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出发,重点分析了住房保障制度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内在机理,揭示了其在增加住房供给、拉动住房需求方面的经济学作用机制。 关键词:房地产;宏观调控;住房保障;评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提速、土地价格不断飙升,高房价已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民生问题,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房价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拦路虎。作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重要组成部分的住房保障政策,已紧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11年6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国将在今年完成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未来5年开工建设约3600万套保障房,这为我国未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明了方向。因此,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如何正确理解及评价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学作用,对保持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概念 住房保障制度通俗地讲就是住房领域的社会保障,是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以保障满足国民基本住房需求所做出的多种制度安排。在一个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中,住房保障的对象,从狭义上讲是对少数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的特殊保障;从广义上讲,是对广大社会成员以提高其住房消费能力而提供的普遍的住房保障。特殊保障是对少数贫困群体的一种社会救助;普遍保障是对广大社会成员提高住房消费可支付能力的一种扶持。换言之,普遍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基石,而特殊性住房保障制度则是为了救助弱势群体,体现的是社会公平与互助,而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应是特殊性住房保障与普遍性住房保障的有机结合。因此,保障性住房可以定义为那些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价格、租金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 政府救助和扶持的保障对象不同,保障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可以是实物保障,也可以是货币保障;而从保障切入点或方式上讲,又可以将住房保障分为住房供给面和需求面的保障,前者主要是由政府直接出资兴建住房并分配给保障的对象,后者则是政府通过收入补贴、税收减免、信用担保、金融扶持等方式增强保障对象的住房可支付能力。尽管住房保障的对象不同、政府救助和扶持的方式不同,但政府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人人住有所居”。 二、制度评价的理论依据 住宅保障制度作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应符合经济规律。因此,了解相关经济理论对制度评价具有特殊重要作用。 (一)“准公共物品”理论 经济学所谓的公共物品是指政府为社会提供集体利益的物品和劳务,具有消费的排他性、使用效益的外部性和所需费用的共同分担性特征,如国防、教育等。而所谓私人物品指那些消费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而且能够准确地识别其受益产品,如食品、服装等。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就是“准公共物品”或“准私人物品”,如煤气、通信等。 在解决居住问题时,居民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与家庭收入水平息息相关。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就越高,住房就越接近于私人物品;反之,依靠政府优惠政策扶持的程度越高,住房就越接近公共物品。显然,在我国现阶段,对于中低收入人群而言,住宅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具有“准公共物品”特征。 (二)供求理论 供求理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描述供求数量和价格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价格与供给数量正相关,与需求数量负相关。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备性,使得仅靠价格机制的作用难以实现市场均衡,因此需要借助政府的干预来影响市场的供给、需求的数量和价格,引导各市场主体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合理预期,以实现房地产市场资源配置的优化。 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是必需的,但这种干预并不是取代市场本身的自行调节机制,而是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和缺陷。因此,政府制定市场干预政策时,必须准确把握已存在的供求关系,分析房地产市场供给弹性、需求弹性等市场特征,遵循房地产市场短期和长期的供求变化规律。 三、住房保障制度的经济学评价 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住房保障制度作为调控的手段之一,一方面增加了住房供给;另一方面拉动了住房需求,对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失衡,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避免房地产市场因国家调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起到了内在稳定的作用。 (一)保障住房供给 保障住房供给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修建公有住房,直接增加住房供给;二是减少投资者的成本,间接增加住房供给。 1.直接增加住房供给 如图1所示,政府直接增加住房供给时,住房供给曲线向右移动,与住房需求在E′点相交,在较低的价格水平上使供给与需求达到均衡。 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充分发挥了政府行政调配资源的优势,能够在短时间内扩大住房总量,缓解住房短缺。但其弊端也很明显,如政府财政压力过大,而且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作用,不利于发挥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因此,政府直接提供住房仅限于在住房供求矛盾尖锐、住房严重短缺的环境下实施,同时还要注意保持适度。 2.间接增加住房供给 当前,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提供优惠贷款、减免税收、降低土地成本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等形式来减少投资成本,间接地增加了住房供给。 政府采取这些措施的目的是减少修建住房投入要素的成本,降低住房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如图2所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建设成本由于各种供给政策而下降,住房的平均成本曲线和边际成本曲线分别从AUC0和MC0下降到AUC1和MC1,成本减少使住房供给量从Q0增加到Q1。 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成本,间接地在更大范围内增加住房供给,同时也存在着某些缺陷,如低息贷款政策不仅需要国家不断的财政支持,而且这种金融制度与整个国家的资本市场分割,不利于提高国家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同时,减少土地成本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会使享受政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状态;另外,减税政策扭曲了市场信号,降低了微观经济效率。 (二)拉动住房需求 政府实施保障住房需求政策的目的是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住房有效需求。这里,我们依据一般消费理论对政府的住房补贴政策进行分析。 基本假定:家庭全部收入用于住房商品和非住房商品消费,且住房商品正常消费数量q和非住房商品消费数量z时效用最大;家庭初始选择住房商品和非住房商品的消费数量分别为q0(最低为qmin)和z0;得到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住房补贴s时,家庭消费住房商品的数量增加到q1。 对于接受补贴的家庭,还必须假定其家庭收入的某一比例固定地用于住房消费,图3中q′表示这一固定的住房数量。显然,只需考虑q′点竖线右方的区域。根据qmin、q0和q1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出以下三种情况:如图3(a)所示,初始消费q0超过要求的最小值,即q0在qmin的右方,对于其进行补贴,这种家庭会将这种补贴当作额外收入,而由于住房收入弹性较小,因此预期拉动住房支出的增加较小;如图3(b)所示,初始消费q0没有达到最低限度要求,即q0在qmin的左方,对于其进行补偿,收入就会使住房消费增加,达到最低限度的要求qmin,从而预期会拉动住房消费;如图3(c)所示,初始消费也没有达到最低限度要求,即q0在qmin的左方,对于这种家庭进行补贴,住房消费仍然小于qmin,因此预期:除非政府给予更多的补贴,否则原有的补贴不会拉动住房需求。 由此可见,住房补贴政策,一方面能保证真正补贴给中低收入家庭,从而更能控制和减少政府的住房开支;另一方面,它还能避免对房地产市场自身运行规律和运行效率的干预。但同时,这种方式只能在一定限度内拉动住房需求,并不能对住房供给产生任何作用,并且在住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发放住房补贴会引起房租和房价上涨,从而增加申请住房补贴的数量,增加政府财政支出压力。 四、结论 房地产业由于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和广泛的市场,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投资。而通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一方面可以平衡因宏观调控导致房地产业的投资下降,避免经济的剧烈震荡;另一方面也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因此,从经济学理论角度看,住房保障制度对于稳定社会投资,拉动住房消费,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学意义。但同时,因其实行政府严格的价格管制,虽然在一定时期能够达到“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目的,但会对长期住房问题的解决带来压力,如会影响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导致长期市场供给的减少,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我调节机制的形成,所以住房保障制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作者单位: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济学分析 [摘 要] 针对房价的持续上涨和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从2003年起我国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本文在对房地产宏观调控背景分析的基础上,列举了国家陆续出台各项调控措施,并用四象限模型对其影响效果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行了客观的阐述。 [关键词] 房地产宏观调控 调控措施 四象限模型 2003年是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初显之年,当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央行“121号文”)。自此,长达四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拉开了序幕。 一、宏观调控的背景分析 1.各种因素导致地价和房价持续上涨,房地产泡沫显现。政策因素。纵观我国二十年来房地产的发展,不难发现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是一个政策市场,政策取向决定供求结构,供求结构决定市场走势。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制度,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自此多年压制的房地产需求迅速释放,需求的增长自然会促进房地产的增长。 需求因素。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均住房(“十一五规划”达到25.2平方米)的提高;旧城改造,全国每年增量为1亿平方米的大规模旧城拆迁;每年1%的城市化进程;人口增长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等等,都会导致房地产需求的增长。 成本因素。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管理费用、各类固定收费税金及其附加、开发利润。在上述成本因素中,土地成本上升幅度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土地批租实行招拍挂以后。以浦东新区为例,在2003年6月到2004年12月的一年半中,地价指数上升了1.76倍~3.72倍。 市场预期。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这些都会象强生剂一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 货币发行量。我国M2(Broad Money,广义货币供给的一种形式)的发行量很大。03年增长19.6%,约3.7万亿;04年增长了大约22%,增长4万亿人民币;05年增长17.6%, 增长约4.5万亿;06年到目前为止同比增长18%左右, 利益集团左右。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利润、银行需要利息收入、媒体需要广告收入、地方政府需要财政收入、已购房者需要差价收入等等;再加以市场信息目前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仍然具有很大的不对称性,这些都对房价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2.金融体制的脆弱、资本市场的低迷和人民币升值预期,导致房地产投机凸现。中国的金融体制的脆弱和因之而导致的房地产金融、信贷政策漏洞给房地产投机提供了契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计划经济时代留下了大批呆坏账、不良资产等,另一方面历史和现实的数据都显示银行的房地产放贷属于银行优良资产,于是银行为了迅速降低自身不良资产率,快速扩大房地产放贷规模,整个银行业普遍存在着给房地产商、购房户提供贷款的强烈冲动。此外,还有低迷的资本市场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因素。 3.政策不健全和监管不力,导致整体市场发展混乱。土地交易市场混乱。我国经营性土地尽管都规定必须通过招拍挂进行土地批租,但由于其的垄断性,使其在市场机制表面下,普遍性地执行着行政性土地资源配置。 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相对于房地产商的高额利润,住房保障严重缺乏,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房地产是否是高额利润行业,一直是众说纷纭,房地产开发商只承认15%左右的利润,但不可否认的是富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中50%都是房地产商。一边是房地产商的高额利润,一边是因为高房价而买不起房的普通民众。大规模的城市拆迁建设改造、因病残、智弱等原因形成的经济困难家庭、年轻创业者和来自农村的城市新移民等弱势群体,其的知情权、话语权等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社会矛盾加剧。 二、宏观调控手段分析 自2003年开始长达四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地产业界人士用“连续的组合拳”来描述其密集性。 1.行政手段。土地使用制度和政策:经营性用地和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动工开发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别墅用地批租;建立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派驻地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将用于农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将提高两倍等。 房地产综合开发和综合经营政策: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规模;对中小套、中低价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等。 房地产交易政策:房地产交易实行网上备案制;一年内购房转让停办转按揭;上手抵押注销和房屋转移登记,下手设立抵押,不再并办;取得新建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需销售商品房;未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预售广告等。 房地产价格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城市实行问责制。 住房保障政策: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大力推行重大工程配套用房;申请动迁必须掌握70%的安置房源;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贴息等。 涉外房地产政策:外商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 2.经济手段。针对个人二手房买卖的有:开始征收营业税(购买不足五年住宅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征、土地增值税等。针对开发企业的有:销售非普通商品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和契税;清算土地增值税等。 3.货币手段。针对个人的有:上调房地产按揭贷款利率;对多套房屋购买限制贷款;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个人按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收入的50%等。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有: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发行房地产信托必须满足相关申请贷款条件;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等。 三、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经济学分析 四象限模型可以比较恰当的分析宏观经济因素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如下图所示)。 1.宏观调控对商品房的短期影响效果分析。 第一象限的需求曲线向下平移。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大量建设和上市,使得一部分对商品房的租赁需求转换为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承租廉租房,商品房租赁需求相对减少。第二象限的房地产资本化率上升ii绕原点顺时针转动。按揭贷款利率的提高和条件的限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买卖环节税率的提升,都会使得在市场商品房租金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下跌,或相同的房价下租金上升。第三象限的供给曲线cc向左上方平移。土地招拍挂成本的上升,开发贷款利率的上升,土地增征税的清算,房地产金融渠道的单一,法律的健全和管理的规范都会使得在房价不变的情况下开发量减少,或开发量不变的情况下价格上升。第四象限存量调整曲线逆时针旋转。虽然我国每年的城市改造相当可观,但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开发量必然会大于拆迁量,造成存量增加。从四象限模型可以看出,在宏观调控的初期,租金下调,价格下调,开发成本增加,假设减少,但市场整体存量还是增加。应该说,国家宏观调控的措施和调控目的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应该是完全符合的。 2.宏观调控对商品房的长期影响效果分析。长期来看,宏观调控对房地产的影响会越来越小。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通货膨胀,第一象限的租赁需求曲线必然向上平移;随着税法的健全和房地产的回归理性,租金和房价的比值会逐渐接近社会平均利润率,导致第二象限的房地产投资回报率上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成熟,房地产开发量将会逐渐稳定,但其的开发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大于城市拆迁量,导致房地产存量增加。 四、解译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几个误区 1.宏观调控的核心是稳定房价而非打压房价。2.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人人有房住而非人人有产权房3.宏观调控的原则是打击投机而非投资。4.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而非劫富济贫。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行业价格泡沫的经济学模型设计――基于改进的CAPM模型 [摘要] 中国的房地产价格是否存在泡沫是近年来大家持续关注的一个话题,而用哪些指标来评价一国的房地产行业价格是否存在泡沫是很多学者关心的课题。在本文中,笔者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利用改进的CAPM模型,设计出了判断房地产行业价格泡沫的模型,希望能抛砖引玉,引起相关研究者的重视。 [关键词] 房地产 房地产泡沫 CAPM模型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价格持续攀升,特别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中下游地区、以深圳为代表的沿海地区、以北京为代表的华北地区、以乌鲁木齐为代表的西部地区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为甚,各城市房价全线上涨至高位。虽然目前中国的房价增速放缓,甚至有些地区的房价出现下调,但整体仍维持高水平,使得不少购房者望房兴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7月16日的调查结果,今年6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2%,涨幅比5月低1个百分点;环比价格与上月持平。同时,中国的CPI持续攀升,屡次创下新高,瑞士信贷首席经济学家陶冬在5月份做出预测,2008年中国CPI或将达到7%。如此之高的CPI,如此高的房价,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不少业内人士明确指出,中国的房地产存在泡沫。 一、房地产泡沫的概念 所谓泡沫指的是一种资产在一个连续的交易过程中陡然涨价,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这时的经济中充满了并不能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资产价格在上涨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必然会发生暴跌,仿佛气泡破灭,经济开始由繁荣转向衰退,人称“泡沫经济”。房地产泡沫是泡沫的一种,是以房地产为载体的泡沫经济,是指由于房地产投机引起的房地产价格与使用价值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脱离了实际使用者支撑的情况。最早可考证的房地产泡沫是发生于1923年~1926年的美国佛罗里达房地产泡沫,这次房地产投机狂潮曾引发了华尔街股市大崩溃,并最终导致了以美国为首的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积累,到90年代初期破裂的日本地价泡沫,是历史上影响时间最长的房地产泡沫,从1991年地价泡沫破灭到现在,日本经济始终没有走出萧条的阴影,甚至被比喻为二战后日本的又一次“战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目前也面临着相似的严峻形势。 二、房地产泡沫的特征以及判定 房地产泡沫的主要特征有:(1)房地产泡沫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一种形态;(2)房地产泡沫具有陡升陡降的特点,振幅较大;(3)房地产泡沫不具有连续性,没有稳定的周期和频率;(4)房地产泡沫主要是由于投机行为,货币供应量在房地产经济系统中短期内急剧增加造成的。 房地产泡沫的判定并无定论,在任一特定的时点上准确判定房地产的泡沫程度实际上非常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的倪鹏飞认为,一般一国的房地产价格是否存在泡沫可以从以下指标或状况判断: 1.房价表现:售价畸高,全面高涨,实际租金下降。而在当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存在下列问题:(1)房屋的出售价格过高:房价收入比是表现房地产价格高低的基本指标。过高房价收入比意味着房地产价格脱离需求基础。国际上合适的房价收入比一般在1∶2~6之间,我国平均房价收入近1∶8;不少城市在1比10以上。(2)出售价格上涨过快:房地产价格持续急剧上扬是房地产泡沫的重要表现,合理的出售价格增长不应高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否则这个增长将不可能长期持续,而在中国这个情况不容乐观。(3)实际租金下跌:2006年~2007年,房屋的租赁价格增长率为1.8%,远低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11.2%增长,表明房屋的实际租赁价格在迅速下降。上述现象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房价方面表现为泡沫。 2.需求表现:房屋销售急剧增长,抵押贷款大幅增加,国内外资金大量进入。在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如下问题:(1)房屋销售额超常增长:房屋销售额增长率应以略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速度增长,过高的增长意味着存在真实需求以外的投资需求。近年来,由于对房地产过热预期,房屋销售额增长率达到42%~56%,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25~27.5个百分点。这表明房地产销售市场存在着大量的投机需求。(2)抵押贷款爆炸性增长:房地产真实需求依赖于家庭收入的增长,房地产投机需求膨胀主要依赖于住房抵押贷款的增长。因此,住房抵押贷款增长与家庭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从需求的角度反映房地产泡沫的发展程度,指标值越大,说明投机程度越高。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高速增长,已明显超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3)国际热钱与民间游资大量流入:目前国际游资以各种隐蔽的方式大量进入中国,并投资房地产,带动投机需求。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我国约51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中,贸易顺差约100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约3000亿美元,余下来的1000亿美元就是热钱,其中部分游资就流入到房地产市场领域。上述现象说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在需求方面表现为泡沫。 3.供给表现:供给超常增长,房屋空置率过高。在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下列问题:(1)投资性购房的比重高:投资性购房资金占总购房资金的比重是判断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指标。国际上这一指标的警戒标准为10%。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各地投资性购房比重增长过快。(2)供给超常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超常增长、开发贷款超常增长、开发贷款超常增长、施工面积超常增长。(3)房屋空置率过高: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是10%,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中房屋空置率达到25%。这些现象说明了中国房地产市场在供给方面也表现为泡沫。 从房价、需求、供给三个方面来判断,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都存在明显的价格泡沫。 三、房地产行业价格泡沫经济学模型的设计――基于改进的CAPM模型 泡沫是价格问题,价格又决定于供给和需求。房地产行业的泡沫本质上是一种供求失衡现象,是价格狂热的向上偏移。但到现在为止,一国的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只能从上述的指标来判断,一直没有建立一套系统的模型。在本部分,笔者结将结合倪鹏飞等人的研究成果,并参考借鉴CAPM模型,试图建立一个综合评价的模型来测定房地产行业的泡沫。 CAPM(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的缩写,中文意思: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由经济学家威廉-夏普(William F. Sharpe)、约翰-林特纳(John Lintner)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自那时起,一直对财务界产生重要的影响,该模型假设非系统性风险可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掉,不发挥作用,只有系统性风险发挥作用。就特定证券而言,相关风险不是总风险,而是个别证券的系统性风险。 CAPM的公式为: 其中是证券J的报酬率,是无风险资产的报酬率,是市场均衡组合的报酬率,β是证券J的贝他系数。β越大,系统性风险越高,要求的报酬率越高;反之,β越小,要求的报酬率越低。证券组合的β是个别证券的β的加权平均。 借鉴CAPM模型,笔者建立的测定房地产行业泡沫的经济学模型如下: 其中,表示未来一期的房地产价格,表示现期的房地产价格, 表示前一期房地产价格,表示现期的房地产价格比前一期的价格变化。特别要指出的是,常数,因此,随机项u具有异方差性。而值与值正相关,值越大,则值越大,反之,值越小,则值越小。 房地产泡沫究竟有多大,主要取决于值,值则主要取决于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值也受房地产市场供给的影响。可设: 表示影响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函数,而表示房地影响产市场供给的函数,并设α>β,(α,β均为常数),表示房地产需求对值的影响比房地产供给对值影响要来得大。则有: 其中,表示现期人均年收入,表示现期房地产价格,表示房价收入比弹性,E表示恩格尔系数,a、b为常数,表示各变量对该需求函数的影响度;v是随机项,表示影响需求的其他决定因素,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政府有关政策等等。 表示现期对房地产业的投资,I表示现期的总固定资产投资,表示房地产投资增长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K表示空置率,c、d为常数,表示各变量对该供给函数的影响度,F表示负债率,n次幂表示负债率对供给的影响(影响有正向有负向,主要看房地产企业从什么角度看待负债与盈利预期);w是随机项,表示影响供给的其他决定因素,包括房地产价格、利率、政府有关政策等等。 四、模型的分析与评价 上述模型很好的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拟合,剔除了一些不易量化的指标,可以达到一个综合评价的效果。该模型克服了以前的判断房地产行业是否存在泡沫只是使用租售率、收入房价比等单一指标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这是文章的一个创新。但由于该模型的建立是基于CAPM的启发,而CAPM模型在应用存在着检验的可观察性问题,因此,检验的可观察性问题是房地产泡沫分析模型无法克服的一个不足;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何有效量化政府的有关政策也是我们不得不面临的一个挑战。总之,该模型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有待在实际运用中进一步进行修正。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经济学分析 摘要:本文基于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剖析了两者之间的委托――关系,阐述了两者委托――关系的经济学特征和基本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信息不对称 委托― 房地产中介是联结房地产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以及房地产经济内部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纽带,包括房地产咨询、评估和经纪。房地产中介服务,是指为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收取一定费用,提供各种媒介的有偿服务的总称。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是仍不够成熟和规范,出现了大量消费者投诉中介机构的事件。本文试图从研究房地产中介服务过程入手,运用委托理论分析中介机构损害消费者利益而造成的后果,并由此提出几点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 委托理论起源于20世纪60~70年代,是伴随西方企业人问题的出现而产生的。委托―是一种基于契约分工关系,通过契约,一方(委托人)授权另一方(人)为他们的利益而从事某些活动,其中包括授予人一定的决策权利。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消费者委托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评估和经纪,同时消费者授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报酬。这在合同上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消费者是委托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人。 依据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委托关系有如下三种:咨询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关系,经纪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关系,估价公司和消费者的委托关系。由于房地产中介市场中咨询、经纪服务比较活跃,下文就以这两种委托关系为研究对象,其中消费者指开发商和作为自然人的消费个人。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经济学特征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这种委托―关系的经济特征主要表现为: (一)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不对称性 传统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人具有“完全信息”,即市场上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体(买者和卖者)都对有关的经济情况(或经济变量)具有完全信息。但是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由于交易双方占有信息和知识量不同的差异,致使拥有信息优势房地产中介结构在交易中处于强势地位,而相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即信息不对称现象。 (二)中介服务结果的不确定性 房地产中介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要遵循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市场规律,同时还要受一些相关的行业法规约束。中介服务结果并不一定能满足消费者的预期设想,并且由于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可能与预期完全不一致。如咨询服务中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也许结果表明投资并不可行。 (三)中介服务的非连续性和有偿性 房地产中介服务从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契约为标志开始,到中介服务活动完成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机构酬金为止结束。如果再次发生委托中介服务,可以再一次建立新的关系并相应支付酬金,但是前后两次中介服务关系间没有任何联系,因此中介服务具有非连续性和有偿性。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运行模型 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是房地产中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咨询服务包括市场调研、方案策划、投资管理、产品营销和项目运营等,经纪服务包括二手房房屋买卖、租赁、商品房销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等。目前,市场上咨询公司的业务也包括商品房销售。 以房地产中介市场主要的服务业务:咨询、营销和二手房买卖租赁为例,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知识、信息、市场优势,为开发商和消费者提供咨询、营销和二手房买卖租赁服务。开发商为了降低销售成本和降低市场风险,把房产项目的咨询、销售任务委托给专业的咨询公司,咨询公司则全权负责房产项目的销售,并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利,如销售进度控制、价格的优惠折扣等。开发商则根据咨询公司完成销售任务的数量和时间给予一定的报酬。在二手房市场,消费者为了降低搜寻成本,委托经纪公司房产项目的买卖租赁。经纪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给消费者满意的买卖租赁服务,获得消费者支付的酬金。 综上所述,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运行模型见图1所示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关系的基本问题 消费者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但是由于两者目标函数(经济效益最大化、品牌美誉最大化等)的差异,导致作为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可能从事只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悖于消费者目标和利益的非协作、非效率的活动,致使消费者的风险成本增大,从而造成消费者的利益损失,即产生委托问题。 (一)逆向选择问题 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结构达成协议,其委托―关系就已经产生。在这种契约下,中介机构要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而消费者则要配合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和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分工明确。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房地产中介机构滥用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优势, 以低价合同获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如图2所示:开发商委托专业的咨询公司、营销公司从事楼盘的,开发商并不了解营销公司的真实实力、经验和以往的销售业绩,营销经纪公司则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以低报价合同获得营销任务,造成逆向选择问题。 (二)道德风险问题 消费者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立委托―关系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隐藏行动和信息的可能性,引发道德风险问题。在信息不对称严重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将会转化为机会主义行为,即人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隐瞒信息或隐藏行动,通过减少自己的资源(时间、精力、信息等)投入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即不诚实的利己主义行为),来达到自身效用极大化的目的,从而影响服务效率。如图3所示:在二手房市场,有的经纪人为了取得售房委托,往往不管委托人所开底价偏高,都先与卖方签下委托协议,而后再找些理由与屋主议价等。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委托―基本问题的几点解决措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 (一)解决逆向选择的措施 建立信号传递系统和信号筛选系统,诱使人披露真实信息,委托人则根据某种可观测的信号判断人的真实信息,可以有效解决逆向选择问题。 1.建立信号传递系统 信号传递是指拥有信息的一方主动向交易对方提供信息。对于人弄虚作假,传递虚假信息,委托人要在调查的基础上,利用信号筛选系统,加以甄别。从长远来看,建立信号传递系统即是要建立网络化的信息平台,促进信息的顺畅流转,实现行业信息共享。如美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的多种挂牌服务(Multiple Listing Sevice , 简称MLS),实现了行业成员之间的有序联系、信息共享等,改变了房地产经纪服务业的格局。 2.建立信号筛选系统 信号筛选指委托人主动搜集和分析交易人的信息。为此可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建立房地产中介市场评价体系。对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建立诚信档案、诚信度指标,并定期在网络上披露,方便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人中介机构。二、建立和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不是喊口号,必须有配套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使得信用管理有理可循、有法可依,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三、加大信用管理力度。就需要加强监管的刚性、严格执法,避免管而不治、治而不力,使得信用管理形同虚设。 (二)解决道德风险的措施 1.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 加快、加强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法律法规建设,使该行业的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坑害消费者,使得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发展有一个良性的循环。同时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严格贯彻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运作。 2.建立人信用担保机制 为了确保房地产中介公司促使其诚信、规范操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让该公司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作为信用基金,一旦有纠纷时,以此基金补偿消费者。采取这种形式,降低了消费者委托人的风险,提高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危机意识。 3.加大败德处罚力度 明确惩罚条件、惩罚标准,加大败德处罚力度,人在严厉处罚的形势面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败德,这样就可以最大可能使得委托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4.设计激励合同 契约是委托人和人就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激励与约束的主要手段。基于此,笔者设计了一种激励合同,使得人和委托人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 消费者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设立最高合同价S,最低合同价P,中介公司的收益为R=P+θ(S-P) ,市场合同价R*。且0≤θ≤1,P 签订合同时,双方就对服务结果质量、效率满意度达成一致写入合同,并约定完成服务后组织评审专家组(由中介公司服务人员、消费者和邀请专家组成。特别的,销售和经纪服务不需要专家的参与),根据质量、效率满意度指标就服务结果给θ评分,从而确定中介机构的收益R。θ取值见下表1。 当中介公司努力工作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质量指标完成消费者的委托任务,付出努力的成本为C,并且有R* +C 基于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治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才能繁荣发达,才能为房地产业走向成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对房地产问题的经济学理解 一、房地产涨价不影响社会成员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低收入者从来就不可能是买房一族的中坚力量。不错,低收入者也需要有栖身之所,然而,正是因为收入不高,他们不会对栖身之所过分挑剔,甚至不奢望拥有房产,更没能力进行房地产投资。因此,房地产价格变动对低收入者不构成直接的影响。 那么,房地产价格变动带动相关物价变动会不会对低收入者产生间接影响呢?答案同样也是否定的。低收入者是社会分配体制中的弱者,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是绝对的弱者,在劳动力市场中他们有着强势的一面。低收入者是社会劳动构成中不可缺少的组成要素,多从事最基本的低层劳动。没有了低收入者,这个社会在很多的领域中将没有生产者,也没有服务提供者。因此,在得到至少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益要求方面,低收入者有足够的分量向社会提出要求,包括栖身之所。低收入者是靠什么自动获得其基本权益呢?低收入者靠的是流动。如果做人最基本的物资权益都得不到足够保障时,低收入者就会选择离开,即使在有严格的户籍制度约束的条件下,他们也会作出同样的选择,农民工现象就是典型的例子。一旦足够多的低收入者选择离开,社会就不得不做出妥协。换句话来讲,为什么在商品房价极高的地区低收入者没有选择离开呢?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在那儿低收入者的待遇没有越过他们所要求的底线,甚至就其个人纵向比对来看,在那儿其物资权益要求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这其实解释了现实中为什么房地产价格越高的地区越是低收入者选择的流入地区。进一步的理解是:正是基于对低收入者的社会妥协(当然还有其他因素),商品房价高的地区工资率普遍要高于商品房价低的地区。地区商品房价低,其居民收入相对较低,商品房价高其居民收入亦相对上升。这种社会群体平衡的市场化调节,一方面维持着低收入者的社会基本物资诉求水平的平衡;另一方面,也给向低消费地区流动的跨地区消费低收入者带来一定的超额物资权益。 二、房地产涨升是自然规律,可引导不可抑制 土地是唯一受到总量严格约束的要素,在社会经济受到激励的初始时期,局部或全面性的劳动要素和资本都会以相当高的速度递增,而土地的绝对供给往往不增反减。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当一种要素被严格约束住以后,那么,另外两种要素的增长就必然会被自动强制调节,调节的方式就是相对价格的变化,稀缺资源价格将不断上升。也就是说,土地价格的上涨是我国当前经济增长之必然结果。当然,土地价格的上涨并不一定代表商品房价格必然上涨――土地价格的上涨有可能被土地本身利用率的提升消化。然而,基于对两个方面的认识:1.计划体制下的地产价格几十年来都未曾充分调整,地价(或地租)相对较低;2.前期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资本积累相当丰厚;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我国本轮土地价格的上涨从其绝对幅度上看正是当前商品房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那么,商品房价会不会无休止地单向上升呢?可以说在商品房价没有达到其合理匹配时,的确会单向上涨,但绝对不会无休止。一旦地价(地租率)得到合理提升,并且与资本赢利率相匹配时,商品房价格的涨升就会趋于平静。 当然,现实中,市场调节从来就不可能是精确调节,因此,市场中商品房价只会以波浪的方式逐步迫近其合理匹配值的。这也就是说:商品房价有可能在剧烈的调整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调整惯性。而房地产是具有投资功能的特殊商品,赚钱的示范效应很容易诱导人们盲目投入。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不久,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普遍不强。盲目地抢购会导致巨大的伤害,一旦涉及面过广则会危及社会。自始至终我们并不认为现在某些地区商品房价的畸形上冲是合理的现象。但经济的粗放性高速增长必然导致土地以及土地上房产价格的提高,这是经济规律,也是市场中“看不见的手”在调理人们高效运用土地资源的体现。 我们若盯住商品房价,将思维定格在如何驱赶投机者、抑制投机收益上,采取简单的、表层性的经济手段抑或是僵硬的行政方法,结果却要么徒劳无功,要么约束了经济,压抑了自然规律。比如:在房地产交易环节课以重税。这种方式看似能剥夺投机暴利,打击投机,但同时也导致了对存量房产的严格锁定,客观上造成了对房地产供给能力的抑制,在需求既定的情况下,这种抑制反过来又转化为推高房地产价格的动力。进一步提高的投机收益补偿了税收对投机者的利益剥夺,顺利地实现了税收向最终住房消费者的转嫁。因此,交易环节税不但不能抑制投机,挟着某种程度的恐慌甚至有可能更大幅度地提高投机收益。在这一方面,我们应该理性地承受房产价格涨升所带来的社会压力,戒除简单思维下的社会尝试,借鉴发达经济社会建立在严格税收理论基础上的合理的、成功的方法,从房地产持有方向调整税收结构,规范人们的合理投资行为和房地产的持有行为。除非我们又彻底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试图将房地产从投资品的名单中剔除掉是根本行不通的。另外,从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大多数市场经济社会从来不将土地完全地市场化、商品化,这也是我国目前的政策取向,有些地方政府如北京市提出的安居房政府回购就是很具创意性的设想。 三、结论 现阶段房地产价格的持续涨升归根结底是经济滞胀下的资本相对过剩所致。基于这一认识,从长远来看,政府应该通过进一步加强医疗、养老等福利制度的健全和增强其社会覆盖力度,努力增加人民消费信心;同时由于低收入者收入的增长几乎不会转化为对房地产的需求,因此,更应特别注重提高低收入者(下岗、退休工人)以及农民收入,以增强非房地产类的产品需求,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的产能出口,从而拉动内需,提高资本赢利率,进而促进产业资本需求增长,最终从根本上缓解房地产投资需求的压力。从短期来看,政府一方面应该开源节流,大力推进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发展,拓宽资本投资领域,疏导富余资本合理流动;另一方面,要打击非法资金对房地产市场的恶意炒作,改善房地产税收结构,通过房地产持有方向调整税降低房地产持有的资本利得,淡化房地产投资利得期望,疏导和抑制套利性投资对房地产的巨大需求,最终实现房地产行业的平稳发展。 (作者单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泡沫效应的经济学分析研究 陈海秋(译) 阿伦・格林斯潘认为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着一定泡沫――几年前他也曾指责与高科技相关的证券市场存在着“非理性的增长”。联想到1997年底到2000年3月,纽约股市的市值增加了5.5万亿美元,其中11只最主要的科技股占了增加额的一半。2001年3月14日,道琼斯工业指数开始跌破10000点,达到13年来的最低,纳斯达克已由5000多点跌到2000点以下,接着又跌到1700点以下,损失惨重,美国高科技股泡沫破灭。那时美联储频频加息,挤压股市泡沫,促使了高科技股市回归理性。现在,联邦基金利率每上涨25个基点,都伴随着人们对地产泡沫是否形成的进一步猜测,以及美联储挤压房地产泡沫的疑虑。这种现象阻碍了债券投资商的脚步,同时也使抵押贷款利率一步步地上涨――目前已经上涨到与缓慢复苏的经济不相符合的程度。房地产价格仍然在以远远超出预期的速度增长――目前已攀升至租金成本的很多倍。 过去两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普通的小投资者们――他们中间有些人正是因为经济结构转型或者说衰退才被迫提前退休――已经开始极力追捧房地产市场的种种优越之处。这些小投资者们以前也曾极力鼓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他们在1998-2000年之间对高科技股票评价也非常高――那段时间恰恰就是在泡沫破灭之前。目前,购置第2套住房对很多家庭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错过的投资机会。当然,我们很清楚的记得,当年我们的邻居、朋友将资金投入飞速狂奔的网络经济、通信产业和全球性的电信公司的时候,那是怎样一个景象。这些投资对象被疯狂追捧同时疏于监管,他们是高科技产业经济泡沫的助推器,储蓄组合甚至养老账户与这些投资对象相比都失去了价值。当年那些在鸡尾酒会上吹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利润如何之高的朋友们在面对现在房地产市场时,都变得沉默了。 现在,我们听到那些并非专业的小投资者们又在开始商量着某种赚大钱的内部途径,但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把现在低利率推动的市场与10年的经济低迷和强迫性的利率提升联系在一起考虑。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主要分为几大类。大量的金融机构介入其中,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等。大部分投资者青睐于商业地产,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及其与住宅开发商组成的合资公司开始大举进军商品住宅和多户型住宅项目。尤其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其给与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回报要远远高出一般的股票分红,这种现象在高科技经济泡沫破灭之后5年来是从未有过的。公众拥有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数量通过共同基金或者经纪账户保持着持续增长。 个人投资者也可以投资于那些大型房屋建造商――这些企业正在积极地购买农田和废旧的商业及工业地产,甚至已经把触角伸到了新修建的洲际高速公路,利用其周边的土地开展建筑项目,通常都包含游泳池、俱乐部会馆及其他设施。便宜的燃气、优惠的汽车信贷条件、便利的抵押贷款等等客观条件都使得人们能够从租用住宅、老房子、高层公寓中搬出来,搬进富有戏剧般的梦幻色彩大房子里,这些大房子要带有两个宽敞的客厅、高高的天花板、大大的后花园……或者搬进联排别墅,告别过去拥挤的空间,享受高高的屋顶和一系列配套设施。至于那些旧房子和高层公寓,则可以成为年轻家庭负担得起的新居所,从而告别拥挤吵闹的城区。这一切听上去都是如此的美妙! 一、低利率和高需求是新的房地产投机者推动房地产泡沫的基础 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要有一系列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主要有两个:较低的利率和较为旺盛的需求。较低的利率使得房地产的投机者和实际需求者能以低成本支付住房低押贷款,较高的住房需求使得房地产价格上升成为可能。 但是应该注意到,真正的泡沫,是被那些新的投机者们吹起来的。这些投机者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发力,但最终带给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却是基本相同的。 “自助型”的投机者很快发现了在新一轮行情中建立一个房地产帝国的可能――他们积极购入那些被取消了赎回权的或者是价值被低估了的住宅房产。通常这些投机者与当地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承销商合作,选择那些价值被低估的房产加以重新装修,以期获得高额回报。 当然,这种投机方式获得的回报取决于每一个环节增加的价值,取决于投机者套利的能力,取决于投机者讨价还价,降低交易费用和房屋翻新费用的能力,但是只要利率仍然能维持较低的水平,而房屋售价又不是太高,这种投资策略就会奏效。购房首付款可以通过低利率且免税的抵押再融资及低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来解决。这套投机策略的回报是明显的,但也不乏损失,而且目前来看损失的可能性越来越凸显出来。整个这一系列投资活动就像是击鼓传花,最后花落在谁手里,谁就会赔得一塌糊涂。 第2类投机者注意到旨在迎合婴儿潮一代口味的奢华社区越来越多,并且从这中间嗅到了机会。据联邦住房企业和观察办公室日前公布的数据,2004年,美国房价大幅上涨,平均涨幅为11%,创下1979年以来的新高。其中,内华达州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房产市场强劲需求带动下,全州房价一年之内上涨了32%,涨幅居全美之首,夏威夷、加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房价涨幅也达20%。美国南部和西南部的“阳光地带”、水岸、山脚以及美国东海岸和西海岸沿线的有些房屋价值近3年来已经上升2-3倍,原因就在于低利率的抵押融资、低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买断工龄的提前退休还有积蓄已久的对于购置第2套住房的渴望。这样一个淘金热似的局面让房屋租赁者都开始蠢蠢欲动,谋划着将自己的小型住宅或高层公寓推向市场以求获利。而投机者们更是坚信,凭着自己的洞察力,能够在这一轮淘金热潮结束之前取得巨额的利润。 二、提高利率是紧缩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途径 阿伦・格林斯潘是我们对抗通货膨胀的伟大斗士。持续不一致的经济统计数据让人们不得不去怀疑目前的通货膨胀究竟到了一个怎样的水平,即将卸任的美联储主席应该为将来要发生的事情负责。 的确,房地产泡沫与通货膨胀、利率都有直接的关系。推动通货膨胀的原因多种多样,从美联储的态度看来,现在的美国可能处在通货膨胀率正在快速上升时期,房地产正像前几年的高科技泡沫一样,是推动这次美国通货膨胀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而降低通货膨胀率就可能降低经济增长,减少人们在房地产上的投资,同时使得房地产投机者的成本提高,挤压房地产泡沫。现在,我们可以从美联储调控利率的步伐来猜测挤压房地产泡沫的路线。美国消费者越来越依赖住房抵押贷款来为他们的消费提供资金,抵押贷款利率上升将会引发消费支出的降低。最近的调查数据显示,消费者靠房屋抵押贷款而增加的支出高达6000亿美元,相当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7%,而2000年和1994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仅为3%和1%。联邦基金利率“以稳定的步骤”上升25%,这毫无疑问地会提升短期伦敦同业拆借利率,相对应的,那些大银行也会提升自己针对浮动利率贷款的优惠利率。这样做的后果是降低消费者购买欲望、减少大金额采购项目,并最终导致制造业存货增长,长期来看会影响未来的产出。可以看出来,美联储计划让利率在5年期、10年期和30年期国债利率之间浮动,继而控制受利率影响的抵押贷款数量――尽管这是有待证明的,但美联储的做法看上去真的是计划让房地产市场陷入紧缩,而不是让贫血的经济步伐慢下来,或许这是因为房地产价值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个人资产净值,目前来看还代表着可支配净收入。 2005年春天的前几个星期,综合经济成长报告将美国10年期基准国债收益率从4.40%提高为4.65%。这使市场对10年期、30年期国债和抵押贷款利率预期都提高了。大的房地产投资者和开发商们都开始考虑如何处理手中的存货和在建项目,并考虑今后的发展前景。6月上旬,报告指出消费者价格指数和生产者都有下降,经济增长疲软,美元处于相对强势,这些消息对债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来说可谓利好。这里预期在继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消费指数的下降和经济增长乏力,给美联储继续提高利率增添了压力,降息或至少是保持利率不变似乎成了联储合理的选择。以至于一位颇有胆识的官员建议美联储在6月底的会议后就该停止提高利率的计划,并把10年期国债收益率降低至3.85%。 执着的格林斯潘在国会听证会上阐述了长期低利率带来的问题――低利率毫无疑问会影响抵押贷款利率。10年期国债利率依旧低得让人无法理解,格林斯潘坚持,并且暗示了他的意愿――要让短期利率持续上升,直到目前过于宽松的利率环境回升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这一过程的需要持续的时间目前还无法预计,但一旦达到了 预期的目标是可以被发现的。上述内容就是所谓的“格林演说”。 三、利率变动与住宅需求之间关系的市场反应机制 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债券利率和抵押贷款利率都在升高,那么我们从房地产市场上又能看出些什么呢? 首先,利率调整这种货币政策的效应有一定的迟滞。这些迟滞表现在已经购房者不会因为利率的提高而导致低押贷款利率的提高,及时把手中的房地产卖出去;也有的因为购房合同还没有到期,必须要执行合同,这样利率提高的政策就不会立即发生明显的作用。 其次,在正常的政策效应迟滞过后,新的住宅开发和建设都会戏剧性的减缓,同时,符合抵押贷款条件的首次购房者数量会减少。前文中提到的投机者中有些会不得已以低利润或零利润售出手中的房产,其他的则会赔钱。借入浮动利率抵押贷款的自住和非自住房产拥有者,在目前利率调整的环境下,会发现自己的处境相当被动,有些甚至不得不选择重新住回小房子。筹资的困难、合格消费者数量的减少,让房地产市场供给相对过剩,价格也出现了下跌――但在高档住房领域并非如此。一般的针对高收入贷款者的放贷风险比率可高达90%,这听上去让人很舒服,但事实上放贷者和评估方现在都倾向于高估物业价值。在高利率环境下,在银行紧缩银根的放贷评估准则下,曼哈顿区的一间两室公寓可能被评到130万美元,这足以让购房者和大部分投机者望而却步。当然,一些潜在的住宅购买者会拒绝高房价,转而选择省下首付款并且宁愿选择高租金也不选择高持有成本――尽管这样的成本可能最终会带来较好的资本回报。如果消费者调低对市场的预期,不期望自己的股票红利能永远上涨,也不期望用“巨无霸似的贷款”换来一栋“巨无霸似的豪宅”,市场价格可能会保持稳定或稳中有降。事实上,一些市场上新开发的高层公寓项目已经出现了上述迹象。 四、利率与商业地产的关系 商业地产事实上也受益于投资热潮和低利率环境――尽管受益程度可能比住宅项目稍低。新开发的住宅项目需要周边有零售中心配套,同时也需要旧中心的现代化改造。低贷款利率同样也对新的工业地产和写字楼项目起到了推动作用。在近20年的低迷后,房地产市场供给重新又活跃起来,而且并未伴随实质性的通货膨胀现象,这不能不说是低利率带来的一个良好效果。 在一些新的市场中,写字楼和工业地产的租赁业务开始繁荣起来,但总的来说这部分业务依然稳定在城市中心商业区和那些主要的郊区市场。由于机构投资者从股票和债券中获得的回报越来越低,因此投资越来越多的转向房地产市场――统计显示,机构投资者投向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占其总投资额的比例已由原来的3-5%上升到目前的8-12%。这些现象都意味着可能有越来越多的资金在追逐同一处房产,越来越低的资本化率以及越来越低的投资回报。类似于个人住宅市场的投机者――投资的基本前提是认为资本参与能够获得巨额利润回报。通过低成本的抵押贷款可以获得更高的杠杆投资效应,更有利于获利,但是,许多大的机构投资者都在控制投入,同时把贷款率控制在60-65%,相比之下,一般的企业投资者贷款率都高达80-85%。持有大量资本的对冲基金和非传统的房地产投资者进入市场后,提供的夹层融资和补充融资也使投资杠杆效应进一步提高。 最近的房产交易显示营业收入相当的高,而与此相对的,租赁业务收入提高的前景有限。这就意味着,特定区域的特定房产可以经过改造实现商住两用,这样一来租金业务和销售收入就不构成矛盾了。 五、利率的变动对房地产与宏观经济的影响 美联储现在越来越重视利用利率来调节经济了。但是利率对于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一般说来,商业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其一是过去十几年来年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资本值的增加,增强了商业地产市场的资金流。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市场规模从1991年的90亿美元,以每年增长速度增加。另一个影响商业地产价格的因素就是美国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创历史新低。近年来大量资本流入商业地产市场与低利率和投资选择单一有关。纳斯达克泡沫破裂之后,人们开始关注不同资产类别的风险/回报比较,他们看到房地产市场有利可图。于是利率成了一个“巨大的引擎”,推动人们进入商业地产俯拾巨利。 较高的利率不仅会影响未来的发展,而且,商业贷款利率的重新设定会在经济扩张之前压低租金。较高的利率会降低企业利润,同时,低利率会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直接影响销售增长。在这种背景下,较高的租金水平会促使承租企业将自己原本可能分散在各地的业务合并于一个地点以减少租金成本,当然,这个过程会带来裁员。紧缩的银根和房地产市场上资金流动的减少会轻易使经济接近衰退边缘。 如果我们审视过去几年的经济运转情况――从合理的高利率以及蓬勃的股票市场到伴随着高失业率的低迷的经济,似乎可以发现,美联储为衰退的经济增添动力的办法就是将利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例如,自2001年第4季度以来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私人消费的强劲增长,而促进私人消费强劲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住房抵押再贷款(refinancing)、零息汽车贷款、商品销售打折、减税和退税、燃料价格的下跌和历史少见的低利息率。这种措施的直接后果就是股票市场的缓慢复苏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把利率恢复到以前的从理论上看较为合理的水平,现在的房地产泡沫就会破裂,但是与此相伴的,美联储为了拯救上一轮经济衰退而提出的低利率措施也将走向终结。 六、从上一轮经济衰退看目前房地产的走向 1980年受里根减税刺激,美国房地产投资大规模扩张,1980年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占贷款总额40%。1986年国际石油价格暴跌,1987年股市“黑色星期一”加速房地产萧条,23个大城市房屋空置率为20%。通过机构关闭和银行信贷收缩,美国房地产泡沫破灭了。目前的情况与20世纪80年代后期房地产市场的崩溃有很多明显的相似之处:大量的个人投机者随着专业投机者、国外的企业投资者和小的商业投资者一起涌入房地产市场。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迷信程度甚至堪与算命师和选股师相比;生怕失去投资机会的淘金热潮;过热的银行信贷;资金贷款人和借款人都过于关注未来可能获得的利益,而忽视了眼前利率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没有对借款者的现金流加以足够重视,尤其是对1946年出生的一代人和那些提前退休的人――这部分人的现金流事实上是不够安全稳定的;过热的股市催生出的投资思想影响了房地产市场――这种思想认为房地产本身并没有什么稳定的、合理的价值水平,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方向只有一个――就是上涨;坚信投资房地产是永远有利无害的,而且房地产投资能够不受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影响。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目前的状况将重复1987-1995年间银行破产、信托公司陷入困境、发展停滞的可怕局面。美联储应该富有远见,应该认识到他为了平抑新一轮通货膨胀而采取的措施应该是多样性的、多角度的,而不仅仅是抬高利率让消费者感到难受。上次房地产市场低迷受到了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深刻影响――这部法案不鼓励个人投资,同时通过影响房产抵押出售使整个市场陷入萧条。毫无疑问的,抑制投机行为是个值得称赞的目标,但是美联储不应该把利率推升到过高的水平,以至于影响到经济健康运行的程度和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流动性。强制抵押品赎回、拍卖,房地产减值、增值,房地产市场资金流动等等这些问题不应该受到旨在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的不良影响。 七、对于合理的利率水平的探讨 利率的变化无论对房地产的投机者还是消费者的收益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房地产的相关者和其他经济组织应为利率的变化导致他们经济行为的改变,这种改变可以促进经济繁荣或衰退。如果提高利率,可以挤压房地产泡沫,但有可能导致经济衰退;如果要抗击经济衰退,就要降低利率,这有可能推动房地价格上涨。那么究竟怎样的利率水平才是合理的呢?美联储的官员说合理的利率水平到来时我们自然会感觉到,是否真的是这样呢?根据理论定义,合理的利率水平应该能够使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与消费行为取得平衡,既要保证投资需求不会过热,又要维持市场活力。很显然的,这样的利率水平依赖于人们的预期水平。如果消费者预期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市场价格会持续走高或者自己的收入会提高,那么他们就会愿意在高利率环境下贷款购买房地产、轿车还有液晶电视之类的商品。这种情绪在20世纪80年代初是十分普遍的,1981年时的优惠利率高达21%,抵押贷款和汽车信贷甚至可以容忍16%的高利率。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美国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变,普通消费者的收入也不再可能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支撑着美国经济正常运转的正是那些已经退休的或正在工作着的普通消费者,因此,考虑到他们有限的收入,利率确实应该恢复到一个合理的较低的水平。 能源消耗量上升到正常水平的两倍,而且没有任何降低的迹象,这种背景下,7%的优惠利率出台了,与之相伴的是接近6%的浮动利率和7%左右的汽车信贷利率,这样的利率水平会将自由可支配收入引入市场――自由可支配收入正是投机行为的资本基础。但是,一旦发现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失业率重新抬头,美联储官员们短暂的成就感就会消失殆尽了。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新的工作机会在不断出现,而与之相矛盾的是,整个社会的可支配净收入却是在不断下降,因此,如果要避免拖欠贷款行为出现和房地产价格侵蚀,6.25%的优惠利率和4.25%的国债利率可能还是显得太高了。或许,合理的利率应当更低一些。 八、可资借鉴的澳大利亚经验 房地产崩溃给美国经济上了惨痛的一课,尽管美联储看上去并不为此担心。我们从别的国家也可以学习到类似的经验,比如近年来澳大利亚稳中有降的房地产市场。当然,由于两国现实情况的不同,我们不能将美国的市场完全与澳大利亚对比,但是这种比较是有借鉴和学习价值的。澳大利亚在经济衰退期间,失业率曾高于10%,利率则高达17%,在这之后,1997年,房地产价格开始缓慢上升,失业率开始下降,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开始调低利率。加之澳大利亚税法对房地产市场收入比较宽容,房屋净值贷款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活动提供了资本支持。 从2003年开始,澳大利亚联邦各储备银行开始酝酿调高利率,同时开始强迫借款者向银行证明其还贷能力,这无疑提高了放贷标准。2004年底,澳大利亚开始提高利率,至今已加息3次,每次加息25基点。这一措施明显软化了房地产泡沫,但并未使之破裂。过去几年澳大利亚的房价年均上涨20%,而目前全国平均房价仅上涨了0.4%,其中悉尼上涨了0.2%,而墨尔本下跌了5.2%。提升利率带来的最大影响是受投机需求驱动的房地产投资骤降了10%――这一点从美国的现状也可以看到,同时,房屋净值贷款几近停止,直接导致了消费者支出下降,人们开始关注未来利率继续提升可能带来的影响,消费支出下降带来的失业现象也开始出现。时至今日,基本可以判断澳大利亚的房地产市场实现了软着陆。 九、对美联储下一步所要采取的对策的建议 对澳大利亚来说比较合理有效的利率,放在美国可能就显得太高了,而且,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仅仅是一份临时报告得出的结论,单凭这个判断经济过热,继而决定摧毁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价值,这样做付出的经济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利率问题永远是个悖论,理论上看来无懈可击的利率升降措施有时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所以,美联储现在真正应该关心的并不是如何把房地产价格压低,或者提高利率以惩罚那些投机者,而是如何采取措施给高涨的投机需求降降温。如可以通过强制证明借款者还贷能力来提高放贷标准――当然这一措施在目前看来显得为时已晚了。但是中央银行系统还可以采取些别的措施――如根据借款用途来决定放贷政策,这就像证券市场上通过收取保证金来抑制投机行为一样。这样一来,银行可以要求那些出于投资需求购置房产的借款者提供更高的净资产额作为担保,同时,通过对二次抵押贷款和房屋净值贷款加以限制来抑制投机行为。这些措施都能够使房地产市场泡沫逐渐萎缩下来,同时降低了利率政策引发消费者损失的风险。 注:本文译自2005年8月的《房地产金融》,原作者:(美)吉尔・桑德勒。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作者为博士、助理研究员) 房地产经济学论文:房地产市场中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一、行为经济学 1、行为经济学的概念。行为经济学是一门运用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个人或群体的经济行为规律的科学。从20世纪五十年代起,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工作在美国等西方国家迅速发展起来。行为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适应实践需要产生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它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运行规律、心理学与经济科学有机结合起来,发现了传统经济学模型中的错误或遗漏,修正了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完全信息、效用最大化及偏好一致等基本假设的不足之处。它的崛起,既对主流经济学提出了挑战,也对其进行了补充和拓展。 2、行为经济学的特点。行为经济学在进行研究时,通常采用实例研究、实验研究和现场研究,而最重要的方法是抽样、谈话调查,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借助了可靠程度较高的抽样调查法和谈话法,才使行为经济学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分支学科。(1)它的出发点是研究一个国家某个时期消费者和企业经理人员的行为,以实际调查为根据,对在不同环境中观察到的行为进行比较,然后加以概括,并得出结论;(2)行为经济学的研究集中在人们的消费、储蓄、投资等行为的决策过程,而不是这些行为所完成的实绩(如花了多少钱,存了多少钱等);(3)行为经济学更重视人的因素,因此也可以认为它是管理方面的经济学。它分析研究经济活动的心理上的前提条件,例如人们在做经济决策时的动机、态度和期望等;(4)行为经济学研究的成果是以实际经验为根据的,它有助于修正传统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像关于理性行为人假设、效用极大化的假设,等等。行为经济学在利用心理学及社会学的成果方面已取得长足进展。 3、研究行为经济学的作用与意义。行为经济学对管理、金融、营销、政府宏观政策的制定都有显著的影响。行为经济学是在心理学的基础上研究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分支学科。行为经济学主张用过程理性来代替实质理性,并致力于把被价格、收入等经济变量牵动的经济木偶还原成富有人性的人,使经济学成为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 二、基于行为经济学的房地产市场分析 1、心理预期与“羊群效应”。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上,需求可分为投资购房和消费购房,前者又可分为投机性炒房和投资性买房。但无论需求的构成如何,在短期内,需求各方都存在着“买涨不买跌”心理。“预期理论”认为,人们的获得和损失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在房地产市场中,参照点就是人们对房价的期望。假设房价一直上涨,人们若现期以低价买房,则末期高涨的房价就是“获得”;反之就是“损失”。因此,在长时间房地产积极看好的舆论影响下,消费者对于房价的参照点不断提高,很容易产生一种急躁与盲从的心理,从而产生一种“羊群效应”:房价越涨,越要跨级消费,借钱买房;买的人越多,越要加入到买房者之列。结果便是房价持续攀升,直至需求不能给价格足够的支撑乃至产生泡沫。因此,人们心理预期是在供求关系背后影响价格的决定因素,预期的改变造成了市场的波动性,而“羊群效应”起到了放大波动效果的作用。同时,启发式偏向说明了心理预期的形成过程对于决策环境的依赖,而决策环境则包括决策者所面对的政策导向、群体压力和舆论环境等。 2、投机心理与市场泡沫。与股票市场类似,房地产市场也存在着同样的泡沫。房地产市场泡沫的最大特征便是房价的高涨与消费者的购买力相脱节。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来看,除了普通购房者,其他参与者都从不断攀升的房价中直接获利。中央政府一方面缩小土地供给;另一方面却享用着由于房价虚高所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地方政府把握着土地一级市场,高地价和高税负收益的利益驱动,使其成为高房价的坚定支持者、房地产开发商的忠实伙伴。房价上涨使商业银行在短期内将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形成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与房价攀升互相刺激、互为因果的局面。开发商作为土地价格的接受者,一方面高价格增长使其形成了高利润回报的预期,从而采取一切方法抬高房价;另一方对购房者鼓吹房价上涨,改变购房者的参照点。炒房者则形成了虚假的需求繁荣,放大房地产市场的潜在风险。综上,房地产市场的各方参与者共同造就了房地产的市场泡沫,多方的投机心理共同吹大了泡沫,形成所谓的房价泡沫、地价泡沫、供求泡沫和资金泡沫,直至“蝴蝶效应”的发生。因此,房价的持续上涨是由参与多方的投机心理所造成的。正是这种投机性行为所形成的泡沫,增大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 3、市场波动的形成机制。行为经济学认为人是有限理性的,强调将“行为决策”引入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心理预期、“羊群效应”、投机心理等因素是造成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深层原因,以下就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如何系统地影响房地产市场做进一步的阐述。非理性繁荣的形成机制归为四类:引发性事件、反馈性的机制、“新时代”的经济思想和“心理依托、从众行为”。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引发性事件主要有:国家刺激消费、加快经济建设的主旋律激活了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热情,各地纷纷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同时,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使人们形成了积极的预期,加之媒体的报道和地产商的鼓吹,都推动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就此而言,国家的政策导向是房地产市场中最为主要的波动源。同时,房地产市场存在着反馈机制:当看到过去的增长,参与各方会调整自身的信心和期望。从而引起需求的增加,这样最初的价格上涨的结果又反馈到了更高的价格中(正强化作用)。第二轮的价格增长又反馈到第三轮,以此类推。反之亦然。反馈机制起到催化剂的作用,它影响着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振幅。最后是“心理依托”和“从众行为”。 综上所述,政策导向或其他事件引发了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形成了波动的源泉;消费者依托于近期的价格做出行动选择,确定了波动方向;价格的反馈机制、消费者的从众行为则决定了波动的振幅和影响范围。 三、从行为经济学角度分析消费者购房行为 我们可以将认知、信息、环境理解为影响或决定理性选择行为的三个基本要素。消费者在购买房产过程中的理性选择行为,根源于收益和风险的比较。消费者在处理每一项交易时,风险和收益会促使他进行认真的理性思考,他要对市场的信息和环境的不确定性进行调查和分析。但是,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常常会干扰个体的理性选择,当个体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无法对风险和收益做出清晰的判断时,他就有可能放弃理性思考而在感情机制的作用下作出选择。这里所说的感情机制,是外部环境诱导、直觉判断、历史经验、从众心理等的综合体。 一个相对成熟的理论在描述某种社会现象时通常是以该种现象的基本表现形式为基础的,至于该理论研究的侧重点,则是可以选择的。个体选择行为时而理性、时而非理性的情景,还表现在理性选择向非理性选择的转化方面;或者相反,先采取非理性选择后却因发挥了自己的认知、对信息和环境等不确定性做出了分析和判断而采取理性选择。 四、如何运用行为经济学监管房地产市场 基于以上行为经济学的分析,为有效控制市场的波动性及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新思路。 1、监管的对象和重点应有所改变。从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形成机制来看,监管的对象应包括所有的参与者,包括政府自身、商业银行、开发商、炒房者和购房者,而非其中之一或几个。可以针对不同的参与主体采取不同的措施,但措施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改变参与者非理性的心理和行为。 2、监管的手段和措施应更加多样。在明确了房地产市场波动性的深层原因后,政府可以通过令非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来改变参与者的心理因素。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云南腾冲大塘社区花傈僳传统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探索 【摘 要】生活于腾冲县大塘社区的傈僳族,至今都保留着传统的风俗文化,但生活的方式和地区阻碍了人民经济的发展。本文重点探讨了大塘社区花傈僳族社会进经济的发展方式,以期从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着手,寻求民族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关键词】腾冲大塘;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保护;经济发展 傈僳族是云南省特有少数民族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现约62万人口,主要居住在云南省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流域的高山峡谷之中[1]。傈僳族先民在公元8世纪以前的商、周时期属青藏高原北部一带的古氐羌部落族群中的一支,傈僳族人民为了生存从青藏高原迁徙到四川盆地,再经云贵高原进入澜沧江、怒江峡谷地带生息繁衍[2-4]。腾冲地区的傈僳族于清康熙四年从怒江迁移至此,由于民族人口数量的弱势与迁徙的客观因素,使得傈僳族民族本源文化与地域内的其他民族文化交融,形成了族源相同而地域文化不同的黑傈僳、白傈僳、花傈僳和傈坡等支系[5]。由于傈僳族的生活习俗,一直选择山高谷深、地势险峻的地区栖息,长期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因此一定程度上极大的保留了傈僳族独特的传统文化[6,7]。 云南省腾冲县界头乡大塘社区,位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坡(25°38’N,98°40’E),地处云南省西南部,北与泸水、西与缅甸交界,国土面积133.64km2,海拔约1850m,年平均气温13.8℃,年降水量1800mm[8]。大塘社区大河边傈僳族自然村是完全由傈僳族村民组成的村民小组,该地的傈僳族村民是从怒江洲泸水、碧江、兰坪,大理州云龙,保山市潞江坝及缅甸岗房等地迁徙至此,现有农户45户,人口285人,13个姓氏,16个家族。农业生产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小麦、土豆等,经济收入主要以烤烟、林木产品和畜牧养殖为主[9],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约2500元。村民交流的语言有汉语和傈僳语2种,但是现今已没有人会写傈僳族文字。由于大塘产业基础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强,缺乏经济主导产业和集体经济来源[10],与曲石乡的烟草、油菜、粮食基地相比,不具备大面积开发农业的条件。本文重点探讨了大塘社区傈僳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以期从花傈僳族传统文化着手,寻求民族传统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1.传统文化 1.1服饰文化 居住在大塘社区的傈傈族,由于传统服饰色彩艳丽、图案丰富多彩,自称为“Xiangxiang Pa”,当地的其他族同胞根据他们美丽的服饰而称之为花傈僳。当地傈僳族妇女服饰主要由包头、银须项圈、串珠珠、披挂、大裆裤、膝箍、吊筒、竹麻尼等组成,同时佩戴傈僳族民族服饰中最重要的装饰元素“贝饰”,主要款式有拉本里底、海贝集、俄勒帽等。傈僳族男子传统服饰称为“喜鹊衣”,由傈僳语叫“Wu Te”的青布包头头饰、项圈、白布长衫、大襟衣、腰带、大裆裤、漆箍、吊筒、竹麻鞋组成,配以海贝带花包、胸花、辫花缀、长刀、箭包、努子、弹笼和火枪等装饰物,有些富裕的年纪较大的长者,还爱挂珊瑚或玛瑙耳坠。 与怒江地区傈僳族相比,大塘社区花傈僳族服饰装饰更加丰富多样,无论是形态各异的头饰、银光闪烁的耳饰、色彩艳丽的颈饰和层次多样的胸腰饰,以及流光溢彩的佩饰,都显示出了当地花傈僳族人民的爱美情节和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 1.2传统节日 虽然大塘社区的傈僳族属花傈僳支系,但也同样保留有傈僳族传统的节日,规模较大的有阔时节、澡塘会、刀杆节、新米节等。“阔时”是傈僳语音译,为“岁首”、“新年”之意,傈僳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11],每年12月20至22日举办,相当于汉族的新年。过年期间每人都穿上最好的衣服庆祝节日,村中架起秋千架、跳高架,开展打秋千、跳高等体育竞赛。同时在春节期间还要举行“澡塘会”,傈僳族人们相聚在温泉边一起洗浴,洗浴的人们十分讲究文明礼貌,男女之间彼此尊重,他们用圣洁的温泉水洗去一年的污秽,迎来吉祥。 刀杆节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八举办,已有数百年历史。刀杆节这天,几名健壮男子先表演“蹈火”仪式。他们赤裸双脚,跳到烧红的火炭堆里蹦跳翻滚,表演各种绝技。第二天,他们把磨快的36把长刀,刀刃口向上分别用藤条横绑在两根20多米高的木杆上,组成一刀梯。表演者空手赤足,从快刀刃口攀上顶端,并在杆顶表演各种高难动作。刀杆节是僳僳族人民自然崇拜的产物,更是僳僳族人民爱国主义精神和不畏艰险的民族精神的体现,如今,这项惊险的传统祭奠仪式,已演变为僳僳族好汉表演绝技的体育活动。 新米节又叫收获节,是傈僳族的传统节日之一。每年农历九至十月,当稻谷、玉米成熟收获季节来临,家家户户都要以举行收获节活动方式,品尝刚收获的粮食并煮酒杀牲聚众活动来庆祝一年辛劳的收获。在聚众活动中,寨中无论男女老少,都要自带酒、肉和米饭聚集在村寨中央的晒场、草坪或者附近的田地中,人们燃起篝火,边聊天边饮酒尝新。老人围着熊熊的火塘过讲述远古的祖先历史故事,男女青年三五成群欢歌笑语,弹着琵琶歌唱丰收,往往通宵狂欢,尽兴方散,这种活动往往延续十几天,因而,傈僳族习惯上称九至十月为“醉酒月”。 1.3表演文化 傈僳族人民的生活离不开唱歌跳舞,每当有传统节日时,能歌善舞的傈僳族都要进行表演[12]。花傈僳作为傈僳族重要分支,唱歌更是大塘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当地舞蹈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模仿动物行动的舞蹈,如鸟王舞、鸡吃食舞、猴抓虱舞,反映被人们所猎取捕获的鹿、熊、猴、兔,到人们所驯服的猪、鸡、羊、马的沸腾的王国,一个鸟飞鱼跃、鸡跳羊斗,充满生机,充满生命活力而异常热闹的天地。鸟兽舞大多是独舞形式,跳舞的人怀抱琵琶,自弹自舞,舞蹈趣味幽默诙谐。二是生产生活舞,当地居民将生活中的动作姿态,如收小米、开火山、狩猎、洗衣等赋予艺术的韵味,表演起来活泼多变,热情奔放。三是表现战斗的舞,这种舞蹈表现勇猛无畏的精神,体现了男子的阳刚之美。群众自娱性的《琵琶舞》是年节、婚嫁时人们最为喜爱的舞蹈,只要弹拨乐器“弦子”一响,从儿童到老人都会翩跹起舞。“跳戛”是一种集体歌舞,过去只要一跳起来就要跳几天,短的也要跳一夜。常在堂屋和院坝转着火塘、烧着水酒,边唱边跳,由长辈或有威望的人及其他人相和。结尾时,由群舞者唱高八度。《锅庄舞》是彝族、傈僳族所喜爱的舞蹈。“锅庄”,则因为最初围着火塘跳的舞而得名。 歌唱与当地花傈僳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13,14],民间谚语说:“盐不可不吃,歌不唱不得”。花傈僳族人民在探亲访友、打猎放牧、田问耕作、谈情说爱、节日聚会、婚丧嫁娶时都要唱歌,更有甚者就民事纠纷或打官司时也用唱歌来表达、调解,堪称世界歌唱一绝。花傈僳民歌按歌曲功能和歌唱内容可分为两类,其中歌曲功能类可分为九种,分别是:(1)木刮亦称木刮哺即叙事古歌;(2)摆时即山歌;(3)优叶即情歌;(4)喂然哦即结婚调;(5)尸乌刮即丧葬调;(6)密达即劳动歌;(7)赤罗嘎即牧歌;(8)萨讷其哦即儿歌 (摇儿歌、摇篮曲);(9)然哈枯即祭祀歌。歌唱内容类可分为十部即“大调十部”。 2.传统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探索 2.1整理和收集传统文化 建立专门的资料整理、文物收藏、档案管理的机构,整理和收集传统文化,建立社区文化博物馆,展示花傈僳族的传统文化。请专门的学者对民族文学和文字作科学分类、收集、贮存,除了对现有传统建筑和民族服饰进行文字和图片资料保存外,还要注重对传统手工制作方法的记录,保证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性,保障花傈僳族民众在文化保护方面的主体地位。积极培养文化传承人[15],保障花傈僳传统文化传承。 2.2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连接点 挖掘、筛选出大塘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中可与现代化嫁接的文化因素,促使经济与文化相结合,使文化成为花傈僳族走向现代化的支撑。 塘社区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中存在一些可现代化的因素,如恋爱自由、婚礼简单、火葬习俗、重视生态、保护水源及水源林、重视畜牧、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尊长敬老、耻于偷窃等。此外还有许多直接可与现代经济嫁接的文化因子,如服饰、节日、民间文学艺术、刺绣、传统饮食等[16]。只要认真挖掘、筛选,研究这些传统文化中可与现代经济接轨的文化因素,导入现代科技文化、经济文化,使传统文化融入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文化支撑,那传统文化也就得到了保护和发展。如对傈僳族的传统节日阔时节、澡塘会、刀杆节、新米节等进行包装、提升,利用举办民族传统节日,充分展示本民族的历史、民俗和风情,吸引本民族及外地游客参与,既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给当地花傈僳族群众带来了经济实惠,又使本民族文化得到了保护、传承。经济发展了,就能唤起花傈僳族爱护、传承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 2.3实施经济的文化战略 如何从过去不经意的“文化资源”中开发出经济效益,为大塘花傈僳族脱贫致富开辟新思路,这需要培养一种新的意识。各民族都有自己丰富的文化特点,但表现方式不一,开发的价值、难度不一,“文化战略”则帮助我们寻找闪光点、开发点。例如大塘社区花傈僳族作为山地民族,它的采集、生产方式和民风民俗,对于外民族、外文化的人就极具吸引力,加上当地丰富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等宝贵的旅游资源,加以组织开发就是财富。因此,大塘社区的花傈僳族传统文化不能为保护而保护,而应将其注入旅游业的发展之中。一方面扩大其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体现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不同特色;另一方面,通过旅游业为其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积累资金,从而形成经济与文化的良性互动。 2.4收外来优秀文化 经济发展给大塘花傈僳族传统文化带来冲击,加之汉文化、基督教文化和当地其他民族文化的渗透,同时腾冲发展旅游业带来的商业文化,都使其传统文化内外交汇,导致花傈僳族传统文化衰退、消失,这是不可避免的。但该现象必须正确应对,这就需要主动、积极地吸收整合外来优秀文化,丰富、发展本民族文化。大塘花傈僳族有吸纳外来优秀文化的传统,在当今开放、发展的大背景下,更不能闭关自守、孤芳自赏,只有敞开胸怀,吸纳一切优秀的外来文化,并充实到本民族文化中去,民族传统文化才有生机和活力。 3.结语 大塘社区是一个非常具有旅游开发潜质的地方,温泉群、田园风光、抗战历史、大树杜鹃等。近几年来,进入大塘开发、旅游的人数逐年增多,旅游开发将作为大塘今后经济发展的重点,把握好花傈僳族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发展生态旅游。花傈僳族文化保护与旅游业发展并存的局势,有巨大的可塑性与发展空间,合理把握文化开发与经济发展共进,是今后大塘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强化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政策保障的具体措施 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的一个直接排出机构,其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归入龙岗区。坪山新区下有坪山和坑梓两个办事处。本文主要以坑梓办事处为调研对象,对坑梓办事处的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了调研。坑梓办事处位于深圳市和坪山新区的东大门,总面积40.4平方公里,下辖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5个为村改居社区,户籍人口约1万人。2004年农村城市化后,原来5个村改居社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成立了社区股份公司,共设立了40个分公司。这5个社区股份公司及其40个分公司承载了坑梓社区集体经济的实体。 自坪山新区城市化依来,社区集体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政策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展。探索一条既符合时势发展要求又契合社区发展实际的路径,是社区集体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审视和探寻坑梓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必须置身特区一体化与坪山新区大开发大建设的重要背景,加快集体经济管理与运营体制机制的创新,着重在转变发展思路和探索多元经营上寻求突破。 第一、体制政策 首先要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与社区综合党委、工作站、居委会从机构设置、人员、职能、账目、经费等方面严格划分开来;并且要理顺好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职责和关系,明确社区工作站就是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社区公共服务的职能;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剥离社会管理职能,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道路,这是体制机制突破的基本方向。关于现阶段的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重点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社区股份公司一旦剥离了社会管理职能,即意味着社区股份公司就无需再承担公共管理费用支出的义务,但是市、新区财政能否全盘承接此笔费用,需要慎重考虑。据坪山新区发财局“以2009年实际支出数为测算基础”统计,社区一年经费支出约为1.3亿,这对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财政而言也无疑是多增添的经济负担。二是坪山新区的集体经济开发与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城市化路程还有很远的路程,还有相当艰巨的土地整备等中心任务,如果社区股份公司完全按市场化运作,缺乏政治因素的制衡,那么势必影响党委政府决策在基层的落实成效。所以基于以上原因,可考虑每年推出一至二个条件成熟的社区进行试点,再着手推广,逐步释放改革压力,当前更为重要的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财务相互独立核算制度,健全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做到制度健全,监管到位,为改革做好准备。 第二、技术政策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发展的技术涵养是破解土地、资源及人口紧约束矛盾的重要途径。从坑梓社区的实际出发,一方面,可考虑做大做强物业经济,注重促成现有物业的转型升级,从单一的收租型向可以提供专业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路径转变;另一方面,抢抓坪山大开发大建设的历史机遇,介入发展投资风险较低的实业经济,逐步实现从“物业经济”单腿走路向“物业经济与实业经济”双腿走路的模式转型。在技术要求上制定相关政策能对集体经济发展指明正确的方向,如宝安区2009年就制发了《关于扶持股份公司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容涉及土地利用、旧屋村和旧工业区改造、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和服务、交流与合作等方方面面,极大推动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技术方面的政策制定重点要做到四个引导:一是引导社区集体经济对那些建成年代较为久远的破旧厂房实施功能再造,以提高物业的收益水平,切实利用好每一块地,投入到新型的集体经济中来。二是引导坪山新区社区集体经济通过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形式,结合公司所在片区的产业规划及功能定位,开发建设一批投资风险小、管理经营难度不大的商住酒店等实业项目。如老坑社区可以利用毗邻新区中心区的地缘优势,可考虑合资或合作开发一批高档酒店项目,吸引投资者或者由政府投资建设,不仅能吸引外来人员的人口流动,增长经济,也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城市面貌做改善;再如秀新社区地处圩镇中心,可考虑合作开发中心商务项目等等,把经营方式放远,为本地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三是引导社区集体经济以土地入股或利用征地资金参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参与新区工业园区的物业开发,及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配套性生产服务,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展开经济发展铺开一条更加广的道路。四是引导社区集体经济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对旧屋村或旧工业园区进行合作旧改,改善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加快城市面貌的改善和产业升级。 第三、财政政策 要加快坑梓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就必须在政策与资金方面有所突破,重点考虑四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财政补贴与社区集体经济共同负担户籍居民社保的保障机制,并减免土地税、房屋出租费等相关税费,通过让利于民,让居民享受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二是建立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机制,帮助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走出当前困境。一方面,对各社区现有出租厂房及工业企业,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在企业年审、土地办证等方面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在引导优化产业升级和土地整备的过渡时期,对社区集体经济的厂租收入实行财政补贴,确保社区集体受益不受损害。三是加快整备社区集体土地资源。在我们的调查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工作人员还专题对各社区经济合同进行了核查清理。审查数据表明,辖区各社区违规签订需要取消的土地合同共145份,涉及面积约133万平方米,金额约3亿元。政府可考虑利用政策或资金杠杆,将这部分土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实行集约高效利用。四是将社区股份公司长期承担的城市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剥离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转型打牢基础。 第四、人才政策 社区集体经济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要把培养与引进人才作为攸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首先,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注重提高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经常性举办各类经营培训活动或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形成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制度;可建立企业员工自学成才基金,资助和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在企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打破集体企业长期存在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让真正的人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其次,要健全人才引进机制。破除宗族治理的观念,注重引进高素质管理型和特殊技能型人才,并在提拔任职、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家属就业、小孩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厚待遇。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区经济运行质量 摘要 立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结合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必要性,重点围绕强化精细管理、完善社区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对提升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措施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生产经营 经济运行质量 社区 0引言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是我们党在深入探索和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关系发展理念的转变、发展道路的选择、发展模式的创新,实质上是解决如何发展得更好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对社区自身来说,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提升发展质量,为实现油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 1提升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必要性 1.1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面临难得的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内经济有望保持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石油石化行业正处于事业发展的上升期、综合实力的跨越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处在加快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机遇期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键期。这是社区经济发展必须要紧紧抓住并切实用好的最大发展机遇。当前社区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管理与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已经进入了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服务优质、生活便利”新家园的新时期。因此,提高社区发展质量,至关重要。 1.2提高发展质量是建设大本营的必然要求 胜利油田对社区板块在稳定队伍、保障原油生产上寄予厚望,对社区工作越来越重视,不断加快了胜利大本营建设步伐。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方便职工群众生活,维护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营造文明祥和的生活氛围,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后顾之忧,让职工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把职工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打造上游长板上来,是社区工作的应有之义。建设大本营,关键在于保证工作质量。没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优质的服务,大本营就很难真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1.3提高发展质量是社区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必然要求 社区经济运行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成就,但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一定要以更高标准看待自己的工作,用放大镜审视自己的不足,用显微镜看待别人的经验和长处,用望远镜对待社区经济发展的长远发展趋势,自己与自己比找准优势,自己与他人比找出努力方向,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虚心学习借鉴油田内外同行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解决好固步自封、自我满足,要求不高、标准不严的问题;切实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彻底、不给力,工作有安排、有要求、有落实,无回音、无反馈的工作效率低的问题,不断自我完善,不断开拓思路,让优点更优,让短板变长,以精细管理保经济发展、以优质服务促经济发展。 2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几点对策 2.1要强化管理精细、机制灵活、责权明晰的经营管理运行机制 要对成本与投资实行全过程监控,实现透明化操作。要从细处着眼,小处着手,把严控投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社区生产经营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ERP、内控为切入点,以“建标、对标、追标、创标”为抓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细化成本核算单元,实施成本过程管理,责任主体细化到基层队、班组和个人,构建标准成本体系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要实施月度成本发生情况通报制度,成本费用不仅要控制好,而且要运行合理、合规、合法,严禁出现变通使用、违规使用情况发生。要完善预警、分析、跟踪督查制度,形成责任逐级清晰、管理逐级下沉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对预算的编制、预算审核平衡、预算执行与调整、预算监控与分析等流程实施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全员成本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成本费用不超。要积极主动地、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项目、政策,为社区创造更加宽广的空间。 2.2要强化招投标、合同管理于一体的市场运行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内部市场队伍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归口管理、分级运作、逐级负责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合同管理,加强财务稽查,加强重大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从源头上控制经营风险。 2.3要强化节点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工作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流程化 要从梳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职能定位入手,科学分级分类,建立精细化、标准化制度体系和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涵盖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监督的全方位闭环管理流程和标准化运行机制。要推进以法律合同管理、投资决策审批、全面预算和月度工作报表为主要手段的经营管理标准化流程建设和以经济活动分析、财务监控、成本项目管理与审计、纪检监察为主要手段的风险监控标准化流程建设。要根据“建标形规范,对标找差距,追标提质量,创标争一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系统、各行业、各岗位的管理节点,人人有节点管理责任,层层有节点管理标准,使节点管理覆盖整个社区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依责任考核”的精细管理体系,消除管理死角和管理盲点,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2.4要全面实施绩效考核,以绩效定收益,以贡献取报酬,发挥好薪酬分配激励机制的作用 薪酬激励虽然不是激励职工的唯一手段,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最易被运用的方法。要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好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以此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激发全员“我要干”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全员的主动性缓解社区人员严重短缺的压力。要严格落实管理局的政策,稳妥实施劳动家属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保障职工的收入水平逐步提升。 3结语 促进社区经济发展,要立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结合提高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必要性,围绕强化精细管理、完善社区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做文章,下功夫,以此来促进社区经济运行质量的不断提升。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一、龙岗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特点 (一)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结合 深圳龙岗区集体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也就是强制性变迁,政府充分考虑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地理优势、资本市场、城市化进程以及借鉴国内外经验,运用自身的权力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实现了规模经济,缩短了制度变迁的时间,减少了制度改革的费用,同时抑制了“搭便车”的现象。如此大的成就离不开产生于民众间的制度变迁模式,也就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居民自治、居民自发组成的协会等组织都在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积极推进社区土地资源整合优化 龙岗区政府通过积极引导社区参与土地整备,有效推进社区集体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社区按照城市区域规划,通过置换、土地物业入股等方式,整合社区内非农建设用地资源和物业资源,形成连片可开发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开发和经营;支持社区参与由政府主导的土地整备,采取回购、合作、租赁、入股等方式,高效、集约利用社区土地特别是重点产业园区内的土地。通过政府、企业、社区合作,将旧厂房转化为优质物业,以稳定的租金收益替代异地安置,持续增加社区经济收入,同时保障产业规划项目及时落地。 (三)采取资本联合方式探索转型新模式 资本的积累和运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资金投入不足,资产储备不够,势必会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龙岗区采取了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联合、港资不断投入的方式处理资金投资和使用的问题,并且根据自身实际提出了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合作改造旧工业园区、旧屋村的发展模式,其中包括为辖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管理人员交叉挂职锻炼等16种合作方式,并在政策上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倾斜,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地铁三号线等项目的融资及购买街属企业改制后退出的物业,壮大了集体资产。 (四)让“物业管理进社区”形成普遍态势 搞好社区物业管理,不仅能优化社区环境,还能给原居民带来就业机会。社区的环境、治安等交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可理顺社区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居委会的关系,进而减轻股份合作公司的社会负担。龙岗区结合实际创新模式,在全区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主要采取政府扶持与股份合作公司投入相结合的办法搞好社区物业管理。目前,龙岗区“物业管理进社区”已实现“全覆盖”。 二、龙岗社区集体经济面临的问题 城市化过程中,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为推动龙岗区社会经济发展,改善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方面 1 缺乏人力资源管理意识。在小农经济意识作用下,为增加原籍居民就业,同时防止因引进“外员”而被“分享”了经济成果,社区集体企业往往堵塞了人才进入渠道,最终造成了现代企业管理人才短缺、经营管理乏力的被动局面。 2 现代法人治理意识不强。许多社区集体企业实行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治理架构流于形式,没能真正形成民主决策、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科学治理机制。 3 经营风险意识不强。社区集体企业的管理层缺少对法人治理民主性、组织形式合理性、投资经营多元性、内部管理科学性等状况的审视评估,加强综合管理、增强风险防范的动力不足。 4 经营观念保守陈旧。一是没有长期发展规划意识。不愿意尝试非租赁经济的发展模式,错失许多发展的大好机遇。二是持有错误的分红观念。不关心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并且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影响社区集体企业的积累和发展。三是缺乏政策意识。对现有政策研究不透,没有充分用好已有的政策资源。 (二)管理体制方面 1 社区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社区集体经济独立发展空间受限。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与社区集体企业不脱钩,政企、居企不分,造成大部分社区集体企业人员的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社会公共管理事务,使得企业的经营带有浓厚的行政干预因素,严重影响了其市场化、效益化运作。 2 企业管理机制难以适应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要求。一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缺乏民主决策、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的科学治理机制。二是没有适当的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三是缺少对组织形式和股权分配的改革动力。 (三)政策制度方面 1 产权政策不完善。面对众多社区集体土地和物业产权不明的状况,在发展的压力下,许多社区为寻求“出路”,干起了“违建”勾当,不仅加大了政府管理和执法成本,还使得新老产权问题交错,让明晰社区土地和物业产权的探索陷入困境。 2 土地补偿机制不足。在土地功能规划定位上,通常政府部门处于主导地位,而社区集体企业则是弱势的,加上管理层缺乏熟知土地功能规划政策的专门人才,造成了社区集体企业在土地利用上的被动局面。 三、龙岗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 龙岗区社区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突破管理体制、政策制度等瓶颈,而这同样也是其他城市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所共同面临的问题。 (一)推进社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地方政府逐步将基层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让社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在经济上与社区集体企业相脱离,彻底实现社区集体企业与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经济脱钩、机构分设、人员分离,确保社区集体经济走上独立发展的市场化道路。 (二)深化社区集体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1 推进社区集体企业组织形式改革。由现行的“总分公司制”改革为“母子公司制”。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利于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也有利于母公司规避防范经营风险。 2 探索推行大社区股份合作制。由现行的以单个社区为单元的社区集体企业转变为由多个社区联合组建的股份合作制集体企业。这种打破村界地界,实现跨区域、社区、居民小组的联合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实现土地、资金、人才、管理等资源整合,增补优势、取长补短。 3 探索社区集体企业股权改革。在条件成熟时,对社会开放一定比例的股权,通过股权的流通来实现人、财、物等资源的流转,让外部的人才、资本能参与到社区集体经济的经营运作,为社区集体经济走向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一是针对社区土地、物业产权问题,探索出台阶段性的疏导政策,为社区明晰土地、物业产权,进而发展融资、开发利用提供出路。二是针对政府征转社区土地补偿机制不足问题,探索建立有效补偿政策,做到既落实政府总体规划,又不损害社区集体利益。三是针对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单一问题,建立社区多元投资平台,如引导社区集体资金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参股村镇银行、在附近城郊地区投建面向本地外转产业的产业园区,等等。四是继续深化规划设计师进社区工作。2010年以来,龙岗区开展了规划设计师进社区试点工作,在社区建立规划师工作室,借助专业规划设计人才的力量,引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进行科学、高效的开发利用。总之,要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政策平台,让社区集体企业懂得利用政策发展。 (作者: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浅论社区体育与社区经济发展的关系 [摘要] 社区经济作为一种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可将社区内互不相联的各种经济成份变为利益共同体,建立一种新的经济生产方式,从而带动社区乃至更广区域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 社区经济 经济增长点 发展 早在20世纪50年代,联合国倡导发展运动后,世界各国的社区发展运动如火如荼,方兴未艾,从以美国的经济发展为领头羊的新经济形态来看,社区经济的优势已展露无遗。相比之下,我国的社区意识却萌芽较晚,在传言,人们只知道有单位而不知有社区,只把社区当作单纯的居住的场所,而很少将其看作社区成员的一种利益共同体予以关心和关注;就政府和社会组织层面而言,社区只有服务功能和社会控制、管理职能,至于社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则是国家和政府部门的事,社区则处于被动地位,无所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观。在当前形势下,社区服务业更是作为最具吸纳空间和最少投资需求的产业。特别是社区体育这种最受大众欢迎的社区服务业。可以为再就业工程提供更广泛的就业机会。为多种经济形态发展提供更广阔的活动舞台,为启动和完善住宅消费市场提供更现实的购买动力。 一、社区体育消费的差异性 体育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体育在社会生活中的比重,以及对社会生活多方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地增大。社会发展趋势,决定了体育健身事业在我国社会综合持续发展、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的事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全民健身可持续发展中,经济基础和体育健身消费观念是关键环节。 在经济基础雄厚、体育意识较强的欧美国家,体育健身是民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占有家庭消费的相当比重。消费是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人们必须通过消费保持生命力、劳动能力和其他创造能力。消费是满足人们生存活动的各种需要,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关键,也是社区体育可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的依据。 二、社区体育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认识 1.带动第三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就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社区经济作为一种市场需求和关联带动能力很强的产业,可以促进商业、饮食、文娱、信息等一系列产业的发展,既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又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是第一产业中极具有发展潜力的综合性行业。社区体育以其适合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和不同兴趣爱好人群的服务为中心,以健身、娱乐消费为特点。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生活质量大为改观,人们的体质在增强,技能在发展,心理状态在改善,余暇生活趋向健康和充实,人际关系得到建设性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体育事业统计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国大中城市居民对社区体育服务普遍具有较高的要求。1994年~1998年,我国城市社区体育消费增加了115%,1998年的城市社区体育消费额是1994年的2.1倍,达到1000亿元。目前我国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0%以上,城市的社区体育已成为提高城市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也就成为社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社区体育服务成为再就业工程的重要解困措施之一 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程来看,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张,第一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将逐步减少,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将逐步增加,特别是第三产业将日益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导部门。在第三产业中,对于再就业人员来说,最具吸纳空间和最少投资需求的就是社区服务业,而社区服务业中体育服务市场最有前途。社区体育作为一种文化消费内容而成为服务性经济,也就是说,运动健身、娱乐观赏和经济三者经过有机整合而构成发展体育产业的权力。 3.社区体育服务对推进住宅商品化、市场化、启动住房消费市场起积极作用 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启动经济的决策。据统计,在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占三分之一的份额,而消费则占一半甚至更多,其中住房消费成为政府寄予厚望的最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因此,要想加快城镇经济商品化改革步伐,启动住房消费市场,必须抓好居民住宅区的配套建设,加强发展社区文化和各项事业,以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教育、文化、健身运动、娱乐、服务等方面的需要。 三、社区体育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 社会发展体育,体育促进社会建设,形成良好的持续发展,这既是已往社会实践中可以观察到的规律,也是对社会生活建设未来建设的合理预期。在当前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当口,强调社区体育建设,对促进社会生活质量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对于社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综上所述:社区体育作为社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文化中体育消费观念的自我发展和合理引导。(2)运动文化的多样性和城市社区稳定特色的合理形成。其中包括:中青年男子和妇女运动形式的稳定特色;老年体育的稳定特色;儿童、少年体育的稳定特色;婴幼儿体育的启蒙和开发;社区之间或社区内运动竞赛的组织和管理。(3)资金投入的长短流程与习俗和体育馆等硬件建设发展的合理引导;(4)社区体育服务市场的合理引导以及建立与发展,包括业余体育服务人员的因时、因机培训和专业体育工作者及专业体育服务机构的发展。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平安社区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是工商行政管理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一项新任务。2008年11月,重庆市大渡口区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总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后。周伯华局长先后两次赴大渡口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针对原有的经济结构变化,钢铁产业基本退出,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断裂带现象与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多,城镇超龄人员多,企业下岗人员多的“三多”现象迭加,给大渡口区社会治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重庆市工商局大渡口区分局(下称分局)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重点,按照“建立大综治一体化格局,合力打造基层基础示范亮点”的总要求,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生态文化之区、生活品质之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工商行政管理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 一、正确处理监管执法与平安建设的辩证关系 平安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地位和作用。按照周伯华局长提出的“要把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互为促进”的指示精神,分局确立了“以服务促发展、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平安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形成了以服务发展为起点。监管执法为主杆,回归服务社会为终点的机制运行链条。 (一)及时出台了《放宽准入服务地方经济促进发展的措施》。针对下岗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两劳人员等重点就业人群,开放了多条创业就业的绿色通道。特别是针对帮教刑释解教人员,指导帮助通过个体经营或季节性、临时性经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同时调动社会各方安置的积极性,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和安置。 (二)形成了“四位一体”的证照办理模式。与区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建立了联合办证办照服务机制,实现了四方“同步登记、证照同步发放”,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群体就业创业。2010年全区新增加企业679户,同比增长35.4%;新增个体工商户1662户,同比增长31.6%;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100余人。 (三)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分局成立了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了街道社区负责人、重点企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及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微型企业发展动员会,积极举办申请微型企业人员培训班。全年新发展微型企业178户。四是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为帮助大渡口区较快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平安社区建设,国家工商总局在大渡口区举办了“2010年中国民营企业重庆(大渡口)投资贸易洽谈会”,来自全国8个省、市的个私协领导及企业代表参加了大会,签署意向性投资金额150亿元。对于政府引进的项目,实行同步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坚持“申请、受理、核准”三优先原则,及时解决了招商引资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使一批外地企业顺利落地。进一步夯实了地方稳定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二、构建“八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及“四四安全消费维权保障网”,进一步加大化解消费纠纷的力度 针对长期以来因消费纠纷给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分局将保障安全消费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的抓手。在一镇、二街、十四个社区、四个自然村、二个大型超市建立了23个消费维权联络站。将“12315”消费维权站并入区政法委的“七位一体”综合治理平台,构筑起“八位一体”综合治理体系。在消费维权联络站实现了“八个一”,即一位消费维权联络员、一个固定工作场所、一块牌匾、一部电话、一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一块宣传栏、一套工作制度、一台计算机,创新了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区特点进一步开辟了‘‘四四安全消费保障网络”建设。 (一)打造“四个平台”。全力将“12315”投诉热线打造成畅通民意的平台、举报投诉的平台、接受社会监督的平台、消费维权的平台。由于民意诉求渠道畅通。一些可能激发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及时控制。两年多来依靠四个平台受理消费投诉咨询3622件,各类申(投)诉举报685件,解决666件,办理满意率达到97.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万元,接待和处理各类信访58件,满意率达到100%。 (二)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安全消费与服务企业相结合,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监管巡查相结合,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分局将安全消费的视野拓展到整个生产流通链条,在监管巡查中发现问题,主动服务企业;2010年上门给企业提出合理的生产经营建议60余条。使许多可能引发产品质量的问题及时在生产环节得到了解决。 (三)构建“四位一体”的维权体系。为了强化消费维权的密度、力度和广度,建立了集“工商监管、经营自律、群众监督、消费投诉”于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这个维权体系的突出特点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动和互动,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随时随地被置于社会各个方面的监控之中,形成快速反应的能动维权机制。 (四)畅通“四个渠道”。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有利于让意见和纠纷及时得到反映。分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了举报渠道、执法渠道、“12315”消费维权热线渠道、政务邮箱渠道等四个渠道的畅通,将消费领域的各种矛盾,通过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的运用加以解决,化解或减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 三、通过创新手段提升工作水平。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提供基础保证 分局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作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建设服务。 (一)建立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监管机关“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了确保其有效运转,设立了食品监督管理机构,投入10多万元购置设备,成立了食品检测室,同步出台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等五项制度,全面推行流通环节食品进销货记录“一单通”单据,由此形成了食品安全的全流程监管长效机制。一年来定向抽检食品284组,快检1300余组,检测合格率达到97.7%。对食品经营“五小店”开展专项整治,取缔10家卫生环境差、拒不整改的餐饮店。 (二)实现监管手段升级上档。先后自主开发了“工商所属地化网络分类监管平台”、“信息化知识、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系统”、“工作绩效网上考评系统”、“重点行业标注在线检查程序”等多套业务软件。实现了分局对工商所,工商所对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对管辖区域“四点一线”的网络程序化管理,通过这套网络体系,使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触角深入到了大街小 巷,一旦发现问题,就能即时刻得到处理。 (三)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查找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执法监督。 (四)建立“经济导航站”,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导航服务。分局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定期向丰十会本区《市场发展态势报告》、《消费警示报告》、《经济活动动态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提供参考服务,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职能作用。 (五)重点查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群体上访的大案要案。分局站在关注民生,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这类案件列为重点查处打击对象。结合开展各项治理活动,立案查处了渝西天然气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大案要案70件,涉案金额9500万元。减少了社会治安隐患,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六)全方位拓展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分局以建立服务型工商为抓手,全方位拓展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了“创业平台”、解决融资困难、实施品牌兴企、维护合法权益、营造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等五项服务。通过发放“服务联系卡”。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形成企业意见直达机制、工商服务机制和督察考核机制,收到了“夯基固本”,优化经济环境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做好合同帮扶指导工作,维护农民利益,在乡镇建立了“合同指导服务站”,为农村地区开展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合同指导服务。 四、注重工商行政管理与社会力量的协调配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联合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做好工作。实践中,我们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办法,打造出了一张全方位覆盖、多方共同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网。 (一)强化自身素质建设,通过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激活团队创造力,建设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干部队伍。以优良的素质和良好的形象使工商队伍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想得起、用得上、靠得住、离不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力军和促进平安社区建设的先锋队。 (二)积极将市场监管巡查和“12315”消费维权网融入大渡口区加强治安防控“六张网”建设。推进属地化监管责任制,并将应急机制同步融入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网络,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获取最佳的综合治理效果。 (三)创新“两新”组织中的综治组织建设和工作管理服务机制。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单建率保持100%,新经济组织覆盖率62.1%,新社会组织覆盖率64.7%。引导“两新”组织开展以“与党同心、诚信守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打造平安”为目标的创先争优。积极探索运用“两新”组织的党组织综合治理“项目工作法”,依托“两新”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平台,建立综治组织,把加强安全生产、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推进单位内部安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参与所在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作为党建工作和综治工作的内容,实现单位健康发展与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回报社会有机结合。试行把“两新”组织综治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检的内容,指导督促“两新”组织综治工作的落实。 (四)以群众利益、人民安危为工作基点,建立平安社区。分局通过开展网上服务、消费维权、市场巡查、食品安全检查等活动,使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触角深入到了社区千家万户。正是通过这种“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方式,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成效。2010年,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社区建设的工作得到了总局、中央综治办联合调研组的充分肯定,被区委评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浅谈社区经济发展的广阔发展前景 [关键词]社区经济;前景;城市发展 一、社区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同规模、不同档次的住宅小区层出不穷,居民也出现多元性,许多原来的“单位人”如今变成了“社区人”。而维持整个城市正常运转的数以万计的外来流动务工人员的生活和管理问题,因人口老龄化而带来的一部分离、退休人员和独生子女的生活问题,大批因经济转轨而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的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管理问题,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与实施问题等等,都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以往以区、街道为组织的管理体制对许多工作已无法进行管理,更落实不到基层和居民身上。近年来,经过尝试和探索,许多城市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社区建设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因为,把社区建设好了,不仅可以使广大居民在生活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得到满足,而且,在健康娱乐和社会治安等万面也可以满足需求。可以说,社区建设是城市建设的必然产物,搞好社区经济建设好处多多。 二、发展社区经济前景广阔 2005年国家14个部委在联合提交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文件中指出:社区服务的宗旨在于为民解愁,为国分忧,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服务,使社区居民生活事有所便、难有所帮、居有所安、闲有所乐。一部分经济学专家认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将重点发展五大服务产业,即旅游业、物业管理业、社区服务业、教育培训产业和文化产业。社区服务业作为一种新型产业,便民利民是它生存的基础。而这反过来又为它营造了足够大的发展空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一部分社会调查中得到证实。《经济日报》2005年上半年刊登报道:有经济工作者调查证实,64%的城市居民需要社区服务中的家政服务,50%的居民认为车辆寄存有待重视,18%的居民需要出租生活用品、物品等服务,62%的居民需要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风扇等家用电器的维修,42%的居民需要自行车、钟表、照相机等日用品的机械修理。还有42%的居民需要学习微机操作、书法绘画和烹调等。由此可见,随着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越来越渴望在家门口就能直接享受到更多、更便利的服务。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于服务性商品的吸纳性已越来越强,可以说提供多少就能消化多少。社区经济的特点决定着它是一种关联带动能力较强的产业,在第三产业中发展前景是最好的。同时,社区经济对从业者的综合素质要求也不是很高,劳动强度相对较小,需要的投资也不多,可以说,它正适合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足、下岗失业而导致劳动力资源过剩的现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社区经济还处在较低的层面上,如,一些较大型的连锁超市、销售公司等还没能走进社区,集约化经营水平更是远远不够,商业覆盖区域也跟不上社区建设日益扩张的步伐,这种现状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从发展的眼光看,社区必须邀请那些大型从事社会服务的企业广泛参与进来,通过大型企业资金、技术的投入,扶持社区兴建超市、连锁店、专卖店、代销等,并且,发展“名、特、精”小商店,甚至可以兴建信息互联网络,开展电子商务等。当然,随着社区建设规模的扩大,金融、教育、IT、健身休闲场所、影剧院等也要走入社区。这些企业进入社区后,社区经济一定会迅速地发展起来。 从发达地区发展社区经济的经验看,有四种经营形式比较适合我省的社区服务业发展:一是统一经营型。对社区基础较好,社区干部擅长经营的,可由社区服务站统一经营或承包经营,利润定额并按比例上缴。二是资产租赁型。把街道和社区闲置的房屋或开发的服务基地租赁给经营者开办服务业,企业实行自负盈亏,街道只收取租金。三是统分结合型。社区实行统一管理,企业自负盈亏,税费由社区管理组织代收代缴,社区适当分得一些手续费用。四是完全自负盈亏型。社区对企业扶持多,但基本上不要任何回报,社区手握服务及收费标准,任由企业自己发展。但是,不管哪种经营形式,都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围绕社区居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突出服务业的“小、全、快、优、廉”的特征,广开经营门路,这样,就能不断拓展发展的空间。 三、社区经济应该纳入有序的轨道 社区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它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方式。发展社区经济应防止出现两种倾向: 第一,要防止出现挂靠现象。由于社区经济是个新生事物,服务业又是微利经营,所以,与办理个体工商执照相比,办理社区服务证可以省去很多前置审批环节,而且缴费也较低,这就使得很多不属于社区服务范畴的经营户想方设法济身其中,通过挂靠社区这一途径,捞取“社区服务证”带来的部分非法“实惠”。一些街道、居委会也将此作为创收的来源,只要缴费就给办理“社区服务证”,这样做的结果是无原则地扩大了“服务”范围,出现了“挂羊头、卖狗肉”现象,造成一部分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守法经营者的利益,造成不公平竞争,进而,扰乱了市场经济和税收秩序,长此下去,会严重影响社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要防止出现单纯追逐利益现象。社区服务组织主要从事公益性的社区服务工作,作为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它的服务内容特别强调福利性与微利性的统一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社区组织必须具有准市场化的属性,这就和商业利润的最大化必然产生矛盾。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与社区事务中的行政管理重合,街道、居委会难免不发生碰撞。表现为,街道、居委会同物业管理公司争管理权或争抢地盘。有的街道办事处甚至单纯追逐经济利益,直接组建各类服务公司,强制承接物业公司以外的业务。有的居委会也可能利用办公用房违章立项搞创收,造成角色错位,权力越位。 总之,社区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式,它必将随着社区建设的逐步发展而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全力支持社区经济的发展,促使社区经济尽快地发展壮大起来。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社区银行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提要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社区银行应需而生。在我国银行体系结构极不合理、金融服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发展社区银行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经济增长对社区银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发展社区银行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社区银行;经济增长;对策研究 社区银行按照国际上通常所定义的概念,它是指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在经营特色和发展战略上,社区银行强调的是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提供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与客户保持长期性的业务关系。在美国,社区银行的资产规模通常在1,000万美元和数十亿美元之间不等。从对它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其涉及的领域都是其他大型商业银行所不愿涉及的,如中小企业、农业和普通居民个人消费信贷。而这些领域对于一国经济发展来讲又是不容忽视的,没有社区银行,这些重要方面理应发挥的作用将不能得到正常发挥,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一、社区银行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大型商业银行通常会介于风险、收益等方面因素的考虑而不将中小企业、农业和普通居民个人消费信贷列入客户范围之内,而社区银行以其独特优势使这三者对于经济结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社区银行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结构产生积极作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拥有大量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深入到其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农副产品、纺织、建筑、计算机软件、贸易以及服务等方面,为丰富一国经济产业结构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以美国为例,其70%的经济结构创新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可见中小企业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而社区银行由于在定位上立足社区,对该社区的情况掌握较好,可以有效地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强其风险识别能力,对开展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十分重要。从美国学者根据美国当地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统计得到:截至2002年,社区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了33%的贷款,在非常小的企业贷款(低于10万美元)方面占比超过40%,是它们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二)社区银行通过推动农业发展对经济结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支农资金的匮乏一直为制约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单靠财政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支持远远不够。而社区银行旨在服务当地社区,它将一个地区收集到的存款继续投入到该地区,加上其根据借款人的个人品德及管理能力等“软信息”(通过与借款人及其周围知情人长期的亲身互动才能搜集到)来进行贷款决策,更愿意也更主动为农场主提供贷款。这方面的表率可由美国社区银行在其农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得以例证。据统计,截至2002年6月末,社区银行发放的农场不动产抵押贷款为230.9亿美元,占所有银行发放此类贷款总额的65%,农场营运贷款发放额为280.4亿美元,占全部银行农场营运贷款总额的61%。 (三)社区银行以普通居民个人消费信贷为途径对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以需求为导向的作用。长期以来,各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重点都是放在公司业务上,往往忽视普通个人消费贷款。大多数普通消费者,由于其贷款数量少,无信用历史纪录以及缺少抵押或担保品等,通常被拒之门外。而社区银行以其信息上不对称性相对较少,以提高本地区发展为主旨等优势,愿意、也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大量信贷,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美国社区银行的统计数据表明社区银行是美国普通居民的良好合作伙伴,社区银行比大银行在零售业务中收取的费用更低。据美国有关机构2002年的统计,美国的社区银行在支票账户等存储类服务的收费方面较之大型银行要低15%左右。 二、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社区银行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措施。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群体庞大,机制灵活,效 益总体良好,但是却面临贷款难的僵局,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原因还是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规模不对称所导致的信贷风险控制难、费用率高等诸多问题。社区银行以其定位、信息、地区及管理运作上的优势,加上与中小企业规模相当,能够摆脱大型商业银行的诸多顾虑相互满足彼此的需求,从而为中小企业长久地注入活力,保持其蓬勃发展的趋势,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发展。 (二)社区银行在弱化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方面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城市与农村、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了严重的二元经济结构现象。要实现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尤其在我国仍是农业大国的现实国情下,必须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这当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近年来农村金融支持却呈现弱化的趋势。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坚持商业化改革,调整发展战略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三大目标转变,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二是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流于形式,多年来按照商业银行模式经营,对社员的贷款程序跟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贷款投向没有体现“社员优先、社员为主”的原则。社区银行根植于农村社区,专注于农村社区,利用自身的信息与交易成本上的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弱化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三)完善我国银行体系、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一个完善的银行体系要求结构合理,不但要“多样化”,而且大、中、小比例要得当。目前,我国现行银行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便是小型商业银行,其比重太低,同时大银行的比重又太高。2006年末,我国银行类机构的存款市场份额中,城市商业银行仅为7.57%,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则为69.13%。反观美国,2003年“社区银行”占16.72%,中型银行占29.75%,而25家最大银行合计仅占53.53%。发展“社区银行”,将有助于尽快改善我国小型商业银行比重小的局面,优化我国银行体系基 本结构,从而促进金融体系的全面健康发展。 三、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选择 按照上面的定义来衡量,目前国内还很难找到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不仅要有大银行,而且要有为数众多的社区银行。大银行有大银行的优势,社区银行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构建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且覆盖城乡的社区银行体系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将现有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1、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模式,应坚持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改造的重点应是中小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已不再适合选择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它们地处发达地区,经营状况良好,已具备与大银行竞争的实力,已发展成为跨区域甚至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次,改造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循序渐进思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应的,这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良莠不齐。为稳健起见,可以先选择一些位于发达地区且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社区银行改造试点,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这些中小企业发达、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充裕且干预较少、民间资本较为充沛的地区。试点成功取得相关经验后,再在欠发达地区全面推广。最后,改造之前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社区银行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产权明晰。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拥有绝对控制权,其他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私有企业所占股本的比例很少。城市商业银行无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为此,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其向社区银行转型创造条件。 2、城市信用社。从规模大小和服务对象来看,城市信用社应该是社区银行最主要的改造对象。九十年代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信用社开拓了广阔的潜在市场。但目前的城市信用社面临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不良资产比例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将城市信用社改造为社区银行,必须鼓励外资和优秀民营企业入股,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快解决历史包袱。 3、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当前农村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当适时对其经营目标、业务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改变政策支农的主要性质。2006年中国银监会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趋向,10年内将分批逐步过渡为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银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我们认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造成社区银行,而落后地区的信用社仍然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社区银行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方给予大力支持。 4、邮政储蓄银行。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其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改造成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定位。因为邮政储蓄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的竞争优势在于,与当地客户熟悉,吸储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与当地经济休戚相关。邮政储蓄银行改造成社区银行后,要很好地发挥这一功能,需尽快积累在农村发放贷款的经验,建立成熟的经营机制,并依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 (二)将民间金融组织引导规范成社区银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非正规金融活动盛行往往体现了一国金融深度不足,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求。我们应当承认这些民间金融组织为地方经济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金融监管当局与其屡禁不止,还不如因势利导,通过引导使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成规范化运作的小型社区银行,同时对组建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监管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这样既方便了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能够满足农民等小规模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对于培育分工协作、竞争充分的农村金融市场也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三)我国社区银行发展的配套措施。为打造一个具有生机活力的社区银行体系,还需要完善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颁布类似于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法律,鼓励社区银行的发展;二是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其作用在于提高社区银行的社会信誉、增强人们对社区银行的信心,为社区银行提供与大银行平等竞争的重要制度环境;三是要进行严格而又有效的监管,强化信息披露和公众监督机制;四是参照美国经验,成立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之类的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行业管理,做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公平竞争。 四、结论 总结国外社区银行在实践过程中的可行性和对经济发展做出的实质性贡献,我们充分认识到社区银行在其定位(立足于社区)、信息(熟悉本地市场,信息不对称性相对较小)、地区(运作在本地,熟悉本地市场,条件灵活,手续简化,运营成本小)上不可取代的优势。鉴于我国尚不完善的银行和金融服务体系以及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推动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仍是重中之重等这些现状,我们总结出社区银行在我国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由此引出了在我国实践社区银行的相关路径和措施。我们确信社区银行的建立将是我国金融体系不断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它将极大地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外国语学院)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以就业增收机制推动社区经济发展的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就业增收双方向探讨社区经济的发展,立足点和着眼点都在于如何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发展社区经济,实现社区经营的根本目的。本文通过对社区就业,招商引资增大税源的探头与剖析,为社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切实、有力的依据。 [关键词]税源经济;社区服务;社区经济;社区经营 1、研究背景及意义 目前,北京市面对着人口老龄化、就业压力大、弱势群体多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多渠道筹集资金,为社区成员提供公众经济保障和服务,扩大保障人群覆盖面,已成为推动北京地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但目前,社区经济保障财力严重不足,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很大,想通过常规方式由财政拨款和解决日趋增加的社区经济保障费用难度很大。所以,在“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的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强化社区经济的概念,树立社区经营的理念,为社区经济保障开拓空间,充分体现了“小政府、大社会”的观念。因此招商引资已经成为解决社区财力来源,发展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实现更好的就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渠道。 2、促进社区就业增收的举措 2.1 发展税源型经济,实行税收增量比例返还制度 社区挖掘和培育新的税源,为社区经济保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援。社区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服务业,充分发挥社区的地缘优势、功能优势、物流优势,大力引进和创办商业、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项目和专业市场。与大商业联合,建立连锁店;与大企业联合,充当经销商、商;与大农业联合,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绿色食品配送中心。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优化组合,外引内联,养源开渠。 以街道为单位,以目前提供的税收和财政下拨的经费为基数,将每年新增的创税部分按比例返还。搞活增量,同时也减轻了上级财政的压力,形成社区财力的良性循环。 2.2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失业人员主要以“4050”为主,而这个群体有着年龄大、学历低、技能欠缺的明显劣势。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企业优胜劣汰,国有企业减员增效。而社区就业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创造了层次各异的岗位,给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对他们的生活水平提供了一定保障。 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是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基础。街道可与培训机构联手,通过争标的方式,对该群体进行有效的素质、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成绩以及对培训的满意度的调查等方式,对培训的内容、方法、效果等进行合理的评估。一方面可以增强培训机构的责任心和竞争意识;另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培训的效果,有利于失业人员素质、技能的有效提高。 2.3 强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产业 强化社区服务,增强社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功能。以服务于社区居民为主旨发展社区经济,并通过社区经济的发展来支持社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从而达到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是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和重要途径,也是社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功能。 社区服务产业是指体现社区功能作用及工作内容的社区资源,是一种经营实体,即以服务社区广大居民日常生活的经营形式。其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伦理道德等方方面面。尽快将这些资源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工作范围,整合发展社区服务产业,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同时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机会。 3、以就业增收机制推动社区经济的展望 社区是城乡的基础,也是每一个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近年来随着下岗失业人员、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社区工作的重心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为他们寻找就业的出路上。新形势下,社区建设也不应仅仅停留在为居民简单的服务上,而是要用现代的意识发展社区经济、经营社区。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他们经济的崛起最初也是以社区为依托而逐渐做大、做强的。因此,应以社区为依托大力发展和积极扶持社区经济的发展,从而达到不断优化社区服务、人人就业、企业增收的共同目的。 3.1 从社区服务的角度 随着社会产业结构转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亟待就业。以服务为主的社区经济是吸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诸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的阵地。通过吸纳就业人群,可为社区经济注入广阔的人力资源,优质的社区环境,良好的社区服务是招商引资的必要和关键条件。吸引各种形式的资金投资社区经济,推动社区经济做强、做大,并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促使社区经济发展与增加就业的良性循环,达到社区、企业共赢的目的。 3.2 从社区经济的角度 大都市社区经济是指在一定的市域范围内,以社区居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通过以社会机制为主的多元化机制进行资源有效配置,并进行必要的成本与效益比较,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一切经济活动的总称。大都市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社区经济,而社区经济依附于社区,为社区服务而生存与发展。正是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大都市社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为社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源经济已成为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努力推进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与此同时,加大协税、护税的工作力度,确保税收任务,为开展社区其他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3.3 从社区经营的角度 社区经济是社区经营的基础条件。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可以为社区经营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有助于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要,而且它是扩大就业、安置社会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并进而发挥着社区服务和社会稳定的作用。社区经营可以为社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从而可以直接带动社区经济的发展。社区经营与社区经济是相互促进、协调运行的,为了推进社区经营必须发展社区经济,而要发展社区经济又需要通过社区经营为其创造良好环境。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关系研究 内容摘要:社区是城市最基层的社会单元。社区经济是随着城市发展而兴起的新型经济形式,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本文分析了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关系,并针对我国和谐社区建设中社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区经济 和谐社区 措施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居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市的社会生活和管理体制也在发生整体性的深刻变革,社区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并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重心。人们在社区内生活、消费、发生经济活动,形成社区经济。社区经济是随着城市发展和居民多元化需求而兴起的新型经济形式,和谐社区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提出来的,发展社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区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对两者的关系进行研究。 社区经济的内涵 社区经济是指在城市一定区域内的各类组织,以服务社区居民为目标,以营利性和福利性并存为基础,通过合理配置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消费需求提供产品的经济活动。社区经济是以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为主的经济,提供商业、餐饮、物业管理、建筑装修、文化教育、老幼管护、家政服务等多种服务,体现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社区经济的消费者是社区的居民,为社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从业人员也主要来自该社区,是以社区为经营范围,并以社区福利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的经济。 社区经济主体是社区经济的实施者及管理者,具体包括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居民、物业管理公司、进驻社区的单位等。社区经济的客体是社区经济所服务的对象,具体包括社区居民及进驻社区的单位。社区经济的内容是指社区经济活动,以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为主。社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依托市场机制发展起来的,区别于其他商业服务,社区服务更有便民利民的特点,同时坚持经济与社会两个效益同步发展。 社区经济是随着社区建设而发展起来的。社区经济依附于社区,对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社区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社区管委会,对所属社区资源的财产没有最终所有权,也没有财产的授权经营权,利用经济手段来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够直接有效地利用社区资源来增加社区福利。发展社区经济,一方面服务于社区居民,满足了居民的需求;另一方面,为社区提供了就业岗位。随着城市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社区居民要求社会来承担部分家庭日常工作,并且特别希望社区来做,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旺盛,发展社区经济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社区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技术含量都不高,大多属于劳动相对密集型的行业,对劳动者的技术技能要求比较低,这对不同年龄、性别、文化技术程度的就业者有着充分的适应性,为失业者寻找工作提供了宽松的选择范围。 和谐社区的内涵 和谐社区是指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发展社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促进社区各构成要素自身的发展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和谐,最终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人的自我身心内外和谐统一的社区(张才学,2009)。其内涵主要包括:社区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足够的经济能力、消费能力和发展能力;社区居民拥有基本的传统伦理素养,心态平衡,邻里之间讲诚信、讲和谐,具有很强的归属感;社区居民主动关心和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拥有较高的居民自治程度,社区决策民主化、自主化、公正化,具有极强的社区凝聚力;社区拥有多元化、专业化的合法社会团体或社区组织,并且相互合作、整合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专业的社会服务;社区居民与自然平衡共生,社区形态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和谐。 和谐社区建设的主体包括基层政府,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等部门,内容包括增强社区自治,强化社区服务,构建社区文化,加强社区治安,创建社区环境等内容,目标是将社区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 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建设和谐社区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从社区和社会的关系来看,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只有真正做到社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单位文明,整个社会生命机体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建设和谐社区正是通过社区这一基础平台,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其中,使之不仅成为新时期社会整合的基础,而且成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的支持网络。社区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政府各个部门只有依托社区,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才能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蔡建波、昌业云,2007)。建设和谐社区,不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也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 社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关系 (一)发展社区经济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 建设和谐社区需要资金支持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并且也要求社区拥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随着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具有广阔的经济发展前景。通过深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经济,扩充了社区经济来源,有助于完善社区功能,并且所形成的资金具有可持续性,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经济支持和物质保证。随着社区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一方面加入社区管理部门,参与社区建设,推进社区自治进程;另一方面,组建社区经济组织,在社区内提供就业岗位,促进社区自主创业和再就业的发展。社区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社区的经济能力,一定程度上消化了社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并且解决了社区就业问题,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创造了物质条件。 (二) 和谐社区建设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人,和谐社区的建设需要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一方面,社区发展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提供了区域社会场所,以及民主建设与民主管理的机会;另一方面,社区居民自治程度的提高激发了社区成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将其转换为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发展社区经济是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广大社区居民的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增强了社区凝聚力,社区居民主动关心和积极参与发展社区经济。和谐社区拥有多元化社区组织,其中有一部分是经济组织,这些组织相互合作、整合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共同发展社区经济。 发展社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区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经济的发展主体中有和谐社区的建设主体,和谐社区建设主体中也有社区经济的发展主体,社区经济发展的结果通过和谐社区表现出来,而建设和谐社区又离不开社区经济的发展,发展社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区,两者相互交融。一方面,和谐社区建设归根到底是由社区经济来决定的;另一方面,和谐社区建设又以巨大的力量反作用于社区经济,对社区经济的发展方向、成功与失败,都将会产生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 我国社区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建设已进入到和谐社区建设阶段,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逐步建立,与居民生活和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逐步向社区延伸。通过和谐社区的建设,发展了社区经济,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求,并在社区创造就业岗位。社区经济在参与社会分工与协作的过程中发挥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但发展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金短缺 我国城市化建设发展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对社区来说,资金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投向社区的资金十分有限;另一方面,社区自有财力较弱,无力承担一些投资发展经济的任务。社区经济主要依靠社区居民的投资,并且规模较小,提供的服务有限,处于自发发展阶段。资金短缺使得社区的基础设施、经济组织发展滞后于城市化的发展。 (二)管理不完善 社区经济组织既有街道和居委会办的,又有个体、私人办的,还有公私合作、合股办的,街道、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工商部门都能够对其进行管理,但是管理部门间的协调能力不强,造成管理混乱。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是部门间的利益争夺,缺少能够对社区经济活动统一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的管理部门。 (三)人才短缺 社区的工作人员以离退休人员为主,文化层次和经济素质低。社区工作繁杂,对经济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造成社区人才短缺。人才短缺使得社区经济发展缺乏开拓性,长期徘徊在低水平状态,不能得到质的提升。 相关措施建议 (一)建立发展社区经济的长效机制 发展社区经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作保障,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把发展社区经济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实施方案,还应把发展社区经济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按比例增长机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发展社区经济组织,并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国家还应把发展社区经济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确保社区经济发展措施得到具体实施。 (二)完善社区管理体制 发展社区经济,必须开展有效的经济协调工作,使社区经济形成一个整体。街道办事处应对辖区内的社区经济活动进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同时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派出机构,方便社区经济组织。在社区层面,建立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参与的社区经济管理体系,对社区经济发展进行决策、指导、规范、协调和管理。 (三)发展社区经济组织 社区经济组织是发展社区经济的主体。在社区经济中,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但由于社区经济以第三产业为主,而第三产业又以民营最为活跃,因而发展社区经济必须重视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和扶持。现阶段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发展社区经济组织,从事快餐、早点、奶站、理发、小型超市、中介服务等。 (四)整合社区资源 社区管理部门应积极鼓励和提倡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经济发展。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形式,发挥驻社区单位经济实力强、联系业务广泛、信息灵通的优势,为社区经济发展提供厂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同时盘活社区的闲置资产,充分利用社区的资源为居民购物、就医和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优惠和方便。这样,即可以创造社会效益,又可以创造经济效益,从而把社区资源优势与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壮大社区经济实力。 (五)实施多元化融资 政府应鼓励支持金融部门向社区投资,解决社区经济组织资金短缺问题。还可以利用辖区内的行政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等与街道、居委会的联系,在社区内实现街道与企业、科研院所、机关、院校,甚至个体经营户的合作,或者促成社区单位之间的联系,把社区单位发展经济的愿望转变为社区经济的投资行为。还可以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社区经济组织采用入股的方式,来相互融通资金,但政府要加强风险监管。 社区经济是随着城市发展而兴起的新型经济形式,和谐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发展社区经济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基础,和谐社区建设促进了社区经济发展,我们应通过发展社区经济,来加快和谐社区建设。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 摘要:社区三资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与广大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最根本利益。就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社区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想要完善社区三资管理建设,这不仅需要深化社区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此外,要切实实现三资管理的公开透明。 关键词:社区;三资管理;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三资(资产、资金、资源)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与广大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最根本利益,在当前的社区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针对资金与财务管理的问题尤其明显。强化社区的三资管理对于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建设非常重要。本文将具体谈谈如何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 一、社区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社区对三资管理不够重视 社区三资管理水平较为低下在很多地区都十分普遍,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造成原因就是三资管理一直都不受重视。许多农民意识不到三资管理的重要性与意义,无法体会社区三资既是社区的公有财产,其中也包含着自己的一部分资产。正是因为思想观念的缺乏,这使得许多社区在三资管理的组织与推动中效率都非常低下,不仅如此,许多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都非常缺乏,管理手段也十分落后。这些都是造成社区三资管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 2. 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管不到位 有关涉农部门拨付到社区的资金不通过管理中心,直接将资金转入社区干部的个人账户,部分社区出现了坐支收入、私设帐外帐、随意处置资源资产的现象,个别社区甚至脱管,长年不向管理中心报帐,中心无制约措施,无法掌握社区经济收入,这些问题既找不到法律制度做保障,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进而放松管理,使监管流于形式。 3. 三资管理台账不健全,造成资产流失 经调查统计,许多社区未建全三资台帐,特别是国家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服务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和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账务核算和台账登记管理。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未进行完整详细的登记管理,部分村甚至无二轮土地承包底册,农户流转土地村上不知晓,机动地经过历届干部多次发包,土地底数不清,有的长期被私人无偿占用,损害了集体利益。 4. 财务公开程度低 财务的公开透明是对于社区三资管理中的一个基本要求,然而,在许多社区这一点却很难得到落实。就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范围内农村地区财务未公开的村社占到总村社的69.2%,仅有不到20%的农村社区的财务公开做的比较规范,其余的要么没有公开或者公开工作做的很不合乎规范。财务不够透明不仅极大的制约着社区三资管理,这也是社区三资财产不明流失的主要造成因素,这一点对于农村社区经济的发展会构成非常大的阻碍。 二、加强社区三资管理的措施 1. 提升社区对三资管理重视程度 想要强化社区的三资管理,并且切实做到推动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建设,这首先需要从思想观念上做出改善。要有意识的提升社区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让村委会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深刻意识到三资管理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技能,并且可以引入先进的管理手段推动社区三资管理的高效进行。只有切实提升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才能够让管理工作更好的得到落实,进而夯实社区的经济发展基础。 2. 健全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健全与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鉴于当下农村社区三资管理在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上极不完善,这很大程度制约着三资管理的效率,进而影响社区的经济发展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构建完善的审查制度,要对于社区的三资管理工作进程、工作人员展开的工作模式以及社区三资的实时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只有这样才能够杜绝一些不合规的行为的发生,进而减少三资财产的不明流失。借助良好的管理体系来真正夯实社区经济发展与建设实力。 3. 完善三资管理台账 完善三资管理台账是提升社区三资管理效率的一个最有效辅助。当下许多农村地区在三资管理台账建设上都很滞后,许多社区甚至没有完善的三资管理台账,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会造成许多财产的不明流失。加强对于社区的三资管理的首要工作就是要完善对于管理台账的建设,对于资产的使用时间、使用方式、使用情况等各项信息都要如实登记,并且应当有专业人员定期对于台账进行归纳整理。这不仅是让台账更多公开透明的方式,在整理的过程中也能够很直观的发现资源利用的不合理的地方,进而给后续的资源利用提供参考建议。 4. 完善财务公开体制 在财务公开方面,要严格按照《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的规定,做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逐步改变村级财务公开的操作主体,形成政府公开,由乡镇财务管理中心以季度为单位汇总各村财务情况,打印财务明细表,经镇纪检、经管站审查后,由各村社区报帐员向群众张榜,村监会负责监督并收集体群众意见,依据监督职能,督促村干部及时向群众解答疑问,群众不满意或确实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检或经管部门反应,使农村财务公开切实实现“阳光理财”。 结语:加强农村社区的三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对于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将会是重要保障。就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三资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想要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设,这不仅需要深化农村地区对于三资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此外,要切实实现三资管理的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区三资管理朝着良性方向发展,为夯实社区经济发展实力提供有力推动。(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经济服务中心)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浅议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摘要:社区经济建设是社区发展规划的重要部分,做好社区建设工作,就要充分发挥社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社区经济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区经济;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一、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干部对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视度不够 大部分城市社区干部对社区经济良好发展促进社区建设的影响作用认识不深刻,对社区经济的了解只停留在表面,只有模糊的认识。这样就造成了社区干部只重视社区服务,忽视社区经济发展,故不利于社区经济发展。 (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不够 城市社区内缺乏对社区经济发展的宣传,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经济发展不了解,不了解社区经济发展对居民有何影响,故社区居民对社区发展的参与率低,居民参与度不够,使得城市社区干部在动员和整合社区资源遇到很大的阻力,无法动员群众力量为社区经济发展出一份力,不利于社区经济发展。 (三)城市社区发展缺乏独立自主权 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经济收入都要先上缴街道,再由街道进行分配管理。而且,大多是社区经济实体店都是街道管理经营,基层社区对社区管理并没有独立经营管理权力,这样就造成社区经济发展缺乏独立自主权,无权对社区经济收入进行分配,如此便不利于社区经济发展。 (四)城市社区干部人员工作量大 城市社区经济既有社区兴办,也有个人兴办,还有街道兴办。城市社区干部要管理如此多不同性质的社区经济发展,使得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大,负担重,从长远来看也是不合理的,将阻碍社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解决措施 (一)城市社区干部要重视城市社区经济发展 首先,城市社区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社区经济的发展,从科学上了解社区经济发展,从战略上合理规划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其次,城市社区干部要与时俱进,多多通过阅读相关经济书籍,走访社区经济发展良好的社区,实地考察社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理论上和实际案例上全面的认识社区经济发展,为搞好社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最后,城市社区干部经过考察后,要开展研讨会议,交流到实地社区考察的意见和建议,而后,商讨本社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定好社区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加大社区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一个巴掌拍不响”,要发展好城市社区经济,就必须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经济发展的建设队伍中来,为社区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大家携手共创繁荣的社区经济。因此,城市社区干部要加大社区经济发展建设的宣传力度。首先,在社区的宣传栏内粘贴社区经济发展对社区的影响作用的海报,让社区居民了解到社区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整个社区的建设,同时,也能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方便,如有报刊零售点、小工艺坊、便利商店、维修店铺、药店、老人娱乐所等等。其次,组织有关于社区经济发展的活动,让大家参与活动,在活动中了解社区经济发展对社区的好处。通过大力宣传社区经济发展建设,达到最大限度地动员和整合社区资源,通过充分合理地运用社区资源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建设,加快社区经济发展建设的步伐。 (三)加强城市社区经济的组织管理 目前,城市社区组织发展还不够完善,社区经济实体店都是街道管理经营,加之,社区经济收入都要先上缴街道,再由街道进行分配管理。如此的组织管理不利于城市社区经济发展,对此,政府可以成立一个非盈利性组织“社区经济发展公司”,由该公司全权负责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管理,同时,也可以安排社区居民来“社区经济发展公司”工作,解决就业问题。 (四)合理安排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充分动员社区居民做义工 社区的工作是很繁杂、包罗万象的。对此,社区可以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如周末无偿志愿参加社区卫生打扫工作,志愿为老年活动中心做义工,志愿参与社区宣传栏海报工作等等。同时,还可以成立社区委员会,由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各项工作的宣传及通知任务,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一般性活动的商讨会议。城市社区干部充分动员、合理运用社区居民这一强大的群体力量,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在情感上,社区居民会有一种“大家庭”的温馨感,因为社区中的工作都有社区居民出的一份力,社区的建设是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携手共创美好整洁的社区。 三、小结 发展社区经济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经济基础,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社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战略上做好社区经济建设规划,从战术上做好社区组织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经济建设队伍中,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共同建设好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提高管理能力推动社区经济发展 【摘要】推动社区经济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社区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社区建设目标的重要保证,而是否可以通过提高管理能力推动社区的经济发展,给百姓们创造更优质的生活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提高社区经济管理能力做出如下论述。 【关键词】社区经济;管理能力;制度创新 城市社区经济是城市社区的一种经济形式,就目前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我国的城市社区经济是处于发展阶段的,其对于城市化的作用并没有充分的展现出来,所以,研究城市化背景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街道经济弊端 受到目前发展水平和转轨体制的影响,虽然接到经济是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在制约着社区建设的发展。首先,就是产权不清的问题,街道理应是拥有最大股份的拥有者和经济最大的出资者,实际上街道是由政府部门所派出的机构,但是财产的最终所有权却并不归属于街道,同时也不具备财产的经营权和授权。所以,在街道经济这一部分并没有详细清晰的得到界定。街道经济企业的经营形式通常采取承包和租赁式,在短时间内虽然可以淡化由于产权模糊而导致的问题,但是问题还是明显存在的,并且没有在根本上得以解决。其次,体制不顺问题,社区经济发展的体质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政企不分。作为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其主要的职能是社区服务和社区行政管理。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街道经济所属的企业,其目标就是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街道办事处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其自身的职能便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另一方面是多头领导,两级政府是由三级进行管理的,导致每级管理都是街道所属企业的领导,导致出现政出多门、多头领导的局面。 2.税源经济操作不规范 以招商引资为主的税源经济将街道从传统的街道经济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政企分离,街道也从最开始的行政角色转变为现在的社区管理角色,同时也避免了自身办企业所带来的风险。但就目前我国各地去的实践可以看出,街道经济好使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的问题。首先,无序竞争。作为经济个体的街道,都希望可以招到更多的大企业加入,可以从中获取到更多的税收。由于各街道每方面的条件都相差不多,彼此间的竞争集中在企业为街道创收的比例然后返还给企业的奖励上。在奖励企业上的恶性竞争导致街道把税收的大部分用作奖励返还给企业,形成了泡沫经济。主要表现在:使用各种可行的手段来拉税源,运用环境、经济和行政等手段控制不愿意在本地区纳税的企业,强迫企业资源在本区纳税;损失公利拉税源,个别地方政府以局部和本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即便是损害了全局的利益,采用优惠政策拉税源,一方面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通过企业改制来实现,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虽然兼并企业和发展连锁企业是改组改制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却受到了双方政府的干预,政府经常是紧紧抓住税户不放手,进而对企业改制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其次,发展缺乏连续性。在引进企业时街道通常是以短期内可以税收最多的为目的,所以导致在引进企业过程中,没有详细的考虑投资产业是否是可持续发展的、具有潜力的,对于税源的可持续发展很难保证。 3.重复建设问题 作为城市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经济,应与城市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相符合。社区的经济发展是在城市经济总框架之内的,就其自身的资源优势出发,可以确定行业的特色和产业的发展方向。这样,才可以和城市的经济共同发展,互相弥补,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但是目前很多城市的社区经济发展都存在于结构趋同和重复建设的情况。没有很好的把握社区本身的区位状况和资源的特点,只要是热门的项目你引进我也要引进,他给什么政策,我所给出的政策比他还要优越,这种盲目的竞争局面,导致各社区很难在某一品牌或某些行业中形成巨大的经济优势。 二、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的路径 1.赋予街道社区经济职能 首先,应遵循责权利互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条与块相结合,社区经济管理形式应以块为主。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需要在社区办事处中设立派出机构,接受来自与主管部门和街道的双重管理和领导。街道办事处需对辖区内的社区经济、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实行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其次,加强社区的拒绝全、协管权和自治权,政府部门应理清与社区之间的协调和监督、指导和服务的关系,赋予社区居民真正的拒绝全、协管权和自制权。应遵循社区依法自治和政府依法行政的原则,明确社区应做的工作以及要完成的任务,留更多的时间使社区详细研究经济发展问题。另外还应改变目前的运用机制,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对于已经通过审批可以进入社区的工作,相关部门应及时拨款,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2.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推动社区经济发展 首先,社区和政府部门应发挥出自身特色和优势,合理定位社区产业,致力于打造科学性、前瞻性的社区经济。另外,还应做好社区经济资金、人力资源、经营场地等问题的协调,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出可行性强的措施,依靠政府政策促进社区经济的持续健康的发展。其次,制定服务和管理社区经济发展的各项相关政策,对于社区营利性组织应使用市场机制管理,对于非营利性组织要实行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政府应使用财税杠杆有效的掌控好“有为”与“无为”之间的关系。在社区服务业、税费减免的管理及享受优惠政策、服务范围好从业对象等方面,应采取多来源、多形式的财政资助;对于公益性和福利性的自办微型社区经济、经济项目和下岗人员从事的社区服务,要给予相关的优惠和大力的支持,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鼓励人们自主 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辟社区经济增收渠道 首先,应积极的探索出更多的社区服务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发展的渠道。社区应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了解民众的需求,根据消费层次的不同兴办各类的社区服务实体,开展全方面服务,提高社区自身的服务水平。另外,应根据市场的机制需求,建立公司化和网络化的社区服务,制定出更多的优惠政策,采取股份制、民办公用和合作制等方式,鼓励民间组织、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以信息、资金、技术等形式进行投资入股,实现有偿服务养福利服务的道路。其次,将再就业工程和发展社区服务两者相结合,鼓励社区服务行业吸收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鼓励社区下岗失业人员自发组织兴办,投资少、见效快、便民的服务实体。最后,树立市场经营理念,发展社区公益项目。社区经济发展,应树立正确的市场经营理念,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为目标,建立社区服务体系。目前,应开展社区老人服务,开拓老年服务市场,例如发展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和老年医院等,为老年家庭提供关怀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和保健服务等;老年文化体育市场,老年产业部门应在舒适、方便和保健的消费前提下,丰富老年活动所需的文化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活动场地和文娱活动项目。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区建设的基本条件就是社区经济,其不仅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求,也为社区建设提供了物质方面的保障,同时也是安置社会劳动力和扩大就业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联合国在倡导社区发展运动使将发展经济放在了重要位置,因此发展经济是社区建设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任务。 社区经济发展论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分析 [摘 要]本文以SPSS统计分析软件为工具来分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两者之间的关系,发现各地区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多少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具有正相关性,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较多的地区,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而且,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对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地区生产总值;城镇经济发展 无论是城市,还是乡镇,基础设施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能够吸引资金投资建厂、促进当地就业,还能促进消费,从而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基础设施建设就成为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然而,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往往比例过小且增长过慢,需求远远大于供给,造成资源过度使用;而对社会生产设施投入过多且增长更新快,供给远远大于需求,造成资源的过度浪费。 国内外对于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相关研究有很多。吴友人的《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从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基础设施的建设比例来讨论:基础性设施对城市现代化的重要作用;[1]胡仁科的《我国小城镇基础设施融资研究》是从基础设施的融资方面来阐述如何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的;[2]徐莹的《贵州城镇化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研究》是以贵州的城镇为例,从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方面入手,来分析基础设施对于拉动城镇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3]Kapar·Brian、Abate·Janet的《policy for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是从生产设施建设方面入手写其对城镇经济发展的作用。[4] 上述研究的对象多涵盖整个基础设施,很少有将研究对象定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领域。在研究思路上多是从生产到投资角度入手,从增加就业、促进再生产方面揭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却忽略了非生产性基础设施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公共服务设施是由公共服务与设施两个词语构成的合成词,是这些词语含义的整合。公共设施是指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各种公共性、服务性设施,有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其中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用于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它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基础设施”不仅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即俗称的基础建设,而且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即“社会性基础设施”。而附属设施是配套设施,使得基础设施得到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保值和增值功能的设施。[5] 本文以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镇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中国各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较分析,建立两者的联系。本文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6] 一、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投资、消费、储蓄的关系 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城镇发展所需的投资、消费、储蓄具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对投资、消费的影响 投资和消费是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也就是说加快城镇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就是促进该城镇的投资和消费。从对于一个城镇的投资和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方面来说,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增多对于该地区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促进的作用。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投资的影响。对于商家投资建厂来说,一个好的投资环境是十分重要的。一般,好的投资环境必需有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资源,而不仅仅是政府所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桥等),因为社区一些公共服务设施的面向是社区居民,这会给投资建厂的商家在服务设施上减少很多资金及时间的成本投入。因此,良好的投资环境可以吸引商家来投资建厂,从而直接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对于社区居民的投资来说也是如此,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会为其解除许多后顾之忧,这样居民就会用自己手中多余的钱进行一些投资,从而间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消费的影响。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除了可以促使居民将手中多余的钱用于投资以外,也可以促进居民进行消费。一旦该地区的消费水平有所提高,商家能够获得利润,商家不但会加大投入力度,还会吸引更多的其他商家进行投资,这两方面的后续影响会促进当地居民的就业,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对储蓄的影响 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给居民解除了很多后顾之忧,促使居民将手中的钱用于投资和消费。如果居民用于投资和消费的钱增加了,在短时间内收入固定的情况下,居民所储蓄的钱就势必会减少。对于想要在此投资建厂的商家也是如此,完善和充足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会增大商家对此地区进行投资的可能性,一旦进行投资,那么商家就不会将钱存在银行,而且还很有可能从银行贷款。这两种情况都会大大减少银行的储蓄量。[7]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多对储蓄的增加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二、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分析 简单起见,本文只选择当地当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与该地区连续两年的生产总值的增幅来分别代表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的指标。 (一)全国各地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分布及其增长速度的比较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8)提供的数据,得到2006至2008年中国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统计数据不包括:港、澳、台地区),通过SPSS软件,[8]得到分布图,见图1,其中灰色柱、黑色柱、白色柱分别代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该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单位:个)。 从图中可以看出:第一,浙江、江苏两地在2006年至2008年间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在全国排在第一位置,而且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第二,上海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在2006年排在中游位置,而在2007年和2008年跃居到与浙江、江苏同一阵营。第三,从地理区域上来看,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最多的是东南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其次是北方沿海地区、首都附近和西南中部地区。最后是西北地区和东北内陆型省份。第四,北京、天津、上海作为省级市拥有的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比一些省份多,尤其是上海。于是,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我国东南沿海城镇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远远领先其他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处于全国最低水平线。 (二)全国各地区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增长速度的比较分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可以得到全国各地区城镇经济水平和其增长速度的分布与比较图,见图2,其中灰色、黑色和白色柱分别代表2006年、2007年和2008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单位:百万)。同时对各省级行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横向比较,以2007年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的数据为例,见图3,其中,灰色柱代表2007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黑色柱代表2007年该地区的人均生产总值(灰色柱与黑色柱的单位不同,放在一起是为了分别比较各地区之间的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 从中可以看出:第一,我国从2006年到2008年各省级行政区的生产总值几乎都是逐年增加的。第二,我们将2008年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的地区划为A区,介于1万亿与2万亿之间的划为B区,小于1万亿的划为C区。由此可以看出A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B区:河南、河北、上海、辽宁、四川、北京、福建和海南;C区:黑龙江、安徽、内蒙古、山西、广西、江西、天津、陕西、吉林、云南、重庆、新疆、贵州、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和西藏。第三,从地理区域上看,我国各省级行政区的生产总值南方省份超过北方省份,东部省份超过西部省份。从而,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我国经济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现代化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发展依然存在不平衡态势,有些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很快,有些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仍然缓慢。同时也应注意到,在人均方面,一些地区的人均收入过高,一些地区的人均收入过低。在生产总值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其经济水平还十分低下。 (三)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城镇经济水平的相关性分析 根据2009年颁布的《中国统计年鉴》,得到2007年中国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如图4所示。灰色折线代表2007年该地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数量,黑色折线代表2007年该地区的生产总值。 从分布图中可以看出,灰色折线和黑色折线的上升或下降的步调大致相同,各省市所对应的基本都是两个高点或两个低点,很少有对应一个高点一个低点的情况;地区生产总值的大小与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多少在数据上具有较强的同步性和正相关性;从区域分布上看,东西部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和地区生产总值与中国中部地区相比较少。 (四)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速度与城镇经济增长速度的相关性分析 根据前面的结论,笔者提出假设:各地区经济增长的速度与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的速度具有正相关性。我们用后一年的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减去前一年的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来代表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速度,用后一年的地区生产总值减去前一年的地区生产总值来代表城镇经济增长速度。其中,服务数差1、经济数差1分别为2007年与2006年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差值和地区生产总量差值的编码,服务数差2、经济数差2分别为2008年与2007年公共服务设施总量差值和地区生产总量差值的编码。 从SPSS输出结果(限于篇幅,不在文中体现)可以看出,经济差1与服务数差1的相关系数为0.678,经济差2与服务数差2的相关系数为0.658。这两个相关系数都接近于0.7,说明地区的经济增长的速度与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的速度具有中等程度的正相关性,从而证实笔者的假设:各地区经济增长的速度与各地区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的速度具有正相关性。 三、结论与现实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各地区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多少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具有正相关性,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较多的地区,其相应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反之亦然。 其次,各地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的增长对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即: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其相应的经济增长速度也较快;反之亦然。 最后,我国第一类、第三类地区与第二类、第四类地区相比,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增长速度较慢,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城镇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数量上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应加强第一类地区和第三类地区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使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当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到各个部门,各级政府需要综合协调,在社区建设中建立一个综合协调机制,以推进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健康、持续的全面发展。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分析论文 一、公共安全管理概念 公共安全是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状态,公共安全管理是对这种秩序状态的维护与保持,对打乱该秩序状态的各类事件的应对,以及对事件后果的消除、对秩序状态的恢复的全过程。在新西兰被称为“民防”(CivilDefense)或“民防紧急事态管理”(CivilDefenseManagement),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公共安全管理被称为“紧急事态管理”(EmergencyManagement)。美国将紧急事态管理的活动、政策和项目分为4个功能区: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这就是紧急事态管理的生命周期理论或四个阶段理论。澳大利亚也用四个阶段将紧急事态管理分为预防/减除、准备、应对和恢复,简称为“PPRR”。从具体内容上讲,与美国的概念没有什么区别。因此西方国家又把四个阶段简称为“PPRR”或“MPRR”。虽然称谓与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不同,但内涵相同,只是管理机构的组织和名称有所区别。 二、中国公共安全现状分析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世界上天灾人祸频发,大众传媒、电子信息使之仿佛就发生在每个人身边。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如2003年的波及全球的风险事件SARS,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2008年以来自然灾害,食品问题频频出现,使得人们不得不重视并且正视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4)社会安全。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三、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有特色的管理体制,但这种体制是以分领域、分部门的分散管理为特点的,政府尚未建立统一的专业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专业化管理,而是沿用“条块”方式将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交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担。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于是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由于中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中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中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四、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模式改进对策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这些国家在应对公共安全时做法虽然不尽相同,但总的看来都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经验,同时针对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新的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及改进中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对策。 1.借鉴国外经验,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备的组织机构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管理的依托和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政府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决策和沟通的前提。不少发达国家纷纷设置了专门领导、协调公共危机管理的机构,对危机处置的各项事情进行统一安排。本文提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首先,在中央政府一级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性常设机构。其次,在地方设立“人员代替部门”的组织模式,即指在不扩大政府现有编制的前提下,在政府综合性部门中指定专门人员行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可以解决因专门机构设置而带来的机构膨胀和费用增加等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地方政府缺少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专门管理的职能部门的现实。 2.建立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新模式。在构建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中,必须定位政府职能的界限,划清政府、社会和公众个人所承担的危机风险边界,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助,共担风险,共度难关的新机制。这里的社会主要是指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本文根据国内外专家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经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几十年经验积累,以及中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复杂性,提出中国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见图1),这一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正如美国管理学家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言: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最有效的危机管理是避免危机与灾害的发生。因此,现代政府危机管理的工作重心更倾向于灾前防范。本文提出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见图2):注重事前的预防;事后的处理和总结;构建发达的信息管理系统。 4.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在中国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措施中,对于工作人员的职能履行效果评价往往是以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为载体来进行。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从以救助为主的管理方式逐渐转化到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对现有应急法律规范进行系统的清理。包括修改法律、进行法律解释、废止法律或某些条文等。建立健全公共危机管理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征用制度、行政隔离制度、行政指导制度,以及将“公平补偿”作为目标的行政补偿制度,包括行政主导型的或积极采用市场机制(例如保险方式)的各种救济制度等。 5.建设综合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提供人才保障。应针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配合行业生产与运行安全建设,开发满足主要行业的综合灾害危机防范所需关键技术,建成若干综合灾害危机防范关键技术示范基地,并形成促进这些典型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的配套政策体系。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应从总体上注重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应出版一些相关的培训教材,建立各种分类的培训机构,对政府的应急部门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加强“专家库”和“资源库”的建设。 6.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公众公共危机意识。首先要建立危机管理教育机制,要树立公众的公共危机意识、提高公共危机的处理能力,就必须进行教育机制的改善,对公众进行专门的危机管理教育。因此,有必要将危机管理教育纳入先进的教育体制之内,通过危机意识教育和案例教学,掌握一定自我保护的方法,通过学习,增强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的能力。其次是加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学习。通过积极开展公共危机管理的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建立高素质的公共危机管理人员队伍,为公众树立学习榜样。 五、结论 作为当前中国社会一个紧迫的研究课题,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免于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为方针,在科学减灾的指导下,使灾区政府、社会和公众在灾前备灾、灾中应急、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减灾全过程中,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此,仍需做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广泛的实践,推动公共安全问题进入政府议程、促使重新评估其行为,改进政府管理缺失的作用。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公共安全管理论文 一、公共安全、公共危机与公共安全管理 所谓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所谓公共安全管理,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根据联合国的界定,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是:(1)自然灾害,又可分为地质方面,水文气象方面,生物学方面;(2)技术灾难,来自技术或工业事故;(3)环境恶化,人类行为导致的环境和生物圈的破坏;(4)社会安全,包括战争和社会动乱等。其级别分为4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Ш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公共危机指的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公共安全管理的任务与目的就在于解决公共危机问题,它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就客观存在着的。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 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二、公共危机的特征 1.发生的范围广,国际化程度增强,高频次、多领域地发生。不少公共安全事件涉及范围广,这些事件会突然发生,在何时何地或何种情况下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2.危害的灾难性和非传统性。在当前社会,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破坏性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难以弥补,而且这种损害是刚性的、不可逆转的。 3.影响的关联性。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往往会影响和波及社会各领域,并造成连锁反应。如洪灾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教育、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洪水退后还可能造成大面积的流行病疫情爆发,房屋和基础设施损毁等。 4.原因的复杂性。公共安全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有政治的、民族的、宗教的原因;也有经济的、生产的、经营的原因;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有当前出现的新问题;同时还有大自然对人类掠夺性破坏的报复。这些原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转化。 5.演变的隐蔽性。公共安全潜在的危机常常不易被察觉,常常在人们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爆发。当人类取得了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的辉煌成就的时候,这些成就可能正在威胁着人类的安全,人类却不能察觉或预测。三、当前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公共安全管理主体缺失。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统一”的应急中心,不同部门管理不同的灾害,涉及灾害管理的部门多达十几个,这些“应急中心”无论在管理主体上、执行主体上还是服务内容上,彼此独立,互不隶属,自成一体。部分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脱、互不配合,在需多个职能部门协作的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中,往往因为配合不默契或相互推脱而失效。 2.管理体系有待健全。由于我国政府综合风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条块分割严重,管理技术也相对落后。在危机应对方面,横向上是分散管理,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由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管理;纵向上是集中管理,由中央集中统一指挥应急工作,地方予以配合。遇重大危机事件,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部门行政领导做决策,组成临时机构(即灾害应对工作组),缺乏专门机构和完善的应对体系。 3.法律体系不完善而且进程缓慢。近些年来,虽然中国相继颁布了多个与减灾相关的单项法规,但面对紧急状态,我国仍没有建立一整套减灾法规体系,防灾救灾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造成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中责任不明确,特别是涉及到灾害救助、灾后重建财政补助、灾害保险、灾民减免税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已有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单一灾种法规,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综合协调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4.职能部门和监管之间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政府信息系统缺乏,信息收集渠道过窄,信息不力,虽然各部门都建立了独立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但这些系统往往自成体系,难以实现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优化配置。媒体部门作用弱化,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严重不足的缺陷在公共危机时期暴露不已。 5.综合危机防范技术薄弱,应急救援能力有限。目前我国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发生机理、识别理论和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危险源的监测监控理论及技术等公共安全技术缺乏系统研究和开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仍未完善,数据库建设较为落后,未能形成全面覆盖的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和紧急救护网,缺乏系统和长期规划,缺乏物资储备和资金保障机制。专业技能培训不够、应急救援人力少、力量分散造成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实力不强,防灾技术、设备、物资和力量处于相互分隔的状态,救援能力严重不足。 6.宣传教育不够,公众危机意识不强,缺乏自救能力。要减少公共安全问题,除了政府与社会的重视,公众危机意识也急需提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是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与其它工作不同,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对加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现在这方面的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己经摸索出一系列有效的应对模式,比如“强总统、大协调”的美国模式,“大总统、大安全”的俄罗斯模式,“强内阁、大安全”的日本模式等。我们应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一套健全政府公共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共安全紧急事务管理流程,建立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法制评价制度和区域综合公共安全管理的新模式。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论文 摘要: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本文从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出发,分析了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观点。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管理投入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美、俄、法等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是对我国公共管理安全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2]。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3]。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4]。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5]。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6]。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是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7]。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状态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为主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 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并且与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一条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的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5]。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加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的研究 一、前言 公共安全是政府和百姓都特别关注的十分重要的社会问题。公共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一个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公共安全,没有良好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这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人们的生存与生活就不可想象。因而维护公共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大事;是国家实施法律、治国安邦的重要职能;是加强公共管理、建设强大国家的一项系统工程。 二、目前国内外公共安全管理理念 21世纪,全球各地区公共安全事件更是接踵而至,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美国9・11恐怖袭击、2004年8月欧美一些国家先后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西班牙人质事件、印度洋海啸大灾难以及卡特里娜飓风横扫美国等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给人类带来沉痛的灾难,全世界也因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也不例外,2003年我国“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全国各地区煤矿安全事件的屡屡发生,安徽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搅乱食品市场安全等一系列有关社会安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引起许多研究公共安全的学者的关注。 为此,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如日、美、俄、法等国。日本的公共安全侧重于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和预防,美国侧重于维护其世界大国的地位,俄罗斯倾向于事故救援和技术性灾害的研究,法国则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公共政策的制订。健全法律制度、应急机构,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总结,这些经验对我国公共安全管理很有启示作用。 我国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之间,这是社会必将经历的转型时期,也是一个事故灾难频发的时期,因此关于公共安全事件管理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国务院总理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6年1月8日,我国又颁布了《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已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1.公共管理的内涵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等多种方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提升公共部门活动绩效,提供公共产品,从而达到增进公共利益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 2.公共安全管理的内涵 (1)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 (2)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 (3)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 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卫生因素、社会因素、生态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信息因素、技术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国防因素。 3.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管理的关系 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密切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应该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环境因素。强化公共安全管理,需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科学的公共安全观,需要公共安全管理系统自身的完善和公共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及特征 1.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公共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为:1)经济发展不和谐是造成众多公共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2)政府的不作为是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的社会原因。 2.公共安全事故的特征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纷繁复杂,危害程度各有差异,但这些事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综合专家的研究成果,可作如下概括:1)发生的突然性;2)危害的灾难性;3)范围的广泛性;4)影响的关联性;5)原因的复杂性;6)演变的隐蔽性。 五、完善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的GDP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的高位增长,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损失高达6%,计6500亿元,这些问题每年夺去20万人的宝贵生命。其构成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损失共计2500亿元;二是社会治安事件造成的损失1500亿元;三是自然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损失;四是生物侵害导致的损失为500亿元。实际上,这还仅仅是直观的、表面的现象,公共安全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靠这两个量化指标是无法完全表达的。2003年发生的“非典”疫情,死亡人数仅300多人,但对于人们心理的影响、社会动荡程度、旅游及经济活动的限制是有目共睹的。痛定思痛,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要从战略高度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有的专家做出了具体策划,包括①建立预警机制。②建立分级制度。③建立和完善应急制度。④建立和完善非程序化决策机制。⑤建立公共安全基金制度及民间援助制度。⑥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和农民特点的各种组织和制度。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体系 公共安全在公共管理中的强化,需落实到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要强化政府的公共安全意识、责任和体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把公共安全当作大事,统筹全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应该把公共安全管理当作重要工作,既有日常安排,又有应急措施。很多措施的落实并不需要建立新的机构,而是需要落实到政府的相关部门。 3.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拥有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形成了严密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目前我国仍未出台“紧急状态法”和建立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整个社会仅仅熟悉常态运行下的规则,遇有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社会和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陷入忙乱甚至恐慌中。制定公共安全应急法,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社会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保障公共安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规范各种制度,为公共安全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机构 国内外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有关科研机构,可以为公共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长期以来,公共安全是一个备受忽视的冷门领域,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问题的暴露,相关领域的研究才逐渐开展起来,清华大学于2003年底成立了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在这方面,需要国家组织力量进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科学技术的研究在诸多方面为公共安全提供支撑,比如风险的评估,灾害、事故的发生机理研究,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关键环节的控制技术,生命安全的保障,灾害中人群的心理、行为特征的分析及研究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人才保障体系 公共安全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科学体系,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人才;不同层次的管理和决策人才;不同学科的科研人员;不同岗位的基层和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该重视那些有实践经验,敬业精神强的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 6.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物质和财政保障体系 预防和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需要不同的物资储备。需要把公共安全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国财政预算中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约有50亿元,一遇重大突发性事故常常显得捉襟见肘,需要增加各省市、自治区对突发事件的准备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捐赠为公共安全提供强劲的物质保障。 7.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和公共安全体系 面对社会转型和社区兴起,社区治安日益成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工作的微观基础和主要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把社区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基础,在社区的公共安全体系工作中突出了社区居民和当地社会组织的参与和合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创造出公共服务体系与公共安全体系统一的社区治安体系和公共安全工作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社区公共安全服务,维护社区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8.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体系 教育部门应在大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社会媒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手段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安全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和普及。各类公共安全指挥系统定期进行不同范围、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演。在高度重视专家和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公共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校大学生、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的重要作用,进行注册管理和定期培训,与专业化队伍相互补充,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知识水平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六、结束语 近几年公共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的社会危害巨大。笔者旨在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并从八个方面提出增加公共安全管理投入,以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基于海量数据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研究 [摘 要]校园公共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研与学习生活各个方面,安全与稳定是校园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保证。大数据技术逐渐成熟使海量数据应用成为可能,也为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提供了新思路。校园公共安全管理应在海量数据新技术应用基础上,解决数据收集、加工处理难题,转变事后“应对”模式,具有公共安全“预防”思维,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构建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关键词]海量数据;“预防”思维;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0 引 言 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是学校教书育人等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与保证,校园管理人员应提高对校园安全的认识,提升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但目前我国各校在公共安全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诸多隐患:林生指出社会多元思想的交集、宗教势力以及网络技术的推动、网络犯罪等给校园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陆伟认为学校安全教育不足,治安管理落后,心理健康状况不佳、网络负面信息传播以及社会外部环境都是校园安全问题多发的重要因素。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集中于治安管理、安全教育、心理健康与交通安全等多方面内容,涉及学校的教研、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 大数据时代来临,海量数据的存储与处理技术的日趋成熟,可以消除数据信息的不确定性,在信息产业、交通运输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张春艳,2014)。大数据具有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和高速性(Velocity)等特点,云存储与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让这些数据得以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本文将依托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基于海量数据的应用研究校园公共安全管理问题,构建海量数据应用下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分析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1 海量数据下校园公共管理管理机制的建立 1.1 大数据环境下海量数据应用的内涵 任何数字化管理领域的海量数据本身都具有巨大的数据价值,但是人们探究某一具体数据时,它自身的数据价值密度却相对较低。多样性的数据包含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数据呈现形式的多样性加大了数据处理的复杂性。 海量数据的应用有两个内涵,一是技术的应用,二是思维的转变。海量数据应用技术既包括诸如数据仓库、数据集市和数据可视化等旧技术,也包括云存储和云计算等新技术;而海量数据应用思维则是从海量数据中发现问题,用全样本的思维来思考问题,形成了模糊化、相关性和整体化的考虑方式。海量数据应用技术和思维的创新的融合发展,给很多领域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科教文卫各个领域的发展都与数据紧密结合,校园公共安全管理也不例外。 1.2 海量数据应用下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的特点 1.2.1 校园安全管理中新技术手段得以应用 海量数据的应用在校园公共安全管理中所发挥作用,可以从技术手段和思维模式转变角度理解。校园环境内发生的种种事情,都是校园安全危机潜在发生的基础,同时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数据集合。庞大的数据需要有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对其进行收集、存储、分析、统计与应用等操作,大数据新的技术手段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结构化数据库表格的整齐排列,而是实现了向“消除僵化的层次结构和一致性”技术的革新,实现了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数据的处理。 1.2.2 校园安全管理从“应对”到“预防”的思维转变 在能够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之前,人们面对少量数据结果习惯于“因果关系”思考,由“因”到结果进行探究,这是一种传统安全管理的“思维”。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应用,实时实现数据的更新与监控,可以实现校园环境动态可视性,关注事物之间相关关系。在海量数据分析基础上,对校园公共安全影响因子的考量不仅仅需要知道为什么,更需要知道是什么,从而进一步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采取防控措施。 1.2.3 海量数据应用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 传统的校园安全管理缺乏海量数据支持,往往局限于单一部门防范措施的推动。一方面单一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够有效整体排查与应对校园公共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不同部门掌握不同的资源与数据,无法实现有效协同配置,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底下。海量数据应用需要校园安全管理的保卫科、警卫处、物业管理、医疗保健与心理健康教育等多部门的联动,实现各部门数据的开放共享。 1.3 海量数据应用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海量数据应用于校园安全管理务必需要一个完整的数据库系统,这个系统包含校园环境内各种与安全风险相关的数据信息。校园安全管理数据库包含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校内或校外周边常住人口的年龄、户籍、宗教、教育与病历等)、网络信息传输数据库(网络信息记录、通信记录等)、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筑布局、气候、交通道路、人口布局、安全隐患布局与安全设施布局等)、心理健康状况数据库(校内外流动人口心理健康测评数据或心理健康跟踪数据)、医疗卫生监控数据库(校内外流动人口医疗记录、校内食堂等设施卫生监管数据、校外娱乐餐饮服务卫生数据等)、校园安全事件案例库(校内历史安全案件记录或典型安全案例)等。 此外,校园安全管理涉及校内生活的方方面面,安全管理主要相关部门有保卫科、警卫处、物业管理、校医院、心理咨询室、教务处以及当地派出所、城管、卫生监督局等,这些部门不仅负有收集数据的责任还是安全管理防控的关键力量。本文构建海量数据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如图1所示。 海量数据下校园安全管理机制中,数据收集是所有工作的基础,校内外环境中各种数据信息对校园安全分析具有重要价值。校内外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作,不仅要观察记录基础数据信息,还需要针对数据分析报告实施安全措施。大数据技术实现了海量数据的存储,云存储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对各部门收集数据进行整合和存储,分类整理数据便于数据分析和识别。云计算技术可以对校园公共安全数据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得到校园公共安全报告,而实时信息更新与可视化监控使数据处理能够保持时效性。对于校园公共安全报告的问题,需要各部门协同联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例如安全教育、心理健康咨询、安全隐患排除与安全防护实施布置等。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转型 摘 要:快速城镇化是我国迈入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但其中也蕴含着社会矛盾凸显、社会冲突加剧等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需要加快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式转变,综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方力量,兼顾效率和公平,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关键词:快速城镇化;公共安全管理;转型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3个百分点,为推进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同时,由于城镇化所用时间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大大压缩,各类矛盾和冲突在短短三四十年内集中显现、交织、碰撞,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难度。 一、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城镇化过程中,人口、土地、资金进行再分配、再平衡,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进行再分化、再调整,本身就意味着风险和动荡,加上我国城镇化在时间上高度压缩,在动力上过分依赖行政主导,资源要素错配、社会矛盾冲突更为严重。 1.人口流动性上升弱化了社区自治功能。以良好邻里关系为纽带构建的熟人社区是我国传统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社区人口的频繁流动和居住形态的快速变化,对原有稳定的社区结构造成巨大冲击,社区居民在价值观念、文化理念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日益明显,沟通交流趋于减少,传统开放式熟人社区逐渐向封闭式的陌生人社区转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随之降低,容易诱发各种矛盾冲突以及犯罪、吸毒、赌博等社会问题,社区公共安全面临严峻挑战[2]。 2.城市内部二元分割激化社会矛盾。二元结构不仅存在于城乡之间,在城市内部也同样存在。突出的表现为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目前,受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影响,约有2.34亿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1],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加上贫富差距拉大,这部分群体社会心理极易失衡。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不断崛起,社会期望不断提高,但受制于自身文化技能,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满情绪增加。安徽团省委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36.5%的人感到得不到尊重,37.2%的人出现过痛苦失望,9.7%的人产生过愤怒报复心理。 3.“城市病”问题突出加大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由于人口过度涌入,内部空间规划不合理,产业布局失衡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大城市普遍出现以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为代表的城市病,不仅直接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还对公众心理和社会心态造成不利影响。我国655个城市,约有2/3的城市交通在高峰时段出现拥堵[3],每年因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超过20万人。2007―2015年,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社会秩序混乱。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病”还有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扩展的趋势。 4.体制机制不健全诱发矛盾冲突。由于过分依赖行政推动,加上要素产权制度不健全,缺乏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近年来,在土地征用、城区扩建、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冲突事件呈上升趋势[4]。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报告显示,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中,由拆迁征地引发的占到一成左右。各类“钉子户”时常见诸报端,对社会心理和氛围造成消极影响。同时,拆迁过程中的产权争夺和拆迁后的一夜暴富等也是诱发矛盾冲突的重要因素。 二、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的思路和对策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人员结构日益复杂,利益主体更趋多元,矛盾点和风险点增多,需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转型,构建多方联动、重点突出、全面协调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首先,要转变政府治理理念。目前我国内地公安机关的110报警服务台每月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属于社会服务性质的已达80%以上[5]。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大包大揽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要树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的理念,将政府供给的公共安全服务,尤其是社会治安服务从大量低效的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聚焦在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打击上。其次,要改进评价考核方法,建立从效果、效率、效益三个维度、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三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服务成效评价机制,提升政府资源利用效率。再次,要高度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社区安全体系,培育和发展社会团体,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建立社区居民间有效的信任制度,增强社区的凝聚力,逐步重现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文化传统[6]。 2.进一步加强市场供给。长期以来,出于规模经济和特殊的行业性质和服务内容的考虑,我国在公共安全领域实行了比较严格的市场管制,这在当时的特殊条件下,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管制成本已逐渐大于管制收益。因此,应逐步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安全领域的准入限制。除法律法规和禁毒外,其他产品都可以尝试市场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比如,英国就曾以15亿英镑的价格外包警务,包含社区巡逻、犯罪侦查等。同时,公共安全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逐步放开管制的同时,应对市场的准入门槛、质量标准、服务价格等予以明确规定,在让人民享有高质量的公共安全服务的同时,尽可能突出公共安全服务的公平属性。 3.培育壮大社会供给。政府的力量有限,市场供给以盈利为必要条件,在公共安全领域还有大量的“真空”地带,只有通过调动社会资本的力量,有效使用社会资源,才有可能真正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求。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夯实公共安全服务社会供给的法律基础,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要完善社会供给的资助激励机制,在培训、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公共安全培训制度,成立专门基金会为自愿供给行动购买意外保险等,增强社会供给的能力。 当然,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供给的边界不是绝对的,其中,必然有交叉、有渗透,有学者就提出过城市公共安全服务合作网络[7],这与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但多元主体之间合作和协调的具体机制、利益如何平衡、权责如何界定,都还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总结、完善。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研究 [摘要]研究基于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现状,构建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含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2个。应用AHP法确定指标权重后,对乌鲁木齐市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作出评价。结果表明,某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分数为8005分,仅刚达到“较高”水平。最后,针对结果给予评价分析与对策。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AHP 1研究背景与意义 自2009年至今,乌鲁木齐市政府在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与维护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乌鲁木齐市社会日益稳定和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已由当初的居民自治模式逐渐转为“大政法委”模式。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法与措施也进一步创新,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应用居住证平台、二维码平台、警综平台,加强对社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方面的管理。同时在生产安全、精神文明建设、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加大社区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建立了巡逻防控队伍,对社区公共场所与“六小场所”加强巡逻防控,并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习,提高队伍公共安全管理的专业素质,为社区的居民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基于以上现状,笔者参照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以期通过建立社区公共安全满意度评价体系来调查社区居民对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从而发现其中的不足,并针对问题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提升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为乌鲁木齐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决策参考。 2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21指标的初选与筛选 目前,国内针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笔者借鉴安全社区[1]、社区居民满意度[2]相关研究成果,初选了6个一级指标、56个二级指标,作为指标初选集合。 应用专家打分法,参照李克特量表,将初选指标的重要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1分为非常不重要,2分为有点重要,3分为比较重要,4分为非常重要,5分为极为重要,向社区管委会、社区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征询意见。拟定将高于4分(80%)的指标作为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的评价指标。 调查问卷共发放18份,收回18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18份,有效卷率为100%。通过对专家打分结果的分析与排序,综合了多位专家的判断与建议,最终确定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2个,如下表所示。 22权重的确定 通过层次分析法[3]确定指标权重。建立专家打分问卷,通过专家将评价指标两两比较出重要程度,统计分数并建立判断矩阵,最后计算出评价指标的权重。 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分化程度良莠不齐,问卷难度比较高。因此,在问卷发放过程中集中挑选了若干名对层次分析法有了解的专家进行打分。本次问卷共发放8份,回收7份,有效问卷5份,回收率875%,问卷有效率为714%。经过计算与一致性检验,得出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指标的各权重值。 23指标的量化评分 在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中,二级指标可直接量化评分,制成满意度调查问卷。参照李克特量表,将三级指标划分为5个等级:很好(95分)、好(85分)、一般(75分)、差(65分)、很差(55分)。根据其分数与权重逐级推算出上级指标的分数,最后得出被评价社区居民对于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总分。 将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5个等级:很好(≥90分)、好(80~89分)、一般(70~79分)、差(60~69分)、很差( 3对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评价 基于以上评价指标体系,制成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本研究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选取了少数民族聚居的某社区作为被评价对象,对社区内的居民随机发放问卷,进行满意度的实证与分析。 31指标评价的计算与结果 通过实地调研,向某社区的居民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收回65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65份,有效率为81%。参照下表,将各二级指标得分与权重相乘后求和得出一级指标分数,再将各一级指标分数求和得到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总分,其分析结果如下: 44乌鲁木齐市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体系表一级指标A权重二级指标B权重三级指标Bij权重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1B1对社区公共 安全的满意度020B2公众参与007B3居民安全素质024B4基础设施与服务040B5对社区安全 工作人员满意度009B11社区民族团结友好度014B12社区居民主观感受所住社区安全程度047B13社区公共场所安全良好度031B14社区公共秩序良好度008B21社区居民群防群治群控参与度1B31社区居民民族团结、反“三股势力”意识059B32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025B33社区居民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避难等安全知识情况016B41社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情况037B42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消防、平安建设等)023B43社区网格化管理情况015B44社区开展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访汇聚活动情况010B45社区治安联防设施完备程度003B46社区治安联防工作严密程度(巡逻防控、十户联保等)005B47社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007B51社区党组织领导与工作能力025B52社区党组织服务意识017B53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033B54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实绩007B55社区公共安全工作人员专业素质011B56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安全意识005B57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32评价结果的分析与评价 (1)对社区公共安全的满意度:居民对某社区的民族团结友好度、社区安全程度都做出了“很高”的评价,但社区公共场所安全良好度仅达到“较高”水平,社区公共秩序良好度得分仅为775分,为“一般水平”。某社区内公共场所安全与秩序是制约提高某社区公共安全的首要因素,某社区应结合社区物业,加大对社区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消防、交通、绿化等方面的治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的满意度。 (2)公众参与:社区居民群防群控群治参与度得分仅为708分,刚达到“一般”水平。在调研中,有些居民甚至从未听过社区公共安全、维稳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群防群控群治是提高整个乌鲁木齐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因此,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才是提高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的根本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某社区应将此工作列为重点工作。 (3)居民安全素质:某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得分为8099分,仅达到“较高”水平。某社区在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得分也仅为783,为“一般”水平。某社区应大力开展社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素质,掌握基本的应急、避难等知识,为更好地推进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4)基础设施与服务:此指标满意度得分为8093分,仅达到“较高”水平。社区虽然开展了各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与服务,但是与社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还存在差距,如综合治理工作、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等,得分都 (5)对社区安全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此项指标的满意度得分为784分,为一般水平。社区居民普遍反映,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实绩为一般水平。调研中发现,基础工作人员态度散漫,有聚众聊天等现象。因此,社区党组织应增加社区基层员工专业素质培训的时间与次数,提高其办公效率与服务意识,为社区居民提供更舒心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 综上分析,对某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满意度评价分数为8005分,介于80~89分,仅达到“较高”水平。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包容性视野下的公共安全管理:维度分析与战略创新 摘 要:包容性作为一个发展性概念,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是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新时期对公共安全管理的要求中蕴涵着对公平与权利的包容、对多元主体的包容、对民生民富的包容等。而现实中公共安全管理依然存在的公平与公正度缺失、融合度缺失、参与度缺失、共享度缺失等问题,亟需以包容性为切入点,打碎各种排斥性制度,构建高度融合的包容性管理系统,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关键词:包容性;公共安全;管理创新 不同学者从制度、意识形态以及政府治理等角度论述过包容性的多方面内涵。包容性作为一个发展性概念,以人本、沟通、协调、参与、共享为核心,体现了经济均衡发展、社会安全稳定、不同阶层和谐共处、制度公平等要义。它不仅与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幸福中国”、“和谐社会”等理论一脉相承,还与新时期我国走入高风险社会、危机社会之际构建全新的公共安全体系密切相连。我们发现如果以包容性为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和行动指南,有可能降低风险社会的分化与异化,消解传统社会所出现的社会排斥与社会不公,回应公共危机治理中急需解决的社会协调合作等问题,为中国社会建设与公共管理的设计和完善提供一条新的路径。 一、相关概念阐述 (一)公共安全管理的涵义 公共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来,同样,公共安全管理活动也是伴随公共安全问题的产生而产生。现在公共安全已经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公共安全管理指维护公共安全的主体(通常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公共安全政策,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实施预防、处置、恢复等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保障生活、生产等安全的公共服务的活动。公共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以政府主要角色的公共安全主体为实现社会安全的意图和目标而实施的持续不断的组织、协调、指挥、控制等程序的一系列活动。[1]公共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消除威胁、预防灾难,挽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迅速恢复、持续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在现代社会的高危险期,传统的与非传统的公共安全事件日益增多,比较突出的领域包含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金融风险、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及民族宗教等。特别是民生矛盾突出,反映在城乡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多方面,使公共安全呈现出频发性、高危性、群发性、连锁性等特点,也使得传统的公共安全管理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呼唤公共安全管理主体有更包容的心态与机制来应对新问题的出现。 (二)包容性的涵义 包容一般意义上指赞同和促进平等的权利、机会和资源分配,减少社会贫困,改变社会排斥的概念、行动、政策与现实。当包容与“社会”搭配时,就成了社会学的一个常用的概念,一般被表达为“社会包容”或“社会融合”。 在社会学和社会政策学的概念体系中,“社会包容”的反义词是“社会排斥(Social Ex clusion)”。美国社会学家戴维解释说:主导群体已经握有社会权力,不愿意别人分享之,譬如他们担心移民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因而感到有必要对这些人加以社会排斥。[2]现在, “社会包容”或者说“社会融合”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消除不同方式的“社会排斥”,打破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等各种人之间的隔阂和区隔,使所有人被包容到整个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共谋社会发展的路径,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包容性概念的提出表明了一种更新,更加先进、更加科学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仅适用于经济学领域,他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各领域共同研究的模式和价值导向。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的包容性维度分析 (一)公共安全管理中对公平与权利的包容 根据林毅夫的观点,包容性增长强调“参与”和“共享”两个层面,即应致力于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地“参与”和“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收益。[3]这个观点正是从公平与权利的角度理解经济增长的包容性,笔者认为在公共安全管理领域这种观点同样适用。公平与权利既是包容性的本质,又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对安全管理条件的包容这一维度,可以以公平与权力为切入点,更为细致地分析安全管理对公平与权利的诉求。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价值,就体现为促进社会公平,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例如在统筹城乡安全协调发展中,城市发展用地、工业发展用地与农民失地成为城乡矛盾的焦点,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需要从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处理好发展用地与农民失地的矛盾,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就是要打破形形色色的社会不公,通过各项制度改革、完善,让社会不同群体平等地共享各种社会资源,协调好利益各方的关系,切实推进社会公平。 (二)公共安全管理中对多元主体的包容 政府在公共安全事务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它无法依靠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信息独自解决所有城市公共安全问题,而且随着社会领域其他社会组织力量的发展,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与政府间的传统界限逐渐被打破,政府已经不再是行使公共权利的唯一中心和行动主体。[4]因此公共安全管理凸现出对多元主体的包容,它代表着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必须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企业与市场的作用,形成在协调公共安全事件中政府与各类其他组织相互依赖、资源共享,共同构建多中心的治理结构。[5]这种多中心的治理结构就是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共同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共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对民生民富的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七部分以“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标题,清楚地标明了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内容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民生是国之根本,民富才能国强。只有民生得以发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老百姓感觉幸福了,整个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因此,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就是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就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把社会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救济权等权利始终摆在第一位,建设和谐社会中首先以人的生命为本,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原则,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也是安全发展的核心。[6]中国的GDP 连续多年平均保持了8% 的高位增长, 却鲜有人知道每年因公共安全问题造成的GDP 损失高达6%,非典、禽流感、地震、海啸、暴力抢劫等等这些问题每年夺去了20 万人的宝贵生命。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也要认识到安全也是稳定、安全也是生产力、安全也是最大的效益,公共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人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 三、公共安全管理中包容性缺失导致的现实问题 (一)公平与公正度缺失,导致法律法规不健全 公共安全涵盖了政治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涉及的具体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社会治安、社会保险、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有关社会政策与制度。我国从1954年首次规定戒严制度至今,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己经初具规模,已制定了针对社会紧急危险形势的《戒严法》、针对地震这一特殊自然灾害的《防震减灾法》、针对洪水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的《防洪法》、针对火灾的《消防法》、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环境保护和环境灾害防治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没有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这使得各级政府在实施灾害防御、应急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等措施时,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难以把握自己的职责定位,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而最终伤害了救助群体的利益。 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法规涉及单一灾种多,涉及综合管理的法规少。通常事故或灾害的发生,往往波及到社会各个层面,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单一灾种的法律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实现综合的防灾减灾,特别是在如何实施灾害管理、如何界定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责任等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明确,这使得政府在面对规模较大的危机和社会风险问题时无法兼顾到所涉群体的共同利益,难以对不同的利益分配进行协调。 (二)融合度缺失,导致职能分散,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安全部门自成体系,由于融合度的缺失,管理分散,指挥职能存在交叉,急需建立协作统一的安全管理平台。安全管理涉及的具体时间包括自然灾害、生产事故、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社会司、地下空间、社会治安、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等30多种有关政治、社会、经济和自然方面的安全防范内容,涉及几十个部门。[7]我国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一般根据事故本身的性质,有不同的部门负责指挥应急管理,目前政府没有建立作为统一的关于公共安全管理协调机构,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实际上仍然分散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政管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药品监督局、技术监督局、人防办等多个职能部门中。 相关职能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和不同的领导,日常管理中往往习惯分兵把守,各自为战,缺乏管理资源和信息共享,没有统一的预警机制和协调管理平台。在这种分散管理的体制下,政府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不能全面了解,对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对各种危机的发生不能事先有效阻止,结果造成危机发生,同时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 (三)参与度缺失,导致社会动员力差 以往我国“全能政府”模式下,我国政府已经习惯于运用一体化的“限制型管理”和“配给制服务”方式来应对公共安全危机,形成了分部门、分灾种的单一灾情救援体制和应急管理模式,其优势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有限资源,集中统一地解决危机突出问题,防止发生动乱,较快地渡过难关,特别是在应对单一公共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比较强。 但是这种以政府动员为主的形式,在面对如今错综复杂的公共安全危机频发的局面显得效率比较低。社会动员能力的不足导致公民自发地组织和行动起来防范危机、应对危机以及灾后的恢复和重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缺乏。目前,除了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这样的传统组织外,我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很少在公共安全管理中配合政府开展工作。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中社会公众作用的发挥,同时也超过了政府的承受能力。 (四)共享度缺失,导致信息披露缓慢 鉴于历史的原因、官僚作风以及信息公开制度的缺失,政府的信息不公开成为了一个最为学界以及公众垢病的问题。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爆发后,各级政府或媒体往往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有意无意地采用“捂盖子”等愚民手段,其结果,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谣言四起、众人心理恐慌的局面,从而给危机扩大化提供了一个温床,使得人民的损失人为地扩大化,政府的公共安全事件处理也陷入更为困难的不利局面。 事实证明,不确定的危机比已经确定的危机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恐慌,在人们不能得到准确信息的同时,各种猜测、流言开始全国散播,不仅引起人们心理上的恐慌,而且导致了事实上的混乱。在信息多元化的今天,政府不可能完全封锁公共安全信息。如果主流信息不畅,则社会谣言四起,政府信息失去权威导,百姓心理恐慌程度和过激行动大大加剧,从而政府解决危机的难度加大。此外,政府相关人员还存在着意识缺位,缺乏自如应对媒体、有效引导舆论的能力。[8]因此,政府需要构建权威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正确引导。 四、包容性视角下公共安全管理创新的战略对策 (一)加快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为包容性管理提供公平依据 2007年我国公布施行的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共同性规范。但是应对突发事件是一项纷繁复杂的工作,仅靠一部基本法律不能完全涵盖。当前,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公共安全管理各个环节配套的规定,完善公共安全事件等级、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信息等具体制度;抓紧清理现行有关公用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及时修改与公共安全管理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规定。 在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能力方面,有些国家和法律中强调了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有限性原则,明确了社会公民的自救互救义务,如日本《东京震灾对策条例》强调了两个理念,一是“自己的生命自己保护”,二是“我们的城市我们保护”。[9]这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公共安全管理中公众参与,第一时间自我管理的理念。在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方面,一些国家非常重视完善社会应急组织和队伍。 新加坡构建了社区民防系统,倡导全体市民的参与防止危险事件;英国、日本、德国、俄罗斯等国家大力发展民间应急力量,支持建立各种专业性强、技能高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并把这些力量纳入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中,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应急资源的不足。西方国家的种种经验告诉我们,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全民参与,联合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最大限度的预警公共安全事件,才能在危机来临的时候全民出动,最大限度的挽救生命财产,才能最有效的解决突发性事件。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高度融合的包容性管理系统 公共安全管理需要依靠相应的组织机构来实施,从危机察觉与预警、危机决策、事件控制与处理,到提供需要支持和救助、善后等一系列工作,需要相应的机构负责,由这些机构组成一个完整的危机管理组织系统。目前有必要通过进一步的行政体制改革,根据我国国情设立相应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的组织系统,基本思路是: (1)通过立法,成立由国家主席领导的国家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处理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危机的指挥决策机构。 (2)在中央政府建立一个负责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危机信息的汇总与报告,危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策划组织,应对行动的实施监督,对外沟通,组织危机管理的培训和演练等。 (3)通过重组现有的情报信息机构或设立新的部门,完善危机预警系统。具体包括:可考虑建设一个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分布与全国、实行垂直管理的信息情报系统,已搜集、处理和分析传统“国家安全”范畴之外的经济社会文化动态方面的信息;改革规范信访机构、新闻媒体和政策研究机构的运作,使之更好地发挥其职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法律,使信息机构的信息搜集、处理和分析工作规范化,使政府信息的报告和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促进包容性管理的参与功能发挥。主要包括: (1)设立负责社会动员工作的专门机构。该机构可设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之内,其职责包括策划宣传策略和计划、制定有关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的政策、新闻和政策宣传、协调传播媒体等。 (2)制定激励、规范社会各界参与应对危机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政策。例如:为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应对安全管理提供相应的渠道和法律保证,制定社会组织参与应对危机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10] (3)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以及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争取国际社会的协助和支持。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我国政府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便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四)建立整合透明的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包容性管理的信息可获得性 (1)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政府要建立完善新闻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首先,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下常设管理公共安全信息的综合职能机构,由一个或几个部门负责人员和专业人事组成。同时建立公共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选定新闻发言人,以保证公共安全信息的科学管理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其次,政府信息公开要做到及时准确。政府要争取在第一时间把公共安全信息公布于众避免公众从非正式渠道获取虚假信息,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局面。信息务求准确、客观,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最后,要理顺政府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内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关系,促进信息的顺畅流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2)加强政府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新闻媒体作为公共管理的一个主体,扮演着政府“信息代言人”的角色,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相互信任关系,保持畅通的信息联系,形成一种互动的信息交流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共安全的保障工作。比如,日本政府早在1961年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中就明确规定日本广播协会(NHK)属于国家指定的防灾公共机构,从法律上确立了公共电视台在国家防灾体制中的地位。韩国参照日本的做法,于1996年根据《灾难管理法》将韩国公共电视台(KBS)列为报道灾难的指定台。[11]所以,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政府必须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引导新闻媒体,使新闻媒体成为传播政府决策的途径,公众获取正确信息的渠道和官民共同解决问题的桥梁。 公共安全管理论文:建设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摘 要]城市作为复杂多样的巨大系统,其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概述了现行城市安全管理工作方法的缺陷,在分析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因素及灾害类型的基础上,简要阐述了建设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符合现行城市行政划分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层级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分析了该管理体系的优点和不足,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方向。 [关键词]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城市化;分级管理 1 前言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结构发展的必然方向。据统计,至2009年末我国的城市数量接近有700个,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50%,即有一半的人口都生活在城市中,而发达国家地区在80年代的城市人口比例平均就达到了70.9%。可以预见,在未来人类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口都将生活在城市中。将城市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研究,则包含了人口、建筑、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水电气管道等生活保障设施、卫生服务设施等子系统,这些系统复杂、多样、多变,极具脆弱性,很容易受到破坏而形成安全隐患,且关联性强,一部分受到损害,极易引发其他系统的病变,从而对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构成严重威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安全问题也变得复杂多样,暴雨大雪等极端天气、地震火山等地质灾害、台风海啸、火灾、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工程事故等都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可能由于城市交通运输、电力通讯设施的瘫痪,而使整个城市的居民陷入困境,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极具灾难性。因而如何实行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方法,建设高效、可靠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模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城市系统具有复杂性和脆弱性,这就要求城市管理既要从整体上统一规划,又要从细节上逐个处理。整体规划是上层平台,细节处理是落到实处,只有从细节上、在基层上控制了危险有害因素,上层平台的规划才有意义。本文借鉴国外城市安全管理的经验办法,力求构建一种从整体出发、由基层设施支撑的新型城市安全管理系统。 2 城市危险危害分析 传统的城市灾害主要有城市自然灾害(地震、暴雨洪涝、雷电、暴风雪、大气公害等)、生活服务设施故障(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和暖气管道等故障)、各类突发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坍塌等)、城市流行性疾病(SARS、HIV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进步,城市系统变得更加复杂,也衍生了各种可能的城市灾害,包括有城市信息安全灾害、通讯系统故障、高层建筑和地下设施等空间致灾隐患、公共群众事件、城市污染(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和核扩散等)、食品事故、恐怖袭击事件等,甚至还包括由某些因素诱发的城市恐慌,例如2011年3月日本核电站爆炸后,在某些不法分子煽动下引发了中国多个城市抢购食盐事件、在“非典”期间,居民大量抢购板蓝根等事件,这些都是城市恐慌。这些事件既无科学依据,又严重影响城市的正常秩序,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更会伴生出各种违法犯罪事件,危害城市安全。如下图1所示为城市灾害发生的动力学过程(如图1)。 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我国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是一种行政划分的分级管理,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将城市层层分解为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管理职责。将政治、经济、教育等不同部门的权利层层分解,从而实现对城市的全面管理。但是纵观我国各大城市,在行政分级管理中,并未建设相应的全面城市公共安全分级管理体系。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越来越倾向于大型化、复杂化,为了实现城市的全面公共安全管理,则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城市层级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分为市级安全管理、区级安全管理、街道级安全管理和社区级安全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履行管理职责,将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逐层分解,步步细化,将安全管理工作从整体规划落到具体工作,将各层工作责任到人,从而可以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的全面管理。 4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分级规划 4.1 市级安全管理 市级安全管理是整个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策划者、实施者、监督者和评价者。该级管理机构从城市整体出发,规划、分配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设备设施。研究本市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目标,并分解到下层机构。具体来说,市级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基于全市的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是对下级预案的补充,是从整个城市出发,救援对象是全市的任何地方。若一旦发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超过了区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理能力,或者发生的事故等级超出了区级安全管理机构的处理范围,则需要启动该预案。 (2)将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行政规划进行工作分配,建立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确定相应责任人,并建立对下级机构的管理、考察和评价制度。 (3)统一规划城市防灾救灾设施的空间。城市的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则要求将必需的城市防灾救灾设施空间成为城市规划的准则之一。此类设施应当包括避难场所、道路网络、消防机构、医疗机构、物资场所、治安机构、废弃物堆放设施等。 (4)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应当简单、高效,反应迅速。将应急救援物资从整个城市的层面进行统一管理,可以精简管理机构。而且在物资储备时,综合考虑各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可以将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在更有利的场所。 (5)建立市一级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的接警人员。该部分是对下级救援工作的补充。应急救援队伍应当由专业人员和志愿队共同组成,且以专业人员为主、志愿队为辅。该队伍主要承担“110”和“119”救援工作任务。 (6)建立预防预报和警报系统。该系统包括对各类自然灾害(地震、海啸、台风、暴雨、冰灾等)、流行性疾病、各类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核污染等)和可能出现危险事故场所的预报等,并建立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专门的报警系统和24小时值班接警的工作制度。 (7)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相应的紧急预案。 (8)对商业区、大型公共设施、娱乐场所、学校等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对两区之间责任不明确的地带建立市级管理方案;对市内安全工作的重灾区、特殊区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 (9)建立灾后处理系统。 (10)其它工作。例如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教育工作、消防演习、消除城市恐慌的行为等。 4.2 区级安全管理 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的中间层次,其主要职能是传达上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分配和监督下一级的工作,配合上下级的安全工作计划,并传达下级的反馈信息。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 (1)设立本区的安全工作站,分配责任人,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及时传达或反馈上下级的信息。建立24小时接警工作站。制定本区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下级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和调动本区的应急救援物质。 (2)建立本区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分配专职的救援物质管理人员。 (3)对本区的事故多发地带建立相应的防护制度,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建立监测监控制度。开展本区的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4.3 街道级安全管理 该层相比区级安全管理而言,其工作更倾向于联合社区级安全管理开展具体的安全工作任务,消除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理,控制事故后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设立本街道的安全工作站,分配2-3个专业安全人员,并制定值班制度。建立良好的信息系统,及时传达或反馈上下级的信息,建立24小时接警工作站。 (2)建立本街道的安全工作队伍。承担的工作主要是管理本街道的事故突发地带,发现和预处理危险有害因素,处理不了则上报上级机构。维持街道的正常秩序。 4.4 社区级安全管理 社区级安全管理是层级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最终的落实点。在将来现代化的大城市中,瞬发性、灾难性的事故发生率应当较低,常见的则会是点发性的事故,这类事故多发于某个点,或者由较难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诱发的,或者由突发性的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社区安全管理就是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末梢,从整体规划上,社区安全管理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一部分,但从工作落实上,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却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主体内容。要建设主动的、全面的城市安全管理体系,社区安全管理是其中重要的部分。 (1) 建立本社区的安全工作站,分配1-2个专业安全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传达系统,及时传达上级的危险危害信息,建立24小时警报工作站。 (2)建立本社区的安全巡逻队伍,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有害因素,维护本社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该巡逻队伍由本社区成员志愿组成,通过简单的危险源辨识、紧急搜救、事故的紧急处理等相关安全技能培训。 (3)在洪涝灾害、冰雪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爆发时,带领本社区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地带,配合专业人士搜救被困群众。在灾害期间安抚群众情绪,分发补给品,开展科普教育,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普知识,消除社区内不必要的恐慌。 (5)管理社区内流动人员,防止群体性事件的爆发。 结论 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系统,信息既能从上至下及时有效地传达,又能从下级反馈到上级,并获得回应信息。从分级上看,该体系管理办法全面包括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并能从最基本上消除诱使灾害发生的因素。但是,结合现阶段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的层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不足。 (1)该体系的建立是基于以下两个理想条件:①各层级间信息能够及时有效的传递,并能及时地获得反应信息。②各级工作人员都能坚守工作制度,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处理危险有害因素。这两个条件在我国现阶段还难以实现,也是制约本体系的主要因素。 (2)该管理体系的人员结构中,志愿者占了很大一部分,并强调了他们的工作能力。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现阶段的志愿者组织工作较难展开,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居民对社会的责任心和对社会活动的参与度,并通过培训,增强其对危险的敏感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3)本管理体系配置了大量的专业安全人员,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如此多的专业安全人员,另一方面这些工作者都是基层工作,责任大、工作量大,但政府并无力为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而如何协调专业安全人员付出与回报的矛盾,将成为影响本管理体系工作有效性的难题。 (4)如何使城市的层级安全管理体系与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体系合而为一,构建精简、高效且职能明确、责任到人的城市综合管理办法,也将有待进一步研究。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少数民族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一、社管管理模式的调查分析 (一)社区管理人员的调查分析 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城市社区的建设以及管理体制的改革,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其管辖的地域范围与人口基数都在迅速扩张,妥善处理辖区内过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棘手问题使得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然而,街道办的精力毕竟有限,社区作为街道办的执行机构则承担着街道办大部分的日常工作。社区工作具体分工下来则是由具体的社区管理人员来执行。我们针对社区管理人员设计了单独的问卷来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对成都市浆洗街洗面桥社区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通过是我们对问卷的整理分析,发现在社区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1.近85%的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日常的工作量巨大。 2.部分社区工作人员认为在其工作中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与其日常付出相对应的回报,这也招致了不少工作人员的抱怨。 3.城市社区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并不合理,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其次社区管理人员非专业化现象严重,高中与大专学历的管理人员占了大部分。 (二)社区居民的调查分析 在发出的100份关于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居民的问卷共60份,汉族居民的问卷共40份。这里,我们着重从少数民族居民的视角来分析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我们总结如下: 1.在社区选举方面,少数民族的参与力度不够。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显示,高达98%的少数民族居民没有参加过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2.少数民族居民日常了解社区情况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社区宣传栏,其次是通过媒体宣传及相关文件通知。这种传统的宣传方式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来说已经愈发显得滞后与缓慢。 3.在社区提供的培训活动上,调查对象中绝大多数居民认为社区很少举办相关的培训活动。通过我们的调查,少数民族居民认为对他们日常生活较重要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培训、医疗保健培训、社区安全培训这三方面。 二、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社区管理职能不明确 1.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了社区居委会本应办理的事务。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错位、缺乏抑或是管理的不到位,不仅阻碍了社区自我治理的活力,同时也加重了政府的额外负担。 2.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群众和政府之间起着中介的作用织,本来是没有人事权及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街道办事处已越来越像一个综合性机构,同时兼具社区服务、市场主体、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 3.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色彩不断淡化,而行政色彩却在日益增强,使得社区居委会越来越倾向于“机关化”。 (二)社会中介力量薄弱具有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发展 的主导力量之一,行之有效的社会中介组织能够在市场和政府之外发挥极大的作用。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往往直接包办社会事务,忽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扶持。因此,社会中介组织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社区社会组织力量的不足、服务内容不全面等相关的问题的产生。考虑如何帮助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团体等非盈利性组织参与到社区日常的管理中来是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少数民族居民参与意识薄弱,社区参与机制有待健全 少数民族居民由于受语言、生活习俗等原因的影响,使他们在对社区参与上显得明显不足。这种参与不足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由于很少参与社区相关的活动,使得他们与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更有甚者,逐渐被社区边缘化。因此,改进社区的参与机制是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集的社区更需格外注意加强少数民族居民更多的融入到社区的日常生活中来。 (四)社区宣传方式单一,居民缺少便捷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宣传的方式时通过社区宣传栏,但这种传统的社区宣传信息的方式越来越无法适应当前社区居民的需求,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更是无法接受这种信细宣传方式。所以,改善社区相应的信息宣传渠道变得十分迫切。此外,据调查,在社区生活的少数民族居民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知之甚少,这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如何更好地让社区居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居民了解更多的维权渠道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社区举办的培训活动较少,无法满足居民需求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也由从前追求物质生活的提高转变为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上来,所以这也就要求社区从传统的管理型组织转变为向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服务的服务型组织上来。但在社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却是社区提供的相关培训类服务较少,根本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少数民族聚集区社区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构建合理的社区组织结构,明确社区的职责定位 社区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是发展具有差异化的基层自治组织,因此,社区居委会首先一定要明确好自身的职能定位与工作内容。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组织者,可以帮助居民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的作用主要是协助政府处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办理社区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居委会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社区的事务上,并且要逐渐的明晰自己与基层政府的职能定位。 (二)支持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1.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 将社区的相关服务转移给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使其逐步承接从社区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承办各类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合理、有序地组织志愿者为社区提供相关服务可以有效缓解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 3.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组织的发展。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发展,为其发展提供法律、制度和物质支持,给予奖励措施或者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搭建服务发展平台。 (三)健全社区参与机制,调动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日常事务的积极性 1.积极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鼓励少数民族居民切实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来。 首先,社区需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社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办实事,重实效,使居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尤其是要更多地关注少数民族居民的一些特殊需要,是他们在社区得到更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其次,要把社区利益与居民利益挂钩起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并不断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 2.加强社区相关的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居民更好地融入社区。 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社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要给与更多的关注,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到社区的大环境中来,为和谐社区的构建创造有利的环境支持。 (四)改变社区传统的宣传方式,拓宽社区居民维权的渠道 传统式是社区宣传方法已无法适应现今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今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需要看到、听到的信息传播方式是便捷、快速、高效的。因此,社区的宣传方式也应该与时俱进,采用更多方便居民了解的途径来进行传播。比如,采用户外广告式的宣传方式就要比传统式的在社区张贴宣传单快捷、简单的多,并且也便于社区居民阅读。社区居民对自己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一问题在少数民族居民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因此,加强宣传对社区管理意见反馈就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健全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社区居民才能更切实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社区应增加培训活动的数量,并保证培训活动的质量,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社区的培训活动是丰富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培训活动甚至可以帮助一些居民学到一种谋生的技能。在我们调查中,大部分社区居民对许多培训活动是有一定的需求的,比如对就业培训、社区安全培训、医疗保健等这些与社区居民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培训活动。所以,在不断提倡建立“服务型”社区的今天,更应把这些群众呼声高的培训活动加入到社区日常的生活中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作者:李如意 谭晓玉 郎兆鹏 次旺桑珠 张馨宇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项目管理下的社区教育管理研究 一、项目制管理理论 (一)项目管理特点 与传统管理方法不同,项目管理有自己独特的管理对象、管理活动、管理方法和工具,并且对项目的工期、成本和质量进行集成管理。在管理机制上,项目管理团队紧密围绕项目而组成,是一种临时的动态组织形式,成员可以跨部门、跨组织,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在领导方式上,项目管理强调个人负责制,项目团队的领导者,同时也是是项目执行者,参与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选择、计划直至收尾的全过程,并在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在管理目标上,项目管理坚持效益最优原则,项目团队需准时、优质地完成全部工作,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实现项目目标。在管理手段上,项目管理有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可以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项目管理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处理需要跨领域解决的复杂问题,并实现更高的运行效率。 (二)项目管理过程及知识体系 为便于项目的有效管理与控制,项目团队大多把项目过程分为多个阶段。根据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写《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指南)(第四版)》,项目管理过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五步。[1]1.启动:包括发起项目,授权启动项目,任命项目领导者,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利益相关者。2.规划:拟定、编制和修订一个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方案,确定项目范围,配置项目人力资源,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制定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确定项目沟通计划等各方面的工作。3.执行:组织和协调人力资源和其它资源,组织和协调各项任务与工作,激励项目团队完成既定的工作计划,生成项目产出物等方面的工作。4.控制与纠偏:实施、跟踪与控制项目,制定标准、监督和测量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差异和问题、采取纠偏措施等管理工作和活动。这些都是保障项目目标得以实现,防止偏差积累而造成项目失败的管理工作与活动。5.结束:也叫收尾,制定一个项目的移交与接受条件,项目成果的移交,从而使项目顺利结束的管理工作和活动。包括项目移交评审、项目合同收尾、项目行政收尾。项目管理过程各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互。紧密围绕项目最终目标的实现,项目各个阶段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甚至在实践过程中,因为项目管理各阶段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必要对项目的最终目标做出权衡或优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结构概况为九大管理领域,即项目整体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1]项目管理知识领域非常系统全面地涵盖了从事一个具体项目所需涉及的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现状 模式,即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即在社区教育管理行为和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标准形式或具有极高借鉴价值,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运用的标准形式。目前,政府主导推进社区教育已经基本形成了“三级管理模式”,并得到了社区教育实践工作者和业内专家认可。该管理模式由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构成第一级管理,区社区教育学校(学院)管理、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构成第二级管理,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具体推进构成第三级管理。即“一级规划、二级管理、三级推进———政府部门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组织推进、社区广泛参与”的模式。[2]当然,受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区教育管理的模式也表现出了多样性,在“三级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四级管理”、“三纵三横模式”等。[3]虽然管理模式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各级政府机构的推动为核心。特别是在经费等各类资源的分配上,各级政府、教育行政机构在社区教育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 (二)特点及优势 1.政府在社区教育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有效联合社区内各类资源成为一体,形成职能部门、社区学校、学习中心各司其职的社区教育管理网络。2.政府作为最大和最具权威性的公共组织,有坚实的权力作后盾,其行为具有权威性和统一性,可以对社区教育规模和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整合,从而达到社区教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3.政府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等方式开展社区教育管理工作,注重管理的效能和效率,能统筹兼顾,掌控大局,把握社区教育发展方向,达到社区教育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面临问题 1.政府精力有限,社区教育管理力度不够政府主导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发展,政府管理业务越来越多,承担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社区教育尚属于新兴事物,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处于边缘地带,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管理难以投入更大精力,从而表现出各级政府对社区教育发展重视不足,管理力度不够。2.政府统筹难度大,难于有的放矢社区政府成立专门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全区社区教育进行统筹管理。这种临时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往往统而不筹。在资源、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极容易形成吃大锅饭局面,按居民户平均分配资源,难于有的放矢。社区内各街道、居委会放任自由开展五花八门的社区教育活动,各搞各的,难以形成社区特色、打造社区教育品牌。3.行政部门间协调困难,成本过高现行“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职能部门配合、各级社区学校推进、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运行模式中,教育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困难很大,成本过高。职能部门的配合也只保留在文件材料中,社区教育实践过程中,往往只有教育部门主管推进,职能部门的实际作用并不高。4.社区教育经费有限,投入不足虽然各地方均出台专门文件,按照人均标准,由政府财政专门划拨社区教育经费推动社区教育的发展,但由于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导致社区教育的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各社区教育学校开展工作均面临投入不足的问题,影响优秀社区教育活动的扩大覆盖和创新社区教育项目的正常启动开展。 三、社区教育项目制模式及运行机制 (一)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 结合各地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经验,现行政府主导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与项目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将社区教育的工作具体化,转化为社区教育项目,并运用项目制管理理论,实施社区教育管理,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打破现行以政府行政层级为网络,层层通报的直上直下管理方式,建立以社区教育项目为中心,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相关人员组建项目执行团队,围绕项目目标开展工作,项目团队直接向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的管理模式。社区教育项目制管理模式,即能保障政府在社区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其统筹管理的优势,又能有效避免现行管理模式下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社区教育的科学发展。对各级政府响应十八大精神,实施简政放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另外,对推进重点社区教育项目,打造社区教育品牌,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切实实现社区教育的社会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的运行机制 1.职责划分政府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社区教育项目的启动立项、过程督促、项目结尾验收及评估,结合社区教育项目的大小、侧重,对社区教育财政经费进行分配。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中心,联合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直接向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负责项目的具体推进,项目过程的控制,结合项目目标进行及时纠偏,项目结尾及经验推广,项目后续工作等。 2.项目实施流程结合项目制管理理论,及实施社区教育持续性、长期性的特点,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流程按照时间维度分为六步。 (1)项目规划与启动社区教育项目的规划与确定,要严格遵循社区发展的长期规划,服务于建设学习型社区的最终目标。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通过自上而下的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和自下而上的自发组织、需求申报两个渠道,认真梳理,在听取专家意见和基层意见基础上,确立社区教育项目。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特色、创新性、对社区发展的贡献价值、可推广性等条件,将社区教育项目划分为重点项目和普通项目,重点项目在政策、资源、经费支持上给予侧重。 (2)项目规划及目标项目目标应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措施得力,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最终成果要对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能够切实解决社区内居民的教育需求,对创建学习型社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团队必须由各街道、区办事处主管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或从事各类相关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员、各项目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并且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正起到承担、组织、指导作用。项目团队必须依托街道、区社区教育学校或培训机构等具有专业力量的机构,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保障条件。 (3)项目执行项目执行阶段由项目团队自行实施,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协调好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按既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项目具体工作,并及时总结,形成项目阶段成果。 (4)项目控制及纠偏项目控制阶段由项目团队开展过程控制和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开展中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来实施。重点是项目团队在项目过程中实施的跟踪与控制,实时监测项目工作的进度,分析与项目最终目标实现存在的差异,及时查找问题,采取纠偏措施。领导小组的中期检查工作也应当高度重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调控、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项目团队推进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必要干预,提出项目后期实施意见,对推进力度不够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可以给予警告或取缔。 (5)项目结尾总结项目结尾由项目团队向领导小组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和结题申请,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来完成。从项目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过程实施步骤及阶段成果、最终取得成果及表现、经费使用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总结与测评。对于完成情况优秀,最终成果丰富、效果突出、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给予额外奖励,并扩大范围推广。对于推进力度不够,没有完成项目目标或实施过程不当没有有效实施的项目,应当采取问责机制,并给与一定惩罚。 (6)项目经验总结推广开展社区教育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因此社区教育项目的结尾总结,并不是项目的终结,特别是对于取得优秀成果、具有极高推广价值的项目,应及时扩大范围推广,切实为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社区教育项目实施才会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团队,要继续围绕项目开展工作,推广项目实施的经验。通过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协调与配合,在更大范围实施优秀社区教育项目。 3.经费投入社区教育项目的实施,要努力构建政府教育经费拨款、项目团队自筹、教育对象承担等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经费的划拨分配,支持项目的开展,并针对重点项目、普通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实施不同的经费支持政策,切实保障重点项目的有效开展。另外,经费应分阶段划拨,结合项目具体推进情况和阶段评估结果,分启动经费、后期经费等进行划拨。为保证经费的专款专用,结尾验收时,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要开展审计工作。项目团队可以争取依托单位的配套资金、社会募捐、吸引风险资金投入等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的推进。个别社区教育项目,例如成人学历教育培训等,可以对教育对象收取学费,由社区教育受益人承担部分成本的方式,筹集经费支持项目推进。 作者:高建 梁艳萍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数字化社区管理方法研究 一、目标的设定与实现的思路 1.社区资料的数字化 数字化是实现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自动化的基础。这就要求对社区管理与服务所涉及的地理信息资料、三维模型资料、专题业务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之成为能够被调用或入库的电子数据,包括与社区管理和社区地理位置相关的各类数据。数据内容上包含描述区域地表形态、地表要素信息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表达社区专题业务及环境、资源等方面参考信息空间分布的专题数据,以及与专题业务相关的各类文本、照片资料;数据形式上有空间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文本数据等。 2.社区信息的可视化 可视化是社区管理的新要求,主要通过三维建模来实现。建模的内容包括:①地形的建模,采用DEM和遥感影像数据,使用Skyline软件家族中的TerraBuilder构成地表模型;②建筑单体的建模,在3dsMax中,通过创建建筑模型和建筑纹理贴图,创建出单体建筑模型;③环境小品的建模,主要用二维的模型结合透明贴图来创造出三维的环境小品模型效果。三维模型建好后,还要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 3.社区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智能化管理工具,其通过智能化管理来实现信息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处理、信息再生和信息利用。本项目主要通过对数字化处理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来实现社区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三方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将准备好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数据分层组织,并通过统一的坐标系统,实现数据空间位置的对应;基础地理数据采用国家系列比例尺基础地理数据的分层组织规定并命名,整个区域范围内分层不分幅;专题地理数据按照专题内容分层组织。三维模型数据库建设是以商用软件(Skyline等)为主、3dsMax为辅的方法进行建模的。建模的内容包括地形的建模、建筑单体的建模、环境小品的建模等。模型建好后,按要求建成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是对社区管理和服务所需要的单位、住宅小区、人口、房屋、商业、服务业、超市等专题信息进行分析、组织和加工入库,形成社区业务信息数据库。 4.社区服务的集成化 集成化是通过开发信息系统来实现信息的集成管理与应用。开发三维社区地理信息系统,将为用户提供强大快捷的各项功能,包括基础查询功能、空间定位功能、三维飞行功能、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维护功能等。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最终要将三方面的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专题业务数据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并利用Skyline平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系统的开发与集成。 二、项目实现关键技术 1.系统总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规范 系统建设遵循有关的数据库建设和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为共享交换、后续扩展奠定基础。 (2)系统数据库 数据库是系统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本系统将收集社区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础地理数据、专题业务数据、各类业务资料,包括空间数据、文本与多媒体数据等不同形式;系统数据库建设将实现上述资料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为各项应用服务功能的实现打下基础。 (3)系统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整个系统面向用户的应用层,各项功能的合理设计与实现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应用效果。本系统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各项功能,以为用户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工具,真正实现“统一管理、便捷查询、辅助分析”的系统建设目标。 (4)软硬件环境 软硬件环境是数据处理、存储、应用、输出,以及软件功能开发、运行等全过程的软硬件设备的有机组合,是系统开发实现和运转的基础设施。 2.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 (1)数据层 该系统基于SQLServer数据库平台,将电子地图数据、影像资料数据、三维模型数据、社区业务数据进行加工和入库,分别存放在相应的基础数据库、三维模型数据库、社区业务数据库中,并在“空间属性数据库”与“业务数据库”之间建立绑定,如哪些业务要融入到GIS中,地图需要标注哪些对象,对象如何描述等。 (2)平台层 该系统主要基于Skyline平台予以实现,即以Skyline软件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集成。平台层代码采用JavaScript脚本编写,开发环境为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在网页代码中添加<script>标签,引用JavaScript脚本程序,并在程序中引用Interop.TerraExplorerX.dll动态链接库,调用TerraExplorerPro接口函数。平台层也同时实现了数据管理的一些功能,如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等系统权限管理,以及信息查找、信息录入、信息导出等系统信息管理。 (3)组件层 该层将一个个的业务逻辑封装成易部署的中间层业务组件,为应用层提供服务。在网页代码中嵌入<objectid="sgWorld"classid="CLSID:3a4f91b0-65a8-11d5-85c1-0001023952c1">控件,可实现TerraExplorerPro所有接口函数,通过sgWorld变量调用TerraExplorerPro中已封装好的属性(Properties)和方法(Methods)。 (4)应用层 应用层面向最终用户,并为其提供服务。系统在该层上规划专业应用,具体实现图形界面及用户所需求的各项功能。该层采用Dreamweaver8+CSS样式表构建,并在页面中添加ActiveX控件,以显示TerraExplorer3DWindow窗口和TerraExplorerInformationWindow窗口。 3.多源数据的整合 所有的模型建立好以后,通过Skyline软件放置于特定的交互的3D环境中。Skyline软件是根据专业需要而设计的既直观又易用的3D环境观察和交互接口,主要用于虚拟现实、实时视景仿真,以及其他可视化领域的应用软件环境。运用Skyline软件进行地形、模型数据的整合,就是将生产好的三维地形(包括影像)和3dsMax生产的模型数据进行整合和调整,具体过程如下:1)地形数据导入:将数据准备阶段生产的地形数据导入系统。2)模型数据导入:首先,将3dsMax中进行模型加工和纹理贴图处理而生产的格式为*.x文件的模型在Skyline软件中转换成*.xpl文件;后将转换的*.xpl文件加载入Skyline软件中,并调节属性。3)场景调整:各种模型都存在与DEM表面的衔接问题,即所在系统中对相应的模型图层进行矫正和调整,实现模型底部与对应位置的DEM紧密衔接。同时,对于道路、草地等场景,笔者选择Skyline软件自带场景纹理贴到地表,以展现其逼真的场景。4)数据调用:在客户端,运用TerraExplorerView对生产的二维、三维数据进行调用、访问和查询。 4.系统集成 作为一个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本系统最终将前面所提及的三方面的内容:三维建模、虚拟场景、GIS集成在统一的运行环境之中,实现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同步显示与查询,以及二维、三维场景的无缝切换。Skyline平台提供了二次开发的功能,笔者以MicrosoftVisualStudio2005和Dreamweaver8为开发工具,利用上述软件提供的二次开发接口及相应的功能模块实现了系统的集成。 三、结束语 本文应用上述技术方法,在昌吉市揽翠社区建成了昌吉市首个三维数字社区信息系统,并及时投入应用到了揽翠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该系统实现了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的数字化、可视化、集成化、自动化,实现了各类资料的高度集成和信息关联,使查询、检索、统计非常便捷;同时,提高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区民众提供了一个基础、全面、及时、准确、直观的三维可视化的科学工具,为推动社区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减少政府重复开资、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开辟了新的技术途径和理念。 作者:王克峰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实训模式研究 一、根据专业特点积极开拓实训路径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拥有社区管理和运作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社区专业的学生接受了系统的社会工作方法学习,初步掌握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法和技巧。学生社区虽是一个特殊的社区,但也具有社区的一般特征。学生作为同伴辅导,具有教师并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学生居委会若能够借助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力量,可以进行专业化运作。对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而言,也可以借学校社区的平台,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专业服务与管理的能力。基于此,社区专业通过与公寓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很快达成合作意向,学生公寓纳入社区专业实训基地,社区专业承担起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专业化管理和运作。 二、实训模式新探索:通过托管学生居委会,完成仿真社区管理实训 通过合作双方的协议,在原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基础上,建立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居委会),由社区专业托管,社区专业负责学生居委会的管理和运作,公寓管理中心将年度计划与任务传达给社区专业,由社区专业教师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实训课程的授课计划,将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的任务融入到实训课程的教学中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涉及学生专业实训所需场地、设施、资金等,均是双方共同申报和申请。涉及管理问题,也由双方共同解决。 (一)建立并托管大学生社区居民委员会 在管理方式上,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后,对全校公寓进行了重新规划,将学生公寓分为楼层、单元(门栋)、幢、片区。模拟当前社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合理划分网格,明确责任,指定学生居委会的成员参与到公寓管理中去。社区专业大二、大三的学生共100余人全都加入到学生居委会,每个学生的服务期为一年。选拔社区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学生居委会管理层,其余学生分别入驻各个公寓楼相应的责任片区分组开展工作。在机构设置上,学生居委会借鉴现实社区居委会的部门和人员配置,结合高校特点,将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建立学生居委会,设社区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下面再设秘书部、卫生安全部、公共服务部、文化生活部、心理健康部、公共关系部。各部均设部长,相当于各个社区委员,各部部长在社区主任的协调下各司其职。在人员分工上,学生居委会也是参照现实社区,具体分工如下:社区主任负责协调管理整个学生居委会的运作,副主任协助社区主任开展工作,并分管两个部门。秘书部负责居委会工作档案保管、文件起草、收发、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公共服务部协助公寓管理中心做好分寝、入住登记、调寝、退寝、水电后勤服务协调等工作;卫生安全部负责寝室卫生创建、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检查;心理健康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人际关系、心理健康教育;文化生活部负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公共关系部负责宣传、外联,招募、管理学生志愿者。在工作方法上,学生居委会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实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常规社区管理事务采用网格化管理,由居委会—片区负责人—楼长—门栋长/楼层负责人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任务。通过走访、座谈、检查等及时发现风险,评估学生服务需求,制订服务与管理的计划、实施计划、评估效果。例如走访居民、召开居民代表会、社区卫生创建、社区安全创建、社区邻居节、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心理咨询服务、纠纷调解、社区竞选、文档资料整理等,促使学生应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的专业方法应对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二)开设对应实训课程,确保良好实训效果 1.针对学生居委会开设对应实训课程 社区专业学生入驻学生居委会后,为了保证教师的指导力度与学生的工作效果,专业专门开设一门实训课程:社区管理综合实训。本课程开设后,安排在第四、五两个学期,贯穿社区专业学生在学生居委会一年的实训期。这个阶段的学生已经基本修完专业基本的理论、实务课程,有着相对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居委会工作的效果。同时,连续一个学年的课程实训,既保证学生社区服务的延续性保证了实训的系统性和深入性,又确保学生实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 2.课程内容安排贴近现实社区 为了使学生的实训更贴近现实社区,更有效果,并使学生居委会的服务更全面更深入,课程根据现实社区的工作内容,结合学生社区的特点进行选取,主要有以下方面:①社区选举。模拟居委会选举,制定选举方案、选举规程,实施选举。②居民会议。选择一个主题召开居民会议,如学习问题、就餐问题、校园环境问题、校园住宿问题等,召集学生代表座谈,形成会议纪要,并提交公寓管理中心,公寓管理中心要给出处理办法和意见。要求议题选择有现实意义并为广大学生关心,居民代表选择合理,居民会议流程设计合理。③社区人口管理。对宿舍人口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寝室名单与床位,调查学生性别、年龄、民族、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等并输入义乌工商学院社区管理系统。④社区文化管理。建立居民BBS及微博,策划实施“桂•竹”大学生“邻居节”活动。⑤社区服务管理。针对社区不同群体,设计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如贫困生服务、残疾学生服务、女生服务等。通过与公寓沟通,选择最优方案实施。⑥社区安全管理。对公寓“居民”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社区安全隐患排除。⑦社区环境管理。对公寓内部及周边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实施。策划并实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⑨社区办公系统的应用及社区资料整理。在开展其他实训项目的同时,将局域网内仿真社区办公系统的资料添加完整,同时将社区相关书面材料根据不同工作内容整理归纳成册。以上这些内容基本囊括了现实社区的绝大部分工作内容,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现实社区所需的管理与服务技能基本都可以涉及,保证了实训的深度、广度与系统性。 三、专业实训新模式的收效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一年以来,收到了较好的实习效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的实训困境,还为专业及教师的成长提供的平台。 1.有利于学生完成全面、深入、系统的实训 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模拟现实社区进行长达一年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学生零距离接触和处理各种社区事务,是社区专业学生是进入社会前的一次集中演练,不仅可以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有一个质的提升,还可以进一步加深学生的专业认知和职业素养,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于学生进入社会起到很好的提升和过度作用。社区专业托管学生居委会,将学生社区作为实训场所,使专业在实训过程中拥有了独立性和自主性,可以根据实训需要,自主安排实训内容。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专业优势与特长,进行专业技能的实操和演练。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专业实训场所缺乏,实训内容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的问题,为其他专业解决实训问题提供借鉴。学生居委会在实训的同时,社区专业的师生也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校园、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高校服务社会、专业服务社区的理念,体现了社区专业的社会价值。 2.有助于教师提升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 在以往社区实训中,由于缺乏自主性,校内指导教师很难实现对实习学生的有效指导,不利于教师自身实操能力及实训指导能力的提升。托管学生居委会后,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训中的自主性大大提高,创造性大大增强,对于其实训指导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有较大推动作用。 作者:张鸣宇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机制革新研究 本文作者:邱玉婷作者单位:广东金融学公共管理系 思路 综观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有的城市试点撤销街道办事处,如北京、深圳、长春等地区陆续在小范围内撤销街道办事处,实行“区直管社区”改革探索;有的城市对街道办事处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围绕着街道办事处的“虚”与“实”提出自己的观点,综合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变街道为一级政府 针对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着“名不副实”的现状,即其名义上不是一级政府,却承担着一级政府的各种繁重的职能,而各种职权和资金又不到位,导致街道办事处在实际的工作中行政效率低下,超负荷地运作。有的学者指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街道办事处建立成一级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形成“三级管理、三级落实”[3]的格局。但是,将街道变成一级政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首先,纵向的政府管理层级太多,不符合提高行政效率的客观要求。其次,如果要把街道转变成为一级政府,就必须要通过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文,从法律上承认街道办事处一级政府的地位,并还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在街道设立一级人大。再次,在街道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公共管理职能,根据辖区内经济结构、社会事务结构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工作机构,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一级财政,为街道政府的正常运行和职能的实现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由此可见,转变街道为一级政府的改革操作难度太大,从根本上需要触及目前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制度变革的成本过高。 (二)虚区实街 鉴于区政府所管辖的范围比较广,职能上与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联系比较少,有些学者指出把区政府变成派出机关,通过合并街道办事处,在扩大街道管辖范围的基础上,把街道办事处改为基层政府,构建成新的“两级政府”。[4]这种“虚区实街”的做法虽然可以减少行政管理的层级、集中行政权力,又可以实现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下移,更贴近居民需求和社区发展,但是,和“三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一样,由于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修改和行政区划的重新调整,整个过程相对比较复杂,因此,在短期内实现的可能性也是较小。 (三)两级政府、两级管理,撤销街道办事处 为了缓解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权责配置上的矛盾,有的学者提出撤销街道办事处的设想,即实现区级直接指导社区建设,面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两级政府、两级管理”[5]的体制。这种体制适当调整了政府的管理幅度,使区政府的专业部门得到恢复并强化了其专业职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务直接提供到社区。同时也通过减少管理层级,有效地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效率。因此,笔者认为,撤销街道办事处这一思路是具有科学性的。但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后,如果不转变区政府的职能,只是在减少行政层级的基础上把部门职能转移到社区,不仅无助于降低行政成本,还会导致社区行政化。因此,要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就必须要立足街道办事处职能的“上承下接”,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并且还要制定一系列的保障配套制度。所以,撤销街道办事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放权并帮助整个社会实现自治才是最终的目的。要真正实现“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并广泛的推广,在短期内也比较难以实现。 (四)多元管理体制 无论是将街道办事处变革为一级政府,还是把区政府定位为派出机关,撤销街道办事处,都存在着利弊得失。现阶段,可以尝试结合各城市、各区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行渐进式改革,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试点成熟的情况下再逐步推广。随着社区建设试验在全国范围的展开,各地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创新,如出现了“上海模式”、“江汉模式”、“沈阳模式“和“青岛模式”等各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对于全国不同的城市而言,多元化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将更为科学和合理,同时,也标志着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方向 新时期社区管理体系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局面中寻找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理清思路,摆脱社区建设的困境,把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作为改革的立足点,探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重心下移,立足基层”,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使社区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定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现政社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重心下移就是将社区的管理职能下移至社区,增强社区自身的管理职能;其核心是政府向社区放权;其目的是解决在原有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政府管理的弊端。在建立社区管理新体制中,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原则,将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的经营职能、社区组织与社会团体的服务职能相分离,政府只承担宏观调控职能,进行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 (二)明确社区管理主体的权责体系,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所谓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是指在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中,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以基层政府的综合管理为主。首先,要明确条块之间的权责关系。具体要求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既要将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管理与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结合,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为主,又要统一协调,加强社区内各职能部门的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其次,要进一步规范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理清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使得彼此权责有分工,这样才能在城市管理、服务群众和稳定社会中各负其责,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提高。最后,赋予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管理权。要求市、区政府权力下放,赋予街道更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权力。只有赋予了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职权力,才能有利于改善目前因为条块分割而导致的基层工作难以落实的现状;才能有利于发挥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协调能力,促进社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加强法规政策配套,使社区各系统运作和管理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要使社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完善社区管理的立法。制定一系列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的社区管理法例,保障社区建设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序运行。目前亟待解决的就是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如重新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地位、规模、功能和组织等作出原则性的修定,淡化社区的行政痕迹,明确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人翁的地位和应有的义务,允许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执法体制,实行不同形式的社区管理体制;其次,是使社区建设得到制度上的充分保障。目前,要以建立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并使其制度化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把社区建设的规划纳入到城市发展的总规划体系当中。可以尝试在政府机构中建一个具有协调职能的法定性权威机构,承担社区建设的宏观指引和调控责任,并且由它来制定一个协调决策的程序运作制度。 (四)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强化居民的社区自治参与意识 社区自治组织和广大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同时也是社区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自治组织能客观、及时地反映居民诉求,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也使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中;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可以缓解街道办事处所面临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短缺的困境;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可以拓展社区服务,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稳定社会的发展。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实践中,政府首先要转变职能,将微观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区福利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组织等社区自治组织,这不仅可以使得社区自治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社区的作用,同时也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民主建设的发展。只有提高了社区的自治水平,实现了自治主体多元化,政府才能从社区建设的掌舵者逐渐地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协调者的角色,还可以提高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力,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协同论创新研究 协同学理论的核心内涵与运行机理 协同学(Synergetics)亦称协同论或协和学,来源于希腊文,意为共同工作。协同学理论由20世纪70年代初联邦德国物理学家哈肯创立。协同学发展与完善了系统论(SystemTheory)、控制论(CyberneticsTheory)、信息论(Infor-mationTheory)与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StructureTheory)等现代科学理论,采用系统动力学的综合思维方式,揭示了各种复杂系统与现象从无序到有序、从有序到更为有序转变的规律。哈肯认为,协同是指系统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和谐状态,即是研究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在外界环境的变化达到一定的阈值时,自身如何在内部的非线性作用下、自发由无序状态走向有序状态或由有序状态走向更为有序状态的途径问题。这种有序状态的形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第一,开放系统。系统与外界环境有物质、能量与信息等的交换。第二,远离平衡态。系统处于非平衡态。第三,存在序参量。序参量起着支配子系统行为的主导作用,并对系统演变的最终状态或结构起主导作用。第四,竞争与合作。复杂系统内各子系统间的协同行为产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单独作用,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第五,控制参量。除了系统内部协同机制的作用外,还需要外部环境提供适当的控制参量,为系统自组织结构的形成与功能的发挥提供保障。第六,反馈机制。任何一个开放系统要维持一定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实现自身目标都离不开反馈,它是系统实现有序的重要保障。 国外社区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 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管理都经历了长期发展的过程,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据政府行为和社区行为结合紧密程度的不同,目前国外的社区管理有以下三种模式,即自治型管理模式、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和混合型管理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有其特点,归纳起来,西方国家的社区实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第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明确。社区作为基层的管理单位一般都具有明确的地理界限,社区内建有自治性的委员会、社区董事局等组织机构,并且都订有自己的宪章或法规,对各机构的组成和权限做出明确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依法治理。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社区管理时十分注重依法治理。第三,非营利组织高度发达,在社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欧美各国在实施社区发展计划过程中,社区发展的各项服务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具体操作实施的。西方国家都比较注重对非营利性组织的扶持。一方面政府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资金上的支持。第四,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工作。 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改革的产物。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社区建设中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但由于理论上尚不成熟,实践上缺乏经验,因而这些模式其本身并不一定全面、完整和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未转变在基层社区的职能 受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影响,我国社区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型社区管理模式,政府仍然是社区管理的行政核心,通过社区居委会来传递信息,代替本来应该由企业、社区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务,其他管理主体不能发挥其积极性。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往往不能处理好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会出现城市基层政府组织的越位和缺位以及社区组织的功能错位。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充当“包办代替”的角色,掌握着过多的资源,这可能加剧社区成员原已养成的依赖心理和社区参与意识淡薄的状况。而其他社会组织均缺乏足够的资源和权威,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管理公共事务,居民缺乏自组织的意识,社区参与度低。 (二)社区高度组织化而自治性不够 社区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社区治安、园林绿化、社区党建、房屋维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文化、娱乐等方面,政府不能成为社区管理的单一主体,其主要承担宏观调控职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社区的具体管理工作要由相应的社会企业、社区自治组织等来进行,不是单一管理主体能够实现的,需要调动各个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建立社区居民自治为主的多元主体民主参与的管理体制。尽管我国政府已将相当部分的权力下放到社区,但行政权力在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资源上存在着内在的局限,社区自治组织甚至是居民都对政府存有较大的依赖性。 (三)社区管理相关法制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政府行政号召、行政协调与督促直接构成了社区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基础。但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法制还不完善。政府的政策没有变成相应的法规,对居民、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约束力受到限制,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另外,也缺乏支持社区工作的法定措施。社区管理各主体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社区各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把社区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协同论视阈下我国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思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在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现出社会化、基层化、综合化、互动化的趋势下,政府、市场、社会都可以成为社会管理主体。因此,根据协同论的核心内涵以及国内外有关社区管理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地制宜地构建新型社区,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将是我国社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因地制宜地构建富有特色的新型社区 新型社区是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构建成的社区组织体系,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高,社区内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新型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社区服务实行网络化和产业化,做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当前,应努力建设的新型社区主要有学习型社区、自治型社区、服务型社区、“绿色”社区和“数字型”社区。学习型社区是指以学习型组织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基础,以学习者为中心,能保障和满足社区各年龄段成员的基本学习权利和积极主动的终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区。学习型社区的意义在于使学习成为社会的一种运行模式和发展方式。自治型社区是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社区自治的内容和宗旨是:通过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机构管理本社区事务。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从而增强社区组织的凝聚力,带领社区居民发展各项事业,努力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服务型社区即从整体社区区域功能上进行服务整合,形成服务网络和社区服务联动,使之成为一种社区功能的动态。服务型社区建设遵循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硬件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有基本的绿色环保要求。“数字型”社区也称为“数字化”社区。“数字化社区”是指实现了信息数字化的社区,即应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技术,构筑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小区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和通道,并与现实社区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与社区有关的各个成员在沟通信息时更加便捷,而且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共享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最终达到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 (二)实行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模式 社区多元主体管理是指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安全的公共事务由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协作来推动,通过政府引导、协调、支持,由市场和社会共同来建设社区,从而达到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和谐共赢。具体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理顺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发挥政府、市场和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时,又必须规定其各自作用的边界,理顺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社区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以保证社区持续、健康、协调地发展。 2.提升居民社区民主意识。政府应积极探索如何利用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管理,从政治生活和社区事务两个方面为共同切入点,不断推动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建设的趋势是实现居民自治,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要坚持社区居民自治原则,其实质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社区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居民拥有自我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此外,实行社区居民自治,也有利于改变许多社区存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主宰一切、居民被动适从的异常现象,确保社区居民(业主)的权益。社区居民自治主体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应当机构精简、办事高效。 3.加强社区多元管理法治建设。社区管理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无章可循或有章不依,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就应该建立和完善社区管理法律法规,对于社区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约束,以法律条文形式规定社区管理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区管理工作都应该遵照法律程序进行,避免出现遇到纠纷事件时无法可依、无法可查,事情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其次,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得社区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总之,要提高我国社区管理质量与效率,应当以协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各具特色的适应不同环境条件的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把社区作为一个组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协调社区各管理和服务主体,为社区创造一种和谐的环境,为社区管理和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一个协调性空间,使得各主体为了共同的目标可以充分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配合,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能够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实现所有管理主体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实现社区和谐、文明。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nn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nsprawl)、“城市阴影区”(urbans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外围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另外,还得借鉴城区环卫管理改革试点的先进经验,从城乡结合部社区的具体条件出发,改革社区环卫管理体制。一是在市区广泛实行的由街道办事处挂帅、环卫所负责,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的街道监察队的“环卫全覆盖”作业法,即小区保洁队日常管理由环卫所统一归口负责,进行“专业对口”管理,社区内实现“环卫全覆盖:。另一个是杨浦区殷行环卫所成建制划归街道的改革,即环卫所实行属地管理,在组织改革思路上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环卫部门的指导。这两种改革思路的共同点是实现社区内环卫工作的统一领导,前者将环卫管理集中于环卫部门,强调“专业对口”;后者则由街道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总之,我们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加强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实现xx市21世纪城市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当前,组织政府主管部门志业工作者与专家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深入结合部社区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法规,严格执法,加强管理,是一项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工作。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电子政务下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摘要】社区功能单一、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阻碍了社区的良好发展。提升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居民认同感,也有助于稳定社会。因此研究适应信息化社会的社区管理模式问题,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对宜城街道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分析,最后就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政务;社区管理;模式 社区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完善,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时,社区所要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而当前一个良性的社区管理模式也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出,当前我国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颇多,很难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改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存在的街道办和居委会关系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本文以宜兴市宜城街道为例,尝试提出完善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促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宜兴市宜城街道社区基本情况概述 宜城街道是由2006年10月宜城镇撤镇建街而成。宜城街道地处沪、宁、杭交汇的三角地带,水陆交通便利,一直以来都是宜兴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现仍为宜兴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现辖荆东、岳堤、荆溪、新华等30个社区,4个行政村。辖区面积40平方公里,人口26万。宜城街道以建设新型现代化社区为目标,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10年,宜兴市宜城街道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014年,城镇社区100%达到了扁平化管理示范社区标准。 二、电子政务环境下宜城街道社区管理的问题 1.政府对社区管理干涉较多经过对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抽查和访谈,了解到虽然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但上级政府部门仍然不太适应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给社区派发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专为社区扁平化管理服务的社工站也是如此——作为街道办在社区的派出机构,常常被要求进行各种检查和考核。同时,社区活动及办公资金大部分来自于政府,需经街道办核发,其自主性受到影响。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其人才的选用应由社区居民进行选举产生,但现实情况是由街道办来负责。2.社区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在调查过程中,可发现社工站是扁平化管理模式实施的主要载体,其工作人员也都做到了持证上岗,社工站工作人员的素质基本得到保证。但在社工站工作人员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工作岗位集中在社区居委会。这些人员中女性偏多,年龄较大,学历参差不齐。在社区扁平化管理改革之前,这些人员就已经在社区工作。他们对社区信息化接受起来比较困难。3.居民社区管理参与度不高经过调查,只有小部分居民愿意积极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归结起来有这几点原因:社区提供的平台有限、上班没有时间、社区管理活动只是走走过场等。从调查中可以发现,许多关心社区管理的老人不会使用电脑,而会用电脑的年轻人却不关心社区事务的管理。这就导致了宜兴社区服务网站、社区微博、社区公众号等新媒体技术所提供的服务无法有效展开。 三、健全电子政务环境下社区管理模式的对策 1.政府要转变职能,理顺和社区的关系政府应减少对社区委员会的过度干涉。应借鉴美国社区自治模式,把行政导向转变为以服务、指导为导向。现阶段,社区委员会和第三方组织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因此政府要对社区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社区事业的稳定良好运行。街道办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也应该分清与社区居委会的差别,应将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职权交由社区,真正做到各司其事。同时,政府也要对社区进行一定的监督,可从弱势群体扶持、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工作和社区就业服务等方面来评估社区是否能够满足公众的需求。 2.政府要完善社区培训制度,促进社区人才队伍的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会影响到社区管理工作的效果,因此要提高社区管理效能,就必须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以增强他们的专业化水准。要通过各种培训学校或者培训机构,帮助他们提高信息技术能力和写作水平。同时要对社区领导或骨干进行专业化培训,为社区发展注入新能量。 3.社区应建立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适应电子政务环境,国内许多社区已经建立了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信息服务平台,其服务对象是社区居民。居民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方便快捷地搜索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以宜兴市社区服务网为例,该网站首页设社区动态、通知公告、快捷入口、个人办事、互动交流等模块,比较全面,达到了信息共享的目的。居民有什么问题要交流除了通过传统的渠道,还可以在网上进行留言,社区工作人员会及时快速地解决问题。 作者:蒋淑芳 何虹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城市社区管理现状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本文先介绍了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又分析了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分析的问题来提出对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城市社区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一)社区管理的含义 社区管理这一概念内容很丰富,近些年来被使用的较多,较频繁。它是指社区里面的各个社区基层职能部门、团体(组织)和社区居民在在特定的社区地域范围内,对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目的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二)社区管理的特征 我们从社区管理的定义和具体内涵不难看出,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多样性和自治性的特征。 1、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 社区管理的内容和方式都是围绕一定范围内的社区进行的,从管理内容上看,管理范围局限在社区范围内;从管理方式上看,主要发动社区内的各种管理主体,让他们发挥自身优势进行自我组织、服务和管理。现在的城市管理主要是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带头的社区管理,他们将工作中心放在本社区,调动社区内的积极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对本社区内的环境、卫生、文化等给方面协调管理。通过开展各项社区活动来提高小区内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也要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来加强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社区管理具有多样性 这里说的社区管理的多样性指社区管理主体日益多样化,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内有街道办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也包含了政府职能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他们种类的多元性,共同构成了社区的多样化。他们每天在社区内活动,共同在本社区党工委和街道办主导下对社区进行管理,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3、社区管具有自治性 自治性是社区管理的性质,它强调社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功能使他们进行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社区内居住的人群中绝大多数都是居民,社群各项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居民的参与,因此,社区管理具有自治性。 二、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社区街道办事处内部结构不合理,自我认识不清晰导致职能定位模糊,社区内居委行政色彩比较浓厚 社区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内第三部门人员和居民。在社区管理中,政府一般不愿意下放权力,而且社区内的党支部建设处于失衡状态,政府往往自己独揽大权,不利于社区的管理。在行政与自治的管理中更多突出行政意志。总是以行政意志为主,自治意志为辅助地位。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共同体意识不强、素质不高、管理结构也比较单一 社区居民在社区中参加活动少,有的邻里之间还陌生,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进而对社区公共管理方面的事物的积极性也不高。好多居民由于工作没时间,自身维权意识也不够,每次参加活动都费事、费时和费力等原因,他们喜欢有问题直接找政府,这跟之前的管理模式分不开(之前政府是“管制型”),各方面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意识淡薄。过去社区组织的运作及居民的参与大多 3、社区公共服务缺乏社区内公共服务开展缺乏,政府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投入力度不够 社区公共服务活动往往由政府承办,在开展活动时很少结合居民实际需要。之前,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把大量资金投入社区内的设施建设中去,对这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条件较高。居民较少参与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过程中。 三、构建城市新型社区的对策 1、完善社区结构体系 加强社区各主体协同管理社区,政府认清自己的能力和作用有时候也是有限的,社区建设不能单靠某一种力量去推动和实施。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为社区建设所用。发挥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作用,调动他们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 2、加强社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社区自治管理效率 在社区管理中要想建立一支服务能力高的队伍,就要面向社会广泛吸纳人员。可以通过正规的考试招聘,也可以进行民主选举的办法从社区中选出优秀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对于新录用的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对考试。 3、加强社区公共管理服务 在社区管理中应该区分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区内部的公共管理。鼓励社区内开展公共管理服务,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和金钱的奖励。对于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的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完成。 总结 城市社区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仅谈谈作者对社区管理的一点认识。社区管理离不开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共同参与,政府需要调动社区内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引导居民进行自我管理。找准社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性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鲁翠翠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行政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机构养老不堪重负,养老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安享晚年,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亿万百姓福祉。当前“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与既有住区老龄健康居住环境危机交织下,解决既有住区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及其老龄宜居环境建设成为亟需破解的社会难题。本文试在行政管理视角下探讨社区养老模式的主要困境,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行政管理视角;居家养老;行政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国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人均寿命延长,死亡率逐年下降,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与全球其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养老问题在老年人群体中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关注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家庭和社会机制为主的养老方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人们比较认可社区养老模式。在当前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如何构建一套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科学地摆脱“未富先老”的现状,对我国来说已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社区养老模式概述 在国内,通常以居委会或街道为单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聚居着许多老年人的社区几乎承载了老年人全部的生活和日常活动。利用社区进行养老服务具有其可行性和优越性。社区养老,是指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的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行方便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1.社区养老模式的优势 (1)社区养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家庭养老能力不足的困难,又解决了去机构养老所遇到的亲情淡薄、环境不适、习惯不同等问题。(2)区别于以往大型养老机构选址和规模特点,社区养老模式本身就更符合国人传统的养老不离家的观念,借助二次开发再利用城市既有建筑,通过介护型养老设施为城市中心区注入创新服务业态,对于塑造宜居养老居住环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3)社区养老模式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包括小规模、社区型、多功能、广覆盖、低成本、高效能、专业化等,它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功能有机融合起来,把国家、市场、家庭、志愿者等多元主体都调动起来,分担压力,取长补短。因此,融合式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社区周围的各种资源,最终可以实现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 2.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思路 (1)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政府的职责。开展社区养老模式是项新工作、新课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是政府的职责。政府应对其高度重视,有长期规划的目标,投入经费积极开展实施,给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若干优惠政策。(2)开展社区养老模式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社区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比较新的养老模式的尝试。要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就需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固有机构养老及相关理念的基础上,率先转变观念,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居家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里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3)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目前,政府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保健基金的补偿和投入不足,使社区养老难以巩固和形成规模,给发展社区养老模式带来很大困难。为促进社区养老模式的开展,需要制定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相衔接的相应经济政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逐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基金的水准,另一方面,还需制定相应的收费和免费项目的标准政策。 二、我国社区养老的困境 随着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改革,社区养老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出现一系列新的困境。下面就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地分析。1.资源匮乏的困境。首先,资金方面存在不足。社会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对于我国来说,这部分资金主要是由社会集体进行筹款或者政府财政拨款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障事业由于存在比较大的资金缺口,这一事业的发展非常的落后,尤其是服务设施比较老化,更新速度非常慢;其次,还比较缺乏从事这一行业专业的服务与管理方面的人才。就社区服务行业来说,其经济效益与社会地位都比较低,很难吸引社会人员投入到该行业中。现阶段,社区或者街道的领导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的管理经验,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临时工或者下岗职工等。此外,社区还比较缺乏养老设施,在配置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对于一些新的社区,主要是为年轻人服务,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养老需求,也只能为老年人提供比较少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实际的需求。2.参与社区养老的意识淡薄。在以往,人们对于养老的认识主要是靠自己的子女或者依赖单位进行养老,缺乏社区的概念。社区养老实际上是由政府主导的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项目。实际的调查发现,民众对此普遍缺乏认识,很多老人对此并不了解服务机构的具体性质。所以,民众对于这种形式的养老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3.政策法制保障不健全。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该养老形式的法律等还不够完善。对于很多社区来说,其养老任务主要是由上级部门下达,在社区中再就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具体的管理方面还缺乏科学性与有效性,也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情况也使得许多工作很难进行开展。 三、中国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思路 就社区养老来说,我国的特色主要是却白社区服务的同时,比较重视政府职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区养老的落实与进一步发展。要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建立起由政府主导的能够充分利用养老资源的养老模式。通过对上文进行分析,可以得出政府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突破点。其中包括老年人的思想意识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对风险的应对能力等。对政府来说,要牢牢把握老年人参与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优势,进而提升行政的效率,最大限度的推进服务模式的创新。 1.在计划方面,政府要充分考虑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 首先,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战略规划,并且据此制定出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要确保组织的目标统一与力量统一以及资源统一等,进而确保在运作过程中组织的连续性。其次在赌气你规划方面,还要注意灵活使用政策,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2.组织是社会行政管理的基础 在国家发展体系中,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所以,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并且还要在各个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主要用来对居家养老的问题进行处理。在对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设置时,还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确保各个机构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事。此外,还要设置参谋机构,并聘请资深的专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3.在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管理时,还要做好社会分工 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领导,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协调和统一。要实现对其的领导,就需要各个部门加强组织上的配合,并且完善信息沟通的渠道,并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现象的出现。 4.控制。在进行控制时,要注意合理使用监督和评估的手段 在实施居家养老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监督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对经济运作等行为的监督。此外,还需完善评估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科学性,并评估居家养老的政策。 四、结语 我国未来的养老模式将以居家形式为基础,并且依托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等,来对养老体系进行完善补充。在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进行满足的同时,还要注意强调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所获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等,提倡采用文化的方式进行养老,并将其与物质供养有机结合,以满足当前时期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并挖掘老年人的潜能,从根本上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作者:杨林 单位: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研究分析 摘要:文化与旅游是不可分割的,社区是文化的主要源地,社区建设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物质资源保障及地区特色文化,生态旅游产业也为实现区域经济腾飞,解决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社会问题提供途径和方法。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现状入手,分析其运行机理,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使目的地社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受益,并为加快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指导和决策参考。 关键词:社区建设;生态旅游产业;管理措施 根据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机理分析,解决现阶段各地区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系统间的矛盾与冲突,需要将两者的和谐统一与共同发展作为理论基础,将发展生态旅游、保护自然资源作为有效手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和生态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可以完善社区建设,还有利于实现生态旅游产业的高速发展。 1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概况 1.1社区建设要素 社区建设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社区居民、社区企业、社区团体。社区居民指在社区长久居住的居民,一些不具备这一特征的群体即不具备社区建设要素的属性。社区居民间的合作以及与旅游者、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协调是生态旅游产业社区建设的重点,决定着各项事业能否顺利开展。社区企业多指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一些行业,如酒店等服务行业。社区企业、居民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只有保障其投资收益,才能确保社区建设的有效进行。社区团体是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团体,对于社区的各项事业有着直接的表决权,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因素。生态旅游强调生态的保护和旅游地社会的发展,社区建设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项,社会团体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2生态旅游产业系统分析 生态旅游是一种对资源环境影响不大、对旅游目的地负责的旅游模式。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主体要素包括:投资机构,生态旅游规划与管理部门,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三大类。投资机构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以获得商业利益为目的参与到生态链才有产业中来,其提供的资金将作为生态链才有产业建设的流通成分,为资金回流系统运转提供动力。生态旅游和规划部门是对外沟通,对内协调的中间部门,同时承担着规划、开发、和管理生态景区的作用。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获得税收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但也承担着构建合理的法律环境、信息环境以及人才供给环境的任务,在生态旅游产业中不可替代。生态旅游相关服务企业构成了旅游产业的服务主体,除了为顾客提供服务,还对于各种民俗产业的推广、地区文化软实力的提高起到媒介作用,是生态旅游产业系统的重要组成。 1.3社区生态旅游产业运行机理 社区生态旅游系统需要将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两者相结合,通过其紧密互动实现产业复合和集中。社区群体间由于居住位置相近,有着共同利益,因此具备发展旅游社区的基础条件。生态旅游以景观、环境、特色文化为开发对象,与传统旅游相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间通过资金等要素连接起来,社区建设主体和生态旅游发展主体则通过利益追求、政府的作用联合起来,并为两者的协同发展提供动力。其中,利益追求是产业活动有效进行的关键因素。生态旅游产业作为投资回报率高的绿色产业,其本身的优势对于投资主体、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有效的推动作用。而政府作为协同方,通过直接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为产业建设进行引导和干预,为社区生态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保障。 2社区生态旅游管理措施 2.1法律与保障机制构建 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合作与竞争过程中的市场秩序对于保障系统主体的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政府需要在完善生态旅游立法的同时,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引导区生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立法部门可以以国外生态旅游认证制度为参照,如澳大利亚《国家生态旅游促进计划》等,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政府需要在建立完善的生态旅游立法体系的基础上,对相关监管作出明确要求。例如,补充诉讼程序的遗漏,使环境公益诉讼有法可循和环保行为有所保障,赋予普通居民提出符合自身诉求的权利和自信,从而推进社区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旅游应该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这就要求政府妥善处理经济活动中的关系,解决其中存在的矛盾。以土地补偿为例,对于征用社区和居民的土地,政府要引入相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并督促财政部门贯彻执行,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做出的利益牺牲进行补偿和调整,并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做出引导,以保障居民分享旅游收益成果的权益。 2.2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 为了避免社区建设主体对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内容陌生,以至于难以参与生态旅游发展项目,相关单位应注重生态理念和知识教育,培育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旅游技能。建立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基地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通过粗放型乡村生态旅游开发模式的分析和研究,将新型环保的生态发展模式进行普及,并以社区发展为载体,使其在动态发展中得到传播,给生态旅游发展树立良好的形象。只有居民意识到其经济收益与社区的环境意识的直接联系,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旅游产业,并作为引导者和参与者,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去。除了环境保护意识外,对于社区居民旅游技能的培训也至关重要。政府和旅游企业可以协商出资,邀请当地高校教授、旅游局专家等走进社区为居民授课,提高居民的整体素质并使其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 2.3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 建立社区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人才的引进。为了打造高水平的的员工队伍,社区生态旅游管理需要对人才结构比例、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高高素质高业务能力人员的福利待遇,使其参与到日常旅游设施维护、环境保护、安全保障、人员调配、利益协调等工作,为良好居民旅游服务体系打下基础。其次,发展居民旅游服务体系可以与地区的文化内涵相结合,鼓励居民开展农副产品经营、特色旅游活动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内容,加深居民的参与度,并使其真正获得效益。此外,还可以通过发展服务性旅游志愿者协会来使社区居民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借鉴其他先进的社区参与旅游的经验,可以发展有志愿者参与进来的民间组织,这些志愿组织由于与利益相关性小,因此更加客观、公正,有利于社区自治和共管的有序进行,同时,其良好的服务特性也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中提供了便捷和帮助。结束语社区建设与生态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地社区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推动作用。社区是生态旅游的内涵之一,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全面参与生态旅游发展的全过程。本文构建了社区保护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式,从法律保障、环保意识、服务体系构建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强社区生态旅游管理的措施,以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的整体发展。 作者:杨柳 单位:海口经济学院 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摘要: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已经成为养老的一种新途径,但是,在其发展迅捷的背后也存在不少隐忧,法律风险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而产生这些风险的成因,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有着密切联系。研究其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良性宏观的法律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完善社区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这对促进我国城市养老体系及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法律问题;对策 在当前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其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层面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亟待解决。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优势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人口基数大、增加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困难老人数量多、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先于工业化等基本特征,严重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对养老服务体系也造成了极大冲击,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异军突起,其服务模式一方面能够减轻传统家庭养老的人力负担,又能解决养老机构数量不足,门槛较高,老人身处其中感觉亲情日渐淡漠的问题,获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睐。本文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两个层次的内涵,第一层次是老年人不需要离开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延续原有的社会网络,享受养老服务;第二层次是政府积极主导,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整合互联网+在内的各种资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队伍提供专业化和公益性服务,满足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模式,其服务内容应包括日间护理、家务服务、医疗保健、应急救援、文体休闲等综合性服务。目前,我国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在北京、上海、青岛、宁波、武汉等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务形式方便多样化,服务内容丰富多元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据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记载,截至2015年,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8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情况,根据数据显示,老龄产业市场不断升温。一是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上升。2015年,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个百分点。二是社区为老服务中上门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乡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项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上门做家务和康复护理②。这些调查和统计充分说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既能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又能缓解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维系社会稳定,发展前景非常可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其根本的目标在于通过良性的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在法理层面其归属于社会分配法律关系,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在于建立与运行实质公平价值,有效分配养老资源,促进社会养老资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论基础包括福利经济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与需求层次理论。首先,福利经济理论追求的重要的社会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高的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价值,这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理层面构建其制度体系的本位思想。每个社会成员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实现程度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有重大影响,不局限于个体单一受益,实现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体利益不是个体利益的机械叠加,而是个体利益相互博弈的结果,只有尽量逼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并在不能实现最优的情况下尽量促进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实现了个体利益向社会整体利益的初步进化。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和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必然主体和主导,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制度,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与资源分配效应。其次,社会保障理论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是社区居家养老制度体系设计的关键。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中,政府应维持与促进市场自治与国家干预间的平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产业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间资本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间的良好互动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需求层次理论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层次理论,作为一种开放型、多元结构的服务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双重依赖,满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五个不同层面的需求。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制度现状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展社区服务,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社区配套建设规划,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该法包括了“社会保障”、“积极养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内容,是我国社会在当前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相关体系建设的基本法律依据。近2年来,我国众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继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颁布《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来,江苏、河北、乌鲁木齐、合肥、苏州等省市相继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上述《条例》基本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体现乡镇街道、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区的基础性和支撑性特点,规范了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内容。还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经由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此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面,民政部和财政部两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国部分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将逐步推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起步较晚,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制度还不完善,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有:1.从立法角度,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体现在立法较为滞后,数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且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不健全,缺乏统筹兼顾,各项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没有落到实处。从规范的层级而言,目前,在国家法律③一级,我国尚未存在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门立法。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社会服务、社会优待、法律责任中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有新增一定的内容,但不够具体,较为笼统,法律责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条规定,“对养老机构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没有明确规定给予何种处分,可操作性较差。在地方层面,各地区针对社区居家养老的地方性规范或条例起步较晚,为数较少。有的刚刚颁布,尚未实施,有的条文过于原则性,细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规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风险较高,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待检验。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区对开展日托服务顾虑重重。在有关部门层面,曾经制定的一系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经搁浅乃至出现荒废,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为“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国启动了这一计划,而如今这项历时3年耗资134个亿的资金建成的老年活动室,如今大部分已经难觅踪影,很多甚至已经“面目全非”④。此外,与社区居家养老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服务支撑体系还不完善。比如非营利性组织在提供公益性和专业性服务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没有得到明确认可,扶持其发展的相关政策不够完善。此外,国家现在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但其政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最后,当前依托“互联网+”,以智能化手段为支撑,创新养老服务手段,搭建起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已经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新趋势,而相关规范标准尚不明确,无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从执法角度,政府引导支持力度不够,很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徒法难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现实中的执法难关,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内的一大难题。当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第一,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运营经费难以得到保障。将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已经是现行立法中居家养老经费保障的一般模式,传统的经费补助模式侧重于补助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而忽略了补助运营服务,造成部分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成后面临后续资金运营匮乏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严重挫伤基层积极性,也使养老服务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第二,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在于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区正在展开试点,制度化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处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区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的内容、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设施的质量、满意度都还缺乏有效的评估与监督机制,管理的混乱和监督 评估体制的缺失已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规模化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的支持力度不够。不少居家养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开展“智能化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建立,机构组建还基本处在政府推动主导的阶段,多渠道投入机制还不完善,针对社会力量、民间资本、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扶持力度还不够。3.从司法角度,当前居家养老纠纷中老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首先服务机构和老年人之间是一种特定的消费者和服务者的关系,服务组织应当与服务购买人、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人订立养老服务合同。但是由于当前养老服务合同尚缺乏统一规范,居家养老护工的职业标准和规范管理问题依然处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属于弱势群体,普遍缺乏法律知识,经济能力也有限,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护工事件,面临着举证难、诉讼维权难等一系列难题,如何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法律问题的建议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社区养老服务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重视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坚持福利性、社会保障性的指导原则,紧密结合我国老龄化的实际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力量补充的多层次、广互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关配套制度 从国家层面,应做好顶层设计,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就社区居家养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会的责任,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标准,资金来源、设施建设、专业人员培训等做出规定;从地方层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立法和规章。在地方性立法中应注意建立社区养老机构的准入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细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方的权利、责任、利益,明确监管制度。在有关部门层面,应整合政策,协调联动,改变目前有些部门在社区层面各成体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资源和资金使用分散的情况,避免“星光计划”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在配套制度建设方面,应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改登记制为备案制,取消挂靠制,保持独立性,加强监督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结构转型,完善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收、财政、信贷、土地、规划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三,各地民政部门应就“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标准,明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机构的准入门槛、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采取多地区联合的方式,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开展居家养老护工正规化制度建设,加强如养老服务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总之,应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各项制度与配套措施衔接得当、统筹兼顾的社区居家养老法律体系。 (二)在执法层面,明确政府定位,加强政策 引导和政策落实在执法层面,政府应处于主导地位,从规划统筹、资金保障、设施配置、产业培育、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市场监管、搭建交流平台、信息网络建设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执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综合运用议案督办、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依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以条例落实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具体而言,主要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为避免养老相关设施建成后运转困难,挫伤基层积极性,一方面,政府应保证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兑现,另一方面,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一方面,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调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积极性,另一方面,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山区农村加大补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在评估内容上,首先是对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其次针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成效,具体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中的政府主导、基础设施、服务队伍、管理制度、服务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开展评估。在评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评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据具体评估指标准备相关材料并开展自我评估和民政部门对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议各地区民政部门可以建立类似社区低保评定的服务监察和绩效评估机制,设立养老服务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被服务对象,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外部评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评估,结合老年人的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星级评定,并与运营奖励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质量改进,提高老年群体的获得感。第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走向社会化、推行信息化、提高专业化、扩大规模化和鼓励竞争化”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重点培育一批服务机构,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扩大规模,形成品牌效应。第四,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建设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政府应当做好配套制度建设,搭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作交流的平台,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养老社区、共同完善智能化养老服务内容,广泛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媒介,为老年人提供内容更丰富、更满足个性化需求,更方便的产品。 (三)加强司法保障与普法宣传 在司法层面,人民法院系统应当继续坚持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落实对特困老年人投诉案件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制度,对较复杂、易反复的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应加强针对老年人养老纠纷中的法律援助,开辟养老权诉讼的法援绿色通道,可以借鉴成立少年法庭的经验,设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使占比较重的涉及老年群体养老纠纷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同时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吸收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门应鼓励、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和公益性的社工组织,创造条件举行以尊老敬老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期达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识,增强养老组织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四、结语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新兴的事业,尽管我国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积极主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下,相关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断成熟,各地实践也在不断深化,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一定能获得长足发展,成为缓解我国严峻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作者:彭进 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管理下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摘要: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相应的城市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本文选取城市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社区管理进行探析,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方面一个重要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特征的介绍,以及当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探析,从中揭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我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社区管理;启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助性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作者:陈玲 罗杭春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高职院校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参与社区管理创新。笔者以共青团志愿服务品牌工作为重点,以在社区创建“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为载体,组织和引导青年大学生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贡献。 关键词:地方性高职院校;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培养人才 湖南永州正处在科学赶超的关键期、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开放崛起的机遇期,市委提出了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笔者认为社区是构成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提高社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社区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提高了,社区居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满意了,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如何参与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的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行长才干,培养青年大学生要有社会担当和为国奉献,是笔者探索思考的主意。 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高校引导学生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明确要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基于此,高职院校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及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发挥青年大学生自身的优势作用。 二、永州职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 高职院校要以培养社会应用型技术人才为重点,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上成为教育和培养高素质学生的重要载体,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让青年大学生接地气,长才干,作贡献。这也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坚持产、学、研、训、推“五位”一体化,实行学业、就业、创业、产业“四业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好一个学生、致富一个家庭、带动一方群众、繁荣一方经济”办学“四个目标”的体现。 三、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社区的现状和社区发展需要地方高校参与社区管理 根据笔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零陵区城内共有徐家井、七里店、南津渡、朝阳4个办事处,27个社区,城区人口27.71万人。当前,每个社区有工作人员10名左右,其中青年人甚少,其余都是见习生。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43岁,平均学历为高中。社区设有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业务工作。目前,永州市正处于以创建国家级卫生成市和省级文明城市为工作总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关键时期,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最为关键,社区的工作变得更为繁重和重要。从社区工作人员结构现状看,社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工作中,涉及到社区工作内容有方方面面,反映出年轻工作人员紧缺的现象更加明显。特别是在很多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工作中体现出对年轻工作人员的更多需求。例如日常办公、文件资料的处理和归档、社保医保养老等网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方面的工作,年纪大的老同志虽然有工作经验,工作阅历也丰富,但在信息化数字化办公的今天,年纪大的老同志工作开展起来就有很大困难。另由于老同志年纪大了,在投入工作的精力上、创造创新上和接收新事物能力上都没有青年人易学熟用的优势,这给社区管理创新、长远发展和社区居民服务带来诸多的不利因素。社区急需一批能吃苦善学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人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业务工作中来,这就需要地方性高职院校的大力支持和青年大学生的积极参与。地方性高职院校组织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解决社区目前青年人力紧缺等诸多问题和困难的最好办法和途径。 四、对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青年大学生参与和服务社区管理创新的探索与思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精神,根据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27个社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并结合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永州,服务永州,“四业贯通”和“四个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院共青团应在永州市零陵区的27个社区建立服务社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立“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将每一个社区成立的“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都作为学院共青团下属的一个组织机构,设立组织机构,要像学院学生会、共青团委员会一样进行换届,引导和管理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一届接着一届传帮带,让学院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一级接一级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学院学生干部兼职社区业务工作,全方位地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这为社区工作人员欠缺特别是年轻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提供了新的人力资源保障。更为重要的是对社区管理创新、社区综合服务、和谐发展以及对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培养自己的综合能力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来服务社区,以所学专业知识奉献社区,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可充分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学校资源参与社区的管理创新和发展。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区居民、服务社区弱势群体,通过青年大学生在社区内开展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带动社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社区树立新风尚,增添和谐新活力。“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正处于信息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对信息化、网络化办公和新媒体的应用方面具有基本的素质和技能优势,能够很熟练地开展网络信息化业务咨询和综合业务办理工作。让“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兼职社区工作,从而大大提高社区居民来社区办事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提高了社区的综合工作绩效效能。“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来自学院12个系部34个不同学科专业,涵盖有医学、农学、经贸、理工、信息、建筑等方方面面的人才,可为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工作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创建和谐社区作贡献。二是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社区管理创新和社区建设中,能深入基层接地气,勤学笃实长才干。学院共青团的学生干部及青年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和兼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更多更快地了解社会、了解基层,可以从社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实干家和能人的身上,学到为人处事的成功经验和扎实巧干工作的敬业精神,体验到做好基层工作所具备的人格魅力。社区的居民有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有临时暂住和长期居住务工的流动人口,社区人员关系非常复杂,社区的工作也涉及到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做兼职社区工作是青年大学生学习和锻炼能力的好平台。青年大学生服务和参与到社区管理创新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笃实做人做事和勤奋好学,能增长自己的才干和社会的阅历;应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青年大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本领;能更好地为创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奉献智慧,为永州市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全面建成小康永州贡献青春力量。总之,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的精神指导下,深度结合永州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品质活力城市的战略实际。作为地方性高职院校的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让青年大学生通过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兼职社区工作的实践,既有服务学生培养人才的作用,又有服务永州科学发展的现实价值和意义,还能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张宜剑 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社区管理研究论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管理建设也逐渐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的核心。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却仍存在关系不顺、职能错乱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针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以此加快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 关键词:社区;行政管理;改革创新 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革的今天,如何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已经成为时展的主题之一。只有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区管理,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以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 1.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1.1社区办事处职能越界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社区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拥有对社区居民日常相关的公共行政事务的处理和管理权,对居委会工作行使指导职能,以及完成上级行政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但是,就国内目前社区办事处的实际情况而言,其与法律规定的机构性质大相径庭,其职能性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职责范围扩大,接近于一级“准政府”,负责社区内大大小小事务,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治安管理、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民政福利、社区管理建设、社区经济管理、社区劳动就业等,远远超过了政府赋予社区办事处“有关居民工作”的范畴。 1.2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 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方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倪娜(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4)面存在严重的交集,造成了二者之间职能错位的现象。社区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有关社区的建设与管理。但是,就目前而言,国内大部分社区办事处则额外承担了更多涉及经济方面的管理职责,如针对社区内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对社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社区内部个体经营户进行经济管理等。社区办事处作为政府下属机构,则会通过社区办事处的职能干涉企业日常经营制度,如通过管理企业内部决策、经营模式等获得相应的经济利润。因此,随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社区办事处的自主权逐渐扩大,与企业保持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造成了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等现象。社区办事处职能错位不仅会使自身消耗更多精力处理其他事物,造成本职工作的疏忽,更会因为涉及企业经济问题造成内部经济的贪污腐败。 1.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不一 随着城市管理任务的加重,市政府、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增加,管理层次划分细致,各项工作任务都在社区办事处中进行派达。如市政府规定交通、环保、工商、公安、税务等职能都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为依托,设置了各类派出机构,对社区内部人员进行管理、宣传,但最终还是需要依靠社区办事处完成职能的分配。政府规定的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职责有限,因此造成了各类派出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权责不一现象。社区办事处由于不具备具体的执法职能,因此只能对社区内的基本生活秩序进行管理,而各政府派出机构具备行政执法权,但是却没有与社区居民有着直接关系,因此也不能够将法律政策等进行落实,经常会出现各类行政机构与社区办事处之间出现胡乱推卸责任的现象。 1.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不明 就社区办事处而言,其与居委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组织。居委会是社区内部群众自己推选的组织模式,居委会主任由每家每户派代表选举而成,不被政府认可,也没有行政经费给予补给。而社区办事处是由政府排除的行政组织机构,定期发放行政经费。所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调开展工作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关系。但是,就国内目前的社区而言,居委会已经逐渐替代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的“代言人”。居委会相关管理人员也是由社区办事处进行指派,仅代表少数居民的利益,不能为居民提供生活上的基本服务。因此,社区居民对于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普遍缺乏认同感,对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缺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有甚者,很多社区居民生活在社区内部却不知道社区办事处的地址与管理人员,这种不明确的关系,也就造成了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在居民心目中的地位下降。 2.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对旧体制的推翻,更是要从根本上进行创新,加快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解决社区办事处行政管理体制的各类矛盾与问题。 2.1社区办事处的性质和职能的科学界定 社区办事处应针对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科学界定社区办事处的性质与职能,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社区建设,使社区办事处成为整整意义上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心,对社区内部的精神文明状态、社区治安、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进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管职能,正确行使执法权。 2.2社区办事处职能的科学规划 社区办事处应顺应时代的发展,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改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在居民心中的不良形象。社区办事处应根据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模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注重社区内部各组织之间的关联。如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注重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成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令其成为政府派出机关的总部门。利用其行政管理权合理监管社区内部居民的生活秩序,建设社区精神文明、管理社区综合治安等。 2.3社区行政管理过程权责统一 社区办事处应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模式,调整社区办事处内部组织结构与权力的格局,针对社区办事处规模进行调整,真正落实社区的行政管理到实处。与此同时,社区行政管理的改革重点在于权力的下调,强化权限的处理,包括社区综合协调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规划参与权以及分级管理全等。创新推广多元化的组织模式,缓和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等组织模式各自为政的矛盾点,使社区办事处成为社区行政管理的核心。与此同时,为了有效针对社区办事处的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还应成立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对社区办事处的各项事务处理进行公正、公开的监督。 2.4社区群众组织关系的统一 社区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应建立平等、和谐的互助关系,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真正的放权于民,令社区成为居民自主管理的主体,居委会依法从事对社区的管理权,而社区办事处则是对社区行政任务进行有效治理。创新的社区行政制度体制改革就是需要将社区办事处从繁杂的社区事务中进行转移,积极落实社区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谐构建社区办事处与居民之间的关系。也正因为如此,社区办事处在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规模调整,令其可以对自身工作进行协助,共同服务于社区居民。创新的社区行政管理体制通过一种全新的居民自治方式替代传统的居民委员会,建立一整套全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使其加深居民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联性。 3.结论 就目前国内城市社区而言,社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旧没有落实到实处,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尚未解决:如传统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与创新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更替;社区办事处、委员会与社区居民三者之间的管理关系;社区自治格局形成后政府下派部门的职责分配等,都是一种全新的突破与改变,需要通过社区行政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进行完善与创新。只有社区内各类组织与居民和谐共处,才可以为使社区的发展更加和谐、稳定与繁荣。 作者:倪娜 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知识产权约束 【摘 要】中国“入世”以来,知识产权争端正呈现上升的趋势。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重要工具,但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不但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处于劣势,而且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有效的改善,就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一种相对的“硬约束”,我国目前正面临这种不利局面。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硬约束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 何谓知识经济时代?现代社会是否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看法,但是有一点是统一的:那就是知识在现在以及将来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同感越来越强,知识产权也正在受到日益加强的重视和保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创新,在经济层面上给创新以动力,开始对它的保护只限于一国国内,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迫切需要打破知识产权保护原来的地域限制,协调国际间的保护,于是保护从国家层面扩展大国际层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定)是当今协调国际保护的最全面和权威的协定。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作了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是私权”,私权的界定就给知识产权的保护赋予了经济利益的保护法律依据。 现代经济的主要竞争工具是在知识产权的名义下运用的,知识产权制度造就强势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力的促进了发明创造、创新,推动了世界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同时,更重要的是提高了经济的知识含量和知识价值,使提高知识、技术含量成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关键措施。拥有专利的企业就在该技术相关领域取得了竞争的强势甚至霸权。越来越多的案例体现了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竞争的主要工具,它涉及到国际贸易、产业自主等经济问题,以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为主体的旨在通过知识产权控制国际市场,以达到聚敛世界财富和扩张经济权势目的出现了。 在现今的国际贸易中,知识密集的服务出口贸易额是世界贸易额增长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有人称之为“第二个拳头”。以美国为例,其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知识密集服务出口贸易额总值已经达到商品出口贸易额总值的40%,也就是说,美国在工业经济常规出口统计之外,还有一大块知识经济的收益,而且份额越来越大。从此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经济在现在以及将来的经济生活中将占有的重要地位。由于知识产权往往与高新技术成为一体,尤其是专利和专有技术,相比发达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缺少的正是这一块,越是往前发展,知识产权对发展中国家的障碍和约束作用就越明显,在发达国家发现本国经济处于萧条状态或者国际收支处于大规模逆差时,往往迁罪于别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其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利,使他们遭受巨大损失,于是以制裁相威胁,迫使这些国家加强对外国商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实力有限,在短期内不可能追赶上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但是对知识产权的过分保护(发达国家的权利滥用)不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当知识产权对一国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就有可能成为经济发展的约束,一种相比较而言的“硬约束”。所谓硬约束是指当一种因素对一国经济发展具有绝对重要的时候,而这种因素在短期内或相当一定时期内不能克服又无法通过其他可行的途径得到解决,那么这种因素的短缺就变成了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经济发展的硬约束。知识产权就是这样的一种因素,以专利为例,现在某项专利往往是与许多其他相关专利相联系的,这需要时间以及科研水平的长期积累,其与一国的发达程度是相关的,在科技的竞争的领域里,发展中国家在整体上是处于劣势地位的,当发展中国家想要摆脱这种地位的时候,科技的发展就成为经济发展的硬约束。在各国竞相向经济大国、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的时候,知识产权的硬约束效应变的更加明显。如何跨越知识产权制度壁垒,如何打破知识产权硬约束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重大课题。 二、知识产权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约束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发展速度近几年一直很快,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各种约束力量的影响也开始呈现。工业经济时代不同于农业经济之处就在于支持力量,除了自然资源的约束外,技术资源的约束的影响更大,这也是节约型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 1.中国知识产权的总量基础的薄弱 数字是比较枯燥的,但是也是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我们可以从下面的数字比较中发现中国知识产权的大致概况。当今世界的知识产权的85%以上被oecd的发达国家所拥有,美国、日本处于前两位。如1989—1993在欧洲专利局申请的28万多件专利中,近28%来自美国,20%来自日本,19%来自德国,8%来自法国,约6%来自英国。在1982—1996年间在美国申请的近128万件专利中,来自美国本土的54%,来自日本的占20%,来自德国的8%,英国的占3%,而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总共不到3%。中国在国外的专利申请十几年累计下来也就只有2000多件,而日本的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就在国外申请了四五千件。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薄弱,不仅仅表现在海外申请专利数量少,就连在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数也不如外国公司。自1985年中国实施专利法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累计受理了28万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中国外申请占了54%,而国内申请中属于企业申请的只占17%,而国外申请中企业申请高达93%。简单换算之后,可以发现,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只有2.2万件,而外国申请了14万件,是中国企业的6.4倍。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授予发明专利中,国内5854件,占27.3%,国外企业15622件,占73.2%。 2.中国制造业发展的基础障碍 制造业的发展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点,机床业则是制造业的基础,而现在中国机床业的发展却让我们高兴不起来,据中国机床工具业协会的数据,2003年,我国连续第二年成为世界机床消费第一大国和进口第一大国,全年机床总消费额达到67.3亿美元,进口额高达41.3已美元,对外依存度为61.4%;2002年的全国消费额为51.9亿美元,进口额为31.5亿美元,对外依存度是60.7%。在代表机床业发展方向的数控机床方面,国产产品的市场份额不足30%,且产品以中低档为主,统计数据表明,我国90%的数控系统要从国外进口。“机床业是‘装备工业中的装备工业’,其发展程度如何直接制约了一国制造业水平的高低,大到飞机、汽车、潜艇,小到螺丝、螺母的生产,没有一个能离开机床;生产工业品的机器设备,也是由机床生产出来的。”如果失去本国对机床业发展的控制权,我们清楚的知道对我国的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的命运影响的程度,毫不夸张的说,机床业应该是每个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影响到国家的产业安全。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对之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不应该满足于对他国原料的简单加工,“中国制造”的核心应该是生产和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而不是简单的加工。 3.知识产权约束对中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在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不只是技术的创新,而是国际贸易中的竞争武器之一,发达国家公司纷纷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打击对手,维护产品的生命周期。商务部的调查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高科技和机电产品的出口已经达到外贸出口总数的50%以上,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专利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高达170亿美元。2003年,美国借337条款的起诉案件在全球一共有18例,其中中国就占到7例。家电业一直是中国国际贸易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其核心技术大部分掌握在国外企业或者跨国公司手里,不合理的专利使用费是我国企业承受巨大的打击。我国dvd的产量如今已经占到世界市场的90%,但dvd生产企业没有掌握该产品的核心技术和标准,如解码芯片、机芯和光学头等核心元器件都要靠进口。2002年,6家国外企业组成的6c联盟向中国几十家dvd生产企业索取高额专利费,2003年1月,国外企业开始向中国dvd企业征收专利费:出口1台dvd机,交纳专利费21.3美元,占出厂价的20%;国内销售1台脚专利费12-13美元。据悉,受其影响,国内最大的dvd企业新科在内,多数企业已经停止普通dvd机的出口,而将出口限制在移动dvd、evd等高端产品。2002年初,我国出口到欧洲的1.2万多台dvd机因为专利费问题在欧盟海关被扣留,2003年末中国出口到美国的15万台dvd机被美国海关以“没有获得专利许可”为由扣押,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数千万美元。现在国内dvd厂商每年30多亿的专利费超过了中国前10家dvd厂商净利润之和。原本就低廉的产品价格加上高昂的成本将许多中国dvd生产企业逼上了绝境。中国作为彩电的最大生产国和出口大国,同样遭到美、日、欧等国家的专利壁垒的种 种发难,在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无线公司就专门组团到中国要求对出口的彩电征收每台1美元的专利费,20世纪90年代末,接手美国无线的汤姆逊公司对不同规格的彩电提出了多达20多项的专利要求;2002年,美国借口反倾销调查为名,对中国彩电出口美国市场进行限制,并且提出彩电只有装上“童锁”装置,才能进入美国市场的技术要求,而此时,加拿大的三视(trivision)公司,则要求对中国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的彩电的“童锁”功能专利技术征收专利费,每台1.25美元。大型超薄等离子面板与液晶电视面板并列为高科技电子产品的代表,目前日美韩三国企业掌握该技术,其中日本富士通、日立、松下、nec、先锋等日本公司和韩国三星、lg集团所掌握的生产技术控制着全球等离子彩电市场97.4%的份额,该产品的全球专利近800项,其中日本占319项,美国为179项。目前,数字电视的核心芯片大都掌握在诸如3c、6c等联盟企业手中,我国彩电行业要向高端产品发展必然要受到专利的限制。我国手机的生产也遇到相同的问题,美国高通公司不生产手机,但是他拥有cdma的技术标准和专利,中国手机厂商每生产一部手机,都要向高通公司交纳一笔专利费,厦华每部手机交给高通公司的费用占其成本的30%以上(包括专利许可费、入门费、技术使用费、产品提成)。除了以上产品,在电池、数码相机等产业因知识产权而起的贸易纠纷,让我国众多企业和行业蒙受重大的损失。 自主知识产权的缺乏必然影响到国内产业以及国际贸易分工。从目前我国高新技术对外贸易现状来看,一般是从东盟、台湾、日本、韩国进口集成电路等核心部件,从东盟、台湾进口计算机零件,从韩国、日本、台湾进口手机零部件,然后加工组装成整机产品再销售到美国、欧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同时,国内生产的计算机、通讯产品零部件主要通过跨国公司在国内采购,然后再转口到美国等国家。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大进大出,实际上是国际it产业大规模转移的结果,我国在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循环体系中处于两头在外,加工制造在内的格局,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是造成我国处于国际贸易分工下游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跨越知识产权障碍,打破知识产权约束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自然资源的支持,而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就是知识的支持、科学技术的支持,后者的发展可以使对前者的利用更加经济和有效,甚至可能打破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经济中后者才是最为重要的,也应该成为持续发展的核心,有时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也就拥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基础,也就拥有了国际竞争的基础和实力。当知识产权成为经济发展的约束时,我们就要想方设法突破这种约束,建立知识产权战略。 1.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什么是知识产权战略?即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和保护竞争优势并遏止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全局性谋划和采取的重要的策略和手段。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由来已久,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扩展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从世界知识产权的变化大趋势上来看,目前呈现出这么一种现象,就是发达国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极力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实行知识产权制度与贸易直接挂钩,从而可能存在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使其变成变相的贸易保护手段。美国和日本都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保护本国知识产权人在国际上的经济权益,如美国一方面利用特殊301条款迫使其他国家对美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利用337条款保护国内市场,阻止外国侵权产品的进入。世界形势的发展迫使我们不得不建立我国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制定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策略,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到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去。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制定、完善与知识产权战略相关的政策,增加政府对知识创新经费的支出,政府大力发展国际贸易,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建立维护公正市场秩序,反对国外知识产权人的知识产权的滥用。中国力主evd的开发及产品标准的制定以及沸沸扬扬的wapi无线局域网标准的争论,可以看作是中国对知识产权安全的高度重视的范例,可以想象的到,中国会越来越重视国家知识产权战 略的完善和发展,储备自主知识产权资源。 2.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战场”,制定和实施企业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经济、技术发展非常重要,它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储备的载体。与欧洲和美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的整体水平是很薄弱的,大多数企业甚至没有设置知识产权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事宜。中国企业要补知识产权课应该是非常迫切的,中国入世给国内企业创造了跻身世界市场的机遇,可是是否能还是取决于企业本身,如果21世纪的中国企业家还是仍然象过去一样淡漠知识产权战略,不仅无法参加国际竞争,恐怕企业都没有发展的后劲和潜力。企业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就要将知识产权战略融于企业开发经营全过程中去,应该至少作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一种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的企业文化,在全公司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教育;第二,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企业的技术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使之成为企业的一种机制和制度;第三,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和实施适合企业当前和长远发展利益的知识产权战略,这种战略要建立在逐步培育和发展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从而实现在企业的发展中储备自主知识产权资源。 知识产权争端在全球范围内的凸现固然有贸易保护的影子,但无可否认,它成为现代经济竞争的主要工具的趋势不会改变,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自主知识产权的缺乏将成为本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对中国也是一样,如何积极的去突破这种相对的“硬约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会是中国的一个关键课题。 作者简介:于恩锋(1978-),男,讲师,现供职于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经济系,研究方向: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论文:试论经济周期与中国经济发展 引言 经济周期(business cycle):指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经济扩张与经济紧缩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现象,好像周期性发生一样,故称之为经济周期。现代经济周期主要强调经济增长率上升与下降的交替变动。正如1977 年卢卡斯在《对经济周期的理解》中对经济周期描述为“经济周期是经济变量对长期平稳增长趋势的偏离”。 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关系之密切,下面就经济周期的原因进行探讨,其中不少也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可以一起分析以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并探讨未来中国可能需要关注的一些因素。 原因 1.科学技术冲击。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才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缓慢,由此导致了经济增长的缓慢。随着第一次和第二次科技革命,世界经济得到极大发展。一战二战的爆发积累了大量的科学技术,特别是战后科技革命,大大刺激了世界经济的增长。战后美国利用二战所积累和德国获得的科学技术,长期增长了一段时间,到20世纪70年代初的时候放缓。中国建国后同苏联密切合作,大大提升了科学技术,后来趋于平缓。改革开放后利用全世界科学技术,经济高速发展,但随着与世界科学技术的接近,经济也渐渐的开始进入平稳增长。可见科技周期对长期和超长期经济的巨大影响,往往是长期和超长期经济周期的主因。著名经济学家f.e.kydland、c.i.plosser 提出了实际经济周期理论( real business cycle theory),认为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是实际因素(如技术、政策、自然灾害、战争等)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技术冲击,而不是名义因素(如货币量等),使一般均衡分析、实际因素和微观基础在经济周期的分析中得以复兴,并以此获得了200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供给冲击。古典经济学认为供给冲击才影响产出,导致经济的波动。实际上古代产出往往不能满足需求,总供给往往占主导。现代经济周期理论以之为基础,继承了供给冲击巨大作用的观点,认为导致经济波动的实际因素,包括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率变动、生产要素供给变动等供给方面的冲击。1973年、1979年两次石油危机,重创了以石油为工业基础的西方国家,引发了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经济全面衰退与滞胀。中国改革开放错过了这两次石油危机,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际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中国的影响越来越大,比如石油和铁矿石等价格的剧烈波动必然会对中国经济造成影响。供给不但包括原材料供给,还包括劳动力供给。20世纪最后二十年,中国印度等国家打开国门,据哈佛大学一位教授计算,全世界突然多出了5 亿多个便宜劳动力,巨大的劳动力供给冲击降低了成本,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陈昆亭、龚六堂、邹恒甫(2004)用rbc分析中国经济后认为,引入供给冲击改善了模型对消费的预测能力;引入供给冲击优于引入需求冲击。 需求冲击。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认为,总需求是短期中经济波动的主要决定因素。现代经济周期理论也把需求纳入导致经济波动的实际变量中,不但把供给方面的冲击纳入,还把个人需求偏好变化、政府需求变化等需求方面的冲击也纳入到导致经济波动的实际变量中。改革开放和全球化为中国带来全球市场,以前特别是巨大的美国消费市场需求,极大的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正因为需求的巨大作用,危机时政府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总需求,减少了衰退,平缓了经济周期的波动。上次世界经济危机中中国4万亿投资,有效的拉动了内需,维持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在中国,投资很大一块是由政府进行的。因此,这方面的投资的波动可以计入总需求。丁从明、陈仲常(2009) 指出了频繁调整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经济波动大起大落 的重要因素。付一平、刘金全等( 2005) 发现,中国财政规模与实际波动性之间存在显着的负相关性。 制度冲击。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迅速发展,改革这种积极的制度冲击已经明显极大的促进经济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制度能反作用于经济,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组织制度本身。庞东、杨灿(2006)结论证明: 在中国受政治背景的影响而出台的重大的经济制度改革对经济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制度变动冲击对经济周期变动的方向及程度起到了较大的决定作用。 货币冲击。凯恩斯主义认为,货币冲击可以引起名义支出及总需求的变化。苗文龙、陈卫东(2010)研究发现: 技术冲击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冲击可以解释80%以上的中国区域经济周期特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存在显着的区域周期冲击效应。 2.情绪,非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偏差。经济学往往假设人是理性的,但实际上人往往是非理性的。由于人的非理性,往往人的选择不是经济学上论述的最优选择,比如羊群效应或从众心理。行为科学和行为金融学都研究了人的非理性行为。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往往导致选择不是最优,比如投资过度等,也引发或加剧了经济的波动。 3.金融冲击。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与日俱增,与经济中其他部分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而金融市场往往是极具波动性。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往往引起经济的波动,如1929年金融危机和2007年次贷危机都引发了经济的下滑,损害了经济增长。 4.政治周期。由于政府往往对经济有影响,因此,当不同经济政策的集团轮流执政时,交替的对经济产生不同影响。 5.其他原因。目前,还有些其他理论解释经济周期的原因,如创新理论、太阳黑子理论、国际经济周期理论、信息周期理论、混沌周期理论等。 结论 任何经济都不是由单一因素所影响,经济的变化往往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甚至各因素之间也相互影响,比如制度冲击促进科技的发展,而科技的进步引发供给出新产品,而供给新产品创造了新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并给其制度冲击正的信号促进制度创新。而对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需求也可以促进制度变革科技革新,供给新产品。又如由于人们的非理性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而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往往引发人们的羊群效应跟风操作,而这更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经过上面的分析和讨论可以知道,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长期以及超长期的波动由科学技术冲击决定。制度冲击往往影响中长期的波动,而供给冲击和需求冲击往往影响短中期的波动,货币冲击、非理性冲动、金融冲击往往影响的是短期波动,但如果不注意,则可能引起大衰退,比如1929年大萧条。所以,中国既要了解。另外,从经济波动原因中的分析发现,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技术冲击、需求冲击、制度冲击。由于中国国际化与金融市场的日益扩大,供给冲击、货币冲击、信息不对称、金融冲击等也将越来越重要。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三农 问题与中国经济发展 摘要:三农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其现状不容乐观。实际上,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而且,农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为此,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实现中国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市场;农民增收城市化 我国“三农”问题长期存在,引起社会的重视却是最近几年,因为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我国的三农问题会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好不夸张地说,“三农”问题解决不了,就一定会发生社会的大动荡。可以说除腐败问题以外,我国目前存在的几个重大问题,如贫富悬殊、就业、贫困、人口、生态环境等均与“三农”问题有密切的联系。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我国沿海地区的加工制造企业遭受严重损失,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中,出口占据了很大比重,而消费则显得相对不足。近年来,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偏高,2007年甚至达到了72%,可见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很不合理。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且不论质的提升,仅从量上考察,中国的重大经济问题,都依赖于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突破。 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出路是刺激国内需求,即拉动内需。而在国内需求的组成中,农村市场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可以这样说,农村市场一旦崛起,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纪元。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出现了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困难,农民负担沉重”为核心的“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给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有九亿农民,农村地区的发展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实际上,自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买方社会,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国家不得不采取各政府措施来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对于大中城市来说,这些供大于求的大部分商品已经饱和。而正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农村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状态,农民出现增收困难,使得农村消费处于很低的水平,农村人口的人均消费是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近70%,而消费额仅为全国消费总额的39%。1998年,仅仅9%的农村居民有冰箱,23%有洗衣机,33%有彩电,有很多的发展空间。假如使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率与目前的城市相同,中国的家电产业还有至少10年多的高增长。而现实情况是,不仅像汽车、电话、大屏幕彩电、电脑、热水器等耐用品等,也是农民渴望而不可及的。这些产品在城市中,已经很难再开拓大的市场,所以要维持这些产业的发展,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是必然的选择。据统计,农村居民每增加一元的消费需求,将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新增两元的消费投资。但是,消费需求来源于经济收入,没有经济收入的增长,拉动消费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实际上可以带动牵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农民太多,一方面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农村落后的主要标志,另一方面,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其关键就是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如果把农村人口的收入和消费提高到城市水平,将会创造出巨大的市场,实现中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以及政治环境。“三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和政治问题。首先,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生存的第一需要。手里有粮,心中不慌。吃饭没有保障,一切都无从谈起。解决中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基本能够保证,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而且还在增加。随着人口的增长,对粮食的需求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中国人均可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任何时候,中国人民的饭碗只能端在自己的手里,中国人必须养活自己。三农问题不解决好,国家粮食安全就没有保证。其次,解决好“三农”问题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在中国,如果没有2/3以上的农村人口的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只有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中国经济要想获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就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因素,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客观现实已经要求我们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 一是要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供给。 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最重要的是扩大农民就业。要内外结合、多措并举,既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做足种植业结构调整、耕地精耕细作的文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又要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增收空间,还要广辟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把壮大县城经济作为一项大战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 三是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城市化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在中国现实情况下,城市化的含义不仅限于让农民进城这一层面上,它的内涵应当是让农民享有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基本国民待遇,改变目前的城乡两种政策体制安排的局面。至少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取消包括户籍限制在内的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和收费,给进城的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改革现有的农村政策,给留在农村的农民以公平的国民待遇。 中国最大的问题在农村。农民富则天下富,农村稳则天下稳,农业强则天下强。一旦解决好“三农”问题,我国的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欧债危机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及对策 前言 在次贷危机刚刚散去时,希腊债务危机突然爆发,希腊政府表示如果在10年5月前不能得到救助,其将无法偿还即将到期的200亿欧元国债。投资者担忧希腊很可能也无法对其3000-4000亿美元的国债进行偿还,纷纷抛售手中的希腊国债,导致希腊政府无法继续发行新债,政府濒临破产。2009年12月,标普、惠誉、穆迪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纷纷下调希腊主权信用评级,希腊此时已开始向欧洲各国输出债务危机,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纷纷被卷入债务危机漩涡,欧洲货币市场流动性短缺,资金外逃,利息上升,整个欧洲经济面临冲击。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欧洲央行联合救市,欧洲中央银行在国债市场上买入被抛售的希腊债券,防止国债价格下跌,同时,为缓解货币市场的流动性短缺,增加对银行的短期贷款,放松贷款的抵押条件。全球经济形势突然变得难以预计,中国经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急剧上升。 2011年的g20峰会上奥巴马发表了讲话,表示欧洲的经济危机必须快速的解决,本周,我们欧洲同盟国在恢复对欧洲金融市场的信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为进一步的计划构建了决定性的基础。每一个国家都应该各司其职,以保证全球经济稳定、持续增长,这样一来,我们就避免了经济再一次失衡。对一些国家来说,这意味着他们要面对本国的财政挑战。对于那些有大量盈余的国家来说,这意味着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以支撑增长。对于出口主导型经济体而言,意味着努力推动内需。加快这种转变的决定性手段是加强汇率的灵活性,包括那些由市场操控的汇率。 中国要稳定的发展经济,必须认清局势,想好策略,把对中国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要防止危机在中国发生,必须提前发现苗头,找出问题并且解决,研究这个课题,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1. 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 1.1我国经济取得的成就 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年,全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专注于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经济上取得了长足进步。(1)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据初步测算,2011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4%,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在宏观调控预期的方向上。(2)工农业形势良好,粮食产量实现连续八年增长,2011年全年的夏粮总产量达到5.7121亿吨,较去年增长4.5%;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3228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8.2%。(3)内需和外需均保持较快增长,市场供应得到更好地保护。(4)结构调整妥善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良好发展,产能过剩行业盲目的扩张得到了抑制。(5)重点改革继续深化。医药卫生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迈出新步伐,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出台,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等领域改革扎实推进。 1.2欧债危机带来不可避免的影响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我国重点实施“十二五”计划的过程中,欧洲债务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在长期上,欧洲和美国采取紧缩措施,应对债务危机,金融危机后经济复苏的压力将加剧,经济增长放缓,对我国造成不利影响。欧美债务危机以来,美国经济虽然还在增长,但失业率居高不下,住房市场低迷,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不足。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世界经济尚未走上正常增长的轨道,债务危机又使美国、欧盟等经济体增长乏力,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世界经济复苏的进程。目前我国正处在新一轮经济波动周期的适度增长区间,这种增长的势头还会维持数年。所以,有效抵御欧美债务危机的影响,保持国民经济较快持续发展是可能的。 2. 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2.1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难以为继 出口导向型经济的现状:出口导向型经济缺乏国际竞争力,除仅在成本方面有些优势之外,绝大多数方面尤其是在技术、质量和品牌方面处于绝对劣势之中。(1)从技术观点看。大部分中国制造的产品是劳动密集型的低端用品,低技术含量,无核心技术,所用技术基本来源于国外。产品附加值低、新产品所占产品总量的比重低,不能获得新产品的高利润,这是中国制造和出口型企业的的硬伤。(2)从质量来看。中国制造追求“物美价廉”。价廉是事实,8亿件衬衣才能换回一架空客a380。但很多价廉产品却并不物美。近年来,我们同国外频繁发生以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为名的贸易纠纷。 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前景:(1)生存空间日趋狭窄。(2)更小的利润空间。在对外贸易中,由于我国出口的产品没有自主技术,生产门槛低,很容易被其他国家替代。(3)人口红利不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是得益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前的10年内,人口大幅增长而产生的“人口红利”。但是在未来20年,当20世纪50年代出生的一代逐步退出生产领域后,中国人口抚养负担将是目前的3倍,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养老负担加重。这表明,在不久的将来,靠着廉价劳动力成型的“世界工厂”正在走向倒闭。(4)买方市场萎靡。 2.2谨防经济出现硬着陆 欧元贬值直接影响对欧出口:随着欧债危机的进一步深化,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进一步导致需求环境恶化。遭遇欧债危机的国家,都在试图扭转这种颓势。中国目前的经济增长已经有所放缓,欧洲的债务危机和欧元对人民币的贬值将导致目前这种局势进一步升级,对中国经济会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明显地表现在中国对欧盟增速贸易的下降上。 谨防经济出现硬着陆:对欧洲债务危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担忧,主要是基于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中国对欧元区乃至整个欧盟外贸以及投融资依存度或受损。 中国经济究竟会不会硬着陆主要看三项指标:第一项指标是企业景气水平。从国家统计局的2011年企业景气水平指数来看,目前的企业景气水平依然保持在比较高的位置上,在135点左右。这个景气指数无论是在当下,还是从历史统计来看,都是比较理想的 。第二个指标是就业。从工业从业人员的增长率看,达到10%以上,明显地高于2008年、2009年甚至2010年的水平,目前也处在相对较高的历史水平上。第三个指标就是通货膨胀。国家发改委在11年10月指出通胀已出现拐点。本轮的cpi和ppi继续大幅下降,与预期相符合,但中长期通胀风险依然应提高警觉。 3. 欧债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从全球范围来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是一个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组成部分,是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扩展与延伸,标志着危机的重心由私人金融机构延伸到主权政府债务。虽然中国持有巨额的外汇储备,在短期内出现债务危机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中国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注意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3.1避免房地产业危机演变成为银行业危机 由于欧洲各家商业银行大量持有欧盟国家主权债务,因此欧各家商业银行也暴露在欧洲债务危机引起的违约风险之下。在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会逐渐演变成一场银行危机。相比之下,中国由于持有庞大的外汇储备,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的可能性非常小。然而,中国银行业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却不能低估。由于中国银行业大部分的贷款进入房地产行业,因此一旦房地产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跌,中国银行业将面临资产缩水的局面,这是未来中国金融业面临着的巨大风险。 3.2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平台风险 对于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言,无论是财政赤字率或是国债负担率远远低于国际警戒线,再加上庞大的外汇储备,中央政府的债务出现偿还风险不太可能。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迅速扩张,应该引起决策当局的高度关注。 3.3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过去的30年,中国经济始终保持了高速增长,继续保持这种态势,寻找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经济增长点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要扩大内需和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不能完全依赖于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经济。因此,如何减少经济发展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即减少资本形成和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提高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中国经济未来转型的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该适度压缩,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民众的消费倾向,应成为国内经济工作的重点。 4. 相关对策建议 4.1适度调整和转变经济结构 经济增长必须由出口导向型转向扩大内需型,经济结构必须从以制造业为主向服务型转移。如上所述,“在过去三十年的增长中,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贡献。但是,这种增长模式并不是可持续性的,它对于中国经济的增长也不是可持续性的增长。”因此,要保持中国经济均衡发展,必须要依靠内需,专注于消费需求的增长。 从短期来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双管齐下的措施刺激社会需求。在外部需求减弱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将主要依赖于投资和消费。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操作:(1)降息。降息对企业来说,降低了贷款成本,以增加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对居民信心来说,央行降息带来的强烈的声明效力,能有效地提高市场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心。(2)减税。减税的直接作用就是表现在居民收入的增加,从而提高他们的消费需求。因此,财政税收政策应更多地让老百姓得到益处,如涉农税收的减免,取消利息税,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逐步降低涉及到到公民收入和财产性交易的税率等。 4.2谨慎处理以政府信誉担保的债务问题 适量借入债务和对所借债务有效的利用,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超过一定阈值的失控的债务会损害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 4.3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问题 欧洲债务危机表明国际货币要成为国际主导货币,不仅有货币本身的较量,而且也要能够参与到大国或地区之间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的综合角力中来。无论是单一国家的货币还是区域性的超主权货币,货币国际化后如果想成为国际主导货币,那么货币就应有能力应对和克服危机,中国需要人民币区域化,然后力争实现全球化是毋庸置疑的方向,但必须以拥有强大的国家经济实力作为基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也必须同我国的综合国力发展同步推进。 结论 正当全球经济正在慢慢走出美国次贷危机的阴影中时,从希腊开始爆发的欧洲债务危机无疑又给全球经济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对世界各国都是一次冲击,它所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人们的预期,欧债危机是欧元区财政货币政策二元性矛盾的爆发。从目前发展趋势看,受欧洲债务危机的拖累,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再次放缓,可持续复苏能力更加脆弱。中国政府要对此次债务危机所来带的影响做好充分的认知和准备,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及时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欧债危机带来的损失,转而促进中国经济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房地产泡沫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房地产泡沫 1. 房地产泡沫的涵义 经济学中所说的泡沫,就是资产价格严重背离基础价值而暴涨的现象。房地产泡沫是指主要由投机性购买需求的增加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现象。也就是说,房地产价格的这种上涨不是以真实需求的增长为基础的,而主要是由投资需求的快速增长拉动的。当发生房地产泡沫时,土地和房屋价格高涨,大大高于由真实需求所支撑的市场价值,并且交易频繁,形成了一种表面上的虚假繁荣。 房地产行业是比较容易出现价格泡沫的经济领域,这是由房地产行业所具有的三大特征决定的。第一,房地产业的资源基础是土地,而土地是现代社会最稀缺的自然资源,其供给量难以随需求的增加而增加;第二,房地产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们对房地产的需求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增加的;第三,房地产行业的生产周期比较长,供给量在短期内难以增加。正是这些特征,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难以实现稳定的均衡,价格波动剧烈,这是诱发房地产泡沫的重要因素。 2. 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一般特征 2.1住房需求的一般特征包括: (1)作为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住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因此,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是刚性的,其价格弹性较小。(2)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各方面的追求逐渐升级。由于住房品质提高,即使在供求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房价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3)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制度的普遍实施,住房购买力不完全取决于当期收入水平。因此,与收入波动相比,住房需求的波动更大。(4)住房需求不仅是消费需求也可以是投资需求。住房是资产,现在也变成了一种高值商品。人们更倾向于将货币资产转化为房产,因此住房购买需求增加,而住房供给在短期内难以相应地增加,结果必定导致住房价格上升。 2.2住房供给的一般特征包括: 2.2.1住房供给受资源条件约束大。住房建设需要土地,而一个地区可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住房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而资金的供给受到信贷政策等多方面的约束;住房建设需要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建材资源的充沛或短缺对住房的供应速度影响较大。所以资源条件是住房供给的硬约束条件。 2.2.2住房供给成本和级差地租关系密切。从长期来看,住房供给成本决定住房价格,但决定住房供给成本的主要因素并不是建筑成本,而是土地成本,尤其是级差地租,级差地租是城市住房供给成本的主体。因此,随着地租和地价上升,房价自然会水涨船高。 2.2.3住房供给受建造周期制约。由于住房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在工厂内部通过流水线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的生成,因此住房供给在短期内缺乏弹性,不能迅速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在一个时点上非常容易出现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的状态。 上述特征说明,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供给较为稳定,供给与需求在时间上易于错位,可能同时出现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总量矛盾容易导致价格大起大落,而结构性矛盾则会引起房屋空置,这是形成房地产泡沫的内在基础。 3. 房地产价格泡沫形成机制 在房地产市场上,出于追求住房使用价值的目的,人们对住房的真实需求与普通商品遵循相同的规律,即在收入、预期、个人偏好等其他诸多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房价上升则需求量会随之下降,而房价下降则需求量会相应增加。 研究房地产价格泡沫的形成机制需要充分考虑到供求弹性的差异。经济学中的弹性是指因变量对自变量变化的反应程度,是一个相对值。供求弹性分别是指,当价格按照一定比率变动时所引起的供给量和需求量变动的比率。当价格变动的比率较大而需求量变动的比率较小时,表明供求缺乏弹性,相反则表明供求富有弹性。由于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在短期内住房供给难以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而增加,因此,房地产市场的最大特征就在于需求富有弹性而供给缺乏弹性。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率提高、居民现期或预期收入增加以及抵押贷款条件的放松都会引起城市房地产需求的增加。短期内,由于住房供难以随需求的增加而增加,交易量不会有明显的增加而价格却会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也就是说,此时需求的增加仅仅引起了均衡价格上升。 但是,从长期来看,住房供给是富有弹性的,它可以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增加。在一个足够长的时期内,如十年、二十年,如果房价持续上涨,投资于房地产的利润增加,开发商就可以想办法克服城市空间的限制,向市场提供更多的住宅。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住房供给增加的速度可能小于住房需求增加的速度,房价仍然有上涨的趋势。但是,由于供给增加能够改变人们对房价将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使投机性需求迅速减少,结果必然导致房价上涨失去动力,甚至引起房价下跌和房地产泡沫破裂。这是房地产泡沫形成和破裂的内在机制。 但是,在中国,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性较强,房价具有向上的刚性,超额供给更多地表现为空置率上升,而不是房价下降。 4. 挤压泡沫的措施 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4.1从土地源头入手,规范土地市场; 4.2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 4.3要加强对银行的监管,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4.4利用货币金融政策调控市场,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 20世纪80年代日本房地产泡沫的破灭给世人很多警示,其一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如何做好对房地产市场的风险预测和调控;其二是房地产更多的是用于解决人们的居住和生活的产品,而不应过分看重它的投资回报;其三是避免受高涨的房地产市场的诱惑和吸引,动用高利和高额贷款来购买或投资房地产。日本政府在吸取教训和重塑房地产业的过程中,推出了三大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改革措施:一是通过增加国债来投入建设代价昂贵的公共配套项目,恢复房地产及其他经济部门的活力和提高房地产的附加价值;二是放宽限制,为了刺激经济,日本开始放松对金融行业的诸多限制,帮助投资者建立房产投资信托,主要用于设立商业地产投资的互助基金;三是政府调整了建筑标准以便于开发商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比如高度限制,并缩短了建筑方案的审批时间,鼓励节能建材的大量使用。实践证明,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为日本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资金,增强了活力,减少了再开发的难度,降低了市民进入房地产的门槛,使日本的房地产业迈入了新一轮的可持续发展周期。 结论 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和破裂过程实际上是房地产价格机制作用的必然结果,这个过程完全可以用弹性理论、供求原理等最基本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予以解释。可以说,房地产泡沫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一种典型形式。但是,其结果又会导致社会福利损失,出现市场失灵。 由于土地市场和房产市场本身的特殊性,与其他行业相比,该领域更易于出现市场失灵。房地产领域的市场失灵,从微观经济视角来看,主要体现为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外部性导致保障性住宅供给不足而高档住宅供给过剩、投机盛行导致贫富分化加剧等;从宏观经济的视角来看,则体现为由于房地产泡沫所造成的行业发展大起大落和宏观经济波动,从而浪费经济资源,造成诸多社会问题。这些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都说明房地产行业更需要政府干预。但政府也是经济人,政府干预不是万能的,政府失灵甚至比市场失灵更可怕。因此,如何在房地产领域既克服市场失灵又防范政府失灵,有待进一步研究。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浅论外国资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外资分布外资利用外资影响 论文摘要:随着外国资本的不断涌入,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外国资本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是起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一个国家是否引入越多的外国资本越好?外国资本对一国经济的影响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着争议,尤其是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否引入外国资本,如何引入外国资本都是关系国家发展的大问题。本文既是通过分析外国资本在中国的分布及中国政府对于外国资本的利用,阐述外国资本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外国资本纷纷瞄准中国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流入中国外国资本的来源地结构以及外国资本流入的产业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80年代,外国资本主要来自香港。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以及新加坡等一些华人地区(或国家)的外国资本尽管在中国保持较大的规模,但是在外国资本总体中仅占到50%,相对重要性降低了;而来自美国、日本、欧洲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外国资本在90年代以后有非常突出的发展,相对重要性也在逐步提高。其次,外国资本流入的产业结构变化也非常明显,80年代来自香港的资本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部门,少部分流入制造业部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90年代以后,外国资本迅速向各个部门全面扩张,最集中的是制造业部门,达到了外国资本总流入的60%。制造业流入的外国资本当中,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转向了加工行业。 一、影响外资企业在中国区域分布的因素 集聚经济或集聚效应指一定的经济活动在地域空间上的集聚所形成的正面外部经济效益。产业集聚是一种典型的集聚经济现象。产业集聚指的是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它们同处在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外国资本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分布也具有较明显集聚效应。例如,来自中国港澳地区的投资集中在珠江三角洲;源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投资集中在福建,现在又大举进入长江三角洲;日本的投资则相对集中在辽东地区。 这是因为集聚经济的存在意味着节约成本,既包括传统成本的节约,也意味着交易和信息成本的节约,故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驱动力。集聚经济的存在与基础设施质量、专业化供应商、劳动力市场以及知识外溢等有关,成为影响外商对中国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主要因素。 第一、基础设施质量。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发展状况决定着社会生产的规模和效益,特别是具备一定投资规模的大型企业,如果生存在一个基础设施薄弱的经济环境中,将会导致投资收益递减。在中国,各地区的投资硬环境差异非常大,例如东部沿海的广东省和江苏省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相当完善。 第二、专业化供应商。行业的地区集中可以提供一个足够大的市场使得各种各样的专业化供应商得以生存。具有说服力的是广东东莞,这里集中了大量的来自海外特别是台湾地区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制造商,是公认的全国电子产品配套能力最强的地区,在此设厂,有助于厂商增强其竞争力和建立竞争优势。 第三、劳动力市场。厂商的集中能为拥有高度专业化技术的工人创造出一个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拥有高度熟练的劳动力的地区比其他地区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上更有优势。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纷纷“孔雀东南飞”,造成了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不仅从数量还是从质量都优于中西部地区。 第四、知识外溢。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知识至少和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和原材料一样重要,尤其是在高度创新的行业中,知识的作用更加明显。当一种行业集中分布在一个较小的区域时,知识的非正式扩散经常非常有效。 二、中国政府对于外国资本的利用 在本人看来,中国利用外资的水平是在发展中国家最高的,这也是中国经济30年奇迹增长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在全球范围内看,中国的外国资本政策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优点:首先,中国的外国资本使用是发展中国家的典范。中国政府对外国资本的使用谨慎,历年来建成了很多项目,没有给国家造成负担。这一点,全球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没有国家能做到,中国政府对外国资本的管理能力与效率都是发展中国家中最好的。其次,中国的外国资本使用上,监管在发展中国家算是很好的。外国资本流入,必须要建个工厂或者研究中心,最好提供技术。外国资本想在中国获利,就得搞生产,生产产品之后才能进行利润分配。再次,中国政府对于外国资本还有准入限制。有些领域是不让外国资本流入,有些领域只能合资,且合资份额都有一定限制。总的来说,既是中国政府明确有些产业不能让给外国资本,这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外国资本随意出入有很大的不同。最后,中国政府利用外国资本的目的是提升技术。这一点从汽车产业等制造业都可以体现出来,尤其是电子通信产业现在已经基本能自主研发。 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开放速度的加快,各国吸引外国资本的目的已经从引进国际资本、补充本国建设资金不足为主转向获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方面。如何促使外国资本对东道国产生溢出效应一直是各国政府特别关注的问题。外国资本的“行业内溢出效应”备受关注,其又被称为“示范与竞争”,这是因为外资企业的进入一方面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使本地企业可以进行模仿和学习;另一方面造成了竞争的压力,促使本地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效率以维护原有的市场。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论,从原则上讲,为了有效的获取外国资本对中国行业内溢出效应,培养或创造一种内外资企业充分竞争的环境最为重要。原因在于,外资企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之竞争的本地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充分的竞争是促使外资企业更多更快的引进先进技术的最有效的机制。 三、外国资本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外国资本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具体说来大致可以区分为四类:创造就业、贸易扩张、技术升级以及推动经济增长。 (一)创造就业方面,在过去时间里外国资本对于推动中国的就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86—1990年、1991—1996年、1997—1999年三个期间,外资企业分别创造了6万、375万、72万个新增就业,分别占到了当期全部新增就业的0.43%、9.62%、6%。与外国资本在中国资本积累中的地位相比,外国资本在创造就业方面并不十分理想。需要认识到,外资企业在创造就业的同时,也通过竞争破坏了原先由国有企业提供的就业。来自联合国贸发会的研究显示,跨国公司与当地公司相比更倾向于使用资金密集型的技术,因此,外国资本对创造新增就业的贡献适中。 (二)外国资本是促进中国出口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1985年,外资企业涉及的出口仅占到中国出口总额的1%,近期,这个数字达到了45%—50%。外资企业的出口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以2000年为例,外资企业制造业产品的出口达到了外资企业总出口的82.99%,占中国总出口的4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外资企业尽管对出口做出了贡献,但是在1997年之前对于中国对外贸易的总体影响是贸易赤字。如果考虑到未来外资企业的大量利润回流,外资企业可能会给中国未来的国际收支带来巨大的黑洞。 (三)外国资本对于技术进步的影响非常复杂,而且难以度量。一些调查研究显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有42%的企业使用了企业最先进的技术,而另外58%的企业则使用相对先进技术或者是原始技术。跨国公司与国内企业相比,在生产技术、管理以及国际营销网络上具备优势,因此,势必会带来一些技术转移与技术外溢,中国工业结构的升级与出口结构的迅速变化都反映了这一点。 (四)根据经济增长模型,外国资本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两个方面:首先是资本积累的贡献,其次是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衡量外国资本对资本积累的贡献,最大的困难在于剔除外国资本对资本积累的挤出效应。在外资企业最集聚的10个行业中,外国资本总资产占的比重达到了10.18%,大致与东亚其它国家的情况持平。考虑到中国较高的储蓄率,以及外国资本对于资本积累的挤出效应,外国资本通过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限。外国资本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可能更多地体现在对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方面。国外学者估计,90年代,外国资本通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达到了2—2.5个百分点,中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一半要归功于外国资本。 综上所述,外国资本对中国来说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其对就业、进出口贸易、繁荣市场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诸多方面都有的巨大贡献。所以,外国资本既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牵引力,更是中国融入全球化的载体。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浅谈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产业结构 公共设施建设 金融监管体制 [论文摘要]华尔街金融风暴已经导致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作为全球经济的参与者,我国经济亦深受影响。危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既是对我国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的拷问,也是借助这场危机促进传统模式加速转变的机遇,是一次拐点式的变革的开始。 华尔街金融风暴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受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相应放缓。如何保持经济增长成为当下我国政府的首要任务,自2008年8月初央行降息以来,一系列的货币政策对市场仅起到了温补的作用。2008年11月初的十项扩大内需的举措和接下来出台的4万亿的政府投资计划为市场注入了一股强劲的力量。这股力量能持续多久?是个未知数,但危机对我国经济中固有的不合理问题提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怎么改,朝什么方向改,成为急需讨论的问题。 一、优化产业结构:“逼”上梁山 我国对外贸易占gdp比重的60%,金融风暴所导致国外国民消费能力下降,消费市场萎缩低迷,直接影响到我国商品的出口。金融危机直接导致了出口订单的减少,大批产品生产出来却销售不出去,长期的积累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流转,消耗大量的累计成本,出口贸易公司面临巨大还贷压力。截止到2008年11月初已有 67000家中小企业破产倒闭,大批工人失去工作,造成严重的失业现象,gdp过渡依赖进出口所导致的问题已经暴露。此次金融危机把企业逼上了“结构调整”的梁山上。 长期以来,我国对外出口的产品中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占主要比例,依靠低廉的价格优势来打开国外市场。结构调整指的两方面内容,一是生产结构的调整。企业为了保持价格优势而一味的追求生产成本最低化,大批先进的现代化机械得不到广泛使用,优秀技术人员仅在几家大型企业中集聚,最新科技研发成果与实际生产应用严重脱节。落后的生产线,原始的手工作业,无法激励工人的创新精神,陷入只追求产量的恶性循环当中。从目前人民币不断走高的趋势来看,价格优势定将被逐步化解。一旦价格优势失去,企业不得不另辟蹊径。此时,唯独掌握产业核心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从单一的贴牌代工转为研发与制造同步的自创品牌,掌控行业的国际标准,才不会依赖于贸易伙伴,才能够拥有完全自主的产品定价能力。二是管理结构的调整。每年有10万企业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涌入人才市场,但却很少能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大批中小企业运用最原始的家族式管理模式。财会,物流,品牌管理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化,管理阶层跨度小,内部资金和人员管理不到位,导致资本不能有效运行,员工没有工作积极性。企业内部工人医疗保险等制度不完善,导致工人低估生产价值,影响其消费能力,滞后了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 金融危机使得原本存在结构问题的企业破产倒闭,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或许是件好事。企业需要认清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那些资金不到位,技术跟不上,产品适销不对路的企业在这场冲击中消失湮灭,剩下得以存活的企业必须重新进行内部生产结构调整,发展生产力,完善管理体制。 二、加强基建完善社保:百年大计 拉动经济的三辆马车:贸易,投资,消费。如今贸易这匹老马已经“老骥伏枥”,剩下投资和消费来拉动经济继续稳步增长。投资是一个长期的项目,最终还是要服务于消费促进消费。所以当前保障经济继续平稳健康增长的唯一途径就是扩大内需,提升国内消费水平。 在我国,普通劳动者基层占到总人口的90%左右,富人只是极少数的一部分人口,当他们满足了最根本的生活日常消费之后便转向高端奢侈品的消费,他们消费能力提升空间有限,在消费市场所占份额也少。因此,如果占总人口90%的劳动者阶层的消费水平无法提高的话,那么拉动内需根本是无稽之谈。 如何让劳动者阶层提高消费能力,说到底就是要让其有钱,有钱才能敢于花钱。目前,我国已经基本上实现温饱朝小康迈去,人民手头的确有些存款余额,但日益高涨的房价,医疗,教育等费用让他们紧紧攥着这点干巴巴的储蓄不敢消费。在我国西北甘肃和西南偏远地区,贫困人口虽然解决了最基本的温饱问题,但教育,医疗,卫生等其他生活基本消费根本无力进行。劳动者阶层的收入水平仅仅购其维持最根本的生活保障,想要提升其消费能力虽然空间大但难度更大。 所以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扩大内需的重中之重。在2010年之前,政府拿出4万亿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政府投资,拿出钱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此带动地方投资。投资的确可以解决短时期的燃眉之急,但要保证长时期经济的持续增长,还要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投资的最终目的是服务内需,扩大内需才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只有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之后,才能解决掉劳动者阶层的后顾之忧,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劳动阶层才能够敢于花钱,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内消费市场常年紧缩的状况,扭转gdp过分依赖贸易的局势。目前中央出台的十项举措和4万亿财政计划是为扩大内需应对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但拉动内需扩大国内消费市场更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同时我们也担心,刚刚抑制住的通货膨胀会因为“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和放松的财政政策”而卷土重来,这对我们是一个两方面的挑战。 三、金融市场发展与监管同步 没有完全开放的金融市场使得中国金融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损失较小。值得庆幸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次贷危机是一环接一环的金融衍生品所导致的蝴蝶效应,是金融创新的一个负效应。 金融改革和创新本身并没有问题,脚步也不能因为此次金融危机而停止。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被外国评价为“稳健,平安”,在此次金融危机之前这或许是个贬义词,但严格的监管机制却使得中国在这次金融危机免受巨大冲击。美国虽然在此次危机中暴露了问题,但其强大的全球资金流转调动能力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金融市场还是应该继续开放下去,虽然在当下危机面前,应先放缓金融创新的脚步,市场的开放程度也应适当降低,但长远来看,金融改革和创新的脚步是不能停止的。 次贷危机所带来的全球经济危机归根结底是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落后。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是博弈的两个方面,如何能平衡好两者关系使金融市场稳健开放的发展,关键在于一个“力度”。力度不同于“严格”,我国的金融管制一直十分严格,从而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只是一味的缩紧金融市场发展的条件,导致了金融创新的质量无法提高,限制了金融创新的脚步。金融监管应该允许金融创新在市场原则下发展,放松行政政策,通过规范有效的金融监管来指导金融创新,从而激励新的金融创新,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监管不是要放缓金融创新的脚步,而是要让每一步走的稳健。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是相互促进相互扶持的两个方面,做好两方面的工作才能积极推动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基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中国经济发展路径选择 内容提要 作为全球经济的区域增长极之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优劣直接决定着发展质量、国际化能力和全球主导力,也直接影响大规模灾后重建的效益以及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能力。本文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入手,深入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不合理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探讨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路径。关键词 发展方式 国际金融危机 发展路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历史性突破。近年来,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服务业。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耀眼的区域经济增长极。虽然在2008年我国同时遭受了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冲击,我国的国民经济仍然保持了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方式滞后于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发展,我国经济的稳定性在弱化。汶川大地震对西部产业的摧毁性破坏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造成的巨大冲击,显示出我国作为全球区域经济增长极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二次危机论”时有提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表现出一种似强而弱的状况,经济发展的长期和短期不协调表现得极为明显。我国必 须从粗放型、三高一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发展方式向集约、开放、高效的发展方式转变,才能最终实现富民兴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目标。 二、中国经济发展走势 (一)gdp增长实现“v”型反转 我国gdp增长率自到达2007年第二季度的峰值14.0%后,受经济波动的周期性因素——金融危机的影响一路下滑,再加之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这一非周期性因素的作用(经济非周期性因素指在经济周期运行中干扰经济正常波动,使经济运行偏离其正常波动轨迹的诸因素),使得2008年第三季度的跌速更快,直至2009年第一季度触底(6.1%)。而后,在中央4万亿投资的拉动等因素下,开始回温,到2009年第四季度达到9.7%,我国经济的波动呈现出较明显的“v”型走势,如图1所示。 (二)中国经济的增长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有效“减速阀” 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率的贡献度在逐年上升。2001年后,这种贡献表现尤为显著。以2006年为例,当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5.41%,中国经济的贡献为1.62%,远高于美国的0.56%,日本的0.13%,欧盟的0.42%。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及汶川大地震的双重打击下,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20%,可以说中国经济对处于下滑阶段的世界经济起到了“减速阀”的作用。 (三)新旧长波交替与转变发展方式的叠合 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第五次长波的下降阶段,该阶段预计于2035年结束,然后在新技术革命引发的产业革命推动下步入第六次长波的上升阶段。因此,未来二十五年是世界经济新兴产业的酝酿时期,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需要确定中国经济在未来几十年发展的主题和主线,采取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在下一轮长波开始前着力解决好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调整产业和贸易结构。 三、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但产业链尚需优化 产业结构不合理、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阻滞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比重不断缩小,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但是依然没有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以工业为中心,以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结构。特别是广大农村和中西部等偏远地区,一、二产业比重过高,服务业“润滑”效应不充分,导致产业衔接脱节,三次产业独自艰难发展,产业链条无法建立或者无法发挥作用,产业之间的互动互促流于形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举步维艰。 (二)内需结构不断完善,但经济推动力不强 我国居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消费品种类齐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总量快速增长。但消费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量仍未改观,本应作为“三驾马车”的主推力拉动经济发展的消费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特别是高档消费和农村等偏远地区的消费潜力没有发挥出来,“马太效应”明显。200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之所以在绝对量和相对量上都达到创纪录的水平,其本质上并非一般性的内需扩大,主要引致因素有二:其一是cpi指数高启,5,9%的cpi增长率虚抬了零售总额;其二是南方雪灾、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带来的临时需求,这并不能说明一般性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提高,更无法概说内需的扩大。 (三)储蓄和投资总量不断扩大。但二者的融合需要进一步强化 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是一个高储蓄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的传统观念,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我国居民储蓄总量连年剧增。受金融危机和自然灾害等影响,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大导致了2008年居民储蓄出现25,3%的反常增长。而同年投资主要偏向金融、商贸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主要是金融危机的引致作用。虽然储蓄和投资的总量及增长速度在不断扩大,但是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少且不畅。2008年我国储蓄余额超过21万亿,但是投资的主要来源并不是居民储蓄。从近几年的投资情况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企业债务、企业内援资金以及外来资金。农村和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建设所需的资金更是少之又少。储蓄和投资的非融合、难转化也引致了经济发展方式的粗放。 (四)外贸发展迅速。但粗放和结构问题依然明显 我国对外贸易保持了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但一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均是以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导,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低,外贸的主要推动力和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而非本土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可能带来的是复出口,并没有从实际上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对外贸易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为对象,与非洲和南美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往来不够密切;巨大的进出口差额带来的巨额外汇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在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面临着贬值的危机。由此造成了两个问题:一是资源浪费巨大,加剧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制约性;二是弱化了外贸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外贸的虚假繁荣不能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发展,不能让人民受到实惠。 四、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方式的引致因素 当前我国经济的粗放、不均衡、低效率的发展方式是由多种因素引致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也有多重现实因素,是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累。 (一)深厚的历史根源及地理区位的差异性 在经历了近代一百多年的战争摧残,以及“”所导致经济形态和体制的畸形发展;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才步入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基础差、底子薄、在国际经济舞台上长时期处于被动地位等问题使得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之处。此外,我国地域辽阔,东西差异、南北差异、城乡差异都极大地影响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模式。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区位优势,无论在自身发展方式的优化、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都走在了前头,而地域更辽阔的中西部丘陵和山区却依然停留在发展的边缘,区域中心极的影响和拉动作用有限,区域产业链条无法向更远的地区延伸,以至于内地许多偏远地区被动隔离,经济发展方式失去变革的动力。 (二)金融体制发展不完善 本轮金融危机的爆发和扩散主要原因在于金融衍生的滥用和金融监管的放松。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起步较晚,发育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域金融发展体制不完善,广大偏远丘陵和山区缺少必要的金融发展体系,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不够强,无法连接内外;这种陈旧融资体系的弊端充分表现在灾后重建间断、缓慢的融资服务上。二是区域突围力量不强,当前我国金融国际化的呼声虽然日益强烈,但是金融国际化的步伐依然缓慢,使得我国的国际金融话语权和主导力无法发挥和显现,同时也弱化了我国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金融是经济运行的润滑剂,金融无法实现区域突围,必然导致经济的区域联系不紧密,也必然丧失在大环境中转变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机会。 (三)社会保障及思维观念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总体程度不高,局部性的区域不均衡,再加上人口多,基数大等因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保障水平均处于世界较低水平,这使得人们在收入不确定的同时又增加了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心理。由于特大地震灾害和金融风暴的突袭,广大偏远丘陵和山区的人们在忙于自救的时候无暇顾及发展方式的转变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导致发展方式的转变失去了中坚支柱。同时,各地政府在贯彻国家经发展方式转变政策的时候过多追求总量而忽视质量,在区域产业承接转移上较少考虑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大众观点认为:能挣总比不挣好,转变发展方式不能以降低发展速度为代价。 以上构成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的一个主要阻滞因素体系,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要突破这个阻滞体系,才能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措施 要变革当前我国发展方式中的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而达到富民兴区的最终目的,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明确的政策目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经济发展的思维理念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关键在于观念的更新。更新观念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它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实践的发展扬弃旧有的形式来适应新的实践的要求”(刘万贵、路广平,1998)。我们要转变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转变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 第一,适应经济全球化形势。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入,需要将高技术和产业化有机融合起来,大力提高产业结构升级的技术含量,提高中国工业化进程的质量和效益,缩短工业化时间;同时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发展成果,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能源等,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各产业的综合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跨越式发展。第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一套完整的衡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考核体系。政府政绩、官员政绩的考核要转向就业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扩大,环境保护的增强以及民主、科学、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进步;要强调如何更有效的降低能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成本,避免资源浪费与资源约束并存;必须冲破传统的经济增长观念,树立新的以现代工业和信息文明为基础的价值观;同时还要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发展低碳经济。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代价过大、资源消耗过高、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加剧破坏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全面降低发展的成本。 (二)以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制度框架 经济体制的转轨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和制度保证。中国经济发展方式演进的关键,需要进行深入的制度改革,包括能源价格制度、产权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另一方面政府行为应以服务型政府为主,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依托,强调和发挥市场的主导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一,全面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打破条块分割下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相互掣肘,加快市场的统一进程,在充分发展商品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培育金融、劳动力、技术、信息、房地产等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在制度上确保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资源在竞争性市场上的自主流动性、可得性和选择性,使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存量、收入存量、劳动力存量可通过市场调整、重组和优化,达到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实现各市场和主体的紧密联系,构建反应灵敏的灾害和危机预警及应对机制。 第二,健全市场规则,强化风险控制体系。维护市场秩序,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调整市场布局,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确保市场对经济运行调节功能的发挥;充分建立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预警机制,增强国家应急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笔者选用了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国出口、全球最终消费支出、全球资本形成总额、全球政府最终消费支出和全球进口六个指标,利用五年期、十年期相对强弱指数和随机指数计算方法构建的“我国与世界监测与预警模型”,对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联动进行连续性的监测和预警具有一定实际意义);要尽快健全和规范各种社会中介机构,使由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服务四大支柱组成的就业体系成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劳动力不充分就业或失业的压力。 (三)以自主技术创新为中心环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一,以技术创新为纽带,促使科技与生产要素密切结合并不断由旧质向新质转变。技术创新过程必然会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会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从而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应不断增加科研与开发的资金投入,使科技进步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之上。一方面国家要加大财政资金投人,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科技事业的投入高于当年的财政增长速度;另一方面,要积极鼓励、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并通过银行贷款、民间集资等方式拓展投入渠道,优化投入方向。同时,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科技系统和人才机制的结构调整,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 第二,以技术创新促进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创新要求用信息技术改造机器设备,改造生产线和企业,实现机电一体化和生产自动化。这不仅可以使企业灵活多样化,适应市场的变化,而且可以提高生产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要求新技术进办公室,应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编制、保管、检索文件,计算数据,开展人事联络,组织会议,实施与检查计划,从而可以准确、迅速、及时处理各种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家庭自动化使新技术进入家庭,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和劳动者素质,而且可以大大节省时间。 (四)以全球绿色经济为经验借鉴,发展循环经济,开拓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跨国公司是世界经济里面的最优“经济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以成本的最小化和利润的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在全球范围内“攫取”资源。表面上看,跨国公司的行为促进了全球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此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实际上是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因此,如何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又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课题。中国只有广泛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大力发展以循环经济为主的绿色经济,才能更快、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西部地区在灾后重建中更要注意渗透绿色观念和环保观念,重视节能减排,不能走传统的经济发展之路。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战略选择。 (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优势效应 市场的自主调节可以高效率的调节资源配置,但是在金融危机等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政府适度地运用反周期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结合市场调节的优势,可以降低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优化资源配置。 第一,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运作机制,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合理选择和结合,提高宏观调控的效率和市场效率,降低市场中风险因素的累积。在近期,要通过利率和税收等手段防范通胀风险,尤其要注意埋藏在股市、楼市中的资产泡沫。第二,加强对石油、钢铁等资源价格机制的管理和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资源市场体系,使有限的经济资源利用到更有效的产业和领域,充分提高产出效率。第三,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内和国外“双渠道”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发展对等贸易,对于目前部分国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既要理性对待、保持克制,又要采取一定反制措施,防止其他国家对中国采取贸易保护倾向的泛滥。第四,全面扩大内需,改善投资结构,由单一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大型垄断国企向医疗、教育、脱贫等民生领域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选择地将投资投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实现农民工的就地择业,解决“民工潮”和“民工荒”的反复出现问题。 总之,汶川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虽对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进程造成了破坏,但也推动了我国东中西部经济的重新组合与构架,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机遇和动力。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试论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摘 要】金融风暴已经导致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作为全球经济的参与者,我国经济亦深受影响。危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既是对我国经济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的拷问,也是借助这场危机促进传统模式加速转变的机遇,是一次拐点式的变革的开始。 【关键词】金融危机 经济发展 影响战略 一、金融危机发生的背景 2000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破灭之后,布什政府及时推出了减税政策。2001~2004年,美联储连续13次减息,联邦基金利率一度降低到1%的水平。美联储的降息政策极大地刺激了房地产业和信贷消费的发展,由此带来的财富效应极大地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增长。然而,通货膨胀压力也重新显现。从2004年6月起,两年内美联储连续17次上调联邦基金利率,逐渐刺破了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2007年3月,全美第二大次级抵押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因次级抵押借款人违约而陷入坏账危机;4月,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保护;6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公司旗下两只基金,传出因涉足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出现亏损的消息;7月,标准普尔和穆迪两家信用评级机构分别下调了612种和399种抵押贷款债券的信用等级;8月,美国第十大贷款公司申请破产保护;10月,房地美、房利美相继陷入困境,美国雷曼兄弟的破产,彻底粉碎了人们的希望。2009年初,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正在不断蔓延,当然也包括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各个方面已经有所体现。 二、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金融危机在我国的主要负面影响是外贸出口和金融领域。换个角度看,无论是宏观经济面还是中小企业发展,此次危机都可能是一次巨大的机遇--逼迫我国出口结构进行升级,这需要宏观决策层给我国中小企业还有大型出口商提供缓冲的时机。中国目前自主动力并不充分的环境下,生存环境愈加恶劣,只有在产业升级和行业结合的过程中才能诞生出更强有力的企业。刚性的内需支持行业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而我们现在内需增长并不快,但是这种增长基本是刚性的,不会突然变成负增长,如农业、快速消费品,这些都有很好的投资机会。在目前经济局面下,可以在稳定或者尽可能减少出口影响的基础上加强对内需的关注,从近期召开的党代会可以发现,内需的启动,或者内需的制造,可能会成为下一阶段我国大力支持的经济政策方向。对于农业甚至与农业相关的整体领域,可能是我国未来加强内需发展的一个重点;下一步我国在科学、技术行业也会给予适当的扶持和推动,一方面发展科学技术基础,另一方面试图从这个领域制造出新的消费热点。要密切关注对吸引外资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保持了较快增长,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流动性的减少,估计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会产生一些影响。需要关注对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的影响。投资者进行投资,消费者进行消费,往往都是建立在对未来信心的投资和消费的基础之上的,世界金融危机已严重打击了世界经济各国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我国也不例外。随着金融危机地不断加深,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逐步显现。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 三、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 随着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全球均势正在发生变化。无论从任何角度看,金融危机都是新的全球政治版图的催化剂。中国必须敢于斗争,敢于胜利,在应对危机过程中,成为一个成熟的经济强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核心。 1.金融市场发展与监管同步 没有完全开放的金融市场使得中国金融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损失较小。值得庆幸的同时,我们也在思考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次贷危机是一环接一环的金融衍生品所导致的蝴蝶效应,是金融创新的一个负效应。金融改革和创新本身并没有问题,脚步也不能因为此次金融危机而停止。中国的金融市场监管被外国评价为"稳健,平安",在此次金融危机之前这或许是个贬义词,但严格的监管机制却使得中国在这次金融危机免受巨大冲击。美国虽然在此次危机中暴露了问题,但其强大的全球资金流转调动能力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金融市场还是应该继续开放下去,虽然在当下危机面前,应先放缓金融创新的脚步,市场的开放程度也应适当降低,但长远来看,金融改革和创新的脚步是不能停止的。次贷危机所带来的全球经济危机归根结底是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落后。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是博弈的两个方面,如何能平衡好两者关系使金融市场稳健开放的发展,关键在于一个“力度”。力度不同于“严格”,我国的金融管制一直十分严格,从而限制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只是一味的缩紧金融市场发展的条件,导致了金融创新的质量无法提高,限制了金融创新的脚步。金融监管应该允许金融创新在市场原则下发展,放松行政政策,通过规范有效的金融监管来指导金融创新,从而激励新的金融创新,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 2.加快金融改革,完善配套措施,造就高效率的金融体系 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建设。丰富资本市场品种,发展多种交易商品。尽快理清监管思路,整合分割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统一监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尽早推出创业板市场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发展私募股权市场的相关政策,根据经济发展需要设计和调整市场布局。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缩小存贷利差,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零售利率的市场化。 3.理智发展房地产金融业务 对房地产而言,重新审视现行的住房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估计房地产泡沫破裂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尽管奥运会后,全国楼市成交量持续在低位徘徊,但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政府也提出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措施。从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会掩盖大量的风险。所以,我国应主动挤掉房地产泡沫。银行一定要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各类金融风险,特别应关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建立健全抵押保险和担保制度,加强对房贷市场的监管。在办理微观层面的具体业务中,要加强信用系统建设,不能为了逐利而不惜降低或放松借贷标准,关注贷款抵押物的价格风险,严防假按揭和投机性借贷、超支付能力贷款。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约束性因素与对策研究 摘要: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在通胀压力明显的同时出现了增速放缓趋势。那么,如何看待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和增速放缓趋势?深入分析国际经济走势和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厘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性因素,并围绕如何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两个目标而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经济发展;约束性因素;对策研究 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20日10时举行新闻会,公布了前三季度中国经济运行数字。数据显示,第三季度gdp增长9.0%,比上年同期回落2.3个百分点,为四年以来首次降至个位数。如何看待2008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中深刻分析国际经济走势和中国经济的整体形势,厘清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性因素,并采取正确的经济政策,以保持中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多变,尤其是石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的不断飙升,世界经济已出现了低增长高通胀的不良苗头,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断显现。 (一)国际经济形势 1.国际市场物价飙升。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油价持续上涨。2003年初,国际石油28美元/桶,到了2008年1月2日,国际石油攀升至每桶100美元。同时,以铜、铝、锌等为代表的金属类产品价格近年来涨势惊人,2008年国际铜价由2002年1 800美元/吨飙升至8 000美元/吨,目前基本维持在7 600美元/吨上方。由于2006—2007年度,气候造成的减产影响了世界大部分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国际市场小麦等粮食价格被推升至十年最高水平。 2.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国金融市场的动荡日益加剧。2007年以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公司——新世纪金融(new century financial corp)、美国住房抵押贷款投资公司相继宣布申请破产保护。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公司的破产进一步冲击全世界资本市场,给美国甚至全球金融体系的未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按格林斯潘的话说,这就是一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危机还将诱发全球一系列经济动荡。 3.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速下降。美国经济减速明显。由于美国次贷金融危机和房地产市场衰退的影响,使得美国总需求中超过了70%比重的消费支出出现下滑。美国芝加哥联邦储备银行周一公布的报告显示,美国2008年8月经济活动再度放缓,受工业产出下滑和就业市场疲软冲击,美国2008年8月失业率上涨到五年高点6.1%。失业率的上涨可能打击消费支出,加大经济陷入更深衰退的风险。 日本经济增长乏力。在世界经济动荡的时期,日本2008年第二季度gdp环比负增长,gdp同比增速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经济扩张动力衰竭的迹象明显。日本《分行业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08年1—3月当季企业利润同比下滑17.5%,企业销售收入下降导致企业利润连续第三个季度出现下滑。 高油价让欧盟经济负重运行。高油价对欧盟经济的冲击首先是抑制消费,进而拖累整体经济增长。2008年9月10日,欧盟委员会最新《欧盟中期预测报告》。报告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欧盟27个和欧元区15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预计分别为1.4%和1.3%。比2008年4月的预测值分别下降了0.6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剧、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以及全球各主要经济体住房市场的急剧下挫,欧盟经济走势将持续下滑的预期已成为现实。 (二)中国经济形势 中国经济基本面是好的。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gdp增长9.9%,尽管与2007年同期比回落近3个百分点,但这个速度仍然快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特别是这个速度是在国民经济遭遇一系列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取得的,更说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仍然十分强劲。 1.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工业企业利润稳定增长。据初步统计,夏粮产量12 041万吨,同比增长2.6%;早稻产量3 158万吨,比上年略增6.2万吨;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2%(9月份增长11.4%),比上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而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8 685亿元,同比增长19.4%。 2.国内市场销售增速继续加快,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继续放缓。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 886亿元,同比增长22.0%(9月份增长23.2%),比上年同期加快6.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3 165亿元,增长22.7%;县及县以下零售额24 721亿元,增长20.6%。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其中,9月份同比上涨6.2%,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半年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新涨价因素占2.2个百分点,翘尾因素1.9个百分点。 3.出口增速有所回落,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增加。前三季度,进出口总额19 671亿美元,同比增长25.2%。其中,出口额10 741亿美元,增长22.3%,回落4.8个百分点;进口额8 931亿美元,增长29.0%,加快9.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4亿美元,增长39.9%,比上年同期加快29.0个百分点。 二、造成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成因 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在通胀压力明显的同时出现了增速放缓趋势。这一经济形势不是某个因素造成的,而是源于特定经济增长方式、并由多重因素交汇作用而产生的结果。 (一)城乡居民扩大消费的脚步放缓 1.物价持续上涨弱化消费能力。一年多来,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涨价最为凶猛。作为居民生活首选必需品,食品支出日益增加,导致部分地区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日益弱化,多数家庭无奈之下只能压缩其他消费品开支。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调查,在农民生活消费的九种主要食品中,除蛋类消费量有较大幅度上升外,食用油和蔬菜的购买量仅小幅增长,其他食品消费量均呈下降趋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食品价格上涨使得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格外沉重。第一季度,北京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6%,单是食品涨价19.1%就拉动总指数上升5.59个百分点。为此,不少困难家庭被迫减少其他消费、降低生活标准和质量,以应对不断袭来的食品涨价风潮。 2.实际收入增速放缓抑制需求。扩大消费要有收入可持续增长作保障。但是,当前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增速正在减缓。尤其是2008年沪深指数一路走低,致使上亿基民股民不仅财产性收入大幅降低,甚至连多年的积蓄也蒸发近半。面对家庭财产转瞬骤减、生活支出随涨价疾增的严峻现实,投资者及其身后数以亿计的家庭成员都或多或少地抑制了消费需求。有资料表明,第一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下降14.6%,于是,同期该省城市消费品市场零售额增幅便由上年同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变为落后全国平均值3.9个百分点。 3.对未来预期不乐观弱化消费者信心。由于受美国经济衰退、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通胀压力加大等消极因素影响,目前中国城乡居民对未来支出预期普遍存有顾虑,消费信心不足,消费欲望减弱,都将制约整体消费规模和消费水平的提升。 (二)人民币持续升值 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外贸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有关研究数据显示,人民币每升值1%,纺织行业的利润总额将下降2%~6%,出口增长速度总体放慢0.3~0.4个百分点。事实上,由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出口压力已经在近期的相关数据中得以显现,许多企业正在失去出口贸易的兴趣。2008年2月份贸易数据显示,当月中国对美国纺织服装出口13.86亿美元,出现了-17.60%的负增长。其中纺织品和服装各出口5.24亿美元和8.62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幅度分别下降了8.23%和22.41%。 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中国出口产品的结构也在不断升级,已经从最初以出口原材料和初级加工品为主发展到现在出口具有中等技术含量的工业制成品为主。但这些产品基本上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即它们既不是垄断性行业,也不是垄断性产品,因此进入的壁垒比较低。如果人民币升值或者价格提高,这些产业就会转移到印度、越南等国家。而在目前出口企业已经处于国内原材料涨价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问题的重压之下时,再加速人民币升值,外贸企业将面临更加艰难的处境。 (三)矿产资源和粮食价格的持续攀升 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升,中国经济面临国际初级产品持续大幅上涨的外部环境,承受着输入型和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的双重压力。 1.引起物价指数上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8月份,中国的居民消费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3%。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8.0%,粮食价格上涨8.0%,油脂价格上涨22.7%,水产品价格上涨16.4%,鲜果价格上涨13%,鲜蛋价格上涨2.7%。如果国际石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会进一步推动中国cpi的增长,使中国经济面临更大的通货膨胀压力。 2.加大企业成本,压缩利润空间。由于中国工业规模空前扩大,中国工业原来依托的国内能源、资源供应,已经难以满足规模扩大的需要。巨大的生产规模,使中国许多产业的产业链条加速向国外延伸。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将推动工业中间投入的成本提高,从而在整体上推动工业品的成本提高,各行各业的盈利水平就会因此下降甚至导致严重亏损,企业可能收缩生产规模,全社会的经济活力会因此下降。 3.增加居民消费支出。个人消费者将直接成为全球石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的上涨的承受者,今年以来,由于粮食以及国际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中国农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价格积聚攀升,明显增加消费者的支出,并导致部分消费紧缩或消费转移行为的产生。 (四)美国次贷危机引爆金融危机 美国次贷危机引爆的金融危机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1.出口和gdp增速将会放缓。中国出口占gdp比重高达40%,欧、美、日居中国出口的前三位,合计出口额占中国总出口额逾50%。金融危机导致美、欧、日消费需求下降,将降低中国产品的出口。出口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发动机,出口增速的减缓,必然减缓gdp增速。 2.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攀升。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元继续贬值,以美元定价的国际大宗商品包括石油、矿产品等原材料的价格将进一步上涨。中国是世界上新增石油需求最高的国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和铁矿石进口国,所以受资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很大。据统计,2008年1月份,中国ppi同比上涨6.1%。 3.国际热钱更多涌入。美国金融危机风暴下,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大量热钱甩卖美元资产,转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加剧了货币流动性泛滥的问题,不利于抑制已很严重的通货膨胀。 三、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思考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通货膨胀压力显著而经济增长放缓并存的难题。如何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的两个目标?我们认为,实现“保增长”和“控物价”两个目标不能依赖单向的经济政策,必须发挥多种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力。 (一)实行差别性货币政策和多元化财政政策 1.所谓差别性货币政策,就是货币当局在采用从紧政策以控制物价上涨的同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助于有限的信贷扩张推动农业发展,并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拓宽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所谓多元化财政政策,就是财政当局在实施稳健性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结构调整”原则提升政策的调控效力。当前,从“保增长”的角度看,在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而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的背景下,通过调高个税起征点、降低或取消利息税、促进以扩大抵扣范围为主要内容的增值税转型、适度扩大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行业等刺激内部需求、减轻企业压力。从“控物价”的角度看,建立严格、透明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抑制公共支出过快增长而诱发物价持续走高,同时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的直接补贴,通过农产品增产缓解农产品主导型的通货膨胀压力,并加大对低收入地区和群体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对冲物价上涨对这些地区和人群的财富再分配效应。 (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出口力度 2008年统计局数据显示:出口额10 741亿美元,增长22.3%,回落4.8个百分点。针对世界经济危机导致对外出口增速放慢、珠三角以及浙江的中小企业发生破产的情况,在10月17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特别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当前面临的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当前,根据国内外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中央银行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引导信贷资源向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区恢复重建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金融机构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信贷工作,不断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模式,部分金融机构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和专营机构,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多元化创新产品也不断丰富。地方性银行也要结合当地和自身特点,立足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同时,充分运用自筹资金加强对当地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 1.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是近年来每次经济工作会议上政府提出的要求,而进一步完善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减少储蓄存款和刺激消费的重要手段。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基础义务教育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失业救济制度等基本保障体系,加大资助困难学生、优抚救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消解百姓的后顾之忧,给消费者创造敢于消费、愿意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的良好环境。 2.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货币收入。消费拉而难动的根本症结在于老百姓的消费实力有限。因此,我们必须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充分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 在当前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的背景下,与其动用财力平抑物价平均水平,不如增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事实上,物价上涨在相当程度上是对一部分产品(主要是农产品、资源品和劳动力)长期以来形成的低价格的一种矫正,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因此,政策上不宜对这部分产品价格的合理上涨进行过度干预。当前,政府重点要做好对城乡居民中低收入群体的保护工作,加大对这部分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内需的着力点应放在启动农民的消费上。 (四)加强区域合作力度,应对金融危机 区域合作是应对当今全球金融危机的良策。目前这场全球金融危机比十年前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要大,没有哪个国家能单独应对。因此,区域合作显得非常重要。东盟秘书处秘书长素林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区域合作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将其影响降至最低的良策。在此关键时期,如果中国和东盟双方携起手来,就能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缓解金融危机对我们的压力。” 2008年5月,中日韩3国和东盟10国决定设立共同外汇储备基金,以提高本地区集体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按照协议即将筹建的共同外汇储备基金规模将达到800亿美元,如果这13个参与国家中任何一国的金融形势出现紧急情况,或国际收支出现严重不平衡并危及其金融体系时,均可申请动用该外汇储备基金。 此外,日本和印度2008年6月还签署了一项总额为6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以预防金融危机发生。贸易依存度上,中日韩与东盟(10+3)区域内的贸易已占其外贸总量的40%~50%。2007年度日本出口额的28.6%流向亚洲新兴国家,而对美出口已下降到19.5%。区域内贸易的上升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亚洲国家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增强了集体自保的能力。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 论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经济 方式 论文摘要: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取得的成就不仅仅是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更重要的是摸索出一套既符合人类共同文明和世界发展潮流,又特立独行的发展模式,即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但现在这种发展模式,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方式上,遇到了发展瓶颈和可持续的问题。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全面的创新。破解了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难题,开创性地提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 中国经济发展方式遇到的瓶颈 1、 城乡两元经济结构造成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这既是中国的经济结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 2、经济发展的对外依存度较高,而国内需求不足。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涉外经济的比重逐步加大。1978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仅为9.75%,而2007年达到66.6%。中国制造已成为全世界瞩目的经济现象。但由于城乡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医疗、教育、住房等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国内消费需求不足。国际市场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 3、自然资源不富裕,环境承载能力差。 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不断加大投入,尤其是生产资料的投入,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多年的粗放式的扩张,消耗了大量资源,使国内资源状况对经济增长构成严重制约,成为最突出的瓶颈。目前,中国已成为煤炭、钢铁、铜等重要资源的世界第一消费大国,石油和电力是世界第二消费大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没有把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而是延续了西方国家发展初期所走的道路,先发展经济,后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人民群众的直接感受是,经济发展了,环境却恶化了。例如:全国七大江河水系,有54%的断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6%的河流受到污染。 4、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 在我国产值结构中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其原因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为了追求短期的gdp增长,导致产业结构雷同,相同制造业供给过剩,形成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影响到服务业要素的流动和分工聚集;许多服务业领域实行垄断性经营,导致服务性产品的生产和供应效率还不高,影响了发展速度;教育、医疗、文化艺术和公共服务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领域,但是由于改革的相对滞后,其发展远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十七大精神,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 必须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摒弃单纯经济增长观。 在经济发展中,改变把gdp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唯一目的的做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全体人民的切身福祉和全面发展作为核心,积极维护社会公平。要重视教育、卫生和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妥善调整社会分配关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更加关注和改善民生,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实现以全体民众各尽其能、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的和谐发展。 2、 继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增加经济发展方式本身的可持续性。 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降耗和环保的关系,积极推广和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要积极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建设,缩小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发展不平衡。 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要把城镇化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作为重点,改善城乡结构。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重点地培育一批综合承载能力强、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立体发展的格局。同时,着重解决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优化生产力布局为重点,调整地区结构,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梯度转移。 4、加强对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处理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积极控制固定资本投资,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刺激消费发展,扩大国内市场消费比重。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全面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逐步降低对外依存度。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浅谈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警示 论文关键词:美国;次贷危机;中国经济;警示 论文摘要: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形成冲击,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一分子,中国也无法独善其身。尽管次贷危机在欧美各国央行联合救市的措施下得到了缓解,而且由于中国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从事境外信用衍生品交易管制比较严格,所以受到的冲击有限,对中国影响也不是太大,但这次危机对美国以及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教训是深刻的,足以对中国日益对外开放的经济敲响警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2007 年4 月,以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为标志,美国次贷危机持续笼罩全球金融市场,不仅导致美国房价大跌,资金紧缩,还愈演愈烈对全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造成极大的冲击,最终导致资本市场上相关金融机构股价的下跌和全球股市的下跌,造成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巨额损失。其逐渐增大的负面影响给美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造成了超乎预期的打击。为了防止危机进一步蔓延,世界各国央行纷纷注资紧急“救火”。 尽管美国的次贷危机在欧美各国央行联合救市的措施下得到了缓解,而且由于中国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从事境外信用衍生品交易管制比较严格,所以受到的冲击有限,对中国影响也不是太大,但这次危机对美国以及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教训是深刻的,足以对中国日益对外开放的经济敲响警钟,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银行等金融机构“见利忘险”,为了追逐利润大量放贷,由于房价的持续上升而忽视了贷款管理的基本原则,即收入所得是第一还款来源,而过度依赖于第二还款来源,导致风险越积越高,最终引发了巨大的危机。中国金融机构必须吸取这次危机的教训,重视防范和管理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 其实,中国的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可能比美国还要高。近年来,受人民币升值和外贸顺差快速增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内流动性充裕,中国以房地产、股票为代表的资产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信贷、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增长很快,极易出现银行追求利润、忽视风险的非审慎的经营行为,比如已出现的用假收入证明、假工资证明等虚假文件到银行进行按揭贷款的市场现象。也有部分人利用这种假信用从银行大量套取贷款,用作房地产炒作。在房地产市场价格一直上涨时,过高的房价会把这类缺乏信用的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风险掩盖起来。但是,一旦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逆转,其潜在风险就必然会暴露出来。这些潜在风险一旦暴露出来,国内银行将面临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风险。而一旦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暴露,这又会对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宏观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提醒我们,越是在市场繁荣的时期,我们越应当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的监管,防范局部风险向系统性风险转化;要提高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采取严格的贷前信用审核,避免出现虚假按揭的现象。 市场不是万能的,监管起着重要作用。美国金融危机,再次以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再伟大、再发达的金融体系,也会有漏洞,也会有被摧毁的可能。在这次美国次贷危机中,美国金融体系中的多个环节都存在着监管缺失,这对中国金融监管者来说是个重要警示。 我们将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未来的金融业,美国经济发展历程给我们的教训是:要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尽快开发出更符合市场需要的、更能够抵御各类风险的金融工具,推动金融业原生产品和基础产品的深度发展。稳妥推进资产证券化,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提高中国金融体系弹性和抗风险能力。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监管体系的完善必须放在重中之重,特别是对资本价格泡沫的产生和扩大保持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以防患于未然。截至2006年6月底,中国机构购入的美国按揭债券总额为1 075亿美元,占亚洲国家购入总量的47.6%,遭受一定的损失。所以,对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运行规律要进行研究与分析,建立海外金融投资的风险预警、风险监测和风险防范机制,正确判断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理性选择相关对外投资的产品。我们要随时关注次贷危机的发展,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把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以保证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 楼市、股市等资产价格如果出现严重泡沫,很可能给经济带来全局性、系统性的影响,因此不能让资产价格过度膨胀。如果一套住房值100 万元时能贷70 万元,那么当其上涨到200 万元时就能贷140 万元,同样道理,一只股票价格从100 元上涨到200 元时,从银行拿到的质押贷款也会增加。因此,如果楼市、股市价格过快飙升,就会使金融体系的融资量飙升,一旦资产泡沫破灭,不仅会打击持有者的消费信心,拖累经济发展,还会影响到金融体系的稳定。此外,资产价格还会通过财富效应或者其他渠道最终影响到总需求或总供给,会对通货膨胀率产生影响。因此,中央银行很有必要把资产价格的涨落作为制订货币政策的重要参考。 从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来看, 房地产泡沫催生了这场危机。所以,政府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要通盘考虑,权衡各种利弊影响。在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综合考虑调控政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针对美元贬值和美国利率调整,加强人民币汇率改革的策略研究;针对贸易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加快出口结构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救济制度。政府部门应密切观察前期政策效果和国际国内流动性变化情况,尽量使用市场和微调手段,避免对经济、金融运行产生过激影响。政府还应及早对流动性的程度给予控制,提前对剩余的流动性提供相应的需求渠道,从而化解流动性过剩可能造成的危害。借鉴此次危机中各国政府采取各项措施的经验和教训,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为了减轻房地产价格波动对整个经济的负面影响, 应采取有效而又审慎的措施, 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 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让百姓安居乐业是政府的职责, 但是“居者有其房”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要买房, 让无支付能力的低收入者进入购房市场无疑是一种揠苗助长的行为。 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是美联储加息。美联储加息一方面导致房产价格下跌,另一方面利息上升,导致还款压力增大,很多本来信用不好的用户感觉还款压力大,出现违约。美联储连续加息时,可能对房地产市场因此而承担的压力重视不够。 在这一点,中国与美国房市降温前的经济图景存在一定相似性。中国自2004年9月以来央行频频加息,最新一次加息后,五年期住房贷款利率已达7.83%,购房者贷款压力大大增加。在个人住房贷款支付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近一个时期内已经逐渐步入违约高风险期。有关人士认为,一旦房价出现调头,银行的房贷可能会引起信贷坏账的暴增,如果出现危机,商业银行的开发性贷款和个人贷款都会引起高比例坏账。而央行加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抑制通货膨胀,提高应对物价上涨的能力,那么在采用连续加息的政策时,应该警惕两方面影响:第一是贷款收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这可能造成开发商资金断裂;第二是还款压力提高对抵押贷款申请者的影响,可能造成抵押贷款违约率上升。 发放次级按揭贷款的机构,为了尽早回笼资金,发行了以次级抵押贷款衍生出来的证券投资产品。通过房屋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决银行的信贷违约及房贷的非流动性风险问题。但证券化不等于没有风险,而是将风险从银行内部转移到社会。美国通过金融创新方式将次贷风险转嫁给全球资本市场投资者,次级债引发的投资风险自然由全球资本市场来共同承担。 (1)对外注重创新、建立品牌。现在全球经济出现明显的放缓,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企业,确保不失去我们现有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我们要做到未雨绸缪,开拓新的出口市场,努力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出口产品品质和附加值。特别是要避免恶性出口竞争,我们需要从数量竞争转型到品牌竞争。(2)对内立足扩大内需。美国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减速,这对中国经济造成出口下降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对外依存度仍然过高,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外部需求的增长。因此,我们要从根本上摆脱中国经济过度依赖外需的局面,进而实现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经济的“脱钩”。中国可以主要依靠国内的巨大市场把经济搞好,我们应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财富再分配制度,采取措施稳定人们的心理预期,扩大居民的消息需求,刺激民间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在更广泛的层面提升内需,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来实现经济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 次贷危机虽对中国影响不太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市场可以高枕无忧,中国资本市场已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峰上:一方面,危机如果继续蔓延,从宏观经济来看中国潜在的风险仍然存在,因为现在中国已经成为美国转嫁金融风险的目标,中国某些不合理的金融体制,已经帮助美国打开了中国市场的大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仔细地加以防范,那么,中国金融上市企业将会成为导入美国金融风暴的窗口,不能排除此类风险有一天也在中国发生。所以,我们要引以为戒,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前面。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推进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 [论文关键词]改革开放;国家发展战略;经济转轨;战略升级 [论文摘 要]30年前开启的改革开放是推进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改革开放的战略起点是突破中国发展面临的发展困境,改革开放的战略目标是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归宿的发展目标的动态演进,战略途径是渐进式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间接路线”,战略手段是多力并举提升发展效应。改革开放战略的经验在于:战略目标的制定上,坚持阶段性与长远性相统一;战略路径的选择上,坚持重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战略手段的选择上,坚持自主性与特色性相统一。在新阶段,中国改革开放应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实现战略升级。 三十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的历史性转折。改革开放冲破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形成了对外开放的全新格局,不仅造就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同时催生了独具风格的“中国模式”,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改革开放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强大动力,是决定中国命运的战略抉择,质言之,改革开放本身就是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国家战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战略的成功是最大的成功,战略的失败是最大的失败。”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从国家战略视角审视改革开放在推进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对于科学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在发展新阶段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将基于战略学分析进路,对改革开放的战略起点、战略构成、战略经验等问题展开分析。 一、改革开放的战略起点:突破中国面临的“发展困境” 战略的精髓在于选择,能否选择适当的国家战略,对于一国发展进步至关重要。国家战略得当,一国就可能掌握发展主动,顺势而起;相反,国家战略失当,一国就可能出现发展被动,陷入困境。改革开放前夕,经历“”浩劫的中国经济面临严峻形势:传统的经济体制、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弊端丛生,难以为继,迫切需要进行根本性转变,以适应国内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这构成了改革开放的战略起点。当时,中国面临的“发展困境”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体制困境”: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期待变革 新中国成立后,参照“苏联模式”建立了计划经济(实质是统制经济、命令经济)体制,这一体制具有所有制结构单一、经济决策权高度集中、资源行政式计划配置、经济组织结构封闭化等特点。在建国后的一段时期内,依托国家(执政党)所具有的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加之苏联援助成为早期工业化的关键性外部条件,我国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和科技体系,奠定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显示了计划经济体制的特殊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经济体制的内在弊端逐渐暴露,其体制优势迅速消耗,中国的国民经济遂陷入低度发展状态。虽然早在效仿“苏联模式”构建计划经济体制之时,就觉察到该体制存有弊端,提出要“以苏为鉴”,并先后进行过旨在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的行政性分权、旨在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鞍钢宪法”等尝试,但并未从根本上纠正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我们过去照搬苏联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所暴露出来的体制弊端从反面构成了“市场化改革”的体制性背景。 (二)“后发困境”:“后发劣势”的现实性与“后发优势”的潜在性 历史经验表明,发展中国家既可能利用后发优势而收获“后起之益”,也可能陷入后发劣势而遭遇“后起之弊”。经济史学家格申克龙认为,落后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潜在优势,它在一定条件下能化压力为动力,化动力为现实竞争力,推动经济的迅速发展,并称之为“落后者的优势”。对于后发国而言,后发优势客观存在,但其实现却需要理想的条件:后发国与先发国之间的发展差距只存在程度上的差别,而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并且,两者发展时面临的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应基本相同,只有这样,后发国的模仿才可能成功,后发优势才能体现出来。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发展水平十分落后,与发达国家发展差距过大,不利于后发优势的发挥。例如,1973~1975年,我国大规模从美国、日本和西方引进技术,由于过于强调“先进性”和“规模大、速度高、效益大”,与我国当时的技术吸纳能力有较大差距,还与我国建国以后从苏联和东欧引进技术的基础上建立的工业体系和技术能力不能有效地匹配和协调,降低了技术引进效果,并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如果说后发优势的发挥只是一种潜在的优势,其优势的发挥需要一定的主观条件,那么,后发劣势对于后发国家来说却是一种现实存在。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利本斯坦的“低水平均衡陷阱论”均揭示出落后国家(地区)摆脱发展困境的难度。新中国经济发展起点很低,缺乏推进经济起飞的必备条件,产生了显著的“迟发展效应”。由于我国有着悠久的中央集权传统,缺乏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内在产权、法治、信誉和文化信仰等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基础,在经济发展中后发劣势变成现实存在,尤其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优势衰减之后,后发劣势愈发显著,成为必须突破的发展障碍。 (三)“赶超困境”:封闭条件下赶超战略难以为继 与“体制困境”和“后发困境”相伴而生的是“赶超困境”。中国历史上的大国传统、近代以来的落伍经历、现实中国际竞争和体制竞争的严峻压力以及国家振兴的发展目标,决定了新中国具有强烈的“赶超冲动”。加之当时“以苏为鉴”,我国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就确立了赶超战略。这一战略的特点是:从产业结构的角度看,是一种把重工业作为突出固定重点的“倾斜发展战略”;从经济增长方式的角度看,是一种以增加生产要素为主途径的粗放发展战略;从经济运行机制的角度看,是一种以广泛发动群众为主要动力的经济发展战略。赶超战略的实施,在短短十年之内,就迎来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现代化实现程度提高了11个百分点。赶超战略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工业化发展水平的提升,推动建立起强大的国家战略防御体系,但我国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种战略执行不是市场自然形成的,而是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形成的。即以片面追求gdp的增速为目标,不顾一切,采取争项目、争投资、争资源等措施所形成的。在当时相对封闭的条件下,我国缺乏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以填补国内发展缺口的条件,为实施赶超战略,确立并执行了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这种政策的表现往往是不顾条件,大干快干,导致经济运行大起大落,起伏跌宕。总之,赶超战略是以资本密集、低就业能力、资源高消耗、环境重污染、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重工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这不符合中国人均资源稀缺、资本短缺、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基本国情,是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二、改革开放的战略内涵:推进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体系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是在既有发展战略不能适应发展要求,必须加以改变的情况下展开的,当时,既没有成熟的理论可资参考,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体现出强烈的“试错性”和探索性。因此,改革开放战略一开始并不是以完整的体系的形式出现的,而是经过了长期的探索才逐渐呈现出较为清晰完整的发展脉络。现代战略的核心范式是“目标(ends)一途径(ways)-手段(means)”。有鉴于此,改革开放作为推进中国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其战略内涵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概括:战略目标,这构成制定战略的方向和统领;战略途径,这构成战略实施的具体“抓手”;战略手段,这构成与战略途径相配套的实施工具。 (一)战略目标: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归宿的发展目标的动态演进 国家战略目标是国家所要达到的战略预期任务,是一定时期国家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战略决策中的关键性因素。战略目标规定了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任务的提出既基于主体的利益诉求,也受发展的阶段性限制。改革开放战略最初是为了适应时代进步潮流提出的。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这表明,作出改革开放这一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历史性决策和关键抉择,既要摆脱我们党和国家当时所处的严重困境,摆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长期束缚,摆脱闭关自守的封闭状态,实现从困境中重新奋起,又要顺应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赶上新科技革命的浪潮,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勇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我国的发展目标日渐清晰:从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到新世纪新阶段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再到提出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构建和谐世界的目标,标志着我们党对发展阶段性的准确把握和对发展目标的科学定位。从发展层次上,改革开放的战略目标的确立可划分为:第一个层次,改革开放战略的根本目标具有整体性,其目标在于使全体人们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中国的国家现代化,实现中国人民的富强文明民主和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二个层次,改革开放战略的具体目标具有渐进性,例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几经调整,最终的确立直到党的十四大才得以解决;第三个层次,改革开放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具有差别性,例如,开放之初,我们主要希望实施经济开放,获取我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在加入wto之后,改革战略具有了全面融入国际社会的内涵,而在当前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新时期,我们需要全面的开放,并致力于成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为推动建立和谐世界而努力。 (二)战略途径:渐进式的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间接路线” 被誉为“二十世纪的克劳塞维茨”的英国战略思想家李德哈特(basil henry liddell hart)提出了“间接路线(indirect ap-proach)”原则。他认为,战略中最重要的是一方面心里永远记着自己的目标,而另一方面要考虑到行进的路线,即在追求目标时要适应环境,随时改变路线,尽量采取侧翼的行动,以求找到一个暴露的弱点。从战略方面来说,最远和最弯曲的路线,往往就是一条真正的捷径,这与《孙子·军争篇》中“以迂为直”的思想可谓不谋而合。与采取“激进式”方法推行改革的一些转轨国家不同,中国改革开放的战略路径是一条典型的“间接路线”,即渐进式的迂回战略。中国选择这一战略途径源于对改革初始条件的清醒认识和利用。中国计划控制的相对松弛、经济的二元结构及非均衡发展、单一的以及相对一致的意识形态等等初始条件,决定了中国改革开放适宜走一条渐进道路,进而决定了改革开放的战略框架和实施时序:“由易到难”地推进改革,先进行增量改革后进行存量改革;通过“利益补偿”与“体制替代”获得民众对改革的支持,以化解改革阻力;经过“双轨制”作为中介联结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对地方政府“分权改革”来培育市场的竞争主体;由局部制度创新带动全局制度创新,等等。通过这些“迂回”的战略途径,保障了改革开放的稳步进行,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功。随着中国自身的要素禀赋条件的改变,改革开放的战略路径也不断变化,其路径演变共同之处在于,依据国力选择合适的战略路径,不致使“咬下的分量超过可以嚼烂的限度”,并依据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及时加以调整。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间接性”和“渐进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就经济结构战略而言,在我国现代化程度较低的情况下,重点实施倾斜式的工业化战略和城市化战略,待我国进入工业化的成熟阶段,且具备“城市反哺农业”的条件时,及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新型工业化战略和城乡协调发展战略;(2)就技术发展战略来说,在我国整体技术水平相当落后,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落差巨大的情况下,实施“以技术换市场”的战略,通过引进外资,以获得技术溢出,同时大力实施技术引进,通过技术模仿提升我国技术水平,待我国技术能力大幅提升,国内技术人才储备充裕之时,提出了自主技术创新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3)就区域发展战略而言,在我国不具备推进各地区同步发展的条件下,我国实施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待到条件具备即开始实施包括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在内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4)就开放战略而言,在开放初期,实施对外特惠的外向战略,引进资本和技术填补国内缺口,在国内市场有限的情况下,大力开发国际市场,待条件成熟时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再向互利共赢的新开放战略演进。 (三)战略手段:多力并举提升发展效应 战略手段指实施战略具有的一整套工具,包括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在内。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改革开放可资运用的国家权力和可资选择的战略手段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方面改革开放战略自身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国作为后发国家、转型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东方大国的特殊性。整体上看,与国家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战略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以改革为手段带来改革效应。改革既构成战略本身,也是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改革形成的体制性释放效应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例如:联产承包责任制克服了集体生产条件下的“搭便车”现象,产生了制度激励,降低了生产监督成本;通过企业改革带来了效率提高,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效益也稳步提高;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地方政府围绕经济发展的制度竞争和制度创新,形成经济发展独特的驱动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使资金能够向高效益的环节流动,大大提高了资本要素配置的效率。(2)以开放为手段带来开放效应。通过实施开放战略,利用经济全球化提供的机遇,走开放式的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校正国内要素结构失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例如:通过融入国际产业链和国际价值分工体系,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且价格相对低廉的比较优势,改变了原有的劳动力资源闲置或低效率配置状态;通过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吸引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开拓了国际市场,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使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得到稳步提升;通过加入国际组织,一方面利用国际规则保护和发展我国经济,另一方面通过开放形成的“竞争效应”和“规则意识”反过来推进国内改革,促进我国改革深化推进。通过改革开放,中国开始全面融入全球化进程,中国经济开始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中国发展开始与时代同步,与世界同行,中国已成为世界的中国,世界也成为离不开中国的世界。(3)以创新为手段带来创新效应。如前所述,改革与开放本身既是战略,也构成手段本身,两者都是创新的伟大实例。改革与创新是一个互相依存、互为动力的动态过程。一部改革开放的历史,折射着一部解放思想的历史。正是在这样一个解放思想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党在理论上日益完备成熟,在指导战略上更加高瞻远瞩,在中国现代化的探索中更加清醒坚定。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本身就是一次全方位的探索创新过程,也正是改革开放所激发出的全民族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动力,使得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一部创新史造就了“中国奇迹”。(4)以学习为手段带来学习效应。学习效应的发挥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改革开放伴随中国转型全过程,其实质是一个利益分配和重新分配的过程,其中潜伏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决定了转型中的学习同样也是一个需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因而同样具有极大风险的过程,是一个在学习中创新,创造性的学习的过程。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中国进行改革开放需要向国外学习,例如学习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和经验,但更为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学习,通过“干中学”,以“摸着石头过河”边总结经验,不断“试错”,从感性上升到理性,逐渐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前行。 三、改革开放的战略经验:三十年艰辛探索的历史启示 同志从十个方面总结了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十个结合”的宝贵经验,是我们党和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和艰辛探索得来的,是我们党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必须牢牢记取、坚持运用,并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加以丰富和发展,‘继续把改革开放的伟业推向前进。从战略视角总结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是十分有益的。 (一)战略目标的制定上:坚持长远性与阶段性相统一 战略目标的选择首先来源于对战略主体利益的确定上。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的集体事业。改革开放的战略主体实现了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相统一。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只有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改革开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才能有效地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创造一个使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团结稳定的社会大环境,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理解、支持并参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保证全党和全国人民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而在战略利益的确定上实现了国家利益至上与人民利益至上的标准相统一。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决定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人民利益的至上性。从“社会主义本质论”和“生产力标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再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思想是“以人为本”,都体现了上述标准。在对战略主体和战略利益进行确定之后,战略目标的制定就有了可靠的依据。从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角度看,改革开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而实现上述长远目标,必须立足国情,体现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从“三步走”战略,到“新三步走”战略,从“总体小康”目标再到“全面小康”目标,体现了我们对发展阶段性目标的准确把握。 (二)战略路径的选择上:坚持重点性与系统性相统一 战略路径的选择不是随意的,而是受制于战略主体的能力、能动性和外部环境。改革开放的经验表明,战略路径的选择上要坚持重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改革开放战略的重心在于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基本任务决定了中国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也应服务这个大局,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发展领域,制定具体的战略措施时则体现为不同的战略重点。例如:针对改革开放初期的国情,邓小平同志提出,“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农业也是重点。”在进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新阶段,党的十七大明确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这表明经济发展重点的转变。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巨大规模的国家展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具有多层次、多相关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开放一开始从试验开始,但这是在大系统之中的突破,因此虽然是“单兵突进”却具有全局意义,随着改革开放战略的展开,这种系统性更加显著。一方面,坚持改革开放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相结合,构成了指导当代中国发展的“两个基本点”;另一方面,改革逐渐走向“整体性、系统性”方向,开放逐渐走向“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这都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系统性特征。 (三)战略手段的选择上:坚持自主性与特色性相统一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有着强烈发展意识的决策层的自主选择,而不是自身危机无法解决时外部冲击的结果,具有鲜明的内生性和自主性,自主性意味着改革开放战略有其行动主体——中国人民自主实施,即中国自主决定改革开放的力度、速度和进步,这是原则性的一面;另一方面,自主性也意味着中改革开放的方略、方针、方式由中国人民自主选择,既不为传统的战略模式所束缚,也不为国外的模式如“华盛顿共识”所左右,因此,在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突破前人、具有开创性的理论与实践,如“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体制改革目标,均具有开拓性。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框架中的重要环节,从一开始就体现出强烈的与国情相联系的特色性。对比其他转轨国家,中国既没有选择俄罗斯激进式的改革模式,更没有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失去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正如同志所指出的,“我们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这表明,中国的市场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既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又立足中国国情,从而兼具一般性和特殊性之上生成自身特色。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换探究 摘要: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大问题是缺乏再分配机制。从社会群体来看,收入增长较快的群体和收入增长缓慢、甚至收入减少的群体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关键词: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劳动分配率的低下及缺乏再分配机制。回顾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中国的确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但是分配的不均衡与再分配体制的缺乏却加剧了中国社会的分裂和对立。今天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劳动分配率的低下。分配的不均衡使庞大的劳动者群体没有充分享受到高速经济增长的成果。中国内需市场的成长也因此受到了遏制。“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命题提出缘起的背景下,按照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定型—推广三阶段划分法,可基本得出“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尚处在探索阶段的结论。相对而言,“中国经济发展道路”或“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可能是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经验性认知的精确表述。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依次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社会转轨时期、市场体制初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四个时期。在这四次演变历程中,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危机;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阻碍了产业升级和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力不足,对国外技术严重依赖;内部消费力不足,严重阻碍国内经济的发展;就业市场混乱,劳动力供需矛盾尖锐;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环境恶化、资源浪费等问题。在这种发展模式下,国民收入难有更大的上升空间,可能面临“中等国家陷阱”,由此使得社会紧张感高涨。因此,为使我国经济取得更长远的健康发展,从理论和现实角度看,都必须转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 1高涨的社会紧张感 1.1贫富差距的扩大 改革开放后,中国从高度平均的社会骤然演变成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高速经济增长下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化引发了高度的社会紧张感。 1.2地区差距的扩大 推动今天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原动力是地区间竞争,可以说,没有地区间的激烈竞争就没有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问题是地区间竞争也造成了地区差距的扩大。与大城市群的大发展相比,内陆的许多地区正在经历产业衰退、人口流出的艰难局面。对于地区差距的扩大,中国缺乏有效的地区间再分配机制。在地区间竞争的压力下,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常常不得不拿财政换项目,拿土地换发展。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缺乏履行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的充足财源,许多地区的财政长期依赖被称为“第二财政”和“第三财政”的收费和土地开发相关收入。无节制的收费和土地开发给当地居民,特别是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助长了社会紧张。 1.3全民最低保障制度的欠缺 由于中国还不存在覆盖全民的以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核心的国民最低保障体系,无法消除人们对未来生活的不安。特别是在收入上社会群体间的差距正在扩大,没有能够真正富裕起来的社会基层群体中储聚的不满和不安正在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1.4社会分裂的固定化 城市化政策建立起来的户籍制度把中国社会分割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两个利益群体。这两个利益群体原本分别居住在农村和城市两个不同的空间,然而随着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高速发展,引发了大规模的人口移动,数以亿计的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两者之间的不平等和摩擦更加突出。为了缓和社会紧张,中国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社会机制。首先需要废除户籍制度,恢复中国社会的融合。在此前提下,建立起以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为核心的全民最低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适当的再分配。通过这些措施缓和中国社会的龟裂,缓解国民的不安,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时还需要建立起中央政府主导的地区间再分配机制,保证国民最低保障制度的实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杜绝地方政府的乱收费,抑制无节制的官制乱开发。为了达到以上目的,中国需要转换社会发展的目标。 2转换发展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中国经济的规模和实力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然而限制农民权益的社会结构却一直延续至今。建国以来,中国一直将扩大工业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后,中国改变了扩大工业生产力的手法,放弃了总动员体制,释放了为计划经济体制所束缚的社会活力,工业化的主体也从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为了营造适应经济发展的环境,中国果敢地实行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也不遗余力。这些努力的结果使中国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被世人称为“世界工厂”的巨大工业生产力。然而在空前的经济发展期,重工业化时代遗留下来的建立在农民和普通劳动者的牺牲之上的工业化社会机制一直延续,出现了真正富裕起来的群体和还没有充分享受到成长成果的群体之间的社会龟裂。中国亟待从根本上改革在重工业化时代遗留下来的二元社会体制,将社会发展的目标从扩大生产力转变到建设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社会。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需要将工作重点从经济发展转移到民生和服务上来。 2.1提高国民收入 为了提高还没有充分享受到发展成果人群的收入水平,首先需要通过城市化将劳动力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服务业等。劳动生产率较高的部门。同时必须提高在工业、服务业等部门的劳动分配率,促进普通劳动者收入的升高。为了谋求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国亟待提高劳动分配率和劳动者的权益。 2.2培育消费心理 对未来的不安也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水平,使人们倾向储蓄手头的资金,导致中国的储蓄率一直维持在非常高的水准。高储蓄率造成了投资的无节制扩大,助长了经济过热。因此从扩大消费的观点也需要消除人们对未来的不安,为此必须构建以全民为对象的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金等国民最低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 2.3发展第三产业 在中国一方面严重内需不足,另一方面却存在着有需求但是供应不足,甚至没有供应的领域,这种领域集中在第三产业。因此通过发展第三产业推动扩大内需的潜力非常大。第三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打破垄断。特别是在垄断倾向较强的金融、运输、通讯、文化、传媒等领域,如果不打破垄断状态,不可能有第三产业大发展的局面。因此各级政府需要重视服务业的发展,打破垄断,缓和管制,让服务业能够真正地回应旺盛的社会需求,甚至创造新的社会需求。服务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潜在空间,是扩大内需的一大关键。总之,实现模式转换需要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抛弃增长中心主义的思路,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和实施新的政绩考核体系。 作者:段庭钢 单位: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及时空格局演变特征 摘要:就目前我国经济水平发展情况来看,一直都是处在上升趋势,如果从总体来对我国经济发展情况来分析的话,我国经济发展还是处于较为集中的状态,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及其时空格局演变特征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关键词:经济发展阶段;时空格局;演变特征 一个国家要想得到较为良好的发展,就一定要制定出较为合理的经济发展战略,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就一定要对经济发展阶段特征以及规律进行有效的把握,这样才能制定出科学的经济理论基础,这也加大了各国经济学家对于经济发展的研究。在对经济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经济发展阶段之间所存在的区域差异,是各个研究学者研究的重点,也是不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课题,针对这一点,笔者也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时空格局演变特征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中国经济发展阶段 (一)计划经济阶段 我国在1949-1979这一段时间之内,经济发展模式一直都是处在计划经济模式当中,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物质资源本身就十分的匮乏,再加上经济发展水平也较为落后,在生产产品的时候,经常会出现生产总量满足不了人们需求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一定要先有计划,之后才能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生产,也由此而延伸出了计划经济,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发展阶段其主要还是因为当时的国庆状况,因为在“平均主义”模式下,人们生产积极性也就大大的降低,实际生产也就很难起到较为良好的效果,最终人们生活水平也就普遍都较为低下,最终我们也得出了计划经济这一种发展模式很难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所以在今后发展过程中要对其进行改革。 (二)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发展阶段 我国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也发现了计划经济体制所存在的问题,所以经济改革也就势在必行,所以在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也正式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并且经济发展模式也由之前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而我国经济水平也在1979-2009年这一段改革开放时间内得到了较为显著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这一阶段内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和进步。 (三)加强经济创新发展阶段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也十分显著,但是,其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贫富差距较大、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资源浪费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就不再满足于之前的发展模式,需要不断的进行经济创新和改革,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还需要保护资源和环境,而这也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阶段中较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二、中国经济发展时空格局演变特征 我国本身就国土辽阔,并且各个地区之间也存在不同的地理特征,所以说,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具体的发展模式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有些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托于资源;有些则是依托于劳动力;还有一些则是依托于交通,再加上那个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经济时空格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笔者主要就是对我国经济发展时空格局演变特征进行了以下的分析: (一)传统经济格局由东南沿海向内陆地区转移 经济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地理环境在其中所产生的作用是较为显著的,就拿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来说,因为这一片区域本身开放时间就十分的早,再加上其自身交通十分的便利以及叫较为优越的港口条件,致使这一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的高于内陆地区。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而内陆地区也在不断的建设和发展,这个时候,很多沿海企业也都开始向内陆地区转移,因为内陆地区本身就具备较为丰富的资源,再加上土地租金以及劳动力都较为低廉,这也知识我国经济发展出现了传统企业向内陆地区发展的现象,而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内陆地区经济水平也就能得到一定的促进和发展。 (二)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而言较为迅速 在我国经济不断建设以及发展过程中,内陆地区经济也得到了显著的发展,我国内陆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会受到一些地理因素所影响,所以很多地方交通相对而言不够便利,这也致使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收到了一定的制约和限制。但是,在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我国对于内陆地区也在不断的开发和建设,生产力、交通等方面都得到了较为显著的进步,这也致使一些内陆地区资源得到了较为有效的应用和开发,再加上一些沿海地区产业在升级过程中,一些传统企业也迁移到了内陆地区,这也进一步促进了内陆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正是因为如此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而言较为迅速。 (三)中西部地区发展以城市单体为主,区域带动效应不强 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中西部地区在其中一直属于弱势,在城市化发展也较为的单一,并没有形成相应的城市产业群,所以,这一区域之间的经济带动效果相对而言也十分的弱,最终就致使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为滞后。而中西部地区经济之所以不能形成有效的区域带动,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中西部地区城市化水平本身就有待提升,很难对周边经济起到较为良好的辐射作用;其次则是因为中西部地区本身还处于接受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阶段,这个时候自身对于周边的辐射能力也就受到了限制,所以最终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区域带动。而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经济要想得到较为良好的发展,就一定要加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让其形成较为良好的区域带动模式,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我国经济模式也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和探索,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不断的进行创新和研究,希望能够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因为产业结构调整也在不断的变化,这也致使我国经济空间变化转移情况越来越显著,所以,如何在寻求新的经济模式就成了较为关键的问题,而为了实现这一点,本文也对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及其时空格局演变特征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水平提升。 作者:孙翠玲 周世清 单位: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 莱西市财政局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规模的影响 [摘要]通过分析1998—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普通专科在校生人数数据,采用协整模型、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误差修正模型,探索了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间的关系。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互为格兰杰原因。从长期来看,经济发展会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使其培养出能够适应经济发展的人才,二者变化呈现正相关;从短期来看,高等职业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完全和经济发展同步,存在短期波动,即经济发展带来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萎缩。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协整模型;格兰杰因果检验 2014年,国务院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议》(国发〔2014〕19号),标志着对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的探索正式开始,通过对此文件的解读,可以发现,此文件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劳动者素质,最终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子系统,其发展既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也会对经济发展起到反作用。我国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和经济发展二者关系的探索早已开展,国内对于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高等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在新的经济态势下,如何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论述较少。本文将从经济对教育的制约性角度,采用协整模型、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误差修正模型,研究如何在不断发展的经济情况下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一、经济发展水平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关系的理论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员、工程师层次的职业人才教育和培训”。通过高等职业教育,一定程度上,受教育者能够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成为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在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过程中,必须重视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对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限制作用,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出的人才也必然影响经济的发展。 (一)经济发展水平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制约 生产力水平是对经济发展的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制约作用可以通过生产力的制约性来体现。首先,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和速度。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改革开放,经过30多年,经济得到发展,生产力水平明显提升。同时期,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开始发展,主要以高等专科为代表,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的阶段,如图1所示。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和速度会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其次,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发展和改革。我国经济发展带动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而高等职业教育的落脚点正好是产业和工作,所以,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面向市场是必然的选择,这就要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必须与产业、工作契合,否则,培养出的人才很难被市场接收。所以,生产力是整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它推动和制约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必然推动和制约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高等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经济与职业教育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子系统,虽然会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但是,高等职业教育也具有相对独立性,会对经济产生能动的反作用。高等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生产力的培养上。首先,高等职业教育生产的是直接的生产力。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为了满足现实生产的需要,所培养的人才要进入专业的工作领域,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出直接的生产力,实现劳动力再生产。其次,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了科技的转化,把科学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科技知识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生产力的提升、生产工具的进步都和科技密不可分,高等职业教育要培养工程师层次的职业教育人才,其实质就是使生产力和科技知识的结合,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第三,高等职业教育提升生产力综合素质,间接地促进了经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所谓的“高”,会很大程度体现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高等职业教育不仅仅是培养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如生涯发展、职业精神的培养。虽然这类内容属于精神层次,但是“独立的精神生产部门”是不能和物质生产部门分离的,所以,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仅仅有专业技能,也要具备高素质。这类精神层次的内容会在以后的实际生产中指导生产力形成先进的生产观念,从而提升经济水平。综上可知,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对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制约性,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通过生产力的培养来促进经济发展。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和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维度,从高等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能动反作用去研究,也可以从经济发展水平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制约性去研究,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第一个维度。本文将利用计量分析的方法,探索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贡献。 二、经济发展水平对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影响的量化研究 第一部分已经对经济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关系从理论上进行了分析,但是,在实际中,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此部分将借助计量经济学模型进行探讨。 (一)模型选择 1987年,恩格尔(Engle)和格兰杰(Granger)提出了协整理论(CointegrationTheory)。对于时间序列的处理,回归模型使用较多,但是,“如果选择的时间序列变量还含有单位根的时候,它就是一个非平稳时间序列,而非平稳经济时间序列恰好具有这种齐次非平稳特征,即通过足够次数的差分可以转化为一个平稳的时间序列”。这就是协整理论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协整理论所建立的协整方程根本上揭示了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水平的影响是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第二,利用误差修正模型去改进协整方程,可以探索出在短期内,我国经济发展对于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影响是否产生波动。通过协整理论和误差修正模型,可以揭示我国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问题。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回归模型如下:LnY=αLnX+β(1)其中,X代表当期国内生产总值,Y代表普通专科在校生人数,β为常数项,α为X的弹性系数,用来衡量一个变量对另外一个变量的变化幅度的依存关系。 (二)变量和数据说明 本文模型中的变量分为自变量X和因变量Y,X表示当期国内生产总值,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Y代表普通专科在校生人数,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样本数据,见表1。 (三)回归分析和结果分析 第一,对两个变量数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很难找到完全平稳的时间序列,也就是说,这些变量之间看似并没有均衡关系,但是,时间序列的某种线性组合却有可能是平稳的。所以,先利用EVIEWS7.2对两个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检查两个序列的单位根,经检验,结果见表2。从表2的结果可以看出,时间序列X、Y在二阶差分后,趋于平稳。第二,进行PHILIPS-PERRO检验。对两个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后,还需要继续进行PHIL-IPS-PERRO检验才能确保时间序列完全平稳。PHILIPS-PERRO检验结果见表3。结合表2和表3,可以看出,时间序列X和Y在进行二阶差分后,临界值取5%或者取10%时,序列平稳。第三,变量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200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莱夫•格兰杰(CliveW.J.Granger)提出了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其实质是:若在包含了变量X、Y的过去信息的条件下,对变量Y的预测效果要优于只单独由Y的过去信息对Y进行的预测效果,即变量X有助于解释变量Y的将来变化,则认为变量X是引致变量Y的格兰杰原因。对时间序列X、Y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X和Y序列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经济发展会影响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此概率高达83.77%;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出的人才,也对经济增长起着作用,概率为99.44%。根据方程(2),从长期均衡的角度来看,二者是呈现正向变化,但是,短期内情况如何,是否存在波动还未知,所以,需要进行误差修正模型。第四,为了检验经济水平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还需要对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综上所述,表示Y序列与X序列间存在协整关系。从长期来看,二者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长期均衡方程如下:LnY=0.866693LnX-4.392496(2)其中,调整后拟合优度R2=0.779980,F=56.72055,T(x)=7.531305,T(β)=-3.074538,将自由度定为0.05时,查表可知,T0.025(16)=2.12,T(x)和T(β)均大于2.12,结果显著。方程(2)说明我国经济每增长1%,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人数就会增加0.867个百分点,即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会进一步扩大。第五,经济水平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但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出现失衡,为了增强模型的精度,可以把协整回归中的误差项看作均衡误差,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把高等职业教育的短期变化和长期变化联系起来,修正误差模型如下:ΔYt=γ+φΔXt+Ψu^t-1(3)其中,ΔYt=Yt-Yt-1,ΔXt=Xt-Xt-1。通过EVIEWS7.2操作计算,得到如下方程:ΔYt=116.6008-0.001581ΔXt+0.494488u^t-1(4)(13.07122)(-7.500425)(3.993963)调整后拟合优度为R2=0.832141,F=38.18025,SE=16.60041,结果显著。综上所述,一方面,方程(4)显示,在短期内,两个变量存在波动。经济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呈现反向变化,即在短期内,经济发展会带来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缩减;另一方面,结合方程(2)长期均衡,可以看出,经济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经过长时间的调整,二者能够良好的契合,实现正向发展,即经济发展带动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发展。并且,误差修正模型中呈现负的系数表明短期内国民经济增长不是均衡状态,通过一定时间的调整向长期均衡延伸,所以才会出现长期均衡时的正系数。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选取了1998—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和普通专科在校生人数来研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和经济发展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证方面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贡献。通过研究可以发现,经济发展水平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之间存在双向影响的关系:长期来看,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是有促进作用的,国内生产总值每增加1%,高等职业教育在校人数就会增加0.87个百分点,反之也成立。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够促进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是因为经济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性质改变,要求有新的生产力来满足各种新兴岗位。不同于以往的劳动力密集型岗位,近年来,知识技能主导型的岗位成为主流。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张,正好是经济发展的要求,是面向市场培养适合经济发展的人才。从短期来看,经济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影响会出现波动,会出现反方向变动的情况,即经济发展却带来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萎缩。实际上,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子系统,本身就具有相对独立性,高等职业教育并不是和经济发展完全同步,会出现滞后。根据方程(4),可以假定一种情况,当经济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但是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调整还未调整到能够适应新经济时期。原本均衡的供给发生偏离,新的均衡点还没有产生,作为供给方的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被社会接纳,对高等职业教育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选择高等职业教育的群体减少。这就解释了方程(4)为何会出现系数为负的情况。通过后面的调整,高等职业教育逐渐回归到能够满足社会经济需求的状态,新的均衡产生,培养出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够满足经济发展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加,原本流失的群体回流到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扩大。所以,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长期来说是呈正相关的,短期内的波动就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并适应经济需求的过程,当二者实现供求平衡的时候,也就实现了长期均衡。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是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即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对经济发展也有影响。实际上,本文第一部分就从理论上谈论了此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从供求理论来看,是因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生产力是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能够提升个人的人力资本储量,并在以后转变为经济效益。对于为何高等职业教育规模会成为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也和人力资本密不可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进入了内涵建设时期,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成为重点,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必然会体现在受教育者的人力资本储量增高,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此外,我国对于经济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研究较多,主要集中在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用实证的方法解释了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比如,傅志明通过分析,发现我国职业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1.7%。所以,在我国,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证来分析,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是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原因是可以肯定的。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如何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在此经济情况下发展是值得思考的。一方面,从宏观层面来说,高等职业教育要充分把握市场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充分了解宏观经济发展的情况。高等职业教育要保证自身的正常发展,就必须要和经济市场良好地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和自身培养出的人才直接相关,只有准确地把握市场信息,了解经济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才能进行改革,培养出合适的人才,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进一步发展。如果高等职业教育将信息不对称置之不理,那么,就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来说,高等职业教育要重视与企业的合作。企业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对生产力需求的变化是最敏感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不能在闭合的环境中去培养,加强和企业的合作,能够较快地接受经济市场的变化信息,能够及时调整自身状态,从而培养出合适的人才。 作者:苏航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高中生视野下的中国经济发展探索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新中国的经济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变化趋势。无数的人民歌颂改革开放,庆祝中国经济迎来春天。现如今,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句世界第二,人民幸福指数不断向上攀升。这一切的变化在每一个中国人的眼中,也在每一位过国民的心中。我们高中生虽然正处在学习的重要阶段,但是对国家经济的关注不亚于社会工作者。虽然我们大多只能从电视或媒体的角度得知中国今天的成就,但我们依然为国家的强盛无比自豪。本文将从一名高中生的视角深刻认识当前中国经济相关问题,描述中国经济在高中生眼中的模样,进一步了解我国近年来的经济成果。 【关键词】高中生 视野 中国经济 一、高中生的经济观 目前的高中生大多为90后,甚至00后也逐渐步入高中生活。在谈论高中生眼中的中国经济之前,首先要对我们的高中生做一个简单的了解。现今,在很多人眼中,90后的特征就是独生子女、冲动、高调,也许高中生还是那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但是在今天的我们,正在一步一步的向这个社会证明,我们不仅在努力学习知识、文化,对不同是事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还有的是开始关注国家大事,对国家的强大感到无比光荣。这个时代在影响着我们的同时,我们也将在未来影响下一个时代。因此,了解一名高中生的视角下的中国经济并不是对牛弹琴,正是高中生的视角让我们可以了解到社会各个层次对中国经济的观点、看法。中国经济这个名词说来像是带有一些年代气息,是那些著名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研究的课题,而不是拿到一名高中生身上做研究。近年来,随着90后一代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褒有贬。但不得不说的是高中生也开始在高考以外的领域受到大家的关注,对高中生经济观的研究也由此展开。高中生的经济观狭义上来说是高中生对经济生活的认识,广义来说是我们高中生对社会经济的理解。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后者,高中生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认识。高中生对外界的普遍认识除了从电视、网络媒体上的进行了解,还有就是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进行学习。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品经济观,随着全球经济化进程加快,世界经济发展趋向于商品化的经济。人们的需求逐步转化为商品的形式,全球经济贸易体之间的贸易也是伴随着商品之间的流通,不再简单的伴随着金钱的走向,更重要的是商品化的经济趋势。二是互联网经济,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下,对互联之间的需求增大,导致全球经济偏向网络化的一种形式,原本的货币流通开始变由电子化、网络化的形式,一个简单的数字代表的是巨大的金融资产,原本的传统行业在电子商务的冲击下开始谋求与互联网构架新的发展模式。这两种经济观是当前高中生眼中的经济观形式,我国的经济答题可以从这两种经济模式中进行探讨。 二、高中生视野下的中国经济 在每一个高中生眼中看来中国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特有的经济体制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政府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经济不仅是政府经济的代表,还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而且公有制形式可以多样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逐步转变国有经济的内部结构,不断转变政府在经济中的位置、职能,力图使得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在这样一个大的形式下,中国经济呈现良好的上升趋势。我国的经济在整体上因为政府在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使得我国经济逐步成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此着不得不归功于我国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08年全球金融次贷危机影响,华尔街经济崩盘,全球经济受到严重的影响,在这一次经济危机中不少国家至今还不能从危机中恢复。而我国正是在强大、优良的经济体制下,国家经济在一众外国经济后退的形式下,依然呈稳步上升的趋势。我们高中生对中国经济最深刻的认识莫过于中国经济近年来不断强大,逐步进入世界的经济舞台。另一方面中国经济这个复杂的概念要从近年来的巨大变化说起,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中占有一席之位,国内经济的发展要数几大经济发展区说起。在高中地理中,我们知道,由于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区域发展的方向,以早期大炼钢铁著称的东三省重工业发展区、以上海经济特区、杭州电子商务为发展方向的长三角经济区、以深圳、香港经济特区、广州为发展前沿的珠三角经济区、以天然气燃料资源为主的西北工业发展区,这四大经济区共同拉动中国经济发展。每天的新闻联播也进一步展示了我国地区经济正在全球化的潮流下不断谋求发展机遇。近年来政府出台“一带一路”的发展方向,延续我国汉朝时期的丝绸之路发展,开发我国内陆省市的经济,进一步解决我国当前沿海城市和内陆城市发放不协调的难题。总体而言,中国经济正迈向强盛的时代。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态势和结构动向研究 一、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态势和结构动向 1.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稳定增长的发展大框架变化不大 自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有所放缓,由于受外界和自身双重影响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增加存在着一定的未知性。但是从我国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出发,我国经济发展大框架短期内不会有重大变化。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在我国三大需求相互协调下,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增强,经济运行趋于稳定。第二,我国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2013年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局面,我国中央采取稳健发展宏观调控方式,坚持控制财政赤字,既不放松也不收紧银根,出台小规模刺激经济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2014年我国政府在原有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采取进行精准的定向调控,对于经济薄弱环节通过扩投资、稳外贸、定向降准、减税等举措有效防范风险,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外部环境的影响相对于挑战来说机遇更多 虽然近些年来在我国市场向世界开放过程中面临着诸如欧债危机、新兴经济体发展困难、世贸组织形式不振以及大宗商品波动等影响,但是由于发达经济体经济的进一步好转,世界经济整体趋于平稳,国际市场需求将出现回升态势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行业改革使内生动力增加 当前我国“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重心是释放改革红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要想激发经济增长动力必须加大多领域的制度建设力度。第一,行政财税改革。政府通过调整各级财政关系、简政放权、合理减税等方式提高市场主体活力;第二,城镇发展进程改革。通过土地及户籍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城镇发展进程加快为扩大内需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民营银行,进一步实现金融资源高效配置,促进金融市场良性竞争。 4.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民生经济发展 在十八闭幕会上提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重视民生经济发展,因为民生经济发展重视劳动者的收入、福利水平,提高其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能够使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条件得到一定的保障和改善,是形成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不竭动力。 二、对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些建议 1.适当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要想实现市场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积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其中适当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可以通过以下三点措施来进行完善。第一,加大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构建并完善第三方评估长效机制,给予市场和企业一定的审批权;第二,对政府服务管理职能进行强化,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实现相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不断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服务管理效能的提高;第三,优化编制结构,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构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实现社会化、市场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2.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 通过我国2015年上半年的经济数据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经济运行风险面临较大压力。对此,我国要想保持合理经济增长速度必须积极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首先,应当通过寻求新的消费热点和增长点来推动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将经济增长与消费需求紧密相连;其次,推进城乡结构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促进其向新型城镇化转变;最后,对区域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革,在能够保证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对当地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增长。 3.提高民生经济发展水平 提高民生经济发展水平是实现城乡人民共享改革红利新常态的重要途径。对此,我国政府应当对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调整和改革,在能够保证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腾出更多精力用来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一,要完善农村地权制度建设,保证民众的切身利益,从而提高其生活水平;第二,实现教育体制、卫生医疗体制、养老服务体制等改革,拓宽保险体制服务范围;第三,转变城乡发展结构,积极加快从城乡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换,保证各个地区城乡结构的科学性、合理性;第四,重视民众日常生活环境,政府应当采取一定的强制性措施对企业排污、雾霾等问题进行治理,努力保护自然环境,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第五,在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新常态下,我国各个地区整体就业规模难免会受到影响,这样就会导致就业矛盾,服务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就业矛盾的发生几率,所以政府应当出台一些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保证就业增速和就业质量,间接促进国家经济稳健发展。 作者:李媛 陈常乐 单位:江西科技学院 中国经济发展论文:中国经济发展中区域经济问题分析 前言 自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区域性经济在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并且逐渐成为核心经济的支撑单位。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格局,东部地区、南部地区、西部地区和北部地区是我国四大主要的经济发展区域,由于四个区域的地理位置、文化传统、人口基数、自然环境等一些因素都有所差异,因此导致四大区域经济出现了偏斜状态,并且逐渐拉大了四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距离。 一、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主要存在的问题 区域经济问题与一般的社会经济问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由于区域经济会出现空间、时间上的倾斜,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要将区域性经济单独列举出来,并且称之为区域经济问题。落后病、萧条病、膨胀病、迟滞病是我国区域经济最为主要的四个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区域性经济。 (一)落后病 落后病就是指一个区域的经济从未有发达过的区域性问题,这种问题的主要特点就是区域内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过低,当地经济产业的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均落后全国其他区域,当地的科学、教育、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人民收入和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较低,这种问题主要会出现在我国西部地区。 (二)萧条病 萧条病是指一个区域中的经济曾经辉煌过一段时间,但近期经济却陷入困境所患的区域病。其主要的表现为当地主体经济的地位逐渐下滑或者被取代,整体的经济框架设计不合理,经济增长速度较为乏力,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管理方式较为落后,主要的发病区域在我国东部区域的经济带。 (三)膨胀病 当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到瓶颈阶段时就会出现这种病症。病症的主要表现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和产业过度集中,地区经济产业的规模逐渐膨胀,生产与生活的人均成本直线上升,从而导致区域内的综合竞争力直线下降。从我国的经济整体上来看,这种病症主要出现在我国东部地区或一些国内经济发展大省。 (四)迟滞病 迟滞病的主要表现为区域内的经济、科学、生产、教育等上升空间受到阻碍,当地现有的产业机构不适合目前的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效果不明显。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但是我国一些区域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当地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这种病症主要发生在我国的中部六省。从我国经济的整体上来看,主要的问题就是我国四大区域经济的差距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被拉大,区域经济之间缺乏互动性和交流性。 二、协调我国经济全局,优化我国区域经济问题 纵观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的经济类型都会出现相应的经济发展问题,各国面对经济发展问题都提出了不一样的解决方案,有的提出经济改革、有的完善该国的经济体制,有的建设成熟的经济发展框架。从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多种经济协调方案,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让我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经济有了空前的发展机会,已形成了较为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区域经济状况较为复杂,区域经济的协调措施只不过是为区域经济确定了发展方向,要想改变目前的经济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创建政府区域经济管理机制,增强国家政府对区域经济的控制力 1、设立区域经济相应的管理机构,在区域经济层面的基础之上为了保障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和持续的发展,从而建立相应的管理单位,主要的工作就是为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制定相应的方案,提出具有建设性区域经济发展思路和经济布局,调整行业、企业、区域之间的经济格局,协调各经济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从而保证让区域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2、在区域内划分出标准经济的位置和问题经济的位置,我国的区域经济没有准确的标准经济和问题经济的划分,并且缺少一种目标较为长远的经济发展框架,区域经济的划分非常的笼统和简单,再加上多种要素长时间的变动,很难保证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区域经济的范围内。对于问题区域经济划分的问题,国家政府主要确定了贫困地区的界定,不存在经济萧条区域、膨胀区域和迟滞区域,因此区域倾斜政策很难制定相应的条款和真正落实到实际当中去。 (二)统筹规划问题经济区域,协调我国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根据我国四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将我国四大区域经济进行发展联动,从而制定以下发展战略: 1、创建区域经济内官方协商沟通机制一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想要得到创新和重组,仅凭单一的力量是不可能做到的,需要其他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综合联动区域经济发展才能够让本地区域经济和全国整体经济健康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创建区域经济内官方协商机制,就是通过沟通的形式,让区域内的各个经济个体协同发展,从而让经济利益达到最大化。在确定了单个区域经济发展的机会和自身的优势后,确定经济个体的层次,结合周边的产业分工,实现区域经济互帮互助,创建经济错位发展的机会。 2、积极探索区域经济内的合作模式根据我国区域经济未来发展和经济现状的实际情况,可以创建一些极为松散的经济合作区域,在我国已经有一些较为成功的合作典范,例如: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泛珠三角区域以“珠三角”为区域经济的核心,经济发展逐渐向周边进行辐射式的扩散,整个覆盖范围几乎覆盖了半个中国。这种松散式的合作区域的建立,我国各区域经济的发展也必然进一步得到加强,从而实现经济上的优劣互补,全面促进各区域经济之间的和谐发展。 结束语 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国主要的经济发展战略,人才、科技、文化和教育是如今主流的经济发展方向,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想要得到明显的进步,必须从自身的根本出发结合国家的相关经济扶持政策,确定相应的经济发展目标,从而全面解决区域经济内的问题。 作者:张馨月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用十年时间建成北京新城区的战略目标,在城市发展中首次确立了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并重的原则;八月份在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对__区城市管理工作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里程碑式的发展阶段。在加强推进建设北京新城区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和研究,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北京新城区战略目标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从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的理性回归,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是一个涉及面极其广泛的领域。本文仅就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方面的关系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关实践及对应措施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与思考,以期多年来形成的重建轻管、建管失衡的现状,能在体制改革上、机制运作上、实践操作上逐步回归建管并重良性循环、相辅相成的发展轨道。 一、重建轻管到建管并重原则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运作模式发端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事实上走的是一条建管合一的捆绑式发展之路,由于城市经济的需要,城市建设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为了缓解城市建设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状况,城市管理基本上处于依附式或从属于城市管理的次要地位,因此,无论从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上,还是两者的具体实践上,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更谈不上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重视和研究,基本上走的是一条有建无管、先建后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城市管理一直处于若有若无的境地。从具体实践看,城市建设优于城市管理的非均衡发展是显而易见的,所产生的诸多矛盾也是无法回避的。 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大致经历三个发展阶段,而城市管理始终在依附与从属于城市建设的大潮中蹒跚而行,未能形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规范体系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第一个发展阶段出现在完全按计划经济运作的1978年以前,时间跨度达30年之久。由于长期受极左思想的影响与干扰,这个阶段的城市发展主要集中于大型城市和工业设施基础较好的城市;中小型城市主要是为了缓解市民住房紧张的矛盾,进行的是初始阶段的小规模扩张;由于当时的建设体制尚不完备,这个阶段的城市建设形态上基本上处于一种行政命令式的状态。尽管如此,相对于城市管理而言,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从严格意义上说还未被列入议事日程,处于有建无管的状态。第二个阶段即改革开放之后到1996年之前,时间跨度近20年。这个时间的明显特征是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相对快速的规模扩充时期,从建设体制、运行机制到具体实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从立法的角度讲,逐步出台了城市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从这一阶段的城市建设具体实践看,其发展无论在总体规划上,还是在具体建设上,仍然是处于一种政府主导,市场垄断及企业运作的混合型发展阶段,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在城市规划上,缺乏前瞻性。由于为了最大限度地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缓和日趋严重的住房紧张矛盾,一时间圈地盖房、开办市场,兴建商场等成了这个阶段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其次随着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使城乡结合部地域大量违法建设临时建设呈规模发展之势;加之农村旧城改造,一方面是新村高楼的拔地而起,另一方面是旧村平房的大量富余,因此出租房屋成为一些人的体制外灰色收入,给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同时城市建设中综合配套设施功能不完备,一定规模人口区域范围内的小区建设,在满足居民购物,学生上学,休闲娱乐,绿化美化,垃圾处理等基本需求设施上相对滞后,这也从一个侧面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本和管理难度。 上述问题的存在,相对客观反映了城市建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间,螺旋式上升、曲折中前进、探索中发展的过程,就其总体而言,是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分不开的。 1997年我区撤县设区之后,__区的城市建设步入了正规化、目标化、法制化发展轨道。特别是区第三次党代会确立建设北京新城区总体目标以来,未来新城区的功能定位,城市布局、人文指数,环境目标给人以极大的振撼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从我区城市建设的三个阶段中,相对于城市建设的城市管理工作,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均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从其起始开始就处于一种先天不足的境况。1980年之前,城市管理工作长期处于依附和从属的地位,实际是一种有建无管的情况。当时的城市管理,呈三个特点:一是城市管理没有明确的界定,城市管理的概念处于一种混沌状态。所谓城市管理,首先是社会问题,其次是指一些组织群众进行卫生大扫除活动,使城市管理这个大系统的内涵极其空乏,外沿狭小有限。二是没有专职的城市管理人员,城市管理主要是通过开展"群众活动"来实现。三是城市管理没有相应的体制保障,其依附从属的特征明显,这是先天不足的具体表现。1980年之后,城市管理这个概念逐步被纳入视线,但基本上还是处于无序运作,主体不明的阶段,仍未从建管合一的依附从属地位中分离出来。这个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与城市建设相比,仍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虽然有城市管理工作,但没有明确的城市管理的具体内容;二是虽然有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但是条条管理,职能交叉的较多。往往是出台一个法规,就是成立一支队伍,北京市最多时行政执法队伍达到127支,人数达6万之多。从总数上看,行政执法队伍够庞大的了,但由于各自为战,条条分割,每个条条都覆盖全市,结果每支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都不足,行政执法难以到位,只能依靠突击执法,运动执法维持局面。同时部门之间行政执法职责重复交叉,行政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扯皮问题严重,甚至还有的执法部门把执法权当成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则争、无利则推,见易而上、遇难而退,致使行政执法形不成合力,执法效果不明显。三是在执法时间上虽然有要求,但很难形成全方位监察体系机制。由于各职能部门按条条进行分管,力量明显不足,且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身兼两职,管罚一体,对一般违法行为,往往是以罚代管,很难形成 宣传教育、规范管理、依法查处的规范管理机制,管理效果以罚款多少来衡量,走的是一条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不良循环之路,形不成长效管理。从1996年《中华人民行政处罚法》的颁布为标志,城市管理工作开始了从由依附从属、建管合一到相辅相成、建管并重的探索性转变。从全国及北京市的情况看,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据此,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北京市于1997年在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而于1998年和20__年先后在城八区和十个远郊区县普及推广。这是北京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5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明显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的探索,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三是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合理配置政府部门的职能,精简行政机构初步探索了一些新路子。四是初步形成了新的行政执法机制,树立了城管队伍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从我区的情况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组建__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6月,区委、区政府根据北京市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率先在远郊区县组建了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从领导体制、管理机制、运行模式、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积累了初步的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二是20__年9月,经区委、区政府审批并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__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正式成立,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到城管监察大队,这个转变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城管大队成立四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全面打基础,重点建队伍、严格抓管理、树立新形象的工作思路,逐步走出了一条在队伍建设上坚持政治建队、质量建队、制度管队、科技强队的新路子,在城管工作上走出了一条一年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上水平、四年创佳绩的循序渐进的新路子,使我区的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基本形成。通过几年的实践,城市管理工作有了长足发展,缩小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与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差距。三是20__年年初区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和8月份区委、区政府召开的__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进入了建管并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阶段。北京新城区目标的确定,不仅表明我区的城市建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强有力的城市环境保障为基础,否则,再好的城市建设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作保障,不仅会严重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我区人与自然、人与经济、人与环境等方面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必须弄清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从建国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有建无管、重建轻管的非均衡发展之路到建管并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理性目标的探索实践,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未来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的必然趋势。 二、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第三次党代会明确的在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上建管并重的指导原则,为我区未来的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但是建管并重方针的提出,并不等于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非均衡发展的现状已得到实质性改善,也不等于城市管理已经具备了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城市管理相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要真正实行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历史欠帐较多、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不仅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发挥,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在政府投入、市场融资、私人资本参与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使__区的城市建设持续保持了相当长时间的高速发展态势,城市规模已由改革前的不足20平方公里扩大为现在的80多平方公里;相对于城市管理来看其投入一直维持较低循环水平状态,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在对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卫保洁管理资金的投入上也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基本上处于寅吃卯粮的窘境。 2、城市管理在体制上尚未完全理顺,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市场化运作还未完全形成。城市建设从改革开放以来,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场融资、开发建设等关键环节,已经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职能部门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分工细化、运作有序;而城市管理则相对滞后,至今仍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尚没有一部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这个系统的研究上,目前国内没有一家权威机构专题对这一问题从理论的高度进行分析与研究,城市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基本原则等还没有一个权威定性统一的界定;在城市管理工作的市场化运作上进展缓慢,如环卫保洁、城乡结合部管理、市政道路维护、园林绿化的管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生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还存在一定的管理盲区。 3、城市管理前期管理工作各环节间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衔接有序、联系紧密的循环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阻塞,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运作不畅,管理效果也会大大折扣。从目前看,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前期管理到位欠缺,还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管网络,表现形式为管理主体与责任主体间没有形成有效沟通机制;二是在管理"堵"与"疏"的问题上,"堵"的措施较多、"疏"的功夫乏力。比如一些马路市场经常反弹的问题。以运河左堤花鸟市场为例,建奥体公园前,该处是建材市场,其东侧是花鸟市场,绵延5、6里之远,商摊20__余家;同时受惠于建材市场,东关大桥以东就成了小木匠揽活打工的主要聚集地。兴建奥体公园拆除建材市场时一并将该市场及小木匠聚集地取消。市场是没有了,但市场需求还有,于是又在运河左堤东侧形成了一个非法市场,20__年非典时,这一市场被依法取缔,可没多久又在潮白河堤上冒了出来,今年三月份再次被取缔。这个例子说明,光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既 要堵、又要疏,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三是各管理环节上衔接不畅,整体优势不明显。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监管主体三者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如例会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联合监察机制等还没有完全形成,实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分工非常明确,衔接协调不够,易造成整体系统间衔接环节的不畅。 4、城市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使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一定程序的影响。如非法小广告问题。城管执法查处非法小广告主要是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非法行为实施处罚,解决的是市容观瞻的问题;但涉及到一些公开通过小广告制假贩假及黄色反动违法行为,仅用罚款来处理,较之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无疑是不对等的。这个问题怎么查处,又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应该说是非法小广告不能彻底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再比如露天烧烤问题。《北京市取缔露天烧烤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对露天烧烤食品行为最高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实践中缺乏强制措施,加之从事烧烤的大都属于外地来京人员,流动性强,罚单开出后,一会就找不到人影,执行上存在很大难度,因此只有暂扣其烧烤工具了事。再者就是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处理非常棘手,难度很大。建队四年来,已发生大大小小近40起妨碍城管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和现场取证难度大等因素,致使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客观上给城管执法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推进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并重的几点思考 随着首都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举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奥运会两大历史性任务的整体推进和我区建设北京新城区战略的付诸实践及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城市管理工作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关键领域,正在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如何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质量与水平,我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1、逐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建管并重的目标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在资金投入上,重点向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环境监控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一定规模居民居住区的配套设施、科学合理的市场布局等方面倾斜。在融资方式上,可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及受益主体及受益人入股等方式,以缓解财政压力,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效果明显,确保城市管理硬件建设有个大的提高,为高效能管理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按照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第一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北京新城区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一是强化街道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街道是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础,社区是城市肌体最具活力的细胞,大力推进街道和社区的深入改革,使街道在城市管理中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优势特点和统一领导、综合指挥、全面协调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进一步完善城管监察进社区工作,对四个办事处的38个社区已经落实一区一员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社区城管协管员制度,加强社区城管工作;同时在街道和社区的统一协调下,整合社区内工商、公安、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资源,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协调紧密、协作有力、协同攻坚的合力优势;三是进一步完善以"门前三包"为重点,以岗位责任为核心、以监督机制为保障、以奖惩措施为动力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单位、责任单位、监察单位、监督单位四位一体的综合优势,使城市管理在体制上更加顺畅,在运作上更加规范,在衔接上更加有序,在整体效果上更加明显。 3、加快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建设步伐,为推进北京新城区战略提供一流城市环境保障。城管监察大队组建四年来的实践表现,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守纪律、能战斗的高素质城管队伍。从目前看,我们这支队伍是能够胜任城市管理工作的,从发展看,我们这支队伍正处在一个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素质整合提高阶段。具体做到四抓:一是抓政治建队。第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第二,强化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队伍建设中方向性、导向性、动力源作用。第三,狠抓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城管队伍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公仆形象。在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我们这支队伍永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增强队伍在新形势下抵御各种复杂情况考验的能力。二是抓质量兴队。第一,要逐步建立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体系。第二,建立和完善严进宽出、竞争上岗的淘汰机制。第三,要从制度上鼓励自学成才,建立学习型城管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通过完善奖惩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大力营造自学成才的良好环境,把学理论、学专业、学相关专业知识纳入素质考察内容;两年内,大专以上文化比率达到百分之百,会熟练讲解法规、会正确运用法规、会制作案件文书、会处置棘手问题的四会一线执法队员比例有一个大的提高。三是抓制度管队。我们将着眼于队伍的长远发展和城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不断修订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突出制度建设的思想性、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为建设高素质城管队伍,高标准履行城管工作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抓科技强队。第一在城区主要大街、重点地域建立电子监控设施系统,强化对重点地域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力度;第二建设现代化的指挥中心,并为一线执法队员全部配备便捷畅通的现代化的执法通讯工具,形成全大队组织指挥无障碍调动网络,有效提升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第三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努力,到20__年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指挥程控化、监控电子化目标要求。 4、要继续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一要严在制度上。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这个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二要严在落实上。法律法规贵在落实,再好的法规不能落实到位也等于一纸空文。城市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惩处。管理的作用就是遵法、守法、护法,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管理出秩序,管理出成果,管理出效益,管理长正气。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为城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三要严在监督上。城市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过 程的复杂性。由于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不同环节地存在一些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工作衔接,必须靠强化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到位、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具体实施行为,保证管理的落实力度。 5、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研究,加强对实施这一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目前理论和实践看,对城管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笔者认为,需要从法理的角度,认真研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理论根据,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和误区,有效提升整体执法效绩。由于以往制定的诸多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往往规定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只能由某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导致一些同志对《行政处罚法》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这一规定不理解。从法律上讲,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严格按《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的,这样做都是在现行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的必要调整。因此,在当前城市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加快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地位、执法依据、职责权限等重大问题予以界定。 6、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强制措施,确保城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整体绩效显著。目前就执法环境来说,经过几年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执法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的调整,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多和大量外地人员的涌入,行政执法难,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又有了新的变化。因此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制手段,必须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强化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城市管理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社会成员不仅有依法享有美好城市环境成果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有义务参与对城市管理的宣传和监管职责。要大力营造城市社会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城市管理的根深扎社会,深入人心,为良好执法环境的形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交通支队协助配合城管监察组织开展城管工作的协调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可向城管大队派驻公安派出机构,以保证城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整体效果明显。三是加大城管执法工作科技含量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绩效和城管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时代风尚。城市管理的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绝非一朝一夕、短期内就能奏效的,必须坚持持之以恒的方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培训制度,有步骤地对全体市民进行深入广泛、长期的文明行为、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在宣传中促进。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市民向先进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点滴入土,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四是在参与中养成。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自觉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五是在约束中强化。要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城市管理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建管并重,管理适度超前的理念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在建设北京新城区的征程中,我区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一定会像并蒂莲那样,双艳夺目、交相辉映,为我们的共同的家园,增添新的色彩。 城市建设论文:以先进性学习教育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提高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对全局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开局关系全程,起步务必扎实。所以,从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务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目前看,学习动员阶段进展良好,我们在大胆创新学习形式,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特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载体,分类施教,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 这次教育活动的时间长,参加人员覆盖面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活动吸引力,使学习教育卓有成效,其中有大量的文章可做。在这方面,我们结合建设管理局党员队伍现状和工作特点,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学习形式和教育载体上突出一个“活”字,相对提高了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抓住“一个点”,以组织好离退休老党员的学习带动全局的学习。离退休老党员大多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年高德劭,虽然工作上不能亲力亲为率先垂范了,但他们较高的政治觉悟、饱满的学习热情依然能够影响在职和年轻的同志们。所以,我们局党委经过讨论认为,老党员们由于居住分散、身体状况较差,组织集中学习有一定难度,是一个“难点”,但如果组织好了,就可以成为一个“闪光点”,一个“带动点”。为此,除对个别确实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搞好“上门包帮”外,我们想方设法为老党员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为他们制定专门的学习配档表,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和学习场所,配发全套教材、书包、读书笔记本和笔,由专人全程进行组织协调。在这样的精心安排之下,离退休老党员们的学习热情十分高涨,集中学习时即使雪大路滑,他们也都能全部按时参加,用实际行动为在职党员树立了榜样、做出了表率,有效地带动起了全局党员的学习积极性。 (二)盘活“两条线”,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突出、思想不稳定”的问题。为确保这次教育活动不留任何“盲点”、“死角”,我们结合实际,努力盘活学习、工作两条线,有效解决工学矛盾,使全局党员学有成效、干有成果。一是盘活学习安排这条线。为不耽误正常工作,我们要求党员干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将工作任务完成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每天下班后的5点到7点为集中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雷打不动;对于在京参加全国“两会”保卫工作的党员,要求其随身携带学习教材坚持自学,并定期电话汇报学习情况。二是盘活体制调整这条线。当前建设管理局正处于质监上收、城管下放、房管分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重新理顺的特殊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全体党员加强党性教育,使党员干棵窃诨票涓铩⑻逯谱鄣墓丶笨蹋岫ǖ承栽颍跎偎枷氩ǘ诰匆担ぬな凳档刈龊帽局肮ぷ鳌?o:gt; (三)铺开“三个面”,有效解决“学习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效果难保证”的问题。海绵吸水多,是因为其吸水面大。学习教育也是如此,只有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地展开,才能收到更快更好的效果。为此,我们通过铺开“三个面”加以解决。一是铺开学习面。通过网络建立交流平台,以局域网为依托,制作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网页,开设了多个栏目,大家既可在这里及时了解活动的最新安排,又可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发送上网交流。学习教育期间,平均每个党员上网的心得体会都在5000字以上。二是铺开接触面。为拓宽学习视野,我们注意借鉴外地和其它单位的经验,巧借他们创造出来的学习方法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方式,来活化我们自己的学习。如有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的“骨干领学”、请身边的典型宣讲、“把服务送上门”等活动,我们感觉非常符合我们的特点,就马上加以学习利用和安排。三是铺开实践面。我们分批组织有关科室的部分机关干部,一方面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方面赴威海环翠区、蓬莱等地,学习人家的学习教育经验,考察他们在城市建设、管理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活化学习形式,加强工学结合,把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二、着眼发展,强化服务,努力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水平 教育活动中,我们结合本职工作,边学边改,边干边改,任何一个方面的整改都突出一个“实”字,着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一)提高境界,高点定位,围绕“赶超发展”调整城建工作思路。目前,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正待理顺之际,为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积极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城市管理模式,我们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有利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深入基层摸情况、搞调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讨论研究,对我区今后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目标,确定了“建设与管理并举,突出管理;发展与服务并重,强化服务”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城市建设赶威海市环翠区、城市管理学青岛市市南区、招商引资学蓬莱”的工作目标,制定了“巡查街区、网格管理、综合执法、责任到人”的城市管理制度。具体 措施中,要确保城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争取在3—4年时间内将城区内所有乱搭乱建项目全部拆除,在城郊有效遏制住乱搭乱建势头,切实将我区建设成为一个整洁、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明城区。(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打造城市亮点,以高效率的城市建设检验教育活动的效果。先进性教育成果要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从建设局的工作来说,就是要大力加强城市建设,让市民看到城市的新面貌、新气象,看到城市亮点一个个多起来。为此,我们确定今年为“项目建设年”,集中一切力量推进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城市亮点。主要是积极推进华信家园、万华小区、塔山南小区、芝新大厦等重点城建项目的建设,加快搞好滨海广场、小黄山等区片的开发和通伸、白石区片的环境综合整治,狠抓开元新村B区、福泰小区、大小东夼等区片的整体改造,全年力争完成旧城改造40万平方米,旧村改造60万平方米以上。 (三)以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为落脚点,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边学边改、边学边干中,我们既“眼光放远”,调整思路,又“眼睛向下”,注重脚踏实地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服好务。除按区委要求搞好“结穷亲、解民忧、受教育、促发展”活动外,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把这一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解决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针对春节前后农民工投诉比较集中的特点,提前动手,在《烟台晚报》上公布了投诉电话和办公地址,对全区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普查,向农民工发放《告芝罘区建筑施工农民工维权明白书》,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同时,抽调专人负责个案投诉处理工作,实行了工程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自1月份以来,累计处理投诉案件22起,为100多名建筑工人追讨工资近60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为增强我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我们对全区建筑业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培训意见,组织90多人参加业务培训班,为企业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规范企业的施工行为,开展了“把服务送上门”活动,组织人员到基层企业,从法律法规、质量规范、质量隐患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指导,提高区属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了环境卫生监督考核、激励奖惩机制,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坚持日督查、月考核。为改变人工清扫效果差、劳动强度大的问题,加大了机械化作业的投入,在部分路段推行了以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的人、机协调作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死角问题,开展了“把干净卫生送上门”活动,协调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等问题15起,清运垃圾近20吨,大大改善了城市整体形象。 经过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的学习,我们全局党员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工作热情、工作干劲有了明显提高,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阶段的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围绕“党员受教育、灵魂受触动、后进被警示、党性得提高”的要求,继续严肃认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确保全局党员的先进性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全局的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绩来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 城市建设论文:突出“三个重点”推动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加快推进城市化这一主题,以抓好乾州新区开发为主线,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品味不断提升,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增强。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已扩展到1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增加到109公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2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3平方米,城市化率达56。在城市建设上,我市主要作法是:一、突出规划龙头效应,用新规划推动发展。一是抓规划定位的前瞻性。为有效促进城镇第二、三产业的集聚,打造形成规模发展效应,我市围绕创建“区域经济龙头”、“教育文化中心”和“生态旅游城市”三大主体功能城市目标,多方筹资400多万元,高起点编制完成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城市绿地系统、乾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老城区控规、环城森林公园规划、城市道路网竖向控制性规划等,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我市创建成综合型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了新的定位。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打造建成中等城市。二是抓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在总体规划加以规划的大前提下,我市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的要求,将乾州新区规划为市级行政、经济、商贸中心,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绿色食品、新材料工业等高科技产业,并配套规划了中心商务区、南区、仓储区、小庄工业区、乾州古城工业区。新区发展规划的完善,为我市展开产业项目布局搭建了平台,确保了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协调发展。三是抓规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四线”,即城市建设红线、生态保护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坚持把好规划选址关。同时,坚持推行城市规划会审和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对临街建设项目、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乾州新区新建项目以及规模较大的工程坚决进行规划会审,尽力避免规划审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规划在指导建起中真正发挥了作用。 二、突出城市扩容提质,用新机制推动发展。为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步伐,我市引入了市场运作机制,全方位推进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项目的实施。一是抓外引内联,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我市每年都精心筛选和申报了一批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国家政策性投资。20__年以来,全市先后有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供水二期工程、城市防洪工程等15个基础设施项目挤进了国家、省计划笼子,争取到位政策性资金近4亿元;城市供水管网、国道209我市绕城过境线建设、人民南道复线建设等4个项目获得了国家开行贷款;乾州农贸市场迁建、市医院异地扩建等3个项目争取到了日本的援助资金,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到德国政策贷款1000万美元。在吸引外资方面,充分发掘自身潜能,加强银企合作,采取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新区路网建设沿线土地的升值效应,以土地质押贷款的方式实行滚动开发,先后共从商业银行融资4亿多元用于城市道路工程等项目建设,使城市开发规模得以迅速扩大。与此同时,积极运用市场规则对城市资产进行盘活,将一些公共事业项目推向市场,争取社会投资。先后成功组织了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竞标拍卖、公交灯箱广告经营权拍卖和城市弱电管线产权出让等一系列城市资产经营活动,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0__多万元。城市建设走出了以城建城、以城养城、滚动发展的新路。二是抓工作重点,加快推进乾州新区开发。到目前为止,乾州新区建设已累计投入资金8亿多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投入5.5亿元,机关迁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项目投入2.5亿多元。现乾州新区中心区“一纵五横”全长5.5公里的道路工程已竣工,南区“二纵三横”全长9.43公里和东区长10.8公里的道路工程进展顺利。原预计10年时间完成的新区道路工程可望在3年左右基本完工。随着城市道路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全面铺开,新区房地产开发及工业项目发展来势强劲,现已引进生物制药、绿色食品和新材料工业项目12个,投资总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正在开工建设的项目有6个。三是抓协调发展,稳步推进老城改造。近年来,已先后投资7500万元,全面实施了人民北路、团结路、武陵路、光明路和新桥路整体改造工程,重新整铺人行道和车行道;采取“民间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完成城区12条小街小巷的道路硬化改造工程;投资近200万元,在城区交通主干道及重要路口按国际标准设置了74套交通标志和标牌;投资850万元,完成人民北路、武陵路、团结路、西环路四条主干道沿线的路灯更换。目前,我市老城区的路网改造及亮化工程已完成80,城市的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服务功能日益健全。 三、突出城市综合 管理,用新理念推动发展。在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城市居住质量和城市品位,强化了城市资源的管理。一是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认真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大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工作,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同时积极推行“以地生财”的融资模式,使土地资源实现有效开发和利用。20__年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4亿元,今年1-9月全市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104亿元。二是强化城市交通管理。通过组织交通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狠抓了城区车辆的规范停靠和机动车辆的清理整顿,加强了城区人力板车的营运管理,强力维护了城市交通的安全秩序,城区车辆通行能力大为改善。三是强化城市卫生管理。大力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城区主干道实行全天“两清两运两保洁”,城市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格建筑渣土运输和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渣土污染,进一步规范了户外广告的行为。同时,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活动,城市卫生工作得到巩固提高。四是强化环境综合治理。狠抓以峒河污染治理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基本杜绝在城区水源保护区内洗澡、饲养家禽、野炊和乱倒垃圾等现象。在巩固大中型燃煤锅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区0.5吨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分行业进行整治,确保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Ⅱ级良好以上。同时,狠抓生活噪音的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采石行为。20__年来,全市共关闭个体采石场38家,拆除石灰窑72座[!],对城区10余家违章采石业主实行了停业整顿。五是强化城市绿化管理。依托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工程,狠抓城郊20万亩环城生态圈,以及德夯、镇溪、芙蓉岗、五龙、红枫、西郊、东郊“七个万亩”森林公园的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得到提升,现已达到40.2。同时,狠抓城区道路沿线、河流沿岸及其它重点地段的绿化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城区绿化成效明显。目前,我市共有省、州、市级园林式单位128家,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达262.4公顷。 城市建设论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学习贯彻党章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紧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大力推进新普陀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重大工程集中建设的高峰年。市政建设要以轨道交通、道路排堵保畅和排水系统建设为重点,掀起新一轮市政建设的高潮,努力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进程;环境建设将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彰显区域景观特色个性,积极提升环境质量及对外城市形象品位。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建设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和生活保证。一、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与实践锻炼的结合,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当前,尤其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在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办好20__年上海世博会,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到20__年城市建设要改造4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400公里即“两个400”的工作目标。同样在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普陀区关于制定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进一步明确发未来五年普陀区建设和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基本确立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相匹配的亮丽“西大堂”城市形象的发展目标,必须全面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以轨道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生态景观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城区整体形象;以实现网格化管理为目标,着力提升城区管理水平。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增强履行城市建管职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认真学习党章,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章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深入钻研,为可浅尝辄正,要独立思考,不少人云亦云,要系统连续,不可断章取义;认真学习党章,要结合建设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新形势下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工作能力,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党章,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明辨是非,经受住各种考验,矢志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奋斗,努力完成我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各项任务,在全面建设新普陀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自觉遵守党章,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性质遵守的基本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以及生活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建设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和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一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勇于追求真理和探索真理的革命精神,做到坚定不移决不含糊,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职责。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同时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严入口、疏通出口、严格中间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干部任用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按程序办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心血肉联系,坚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四是要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要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切实贯彻党章,进一步解决好群众关注的在城市建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服务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基作都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建设系 统的各级党组织都要紧紧围绕这个中心,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普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有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的做好事,争做贯彻党章,践行党章的模范。 当前在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要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全力以赴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民心”工程。作为20__年上海世博会的配套项目,十一五期间,在我区将有轨道交通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要建设,13号线建设也将全面启动,从而将进一步加快我区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区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城区功能和形象;同时,在这次7号线、11号线13个站点建设前期动迁工作中共需动迁近2700户居民,从这部分需要动迁的居民目前的居住状况和条件,绝大部分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和农村老宅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为他们提供大大改善居住条件的契机,到20__年7号线、11号线建成通车后将大大方便13个站点周边地区和沿线居民的出行,大大改善目前普陀区域内的交通拥堵状况,到那时受益和便利的将是普陀区几十万户家庭和几十万普陀人民。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力以赴,全以拼搏,勇于克服前期动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等不利因素,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真正把让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成利国利民“民心工程”。 二是要努力攻坚,争取突破,进一步推进旧城改造,并努力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陈良宇书记最近就推进旧城改造加强动拆迁工作明确提出了“视发展机遇为生命,待动迁居民如亲人”的工作要求,因此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要以确保完成轨道交通站点、桃浦楔型绿地等一批重大市政、环境项目的前期动迁任务为契机,进一步带动和推进旧区改造,尤其要攻坚克难,力求突破,加大扫尾基地动迁力度,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动迁政策,严格做到动迁制度“十公开”,严格遵守动迁纪律“六要六不准”规定,做到文明、高效、规范、透明开展动迁工作,真正把动迁工作成为动迁居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三是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重点,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努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上新水平。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提出了“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方针,目前已在卢湾、长宁两区率先试点,并在全市全面推行的网格化管理为“重在管理”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子,初步显现出城市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变定性为定量、变分散为系统、变重过程为重结果”等四方面变化。因此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为抓手,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城市管理新体制;做到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坚持条块结合,以街道、社区为基础,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坚持资源优化整合,着力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实现市、区、专业处置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生产生活的暴露垃圾、道路破损、路面积水、占道无照经营和违章搭建等在城市管理难点和顽症,从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是要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努力提升亮丽“西大堂”的城市形象。未来的几年,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着全面建设新普陀和亮丽“西大堂”的奋斗目标,以全面推进第三轮环保三个行动计划为抓手,突出公共绿地、景观道路、景观岸线项目建设重点,积极做好“水”、“绿”两大特色文章,即进一步打造苏州河生态景观走廊,进一步完善“环、楔、廓、园”绿地系统,不断整合景观资源,形成景观体系,提高城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提升对外城市形象品位。 四、坚持维护党章,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争双优”工作。 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权威的可靠手段。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前不久区委七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普陀区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生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一是要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意见》工作的领导,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织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围绕构建惩防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实施意见》中关于规范有形市政涉及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动拆迁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力求实体内容宽严适度、繁简适当、程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切实管用,从而为维护党章、反腐倡廉中发挥保障作用。 建设系统承担着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建设领域又是腐败案件易发、高发领域,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重大工程的“争双优”活动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遏制腐败的一项治本之策。当前进一步做好“争双优”工作也是学习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体现,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进一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推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和推进保障作用。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深入抓好“争双优”工作的落实、聚焦、突破。抓落实,就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联系建设系统各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争双优”工作的计划、任务,按照节点抓推进,按照责任抓落实;抓聚焦,就是突出重点,把“争双优”工作重心和重点凝聚到以轨道交通建设动拆迁为重点的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上来;抓突破,就是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攻坚无难,拓展“争双优”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争双优”工作的效能,要把“争双优”作为提高职工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系统的“争双优”工作既要在反腐倡廉上下功夫,更要在培育先进典型和丰富普陀精神、建设精神上有新的贡献。 城市建设论文:发挥日语翻译工作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一、利用语言人才搞活对外开发,推进北方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中国北方中小城市具有资源数量多,种类全的特点,包括“一油”、“二林”和“四煤”,资源不仅养育了3800万人口,也构成了独特的北方资源性省份。随着资源的不断开采,存在着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与国际国内市场不适应,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由于经济的相对闭塞,没有形成良好的招商引资,对于整个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得到了制约。除了资源的存在未能充分开发外,在城市经济发展中招商引资的大量工作就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分析得出北方中小城市经济发展整体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居民人均收入低;居民受教育程度低;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城市持续发展水平低;下岗失业率高。这些问题如再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会成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阻碍力量的同时,严重影响北方中小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因此扩大外商引资,利用有效资源和聘用大量语言人才来搞活对外开发的市场经济,从而使资源型城市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势在必行。 二、利用翻译工作推动城市发展建设 1.体现翻译工作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推动外向经济发展 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交流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或跨国大公司。地方政府一面推进地方外交,利用我们语言人才的特色,通过正确的翻译机能实现使各种基础设施得以完善;加强同临国家的交流。通过语言人才、语言工具来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关系的缔结,扩大商贸的出口,利用齐齐哈尔市乃至中国这种廉价工厂这一极具特色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的投资,带动需求经济的发展和增加,从而实现扩大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国际交流的普及和招商引资贸易的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日益增多,尤其对于一个地方城市的外向型经济的改革和发展,语言人才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国际政治、交通运输、通讯、广播、信息、银行、保险、不动产、贸易,旅游等国际社会经济活动领域无疑不和翻译人才服务有关系,翻译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开门户,扩大对外型经济贸易发展的必然途径和手段。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潮中,翻译工作使发展较慢的齐齐哈尔市尽快融入世界发展大潮的过程中,跨越了语言和文化的障碍,翻译事业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发达地区提前尽早的进入了发达国家国际标准的前列。中国的对外开放,对外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力需要翻译事业的支持。翻译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是一个地方城市乃至国家得以得到国际广泛关注和认同的最佳手段。翻译事业的发展也是对外宣传齐齐哈尔市的良好机遇。这样可以让齐齐哈尔的天时、地利和人和,以最快的速度展示给国内发达城市以及国际市场,提升齐齐哈尔在东北地区和全国乃至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强中外文文化交流,对外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翻译事业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客观要求。只有一个地方的知名度提高,让很多的投资者了解并注意到这个地方的那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传播。那么提高传播能力是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翻译工作所体现的跨文化,跨语言的沟通能力,通过语言的传播,夸大国际知名度,让很多投资者来我们这里投资建厂,建立大量的私营企业和外商企业,让齐齐哈尔的农民能走出贫穷,跳出生活困难的窘境,让齐齐哈尔的优秀文化和优越资源走出县境,跳出县界,走南闯北,让齐齐哈市的生产领域和发展领域扩大,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通过招商引资使我们的城市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现多面的、外向型的经济,从以前单纯引进资金技术型力争发展为输出资源产品型。现在很多发展落后的中小型城市中存在着语言人才遗失状况,造成跨地方跨国界线办厂或开办贸易公司或者在国际合作中的困难及丧失的机遇,但由于缺乏翻译人员,双方经营意图难以沟通、信息的传递也相对比较缓慢。 2.日语翻译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建设中的作用 当今世界各国不仅通过经济实力、科技势力等方面的竞争体现其综合国力的竞争,也从文化势力和民族精神上体现其国家民族特色的竞争。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必须高举自己的文化旗帜,利用翻译工作在世界文化交流竞争中市场实力的独特作用,对外大力宣传自己的精神特色,展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这里通过中国的北方城市齐齐哈尔市的对外经济的发展的调查为例,说明日语翻译的重要作用。作为一名语言教育者,加强学科建设,壮大企业翻译研究队伍是我们齐齐哈尔市发展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达到外向型经济发展目标的唯一方法。为了促进企业外向型经济和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企业产品研究,推广应用及市场开拓,更好地为经济高速发展,促进我市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也是为了使企业翻译研究人才辈出的关键一步。 为了加大国际间的交流,齐齐哈尔市的外事服务中心通过派遣研修生作为有效手段,进行友好城市的交流工作。与宇都宫市早在1984年就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为了促进两市的友好交流,并在齐齐哈尔市 与宇都宫市之间缔结签署了《齐齐哈尔市与宇都宫市友好交流协议》,并约定双方每年定期派遣研修人员进行国际友好交流。随着交流的深入和发展,2004年与日本石川县金泽市签订了相关交流协议,2006年8月与北海道东日本国际交流事业协会共同签订了国际交流派遣协议,2007年8月与北海道札幌南国际事业协同组合签订派遣畜牧业劳务工的派遣协议。此类每一项中日交流的重要活动的成功都体现了翻译工作的重要作用。日语翻译工作在中日两国的相互交流、相互了解、协调工作、交流思想、传递信息以及涉外交际等方面使用两种语言文字或文字的翻译及口译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日语翻译工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通过齐齐哈尔市外事部及日语人才的国际化进程的努力发展外,提高我们市内部资源的国际化与外部资源的供给化相结合,把所有的力量集中于外事活动和人才陪养上,从而带动齐齐哈尔的外向型经济的跨步式发展。 从地理形势的分析而得,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位于东北亚中心地带,具有与俄日韩朝蒙五国邻近的区位优势。特别是黑龙江省与日本宇都宫市开展着经贸与学术交流等国际性活动,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运输便捷。在加上中国与日本北方地区联手建立便捷的水运新航路。通过黑龙江省的交通和口岸优势使大量日资企业进入黑龙江省的重要省市创造便利条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在经贸往来、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及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随着中国有关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支持资源开采型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等政策的实施,日本企业也开始关注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及改造出现的商机,日资北上,日企北移成为日本对中国东北投资的一个新态势。截至2006年,日本在黑龙江省的直接投资项目已达170多个;黑龙江省合同利用日资累计近6亿美元,实际利用日资累计超过3亿元。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等多种渠道,还加强了同政府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三、培养翻译人才,发挥语言交流的优势 随着这种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的开展,大量的外语人才尤为重要。对于地处与日本北方地区邻近的优先位置,加上齐齐哈尔市与日本宇都宫市为友好伙伴城市,通过日本宇都宫市为引入窗口,扩大日本各个地区来齐齐哈尔市投资建立外资企业带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已迫在眉睫。但是,如何才能达到理想的国际交流和商贸关系带动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呢?除了上述所阐述到的地理的优越性,交通的便捷性和现有国际合作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还需通过大量优秀的日语人才,发挥其语言交流的优势将中国的现有机遇和机会告诉我们的邻国日本。通过他们的大量考察和投资及交流来解决我们现有齐齐哈尔市存在着“三低两高”问题。 齐齐哈尔市应通过培养大量日语人才,运用贸易促进手段引进大量日资企业,通过我们硬件的配备带入齐齐哈尔进入新时期新改革的里程中,通过日本企业的大量投资,通过日语人才所发挥的强力作用来振兴老工业基地。所以日语翻译在此时此刻改革的道路上扮演最重要的角色。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国际合作,在引资和国际市场上参与竞争的压力,所以对高级日语翻译的需求量在日本企业中将会急剧并持续增加,齐齐哈尔市只有加大日资企业的进入才能搞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运用日语人才的翻译事业战略,即在生产,经营与管理中运用和学习外国先进的策略与手段,运用日语人才是日本企业在中日两国文化中直接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的最大优势,谋求最佳经济效益的法宝。 四、结语 总而言之,翻译事业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是决定文化传播效果的直接因素和基本条件,也是一个城市乃至国家对外交流水平和人文环境建设的具体体现。自古以来,国际交流是推动国家和城市发展的必要源动力,通过翻译事业达到有效文化传播的目的,得到广大知名度,寻求更广阔的搞活经济的道路。所以,翻译事业的发展是带动我们齐齐哈尔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大我们的文化宣传从而招引大量外资企业的投资机会,通过翻译人员的有效传播利用上我们齐齐哈尔市的有效资源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力争尽早打开各个国家的国外市场,为齐齐哈尔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探讨 源汇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柳海摘要:城市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我们栖身生存的家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同时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城市建设捷报频传的同时,也给人们留下了许多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的问题。本文从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等方面出发,指出了城市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看法。 关键词:漯河市城市建设土地利用 河南省地处中原,经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包括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平顶山、漯河、济源在内的城市土地密集区。该区域土地和人口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和总人口的35.3和40.3。20__年,该区域GDP和财政收入分别占全省的53.9和48.7。为此,河南省将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漯河市地处中原城市群的尖端,其区位和经济等因素对整个城市群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而,研究漯河市的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漯河市建市18年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近年来,城市建设的步伐还在不断加快。但目前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以及人口的急剧膨胀,用地紧张,城市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急待研究解决,以推动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探讨。 1.漯河市概况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豫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东部边缘,豫中中小城市群的中心。该市东西长约76千米,南北宽约65千米,总面积为2693平方千米,总体地势是西高东低,北距省会郑州128公里。沙颖河、汾阳河和洪汝河水系横贯全境,其中沙、澧河在市区交汇后的沙河属淮河较大支流。漯河市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辖市,辖舞阳县、郾城县、临颖县和源汇区,是河南省中部中小城市群的中心,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为河南省内陆开放城市。经过18年的建设和发展,漯河市已经成为以食品加工为特色的中小城市。 2.存在的问题 2.1用地过多重视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 “重平面扩张,轻内部挖潜”这是我国城市发展上易犯的共性错误。平面扩张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扩张到一定程度后,必须要注意内部挖潜。平面的过度扩张,直接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大量的耕地被占用,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忽视了旧城区的改造开发,存量土地难以盘活。在同一城市,形成了现代与落后相对应的一面:城区外围新楼房林立,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而内部旧城区却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房屋年久失修,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当然,这种现象对漯河市来讲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观,但该市的东大街、大新街等局部地区仍不乏有此类现象,旧城改造的力度仍需加大。 2.2人口压力巨大,土地后备资源不足 土地资源不足虽是我国当前资源状况的共同特点,但它在平原地区却更为突出和严峻。20__年底,漯河市人口248万人,总面积2693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67千公顷,平均人口密度906人/平方千米,高于河南省东部平原30%,约相当于河南省人口密度的1.8倍,全国人口密度的7倍;人均耕地0.067公顷。全市未利用土地266.67公顷,仅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8%,实质上,此类土地是耕地中用于耕作活动的田坎,并非严格意义上可以再开发利用的空闲荒地。因此,漯河市土地开发利用率远高于河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基本上“无地可开”的高强度开发地区。 2.3现代化进程加速,建没用地需求与农业用地保护矛盾尖锐 城市化任务艰巨,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旺盛。交通绿地等基础建设项目升级扩建用地迅速增加,不仅直接占用农业用地,而且拉动建材市场,造成砖瓦窑、挖沙不断增加,又毁坏耕地。最新的一轮规划调查显示,全市城镇建设用量48.53公顷,占全部土地面积的10.36,而居住在城镇的人口约46.67万人,占全部人口的19.04%,远低于河南省和全国城市化平均水平(30%)。全市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53%,三产结构比为24:53:23,即基本上处于工业化加速上升阶段,农业比重较大,服务行业有待进一步发展。所以,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工业化、第三产业发展任重道远。这势必带来各项建设用地需求的大量增长,对农用地保护,特别是城镇周边耕地保护产生巨大压力。 2.4功能布局较混乱,空间结构不当 布局混杂必然造成相互功能的干扰,从而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给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漯河市目前共有公园绿地24个,其中9个位于内环以内,为绿地总面积的30%,然而却要供全市市区总人口的80%的市民享用。另外中心城区工业布局也极不合理,工厂与居民区混杂分布.据统计,在中心城区7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约集中了全市45%的工厂.日前仍有20%的工业用地与居民住宅交错分布。由于工厂零星分布,缺乏集聚效应.并且又占据市中心的黄金地段,不能充分利用城市土地的级差效益,导致了土地的低效率使用。由此而生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使人居环境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 2.5农村人口外移,“空心村”现象明显 农村居民点是几百年来农民长期自然会聚修建而成的固定居所。历史上,一般也都有没有经过系统规划。因而形成了居民点内宅院布局散乱,沟、塘、坑或空闲地穿插分布,而且面积形状差异显著。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民的居住要求提升,使老村外部边缘或沿干道新批宅院、新建住房增多原有宅院废弃闲置。大部分村庄逐步形成了“中心闲散地、边缘新房子”的“空心村”景象。个别村庄甚至整体拆迁新建,形成“村外村”。据漯河市三县调查,空心村整理可新增加有效土地面积2200多公顷。这是漯河市土地整理巨大的潜力,也是今后平原区新增有效土地利用面积的重要来源。 3.经验与举措 3.1科学规划城市,合理利用土地 必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确定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总量,大力挖掘城市土地经济供给的潜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龙头。在编制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特点,体现供给能力对需求的制约和引导,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指导思想,合理确定各项用地规模,发挥城市的全局控制性作用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城市内其它专业规划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其用地规模和布局不得突破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在规划布局上,近期行为要与远期目标相结合。在规划中要把近期项目用地纳入远期规划当中,严格控制年度用地计划。要注重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坚决制止不按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实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3.2加快旧城改造,挖掘城市土地潜力 老城区往往基础设施欠缺较多,与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步伐不相适应,容易被人们所忽视。1990年以来,漯河市积极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不仅使城市凝聚力和辐射力得到加强,而且避免了城市建设再铺新摊子,节约了大量土地。放开市场,多方筹资,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一是全面放开建设市场,不分所有制性质和地域界限,凡遵守建设市场管理规定的,均可参与房地产开发业务和承揽建设任务。二是对重点开发地块和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平等竞争。三是积极招商引资,采取外引内联、独资或合资等形式推动旧城改造,加快房地产开发。四是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建设,谁拆迁”的原则,鼓励、支持单位参与旧城改造。 3.3以人为本,提高居民整体素质 发展的核心是经济实力与科技水平,经济能够促进科技的发展,科技进步反过来又能加快经济的发展,无论经济与科技的发展都又离不开人才。能否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评价城市现代化的准则。因此,以人为本是推进漯河市城市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以人为本,必须要舍得在人的教育上花力气,努力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广大市民为投身漯河市城市建设的知识水平、工作积极性,以及维护好环境好秩序的自觉性。 3.4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竞争力 要提高城市竞争力:一是要塑造重点产业的竞争优势。就我市来讲,当前能够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仍是食品产业,因此,应采取倾斜政策,扶持其更快发展,保持并提升双汇、南街、奥的利等明牌企业,名牌产品在国际、国内的市场占有位置,从而带动整个食品行业的更快发展。二是充分利用比较优势。根据我市的情况,更多是具有劳动力和农副产品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要充分地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同时要应用自身的比较优势,来积极地着力塑造、吸引、积累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不断提升其比较优势。三是应大力推进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的信息化进程,塑造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四是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实现创新。要重视与国内外地区间的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知名度,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7]。 3.5积极鼓励投资与消费,努力扩大需求 一是认真抓好市里已出台的各项鼓励投资与消费,扩大需求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城市经营力度,让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做到谁投资、谁受益。三是利用漯河的区位优势,吸引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工商企业,来漯建立批发市场及直销、连锁商店,使我市不仅是一般工业品与农业副产品集散地,也要成为高档工业品与优质农副产品的集散地,扩大城市的带动及辐射能力。四是落实社会保障方面的各项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搞好税费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购买能力。五是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搞活农村市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县域经济占全市CDP的比重。六是努力增加经济总量,提高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我市在郑州以南、武汉以北城市群中的中心地位。增强吸引力,建设新漯河,实现新跨越,打造新形象。 4.结论 本文在了解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一些城市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经验,分析了当前漯河市城市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善漯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对漯河市城市建设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城市建设论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创新型城市建设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其必经之途。国务院明确提出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年是我国的 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着增强,这也同样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发展目标。而创新型城市的建立一方面有赖于知识或技术的创新,另~方面更离不开制度特别是法治的促进和保障,法治所蕴涵的 自由、权利、秩序为创新型城市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理念支持。 一、 法治的内涵 法治是一个不断发展、丰富的概念。历史上最早揭示法治含义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到:“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 良好的法律。”从亚里士多德以来,不同的思想家、法学家对“法治”概念长期无休止的争论,对法治的理论和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困惑。为此,1959年在印度召开了“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德里宣言》,这个宣言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看法 ,权威地总结了三条原则:一是根据“法治”原则 ,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 “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二是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够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三是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 “弘扬法治精神”是十七大报告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一个新提法,这是继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命题。“法治精神”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所普遍尊崇的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权力制约、社会和谐等价值追求的总和,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所谓“法治”,是指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指导和调整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现代意义理念层面的法治主要是指一种治理国家与社会的价值和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包括了以下几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和十五大的依法治国、十七大的法治精神,从实质上来看是一致的、有机统一的。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弘扬法治精神,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体现了法治的时代感——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 二、法治在构建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 法治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前,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全国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齐努力,到 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通过建设创新型城市一创新型国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来达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最终目标,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经之途、当然选择。国家的创新需要法治来保障,城市的创新也必须依靠法治。法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根本保障,法治保障创新环境、创新制度。 (一)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提供法律环境 法治的价值在于:自由、权利、秩序。把自由、权利、秩序等作为现代法治的基础价值,实行法治、建设现代法治国家这样中国的法治道路就有了理性的价值导向,从而在理念层次对法治精神进行了合理选择与恰当定位。 首先,自由的创新产生的源泉。从法学角度来看 ,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在于保障自由。“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通常被看作是可以包括多种价值的综合体,但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则是在于保障“自由”。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使“个别公民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真正统一,可以说,没有 自由,法律仅仅是一种限制性规则,无法真正体现出法律表征人的价值 ,维护人的尊严上的意义,从而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在社会生活中也就得不到实现,得不到实现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价值从创新的角度来看,自由是社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在全社会形成发扬不同思想,宽容不同意见,鼓励不同见解的氛围,有利于创新苗子的出现。这两个角度是有交叉的,创新中的自由必须依靠法律给予明确,法律以明确的规定告诉人们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鼓励人们开展科技创新;同时法律以加大激励的做法切实为人们提供条件。 其次,法治保障创新的权利。创新是一项非常艰巨而困难的工作,需要人们通过长时间的持之以恒,不断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创新成果的产生十分不易,但创新成果却很容易被侵犯。因此,以法律的形式确认 、保护创新成果就十分重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肯定创新权利、保护创新权益,刺激创 新 ,促进创新 ,优化创新的资源和环境。知识产权从法律上确认创新成果的所有权,保护发明人的创新利益,使得发明人可以收回自己在创新的投入 ,获得应得的回报,从而激励个人和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使技术创新进入良性循环。 最后,法治提供创新的秩序。秩序是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要求。创新需要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动荡不安、秩序混乱、社会矛盾激烈,人们忙于基本生活的维持,根本无瑕去从事创新活动。法治是维护社会民主政治安定团结、社会生活有条不紊的有效保障。通过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来调整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创新氛围,提供进行创新的规则,保护创新的机制。同时,法治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科技法律制度鼓励发明创造,制裁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创新活动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法治为构建创新型城市架构制度安排 第一,立法方面:在法治状态下,完备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体系,为人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则。 良好的立法为人们严格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化的根据。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宪法、知识产权和科技法、其他配套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税法)等多层次的法律体系。首先 ,宪法中明确规定了第 47条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 ,给以鼓励和帮助。”其次,在鼓励科技创新方面的发挥主要作用的法律一知识产权法、科技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如:《专利法》、《商标法》、《着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以及相关一系列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并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积极履行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2007年 12月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以激励 自主创新为主线,在明确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责任和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整合科技资源制度、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均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制度安排。最后,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健全了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门类齐全并注意适时更新,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执法方面: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鼓励创新、保障创新,促进并保障创新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增强科技创新活力。 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2004年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法治政府纲要》),大力推行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必须在法律的控制下运行,这也就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区别所在。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 、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来自法律的授权和接受法律的规范制约。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 自身的权力 自觉地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出发点和前提就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它要求各级政府和和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明确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各个专业行政管理领域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提高行政执法的法制化水平。法治政府的建立,对于科技创新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法治政府能够很好的整合社会资源为创新活动创造条件,通过政策引导、法律实施等具体执法活动,保障创新经费的投入,为创新成果的转化提供配套条件。同时,法治政府在科技创新中更强调传统职能的转变,要转变成民主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防止国家权力对经济、科技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市场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司法方面:法治通过促进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司法功能转化、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城市建设论文:论洛阳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摘要从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要求、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以及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出发,着重从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建设,尤其是搞好植保工作和自我保护园林绿地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生态城市,构建和谐洛阳,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关键词生态园林城市;构建;河南洛阳 洛阳市是我国着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地处黄河中游的南岸,东傍嵩岳,西依秦岭,南有伊阕耸立,北有邙山屏障,中有伊、洛、瀍、涧4条河流贯穿其中,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为增强洛阳市经济综合实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求,势必要求改善生存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工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要求发展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用来维持环境的生态平衡。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是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绿色植物是21世纪城市的生命,人们对被污染城市人工环境的厌恶及重返大自然怀抱的渴望,必须靠发展城市生态园林来解决。 洛阳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 “以悠久历史文化为依托,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比较发达,现代化气息浓郁和适宜人类居住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的目标,动员全市居民广泛参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1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 所谓生态城市是按生态学原理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一个生态城市应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高效的投资创业环境和良好的人居环境[1]。在这样一个城市里,发展任何产业都必须以不破坏生态平衡为前提,所有的原材料和能源得到最合理、相对最高效率的利用,善待自然、保护环境成为社会公德和人民的自觉行为准则;到处是绿荫草地、青山绿水的城市景观,人的行为与大自然有机结合,相互协调。 要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要营造生态城市的绿色景观,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地的覆盖率,同时丰富城市的园林景观,加大植树种草的力度。宏观层次上城市大环境绿化景观要精选树种,多种树,种好树,大力开展全民植树造林活动;中观层次上要大尺度开发道路绿化景观,对洛南新区道路绿化,东、西出入口绿化,老城区道路绿化带的改造都统一规划设计,突出各绿化带的主导树(花草)种和特色景观,营造色彩丰富和季节变化明显的复层混交林结构;微观层次上社区园林景观要强化精品意识,着重丰富园林绿化的文化内涵,特别是在公园和街头绿地中,营造“一园一特色,一路一景观,一街一景点”的绿化新格局,在这3个层次上建立起来的风景园林绿地系统不仅可以优化本系统在当地的生态防护、基础设施配套等功能,而且可以满足人对自然的需求,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关系,体现出文化休憩、景观形象的功能以及自然属情、审美情趣和精神文化内涵等。 2建立适应生态城市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绿化规划是龙头,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先导,是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绿化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洛阳市园林局在20世纪90年代初首先制定了《1991~200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随后下发了《洛阳市大环境绿化规划》。1995年5月,洛阳市园林局又制定了《1994~2010年洛阳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近几年,又先后完成了《王城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龙门东山风景区详细规划》《洛浦公园总体规划及景区规划》《城市出入口绿化规划》。 编制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以指导城市建设,使各项城市活动逐步纳入生态城市建设的轨道,并在规划指导下做到有效、有序地完善和提升现行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结构,改善城市的生态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各系统再生能力,促进现行的城市结构、城市功能、城市管理和城市运营向生态城市全面转变。建立强有力的生态城市建设协调机制,强化政府机构在政策导向、规划执行和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统一、高效、有序、协调的生态规划建设体制和综合管理机制。 3生态规划和园林植物配置的多样性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基础。传统城市规划设计往往是把绿地系统作为附属规划,其所关注的内容仅仅是城市产业的结构布局,导致园林绿化只能在不适于搞建筑的破碎空间中见缝插绿,绿地的布局往往缺乏生态指标的研究,至于绿地的功能、生产单位对绿地的要求,则都是在城市物质形体建设完成后才考虑到的,其结果往往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也破坏了城市人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而建成后的城市环境无论如何也不会考虑到现代人居住对生态绿地的合理要求,因此现代的城市规划设计必须以保护自然景观资源为基础,有景观规划师参与,从整体出发对整个规划区进行综合分析,使其景观结构、格局、自然特征和城市建设相适应,从而达到绿地系统的整体优化利用。 近年来,洛阳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科学安排绿化布局,合理划定,切实保证绿化用地,做到片、线、点结合,通过调整和优化城市的用地结构,充分利用原有的人文和自然条件,扩大绿地比例,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恢复生态功能和植物多样性。 园林植物配置就是将园林植物材料进行科学的、艺术的组合,以满足园林各种功能和审美的要求,创造出生机盎然的园林境域。“多样性导致稳定性”是一个最基本的生态原理。园林绿地结构越复杂,生物种类越多,园林绿地系统越稳定,植物群落的相对稳定是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基础上,生态园林本身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植物是生态园林的主体和基础,单调的植物种类建立起来的园林失去人类的维护是不稳定的;增加单位面积上的绿量,提高群落的生产力和生态效益,需要复层绿化,这一点没有植物的多样性是无法办到的;同时,应优先选用当地植树种类,以保证园林植物的成活率。 丰富城市景观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再优美、再好看的植物和景观,如果一味地复制也会单调乏味。同样,城市环境状况的多样性,也需要植物的多样性。城市的环境状况复杂多样,夏季城市温度高,需要种植耐热的植物; 工厂有污染,需要种植抗污染的植物;缺水的城市需要种植耐旱的植物;盐碱地需要种植耐盐碱的植物;墙体和立交桥绿化需要种植丰富的爬藤植物。总之,要做到适地适树,才能保证植物的多样性。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品位 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的主体,对于调节气候、防风降尘、减少噪音、保护物种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园林绿化是城市的形象工程,也是一种生产力,一座美丽的园林城市,公园绿地就像一颗颗明珠,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最贴近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具有实用性,也最能反映城市绿化的功能性。洛阳市城市绿化建设紧紧围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这个目标,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突出抓好洛河两岸城市生态景观带建设,发挥洛河在洛阳市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优势。洛浦公园的景观形象已经得到市民和外地游客的称赞,生态优势突显,要继续完善提高,抓好植物的调整、更新和补植,增强丰富的植物群落,进行湿地保护,建设“情人岛”,进一步提高文化品位,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5城市园林的生态管理 5.1搞好植保工作,逐步放弃化学农药的使用,利用生物和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 古代森林中,昆虫和植物是食物链的关系,保持着一种生态平衡,一般达不到危害的程度,这得益于生物的多样性和物种之间的相互制约。城市的园林植物种类相对比较单一,如果没有农药的保护,植物将彻底毁于病虫害。但近几十年,使用大量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造成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杀伤有益生物,逐渐引起了对病虫害生物防治的重视。目前生物防治已成为综合防治当中的重要内容。生物防治有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平衡的作用。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生物防治法主要包括:①微生物的利用。②鸟类、益虫等的利用。③生物农药的利用。生物农药就是利用昆虫的生育原理防治害虫和利用昆虫激素防治害虫的一种方法。通过保护和增加城市中天敌、鸟类、周氏啮小蜂、线虫、苏云金杆菌等,实际上也是增加生物的多样性,从而达到防治的效果。生态园林需要植物的多样性,还需要动物和微生物的多样性,需要鸟类、蛇、青蛙、昆虫、微生物等这些天敌,缺乏生物多样性,会导致病虫害的猖獗繁殖,给园林植物带来毁灭性的危害。 5.2自觉保护城市园林绿地 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应采取多种措施来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一是加强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园林的意义,不断教育市民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文明行为,倡导人们爱护绿地、保护绿化成果;同时保护鸟类和益虫,培养市民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自觉地保护环境;二是开展各种活动来保护绿化成果,如开展“大树认养”、“爱绿护绿”、“老年林”等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增加广大市民爱绿护绿的自觉性;三是制订一些保护城市绿化和环境的条例和规章,以约束人们的行为,逐渐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绿地的社会氛围,营建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城市环境;四是加强绿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从传统园林发展到生态园林是我国园林发展的总趋势,它要求我们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从环境保护学、行为科学、生态学的角度来研究城市大环境绿地规划,逐步实现园林建设在城市中到城市融于园林中的过渡。从指导思想上,应将园林环境效益放在园林综合效益的首位,以植物造景为主,进行大面积普通绿化,保护与发展自然风景区,大力发展城市外围生态园林绿地。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园林城市是城市发展的理性选择。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做好工作,创造更加适宜人们居住和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机遇和挑战,洛阳市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学习和吸收各国和各地区的先进经验,以期进一步加快洛阳市生态园林建设,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国家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分析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国家安全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随即上升至国家安全的优先位置,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首先从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上去把握。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起始条件既是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决定其经济安全内容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起始条件上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代市场经济通常具备如下特征:市场结构完备,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无障碍;市场竞争充分、公平并有统一的规则;价格信息充分;市场活动主体的产权明晰。对照上述特征,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目前市场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完全与不完善性。以中国为例,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自给自足现象十分严重,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封闭性地方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程度、各种要素市场放开的程度和完善程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市场竞争规则缺乏公平性与统一性,不同经济成分发展条件不平等;地方保护主义使区际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极为不利。按照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竞争不公平且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体系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价格信号的失真会使价格失去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作用,其后果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还会抑制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自己的明星企业和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 2、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步伐缓慢,尚不能满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具备一个发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从目前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尚有两大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不畅,部分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致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全社会筹集到的社保基金难以满足其承担的义务要求。二是社会保险机制的覆盖面过窄。部分城镇下岗职工、农业剩余劳动力仍被排除在社保机制之外,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大量存在,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 3、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其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增大。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主要表现在外债负担重、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和金融市场开放步伐过快等三个方面。以墨西哥和韩国为例,1992年墨西哥外债达1060亿美元,1994年墨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1997年10月底,韩国外债总额达1100亿美元,其中2/3在一年内到期。外债负担重是造成这些国家汇率低估、货币贬值的重要因素。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的情况在中国比较明显。1995年底,中国国有银行总贷款为4万亿元,其中9000亿元是呆账,约占总贷款的22.3%。高不良贷款率使中国银行系统显得脆弱。此外,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墨西哥)金融市场的过早开放客观上为国际金融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数量庞大的国际游资始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 二、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层因素 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服务于资本的全球扩张,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剩余,巩固和提高其优势竞争地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从本质上看具有“争夺性”和“霸权性”两种属性。争夺性表现为发达国家借经济全球化不断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加快进行经济渗透以此来争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市场。“霸权性”是指巩固和提高发达国家在文化、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霸权”地位。发达国家推行这项战略的政策举措有:维护现有的“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技术封锁;把持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维护和加强“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上,发达国家凭借其拥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创新优势”和“国际规则优势”将发展中国家置于国际分工梯度的中低层次,而将自己放置在国际分工梯度的高阶梯位置,以此来形成能使国际分工利益更多地向发达国家倾斜的国际分工格局。这样的国际分工格局对发展中国家极其不利,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利较少,而且还在事实上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这会严重削弱发展中国家抵挡发达国家传递经济危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能力。在技术封锁上,发达国家严格管制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把持着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绿色会议室”小圈子商议制度,能够“入室”商讨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发言权的决策权。因此,现行国际游戏规则一直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它偏重照顾的是发达国家利益,而忽视或损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利益。 三、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环境,当代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更为便利。世界经济的联系方式已从过去以国际贸易为主,转向以资本跨国界流动为主、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新的发展态势。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加深,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这种来自经济全球化方面的挑战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看,集中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下降两个方面。这种推断基于以下两点: 1、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为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为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提供了利益诱因。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是资源所有者 做出的经济选择行为,这种选择行为是建立在成本——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对资本而言,规避风险,寻求收益的最大化是其进行跨国界流动的决定因素;对人才而言,是否进行跨国界流动取决于其流动的预期收益与流动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当人才由跨国界流动而获得的异国就业收入远远高于其在流出国工作收入和流动费用时,人才跨国界流动的现象便会增多。由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则为资源所有者的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悬殊,会为发展中国家稀缺生产要素流向发达国家提供利益诱因。由此可见,市场力量的作用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受到削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看,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和保护市场的能力均面临着严竣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市场开放压力越来越大,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已基本确定,发展中国家通过政策的作用来达到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越来越显得无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于2001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中国承诺: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至6年内逐步实施。又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政府承诺自1994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在10年内完全取消彼此间的农产品关税;在7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韩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本已很高。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救危机,韩国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如取消对外汇、资本流通和利率的所有管制,逐步允许外国接管和收购部分韩国金融机构,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等。 2、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的下降是影响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讲,它显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部稀缺生产要素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一点上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和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从消极意义上讲,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增多也会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比如,短期外资的大量流入极易产生泡沫经济,而短期外资的大量撤走则会导致泡沫经济的破灭。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就是由于短期外资大量撤走而引起的泡沫经济破灭的例证。泡沫经济破灭后最终承担损失的是发展中国家。可见,伴随着生产要素大量流入与流出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繁荣与萧条的更替,萧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此外,由市场开放而带来的外国长期资本、技术和商品的大量流入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在外资企业、外国产品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民族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人才流失、失业增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加重社会负担,但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从历史的、系统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实行开放政策时,自然不存在经济安全问题。但由封闭而带来的落后和贫穷从长远看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国内、国际的因素,同时又有国内、国际因素的互动影响而产生的新因素。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中去系统地研究应成为我们分析经济安全问题、解决经济安全隐患所应采用的基本分析方法。 其次,经济安全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亦同样存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低梯度层次的发展中国家是最易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但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也会通过贸易和国际分工链迅速向世界扩散,发达国家亦不能幸免。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安全。正视经济风险的客观存在,努力消除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不断增强自身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再次,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还是一个长期性、多变性和可控性的问题。当前的经济安全并不代表永久的经济安全;某一时段出现经济危机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一蹶不振,振兴无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不消除来自内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因素,其经济安全问题便会失去立身的基础;如不善于化解来自外部世界的不利因素,则其经济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计,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是正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是正相关的。所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靠保护的办法去实现,积极的态度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政策把民族企业推向全球竞争的行列。 最后,还应看到,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无论是从市场因素上看,还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上看,都明显受到削弱。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波动性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等同于其具有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稀缺生产要素(长期资本、技术、人才等)吸纳能力、引导能力、控制或减少稀缺生产要素流出国境能力以及对国际游资的控制能力等方面。发展中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出路并不在于其政策是如何优惠,自然条件是如何优越,而主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共环境水平。因此,努力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与维护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国家经济论文:探究宪法对国家经济干预的规制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核心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国家经济论文:对国际经济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分析 一、国际经济组织视野内的国家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经济主权的要求是发展中国家在长期争取主权的斗争中逐渐提出的。半个多世纪以来,不少已经取得政治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实际在经济上仍然受控于殖民主义列强,他们在主权形式上虽然具有政治独立性的一面,但却存在着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严重不平衡性。在此期间,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政治主权与经济主权是紧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在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国家主权的表现形式是一国政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的自主决策权。在一国国内,这种权利表现为对外经济活动的管制权和制定对外经济法规的自主权;在国际层面上,这种权利表现为自主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权利。” 现今国家主权理论的趋势是:更加注重、强调和突出经济主权,把“经济主权”概念和原则与固有的“政治主权”概念与原则并列,在坚持传统国家主权原则的同时,也对主权原则的内涵做出了更为丰富的理解与提升,促使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社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认可。“不仅使得这个原则得到巩固,而且使它还有所发展。最明显的是,国家主权已经不再限于政治方面,而扩展到经济方面,甚至文化方面,经济主权的概念已经开始树立起来了。”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概括,有学者认为国家经济主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即国家对本国经济事务的自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对境内外国资产实行国有化或征收权、对外资的管辖权、贸易秩序管制权、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和决策权。”本文仅选取国家经济主权内涵中的“国家独立自主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并受国际经济组织政策影响”一面展开论述。 对国家经济主权受国际经济组织影响的评析。国际经济组织视野内的国家经济主权集中体现于国家在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和决策权,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通过广泛吸收成员国扩大自己在国际上的经济影响力,从而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成员国甚至非成员国的经济主权。现在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中影响力最大的有三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IMF)、世界银行集团(WB)、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截至笔者成稿时止,IMF有185个成员国;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拥有184个成员国;国际开发协会(IDA)有163个成员国,国际金融公司(/IFC)有175个成员国,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有158个成员国,国际投资纠纷解决中心(ICSID)有134个成员国;WTO有151个成员方。成员的众多无疑体现出各国对该组织的重视程度,它们制定的政策也普遍反映了各成员的协调立场,从而使得在国际范围内遵循一种普遍原则,以往个别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特立独行逐渐被这种广泛而普遍的作法所同化。 第二,国际经济组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国际规则,对成员国产生国际条约义务上的约束,成员国通过对经济、财政、金融、货币等政策的比较研究,在保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使本国金融体制与国际相衔接,从而使得国家为履行条约义务而影响某些经济政策的制定。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有权在汇率与支付及其他有关方面对成员国的某些政策与做法施加影响,从而对国际金融和货币事务中的行为加以约束。 第三,特殊情况下,国际经济组织对一国的经济援助直接影响到该国的经济主权。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危机的时候,会采取提供援助资金、稳定市场、纠正国际收支失调等具体措施。这种经济援助势必要求该国对自己的经济主权做出一定的让步。实践表明,有关国家也都做出了经济、政治上的让步以换取足够援助来维持自己的经济稳定。 第四,国际经济组织的内部决策机制常常导致经济实力较弱国家的经济主权容易受到削弱。笔者将在下文详细论述。 二、宏观层面下IMF政策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IMF作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其政策的制定往往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经济主权,这种宏观方面的影响主要是基于IMF自身的宗旨对成员国进行必要的评估与监督。 在评估内容方面,IMF以过去一段时间内的世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旨在对过去状况进行评价并对今后一段时间内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指向性意见。一般每年的5月和10月都会由执行董事会和理事会临时委员会世界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世界经济展望》(WEO),对成员国当年及下一年的经济形势做出预测,对国际货币制度有重要影响的国家政策进行协调。这就是IMF对世界经济形势的信号显示功能。因为关键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数据是公开的,所以依据这种指向性意见,一方面,成员国可以比较国内的经济发展政策与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并根据此分析调整国内的经济政策;另一方面,IMF可以通过评估工作在金融风险的萌芽阶段就发出信号帮助成员国及早采取纠正性的政策措施。 在监督方面,IMF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金融体系、资本账户变化、薄弱的金融治理以及公债和外债管理。近年来,IMF不断开发更好的分析工具,利用这些分析工具来评估储备充足性和容易受危机打击的程度。而且还努力将金融市场所有有关的发展情况纳入其监督活动。一方面,鼓励成员国提高本国的经济政策与金融发展状况的透明度(如公布关于外汇储备、相关债务和短期外债的数据)以便让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做出更有依据的决定;另一方面,IMF也经常公布受到支持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政策、组织自身的公共信息以及对自身的批评和建议等等。 (二)消极影响 IMF在履行其监督、贷款职能时并非想象中的那样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着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削弱嫌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经济领域监督范围的不合理扩大化,导致一些并非国家愿意让渡的经济主权受到干预。一向以监督国际货币体系运行为己任的IMF,在现实中已将触角伸向与被援国经济有关的各个重要领域,不仅监督一国的财政预算(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的泰国的预算制定),还研究东亚一些国家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并提供“改进意见”,这些所谓的“改进意见”多是要求实现完全的市场私有化。 第二,监督范围无理地扩大到经济领域以外,导致国家主权受到干预。IMF本应该仅限于经济、金融领域的监督,但有时却直言不讳地批评某些发展中国家军费开支过大,声称将根据裁军方面的举措决定其受援助的额度。这些成员国为了获取资金援助,不得不服 从IMF的各项要求和命令。IMF俨然成为了一个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 第三,对被援国施加苛刻的受援条件和义务,导致被援国经济主权被削弱。从国际经济组织的规章制度来讲,获得贷款必须符合贷款机构的贷款条件并不为过,然而基金组织却常常在被援国危急情况下提出苛刻的援助条件,难免有趁火打劫之嫌。以俄罗斯为例,1998年金融危机期间,IMF在决定对俄罗斯进行资金支援时就提出了一整套的附加改革方案,这是明显的干涉内政,虽然俄最终接受了这一附加方案,但很明显强化了对IMF的不满。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的泰国也同样如此,IMF给其贷款以实行经济稳定计划,但条件是由它监督泰国的财政预算,要求泰国进行改革并实行企业私有化。泰国认为IMF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因此与其讨价还价,由此延误了一段时间使危机恶化,直到后来全盘接受条件后经济才有所好转。再比如韩国,IMF也提供贷款帮其渡过金融危机,但韩国必须接受的条件是:削减政府开支、减少进口限制、保证政府不干涉中央银行工作等。实质上这些国家的经济主权已受到了削弱。 第四,对不同国家提供的援助积极性不同,导致国家主权在国际社会上的不平等待遇。IMF一直以来的贷款记录明显表现出美国在IMF中的利益与优先性。以墨西哥金融危机与泰国、俄罗斯的金融危机中IMF的反应差别为例:1994年12月20日墨西哥发生金融危机,美国于1995年1月12日就做出提供经济援助的积极反应,并且向IMF及时提出了贷款要求,IMF及时向墨西哥发放了贷款援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泰国1997年7月2日发生金融危机,IMF迟迟不发放贷款。 第五,经济强国自身的意志常常影响IMF,并且通过IMF政策强加于其他国家,这是霸权主义在国家经济主权领域内的表现。以人民币升值为例,美国财政部2005年11月28日公布的2005年下半年度汇率报告中没有将中国界定为操纵汇率国家,但是希望中国继续采取措施使汇/!/率制度具有更大弹性。报告认为中国的汇改政策实际意义和效果不大,并措辞严厉地给出5个月的观察期,即如果在2006年4月之前人民币汇率未能更灵活浮动,将考虑在下一期报告中将中国列入货币操控国。报告中还要求IMF加大对中国的施压力度,希望IMF加大努力敦促中国采取更灵活的汇率制度。同时呼吁IMF合作,共同撰写有关汇率问题的报告,并且还将探讨如何改革IMF汇率监控程序。受美国影响,IMF执董会2007年6月21日左右通过《对成员国政策双边监督的决定》(简称《决定》),以此替代1977年制定的《关于汇率政策监督的决定》。汇率政策原本是一国的经济主权,即使两国通过协商进行汇率政策的变动也只是两国之间谈判和利益协调的结果,然而强国却将自身意志强加于IMF并通过其政策形成普遍的条约性义务,一方面说明强国推行的霸权主义影响到国家经济主权领域,另一方面也说明IMP的非独立性。 第六,IMP高层人员背景直接反映出IMP在履行职能时的一种利益倾向,政策的做出也多符合这些国家的利益。IMP总裁的最终当选,往往是由美、日、欧之间的相互协商决定的。现在已经形成一种默契:世界银行的行长一般由美国人担任,而总裁的头衔总是落在欧盟成员国所欣赏的候选人中。笔者经过统计,IMP成立至今的10位总裁中,有五位来自“七大工业国”国家。为了维持这种任命的“平衡”,副总裁按照惯例通常由美国人担任。不仅如此,对于所有高级官员的任命来说,美国的赞同都非常必要。虽然IMP政策的出台依靠的是投票权制度,但其高层人员的背景势必对政策的做出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三、微观层面下IMF政策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这里谈到的微观层面指的是IMP的投票权制度。通过上面宏观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IMP主要通过评估、监督和政策的制定对国家经济主权产生影响,虽然IMP并非一个完全按照投票进行运作的机构,它的大部分决策都来自于执行董事会的会议精神,但许多主要政策的出台仍要经过《基金协定》规定的投票表决制度,因此在微观层面对IMF的投票权制度进行分析从而揭示其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一)投票机制概览 IMP的投票制由份额分配和投票权两方面构成。IMF很像一个国际性的股份性金融机构,参加IMF时每个成员国都要交纳一笔钱,这笔钱被称为“份额”。份额(quota)以SDR计值,是每个成员国向IMP认缴的一定数额的资金。每个成员国的份额由IMP的份额公式计算得出。它由成员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储备余额、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额以及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决定。在最多不超过5年的时间里,理事会会对成员国的份额进行检查,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和成员国之间经济地位的变化决定是否建议调整一些成员国的份额大小。此外,每个成员国亦可以按照本国经济形势的变化随时申请调整份额。份额在IMP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份额决定了成员国投票权的大小。因为基本票只占总票数的很小一部分,因此成员国的投票权基本上与其份额规模直接相关。其次,份额决定了成员国可以获得贷款的最高限额。基金组织协定规定,每个成员国根据备用信贷和中期贷款安排向基金组织的借款累计不得超过其份额的300%。最后,它决定了一国可获得SDR分配的数量。 每个成员国有250个基本投票权,成员国每向基金组织认缴10万个SDR,基金份额即增加1票。另外,凡截至投票日,从基金普通资金中净出售的该国货币每40万SDR应增加1票,而净购入的该国货币每40万SDR应减少1票。 (二)对投票机制的分析 第一,美国的单边否决权对IMP政策的影响。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七大工业国”占有44.5%的投票权,而在2007年,全部发达国家直接或间接控制投票权重超过60%,发达国家在IMP重大事务上的决定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其中,美国在份额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是17.09%,是居第二、第三位的日本和德国的三倍左右。基金协定规定,某些重大决定(例如份额调整和特别提款权分配)需要理事会85%的特殊多数赞同(Special Majority Agreement),还有一些重要决定(如使用资金费用的决定)需要70%。如果它联合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之中的任何三个,就可以对任何需要特别多数通过的决议实施否决,使得它即使不能使自己满意的方案通过,也能轻易地否决它所不满意的方案。这实际意味着赋予了美国单边否决权。实际上,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时,甚至包括一些最基本的关于贷款的决定,通常都要尊重美国的意见。 理论上来讲,德国、法国以及英国,分别占有5,99%、4.94%,4.94%的投票权——完全可以联合起来达到行使否决的目的,但是,欧洲国家通常并不在IMP中协调各自的立场。与此相似,发展中国家也完全可能做到但也从来没有实现过集体否决某项决议。因此,美国就成为实际上具有有效的否决权的惟一国家。 第二,发达国家的联动情况对IMF投票的影响。必须有85%以上表决权赞同方能实施的事务不断增多,以中日韩为首的东亚国家在IMP中份额比例为11.22%;欧盟在IMP的份额比例为19.458%,由数字看来,欧洲国家的整体份额超过了美国,因此对美国造成 致命威胁的并非亚洲国家,而是欧洲’国家。所以美国并不总是孤立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投票。相反,它通过提供各种刺激手段和寻求联盟支持的方式发挥自己的影响。几个例子可以证明: 1972年,美国和其他“十国集团”(Group—10)12的成员为了达成《史密森协议》。“十国集团”一直保持基金组织总投票权的50%以上,控制了基金组织一般事务的决定权。1985年美国就通过这一机制迫使日元升值。 另外一个有利于维护美国利益的机构是八国集团(G8)。八国集团达成的共识和做出的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与会各国将其在其它国际组织和场合积极予以推行,直接影响其它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发展。 第三,美国国内政策对IMF投票的影响。美国在IMF中的资金比重确实导致了它不可低估的影响,而在IMF面临政策转换时美国的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放大。例如,至少每五年,都要对IMF认缴份额进行重新审议,任何需要增加资金的决定都要得到85%的绝对多数票,实际上就是取得美国的同意。而且,在美国国内,增加IMF的资金份额还需要取得国会的批准。因此,每次关于份额的重审,都相当于美国对IMF的一次细致检查。上文提到的美国财政部关于人民币升值的态度最终实质上是影响到了IMF的汇率监督政策。追溯过去,20世纪90年代,国会就试图通过基金的“限制条款”对工人权利、私营企业的作用、人权以及军费等议题施加影响。美国财政部是另外一个可以对IMF决策构成相当大制约的因素。由于美国是领先世界的金融市场的大本营,美国财政部的态度可以决定任何一项需要金融市场参与的IMF决策的命运。 现在,美国不仅反对把特别提款权的分配与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联系起来的建议,而且反对适当增加特别提款权数量的建议。 (三)对基金份额分配合理性的质疑 第一,应该增加份额计算的参考因素。份额由成员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储备余额、平均进口额、出口变化额以及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决定。而有些人口大国所占的份额与人口小国所占的份额相比明显失调,比如墨西哥的现有投票权是31,778票,而人口比它小八倍的比利时的投票权是46,302,按人口比例划分远远高于墨西哥。因此应该把人口因素计入份额的计算标准。 第二,经济联盟体因素。欧盟中的十二个国家拥有28.3%的基金份额,而如果以这些国家的贸易额来计算,它们占据的份额大致为16.9%。因此,有专家提出,“应该把欧盟内部贸易从配额计算中扣除掉(这对一个经济联盟体来说是应该的),那样的话欧盟的总配额和投票权就会下降约9个百分点,把这9个百分点分配给其他成员国”。 第三,提升基本票作用。基本票用于保护较小国家的利益,然而份额整体的连续增长使得基本票比例降低,从1945年的11.3%降低到2%,小国家使用基本票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有专家建议通过一系列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份额(88.7%)与基本票份额(11.3%)的加权平均值重新分配选举权,从而使基本票回归到1945年的水平。 四、结语 IMF作为当今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IMF政策的出台受到经济大国的影响,它们利用本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依靠举足轻重的份额和投票权地位影响着IMF,从而影响到其它国家的经济主权。然而,IMF最新的份额调整表现出了这样一种信号:美国的份额比例逐渐下降,而中国的份额比例有所提升。这表明中国在该组织内的地位在不断提高,对经济主权的影响也渐渐朝着有利于我国的方面发展。IMF内部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和不合理之处,可喜的是它自身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同时也在各专家的研究下进行不断改进和改善,希望有一天它能在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方面表现出更加积极的一面 国家经济论文:体制转轨国家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曾经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正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即处在体制转轨中。这类体制转轨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经历着腐败滋生蔓延的侵蚀,腐败成了收入分配不公最明显的形式,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受到腐败的困扰。因此,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腐败、反腐败的制度,以保持政府的廉洁,是转轨时期各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腐败及其危害的分析 什么是腐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1]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1]因此,我们可以一般地认为,腐败是指公共权力人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滥用自己掌握的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 毫无疑问,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腐败现象,但有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能够将腐败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和程度内,而有些国家,特别是体制转轨国家,腐败日盛,以致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般而言,腐败不仅亵渎了公众的信任,损害了社会公平,而且侵蚀了社会资本,浪费了资源,降低了效率,因而其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就体制转轨国家而言,日益滋生蔓延的腐败对转轨进程、现代化进程及经济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各种研究表明,在市场化进程中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与投资和经济增长之间有着显而易见的负相关关系,因为腐败降低了投资并进而降低了经济增长率,减少了对教育和健康领域的支出,降低了公共投资、税收收入和直接投资。进一步讲,腐败还会扭曲市场和政府的功能,间接地影响经济效率和经济增长。比如,腐败使政府难以有效地实施必要的管制和监察,降低了政府矫正市场失灵的能力;围绕腐败展开的竞赛扭曲了激励机制;腐败大大降低了政府在契约履行和产权保护方面的基本功能;腐败还会降低市场经济制度或民主制度的合法性;腐败也会加剧穷人的贫困。 然而,也有相当一批人持不同观点,认为腐败是经济车轮的“润滑油”,如果没有腐败,也就没有交易和增长。[2]这种观点似乎在腐败程度和经济业绩一同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得到印证。经济学家试图用腐败的可预见性来解释这一现象,认为可以预见的腐败不一定导致效率的损失。腐败的可预见性是指对必须支付的金钱数额与获得的好处的预测,在腐败程度既定的条件下,对腐败更容易作出预测的国家,其投资率也高,经济业绩也优于其它国家。但是可以十分肯定地说,不论一个国家对腐败的可预见性有多大,如果能够有效地减少腐败,其投资率和经济增长率会更高。腐败的可预见性即使存在,也是相对而言的,完全的可预见性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围绕腐败并不存在完全竞争。退一步讲,即使存在腐败的可预见性,日趋严重的腐败也会带来无穷的后患。在腐败严重的情况下取得高经济增长率的国家,会在不远的将来发观自己正在为此支付更为昂贵的代价。腐败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就会不断地蔓延和增长。如果对侵吞的贿赂平均而言达到10%的腐败行为听之任之,就会使人们产生出一种将受贿额提高到15%或20%的冲动。腐败能自我助长,使非法所得呈螺旋形上升,最终使发展受到损害,多年的进步被逆转。围绕腐败与贿赂而展开的活动是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因此日趋严重的腐败本身就意味着资源的浪费。不仅如此,日趋严重的腐败还会使社会的合法性遭到破坏,如果人们(包括所有的官员和民众)都认为贿赂是提高办事效率的必要条件,而没有必要遵循法律所设定的运行规则的话,“腐败”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运行机制,并在相当程度上替代正规的“法律”或“规则”。其后果是规范的市场秩序难以建立,使体制转轨受阻。 许多经济学家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腐败造成的严重经济后果。我国经济学家胡鞍钢通过对税收流失、国有经济投资和财政支出流失、非法经济“黑色收入”、垄断行业租金四个方面的初步合计,认为从1995年到1998/1999年,仅上述四个方面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之间。[3] 二、腐败问题的成因 在当今社会,腐败的存在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把腐败归结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观点已经过时了。实际上,只要存在下列条件,腐败就会产生,这些条件是:1.一些人掌握着能够自由支配好处和惩罚他人的权力(或者称为可以任意处置的决策权);2.掌握权力的人具有强烈的以权谋私的欲望;3.权力失去有效的约束而被滥用。我们知道,公众不可能去直接行使权力,只能将公共权力委托给一些人来行使;而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自利的“经济人”,再加上公众对权力人的约束并不总是有效,所以腐败就成了全球的普遍问题。 下面以转轨国家为重点,从上述三个方面进一步展开讨论。 首先,让我们分析一下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过多的任意处置权。腐败的普遍存在说明腐败的滋生有着广泛的适宜其生长的基础,这就是一切可以“金钱化”的权力。比如公共部门的官员所拥有的许多权力都可以金钱化,他们可以通过给予办事人以方便从中获得好处,也可以通过自由地掌握惩罚他人的程度而受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个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完全的转轨国家中,更容易滋生腐败,比如有些政府官员在签订重要合同、私有化、颁发许可证、分配进出口配额、对自然垄断实施管制、给予补贴或软贷款、税收减免、控制外汇、为某些企业提供垄断权、制定并影响价格等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这是大量产生被经济学家称之为“寻租”的现实基础。因此,一个市场机制扭曲严重的国家,腐败的猖獗是不言而喻的,原因是这种滋生腐败的土壤,不仅范围广阔,而且“肥力”很高。所以,转轨国家腐败的泛滥与转轨本身是分不开的。 在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中长期缺乏有效制约的权力在市场化改革中得以金钱化,因而腐败就被凸现出来。中国的经济体制转轨进程具有明显的渐进式特征。渐进式的改革经历较长的双轨体制共存,双轨体制本身就是“寻租”的沃土,这个时期的政府官员或改革的设计者既要制定“游戏规则”,又要参加“游戏”,而且他们制定的规则往往是不稳定的、不公正的和不透明的,所以改革资源极易被规则的制定者们垄断地加以利用;另外,分权化和改革的不断“试错”带来地方和部门权力的 扩张及过多的任意决策权,甚至围绕腐败形成了利益集团。 其次,掌握过多任意处置权的人往往具有自利动机,存在强烈的腐败的冲动或欲望。在政府行为理论研究方面卓有建树的公共选择论认为,传统理论在研究政府行为时通常隐含着一个“道德人”假设,把政府官员当着慈善的道德高尚的而又完全理性的执政者,他们无私地追求社会公众利益,把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看成是自身的目标,而且他们是明智的,能够自觉地从整个社会的福利出发,科学决策,对社会的运行实施有效的调节。然而,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中,“道德人”假设并不具有普遍性,它是难以成立的。团为在现实中,政治家和公务员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是“经济人”,即都以个人利益为动机,都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表现为权力以及由权力带来的收入、地位、荣誉等)为行为准则。具有自利动机并掌握着某些权力的政府官员们客观上存在着以权谋私的冲动,这是不言而喻的。政府官员的“经济人”假设在现实生活中具有统计性质,是可以普遍成立的,因此,使用“经济人”假设并不意味着我们是用有色眼镜来看待政府官员。 最后,如果公众把治理国家的种种权力交给一些人来行使,而又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权力就会被滥用,腐败就必然会生长出来。因此约束软化是腐败产生的总根源或症结所在。 行贿者和受贿官员的腐败行为能否被揭露和惩罚,是影响腐败程度的决定性因素。政府官员们在决定是否进行腐败活动时,要权衡腐败的预期收益和腐败被揭露及惩治的可能性与代价(我们可以称之为腐败的现实成本)。腐败的现实成本越高,说明对政府官员的外部约束越是有效,腐败程度就越低。反之亦然。 腐败的机会成本的高低也是影响腐败程度的重要因素。所谓腐败的机会成本,我们可以描述为政府官员因其腐败行为可能被处理而放弃的合法收入。因此,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官员的合法收入越高,其腐败的机会成本就越高,因腐败而可能带来的损失也就越大,此时的动机就不那么强烈;反之,如果政府官员的合法收入较低,其腐败的机会成本不高,因腐败可能带来的损失不大,就容易诱发腐败。政府官员合法收入的高低,实际上是一个激励的问题。权力的委托人对权力的人激励不足,是产生腐败甚至使腐败普遍化的重要诱因。1997年世界银行在《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该报告指出,如果公务员的工资不能反映出可比的私营部门工资,他们就更容易从事腐败。由于公务员工资低,官员试图用非法的收入来增加其工资,以达到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如果私营部门有许多高薪而合法的工作,那么,因从事腐败而被开除低工资公职的风险并不是一个有力的威胁。因此,腐败常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工资的差距(或曰“诱惑率”)成正比例关系。但是,仅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并不能减少腐败行为。基于个人才干的聘任和晋升的机制能限制政治上的任人唯亲,并创造出一个更为公正无私的公共服务体系,这种机制也能减少腐败。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官员相对收入(合法)下降与政府官员日趋普遍的腐败并存,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严酷现实。我认为,低工资与腐败之间存在某种必然联系。首先,在对付腐败问题上,假定或执意认为政府官员的思想境界高于其他人的想法是不能成立的或不明智的。政府官员也是人,同样追求名利,要求取得与自己的政治地位或社会地位以及付出的辛劳相称的经济收入,这个收入应当大致相当于他们在非政府部门工作的工资收入。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保持与自身地位相称的生活,才能体面地做人,才有可能守得住“节”。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从逻辑上讲,给予政府官员与非政府部门相当的可比收入,是保持政府官员廉洁的必要条件。这样一种收入不一定必然导致廉洁,但得不到这样的收入,腐败的滋生就是难以避免的。政府官员的低工资是产生灰色收入的重要诱因,也是以权谋私日益普遍化的重要基础。在低工资条件下,政府官员捞取额外收入就显得心安理得。 对于政府官员的激励,从静态看是一个工资级别和工资高低的问题,从动态看是一个如何不断晋级的过程,因此,激励问题还包括晋升机制是基于能力和业绩,还是基于血缘关系、人际关系、利益关系,甚至基于是否提供贿赂及多大数额的贿赂。 三、反腐败举措的思考 世界银行(1996)曾提出治理转轨期腐败行为的措施,具体包括:迅速而透明的私有化、经济自由化和反对经济垄断,以缩小腐败范围和重建激励机制;增加政府官员工资,降低受贿的诱惑力,加大革职的代价;简化税收及其法规,明晰产权,减少行贿必要,使企业不必求助于行贿而生存;在仍需要规章制度的地方,政府必须加强监督和完善上诉机制,并提供透明的方式,以削弱官员在授予许可方面的垄断权;对高层官员的腐败予以曝光和严惩。[4]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方面也形成一些类似的公识,比如:反腐败的根本点在于制度建设,铲除腐败的制度环境;综合治理与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的重点打击相结合;向政府官员支付养廉工资;公众参与和严肃执法相结合;尽快市场化改革,以期从体制上铲除各类经济租金等等。 上述措施基本反映了转轨国家反腐败的要求,但仍然显得不够清晰。许多措施拼凑在一起,缺乏层次感或次序。下面我们利用经济学的成本分析,来探讨反腐败的有效性及各项措施的逻辑次序。 从成本分析的角度看,防治腐败要取得根本性突破,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将反腐败的成本控制在可以承受的限度内,以保证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二是通过一些措施使腐败的成本变得非常高,使腐败行为变得“不经济”,有效地减少腐败的发生。 反腐败是有成本的,反腐败的成本至少包括立法费用、执法费用、监督费用、调查费用、公众揭发举报的赞用、相关机构的设备和人员的工资等。反腐败成本的高低与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成正比,如果一个国家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太多,其反腐败的成本就会很高。不幸的是,这正是像中国这样的转轨国家目前面临的现实。政府的规模太大,政府官员的数目太大,政府管的事太多,政府官员掌握着太多的任意决策权,对如此众多的政府官员进行监督和执法所需的成本很高,以至于我们只能将有限的力量去查办“大案要案”,别的就无力顾及了。支付反腐败成本的能力相对有限,结果只能是“法不责众”。一个国家不可能将其有限的资源无限制地用在反腐败上面,因此,要想保证反腐败的有效性,我们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为此,我们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大幅度削减政府的规模和政府官员的数量,将政府的规模和政府官员的数量控制在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所必须的最低限度内。 对于中国这样的体制转轨国家来说,必须把大幅度削减政府规模作为反腐败的首要任务,我们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有效地缩小政府的规模构成了反腐败的逻辑起点。尽管缩小政府规模不是反腐败有效性的充要条件,但毫无疑问它是反腐败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为了大规模削减政府规模,我们必须加快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国内有一种看法,认为腐败是市场化的产物。这种观点概括了市场化和腐败加剧的并存特征,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准确地讲,半生不熟、设计粗略、实行不完全的市场改革可能的确会促进腐败。腐败加剧不是市场化改革本身的必然产物,恰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的结果。今后这方面的改革包括:迅速而透 明的“非国有化”;反对经济垄断,推进经济自由化;简化税收及其法规,取消任意裁决权和免税权,保持税率的适度和统一;取消对经济的行政管制;增强各级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高度透明的会计标准和准备金制度;政府要公开出售特许权,政府采购要市场化、透明化,利用私营市场价格作为衡量政府采购的标准等等。 在有效地减少有可能、有条件搞腐败的人数的基础上,我们还要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增加政府官员腐败的成本,以便减少腐败。如前所述,政府官员腐败的成本由腐败的机会成本和腐败的现实成本两部分构成。增大腐败的机会成本,就是使政府官员的合法收入足以维持体面的和相称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加大被革职的代价;增大腐败的现实成本,就是使腐败容易被揭露,腐败官员受到严惩。相应地,在反腐败举措上,一方面要给予政府官员以充分的激励,要向政府官员支付“养廉工资”,谓之“胡萝卜”政策;另一方面要强化对政府官员的约束,严办腐败官员,谓之“大棒子”政策。 国家经济论文:高度重视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立法 编者按:鉴于各种非经济的,以及直接涉及经济、并对国家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构成威胁,各国纷纷研究制订有关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为此,中国法学会立项并成立课题组专题研究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立法问题,建议我国应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本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政研室原主任吴炯执笔完成的报告,报告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该法调整的范围和主要领域、特征、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管理进行了阐述。限于篇幅,该报告将分上下篇刊发。 十五大召开时,鉴于亚洲爆发金融危机和我国发生特大洪水,曾提出“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十六大时又提出“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十六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而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是其中应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各种非经济的(如“非典”),以及直接涉及经济、并对国家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如石油危机、金融危机、恐怖事件、战争等),世界各国纷纷研究制订有关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法规,我国应当也不例外。 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近年,认为制定《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很有必要,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主要有如下一些重要原因: 一、经济全球化和高科技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各国经济竞争与合作日益频繁,常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致跨国界、跨地区、乃至全球性经济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当今各国国家安全的重点,已经转向经济安全,没有经济安全,也就谈不上国家安全,尤其是这方面往往有多米诺骨牌效应,顷刻间影响一片。 二、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渐实行全方位开放。直面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既诚实履行承诺,又学习发达国家依法适用的技巧,控制竞争的负效应。 三、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发挥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两个优越性,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常面临空前巨大的困难与压力,但其间有很好的成功经验,应该上升为法律。对制定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是否可行的疑虑可以消除。 (1)、有人认为影响扩大开放,我们以为不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其坚持开放和自由贸易倾向是不可逆转的,但与国家经济安全相辅相成而绝非对立。西方发达国家,无一不是十分强调国家经济安全,并为之制定法律。以美国为例,有关国家经济安全法律已形成体系,除传统地《反倾销法》、《反补贴法》和《例外条款》,以及《保护贸易和商业免于非法限制和垄断法》的域外管辖权和《国际投资调查法令》、《农业领域外国投资披露法令》外,还有《美国贸易法》中著名的“301条款”:总统被授予广泛的权力,对影响美国商业的“不正当、不合理”的一切贸易予以限制或制裁,其“不正当”指按照国际条约不合法或与国际义务不一致:“不合理”所指不一定不合法,但使美国利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1997年美国会通过的《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进一步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的经济权力。 (2)、有人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应多讲一些规则,少讲一些特色,大家定了就执行,不要保护落后。我们认为这有一定道理,但不能绝对化,真理多走一步也可能是谬误。因为WTO只是按成员方协议,为成员方贸易提供一个法律框架、一个谈判场所及解决争端的机制,而不是代替各成员方立法机构进行涉外立法;相反,充分考虑各方特点,才有很多双边谈判和对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不同待遇。适用WTO规则中,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特色,制定自己的法律。我国自觉遵守“与时俱进”的规则,不会容忍保护落后。 (3)、有人认为已有几个单项应急法律,将来需要什么再立什么单项法律,而不需要制定《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我们以为不妥。因为这个法是涉及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等方面的一大系统工程,任何单项应急法律,不可能涉及到这么综合性问题。只有各专项应急法律,不可能设立统一负责任的国家经济安全机构,监控、预警并报告国家经济整体安全形势和提出综合性应急举措。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机制只有涉及金融、财税、价格、市场、企业等各部门、各行业衔接立法,才能够在突发事件中一呼百应,令行禁止,紧急应对,这也不是一、两个专项应急法律能够解决得了的。同时,如果都各自立法,各单项经济应急法律规定有可能交叉而不一致。 法律调整的范围和主要领域 一、概念。国家经济安全,指国家的根本经济利益,不会遭受突发性重大伤害。重大伤害主要如:国家经济整体运行情况急剧恶化;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严重受阻;国际竞争中的自主力、自卫力,遭遇明显打击;人民生产、生活受到严峻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局部性或全局性经济危机。鉴于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经济安全问题常较隐蔽,只在一定条件下凸显,而一旦危机袭来,问题就会很严重。其中包括: 内发性安全问题。主要指国内经济领域的安全和引发经济安全问题的根源,发生在国内经济运行中,如在经济特色领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国有企业整体缺乏竞争力,不能起应有的国民经济支柱作用;如在金融财政领域,国债风险、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泡沫经济等; 外发性安全问题。主要指涉外经济领域的安全,和对国家经济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根源,发生在国外的不确定事件,如国际游资和跨国公司在重要经济领域的垄断;涉外经济关系的突变;重大公共 卫生事件突然袭来等。 二、调整范围。(1)、广义范围: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国家经济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冷战结束后,各国军事重心逐渐为经济重心所代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高科技的发展,各国经济相互竞争和相互依存关系倍增,国家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在经济领域的表现。其间又分安全领域内的经济范畴和经济领域内的安全范畴。 安全领域内的经济立法。主要指采取经济措施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法中的有关经济举措,以及一些国家常用的经济援助和经济制裁等法律; 经济领域内的安全立法。主要指保障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强劲、国家经济重要领域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与发展和不受重大伤害的法律。如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金融危机的监督预警,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和非关税壁垒、反垄断和限制竞争等法律。 (2)、狭义范围:国家经济安全仅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且重点寻求经济利益,不在乎其对国家安全的整体影响。这样,广义、狭义两者面对同一事务,可能会作不同的解释和规范。 本文所述,以广义范围、尤其是广义范围的经济领域内安全规范为主。 三、主要领域。(1)、经济特色领域。根据宪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两条。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同时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二是国家允许少数人首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道路。 (2)、战略资源领域。指关系国计民生、对国家经济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施,有重要影响的物质资源,其供给有限、需求广泛、开发需特定条件,如水资源、粮食、石油等。战略资源的安全标识是:国家实际拥有或能够得到的有关资源,无论数量或质量,可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需要。 (3)、基础产业和制造业领域。基础产业如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与本土制造业共同代表国家实业发展水平和工业竞争力,并决定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既是国家重要经济利益所在,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安全标识是:本土制造业对国民经济的装备程度;国内、外市场对中国制造的需求;关键制造业和新型工业的发展及其未来影响。 (4)、高新技术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经济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都有长足进步,但仍处于较低水平,高技术含量能力缺口大,大量依赖进口,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国家经济安全。高科技竞争的实质是高科技人才,谁掌握了人才优势,谁就掌握了新世纪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使国家经济安全不致受到伤害。其安全标识是:高新技术持续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扩大;传统产业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有用人材的开发与利用。 (5)、金融财政领域。大体有金融、财政、虚拟经济三部分内容: 金融系统安全。现代金融运作,已渗入经济生活各领域,成为各类经济主体相互联系的中介;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进入信息时代,各国金融运作的相互影响,也更加凸显,近年几乎所有国家发生的比较大的经济危机,都首先从金融危机开始。 财政系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最重要的内涵,直接影响国家经济运行和国家机器的生存。其安全的主要标识是:国家财政处于收、支基本平衡并稳健增长状态;能够支持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债务依存度和外债偿还率的可控制性;财政赤字和制度性债务积累的可逆转。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中的安全。虚拟经济是相对独立于实体经济的虚拟资本的经济活动,一般指以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有价证券形式显示的未来预期收益。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货币资本从物质生产领域游离出来,以虚拟资本形态在金融市场营利。其发展对实体经济总体有利,但超出过多,则成泡沫经济,产生负效应,甚至酿成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其安全标识是:商品市场均衡;货币市场均衡;国际金融资产的正常运作。 (6)、国际经贸领域。指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如何抓住机遇、规避风险,已必须提上日程。其安全标识是:能够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扩展发展空间。 (7)、生态环境领域。主要指人们藉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类的经济活动,产生了自身需要的产品,也产生了“三废”,尤其是当废弃物过多,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导致植被破坏,物种危减,土地流失,资源损伤,甚至造成生存威胁。其安全标识是:对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有效防范;免于因环境恶化而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能够妥善解决因环境争端可能发生的冲突。 四、特征。鉴于国家经济安全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保障作用,各国、各个时期的具体特征,会有不同地发展变化,但总体趋向会是一致的,其一般特征是: (1)、根本性。强调保障国家根本经济利益,如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发展空间、国家经济战略利益不受伤害等。这里强调国家根本经济利益,有关行业甚至企业风险可能涉及国家根本经济利益,但不一定就是国家根本经济利益,也可能完全不是。 (2)、全局性。强调国家全局经济利益。中央和地方、部门根本经济利益是一致的,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代表局部利益的有关条条块块的经济风险,可能伤害国家全局利益,也可能丝毫不会触动国家全局经济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 (3)、战略性。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有很强的战略特征。有时需要牺牲某些暂时利益,换取国民经济的持久增长。 (4)、预警性。鉴于国家经济安全突发性的隐蔽状态,必需建立系统的监控机制,不仅能够定期查看,而且可以及时反馈,预知国家经济安全临界度,并迅速提出预案和自我调整,防患于未然。使法律监控与经济发展变化相结合,定性标识量化,增加可操作性。 (5)、应急性。即有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国家经济遭遇或可能遭遇重大冲击,或发现监控显示所要求状态标准和参数偏离了“临界线”,国家即可迅速作出系统的应急安排。(上篇) (接上期) 国家经济安全保障的监测预警系统 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但是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和很不安宁的世界,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与风险,设立监测预警系统。 一、健全国家经济安全监管机构。鉴于国家经济安全的全局性、战略性、应急性等特征,要求必须有一个强力监管机构。现在我国有多个有关监管机构如国家安全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并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工委、科技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每个部门都管一部分或自己的一点,不能形成合力。建议在现有基础上,组建一个平时能常备不懈,综合监控;应急能迅速应变,令行禁止,并可统一部队和地方的强力监管机构-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 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主要任务是:(1)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规划;(2)组织实施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威胁因素的调查研 究;(3)统一协调中央和地方之间、军队和政府之间、部际之间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4)拟定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事项,审查和确认监测预警指标;(5)提出反威胁应急方案;(6)启动反威胁应急措施。 国家经济安全机构,应该横竖涵盖,形成网络。根据精兵简政原则,在有关济安全重点部门和各地方政府,设立主要由兼职人员组成的部门或地方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1)完成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交办的,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威胁事项的调查研究;(2)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安全监测指标的实际监测,尤其是超安全临界线的及时预警;(3)启动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反威胁应急措施。 还应该有一个监测预警机构。其主要任务是:(1)监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态势;(2)制定国家经济安全指标体系;(3)建立国家经济安全信息网络;(4)提出国家经济安全预警报告;(5)建议启动威胁应急程序。这方面现在已有部门实际承担着大部分工作,也可继续兼任。 二、国家经济安全监测预警指标和事项。国家经济安全是一大系统工程,应该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建成监测事项和指标体系。 1.综合监测指标体系和事项。最能凸显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一些指标,如经济增长率、失业人数、财政赤字、债务偿还能力、央行资本金充实率、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利率和汇率等。易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威胁的经济制裁、重大倾销或兼并、以经济要求为目的的社会动荡,及其他必须有国家关注的突发事件等。 2.有关部门监测指标和事项。除根据本法调整范围进行一般性监测外,还可根据各时期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确定各时期的监测重点。当前重点,如财政领域:财政收支和赤字、外债和外债结构、外债偿付能力、货币投放量、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国有财产的增减或亏损、国有企业规模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金融领域:如货币市场的本币汇率、币值、储蓄与贷款;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资和游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股市股指;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不良债权和亏损、利率,及金融衍生品交易;高科技领域:高科技人才、关键性前沿技术、科技发展与国外差距、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占有及保护情况、我国高科技私密性的保护;国际经贸领域:我国经济关键部门对外依存度、倾销与反倾销、我国商品的发展空间、外国资本的进入情况,以及人口、失业人数和收入分配差距、因经济目的引发社会动荡的可能性、战略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指标,和其中必须即时解决的重大个案事项等。 3.国家经济安全预警临界线的确定。国家经济安全态势的监测机制,除定期报告制度外,更主要的是:发现可能凸显的危险,预先提出警报。因此,需要对国家经济安全态势的分界,即预警临界线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其实很难准确界定,只能有一个一定时期的适用界线。当前业界一般认为: 1国家经济安全态势。可分四类。 安全。指国内经济关键领域整体运行良好;国际经济关系正常发展,引进来、走出去同样比较理想;国家有备无患。 潜在非安全。指国内经济有关键领域存在一定隐患,或在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中存在一般性问题,处理不好,也许发展成显在非安全;但一般能够处理好而化解。 显在非安全。指国家经济安全明显存在一定威胁,可能是内发性威胁,可能是外发性威胁,也可能二者都有,但是还可以争取向好的方向发展。 威胁。指国家经济安全已经受到威胁,有可能形成危机。但局部经济受到威胁,不等于整体经济一定有发展成危机的走向;同样,为保障国家经济整体安全,有时不能过分强调局部没有任何威胁。威胁又可有:紧急威胁,即通过监测预警发出威胁信号后,难以消除的重大态势;突发威胁,即来自境内外不可预测事件,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威胁。 2临界指标和事项。需要根据大量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并从中找出“度”以定性。同时需要根据历史逻辑推演、现代经济发展最新趋向及国内外有关案例,和工作者精湛的业务能力,确认国家经济安全临界线指标和事项。我国当前一般认为国家经济增长幅度,不要低于7%;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要超过4.5%;外债余额不超过当年GNP的15%;偿债率不超过当年外汇总收入的10%;债务率不超过当年外汇总收入的100%;对利用外资质量、倾销与反倾销等事项已予关注。同时,有些发达国家甚至对凡涉及本国经济发展的“不合法”或“不合理”的事项都予关注。这些都是很好的经验,可以逐步规范化。 三、国家经济威胁应急预案。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地区,对有关经济运行态势要定期提出监测报告;当凸显威胁临界度或突发事件时,立即提出预警及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不得迟于一天。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以下建议:如此次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有关部门职责,应急监测与预警指标或事项,启动应急程序后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初步应急举措,应急管理有关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等。 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法的应急管理 一、反威胁应急程序的启动。 1.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紧急会议。当国家经济安全凸显临界预警时,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评估,判断遭遇威胁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和反威胁措施的建议。国务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全国人大提议对有关部门、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紧急动员令;并根据情势,建立报告和信息制度,统一指挥;建立反威胁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反威胁事件报告、举报地点、受理单位名称、电话。 2.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指挥部成立。根据此次应急事件涉及的重点领域,国务院在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应急指挥部(含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对此次应急事件的统一指挥。涉及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作好应急处理有关工作。必要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指挥本地区经济安全应急处理工作。 3.反威胁应急措施。根据此次应急需要,迅速调整和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明确一定时期加重行政强制性力度;调整财政收支和应急支付能力,增加央行信用;调整货币投放量、调整利率和汇率、进行价格干预,缓解市场风险;调整战略源供给和投放量,增强本土适应能力;限制和禁止不合格投资者的进入,限制或禁止某些商品的生产经营,并依法限制或禁止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增强抗风险能力;征用物资和财产,调拨物资和人员,恢复市场秩序等一切有利于反威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措施。 4.反威胁措施的执行与解除。 反威胁措施的执行。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指挥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应该持证上岗,并在执行任务时,向当事人讲明原因、程序及后果;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执行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征用物资和财产时,应有当事人在场,双方共同清点、登录,其后或返还或给予适当补偿;调拨物资、人员,都要清楚而有手续,并给予适当补偿;反威胁应急期间,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不得假借反危机应急名义或态势,妨碍国家经济安全威胁化解或侵犯任何组织和各人合法权利。 反威胁措施的解除。国家经济安全应急指挥部认为,实施反威胁措施已见成效,经济安全威胁始发领域伤害开始修复。国内经济关键领域和重要相关领域态势看好,短期不会再逆转;国际经济领域伤害或不利因素已经化解或灭失;多种指标监测显示,国家经济安全警戒线经受风雨,重新由威胁转为显在非安全、潜在非安全,终至于安全。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根据 应急指挥部报告,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对国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评估,判断威胁化解或灭失的可信度,今后国家经济安全走向,并报经批准,由国务院反威胁应急措施解除命令。国家经济运作恢复正常。 二、应急法律责任。国家经济安全威胁紧急应对,需要迅速制定相关法律,并且较平时立法有很大突破。主要如: 1.凸显反威胁的国家强制力。我国实行社会主市场义经济体制,宪法虽然赋予国家机关一定强制力,但政府比较注意能够找市场的尽量找市场,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市场 ! 2.法律责任从严从重。鉴于国家经济安全遭遇威胁,经济运作正处于一个很艰难的非常时期,特别需要全社会一致行动,否则对反威胁的不利影响,也会比平时加倍。如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致反威胁不利;非法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挤兑、抢购、扰乱社会秩序,借机闹事的;为牟取暴利,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抗灾商品的;都属严重犯罪,当然需要从严处分。 3.奖励与惩罚并用。反威胁应急中,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重大积极影响的,应该给予奖励。如提供重要信息;提出反威胁对策;在实施反威胁措施中,有重大功效的;捐赠金钱或物资,有突出善意表现的等等,视其功劳大小,给予奖励;对妨碍反威胁紧急措施执行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国家主要领导人(主席、总理)的紧急应对权。鉴于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突发事件往往来势凶猛,市场态势瞬息万变,不容许层迭研讨,贻误时机。所以一些国家都依法授予国家主要人(如总统、总理),紧急应对权。这点我国应该学习国外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特别立法,授予国家主要领导人(主席、总理)在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威胁或突发事件时,有紧急应对权力,可以审时度势、当机立断,不须走各种形式程序,并由国家经济安全事务委员会执行。 吴炯 国家经济论文: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中的国家定位与WTO规则比较 摘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尘埃落定,但是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有待解决,比如如何保证我国的国内法制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协调。本文通过对WTO规则与我国经济法在对国家定位方面的比较,发现我国经济法过于强调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却忽视了对国家这一重要的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规范。文章最后也就中国经济法如何作出调整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WTO规则 国家定位 调整对象 WTO规则作为一部庞大的"法典",是由多边、诸边和双边条约所组成的,中国作为WTO的一员,这些条约与我国国内法律的关系及这些条约在国内如何适用等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本文就主要从调整对象角度谈一下中国经济法如何适应WTO规则的要求进行探讨性的尝试,在讨论之前,有必要先对WTO的规则及其特征作一下阐述。 WTO法律文件共包括29个协议、协定,还有20多个部长宣言、决定,其内容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内容相当广泛。这50多个法律文件确立了WTO一套规则,其目的在于通过确定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和行业准则,并且通过建立一套机制(主要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监督各成员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力求为世界提供一个开放、公平、统一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 总体来看,WTO规则有以下几个特征: 其一,WTO规则作为国际条约的一部分,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就成员国而言,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为了保证WTO规则的实施,确保WTO规则能够有效地调整成员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迅速、有效地解决成员间的贸易争端,WTO规则确立了WTO框架下的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这些机制具有准"司法"机制的特点,其目的在于确保WTO规则在成员国范围的有效实施。 其二,WTO规则在于规范和约束成员的政府行为,旨在消除或者限制各成员政府对跨国(境)贸易的干预。WTO法律文件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消除和限制成员国对跨国(境)贸易的干预而展开的,确立和体现非歧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三大原则,而并不规范国际货物相对人在交付货物、支付货款和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等方面的问题,属于“公法”的范围,WTO规则下的义务和责任属于一国政府而非公民和企业,所以国外有的学者把WTO规则称之为"国际行政法典"。 其三,WTO规则在要求各成员一体遵守共同规则的前提下,又适应不同成员的不同情况,为其履行WTO框架下的义务留下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区域同盟。为了在实现贸易自由化这一全局、长远目标的过程中,兼顾不同成员在不同方面的局部利益,使WTO法律文件有关促进贸易自由化的条款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它们确定的原则和为成员规定的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设立了若干例外,并为发展中成员作了一些过渡性的灵活安排。因此,WTO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协调世界贸易自由与各成员正当利益、协调法定规则与各成员贸易政策的杠杆。 一、 WTO规则对国家的定位 从以上叙述我们可以看出,WTO规则主要是“管理管理者之法”,其把国家多界定为被管理者,其调整对象具有政府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WTO作为一个政府间的正式组织,成员国家是WTO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因为只有国家才能直接依据WTO规则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为了实现世界贸易组织设立的功能和目标,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组织下,各成员国签订了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是国际商务的基本法律规则。它们约束各成员国政府为了共同的利益把各自的贸易政策限制在协议范围之内。由此我们可以看出,WTO规则主要是管理成员政府对国际贸易的管理行为,调整政府对国际贸易管理关系。其针对的关系主体就是成员国政府。 2、WTO的宗旨是“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歧视性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作出贡献”。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造成这种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的大多是各国政府的贸易管理法律和政策措施,比如,关于WTO规则调整反倾销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从经济理论和实践的 一般规律者,倾销本身并没有问题,因为它是一种正常的商业做法。正如权威学者芬格所论述的:解决反倾销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受到影响的各方,努力改变国内立法实施,以便在反倾销案件中体现他们的利益。因此,WTO反倾销的重点对象不是企业及其倾销行为,而是政府及其反倾销行为。” 国家在对国际贸易进行管理时,有可能制定歧视性的政策,从而损害国际投资者的权益。因此,WTO规则把规范国家的国家贸易管理行为而不是国际贸易行为作为调整对象的核心内容。 二、 我国经济法对国家主体的定位 尽管我国学术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尚未形成比较统一的说法,但是对国内比较主流的观点进行分析,我们也不难发现它们大都认为经济法针对市场缺陷而由国家干预市场的法律,在国家应当发挥对市场的调控方面持相同看法。 从而经济法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作为重点规范的对象。据此,我国经济法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其核心内容,主要是管理被管理者的法律,很少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行为施加限制。主要是因为: 从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背景看,国家主体被赋予较大的管理职权是一种必要。“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于西方经济法的产生不一样, 它有其自身一系列的重要特点:其一,我们不是从自由的商品经济,而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我们缺乏一个建立在自由经济之上的,依靠市场主体自身的活动和市场自身规律的调节力量推动市场运作和经济运行的基础和环境。其二,构成我们的市场经济主体的主要成分,不是以个人财产为基础的经济主体,而是以国家或集体财产为基础的经济主体。在这种国家或集体财产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主体中,主体的独立性、主体的自由意志性、主体在法律上的平等性以及构成主体的财产基础都是相当不完整和不成熟的。其三,我们不是在民 商法和行政法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发展经济法,而是在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体现行政垄断色彩的旧经济法基础之上,改造传统的经济法;经济法不是在民商法和行政法充分发达之后,基于社会现实经济关系的发展要求而逐渐分离出的新法律部门,而是在彼此混同、彼此界定不清的基础上依靠国家权力的推动而创建的一个法律部门。其四,我们不是依靠市场主体自身的运作来建立市场,而主要是借助于国家的力量来创造市场;国家既要创造市场主体,也要培育市场环境;既要建立市场规则,也要协调市场冲突;既要建立竞争机制,还要维护竞争秩序。” “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必须借助于国家的干预,这是现实经济发展规律的需要,是中国经济体制格局的必然选择”, “所有这些决定了在当代中国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的过程中,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经济法的格局将在很大程度上与西方国家经济法不一样,经济法中的国家主体的作用也将比西方国家国家主体的作用要大得多。正是由于传统的习惯和现实的需求导致了人们的观念中对国家经济权力的盲目崇拜和盲目依赖,而在立法、司法和行政活动中常常忽略一个普遍的事实,即国家权力越大,滥用权力的可能也越大,给经济发展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更大。” 三、 WTO规则与我国经济法对国家定位的区别 我国经济法主要出发点,是通过政府 干预市场来克服市场缺陷。结果忽视了因政府干预市场导致的非市场缺陷,以及由此缺陷而进一步扩大了的市场缺陷;而且,由于我国经济法将法律调整对象的重点,放在了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关系上,忽视了对市场管理者和调控者即政府行为法律规范。我国经济法重对市场主体的管理规范,轻对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这一法律调整对象的重点,与WTO规则重对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轻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这一法律调整对象的重点,明显不同。而大量的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充分证明,由政府干预导致的非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较之市场缺陷对市场的危害更大。因为公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由于没有相对方的制衡,因而总是本能地扩张和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 四、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对WTO规则的借鉴 我国经济法要借鉴WTO 规则的法律调整思路,将政府的市场调控和管理行为作为规范的重点,从而决定了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重点,就应该是政府管理关系,而不是市场主体的经营关系。进一步分析,我国政府几乎掌握着全部的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是社会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首要组织者。无论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是目前的市场经济的转轨都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自上而下进行的,政府被视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政府的经济权力缺少限制与约束。而现代国家理论向我们昭示:政府对经济的调节并非尽善尽美,也存在失灵现象。我国政府对于经济的事无巨细的管制,使市场主体难以拥有独立 地位和形成独立意志,市场机制也无从产生。因此,在WTO的背景下,我国政府的管理权力触角应从微观领域全面撤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以规范政府经济行为、克服非由政府经济管理行为导致的非市场缺陷为起点。如果说我国传统经济法是为控制市场缺陷,而赋予政府一定经济管理权的“管理者管理之法”,那么WTO 背景下的我国经济法则应是为控制政府缺陷,限制政府滥用经济权力,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之“管理管理者之法”。 国家经济论文:探究宪法对国家经济干预的规制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核心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国家经济论文:宪法对国家经济干预的规制 一、宪政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内涵的界定 1.宪政及宪政观念的变迁 宪政国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知道的最为有效与合理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97 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后,许多学者提出我国应该实现宪政。学者们在宪政内涵的界定上还未达成共识。张千帆教授认为:“宪政是一种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者理想状态,其基本核心在于要求所有的权力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到宪法的约束,认真对待宪法,把宪法真正作为法———更高的法,并控制所有的政府权力———包括立法权力,国家就实现了宪政。 ”钱富臣教授则通过对国外宪政历史的分析指出宪政的基本内涵包括法治、人民主权、民主、分权与制衡、人权等五个方面。笔者认为宪政是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基本目标,实行以宪法为基础的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 宪政以宪法的存在为前提,以控制国家权力运行和建立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以保障人权为基本价值目标。 英国是宪政的故乡, 宗旨在于限制王权的 1215 年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政的起点,是当时两大政党集团相互斗争的结果。 以“消极宪政” 为本质的自由主义宪政观构成了近代宪法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 自由主义宪政观实质是要打造一个“有限政府”。由“消极宪政”向积极宪政转型发端于美国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的进步运动。 “消极宪政”主张限制国家权力,认为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随着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过度竞争带来的市场垄断、环境污染、贫富差距等问题日趋严重。占统治地位 100 多年的斯密自由市场经营论为中心的经济自由主义学说让位于凯恩斯的经济干预主义。许多学者提出发挥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以解决社会问题。 这一时期,西方国家注重发挥权力的能动性,加大对经济干预力度,国家权力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为重要。 宪政理念也发生了转型,强调国家适当干预,以建立正义的市场机制和实现社会公平。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含义与基本特征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指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济权利,而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新型权力。包括三种基本类型:①市场规制权。市场规制权是国家公共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享有的一种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力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公权力。市场规制权从具体领域来看主要包括对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权。 ②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关可以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调节与控制的权力,包括宏观决策权、宏观调控执行权和宏观调控监督权。 ③社会分配权。 社会分配权也可称为国家分配权,指国家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自我运行和特定社会公共利益而借助强力对社会资源和国有公共财产在私人和国家之间,以及各个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权力。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①根本性。 国家市场经济干预权是对整体性经济关系的调控和干预,其目标在于保持市场有效竞争、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和社会分配公平,关涉到广大公民市场权利和民生利益,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根本性和整体性。②公益性。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并不是事无巨细,而是只对关系到全局性、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维护多数市场主体共同利益,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③有限性。 从宪政来看,控制国家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与强度以市场失灵范围和程度为依据,不能超出其法定的权力范围。 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必然是一种适度的、有限的权力。 从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内涵与特征的分析中可以发展,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一种根本性的、 与公民权利直接相关的,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价值的权力。 从宪政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来看,国家干市场经济权应该由宪法进行规范。 二、宪法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必要性 1.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1999 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是: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与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属于主导性地位,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地位;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一切权力均来源并受制于法律,任何主体没有法外的权力。 建设法治国家是时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各级政府及其官员自身摆在法治客体的首要位置,而不是超然地游离于法治客体之外。规范国家干预市场权,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成败关键所在。有效规范和控制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问题。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保障其正当行使的要求 国家权力如没有刚性的制约将导致悲剧,这不仅由于权力无限膨胀必然越来影响到公民权利,而且对于执政者来说,最终也将同样使其自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才能克服权力内在缺陷和保障其正当行使。市场失灵需要国家干预,但是国家干预也会出现国家失灵的弊病。有时,国家干预甚至是市场失灵引发的原因。国家干预市场权的腐败、寻租、滥用等行为,是引发国家失灵的关键性因素。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有利于克服其行使中的种种问题,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是保护市场主体权利的需要 权力具有合法侵害能力和处分公共产品的能力,而面对此类公权行为,公民不得以原来的权利为抗辩。基于其本性,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极易侵害市场主体权利。保护作为被干预者的市场主体权利是市场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宪法既要促进国家治理,又要保障公民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正逐步突显。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 三、国外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 1.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 权力从何而来,是政治学和法学等研究的重要问题。 资产阶级学者普遍承认并论证了“主权在民”的权力根据。 社会主义宪法基本都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通过宪法授予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进行规范,是许多国家宪法的基本模式。如《韩国宪法》第 119 条第 2 款规定:“为防止市场支配和经济力出现滥用情况,国家可以对经济进行规制和调整”。 《意大利宪法》第 47 条规定:“共和国奖励和保护各种形式的储蓄,并规定调整和监督信贷事业”,该条确立了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具有干预市场经济立法权:“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 ,税率和征收方式 ,货币发行制度”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准则。 俄罗斯联邦 1993 年宪法第 8 条第 1 款规定:“在俄罗斯联邦,保障经济空间的统一,商品、服务和 财政资金的自由转型,支持竞争和经济活动的自由”,该条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保障、统一市场方面的经济干预权。 2.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主体、原则与方式等 任何非整体的权力都是由一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使的,权力主体的差异性决定如要保证权力的统一性 ,就必须对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 法国宪法第 34 条规定了议会的市场经济立法权,包括“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税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货币发行,企业国有化以及公营企业转为私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转移”。而美国宪法在1803 年最高法院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后,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违宪的法律进行司法审查的惯例,奠定了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角色。 《德国基本法》109 条第 2 款规定了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的基本原则 :“联邦和各州编制预算时,应考虑整体经济平衡的需要”。根据这一宪法条款德国颁布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原则进行具体规定。 3.规范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义务 国家行使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应在法律限度内,以充分保护和尊重市场主体权利为目标,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否则就应承担一定法律后果。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第4 条规定:“凡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家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韩国宪法》第119 条规定“大韩民国的经济秩序,以尊重个人和企业在经济上的自由与创造为根本”。有些国家的宪法则通过规定公民经营自由的方式来确立国家干预权行使的义务。 《南非共和国宪法》第22 条规定:“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贸易、 专业或职业的自由”。 四、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规范现状与完善 1.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现状 我国宪法对国家干预经济权力的规范也经历了从无到有和逐步发展的过程。 20世纪80 年代初,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起步阶段,市场失灵还没有突显,1982 年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没有规定。 1992年中共十四大正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标。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市场失灵问题的突显,日益需要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有关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宪法规范逐渐出现。 1993 年的《宪法修正案》第 7 条规定了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1999 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第 14 条规定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1 条规定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管权:“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 23条规定了国家的社会分配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2.对国家干预权力规范存在问题与完善 以上宪法规则规定了我国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权、市场监管权和社会分配权,为克服市场失灵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基本法的依据和保障。 但是,我国宪法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上存在问题: ①宪法并没有规定国家的市场秩序规制权,影响到国家对垄断、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等市场秩序规制的合法性依据,也影响到这方面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②宪法对宏观调控权和社会分配权规定不够全面。 在宏观调控权方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宏观调控行使方式和原则。在社会分配权上,宪法只规定了社会保障干预权,而没有规定社会分配领域其他干预方式和干预权,也没有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③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的行使主体。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是保障权力有效运行的基本规律,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也应该在国家干预主体之间进行权力的合理分工和制衡,以保障权力有序和正当运行,而我国宪法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④宪法缺乏对国家干预经济权运行方式的规范。宪法缺乏就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原则与义务等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营业自由权。 针对宪法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规范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宪法应从以下方面完善:①规定国家具有为克服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对市场秩序的规制权。规定为统一市场、保障公平自由竞争,国家有权对市场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进行规制。 ②在宏观调控上,规定国家基于稳定经济和促进就业可以采取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分配权上,规定国家为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等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等方式进行再分配,并依据国情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个人和单位从事慈善事业,并建立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障机制。 完善公民社会保障权的救济机制。③规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等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方面的具体权限,并在此基础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构行使。 构建起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机制,为我国中央政府、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最高司法机关在国家干预市场经济中的分工与合作奠定基础。④明确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原则和方式,规定其以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营为目标。 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权,规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只有在基于公共利益才能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自由进行限制,从权利保障角度划定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权行使范围。 ⑤规定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责任,规定公民和市场主体因国家干预经济权不当行使或不作为, 而有权通过检举、控告等方式要求国家干预经济权行使者承担责任 国家经济论文:浅谈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初探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让渡论 发展中国家 [论文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 中,国家经济主权仍然是研究的重心。本文从经济全球化对国 家经济主权造 成冲击 的因素,入手进行分析,并通过对在经济全球 化进程中出现的国 家经 济主权理论 进行剖析得出了国家经济主权 的 让渡 论具有一定 的合理性的结论,进而指出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实现的途径。 引 言 当历史的车轮行进到20世纪的最后十年 ,整个世界呈现出一个不可阻挡的全球化发展的新态势。而在几乎所有领域的全球化进程中,毋庸置疑,经济全球化始终走在最前面,它在成为其他领域全球化基础的同时对主权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诸多领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各主权国家在相关领 域的依赖度越来越大,而各主权国家间用以实现诸如环境、经济、惩治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的方式无论是加入各种国际组织还是缔结各种国际条约,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授权于国际组织 以相关权力,或者相应的通过对国际条约的转化或采纳制约自身权力的行使。由此,传统意义上被认为是不可分割、不可放弃或绝对不可侵犯的国家经济主权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而这是否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的侵蚀或衰弱?发展中国家在面对经 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应当如何看待国家经济主权?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在经济 全球化的热潮中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国家经济主权。 一、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经 济主权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 势,从经济学角度看,它主要涵盖贸易 、金融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等几个重要方面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劳动力的自由跨境流动以及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比进而实现 国际经济体系的高度融合 (或一体 化),因而要求各民族国家的政府放宽或解除在国家间经济交流上的种种限制,这就使各民族 国家的国家经济主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和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 (一)国际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日益增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 ,各种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大量涌现 ,据不完全统计 ,全球范 围 内建立 的 国际经 济组织 多达 109个 ,包括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等一系列对 国家 经济 主权 有 重要影 响 的 国际经济 组织 。一些综合 实力较弱 的国家(尤其是要加入 这些组织或 者是 向这些组织寻求帮助的发展 中 国家)由于在 资金、技 术等方 面对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组织具 有一定的依 赖性 ,而且 近些年来某些 国际经济组织 已逐 步带上 了国 际政治 的色彩 ,其利用所具有 的职权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国家的经济 主权 。此外 ,一些区域性经济组 织如欧 洲联盟 、东 南亚 国家 联盟 、北 美 自由贸易区等也都以部 分经济 管理职能公共化 的形式 ,在有 限的范围内“攫取”了原属于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权力 。 (二)跨 国公司及其经济扩张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 正如美 国学者惠特曼所指出的“就对 民族 经济 主权 具有巨大威胁性和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来说 ,没有哪个组织比跨国公司更为有利了。跨 国公 司对主权 国家 ,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的冲击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 在如下 几个方面 :第一 ,跨 国公司执行全球生 产战略 ,往往视 国家 经济主权为其障碍 ,因此其超 越国界 的经济 活动总是力 图逃避 国家根据主权原则对其进行 的监督 ,从而模 糊了 国家 的管辖权 也冲击了国家的经济主权 。第二 ,跨 国公 司腐蚀政府 官员 的非法活动,使国家在经济方面的行政决策权和国家最高权威面临挑战。第 三 ,跨 国公 司在金 融市场利用 转移价格而逃避转移利润、通过买卖股票和证 券等 逃 避外 汇管制 、利 用 国与 国之间的汇率差价把资金调入调出等等的投机行为,直接影响主权国家的货币财政政策 。 (三)非政府组织对 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首先 ,从国内的 角度 看 ,随着非 政府组 织 涉足领 域逐渐增多 ,作为独立于政 府 的组织 ,它越来 越体 现公众 的意志从而得 到越 来越 多的公 众支持 ,这就无形 中使 政府在经济领域的管理行为不得不得到非政府组织 的支 持才 可能有效 运转这就需要政府不断下放 权力于非政府组织 。 其次 ,非政府组织由 于独立 于政 府 ,可 以越 过政府 直接卷入 国际 事务 ,但在很 多 情况下 ,非政府 活 动进一步 打破 了国际关系 中的国家“垄断”,造成“官 、民”之间 的紧张,给国家关系带来不快甚至冲突。如某些人权组织的活动就是如此。 再次 ,虽然非政府组织 不具 有 国际法 的主体资 格 ,但 他们是当代 国际社会 中不 可缺少 的重要角 色 ,通过 他们 可以听到民间代表的呼声,由此使联合国与其保持着特殊的关系,从而通过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举办的重要会议上的发言等对国家经济主权间接产生影 响,并且其 在联 合 国的作用和地位已从经济和社会领域逐渐扩大至其他领域。 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国家经济主权理论及剖析 经 济全球化在许 多方 面都 对 国家 主权构成 了一定的 冲击 ,这是不容否认 的客观 事实 。但 在经 济全球 化进程 中,对于国家经 济主权的 理论 主张 ,学 者们 出现 了不同 的声 音 ,归结而言主要有 以下几种 。 (一)国家经济主权“销蚀论” 持这 种观点的学者认为 ,经济全球化 的发展促使 了许多国家在制定经 济制度 、贸 易规 则方 面趋 于相 同或者是类 似 ,特别是在严格按照 WTO、世 界银 行等 国际组 织规则进 行交易 的时候更是强化 了统 一的规则和制 度 ,这 样从 客观上会使国家在非 自觉 、无意 识 的情况 下做 出一些 行为 ,而导致 国家经济主权遭受“销蚀”。 尽管经济全球化会对 主权国家 的法律带来一定 的冲击 ,但“国际法律制度走向一体化”的提法从根本上说是不科的,“如果说 国际法律一体化成为可能 的话 ,那 也只能是纯代表极少数 国家意 志 的法 律 ,国 际经 济法 此 时也就 失去‘国际’这一独 特的 法律 属性 了;国际社 会 也就 不能 再称‘国际社会’了,而且从部分经济主权由民族国家 向国经济组织让渡的角度看,如果就单个民族国家而言,这无是国家 主权 的销蚀 ,但如 果从所 有 民族 国家 的整体来 看 ,种主权让渡的结果是 ,共 同让 渡,共 同享有 ,国家 主权并没销蚀 。从部分经济主权 由政 府 向本 国企 业或 非政府 主体让渡 的角度看 ,即表现为本 国企业或 非政府 主体 对政府 主事务的干预 ,其实质是 国家经济主权在 民族 国家 内部 的重分配 ,即由政府的“惟我独尊”转 变为政府 和非政府 主体 的权。则从单个民族国家的整体而言。并没有发生国家经济权的销蚀 。[6] (二)国家经济主权“模糊论” 这种理论反对传统意义上国际法 和国家关 系理论 ,认在经济全球化下,国家将不再是基本的主体。经济一体化致了各国政府没有 能力独 立地 对本 国 的经 济进 行有效 的理和控制,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在给各国经济带发展的同时也迫使政府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从而 限制了最终模糊国家经济主权。 事 实表明,主权国家并不是 完全被动 的卷人经 济国际进程 。经济国际化与主权国家之间有着 复杂的互动关系 ,家不会让经济国际化扮演终结国家及其 主权的角色 ,国家会做出适应性的反应。他们主动进行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强化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干预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和 国际机制 的建立 。调整运作.充分利用一切有利的国际条件,千方百计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和 国际竞争提供安全保 障和加大支持 力度 。换言 之面对经济 国际化 的挑 战 ,国家会 奋 起做 出各种 适应 性调 整把挑战视为机遇 ,变压力 为动力 ,其结果 往往 是增 强了综 合国力和国家行使主权的能力。 (三)国家经济主权“废弃论” 以美 国国际法 著名 学 者 路 易 斯 ·亨 金 为 首 的 学者 认为,[8]随着“全球化”、“一体化”等词汇的高频率的出现,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经济全球化 的普及 和扩展下 ,与其相关 的政治、文化 、法律等 领域也 应 当 同步实行 全球化 和体化 ,这是 一种 不 为人 意 志所 转移 的 客观 规律 和 客观 趋势 。突破原 有的国际法体系 。废除 国家 主权 是充分表达 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重大变革。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正是可以推翻国家主权原则不可侵犯 的重要依据 。 经济全球化尽管对国家经济主权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它不可能导致国家 主权的消亡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全球化就现实的经济和技术条件而言还必须以民族国家为基础,企图以所谓的“世界政府”来取代各独立的民族国家政府如同南柯一梦,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这一点 。米夏埃尔 ·齐恩 、克 里斯 ·哈曼 等学者 已经作 了专门的论述 ,这里 不再 进行 论述 。由此 ,废除 国家 主权 失去了其在 理论 上 的必 要 性 ,也 就难 逃 为发 达 国家插 手 别 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事 务而 削弱 别 国主权进 行开 脱的嫌疑 了。 (四)国家经济主权“让渡论” 该主张为欧盟成员 国所提倡 ,他们坚持 欧盟是一个具 有超国家性质的 国际组 织 ,随着 经济 全球化 的发展 ,为 了全局利益 ,让渡部分 国家 主权并 不会 损 害主权 的完 整性 ,其结 果会形 成欧洲统 一市 场、统一货 币和欧洲大经 济区 。欧洲 一体化的实践表 明国家 主权是可分 的 ,这样 对于增强 欧盟 的总 体实力 ,加速其各方 面的发展 是 非常 有利 的。可见 ,该理 论是 欧盟 的形式视为 国家经济 主权让渡 的理想化状态 。虽然 国际社会至今 尚未就此观点 达成一致 ,但 它具有 国际法上和实践中的合理性。 就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论来说,其理论基础就是承认主权 的可分性。而至于主权是否可分 ,一直以来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之一 ,但正如《奥本海 国际法 》所说 的,“看来 比较 可取的意见是 ,坚持切 合实 际 的认 为主权 是 可分的 ,尽管这 种意见是不正常 的而且 可能是 不合理的 。 主权的让 渡不同 于 主权 的割 让 ,而 是 国家 问 的主权 共享 。“主权让渡是 为了解 决 国际组织 的授权 问题 而产生 的概念,即成员国转让部分主权的形式权力并 由一个共同的组织来行使。这 种部分主权实行成员 国共享的方 式 ,说 到底主权的所有仍然是 国家的 ,所 以,让 渡不是 割让 。只要国家是自愿加人 国际组 织并保 留退 出的权 利 .主权 国家所 有的底线就不可能突破 ,因为 国家在理论 上有 可 以收回让渡 的主权 的权利 。至于在实践 中权力 的收 回是 否可行的 问题 ,关键还在于 国家 的战略选择和权力 行使 ,因为主权让渡 和受限也是 主权 国家行使 主权 的结果 。 至于国家经济主权的让镀是否导致了如有些学者声称的国家经 济主权弱化 的结 果 ,笔 者认为 ,国家经 济 主权 的让渡是 国家基于 自身某种利益 的考虑 所做 出 自主意识 的选 择从 而在新 的国际环境下更好地维护 和获取 国家的根本利 益而并非是国家主权被弱化的表现,国家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其自主性。即便欧盟这 样 高度 一体 化的 区域 联盟 的结成 也是从属于 国家利益这一前 提下的 。而事实 上 ,正是 主权国家本身推动 了全球化不断地 向纵深 发展 。就 国际 社会整体而 言国家通过参 与经济全球化 ,对机 制化组织适度 地让渡一部分主权 ,恰恰是一 国权 力的延伸 、变通 和扩展 ,是对 国家利益的拓展。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实现 经济全球化对 于广大发展 中国家 来说 ,无 异 于一 把“双刃剑”。在为发展 中国家 带来 追 赶上 发达 国家的新 机遇 ,促进其经济发展 的同时 ,也不 可避免地对 发展 中国家 的经 济主权提 出新 的挑 战。面对这种形势 ,发展 中国家应 当如何对待国家经济主权 ?如 何协调处 理 国家经 济 主权 与加强 国际相互合 作的关系?这些 都是当前 摆 在发展 中国家面前 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注重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 (一)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同时,坚持和发展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主权能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也是 逐步摆脱不发达 的锐 利武器 。一 国的经 济主权需要维护 ,而其经济也 必 须发展 ,两 者不 可偏 废 。因此 如何处 理好经济主权和经 济安全 就成 为发 展 中 国家必须认 真思 考的战略问题 。笔者认 为 ,发展 中国家在 理解 经 济主权 时 ,应将其理解为各种“权 利”的具体 体现 ,而避 免理解 为纯粹 的、抽象的国家“权力 ”。它的 实现体 现 为 国家 所行 使 的各项 具体经济权利 .这些 国家经济主权权利 可以分 为核心经 济主权权利和可让 渡的经济 主权 权利 。核心 经济 主权 权利要 始终 不渝 的予 以坚持 ;而对 于那 些可以让渡 的经济 主权权利则可 以发展的观点来对待,只要在符合本国及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也可适量开放。 (二)积极参与制定经济全球化的新规则,促进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形成 历史和现实表明。发达国家在过去、现在 以及将 来都不会自动放弃经济霸权、主导权和控制权,不会善意地主动让发展 中国家享有国际经济事务 的参与和决策权,尤其是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国际立法不平衡趋势甚为明显,如TRIMS取消了发展 中国家用以对付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手段,而约束限制性商业管理的国际规范却未能出台;发达国家竭力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但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问题却采取回避态度。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动的接受游戏规则,就应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规则的制定过程;在致力于创建一个既能适应全面的国际市场竞争,又能有力地保障民族经济安全的现实主义的国内法律制度框架的同时 ,促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 法律 新秩序 的形成 ,使经济全球化进程不仅仅体现西方的价值理念,同时也使得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得到应有的尊重 和照顾使得全世界各国均得以充分的进步和发展 。 国家经济论文:浅析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论文摘要]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基本原则,然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了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实际上让渡并没有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相反是国家行使经济主权方式的变化。本文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同时,提出我们应积极应对并坚持国家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 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 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中的首要原则。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出现了让渡的现象,这并不说明国家在经济上对主权的否定,相反,这是国家在同意的基础上经济主权行使方式 的变化。因此,我们要正确对待这一变化。并坚持经济主权原则,以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理论 (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产生 二战后。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取得了国家独立,在政治上享有独立的自主权。但是,经济上还处在受剥削和掠夺的地位。自然资源掌握在外国跨国公司手中,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为了维护 国家的经济主权,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为此 ,1962年 l2月联大第l7届会议通过的《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国家对 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1974年联大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 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 (二)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依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的规定,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自由行使此项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各国对境内一切 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境内的自然资源是该国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对其境内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基本的不可剥夺 的权利。国家有权 自由开发和利用其自然资源,有权 自由处置其自然资源,包括有权实行国有化或把所有权转移给本国国民。 第二,各国对境 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 司的活动享有管理和监督权。国家对其境内的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每个国家有权按照其法律和规章,对在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投资加以管理和行使权力。各国有权管理和监督其 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跨国公司的活动,并采取措施保证这些活动遵守其法律、规章和条例及符合其经济和社会政策。 第三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用。国有化的合法性及补偿问题一直在国际社会 中存在着尖锐的分歧。《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规定 ,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 、征用或转移时。应 由采取此种措施的国家给予适当的赔偿,要考虑到涉及它的有关法律和规章以及该国认为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表现 当今,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比比皆是。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 ,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跨国公 司等国际投资机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们是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组织者,是世界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承担者,他们通过对高新技术的垄断而牢牢掌握着高新技术的转移和转让。跨国公司活动对各国经济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资金技术,充分利用国际管理经验和人才,加快本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在税赋、利率 、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机构的超国民待遇就是让渡经济主权的具体表现。 第二,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国际组织 。国际经济规则、普遍性国际组织、专门性国际组织中关于经济问题的规则、国际惯例一起构成当今国际经济的解决机制其越来越广泛地深入并影响世界或某个国家的经济事务。这说明国际组织在一定意义上充当了全球化进程中的立法者、执法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各个国家为了本国长远的利益参与到各个国际组织之中,从本国 自然资源的使用 ,对国内经济主体的管理 ,经济活动方式 的选择.甚至到经济问题的解决 ,每一项与经济有关的活动都要接受其所参加的国际组织及国际经济机制的调节。主权 国家接受调节的过程也是实践中让渡经济主权的体现。 第三,国家经济主权部分让渡于双边或多边基础上的协定。随着经济全球化对各国影响的 日益深化,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经济上已经到了相互交融的地步。不同的国家之间或在资源利用上,或共同关心 的经济问题上,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出于对各种利益的考虑,各国单独行事将对经济运行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世界各国为了充分利用国外的资金、资源 、技术、人才,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相互之间达成双边或多边协定,在协定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世界各国接受协定来协调其活动,是让渡部分国家经济主权的结果。 (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实质 经济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各国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本国的利益,势必会让渡本属于自己享有的部分权利。这种让渡是主权国家让渡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权能,而使其在处置和支配国内外经济事务的能力受到限制。经济主权的让渡并不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的弱化,相反,是国家自由处分其经济主权权能的表现。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合理性表现在: 首先,主权是可以分割的。正如《奥本海国际法》所说,“国家有完全主权国家和部分主权国家的区别,这暗示了主权是可以分割的,因而,与主权有关的各种权力并不一定集中于一人之手中。”“因此,看来比较可取的意见是,坚持切合实际地认为主权是可分的,尽管这种意见是不正常的而且可能是不合逻辑的。” 并且,当今国际社会实践中。世界各国将其部分经济主权以各种方式让渡于不同的实体的现象比比皆是。如在国际实践中,各国将部分经济主权让渡给国际性的组织或是跨国公司,比如说 自然资源的开发等。在国内,国家通过向地方政府转移部分经济主权而使地方政府具有部分国家经济主权权力。 其次 。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并不必然导致国家经济主权的弱化。其一,主权的绝对性表现在,主权是在法律上并不从属于任何其他世俗权威的法律权威。主权的绝对性并不排除主权行使的相对性,主权国家让渡经济主权与否是由主权国家 自主决定 的,让渡经济主权是主权国家 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对经济主权的自由处分,并非弱化经济主权。其二,当今大多数主权国家让渡经济主权,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等,都是通过制定双边或多边协定而实现的,并随着协定的不断变更而变化,这符合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并没有损害主权国家的经济利益,是国家间协调的体现,让渡并未弱化国家经济主权,只是主权国家形式经济主权方式的变化。 再次,主权 的权能是维护国家利益。在各国日益相互交融的时代,仅靠单个国家所掌控的权力资源无法解决日益增多的全球性经济问题,各国为了充分利用 自然资源、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就必须进行国际合作,实现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出现了国家经济主权让渡的现象。但是让渡国家经济主权并不损害 国家的利益也不会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正如 日本学者所说的:“国际化与其说削弱经济性国家主权,还不如说是加强了各国政府的责任,即在充分理解本 国经济政策的国际影响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手段 ,有效地行使经济性国家主权。”所以,只要是主权国家自愿地、独立地决定让出部分经济主权来换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的行为都是合理的,其并没有弱化国家的经济主权。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要坚持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这样一个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是深远的。面对经济全球化,我们只有积极地融入到全球化进程中,正视现实,趋利避害,变被动为主动,才能维护国家 的经济主权和利益 。 第一,确立 国家经济主权相对观。经济主权原则的理论和实践表明,经济主权不是绝对的,其具有相对性国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要坚持经济主权的辨证性,灵活地行使经济主权,这样才不会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第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国应坚持和善于运用本国的经济主权。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机遇与风险并存。要抓住机遇,就必须掌握 自己的经济主权,以此来引导和管理国家经济。要抵御风险,同样需要掌握经济主权,以此作为屏障,采取措施,及时地化解和消除各种潜在的风险。 第三,积极地参与并制定国际经济规则。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我国要积极参加国际性的经济组织,争取发言权和规则的制定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表达我 国的意志,才有机会打破发达国家对全球化主导权的垄断,而不至于被动地接受发达国家制定的规则,从而维护我国的经济主权利益。 国家经济论文:简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同时理论界也 出现 了一些 “弱化”甚至 “废弃”国家主权的观点,对此我们应有正确认识。在此情势下,发展中国家应从几个方面作出努力来维护自身的经济主权。 在跨人21世纪之际,人类社会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而所谓经济全球化,对其内涵的理解,有不同的观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即 “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同时,有学者主张经济全球化是一种发展趋势,有学者认为它是一种发展状态,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机构调整。在这里,笔者较为赞同以下这种理解,即经济全球化不仅是指商品、货币、资本、资源等要素在国际市场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而且是世界各国的利益在整体磨合的过程中,所达成的能够最大程度上体现各 国之间协调意志并且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的原则、规则 、机构和程序的国际性的制度安排,它不仅是一种现实状态,而且是一种不断深化的过程。经济全球化有利于资本、资源 、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并进行优化配置,可以说是世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扩大全球经济规模 ,推动世界经济的增长。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全球化对人类的影响既广泛又复杂。经济全球化在提升世界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效益,给世界带来繁荣的同时,也很难避免会带来一些消极、负面的影响。本文试图探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维护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这一问题。 一、 国家经济主权的基本涵义 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其固有的权利。根据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条文及对条文的解释 ,国家是不从属于人世间所有上级权威的完全独立的单位。国家享有的主权即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对内的最高权,即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享有属地优越权和属人优越权;二是对外的独立权 ,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 自主地、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地处理 国内外一切事务的权利。可以说,国家主权概念的涵义相当广泛,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是主权这一概念的应有之义。但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却不断强调自己拥有的经济主权 ,是有其原因的。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二站前都处于殖民地地位,境内的各种自然资源以及有关的经济命脉都直接或间接地为殖民主义国家所控制。这些国家在政治上取得独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在经济上往往还处于受西方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的地位,自然资源掌握在外国跨国公司手中,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的阻碍。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渐认识到 :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为了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早在 1952年 1月,联合国大会第六届会议就通过了《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决议》,肯定和承认了各 国人民享有经济上的自决权。1952年 12月,联大第7届会议通过了 《关于自由开发自然财富和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决议》,明确规定:“各国人民自由地利用和开发其自然财富和 自然资源的权利乃是他们的主权所固有的一项内容”1962年 12月,联大第 17届会议通过的《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正式确立了各国对本国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基本原则。1974年12月,联大第 29届会议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根据联合国大会的上述基本文献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一般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 ,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 自主权 ,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各国对境内切 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各国对世界性经济事务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原则 ,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 民族经济维护政治独立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础之一。但当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 ,国家经济主权面临着不同往昔的新的挑战。 (一)国家经济主权受冲击的表现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贷款给泰国,帮助泰国度过危机。但前提条件是要由其监督泰国的财政预算 ,并要求泰国进行经济改革,实行企业的私有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给韩国的条件则是:削减其政府开支,减少进口限制等。实际上在此次危机中,泰国、韩国的经济主权已受到相当严重的侵犯了。 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一系列多边协议的贯彻落实,就关系到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国内经济体制、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和修改。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国内外资法中的当地成分要求、贸易平衡和外汇平衡以及出口比例要求等可能扭 曲贸易关系的规定;《农产品协议》,则要求成员国承诺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政策性补贴。口哒些协议的实施,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各成员国决定 自己的经济政策产生干预与影响,即对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经济主权形成冲击。 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如上所述的国家经济主权受冲击的情况不时出现,近些年来还有增加的趋势,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主张弱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但出现了一些限制国家经济主权的事例,而且学界也出现了一些淡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主张,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国家经济主权 “让渡论”。这种理论主张经济全球化 自然促使国家丧失部分主权。因为主权是为国民福利服务的,如果让渡出一部分主权 ,能够换取国民福利和整体利益,只要是出于自愿的,由本国独立决策,就是合理的,并不会损害主权的完整性。 第二,国家经济主权 “销蚀论”。这种理论认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 各国的经济制度 、贸易规则越来越趋同化。特别是一些经济贸易方面的规则和制度一,一般都要按照世贸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规定施行,需要符合国际惯例。从而在客观上导致各国有意无意地做 出一些行为,使本国的经济主权无形的遭到 “销蚀”。 第三 ,国家经济主权 “废弃论”。进入 20世纪 90年代,一些西方政要和学者大肆鼓吹经济走向全球化,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甚至有人主张对于国际关系来说,主权一词在很大程度上已没有必要了,最好避免使用。“我们该把主权一词作为旧时代的残余遗物摆放到历史的陈列架上去”。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情势下,形形色色的主权“淡化”论、“弱化”论时时会在不同的场合出现。这些理论甚至在理论界会形成一种时尚,使一些人易受它们的影响,在缺乏冷静思考和严谨分析的情况下成为这些理论的追随者、附和者。对此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这些理论的真实目的。我们可以从 1994年美国主权大辩论这个事件切人,来进行思考。1994年 ,美国在签署 WTO一揽子协议时,一些美国学者主张 “经济一体化高于主权”,认为接受WTO体制,包括其中不可分割的争端解决体制,无损于美国自己的主权。另一些美国学者和政客则强调不可轻易接受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的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尤其担忧接受新争端解决机制之后,势必会毁损、剥夺美国的主权。经过辩论,绝大多数美国学者和政客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并不会损害美国的经济主权。因为以下是美国的一贯做法。美国在参加缔结任何国际条约时,总是把本国利益放在首位,美国参加缔结的任何国际条约,其中的国际行为规范以及美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都须通过体现美国主权的国会的审议、批准和立法 ,才能转变为美国国内法律的一部分,才能在美国贯彻实施。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旦美国认为有必要采取措施、行动来 “维护”本国的重大利益,它就 “有权”不受国际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约束,“有权”背弃自己依据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可见,美国看重的是其披着 “主权”外衣的既得霸权。 发达国家在涉及自己国家经济主权时,实际做法与其一贯所倡导的那些弱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并不一致,发达国家提出的各种弱化经济主权的主张,均是针对别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而言的,而他们对本国的经济主权则是十分谨慎的。 三、国家经济主权受冲击的原因 (一)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尚未根本改变 多年来 ,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了改变单方面有利于发达国家而对其不利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而不懈努力。但我们不得不承认 ,这种经济秩序并未根本改变。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发达国家居于主导和优势地位。而国家之间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既有互利的一面,更有相互竞争对立的一面。发达国家凭借其既有的强大实力,对国际经济事实的主导决策权和压倒性的发言权 ,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干预、侵犯别国经济主权。因此,准确地说,在经济全球化中经济主权受冲击的往往是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 (二)国际经济组织数量的增多尤其是其职能的扩展使国家经济主权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冷战后国家主权面临着两方面的压力 ,一是极端民族主义思潮导致主权国家的分裂;二是国际组织在不断地侵蚀国家的主权。在经济领域 ,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不断出现,同时其职权不断扩大。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数量的增加,职权的扩大和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展,并不当然构成对国家主权的损害。因为各国不可能通过达成有关协议来建立一个会处处损害其主权的国际组织。那么这种国家经济主权受限制的现象又是如何发生的呢?一方面,有关国家在参加某些国际经济组织时,自愿地将部分经济主权转让给该国际经济组织。如欧洲国家在参加欧盟时便将本国的部分经济主权持久地转让给欧盟涉及关税、贸易甚至商业政策。还有一些经济势力薄弱的国家对实力强大的国际组织存在着资金、技术或管理上的依赖性 ,为该组织介入国家职能提供了机会,使得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越来越广泛地介入或影响某个国家的经济事务。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国际经济组织行使超越其章程的职权 ,这就很可能对国家的经济主权造成损害。 (三)跨国公司的活动也可能影响国家经济主权 当今跨国公司已发展成为左右和控制世界经济实力的强大的经济实体,它们的经济实力甚至超过一些中小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急需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但跨国公司往往奉行唯利是图的经营方针 ,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损害了东道国的经济主权。如它的投资方 向经营策略往往不符合东道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它对某些产业部门的控制,往往严重影响东道国该部门的发展,它对其拥有的大量短期流动资金的调度 ,使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受到破坏等。跨国公司甚至可以通过其在国际贸易投资和高新技术中的垄断地位对东道国国家经济政策施加一定影响,从而对东道国的经济主权形成干预。 (四)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中没有平等的发言权 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弱国经济主权是否能得到应有的保护,进而决定全球财富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而发达国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优势不仅在经济资源配置方面居于主导,而且在国际经济体制和 “游戏规则”的制定方面也具有决定性影响。如 50多年前按照“布雷顿森林体制”组建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两大全球性经济组织,至今仍实施着当年美国主持推行的以“缴资”多少为基础的“加权表决制”,从而使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有关的国际经济事务中一直具有主导性的决策权而发展中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过程中,很难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制定经济政策 ,不得不被动地遵守主要体现发达国家利益的“游戏规则”。 四、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如何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上文已述,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人的过程 中,既出现了一些冲击、限制国家经济主权的事例、现象,又出现了一些 “弱化”、“淡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坚持国家的经济主权原则?如何协调处理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与加强国际相互合作的关系?这些都是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对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涵义的理解 理论对实践有指导意义,在经济全球化已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的情况下,对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应该有一个正确、客观的理解与认识。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个发展的问题 ,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置身事外,不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如果担心本国的经济主权会受损,经济上受发达国家的控制和剥削而顾虑重重,就会失去发展的机遇,经济发展只会更加落后。但同时,如不注意对本国经济主权的保护,则可能会使来之不易的经济主权不断受损甚至得而复失。因此 ,发展中国家既要坚持 自己国家的经济主权,又要以发展的观点对待国家经济主权。在理解经济主权时,应将其理解为 “权利”的具体体现,而避免理解为抽象的国家 “权力”。国家经济主权权利,可分为核心经济主权权利和可让与的经济主权权利。核心的经济主权权利要牢牢掌握在 自己手中,始终予以坚持,如国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国家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而对于那些可以让与的经济主权权利,在符合本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放。事实上 ,许多国家在参加某些国际经济组织时已经这样做了。如生态问题 、人 口问题等,在有利于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限制本国在这些领域的经济管辖权利 ,使本国在这些问题的管制上尽量符合国际社会的主流规则。 (二)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规则和制度的制定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现阶段发达国家占有主导地位但发展中国家并不能因此就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发展中国家首先应该努力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 ,积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同时注意避免和化解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这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态度。目前,发展中国家已不是是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问题 ,而是如何参与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参与的问题。在关系到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安全和有效实现对金融领域及跨国公司的管制方面,不仅要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而且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展中国家只有参与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才有机会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游戏规则”的制定才有可能打破西方发达国家对国际经济事务决策上的垄断局面。 (三)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二战之后,广大发展中国家曾经紧密团结为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共同奋斗,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上文所提及的国家经济主权的最终确立即是第三世界国家共同斗争的结果。但近些年来,这种联合斗争的局面则逐渐转向低潮。有人曾指出,世界贸易组织制定规则是通过一致意见来作出决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终结果有利于西方 ,部分原因是发展中国家没有作出足够的努力来推进 自己的利益。鉴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实力方面的差距 ,发展中国家只有凝聚集体的力量,加强彼此间的联系与合作,才能使世界经济两极的力量对比趋于平衡。发展中国家唯有联合起来,才能提高整体生存能力,以集体的力量改善自己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最终才有可能实现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但目前,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时缺乏足够的合作与沟通。这种局面必须加以改变。 (四)抓住机遇,加陕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世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意味着挑战和风险,也意味着机遇和希望。经济全球化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以及非关税壁垒不断降低的优惠;可以使发展中国家在一体化过程中享有比世贸组织框架内更多的优惠。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发达国家的部分劳动密集性、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的机会,加速自己工业化的进程使本国的产业结构不断改善。国际资本流动的频繁和跨国公司投资的发展 ,使发展中国家能够更好的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一方面可以引进更多的资金、技术,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更广泛的途径利用境外资源。总之,发展中国家要抓住历史的机遇,融人到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内的资本流动、产业和技术转移,实现本国的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国内经济制定的创新,增强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的经济主权。 国家经济论文:简述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以国家经济主权为视角 论文关键词:遗传资源 传统知识 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摘要:遗传资源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延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生物海盗”现象严重损害了遗传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国家经济主权是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进行保护的国际法依据之一。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进行保护也是承认国家经济主权的必然结论。在遗传资源的保护问题上否认或不当限制国家经济主权会加重“生物海盗”现象,从而不仅损害资源国的国家利益,也会损害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利益。 无论是在进入工业社会以前,还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代,遗传资源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延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说这些动植物资源在过去还只是以其自然形态满足人类的基本物质需要和某种精神需要,那么在生物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许多动植物遗传资源经过开发之后已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在这一背景下,发达国家医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甚至个体研究人员,凭借其资金和技术优势以及其它便利条件,大肆从发展中国家获取生物遗传资源作为研究材料,取得成果后申请专利并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从而获取巨额利润。这些研究成果的取得不仅依赖于其从发展中国家采集的遗传资源,也依赖于资源提供地本土居民有关这些遗传资源的传统知识,而提供遗传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或仅得到微不足道的象征性回报。这一现象在发展中国家被称为“生物海盗”现象,已引起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遗传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的强烈不满。由于生物遗传资源丰富的地区多为发展中国家,而拥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却多数生物遗传资源相对匮乏,围绕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立场尖锐对立,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已成为南北关系中—个新的紧张点,也成为国内外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新的热点。本文拟从国家经济主权的角度,探讨遗传资源以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的正当性。 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确立 国家主权具有两个特性,即对内至高无上和对外独立平等。经济主权作为国家主权的—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内效力首先即体现在对本国自然资源、全部财富和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国家经济主权的确立和逐步完善,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经过长期激烈斗争的结果。1962年 2月,第 17届联大通过了1803号决议,即《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根据该《宣言》,对自然资源之勘探、开发及处置等,均应符合资源国自行制定的规则及条件,不能导致对资源国主权的损害,否则即违反联合国宪章的精神与原则。但这一《宣言》尚只涉及国家对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此后,经过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努力,联合国在 1974年先后通过三个重要文件,即《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及其《行动纲领》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这些文件不仅扩展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对其地位也有进一步强化。《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明确宣告,每一个国家对本国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护这些资源,各国有权采取适合本国情况的各种措施,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更进一步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并得自由行使这项主权。 与《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相比,《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拓展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将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扩展到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享有主权权利;二是强调这种主权权利是“充分的永久主权(permanent sovereignty)” 和 “不可分割的权利(in~ienable fight)”。这种强调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在上述《宣言》和《宪章》通过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和殖民地自然资源的掠夺主要针对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一些西方国家鼓吹,石油应视为人类的共同遗产”。在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上,英国代表“公开扬言第三世界国家对各国本身的自然资源只能享有‘有限的主权 ’,主张各国对本国自然资源只是行使‘监护人’的职责”嘲 。很显然,《宣言》和《宪章》的措辞是对发达国家上述观点的明确否定。 二、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在遗传资源领域的发展 由于上述《宣言》和《宪章》并未对自然资源的范围加以限制 ,因此,生物遗传资源理应包括在内,也就是说,上述《宣言》和《宪章》的原则和精神也应适用于生物遗传资源。但发展中国家在当时似乎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上。由于生物技术在当时尚不发达,发展中国家对生物遗传资源在国家长期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意义认识并不充分。例如在世界粮农组织于 1983年通过的《植物遗传资源国际约定》(以下简称 《国际约定》)中明确宣称:“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共同遗产,因而应可不受限制地获取。”《国际约定》主要是在发达国家的掌控下通过的将遗传资源(至少在《国际约定》的框架内将植物遗传资源)视为“人类共同遗产”在当时也未引起发展中国家的足够重视。但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生物遗传资源大量流失,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被大量盗用这种“生物海盗”现象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关切,对遗传资源及与其相关的传统知识的保护,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抗的新领域。在这一轮对抗中发达国家总体上已不再否认各国对其境内的遗传资源所享有的主权权利以及保护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正当性。不过,这一局面的形成仍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一个最明显的例证是从《国际约定》到《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有关条款的演变。1983年的《国际约定》明确声称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共同遗产”,1989年的修订虽然仍重申了遗传资源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立场,但同时承认了植物育种者权和农民权(前者反映了发达国家的立场,后者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并申明,对遗传资源的“自由获取”并不意味着免费获取。而 1983年的《国际约定》文本却明确规定应免费获取。此外,1989年的修订还承认了国家对遗传资源的获取施加一定的限制的权利以及农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从对他们所保存的自然资源的利用中获取“充分利益(benefit fu)”的权利。这些变化是对“人类共同遗产”说的一种明显软化。1991年的第二次修订不仅明确承认国家对其植物遗传资源享有主权,同时承认获取植物遗传资源的条件需要进一步澄清,承认育种者和农民控制对其所掌握的遗传资源获取的权利。而在2001年通过的《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中,“人类共同遗产”的观念已被彻底抛弃,转而承认各国对其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 此外,1992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也明确表明了承认国家对其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的立场。 三、国家对遗传资源的经济主权应否受到限制 尽管国家对其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主权权利在国家层面已得到各国承认,但一些西方学者、国际环境主义者和一些主张保护地方权利的国际组织仍然认为,在这一问题上承认国家主权将有害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在很多国家,遗传资源丰富的地区往往也是原住民聚居的地区,掌握相关传统知识的也主要是本土社区或个人,而这些地区在经济上大都贫穷落后,现有的对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没有使这些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提供者充分受益,他们甚至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回报。因此,当国际社会强调国家对这些遗传资源的主权,讨论如何用知识产权来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时,上述学者和组织认为,这些措施实际上起不到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效果。 首先,就传统知识而言,对其最好的保护方式是促进其广泛传播和应用,而不是将其固定和封存起来。对传统知识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无限期的保护将限制其传播和应用,从而实际效果可能与保护的初衷并不一致。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在很多场合难以适用。这可能是因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很爹隋况下不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要求,也可能是因为原地或异地获得的遗传资源已被修饰、合成等,其最终产品与原来的遗传资源已有较大的区别(如育种者育出的杂交种子等)。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上的知识产权能否及于这些衍生物,不无疑问。由于这些衍生物的开发和应用并不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因此发展中国家制订的相关立法(如事先知情同意)事实上对这些活动可能无法适用。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有学者认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剥削被夸大了,而发展中国家本国的精英阶层和政府对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剥削则被忽视。例如有学者指出,有人指责跨国公司以发展中国家传统医药为线索生产新药所获利润只有不到 0.001%回馈给了那些发展中国家,但却忽视了另一个事实,即这些回馈给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最终也可能只有不到0.001%真正落实到了那些给跨国公司研究人员提供线索和引导的原住民手中。不仅如此,发展中国家本国政府为从外国获取利润,对原住民生存环境的破坏(如热带森林的砍伐)给他们造成的损害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剥削造成的损害更大。由于发展中国家国内政治环境不稳定,市场和公共设施落后,使得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得不到保护,或其保护所获利益根本到不了本土社区原住民手中。本国政府和精英阶层的剥削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原住民更倾向于离开他们所居住的生物多样性场所,而不是留下来保护它们。发展中国家精英阶层之所以主张以知识产权保护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只是为了从发达国家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不是为了保持生物多样性,同时也是为了将发达国家的剥削作为反驳对其生态恶化和人权状况的指责的工具。基于上述原因,承认国家主权在很多情况实际上有害于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不仅承认国家主权会产生这种结果,承认权利持有人个人的主权(如在某些传统医药的场合)同样有害于对原住民利益的保护。由于原住民和本国政府的利益缺乏同一性,因此不论是国家主权还是个人主权都应受到限制。由非政府组织来分发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开发和利用中所获惠益因而是必要的。 上述论断的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那些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存和保护作出了贡献的原住民和本土社区。但一般性地否定国家(在上述学者的论证中 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毫无根据(至少是以偏概全)地从负面理解主权国家要求保护其遗传资源的动机,显然既无正当的法律依据又欠客观公正。 这种论断的问题在于:首先,国家对其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是一项久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如前所述,这一原则已为多个国际法律文件所申明。遗传资源也属自然资源,国家当然对其享有主权权利。不仅如此,《生物多样性公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还专门规定了国家对其境内生物资源和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开发和利用所获惠益不能实际落实到原住民和本土社区为由对国家主权加以限制,显然缺乏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也很难为各国所接受。腐败和不公正有其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这种现象在各国都存在。试图以一个超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取代主权国家来解决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利用中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似乎不太现实。其次,对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界定也尚未统一,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所谓的原住民 (indigenous people)和本土社区(1ocal community)问题,更不是所有的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都与原住民和本土社区有关(如中国的中医药和印度的传统医药等)。因此,仅以原住民和本土社区利益的保护为着眼点而设计的制度,可能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从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利用中所获取的惠益如何在有关权利主体间进行分配,应该是一个由国内法解决的问题。惠益分享的法律依据和方式应该是主权国家的国内法和其接受的国际规则,而不是由超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将自己的规则强加给主权国家。再者,上述论断客观上有可能成为跨国公司拒绝获取权利主体事先知情同意和实施惠益分享的借1:1,加剧生物海盗现象,从而不仅使资源提供国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原住民和本土社区的利益受到损害。 但是,反对否认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经济主权并不意味着国家在其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事实上,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深,国家的经济主权会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由于任何一国的生物遗传资源都可能对全人类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国家对其生物遗传资源的主权同样会受到限制。这种限制可能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隋形是国家在特定条件下有义务允许他人(外国国家、研究机构或研究人员)获取本国遗传资源,并为这种获取提供便利。这是因为,这些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可能影响全人类的生存质量,如提供重要的食物或药品来源等。对这一义务,《生物多样性公约》和《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有详细规定。《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承认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主权权利后,也明确规定了缔约国便利其他缔约国取得遗传资源用于无害环境的用途,不对这种取得施加违背本公约目标的限制的义务。《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就有关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的方便获取问题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其他缔约方提供这种获取的机会。上述规定意味着,国家不能任意拒绝他人对本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当然,根据上述两个法律文件,外国国家或者私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可能享受方便获取。易言之,遗传资源提供国只在特定条件下才有提供方便获取的义务。 另一种情形是国家自身对其遗传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考虑环境因素,不能造成生物物种的灭绝或造成环境的重大破坏。由于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国家经济主权的这一限制显得尤为必要。早在 1970年3月,在东京召开的一次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所发表的《东京宣言》就呼吁“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认下来”。1972年6月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是关系到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幸福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迫切希望和各国政府的责任。1982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环境宣言》也规定,“地球上的遗传活力不得加以损害;不论野生或家养,各种生命形式都必须维持其足以生存繁衍的数量,为此目的应该保障必要的生境”,“生物资源的利用,不得超过其天然再生能力”。《世界自然宪章》并要求将宪章所列各项原则列入每个国家以及国际一级的法律中,并予以实行。 上述两个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虽然都是笼统地针对自然环境做出的规定,但由于生物遗传资源是自然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因此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也属于上述规范的调整对象。事实上,上述文件中也确有若干条款是直接针对生物遗传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规定的。除上述两个法律文件外,《生物多样性公约》则直接规范了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 由此可见,国家对其生物遗传资源所享有的经济主权是可以而且应当有所限制的。但是必须明确,这种限制是国家根据其自身及全人类的长远利益而自觉作出,而不是外部强加的,即这种限制是国家对其主观意志的自我限制,具体表现是国家接受有关的国际规则并将其转化为国内法,或在国内经济活动中作出自觉的自我约束。这种限制绝不意味着国家对其遗传资源所享有的经济主权的丧失或消亡,相反,它实际上是国家行使其经济主权的一种体现。因此,有关遗传资源保护的任何国际安排如果要得到大多数主权国家的接受,都必须建立在承认和尊重国家对其遗传资源的充分的永久主权的基础之上。 国家经济论文:浅谈新民主主义的本质与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现代化模式选择——试析抗战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现代化思想 论文关键词:抗日战争 新民主主义社会 现代化 模式 思想 论文摘要:抗日战争时期,站在世界的角度、时代的高峰,继承、创新和发展了近代以来先进的中国人谋求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成果,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如何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思想,这些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中。他的现代化思想是从整个社会综合推进的角度展开的,涵盖了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发达和道德建设等各个领域:一、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保证。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内容。三、文化现代化:现代化的灵魂和重要组成部分。 新民主主义理论问题,其实质是在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大国采取怎样的发展模式才能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问题。抗日战争时期,思想达到成熟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初步形成了有关中国社会如何实现现代化的基本思想,这体现在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当时虽然尚未使用“现代化”一词,但它所涉及和关注的正是如何使中国由一个传统的落后的农业国家转向现代国家这样一个实质性主题,并把建立一个政治民主、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新中国,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目标。的现代化思想从整个社会综合推进的角度展开,融政治革命、经济建设、文化发展、道德重建于一体,从根本上创新了中国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在现代化理论上独树一帜。 一、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保证 现代化是一个表征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概念。具体到中国当时的基本国情,中国要走向社会现代化,在政治上,必须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控制,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并在国内政治中实现由封建专制制度向民主政治制度的转变;在经济上,必须实现由封建小生产向机器工业大生产,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在文化上,必须由传统的旧文化思想向近代科学文化思想转变。 中国现代化所必需的政治条件是什么?指出,“解放中国人民的生产力,使之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能性,有待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在全中国境内的实现。”即中国现代化所必需的政治条件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 1.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中国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始终把创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中国(新民主主义中国)作为中国现代化的前提,他指出:“没有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不可能建立真正大规模的工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追求中国的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任务。近代以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控制和压榨,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更加贫穷落后,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举步维艰;另一方面,中国国内长期以来军阀割据混战,社会动荡不安,根本无法形成一个有利于推动现代化的内部环境。这些内外因素的存在成为阻碍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症结所在。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强调指出,“一个不是贫弱的而是富强的中国,是和一个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而是独立的,不是半封建的而是自由的、民主的,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中国相联结的。”中国要想实现现代化,就必须首先实现国家的独立和统一。“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是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的政治前提。 抗日战争时期,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对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中国人民的生产力是应该发展的,中国应该发展成为近代化的国家、丰衣足食的国家、富强的国家。这就要解放生产力,破坏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正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束缚了中国人民的生产力,不破坏它们,中国就不能发展和进步”。一方面,中国主要是少了独立和民主两件东西,这两件东西少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另一方面,中国又多了帝国主义压迫和封建主义压迫两件东西,如果不坚决地彻底地破坏这两件坏东西,中国就休想搞好建设”。后来,他进一步明确指出:“民主革命的中心目的就是从侵略者、地主、买办手下解放农民,建立近代工业社会。”在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又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同时,针对的所谓建国方针,也针对一些人存有在国民党统治下实现工业化的幻想,进一步说明了民主革命与工业化的关系。“政治不改革,一切生产力都有遭到破坏的命运,农业如此,工业也是如此。” 2.把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的构想和实现政治现代化结合起来。在现代社会,政治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普遍认可的一种精神、原则和制度,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同时,也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由于近代中国现代化是在西方的霸权威胁和文明示范下启动的,国内封建政治衰败导致民族危机不断加深,它直接推动了中国近代民主思想的发展。中国经历了从最初不满封建专制制度、推崇西方民主政治到用革命手段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政府这样一个过程。对建立民主共和政府这一现代性的追求,实际上意味着一种政治文明取向的转型,即从传统的政治文明向现代的政治文明的转型。而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对国家制度的选择经历了一个民主共和一君主立宪一民主共和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经啦这样一个曲折过程,民主共和深人人心,成为中国革命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正是在这种取向的革命中把中国带人共和国时代” 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汲取中外各种民主思想,探索在中国实现民主共和的政治形式。为了在中国建立民主共和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强调新民主主义的国体应该建立一个以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即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构成这个共和国的基本成份,既包括无产阶级、农民和知识分子及小资产阶级,同时也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从而有别于“已经过时的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建立了这样的共和国,中国就离开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地位,变成了自由平等的国家,离开了旧中国,变成了新中国。 3.阐明宪政是实现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前提条件。政治民主化和宪政密不可分,是施行现代宪政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中国“现在宪政运动是争取尚未取得的民主,不是承认已经民主化的事实”实际上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民主运动,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1937年5月,在延安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的《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报告中,就论述了民主政治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性。他指出,“争取民主,是目前发展阶段中革命任务的中心一环。看不清民主任务的重要性,降低对于争取民主的努力,我们将不能达到真正的坚实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他提出,中国必须进行两个方面的民主改革:一是将政治制度上国民党一党派一阶级的反动独裁政体,改变为各党各阶级的民主政体,二是实现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自由。没有这些条件,所谓宪政是无法实现的。 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内容 现代化的核心是工业化以及由此导致的现代经济增长。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不仅从为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意义上,而是进一步从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中国的物质基础的视角展开了他的现代化思想,确立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道路。 1.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建立在现代化的工业经济基础上,这是现代化思想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把工业化看成是人类社会向更高阶段迈进的一个必要条件和必要途径,并把工业的发达与否作为衡量、判断一个国家发展水平或者说是否实现现代化的一个根本尺度。认为工业是最有发展、最富于生命力、能引起一切变化的力量。在社会的变迁中,工业“这一门又是决定一切的,是决定军事、政治、文化、思想、道德、宗教这一切东西的,是决定社会变化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基础是工厂,不是分散的个体经济。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与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现在的农村是暂时的根据地,不是也不能是整个中国民主社会的主要基础。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在论述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具体纲领时,他指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无巩固的经济做它的基础,如无进步的比较现时发达得多的农业、如无大规模的在全国经济比重上占极大优势的工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交通、贸易、金融等事业做它的基础,是不能巩固的。并在《论联合政府》中,专门论述了中国工业化问题,对工业化的必要性、步骤、政策以及它与政治改革的关系都作了详细地分析说明。 2.中国工业化道路必须解决农民问题,这是中国建设现代工业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表明,工业化的最初进程实际上是由农业来推动的,工业化水平很大程度上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函数。对农业在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具有超前性,与当展经济学的观点完全吻合,具有相当的理论深度。他指出,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占国民经济的90%左右,这是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农民问题对于中国的前途来说是一个基本问题。不解决农业问题,中国的工业化就不能成功。因为,农民是中国工人的前身、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力量、中国文化教育的主要对象,“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如果忘记了“农民”二字,中国革命的胜利和工业化的实现都是不可能的。 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是工业化的目标。怎样解决农民问题呢?主张“实行,解放农民”。这就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使农业从旧式的落后的水平发展到近代化的水平,从而使工业获得市场,造成将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由于中国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低,农业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全国粮食却不能自给,因此,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是一个艰难的任务。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设想是:(1)通过发展工业来吸收农村过剩人口,进人工厂。(2)通过发展工业来为农业生产提供机器设备,促进农业机械化。(3)通过发展农业来为工业提供原料,并吸收最大量的工业品,“农民是中国工业市场的主体,只有他们能够供给最丰富的粮食和原料,并吸收最大量的工业品”。这种通过发展城市工业来吸收农业过剩人口,农民充当新兴工业的劳动后备军的设想,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历程是基本一致的,带有西方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特点。 3.中国现代化的战略方向必然是非资本主义前途,即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对那种认为中国经济落后而易于实行社会主义的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他清醒地认识到,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大厦,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这个中间转换形态。他在《论联合政府》中认为,在中国,“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一句话,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 同时,又站在生产力标准的理论高度上,论证了中国共产党为实行新民主主义进而实行社会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和历史必然性。认为未来的中国既是现代化的,又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与“现代化”的有机统一。他在七大的口头报告里进一步解释道:“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之路,决不能让‘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这就突出了中国现代化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经济的非资本主义性质。在看来,中国现代化的战略步骤是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通过民主革命消灭中国现代化的两大障碍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在此基础上从根本上解放落后的生产力。第二步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 三、文化现代化:现代化的灵魂和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灵魂,是现代化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经济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具有重要影响,是实现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条件。的文化现代化理论在世界现代化思想史上别具一格,具有开放性、内聚性和创造性的特点,成为推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强大精神力量,这对于经济、政治和文化落后的中国实现现代化显得尤为重要。抗日战争时期,在发掘本民族文化传统资源的同时,创造性地将它们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相结合,提出了自己的文化纲领: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这表明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要把取得抗日战争胜利同彻底改造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落后面貌密切联系起来,把发展新民主主义文化作为战略任务之一提到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议事日程。 文化现代化的本质是民主的,它是区别封建文化的主要标志。提出的“文化”既是大文化概念,又是具体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与文化事业建设。从大文化概念看,正是与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和新民主主义经济相适应,把新民主主义的民主政治的内蕴放在新民主主义文化的构成之中,他对新民主主义文化作过特别的解释“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新民主主义论》原来的标题也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可见,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论述中,含有很深的民主内蕴。 在看来,实现中国人民的根本解放和谋求中国人民的全面进步,是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内容。这表现在的民贵思想,即自由平等思想方面。他认为中国人的平等自由,首先是争民族的平等和自由,这是中国人走向充分平等和自由的先决条件,平等和自由还指人民在国家和社会里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平等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身体的自由。 人在现代化中居于主体地位,在看来,人这一主体因素既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又是现代化的主要内驱力。他十分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认为人的解放和发展不仅指政治、经济上的解放和发展,还包括思想文化的解放和发展。因而在主体上,强调人的现代化对于现代化的推进作用。关于人的现代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即树立起现代崭新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使人们对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普遍地形成认同态度;第二,认识能力的提高,即通过文化的普及、哲学的普及,从根本上提高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第三,强化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从事现代化建设的坚韧意志。基于此,他把对人民的教育、对人的思想改造和对人的政治经济上的改造联系起来,并极为重视提高人民的觉悟和向人民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思想。从而揭示了人的现代化对于经济、政治现代化的工具性作用以及现代化的目的价值。 国家经济论文:国家经济学和世界主义经济学 在魁奈一派法国经济学家以前,只有在实地应用下存在的政治经济学,那是由公务人员或行政官们来执行的;至于叙述这类问题的作者,他们所写的只是属于他们自己国家的农工商业与海运业事项,完全以这一范围为限,关于财富的起因这类问题是不加分析的,关于全人类利益这类问题是绝对不予考虑的。 首先把研究扩展到全人类、不以国家概念为考虑对象的是魁奈,普通自由贸易这个概念也是从他开始的,他把他自己所写的那本书命名为《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支配力量》,他要求我们必须具有这样的想法:所有各个国家的商人是处于一个商业联邦之下的。魁奈所谈的无疑是世界主义经济,是从事研究如何使全人类获得发展的那种科学;它与政治经济学,即以研究如何使某一指定国家(在世界当前形势下)凭农工商业取得富强、文化和力量的那种科学是对立的。 亚当。斯密也在同样扩大的意义下研究他的学说,尽管重农主义者违反了自然法则,违反了逻辑,发生了严重错误,他仍然以阐述全世界范围的商业绝对自由原则作为他的任务。亚当。斯密同魁奈一样,对于真正的政治经济,也就是各个国家为了改进它的经济状况所应当遵行的政策这方面,却极少过问。他把他的著作题名《国家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里的国家指的是全人类中所有国家)。他在他书里的个别场合谈到各种政治经济制度时,只是为了指出这些制度的无成效,从而证明必须以“世界主义或世界范围的经济学”来代替“政治的”或国家的经济学。他虽然在这里或那里不时提到战争,但只是偶然提到的。构成他理论基础的是持久和平局势的概念。为他作传记的斯图亚特曾明白指出,他的研究从一开头所根据的就是这样一个原则:“为促进公共福利而订立的国家规章大部分是多余的,一个国家要从落后的未开化状态转变到尽可能最高的进步状态,无需什么别的,只需合理的租税、公正的司法与和平。”亚当。斯密所理解的“和平”,当然是象圣皮埃尔神甫所说那样的“持久、普遍的和平”。 萨依就曾毫无掩饰他说明,为了理解普遍自由贸易这个概念,我们必须具有这样的想象,一个世界范围的共和国是存在的。这位作家主要所努力的是就亚当。斯密所提供的材料形成一个体系。他在他的《实用政治经济学》第六卷(第288页)里坦率说明:“我们考虑的范围可以是属于以族长为首的一个家族的经济利益,有关这方面的观察和原则所构成的是私人经济。但是属于整个国家、不论是对这些国家本身或与别的国家有关的那些原则,它们所构成的是公共经济。归根到底,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一切国家的利益,是全体人类社会的利益。” 这里并须注意的是,首先,萨依承认在他所使用的“公共经济”这个名词下,国家经济或政治经济是存在的,但他在他的著作里并没有谈到这些;其次,他把在政治经济这个名词下所包含的内容归纳到一种学说,这种学说显然是世界主义性质的;结果他在这个学说中所谈的始终只是以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为唯一对象的经济,并不顾到各个国家的不同利益。 所谓“公共经济”,老实说,它的内容应当没有别的,只是属于某些指定国家的经济,也就是真正的政治经济;如果萨依在向我们说明他所说的政治经济是什么(实际上没有别的,只是世界主义的、世界范围的或属于全人类的经济)以后,使我们知道当他谈到一些学说的原则时他唤作“公共经济”的是什么,那么这种在名词上的代用,原也可以存而不论。 但是当他给这种学说下定义并加以引伸时,简直无法避免从国家的概念和性质开始,这就必然要使所谓“全人类经济”发生实质上的改变;因为现在人类还是在不同的国家下互相分开的,各自在它共同力量和利益下结合在一起,各不相谋,而且与那些在天赋自由权的行使上彼此对立的其他同样的社会不同。他用政治经济的名称来称呼他的世界主义经济时,在这一点上并没有作出说明,由于这种名词上的移动,跟着就发生了意义上的移动,这样就掩蔽了一系列最严重的理论错误。 一切后来的作家都陷入了这个错误,不能自拔。西斯蒙第也把政治经济学明白他说成是“以造福人类为使命的科学”。亚当。斯密和他的后继者在这一点上所教导我们的,主要也就是魁奈和他的后继者所已经教导过了的。《方法评论》里一篇文章谈到重农学派时所说的话几乎与亚当。斯密一派的话如出一口,它说:“个人福利是完全依存于全人类福利的。” 就亚当。斯密所了解的,美国倡议自由贸易最早的是哥伦比亚学院院长托马斯。库柏,他甚至否认国家的存在,把国家说成是出于“字面上的创造”,只是为了避免表达时的多所周折而设的,除了存在于政治家的头脑以外,并没有实际的存在。库柏在这一点上的主张是非常一贯的,实际上他的态度比他的前辈和老师们还要彻底得多;因为这是很明显的,如果承认了各个国家以及它们各个性质和利益的存在这一点,这就立刻有必要按照这些各自不同的利益来考虑修改属于人类社会的经济学,如果库柏的意向所在是要把这类修改说成是错误的,那么在他的一方面最聪明的做法就莫过于从头否认国家的存在了。 就我们这方面来说,我们绝对不是要把流行学派主张的世界主义经济理论一笔抹杀;但是我们认为政治经济,或者象萨依所说的“公共经济”,也应当科学地加以发展;可是我们还认为对事物应当给以正确的名称,这样总比使用意义相反的名称要好些。 我们如果想对于逻辑、对于自然法则信守不渝,那就必须使个人经济不与社会经济相混淆,关于后一项,又必须把政治经济或国家经济与世界主义经济划分开来。政治经济或国家经济是由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的,它所教导的是,某一国家,处于世界目前形势以及它自己的特有国际关系下,怎样来维持并改进它的经济状况;而世界主义经济产生时所依据的假定是,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是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的。 如果象流行学派所提出的那样,我们的确有一个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世界联盟作为持久和平的保证,那么伺际自由贸易原则似乎是完全正确的。就个人来说,他争取个人发展时所受到的束缚越少,同他自由往来的那些人人数越多,财富越大,他个人活动的范围越广,则为了争取进一步发展,对于他先天的禀赋、后天的知识和才能以及供他支配的自然力量,利用时就越加容易。个人如此,就各个社会、地区和国家的情形来说,也是如此。就美国的各州、法国的各县、德国的各联邦来说,说是与其把它们联合起来彼此进行自由商业往来,不如用内部地方关税把它们互相隔开更为有利,只有傻子才会这样想。 大不列颠三王国与爱尔兰的联合,使全世界看到了一个显著的、无可反驳的例证,在联合国家之间的自由贸易是具有无限效能的。假使世界上其他一切国家也在同样情况下联合起来,则全人类由此所获得的进展和幸福将达到何种程度,就是最丰富的想象力也难以描画。 毫无疑问,世界联盟和持久和平的观念是受到常识和宗教的拥护的。如果个人之间的争斗认为与理性相违背,那么国家之间的争斗受到同样谴责时,在谴责的激烈程度上应当扩大多少倍?社会经济学能够从人类文化史提出的证据,说明全人类在正义的法律之下联合起来是合情合理的,看来在人类健全的理智之前,这一证明是最为明显的。 历史告诉我们,当发生了战事,个人投入了战争活动时,人类幸福就降到了最低度;当国际协作情绪有了高涨时,人类幸福就有了相应的增长。当人类处于原始阶段时,最初实现的是家族的联合,然后有了城市、城市同盟与整个国家的联合,最后是若干个邦处于同一政府之下的联合。假使事势所趋,足以使这种联合(那是从家族的联合开始的)扩展到千百万人,那就有理由认为在这样的趋势之下使一切国家联合起来也是有可能的。如果人类智力能够理解到这种大规模联合的利益,那么我们就应当敢于作这样的设想,因全人类联合而产生的更大利益,人类智力也是能够理解得到的。有许多例子足以表明,在现代精神下是有着这种倾向的。这里只需提一提在科学、艺术、新发现方面以及在工业与社会制度方面的进步就够了。现在已经可以有把握地预言,再过几十年以后,由于交通工具的进一步改善,世界上的文明国家通过物质和文化方面的交流而联合在一起的密切程度,将不亚于一个世纪以前英国各郡的联合,或者还比它们更为密切些。欧洲大陆各国政府,现在用电报互通消息,彼此已经好象是处于同一地区。空前的强大力量已经把工业提高到以前所料想不到的完善程度,而更加强大的力量还在不断地出现。工业愈进步,愈加匀称地扩展到世界各国,刚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将愈小。两个工业同样发展的国家如果互相冲突,则彼此在一星期内可以使对方受到的损害,或者经过整个世代还难以恢复。但是同时也可以推想得到的是,原来专用于生产的新生力量同样也可以为破坏性的战争服务,这一点将主要有利于取守势的一方,特别是欧洲国家,而英国原来以岛国地位在防御上所占有的优势,或将由此丧失。欧洲各大国的国会,现在已具有未来的、由各国共同组成的国会的雏形。用协商来解决争端的办法,比之凭武力来夺取公理的办法,显已占有优势。一切文明国家比较开明的首脑,对于财富与工业的本质作了进一步深入观察以后,已经确信,对未开化、半开化或文化在衰退中的国家进行的教化工作和殖民地的形成,为文明国家提供了发展生产力的场所,而这比战争的相互敌对行动或贸易限制能提供更丰硕更安全的果实。我们对于这一点看得越清楚,未开化国家通过交通工具的进步越与文明国家相接触,则文明国家越会认识到:对于未开他的、内部陷于无政府混乱状态的以及受恶政府压制的那些国家的启发和教导,是一种使命,这种使命提供给文明国家的利益是均等的,同时也是各文明国家大家都应负的一项责任,但这种责任只有在团结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完成。 对一切国家、对整个世界进行教化,是全人类应该共向担当的任务,从那些不变的自然法则来看,这一点是显然的,文明国家彼不可抗拒的势力所推动,不得不把它们的生产力扩大或移转到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我们到处可以看见,在文明的影响之下,人口、智力和物质资本达到了这样的规模,就势所必然的要向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倾注。如果国家的可耕面积已经不足以供养全部居民,已经不足以吸收全部农业人口,则人口的多余部分就势必要向辽远地区寻找适于耕种的土地;如果一个国家有才能、有技术的人材已经这样多,以致在国内不再能获得足够报酬,他们就必然会流向对他们的需求较大的地区;如果由于物质资本累积的结果,以致利率下降得那样厉害,较小的资本家已经不再能靠利息收入过活,他就会把资本在比较有利的情况下投放到富力较低的国家。 由此可见,流行学派的学说体系未尝没有正确原则作为基础,但这一原则要达到为实践作先导的目的,必须获得科学上的承认和应用,同时为了避免误人歧途,实践也不能忽视这一思想;这个学派却没有考虑到各个国家的性质以及它们各自的特有利益和情况,没有把这些方面同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的观念统一起来。 流行学派把那些还没有出现的情况假定为已经实际存在的情况。它假定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的形势是已经存在的,然后由此推定自由贸易的巨大利益。这样就把因与果混淆了。就那些已经在政治上联合起来的各省、各州、备邦来说,持久和平的状态是存在的;由于这种政治上的联合产生了商业上的联合,由于在这样形势下的持久和平,才使商业联合对它们那样的有利。历史上一切的成例告诉我们,领先的总是政治联合,跟着发生的才是商业联合。由后者带头而由前者跟进的情况,简直举不出一个例子。但是在目前世界形势下,实行普通自由贸易的结果是不会产生一个世界范围的共和国的,情形将适得其反,比较落后的国家将普通屈服于工商业与海军强国的优势之下,作出这种结论的理由是极其充分的,在我们看来,这样的形势简直是万难避免的。要使一个世界共和国(按照亨利四世和圣皮埃尔神甫所理解的)、也就是世界各国彼此承认有同等权利、放弃单独采取纠正行动的广泛同盟成为现实,只有多数国家在工业与文化、政治修养与权力达到尽可能近于同等的程度时,才能办到。只有当这样的同盟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时,普遍自由贸易才能发展;只有由于这样一个同盟的结果,才能使一切国家象现在在政治上联合起来的各省各州一样,享有同样大的利益。有些国家在文化上同那占优势的国家比起来还差得很远,但是那个国家决没有从上帝手里取得垄断工业的永久权利,不过在时间上它比别的国家占先了一步而已。保护制度是使落后国家在文化上取得与那个优势国家同等地位的唯一方法。从这一点看起来,保护贸易制度可以认为是促进各国实现最后联合,也就是促进真正自由贸易的最有效方法,从这个观点来看时,国家经济学似乎是这样一种科学,它正确地了解各国的当前利益和特有环境,它所教导的是怎样使各个国家上升到上述那样的工业发展阶段,怎样使它同其他同样发展的国家结成联盟,从而使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利益。 但是流行学派把这两种学说互相混淆起来;它犯的严重错误是,以单纯的世界主义原则为依据,来衡量不同国家的情况,从而仅仅由于政治上的理由,忽视了生产力的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马尔萨斯希望限制人口增加,查默斯和托伦斯则近来有一种奇妙的想法,认为资本的累进与生产的无限制扩张都是要不得的,社会福利所严格要求的是制止这方面的进展,西斯蒙第说工业发展是对社会有害的;他们所以会发生这类错误见解,只是由于抹煞了生产力发展的世界性趋向。他们的理论在这一点上有类于吞噬了自己的儿子的萨腾(Saturn)。这种理论认为由于人口、资本和机器的进展而出现了分工,然后根据这一点来解释社会的福利,最后就把这些发展因素看成是洪水猛兽,是对国家富强的威胁;他们所以会作出这样的结论,是由于只看到各个国家的目前情况,没有考虑到整个世界的情况和人类未来的进步。 人口增长率大于食料生产增长率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世界上还有大量的天然富源没有开发,人口就是再增十倍或甚至百倍也足以供应;情况既然是这样,这种食料与人口两者不能相平的想法,或者用假想的计算、诡谲的论据来证明这种臆说的办法,可以说至少是愚昧的。以生产力的目前限度为标准,据以计算多少土地能够养活多少人口,这样的想法只是由于器量不大,目光短浅。整个地球可以容纳的人口,照野蛮时代渔猎者们的计算恐怕不到一百万人,照畜牧时代牧羊人的计算恐怕不到一千万人,照原始农业时代农民的计算也恐怕不会到一亿人;然而现在一个欧洲就有两亿人在生活,马纷薯与其他粮食作物种植的推进与近来农业上一般的改进,使人类供应食料的生产力提高了十倍。英国小麦每英亩的产量,在中世纪时已比前增加到四倍,现在已增加到十倍至二十倍,此外耕地面积也已扩大到五倍以上。有许多欧洲国家,它们土地的肥沃并不亚于英国,但农作物每英亩产量的增加还不到四倍。对于人类此后在新发现、发明和改进方面,谁又敢预定限度呢?农业化学还在幼稚时代,明天也许由于某种新发现或创造,一下子就把产量提高五倍或十倍,谁能知道呢?我们已经能够靠了自流井把不毛之地变成膏壤,地质也许还有什么未知力量在潜伏中有待发现,谁又能断言呢?假定由于某种新发现,可以无须象现在这样依靠燃料的帮助,在任何地区用极低的代价产生热力,假使处于这样的情况,可耕种地区将扩大到多少倍,每英亩产量将增加到什么程度,谁能预计呢?我们说马尔萨斯的学说看来是胸襟狭窄的,但他所使用的方法也是要不得的,由此会发生一种违反自然的作用,从而毁灭道德和力量,这个方法简直是可怕的。这个学说企图毁灭人类的一种愿望,这种愿望是造化用来激励人们发挥身心力量、激起并支持人们高尚感情的最有效手段,人类所以有进步,主要就是由于这种愿望的存在。这个学说将使最冷酷的自私自利成为一种法则,它对我们所要求的就是,即使眼看着一个人在挨饿,也应该不闻不问,因为假使给了他饮食,三十年后也许另有一个人要因此处于饥饿状态。这个学说足以使同情心化为乌有,有的只是机械核算,这就是说,足以使人心化为铁石。如果作为一个国家的国民,他们的一腔热血都化成了铁石心肠,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国家最后还有什么期望呢?到那个时候,道德势必完全摧毁,一切生产力量因此势必完全消失,国家的财富、文化和权力也将不复存在,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后果可期望呢,如果一个国家人口的增长超过了食料生产的增长趋势,如果资本的积累最后达到了这样程度,以致不能再找到投资出路,如果机器生产造成了大批工人失业,使商品有了巨额过剩——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这只是说明,造化注定,不允许任何一个国家单独享有工业、文化、财富和权力,或者是说,地球上大部分宜于耕种的地方只应当成为野兽的窟穴,人类的绝大部分应当永久陷于野蛮、无知和贫因状态。 这里所说明的是这一学派因从政治观点来衡量人类生产力而发生的错误;我们还要指出它由于从世界主义观点来考虑各个国家的利益而犯的错误。 如果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那样一个世界联盟的确存在,那时各国所处的地位将同组成北美合众国的各州一样,过剩的人口、才能、技术和物质资本将从英国流向欧洲大陆各国,情况就同相类的过剩人口、才能等从美国东部备州流向西部各州一样——假定大陆各国具有与英国同样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同样的宪法与一般法律,并且假定英国政府能够服从这个世界联盟的统一意志的话。在这样的假定情况下,要使所有这些国家在财富和文化上提高到与英国同样的程度,那就没有比自由贸易更好的方法了。这就是流行学派的论据。但是在目前世界形势下,这一论点又如何能与自由贸易的实际活动相吻合呢? 英国是一个独立国家,因此它的政策方针将以为它自己谋福利为唯一鹄的。英国人所爱好的是他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法律、风俗和习惯,只要有可能,他将尽量用自己的力量和资本从事于发展他本国的工业,使他的工业产品推广到世界各国市场,在这个情况下,自由贸易制度是最能适应他的目的的,他决不会喜欢或想到在法国或德国来建立工业。英国一切的剩余资本会毫不犹豫地用来发展对国外各地区的贸易。如果英国人想迁居国外,或者想把他的资本投放到国外地区,他宁可到比较辽远的、他的语言、法律和规章已经有了基础的那些地区,而决不会选中欧洲大陆的那些落后国家,他现在就是这样做的。在这样情况下,整个英国就会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工业城市。亚洲、非洲、澳洲所接受的将是英国的文化,许多以英国为榜样的新国家将陆绩出现。一朝时机成熟,就会组成一个以英国为首的国家体系,到那时欧洲大陆国家的地位将一落千丈,人民将成为不重要的、没有收益的民族。在这样形势下,法国以及西班牙、葡萄牙将遭到同样命运,最上品的酒得供应英国世界,只有最下等的劣酒才能留给自己,法国至多只能干些小型女帽业那类营生。德国到那时看来对英国世界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贡献,只有一些儿童玩具、木制的钟、哲学书籍等类,或者还可以有一支补充队伍,他们为了替英国人服务,扩大英国的工商业优势,传布英国的文学和语言,牺牲自己,长途跋涉到亚洲或非洲沙漠地带,就在那里沦落一生。到那个时候,属于这个英国世界的人民想到或谈到德国人或法国人时,就象我们现在想到或谈到亚洲各国人的那副神气一样,这个转变是不需要多少世纪的。 但是真正的政治科学对于普遍自由贸易这样的结果,认为是极度违反自然的;我们敢说,如果在汉撒同盟时代实行了这样的普遍自由贸易,那么今天在工商业发展方面高出其他一切国家的,将不是英国人而是德国人。 现在仅仅由于首先树立政治的商业制度、多半不顾世界主义原则的是英国人,就把世界上一切财富和权力让给了他们,这一点就是从世界主义立场来看,也是最不公平的。为了使自由贸易能够获得自然的推行,必须首先用人为方法,把那些比较落后的国家提高到曾经用人为方法使英国达到了的那个文化阶段。通过我们在上面所指出的生产力发展的世界主义倾向,世界上那些比较辽远的地区,也许会比坐落得较近的欧洲各国先一步获得利益,达到富强。为了避免这种形势的发展,欧洲的那些国家,对于自己道德、智力、社会和政治情况作了衡量以后,如果感觉到自己有能力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强国,就必须采用保护制度,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最有效手段。在这个目标下实行这个制度有两个步骤:首先是把外国工业品逐渐从我们市场排除出去,这样工人、才能和资本在外国将发生过剩,它们必须找寻出路;其次是在我们的保护制度下,国外工人、才能和资本流入时应受到鼓励,获得利益,这样国外的剩余生产力才可以在这里获得出路,而不必迁徒到世界上鞍远地区或殖民地去。政治科学是以历史为依据的,它要追究的是,英国在以前曾否使用过这样的方法,从而由德国、意大利、荷兰、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获得了大量生产力。它要问,世界主义学派对于保护制度的利弊。自以为是权衡过轻重的,那么对于上面所资这个制度所造成的一些非常显著的情况,为什么完全置之不顾呢!义学派对于保护制度的利弊。自以为是权衡过轻重的,那么对于上面所资这个制度所造成的一些非常显著的情况,为什么完全置之不顾呢! 国家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分析 【内容提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会的深层因素;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文章在此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进行探讨。 【关 键 词】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 【 正 文】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国家安全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随即上升至国家安全的优先位置,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首先从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上去把握。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起始条件既是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决定其经济安全内容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起始条件上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代市场经济通常具备如下特征:市场结构完备,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无障碍;市场竞争充分、公平并有统一的规则;价格信息充分;市场活动主体的产权明晰。对照上述特征,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目前市场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完全与不完善性。以中国为例,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自给自足现象十分严重,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封闭性地方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程度、各种要素市场放开的程度和完善程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市场竞争规则缺乏公平性与统一性,不同经济成分发展条件不平等;地方保护主义使区际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极为不利。按照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竞争不公平且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体系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价格信号的失真会使价格失去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作用,其后果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还会抑制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自己的明星企业和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 2、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步伐缓慢,尚不能满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具备一个发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从目前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尚有两大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不畅,部分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致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全社会筹集到的社保基金难以满足其承担的义务要求。二是社会保险机制的覆盖面过窄。部分城镇下岗职工、农业剩余劳动力仍被排除在社保机制之外,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大量存在,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 3、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其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增大。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主要表现在外债负担重、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和金融市场开放步伐过快等三个方面。以墨西哥和韩国为例,1992年墨西哥外债达1060亿美元,1994年墨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1997年10月底,韩国外债总额达1100亿美元,其中2/3在一年内到期。外债负担重是造成这些国家汇率低估、货币贬值的重要因素。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的情况在中国比较明显。1995年底,中国国有银行总贷款为4万亿元,其中9000亿元是呆账,约占总贷款的22.3%。高不良贷款率使中国银行系统显得脆弱。此外,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墨西哥)金融市场的过早开放客观上为国际金融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数量庞大的国际游资始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 二、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层因素 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服务于资本的全球扩张,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剩余,巩固和提高其优势竞争地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从本质上看具有“争夺性”和“霸权性”两种属性。争夺性表现为发达国家借经济全球化不断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加快进行经济渗透以此来争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市场。“霸权性”是指巩固和提高发达国家在文化、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霸权”地位。发达国家推行这项战略的政策举措有:维护现有的“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技术封锁;把持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维护和加强“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上,发达国家凭借其拥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创新优势”和“国际规则优势”将发展中国家置于国际分工梯度的中低层次,而将自己放置在国际分工梯度的高阶梯位置,以此来形成能使国际分工利益更多地向发达国家倾斜的国际分工格局。这样的国际分工格局对发展中国家极其不利,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利较少,而且还在事实上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这会严重削弱发展中国家抵挡发达国家传递经济危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能力。在技术封锁上,发达国家严格管制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把持着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绿色会议室”小圈子商议制度,能够“入室”商讨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发言权的决策权。因此,现行国际游戏规则一直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它偏重照顾的是发达国家利益,而忽视或损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利益。 三、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环境,当代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更为便利。世界经济的联系方式已从过去以国际贸易为主,转向以资本跨国界流动为主、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新的发展态势。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加深,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这种来自经济全球化方面的挑战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看,集中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下降两个方面。这种推断基于以下两点: 1、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为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为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提供了利益诱因。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是资源所有者做出的经济选择行为,这种选择行为是建立在成本——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对资本而言,规避风险,寻求收益的最大化是其进行跨国界流动的决定因素;对人才而言,是否进行跨国界流动取决于其流动的预期收益与流动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当人才由跨国界流动而获得的异国就业收入远远高于其在流出国工作收入和流动费用时,人才跨国界流动的现象便会增多。由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则为资源所有者的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悬殊,会为发展中国家稀缺生产要素流向发达国家提供利益诱因。由此可见,市场力量的作用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受到削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看,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和保护市场的能力均面临着严竣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市场开放压力越来越大,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已基本确定,发展中国家通过政策的作用来达到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越来越显得无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于2001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中国承诺: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至6年内逐步实施。又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政府承诺自1994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在10年内完全取消彼此间的农产品关税;在7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韩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本已很高。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救危机,韩国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如取消对外汇、资本流通和利率的所有管制,逐步允许外国接管和收购部分韩国金融机构,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等。 2、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的下降是影响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讲,它显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部稀缺生产要素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一点上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和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从消极意义上讲,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增多也会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比如,短期外资的大量流入极易产生泡沫经济,而短期外资的大量撤走则会导致泡沫经济的破灭。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就是由于短期外资大量撤走而引起的泡沫经济破灭的例证。泡沫经济破灭后最终承担损失的是发展中国家。可见,伴随着生产要素大量流入与流出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繁荣与萧条的更替,萧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此外,由市场开放而带来的外国长期资本、技术和商品的大量流入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在外资企业、外国产品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民族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人才流失、失业增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加重社会负担,但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从历史的、系统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实行开放政策时,自然不存在经济安全问题。但由封闭而带来的落后和贫穷从长远看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国内、国际的因素,同时又有国内、国际因素的互动影响而产生的新因素。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中去系统地研究应成为我们分析经济安全问题、解决经济安全隐患所应采用的基本分析方法。 其次,经济安全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亦同样存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低梯度层次的发展中国家是最易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但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也会通过贸易和国际分工链迅速向世界扩散,发达国家亦不能幸免。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安全。正视经济风险的客观存在,努力消除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不断增强自身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再次,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还是一个长期性、多变性和可控性的问题。当前的经济安全并不代表永久的经济安全;某一时段出现经济危机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一蹶不振,振兴无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不消除来自内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因素,其经济安全问题便会失去立身的基础;如不善于化解来自外部世界的不利因素,则其经济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计,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是正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是正相关的。所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靠保护的办法去实现,积极的态度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政策把民族企业推向全球竞争的行列。 最后,还应看到,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无论是从市场因素上看,还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上看,都明显受到削弱。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波动性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等同于其具有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稀缺生产要素(长期资本、技术、人才等)吸纳能力、引导能力、控制或减少稀缺生产要素流出国境能力以及对国际游资的控制能力等方面。发展中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出路并不在于其政策是如何优惠,自然条件是如何优越,而主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共环境水平。因此,努力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与维护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思考 【摘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环境日益恶化,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成农业建设和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情况,加强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农业建设。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政策 【正文】我国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表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农业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加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如何搞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如何防治农业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如何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生态环境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是关系到农业能否持续发展重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应针对当前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加强我国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广大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环境保护是我国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领域,也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农业环境破坏及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村的发展的后劲。当前农村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土壤污染严重、土地质量退化,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给食品安全构成隐患由于长期的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以及工厂企业“三废”超标排放,导致我国1.5亿亩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呈现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的复杂情况,土壤质量退化,农产品欠收和有毒物超标的情况屡有发生,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1995~1999年黑龙江、江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生药害2000多起,药害面积达200多万亩,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 工业和生活污染导致的环境酸化问题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酸雨(pH 5.6)从1985年的约175万km2扩大到1993年的280万km2,受重酸雨(pH 4.5)影响的区域由1986年重庆和贵阳等局部地区至1993年扩大到南方广大地区。环境酸化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森林、草地的衰亡,土壤酸化板结,农作物减产等。 农膜污染的面积也逐年扩大,1995年已达到64913万公顷,农膜年均残留率约20%,平均每公顷达60公斤。 2、农村水源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农业生产以及畜禽养殖导致的水源污染日趋严重,难以有效控制,造成湖泊等水体的富营养化,使之失去生产和生活的使用价值,水源污染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甚至食品污染。 农村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全国1995年是1978年的4倍。2003年的每亩化肥投入量从1980年的每亩12.3斤(折吨量)提高到43.1斤,比1980年高出348%.而且,目前盲目偏施化学氮肥,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现象比较严重,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的富营养化,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我国农村养殖业排污量剧增,目前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 湖北省每年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约2亿吨,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工业和生活污水的5倍以上。 农作物秸秆污染。我国每年秸秆产生量约6.5亿吨。由于缺乏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消耗秸秆的经济实用技术,且产业化水平不高、出路不畅,造成秸秆的大量焚烧和废弃。不仅浪费了生物资源和能源,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和水体,给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湖北省每年产生约3000万吨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不到40%,很多都直接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水土流失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使4 540万hm2耕地受损,占我国耕地总面积的34.3%.水土流失从黄土高原向其他地区如我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华北地区的扩展,使我国可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从而危及我国粮食安全。 在南方省区的丘陵与山地(母岩以花岗岩、砂岩、砂页岩、红色粘土及碳酸盐岩类为主),以水蚀形成的劣地及石质坡地为标志的土质与石质荒漠化土地,呈小面积斑点状分布的型式,当地群众常以“红色沙漠”、“白沙岗”、“石漠”等名词以形容其土地退化。其侵蚀方式以面蚀及沟蚀为主,在花岗岩地区还有水蚀与重力侵蚀共同作用的崩岗侵蚀,在碳酸盐岩类地区溶蚀是主要的侵蚀方式。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生存环境恶化,威胁农民健康据有关统计表明:我国农村有3.6亿多人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城市工业的转移,导致近郊污染加重;村镇及工业建设无规划或不按规划实施,使得农民生活条件雪上加霜;小作坊式工厂工作环境恶劣且缺少防护措施,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据2005年做的典型调查,9省三县74个村105项做了调查,其中40%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雨天出行难,晴天是车拉人,雨天是人拉车,90%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90%的垃圾是随处丢放(访谈者认为:“显然这样一种人居环境是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5、农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增多,环境污染引起的矛盾激化尤其是工厂企业的“三废”排放和污染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日趋增多,农民往往难以寻求法律途径,而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而且,有关环境纠纷往往涉及者众多,处理困难,例如屏南榕屏化工厂造成屏南县溪坪村环境污染,1700多村民身心健康、财产损害严重,事件、纠纷与诉讼历时十多年难以解决,等等。 (二)造成农业环境问题的原因 农村环境问题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仅为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提供了外在条件,而人们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及其他有关社会经济因素,才是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面广量大的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以及日益增加的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所带来的污染。化肥、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见效快、效果高、面广等特点保证了作物的增产丰收,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使用种类日益繁多、范围日益扩大、用量增加。但是,由于低效率的或不合理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乡镇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安置富余劳动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致使乡镇企业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生产技术、方式和生产工艺落后,许多采用土法生产,生产能力低下,设备陈旧,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跑、冒、滴、漏”严重,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浪费大,“三废”污染严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近忧和远患。乡镇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已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另外,由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还有反弹现象。 3、农村的贫困伴随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不少贫困的农村地区都缺少燃料,由于没柴烧,不少地区挖草根、剥树皮、折树枝甚至乱砍滥伐,在一些地区,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部分地区覆盖率不足5%,甚至在1%左右。由于粮食与燃料的压力,贫困地区人民居住在这一特殊环境中,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商品经济难以发展,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靠山吃山”,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盲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的改变,农村生活废物的种类、数量都不断增长,包括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等许多难以降解的物质,但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生活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农村既没有垃圾存放点,也没有处理场所,农村生活废弃物随意排放,最终成了污染源,严重地污染了水源和土地,有些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 4、工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城市生活污染的转移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在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占用农田、侵占河道、随处焚烧等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但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很多是危险废物)长年堆积,而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不高,管理不严,不少工业固体废物仅仅做到简单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贮存状态,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2002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24.2%,1996年到2002年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达到2633.9万吨。 由此而污染的农田已达100万亩,加重了耕地矛盾的突出。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盲目追求经 济的发展,重开发利用,轻生态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少数地方农村的小矿点林立,有的甚至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废渣石乱倒乱弃,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突出表现为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方式导致资源的浪费、植被生态破坏、地层塌陷和水土流失。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万吨煤塌陷率就在1000m2~3000m2 间,平均塌陷率为2000m2. 5、环境保护机制与制度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城市,而极少关注农村,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存在严重问题,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农村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 (1)在农村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广大农村的基层领导和基层组织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奔小康的同时,往往忽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受到的宣传教育的机会较少,缺乏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同时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和权利意识。 由于贫困和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地区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大,贫困率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良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加上机构能力比城市地区薄弱,严重制约农村地区的发展,而长时期的不良土地利用方法和不正确的发展战略,最终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又加重了贫困。 (2)落后的农村环境,主要是由于城乡之间环境差距不断加大,这是现实制带来的,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使得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其实质在于城乡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特定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作用,是农村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深层原因。 由于长期的城乡分割,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大量人口被滞留在农村,从而加剧了农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很多农村居民无论从绝对意义上,还是从相对意义上,都还处于贫困状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从而无力顾及污染控制;在二元社会结构的作用下,农村的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农业是主要产业,相当多的人是以农业为生的。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增加了面源污染的控制难度;面对差距悬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中的精英分子竭尽所能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掌握环境知识的能力较弱,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面源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 (3)农村与乡镇建设缺乏环保意识,规划布局不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环境综合质量低。农村与乡镇在发展中,土地规划使用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不充分,没有合理处理好工业区、居民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关系,形成工业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区混杂的局面,致使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造成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有的农业与农村环境建设缺乏规划。农业用地、农民建房用地随意性大,农业废弃物随意排放,常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局面。并且,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 (4)农村环境管理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对于量小、面广、变化快、差异性大的农村环境污染源,我国环境法还缺乏有效的防治机制和制度。而且,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的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照现行的分部门监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农村的环境保障体系仍比较薄弱,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队伍、执法手段、资金都很缺乏,而由于农村地大面广,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发生在广泛地区,发现困难,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或执法时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在农村也缺乏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机制、途径与基础。因此,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困难。 (5)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机制需要建立。随着环境执法的发展,监督机制显得更加重要,它是保证环境执法依法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环境执法责任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还十分不足,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制度性保障。 二、我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一)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组成。主要包括: 1、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条)。 2、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1989)对保护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基本的规定;《农业法》(2001)对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矿产资源法》(1996)等环境资源法律也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3、行政法规。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土地复垦规定》(1988)、《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 4、地方法规。例如《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2月1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5日公布施行)等。 5、部委规章。例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等。 6、地方政府规章。例如,《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人民政府令第180号,1999年9月1日施行)等。 7、其他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等。 (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的主要内容 1、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规定《农业法》(2001)规定,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定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 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这项涉及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准备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 2、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规定《环境保护法》(197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农业法》(2001)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水污染防治法》(1996)规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第三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将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关注保护与改善农村环境。1995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增加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要求,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首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强化了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第四十九条)。既将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避免出现法律调整空白;又可以考虑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控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条件,通过授权立法方式交由各地自行规定。 3、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的规定《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十九条)。《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政策法律思考 近年来,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了“要启动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2005年4月提出,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务院在最近发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专门提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近年加大了农村环境保护的力度,今后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将有几项重大举措:第一,启动农村小康建设环保行动计划。用5至10年时间,使农村现在的水源地、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等一些重要环境问题要有比较大的改善。第二,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从而使当前农村环境条件和社会基础比较好的一些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协调发展。第三,结合我国当前“菜篮子”基地的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好环境方面的有关工作。第四,加强有关法制法规的建设,特别是针对当前规模化养殖以及相关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今年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工作。 旨在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启动。江苏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常德市、安徽省绩溪县等已不同程度开展了示范试点工作。 为了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应根据农业和农村的特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村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计划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要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将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纳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范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的规定,把农业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液、废渣、粉尘、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级环境保护和农业管理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纳入管理工作的内容,指导和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各项农业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 走城镇化发展之路。建立垃圾清运及集中处理系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规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帮助农村建立垃圾存放池、公共排水道、生态厕所等,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中去。 (二)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应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二是以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打造各种循环经济链条,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推广养殖场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促进粪便还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行“猪—沼—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零排放。 目前,在农村污染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可以说养殖污染已是农村水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对此,各地都在积极寻求对策,在国内也已有不少“变废为宝”的办法,如用畜禽的粪便生产沼气,制成有机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综合效益,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林、牧协调发展的林农牧复合经营工作等。 (三)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定已经难以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应将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制订、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结合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关于进行修订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同时,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发展,组织制定和修订地方农业环境标准。加强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环境无害利用的规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强制淘汰工艺设备制度、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禁限制度等,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对违反该法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紧紧抓住土壤污染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环境:(1) 申报登记,明了情况。要加强土壤污染源的申报登记与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土壤污染物的产生来源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污染者依法提出监督管理要求。(2) 规范颁证,严格监督。从事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3) 制定预案,防范事故。应当抓紧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政府,由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强制应急措施。(4) 严格控制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城市垃圾、工业废物的污染;对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应依法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五)建设机构和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环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同时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环境管理人员,加快农村环境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六)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认识和能力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内容和有关知识。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加入到小康环保行动中来。并认真组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环境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执行、遵守和维护能力,共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国农业论文: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政策的调整 一、加入WTO前中国的农业保护状况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消费大国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因此,中国一直坚持农业生产要立足国内资源,农产品供给要以国内生产为主,实现自给自足的方针政策。长期以来,中国通过采用较高的进口关税、复杂的非关税措施和国营贸易公司专营等保护措施,来限制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以免中国农业受国外优势农业的冲击。 加入WTO之前,中国对农产品进口所实施的高关税普遍要高于世界贸易组织中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关税,例如硬粒小麦、稻米、大豆等,1999年的普通关税为180%,即使是优惠关税也高达114%,另外还要加上17%的进口增值税。所实施的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主要有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动植物检疫、食品卫生检疫等等,在1999年35类实行进口许可证限制的产品中,农产品就占了8类,具体为粮食、植物油、酒、棉花、烟草、食糖、羊毛和天然橡胶。而且在这些产品中,除酒之外的所有商品,都由外经贸部指定国营外贸公司专营,占了1999年国营外贸公司专营的13种商品中的一半多。虽然从199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赋予私营外贸公司进出口经营权,但由于门槛过高(要求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和净资产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和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以上),私营外贸公司很难进入。 尽管中国在农产品的对外贸易上设置了诸多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但在对农业的国内支持上,却长期实行负保护。20世纪80年代政府通过定价政策、农业税、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农村储蓄、利息倒挂等措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净转移出财政性资金约1400多亿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政府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但由于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进展缓慢,政府农产品收购价和市场价的差距依然较大,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对农产品提价的积极作用。这种对农业的负保护政策,使投资过度向工业倾斜,农业部门投资严重不足,农田水利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农业抗灾能力小,农业基础地位脆弱;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各种不合理负担,使农民收入降低,农业投入能力削弱;最终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水平的提高,从而加剧了中国农业的弱质程度。 “绿箱”政策是《农业协定》规定免于减让的农业国内支持。它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务。为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国内粮食援助、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政府不挂钩的收入支持、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金参与、政府自然灾害救济支付、通过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通过投资援助提供的结构调整支持、环境计划下的支付、区域援助计划下的支付等12项内容。这些政策均是基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其他非贸易因素而制定的,对国际贸易不会产生扭曲作用,将是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的主要方向。经过建国以来50多年的农业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中国的“绿箱”政策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主要涉及政府一般服务、粮食安全储备补贴、国内粮食援助、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6个方面,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的补贴等“绿箱”政策的其他6个方面的内容,尚未列入当前的财政支持范围内。总的来说,当前中国农业“绿箱”政策支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绿箱”政策总支持水平呈增长趋势,但总量仍相对较小。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国的“绿箱”政策总支持水平分别为1121.78亿元、1312.54亿元、2108.15亿元人民币,其中1997年和1998年的增幅分别为17%和60.6%。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为1514.16亿人民币,按当前汇率计算相当于183亿美元。比较而言,1997年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政策补贴分别为512亿美元、209亿美元和204亿美元,而且这些发达国家以前的农业“绿箱”支持一直都非常高,其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非常完善,因此,相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方式落后、科技水平低下的农业大国来说,目前的“绿箱”政策支持总量是非常小的。 第二、“绿箱”政策中政府一般服务所占较大比重。1996-1998年中国的政府一般服务支持水平平均为785.6亿元人民币(95亿美元),约占总“绿箱”政策的52%。在政府一般服务所涉及的7项内容中,除市场营销服务未列入财政预算项目外,其他各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支持。其中,农业基础设施服务比重量大,1996-1998年平均485.9亿元人民币(59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32.1%;农业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支持其次,为62.5亿元人民币(76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4%;农业培训服务最低,平均仅有2.1亿元人民币,只占“绿箱”总支持水平的0.1%;农业科研支持为40.58亿元人民币(4.9亿美元 ),占2.7%,病虫害控制支持为21.32亿元人民币,占1.4%,检验服务支持为13.18亿元人民币,占0.9%。 第三、“绿箱”政策中粮食安全储备支出较大。1996-1998年平均支持水平为383.78亿元人民币(46.4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25.3%,仅次于政府一般服务。远远高于设立粮食安全储备支持的日本(5亿美元)、巴西(3亿美元)和韩国(4970万美元)。 第四、对农业环境和生态农业建设的支持逐步增加。由于前期对农业环境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了当前水土流失、自然资源破坏严重,近几年中国政府开始加大了对农业环境的治理。1996-1998年三年平均支持水平为53.45亿元(6.5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3.5%。在各WTO成员国中,仅低于欧盟(37.4亿美元)和日本(10.2亿美元)的支持水平。 三、WTO规则下中国农业的保护空间 加入WTO后,中国失去了大部分农产品的非关税保护手段,国内市场仅剩关税这一单一的保护措施。关税作为保护中国农业的首要手段,由于所设置的税率普遍比较低,其对农业的保护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一些中国本身就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等,在关税保护下将可能在国内市场中更具有价格优势,而另外一些本身不具竞争力的农产品,如牛肉、奶制品等,经削减后的关税将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过程中,《农业协定》规定,在不能将原有的非关税措施合理转化为关税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可以采用上限约束的办法自主提出约束关税。中国涉及此种情形的农产品主要是大宗农产品,包括大米、小麦、玉米等,通过与各缔约国的谈判,最后确定了中国保护这些农产品的上限约束关税,加入之日约束税率为74%,到2004年的最终约束税率为65%。尽管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一上限约束关税率还是比较低的,但它对中国此类农产品的生产和贸易的保护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按照议定书,中国将在实施期内对小麦、稻米、玉米、食糖、大豆油、菜子油、棕榈油、棉花、羊毛等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根据WTO规定的基期1986-1988年计算,中国对农产品生产的国内支持措施水平为负值,且目前的支持水平又低于以1996-1998年为基期的产值的2%。负的国内支持总量,固然决定了中国不需要承担国内支持的减让义务,但同时也决定了中国今后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不能超过1986-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10%这一微量允许水平。最后经过谈判,中国在议定书中承诺将“微量允许标准”定为8.5%,即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都只享有基期农产品总产值8.5%的免于削减空间。这就意味着中国农业的支持水平仅有412亿元人民币,约50亿美元。这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削减后的水平,也是发展中国家中较低水平。另外,在议定书中,中国还承诺把《农业协定》第6条第2款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补贴和投入品补贴减免的“黄箱”政策计算到“微量允许标准”中,即将该项补贴计入8.5%的约束水平。 尽管50多亿美元的国内“黄箱”政策支持对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来说是非常少的,但中国在WTO规则下可以利用的国内支持空间却还是很大的。目前,在中国的整个国内支持政策的构成中,“绿箱”政策占了2/3,但绝对数字比较小。按照《农业协定》的规定,对农业技术、基础设施投资等所谓的“绿箱”政策是允许的,不必计算在需要削减的综合支持总量中。自《农业协定》生效以来,各成员国都纷纷调整其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在削减造成贸易扭曲的“黄箱”政策的同时,增加“绿箱”支持幅度,从而加大了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从各国的“绿箱”支持水平看,目前美国、欧盟的“绿箱”支持分别为463、238亿美元(均占其农业支持水平的76%),日本为327亿美元(占其农业支持水平的47%)。相比之下,中国的“绿箱”政策支持总量较小,1996-1998年平均为1514.2亿元人民币(约182亿美元),按1996-1998年的数据测算,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中,中国还有6项属于空白。除“政策一般服务”支持项目外,中国对农业主要的保护手段仍然是价格干预,还未建立既符合国际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业生产者收入支持体系、农业结构调整支持措施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 “黄箱”政策方面,当前中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仅占3.3%,这与8.5%的微量允许标准量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利用空间。8.5%可以说是中国“黄箱”政策的上限,如果低于这个“上限”,那么就可免除削减,并可以提高到这一水平,以充分利用WTO规则允许的农业保护空间。另外,对某些国内生产已经过剩的农产品,可以通过实施限产计划下的“蓝箱”政策予以保护。《农业协定》规定在限产计划下的农产品,如果根据固定面积或产量或牲畜的固定头数给予补贴,且给予的补贴按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提供,那么该类补贴可以免除。 出口补贴是增加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农业协定》虽然要求对其进行约束和削减,但由于大部分成员有巨大的基数,即使削减后仍可继续实施补贴。中国在1986-1990年有出口补贴,但随着外贸体制的改革已取消了这一措施。加入WTO后,中国承诺取消所有的出口补贴,且以后也不再采取任何出口补贴。另外,中国还将不能享受《农业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上的差别待遇。《农业协定》第9条第4款规定,发展中国家为降低农产品出口的营销成本而给予的补贴免于减让。但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发展中国家总的削减承诺仍需要完成。中国承诺零水平的出口补贴决定了不能引用该条款。因此,中国在出口补贴上的空间是非常狭窄的。但由于《农业协定》将需要减让的出口补贴定义为依据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即在直接出口阶段给予的补贴,而在生产和储存阶段给予的补贴,不属于该范畴。另外,相当于出口补贴的各种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或保险计划,《农业协定》并没有列入削减范围。因此,中国在零水平出口补贴的约束下,仍可通过加强这两方面的政策力度,给予农产品出口相当的补贴,以提高出口竞争力。 三、加入WTO后农业保护政策调整思路 加入WTO,中国将根据入世议定书的承诺,放开国内农产品市场,过去那种高关税、复杂的非关税措施和国营贸易公司专营等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都将被逐步取消:进口关税大幅降低;除一些敏感性商品使用关税配额之外,其他所有的非关税措施都将被取消,实行单一的关税制度;逐步放开贸易权的范围和可获性,保证在加入WTO后的3年内所有企业有权在中国关境领土内进出口除一些规定的特殊商品外的所有商品。再加上中国承诺加入WTO后取消所有出口补贴,且以后也不再启用任何形式的出口补贴这一条件,那么中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就应从边境措施向国内支持调整。 加入WTO后,在其他保护措施弱化的条件下,应加强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大对农产品科研、推广、农业培训、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服务、基础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要设立专项育种科研支持基金,加快农产品优质品种选育,缩小与国外农产品的品质差距;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病虫害防疫防治体系的建设;对进口敏感农产品及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要根据世贸组织条款建立价格支持制度,保护国内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由现在对农业流通环节进行补贴,转向给农产品生产者的直接补贴;等等。总的来说,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调整应遵循以下一些思路: 第一,合理设计农业保护政策结构。从保护的产品看,应重点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主要是粮棉作物;从保护的方式看,应 着重提升WTO农业规则免于减让承诺的“绿箱”政策,争取达到议定书中规定的8.5%的“微量允许标准”国内支持空间;从保护的内容看,即要加强“绿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措施,又要重建以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国家税收支农、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为主体的“黄色”政策体系。 第二,调整对农业和农民的国内支持方式和重点。世界贸易组织在对待农业方面总的趋势是要求减少对农业资源分配与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补贴,而增加对农民的直接支付。因此,加入WTO后,应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取和借鉴欧美等国的经验,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流通领域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财政资源,转化为给农民直接补贴等其他类似的国内支持政策。 第三,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一般来说,农业收入支持可分为直接收入支持与间接收入支持。直接收入支持主要是指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如灭害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收入稳定计划补贴、耕地转向补贴、农业税削减或豁免等等。间接收入支持主要是指对农业的贴息贷款、生产资料投入补贴、农业保险计划、运输补贴、农产品储备制度等等。《农业协定》在强调减少国内价格干预时,对收入支持政策的要求较为宽松。因此,可以通过强化收入支持来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第四,制定一系列农业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就国家宏观支农政策方面,应该制定财政支农政策、计划支农政策、信贷支农政策、利用外资支农政策、扶贫支农政策、保险支农政策、科技支农政策等。就市场保护支农政策方面,应该制定价格和管理政策,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和生产资料供给价。就收入支持政策方面,应制定直接和间接的收入支持政策。 四、具体的国内支持政策调整 根据《农业协定》可否予以减让的划分,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主要分为“绿箱”政策、“黄箱”政策、“蓝箱”政策、特殊及差别待遇政策和微量允许政策5类。就中国而言,由于承诺《农业协定》所要求削减的“黄箱”政策支持量为零,微量允许政策支持量达成为农产品产值的8.5%,同时放弃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及差别待遇政策,因此,所允许的“黄箱”政策支持量的上限就为8.5%。这样,在《农业协定》规则下,中国可以使用的国内支持政策就只剩下3类:“绿箱”政策、“蓝箱”政策和8.5%的微量允许“黄箱”政策。 (一)农业“绿箱”政策调整。农业“绿箱”政策是中国加入WTO后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方向。与发达国家成员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农业“绿箱”政策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农业“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相对较低,管理体制不完善。农业“绿箱”政策支持结构不合理。因此,在总量上增加投入,从结构上调整和完善,将是今后中国农业“绿箱”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按照WTO“绿箱”政策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增加政府对农民的生产和服务支出,增设产品检验、市场信息、营销服务专项资金,把农业国内支持的重点逐步由流通环节转移到生产环节。 第一,加强“绿箱”政策中的政府一般性服务。一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本农田、水利设施、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和保护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财政支出专项专用,防止流出农业部门;二是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教育培训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民的文化教育培训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民企业家成长的教育培训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立对农产品质量等的无偿检验制度;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引导农民有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五是完善农业服务站的建设,加强农业服务站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等各方面知识的传播。 第二,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结构将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一些农民的短期利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另一方面,结构调整本身又需要大量资金支撑,因此,应设立政府向农民提供农业结构调整的投资补贴,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第三,调整粮食安全储备制度。在目前中国的“绿箱”支持政策中,粮食安全储备支出占了1/4多,仅次于政府的一般服务项目,远远高于一些设立粮食安全储备支持的国家,这不仅加大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也相对缩小了“绿箱”政策中其他支持的支出。在加入WTO后,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适当减少国家的粮食储备,而通过国家补贴、农民自主储备的方法。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也可以保障粮食安全。 第四,逐步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政府要逐步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制,以及对农民、低收入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如果国家有补贴财力的话,可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即将费改税后的计税依据标准直接变为补贴标准。在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由中央政府首先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然后由地方政府对农民进行直接支付。 第五,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体系。结合目前中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的实施,通过设立政府向农民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补贴,以及加大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示范过程的投资力度,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蓝箱”政策调整。“蓝箱”政策是《农业协定》允许免于减让的“黄箱”政策支持。这些支持是因政府限制生产某些农产品而给予的补贴,包括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一般来说,黄箱限制生产的补贴要成为“蓝箱”政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根据固定面积或者产量提供的补贴;(2)根据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所提供的补贴;(3)按牲畜的固定头数所提供的补贴。 “蓝箱”政策的实施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调整国内支持时,都开始利用“蓝箱”政策来规避“黄箱”政策的削减,如欧盟在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将其1995年的补偿支付纳入了“蓝箱”政策,美国则将其1995年的差价支付纳入了“蓝箱”政策。限产计划中国目前已经使用,但对限产计划的补贴却尚未列入财政预算。加入WTO后应考虑适当启用该项政策,尤其是在用足8.5%的微量允许标准后,“蓝箱”政策将是“黄箱”调整的一个主要方向。 (三)微量允许的农业“黄箱”政策调整。微量允许标准是中国农业“黄箱”政策的上限。当前中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只占3.3%,这与8.5%的微量允许标准量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利用空间,因此,中国今后“黄箱”政策的调整方向应该是在用足用好“黄箱”政策支持空间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 一是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方式。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农产品支持和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效率,逐步减少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重点转向农民。将现有的国家用于粮食、棉花流通的补贴,转为政府对农民无偿提供种植大宗农产品(粮、棉、油)的补贴;二是增加给予农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扩大支持农业生产的贴息贷款的范围;三是改革农业税收制度。结合当前的费改税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政策,扩大提供低价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油、农业机械的支出。 中国农业论文:论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变迁的格局和方向 内容提要:作者以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作为完整个案,从制度结构、变迁过程等方面,证实这是一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过反复交替.并渐臻二者协调配套之佳境的过程;并验证了作者提出的理论假设:只有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协调配套实施,才能化解强制性变过带来的产权低效和“制度失败”,以及诱致性变迁难免存在的“搭便车”等问题.才能渐次形成制度变迁的最佳格局;因此,未来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无疑应沿着这一理性路径迈进。 关键词:农业合作 诱致性变迁 强制性变迁 一、问题的提出 寻找最佳的制度结构和接近最佳制度结构的途径.一直是经济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对于中国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少学者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如交易费用、产权、国家、效率等出发,集中探讨了中国农业合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并由此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了重大的创新(林毅夫.1990;周其仁,1994;郭剑波.1994;伍山林,1996)。这些学者们都自觉不自觉的借用了d·c·诺斯和林毅夫对制度变迁类型的划分,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追求潜在利润的渐进的制度交替过程(d.c.north,1990),而林毅夫则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的强制性变迁(林毅夫,1989),但这并不意味着探寻最佳的制度结构只能从二者中选择其一。 新制度经济学在交易费用不为零和存在制度且制度(包括产权)并不总是有效等假定下,研究国家、制度以及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究竟按哪一种方式演进,不但取决于意识形态、以及传统、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安排;还取决于以往的制度变迁路径的影响即以往制度变迁的方式、数量、种类以及原因等;还取决于各行为主体的表现,比如其个性与理性程度等;还取决于外部性的大小、潜在利润的多少等等。在一场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国家以及国家信奉的主流意识形态,即在一个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举足轻重。 但问题是,诱致性变迁难免外部性和“搭便车”等问题出现,可以化解外部性的国家也总在边际收益一边际成本的前提下实施制度创新,加上对严出最大化和租金最人化目标的追求,国 家导致的政策失败(制度失败)和产权的无效率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林毅夫,1989)。 因此,我们假定,在正交易费用和制度安排并不总是有效的条件下,要接近或形成最佳的制度结构,就须: (1)应使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协调实施,以收取长短之效;受这一基本假定的制约,还应: (2)使国家尽可能的保持理性,并使国家理性、群体理性符合个人理性而 不是相反; (3)使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安排与正式安排及正式安排的变迁协调而不是相反; (4)使制度变迁既依赖既往的制度变迁路径,又要大胆创新; (5)产权形式要趋向多样化。 我们将选择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来检验上述假定。 二、变迁的轨迹 (一)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 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在根据地以外的地区,缘于国家追求增加财政收入、银行振兴等潜在收益.以华洋义赈会倡行合作救灾为开端,以1928年国民党政府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和 1934年《合作社法》的出台为标志.迈上了国家单方面实施、推动制度变迁的途经。由于资金来源和规模受到较大限制、也不能有效减少农民加入的交易成本,这场强制性制度变迁致使一方面信用合作大发展,一方面高利贷盛行乡间;虽然合作社在保甲制下普及到保,而农业生产却日趋凋敝。 根据地的农业合作,主要体现诱致性待证。采取了农民自愿的方式,“民办公助”是政府行为的主凋。才溪乡的耕田队和耿长锁的合作社等都采取了灵活的资源配置形式和收人分配方案,努力寻找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的适当比例。但是,由于规模的扩大受入社农民退出权的限制和交易成本的制约,寻找合理的分配方案交易成本就很高.不合理的分配又加大了入社农民的退出行为,从而增加了组织成本,合作社的经济绩效并不理想,只能实现较小的规模经济。 可见.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都会面临交易成本与规模扩大的矛盾,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规模扩大并不等于经济绩效提高。根据地以限制合作社的规模来减少交易费用,即在生产水平低的情况下.以追求较小的规模经济为目标的做法,是已经验证了的理性选择。但后来的变迁恰恰忽视了这条成功的经验。 (二)告别私有产权并极力追求“公平’(1949~1978年) 关干农业合作的重大决策形成于1953年以前。决策依据是对当时出现的两极分化、中农化、富农经济等现象的综合分析,对旧中国农村贫困状况的估计和原因探讨。以及政府强烈的想把中国引向富强的使命感;也体现对意识形态绩效的追求,对不公平增长方式的舍弃和对公平增长方式的偏好——这表现为对收入分配差别的刻意缩小和以产权的不断公有比为缩小分配差别的手段。而库兹涅茨的研究表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趋势可以假设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而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约翰逊也说,“‘经济平等的成本对任何希望增长的处于发展中的经济社会来说.可能都是巨大的;待别明显的是,从上看经济增长的极大突发,一直是同极大的意外收益的前景和结果相联系的,所以.一个热望取得迅速增长的国家过于强烈的坚持旨在保证经济平等和公平收入分配的政策,似乎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限制对资本的积累和投入,而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增长必须以收入差别为前提。因此,政府当时对公平增长方式的选择,成了社会稳定的前提.但也由此丧失了不少的经济增长机会,制度创新的绩效也大受削减。这可以从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变迁中看出。互助组为初级社取代,是因为其规模效益有限,更因为它依然是较完整的私有产权。当时条件下最有效的产权形式——初级社的效率尚未发挥出来就为高级社所代替,原因之一就是高级社是较完整的公有产权。取代高级社,则说明国家除了要用产权的公有化实现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外,还要通过建立全新的、完备的社区治理机构来控制农民甚至农民的思想。 初级社既成功地分割了私有产权,又通过给予农民较完整的退出权以形成社内农民的自我实施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合作社解散的风险。初级社以使农民获得较互助组更大的剩余享益权作为交换条件.从农民完整的私有权中.分割出一部分归合作社控制的剩余控制权,以私有土地入股的形式构筑了合作社的共有产权结构;生产股份基金的交纳无疑又增加了合作社的产权权重。由于农民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而退出的自由度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成正相关,农民不仅可以实施对合作社的监督,使合作社的管理者努力改善合作社的经济绩效,还可以参与合作社的分配等重大制度决策。对于社员来说,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意味着拥有较完整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使他们可以较自由地退出.也使他们倾向于维持合作社的 稳定运转,从而自觉形成一神防范大多数 社员退出以至合作社解散这一风险的自我实施机制(林毅夫,1990)。 较完整的退出权是初级社制度的关键。但形成初级社自我实施机制的还有意识形态的作用。国家借自身暴力潜能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生产公共物品方面的规模经济优势.在农业合作之初实施了大规模的意识形态灌注.这使全新的主流意识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行为规范。其内在现定之一就是支持合作社,要求农民加入合作社。这就使单个衣民退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成培加大。 另一原因是合作社增加了对生产监督管理者的激励,给他们以较多的剩余权,如地位的改变(从地位低下的“泥腿子”到一方的领导)以及相应的收益(荣誉以及误工补贴)等(a.aalchian、and h.demsetz,1972)。 最重要的在于合作社是一种由私有、共有和公营组成的混合型产权结构。除了由公营带来和用于公营的公共积累产权归属不明外,每种产权都能获得其相应收益;而公共积累这时所占比例并不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规定,初级社应留全年收入的5%~10%作为公积金,1%~2%最多3%作为公益金。产权不明晰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突出。 此外,初级社既继承了由私有观念形成的标准行为,又承继了相沿已久的农民间合作互助的传统,从而借传统的“行为标准化”功能减少了交易费用。 总体来看,初级社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曾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次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原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力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初级社的产权明晰形成了对社员和合作社的双重激励,这也符合马克思合作思想的本意。但因为它与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国家的工业化目标和控制农村社区目标,都存在明显的距离,所以较早地被高级社替代了。 高级社使集体公有产权成了唯一的产权类型,因此,农民的退出权大受限制。而生产责任制不能解决因产权不明晰而带来的分配不合理,和由此产生的激励严重不足的问题。加上农民的意识形态、传统、习惯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公有产权的实际经济绩效并不理想。但是,国家及其人并没有去仔细研究产权结构及其实施机制,而是认为现有组织的规模不够大、产权公有程度不够高、国家没有控制农村社区,从而使高级社的缺陷在后起的中放大,高级社时开启的实施机制探索也受到更大程度的限制,意识形态日趋刚性,终致公社制度成为一种追逐理想的冲动,而被现实撞得粉碎。 (三)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的整体扫视 与改革开放前的强制性制度供给不同,1978年后的制度变迁是以初级行为主体。对潜在的获利机会的积极追求为主因的一场诱致性变迁。从大包干到乡镇企业的崛起,到股份合作制的实行,到农业产业化,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认识获利机会、不断实现潜在收益的过程;制度变迁从发生到推广,总是一个不断“学习”——成本很低的借用和移植的过程;从收益分配的角度看.也是一个不断追求帕累托最优、不断接近帕累托最优的过程。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是一个对多种互补性制度不断选择的渐进变迁过程。各种制度间不但存在互补竞争关系,而且其间的替代也5主意寻找交易成本低的变迁路径.双轨制至今还是一种有效选择。在大包干依然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产权形式和实施机制的创新日趋繁夏多样化,合作制度也成了大的制度分蘖母体。 1978年以来变迁还以初级行为主体日趋活跃、国家行为日趋冷静为表象,后者集中表现 为国家角色由市场上的运动员十裁判员员向裁判员的转换,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由刚性(僵比不变)变为弹性(富有包容性和对现实的适应性)。 1978年以来的制度变迁.正因为有这些待点才会获得良好的经济绩效。但是,这场制度变迁却又明显表露出制度供给不足的弊端。在市场比进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迟缓,就是农村经济制度需求难以满足的原因之一,也是合作制度创新成效有限的原因所在。 三、农业合作的难题 中国农业合作的道路充满曲折艰难,要面对太多的困难和复杂的矛盾。 (一)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直到今天,人们还在争论:合作社究竟应该是什么?不同的回答是因为对公平与效率的不同取舍。穷人希望合作社充满公平色彩,但合作社又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所以,合作社只能是劳动者在合乎国家法律及其他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合作社原则实现劳动的联合和资本的联合,通过资本的集中运营和劳动的分工协作,采用按劳和按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改善劳动者经济状况的经济组织。 我们不认为合作社应仅有劳动的联合或以劳动的联合为主,相应合作社也不应仅仅采用按劳分配的制度。那样就会把合作社局限在劳动的联占中.把台作社的产权制度限制在公有的范围内。现实表明,没有资本的联合并以之为基础,任何社会生产将成为空中楼阁;也表明,把可以容纳多种产权形式的合作社局限于劳动的联合中,将合作社等同于社会大生产的一个车间,否认合作社中存在的各种经济利益和产权关系,明显是苏联模式的翻版,是对合作社内在含义的扭曲。 我们认为合作社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从合作社的发展史以及世界各国信奉的罗虚代尔原则中可以明显看出,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并同时对社员实行利润返还。就必须改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甚至要不断提高社员素质,充分实现效率;马克思恩格斯也讲过合作社要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改善社员的生活,但 中国的合作社却长期奉行“无盈利主义”.致使今天人们还谈“合”色变.将合作等同于财产的归并。这就是过去将合作等同于“公平”——极度平均比的负面效果之一。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社已渐次恢复了其本来面目,并逐渐适应商品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为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以合作原则组织起来的、生机勃勃的经济组织。合作社选择了公平与效率兼顾,就从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中解脱出来了。 (二)意识形态流变造成的内在不协调 中国的合作思想和理论主要是一种舶来品。建国前的合作社主要依托西方的社会经济理论,建国后的合作社则访苏联模式。无疑,酉方的社会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的传统、习惯、观念之间,不仅存在距离,可能还有难以弥合的鸿沟。建国前华洋义赈会极力推行合作救灾成效甚微.原因就在于,受灾的农民并没有进行合作的理念。同样,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理论要为农民所接受,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何况,我们接受并用作指导的合作理论偏离了马列主义合作理论的精神,因此加大了实施农业合作的难度,使我国的农业合作走了一段不应走的弯路。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合作理论是灵活的.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合作经济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与国有经济并存.合作社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合作社内部可暂存雇佣关系,但要加以限制;对于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小生产者,不能采用剥夺的方式,而要建立各种合作社使他们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合作社只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并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性质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多种合作社模式,如“合作 工厂”、“合作贸易”、“合作生产”、丹麦社会主义者提出的“股份合作制”——将农民的“土地结合成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动力的比例分配收入”、法国巴黎公社将要建立的合作联盟、俄国农村公社中的“劳动组合关系”、当然还有马克思恩格斯伦述最多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可见,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组建合作社的固定模式。 斯大林则将合作社等同于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并坚决主张用这样的合作社去取代小农经济。斯大林简单的抛弃了布哈林先发展市场关系使农民摆脱贫困再组建多种形式的合作社、要用实际利益吸引农民等正确主张,把合作社的建立与建成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战略“全盘集体化”“消灭富农”等同起来,使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合作化、集体化实际上变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运动。 由于苏联的集体化曾作为一种成功的经验广泛流传,由于中国的领导人,特别是更多的吸收了斯大林而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思想,斯大林的合作思想成了中国农业合作方面的主流意识形态.就使中国的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能不体现出较多的苏联模式的印痕。而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依然占主导地位,相沿千年的旧意识形态、习惯、传统都未发生太多改变,苏联模式一旦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并将决定制度创新的规模和方向时,就会与农民——小生产者依然坚持的旧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等)、传统(相沿已久的劳作生活格调)和习惯(散漫悠闲的个性)相矛盾,就需要他们形成一种新的标准行为以取代相沿已久的传统和习惯。仅此一点,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就只能是一场高交易费用的强制性变迁。 (三)改造对象——个体小生产的高度稳定性 受上述意识形态规定的制约,当时的农业合作不仅要改变人们的旧传统、旧意识、旧习惯,还要同时改造小生产、取消小生产。改造小生产任务相当艰巨.因为,自近代以来小生产呈现出的分化趋势是:解体与稳定并存,而稳定是主调。解体是因为其小规模、低水平的待性.稳定则缘于其内在的产权制度。由于稳定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合一)对国家和社区的冶理叽为来讲,是可大大节省交易成本的,它们都倾向于使其稳定延续。还由干资源禀赋的刚性制约.以及自身仅够自给的经济规模,农户便自觉的削减交易量,使初始产权的交易受到限制,由之衍生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享益权的交易成为常态。加上这种经济制度小而全,自身对外界环境有较强的抵抗能力;以及近代社会的变迁较少触及社区的治理机沟——制约小生产的制度.小生产的制度环境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小生产基本是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造个体小生产.就不能停留在规模扩大和产权的公有比程度上.还要以社区治理机构的改变作前提。因此,这场制度变迁是大规模、高难度的,加上要面对的是千万个与小生产、传统社区治理机构、旧习惯、旧意识形态、旧传统有千丝万楼联系的小农.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很高,为此.要么是一边累积变迁所需的费用.一边渐进的变迁;要么就一气呵成,用提高速度来减少交易费用。但实践证明,后者容易煮夹生饭,还会使强制供给的制度安排陷于无效。 (四)规模与效率的矛盾困境 从建国前的农业合作中就可以看出规模与效率的明显矛盾。那时的矛盾表现为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扩大规模又面临因农民退出带来的高交易费用。后来的规模过度扩大,如高级社和.又产生了较高的监督费用,导致合作组织的效率难以实现。加上分配制度极不合乎帕累托效率原则,追求不伤害任何人利益的平均化分配,却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以致组织中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搭便车”和偷懒行为,不断侵蚀组织的制度结构并最终使之陷干无效。 (五)产权兼容性与目标单一性的矛盾 在前面我们给出的定义中,合作社可以兼有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功能,因此.合作社必然会兼容多种产权形式。因为分配制度是对剩余权的规定.不同的剩余权必须以不同的初始产权为前提。初级社制度中就存在私有、共有、公营多种产权形式。但受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我们组建的合作社只是以改造私有权、向社会主义过渡为目标。由此又引出一系列难题:要改造小生产、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改造农民的思想等等.最终陷入了无效率的困境。解决这类问题,就需要从使意识形态富有包容性入手,营造多种产权形式竞争改进的良性状态。这是改革开放后制度变迁呈现出的喜人特征。 此外,个体分散经营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与支援工业化的任务.解决民贫与国弱孰先孰后等等.都是农业合作面临的难题。 四、突破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选择上的两难困境 上述难题,归根结蒂是制度变迁方式选择的问题。要化解高交易费用,国家不惜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强化意识形态贯输.追求对旧制度、旧产权制度、旧意识形态的迅速替代。由此带来的一厢情愿,却造成制度安排的无效率状态。但如果听任制 度安排自发的创新 ,在建国前不足最低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实现最低规模经济尚是一道难题,如何满足国家追求最大规模经济以实现产出和租金最大化的愿望呢?建国后特别是高级社后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因规模较大而产生过高的监督成本,同样陷于无效状态。这似乎已经说明,从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二者中任选其一,都难免要陷入制度变迁方式选择上的困境。 透过1978年后以诱致性为主的制度变迁,我们看到:农业合作制度变迁中,诱致性变迁易导致供给不足、强制性变迁易忽视初级行为主体利益的难题,居然有了破解可能,这就是使初级行为主体具有活力.不断实施创新,国家理性地做最终决策。形成一个上上下下协调实施制度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进行的良性状态;这就是卞流意识形态趋向弹性、包容并与其他的意识形态协调的和谐状态;这就是正式制度安排的变迁较多的照顾到初级行为主体的传统、观念、习惯的宽松状态;这就是制度变迁不抛弃过去的路径并在过去的路径上大胆的不断创新的理性状态……无疑,这一状态将不断接近制度变迁的最佳状态——制度安排协调配套实施从而使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渐近均衡的的状态。我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改革最大的贡献之一,也是1978年以来这一轮全局性改革最成功的经验之一。 综上所述,农业合作中面临的难题,可以归结为对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两难选择问题;‘因此,破解难题的手段就是努力使诱致性变迁(创新)与强制性变迁(创新)配套协调实施。农业合作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这样才能接近甚至达到制度变迁最佳状态——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的状态 中国农业论文:入世对中国农业利大于弊 中国入世后,国内有一种议论,说入世头5年,超过半数的国有企业将面临淘汰,上千万人失业,对农业的冲击最大,估计有500万到1000万农民失业,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还将会比1995年的基准情景下降2.1%。 但权威的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主动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总的来看,入世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对加快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将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入世后,中国将按照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内政策法规,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开放国内市场,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农业领域,促使中国农业与国际接轨,加快农业对外开放进程。 其次是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的调整。中国劳动力丰富,但耕地资源不足。加入WTO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玉米、小麦、油料、糖料、大豆和棉花等农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总产值)中的比例逐渐减少,而蔬菜、部分水果、花卉等园艺作物的比例将有所扩大。畜牧业(除牛奶、羊毛外)将是主要受益行业。 第三,有利于改善中国农产品出口环境。可享受WTO现有成员的无歧视贸易待遇,降低农产品贸易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并获得解决农产品外贸问题的规范“渠道”,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专家同时指出,加入WTO不可避免地要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这无疑对那些质量和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带来一定挑战,在短期内会引发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重国内主要农产品“卖难”矛盾,加重流通渠道的压力;二是引起国内市场一些农产品价格下跌,引发市场波动,如我国的粮油价格将不再拥文秘站:有价格优势。由于近年来我国粮油生产的成本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使我国水稻、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平均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10%-70%左右。而油料除生产条件落后、单产低、品质差外,油料加工工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出油率低、成本高,使成品油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入关以后,我国的粮油生产面临着极不利的地位。三是影响一些地区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此外,加入WTO后,会使今后我国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措施受到限制;还有,加入WTO有可能增加我国进口国外农产品的外汇负担。 舆论认为,为减少入世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要保障丰衣足食和食物安全,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把农业科技,特别是发展高新技术放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重视生物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生物技术可以将所需要的基因组合起来,并与常规育种结合,培育出抗性强、产量高、品质好、营养丰富、生产成本低的转基因的新作物、新品种。生物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将使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不断出现新的突破和进展。大力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不足和农业需水量增加的双重压力,使如何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工作备受重视,灌溉农业、节水农业和雨养农业、旱地农业目前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内容。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生产力。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同时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 对此,中国国家农业部表示,将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科研和实用技术推广;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经营管理。 专家们认为,从总的和长远看,入世对中国农业是利大于弊,如果措施得当,中国农业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的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 ;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韩俊谈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解决“三农”问题要着眼于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大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加快城镇化的发展,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在从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向工业和服务业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伴随这一进程,城市住房和非农业用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我国是通过国家强行征用的方式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征用过来,然后把土地转让给新的用地者,用于城市用途。而且这种转化通常是被垄断的,这种做法在世界各国是非常鲜见的。国家强制性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农民在得到一定补偿后,便永久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伴随着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批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据估计,目前中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高达4000万—5000万人。国家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既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又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给失地农民以妥善的安置。必须完善有关法律,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必须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须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根据现行法规,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出租、转让和抵押等。目前法律的规定已大大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只要在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控制之上,应该通过市场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进行平等的谈判,而且不一定涉及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农民入股也可以,合营也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 目前中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工农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农业不再替工业发展提供积累,农业成为接受“补助”的部门,而不是受“挤压”的部门。根据国际经验,此阶段不同国家从各自国情出发,都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尽管现在农村人口还占多数,还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大量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但就我们国家的财力来讲,我国在总体上已具备了反哺农业的实力。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必须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 为此应该切实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 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城乡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方面仍然不平等。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甚至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城市很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农村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很多问题的解决,更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带动和反哺。与同等工业化程度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目前,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已达40%,发达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则在70%以上。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时期是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可以预见,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比较乐观的预测是,按照1995年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1.4个百分点的速度,20__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0.6%,2020年达到65%;较为保守的预测是,按照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0.9个百分点的速度,20__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46.3%,2020年达到55.2%。从就业结构看,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按每年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计算(1981—20__年的20年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年平均下降1.3个百分点),到2020年,农业就业比重将由50%下降到35%左右,产业与就业结构偏差将进一步调整。未来20年,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推进城镇化一定要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是城市带动农村的最重要的体现。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城市政府应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农民视同常住人口对待,应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目前,农村 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会落空。 加快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现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政府投入已占了大头,即使这样,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这种投入还是低水平的,远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要求。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把过去乡镇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资金上收到县财政,由县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做法对保障教师工资发放有明显的效果,但这项政策从总体上看仍囿于现行体制框架之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问题。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学校公用经费依然严重不足,预算内补助虚列现象普遍,危房改造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教育债务负担沉重,偿还难。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把农村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真正实现政府办农村义务教育,必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农村卫生事业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医疗价格不断攀升,农民医疗负担重,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普遍。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大病户家庭则占了30%左右。目前9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平均补偿比例仅为30%,即使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还远远不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总体来看,政府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998年—20__年,政府农村卫生资金投入总量由110.34亿元增长为151.16亿元。同期,政府对农村卫生机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由1.02%下降为0.69%。国务院已经提出,到20__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当前,特别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 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对这些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要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不能仅仅依赖城市的带动和工业的支持。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即使城市化能够顺利推进,能够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2020年农村至少还会有5亿以上的人口,2030年至少还会有4亿以上的人口,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农村最终要通过深化改革,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 必须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产量增长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消费增长的需要,每年均有缺口,产销自给率将会下降。1996年在罗马联合国世界政府首脑粮食会议上,我国提出我国粮食自给率为95%,进口约占5%。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粮食供给不能指望过度依靠国际市场,尤其是口粮,粮食自给率要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水平上。确保粮食安全应包括三项具体目标:一是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基本自给水平;二是通过进出口调剂、库存吞吐,最大限度地保证粮食市场供求平衡;三是保障特殊群体的食品安全。 继续支持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20__年我国农村有4.9亿劳动力,其中转移到乡镇企业的有1.35亿。在可预见的将来,即使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不充分的问题还将长期存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展开。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进一步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效应浅议 摘要:将农业等第一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农业等第一产业的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效应为负数,表明在现有条件下,农业越发展,农民的收入越低。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的现代化发展,应该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开启农民广泛的要素收入之源;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利用wT0的规则对农业进行适当补贴,建立对农民进行收入支持等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关键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业补贴;农民收入支持 一、文献综述 农民增收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从文字上讲,农民是指从事农业生产获得务农收入的人。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的缘故,中国语境中“农民”的含义要丰富得多,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而且必须要具有农业户口,两者缺一不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当代部分农民也可以不必从事农业生产,但是要成为农民仍然必须具有农业户口。也就是说,农民在中国不是一个职业称谓,而是一个身份的标识。基于农民的身份,每一个农民有一块可以永久无偿使用的宅基地,有一份土地使用权,可以比较自由地择业而获得多项收入。因此,国家统计局对农民收入设计了一个特别的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被调查农民纯收入之和除以被调查人数。“农民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每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包括四个部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人。不过,既然被称为农民,务农是其家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产生,各级统计部门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而得。“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农民,是指农村常住户。农村常住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农民收入计算中包括没有变现的部分。在农民收获产品之后,统计上就算做了收入;农民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己消费,粮食、蔬菜等,统计口径是既算收入也算支出,都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收入和支出;对农民的收入,统计口径不仅要算现金收入,算实物收入,还包括副产品。例如:小麦收割完,小麦要算收入,麦秸也要算收入;养鸡养猪养鸭,鸡猪鸭要算收入,粪便也要算收入,可做田地有机肥。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不能用做生活消费的,因为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是一个经营主体,必须自己为自己垫付生产费用。 目前,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研究,主要是对根据现行测算方法得到的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表示怀疑和批评,探讨农业生产发展对农民收入影响的文献很少,目前主要有曹子坚、王敏分析了国家财政支农投入与农民纯收入之间的数量关系;黄永兴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技术就农民纯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何秀荣发现了发展农业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在递减,但没有实证的支持;王细芳选取中国粮食生产区之一的湖北省为案例,围绕农民增收分析了“种粮热”给农民增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其他农业活动则没有进行研究。 为了更深入地研究农业和农民问题,笔者试图从农业生产角度探讨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影响,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供经验证据和智力支持。 二、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放弃对现行统计数据和测算方法本身的争论,直接利用统计部门的权威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数据。我们选择2006年全国31个地区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因变量。 由于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所以,我们根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选择2006年全国各地区的农业产值作为主要控制变量,分析农业生产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农民纯收入=总收入一税费支出一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一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一赠送农村亲友支出。“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可见,农民总收入的来源非常广泛,涉及第一、第二和第三三大产业。此外,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也很多,农民人口数、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性别都会对农民收入产生重要影响。我们把这些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保持这些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揭示出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效应。为了保证数据来源的同一性,我们无法利用《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得到所有上述指标的数据。由于我们主要关注农业生产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可以考虑利用替代指标进行分析,得到遗漏变量问题的植入解。我们利用各地区的乡村人口数作为农业人口数的替代,利用各地区接受义务教育及其以上程度教育的人口数作为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替代,利用各地区的15岁及其以上人口性别数指标作为农民性别状况的替代。将上述各项得自《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变量及其代码列于表1。 三、回归分析 根据上述变量,我们建立如下的回归模型: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第一产业产值+第二产业产值+第三产业产值+乡村人口+接受义务教育人数+接受超过义务教育人数+未上过学人数+15岁及其以上人口中男子数+15岁及其以上人口中女子数 利用Eviews分析软件进行回归得到下列结果(表2)。 为保证推断的有效性,利用怀特方法进行异方差检验(无交叉项)(表3)。 由于存在异方差,不能进行有效推断,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修正(表4)。 经过修正,不仅消除了异方差,AC值和SC值都变小,且R2和调整R2。都达到0.9999以上,模型拟合很好,可以进行有效的统计推断了。 四、统计推断 必须注意的是,在我们控制的人口变量中,只有各地区农村人口是专门针对农民的统计数据,其他的人口数据都是采用的替代变量,虽然不能利用它们直接对农民的收入效应进行推断,但是可以保证以下四个非替代变量的效应分析的无偏性。 第一,第一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是负数,为-0.692049,p值为0.0339,我们可 以在5%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一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一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仅不会增加,而且会相应减少0.692049元。 第二,第二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 边际效应是负数,为0.195757,p值为0.0709,我们可以在10%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二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二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减少0.195757元。 第三,第三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是正数,为1.012055,p值为0,我们可以在1%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三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三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增加1.012055元。 第四,乡村人口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为正,为1.210421,p值为0.0012,我们可以在1%的显着性水平拒绝其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乡村人口每增加l万人,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会增加1.210421元。对该点应该作如下的理解:在一个农民家庭的土地既定的情况下,由于每年务农的劳动量基本不变,在大部分农业生产都可以由妇女、老人和儿童胜任的情况下,家庭成员越多,就可以有更多青壮年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从而获得更多非农收入。因此,乡村人口的增加会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产生正效应。 五、政策建议 由于农业等第一产业的边际效应为负数,说明单纯发展农业生产不仅不能增加农民收入,长期还会不断降低农民的纯收入。这也证明,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纯粹的农民)是很难获得社会平均收益从而过上现代生活的。为了获得社会平收益率,中国农民必须要兼业,通过兼业多渠道获得收入来源,弥补从事农业生产的不足。这样的结论无疑对我们当前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解决三农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由于农业的发展对农民纯收入的效应为负数,要增加农民收入就不能仅仅依靠农业的发展,还必须要让农民参与其他行业的建设,开启农民的要素收入之源,充分发挥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的获得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等各项收入。其中,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效应非常显着,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赋予农民的国民待遇,让农民能够更方便的从事第三产业,取得经营性或工资性收入,同时也让城市居民能够方便的从事农业生产,使务农成为一个职业而不是一个身份,为农业的发展开辟广泛的渠道。 同时,鉴于第一产业对农民收入的负效应。为了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国家必须在WTO的框架下,充分利用WTO中的黄箱政策对农业进行适当补贴,保证从事农业生产能够获得正收益,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利用WTO中的绿箱政策,对农民提供收入支持,使我们的乡村建设者能够过上现代的社会生活,实现城乡共同的现代化。 中国农业论文:二元经济与中国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一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二元经济结构,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二元结构将逐渐向一元过渡。现代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多重二元性”。在实现经济起飞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农业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解决农业的根本出路无疑归结到农民身上。本文试图通过考察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多重二元结构,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些探讨性意见。 关键字:二元经济、人力资本、农业剩余劳动力 一. “二元经济”的提出与发展 “二元经济”最初是伯克(Booke,1933)提出,他在对印度尼西亚社会经济的研究中把该国经济和社会划分为传统部门和现代化的荷兰殖民主义者所经营的资本主义部门,他当时的研究仅仅限于对二元经济的一种单纯的描述。 1954年刘易斯发表了一篇题为《无限劳动供给下的经济发展》的论文,刻画了后起国家存在的二元经济特征:在一定的条件下,传统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成负数,劳动者在最低工资水平上提供劳动,因而存在无限劳动供给。城市工业部门工资比农业部门工资稍高,并假定这一工资水平不变。由于两部门工资差异,诱使农业剩余人口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资本家利润即剩余的使用,当资本家进行投资,现代工业部门的资本量就增加了,从农业部门吸收的剩余劳动就更多了。当剩余劳动力消失,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提高了,与工业达到一致,这时经济中的二元结构也消失了。刘易斯模型包含了以下两种含义:(1)认为现代城市部门的资本积累能带来固定比例的劳动力就业的增长,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力节约型的技术进步,资本积累越快,创造的就业机会增长也越;(2)认为农业只是工业化中的一个消极部门,忽视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忽视了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之间的关联。这两点大大地削弱了该模型的现实意义并且也是后人对其批判的主要依据。 拉尼斯、费景汉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改进,他们认为因农业生产率提高而出现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第二阶段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此时,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他们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导致农业部门的萎缩,从而农业向工业提供的剩余减少,农产品供给短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工业部门工资开始上涨。第三阶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经过改进后的模型更准确反映了二元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自然演进过程。 二. 我国二元结构的演变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建国以来我国二元结构的历史演变 建国初期,受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特征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建立起现代工业,并进而实现经济的起飞与现代化,必须要有最初始的资本积累。而在建国初期我们经济水平极其低下,主要是自然、半自然经济为主体,资金严重匮乏。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唯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用剥夺农业剩余的办法来实现工业化。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包括统购统销、、户籍制度等在内的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体制。通过这种不等价交换的原始积累方式和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从1949年到1978年的30年间,从200多亿元起步,迅速积累起了5000亿元左右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保持了较高速的经济增长率。然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由于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是以牺牲农业的长远发展为代价的,这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长期低速增长,而且也使农业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积累,农村隐蔽性失业严重,从而使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更加突出。二元结构强度一般用农业与非农业间的相对国民收入差距来衡量。美国经济学家库茨涅兹的统计分析表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这一差距最大为4.09倍,而1979年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却高达6.08倍。 2.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善,然而效果并不显著,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刚性,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城镇化进程迟缓,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业生产率低下,农业经济发展缓慢。由于国家长期在资源配置上的倾斜政策,农村投资比重小,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造成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一直保持着家庭式的、自给自足的发展状况,农业协作程度低、技术落后、生产率低下,从而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另外,国家对农业的土地所有权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耕作积极性。比如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占用农民耕地,并未能给与足够的赔偿,这也在一定程度成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失。 第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低,技术含量总体比较低,缺乏竞争力。我国农村人口多、比重大,是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式经济。仅有的可耕地不可能完全吸收农村劳动力。然而,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乡镇企业一般是面向农村生产初级工业制品。由于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乡镇企业的生产效率有限,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并不稳定,刺激农村经济效力不强。 第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我国无非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农村工业,有上边分析,农村工业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有限。另外就是通过进城打工。由于农民身上所蕴含的人力资本不高造成农民进城打工的就业渠道非常有限。其次,我国城乡户籍制度对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有一定限制。再则,随着我国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资本深化”的局面,资本对劳动力产生了替代。 第四,城市化进程缓慢。一般来说,工业化伴随着城市化.但是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与工业化水平。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为37924万人,城市化率为30.4%,世界平均水平为45%发达国家为75%,可见我国城市化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市化水平的低下不能实现生产要素在城市的聚集,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聚集经济效益特别是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2000年世界第三产业占CDP的比重约50%,而我国只有32%第三产业发展落后。第三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吸收劳动能力强,并且第三产业中的大量服务业的增长对刺激经济增长起到较强作用,其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弹性达到1.78。我国城市化水平低下既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固了二元结构的刚性。 三. 农业经济发展与摆脱二元结构 农民问题,曾经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现在又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尽管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和发动,并且20多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令人困惑的是,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城乡二元结构呈现出刚性。人们已经认识到,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现代化进程。立足于我国国情,要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个人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 制度变迁。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的。在市场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价格标准是市场的唯一指标,然而价格指标要想发挥其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建立在一系列的规则之上的。这种规则我们一般称之为制度安排。价格机制的顺利运行是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安排的。二元结构的消除并不能像刘易斯所设想的那样通过工业化、城市化,把农村剩余劳动力排空。从上边的分析我们看出,我国二元结构具有一定的刚性,在我国要想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关键的一环就是培植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制度产权安排。只有在合理制度安排下,才会产生相应的激励。首先,在土地产权安排上,应给予农民更大的空间,切实考虑农民的利益。其次,可以激励农民建立一定的经济组织。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各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通过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市场信息,更有计划地协作生产。 第二, 农村人力资本的培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农村人力资本的匮乏是农村经济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在人力资本的培育上,首先,通过农村教育投资。当前农村教育普遍落后,农村教育资金匮乏,政府在农村教育体制以及教育服务保障上应该有所作为。通过教育促使农民掌握足够的信息,更好地融入社会。农村经济落后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息化水平低。信息鸿沟导致城乡信息知晓权差异,强化了农民收入的贫困。信息的贫困造就了农民就业的贫困。因为农民无论种什么、种多少、如何种、如何卖以及是否外出打工、打什么工都离不开信息。农村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方面使农民无法迅速全面地得到完整准确的市场信息,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信息资源无法及时有效地传输给社会。这就必然使得农业的结构调整、农产品的销售、农民外出就业均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其次,通过建立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之间不仅通过户籍隔离制度造成身份上的不同,而且由于身份上的不同更产生了基本的生存权利上的差别。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生活的最低保障,失业伤亡保险等等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民相反却不拥有这种权利。改善农民的社会福利,建立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农村人力资本的培育,城乡差别的缩小,农村经济的发展无疑有重大意义。 以上两个方面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作用。由于市场经济不能自动的消除二元经济结构,所以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起主导作用,推进正式制度创新,使农业问题切实、合理地得到解决。 中国农业论文: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一、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 (一)美国 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并以农作物保险为主要组成部分,由此习惯上称其农业保险为“农作物保险”。经过近70年若干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美国农作物保险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作物保险向现代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性演变,其保险密度已高达70%左右。归纳其成功经验主要有4个方面: 1.建立与时俱进的法律保障体系美国现行的农作物保险是由参议院提议后,经过14年的论证于1938年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确立的。该法规定了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展办法和经办机构等内容,为联邦政府在1939年全面实施农作物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后美国政府又根据时宜的变迁对该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与完善。 2.逐步构建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依据1980年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私人保险公司既可以参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的农作物保险和再保险并独立承担风险损失责任,也可以只做享受FCIC佣金的人而不承担风险责任。此后,在联邦政府财政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下许多私人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农作物保险,时至2001年FCIC就基本不再做原保险业务,而只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专注经营再保险。由此形成了农户向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并获得政府的保费补贴,私人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从政府获得各种费用补贴与优惠政策,而且又可向FCIC或私人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以分散风险,再保险公司又可从政府获取费用补贴及税收与金融等优惠条件的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3.开设“模糊”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的宗旨,保险只承保纯粹性风险(如自然灾害风险)而不承保投机性风险(如市场风险)。但美国在《1996年农场法》中就推出了既承保农作物产量风险又承保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收入保险,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收益保证保险和收入保护保险,等等。这些保险产品的推出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并促进了美国农作物保险的快速发展。至2002年承保面积已达到1.16亿hm2,占可保面积的81.3%. 4.强有力的政府扶持美国政府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是建立农村经济“安全网”,提高国民整体福利水平。正基于此,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非常大,而且手段也更直接更有效。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保费补贴只针对农作物保险业务而不针对保险机构。无论是FCIC还是私营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农作物保险就享受政府保费补贴。第二,农作物保险公司可以获得业务费用补贴。政府不仅向FCIC提供各种业务费用,而且还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补贴。第三,通过再保险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经营农作物保险的风险责任,提高其保障能力,联邦政府通过FCIC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 (二)日本 1.建立多重风险分散与安全保障机制日本农业保险组织由基层向高层分为3级: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联合会和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即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农业共济组合是设置在市、镇或村一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民间保险相互会社,其作为最基层组织直接向本地区所有成员承保,然后再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以减小风险责任。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以降低其非常损失所致高额赔偿责任。1952年农业共济联合会与政府共同出资筹建了农业共济基金,用于农业共济联合会的补偿基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向其提供贷款。由此构筑了多重风险分散与安全保障机制:首先是通过原保险与两次再保险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的3个不同主体(投保人、承保人与政府)间进行3次分散;其次是通过农业共济基金又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实现长期收支平衡提供了一个“稳定器”,进一步增强了农业保险抗风险的能力。 2.采取与政府调控目标相一致的实施方式及激励措施日本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其强制保险有2种情况:一种是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计民生及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农产品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如水稻、小麦、牛、马、猪、蚕等;另一种是当农户所种植的可保农作物面积超过法定最低限(目前为0.3hm2)时就会自动成为该地区农业共济组合成员,即成为被保险人。自愿保险主要是对具有一定保险需求的农产品生产如水果、花卉等以及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 3.农业保险立法先行并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日本于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酝酿农业保险,经过充分调研之后首先进行的就是立法。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1938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法》,而在1939年4月才正式举办农业保险。在其后又对这两部法律进行了多次修改与完善,尤其是1947年日本政府根据当时所需将这两部法律修改合并为《农业灾害补偿法》,为实施强制保险和确认合作组织为基本组织形式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开创了独具特色的政府扶持下的民间非赢利团体经营模式。时至今日日本农业保险法制已十分健全,从微观的强制与自愿保险范围的设定、费率确定和赔款计算方法等,到宏观的组织结构、政府职责与再保险等都有具体规定。 (三)法国 法国是一个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是农业保险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法国经营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有很多,如通过国家立法保护农业保险、政府为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向农民提供很大比例(50%-80%)的保费补贴、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等等。然而作者认为最值得中国借鉴的成功经验则是建立政府与社会共同联办的国家保险公司独立经营广义农业保险。1986年法国成立了以政府控股为主体、社会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互助保险集团公司,下设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非农业财产保险公司、农民寿险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4个保险公司。其中,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保全国农民的所有财产、疾病和意外伤害中断间的损失;非农业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农村的屠宰商、面包商、手工业商、小商业者的财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寿险公司承保农民和非农民的人寿保险和死亡保险业务;农业再保险公司负责对内对外的分保业务。由此可见,该集团是将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由狭义农业保险扩大为广义农业保险并将其作为一个系统统一进行承保经营。经过近20年的实践证明这种经营方式不但实现了“以险养险”,而且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极大地促进了法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到目前为止,该集团净资产已达45亿欧元,保费收入122亿欧元。 (四)印度 印度与中国均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相近的国情,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程度低等,所以印度举办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对中国也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1.财政支持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原动力印度于1961年就开始对其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农业保险试验,但由于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试点没取得任何进展。直到1972年政府通过建立全国性保险机构直接组织和经营,并实行保险责任由中央政府与邦政府两级按比例分摊、经营管理费用全由国家负责之后,农业保险才得以迅速发展。 2.推行与国情相适宜的实施方式与承保范围印度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这里所说的有条件的强制保险是指进行生产性贷款的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由于开展农业保险市场环境不够成熟和政府的财力有限,印度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只限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和养殖业的主要牲畜如牛、马等。这样既可减少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发生概率又可集中国家财力保证农业稳定发展。 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一)明确中国农业保险的目标 尽管由于各种条件所限中国目前还没能力将农业保险的目标定位为福利政策,但至少应使其发挥保险最基本的分散风险与经济补偿功能。也即是使农业风险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得以分散,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能力,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与稳定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二)尽快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并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具体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各级政府的作用与职能、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而明确地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保险依法实施,才能使保险机构依法经营,才能使农民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三)因地制宜探索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 通过对上述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经历与模式变迁的研究分析,针对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地域差异性特征,结合中国国情,从整体上说目前最适合中国的组织形式有2种: 1.农业相互保险由于相互保险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组织起来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即保险人本身也是投保人,所以投保人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关系有助于形成相互监督机制。 2.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代办农业保险根据中国目前农业保险业的现状,可以借助于商业保险公司的“躯壳”,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能,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快速成长。在财政、市场等条件成熟时再考虑组建国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或其他形式。 (四)扩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 中国可以借鉴法国的成功经验,打破农业保险公司仅开办狭义农业保险的现状,允许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以某些优惠条件经营广义农业保险,不仅能起到“以险养险”的功效,增强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与稳定性,提高其开发农村保险产品的能力,而且还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适宜的农业保险产品 在对美国农业保险产品的分析时,曾指出其推出了超越保险宗旨的系列收入保险,但这些保险产品却已得到了联合国世贸组织的认可,这无疑又为农业生产增添了一道防护墙。尽管中国政府现阶段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为农民提供市场风险保障,但可以在财政能力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进行试验,为中国农业保险长期目标服务。 (六)建立国家农业再保险体系与巨灾风险基金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且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关联性,致使农业风险损失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易分散,很容易形成农业巨灾损失。一旦农业巨灾损失发生,单独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就很难独立承担与消化。因此,中国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府独资的再保险公司,或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相结合的优惠型农业再保险,并多方合作积极积累巨灾风险基金。 (七)建立财政支持与政策优惠制度 中国政府应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绿箱”政策,借鉴国外支持经验,如给予经营公司一定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管理费用补贴、税收及金融等,以促进中国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农业论文:规模化和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摘要: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城市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限吸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刘易斯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和精细化作为现代农业的两个发展方向,必将成为中国农业经营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规模化;精细化 改革开放以来,以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中国农业经历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发展时期。然而,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农业脆弱的基础地位在中国新一轮的通货膨胀中暴露无遗。据国家统计局的信息,2007年,中国居民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提高3.3个百分点,而食品价格上涨成为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主要原因。2008年,中国物价上涨的势头有增无减,仅2月份的cpi就达到8.4%,创下十二年来的新高。可以说,中国“低通胀、高增长”的黄金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了。农业是食品加工工业的基础,深刻反思中国农业发展的不足,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通货膨胀问题,更有利于中国农业抓住契机,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传统农业发展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农业发展理论以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应该说,这两大理论都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理论本身的缺陷,非常苛刻的理论应用前提,加上缺乏实践经验的必要总结和提炼,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农业在经历一段短时期的繁荣之后再次陷入停滞,回到那种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以《二元经济论》为例,刘易斯最重要的假设就是农村存在隐性失业,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者为负数。在对农业生产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可以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加人工业化进程。当农村劳动力流出到一定程度时,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上升,追求利润的动力将促使农民把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引进来,从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然而,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仅是刘易斯的假设站不住脚,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也过于简单。首先,正如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正,不是零,更不是负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其次,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几乎伴随着劳动力流出的开始而开始,并不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滞后期。因为相对于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即使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再次,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并不能肯定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来。因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其中许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长的生产周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足以扼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整体引进,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功败垂成。最后,考虑到经济开放的因素,农产品的进口足以阻止任何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利润的获得。因此,无论是二元经济理论还是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它们都存在先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农业发展中充分暴露了出来。 二、中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85年,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全面铺开,其效应也已开始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现在,中国农业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进口在全部进口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总体上说,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仍是一个低收入行业,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能力的限制。这两大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维持着中国农业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的低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流出,极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这对主要依赖人力资本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造成了致命打击。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较低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也意味着农村的低储蓄和低投资,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投入都面临不可克服的现实困难。然而资金的缺乏还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只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本,信用仍然能够弥补货币和实物资本的不足,但务农的低收入恰恰又让农村本已稀缺的人力资本进一步流失。现代农业需要的不是廉价的低素质劳动力,而是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相当技术含量的高技术劳动者,这种劳动力在农村很奇缺。然而在农业劳动低收入的刺激之下,不仅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劳动力走向了城市,甚至具有强壮体力的简单劳动力也离开农村,这意味着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主体是老、弱、病、残,他们无论在劳动力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胜任中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价格偶然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刺激,其结果不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能是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简单追加。农产品销售的高价格最终对应着农产品生产的高成本,而不是通过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从而使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说,务农的低收入为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制造了巨大障碍,城市工业化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则使传统农业维持的低水平均衡获得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受工业化产品市场容量的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城市的发展遇到瓶颈,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表明依靠城市工业化来完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以食为天,廉价的劳动力大军盘踞在农村,也就为传统农业的延续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尽管中国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但中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没有显示出来,更没有显示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强大竞争力。 三、规模化与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方面,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市场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必须以大批农业劳动力的退出为前提,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资本对劳动的有效替代。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领域作为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吸收器。新的就业领域只能来自农业内部,但它绝不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现代农业,在严格的意义上,按照刘易斯模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应称为大田农业。新的就业领域是特种农业,也称精细农业、都市农业,它在日本、东亚四小龙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特种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特殊需要的农产品,大田农业生产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农产品。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产品而言,特种农产品异质性高、产品差别化程度大,大田农产品同质性高、几乎完全可替代;就要素投入而言,特种农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大田农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二者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都很高。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两个方向,每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时,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自主决定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在本国农业部门中的比重。 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理论。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适合西方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除以廉价的资本取代昂贵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选择,以机械化为基本特征的西方农业现代化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后来的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都是在机械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在特殊情形下完成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它只是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可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讲述的是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情形下的农业现代化,这条道路对于有着严重过剩劳动力的中国农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相反,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其说它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如说它为西方农业现代化理论补充了新的内容。因为就大田农业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大田作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最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是改变劳动的投入方式,这是西方农业现代化首先从以资本替代劳动开始的首要原因,在机械化全面铺开之后,才有化学化、生物化等其他农业现代化技术。这种以节省劳动力为基本目的的农业现代化注定了其产品的劳动含量较低,农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型特征,但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不应局限于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满足。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在强调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具有可替代性的同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劳动的投入来弥补资本的不足,却无意识地把人们引导到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全新空间,这就是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果说大田作物满足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特种农产品满足的就是人们特殊生活的需要。舒尔茨理论应用的结果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只能是特种农业的出现和特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也许是舒尔茨当初提出这一理论时所没有想到的。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农业不能说不尽力,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始终缓慢,每一次重大的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革新,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的较大提高,但中国农业始终没能摆脱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次全新的“革命”。中国发展农业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展大田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机械化解决劳动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发展特种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品种,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可以说,没有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大田农业的现代化;同样,没有差别化,也就没有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中国农业过去最大的失误是,在强调产量的同时没有将过剩劳动力从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大田农业和特种农业的齐头并进,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精细化,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中国农业论文:有关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 ,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协调的现状与整合探析 摘要:农业产业链各主体之间的协调程度关系到整个产业链沟通的效率和价值的提升,而只有高效率、高价值的农业产业链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在深入分析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协调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问题所在,并以三大主体间高效率、高质量的协调为目的,提出农业科技下乡、提高农科成果转化率;在企业和农户之间通过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进行沟通等建议,可以为农业产业链主体间有效沟通的实现尽提供帮助。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内部协调;整合 我们所说的农业产业链其实质是一种与农产品初级加工有密切联系的产业群之间的供需关系所构成的网络结构。农业产业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目前,已经在加拿大、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近年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通过对农业产业链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也使其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来,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而农业产业链这一理论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仍然很低,中国现存的农业产业链中仍存在着极为严重的缺陷,尤其是产业链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效率低、质量差,其弊端从近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初见端倪。因此,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的整合势在必行。 农业产业链的主体包括为农业生产作准备的科研、农资等前期产业部门,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等中间产业部门,以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后期产业部门。而所谓农业产业链的主体整合是指产业链主体之间的连接、合作与协调,它根据社会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化,在产业链主体之间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协调各产业链环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而产生出协同效应和聚合质量。其主要内容包括前期部门与中间部门的协调、中间部门与后期部门的协调、后期部门与前期部门的协调三方面的内容。 一、前期产业部门与中间产业部门的协调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来看,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现代化的农业,其农业产业链的前期产业部门,即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对农业进步的作用越突出,贡献越大。由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前期产业部门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加速作用。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农业科研以及农资装备等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经费投入日益加大,促使农业前期产业部门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使得农业增加值中的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客观分析后不难发现,中国的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作为农业发展加速器作用的发挥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这种状况的产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里我们主要就农业科研部门的现状进行讨论。 中国的农业科研部门普遍存在着科技成果产出率高,实际转化率低的情况。每年国家在农业科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产出大量的优秀科技成果,然而由于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高校农科所等人才和技术最先进、最密集的科研机构普遍处于中心城市,脱离了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的大环境,科研成果大量堆积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随着农民对科技对农业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日益加深,其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知识的需求以及对自身素质提高的渴望与日俱增,而作为与农民联系最为直接的基层农科所等部门由于能力所限,特别是一直以来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只能对农民进行最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的指导,对于高新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无法全面而有效地完成,而在其他方面如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上也普遍存在着人才短缺、知识陈旧等问题,亟须新鲜力量的注入。农业科技成果同其他科研技术使得农民对新技术、新技能的强烈渴望无法得到满足,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求知欲和生产积极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科技下乡,而只有将实验室里和书本上的知识转化成农民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技能,才是真正的科技下乡。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走出实验室,走出学校,走出大城市,到农村去,到农民中来,通过对农村的调查,与农民的接触,了解什么样的技术是农民最需要的,什么样的培训方式是农民最能接受的,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信息的回流,在防止了科研产品堆积现象发生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当农民掌握了更高级更实用的技能,才能生产出多样化的、有高附加值潜力的农产品,进而改善农业预期收益过低的状况,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另外,使农民掌握一定的技术,可以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加工,在提高农产品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产品的多样化,进而打破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初级原材料全盘收购的垄断局面,给农户更大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另外,基层农科所是广大农户获得最新的农科知识和技能最直接和便利的场所,作为根植于农村的农科机构,其与农民的沟通也更为顺畅,更有效率,因此其作用不容忽视。要加强基层农科部门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村级、乡级农科所的财政扶持,加强其科技研发和推广能力;实现高校农科所等与基层农科部门的帮带互助,定期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通过基层农科部门进行资料和信息的采集工作,了解农民的最迫切的科技需求,通过回流反馈提高这些需求实现的可能性。 二、中间产业部门和后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户以及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链的基本主体,这两大主体间的衔接及协调对于整个产业链的生产效率、盈利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进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农业产业链普遍采用的是“公司+农户”或者“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运营模式。广大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信息掌握少,在与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的对抗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面对企业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而降低收购价格,减少收购量等违约行为时,大多数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另外,农业企业面对农户有选择性的出售其农产品,擅自提高出售价格,甚至直接违约将产品卖给他人做法时,从自身成本等因素考虑,最终会不了了之。农户和农业企业这两大主体之间缺乏一种真正合理有效地衔接和沟通,而目前存在的农业中介组织从事的也大多是简单的农产品的收集和销售工作,以赢利为目的,无法真正的搭建农户和企业间的合作桥梁。农户和企业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始终无法连接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两者的合作过程中互相算计,斤斤计较,只是简单的考虑当前的短期的利益,这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和农户的种养风险。而对于广大农户来说,由于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从事掺假行为,欺骗农业企业,似乎也变得可以理解。如何真正有效地提高农户的主体地位,让农户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产业链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去,使其同农业企业紧密的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联体又联心,是目前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就当前的状况来说,广大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缺乏一种真正的有效沟通与协调,二者虽然签订农产品买卖合同,但是农户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农户的经济利益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这就间接导致了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九联集团通过组建肉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普通农民入股并以合作社的形式建设农场,农民在养殖公司的管理监督下在农场内养殖肉鸡。同时,为了确保农民个人股本无风险,集团公司承诺每年最低分红率不低于15%,五年累计平均分红不低于18%。九联集团通过这种运营模式,使得农民成为了股民,并通过合作社与企业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从而将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农户不仅会分享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将分享加工增值环节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会主动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而自觉地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甚至会相互监督,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在这种模式下,农户与农业企业已经结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农民由单纯的生产者转化为理性的经济人——股民,在理性思维的支配下,降低初级原材料质量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非理性行为发生的几率很小,从而从源头上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后期产业部门和前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后期产业部门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整个产业链价值提升的重任。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和逐渐萎缩的盈利空间,怎样寻找新的突破口,实行特色差异化经营,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大多数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科研队伍,或者与各地农业高校联手在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上投入极大成本,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体现了科学技术在农业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要想生产出能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产品,作为原材料的初级农产品科技含量的高低、质量的好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由于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也凸显了源头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的层面上始终存在着沟通困难的问题,企业和农户都有着强烈的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却因为沟通不善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与农户联系密切的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所,却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苦苦挣扎,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和农业科研部门联手,改变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机构一直以来只有国家投入,资金严重短缺的状况,通过对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进而改善初级农产品品质,在降低自身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日本农林渔业公库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农林渔业 金融公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启示 论文摘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收益,都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发展银行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借鉴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比得出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相关启示。 一、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基本情况 日本国土面积十分狭小,仅仅相当于我国的1/25,并且日本的山地和丘陵地区约占总面积的80%,多火山、地震,土壤贫瘠,资源比较匮乏。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雪上加霜,国内粮食严重不足,因此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内基本的粮食需求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1953年4月1日,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经营目标是依据国家政策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和法人贷放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以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日本农林渔业公库设总店1个,支店22个,员工924人,资本金3116亿日元。2004年3月末(财政年度)贷款余额32669亿日元,贷款构成主要是农业贷款、林业贷款,其中农业贷款16869亿日元,占比51.6%。 (一)纵观日本农林渔业公库的发展史,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5年到1960年的战后恢复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粮食极度短缺,日本陷入了极端的混乱中,国民处于饥饿的边缘。公库的政策目标是支持粮食增产,信贷基金主要投向农地改造、开拓耕地、改进灌溉设施,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阶段为1960年到1975年的支援改善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收入增长很快,农业与工商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为缩小工农业收入差距和适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畜牧业和果业比重的需要,日本1961年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并且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政策目标是要满足不断增加的果树、畜产、蔬菜等经营实施建设的需要。 第三阶段为1975年到1990年的生产过剩期。由于农业基本法的切实落实,大大促进了大米、畜产品和水果的生产,大米的产量开始出现过剩的倾向。因此,农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了加工、流通领域。在水产业方面,农林公库又创设了支援水产品加工业的贷款资金项目。 第四阶段为1990年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形成了本国农产品直接与海外竞争的情形。因此,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能与海外农产品进行竞争的农业,成为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愿意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周末农业”、“老人农业”现象日益成为阻碍日本农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此,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设了“强化农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核心农户的发展。这种资金制度规定,只要经市、町、村认定是新一代的农业生产者,公库除提供设施资金贷款外,还可以同时向其贷放当地低利息的长期流动资金。 (二)公库资金的筹集与应用 长期以来,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主管部门——大藏省专门设立一个融资管理机构“邮政投资特别会计窗口”,把筹措的资金集中起来,再贷放到每个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库的贷款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农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60.3%;林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24.7%;渔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4.9%;加工和流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10.1%。贷款资金的特征是长期、低息,平均贷款年限为20年,最长可达55年,平均贷款利率为3.89%,其中1998年度为1.77%。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贷款户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减息,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公库可获得“农林渔业振兴基金会”的补偿。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18日,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多种的政策性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若干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摆出机构(分行和办事处)和县级营业机构,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企业的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仅为lo亿元,其余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少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2、从1998年开始,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粮棉市场全面开放,农业发展银行在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6809.77亿元和7104.26亿元,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99%。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单一导致其难以扩大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对其他涉农产业如农产品科技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3、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扶持,也离不开资金的回流。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性、地方企业对资金的挤占挪用以及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落后等原因,农发行的贷款难以回收,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再加上农发行办公费用的快速增长及机构规模的日益臃肿,高成本与低经营利润的矛盾使农发行的发展步履维艰。 三、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启示 对比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业务及其演变,我们可以得到以下重要启示。 (一)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特殊功能。日本这种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验证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竞争,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挥和完善农发的政策性银行功能,进一步加大农发行支农力度。 (二)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赋予公库不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这种需求追随型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战略,较好地适应了农户在不同时期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政府不同时期的农业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家对其经营业务也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与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相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却在不断地缩小,而不是扩大,这样不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今后必将随着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增加农发行的业务。 (三)尽管随着不同时期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业务相应调整,但却始终集中在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作用。在日本除了国家储备大米由财政提供收购资金外,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都有农协、信用联合协会或农林渔业中央金库(商业银行)提供。也就是说,在日本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和调销资金贷款是不需要政策性银行支持的,至少说明其政策性不如农业生产性贷款的政策性强,农业生产领域才是最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可见,农发行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尽管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说还没有充分发展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如果国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的作用,就应该相应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农产品加工贷款和农业生产性贷款,开发对林业和渔业的政策贷款等。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 论文关键词:农业银行 市场定位 研究 论文摘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农业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重要目标,以县域为基础,实行城乡联动,挖掘现有农村金融资源,使潜在的金融资源逐渐变为利润来源。 一、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农行只有认清现状,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和谐共存。 农行与农信社。农信社在将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是三农发展中的重要金融机构,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出农村县域市场以及农信社与农行在行政隶属关系上的脱钩,农信社几乎已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成为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支农机构。然而产权不清、体制不顺及缺乏政策扶持等问题使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于农信社,农行实力雄厚,实现股改后,管理机制将更加合理,下一步农行将上市,不论从融资渠道还是从运行机制方面都是农信社无法比拟的。此外通过网点网络建设,高科技的发展,农业银行能够为所有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农行与农发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领域基本限制在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补贴资金的拨付等范围内,所以农业生产单位很难与其直接建立联系。而农行是商业性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业务更加多样化,操作更加市场化。目前已拥有将近4万个机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行都有支行。这是农发行所不具备的。 农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包括邮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正规民间融资组织。总体来讲他们在农村金融市场所占比重尚小或尚处于萌芽阶段,从总量上还不能与农行抗衡。邮储营业网点分布广泛,邮储的吸储能力强,但业务比较单一;尚处于半地下经济的民间融资比规范的金融机构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但融资能力较农行要差;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业务相对较少。 二、发挥农村金融支柱作用的现实选择 未来农行要实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标,要坚持商业运作原则,坚持面向“三农”;确立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业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依托网络优势,强化农村金融骨干网络功能,建立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特色服务体系,促进“三农”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力量发展有独特优势、竞争能力和市场需求的业务,提升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 ,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对策之一:要采取多样化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应该采取科学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设计问题。对经济金融相对落后地区应该选择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也就是在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政策制订等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同时,由农行参股或牵头来组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把大银行的优势与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行网点的设置。 对策之二:农行应将服务产业集群经济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核心。首先,农行要明确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客户优选机制,实行分层信贷服务。将产业集群经济内的20%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扶优扶强;将30% 的企业作为适度信贷介入对象,重点支持企业临时性流动性生产资金需要;将其它50%列入积极关注对象。在信贷授信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对单个集群经济授权总量进行科学的规划,既要支持集群经济发展,又要控制好信贷防止盲目扩张。另一方面,选择一批集群内的优秀企业,由省分行或总行对其进行公开统一授权,提高农行服务集群经济的效率,提升农行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对产业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农行要加快服务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研究和创新步伐。可尝试建立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打造高效的信贷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增加一级分行对集群客户业务创新的自由度,适当放开县支行对集群客户的贷款定价权,通过规定定价区间,由经营行选择,以提升竞争力。 对策之三: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是产业集群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土地集约经营程度高,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务工经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调销以及辅助原材料的生产,中小企业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所以确立农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农行信贷建设直接面向中小企业。优秀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不仅是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那些资质好、信誉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企业, 努力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就业,使优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旗舰。 农行还应该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农行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现实选择。此外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也要受到农行的重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对策之四: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服务“三农”,最终应体现在对人的服务上,农行应该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把农村消费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将是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农行目前已确定零售银行业务,作为零售银行发展战略重点,农行应该在个人理财领域下大功夫,积极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导入科学的理财理念, 大力营销储蓄、国债、保险、基金等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全心全意为农民朋友做好理财服务,从而使农行有所为,农民有所得。 此外,在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非常普遍,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需要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针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方面需求,农业银行应该开发活期定时定额自动供款业务。这类业务可满足各类客户每月固定支出的需要,也可以利用活期账户或卡账户向外地就学的子女划付生活费或交纳房租金等,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银行的周到服务。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政法综治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热门课题,社会管理工作能否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整加强与创新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由于社会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紧万象,涉及面广,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择其重点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其成效 1、信息化建设,人性化关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高效优质 ,石城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租赁房屋和暂住人口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按照“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共清理出租房屋1964户,清理暂住人员2529名,并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采取集与电脑建档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3297名外来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在电脑系统登记备案,并实现了暂住人员信息与在逃人员信息互动对比,“以房管人”和“以信息化管理人”工作模式初见成效。以来,在全县28家旅馆安装建设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通过入住人口身份信息查验,抓获网上逃犯12名,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流动人口社会治安防范能力。在流动人口服务方面,石城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人为本出台新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免借读费进城就读,并可平等享受升学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困难,为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 2、无缝对接,分类帮教,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三年来,石城县共接收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共162人,在接到这些人员释放回籍的通知书后,县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立即根据其思想表现和家庭状况分级分类帮教安置,结对帮扶,实施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三包”工作措施,积极帮助释放回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帮教安置率达到了98%,重新犯罪率为零。大部分释放回籍人员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有再次危害社会,有的在帮扶教育下甚至变身为产业发业带头人,如石城县木兰乡籍刑释解教人员温昌礼,回归原籍后,筹集资金兴办养猪场,目前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大户。 3、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 自起,石城县不惜重金保平安,在省、市首开先河在农村大力加强“小技防”建设,并把它列入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对安装高科技治安联防报警装置的农户家庭给予经济补贴,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00余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近4000农户安装治安联防报警器。全县开通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区进出口处建设了3个高清晰图像抓拍治安卡口。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技防建设也得到大力加强,特别是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全部安装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临圩镇的中小学也大部分在校门口安装了视频探并头接入乡镇视频监控系统,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从起,石城县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对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四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了长期的治安整治,整治成效显著,曾一次性查获收缴各类赌博游戏机41台,同时处予8家游戏室业主拘留10日、罚款3000元的严厉处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刑事案件已由的38起下降为的11起,下降了71%,治安案件则由的52起下降为的18起,下降为66%,治安环境明显好转。 4、压缩整合,强化管理,网吧监督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石城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模式,以压缩整合城区网吧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压减网吧数量,规范经营管理。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压减网吧数量,把城区13家网吧压减整合为6家,压减幅度达54%,量的减少带来了质的飞跃,改变了网吧过多过滥难管理的局面。二是开展网吧业主及从业人员法制道德教育,增强了经营者守法意识。三是在县城网吧全部安装远程适时监控系统,加强了网吧远程监管能力。四是经常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巡察,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五是对网吧实行星级管理,推动了网吧经营活动争先创优。网吧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明显减少,共发现查处6起,今年以来仅发现查处1起。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明显好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加强网吧管理”提案为零。 5、建管并用,疏堵结合,有效障了保政务信息安全和网民诉求权力 石城县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主要是通过建设使用电子政务网的途径来实现的,政务网始建于,分为内网和外网,出于信息安全考虑,内外两网实行物理隔离。内网用于传输机要文书(含国家机密),访问受到了严格控制,只有特定领导和指定工作人员才有访问权限。外网则对各级 公务员和一般网民开放,具有通用访问权限。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95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0个乡镇接入了政务信息网,上与省市直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政务网络结构。由于政务网采用了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手段,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政务电子邮件系统功能既能有效实现各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又能有效保障政务信息安全传输,避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依托政务网建立起来的视频会议系统,仅今年上半年就召开视频会议42场,接待参会人员1200多人次,节约赴省、市开会成本达30万元,四年来共计节约会务开支2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办公效益,降低了办公成本。政务网还在建设开通了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以此为核心,构建了涵盖部门单位和商业企业等各类网站53个,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网上信访、视频新闻”等栏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政务信息、商业信息与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网上信访在共计答复网民留言342条,加强了政民沟通,减轻了信访压力。另外,石城县在各部门单位安排专兼职信息员负责在网上论坛和重要网站探索有关石城县的重大信息和动态舆情,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避免由此带来的消极反应和不良后果。二、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问题,服务措施也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流动人口主要分布在工矿企业、旅店、娱乐场所和居民出租房屋,流动性强、变化快,底数难以掌握。二是大部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接纳流入人口的企业、场所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管理支持不够,配合不力,造成清查困难,信息变换不及时。三是流动人口正在日益成为的高发群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但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仍有不便,城区三所小学在加收借读费的情况下仍然全部爆满,每班人均基本达到了70—80人,容纳能力达到极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已非常困难,只好挤往较为偏远的郊区学校。 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又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再就业非常艰难,容易产生悲观失望或报复社会情绪,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在校“留守孩”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近期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在学校周边就排查出9名高危精神病人(其中丰山4人、屏山2人、高田1人、大由1人、珠坑1人),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治安薄弱地区仍然较多,防控能力有待提升。一是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状况亟待改变。近期调查发现,全县大部分学校没有专职专业的安保人员,难以有效防范意外突发治安事故;部分处在县乡道的学校没有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部分校园周边存在社会青年敲诈、抢劫学生现象;私立幼儿园还存在校车超员超载现象。二是城区四个治安重点地区(莲花万景城商贸娱乐区、白莲城农贸市场、琴江镇商贸城、东城新车站)整治成果主要来自临时突击整治,缺乏长期有效地管控机制,各种治安案件时有发生,治安纠纷、民事纠纷仍然居高不下。三是城区视频监控探头分布太少,仅分布于主要交通路口,而且老化损坏现象严重,监控效果不甚理想,还有众多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处于视频监控盲区。 4、网吧监管方面。一是个别网吧制度不够健全,甚至没有按规定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和举报电话,群众反映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二是乡镇网吧均未安装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监管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三是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文化稽队人员少,且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对网吧经营情况疏于监管,疲于应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四是部分网民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有害信息,污染了网络环境。五是市场上缺乏适合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绿色健康网吧,学校和家长引导青少年学生合理科学地利用现代互联网学习、生活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政务网延伸困难。各部门单位接入政务网需要一次性投入20年光纤使用费用1万元,加上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政务网的建设速度。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来接入政务信息网。二是政务信息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虽然已经接入政务网,但管理不规范,有的电脑使用政务信息网络,有的电脑则为节约成本(接政务网每台40元/月,电信、移动网一台费用可上多台电脑),通过电信、移动宽带网络上网,出现政务网与电信、移动网混合使用现象。部分单位由于未接入政务网,单纯通过无任何隔离措施的开放式互联网(电信、移动等运营商网络)与外界沟通。此外,工作人员在使用移动储存设备(如u盘)时,有内外网互插滥用现象,存在病毒传播和信息泄密隐患。三是网上信访办理效率偏低。共收到网民留言1301条,答复342条,答复率仅26.29%,且部分答复未接照规定办理期限予以答复,较大程度上挫伤了网民通过网络信访的积极性,损害了部门单位形象,增加信访部门现场信访接待量。四是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尚不完善,还没有专门研究制定应对重大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预案。 三、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1、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一是要加强部门和区域合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治理。按照“政府领导、综治牵 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各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建立起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形成抓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整体合力。二是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实时申报。三是对流动人口管和租赁房屋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对身份清楚、有固定生活来源、固定居住场所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对无固定收入、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住处所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或有前科劣迹的重点控制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并掌握其身份、特征、交往人员、经济来源等情况。在租赁房屋管理中,房主是重点人口的,承租的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出租房屋作为公共场所以及在治安状况复杂地段的,将其列入重点管理,其它的作一般管理。四是所有经营性旅馆必须全部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公安部门信息平台联网,以便对在逃人员进行信息对比。五是公安部门要与计划生育、工商、税务、民政、房管、建设、医疗卫生部门就有关流动人口办证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实现“以证管人”,提升管理效率。六是要通过政府筹资或招商引资的方式合理规划新办学校或扩大城区现有办学规模,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2、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要研究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失业、就业援助办法,将其列为再就业重点扶持对象,由政府部门出资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出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种养殖业给予工商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还应当考虑给予临时困难救济或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有事做、有饭吃,以求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要对在校“留守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学校老师定期做好“留守孩”家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留守孩”结对帮扶活动,招募社会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共同关爱“留守孩”,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和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要在学校普遍设立专门电话或网络视频通话平台,加强学校老师和“留守孩”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联系,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小孩在学校和家里的学习生活与思想情况,让“留守孩”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感受到父母亲的关爱。要从政法干警、法律工作者或退休老干部中招聘法制副校长配备到每一个学校,并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留守孩”法制意识,避免“留守孩”参与社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公安部门要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全部强制性进行收治管理,对分布在社会上的精神病人要落实派出所民警、社区街道干部、患者家属“三位一体”的管控责任,民政部门要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防止特殊人群意外伤害正常社会群体。 3、社会治安防范方面。一是要针对当前外省校园凶杀案件频发的特殊情况,迅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要求各学校设立专职专业安保人员,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立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安保力量。要严格完善学校卫门制度,实行准入登记,坚决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二是要在学校路口全部设置交通警示牌和缓冲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现象,杜绝发生学生交通事故。三是要把城区学校及幼儿园一并列入重点治安地区,并在合适位置设置治安岗亭固定执勤,实现集中整治与平时防范相结合,确保上述地区治安平稳。四是要借助城区视频监控改造升级的机会,充分考虑在重点治安地区及重点要害部门和重点要害部位规划建设视频监控点,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网吧监管分面。一是要继续巩固网吧压缩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网吧管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案件。严格执行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提升网吧服务管理水平和行业形象。二是要在乡镇网吧全面建设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同时优化城区网吧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杜绝监控系统视频盲区,增强网吧技防能力。三是要加强文化稽查队伍建设,适度增加人员编制和行政执法器械装备,并确保人员专职专用,监督管理正常高效。四是要经常组织公安、工商、教育、电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把网吧经营管理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五是要积极做好网吧实名制上网的新型软件推行工作,采取有效技术管制措施有效防止和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和暴力恐怖游戏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六是要开展诚信网吧建设,逐步实施绿色网吧工程。在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探讨建设绿色安全健康的学生网吧,与学生家长一道共同引导孩子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娱乐,营造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网络生活。 5、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与网络舆情处置方面。一是着力提高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政务信息 保密意识,严格开展党政部门单位网络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改,规范网络及移动储存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党政部门单位全部通过政务网络接入互联网。二是石城县信息中心要按照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定期对网络连接、政务网终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切实有效地做好计算机网络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政务网络安全运行。三是信访部门要加大网上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并把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与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紧密挂钩,改变一些部门单位对网上信访不重视和推诿扯皮现象,挽回网民信心和政府形象。四是要加大网络舆情搜索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网上舆情,及时删除、阻碍有害信息,有效维护网上秩序。五是要加紧研究制定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政法维稳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网上重要舆情监测研判机制、重大网络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积极主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严防别有用心或不明真相的人利用网络媒体恶意炒作、推波助澜,坚决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管理论文:城市社会管理创新调研报告范文 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我市家族企业众多 家族企业是一种范围极广、种类繁多、应用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便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然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不仅在欧美大陆十分普遍,而且在亚洲各国也非常盛行。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主流,家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主要源于家族企业的固有优势,比如集权决策效率高、亲情内聚力强、反应速度快、执行力强、心理契约成本低、恩威并用效果好、家长示范效应强、经营文化传承性好等。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规范、治理结构不到位等严重缺陷。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我国家族企业面临的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家族企业弥补上述缺陷的基本选择。根据国内外家族企业的成功经验,我根据我市家族企业的管理创新有以下几种路径可供选择。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从低成本竞争向差异型竞争转变,增长方式从数量扩张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转变为多元化,管理模式将克服家族的束缚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经营领域也逐步走向国际化。概言之,我国家族企业必将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因此,我市家族企业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经营战略的调整。可以说,经营战略的调整好坏决定着企业的未来成败。比如,方太从“点火枪大王”转型为“抽油烟机大王”,吉利从多元贸易转向中低挡轿车,太太药业从保健品行业进入药品行业,这些都是成功转型的典范;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同样为公司赢得了更大的业务增长空间;我市的轴承产业也是非常强壮。 家族企业制度创新主要包括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利用制度安排的互补性,选择一种降低成本的机制,控制风险。这样既能保证经营管理层拥有足够的经营权,使企业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活动中及时把握商机,又不致使出资人失去对财产的最终控制,双方各得其所,但关键是如何在出资人和经理人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机制。 家族企业要克服家长制的弊端,从人格化的社会网络交易转向非人格化的制度?交易,推进制度创新。首先,要加大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有效地融合社会资本,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其次,要借鉴国外大企业的管理经验,实行专业化管理,正确对待职业经理人,激励和发挥他们的才干;第三,要积极规范治理结构,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管理技术。 传统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具有尖锐的矛盾。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不是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其组织行为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理规范;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是利益关系,而是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血缘关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就容易形成“家长”的实际管理素质与现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因此,家族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家族企业的实际情况,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家庭企业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与价值分析 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或曰启动点,往往是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亦即社会管理手段创新。从社会管理的规律性来看,社会管理整体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必须以充分全面而客观准确地掌握社会建设以及社会成员的具体状况为基础和前提,而社会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对相关要素的要求则相对要宽松得多。当然,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同样须依托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和机制的支撑。要避免“行政方法不能用、经济方法不好用、法律方法不会用、思想教育不顶用”的尴尬,必须依托于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能任务、权利义务和职责的法规范。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 在目前阶段,社会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即是完善社会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是各类创新的支撑和保障。无论是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还是社会管理创新,都必须有法规范作支撑、制度作保障。因此,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和持续性,就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规范和制度的完善,解决好权、责、利的统一问题,用法规范和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促进保障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务,依良法善治,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变革是完善和发展社会管理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 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这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指导原则——要形成并健全四种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要注重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所有这一切,都要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一种能够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管理主体创新是社会管理机制制度创新的关键。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要求对各类主体的职能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并按各自职能来分别设计管理机制,构筑相应的法规范和制度。在多元主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探索一种持续的互动运行模式,更需要坚实的机制制度作为支撑。 需要强调的是,社会管理创新强调从新的社会管理观念、方法乃至机制制度的研究开拓到实际机制或者制度化运用,不应忽略既有的社会管理资源和手段。社会管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善治”,即达成兼顾各方面利益基础上的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无论是推动参与型乃至自治型社会管理的理念拓展,还是探索社区矫治和特殊人群帮教的新机制,都应当以社会管理的秩序价值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与路径 管理内容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必须创新管理内容,厘清管理领域,强化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各方各类群体的正当权益。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增强社会管理合力 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强调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的中心位置,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更多投入,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消除社会排斥,推动社会融合。 加强民生制度建设,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政府行政必须优先实现的基本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既要承担起直接提供各类服务的职责,又要善于借助其所掌握的权力、权威和信息、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参与解决民生问题。 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并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社会稳定机制。在群体性事件等危机处理中,要善于做到“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尽量避免机械、简单地运用“物质满足”或者“物质诱导”的方式。 增强全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力,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与环境生态利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社会管理创新须重点解决的问题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要公平对待,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疏堵有机结合,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要建立健全对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青少年以及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要有措施、有方法、有体系,应在有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进他们的发展上下功夫,尤其是应当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机制制度,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的创新,要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治理和城乡规划、地区改造相结合,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切实处理好整治、服务、管理和发展的相互关系;要对小旅馆、娱乐、洗浴场所等实行耐心指导、重点防控、过程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指导服务理念。 推进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创新,要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注重研究互联网的内在规律和规则,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保证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和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地制定互联网管理建设政策,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创新,要致力于对社会组织的研究,承认社会组织在国家发展与建设中尤其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并按照社会组织发展规律施以有效监管,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范。 (三)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规律性特征,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尊重。 四、政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发挥 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涉及到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关系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法机关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相反,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 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无论是法院依法判决、裁定,还是检察院的依法抗诉监督,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制度的形成和不断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制化乃至法治化的水平,都具有重要的规范、促进和监督制约作用。而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保障工程来抓,有助于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国家,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当代社会管理的创新始终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唯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市人民检察院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延展服务领域,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从查办案件向预防犯罪延伸,从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延伸,从个案预防向制度和机制建设延伸,深化预防宣传、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去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专题调查报告4篇,发出《检察建议书》26份,对遏制和减少各类犯罪,加强社会管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该院以预防先行,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以摸底调查、预防动员、建立重点岗位人员预防档案、以案释法、帮助整章建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法竞赛等内容的预防工作,有力地增强了工程建设领域干部职工预防犯罪意识,提高了建筑行业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水平 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检察职能,拓展管理和服务渠道。把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被宣告适用缓刑和适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等在社会执行刑罚的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纳入社会管理的重点来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去年以来,通过协商办法,解决了10名劳教、劳改释放人员就业出路,并协助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合同,落实了帮教措施。健全完善社区矫治机制,在对特殊人员管理服务的同时,建立和健全了《社区矫治工作实施办法》,使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净化社会管理环境 不断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把查办涉及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大局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去年以来,集中力量先后在教育系统、政法系统、经济管理领域等查办了管理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0余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件,其中在教育系统查办和经济管理系统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案值大、影响广,社会效果好,有力地促进和加强了社会管理领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人群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结合办案,经常性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问卷调查活动,掌握其违法犯罪规律。针对部分青少年违法犯罪与网络毒害有关的实际,与公安、文化等相关部门开展多次清理校园周围网吧、录像厅活动。参与制定市政府关于出台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减少了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较以前呈下降趋势。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进校园”、“送法进课堂”活动。去年以来,共建立联系点27个,举办中小学生法制讲座28场次,深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好评,有效地减少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发生。 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城镇人口从.亿增加到.亿;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已有%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 “单位”管理是以往中国社会管理的一大特点,许多制度和政策都和“单位”有关,要通过“单位”实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以计划经济体制和过去那种权力构架为基础的社会整合功能削弱,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结构的 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完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管理也叫社会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公共组织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公共事务,通过制定必要的制度和公共政策来实施的有效管理。社会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完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形成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对社会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其二是以社会为中心,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一项涉及层面广、触及问题多、解决难度大的社会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十六届届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从根本上减少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社会管理的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要不断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按照《决定》“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变政府以往介入市场过多的″越位″和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缺位″现象,顺应全球社会公共管理新趋势,加快传统的“经济管理为主”向现代的“社会管理为主”转变。 (三)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社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基层单位,是政府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组织、民间组织自我管理的结合点,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社区,要从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入手,积极探索新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企业在社区建设中的伙伴关系,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担和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交由社区承担。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多元化,完善社区就业,社区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安全等各项公共服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特殊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功能,探索建立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机制,把为民服务的工作渗透到社区各个领域。农村社区建设则要把构建社区救助体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各类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增加收入。要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提高居(村)民的自治程度,培养民主素质,提高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城乡居民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民众利益、化解民众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有效载体。 (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有利于调动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力量;有利于实现公共资源、公共信息整合共享;有利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只有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市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和市民协同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机制。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包括 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同时,要边“放水”边“筑堤”,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政府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一是降低准入的门槛,因地制宜的确定准入条件,不搞“一刀切”。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彻底“脱钩”。政府过多或不适当的干预,往往会削弱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同时也不利于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发展。三是引导社会组织进行公开、透明化的运作,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强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六社会管理创新的对人们的影响和启示 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抓住改善民生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问题,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措施,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转变。 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认真落实社会风险 要深入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上实现评估制度,进一步筑牢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基层综治机构等基层基础建设,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基层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群众有依靠、稳定有保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已经明显地集中到与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环节。这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决定》提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抓住了利益关系,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必须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必须严格遵循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程度,妥善照顾各方面群众的关系;政策措施的调整,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大型项目的实施,事前必须认真进行科学论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公共资金的投向,必须首先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特别是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要通过各种途径、方法,将拟制定的社会政策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对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政策设计有着充分而广泛的民意表达,确保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引导各阶层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培养社会公德和法制精神,使社会各阶层都能按照法律和政策,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我市的现阶段工作已近有很大的进步,一项任务不是一个国家总的领导就能解决的,是靠全民共同的努力合作下,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切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观念创新。只有好的观念才能产生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观念是人的主观世界,而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因此,观念创新必须通过深入研究实践活动和由它们产生的成果——科学和文化知识,才可能提炼出新的看法,从而指导管理活动。因此,加强对实践活动的了解和加强学习是观念创新的关键。 社会管理论文:试析创新检察环节社会管理机制研究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亦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基层检察院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上,以检察工作为主线,通过打击与预防、教育与保护、法律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等途径,经过先期的调查研究,探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措施及管理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 参与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 机制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背景 社会管理,是指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应运而生,社会结构也相应复杂,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引发的城乡结合部治安问题;民工潮的涌起产生的流动人口管理困难;支撑公众法律意识增强的司法资源等,仅靠行政手段协调诸如此类的多元化矛盾显得力不从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诱致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萌生。从近年来社会管理模式变化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且有更加发挥其作用的趋势,如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列出专题论证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因此,社会管理主体趋于多元化,社会管理结构趋于网络化,社会管理的创新应与时俱进,趋于时代化。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和途径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因此,作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应当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之一。在党委领导下,检察机关与政府、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管理是正确履行检察机关工作职责的重要内容。 (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其目的是通过制定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规则,并通过行政、司法等执行手段,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在于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任务,对推动法制健全和法治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所以,法律监督的本身即是参与社会管理。 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地位支撑。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均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体理解为:我国检察机关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机构体系,体系内部实行的是上级领导下级检察机关的体制;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同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独立系统,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机关的这一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作用支撑。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从上述规定以及检察实践看,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能作用,在侦查、逮捕、公诉等环节,实现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任务。从而提升了在社会管理中的监督水平。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业道德支撑。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应的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对检察官的职业 道德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这八个字蕴含的意义重大,是对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时其职业道德高下的一个重要考量: 只有忠诚,才能不负党的重托,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公正,才能正确实施法律;只有清廉,才能杜绝司法不公;只有文明,才能提高公信力。良好的公信力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这样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社会政策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从国家事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为出发点,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而明确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了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的三大职责任务之一,从而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检察机关不仅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应然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力量。 (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实践,决定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和谐社会的构建自然与公平正义的社会需求息息相关。所以维护公平和正义,不仅是当代国际司法活动的主旋律,也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活动依法进行侦查、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司法不公依法进行诉讼监督,从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应担负起的职责,同时也完全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1.执法办案活动的开展,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现实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调整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和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对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经验借鉴。如在公诉权的行使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相对不起诉的法律规定,其中所包含的刑事和解,既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最好诠释,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侦查权的行使中,检察建议的使用,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 2.社会问题的明显增加,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社会需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的时期,正如总书记在专题班上说指出的“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这些“阶段性特征”体现在阶层群体冲突增加、人口流动性问题、价值观的失衡等。如土地拆迁中的暴力争端、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治安、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争议,这些“阶段性特征”势必引发新的社会管理问题,迫切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履行监督职能来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从而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坚持的原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契合点的同时,应当坚持务实原则,才能为推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发挥作用。 1.以人为本。检察长在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庞大工程,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解决群众困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落脚点。 2.注重可操作性。既然是创新,就是运用以前没有的手段、方式方法、机制等进行社会管理,那么,在采取一项新的管理形式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方式方法、手段的长效性。这样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才有生存、发展的根基,才能切实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和服务当地群众。 3.选准立足点。社会管理的范围较广,各地区实际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社会管理创新不可能按照一个模式来运行,检察机关在开展参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必须结合本地区的社会管理问题实情,因地制宜,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形式。 (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首先坚持立足本职的原则,必须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能偏离工作中心,刻意、片面追求在社会管理中取得创新成效。 1.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权角度,不断强化和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弘扬正义。一是加大抗诉工作力度。要认真注意审罪轻判即依法应该判重刑甚至极刑的案件而从轻判处。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判处死缓,应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却判处无期以下徒刑。二是加大对刑事立案监督的力度。检察机关应该把刑事立案监督做为检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在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同时,要搞好有关检察立案监督工作的社会宣传,努力扩大案源渠道。 2.从大力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执政党权威高度弘扬社会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在当今腐败现象还未有效遏制,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职务犯罪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坚持“两个突出”,即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的查处。在抓紧大案要案和重点部门案件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和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以各种形式加大反腐宣传,提高公民依法治国观念,以扎扎实实的查处职务犯罪的实际行动和丰硕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厦添砖加瓦。 3.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检、涉法上访案件,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实现社会稳定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混乱秩序、动荡不已的社会,与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检察机关应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社会建设的方针,结合检察职能和各地工作实际,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转型时期的各种社会矛盾。所以依法处理好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涉法上访和其他控告申诉案件,是当前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随之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作为检察机关,从其职能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重点在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职务犯罪预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社会矛盾的化解等。 1.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管理机制。未成年人是检察工作的重点人群之一,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是检察机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工作内容之 一。 2.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前,我国还处于职务犯罪高发期,单纯的惩治已经不能有效杜绝职务犯罪,只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3.促进特殊人群受益社会管理创新。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4.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宽缓处理。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严格落实涉检 信访首办责任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完善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单纯地将法律触角向社会管理领域延伸,更要注重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在相关环节产生的关系问题,从而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管理创新机制。 (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然与相应机关发生联系,如行使侦查权与监察机关、社会管理领域等行政机关的配合;行使监督权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机关的沟通协作。这种程序性权力与实体性权力的联动与衔接,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1.侦查权的行使。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方针,加强惩防职务犯罪,规范社会管理权力运行。 2.公诉权的行使。因追诉漏罪、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而引发的与公安机关的公诉与侦查关系;为维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而引发的与律师的控辩关系;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对轻微的刑事案件等适用简易程序而引发的与审判机关的控审关系。 (二)延伸机制法律监督权具有规范性、程序性和有限性的特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则应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对行政权力的行为加强协调与监督。 1.检调对接。2011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从意见中可知,“检调对接”是指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它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性调解机制,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创新。 2.行刑对接。司法实践中,工商、税务、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送、以罚代刑的现象颇多,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启动行刑对接,不仅是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的新亮点,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途径。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检察机关及时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监管等情况,对受到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的再给予刑事制裁,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市场管理。 (三)创新机制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不少隐患,检察机关理应对社会管理协作、漏洞和缺失衔接、群众诉求和矛盾的协作处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式进行探索和创新。 1.公益诉讼。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经济体制的变化,随之而来产生的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对于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导致公益诉讼应运而生。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为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使公民监督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得到了司法保障。 2.民事、行政检察权的扩展。民行检察监督是检察诉讼监督中比较有特色的检察业务,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时,应当在内容、形式、效力上不断发展和完善。如建立申诉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建立民事裁判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利;建立执行案件的审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助权利。 社会管理论文:社会矛盾分析与社会管理 关于社会矛盾及其原因的判断和分析,是做好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前提。不同的认识和判断,直接影响政治的发展走向和政策的制定。因此,探讨当前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其成因,对于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当前社会矛盾分类的新认识 人是社会存在及其矛盾产生的最终根源和根本出发点。以人为基点,我国社会矛盾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三是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以人为本,把社会矛盾划分为三类矛盾具有学理性和现实性。在学理性上,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的根本。没有人,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谈不上社会和社会矛盾;自然是人的存在的基础。它为人提供时间和空间、物质与能量、寄托和陶冶;人又是身心合一的产物。身心之间是否和谐、统一,对于社会矛盾的产生与解决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分类符合我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时代性。从现实性上,一方面,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基本涵盖了我国社会矛盾的各个方面。另一方面,具有很强的个体关怀性。以往的矛盾分类,关注的是整体的人,个人所涉及的社会矛盾很难直接体现出来。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更突显了对个人的关怀。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因此,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在以人为本的社会矛盾分类框架下,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还需要深化,这也为社会矛盾分析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中,人与自然的矛盾既是当前一种主要的社会矛盾,也是其他两种矛盾产生的背景。因为,衣食住行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须臾不能与自然分离。人与人、人的身心之间的矛盾是在人与自然的交往过程中展开的。从人类社会起源上讲,人是在自然界中寻求生存的过程中才形成一定的群体和生活方式的。不同的群体与生活方式,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资源禀赋等密不可分的。不同的自然状况对于种族和民族性格和精神的塑造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应于人的三种历史性矛盾,并结合中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社会矛盾需要进一步的总结和归纳。一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为既得利益群体与非既得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例如官与民、民与民、官与官之间的矛盾。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主要是官与民、官与官的矛盾;云南孟连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因为官方偏袒和支持了矛盾的一方,就转化为官民之间的矛盾了;湖北石首事件起因是民与民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官民之间长期缺乏信任,最终转化成为官民之间的冲突。再比如,富与贫之间的矛盾。这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利益发展不均衡,形成的不同社会群体。二是,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靠人口红利、资源薄利、出口盈利等,取得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但是,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人口老化、生态恶化、资源枯竭化等,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三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这类矛盾体现为民族、宗教、文化等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信仰的缺失,精神的迷茫折射成现实生活的百无聊赖。现实中激烈的竞争、快捷的生活节奏使人们无暇顾及理想;生命的短暂与转瞬即逝的机遇,使人们迫于急功近利,追求瞬间即是永恒,放弃终极关怀。有人说,现代社会的人不要走得太快了,否则,心灵跟不上,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正是由于存在着上面三种主要的社会矛盾,社会才出现了仇官、仇富的现象,才导致了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才致使社会陷入普遍的焦虑之中。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改革攻坚阶段的难点。 二、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理论分析 对于当前社会矛盾成因的分析,主要存在三种理论:一是发展不平衡理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分析理论。发展不平衡理论基于事物运动中的不平衡的世界观,立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理论认为,中国社会矛盾的出现是由于经济发展对外与对内的依存度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当代中国应从发展不平衡中的薄弱环节入手,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统筹城乡、区域、人与自然一体发展为重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历史性的飞跃。二是转型理论。转型理论是现代化 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该理论认为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甚至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封闭、半封闭状态向开放状态转变,等等。归根结底,当前我国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 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它是对我国社会转型现状的经典概括,也是转型理论的一个重要应用。三是全球化理论。该理论主要分析了导致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些客观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与国际化的加速发展。这些宏观层面的变化为社会矛盾的发生与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但也同时表明,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具有政治性。理解这些客观因素,才能比较全面地把握我国社会矛盾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合上述理论分析,我国社会现状就像一个搅拌机,把各种时代的现实、思想、利益、制度搅拌在一起,不停碰撞、融合。不妨把这样状况的社会,概括为混合型社会。混合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产生的土壤,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先进与落后并存。这既包括思想和制度,也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比如,在思想方面,我们既有社会主义思想,也有集权专制主义思想。既有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有男女不平等的思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方面,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并存,工业化、信息化与传统农业、手工业并存,公有制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在现实状况上,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东部、中部、西部也不同。即使是同一个地区也有发达、半发达和落后的不同。 2.传统与现代交织。过去,我们一直在批判、否定传统。在批判传统、否定传统的同时,我们也丢掉了不少好的东西。比如,在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诚信、和谐等方面。同时,我们又接受了许多现代的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公正、法治、人权、效率等等。传统的观念与现代的理念发生冲突与断裂,导致人们价值分歧、信仰缺失、关系冷漠和精神家园的荒芜。我们既不能没有传统,传统是社会的重心,没有传统也就没有了根基;也不能没有现代,现代是社会的走向,没有现代也就没有了发展。如何使传统与现代不发生冲突与断裂,走向融合,这是我们 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3.先富与后富并立。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发展思路是分两步走,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第一步比较快地实现了。但是,第二步怎么走却遇到了困惑。现在的情况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先富与后富群体关系紧张,仇富、仇贫的事件不断加剧社会矛盾。按照以往的经济发展方式,经济越发展,贫富差距反而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现在面临着先富如何带动后富的问题,面临着如果先富不能带动后富,那么先富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先富的问题。怎么解决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是我们攻坚的一个难题。 三、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建议 根据上述对我国社会矛盾及其成因分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有效带动社会管理。因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契机,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步骤,也是我们和谐地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一是经济发展要与民生结合起来。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要互动起来,互相促进。民生建设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民生有许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国民经济每增长一点,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也随之增长,不能停留在原地不动。二是经济发展要与财富分配增长结合起来。民富,才能国强。我们只有把民生作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才能真正拉动内需,才能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和资源,才能实现经济和民生的共同发展。三是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经济发展最终应该归结到人们“是什么”和“做什么”,应该看做是人们权利扩展的过程,也是人的发展的过程。人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依靠人的发展,也要为了人的发展。经济发展要与人的发展和谐地统一起来。若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要从教育和就业入手,提高和增进人的素质和能力,给人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环境,使人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四是经济发展要与自然的爱护结合起来。大自然是人类的根,只有真正的爱护自然,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 道路,人类才能可持续发展。 2.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制度的先进与落后,决定了人的生活状况。制度建设,既可以使社会分化,也可以使社会整合;既可以使社会对抗,也可以使社会和谐。每个人都受到制度的激励和约束。要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就要不断提升制度的和谐实效。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社 会管理制度:一是公正的分配制度。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分配收入不公正。城乡、地区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合理。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可以保护民生。二是民主政治制度。权力集中容易滋生官僚与腐败。这会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关系到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形象。建设民主政治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官僚与腐败,有利于长治久安,可以赢得民心。三是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当前,社会基层环节薄弱,地方力量有限。基层是面对广大群众的窗口和平台。同时,基层和地方干部工作环境艰苦和复杂。所以,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的巩固和培养。在人财物上,给予基层大力支持。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大力选拔基层和地方的优秀干部。社会资源配置重心下移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民利。 3.精神家园建设。从个人角度讲,心态平和,行为才能平和。从社会角度说,人心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因此,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不能忽视良好的社会心态建设。我们要培育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和谐精神。当前,人们的精神需求空前高涨。精神家园建设事关人与人、人与自然、人的身心和谐。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还要吸收借鉴传统、宗教、民族等有益思想成果和精神。比如,在处理利益得失、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各个民族与宗教都有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从某种意义上,人最终面对的需求并不总是物质利益,而是永恒、价值和生活的尊严。通过精神家园的建设,可以使人生有意义、生活有幸福、身心有和谐。 4.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力、执行力的关键又在于领导干部。我们面对的问题和任务同改革初期相比更加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完成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任务,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一是领导干部要有与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观念。第一是有全局观念。不是从单项工作或局部出发,而是从全局的稳定出发来看问题;第二是有整合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站在社会各个群体合理要求的立场上,站在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的角度,来进行社会各个方面的整合;第三是有调适的观念。在认识并且尊重社会合理差异的基础之上,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推进多样化的社会稳定;第四是有服务的观念。党委和政府不只是对社会进行领导和管理,而且要针对社会各个群体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服务,以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领导干部要有系统思考和综合把握的能力。在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领导干部处理的事情要比以往复杂得多。这就更加需要领导干部具有高度复杂的思维和把握能力,对问题有全面系统的思考,避免非此即彼的思维,防止简单地突出一个问题,忽略和漠视其他问题。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应该能够超越具体的问题,进行战略的综合把握,从而使决策在总体上达到最优,而不是只追求单项最优。三是要有以人为本、细致规范的群众工作方式。当前,社会群体多样化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交织在一起,使得社会问题高度复杂化。面对这样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过去延续多年的行之有效的某些工作方式方法,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在新的条件下,要高度重视理顺多种社会群体的人心,化解交织在一起的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各级领导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在处理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问题时,更加注重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意见,把工作做深做细,实现精细化服务。同时,行政机关还应该加强自我约束,注重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受社会信任和尊重的形象 社会管理论文:人大创新社会管理重要作用 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形象地说明广大人民群众中间蕴藏着无穷的能量。当前,各地在“十二五”发展过程中要实现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关键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做好这一时期的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期都重要、都紧迫。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能和作用决定了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人大根据自身的定位和特点,充分认识和发挥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加快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夯实社会管理的经济基础 加快发展是最大的群众工作,是解决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基础。目前,在加强群众工作、社会管理方面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存在很多不利的因素,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发展,而且要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人大应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将科学发展贯穿于职能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地融入、呼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管理建设的主战场。一是围绕科学发展选择议题。突出科学发展主题,贯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着重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改善民生进程等方面,依法准确适度选择议题。二是围绕科学发展监督大事。要坚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首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常规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使人大监督在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一府两院”重点工作中彰显作为、体现价值,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关注民生,夯实社会管理的群众基础 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成为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民意代表机关,不仅要责无旁贷,而且要发挥作用。一是依法维护民利。要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积极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搞好决策和监督大事的同时,充分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对政府为民要办的实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等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使监督内容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扩大基层民主。人大工作的源泉和活力来自人民群众。人大工作的实践说明,人大工作最大的优势在于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开展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除坚持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外,通过加强代表小组基础建设,开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进社区联系选民活动,畅通民意诉求和民情反映渠道,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依法督促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会议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体察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具体工作。作为权力机关、监督机关、民意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在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把办理群众信访工作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大局的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化解力度,加强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通过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接访、案件转处督办、限期办结、情况通报等做法,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公平正义,夯实社会管理的法制基础 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构筑公平正义载体。人大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审务公开和检务公开,督促“一府两院”公开办事政策、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依法保障和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社会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环境、和机会。二是促动政府职能转变。要强化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坚持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机制,认真受理和审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或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纠正,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民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平,提供有力的 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制环境。(编辑:华华) 社会管理论文: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我省检察机关通过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发挥了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强基固本的保障性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不足 1、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方式不适应。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形成了“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存在“断层”。一方面乡镇党政组织管理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断层”,乡镇以上是行政管理,村以下是民主自治、自我管理,两者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另一方面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经济社)“断层”,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塘等财产基本上掌握在村民小组(经济社)手中,是农村真正的经济实体,一些村民小组组长(经济社社长)任意处置集体资产,乡镇组织和村委会无法有效管理监督。二是乡镇党政组织的管理职能弱化,把精力主要放在上级考核的各个项目中,税费改革、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进一步削减,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下降。三是乡镇党政组织的治理手段单一,习惯于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的方式,对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常常“失灵”,不能有效应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是社会管理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神经末梢,党和国家对农村的各项事务管理都通过村级自治组织来完成,因而,村级自治组织掌握一定的公权力,实现村民的公共利益和保护公共资源都有赖于村级自治组织,但是,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十分薄弱。一是乡镇无法有效监督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政村治”治理模式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在理论上由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关系。在实践中,乡镇政府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采取各种方式将行政责任进一步向下延伸,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成为利益共同体,或对立冲突。二是村民对村级自治组织的监督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主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来实现。然而,召开村民大会的权力掌握在村委会手中,是否召开村民大会由村委会说了算,少数村委会设法拖延或者干脆不召集村民会议。三是村党支部对村级自治组织监督效果不佳。村党支部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村委会组织法》也在原则上确认了村党支部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但都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却明确地把决策权赋予村民会议及其代表会议;把管理权赋予村委会;把对村委干部的任用权赋予全村选民,对村委干部的罢免权赋予村民会议;村党支部实际上没有获得任何制度内的公共权力,事实上被排除在农村管理监督结构之外。 3.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缺少法律监督机构。我国现行乡镇一级政权由乡镇党政机关和上一级部门的派驻站所组成。乡镇党政机关由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组成,还设有乡镇纪委、人民武装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法机构包括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在这一组织架构中,唯独缺少检察机构。专司法律监督职责机构的缺失使农村社会管理体系中的监督制约机制成为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途径 同志指出:“社会管理创新,同样离不开法律监督工作。”矛盾纠纷并不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也来自于社会管理制度的不足、缺位、失灵。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一个完备的社会管理体系是由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危机预警机制、社会决策机制、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组成的系统,监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我国的监督体系是一个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制约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监督、派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监督,具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农村实际,基层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在156个乡镇、59个农场设置3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做了有益的探索。 1.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派驻乡镇检察室以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主要任务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调查研究,对辖区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控告、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经检察长批准对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民事督促起诉等工作。 2.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驻乡镇检察室围绕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和巡回检察,做到了“四个掌握”、“六项延伸”:掌握维稳基本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掌握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动态。延伸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畅通农民群众诉求渠道;延伸检察监督协调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延伸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延伸各类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延伸民事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延伸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职能, 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通过对社会治安动态、变化趋势及治理对策的分析研判,提出整治改进的检察建议和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法律支持。 3.积极探索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通过在派驻乡镇定点、在周边乡镇设立工作站、聘请联络员等措施,形成了“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工作联络员”和“定点+巡回”的涉农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4.及时发现协助查办涉农职务犯罪。通过惩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证各项支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使农民群众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由衷地拥护党和政府。 5.强化对基层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对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基层组织依法履职。 6.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帮助建立“两监督、三公开”制度,即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村级财务公开、支农惠农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公开、土地征用承包情况公开,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以监督促管理,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派驻乡镇检察室健全完善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了方式和手段,提升了农村社会管理的合力作用和整体效能。 1.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健全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通过督促、监督乡镇政权、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督促各自正确履职,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弥合了“乡政”与“村治”的断层,加强了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 2.拓展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拓展农民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农村社会预警机制;监督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运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农民群众权益;及时发现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等,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3.增强了基层政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派驻乡镇检察室依法监督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下,强化了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4.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社会管理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设置,使乡镇一级政权组织体系得以完善,加强了对基层组织及其行使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了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社会管理论文:基层干部队伍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进行适应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社会组织体制、社会管理机制。 当前,就全国整体形势而言,在基层管理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习惯于控制、管制,为公众服务意识淡薄;习惯于机械服从,对社会的要求不敏感、回应不积极;习惯于旧的方法手段,缺乏解决问题的新思路;逃避执行、被动执行、盲目执行、机械执行现象严重,错误理解改革创新,工作缺乏连续性,造成资源浪费严重等等问题。 因此,以公务员为基础,以科级干部为引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善于实践、执行力强,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是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夯实理论基础,使基层干部理论素质由单一向全面转变。缺乏现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和理论,是一些基层干部的突出现象。在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后,一些地区试图把社会管理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议程中,但苦于理论和经验缺乏,不知从何处入手。为此,要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理论培训,用现代科学理念充实丰富基层干部队伍,使基层干部队伍理论素质由过去的单一思维,简单思维、旧时代思维向全面思维转变,既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透彻了解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等科学理念,更要适应新事物、了解新世界、紧跟时代节奏,乐于接受、及时接受新生事物,适应并善于运用现代社会的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兴媒介,做到在突发事件中牢固把握主动权,在日常行政中面对复杂事态应变自如。 提升工作效率,使基层干部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传统的社会管理观念简单认为,把社会管住、不出乱子就可以了。随着时代的发展,要求社会管理增加社会活力、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新形势下要求基层干部在工作理念上有根本的转变,从几千年来固定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社会的“服务”模式。具体说来,就是“用心”,充分认识到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以服务群众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情”,真情与群众交流,真诚接受群众依法监督,主动融入群众当中;“用力”,融群众工作与民生工作于一炉,主动、全面、踏实服务群众,用高效率、高水准的服务赢得基层百姓的支持;“用智”,在积极听取采纳群众合理建议的基础上,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卓有成效地解民忧、帮民富。 增强业务素质,使基层干部业务水平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各司其职、多方共进。过去,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等同于行政管理,基本上是政府在唱独角戏,长期的管理优势使不少基层干部热衷于提高“威信”,只注重行政管理能力的提高,忽视了综合业务学习,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为此,要加强基层干部综合业务培训,在坚定正确的执政理念的同时,着力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加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积极涉猎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领导科学、领导艺术、政治智慧、历史镜鉴等方面的知识。此外,最重要的是,大力培育创新能力,敢于开拓,突破旧的管制式观念束缚,以科学的思维方式,创造性实施基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将现代科技设施和手段娴熟地运用于日常的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中。 发掘创新潜力,使基层干部创新热情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后的执行者是基层干部。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行政级别”概念,加之各级部门在评估基层工作时,把是否严格执行上级政策部署作为重要依据,基层干部被动接受上级指示较多,看上去好像“执行力强”,其实,由于主动创新的空间比较小,基层干部在社会管理中创新力往往比较弱,属于被动作为,执行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在社会激烈变革的新时期,社会形势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此,要努力激发基层干部创新热情,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新方式、新办法、新手段,尤其是各级基层政府,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项目,更应该以项目为抓手,千方百计解决各类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在创新思维的基础上,整体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 优化领导效能,使基层干部领导方法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善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基层干部优化领导效能,在领导方法上由简单向综合转变。基层领导干部知识化、复合型程度越高,其社会管理熟练程度也越高,其团结队伍、带领队伍、指挥队伍的能力就越强,总体来说他的领导效能就越高,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泰民安的积极作用也就越明显。为此,要注重学习力和执行力的提升,掌握更多实践性知识、理论性知识,通过学习解决思想认识和工作策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此外,要注重团体训练,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默契、形成互助,提质增效,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要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从人、财、物方面科学调度,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社会管理论文: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 各级党委、政府倡导社会管理创新,是形势变化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形象、提升地位、推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 一、分析情况、找准定位 创新社会管理,中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加强和完善。初步一看,与司法行政职能都有关;但仔细一分析,都不够紧密。客观地讲,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由于职能所限,宏观指导多,直接操作少;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幕后的多,前台的少。县局机关实际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并不重。这几年,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经验,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重心下沉,窗口前移,使得专业队伍有了增强,阵地有了扩大,业务有了拓展。特别是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专业性调委会建设、特殊人群的管控以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打下了基础。司法行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创造条件,完善自我、抓住关键,就会在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大局中,具有更大的作为。如果抓得住契机,自身发展也会加速度;抓不住,不进则退。因此,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应该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 司法行政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首先要围绕大局,发挥好三项职能。一是发挥社会管理职能。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这两种保障性管理职能,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因素,最直接地维护社会和谐,为社会管理活动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能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个案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协调市场主体平衡利益关系,以法律手段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三是发挥社会矛盾的预防职能。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公证制度介入民事、商事和经济活动,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行政执行风险,这些工作发挥着独特的预防功能。 三、整合力量,重点突破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广泛,其中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的帮扶管控、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等等。司法行政该从什么地方入手?我们认为,应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松散型队伍大而且都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优势,着重在距离群众最近和管理难度最大的地方下功夫,来整合力量,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作为: 1.抓基层一线,配强社会管理的主导力量。一是司法所队伍。认真贯彻市两办文件精神,每个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3-5名政法专项编制的队伍,成为基层政府实施维稳、化解矛盾的最重要的中坚力量。现在要做的是:完成直派所的建设,着重向基层倾斜人财物,积极争取直派所的财政补助政策。二是局机关专业队伍。特别是直接面向群众的援助中心、服务中心、矫正办的建设要加强。这三个机构是我们与公检法、维稳信访、工青妇合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后,已经成为直接引导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权的重要渠道。去年,我们共接待信访咨询1900多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95件,按法律程序平稳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虽然我们的工作繁了、压力大了,但通过平台建设,也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2.联合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各类资源,完善大调解体系。目前,大调解体系还不够完善,也不够重视。最近,中央16部委发出了《推进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关键一条,解决力量分散问题,如何来形成合力机制。一是力争在更高层面上重视和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建议再次下发指导意见。二是在现有专业性调委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领域,可以依托各部门,也可依托行业协会来组建,这既是我们的指导范围,也应成为对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三是主动利用社会力量来化解,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动员热心于调解工作的社会人士、老干部、老教师、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致力于“大调解”格局的建设。如我县钟管老娘舅工作站,其中有8位老书记参加,他们以热情的态度、积极的服务、优秀的业务水平深得人心。 3.抓两新社会组织,发挥知识型中介机构资源优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着重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组织管理提升。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二是社会管理延伸。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进一步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三是规范服务体系。律师为政府、企业、村、社区已经承担了许多服务性工作,下一步要在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的基础上,政府要明确鼓励和支持。 4.加大投资力度,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最近省厅专题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是考虑长远发展的重要会议。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做的最好的是__,不仅政法机构互通,而且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一个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技术装备。司法行政机关在案件办理、矫正对象依法监管、律师公证监管等还主要靠手工操作,容易造成信息不灵、监管不力、效率低下。建立健全政法维稳系统相互联结的数字管理系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把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作为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开创数字管理新局面。 社会管理论文:乡镇司法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 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司法所在推进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并履行调解协议,既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又能兼顾双方的利益,避免“反目成仇”,实现长期和睦相处。因此,我镇狠抓调解组织网络化、调解员专业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建设。截止目前,全镇共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11个,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192人。狠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对乡镇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培训率达50%以上。在全镇各调委会普遍建立了排查、调处、回访、归档等规范工作制度。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身份行使矛盾纠纷的调处,把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还有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使公民平等地获取司法资源解决公民平等的权利、合理的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从而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得平等的司法保障,提供最为有效的手段和途径。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中的重要力量。 矛盾频发和社会积怨,必将导致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乡镇司法所的许多职能,对于化解矛盾积怨是大有作为的,比如加 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消除他们仇恨社会、对抗社会的心理,是我们为社会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二、乡镇司法所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显现的问题与不足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三、乡镇司法所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浅见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第三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约束和减少行政色彩。二要进一步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梳理和归类,对那些群体性、疑难性以及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和有出现极端倾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建立预警机制,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早受理、早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创新民调解手段。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更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要求,建立法律工作者诉讼先行调解机制,若当事人不愿意或调解不成时,才可进行诉讼程序。这样做的目的是依靠专业队伍,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化手段,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3、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善待民生,服务民生。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尊严,因而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发挥独特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结合我镇实际,拟重点抓好三项建设。首先要创新服务载体。重点加强镇法律服务所建设,主要抓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提升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把法律服务所建设成为满足村民法律需求的“服务窗口”。与此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水平,着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4、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论文:分析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的四大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社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征。这里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都走在全国前面,问题的暴露和化解也走在全国前面。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或者说是遇到的四大挑战。 一、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挑战 在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的县乡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迅速提高,但是民众的需求也在迅速提升,不仅本地居民的需求在提升,本地政府也被要求更多地兼顾到外来人口,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逐渐凸显。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政府有限的公共服务能力与日趋复杂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矛盾关系。 首先,服务对象的结构性增加。其一,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变成了准市民,他们自主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弱化了,转而依赖政府提供各种社会保障和其他公共服务。其二,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本地区,必将逐步要求本地政府提供与本地人对等的公共服务。 其次,政府职能的无限制扩展。在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快速城镇化区域,中国政府的“无限责任”特征表现得比较明显。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发达地区农民生产与生活的自给自足形态趋于瓦解,他们不得不越来越依靠政府来解决从生产到生活、从出生到丧葬的各种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只是来自于辖区内社会的变迁,也来自于上层国家的要求,普遍存在的“压力型政体”和维稳体制,对政府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十分复杂的影响。特别是,当前对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很高,构成了对县乡政府执政能力的极大考验。 再次,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利不清。基层政府负责人经常会感到工作的抓手不够,这可以理解为下级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任务,却未必获得了相应的保障条件。比如郊区基层政府有责任保持街道整洁,但是城管队伍的人事权和领导权却不属于乡镇政府,结果基层政府缺少维护市容的执法权,却必须为城管队伍发奖金或工资。其他像环保执法、安全监察、教育管理、农业部门,也可能面临类似的情况。 对于日趋复杂的社会系统和内生出来的各种需求,发达地区的县乡政府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扩建机构和增加人手。可是它的行政级别和基本架构却没有相应改变,其人员编制受到很大的制约,结果就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外出现了大量的聘用人员和编外人员,动辄数以百计。在发达地区,一个乡镇的人员规模甚至可能相当于中西部地区一个县的人员规模,成为体型肥大的超级乡镇。 二、江南乡村土客融合的挑战 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入是发达地区农村的普遍现象,它所带来的影响还在形成之中,尚难预料。表面看来,外来人口的涌入会带来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问题、劳资关系问题、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农问题、低端市场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等等。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有一个基本的问题:到底如何推进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之间的融合?从某种进化史观来看,推进不同地域人口的文化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其进度和方式仍然需要探讨。这其中有三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土客融合问题关系到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在邓小平所规划的“两个大局”的思想中,要求中西部首先要顾全大局,促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然后东部地区也要顾全大局,帮助中西部发展。但是,当东部地区发展起来以后,如何实现利益平衡就成了一个问题。当大量的农民背井离乡到了东部发达地区以后,他们需要政府帮助提供各种基本的公共物品和社会保障,这种要求是逐步深化的,触及到如何实现社会融合这个问题的内核。比如教育问题,从政府解决幼儿入托,到2003年允许外地学生可以就地接受义务教育,进而在2012年提出了一个如何解决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再比如社会保障的问题,从1997年开始为农民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07年比照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标准推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其中的基本逻辑是城乡二元体制的不断打破。问题是,在东西部发展尚不平衡的状态下,加速推动城乡二元体制的瓦解,将可能导致中西部人口的大规模迁移,这种趋势导致的复杂后果必须为决策者考虑在内。 第二,江南土客融合问题的特殊性与吴越文化的特殊性有关。外来人口与本地社会的融合问题或者说土客交融的问题,既有利益内涵,也有文化内涵。从文化上来说,南方的吴文化、越文化与中原文化和其他地区文化之间的融合问题是千百年来的老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些文化之间的融合在近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突然加速,它所导致的社会风险必须得到充分的估计。 第三,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和进入农村的性质存在明显的差别。城市本来就是五方杂处的空间,它的包容性是由它的市场功能天然赋予的,市场必然要允许和欢迎八方来客。但农村却有着它天然的封闭性,一方面,农村存在农民集体,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拥有土地甚至宅基地另一方面,农村是本地地方性传统文化的摇篮。我们不能说这些地方文化都应该消失,就像我们可以要求城镇的公务员在办公期间讲普通话,但不能要求村委会 主任在工作期间也必须讲普通话一样。此外,在江南地区的农村,还出现了本地人反过来害怕外地人的奇特现象,这种社会心态所潜藏的社会风险也是值得特别注意的。 三、低端市场管理的挑战 当前,社会分层不断结构化,不同阶层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趋于分化,在城市中出现了主要针对低阶层市民服务的低端市场。这个低端市场中有大量的外来人员、个体经营户和非法经营者,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201 1年浙江湖州织里发生的外来机户抗费事件,就是这种管理困难的直观反映。 以东部某镇为例:在二轮延包以后,外来务农人员大量增加,目前有超过4000名外来务农的劳动力。同时,随着城镇的扩张,个体工商户的人数也迅速增加。目前,该镇有11000家左右的个体户,近千辆黑车,以及大量的流动摊贩。个体户中以本地人名义登记的在30%左右,但实际经营者中本地人比例不到10%。因此,对个体家庭经营者的管理势必遭遇特殊的社会风险。 第一,与进厂务工的人员不同,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直接面对基层管理者。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时,企业管理者其实担当了一个中介的角色,但在面对个体经营户时,本地管理者要直接面对经营户。在面对面的执法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情绪上的紧张。尤其是在管理外来经营户时,这个情况更值得重视,很多的外来经营户存在地域性或家族性的聚合,有的相互间还存在某种经济协作关系。 第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相对公平的难度比较大。在某镇11000家个体户中,在工商局登记的只有5600家,实际缴税的约2000家,不缴税的行为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在打击黑车的过程中,总有部分人能够得到情报,逃脱打击。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盘剥这些黑车司机,进而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三,相对工厂里的普通工人和本地的一般群众而言,外来个体经营者的。人际关系比较发达,个体经营者的年龄比较大,人情练达。比如笔者所了解的一个非法行医者,他是退伍军人,在部队做卫生员,退伍后到上海非法行医,他很会做人,待人热情,允许别人赊账,还送药给穷人。因此,当政府去取缔时,遇到群众的起哄,最后在警察的帮助下工作人员才安全地撤离了现场。 四、“农民农”现象的挑战 对应于“农民工”的提法,我们可以把到本地来务农的外来农民称为“农民农”,他们广泛地散布在发达地区尚未被征用或者虽被征用却暂未被开发的土地上。他们的收入比在老家务农高,生活远比农民工自由,而且,他们往往结伴而来,轻易地在当地重建了社会支持网络。越来越多的农民农选择在自己租来的地头搭建大棚居住,与本地农民的小楼相对而望。前者萎靡不振,后者生机勃勃。而且,这些外来农民农确有一种扎根当地、乐不思蜀的倾向。可以说,外来“农民农”对本地农民的更替压力,将可能形成一种生物和文化意义上的釜底抽薪,甚至动摇发达地区乡村的基本社会性质。 农民农问题的性质是:我们虽然有能力把本地农民变成市民,却无法把小生产都变成大生产,结果这个小生产的任务就由农民农来完成。 对这个判断还可以这样来解释: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看似必然带来农业现代化的契机,许多地方都发展了很多的农业企业来实施规模化经营,但是这种规模经营遇到两个基本问题。其一,到底多大规模才是适度规模?其二,企业的规模经营和家庭的规模经营相比较,是否具有优势?由于这两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答,所以,规模经营在发达地区的发展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快。同时,本地农业劳动力又不断退出。结果,本地农业劳动力大量地被外地流动农民所替代。这些流动农民的经营方式往往采取了家庭经营方式,实现了家庭经营基础上的适度规模经营。当然,相比于大企业的规模来说,这些“农民农”家庭的经营规模依然是“小”的,还是小生产。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经济基础的变革也带来了社会文化更替的可能。 社会管理论文:对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探索 当今社会,媒体对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辐射日益加强,对人们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响日益深入。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特定土地上人们的集合,而这个共同体、集合的粘合剂,就是新闻媒体。正是新闻媒体提供了监测环境、告知消息的工具,提供了人们彼此间交流意见的公共平台。社会生活空间的大小及其发展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信息传播的发展水平。口头传播与原始部落民主相适应,手抄文字、马车驿站与民族国家相适应,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网络传播与全球政治相适应。在网络环境下,消息弥漫于整个的社会空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的运行。社会管理的实质是对人的管理,必然涉及到管理者和人民两个基本要素,管理者要认识人民,理解人民的心声,人民也要了解管理者,审查管理者的资质。在这两者之间,其沟通、联系的主渠道,非新闻媒体不可。在当前这个媒介化时代,要创新社会管理,建设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离不开新闻媒体。 一、现代社会呈现多元化、多样化等新特点 1、人口流动频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成员的“单位”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人员流动。走南闯北,出现了单位用人、社会管理人的新形势。 2、人的价值取向多元化。改革开放,多种经济成份并存,跨体制的人员流动,带来了人们心理素质、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在主流价值之外,又有许多价值观出现。如自立、竞争、互动、风险、信用等价值观正在确立,还有一些不良的价值取向也凸显出来。如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腐朽无耻、低级趣味等。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 3、社会阶层多元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计划经济时期决定人们社会经济状态的政治性、制度性或行政性标准(如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档案身份等)逐渐为一些新的因素所取代,职业分化、收入差距扩大和资产私有形式的出现促使社会阶层分化日益明晰。尽管目前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还在持续,并未完全定型,但其基本的分化形态和规则正在形成。多年前,学术界提出了十大社会阶层的划分,原先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变成了十大阶层,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4、民主化进程加快,社会越来越公开透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更加公开透明,在更广领域、更深层面上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 上述社会变化,也形成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如利益问题,过去强调是整体利益, 现在开始重视个体利益,同时新的群体形成产生诸多群体利益。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难免产生利益冲突。如何协调群体的利益冲突,化解矛盾;如何进一步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如何引导人们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建立起新的社会管理机制,这种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也必须适应多元化、多样化社会的要求,遵循多元社会治理理念。既要有“硬”的手段,也要有“软”的手段。“软”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某种形式影响人们的行为,指导或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等等。在这方面,新闻媒体显然有其独到的作用。 二、媒体在多元化社会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 1、宣传功能。新闻与宣传都同属于传播范畴。宣传是一种传播活动,可以通过任何传媒进行。在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媒体是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还有法律法规等重要阵地。还能通过它的信息筛选和散布功能,直接影响百姓对社会的感受,由此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认可程度。调查显示,现在 90%以上的群众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党和政府的决定、实施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如每年的全国“两会”、省“两会”,人们都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进行关注。新闻媒体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 2、引导和教育功能。我们目前所处的社会是信息社会。媒体成为我们获取信息和获取思想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对社会主流思想,对社会的价值观的选择,都起主导作用。人们世界观的形成,有家庭、学校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是媒体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媒体传播信息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烈的社会性、生动性、知识性、思想性,它往往通过真人真事、具体情节和潜移默化的方法来表现事实和思想,来对舆论进行引导,因此较容易为公众接受。 3、沟通协调功能。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媒体扮演着各方信息沟通平台的角色,在社会系统的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信息枢纽作用。政府、市场、非政府组织与公众、社会各个方面都可以在媒体上进行沟通。这些年,政府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事例多了起来,很好地发挥了媒体的沟通作用。 4、社会组织功能。新闻媒体通过对新闻信息的选择、解释与评论,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策略,并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从而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上,形成统一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充当着一种社会组织者的角色。 5、舆论监督功能。舆论监督历来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舆论监督,既是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反映百姓诉求的主要渠道之一。党和政府一直强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在统一思想、修正错误、凝聚力量和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信息服务功能。新闻媒体不断向人们提供各种事件信息,如对于那些来自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威胁,新闻媒体能及时地向人们发出警告,让人们采取防御措施。此外,新闻媒体还提供有关人们生活环境的信息,如关于公共事业、经济状况等,这也是新闻媒体满足人们日常信息需要所具备的功能。 新闻媒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将发挥正确导向、聚合智慧、动员教育、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一方面为媒体的新闻报道提供了一个全新空间与视角,另一方面也让媒体重新审视自己,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调整思维,从而增强媒体与社会 的“互动性”与“粘合度”。责任与担当:媒体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核心价值所在新闻媒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必须坚持职业伦理,弘扬专业精神,恪守社会责任。唯有严格要求自己,践行道德规范,善尽社会责任,大众传媒才能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2011年发生的谣“盐”事件,给媒体如何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许多思考。2011年3月16日,全国不少地区出现“抢盐潮”,众多新闻媒体沉着冷静应对,在重要版面、时段、页面,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传达政府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食盐供应新闻报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了民众对核辐射影响的疑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有利的舆论环境。 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新闻传播活动,是人类的一种有明确目的的社会活动。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传播者与受传者的传递信息,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行为来达到管理的目的。因此,新闻传播活动从一开始,就暗含着对管理效果的设定。按照人们通常的说法,效果是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在资源投入量一定的情况下,产出越多,该转化过程的效果越好,在产出一定的前提下,投入越多,则其转化效果越差。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行为,必然要耗费一定的资源才能产生一定的管理效果。而这一效果的产生,又是贯穿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全过程,始于传播之前,显现于传播之后,即总是受众在收受新闻传播之后才会表现出来的。由此,新闻传播社会管理功能的效果,可以被理解为新闻传播者(即管理者)在实施自己的管理行为所消耗的一定的资源与在此基础上所得到的新闻受众(即被管理者)接受信息传播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方面所发生变化收益的比较。 新闻媒体的社会功能与社会管理息息相关。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的特点,发挥新闻媒体的功能作用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媒体本身应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二是政府等管理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管理好社会。 由此可见,媒体参与社会管理,首先应该是建立在真实、可信的基础上。媒体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事件的真相,并让公众获得充分的有效信息。谣言止于智者,公信源于诚意。这次谣“盐”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传播新闻事件真相,达到了很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因此,媒体应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对公共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报道,畅通人民群众的权利表达渠道,努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各种社会分歧。这样才能把好舆论引导的闸门,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新闻媒体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新闻媒体是传递信息的载体,这种传递的信息与人类事先储存的信息不同。传媒传递的信息更多地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最新变化有关,通常被人们称为新闻。无论世界发生何种事,如战争、疫情等,一旦经新闻媒体传播,这种信息就会对人们的社会生存和命运产生影响,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一般的信息所不具备的。如在地震中遭破坏的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一系列经新闻媒体传递的信息,引起各国政府对核电站安全的高度重视。这就是新闻的力量。 社会管理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张瑜,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经济体论文:论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和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 美国着名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世界体系理论”。他认为,现代世界经济体系是“中心-边缘”结构,即存在着中心地区、边缘地区和半边缘地区三个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体系开始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板块与网络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这种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它将对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 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特点 沃勒斯坦认为:“世界体系是一个社会体系,它具有范围、结构、成员集团、合理规则和凝聚力。”他写道:“表现为一个社会体系的特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这个体系内的生活是独立自足的,而且这个体系发展的原动力大体上是内在的。”沃勒斯坦提出:“迄今为止只存在过两种不同的世界体系:一种是世界帝国,在这些世界帝国中,存在一个控制大片地域的单一政治体系,不论其有效控制程度减弱到什么程度;而在另一类体系中,在其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空间不存在这样的单一政治体系”。 根据沃勒斯坦的观点,16世纪以前,“世界性体系”主要表现为一些世界性帝国,如罗马帝国、中华帝国等。从16世纪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不同于“世界性帝国”之处在于,它有一个自成一体的经济网络,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中心。在这个世界经济体中占据有优势地位的地区,主要是西欧和北美地区,是中心区域;而广大亚非拉地区,由于受到欧洲国家的殖民统治,或是新独立建成民族国家不久,是这一世界经济体系的边缘区域;在这两者之间的是半边缘区域。三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三种不同的经济角色:中心区域利用边缘区域提供的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加工制品向边缘区域销售牟利,并控制世界体系中的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运转。边缘区域除了向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还提供销售市场。半边缘区域介于两者之间:对中心区域部分地充当边缘区域角色;对边缘区域部分地充当中心区域角色。 在冷战时期,根据当时苏联的观点,存在着社会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但这只是一个不长的插曲。冷战结束后,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变为只有一个单一的世界市场体系。近年来,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开始从“中心一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其主要特点有: 1.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一体化趋势迅速发展 近年来,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迅猛发展,开始形成欧盟、北美和东亚三个大的经济板块和其他一些较小的经济板块。 欧盟2004年扩大后,拥有25个成员国,人口约4.55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1994年开始实施,现在包括美、加、墨三国,人口约4.2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3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在世界上的影响不亚于欧洲一体化。东亚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和安全合作进程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东亚国家已经开始构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中国将与东盟国家于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如能实现,它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总人口将达近20亿,经济规模将超过3万亿美元。日本与东盟签订了一揽子经济合作协议,决定在2012年实现经济合作伙伴计划。韩国已与东盟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商品自由贸易达成协议。此外,中日韩正在就三国自由贸易安排开展联合学术研究。“东亚共同体”如能建成,将形成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三足鼎立的态势。 北美和东亚经济板块中既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走联合自强道路,也建立和加强了一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形成较小的经济板块,如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里约集团、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 这些都促使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结构转型。不过,板块与开放并不一定是矛盾的,板块也可以是开放的,出现开放性与板块性并存。 2.跨国公司形成全球网络 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技术开发和转移以及其他服务于一体的经营实体,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和体现者。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全球取得迅速发展。冷战的结束和转型国家的改革开放,更给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现在,全世界4万多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在世界各地的雇员达到7千万人,已控制世界生产的40、世界贸易的6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全世界100支最大的经济力量中,跨国公司占一半以上,超过许多中小国家。跨国公司正在超越民族国家而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其国际生产和经营正在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跨国公司占世界上国际直接投资的90以上,使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30。2005年中国出口总额的58来自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净值占中国贸易顺差总额的83。同时,跨国公司加速在不同国家建立研发机构,以便最有效地利用当地科技资源,研制出最能适应市场的产品。“跨国公司在这一全球化新阶段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跨国公司形成的全球网络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3.出现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 现在世界上形成一种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它不仅与过去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贸易有所不同,而且是人类历史上几乎从未有过的。第一极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第二极是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第三极是原材料拥有国。第一种贸易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之间进行交换;第二种贸易是低工资地区与原材料拥有国之间进行交换;第三种贸易是拥有自然资源的国家用自己的资源与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进行交换。 虽然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主要是过去的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仍主要是过去的边缘区域,但在贸易中的角色已发生重大变化,过去的中心区域已转变为提供创新工艺和服务为主,而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转变为直接生产加工制品出售给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例如,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装配车间”。这一方面表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开始逐渐摆脱边缘化,甚至 有些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已经属于中心区域;另一方面也说明,从“中心-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心区域由于掌握着创新工艺和服务,仍具有很大的优势。例如,服务部门的很大部分-金融服务、很多娱乐性服务,甚至还有教育部门-现在都可以进行贸易。许多服务的可贸易性第一次超过商品。而且,中心区域仍是“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以及高工资产品所在的地区”。 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和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是在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的背景下出现的。 二、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主要原因 1.区域化与区域主义相互促进 区域化(regionalization)与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区域化是指某一区域内由非国家实体,主要是跨国公司在市场力量影响下进行贸易和投资所推动的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而区域主义又称“地区主义”,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进行相互之间的经济合作安排,建立各种多边机制包括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 美国学者约瑟夫·奈认为,国际区域可以界定为地理上相联系的一定数目的国家,它们处于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国际区域主义就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国家间的联合或集团的形成。中国学者马孆提出,区域主义具有“国际性、地缘性和组织性。国际性表明了区域主义属于国际关系范畴;地缘性显示了区域主义的存在范围;组织性体现了区域主义的活动空间。”安德鲁·赫里尔认为可以根据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veness)、经济凝聚力(economic cohesiveness)、政治凝聚力(politicalcohesiveness)和组织凝聚力的程度高低所导致的地区相互依赖程度来分析区域主义。波恩·赫特和A·伊诺塔用“区域融合度”(re-gionness)的概念来表示区域主义的程度,并将区域融合度由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地理区域(region area)、区域复合体(region complex)、区域社会(region society)、区域共同体(region community)、区域国家(region state)。 近年来,世界上区域化与区域主义都获得很大发展,虽然在各地区发展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欧洲通常是区域主义发展快于区域化并推动这种进展;而在东亚是区域化发展快于区域主义并推动这种进展。 以东亚地区为例。东亚经济的区域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很快。从1975年至2001年,东亚区域内贸易总量翻了6番,达到年均16的增长率。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增长成为其重要发动机之一。中国(包括内地和香港)已成为东亚国家出口商品的主要吸纳市场和贸易出超的重要来源。2004年日本对华贸易总额高达2132.8亿美元,占日本外贸总额的20.1,首次超过对美国贸易总额。中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 经济体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工作模式的转变 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工作的主要模式是政府决定一切,这种工作模式不利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工作模式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1 社会工作的基本属性 首先,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人们在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与帮助,是社会福利制度好坏的主要体现。其次,社会工作属于助人为乐活动,因此,社会工作具有实践性特点,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来源于宗教开展的慈善活动。然而,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工作仍旧以助人为乐为主要目的,以达到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要求。最后,社会工作属于一门专业,并且具有全面系统的知识结构体系[1]. 2 新时期,如何做好社会工作的转型 2.1 以社区工作为主要方向 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做好社区工作至关重要,能够为社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以逐渐改变小区居民的思想意识,在进行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由于服务的主要群体是小区居民,应不断调动小区居民工作的积极性,积极投入到社区工作之中,以在小区中转变自身的社会角色,从小区居民逐渐转变为社会公民,为小区建设奉献自身的力量。因此,要想实现社会工作的顺利转型,应逐渐扩大服务的群体,不应局限在小组或者个案,以不断加快社区工作的进程[2]. 其次,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培力过程,通过培力以不断激发社区居民行动的主观能动性,从优势视角方面分析,社区培力强调能力建设、资源的链接和陪伴成长,因此,在开展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以这三种因素为主要方向。此外,应依据社区群体的实际需要,不断关注社区居民的受教育情况、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应为社区居民建立公共的活动空间,在公共空间建设的过程中,应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且应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各种公共活动,制定议事的基本规则,通过创造这种社区环境,以不断激发居民的积极性,为社区的改变奠定良好基础。 最后,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使公益性组织结构与社区志愿者活动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形成一股社会凝聚力,以逐渐形成共同治理的全新格局。现阶段,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主要依赖国家的政治权利,或是依据治理人员自身的主观意愿进行社区治理,这种治理方式不利于激发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此外,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参与式模式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仍旧存在很多问题,现阶段,在社区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只依赖社区当地自身的力量,而不与外部进行合作,这不利于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积极与政府和市场进行合作,进而不断加快社区的发展进程[3]. 在开展社区工作的过程中,应当依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使得公益网络能够与社区结合在一起,进而在社区之中形成一股社会力量,为社区治理奠定良好的人力基础。 2.2 以社会政策为主 现阶段,在开展社区工作过程中,应以社会的基本政策为准,对于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也体现了社会政策存在的缺陷,因此,社会政策还有待完善。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好社区工作,还应以社区工作为基础,为转变社会政策提出合理建议,以加快社会政策转变的进程。此外,在社会工作进行转型的过程中,应以社区工作经验为主,提出科学、合理的社会政策,进而为社会转型奠定良好基础。 2.3 做好权利的分配 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利制约性较差,以及无法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关系,不利于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做好权利的分配,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为确保权利之间能够得到平衡,就应在社会工作转型的实践中,找到制约权利的主要因素,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权利之间的分配[4].现阶段,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以下两种现象: 首先,由于受到政府权利的干预,在进行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大部分都体现了政府的意愿,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次,在开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主要强调技术性与专业性,却不能将社区志愿者与社会公益性组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在社区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优势。 3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社会工作起步比较早,因此,在社会工作方面,已经形成全面、系统的工作模式。然而,由于我国社会工作的起步比较晚,现阶段,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应吸收国外社会工作经验,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使社会工作朝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其次,应逐渐转变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不断扩大社会工作的对象,并且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工作机制,进而使社会工作朝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5].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新时期如何做好社会转型工作,我们能够看出,在社会工作转型的过程中,应当做好社区的管理工作,不断激发社区居民的主观能动性,使社区居民逐渐转变为社会公民,为社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且在社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还应不断关注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积极与公益性的组织进行合作,以形成一股社会力量。此外,在做好社区工作的同时,还应与政府政策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使社会工作转型能够达到政府要求的基本标准。 经济体论文:对“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显着增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然而,这一切变化并非轻易模仿而来,而是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出来的,是结合中国国 情开辟出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创新 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原苏联、东欧一样完全放弃社会主义制度,走资本主义道路,建立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种是就在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改革没有想西方经济学逻辑和“华盛顿共识”所倡导的苏东激进式改革,而是创造了一条中国渐进式的改革,在先易后难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逐渐完善。 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应当是通过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某些环节加以改善,使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而不是单纯的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来取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理论指导,对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些相互联系的环节所做的改革。开辟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改革模式,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模式样板。 二、“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就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完善。在农村建立了一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大的解放了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一改过去单一公有制的模式,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方针,推动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效结合。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探索过程中对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积极扬弃,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公有制在自我调节生产关系,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确立了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中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推进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各种市场,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统一的价格,保证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使市场对各种经济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得到发挥。 第三,国家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着增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1978年至2011年间,财政收入从1000多亿元增长到10.37万亿元;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长到3.18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长到218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长到6977元;城镇化率从17.9%上升到51.27%;。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28.2%减少到2011年的10.2%,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则从3.8%迅速增长到43.1%。我国经济质量得到显着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巨大改善,充公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三、“中国式”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与以往其他国家都不同,没有先例可循,在三十多年的探索过程中,出现过许多问题、困难、矛盾,但在正确处理这些问题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才能把握住正确的方向,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第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结合,在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础之上,不断的继承、创新,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正确的方向和理论指导。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七大,从思想、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越来越密切,为中国经济平衡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以发展推进改革,以改革为发展的动力,自觉的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推动社会主义制度 在除弊立新中不断的发展和自我完善。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过去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实践经验。许多重大改革决策和改革措施,例如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合作制等,都是以人民群众创造的改革经验为基础推出 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革,为改革开放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保障了改革开放措施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给改革开放带来巨大的动力。 四、结语 “中国式”的经济体制改革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的具体体现,它带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渐找到清晰的发展道路。在它的有力推动下,中国经济取得无比辉煌的成就,积累了无数的宝贵经验,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日趋完善,为中国经济腾飞提供了关键动力和重要保障。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的了许多问题,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因此在以后的探索道路上会逐渐得到解决。“中国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必将逐步完善,中国经济也将继续书写“中国奇迹”。 经济体论文:研究机构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医疗改革的评价与建议 一、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过显著成就,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 (一)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成绩非常突出 计划经济时期,在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百分之三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成绩十分显著,被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典范。 (二)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与服务目标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20多年里,通过政府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大力投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形成了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等在内的比较完整的,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层次布局上注重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城市地区,形成了市、区两级医院和街道门诊部(所)组成的三级医疗服务及卫生防疫体系;在农村地区,形成了以县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幅度提高。 计划经济时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定位明确,即提高公众健康水平,不以营利为目的。之所以能够实现这种社会公益目标优先的定位,是由当时特定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决定的。医疗服务体系的骨干部分是政府部门直接创办的国有机构,末端为隶属于城乡集体经济的集体所有制机构。政府通过计划手段进行管理,同时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与机构和从业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之间没有联系。 2、医疗卫生工作的干预重点选择合理。其一,突出“预防为主”,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在整个医疗卫生投入中,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一直处于优先地位。逐步建立了包括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地方病控制、国境卫生检验检疫机构在内的、基本完整的公共卫生体系。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此外,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结果是:各种烈性传染病被完全消灭或基本消灭,法定报告的发病率迅速下降;多种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大幅度降低。其二,基于医疗服务机构的公益目标定位,医疗领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上;技术路线选择上注重适宜技术,强调中西医结合。政府对医疗服务标准的规范及其他相关制度安排,使医患双方保持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合理选择,不仅实现了医疗卫生资源的低投入、高产出;而且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形成了更加公平的医疗卫生资源分配。 3、形成了广覆盖的医疗费用保障机制。一方面是医疗保障体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城镇地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基本上覆盖了所有的劳动者;按照当时的有关制度设计,多数职工家属在发生疾病时,也能够报销部分费用。在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普及,鼎盛时期覆盖了90%左右的农村人口。通过以上三项保障制度,全国绝大部分人口在发生疾病风险时都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费用保障。另一方面,公益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也具备很强的转移支付和医疗费用保障功能。由于各种医疗服务机构的人员工资、基础设施以及医疗设备投入主要来自政府和各经济集体,药品价格也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因此,医疗服务体系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同时,也具有转移支付和医疗费用保障的功能。即使未参加任何形式医疗保障的居民,看病时就已经获得了政府公共投入的补贴。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这种转移支付功能,是各种保障制度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由上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转移支付功能带来的费用保障机制,确保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体能够看起病,从而大大提高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 (三)这一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也存在问题 当时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总体投入和专业技术教育赶不上医疗服务体系的迅速扩张,致使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技术水平较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导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在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和医疗保障水平上依然存在很大差距;过分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服务机构及医疗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城镇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一直存在着对患者约束不足以及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存在互济功能不足的问题,如此等等。但总的来看,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在国际上是得到公认的。 (四)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 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在干预重点选择方面以及在费用保障机制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决定性因素。医疗卫生的投入以政府为主,医疗卫生资源在不同卫生领域以及不同群体间的分配由政府统一规划,具体服务的组织与管理也由政府按照严格的计划实施。从而保证了全国绝大多数居民都能够得到最低限度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了中国人民健康水平的迅速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说明中国当时的选择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律。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 1、在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方面: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公立机构的组织与运行机制在扩大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基础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从分工协作走向全面竞争;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目标从追求公益目标为主转变为全面追求经济目标,不仅非公有制的医疗机构如此,公 立医疗服务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也是如此。2、在医疗保障体制方面:随着80年代初期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绝大部分地区迅速瓦解;由于该制度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试图恢复合作医疗制度的努力一直未见明显成效。城镇地区,随着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传统的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也遇到了很大困难,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确定了统一模式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障(保险)体制。 3、除此之外: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体制、药品生产与流通体制等等也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在医疗卫生事业的行政管理及资金投入方面,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职能不断弱化,各种责任越来越多地由地方政府承担。药品生产与流通走向全面市场化。 4、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市场化。在供给层面,基本形成了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提供模式。各种资本都可以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基本上不存在进入和退出限制,新建医疗机构的布局以及服务目标定位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包括公立医疗机构乃至公共卫生机构在内的所有医疗服务机构,都已经成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微观组织和管理方面,普遍转向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各种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则逐步走向全面竞争;医疗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也主要依靠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在需求层面,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地演变为私人消费品。目前在城镇地区,医疗保障(保险)制度所覆盖的人群大约有1亿人左右,不足全部城镇从业人员的半数;在农村地区,则只有全部人口的10%右。另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的医疗保障体制本身都不具有强制性。改革开放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坚持自愿原则。城镇医疗保障(保险)制度虽然名义上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过分追求小范围的收支平衡,也只有确保缴费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对于绝大部分社会成员来说,医疗服务上的需求能否被满足以及被满足的程度,基本上取决于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力量。在公共卫生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二)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主要成效。 商业化、市场化走向的体制变革带来的成效主要表现为:通过竞争以及民间经济力量的广泛介入,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医生数量以及床位数量都比计划经济时期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能够开展的诊疗项目不断增加。此外,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 (三)体制变革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 1、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富裕社会成员的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多数社会成员(包括相当多农村人口以及部分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贫困阶层则连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都享受不到。在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四。 2、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尽管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42%,但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改革开放前已被控制的部分传染病、地方病开始死灰复燃,新的卫生、健康问题也不断出现。在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结果令人深思。 3、公平性和宏观效率的低下,导致了消极的社会与经济后果。它不仅影响到国民的健康,也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多数居民在医疗问题上的消极预期,已经成为导致宏观经济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因素。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经济发展,而且危及社会的稳定以及公众对改革的支持程度。 (四)问题的根源在于商业化、市场化的走向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1、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品性质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大部分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具有公共品性质的服务是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或不愿干的。同时,也是个人力量所无法左右的。因此,必须而且只能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否则就一定要出问题。sars所暴露的公共卫生危机以及其他诸多问题的出现已经充分显示出问题的严重性。 2、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医疗卫生的普遍服务性质,决定了它必须能够及时满足每一位患者的需要。因此,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本身必须是多层次的、布局合理的。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方式不仅无法自发地实现这一目标,而且必然导致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在地域布局上向高购买力地区集中,从而使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大大降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城市的医院密集程度和拥有的高端服务设备数量已经达到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广大农村地区则重新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 3、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目标与商业化、市场化服务方式之间的矛盾。从全社会角度来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合理目标应当是以尽可能低的医疗卫生投入实现尽可能好的全民健康结果。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只有选择成本低、健康效益好的医疗卫生干预重点及适宜的技术路线,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在商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制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出于对营利目标和自身经济效益的追求,其行为必然与上述目标发生矛盾。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的选择上,只要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就必然出现轻预防、重治疗,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病,轻适宜技术、重高新技术的倾向。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于牟利动机提供大量的过度服务,甚至不惜损害患者的健康。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全社会卫生总投入迅速攀升、但全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其源盖出于此。 4、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不同社会成员可能遇到的疾病风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服务需求是不同的,个人及家庭之间的经济能力也是不同的。如果将医疗服务需求视为私人消费品,主要依靠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能力来抵御疾病风险,则必然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最低程度的满足,他们的基本健康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这不仅有失社会公平,也会带来其他一系列经济与社会后果。因此,在医疗保障体制的设计上,必须在广覆盖的前提下,建立风险分担和社会共济机制。中国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实际结果,就是将医疗服务需求逐步演变为私人消费品。其消极后果已经显现。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不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要求是一个早已被理论和各国实践充分证明了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问题是重新走了一遍已经被认定为错误的道路。这种倾向必须纠正。 (五)导致医疗卫生体制变革中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 1、在于改革和发展模式选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由于体制基础的变动,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 保障体制受到了严重冲击,实际的保障范围迅速下降。面对这种现实,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在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方面,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选择了一条过度市场化的改革道路。集中计划体制解体以后,医疗服务机构从全部依靠政府拨款,转向在相当程度上依靠医疗服务收入,强化自身经济核算是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因此而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医院与社会、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其他方面的体制变动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其中最突出的是财政体制的变动因素。80年代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分级包干体制以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特别是政府的投入责任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上存在很大差距,使得不少落后地区缺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能力,以至不得不采取一些错误的改革和发展方式。90年代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力有了很大增强,但依然没有形成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另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也导致了改革方向和目标上的不协调、不统一问题。 4、既得利益群体的影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在总体上陷入既不公平也缺乏效率境地的同时,自然会产生既得利益群体。在前一阶段医疗卫生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中,既得利益群体主要是部分医疗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以及部分享受较高医疗保障待遇的社会成员。由于信息不对称、谈判能力的差别,以及其他体制缺陷因素的存在,既得利益群体对改革方向的影响不容忽视。它是导致合理的改革措施难以推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逐步偏离合理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当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做法,不少仍与医疗卫生事业基本规律和发展要求存在矛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目前的不少改革思路与做法都值得商榷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其严重后果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都开始进一步推进。能够面对问题、正视现实,加快推进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获得预期的进展及良好的效果则是另一问题。从总体上看,目前正在推行的不少改革思路及做法都值得进一步商榷。 1、公共卫生领域的改革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非典”过后,强化公共卫生体制建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的政策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政府投入;二是强调应急体制建设。这种思路存在明显的问题。 政府投入不足的确是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业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除投入不足外,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割裂问题、公共卫生组织体系之间的条块分割问题、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与管理上的体制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偏离等问题都是非常严重的。没有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决不了以上这些矛盾。即使在投入问题上,也需要以体制完善为基础,尤其是要建立不同层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机制。否则即使增加了政府投入,也无法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的应急体制建设固然是必要的,但应急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由各级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组成的应急医疗系统。“非典”暴露的决不仅仅是应急医疗系统问题,而是整个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常规医疗卫生体制的失效问题。离开了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只靠应急医疗系统,不仅解决不了传染性疾病的早期发现问题,也解决不了大量传染病患者的救治问题。此外,公共卫生不仅包括传染病防治,还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以及环境卫生控制等等。除传染病防治外,中国目前在上述领域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而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有效的常规医疗卫生体制。回避常规体制的失效问题,只因特定问题的出现而强化应急系统的思路和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2、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商业化、市场化倾向依然十分严重;“抓大放小”难以保证“可及性”。尽管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已经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但至今国内学术界对此不愿意进行认真的反思,商业化、市场化的舆论和呼声依旧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推行的改革措施依然是进一步商业化、市场化。除鼓励竞争、放开价格,以及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引入企业管理模式外,不少地方还套用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通过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化。如果这种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上述倾向来源于一个简单化的、有诱惑力的思路:通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竞争,可以提高机构自身的运行效率并降低服务价格;政府转而采取补贴需方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财务负担可以因此而大大减轻。这种思路貌似有理,其实是行不通的。只要医疗服务机构走向全面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及服务目标偏离问题就不可避免;竞争无法保证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也早已被各国的实践所证明。在以上前提下,政府补贴需方和购买服务不仅无法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也减轻不了政府的财务负担,最后必然因医疗卫生的总体服务水平下降而招致公众激烈的批评。 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虽然没有主张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全面商业化、市场化,但是强调分类改革。其政策要点是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放开,定位为营利性机构,按照企业模式进行组织和管理;另一类为非营利机构,主要追求公益目标,政府继续给予经济上的支持。鉴于中国国情(国家投入能力)并考虑到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形成多元化的服务提供主体是合理的选择。但在抓什么、放什么的问题上,有关改革政策的基本导向是“抓大放小”。这种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想充分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要想真正提高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需要优先发展和政府确保的是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而不是那些三级以上的大型综合医院。从这个意义讲,可能“抓小放大”比“抓大放小”更为合理。 还有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目前对包括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中,非营利机构的组织管理模式备受推崇。但中国并没有发展非营利机构的传统和经验,相关法律、法规也几乎全部是空白。另外,非营利机构本身也有其固有弱点。由非营利机构来担当某一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责任,在国际上并非是普遍的做法。 3、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尚没有新的改革计划。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全面推进“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问题在于,目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1)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一,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 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其二,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入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从国际经验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况且,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功能与中国制度设计中的功能也相去甚远。新加坡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治疗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而在中国,却要求个人账户支付平时的门诊费用,实质上是要求个人自己来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这种“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2)现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是上述人群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及家庭面临的医疗风险难以化解,从而带来经济、社会方面的消极后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无法避免体制外人员以各种方式侵蚀体制内医疗资源的问题。 (3)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解决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约束问题,以至医疗服务费用仍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维持资金平衡就成为医疗保险自身的难题。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做法就是强调参保者享受的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不能缴费甚至不能及时缴费就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待遇。长此以往,医疗保险事实上就演变成自愿参加的,且只有具备缴费能力才能参加的“富人俱乐部”。在无法控制服务提供者行为的情况下,有关制度转而将控制重点改为患者,通过起付线、封顶线、多种形式的个人付费规定,实施对患者的全面经济限制,以至于能够进入该体系的参保者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4)另外,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于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同类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标准上的差异,影响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和实际效果,继续推行下去的难度很大。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同样存在明显的缺陷。在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急剧恶化、恢复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普遍失败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于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确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制度设计原则上依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很难发挥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作用。 (1)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年度缴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以至于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这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另外,自愿参加的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群体区分,难以避免体制外人员对体制内资源的侵蚀问题。 (2)政府的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由于自愿参加必然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能够参加的是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就变成了一种典型的逆向转移支付,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社会不平等的基本原则。 (3)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4)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一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缺乏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同步支撑,以至于不得不突出对患者的约束。制度设计中也引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做法。这些做法对于维持资金平衡是有益的,但对患者过分严格的约束特别是过高的患者自负比例必然会导致参保积极性的下降。 (5)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成本上的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费用发生后,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了。但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口,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合作医疗面对千家万户,县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组织能力,管理成本有多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6)相关领域改革的一些做法也需要进一步商榷。近年来对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还涉及其它一些内容,部分做法和思路也值得质疑。一是医药体制改革问题。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消费者在药品消费方面缺乏足够的选择能力,无法摆脱对医生的依赖。要想保证合理用药和药品价格的合理性,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行为是关键。从国际经验看,基本着眼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政府干预严格控制药品的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和价格;二是切断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医药分开。中国的医药体制改革却逆向而行。政府对药品生产许可、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及价格的管制日益放松,形成了药品产生和流通的过度竞争局面。与此同时,医院、医生收入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联系却不断增强。其结果是:医院、医生与药商同流合污,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和使用药品,操纵药品市场,药品价格失控、低性价比药品驱逐高性价比药品、伪劣药品泛滥以及药品滥用等问题愈演愈烈。面对有关问题,近年来一个比较明确的改革措施是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图以此切断医生和药商之间的交易关系。以此作为政策重点的问题在于,药品流通方式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单纯通过流通体制改革不可能全面解决药品使用与价格方面的混乱;更突出的问题在于,有关政策将招标采购的主体定位为医院。作为利益主体且作为医生个人利益的共同体,医院仍必然以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选择,有关问题和矛盾不可能解决。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了这种改革思路的问题。二是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问题。近年来,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问题日益得到关注,一些部门开始探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这种探索的出发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针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必须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同步推进。单独推进医疗救助体系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原因之一是在大部分社会成员都享受不到制度化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只针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医疗救助,医疗资源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原因之二是无法回避的贫困陷阱及群体矛盾问题。对最贫困的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后,贴近贫困线的家庭和个人就有可能因为疾病问题而沦为最贫困者,而自然产生救助要求。因此,救助范围不得不逐步扩大,直至制度无法支撑。否则,就必然出现群体间的矛盾和冲突。 四、未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需要首先解决的一些原则性问题。 (一)结合中国国情,明确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定位 在所有国家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一个无法回避的基本矛盾是: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而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则是有限的。从这一基本矛盾出发,一个必须回答的原则性问题是: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如何在社会成员之间,以及不同的医疗卫生需求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换句话说,必须首先解决保障谁和保什么的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方式有三种选择:一是优先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所有或大部分的医疗卫生需求。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按照实际需求提供均等的、有限水平的服务保障。三是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种选择的优点在于便于操作,将医疗卫生需求作为私人消费品,购买与服务方式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即可。这种选择的最大问题在于其会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公平问题,整个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也会很低。中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及其后果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这种选择应当彻底放弃。第二种选择的优点是可以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其主要的问题在于管理和操作上都非常困难,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中国的现实情况也不可能接受这种选择。相比之下,优先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此基础上,尽可 能满足更多社会成员更多的医疗卫生需求是较为合理的选择。尽管这种选择也有其不足,但毕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实现对全体公民健康权利的保护,大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而且也便于操作。世界多数国家的医疗卫生体制,大体上都属于这种类型。舍此选择,别无它路。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目标定位选择不仅关系到社会目标的实现,而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很大。一个不好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影响社会目标实现的同时,必然制约经济增长。中国近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与此相反,一个好的医疗卫生体制则会促进经济增长。如果中国能够尽快建立一套保证所有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广覆盖的)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一是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社会环境的改善必然有利于经济增长;二是对国民基本健康的有效保护必然会降低疾病负担,减少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国家竞争力;三是可以大幅度提高居民的生活预期,刺激消费并带动宏观经济的增长。 (二)必须合理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 基于医疗卫生资源有限性与公众医疗卫生需求无限性的矛盾,还有一个原则性问题必须解决:一定要合理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这不仅直接关系到医疗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也关系到社会公平问题。选择的唯一标准是使有限的医疗卫生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增进国民健康的效果。选择的基础则是在不同的医疗卫生干预目标、干预成本和效益(增进国民健康的效果)之间进行比较。不同的医疗卫生干预环节、对不同类型疾病的治疗、对同一类疾病不同人群的治疗、以及对同一种疾病不同治疗手段的选择,在成本和效益上都有很大甚至是巨大的差别。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干预重点和干预方式上的选择尤其重要。首先,应当突出公共卫生服务;第二,在疾病治疗方面,应将医疗资源集中于成本低、效益好的基本临床服务;第三,对于那些按照现有技术可以取得较好治疗效果,但成本非常高昂的临床服务,在现阶段不宜广泛提倡;第四,必须彻底放弃那些成本高、效益极差的临床医疗服务;第五,应注重选择更加适宜的医疗技术路线。 目前,中国无论是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上,都将“大病统筹”作为医疗保障的重点。这种办法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大病由于治疗费用高只能通过医疗保障制度来解决,小病则因治疗成本低可以由个人和家庭自行解决。这种思路看似合理,事实上却根本行不通。如果所有的大病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统筹来解决,则意味着公共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可以解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基本现实。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基本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无法实现。另外,医疗卫生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很多疾病特别是部分大病的发生是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对很多大病的治疗和控制是成本很高而效益却很低的,将保障目标定位为大病,也不符合效益原则。将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集中于公共卫生以及成本低、效益好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与控制是无可非议的选择。但有几个问题需要强调。第一,这种选择主要是针对政府责任而言。如果部分社会成员有特殊医疗需求,而且其个人和家庭力量抑或其他筹资方式(比如购买商业保险等)可以承担相关费用,这种需求应予以满足。第二,常见病、多发病与大病的界限不能简单以治疗费用的高低来区分,而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第三,对于部分治疗成本很高、治疗效果很差甚至无法治愈的大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可能放弃治疗,合理的治疗方案是采用低成本的维持性措施来尽可能减轻患者的痛苦,实施临终关怀。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问题上,除了要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确保选择的合理性外,应当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理性思维教育。不少疾病的发生、演化属于自然规律,是人类现阶段无法抗拒的。即使不存在资源约束,以高投入且很多情况下以增加患者痛苦方式来对抗自然规律是缺乏理性的。 从中国的情况看,尽管卫生资源与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很大,但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以及卫生投入能力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如果能够很好地选择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充分发挥资源投入的健康效用,全民的健康状况比计划经济时期有更大幅度的改善是不成问题的。 (三)核心问题在于强化政府责任 基于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无论是基本保障目标选择还是医疗卫生的干预重点选择,靠市场都无法自发实现合理选择,出路只能是强化政府职能。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巨大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也在于此。政府的责任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的筹资和分配功能,二是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1、在筹资方面,首先要确保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公共卫生事业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这一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除此之外,在一般医疗领域,基于个人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及个人经济能力的差异,政府也必须承担筹资与分配责任,这是实现社会互济和风险分担的前提,也是实现合理干预目标的基本条件之一。 在一般医疗领域如何发挥政府的筹资和分配职能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从国际经验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通过政府一般性税收筹资,为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二是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计划,对国民提供医疗保障。两种筹资和保障方式各有利弊。考虑到中国国情,尤其是考虑到中国二三产业尚不发达,工薪劳动者占全社会劳动者的比重较低,保险方式不是理想选择。相比之下,政府直接投入可能更加便于组织和管理。 2、在全面干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方面:一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布局,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及发达地区集中,以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二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层级结构,大力扶持公共卫生及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高端集中,这是实现合理干预重点选择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服务目标,突出公益性,在此基础上,发挥医疗服务机构及医务工作者在医疗卫生干预重点选择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干预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价格,确保公众能够得到优质服务。 如何更好地实现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干预是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首先,如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体,无法保证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其次,目前很多人崇尚的个别西方国家的非营利机构主导模式,受文化传统、法律和制度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中国也行不通。合理的选择可能还是由政府直接举办多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机构。当然,由政府直接举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也有其难以克服的弱点,但这种组织方式在确保政府意志的实施、确保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不脱离社会公益目标方面的优势是其他体制所不可比拟的。对于公立机构可能出现的效率低下问题,可以通过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改善。迄今为止,多数发达国家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仍以公立机构为主体。这一事实值得中国认真考虑。 五、对未来中国医疗卫生体制的一个框架性设计 (一)打破城乡、所有制等各种界限,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国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建设,一直是分别城乡、分别所有制乃至分别就业状态来组织实施的。这种制度建设方式已经落后于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还能够从根本上扫清传统医疗体制对劳动力流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等形成的障碍。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建设,可以真正增进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此外,过去只针对少数群体的保障体制所难以解决的体制外侵蚀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二)划分医疗卫生服务的层次和范围,实行不同的保障方式。为了合理的分配医疗资源,有必要将医疗卫生服务分为公共卫 生、基本医疗服务和非基本医疗服务三个层次。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妇幼保健、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向全体社会成员免费提供。在基本医疗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针对绝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全民提供所需药品和诊疗手段的基本医疗服务包,以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具体实施方式是,政府确定可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政府统一组织、采购并以尽可能低的统一价格提供给所有疾病患者。其间所发生的大部分成本由政府财政承担。为控制浪费,个人需少量付费。对于一些特殊困难群体,需自付部分可进行减免。对于基本医疗服务包以外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不提供统一的保障,由居民自己承担经济责任。为了降低个人和家庭的风险,鼓励发展自愿性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推动社会成员之间的“互保”。政府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自愿和自主的基础上,为职工购买补充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也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参加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界限划定,尤其是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包括药品和诊疗项目)的确定,可以依据医疗服务领域对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经验,并结合政府和社会的保障能力来确定。制度建设初期,基本服务包的范围可控制得小一些,随着经济增长和政府投入能力的提高,再逐步扩充服务包的内容。(三)构建与目标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既然在公共卫生问题上政府要承担全部责任,为了便于工作上的统一组织与协调,最好由政府直接组织的公共部门来提供相关的服务。从中国目前的情况出发,基本医疗服务也应主要由公立机构来提供。鉴于公共卫生事业和基本医疗服务之间的紧密联系,二者可以采取合一的体制。即建立同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这样做,可能更加符合医疗卫生自身的规律,突出预防为主,实现防治结合;同时也可以避免多元服务体系并存带来的资源浪费。非基本医疗需求属于私人消费品,至少在现阶段如此。因此,主要靠市场化的方式来提供服务,不需要政府来统一组织。在这一领域可以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但是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不可能将全部非基本医疗服务都交给营利性机构去提供,还是需要保留一部分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高端公立医疗机构。其作用之一是在服务价格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二是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发挥导向作用,三是仍需要承担一些相关的政府职能。例如诊疗新技术的推广、新标准的示范,以及特殊时期的应急医疗服务等。除此之外,也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发展非营利的医疗服务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一起,共同为居民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 公立医疗机构由政府直接举办,其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非基本医疗服务。此类机构不得有营利目标和行为,收支要严格分开。对于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政府应确保投入。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转费用来源以服务收费和政府投入相结合,可以有盈余,但盈余应当进入国家预算收入并用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公立机构的医务人员为公职人员,但需通过合同聘任等方式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由政府统一规划。其中,只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可以参照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方式;承担非基本医疗服务责任的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在确保政府基本意志得到贯彻的前提下,给机构以更大的独立性。营利机构完全按照企业方式运作。政府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资质条件、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实行全面监管。非营利医疗服务机构按照一般非营利机构的模式运作。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盈余只能用于事业再发展。政府给予相关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同时进行全面监管。 (四)全面推进医药分开。按照以上制度设计,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前述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等问题应当可以彻底杜绝。政府工作的重点应主要集中于非基本医疗领域,特别是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主要的调控手段一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医院的收入比例,全面推行医药分开;二是辅之以严格的价格监管和相应的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地控制医药合谋问题。 (五)建立并逐步完善筹资与组织管理体制。基本政策框架、服务内容和标准由中央政府来确定。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领域,保持全国大体上均等的水平。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涉及千家万户,具体的组织实施责任还是要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以县级政府作为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比较适宜的选择。 为了实现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事业的均衡发展,实现服务的公平,筹资责任应以中央政府为主,各级政府合理分担。可以考虑由中央政府承担医务人员工资、基本药品和诊疗手段的采购费用,而诸如医疗设施的基本建设等费用,则主要靠地方政府来承担。地区间的财政能力差异问题,可以通过强化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来逐级解决;为了尽可能做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财政上需要做出相应的安排。例如,调整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医疗卫生支出;适当调整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收入比例;中央财政设置专项预算科目用于补贴落后地区的医疗卫生费用等。长期来看,则应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中央、省、县级政府之间的收入比重;设置专项税收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同时根据按保障目标测算的人均费用标准和各地(县)的人口数量,核定各地(县)的基本医疗服务总费用,列入中央财政的年度预算,并按季度通过省级财政直接拨付给县级执行机构;为了确保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稳定,必须改进各级财政的预算制度,对公共预算中的医疗卫生科目实行分账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相互挤占和挪用。此外,可以在中央和省两级建立专门的医疗卫生基金,以应付各种不时之需。 (六)新旧体制的衔接方式。一是现有医疗保障体制与目标体制的衔接问题。关键是保证目前享有较高水平保障的社会成员的实际待遇水平不发生明显降低。出路是为他们提供补充保障。例如,对政府公职人员以及其他获得过医疗保障承诺的国有经济部门的中老年职工等,可采取由政府统一提供附加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企业职工,则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加商业性大病医疗保险。二是对现有医疗服务机构的分类改革问题。对现有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只能是“抓小放大”,同时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责任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应通过对现有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下的公立综合性医院、以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医院为主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改革、调整、合并形成。对目前三级以上的大型专业性或综合性医院,则应进行分类改革,部分改制为营利性机构,部分改制为非营利机构,还有一部分应继续保留其公立机构的性质。 (七)对有关体制设计可行性的简单分析。对于这样一个“全覆盖”的制度设计,可能的担心来自筹资能力问题。我们认为,从整个国家的经济能力看,这一担心没有根据。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推理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尽管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但通过合理的制度建设,就已经基本上解决了绝大部分城乡居民的卫生防疫和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增长了10倍以上,承担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在筹资能力上不应当有问题。 从宏观数据来看,目前中国卫生费用总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5%,这种投入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位居前列。按照这种投入水平,解决所有居民的基本健康保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改革的实质是要进行筹资方式、分配方式和资源运用方式上的调整。说到底,这只是一个政治决策和制度设计问题。无数事实表明,现实生活中不仅存在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问题,也同时存在医疗资源的浪费、流失及投入效率低下等问题。如果能够通过体制改革解决这些问题,甚至通过更低的投入解决公众的基本健康保障都是没有问题的。 经济体论文:谈论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完善 一、引言 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环境和发展研究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课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环境资源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从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最快的法律之一。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不仅使其成为环境法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为环保法理论体系的重要支柱。 我国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随着我国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带来空前繁荣,也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一方面使原本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凸显出来,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环境法体系中的一些内容因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亟待修改。1下文将就我国现行的环保法的体系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及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环保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环保法体系的缺陷及原因 关于我国环保法体系的划分方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普遍都认为环保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资源保护规定为基础,一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其他相关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纺织、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体系。2但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且我国的环保法体系相当一部分带有浓厚的计划体制色彩,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上述这些缺陷日益阻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完善我国的环保法体系。以下将从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出发,分别论述之: ㈠、体系外部原因所带来的缺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的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不断出现,必然要求新的环保法的制定实施,再继之便是环境司法要适应新的环保法体系的要求。体现在外部层次上,即为立法上的空白,亦可称为滞后性。所谓滞后性,指环保法在时间上总是落后于环境问题的要求及实践发展。滞后现象已为各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所证明。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种滞后性:3⑴、国家权力观念。环境问题只有发展到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时才成为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对象。⑵、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环境意识。一般说来,环境意识落后于环境问题的发展程度,而环境意识在行政管理领域又直接制约着管理制度,这必然带来滞后性。⑶、反馈机制自身的限制。系统的复杂性,反馈环节的多元化及立法程序上的时间限制都会引起这种滞后性。从解决方法上看,滞后性只能事后进行完善,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当然,立法时在现实可行性基础上充分考虑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使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这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 ㈡、体系内部原因所引起的缺陷 从环保法体系内部来看,作为体系组成部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变都会相应地改变环保法体系的内容和影响环保法的执行。而且,从整体上看,我国现有环保法体系的结构还不完整,子系统不周全,导致系统功能不完善,使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中的某些环节尚无适当的控制手段。具体说来有: 1、功能不协调。从实践上看,它表现为某一环境问题未被调整或进行了互相矛盾的调整,亦即有的环境法律系统间作用互相矛盾或存在空白点。初步看来,这有两个原因:⑴、系统结构不完整,某些应有的法律制度尚未确定。(这和立法的滞后性是有根本区别的)⑵、系统结构不合理,有的制度间未能很好地配合。如排无收费和水源利用政策及市政工程管理等方面就存在着配合不周的问题。 2、有的子系统不符合技术合理性。环境问题首先作为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而存在,其产生原因是各类技术的不合理运用,最终解决也只能依靠技术进步。环保法要产生有效的作用,它本身必须合理,即:⑴、内容满足技术合理性。许多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内技术规范的发展,应符合环境科学的规律和要求。⑵、结构满足操作技术合理性。环保法是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调整控制的一种工具和方法,必须有适应的结构和程序保证操作上的合理性,使之符合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一般规律。4但是,目前我国环保法在这两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某些问题,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共参与问题、现场检查制度问题、“三同时”制度问题,等等。总的看来,作为技术性很强的环保法,在我国并未体现出这一特点,而更多的是一般的原则制度的规定。 三、环保法体系的完善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段期间也是政治、经济、社会变动最大的时期。环境立法问题就在这高度变迁的时空中,不断受到试炼,不断受到调适。由此而形成的环保法,也就因而带有浓厚的动态气息。现阶段完善我国的环保法,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㈠、环境立法对完善环保法的前提作用 这里所讲的立法,仅包括制定新的法律规范。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更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环境立法是完善环保法体系的一个前提条件。而“立法的发动、进度及内容未必单纯是事理与民意的结果,而会因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静态结构和动态发展而有不同的演变。”5目前,尽管环境立法领域空前活跃,但从整个国 家的经济发展来看,还未能完全跟上。因此,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环保法体系,促进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是一个十分迫切的任务。 鉴于环境问题的四项特色即科技关联、利益冲突、隔代平衡、国际关联,6当前加强环境立法,完善我国环保法体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规律。环境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与发展。⑵、环境立法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环境问题使经济发展的产物,各国实践证明,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最终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环境立法时,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的要求,以环境保护来促进经济的发展,用法律来教育人们提高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关系的认识,以环保来促进经济的发展。⑶、环境立法要体现“地球一体”的观点。在国际关联的特色之下,环境行政容易衍生外交、国防及国际势力介入等现象,造成环境问题的复杂化。7故环境立法应从整体角度考虑环境问题,把我国的环境问题纳入世界环境问题的范围内进行考虑。 此外,在立法的进程中,应见贤思齐,认真学习环保先进国家的制度和经验,并可以有条件地援用欧美、日本等国环境法律所通用的管制手段,以便及时、高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㈡、健全现有制度,协调体系内部的功能 1、从技术上完善现存的相关制度。这是改善环保法体系的重要措施。首先,应加大处罚力度。可适当引用不同程度的刑罚,但应认识到环境问题多元因应的执行手段中,刑罚只是其中的一种,且适用刑罚不得背离环境问题的特质与刑罚最后手段的定位。其次,应加强科技在解决环境问题的作用,事实上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建议在现行环保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中加入“科技促进”一项,以彰显科技的重要性。再次,“公共参与”这一原则在立法中虽得到体现,但在现实的决策运行中,却往往抛开公共力量而自行决策,或多或少地损害了公共的利益。故有必要将公共参与落实到实处,如通过听证、质询、述职等途径将之制度化。但同时也应注意不宜一味主张多参与,而应在参与的时机、范围、方式与效力上,妥为规划,并由整体的角度出发,健全相应辅助措施,以免造成公共参与的错置。 2、协调各制度的功能。各制度的协调依赖于其内容衔接和控制手段的协调,即⑴、内容衔接,不留任何空白点,控制环境行为的各主要方面和环节。⑵、内容协同,功能协调,制度间不应有矛盾点。这是由环保法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性所决定了的。 经济体论文:计划经济体制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摘 要: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发生了惊人了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改革开放的历程,文章讨论了两个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为什么异常牢固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怎样起步的。从当初迷信计划经济体制到怀疑计划经济体制,最终到下决心摒弃计划经济体制,必须归功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打破了长期的、不正常的寂静,造成了再也平静不下来的经济格局,使中国经济不可逆转地走向改革,走向开放,走向市场经济。 关键词: 计划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改革开放 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算起,到200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整整30年。这30年,中国的变化是惊人的、举世瞩目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有亲身的经历。 我们谁都不是先知先觉者,谁都不可能在1978年就能预知此后的中国经济会怎样一步步发展起来。我们都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学习、提高、成长。 回顾这30年,使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一,计划经济体制为什么异常牢固?第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怎样起步的?在序言中,我想就这两个问题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计划经济体制为什么异常牢固 在已经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改革是非常艰难的。尽管中国同发达国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差距越来越大,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仍然可以照常维持下去。这一体制的性质决定了它有可能顽强地存在下去。原因是: 第一,计划经济体制把企业置于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企业既不能自主经营,又不能自负盈亏。企业的生产数量、生产品种、价格以及企业的生产要素供给与生产成果的销售都处于政府计划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机构的控制之下,企业如果想自行决定生产和经营,稍稍摆脱一下计划的安排,稍稍违背一下行政主管机构的意愿,就会受到制裁,直到把企业领导人撤职或给予其他处分。行政权力支撑着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转。因此,一个企业想背离计划经济的轨道,是十分困难的。同样的道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居民个人实际上也处于行政部门附属物的地位。个人作为劳动者,在什么工作岗位上就业和担任什么工作,都由劳动人事机构按计划安排好,流动难以如愿,抵制这种安排等于自己断送了继续工作的机会。 个人作为消费者,也要由计划部门安排,具体表现为生活必需品是凭票证供应的、住房是由单位提供的、甚至子女的升学就业也无一不同行政主管机构的安排有关。假定居民个人想离开计划经济所安排的居住地点或工作单位,他在生活上将遇到很大的困难。这样,从居民个人的角度来看,同样可以认为计划经济的运转得到了行政权力的支撑。 第二,计划经济体制是由若干个次一级的体制组成的。例如,计划的企业体制、计划的财税体制、计划的金融体制、计划的价格体制、计划的劳动用工体制与人事体制等等。它们彼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个次一级的体制依存于另一个次一级的体制,而另一个次一级的体制又依存于第三个次一级的体制,盘根错节,难解难分,此存则彼存,此损则彼损。于是,要想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对任何单个的企业或单个的居民个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且,就算某个企业或某个居民个人在某种情况下能够违背计划经济体制的规定而使自己的经济活动有所发展,那也只能被当作偶然的、非常规的事情,而不可能成为经常性的、别人可以效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或单个居民都只好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安排采取默认和顺从的态度,企业和个人都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同强大的计划经济体制相比是太微不足道了,无法挣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 第三,计划经济体制有一种被认为是正确无误、不容怀疑的计划经济理论体系作为支柱,这种经济理论为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辩护,把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说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唯一选择,把任何背离计划经济体制的经济行为都说成是修正主义的。这就是说,通过计划经济理论的解释,选择计划经济体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出现了这种或那种问题,但一来这是历史所注定的选择,无法更改;二来如果要离开计划经济的轨道,那就是滑到了资本主义的邪路上去了,对社会、对企业、对个人的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等于背叛。计划经济体制既有行政权力作为支撑,又有计划经济理论体系为之进行辩护和论证,要想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不仅如此,由于长时期内计划经济理论在意识形态方面占据着统治地位,被确定为正统的经济理论,任何对计划经济提出怀疑,甚至想作出修正的观点都被打成异端。由于人们从学校里、从书籍报刊上、从电影电视中所读到的和看到的都是宣传计划经济的东西,于是人们也就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对各种想摆脱计划经济束缚的行为加以谴责、加以抵制。某个企业或某个居民个人如果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方面有些举动,就会陷于非常孤立的境地,周围的人鄙视他、嘲笑他、斥责他,使他不得不屈从于舆论的压力、周围的人的压力。尽管这些压力往往是无形的,以致于到后来,连最初怀疑过计划经济体制的人也会进而怀疑自己可能真的错了:立场错了,观点错了,于是本来正确而且很有创新意义的改革尝试,就这样被扼杀了、消失了。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怎样起步的 从当初迷信计划经济体制到怀疑计划经济体制,最终到下决心摒弃计划经济体制,必须归功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归功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历史性的决策,归功于理论工作者和经济实践者这些年来在推进改革与开放中的努力。 可以回想一下,当时,在“两个凡是”的思想统治下,要在改革开放方面迈出第一步是何等困难。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从而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这场讨论受到了“左”的方面的压制。邓小平同志支持了这场讨论,并领导了全国范围 内的思想解放运动。 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进行了重大创新。他领导的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他所设计的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案与道路,以及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填补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的空白,揭开了这一理论的新的一页,并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宝库。毫无疑问,假定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上的突破,中国的经济改革不可能取得进展,计划经济体制也就不可能被逐渐打破。 改革开放初期,从1979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推广、乡镇企业的兴起和经济特区的建立这三个方面取得了成绩。正是这些冲击的结果,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失去阵地,最终不得不趋于解体。 要知道,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乡镇企业的兴起、经济特区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制定,依赖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以及由此带来的思想解放。如果没有这些,即使有的农村中出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它也不可能持久,而且更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甚至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在农村普遍挨饿的条件下,可以容忍家庭承包,只要经济形势稍好一些,马上就展开攻势,把家庭承包取消了。再说,即使有的乡镇办起了一些不受计划经济控制的小企业,那它们也顶多只是小型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生产一些被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所不注意或不屑于生产的小商品,起着拾遗补阙的作用,不可能扩大生产规模,不可能成为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一争高下的经济力量。而更有可能的是:它们迟早会被上级主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纳入计划经济的轨道,朝着所谓“更高级的公有制形式”过渡。 至于经济特区的建立,那更是绝不可能的。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乡镇企业的兴起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和乡镇企业的兴起,最初纯粹是自发性的,而不是政府部门有意识地倡导的,只是在政府领导人发现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好处及其意义,发现了乡镇企业的作用及其在中国经济中的不可替代性之后,经过研究甚至辩论,统一了认识,才加以肯定,给予扶植。经济特区则不然,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经济特区没有自发建立的任何可能性,经济特区的建立完全是政府的有意识的行动。只有这样,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才有可能出现深圳等经济特区。从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这一事实,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到计划经济体制与行政权力怎样牢固地、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假定不是政府采取有意识的行动,那是不可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与行政权力牢固结合的条件下,使某一个地区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按市场经济的规则来发展经济的。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终于发生了有深远意义的变化。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了,乡镇企业兴起了,经济特区建立了。农村经济改革的成就给人们这样一种启示,即只要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僵硬控制,让农民能够自主经营,自己承担生产经营的风险,并得到自己劳动成果中应当归于本人的部分,蕴藏于广大农村中的生产潜力就会充分发挥出来,使农村的经济走向繁荣;经济特区建设的成就给人们这样一种启示,即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上的差距是可以通过改革与开放而大大缩小的。只要计划经济少一些,市场调节多一些,经济就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就会以较大的幅度提高。 启示的威力是巨大的,农村经济改革和特区经济建设的成就向全国人民传达了一个信息:城市经济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滞后了,必须抓紧时机,推进改革。20世纪80年代前期的经济改革预示着一场更深刻、更艰巨的改革即将展开。它们就像投向死气沉沉的计划经济体制湖面的大石头,激起层层波浪。它们打破了长期的、不正常的寂静,造成了再也平静不下来的经济格局,使中国经济不可逆转地走向改革,走向开放,走向市场经济。这就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初历史的写照。 经济体论文:经济体制改革回顾:以《商法》为聚焦点 摘要: 商法之间没有构成一个内在的、和谐一致的体系,因此它也是开放的。在中国经济改革过程中,商法的演变也体现了这一特点。 《商法》没有它自己的体系,是开放性的。它是一些规则群或者法律群,从历史上讲和商有关的各种各样的法律之间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关性,但它们之间没有构成一个内在的、和谐一致的体系。所以,《商法》它是缺乏体系的,缺乏体系恰好也是它的优点,它是开放的。根据交易的需要,根据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它可以不断的生长出新的法律。与中国经济改革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律。 企业产权与法人制度 我们要回顾一下中国《企业法》的改革,从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到1993年的《公司法》,它反映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阶段。 我们可以把国有企业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最初的放权松绑的阶段,在那个阶段它法律的形式就是国务院颁布的一些暂行条例,尽管当时组织起草《工厂法》,但是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迅速进展,所以《工厂法》很快就失去了它的立法需求。第二个阶段就是所谓的两权分离的阶段,两权分离实际上不是一个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它无非是要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对国家所有权的内部的权能怎么进行划分,想在这个平面上切除一刀,这一块归政府,这一块归企业,但是这个是永远切不出来的,因为它存在一个此长彼消的关系,政府的权利大了,企业的权利就小了,企业的权利大了,政府的权利就小。 后来意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产权问题,就必须走现代企业制度道路。因为现代企业公司制度它是一种所有权转换的机制,转换以后形成两个平面的权利,一个是股权,一个是企业法人的所有权,投资者拥有企业,企业拥有财产。投资者只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拥有企业,股东大会通过它的决议,它可以处分整个公司,决定它的命运,然后企业掌握了它的实际财产。这个产权构造它就提出一个要求就要达到一个独立的法人,在有限责任这么一个原则之下,通过有限责任把股东的民事责任和企业的民事责任区分开,区分开了以后,然后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一个问题,就是治理结构问题,我们过去叫做法人机关,这是民法上的概念。但是法人机关实际上它是一个人,它不是产权者,这个人就有一个道德风险的问题,有限责任制度首先导致了人制度的出现;有限责任制度还导致了一个问题,经济学叫做外部性的问题。你既然是有限责任,投资者就利用这个企业进行无限的冒险,冒险以后这个企业破产了、倒闭了,最后这些风险和损失是由债权人承担的。有很多人就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不断的向银行借钱,借来钱以后,把钱悄悄的转移走,这就是洗钱。这又是当前国际性的一个问题,洗钱和金融欺诈的问题,实际上现在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扭曲了市场的经济基本的法则。所以说,从企业产权制度看法人治理,法人治理已经成为基本的问题。 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 投资环境和资本市场我们可以回顾到1979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和1998年的《证券法》。从改革开放以来,实际上我们要做的一件事情或者正在做是一件事情就是把我们国家的市场变成一个投资市场,要吸收外来的资本。我们现在国内已经形成了庞大的资本,据说居民手里面的货币已经达到了九万个亿,这实际上也是国内的资本。但是这个没有变成资本,货币还沉淀在那个地方,就因为我们的资本市场不发达。我们未来新的一届政府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和上一届政府有着很大的不同,上一届可以每年发行一千六百亿的国债,和今年的一千四百亿加起来,一共是三千亿的国债。通过这个来投资拉动经济,保持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的增长率。可以说从后年开始,本届政府要再发行国债,比如要发行两千亿的国债,他得拿出其中的一千六百亿还以前的老债。政府能拿出多少钱去再搞新项目来拉动经济增长,今后中国要保持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八的增长率靠什么?靠政府项目肯定是不够的,那么每年再发行三千亿或者四千亿,行不行?那就好好的算算账,现在财政的负债离警戒线还有多远,财政负债的警戒线又牵涉到我们的金融。所以,我们现在的银行不良资产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而中国人民银行定下的不良资产的警戒线是百分之十五,我们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资产的警戒线。问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的老百姓不去挤兑,为什么现在四大商业银行还在经营?这个道理很简单,这些银行的信用不是靠它自己的信用来支撑的,是靠我们的财政来支撑的,我们现在所幸的是我们财政的负债还没有达到警戒线,老百姓相信国家财政是还得起债的,任何时候银行要是那不出钱,你财政会拿钱来兜底的。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国家财政都没有还债能力了,谁又愿意相信银行的资产呢!如果说全国人民都到银行去取款,银行又拿不出钱,这就叫做破产,这就是一个非常非常严重的局面了。我就觉得政府得想清楚,现在财政负债离警戒线还有多远,所以我不敢相信政府能够除了还一千六百亿的老债以外,我还可以再发行一千六百亿来拉动项目,因为今年发行一千四百亿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因此得出的结论是,要再继续拉动经济增长必须靠国家以外的其它的资本,要靠民间的资本,要靠外资,你的投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怎么来改善你的投资环境?我们现在投资环境里面又两个问题是最大的,第一个就是缺乏信用,我们的经济基本上成了一个讨债经济,我把它总结为三句话,叫做“欠债有理,赖债有利,讨债有功”这是完全不讲信用的短期行为。第二个就是政府管制的太多,资本市场应该是个自由的市场,资本市场允许自由投资而且允许适度投机的市场。我们今天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思想不解放,不敢承认自由投资,也不敢承认适度投机,你就建立不起一个真正的、有活力的、能够吸收资本的自由市场,我们要从理论上、观念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看看1998年的《证券法》基本上就可以定位是一个证券监管法,而不是证券交易法。现在我们还缺一个证券交易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证券 交易法不是国家立法机关立出来的。我到美国去访问,访问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芝加哥的期货交易所,他们的绝大多数的规则都是由交易所自己制订出的。他们讲联邦的法律都是一些外围的保障性的法律,他们内部的交易规则完全是长期以来自己制订的。这就是行业规范,也就是行业自立,不是政府可以管的,甚至不是立法者可以直接去管的。我们立法者要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下政府少管,然后让有组织的市场主体来制订自己的交易规则,这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允许的能够自立的资本市场。 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 1995年出台了《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这两个法本来是有密切联系的,实际上当时的立法者主观上并没有把这两个法联系起来。实际上我们现在的金融交易受到了一个很大的限制,就是由于他们缺乏金融安全。金融业发展初期的时候,它主要的安全是寄托在担保制度的上面,这是不可避免的。在市场规范了以后,可能相当一部分信用交易它不一定寄托在担保,而是寄托在企业已经树立的信用,或者对项目可行性充分的研究论证在这个基础上,可能这个时候金融的安全度会大幅度提高。现在来看,一个是我们银行改革本身不到位,银行还没有形成自负盈亏,严格自立的商事制度。我们刚才讲了,银行的责任实际上是有政府的财政来承担的,银行的很多行为不是市场化的行为,你和银行打交道会发现它的很多作为是不可思议的,比如说很多年前起草破产法的时候我和银行谈,我说现在有很多企业已经不行了,但是它还有一些资产,为什么不去申请它破产?如果你们现在申请破产也可能会收回百分之五十的资产,如果现在不管,过几年这些资产都被消耗掉,到那个时候你只能拿会百分之十或者更少,这就是他们内部的体制问题。他说我们如果要申请破产了,收回了百分之五十,还有百分之五十的损失,我们从那去充销这百分之五十的损失,我们要充销不掉,就体现我们当年的亏损,当年的亏损我这个行长的帽子就会被拿掉,我全行职工的奖金就拿不到。现在有很多的规则是扭曲的,现在银行里面实行贷款终身制,就是说你贷出去一笔款以后,这个款将来收不收回来,你要永远的承担责任。当然,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责任约束,让贷款人在贷出每一笔款的时候都要认真负责。 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呢?就是因为在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可以制造出十个问题。这就是一个例子,以这种办法你要解决银行贷款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就会产生出一系列的问题。银行惜贷以后,银行自己的经营效率降低,然后企业拿不到钱,企业缺乏流动资金就会运转不灵,运转不灵企业可能就会破产、职工下岗,职工下岗就找政府闹事,这就会产生一系列的事情。中国人解决问题为什么不想清楚,解决问题会产生什么问题,思维方法有很大的毛病。归根结蒂还是体制的问题,银行政策的基本点是为了保护你的资产质量和你的经济效益,而且在经营效益的基础上保护你的资产质量呢,还是把一切都寄托在财政?现在实际上银行的整个管理还是一套行政化的管理。 据说下一步是要把银监会和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监管系统。这个监管系统的前提的市场,监管的对象也是市场,前提是它本身已经进入市场,对于主体是市场主体,它们的行为是市场行为,它按照市场规律来办事。在这个基础上去解决市场失灵的那一块,市场失灵毕竟是市场运行当中由于市场本身的局限性产生的市场制度,而我们的政府有可能本身就是市场失灵的原因。虽然有时候政府可能是市场失灵的解决者,但有时候也可能是市场失灵的制造者。在一个充分没有市场制度的国家,它的价值规律为什么不起作用,有可能是价值规律本身就有局限性,而今政府又在过分的干预或者制造市场失灵,然后它又解决市场失灵,解决市场失灵的结果是加重了市场的失灵。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对我们的政府打一个问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 经济体论文: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取向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格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市场机制已经在商品交易、资源配置中起着广泛的调节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但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还远没有完成,改革正处于关键性的历史时期。在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如何进一步完善经济体制改革以与国际市场经济制度顺利接轨,本文试就此谈几点框架设想。 一、建立市场服务型的政府经济职能 1、改革市场准入靠行政审批制度。 对市场过多的人为干预和行政垄断是我国市场规范化建设中的主要阻碍点,其中,行政审批制度是阻塞市场的核心因素。因此,加入WTO后应全面改革我国市场准入的各种行政审批制度,根据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对现行的各种市场进入限制进行调整、撤消和废除,特别要清除那些阻碍民营企业、国外企业和产品进入市场的差别性限制;要取消大量不必要的许认可项目和环节,由采用许认可制度向采用申报与核准制度转变。对于必要的许认可项目,要实现审查标准的明确化、具体化和数值化,尽量减少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和由此衍生的权力型垄断。申请申报制度要坚持尊重企业的自主性原则,逐渐将事前申请申报制改为事后申请申报制;对于涉及资格条件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资格制度要从有利于保障资格认证申请人自主性的原则出发进行调整,放宽资格认证方面不必要的限制,实行核准制;在涉及行业及生产标准和规格等方面,要尽可能减少政府的直接管制,尽量采用民间或行业自主检查制度;对于新设立的政府管制必须采取严格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新设管制实施一段时间后,要重新审查其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并配套相应的公众听证制度;要完全改革政策制度不透明,常以内部文件、内部传达、领导批示的形式贯彻政策的所谓“暗箱操作”的行政方式。 2、改革地区、部门自定法规的行政管理制度。 实行全国立法执法的标准化和统一化,改变政府各地区各部门自己制定、自己解释和自己执行法规的现状。全面清理、撤消各地区为封锁市场等各自利益而自行设立的各种“土法规”和“土政策”,拆除各种地区行政垄断的“篱笆墙”和严厉惩罚以“土法”代替正法的行为;改革目前我国的行业法规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人大批准的制度,特别是改革一些行政性行业集团公司自己为自己制定“法规”和被赋予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的“政企合一”制度;行政法治化和民主化应尽快列上议事日程,其中,引入行政的社会监督制度和行政司法权力制衡制度是行政管理改革必走的第一步。 3、政府职能转变应由控制市场转向服务市场。 加入WTO后,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 政府职能必须有进有退,由控制市场模式向服务市场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应进一步加强的领域包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体制环境、机制条件和法治建设;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和战略管理体系;保证国家安全、经济自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信息化和新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政府职能应退出的领域包括:从法治、市场制度能够正常运转的领域退出;从市场能够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的领域退出;从社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退出;从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中退出;从垄断领域包括从自然垄断产业领域适当退出。 二、以效率为指针全方位深化所有制改革 1、 加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力度,大力发展混合经济。 加入WTO后,应完全抛弃劳民伤财的“公”、 “私”意识形态之争,以发展的效率为指针,全方位实施所有制改革。应执行好中央提出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应当加强、收缩和退出的领域及行业,制定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具体实施办法,打破所有制、地域和资产经营公司界限,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分散化。逐步减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采取优惠政策和加快设立创业板,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有企业上市、重组、改制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应通过立法建立起制度运行和保护平台,规范政府行为,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产权保护和政策支持,以引导和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应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混合经济,一方面以此来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进程,一方面可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腾出更大的空间。发展混合经济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应重视对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扶持,加入WTO后, 应在进一步“放小”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放小”进程。对乡镇企业,应在继续抓好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推进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营运监管体系, 建立规范有效的国有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机制。 在国有企业战略性退出的同时,应加快实现基础性、命脉性国有企业的管理现代化。首先,应强化国有资本出资人地位和职能,完善国有资产营运监管体系。主要措施包括:强化各级国资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大国资部门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经营公司的运作,使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职能真正落实到位。资产经营公司要重点强化战略规划、资本运作和监督约束功能,不干预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应完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选择部分国有集团公司试行事业部制;推进驻港澳国有企业改革,加强驻外国有企业的监管,研究制定外向型国有企业集团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加强管理的制度,规避经营和金融风险。其次,应进一步规 范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目标一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高效运作的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制度。理顺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关系,推行董事长、经理、副经理不得“同纸任命”。推行董事长由所属层级的人大委员会投票聘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的高层管理聘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资质认证和禁入制度办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不能再套用行政级别;通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进出竞争制度和引入经理人员薪金期权制度来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国有企业经理人才市场,加快企业家市场化进程。 3、以二元结构突破为主线,系统改革农村产权制度。 我国加入WTO,“三农”面临着较大的冲击。要变被动为主动, 必须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其核心是从宏微观上全面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目前,农村的双层所有制制度与制度仍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或者说是一种翻版,乡镇集体依然是政经合一的所有者,农村依然存在相当严重的行政垄断,农民只是在经营土地上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因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从打破捆绑式的行政型集体产权制度开始,实行政经分离的产权制度,这需要宏观上必须有打破二元制度的政策制度支持,如取消户籍制度、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以最终使农民摆脱土地依附和村庄依附。当前,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脱节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制约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以此为核心展开,一方面,应加快乡镇工业产权改革使其脱离集体产权制度,建立起新型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脱离“乡镇”,走进中小城市。另一方面,应在宏观经济战略上加速城市化步伐和第三产业发展,把农村工业纳入城市工业体系,加速乡镇企业产权的结构重组和空间重组。此外,农村合作经济也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的改革步伐,逐步将社区建设和管理纳入政府一般服务管理职能范围,对乡镇和村委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使村务、企务公开,并尽早出台合作社法,促进真正意义上的农村经济中介组织和合作社发展。 三、以市场平稳运行为目标建立完善的公共经济服务与管理体系 1、建立基于现实条件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失业、养老和医保制度改革。 加入WTO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将使企业破产、 工人失业的现象增多,经济波动性也将加大。因此,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平稳运行、经济均衡发展的基础。应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起收、支、管、投四个环节相对独立运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障税(费)、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费的计发、由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由独立的经营机构负责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同时,要建立起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对失业保障制度改革,要将失业救济与促进再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失业救济津贴的发放实行累退制,以激励失业人员努力寻找新的工作,并将部分失业保障保险基金用于失业人员的培训和推介,帮助失业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对养老社保制度改革,要建立起包括城乡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和推广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法律上要求企业和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适当降低个人帐户部分的缴费率,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出台公务员补充养老保险新政策,在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实现公务员退休制度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对医保制度改革,要实行医、药分开,医院与医生分开,建立逐级转诊制度;取消现行医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部分,以加大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来替代;公务员医疗待遇按加大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法实行;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探索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收费调整、中外合资办医等各项改革。与此同时,应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方面初步建立起符合国情又能覆盖农村的全面社会保障制度。 2、财政体制要突出改革公共性、科学性和法制性,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加入WTO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要加速向提供公共品,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方向推进,重点在三大领域:一是财政预算改革要注重科学性。应建立科学完备的预算编制体系,包括建立起以经济预测为基础的预算编制模式;摒弃基数法,采用零基预算法、绩效预算法和其他科学方法;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建立统一完整的国家预算等。同时加强预算全程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建立起不同层次的控制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加大社会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二是财政支出改革要注重公共性。应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经营性发展项目和应用性研究项目以及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财政资金都应逐步退出,严肃预算调整的法治性,经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一般不能变动,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也必须依法定的程序进行;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分离,把财政部门和使用部门的预算执行职能分开,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收费制度改革要注重法制性。由于我国目前费税混杂,以费代税的现象严重, 因而收费制度改革必须加快税费分流,包括:清理乱收费,把政府职能中的行政日常性管理服务收费清除;把有偿性服务转变经营性价格,按市场竞争收费;政府公共建设投资所需资金应通过税收或公共融资方式来解决,杜绝用政府“收费基金”来替代;补偿性收费资金应专款专用,彻底清除“小金柜”私利性收费;应将农村乱收费“重灾区”的三项村提留、五项乡统筹费用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除行政性收费或向农民提供特殊服务的补偿性收费外,其它规定外的收费、集资、摊派等不合理的农村“乱收费”应全部取消。目前,财政体制改革应侧重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应抓紧制定颁布《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细则,实现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职能与组织实施职能彻底分离;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总会计统一管理,集中直接支付制度;培育政府采购市场,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3、清理整顿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 我国市场中介组织受传统体制和市场经济发育不全的影响,存在不少问题,与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因此, 加入WTO后应对市场中介组织实行全面清理整顿和改制,重点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税务和工商注册等机构、价格鉴证机构、评估机构、建设监理机构、工程造价站、行使经济鉴证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类型的经济鉴证社会中介机构。整顿的措施应包括:规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进行脱钩改制,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对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行业管理,统一执业规则,规范评估机构运作;对国有评估机构和国有资本还没有从评估行业中退出的要加快退出步伐,对各类评估机构进行以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改制等。同时,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改革必须突破原有体制的束缚,以同国际惯例接轨作为长远目标。 四、立足与国际市场接轨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体系和运行体系 1、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与产权市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金融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我国加入WTO后, 金融市场来自外部的压力日见明显,能否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市场成为中国经济在入世后能否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对此挑战,我国首先应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我国应加快发展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国债回购市场、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在内的货币市场,完善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开发金融债券、住房抵押债券等新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者数量,逐步沟通债券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积极培育票据市场,大力发展商业与金融票据抵押、贴现业务,使之逐步成为企业和银行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重要场所,同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完善方面,一要规范主板市场,加强对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强化对上市公司违规操作的惩罚措施,减少政府政策对资本市场的直接干预和影响。二要加快建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二板市场和大力培育债券市场成长,扩大发行可转换债券,逐步开放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丰富市场品种,建立起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三要培育机构投资者,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发展开放式基金和中外合资基金,推动养老基金进入证券市场。其次,我国应培育真正意义的金融市场主体。应加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造和股份化改造;规范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股份制合作银行;增资扩股和重组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增强其竞争能力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放宽保险的进入限制和地域限制,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等。第三,我国应发展作为企业与金融市场纽带的产权市场。应加快制定《产权交易法》,建立健全产权交易运作体系,不断拓宽产权交易的运作范围,引进挂牌交易、公开拍卖、竞买、托管等方式,大力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化进程。第四,我国应制订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宏观政策,尽快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应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运作程序,严禁边立项、边设计、边施工的不负责任的投资行为;对政府大型投资项目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继续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大力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强化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监理制度;进一步培育科技风险资本市场,加大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力度;促进项目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相互结合与配套,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资本市场体系。 2、建设适应网络经济的市场体系, 建立国际接轨的市场流通体制。 加入WTO后,我国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市场发育将向纵深发展, 市场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为此,我国应建立起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并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改革措施包括:加快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垄断和封锁,废除阻碍全国市场统一的各种规定;加强市场设施建设,发展大宗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培育发展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要素市场,全面推进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大价格检查监督力度,制止不正当的价格竞争行为。同时,我国应与加入WTO和网络经济发展相适应, 建立现代型市场流通体系。应采取的改革措施有:以繁荣零售、重组批发为重点,加快物流中心的规划与建设步伐,搞好供销、仓储与交通等不同环节的衔接与配套,努力建设现代化的物流配送市场系统;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配送,鼓励各类连锁企业延伸发展;建立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运输平台和以邮电通讯和网络技术为主的信息平台,合理配置资源,形成物流与商贸间的协调和互动;完善网络市场规则,强化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市场管理巡查制改革,建立“经济户口”电脑管理系统,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发展知识产品市场;根据我国加入WTO 的新形势,全面改革企业外贸经营权的管理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转变;加大进出口配额管理的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进口配额招标办法,把 计划性进出口许可证分配改为市场化招标分配;改革与WTO规则相冲突的市场制度规则, 实行外贸政策公开透明化,为全面放开外贸经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经济体论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一、必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 (一)产权和产权制度:经济学和法学的考察 对产权,经济学和法学的概念是不同的。经济学中的产权(Property Rights),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解释是“一种通过让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品的多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现代经济学,尤其是以产权为研究重点的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的要点是:产权是对经济品的权利,包括使用、获得收益、处置的权利,经济品的交换,即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交换是一组权利的交换;产权具有排它性,同时可分离、可分割(如对一物可以同时或分别有不同的权利),从而可有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同时它还受规则和国家的约束;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产权制度决定组织的类型,形式及经济效率高低;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技术进步也是引起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原因;私有产权与政府干预都是可供选择的产权制度,选择的标准取决于交易费用的高低;通过建立在交易费用比较基础上的产权交易,私有产权制度会产生复杂、合作效率极高的组织,如现代大企业;企业本质上是投资者、经营者、被雇者、债权债务人等各种利益相关者产权交易和“不完全合约”的组合及产物;企业的“不完全合约”性质及信息不对称,使企业的委托问题成为企业制度设计的关键问题。 法学家通常从财产权利法律制度的角度把握产权概念。一些法学家认为狭义的产权制度主要指所有权制度或物权制度,而广义的产权制度则包括物权、债权、法人和企业财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的财产权刮。 (二)中国必须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 我国要加快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从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两个层面建立与此适应的产权制度。 首先,产权制度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制度。所以需要产权制度,是因为资源有稀缺性,必需合理配置资源。因此决定资源生产、使用和交易关系的产权制度就成了事关资源配置机制和效率的基本问题和必要条件。 其次,我们选择了主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市场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和传统计划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不同。主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意味支配资源、决定资源交换的市场主体-个人和法人的产权必须清楚明确,即市场主体必须有资源交易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否则它就不是市场主体,无法担任资源配置的主角。 第三,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按市场经济原则确立的产权制度及与此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已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市场化的过程,就是独立的个人和法人取得资源支配权和交易权的过程。80年代初出台以后又不断完善的《合同法》、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90年代出台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承认并保护包括私人产权在内的各种产权,为中国包括私人企业在内的各种企业的发展,及股份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和促进作用。 第四,为解决仍然存在的许多问题,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目前在产权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个人产权未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护,有在城市建设中对个人产权的不当处理、私人企业进入限制、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缺乏保护等问题;大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健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能得到妥当的保护和平衡;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并不清楚,如资产处置权责到底归谁的问题就不清楚,因此企业转制难以推进,国有资产易流失;许多创新和技术进步,受不合理的制度限制,难以推进;法律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宪法中有关公私产权关系的描述需进一步调整,较完备的物权法尚未出台。 (三)推进社会主义产权制度的建设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一,理顺不同产权和主体的关系。 首先要理顺个人与法人(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个人与法人的关系包括商品和服务的交易关系,个人作为雇员与法人的关系,个人作为投资者(股东)与企业的关系。这方面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对个人的权益,包括个人产权保护不够。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完善民事法律,强化对个人财产权利的保护,还需要通过劳动法、证券法等属于公法范畴的经济法、社会法的完善,提供相应的保证。 理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主要涉及理顺个人产权与国家公权,及个人产权与国家(国有)产权两个方面。国家权力包括以国家为主体的民事权利和财产权利,还包括旨在服务于公共目标的公权力。市场经济体制亦公认“公权优先于私权”。问题是必须明确界定公权和个人产权,个人产权不能对抗公权,公权亦不能无偿占有个人产权。否则市场经济的基础就无法建立。理顺公权和个人产权关系,必须明确界定公权和个人产权的边界;确定公权的存在范围,我国的主要问题是公权力过大,政府介入了许多它不应也不必介入之事,但同时很多该做之事并无精力去做;明确行使公权的法律条件,公权只能根据宪法和法律,按法定程序行使,不能随意侵犯个人产权;当行使公权会带来个人(及法人)的财产损失时,国家应予以补偿。 理顺个人产权和国有产权关系的重点,一是界定个人产权和国有产权的范围,要根据中央已明确的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方针,适当缩小国有经济及相应的国有产权的控制范围,允许个人产权进入更广泛的领域,并给予保护和尊重;二是在允许个人产权进入的领域,明确个人产权主体和国有产权主体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要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目前既有国有产权主体利用其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侵犯个人产权主体的问题,亦有个人产权主体利用国有产权主体责任不清侵犯国有资产的问题。 第二,通过建立合理的企业产权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建设。 在产权制度建设中,要突出企业及法人的产权制度建设。这首先是因为企业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我国目前又特别关注有利于企业发展 的制度建设。企业产权制度健全离不开个人产权制度的健全,但其产权结构,尤其是大公司的产权结构为与其复杂的功能相适应,通常涉及很多人的产权,远比一般的个人产权结构要复杂。突出企业及法人的产权制度建设,既有利于直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而且有利于促进个人产权制度的完善。 为搞好企业产权制度建设,还必须重视法人产权制度建设。这是因为从法律上看企业是一种法人,法人制度不健全,企业制度难健全。更重要的是从经济角度看,企业不仅要与个人和企业交易、合作,还要和政府机构、大学、社会团体、职工持股会等各种法人和团体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日益重要。基本法人制度不健全,对法人及企业都会有负面影响。 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和企业产权制度 (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制度 法人是法律认可或规范的有独立人格的团体组织。出现法人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生活的客观需要。很多事不可能由个人做,只能以团体的方式运作,因而出现法人。 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定义是“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法律我国的法人被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法人制度存在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我国一些已经存在的或需要发展的团体,没有相应的法规确认其地位及给予规范引导,因而既限制发展,又带来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考虑到现实性,中国法人制度的改善和发展,可考虑首先从四个方面推进。 第一,将按功能进行民事法人分类,改为重视按结合规则和财产制度进行基本的民事法人分类。 在国外,除行政法人外,民事法人主要按结合规则及财产制度进行基本分类,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人(如日本对学校法人)亦按功能差异进行基本分类。在大陆法系国家,主要的民事法人分为以财产集合为基础的财团法人和以人(人指股东、合伙人、社员等)的集合为基础的社团法人,还有组合、无人格法人等多种法人。英美法系国家则根据基金信托制度建立非营利法人(捐助基金法人)制度。国外法人基本分类的优点是不限制民事法人目标的多样性、自主性,基本法律(主要是民法)着重规定共通的法人结合规则及相应的财产及其责任制度,辅以必要的特别法律规范某些特别问题。这是因为不是目标,而是法人的结合规则与财产制度,能更好地反映法人法律关系(特别是责任)的基本差异。政府力的科研机构,既可以作为公法人设立,亦可以财团法人的身份作为民事法人登记,按财团法人的要求规范,只是对某些法人的国家拨款成了国家捐助。后一种安排和国家投资设立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的制度安排类似。我国的法人分类偏重按功能和资金来源的分类,没有注意功能和资金来源不同情况下法人的共同特点。一些学者指出我国的事业法人实际上相当于国外的财团法人,只是我国规定事业法人主要靠国家拨款。但这种法律规定已脱离中国的实际,而且不利于适应市场和民众需要的多种事业的发展。可以考虑修改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事业法人根据财团法人或捐助法人概念进行定义,允许民间兴办。 第二,建立更方便的民事法人设立制度。 在我国除企业法人实行工商登记注册制外,其他法人的设立实际上实行的是审批制,而且审批规则往往不甚明朗。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但法律规定的合法的法人种类实在太少,许多民间的非营利机构以及存在多年的职工持股会等团体在中国均无明确的法律地位。法律制度与客观需求脱节,不仅使应予承认的团体无法人地位,不能保护其合理的利益,而且不利于规范引导这些团体的健康发展。这种情况不利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需要改进。以后除某些特定范围的事业及团体活动可根据法律继续实行审批制外,应逐步实行登记设立民事法人的制度。 第三,尽快建立独立的法人财产制度。 无论是事业法人,亦或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财产制度都尚不健全。事业法人制度不健全的表现之一是,至今我们没有比较完备的、同时适用于民间机构的公益事业会计制度,结果是或不适当地套用国家事业机构的有关制度,或者是疏于有关的制度建设,最终都是阻碍民间公益事业的发展。法人财产制度建设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各类民事法人,包括事业机构都要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以保证各种民事法人财产的有效运用。在放宽民事法人设立条件后,还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防止企业及个人利用非营利民事法人进行不当的、甚至违法的行为。 第四,结合事业机构改革,加快建立适应我国情况的非营利法人制度体系的步伐。 我国高校、科研、文化事业机构都正在进行改革,并将逐步加大改革步伐。事业单位改革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但不等于简单的“企业化”,应当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非营利法人制度的目标推进有关改革、规范相应关系。 (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法人制度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法人制度,是法人制度建设的重点。 企业法人,按大陆法系国家的说法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多种形式的企业法人。不同企业法人的差异,主要是企业形态的差异。企业形态即企业组织形式,是作为企业的结合者的人或成员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态差异是企业成员结合规则的差异。企业结合规则差异主要指有关企业成员(如股东、合伙人)间及企业和企业成员关系规范的差异。在现代法制国家,结合规则表现为法律规范,企业形态不同即企业法律规范不同。企业形态按结合规则(如资本结合规则)法定及分类是一种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交易(含企业要素交易)的制度安排。 最基本的企业法人有合伙企业,两合(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制企业也是一种重要的企业形态。还有些较特殊的企业形态,如人寿险业普遍存在的相互公司,同时有合伙企业和合作社的优缺点的欧洲经济利益集团(EEIG)。所 以会出现各种法律形式的企业,最根本的原因是企业的成员(出资者等)及利益相关者对商事活动的需求有所不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不同的要求和定位,因而不同的当事人的协调规则可有所不同。 可考虑从四个方面推进中国企业法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第一,应主要根据企业形态分类规范我国的各种企业法人。 中国的企业,从法律形式看,存在按企业形态和按所有制的两种分类。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企业的所有制和企业形态是两回事。前者讲的是归谁所有,是经济关系,后者讲的是结合规则,是法律规范。例如国有公司(包括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两者的所有制都是国有制,但法律形式不同。 根据企业的法律形式,有些企业,如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能立刻明确其所有性质,但仅根据法律形式不能判断公司的所有性质。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视企业的所有性质有意义。但是总体地看应首先按直接反映结合规则的企业形态对企业进行分类规范。这是因为企业之间必然有交易,根据企业形态分类,有利于立即把握交易对象企业的基本特点、债务责任关系、决策规则,有利于企业交易和合作,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政府所有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数量,今后不会太多,主要根据结合规则规范企业可以抓住企业的主流;对某些特殊企业可以通过特别法律予以规范,解决有关的特殊问题。 第二,公有制企业亦应尽可能按企业形态进行规范。 按根据企业的控制权判断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的原则,可以认为我国的公制企业从法律形式上看,主要指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和集体控股的公司。由于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也具有或部分具有公有制性质,今后由养老基金、其同基金持有控制性股份的公司,亦可被视为有公有制成分的企业。 我们认为今后绝大多数公有制企业,将来应尽可能转为公司制和合作制企业,并纳入法律规范。大规模的及资本结合重要、重视资本回报目标的公有制企业将主要转为公司制企业。这样安排,除便于各种公有制企业和市场经济的企业制度接轨、更好地借鉴现代公司制和合作制企业的经验外,还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存在许多根本性的尚未解决的问题有关。 第三,要建立针对特殊企业的特殊规范。 某些企业具有特殊的功能,用一般的企业组织法难以进行合适的规范。这类企业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特殊的国有企业或公有企业,企业的基本功能是实现国家政策目标(包括公益目标)。第二类是某些行业的特珠企业,如在寿险业地位重要的相互公司,在管制性行业(如金融、电信)的一些企业,这些企业由于行业管制原因,在企业的组织体制方面往往会有特殊的要求。对这两类特殊企业既可单独立法规范,亦可通过行业法规范(特别是后一类企业)。 第四,要从保护债权人利益与提高效率、有利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完善企业法人制度。 我国民商法方面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缺乏对债权人的有效保护,同时又有许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硬规定”。 不仅要从商事行为法角度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还要从组织法及财产法的角度,对通过转移财产、操纵子公司的方式逃废债的企业责任人及控制者强化法律约束。要允许根据“揭开法人面纱”的原则透过直接的债务人公司向操纵逃债者追溯债权。要建立企业信用调查评估体系,政府也应按一定程序公开公司信息(首先是工商登记信息)。 还存在不少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硬规定”。如我国规定知识产权折股出资不能超过35%。这种规定在一定场合下导致低估创业者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价值,违反商事民定原则。为防止虚假评估可能侵犯债权人利益,较好的办法是公开企业登记信息,对大企业,即使是非上市公司,亦应公开基本的资本负债信息。为既提高效率,又降低风险,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证明,最需要的是尽快建立更健全方便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切实保护包括私人财产、严厉打击逃债人的制度,而不是简单的禁止或不合理的硬设“高门槛”规定。 (三)建立有利于大公司发展的产权制度 股份制公司是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推进大型股份公司的发展,一直是我国企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点。发展大公司必须明确理顺有关的产权制度。 第一,以承认公司独立产权和强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利为基础,构建现代大公司的基本财产制度。 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都有独立的产权,即公司以法人的资格独立经营它所有和管理的资产,包括处置资产、获取收入。在市场经济国家,公司的独立产权得到法律充分保护,任何个人股东不能直接使用、支配公司的资产,即使所有股东的整体也不能随意使用、支配公司资产,因为法律规定股东决定公司分立、清算要受程序约束,需债权人同意,决定公司分红要考虑资本制度的约束。公司有自己的独立产权是公司制度能不断发展乃至成为最重要的企业制度的重要原因。早期的公司是合伙公司,以后为集聚资本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否则谁也不敢当股东,因为它对公司的财务失败要负连带责任。但实行有限责任原则有可能减弱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由此诞生了与有限责任原则对价的原则:公司的债权人保护原则。保护债权人的两个基本制度安排,一是资本金制度,即公司必须有一定的资本金,并且股东分红不能引致资本金减少,二是利息披露及债权保全制度,如公司分割必须向债权人报告并采取债权保全措施。这样的制度安排,导致出现独立的公司财产和物权有限的股东权。以后大公司开始出现“听有和经营”两权分离的情况,经营者住住不是股东,公司有独立财产有利于经营者独立经营,而股东主要关注财产运作绩效。公司进一步长大,成为上市公司,公司有了很多一般小股东(一般投资者),为使大公司能更好地集聚资本,资本市场能更有效的运转并发挥相应的资金供应作用,保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就成了公司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条件。由此更需明确任何人不能损害公司的独立价值。公司的独立产权得到进一步加强。 经济学家承认公司的独立产权不是否定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通过董事及合法程序对公司的控制权或“所有权”而是强调在公司产权制度复杂化的情况下,公司经营和财产的独立,是保护好相关者利益的关键性的制度安排。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对股东权,特别是股东所有权的含义的理解往往不同。经济学家说股东有所有权通常是指股东本质上拥有的对公司的支配权,作为一种抽象,它舍去了具体的限制程序和条件。而法学家认为股东所有权仅指对股票的所有权或股权,股东对公司只有有限的他物权,若对公司实行全面控制则必须满足严格的法律程序条件(如有多数股东权,按一定程序和条件行权)。 大公司“两权分离”后出现了经济学讲的“”问题,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东委托的人:公司管理者的目标可能和股东及企业目标不一致,公司管理者还有可能损害其它利益相关者-债权人、职工等的利益。为解决“”问题,最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要强调保护公司出资者-最大的风险承担者公司股东的权力和利益。股东应对公司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特别是决定公司经营者 人事和激励制度的控制权。为充分保护和适当平衡包括股东、债权人在内的公司各相关者的利益,公司还必须有合理的治理结构。 中国同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既有对公司独立产权保护不够的问题,又有侵犯公司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一般投资者权益的问题。 中国有必要修改有关法律强化对股东权的保护,需要详细规定公司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公司经营者对股东的受托责任、强化公司财产转移限制和追索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股东代表诉讼等制度。 第二,通过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大公司的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是围绕公司产权理顺公司相关者关系的制度安排(即法律和商业惯例的总和)。狭义的相关者是指投资者、经营者和债权,广义的相关者则还要加上职工和社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理顺各方关系,促进公司价值成长。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构架主要涉及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处理机制、公司决策机构及其职责设置、激励和约束机制安排三个方面。 1999年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实行公司制,要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以后,包括证监会在内的许多机构及交易所、企业都加快了改善公司治理的进程。 但是无论是认识理念,还是基本构架、具体规则,中国包括国有和私人企业在内的大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从目前的情况看,推进公司治理完善,首先要抓好以下工作。 树立治理理念。合理的公司治理要有利于理顺股东、企业、债权人及职工、社区的关系。但从公司财产制度角度看,首先要理顺公司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三者的关系。经营者根据法律及授权要有独立经营的权力,同时对股东承担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及增值的受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及时还债的责任,要遵法守规。 合理界定公司机构的决策责任。股东会的主要责任是决定公司董事、分红及批准与股东权利直接有关的决议。董事、董事会是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机构。总经理是管理决策执行机构。从目前的情况看,使国有企业的“股东代表机构”有效到位但不越位,所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能有独立、负责的董事会,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必须进一步明确董事、董事会职责,完善制度,形成以董事个人受托责任为基础的董事会集体决策,与总经理在既受控又被充分授权条件下的“一长制”决策有机结合的体制,使公司“谨慎决策”,又能有决策和管理效率。为此要合理设计董事结构、明确董事责任、完善董事考核和激励制度,要健全董事会组织,包括在董事会内设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 要建立对股东负责,由董事会直接监控的职责明确、内外结合、覆盖各个方面的公司监控体系。该体系对外充分重视披露信息,重视接受股东、媒体、公众的监督,对内覆盖从董事会到内部经营单位各环节,内控体制与治理结构结合;董事会对内控承担战略性的监控责任,总经理(CEO)承担主要执行责任;各委员会承担相应责任;健全制度及使各机构、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减少风险。 建立有效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有关改革的步伐需进一步加大。对非国有企业经营者,重在提升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的科学化、合理化水平。对经营者作用重大的财务薪酬制度应包括适当的长期激励安排。 (四)修改完善法律,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完善发展的法律保障 修改宪法,修改有关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有所区别的说法,明确任何合法资产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修改民法,尽快出台物权法、完善债法。有关法人基本制度的规范,应按有利于企事业发展和强化信息披露的方向进行调整完善。 知识产权法要按强化保护(包括个人的有关权利)、实施和结合国情调整的方向进一步健全。 规范企业的各种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要修改公司法;规范集体企业的法律,建议按合作制法的方向调整,集体企业不宜设无产权主体的职工股,但为处理好历史问题可有合适的过渡安排。 经济体论文: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应携手推进结构性改革 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3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发表演讲说,强调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给亚洲地区带来的诸多新挑战,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应加强协作和宏观政策协调,携手推进结构性改革,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楼继伟是在巴库举行的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理事会第48届年会上一场主题为“重新审视亚太地区增长潜力和模式”的部长级研讨会上做如上表述的。 亚行预测,亚洲发展中经济体今年仍有望实现6.3%的增长,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但面对更加复杂的内部和外部经济环境,越来越多亚洲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其增长潜力和模式。 站在十字路口的亚洲经济将走向何方?楼继伟认为,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经受住了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重要的原因就是亚洲经济体自上次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同时实施了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 不过,楼继伟认为,近些年亚洲经济体增速开始放缓,也暴露出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人均GDP不高、基础设施落后、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稳定性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影响等。“应对这些挑战,各国需要调整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借助结构性改革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面对共同的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楼继伟表示,希望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加强区域的互联互通和宏观政策的协调。“中方提出的共建 一带一路 倡议秉持的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替代现有机制,而是要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沿线国家实现发展战略对接、优势互补,因此我们欢迎沿线国家和亚洲国家积极参与”。 他指出,亚洲各国也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治理,通过加强南南合作等,积极发出亚洲声音,提升亚洲区域的整体实力。 谈及中国经济,楼继伟说,中国已进入“三期叠加”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增速从8-9%降到7%左右。中国当前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此外,针对中国面临的老龄化挑战,楼继伟说,中国一方面努力将储蓄转化为投资以积累国民财富,另一方面,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加大对教育、城乡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投入并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流动性,推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经济体论文:论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 美国着名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世界体系理论”。他认为,现代世界经济体系是“中心-边缘”结构,即存在着中心地区、边缘地区和半边缘地区三个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体系开始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板块与网络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这种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它将对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 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特点 沃勒斯坦认为:“世界体系是一个社会体系,它具有范围、结构、成员集团、合理规则和凝聚力。”他写道:“表现为一个社会体系的特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这个体系内的生活是独立自足的,而且这个体系发展的原动力大体上是内在的。”沃勒斯坦提出:“迄今为止只存在过两种不同的世界体系:一种是世界帝国,在这些世界帝国中,存在一个控制大片地域的单一政治体系,不论其有效控制程度减弱到什么程度;而在另一类体系中,在其所有的,或几乎所有的空间不存在这样的单一政治体系”。 根据沃勒斯坦的观点,16世纪以前,“世界性体系”主要表现为一些世界性帝国,如罗马帝国、中华帝国等。从16世纪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不同于“世界性帝国”之处在于,它有一个自成一体的经济网络,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治中心。在这个世界经济体中占据有优势地位的地区,主要是西欧和北美地区,是中心区域;而广大亚非拉地区,由于受到欧洲国家的殖民统治,或是新独立建成民族国家不久,是这一世界经济体系的边缘区域;在这两者之间的是半边缘区域。三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三种不同的经济角色:中心区域利用边缘区域提供的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生产加工制品向边缘区域销售牟利,并控制世界体系中的金融和贸易市场的运转。边缘区域除了向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廉价劳动力,还提供销售市场。半边缘区域介于两者之间:对中心区域部分地充当边缘区域角色;对边缘区域部分地充当中心区域角色。 在冷战时期,根据当时苏联的观点,存在着社会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但这只是一个不长的插曲。冷战结束后,这两个平行的世界市场体系变为只有一个单一的世界市场体系。近年来,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开始从“中心一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其主要特点有: 1.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一体化趋势迅速发展 近年来,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迅猛发展,开始形成欧盟、北美和东亚三个大的经济板块和其他一些较小的经济板块。 欧盟2004年扩大后,拥有25个成员国,人口约4.55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1994年开始实施,现在包括美、加、墨三国,人口约4.2亿,总的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3万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在世界上的影响不亚于欧洲一体化。东亚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和安全合作进程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东亚国家已经开始构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中国将与东盟国家于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如能实现,它将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总人口将达近20亿,经济规模将超过3万亿美元。日本与东盟签订了一揽子经济合作协议,决定在2012年实现经济合作伙伴计划。韩国已与东盟就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商品自由贸易达成协议。此外,中日韩正在就三国自由贸易安排开展联合学术研究。“东亚共同体”如能建成,将形成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三足鼎立的态势。 北美和东亚经济板块中既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走联合自强道路,也建立和加强了一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形成较小的经济板块,如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里约集团、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阿拉伯国家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 这些都促使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结构转型。不过,板块与开放并不一定是矛盾的,板块也可以是开放的,出现开放性与板块性并存。 2.跨国公司形成全球网络 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技术开发和转移以及其他服务于一体的经营实体,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者和体现者。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全球取得迅速发展。冷战的结束和转型国家的改革开放,更给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现在,全世界4万多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在世界各地的雇员达到7千万人,已控制世界生产的40%、世界贸易的60%和国际技术贸易的60-70%。全世界100支最大的经济力量中,跨国公司占一半以上,超过许多中小国家。跨国公司正在超越民族国家而成为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其国际生产和经营正在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跨国公司占世界上国际直接投资的90%以上,使国际直接投资年均增长近30%。2005年中国出口总额的58%来自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净值占中国贸易顺差总额的83%。同时,跨国公司加速在不同国家建立研发机构,以便最有效地利用当地科技资源,研制出最能适应市场的产品。“跨国公司在这一全球化新阶段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跨国公司形成的全球网络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3.出现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 现在世界上形成一种新型的三极贸易体系。它不仅与过去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贸易有所不同,而且是人类历史上几乎从未有过的。第一极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第二极是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第三极是原材料拥有国。第一种贸易是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之间进行交换;第二种贸易是低工资地区与原材料拥有国之间进行交换;第三种贸易是拥有自然资源的国家用自己的资源与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进行交换。 虽然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国家主要是过去的中心区域,提供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的国家仍主要是过去的边缘区域,但在贸易中的角色已发生重大变化,过去的中心区域已转变为提供创新工艺和服务为主,而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转变为直接生产加工制品出售给那些拥有技术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例如,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和装配车间”。这一方面表明,拥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国家和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有所提高,开始逐渐摆脱边缘化,甚至有些提供原材料的国家已经属于中心区域;另一方面也说明,从“中心-边缘 ”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心区域由于掌握着创新工艺和服务,仍具有很大的优势。例如,服务部门的很大部分-金融服务、很多娱乐性服务,甚至还有教育部门-现在都可以进行贸易。许多服务的可贸易性第一次超过商品。而且,中心区域仍是“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以及高工资产品所在的地区”。 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边缘”结构开始向板块和网络并存结构转型,是在若干发展中国家从边缘向半边缘甚至中心转化,但中心区域国家仍能保持中心地位的背景下出现的。 二、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主要原因 1.区域化与区域主义相互促进 区域化(regionalization)与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区域化是指某一区域内由非国家实体,主要是跨国公司在市场力量影响下进行贸易和投资所推动的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而区域主义又称“地区主义”,主要是指国家通过进行相互之间的经济合作安排,建立各种多边机制包括区域性的经济合作组织,来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一体化。 美国学者约瑟夫·奈认为,国际区域可以界定为地理上相联系的一定数目的国家,它们处于某种程度的相互依赖;国际区域主义就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国家间的联合或集团的形成。中国学者马孆提出,区域主义具有“国际性、地缘性和组织性。国际性表明了区域主义属于国际关系范畴;地缘性显示了区域主义的存在范围;组织性体现了区域主义的活动空间。”安德鲁·赫里尔认为可以根据社会凝聚力(social cohesiveness)、经济凝聚力(economic cohesiveness)、政治凝聚力(politicalcohesiveness)和组织凝聚力(organization cohesiveness)的程度高低所导致的地区相互依赖程度来分析区域主义。波恩·赫特和A·伊诺塔用“区域融合度”(re-gionness)的概念来表示区域主义的程度,并将区域融合度由低到高分为5个层次:地理区域(region area)、区域复合体(region complex)、区域社会(region society)、区域共同体(region community)、区域国家(region state)。 近年来,世界上区域化与区域主义都获得很大发展,虽然在各地区发展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在欧洲通常是区域主义发展快于区域化并推动这种进展;而在东亚是区域化发展快于区域主义并推动这种进展。 以东亚地区为例。东亚经济的区域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很快。从1975年至2001年,东亚区域内贸易总量翻了6番,达到年均16%的增长率。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增长成为其重要发动机之一。中国(包括内地和香港)已成为东亚国家出口商品的主要吸纳市场和贸易出超的重要来源。2004年日本对华贸易总额高达2132.8亿美元,占日本外贸总额的20.1%,首次超过对美国贸易总额。中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韩国最大的出口对象国。1992年,中国与东盟10国的贸易总额仅为80.8亿美元,2003年增加到782.5亿美元,增长了近9倍。而日本与东盟10国的贸易总额2001年已高达近1300亿美元。同时,东亚区域内相互投资也增长很快。例如,从1979年至1987年,东盟国家对华投资的合同金额仅为1700多万美元。而从1988年至1997年的10年中,东盟国家在华投资项目共计13710个,协议外资为399亿美元,实际投入金额为128亿美元。近年来中国对东盟投资年增幅达60%。又如,至2002年,日本和韩国对华投资分别达到363.39亿美元和151.19亿美元,分别排名第3和第6位。2003年韩国海外投资的45.8%是投向中国。这些都促使东亚经济朝一体化方向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东亚,国家推动的区域主义合作也有很大进展,包括“东盟+3”、3个“东盟+1”机制、中日韩合作机制和东亚首脑会议等。东亚国家实际上已开始构建东亚共同体的进程。这是冷战后东亚崛起和国际地位上升的重要表现。 从某种程度上说,欧盟和北美区域主义发展是世界经济体系中心区域国家力图更长时间维持其中心地位的一种措施。 正如沃勒斯坦指出的:“世界经济体的发展进程趋向于在本身发展过程中扩大不同地区间的经济和社会差距作为一个整体,世界经济体的不同地区之间受益不均的情况可能会同时不断扩大。”区域主义实际上是对这种情况的应对措施,它与区域化相互促进所导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是世界经济体系结构板块化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2.亚非拉国家独立和其中部分国家走上适合本国国情发展道路使一些边缘地区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 世界经济体系转型的重要特点之一,是一些边缘地区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心地区国家。沃勒斯坦认为:“在现代世界体系的整个历史中,中心国家的各种优势一直在扩大,但特定国家试图留在中心部分内的能力并不是没有受到挑战的事实上,在这种体系内,在长远的历史时期中,从结构上看,优秀分子的循环出现很可能是不可避免的,这意味着在一定时期中某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迟早要被另外一个国家取而代之。” 在12世纪,“从经济意义上说,当时西北欧还是一个非常边缘的地区。”但由于工业革命最早在这个地区取得进展,西欧和北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18世纪以后成为世界经济体的中心地区。 亚非拉的许多地区在17世纪后逐渐沦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在政治上受到沉重压迫的同时,在经济上遭受残酷剥削,导致贫困落后,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边缘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广大亚非拉国家先后赢得民族独立。其中一些发展中国家在重新掌握自己命运后,逐渐探索出适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道路,成为新兴工业化国家。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走上改革开放道路。苏东巨变后,出现了一批转型国家,其中一些国家也走上一条适合本国的经济发展之路。美国高盛公司将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作为新兴国家中的金砖4国(BRICs),认为它们将成为全球经济中的重量级国家。该公司2005年12月报告预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中国经济可能会在2040年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经济大国,印度在2033年可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三经济大国,BRICs总共的国内生产总值可能在2041年超过西方6国(G7减去加拿大)。高盛公司还将孟加拉国、埃及、印尼、伊朗、韩国、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土耳其、越南作为排在BRICs之后的新兴的N-11国。这些新兴的金砖4国(BRICs)和N-11国几乎都是过去的边缘地区或半边缘地区国家,现在它们的经济地位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几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对比正在发生变化。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2005年,新兴国家经济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一半以上。这是自欧洲工业革命以来的第一次。新兴国家经济平均增长速度达到6%,而发达国家是2.4%。这些国家的出口份额增长到42%,而1970年时仅占20%。在货币市场,新兴国家目前拥有的外汇储备占世界的2/30 3.新科技革命发展推动世界经济体系形成网络状结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新的科技革命。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能源技术和纳米技术等为代表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创新 出现群体突破态势,新的技术群和新的产业群蓬勃发展。科学技术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密集创新时代。许多重大创新出现在学科交叉领域,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互渗透。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越来越短,技术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科技与经济、教育、文化、社会等的联系日益紧密。而且,“当今世界收集、储存、获取和传输信息的边际成本正趋近于零,这种情况可谓前所未有。能够进入因特网的人,全球已逾10亿。也许更令人惊异的是,约有15亿人使用移动电话。因特网无线接入潜力无限。” 特别是全球即时通讯技术和先进运输技术的发展,促进跨国公司形成全球范围内的最佳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从而推动世界经济体系形成网络型结构。 以信息技术革命为核心的新科技革命在极大地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同时,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 4.经济全球化趋势促进世界经济体系形成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 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是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和融合的表现。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经济全球化呈现出全方位发展的态势。世界各国之间、各地区之间在经济、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依存大大加深,经济间相互流通的障碍不断减弱,经济融合的需求在日益加强。二战后初期,世界贸易额仅为500多亿美元。而到2000年,世界货物贸易总额近6.2万亿美元,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1.4万亿美元,两项相加总额已高达7.6万亿美元。2006年,仅全球商品出口额就将超过10万亿美元,整个出口比重将达到全球产量的30%,而10年前这一比重仅为20%。世界经济正在逐渐地真正形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全球市场加速形成,区域一体化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相互依存达到了空前程度。虽然世界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断把外部区域变成边缘地区,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冲击下,世界经济体系外的国家已屈指可数。 经济全球化趋势从两个方面促进世界经济体系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的形成。 首先,跨国公司形成的全球网络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体系呈现网络型结构的主要原因。特别是中心区域国家跨国公司的全球布局促进了这种网络型结构的发展。 其次,经济全球化趋势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中,面对发达国家建立经济集团的情况,广大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加快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增强自身竞争力。正如沃勒斯坦指出的那样:“世界体系的生命力是由于压力的作用把世界体系结合在一起,而当每个集团不断地试图把它改造得有利于己时,又使这个世界体系分裂了。” 例如,2000年7月,非洲统一组织第36届首脑会议通过《非洲联盟章程》,决定在非洲统一组织基础上成立非洲联盟(简称“非盟”)。2001年7月,非洲统一组织第37届首脑会议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目标是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推动非洲大陆经济一体化。2002年7月,非盟正式接替非洲统一组织。非盟有53个成员国。20世纪80年代,非洲国家经济增长超过2%的只有6国,20多个非洲国家经济负增长,被喻为“失落的10年”。20世纪90年代初,非洲在政治动荡和经济困境中苦苦挣扎。1994年经济形势开始逐步改善。非盟成立后,经济明显好转。据世界银行统计,非洲2003年经济增长为3.4%,2004年为3.8%,2005年达5%。2006年1月举行的非盟第六届首脑会议探讨了在非盟基础上建立非洲合众国的可行性。 当前的区域性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全球化趋势背景下发展的,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实际上是通向全球化的一个阶段。因此,世界经济体系结构板块化趋势实际上是各国顺应全球化潮流,利用全球化机遇,防止和抵御全球化负面影响的结果之一。经济板块是全球化的一个阶段。许多新型的、多层次、多种类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主要是地缘经济的产物,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主义的集中体现。 三、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状并存结构转型的主要影响 沃勒斯坦曾预言:“当21世纪中叶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让位于后继的体系(一个或多个)时,我们将看看这后继体系是否会更平等。我们不能预测它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体系,但能通过我们目前政治的和道德活的动来影响其结果。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将会在决定人类共同命运中起重大的作用。”从现在来看,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将是这种后继的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特点之一。 世界经济体系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将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 1.既刺激又抑制贸易保护主义 一方面,世界经济体系中的板块化趋势使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近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欧盟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上升。它们经常挥舞反倾销的大棒,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设置更多的贸易壁垒。导致这种情况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世界经济体系中的板块化趋势。 但另一方面,世界经济体系中网络型结构的发展又成为抑制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在跨国公司的全球网络结构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如果一国对从另一国进口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就可能也打击到本国跨国公司在对方国家投资的企业。这使得贸易保护主义的“双刃剑”作用更为明显。各国在考虑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时将更为谨慎。 2.世界经济重心开始由大西洋地区向亚太地区转移 自18世纪欧美主要国家相继发展成为资本主义强国起,世界经济重心在大西洋地区。近年来,随着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上升,世界经济重心开始由大西洋地区向亚太地区转移。亚太地区人口约30亿,占世界总人口的半数以上。仅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21个成员人口就占世界总人口的45%、国内生产总值(GDP)之和占全球生产总值的57%,拥有全球58%的制造业,贸易占国际贸易的一半以上,增长占全球总量的70%。其中,亚洲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已占23%,而且这一比例仍在上升。亚洲外汇储备总和达2.35万亿美元,占世界外汇总储备的半数以上。2004年东亚地区经济增长率达7.6%,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在其中,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持了9%的经济年增长率。2004年中国的外贸总额突破万亿美元,达到11548亿美元,一跃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其中,同亚太地区的贸易额为7600亿美元,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72.7%。印度政府预计,今后5年印度经济将会以7-8%的速度增长。在美国的对外贸易中,出口的1/3、进口的2/5是与亚洲进行的。近年来,美国与亚太地区每年双边贸易总额超过7000亿美元。在新兴的金砖4国(BRICs)中,有两个半是亚洲国家(即中国和印度两国,俄罗斯算半个)。在新兴的N-11国中,有9个是亚洲国家。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认为,世界“经济重心”从大西洋向太平洋地区转移。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中国的崛起具有更加重大的历史意义,这实际上标志着世界事务的重心由大西洋地区向太平洋地区的转移。”由于欧美国家现在仍掌握创新工艺和服务的优势,因此其经济中心地位还会保留相当长时期。在这一过渡时期,世界经济体系中将出现欧盟、北美、亚太三个中心区域并存。 3.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机制中将会有更大的发言权 由于世界经济体系中原有的“中心一边缘”结构逐渐转型为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新的世界经济体系与原来的体系相比将显得较为平等。 现有 的国际经济机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建立起来的,包括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贸易组织(WTO)等。美国等西方国家在这些国际经济机制中占主导地位。 随着亚洲国家的崛起和若干发展中国家逐渐摆脱边缘地区的地位,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机制中的影响力和发言权有望上升。例如,2006年4月,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美国财政部前部长助理埃德温·杜鲁门(EdwinTruman)发表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战略》一书,其中提出关于IMF改革的建议。他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失去了其独特作用,面临着身份危机,正在失去许多主要新兴市场国家以及工业化国家的支持。他提出的三个建议之一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重新调整其投票权的分配,立即将至少10%的投票权从传统工业化国家转移给新兴市场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这一重新调整只有通过提高IMF份额才能实现。与此同时,他建议欧盟应承诺逐步将其在IMF的代表权集中为一个席位。为此,欧盟应在2006年底前启动这一程序,先将10个席位减为7个席位。美国应说服欧盟加快这一进程。他还建议,在选择下一任IMF总裁和世界银行行长时,应实施公开和透明的程序,放弃现行的IMF总裁由欧洲人担任和世界银行行长由美国人担任的做法。 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向公正合理的方向转变,依靠区域合作组织协调在国际组织谈判中的立场。例如,非洲联盟贸易部长会议2006年4月14日通过的《内罗毕宣言》表示,非洲国家将继续为在2006年底前完成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而努力,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多哈回合中所作的有关推动发展的承诺,以使非洲国家和其他地区的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关切得到重视。与会部长们提出,欧盟和美国必须重视它们同非洲之间贸易不平衡问题,必须大幅削减扭曲贸易的各种补贴。 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发挥相互之间经济的互补性,避免强国与弱国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也在推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自主区域一体化。例如,美国在十几年前提出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但美国一边谈判,一边加强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使拉美国家对美国的提议疑虑重重。近年来,美国相继对进口钢材提高关税,对中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取消服装进口优惠,特别是美国国会通过新农业法案,大大增加了对农业的补贴,这些保护主义措施引起了拉美国家的强烈不满。为应对在该地区拥有经济垄断地位的美国主导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计划”,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2004年提出“美洲玻利瓦尔替代方案”。该方案主张“在团结、合作的基础上实现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一体化”。2006年4月,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古巴签署关于玻利维亚正式加入“美洲玻利瓦尔替代方案”的协议以及旨在加强三国经济合作的《人民贸易协定》。这将对拉美地区的政治经济格局产生深刻影响。 4.将促进整个国际体系的转型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世界正逐渐进入全球化时代,这一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 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国际经济相互依存正在改变国际关系的性质;同时,政治体系影响经济体系,政治因素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世界经济体系从“中心一边缘”结构向板块与网络并存结构转型,不可避免地促进整个国际体系的转型,对国际体系中的“金字塔”型等级制结构是一个重大冲击,从而将使未来的国际体系建立在较为平等的经济基础上。 现存国际体系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建立在国家主权原则基础上的无政府状态下的均势体系。近年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世界多极化趋势不断发展和各国之间共同利益的增加,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均势体系正在逐渐向以相互依存状态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国际体系演变。 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应该建立在这种以相互依存状态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国际体系基础上,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从理论上来说,建立在均势基础上的多极化难以实现持久和平,这是因为经济和政治不平衡发展的规律会一直起作用。而建立在相互依存基础上的多极化才能真正实现大国之间的和平。 从长远来说,相互依存状态的国际体系还将继续发展为一体化条件下的国际体系,这将为进一步建立和谐世界奠定基础。因为随着世界力量结构多样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力量之间的关系将由平衡发展到均衡,再发展到和谐。因为国家利益仍将是各国最优先考虑的因素,所以和谐实际上将必然是建立在各国间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基础上的利益和谐。只有建立在利益和谐基础上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才能有助于实现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经济体论文: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 陈永 市场经济体制指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经济运行体制。而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国家在出现后,它并不进行生产。然而,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存在和运转,国家又必须从国民收入中分到一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国家不进行生产,它不可能通过交换的形式来获取它所需的社会产品,它所拥有并能加以运用的,只有强制性政治权力。国家凭借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参加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税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持自身存在和运转消耗社会产品的过程,就是财政支出。因此,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能够存在;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财政的存在,只需要国家这个唯一的前提。可以说,财政是国家内生的一种东西。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计划经济国家,无不如此。在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国家仍然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与财政的这种存在必要性相关的是财政筹集收入的职能。 二、 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扩展。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财政的作用就应该只限于筹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国家的存在。但是,我们看到,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认识还应该更进一步。问题主要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全部条件。而只要有某一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现失灵。 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如实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具体来说,市场失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总结了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一般来说,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共产品的生产量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设法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2、外部效应 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私人经济主体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外部效应除了影响社会经济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应导致的成本或报酬分担不合理,它也会妨碍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将外部的成本或报酬内部化,使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生产数量改变到合理的水平。 3、垄断 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产品的供给,使其产品的售价高于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形成了垄断。由于垄断者能够操纵市场价格,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产品边际效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的水平上。结果是造成市场上该产品的供给量不足,价格偏高,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干预,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强迫或鼓励垄断者增加产量,降低价格,使该产品的售价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以避免社会效率的损失。还有一些行业的规模效应很明显,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就会自然形成垄断。对这种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也应该及时加以干预,也可以划归政府来经营。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要获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寻”成本;此外,市场在交易中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有着更多的信息或有着更低的信息搜寻成本。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总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作出决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偏离帕雷托最优。 5、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在微观经济中表现为上述偏离帕雷托最优的情况,市场失灵同样也反映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据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状况。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失灵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波动与失衡。为此,政府也必须对经济进行调控。 但在现实中,市场失灵并没有使市场经济制度崩溃,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在现实中应该有一条挽救市场失灵的途径。 其中,除了认为应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观点之外,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即市场完全化)和提高市场效率来挽救市场失灵,但在实践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家在对多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要优化资源配置,必须由政府进行干预。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体现。 于其他手段相比,财政手段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中具有以下优势: 1、财政手段比较灵活,税率和补贴额可以根据外部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2、财政手段的管理费用低,避免了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的巨大费用。 3、财政手段在技术上比界定产权、扩大市场覆盖面更易于操作。 三.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职能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所应具有的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的调节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在市场机制能够完成资源有效配置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介入。只有发生市场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但政府介入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之一,它的职能也只能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资源配置职能。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上。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难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只能有财政来进行供给。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还可以实现外部 效应的内部化,并解决垄断的问题。 2、 收入分配职能。 我们在前面提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所决定的初次分配状况极不公平。这样客观上就要求社会有一种有助于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机制。市场本身不能提供这种再分配机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在这一点上,财政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作为进行再分配工具的有利条件——强制课税权。这使得财政可以大规模地介入国民收入分配,通过税制设计上的巧妙安排,如征收累进的所得税,把资金从那些收入偏高的人们手中征集上来,然后,再通过各种类型的转移性支出项目,如医疗保险、食品券补贴等,把资金转移给那些收入偏低的人们。 3、 稳定经济职能。所谓稳定经济,就是指政府作为市场上的一种经济力量,运用宏观上的经济政策手段有意识地影响、调控经济,实现就业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及经济增长的协调。这一职能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动、平稳地向前发展的认识基础上的。在政府所拥有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中,财政的地位举足轻重,它在维持总供求的大体平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在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时,政府可以减少财政支出或增加税收,通过压缩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求来抑制社会总需求。在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财政又可以通过扩张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求来扩大社会总需求。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财政上的制度性安排,使财政发挥某种“自动”的稳定作用。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关于财政职能范围的界定,众说纷纭。通过对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可以更清楚的认识这一问题。 来源:江苏财经信息网 经济体论文:论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完善 一、引言 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环境和发展研究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课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随着一场与工业革命意义同样重大的“环境革命”的诞生,环境资源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正日益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从而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展最快的法律之一。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不仅使其成为环境法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使其原理成为环保法理论体系的重要支柱。 我国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目前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随着我国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带来空前繁荣,也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一方面使原本某些方面的立法空白凸显出来,另一方面也使得原本环境法体系中的一些内容因不适应当前的形势而亟待修改。1下文将就我国现行的环保法的体系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及产生这些缺陷的原因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不断完善我国的环保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环保法体系的缺陷及原因 关于我国环保法体系的划分方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普遍都认为环保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形成了以宪法关于环境资源保护规定为基础,一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心,其他相关部门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补充,以及包括污染纺织、自然保护、环境纠纷处理、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体系。2但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不断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且我国的环保法体系相当一部分带有浓厚的计划体制色彩,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上述这些缺陷日益阻碍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迫切要求加大力度完善我国的环保法体系。以下将从这些缺陷产生的原因出发,分别论述之: ㈠、体系外部原因所带来的缺陷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的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不断出现,必然要求新的环保法的制定实施,再继之便是环境司法要适应新的环保法体系的要求。体现在外部层次上,即为立法上的空白,亦可称为滞后性。所谓滞后性,指环保法在时间上总是落后于环境问题的要求及实践发展。滞后现象已为各国环境法的发展历史所证明。有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这种滞后性:3⑴、国家权力观念。环境问题只有发展到影响社会安定和发展时才成为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对象。⑵、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和环境意识。一般说来,环境意识落后于环境问题的发展程度,而环境意识在行政管理领域又直接制约着管理制度,这必然带来滞后性。⑶、反馈机制自身的限制。系统的复杂性,反馈环节的多元化及立法程序上的时间限制都会引起这种滞后性。从解决方法上看,滞后性只能事后进行完善,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当然,立法时在现实可行性基础上充分考虑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使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这在实践中是可行的,也是可取的。 ㈡、体系内部原因所引起的缺陷 从环保法体系内部来看,作为体系组成部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变都会相应地改变环保法体系的内容和影响环保法的执行。而且,从整体上看,我国现有环保法体系的结构还不完整,子系统不周全,导致系统功能不完善,使环境资源保护关系中的某些环节尚无适当的控制手段。具体说来有: 1、功能不协调。从实践上看,它表现为某一环境问题未被调整或进行了互相矛盾的调整,亦即有的环境法律系统间作用互相矛盾或存在空白点。初步看来,这有两个原因:⑴、系统结构不完整,某些应有的法律制度尚未确定。(这和立法的滞后性是有根本区别的)⑵、系统结构不合理,有的制度间未能很好地配合。如排无收费和水源利用政策及市政工程管理等方面就存在着配合不周的问题。 2、有的子系统不符合技术合理性。环境问题首先作为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而存在,其产生原因是各类技术的不合理运用,最终解决也只能依靠技术进步。环保法要产生有效的作用,它本身必须合理,即:⑴、内容满足技术合理性。许多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内技术规范的发展,应符合环境科学的规律和要求。⑵、结构满足操作技术合理性。环保法是通过法律对社会进行调整控制的一种工具和方法,必须有适应的结构和程序保证操作上的合理性,使之符合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一般规律。4但是,目前我国环保法在这两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某些问题,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公共参与问题、现场检查制度问题、“三同时”制度问题,等等。总的看来,作为技术性很强的环保法,在我国并未体现出这一特点,而更多的是一般的原则制度的规定。 三、环保法体系的完善 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这段期间也是政治、经济、社会变动最大的时期。环境立法问题就在这高度变迁的时空中,不断受到试炼,不断受到调适。由此而形成的环保法,也就因而带有浓厚的动态气息。现阶段完善我国的环保法,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㈠、环境立法对完善环保法的前提作用 这里所讲的立法,仅包括制定新的法律规范。没有环境立法,就没有环保法体系,环境司法更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环境立法是完善环保法体系的一个前提条件。而“立法的发动、进度及内容未必单纯是事理与民意的结果,而会 因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静态结构和动态发展而有不同的演变。”5目前,尽管环境立法领域空前活跃,但从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来看,还未能完全跟上。因此,加强环境立法,完善环保法体系,促进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是一个十分迫切的任务。 鉴于环境问题的四项特色即科技关联、利益冲突、隔代平衡、国际关联,6当前加强环境立法,完善我国环保法体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规律。环境立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环境立法要突出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与发展。⑵、环境立法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环境问题使经济发展的产物,各国实践证明,只有发展经济,才能最终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在环境立法时,要充分体现经济规律的要求,以环境保护来促进经济的发展,用法律来教育人们提高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辩证关系的认识,以环保来促进经济的发展。⑶、环境立法要体现“地球一体”的观点。在国际关联的特色之下,环境行政容易衍生外交、国防及国际势力介入等现象,造成环境问题的复杂化。7故环境立法应从整体角度考虑环境问题,把我国的环境问题纳入世界环境问题的范围内进行考虑。 此外,在立法的进程中,应见贤思齐,认真学习环保先进国家的制度和经验,并可以有条件地援用欧美、日本等国环境法律所通用的管制手段,以便及时、高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㈡、健全现有制度,协调体系内部的功能 1、从技术上完善现存的相关制度。这是改善环保法体系的重要措施。首先,应加大处罚力度。可适当引用不同程度的刑罚,但应认识到环境问题多元因应的执行手段中,刑罚只是其中的一种,且适用刑罚不得背离环境问题的特质与刑罚最后手段的定位。其次,应加强科技在解决环境问题的作用,事实上科技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建议在现行环保法体系的基本原则中加入“科技促进”一项,以彰显科技的重要性。再次,“公共参与”这一原则在立法中虽得到体现,但在现实的决策运行中,却往往抛开公共力量而自行决策,或多或少地损害了公共的利益。故有必要将公共参与落实到实处,如通过听证、质询、述职等途径将之制度化。但同时也应注意不宜一味主张多参与,而应在参与的时机、范围、方式与效力上,妥为规划,并由整体的角度出发,健全相应辅助措施,以免造成公共参与的错置。 2、协调各制度的功能。各制度的协调依赖于其内容衔接和控制手段的协调,即⑴、内容衔接,不留任何空白点,控制环境行为的各主要方面和环节。⑵、内容协同,功能协调,制度间不应有矛盾点。这是由环保法体系内部各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目的性所决定了的。
经济管理论文:分析公路经济管理措施 一、加强高速公路经济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性 (一)更好的保护公众出行利益 从高速公路自身的特点来看,它有着公益性、网络性和外部性等特点,这些特点的完全具备就说明了高速公路时一种准公共产品。所谓的准公共产品是指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两种特性的产品。我国高速公路具有排他性,是由于它的收费是采取全封闭的收费方式;我国高速公路具有非竞争性,是由于是因为只要运输的货物量是标准范围之内的,或者是能够全额满足交通量的需求的,那么对于这一条高速公路的消费,在拥挤的情况下,这个消费是具有共享性的。所以,我国高速公路是一种标准的准公共产品,加强高速公路经济管理体制建设可以保障公众出行利益的需要。 (二)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在我国,高速公路和公路都同属于国家的资产,就这一特点就表明了在我国建立高速公路的经济管理体制主要是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从现今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高速公路尽管存在着多个投资主体,高速公路的管理形态也各有差异,经营管理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但是无论这些方面存在着蝉翼,公里资产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高速公路作为公路中的重要部分,其资产所有权同样属于国家所有。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应该严格遵照法律有效管理高速公路这部分国有资产,去维护好高速公路设施的完整性,并要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这是政府部门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二、改善高速公路经济管理的几点有效方法 (一)利用法律改善经济管理 1.首先在立法方面。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切以遵守法律规定为基础和前提。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高速公路经济管理相对宽松,这是因为发达国家拥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保障机制,虽然与国外发达国家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相比较,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并不是那么落后,但是在高速公路的管理方面却是有着相当大的差距。要改变这种滞后的状况,要从改善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立法工作出发,缩小差距。2.其次在执法方面。我国高速公路的一直存在着执法问题,具体表现在高速公路管理体制中,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可改善高速公路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具体的做法是明确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职责,与此同时,要统一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模式。 (二)采用经济与行政手段 高速公路具有的公共性、非营利性和不可替代性、起始投资大、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经营风险大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一般的企业不敢进行投资。当缺少企业投资时,政府的压力就相当大,需要发挥其作用,对市场进行干预,动员其它企业涉足高速公路的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交通服务,甚至政府可以赋予某特定企业对于高速公路相关的一些垄断经营权。1.政府药严格控制高速公路的经营主体,主体主要是一些具有非营利性特点的特许经营机构,一般企业是不能享受这种特许权的,而是在政府参与和指导下的,它的经营授权也不是以盈利为目的。2.政府和高速公路特许经营企业之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的合同,对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该进行明确的划分,并且对于其经营期限也应该进行合理的规定。 (三)有效控制和管理高速公路建设的成本 1.改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成本预算 管理高速公路施工项目所包含的成本费用的预算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预算成本,在工程施工之前需要编制好工程的施工预算,对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二是计划成本,计划成本是指根据有关资料进行的,由项目部经理预算的计划成本,涉及的科目主要有人工费成本控制计划、机械设备成本控制计划、管理费用成本控制计划、材料成本控制计划、和突发情况下的工程费用成本控制计划。 2.改善工程施工成本费用的控制 在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该是按照原先的计划对施工进度和各方面进行安排,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突发事件的发生会对施工成本造成一定影响,这就需要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岗位和职工就要依据目标成本对生产活动中的实际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如人工消耗费用、现场管理费用和生产资料费用的控制等内容,从而实现成本计划和降低成本。 结束语: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同样的,高速公路的快发发展也能够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和单位都应该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视,它作为国家的重要和巨大工程,加强对其经济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从高速公路经济管理的体制和措施方面进行了浅析,希望能够为我国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经济管理论文:中医院经济管理经验汇报材料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搞好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更好的提供积累资金,不断提高医院两大效益的增长,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院本着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行人事、分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和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深化医院体制改革,在改革中求生存促发展。 为了增强医院的生机和活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近几年,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把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作为突破口。 一是在人事管理方面。首先根据人事部门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了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德、勤、职、能四个方面,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一旦落聘,限期自谋岗位,逾期将给予院内待岗或转岗处理,真正做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其次,对全院的中层干部实行了聘任制,任期为两年,到期经考评合格后,再进行新一轮的续聘,不合格者将被解聘,彻底打破了终身制观念,增强了职工的紧迫感和竞争意识。 二是在分配制度方面。我们按照“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差距,最大限度的激发职工的内在潜力。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临床一线岗位和优秀高级术人员倾斜的绩效工资制。同时,还将科室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捆在一起,根据完成核定的工作指标情况,通过院科两级核算,由科室自主发放,从而破除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更好的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三是积极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首先我们在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将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保洁公司,医院与其签订保洁合同,明确清洁卫生的目标、要求、工作范围和费用,制定了监督机制及奖惩措施,从而减少了管理的环节,提高了保洁质量。其次对物业科实行了院内社会化,人员编制属医院,经济上与医院半脱钩,工资由医院负担一半,另一半根据个人的工作量实行计量工资,极大的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脱离医院,达到完全社会化的目的。 二、加强成本核算,增收节支。 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成本核算意识,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增加收入,降低消耗,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制定了严格的物质管理制度和报废制度。加强内审工作,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实行支出“院长一支笔”签字制度,使全院职工节支即为增收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对伙房、小卖部、印刷品及所有土建工程公开招标,明标暗投,由律师和公证员现场监督,增加了透明度。三是在经济管理上实行“以支定收”,采取院科两级核算,两级管理,两次分配,超劳分配与科室经济效益、个人绩效挂钩,实现独立核算、多劳多得。四是对科室所需物资报物资科统一做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统一购买。采购前充分了解市场行情,采购质量好、价格低廉的物资,以达到降低成本,杜绝了盲目采购、吃“回扣”等不良现象。五是实行大型医疗设备监控,杜绝了少收、漏收,避免了资源浪费。 三、加强收费管理,强化自我约束。 近几年,我院始终化大力气解决“看病贵”的问题,首先,我们加强了对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正确核算药品收[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入和支出,降低了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坚持低进低出的原则,杜绝抬高药价,做到让利于民。其次,在对住院病人实行一日清单制基础上,又投资50多万元建立了微机管理系统,方便了患者对费用的查询,做到了让患者明白消费。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物价政策,规范收费标准,通过公示牌、滚动屏等形式对各种药品和医疗收费价格进行了公示。四是为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我院在社会上聘请了34名社会监督员,并设立了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通过内外监督,使我院的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从而维护了患者的权益,也得到了社会认可。 经济管理论文:论新时期医院经济管理创新 引言 医院运用经济手段,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组织、计划与实施,开展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合理使用财力、物力、人力,尽可能以最少的劳动耗费获得最大的医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是医院经济管理。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社区、农村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环节比较薄弱,区域和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医疗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合理。医院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不完善,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秩序不规范,医患矛盾较为突出。要达到医院和谐发展的目的,必须要有综合科学性管理意识,现代化医院管理理念,只有这样才能进行现代化医院建设,保障医院内外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及完善医院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有着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理念 医院现代经济管理理念提出了医院现代经济发展,医院决策层的能力、理念、素质和视野决定了医院经济的走向和发展。现代医院经济管理处在变革不定中,是伴随着事物的变化发展关于选择的哲学,医院如何把握经济规律,顺应体制趋势,医院的领导核心层要有变革创新力,具有前瞻性思维、适应性思维和超前的经济管理理念,有效地对医院现代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全面革新管理,找准市场定位,发挥特有优势,这样才能规避风险,抓住机遇,领导市场潮流等。在实施医院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人本理念、法制理念、风险理念、成本效益理念、服务理念、市场理念等,对各项经济工作进行决策,实现对医院经济管理的调节、导向和控制,实现整体最优化,最终实现现代医院经济管理目标。 二、重视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管理 患者对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基本要求是有效、安全、及时的医疗。在竞争激烈的医疗市场,没有优质的服务和质量保障,也难以巩固其在市场中的地位。为了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全体医院人员有强烈的质量意识,通过改革和创新,建立严格的医疗质量监控系统和规章制度。制定出合理的医疗护理质量标准、诊疗技术规范、入院标准等,在日常管理中明确规范这些标准,并作为医院现代经济管理的依据,来实现“医疗低成本、医院合理投入、医院合理收益、病人低消费”的新思路。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就医过程中的服务要求及细节更加人性化和复杂,医院要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以病人为中心”到医疗服务的全过程。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医院经济管理最关键和最重要的部分是医院财务管理,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内容,在医院的经济管理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一项业务性、法规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本质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规律和特点,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合理处理相应的财务关系,有效安排医院的资金运动,在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中财务管理起着导向、启动、控制的作用,对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财务管理的功能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体现:为经营活动的资金、保证医院服务活动和医院筹集资金需要;降低医疗经营成本和服务成本,增收节支,合理组织收入;医院的经营决策的参考,预测医院的经营和财务活动;通过对经营活动和医疗活动的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四、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促进医院经济管理 随着日益显着的经济全球化趋势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越来越重视信息化的建设,它几乎应用、渗透于整个经济社会。医院经济管理工作项目甚多,较繁杂,因此提高现代医院管理实用性和科学性,需要运用信息化建设辅助管理。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可以为医院经济管理工作提供实用、快捷、方便的平台,从而提升了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对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所以,医院必须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推进信息化建设。 五、积极开拓医疗市场和领域 在市场经济中,必须适应当今市场经济,医院才能发展与盈利,这就需要医院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创新,优化产业结构。首先,完善和改进整体的医疗设备,改善就诊条件,进行科技创新;其次,积极开拓医疗领域和市场,提高医院自我调节的能力。在服务领域里 ,医院应利用自身的优势发展自己的服务空间,以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服务、保健、医疗需求。 六、抓好医院人力资源建设 医院发展的根本动力人力资源的建设,是医院持续发展的基础,体现了医院竞争力的核心。医院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加强人才资源建设,其重要受到了医院的广泛重视。为此,一是对高技术的人才加强重视程度。医院的人力资源主体是医生,医院在业内占有的地位以及患者对医院的信赖程度受医生医疗技术的直接影响。要支持和鼓励他们的研究项目,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为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并最终实现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二是完善奖惩体制,建立医院激励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责任心和爱心,以便更好地服务患者,同时取得患者的信赖,提高医院的形象和信任度。 医院经济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新形势下医院现代经济管理树立“高效、低耗、优质”的理念。新医改要求用较低的费用,提供相对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医院应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之上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经济管理措施降低医院的运行成本。 经济管理论文: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引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但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购房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因素。本文就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短暂下跌过后,即再次上涨。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到目前为止,虽然销售量有所萎缩,但价格依然保持坚挺。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带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 ,!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这就使得企业经济管理相对薄弱,经济业务的随意性变大,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在这方面比较混乱。首先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扰乱单位会计工作。其次,法人内部监督机构作用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作用。再次,法律意识薄弱,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投机取巧,执法不严,姑息将就,拉人情给面子的现象普遍,管理松弛,造成了一系列经济犯罪。企业经营层以及普通员工的素质不高,人力资源政策不健全。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再者,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处于被动的位置,忙于具体的事务管理和救火中,缺乏长期规划,事后调控居多,造成“一放就乱。一放就涨.越管理越升温”局面的出现。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前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11条、新国四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人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在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误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相互脱节 ,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依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调控难以有效解决。改革房地产管理体制是解决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不良局面的有效途径。要正确认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所能起到的作用.调整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正视市场失灵的存在,但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自身调节功能的基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适当、适度的干预,最终建立起有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为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环境。 经济管理论文:分析现代企业经济管理与创新改革 1当前背景下经管工作的具体特点 在当前的背景之中,单位的经管活动也出现了非常显着的变动性,其关键的体现在如下的三个层次之中。 1.1单位经管活动是一项非常全面的管控活动 当前背景之中单位的经管活动是将价值模式当成是前提的,对单位的总的运作活动开展的全方位的管控,是当前管控的最关键事项。当前单位可以积极的分析和管控运作以及生产活动,进而带动利润增加。 1.2经管活动和单位的各项管控活动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 当前背景之下,单位的全部管控内容都牵扯到对单位资金的使用和调节,经管和单位的各项管控活动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此时就牵扯到单位的全部的下属机构和工作者,由于经管的优劣和个体的收入以及单位的发展等都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因此必须形成积极的管控氛围,才可以获取非常优秀的管控效益,进而才能够将单位的各项管控方法落实好。 1.3经管活动中的财会要素体现了单位的运作活动 单位负责人的决定对于单位的经管活动来讲,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单位的生产运作情形是由各个时期的财务指标体现的。单位的管控工作者要结合相关的指标来指引单位的管控目标,进而调节生产科技和销售方法,此时不但能够确保单位设定的管控目的得以落实,同时还能够提升单位的综合水平。 2当前背景中提升管控创新的方法 2.1确保经管思想发展 不论是何种单位的管控工作,更新思想都是非常关键的。在当前的背景中,单位的经管活动力,不断的变革工作者的思想,尤其是高层的经管思想是必须的,要创造出优秀的管控氛围。在确保管控理念变化的时候,要引入战略思想和危机管控思想,以此来确保负责人可以在设定管控目标的时候,生成总体意识和管控意识。我们都知道,当前单位的经管活动有着干扰区域宽,牵扯要素多的特点,因此单位要在落实管控思想的时候,关注其管控措施和技术的发展。 2.2变革单位的运作方法 单位经管创新的一个关键要素是对单位的运作方法创新,单位要变革过去的组织模式,变革之前的运作思想,使用合理的组织体系,设置全新的组织体系,切实变革单位的管控幅度。创新企业的经营策略主要包括创新企业的经营联盟和品牌。而对于品牌的革新是说单位变革之前的代人生产的模式创造自身的牌子,经由此类措施来提升行业的信誉度,提升单位的附加效益,进而获取份额。对单位的运作思想进行创新,必然会为单位争取市场,增加利润,切实的提升单位的效益。 2.3设置有效的财务支出约束机制 单位要不断的发展像是工作者的职务责任体系,经费管控体系等全方位的管控体系,强化车辆的使用力度等的管控工作,企加强邮资费、电话费、办公费等单项的管理制度。此时就可以确保活动有切实依据,在单位自身设置非常合理的制约体系,不过要关注的是,在落实的时候要切实的结合制度来开展工作,以此来节省费用,应对不利现象,进而提升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性特点。而且,要做好预算细化活动,设置预算体系,此时就能够提升单位的财会管控的预算水平。所有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的具体状态,不断的调节定额内容,认真的分析预算的落实状态。同时,单位设置财产物资登记盘存制度,单位可以结合其具体的状态,选择年末、每季、每月等时间段来进行实地盘存,同时对最终核算的结果进行处理。或是设置单位自身的计划价格体系,单位在进货的时候,按照定额模式来开展工作,或是使用价格体系,在月末的时候对其分摊。 2.4切实提升对单位的预算管控活动的认知能力 第一,要积极的设置有序的预算管控体系,其是单位所有的收支能够得以落实的关键前提。第二,要切实的意识到设置有序的预算管控体,合乎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防止出现条例层次的问题,对于强化廉政建设力度,更加积极的合乎单位的管控氛围有着非常显着的意义。第三,要切实的意识到设置精准综合的预算管控体系,对于单位认识风险,评估问题的意义。第四,要结合问题开展处理工作,积极的应对存在的各种不利现象和问题。 3结束语 在当前的背景之下,必须使用合理的方法来强化单位的经管创新工作,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单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之中获取发展,才可以确保单位的利润最优,确保单位的发展顺畅。才能够让企业面临残酷的经济危机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时无所畏惧,才能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保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现况及方法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缺乏相应健全的配套法律法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不能有效的实现对农民负担监管,无法合理解决土地合同纠纷,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农经站干部经常调换随意,而人员调换后的空岗往往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充,导致很多农经站共组无法安心工作,很多经济管理工作无法正常的发展。村级办公经费不够充足农村中很大部分村庄处于负债运转的状态,有的村不能给干部及时发放工资,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的村甚至借款办公,陷入了恶性循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全靠财政供养。由于乡镇村庄的财力有限,导致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运转艰难,有些工作甚至无法开展。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对策 1.充分认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直接关系整个社会大局的稳定,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好相关的经济管理。切实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在依法、自愿和有偿原则指导下,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管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对于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加强监督管理,稳定农民情绪,防范农村经济出现混乱。要明确审计监督工作是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职责性。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经济管理的应有职能。 2.加强农经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 各地要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经工作体系,配齐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专人承担农经管理工作;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素质,能及时专业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过硬的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农业管理工作队伍的稳定。各个乡镇的农业经济管理队伍要合理定编定岗定员,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同时还要将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而各级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机构和部门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行政管理、监督以及执法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3.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只有带领农民致富,农民才会信任农村经济管理机构和部门。各地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应根据农村当地的具体情况,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地调整农业结构和模式。在确保基本农田耕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的基础上,鼓励农民种植多种有效经济作物,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加工,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从而增加农民的信心,促进社会和谐和进步。 4.增加投入,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经费 虽然近些年来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投入,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经费还是偏紧。一方面是低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土地流转的财政扶持,一方面是村级办公经费的短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要保持正常的运作异常艰难。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关系到事关农村经济运行的安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稳定。因此应保证农民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充足经费预算。 5.化解村级债务,确保充足的村级办公经费 要化解村级债务,首先要求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和财力补助。在农村义务教育、大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方面,建议国家能实施一些政策来化解村级债务。此外,对于现有的债务,可以通过精简机构、资产盘活、纠错减债等方式来化解和减少。与此同时,还要防止新债的产生。这就要求农业经济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集体借款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各种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的公益事业或举债工程。 经济管理论文:分析增强社会经济管理 加强完善社会经济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社会经济管理体系,完善经济管理机制是保证经济管理工作科学开展的重要内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经济管理目标,保证经济管理的顺利实施,全面的掌握经济管理目标的实际动向,协调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建立健全社会经济管理的体系,科学的、规范的统一部署,加强各项工作间的联系,提高社会经济管理研究的水平,保持经济管理的稳步前行与创新意识相结合,以完善的体制约束和规避经济管理中不协调的因素,提高加强经济管理的意识,完善经济管理的机制,以规范的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管理的发展。加强社会经济管理中的经验积累。 加强社会经济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利国利民的的措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情况日益增多,加强社会经济管理中的经验积累,有助于合理的化解经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的积累经验也是一种学习和总结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创新的过程,参考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经过探索和实践,提高了对社会管理中人人参与的主动性,增强了各企业、行业间的责任意识,在学习中探索,在探索中积累经验,总结社会经济管理的根本规律,从中找到新阶段社会经济管理的有效思路方法。不断的积累经验,勇于创新是社会经济管理发展的有力措施。 加强社会经济管理的质量、实效。加强社会经济管理的质量,在于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在研究中,要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要求进行工作。要坚持全方位研究、深入研究、创新研究,要严把好对经济管理研究成果的质量关;要讲求实效,。在经济管理研究中,要注重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在充分利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创新和提高,而不是一切都从头开始研究。在研究中,要基本理论研究与应用性研究兼顾,侧重于应用研究,把研究重点放在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上。加强社会经济管理的科学水平。新阶段的社会经济管理与传统的经济管理有较多的不同,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经济管理模式。 新阶段的社会经济管理特点必然要遵循新阶段社会发展的特点。加强经济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来督促社会经济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加快培养新阶段社会经济管理人才,以现代科学的方法,提高社会经济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对经济管理工作进行多方面的研究和创新,建立与社会经济管理发展相配套的现代化科技水平。以长远性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的规划,社会经济管理工作,以科学促发展,以管理带效益,实现有新阶段特点的科学的社会经济管理的的稳步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经济管理体制,改善社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情况,必须对社会管理基本理论、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立足中国国情,借鉴世界上一切有益的社会管理经验,提出加强和创新我国社会管理的思路与对策,为党和政府完善社会体制、制定社会政策,推进社会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参考依据。 经济管理论文:分析经济管理创新模式 一、我国的企业经济管理问题 1.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我国现代化企业对自身管理制度的建设和管理体系的完善不够重视。尽管很多企业已经着手建立了一定的经济管理体系和制度,但漏洞百出、出现明显的误区。企业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到位,在实际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缺乏相应的执行力度,导致经济管理制度的实施性不足。2.人力资源管理有漏洞。由于企业没有完善的激励约束制度,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没有鼓励与约束的环境下,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信赖感大大降低,积极性普遍流失。长此以往,企业人员出现大幅度的调动和变换,导致企业正常的生产任务受到影响。员工工作热情、工作素养和职业道德的缺失,对企业的外在形象和文化品牌的建设带来不好的影响。3.空缺的管理部门。我国的经济管理还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很多原因的影响导致了我国经济管理的滞后,特别是企业对危机处理意识和对机遇的把握上没有一个系统的指导。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也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企业管理部门的结构不够完善,很多的管理工作都是企业决策者直接进行的,导致了管理过于集中,无法发挥群众的作用,导致管理工程主观性强,失去了客观性。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的发展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部门,那么企业的发展过程将会受到很多的问题的制约。因此,管理控制权的下放对于企业的监督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应该加强完善管理部门。 二、创新经济管理的有效方案 1.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的管理理念。企业要在社会发展观的角度上看问题,把以人为本的这一概念引入到企业管理当中,才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只有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才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只有把员工的利益重视起来,才能促进员工的职能发挥,才能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企业管理人员要对每一位员工进行深度的了解,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了问题,了解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公司管理的看法,让他们有一种主人翁的心态。但是企业还必须重视在对其进行人文关怀的同时,也要明确公司的规范制度,不能一味的感情管理,也要进行理性的分析。除此之外,企业在管理中要注重企业的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文化水平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让员工具有统一的企业精神,用科学合理的企业文化打动员工,提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性的工作团队,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所以,企业在管理中必须重视以人为本的观念,注重加强企业的凝聚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2.制定创新的经济管理制度。在经济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制度的创新是基础。在完善经济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创新相应的管理制度,这才是新时展的要求。针对社会的市场体系,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使企业形成强大的经济团体。从制度上创新,改革各项管理体系,满足社会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创新的经济制度调整企业内部所有不合理的资源配置,使企业产品得到优化。另外,不难发现,制定创新的经济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的组织结构,同时有利于产品的开发利用。所谓的创新策略是以全体成员参与的全面监督体制为基础,不断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当然,制定制度时要考虑到其适应性,只有制度得到广大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快速适应,才产生其所存在的经济效益。3.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工作。(1)加强对企业各部门的调控。企业的内部控制是经济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些以财务为依靠的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相应地,需要对财务部门做出改变,使财务管理向着全面化的发展趋势发展下去。(2)完善企业监督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一定的财务内部监控工作,对于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体制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建立对财会控制为核心,实行内控机制,提高财务等各部门的认真、负责的态度,避免各种不合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4.加强企业信息化管理工作。企业信息化是指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通过信息资源的广泛应用,其所有环节都利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不断来提高生产管理与经营服务的高效和发展,以此增加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信息化技术是实现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基本保证,是当代社会化生产高速发展的首要条件之一。建设能有效降低成本和加快技术的革新,帮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以及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来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当前企业信息化实现的标志之一就是对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其是企业检验整个企业工率和其产业链在市场的竞争力的重要浮标。实现企业信息化,既是社会改革的需求也是企业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企业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的改革不断地深入,绝大部分企业管理范式正在向创新管理方面迈进。为在未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站稳脚步,企业必须变革管理方式,加强管理信息化创新方面的建设是未来必然的选择和出路。 三、总结 综上所述,企业的发展必须要建立在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之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完善监督体制。只有科学的经济管理制度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创新型的经济管理方式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只有运用创新的经济管理制度,才能实现我国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经济管理论文:基于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若干问题研究 1、前言 自从对住房货币化进行了改革,使得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并且在2004年上升指数已经达到了高峰。尽管出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了小幅度的下降,之后又出现了上涨。在2010年,我国政府采取措施遏制了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 截止到现在,尽管房屋的销售量减少,但是,房价却没有明显下降。 虽然我国房地产行业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其中,结构性因素是长期发展的结构,主要由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政策性因素主要由政府调控行为失当、金融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等的影响。 2、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 2.1房地产业调控行为失当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其主要表现在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经营形式等的垄断。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经济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压缩住房供需数量,拉大供需差距,从而使房价持续上涨。 房价的构成主要包含土地成本、开发费用、开发利润等方面。除此之外,政府在拍卖土地时,也可以从中获利,并且还可以从各种税收方面获得利益,土地和税费就占房价的40%。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高。企业和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各个行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利用城市优势来不断的壮大自己,然而,这些都增加了住房的需求,城市土地的价值逐渐凸显出来。从深一层次方面看,城市已经成为了政府巨大的投资资源。 在国内有些地区,土地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达到地方预算收入的40%,然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占政府预算收入的60%。出现“土地财政”直接和土地出让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现如今,土地通过买断的形式使用,使得地方政府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这样的掠夺式的开发将直接阻碍到房地产的行业的发展。 2.2宏观金融政策调控失当 由于企业低利润或者是负利润状况的出现,使社会上很多闲置资金存到银行的机会越来越大。同时,我国现如今的资本市场并不完善,存在很大的风险,再加上受实体经济的影响,经济市场发展的速度得到了控制。但是,实体经济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远低于房地产的投资,如果将这些资本都投入到产生巨大经济利益的房地产市场,那么将是和真实的消费者争抢房源,从而变相的抬高了房价,使原来人民的商品房转变为了资本房,这也成为了很多资本商家投机的基地。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实际的供给和弄虚作假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了房价完全脱离了真实的价值,使房地产泡沫形式开始膨胀,同时这又加剧了供需矛盾。 2.3缺少相关的国家住房保障政策 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但是,在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法律的约束,结果导致出现了很多问题。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大多数建设在偏远的郊区,尽管价格比较便宜,但是,由于缺少基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例如:交通费用,给中低收入的群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3、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有效措施 3.1科学规划建筑用地 当前,大多数人认为“城市经营”就是我们所说的“炒地皮”,各级地方政府只利用土地出租和转让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有些房地产的开发商通过短期向外出租直接获得利益,例如:商品住宅;有些是长期向外出租来获利,例如:大型商场等。然而,在什么样的位置建设什么样的房子等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设和谐城市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3.2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 根据目前房地产投资的速度和房市情况,从房市周期论的角度看,目前,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正处于一个繁荣时期,房地产市场还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上升阶段。但是,从目前的房市状况来看,近几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引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进行调整,然而,所谓的调整指的并不是楼市崩溃进行的调整,而是指导房地产进入另一个比较成熟的稳定发展时期,并且出现了很多性价比优越的产品,促进市场走向成熟化。 3.3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 现如今,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对GDP增长有巨大的带动作用,经济增长所决定的居民住房能力要依靠经济发展创造的市场需求。其原因主要为房地产行业是土地和金融相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产业,其中土地是严重缺乏供给弹性的因素,然而,金融在理论上可以无限供给,而且流动性较大。如果房地产行业深入投资因素,那么就会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泡沫,一旦市场资金出现突然中断,将会直接导致泡沫经济快速崩溃,同时也必然会给相关产业和社会的发展带来影响和破坏。由此看来,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的发展下去。 4、结束语 总体说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房地产行业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经济管理,科学规划建筑用地、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控制地价,才能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顺利、有序的发展下去。 经济管理论文:怎么强化医院财务经济管理 在医院的财务经济管理活动中,财务管理是最为重要的管理工作。医院财务经济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体现医院综合性价值的管理方式的好坏,因为在医院的财务活动中,能将医院的任何财政上的变化清晰的进行反映。所以,为了促进医院能在竞争市场中健康稳定的发展,就应该全面了解医院的管理内容,并对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有效的财务经济管理策略,保证医院在医疗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一、医院财务管理内容 1.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首要内容就是成本核算,其实也就是制定项目成本,对医院的整体支出费用进行间接的控制。开展成本核算即是让医院的全体员工都树立起成本观念,并强化自身的成本意识,所以在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的时候具有一定程度的困难性。制定定额成本以及实行成本费用包干是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为了使医院整体成本得到控制,从根本上提高经济绩效,还可以制定并执行支出费用超出预定金额进行惩罚,节约成本有所奖励的策略。 2.根据医院的相关资料以及收支情况,要随时对医院的收支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开支。也就是对医院进行财务预测和计划,这是医院财务管理内容中相当关键的环节,要保证医院能得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就应该通过财务的预测和计划控制收支不平衡情况的出现。 3.在医院财务管理内容中,为了降低投资的风险,以及避免因为不合理的项目投资造成成本的浪费,医院项目的投资无论大小,都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以此来降低投资的损失,确保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医院的经济运行与市场经济是息息相关的,市场已经成为了医疗资源基本配置的主体。新形势下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就是如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率,防止资产流失,使资产保值、增值。医院管理目标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医院要立足于市场,要求生存的同时也要求发展。 二、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当前的医院财务管理中,几乎都没有对医院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这是由于医院在资金运作方面不是由医院总部统一进行的,且存在着异地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另外,医院的资金90%以上都是来自于医疗服务收入、药品进销收益,然而医院的一些授权审批制度建立不完善,或者执行力度不够,致使医院内部经费控制失效,使得医院的经营管理出现很大的风险,出现收支不平衡的现象发生,也就不能满足医院持续健康的发展。 2.医院的固定资产在旧财务制度中规定,在进行会计审算的时候,要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固定资产修购基金,这种规定就会使固定资产在账面价值保持入账时的购买面值。但是,固定资产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磨损和耗费,时间越长这些价值磨损和耗费就会越大,就会将固定资产的账面支架低于购买时的价值,而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反应的就不是当前的实际价值,对资产价值有所虚增,就会给报表使用者造成误导。 3.当前,在医院的财务管理中,很大一部分医院都存在着预算编制呈现片面性的问题,在预算管理项目中,没有将应付账款、负债等资产,还有库存物资等计算进去,仅是注重收支预算,这样一来,就会使经费的投用方向出现纰漏,不能全面的进行预算。另外还有医院预算管理不合格的问题,这就出现经费的控制不能按照预算制定的项目来进行,且没有较高的执行率,就会致使经费的预算制定以及预算执行不一致。 4.在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很多分管财务管理方面的院领导都是出身于医学专业,而财务管理这一工作则要求财务管理人员据有较高的经济管理专业知识,以使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本身就具有较多的基本工作,还有相关的研究业务,以至于对财务管理方面过问较少。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些出身于医学专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对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都有所欠缺,就不能将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也不能很好的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也不能有效完善医院内部控制机制在管理层面的作用。 三、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1.为了建立预算编制、审核、执行以及分析、考核等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国家要对医院实施“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等预算管理方法。这就需要医院按照规定程序的预算方案落实到相关的执行部门以及具体的项目中去,有效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并对执行进度进行分析,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校正;另外,医院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就要将预算和财务管理责任进行根本落实,以此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还需要医院实施标准化的预算编制和审核制度,将在医院的活动中所出现的收入和支出都算进预算管理中。要严格遵循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和审核。对各项目的预算管理,要结合医院内部和市场上的经济环境进行合理的预测,以此来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严肃性以及灵活性。 2.健全医院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这就应该对医院的收支管理进行规范,加强对医院收支的核算和控制。首先,对医院的收支分类,要按照收入的来源以及支出的方向进行准确分类。其中,医院的收入来源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医院的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同时,医院还应该加强成本的管理,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合理的制定,并将医院的运营管理和成本控制进行最大限度的结合。另外,还要严格按照成本核算基础,利用量本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结构分析法等来对医院各类成本的变化进行切实的了解,并制定出相关的标准成本,对支出费用进行有力的控制,从根本上提高 成本管理效率,并增强医院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在医院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医院很有必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财务评价体系。建立财务评价体系,应该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进行有效的结合,以长远目标与眼前目标的结合为建立原则。为了保证医院各管理职能部门能切实履行经济职责,应该对财务活动进行分析、监督和评价。另外,为了使财务管理活动能够客观真实的将医院的各项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反映,医院要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坚持以医院的长期发展为战略目标,从根本上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能较好的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对财政的审计和监督,以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4.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也是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因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医院的财务工作质量。所以应该拓宽财务管理人员在相关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并加强经济管理知识培训,让财务管理人员能树立坚持专业知识学习的观念意识,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满足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需求。 经济管理论文: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的策略 一、现阶段农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经管理工作责权不匹配,开展工作难度大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监督管理和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四个方面的管理职能。管理工作覆盖面广,涉及方面较多,管理层级分工不够明确,致使上传下达失真。部分工作人员不够重视农经管理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也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同时,政府不重视,领导不关心的现状也使农经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做到责权对等。 2.农经管理工作经费不稳定,组织运转艰难 农经管理工作属政府部门,但除去国家财政收入,并无其他收入来源。而农经管理工作又常涉及到农村公共事业的支出。因此在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入的情况下,要维持部门正常有效地运作是有很大困难的。 3.村级债务沉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村级债务支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力下降,许多农村经济收入入不敷出,不但不能偿还陈债,甚至有的还出现新债,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河道治理、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村里没有能力拿出资金偿还债务,更没有能力拿出资金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对策 1.提高上级政府对农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在党和政府日常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摆正姿态,正确认识到农经管理的意义,并且为其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好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就是土地了,在目前我国土地承包制度变化不大的环境下,许多新的问题厄待解决。为防止农村经济发生混乱,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任务艰巨。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发挥其作用,担负起监督审计的责任。这也是农经管理的主要职责。政府部门也应该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足够重视,并有所行动。 2.完善农经管理法律制度,保证职能高效行使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经常会有一些政策性非常强的行政执法工作,比如,农村财务审计、土地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虽然有些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都有涉及,但是,专门针对农经管理的配套法规却较少。这也导致农经管理人员执起法来困难重重、无章可循。所以,要想保证农经管理部门能够高效地行使权力、执行工作,制定相应的农经部门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3.建设农经管理队伍,提高工作效率 农村经济管理部门面向农村,是与基层人员直接接触的部门,工作职能多,任务繁重,若是管理队伍现状与管理工作本身之间不协调的话,将会极大地影响部门工作的开展。所以,加强农经工作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对各乡镇站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要重点培养,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能力;维持农经队伍稳定也至关重要,保证农经队伍成员都能够积极地对待工作。从各个方面对农经队伍的整体能力进行强化,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农经队伍。 4.强化农村财务管理,保证工作经费充足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经管理工作中的重点,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但始终不足。因此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农经工作事关“四个确保”。在农村经济运行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方面以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监督新机制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推行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强化审计职能。改革财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和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与开发。重点建设农村财会队伍,着力培训一批懂业务、爱岗敬业的农经人员队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5.加强经济监督管理,化解债务危机 通过精简组织机构、资产盘活、蹲息降债、纠错减债等方式化解现有债务。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建立村集体借款审批制度。国家在一些大的利民工程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补助。这些措施均有利于化解村级债务。 总之,农村农业经济管理是我国现阶段和将来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国经济才能更还更快的发展,早日实现共同富裕。但农经问题的解决并不容易,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国家政府及人民的共同努力,正确的方针,还有不断地创新与尝试才能正确对待好这个问题。让我们期待和祝福我们的农村经济早日走出困境,实现真正的繁荣与富强! 经济管理论文:循环经济管理模式的构建策略模型 一、循环经济概念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宇宙飞船经济”(Spaceship Economy)理论,但最先明确提出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一词的却是英国环境经济学家戴维·皮尔斯。20世纪90年代末,循环经济概念和理论开始进入中国并开始广为使用,国内学者在对循环经济概念进行界定时,由于其各自立场和认知的差别,所给出的定义的侧重点也不相同。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明远将循环经济的概念界定如下: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单向流动的线形经济而言的,是建立在生态学规律之上的一种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资源(特别是物质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以避免、减少、再利用、资源化、热回收、无害化处置作为处理废弃物的先后次序,构造上高度接近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反馈式闭路循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解决中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现状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分为三个阶段,2002年之前为理念倡导阶段,2003—2005年为国家决策阶段,2006年至今为全面试点示范阶段。循环经济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变革,其观念已经在企业、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深入人心,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性与重要性。同时中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走的是试点示范模式,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区域发展生态工业园,社会走循环型社会的模式,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虽然中国循环经济在实践探索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对所处工业发展特定阶段认知不清 循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盲目进行跨越式发展,盲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为循环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没有认清工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就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不可能用高新技术产业来代替传统产业,因为经济主体需求增长最快的是重化工产业,是传统产业,因此只能用高新技术来改造传统产业。那么跨越式发展要用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来实现经济增长,而不是跨越产业结构发展的特殊阶段。 2.认识不深入,一刀切,把循环经济泛化 对循环经济内涵外延的理解片面不准,或将循环经济简单化为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或把循环经济外延无限扩大,等同可持续发展概念。没有从区域产业系统大的层面,从国家安全和长远竞争力高度去理解把握。 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相应监督体系 中国现有的循环经济立法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必要的监督体系,国家扶持和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相关配套标准政策也不健全,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未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供求关系,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部分产业政策也在不少方面制约其发展。 4.技术支撑乏力 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研究为基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技术的研发比较滞后,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少有突破,先进适用的循环技术推广明显乏力。 5.消费领域发展滞后 现阶段,社会对循环经济在生产领域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但在消费领域却存在很多问题。许多消费文化、价值观念都带有很强的物质享乐主义和不可持续消费的特征,各种资源能源浪费现象司空见惯。 三、循环经济管理模式研究 1.明确发展阶段,发展有中国特色循环经济模式 循环经济的概念是从国外舶来的,但其提出的背景不同。中国的循环经济是在资源短缺瓶颈和环境日益恶化的条件下提出的,然而在是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经历了长时间的环境治理阶段,为适应经济、环境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的高层次要求。片面理解循环经济,将循环经济理解简单化或者泛化都与中国资源高度短缺、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相悖,不仅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而且在实践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笔者认为,一定要明确各自发展阶段的不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模式,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首先,不能照搬工业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循环社会的观念和做法,避免走极端主义。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应当按照现今工业发展的特殊阶段实行有针对性的发展,应该是一种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和减量化技术节约资源、减轻污染负荷的经济发展模式,是解决中国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途径。 2.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其监督体系 首先,要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立法体系是推进循环经济的法制保障,没有法律强力支撑,很难提高资源利用价值。立法体系可以参照日本,从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项法三个层面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 其次,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监督管理体系。对循环经济工作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监督,通过提出各种形式的意见和建议使循环经济工作不断持续改进、完善提高。尤其是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 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利用市场机制,以市场为驱动力,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自发机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自觉节能的机制,使企业自觉“循环”起来。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成本和价格是摆在面前的两大鸿沟,因此,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当前还没有市场竞争上的优势,这就需要国家政策扶持。这就决定了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在相当一个时期内都将是政策性产业,需要适宜的政策培育环境,才能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形成循环经济自身的良性循环。 因此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政策,强化政策激励措施:包括建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制定实施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融资扶持政策以及相应的价格、收费和押金制度,并对科技创新给予财政支持。 4.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关注静脉行业 技术创新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技术基础,为循环经济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中国应该通过积极推动技术创新,使中国循环经济有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通过对经济系统的物流和能流分析,设计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路径,建设高新技术生态园,降低生产和消费两大领域的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要关注静脉产业,一定要鼓励技术创新,否则会带来更多的污染,与循环经济的初衷背离,因此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来规范静脉产业发展。 5.倡导全民参与,生产和消费双管齐下 生产和消费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两个领域,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完整意义的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在生产领域的发展模式就是改造和重构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使其向生态化方向转型,形成可持续的生产模式;在消费领域主要是发展绿色消费和改变生活方式及行为,构建可持续消费模式 。因此应倡导全面参与,使循环经济在生产和消费领域齐头并进。 四、结论 循环经济是解决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资源短缺、环境日益恶化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化。通过研究循环经济管理模式,推进循环经济稳步发展,是解决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系列重大资源、环境和经济问题的重要途径。 经济管理论文: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方法思考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科技的飞速发展,带来了社会的日新月异。统计学作为一门收集、整理和分析统计数据,通过探索数量的规律性来认识社会的方法科学,在各行各业、尤其是在经济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培养统计思维,提高学习兴趣 由于统计学与数学的密切联系,往往在没学统计之前,学生已经用自己的思维定式认为统计学是一门与数字打交道的课程,既枯燥又抽象。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对于经济、管理专业这样文理兼收的学生来说,首先是“怕”字当头,从而提不起学习的兴趣,学起来自然吃力。因此,培养统计思维,提高学习兴趣是学好、用好统计学的首要条件。 1、消除怕字,拉近与统计学的距离。要打破学生所认为的统计学即是一门数学课的思维定式,在绪论中把数学与统计学的联系与区别讲清楚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是两者的区别:数学研究的是抽象的数量规律,而统计学研究的是实际现象的数量规律;数学家可以坐在屋里研究数字规律。而统计工作者则必须深入实际收集数据,并与具体的问题相结合,通过大量的归纳才能得出结论。比如,经济、管理专业都关心的市场,要想了解市场,必须进行市场调查,对市场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认识市场,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教师还可以在讲完绪论后,让学生自由发言:找找生活中或你理解的统计,既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又可以拉近学生与统计学的距离,消除学生怕学统计学的心理。 2、培养统计思维,强调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计学是一门通过现象的数量方面认识现象本质的学科,要与数字、计算打交道,学生觉得枯燥和乏味是难免的。在教学的全过程中传输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统计理念,不但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为学生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正确使用统计工具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统计对事物的认识,不是凭主观臆断,不是想当然,而是建立在对事物所表现出来的数量进行观察和分析,重视数量的研究,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可以增强认识事物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使决策的正确性大大提高。反之,统计数据来自于实践,因此在定量分析的同时不能脱离定性分析,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渗透这些理念,学生学到的不仅仅是如何去做对某一道题,而是学会了如何思考、如何正确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3、激发学习兴趣,考虑统计学的应用背景。对于经济管理类专业来说,开设统计学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一种正确地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规律的理论、方法,解决的是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要求教师明确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专业及应用背景组织教学,要时刻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善于使用统计方法分析这些问题。对于概念公式的掌握,强调理解和应用,有的放矢,学以致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专业的适应性和应用性。 二、改进教学方法,合理采用先进教学手段 在传统的教与学中,基本形成了教师讲,学生听的“填鸭式”的模式,导致了学生的被动学习习惯:习惯于死记概念,硬套公式,学生掌握的知识只局限于应付考试,并没有真正理解消化,加之所学的课程之间缺乏衔接,往往在实际问题面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统计教学的改革应立足于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应考虑其专业特点,把握社会经济动态及实际应用组织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脉搏,培养具备一定统计理论知识、技能,能在社会发展变化中活学活用、不断创新的高素质人才。 1、注重教与学的交流,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思维空间。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教与学的交流,将严肃的“讲授式”与生动活泼的“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法结合使用。教师讲授基本知识时,要强调在学生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引导学生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结合自己的专业去思考,发表独特的见解,展开讨论,教师进行指导并解疑。教学相长,教师要及时了解、把握学生的学习状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促进教学中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开阔学生的思维空间。此外,统计学作为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教学中还要考虑到整个学科知识链的衔接,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注意与基础课、专业课的渗透与过渡,对于有重复内容的课程,各科教师之间要一起讨论,对重复的内容整体协调,强调知识的整体优化,使整个知识链节奏明快,节省时间,学生了解了学科之间的交叉与过渡,才能将所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增强专业综合能力。 2、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统计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培养学生的统计技能、实践能力是统计教育的目的,统计工作是一项群体活动,组织工作复杂,学生的组织能力将在日后工作中接受考验。但因在高校教学计划调整中整体课时缩减,统计学课时也一减再减,课时少,学生多,组织难成为在教学中锻炼学生组织能力、实践能力的障碍。教师面对客观现实,灵活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就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统计教学中通过采用案例教学及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能力,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并在教学工作中逐步落实。实施案例教学,是对实践活动的真实模拟,可以营造实践的条件和环境。案例的搜集最好选择统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实例,每个统计应用实例都应简要地描述公司背景及该统计方法应用的情况,真实的案例可以帮助学生直观地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现象联系起来。针对课时少、学生多的问题,可以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及认识实习环节,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师可以将案例及有关资料事先发给学生,学生自组团队,利用课余时间针对案例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讨论,分析,教师上课时,安排每一个团队派一个代表在固定时间内讲述自己团队的分析过程及结果,团队成员可以做补充发言,教师做最后 总结分析,同时针对各团队的发言情况,结合团队成员的参与程度,给每一位同学打出平时成绩。在教学中适当地采用这种方法,不但可以使学生对案例有一个熟悉消化的过程,节省了课堂上的时间,大大丰富了学生的信息量,还锻炼了学生的组织能力,增强了团队精神,使其创造力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发挥,使素质教育不再成为空谈。此外,教师还可以利用各专业知识实习的环节,进行一次统计实践活动,让学生体会用统计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为学习专业知识做铺垫,也为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正确使用统计方法打下扎实的基础。 3、注重现代先进技术的合理使用,提高学生的数据处理能力。科技的发展为统计学的教学和应用带来了快捷和方便,主要体现在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统计软件的应用,在统计教学中引入多媒体教学,可以使抽象的概念、公式、枯燥的数字变得直观生动,可以在课堂上使用统计软件处理数据资料,可以展示复杂的图表,将图表的制作过程演示给学生,加深了学生的感官认识,也节省了板书时间;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使用文字、图表、色彩、声音、动画等形式传输教学内容,不但可以创造轻松活泼的课堂气氛,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多媒体的使用要考虑到其合理性:若课件制作得太花哨,可能会误导学生的注意力,过于关注图像的丰富多彩;而课件制作得文字太多,过于呆板,则又成了变相的“填鸭式”,学生只顾记笔记,缺乏思考理解。因此,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要注意把握尺度,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每一节课的时间,合理编排讲课内容,做到严肃活泼、有主有次,形成交流互动,才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统计软件有许多,如Excel、SAS、SPSS等,并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因此在统计学教学中要注重学生对数据处理能力的培养,掌握统计软件,使数据处理变得快速简单,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非统计专业的学生来说,掌握Excel统计软件是最基本的要求,结合案例教学学会用Excel创建表格,制作图表,可以学习到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方法。同时,通过学生上机环节的练习,提高学生处理数据的能力。 三、追求教学的艺术性,提高教师的素质和修养 统计学课程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起着主导作用。统计学是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面对经济管理专业的专业特点,需要统计学教师不断拓展和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既要精通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又要具备经济管理学知识,注重理论水平提高的同时,也要关注实践,投身实践;关注国内外统计学学术动态,将新的知识及时地融入到教学当中,与时俱进,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学博者为师”,教师高深的学术造诣、敏捷的思维方式、广博的知识面、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的精神直接影响着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的创造能力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教学是一门艺术,要想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讲课技巧:一方面要学习教育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注意教与学的交流和反馈,要善于捕捉学生在课堂上流露的疑惑信息,抓住机会,引发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大胆发言,把握课堂节奏,营造轻松、开放的课堂气氛;其次,教师还要注重语言艺术的学习和运用,语言的准确简练,语气语调的抑扬顿挫、轻重缓急,有充分准备,还有即兴发挥,以及教师的神情语言、行为语言等无不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启他们的智慧之门产生影响。此外,教师自身的品德修养,人生观、价值观、风度气质、自身形象、甚至穿着打扮等都会给学生留下印象。“德高者为范”,教师只有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才能更好地将素质教育贯穿在言传身教中。 总之,经济管理专业的统计学教学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教师作为组织者,应注意其应用背景,涉及的领域,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艺术等方面的整体优化,发挥主导作用,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开拓创新,为社会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 经济管理论文:论强化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关系影响 一、公共经济管理影响民生的核心作用 优质的公共经济管理,对体现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维护公民权益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社会健康成熟发展的显着特征在于,不仅可以实现公共需求的优化提升,还可以做好产品与服务的合理分配。新时期,公共经济发展中全覆盖、优质共享、民生改善的实践目标逐步被重视,以政府组织为核心,全面提供优质公共产品、优化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核心任务。 发展公共经济可有效满足民生需求,其内涵以及范畴伴随社会发展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持续拓宽,由传统生存需求,逐步丰富至劳动保障、卫生服务、教育管理等综合需求层面,令改善民生逐步变为当前保护民众利益,实现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根本。政府开展公共经济管理阶段中,需要承担优质服务、提供产品、统筹财政支出等重要职能,契合民生需要。因此应由从多层面入手,制定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策略,方能真正改善民生,满足大众需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持续发展。 二、公共经济管理对民生的影响 (一)公共产品服务可全面满足民生需求 改革开放进程的持续深入,令民众不再仅仅满足于生存水平的提升,更注重教育、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核心需求。而公共经济管理中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则较难跟上需求的扩充步伐速率。基于教育、保障服务与医疗事业呈现的外部产品特征,虽然部分内容可以通过私人经济实现,但最为核心有效的供应方仍旧为政府机构。因此,只有政府全面服务社会,优化公共产品管理,方能真正满足大众需求,改善民生。 (二)公共经济职能可推进公平发展 改善民生,并非是部分人群受益,而应是大群体、甚至是整体群众的受益,是全社会生活水平的优化提升,即体现良好的公平性。为此只有借助政府力量,做好市场资源的优化协调,方能实现优化民生。 (三)公共支出能优化市场调节 公共产品的全面供应,需要政府机构提供合理的补助管理模式。由效率以及公平的角度来讲,较为契合的是,政府组织可通过间接生产,扮演好掌舵人的角色,借助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协调,采用有效的支出预算管理规划,对经济实现刺激影响,进而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产品管理供应环境,吸引多方参与实践活动,进而通过良好的公共支出模式,实现市场的优化调节。 (四)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实现法治化公共经济管理 为优化改善民生,公共财政制度应予以全面完善。当前显着的民生问题在于供应有限,因此应优化调节财政支出体系结构,有效缩减非公共性投入支出,使服务投资向着公共服务的模式发展,并将重点制定为公共教育服务、社会与医疗保障服务,扩充公共投入至民生范畴领域之中,全面给予公共产品服务以有效的支持,方能优化改善民生,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为完善制度保障,应持续丰富公共事务,合理应对逐步复杂多元的公共问题。政府机构也应持续优化公共经济的实践管理效率,合理应用法律工具,实现公共经济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完善法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的公共经济实践活动,将法律体系引入其中,做好公共经济实践与权责职能的明确规范,令公共经济真正的依法、守法,实现预期目标,在制度层面上全面保障民生利益。 三、强化公共经济管理,优化改善民生 为全面改善民生,保障公民利益,公共经济管理还应明确同改善民生的核心联系,并基于改善民生的核心诉求实现优化调节。政府机构应合理转变工作职能,健全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公共服务管理。政府应承担起必要的满足民众公共需求的核心职能,将公共资源有效的倾斜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层面,进而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优化与民生的良好改善。 同时,还应提升公共政策的合理公平性,实现科学决策,引入民主化管理,完善群众积极参与制定并监督决策的科学管理制度。应通过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合理决策、有效执行、优化监督管理,通过政策保障推进社会各类资源的合理公平应用与分配。 财权向中央集成、事权下放的管理模式,将令保障事业、服务管理以及公共产品服务较多得由地方政府部门担负。基于其财政能力的限定,以及融资渠道的有限,会对公共事务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公共产品服务的整体质量与可靠性。为此,应有效提升民生工程的实效性,通过有效划分、明确权责,做好中央和地方的公共经济良好协调、优质社会管理,承担必要的权责,方能提升公共经济管理水平。再者,为维护大众合法权益,应注重群众诉求表达,拓展政务公开。应在进行公共利益管理以及事务决策制定阶段中,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创建有效的公众表达诉求、传达信息的良好制度,发挥媒体桥梁作用,丰富舆论渠道。民生决策管理中,应真正令大众全面参与,通过开放研讨,明确各方利益需要,全面改善民生,实现科学发展。 四、结语 总之,强化公共经济管理非常重要。我们只有明确公共经济发展同改善民生的客观关系,研究民生经济的重要影响作用,方能真正地体现民意,服务大众,提升公共经济核心水平,实现共赢发展。 经济管理论文:对企业经济管理不足与措施探索 企业内部管理职责划分不够具体准确,在大多数企业中,企业管理的重点是产品生产和企业经营,对企业的经济管理不够重视,同时,企业的制度中又存在着很多不适用的情况,因此,各管理岗位之间缺乏有效合理的责任划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内部管理的混乱,打击了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职能部门的管理效率。不健全的经济管理制度我国现有的企业经济管理制度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企业经济管理目标实现的有力保障,它的整个实施过程却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很多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够严谨,存在许多漏洞,没能针对各种突发情况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导致经济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脱节严重。有的则是因为各部门的责权利分工不明确,很多部门忽视自己的职能,敷衍了事。同时由于当前企业发展速度太快,出现了制度更新跟不上企业发展需要的情况,因此,在当前情况下,许多企业的管理制度并不适用。 粗放的经济管理方式由于很长时间以来,我国企业采用的都是粗放式的经济管理模式,过于注重规模的扩大,然而,这种发展方式是不可持续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以及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粗放式的经济管理方式必须得到转变,实现由粗放式向集约型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企业经济管理方式做出调整,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很多企业却忽视了企业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偏弱人力资源的管理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核心问题,在当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当中普遍存在着以下四个问题:第一,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中的很多员工尤其是新招入的员工缺乏企业忠诚度,很多工作不到一年就从企业离开,对企业各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都有较大影响。第二,企业缺乏对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由于现有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很大,担心自己的培训时白做功或者是为其它企业培训员工,因此企业员工的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员工素质难以得到综合提高。第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不够规范,真正的用人方式不是按能定岗,有能力的人得不到提拔任用,因此,企业内部人员的凝聚力不强。第四,企业内部缺乏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使员工缺乏公平性。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以上问题,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稳定。 同时企业要在这些先进管理理念的指导下,改组完善现有的企业组织机构,明确组织内部各经营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从而为企业管理方式奠定组织保障,并为企业经济管理疏通内部信息传播通道,从而确保经济管理的顺利运行。完善企业经济管理制度,创新企业经济管理方式加强企业的经济管理离不开完善的企业经济管理制度,为了实现企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标准化,必须完善现有的经济管理制度,将经济管理的内容和范围纳入到企业经济管理领域之中,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实施。通过流程的标准化实现程序的规范化。并要确保相应的流程和标准与我国的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实现企业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遵循以上经济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要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准确把握住企业的发展方向,提高自身经营管理的有效性;通过技术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通过采用整合营销方式,拓宽市场空间,减少可控费用。通过实施以上的经济管理方式,最终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根本,也是企业价值的源泉,在当前知识经济环境下,知识在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中所占贡献越来越大,因此,企业应不断加大相关投入,通过持续不断的员工培训、人才选拔与考核等方式,提高人力管理的成效,增加企业的知识含量。并根据企业的自身特点,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一套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从而调动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人尽其才。 经济管理论文:浅谈乡村经济管理服务价值 2011年12月27至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要求,2012年要力争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农民收入再攀新高、农村民生继续改善。按照这个要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总结乡镇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中体会到,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应发挥好以下三方面服务作用。 1 服务村级财务管理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仲裁、集体资产与财务、农民负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统计、农民负担监管等,这些都是服务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体现。 1.1 认真做好“三资”委托服务工作 “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就可以防止各行政村集体资产的流失,提升村集体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做到“三资”服务工作不走样。几年来,我们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坚持主动深入各村走访指导,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指导不走样,严格工作程序。如对村集体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及债权、债务清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一目了然。 二是制定“三资”服务工作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和推行,形成常态制度化管理机制,如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代管流程》、《“三资”服务工作手册》等。从入账、检查、审计等方面实现一条龙服务,规范“三资”服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三资”服务工作达到“群众满意、集体受益”的工作目标。 1.2 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服务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离开了土地,农民的生存和增收致富都将成为空话。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就是要在服务中把好土地资产关。笔者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通过土地流转,进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 一是明确土地流转工作责任。乡镇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严格把关,乡镇街党委政府将土地流转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制定科学的土地流转流程。无论是农民经营土地的确权发证,还是土地流转合同、证书、台账等都必须规范合法,并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第一要素。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模式下推进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腰包真正鼓起来。 2 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自愿组合,创造、发展起来的农民自己的组织。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替代和不可或缺的农民组织,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被党中央列为农业科技推广的重要组织形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2.1 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民办,民管,民受益”,但相当一部分组织者和骨干人员素质不高,不懂相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因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对他们应加强培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主要解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章程》、《科普法》及国家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还要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培训,指导他们依法办会、合法经营。梅河口市目前有近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用积极的态度培育、扶持、发展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农业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已于2010年就把发展专业合作社列为农村重要工作之一。通过我们的培训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农民增收。 2.2 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在培育、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服务他们的财务管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规定,指导他们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工作制度展示板,建立财务账目,社员、会员账户,交易分配记录等制度及工作流程,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建设中规范运行,长足发展。如做到规章制度齐全、产权名册清晰、各项记录完整及时等。 3 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总理在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他还强调指出:“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责无旁贷。 3.1 管好用好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 农村集体基础设施投入资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家逐年加大 财政对村集体基础建设的投入;二是地方财政逐年加大对村集体、基础建设的投入;三是村集体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资金投入。此外,还有一部分社会慈善机构、企商人士的捐赠赞助资金等。这些资金在管理上要注意量入而出,注意物美价廉,注意对贪污挪用的监管,以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好、造价合理、农民群众满意。同时,还要统筹谋划农民利益与村集体经济积累的关系,创造和谐的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氛围。 3.2 强化、完善村级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解决的问题。通过财务管理,取消不合理开支,确保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发展。 一是强化、完善村级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强化、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强化、完善村级会计报账制度等,在财务操作、核算、监管、审计方面做到规范化。 二是坚持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账、民主决策和收支审批制度。 三是加强领导。村级财务管理应作为乡镇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职时期农村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乡镇街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是第一责任人。 四是加强村组干部财务管理培训和法制观念培训,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素质和为人民服务自觉性。 综上所述,充分发挥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服务作用,就能做好农村财务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农村经济就会稳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经济管理论文:浅谈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浅谈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明确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等要求。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正快速融入世界经济,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不仅中央政府的职能需要进行根本性的转变,特别是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必然性政府行为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主体要素,哪里政府行为规范,投资成本低,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好,哪里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反之,政府行为不规范,不能依法行政,不进行制度创新,在激烈的环境竞争中就会落败,也无法实现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政府行为中最主要的就是政府管理行为、服务行为和收入支出行为,但不论是政府管理、服务还是收入支出行为,目前都存在着一定的异化,即缺位、越位或错位,新形势要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要尽快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特别是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要做到到位、适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县级政府职能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县级政府必须在实践中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才能取得领导市场经济的主动权。当前,县级政府职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仍然存在着很多不相适应的方面。一是市场经济观念转变不到位。在县级政府,有些同志尽管口头上讲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行动上却或多或少地停留在计划经济的轨道上。一方面要求政企分开,另一方面还对企业进行不适当的干预;一方面讲要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自负盈亏,另一方面却仍用老办法,热衷于向上级要项目要资金,坐在那里“等靠要”;一方面讲要按市场经济的法则指挥生产,另一方面却沿用老办法催耕催种或向企业摊派等。二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县级政府职能的转变关键在于三个方面:政企分开、还权于企业和搞好服务。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仍喜欢运用手中权力从人、财、物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干预,造成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关系理不顺,政府部门舍不得放权,企业不敢用权。一些企业既想摆脱政府部门过多的干预,又想躺在政府的怀抱里“等靠要”,企业缺乏生机活力。县级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在农业上的表现是一些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政府撒手不管,农民想种啥就种啥。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种很肤浅的认识。三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现在强调政企分开,一些企业法人事实上成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由于产权不明和监督机制不全,对企业财产支配和生产经营的监督权力随着自主权的下放和行政干预的减少,企业法人在经济运作中的权力越来越强化,导致经营权侵害所有权,这种关系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造成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分配不合理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企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不协调,制约县级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相当部分县级企业亏损,处境困难。在农村,由于“统”与“分”关系处理不当,重分轻统,土地切块分户承包经营对实行规模生产带来的局限性逐渐暴露出来,加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这种局限性越来越约束规模型社会化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一些县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思想作风上存在脱离实际,说多干少,不敢负责,短期行为,弄虚作假,贪图安逸等问题。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行政命令,搞群众运动,指导工作一刀切,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思维单一僵化,习惯于按老办法行事。一讲贯彻上级精神就马上想到开大会、传达文件;一讲重视就想到出席会议的人规格高、人数多、规模大;一讲加强就想到要扩充编制,增加机构和人员;一讲抓落实,就想到搞检查评比、统计数字报表等等。这些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和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是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任务和具体内容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深化。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这次《决定》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由过去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逐步转向主要从事宏观调控,组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就县级政府而言,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落脚点应放在依法行政和搞好服务方面。依法行使经济管理权《行政许可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正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对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等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就经济管理而言,应注重抓好以下几项制度建设。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产权是经济体制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如何实现基本经济制度与现代产权制度的有机结合,是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关键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这就要求把现代产权制度结合到基本经济制度中去,从而使公有制和其他所有制经济都能按照现代产权制度来运作,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运营和产权保护。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就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这样做,不是削弱或否定基本经济制度,而是有利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按照这样一种改革思路,不仅企业的财产关系将明晰化,而且整个社会的财产关系也将出现明晰化趋势;不仅公有财产权将得到保护,而且私有财产权也将得到保护;不仅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从定兴县强力水泥、医药公司、华建机械等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实践看,要把国有企业推上市场经济的轨道,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一个“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体制。只有明确界定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及其责任,才能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使企业 充满生机活力。建立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微观经济基础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据统计,到20__年底,全国私营企业300万家,注册资金3.5万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2300万户,从业者4600万人。加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约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三成,创造的增加值约占整个GDP的1/3。现在,民营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些困难,为了使这一微观经济基础进一步得到强化,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到非公经济在当前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念,并且“必须毫不动摇”。第二,在政策上,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除涉及国家安全及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外,其他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清除各种歧视性规定,使其在诸如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以及进出口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在政策支持、经济信息、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多、更快捷的服务,加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在贷款、土地使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决策。定兴县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放开手脚,大胆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有效缓解了政府投入不足而无力开展建设的问题,现开发商投资兴建的新兴街已经初具规模,彻底改变了旧城区脏乱差、经济滞后的面貌,收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实践来看,应尽快制定市场准入的标准和操作办法,以便有所遵循,促进民间资本的涌入,加快发展步伐。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做好政府对企业的有效监督,这是企业公平竞争所必需的,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失去有效的监督,就会助长企业权力的膨胀,导致企业经营权越轨,侵害所有权的利益,滋生不正当竞争行为。要转变政府对企业的微观管理模式,把政府从企业获取的利益主要放在依法纳税上,只要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政府就不要过多干涉其生产经营。在监督的同时,还要全力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做好对粮油、生产资料等重要物资的价格监测和跟踪,稳定商品价格,打击囤积居奇、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机制和环境抓好统筹规划。加强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和途径。这就要求县级政府要总揽市场经济大局,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县经济发展思路、规划,包括长、中、近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和实施办法,有效地动员全县人民为实现目标奋斗。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特别是国际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日益广泛和深入,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与以往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我们面临很多新的重大课题。只有加强对影响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正确判断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趋势,才能从统筹城乡、统筹地区、统筹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相和谐、统筹国内经济与对外开放的高度,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提出符合县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把经济增长的潜力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使县域经济能够在较长时期保持快速健康增长,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定兴县本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工作的原则,立足“人缘、地缘、业缘”实际,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组织计划、统计等有关部门,聘请专家学者,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规划,并针对优势产业现状,制定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及汽车产业规划等,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确保了经济建设平稳有序进行。抓好全方位服务。政府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首先是强化服务观念,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义务就是全力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即“纳税人权利中心观”,维护纳税人的自然权利和法律权利;要树立优化服务的发展观,将服务融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实现服务与发展的良性互动。其次是建立顺畅、高效的服务运行机制,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改革现有的管理模式和流程,以强化公共服务为目的,重新配置整合服务资源。三是建立服务承诺机制,通过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满意度。四是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建立起由行政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舆论监督、中介组织监督等内外部组成的监督主体,确保及时掌握服务状况、监督服务计划的正确执行和及时改善服务状况。定兴县在扶持民营经济方面,通过强化服务探索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在对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上级和社会各界加大对长城、大迪、天马、华鑫等30家重点企业给予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寻求发展机遇,开拓市场,引进项目,为企业搭建双向开放、招商引资的平台,一大批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具有一定品牌优势的民营企业成为新的县域经济增长点。抓好发展环境。县级政府要实现对市场经济的权威性领导,要抓好软硬两个环境的优化。一方面,抓好行政环境建设。通过建设良好的服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社会诚信度等软环境,着力营造“亲商、安商、尊商、富商”氛围。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党的宗旨决定的,是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建设进程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竞争意识和参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要切实负担起提供治安、教育、交通、国防外交、医疗、 环保、民政社保等公共服务职责,保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全程配套到位的服务。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搞好勤政廉政建设,要做到不批条子,不认条子,一切按规矩去办,提高办事透明度,反对权钱交易,以良好的形象树立县级政府领导经济建设的权威。政府的实体管理和程序管理都必须公开、透明,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外,都应向社会公开,给行政相对人以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特别是要加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包括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统一有效的政策信息网络,做到政策法规信息的及时、及时宣传、及时更新。行政管理的手段要以便捷、多元化为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联络方式,如邮寄、电话、传真、网络等,实现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审批、许可、确认、给付的管理高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遵循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把层级审批改为一级审批,把多部门分别审批改为整体联动审批,把多次审批改为一次审批,并提供规范的标准化流程。另一方面,要抓好基础设施硬环境的改善。本着“规划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原则,加快城区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对外吸引力。搞好水、电、路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地建设行政区、文体活动区、商住区、工业区、商贸区,把县城建设成一个具有现代气息的新型城市格局,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条件。抓好人力资源。坚持以人为本、人才、科技兴企战略,在全社会唱响“企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经济要提速、人才是动力”的主旋律,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管理制度,改革和优化选任激励约束机制,造就一大批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和要求的企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制定极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高薪聘请人才,并在投资创业、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提供便利。放宽对人才流动的限制,利用人才市场,建立人才信息制度,制定各类人才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并实现网上,促进人才供求对接,特别是对“两高一急”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打破限制,特事特办,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选拔经营、技术、营销等方面的人才,把一批年富力强,懂经营、懂管理、讲奉献的优秀人才推向企业管理的重要岗位,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实现科技创新,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潜能,提高经济效益。抓好科学决策。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正确决策需要掌握丰富的知识和大量的信息,为了避免决策的失误,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逐步形成一套适合县情又与时俱进的制度和程序,并使之规范化,防止民主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利用互联网、热线电话、市民接待日等方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各类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等组织,随时为政府出谋划策。 经济管理论文:谈经济管理类统计学教学改革创新 统计是一门通用的基础课程,现已成为众多管理类学科不可缺少的实用型课程,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本文就统计创新谈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教育亟待改革的几个问题。 一、统计学教材体系的创新是提高统计教学质量的根本 (一)统计学教材应更加注重新统计方法的介绍以及统计应用 作为经济管理类的各个专业,开设统计学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更好地学习专业理论知识,提供数量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对经济管理专业统计学教材的创新,应以统计思想为主线,以统计案例为依托,以介绍方法应用为目的,以应用统计软件技术为手段,突出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同时不要忽视统计概念的准确性及统计术语的标准性,注意处理好统计学与其他课程内容相重复的问题。 (二)统计学教材内容应与统计软件有机结合 统计软件的应用使分析从繁杂的计算中解脱出来,它不仅使统计数据的计算和显示变得简单、准确而且使统,计教学由繁琐、抽象变得相对简单轻松、由枯燥变得趣味盎然。统计学教材中适当地介绍一些统计软件的应用是相当必要的,在讲解立体或案例过程中同时应用,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利用统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EXCEL基础上进一步介绍SPSS统计分析软件。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是提高统计学教学质量的关键 统计学教师应注重学生统计分析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的创新是提高统计学教学效果和质量的关键。 (一)教师有机合专业知识讲授统计分析方法 目前统计教学存在着统计教学与相关专业内容严重脱节的问题。统计学教师在讲授统计理论、统计思想与方法时缺乏针对性,脱离实际的设例教学模式,没有结合专业实际的案例教学方式。学生学习了统计课程之后,在遇到专业问题时不知如何选择正确的统计分析方法解决问题,不会利用统计学的方法与技术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所研究的问题做出推断与预测。这种状况与统计学的教学目的相悖。 (二)教师有机结合统计软件与统计学教学 为了推动统计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应强化统计软件在统计教学中的应用。现在的教学安排中统计学没有上机操作的要求,有些统计学老师不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统计软件的操作方法的传授,还有些老师由于发现学生知识结构对掌握统计软件有一定难度,学习统计软件有畏难情绪,就不介绍统计软件,使得统计软件的应用成为统计教学中的瓶颈问题。这种现状与市场对统计的需求相悖。 (三)教师应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性 现代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讲授统计方法时应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知识,注重统计方法在其他各个专业学科中的应用,这对老师提出更高的要求: 1.启发式教学,学会按照个体与总体、具体与抽象、动态与静态、绝对与相对、一般与特殊、演绎与归纳等不同的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2.双向互动式教学,通过案例分析与情景教学启发学生的思维,使学生形象、快捷地接受知识,发挥独立思考与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 3.构建多元化的立体教育教学体系。多元化的立体教育教学体系是以课堂、实验室和社会实践为元素的教学体系。利用传授和学习已经形成的一定知识基础,加强实践能力锻炼,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只有找到统计学的方法和实际的结合点,才能使统计学获得强大的生命力。 三、通过考核方式的创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统计学的考核应围绕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这两部分内容而展开。 (一)通过笔试进行理论知识的考核 统计学的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概念、作用、种类、特点、原则和程序等,要注意把理论知识尽量转化实际问题去测试,考查学生对理论的理解程度。 (二)重视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 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进行设置,考核的方式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分阶段进行。 1.撰写调查报告 统计调查是经常性工作,它可以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统计学教学中,应安排学生结合本专业开展一定的调查研究,让他们亲身感受调查工作,以调查报告的形式去考核他们,这样会比单纯说教方式更好。 2.案例分析 在教学中可通过具体案例,让学生以分析报告的形式表明自己的观点。案例分析主要考核学生应用统计方法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计算机操作 统计学教学还要求学生会利用现代化信息工具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在教学中,教师应加强统计电算化教学,课堂教学通过计算机演示,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适时安排学生上机操作,如绘制统计图表、计算统计指标、统计软件的使用等,并把它作为检验学生统计应用能力的重要方面纳入综合考核中。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对人才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这就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统计学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统计学教学要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更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师素质,以达到统计教学的培养目标。 经济管理论文: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探析 【内容提要】农民收入增速近年的连续下滑,使一度有所缩小的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再度扩大之势,这必然拉大城乡全面发展差距,并直接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蓝图的实现。本文对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深层原因做了探讨,并就这一问题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收入差距、二元结构、城市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但差距逐渐拉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字,20__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24∶1。要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必然要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彻底改变现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近几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不是因为城镇居民收入过高,而是因为农民收入太低。对全面实现小康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本文主要通过考察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轨迹,对这一问题作深层剖析。 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状分析 2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1.8:1,1994年达到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达到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7:1,小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__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__年继续扩大到3.11:1,20__年扩大到3.24:1,呈持续扩大态势。 根据曾国安的五等分统计法来看,最贫困的20%的人口占有全部收入的5.5%(而同期美国为4.27%),最低的40%的人口收入比重为15.4%,最高的10%的人口收入比重为30.9%,最高的20%的人口收入比重为47.5%(而同期美国为44.6%),10万亿元存款中20%的富人占有80%的份额。基尼系数1995年为0.455(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平均水平,0.3~0.4之间为中等不平均状态,0.4以上则为差距悬殊状态)。和其他国家相应阶段相比,我国的贫富差距太大(主要是城乡差距过大),而且产生了所谓“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的马汰效应。 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1988年、1995年、20__年展开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在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人收入概念计算,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20__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但这个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的差别。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医疗、教育、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等)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二、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深层原因 现阶段农民面临的生产和发展的压力比以往明显加大,收入增长缓慢。这里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农村内部诸多规律性因素的作用。 (一)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原因。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通过“剪刀差”政策手段把一部分农村财富转移到城市,抽走了农村发展所必需的积累资金。通过强制降低农产品价格从农业中获取剩余以加快工业化的发展,是本世纪20年代前苏联经济学家普里奥布拉辛斯基提出的一项经济政策。这项政策通过扶持发展工业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强整体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发挥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国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贫穷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很适用,是我国长期采取的一项经济政策。其本质是国民收入的一种再分配,将农业部门创造的部分国民收入转移到工业部门,以促进工业发展。改革前,为完成重工业跨越式发展从而实现工业化,国家完全垄断国内贸易,通过对农产品征税,降低农产品价格,获得大量利税为城市工业化投资。1952—1986年,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抽走了5823.74亿巨额资金,加上农业税1044.38亿元,34年间,国家从农业中抽走了6868.12亿元资金。这些从农业部门转移来的资源,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工业的发展。1992年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剪刀差”被废除,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 2、二元经济体制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50年代后,我国逐渐形成了一套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这一体制的理论基础是所有制的不同。城市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农村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城镇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农村主要从事第一产业,几十年来逐渐固化为“城乡分治,一国两策”、“两个经济单元,两种发展水平”的格局;作为二元经济体制象征的二元户籍制,是维护城乡利益格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使城乡居民在身份待遇上存在一系列严重差别,加剧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这些差别主要表现在:1、经济层面。在所有制、流通、交换、税赋、收入分配、价格补贴等方面,在向城市重工业倾斜后,为使城市尽早实现现代化,又向城市全面倾斜;2、社会层面。城市人享有的文化教育、 劳动保护、就业帮助、交通通讯、医疗卫生、福利补贴、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及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等,对绝大部分农民来说可望不可及,土地是农民唯一的生活与生存保障;3、就业层面。政府对具有城镇户口的待业者给予众多就业机会,确保城市居民最大限度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但户籍制在很大程度上(尤其是改革前)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不公平竞争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竞争的结果导致不同劳动者或生产要素拥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此外,在改革和体制变迁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我国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在体制转轨中出现了双重体制并存的局面,再加上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使得经济改革或体制变迁中发生了许多无序的问题,集中到寻租和设租行为、内部人控制、垄断、腐败等方面,成为形成收入差距,尤其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二)原有体制的政策惯性及部分宏观政策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一是城市化方向明显走偏,它不是将增加就业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作为主要目标,而是将大量资金、土地等资源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建设方面,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给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依靠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城市关注过多,对小城镇和农村关注不够。三是金融政策安排不当。“嫌贫爱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农民贷款无门,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增收空间。 (三)社会保障乏力、教育机会不均等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运作,缩小居民间收人差距,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面太窄,只有城市职工享受,而农民却很少享受。这种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不均等性,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此外,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一项重要因素。现实社会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的收入水平普遍高于未受过教育或受过很少教育的成员。我国目前教育投资明显不足,特别是农村地区、西部地区,由于本身收入水平不高,因此用于教育方面的投资不多,而教育投资的不足又会进一步加剧城乡之间以及东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四)现实因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从外部环境看,主要是:1、我国正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在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磨合适应过程;2、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口增加,国内价格下降,一定时期内会对农民收入带来影响;3、社会对农业的服务体系、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没有充分建立起来;4、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对农民重视不够;5、我国城市化滞后。从农村内部看,主要是:1、近年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而生产资料成本逐年递增;2、受人多地少之困,难以开展规模经营,生产环境和基础设施落后,人均农业劳动收入很低;3、农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得不到好处;4、农民额外负担过重;5、基层政府和乡村利用计生罚款增加财政,使人口问题和贫困问题都得到加剧。三、关于缩小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同等收入水平上的其他国家(钱纳里“标准结构”中的样本国家)还要大,这一特点决定了我国政府采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政策的必要性。 (一)发展经济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经济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只有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和消除贫困,保证社会政治稳定。因此,要始终把发展经济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紧紧扭住不放”。收入分配中的许多问题是同转型期的复杂性联结在一起的,许多不正常收入乃至非法收入同转型期的种种无序状态有关。只有深化改革,只有经济发展了,“馅饼”做大了,城市化进程加快了,才能为公平分配和减轻贫困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 (二)改革政策取向,向农民提供平等的国民待遇。要从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给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逐步建立农民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一是给予农民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转让和处置的完整权益,让农民有一份土地资产,使农民有财产权利的基础;二是要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有充分的财产、教育,文化、政治权利,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三是改革户籍制度,现阶段“一国两策、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内涵,仍在城乡居民自由迁移、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构成障碍性因素,因此,彻底改革户籍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当务之急是给农民自由迁移的权利,城乡之间要实现人口和劳动力无障碍迁移和流动,让农民有发展和增加收入的机会。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农村最低社会救济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政府反贫困的工作力度,满足农村贫困群众多层次的救济需要。 (三)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制定公正的分配规则。 首先,政府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一方面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产出水平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环境。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大型农业机械的购置、土地改良、兴建水利等;二是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三是支持农民组织发展。此外,政府一般服务支持还包括对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系建设的大量投入支持。在增加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乡镇企业和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扩大劳动积累。要积极吸引外资从事农业开发和建设。 其次,实现按劳动投入的数量、质量,按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等生产要素来进行的初次分配。农民对国民收入的投入贡献很大,而国家对农业的补贴较少。长期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利于农民,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基本原因。近几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有所加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开始并继续朝着有利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方向调整。但国民收入分配不利于农业和农民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发挥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有效调节功能,使国民收入分配适当向农业和农民倾斜,建立新型的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新机制,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又一根本举措。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本文以“彭宇案”为引子,阐述了该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并在此基础上,从若干个方面,探讨了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彭宇案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社会主义司法规律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职责所在;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而公正廉洁执法是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保障。社会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以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是结合时展的要求,与时俱进,提出更符合现代社会管理需要的创新手段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使社会成员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一个分支,本质上具有社会管理方面的职能。当前社会矛盾处于多发期,人民法院又处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过程中处在焦点位置,如何更好地运用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本文试从南京“彭宇案”这一社会热点案件出发来展开讨论。 一、关于“彭宇案”的前世、今生与反响 2006年岁末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上升到了全民道德论的高度,甚至将该案视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而矛头均指向了当时的判决法院。然而事隔五年之后,南京官方对外公布表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彭宇对此也予以承认。虽然当事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且需对此进行了保密的约定,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委员表示“这个真相公布得太迟了,在公众心目当中,彭宇案被不断演绎和发酵,已经成了好人被冤枉的典型案件,让公众感到司法不公,感到失望,我们应该从这些事情吸取经验教训”。为何一份依据经过质证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且最终事实也证明了该裁判是正确的却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当前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排头兵,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是我们应予以关注的。 二、关于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案件证据所反映的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的事实应当理解为法律事实,通俗地说是指有证据证明的事实。笔者在执行实务中常遇到被执行人对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表示不服,而其理由正是其所认为的事实与法院所查明的事实不符,而其认为其所述事实才是正确的客观事实,因此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笔者常常对当事人进行一番法律解释以消除其心中的顾虑。虽然从理论上说法官裁判案件要最大限度地追求客观事实,但是“一切皆流,无物常住”,客观事实很难原原本本地再现。试想一下,若当时彭宇与老太旁边有一台跟随的摄相机随时可以记录他们的相关形踪,则该案甚至不需要到法庭即可解决。然而现代社会的经济理性告诉我们,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类似摄像机的东西时刻尾随于我们。而作为法官其更不可能知道当时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即便其在场也涉及到回避审理的问题。因此其对事实的判断所依据的正是经过质证的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在彭宇案中,法官正是基于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事实推断而得出“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的结论,且根据此结论而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分担。 在当前国人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司法浪漫主义情形下,将客观事实原原本本地再现,即使刑事侦查也无法做到,何况是普通的主张高度概然性的民事案件。司法经济理性告诉我们,在司法活动中过分对“实事求是”的迷恋是导致司法成本渐长的重要原因;而社会公众对“实事求是”的过分迷恋是其司法浪漫主义的根源。在司法领域内,合法性才是首选;将司法之外诸如道德、同情弱者之类的原则一并加于司法内,司法有承受不能之痛。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更应坚持理性断案,理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的功能并不仅仅在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更在于通过个案的裁判维护法律的秩序,提供纠纷解决的思路和解决的方法,从而为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提供思路和参考。通过司法审判对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做出肯定或否定性评价,有助于强化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彭宇案”发生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其中最主要的讨论是担心由于该案的判决而使人们“不敢做好事”。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也是社会所不认可的。导致这样的讨论有多种多样的原因。南京官方评论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是因为该判决中“对原、被告相撞事实认定的一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主流价值观”。前文已述,裁判的作用具有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当前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仍然是本质的从善如流,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笔者认为,至所以引发这样的大讨论,乃是由于当前社会仍然存在着利用公人“做好事”的心态而讹诈做好事人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存在(如钓鱼执法),而公众担心这种社会风气影响到自身。公众希望通过个案来消除这样的现象,使社会处于一个良性的循环发展。“彭宇案”若按照此种逻辑进行裁判,则必会引起社会的认同,也会对全社会的这种不良风气有所警示。然而,这样的“公正”却经不住时间的考验,就本案事实最后也证明,彭宇确实撞了老太,因而人们选错了“典型案例”。就从该案来看,笔者认为应让全社会形成证据意识而非一味地从情感、道德、有利于自我的角度出发看问题。 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人民法院的裁判不仅仅是结论,更为重要的是裁判的过程即裁判的理由。裁判的理由要最能够说服社会上正义的、与法律合作的善良人的理由。“彭宇案”判决理由中有多处提到了“常理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这些字眼的出现其实也正是反映了民事案件审判追求高度的概然性,法官可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出发,依照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推定案件中各方的责任。然而也正是这些字眼的出现,使社会公众对该案的判决产生了质疑,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在当前矛盾突出、纠纷纷繁的情形下,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裁判的要求越来越高,“在 判决书中恰当的表述裁判的标准,让公众了解到法官自由裁量的标准和规则,通过这种明确的责任承担和证明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众对裁判的怀疑”。 (三)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 能动司法的理念告诉我们,人民法院在解决案件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时应注重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彭宇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大讨论,南京官方从中吸取教训认为“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应重视舆论引导,积极与媒体沟通,确保报道客观公正,防止出现背离事实真相的不当炒作,误导公众”“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笔者认为,社会舆论所基于的观念和所依据的信息与人民法院所基于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有所不同。社会舆论大多从道德层面或者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而其所依据的信息往往也是根据自己所需而有所删选,而其获得信息的来源主要是媒介的报道,如果人民法院适时向社会公布一些事实,则有利于引导社会的舆论。公众只有对案件信息有了较为充分的掌握,才能准确地认定事实。舆论对司法审判会造成一定的道德压力,这是国人仍然存在的司法浪漫主义所造成的,将外界的道德标准施加于司法审判是不符合司法规律的。因此,人民法院在面对舆论压力时应注重回应与独立审判相结合,一味地回避与一味的迎合舆论都不可取。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应适时地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的互动,适时告知公众相关信息。尤其是针对社会热点案件,更应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也要适时引导公众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培养公众的法律与规则意识上起着巨大作用,而通过与社会公众舆论的良性互动,更能积极促使社会公众回归理性,也确保了司法的公正、公开以及能动理念的发展。 三、结语 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期,社会赋予人民法院更多的职责,然而人民法院并不能“包打天下”,社会管理创新还应从各个社会组织、群体乃至社会个人出发,理性地对待社会所出现的各类问题。人民法院由“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逐渐演变成“矛盾化解第一防线”,这一转变无疑对人民法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更应坚持理性断案,能动司法,积极与社会舆论进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基层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 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分化与组合, 同时, 对统一战线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问题, 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 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统战工作积极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责无旁贷。在具体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各项任务中,基层统战工作应当适应新期待,肩负新责任,做出新贡献。 一、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基层统战发展的必然要求 1、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是根本因素 进入新世纪以来, 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 生产领域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 社会消费分层及收入分层现象不断加剧, 不同群体的利益和矛盾分化也更加明显, 使当前社会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结构, 从而推动了基层统战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以往主要着眼于单一领域的统战工作开始逐步扩大到经济、社会等领域, 经济结构的变化决定了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 2、统战成员范围的扩大是直接因素 随着社会的转型, 社会成员间的分化与组合不断加剧, 阶层、职业、身份、地域等方面的流动变化逐渐加大, 统战成员更加社会化和复杂化, 尤其是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阶层的出现对基层统战工作提出新要求。总书记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对新的社会阶层的20字工作方针, 即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 新的社会阶层成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统战成员的高度社会化必然要求统战工作的布局社会化, 由此推动统战工作由上层延伸到基层, 由大城市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居), 由机关单位延伸到各类社会团体、非公企业等多个领域。 3、统战组织基础的变化是推动因素 随着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变, 统战工作更趋向于基层,而“上热、中温、下凉”的组织基础现象依然存在,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方式方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分化, 大量社会成员已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 单位体系的社会动员力量明显下降, 相对地弱化统战工作原来赖以开展的组织基础。而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多, 规模不断扩大, 层次不断提高, 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各类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公民尤其是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发展、实行民主监督、维护权益的重要组织形式,这为统一战线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任务。 二、基层统战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思路 一是搭建履职平台,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稳压器”作用。 抓住各级高度重视群众工作、推进社会建设的新机遇,面对当前社会结构和统战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以畅通参与和服务通道为着眼点,积极推进统战工作不断向基层农村和社区延伸、向新的社会阶层和各类社会组织延伸、向特殊的社会群体延伸、向网络信息平台延伸、向思想道德领域延伸,不断扩大统战工作的社会开放度,提高统战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拓宽统战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打造以上这些工作平台,延伸工作触角,积极地组织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地参政议政,充分尊重并保护好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从而推动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打造独特优势,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粘合剂”作用。 统战工作本身就是党的群众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统一战线的广大成员就是各个界别中的代表人士,直接来自于人民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有着天然的联系。同时,统一战线渠道畅通、上通下达,统战工作对象分布范围宽广,社会联系面十分广泛,能够接触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群众。所以要利用好、发挥好自身的优势,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参观视察、座谈交流、联谊交友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界群众的联系,与他们进行零距离地接触,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积极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在创造财富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大力开展扶贫开发、救急助弱、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尽可能地帮助困难群体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困难群体渡难关,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创造良好环境,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助推器”作用。 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汇聚力量。所以从本质上讲,统一战线工作就是联系人、团结人的工作。高度重视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群众、各阶层人士的思想动态,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全面客观地看待形势,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长远的关系,更好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促进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联系,真心实意地打交道、交朋友,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利益表达、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要与广大统战成员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在体谅包容中求同存异,在交流沟通中加深理解,不断地扩大团结面,把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士都紧紧地团结在统一战线这个和谐的大家庭里,为完成“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基层统战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统战工作服从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是其发展的必然,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基层统战工作机制, 为统战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三大作用” 首先是选准角度,发挥优势,强化服务经济作用。要充分发挥统战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代表人士通过多种方式参政议政,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其次是协调关系,加强联络,强化凝聚人心作用。要积极主动协调统一战线五大关系,注意发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性人士,为派、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创造更多的平台和机会。再次是严格管理,加强引导,强化维护稳定作用。针对辖区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较多的情况,要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支持各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爱国爱教的新一代代表人士,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健康开展,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创新工作内容,实现“三大延伸” 首先是统战工作领域从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延伸。动员和组织统战成员按照 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推进现代化、建设新如东”的要求,重点在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参政议政、出谋献策,不断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是统战工作范围从本区域向海外延伸。加强与港澳台、海外社团和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凝心聚力促发展。三是统战工作中心从镇级层面向社区层面延伸。要深入社区调查了解社区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把做好社区统战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三大转变” 首先是从坐等领导支持向主动争取领导重视转变。加大统战工作的宣传力度,勤思考,常汇报,积极争取对统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改善统战部门的工作条件。其次是从统战部门独自开展工作向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要积极探索,努力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参与的区(县)统战工作新机制。再次是从以统战部门为中心开展工作向形成镇、村(居)两级网络转变。加强村(居)统战干部的培训,调动村居统战干部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络,确保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深入细致的贯彻落实。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的伦理路径的创新分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伦理;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导致了不平衡、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成为当代中国重要而紧迫的实践课题。而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实践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发展,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但经过三十余年连续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社会矛盾和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开始凸显,变得复杂。这需要我们转变社会发展理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专项社会发展转向社会整体的或综合性的科学发展。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转变的关键时刻,发挥道德、法制、文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究并构建社会伦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便具有了十分关键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说,社会管理的主题和根本目的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而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说,伦理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伦理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约束力量,它是人的一种内在的软约束。和谐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很多,如法律、章程、守则、命令、公约、民俗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规范、行政组织规范和伦理规范。法律规范和行政组织规范都是以某种强制力为后盾的,都体现为制度。与它们相比,伦理依靠的是非强制性的力量,如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因而,在社会管理中有着自己的特殊作用。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及其各种关系的自我规范和调理(管理),因为人的理想信念、责任感、荣辱观、价值观都会直接影响到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不能只靠法律和行政组织规范的硬约束,还要有伦理道德的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往往更普遍、更持久、更具亲和力,因而更贴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政治宗旨;不仅要有制度的外在约束,更需要人的内在自觉。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及行政组织规范相互依托、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合力攀援,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从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现实来看,一些伦理的理念、伦理的方式已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作用,需要我们加以总结、提炼、推广和强化。比如,石家庄建南社区的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承担着夜间巡逻、上门服务等社会职能;石家庄藁城市上岗村“公德录”,村民做了好事都刻在“公德墙”上,从而使上岗村不仅村风良好,村办企业效益也好,村民生活富裕。这些都是社会“善治”的典型。 二、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伦理具有教育的功能、调节的功能、沟通的功能、导向的功能和激励的功能。发挥好伦理的这些功能,有助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社会管理主要划分为职业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在职业生活领域,发挥伦理的管理作用,能够促进决策更加以人为本、更科学、更民主,能使决策者在多重利益关系及其矛盾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的伦理责任,能使决策的实施者忠实地贯彻执行。在公共生活领域,伦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塑造,确立正确的公共生活准则,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在家庭生活领域,伦理可以协调家庭成员关系及其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伦理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实现途径,要构建社会伦理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第一,在管理层面,即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社会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确定职业伦理准则,促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过程中,既以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又恪守社会对每个人的道德准则要求;推进伦理的制度化建设;设立伦理委员会,以伦理的方式调解和处理社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第二,在社会层面,发挥好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即依靠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组织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第三,在个人层面,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个体道德素质;发挥好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作用,如林秀贞义务抚养孤寡老人,高淑珍建立爱心小院,主动承担起对残疾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三、在社会管理中伦理要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 现代社会管理中,只有伦理和制度不断完善,相互作用,才能促进协调好人民内部各种关系,促进社会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的公共性社会伦理的达成。对伦理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的理解,应该从伦理和制度的不同视域来把握和诠释。 第一,从伦理视角来看,任何制度都是以一般伦理规范预设为其前提的,伦理之于制度的先在性和基础性不言而喻。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脱离不了相应时代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动机,任何制度的内涵表达,都是受一定道德支配的,因为规范系统的建构总是以价值的确认为前提,应当之事必须是善的才具有价值意义和实践根据。伦理是衡量与评价制度是否具备正义性要求,评价社会结构和制度运行的价值尺度。伦理之于制度的作用,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任何法律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即必须符合正义性的要求。因此,制度是以一定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第二,制度本身应蕴涵着伦理精神,为伦理在社会中进一步发挥其效力提供保障和制度性支持。只有从制度视角来关照伦理,才能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的落实,才能使社会管理促进人民群众利益,发挥好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 时我们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近年来发生的诸多道德公共事件说明了伦理的发展、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持续和建设,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驾护航,从制度层面来真正保障诚信、责任感、信任、助人为乐等美德的发扬和传承,为伦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重要内在约束性作用提供制度力量支持。 第三,伦理与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表现在二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凭借,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可借鉴国外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比如,志愿者制度、义工制度等,形成一种制度约束。这样既为政府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又培养了人们的爱心和公益心,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双赢。 四、社会管理创新中伦理与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伦理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社会管理中对任何一方的忽视与偏废,都将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将伦理和制度的功能加以整合,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和路径,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我们知道,当代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社会规章制度运行并保障实施的,而制度实质上就是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性层面,它是管理活动得以开展的物质载体。而从制度的发轫和设计以及实施的有效性问题上,伦理是重要的精神基础。从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来看,制度就是规范与管理人的行为及人与人关系的规则系统,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实施机制所组成,其中伦理观念和规范就包含在非正式规则之中,甚至是其核心构成。伦理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只有和制度功能结合,才能促进社会秩序走向良性循环。 具体来讲,从社会管理创新的格局和任务来分,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伦理和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的探索:(1)社会管理主体创新方面,在由一元化主体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管理方向努力中,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2)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方面,从单向度的管治行为,转向政府提供以公共服务为主,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3)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方面,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伦理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互动等多种手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4)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方面,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管理理念和公共协商的伦理精神,明确各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在制度建设中始终贯彻公正的伦理观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5)社会管理秩序创新方面,从纯强制性秩序转为强制性秩序与伦理的自治自律性秩序并重,让制度充分发挥其保障职能,形成自律、自强和自尊的公共性精神,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6)社会政策制定的创新方面,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调动和发挥伦理力量,通过公民伦理教育,使公民树立公共道德精神以及公共意识和政治参与精神,通过制度和伦理的相互支持,探索公民责任意识,监督共管,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以及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总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复杂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伦理和制度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现代社会管理日益趋向政府管理、社会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公民自治、自律的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力量协同、协调,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力。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要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出现的刑事犯罪也居高不下,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职能。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背景和检察机关定位的分析,总结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有了飞速发展,与经济发展共同出现的还有日益增多的社会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而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针对我国存在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6月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2009年底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不仅是在技术层面的要求,更是在管理层面的要求,而一个社会管理的创新则要求把人当作社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第一资源,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与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侧重发挥个体的独立性和潜能,以激发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正是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掌握主动权,更好的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央从战略的高度提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又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社会背景 1.社会人员流动性增加,社会分层较多,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同时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质增强,个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到城市,为我国工业化的进程提供了劳动力资源的保障,促进了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大量的流动人口也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大量的人口聚集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的摩擦和冲动。所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成为了社会管理中的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更是成为了社会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 2.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的传播不再依赖于传统的纸质媒体,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的网民数量达到了四亿多人,上网已经成为了人们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许多的新闻和信息通过网络的方式传播,缩小了世界的距离,使地球真正成为了一个地球村。可是网络的弊端也渐渐体现出来,离开了政府的监管,容易出现假新闻,一传十,十传百,就会产生为谣言。网络为了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平台。 3.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将简单的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激烈对抗的地步。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实际上是利益的冲突,绝大多数都是群众为了维护他们自身的合法利益,自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以唤起政府的关注,使得自身利益能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公民意识,而政府的社会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现状,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 1.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创新中重要的主体。“检察机关虽然不直接承担着管理社会的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却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冲突和利益要求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在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创新,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的利益诉求都是要达到社会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公平、管理科学规范的效果,所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应在于不断加强法治建设的水平,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指导,以法治程序和规范为行动的支撑,才能真正推进社会管理的创新,实现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是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的直接参与者。《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这就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提供证据的条件;任何公民都可以控告、检举犯罪,控告人、检举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他保守秘密等等。基层检察院深入到人民群众中,了解群众的诉求,明确当地社会的主要矛盾,有利于正确的化解矛盾,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避免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生活秩序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社会关系不断调整、各种利益冲突逐步显现的特殊而关键时期,如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征地、拆迁行为,食品安全问题等现象,背后都有一定的腐败问题。官员的奢侈腐化不仅败坏我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深层次的会是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加大社会管理的难度。“我国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渎职犯罪监督。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具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性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也是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 4.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各种权益和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得到有效的解决。检察权随着社会秩序的生成和变迁已经不仅仅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使公民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还原的内在机制,而是成为我国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主导性变量和动力资源,影响和决定着社会政治的实际进程和方式。 三、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 1.检察机关应立足于自身基本职能,维护 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权威,坚持依法办案。我国检察机关自产生起即参照苏联的模式被赋予了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制度的产生和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刑事诉讼中监督警察的活动,以保障基本人权;另一方面,通过控审分离、不告不理等原则制约法官的审判,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正如林珏雄所说:“检察官之职责不单单在于刑事被告之追诉,并且也在于国家权力之双重控制。检察官作为法律守护人,既要保护被告于法官之擅断,也要保护其免于警察之肆意。”检察机关应当定位于用执法办案、依法监督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的行为,通过执法办案活动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是通过依法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对政风、行风的管理;通过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社会管理主体、妨碍社会管理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2.检察机关应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到城市务工,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增加,一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成为刑事案件多发地点,治安混乱。在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中,检察机关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与当地的街道办等部门合作,加强对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黑恶势力的犯罪案件,应当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准确、及时和有力的打击犯罪。同时,还应当密切的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 3.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近年来,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呈现了罪犯年轻化的趋势,很多罪犯都是九零后,人生并未真正的开始绽放光彩,就已经踏入了铁门。究其背后的原因,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因素,可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这个社会和家庭的因素,大部分的未成年罪犯都是由于家庭贫穷、父母外出打工等原因走上了犯罪的道理。基层检察院在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多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帮教,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检察机关应积极发挥法律救济途径的作用,防止地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阶段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都是基于群众的权益被侵害,却又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从而只能通过游行示威、堵塞高速路、上访等形式得到关注。检察机关的民行部门应当积极主动的了解群众的需要,做好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将诉求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解决,防止激化矛盾或者引发新的矛盾。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辖区警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探讨 维护城市的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可以断言,每一个警察都会尽其所能做好辖区的警务工作,但做好辖区警务工作的前提是什么? 它就是一种意识、一种效能、一种精神、一种模式。首先,要有一种危机意识。要具有客观的、系统的治安危机感受,从而在警务工作中形成正确的治安防范思维,警务工作就能克服被动式的状况。第二,要有一种职业能力。警务工作的核心是实施社会治安的服务与管理,如果没有一种必备的职业能力,就不能对治安辖区内的人口与犯罪属性关系具备完整的认识,因此,就不能胜任警务工作。第三,要有一种学习精神。只有具备从工作中学习、从实践中认识的精神才能克服警务工作的盲目性。第四,要有一种可拓模式。警务工作具备社会性服务与管理的特点,这种社会性体现为管理目标的多属性,管理对象的多层次性,管理过程的复杂性和动态性。对于这样的服务与管理必须要具备可拓的模式。本文从危机意识、信息效能和可拓警务管理角度,对如何优化城市治安防范体系、创新警务管理模式问题进行了探讨。 一、树立危机意识、构建警务综合效能 (一)基于人民群众的危机感受,树立治安防范的危机意识 城市治安问题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系统问题。因此,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人民群众在治安问题的认识上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危机感受。从社会管理的最直接角度看,不同的治安管理区域这种感受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城市治安系统具有不同的治安结构问题。比如,如果从社会犯罪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来看,犯罪案件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如果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居住在不同区域的市民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冲击感受,可以反映出不同的治安结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危机等级结构间,不是单纯的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和城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而是每一个行政区域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因此,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的制定上应以行政区域的治安结构特点为基础。我们对此问题的研究方法是,采用多准则分析法对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治安危机感受、犯罪类型属性和治安结构进行合理的定位,从而提出面向不同区域的治安防范策略。 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对大连市按照经济、人口密度、城市化度划分为中心区、次中心区、普通区、结合区和偏远区五种类型。同时,将大连市治安结构分成高危机区域、较高危机区域、一般危机区域、较低危机区域和低危机区域。危机认识方面,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危机意识,例如,对于偏远区来说大都属农业区县,民风纯朴,且犯罪率低,但容易直接或间接地受近期内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或媒体大肆报导的影响,故当犯罪案件发生时,对一般市民将造成强大震撼,故而具有较高的危机意识、威胁程度。而越靠近中心区,市民与警察的危机意识、构成威胁程度反而相对较低。 对于中心区而言,警察对于犯罪案件的处理优先级是基于治安威胁度和现有警力状况来确定的,群众则是以案件发生时所引起的危机感受来确定的,并不考虑案件的威胁性。次中心区的群众对于犯罪类型在三个因变项上的认知,是高于警察的。显见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和犯罪预防的拟订方面,以及现阶段警务目标与群众的感受上具有较大差异,应该作为警务改革方面的内容,消除这种差异。城乡结合区警察对于犯罪类型的处理优先级,并不因群众的危机感受及构成威胁度而有所改变。 整体观察,发现大连市各个行政区域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度及案件处理优先级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每一个行政区域虽有各自的犯罪特性及危机感受程度,但是并没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因此,在警务工作改革中,要针对行政区域特点,通过对治安结构的比较分析,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群众感受,符合本地区犯罪类型的有效预防策略。 本研究针对不同犯罪类型对群众、警察的危机感受及冲击程度两方面,经实证分析发现,大连市在犯罪类型对于危机意识、构成威胁和案件处理优先级三个要素上,并未因城市化程度的高低而变化。而每一个地区有自己的犯罪特性和危机感受程度,因而每个地区应有属于自己的犯罪预防模式,由于地区间存在差异,因而不应采用统一的警务模式,必须经过比较分析,方能研拟出一套符合当地人民群众感受,并且针对特定犯罪类型执行暨有效预防的策略。在城市化的过程当中,犯罪案件所衍生的危机感受程度,会从财产性犯罪演变为暴力性犯罪,再趋于一致。本研究所使用的跨层次分析的概念,可以避免犯罪防治研究议题上有关区域跨层级的问题,犯罪防治知识的累积不会受到层次谬误的干扰,确保理论思维与实证策略的一致。并以多准则分析定位出各地区治安结构及犯罪类型的属性,有助于公安机关在治安策略拟订时的参考。研究结果显示,从犯罪聚集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区域群众对犯罪类型所造成的危机感受知觉,显示出各区域间的治安结构是截然不同的。犯罪类型属性与治安结构间,不因人口密度、土地面积及都市化程度而有所差异,每一地区有属于自己的犯罪类型属性,且犯罪类型属性对治安结构所造成的影响,应以区域为单位分别探讨及拟订治安防范策略。 (二)警务综合效能与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 什么是警务效能?它是一种获取信息的能力,是一种发现问题的能力,是一种善于协作的能力,是一种基于目标行动的能力。四者有机的结合就是公安机关的警务综合效能。警务工作的目标是辖区治安防范与控制,防范与控制的基本内容是:对辖区人口行为特征的获取与分析,对辖区治安结构的认知,对辖区群众危机感受的掌握,对辖区犯罪案件的空间感知、时间感知和状态感知。 在对治安辖区影响犯罪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警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是完全取决于警力数量,也不是完全依靠监控设施。我们认同向科技要警力这一战略思想,但是,单一的科技水平以及信息化手段是一种固定化的、被动式的防控模式。目前,在行为分析和不确定空间研究上,警用信息化的推广与应用还必须依靠人的理解和协同。因此,提升警察职业的人、域、态感知能力是警务管理创新的前提。我们基于传统的犯罪空间理论[3],提出了“人-域-境”感知协同空间理论,作为治安管理创新的理论依据。 1.所谓“人”的感知空间是指有关人的行为 活动感知空间,称为第一感知空间。这种感知空间是由两方面构成:一是人与事的行为感知,包括常态与异态两种特征,由于人的行为正常与异常没有确定的概念界定,所以行为感知是模糊感知,因此所表达的空间是一个模糊空间。在辖区警务管理中提高人的行为感知模糊识别能力,是警察职业能力训练的重要内容。二是人与事的活动感知,包括两方面的特征,即在某类事物中的熟练活动与生疏活动,临时性活动和重复性活动。如图1所示: 图1 人的治安感知空间人的治安感知理论若结合在犯罪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例如,人的模糊感知空间强调日常生活的惯性特征,与犯罪被害理论强调人们日常生活的特性相联系,会使得某些重复同样生活模式的人,具备较高的被害性。同时还能 够发现哪些人以及行为是异常的,以及是否具有犯罪的可能性。2.所谓“域”的感知空间是指犯罪案件的可 能性空间。这里所说的“域”反映了地理区位和时间范围,即可称为“时空域”。我们知道,时间地理学强调犯罪事件发生顺序的连续性和相关性,而由于事件的发生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事件的结果因而受到其地域化的影响。这一观点可在一定程度上连结到有关犯罪者理性选择的分析,若应用在犯罪学理论分析上,可以清楚地发现防范策略。时空径路是人类为了特定目的所作的计划结果,与犯罪区位学理论强调认同某些行为模式并归纳出一套系统性防制措施的概念相符合。另外,“时空域”是观察人类的实际行为所绘制而成,与犯罪社会学强调由人类群体活动的实际经验去观察犯罪的特定模式这一观点,可以相呼应。简单地说,“时空域”的概念,尤其是我们所提出的“时空态图”的应用,可帮助人们在进行犯罪调查时,从对犯罪人或被害人活动时程的观察,推导出有助犯罪预防的策略。 3.环境空间(或境空间)是指所有犯罪发生 的环境空间。所谓犯罪发生的环境理论研究是近年来犯罪学的热点问题,许多结论在实际应用当中还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不论是警方还是犯罪人都应该注意到,把握环境机会就是问题解决的一半。实际上,犯罪防控系统的最前沿问题的研究是警方与犯罪者在“人-域-境”空间上的博弈过程。 二、创新警务运行机制、优化警务模式 (一)基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 警务工作的综合效能决定了一个城市治安管理的水平。调查表明,大连市警务管理的运行机制还依附于传统管理的模式,并且,许多警察虽然具有现代信息与管理的意识,但由于缺少一种自发的职业精神,没有运用现代的思维方式去有效地继承传统警务工作的经验,合理地认识当前信息化社会人口与犯罪的关系,合理地认识城市化发展对警务工作的需求。因此,必须建立一个适应大连市社会治安需要的警务管理机制,这种机制必须来源于对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系统分析。 社会治安的状态决定于人口与犯罪的相互动态关系,警务管理模式来源于人口与犯罪的动态演化关系,同时,治安防范水平决定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接受程度(治安危机感受度),通过这一系列的因果关系就能明确警务管理运行机制。 (二)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 文献[3]分析表明,大连市人口与犯罪的特征和规模属于正常态势并且是平稳增长的(较大的政策与经济波动期除外),本地区自然人口增长周期犯罪率的变化验证了这一点。近十年来,随着大连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迁入数量连续多年在大连市人口增长规模中占据较大的比重,从而使得城市治安系统打破了完全地区性的平衡态,演变成具有人口与犯罪动态特征的非平衡开放系统。 根据大连市20年来人口与犯罪特征的统计分析结果,大连市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的开放系统,这种非平衡开放和演化特征,向传统的、行政干预的、经验与习惯式的警务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厉的挑战。如何认识非平衡开放系统的特征呢?根据系统科学、人口学和犯罪学的相关理论,一个稳定的、封闭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可观察的、可预测的和可控的,具有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平衡系统,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平衡的管理机制。相反,一个不稳定的、开放的人口社会系统,其犯罪人的规模、犯罪行为类型是不可观察的、不可预测的和不可控的,具有图2 社会治安系统耗散结构这种特征的社会治安系统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系统。可以看出,面对这种特征的警务管理机制是一个非平衡开放管理机制。因此,根据非平衡开放系统的优化原则,要实现非平衡治安系统的优化,就必须促使警务管理机制具有自适应、自组织和自学习功能,从而使社会治安系统形成一种耗散结构,才能达到对社会犯罪防范与控制的目的。如图2所示。 (三)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的不相容问题 由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复杂性演化,体现出治安系统的非平衡状态,从而使警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模式与治安系统之间不断产生不相容问题(矛盾问题),可以总结如下几方面: 1.人口与犯罪的增长与警察数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对实际人口与犯罪特征进行分析发现,本地自然人口犯罪数量变化平稳,并且增长率与自然人口增长率相适应,迁入人口犯罪数量波动较大,这种不确定性体现在不同时期迁入人口质量的反差,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与现实中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当犯罪案件不断增长,治安形势恶化时,总是有人抱怨警力不足。 实际上,传统的警力配置是基于人口的相对比例,同时依据地区治安等级进行数量方面的调整。但是在非平衡的治安环境下就不是这种管理原则了,所以,这个问题一直是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问题。 2.人口的流动性与人口管理模式之间的不相 容问题城市规模与格局的改变会出现两种人口的流动性。例如,城市的经济规模产生了流动人口的数量增加,其居住的地点、时间以及活动规律具有不规则性,由于各种条件的形成会发生突变的犯罪案件;再如,城市居住格局和区域模式的变化造成了本市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使得人口管理信息不完备、不可靠,特别是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存在着信息滞后和被动性,出现了犯罪防控方面的漏洞,从而使犯罪态势与警务管理预期出现不相容性。 3.信息化犯罪特征与警务工作模式间的不相 容问题信息化社会最主要的冲击不仅仅是提升了人类信息获取与交流的质量和效率,更为突出的是改变了人们的意识、改变了人们的认识,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的方式,形成了多元的人口社会行为特征。这种现象体现了新的生活方式、新型的人际关系和多层次的经济活动的出现,从而出现了各种引发犯罪动机的行为,会产生多种不确定的犯罪案件,因此,造成了警务管理模式在信息化环境下,与人口与犯罪特征的不相容现象。另外,在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许多不相容问题,例如,警力资源配置与人口犯罪动态特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警务工作考核指标与实际群众需要之间的不相容问题,等等,在此就不详细论述了。 三、建立可拓犯罪防控模式,促进警 务管理优化大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向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指出大连市警务管理与治安系统之间存在着不相容性,只有将这些不相容问题转化为相容,才能提高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给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不相容问题与可拓思维 所谓不相容性乃事物的矛盾性,它存在于人们生活与工作的每时每刻。公安机关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其行业特征是通过警务工作的过程实现社会管理的目标。由于警务工作面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具有多属性、多目标的系统特征,如果警务系统没有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提高本身的自适应、自组织能力,就会产生各个方面的不相容问题,就不能有效发挥警务工作的效能。在一个存在不相容属性的系统中,如果系统具有将不相容转换为相容的功能,则称系统具有可拓性。由于大连市的警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相容属性,并且治安防范系统也是一个不相容的系统,要实现系统有序和优化的目的, 就必须引入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 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可拓性的警务管理机制呢?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实际例子得到启发:“香港的汽车靠左行驶,内地的汽车靠右行驶”,如果简单地把这两个不同运行规则的交通系统连接成一个大系统,则必然会撞车。因此,在深圳的皇岗建了这样一座桥,靠左行驶的香港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右行驶进入内地;靠右行驶的内地来车经过它,自动变成为靠左行驶进入香港。我们把这种处理不相容问题的方法称为转换桥方法。 对古今中外和各个领域的实例分析和研究表明:解决不相容为相容问题必须设置转换桥[4]。(二)建立警务转换桥运行机制 警务转换桥是一种解决治安防范系统中不相容问题的系统管理原则,其核心思想是在警务管理中导入有效的思想、方法和过程,使得系统的不相容转变为相容。在实际警务管理中,要达到社会治安防范系统的有序性,就必须做到人口日常社会活动与行为的可观察性、可测性、可预防性和可控性。但是,在当前城市人口特征多元性、人口生活与社会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动态性的状况下,形式化、机械式的警务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存在着不相容性。要提高警务效率就必须实现警务效用,而实现警务效用的前提是警务工作模式与实际治安状况的相容。为此在警务工作中,导入符合本辖区实际人口特征并且能够解决不相容问题的警务思想、警务方法和警务过程,即称为可拓警务思想、可拓警务方法和可拓警务过程。通过这些思想、方法和过程来实现真正的警务效用,综合三方面所构成的模式称为警务转换桥模式。警务转换桥就是要构建警务模式与治安状态相容的一座桥梁。以下从警务工作的角度来分析警务转换桥。 1.可拓警务信息思想 在对城市治安危机感受的调查中,群众与民警对本辖区的治安危机感受有所差异,存在着治安状态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就是说,群众是从自身和对环境安全的角度来认识治安危机程度的,而警察是从自身岗位工作的角度认识治安危机程度。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会产生警务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和无效性,并且无法实现既定的警务目标,因此,要解决警务管理中的不相容性,缩小群众与警察对治安危机感受与认识上的偏差,必须消除信息不对称。可以建立一种信息沟通的桥梁,通过治安状态信息的互补,达到治安危机感受上的相容,这种警务模式称为可拓警务信息。实践方法:在实际警务工作中,社区居民的走访是一种信息沟通的方式,是实现可拓信息的转换桥。必须强调,这项警务工作不是单纯的人口信息了解,最重要的是了解群众对治安现状的认识。因此,要设计走访信息交流的内容,能够正确判断在信息认识上的差别,以及产生差别的原因,这就是有效的可拓警务管理模式之一。如图3所示: 图3 城市治安系统的警务转换桥 2.可拓警务方法 在平衡警务管理的环境下,辖区人口的动态特征是可观察的,但是在非平衡辖区治安系统的情形下,人口流动的不规则性,产生犯罪条件的不确定性,造成警务工作的被动性。因此,警务工作不能是机械的,每个警察必须明确他每天做什么,他应该如何去做,这样就会出现警务工作的内容与结果的不相容。为了解决这种被动警务模式问题,建议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建立动态犯罪图,可以用犯罪图标记犯罪,协助警察分析潜在的犯罪行为。动态犯罪图并不是终点,它是帮助人们了解犯罪者的真正动机和适当机会,以及预防犯罪于发生之前的最初方法。例如,辨明特定地区内的犯罪根源,提出问题导向的警务策略,以有效降低犯罪。根据上述原理,本研究建议发展简式社区联防。所谓“简式”社区联防,重点在于运用最少人力达到最实际的犯罪防制效果。 实际上,这种方法解决了警力资源不足的不相容问题,称为可拓警务方法。在实践中,主动式警务体现在警务工作的可实现性,例如就大连市而言,从“管理易犯罪区域”、“强化标的物防盗功能”、“加强累犯监控与销赃管道的防堵”三方面着手,就是主动式警务管理。在管理易犯罪区域部分,依据情境犯罪预防观点,加强大量停放汽、机车的犯罪产生地、标的物的保护,减少犯罪吸引地的吸引力以阻止潜在犯罪者入侵;在强化标的物的防盗功能部分,对于监控力弱的犯罪促进地强化防卫、监督或地区管理;在加强累犯监控方面,针对汽、机车盗窃累犯进行电子监控或加强查察以降低其犯罪动因,并且累犯多具熟悉的销赃渠道,因此藉由对累犯的控管与查察控制销赃渠道,防堵销赃。 3.可拓警务过程 所谓可拓警务过程是指在警务执行过程中,不断地调整警务目标、警务工作方式,以利于解决出现的矛盾。例如,强调高质量服务的协同式治安管理模式,将事前的防范和优质的服务作为警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以人、事、时、地、物为基准,分析存在着何种状态或因素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警务工作,研究警察在执行前、执行中与执行后的情境与心境变化,所产生的治安效果与其间的关联性,将这些作为警务工作评价的内容。下面以警务巡逻模式为例来分析可拓警务过程的实现。目前大连市警务巡逻模式基本上实行的是传统的“随意预防巡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今预防与控制犯罪的要求,因此应该采用“指导制止的巡逻方式”,即通过正确的指导,增加“巡逻警察的辨识能力”。巡逻不仅仅是形式化的震慑,最重要的是观察辖区治安状态,获取空间与时间信息。为了解决警务巡逻中的不相容问题,建立巡逻过程转换桥以达到应有的警务巡逻效果。 警务巡逻转换桥的基本模式不是单纯地增加警务工作的内容,关键的环节是建立犯罪分析工作机制,即在集中警力抑制犯罪的同时,要广泛地收集辖区犯罪数据,将以往的犯罪数据与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模式、时间与区域的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拟定书面计划,详细说明需要巡逻的问题区域与采取的巡逻方式。之后随时更正最新犯罪数据,逐一比对犯罪资料,修正目前的巡逻模式,确定有针对性的巡逻警务模式。由此,我们提出可拓警务过程的基本原则,即警务工作要运用迅速、机动的原则,具体意义是:所谓迅速原则亦可称为时间原理,即反应时间越短则现场防控的机会相对越大。考核指标:可分为三个不同的时程;1.获知时间,亦即从犯罪发生时至为人所得知该犯罪的时间;2.报案时间,即从犯罪为人所获知、向警方报案到警方受理该案的时间;3.警察反应时间,即从警方受理报案到派人前往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所谓机动原则是指在警察的动态警务执行过程中,应以主动发掘问题为主,逐渐运用动态警务工作模式替代以往的静态警务工作方式。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人民团体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人民团体要认清形势,明确思路,大胆探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认清形势,发挥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优势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不仅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也给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群众工作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人们对单位的归属感和对公共领域的信任感下降,如在拆迁、拆围工作中,一些群众出现过激行为,一些公众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对峙;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传统群众工作方式也遇到挑战,如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村干部想面对面做工作非常困难。二是群众工作也L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当前,社会矛盾高度集中在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地方,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难点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和无理取闹相互叠加,直接利益与间接利益相互纠集。三是新形势对人民团体提出了新要求。群众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总体上追求发展、追求幸福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人民团体必须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共创伟业、共谋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普受惠。 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具有天然优势。政治上,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别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助手,党对人民团体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创造了良好条件。实践证明,在党委的领导下,群众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大有可为,而且能够大有作为。组织上,各人民团体已经形成了覆盖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农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与各界群众保持着广泛接触和密切联系,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和号召力。 工作上,人民团体扎根于群众之中,熟悉基层情况,清楚群众意愿,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心声,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明确思路,确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 人民团体要确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增强人民幸福感”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与部门积极协同,广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维护群众权益、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基层基础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实践。要在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团体所能的结合点上把握定位,真正把人民团体建设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群众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 转变工作思路。一是实现工作重点由服务经济增长为主向服务科学发展转变,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团结民心、凝聚民力、反映民愿、服务民事,引导群众在推进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矛盾和问题。二是实现工作内容由组织群众参与建没为主向推进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转变,代表和维护好群众利益,积极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三是实现工作方式南开展活动为主向开展活动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并举转变,既要通过开展活动来号召和动员群众,又要推动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构建群众工作社会化格局,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依托党政资源、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而的力量为群众服务,以情感人,与群众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以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运用先进典型的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让群众听得进、信得过。 注重服务基层。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和成效体现在“五个基层”上:一是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把情况掌握在基层。二是反映群众诉求,疏导群众情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推动群众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把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五是组织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把工作活跃在基层。 参与社会监督。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影响社会政策的制定,督促社会制度的执行。要聚集群众的资源和能量,将群众零散的呼声和要求通过整合转化为团体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决策、立法听证等工作中代表群众的集体意愿提出主张。要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社会特别是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好群众利益。 三、大胆探索,建立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源头参与机制。形成人民团体参与制定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度性保障,使人民团体能够参与社会政策制定,把群众利益体现在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努力解决群体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工人、青年、妇女等各界群众在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中的比例,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探索建立政府与人民团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发挥好各人民团体信访室、维权站等机构的作用,完善人民团体代表、委员联系制度,使群众投诉有门、信访有路,保证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和合法方式表达意愿。探索建立了解群众需求的工作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并使之形成制度,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向党和政府反映群众合理诉求。充分用好人民团体的话语权、建议权、监督权,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力争在政策层面解决问题。 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几乎所有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利益问题。人民团体要在代表各自所代表的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动态平衡,既要维护所代表的群体利益,也要注重维护个体利益,通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群体的利益诉求,从而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 矛盾化解机制。一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大力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加强社会力量的整合与引导,发挥社会组织在政府应对与处置危机事件中的缓冲、中介和协同作用,减少直接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 维权服务保障机制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首要宗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准绳,当好群众权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一二是建好自身组织,努力扩大对群众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哪里的群众权益受到侵害,哪里就有群众组织出面维权。三是加强工作队伍,不断提高维护群众权益、服务群众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考察 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在对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所衍生的“刚性稳定”思维、嵌入监管效果弱、非正式制度运用匮乏、社工队伍建设系统提升以及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等问题剖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应寻求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探索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发挥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强化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以及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关键词:刚性稳定;内卷化;非正式制度;公共精神。 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主题。如何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以及拓宽社会服务领域对实现社会关系和谐和维护社会稳定运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建设成就过程中,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社会控制,但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变化做出重大管理布局,这使得社会经济领域的一些新问题仍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进行处理。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就在于:联合社会力量,通过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来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社会能够进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治理,培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社会系统良序运行与协调发展。 一、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偏差的剖析。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实现社会管理制度、体制、结构、运行、过程与方略的多元性、公共性、动态性、科学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经济性等特性。关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模式总结,学界已有一定数量的归纳与分析。本文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偏差剖析,并提出相宜的“纠偏”之道。 (一)社会管理中“刚性稳定”思维导致组织“内卷化” 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类从古至今的共同愿望。一方面,社会管理创新的最终效果就是达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社会矛盾也是社会变革与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在解决社会矛盾之中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虽然我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但此种稳定却是一种静态的“刚性稳定”。“刚性稳定”是指单纯地以僵硬的方式压制矛盾,缺乏韧性、延展性和缓冲地带,使得管理者时刻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企图运用一切资源来维系其所谓的“理想稳定”,最终可能因不能承担不断递增的巨大社会政治成本而导致政治统治的断裂与社会管治秩序的失范。“刚性稳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体表征为:组织的“内卷化”,它是指一个组织既没有突变式的发展,也没有渐进式的增长,而是处于一种不断内卷、自我复制与精细化的状态。“内卷化”其实是简单复制旧有机制,营造出社会管理表面稳定的假象,致使社会管理创新停滞不前,且更进一步积聚社会风险。虽然“内卷化”是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社会管理不可回避的一个发展阶段,但是政府可以在既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基础上,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降低通过管、控、压、罚等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程度,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以及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对话、沟通、协商与协调等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的转变,这样才能使社会的“刚性稳定”转变为开放的、动态的、和平有序的以及具有强大自我修复功能的“韧性稳定”。 (二)社会管理中嵌入监管缺位影响管理效能。 社会网络理论认为组织是由多个社会行动者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组成的集合。社会网络理论将组织的结构理解为由其中的行动者通过某一特殊类型的纽带联系起来的一张网,并主张行动者之间联系的类型、范围、强度以及网络位势能对组织效能的发挥产生重要影响。社会网络理论从经验层面论证了所有行为都是嵌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组织也是嵌入到具体的关系网络中的。嵌入之所以能对组织效能产生影响,是因为它能提供信任、传递有效的信息以及促进问题的解决三个方面的独特功能。因此,嵌入监管能使社会管理主体培育良好的认同权威,这种权威不同于刚性化的权力运作,它来自于社会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下与社会管理客体互动的产物。一方面嵌入监管有助于社会整合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整合实现过程也是社会管理主体在社会层面汲取资源和权威不断拓展的双向互动与彼此支持的过程。我国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外在于社会的“类别化”管理特性。随着改革的深化与社会的变迁,传统的单位认同式微,新的集体认同缺位,民众的社会预期处于不稳定与质疑的状态,民众的社会互信度呈现出较低的水平已经成为常见现象,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这种“类别化”社会管理效能的有效发挥。别外,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过于注重“硬”体制机制整合,在挖掘新集体认同的“软”文化层面却动力不足。 (三)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供给匮乏削弱管理效度。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作用的制度其实包括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对社会行为确定的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发形成并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内在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非正式制度不可缺失,即使在正式制度非常完备的现代国家,也不可能把人们行为的一切都置于正式制度控制之下,仍然存在由非正式制度进行调整的空间或领域。一些转型国家的制度化过程经验也表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不均衡和不相容,整体制度变迁则不可能成功。如果说正式制度供给是社会演进“函数关系式”的一个常量,那么非正式制度影响则是此函数式的一个重要变量。两种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的效能和作用的力度可能存在差异,但有效的整合可使社会管理效能更为显着。我国地方政府往往重视正式制度对行为的规约而忽略了非正式制度对行为的影响。现实也表明,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两者都可以影响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及效能。社会管理创新应更加注意区域治理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持续互动过程。社会管理依赖于区域精神、参与精神以及治理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支撑,社会管理正式制度的创设要以非正式制度为基础,这样才能将正式制度内化为非正式制度,以达到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 (四)社会管理中社会组织的限制性困境与适应性创新问题。 学界对社会组织的理论渊源、定义、功能、其与国家的关系、自身能力的建设以及成长的动力困境等作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也论证了其具有紧密联系民众、维护民众利益、整合民间资源、积累社会资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提升管理效能等积极特性,因此社会组织被赋予在我国社会管理中发挥“准”主体性作用。我们在肯定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文化氛围的缺失、资源汲取的困境以及制度认同的处境,社会组织的积极特性在我国当前的政治生态下很大程度上是处于一种“应然”状态。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所培育的社会组织的功能能否得到有效发挥是有疑问的。这种社会组织所履行的职能其实是属于传统的社区服务,其对社会管理客体的服务属于政府规定的程序性任务。由于受到权力资源依赖、自身能力建设以及公众的信任度等因素的制约,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协同和培育自我发展的社区组织等方面的功能必定是较弱的。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摆脱社会组织这种限制性困境以达到适应性创新,笔者认为目前切实可行的办法是:①社会组织的他律,涉及 到法律环境、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等,为社会组织的创设、发展与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②社会组织的自律,由部门、联盟或组织内部的成员共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内部的自我监管,保护自身的利益;③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信度,包括强化自主性、增强公信力、弱化行政性、提升运作能力以及内化组织集体认同等。 (五)社会管理中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应系统提升。 随着对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性质、结构与原因认识的加深以及对人本理念的认同内化,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越来越强调平等协同式管理。平等协同式管理认为要想使民众真正地认同,就要尊重民众,讲道理释规范。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从制度与功能两个维度对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与其他工作方法相比,社会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其他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相比,社会工作人才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与传统社工相比,专业社工是专业人员的行为活动,其任务都具有特定的诸如社会公平、社会团结、社会整合、社会分配、社会福利、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秩序等社会性目标,它的基本社会功能是通过帮助弱势人群、劣势人群与灾民等“有需要”的人群来“解决问题和需求满足”以发挥社会公平、社会团结及社会福利等作用。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社工队伍建设问题在于:社工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低;社工人才的教育、使用、评价、激励等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社工社会认可支持程度弱;社工运作独立自主性低等。各地社会管理创新中需要大力发展的不是以往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而是以专业为基础、以助人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是以民间组织与职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社会工作。这种专业化的社工模式既要适应本区域社会文化环境,又要对开展社会工作所在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体制进行嵌入,更要主动与所在地行政机关协调与沟通,最终实现其社会服务、社会支持以及助人自助的目标和功能。 二、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理念与政策的思考。 通过对各地社会管理创新的文献搜集、实地调研、经验总结以及模式对比,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今后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切入。 (一)寻求社会管理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的转化。 “刚性化”稳定思维必定会产生“刚性社会管理”。刚性社会管理奉行以规章制度为本,以一种机械的非人性化的凭借体制约束、奖惩规则等手段进行的社会管理,它无法发挥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能动性。在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不管是“大综管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调解机制”还是“精细化管理模式”等,其实都呈现出一种刚性化特征。而柔性化社会管理则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管理客体的心性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管理方式。这种社会管理方式如果适用恰当,既可以激发社会管理实施主体的效能感并引发其对管理目标的内化,也可以增强社会管理客体对社会管理主体行为的信任度并提升其权威。因此,地方政府在寻求社会管理创新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的过程中,除了继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与整合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以外,还应该更加注重社会发展、社会融合以及加强文化建设等,真正地形成“安全、稳定、有序、活力”的社会氛围。 (二)探索社会管理从分类控制向嵌入监管的转化。 社会管理系统并不是一个封闭固化的结构体系,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演化的开放性系统,它会依据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作出调整。学界在理解我国当代国家-社会关系上所运用的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公民社会制衡国家以及总体制度等理论范式,由于其浓厚的欧美色彩而不能有效地解释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康晓光等通过考察国家对多种社会组织的实际控制而提出了“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并通过与其他范式的比照,认为它是理解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类型”。“分类控制体系”是指政府为了自身利益,根据社会组织的挑战能力和提供的公共物品,对不同的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1]。在“分类控制体系”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康晓光等又提出了“行政吸纳社会”的理论范式,其核心机制是控制与功能替代[2]。在上述理论范式的基础上,唐文玉提出了“行政吸纳服务”的理论范式,其核心互动机制是“支持”与“配合”,主要价值目标是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3]。事实上,我国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社会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体制吸纳”的鲜明特征:第一阶段表现为组织吸纳(单位制);第二阶段表现为政策吸纳(社会精英介入公共权力领域);第三阶段表现为体制吸纳的扩展与转向[4]。我国地方政府可在“行政吸纳服务”基础上引入“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公民社会等强调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理论范式相比,“行政吸纳+嵌入监管”的社会管理模式更适宜于我国的现实状况。因为政府的职能改革、执政成本与社会风险控制、社会结构与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自利逻辑等因素为社会管理客体适应与接受这种模式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三)发挥社会管理中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协同效能。 虽说“非正式制度”在概念上是个“泊来品”,但在我国社会管理实践史中却早已成为一种实效的管理理念。民众所特有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都会影响社会管理的体制构成、效能以及创新。我国体制改革以及“单位制”解体后,从政府分化出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以及社会保障实际上部分是由具有非正式制度特性的社区来承担的。大量的社区治理经验研究也表明,社区治理的实现不仅需要正式制度的介入,更需要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为例,地方政府在推行实有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类别化监管以及组团式走访机制等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应在区域内厘清流动人口与城市安全的复杂关系,包括流动人口群体内部异质性、社会排斥与社区区隔、社区参与与社区治安以及社区支持与社区融合等问题,大力提倡公民融合政策。在制度供给方面,逐渐打破各种身份区隔,树立个体及群体间的理性沟通行为;在文化氛围方面大力倡导民众的宽容度,增强流动人口的城市认同感;在社会协同方面,结合社会组织的力量,政府制定协助流动人口更顺利地适应城市生活的各种免费项目,等等。只有通过正式制度的嵌入与非正式制度的支撑才能达成政府社会管理创新中制度协同的“累积效应”。 (四)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功能耦合及后续发展能力。 系统论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系统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以及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整体。社会管理制度也是一个由不同要素构成的系统,它绝不仅仅是一些规则的集成与组合。制度的经验研究表明,基础制度越高的制度稳定性越强,因为它能使社会管理处于合理有效的信息调节之下。社会管理的有效性是由该项制度系统的耦合性质与程度、耦合方式与层次、外部环境以及信息沟通等相关的自变量及其相互间关系决定的。从功能上看,社会管理制度系统应包含强制机制、汲取机制、共识机制、监管机制、协调机制、表达机制、整合机制以及再分配机制等八大机制。我国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各功能机制的耦合度,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管理的效能。因为社会管理制度系统这八大机制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表达机制能保证获取社会信息的真实性而有利于社会管理决策;共识机制能保证信息的有效性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协调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决策的执行力度;监管机制能影响从行动到反馈再到协调的社会管理执行过程;再分配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奠定合法性基础;汲取机制能为社会管理增添多元力量;整合机制可以实现社会管理从条块分割到整体协调管理;强制机制能保证社会管理的有效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可以这八大机制为切入点,统筹兼顾,逐渐从局部到整体强化社会管理中制度系统的功能耦合以提高其后续发展能力。 (五)以社会政策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基础。 现代社会中对公民福祉和社会正义的关注使社会政策不仅成为政府实施社会治理的一项核心制度,也成为构建社会关系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机制。社会政策清晰地表明了政府透过制度化行动机制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智慧以及管理社会风险的策略。作为现代社会权利结构与功能实施的部分要素,社会政策就是要针对社会变迁过程中有显着影响的社会问题,通过策略性的行动实现既定的价值观,从而建立社会团结的基础。社会政策通过一系列行动者(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及民众等)、资源(物质、经费及人力等)、技术与信息等构成的有机体系,在微观(个人与家庭)与宏观(社区、组织与社会)两个层面上实施社会控制、社会变革以及社会发展的策略和目标[5]。 地方政府应加强探索如何融合传统福利理念、政党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政策推行原则三者形成可操作的政策原则与实践伦理。在社会政策制定与推行中应遵循秩序与稳定、民生与权利、民主与参与以及正义与团结等价值观。针对社会问题与目标群体,地方政府应着力倡导“发展型社会政策”。 因为传统社会政策的受益者或对象可能会产生被动性与依赖性,但发展型社会政策却认为,福利接受者或参与者都有自身的能动性与积极性,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来调动政策受益对象或政策参与者的就业积极性。由于发展型社会政策强调社会福利服务的全面性与持久性,它促使传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由注重剩余性的和治疗性的服务取向转向制度性的和发展性的服务取向。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管理方式,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不再是简单地回应和解决受助对象的物质匮乏等基本问题,而是要通过专业方法帮助受助者改善社会适应和生存发展的知识与技巧,并满足与受助者物质需求相关的情感及社会需求。总之,社会政策作为调节社会关系、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制度设置,是保证社会稳定与实现有效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六)以培育公共精神来缝合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 和谐社会是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调动的社会,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不是哪一群人、哪一部分人的事,它涉及全体社会成员,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因此,倡导“公共精神”将有助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公共话语氛围。现代公共精神源于社会公共领域的道德和理想。公共精神不仅包括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与善待生命社会的胸怀,而且体现于规则制定与执行的公正性以及自觉性,更是以一定形式的行为为媒介来传达公共社会领域活动中的各种意向、价值观念以及行为规范等。 和谐社会所强调的公共精神的基本向度是民众在公共生活中对彰显和谐社会基本理念的行为准则与规范的主观认可,并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与执行,是力求在具有社会理性与道德理想的民众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民众与部门之间,彰显民众与组织所应持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公平的承诺,对宽容的尊重,对正义的信仰。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从两个层面着力培育公共精神:一是进一步弘扬政府公共精神。政府的公共精神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与对公众利益的关注,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服务认同角色意识,超越个人视野对公共行政过程的深刻理解,在公共事务活动中的积极参与以及对公共规范的维护。它要求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以公共精神为主导,密切关注并回应民众需求,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扩大民主参与的渠道,形成民主参与机制。二是增强民众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也是存在于公民社会之中的一种关心公共事物,并愿意致力于公共生活的改善、公共秩序的建构,以营造适于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与社会制度。公共精神更是指在公共善治的共识基础上所产生的自尊、互惠、信任等基本伦理规范,体现为社会交往中在自尊的基础上赢得他尊,以互惠作为根本的交往准则,在不断的博弈中积累彼此的信任资本,并遵循于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基础。 引导和鼓励民众参与公共生活,通过这样一种平台的催生与搭建为民众交流倾诉提供一种解决的话语机制,使民众都能意识到自我角色的存在、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自我权利的赋予,也使民众认识到自己与社会各群体的彼此共融与平等,让他们既感觉不到特权等级又意识到走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既意识到个体利益的尊贵又感受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既意识到社会秩序感又使得其主客观需求得以回应。构筑主流公共文化价值观,以利益为基本动力,以权利为基本支撑,以新伦理精神为软驱,以创新精神为基本景观来确立对于民众公共行为和思想的疏导以及公共精神的生成。 公共精神不是抽象的修辞,它是一种微观的、鲜活的、流动的、可识别的生活内容和底层修辞。在城市底层话语视野里,培育公共精神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完成精英话语与底层话语的积极对接,完成政治话语与生活话语的有效“缝合”,也就是要将抽象宏大的话语信息转化为普通民众能够理解的表述方式,使其进入民众的日常生活领域,成为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进而在日常生活领域完成对公共精神内涵的识别与认同[6]。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既有的社会情境与制度环境中,以决策精英和普通民众这两种基本角色来重构政治社会公共领域,塑造公民共同体。变维稳思维为创稳思维,从制度的配套和程序的可行两个层面推进公民资格权利结构的完善,使公民权利内容与保护落到实处;推进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精细化;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开放制度和精英心态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信息充分交流的社会公共领域并以显着的互惠和利益妥协增进社会合作,存量社会资本,涵养丰厚的公共精神;探索国家-民众之间协商合作的模式,使利益相关的民众或关心公共事务的民众参与到真实的协商程序中;通过社会组织、社区以及网络来设置公共议题,使民众在对相关公共事务的探讨中辨清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及其关系的处理。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治安承包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治安承包制度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具体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当代城镇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将这项制度更好地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更好地规范化引导治安承包制度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亟需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调研与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具体分析了治安承包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治安保障作用以及最优的发展方式,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 论文关键词 治安承包 城镇化 社会管理创新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及特征 (一)治安承包的概念 治安承包,是指将某一特定区域的治安防范任务和一部分治安管理任务有偿承包给某个人或某一组织,承包人组织人员开展巡防工作等,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刑事案发数量和承包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数等指标对承包者进行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新模式。豍 (二)治安承包的特征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评估,提高治安管理效力 治安承包最早出现时,是由个人对村镇的治安进行承包。由于人力资源和相关配置的限制,面对日益增长的破坏治安案件,传统的治安承包体制逐渐显现出弊病。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保安公司为例的创新型治安管理方法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成为了公共权力私营化的典型。市场竞争之下,小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具有灵活性和可调节性,而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名誉也在驱使各承包单位和组织着扩大承包范围和承包项目内容,有效地推动了行业发展和治安管理效力。 2.引入社会力量,减轻政府压力 现有的治安管理单位多是在政府号召下主动参与承包竞争,在工作过程中以治安承包保险金制度为起点,启动县乡村三级或其他形式的多级联动制度,保障充足的资金来源后积极引入相关的高科技监控仪器和必要的安全配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将部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治安承包制度在弥补警力不足的同时,也成功地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减压。 3.多元化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 治安承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成功吸收了广大群众力量,在“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有关行业的职业岗位化、绩效化工资又在不断地增加该行业吸引力,促使多元化管理模式不断发展。此外,在队伍建设上,农村的治安承包人员多以本地居民为主,对地区的治安形势较为了解,助于治安防控在村民间的有效落实。 二、城镇化过程中发展治安承包的必要性与适用性 (一)缓解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治安形势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促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流,青壮年常年在外使得农村内部的年龄层分布和性别结构失衡,村民生活安全系数下降。而老人、妇女以及儿童法制意识薄弱,可防性案件数量陡增。由于警力资源有限,农村基层组织所承担的责任增大,但由于近年来机构内部屡现腐败,其治安管理作用弱化甚至机构本身形同虚设。 (二)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此形势下,各地纷纷推广警力队伍的素质教育和体制改革以缓解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但是,公权力内部改革往往存在着“新壶装旧酒”、上下级包庇等不良风气,改革效果不如人意。相比较而言,部分地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兼备灵活性和区域性保安公司进行治安管理承包不仅节省了大量财政支出,还获得了良好的治安效果和社会评价。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发展的需要 公共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市场的灵活性和先进性提高工作绩效,节约使用在某些领域不必要或者低效能的公权力。推广治安管理承包不仅可以解决公权力机关无法遍及的农村治安防控问题,还可以帮助节约警力资源,初现雏形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绩效机制以及发展较为长久的保安公司形式为治安承包管理展现了一个正确的发展趋向。 (四)治安承包针对城镇化发展的适用性 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显着问题,即社会保障福利的明显倾斜,农民的卫生、社保、安全等福利难以得到保障造成了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和舆论导向,不利于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建立完整的治安承包制度,充实社会治安保险制度,既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可以使得老百姓“买个安心”。 三、城镇化过程中规范化治安承包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城镇化发展发包机制 1.以村委会为发包主体 “治安承包”发包方可能是公安机关、村 !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中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治安管理权;村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物业管理公司行使业主授予的权利。正如上文所言,公安机关、乡 综治办作为发包方的实践则引起广泛的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法律依据上,在此就不再赘述。基于此种现状,我们认为在相关法律不完善,认识不统一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适宜作发包方。而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享有自治权,村级社会治安理应是自治权的一部分,村委会作为发包方不存在权利来源及对外委托的合法性问题。 2.明确承包事项 对于承包事项,目前的混乱在于治安管理事务的发包问题。如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西关村承包事项为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协助调查案件、调处本村内部纠纷等,承包范围明显包括了不属于自己职责的治安管理事务,这种做法明显与现行法律规定不符。因此,在发包过程中,还要明确承包人的承包事项。以基层自治组织为发包主体,则承包事项应仅限于治安防范事务,而对于具有强制性的治安管理事务如搜查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处罚等,则应专属于公安机关,无论发包主体为谁,均不得发包。 (二)完善城镇化发展承包机制 1.以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 就个人作为承包方而言,存在诸多不足:首先,个人专业素养较差。众所周知,巡逻、调解等工作有较强的专业性,若想胜任,基本的法律知识及业务能力必不可少。个人很难获得这样的培训机会,若由政府或公安机关组织培训,又会增加额外的成本。其次,个人经济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差。当履行违约责任时,可能会出现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总之,对发包方而言,个人承包方并不是最经济、理想的选择。就机构承包方来讲,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治安承包方的情况比较少。因为安保服务只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之一,并非主业,且安保服务一般与其他服务同时提供。只有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乡村社区享有物业服务时,这一承包方式才能实现。显然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不具备此条件的。总之,其他承包方具有先天的不足与劣势,而这些正是保安服务公司优势所在。 2.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的实践借鉴 通过对公开资料的收集与梳理,可以发现,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治安承包”大体有这么几种模式:(1)温州瓯海模式:由娄桥街道三个村委会出资并与保安公司签订“治安承包协议”,根据协议,若保安公司表现较好,可以拿到全额承包费并有额外奖金;若没有完成协议规定,则从承包费中扣去相应款项。治安承包的绩效考核由派出所负责。巡防队员每抓到一名违法犯罪分子会受到派出所相应奖励。(2)湖南邵东模式:邵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城区夜间治安巡逻任务承包给邵东保安公司,每月支付承包费用75000元。协议规定,双方签订协议期间,城区夜间可防性刑事案件(“两抢一盗”)发案数与上月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奖励100元,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除承包费100元。(3)河南内黄模式:河南内黄县保安公司与郑州某公司联合运营一套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商户交纳部分资金后,保安公司便在其门店内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一旦有警情,联网报警监控平台就会提示,保安巡逻队员便立即出动,从而能够保证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住犯罪分子。并且保安公司会免费送商户一份治安保单。 3.明确承包责任 事实上,治安承包制度只能从威慑和防范的角度来尽可能的降低犯罪发案数量和发生率,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治安承包制度的实施并非意味着绝对安全,更非有人能为此承担绝对责任。因此笔者建议,承包方应当对发包方直接负责。而保安公司作为承包方,虽有经济实力对人身财产安全进行保障并对损失进行赔偿,但从法理和治安承包发展的长远角度考虑,承包方不应负有赔偿责任。 4.细划承包区域 为了避免因政府与承包方管理区域划分不清晰而导致的“一地多管”和“管理盲区”现象,需要当地政府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防止政府与承包人所协商的管辖区域出现承包地区与相邻地区的管辖范围或者部分地区无人管辖的尴尬现象出现。 (三)推广治安承包的创新措施 1.公安机关主导统筹协调 保安公司通过“治安承包”的方式参与农村治安治理并非解决农村治安问题的灵丹妙药,不能代替其他社会力量,更不可能替代公安机关的地位。在农村治安防控主体结构中,公安机关依然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而不是缺位做所谓“甩手掌柜”。具体而言,农村公安机关在推广保安服务时,应发挥以下作用:其一,积极指导村委会的发包行为。驻村民警应根据每村的治安情况,指导村委会分析其治安需求并转换成对保安公司的要求。其二,帮助村委会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其三,建立与保安公司合作机制。积极引导驻村民警、治安员、驻村保安员、巡逻队等在巡逻、调解、信息收集等具体事项上开展合作,以形成治安防控合力。需要强调的是,公安机关既不能缺位,比如利用保安巡逻替代公安巡逻;更不能越位,如利用公安机关权威对村委会选择、考核保安服务公司施加不正当影响等。丰 2.发挥当地党员干部作用 不能否认的是,尽管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其熟人社会的特征未有根本性改变。比如在农村中,许多纠纷可以通过有威望的族长或一些农村老党员、退休干部调解解决。这或许是“治安承包”的承包人多为村民私人的重要原因之一。保安服务公司在农村地区推广保安服务时,在符合《条例》有关保安员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将老党员、退休干部发展成驻村的治安顾问。 3.积极引入农村治安保险 农村治安保险,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由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贯彻合法自愿的原则,以村为单位,以村委会为主体,以契约化管理为手段,约定治安联防和保险责任,形成以治安承包为基础,以出险理赔为补充的群防群治工作新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浅析公证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政法委提出“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证工作的主要职能作用 公证制度在促进改革开放,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维护正常的民事、经济流转秩序,引导公民、法人依法进行经济、民事活动。公证机构是参与社会民事、经济活动,为公民、法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服务机构。公证机构通过公证活动,帮助、指导公民、法人依法设立、变更法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制止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行为的履行。 (二)预防功能。公证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具有防微杜渐、完善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作用,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第一道防线。 (三)保障功能。公证机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活动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制止不法行为,帮助公民、法人解决经济、民事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育公民遵守国家法律,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公证是经济交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公证书具有真实、合法的特点,不受人员、语言、地域、行政隶属关系等左右,是国际通行的可靠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主体之间相互了解,消除障碍、隔阂,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具。 二、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积极作用 (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引导公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是充分发挥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职能作用的前提。近年来,大关县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五大基本类型。一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作为农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主要产生在家庭生活、邻里生产生活中,存在一定的突发性,难以及时处置,极易导致不良后果。二是土地承包纠纷。这类纠纷是当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因近年来小城镇建设、“村村通”道路工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拆迁、征地补偿、工程承建等问题产生。三是交通事故纠纷。随着各类车辆社会拥有量急剧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及纠纷日益增加。四是经济债务纠纷、劳资纠纷。这类纠纷近年来总量在不断上升,主要因年终劳务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引发。五是退伍军人安置纠纷。因部分退伍军人安置问题不落实,生活无来源,往往形成上访及群体性矛盾纠纷。这些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群体化。公证处通过依法介入民商事法律行为,办理财产赠与、分割协议、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保全证据公证以及遗嘱等业务,服务民生。常年对全县应征入伍青年、退役士兵与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协议》、《退役士兵自愿自谋职业协议》进行公证,为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办证工作中,针对特殊情况,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预防化解突发社会矛盾纠纷。自20__年以来,公证处每年约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组织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为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标的达1.06亿元的75个工程、廉租房标的达1.2亿元的9个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和合同公证,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创新法律服务活动载体,推进平安大关建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是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公证处以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为载体,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三进” (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在全县范围内选定1至2个社区、乡村或校园建立公证服务联系点,签订公证服务协议,定期举办法制宣传讲座,编写法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公证处适时组织人员在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活动,普及公证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大关建设。 三、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公证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和提升公证队伍形象的有效途径。必须充分认识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二)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公证机构应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公证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不断建立完善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范围、程序、方式,确保 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需求,协调相关机构,为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环境。 (三)扩大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覆盖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公证业务涉及的社会管理领域,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建设项目引资、土地承包、农村山林权属争议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管理依法有序进行。 公证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规划,牢牢把握公证工作正确导向,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依法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按照“发挥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要求,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加强公证自身建设,强化公证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公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活力,确保公证职能优势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得到彰显和发挥。(编辑:琛哥)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从实名制看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对推行实名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对完善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总结,提出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法治化原则、科学化原则、人本化原则、集约化原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样本和参考。 关键词实名制社会管理创新基本原则 一、实名制及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实名制是要求人们在从事某些民事活动之前出示相应的身份资料证明真实身份并可能加以一定的限制的活动。近年来,实名制的广泛推行取得了比较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储蓄实名制、网吧上网实名制、以及最为人所知的火车票实名制。其关键在于准入限制和数量限制两个方面,有效遏制个人自由的滥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了社会秩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实名制作为新生事物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在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和挫折,受到了种种质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依据问题 推行实名制实质在于对个人行为进行准入或数量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以维护公共利益,有实质上的正当性,这点是毫无疑问。但是仅以此为理由而实行实名制恐怕还不能取得广泛的认同和信服,还得有法律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知,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要实行实名制须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活动实行实名制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依据,因此,其合法性受到质疑,也影响居民身份证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 (二)成本效益问题 一些领域的要求实行实名制往往实行的效果并不好,实行不彻底,或实行过程中就遇到很多障碍,到最后不得已不了了之。往往是因为实行的成本太高,消耗太多的人力和物力、财力,而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却十分有限,如火车票实名制实施过程中曾因为设备、设施、人力等原因使得检票时间太长,造成旅客滞留,从而仅实施数天便夭折,手机实名制也曾因为办卡耗时太久导致效率低下而受到电信部门、运营商、消费者的抵制,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三)适用范围问题 实践中,实名制存在适用不当的问题。主要是适用的泛化,例如在菜刀、医疗、购买避孕套等方面都要求实行实名制,或许其都有实行的良好初衷,但是这些方面实行实名制能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就值得怀疑和商榷。其实质是实名制的依赖和对实名制功能认识不足。 (四)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就是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身份证号码与其他信息组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一个人的隐私,公民有权对其保密,,也有权要求接触这些信息的人进行保密。每一位公民除非自愿,否则他人就不应当将其相关信息泄露,使其受到不当的干扰。实名制的推行,很可能会对公民的隐私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实名制的推行,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便是如何保证不侵扰公民的隐私权,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① 二、完善实名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使实名制制度实施不彻底或者半途而废,并不能说明实名制本身是不可行的。任何一种事物不可能出生时就尽善尽美,实名制也一样。它同样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逐渐与社会生活、人民期待相适应,与主导体制相融洽。对于实名制推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障碍,实践中也在不断解决和克服。对于推行实名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予以完善: (一)法治化原则 实名制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这点毫无疑问。但是,目前很多方面的实名制并没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与法律规范相冲突。实名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创新往往就意味着改革。改革的关键就是给予实践中合理的做法以法律地位,使其与当今的主导体制相融洽。②一是要做到有法律依据,及时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使实名制有法可依。二是要对实行范围和时间、程序有详细的规定,合理分配各方权利义务,详细规定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是要完善监管制度,严防个人信息泄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二)科学化原则 一是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广泛吸纳民意,决策科学化,做好论证,二是把握好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实名制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目的,切忌为了实名制而实名制。三是对功能有正确的认识实名制只是一种管理手段,其功能有限,很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诚信问题,道德失范问题,信仰缺失问题,供求关系问题。不迷信实名制,不因此而怠于管理。 (三)人本化原则 实行实名制要以人为本,要体现为关心人,解决现实问题。一是要体现为对社会活力的促进而不是限制,在实施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对人们正常活动的限制,二是用实名制尽可能为人们提供便利,以实名制保护人们合法权益。比如实名制火车票让车票遗失补票成为可能。 (四)集约化原则 在 实名制推广过程中曾经效果一般,其一方面的原因在于耗费的成本高,如火车票实名制和手机实名制。因此在推行实名制过程中要结合科技手段的运用,如今二代证的普及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最大限度减少成本增加效益。要考虑的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的便利,而是整体的社会效益,同时要考虑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性措施。 三、推行实名制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意义 实名制是社会管理的具体运行机制和手段,推行实名制是社会管理手段创新的具体表现。社会管理始终存在于社会当中,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就需要有社会管理。社会形态、社会结构、成员素质与诉求的不同,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措施、模式也不尽相同。社会管理创新自2007年出现在十七大报告当中,2009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三项重点工作。最近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一直存在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实名制就是这么一种具体的社会管理手段创新,在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点工作被官方确认之前就已经存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科学的基础就是经验主义,要从经验出发,③人们在进行活动的时候总期望寻求经验做参考和借鉴。对实名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对推行实名制的经验进行科学的经验总结,可以为政府和其他社会管理主体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推出新的管理手段提供样本。完善实名制应当坚持的科学化、法治化、人本化、集约化原则值得其他社会管理创新手段推出前参考。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析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论文摘要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分析社会管理创新的现状入手,明确检察机关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色定位,指出了基层检察院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而提出基层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四项措施,以期对基层检察院有效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有所裨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核心理念,努力使各项创新举措满足群众需求、符合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关注和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新途径。 (四)坚持有限参与 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决杜绝为了求新、求快、求亮点而擅自突破法定界限,更不能代替其他部门行使职能,越俎代庖。采取的方法手段既要考虑可行性、创新性,也要考虑合法性,决不能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乱作为。 (五)坚持长效原则 检察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中,应当拥有大局意识和长远规划,注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等长远发展思路有机结合,创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效性。 四、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大局 一是立足中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二是立足社会稳定大局。将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通过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打击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等体系,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论文:试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关问题探讨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社会管理 工作机制 内部管理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开始被纳入党和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体系性框架当中。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司法机关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内容和方向。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夜人”,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自身职责所在亦是党领导下能动司法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观念上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挖掘检察职能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范围和实现途径,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 当前,就检察机关是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基层检察人员存在观念上的偏见: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司法被动性、独立性属性,检察工作的要求只需依据诉讼法律规定,在诉讼进程如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事抗诉、民行检察监督、刑事执行等程序中,履行法定职责便可,检察工作内容并未要求检察人员参与社会管理,或就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意见。即便检察人员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或检察函,这也是一种自主选择行为并非义务职责。这种程序被动主义观念的存在,笔者认为除了刑事司法固有属性原因之外,主要是缘于检察人员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功能目的的认识不够明确,对自身职能定位发生曲解导致。 若要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目的,需要明确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概念。社会管理主要是政治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不局限于政府组织,他是社会、经济、政治运行中的所有团体性组织包括司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社会管理创新是在现有社会管理的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对现行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进行改造、改进、改革,构建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及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实现社会、经济、法律效益,对原本落后的管理方法进行改进的过程,对检察机关而言,是其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发现刑事犯罪背后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以及刑法实现过程中的就刑罚处置方式进行合乎法律法规、社情民意的创新改革。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检察机关在检察权实行过程中,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正当合法利益诉求,运用法定手段,主动参与或建议有权机关对各项社会制度进行合理有序安排,来实现建立在公平正义价值基础上的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如果需要给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目的功能再设置普遍适用的标准,即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追诉犯罪或法律监督检察职能要求,处理具体个案中,要注重个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具体体现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之中,在未提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之前,检察机关早已在自身职能履行中触及了相关的内容范围,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的此项工作不是新的职能创设,而是一种发现,在原有的职能中发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内容,或是根据原有的职能进行合乎正义的延伸,以实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功能目的。 最高检《实施意见》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如下:(1)参加社区矫正工作。(2)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3)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4)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5)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6)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 最高检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采取的是列举式的方法,这种列举式的不足之处在于无法随着经济社会环境变迁,或社会管理重心的转移,检察机关参与的方向不能灵活改变,创新工作变成了保守制度。例如时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新刑法修正案将食品安全犯罪进行修订后,检察机关参与该领域深度和广度得到了极大拓展,而实施意见内容却并未就该内容给司法人员提供指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给予能动性的概括性,使该内容实现稳定性、变动性的统一。这其中变动性是司法能动的体现,即司法应当具备服务公民、社会、国家各种利益的功能,主动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概言之即为:其他检察机关在职能履行中,为维护公民、社会、国家利益而对原有社会管理方式进行合法、合理、高效的改进或建议。 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现途径 当我们已了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范围内容,那又该通过怎样的方式途径完成从内容到现实的转变,笔者认为需要从检察工作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管理两方面来完成。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其本质而言是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衔接的一种机制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检察工作机制具有如下特征:首先,检察工作机制是一种能动性的工作机制。检察工作因为工作对象、社会形势,不同时空条件的变化,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对自身工作做出符合时代特征的调整。例如经济建设发展时期,检察工作围绕的中心是经济建设全局,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民生保障可能代替成为检察工作服务的重心。其次,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受制于刑事立法或诉讼立法的制约。换言之,受制于法定检察职能的约束。再次,检察工作创新机制在一定期限内是一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制度安排。例如被害人救助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暂缓起诉制度等,这些检察工作机制都可能是一项长期的检察工作运行制度。结合检察工作机制如上特征,笔者对现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例举如下(该机制系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范围内容的制度化落实):(1)服务大局机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阶段性的特征,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检察机关工作机制的重心也要随之发生变化;(2)突出检察职能机制。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改革,促进执法办案效果的最优化;外来人员同城待遇和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机制,深化刑法适用的公正性;建立“检调对接”机制,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等;(3)完善社区矫正型对象监外执行社会管理机制。例如检察量刑建议改革扩大社区矫正型适用范围;推动完善交付执行机制;完善矫正环节检察内容和操作程序机制;(4)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 检察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离不开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内部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检察机关应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职权和资源配置,统筹形成合力,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具体要求如下:一要加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强化检察官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提升检察官的独立地位,增强检察官保障机制,增强检察官的责任伦理,这些均有利于提高检察官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优化科室职能配置,因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综合性特点,需要多个科室配合和协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例如预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一般由检察院预防部门牵头,检察院各相关部门参与,这就需要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查办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以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和完善。三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建立快速、高效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效能。四要延伸检察职能,使检察工作向社区、企业、农村和校园及社会各界延伸,扩展检察服务的范围。
中国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发展 摘要:目前,国内有许多人仍然认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认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发展是弊大于利、挑战大于机遇。但中国数年的发展证明机遇与挑战同在,只要选择合适的模式,经济全球化是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 关键字:经济全球化 中国 外贸 经济全球化是现代经济、科技、政治高速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进入21世纪,由于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资本和技术的流动性,经济全球化使得不同国家的市场和生产日益变得相互依存。对于经济全球化,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出自各自的利益有许多赞成或批评的意见;尽管经济全球化的规范和完善还有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趋势是显而易见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也使我国更加充分地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大潮,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多种多样的。2000年11月15日,同志在2000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界领导人峰会午餐会上发表演讲,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中国对经济全球化的观点:必须看到,现在世界各国的发展仍是相当不平衡,南北差距不断扩大。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给各国各地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许多文献指出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出口市场更加集中,与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目标相矛盾。(2)出口商品结构优化产生消极影响。(3)环保产业和绿色产品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外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目前,许多人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必然对我国出口、外贸、民族工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然而,事实一定如此吗? 经过加入WTO后的这几年的发展,事实证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并非全部都是不利影响。主要有三点原因:(1)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更多引进、利用外资的机会,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1979-1982年我国的外国直接投资累计为11.66亿美元,以后逐年上升,进入20世纪90年代迅速增加,1997年达到452.5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国直接投资超过英国、法国居世界第二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过去20年中国共吸引300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占所有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30%。经济全球化进程将使我国能够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从而加快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2)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更多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并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机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众多技术领域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缩短与世界水平的差距,甚至在一些技术应用方面能够与世界同步,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全球化以及相关的科技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将使科技人才的全球化科技活动日趋活跃,使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科技活动加速发展,使国家之间的全球化科技活动不断深入,使民间的全球性科技交流得以加强。经济全球化能有效地促进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3)世界贸易组织的不断发展扩大使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得到巩固和加强,在某种程度上可对贸易保护主义起遏制作用,有利于维护良好的贸易秩序。据世贸组织的一些专家估计,世界贸易量每年增长将达到2000亿美元。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参与国际分工与协作。在遇到贸易争端时,企业还可以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合理地解决与其他世贸成员的经贸摩擦。 从上文可以看出,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是多面的,有利也有弊,但是在应对这些机遇与挑战的时候,我们尽量将利益调整到最大化同时将弊端降低到最小化,从而实现我国的经济发展。在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时,我们做出的具体措施如下:(1)抓住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产业结构大调整的机遇,一方面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通过调整结构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使其升级换代,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利用国际产业转移的机会,[,!]把发达国家技术先进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来,通过进一步发展来参与国际竞争。中国毕竟是一个人口大国,有其他国家难以比拟的劳动力优势。(2)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出发,适应知识经济的需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不断促进和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 (3)将贸易与对外直接投资相结合。以贸易为先导,认真实施“走出去”战略,以适用技术通过一定规模的境外投资和境外加工贸易,充分参与世界经济分工,成为世界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以获取最大规模的比较效益。尤其要重视与世界跨国公司的合作,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4)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全面参与国际贸易竞争。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结构中,工业制成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例很大。这是一个国家的实力所在,是我们发展的方向。 为什么说经济全球化对我国贸易的发展有弊的同时也有利呢?我们有以下的数据支持(这里主要只介绍外贸方面):贸易额增长是对外贸易发展最直观的表现。二十年来,中国的进出口贸易额由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3240亿美元,平均每年增长14.77%,在世界贸易中的位置由第32位跃升为第10位。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服务贸易也有很快增长,1985-98年,服务贸易额以年均19.3%的速度增长,在全国对外贸易中的份额由6.9%上升到13.74% 。 所以,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不仅仅是弊,同时也有利。只要我们通过合适的方法降低风险,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完全可以通过经济全球化这个契机,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中国经济论文:对中国经济失衡问题的一些探讨 【摘 要】中国的经济正处于一种高速发展的阶段,本文主要对中国经济失衡问题及中国经济后续发展进行了一些探讨和预测。其中对涉及的流动性过剩及“刘易斯拐点”等问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希望本文能对关注中国经济发展的人士提供参考之用。 【关键词】经济失衡;流动性过剩;刘易斯拐点 近年来,中国经济成为了全世界瞩目的焦点。在过去的数十年里,中国经济以年均近10%的速度增长。中国的商品和物产在世界投资者心中的概念正发生着巨变。保护物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交易成本的降低,使得中国的产品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具有竞争力。中国商品物美价廉,贸易大额顺差,投资环境稳定,人民币币值在世界对中国经济良好的预期下大幅升值。 虽然,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较深层次的矛盾,尤其是经济失衡问题需要严肃面对。 一、与全球经济联系的中国经济失衡 中国居高不下的储蓄率和国外资本流入支持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二十年来年均增长高于9%,增长水平高于全世界GDP的平均增长水平约一倍)。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特点是由中国非常高的投资率决定的,这是由中国的高储蓄率和外国资本流入支持的。中国经济对贸易有较高的依存度,国际需求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中国经济的增长。这从中国的贸易结构中便可见一斑。中国的进口国主要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出口国为美国、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但其中又有不少为三来一补,所以上述各国对中国也有着同样的依赖度。 中国的超常规发展,大规模的投资让中国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世界原材料的主要消费国,2003年我国GDP占全球GDP的比重不到4%,但我国消耗的石油占世界消费总量的7%,钢材占27%, 煤炭占31%,水泥占40%。[1]而这些又造成了原材料价格在世界范围内的剧烈波动。我们可以从商品期货市场查阅到,各种原材料价格在短短数年内竟有了骇人的涨幅。于是,我们清晰地发现在与全球经济联系中,中国经济形成了高速投资和生产的失衡结构。 二、经济失衡直接表现出货币过量供应和流动性泛滥。 经济失衡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便是货币过量供应和流动性泛滥。追溯中国货币流动性的源头,笔者认为是负债经营思维的解放。这种负债经营思维的解放虽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但也最终拉开了资金大流动的闸门。其实,对于中国来说,真正理解到资金流动威力的是起于二十一世纪初的房地产市场,紧接下来是股市。当然,其中也穿插着国际资本的流动。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中国的老百姓从房地产的按揭贷款里逐步理解并接受了负债的理念。思想的解放导致数以亿计的人将未来的财富通过银行转化到了现实。巨大的需求将房地产价格一波又一波地推向了高处,使这些未来虚拟的资金得到了锁定。同时,负债经营的理念不仅存在于个人,同样为企业的扩大规模打开了空间。中国经济的发展,逐步将短期未来的资金转为了真实。经济的持续性增长也大大加强了相对远期未来资金的安全性。这就是经济学家们惊呼短短六七年间突然冒出大量巨资的原因。 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1万亿美元,这也是造成流动性过剩的原因之一。从总体来看,中国的外汇储备、汇率和宏观经济都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按照“不可能三角”定理,货币政策独立性、汇率稳定与资本自由流动三者是不能兼得的。中国必须坚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因此对资本自由流动和汇率稳定,就必须加以权衡取舍,以找到一个最优点,从而使得经济向均衡状态收敛。 三、失衡的解决 中国经济内部的不平衡,使市场机制做出了一些实质性的反应和调整,不平衡逐步向平衡收敛。市场正通过调整资源配置、价格、汇率及激励机制做出反应。如过去十年来的劳动力、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大幅上升,便是价格机制对不平衡做出的反应。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解决存在的不平衡问题,政府需要更加切实地制定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 1.政府应该更好地平衡储蓄与投资之间的关系。特别在国家可以掌控的政府储蓄与国有企业储蓄方面,可以加大调整力度,降低政府与国企的储蓄率。将这些资金用到教育和卫生等公共开支上,并更多地用在帮助农村地区贫困人口改善生活方面。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大力推动对节能、节水环保等行业的改革,加大在这些方面必要的公共投入。 2.完善医疗保险、退休制度,使老百姓老有所靠,能更好地抵御经济风险。 3.政府应实行比较积极并偏向消费型的财政政策。值得注意的是,政策主要目的是为降 低储蓄率,提高消费率,而不是要把储蓄率降下来,将储蓄引向其他金融领域。 4.资本市场双向扩容,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包括红筹股的A股回归),加快规范国有股减持。 5.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真正形成资本做空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过分地做多,化解风险的单向聚集。 6.充分运用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发行央行票据、提高法定准备金率、财政发债等各种有效手段。 7.适当增强汇率的灵活性,鼓励企业走出去,扩大QDII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范围。 三、经济失衡中,刘易斯拐点的出现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经济失衡中有许多重要的变化值得我们重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刘易斯在着名人口流动模型中提到过的“刘易斯拐点”,按照着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的解释:“在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后再也没有富余劳动力了。”[2]虽然该拐点是否已经出现并没有定论,但是,笔者从建筑劳务市场等现状明显地感觉到,该拐点实际已经存在。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局面开始成为过去时。 相对于我们以前针对劳动力过剩和资本短缺制定的政策,政府必须对之全面清理和加以调整。其中较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城市化政策、土地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养老制度等。 刘易斯拐点的出现,本人认为对我国最具影响的是:在这种前提下,我国应逐步改变按照粗放增长发展的模式。而粗放增长发展模式的改变将对解决中国的经济失衡产生重大的意义。 四、对中国07年上半年至08年经济的一些预测 中国的经济周期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周期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但是,中国07、08年的增长率仍将超过世界的平均增长达到两位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将延续07年上半年的涨势,但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房产价格涨幅在08年下半年会得到一定的遏制(但不容乐观)。股指期货将在07年下半年适时实行,其会对A股市场的稳定起到一定作用。同时,国家将加大宏观调控力度。QDII的推出,万亿特别国债的发行都将大大引导过剩资金的流向,居民消费水平会持续提高, 08年可能会出现较小的通货膨胀。同时,中国将加大推进节能减排政策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在货币政策上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可能会做出某些放开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试探(仅限于试探)。 中国经济论文:对当前国际经济走势及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2006年,美国经济出现了拐点性变化,其经济增长率从一季度的5.6%猛跌到二季度的2.6%,三季度又下降到2.2%,据预测四季度的增长率在1.8—2%之间。 导致美国经济出现拐点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显着衰退迹象,使由房地产市场旺盛引发的“财富效应”大为减退,相应导致自“9·11”以来始终支撑美国经济增长的居民消费需求增长乏力。 美国房地产市场显现颓势,始自2005年9月美联储第11次加息,当时美国的基本利率被提高到3.5%,终于打击到了房地产市场近4年来的飚升。自那时以后,美联储又连续进行了6次加息,把基本利率提升到目前5.25%的水平,也使房地产市场的颓势越加明显。 美国的加息行为实属迫不得已。自2003年初第二次海湾战争后,美元对欧元一直在走贬,到2004年末美元兑欧元的汇率已经跌到1∶1.3667,与2002年美元兑欧元汇率的最高点相比,已经下跌了70%以上。在美国日益拉大贸易逆差,又无法改变逆差格局的背景下,美国只能用本国资产价格的不断升值来吸引国际资本流入,以此来寻求获得弥补贸易逆差的资金,而美元贬值则导致了美国资产价格的同幅度下跌以及资本外流。自2004年初以来,已经有多个月份美国所吸引的国际资本流入规模小于经常项逆差额,这就迫使美国不得不使用加息手段提升美元的币值。但是加息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可以提升美元币值,但也会打击到本国资本市场,包括股市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最终还是要压低本国的资产价格。已经可以看到,在进入2006年后,欧元再次出现了对美元升值的势头,全年升值达7%,这也是美联储在进行17次加息后不得不停下加息的步伐的原因,因为靠加息也达不到提振美元的目的了。 在2006年美国房地产市场显着进入衰退后,美国股市却出现了繁荣景象,道琼斯指数从年初刚过万点,飚升到年末的超过12400点。但是根据有关数据,2006年前11个月,美国股市基金总共仅吸收了147亿美元的新资金,为17年来最小规模,与2000年美国股市出现大繁荣时期吸纳的2596亿美元资金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而且截止到2006年11月末,美国流入跨国基金的资金数量已高达1350亿美元,创下了1984年以来的最高纪录,说明美国的基金经理人也对本国股市缺乏信心,而把资金转移到海外。显然美国股市的繁荣仅仅是指数的繁荣,而且有明显的“作秀”迹象,也不可能出现以股市繁荣重新创造财富效应,继续拉大美国经济增长。 由于美国经济缺乏继续保持较高增长的动力,2007年出现经济下滑已成定局,只是有“软着陆”还是“硬着陆”的区分。现在看,不能排除硬着陆的可能,主要的看点是今年初欧元与日元加息后对美元的影响。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欧、日经济开始进入复苏轨道,去年全年经济复苏的势头更加明显。为了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欧洲与日本央行自去年初以来,已经分别进行了4次和1次加息。从目前情况看,今年初肯定要继续加息。欧洲与日本的加息行动,会不断缩小欧元、日元与美元之间的利差,从而会沉重打击到美元的强势,而且在本轮国际经济景气周期中,战后60多年中美、日、欧经济景气同步的惯例已经被打破,在美国已开始进入经济衰退的同时,欧、日经济却仍在复苏轨道运行。美国为了应付经济衰退可能会被迫减息,欧、日却在经济强劲复苏的背景下要加息,这个格局就会导致有可能出现美元对欧元、日元的暴跌,从而更深刻地加大美国的经济衰退。 目前议论比较多的一个话题是,在美国经济衰退,对国际市场的需求明显萎缩后,欧、日的需求是否可以接替美国的地位,从而使世界经济可以保持一个理想的增长率,这个前景目前还很难说。 首先,欧洲的消费总额仅为美国的4/5,日本更低,只有美国的1/5,即欧、日消费需求之和等于美国。因此,只要美国消费衰退的幅度大于欧、日消费增长的幅度,全球消费需求总额就要下降。 其次,欧、日在本轮经济复苏中主要是靠投资与出口拉动,消费复苏并不显着。去年以来,欧元区消费增长率始终在1.5%上下,相比美国近年来3%以上的消费增长率相差太多,而日本2006年的消费需求还处在下降趋势。所以欧、日即便在今年消费能保持增长,也很难接替美国的地位。 第三,美国经济衰退最终还是会影响到欧、日的经济复苏进程。欧盟虽然对美国的出口只占全部出口的15%,但是却对美国有着超过千亿美元的贸易顺差,美国经济陷入衰退,欧盟的贸易顺差就会显着减小,从而会打击在相当程度上靠出口拉动的经济复苏。日本也是一样,去年对美贸易顺差仍在600亿美元以上的水平。 从时间序列看,可能应是在美国经济陷入衰退后,欧、日在半年、至多一年后也会陷入衰退。 综合以上分析,上述情况对中国经济也将产生巨大影响。 2006年,中国的贸易顺差又创历史新高,达到1774亿美元,约相当于GDP的7%,而2005年是4.5%,说明净出口至少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2个百分点以上的增长率。从某些产业看,出口需求增长的作用更加显着,例如钢铁行业,去年的净出口高达3500万吨,约相当于当年新增产量的40%。在国内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出口增长是避免中国经济陷入生产过剩所导致的经济衰退的重要条件。如果2007年美国经济出现“硬着陆”,相应导致中国的出口增长停滞,而国内的大量投资项目在今、明两年又会集中到期,进入产能集中释放阶段,就会发生内外需紧缩“双碰头”,使中国的经济增长率明显下降。 今年国际油价可能会继续延续去年8月份以来下降势头,这对中国经济是好事。在国际石油供求基本平衡的背景下,近年来国际油价的不断飚升,其主要因素是国际投机资本大量进场,背后仍然是美国在利用抬高油价来打压欧洲经济复苏,以及欧元对美元出现强势。但事与愿违,根据有关分析,在本次国际油价上涨后,大量石油美元并没有像前两次石油危机那样基本流进美国的资本市场。美国在近万亿美元的全球石油收入中,大约只获得了20%,而欧洲却获得了40%的石油美元流入。所以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在去年8月总结欧盟经济复苏的时候,把OPEC大量使用石油美元购买欧洲产品,作为了三个复苏因素之一。美国由于认识到这个结果,在去年8月以来,已经调整其国际油价战略,开始打压油价,到今年1月9日,油价已经比去年7月份的最高点下跌了近1/3,因此油价下跌的走势可能全年持续。 此外,除了国际粮食市场由于世界性歉收,价格在今年会持续上扬以外,受世界经济衰退影响,其他主要初级产品的市场价格也会出现走低趋势。 今年还需要关注国际经济与政治和军事互动的情况。美国在缺乏用经济手段保卫美元霸权、防止美元暴跌的背景下,很可能在今年发动打击伊朗的战争。战争这种暴力行为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改变国际资本流向,从而使美、日、欧之间的经济衰退与繁荣,以及美元与欧元之间的强弱格局易位,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国际原油的供应流畅,这些都会对在资源、市场和外汇储备方面已经高度依赖国际经济环境变动的中国,产生巨大影响,也需要我们高度关注。 中国经济论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给力中国经济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势在必行 在各种运输手段都已取得较为充分的发展后,如何推动中国交通运输业由传统转入现代,推动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联合协作,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已成为我国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当务之急。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的历史机遇期。 面对我国交通运输业“瓶颈”和存在明显的短板,交通运输部部李盛霖强调,如果不抓住时机,适时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及建设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交通运输业,就会犯历史性错误,交通运输就很有可能会再次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强调,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中提到要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如果各种运输手段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只能是空谈,而目前中国各种运输手段都已经取得了较为充分的发展,无论是社会进步还是经济发展都需要综合使用各种运输手段,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已经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李盛霖介绍,2008年国务院进行了大部制改革,虽然在交通运输领域,这种改革进行得并不彻底,但已搭建起大交通运输部的平台,为各种运输方式最终实现协调发展,打下了基础。所谓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是指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并加以综合利用,以提高交通运输的总体效率。 交通运输业曾经是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中国政府和交通行业内专家很早便诞生了建立综合运输体系的设想。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陆续有业内人士向国务院等机构建议,将多种运输方式的管理职能整合在一起,组建交通运输部或交通委员会,并打造中国的综合运输体系,但这些建议都因时机不成熟而最终搁浅。 改革开放初期,几乎所有的发展问题,往前一推都是交通或能源的问题。这两个瓶颈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当时基层部门反映最多的也是这两个问题。在“经济要发展,交通需先行”的理念指导下,各级政府集中精力大量建设基础设施,突破交通、能源等瓶颈。 李盛霖说,翻开《中国交通年鉴》,可以看到近年来中国交通建设狂飙突击的现实。 公路方面,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公路的通车总里程为89万公里,居世界第七位;而到“十一五”末,中国公路的通车总里程已经达到395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公路货运量位居世界第一。 铁路方面,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大陆铁路营业里程为5万公里。到2009年底,中国铁路营业总里程达到8.6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 水运方面,2009年,中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76.57亿吨,已经连续七年保持世界第一。中国的内河航道总里程12.3万公里,也是世界第一。 民航方面,民航运输总周转量由改革开放初期的世界第三十七位,现在也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 李盛霖强调,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的交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交通瓶颈问题可以说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不过,中国的交通运输业仍然存在明显的短板。 据李盛霖介绍,他在一次出访英国时,与英国交通大臣举行会谈。李盛霖颇为自豪地介绍,中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已位居世界第一。英国交通大臣却指出,英国的港口不但是信息化手段武装起来的港口,而且部分港口还增加了金融结算等功能,已经成为国际化的金融结算中心。这件事对李盛霖的触动非常大。 数据表明,中国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水平还比较低,运输效率亟待提高。通过数字对比,也可以看出中国交通运输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中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8%、运输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9%,而在发达国家的这两个比例分别为10%和6%左右。中国载货汽车油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30%,内河运输船舶油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20%以上。 李盛霖认为,在交通建设领域,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是高速公路。1988年,中国才开始建设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截至2009年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6.5万公里,到2010年年底则可以达到7.3万公里,2010年共建成竣工高速公路8000多公里。“十一五”期间,中国共建成高速公路3.2万公里,相当于目前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的44%。 按照计划,2011年和2012年,中国每年将至少竣工高速公路1万公里。按照这个速度,今年年底或者最迟明年,中国的高速公路总里程数就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中国曾经长期存在的另一个交通瓶颈问题是农村公路建设。按照过去的体制,农村公路由当地的乡、村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修路,而没条件的地方只能望路兴叹。 进入新世纪后,农村公路建设被提上了日程。在持续的努力下,农村公路建设也取得了新的突破。 到“十一五”末,中国全部的乡镇都通了公路,96%的乡镇通上了柏油路或水泥路。中国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不仅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而且有94%的建制村通上了柏油路或水泥路。到“十一五”末期,西部地区98%的建制村通了公路,30%~40%的建制村通上了柏油路或水泥路。按照国家“先东后西”布局,“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将进一步加快。 近年来,中国与老挝、缅甸、泰国和巴基斯坦等国家的公路实现了衔接。国际大通道建设,为中国开发出新的出海通道,也促进了公路沿线国家的经贸交往,实现了多赢。 从目前我国各个运输手段的发展来看,我国交通业服务的水平、通达的深度,还有整个基础设施的质量等跟先进国家相比都有很大差距。交通运输手段发展到今天,更要强调科学发展,强调运输方式的转变。而经过几年的反复思考,这种转变的方式已经非常明确,就是要实现由过去传统的交通运输业,全面向现代交通运输业转型。 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势在必行 2005年年底,李盛霖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调任交通部部长。上任后不久,李盛霖便提出交通运输业不仅是基础产业,而且也是服务业这一理念,并很快在交通系统内形成了共识。 现代化程度低且效率低下的交通运输业,显然不利于交通部实现“三个服务”,即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标。 造成中国交通运输业效 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2008年实现大部制改革之前,中国的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曾长时间分属不同部门管理。交通部管公路和水运,国家民航总局管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归铁道部管理。 甚至在同一种运输方式中,运输管理职能也存在条块分割问题。例如,当时出租车在城市内运行,归建设部管辖;而出租车一旦出城行驶,便归交通部管理。 而管理职能的分割,使得各种运输方式在制定规划时便缺乏有效的衔接,容易出现运力投放盲目和重复建设等问题,进而导致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无序竞争,使得联合运输难以组织,难以形成综合运输效益。而且各种运输方式在进行技术革新时,采取不同的标准,也使得创新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以铁路、公路、民航这这三种主要运输方式为例,以往这几种运输方式各自规划的枢纽大多是“自成一派”,相互之间换乘不便,大大增加了人流和物流成本;在山区以及其他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公路与铁路部门还曾经为争夺有限通道资源,产生过矛盾。 而要想建设更畅通、高效和更安全的交通运输业,首先需要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由独立发展到综合发展的转变。同时,需要在建设综合运输体系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技及管理手段,实现中国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 李盛霖表示,经过科学的研究、分析,我们制定了新的目标,就是推动中国交通运输业转变发展方式,由传统转入现代。什么是现代交通运输业?我们确定了5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各种运输手段发展的今天,如果不抓住时机,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将是历史性的错误。综合运输体系的目标之一是要实现人流零换乘,货物无缝衔接。 中国经济论文: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中国经济走势 波澜壮阔的2004年即将拉下帷幕,充满希望的2005年正向我们走来。通过一年多来宏观调控的艰苦实践,人们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充满坚定信心,对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保持更加清醒的认识。 从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中国经济走势,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国宏观经济将保持又快又好发展态势,人民群众将从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社会主义社会也将更加和谐…… 宏观调控将继续加强和改善 宏观调控明年是不是要结束,是一个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问题,不乏各种议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说明了两点:_是从力度上讲,宏观调控是要加强的;二是根据经济运行的不同情况和问题,宏观调控的方向、重点和力度会有所不同.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说,当前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效是阶段性的。经济运行中一些矛盾虽有所缓解,但基础还不牢固。他特别提醒,各方面期盼土地管理等有关政策松动的呼声比较强烈,而且投资的摊子已经铺开,运行的惯性很大。控制投资过快增长的任务还很艰巨,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反弹。如果不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就可能出现反复,我们的困难会更多,付出的代价也会更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电厂在建规模迅猛增长。不少经济学家开始担忧,电力有可能在﹁段时间后重现过剩的局面。经济专家刘树成说,电力项目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显示了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必要和紧迫。中央提出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体现了对形势的冷静分析和全面把握。 有专家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自始至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适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两者不可或缺。只有正确处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关系,才能使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要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一些地方的宏观调控中,确实存在着‘一刀切’‘行政化’的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分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很有针对性。”西部地区的一位地方干部说。 人们注意到,在宏观调控政策中,变化最大的是财政政策。实施近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稳健的财政政策全新登场。这种变化,既是因为现在的经济形势与7年前大不相同,也体现了更多地发挥经济自主增长能力的原则。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这些精神中,我们可以看到,明年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市场经济的原则,也将更加管用、有效。 “三农”: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2004年的“三农”,无疑是经济发展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年终岁尾,有人担心,“三农”亮点会不会是昙花一现?一些农民也有顾虑:明年粮价会不会落下来,国家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是不是会变?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粮食虽然增产,但供求缺口没有改变;粮价恢复性上涨,但种粮比较效益低状况没有改变;农民收入增速加快,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改变。巩固目前来之不易好形势,必须继续加强“三农”的扶持政策。 “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一些专家认为,这些年农村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城市变化日新月异,农村面貌变化不大。扶持政策只能暂时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从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上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才能根本解决“三农”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全国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明年各项支农措施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随着国家财力物力的增强,还要逐步加大支农力度。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央对于“三农”问题的政策指向十分清晰,在力度不断加强的政策支持下,明年的“三农”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节约: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 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经济速度慢了不行,影响各项事业发展和上千万人口的就业;快了也不行,煤电油运紧张,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难以为继。在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调整结构是一个急需解决的大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节约能源、资源是优化结构的重要目标。” 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均耕地面积占世界人均水平的比重为43%;人均原油储量占世界人均水平的比重仅为11%。我国也是一个资源使用浪费比较严重的国家,能源利用率仅为美国的26.9%,日本的11.5%。以土地为例,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去年一年占补平衡后,还净损失耕地3806万亩。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说,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继续按照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大量消耗资源来实现工业化,我国的资源需求量将接近世界其他国家资源消费量的总和,这是难以想象也难以为继的。 据有关单位研究,目前我国的节能潜力约为3亿吨标准煤,这相当于去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近18%。新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工作做了明确的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马凯还表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 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节约型发展道路,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重强调节约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大措施,也是老百姓希望看到的。 改革:贯穿2005年经济工作的一条主线 “着力推进改革,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一些权威部门的专家预言,2005年将是一个改革年。 李德水说,2004年宏观经济暴露出来的问题,比如投资盲目扩张、能源紧张、增长效率较低等,都与体制性机制性弊端有关。中央明确提出,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是为了建立健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专家认为,今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后,需要抓紧修订完善配套措施,重点是明确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的权限及规范各自的投资行为,促进社会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 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织框架初步建立,下一步需要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落实国有资产经济责任的业绩考核等相关制度、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系列改革将有助于从根本上逐步消除经济大起大落的体制性因素,走出忽冷忽热的经济增长怪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 2005年,不断深化的改革,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带动全局工作。 构建和谐社会: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 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不和谐之处,成为影响发展的重要因素。强行征地拆迁、收入差距过大、部分群体就业困难等等,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次把构建和谐社会列为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引人关注。有专家评价指出,这一新提法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和基础,和谐社会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两者相互促进,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的部署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关键词:“就业”、“社会保障”、“分配”、“社会事业”。 拿就业来说,尽管今年前10个月就新增就业岗位840万个,但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必须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把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把政策效应进一步放大,让更多的人找到工作岗位。 在社会保障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将在资金上予以具体支持。 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是不协调的一个重要表现。这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这个问题不解决,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此明确提出,要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有专家建议,在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同时,应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加大对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人们相信,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到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将得到不断提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将取得新进展。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中国经济走势,新的一年,我国的综合国力将不断提高,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将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将更加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经济论文:分析古代中国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古代中国有发达的农业、先进的手工业和繁盛的商业,它们为中华文明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作为历史学科的主干知识,古代中国经济是历史高考考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从题型上看,本考点的命题多数以选择题为主,特别是材料选择题,以此来考查同学们理解、比较、判断和知识迁移的能力。从内容上看,古代的手工业、商业、主要经济政策、资本主义萌芽等都是考查的重点。如近几年的江苏高考,2009年考查了灌钢法,2010年考查了水排、古代饮茶之风,2012年考查了官营手工业生产特点、唐宋时期市的变迁等内容。本文把古代中国经济概括为一项经济制度(土地制度)、两项经济政策(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三大经济部门的特征(中国古代农业、手工业、商业发展的特点)。 一、古代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制度经历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阶级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也就是土地公有制。奴隶社会,土地制度是以西周实行的井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国有制,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密不可分,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牛耕的推广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井田以外的荒田被大量的开垦为私田,加之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在井田上耕种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鲁国实行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竞相效仿,这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秦国以及其他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二、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强调发展农耕,限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它是古代中国历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政策主要指禁止国人出海贸易,严格限制外商来华贸易。重农抑商政策与闭关锁国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可从实施阶段、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 1.实施阶段:前者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后者实施于封建社会衰落时期。 2.实施目的:前者在于压制商人势力,维护封建统治经济基础;后者在于防御外来殖民势力,维护封建体制。 3.根本目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前者是要严格控制国内市场和商业活动,后者是要禁止国人出海贸易,限制外商来华贸易。 4.影响:两者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前者在封建社会初期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到中后期则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后者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长期与世界隔绝,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古代三大经济部门的特征 1.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特点 把握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可从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农业结构等角度着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以小农个体经营为主是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精耕细作技术是我国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情况下,“男耕女织”式的小农经济可以使农民勉强自给自足。从农业结构上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以家畜饲养为辅。中国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农业经济发展基础上取得的。小农经济是推动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中国古代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础。但是,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分工,很难扩大再生产,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因素。 2.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特征 古代手工业是指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的小规模工业生产。手工业产生时从属于农业,主要表现为家庭手工业。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所以,手工业的第一个特点是其生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商周时期以青铜铸造为代表的手工业,由官府垄断、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春秋战国时期,逐步形成了官营、私营、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官营手工业产品精美,享誉世界,直到明代前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私营手工业后来居上,占据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而家庭手工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它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但技术落后,生产分散,妨碍了市场的发育。这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即官营、私营和家庭手工业三种经济形态并存,官营手工业占据特殊地位。第三个特点则是手工业的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产品远销海外。第四个特点就是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劳动分工越来越细,着名的有冶金、丝织和瓷器制造。此外,手工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并长期受到农业生产的制约,手工业的布局随着经济重心南移而变化也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一大特点。 3.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 中国古代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中国的商业起源很早,并且不断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然而整体来看,古代中国商业发展是始终处于封建政府的抑制之下。商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了经济的进步和古代都会的大量兴起。古代中国商业发展主要特点有:(1)商业市场形式多样,城市中的市、夜市和早市,乡村中的草市出现并得到发展;(2)城市商业经济发达,城市的经济功能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的转变过程,各朝代都兴起不同数量和规模的商业大都市,如汉代的长安、洛阳,唐朝的扬州和益州,宋代的开封,元朝的大都等都是着名的大都会,明清时期兴起了一大批工商业市镇;(3)货币种类不断丰富,北宋时期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明朝时期形成了以银为主,以钱为辅的货币流通制度,白银的广泛使用促进了商业资本的积累;(4)对外经贸发达,以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为主要通道的对外贸易发达,促使沿海港口城市走向兴盛;(5)商人群体活跃,明清时期,实力雄厚的区域性商人群体组成了商帮,如晋商和徽商等;(6)商人地位低下,古代商业发展受重农抑商政策的制约 和影响,作为自然经济的附庸,始终未能占据中国古代经济的主导地位。 中国经济论文:中国经济增长质量问题的初步的研究 经济增长作为各个国家和地区重要的经济和政治目标,受到极大的重视。我国也将经济增长作为一项长期的目标。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与经济增长相伴产生的社会和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关注,这些问题就是经济增长质量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概念以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都表明人们满意并且致力寻求的经济增长应该是数量扩张和质量提高的统一。 一、国内外关于经济增长质量的研究综述 对于经济增长的理解,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增长代表一国潜在GDP或者国民产出的增加,是一国生产可能性曲线(PPF)的向外推移。库兹涅茨为经济增长做了更为全面的阐述,“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可以定义为向它的人民提供品种日益增加的经济商品的能力的长期提高,这个增长的能力,基于改进技术,以及它要求的制度和意识形态的调整。”根据这种理解,经济增长不仅仅在于生产能力的增长,更强调在技术改进、制度和意识形态的调整,后者正是经济增长质量的反映。马克思在论述扩大再生产的实现途径时也指出,“生产的逐年扩大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投入资本的逐年增长;第二个是资本使用效率的提高。” 虽然不少经济学家注意到经济增长的质量,但是关于经济增长质量的专着很少,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苏联经济学家卡马耶夫于1977年出版的《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他对经济增长的理解是:“物质生产资源变化过程的总和,以及由此而增加了产品的数量和提高了产品的质量,通常被称为这一社会经济结构的经济增长”,并强调“在经济增长这个概念中,不仅应该包括生产资源的增加,生产量的增长,而且也应该包括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资料效率的提高,消费品的消费效果的增长。”另一本关于经济增长质量的着作是由世界银行的托马斯等着的《增长的质量》,他对增长质量的理解是,“作为发展速度的补充,它是指构成增长进程的关键性内容,比如:机会的分配、环境的可持续性、全球性风险的管理以及治理结构。” 在国内的相关研究方面,以王积业、李京文、汪同三、胡少维等学者为代表的关于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研究较有影响。王积业从多恩布什与费希尔对经济增长的理解,即经济增长过程“是生产要素积累和资源利用的改进或要素生产率增加的结果”出发,认为“所谓生产要素积累,指的是资本和劳动力在数量上的不断增加,是经济增长实现数量扩张的主要源泉。所谓资源利用的改进或要素生产率增加,指的是资本和劳动力的更加有效使用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它们构成经济增长质量的主要源泉。决定经济增长的这两组因素既紧密交织,又相互区别,共生于经济增长过程当中。在一定时期,由于这两组因素作用的力度不同,引致经济增长或者以数量扩张为主,或者以提高质量为主,形成粗放型和集约型两种形态。李京文等研究了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1953~1990年)生产率的变化,并与美国、日本等国的生产率变化进行了对比。汪同三等分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情况,提出了“增长成本”的概念,即用一些描述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对GDP增长速度的平均弹性来描述中国经济增长质量;胡少维对研究经济增长质量的方法进行了综述,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做了一些评价,并指出贯彻和谐社会理念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根本。其余大部分则集中于操作层面,即集中于经济增长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测算研究,方法上有一定的创新,但是缺乏对于经济增长质量的理论问题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研究。钟学义等在《增长方式转变与增长质量提高》一书中把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指标概括为三个方面:反映经济增长效率的指标(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及其增长率、资本生产率、物耗指标、能耗指标等),反映经济增长是否稳定、健康的指标(经济波动情况、通货膨胀率、就业状况、环境污染指标等),反映经济结构及其变动的指标(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劳动力结构、地区经济结构等);戴武堂认为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因素包括: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就业率、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收入差距的合理程度。其他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包括梁亚民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效率、产出结果、增长潜能四个方面设计的由21个评价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李周为、钟文余通过六个反映经济增长集约化水平的指标以及反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源泉与机制的一系列指标体系来评价经济增长的质量;李变花认为衡量经济发展质量的指标体系应该包括经济增长水平、经济效益、经济结构、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竞争能力、人民生活、经济稳定八个方面;单薇从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协调性、持续性、潜力四个方面,确立经济增长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的评价理论,对1995~2000年我国经济增长质量进行了探讨;赵英才等对1978~2002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价,得出了中国经济增长质量提高与数量扩张并不同步的结论;而徐辉、杨志辉则用密切值模型对1995~2003年经济增长的质量进行了评价。 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前文有关的理论研究,笔者认为经济增长质量的内涵可以界定为:经济增长质量是指一个经济体在经济效益、经济潜力、经济增长方式、社会效益、环境等诸多品质方面表现出的与经济数量扩张路径的一致性、协调性。经济增长质量的内涵体现了经济系统的发展水平、经济效益、增长潜能、稳定性、环境质量成本、竞争能力、人民生活等多个方面。 二、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方法选择 1.模型指标变量设定 前文对经济增长的质量已经做了大量的定性分析,但如何进行量化评估,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经济增长质量的内涵体现了经济系统的发展水平、经济效益、增长潜能、稳定性、环境质量成本、竞争能力、人民生活等多个方面。经济增长质量综合评价是基于经济增长质量的内涵及其评价理论,运用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状况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的。在参考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笔者对经济增长质量的理解,本文设定了反映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15个指标变量,构造了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评价指标体系。各个指标及含义具体如下:xl——人均GDP指数(1978年价格);x2——财政收入增长指数;x3——全社会劳动生产率(1978年价格);x4——第二、三产业产值占GDP比例;x5——投资效益系数;x6——出口总值占GDP的比重;x7——外商投资额占GDP比重;x8——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比(倒数); x9——R D占GDP的比重; x10——单位产值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倒数,1978年价格); x11——单位产值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倒数,1978年价格); x12——万元产值能耗率(1978年价格,倒数); x13——经济稳定性系数(取倒数); x14——城镇化水平; x15——养老 保险覆盖率。 在运用因子分析前,将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各负向指标调整为其倒数形式,使其成为与经济增长质量正相关的指标变量。 2.因子分析方法 在定义经济增长质量的研究中,需要对反映其客观情况的多个指标进行大量的观察,而在很多情况下,许多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从而有可能用较少能用较少的综合指标分析存在于各变量中的各类信息,而各综合指标之间是彼此不相关的,这些代表性的综合指标称为“公共因子”,而因子分析就是用较少的几个因子来反映原资料的大部分信息的统计学模型。 在建立因子分析模型时,用尽可能少的不可测公共因子的线性函数与特殊因子之和来描述原来观测的每一个变量或指标。因子分析模型可以表示为: 其中,x1、x2…xp。为p个指标,apm。为影响因子载荷,F1、F2…Fm为m个公共因子,m小于p,ε为特殊因子。 因子分析法通过研究指标体系的内在结构关系,从而将多个指标体系转为少数几个相互独立且包含以上指标大部分信息(80%以上)的综合指标。其优点在于它确定的权数,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较好的客观性,而且得出的综合指标(公共因子)之间相互独立,减少信息的交叉,这对分析极为有利。 三、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实证分析 反映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各指标代码以及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l所示。 在进行因子分析前,应首先检验模型及相关指标的设计是否可以应用因子分析。KMO检验和Bartlett's球形检验是两个测度因子分析模型是否可行有效的 检验方法。 KM0(Kaiser—Meyer—Olkin)测度采样充足度。检验指标变量的偏相关是否足够小。KMO的统计量值一般界于0和1之间,若该统计指标在0.5和1之间则表明可以进行因子分析,若小于0.5则表明因子分析的结果可能难以接受。 根据相关数据,SPSS给出的相关计算结果表明,KMO检验的结果为0.588(大于0.5)。Bartlett检验统计指标检验相关矩阵是不是单位矩阵(原假设为相关矩阵为单位阵)。卡方检验结果表明,Bartlett’s球形检验的卡方统计值为401.362,p值近似为O,拒绝原假设,即相关矩阵不是单位阵。因此。以上两项统计指标的检验表明适合采用因子分析进行研究。 在此基础上,SPSSl3.0的输出结果如表2、表3、表4所示。表3是因子分析后因子提取和因子旋转后的结果。 从表3的因子载荷矩阵可以看出,旋转后第一公因子F1在指标变量x1、x3、x4、x13、x14和x15上有较大的载荷,而这些指标综合反映了中国经济增长质量中的宏观环境因素,可以作为经济增长质量的宏观环境影响因子。旋转后第一公因子F+在指标变量x2、x5、x6、x8上有较大的载荷,而这些指标综合反映了中国经济增长质量中的要素收入的变化,可以作为要素生产率因子。旋转后第三公因子F3在指标变量x7、x9、X10、x11和x12上有较大的载荷,反映了经济增长的环境和资源变化以及竞争力,这些可代表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与潜力,可以作为经济增长质量的可持续性与潜力因子。 因此,反映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15个指标变量,可以用F1,F2和F3这3个完全不相关的公共因子来表征,即中国经济增长质量包含了宏观经济环境因素、要素生产率因素和经济增长潜力及可持续性因素。 通过对表3的观察可以得出,宏观环境影响因子F1、要素生产率因子F2和经济增长潜力及可持续性因子F,反映了中国经济增长质量全部变量信息的90.97%,由此可见,这3个因子包含了反映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绝大部分信息。 为了计算各公共因子的综合得分,以便求出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的数值,需要对这3个因子进行量化。本文采用回归法(regression)来计算因子F1、F2、F3得分,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 历年经济增长质量因子分析的综合得分Qt,表示为公式: 其中,λi是X的相关矩阵R所对应的特征值。 四、结论 通过对全国1990~2005年经济增长质量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到结论。 1.中国经济增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综合评价指数的相关数据,自1990~2005年16年间,中国经济增长综合质量指数年平均提高约6.4个百分点,经济增长质量呈现出不断改善的趋势。 2.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国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质量提高与数量扩张不同步的现象 巾国16年来经济增长质量提高(QI)与数量扩张(SI)存在不一致的现象。虽然中国在16年间经历了QI的持续上升,但是由于中国保持了更高的数量扩张速度,QI的提高并未与SI呈现出较高的同步l生,经济规模总量迅速扩张的同时并没能带来同比的质量提高。这一定程度表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仍然没有摆脱以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型低质量增长的窠臼。 3.最近几年扩张不同步系数不断扩大的趋势应引起重视 根据扩张不同步系数的计算结果,自1995年以来扩张不同步系数变为负值,而其仍呈现出逐年扩大的趋势。这就为当前经济运行提出了一个警示,即在关注经济数量扩张的同时要更加关注经济增长质量的改善。这也从实证的角度反映出当前遵循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4.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相关因素的不同变化趋势应引起重视 经济增长质量的高低主要由于公因子F1、F2和F3的影响。F1得分上升意味着经济增长过程中宏观环境的改善;F2得分上升意味着经济增长中要素生产率的提高,F3得分上升意味着经济增长潜力及可持续性的上升;反之相反。 自1991年以来,反映经济增长质量的宏观经济环境因子F1,随着经济的增长,宏观经济环境状况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反映中国经济增长质量的要素生产率因子F2则呈现出波动性,经历一个先提高到逐步降低再稳步上升的过程,这表明自1990年要素生产率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但是最近几年F2稳步上升,表明要素生产率的上升。反映中国经济增长潜力及可持续性的因子F3呈现出“倒u型”趋势,在1997年以前逐步上升,而在1997年以后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这说明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反而有下降的趋势。这点尤其要引起重视。 5.影响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最关键的因素——环境成本 由于自1996年以来F1、F2都呈现出上升趋势,而1996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长质量提高速度降低的原因就只能来自F3的下降,正是F3的下降使得最近几年中国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步伐减缓。而F3其实代表了TFP的变化和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正如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一些学者的研究所表明,中国经济增长的全要素生产率(TFP)相对较低,中国经济增长的质量不高,基本上属于投入型的数量增长。同时,中国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也很高,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2006年9月7日共同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 04》,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 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 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环境损耗惊人,环境因素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障碍。 中国经济论文:中国经济的反市场形态原因分析 中国当前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关系的关键一环是国家作用与政府行为,只要制造租金的各种社会条件没有改变,政府继续作为投资主体起主导作用,则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经济所必需的金融条件就无法形成,而各种反市场规律的经济现象将继续存在。 反市场规律的经济现象 1市场需求不旺与最终消费率下降 90年代初的经济泡沫消退以后,市场疲软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何刺激消费成了中国经济的一个主题。积压物资的日益增多,成了企业三角债清偿难的一大主因。早在1996年底,中国的积压物资价值已达5000多亿元,有人分析,今年第二季度的库存商品有所减少,但分析者显然忽视了一个因素:目前的库存下降与企业开工率下降二者密切相关,到1998年,中国半停产状态的企业达21.3%,停产状态的企业达0.9%,比1997年的状况还要严重。 在商品库存增加的同时,最终消费率(最终消费额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1981年以来,中国的最终消费率基本以平均每年0.6个百分点的幅度下降,已由1981年的67.5%降至1997年58.8%,大大低于70%的国际平均水平;居民消费率由53.1%下降至47.5%,比起60%的国际水平也明显偏低。目前最终消费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对于一个只能以内需为主的国家,消费率过低、储蓄率过高将成为再生产正常循环的严重障碍。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也逐年下降。据权威部门透露,1998年已是自1994以来连续第四年下降,消费需求对GDP的贡献率估计接近40%,较1997年下降了15.5个百分点。消费偏淡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持续攀升 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为210.6亿元,1997年则升至46279.8亿元。城市居民储蓄余额,1984~1988年平均增加582亿元,1989~1993年平均增加3800亿元,1994~1998年则高达7700亿元。今年3月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5781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8%。储蓄存款持续高增长是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失调、商品需求不旺、失业现象严重、居民预期收入危机感增强等综合作用下的产物。从存款结构看,在当前的57814.7亿储蓄存款中,有一万多亿为公款私存、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60%左右为定期存款。在国家逐渐推行存款实名制和不断加大金融监管的情况下,预期1~2年内,20%左右的公款私存部分将较快地从储蓄存款中剥离出去;另有39%的存款为目的性存款,到期后将提作他用。较乐观的分析认为,这些因素都有利于银行储蓄业务发展,一旦这些因素得以消除与缓解,银行储蓄业务必然受到震荡性的萎缩冲击。也就是说,存款不会总是这样持续攀升。 3庞大的生产能力过剩 在最终消费率下降与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攀升之间,二者一直被看作是此消彼长的简单因果关系。但数据表明,在储蓄率上升的同时,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也在一直上升。如果从各类商品的需求弹性来看,消费不畅并非百姓持币观望,而是社会供给远远大于需求。而支撑着社会庞大无效供给的是中国某些行业生产能力的严重过剩。 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840美元,与发达国家相差达40多倍;按人均个人收入来计算,差距更大。据调查,在农村,彩电、洗衣机、电冰箱这三大件还有80%的空白,除缺电少水、没有电视信号接转站等原因外,占人口主体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购买力不强是最根本的原因。由此可见,目前这种“过剩”根本不是需求不旺引起的商品过剩,而是投资误导与其他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巨大产能过剩导致的商品过剩,是在中国还存在数千万贫困人口尚未温饱的基础上形成的低水平“商品过剩”。 中国目前庞大的生产能力过剩,主要是90年代产业结构再呈趋同态势的结果。一些经济学家早就就此问题发出警告,国家每年也颁布了投资已达饱和的行业名单。但由于中国各级政府具有资源配置功能,且每年以经济增长指标为考核官员业绩的主要方面,再加上地方、部门与个人的利益驱动,这一警告基本上没能对地方政府“拍脑袋”决定投资方案的行为模式起到阻遏作用。 中国的错误似乎总要重复出现两次以上。80年代中期的彩电大战、冰箱大战就是因为各地产业结构严重呈趋同态势而引起。到了“八五”时期,各地投资热点又惊人相似:广东沿海等地受香港产业转移以及珠江三角洲出口导向战略等因素影响,加之利益驱动与信贷、财务等约束机制不完善,珠江三角洲内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到目前这一趋势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蔓延,并迅速扩展到全国其他地区,现在许多非农产业的生产能力都严重过剩。 从下表列出的13个行业的生产能力看,利用率最低的是高速公路,只有12%;最高的是房地产业,其利用率也只有67.9%。而上述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行业,不少是各地支柱产业同构所造成的。在零售商品额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出现这种生产能力的闲置,说明中国的投资体制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造成中国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原因主要是投资误导,资源配置不当,而投资误导的主角是地方政府。一方面,地方政府一直利用其对资金的影响与控制,追求投资的最大化,以此推动经济的发展。这就出现了几个地方政府同时作出相同的投资决策,不止一次造成某些“热门”产业的出现,结果是用不着多久,热门产业变成了“夕阳产业”。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外方直接投资,最常见的办法是给投资者以补贴,使得他们能在与原有企业的竞争中胜出。过去五年中,中国利用的外资达1860亿美元,其中相当比例是投资在生产能力已经过剩的产业中,如汽车、石化以及零售业。巨大的生产能力过剩局面说明我国的企业投资体制与改革前相比,还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改革前的投资体制下,企业受到资源约束,即投资所需要的资金约束,负责投资的官员们认为什么领域需要投资,资金就投往何方。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本来应该是让企业的投资受到需求约束,即市场上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上述情况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作为投资主体时的利益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是造成中国目前产业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 4反市场规律的悖论:商品过剩与消费者主动选择权的缺失 中国的商品过剩是在产业技术水平落后、生产率普遍低下、产品竞争力不强基础上的过剩。按照一般常规,在过剩状态下,买方会在买卖双方的竞争中逐渐处于有利地位,生产领域中会逐渐优胜劣汰,流通领域中消费者权益会不断强化。但中国的市场形态却出现了完全相反的情况,完全不是一个买方有主动选择权的格局,这种情况与发达国家商品过剩状态的买方地位完全不同。在目前的市场形态下,消费者主权缺失,在商品过剩的状态下发生这种情况,在世界经济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财政启动为何难以奏效 从1998年开始,震动全国的豆腐渣工程不断出现,甚至三峡工程也出现严重问题,希望小学最后也成了豆腐渣工程。近几年全国每年因建筑工程倒塌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在1000亿元左右。目前,仍有20%的工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检查机关近几年查处的10多万件贿赂案件,涉及建筑业的竟占63%。而国家于1998年增发了1000亿国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对比两个1000亿元,“豆腐渣工程”刚好抵消了国债投入的作用。据披露,1995年以后竣工和1996年在建的50万元以上的2514万个工程项目中,约40%的项目处于失控状态,或不进行公开的投标而搞“地下交易”或“暗箱操作”,于是就出现了“大楼盖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怪现象。 上述情况说明为什么近两年加大财政投入启动经济却启而不动。问题的症结在于:我们不能只看财政资金投入的总额达到多少,必须要追索它的流向和流程。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强化政府财政措施就意味着形成巨大租金,产生不经济的寻租活动。财政资金往往会通过政府各级部门流向寻租者,如目前相当普遍的工程层层转包现象即是明显例子。财政投入流失的另一渠道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截留。如1998年对国有粮食部门进行审计,发现和查处严重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案件1181起。过去六年来,中国粮食收购款总共产生了2140亿元的大窟窿,其中800多亿元是挤占挪用,其余皆为亏损挂帐。由于寻租人与参与截留财政款分肥者均是高收入群体,对住房及一般生活消费品的需求早已满足,部分“成功者”甚至早已达到“小车一部,房子两所,老婆一正一副”的生活消费水平,因此这部分资金一般都转化为银行存款或进入证券市场,难以转化为消费需求。 寻租及截留的款项到底占财政投入多少?无法估量,据估计,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及各种政府拨款,约有40%左右在使用过程中流失到个人口袋里。换言之,上述事实只证明了一点:在政府未能形成防范寻租行为的有效机制时,加大财政投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结果,只是使财富流向政治力量强的阶层手中。 倾斜的市场供给 今年5月份,政府以公开托市的手法介入股市,并于6月发表《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公开动员全国居民参加炒股,亦即动员人民参加一种公开的、合法的大规模赌博,同时配合以6月10日的降息。股市在政策的主导下飚升,又开始新一轮通过纸币进行财富重新分配。政府的目的显然是要将钱赶到“市场”去消费,一些经济评论与传媒的标题已到如此程度:花钱就是爱国。但这种饮鸩止渴的办法并未能将股市的繁荣维持多久,因为启动股市以后,这种经济泡沫必须通过多层次的投机才能获得虚拟升值,而多层次的投机又必须靠不断增大货币投入才能维持。与此同时,居民存款也未出现大规模的下降,这意味着“赶钱”的措施收效甚微。 这就得回到一个基本问题——中国市场中的供需结构特点这一方面来分析。 与发达国家有别的是,中国政府实际上居于各种资源配置的中心地位。 完全竞争性产品市场有大量非国有企业参与,追求的是效率;而公共服务部门则多由国家垄断,它们的存在有多个目标,既有经济的(如就业),也有非经济的,如国家安全,加强社会控制等。这里仅从消费者需求出发来分类: 第一类:需求弹性小的商品与服务,如水、电、煤气、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这类商品与服务不管是经济形势好还是不好,百姓总得消费。社会保险是社会福利,在中国还刚起步,其费用的缴交属国家强制性。其余数项,基本上是属于垄断性“商品”或服务,“市场”完全向商品的供给者倾斜,买方没有主动选择权。由于缺乏竞争,这些行业存在普遍的无效率与浪费,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但因其垄断性,这些年来其价格还一直上扬,尤其是教育与医疗,在改革前是作为社会福利分配给职工的(长时期以来,职工的工资只含有基本生活费,并无这类费用包含在里面),而近年来这几项改革相继推出,逐步转移为个人支付,与此同时,教育费用与医疗费用的大幅度上涨,已大大超出了百姓的承受能力。笔者曾对一些家庭月收入一万元以上、家庭固定资产几百万以上者进行过口头调查,他们对这两项费用的上涨幅度都深感难以承受,在对国内外教育进行“成本”与“效益”比较后,大都选择让孩子出国留学接受教育,一半以上家庭在中学阶段即让孩子出国。以此观之,只要中国的教育体制改革局限于收费与扩大规模这两项上,这些流出去的钱决不会再回流。 第二类,需求弹性较前一类大的商品。这一类商品有两种情况,一是虽为百姓所需,但在城市已达到市场饱和的产品,如电冰箱、电视、洗衣机等;另一类产品则为老百姓所需,但购买直接受其经济条件及购买意愿支配的产品,如微波炉、电脑、空调、摩托车。部分农村居民虽然还没有这类商品,但或受基础设施的影响,如缺电,没有电视接收系统等原因,或者不购买,或者无力购买。生产上述产品的行业,早已引入竞争机制,企业一方面面临国内同类产品的竞争,另一方面是国外同类产品的竞争。这些行业由于地方利益牵引,重复投资,早在前几年就已经存在严重的产品过剩,目前这方面的市场供给的主体对象,定位于有购买力的人群进行升级换代。 第三类,百姓迫切需要,而价格与百姓购买力相差甚远的,如住房。中国老百姓的住房水平,现在人均只有八平方米,与发达国家相差很远。这些年来中国的住宅建设发展很快,但因房地产业是个寻租行为泛滥的行业,房价因此居高不下,为居民年收入的12倍以上(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地更高于此水平),所以房地产业产生了巨大的供需缺口: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有7200万平方米商品房卖不出;另一方面百姓的住房确实不够住。房价降不下来,是因为房地产业已完全进入一种“政策性陷阱”:开发商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贷款80%以上来自银行。房地产价格只要一日不降,开发商的帐面资产价值就能保值,经营者的业绩也还放在那里——这一点直接与老总们的乌纱有关。而贷款是银行的,拖上几年不还,也都是公对公,更加之目前有人主张债权转股权,为欠债者开了一条新通道,所以这一政策性陷阱越挖越深。 第四类,地方政府盲目投资引进的项目,如小汽车。前两年,各地都将发展小汽车作为本省的支柱产业,这一行业存在巨大的产能过剩。事实上,90%以上的中国人的生活水平还根本未能进入这一层次:养一台车的费用包括车险、养路费用、汽油、维修、停车费用、车位费,等等,一般国产车每月都在1500元~2000元之间,大大超越了一般人的消费能力。而且中国大多数大中城市都存在交通拥挤的情况,如果再盲目发展私人用小汽车,不仅会使本就拥挤不堪的城市交通更为挤塞,还有能源供应与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上述分析表明:非垄断行业的产品大多属于耐用消费品(最低消费周期3~5年),供给过剩,生产能力大量闲置;而垄断行业的产品大多属于多次消费品(如交通、水、电、煤气),但因其垄断地位而价高质次,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一些原本属于社会福利的医疗、养老保险、教育等,目前正处在改革初期,名义上现在未曾产业化,但因其垄断地位,则完全成了一个价高质次、买方完全没有选择自主权的卖方市场。老百姓存入银行的钱,大多是为了购买后两类垄断性商品与服务作准备。随着这几项改革的逐步深化,存款难以从银行驱赶到市场。 政府不灵与市场失灵的根源 上述问题表现出了一种奇怪的混合:市场失灵的同时政府也不灵。市场失灵有一个相同的重要来源,那就是不完善信息和不完全市场。中国因为多个地方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导致各地产业结构重复雷同;而这成千上万个企业做出的生产决定,造成了重复生产与无效率。而不完善信息与不完善市场问题同样是政府不灵的一个重要根源,最后导致政府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负供给。从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政府干预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调控力度的原因基于两点:一方面,政府高估了直接调控的力量;另一方面,政府也低估了间接调控的力量。但直接调控要想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就是调控者不仅要具备大量信息,即拥有决定做什么的信息;其次是还必须具备有效监管经济过程的能力,包括有效监管经济运作过程与经济结果的能力。然而中国目前的状态表明,无论是在获得真实信息方面还是在事后监管经济运作过程与经济结果,都未能达到正常状态。 首先是信息的严重失真。这方面首先包括政府部门统计数据的掺假失真。由于考核地方官员以经济增长为主要指标,这就鼓励了各地官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以虚假信息来对付上级政府的考核,而中央往往根据这些层层上报的有严重水分的失真数据作出形势判断,并制订相应的政策,这种政策供给的低效率可想而知。其次是一种出于部门利益驱动目的而提供的一种信息“负供给”,最危险的建议已被少数人当作可行方案提出来:如证券界部分人士认为增发货币维持股市的泡沫式增长会带来一种财富效应。还有出于企业利益考虑提出的减免亏损企业的债务;出于财政考虑提出扩大货币发行量以缓解财政困难等等。而这些建议如当真被采纳实行,则等于玩火自焚:减免亏损企业债务等于彻底摧毁社会的道德信用堤坝,既然拖欠银行的钱可以获得减免,那么今后所有的借款者都可以采用这种逃债的方式规避银行债务,银行的信用链条将会因此断裂;提出依靠增发大量货币来缓解中央财政困难的建议如若不是缺乏经济史方面的常识,就是对社会缺乏应有的责任感,这一政策的目的无非是为了打通中央财政与中央银行这两只钱袋,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央政府的财政困难,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财政从来都是困难的,如最富有的美国政府都只能通过赤字财政来维持开支,并依靠发展经济与合理地扩大税基,而不是靠从其“中央银行”这只口袋过量攫取来满足财政的无止境需求。更何况中国的中央政府现在还承担投资者主体的大量责任,其对资金的需求几乎没有限量,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打通中央银行这只口袋,让其不受限制地向中央政府供应货币是非常危险的政策建议。信息的虚假供给,还由于某些政府主管部门政策不当的鼓励。 其次是政府事实上对经济过程的监管及事后监督欠缺力度。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为的一大特点可以概括为权力市场化与政府行为企业化。各级政府官员现在都将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视为一种稀缺资源,将前来办事的公民视为“客户”,以各种手段迫使客户进行“权钱交换”。而叠床架屋式的反贪机构的膨胀根本赶不上贪污腐败行为膨胀的速度,运动式的反贪污也早已出现边际效益下降的现象:反贪污腐败的口号越响亮,贪污腐败的数额越大,卷入腐败丑闻的高官越多,所谓“阳光法”几乎处于虚设状态,这一点已从经济犯罪案件的直线上升得到证明。这种情况下,根本不能指望政府还能对经济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有效监督。 中国经济的反市场化特征由此形成。政府对社会的供给已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正供给”——如政令的下达、改革措施的执行、法律对社会的约束等等,均处于一种无效率状态,造成了“软政权化”的局面,而与此同时,各种“负供给”却呈不断增大并强化的趋势。对于官员们个人来说,在这种格局中,个人品质已不是决定其行为的决定因素。 根据世界经验,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决策者基本上全凭历史积淀和个人的从政经验(政治倾向)来处理有关问题,他们比较喜欢听从有关经济改革的建议,对任何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则不太感兴趣。中国的改革指导思想是“摸着石头过河”,而到了90年代以后,改革其实已经到了扬子江,早已摸不着“石头”,决策者也根本无法凭借制度的历史积淀与个人的从政经验来解决问题。解决社会问题的前提是正确认识社会,而政府部门层级之间那种严重扭曲的信息负供给,造成人们无法正确理解社会,把握环境,于是出现了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也失灵的双重失灵现象。 政府改革为什么势在必行? 从短期来说,改善经济运行状况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逐步加强竞争以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形成消费者主权;降低房地产价格,让百姓以6~8年的家庭年收入即可购买一套小康水平的住房,以部分房地产商破产的代价消除政策性陷阱,化解银行危机,以解决特殊国情、特殊过剩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最重要的问题则是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局面应该尽快结束,而这已不是经济领域内作文章可解决问题的事情。它与政府改革有直接关系。 世界范围内对政府作用的重新思考,始于80年代中后期。引起人们思考的原因主要是几个:前苏联、东欧国家“指令-控制型”经济的崩溃;发达国家(亦即福利国家)的财政危机;东南亚国家经济奇迹的兴起(现在则要加上“奇迹”的破灭)。 在这些反差极大的现象背后,其实就是政府在现代社会中的有效性问题。可以说,现在大家已基本上承认这一事实: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不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世界在变化,有关政府职能的要求也在变化。凯恩斯主义的最大成就是促使人们认识到一点:国家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中心地位,不是作为经济增长的直接提供者,而是作为合作者、催化剂和促进者。至于有效的政府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却因为每一国家所拥有的人口、资源、历史文化、政治传承等各自的渊源不同而很不一样。如美国的民主政治要原封不动地用到亚洲国家来可能会失效;而亚洲的专制政体也不能用来统治欧美国家。但不管是哪一个现代国家的政府,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在经济发展成为世界主流时,得向民众拿出可持续发展方略,消除贫困,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在发达国家里,政府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导干预措施主要是针对市场失灵;而在发展中国家,政府作用则要大得多,因为这些国家就连基础性的公共物品,如财产权的保护、道路的建设、基础医疗保健与基础教育都无法提供(或是提供的公共物品质量不断下降),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由于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公共服务质量恶化,人民与企业相应采取种种措施逃避税收,进而导致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恶化,进入一种“马太效应”式的恶性循环。 世界银行组织专家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如何提高政府有效性的两阶段进程。第一阶段有两个步骤:首先,政府必须将它所具有的能力集中于它能够完成而且应该完成的任务上,即集中于基础性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建立法律基础,保持非扭曲性的政策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的稳定),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与基础设施,通过与 工商界和市民社会达成合作关系而提高政府有限的能力——专家们对世界上69个国家的企业家的调查显示,许多政府在履行其核心职能方面相当不称职:它们不能保护法律与秩序,不能保护财产权,而且在法规与政策的运用上没有预见性。投资者认为这种类型的政府不可信,它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投资和增长受损。一些国家现在正在利用公众舆论的力量,使法规更具有灵活性,应用政府自我管理机制,选择有效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工具等,使投资软环境得到改善——其次则是让竞争性的私人企业参与公共部门的活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许多国家中,社会服务和其他商品及服务由公共机构作为垄断性的提供者来提供,不可能产生很好的结果。一些政府开始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融资与它们的运营和提供区分开,并将公共事业中的竞争性部门与垄断部门分开。 第二个阶段则是重振政府机构的活力。这方面可以利用三个基本的激励机制:一、有效的法律与限制措施。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对执行机构的监督相当薄弱,目标的设定与完成这些目标所需政策之间的联系比较混乱。而发展中国家的一般通病是制定法律比较容易,执行起来却相当困难。但一个国家要想建设成法治国家,它就必须实施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共部门活力的任何有效战略,其主要途径就是通过缩减随意性的权力来减少腐败的机会。二、将政府置于更激烈的竞争之下,如通过聘用制度的改革、建立基于个人才干的内部晋升制度,等等,以便在公务员中促进竞争;在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上加强竞争。三、使政府和人民保持更密切的联系,如使人民获得发言权、让人民有更广泛参与政治经济生活的正常管道、谨慎地下放权力等。 发达国家可以提供有效政府促使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例证,用经济学的语言来概括,这些国家的政府向社会提供了“正供给”;而陷入贫困与发展不足等一系列恶性循环的国家和地区则提供低效能政府影响经济发展的具体例证,换言之,这些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负供给”。从这方面来说,世界各国尤其是前社会主义国家在重建政府作用方面确实面临重大挑战。但答案是明显的:改革有风险,而不改革要付出的社会代价可能更大。 中国经济论文:中国经济法是改革开放思想路线的产物 经济法概念是由国外引进来的,但绝非简单的舶来品,它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厚的社会根基。在国外早有这方面的立法和理论研究,但在1978年前,我们都不知道经济法为何物。一些人对它不了解、也不理解,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和我们受大陆法系思想影响,过度地在调整对象上的部门之争有关;和经济法理论尚处于发展阶段而带来的幼稚、粗糙及自身不统一有关;也和一些同志对经济法并未认真地研究就予以轻率的蔑视和简单地否定有关。用传统的大陆法系的理论和方法是很难理解经济法的。如果我们撇开简单化的部门、“领地”之争,从经济法的产生形成的社会经济根源、国家职能变革,以及法律、法学自身调整功能发展的历史,去认识和研究经济法,就会得出一系列全新的结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个法律学科都得到了革新和发展,经济法的出现,更是法律、法学领域内的一次突破、一场革命。有些同志总是批评经济法“保守”,是“计划经济的法”,是维护旧的政企不分管理体制的法。这些看法都是看颠倒了,应该把颠倒了的再颠倒过来。其实,经济法在我国的出现,才正是“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结果。那些创建中国经济法学的人是在法律、法学领域内进行着一场思想大解放和现代化的改革,是革新而非保守,是前进而非倒退。如果我们仍然承袭西方的公法与私法截然划分的传统体系;如果我们囿于“纵向经济关系归行政法,横向经济关系归民法,内部经济关系归劳动法”的传统格局而不敢动其分毫;如果我们也一切唯古、唯外、唯本本,那么,中国经济法是根本不可能产生的。 大陆法系在法律、法学的历史发展上的贡献是巨大的,功不可没。现在看来,仍然有着重要的法律价值和不少的法理精华。原有的法律、法学部门包括新兴的经济法都仍然应该研究它、运用它。但也必须看到,主要发源于欧洲大陆,成熟于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大陆法系,其不少理论观点和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实际和需要。它应该也必须有所改革,有所前进。这在全世界范围来说都应如此。在我国更不可简单地将大陆法系(以及英美法系)作为评断我们法学理论是非和法制工作成败的标准。 经济法的出现,至少在以下十个方面对传统法律、法学有所突破,有所发展。 一、把法律、法学与经济直接地、密切地结合起来。传统法学理论多半在原则上和抽象意义上谈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民法也只在微观上渗入到经济领域。经济法的出现使法与经济实现全面、整体的结合,使法对经济的作用大大加强,更有力地为经济基础服务。 二、突破了公法与私法绝对划分的界限。经济法是在西方“私法公法化” 和东方的一定程度上的“公法私法化”过程中产生的,是公法与私法在一定范围内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产物,它既非私法,也非“纯粹”的公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第三法域,是在公法与私法之间进行平衡协调的“社会经济法。” 三、正确解决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经济法在西方突破了国家不干预市场经济的传统观点,实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参与和管理的历史过程。在我国情况正好相反,我们已经实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直接的、全面的和过度的干预和管理,所以,中国经济法的任务是要解决国家干预过多、市场无法自转的体制问题。因此,不能照搬西方经济法早期的“国家干预说”,不能简单地说“经济法是国家之手的法”。其实,无论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法,还是东方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都是在“国家之手”与“市场之手”结合协调中产生的,都是两只手的产物,只有一只手是不可能产生现代经济法的。只有“市场之手”,产生和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民法;只有“国家之手”,产生和起主导作用的只能是行政法或实质上是行政法的“经济行政法”。经济法的“双手说”,解决了现代经济法两家产生、形成的共同规律问题,也为现代社会正确处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四、在调整对象理论上,突破了传统理论中一个法律部门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的“一对一”观点,提出“一个法律部门不一定就只能调整一种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不一定就只能由一个法律部门调整”的主张。经济法认为,在现代社会,尤其在经济领域,由于经济关系复杂多变、相互交错;也由于法律、法学自身的变化,因此,一个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社会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也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部门从不同层次上,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调整。此种见解主要是就经济、民事关系而言的。刑法是典型的‘一对一“调整模式,所调整的关系在实质上不应混淆,但其调整方法却可由有关的经济法规规定和运用。 五、突破了国家身份的“一重说”(行政管理者)和“二重说”(行政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提出国家身份“三重说”(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说”(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以及“三次权利分离说”(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将经济管理关系从行政管理关系剥离出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基石。经济管理关系与行政管理关系有相同处和相通处。经济管理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性质(上下层次性),有时也运用行政方法,但两者有着基本区别。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是对物质利益实体进行管理的关系,必须承认被管理的相对方(经济组织等),是有着自己独立利益的经济实体。在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国家 机关和经济组织,都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国家机关仍然可以发号施令,依法行政,但必须对相对方的经济组织承担义务和责任;经济组织应依法接受领导和管理,但也有权对上级国家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应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而不能以行政命令为主……这些都不同于行政管理关系。 六、突破了“法律只调整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外部关系)”的观点,提出“法也调整那些有着共性的和重要意义的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的理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三个内部条例、《公司法》以及一系列财务、会计规则,都是这一理论的法律依据。在现代社会,国家基于社会利益的需要,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企业公司的“后院”,进行必要的、直接的管理和监督。这表明法律调整范围的扩大和调整功能的加强。当然,对此应严格限定,不可把企业管死,企业大量的内部关系仍应由其内部章程调整。 七、提出了“经济法主体”概念,给纵、横、内部各类经济关系中的各种组织以一个统一的主体资格。若能运用于立法、将可能解决现行法律、法规中许多模糊、疏漏之处,也有助于司法审判中诉讼主体的认定。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及《转机条例》都规定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这是一种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在此种关系中的企业应属何种法律主体,上述法律和法规均未明确。很显然,叫行政法主体不行,叫法人更不可,因为企业不能以法人身份和政府发生关系;叫企业也不可取,因为“企业”不是法律主体概念。再如,《经济合同法》等几个法规定的“其他经济组织”,又属何种法律主体,很显然,它不是法人,但也不是合伙。诸如此类问题甚多,我们的立法不应再这样“模糊”下去!经济法主体涵盖了“内部组织”,这也是对法学理论和法制实践的一个突破。传统理论是根本不承认内部组织有任何主体资格的,但是,从经济法所调整的内部经济理论中已经必然引伸出内部组织主体的概念。现行立法实践中将继续会出现这类问题。如两个银行法中的分行、支行,都应属内部组织,法规将会给予它们以统一、明确的规定。只称之为“分支机构”,由银行内部章程调整是不够的,无法满足其地位和活动的需要。 八、突破了“法只是打官司”的观点。持此狭隘观点的人可能已不多,但我们的法学教育中许多方面仍然突出着这种倾向。法律是要“秋后算帐”的,法律也是要为打官司服务的。但这只是法律功能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将可能有所缩小。经济法是天然的法系统工程,其系统调整的思想,将法律调整功能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在经济纠纷、经济违法事件发生之前即发挥作用。通过管理、监督、引导、指导,确立法律关系,保障依法运行,使经济纠纷和经济违法案件不发生、少发生,这对国家、对社会、对当事人,对有关方面都是有利的。经济法当然也要“治于已然”,但更着重“防于未然”。其实,我们当前正在大力推行的“依法治国”的方针,其重点也不是依法追究责任,而主要是指导、引导经济关系的依法确立,依法运行。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不同于西方的产品责任法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它不是单纯的产品责任追究法,而是将其包括在内的产品质量管理法与产品责任法的统一体。加强质量管理,将产品质量纠纷消灭在其产生之前,这正是我国产品质量法较之西方的产品责任法更为先进的地方。 九、突破了“法只是确认、巩固已有权益”的观点,将法律调整的功能向前、向未来延伸。经济法是发展之法,是未来之法。经济法体系中的许多部门法都既调整着当前现实的经济关系,确认和保护着当前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也为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条件,保护必要资源,如计划法、基本建设法、产业政策法、可持续发展法等等,经济法的这种功能是任何其他法律部门都不能取代的。我们还可以由此看出,那些主张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的观点,是没有全面观察经济法体系,没有看到经济法的超前引导功能的。 十、提出了在传统法学理论中从未提出的“社会责任本位”和“责、权、利、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行政法是“行政权力本位”,民法是“个体权利本位”,在它们各自的领域内是正确的。它们在对待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是都有侧重的。经济法则是“社会责任本位”。社会责任本位实质上是社会利益本位在法律、法学上的表现。由于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在形式上或实质上代表着社会整体,所以经济法绝不忽视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甚至是主导的作用。但也必须看到国家利益(主要表现为政府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和等同的(特别在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存在统一的整体利益,资产阶级政府在一些方面也代表着社会,但其整体利益更多是体现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经济法也绝不漠视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绝不把企业视为完全被动的附庸组织和义务主体,尤其在中国更是如此,中国经济法不能没有企业。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经济法是既保护它们应有的地位和权益,又限制它们权利(力)的滥用和对对方的侵犯。无论国家机关,还是社会组织;无论它们是处在纵向经济关系中,还是处在横向经济关系时,都应以社会为本,对社会负责,即都要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负责,实现平衡协调共同发展。 经济法还有许多理论问题仍需要继续探讨,只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方针,中国经济法学还会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我们热切希望得到各个法律部门的扶持与帮助。任何一个学科的发展,都是我们国家法律、法学的加强,都是我们民族的光荣和骄傲。让我们高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光辉思想旗帜,紧密结合中国国情,进一步解放思想,共同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华法系。 刘文华 中国经济论文:对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原则及路径探究 改革开放以来,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新型词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包容性增长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观,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价值判断。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经济的包容性增长问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必然要走上一条包容性增长的道路,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中国经济改革毕竟处于起步阶段,要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增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可见,如何探索包容性增长的新路径,是中国经济发展应当认真应对的重点课题与难点课题。本文从基本原则和路径转型两个维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与探究,以期提供一些参考。 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原则 包容性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是,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绝不是一日之功,而要为之付出艰辛的努力。除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以外,构建价值判断新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来说,价值判断对其具有重要的引导价值,会产生深远的、深刻的影响。为此,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的原则 非包容性增长与包容性增长是一对辩证性的词汇。在以前,中国经济走的是一条非包容性增长的道路,其主要目标是狭隘的经济增长,GDP是衡量经济增长的唯一指标。同时,在这种增长模式下,中国经济陷入了“重效率而轻公平,重眼前利益而轻长远利益,重经济增长而轻社会进步”的误区。可见,非包容性增长经常带来的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一致。为此,包容性增长要摒弃这种错误的趋势,真正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的原则,使中国经济走上一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包容性增长认为,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发展状况就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也就是说,在包容性增长模式下,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具体而言,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社会就很难得到很好地发展。与此同时,社会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条件和保证。进一步讲,如果社会发展受到遏制,经济增长就很难保证其持续性和实效性。因此,中国经济增长必须走一条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和谐一致的道路,而这正是包容性增长所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二)坚持经济增长成果惠及全体劳动者的原则 包容性增长不仅指经济高数量的增长,而且指经济高质量的增长,使经济增长成果惠及到广大劳动者。之所以这样说,一方面是因为它与改善劳动者的生活福利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与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关。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包容性增长给全体劳动者带来的福音愈发突出。例如,近些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越来越高,劳动者的社会福利水平得到不断改善。同时,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收入分配公平系数得到不断提高。这充分说明,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其成果必须惠及全体劳动者,这既是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一项基本原则。 (三)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同步增长的原则 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增长就好比是个跳板,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才能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具体而言,既不能片面地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福利的增长;同时,也不能片面地强调社会福利增长而忽视经济增长。包容性增长可以解决两者间的平衡问题,为两者提供一个完美的平衡点。也就是说,包容性增长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同步增长的基本原则,这是实现中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现实中,经济的高增长并不一定代表着贫困的减少。两者之间要想发生联系,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包容性增长很好地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伴随着包容性增长的提高,贫困发生率在不断减少,绝对贫困的人数和比重也在不断降低。因此,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必须坚持经济与社会福利同步增长的原则,这既体现了包容性增长的民生本位思想,也体现了包容性的内涵和真谛。 (四)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是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必须始终贯彻的基本原则,这是长期实践得出的正确结论。本文所说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包含这样几层含义:首先,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要全面、协调、可持续。一方面,社会进步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和前提,需要经济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积累;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推动社会进步,需要社会进步为其提供客观的条件支撑。其次,物质与精神要全面、协调、可持续。改革开放以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对精神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无论是健康安全,还是精神文化和教育水平,都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的精神需求。最后,长期与短期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在包容性增长的环境下,人们对资源和环境的开发或利用必须是持久性的,既不能单纯地追求眼前的利益而损害长远的利益,也不能单纯地追求当代人的利益而损害后代人的利益。中国经济必须走一条长期与短期协调发展的道路。 (五)坚持人文终极关怀的原则 对于中国经济增长来说,数量型增长与包容性增长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与它们倡导的终极关怀有着本质的联系。就数量型增长来说,其倡导的终极关怀是物质财富增长。在这种增长模式下,人只是经济增长的手段。而包容性增长所倡导的终极关怀是人文关怀。在这种增长模式下,人是经济增长的目的。通过长期的发展实践证明,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必须坚持人文终极关怀的原则。众所周知,经济增长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的幸福感指数会不断提高,两者间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是成正比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个人的幸福感指数很高,并不一定代表着经济的增长。这两者间要产生直接的联系,还要取决于经济增长的方式。也就是说,要看经济增长是否是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取得的,要看经济增长能否真正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在包容性增长模式下,中国经济更加注重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增长环境。 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路径转型 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全新的增长理念,中国在践行的过程中还要实现路径的转型。具体而言,其路径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 总体来说,在包容性增长环境下,经济增长模式要实现由“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一直奉行“以物为本”的经济增长模式。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增长模式带来了经济发展的短期效用。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讲,这种增长模式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给中国经济带来持久性的增长。换句话说,这种增长模式很难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发展。因此,中国必须尽快转变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实行“以人为本”的增长模式。首先,在内容方面,经济增长要同时兼顾经济目标与环境目标,切实保证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其次,在衡量指标体系方面,经济增长要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具体的指标来衡量。最后,在结果方面,经济增长要满足时间和空间的不同需求,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满足后代人的需要,营造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氛围。 (二)经济增长观念的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屡次创造发展奇迹。这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通过 宏观和微观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吸引外资的水平在不断提高,进出口贸易额度不断加大,直接加速了经济增长的步伐。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或经济萧条是同时存在的。尤其是在2009年的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中国经济陷入了艰难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增长观念,树立科学的增长观,为包容性增长提供合理、有效的引导。首先,包容性增长更强调共同富裕。在改革初期,中国奉行“先富论”。这种发展观念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效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而包容性增长必须始终坚持并践行共同富裕的理念。其次,包容性增长更强调和谐发展。在现实中,不能片面地认识改革开放带来的影响。它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因此,包容性增长必须贯彻和落实和谐发展的理念。和谐发展,既包括制度的和谐,也包括社会的和谐,既包括利益的和谐,也包括思想意识的和谐。 (三)经济增长制度的转型 在实践中,经济增长制度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具体而言,这种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正式制度方面的转型。在改革初期,非包容性增长坚持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以及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而包容性增长摒弃了这些传统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其次,非正式制度的转型。包容性增长要建立伦理至善的增长伦理,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发展取向方面,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要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在发展机制方面,要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整体性、多样性与复杂性。最后,制度环境的转型。在实践中,包容性增长要想取得成效,需要有一个和谐的制度环境。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能,依靠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完善收入分配体制,防止收入差距拉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保险、医疗、住房等各项保障制度,使其符合包容性增长的基本要求。 (四)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型 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磨砺,中国逐渐步入新的阶段,这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包容性增长要想与新阶段要求相适应,充分抓住这个新的发展机遇,就必须创新一套崭新的发展战略。首先,在战略思路方面,包容性增长要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原则、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知识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努力实现政治、经济的现代化。其次,在战略目标方面,包容性增长要努力实现由短期的、以GDP为核心的增长目标向长期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战略目标。再次,在战略创新方针方面,包容性增长要避免单纯追求制度创新,而要积极追求综合创新。最后,在战略措施方面,包容性增长要转变以前的“市场化”单一性路径,实行“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生态化”等综合性路径。 综上所述,探索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新路径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工程。要想将该项工程做好,需要有一种务实的态度,并付出艰辛的努力。具体而言,要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要对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原则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其次,要对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路径转型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最后,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转型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才能切实提高中国经济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中国经济论文:中国经济正式告别“八”时代 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上半年中国经济的“半年报”数据。最引人注目的经济增速定格于7.6%。其中,一季度增长7.7%,二季度增长7.5%。 对于7.6%这个数据,乐观者认为二季度7.5%的增长好于预期,而悲观者则认为经济下行压力依旧很大,中国经济仍然没有脱离硬着陆的风险等等。事实上,对于中国经济数据的解读,历来分歧很大,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经济持续放缓,多年的系统性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的情况下,一旦经济增长低于8%,引发的对中国经济看空的声音就会异乎寻常的大。但是,对宏观经济的判断,除了GDP增速之外,还有更多的衡量指标。比如,先看三驾马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2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6%,虽然出口在经历后两个月的打假之后回归正常,但整体上半年表现尚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2.3%,上年同期为下降2.4%,前6个月的PMI也一直在50%的荣枯线以上,说明工业生产平稳;从就业来看,根据人社部的数据,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是700多万人,农民工新增外出打工的人数是444万人,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就业目标是900万人,应该说,这是一个超预期的数字。以上的诸多指标说明,尽管经济增速“只有”7.6%,但经济运行平稳,衡量宏观经济的诸多指标处于良好的状态。特别是,上半年这些数据的取得,是在中国经济很多矛盾和问题显现,高层下决心调结构,以及全球经济极其复杂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取得的。 然而,对于上半年中国经济的表现,看空者依然居多。对于7.6%的增长,之所以引发悲观情绪,原因不外乎三:一是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强烈的根深蒂固的“保八”思维和情结,只要经济增速低于8%,他们就会认为宏观经济跌破“荣枯线”。事实上,在历经30多年的高增长之后,中国经济受资源、环境等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潜在增长率的下降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未来10年如果能够保持7%左右的增长,已经非常了不起。正因为此,新一届政府一再强调更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收入分配。但对一个习惯了飙车的人而言,一下子坐在正常行驶的车里,还真有点不习惯。其二,近年来,对于中国经济的判断,利益代言人颇多,特别是投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习惯于从看空的角度解读数据,并影响政策。其三,全球经济,特别是新兴市场上半年经济增长乏力,世界银行的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将2013年全球经济增速下调为2.2%,将中国经济增速下调为7.7%。 作为全球经济增长引擎的中国经济,上半年的表现也低于很多市场人士的预期,制造业的先行指标PMI在6月份为50.1%,创下7个月以来的新低,中小企业的PMI甚至已连续15个月位于临界线以下。外贸形势错综复杂,在严厉打击虚假的贸易行为的措施出台滞后,6月份进出口数据大幅下挫,出口同比下跌3.1%,外贸形势极为严峻。 在这种情况下,看空中国经济在情绪上可以理解,但并不符合中国经济的实际。以创造了新词“经济学”的巴克莱银行的观点为例,该行将中国经济的未来增速预测为惊人的3‰就是一个很典型的“硬着陆”的例子。但事实上,关于中国经济增速的下滑,共识已经远远多于分歧,大多认为在资源压力、人口红利以及经济发展的边际效应都趋减的情况下,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的下滑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是,经济潜在增长率的下降,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速可以下滑至3%的水平。很显然,这是一个灾难性的的数字。 面对外界的恐慌和争议,总理最近三次提及稳增长,特别是在7月9日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时,明确提出要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滑出“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出“上限”。其实,克强总理所言的“上限”和“下限”并不难猜测。年初政府制定的7.5%的增长目标、900万人的就业以及3.5%的通胀是宏观政策的三个“触发点”,如果经济增速不低于7.5%。不出现大规模的失业和严重的通胀,政府的调结构和促改革的努力不会停止;最后,对于中国经济而言,破解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深层次矛盾的关键仍然是推动改革,打造中国经济的3.0升级版,这将是“经济学”的核心。 中国经济论文:关于中国经济增长趋势的三个判断 今年一季度,中国经济出现了几年来前所未有的高增长,海湾战争和突如其来的“SARS”,暂时转移了人们探究这种高增长原因的兴趣,然而6月份以来,海湾停战,“SARS”退去,随着6、7月份一系列统计数字的公布,中国正在出现一场关于中国宏观经济发展趋势的争论。起因在于,这些数字似乎显示出彼此矛盾的趋势:从经济增长与货币增长速度看,经济正在走向“过热”,而从市场、物价和就业形势看,经济走势又仍然趋“冷”,那么对于宏观调控当局来说,目前是应该踩“刹车”还是应该踩“油门”呢?下面笔者将对有关的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判断意见。 一、趋冷与趋热 1993年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以来,从1994年开始,连续8年中国经济增长走低,物价形势相应从通胀转入通缩,今年以来出现的高增长,许多人把它看成是中国经济进入又一高增长期的标志,特别是已经出现了较大面积的缺电现象,许多产业领域的投资也上得很猛,因此有人担心可能出现类似改革开放以来曾经出现过的前三次过热(1984~1985、1987~1988、1992~1993年),从宏观调控看,需要适当刹车。 中国宏观经济运行8年走低,有两方面重要的结构性原因。 第一,“二元结构”的影响,这是旧体制所导致的结构失衡问题。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不能参与到城市现代经济活动中去,导致收入低下,农村社会购买力严重不足,农村储蓄又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城市,扩大了城市的投资和全社会的总供给能力,使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夹缝更加狭小。1992年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加速拉开,是抑制中国经济需求增长和物价走低的重要原因。从农村消费市场所占份额看,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67%,下降到1991年的48%和2002年的37%。所以,13亿人口,9亿农民的问题不解决,中国的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状况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 第二,收入分配结构变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25年,市场经济早已在经济运行中确立了主体地位,改革也导致了社会分配关系的深刻变化。据有关研究,在改革之初,中国的“吉尼”系数只有0?23,到90年代初期刚刚超过0?3,而目前已超过0?45。对比美国,上世纪70年代才0?36,90年代初期才超过0?4,90年代末期才达到0?45,而在这个水平,美国只占5%的少数富人,已经集中了三分之二以上的社会财富。中国当代社会的财富集中度目前还没有具体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收入分配差距显著拉大,会出现现代市场经济的通病,就是储蓄过度与投资不足,从而导致经济进入长期的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趋势,这也可与当前居民储蓄大增和消费品供应普遍过剩的情况相印证。 当然,这不是说市场经济就没有过热和通胀问题,但从国际经验看,日本从战后到70年代中期完成工业化共出现过7次过热,都是因为国际收支失衡需要进行紧缩,至于发达国家的通胀问题,则常常是和经济衰退所导致的过度财政扩张有关。对目前的中国来说,国际收支顺差很大,又有很多外汇储备,就没必要考虑“刹车”。 总之,从以上两方面看,导致中国经济连续8年走低的大的结构失衡背景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上,对中国经济更需要担心的是,在中长期内如何对付因需求不足所导致的增长乏力问题,以及由此所导致的通缩。 但是,中国经济毕竟出现了显著快于前几年的增长速度,这是什么原因呢?还是与收入分配结构变化,出现了一批高收入家庭有关。据有关资料估计,中国目前年人均收入在3千美元以上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中国已经有1?3亿人口,大约4千万个家庭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这些家庭的财产积累和年收入水平,已经使他们开始进入了住宅和汽车消费时代。目前高速增长的几大产业,无不与这些高收入家庭的消费有关,就是与住宅和汽车的消费需求增长有关。以汽车为例,1991年汽车工业在制造业中的排名还在第15位,2001年上升到第8位,今年上半年已经排到第5位。汽车和住宅消费的增长又强劲拉动了钢铁、机械、电子、化工、建材等产业的增长与投资。2002年,中国的私人轿车社会保有量约500万台,对4千万个高收入家庭来说,轿车拥有率不过才12?5%,离发达国家高收入人口的轿车拥有率还差得很远,如果这4千万个家庭到2010年轿车拥有率上升到75%,未来8年就需要增加2500万台,年均增加300万台,汽车的年均销售增长率就可以达到30%。再加上住宅的拉动,中国经济在2010年以前保持年均9%的增长速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每年进入高收入家庭的人口还会与经济增长同步增加,? ?010年可能再增加1?1亿高收入人口和3600万个高收入家庭。 只占10%的高收入人口可能拉动中国经济出现近10年的高增长吗?答案是肯定的。1984~1988年间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超过15%,就是当时总数不到3亿人口,只占总人口25%的城市人口的家用电器消费拉动的。家用电器是千元单件级产品,而住宅和汽车是10万元单件级产品,怎么能拉不动呢?() 但是这种增长仍不会改变总体上供过于求的平衡状况,因为90%的人口还没有进入到这个档次的消费过程,实际上是以全社会的资源,保了只占10%人口的高消费,这与1985~1988年城市人口的主体都进入家电消费时代是不同的。 目前有许多关于投资过多的担心,比如担心钢铁和电解铝工业的投资过多。许多人总习惯用国外某些国家曾经达到过的产量历史高度来看中国,认为目前已经大大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这就是“过热”。但是不要忘记,中国是一个有13亿、将来还会增加到15~16亿人口的大国,工业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要完成工业化,人均至少要一吨钢,就是考虑到技术进步和新型原材料的替代,中国未来30年内要实现工业化,至少也要7亿吨钢,对比现在的2亿吨生产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中国的经济增长已经达到9%,钢产量增长已经达到15%,支持中国经济增长的国内与国际的资金和资源还有利用潜力,我们就没有必要担心投资过度问题,就没有必要“踩刹车”。 中国经济增长今年可能会超过8?5%,接近9%,明年的趋势如何呢? 首先,投资不会掉下来。住宅和汽车这些10万元级产品,都具有产业链条长和引致投资多的特点,会在一个长周期内引发以投资带动增长和以重工业主导增长的态势。日本学者把这称之为“高压”增长方式,在日本工业起飞过程中,这种增长方式持续了20年之久,中国由于人口多和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工业起飞持续的时间会更长,以投资带动增长的模式持续时间也会更长一些,在这期间,投资增长也会有周期性波动,但中国投资高峰是刚刚到来,我认为至少在今后5年都会处在持续高涨期内。从上届政府就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意在启动民间投资需求,但民间投资始终没有跟进,是因为汽车和住宅消费还没有形成气候,没有市场需求,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长已经呈现高增长势头,在市场需求带动下,也不会马上停下来。而若民间投资保持高涨,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可以考虑“淡出”,或是改变使用方向。() 今年的出口增长比较快,许多人认为由于今年基数比较高,明年世界经济,特别是美国经济也不够好,明年的出口不会有象今年的高增长。 我认为明年的出口增长率还会是较高水平,可能不会低于20%,甚至更高。美国目前是供给不足经济,政府、企业和私人部门的任何债务增加,都会直接导致进口的增长。美国今年由于海湾战争和减税,财政赤字可能要增加2000亿美元,这会导致贸易赤字相应增加2000亿美元。美国经济目前好就是企业和居民的需求增加,要增加进口,不好就是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债务增加,也要增加进口。美国7月份的消费需求突然上升了4?2%,大大超过各方面预期,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美国政府的减税支票寄到了居民手里。美国政府的减税效应主要体现在明年,预计政府的赤字明年还要增加,所以中国明年对美国的出口只会增,不会降。 至于消费增长,明年仍会保持平稳,不会有大的起伏。 如此,消费保持平稳而投资与出口继续保持较高增长势头,明年的经济增长率可能会高于今年,在9%左右。 目前的缺电问题,是由于前些年计划安排过少,不是由于缺乏资金和生产能力。但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过程中,基础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都是一个互相适应,彼此追赶的过程,不能指责计划缺乏预见性。只要不是象80年代那样的资金、外汇和生产能力等“硬”约束,缺电问题2~3年内当能解决。 二、通胀与通缩 今年以来,消费物价始终在低位运行,生产资料价格一季度呈上涨趋势,二季度却又下来了。据商务部统计,上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绝大多数都是供给过剩,所以从商品供应方面看到的是“通缩”压力。目前关于通胀的担心,除了前面所说的经济增长过快问题,主要是从货币方面说的,因为今年以来,出现了近年来少有的货币和贷款增长过快势头。1~6月,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高达20?8%,为近年来最高,按年计划,全年的贷款规模是1?8万亿元,但上半年就贷放了1?91万亿元,比全年计划多,也超过了去年的全部新增额。 关于贷款投放过多问题,许多人认为是银行的体制性原因,比如为了减少不良贷款比例而有意多贷,还有就是为了追求利润。如果是银行体制性原因造成了贷款增长过多倒不可怕,因为只要不是经济增长中的真实需求吸纳了贷款,顶多是贷款又变成存款,货币还在银行体系内打转,所担心者是贷款真的放出去又变成了新的坏账,或是流入资本市场变成资产泡沫。 中国的股市从2001年起一直走低,今年以来仍是如此,况且中国股市的可流通股仅占GDP的15%上下,与同等发展中国家平均60~80%的水平相差很远,与发达国家100~200%的水平相差更远,相比之下,中国股市就是有泡沫也远没有到值得担心的程度,说中国今年的货币高增长又造成了新泡沫更是没有依据。 更多的担心是来自于房地产方面,因为今年的新增贷款中有70%以上是中长期贷款,而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以短期贷款为主。但是应该注意,在市场经济国家中,社会财富的三分之二是集中在房地产形态上,这是普遍现象,也说明在市场经济中社会资金的流向,应该以房地产为主体。目前中国投向于房地产的贷款增速虽然也比较高,但根据有关资料,房地产贷款在全部贷款中所占的比重也只有20%,所以目前提出警惕房地产泡沫虽然也有意义,但说已经到了酝酿着危机的程度就有些过了。房地产业中目前最大的问题,可能是结构问题,即适应普通居民的房产开发项目过少了。还有关于央行今年121号文件的讨论,是否应该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的购买?由于目前高档房地产项目开发过度,应该限制的是新项目上马,对已建成的项目也限制购买就难以理解。本来就供过于求,再限制购买不是把潜在的房地产泡沫变成现实的泡沫了吗?中国已经出现了“富人”阶层是社会现实,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你让他有钱不能花,不仅限制了社会需求增长,也造成了已建成高档房产资源的浪费。所以对中国的房地产业的发展应该有一个总体和长远的眼光,而不应只从贷款增长过快这点出发就出台许多限制措施。() ; 如果在当前既没有实物价格的通胀压力,也没有资产价格的通胀压力,我们似乎可以不必紧张通胀问题了,但是且慢,潜在的通胀压力还是有的,而且十分巨大,是来自外汇储备方面。 今年上半年,中国贸易顺差只有45亿美元,新吸纳的直接投资只有303亿美元,按往年规模,到位的外资总有一部分会用掉,大约占30%,也就是说上半年可以形成外汇储备的只有250亿美元左右,但是中国的外汇储备却增加了601亿美元,即便算上还有约1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投资收益,还多出250亿美元,就是目前议论最多的流入中国炒作人民币升值的“热钱”。大量外资涌入中国,在中国目前的“强制结汇制”下,迫使中国央行以外汇占款形式大量投放基础货币,根据有关研究,中国基础货币的“乘数”约为2?5,也有估计是3?5,就以2?5计算,今年上半年从外汇占款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在广义货币形成中所占的比重,已高达60%以上,而90年代平均还不到30%。如果按3?5的乘数计算,则今年的广义货币增量全部由央行收购外汇所形成,所以,目前外汇占款已成为基础货币投放的主渠道,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今年以来,央行为了对冲外汇占款投放基础货币的影响,进行了频繁的货币正回购操作,以致于投空了手中所有的国库卷,又不得不创造了投放央行票据的模式,仅7月一个月就投放了500亿元的央行票据,但对凶猛涌入的外资来说,还是难以遏制住为收购外汇而投放基础货币的势头。() 外汇储备多了本来是一件好事,因为外汇可以代表一切资源的供给,为储备外汇而投放基础货币,即使在一段时间内会造成货币增长过多,形成通胀压力,但只要使用外汇就可以对冲这种压力。外汇储备的风险仅在于所收购的外汇是否会贬值,由于中国的外汇储备以美元为主,所有风险就集中在美元的走势上。 前面已经说过,当代美国经济早已转入供给不足形态,标志就是已经有长达20年的贸易逆差,而且不断扩大,所以从理论上讲,对美出口所获得的美元,已经不能从美国得到等值的商品,所以美元是个泡沫。而如果美元是泡沫,中国央行以其所创造的货币收购美元,与收购美元所对应的人民币也是泡沫,就是泡沫化的美元导致泡沫化的人民币。目前的泡沫化美元对人民币的泡沫化还没有产生直接影响,是因为美元有货币霸权,中国得到美元从美国拿不到等值的东西,但从其他国家可以拿得到,因为其他国家还接受美元,可是如果美元泡沫崩溃,美元泡沫就会导致真正的人民币泡沫,因为其他国家将不再接受美元,中国为收购美元所多发的人民币就失去了转成实物的可能性。而美国的资产泡沫和美元泡沫都具有真实的崩溃前景,一旦走到这一步,中国的通货膨胀就会难以抑制,国际金融与货币风暴就会对中国经济的稳定产生强烈冲击,这是我们现在就必须高度警惕的事情,要准备好对策。 三、动荡与稳定 如果中国的实物运行链条与货币运行链条在当前都不会断裂,还需要关注的就是社会稳定问题。因为中国自1998年以来,官方统计的失业率在不断上升,今年上半年已经上升到4?1%。1998~2000年中国经济仍在走低,失业率的上升好理解,问题是从去年开始经济已经表露出上升势头,失业率还在上升,就是奇怪的事情了。我在去年曾写了一篇文章,叫“亟待破解缩长之迷”,就是说的这个事情。 1996~2001年,我国总劳动人口增加了5078万人,同期, 农业就业人口减少了45万人,工业就业人口减少了2061万人,即是说在近6年中新增的5000万就业人口,和农业、工业部门减少的就业人口共计7200万人都涌进了建筑与服务业。1996年以来,建筑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几乎没有变化,就业只增加了350万人,服务产业的产值比重虽然也上升了3?5个百分点,但是服务产业内增长最快的部门例如金融、房地产、通信、教育等领域就业人口的增长并不显著,有的部门甚至有所减少,增加的就业主要集中在商业和餐饮、社会服务等领域,但这些领域的产值比重并没有上升,甚至有所减少。在6年内,全部新增劳动人口和被农业与工业排挤出的人口达7000万人以上,都涌入只占不到全部GDP20%的有数的几个产业部门。2002年,中国劳动力又增加了715万人,同期农业减少了487万人,工业由于产值增长加快,吸纳了224万人,其余新增和农业转移出的劳动力共978人仍然转入了建筑与服务业,而这两个产业部门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并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0?1个百分点。 只占总产出20%的产业部门,连续8年吸纳了100%的新增劳动力和农业、工业部门排斥出的劳动力,这种就业结构是畸形的,在这些产业内部的就业情况也必定是不充分的,就是如此,还伴随着失业率上升的现象。如果已经有超过8千万人在不能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工作,还有8百万人口已经失去了工作,那么就是在非农经济领域,已经有超过五分之一的劳动人口,不能够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考虑到农业部门的落后情况,不能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劳动人口就可能已经超过了一半。这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情!这种情况如果持续下去,肯定会成为社会动荡的起因,经济增长速度再高也会没有意义,因为对超过一半的社会劳动者和他们的家庭来说,收入的增长日益落后于全社会的经济增长,甚至是净减少。()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社会动荡的前景,也看到了已经不能用单纯促进经济增长的办法来保稳定,因为现在已与80年代和90年代前半期不同,只要保持了一定水平的经济增长速度,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所以有人提出,要从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入手来解决社会的稳定机制问题。但就是解决了新增失业人口的失业保障问题,解决了新增城镇低收入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就能够解决只有20%的产业部门能吸纳劳动力这个结构失衡问题吗? 另一方面,中国之所以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保持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是得益于大量流入的外资和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而能够形成这个良好趋势的重要原因,除了中国低工资的优势外,还因为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保支出在产品成本中的比重微不足道,如果在中国的工业化远没有完成的时候就搞出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的国际竞争优势就会丢失,外资就会流向其他工资和社保成本低的地区。外资流入中国目前可以看到的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增加就业,如果因为提高社保水平而导致外资流入停滞,中国的经济增长就会掉下来,就业就会更不充分,由此所形成的失业和居民收入问题,可能会比现在还严重。 所以,中国社会动荡的潜在因素,不是中国的社保体系不健全,而是不能实现充分就业,这就必须解决只有20%的产业部门能够容纳就业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推动城市化。 自改革开发初期中国就提出要调整经济结构,近年来中国的经济结构需要调整已经成为共识,但还是说得多,作得少,始终没有大的动作。中国最大的结构矛盾是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错位,今年上半年,农业产值在三次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已经下降到9%,但农业劳动力比重还占到50%。中国从产值比重的特征看已经是人均3000美元GDP的国家,但是从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比重看,还是典型的人均500美元以下国家的特征。产值比重代表社会供给能力,而劳动力比重则代表购买能力,如果社会的产出能力已经可以满足人均3000美元国家的需求,而人口的主体还在农村,只能吸纳人均500美元的产出,社会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就始终面临着巨大的供求差距,这就是中国会面临长期通缩趋势的原因,也是中国只有在出口带动下才能实现经济较高增长的原因。这个大的结构矛盾不解决,用其他什么办法也难以化解由此产生的就业不足矛盾。为什么目前只有20%的产业部门能够吸纳劳动力?就是因为中国目前的高增长部门,都是面向出口的部门,和为满足只有10%的富裕家庭需求而生产的部门,这些部门高度集中在电子、机械、冶金、化工等资金与技术密集型产业方面,这些产业在增长中只大量吸纳资金与技术而较少需要劳动力。 我国城乡人口的收入与消费支出差距大于3倍,城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高收入人口增加,而对刚刚进城的农民来说,最需要的是低档次的劳动密集型消费品。如果有3亿农村人口进城,即中国的城市化率超过50%,中国的消费品生产就需要比现在增加2倍,这就是市场和经济增长。目前是城市有大量剩余资金,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从空间结构看是沿海有剩余资金而中、西部有剩余劳动力,有资金和劳动力就可以形成生产力,资金与劳动力不能完好结合是资源配置不合理,而解决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的关键,就是推进城市化。 农村人口进城,高收入人口增加不会提高工资成本,因为这是结构变化,不是人均工资上升,所以在中国推动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不会导致丧失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总的来说是朝向好的方面,但也有不少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需要许多大的战略举措。只要我们认清了经济运行的矛盾现实,就不会盲目乐观与悲观,也不会彷徨和犹豫,而是扎扎实实地去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 中国经济论文:关注中国经济法的本土资源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体现着社会现代化转型的必然趋势,也昭示着法律文明的进步,目此,有学者提出“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注:张守文:《论经济法的现代性》,《中国法学》2000年第5期,第56页。)。“现代”必然包孕着社会发展进程中一切先进的、发达的、开放的合理性特征。在这一前提之下,西方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必然成为在变革时期新生的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参照系,由此,“法律移植”、“法律与国际接轨”的呼声也随之高涨,但是,当这一思路演变成一种高昂的…… 一、关注经济法本土资源必要性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他们在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的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经济法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并非凭空产生,应来源于现实,又运用于实践,无论经济法这座大厦建构的如何高大雄伟,其根基应落足于社会现实,否则,割断了与历史、现实的联系,经济法只能是中看不中用的“空中楼阁”。 首先,人类社会法律现实的多样化决定了任何一种模式的法律制度不可能具有“普适性”。法律现实即整个法律制度的确立,包括法律理论研究与立法、司法实践所赖以存在和运作的社会现实,包括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以及文化背景,还包括一国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等诸多要素。法律现实的多样性决定了整个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的差异性,涵盖了法律形式、法律运作、法律价值、法律精神等等的差异性,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现实。而法律并非是脱离现实,孤立自在的本体,要立足于法律现实,同时也要对法律现实进行指导与规制。所以,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均不可能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具有“普适性”的真理,而实际上,“西方法律制度仅仅是通过错综复杂的历史进程而出现的一些特殊的调节与安排,这些制度只有放在这些国家特定历史条件下才能够理解并加以评价,而决非处于法律进化的高级阶段”(注:公丕祥:《法律现代化的现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5页。)。因此,在借鉴他国的法制经验时,关注本国的法律现实,重视本土资源,有着特殊意义,经济法也不例外。 其次,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是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到垄断时期,传统民商法、行政法制度框架被不断突破并逐渐演变至最终独立的过程(注: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29页。),其产生有着成熟的市场经济基础,经历了上百年的渐进历史。而中国经济法产生于改革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经济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是同步发展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缺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民商法也无法生成。因此,中国经济法并非为弥补民商法之不足而出现的,而是与民商法同时立法。中国经济法产生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与西方经济相比,中国经济法的基本品格应沿着变革政府职能,规范政府经济行为这一思路去塑造。这使得中国经济的动机与需求,功能与地位和西方经济法有不同之处,而简单的法律移植则难以顾及这些差异,因此,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有着自身发展的规律,必然要立足于中国的本土资源。 再次,经济法是一种具有显著“回应性”特征的法(注:刘普生:《论经济法的回应性》,《法商研究》1999年第2期,第23~28页。)。法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反映经济基础,而经济法更是与一国的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紧密相联,这种紧密度是其它法律部门无法比拟的,这种特性正是经济法“回应性”的体现。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控经济之法,必然与经济同步发展,尤其对于中国而言,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问题、新现象层出不穷,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变动反映更为灵敏和迅速。每一新经济政策的出台,也会使经济法受到影响。对于这样一种具高度“回应性”的法,过分依赖发达国家的经济法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取的。 二、对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的反思 笔者认同一种观点,即中国的现代化是属于外发型的,是外部刺激引发或外部力量直接促成的传导性的社会变迁(注:杨耕:《传统与现代性: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深层矛盾》,《哲学动态》1995年第10期,第3页。)。体现在法制建设上,则是一种“变法”式(注: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的;或者说“政府推进型”(注:蒋立山:《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特征分析》,《中外法学》1995年第4期,第11页。)的法制现代化过程。而西方社会与法律的现代化过程则是一种“自发式”的,是经过几百年的逐渐积累与演变的渐进过程,那么中国要在短期内实现这一过程,移植西方的理论成果和立法模型可能是一种成本支付更少的途径。但是当这一思路演变成一种高昂的热情时,所导致的是对西方法律的“偶象化”或“神化”,急切与焦燥心理由此产生,“现代化”被偷换为“西方化”,企图通过“移植”和“西化”来尽快地实现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法制建设的非理性由此产生,经济法作为法律现代化的重要表征,也难脱此命运。 从80年代初的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地盘”之争,到经济法的独立,以及经济法各方面理论的百花齐放的局面,经济法理论经历了艰难而坎坷的历程。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法理论研究仍处于不成熟阶段,其中的一个表现就是经济法理论关注外来资源过多,而关注本土资源不足,重视东西方经济法的共性过多,而重视中国经济法个性不足。在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起步之时,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法理论已趋于成熟与完善,因此,借鉴 西方经济法理论研究之成果无疑是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必经之路,当然也无疑是一条捷径。况且从另一角度来看,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法理论所植根的“经济法现实”无疑是纷繁复杂的政府权力的硕大、民商法的缺位,市场基础的薄弱,这一切都与现代经济法原理相违背,这无疑成为学者们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理论研究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所以我们在学者们的各种论著中看到的往往是对价值、本位、体系等宏观论题的青睐,而缺少对于中国经济法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安排。经济法学者对于中国目前一些改革的热点问题,如电信业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四大商业银行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法律等问题闭口不谈。此外,学者们在现有的理论研究中,缺乏依据中国的本土资源潜心求证的精神,往往是“立法一出而应者云集”。例如,1993年公司法出台后,学者们纷纷从纯理论的角度宣扬西方公司制度的优点,幻想着国有企业向公司制转轨从而建立起类似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而反观现实,企业对此却并不热心,改制也只是“换汤不换药”,挂着“公司”的牌子,实行的却是老一套的运作模式。这种缺乏对本土资源进行“回应”的经济法理论恐怕只能成为空洞而虚幻的“空中楼阁”,难以发挥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法制现代化的目标模式下,中国经济立法的速度之迅猛,数量之庞大,堪称中国立法史上的一次空前运动。中国在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建构起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立法的激进论开始鼓噪西方国家就是现成的“样板”,立法的“拿来主义”由此产生,追求数量与规模的扩张成为时尚。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及全国人大《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成为中国经济立法的根本任务。七届人大于1992年通过的法律法规共16件,其中经济立法6件,国务院或批准的法规性文件84件,其中大部分为经济法规。1993年八届人大共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3件,其中经济法12件。八届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2月召开座谈会,确立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该规划共列入立法项目15件,其中列入第一类法37件。1994年八届人大又通过经济法律20件,至此,经济立法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蔚为壮观的景象。然而,法制现代化决不仅仅意味着引进西方法制经验,立几个法就能解决问题,若无视这个法律产生的社会需求、文化底蕴,而仅将其结果“移植”到异质社会中,法律必将与社会现实生活脱节,毫无实际效用(注:田有成、陈令华:《法治现代化的启动与传统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现代法学》1998年第6期,第11页。)。我国目前这种片面追求数量与规模的立法方式往往使经济法的本土性难有体现,故而导致经济法的“货不对路”,从而无法产生预期效益,实效性也无从体现,一部破产法在中国十多年的实施过程中的尴尬境地足以令人警醒。如此脱离中国社会现实土壤的经济立法往往沦为一种逻辑上的精品,抑或连逻辑精品都算不上。 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立法一直表现为“早日建立市场经济”而进行的“应急性”立法,往往无法考虑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况且,许多经济法律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均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尚未经过成熟的市场考验,大多是援引或借鉴西方经济法律制度中的某些现成内容,难以在短时期与中国特定的社会经济现实条件相吻合。例如,中央银行通过降息来刺激消费增长是西方政府常用的经济杠杆,但中国在短短两年内,连续7次降息,消费仍然未被拉动,储蓄率仍然逐步攀升。究其根源则是由于我国储蓄存款中定期存款与目的性存款所占份额过大,这种存款结构决定了降息这种刺激消费的策略难以发挥作用。 三、中国经济法本土性要素分析 有学者指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难以在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寻找到发展的土壤(注:李昌麒、鲁篱:《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第91页。),诚然,若无外来文明的冲击,我国的传统农业社会无法演绎出现代意义的经济法,但是,“研究历史只是借助本土资源的一种方式,但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注: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页。)因此,我们应探究经济法的本土资源到底是什么?中国经济法的本土资源异常丰富和复杂,但我们至少可析离出几种本土性要素,这些本土性要素正是存在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大环境之中。在中国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这些本土性要素必然有其自身的转变规律,也必然要求在经济法发展过程中折射出它们转型轨迹。 地位特殊的政府。中国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国家,政府几乎掌握着全部的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是社会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首要组织者。无论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还是目前的市场经济的转轨都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自上而下进行的,政府被视为“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政府的经济权力缺少限制与约束。而现代国家理论向我们昭示:政府对经济的调节并非尽善尽美,也存在失灵现象。中国政府对于经济的事无巨细的管制,使市场主体难以拥有独立地位和形成独立意志,市场机制也无从产生。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的权力触角应从微观领域全面撤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经济法发展应以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为起点。如果说西方经济法是为控制市场失灵,弥补民商法缺陷,而赋于国家一定经济管理权的“管理者管理之法”,那么中国经济法则应是为控制政府缺陷,限制政府滥用经济权力,规范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之“管理管理者之法”。 薄弱的市场基础。中国提出建立市场经济目标至今不过20余年历史,市场的不完善,不健全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计划经济体制的旧有痕迹难以消除。这种缺陷首先表现在微观基础不健全,我国的各类型企业,无论国有企业还是乡镇企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产权不明,权责不清的问题,历史包袱沉重,难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因此,作为市场机制灵魂的竞争机制难于发挥作用。此外,由于行政垄断以及税收等方面的歧视政策的存在,导致市场主体得不到准确的市场价值信号,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些市场的发育不良现象,在法律上体现为民商 法难于发挥正常功能,而经济法所推崇的政府宏观调控也就缺乏作用基础。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说西方经济法的产生是为市场失灵所修的一条“防护之堤”,那么中国经济法不仅要为市场经济“修堤”,还承担起“疏通水道”之责任,这就意味着,中国经济法不应走一条“反民法”或“异民法”之路,而应为民法创造生存环境,与之相辅相成,共谋发展。 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从历史上“重义轻利”的儒家文化传统到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主义精神”,中国人的逐利欲望一直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而这种欲望一旦在市场经济条件释放,便得到空前的膨胀,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表现为权钱交易泛滥,竞争行为失范,伪劣产品横流。在中国市场发育不足与失灵现象同时存在,这样,就需要一个强大的权威力量来控制这些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对于中国,这种力量只能来自拥有强大资源的政府,更何况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稀缺的国家,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调控中枢,放任竞争只会导致恶性竞争。因此,中国不能象美国等西方国家那样,充分信任市场竞争力量,政府只进行有限调控。因此,中国经济法对政府经济权力进行限制,并不意味着让政府成为一个“无为”的政府,而更应关注将政府经济权力纳入合理与科学的轨道,并保障政府经济权力的充分行使。 综上,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有着丰富的本土资源,因此我们不应沉迷于对经济法理想状态的美好设计,移植西方经济法的理论与现实模型,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阶段各异,并不存在可供拷贝的经济法样本,只有立足于本土资源,经济法的发展才能把握住社会前进的脉博。 中国经济论文:制度变迁与中国经济法的创新 【内容提要】本文依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出中国经济法是中国特色之经济法律的典型,重点研究了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进程及其“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路径依赖”的低效率特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经济法创新的思路和途径。 【关 键 词】经济法/制度变迁/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在经济落后国家的制度变迁中,国家承担着制度设计、规划与组织的重要职能。(注:参见(美)诺斯著《经济史中的结构变迁》一书中有关国家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论述。)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典型。因此,以代表国家和政府协调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中国经济法,在现代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中正式制度变迁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制度变迁重要的是实现制度事实的转变,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经济制度,都是以制度事实为根本的。制度事实是现实的社会存在,制度事实决定了制度规则,这和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一致的。是社会创造了法律,而不是法律创造了社会,通过大规模的引进外国法律并不能实现法治和经济的现代化。由此决定了提出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变迁思路,必然包括我国现实和传统相结合的制度分析思路。制度变迁的首要目标应当是促使社会实际经济生活的转变。 “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国经济法建立的特点 依据制度变迁的理论,制度变迁包括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也称需求主导型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也称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两个基本类型。(注:参见林毅夫著《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一文的观点。转引自《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一书,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其中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主体以市民为主,且以自发性为基本特征;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以国家且以强制性为基本特征。据此推论,我们认为,在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制度变迁中,民商法的主体以市民(自然人和法人)为主及其“约定大于法定”的规范特征,使民商法制建设类似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经济法的主体以政府为主及“法定大于约定”的规范特征,使经济法制建设类似于强制性制度变迁,从而中国经济法的制度发展模式要借鉴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模式及其理论,注意发挥该模式在加速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步伐的规模经济优势,克服该模式中政府的有限理性、官僚主义等消极因素对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度建设阻碍的问题。 我们注意到,受公有制和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和政治基础条件的制约,以及在长期形成的封建儒家文化和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制度惯性力量的作用下,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这一制度变迁,应该以体现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特点的经济法制度建设为近期模式,而以体现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特点的民商法为目标模式。从而中国经济法较之中国民商法,前者对于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作用更大;加之,中国民商法制度理论资源,主要来源于建立在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和市民社会的政治基础上的罗马法和德国法理论体系;而中国经济法制度理论资源,主要来源于建立在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和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法理论体系。因此,从中国国情出发,中国推进市场经济法治的最大的本土资源,就是中国的本土政治资源。所谓本土政治资源,大意是指一国领土范围的可资利用的政治组织、政权效能及其社会基础和影响。比如,中国拥有一个庞大且强有力的政治权力组织,6100多万共产党员集中了中国优秀人才的相当一部分,下至乡镇街道上至中央部门的党政组织仍然比较有效地治理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级党政部门具有仍然很强的社会组织能力、动员能力和推动能力。这是中外人士都普遍承认的事实。对于中国本土政治资源的优秀,我们自己往往习以为常,甚至对这种优秀的实际存在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存疑虑。其实,放眼整个世界现代化进程,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具有现代化意识的、强大而稳定的政府的存在,对于第三世界国家现代化的顺利进行,对于减少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代价与成本,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可能也是最关键的因素。正如亨廷顿先生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指出的那样,第三世界的现代化是一个充满动荡和激烈矛盾冲突的过程,有现代化意识的强大政治组织,是推进现代化进程又保持其过程稳定的关键性力量。为了维护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权威地位和政府对经济生活的主动参与和调控,强制性制度变迁首要的前提就是保持政府对经济生活的权威。因为只有保持稳定的制度环境,才能实现经济制度的良性转变,而任何一个社会要保持繁荣和经济发展,都应当保持稳定的社会制度。其中,以调整政府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关系为己任的中国经济法,在维护中国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这一制度变迁中的权威地位的制度创新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正是在上述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意义上,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法是中国本土政治资源的典型法律例证,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度的核心内容,从而中国经济法制度和理论的建立与完善,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否完备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这是因为: 首先,公有制和政府运用经济和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强有力干预,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特色”的核心内容,由此产生了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从而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是当前中国市场制度变迁的主导模式。与此相适应,中国也走上了政府推进法治的发展轨道,因为中国法治本土资源的贫乏,决定我们只能更多地借助学习手段、借助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手段,而无法更多地借助于传统。这也是一种近期内无法改变的现实。其中,以政府依法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经济法,是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按照中国立法机关的最新观点,“我国的法律体系划分为7个法律部门比较合适,这7个部分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每类法律部门中又包括若干子部门,有些子部门下面还可进一步划分。这种划分,能够比较清楚地反映各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既易于把各个法律部门区分开,又使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合乎逻辑,并且符合我国现有法律和将要制定的法律的状况”。(注:引自王维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八讲讲稿《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参加本讲稿讨论定稿的作者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题研究小组”成员,包括:顾昂然、甘子玉、于友民、王利明、王叔文、王家福、厉以宁、乔晓阳、刘政、刘海年、吴志攀、应松年、张晋藩、杨景宇、姜云宝、胡康生、高铭暄、程湘清)。)其中,“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大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计划、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注:引自王维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八讲讲稿《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参加本讲稿讨论定稿的作者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题研究小组”成员,包括:顾昂然、甘子玉、于友民、王利明、王叔文、王家福、厉以宁、乔晓阳、刘政、刘海年、吴志攀、应松年、张晋藩、杨景宇、姜云宝、胡康生、高铭暄、程湘清)。)可见,经济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与民法、刑法等法律部门并列的独立法律部门,已成定论。 其次,公有制和政府干预,是以政府协调经济关系为基本宗旨的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强有力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一方面,这一基础强大于以私有制(非公有制)和市民自治为其基本经济和政治基础的私法即民商法,从而中国经济法强大于中国民商法的现实力量,决定了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和市民社会所需要的民商法(私法)制度,必须以中国经济法为其发展的基本“制度环境”。那种限制和排斥经济法的民商法发展策略,将走上中国民商法失去自己生存制度环境的艰难之路。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假定中国的市场经济不是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基础和多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和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与公有制和共产党执政与更多亲合力的经济法,必然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的核心内容。从而那种用传统民法和行政法取代经济法的自由主义法学主张,将导致中国市场经济失去社会主义的法律基础,因而绝不会得到中国立法部门的采信。 最后,虽然中国经济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律制度,但对其中国特色之意要一分为二。一方面,中国经济法制度创新是一种从公有制和共产党执政并决定经济发展道路这一实际出发的现实法律选择,所以中国经济法要立足中国实际并切忌照搬建立在私有制和多党执政背景条件下的外国经济法模式(如中国企业法中的反摊派制度,中国反垄断法中的反行政垄断制度的设计,不能局限于外国立法模式),从而中国经济法制度及其理论,较之中国民商法制度及其理论,前者具有更大的挑战和创新压力,并在此压力基础上形成更伟大的且对世界法学有特殊贡献的市场法律制度创新成果。 另一方面,中国经济法中浓厚的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特色,较之具有浓厚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特色的西方国家民商法以及模仿而成的中国民商法,虽然前者具有实事求是方面的巨大优势,但是中国经济法中具有的中国特色中的一些带有有悖市场经济规律的旧体制、旧文化、旧传统,如果不倍加注意克服,则中国经济法就可能成为落入实用主义俗套,进而成为承认并保护旧体制和传统的落后之法。为此中国经济法的制度及理论创新,较之中国民商法的制度及理论建设,前者的革命意义远远超过后者。 “路径依赖”:中国经济法发展的障碍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上述中国经济法的中国特色及其意义(尤其是消极意义),还根源于中国经济法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初(1979年为时间标志)开始的制度创新中的“路径依赖”。依诺斯教授的观点,路径依赖的核心内容是,当人们选择的制度变迁路径是正确的,那么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并迅速优化之;反之,则可能顺着最初选择的错误路径走下去,并造成制度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状态之中,而制度一旦被锁定在 无效率状态,除非借助强有力的外力推进,否则人们要想选择新的制度就会变得十分困难。(注:参见诺斯著《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和原因》一文,转引自《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一书,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据此,应该正视,经济法(这里特指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因下述典型的路径依赖导致的一些低效率的“锁定状态”: 其一,在中国经济法产生之初,受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制约,中国经济法不可避免对民法产生了“路径依赖”,如经济法理论将属于民法调整对象范畴的横向经济关系,也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并用民法范畴构造经济法范畴,许多民法制度(如合同制度)成为经济法制度,由此产生了“纵横统一说”大经济法理论支配下的经济法体系混乱和经济法调整民事关系的失败现象。改革之初开始而至今在政府依法管理经济活动中因过分强调市场主体自律管理(如合同管理)而屡屡出现的“一放就乱”,就是市场管理法的无效率的典型。 其二,在中国经济法产生之初,受自上而下的经济体制改革制度变迁模式的制约,经济法也不可避免对行政法产生“路径依赖”,如经济法将行政法所反映的行政手段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由此产生了“经济行政法说”或曰“学科经济法说”经济法理论支配下的经济法体系混乱和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如企业经济关系)的失败现象,改革之初开始至今的政府依法管理经济活动中过分强调政府规制而屡屡出现的“一统就死”也是市场管理法无效率的典型。 其三,在中国经济法产生之初,受党政难分和政企难分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制约,经济法也不可避免产生对经济政策的“路径依赖”,如把经济法成为党和政府经济政策的同义语即典型的政策法,由此产生了在“经济管理法说”或“政府干预说”经济法理论支配下的经济法体系混乱和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政策混同于法律的失败现象,而政府依法调控经济活动中屡屡出现的令行不禁止的失控现象,即为宏观调控法无效率之典型。 上述中国经济法的“路径依赖”之所以谓之有悖经济和法律规律的失败现象,主要是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畴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调整对象的混淆所产生的体系混乱,以及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与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的调整方法混淆所产生的方法混乱的角度观察,从而使经济法因在法律体系和规范构建上过分依赖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而失去其独立法律部门的特色。任其发展,不仅政府在协调市场经济关系过程中难以走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和“令行不禁止”的恶性循环,而且经济法将锁定在非部门法的法制低效率的学科经济法状态之中,而这一低效率的状态至今是困扰中国经济法发展的最大障碍。 就中国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法的变迁而言,如前所述,从一开始就是由政府推动,从经济政策到经济法律手段,逐步实现经济行为的规则化和制度化,这一过程,典型地说明了经济政策、经济法和经济制度之间的密切不可分的联系,以致于经济理论和实践中将经济法误解为“经济政策法”。虽然这一误解有悖法学和法律规律,但它却是经济法之“中国特色”的一个真实写照,进而使富有法治传统的国外法学家也感慨“要从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改革的政策中认识中国经济法的法律实质”,并产生了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就经济体制改革中重大事项共同作出的规定,也曾被视为法律渊源的中国法理论和实践独有现象。 如前所述,中国的经济改革是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而政府推动制度变迁的目标是双元的,即同时实现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的最大化。因此,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模式下,政治目标往往支配着经济目标,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往往导致财政收入的降低、通货膨胀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政府权威的下降和扩散、原有经济部分的增长困难等等,最终导致政府收缩权力或出现激进式改革,并由此在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在经济领域,出现了国有企业亏损、屡改不善等问题,又如在法律领域中,则出现了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法律调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及贪污腐败现象。此点,也是导致中国经济法低效率的一个主要制度原因。 我们认为,导致上述中国经济法低效率状态的一个法律方面的近因,是中国经济法创建之初错误地选择了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的理论和实践路径,而且至今仍在不同程度上被锁定在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的低效率状态之中。从而中国经济法摆脱传统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模式的困扰并谋求自己独立的新发展,变得十分困难。因此认真分析上述经济法路径依赖的产生根源,是摆脱中国经济法发展道路上重大理论和实践障碍的基本前提。 走出“锁定”状态:中国经济法创新的途径 初步分析的结论是,中国经济法对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的路径依赖,主要根源于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在制度规范和理论资源方面的先占优势,以及由此使中国经济法采取了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合而为一的综合法律调整模式(“纵横统一说”是其理论基础),在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为主导模式的初始改革模式选择作用下,而陷入被动的“锁定”状态。应该强调的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确立后,中国经济法以政府经济管理法作为经济法制度模式初始选择,加之在此模式下的经济法成为强化政府权威和维护部门利益的工具这一“官方优势”,使中国经济法在政府依法管理的自身报酬递增和利益集团作用下,虽然它可以在计划体制转型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变迁背景下,逐渐从民法中解放出来;但是经济法至今仍被锁定在行政法和经济政策的双重困扰状态之中。据此,我们提出中国经济法从传统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的锁定状态之摆脱出来的以下基本制度创新思路和途径: 首先,国家作为经济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者,其在经济法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创新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之经济法作为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决定了通过国家力量促使经济法摆脱上述对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路径依赖的法制低效率状态,是经济法创新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因此,促使国家机关尤其是国家权力机关承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至关重要。 其次,上述经济法产生之初形成对民法、行政法、经济政策的路径依赖的一个主观原因,是政府在信息不完全(如经济体制改革信息不完全,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体制信息不完全)基础上构造了经济法制度,所以在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强对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经济法的理论研究,特别是从部门法名义上明确经济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方法、体系的基本制度和规范,并运用新的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分析法)和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特别是法理学研究方法)创立符合经济学和法学规律的全新经济法范畴,对于国家抛弃经济法体系中低效率制度,保留和借鉴好的制度,并理性地进行经济法的制度创新,至关重要。 再次,虽然上述加强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学习,是经济法摆脱路径依赖的一个有效途径,但是由于中国经济法因其强烈的政府性特征,而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成为一些政府部门巩固和扩张自身权力并谋取部门利益的工具。所以在政治体制特别是立法体制上,打破利益集团对经济法制度创新的干扰,推动经济法从传统的经济行政法模式下的“恶性循环”中彻底解放出来,又是摆脱经济法对行政法和经济政策路径依赖的重要途径。必须强调,如果我们假定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干预市场的基本途径是宏观调控和市场管理,而且干预市场的基本方法以体现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为主,以体现行政规律的法律手段为辅;那么将国家干预市场的法律等同于经济行政法的主张,将导致中国经济法“穿新鞋”、“走老路”。 最后,在中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经济法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它较之诱致性制度变迁为基本特征的民商法,前者制度创新、设计和实施成本较之后者要高。为此将降低中国经济法制 度变迁成本,作为经济法制度创新的一个关键环节。从经济法的制度和实施方面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现有的依政府经济管理体制为依据构成的庞大中国经济法体系进行消肿,以反映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律规律的新经济法制度体系(市场管理法和宏观调控法)的更高收益,来抵销经济法采取经济行政法和经济政策模式的旧经济法制度体系被废除而失去的利益,推进经济法制度的创新。而且,要按照公法私法化的思路,改造传统的以公法为基本特征的经济法,并用公法和私法兼容的法律技术将中国经济法改造成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的、兼顾市民社会利益和政治国家利益并集中体现社会利益的社会法。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如果我们假定经济法视为一个传统公法(如行政法)和私法(如民商法)兼容的新兴法律部门,那么公法与私法兼容这一现代法的发展趋势,决定了中国经济法在摆脱对传统民商法和行政法的“路径依赖”后,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这一伟大的制度变迁进程中,深深扎根于丰富的中国本土政治、经济、法律及文化理论和实践资源“营养土壤”之中的中国经济法,比主要依赖于西方政治、经济、法律及文化理论和实践资源建立的中国民商法和行政法,前者具有更强大、更有效的制度创新动力。而且,更为现实的意义在于,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占据着重要地位,坚持公有制、保护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监督调控、管理、参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不可少的职能,而中国经济法正是体现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公法与私法、国家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有效工具,所以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经济法的建设应当成为重中之重的“基础工程建设”,需要我们集中更多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资源进行“投资”,才能确保我国在2010年之前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伟大的跨世纪法制建设工程。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创新分析 摘要: 随着新型经济形式与结构的出现,对现有经济格局的不断冲击与挑战,农业经济管理则成了重要的话题。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结合逻辑分析法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作用,并且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完善和创新具体路径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 关键词: 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探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业经济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完善和创新。本文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1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 打破了以往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充分调动了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形成一种良好的管理创新氛围,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农业经济管理要想合理地展开创新,就需要在思想意识上得到解放,这样才能够摆脱以往束缚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创造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也就意味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思想意识上能够得到极大的解放。另一方面,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要想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制定出有效的处理对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在展开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也需要满足社会发展对农业经济管理各方面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更加合理地处理我国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2.1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 农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农业经济管理体制过于落后时一个重要原因。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管理创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在知识、经济、信息、科技逐渐形成一体化的二十一世纪,我国的农业经济还是十分的脆弱,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的科研工作不够重视,科研人员因为薪资待遇条件不好,对科研工作失去积极性,以及用于研发的设备过于老化等,追究这些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和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创新,从而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视度,以及加大对农业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才能顺应时展的潮流。 2.2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在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该从科研部门管理创新方面入手,主要是对农业科研部门管理的内容方面进行创新。首先,应该对科研部门的环境和资金管理进行创新,要拓展科研部门经费的来源途径,确保农业科研部门有足够的经费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往我国农业科研部门太过于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但是事实证明仅仅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科研部门应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开发出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新产品,再组织工作人员把新产品在市场中进行大力的推广,这样就能够为农业科研部门获取一些科研经费,有利于促进农业科研部门的良好发展。在确保科研经费充足的时候,还需要对科研部门的工作环境和研发设备进行改善,主要是指对恰当的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薪资待遇,从而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农业产生的研发中,以及对过于老化的研发设备进行更换,这样才有利于科研人员对新产生的研发。其次,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还应该针对信息管理方面进行创新。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和工作中,农业信息管理也应该引入这些先进的网络技术,促进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以及高效化。 2.3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 以往农业科研部门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因为科研人员自身专业能力不足和缺少相关经验等原因,使研发得到的新产品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利于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可以先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的科研人员组织起来,再从国外聘请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士来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好水平的技术知识,也可以以活动的形式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科研人员中的精英组织起来进行交流,从而丰富他们的科研经验,这样科研人员在以后的研发工作中必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4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 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第一,树立良好的农业经济管理创新意识,使工作人员能够客观地对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全面的认识,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用创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对策进行处理。第二,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是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在具有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后,才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从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以及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这几个方面出发,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作者:许红杰 单位:松山区城子乡人民政府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分析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农业经济的管理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如农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都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但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仍然要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进一步的改善。 关键词: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的主要任务也在不断地变化,新时期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任务,要达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的就必须要对农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科技化与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其实现离不开农业经济的信息化管理。 一、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含义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指的就是在农业领域积极引进并且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的成果,更快捷更高效的实现各类农业信息与知识的全面获取、处理、传播和合理利用,利用这些获取的信息与知识促进传统农业的迅速改造,有效的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及其管理决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的各方面水平来确保农业的持续高效稳定发展的过程。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实现离不开市场与先进信息技术的支持,对现代农业的各个领域和全部过程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发展状况好坏将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经济管理方面,贯彻农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研究全过程,促进农业的现代化、信息化升级,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保障。 二、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认识不足 以往传统的农业在种植方面都会按照政府的安排进行种植,农民对农作物的市场需求都不了解,不懂得分析与选择,根据市场需求来选择种植作物,往往会造成盲目种植致使农作物滞销,造成农民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市场上农作物的合理种植,在一些农村地区,不仅是农民自身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认识不足地区领导人员也是如此,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步骤、体系建设都不了解,盲目利用计算机进行体系建设以为会用计算机上网就是实现了信息化,使得信息体系建设失败,此外农民的文化素质有限使得他们利用计算机了解市场信息的能力受到约束,农民只能种植自己长期以来种植的农作物,无法从事其他作物种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制约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除主观因素之外,还要客观因素制约人们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认识,如设备不健全、缺乏专业知识、资金投入短缺等。 (二)缺乏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方面的专业人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人才随着需求的增加不断增加,信息化人才在社会进步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农业经济管理方面亦是如此,现阶段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农村地区信息化人才严重缺乏,制约了农村地区信息化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化人才不够重视使得其待遇差专业化人才更加不愿驻扎农村地区,影响了农村地区的信息化体系建设。 (三)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健全 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实现离不开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支持,现阶段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地方政府还没有意识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对网络知识更是缺乏,地区之间差异不断拉大,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不健全成为了农村地区发展的瓶颈。 (四)农村信息资源开发不足 基层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联系不紧密,无法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交换,进而就不能建立健全的农业信息系统,对农村信息资源的开发不足使得农产品种植与市场脱节,对农村信息资源开发不足会使得信息采集途径狭窄、信息正确率低,出现基层信息孤立现象,此外还会造成农村信息来源单一,影响农民的选择,农业发展缓慢,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推进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有效措施 (一)科学规划与实施 根据最新搜集的信息对市场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与规划,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制定合理的信息化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通与传递,各部门分工合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进行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关键,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重视科技的作用,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劳动力的素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解决农产品方面的技术难关,推动农村地区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农民素质的提高使得信息化建设得到重视,信息资源能够被充分利用,提高整个地区的技术水平,节约了一定的资源。 (三)加快网络体系建设 在农村各地区建立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利用,各个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利于网络体系的健全,提高了农村地区信息资源开发的可能性,农民与市场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种植农作物,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资源的浪费,带动整个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 要采取培训与管理等有效措施提高人员素质,建立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针对农业信息技术不断研究,确保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开展。此外,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投入,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进行招标等手段引进外资,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影响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了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道路,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发展与市场需求联系紧密,农产品多样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 五、结束语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是时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受传统农业的影响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其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作者:孙长波 单位:白山市林业技工学校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低碳经济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摘要 农业是我国产业结构中的第一产业,虽然近年来农业所占的产业比重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依然无法动摇农业的第一产业的地位。民是国之根本,一个国家是否发达,从该国家的农业发展程度上就可以体现出来。现在全球已经进入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式必将迎来改革,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选择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已成为国际农业经济发展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顺应国际大趋势已成为必然。 关键词 低碳经济;农业经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 1低碳经济时代的相关概念 1.1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全球化环境之下的时代经济发展理念。低碳经济的内涵是指以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经济发展指导理念,在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创新各项技术,以及利用产业升级、开发新的替代能源等方式来尽可能降低一次能源的使用率,达到节能减排的最终目的,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的双赢局面。 1.2低碳经济时代 低碳经济时代是指以低碳生活为理念,遵循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三低指标发展经济的一种经济模式。经济发展模式逐渐转向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就标志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低碳经济一词最早出现于2008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报告中,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前提下,低碳经济理念很快在世界传播开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了一次能源的不可再生性及高耗能对环境和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开始倡导发展低碳经济,降低能耗,降低污染,顺应环保大潮流。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式在此背景下也应有所改革、有所创新。 2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经济的可行性分析 经济发展的规律表明了只有当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后,农业发展方式才具备了转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我国工业快速发展时期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间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已经由初期逐渐走向中期,目前我国的工业化程度属于中期阶段,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备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我国自古便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经济发展上,我国曾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农业发展历史悠久。此外,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1100美元,达到了中等国家收入水平,农业发展GDP接近于发达国家水平,并且有专家学者指出:以我国民族文化保护程度及农业发展历史来看,我国也应顺应时代潮流,以低碳农业取代高碳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上述的种种先行条件都表明了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经济具有较大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实现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3.1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的发展核心是基于生物界本身的理念,利用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在农业经济生产中形成完整的区域生态环境系统,达到系统平衡,遵循万物相生相克的理念,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率,使得农业生产活动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效益。高碳农业对于环境产生的危害主要是化肥农药的使用会导致土壤盐碱化、盐渍化等,而生态农业则是利用生物学原理,在农田系统中建立完整的生态系统,利用自然规律来治理农田,结合科学技术去发展农业经济,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率,达到生态环保的目的[1]。 3.2发展循环农业 循环农业的核心就是将农业生产中的资源尽可能实现再利用,提高农业资源使用率。在农业经济生产活动中,很多农业资源都因为重复利用率低,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污染,循环农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增益减排的目标[2]。在传统农业经济活动中,许多农业资源的资源利用率都是较低的,很多可利用资源由于人们的疏忽导致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加大了农业投资和社会负担,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低碳农业,因为要想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发展循环农业。 3.3发展有机农业 在传统农业经济发展中,为了提高产量,农夫们往往会选择使用化肥农药及含有生长激素的饲料来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样不仅提高农业经济的碳排放量,生产出来的农业产品对于人类的身体健康也存在一定的潜在性威胁,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有机农业则是以有机农家肥及绿色饲料来对农作物和家禽进行栽培和饲养,避免了激素残留于农产品内,提高了农产品的安全率。因此,发展有机农业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3.4发展城市旅游休闲农业 城市旅游休闲农业是农业和第三产业的一种有机结合,旅游也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而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发展城市旅游休闲农业是将一三产业有机结合的体现。发展城市旅游休闲农业能够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减轻农民的经济压力负担,使得农民能够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并且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做到城乡结合,缩小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 3.5利用科技力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科技实力的不断提升,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应学会利用我国的科技优势,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引入农业经济发展中,通过有目的性、计划性地培养农民的种植技术,达到提高农副产品的增收目的外,还可以培育优良的农业品种,做到保证产量的同时能够保证质量,尽可能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3]。此外,还可以利用科技技术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及时反馈农业市场信息,减小农业生产风险,降低农业生产能耗,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 作者:吴大琼 单位:四川省大竹县高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互联网+农业经济发展创新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在农村地区普及,我国“互联网+农业”产业大肆兴起与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解析“互联网+”及“互联网+农业”内涵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互联网+”视域下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支持基础,并结合这些优势畅谈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创新的主要实践路径。 关键词: 互联网+;农业经济;创新;支持基础;实践路径 1“互联网+”及“互联网+农业”内涵 “互联网+”主要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实现信息挖掘、技术升级、信息与技术充分应用的数字化技术。利用“互联网+”的辅助,可有效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生产力,增加国家财富。“互联网+农业”是在“互联网+”功能的基础上,将互联网技术贯彻落实到农产品计划、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环节中的产业。其中,“+”代表的不是互联网与农业的直接拼凑与组合,而是结合互联网通信技术,实现农业与互联网全面融合,进而促进农产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使互联网为农业生产与运营提供有效支撑,全面推动农产品实现更新换代,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简单而言,“互联网+农业”,就是将传统农业产业链以互联网的方式转化成新型高效的农业经营方式,以进一步促进农业向新业态方向继续发展。当前,“互联网+农业”主要实行了三种相对有效的模式:①在生产领域,结合物联网技术,打造涵盖范围广的智慧农业模式,从而实现农产品生产的精确化,减少劳动力及农产品生产资料的浪费,提高农产品的时空分配效率,为农民、农业争取最大化的经营效益;②在流通领域,接入互联网,构建农业电商模式,使农产品流通由原来的线下单一渠道转化成线上线下共同流通的渠道,进而实现农产品的高效生产、高效销售;③在产业链方面,使互联网与农业实现深度融合,即将互联网技术融入到农业产业链中,使更多人的能够获取农产品信息,包括农产品生产技术信息、农产品市场销售信息等,并不断完善法律服务和融资服务,从而全面提升“互联网+农业”的竞争力。 2“互联网+”视域下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基础 2.1农业生产愈加趋向规模化,农业发展需互联网支持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集约化生产利用局面形成。尤其是在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后,我国农业生产与经营明显趋向规模化。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业规模化还不够成熟,粗放管理现象严重。尤其是在资金周转、农资产品大批采购方面,缺乏有力的信息化管理。基于这个农业生产与发展现实,我国农业向前发展亟需取得互联网的支持。尽管我国已有部分农村地区开始构建生产资料电商,但其经营模式还不够完善,互联网支持力度明显不足。 2.2政策大力支持“互联网+”农业向前发展 我国中央机关曾在2015年的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粮食与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生产发展的重点。同时,中央部门高度强调,必须要积极贯彻落实农业科技,使互联网农业转化成解决农业发展困境的主要方向。而后,相关部门为推动互联网农业落实,又提出了一些意见,明确提出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使农村农产品能够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良好的农业服务,推动农村电商加快网上购销对接,进而全面降低农产品的物流运输成本。除此之外,我国相关部门还特地出台了清扫“互联网+农业”发展障碍的相关政策,为农产品实现互联网化提供了较良好的优势环境。直至今日,我国各地依旧高度倡导支持农村电商向前发展,使“互联网+农业”真正落实到农产品的实际生产与经营中,实现“互联网+农业”更上一层楼,并反过来助推农业经济向前进步。 2.3农村网络普及,农业产业互联网技术条件具备 近年来,随着网络迅速普及,农村居民家中几乎都配备了完善的基础信息设备。如当下,光纤、宽带进村,农村宽带提速工程全面开展等,就是在农村网络普及理念下执行的具体工作。其次,我国大部分农业经济产业都已开始贯彻落实云计算、遥感等互联网技术,农业经济已由原来的技术荒漠转变成了新兴技术“当家作主”,农业经济得到了大力发展。再者,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工具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我国农业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融合速度,线上线下互通,共同推进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趋势明显。而且据电信机构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已成为了网民增量最大的地带。随着未来互联网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普及,“互联网+农业”将拥有更坚实的实践基础。 3“互联网+”视域下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主要实践路径 3.1结合互联网技术创新智慧农业 在“互联网+”视域下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首先要在现有“互联网农业”的基础上创新智慧农业。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举措:①将互联网及其技术落实到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肥灌溉的效率,节约农业经济成本,并保护环境。如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功能,能够使农业经营的每个步骤,包括育种、栽培、灌溉、收割、加工等都实现数据精细化,进而提高农业经济创新效率;②利用物联网的功能加快农业经济的转型与升级。一方面,物联网可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将农业经济信息采集、通信等集合为一体,使规模化农业经营者能够通过远程控制等方式管理农业生产、销售等事宜。另一方面,农业物联网体系实现了感知技术、GIS技术等技术的集成,有利于各地区农业机构的数据共享与农业数据智能化处理,大大提高了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效率;③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提高工业经济各个环节的智能化水平。如引进智能化节水灌溉系统,强化农业基础设施信息化;加快农业智能装备与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在农业物联网基础上构建符合畜禽生长实情的优化调控系统;建成集智能感知、传输等为一体的农业自动化管理系统,提高农产品的生产量与生产效率;打造专门监测农田水利、病虫害情况的智能信息化系统,提高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监测能力。 3.2创建并完善农业电子商务 如果说创新智慧农业是农业经济创新的首要步骤,那么构建并完善农业电商则是最直接的创新表现。构建并完善农业电商,并不是帮助农民更好地买卖农产品,而是帮助农业经济更好地明确其消费导向。即市场需要什么,农业才生产什么;消费者需要多少,农业才生产多少。由此可见,创建与完善农业电商的最主要目的是转变农业经济的传统经营观念,使农业经济纳入互联网思维。据悉,目前,部分农村已开始构建农村电商生态体系,农产品网络交易愈加活跃。而且,部分农村地区也逐渐回归到市场端口,全面扩展网购市场,企图利用推广网购来提高农业经济的水平,使农村资源能够在市场上找到足够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除此之外,在创新农业经济过程中,还可设置具备中介性质的、专门解决用户低订单密度问题的“中转站”,使农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实现有效流通。通过这种设置,农产品销售速度还可适当加快,规避农产品买卖信息的不对称风险,提高农产品网络信息的利用率。 3.3借互联网重塑农业产业链 在“互联网”视域下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必须要先明确现代农业的关键———农业产业链。首先,毋庸置疑,借助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重新塑造农业产业链,能够解决传统农业产业链问题。如解决传统产业链中农产品生产与销售脱节问题、农产品销售的合同问题等。据悉,在传统农业产业链中,农产品买卖时,双方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违约风险较大。但依托互联网构建的农业产业链则不同。它不仅为农产品买卖合同提供了良好社会信用监督环境,还能够通过搜索、索引等方式借用其他同行的电子交易条款制作纸质合同,实现农产品交易双方良好合作,规避不必要的买卖争执,提高农产品买卖效率。其次,借互联网重塑农业产业链,还要特别注重培育具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的龙头企业,全面提高龙头企业农产品网络信息的利用率,增强龙头企业的信息专业化程度,进而推动龙头企业成长为一个竞争力强、影响广泛的企业。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改造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优化生产过程,确保整个农业生产过程效率与质量能够同行;四是借助互联网技术打造完善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形成相对较完整的农业产业链;五是在农业经济生态圈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农村电商,并使金融业务逐渐和农村经济相互挂钩,实现大数据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督,从而有效满足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资金需求。 3.4构建农产品质量互联网追溯体系 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农产品质量互联网追溯体系,是实现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具体来看,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在互联网资源的基础上,整合数据资源,构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农产品市场相互衔接的准入机制,扩大追溯范围;②结合无线射频识别、物联网等技术,打通农产品的“种子”到“舌尖”流程,实现信息互通,上下游质量追溯无缝对接;③以标签的方式记录农产品所有环节的数据,并尽可能让扫描终端全面读取农产品标签,包括农产品的生长区域、生产环境、质检报告等所有信息;④针对该互联网追溯体系存在的漏洞,制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确保农产品质量的追溯有法可依;⑤加大农产品质量互联网追溯体系作用的宣传,向消费者全面普及相关的质量安全知识。同时,若在农产品质量追溯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通报全社会,使农业各生产环节都能意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4结语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不管是二三产业,还是农业,其产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都离不开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支持。可以说,依托互联网而生的农业运营模式乃至农业经济融资方式,都将大大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因此,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坚持在“互联网+”视域下,构建农业经济发展创新机制。 作者:刘树磊 毕鹏 王欣兰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实证研究 摘要: 京津冀一体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对京津冀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就河北农业经济而言,京津冀一体化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首先分析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现状,论述了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 京津冀一体化;河北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实证研究 一、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区域经济竞争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使得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十分缓慢,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 (一)交通一体化发展现状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东北部地区交通枢纽,在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作用。[1]因此如何更好地促进当地交通的发展,不仅对京津冀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关系着整个东北部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近年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发展较为迅速,尤其是硬件基础设施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2014年京津冀公路里程共计达到21万公里,比上年增加0.56万公里,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3月成立了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规划以及投资建设京津冀城际铁路,体现了铁路建设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中取得的重要成就。京津冀还形成了“一环六射”的运输通道,2020年,将形成一小时交通圈,极大地缩短各地的交通运输时间。京津冀地区交通的快速发展,体现了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交通一体化发展必将极大加速河北省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现状 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因此推动科技创新的一体化发展对于整个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北京作为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力量雄厚,因此充分利用该地的人才等优势资源,协同带动津冀地方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输出到津冀地区的相关技术合同在2014年就已经达到了3475项,其中成交总额约为83亿元,同比增长16.8%,同时京津冀地区共用大型科研仪器也是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的一个体现,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13年底,就有单位44家,474台(套)价值2.5亿元的仪器设备资源实现对外开放共享,汇集科技需求200余项、开放实验室21家,研发服务合同总额达4688.86万元,其中河北省作为北京科技主要共享单位,积极引进北京科技创新成果,对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共有的科学网络技术平台缺乏相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部门间缺乏共享意识,不愿意将自己的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共享,降低了平台的存在价值。同时由于地区间发展差异的存在,使得人才流动较为困难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河北省经济包括农业经济科技水平的提高,使得河北省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高素质人才,阻碍了当地农业经济整体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三)产业协同发展一体化现状 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融合,积极推动区域产业合作,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北京搭建的产业合作平台就已经拥有40个左右,其中中关村在河北以及天津等地创立的企业合作机构达到了1500多个,产业协同发展取得重要进展。除此之外,京津冀在资源要素流动对接对流以及区域投资贸易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极大的推动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同时京津冀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具有较强的优势,首先三地之间的交通不断的得到完善,为产业协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三地之间拥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三地产业协同的发展。其次三地之间具有不同的资源优势,这就为三地产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比如北京地区拥有充分的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而河北地区拥有土地等资源优势,双方通过合作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区域内联系不断加强,产业间协调合作力度不断加大,跨区域投资总额数量不断增加,科技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经济较为落后。如能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受益,将更好地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粮食生产影响的分析 随着经济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河北省与京津两地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交通便捷,运输成本大大降低,这就使得河北省农业粮食可以较为迅速地销售到京津地区,广阔的市场环境极大激发了河北省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信息一体化的发展,使得河北省对区域内农业经济的需求状况有一个更好的了解,能够及时把握农业市场的经济走向,调整相应的生产结构和生产规模,从而降低农民生产损失,提高农民应对市场的能力。从2005年到2014年,河北省农业总产值一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其中2009年到2010年增加值尤为巨大。农业总产值的不断增长,反映了河北省农业生产的不断加大,同时也侧面反映出京津冀一体化为河北省农业生产提供了广阔的生产市场。[3] (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科技影响的分析 随着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河北省农业科技水平在此机遇中也得到了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京津冀内部区域合作程度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北京以及天津等科技水平较高的地区不断向河北地区输出科技设备,提高了河北地区的科技水平,促进了其产业化发展程度的提高。由表2河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图表可以看出,河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从2006年到2013年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有了较大增长。除此之外,河北省还充分吸收北京等地的高知识人才,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不断壮大农业科技创新队伍。[4]在此基础上,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急速涌现,培育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粮食新品种,同时还有许多国家级科研成果。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河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生产资金影响的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区域内部资金流动更加便捷,河北农业发展在资金方面也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同时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背景下,河北省经济投资也将会吸引到更多的国内外投资人,从而不断增加农业资金的投入。2014年1月至11月,全省外商直接投资达到518962万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外商直接投资33242万美元,其中期末投产企业33个,新批合同项目个数为8个。[5]同时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对于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提高河北地区农业竞争力,地方政府会不断地加大农业资金投入,提高农业产出。2009年全省农林支出为253亿元,而到了2010年,则达到300多亿元,同比增长13%。河北省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多,在2005年达到了11142万元,2010年达到了8402万元。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显示了有关政府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 (四)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影响的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有利于加快区域内部产业融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2014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已经达到了6666.1亿元,同比增长8.4%;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了64.2%,同比增长1.2%;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个数为688个,同比增长2.5%;龙头经营组织个数为1974个,同比增长7.5%。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展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策略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给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河北省如何能够更好地抓住机遇,对接京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关系到整个河北省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6] (一)大力引进资金和人才,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 京津两地作为我国北方的主要经济中心以及环渤海地区的主要经济中心,在资金和人才等资源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投入以及相应的人才支持,只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够投入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才能够不断地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总体产量。而只有高素质的人才对河北省农业发展的支持,才能够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不断改善农作物的品种,提高农产品产量,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因此,加大对河北省农业经济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是改善河北省农业经济状况,促进河北省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下,区域之间要素流动更加便捷,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区域政府势必会在一些政策上给予河北省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河北省应该充分抓住机遇,主动引入外部资金,支持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主动引进优秀人才,给予优秀人才以优惠政策,提高农业经济人才队伍的建设。例如河北承德充分引进北京地区的资金,建立京承农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总投资额达200多亿元,惠及农户20余万户,给当地农业经济带来巨大改变。2015年4月,北京顺义和河北威县合作建立“威县•顺义产业园”,通过此次合作,河北威县将会大量引入北京顺义的技术、人才以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同时顺义区企业的进驻,将会给河北威县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等带来极大影响,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成经济发展的保障 为了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前进,维护社会稳定,中央以及地方政府持续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比如对农村粮食种植实行补贴;提供支持,促进农业土地流转;对粮食价格实行保护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水利环境,提高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同时鼓励粮食生产,对粮食生产大县实行相应的奖励等,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在实施中央政策时候,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地方政府不够重视等现象,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河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坚决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农民生产的培训力度,让农民能够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农业生产。[7]同时地方政府还应该大力鼓励相关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落户,不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只有更好地落实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河北省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才能够相应地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例如在北京和张家口农业合作过程中,张家口的蔬菜产品大概占北京市场的40%,而北京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张家口的农业补贴也达到了2000万元左右,同时还向一些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厂家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开发了各种支农合作项目。因此河北省政府需要及时落实好各项政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改良经济发展的路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面向市场进行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市场竞争力,是农业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而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需要面向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生产结构进行调整。[8]京津冀一体化之后,区域信息更加流通,农业生产市场灵敏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市场化也有了很大发展。因此河北省地区应该充分利用机遇,不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搞好农产品区域规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科学种植,降低生产成本。因地制宜,依托当地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扩大作物种类,提高农业经济收入来源。[9]2015年3月在北京举办了北京农业嘉年华,通过该活动,京津冀三地区的农业特色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同时通过该活动,让河北省更准确地把握了农业市场的需求,为调整农业结构做了很好的参考。 (四)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的布局 目前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发展下,还存在着三方各自只顾自己利益发展的情况。比如在资源等方面不愿意做出共享;在区域规划上只顾自己利益,一些规划难以达成共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区域一体化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河北农业获得外界资源支持的能力。[10]因此京津冀地区要建立好利益协调机制,充分协调和各方利益,促进区域合作的长远发展。加强各方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区域经济长远发展。例如随着京津冀协同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也在加速进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交通“一卡通”给他们带来的无疑是巨大的好处,如果实现了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市民只要持有一张卡就可以随时去到自己想要去的京津冀城市,但是目前河北省以及北京交通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该项目未有实质性的推进。京津冀“一卡通”项目的实施困难,虽然有很大部分为技术原因,但是同时区域利益难以协调也占据了很大因素。“一卡通”在实行过程中将会涉及各方面的利益机制,比如北京地区公交公司、河北地区的公交公司等,如何更好地协调各区域机构之间的利益,是促进交通“一卡通”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四、结语 农业经济在河北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也一直是当地政府所关注的问题。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给河北省农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河北省应该充分抓住机遇,利用好各种优势资源,最大程度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作者:来臣军 王磊 卢恩平 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生产园林设计分析 摘要 在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城市土地、环境等问题。发达国家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逐渐探索出一条园林模式农业的道路。园林模式农业使风景园林设计与农业工程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实现生产、生态、文化、美学的多重效益。本文论述了园林模式农业主要代表之一的观光农业的起源及其特点,阐述了发达国家园林农业发展的现状及类型,最后讲述了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旨在为中国发展园林模式农业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发达国家;农业园林设计;园林模式农业;农业经济生产;观光农业 发达国家的现代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远远领先于中国,研究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对中国的农业景观设计提供借鉴意义,为缓解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之间的矛盾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中国农业成功转型,让园林模式农业向生态、科学等方面发展,从而也加快中国旅游业的发展。 1园林模式农业的由来 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后,高度发达的城市化进程给城市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居住拥挤、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发达国家提出“田园城市”的新概念,形成了大量的主张以田园、乡村作为城市问题的出路的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师和流派[1]。如著名的斯德哥尔摩学派的思想对现代风景园林有很大的影响,主张“在城市中创造田园风光”。法国在发达国家城市农业景观园林中最具代表性。受法国传统园林的影响,城市园林设计与农业、园艺、园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色列著名的风景园林设计大师施罗墨•阿龙森在他的设计中非常重视环境与本土的农业文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注重风景景观设计中的生态效益,果林、麦田等农业特征元素成为体现本土农业文化的载体。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设计手法,都反映了设计师对农业的理解和认识[2]。发达国家园林农业是一种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的农业模式,它兼具观赏、休憩、生产等功能。园林模式农业设计主要是依托农业景观,把树林、水渠、草地这些特殊的元素加入设计中,再加以一定的规划和艺术设计,使其具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美学效益。 2园林模式农业的内容与特征 园林模式农业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对于设计者来说,一方面开发出了得天独厚的旅游价值,另一方面,园林设计还必须具备当地的自然风光和浓厚的本土文化特色。作为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典型代表,观光农业也是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主要形式。观光农业在发达国家又被称为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观赏农业。虽然名称不同,也只是功能上有所区别,其本质是一样的,即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结合,它是以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为特征的。观光农业是高度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结果,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3]。 2.1观光农业的内容 2.1.1观光农业以农业活动为基础 观光农业是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景观,并与本土的文化特色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观光农业是从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适应经济的发展逐渐转型,传统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形成的新兴产业。观光农业因其本身的特点,充分开发和提倡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城市污染产品的使用[4]。观光旅游是一种集生产、艺术和旅游体验于一体的农业经济模式,它主要是让游客欣赏到城市没有的自然风光和体验本土的农家活动。观光农业很好地把景观园林设计和农业经济生产相融合,设计师合理有效地营造了农业观光园的生态环境,使其具备生态效益,可以让游客体会到与城市不一样的生活环境。 2.1.2观光农业具有旅游业和传统农业的双重功能 观光农业是一种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农业园林模式的典型代表之一,它具有农业生产与旅游的功能。对于农业来说,观光农业在农业产值的基础上附加了旅游产值,农业产值主要是为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物质型产品,如粮食、水产、花卉等。对于旅游业来说,它主要为社会提供一系列的精神、服务产品,与农业相结合,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旅游产业的内容和范围,让旅游业更加丰富多彩。 2.1.3观光农业与风景园林设计密切相关 风景园林设计在观光农业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观光农业的面积、地理位置,还是生态廊道以及城市绿地的规划,都离不开景观园林设计。农村园林规划设计过程中,依托相关园林设计理论,从当地农村地域特征出发,对特有的植物、土地、水等自然元素进行规划设计,创造出具备美学、生态、艺术、经济等效益的农村观光园。 2.2观光农业的特点 2.2.1具备物质与精神生产功能 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本质是依托于农业生产本身的。根据农业生产的园林景观设计,生产功能依然是其基本功能。园林模式农业生产双重产品,如花卉、水果、水产品等,以及附带在农产品上的精神产品。观光农业的生产功能主要是体现在为旅游者提供农产品、农副产品等特色的物质产品上,还表现在游客体验休闲农事活动所产生的心灵愉悦的精神产品上。 2.2.2提供休闲、学习场所 观光农业为游客提供了自然清新、别具特色的农家休闲场所。发达国家在景观园林设计中,对于观光园设置了各种休闲娱乐设施,游客能够充分体验到农村的慢节奏、放松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心情舒畅、修身养性的目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光和体验农业活动,直观地观察动植物的生长过程和学习农业科学知识,可以有效地让游客认识和了解农业及农耕文化。游客亲身体验农事生产,可体验宁静朴实的乡村生活,更能体会到收获的喜悦。 2.2.3具备文化传承的功能 观光农业的园林景观都是依托本土文化来进行规划设计的,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观光农业的发展使得本地特色的农耕文化、生活文化、民俗文化得到推广和传承,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 2.2.4内容广博 (1)资源的广泛性。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项目多设定在自然风光保存完整或者独具特色、物产丰富的乡村地区。因此观光景色丰富,资源良好,更加符合游客想要回到大自然的要求。 (2)形式的多样性。观光农业不仅仅包含了传统的农业观光游览,还往往提供操作、采摘、健身等特色活动。 (3)地域的差异性。不同的发达国家具有自己特色的观光农业,如荷兰的观光大棚。荷兰的观光大棚能够将荷兰的田园生活很好地融入到从城市来的游客身上,让他们直接和大地接触,亲自感受种植植物、采摘果实、赏花割菜的乐趣。荷兰的观光大棚是把农业旅游、农产品消费集合在一起,更有教育农园的模式。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丰富了观光农业的内容。 (4)活动的季节性。生产功能是观光农业的基本特征,各个季节的不同自然环境造成了观光产业具有明显的季节差异性。 2.2.5效益多元化 观光农业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产业,因此经济收益很广泛,有来自农业本身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也有来自旅游服务的经济收益,除此还有科研会展的收益,各产业相互补充,经营灵活。对于单一产业来说,观光产业的风险更小,收益更大,不同的开发层次满足了游客的不同需求,旅游市场广泛。 3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类型 3.1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 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早在19世纪,意大利就建立了全国农业和旅游协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城市居民在农村的生活体验。20世纪,欧洲的园林模式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始终是实用性和观赏性相结合的经济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逐渐扩展到亚洲、美洲的部分国家。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萌芽时期、观光采摘阶段、度假阶段、租赁阶段。(1)萌芽阶段。发达国家并没有出现明确的观光农业产业,只是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中感受生活,在这个时期,园林规划设计并没有参与到农村观光经济中,游客主要是参观农业的生产过程。(2)观光采摘阶段。发达国家开始把经济的重心放在第三产业和城市化过程中日益严重的问题上,观光农业逐渐得到重视,对观光农业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萌芽时期的欣赏普通的农业生产景观,出现了具有明确观光职能的农业观光园区。设计者也开始对观光园的设计越来越重视,根据不同的农村特色和本土文化设计出各种各样的观光园区。(3)度假阶段。在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高度繁荣,游客的旅游需求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发生转变。观光园增加了大量的娱乐和学习设施,拓宽了观光农业的功能,如教育功能、社会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等。功能的增加要求园林设计师不仅仅要满足原先的观光采摘要求,更要满足游客在精神层次的需求。(4)租赁阶段。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观光、体验、度假相结合的成熟观光。租赁模式主要是发达国家把大的农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分别租赁给游客,平日主要由农场主人照料。游客既体验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的乐趣,包括采摘、种植、欣赏等,同时也增加了农村的经济收入。这种租赁形式要求园林设计者必须对农村景观和本土文化有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3.2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类型 3.2.1观光园区 观光园区类的这种园林模式农业一般建立在城市近郊农村。由于属于城市近郊,游客游览的时间主要以一两天为主。根据农村观光农业的主题不同,分为采摘、教育、科技主题。法国的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是全世界闻名的观光园区,被誉为“薰衣草故乡”该薰衣草庄园集薰衣草、向日葵、晨曦、爱情大风车、草坪等各种景色于一体,具有休闲、旅游、聚会、摄影等多种功能。 3.2.2休闲度假类 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农业的景色一般比较优美,观光园主要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园林设计在原有的地域和农业景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并融入本地特色的文化元素。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园一般是半开放的形式,在观光园中不仅可以观赏到独特的农村风光,还能亲自体验采摘和种植的乐趣,游客还能在观光园中住宿和进行短时间的度假。休闲度假的观光农业,游客旅游时间多为一周左右。澳大利亚乡村葡萄酒庄园已成为澳大利亚本国及世界旅游市场的热门度假项目之一。澳大利亚的葡萄酒蜚声海内外,以口感好,酸甜适中,价格实惠著称。游客不仅因葡萄酒而来,也因其特色壮丽的葡萄种植园和庄园城堡的特色景观。葡萄酒庄园还围绕葡萄酒酿造开展了丰富的旅游活动,如葡萄采摘、葡萄酒品尝、参观葡萄酒酿制过程、参加酒艺培训学校等,完美地结合了乡村产业与乡村旅游。 3.2.3租赁自助类 租赁自助类观光农业的前提是有面积较大的农场,根据游客的需要把农场划分为若干小块,分别租赁给游客,主要用来种植花草、蔬菜、果树等。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园有利于让游客独立地体会农村生产和种植过程,体验农村乐趣。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农业的经营模式是以假期游客到农场作业,平时由农场主代管。这种类型的观光农业一般是建立在城市中或者城市近郊,游客的体验时间一般很长,多为数个月。由于租赁的观光园是由农场分为若干部分分别租给游客,各个部分都是独立的,要求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园林设计必须根据游客的喜好进行。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坐落于锡耶纳和格罗塞托之间的MontecuccoWine地区,共有70hm2的土地,包括森林区、牧草区和穿插于两者之间的别墅群。假日农场的别墅是经过整体重建的,在保留了意大利托斯卡纳朴素的奢华的同时,每一间都针对客人的要求精心设计,让游客体会到家的温暖。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可以完美地让游客与自然进行零距离接触。 3.2.4综合性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 景观园区的设计是依据当地乡村特有的景观,利用本地的民俗、文化建立起综合性的旅游景区,把农业生产、观光游览、度假休闲、农事体验等结合起来的综合性乡村旅游景区,规模一般较大,综合性强。这种大型的观光农业,园林设计时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让旅游资源丰富多彩。现今,欧洲的生态农业庄园是典型的综合性观光农业,它是集生产、旅游、生态于一体的绿色观光园。 4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生产的影响 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对国家的农业经济生产起到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促使本国农业转型,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水平,优化国家农业生产结构。园林模式农业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它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效地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观光农业优化了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它是一种把传统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的新兴产业,促进了国家的农业和旅游业快速、和谐地发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也是观光农业不可忽视的作用之一,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缓解富余劳动力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如贫富差距扩大化、各种暴力行为等。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有效提高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调剂生活方式。园林模式农业的环保、高效的特征有别于传统农业。园林模式农业是把农业生产和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经济效益不仅来自于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还来自于旅游业的精神消费,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随着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经济转型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环境问题,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园林模式农业丰富了发达国家的生产结构,从而让经济形态向利于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实现了经济、美学、生态和社会等效益的高度统一[5]。园林模式农业具有文化传播和传承的作用。园林模式农业以地方特色为主,主要将地方产品呈现给游客,把当地的文化元素融入到产品中,使其具备文化和经济等双重效益。观光农业为能够更好地把旅游产品呈现给人们,必须做得更好,更具观赏性。 作者:刘峻岩 单位: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新农村建设下农业经济管理策略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持续发展,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在我国经济中,农业经济是其核心组成要素,而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管理。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还需要多角度、多层次出发,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不断促进新时期农业的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业;经济管理;策略;探讨 在国家社会发展的道路上,农业经济发展占据重要位置,能够折射出我国已有的综合国力,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浪潮中,农业经济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下,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管理都被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农业又是新时期农村得以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必须意识到农业经济的重要性,促进农业的综合发展。在此过程中,要全面而客观地分析农业的现状,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以此,不断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农业经济管理概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农业发展关乎我国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和谐,必须把农业、农业经济放在核心位置。就农业经济管理而言,它是以国家制定的经方针政策、市场环境等为中心的管理活动。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分析当地的市场经济条件、市场环境,以国家制定的政策方针为基点,使农业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化,优化信息化再生产过程、生产资料再生产过程的各要素,确保农业经济持续发展,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道路。 1、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生产化。 随着科技持续发展,现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到不同行业、领域中,和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对于农业经济管理来说,也需要满足时展的客观要求,灵活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农业经济管理,使农业生产处于高效运转中,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自出台农业合作政策以来,农业经济合作不断发展,农业化机制不断完善。在一些大企业的作用下,逐渐实现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 2、农业经济管理的现代化,农业经济管理思维的转变。 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现代化的农业经济管理已成为核心内容,要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在新时代下,社会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想要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注重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质量。在此过程中,必须转变农业经济管理思维与方法,优化农业增长方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二、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农业经济管理策略 1、优化农业经济管理模式 在新时代下,农业经济逐渐走上转型的道路,而农业经济管理逐渐融入到农村农业经济活动的不同环境中。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也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要优化已有的经济管理模式,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要遵循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 2、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促进农业的科技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下,要以社会市场为导向,优化农业经济管理方法与管理方针。改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向,优化传统农业经济结构,融入更多新的元素,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要采用深加工的方法,美化传统农产品包装,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促进农产品销售,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构建产业链。在此基础上,要运用各种科学技术,不断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与质量,提高农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在社会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走上长远的发展道路。 3、注重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必须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地训练,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能够紧随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有效解决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在此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工作人员意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具备必要的政治素质,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要强化他们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以此,强化他们的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意识,具备较高的综合知识能力素质,确保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健全已有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有效处理好他们之间的矛盾,能够兼顾各方面利益,需利用自身的服务与经济职能,加强农业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要从不同角度入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村级资产清查,相关部门要做好农村离任干部的资管审计工作,加强各地区农业经济管理,使各地区的农业经济都能迈入崭新的阶段。 4、注重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与产业化发展 想要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必须注重它的信息化与产业化发展。政府部门要把农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引进大量优秀的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引进各种先进的农业设备。在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的道路上,要实施人才战略,巧妙地利用人才项目、招商引资等方法,把各种高新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优化农业结构,注重科技创新,为农业经济管理注入更多的科技含量,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各地区农业发展规模,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农村建设下,政府部门必须意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能够从不同角度入手,优化已有的管理制度,注重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信息化、产业化等水平,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同时,能够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效率与质量,促进各地区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不断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更好地走向世界。 作者:史晓光 单位: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财政局索伦镇财政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农业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从古至今以来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一直保持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业经济也从以家庭为单位的纯体力劳动向以集体为单位的科技型经济发展。如何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解决,是加快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又离不开农业的发展,我国一直将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秩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析,长期停滞不前的农业经济向具有一定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即农业经济发展。按照这个定义来说,即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还比较快速,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小觑的。纵览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局势,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世界经济的大融合也迫使我国农业经济走上国际舞台。此外,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匮乏、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也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因此,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解决,是实现我国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基础建设薄弱,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是农业大国,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经过几千年的农耕发展,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种植经验和技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经验和技术相比于现代机械效率就显得十分低下。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就面临着机械化和科技水平较差的问题。例如与农作物息息相关的灌溉问题,由于农田的水利建设不到位,水渠的修建没有规划,有些地方还保持着用桶挑水的原始方法,缺乏现代化的灌溉设施;农耕机械单一,种植过程过分的依赖体力劳动,常见的播种、施肥、除草和收割,大部分时候依然由农民手动完成,与使用现代机械进行种植相比,效率十分低下。这种纯体力劳动的农业经济,在当今社会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和价值,其产量和质量只能满足自身家庭需求,无法形成产业化的种植规模,如此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谈不上发展可言。 2、农业知识缺乏,农民技术水平不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相比于农村的种植业,新一代的年轻人更愿意到城市谋求发展,留下来继续耕作的就是一些老弱妇幼,这些人缺乏先进的农业知识和种植技术,往往沿用祖辈留下来的传统农耕模式,劳动力也显然不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而农村的经济建设又最最缺乏人才的支持,长久以来,没有先进的农业种植思维和技术,我国的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继续保持着产量较为低下、农产品质量不高、种类也较为单一的原始耕做方式,而没有新一代的年轻人来继承农耕,我国的农业经济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人问津的危险。 3、农产品种类单一,产业化水平不高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多元化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种类也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但是一些农民长期在农村务农,不了解现代社会新的需求,目光较为短浅,仍然保持着小农经济的思想,种植种类单一,甚至好几代人都只种植固定的农产品,而不愿意尝试水产品、畜牧和花卉种植等经济效益更高的农产品,如果赶上洪涝灾害或者干旱,往往造成收益小于投入的亏本状况,更谈不上农业经济的发展了。这种单一的种植模式已经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农作物的竞争力,没有给农民带来较好的收益。此外,大部分的农村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种植,没有形成规模,农产品的产量小;销售渠道仅仅是靠农民个人零售,销量也小;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出去的周期较长,这种非产业化的链条不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也不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4、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农业生产环境不容乐观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农用耕地被频繁征用,可种植农产品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在农耕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农民缺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再加上企业的粗放型经营,大量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遭到破坏,引发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农作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得不到保证,农产品的生产率和质量就难以提高。种植过程中,农民为通过人为手段提高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催熟剂等,同样给水土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土地越贫瘠越使用化学物质,越使用,土地就越贫瘠,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我国对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还不够完善,重金属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使我国的农产品在对外出口的道路上频频受阻,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建设水利,电力和道路,各级乡镇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农作物的基本生产和种植提供基本保障。对于农村建设的资金使用,上级部门务必加强监管,一个政策的执行往往比制定意义更加重大,资金落不到实处,不仅不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还助长了贪污受贿的歪风邪气。各级乡镇部门,应对每一笔基础建设的支出做好详细记录,通过正常渠道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对最终的成果进行验收评估,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农民意见,积极做出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国家应大力扶持农用机械企业,从源头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并鼓励新技术的引进。农民购买农用机械时,应予以相应补贴,可以采取定点销售或者通过乡镇集体团购的形式来落实这项惠农政策。对于使用频率不高,价格较贵的农用机械,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体公用的形式解决。总之,要坚决改变以往完全依靠体力劳动种植的局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2、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农民技术水平 大部分农民都存在文化水平低下的问题,长期以来的种植仅仅依靠祖辈留下来的经验,没有系统的农业知识,国家应将提高农民专业种植技术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广泛的农业知识的重要性。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以督促各电视台多多出品传授农业知识和种植技巧的电视节目,各出版社多多出版农业类书籍,并积极调控其价格,让农民买得起,买得放心;组织农业专家全国巡讲,深入农田和农民交流种植经验;鼓励大学生等有文化素质的人群回乡创业,积极引导,并予以资金支持,让愿意真正回到家乡致富的人有信心、有条件开拓新的农产品市场,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落实到乡镇层面,以村为单位,可以经常举办农产品种植经验交流座谈会,可以在村内或者村与村之间进行交流,把自己的优势发扬出去,把别人先进的种植技术引进过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农产品遭遇病虫害时,切不可不管不问,各乡镇领导要努力寻找原因,请农业专家协助解决,杜绝灾害的再次发生;经常举办农业技能比拼,收获时节可以视情况进行农产品质量产量评比,并予以优胜者适当奖励和表扬,鼓励大家的种植热情。总的来说,提高农民种植技术和文化水平,国家和各级乡镇都要做出努力,既要注重现有农民的文化素质,又要积极引导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回乡创业,双管齐下。 3、丰富农产品种类,逐步形成产业化链条 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资源和气候条件存在差异,适宜种植的农产品种类也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当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产品。另外,农业经济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结构实行优胜劣汰,没有竞争力的产品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改进。与此同时,要扭转农民不愿尝试新产品的思想,鼓励适合当地自然资源的水产品、畜牧业和花卉种植,聘请农业专家从选种到收获进行全程指导,让农民对新产品有尝试的信心和热情。另外,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当前以家庭为单位的模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结合企业需求,开拓农产品销售途径,例如联系各大酒店提供农副产品,为各大乳制品厂商提供牛奶等,尽量避免仅仅依靠农民零售的低效率方式,依靠企业带动农产品的销售,销量上去了,农民尝试新产品的信心就有了,种植热情也就高涨了,只有农民有了热情,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焕发活力,我国的农业经济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4、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国家应出台详细法规严格规范和监督农田的征用,避免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造成土地资源毁灭性的伤害,注重循环绿色农业的发展。可以实行土地流转与承包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这个过程需要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监督指导,对流转标准,流转程序提出详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各级乡镇要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资源回收重复利用工作,鼓励农民使用绿色环保肥料,尽量避免农药的使用。国家实施立法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有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严格监督有害农药和催熟剂等的流通,对于靠近农田的生产企业,尤其需要对其环境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有一套完整环保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备,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工业发展为理由污染农业环境。另外,我国应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标准,只有标准提高了,才能督促农产品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帮助我国农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论是农业种植规模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都是不可胜数的。但是我们并不是农业强国,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只有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落实政策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丰富农产品种类,改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让更多的人看到农业种植的希望,并积极投身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只有这样,我国的农业经济才可能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罗一鸣 单位: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统计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发达国家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生产结合 摘要: 在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城市土地、环境等问题。发达国家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逐渐探索出一条园林模式农业的道路。园林模式农业使风景园林设计与农业工程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实现生产、生态、文化、美学的多重效益。本文论述了园林模式农业主要代表之一的观光农业的起源及其特点,阐述了发达国家园林农业发展的现状及类型,最后讲述了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旨在为中国发展园林模式农业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发达国家;农业园林设计;园林模式农业;农业经济生产;观光农业 发达国家的现代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远远领先于中国,研究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对中国的农业景观设计提供借鉴意义,为缓解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之间的矛盾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中国农业成功转型,让园林模式农业向生态、科学等方面发展,从而也加快中国旅游业的发展。 1园林模式农业的由来 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后,高度发达的城市化进程给城市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居住拥挤、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发达国家提出“田园城市”的新概念,形成了大量的主张以田园、乡村作为城市问题的出路的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师和流派[1]。如著名的斯德哥尔摩学派的思想对现代风景园林有很大的影响,主张“在城市中创造田园风光”。法国在发达国家城市农业景观园林中最具代表性。受法国传统园林的影响,城市园林设计与农业、园艺、园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色列著名的风景园林设计大师施罗墨•阿龙森在他的设计中非常重视环境与本土的农业文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注重风景景观设计中的生态效益,果林、麦田等农业特征元素成为体现本土农业文化的载体。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设计手法,都反映了设计师对农业的理解和认识[2]。发达国家园林农业是一种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的农业模式,它兼具观赏、休憩、生产等功能。园林模式农业设计主要是依托农业景观,把树林、水渠、草地这些特殊的元素加入设计中,再加以一定的规划和艺术设计,使其具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美学效益。 2园林模式农业的内容与特征 园林模式农业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对于设计者来说,一方面开发出了得天独厚的旅游价值,另一方面,园林设计还必须具备当地的自然风光和浓厚的本土文化特色。作为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典型代表,观光农业也是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主要形式。观光农业在发达国家又被称为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观赏农业。虽然名称不同,也只是功能上有所区别,其本质是一样的,即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结合,它是以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为特征的。观光农业是高度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结果,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3]。 2.1观光农业的内容 2.1.1观光农业以农业活动为基础 观光农业是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景观,并与本土的文化特色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观光农业是从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适应经济的发展逐渐转型,传统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形成的新兴产业。观光农业因其本身的特点,充分开发和提倡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城市污染产品的使用[4]。观光旅游是一种集生产、艺术和旅游体验于一体的农业经济模式,它主要是让游客欣赏到城市没有的自然风光和体验本土的农家活动。观光农业很好地把景观园林设计和农业经济生产相融合,设计师合理有效地营造了农业观光园的生态环境,使其具备生态效益,可以让游客体会到与城市不一样的生活环境。 2.1.2观光农业具有旅游业和传统农业的双重功能 观光农业是一种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农业园林模式的典型代表之一,它具有农业生产与旅游的功能。对于农业来说,观光农业在农业产值的基础上附加了旅游产值,农业产值主要是为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物质型产品,如粮食、水产、花卉等。对于旅游业来说,它主要为社会提供一系列的精神、服务产品,与农业相结合,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旅游产业的内容和范围,让旅游业更加丰富多彩。 2.1.3观光农业与风景园林设计密切相关 风景园林设计在观光农业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观光农业的面积、地理位置,还是生态廊道以及城市绿地的规划,都离不开景观园林设计。农村园林规划设计过程中,依托相关园林设计理论,从当地农村地域特征出发,对特有的植物、土地、水等自然元素进行规划设计,创造出具备美学、生态、艺术、经济等效益的农村观光园。 2.2观光农业的特点 2.2.1具备物质与精神生产功能 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本质是依托于农业生产本身的。根据农业生产的园林景观设计,生产功能依然是其基本功能。园林模式农业生产双重产品,如花卉、水果、水产品等,以及附带在农产品上的精神产品。观光农业的生产功能主要是体现在为旅游者提供农产品、农副产品等特色的物质产品上,还表现在游客体验休闲农事活动所产生的心灵愉悦的精神产品上。 2.2.2提供休闲、学习场所 观光农业为游客提供了自然清新、别具特色的农家休闲场所。发达国家在景观园林设计中,对于观光园设置了各种休闲娱乐设施,游客能够充分体验到农村的慢节奏、放松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心情舒畅、修身养性的目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光和体验农业活动,直观地观察动植物的生长过程和学习农业科学知识,可以有效地让游客认识和了解农业及农耕文化。游客亲身体验农事生产,可体验宁静朴实的乡村生活,更能体会到收获的喜悦。 2.2.3具备文化传承的功能 观光农业的园林景观都是依托本土文化来进行规划设计的,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观光农业的发展使得本地特色的农耕文化、生活文化、民俗文化得到推广和传承,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 2.2.4内容广博 (1)资源的广泛性。 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项目多设定在自然风光保存完整或者独具特色、物产丰富的乡村地区。因此观光景色丰富,资源良好,更加符合游客想要回到大自然的要求。 (2)形式的多样性。 观光农业不仅仅包含了传统的农业观光游览,还往往提供操作、采摘、健身等特色活动。 (3)地域的差异性。 不同的发达国家具有自己特色的观光农业,如荷兰的观光大棚。荷兰的观光大棚能够将荷兰的田园生活很好地融入到从城市来的游客身上,让他们直接和大地接触,亲自感受种植植物、采摘果实、赏花割菜的乐趣。荷兰的观光大棚是把农业旅游、农产品消费集合在一起,更有教育农园的模式。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丰富了观光农业的内容。 (4)活动的季节性。 生产功能是观光农业的基本特征,各个季节的不同自然环境造成了观光产业具有明显的季节差异性。 2.2.5效益多元化 观光农业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产业,因此经济收益很广泛,有来自农业本身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也有来自旅游服务的经济收益,除此还有科研会展的收益,各产业相互补充,经营灵活。对于单一产业来说,观光产业的风险更小,收益更大,不同的开发层次满足了游客的不同需求,旅游市场广泛。 3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类型 3.1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 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早在19世纪,意大利就建立了全国农业和旅游协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城市居民在农村的生活体验。20世纪,欧洲的园林模式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始终是实用性和观赏性相结合的经济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逐渐扩展到亚洲、美洲的部分国家。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萌芽时期、观光采摘阶段、度假阶段、租赁阶段。 (1)萌芽阶段。 发达国家并没有出现明确的观光农业产业,只是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中感受生活,在这个时期,园林规划设计并没有参与到农村观光经济中,游客主要是参观农业的生产过程。 (2)观光采摘阶段。 发达国家开始把经济的重心放在第三产业和城市化过程中日益严重的问题上,观光农业逐渐得到重视,对观光农业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萌芽时期的欣赏普通的农业生产景观,出现了具有明确观光职能的农业观光园区。设计者也开始对观光园的设计越来越重视,根据不同的农村特色和本土文化设计出各种各样的观光园区。 (3)度假阶段。 在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高度繁荣,游客的旅游需求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发生转变。观光园增加了大量的娱乐和学习设施,拓宽了观光农业的功能,如教育功能、社会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等。功能的增加要求园林设计师不仅仅要满足原先的观光采摘要求,更要满足游客在精神层次的需求。 (4)租赁阶段。 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观光、体验、度假相结合的成熟观光。租赁模式主要是发达国家把大的农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分别租赁给游客,平日主要由农场主人照料。游客既体验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的乐趣,包括采摘、种植、欣赏等,同时也增加了农村的经济收入。这种租赁形式要求园林设计者必须对农村景观和本土文化有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3.2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类型 3.2.1观光园区 观光园区类的这种园林模式农业一般建立在城市近郊农村。由于属于城市近郊,游客游览的时间主要以一两天为主。根据农村观光农业的主题不同,分为采摘、教育、科技主题。法国的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是全世界闻名的观光园区,被誉为“薰衣草故乡”。该薰衣草庄园集薰衣草、向日葵、晨曦、爱情大风车、草坪等各种景色于一体,具有休闲、旅游、聚会、摄影等多种功能。 3.2.2休闲度假类 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农业的景色一般比较优美,观光园主要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园林设计在原有的地域和农业景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并融入本地特色的文化元素。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园一般是半开放的形式,在观光园中不仅可以观赏到独特的农村风光,还能亲自体验采摘和种植的乐趣,游客还能在观光园中住宿和进行短时间的度假。休闲度假的观光农业,游客旅游时间多为一周左右。澳大利亚乡村葡萄酒庄园已成为澳大利亚本国及世界旅游市场的热门度假项目之一。澳大利亚的葡萄酒蜚声海内外,以口感好,酸甜适中,价格实惠著称。游客不仅因葡萄酒而来,也因其特色壮丽的葡萄种植园和庄园城堡的特色景观。葡萄酒庄园还围绕葡萄酒酿造开展了丰富的旅游活动,如葡萄采摘、葡萄酒品尝、参观葡萄酒酿制过程、参加酒艺培训学校等,完美地结合了乡村产业与乡村旅游。 3.2.3租赁自助类 租赁自助类观光农业的前提是有面积较大的农场,根据游客的需要把农场划分为若干小块,分别租赁给游客,主要用来种植花草、蔬菜、果树等。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园有利于让游客独立地体会农村生产和种植过程,体验农村乐趣。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农业的经营模式是以假期游客到农场作业,平时由农场主代管。这种类型的观光农业一般是建立在城市中或者城市近郊,游客的体验时间一般很长,多为数个月。由于租赁的观光园是由农场分为若干部分分别租给游客,各个部分都是独立的,要求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园林设计必须根据游客的喜好进行。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坐落于锡耶纳和格罗塞托之间的MontecuccoWine地区,共有70hm2的土地,包括森林区、牧草区和穿插于两者之间的别墅群。假日农场的别墅是经过整体重建的,在保留了意大利托斯卡纳朴素的奢华的同时,每一间都针对客人的要求精心设计,让游客体会到家的温暖。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可以完美地让游客与自然进行零距离接触。 3.2.4综合性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 景观园区的设计是依据当地乡村特有的景观,利用本地的民俗、文化建立起综合性的旅游景区,把农业生产、观光游览、度假休闲、农事体验等结合起来的综合性乡村旅游景区,规模一般较大,综合性强。这种大型的观光农业,园林设计时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让旅游资源丰富多彩。现今,欧洲的生态农业庄园是典型的综合性观光农业,它是集生产、旅游、生态于一体的绿色观光园。 4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生产的影响 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对国家的农业经济生产起到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促使本国农业转型,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水平,优化国家农业生产结构。园林模式农业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它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效地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观光农业优化了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它是一种把传统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的新兴产业,促进了国家的农业和旅游业快速、和谐地发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也是观光农业不可忽视的作用之一,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缓解富余劳动力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如贫富差距扩大化、各种暴力行为等。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有效提高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调剂生活方式。园林模式农业的环保、高效的特征有别于传统农业。园林模式农业是把农业生产和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经济效益不仅来自于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还来自于旅游业的精神消费,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随着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经济转型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环境问题,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园林模式农业丰富了发达国家的生产结构,从而让经济形态向利于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实现了经济、美学、生态和社会等效益的高度统一[5]。园林模式农业具有文化传播和传承的作用。园林模式农业以地方特色为主,主要将地方产品呈现给游客,把当地的文化元素融入到产品中,使其具备文化和经济等双重效益。观光农业为能够更好地把旅游产品呈现给人们,必须做得更好,更具观赏性。 作者:刘峻岩 单位: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网络化理论思考 摘要: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步入网络信息时代,各种先进的网络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然而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等原因,信息闭塞,对网络经济相对陌生。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实现网络信息化创新,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结合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阐述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改革的重要性,基于我国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阐述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的迫切性,并针对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的未来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农业经济;网络化;重要性;建议 21 世纪,是网络信息化时代,网络经济正以惊人的速度席卷全球,使人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国地大物博,农业资源非常丰富,农村人口较多,然而相对于各大城市而言,农村的信息流通相对滞后,似乎网络时代与他们非常遥远,导致我国的传统农业并未像其他产业一样受益于网络技术。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网络化已经备受农业界与信息界的广泛关注与思考,以网络经济带动我国农业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也是一种必然选择,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市场信息流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具有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 决定我国农业经济必须重视网络化网络经济是将资源配置实现网络技术化,是集合电子计算机网络及其各种资源配置网络、现代通讯网络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并不同于农业经济以及工业经济的信息经济。网络经济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经济、“直接经济”“高速经济”,目前,网络经济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核心渗透到我国国民经济各产业中,对我国的传统产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以及结构升级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势必会对我国农业经济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一)网络经济是高速经济网络经济 以现代高科技的光纤卫星通信、微电子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为主导和灵魂,信息流通、传播速度极快,且流通量较大,具有直接性和简捷性的特点。高速的信息流通加快了产品供求的变化节奏,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市场各行业只有不断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积极创新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这一特征在客观上要求我国农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随着掌握市场的动态,不断调整农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将生产型农业转向创新型农业。 (二)网络经济是“直接经济” 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了经济组织结构的平面化,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分析等内容,使信息与市场同步,有利于为市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依据。同时交易者可通过网络技术直接交易,减少了中间商环节,使市场交易费用大大降低。因此,对于市场流通体制以及市场体系尚不健全的农民而言,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开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份额。 (三)网络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经济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化程度水平直接影响能源消耗,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新型经济体制有利于减少能耗、减少污染,促进传统的粗放型经济转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可帮助解决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环境恶化以及资源短缺现象。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主要方向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四)网络经济是全球化经济世界经济一体化是产生网络经济的基本,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应用也进一步加快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网络资源的开放共享性突破了地理、时间的束缚,使市场竞争者形成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的“竞争合作型”经济。基于这一特征,我国农业经济应充分利用国际分工,掌握国际市场信息,形成相对竞争优势。 二、我国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内部需求迫切需要网络化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业结构不合理,且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这些新问题都迫切需要网络技术的应用。 (一)促进我国农业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经济结构问题是我国农业经济最突出的问题,导致该问题的原因具有多样化,但仅就市场运行机制而言,主要是由于农村市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信息不流畅,导致农产品生产力过剩所致。因此,我国农业经济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利用网络信息找准市场,合理安排农副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因此,通过网络技术可以构筑农产品与市场需求之间的信息桥梁,以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提高经济效益需求 农业信息与其他产业市场信息相较而言,更具复杂性、分散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到市场供求信息、管理信息、气象信息、科技信息以及政策信息等多个领域,传统的信息手段想要获取、处理这些信息难度较大,经济成本较高,网络技术实现“信息高速公路”可准确、及时、安全、经济地广泛搜集信息,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生产和营销,同时还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的整体效益较低,因此必须重视农业网络化发展,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信息利用率,使生产决策尽量与市场贴近,提高生产决策的准确性,提高经济效益。 (三)增加农民收入要求 农产品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而农产品的市场变化较快,因此农民生产决策与市场供求变化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盲目性,增加了农产品生产以及交易的风险。我国农民的农产品生产近几年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供求信息匮乏所致,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农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农产品品质较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农民的市场供求信息不畅,在生产过程中,只注重数量生产,但是产品结构以及产品质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农产品与市场脱节。利用网络技术,可减少信息流通环节,直接联系市场交易双方,可降低交易费用,交易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及时,可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 三、对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农村地区网络经济的宣传力度,增强网络经济观念 目前,我国已明确提出应以推进国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信息化为优先,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应作为推进社会信息化的主要产业。但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以及农业科技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差,网络信息意识缺乏,导致农业并未普及应用各种信息设施。因此,首先我们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网络经济知识宣传,让农民走进网络信息世界,感受网络世界的神奇,对网络技术产生浓厚的兴趣,并意识到网络技术对于他们的切身利益以及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教育以及科技教育水平,这需要全社会总动员,凝聚力量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丰富办学形式,普及计算机知识,让农民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促进农村经济网络化的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网络技术应用硬件设施 网络技术应用的基础前提是具备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近年来,我国相继建立了一批部委和地方信息中心以及信息网等信息基础设施,为我国农业信息交流和进一步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的计算机配置、网络建设以及信息获取、传递、加工等设施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国家政府应加大对现代化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为农业发展配置各种计算机网络硬件,同时应开发、设计科学、系统的农村经济网络系统,实现信息系统健全的社会化信息服务功能,达到资源共享,满足农业生产、经营的需求。考虑到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还没有设置宽带传输网络系统,县或县级以上单位可以设计网络信息中心,乡镇可以设置网络信息站,而乡村则设置网络信息分站,进而建立完善的网络服务体系。 四、总结 综上所述,以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和导向,带动农业跨越式发展是我国未来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加强农村地区的网络经济宣传,加强广大农民以及农业科技人员的网络经济意识,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经济网络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裴树峰 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研究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农村金融发展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我国重要经济结构组成的农业领域,近年来也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不仅在农业生产力及生产效率方面,得到了急剧的提升,在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方面,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这在为社会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增长,农业领域的金融发展模式也由此提出,研究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间的关系,对于保障我国农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本文将就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进行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 农业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分析 随着社会各领域建设事业的不断蓬勃发展,国家对农业、农村及农民“三农”问题也越来越为重视,我国自古以来以农业立国,农业在我国的国计民生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农业经济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其他经济领域类似,农业金融发展模式,也逐渐纳入到农业经济的发展之中,然而由于世界各国关于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间的关系的研究很少,即使是如同美国这样的一个农业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对于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研究时间,至今也只有三十几年,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更是处于初始阶段,然而研究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的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大对其相关方面的研究,有着积极意义。下文将就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进行详细的探讨。 1、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探讨 1.1建立模型。 对于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的研究,本文从结构建模,研究其模型系数,来实现对其关系的探究,该模型所选取的经济数据是,自我国改革开放至2012年农村人均GDP值,以及农村经济开放程度指标,和农村金融发展指标等,由此建立VAR计量模型,该模型是一种以数据为基础的,同时其模型中的每个变量,均将其作为变量滞后值函数,予以建模,相比于以往的以经济理论为基础的建模,该计量模型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1.2挑选指标。 在VAR模型中,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标方面,可以选用农村金融相关比率,来予以替代,同时用RFIR表示,该值的计算公式是,将农村的总的金融资产,与农村总的GDP值相除,其所得到的值就是其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值,然而由于我国在农村金融资产方面,缺乏有效的统计,加之农村资本市场发展较为缓慢,因而在计算时,金融资产实际上可以用农村的存款及贷款额来替代,即农村贷款及存款余额,作为农村的总的金融资产;而在农村经济增长指标方面,则采用农村的人均GDP值代替。 1.3数据解释。 农产品进出口总和,指的是农产品的进口总额,加上其出口总额,而农村贷款总额指的是,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及国家银行贷款余额等的总和。为了确保数据的正确度,采用实证分析的手段对变量进行处理,其主要方法有基于回归残差的检验,以及基于回归系数的检验。由于VAR模型其在经济分析中,具有更优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因此为了确保变量的变动,可以采用考虑残差项序列的单位根检验手段,然后再借助因果检验法,来探究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 1.4协整检验。 VAR模型中,只有首先对其模型结构予以确定,才能确定其滞后阶级问题,此时,可以选用JB检验法来实现,我们能够知道其残差数列的稳定性较好。此外,协整检验结果表明,至少有一个协整向量,由此可以说明从改革开放到2012年,其各个变量间都是具有一定联系的农村金额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提高的同时,农业经济也得到了一定的增长。 1.5结果分析。 本研究采用了协整检验方式,对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研究,其结果表明,从改革开放到2012年间,农业经济的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具有一种长期稳定平衡的关系,即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的推动农业经济的增长,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我国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是,在农村经济改革方面,已经实施了几十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经济并没有得到质的飞跃,而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方面,其改革尚处于初始阶段,农村金融改革,远远落后于农村经济改革,因此要想推动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并不断地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使农村金融的发展,向多变性及多元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从而有效的促进农村资本的流动,提升其资本利用效率,进而与农业经济发展有效配合,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二是明确农村金融的市场主体性。要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降低农民资本流失数额,同时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机制的工作效率,以保障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有机协调,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农村资本支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贷款的投资力度,给予农村发展所需资本的经费支持,提升农村信贷的资本投资,从而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人均资本量,以确保农民拥有足够的资本用于经济活动,从而有效活跃农村资本市场,提升其经济活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业经济增长有着紧密联系,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效的推动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加大对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分析的相关研究,有着深远意义。 作者:张亚娥 单位:中共渭南市委党校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农业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妇女在农村和农业发展中的贡献和作用正在逐步提高,这种趋势给农村和农业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带来负面影响。应该运用完善农村女性教育体系,提高其文化素质;推广农业信息和科技服务,激发农村女性农业生产的潜力;对农村家庭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建立完善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等策略予以解决。 关键词: 劳动力女性化;农业经济;影响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农村劳动自农村走向城镇,从事非农职业。男性劳动力率先进入城镇,将家中农业生产留给妇女,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形成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情况。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农村经济、农业生产以及妇女自身的影响成为学术界争论的交点,至今没有达成共识。一种观点认为在农业生产中,妇女的贡献和作用较以前有所提高;一种观点是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发展经济有负面影响。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女性化的现状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农村劳动力逐步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我国各地都产生了农业女性化的发展趋势。按照我国相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1986年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中,东部地区的妇女占36.4%,西部地区占13.6%,中部地区占20.8%。所以农村妇女向城镇转移的速度比较慢,而且越在贫困、边远地区转移的妇女劳动力越少,农村留守人员女性化的趋势非常明显。由于贫困、边远地区的妇女文化水平较差,影响她们转移的能力。1990年妇女从事农、牧、渔、林的人数占从事农业生产总人数的52.4%,2000年为61.6%。2002年由全国妇联开展的妇女地位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在农业家庭中女性从事养殖、种植等农业劳动的人数占妇女总人数的82.1%,而男性占68.7%,女性高于男性17.4%。2006年妇联在甘肃、云南、四川、湖南、河南、江西、浙江、江苏、吉林、河北等十个省对万余名农村妇女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占总数的74.7%,妇女是生产生活的决策者,也是家务劳动的承担者。随着农村转移劳动力和调整产业结构,妇女在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男耕女织”逐渐转化成为“男工女耕”。农业劳动力女性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特征。农村劳动力进行非农转移,是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主要原因。在转移过程中,转移的农村女性数量比较少,转移的代价相对较大,因为土地制度、家务、生育、素质、性别、户籍等原因的影响,大多数农村女性难以彻底离开农村外出打工,而是被限制在农业生产上。所以我们要正视女性在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的贡献和作用,对于她们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在各有运用各种措施予以解决。 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农业经济具有的影响 (一)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发展农业经济的正面影响 第一、能在数量上满足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力,降低或避免因为劳动力缺乏而产生的耕地撂荒现象。第二、能够确保农民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基本供应,减轻市场所面临的压力。第三、它能够保障农民的生活与生产条件,进而减少因为非农转移而产生的社会和经济风险。第四、能够让妇女运用闲暇时间对庭院经济进行发展,并投入到第二、第三产业的活动中,以降低城市交通、就业、住房的压力和负担,另外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第五、它能让农村的孩子和老人得到帮助和照顾,对维持社会稳定和农村正常生活具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第六、它能够给农村妇女提供实践机会、经营管理机会、锻炼机会、学习和培训的机会等,进而增强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并推动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 (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发展农业经济的负面影响 第一、农业劳动力女性化会降低农业劳动力结构所具有的文化水平。因为各种原因,农村男性的文化水平高于女性。我国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15周岁以上有1.8亿文盲,其中1.54亿为农村文盲,城镇有0.28亿文盲,城乡文盲数量比为1:9,农村女性文盲是我国文盲的主体。而且文化程度较高的女性农民中很多转移到城镇中工作。所以随着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发展,会导致农业劳动力在整体文化结构方面有所下降,这是双重因素的减少,因为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文化水平比全国农业劳动力所具有的文化水平高。另外农村留守女性,不但要进行农业的管理和生产,还要教育子女、操持家务,让她们没有时间学习文化知识,造成其文化水平难以提高。第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会造成劳动力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降低。我国运行生产责任制后,生产决策、土地经营、技术选择等事情由户主决定,而农村家庭的户主基本是男性。从前农村女性很少有得到科学技术和管理技能的训练的机会和条件。就农业推广而言,以前女性很少参与推广工作,她们尽管广泛、大量的从事农业活动,但接受农业推广指导、培训、教育的一般都是男性。从调查结果看,女性通常只参与村社级培训活动,而参与县级培训的女性所占比例特别少。所以当会管理、懂技术、有能力的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后,会造成劳动力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降低。第三、传统农业生产结构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当丈夫外出打工而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时,留守女性就会面对劳动时间长,购买生产资料困难、天旱、劳动设施陈旧等问题,让农业女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处于困境之中。第四、农村缺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对农村女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现在农村社会保障能力差、水平较低,合作医疗的作用较小,重大疾病统筹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造成家中老人生病时,加重农村女性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三、应对农业劳动力女性化负面影响和提高农村经济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农村女性教育体系,提高其文化素质 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者,所以要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农业生产,就要增强农村留守女性的文化水平,改变和更新其陈旧的观念,以满足建设新农村、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在农村女性没有完善的教育体系是客观事实。我国现在文盲群体,留守的农村妇女占据相当大的比例。这不但体现在由于农民工进城而出现的城市流动性打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学龄儿童的教育上,还反映出农村女性教育条件落后、教学资金不完善、教学内容较少等问题。面对这些情况,政府要从公正政策的环节入手予以解决。例如农村技术推广站可以运用夜校等形式开展农业知识的教育和普及活动,向广大农村女性劳动者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并开展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在增强她们农业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其减灾防灾的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运用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农业科技的教育和普及,进一步增强农村女性的技能水平和文化知识水平。 (二)推广农业信息和科技服务,激发农村女性农业生产的潜力 我国农业生产中不论是农产品还是生产方式具有的科技含量都较少,需要大幅度提高。在农村地区开展有效率的、规模大的信息服务与技术推广是建设农村、发展经济的重要方式。运用此方式为农村女性劳动力提供实用又灵活的生产服务,促进她们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并让她们详细了解市场对各种农产品的需求情况,提高她们的经济意识,为调整农业结构,迈向国际化、现代化奠定基础。地方及中央政府要增强财政对于农业的扶持力度,以补偿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缺失。例如建立起科技下乡服务到农村的田间地头,发放科技资料,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开展专项技术讲座,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农业技术和知识。政府可以鼓励和动员高校农业专业人才,组织“教授顾问团”、“博士下乡服务团”等,对农业管理、栽培经济作物进行指导,并增强她们抗灾和作业的能力。在劳动力女性化的环境下,女人在生产管理方面有困难时,就要运用信息、科技等要素所具有的潜力,以弥补缺憾,保证粮食安全、农业稳定与经济快速发展。 (三)对农村家庭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 为了解决家人外出务工产生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三层女性选择减少土地耕种面积,在这些女性中半数以上选择将土地交给其他人管理,两层人选择将土地出租出去,以获得租金或实物,具有不足一层人将土质差、距离远的土地撂荒不种。对农业生产类别进行调整的女性劳动力占总人数的三层左右,调整方式主要有:用单季稻代替双季稻、减少或增加水稻种植数量、减少或增加经济作物种植比例、减少或增加家禽或家畜的养殖数量等。农业女性劳动力对生产结构进行调整的影响因素有两个。其一是丈夫打工提高家庭的收入,女性一人耕种土地比较困难,她们会选择减少土地耕种的面积。其二是农村家庭粮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丈夫外出打工致使家庭降低口粮需求,女性会降低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提高经济作物的面积来提高家庭经济。例如甘蔗、柑桔、种桑养蚕等作物比较省力,可以分散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比较符合女性劳动力的特点,其收益性较好,很多女性劳动力会降低水稻种植面积,选择经济作物来解决劳动力少的问题,还可以提高家庭的经济收入。 (四)建立完善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减轻农业劳动力女性的负担 当劳动力参与率不断提高,农村女性的负担更加沉重,她们不但从事农业的管理和生产,还负责赡养老人。而岁月流转,让老人的抵抗力不断下降,生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会增加农村女性的负担。现代政府重要的属性是公共性,政府要担负起建设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的责任,在农村范围内积极推行现阶段能够实现的医疗体系,摆脱现在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更加幸福。完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制能降低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负担,便于她们更好的参与农业生产,走好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每一步。 四、结束语 提高农业生产力、稳定农业地位是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必经途径和内在要求。我国已经体现出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趋势,成为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挑战。所以政府一定要正视农业劳动力女性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实践中要把性别意识引进到制定农村公共政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中,以达到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目标。 作者:王晓东 单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农业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从古至今以来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一直保持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业经济也从以家庭为单位的纯体力劳动向以集体为单位的科技型经济发展。如何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解决,是加快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又离不开农业的发展,我国一直将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秩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析,长期停滞不前的农业经济向具有一定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即农业经济发展。按照这个定义来说,即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还比较快速,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小觑的。纵览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局势,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世界经济的大融合也迫使我国农业经济走上国际舞台。此外,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匮乏、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也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因此,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解决,是实现我国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基础建设薄弱,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是农业大国,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经过几千年的农耕发展,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种植经验和技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经验和技术相比于现代机械效率就显得十分低下。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就面临着机械化和科技水平较差的问题。例如与农作物息息相关的灌溉问题,由于农田的水利建设不到位,水渠的修建没有规划,有些地方还保持着用桶挑水的原始方法,缺乏现代化的灌溉设施;农耕机械单一,种植过程过分的依赖体力劳动,常见的播种、施肥、除草和收割,大部分时候依然由农民手动完成,与使用现代机械进行种植相比,效率十分低下。这种纯体力劳动的农业经济,在当今社会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和价值,其产量和质量只能满足自身家庭需求,无法形成产业化的种植规模,如此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谈不上发展可言。 2、农业知识缺乏,农民技术水平不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相比于农村的种植业,新一代的年轻人更愿意到城市谋求发展,留下来继续耕作的就是一些老弱妇幼,这些人缺乏先进的农业知识和种植技术,往往沿用祖辈留下来的传统农耕模式,劳动力也显然不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而农村的经济建设又最最缺乏人才的支持,长久以来,没有先进的农业种植思维和技术,我国的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继续保持着产量较为低下、农产品质量不高、种类也较为单一的原始耕做方式,而没有新一代的年轻人来继承农耕,我国的农业经济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人问津的危险。 3、农产品种类单一,产业化水平不高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多元化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种类也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但是一些农民长期在农村务农,不了解现代社会新的需求,目光较为短浅,仍然保持着小农经济的思想,种植种类单一,甚至好几代人都只种植固定的农产品,而不愿意尝试水产品、畜牧和花卉种植等经济效益更高的农产品,如果赶上洪涝灾害或者干旱,往往造成收益小于投入的亏本状况,更谈不上农业经济的发展了。这种单一的种植模式已经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农作物的竞争力,没有给农民带来较好的收益。此外,大部分的农村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种植,没有形成规模,农产品的产量小;销售渠道仅仅是靠农民个人零售,销量也小;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出去的周期较长,这种非产业化的链条不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也不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4、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农业生产环境不容乐观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农用耕地被频繁征用,可种植农产品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在农耕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农民缺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再加上企业的粗放型经营,大量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遭到破坏,引发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农作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得不到保证,农产品的生产率和质量就难以提高。种植过程中,农民为通过人为手段提高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催熟剂等,同样给水土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土地越贫瘠越使用化学物质,越使用,土地就越贫瘠,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我国对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还不够完善,重金属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使我国的农产品在对外出口的道路上频频受阻,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建设水利,电力和道路,各级乡镇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农作物的基本生产和种植提供基本保障。对于农村建设的资金使用,上级部门务必加强监管,一个政策的执行往往比制定意义更加重大,资金落不到实处,不仅不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还助长了贪污受贿的歪风邪气。各级乡镇部门,应对每一笔基础建设的支出做好详细记录,通过正常渠道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对最终的成果进行验收评估,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农民意见,积极做出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国家应大力扶持农用机械企业,从源头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并鼓励新技术的引进。农民购买农用机械时,应予以相应补贴,可以采取定点销售或者通过乡镇集体团购的形式来落实这项惠农政策。对于使用频率不高,价格较贵的农用机械,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体公用的形式解决。总之,要坚决改变以往完全依靠体力劳动种植的局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2、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农民技术水平 大部分农民都存在文化水平低下的问题,长期以来的种植仅仅依靠祖辈留下来的经验,没有系统的农业知识,国家应将提高农民专业种植技术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广泛的农业知识的重要性。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以督促各电视台多多出品传授农业知识和种植技巧的电视节目,各出版社多多出版农业类书籍,并积极调控其价格,让农民买得起,买得放心;组织农业专家全国巡讲,深入农田和农民交流种植经验;鼓励大学生等有文化素质的人群回乡创业,积极引导,并予以资金支持,让愿意真正回到家乡致富的人有信心、有条件开拓新的农产品市场,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落实到乡镇层面,以村为单位,可以经常举办农产品种植经验交流座谈会,可以在村内或者村与村之间进行交流,把自己的优势发扬出去,把别人先进的种植技术引进过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农产品遭遇病虫害时,切不可不管不问,各乡镇领导要努力寻找原因,请农业专家协助解决,杜绝灾害的再次发生;经常举办农业技能比拼,收获时节可以视情况进行农产品质量产量评比,并予以优胜者适当奖励和表扬,鼓励大家的种植热情。总的来说,提高农民种植技术和文化水平,国家和各级乡镇都要做出努力,既要注重现有农民的文化素质,又要积极引导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回乡创业,双管齐下。 3、丰富农产品种类,逐步形成产业化链条 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资源和气候条件存在差异,适宜种植的农产品种类也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当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产品。另外,农业经济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结构实行优胜劣汰,没有竞争力的产品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改进。与此同时,要扭转农民不愿尝试新产品的思想,鼓励适合当地自然资源的水产品、畜牧业和花卉种植,聘请农业专家从选种到收获进行全程指导,让农民对新产品有尝试的信心和热情。另外,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当前以家庭为单位的模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结合企业需求,开拓农产品销售途径,例如联系各大酒店提供农副产品,为各大乳制品厂商提供牛奶等,尽量避免仅仅依靠农民零售的低效率方式,依靠企业带动农产品的销售,销量上去了,农民尝试新产品的信心就有了,种植热情也就高涨了,只有农民有了热情,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焕发活力,我国的农业经济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4、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国家应出台详细法规严格规范和监督农田的征用,避免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造成土地资源毁灭性的伤害,注重循环绿色农业的发展。可以实行土地流转与承包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这个过程需要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监督指导,对流转标准,流转程序提出详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各级乡镇要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资源回收重复利用工作,鼓励农民使用绿色环保肥料,尽量避免农药的使用。国家实施立法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有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严格监督有害农药和催熟剂等的流通,对于靠近农田的生产企业,尤其需要对其环境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有一套完整环保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备,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工业发展为理由污染农业环境。另外,我国应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标准,只有标准提高了,才能督促农产品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帮助我国农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论是农业种植规模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都是不可胜数的。但是我们并不是农业强国,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只有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落实政策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丰富农产品种类,改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让更多的人看到农业种植的希望,并积极投身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只有这样,我国的农业经济才可能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罗一鸣 单位: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统计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新研究 摘要: 基于浙江省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经济发展现状,通过分析论证,提出了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关键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若干条切实可行的促进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素;创新路径;浙江省 浙江省是中国的农业大省,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农业水平稳步提升。各种农业示范建设基地的落成,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机械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使浙江省农产品经济水平持续增长。但在提升农业经济的过程中,浙江省发展可持续农业经济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并且在浙江省实施“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的计划后,促使现存的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改革创新,以跟愈演愈烈的农业经济市场相适应。 1浙江省实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曾提出,21世纪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可持续农业。具体而言,可持续农业是保护自然环境、粮食供应充分和农业市场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它最本质的要求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生产能力之间的协调,并且这种协调是建立在可持续性、共同性以及公平性的原则之上。可持续农业是一种环境与农业良性循环的发展方式。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传统的农业经济模式极易造成使用水平大于资源承受水平的情况,如果不改变现状,平衡农业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会造成农业资源过度利用和自然环境被破坏的严重不良后果。就浙江省农业现状来看,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在总体上改良基层农产品市场的结构,运用高水平技术建立更加合理的生产营销体系,从而减少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现象。 2制约浙江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1农业原始资源不足 浙江省人口众多,目前已达到5500万。人口数量非常巨大,而土地面积却只有10.55万km2,占全国的1.10%。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食品、供能、居住地等生活必备条件的需求大幅度提高。浙江省在快速发展城镇工业化的同时,却没有做好相应原始农业资源的保护措施,致使许多农田出现荒芜化现象。农业原始资源被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给浙江省发展可持续农业及自然环境的保护,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与此同时,原本一些能给农业经济带来效益的成果也将被相应抵消。 2.2浙江省政府在农业上投入不足、技术水平不先进 尽管浙江省政府近年来在农业发展上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但是这部分支出占财政部门总支出的比例却仍然较低,这就意味着省政府在农业发展趋势上所投入的财力物力还远远不足。具体来说,浙江省农业高水平技术的应用落后于其他农业大省。另外,推广机制不健全,更新维护速度较慢,农业科研人才储备不足,研发资金供给不到位,这些都是导致浙江省农业经济无法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除此之外,数量众多的农业从业人员知识文化水平和科学种植思想仍旧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从总体上看,农村人口的学历普遍为初、高中,有些落后地区的平均水平甚至只有小学,这直接导致了浙江省农民不能很好地接纳现代化的农业发展模式,从而影响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种植能力。 2.3浙江省农业市场的体系不成熟、机制不完善 在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农产品也改变了以往自产自销的模式,转变为规模化生产销售。面对规模化农产品产量急剧上升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应的市场培育与管理机制,势必会影响产品的对外销售,从而导致现有农产品的区域流通性和结构完整性出现过剩,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很难进行下去。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浙江省部分地区的农产品市场培育体系已经基本完善,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可以发挥区域辐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更多的农业基地面临着生产销售体系不成熟、缺乏合理稳定的贸易渠道的局面。以上不良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农产品市场机制这个“看不见的手”无法正常发挥对产业的干预能力,从而进一步导致农业经济市场不能得到健康良性的发展。 3浙江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促进农业市场体系完善 为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带动农业周边产业,例如林业、牧业及渔业等产业的发展,大力健全农业市场经济体系,努力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此外,省政府应当全力支持各县市区建立更多的综合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完善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一条龙流程。完善的市场体系是保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 3.2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 逐步改变之前运用的土地漫灌方式,使用新型的灌溉技术,并加强在农村城镇等农田多的地区进行推广。对于农作物病虫害以及农田杂草问题,改变以往施加农药的做法,转变为运用生态科学技术,例如使用“生物天敌”防治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改善农村人口增长过快的现有局面,从而最大程度地减缓人口对土地资源的压力。 3.3推动建立农业保护区 作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产业体系,农业需要人为的保护,而不能任其随意发展。农业的核心基础———农田,也是一种人工的生态系统,它的维护同样需要人来干预。所以推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护区是至关重要的。借鉴西方农业发达国家的做法,我们需要建立保护区和示范区来规避市场竞争和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潜在风险。从此处可以看出,推动建立风险保障体系,包括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农产品储备准则和农业风险评估系统等,是极其有必要的。与此同时,必须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省农业厅需要联合科技部门进行及时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与风险预测,并准确地传达给农业工作者。这些都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措施和根本保证。 4结语 随着浙江省农业经济越来越发达,一系列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随之产生。浙江省政府和相关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视程度,积极探寻农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的方法,增加对其投入的财力物力,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的高水平标准,从而使浙江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更加健康稳定。 作者:刘克勰 陈晓菊 单位:宁波大学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创新探讨 摘要: 随着新型经济形式与结构的出现,对现有经济格局的不断冲击与挑战,农业经济管理则成了重要的话题。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结合逻辑分析法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作用,并且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完善和创新具体路径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 关键词: 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探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业经济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完善和创新。本文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1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 打破了以往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充分调动了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形成一种良好的管理创新氛围,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农业经济管理要想合理地展开创新,就需要在思想意识上得到解放,这样才能够摆脱以往束缚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创造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也就意味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思想意识上能够得到极大的解放。另一方面,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要想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制定出有效的处理对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在展开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也需要满足社会发展对农业经济管理各方面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更加合理地处理我国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2.1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 农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农业经济管理体制过于落后时一个重要原因。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管理创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在知识、经济、信息、科技逐渐形成一体化的二十一世纪,我国的农业经济还是十分的脆弱,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的科研工作不够重视,科研人员因为薪资待遇条件不好,对科研工作失去积极性,以及用于研发的设备过于老化等,追究这些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和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创新,从而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视度,以及加大对农业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才能顺应时展的潮流。 2.2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在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该从科研部门管理创新方面入手,主要是对农业科研部门管理的内容方面进行创新。首先,应该对科研部门的环境和资金管理进行创新,要拓展科研部门经费的来源途径,确保农业科研部门有足够的经费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往我国农业科研部门太过于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但是事实证明仅仅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科研部门应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开发出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新产品,再组织工作人员把新产品在市场中进行大力的推广,这样就能够为农业科研部门获取一些科研经费,有利于促进农业科研部门的良好发展。在确保科研经费充足的时候,还需要对科研部门的工作环境和研发设备进行改善,主要是指对恰当的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薪资待遇,从而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农业产生的研发中,以及对过于老化的研发设备进行更换,这样才有利于科研人员对新产生的研发。其次,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还应该针对信息管理方面进行创新。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和工作中,农业信息管理也应该引入这些先进的网络技术,促进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以及高效化。 2.3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 以往农业科研部门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因为科研人员自身专业能力不足和缺少相关经验等原因,使研发得到的新产品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利于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可以先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的科研人员组织起来,再从国外聘请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士来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好水平的技术知识,也可以以活动的形式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科研人员中的精英组织起来进行交流,从而丰富他们的科研经验,这样科研人员在以后的研发工作中必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4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 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第一,树立良好的农业经济管理创新意识,使工作人员能够客观地对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全面的认识,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用创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对策进行处理。第二,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是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在具有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后,才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从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以及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这几个方面出发,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作者:许红杰 单位:松山区城子乡人民政府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创新分析 摘要: 随着新型经济形式与结构的出现,对现有经济格局的不断冲击与挑战,农业经济管理则成了重要的话题。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结合逻辑分析法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作用,并且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完善和创新具体路径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 关键词: 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探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业经济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完善和创新。本文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1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 打破了以往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充分调动了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形成一种良好的管理创新氛围,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农业经济管理要想合理地展开创新,就需要在思想意识上得到解放,这样才能够摆脱以往束缚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创造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也就意味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思想意识上能够得到极大的解放。另一方面,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要想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制定出有效的处理对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在展开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也需要满足社会发展对农业经济管理各方面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更加合理地处理我国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2.1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 农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农业经济管理体制过于落后时一个重要原因。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管理创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在知识、经济、信息、科技逐渐形成一体化的二十一世纪,我国的农业经济还是十分的脆弱,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的科研工作不够重视,科研人员因为薪资待遇条件不好,对科研工作失去积极性,以及用于研发的设备过于老化等,追究这些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和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创新,从而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视度,以及加大对农业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才能顺应时展的潮流。 2.2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在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该从科研部门管理创新方面入手,主要是对农业科研部门管理的内容方面进行创新。首先,应该对科研部门的环境和资金管理进行创新,要拓展科研部门经费的来源途径,确保农业科研部门有足够的经费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往我国农业科研部门太过于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但是事实证明仅仅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科研部门应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开发出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新产品,再组织工作人员把新产品在市场中进行大力的推广,这样就能够为农业科研部门获取一些科研经费,有利于促进农业科研部门的良好发展。在确保科研经费充足的时候,还需要对科研部门的工作环境和研发设备进行改善,主要是指对恰当的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薪资待遇,从而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农业产生的研发中,以及对过于老化的研发设备进行更换,这样才有利于科研人员对新产生的研发。其次,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还应该针对信息管理方面进行创新。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和工作中,农业信息管理也应该引入这些先进的网络技术,促进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以及高效化。 2.3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 以往农业科研部门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因为科研人员自身专业能力不足和缺少相关经验等原因,使研发得到的新产品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利于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可以先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的科研人员组织起来,再从国外聘请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士来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好水平的技术知识,也可以以活动的形式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科研人员中的精英组织起来进行交流,从而丰富他们的科研经验,这样科研人员在以后的研发工作中必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4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 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第一,树立良好的农业经济管理创新意识,使工作人员能够客观地对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全面的认识,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用创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对策进行处理。第二,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是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在具有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后,才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从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以及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这几个方面出发,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作者:许红杰 单位:松山区城子乡人民政府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分析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农业经济的管理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如农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都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但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仍然要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进一步的改善。 关键词: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的主要任务也在不断地变化,新时期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的主要任务,要达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的就必须要对农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科技化与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其实现离不开农业经济的信息化管理。 一、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含义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指的就是在农业领域积极引进并且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的成果,更快捷更高效的实现各类农业信息与知识的全面获取、处理、传播和合理利用,利用这些获取的信息与知识促进传统农业的迅速改造,有效的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及其管理决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的各方面水平来确保农业的持续高效稳定发展的过程。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实现离不开市场与先进信息技术的支持,对现代农业的各个领域和全部过程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发展状况好坏将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因此要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到农业经济管理方面,贯彻农业的生产、经营以及研究全过程,促进农业的现代化、信息化升级,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保障。 二、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一)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认识不足 以往传统的农业在种植方面都会按照政府的安排进行种植,农民对农作物的市场需求都不了解,不懂得分析与选择,根据市场需求来选择种植作物,往往会造成盲目种植致使农作物滞销,造成农民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市场上农作物的合理种植,在一些农村地区,不仅是农民自身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认识不足地区领导人员也是如此,对于农业经济管理的步骤、体系建设都不了解,盲目利用计算机进行体系建设以为会用计算机上网就是实现了信息化,使得信息体系建设失败,此外农民的文化素质有限使得他们利用计算机了解市场信息的能力受到约束,农民只能种植自己长期以来种植的农作物,无法从事其他作物种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制约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除主观因素之外,还要客观因素制约人们对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认识,如设备不健全、缺乏专业知识、资金投入短缺等。 (二)缺乏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方面的专业人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人才随着需求的增加不断增加,信息化人才在社会进步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农业经济管理方面亦是如此,现阶段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农村地区信息化人才严重缺乏,制约了农村地区信息化的发展,人们对信息化人才不够重视使得其待遇差专业化人才更加不愿驻扎农村地区,影响了农村地区的信息化体系建设。 (三)信息化基础设施不健全 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实现离不开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支持,现阶段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地方政府还没有意识到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对网络知识更是缺乏,地区之间差异不断拉大,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不健全成为了农村地区发展的瓶颈。 (四)农村信息资源开发不足 基层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联系不紧密,无法实现资源的共享与交换,进而就不能建立健全的农业信息系统,对农村信息资源的开发不足使得农产品种植与市场脱节,对农村信息资源开发不足会使得信息采集途径狭窄、信息正确率低,出现基层信息孤立现象,此外还会造成农村信息来源单一,影响农民的选择,农业发展缓慢,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推进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有效措施 (一)科学规划与实施 根据最新搜集的信息对市场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与规划,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制定合理的信息化系统,利用先进的技术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通与传递,各部门分工合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不断进行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关键,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重视科技的作用,积极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劳动力的素质,不断进行科技创新,解决农产品方面的技术难关,推动农村地区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农民素质的提高使得信息化建设得到重视,信息资源能够被充分利用,提高整个地区的技术水平,节约了一定的资源。 (三)加快网络体系建设 在农村各地区建立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利用,各个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利于网络体系的健全,提高了农村地区信息资源开发的可能性,农民与市场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根据市场需求选择种植农作物,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减少资源的浪费,带动整个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 要采取培训与管理等有效措施提高人员素质,建立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针对农业信息技术不断研究,确保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开展。此外,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投入,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进行招标等手段引进外资,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影响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了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道路,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发展与市场需求联系紧密,农产品多样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 五、结束语 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是时展的必然要求,由于受传统农业的影响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实现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其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作者:孙长波 单位:白山市林业技工学校 农业经济类论文:低碳经济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摘要 农业是我国产业结构中的第一产业,虽然近年来农业所占的产业比重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依然无法动摇农业的第一产业的地位。民是国之根本,一个国家是否发达,从该国家的农业发展程度上就可以体现出来。现在全球已经进入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式必将迎来改革,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选择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已成为国际农业经济发展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顺应国际大趋势已成为必然。 关键词 低碳经济;农业经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 1低碳经济时代的相关概念 1.1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全球化环境之下的时代经济发展理念。低碳经济的内涵是指以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经济发展指导理念,在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科学技术的发展创新各项技术,以及利用产业升级、开发新的替代能源等方式来尽可能降低一次能源的使用率,达到节能减排的最终目的,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的双赢局面。 1.2低碳经济时代 低碳经济时代是指以低碳生活为理念,遵循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三低指标发展经济的一种经济模式。经济发展模式逐渐转向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就标志着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低碳经济一词最早出现于2008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报告中,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前提下,低碳经济理念很快在世界传播开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了一次能源的不可再生性及高耗能对环境和社会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开始倡导发展低碳经济,降低能耗,降低污染,顺应环保大潮流。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农业经济的发展方式在此背景下也应有所改革、有所创新。 2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经济的可行性分析 经济发展的规律表明了只有当经济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后,农业发展方式才具备了转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我国工业快速发展时期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间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已经由初期逐渐走向中期,目前我国的工业化程度属于中期阶段,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备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我国自古便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经济发展上,我国曾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农业发展历史悠久。此外,我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1100美元,达到了中等国家收入水平,农业发展GDP接近于发达国家水平,并且有专家学者指出:以我国民族文化保护程度及农业发展历史来看,我国也应顺应时代潮流,以低碳农业取代高碳农业,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上述的种种先行条件都表明了我国发展低碳农业经济具有较大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实现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3.1发展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的发展核心是基于生物界本身的理念,利用生态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在农业经济生产中形成完整的区域生态环境系统,达到系统平衡,遵循万物相生相克的理念,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率,使得农业生产活动能够获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效益。高碳农业对于环境产生的危害主要是化肥农药的使用会导致土壤盐碱化、盐渍化等,而生态农业则是利用生物学原理,在农田系统中建立完整的生态系统,利用自然规律来治理农田,结合科学技术去发展农业经济,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率,达到生态环保的目的[1]。 3.2发展循环农业 循环农业的核心就是将农业生产中的资源尽可能实现再利用,提高农业资源使用率。在农业经济生产活动中,很多农业资源都因为重复利用率低,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污染,循环农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增益减排的目标[2]。在传统农业经济活动中,许多农业资源的资源利用率都是较低的,很多可利用资源由于人们的疏忽导致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加大了农业投资和社会负担,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低碳农业,因为要想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就必须发展循环农业。 3.3发展有机农业 在传统农业经济发展中,为了提高产量,农夫们往往会选择使用化肥农药及含有生长激素的饲料来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样不仅提高农业经济的碳排放量,生产出来的农业产品对于人类的身体健康也存在一定的潜在性威胁,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有机农业则是以有机农家肥及绿色饲料来对农作物和家禽进行栽培和饲养,避免了激素残留于农产品内,提高了农产品的安全率。因此,发展有机农业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3.4发展城市旅游休闲农业 城市旅游休闲农业是农业和第三产业的一种有机结合,旅游也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而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发展城市旅游休闲农业是将一三产业有机结合的体现。发展城市旅游休闲农业能够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减轻农民的经济压力负担,使得农民能够发展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并且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做到城乡结合,缩小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 3.5利用科技力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科技实力的不断提升,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应学会利用我国的科技优势,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引入农业经济发展中,通过有目的性、计划性地培养农民的种植技术,达到提高农副产品的增收目的外,还可以培育优良的农业品种,做到保证产量的同时能够保证质量,尽可能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3]。此外,还可以利用科技技术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及时反馈农业市场信息,减小农业生产风险,降低农业生产能耗,实现我国农业经济的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 作者:吴大琼 单位:四川省大竹县高穴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经济类论文:互联网+农业经济发展创新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在农村地区普及,我国“互联网+农业”产业大肆兴起与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解析“互联网+”及“互联网+农业”内涵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互联网+”视域下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支持基础,并结合这些优势畅谈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创新的主要实践路径。 关键词: 互联网+;农业经济;创新;支持基础;实践路径 1“互联网+”及“互联网+农业”内涵 “互联网+”主要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实现信息挖掘、技术升级、信息与技术充分应用的数字化技术。利用“互联网+”的辅助,可有效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生产力,增加国家财富。“互联网+农业”是在“互联网+”功能的基础上,将互联网技术贯彻落实到农产品计划、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环节中的产业。其中,“+”代表的不是互联网与农业的直接拼凑与组合,而是结合互联网通信技术,实现农业与互联网全面融合,进而促进农产品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使互联网为农业生产与运营提供有效支撑,全面推动农产品实现更新换代,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简单而言,“互联网+农业”,就是将传统农业产业链以互联网的方式转化成新型高效的农业经营方式,以进一步促进农业向新业态方向继续发展。当前,“互联网+农业”主要实行了三种相对有效的模式:①在生产领域,结合物联网技术,打造涵盖范围广的智慧农业模式,从而实现农产品生产的精确化,减少劳动力及农产品生产资料的浪费,提高农产品的时空分配效率,为农民、农业争取最大化的经营效益;②在流通领域,接入互联网,构建农业电商模式,使农产品流通由原来的线下单一渠道转化成线上线下共同流通的渠道,进而实现农产品的高效生产、高效销售;③在产业链方面,使互联网与农业实现深度融合,即将互联网技术融入到农业产业链中,使更多人的能够获取农产品信息,包括农产品生产技术信息、农产品市场销售信息等,并不断完善法律服务和融资服务,从而全面提升“互联网+农业”的竞争力。 2“互联网+”视域下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基础 2.1农业生产愈加趋向规模化,农业发展需互联网支持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集约化生产利用局面形成。尤其是在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后,我国农业生产与经营明显趋向规模化。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业规模化还不够成熟,粗放管理现象严重。尤其是在资金周转、农资产品大批采购方面,缺乏有力的信息化管理。基于这个农业生产与发展现实,我国农业向前发展亟需取得互联网的支持。尽管我国已有部分农村地区开始构建生产资料电商,但其经营模式还不够完善,互联网支持力度明显不足。 2.2政策大力支持“互联网+”农业向前发展 我国中央机关曾在2015年的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快速向前发展,粮食与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了生产发展的重点。同时,中央部门高度强调,必须要积极贯彻落实农业科技,使互联网农业转化成解决农业发展困境的主要方向。而后,相关部门为推动互联网农业落实,又提出了一些意见,明确提出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使农村农产品能够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良好的农业服务,推动农村电商加快网上购销对接,进而全面降低农产品的物流运输成本。除此之外,我国相关部门还特地出台了清扫“互联网+农业”发展障碍的相关政策,为农产品实现互联网化提供了较良好的优势环境。直至今日,我国各地依旧高度倡导支持农村电商向前发展,使“互联网+农业”真正落实到农产品的实际生产与经营中,实现“互联网+农业”更上一层楼,并反过来助推农业经济向前进步。 2.3农村网络普及,农业产业互联网技术条件具备 近年来,随着网络迅速普及,农村居民家中几乎都配备了完善的基础信息设备。如当下,光纤、宽带进村,农村宽带提速工程全面开展等,就是在农村网络普及理念下执行的具体工作。其次,我国大部分农业经济产业都已开始贯彻落实云计算、遥感等互联网技术,农业经济已由原来的技术荒漠转变成了新兴技术“当家作主”,农业经济得到了大力发展。再者,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工具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我国农业的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融合速度,线上线下互通,共同推进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趋势明显。而且据电信机构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已成为了网民增量最大的地带。随着未来互联网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普及,“互联网+农业”将拥有更坚实的实践基础。 3“互联网+”视域下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主要实践路径 3.1结合互联网技术创新智慧农业 在“互联网+”视域下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首先要在现有“互联网农业”的基础上创新智慧农业。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举措:①将互联网及其技术落实到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肥灌溉的效率,节约农业经济成本,并保护环境。如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功能,能够使农业经营的每个步骤,包括育种、栽培、灌溉、收割、加工等都实现数据精细化,进而提高农业经济创新效率;②利用物联网的功能加快农业经济的转型与升级。一方面,物联网可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将农业经济信息采集、通信等集合为一体,使规模化农业经营者能够通过远程控制等方式管理农业生产、销售等事宜。另一方面,农业物联网体系实现了感知技术、GIS技术等技术的集成,有利于各地区农业机构的数据共享与农业数据智能化处理,大大提高了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效率;③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提高工业经济各个环节的智能化水平。如引进智能化节水灌溉系统,强化农业基础设施信息化;加快农业智能装备与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在农业物联网基础上构建符合畜禽生长实情的优化调控系统;建成集智能感知、传输等为一体的农业自动化管理系统,提高农产品的生产量与生产效率;打造专门监测农田水利、病虫害情况的智能信息化系统,提高农产品生产环境的监测能力。 3.2创建并完善农业电子商务 如果说创新智慧农业是农业经济创新的首要步骤,那么构建并完善农业电商则是最直接的创新表现。构建并完善农业电商,并不是帮助农民更好地买卖农产品,而是帮助农业经济更好地明确其消费导向。即市场需要什么,农业才生产什么;消费者需要多少,农业才生产多少。由此可见,创建与完善农业电商的最主要目的是转变农业经济的传统经营观念,使农业经济纳入互联网思维。据悉,目前,部分农村已开始构建农村电商生态体系,农产品网络交易愈加活跃。而且,部分农村地区也逐渐回归到市场端口,全面扩展网购市场,企图利用推广网购来提高农业经济的水平,使农村资源能够在市场上找到足够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除此之外,在创新农业经济过程中,还可设置具备中介性质的、专门解决用户低订单密度问题的“中转站”,使农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实现有效流通。通过这种设置,农产品销售速度还可适当加快,规避农产品买卖信息的不对称风险,提高农产品网络信息的利用率。 3.3借互联网重塑农业产业链 在“互联网”视域下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必须要先明确现代农业的关键———农业产业链。首先,毋庸置疑,借助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重新塑造农业产业链,能够解决传统农业产业链问题。如解决传统产业链中农产品生产与销售脱节问题、农产品销售的合同问题等。据悉,在传统农业产业链中,农产品买卖时,双方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违约风险较大。但依托互联网构建的农业产业链则不同。它不仅为农产品买卖合同提供了良好社会信用监督环境,还能够通过搜索、索引等方式借用其他同行的电子交易条款制作纸质合同,实现农产品交易双方良好合作,规避不必要的买卖争执,提高农产品买卖效率。其次,借互联网重塑农业产业链,还要特别注重培育具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的龙头企业,全面提高龙头企业农产品网络信息的利用率,增强龙头企业的信息专业化程度,进而推动龙头企业成长为一个竞争力强、影响广泛的企业。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改造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优化生产过程,确保整个农业生产过程效率与质量能够同行;四是借助互联网技术打造完善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形成相对较完整的农业产业链;五是在农业经济生态圈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农村电商,并使金融业务逐渐和农村经济相互挂钩,实现大数据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督,从而有效满足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资金需求。 3.4构建农产品质量互联网追溯体系 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农产品质量互联网追溯体系,是实现农业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具体来看,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在互联网资源的基础上,整合数据资源,构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农产品市场相互衔接的准入机制,扩大追溯范围;②结合无线射频识别、物联网等技术,打通农产品的“种子”到“舌尖”流程,实现信息互通,上下游质量追溯无缝对接;③以标签的方式记录农产品所有环节的数据,并尽可能让扫描终端全面读取农产品标签,包括农产品的生长区域、生产环境、质检报告等所有信息;④针对该互联网追溯体系存在的漏洞,制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确保农产品质量的追溯有法可依;⑤加大农产品质量互联网追溯体系作用的宣传,向消费者全面普及相关的质量安全知识。同时,若在农产品质量追溯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通报全社会,使农业各生产环节都能意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4结语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不管是二三产业,还是农业,其产业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都离不开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支持。可以说,依托互联网而生的农业运营模式乃至农业经济融资方式,都将大大推动农业经济创新发展。因此,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坚持在“互联网+”视域下,构建农业经济发展创新机制。 作者:刘树磊 毕鹏 王欣兰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实证研究 摘要: 京津冀一体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对京津冀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就河北农业经济而言,京津冀一体化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首先分析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现状,论述了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 京津冀一体化;河北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实证研究 一、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区域经济竞争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制约因素的存在,使得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十分缓慢,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 (一)交通一体化发展现状 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东北部地区交通枢纽,在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作用。[1]因此如何更好地促进当地交通的发展,不仅对京津冀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关系着整个东北部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近年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发展较为迅速,尤其是硬件基础设施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2014年京津冀公路里程共计达到21万公里,比上年增加0.56万公里,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3月成立了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规划以及投资建设京津冀城际铁路,体现了铁路建设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中取得的重要成就。京津冀还形成了“一环六射”的运输通道,2020年,将形成一小时交通圈,极大地缩短各地的交通运输时间。京津冀地区交通的快速发展,体现了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地位。[2]交通一体化发展必将极大加速河北省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现状 科技创新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力量,因此推动科技创新的一体化发展对于整个京津冀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北京作为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力量雄厚,因此充分利用该地的人才等优势资源,协同带动津冀地方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输出到津冀地区的相关技术合同在2014年就已经达到了3475项,其中成交总额约为83亿元,同比增长16.8%,同时京津冀地区共用大型科研仪器也是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的一个体现,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13年底,就有单位44家,474台(套)价值2.5亿元的仪器设备资源实现对外开放共享,汇集科技需求200余项、开放实验室21家,研发服务合同总额达4688.86万元,其中河北省作为北京科技主要共享单位,积极引进北京科技创新成果,对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共有的科学网络技术平台缺乏相应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部门间缺乏共享意识,不愿意将自己的科技成果在平台上共享,降低了平台的存在价值。同时由于地区间发展差异的存在,使得人才流动较为困难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河北省经济包括农业经济科技水平的提高,使得河北省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高素质人才,阻碍了当地农业经济整体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三)产业协同发展一体化现状 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融合,积极推动区域产业合作,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4年,北京搭建的产业合作平台就已经拥有40个左右,其中中关村在河北以及天津等地创立的企业合作机构达到了1500多个,产业协同发展取得重要进展。除此之外,京津冀在资源要素流动对接对流以及区域投资贸易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极大的推动了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同时京津冀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具有较强的优势,首先三地之间的交通不断的得到完善,为产业协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三地之间拥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三地产业协同的发展。其次三地之间具有不同的资源优势,这就为三地产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比如北京地区拥有充分的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而河北地区拥有土地等资源优势,双方通过合作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区域内联系不断加强,产业间协调合作力度不断加大,跨区域投资总额数量不断增加,科技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经济较为落后。如能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受益,将更好地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粮食生产影响的分析 随着经济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河北省与京津两地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交通便捷,运输成本大大降低,这就使得河北省农业粮食可以较为迅速地销售到京津地区,广阔的市场环境极大激发了河北省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信息一体化的发展,使得河北省对区域内农业经济的需求状况有一个更好的了解,能够及时把握农业市场的经济走向,调整相应的生产结构和生产规模,从而降低农民生产损失,提高农民应对市场的能力。从2005年到2014年,河北省农业总产值一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其中2009年到2010年增加值尤为巨大。农业总产值的不断增长,反映了河北省农业生产的不断加大,同时也侧面反映出京津冀一体化为河北省农业生产提供了广阔的生产市场。[3] (二)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科技影响的分析 随着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河北省农业科技水平在此机遇中也得到了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京津冀内部区域合作程度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北京以及天津等科技水平较高的地区不断向河北地区输出科技设备,提高了河北地区的科技水平,促进了其产业化发展程度的提高。由表2河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图表可以看出,河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从2006年到2013年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有了较大增长。除此之外,河北省还充分吸收北京等地的高知识人才,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不断壮大农业科技创新队伍。[4]在此基础上,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急速涌现,培育出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粮食新品种,同时还有许多国家级科研成果。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河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生产资金影响的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使得区域内部资金流动更加便捷,河北农业发展在资金方面也获得越来越多的机会。同时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背景下,河北省经济投资也将会吸引到更多的国内外投资人,从而不断增加农业资金的投入。2014年1月至11月,全省外商直接投资达到518962万美元,其中第一产业外商直接投资33242万美元,其中期末投产企业33个,新批合同项目个数为8个。[5]同时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对于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为了提高河北地区农业竞争力,地方政府会不断地加大农业资金投入,提高农业产出。2009年全省农林支出为253亿元,而到了2010年,则达到300多亿元,同比增长13%。河北省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多,在2005年达到了11142万元,2010年达到了8402万元。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显示了有关政府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 (四)京津冀一体化对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影响的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有利于加快区域内部产业融合,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2014年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已经达到了6666.1亿元,同比增长8.4%;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了64.2%,同比增长1.2%;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个数为688个,同比增长2.5%;龙头经营组织个数为1974个,同比增长7.5%。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展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竞争力水平,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策略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给河北省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因此河北省如何能够更好地抓住机遇,对接京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关系到整个河北省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6] (一)大力引进资金和人才,夯实经济发展的基础 京津两地作为我国北方的主要经济中心以及环渤海地区的主要经济中心,在资金和人才等资源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而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投入以及相应的人才支持,只有充足的资金投入,才能够投入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生产资料,才能够不断地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总体产量。而只有高素质的人才对河北省农业发展的支持,才能够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化,不断改善农作物的品种,提高农产品产量,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因此,加大对河北省农业经济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是改善河北省农业经济状况,促进河北省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下,区域之间要素流动更加便捷,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区域政府势必会在一些政策上给予河北省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河北省应该充分抓住机遇,主动引入外部资金,支持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主动引进优秀人才,给予优秀人才以优惠政策,提高农业经济人才队伍的建设。例如河北承德充分引进北京地区的资金,建立京承农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总投资额达200多亿元,惠及农户20余万户,给当地农业经济带来巨大改变。2015年4月,北京顺义和河北威县合作建立“威县•顺义产业园”,通过此次合作,河北威县将会大量引入北京顺义的技术、人才以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同时顺义区企业的进驻,将会给河北威县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等带来极大影响,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促成经济发展的保障 为了提高农业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前进,维护社会稳定,中央以及地方政府持续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比如对农村粮食种植实行补贴;提供支持,促进农业土地流转;对粮食价格实行保护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水利环境,提高农民抗风险的能力;同时鼓励粮食生产,对粮食生产大县实行相应的奖励等,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在实施中央政策时候,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地方政府不够重视等现象,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河北省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坚决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农民生产的培训力度,让农民能够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地进行农业生产。[7]同时地方政府还应该大力鼓励相关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落户,不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只有更好地落实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充分结合河北省农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才能够相应地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例如在北京和张家口农业合作过程中,张家口的蔬菜产品大概占北京市场的40%,而北京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张家口的农业补贴也达到了2000万元左右,同时还向一些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厂家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开发了各种支农合作项目。因此河北省政府需要及时落实好各项政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改良经济发展的路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市场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面向市场进行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市场竞争力,是农业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而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需要面向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生产结构进行调整。[8]京津冀一体化之后,区域信息更加流通,农业生产市场灵敏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市场化也有了很大发展。因此河北省地区应该充分利用机遇,不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搞好农产品区域规划,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科学种植,降低生产成本。因地制宜,依托当地丰富的土地资源优势,扩大作物种类,提高农业经济收入来源。[9]2015年3月在北京举办了北京农业嘉年华,通过该活动,京津冀三地区的农业特色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同时通过该活动,让河北省更准确地把握了农业市场的需求,为调整农业结构做了很好的参考。 (四)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的布局 目前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发展下,还存在着三方各自只顾自己利益发展的情况。比如在资源等方面不愿意做出共享;在区域规划上只顾自己利益,一些规划难以达成共识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区域一体化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河北农业获得外界资源支持的能力。[10]因此京津冀地区要建立好利益协调机制,充分协调和各方利益,促进区域合作的长远发展。加强各方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区域经济长远发展。例如随着京津冀协同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也在加速进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交通“一卡通”给他们带来的无疑是巨大的好处,如果实现了京津冀交通“一卡通”,市民只要持有一张卡就可以随时去到自己想要去的京津冀城市,但是目前河北省以及北京交通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该项目未有实质性的推进。京津冀“一卡通”项目的实施困难,虽然有很大部分为技术原因,但是同时区域利益难以协调也占据了很大因素。“一卡通”在实行过程中将会涉及各方面的利益机制,比如北京地区公交公司、河北地区的公交公司等,如何更好地协调各区域机构之间的利益,是促进交通“一卡通”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四、结语 农业经济在河北省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如何更好地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也一直是当地政府所关注的问题。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深入推进,给河北省农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河北省应该充分抓住机遇,利用好各种优势资源,最大程度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 作者:来臣军 王磊 卢恩平 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生产园林设计分析 摘要 在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城市土地、环境等问题。发达国家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逐渐探索出一条园林模式农业的道路。园林模式农业使风景园林设计与农业工程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实现生产、生态、文化、美学的多重效益。本文论述了园林模式农业主要代表之一的观光农业的起源及其特点,阐述了发达国家园林农业发展的现状及类型,最后讲述了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旨在为中国发展园林模式农业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发达国家;农业园林设计;园林模式农业;农业经济生产;观光农业 发达国家的现代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远远领先于中国,研究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对中国的农业景观设计提供借鉴意义,为缓解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之间的矛盾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中国农业成功转型,让园林模式农业向生态、科学等方面发展,从而也加快中国旅游业的发展。 1园林模式农业的由来 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后,高度发达的城市化进程给城市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居住拥挤、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发达国家提出“田园城市”的新概念,形成了大量的主张以田园、乡村作为城市问题的出路的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师和流派[1]。如著名的斯德哥尔摩学派的思想对现代风景园林有很大的影响,主张“在城市中创造田园风光”。法国在发达国家城市农业景观园林中最具代表性。受法国传统园林的影响,城市园林设计与农业、园艺、园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色列著名的风景园林设计大师施罗墨•阿龙森在他的设计中非常重视环境与本土的农业文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注重风景景观设计中的生态效益,果林、麦田等农业特征元素成为体现本土农业文化的载体。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设计手法,都反映了设计师对农业的理解和认识[2]。发达国家园林农业是一种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的农业模式,它兼具观赏、休憩、生产等功能。园林模式农业设计主要是依托农业景观,把树林、水渠、草地这些特殊的元素加入设计中,再加以一定的规划和艺术设计,使其具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美学效益。 2园林模式农业的内容与特征 园林模式农业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对于设计者来说,一方面开发出了得天独厚的旅游价值,另一方面,园林设计还必须具备当地的自然风光和浓厚的本土文化特色。作为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典型代表,观光农业也是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主要形式。观光农业在发达国家又被称为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观赏农业。虽然名称不同,也只是功能上有所区别,其本质是一样的,即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结合,它是以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为特征的。观光农业是高度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结果,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3]。 2.1观光农业的内容 2.1.1观光农业以农业活动为基础 观光农业是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景观,并与本土的文化特色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观光农业是从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适应经济的发展逐渐转型,传统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形成的新兴产业。观光农业因其本身的特点,充分开发和提倡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城市污染产品的使用[4]。观光旅游是一种集生产、艺术和旅游体验于一体的农业经济模式,它主要是让游客欣赏到城市没有的自然风光和体验本土的农家活动。观光农业很好地把景观园林设计和农业经济生产相融合,设计师合理有效地营造了农业观光园的生态环境,使其具备生态效益,可以让游客体会到与城市不一样的生活环境。 2.1.2观光农业具有旅游业和传统农业的双重功能 观光农业是一种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农业园林模式的典型代表之一,它具有农业生产与旅游的功能。对于农业来说,观光农业在农业产值的基础上附加了旅游产值,农业产值主要是为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物质型产品,如粮食、水产、花卉等。对于旅游业来说,它主要为社会提供一系列的精神、服务产品,与农业相结合,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旅游产业的内容和范围,让旅游业更加丰富多彩。 2.1.3观光农业与风景园林设计密切相关 风景园林设计在观光农业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观光农业的面积、地理位置,还是生态廊道以及城市绿地的规划,都离不开景观园林设计。农村园林规划设计过程中,依托相关园林设计理论,从当地农村地域特征出发,对特有的植物、土地、水等自然元素进行规划设计,创造出具备美学、生态、艺术、经济等效益的农村观光园。 2.2观光农业的特点 2.2.1具备物质与精神生产功能 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本质是依托于农业生产本身的。根据农业生产的园林景观设计,生产功能依然是其基本功能。园林模式农业生产双重产品,如花卉、水果、水产品等,以及附带在农产品上的精神产品。观光农业的生产功能主要是体现在为旅游者提供农产品、农副产品等特色的物质产品上,还表现在游客体验休闲农事活动所产生的心灵愉悦的精神产品上。 2.2.2提供休闲、学习场所 观光农业为游客提供了自然清新、别具特色的农家休闲场所。发达国家在景观园林设计中,对于观光园设置了各种休闲娱乐设施,游客能够充分体验到农村的慢节奏、放松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心情舒畅、修身养性的目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光和体验农业活动,直观地观察动植物的生长过程和学习农业科学知识,可以有效地让游客认识和了解农业及农耕文化。游客亲身体验农事生产,可体验宁静朴实的乡村生活,更能体会到收获的喜悦。 2.2.3具备文化传承的功能 观光农业的园林景观都是依托本土文化来进行规划设计的,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观光农业的发展使得本地特色的农耕文化、生活文化、民俗文化得到推广和传承,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 2.2.4内容广博 (1)资源的广泛性。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项目多设定在自然风光保存完整或者独具特色、物产丰富的乡村地区。因此观光景色丰富,资源良好,更加符合游客想要回到大自然的要求。 (2)形式的多样性。观光农业不仅仅包含了传统的农业观光游览,还往往提供操作、采摘、健身等特色活动。 (3)地域的差异性。不同的发达国家具有自己特色的观光农业,如荷兰的观光大棚。荷兰的观光大棚能够将荷兰的田园生活很好地融入到从城市来的游客身上,让他们直接和大地接触,亲自感受种植植物、采摘果实、赏花割菜的乐趣。荷兰的观光大棚是把农业旅游、农产品消费集合在一起,更有教育农园的模式。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丰富了观光农业的内容。 (4)活动的季节性。生产功能是观光农业的基本特征,各个季节的不同自然环境造成了观光产业具有明显的季节差异性。 2.2.5效益多元化 观光农业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产业,因此经济收益很广泛,有来自农业本身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也有来自旅游服务的经济收益,除此还有科研会展的收益,各产业相互补充,经营灵活。对于单一产业来说,观光产业的风险更小,收益更大,不同的开发层次满足了游客的不同需求,旅游市场广泛。 3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类型 3.1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 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早在19世纪,意大利就建立了全国农业和旅游协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城市居民在农村的生活体验。20世纪,欧洲的园林模式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始终是实用性和观赏性相结合的经济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逐渐扩展到亚洲、美洲的部分国家。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萌芽时期、观光采摘阶段、度假阶段、租赁阶段。(1)萌芽阶段。发达国家并没有出现明确的观光农业产业,只是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中感受生活,在这个时期,园林规划设计并没有参与到农村观光经济中,游客主要是参观农业的生产过程。(2)观光采摘阶段。发达国家开始把经济的重心放在第三产业和城市化过程中日益严重的问题上,观光农业逐渐得到重视,对观光农业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萌芽时期的欣赏普通的农业生产景观,出现了具有明确观光职能的农业观光园区。设计者也开始对观光园的设计越来越重视,根据不同的农村特色和本土文化设计出各种各样的观光园区。(3)度假阶段。在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高度繁荣,游客的旅游需求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发生转变。观光园增加了大量的娱乐和学习设施,拓宽了观光农业的功能,如教育功能、社会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等。功能的增加要求园林设计师不仅仅要满足原先的观光采摘要求,更要满足游客在精神层次的需求。(4)租赁阶段。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观光、体验、度假相结合的成熟观光。租赁模式主要是发达国家把大的农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分别租赁给游客,平日主要由农场主人照料。游客既体验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的乐趣,包括采摘、种植、欣赏等,同时也增加了农村的经济收入。这种租赁形式要求园林设计者必须对农村景观和本土文化有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3.2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类型 3.2.1观光园区 观光园区类的这种园林模式农业一般建立在城市近郊农村。由于属于城市近郊,游客游览的时间主要以一两天为主。根据农村观光农业的主题不同,分为采摘、教育、科技主题。法国的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是全世界闻名的观光园区,被誉为“薰衣草故乡”该薰衣草庄园集薰衣草、向日葵、晨曦、爱情大风车、草坪等各种景色于一体,具有休闲、旅游、聚会、摄影等多种功能。 3.2.2休闲度假类 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农业的景色一般比较优美,观光园主要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园林设计在原有的地域和农业景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并融入本地特色的文化元素。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园一般是半开放的形式,在观光园中不仅可以观赏到独特的农村风光,还能亲自体验采摘和种植的乐趣,游客还能在观光园中住宿和进行短时间的度假。休闲度假的观光农业,游客旅游时间多为一周左右。澳大利亚乡村葡萄酒庄园已成为澳大利亚本国及世界旅游市场的热门度假项目之一。澳大利亚的葡萄酒蜚声海内外,以口感好,酸甜适中,价格实惠著称。游客不仅因葡萄酒而来,也因其特色壮丽的葡萄种植园和庄园城堡的特色景观。葡萄酒庄园还围绕葡萄酒酿造开展了丰富的旅游活动,如葡萄采摘、葡萄酒品尝、参观葡萄酒酿制过程、参加酒艺培训学校等,完美地结合了乡村产业与乡村旅游。 3.2.3租赁自助类 租赁自助类观光农业的前提是有面积较大的农场,根据游客的需要把农场划分为若干小块,分别租赁给游客,主要用来种植花草、蔬菜、果树等。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园有利于让游客独立地体会农村生产和种植过程,体验农村乐趣。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农业的经营模式是以假期游客到农场作业,平时由农场主代管。这种类型的观光农业一般是建立在城市中或者城市近郊,游客的体验时间一般很长,多为数个月。由于租赁的观光园是由农场分为若干部分分别租给游客,各个部分都是独立的,要求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园林设计必须根据游客的喜好进行。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坐落于锡耶纳和格罗塞托之间的MontecuccoWine地区,共有70hm2的土地,包括森林区、牧草区和穿插于两者之间的别墅群。假日农场的别墅是经过整体重建的,在保留了意大利托斯卡纳朴素的奢华的同时,每一间都针对客人的要求精心设计,让游客体会到家的温暖。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可以完美地让游客与自然进行零距离接触。 3.2.4综合性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 景观园区的设计是依据当地乡村特有的景观,利用本地的民俗、文化建立起综合性的旅游景区,把农业生产、观光游览、度假休闲、农事体验等结合起来的综合性乡村旅游景区,规模一般较大,综合性强。这种大型的观光农业,园林设计时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让旅游资源丰富多彩。现今,欧洲的生态农业庄园是典型的综合性观光农业,它是集生产、旅游、生态于一体的绿色观光园。 4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生产的影响 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对国家的农业经济生产起到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促使本国农业转型,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水平,优化国家农业生产结构。园林模式农业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它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效地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观光农业优化了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它是一种把传统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的新兴产业,促进了国家的农业和旅游业快速、和谐地发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也是观光农业不可忽视的作用之一,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缓解富余劳动力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如贫富差距扩大化、各种暴力行为等。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有效提高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调剂生活方式。园林模式农业的环保、高效的特征有别于传统农业。园林模式农业是把农业生产和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经济效益不仅来自于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还来自于旅游业的精神消费,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随着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经济转型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环境问题,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园林模式农业丰富了发达国家的生产结构,从而让经济形态向利于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实现了经济、美学、生态和社会等效益的高度统一[5]。园林模式农业具有文化传播和传承的作用。园林模式农业以地方特色为主,主要将地方产品呈现给游客,把当地的文化元素融入到产品中,使其具备文化和经济等双重效益。观光农业为能够更好地把旅游产品呈现给人们,必须做得更好,更具观赏性。 作者:刘峻岩 单位: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经济类论文:新农村建设下农业经济管理策略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持续发展,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在我国经济中,农业经济是其核心组成要素,而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管理。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还需要多角度、多层次出发,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不断促进新时期农业的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业;经济管理;策略;探讨 在国家社会发展的道路上,农业经济发展占据重要位置,能够折射出我国已有的综合国力,也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浪潮中,农业经济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下,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管理都被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农业又是新时期农村得以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必须意识到农业经济的重要性,促进农业的综合发展。在此过程中,要全面而客观地分析农业的现状,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以此,不断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农业经济管理概述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农业发展关乎我国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和谐,必须把农业、农业经济放在核心位置。就农业经济管理而言,它是以国家制定的经方针政策、市场环境等为中心的管理活动。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分析当地的市场经济条件、市场环境,以国家制定的政策方针为基点,使农业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化,优化信息化再生产过程、生产资料再生产过程的各要素,确保农业经济持续发展,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道路。 1、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生产化。 随着科技持续发展,现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到不同行业、领域中,和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对于农业经济管理来说,也需要满足时展的客观要求,灵活应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农业经济管理,使农业生产处于高效运转中,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自出台农业合作政策以来,农业经济合作不断发展,农业化机制不断完善。在一些大企业的作用下,逐渐实现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大大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 2、农业经济管理的现代化,农业经济管理思维的转变。 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现代化的农业经济管理已成为核心内容,要不断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在新时代下,社会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想要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注重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农产品质量。在此过程中,必须转变农业经济管理思维与方法,优化农业增长方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二、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农业经济管理策略 1、优化农业经济管理模式 在新时代下,农业经济逐渐走上转型的道路,而农业经济管理逐渐融入到农村农业经济活动的不同环境中。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也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要优化已有的经济管理模式,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要遵循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 2、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促进农业的科技发展。 在新农村建设下,要以社会市场为导向,优化农业经济管理方法与管理方针。改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向,优化传统农业经济结构,融入更多新的元素,促进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要采用深加工的方法,美化传统农产品包装,提高食品的安全性,不断提升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促进农产品销售,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构建产业链。在此基础上,要运用各种科学技术,不断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与质量,提高农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能够在社会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走上长远的发展道路。 3、注重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必须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地训练,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能够紧随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有效解决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在此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工作人员意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具备必要的政治素质,培养他们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要强化他们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以此,强化他们的现代农业经济管理意识,具备较高的综合知识能力素质,确保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健全已有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有效处理好他们之间的矛盾,能够兼顾各方面利益,需利用自身的服务与经济职能,加强农业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顺利流转。在此基础上,政府部门还要从不同角度入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以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村级资产清查,相关部门要做好农村离任干部的资管审计工作,加强各地区农业经济管理,使各地区的农业经济都能迈入崭新的阶段。 4、注重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与产业化发展 想要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必须注重它的信息化与产业化发展。政府部门要把农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引进大量优秀的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引进各种先进的农业设备。在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的道路上,要实施人才战略,巧妙地利用人才项目、招商引资等方法,把各种高新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优化农业结构,注重科技创新,为农业经济管理注入更多的科技含量,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扩大各地区农业发展规模,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农村建设下,政府部门必须意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能够从不同角度入手,优化已有的管理制度,注重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信息化、产业化等水平,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同时,能够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效率与质量,促进各地区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不断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更好地走向世界。 作者:史晓光 单位: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财政局索伦镇财政所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 农业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从古至今以来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一直保持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业经济也从以家庭为单位的纯体力劳动向以集体为单位的科技型经济发展。如何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解决,是加快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又离不开农业的发展,我国一直将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秩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析,长期停滞不前的农业经济向具有一定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即农业经济发展。按照这个定义来说,即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还比较快速,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小觑的。纵览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局势,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世界经济的大融合也迫使我国农业经济走上国际舞台。此外,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匮乏、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也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因此,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解决,是实现我国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基础建设薄弱,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是农业大国,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经过几千年的农耕发展,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种植经验和技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经验和技术相比于现代机械效率就显得十分低下。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就面临着机械化和科技水平较差的问题。例如与农作物息息相关的灌溉问题,由于农田的水利建设不到位,水渠的修建没有规划,有些地方还保持着用桶挑水的原始方法,缺乏现代化的灌溉设施;农耕机械单一,种植过程过分的依赖体力劳动,常见的播种、施肥、除草和收割,大部分时候依然由农民手动完成,与使用现代机械进行种植相比,效率十分低下。这种纯体力劳动的农业经济,在当今社会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和价值,其产量和质量只能满足自身家庭需求,无法形成产业化的种植规模,如此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谈不上发展可言。 2、农业知识缺乏,农民技术水平不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相比于农村的种植业,新一代的年轻人更愿意到城市谋求发展,留下来继续耕作的就是一些老弱妇幼,这些人缺乏先进的农业知识和种植技术,往往沿用祖辈留下来的传统农耕模式,劳动力也显然不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而农村的经济建设又最最缺乏人才的支持,长久以来,没有先进的农业种植思维和技术,我国的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继续保持着产量较为低下、农产品质量不高、种类也较为单一的原始耕做方式,而没有新一代的年轻人来继承农耕,我国的农业经济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人问津的危险。 3、农产品种类单一,产业化水平不高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多元化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种类也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但是一些农民长期在农村务农,不了解现代社会新的需求,目光较为短浅,仍然保持着小农经济的思想,种植种类单一,甚至好几代人都只种植固定的农产品,而不愿意尝试水产品、畜牧和花卉种植等经济效益更高的农产品,如果赶上洪涝灾害或者干旱,往往造成收益小于投入的亏本状况,更谈不上农业经济的发展了。这种单一的种植模式已经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农作物的竞争力,没有给农民带来较好的收益。此外,大部分的农村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种植,没有形成规模,农产品的产量小;销售渠道仅仅是靠农民个人零售,销量也小;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出去的周期较长,这种非产业化的链条不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也不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4、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农业生产环境不容乐观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农用耕地被频繁征用,可种植农产品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在农耕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农民缺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再加上企业的粗放型经营,大量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遭到破坏,引发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农作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得不到保证,农产品的生产率和质量就难以提高。种植过程中,农民为通过人为手段提高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催熟剂等,同样给水土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土地越贫瘠越使用化学物质,越使用,土地就越贫瘠,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我国对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还不够完善,重金属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使我国的农产品在对外出口的道路上频频受阻,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建设水利,电力和道路,各级乡镇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农作物的基本生产和种植提供基本保障。对于农村建设的资金使用,上级部门务必加强监管,一个政策的执行往往比制定意义更加重大,资金落不到实处,不仅不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还助长了贪污受贿的歪风邪气。各级乡镇部门,应对每一笔基础建设的支出做好详细记录,通过正常渠道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对最终的成果进行验收评估,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农民意见,积极做出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国家应大力扶持农用机械企业,从源头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并鼓励新技术的引进。农民购买农用机械时,应予以相应补贴,可以采取定点销售或者通过乡镇集体团购的形式来落实这项惠农政策。对于使用频率不高,价格较贵的农用机械,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体公用的形式解决。总之,要坚决改变以往完全依靠体力劳动种植的局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2、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农民技术水平 大部分农民都存在文化水平低下的问题,长期以来的种植仅仅依靠祖辈留下来的经验,没有系统的农业知识,国家应将提高农民专业种植技术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广泛的农业知识的重要性。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以督促各电视台多多出品传授农业知识和种植技巧的电视节目,各出版社多多出版农业类书籍,并积极调控其价格,让农民买得起,买得放心;组织农业专家全国巡讲,深入农田和农民交流种植经验;鼓励大学生等有文化素质的人群回乡创业,积极引导,并予以资金支持,让愿意真正回到家乡致富的人有信心、有条件开拓新的农产品市场,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落实到乡镇层面,以村为单位,可以经常举办农产品种植经验交流座谈会,可以在村内或者村与村之间进行交流,把自己的优势发扬出去,把别人先进的种植技术引进过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农产品遭遇病虫害时,切不可不管不问,各乡镇领导要努力寻找原因,请农业专家协助解决,杜绝灾害的再次发生;经常举办农业技能比拼,收获时节可以视情况进行农产品质量产量评比,并予以优胜者适当奖励和表扬,鼓励大家的种植热情。总的来说,提高农民种植技术和文化水平,国家和各级乡镇都要做出努力,既要注重现有农民的文化素质,又要积极引导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回乡创业,双管齐下。 3、丰富农产品种类,逐步形成产业化链条 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资源和气候条件存在差异,适宜种植的农产品种类也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当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产品。另外,农业经济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结构实行优胜劣汰,没有竞争力的产品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改进。与此同时,要扭转农民不愿尝试新产品的思想,鼓励适合当地自然资源的水产品、畜牧业和花卉种植,聘请农业专家从选种到收获进行全程指导,让农民对新产品有尝试的信心和热情。另外,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当前以家庭为单位的模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结合企业需求,开拓农产品销售途径,例如联系各大酒店提供农副产品,为各大乳制品厂商提供牛奶等,尽量避免仅仅依靠农民零售的低效率方式,依靠企业带动农产品的销售,销量上去了,农民尝试新产品的信心就有了,种植热情也就高涨了,只有农民有了热情,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焕发活力,我国的农业经济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4、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国家应出台详细法规严格规范和监督农田的征用,避免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造成土地资源毁灭性的伤害,注重循环绿色农业的发展。可以实行土地流转与承包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这个过程需要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监督指导,对流转标准,流转程序提出详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各级乡镇要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资源回收重复利用工作,鼓励农民使用绿色环保肥料,尽量避免农药的使用。国家实施立法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有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严格监督有害农药和催熟剂等的流通,对于靠近农田的生产企业,尤其需要对其环境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有一套完整环保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备,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工业发展为理由污染农业环境。另外,我国应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标准,只有标准提高了,才能督促农产品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帮助我国农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论是农业种植规模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都是不可胜数的。但是我们并不是农业强国,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只有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落实政策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丰富农产品种类,改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让更多的人看到农业种植的希望,并积极投身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只有这样,我国的农业经济才可能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罗一鸣 单位: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统计局 农业经济类论文:发达国家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生产结合 摘要: 在20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如城市土地、环境等问题。发达国家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逐渐探索出一条园林模式农业的道路。园林模式农业使风景园林设计与农业工程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实现生产、生态、文化、美学的多重效益。本文论述了园林模式农业主要代表之一的观光农业的起源及其特点,阐述了发达国家园林农业发展的现状及类型,最后讲述了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旨在为中国发展园林模式农业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 发达国家;农业园林设计;园林模式农业;农业经济生产;观光农业 发达国家的现代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远远领先于中国,研究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对中国的农业景观设计提供借鉴意义,为缓解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严重的城市化问题之间的矛盾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中国农业成功转型,让园林模式农业向生态、科学等方面发展,从而也加快中国旅游业的发展。 1园林模式农业的由来 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后,高度发达的城市化进程给城市带来了许多问题,如居住拥挤、环境恶化、交通拥堵等。发达国家提出“田园城市”的新概念,形成了大量的主张以田园、乡村作为城市问题的出路的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师和流派[1]。如著名的斯德哥尔摩学派的思想对现代风景园林有很大的影响,主张“在城市中创造田园风光”。法国在发达国家城市农业景观园林中最具代表性。受法国传统园林的影响,城市园林设计与农业、园艺、园林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色列著名的风景园林设计大师施罗墨•阿龙森在他的设计中非常重视环境与本土的农业文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注重风景景观设计中的生态效益,果林、麦田等农业特征元素成为体现本土农业文化的载体。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设计手法,都反映了设计师对农业的理解和认识[2]。发达国家园林农业是一种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的农业模式,它兼具观赏、休憩、生产等功能。园林模式农业设计主要是依托农业景观,把树林、水渠、草地这些特殊的元素加入设计中,再加以一定的规划和艺术设计,使其具备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美学效益。 2园林模式农业的内容与特征 园林模式农业在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对于设计者来说,一方面开发出了得天独厚的旅游价值,另一方面,园林设计还必须具备当地的自然风光和浓厚的本土文化特色。作为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典型代表,观光农业也是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主要形式。观光农业在发达国家又被称为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观赏农业。虽然名称不同,也只是功能上有所区别,其本质是一样的,即农业园林设计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的结合,它是以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为特征的。观光农业是高度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结果,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3]。 2.1观光农业的内容 2.1.1观光农业以农业活动为基础 观光农业是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景观,并与本土的文化特色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观光农业是从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为适应经济的发展逐渐转型,传统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形成的新兴产业。观光农业因其本身的特点,充分开发和提倡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城市污染产品的使用[4]。观光旅游是一种集生产、艺术和旅游体验于一体的农业经济模式,它主要是让游客欣赏到城市没有的自然风光和体验本土的农家活动。观光农业很好地把景观园林设计和农业经济生产相融合,设计师合理有效地营造了农业观光园的生态环境,使其具备生态效益,可以让游客体会到与城市不一样的生活环境。 2.1.2观光农业具有旅游业和传统农业的双重功能 观光农业是一种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农业园林模式的典型代表之一,它具有农业生产与旅游的功能。对于农业来说,观光农业在农业产值的基础上附加了旅游产值,农业产值主要是为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物质型产品,如粮食、水产、花卉等。对于旅游业来说,它主要为社会提供一系列的精神、服务产品,与农业相结合,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旅游产业的内容和范围,让旅游业更加丰富多彩。 2.1.3观光农业与风景园林设计密切相关 风景园林设计在观光农业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观光农业的面积、地理位置,还是生态廊道以及城市绿地的规划,都离不开景观园林设计。农村园林规划设计过程中,依托相关园林设计理论,从当地农村地域特征出发,对特有的植物、土地、水等自然元素进行规划设计,创造出具备美学、生态、艺术、经济等效益的农村观光园。 2.2观光农业的特点 2.2.1具备物质与精神生产功能 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本质是依托于农业生产本身的。根据农业生产的园林景观设计,生产功能依然是其基本功能。园林模式农业生产双重产品,如花卉、水果、水产品等,以及附带在农产品上的精神产品。观光农业的生产功能主要是体现在为旅游者提供农产品、农副产品等特色的物质产品上,还表现在游客体验休闲农事活动所产生的心灵愉悦的精神产品上。 2.2.2提供休闲、学习场所 观光农业为游客提供了自然清新、别具特色的农家休闲场所。发达国家在景观园林设计中,对于观光园设置了各种休闲娱乐设施,游客能够充分体验到农村的慢节奏、放松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心情舒畅、修身养性的目的。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光和体验农业活动,直观地观察动植物的生长过程和学习农业科学知识,可以有效地让游客认识和了解农业及农耕文化。游客亲身体验农事生产,可体验宁静朴实的乡村生活,更能体会到收获的喜悦。 2.2.3具备文化传承的功能 观光农业的园林景观都是依托本土文化来进行规划设计的,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观光农业的发展使得本地特色的农耕文化、生活文化、民俗文化得到推广和传承,让更多的人了解当地特色的民俗文化。 2.2.4内容广博 (1)资源的广泛性。 发达国家观光农业的项目多设定在自然风光保存完整或者独具特色、物产丰富的乡村地区。因此观光景色丰富,资源良好,更加符合游客想要回到大自然的要求。 (2)形式的多样性。 观光农业不仅仅包含了传统的农业观光游览,还往往提供操作、采摘、健身等特色活动。 (3)地域的差异性。 不同的发达国家具有自己特色的观光农业,如荷兰的观光大棚。荷兰的观光大棚能够将荷兰的田园生活很好地融入到从城市来的游客身上,让他们直接和大地接触,亲自感受种植植物、采摘果实、赏花割菜的乐趣。荷兰的观光大棚是把农业旅游、农产品消费集合在一起,更有教育农园的模式。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丰富了观光农业的内容。 (4)活动的季节性。 生产功能是观光农业的基本特征,各个季节的不同自然环境造成了观光产业具有明显的季节差异性。 2.2.5效益多元化 观光农业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产业,因此经济收益很广泛,有来自农业本身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也有来自旅游服务的经济收益,除此还有科研会展的收益,各产业相互补充,经营灵活。对于单一产业来说,观光产业的风险更小,收益更大,不同的开发层次满足了游客的不同需求,旅游市场广泛。 3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及类型 3.1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的发展概况 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已经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早在19世纪,意大利就建立了全国农业和旅游协会,主要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城市居民在农村的生活体验。20世纪,欧洲的园林模式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始终是实用性和观赏性相结合的经济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园林模式农业逐渐扩展到亚洲、美洲的部分国家。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萌芽时期、观光采摘阶段、度假阶段、租赁阶段。 (1)萌芽阶段。 发达国家并没有出现明确的观光农业产业,只是鼓励城市居民到农村中感受生活,在这个时期,园林规划设计并没有参与到农村观光经济中,游客主要是参观农业的生产过程。 (2)观光采摘阶段。 发达国家开始把经济的重心放在第三产业和城市化过程中日益严重的问题上,观光农业逐渐得到重视,对观光农业的要求不仅仅停留在萌芽时期的欣赏普通的农业生产景观,出现了具有明确观光职能的农业观光园区。设计者也开始对观光园的设计越来越重视,根据不同的农村特色和本土文化设计出各种各样的观光园区。 (3)度假阶段。 在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的经济高度繁荣,游客的旅游需求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发生转变。观光园增加了大量的娱乐和学习设施,拓宽了观光农业的功能,如教育功能、社会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等。功能的增加要求园林设计师不仅仅要满足原先的观光采摘要求,更要满足游客在精神层次的需求。 (4)租赁阶段。 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观光、体验、度假相结合的成熟观光。租赁模式主要是发达国家把大的农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分别租赁给游客,平日主要由农场主人照料。游客既体验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的乐趣,包括采摘、种植、欣赏等,同时也增加了农村的经济收入。这种租赁形式要求园林设计者必须对农村景观和本土文化有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3.2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的类型 3.2.1观光园区 观光园区类的这种园林模式农业一般建立在城市近郊农村。由于属于城市近郊,游客游览的时间主要以一两天为主。根据农村观光农业的主题不同,分为采摘、教育、科技主题。法国的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是全世界闻名的观光园区,被誉为“薰衣草故乡”。该薰衣草庄园集薰衣草、向日葵、晨曦、爱情大风车、草坪等各种景色于一体,具有休闲、旅游、聚会、摄影等多种功能。 3.2.2休闲度假类 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农业的景色一般比较优美,观光园主要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园林设计在原有的地域和农业景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并融入本地特色的文化元素。休闲度假类的观光园一般是半开放的形式,在观光园中不仅可以观赏到独特的农村风光,还能亲自体验采摘和种植的乐趣,游客还能在观光园中住宿和进行短时间的度假。休闲度假的观光农业,游客旅游时间多为一周左右。澳大利亚乡村葡萄酒庄园已成为澳大利亚本国及世界旅游市场的热门度假项目之一。澳大利亚的葡萄酒蜚声海内外,以口感好,酸甜适中,价格实惠著称。游客不仅因葡萄酒而来,也因其特色壮丽的葡萄种植园和庄园城堡的特色景观。葡萄酒庄园还围绕葡萄酒酿造开展了丰富的旅游活动,如葡萄采摘、葡萄酒品尝、参观葡萄酒酿制过程、参加酒艺培训学校等,完美地结合了乡村产业与乡村旅游。 3.2.3租赁自助类 租赁自助类观光农业的前提是有面积较大的农场,根据游客的需要把农场划分为若干小块,分别租赁给游客,主要用来种植花草、蔬菜、果树等。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园有利于让游客独立地体会农村生产和种植过程,体验农村乐趣。租赁自助类的观光农业的经营模式是以假期游客到农场作业,平时由农场主代管。这种类型的观光农业一般是建立在城市中或者城市近郊,游客的体验时间一般很长,多为数个月。由于租赁的观光园是由农场分为若干部分分别租给游客,各个部分都是独立的,要求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园林设计必须根据游客的喜好进行。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坐落于锡耶纳和格罗塞托之间的MontecuccoWine地区,共有70hm2的土地,包括森林区、牧草区和穿插于两者之间的别墅群。假日农场的别墅是经过整体重建的,在保留了意大利托斯卡纳朴素的奢华的同时,每一间都针对客人的要求精心设计,让游客体会到家的温暖。意大利的托斯卡纳假日农庄可以完美地让游客与自然进行零距离接触。 3.2.4综合性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 景观园区的设计是依据当地乡村特有的景观,利用本地的民俗、文化建立起综合性的旅游景区,把农业生产、观光游览、度假休闲、农事体验等结合起来的综合性乡村旅游景区,规模一般较大,综合性强。这种大型的观光农业,园林设计时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让旅游资源丰富多彩。现今,欧洲的生态农业庄园是典型的综合性观光农业,它是集生产、旅游、生态于一体的绿色观光园。 4发达国家园林模式农业对经济发展生产的影响 发达国家的观光农业对国家的农业经济生产起到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促使本国农业转型,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发达国家的城市生活水平,优化国家农业生产结构。园林模式农业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它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效地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观光农业优化了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它是一种把传统农业生产和旅游观光相结合的新兴产业,促进了国家的农业和旅游业快速、和谐地发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也是观光农业不可忽视的作用之一,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缓解富余劳动力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如贫富差距扩大化、各种暴力行为等。发达国家的园林模式农业可有效提高城市的生活水平和调剂生活方式。园林模式农业的环保、高效的特征有别于传统农业。园林模式农业是把农业生产和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经济效益不仅来自于农产品和农副产品,还来自于旅游业的精神消费,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随着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经济转型是不可避免的。通过发展园林模式农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化带来的城市环境问题,如交通拥挤、住房紧张等。园林模式农业丰富了发达国家的生产结构,从而让经济形态向利于生态平衡的方向发展,实现了经济、美学、生态和社会等效益的高度统一[5]。园林模式农业具有文化传播和传承的作用。园林模式农业以地方特色为主,主要将地方产品呈现给游客,把当地的文化元素融入到产品中,使其具备文化和经济等双重效益。观光农业为能够更好地把旅游产品呈现给人们,必须做得更好,更具观赏性。 作者:刘峻岩 单位: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网络化理论思考 摘要: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步入网络信息时代,各种先进的网络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然而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等原因,信息闭塞,对网络经济相对陌生。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实现网络信息化创新,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结合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阐述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改革的重要性,基于我国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阐述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的迫切性,并针对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的未来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农业经济;网络化;重要性;建议 21 世纪,是网络信息化时代,网络经济正以惊人的速度席卷全球,使人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国地大物博,农业资源非常丰富,农村人口较多,然而相对于各大城市而言,农村的信息流通相对滞后,似乎网络时代与他们非常遥远,导致我国的传统农业并未像其他产业一样受益于网络技术。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网络化已经备受农业界与信息界的广泛关注与思考,以网络经济带动我国农业跨越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也是一种必然选择,对于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市场信息流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具有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 决定我国农业经济必须重视网络化网络经济是将资源配置实现网络技术化,是集合电子计算机网络及其各种资源配置网络、现代通讯网络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济,并不同于农业经济以及工业经济的信息经济。网络经济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经济、“直接经济”“高速经济”,目前,网络经济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核心渗透到我国国民经济各产业中,对我国的传统产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以及结构升级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这势必会对我国农业经济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一)网络经济是高速经济网络经济 以现代高科技的光纤卫星通信、微电子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为主导和灵魂,信息流通、传播速度极快,且流通量较大,具有直接性和简捷性的特点。高速的信息流通加快了产品供求的变化节奏,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市场各行业只有不断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积极创新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这一特征在客观上要求我国农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随着掌握市场的动态,不断调整农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将生产型农业转向创新型农业。 (二)网络经济是“直接经济” 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了经济组织结构的平面化,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分析等内容,使信息与市场同步,有利于为市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依据。同时交易者可通过网络技术直接交易,减少了中间商环节,使市场交易费用大大降低。因此,对于市场流通体制以及市场体系尚不健全的农民而言,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开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份额。 (三)网络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经济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化程度水平直接影响能源消耗,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新型经济体制有利于减少能耗、减少污染,促进传统的粗放型经济转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可帮助解决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环境恶化以及资源短缺现象。我国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主要方向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四)网络经济是全球化经济世界经济一体化是产生网络经济的基本,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应用也进一步加快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网络资源的开放共享性突破了地理、时间的束缚,使市场竞争者形成相互竞争、相互合作的“竞争合作型”经济。基于这一特征,我国农业经济应充分利用国际分工,掌握国际市场信息,形成相对竞争优势。 二、我国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的内部需求迫切需要网络化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业结构不合理,且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这些新问题都迫切需要网络技术的应用。 (一)促进我国农业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经济结构问题是我国农业经济最突出的问题,导致该问题的原因具有多样化,但仅就市场运行机制而言,主要是由于农村市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信息不流畅,导致农产品生产力过剩所致。因此,我国农业经济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利用网络信息找准市场,合理安排农副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因此,通过网络技术可以构筑农产品与市场需求之间的信息桥梁,以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提高经济效益需求 农业信息与其他产业市场信息相较而言,更具复杂性、分散性和综合性的特点,涉及到市场供求信息、管理信息、气象信息、科技信息以及政策信息等多个领域,传统的信息手段想要获取、处理这些信息难度较大,经济成本较高,网络技术实现“信息高速公路”可准确、及时、安全、经济地广泛搜集信息,不仅有利于农产品的生产和营销,同时还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的整体效益较低,因此必须重视农业网络化发展,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信息利用率,使生产决策尽量与市场贴近,提高生产决策的准确性,提高经济效益。 (三)增加农民收入要求 农产品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而农产品的市场变化较快,因此农民生产决策与市场供求变化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盲目性,增加了农产品生产以及交易的风险。我国农民的农产品生产近几年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供求信息匮乏所致,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农产品缺乏科技含量,农产品品质较差,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农民的市场供求信息不畅,在生产过程中,只注重数量生产,但是产品结构以及产品质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农产品与市场脱节。利用网络技术,可减少信息流通环节,直接联系市场交易双方,可降低交易费用,交易信息更加真实、准确、及时,可有效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 三、对我国农业经济网络化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农村地区网络经济的宣传力度,增强网络经济观念 目前,我国已明确提出应以推进国民经济发展,实现社会信息化为优先,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应作为推进社会信息化的主要产业。但目前我国广大农民以及农业科技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差,网络信息意识缺乏,导致农业并未普及应用各种信息设施。因此,首先我们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网络经济知识宣传,让农民走进网络信息世界,感受网络世界的神奇,对网络技术产生浓厚的兴趣,并意识到网络技术对于他们的切身利益以及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同时还应该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教育以及科技教育水平,这需要全社会总动员,凝聚力量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丰富办学形式,普及计算机知识,让农民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促进农村经济网络化的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农业网络技术应用硬件设施 网络技术应用的基础前提是具备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设备,近年来,我国相继建立了一批部委和地方信息中心以及信息网等信息基础设施,为我国农业信息交流和进一步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的计算机配置、网络建设以及信息获取、传递、加工等设施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国家政府应加大对现代化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为农业发展配置各种计算机网络硬件,同时应开发、设计科学、系统的农村经济网络系统,实现信息系统健全的社会化信息服务功能,达到资源共享,满足农业生产、经营的需求。考虑到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还没有设置宽带传输网络系统,县或县级以上单位可以设计网络信息中心,乡镇可以设置网络信息站,而乡村则设置网络信息分站,进而建立完善的网络服务体系。 四、总结 综上所述,以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和导向,带动农业跨越式发展是我国未来农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加强农村地区的网络经济宣传,加强广大农民以及农业科技人员的网络经济意识,进一步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经济网络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裴树峰 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研究所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农村金融发展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我国重要经济结构组成的农业领域,近年来也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不仅在农业生产力及生产效率方面,得到了急剧的提升,在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方面,也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这在为社会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增长,农业领域的金融发展模式也由此提出,研究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间的关系,对于保障我国农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本文将就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进行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 农业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分析 随着社会各领域建设事业的不断蓬勃发展,国家对农业、农村及农民“三农”问题也越来越为重视,我国自古以来以农业立国,农业在我国的国计民生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农业经济也是我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其他经济领域类似,农业金融发展模式,也逐渐纳入到农业经济的发展之中,然而由于世界各国关于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间的关系的研究很少,即使是如同美国这样的一个农业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对于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的研究时间,至今也只有三十几年,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更是处于初始阶段,然而研究农业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的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大对其相关方面的研究,有着积极意义。下文将就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进行详细的探讨。 1、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探讨 1.1建立模型。 对于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的研究,本文从结构建模,研究其模型系数,来实现对其关系的探究,该模型所选取的经济数据是,自我国改革开放至2012年农村人均GDP值,以及农村经济开放程度指标,和农村金融发展指标等,由此建立VAR计量模型,该模型是一种以数据为基础的,同时其模型中的每个变量,均将其作为变量滞后值函数,予以建模,相比于以往的以经济理论为基础的建模,该计量模型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1.2挑选指标。 在VAR模型中,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标方面,可以选用农村金融相关比率,来予以替代,同时用RFIR表示,该值的计算公式是,将农村的总的金融资产,与农村总的GDP值相除,其所得到的值就是其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值,然而由于我国在农村金融资产方面,缺乏有效的统计,加之农村资本市场发展较为缓慢,因而在计算时,金融资产实际上可以用农村的存款及贷款额来替代,即农村贷款及存款余额,作为农村的总的金融资产;而在农村经济增长指标方面,则采用农村的人均GDP值代替。 1.3数据解释。 农产品进出口总和,指的是农产品的进口总额,加上其出口总额,而农村贷款总额指的是,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及国家银行贷款余额等的总和。为了确保数据的正确度,采用实证分析的手段对变量进行处理,其主要方法有基于回归残差的检验,以及基于回归系数的检验。由于VAR模型其在经济分析中,具有更优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因此为了确保变量的变动,可以采用考虑残差项序列的单位根检验手段,然后再借助因果检验法,来探究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 1.4协整检验。 VAR模型中,只有首先对其模型结构予以确定,才能确定其滞后阶级问题,此时,可以选用JB检验法来实现,我们能够知道其残差数列的稳定性较好。此外,协整检验结果表明,至少有一个协整向量,由此可以说明从改革开放到2012年,其各个变量间都是具有一定联系的农村金额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提高的同时,农业经济也得到了一定的增长。 1.5结果分析。 本研究采用了协整检验方式,对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研究,其结果表明,从改革开放到2012年间,农业经济的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具有一种长期稳定平衡的关系,即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有效的推动农业经济的增长,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我国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是,在农村经济改革方面,已经实施了几十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经济并没有得到质的飞跃,而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方面,其改革尚处于初始阶段,农村金融改革,远远落后于农村经济改革,因此要想推动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并不断地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使农村金融的发展,向多变性及多元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从而有效的促进农村资本的流动,提升其资本利用效率,进而与农业经济发展有效配合,促进农业经济的增长;二是明确农村金融的市场主体性。要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降低农民资本流失数额,同时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机制的工作效率,以保障农村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有机协调,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大对农村资本支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贷款的投资力度,给予农村发展所需资本的经费支持,提升农村信贷的资本投资,从而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人均资本量,以确保农民拥有足够的资本用于经济活动,从而有效活跃农村资本市场,提升其经济活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与农业经济增长有着紧密联系,农村金融发展能够有效的推动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加大对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关系分析的相关研究,有着深远意义。 作者:张亚娥 单位:中共渭南市委党校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农业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妇女在农村和农业发展中的贡献和作用正在逐步提高,这种趋势给农村和农业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带来负面影响。应该运用完善农村女性教育体系,提高其文化素质;推广农业信息和科技服务,激发农村女性农业生产的潜力;对农村家庭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建立完善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等策略予以解决。 关键词: 劳动力女性化;农业经济;影响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农村劳动自农村走向城镇,从事非农职业。男性劳动力率先进入城镇,将家中农业生产留给妇女,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形成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情况。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农村经济、农业生产以及妇女自身的影响成为学术界争论的交点,至今没有达成共识。一种观点认为在农业生产中,妇女的贡献和作用较以前有所提高;一种观点是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发展经济有负面影响。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女性化的现状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农村劳动力逐步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我国各地都产生了农业女性化的发展趋势。按照我国相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1986年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中,东部地区的妇女占36.4%,西部地区占13.6%,中部地区占20.8%。所以农村妇女向城镇转移的速度比较慢,而且越在贫困、边远地区转移的妇女劳动力越少,农村留守人员女性化的趋势非常明显。由于贫困、边远地区的妇女文化水平较差,影响她们转移的能力。1990年妇女从事农、牧、渔、林的人数占从事农业生产总人数的52.4%,2000年为61.6%。2002年由全国妇联开展的妇女地位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在农业家庭中女性从事养殖、种植等农业劳动的人数占妇女总人数的82.1%,而男性占68.7%,女性高于男性17.4%。2006年妇联在甘肃、云南、四川、湖南、河南、江西、浙江、江苏、吉林、河北等十个省对万余名农村妇女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占总数的74.7%,妇女是生产生活的决策者,也是家务劳动的承担者。随着农村转移劳动力和调整产业结构,妇女在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男耕女织”逐渐转化成为“男工女耕”。农业劳动力女性化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特征。农村劳动力进行非农转移,是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主要原因。在转移过程中,转移的农村女性数量比较少,转移的代价相对较大,因为土地制度、家务、生育、素质、性别、户籍等原因的影响,大多数农村女性难以彻底离开农村外出打工,而是被限制在农业生产上。所以我们要正视女性在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的贡献和作用,对于她们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在各有运用各种措施予以解决。 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农业经济具有的影响 (一)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发展农业经济的正面影响 第一、能在数量上满足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力,降低或避免因为劳动力缺乏而产生的耕地撂荒现象。第二、能够确保农民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基本供应,减轻市场所面临的压力。第三、它能够保障农民的生活与生产条件,进而减少因为非农转移而产生的社会和经济风险。第四、能够让妇女运用闲暇时间对庭院经济进行发展,并投入到第二、第三产业的活动中,以降低城市交通、就业、住房的压力和负担,另外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第五、它能让农村的孩子和老人得到帮助和照顾,对维持社会稳定和农村正常生活具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第六、它能够给农村妇女提供实践机会、经营管理机会、锻炼机会、学习和培训的机会等,进而增强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并推动农村人口素质的提升。 (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对发展农业经济的负面影响 第一、农业劳动力女性化会降低农业劳动力结构所具有的文化水平。因为各种原因,农村男性的文化水平高于女性。我国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15周岁以上有1.8亿文盲,其中1.54亿为农村文盲,城镇有0.28亿文盲,城乡文盲数量比为1:9,农村女性文盲是我国文盲的主体。而且文化程度较高的女性农民中很多转移到城镇中工作。所以随着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发展,会导致农业劳动力在整体文化结构方面有所下降,这是双重因素的减少,因为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文化水平比全国农业劳动力所具有的文化水平高。另外农村留守女性,不但要进行农业的管理和生产,还要教育子女、操持家务,让她们没有时间学习文化知识,造成其文化水平难以提高。第二、农业劳动力女性化会造成劳动力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降低。我国运行生产责任制后,生产决策、土地经营、技术选择等事情由户主决定,而农村家庭的户主基本是男性。从前农村女性很少有得到科学技术和管理技能的训练的机会和条件。就农业推广而言,以前女性很少参与推广工作,她们尽管广泛、大量的从事农业活动,但接受农业推广指导、培训、教育的一般都是男性。从调查结果看,女性通常只参与村社级培训活动,而参与县级培训的女性所占比例特别少。所以当会管理、懂技术、有能力的男性劳动力外出打工后,会造成劳动力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降低。第三、传统农业生产结构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当丈夫外出打工而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时,留守女性就会面对劳动时间长,购买生产资料困难、天旱、劳动设施陈旧等问题,让农业女性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中处于困境之中。第四、农村缺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对农村女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一定影响。现在农村社会保障能力差、水平较低,合作医疗的作用较小,重大疾病统筹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造成家中老人生病时,加重农村女性的精神和经济负担。 三、应对农业劳动力女性化负面影响和提高农村经济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农村女性教育体系,提高其文化素质 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者,所以要保证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农业生产,就要增强农村留守女性的文化水平,改变和更新其陈旧的观念,以满足建设新农村、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在农村女性没有完善的教育体系是客观事实。我国现在文盲群体,留守的农村妇女占据相当大的比例。这不但体现在由于农民工进城而出现的城市流动性打工子弟和农村留守学龄儿童的教育上,还反映出农村女性教育条件落后、教学资金不完善、教学内容较少等问题。面对这些情况,政府要从公正政策的环节入手予以解决。例如农村技术推广站可以运用夜校等形式开展农业知识的教育和普及活动,向广大农村女性劳动者传授科学技术知识,并开展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在增强她们农业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其减灾防灾的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运用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农业科技的教育和普及,进一步增强农村女性的技能水平和文化知识水平。 (二)推广农业信息和科技服务,激发农村女性农业生产的潜力 我国农业生产中不论是农产品还是生产方式具有的科技含量都较少,需要大幅度提高。在农村地区开展有效率的、规模大的信息服务与技术推广是建设农村、发展经济的重要方式。运用此方式为农村女性劳动力提供实用又灵活的生产服务,促进她们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并让她们详细了解市场对各种农产品的需求情况,提高她们的经济意识,为调整农业结构,迈向国际化、现代化奠定基础。地方及中央政府要增强财政对于农业的扶持力度,以补偿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缺失。例如建立起科技下乡服务到农村的田间地头,发放科技资料,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开展专项技术讲座,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农业技术和知识。政府可以鼓励和动员高校农业专业人才,组织“教授顾问团”、“博士下乡服务团”等,对农业管理、栽培经济作物进行指导,并增强她们抗灾和作业的能力。在劳动力女性化的环境下,女人在生产管理方面有困难时,就要运用信息、科技等要素所具有的潜力,以弥补缺憾,保证粮食安全、农业稳定与经济快速发展。 (三)对农村家庭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 为了解决家人外出务工产生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三层女性选择减少土地耕种面积,在这些女性中半数以上选择将土地交给其他人管理,两层人选择将土地出租出去,以获得租金或实物,具有不足一层人将土质差、距离远的土地撂荒不种。对农业生产类别进行调整的女性劳动力占总人数的三层左右,调整方式主要有:用单季稻代替双季稻、减少或增加水稻种植数量、减少或增加经济作物种植比例、减少或增加家禽或家畜的养殖数量等。农业女性劳动力对生产结构进行调整的影响因素有两个。其一是丈夫打工提高家庭的收入,女性一人耕种土地比较困难,她们会选择减少土地耕种的面积。其二是农村家庭粮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丈夫外出打工致使家庭降低口粮需求,女性会降低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提高经济作物的面积来提高家庭经济。例如甘蔗、柑桔、种桑养蚕等作物比较省力,可以分散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比较符合女性劳动力的特点,其收益性较好,很多女性劳动力会降低水稻种植面积,选择经济作物来解决劳动力少的问题,还可以提高家庭的经济收入。 (四)建立完善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减轻农业劳动力女性的负担 当劳动力参与率不断提高,农村女性的负担更加沉重,她们不但从事农业的管理和生产,还负责赡养老人。而岁月流转,让老人的抵抗力不断下降,生病特别是重大疾病,会增加农村女性的负担。现代政府重要的属性是公共性,政府要担负起建设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系的责任,在农村范围内积极推行现阶段能够实现的医疗体系,摆脱现在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更加幸福。完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体制能降低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负担,便于她们更好的参与农业生产,走好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每一步。 四、结束语 提高农业生产力、稳定农业地位是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必经途径和内在要求。我国已经体现出农业劳动力女性化的趋势,成为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挑战。所以政府一定要正视农业劳动力女性带来的不良影响,在实践中要把性别意识引进到制定农村公共政策、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中,以达到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目标。 作者:王晓东 单位: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 农业经济发展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从古至今以来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一直保持高度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业经济也从以家庭为单位的纯体力劳动向以集体为单位的科技型经济发展。如何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解决,是加快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又离不开农业的发展,我国一直将农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稳定社会秩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析,长期停滞不前的农业经济向具有一定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即农业经济发展。按照这个定义来说,即使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还比较快速,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也是不容小觑的。纵览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局势,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世界经济的大融合也迫使我国农业经济走上国际舞台。此外,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匮乏、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也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因此,正确面对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解决,是实现我国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基础建设薄弱,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 我国是农业大国,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经过几千年的农耕发展,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种植经验和技术,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经验和技术相比于现代机械效率就显得十分低下。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就面临着机械化和科技水平较差的问题。例如与农作物息息相关的灌溉问题,由于农田的水利建设不到位,水渠的修建没有规划,有些地方还保持着用桶挑水的原始方法,缺乏现代化的灌溉设施;农耕机械单一,种植过程过分的依赖体力劳动,常见的播种、施肥、除草和收割,大部分时候依然由农民手动完成,与使用现代机械进行种植相比,效率十分低下。这种纯体力劳动的农业经济,在当今社会已经失去了竞争力和价值,其产量和质量只能满足自身家庭需求,无法形成产业化的种植规模,如此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谈不上发展可言。 2、农业知识缺乏,农民技术水平不高 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相比于农村的种植业,新一代的年轻人更愿意到城市谋求发展,留下来继续耕作的就是一些老弱妇幼,这些人缺乏先进的农业知识和种植技术,往往沿用祖辈留下来的传统农耕模式,劳动力也显然不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而农村的经济建设又最最缺乏人才的支持,长久以来,没有先进的农业种植思维和技术,我国的农业经济只能停滞不前,继续保持着产量较为低下、农产品质量不高、种类也较为单一的原始耕做方式,而没有新一代的年轻人来继承农耕,我国的农业经济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面临无人问津的危险。 3、农产品种类单一,产业化水平不高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多元化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经济对农产品的种类也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但是一些农民长期在农村务农,不了解现代社会新的需求,目光较为短浅,仍然保持着小农经济的思想,种植种类单一,甚至好几代人都只种植固定的农产品,而不愿意尝试水产品、畜牧和花卉种植等经济效益更高的农产品,如果赶上洪涝灾害或者干旱,往往造成收益小于投入的亏本状况,更谈不上农业经济的发展了。这种单一的种植模式已经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降低了农作物的竞争力,没有给农民带来较好的收益。此外,大部分的农村依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种植,没有形成规模,农产品的产量小;销售渠道仅仅是靠农民个人零售,销量也小;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出去的周期较长,这种非产业化的链条不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也不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4、土地资源破坏严重,农业生产环境不容乐观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快,农用耕地被频繁征用,可种植农产品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在农耕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农民缺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再加上企业的粗放型经营,大量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遭到破坏,引发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农作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得不到保证,农产品的生产率和质量就难以提高。种植过程中,农民为通过人为手段提高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催熟剂等,同样给水土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土地越贫瘠越使用化学物质,越使用,土地就越贫瘠,形成恶性循环。由于我国对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标准还不够完善,重金属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使我国的农产品在对外出口的道路上频频受阻,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解决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建设水利,电力和道路,各级乡镇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农作物的基本生产和种植提供基本保障。对于农村建设的资金使用,上级部门务必加强监管,一个政策的执行往往比制定意义更加重大,资金落不到实处,不仅不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还助长了贪污受贿的歪风邪气。各级乡镇部门,应对每一笔基础建设的支出做好详细记录,通过正常渠道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对最终的成果进行验收评估,并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农民意见,积极做出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国家应大力扶持农用机械企业,从源头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并鼓励新技术的引进。农民购买农用机械时,应予以相应补贴,可以采取定点销售或者通过乡镇集体团购的形式来落实这项惠农政策。对于使用频率不高,价格较贵的农用机械,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集体公用的形式解决。总之,要坚决改变以往完全依靠体力劳动种植的局面,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2、普及农业知识,提高农民技术水平 大部分农民都存在文化水平低下的问题,长期以来的种植仅仅依靠祖辈留下来的经验,没有系统的农业知识,国家应将提高农民专业种植技术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广泛的农业知识的重要性。从国家层面来说,可以督促各电视台多多出品传授农业知识和种植技巧的电视节目,各出版社多多出版农业类书籍,并积极调控其价格,让农民买得起,买得放心;组织农业专家全国巡讲,深入农田和农民交流种植经验;鼓励大学生等有文化素质的人群回乡创业,积极引导,并予以资金支持,让愿意真正回到家乡致富的人有信心、有条件开拓新的农产品市场,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落实到乡镇层面,以村为单位,可以经常举办农产品种植经验交流座谈会,可以在村内或者村与村之间进行交流,把自己的优势发扬出去,把别人先进的种植技术引进过来,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农产品遭遇病虫害时,切不可不管不问,各乡镇领导要努力寻找原因,请农业专家协助解决,杜绝灾害的再次发生;经常举办农业技能比拼,收获时节可以视情况进行农产品质量产量评比,并予以优胜者适当奖励和表扬,鼓励大家的种植热情。总的来说,提高农民种植技术和文化水平,国家和各级乡镇都要做出努力,既要注重现有农民的文化素质,又要积极引导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回乡创业,双管齐下。 3、丰富农产品种类,逐步形成产业化链条 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的资源和气候条件存在差异,适宜种植的农产品种类也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当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产品。另外,农业经济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对农产品结构实行优胜劣汰,没有竞争力的产品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改进。与此同时,要扭转农民不愿尝试新产品的思想,鼓励适合当地自然资源的水产品、畜牧业和花卉种植,聘请农业专家从选种到收获进行全程指导,让农民对新产品有尝试的信心和热情。另外,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当前以家庭为单位的模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可结合企业需求,开拓农产品销售途径,例如联系各大酒店提供农副产品,为各大乳制品厂商提供牛奶等,尽量避免仅仅依靠农民零售的低效率方式,依靠企业带动农产品的销售,销量上去了,农民尝试新产品的信心就有了,种植热情也就高涨了,只有农民有了热情,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焕发活力,我国的农业经济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4、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国家应出台详细法规严格规范和监督农田的征用,避免为了一时的经济发展造成土地资源毁灭性的伤害,注重循环绿色农业的发展。可以实行土地流转与承包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这个过程需要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监督指导,对流转标准,流转程序提出详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各级乡镇要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型农业的发展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资源回收重复利用工作,鼓励农民使用绿色环保肥料,尽量避免农药的使用。国家实施立法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有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严格监督有害农药和催熟剂等的流通,对于靠近农田的生产企业,尤其需要对其环境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有一套完整环保的废水废气废渣处理设备,任何时候都不能以工业发展为理由污染农业环境。另外,我国应提高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标准,只有标准提高了,才能督促农产品朝着绿色健康的方向发展,帮助我国农产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不论是农业种植规模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都是不可胜数的。但是我们并不是农业强国,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只有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落实政策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经济停滞不前的问题。丰富农产品种类,改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让更多的人看到农业种植的希望,并积极投身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只有这样,我国的农业经济才可能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罗一鸣 单位: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统计局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新研究 摘要: 基于浙江省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经济发展现状,通过分析论证,提出了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以及关键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若干条切实可行的促进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素;创新路径;浙江省 浙江省是中国的农业大省,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农业水平稳步提升。各种农业示范建设基地的落成,越来越多的高科技机械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使浙江省农产品经济水平持续增长。但在提升农业经济的过程中,浙江省发展可持续农业经济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并且在浙江省实施“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的计划后,促使现存的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改革创新,以跟愈演愈烈的农业经济市场相适应。 1浙江省实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曾提出,21世纪必须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可持续农业。具体而言,可持续农业是保护自然环境、粮食供应充分和农业市场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它最本质的要求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生产能力之间的协调,并且这种协调是建立在可持续性、共同性以及公平性的原则之上。可持续农业是一种环境与农业良性循环的发展方式。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传统的农业经济模式极易造成使用水平大于资源承受水平的情况,如果不改变现状,平衡农业资源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会造成农业资源过度利用和自然环境被破坏的严重不良后果。就浙江省农业现状来看,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在总体上改良基层农产品市场的结构,运用高水平技术建立更加合理的生产营销体系,从而减少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的现象。 2制约浙江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1农业原始资源不足 浙江省人口众多,目前已达到5500万。人口数量非常巨大,而土地面积却只有10.55万km2,占全国的1.10%。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食品、供能、居住地等生活必备条件的需求大幅度提高。浙江省在快速发展城镇工业化的同时,却没有做好相应原始农业资源的保护措施,致使许多农田出现荒芜化现象。农业原始资源被污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给浙江省发展可持续农业及自然环境的保护,造成了严重的阻碍。与此同时,原本一些能给农业经济带来效益的成果也将被相应抵消。 2.2浙江省政府在农业上投入不足、技术水平不先进 尽管浙江省政府近年来在农业发展上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但是这部分支出占财政部门总支出的比例却仍然较低,这就意味着省政府在农业发展趋势上所投入的财力物力还远远不足。具体来说,浙江省农业高水平技术的应用落后于其他农业大省。另外,推广机制不健全,更新维护速度较慢,农业科研人才储备不足,研发资金供给不到位,这些都是导致浙江省农业经济无法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因素。除此之外,数量众多的农业从业人员知识文化水平和科学种植思想仍旧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从总体上看,农村人口的学历普遍为初、高中,有些落后地区的平均水平甚至只有小学,这直接导致了浙江省农民不能很好地接纳现代化的农业发展模式,从而影响其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种植能力。 2.3浙江省农业市场的体系不成熟、机制不完善 在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农产品也改变了以往自产自销的模式,转变为规模化生产销售。面对规模化农产品产量急剧上升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应的市场培育与管理机制,势必会影响产品的对外销售,从而导致现有农产品的区域流通性和结构完整性出现过剩,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很难进行下去。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浙江省部分地区的农产品市场培育体系已经基本完善,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可以发挥区域辐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更多的农业基地面临着生产销售体系不成熟、缺乏合理稳定的贸易渠道的局面。以上不良因素综合起来,造成了农产品市场机制这个“看不见的手”无法正常发挥对产业的干预能力,从而进一步导致农业经济市场不能得到健康良性的发展。 3浙江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促进农业市场体系完善 为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带动农业周边产业,例如林业、牧业及渔业等产业的发展,大力健全农业市场经济体系,努力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此外,省政府应当全力支持各县市区建立更多的综合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完善农产品“从土地到餐桌”的一条龙流程。完善的市场体系是保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因素。 3.2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 逐步改变之前运用的土地漫灌方式,使用新型的灌溉技术,并加强在农村城镇等农田多的地区进行推广。对于农作物病虫害以及农田杂草问题,改变以往施加农药的做法,转变为运用生态科学技术,例如使用“生物天敌”防治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改善农村人口增长过快的现有局面,从而最大程度地减缓人口对土地资源的压力。 3.3推动建立农业保护区 作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产业体系,农业需要人为的保护,而不能任其随意发展。农业的核心基础———农田,也是一种人工的生态系统,它的维护同样需要人来干预。所以推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保护区是至关重要的。借鉴西方农业发达国家的做法,我们需要建立保护区和示范区来规避市场竞争和自然灾害给农业带来的潜在风险。从此处可以看出,推动建立风险保障体系,包括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农产品储备准则和农业风险评估系统等,是极其有必要的。与此同时,必须改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省农业厅需要联合科技部门进行及时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与风险预测,并准确地传达给农业工作者。这些都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措施和根本保证。 4结语 随着浙江省农业经济越来越发达,一系列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随之产生。浙江省政府和相关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视程度,积极探寻农业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的方法,增加对其投入的财力物力,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的高水平标准,从而使浙江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更加健康稳定。 作者:刘克勰 陈晓菊 单位:宁波大学 农业经济类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创新探讨 摘要: 随着新型经济形式与结构的出现,对现有经济格局的不断冲击与挑战,农业经济管理则成了重要的话题。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结合逻辑分析法对农业经济管理的作用,并且对农业经济管理的完善和创新具体路径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 关键词: 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策略;探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业经济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具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完善和创新。本文针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1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作用 打破了以往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充分调动了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形成一种良好的管理创新氛围,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农业经济管理要想合理地展开创新,就需要在思想意识上得到解放,这样才能够摆脱以往束缚农业经济发展的条框,创造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这也就意味了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思想意识上能够得到极大的解放。另一方面,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要想实现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创新,制定出有效的处理对策。在新的时期我们在展开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也需要满足社会发展对农业经济管理各方面的要求,这样才能够更加合理地处理我国目前农业经济管理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策略 2.1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 农业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农业经济管理体制过于落后时一个重要原因。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管理创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但是,在知识、经济、信息、科技逐渐形成一体化的二十一世纪,我国的农业经济还是十分的脆弱,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的科研工作不够重视,科研人员因为薪资待遇条件不好,对科研工作失去积极性,以及用于研发的设备过于老化等,追究这些问题的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和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对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进行创新,从而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视度,以及加大对农业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才能顺应时展的潮流。 2.2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在对农业经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该从科研部门管理创新方面入手,主要是对农业科研部门管理的内容方面进行创新。首先,应该对科研部门的环境和资金管理进行创新,要拓展科研部门经费的来源途径,确保农业科研部门有足够的经费来支持农业的发展。以往我国农业科研部门太过于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但是事实证明仅仅依靠国家的补贴经费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科研部门应该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开发出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新产品,再组织工作人员把新产品在市场中进行大力的推广,这样就能够为农业科研部门获取一些科研经费,有利于促进农业科研部门的良好发展。在确保科研经费充足的时候,还需要对科研部门的工作环境和研发设备进行改善,主要是指对恰当的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薪资待遇,从而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农业产生的研发中,以及对过于老化的研发设备进行更换,这样才有利于科研人员对新产生的研发。其次,农业经济管理创新过程中还应该针对信息管理方面进行创新。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和工作中,农业信息管理也应该引入这些先进的网络技术,促进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以及高效化。 2.3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 以往农业科研部门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因为科研人员自身专业能力不足和缺少相关经验等原因,使研发得到的新产品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不利于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高农业科研人员的专业能力,可以先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的科研人员组织起来,再从国外聘请一些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士来对科研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掌握更好水平的技术知识,也可以以活动的形式把我国各个地区农业科研人员中的精英组织起来进行交流,从而丰富他们的科研经验,这样科研人员在以后的研发工作中必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4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 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第一,树立良好的农业经济管理创新意识,使工作人员能够客观地对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全面的认识,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用创新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对策进行处理。第二,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服务是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在具有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以后,才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该从对农业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农业的科研管理手段进行创新;对农业科研人员的管理进行创新;以及对农业经济管理理念进行创新这几个方面出发,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作者:许红杰 单位:松山区城子乡人民政府
农业机械化论文:试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 论文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发展;时代需求 论文摘要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问题亟待解决。从农机产品价格与售后服务、农机产品的研制开发、农业机械的推广、宣传及农机发展政策层面,提出了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较快。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在生产中对适用机械化新技术和各种配套机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已从过去的单项作业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方向发展,从过去的大宗粮食作物生产机械设备的需求向经济作物的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的多样化需求延伸,饲料机械、园林机械、青贮机械、棉花、油粮及薯类等经济作物的播种、收获机械等将是以后农业机械发展的重点。 1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 (1)牧草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过去只有在牧区需求,而现在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养殖业发展较快,农民已有大量需求。比如我们小麦种植区的麦秸秆和玉米秸秆,以前都是白白烧掉,而现在可以收集起来加工成牛羊饲料,因此需要大量的麦草打捆机和玉米秸秆收获机等收获加工机械。 (2)马铃薯和果蔬机械。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果蔬面积的不断扩大,采用机械收获也是当务之急。油菜、花生收获机械也有较大的需求。 (3)水稻插秧机。水稻插秧机在南方大部分稻区已经开始应用,而在淮河流域和一些丘岭地带小面积的水稻种植区却很少见到,这里的农民早就希望摆脱繁重的人工插秧,但苦于买不到适应本地方的小巧的插秧机械。 (4)秸秆还田机。随着农民科学种田意识的加强,秸秆还田机在我们这个地方已开始使用了,玉米收获机配套的还田设施,已基本上能够满足玉米秸秆还田的需要,不足之处是被粉碎后的玉米秸秆有点长,对整地和小麦的播种有一定的影响,现在唯有小麦秸秆还田还在困绕着农民,他们也不情愿烧麦秆,只是没有好的办法来消灭秸秆,以便夏种能够顺利进行。 (5)烘干设备。烘干设备过去只有在制种企业才有使用,而现在为了减少霉烂造成的损失,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粮食生产区逐步重视产后的烘干设备的投入,来解决无日光照晒所造成的损失。因此,烘干设备的应用意义重大,尤其是在今后,伴随着烘干品种的扩大和能源的多样化以及烘干成本的降低,烘干设备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6)养殖机械。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规模的扩大,为养殖机械的运用带来了商机。养殖也可以运用机械,它不仅可以减轻人的劳动,而且还可以减少病毒的传播,所以现在大量需求。自动给料设备、清洁设备、温控设备和监测设备等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7)设施农业机具。目前我国蔬菜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动,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较大。发展优质、高产、生态安全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设施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是当务之急。如使用方便的大棚多功能作业机,为设施农业带来了新的需求。目前虽然此类机械种类较多,但还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 (8)田间管理机械。需求量最大的是植保机械,其次是中耕和排灌机具。如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需求已向高层发展,如小型的植保机械将会被大型的植保机械所替代。而对于蔬菜、苗木等生产的田间管理机械相对较少,特别是温室大棚的种植管理,大部分依靠人工管理,效率低,费时、费工。因此,目前需要发展的田间管理机械主要是多功能田间管理机、中耕除草机、滴灌、喷灌机具等。 (9)玉米采摘机。现在的品种不少,但大多数机械只能采摘站立着的玉米,对于倒伏的玉米就无能为力了,而只能靠人工采摘。还有一些玉米采摘机在生产技术上达不到采摘的要求,如有的机器不能随着玉米行距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割宽和行走宽度。因此,造成玉米损失过大,虽然农民需要机械采摘,但也不愿使用这种性能不好的机械。 此外,随着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打穴、推土、运输、起苗等农村环境改造及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也有地域性需求。 2农业机械化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 (1)产品价格。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民的经济收入还不高,如果产品的价格过高,农民虽然需求,但考虑到一次性投资过大,投资的效益又比较低,影响到机械设备的销售和推广应用。如:用于设施农业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等产品,产品的性能和产品的质量已经能够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民也迫切需要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但考虑到价格和使用成本过高,所以一直未能较快地普及与推广。如果产品的生产率高,使用成本又低,并且物有所值,价格又可以接受的话,农民还是愿意购买的。如新疆地区进口的采棉机,每台每天采棉10hm2,可以替代150人采摘棉花,采净率高达95%以上,用机械采摘比用人工经济,经过几年的比对,尽管采棉机的价格高达160万元,但农场职工也愿意购买。 (2)售后服务。现在农民非常注重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机产品能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服务,做到用户基本满意。但有少数产品因销售数量有限,服务网点又比较少,影响了售后服务工作;还有一些生产厂家对机具的研制和开发较快,忽视了老产品配件的供应,用户买不到配件,致使未到报废期的机械提前报废。售后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心等也影响到服务工作。有的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配件供应不及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的厂家虽然承诺24h内随叫随到,但由于服务区较远,而延误了服务,农民怨声和责难时有发生。另外,村镇道路的好坏也是影响售后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厂商应当注重售后服务工作,农民买产品也就是买的售后服务。 (3)农机企业要加大对农机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过去,我国的农机产品都是吸取国外技术发展至今的,加上以前资金少、底子薄,当然无法和外国的一些大企业相比。近年来,日本的洋马公司、久保田公司在华售销的产品不少,对我国的农机行业,无疑是个挑战,同时也是为中国的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农机企业逐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有的企业现在已经跻身于国际市场。 (4)农业机械推广机构的完善和推广人员的稳定以及推广经费的运用,也影响着农机化的发展步伐。一些新式、先进的农具,必须经过推广、示范这个过程,才能达到普及运用。如水稻插秧机,我们这个地方就很少见到使用,虽然农机经销商曾引进过,但农民从未见过,不敢购买,也不敢使用。 (5)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农闲的时候送科技下乡,对机手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同时,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宣传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使机手能够自觉守法,自我维权,化解和减少矛盾的发生,维护地方的稳定。 (6)农机化能健康地发展,也离不开好政策的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对农村实行惠民扶民的政策,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享受到政府的补贴。现在尽管资金有限,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较高,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不少的农机专业户和农机协会等。农机服务组织使农村的农机化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农业机械化论文:浅谈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措施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业机械化 对策 措施 论文摘要:文章在分析了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及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1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应做好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关键问题。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业。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机械化正逐渐改变“三农”落后的面貌,已成为缩短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2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2.1农业机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机具较少,小型、微型机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机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机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机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机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2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一些农户购机只为“面子光”,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2.3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机用机都遇到困难。农业机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与世界主要经济强国比较差距很大。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美国68540美元/人,日本16234美元/人,法国45607美元/人,中国536美元/人;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拖拉机数量:美国1586台,日本732台,法国1406台,中国45台LlJ。由于机车老化,无用功多,油料价格上扬等因素,使农户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降低。据统计,目前构成农机作业的各项成本中,油料成本占45.6%。 2.4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机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以机耕作业为例,在实行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作业,功率为22.8kW的拖拉机台班8h可耕地3.63~4.03hm,作业成本为150元/hmz;而对于农户耕作,由于田块小,布局分散,机车无用功多,台班最多可耕1.67hm。,作业成本至少为210元/]amz。由于机械作业效率低,成本高,致使农机作业费用提高,效益下降。 2.5农机化服务体系薄弱社会整体的服务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县、乡机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使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机服务站缺乏服务力度,在农机作业过程中,服务水平与农机现代化水平不相适应,严重阻碍农业机械化发展。 2.6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中国与竞争力强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均较低,农业装备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中国农业劳动产量和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的拖拉机数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农业增加值)仅为美国的1/128,加拿大的1/100,西班牙的1/35,日本的1,30。 2.7法制力度不够假冒伪劣农产品充斥市场,使农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农具权益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农机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农机化发展尚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3.1强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从宣传教育人手,支持开发引进具有市场需求的农业机械产品,力争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3.2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植农机龙头企业、农机专业户,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帮助其优化机具配置,拓宽服务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各级作用;二是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3.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机制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始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农机化发展缺乏有效法律保障的历史川。农机部门要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和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和落实农机法律、法规的热潮,使之家喻户晓。地方农机管理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农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真正使农机化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 3.4实行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机械化连片作业创造条件农业机械化是以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基础的,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某种产业开发,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例如,法国把农业生产区域分为:巴黎大区以生产小麦、玉米等谷物为主;西南部以猪、鸡等畜产品为主;卢瓦沟流域以奶牛生产为主;中部以肉牛和羊为生产区;南部为向日葵、蔬菜主产区;东部为主要林业区;波尔多为葡萄生产区。 3.5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机械化我国已进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国家财政有能力加大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总投人为24亿元,农业机械化财政投入占财政收入的1.3%。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亦将逐渐进入反哺农业阶段,政府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投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日本的农业机械化基本是靠政府反哺资金得以实现的。因此,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采取中央与地方结合的方针。 3.6全面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面推进大型农机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机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农机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作物农机具向兼顾经济作物农机具转变。 根据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论文:试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满足时代的需求 论文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发展;时代需求 论文摘要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问题亟待解决。从农机产品价格与售后服务、农机产品的研制开发、农业机械的推广、宣传及农机发展政策层面,提出了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较快。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在生产中对适用机械化新技术和各种配套机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已从过去的单项作业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方向发展,从过去的大宗粮食作物生产机械设备的需求向经济作物的种植、收获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的多样化需求延伸,饲料机械、园林机械、青贮机械、棉花、油粮及薯类等经济作物的播种、收获机械等将是以后农业机械发展的重点。 1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多种农业机械 (1)牧草收获机械。牧草收获机械过去只有在牧区需求,而现在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养殖业发展较快,农民已有大量需求。比如我们小麦种植区的麦秸秆和玉米秸秆,以前都是白白烧掉,而现在可以收集起来加工成牛羊饲料,因此需要大量的麦草打捆机和玉米秸秆收获机等收获加工机械。 (2)马铃薯和果蔬机械。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果蔬面积的不断扩大,采用机械收获也是当务之急。油菜、花生收获机械也有较大的需求。 (3)水稻插秧机。水稻插秧机在南方大部分稻区已经开始应用,而在淮河流域和一些丘岭地带小面积的水稻种植区却很少见到,这里的农民早就希望摆脱繁重的人工插秧,但苦于买不到适应本地方的小巧的插秧机械。 (4)秸秆还田机。随着农民科学种田意识的加强,秸秆还田机在我们这个地方已开始使用了,玉米收获机配套的还田设施,已基本上能够满足玉米秸秆还田的需要,不足之处是被粉碎后的玉米秸秆有点长,对整地和小麦的播种有一定的影响,现在唯有小麦秸秆还田还在困绕着农民,他们也不情愿烧麦秆,只是没有好的办法来消灭秸秆,以便夏种能够顺利进行。 (5)烘干设备。烘干设备过去只有在制种企业才有使用,而现在为了减少霉烂造成的损失,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粮食生产区逐步重视产后的烘干设备的投入,来解决无日光照晒所造成的损失。因此,烘干设备的应用意义重大,尤其是在今后,伴随着烘干品种的扩大和能源的多样化以及烘干成本的降低,烘干设备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6)养殖机械。随着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规模的扩大,为养殖机械的运用带来了商机。养殖也可以运用机械,它不仅可以减轻人的劳动,而且还可以减少病毒的传播,所以现在大量需求。自动给料设备、清洁设备、温控设备和监测设备等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7)设施农业机具。目前我国蔬菜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劳动,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较大。发展优质、高产、生态安全农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设施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是当务之急。如使用方便的大棚多功能作业机,为设施农业带来了新的需求。目前虽然此类机械种类较多,但还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民需求。 (8)田间管理机械。需求量最大的是植保机械,其次是中耕和排灌机具。如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需求已向高层发展,如小型的植保机械将会被大型的植保机械所替代。而对于蔬菜、苗木等生产的田间管理机械相对较少,特别是温室大棚的种植管理,大部分依靠人工管理,效率低,费时、费工。因此,目前需要发展的田间管理机械主要是多功能田间管理机、中耕除草机、滴灌、喷灌机具等。 (9)玉米采摘机。现在的品种不少,但大多数机械只能采摘站立着的玉米,对于倒伏的玉米就无能为力了,而只能靠人工采摘。还有一些玉米采摘机在生产技术上达不到采摘的要求,如有的机器不能随着玉米行距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割宽和行走宽度。因此,造成玉米损失过大,虽然农民需要机械采摘,但也不愿使用这种性能不好的机械。 此外,随着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打穴、推土、运输、起苗等农村环境改造及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也有地域性需求。 2农业机械化如何满足时代的需求 (1)产品价格。由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民的经济收入还不高,如果产品的价格过高,农民虽然需求,但考虑到一次性投资过大,投资的效益又比较低,影响到机械设备的销售和推广应用。如:用于设施农业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等产品,产品的性能和产品的质量已经能够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民也迫切需要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但考虑到价格和使用成本过高,所以一直未能较快地普及与推广。如果产品的生产率高,使用成本又低,并且物有所值,价格又可以接受的话,农民还是愿意购买的。如新疆地区进口的采棉机,每台每天采棉10hm2,可以替代150人采摘棉花,采净率高达95%以上,用机械采摘比用人工经济,经过几年的比对,尽管采棉机的价格高达160万元,但农场职工也愿意购买。 (2)售后服务。现在农民非常注重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调查发现,大部分农机产品能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服务,做到用户基本满意。但有少数产品因销售数量有限,服务网点又比较少,影响了售后服务工作;还有一些生产厂家对机具的研制和开发较快,忽视了老产品配件的供应,用户买不到配件,致使未到报废期的机械提前报废。售后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责任心等也影响到服务工作。有的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配件供应不及时,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的厂家虽然承诺24h内随叫随到,但由于服务区较远,而延误了服务,农民怨声和责难时有发生。另外,村镇道路的好坏也是影响售后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厂商应当注重售后服务工作,农民买产品也就是买的售后服务。 (3)农机企业要加大对农机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过去,我国的农机产品都是吸取国外技术发展至今的,加上以前资金少、底子薄,当然无法和外国的一些大企业相比。近年来,日本的洋马公司、久保田公司在华售销的产品不少,对我国的农机行业,无疑是个挑战,同时也是为中国的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农机企业逐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有的企业现在已经跻身于国际市场。 (4)农业机械推广机构的完善和推广人员的稳定以及推广经费的运用,也影响着农机化的发展步伐。一些新式、先进的农具,必须经过推广、示范这个过程,才能达到普及运用。如水稻插秧机,我们这个地方就很少见到使用,虽然农机经销商曾引进过,但农民从未见过,不敢购买,也不敢使用。 (5)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农闲的时候送科技下乡,对机手进行技术辅导和培训,同时,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宣传有关农机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使机手能够自觉守法,自我维权,化解和减少矛盾的发生,维护地方的稳定。 (6)农机化能健康地发展,也离不开好政策的支持。目前全国各地对农村实行惠民扶民的政策,农民购买农业机械享受到政府的补贴。现在尽管资金有限,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较高,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不少的农机专业户和农机协会等。农机服务组织使农村的农机化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农业机械化论文:试析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论文关健词:统筹 城乡经济 发展 农机化 措施 论文摘要: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浙江省绍兴市的特点,提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要“培育一个主体,突出二个重点,做好三篇文章,配套四项措施”。 0引言 按照浙江省绍兴市委、市府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据“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思路,绍兴市农机部门紧紧抓住“五个统筹”和“二个率先”的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坚定不移地加强现代农机建设,坚定不移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到“培育一个主体,突出二个重点,做好三篇文章,配套四项措施”,为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1培育一个主体 培育一个主体,就是要把农民真正培育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只有农民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强有力的主体,农业机械化事业才能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培育农民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首先要解决提高的问题。一是要通过实施千万农机手培训工程,对从事农机行业的农民进行现代农机技术、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二三产业所需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机手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把农民培养成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勇创业的现代农民。为此,从2004年开始,市县农机部门要把培训农民放到议事、做事日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每年培训、复训3万人次以上,落实培训经费和场所,统筹农机化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要积极争取各级征地调节基金中的1/3用于农民培训的经费,并把这项工作纳入现代农业建设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中,以积极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拓展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二是要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着力做好紧密型、规范化文章,不断提高农机手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利益资源共享、风险责任共担。调整现有基层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结构,市级着重抓好跨区域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设,为面上推广提供经验。 2突出二个重点 一是突出城市农业配套机械化的重点。随着绍兴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业为城市发展服务功能日益突出。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配套机械化,提高全市温室大棚的生产能力;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要大力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益。二是突出农机装备结构调整的重点。调整农机装备结构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传统的观念上,一提到农机就是拖拉机,农机作业就是拖拉机耕地,以拖拉机为标志的农机时代已经过去,仅仅局限于大宗农作物产中技术服务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要努力使绍兴市的农业机械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农机向特种经济作物机械转变,从种植机械向农产品加工机械转变,树立大农业、大农机的观念,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农机服务。 3做好三篇文章 一是做好设施农业、加工农业配套机械化的文章。要围绕城市农业开发新项目、引进新技术、推广新农机。 —实施《万亩蔬菜生产机械化项目》。针对目前要构建百万人口大城市的框架,需要大面积的蔬菜种植基地来保证城市居民的蔬菜需求,而目前袍江工业区的开发,袍江的蔬菜基地又需要搬迁。农机部门要积极参与蔬菜基地的规划与建设,实施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提高生产效率。我们计划与上虞市、绍兴县共同开展海涂万亩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建立示范化作业基地700hm,其中海通农业有限公司133.3hm'`作为核心示范区,通过现代农业机械装备,实施全程机械化生产试验,以解决目前海涂蔬菜生产过程机械化程度低下,生产能力低下的发展状况。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市蔬菜生产技术和效益的全面进步。 —继续抓好“万吨农产品贮藏保鲜库建设及保鲜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市农产品贮藏保鲜库达到约100个,容量达20000m,年农产品贮藏保鲜,在全省率先初步建立起农产品贮藏保鲜网络,解决农产品贮藏保鲜难的问题,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条件。 二是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文章。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衡量农机执法工作的标准就是减少农机事故。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农机监理执法的法律地位。拖拉机的管理变以前受公安部门委托为法律授权。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渠道,大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一个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使每一位农机执法人员、拖拉机驾驶员及农民都能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农机执法系统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打击各类坑害农机手的违法案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要抓好源头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上牌发证关、检验关和驾驶员考试关,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谁考试谁负责的制度;确保拖拉机的培训时间,严格考试标准,不断提高拖拉机的培训质量;切实抓好农机安全村建设,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力度。三要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抓好农机监理文明窗口建设,依法行政,以理服人,杜绝乱收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扎扎实实搞好服务、办好实事。市本级要完成省级农机监理文明窗口创建达标活动。 三是做好自身建设的文章。抓好自身建设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作为就没有地位,没有实力就不能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在自身建设这方面我们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是和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还是不相适应。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创造一流的办公条件,一流的办公设施,创造一流业绩,做好为农服务工作。一要以人为本,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来确保工作的积极开展。二要加大投人,在2004年抓好农机推广及办证中心的建设,建立全省一流的集农机管理、培训、办证、新农机推广和服务于一体的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三要改善办公设施,建立一流的农机OA自动办公系统,深化农机监理业务远程处理系统。对农机监理软件加快深人开发,以实现网络、电话语音查询等功能,使系统更加完善,实现农机信息资源全社会共享。我们设想,通过创造一流的办公条件、一流的为农服务设施,来进一步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哇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农机监理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4配套四项措施 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加强和改善领导,从政策、投人、科技、法制上扶持农机。一是要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扶持政策。农业机械化是为农业基础产业服务的弱质产业,且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改变。因此,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加大对农机的扶持政策,对农机科技项目、对新农机推广、对农机专业户要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农机服务企业在用地指标、地价、税收等方面给予农业龙头企业一样的优惠政策。对已经出台的政策,要弄清弄懂,用足用好,真正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二是加大对农机产业的投人。没有投人就没有产出,也就无所谓发展。现代新农机是高投入的产业,更要加大投人。在现阶段,投人要有新思路,当前要特别重视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的投人,对高新农机的投人。除了政府加大投人之外,还要利用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等,走多元化、多渠道投人之路,为农机化发展创造物质条件。三是实施科技兴机战略。农机科技进步与创新是新阶段农机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决定因素。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抓好国内外高新农机的引进、试验与示范;二是切实抓好实用技术的示范和应用,重点发展设施农业,提高温室大棚的生产能力;三是大力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四是主动和大专院校合作,引进高科技项目,提高全市农业机械的应用水平。五是依法保护农业。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保护农民和机手的利益。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促进机制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影响因素;支持政策 论文摘要: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标志。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退化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民私人为投资主体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快速推动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研究表明,土地经营规模、农民收入、农业机械价格水平、农业劳动力转移、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农业机械化产生重要影响,对现阶段的促进政策有重要启示。 一、导言 现代农业的重要内涵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中国政府已经将发展农业机械化列入国家支持政策,提出走符合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近几年来,有关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如何发展农业机械化开展了多角度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理论支撑。 (一)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从建国后开始的,伴随着制度变迁发生了重大波折。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以市场需求机制为基本特征,农业机械作为商品进入了流通领域,个体农民拥有和经营农机数量迅猛增长,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注入了活力。当改革的设计目标还远远没有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上时,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一系列实践清晰地走在市场化道路上,承包制中的农机户是最早的市场活动主体,农机经营服务一经诞生即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买自用的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理念已被打破,初步形成了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个体私有私营农机为主导的历史时期。农民成为农机投资与经营的主体。 (二)农业机械的功用 农业机械是在农业生产中代替人力和畜力来进行农业耕作的现代化装备,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大大降低了传统农业的劳动强度,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另外,农业机械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现在的购机者主要将农业机械作为资本品投资购置,用于提供作业服务来获取收入,增收致富。另外,农机的购置还满足了购机户自身的生产、生活需求,如完成自己的农田作业,甚至将运输机械还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成为生活水平的一种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讲,农业机械在农民中所拥有和使用的程度已成为农民致富、实现小康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和手段。这些都说明了农业机械在我国具有多功能性这样一个独特的特点。 (三)与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农业机械化的相关性颇有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农村剩余劳动的转移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如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原有农用机械化水平、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程度等因素影响了农机的户有户营发展水平(陈升,1986)。杨敏丽等学者进行的实证分析发现,农业机械化水平与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显著相关,农机化作业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约1个百分点(杨敏丽,2003)。祝华军利用农机净值建立估计模型得出了农业劳动力转移数量同农业劳均农机净值和劳均耕地面积呈显著的正相关性的结论,即农业从业人员人均农机净值增加1元,则全国将有11万农业劳动力被农业机械替代出来(祝华军,2005)。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何,本文将进行分析。 二、样本数据的选取与变量设置 (一)数据资料的选取 在样本指标选取上按照全面性、简洁性、可操作性原则,参阅国内相关农业机械化与经济发展的文献,选取全国时间序列数据建立模型,选取时段为1983~2006年。这是因为安徽凤阳地区极少数生产队从1978年年底开始试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的大范围推行是逐步实现的。1980年1月。全国只有1.0%的村庄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1980年12月为14.4%,到1983年底,97.7%的村庄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林毅夫。1988),因此,本文认为1983年是我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时间分界点。 本文数据均取自历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统计年报》、《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业统计年鉴》,并进行适当处理,其中,2006年的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是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供的统计数。同时,本文认为在这个时期以1996年为分界时点,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受到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式和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和改革的影响,本文也有意考察这个政策变化的影响。 (二)变量设置 本文在度量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因素时,选取了劳均土地经营规模、农民可支配纯收入、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力转移比率、农业机械产品价格、政策变化等指标作为解释变量。 1 被解释变量——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本文关注的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这一概念,对其测算是一个关键,农业部根据耕整地、播种和栽植、收获、粮食、植保和灌溉机械化程度计算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学术界通常取前三项作业机械化程度,按其权重其平均值,但是,这种方法误差很大,业界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计算也颇复杂。考虑到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生产环节差异太大,对机械化要求不同,在此不直接测算各项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而是采用亩均农业机械总动力(PAM)的高低来反映农机化发展状况,其高低可以直接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这里不考虑农业机械从事非农生产和用于农民生活中的比重,而假定本文所界定范围的农业机械从事的都是农业生产活动。 2 解释变量。农业机械的使用目的直接决定其发展的一些因素选择。改革开放前,农业机械以规模经济技术因素投入。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劳动强度,影响其增加的因素显然不同于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成为一般的资本品,私人投资成为主体,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从事农机作业服务,获得收益,增加收入,而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目的是降低农业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生活舒适性。因而,农民的收入等个体因素均会对农业机械投资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这里设定农机作业价格、作业成本以及单位面积作业收入不变,综合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在计量分析中考虑以下几个: (1)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本文以农业从业人员的劳均经营耕地面积(PFL)来反映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据有些研究和作者的调查表明,地块平均大小(即耕地细碎化程度)比该指标还要小,更适合用在此处分析,但是系统的统计资料并不完整,无法使用,因此,本文借PFL来反映土地经营规模,规模越大,越能充分发挥农机作业的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作业成本、地块间转移成本和交易成本。从农业机械发展的总量上看,一些学者预计的由于受到户营耕地细碎化对农业机械化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似乎并没有出现,其中原因值得研究,难道在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可以背离基本的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自然规律”? (2)农民受教育水平。本文使用农民人均接受教育年限(PFE)反映受教育程度。农民接受教育时间越长,对新技术和信息了解越多,掌握越快,更易于推行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装备,会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3)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RPFI)的提高,使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主要经济指标,生活舒适程度的提高创造了对农业机械技术的需求,推动着农机作业服务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农民更加有经济能力投资购置农业机械来开展服务,获得过多的收入。 (4)农业机械产品价格。这里取机械化农具定基价格指数(FIP)来反映其影响,该指数越高,农民增加农业机械投资的可能性会越少。 (5)劳动力转移数量。农业劳动力转移越多,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推力越大,本文采用农村劳动力转移率(RLT)来考察其对农业机械化的影响。 (6)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文中采用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即第一产业产值占GDP的相对比重与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所有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之间的比例这一相对数值来比较研究农业劳动报酬的差别。同时,对其与农业机械化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 (7)有关政策的变化。虽然1983年后农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取消了计划经济下的调拨配给制度,并已按照市场化运行,但是农业机械作业所需的柴油、生产所需的钢材等原材料还维持着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双轨制状态,因此,该时期内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还维持以物资调拨、平价供应隐性补贴的形式。补贴数据与力度无法按照经济指标来获取统计数据。而市场化改革后,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以财政资金为主但资金分散杂乱,本文认为,此研究期间的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的力度不变,本文以1995年为界线设立政策变化虚拟变量(D1)进行检验。 除上述因素外,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受到国家总体经济发展速度和技术进步率的影响。如GDP的增加,改善了农业机械生产和作业的社会经济环境,有利于政府采取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考虑到与农民人均收入的高度线性相关性,这里仅以RPFI变量进行考察,以避免引进严重的多重共线;国家整体水平的技术进步特别是制造业的技术进步使更多品种型号和更高质量的农业机械得以设计生产,农业生产的需求得以满足,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由于农业机械研发方面的投人数据如R D投入强度没有相关历史统计对比,而且基础理论研究对农业机械化的影响滞后期难以量化,故本文对这些综合因素的影响归入随机误差项。 三、模型构建与分析 (一)模型构建 本研究使用全国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以探究以上解释变量因素可能对农业机械化造成的各种影响及其水平,以及它们中间可能存在的其他关系。首先对亩均耕地拥有农业机械动力(PAM)和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经过取滞后期m=1,2,6分别检验,可以看出,PAM不是引起CAP变化的Granger原因,但是,CAP是引起PAM变化的Granger原因,因此,回归方程的解释变量中不宜排除CAP。本文采用了普通多元线性单方程形式进行回归分析。 (二)估计结果 本文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模型进行估计,并使用Newey-West异方差自相关一致协方差方法校正参数估计值的标准差,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拟合程度较好。除了农民人均接受教育年限(PFE)和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这两个变量外,其他变量都达到了1%和5%的显著水平。但是,农民人均耕地面积(PFL)这一变量的符号与预期并不一致。 对模型估计的具体结果分析如下: 1 从模型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受到农民人均纯收入(RPFI)和农业劳动力转移比例(RLT)的显著影响,且都有正向影响关系,影响方向与理论预期一致。农民收入提高了,一方面代表着农民生活水平上的提高。农民租用农业机械代替人工完成部分农田劳动的愿望也会随之增强,而且也更具有经济的负担能力;另一方面,农民收入的提高使的农民有经济能力购置更多的农业机械为自己农业生产、日常生活和开展对外作业服务赚取更多收入。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数量越多,意味着在相对稳定耕地上从事生产的劳动力越少,越需要更多的农业机械来完成更多的农业生产环节,推动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2 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还受到农业机械销售价格水平的影响。从总体上来讲,机械价格越高,租用农业机械的价格也会高,相对收入较低的农民对其反应越敏感,会较少购置和租用农业机械,这也符合一般的经济规律。因此,价格水平(FIP)对农业机械化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与理论预期也相一致。 3 从理论和经验认识上看,农民文化水平(PFE)越高,越容易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有利于购置和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但从估计结果看,这一影响不很显著;同样不很显著的还有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CAP),理论认为该指标越大意味着农业生产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会越高。农民从种地中获得的收入比例越高,会从根本上鼓励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但估计结果仅在10%的水平显著。 4 农民人均耕地面积(PFL)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构成显著的负向影响,这是与理论预期方向不相一致的一个变量,也与众多学者一致认为的耕地细碎化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观点似乎矛盾。但就我国农村现阶段的具体发展状况和农业机械功用而言,这一结果具有现实性。因为农民购置农业机械一方面为他人提供作业服务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大量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四轮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主要是农民自购自用,有的兼用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交通工具。因此。这一结果说明农业机械低水平重复投资现象已经出现。 5 本文对于政策变化(D1)对农业机械化的影响的估计结果也是显著的,表明农业机械化对政策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四、结论与启示 从本文对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影响因素分析来看,可以得出以下四点结论,与对相关政策的启示一并总结如下: 第一。农民收入、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增加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内在力量,国家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政策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尤其是种粮农民的收入也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 第二,农业机械的价格水平还是影响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进行直接补贴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效措施,可以提高农民的购机积极性,提高新型农业机械的存量水平,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而目前不应将小型的行走动力机械纳入补贴范围,通过下面的结论会更清楚其中原因。 第三,本文研究表明,家庭承包制造成的耕地细碎化并没有对农业机械化产生负面影响,表明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重复投资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效率损失,对此应当引起关注。应从如何引导农机专业户开展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上来寻找解决办法,方式和机制需要发展和创新。 第四。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政策是适宜的,符合我国农民、农业发展现状。但是,政策的调整应慎重,尤其是注意政策的变动会对农业机械化发展造成重大起伏,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和长期稳定是必要的。 农业机械化论文:论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及对我国农机化发展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启示 论文摘要 阐述了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模式,从中找出对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启示:一是农业产业化必须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三是坚持“技术创新、完善法制、推进社会化服务”的道路。 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目的在于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推进农业机械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运用,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方式实现农业机械化,是由其客观的资源条件和历史背景决定的。美国人均耕地多,走的是大规模机械化的模式;欧洲土地规模适中,走的是中等规模集约机械化的模式;日本走的是小规模精细机械化的模式。下文对3种方式分别如下阐述。 1 发达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 1.1大规模机械化模式 美国是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地多人少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加上美国政府对农业一直采取支持和保护政策,使农业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其主要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肉类等产品产量都居世界第1位。目前,农场的各个环节,已全面进入机械化、自动化、社会化的阶段。与此同时,美国农机的生产、科研部门正在研究推广把高尖技术应用到拖拉机等农机具上,实现拖拉机等农机的无人驾驶、自动操作、自动监控等,使各种农业机械能更准确、迅速地实施各类作业,农业出现了向精准方向发展的趋势。 1.2中等规模集约机械化模式 以荷兰为例,荷兰从国土面积和人口来看是一个小国,但却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园艺产业的强国。荷兰耕地不足,促使其比任何国家都更重视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大多数农业企业都采用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荷兰的出口农产品主要是园艺和畜牧产品,从1989年起,其农业净出口保持在世界第2的地位,仅次于美国。这主要是因为荷兰在农业领域推行集约机械化的道路。 1.3小规模精细机械化模式 日本属典型的人多地少国家,农业规模虽小,但机械化程度很高。由于人多地少,日本十分重视集约化生产和机械化耕作,积极开展品种引进和改良,大力发展堆肥和高效农药,科学防治病虫害。目前,日本有90%以上农业作业实现了机械化,水稻栽插和收获的机械化分别达到98%和99%。日本有着健全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 2 国外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模式对我国发展的启示 2.1必须紧密结合国情,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 我国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处理好农业机械大规模生产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农机跨区作业开辟了一条小规模农业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生产的现实道路。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就必须把农民作为主体,同时发挥政府的扶持、引导作用,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 2.2坚持“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 我国地域广阔,农业生产条件各异,因此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找准制约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重点地区、重点作物和重点环节的机械化发展上进行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东部地区应将农业机械化生产范围拓展到外向型农业、城郊型农业和观光农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中部粮食主产区,应重点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大做强粮食产业提供农业机械化支持;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产品机械化、草原建设和草场改良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2.3坚持“技术创新、完善法制、推进社会化服务”的道路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是世界各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有益经验。要坚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和公益性农业机械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通过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产学研结合,鼓励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安全高效的农业机械。坚持依法推进、依法监管。在全面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的燃油补贴、税收信贷优惠、建设农机化示范基地和建设机耕道等扶持措施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法规,构建促进农业机械化的保障机制。坚持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按照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和完善适应家庭承包经营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支持农机大户发展;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实现规范化运作。 农业机械化论文:浅谈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措施及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业机械化 对策 措施 论文摘要:文章在分析了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及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1发展农机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在21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应做好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三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一个关键问题。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难点在农业。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机械化正逐渐改变“三农”落后的面貌,已成为缩短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助推器。 2阻碍农机化发展进程的因素 2.1农业机械装备不合理大中型农机具较少,小型、微型机具居多,配套率较低,农机作业范围较窄,从而制约农机具整体功能。在种植业和农产品粗加工领域,已基本上由机械取代了役畜生产,但是多数为小型机械,对农业提质增效作用不高,影响了农业由粗放型向生产集约化生产的转变。 2.2农民的观念更新不够目前,广大农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很难改变。农民对科技含量高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接受还处于观望状态,一些农户购机只为“面子光”,与今天的市场经济格格不入。 2.3经济性制约农民收入低,买机用机都遇到困难。农业机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与世界主要经济强国比较差距很大。其中,农业劳动生产率:美国68540美元/人,日本16234美元/人,法国45607美元/人,中国536美元/人;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拖拉机数量:美国1586台,日本732台,法国1406台,中国45台LlJ。由于机车老化,无用功多,油料价格上扬等因素,使农户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降低。据统计,目前构成农机作业的各项成本中,油料成本占45.6%。 2.4体制方面的制约由于土地经营分散,农户家庭式作业与大中型机械大规模作业矛盾突出。以机耕作业为例,在实行土地集中连片适度规模作业,功率为22.8kW的拖拉机台班8h可耕地3.63~4.03hm,作业成本为150元/hmz;而对于农户耕作,由于田块小,布局分散,机车无用功多,台班最多可耕1.67hm。,作业成本至少为210元/]amz。由于机械作业效率低,成本高,致使农机作业费用提高,效益下降。 2.5农机化服务体系薄弱社会整体的服务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完善,县、乡机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使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县、乡、村三级农机服务站缺乏服务力度,在农机作业过程中,服务水平与农机现代化水平不相适应,严重阻碍农业机械化发展。 2.6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中国与竞争力强的国家之间的主要差距在于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均较低,农业装备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中国农业劳动产量和每千名农业劳动者拥有的拖拉机数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农业增加值)仅为美国的1/128,加拿大的1/100,西班牙的1/35,日本的1,30。 2.7法制力度不够假冒伪劣农产品充斥市场,使农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农具权益保证体系不够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农机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护,农机化发展尚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科学发展农机化的措施及对策 3.1强化农机化科技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从宣传教育人手,支持开发引进具有市场需求的农业机械产品,力争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机械化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3.2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植农机龙头企业、农机专业户,加强组织协调和引导服务,帮助其优化机具配置,拓宽服务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各级作用;二是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提高农机利用率和农机经营效益;三是要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搜集、整理和制度,为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3.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化管理机制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始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农机化发展缺乏有效法律保障的历史川。农机部门要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和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和落实农机法律、法规的热潮,使之家喻户晓。地方农机管理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农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真正使农机化发展纳入法制化管理。 3.4实行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机械化连片作业创造条件农业机械化是以区域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基础的,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某种产业开发,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例如,法国把农业生产区域分为:巴黎大区以生产小麦、玉米等谷物为主;西南部以猪、鸡等畜产品为主;卢瓦沟流域以奶牛生产为主;中部以肉牛和羊为生产区;南部为向日葵、蔬菜主产区;东部为主要林业区;波尔多为葡萄生产区。 3.5加大国家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机械化我国已进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国家财政有能力加大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总投人为24亿元,农业机械化财政投入占财政收入的1.3%。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亦将逐渐进入反哺农业阶段,政府对农业和农业机械化的投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日本的农业机械化基本是靠政府反哺资金得以实现的。因此,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采取中央与地方结合的方针。 3.6全面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全面推进大型农机具的发展速度,使多种机型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农机从低性能向高性能,单一作业向复式作业转变,从单纯发展大宗作物农机具向兼顾经济作物农机具转变。 根据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要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就必须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科学发展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论文:全县农业机械化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四兴”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步伐。以实施农机惠民行动为载体,以水稻全程机械化项目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和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线,以农机安全生产为重点,努力增加农机装备总量,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 二、发展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以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为重点,促进农机化快速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科学制定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力争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和种类,加强购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农机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力做好支农、惠农服务工作,加强农机场库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土地集约经营,扩大连片作业面积,突破制约农机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夯实发展根基。今年计划争取购机补贴资金800万元,带动农户自筹资金1870万元。 (三)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建2个水田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地点分别在镇村和镇村,两个合作社计划总投资为1000万元。同时,利用合作社购置的激光平地设备,使水田达到方田化、条田化,减少池埂占地,有效增加土地利用面积1%左右,达到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的作用。 (四)以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为关键,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加大农机“阳光工程”培训力度,大力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人员特别是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争使培训人次大幅度增加,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计划培(复)训农机驾驶操作人员3000人。 (五)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为主线,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农机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农民自觉守法意识。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对“黑车非驾”彻底清理,备春耕生产期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做好反光标识的粘贴工作。要继续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措施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机化总体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 二、发展目标 (二)年。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到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50%特色经济作物、林牧渔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取得突破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三)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各县市区要稳步推进小麦耕播机械化、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加大油菜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积极发展油菜生产机械化。同时,要围绕我市的八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推广轻便、实用、低耗、适合我市山区特点的中小型机械。各地要结合本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特点,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茶叶、魔芋、柑橘、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和园艺作物、畜牧业、水产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冷藏、保鲜、加工等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促进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年,力争在每个县市建设2-5个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 (四)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重点扶持、多元发展、全面推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5-8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00个以上。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培育和规范各类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经纪人(公司)等农机中介组织,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满足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形成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农机销售、维修综合服务企业为保障,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强农业机械化项目建设。进一步突出项目争取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包装实施项目,共同争取和实施农业和农机化项目,特别是研发一批适应山区农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机械。围绕保护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主题,实施“机牛替代”等工程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生态保护等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七)积极促进农机农艺协调推进和地方农机工业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有针对性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完善农业机械化、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要依托我市汽车制造工业的优势,紧密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和本地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组织适应山区特色农机具研发工作,积极发展适合当地需要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和特色农机,促进地方农机工业发展。 四、完善扶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对农机化的投入要逐年增长。用于农机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项目、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具创新示范等进行重点支持。对农机企业发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扶持。 (九)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加强购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发挥购机补贴的示范引导、带动拉动作用,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机进行重点补贴,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扶持。 (十)加强金融信贷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贷款种类、额度、利率、期限、担保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优惠,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中小型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和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发展农机互助合作保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农机保险和服务方式。 (十一)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农业机耕、排灌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企业从事灌溉、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发改、农业、国土、水利、扶贫、规划部门要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统筹组织实施。符合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农机具停放的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要把区域性农机销售维修市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建立重要农时农机加油“优先、优质、优惠”制度,支持流动加油车等设备发展,保障农机作业用油。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指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理顺市、县农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和服务能力,保障全市农村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畜牧、林业、渔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资金,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化项目实施的监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支持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机市场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强农机对外合作交流和商务贸易的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根据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现状 1、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现状 基于农业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我校结合我县实际特点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确立办学基点和方向。建设新农村,人才是关键,农业机械化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动地方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此农机主管部门把农机培训列为考核农机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校推行领导负总责,培训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从而保证了农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2、农业机械教育培训发展面临的问题 2.1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缺少师资,目前我校现有专职教师专业知识单一、知识与人员老化问题突出。学校现有教师继续再教育机会少,不能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教师素质已经不能适应新技术发展需求。 2.2教育培训机构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培训机具、教学设备缺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求。学校校舍老旧,不便改造。学校现有教学设备更新机会少,有大量损坏和丢失,需补充实物教具和教学挂图等。 2.3由于农机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认识差,安全观念淡薄,主观上不愿意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农民买得起农机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低的问题突出。 2.4农业机械化培训教育生源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农机学校、农机推广和农机监理一体的培训作用,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没有面向社会和市场开展办学。 3、农业机械教育培训的发展对策 3.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鼓励教师深造学习、更新知识,建立一支既有专业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对现有在职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进修培训,补充新知识、新技术,逐步使教师一专多能,进一步提高胜任教学工作所需的素质。积极开展学校间教学交流,不固步自封,学习各地先进教学经验,增强自身学习能力。 3.2增加资金投入,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增加对农机校的资金投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学校的发展后劲。同时研发培训模拟器材、器具和软件,更新教学设备,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和培训服务能力。 3.3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培训合作 培训工作中加强各种合作,一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二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相结合。三是将培训工作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结合。四是将培训工作与购机补贴工作相结合。五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相结合。六是将培训工作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相结合。 3.4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认识 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是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机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农机操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正确使用、安全操作农业机械的水平。二是通过开展重点季节和农机化新技术专项培训,并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课堂讲解、现场演示、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传播农机化技术,提高农民掌握应用农机化新技术的水平。三是通过开展“农机科技入户”、“农机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等,加强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和农机维修工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高技能农机使用和维修人才。四是农机农艺相结合,根据当地发展需求,开展特色农机培训,提高农机手的综合知识水平。人是第一生产力,而教育培训是先进生产力的孕育基地。当前是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农机化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迫切,而农机教育培训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持续性工作,事关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发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开展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人才保障。 作者:赵莲飞 盛德兰 单位:新疆巴里坤县农机校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发展对策 1夯实平安农机工作 河池多年来对“平安农机”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对“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建设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案,方法、步骤和措施,各部门任务职责方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2012年,河池市农机局被评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南丹县、金城江区分别被评为全国、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环江县被评为全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南丹县吾隘镇同贡村被评为全区文明交通示范村等。截止2012年底,全市农机拥有854329台(套),且年均增幅5%以上。大数量的农机耕作于广大乡村田间地头,保障机手和村民安全,不能半点松懈。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工作,采用“人盯人、人盯机和人盯路”的办法,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提升群众尤其是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力保农机安全生产稳定;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抓手,多渠道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国家、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农机安全知识全覆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2多渠道强化队伍建设 抓好农机管理人员、农机维护技术人员、农机操作人员培训,三者缺一不可。各级农机部门严格管理,定编、定岗、定职责,强调其专业性。同时,要有计划地从高校、社会招入专业人员充实队伍,保持农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县级农机推广、科技培训、政策咨询等公益型事业机构,安排农机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公益型服务工作。以乡镇农机站(或农业服务中心)为载体,配备1-2名技术人员,专职从事农机公益性服务工作。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进入农机生产企业培训,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农机操作和维护技能,用政府力量助推过去只重视农机购置而轻维护情况的好转,提高农机具的完好率;对农机操作人员采用主管部门定期培训与农机具生产(销售)企业组织购前专门培训相结合,对具体农机具的安全注意事项、操作技术进行必要的强制培训,努力提高机手的综合素质,确保农机使用安全、农机作业质量和效率。 3健全农机管理和服务体系 以县(市)级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建设为抓手,创新基层农机管理和服务体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建立良好的农机服务市场秩序、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建好各种农机服务组织档案,对农机服务组织实施动态化管理,为农机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市、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在做好新农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常规工作外,创新工作方式,与乡镇农机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送技下乡活动,将农机技术送到田间地头,强化对农机化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农民和机手提供跨区作业信息、维修服务信息、指导机手合理使用农机,不断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4实施农机购补动态监管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让农民增收获实惠。该市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从购机指标申请、资格审查、自主购机、登记备案和验机、公示、拨付补贴资金到结算补贴公布全程公开,用科学严谨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落实“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政府重视,农民关心,社会关注。因其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保障资金安全是社会各届十分关注的问题。仅靠农机行政管理部门自查自纠显然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补贴工作规范、阳光。加大县际交叉不定期或突然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三个严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落实情况。除采取听取汇报、档案查阅、电话抽查、进村入户检查购机农户、证、机三合一的状况,听取农户意见等方式外,设置群众举报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农机经销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冒用农户名义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和购机补贴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管。 5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机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具有积极作用。该市对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十多年探索,共建成130多个合作社,2013年全市拟新建22个。但数字并不能说明问题,相当一部分合作社因生产服务单一,主要集中水稻的育插秧和机收、机耕;组织程度不高,稳定性差。合作社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强,应对风险能力差;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运行有待规范,收益分配和监督保障等机制不完善;农机管理部门没有出台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支持等问题,合作社发展并不顺利,不能适应农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各级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通过加大宣传,强化扶持引导、提高购机补贴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购机优先提供小额贷款和优惠贷款,积极引导社员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帮助解决农机作业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做大做强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机化可持续发展。 6大力推广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 河池年种植水稻150多万亩,农户基本都购置有小型旋耕机或中耕机,对农田进行耕耙,没有购置的一般也请人用机械犁耙,在收割方面多以人力或半机械化为主。2011年以来,罗城县实施农业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以点带面推广效果明显,在龙岸、小长安、乔善等乡镇建立了10个机插示范点,带动全县水稻机插作业面积12045亩。2013年7月自治区推广总站到罗城检查水稻育插秧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给予高度评价。今后河池将以实施农业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为契机,重点推广水稻机械育插秧技术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带动玉米、甘蔗和桑蚕等主要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对提高全市农机化水平至关重要,更是帮助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 作者:韦美清 单位:宜州市农机局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与服务管窥 1、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 农业机械化职能总体上讲属于经济职能的范畴,不同农业机械化职能的内涵包括社会经济战略研究层次,组织管理层次和经营管理层次。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说,又是有限的,的职能也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不可能包揽所有的农业机械化职能。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机械化公共服务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部门是不能与之完全脱离的,仍然负有绩效管理的职能。 必须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公共管理宏观调控的职能,确立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标准,向广大农民和机手提供充分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信息,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协助广大农民和机手有效地使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部门应建立广泛的协商机制,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应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为依据,促进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的不断改善,提高服务的质量。 2、农业机械化公共管理与服务模式 农业机械化是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农机服务产业化严格地讲应是农机服务体制产业化。农机服务产业化应具有以下特征:农机作业的计划制定和实施建立在市场需求之上,农机作业服务突破地区界限,农机服务产业化经营从自用走向社会化服务,加快农机科技普及化进程,区域性合作不断扩大,现代信自、技术在农机服务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农机服务产业化是农业机械现代化的重要组织形式,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可以实现小生产与人市场的对接,可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可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可以使农业产业化的链条大大拉长,是当前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基本矛盾的有力措施。 科学高效的服务是减少产业组织的交易成本和制度变迁代价的最有力途径,是农机服务组织与制度创新的重要保障。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应面向机手的多层次需要,强化公共管理与服务手段,需要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浪费,为农业机械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农机服务业的正常发展。农机服务产业化是农机行业由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变的必由之路,其具体组织形式主要有:农机服务公司、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人户和农机服务协会以及农机服务联合体。为解决农民劳动力转移和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农机服务产业化能够兼容不同的农业生产规模和经营体制,即社会化服务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能够形成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使农机经营者的目标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相统一,可以加速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逐步建立起持续、稳定的农业机械化投资和发展的运行机制。 3、农业机械化改革发展现实途径 统筹规划,确立农机服务产业化的战略地位,因势利导,培育好农机服务产业主体,完善扶持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保护政策和配套措施,规范管理,保持农机服务产业化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保障农机服务业发展的法律体系,确保国家对农业及农机化所投资金及时到位和高效应用。理顺农机管理体制,恢复县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恢复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部门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结合县乡机构改革,理顺乡镇农机管理体制,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设立农机化区域服务中心,防止党和的形象遭到不应有的损害。 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鼓励农机跨区作业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跨区作业的组织与协调。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在扶持方面,应采取积极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措施。 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合理地配置资源,引导参与农业机械服务的主体有序流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农业机械服务,明确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机械推广机构建设,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开展公徐比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 作者:解艳玲 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农机站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的近况及举措 1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 1.1农业机械门类品种上有一定的缺陷 在不同的生产环节和不同作物上,我国农业机械化的水平也是有着很大的差距的,我国水稻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有着明显的降低的趋势,主要原因就是我国水稻机械化的水平明显落后和南方的部分土地存在抛荒的现象,棉花目前还没有机械化的能力,而玉米在少数地区也还是刚刚起步的阶段,一些节种节肥节水性能较好的机具普遍都存在着水平低、数量少的问题,所以始终都无法大面积的推广使用。另外,由于我国农机产品还存在着短缺和过剩并存的问题,这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机产品的工作效率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1.2农业机械使用中的问题 农民之所以愿意购买农业机械产品,就是要在省时省力的同时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在我国的很多地区的农民的经济条件不允许他们购买农业机械,或是他们用不好这些产品,这也就制约了农机水平的提高。具体表现为: 一是“买不起”,我国农田机械产品的价格基本都在1-10万元之间,最小型的产品也在5000元左右,即使各地都出台了购买农机产品的补贴政策,但补贴的力度较小,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价格还是无法承受的; 二是“不会用”,在农民购买了这些产品后,各地的农机管理部门对于农机具的引进、推广以及使用技术的培训等工作都还无法有效、顺畅的开展,所以很多农民都不能很好的使用这些农机产品; 三是“效益差”,因为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所以在他们使用农机产品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问题,设备也容易出现故障,也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机作业市场,很多农机具都处于闲置的状态,无法发挥出农机产品应有的经济效益,这也就降低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产品的积极性。 2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策略和趋势 2.1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策略 首先,我国的农业机械发展应更加重视对高科技的投入和应用,我国的农业机械装备技术应与信息技术、仪器与控制技术、现代液压技术以及现代微电子技术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机的融合,同时应该向着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快速发展了;其次,当前我国应继续研发和生产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特点相适应的农业技术设备,认真分析和研究我国农业的生产规模、农业资源、经济实力以及农艺制度等现状,结合我国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从而发展出与之更加相适应的农业技术设备;最后,应逐步提高农业装备产品的质量,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生产农业装备产品的企业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的体系,提高农机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可操作性和舒适性,进一步的改善使用人员的作业条件,从而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2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趋势 智能化以及自动化将是我国社会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是我国发展高效节约农业的最重要措施。 (1)应用农业传感器技术 要想真正的实现农业机械的自动化控制,首先我们必须能够实时的监测农业装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其次就是要能够准确的评价农产品的生物学的活动和性状,所以应用农业专用的传感器技术就显得尤为关键了。现阶段,农业传感器的应用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采用谷物湿度传感器谷物的湿度进行实时的监控;采用温度传感器能够准确的测量粮食烘干和储存过程中的实时温度等等。 (2)计算机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应用 在农业机械装备中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电子技术,将进一步的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小型化、微型化的芯片的出现也为农机产品实现完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供了可能,比如说在农机装备上安装电子监控装置,这样农民就可以实时的掌握装备的工作状态,出现故障时可以即使的进行调整,提高作业的质量。我国电子设备的性能越来越完善,农业装备也能够更好的适应灰尘、潮湿以及噪音等不利的环境,其可靠性和耐久性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3)农用机器人技术 作为机电一体化的实例,农用机器人集合了人工智能、自动控制以及机械电子计算机等多种高新技术,农业的作业对象和环境的复杂多变性对农用机器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虽然现阶段农用机器人技术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随着计算机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这项技术也将越来越完善。 (4)建立更加精确的农业体系 这一内容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及时的获取农作物的产品并掌握影响生物生长的环境因素的有关信息,分析研究其原因,从而制定出经济上有效并且技术上可行的改善措施,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调控,主要的支持技术有智能化农业机械技术、决策支持系统、3S技术以及信息采集和处理技术等。在我国工业上人工智能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了,所以,在我国的农业机械装备上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和信息技术也将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3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对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策略和趋势了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新世纪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业要想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策略,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也应体现出多学科综合和交叉这一特色,随着世界人口的持续增加以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也必将向着更高的水平快速发展。 作者:宋新宇 单位:山西省代县滩上镇 农业机械化论文:管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1我国农业机械化的现状 (1)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重点关心的问题,而农业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农业的发展将会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所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业的发展,比如,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及允许农民自行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等政策。自从政策出台后,我国农业机械的销售总量迅速上升。而且,农机装备的总量和种类也一直不断增加,因此推动了农机化作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业领域不断拓宽。对于我们河南是小麦主产区,目前基本实现了生产全过程机械化。 (2)由于农村的生产规模比较小,组织管理不方便,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购买农业机械,但是购买的机械如果只在本区域使用,就大大降低了使用效率,因为一年中播种和收获的时间非常短。由此,农民朋友探索出了跨区域作业的服务模式。比如,我们河南省内,南方作物成熟比较早,北方比较晚,那么在进行收割的时候就从南方的信阳开始,随着时间推移,到达北方安阳作业结束的时候,基本上河南省内的作物已经收割和播种结束。这样就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的利用率,增加了农机经营者的收入。 (3)随着农机服务市场化的发展,社会化程度也明显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领域正不断的扩大,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养殖业、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加工业全面发展。比如,水稻插秧机、食用菌生产机械、薯类收获机、药材挖掘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类等。这些农业机械的运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了农村、农业、农民的经济发展,为实现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4)随着现代化机械技术的发展,为加快农机化新技术的开发和制造,农机科研机构专门成立了从农机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完善体系。重点还是粮食经济作物方面的技术装备的完善,对于其它优势经济作物也积极开发。目前我过生产的农业机械类产品种类繁多,对于河南省内的农机产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共有12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对于我国总的农机产品种类目前有3000多种,这些种类繁多的产品满足了农民和农业生产多样化的需求,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生产现代化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对于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也越来越完善和壮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的发展。 2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综合能力,但是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农机产品种类和技术还有待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将朝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1)今后农业机械化继续发展小麦、水稻生产产品,目前小麦基本上实现了全程机械化,在机械化的基础上,还要开发产品,为粮食稳定增长服务,着重在提高粮食品质,为此要在粮食生产环节机械化的基础上,要注重产品后期的烘干、精深度加工等机械设备,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对于技术不够完善的设备,要积极开发研制,像玉米收割机,有些只能把玉米棒收下来,有些只能收剥过皮的,近两年的才能收玉米粒。应该在前两种不完善的基础上研发一种产品直接收玉米粒。这样可以节约资源。 (2)对于蔬菜产业的发展,像移栽机具、土壤消毒设备以及无土栽培设备都将会较快的发展。畜牧业的机械发展,利用粉碎机把秸秆打碎作物牲畜的饲料;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有: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等比较先进的机械。畜牧业方面的机械产品也将有很大的发展, (3)中国农业经济在发展的同时,要积极倡导走节约型、绿色化的道路。保护环境也要放在重要的位置。要大力推广有利于减轻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机械设备。要注重农业机械的再利用,因此,环保的农业机械技术应大力增加。农业机械达到环保要求和具有节约能源的性能,这将是未来我国农业机械大力发展的一个方向,这样农业机械才能更好地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4)随着市场的需要,目前我们缺乏的是大规模的实用性很强的机械,像小型机械非常多。但是,随着人们生产要求的提高,那些小型设备以不能满足大家的需要,对于那些不利于生产的设备要坚决淘汰。大家需要的是实用性更强、科技含量更高、操作更方便的机械。这些要求将会促进农业机械更好的发展。 3结论 农业机械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大力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研发制造更先进的农业机械将会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农业生产。提高机械化的综合水平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这样使我们的农产品生产的更好,相信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作者:李志国 单位:郸城县农机局 农业机械化论文:农业机械化进展状况与策略 本文作者:刘金荣 单位:黄淮学院经济管理系 0引言 黄淮地区是我国古代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地形主要以平原为主,传统农业生产比较发达,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产区。由于历史原因,这一地区人口稠密,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关键。从这一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现状来看,短期内难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为探寻该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笔者2011年2月对地处黄淮地区的遂平县、平舆县和汝南县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对遂平县G村的农业机械化情况进行了深度的典型调查。G村位于遂平县的西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大陆性季风气候的过渡地带。由3个自然村、11个村民小组组成,人口3634人,773户居民,266.53hm2耕地,基本上以种植冬小麦和玉米为主,经济作物较少。2010年底,全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台、小型拖拉机586台,联合收割机2台、玉米收割机1台、玉米脱粒机15台,耕地用小型机械572部、小型旋耕机57部、大型旋耕机1套;小型播种机131部、喷灌机20台。夏粮收获主要靠跨区作业的外来收割机,秋粮收获主要靠传统的作业手段。收稿日期:2011-11-11基金项目:河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02400420043)作者简介:刘金荣(1970-),男,河南遂平人,副教授,(E-mail)ljr689@126.com。 1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1.1农业机械数量上的“三多三少” 1.1.1小型农业机械多,大中型农业机械少 从G村和全国2008年底的资料比较可以看出,G村的情况与全国基本一致。但大中型拖拉机比重,低于全国4.04个百分点,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的现象更为突出,见表1所示[1]。 1.1.2耕种环节机械多,其他环节机械少 G村与全国耕种和收获环节机械比较[1]见表2所示。从表2可明显看出,G村收获环节机械数量与全国相比,只占全国比重的1/8,。G村至今没有化肥深施机和机动喷雾机,个别环节基本上是人工操作。1.1.3农业机械拥有数量多,单台机械使用时间少G村与全国拖拉机数量和使用情况比较[1]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全国共有农业作物经营户(单位)20055.4万个,户(单位)均拥有拖拉机0.13台;G村773户,户均拥有拖拉机0.77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倍。全国每台拖拉机平均耕地面积4.52hm2,而G村每台平均只有0.445hm2,不足全国的平均水平的1/10。单台拖拉机的使用时间太少,使用效率太低。 1.2农业机械化水平上的“三高三低” 1.2.1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高而经济作物的机械化水平低 黄淮地区冬小麦从种到收各主要环节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而油菜、大豆等经济作物的播种与收获等主要环节基本上使用传统的作业方法,机械化水平较低。 1.2.2夏粮生产机械化水平高而秋季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低 黄淮地区夏粮主要是冬小麦,秋粮南部以水稻为主,北部以玉米为主。夏粮从耕种到收获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但秋粮中水稻的插秧、玉米的收获和秸秆清除等主要环节主要依靠传统作业手段,机械化水平低下。 1.2.3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高而丘陵山地的机械化水平低 从地貌上看,黄淮地区基本上以京广铁路为界,东部是平原,西部多丘陵或山地。东部平原地区机械化水平比较高,而西部丘陵与山地机械化水平较低。西部丘陵与山地部分没有退耕还林,坡度较大的耕地基本上是靠畜力与人力进行耕种和收获,根本谈不上机械化。 1.3农业机械化发展势头出现停滞现象 黄淮地区农业机械的数量在2003-2008年间有较快的增长。以G村为例,586台小型拖拉机中的80.3%是在这一时期购置的。这一地区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民对土地有较深的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流转缓慢,所以几乎家家拥有农业机械。G村现有773户居民,拥有拖拉机的农户为599户,占77.49%。这种家家户户购买农机,又几乎仅限于自家使用的局面,使得农机作业的利用率低,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机闲置时间长,使用效率低和农业机械的购置投入大相矛盾,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打击了农户在农机方面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该地区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在0.067hm2左右,现有耕作技术水平下,单位土地提供的收益增长乏力,农业收入在家庭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非农收入比重上升。因此,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加之土地使用权流转缓慢,推进农业机械化,建立现代农业的动力不足。这种发展停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该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延缓了建立现代农业的进程。 1.4农机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 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大多属于农户家庭所有,自用居多,农机专业户规模不大,又比较分散。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设施简陋,服务功能单一。农业机械(含农机零配件)销售、作业、维修以及售后服务处于零散无序的状况。近几年,县乡机构改革后,多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使其难以发挥正常职能,致使农机管理、安全监理、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及社会服务等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和落实。 从G村的情况看,联合收割机较少,不能满足需要,在夏收期间主要依靠跨区作业的外来机械。而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机协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少量的也集中在平原地区,丘陵山地农机服务组织更少,有的地方几乎是空白。 2阻碍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因素分析 黄淮地区是多平原少丘陵山地的地区,是我国粮食主要产区,本应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较快完成农业机械化,较早过渡到现代农业,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延缓了这一进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现有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难以适应农业机械化的要求 废除体制,确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国广大农村脱贫致富、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是党和政府未来一段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方针。然而,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有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步伐。国家现阶段虽然提出了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但在黄淮地区这一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现代工业发展严重滞后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区,土地流转缓慢。尤其是国家免除农业税和逐年加大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后,农民更不愿意转包自己的承包地。以G村为例,全村只有29户人家,由于子女大学毕业后在城镇有较好的工作把老人接走,或在外地经商等原因,把土地转包给他人外,其余仍是自家耕种。据笔者调查,G村最后一次调整土地是在1998年,11个村民小组在调整时均把地块按肥沃程度和离村子远近分为3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地块每户平均不到0.2hm2。这种农户经营的严重规模不经济,不仅增加了机械耕种的成本,而且严重阻碍了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推广。#p#分页标题#e# 2.2现有农民市民化的政策滞后于土地流转的需求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质是一个各业现代化、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只有把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对粮食主产区土地的集中经营、规模经营提出了强烈的要求,而现有农民市民化的政策严重滞后,不能满足这一要求。金融危机以来,不少地方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本身不是真正把农民市民化的政策,而是为了稳定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就G村来看,有23户农民在县城购房,而不是在打工地购房,购房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到县城读书。只有5户在自己经商的城市购房。这些人虽然购了房,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劳动权利。由于我国农民市民化政策的严重滞后,才会有每年的春运农民工大流动。农民工大流动的背后,是农民十分强烈进入城市的渴望和无法离开承包地无奈的一种悲歌。这一悲歌严重阻碍农民市民化的步伐,阻碍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的进程。 2.3机械投入与土地收益之间的矛盾 近10年来,黄淮地区粮食产量增长乏力,在现有的小规模经营状况下,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增长缓慢甚至停滞。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加,相对于农业机械设备的销售价格上涨有很大的差距。农业机械设备往往一次性投入较大,回收期长,加之由于机械老化、维修、油料价格上涨等因素,降低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尤其是大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虽然从长远来看,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必然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但在现有农业机械化前期投入大,而土地收益难以增长的矛盾前提下,农民对农业机械的购买需求下降,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也制约了基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开展。 2.4农业机械化研发、推广和服务落后 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的“三多三少”与“三高三低”现象,充分说明这一地区农业机械结构不合理和整体水平不高。农业机械化并不是简单的人力与畜力替代型的机械化,而是建立在使用科技含量高的农业机械装备基础上的农业机械化。我国现有的农机研发体系不完善,在农业机械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研究方面相比国外农业机械化发达国家更显落后。在农业机械推广方面,存在推广领域狭窄、推广方法单一、推广人员素质偏低和推广机制不灵活等现象。在农业机械化服务方面,国家和社会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在运作模式上缺乏市场化,在农机技术标准与检测上缺乏规范化,在服务组织的建立缺乏社会化。 2.5农业机械化发展配套政策不完善 2004年11月,我国颁布了《中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目前,国家及各级政府在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相关的配套政策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与技术培训、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方面投入不足。黄淮地区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业区,地方政府欠账太多。二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和稳定的财政投入资金与渠道。黄淮地区多是以农业为主,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国家要求的各项配套资金绝大部分无法落实。三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及政策缺乏创新,难以满足种粮大户和发展现代农业农民的融资需求。以上这些因素严重影响农业新技术和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 3日本农业机械化的经验 日本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与黄淮地区情况相似。其农业机械化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经历了5个阶段的发展,已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并向自动化方向发展。由于农业机械化程度高,日本农业在大量减员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3.1减少农民,保证土地的规模经营 早在1673年以前,日本进行了大规模的开荒造地,之后土地扩大变得缓慢,而人口增长却较为迅速。为了避免土地过渡分割,1673年日本政府实施了土地“分割继承禁令”—即“长子继承制”。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从农村转移出大量日本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的劳动力,同时也保证了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机械化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条件。 3.2农业机械化立法 日本政府早在1953年就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使得日本农业机械化一开始就有了法律保障。在发展过程中,及时地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先后两次修改这一法律,使其更趋完善,更具有现实性。同时为了给推近农业机械化提供更宽松的环境,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农业经营基础强化法》和《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建立了一系列旨在支持并保护农业和农民利益、促进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具有日本特色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律保障体系。 3.3财政信贷补贴和扶持政策 日本政府构建了“农业补助金制度”,对先进农机具的补助金额从1972年的491亿日元增长到1981年的2439亿日元。日本“农业机械银行”、“农业机械化基金”和“农业改革基金”的建立,通过小农户联合、分别购买、统一协调使用和无息、低息贷款的获得,解决了农户农机投入大的难题。 3.4完善的研发和监管体系 日本把农业机械化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中来。在全国建有由国家和公立大学、民间(企业等)三大系统组成的农业科研体系,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还制定了详细系统的研发计划,对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发展起到巨大作用。为了保证农业机械的技术和质量,从1962年起,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成为日本农业机械唯一管理和监督机构,通过对农业机械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进行严格的现场测验和实验室检测,为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使农业机械的质量得到保障和提高。 4黄淮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 4.1强化发展意识,实施差别化的国家扶持政策 黄淮地区靠其自身内部的力量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靠外力才能加快推进其发展步伐。培育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识,以科学发展的态度建立和完善各种国家扶持政策,将有力地促使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意识的形成。建议对农户和种粮大户(或农业协作组织),在粮食种植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与农用柴油补贴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支农财政补贴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用柴油补贴是对于农户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服务的直接激励,粮食种植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也会间接影响农户对农业机械服务的需求。#p#分页标题#e# 4.2推进农民市民化,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黄淮地区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是制约该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一状况,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积极探寻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国家和地方政府适时地予以立法和给予政策支持;二是制定实施行之有效的农民市民化的政策或法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地减少农民,这不仅是农业机械化的要求,也是该地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4.3革新现有体制,提高农机使用效益 针对农机投入大而使用收益小的矛盾,必须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实现。根据调研,黄淮地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相关的扶持和鼓励政策,如差别性补贴政策与专门补贴政策等,推进农机协会或农机服务社等企业性质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机的服务时间和使用效益,缩小购机投入和使用效益之间的矛盾;二是应政府考虑制定小型农机的“以旧换新(或以小换大)”和“回收”政策。对于种粮大户和农业生产企业,国家采取“以旧换新(或以小换大)”政策;对于已经加入农业合作组织或转租土地的农户,国家可以将其所有的小型(或旧的)农业机械折价后予以“回收”。这种政策的推行,一方面有利于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和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另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国家稀缺钢铁资源的浪费和农民的损失。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推进黄淮地区乃至其他粮食主产区的农业机械化将起到积极地作用。 4.4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市场化与社会化进程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包括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和监管、人员培训及各类企业性农机服务组织(跨区域农机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的技术服务等,必须区别对待,在加大国家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强化农机市场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检查、监督机构和法律法规,清理整顿农机供应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市场化与社会化。对于各类企业性农机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的服务,需要进行体制创新,加快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进程,要走经营服务一体化道路,通过经营创收,增强农机服务组织的自身活力,更好地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影响探析 摘 要 “三农”政策是当前我国较为重要的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之一,这一政策的推出是为了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是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是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流入农村市场,同时这些资源在农村市场中的配置存在着严重不均衡的现象,这种现象便是农村金融的“逆向配置”。本文在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逆向配置的影响,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 “三农”政策 农村金融资源 逆向配置 一、“三农”政策及农村金融资源理论概述 (一)“三农”政策的发展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在“三农”问题方面也有较大的投入。近年来政府在这一政策的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了更大的支持,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资源的合理分配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资源的构成 农村金融资源一般来说指的是国家在一段时期内可以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所有资源。广义上农村金融资源包括货币资源、管理资源、人力资源等等,狭义上仅仅指与金融相关的货币和资本。一般来说,人们所说的是狭义的农村金融资源。 (三)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流动 现阶段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流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第一,政府渠道。第二,金融渠道。第三,价格渠道。 金融渠道流出主要是存款流出、贷款流出、存贷款差流出和邮政储蓄流出等方式。金融资源在金融渠道的流出在农村相当普遍,很多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也是推动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 价格渠道的流出往往在无形之中,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将资金最优化使用,而区域经济差异的扩大让价格渠道流出金融资源这一现象愈来愈严重。工农产品的价格差异是金融资源流出的主要形式,农村生产资料的原料上涨幅度超过了农产品的收购价,农村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反向流动让农村金融资源流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发展资源缺乏资金。 二、“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影响 “三农”政策的推出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资源的逆向配置的现象,这一积极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银行等金融资源合理配置。“三农”政策的主要投入是在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银行方面,这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切实缓解了“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加快了扶贫攻坚和同步小康进程。 农村金融机构地域风险能力加强。2004年“三农”政策推出之前,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率高达28.1%,资本充足率为负。“三农”政策推出的十多年来,全国的农村信用社逐渐开始盈利,截至2014年低,不良贷款率3.1%,比政策推广前下降2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8.99%。这和“三农”政策的推出有很大的关系。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网点建设和服务逐步开始,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助终端电子机具,如POS机、ATM机也在农村普及开来,依托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构建了覆盖县、乡、村,联通各村之间的服务网点也逐渐建立起来。 三、对农村金融资源优化的建议 (一)依照政府政策的规划发展 农村金融资源的根基在“三农”、定位在“三农”、优势也在“三农”,必须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及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依照政府政策的规划发展,在深化改革中把强化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作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并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内部控制的能力,提高控制风险的水平。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农村金融文化 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好坏是由农村金融企业决定,而企业的竞争中文化的竞争相当重要。农村金融企业必须找准自己的文化核心价值理念,找准符合自身实际的有效载体,以“诚者信合”企业文化让自身“做优做强”。企业在培育自身文化的时候,要有自己的特色和鲜明的个性。这个特色和个性还必须从本企业自身出发,借鉴一些做得好的企业文化,精心培育自己的企业文化,不能脱离本企业的自身实际。 (三)加快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 尽管在国家政策扶持和自身的努力下,农村金融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农村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还是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区。金融机构和经济发展成正比关系,经济越来越快速发展的今天为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经济环境。要实现金融产品创新,而且金融产品的创新要围绕农村居民的切身需求,在保证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地开发出一些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相关要求,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就要建立业务素质较高、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第一,在选用人员方面,必须严格把关,尽量招收高学历人才。第二,领导的选聘应该通过考试及业绩等竞争方式上岗,加强约束机制。第三,农村金融机构要不断地推出新的激励模式,以带动农村金融机构的员工不断进行创新,坚持效益、责任、风险和利益的一致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结语 从现代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当前“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影响主要是好的方面,“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的投入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并且,“三农”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影响不仅仅是促进其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所提高,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农村金融的配置问题的解决是极为重要的。倘若“三农”政策只是加大对农村金融方面的投入而不提高农村金融的配置效率,将会严重制约农村金融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四川农业大学)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问题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 [摘 要] 现如今,我国的农业基本设备设施还不够完善,农村社会的进展依旧还处于落后阶段,农民们的收入还是增加缓慢。由此可以得知,解决“三农”问题的责任依旧非常艰巨。根据经验得知,若要处理好“三农”问题,则最主要的还是依靠支农惠农这一政策。甘肃秦安的农业服务中心则就“三农”问题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做出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 “三农”问题 支农惠农政策 措施 1 “三农”问题的成因 “三农”问题则指的是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三农的问题也是由于近年来现代化的步伐逐步加快而形成的。现在,我国国家处于一个农本阶段,所以,在实现了以城市为主要核心的工业化社会进程中,造成了城乡差距逐渐增大的问题,主要分析起来则有以下原因所在: 现如今,我国的国民经济配置的结构主要是向城镇化倾斜的,而政府则对‘三农’的投资不够。长时间以来,我国国内的农产品的价格,加之生产要素的总价值不是在市场的充足竞争中完成的,而不平等的价钱也同样对农业的整体进展和农民的增产起着重要的影响,我国的财政支出以及惠农政策所占的总体比重也较为底下。拿20世纪八十年代为例,比重大约占据了12%,而在九十年代则只占据了9%左右,二十世纪初仍旧处于比重下滑阶段,并且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投资比重更是严重缺少,许多农田水利设备设施也都是在经过了改革开放前期以后的水准,并且由于年代久远和信贷投资不充足的问题,情况更加不乐观。其中,贷款难仍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早在2004年,我国农业的增产总之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7%,然而农业在全部的金融机构中来说,所占据的贷款余额不5%。这从而形成了农业生产条件薄弱,对农业生产稳固进行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政策措施,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并且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初期,就已经形成了城乡分治的管理体系,并且依照人为的意愿,依照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分割为城市与农村两大地带。依靠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关在了城市的大门之外,并划分为明显的两个等级,并享受完全相悖的两种政治和经济待遇模式。尤其是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给人们的心理上造成的严重的不平等权利的现象,更加加深了在经济上的不平等。 农民们的不合理的负担过于多,削减了农民们的收入的额度。使得农民本来就低的收入,再加上交一些农业税以及各种名目的费用,造成了许多家庭入不敷出,不堪重负。 2 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的措施 2.1 加深政策的学习 加深政策的学习,应该落实贯彻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并且必须要有一支针对于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领导班子。判定一个农村党基层管理干部人员的水准如何,则重要的标杆之一便是要观察他在走党的农村基础路线以及政策方针方面,对支农惠农这一政策措施了解的彻不彻底,并在事实的工作生活中是够可以掌握好这一政策。根据现如今的群众所反映的一些比如比如违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随便调整、对农户承包地实行回收,迫使农户流转承包地等情况来说的话,则是一少部分的农村基层管理干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策理念意识淡薄,执行政策不够到位所导致的,有的以至于违背了亦或扭曲了党的政策,有损了农民大众利益,对党和政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农村基层干部则必然要对政策理论的学习进行加深,努力提升本身的政知识水准。理的支农惠农政策的精神本质。 2.2 加深规范管理 组织好乡村管理干部人员,根据事实情况进行挨家挨户的排查处理,并详略地对其进行登记注册,努力做到做到家庭人口,以及劳动力数量间贫富情况,并弄得明白。把惠农的每项补贴金额进行登记,并以银行存折的形式发送给每家每户的手中。并根据事实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批与管理,把有关于将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家电下乡等多个种类的补贴款项,直接性的存进村民的存折中去,实行并行式的发放。并经过张贴榜单的方式,保证资金一分不少的发给每家每户手中,从而使得农民享有自身应该享有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在惠农资金上对“专款专用、专项立档”这一准则进行完全有效地落实,并经由乡财政所负责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兑现,实现规范化处理。 2.3 加深监督检查 伴同着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加强,支农惠农的专项金额也会随之增多,甘肃秦安农业中心在此时得出,应该加深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农民农业的补贴进行排查,并要对基础措施进行投放的促使实行落实,并且,要对有关机构所实行的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支农资金的安排处理,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 3 结语 我国党政干部团队的主要力量便是我国的农村基层干部,同时也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的领头人物,并且也是是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具体贯彻者和执行者。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干部要加深政策的学习,加深规范管理,加深监督检查,从而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确实得到实惠,共享改革发展的果实。 三农政策论文:强化涉农价费监管 服务三农政策落实 为确保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落实到位,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纠风部门的要求,强化涉农价费监管,服务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夯实成本调查基础,竭力争取富农政策 五峰县是湖北省12个特困县之一,农民增收致富是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全省农产品直报县的机遇,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涉农成本监审,为争取强农富农政策减轻农民群众负担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玉米、油菜籽、绿毛茶、红毛茶、杉树、马尾松、生猪、玉米等常规农产品成本调查以及农资购买情况专项调查、玉米成本收益情况预测调查,细致分析成本收益变化情况,为上级制定和调整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提供了参考资料。特别是针对县全国生产基地县的农产品,通过对其种植成本收益与其他农产品成本收益进行对比分析,努力争取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调整,得到上级采纳。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连续三年提高了收购价格,有效推动了县拳头农产品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价格政策支撑。 二是认真开展电力、教育、医疗、民爆作业等涉及农民利益的成本监审,服务农民减负增收。特别是针对五峰县农村低压电网改造时只到农村各组中心点,其他仍为木电杆、改股线的实际,认真开展农村低压电网维护成本监审,积极争取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政策,争取到位资金达到1629.63万元,比农网改造结束时的408万元增长了4倍,为农村低压电网维护,巩固了“两改一同价”成果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针对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民爆作业收费过高农民难于承受的问题,我们会通相关部门组织专班进行专项调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了专题报告和建议,经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出台了《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印发〈关于推行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县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破作业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理顺了体制,规范了民用爆破作业价格行为,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开展涉农价费检查,监督惠农政策落实 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每年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在督导各单位认真自查的同时,我们把专项检查与价费年度审验、群众举报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走访活动,通过调查农药、种子、化肥、饲料、农机、蔬菜、茶叶等经营户和生产加工企业,走访农户等一系列活动,掌握五峰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听取农民和涉农经营者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价格举报和咨询,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自查走过场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受理价费举报咨询60多件,查处交通客运、医疗、教育、食盐等涉农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18起,实行经济制裁15多万元,有效的纠正了乱收费乱涨价行为,规范了涉农价费行为。 从重点检查和年度审验情况来看,2010年以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实行免费,对贫困寄宿生给予了生活费补助,学前班、高中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了规定的收费标准,学生食堂略有结余均转入下学期使用,基本做到了不盈利。计划生育收费符合政策规定。8个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和计划生育服务站,除按计划生育政策收取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并每年对妇女进行了免费“三查四术”服务。各卫生院从2011年5月30日起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补助经费政策和优惠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享受合作医疗的产妇每人享受降消项目补助300元、合作医疗补助200元,并对血常规、黑白B超、前三日护理费、床位费等给予优惠;例如,黑白B超常规检查规定标准30元/人次,实际执行20元/人次,优惠33%,从2011年底起各村卫生室也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畜禽均实行了免费防疫,猪羊产地检疫费、市场生猪屠宰检疫费、其他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生猪阉割、出诊等医疗技术综合服务等收费都在政策标准范围内,无乱收费现象;农民建房只缴纳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工本费5元/证,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只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并免费给予婚前体检;各供电营业所对农民用电收费能严格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价格没有突破规定的限价,也没有发现职能部门借机搭车收费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最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作了《五峰经常性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到各村中心点,特别是2011年“三万“工作队将惠农价费政策编入《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惠农政策解读》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加大了宣传力度;各通信企业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各银行从2012年4月份起逐步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免费登记注册。从总体情况来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五峰县涉农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反应广大农民心声 要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首先要广大农民群众知晓惠农政策,涉农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惠民价费政策,同时强化社会各界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自觉抵制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我们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在步行街开办了题为“真诚服务人民群众 、共建诚信价费环境”的大型宣传橱窗;在局机关大厅,开设了政务公开栏,将职能职责及相关价费标准予以公示;走进五峰县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就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与听众在线亲切交流互动;就“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接受县电视台专访;编制了《价费政策法规手册》、《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营造和谐价费环境宣传资料》、《现行价费政策法规摘录》、《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卡》发放到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和企业手中,将价格举报投诉渠道、经常性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告之广大农民群众。同时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春运票价问题,每年会同交通运输、公安、新闻媒体等单位召开春运工作会议,对客运企业及个人进行提醒告诫,并将主要站点的票价制成公示表发放到每一台车辆,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广大旅客监督,并同相关部门一道联合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有效的规范了春运价格秩序。 在走访农民的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国家出台的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补助贫困生生活费、妇女免费“三查四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畜禽免费防疫、降低或取消部分涉农收费项目标准、购农机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提高粮食烟叶收购价格、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好,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同时也要求不断完善惠农价费政策,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着力壮大特色农业。积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农民在产业发展中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加大适应山区农机作业产品的开发力度,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尽快实现山区农村机械化作业,降低劳动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大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完善各项补贴政策,确保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惠农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和呵护。通过各项惠农政策的广泛实施,不断激发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四是各银行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的透明度。银行属垄断行业,收费多少是银行说了算,储户和信贷用户只能被动接受,建议对银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取消市场调节价项目,确实减轻储户和信贷用户的负担。 三农政策论文:贴近“三农”工作实际 搞好惠农政策培训 摘 要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宝丰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国家支农惠农资金范围广、种类多,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到涉农补贴资金多达数十种。在这些资金拨付、发放过程中农民最想知道什么,急需了解什么,党的政策对这些资金有什么规定,急农民群众所急,解农民群众所疑,是我们支农惠农政策培训应该确定的内容。 关键词 三农 惠农政策 培训 一、贴近农村实际,确定培训内容 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涉及千家万户,从种粮补贴、化肥农药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养殖补贴、林业补贴到家电下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但归结起来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我们党和国家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促进农村稳定的重大举措,是舒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好事。宝丰县财政局通过学习有关文件,认识到民心工程要从民心做起,在支农资金拨付和发放过程中,怎样才能把好事做好,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不折不扣的送到农民手中,这就需要做好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工作,搞好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只靠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还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对农村会计和惠农补贴发放人员的培训,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到农民群众中去。在落实支农政策的过程中,农民群众急需理解和明白那些支农政策内容,是我们搞好支农政策培训应该确定的内容,为此,县财政局组织教育培训中心、会计股、农业股、社保股、商业股等有关人员深入乡村、农户了解、掌握农民对支农政策和惠农补贴工作中的问题,根据农民的需要确定我们要培训的重点内容。 根据深入基层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我们在支农惠农政策培训中确定以下内容:一是培训有关支农资金的拨付途径、适用范围以及有关补贴的核定和补贴方法,使农民群众明白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应该用到哪里,群众应该得到多少补贴;二是培训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怎样做到阳光作业,明确补贴标准,实行张榜公布,防止暗箱操作,要求学员在支农资金实际运作过程中,运用正确规范的方法发放和使用支农资金,赢得农民的支持;三是培训学习农村会计对支农惠农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及支农资金的会计处理业务,使农村会计在支农资金发放和运作过程中正确核算,规范管理,做好会计监督,做到会计管理核算正确无误;四是培训学习廉政建设知识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提高农村会计人员领会、理解国家支农政策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廉政意识、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五是学习培训涉农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会计人员依法依纪办事的从政理念;六是聘请县检察部门的专业人员讲农村经济犯罪案例,讲司法部门在农村工作中为农民申张正义,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也警示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加强律己意识,保证支农政策和支农资金顺利落实;七是印制支农政策小册子,印制明白卡,让农民明白按照党的惠农政策如何得到补贴,能够得到那些补贴,应该得到多少补贴,让农民心中清楚明白,让农民心中有数;八是聘请农村信用社的有关人员讲惠农政策补贴资金支取,有关金融机构不得揽蓄、不得挤占,实行惠农补贴一卡通,方便农民随时支取,确保农民及时受益。 二、精心组织,认真搞好培训 为搞好支农政策培训,财政局要求各乡镇由财政所长带队,每个行政村由一名村干部和一名村会计参加培训,县财政局指派一名副局长负责培训纪律,上课前点名,下课后清点人数。培训组织方在学员入驻前,提前把每个学员的住宿房间、就餐座位、教室座位编制成册发给每个学员,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使参加培训的全县318个行政村近329名学员的学习生活井然有序。使学员生活、学习更省心、更便捷,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使培训达到好的效果,培训地点设在城区外的云海大酒店,一是远离城区嘈杂,环境好,清静,使学员能静心学习;二是酒店交通便利,方便学员往返,局领导从各方面为学员提供方便,为搞好培训打下了良好条件。 这次培训精心组织,运作缜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总结起有以下几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培训期间,县纪委、县检察院领导亲自到场指导,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亚民同志对学习资料内容的确定、师资的选聘、培训事项的安排都作了周密的部署。并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领导的重视为搞好此次培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培训全部实行免费。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确保惠农支农培训收到好的效果,县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征得领导同意筹集15万元资金对培训中的住宿费、生活费、资料费等实行全面免费培训。为学员提供了生活、学习 上的极大方便,给培训工作打下了基础。三是培训内容贴近财务工作和支农资金管理实际,县财政局抽出业务骨干结合国家支农政策和农村财务工作实际,收集有关文件,编制成册,供学员培训使用。学员通过培训能够向农民群众讲解农民急需知道的支农政策内容,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为农民群众在惠农政策方面解疑释怀,培训的内容是学员急需掌握的内容,也是群众需要了解的内容,更贴近工作实际,学员更乐于接受和学习。四是培训内容增加涉农法律和农村经济犯罪案例,增强了农村财务人员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农村经济运行构筑了防火墙,起到了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学员对增加涉农法律法规学习感到很及时,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涉农法规和案例,不但能警示自己,同时也起到保护农民利益和保护干部的作用。教师水平的高低在整个培训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在培训师资的选聘上更是优中选优,聘请工作在一线的、对农村情况清楚明了,对政策研究透彻、讲课又通俗易懂、能为农民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老师来授课。还外聘了检察院、新农合的专家。五是培训当中课堂纪律非常好,老师讲的到位,学员学的认真,学员虽然来自乡村,95%以上是男同志,但课堂从无吸烟、说话等不良现象,保证了学习效果;六是培训收效好,培训结束时组织学员对所学内容进行了考试,学员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占95%以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社会反映良好 宝丰县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培训已进行了两次,2007年上半年进行过一次,2010年5月进行过一次,培训后农村会计和农民的反映都很好,因为培训内容贴近农村财务工作和支农惠农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农村会计和参加培训的人员到实际工作中积极向农民宣传讲解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向农民发放宣传册和明白卡,使农民对各项惠农补贴清楚明白,赢得了农民的支持和欢迎。在深入基层的跟踪调查中一位农民拿到补贴款后深有感触的说:“发放补贴这事,咱放心,咱心里有数。”宝丰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从宣传培训做起,让农民清楚明白的做法,起到了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农民群众舒心、放心,农村干部清廉、清白,增强了广大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最顶山日报在头版报道了该县的做法,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以上是宝丰县加强农村支农政策培训、贴近“三农”、服务“三农”所做的一点工作,其中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还要继续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为农村经济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宝丰县财政局)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重在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高俊才11月26日说,今年第4季度新增中央投资中用于“三农”的资金有300多亿元,其中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的291亿元投资计划已于11月24日前全部下达给有关部门和地方。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宁辉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农村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目前来说,政策很好,重在落实!” 3年内金融服务全覆盖 中国银监会近日宣布,截至10月末中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已达25.8亿元,比年初增长10倍以上。银监会计划在年内完成涉及31个省(区、市)的第二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3年内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银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11.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4.2%,累计向18858户农户贷款14.9亿元,农村小企业贷款余额13.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1.2%,累计向1554户小企业投放17.4亿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但在支农服务方面发挥了作用,而且实现了自身的良性运转。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李宁辉首先非常肯定了现在国家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构件和扶持,培育了一定规模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但同时李宁辉又非常忧虑地告诉《中国联合商报》记者,现在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制度体系仍然十分欠缺,这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发挥效用,需要进一步完善。 机械化程度不高 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化肥、农药利用率均不足35%,农村能源利用率仅为25%左右;农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近百万吨,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农业农村污染已经占到全国污染的1/3以上。 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集中反映,开发农村新能源,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产体系呼声和要求愈来愈迫切。 李宁辉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不仅导致农村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也导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侵蚀。农村环保,需要加大农村能源的开发。李宁辉同时指出,农村能源消费比例不是很大,因为目前中国农业机械化程度并不很高,主要只集中在东北地区。因此目前能源的开发利用会更多地体现在生活上而不是生产上。例如新能源用作发电、燃料等等。 医疗改革形势严峻 我国13亿多人口,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 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逐年加大。 2006年,国务院审议通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从2005年~2010年以中央投入为主,地方相应配套,共安排投资216.84亿元,建设和改造中西部及东部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卫生部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县及县级市共建有医院8800所、妇幼保健院2020所,乡镇卫生院近4万个,村卫生室60余万个,农村卫生服务面貌有所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最欠缺的还是医疗卫生!”李宁辉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李宁辉表示,因为我国农村地区覆盖面太广,人口太大,虽然医疗卫生一直在农村改进,但短时期内还是很难照顾到所有的农村地区。仍然还有大面积的农村地方享受不到新农村医疗改革,农村医疗卫生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等等,“这些政策光辉都亟待落实!“李宁辉强调。 三农政策论文:中国三农政策改革的新动力 新中国建立六十年,对中国农业问题的认识日渐提升高度,但在大多数人心中,1956年总理宣布的追求农业现代化的大目标,仍然挥之不去,但按照苏俄模式的农业现代化,或者九十年代学习过的美国模式,也并不是可以追求的目标。 在工业化、城市化驱动下,世界农业正形成“三分天下”的局面。所谓“三分天下”,是指发展现代农业的三种模式与道路。这个世界真正能够实现规模农业,并靠规模扩张、简单生产力外延扩张来积累足够资本,进行资本化农业的,不超过十个殖民地国家:加拿大、美国、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等。一片广袤的原野上,大拖拉机开过去,一切就解决了,这种模式只适合殖民时代留下的一个空前宽松的资源条件的国家,它适合福特主义的大生产逻辑,并且被美国引领着。这种规模经济当然令人羡慕,但意味着整个殖民化过程得再来一遍。 被大家视为楷模的是第二类欧盟农业。欧盟农业至今是典型的现代化市民农业,60%以上欧盟国家的农场主早已不是农民,而是市民,是中产阶级中下收入者、小书店老板、中小学教员、政府小公务员,这部分人因无力进入高端的资产市场,于是走向了低端的农业,这也是欧洲今天成为世界绿色运动策源地的重要基础。因为这部分人很多是高学历,很多有精神追求:那是我休闲度假之地,也是我告别都市喧嚣之后陶冶心性的地方,于是就有了欧洲近些年来的绿色主义运动,因此导致欧洲国家农业上的贸易壁垒。这种农业不可能完全靠机械化,这是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的资本半深化的农业。 第三种就是我们所走的模式,叫做日韩模式,其实是东亚模式。东亚模式是没有被彻底地用欧洲的、非洲的方式殖民化过,所以留下了大量的原住民人口的农业发展模式,而且人口非常密集。在这样一个条件下,这种农业一定资源高度短缺,例如中国只有世界7%的耕地,6%的水资源,却要养活世界20%以上人口。如按照美国模式、加拿大模式,那不意味着离开地球? 我认为世界各国的农业一定不可以用同一个政策、同一个思想、同一个理论体系来指导。而且,大家不要盲目崇拜美国模式。有人会说,美国只有2.7%的人是农业人口,但事实不是,美国农场主的耕地上可能一家人雇着三四十个农工,从墨西哥来打工的。农工会算为当地农民吗?不算,那只是季节工,不算农民人口,因此美国只算农场主人口,然后拿来跟中国农民比,这样比出中国农民多么落后,合理吗?然后还说中国的农民一定要改成专业化。但看看欧盟,农场规模比中国大几十倍,它专业化了吗?也没有。 中国应该要向日本、韩国学习农业现代化的经验。日本、韩国也是人多地少,但他们怎么实现农业现代化?或者说怎么让农民增收?一定是让农民能进入所有领域,给足够的优惠。为什么日、韩95%以上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社?这是因为他们的收入60%以上来源于非农业,而这又来源于政府允许农村合作社以最低成本、最低门槛经营,并把农村合作社进入金融、保险、旅游、饭店、房地产等全部收益大多免税,才导致95%以上农民进入合作社。也只有把所有涉农的可能产生的收益都让给农民,农民才能保证有足够的、非农业人口买得起的粮食。我们都知道粮食安全不是私人问题,但从事农业的人基本上都得不到社会平均收入,没有跟市民、工人、公务员一样的社会保障,为什么就会是私人问题?他们凭什么承担社会责任?只有大规模的公共投入,这才合理地形成农村相对稳定以及粮食安全,而不完全是靠学习西方的机械化、产业化。 其次,任何外部主体进入小农社会必有交易成本,如果采取的方式不恰当,会加大负面效果。因为我们把一个城市高成本的现代上层建筑照搬到乡土社会,就发生了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是上层建筑反过来决定经济基础的毛病。东亚属于典型的小农村设置经济,已经延续了上千年,为什么历朝历代都讲皇权不下乡,并不是皇帝老儿不想管到农民家的炕头上,而是成本太高,因为农民高度分散。 所以,中国要发展农业,还必须解决乡村治理问题,完成乡村治理结构建设,但这不是搬一个现代制度来就能完成,必须根据中国农村的国情与经济形态才能解决。(摘自《中国改革》)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问题与三农政策—近期文献综述 摘要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的发展趋势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挑战和战略等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关键词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县域经济 引言 尽管农村是掀起中国改革的先锋,但随后长期的忽视已导致农村改革还处于初始阶段。随着其他各方面改革的深入以及市场机制的基本建立,所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又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是导致目前内需不足的主要因素,因而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投向了这一领域。我们这里将近期学术界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相关讨论作一综述,以对目前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作一梳理。 1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统称为“三农问题”,这三者是相互依存和作用的[1]:农民是经济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的发展水平,农业是农民经营的产业,农业发展的如何,及其结构分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入,影响到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的稳定性。农村是农业和农民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瓶颈[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函数当中的重要变量。在“以农补工”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状态下,农村越来越被置于边缘化境地;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困局中,农民于市场经济语境中表现得越来越失语。如此,以土地为生存技术和生活保障的农民只有选择外出逐利谋生,同时也把更多的梦想和希望留给了他们的下一代。在广大农村,父母双双出去打工,16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已经愈来愈多。实际上,很多外出打工者基本上是为他们的子女积攒学费而“投资未来”不断流动的。可是,这些“留守儿童”又成了当下中国基础教育的盲点他们小小年纪便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一些学生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气甚至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性事件来,一些家庭“投资未来”的理想也随之破灭。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对“三农”问题解决措施,并且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3]。他提出,20__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等。20__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表示,必须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整个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上[4]。他提出了完善支农政策,改善生产条件,稳定涉农价格以及拓宽增收渠道等措施。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8]:“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重要历史任务 今日的新农村建设不过是过去10年中国乡村建设在新的历史阶段的一个延伸而已。当然,它也有自己独特的内涵[5]。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负担重、农民增收难等问题就一直困扰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6],“三农”问题又一次引起朝野上下的广泛关注,且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这一背景下,新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蓬勃而起,并从前人那里获得了经验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持,而新的时代条件和时代问题又使这次新乡村建设运动有了新的样式、特征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农业科技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l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生命科技的世纪[7],是自然科学发生重大变革并取得突破进展的时代,是人、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世纪。技术、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急剧变化,给农业科技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农业科技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在学科分化、分工与更新的同时,将走向新的综合与联合,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具有智能化、生物化、产业化和 企业化的明显特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更加紧密结合,人们在21世纪能更好地掌握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有力地促进农业发展的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和政策的完善,以及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农业科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8]。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无论是新兴产业的发展还是传统产业的提升、土地产出率的提高还是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增强还是环境资源的保护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尤其是我市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素质性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与环境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不高的状况尚未显著改观的情况下,科技创新与进步的作用更显突出。 2.3建设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作为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县域涵盖“三农”,联结城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主阵地;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其实力和活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应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9]。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坚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使广大农民群众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实现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为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大舞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了县城和中心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集聚、人口集聚和农民分工分业,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工农联动、城乡互动的新机制,增强了城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是沿海地区发展的一大亮点。比如,浙江省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又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由此可见,县域经济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实现良性互动[10]。所以,建设新农村必须发展县域经济。 3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3.1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趋势和挑战 县域经济是以县(市)级行政区划规定的范围为管理对象,以发展本地经济为宗旨的经济,是具有区域性、层次性、开放性特点的经济系统,是一个功能相对完备和健全的经济单元,是一个县(市)范围内的经济的总和,是区域经济的概念之一[11]。县域经济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其经济活动内容的广泛性、综合性和丰富性。在县域经济这个范围内,既有城镇经济,也有乡村经济,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全,可以说,几乎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指标,在县域范围内,都可以得到反映。 建国后,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12]:农村经济阶段、乡镇企业大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三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县域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11]。经过20多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转向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的发展时期。所有这些都标志着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从“新阶段”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壮大和发展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它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是工业资源的基地,是拉动消费的“超市”,还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也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如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政策体制性影响等等。面对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我们应以战略性的眼光看待县域经济的发展。 3.2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措施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坚持“城乡一盘棋,工农一齐抓”[13]的指导思想。把县域经济的发展摆在战略位置,打破城市工业、乡村农业、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壮大县(市)经济的实力。 笔者认为,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觉得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10]的思路,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二、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安置就业、活跃市场和保持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14]。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 三、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 四、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益经营”[12]的原则,积极推进以县城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引导生产要素尽快向城区集聚和重组,为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五、把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从经济发展的动力看,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才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3.3县乡干部在县域经济中的职责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县乡干部的正确领导,县乡干部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县委书记在一个县处于核心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对该县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5]。而要推动县域经济,就必须提高县乡干部的领导发展能力。 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6]。笔者认为领县乡干部要提高领导能力,应着眼于抢抓机遇、科学决策能力的提高,突破封闭思维模式,面向市场,创新配置资源思路。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准确定位;应着眼于把握重点,推动落实能力的提高,以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切入点,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撑力;应着眼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机制创新能力的提高,实施人才战略,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供不竭的推动力。在新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县域经济能否走向壮大,关键在于培育人力资源,解决制约县域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瓶颈”[16]。因此,必须从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考虑,把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总之,三农问题错综复杂,任重而道远,以上仅仅是对近年来学术界对三农政策论述的一个综述。任何改革的一小步进展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本文只是就其中的根本性问题进行梳理,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三农政策论文:对一个涉及多项三农政策案例的分析 近几年来,我一直跟踪研究一个涉及多项“三农”政策的案例:云南省会泽县新街回族乡农民求生记。这一案例至少揭示了以下需要研究的观点与政策: 一是在计划经济年代“牺牲小家为大家”的理论指导下,政府将国家水电站重点工程蓄水库的淹没区——云南省会泽县新街回族乡被淹没农户搬迁至高寒山上,基本上没有发给补助费,使搬迁农户陷入了更加贫困境地; 二是在不能维持生存的情况下,新街乡那些被迫搬迁到高寒山上的农户有的下山做点小买卖糊口,但都被所谓的“走资本主义道路”而给予无情打击; 三是改革开放后,新街乡有的农民自发进城打工,在承包城市人不愿干的脏活、苦活、累活的同时,省吃简用获得了为数不多的原始积累; 四是在能人的组织下,新街乡农民在昆明市郊区租地养殖奶牛。创业期间,他们虽然没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帮助,但由于城市牛奶市场很大,他们的奶牛合作社很快站住了脚,不但一举脱贫,而且在城市郊区率先富裕起来。而当地国营牛奶场由于体制僵化,在新街农民面前眼睁睁地败下阵来; 五是新街乡农民搬迁到城镇郊区进行产业化开发,创造了农民进城、易地搬迁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开发的重要经验与模式; 六是新街乡农民的金融需求基本上得不到满足; 七是在城市郊区生活了8年之久的新街乡农民,虽然有住房、有固定工作,每天为昆明市场供应10吨以上鲜奶,但至今不能在当地落户,享受不到城市的各项待遇,例如他们扩大再生产贷不着款、租用土地上盖房屋办不着建筑证、建成的房屋办不着房产证、子女上学要出高价,等等。 八是对搬迁到城市的农民如何管理与治理,目前尚未破题。 一、将淹没库区农户搬迁到高寒山区导致其陷入贫困境地 会泽县新街乡内的毛家村水库和花渔洞水库,1956年7月动工修建,是昆明市过去主要供电站以礼河电站(装机31.15万千瓦)的调节水库,水库总容量 5.26亿立方米,将乡内纸厂、发落、新街、垴包、联合、花渔、闸塘、马店和以濯等村的土地淹没5万多亩。修建时,在“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为国家 作贡献”、“淹小家为大家”等口号下,将被淹没的上千户农户、5千多村民搬迁到20__米至3200米的高寒山区,从而造成了搬迁农户陷入了贫困的境地。 一是高寒山区不适宜农业生产。搬迁户被迫搬迁到的高寒山区,气候冷凉,不适宜水稻、玉米等当地农户千百年耕作的农作物生长,许多地方只能种植土豆和苦荞,而且产量很低。搬迁农户辛劳一年,却填不饱肚子。 二是长期极左思潮不允许搬迁农户从事非农产业。新街乡与全国一样,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家村水库修建起,在所谓的“以粮为纲”、经商作生意是“走资本主义”等思潮的影响下,历史上善于经商的回族农民只能呆在高寒山上种地,不允许从事非农产业。 三是管制严厉的户口制度把搬迁户挡在城镇之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严厉的城乡分割的户口管制制度,即城镇人及其子孙永远是城镇人,享受着国家给予的食品、住房、医疗、教育、交通、电力、文化、体育等优惠;农村人及其子孙永远是农村人,只能务农种地,除非参军、上大学等才能脱离农村进入城镇。新街乡农 民也不例外。直至今天,新街乡已有上万名农民在昆明市打工、特别是1000多人在昆明市郊区组建奶牛合作社,有固定住所,有从业投资并且为昆明市牛奶产业 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搬迁农户,至今不能在当地落入户口,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仍不能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待遇。 四是补偿标准太低,远远不足于弥补被淹没家园的损失。毛家村水库和花渔洞水库修建后,对新街乡被淹没家园农户的补偿仅是帮助几个村社修建了防浸沟,让被搬迁农户互相帮助拆除和重建房子,而对搬迁农户却没有给予现金、搬迁建房、新垦殖耕地等方面的补助。 应该承认,这种为了国家重点建设而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作法,在我国还是持续了好多年。据有的专家估算,仅水库移民,就造成1000多万搬迁农户陷入贫困。 由此,人们不难看到,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是很不公平的,但是大家很少表示不满意,就象新街乡农民那样。分析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们相信政府今后会实践承诺,帮助自己富裕起来的。二是严格控制的政治、舆论环境,人们不敢表示不满意;如若有人表示不满意,轻则遭批斗,重则可能被逮捕。 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党坚决地改革了计划经济及其相应的专制体制,对水库移民的安置逐渐形成一套合理的补偿机制,包括资金补偿、安置地选择等,做到让搬迁农户思想上满意、生产条件上比原驻地好、生活上比原来有改善。 问题在于,补偿费多少才算合理。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方案,法律法规也急于规范。例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是以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 3~6倍;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提高到了6~10倍;《20__年的《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加在一起不应 超过土地平均产出的30倍,对其中的“土地补偿费”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实际上,大家都忽视了农民作为土地所有权者的主权,更忽视了农民作为被征用主体的谈判权。如果尊重农民的主权和谈判权,农民们是会和土地开发商谈判出一个大家都认为合理的价格的。 二、不甘贫困的农民自发进城打工并逐步找到了适合于自身特点的奶牛养殖道路 (—)不甘贫困的农民自发进城打工,得到了原始积累 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开放的东风,吹进了会泽县新街乡。是坐待贫困,还是不甘贫困而到城里打工赚钱?经过讨论与串联,一批转变了思想观念的村民首先走出了大山,先后有13000多农民到昆明等大城市打工。其中有的拉三轮车,有的挖下水沟,有的到建筑工地打小工等,靠苦力慢慢地赚到了第一笔原始积累。截止目前,会泽县新街乡3.56多万人中,有1.3多万人在外打工,其中在昆明市及郊区打工的有1.25万人。 但是,会泽县新街乡农民普遍感到,仅靠在城市里拉三轮车、挖下水沟、为建筑单位打小工等,工作不固定,收入既低又不稳定,并不能赚到更多的钱,也不是长久之计。实践中,新街人急需寻找既能发挥自己经验,又能作为长久 在城市站住脚跟,能够获得稳定收入的职业。 (二)奶牛养殖是适合于搬迁农户的最佳选择 新街乡回族农民历来有养牛的传统习惯。他们熟悉牛的生长特点,善于选育优良种牛、配种、接生、放养、屠宰、制皮、烤作干巴(一种肉制熏烤食品)、牛及其制品的买卖等,许多人由此成为行家里手。该乡街市上形成了远近闻名的牛贸易市场。特别是,养牛已成为许多回族农民的情结。他们在昆明打工过程中,经常想着 牛,盼着见到牛。于是,一些农民开始到城郊租房养殖奶牛。 牛奶被医学之父波克拉底称为“最接近完善的食品”。“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新街人在昆明打工中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城里人对牛奶的需求逐年增加,而长期计划经济下的牛奶公司由于缺乏鲜奶原料,生产难以扩大,对市场供应严重不足。于是,聪明的新街乡人利用自己打工的原始积累和善于养牛的经验,开始在昆明市郊租地租房,购买一头或几头奶牛养殖起来。保佑章便 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他牵头集资创办的奶牛合作社是当地6个奶牛合作社中最大的一个。 保佑章等以每年1。2万元的租金,租用了呈 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原被某药厂征用后废弃的山坡荒地160亩,租用期限为70年。他们投资580万元,建盖了98套分别为500、480、400和180 平方米不同规格的农舍,其中包括人居住房、卫生畜厩、奶牛运动场等设施,一套一院,前后开门,套套相连。前为大门庭院,两边是住房及生活设施、水池等,后为两排牛舍,后门外是奶牛运动场。小一点的由一户单独使用,大一点由二家及几家联合使用。从而形成了规范化的奶牛饲养基地。这些农舍与畜圈刚一建成,便有 许多新街乡人前来租用,做到了边建设边投产。 (三)奶牛合作社将分散的养殖户组织了起来 外乡单干的农民 在昆明城郊租房养殖奶牛,实践中具有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一是分散的农户资金少,购买与拥有的奶牛数量少,形不成规模生产;二是租用当地农民的房子小,奶牛活动的场地狭窄,饲养条件差;三是卫生防疫难以深入到各户,不少农户的奶牛经常发病,导致奶的质量差,有的达不到牛奶公司的收购标准。例如,新街乡瓦岗 村农民李才应1999年在昆明市郊租房养殖了6头奶牛,由于不懂得防疫,奶牛经常生病,不但产奶量少,而且手工挤奶的质量经常不合格,每月都要倒掉20多 桶不合格的鲜奶,一年忙下来,收入不够维持生活。 出路何在?新街乡农民想到了组织起来,成立奶牛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分散饲养联结成合作社饲养。 奶牛合作社是由会泽县新街乡搬迁农户自觉组织起来的互助合作组织,现有5个,其中最大的是保佑章牵头组织的穆盛达奶牛合作社,共有42个股东,其中新街乡搬迁农户40个,仅有2个为本地人;现有奶牛饲养户120户,其中80%是新街乡搬迁农户。合作社统一负责与牛奶公司签订鲜奶订购合同,统一对当地政府与社会发生业务关系;对内实行股东和社员两种民主管理;奶牛实行分户饲养、集中管理、分户结算。合作社的活动经费从牛奶公司支付鲜奶费用中按每公斤0.2元 提成,并对奶牛户实行保护价收购,即当牛奶公司收购价低于每公斤1。1元时,由合作社按1.1元补差价;收购价在1.1——1.4元之间时,按1.5元补 差价;当牛奶价高于1.5元时,合作社对每公斤牛奶提成0.2元。20__年,穆盛达牛奶合作社就补贴奶牛户20多万元。 三、现代化奶牛养殖使搬迁农户率先致富 新街乡农民在昆明城郊呈贡创办奶牛合作社,自觉挂靠到牛奶公司并成为牛奶公司的基地,在牛奶公司的扶持帮助下进行现代化养殖,成为昆明市乃至全省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民。 (一)“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三嬴” 昆明市跑马山实业公司原为国营昆明市第二农场,地处昆明市东郊依山傍水的跑马山下,创建于1956年,目前已发展成一个以奶牛养殖为基础、乳制品加工为支 柱,农、牧、工、商为一体的中型企业。公司乳制品厂生产的前进牌系列牛奶,曾多次被评为市优、省优、部优产品。其中,年销售液态的袋装、盒装鲜奶已达到 1.2万吨,被评为“中国奶业先进企业”、“云南省第一批放心食品生产单位”和“昆明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但是,企业原 来采用的由国有职工养殖奶牛的模式已不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主要是国有职工因体制原因养殖奶牛成本很高。为此,公司开始与农户签订合同收购农户牛奶,但这种摸式也存在着公司难以监督农户、收购牛奶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现在,奶牛合作社全权负责农户养牛、挤奶、收奶、并且把奶直接送到公司,既节省 了公司与农户打交道的成本和麻烦,又使农户省却了直接与公司打交道的困难,而且奶牛合作社从中也获得了满意的受益,从而作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三 赢”。公司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了60吨,年销售额6000多万元,创利税370多万元;合作社年收入100多万元;农户年收入至少万元以上,最多的达到 20多万元。前边提到的李才应农户现饲养奶牛20余头,其中产奶牛17头,价值20多万元,除去成本,年纯收入9万元。 (二)现代化养殖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在跑马山实业公司的扶持和指导下,会泽县新街乡奶牛合作社逐步进行适用的现代化养殖技术的引进与推广,抛弃了过去传统落后的养殖技术。 一是卫生牛厩。过去,新街乡搬迁农户沿用传统的饲养习惯,租用的牛房小,多数没有光线,牛见不到阳光,厩内又脏又臭,使牛经常得关节炎、感冒、哮喘、瘫痪等疾病,一年花在给牛治病的费用很高。现在的牛厩宽敞、明亮、干净,有的与人的住房差不多。牛厩中牛粪经清扫后可以卖给当地菜农、花农用作农家肥。 二是奶牛运动场。奶牛运动场一般建在牛舍外,面积为100—200平方米不等,可分别供20—40头奶牛运动,由一家农户单独使用或几家农户合用。奶牛由于定期运动,体质强壮,产奶量高。 三是机器挤奶车间。目前,穆盛达奶牛合作社有两条机器挤奶线,每次可同时给48头奶牛挤奶。挤出的牛奶通过管道直接进入冷藏罐,整个挤奶过程全部处于全封闭状态,从而保证了牛奶的卫生,杜绝了掺杂弄假行为。饲养户每天两次将牛赶到挤奶厅的挤奶机器生产线边,奶牛自动排队到挤奶机前挤奶。 四是品种改良。奶牛育种工作是奶牛业发展的关键。目前,奶牛合作社的奶牛主要以邓川奶牛及其与荷斯坦奶牛的杂交牛为主体。穆盛达奶牛合作社准备建设一个品种改良繁育的冻改配种室,逐步改良现有品种,提高奶牛数量与质量。 五是与呈贡县畜牧兽医站挂钩,由其帮助提供奶牛疫病防治、健康检查、冰精繁殖等全过程服务。 (三)用菜农的菜叶和花农的鲜花枝叶做青饲料 奶牛饲料包括精粗干饲料和青饲料两大类。精粗干饲料由奶牛合作社统一加工后提供给奶牛饲养户。青饲料则到旁边的菜农、花农、鲜花市场和冷库那里,以自己的劳力提供获得,即帮花农修剪、整理花枝,到冷库帮助清理蔬菜废弃的菜叶,把这些花枝、花梗、菜叶带回做青饲料。 由于节省花农、菜农们的修剪、整理、清扫的 劳动与费用,从而与其结下了良好的友谊关系。当然,这些花枝、花梗、菜叶带回后要经过清水浸泡和冲洗,以去除残留的农药、花肥、农膜和污泥等污染物,并凉干后才能喂牛。 四、在农户与牛奶公司之间架起了桥梁 近几年来,云南省乃至全国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普遍采用了“公司+农户”的模式。就云南省情况看,由于公司管理水平和农户分散经营的特点,在没有上联公司下扶农户的中介机构的情况下,“公司+农户”存 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公司因管理成本限制,不可能雇佣足够的管理人员对分散的农户进行监督。二是分散农户因利益驱使往往撕毁合同,使公司利益受损;或不按合同生产,难以保证产品质量。三是公司把部分市场风险转嫁于分散的农户,使农户利益受损。作为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中介实体,奶牛合作社较好地避免了这些矛盾 和经营中的缺陷。他们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了公司、合作社与农户的“三嬴”。 (一)奶牛合作社也是一个经济实体 新街回族乡农民奶牛合作社的扩大,后来成立了呈贡穆盛达乳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饲养奶牛和经营牛奶(奶制品加工销售)。法人代表:保佑章;共有股金资本 385万元,股东37名,其中投资20~70万元的股东7名,1万元以上的30名,专职管理人员18名;合作社奶牛养殖基地建在呈贡县斗南镇下可乐村,注 册资本100万元;现有土地160亩,土地租用合同为70年,每年租金12万元,按8%的比例5年递增一次租金,现土地价值1600万元;到20__年 末,合作社共投入建设资金近680万元。建有一个机械化挤奶车间,养殖农户住房98套,牛圈98间,共4.8万平方米。可以饲养奶牛3000头,现已养殖 了1400头,日均产鲜奶10吨,年产值为576万元;收入主要为:住房租用费和出售牛奶服务费、饲料加工费项,每年约140万元;纯利润约109万元左 右;主要支出为:管理人员工资报酬、水电费、场地使用费、设备维修费、汽车费用等约31余万元。 合作社作为公司与农户的中间机构,同时代表了双方的利益。它首先是公司利益的代言人,减少了公司直接面对分散农户的成本和麻烦;同时又是农户利益的维护者,解决了农户直接进入市场的困难。 (二)合作社上联前进乳业公司,成为公司的带言人和利益代表 合作社挂靠在前进乳业总公司,成为公司的鲜奶基地,得到了总公司在饲养技术、政策咨询、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扶持。“有好牛才会有好奶”,总公司把先进的管理 和生产技术引入奶牛合作社,对农户进行科学饲养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推行“食品放心工程”,指导和帮助合作社购买和安装现代化的挤奶设备,使奶源生产基地从奶牛的饲养、挤奶到鲜奶加工生产的全过程,都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和全封闭式管理。避免了生产过程中的掺水、掺假和二次污染。总公司还为奶牛合作社无偿 提供了两个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牛奶冷藏罐,并承担了为合作社信用社贷款人担保的义务。使合作社发展为昆明市乃至全省现代化管理程度、机械化设备程度、养殖规模最大的一家奶牛合作社。 1、代表公司与养殖农户发生关系 合作社代表前进乳业公司与所有养殖农户签订了生产和购销合同,对生产、管理、产品质量和产品价格都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合同期限为5年。 合作双方约定:总公司对合作社的收购定价1.7元/公斤,合作社对农户的收购定价1.5元/公斤。在合同有效实施期内,没有取得总公司同意,合作社必须保 质保量的向其交售产品,而不能随意出售产品给他人。而乳业公司得按合同规定价格收购合作社鲜奶,不得随意降低价格和收购量。养殖农户则按合同履行职责,保证优质产品的供应。 在合同实施的2年时间中,公司与合作社均按规定履行。例如,曾有其他企业到合作社协商,愿意出高于合同价格收购鲜奶,但合作社管理层人员权衡了利弊关系,认为信义很重要,应遵守合同,没有随意撕毁协议。在市场不稳定时,总公司也为合作社的利益着想,按合同收购农 户的鲜奶。例如,每逢节假日期,由于鲜奶消费者到外地旅游,鲜奶的销售量便大幅度的下降,日销售量从50吨急降为7—10吨。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仍按合 同全额收购合作社产品,把部分鲜奶加工为长效奶、固态奶,保护了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奶牛养殖户也是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开展生产的,所获利益比分散经营时强,所以他们也十分遵循合同,在奶产品的销售方面,没有随意性。做到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按公司要求饲养奶牛和收购交运鲜奶 合作社严格按公司的要求,对养殖户进行管理和生产。包括养殖中奶牛的饲料要求、牛圈卫生、实行定时定点集中机械挤奶、挤奶时必需对奶牛进行清洗,使用公司提供的冷藏车按时向公司交送鲜奶等,从而保证了鲜奶质量。 3、及时传达公司的精神并组织农户贯彻实施 合作社是贯彻公司精神的组织者和转播者,随时与公司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一旦公司对农户的养殖有新要求、新信息,就立即传达到农户并组织实施。例如,对奶牛的防疫措施、优质奶牛的选种配种、饲料的新配方技术等。 4、减少了公司面对分散奶农的管理成本 合作社把分散的养殖农户集中和组织起来管理,减少了公司的工资报酬、劳保和福利待遇支出,成本大大降低。公司如果面向各家各户收购牛奶,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成本较高,而且在奶源紧张时还面临着难于保证鲜奶收购量和质量问题。 (三)下扶农户,成为农户创收和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1、统一的管理方法,解决了养殖农户的后顾之 忧 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配有各类管理人员,专门为养殖户提供社会化服务,让农户专心专意饲养奶牛。 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合作社的“奶牛小区”,建盖了具备较好养殖条件的住房和牛圈,养殖基地实现了通水(农户免交水费)、通电。为养殖户提供有偿服务,农户可依据自己的生产经营能力、经济能力向合作社租用不同面积的住房和牛圈。 统一设备。挤奶车间配备的较为先进的机器和设备,包括机器挤奶器、储奶器、冷藏器、清洗器、锅炉等设备,均由合作社统一购买,并提供农户使用。 统一科学管理、培训和科技服务。合作社向公司和有关部门聘请技术人员,对养殖户进行科学饲养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 统一交奶。按规定统一用冷藏车向公司交送鲜奶,农户不必要一家一户地向牛奶公司交奶,节约大量了时间和精力。 统一饲料供给。奶牛精饲料由专业人员统一购买,统一加工和调配后,再按成本价供给养殖户,保障了奶牛饲料的安全性。 统一防疫。每逢防疫时节,合作社派出专人与当地畜牧防疫部门、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并组织养殖户对奶牛进行防疫活动。 统一品种改良。合作社在公司的帮助和指导下进行优质奶牛品种改良和引进,提高奶牛出奶量,降低饲养成本。 2、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正常运转,合作社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饲料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管理制度等,规范了生产和人员管理。 3、以集体组织对外发生联系 无论从市场销售,还是面对公司或所可能发生业务部门联系的角度讲,以个体农户的身份进行活动,其力量是十分薄弱的,多数时候处于被动地位,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保障。而以组织形式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效果,因为,组织的信义程度远远高于个人。在出售牛奶的资金回收结算,以组织的力量面对公司,农户心理感到 塌实。合作社的对外联系减轻了分散农户在社交活动中花费和精力。 五、对昆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贡献 分析公司基本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新街乡农民创办的公司,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企业的职工有了稳定的住所(户均)、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生活条件也在不断的改善。他们之中一部分人还拥有了自己的房产,为昆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为昆明市场提供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安全、卫生和高质量的鲜牛肉 奶业合作社是昆明市前进乳业公司的新鲜奶源基地,平均每天为其提供10吨高质量新鲜纯牛奶,为昆明市民的健康做出了贡献。 新街乡农民创办的另一个经济实体——商贸公司,平均每天向昆明市场供应35吨新鲜牛肉,占昆明市4区和呈贡、安宁县新鲜牛肉市场供应的80%。该公司至开 业以来,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讲信义,公司管理制度规范严密,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到安全、卫生、可靠,坚决杜绝出售注水牛肉,让消费者买着开心,吃着放心,市民对其诚信度较高。 (二)解决了近20__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合作社建盖的98套(4.8万 平方米)分别为500、480、400和180平方米不同规格的农舍(水、电、路三通),其中包括人居住房、卫生畜厩、奶牛运动场等设施,一套一院,前后 开门,套套相连。前为大门庭院,两边是住房及生活设施、水池等,后为两排牛舍,后门外是奶牛运动场。小一点的由一户单独使用,大一点由二家及几家联合使用,安置了120户农户、500余人、约300多劳动力,形成了规范化的奶牛饲养基地。不仅解决了住在合作社农户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 学到了不少的科学饲养知识和技术,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奶牛合作社的养殖户平均的住房及牛圈标准为400平方米,合作社免费供水、供电。而且还带动周边 奶牛养殖农户30户就业和增加经济收入。 每天进入商贸公司交易肉牛和屠宰肉牛的客户约500余人次,一年就有18.25万次,使这些农户有了增加经济收入机会和条件。公司除了安置了83户农户的住房(平均每户60平方米)就业外,还帮助了从事肉牛交易和屠宰就业人员1033人。 (三)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出了贡献 一是解决了近20__名进城打工农民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有了稳定的工作、住宿和经济收入,从而相应地减少了一些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二是在昆明打工的会泽农民接近10万人,其中新街乡人就有12.5万人,在这些打工的农民中回族占了相当的数量,加上其他县分的回族,少说也有几万人。由 于穆盛达公司和公司职员都是回族,在昆明地区很有威望,实际上成为了当地回族群众的领袖。公司驻地和公司活动地区,回族群众有困难,都愿意找他们解决;当地政府有事情,也找他们帮忙。公司还大力协助派出所人员维护社会治安,调解各类民族矛盾,受到派出所的称赞和群众的欢迎。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出了贡 献。 三是奶牛合作社生产与驻地村民生产形成了农业生态循环,合作社饲养奶牛为当地农民种植蔬菜和花卉提供有机农家肥料,而当地农民的花杆和菜叶有为饲养奶牛提供青饲料,双方互利互惠,关系十分融合。 六、创造出自发移民到城市郊区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好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力的增加,扶贫才具有了经济实力这一基本条件。而把那些已经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区域的贫困者,易地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则是中国扶贫攻坚的手段之一。我国现有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主要采用的有政府组织、企业承包和自发移民搬迁三种形式。 所谓自发移民搬迁,是指那些没有列入政府计划、政府机关和扶贫企业没有组织、没有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贫困农户自发进行的移民搬迁。这里讲的自发,并不是贫困农户盲目的、一家一户的分别移动搬迁,而是在市场信息和示范户的带动下,由贫困村内那些由组织能力和外部交往关系的农民“领袖”组织的易地搬迁。新街乡 农民在昆明市郊区养殖奶牛,就是自发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的成功范例。 那么,自发移民为什么会效果最好呢? (一)避免了政府组织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缺陷 相对于政府组织形式分析,自发移民的优点在于: 一是是否愿意移民搬迁、全家搬或是年轻人先 搬、什么时候搬、搬到什么地方、搬入到新地如何赚钱等等,都是由贫困农户自己拿主意,不存在任何行政强制。因此,到迁入地后,自愿移民者在增加收入和争口气的双重压力驱动下,一般都能“安下心,埋头干,不怨天尤人”。 二是在移民前,贫困农户全部作过迁入地调查研究,有的是听自己的亲戚朋友或村民里有威望信得过的人讲的,信息可靠;有的则是在村里其他人在迁入地已经赚钱得示范效应下,勇敢地做出决定的。 三是自发移民的户与户之间普遍相互帮助,在搬迁过程中,尤其是在迁入地生产生活的安置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有的则开始虽然在迁入地很艰苦,但是他们团结一心,艰苦奋斗,而且前途有望、目标明确,硬是坚持了下来。 四是自发移民搬迁的农户,根本看不到政府机关组织过程中有的政府官员时不时露出的“救世主”、“恩赐者”面孔和居高临下的行政强迫命令,虽然压力很大,但精神却是“愉快”的。 五是在政府机关组织的形式中,经常出现迁出地与迁入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互相推诿的情况,在跨地州搬迁的形式中经常出现。 (二)避免了企业承包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缺陷 相对于扶贫企业承包易地搬迁扶贫开发来看,自发移民的优点在于:一是移民户看不到企业管理人员对政府拨款既精明到“呕”的地步,又居高临下“施舍”脸色。 在此,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追求利润、精打细算完全是应该的,在此包括移民者在内的人们不满意的是,这些企业管理人往往是吃了政府拨给移民搬迁的款,大多数又卖“乖”式地指责移民“这也不是”、“那也不对”,甚至公开地克扣本应用于移民身上的款。二是由于扶贫企业以承包形式接受安置移民,多数迁入 地政府趁机把本应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小学和中学教育、计划生育等职能,“一股脑儿”地推给了企业,大大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被迫承担本应属于 政府机关的职责的同时,往往是把“气”泄到移民农户身上,使移民农户和企业管理人员都倍感“委屈”。 在此我们不妨举出一个案例。 地处中国——老挝边界的江城县嘉禾乡明子山村茶场,已先后接收自发移民和政府组织的移民,二者情况大不一样。该村曾是福特基金会于1990—1997年援 助的“中国云南省贫困山区综合开发试验示范项目(yum)”的项目村之一。yum项目扶持的明子山茶场经改造和新建后,需要大量劳动力手工采茶。yum项 目领导小组曾号召滇东北昭通地区丧失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农户前来明子山茶场打工。于是,从1991年起,昭通地区国家级贫困县永善县、巧家县及其他贫困 县、乡的609户、3080人自发移民搬迁来打工。由于当地气候炎热,移民户搭个简单的茅草棚就可以先住下;有的搬来即到茶园采茶,茶场付给工钱;所有自发移民户做到了“当年移来,采茶就有收入,当年解决温饱”。然而,20__年3月,江城县作为全省跨地州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安置地之一,由迁入地和迁出地政府机关组织,在明子山茶场安置了100户移民。从而出现了“奇特”的现象:一是政府组织的100户移民户家家住上了政府建盖的砖墙、石棉瓦顶的“洋 房”,而自发移民户多数住的仍是用木杈杈作架、泥巴糊竹编的墙、茅草作顶的“贫民窟”;二是政府组织的移民户往往流露处“趾高气扬”,嘴上常挂着“我们是政府组织来”,有意见便找县扶贫办、易地安置办解决;自发移民户和当地农民则把他们称为“中央军”,是得罪不起的“上等人”。 在这一案例中,当地政府承受着对移民户不公平待遇、甚至不过问自发移民户的指责,也有其难言苦衷。政府组织的易地搬迁扶贫跨地州搬迁每人8000元,资金是 地州内跨县级政府(有的是中央政府)划拨的专用扶贫款,而自发搬迁则什么也没有。江城县(其他接收县也是如此)是国家贫困县,财政入不敷出,有时连公务员工资也发不出,根本没有钱对自发搬迁户进行补助。 我们上述研究结论,引起了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扶贫办的重视,已经停止了跨地州的、长距离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重点抓好县内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 七、户籍问题是困扰进城民工的首要难题 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市各区、县户口管制逐步放宽,近几年更规定凡在昆明投资达到一定数额有住宅的人均可落入城市户口。这对于昆明市吸引外资、人才和技术,促进城乡二元经济向城乡一体化转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新街乡已有上万名农民在昆明市打工,特别是1000多人在昆明郊区组建乳业有限公司,有固定住所,有从业投资并且为昆明市牛奶产业和“菜蓝子工程”做出了 重大贡献的搬迁农户,至今不能在当地落入户口,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仍不能享受与当地人同等的待遇。而且,他们虽然在昆明市城区和郊区工作和生活了好多年,在城市里安家落户的决心一直没有动摇过,但身份还是外地农民工,还只是城市中的“流动人口”。 面对这些不公平待遇和生活中 碰到的难题,新街乡农民代表曾多次到驻地相关机构咨询和寻求帮助解决户口问题,但是都没有实现愿望。有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他们的条件不够。那么,进城农民落户需要那些条件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查看了《云南省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其中1条为“在昆明市主城建成区居住满5年,有合法的职业或稳定的经济 收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申请1人落户”。此外我们又到某派出所向有关人员进行了咨询,得到的回答是除以上条件外,还有2条:在昆明购买住房价位为 30万元,并一次付清房款者,可带房产证到驻地相关机构申请本人几直系亲属落户;在当地投资500万元以上者,可带上相关证件到驻地相关机构申请本人及直 系亲属落户。由此可见,云南城市户籍的门槛与发达省份相比仍然是很高的。 根据10几年前的文件规定,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了新街乡农 民的申请,作出了不符合在昆明市落户的裁定:一是新街乡农民虽有住房,但是却是自己盖的;二是企业的税收必须在20万元/年以上者方才能有一人申请落户。 但新街乡农民奶牛合作社是“昆明前进乳业的奶源基地”,20__年被中国奶牛协会评为《全国奶牛养殖示范小区》,属于农业畜牧养殖产业,是国家免税企业,享受免税待遇,没有缴税;另一个商贸公司已按规定年上缴的税收12万元(定额),但没有达到20万元的税额。所以不符合落后的文件规定。 但是,会泽县新街乡在昆明市租地养殖奶牛的农户至今尚未落入城市户口,甚至连当地农村户口也不给落。由于没有当地户口,这些搬迁农民就享受不到当地居民同等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待遇;一是在当地基层自治组织中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能参与当地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二是子女上学必须额外上交 一笔费用,有的学校称赞助费,有的学校称议价生费,每个学生每年受费标准为:小学生5000元,初中生1万元, 高中生1.5—2万元。三是享受不到当地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八、农民发展资金短缺至今没有改善的动静 农民发展资金短缺,是我国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新街乡进城农民也不例外。奶牛合作社发展壮大,还需要不断地资金投入。例如,机械设备的更新和增置、厂房的修建、经营项目的增加、生产规模的扩大等, 都需要大量资金。几乎所有的奶牛养殖户需要大量的买牛资金,更是贷款无门。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20__年一号文件提出:“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应该承认,有关部门为落实中央决定成立了研究小 组,加紧工作,但由于农村金融的复杂性,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尚没有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具体办法,社会资本和外资也不见“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也没有任何“加快”的迹象。这实在是太遗憾了!就在有关部门一年多迟迟拿不出落实措施的情况下,20__年一号文件比20__年一号文件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20__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号文件又要求“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根据新街乡农民的具体情况,我认为构建的这个农村金融体系应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以农民合作金融组织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公平竞争 农村金融的多种所有制组织,包括现有的国有金融机构,有待于大力开展农业保险的各保险公司等;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以及中外合资(合作)银行、外资控股(参股)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例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民合作基金会,农民合作保险机构;个体私营金融机构,例如个体私营银行(保险)、个体私营为主的 基金会(保险),等等。 在农村金融的多种所有制组织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成为主体。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互为补充、公 平竞争的情况下,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存在的环境和机会便大大减少。为了尽快满足农民金融需求,近期内应该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个简便的措施是,鼓励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借鉴村民基金会的经验,开展集资、放贷、保险等金融业务,使其逐步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二)以小额信贷为主要形式的多种金融产品供给大于需求 适应“三农”需求的多种农村金融产品,主要的,一是灵活多样的存款贷款;二是小额信贷,例如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b模式为主要特征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以我 国现行信用村为特征的小额信贷款;三是各类保险,当前农民最需要的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副产品销售业、医疗保健等的保险,而目前这些保险在广大农村几乎是空白;四是适应农民客户需求的各类证券、债券、票据等。在多种农村金融产品中,小额信贷将成为主要形式。实践中,现有国内几个保险机 构已养成了难以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的顽疾,而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无一不承担着风险的责任,积累了预防风险的宝贵经验。因此,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一些组织开展保险业务,促使其向保险机构转变,要比新建保险机构容易得多。 (三)以上门服务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服务方式任人选择 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是坐等贷款者顾客上门,从而既减少了自己的成本,又避免了风险。近几年来,城市金融由于竞争,出现了金融机构人员上门拉存款和向优良客户送贷上门的现象,体现了市场化的优越性。但是在农村,极少见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金融机构上门为农民服务的行为。 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做到了对农户上门服务,但是所需成本显然是很大的。 茅于轼 先生实验的村扶贫基金,由他选择的村内农民自己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了成本;我实 验的自然村基金,由村民大会民主选举出的共管小组管理,既大大降低了成本,又由于放贷还贷都在村民大会上进行(正轨金融机构严格禁止的坐收坐支),透明度高,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还降低了风险。 (四)以贷款者互保为主要形式的多种担保机制分散了风险 传统的 金融担保机制,是贷款者财产(权)抵押和第三者对贷款者提供财产(权)担保。自1994年中国社科院杜晓山等人把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引进后,贷款者 5—8户联保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新的担保方式,即一户到期还不起贷款,其他几户就负有帮助其还款的责任。实践证明,这一担保机制适应了农村实际,非常有效,而且受到农民欢迎,具有旺盛生命力,将成为今后农村金融的主要担保方式。 世界上解决小农户、小企业特别是贫困户的贷款担保问题,特别推荐单独成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实践证明也是一种有效的模式,很值得我国农村金融借鉴。不过,这样的担保公司由于赚钱不多,政府需要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优惠。 (五)以市场化为主的利率机制随时调控供求 近年来,国家放开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不少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利率已接近当地高利贷的水平,一个以市场化为主的利率机制正在形成。 在此,我担心的是,虽然僵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运行体制与机制正在改革,但现有方案尚看不出动真格的地方,很可能走走过场,在其他农村金融组织的竞争面前败下阵来,重演资不抵债的老路,最后又回到目前的作法,即:一是由中央政府补亏(全国1650亿元),叫做化钱买改革,化的都是全国纳税人的钱,从法律上看无依据,从理论上看无道理;二是由地方政府补亏,这对于转型期负有地方发展重任的地方政府来看,他们可以判断值得不值得。 (六)以“民间监督为主、官方(县级)监督为辅”的监管体制有效防范风险 国外的经验证明,对金融的监督,官方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但是也存在着监管脱离经济发展大局、为监管而监管、监管寻租等问题,其结果,不仅无助于金融业的发展和效率,而且也无助于减低、减少金融机构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相反,提倡、鼓励和支持民间直接监督金融业则是最有效的(张俊喜)。实际上,国内金融机构揭 发出来的违规、瞎干、腐败等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群众揭发、举报与提供线条,才得以破案、避免损失的。因此,面对分散、点多、复杂的农村金融,应确立“民间 监督为主、官方(县级监督局)监督为辅”的监管体制。在这一体制中,鼓劲、重奖并为举报人严格 保密,是最重要、最关键环节。 农村金融监督(管)的目的与目标,是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即将资金用在最需要、最具潜力的项目中;其次才是防范风险。这是因为,用在最需要、最具潜力的项目中,金融资产才最安全。我国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金融风险主要发生在行政干预贷款,而行政干预贷款要么是不具潜力的项目,要么是领导官员瞎指挥的项目, 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项目贷款很难监督。 (七)以政府扶持为主的良好外部环境 适应目前我国已进入工 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新阶段的实际,政府应对构建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扶持等,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农村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 20__、05、06年的一号文件已提出了当前扶持农村金融最紧迫的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政策。 (八)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基层自治组织 目前,新街乡搬迁到昆明市郊的奶牛户的组织有两种:一是奶牛合作社以经济手段把农户联结了起来,这是主要形式;二是新街乡党政机关的派出组织,即在昆明打工者中建立党总支部,在6个会泽县奶牛合作社建立了支部;乡政府在呈贡建立了办事处,但只有一个工作人员,各项活动开展的不是很正常,而且没有融入当地社区正常的活动中。 考虑到新街乡搬迁养奶牛户已经在昆明市郊以70年期限租赁了土地,建盖了场房和住宅,组建了奶牛合作社,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永久性居民,在解决落户问题的同时,应该使其尽快融入当地社区。在操作上拟分二步:在6个奶牛合作社全体社员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奶牛合作社联社,并在联社党员中建立党支部,联社负责人行使部分行政职能,取代办事处;第二步,奶牛合作社联社并入当地村委会、合作经济组织中。 九、有关农民进城的思考 (一)农民进城应成为城市扩张的主力军之一 中外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城市扩张的主力军是农民。昆明城市扩张是现代化新昆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在昆明城市扩张中,应采取热烈欢迎和特殊优惠的措施,吸引各地农民特别是省内农民进入昆明发展。据我们20__年的一项研究表明,昆明市以农民为主的150多万外来流动人口,对昆明市发展的贡献为:创建了 21.2%的当年gdp总值;消费了全市当年社会消费品总额的17.8%;提供了约56万个劳动就业岗位;带动了昆明城区32.24%的扩张;通过激烈竞 争大大提高了本市常住人口中的劳动力的素质等。 因此,昆明市内及大小城镇诸如象至今仍不给于解决会泽县新街乡来昆明养奶牛中农民 户口的种种借口,例如农民进城影响城市社会治安、加重城市负担、增加城市就业压力、超计划生育等等指责,以及由此制定与实施的种种限制乃至打击农民进城的行为,是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因而是不正确的。 (二)农民进城是统筹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三农”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 我国解决“三农”问题即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业结构调优和农民增收过程中,往往盯着农村和农业内部寻找对策,这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其理论指导的失误也很明显,主要是没有看到农村城市化和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农民工人化和居民化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其中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的设计全部由农村到农村便是一个 突出的典型例子。实践证明,把生产生活条件很差的贫困农民,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当然可以使其解决温饱、摆脱贫困,但是不可能使他们致富,特别是不能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农民居民化的问题。因此,在设计与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开发工程时,应该打破贫困农民只能应该永远是农民,不能成为城市城 镇产业工人和居民的指导思想,树立农民逐步变成城市城镇居民的思想,通过培训使搬迁农民掌握在城镇谋生的技术,推广会泽县新街乡农民进入昆明养殖奶牛的经验,并使农民进城成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城市城镇政府应把为进城农民服务作为重要职责之一 长期来,城市城镇政府一直把为把本城市城镇居民服务作为“唯一”职责,没有或很少考虑为进城农民服务。有的甚至把进城农民作为“盲流”、“扰乱社会治安 者”等,加以歧视、排挤、打击与驱赶。这种狭隘理解政府职能的思想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统筹解决城乡问题是背道而弛的,也是社会的一大不公平。因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统筹城市发展,大力的解决“三农”问题,应该转变城市城镇政府职能,把单一地为城市城镇居民服务转变为包括进城农民在内市场主体服务上来,正如作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所要求的地“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农政策论文:缓解“三农”问题的财政支农政策选择 摘要: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成为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财产差距,以及公共服务差距等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市场的,也有体制的。 关键词: “三农”问题;城乡差距;财政支农政策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 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 《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 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 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 ( 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 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 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 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 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 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 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 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不盲目照搬, 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 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 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 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 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三农政策论文:服务三农政策下的新农村建设论文 一加强农业期刊服务“三农”的应对措施 1明确办刊宗旨、稳固读者群 突出办刊特色,创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编人员要对稿件进行甄别和选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信息的准确、有效。借助专家库这一优势资源,先期优化选择,缩小农民的选择范围。根据办刊宗旨、农业产业调整和重点领域的变化,调整报道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的办刊目标。根据科技的进步、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政策的倾斜与调整来策划选题,从而增强刊发文章的指导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农业期刊要确定刊物的类别,是学术还是科普期刊。学术期刊要增强自身的推广作用,与科普类期刊实现有针对性的链接,把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成果第一时间介绍给农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期刊要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不同的读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读者群,积极接受读者反馈的建议,使读者成为期刊的共建者,不断整合编者、作者与读者的智慧,增强期刊的凝聚力和办刊水平。此外,期刊还要开辟专栏,创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栏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读者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学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一线农艺师为期刊撰写文章,形成稳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设置专栏有助于不同学者展开学术讨论,使期刊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编排更为紧密集中,从而吸引更多的读者去订阅期刊,真正实现期刊作为信息媒介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的。 2加强与农林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缩短发稿时间,及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农业期刊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各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减少重复性的研究,同时,缩短发文时间,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稳定的作者群,从优质的作品中选编刊发。编辑也要树立时间意识,加大编审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时间出去,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农民的目的。 培养高效的复合型人才当今社会是信息的时代,网络刊物,手机阅读已经成为未来期刊发展的方向,农业期刊也不例外。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资源库已经收录了各类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以及各高校优秀的硕博士论文,极大地满足了农业科技者浏览、学习、交流的需求。随着网络在农村的普及,建立“农业数字期刊群”实现农业期刊的免费浏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期刊要想长足发展,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除了要有稳定的作者群提供优质的稿件外,还需要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编辑人员要熟练掌握、应用多媒体等网络技术,通过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4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办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工业、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农技推广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积极有效地促进农业期刊的发展。 5建立过刊赠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读者群,增加传播手段期刊是连续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积压形成过刊。可以把这些过刊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继续发挥作用。此外,农业类期刊有着自己固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把作为作者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作为读者的农民有效连接在一起,定期组织专家赴实地进行农业考察技术推广,将科技信息的供体和受体联系起来,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态链,巩固期刊的科技纽带作用。 二结语 农业期刊要想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服务“三农”,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稳定自己的读者和作者群。充分发挥编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用网络和多媒体等信息技术,针对期刊自身的特点采取相应对策。充分发挥期刊的媒介作用,实现其科技价值,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挥好对科学技术这个第一生产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作者:陶玲于静张志玲单位: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和经济道路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三农”问题;扩大内需;结构调整;城市化 【论文摘要】21世纪我国面临的诸多挑战中,“三农”问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三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与我国当前宏观经济有着密切的关联——它的解决将是当前我国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可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利于应对入世带来的挑战;可加速我国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此外,它的解决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及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业停滞、农民贫穷、农村落后的“三农”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21世纪中国面临的话多挑战中,“三农”间题大概是最严峻的一个。“三农”问题不仅是关系到9亿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中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时再次将“三农”问题列为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在这种背景下,探讨“三农”问题与我国各大主要宏观经济间题的关系,为最终解决棘手的“三农”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三农”问魔与扩大内需 当前有效需求不足依然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有效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消费需求下降,一太面城市居民消费趋于饱和,另一方面是农村消费市场长期启而不动,潜在消费需求不能转化为现实购买行为。因此,采取措施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已成为当前实现扩大内需的关键一环。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因为“三农”问题是阻碍农村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收入是制约农民消费的首要因素。我国农村还处于消费水平与收人水平基本同 步变化的阶段,还没有进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阶段。因此,对低收人阶层的农民来说,其收人增加,消费支出也会相应增加,收入增长的预期提高,消费倾向也随之提高。但是近几年来,农村家庭纯收人增长率呈下降趋势:19%年为9.00!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1)年为2.1%o(1996--1999年数据转引自:《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第11页;2000年数据转引自:《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3期封底)。 农民纯收人增长缓慢导致购买力严重下降,并直接影响到农民消费需求的增长。提高农民收人已成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的重要前提。为此,必须多渠道、多途经提高农民收人,包括增加农产品供给和减少农业人数双管齐下;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繁荣小企业和小城镇,扩大9亿农民的就业空间和收人来源等等。 (二)农民负担过重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支付能力,从而影响了其消费水平的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农村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农民收人逐渐增加的同时,其负担也与日俱增,一些地方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消费增长。因此,必须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行政机构改革,从治本上杜绝各种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扩大农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而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增加农民的消费热情,扩大农村需求。 (三)消费环境不佳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消费能力的实现。比如,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阻碍了耐用消费品在农村的普及,从而影响了广大农民的购买积极性。因此,国家要努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为农民消费水平的提升创造条件。一方面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另一方面,建立农户自我资金积累的投资机制。通过改善农村交通、通信条件,既可使农产品及时转化为商品,增加农民收人,又使得所需的工业品能够及时组织进来,解决农民卖难买难的问题。针对目前农村消费的热点是家用电产品,应加快农村电网、电视转播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总之,农村消费市场是一个有着广阔前景和巨大发展空间的市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的重点。而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必须解决“三农”问题。换句话说,“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保证。 二“三农”问题与国民经济结构调整 (一)入世使解决“三农”问题显得更为迫切。 人世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农业方面看,加人WTO有利于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和农民部分消费品支出的减少(由于部分进口消费品价格低于国内同类消费品价格),相应增加可支配收人,也有利于有效解决贸易争端。但同时也在农业经营和非农产业等方面给农民收人带来挑战。我国主要的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生产成本较国外高,因此价格偏高,造成农产品出口困难;同时,在质量方面由于过去缺乏产品国际标准意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同样缺乏竞争力。根据WTO的有关协议,我国将在s年内取消所有的配额和数量限制。农产品的进口关税也将削减到14.s%一巧%,而且对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也不得使用非关税措施。因此,农民期望像过去那样通过农业经营增收将很困难。从非农业收入方面分析,目前我国乡镇企业的增长速度开始回落,经济效益下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下降,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人递减。人世后,我国一些规模较小、设备落后、职工素质不高的乡镇企业将受到严重的冲击,这些企业的兼并破产在所难免。而另一方面一些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面对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对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变得更困难。据有关专家预测,人世后中国农民将有966.2万人失业,这必然形成新的就业压力,给农民的就业增收带来严重的影响。应对人世后带来的上述种种问题,根本的途径是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 (二)解决“三农”问题与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本质上是一致的。 2001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实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基本着眼点在于优化品种、提高质量,从整体上提高农业的素质,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是导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在目前这个阶段如何将这部分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研究许多新的课题.要有新思路,要深化改革。(1)要坚持所有制的多样化,实行多种经营;(2)要坚持技术手段的多层次,不同技术层面的行业可吸纳不同素质的劳动力;(3)要大力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由此可见,农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不仅是农业的内部问题,而且牵涉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也就说,现阶段“三农”问题不过是整个国民经济结构不合理的一个缩影,“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调整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来实现。 在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结构中,无论产出结构,还是就业结构都不尽合理,而且就业结构转换的速度也滞后于产出结构转换的速度。根据统计资料,200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为15.9%,第二产业为50.9%,第三产业为33.2%,而1991)年则分别为27.1%,41.6%,31.3%。由此可以看出,在过去十年间,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了很多,工业和建筑业的份额正好有大体的增长,而第三产业却基本维持在同一个水平,未见明显的增长。再从就业结构上看,目前大体上是,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吸纳就业人数为50%,第二产业为22.5%,第三产业为27.5%,而1991)年则分别为60.1%,21.4%,18.5%0蜒表明,在十年里,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依然占很大比重,第二产业吸收的就业人数变化不大,而第三产业却有很大的增长。 不难看出,上述关于三次产业的产出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数字存在着某种不相一致的问题。例如,第三产业产出比重没有多少增加,但就业比重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可见第三产业对劳动力有很强的吸纳能力。但目前我国第三产业比重仍然偏低。国际上达到平均发展水平的国家,无论在产出还是就业方面,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都在50''''%以上。虽然就综合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来看,我国已经达到国际平均发展水平,然而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离50%a仍有较太差距。可见,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急需进行调整和优化,尤其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条件,以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最终解决“三农”问题。 三、“三农”问魔与我国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 (一)解决“三农”问题将为加速我国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 根据国际经验,工业化与城市化是同步推进的,而我国城市化水平却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也滞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对我国的发展很不利。我国城市化滞后的原因主要是:(1)建国初实行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将城市定位为生产城市,制约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人口的增加,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2)是长期以来的城乡分割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3)是农村特殊的工业化道路,即发展乡镇企业“务工不进城”对城市化进程会发生一定的阻潜作用;(4)是对城市化认识上的偏差。比如认为工业化可以不走城市化的道路,城市化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等,无形中也成为我国城市化的侄桔。 解决“三农”间题和解决我国城市化间题有着高度的相关性。不论是近期还是长远,解决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加非农就业,而增加非农就业的主要途径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把更多的农民变为非农民。有关专家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要让大批农民转到城市,使农民的比重由现在的70%降到30%的时候,“三农”问题才真正解决。 (二)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也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过程。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市搞工业、农村搞农业这样一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政策,其效果很不理想。一方面,工业化不可能单靠少数城市人来推动;另一方面,农业是个弱产业,面临三大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产品卖难)、技术风险(农业技术投资回报率不稳定),人世后,三大风险尤为严峻。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单靠农业自身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走农村经济工业化的道路,使供应、生产、加工、销售形成一体化经营,农村工业化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首先,农村工业化是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器。农村工业企业一开始就抓住我国城市工业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和方面,立足于门槛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有较大的劳动力吸纳能力;其次,从长远看,农村工业化是增加农民收人,缩小城乡差别的根本途径。农民增收缓慢,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大,固然有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工业发展的历史原因,更重要的是由于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比农业部门高,从而导致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存在。劳动生产率提高是促进农民增收,使农民由贫变富的关键。而农村工业化正是提高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最佳选择。再次,农村工业化是实现乡村城镇化的基础。我们所说的农村工业化主要就是指小城镇日益工业化,这样,可为乡村城镇化提供基础和依托。归根到底,农村工业化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民的素质低:二是资金缺乏。而农村工业化将可以解除这两个制约因素,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超级秘书网 四、"三农”问皿解决与西部大开发及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关系重大 (一)“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否还会牵涉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成败。西部大开发首先是西部广大农村的大开发,而不能只是几个城市的大开发。东西部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农村,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应当把解决西部地区“三农”问题作为大开发的战略重点之一。就广西而言,作为一个相对落后的农业大省,更要重视“三农”问题,要继续推进科技兴桂、科技兴农战略。从区域发展看,一方面桂东南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发挥地缘优势,保持较快增长势头,率先实现农业产业战略性调整,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并对桂西北起良好辐射作用;另一方面,桂西北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特色农产品,增加农业科技含量,并可尝试搞旅游农业。同时,桂西北还应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当地人力资源,从整体上提高农业人口素质,这也是解决我区“三农”问题的重要方略。 (二)解决“三农”问题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有观点认为,“三农”问题主要来自农业外部,涉及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毕其工于一役。追根索源,“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民增收、减负的根本保障在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三农”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又需通盘考虑、审慎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无论对农业本身发展,还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无论对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应对人世带来的挑战,还是对关系我国长远发展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及西部大开发战略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取向管理 眼下,“三农”问题世人关注,中央一号文件向全党、全民吹响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号角。但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给“三农”问题留下的后遗症结太大、沟壑太深,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统筹任务很重,农村经济市场化的任务很艰巨!为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坚持安农、扶农、帮农的政策取向,把农民平稳地推向市场,用“三农”思想解决三农“问题”。 安农 安农,就是要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逐步还农民“国民待遇”,使农民安居乐业。 一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农村社会行政管理经费要由国家来买单。农村水、电、路等公益设施建设应改变过去以农民投资、投工、投劳为主体逐步转向以国家投资为主体。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农村教育文化、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应由国家来负担。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应逐步得到改善。要首先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上,进一步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 二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自主权,尊重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流转权,保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获得权,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法定处分权等。要坚决刹住乱圈乱占土地的行为,即使是政府批准的合法用地也必须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并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安置。土地是国家的,可使用权是农民的!土地是农民非常敏感的一个问题,其对土地的使用权也是责任制以来国家给予农民的仅有的社会生活保障。这是安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三是要在农民负担问题上给农民吃定心丸。要落实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取消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今年拿多少、明年拿多少,要给农民一个明白帐。要切实斩断伸向农民的黑手,伤害农民感情的集资、变相收费应该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有集体资产,急需建设的项目要民主决策、“一事一议”。没有集体资产、农民无力出资的急需建设项目,议也不要议,国家应优先投资建设。 安居乐业,这是千百年来广大农民向往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50多年后的今天,给当家作主的人民中的农民以正常的国民待遇、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体现。 扶农 扶农,就是从政策上、投入上扶持农业加快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体现在政策和投入上,实际上应该是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时期,国家实行对农业和工业不偏不倚、协调发展的 支持政策。由于过去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性补贴很少,投入严重不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逐步改变的重工轻农的补贴扭曲现象。要在WTO贸易框架下,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扶持政策,刺激生产、促进加工贸易流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布局优化,提高农业整体 素质和农民增收能力。 具体来讲,一是要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补贴机制。对战略物资如粮棉生产制定补贴措施,对农产品流通要在交通、税收等方面给予暗补。二是加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对农业基础研究、新品种开发、新技术推广要加大投入力度,不能一刀切推向市场。三是加大农业信贷支持力度。首先要扭转农业资金工业用的问题,对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要给予优先放贷和政策贴息。 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补贴、投入和信贷要改革目前的投入渠道。过去,各级都把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作为重视农业的证据,国家也确实在通过财政渠道、计划渠道、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粮食收购等多个渠道向农业投入了大量资金,但具体资金的投入方向、产生的效益,农民得到的实惠多少,确实是值得思考的。流进沙漠里的小溪,不知形容是否恰当。 帮农 帮农就是要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帮助农民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该农民做而自己做不了的事情。实际上也是“扶农”的内容之一。信息服务、流通服务、技术服务,一家一户的农民做不了。种什么、养什么、加工到什么程度、怎么种、怎么养、怎么加工、产品到哪里卖、卖给谁价钱高都是农民面临的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小生产+大市场的农业生产经营与农村发展经济现状,政府必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逐步走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为此要尽快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帮助农民开拓国内外市场;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帮助农民开发使用新品种,采用新技术。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协会、学会、中介服务组织等社会化民间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政策保障,指导其健康发展。另外,要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为进城农民提供就业指导和劳动保障等。 安农、扶农、帮农,才能富农。解除农民的负担,把农民扶上马,送一程,心情舒畅地走上健康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 这是笔者从政策角度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的一点感受。实际上,“三农”问题不是简单的减法(减负)和加法(增加投入),单纯靠政策的出台也不能一下子解决,还需要政令畅通的高效行政体系来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节奏要跟上,人为的“增负”、“低效”因素要努力减少。更何况目前的财政状况短期内也不会完全满足安农、扶农、帮农的投入。 但我坚信,“三农”问题的解决,前途是光明的。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问题的财政支农政策选择缓解论文 摘要: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成为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财产差距,以及公共服务差距等仍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市场的,也有体制的。 关键词:“三农”问题;城乡差距;财政支农政策 国家实施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三农”问题加重、升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明显减缓,但“三农”问题的运行趋势还没有根本扭转,“三农”问题仍很突出。本文拟从国家实施的财政支农政策入手,对“三农”问题现状与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与财产比较 十六大以来,我国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较快,每年均超过6%,但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缩小,且绝对差距数越来越大,处于高位徘徊状态。收入决定消费,城乡收入差距大且高位运行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的现状也没有根本转变。依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统计年鉴上的数据,我国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落后城镇居民生活几乎一个等级,而且这种差距仍看不出有缩小的趋势。目前,对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情况尚无准确统计,但从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财产差距扩大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城市收入的差距问题。近年来,在中央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以往的欠账太多,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低、农民缺医少药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目前,约2.8亿农民的饮水不安全,1亿多农户急需解决烧饭、取暖的燃料问题。2005年,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5.04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6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4.1%,不识字及识字很少的还占6.87%。2006年,我国平均每千人有病床2.34张,但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市每千人有病床3.67张,农村只有0.76张;城市每张病床平均拥有8.8万元的医疗设备,农村仅有1.1万元。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则更为明显。 上述几个方面的差距状态集中到一点,便是城乡差距、城乡居民生存权、甚至发展权的差距仍然很大,处在高位徘徊状态。 二、原因分析:财政支农角度的透视 毫无疑问题,十六大以来的财政支农政策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保障。但是,当前的财政支农政策与“三农”解决问题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政策的实施所产生的积极效应还不能完会消化二元体制(制度)及其市场等因素对“三农”的侵蚀。 1.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国际经验表明,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农业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构成农业投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对一些公共农业基础建设来说,甚至是唯一的来源。十六大以来,财政支农力度与以前相比,力度明显加大,但是财政支农规模偏小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收入不高、私人农业投资有限的发展中国家,目前的财政支农规模是不足以担当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重任。 2.财政支农结构偏差降低了支农资金效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的发展、特别对未来农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十六大以来,我国加大了对农业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平均每年增长16.45%,但是农业固定资产的年增长率波动较大,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这与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很不相称。另外,“直补”是财政支农政策的最重要工具之一,我国当前“直补”所占财政支农资金的比重很低,“直补”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显著。不仅如此,由于当前财政支农政策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大量支农资金、特别是间接补贴资金容易漏损,使支农资金难以起到支持农业、农民的作用。 3.财政支农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纪检监察制度,有关部门也围绕工作需要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如财政部制定实施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农业部实施了《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规范支农惠农政策监管有章可依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具体政策层面上,对政策实施全程监管的制度不配套,尤其是对支农资金的监管,表现在立项拨付环节上,难以有效地监督计划或负责资金安排分配的权利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投资方向、重点和内容进行立项和分配拨付资金。在支农资金使用环节,难以及时发现擅自改变项目计划和未按上级批准的要求执行,甚至挤占挪用、串用、虚列支农资金、套取骗取财政支农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在支农资金管理环节,由于支农资金因立项不准、可行性研究不充分、设计不合理、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甚至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和进行有效责任追究。缺乏健全监督制度的政策执行,难以保证政策的全面高效落实。据报道,国家审计署在对8省(区)2004年至200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审计中,查出虚报冒领挪用滞留等违规问题资金1.3亿元等事例,可以说政策执行不够公开、透明是重要的诱因。公务员之家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从绝对数上讲提高很快,但支农资金的比重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8%左右,占农业GDP的10%左右。因此,在加大中央财政支农力度的同时,应建立地方各级财政增加支农投入的机制。随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地方“吃饭”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地方财政应有空间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所以,要在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责任,共同增加农业投入,逐步形成以中央为主体、地方为重要补充的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2.优化支农惠农结构。当前,有限的支农惠农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其原因,与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安排存在一些问题有关,使资金的投向结构不尽合理。首先,“直补”资金比例偏低,这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不大。其次,支农资金分配上应突出支持粮食生产。如进一步加大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测土配方施肥的投入规模。应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不盲目照搬,不大拆大建。根据现有的经济实力,集中力量重点支持农村道路、农村能源(沼气)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3.进一步规范支农资金监督机制,加强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在健全现有财政支农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理财。二是要加强支农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自查、重点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纪检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对核实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强化外部监督,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农民监督意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随着政府支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强化,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改变目前大多数县从事财政支农管理的力量比较薄弱局面,加强基层农财队伍建设,适当充实力量。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使财政支农管理工作能够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三农政策论文:三农政策下小额农贷探讨论文 摘要:“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不断进行尝试和改进,尤其是针对农民贷款难这一难题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扶持措施,通过对湖北省松滋市农行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调查研究,发现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农户小额信贷的成效十分显著,同时在推广农户小额信贷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缺陷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 关键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现状;创新;成效 1对小额农贷的现状分析 为了响应国家减少农村贫困、提高农民收入,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口号而采取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一方案已开展多年,实践证明这一重要措施在推进农业生产,帮助农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不容置疑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农村金融的发展还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达同步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小额农贷的发放有局限性,信息在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不对称。我国的小额农贷是借鉴孟加拉、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小额贷款并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措施,部分金融机构将小额农贷看做是单纯的政治性、政策性的扶贫手段,而不是经营性的主营业务,因此缺乏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内在激励只是被动的发放贷款,同时,其授信额度有限不能满足有偿还能力的种养殖大户,从而导致了农户“想借而借不到”;另一方面,由于贷款程序日益规范化、手续严格化,而由农民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所带来的繁重的工作量也促使了“农贷难”的产生。 (2)小额农贷比较效益低,金融机构在农村基层网点的撤退,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城市的经济发展相比,农村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而金融机构由于其自身的盈利性也促使其将经营重点转向城市,除了农行以外的各商业银行几乎都逐步从农村市场一一撤出,存款的分流也就致使了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不足,即所谓的没有“造血”反而“失血”,于是,农信社就挑起了为农村市场提供资金的大梁,也获得了垄断地位。正如农民们对银行的看法“支工不支农,支富不支穷”,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资金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活跃,甚至出现了高利贷的行为,使得农民所背重担不断增加。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着风险隐患。一是自然风险,小额农贷承载的主主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而农业是弱质产业,其经营好坏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大,这就带来不可避免的信贷资金风险;二是市场风险,小额农贷只是分散了贷款对象,但在同一地区由于生产经营环境相似,不排除众多农户集中种植、养殖相同产品,这样会引起市场行情的变化从而带来风险;三是管理风险,因为小额农贷面临的事广大农村市场,而信贷人手有限,由此带来了信贷管理与信贷规模的扩大所要求的防范风险间的缺口;四是信用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信贷人员无法得到所贷资金真正的用途,使得信贷资金的风险高度集中,债务链的脆弱导致一旦断裂和遭到破坏就会失去对贷款偿还的约束力。 (4)农户贷款担保抵押难。我国担保法规定更低、宅基地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由于抵押物的缺乏和专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机构的不完善,使得农户获得贷款的难度较大。 2关于农行松滋市支行针对小额农贷采取的措施与创新 秉承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行“面向三农、服务县域”的要求,松滋农行以此为思想根源,在全面分析自身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的市场现状以后,针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订了系列方案,取得了可观的成绩。 在采取积极措施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改善,使得农行松滋支行从2008年起连续6个季度综合考核居荆州市第一。在2009年上半年中,农行松滋支行贷款净投2亿,其中小额农贷4300万元,发放惠农卡2.3万张,卡存款净增1200万元,累计授信3035户,授信额6900万元,用信1637户,用信额4300万元,均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共培植农村市场VIP客户1030户,共营销贷记卡1210张,个人网银3110个,企业网银19个,转帐电话790部,POS机282部,借记卡35400张,贵宾卡960张,短信通6230户,电话银行9400户,手机银行420户,第三方存管195户,福彩无纸化投注业务630户。 在区域特色上,确立了“4+8”三农产品板块经济格局,四大板块即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城市基础建设、成长性中小企业、优质个人类私营业主为重点的核心资产业务,和以农村种养殖集群板块、牲猪养殖集群板块、松滋鸡养殖集群板块、农资生产资料集群板块、饲料经销商集群板块、农机经销商集群板块、水果花卉林产品集群板块、外出务工集群板块等八大精品板块小额农贷为重点构筑三农板块格局。 在业务经营方式上,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在突出抵押担保以外,积极探索担保公司担保、保险介入、政府部门建立风险基金等多种形式;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实行“内外激励相结合”;四是创新产品,根据客户特点,梳理并整合现有产品,扩大成熟产品在农村的覆盖面;五是创新服务,与地方党政部门和客户有效地搭建沟通与合作平台。公务员之家 在风险防范上,一是要求信息员作为联保小组成员,与农行签订贷款偿还责任状,在农户不能还款时由其负责;二是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全额覆盖小额农贷;三是与政府相关涉农部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分摊风险;四是让保险公司介入贷款和农户保险。 3结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三农”市场定位,扩大“三农”服务覆盖面,缓解农民贷款难,农行在2008年4月试点推出了银行借记卡的新产品——金穗惠农卡,并于2009年采取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推广方式,将惠农卡普及至了全国农村市场,计划新发惠农卡2300万张,激活率达95%以上,授信率不低于农户有效信贷需求的30%,授信户数达350万户以上,用信额达500亿元。未来三年的目标是发行惠农卡1亿张,覆盖全国50%左右的农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农行新增了小额农贷340亿元,占全行个人贷款总量的25%,相当于去年全年总增量的七倍,创农行商业化改革后的历史之最。 在今年7月14日,农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华安财产保险、通保保险经纪公司三家公司合作,引入财产保险公司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综合产品。这三款产品不仅能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也为农户本人提供了更多的风险保障,这是保险业务与三农业务首次合作的产物,也是农行总行与保险公司总层面发起的首次合作。 与此同时,农行也在风险控制上设定了底线,设定到2011年涉农贷款不良率必须控制在5%以内,近两年新发放的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三农金融部贷款拨备覆盖率三年内要达到130%。随着农行股改的进一步深入以及风控部门的成立,全面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也逐渐在增强。 可以看出,小额农贷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以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不容忽略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不断加以改善和完善,使小额农贷这个积极求索的漫长过程发挥其对“三农”的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