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经营论文:企业跨国经营中的核心竞争力培育 内容摘要:跨国经营中企业如何培育核心竞争力,是每个跨国企业面临的课题。 本文提出了跨国企业应以提高技术能力为核心,通过企业的制度创新、战略决策、组织管理以及市场营销、企业文化的整合培育出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关键词:跨国经营 核心竞争力 随着入世的深入,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热潮不断升温,我国企业如何开展跨国经营、利用国际市场发展壮大自己,已成为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跨国经营中企业如何培育核心竞争力是每个跨国企业不得不解决的课题。 企业跨国经营需要培育核心竞争力 跨国经营战略的全部内涵归结到一点,就是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特点是以提高企业技术能力为核心,通过企业的制度创新、战略决策、组织管理以及市场营销、企业文化的整合才能使企业获得长期竞争优势。 (一)坚持制度创新,激发企业的竞争活力 制度创新是企业整个创新活动体系的基础,它不断调整和优化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主客体联动建立给企业造成动力和压力的体制和机制,使企业有一个培育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和成长环境。就市场竞争主体而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转换机制,激发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提高竞争力的内动力。 (二) 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建立企业发展目标 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现代企业应制定一个发展规划或战略,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利润定位、资源定位、技术定位、战略定位的整合。企业只有具备一个完善而科学的发展战略,并对企业发展战略随时组织实施、校正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才能为企业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提供最基本的条件。把企业的战略管理能力作为一个构成要素来考核企业竞争能力的大小,在目前的考核指标构成中尚属一个创新。现代的企业不同于传统的企业,传统企业的发展依赖于机遇性和投机性,现代企业的发展必须具备发展的计划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三)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是获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企业竞争能力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在核心竞争力的各种能力中,最根本、最关键的是具有领先技术且不断创新的核心产品,要具备强大的自主开发能力,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实力雄厚的企业品牌形象。而这些技术又必须具备独特性、不可仿造性,即异质性。如果核心竞争力不具备这种最起码的特点,就不可能成为企业的核心。在企业内部资源中最能体现“核心”二字的应该是企业的核心技术,而企业今天的核心技术不等于是明天的核心技术,在异质的基础上求发展,从发展角度出发,通过不断地发展,企业的技术才能始终走在科学的前沿,成为企业的核心。 (四) 健全完善营销网络,提高企业竞争实力 企业核心营销能力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根本。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实际是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体现在企业的“营销能力”方面,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价值必须通过市场配置才能体现。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常见方式是低价销售,但这种最为简单原始的营销策略很难构筑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反倾销日益严重的今天还容易遭受别国的反倾销起诉。只有将企业生产的合适产品以合适的价格及时的送到消费者手中,企业才可能在维持既有市场地位的同时,不断开拓出新的市场。因此独特的营销竞争力能够为企业巩固现有的市场份额,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提供竞争优势,为新产品开拓市场提供客源保障,化解各种潜在的威胁。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中谋求到竞争优势必须拥有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 (五) 扩大企业规模优势,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地位 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组建行业集团,扩大企业规模优势,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地位。企业在目前的无序市场竞争中应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只有具备这种规模优势,才能在企业跨国经营中具备竞争力。这种规模不是一种企业自己的生产规模,而是一种通过资本经营、品牌经营,所能控制的一种生产规模、市场规模、资本规模,即是现代意义上的规模。 (六) 培育塑造文化精神,打造企业竞争优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正日益成为体现企业竞争实力,增强企业凝聚力的内在需求。可以说,文化竞争是市场竞争的载体,市场竞争是文化竞争的表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集中表现在文化竞争力这个层面上。企业文化是企业经营理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的综合体现,国际市场文化多元、宗教信仰各异、生活习惯不同,企业只有在不同的区域使用不同的国际化人才才可能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因此如何使这些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国际性人才在认同企业既有经营思想同时,又能创造性地融合当地文化习俗是企业确立跨国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 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企业而言就是核心生命力,它是企业综合实力的反映,这种综合实力包括了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的信用、信誉、形象、文化,无一不囊括于核心竞争力之中。企业核心竞争力战略的终极目标应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战略的最终目标。 我国跨国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遇到的问题 (一) 宏观方面的问题 1.体制、机制滞后。跨国企业在培育核心竞争力时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需要政府的鼓励和各个方面的支持。目前,我国跨国企业在培育核心竞争力时受到了现有经济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制约,有些机制甚至对于跨国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产生了阻碍。特别在税收制度问题上,我国的现行税制对跨国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有抑止作用。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主要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并不能有效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前期研究和开发的投入比较大,资本有机构成较高,但投资资本支付的增值税却得不到抵扣。同时,前期的研究开发成本不能计入当期成本,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加值较大,这样需要交纳的税比较高。这样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没有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降低各种原材料和能源等消耗,没有鼓励少投入多产出。另外,目前我国合资企业的所得税是“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而国产自主品牌的企业,从盈利之日起,就必须缴纳33%的所得税。这种税赋不公的状况,显然不利于国内跨国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利于他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自主品牌产品。 2.行业集中度不高。企业要走向世界,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需要具备很强的资金、技术、人才力量。根据创新的企业规模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一个企业只有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具备创新能力。国内很多行业都没有达到一个成熟的市场应该具有的集中度。行业内企业规模大多很小,生产的产品竞争力很差,企业没有能力持续创新。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很难在国际竞争中获胜。 3.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国内企业之所以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创新活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国内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政府对于侵权、仿冒的企业处罚很轻,有的紧紧是赔款了事。这就使得侵害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成本很低,因此有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基本上靠仿冒生存。政府如果不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那企业就没有动力去创新,没有动力去打造一个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 (二) 微观方面的问题 1.企业对创新的投入不足。创新是现代企业动力的源泉,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我国的企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技术较少,而且大多数是直接从国外引进的技术,自己研发的技术设备就更少了。国有企业的生产技术大都比较落后,即使是三资企业,引进的也大多是以机器设备为主的“硬”技术,以工艺流程、图纸、专利、专有技术为主的“软”技术比较少。由于自主创新的难度大、技术开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很多企业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创新中去,而是选择引进现成的技术,所以创新的动力不足。 2.知识产权成果和制度落后。技术专利和标准是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标志,企业通过专利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从现状上看,我国的专利状况在整体上处于一个“低端”水平,企业很少意识到制定自己专利战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虽然近年来国内对于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但是和国外相比,无论从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专利的申请上都有很大差距。我国在加快全面融入世界经济步伐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国际间日趋激烈的竞争压力。 3.企业内部缺少激励机制。 人才是科技创新过程中最活跃、最关键的要素,而激发人的创造性要靠科学的机制。在我国因科技创新缺乏激励机制,以致目前创新不足。国内科技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一般没有分取股权的权利,所以留不住优秀的人才。除了期权激励外,目前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的风险过高,而这些风险没有其他相关方面来承担,导致创新信心和动力不足。 跨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策略选择 (一)加大r d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要形成核心竞争力,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在信息、知识和智力上的大胆投入和高新技术的推动,从而以雄厚的资金支出来支撑智力资源的占有。因此,必须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机制,采取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加速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工艺升级,用科技创新提高自身综合实力。而政府应从资金、环境、政策、服务等方面加强对其的孵化与培育:给予融资方面的担保支持,不是直接资助,而是在信贷方面为企业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担保;通过法律法规手段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减少行业进入壁垒,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构筑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针对当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人才缺乏等矛盾,依靠政府力量,强化中介服务功能。 (二)加快组织管理变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 企业要加快制度改革的步伐,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有利于跨国经营的组织治理结构:企业的组织管理系统是指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和组织系统体现的对生产经营和研究开发活动进行组织、激励、控制的系统。其中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运行的基本依据,而企业的组织系统是管理体系运作的载体。管理体系是否合适,取决于它是否有利于企业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也包括是否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因此要适时进行组织创新,以配合技术创新的需要。只有拥有了基于全球市场的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跨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才能拥有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制度保障。 (三)探索全球化营销战略,推进企业品牌建设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化和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企业能否在市场上获得成功,不仅要靠它能提供优良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众所公认的品牌。因此,创建品牌也是我国跨国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和战略重心。由于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主要是以模仿创新为其主要生产特征的,自主创新的品牌产品较少。随着我国与国际规则的全面接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注重,这无疑对缺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产品的跨国企业构成了最直接的生存危机,因此我国跨国企业必须加强品牌建设意识,开发出自己的核心产品,可以通过对目标市场的细分,采用品牌的扩散和多品牌战略即率先拥有较强的品牌优势的企业,在其已取得名牌称号的产品周围,构建“卫星式”的多品牌系列,从而阻止国外跨国公司的进入。 (四)注重企业适度规模,构建跨国经营联盟 跨国企业不一定都得把规模做大、范围铺得很广,这主要看来自于企业自有的比较优势和企业的滚动发展能力。因此我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必须把增强自身竞争优势放在首要位置。当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相比,我国的跨国企业实力还过于单薄,单凭自身既有资源开拓国际市场往往力不从心。因此,我国的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与世界跨国公司展开竞争,还必须充分发挥好本土联合优势,构建各种企业跨国经营联盟,这对于提高规模效益、扩大技术优势,从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产品成本的降低无疑起到巨大作用。跨国企业集团可在集团内实行垂直分工的专业化生产,调整和改变原有企业“小而全”的不合理结构,实现集团核心层、紧密层甚至在半紧密层之间的人流、财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合理流动,优化组合生产要素。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独特的文化优势 企业文化是企业全体人员价值观和信念的体现,可以说,一个成功的企业必定已形成了一个既具时代特色又体现组织内在特点的企业文化。创建企业文化的关键在于“激励”,即充分尊重员工的利益动机与创新意识,承认员工的创新成果,鼓励并支持员工进一步创新,使其自我价值能够不断得以体现;在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员工将其对利益的追求与创新冲动最终化为企业的一致行动,达到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重实现,从而产生与企业荣辱与共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凝聚力。另外,还要抓好员工知识技能的学习和积累,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这些也是培育企业文化的重要方面,通过这种方式企业才能逐步建立自身的企业文化,并使企业已建立起来的核心能力得以保持并不断拓展。 从现代管理的角度来看,特别是大的跨国企业仅靠产权、物资利益方面的纽带,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必须有文化、精神方面的纽带,以统一企业的理念。塑造企业文化需要企业全员的主动参与,全员既是企业文化的创造者,又是企业文化的继承者,只有全员认可特有文化,才能激励全员为之奋斗,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形成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跨国经营论文:从摩擦走向磨合——跨国经营中的跨文化管理 企业文化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价值观,是企业长期形成的稳定的文化观念和历史传统以及特有的经营精神和风格,包括一个企业独特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经营哲学、价值观念、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企业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民族文化的特色并从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是民族历史文化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浓缩和凝结。这一方面意味着企业文化是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但另一方面也给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带来了无形的压力。 跨国公司是跨国体、跨民族、跨地域、跨政体的特殊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说,跨国公司就是跨国文化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决定着跨国经营的成败。跨国公司必须在异域文化环境中努力建设具有本国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共同的价值标准、道德标准和行为模式等,把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各国员工凝聚起来,共同实施公司的经营战略。 一、文化差异:“广州标致”之解体 目前,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00多家在中国投资或设厂。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有不少是由于跨文化的差异而导致企业管理的困惑。统计数据表明,在中国建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包括跨国公司)中,有15%左右的企业预定寿命提前终止,其中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企业不稳定占主要成分。 美国学者曼姆在分析北京吉普的案例时也指出:中美双方发现文化差异比任何一方在合资企业开办之前预想的都大。由于文化差异导致合资失败的企业个案,影响较大的莫过于广州标致的解体。 广州标致是由广州汽车集团公司(控股46%)、法国标致汽车有限公司(控股22%,主要以技术入股)、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控股20%)、国际金融公司(控股8%)、法国巴黎国民银行(控股4%)合资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广州标致共有员工2000余人,由广州汽车制造厂和法国标致汽车公司共同管理。截止1997年8月,广州标致累计亏损10.5亿元人民币,实际年产量最高时才2.1万辆,未能达到国家产业政策所规定的年产15万辆的标准。同时,中法双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合作无法继续。1997年9月,中法国签订协议,广州汽车工业集团与法国标致汽车公司终止合作。广州标致的解体,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汽车造型失误是关键因素,但合作后期由于文化的差异,双方目标不一致,未能及时更换车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广州标致合资双方在企业文化建构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 表层-物质文化的差异 物质作为种实物形态,在合资企业中为中外双方所共有,是企业赖以生存、不可缺少的基础。建设合乎企业自身文化特色的企业物质外壳是合资企业构建企业文化的重要外在因素。法国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现代化大生产管理方式移植到中国后,必须面对大量低水平的手工劳动操作。法方人员要从习惯于高技术、大规模生产的工作环境回落到较初级的汽车生产方式中。这需要一定的心理和文化适应期。 内层-行为文化的差异 广州标致采用了法国标致的组织机构设置,实行层级管理,强调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同时沿用法国标致的全套规章制度。但是,这套规章制度有很多地方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法方人员在许多情况下采取强制的方式要求中方人员贯彻实施其管理模式,这往往使中方被管理者对规章制度产生逆反心理,并在管理的空隙中尽可能地应用中国的管理方式,使制度化管理难以贯彻实施。 深层-精神文化的差异 企业精神是合资企业创造的精神财富,是合资企业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是合资企业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结合体。广州标致建立12年来,中法双方的高层管理人员并没有致力于企业共同价值观的塑造,没有意识到共同价值观的塑造可以减缓文化冲突,没有提炼出比较符合广州标致实际情况的企业精神,这就使中法双方未能齐心协力、统一行动。加之中法合资双方没有致力于协调投资目标期望的差异,导致许多决策出现意见分歧,使决策权共享这一合资企业的重要特征无法实现。 透过广州标致解体的全过程,可以看到表面上由各方资本、技术、人员、劳动有机组成的合资企业,其深层次的内涵则是文化的交汇、冲突与融合。更多的合资企业管理实践表明,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中外双方在交流与合作中常存在以下问题: 1、中外双方对各自的政治、经济、法律、尤其是社会文化环境缺乏足够的了解,文化敏感性差,双方往往依据自身的文化,对来自对方的信息做出分析和判断,从而产生了不少误解和冲突。 2、对对方的公司文化及管理方式缺乏了解,或完全照搬外方模式造成“水土不服”现象;或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造成“双重指挥系统”现象。 3、双方对合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的程度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文化适应能力、解决文化冲突的技能都差强人意,同时未能建立起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协调机制。 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严重影响了双方的准确交流,加之翻译的水平还不尽如人意,因而造成了许多误解。 再者,由于高含蓄文化中(如中国、日本)许多信息的传递不是用明确的语言、文字或符号,而是通过肢体语言、上下文的联系、场景等进行的,这对于上述这些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难以妥善解决,一些合资企业最终走上了“离婚”或“解体”的不归路。即使像上海大众等这样一些成功的合资企业也往往是在经历了“炼狱”般的文化磨合后才走上坦途的。 可见,合资企业要获得健康发展,中外双方就必须重视彼此间的文化差异,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文化差异问题。实践表明,合资企业表面、浅层次的文化融合比较容易,但深层次的文化融合则比较困难,这需要中外双方长期的努力。因此,中外合资企业的跨文化管理更要注重决策目标、共同价值观等深层次文化因素的沟通与融合。 二、文化冲突:深层诱因及负面影响 不同的群体、地域或国家的程序互有差异,这是因为他们的“心理程序”是在多年的生活、工作、教育下形成的,具有不同的思维。可见,文化是一个群体在价值观念、信仰、态度、行为准则、风俗习惯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区别于另一群体的显著特征。正是这种文化在群体上的差异性导致了跨国经营中的文化冲突。导致文化冲突的诱因主要有五种: 种族优越感 指认定一种族优越于其他种族,认为自己的文化价值体系较其他优越。如果一位跨国公司的管理者以此种观点对待东道国的人,他的行为将可能被当地人所记恨,也可能遭到抵制,引发冲突,造成管理失败。 以自我为中心的管理 管理是一种艺术,而非一种教条。精明的跨国公司的管理者不仅需要具备在本土管理公司的能力,更应具备在不同文化环境中从事综合管理的能力。如果片面以自我为中心,死守教条,不知变通,势必导致管理上的失败。 沟通误会 沟通是人际或群体之间交流和传递信息的过程。由于语言或非语言障碍的存在,人们对时空、习俗、价值观等的认识也有所不同,充分沟通往往有一定难度,容易产生沟通误会。例如:西班牙人想将百威啤酒(budwelser)翻译成“啤酒国王”,使用了“cerveza”这个词,可是啤酒(cerveza)在西班牙语中是一个阴性名词,因而翻译的结果是“啤酒女王”。 不同的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局部的、现象的和外在的认识。一个人独特的感性认识是在自己特殊文化背景中通过亲身经历获得并发展起来的,存在某种惯性,其变化不及环境变化的速度,一旦进入异域文化,这种惯性常常导致错误的估计和判断。 文化态度人的个性是基于一定的生理素质,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当管理者从一个文化域进入另一个文化域时,必然遇到与自己个性特征不完全相同的人群。能否正确理解受特定文化影响的员工的特点,就成为异域文化中管理者成功驾驭文化冲突的关键所在。 跨国公司的管理者在异域文化中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必将引发文化冲突。文化冲突对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1、文化冲突影响了跨国公司管理者与当地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甚至产生“非理性反应”。 管理是“管”与“理”的有机统一。如果跨国公司管理者不相信工人,只“管”他们,而不会“理”他们,就会造成管理者和职工关系的疏远和社会距离的增加,就会影响沟通,甚至造成沟通中断。管理者如果不能正确面对这种文化冲突,对职工采取情绪化的或非理性的态度,职工也会采取非理性的行动,这样,误会越多,矛盾越深,对立与冲突就成为必然,后果不堪设想。 2、文化冲突导致跨国公司市场机会的损失和组织机构的低效率 由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而同一公司内部便会产生文化冲突。随着跨国公司经营区位和员工国籍的多元化,这种日益增多的文化冲突就会表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上和外部经营中。在内部管理上,人们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生活目标和行为规范必然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大,增加组织协调的难度,甚至造成组织机构低效率运转。在外部经营中,由于文化冲突的存在,使跨国公司不能以积极和高效的组织形象去迎接市场竞争,往往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甚至丧失许多大好的市场机会。 3、文化冲突使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实施陷入困境 从一般的市场战略、资源战略向全球战略的转变,是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步骤。为保证全球战略的实施,跨国公司必须具有相当的规模,以全球性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管理体系作为载体。但是,目前大多数跨国公司普遍采取矩阵式的组织机构,由于文化冲突和缺乏集体意识,导致组织程序紊乱,信息阻塞,各部门职责不分,相互争夺地盘,海外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离心力加大,使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难上加难,从而造成跨国公司结构复杂,运转不灵,反应迟钝,大大不利于全球战略的实施。 三、跨文化管理:文化融合与成功运营 跨国公司是一种跨文化的特殊企业,其管理必然就是一种跨文化管理。所谓跨文化管理,又称为交叉文化管理,是指涉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事、物的管理,是研究在跨文化条件下如何克服异质文化的冲突,进行卓有成效的管理。其目的在于如何在不同形态的文化氛围中,设计出切实可行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掘和利用企业的潜力和价值。据调查资料显示,约82%的跨国公司的失败是因为跨文化管理失败而导致的。目前约有1/3的著名跨国公司因为多元企业文化管理不善而面临内部关系紧张的状况。 跨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既表现为不同文化间的冲突或离散过程,又表现为不同文化间的交汇或融合。所谓“文化冲突”,是指不同形态的文化或者其文化因素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过程;所谓“文化融合”,则是指不同形态的文化或者变化因素之间的相互结合、 相互吸收的过程。文化冲突和文化融合作为文化交汇的两个方面,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两种文化交汇的过程中总是共存其中、相伴而行。因为异质工作团队的现实,使文化冲突和离散不可避免,而现实利益与目标的同向选择又使文化融合成为可能。通过有效的跨文化管理,降低企业跨国经营中的文化冲突,实现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双重适应,使文化适应走向经济融合,已成为跨国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解决组织跨文化冲突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1、凌越 所谓凌越是指组织内一种文化凌驾于其他文化之上而扮演统治者的角色,组织内的决策及行为均受这种文化支配,而其他文化则被压制。该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在短时期内形成一种“统一”的组织文化,但其缺点是不利于博采众长,而且其他文化因遭到压抑而极易使其成员产生强烈的反感,最终加剧冲突。 2、折中 所谓折中是指不同文化间采取妥协与退让的方式,有意忽略回避文化差异,从而做到求同存异,以实现组织内的和谐与稳定,但这种和谐与稳定的背后往往潜伏着危机,只有当彼此之间文化差异很小时,才适应采用此法。 3、融合 所谓融合是指不同文化间在承认、重视彼此间差异的基础上,相互尊重,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而形成一种你我合一的全新的组织文化,这种统一的文化不仅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且极具“杂交”优势。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循环中如何建立新型的企业文化,避免文化冲突成为企业管理所面对的现实问题。 首先,中国的三资企业需要跨文化管理。一方面,建立在中国境内的三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必然要受到中国大环境的制约,它不但要遵守中国的有关法规、制度,而且其组织管理体制必须与中国的文化相适应;另一方面,三资企业的跨文化管理具有双向性,其员工多来自中国本土,对来自国外的跨国公司的管理方式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中外双方的沟通可能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不同管理方式的融合也是长期的。但是,东西方文化的不断渗透及融合将促使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走向多元化和全球化。其次,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也需要跨文化管理。随着中国企业在现代化的基础上越来越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企业也越来越多地走向国际市场。目前,我国已在境外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企业。通过跨国投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国际市场,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种趋势。因此,中国企业如何在异域文化中实施沟通和合作是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 对中国企业而言,在跨国经营中实施跨文化管理关键是要做好以下工作: 识别文化差异 由于文化冲突是文化差异造成的,必须对文化差异进行分析识别。根据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赫尔的观点,文化可以分为三个范畴:正式规范、非正式规范和技术规范。正式规范是人的基本价值观,判别是非的标准,它能抵抗来自外部企图改变它的强制力量,因此正式规范引起的冲突往往不易改变;非正式规范是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习俗等,由此引起的文化冲突可以通过较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克服;技术规范是指人们的知识、技术、经验等,它可以通过人们技术知识的学习而获得,很容易改变。由此看来不同规范的文化冲突所造成的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的程度和类型是不同的。跨国公司管理者首先要识别和区分文化差异,才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进行跨文化培训 跨文化培训是为了加强人们对不同文化传统的反应和适应能力,促进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跨文化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对文化的认识、文化敏感性训练、语言学习、跨文化沟通及冲突的处理、地区环境模拟等。这种培训的目的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减轻驻外经理可能遇到的文化冲突,使之迅速适应当地环境并发挥正常作用; 促进当地员工对公司经营理念及习惯做法的理解; 维持组织内良好稳定的人际关系; 保持企业内信息流的畅通及决策过程的效率; 加强团队协作精神与公司的凝聚力。 不仅如此,跨文化培训与其他培训一样,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留住企业所需要的人力资源。这是因为公司花钱或提供培训,不仅是对业绩出色的员工的激励,而且也显示了公司对员工长期发展的诚意。 建立共同的经营观和公司文化 通过识别文化差异和进行跨文化培训,公司员工提高了对文化的鉴别和适应能力。在对文化共性认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的要求和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要建立起公司的共同经营观和强有力的公司文化。这一点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减少文化冲突,使得每个员工能够把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同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宗旨结合起来,也使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结合更为紧密,同时又能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起良好的声誉,增强跨国公司的文化变迁能力。 跨国经营论文:中国企业如何创造跨国经营竞争优势 内容提要:根据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详细分析了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所处的历史背景以及缺乏竞争优势的成因,提出了构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竞争优势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跨国经营,竞争优势 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跨国公司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角,国家间的经济竞争实质上是各国跨国公司的竞争。但是,作为中国经济主体的500强企业,绝大部分处于产品出口阶段,进行海外投资的极少,能够利用全球性资源跨国经营、进行全球性生产销售、具备全球性发展战略和组织管理的企业更少,与世界水平相差甚远。 要提高我国的国家竞争力,就必须积极培育中国的跨国公司。研究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竞争优势对培育中国跨国公司和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跨国经营与竞争优势 跨国经营和国际化经营是两个不同的企业经营学概念,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企业跨越国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一现象。 跨国经营是指企业以母国企业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并以此为基础所展开的跨国界的以赢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全球化的环境中,一个仅在国内配置生产要素的企业,面对许多在全球范围内调配生产要素的竞争企业,是难以生存和发展的,跨国经营已成为企业成长的一般方式。企业面临的已经不是能否跨国经营的问题,而是在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中如何赢得优势的问题。 企业从事跨国经营的首要战略问题就是:如何建立持续的竞争优势?即凭借什么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立于不败之地?由于跨国经营比之于国内经营有更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需要更多的额外成本,因此,跨国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种优势的发挥,克服国际市场的分割性和不完全性,最终取得竞争优势,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 跨国经营竞争优势是指跨国公司(跨国经营企业)在跨国经营活动中相对于本国国内企业、东道国和第三国企业所具有的生产、营销、组织、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跨国经营优势必定有一个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一家原来没有优势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跨国经营学习和积累国际经验,逐步形成和发展自己的优势。而原来具有某些经营优势的企业,随着国际经营环境的变化,其经营优势也会发生变迁。 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也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寻求优势的活动。获得国外有利的经营条件从而增加自己的优势,实际上是各种类型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普遍存在的动因。中国企业不仅要关注获得跨国经营的条件,更要关注如何通过跨国经营增强自己的竞争优势。 二、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尝试性起步阶段、缓慢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经过20多年的发展,跨国经营已初具规模。到2002年6月底,我国在境外投资设立非金融类经营机构6758家,协议投资总额132亿美元,中方投资额近100亿美元。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有着既不同于发达国家也不完全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背景和特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其他国家企业相比,是在两个特殊条件下层开的: 1.作为发展中国家企业,属于后发展型的,在竞争优势等方面与传统跨国公司明显不同 (1)加入wto使中国企业按照wto的规则普遍享有各成员国提供的最惠国待遇,增加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出口。许多国家对原有的国家垄断行业陆续放松管制,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及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为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2)国际贸易壁垒的重点正向技术壁垒转移。发展中国家因其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检验能力较低,明显处于不利地位。技术壁垒正以一种超乎关税壁垒的力量,阻挡着发展中国家大量的弱势企业进入国际市场。 (3)加入wto后,我国有关国际投资的政策性壁垒将逐步拆除,国内企业间的竞争必然被不同国家企业间的竞争所代替,国内企业将无法独享本国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投资环境等方面的优势都将由国内外企业分享,尤其是激烈的人才竞争。竞争环境更为公平,我国企业的资源优势将受到影响,竞争更为激烈。 (4)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时期,“走出去”是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结构性的生产能力过剩,有效需求不足。如纺织品的生产能力已高出市场需求40%,彩电生产能力高出 60%,1996年空调生产厂家的开工率只有30%,洗衣机厂的开工率只有43.4%:电子产品中,供求基本平衡的已由 1995年的18.3%下降到1996年的15%,供不应求的产品已由14.4%下降到10%,供大于求的产品已由66.3%上升到75%。一批企业开始眼睛向外,到国际市场寻求出路。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等各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来推动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根据外经贸部的统计,到1999年底,我国的境外加工贸易投资项目共有151个。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集中在轻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行业。 2.中国是一种过渡经济体制,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面临着逐渐转变职能,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问题 (1)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普遍具有为国内经济成长服务的倾向,这同我国跨国经营的主体是国有制企业有关。国家作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不可能不用自己的利益追求来影响企业的决策,尤其是一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其对外投资活动更直接地贯彻和体现了国家对外经济发展的战略意图。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并不仅仅限于谋求企业本身的个别优势,而是谋求我国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分工的综合优势。 (2)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相当一部分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到2002年,520户国家重点企业改制面达到83.7%,一批国有大型企业相继在海外上市,得到国际资本市场和战略投资者的认可。但是,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远未得到根本解决,大部分企业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营的主体,政企不能从根本上分开,行政干预因素较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产权界定不清晰,国有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尚未健全,使跨国经营的国有企业机制僵化,难以适应变化莫测的国际经营环境。 (3)国家政策导向不明,缺乏统一的管理。虽然原则上鼓励企业跨国经营,但是尚无对外投资的整体战略和明确的倾斜政策。《对外投资法》尚未出台。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管理缺乏一个权威机构来统一协调,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繁琐,多部门、多层次,限制很多,时间过长,通常一个项目审批需要4~6个月时间。 有关部门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其他资料显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只是处于发展中国家企业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投资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且主要属于劳动密集型,如服装和纺织、简单食品加工等,缺少名牌产品,较少的广告费用支出,并且大多数采用合资经营的形式等等,尚处于跨国经营后起者地位。 三、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的问题及其成因 虽然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有着广阔的空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中国企业普遍缺乏跨国经营的竞争优势却是不争的事实,具体表现在: 1.投资规模小,海外企业效益差 目前我国企业所进行的海外投资规模较小,近90%的海外投资项目在300万美元以下,技术水平及设备要求不高,基本上是投资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机械、轻工和纺织服装等几个行业。现阶段尚不具备进行大规模海外投资的能力。 大多数海外企业仅是国内在外的窗口和接待站,经营业务很难展开。据不完全统计,海外企业中盈利的占 55%,其中多为非生产性企业:盈亏平衡的占28%,亏损企业占17%,以生产性企业居多。从上海市的情况看,到 1999年底,上海获正式批准的境外投资项目达545家,投资总额为4.27亿美元。但其整体效益为,大约2/3的海外企业步履维艰,甚至亏损。在国际市场上难与大型跨国公司相抗衡。 境外企业的效益不理想,这一方面由于在跨国经营的初期阶段,跨国经营时间短,缺少经验,企业内部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与我国政府的海外投资管制和外汇管理制度有直接关系。使得不少企业化整为零,采取先生存后发展的策略。 2.研发水平低、缺乏技术优势 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只有1%~2%,即使是2002年中国电子百强企业,研究开发的投入平均也只占到3.8%。而“全球500强”美方上榜企业是5%~20%。现在,约有2/3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没有建立研发机构,新产品销售额的比重平均只有8%。这表明一个基本的事实:国内企业还远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其直接结果就是,我国的对外投资多数为贸易加工型,产品也大多进入低端市场。 由于全球化和新经济的发展,使得传统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相对下降,而技术和制度创新能力的作用急剧增大,导致了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竞争优势的减弱。 3.许多跨国经营成功的企业尚未建立起持久的竞争优势来源 我国大多数企业缺少跨国经营的经验,管理手段落后,高层次的跨国经营人才匮乏,受技术和资金的局限,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品牌优势。加之信息不灵和语言文化方面的障碍,使许多企业在跨国经营中步履维艰。此外,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缺乏制度化的管理系统平台。如许多企业领导人都有自己的远景,但是这些个人远景却没有转化为大家共同的远景进入组织的血液。 四、构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竞争优势的对策 考察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可以发现,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企业可进行跨国经营的优势已经多元化,除技术和资金优势外,销售能力、区位因素、低成本生产、综合经营能力等价值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可以成为跨国经营的竞争优势来源。比如我国的海尔和海信,在进入国际市场的初期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像大型跨国公司那样创造企业的全球价值网,其现实的选择就是根据企业已有的能力系统和外部环境选择价值链上的一两个关键环节,集中资源,建立相对竞争优势。海尔选择的关键环节,即市场销售和服务环节。而海信则将关键环节选在辅助活动的技术开发环节和基本活动的生产经营环节,以形成强大的技术开发能力,生产出性能价格比极优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中国企业当务之急是加快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现代化改造,建立健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和内部监控,这是当前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前提条件。 1.建立母国的体制优势:尽快确定国家的对外投资模式 企业竞争优势的实现仅靠企业本身是无法完成的。竞争优势已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概念,它还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概念,它反映一个国家政治体制优势对经济运行规律的适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母国优势对企业跨国经营的成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制定政策,帮助本国企业提高跨国经营的竞争能力;(2)与东道国谈判,为本国企业跨国经营争取比较好的待遇和条件。如法国电信、雷诺、威望迪等法国国有跨国公司,其优势是具有政府背景,可与东道国政府直接洽商,解决在当地所遇到的问题。为了体现法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法国政府对企业的海外投资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和鼓励,支持它们与美、英等国的跨国公司争夺国际市场。在必要的时候,政府甚至挺身为本国企业做资信担保,大大加快了法国跨国公司的发展速度。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业绩同样得益于不断改善的宏观政策环境,但现行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中“部门多、手续繁、效率低、周期长”的无序状况使不少企业坐失良机。因此,(1)有必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国对外投资的法律规范,建立全国统一高效的对外投资管理机构,实施有关促进、保护、监管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使企业能及时获取权威性政策咨询服务。(2)落实企业的跨国经营自主权,尽快使具备“走出去”条件的企业享有外贸、外经、外事审批权、资金融通等自主权,使企业得以在国际市场上求生存、求发展。(3)财金政策的配套改革。通过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手段鼓励跨国公司的发展。(4)政府应积极推进国家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建立良好的国家间的关系,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实践证明,良好的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民间文化的交流和认同往往为企业跨国经营敲开大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保护。 2.增强规模优势:跨国并购 (1)基于中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平均规模不大,应先在国内同一产业内形成内聚力强大的几个产业集团,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如企业之间的横向兼并与收购等,使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规模优势,尤其是跨国并购国外的中小企业,能拓展经营能力,以较小的代价获得对方的市场份额,了解目标企业所在国的情况。通过兼并、收购、控股、中外合资等多种形式与国内外企业进行战略联盟,形成优势互补。例如,浙江万向集团生产的汽车万向节1984年由美国舍勒公司领进门,打进美国市场。在经历了“产品走出去”、“人员走出去”阶段,于1994年建立了万向美国公司,开始了“企业走出去”的历程。万向美国公司勇于创新,以“股权换市场、参股换市场、设备换市场、市场换市场、让利换市场”等多种形式,迄今已成功收购了英国as公司、美国舍勒公司、id公司、lt公司、qai公司和uai公司等8家海外公司。先后在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7个国家设立、并购、参股了18家公司,构建了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营销网络。 (2)品牌的策略性收购是许多跨国公司在外国市场攻城掠地的有效途径。在进入他国市场时,应用品牌兼并的方法购买当地的知名品牌可以避开当地的种种心理和行业中的进入障碍,迂回进攻,最终占领市场并从对当地领导品牌的战略投资中获利。如新疆德隆,在美欧拥有3家企业和销售网络,其主导产品番茄酱产量已经占到了全球市场的 10%。 3.培育管理优势:战略与变革 (1)适当的跨国经营发展战略。根据国际经验,跨国公司的成长将经历跨国经营、多国化和全球化等主要阶段,企业应从长远发展的战略管理高度不断强化跨国经营战略意识,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市场进入战略和循序渐进的市场拓展战略。 企业应对自身的能力系统进行详细分析,充分考虑企业的各种资源的客观能力和企业文化、经营理念、领导者风格等主观能力,并结合企业所在行业的结构和特点,作出最优抉择,然后集中优势,选定全球目标市场,确定相应的战略。作为后发展型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必须注意“避实就虚”、“以速度抗击规模”,选择关键环节,争取形成相对竞争优势。tcl在国际市场推广自己品牌时采取了避实就虚的策略。李东生说,在欧美、日本这样比较成熟的市场,自己打品牌风险很大,胜算不大,tcl就以外包、oem、odm为主,来扩大市场份额,而在东南亚、中东、俄罗斯、东欧,就以推广自己的品牌为主。 (2)组织的灵活性。国际经验表明,从开始从事单一产品的出口贸易到最终成为一个著名的跨国公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期间企业不仅需要进行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型,而且需要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只有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企业在关键环节上形成的竞争优势才不能被模仿,企业优势才得以保持。如完善组织机构,增加组织结构调整的灵活性,建立信息网络,加强控制和绩效考核:与西方跨国公司在某些领域结成战略联盟等等。 4.提升技术优势:扬长避短 中国企业在适用技术上比较成熟,集中体现在家电、纺织、轻工、电讯设备制造等产业。低成本优势较为突出。虽然在附加值高的技术或资金密集型产业方面的竞争力尚处于劣势,但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行业已具高水平竞争力。在中国向海外的投资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制衣、鞋类和电器等行业。他们瞄准产品市场的低端,这些公司在这一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1)实施错位竞争,发挥适用技术和产品的优势。任何市场都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存在差异性。产品有不同技术层次的差异,同种产品也有质量,价格、花色品种等方面的差异。在竞争力相当有限的条件下,企业应实施错位竞争战略以开拓市场空间,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如应用产品差异化策略,以产品的差异化来开发企业的生存空间不失为一个低成本的方法,这种差异的机会在一个产业的发展中比比皆是,可以是价格的差异、性能的差异、销售渠道的差异等等。 (2)增强企业跨国经营的技术优势。虽然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技术优势主要是小规模、灵活性和劳动密集型的低成本技术优势,这在对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或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跨国经营中是有效的,但仅靠这种技术优势很难实现规模化、全球化的战略目标。即使这种优势本身,也需要加强投入,继续保持和增强。另外,我国在中医、中药、餐饮等领域具有特有的技术优势。因此,企业应提高科研开发能力,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把技术的商业化研究放在头等重要地位,并重视和逐步开展海外企业的r d活动,以进一步拓宽投资技术的适应性和竞争力。比如同仁堂在20世纪90年代逐步摸索出一条以“品牌、技术投资为主,部分资金投资为辅”的跨国经营之路,发挥同仁堂优势,坚持特色发展,以绿色药品为切入点,扬长避短绕开壁垒。1999年,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控股70%在美国成立了北京同仁堂(美国)有限公司,现已有4个产品完成了美国fda的通关工作,并在美国各大超市开始销售。 (3)开拓小规模市场,不断开发这类市场所需的生产技术以获得竞争优势。 (4)在主要市场或技术先进地区建立研究设计中心。如华为在美国硅谷、达拉斯等地建立了研发中心。 5.挖掘区位优势:寻找国际市场的突破口 企业应根据所处的产业及自我的跨国经营发展战略来选择区位。一般地,原料开发利用型的产业区位在澳大利亚、拉美和非洲;成熟的加工制造业适宜选择非洲、东欧、中亚和东南亚,第三产业如金融、信息业,适宜选择美国、中西欧和东亚。 广东省对“走出去”企业的调查表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是设立贸易公司和科研开发机构的首选地,东南亚、非洲等地的发展中国家则是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热点地区。 上海市经委在2000年底对该市企业海外投资的调研报告中提到,上海企业发展海外经济首先是开拓东南亚市场,主要集中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其次是开拓南非市场,在南非兴办了20多家生产加工企业,把上海的零部件和原材料带出去,在当地组装和加工生产,销往南非和非洲南部市场。 据统计,目前中国在越南的投资项目达142个,合同投资金额达到2亿多美元,像tcl集团、新希望集团、江苏江动集团等,在越南市场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力帆从1999年进入越南摩托车市场,在2001年销售额达1.17亿美元。力帆、海信、华为、广州卷烟一厂等在发展中国家以较低的代价创出了名牌。海尔的跨国经营战略目标不是出口创汇,而是出口创牌,海尔的张瑞敏认为,美国、日本、西欧市场与我国市场的互补性强,如果我们“避实就虚”,低端产品高端市场走,就会找到生存空间。因此,海尔在市场开拓上先难后易,在发达国家打响品牌。 6.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加入跨国公司全球制造网 通过有策略地与有实力的大型跨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全球制造网,作为网中的一个节点,可以分享、获得和利用更多的资源:利用网的接近资源的能力,实现自身的资源,利用网的学习能力,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利用网的技术转移机制,获得更多的先进技术:利用网的市场反应能力,提高市场意识和市场运作水平,利用网的本地化经营,培养大量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利用网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最终达到增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竞争优势的目的。如创维集团和格兰仕的oem(定牌生产),即外方的品牌+中国的制造能力,大大加快了企业打入国际市场的步伐。 7.保持跨国经营竞争优势:本土化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为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各大跨国公司从90年代末,纷纷实施本土化战略。本土化战略最关键的因素有三个:高中级经理的当地化、研究与开发当地化、公司风格当地化。 海尔在海外发展的“三位一体本土化”模式,即设计、制造、营销都要在当地进行,通过当地融资、融智、融文化,实现创造本土化名牌的目标。在人力资源本土化方面,海尔的雇员上至经理下至普通员工没有一个中国人,主要依靠近400名全球聘用的“洋经理”运作其海外网络系统。 “迅速反应,马上行动”等独特的“海尔文化”已成为维系海尔海外员工的纽带。 8.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根源于其内部长期成长过程中所积累的核心知识和能力的差异。在当前的超强竞争时代,企业之间的对抗已经超越了传统的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竞争,表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即在任一时刻,企业之间的竞争都是层次展开的。 在动态的环境下,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是一个由最深层的基于战略逻辑与远景的竞争优势、中间层的基于战略资产与核心能力层面的竞争优势、基于作业流程与价值链配置层面的竞争优势以及表层的基于最终产品与市场层面的竞争优势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相互支撑而构成的动态的层次体。 我们如果去看大多数500强公司的成长过程,会发现他们通过企业家的某种创造才能获得成功后,通常会采取三个步骤来获得持续的能力:(1)为企业树立一个长期的企业目标,为员工树立一个人性化的核心价值观。之所以需要核心价值观作为员工长期激励的动力,原因在于只有价值观才能提供超越时空的力量。(2)建立与比较竞争优势匹配的核心竞争力,在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建立企业扩张模式,而不是盲目扩张。比如sony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是精密技术的小型化能力,sony的业务扩张基本是围绕这一核心竞争能力建立起来的,比如麦当劳的核心竞争力是标准化的经营管理能力与在不同分店的食品递送能力,麦当劳在全球的扩张显然都是依赖这一能力建立的。(3)建立基于今天、明天和后天的三层业务链。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持续其强大的竞争优势,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能够同时考虑企业今天、明天和后天三个业务层面的发展机遇,即在第一层面发展和保有核心业务(今天的业务),在第二层面建立新业务(明天的业务),在第三层面选择企业长远发展的新生业务(后天的业务)。 跨国经营论文: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对策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加入wto使民营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国际竞争,但同时,这无疑也是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一个绝好机遇。本文对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其动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和我国全面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的新形势下,民营企业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力量。因此,研究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及其特点,揭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对促进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 1.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发展迅速。我国拥有进出口自主权的民营企业,其跨国经营主要是通过产品的直接出口贸易来实现的,而大部分没有取得进出口自主权的民营企业则依附于一些专门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的国有外贸公司来实现其出口贸易。此外,诸如许可证贸易、补偿贸易、契约合作生产、国际加工与装配贸易、工程承包等方式也逐渐在民营企业中日益盛行。中国外贸200强企业出口值有70%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至2004年底,上规模民营企业2119家,其中出口生产企业989家,占46.67%;在国外建厂的企业62家,占2.93%;在国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企业47家,占2.22%。全年实现出口总额339.49亿美元,比2001年的86.20亿美元增长了70%多,年均增长达24%。目前,民营企业外向型经济已成为我国对外经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外贸出口的重要增长点。但总体来看,我国民营企业在国际产业分工中还处于低端,主要依靠低廉的劳动力进行产品竞争,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在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根据企业跨国经营阶段理论(uppsala internationalization model),企业跨国经营应该被视为一个发展过程。该理论代表学者johanson和vahlne在对有代表性的制造公司海外运营过程进行比较研究时发现,这些企业的海外运营战略都采取了基本相同的步骤,即最初的外国市场联系是从偶然的零星产品出口开始;随着出口活动的增加,母公司掌握了更多的海外市场信息和联系渠道,出口市场开始通过外国商而稳定下来;再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海外业务的扩大,母公司决定有必要在海外建立自己的产品销售子公司;最后当市场条件成熟以后,母公司开始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制造基地。上述过程被归纳为:不规则的出口活动,通过商出口,建立海外销售子公司,从事海外生产和制造四个阶段。johanson等人认为,这四个阶段是一个连续渐进的过程,分别表示一个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卷入程度,或由浅入深的跨国经营程度。在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发展进程中,尽管也有一部分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尝试用收购兼并、买壳上市等现代对外投资的形式进入海外市场,但这些企业在海外投资建厂,主要是为了拓展产品出口市场、发展对外贸易和利用比较优势来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而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停留在以“边贸活动”为主体内容的进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上。所以说,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在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 二、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拓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企业自身方面。我国民营企业起步较晚,在社会偏见与政策准入等条件的约束下,多数还处于初创期,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合理、总体规模小、产品技术含量低、经营管理落后等方面的缺陷,使其进行跨国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风险要大于国有企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优质产品少,品牌效应低,核心竞争力弱。虽然中国在海外的总体投入不少,但真正称得上跨国公司的企业却为数不多,海外机构普遍“小、散、乱”,开拓当地市场的能力差。并且民营企业对科研开发的热心程度不高,其研发费用仅占产品销售收入的1-2%,而全球500强企业的研发费用占到了其产品销售收入5-20%。技术落后、研发水平低导致民营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极低,这样的产品即使在国内市场都很难有竞争力,何况在变化多端、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而且民营企业很少创立自己的品牌,进军国际市场的常见方式是贴牌生产,缺少品牌效应,不仅使得企业利润率非常低,而且不利于树立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良好形象。 (2)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资金缺乏,融资渠道狭小。2002年对江苏民营企业的专项调查显示,45.1%的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企业发展的头号障碍,年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认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难的则高达86.5%。民营企业由于资金、规模等多种因素制约,往往不得不忍痛放弃千载难逢的国际市场发展机遇,即使历尽艰辛跨入国际市场,也难以持续经营发展。 (3)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落后,经营管理者素质较低。跨国经营需要的是具备国际经营技能、国际风险管理、跨国文化管理、国际法律体系、国际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知识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而我国民营企业采用血缘、亲缘或者地缘关系纽带式组织管理模式的现象非常普遍,这不仅限制了企业人才的使用,也妨碍了企业主自身素质的持续提高。 2.国内环境方面。(1)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其跨国经营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的金融制度结构和相关政策的歧视性限制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利用外资的范围和规模。在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出口信贷、买方贷款、卖方贷款、出口押汇等业务的服务对象一直只有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融资方面除了短期信贷以外,其他融资渠道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度很低。诸如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利用外资、政策性融资、产业基金、项目融资等融资方式并没有对民营经济开放,更不用说通过海外资本市场渠道进行融资了。不公正的所有制歧视使得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应有的信贷、保险、担保等国际化经营所必需的金融服务支持。 (2)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缺乏应有的政策支持。我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是集体和私营企业,长期以来其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都无法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相比,资源分配一直是向大中型国有企业倾斜。因此,相对而言,中国的民营企业一直缺乏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再加上人才匮乏,管理水平落后,技术水平低,企业规模小,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通,没有明显的区位与内部化优势,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3)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缺乏法律法规保障。我国至今没有制定诸如《民营企业基本法》、《海外投资法》、《海外投资保险法》、《跨国公司法》之类的规范与保护海外投资的基本法律以及有关保护民营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法律法规,在金融借贷、技术开发、人才引进、反不正当竞争、海外投资、海外投资保险、跨国经营等方面缺乏对民营企业的专门扶持和保护,这不利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4)缺乏为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为跨国经营服务的信息和研究中心。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企业走出去多凭热情,缺乏对海外投资环境的深入考察和对境外市场的调研能力。因此,在跨国经营战略布局上缺乏长期的战略规划,导致许多失败的案例。缺乏国际市场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缺少提供跨国经营服务的中介机构是目前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一大障碍。 3.国际环境方面。从我国中小企业出口的产品结构来看,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与韩国、东盟、印度等国的出口产品存在严重的同构性。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低价促销的营销策略不仅压缩了自己的利润空间,而且容易引起国际贸易摩擦,常常招致东道国的反倾销起诉。而民营企业正是最近几年多起反倾销案的主角。并且国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自然环境、文化习惯等方面都会存在巨大的差异性,等等,这些都是民营企业实现跨国经营所必须面对的。 三、发展对策 1.加强国家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宏观调控和引导。政府应当尽早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做出总体战略规划,并将其列入同期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加强对海外投资的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尽快结束海外投资的多头管理局面,可由中央政府委托相关部委共同组建全国性的专管机构,专司对外投资行政管理事务,负责制定海外投资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确定不同时期海外投资的规模、方式和重点,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海外投资活动,为民营企业正确制定对外投资战略提供宏观决策依据。并通过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我国的对外投资活动从宏观上加以引导。在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产业方面,应引导其投向有比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其跨国经营提供技术优势和管理机制优势。对于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区域选择、布局等方面,政府应根据我国的战略部署和各国的投资环境提供指导性意见,引导其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选择。 2.政府要在金融政策方面予以必要的扶持。融资难是我国民营企业实施跨国经营战略的一大瓶颈,政府应在金融政策上进行扶持,发展和完善对外投资在融资、保险等方面的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1)改革金融制度,提高银行系统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力度。首先,通过政府的金融政策创新,不断强化银行系统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贷款,拓宽国家进出口银行对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服务的领域,放松利率管制,发展中小民营商业银行。其次,鼓励中资银行开展跨国经营。中资银行应该大力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银行跨国经营的成功经验,积极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提供服务。第三,大力培育、完善和发展股票、债券、票据和融资租赁市场。我们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的成熟经验,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我国的股票、债券、票据和融资租赁市场体系,积极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发展创造条件,拓宽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渠道。第四,政府应赋予条件适合的跨国企业以必要的海内外融资权,并由国家给予必要的担保,鼓励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资,以扩大对外投资的金融实力。第五,加快组建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银企财团,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参与国际竞争。第六,应该允许跨国投资企业在境内和境外设立自己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逐步强化其金融自我扶持功能,使之成为企业的金融核心。 (2)改革跨国投资项目的外汇管理制度。目前我国仍实施严格的外汇管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不可兑换。政府应当允许投资项目的外汇自由输出,对于创汇大户,银行应为其建立对外投资专用账户,使其可以自由地提取并用于跨国投资项目。另外,为了便于企业用实物资产、工业产权进行投资,应对非贸易性跨国投资项目的实物、技术投资部分实行免收保证金的鼓励性政策。 (3)设立对外投资基金,完善民营企业跨国经营信贷担保体系。对外投资基金是指由基金成员单位注入一笔原始资金并由基金成员单位委派专业人员组成跨国投资发展基金运作机构,进行具体的投资操作,将基金的各种组合投资获利部分对跨国投资活动进行参股。其好处是既可以分散投资者的风险,又可以做到小额资金的集中使用。从我国已经走出去的企业看,在跨国经营中会遇到诸如商业、汇率、政治等很多风险,由于其自身实力有限,很难独自承担这些风险。因此,政府应在政策上进行扶持,通过设立对外投资基金和国家政策性跨国信用信贷担保机构,鼓励对外投资保险的发展,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3.完善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目前,在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和对外投资方面,我国还存在着审批程序烦琐、时间损耗过长、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国家应迅速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基本法》、《海外投资法》、《跨国经营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完全的微观自主决策权,大幅度简化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投资审批程序,放松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外汇额度管制,确保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加快《海外融资法》、《跨国公司法》、《海外投资保险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及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使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融资和开展跨国经营拥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基础和保障体系。 4.建立健全为跨国经营服务的信息和研究中心、中介机构和风险防范系统。 (1)考虑到对外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抗御性,政府应尽快建立国家级的国际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和防范系统。为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提供政治、汇率、罢工、法律、恐怖主义、战争等风险的预警服务,一旦发生风险,应发挥国家影响力,为陷于巨大国际市场风险中的民营企业提供一定政治、经济、法律、道义上的支持与援助。同时,加快与各国签订诸如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司法协助协定、经济合作协定、贸易投资协定、社会保险协定等政府间协定,多方位、多角度地保护和推动我国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2)鉴于多数民营企业缺乏了解和掌握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投资环境的跨国经营信息渠道,政府应建立具有高效的信息收集、加工及传输功能的全球性信息资料研究中心和信息服务网络系统,为民营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比较全面、及时、准确、系统的国际市场环境资料和权威的咨询服务。与此同时,还应组建为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信息渠道作用,为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投资地区及项目等相关信息和中介、指导与服务。 跨国经营论文: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 摘 要:自从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文章以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中心,在回顾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四个视角归纳了跨国经营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出了以经营绩效为选择标准、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为制约要因的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选择模型。 关键词: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海外子公司;走出去战略 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哪些不同的模式?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企业的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视角,归纳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模式,从企业经营绩效、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等方面探讨中国企业如何选择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一、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新问题 自从2000年中共中央正式确定“走出去”为我国一项开放战略、“十五”计划启动“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2万家,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343亿美元,年末境外就业人数达102.6万人,其中外方雇员45.5万人;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的228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33亿美元,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已超过2200亿美元。另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在世界范围内遭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额有所下降的背景下,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却逆势而上,在全世界排名第13位,在所有发展中和转型经济体中排名第三位。金融危机导致汇率剧烈波动和国外资产价格下跌等原因为中国公司创造了走出去的机会。 实际上,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经营已经有十余年的经验,1996年海尔集团在印度尼西亚、金城集团在哥伦比亚开始投资、1997年万象集团在英国、华立集团在尼泊尔投资经营,成为第一批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近年来,以联想收购美国ibm家用电脑业务、tcl收购法国汤姆逊多媒体公司全球电视机业务、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为代表,大批中国企业开始大规模并购海外企业,跨国经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大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同时,大批中小企业也走出国门,开始了跨国经营之旅,经过多年的跨国经营实践,中国企业在海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面临着与国内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环境,尤其是海外子公司的雇员绝大多数来自于东道国,如何在海外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面临的新课题,总结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形成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选择适用的管理模式的一般规律,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关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理论综述 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主要涉及跨国经营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国内外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大量研究。 1 跨国经营模式的研究。perlmutter(1969)提出了企业跨国经营epg三模式,后来发展为跨国经营的eprg模式,即本国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多中心主义(polycentricism)、地区中心主义(regiocentrism)和全球中心主义(geocentrism);近年来,schuler(1992)、dowling(1999)提出了战略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框架模型,指出“外生”和“内生”因素影响着国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形成,并围绕跨国经营模式开展了相关实证研究。 2 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关系研究。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跨国经营母子公司关系的研究成为西方跨国公司理论的重要分支。prahalad&doz(1987)提出了跨国经营的全球一体化和当地反应性(i—r)分析框架,batlett&ghoshall(1998)在这一框架基础上将企业分为多国企业、全球企业、国际企业和跨国企业四类,在这一研究领域,以morris etc.(2009)、edwards(2010)为代表,对海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母公司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3 跨文化经营管理研究。hofstede(1980)提出了国家文化模型,用五个维度对50多个国家的企业进行了实证分析,trompenaars(1993)用七个维度测量各国文化差异,围绕文化对经营管理的影响这一问题对全世界五十多个国家的一万五千人进行了调查,此后,以doucet etc.(2009)为代表,许多学者运用定量的方法比较不同文化下管理实践的特点。 4 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围绕国际人力资源管理(ihrm)和战略国际人力资管理(sirm)有大量的研究,takeuchi(2009)等人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绩效有相关关系,guest(2001)等运用了管理人员主观判断法来评价海外子公司的绩效,解决了问卷调查时难以获取企业财务数据的难题。 随着日本企业到海外直接投资的增多,关于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是否可以移植到国外的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安保(1988)通过对在美国的日本汽车、电机企业的调查,提出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在美国具有适用性;近年来,大前研一(2009)、古泽昌之(2009)等从不同侧面对跨国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研究,所总结的东方文化背景下的海外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大量外资企业涌入中国,中国学者关于跨国经营的研究主要是以在华外资企业为研究对象而展开的。赵景华(2002)通过对140多家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进行的问卷调查,将海外子公司的初始战略角色划分为资源获取型、生产基地型、市场开拓型、利润重心型、知识提取型和风险分散型等6种不同类型陶向南和赵曙明(2003)通过对在华的51家跨国子公司调查研究发现,随着中国市场开放度的提高,跨国公司在华经营的本土化程度也在显著增强,但是都以总部接受的形式出现。朱晋伟(2006)通过对62家在华运行5年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了其人才本地化的现状和实施人才本地化战略的原因。薛求知(2007)从子公司的角度出发,按照子公司创造知识的能力以及所创造知识的可转移性两个维度,把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划分为知识的提供者、吸收者、深化者以及修改者等四个角色。鲁桐(2007)指出要提高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成功率,应注意把握跨国经营战略不同特性、恰当地选择目标市场、选择合适的进入方式以及使企业的组织结构与跨国经营战略相匹配这四个关键环节。但是,由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历史比较短,关于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实证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跨国经营的人力资源管理,赵曙明(2002)以动态的眼光对美日韩德四个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了多维度的比较,郑海航等(2002)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人力资源管理的三维立体模式,陶向南等(2003)根据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分析框架,构建了子公司的战略角色以及绩效表现对子公司人力资源本土化配置的路径模型。拉尔松和赵纯均等(2009)以20多家我国知名跨国企业为典型案例展开了分析,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问题受到国内学者的瞩目。 国外学者积累了大量关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成果,但是,研究主要是以发达国家的跨国经营企业为研究对象,而针对在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本等方面比较优势相对较弱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其跨国经营的相关研究则少有涉及,尤其对中国跨国经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随着金砖四国在海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对发展中国家企业跨国经营的研究将丰富跨国经营的理论。 在我国,虽然到目前为止,学者们主要关注在华外国子公司的研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海外直接投资,人们会越来越重视中国跨国经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发展问题。同时,关于对“走出去”企业研究的重点,将从跨国经营的动机、“走出去”的战略战术和政策环境等方面的研究,逐渐转向对“走出去”企业内部深层的组织管理问题的研究,这样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将成为一个重要领域。 三、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传统的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以eprg模式为基础提出来的,这一分类方法不能完全概括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从上述文献研究中,我们发现可以从多角度对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进行归类,对企业而言,组织文化、公司战略、职能管理、资源配置是基本分析单元,我们从这四个视角出发,归纳我国企业跨国经营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1 组织文化视角——人力资源管理的跨文化特征模式。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在对待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时的组织活动方式是有差异的,可以从普遍主义对特定主义(universalism vs,particularism)、个人主义对共同主义(individualism vs,communitarianism)、情感内敛型对情感外露型(neutral vs.affective)、具体倾向对扩散倾向(specific vs,diffuse)、业绩型对属性型(achievement vs,ascription)、序列时间对同步时间(sequential vs,synchronous)、主观能动对外部影响(inner-directed l vs,outer-directed)等七个维度进行比较。 2 战略定位视角——海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集权与分权模式。分析母公司在处理与海外子公司关系时,是以集权为主还是分权为主,从海外人力资源部门的地位、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控制标准的设定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方式的采用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偏离目标时调控的及时程度、宽严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3 职能管理视角——人力资源职能管理的全球一体化和当地反应性模式。在全球一体化和当地反应性(i-r)分析框架基础上,评价国内外研究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倾向于母公司的做法、还是倾向东道国的做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包括录用和选择、培训和发展、业绩评价、晋升、薪酬、沟通等。 4 资源配置视角——海外子公司的人才来源模式。根据本国中心、多中心、全球中心的分类标准,分析海外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母国、东道国、第三国等来源分布情况,对中国企业而言,有录用当地华人、留学生的倾向,所以应重点考察华裔有多少、是否存在“华人中心模式”。 四、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模型 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如何产生的、如何选择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根据schuler etc(1992)提出的战略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框架模型和dowling(1999)提出的修正模型,我们得到如图1所示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型选择分析框架。我们的基本假设是: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可以决定特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而所选择管理模式恰当与否,又决定了企业的经营绩效。我们可以通过已经实施跨国经营的企业的数据,通过实证研究来证明这一假设;如果这一假设成立,我们可以通过经营绩效的好坏,来评判特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否适用,从而提出在一定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制约的条件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中,外生因素主要指影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宏观要素,主要包括子公司所在的东道国、所属行业、在东道国与其他组织间网络关系等。内生因素指内部条件要素,主要包括母公司所有制性质、母公司跨国程度、母公司的规模、母公司的跨国经营的经验,股权经营方式、母公司的经营战略、海外子公司的规模、公司的组建模式、目标市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规模、海外子公司的成立时间等。衡量企业经营绩效最直接的方法是企业的财务指标,但是,在实证研究过程中,我们难以获取企业的财务数据,国内外的研究中一般采用管理人员主管判断法来评价海外子公司的业绩,主要从市场占有率的增长率,利润率,资产回报率、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来考察。同时,对不同管理模式在竞争力、全球化的效率、国际灵活性、世界范围的学习等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以上内生因素、外生因素及企业的经营绩效各类指标,我们可以通过针对主管人员的调查获得相应数据。 五、案例分析 为了比较跨国经营企业海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其决定因素,我们选取内生因素基本相同的两家知名企业进行分析,一家是海尔集团的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工厂(以下简称海尔工厂),一家是tcl集团的越南同奈省工厂(以下简称tcl工厂),母公司海尔集团和tcl集团是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开展跨国经营的代表性企业。分析资料来源于访谈调查、企业的官方网站、研究性论文、新闻报道等,两家工厂的内生因素、外生因素、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其经营绩效情况如表1所示。 从内生因素看,两家工厂都是由母公司独资经营,成立时间都是1999年,目标市场均是东道国,员工规模均少于1000人。两个工厂的母公司均有丰富的跨国经营经验,海尔集团创立于1984年,先后实施了名牌战略、多元化战略、国际化战略和全球化品牌战略,在全球建立了29个制造基地,8个综合研发中心,19个海外贸易公司,全球员工总数超过6万人,2009年实现全球营业额1243亿元。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1年,2002年收购了德国的施耐德、2003年收购了美国高威达、2004年并购重组汤姆逊彩电业务和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在中国、波兰、墨西哥、泰国、越南等国家拥有近20个制造加工基地,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机构,全球员工总数超过5万名员,2009年tcl全球营业收入443亿元。 从外生因素看,海尔工厂生产电冰箱,tcl工厂生产彩色电视机,两者均属于家电行业。区别较大的是海尔工厂所在的美国是发达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成熟,有丰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劳动力成本高;而tcl工厂所在的越南是与中国毗邻的发展中国家,同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文化差异较小,劳动力成本低,但是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企业需要的高级人才较为紧缺。另外从企业的经营绩效看,两个工厂均经历了建厂初期的亏损和近期扭亏为盈的过程。 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看,海尔工厂和tcl工厂大相径庭。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海尔工厂的经营层和员工均为当地人,尤其是最高经营层,海尔美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杰麦尔、负责海尔工厂事务的大卫·帕克斯均不是来自母公司;而tcl工厂的经营决策层是从母公司派遣的,第一、二、三任总经理分别是易春雨、邓伟文、王成,均来自母公司。在组织文化方面,两者都引入了母公司的文化,但是海尔工厂更多融合了东道国的管理文化;而tcl工厂更多采用了母国的文化。在战略定位方面,海尔工厂有更多的自主权、以分权为主;而tcl工厂经营管理层的流动性大,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以集权为主。从职能管理视角看,在录用和选择、培训和发展、业绩评价、晋升、薪酬、沟通等方面,海尔工厂强调适应当地的法律和文化习惯,以当地反应性为主;tcl工厂强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养,推行母公司的管理方法,是以全球一体化为主。 为什么海尔工厂和tcl工厂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呢?运用图1所示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可以作如下解释:在内生变量和经营绩效基本相同的条件下,由于外生变量中“东道国”的不同,决定了管理模式的不同。从中我们可以推论:现阶段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如果在美国这样与中国文化差异大的发达国家开设工厂,人力资源管理更适合于本土化模式;在越南这样毗邻的发展中国家设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适合于母公司统一模式。 六、结束语 从上述理论分析我们看到,通过对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划分,可以明确不同类型企业海外管理模式的特点,借助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可以找出决定企业选择管理模式的关键因素,进而指导企业选择适用的管理模式。通过海尔工厂和tcl工厂的对比,说明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客观上存在不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根据东道国的不同,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加以验证。 跨国经营论文:浅析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发展战略 【摘 要】目前,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潮流,我国企业要想在全球性的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走跨国经营的道路。文中分析了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中国企业 跨国经营 问题 战略 跨国公司既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主要推动力,又是全球市场大舞台上的主要竞争者。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跨国企业的发展从无到有,至今已经初具规模。但是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起步比较晚,在发展中遇到了许多问题。 一、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 2000年我国确立了实施“走出去”战略后,国内许多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寻找发展机遇。中石油、中石化、海尔、华为、联想、新希望等一批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无论是国有企业外还是民营企业都积极拓展国际市场。200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265.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3%,截止2007年底,中国近7000家境内投资主体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超过l万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1179.1亿美元。2007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48.4亿美元,同比增长40.9%,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79亿美元,境内投资主体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出口额1189亿美元。2008年,我国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06.5亿美元,同比增长63.6%。截止2008年3月底,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1131亿美元,境外中资企业超过1.2万家。 二、我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 1.宏观上 (1)缺乏总体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 主要表现在对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我国未建立统一、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制定系统、稳定的海外投资促进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在总体上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政策上也没有形成成熟的导向机制。由于国家的宏观信息系统不完备,现有的海外投资项目多数是根据多种渠道得到的非系统化信息决定投资的,致使我国的海外投资项目无论在行业还是地区布局上,都没有统筹安排的主攻方向和目标,投资行为上表现出无序性,对外投资随意性大,造成海外重复投资,恶性竞争,影响我国境外投资的整体效益。 (2)政府各部门协调不力 我国政府对跨国企业的宏观管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政策及措施。举办海外企业的现行做法是经计委、财政、经贸、外汇各部门的批准,各管一段,互相协调不力,项目审批程序复杂,职能交叉,导致效率降低,各部门、各级别的层层审批加大了项目的成本,没有有效的审批和管理制度,以致常常出现政令不一,企业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企业海外发展的积极性。 2.微观上 (1)企业机制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环境 我国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其处于半政府状态的企业机制,决定了国有企业在管理上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受地区、部门、行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所制约,再加上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企业还没有成为中国市场的主体。 (2)企业缺乏技术优势,产业结构仍停留在较低层次 我国的海外企业普遍缺少产品的技术优势,研发水平低,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在总体水平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虽然跨国投资和经营的行业不断拓展,但低层次的格局仍未改变。 (3)缺乏高素质的跨国经营人才 企业国际化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目前,中国海外企业的外派人员多以外语人才为主,这其实只是符合了企业海外发展的最低要求,而国内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高级人才目前还不多,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领导人才更少。 三、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战略 1.政府应加快改革管理体制 面对复杂多变的世界市场我国政府应改革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跨国企业日常业务的行政干预,避免政府角色的越位、缺位与错位,应作为市场的组织者和监管者,加快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建立政府与企业新的协调配合关系,打破行政权力分割的局面,理顺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产业结构、地区分布、投资规模等作出规划、指导和协调,使跨国经营活动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跨国经营的企业要转换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高效的决策系统,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经理团队。 3.寻求差异化优势,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差异化优势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这种优势可以是与产品相关的技术优势、研发创新优势,也可以是组织和管理技能优势,与市场相关的营销管理优势等。 4.打造产品本土化 我国企业应研究开发本土化,不仅要创出国际品牌,还要使品牌在跨国经营中“本土化”。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时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将研发中心设在所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把对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培养我国企业的品牌,培养当地消费者对我国企业核心产品的认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辟新业务和扩大市场份额。 5.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就没有办法摆脱“低质量产品-低价竞销-遭遇反倾销或知识产权侵权”的梦魇。但企业在国内投资搞研发,往往事倍功半。到欧美发达国家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已成为部分企业获得成功的途径。 6.加快培养跨国经营所需的专门人才 我国发展跨国经营的关键是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和市场环境,又具有在海外从事经营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是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当务之急。要着力培养一批既懂外语,又懂法律;既善于管理,又通晓财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担当公司海外经营的管理和业务骨干。同时应制订严格的选择、任用、轮换、淘汰和退休制度,改革现行任期轮换制,对海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业务性质和发展需要确定。 跨国经营论文:跨国经营中融合中外文化差异的跨文化管理 摘要:跨国经营企业的经营环境与员工构成的特殊性,决定了它要在两种管理文化、文明的基础上整合成一个企业的管理过程。因此,跨国经营企业必然会经历一个两种管理文化、文明整合成一个统一的企业文化的管理过程。该过程的开端,企业具有明显二元组织文化的特点,因此无法达成统一的管理过程,并极大地危害企业生存发展;随着实施有效的跨文化管理,逐渐使“二元”淡化,进而形成新的企业文化。在界定二元组织文化的基础上,从战略管理入手,以消除二元组织文化为目标,通过“战略认同—行为互动—制度创新”的跨文化管理模式,提出了有别于传统的新的跨文化管理界定,并探索了新的跨文化管理模式。 关键词:跨国经营;企业文化;二元组织文化;跨文化管理 一、跨国经营中二元组织文化的形成及其危害性 1.文化与企业文化是管理范畴。在中国“文化”一词产生时就是一个管理的范畴,“观文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就是说,将一个人群的行为本质展示出来是为了“化成天下”,是用人的本质整合成组织行为并实现组织的整体生存、发展。与“文化”相对应的则是“文明”,“文明”是测量“文化”的尺度,它反映人的本质特征在“化成天下”时的历史发展水平或人类的进化水平。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组织的文化,是指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所形成的、为本组织所特有的、且为组织多数成员认同的价值观、道德观等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及其在组织活动中的反映。企业文化存在于组织活动背后,并对“化成”组织行为起着重要的本源作用,即通过共同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行为规范实现为员工的行为互动,也约束和规范着每个成员的组织行为。 2.跨国经营导致二元组织文化的形成。跨国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环境与员工构成,决定了它要在两种管理文化、文明的基础上整合成一个企业的管理过程。跨国经营企业的管理过程同一般的企业管理过程一样,都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行为规范;需要一个统一的宗旨、信念、经营哲学;需要一个一元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作为一个管理范畴,它是通过其包涵的道德观、价值观和行为规则“化成”企业员工的行为互动和组织行为。当不同本源的文化在某一企业组织内处于交遇状态时,它们通过各自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分别化成不同的行为互动,也就形成了不同的管理过程。跨国经营企业中,当来自不同国家的员工分别按照他们本国文化和环境的经验来整合各自的行为时,企业内部就必然形成两种组织行为和二元的企业文化,而两种组织行为和二元的企业文化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企业管理过程。所以在跨国经营中,当两种本源文化和文明被人为地组合在一个组织中,不同的文化主体在行为互动中所遵循的不同的行为规则就必然形成组织文化的“二元组织文化”形态或“二元企业文化”。 3.二元组织文化对跨国经营的危害。企业跨国经营的开端,企业具有明显二元组织文化的特点,而二元企业文化必然无法使企业达成统一的管理过程。具体体现在: 二元组织文化的存在,使企业无法达成统一的战略。企业在跨国经营之前所形成的战略无法在跨国经营的新的环境中实施,这是由于企业现行的二元组织文化使员工无法在价值观、道德观等方面形成共识,使企业丧失了共同的经营理念,因此既不能贯彻原来的经营宗旨,又不能达成新的统一的经营哲学。 二元组织文化的存在,导致员工失去了共同的经营宗旨,也就无法使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企业信念和准则;一旦企业失去了统一的信念和准则,也就无法“化成”企业的组织行为,无法凝聚员工的行为取向并实现员工的行为互动,无法整合出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方向。 二元组织文化的存在,形成企业事实上的两套信念和行为准则,必然导致员工无法共同遵守原来的规章制度,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名存实亡。企业规章制度的破裂,其危害小时,也会造成企业的内耗增加,管理成本上升,管理效率降低;危害大时,甚至会使无序的组织行为发展为混乱,致使组织结构破裂、企业解体。 二、跨国经营消除二元文化的有效措施是跨文化管理 1.跨文化管理的界定。跨国经营中必须消除二元组织文化,在跨国企业中实行跨文化管理则是唯一有效的对策。中外许多学者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跨文化管理的概念。国外学者认为,跨文化管理比较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行为,并试图找出理解和改善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的同事、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工作效率。它可以用来解释世界各地的人们在组织中的行为,并指导人们与不同文化背景的员工一起工作。国内学者认为,跨文化是指具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跨文化管理是指与企业有关的不同文化群体在交互作用过程中出现矛盾和冲突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职能、方面中加入对应文化整合措施,有效地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从而高效地实现企业管理。也有学者将跨文化管理定义为管理者在不同的文化里,有效地协同不同文化对组织行为的影响,有效地与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良好的沟通。 这些概念总体来说没有追寻到二元组织文化的本源文化,没有追寻到跨国企业中“矛盾和冲突”行为背后的文化要素,而是将重点放在如何消除员工的行为矛盾和冲突上,只是试图通过各种硬性的手段措施来消除员工之间(因文化差异而形成)的行为冲突,没从深入到文化本源进行跨文化管理。 鉴此,本文将跨文化管理界定为一个企业文化塑造和战略管理的过程,它并不是要消除两种截然不同的本源文化的客观差异,而是要在企业的战略管理和企业文化塑造的过程中形成一个新的企业文化,以取代企业跨国经营时形成的二元组织文化,使二元组织文化逐渐淡化和新企业文化不断成长的跨文化管理过程。 2.跨文化管理的实施。首先,实现跨文化管理要从企业跨国经营后的战略转型开始,新的跨国经营战略的形成必须以所有员工共同的价值观、道德观为基础,逐渐形成蕴涵二元文化的经营哲学,进而树立起企业统一的使命、宗旨。一方面,价值观、道德观是提供员工行为动力、行为取向、约束和收敛员工行为的基础,通过寻找共同的价值观、道德观并使全体员工达成最基本认同,才能使员工的行为互动形成最基本的组织行为;另一方面,价值观、道德观上的认同使得企业宗旨、使命、愿景逐渐形成,员工在战略管理过程中,在新企业文化的成长中,逐渐明确了企业存在的意义、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而树立起来的企业宗旨、使命、信念、准则不仅使员工逐渐淡化了二元本源文化的差异,而且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也逐渐形成了统一的组织行为规范。跨文化管理的第一步,正是在企业战略转型重塑企业文化的战略管理入手,首先使全体员工在经营哲学上达成共识和认同。第二,在战略管理的基础上,将已经达成的共识和认同不断实现为企业的组织行为。以员工的认同与共识为内在核心,以企业的组织结构为形式,让全体员工在共同的社会实践中将共识和认同从行为的背后淡出前台,并使之先成为员工行为互动的约定俗成,后成为员工行为互动的行为准则,最终使蕴含在员工头脑中的新文化转变成企业新的行为规范、新的形象和新的组织行为。上述过程中,一方面,企业的组织结构(通过岗位关系和组织行为联系)使员工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依照企业的宗旨、信念和准则(共识和认同)不断地进行着组织行为互动;另一方面,企业通过组织员工开展各种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活动等,可以增加员工间更广泛文化空间的沟通交流,增加共识,拉进彼此间的心理距离,从而形成更广泛文化空间的行为互动。第三,将稳定的组织行为中可以固化的约定俗成、行为准则,通过民主形式,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与规章制度。一旦约定俗成、行为准则被提炼成规范化、程序化的企业管理体制和制度,也就把企业的经营哲学变成了可以指导实践的经营程序、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管理体制的完善,不仅能够深化发展企业的经营哲学,也使企业的使命、宗旨和员工的经营理念、觉悟都随之得到了加强和完善。 跨文化管理实质上是战略管理和企业文化塑造的过程,因此也必然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渐进过程。通过战略的转型,全体员工在新的战略目标和企业经营宗旨下达成认同、共识,塑造出新的企业文化内核;行为背后的文化的改变必将推动企业行为的整合,并形成新的员工行为互动和新的组织行为;新的行为准则及其组织行为,又将沉淀为企业新的规章制度;新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则会进一步完善企业战略和企业文化。这个“战略认同—行为互动—制度创新”的循环过程——跨文化管理模式,最终会使跨国经营企业摆脱二元文化的困扰,会使其二元文化在上述的循环中不断淡化、变小;而能够融合两种本源文化的新企业文化便随之生长壮大。 跨国经营论文:中国企业跨国经营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入世和经济全球化,使我国企业面临的诸多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主要是海外投资的立法滞后、海外投资管制和外汇管制不适应发展、跨国经营的信息不灵、国际知名品牌不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跨国经营 对外投资 国际竞争力 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产物,具有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化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例如,投资规模小;外国市场进入方式以合资企业为主;海外经营集中在贸易领域;海外投资技术水平低;跨国经营的地理选择以周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主等等。 跨国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投资决策不够谨慎。一方面表现在参与跨国经营的企业对国际市场投资的新环境不适应。一些投资决策者在对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习俗等(宏观)环境和(合作者的)生产能力、资金筹措以及各种可能的风险等没有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就草率确定项目,造成立项不当,使企业先天不足。有的企业甚至仅凭官员意志办事,结果一些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企业也设立了投资项目,结果导致项目受挫。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对海外投资的合作伙伴选择草率。 海外投资管制和外汇管制不适应企业跨国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规定,中方境外投资在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外经贸部审批,凡需要向中央申请贷款(包括外汇、人民币)的项目,均由外经贸部审批,必要时会同国家计委审批。境外项目的审批程序比较繁琐。在外汇管制方面,我国对外汇的收入和支付实行较为严格的宏观管理制度。企业向境外投资之前,要先由外汇管理部门对投资外汇风险、投资回收计划等进行审查,此类审查结论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投资项目的合同或其它证明境内投资者应汇出的外汇资金数额的文件,作为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汇出手续的必备材料。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投资结构不尽合理,集中表现在地区结构、产业结构和规模结构三个方面。在地区结构上,中国企业的跨国投资主要集中于港澳地区和美国、欧盟、日本等二十余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其中非贸易性投资就占了70%以上,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明显偏少,这对于中国开拓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实现市场的多元化是极为不利的;在产业结构上,中国的跨国投资过分偏重于对加工、制造等初级产品产业的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严重偏少;在规模结构上,中国的跨国投资项目规模一般偏少,绝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仅占不到30%。 企业跨国经营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可以获得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融资、财政融资、证券融资、商业融资和国际融资等5类。但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我国跨国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中国从事海外创业活动的企业缺乏技术优势,创新能力不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缺乏后劲。 中国企业拥有的国际知名品牌不多,已有的名牌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现代商品市场在某种意义上是名牌产品争夺的市场,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调查表明,名牌在整个产品品牌中所占比例不足3%,但其市场占有率却高达40%以上。在这方面,中国跨国公司距离很大,世界上按商标价值排在前50位的名牌产品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产品。 对策及建议 成立国家海外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制订跨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跨国经营,归根结底是一个带有前瞻性、全局性和综合性的问题,是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需要成立一个权威性的国家海外投资管理组织,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对全国的跨国经营企业进行战略管理,即通过对国际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动趋势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制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跨国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并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适时加以调整和完善,从宏观上统一对跨国经营活动进行指挥、控制与协调。 在信贷、税收、外汇管理政策上制定优惠政策,简化经商人员的出国出境审批手续。应根据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行业指导目录。对国内生产能力明显过剩、能弥补国内紧缺的资源供应、战略资源开发、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明显比较优势的行业和企业,应给予优惠政策。简化经商人员的出国出境审批手续,对外派劳务仅由公安部门进行犯罪记录审查,免除政审程序。放宽对经商人员的出国管制,是中国企业和产业实现国际化的前提,也是必须得到满足的基本条件。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化改造,形成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是中国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制度性保证。现代企业的根本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以保证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根本利益,使企业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在近一段时间内,获取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源应是海外投资的主要战略选择。其中,获取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生产性资源(先天性资源)是现阶段海外投资必须考虑的投资重点,这主要包括在生产活动中日渐短缺的铁矿、石油、木材等资源。高精尖的技术(获得性资源)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为稀缺的资源,同时又是21世纪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竞争的主要制高点。中国经济实力不强,科研投入有限,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有可能进一步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此,中国海外资源性投资的另一个重点,应是寻求高新技术的资源。 坚持比较优势原则,提高产业和产品竞争能力。一是要遵守产业演进的一般规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劳动力资源较丰富,生产成本较低,具有较长期的价格竞争优势。其中,传统出口产品的出口依然是低层次的,在质量、款式、品种、营销手段等方面与国际水平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如果在这些方面加以改进,竞争优势将更强。其次,劳动密集型产品种类丰富,可以得到持久的开发。二是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进行彻底改造和重组。中国应该放弃对大部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保护和扶持,采取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办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处置,尽快实现跨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的产业重组,做到优胜劣汰,提高竞争能力。同时可以保留对少数本国基础较好又具有或接近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扶持,但必须严格限制范围和程度,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使其比较优势得到提高和充分发挥。 在技术方面,注重创新。虽然技术创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市场的开拓和科技的新突破,但技术变动性使企业又能够在适当范围内加以改革,使之适合于当地条件,从而使技术本身得到发展和提高。这种技术的变动过程遵循一定的发展程序并且是不可逆转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创新的性质。 在企业组织结构的选择上,应充分体现灵活、创新的要求与特点,组织为企业发展战略服务,并随战略目标的调整而变化。 在融资方面,加大对企业跨国经营的金融支持。首先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行以银行为主导的产融结合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完善的资本市场制度,逐步向市场主导型的产融结合模式过渡。其次,大力发展国际产融结合的方式,为我国的产业资本寻找与国际金融资本结合的途径。国际融资是跨国公司非常重要的一条融资渠道,但现在我国国际金融资本在世界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还不足2%。因此,今后我国应重新调整利用外资战略,积极引入当今世界各种现代化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合理选择并制定运用国际融资渠道的对策。一方面要更加完善对外借款融资方式的管理,如优化借款期限、品种结构和汇率结构等等;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和利用新的融资方式,大力发展如bot、tot和abs等项目融资方式。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培养高素质的跨国经营人才。在人事上稳定海外企业干部队伍,实现一般管理人员当地化。首先应着力培养一批既懂外语,又懂法律;既善于管理,又通晓财务的复合型人才,并选派他们到海外企业工作。同时应制订严格的选择、任用、轮换、淘汰和退休制度,改革现行任期轮换制。对海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业务性质和发展需要确定;对一般工作人员可实行轮换制,并由海外企业按当地法律签订聘任合同。 加强企业跨国经营的立法,提高法规的透明度。我国有关企业海外投资和经营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且缺乏透明度。各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零散,且不配套,降低了管理效率。境外投资管理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在境外项目的审批、资金筹集、税收制度、外汇管理、财务管理、投资保险制度等方面,应增加法规的透明度。 跨国经营是经济全球化在其发生、发展中为解决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产生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置身于经济全球化大潮中为维护自身利益和取得“后发优势”而不得已举起的大旗,在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起来之前,不啻为一剂趋利避害的良方。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应当认真去考虑如何尽早实现跨国经营的问题,以便让自身立于不败之地。 跨国经营论文: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路径选择 摘要:全面认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选择正确的跨国经营路径,对中国企业的长期发展十分重要。本文从中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内外部环境出发,分析中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中国企业 国际商务 路径选择 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将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带给企业,也同时要求企业面对开放的市场并接受更多的竞争。因此,从事国际化经营就成为企业生存乃至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近年来中国对外经济活动获得了辉煌的成就,为中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有利条件 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世界经济处于上升阶段,市场需求旺盛,因而形成对中国产品的巨大需求,出口猛增。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大多数贸易伙伴国内的经济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日本1998年的增长率为负,欧盟国家的经济也呈低迷状态,但是美国的经济却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由于中国政府实行了刺激出口的政策,从而使得中国在世界经济低迷状态下依然实现了出口额的增长。进入21世纪,国际经济形势逐步回暖,来自国际市场的需求旺盛,中国企业出口再度猛增。2004年中国进出口贸易达到11547.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7%。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商务部统计,2004年中国民营企业出口首次超千亿达到101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8.6%。这说明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了外贸领地,更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商务活动,进行跨国经营。 fdi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增加。首先,入世后,中国引进外国直接投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流入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不断增加,2000年407亿美元,2001年486亿美元,2002年527亿美元和2003年535亿美元。2004年中国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再上一个台阶,突破600亿美元,达到606.3亿美元。跨国公司的大量进入为中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机会。据多项调查,投资者信心指数排名中,中国均排名第一,而且60%以上的企业将中国作为海外研究开发投资的首选市场。其次,近几年来,伴随“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不断扩大,增长速度不断加快。截至2004年底,中国已有2000多家内地企业在16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8299家企业,中方累计对外直接投资近370亿美元。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领域也不断拓展,从初期的简单从事进出口贸易、航运和餐饮到现在拓展到生产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开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农业合作、研究开发等领域。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层次也不断提升,初期对外投资主要是通过建点开办“窗口”,而现在对外投资的主要形式已发展为投资建厂带动国产设备材料出口、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创办工业园区和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战略合作关系等多种方式。 企业全球化经营潜力巨大。改革开放以来甚至更早,中国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就已经走了出去,如改革开放之后一度兴起建立海外“窗口企业”,就是国际化早期的一个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中国企业国际化也逐渐多样化。目前中国约有6000家境外企业,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2004中国企业500强与美国《财富》杂志2004世界企业500强的有关资料对比可以看出,从营业收入比我国企业虽然相对于世界500强企业相对比较低,但是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涉及的行业领域极为广泛,从制造加工、资源开发、交通运输到餐饮、旅游、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以至贸易、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等,是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见表1。 中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的不利因素 与世界经济接轨使国内经济波动可能性增大。经济全球化使中国经济同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2003年,中国每天与世界各国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流量平均达到22亿美元,每天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流量平均达到1.5亿美元。通过这种生产要素大规模流动和日益密切的经济联系,世界在影响中国,中国也在影响世界。基于这一大背景,中国经济及跨国经营的稳定,不仅取决于内部环境,而且受到外部环境的巨大影响。如国际商品市场(如石油等)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变动,会引起国际金融市场中外汇、股票、债券市场价格波动,甚至引起金融危机,同样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也会反过来引起国际商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而这两个市场的波动都会引起世界经济波动,从而引起各国经济与政策的变动,会影响中国的进出口、吸收外资、对外投资等,进而影响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 无形的壁垒限制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发展。近年来,来自海外市场的反倾销、过高的技术标准和卫生检疫标准以及知识产权诉讼等方面的阻碍加大,已成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绕不开的壁垒。麦肯锡的数据显示,中国的海外收购有67%不成功。几乎中国企业的每一次海外并购,都会在东道国遭遇到政治方面的责难,中海油竞购优尼科失败,就是对国际政治阻力的估计不足。而且中国是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据商务部统计,2006年共有25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86起。 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跨国经营缺乏应有的自主权。改革开放以来,旧体制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束缚已逐渐减少,但基本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国有企业参与世界市场激烈竞争,尤其是企业功能不完全和行政部门对跨国企业及海外企业的经营活动限制和干预过多,使企业失去必不可少的经营自主权,这是目前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出现种种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也是影响今后中国跨国公司功能能否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中国企业从事跨国经营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中国企业频频以“大买家”的身份亮相于国际市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中国最大的500家企业中,约有60%在2005年以前就已经有各种形式的海外经营活动。一些国际化程度较高公司,如联想、tcl、华为公司的海外营业额已经超过国内。 目前,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各方条件尚不完备,选择经营方式切忌盲目,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状况,采取相应的“走出去”方式和策略。通常应以产品出口为先导,取得经验,了解市场,有了品牌知名度,熟悉经营环境后,再循序渐进,逐步开展合资、合作乃至独资、战略联盟、跨国并购等方式。经营方式的选择,关键要看市场情况。 品牌先行。实行名牌战略,比较适合在国内市场已经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具有了一定的实力,资金雄厚,有国际经验的企业。可以通过到海外投资建厂,以自己的品牌来扩大产品的海外市场份额,如青岛的海尔集团等。 合资经营。同东道国举办合资合营企业,有利于减少中方资金投入,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可以利用东道国企业熟悉当地资源、市场条件、政府政策、法律,比较容易获得当地的财力、物力、人力支持,有利于减少风险。 非股权安排。企业凭借在技术、工艺、产品、劳务各方面的优势,通过特许权协议、经营合同、销售合同、提供管理性劳务等参与东道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这种方式,往往受到发展中国家欢迎,中国企业可选择适当的非股权安排方式,机动灵活地进入国际市场。 建立独资企业。独资的好处是有经营自主权,可与母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有利于控制自己的技术和工艺,能充分发挥母公司的优势,也可以减少或避免因合作经营而产生的种种矛盾和冲突。但它对管理的要求较高,风险较大,是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中国企业应慎重采用的一种方式。 实施战略联盟。在空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必须走战略联盟的发展道路。 实施战略联盟一般以契约协议的方式实现,常见的类型有研究开发战略联盟、生产制造联盟、联合销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战略联盟等。战略联盟的好处在于降低成本、减少竞争、分散风险、适应性强等。战略联盟比母子公司的关系要松散灵活,在联合的多个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既有内部贸易的性质,又有外部贸易的特征,兼内外两家之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收购或兼并国外企业。跟国内企业收购一样,利于自己的资金优势和国外公司发达的营销网络,实行跨国经营,可以将自己的产品尽快地推向国际市场。如浙江的民营企业万向集团,已收购兼并了16个国外企业,并涉足国外金融保险业,其产品万向节已打入欧美和非洲市场。 利用政府外援途径。每年我国政府都要援助一些落后国家,如南美洲和非洲的一些国家。一些企业可以先通过提供无偿设备,然后逐渐打开该国市场。如深圳华为集团的通讯产品就是通过此途径打入了南非市场。 利用国际活动促销。可以利用国际上的一些比赛,作自己产品的广告,让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自己的产品,直到家喻户晓,这样,自己的品牌就树立起来了,在该市场销售自己的产品就容易多了。例如,力帆摩托车就是用此方式打入了越南市场。 企业在确定目标市场,选择跨国经营与直接投资的优势区域时,应充分利用地缘文化、种族因素等优势,积极发展周边地区或临近地区的跨国经营,可以免除各种障碍,直接带动我国的技术、设备、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转移,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跨国经营论文: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 摘 要:自从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文章以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为中心,在回顾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四个视角归纳了跨国经营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提出了以经营绩效为选择标准、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为制约要因的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选择模型。 关键词: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海外子公司;走出去战略 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存在哪些不同的模式?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从企业的组织文化、战略定位、职能管理、资源配置等视角,归纳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模式,从企业经营绩效、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等方面探讨中国企业如何选择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一、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新问题 自从2000年中共中央正式确定“走出去”为我国一项开放战略、“十五”计划启动“走出去”战略以来。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管理活动日益频繁。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中国8500多家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2万家,非金融类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343亿美元,年末境外就业人数达102.6万人,其中外方雇员45.5万人;在此基础上,2009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2个国家和地区的2283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33亿美元,累计对外直接投资已超过2200亿美元。另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在世界范围内遭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额有所下降的背景下,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却逆势而上,在全世界排名第13位,在所有发展中和转型经济体中排名第三位。金融危机导致汇率剧烈波动和国外资产价格下跌等原因为中国公司创造了走出去的机会。 实际上,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经营已经有十余年的经验,1996年海尔集团在印度尼西亚、金城集团在哥伦比亚开始投资、1997年万象集团在英国、华立集团在尼泊尔投资经营,成为第一批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近年来,以联想收购美国ibm家用电脑业务、tcl收购法国汤姆逊多媒体公司全球电视机业务、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为代表,大批中国企业开始大规模并购海外企业,跨国经营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大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同时,大批中小企业也走出国门,开始了跨国经营之旅,经过多年的跨国经营实践,中国企业在海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面临着与国内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技术环境,尤其是海外子公司的雇员绝大多数来自于东道国,如何在海外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面临的新课题,总结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形成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选择适用的管理模式的一般规律,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关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理论综述 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研究主要涉及跨国经营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国内外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大量研究。 1 跨国经营模式的研究。perlmutter(1969)提出了企业跨国经营epg三模式,后来发展为跨国经营的eprg模式,即本国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多中心主义(polycentricism)、地区中心主义(regiocentrism)和全球中心主义(geocentrism);近年来,schuler(1992)、dowling(1999)提出了战略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框架模型,指出“外生”和“内生”因素影响着国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形成,并围绕跨国经营模式开展了相关实证研究。 2 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关系研究。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跨国经营母子公司关系的研究成为西方跨国公司理论的重要分支。prahalad&doz(1987)提出了跨国经营的全球一体化和当地反应性(i—r)分析框架,batlett&ghoshall(1998)在这一框架基础上将企业分为多国企业、全球企业、国际企业和跨国企业四类,在这一研究领域,以morris etc.(2009)、edwards(2010)为代表,对海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母公司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3 跨文化经营管理研究。hofstede(1980)提出了国家文化模型,用五个维度对50多个国家的企业进行了实证分析,trompenaars(1993)用七个维度测量各国文化差异,围绕文化对经营管理的影响这一问题对全世界五十多个国家的一万五千人进行了调查,此后,以doucet etc.(2009)为代表,许多学者运用定量的方法比较不同文化下管理实践的特点。 4 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围绕国际人力资源管理(ihrm)和战略国际人力资管理(sirm)有大量的研究,takeuchi(2009)等人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绩效有相关关系,guest(2001)等运用了管理人员主观判断法来评价海外子公司的绩效,解决了问卷调查时难以获取企业财务数据的难题。 随着日本企业到海外直接投资的增多,关于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是否可以移植到国外的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安保(1988)通过对在美国的日本汽车、电机企业的调查,提出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在美国具有适用性;近年来,大前研一(2009)、古泽昌之(2009)等从不同侧面对跨国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研究,所总结的东方文化背景下的海外管理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由于大量外资企业涌入中国,中国学者关于跨国经营的研究主要是以在华外资企业为研究对象而展开的。赵景华(2002)通过对140多家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进行的问卷调查,将海外子公司的初始战略角色划分为资源获取型、生产基地型、市场开拓型、利润重心型、知识提取型和风险分散型等6种不同类型陶向南和赵曙明(2003)通过对在华的51家跨国子公司调查研究发现,随着中国市场开放度的提高,跨国公司在华经营的本土化程度也在显著增强,但是都以总部接受的形式出现。朱晋伟(2006)通过对62家在华运行5年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的问卷调查,分析了其人才本地化的现状和实施人才本地化战略的原因。薛求知(2007)从子公司的角度出发,按照子公司创造知识的能力以及所创造知识的可转移性两个维度,把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划分为知识的提供者、吸收者、深化者以及修改者等四个角色。鲁桐(2007)指出要提高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成功率,应注意把握跨国经营战略不同特性、恰当地选择目标市场、选择合适的进入方式以及使企业的组织结构与跨国经营战略相匹配这四个关键环节。但是,由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历史比较短,关于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实证尚处于起步阶段。 关于跨国经营的人力资源管理,赵曙明(2002)以动态的眼光对美日韩德四个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了多维度的比较,郑海航等(2002)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人力资源管理的三维立体模式,陶向南等(2003)根据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分析框架,构建了子公司的战略角色以及绩效表现对子公司人力资源本土化配置的路径模型。拉尔松和赵纯均等(2009)以20多家我国知名跨国企业为典型案例展开了分析,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问题受到国内学者的瞩目。 国外学者积累了大量关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成果,但是,研究主要是以发达国家的跨国经营企业为研究对象,而针对在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本等方面比较优势相对较弱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其跨国经营的相关研究则少有涉及,尤其对中国跨国经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更是凤毛麟角。随着金砖四国在海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对发展中国家企业跨国经营的研究将丰富跨国经营的理论。 在我国,虽然到目前为止,学者们主要关注在华外国子公司的研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海外直接投资,人们会越来越重视中国跨国经营企业海外子公司的发展问题。同时,关于对“走出去”企业研究的重点,将从跨国经营的动机、“走出去”的战略战术和政策环境等方面的研究,逐渐转向对“走出去”企业内部深层的组织管理问题的研究,这样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将成为一个重要领域。 三、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传统的跨国经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以eprg模式为基础提出来的,这一分类方法不能完全概括跨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实践。从上述文献研究中,我们发现可以从多角度对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进行归类,对企业而言,组织文化、公司战略、职能管理、资源配置是基本分析单元,我们从这四个视角出发,归纳我国企业跨国经营中存在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1 组织文化视角——人力资源管理的跨文化特征模式。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在对待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时的组织活动方式是有差异的,可以从普遍主义对特定主义(universalism vs,particularism)、个人主义对共同主义(individualism vs,communitarianism)、情感内敛型对情感外露型(neutral vs.affective)、具体倾向对扩散倾向(specific vs,diffuse)、业绩型对属性型(achievement vs,ascription)、序列时间对同步时间(sequential vs,synchronous)、主观能动对外部影响(inner-directed l vs,outer-directed)等七个维度进行比较。 2 战略定位视角——海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集权与分权模式。分析母公司在处理与海外子公司关系时,是以集权为主还是分权为主,从海外人力资源部门的地位、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控制标准的设定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方式的采用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偏离目标时调控的及时程度、宽严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3 职能管理视角——人力资源职能管理的全球一体化和当地反应性模式。在全球一体化和当地反应性(i-r)分析框架基础上,评价国内外研究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是倾向于母公司的做法、还是倾向东道国的做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包括录用和选择、培训和发展、业绩评价、晋升、薪酬、沟通等。 4 资源配置视角——海外子公司的人才来源模式。根据本国中心、多中心、全球中心的分类标准,分析海外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母国、东道国、第三国等来源分布情况,对中国企业而言,有录用当地华人、留学生的倾向,所以应重点考察华裔有多少、是否存在“华人中心模式”。 四、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选择模型 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如何产生的、如何选择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根据schuler etc(1992)提出的战略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框架模型和dowling(1999)提出的修正模型,我们得到如图1所示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型选择分析框架。我们的基本假设是: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可以决定特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而所选择管理模式恰当与否,又决定了企业的经营绩效。我们可以通过已经实施跨国经营的企业的数据,通过实证研究来证明这一假设;如果这一假设成立,我们可以通过经营绩效的好坏,来评判特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否适用,从而提出在一定外生因素和内生因素制约的条件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在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中,外生因素主要指影响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宏观要素,主要包括子公司所在的东道国、所属行业、在东道国与其他组织间网络关系等。内生因素指内部条件要素,主要包括母公司所有制性质、母公司跨国程度、母公司的规模、母公司的跨国经营的经验,股权经营方式、母公司的经营战略、海外子公司的规模、公司的组建模式、目标市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规模、海外子公司的成立时间等。衡量企业经营绩效最直接的方法是企业的财务指标,但是,在实证研究过程中,我们难以获取企业的财务数据,国内外的研究中一般采用管理人员主管判断法来评价海外子公司的业绩,主要从市场占有率的增长率,利润率,资产回报率、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来考察。同时,对不同管理模式在竞争力、全球化的效率、国际灵活性、世界范围的学习等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以上内生因素、外生因素及企业的经营绩效各类指标,我们可以通过针对主管人员的调查获得相应数据。 五、案例分析 为了比较跨国经营企业海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其决定因素,我们选取内生因素基本相同的两家知名企业进行分析,一家是海尔集团的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工厂(以下简称海尔工厂),一家是tcl集团的越南同奈省工厂(以下简称tcl工厂),母公司海尔集团和tcl集团是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开展跨国经营的代表性企业。分析资料来源于访谈调查、企业的官方网站、研究性论文、新闻报道等,两家工厂的内生因素、外生因素、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其经营绩效情况如表1所示。 从内生因素看,两家工厂都是由母公司独资经营,成立时间都是1999年,目标市场均是东道国,员工规模均少于1000人。两个工厂的母公司均有丰富的跨国经营经验,海尔集团创立于1984年,先后实施了名牌战略、多元化战略、国际化战略和全球化品牌战略,在全球建立了29个制造基地,8个综合研发中心,19个海外贸易公司,全球员工总数超过6万人,2009年实现全球营业额1243亿元。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1年,2002年收购了德国的施耐德、2003年收购了美国高威达、2004年并购重组汤姆逊彩电业务和阿尔卡特手机业务,在中国、波兰、墨西哥、泰国、越南等国家拥有近20个制造加工基地,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机构,全球员工总数超过5万名员,2009年tcl全球营业收入443亿元。 从外生因素看,海尔工厂生产电冰箱,tcl工厂生产彩色电视机,两者均属于家电行业。区别较大的是海尔工厂所在的美国是发达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成熟,有丰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劳动力成本高;而tcl工厂所在的越南是与中国毗邻的发展中国家,同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文化差异较小,劳动力成本低,但是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企业需要的高级人才较为紧缺。另外从企业的经营绩效看,两个工厂均经历了建厂初期的亏损和近期扭亏为盈的过程。 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看,海尔工厂和tcl工厂大相径庭。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海尔工厂的经营层和员工均为当地人,尤其是最高经营层,海尔美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杰麦尔、负责海尔工厂事务的大卫·帕克斯均不是来自母公司;而tcl工厂的经营决策层是从母公司派遣的,第一、二、三任总经理分别是易春雨、邓伟文、王成,均来自母公司。在组织文化方面,两者都引入了母公司的文化,但是海尔工厂更多融合了东道国的管理文化;而tcl工厂更多采用了母国的文化。在战略定位方面,海尔工厂有更多的自主权、以分权为主;而tcl工厂经营管理层的流动性大,决策权集中于母公司,以集权为主。从职能管理视角看,在录用和选择、培训和发展、业绩评价、晋升、薪酬、沟通等方面,海尔工厂强调适应当地的法律和文化习惯,以当地反应性为主;tcl工厂强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养,推行母公司的管理方法,是以全球一体化为主。 为什么海尔工厂和tcl工厂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呢?运用图1所示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可以作如下解释:在内生变量和经营绩效基本相同的条件下,由于外生变量中“东道国”的不同,决定了管理模式的不同。从中我们可以推论:现阶段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如果在美国这样与中国文化差异大的发达国家开设工厂,人力资源管理更适合于本土化模式;在越南这样毗邻的发展中国家设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适合于母公司统一模式。 六、结束语 从上述理论分析我们看到,通过对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划分,可以明确不同类型企业海外管理模式的特点,借助于跨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可以找出决定企业选择管理模式的关键因素,进而指导企业选择适用的管理模式。通过海尔工厂和tcl工厂的对比,说明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客观上存在不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根据东道国的不同,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关于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分析框架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加以验证。 跨国经营论文:论企业跨国经营中的知识管理 摘要:传统跨国经营理论体现出来的单向的阶梯性的以输出为主的知识管理模式已经过时了。事实上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竞争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全球经营所需要的知识并不偏于一隅,跨国公司必须学会识别分散在全球的知识,加以整合和创新,在此基础上创造出适合全球的产品和服务,在全球市场上推广和销售。而这正是全球化经营战略的核心。 关键词:跨国公司,知识管理 20世纪末全球化的趋势已不可阻挡,新世纪跨国公司都把如何更好地全球化作为自己的经营战略。在全球化过程中,知识管理显得越来越为重要,以前跨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只是按其本国需求而设计,然后到世界市场去销售,到现在跨国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却是全球知识管理的结果。比如,一个it企业提供的最新计算机产品其设计是在美国硅谷进行的,芯片是在韩国生产的,软件是在印度设计的,整机组装是在中国大陆进行的,营销活动则是在香港进行的。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在世界各地建立一套生产、分销和销售的有效网络并不能构筑其竞争优势。只有通过识别、整合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设计出符合全球市场的产品和服务,这才是跨国公司竞争优势之所在。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向世界学习来创新。 一、传统跨国经营理论中的知识管理模式 垄断优势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西方较早的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理论。垄断优势理论由美国学者海默(stephen h.hymer)于1960年提出,其中心观点为垄断优势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企业的垄断优势分为两类:一是包括生产技术、管理技能、营销能力等所有无形资产在内的知识资产优势;二是企业凭借规模巨大而产生的规模经济优势。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弗农(raymond vernon)于1966年提出,他主要从产品和技术垄断的角度分析了产生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认为产品生命周期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企业必须为占领国外市场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产品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新阶段、成熟阶段和标准化阶段。在产品创新阶段,应首先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小进行,因为在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以及国内市场容量上这些国家都具有优势地位,在产品成熟阶段,随着国外仿制品的出现,创新企业就应到海外设立子公司。西欧经济、技术水平和消费需求与美国比较相似,而生产成本低于美国,所以美国的企业首先投资于西欧。在产品的标准化阶段,创新企业的垄断优势逐渐消失,生产的相对优势已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和劳动密集型经济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为发展中国家。 从上述两理论,我们可以看出知识管理模式为单向的知识输出,即跨国公司带着其在母国市场上获得的技术诀窍、管理技能以及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在东道国市场上进行制造、销售来充分利用这些经验。这样一方面跨国公司可以获得全球规模经济,另一方面由于母国市场和东道国市场间技术诀窍和管理知识间存在的差异跨国公司可以进行套利活动。跨国公司在进行跨国经营时既可以为其他的跨国公司顾客提供服务,又可以利用其能运用全球资源的能力对当地的竞争者施加压力。其知识管理模式可以用图1概括如下: 图1 传统跨国经营理论中的知识管理模式 由于以往跨国经营理论存在的某些局限性,英国经济学家邓宁(john h.dunning)在综合了各位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其核心是强调跨国公司从事国际生产要同时受到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是这三项优势整合的结果:所有权优势是指一国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的国外企业所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包括对无形资产的独占和企业经济规模两方面所产生的优势,或泛指任何能够不断带来未来收益的东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有能力将所有权优势在企业内部配置、转让和有效利用。区位优势是东道国具有的,指跨国公司在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地点和国别时,必须充分考虑东道国的生产要素优势。这种优势不仅包括东道国的自然资源、劳动力、地理位置,而且包括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市场规模、基础设施、外贸和税收政策等,跨国公司总是把资金投向那些具有区位优势的国家和地区。 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沦对于前面提到的垄断优势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有一定的改进,即除了强调跨国公司拥有的垄断知识优势的转移,也强调利用东道国市场的知识和资源。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及其他低价值的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获得成本优势,而将高附加值的活动,如研究与开发、生产设计、营销、战略、融资等活动留在国内。从知识管理的角度,仍然只是一种稍加改良的单向知识输出模式,即在知识输出的过程中要和当地的知识和资源结合起来,适应当地化的需要。 这种单向阶梯性的以输出为主的知识管理模式在跨国公司中屡见不鲜。全球运动服饰的巨人耐克公司就是这样的例子。它的总部位于美国俄勒冈的彼凡尔顿(beaverdon),是研究与开发、产品设计、品牌管理、质量控制系统、财务和其它相关职能的神经中枢。它在一些低成本区位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以契约的方式建立了稳定的生产网络,并在这些亚洲国家建立了质量控制和采购网络。同时它还在全球重要的市场建立了营销中心。其他跨国公司如西门子、宝洁、通用汽车等也是如此发展壮大的。 随着世界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也在不断改进这种模式,并将这种模式发展到了极致。跨国公司在全球竞争中学会了根据当地市场的差异调整产品、服务和管理系统,同时他们依然寻求保持全球一体化战略和运作的优势。“从全球着眼,从当地着手”这句口号正是最好的说明。然而无论这种模式有何改进,隐藏其中的一个逻辑是:全球化意味着用母国产生的产品、服务和优势去征服世界,然而这在知识经济时代已显得过时,“向世界学习”成为全球竞争的主旋律。 二、知识经济时代跨国公司知识管理新模式 1996年,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首次正式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这一新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认同。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都认识到知识对经济发展和人类进步所起的巨大作用。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工业经济社会里的战略资源是资本,而在知识经济则是知识和信息。知识经济改变了全球竞争的环境,并对传统跨国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一种新的全球知识管理模式呼之欲出。 (一)知识经济对传统跨国经营模式的挑战 1.知识经济大大改变了全球竞争的环境 (1)竞争优势的来源是建立在知识的识别、整合和创新基础上,而不是其它。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在现代经济中,知识正成为真正的资本与首要的财富”。这个说法毫不夸张。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规模经济和以此为基础的成本降低。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必须通过知识的积聚和创新来实现。代表美国新经济的微软公司、甲骨文公司等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超过了通用汽车、福特等老牌跨国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市值。因此,知识是长远的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唯一源泉。知道如何利用其知识优势的个人和组织将增大其产品在整个产出中的份额。(2)企业全球化经营所需要的知识来源不再偏于一隅,而是分布在世界各地。过去,跨国公司开展跨国经营时多半是将国内市场的生产、销售管理经验带到东道国的经营活动中去,并适当根据当地的情况加以修正。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使得世界真正成为一个全球化的市场,若还是依赖跨国公司总部的做法已不能满足企业全球化经营的需要。其中最明显的迹象是企业间的技术联盟和合作的日益增多以及许多跨国公司将研发机构设置在靠近顾客的市场。(3)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成本的大大降低便利了商品、资本和信息的自由流动。美国管理学家钱德勒在《看得见的手》一书中谈到铁路和电报的出现是促成工业革命发生的重要因素,同样现代运输业和通讯业的发展也是促成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转向知识经济的革命要素。空中运输、电信和计算机的成本自1950年以来已大幅度下降,以计算机和电信业为例,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以及像电视会议和电子邮件技术的广泛应用已经使得对范围广泛的经营活动的协调不仅更加可行,而且更加可靠和效率更高。运输成本由于集装箱的发明也大大降低了。这一切都使得商品、资本和信息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更为方便、快捷和廉价,从而为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知识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知识经济对传统跨国经营中的知识管理模式的挑战 (1)全球的生产和销售网络并不能构成全球经营的竞争优势。一个有效的全球生产、分销和销售的网络是建立全球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全球化经营不能确保其有全球竞争优势。90年代初,百事可乐公司制定了一个将其国际软饮料收入增加两倍多的雄心勃勃的目标——从1990年的15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50亿美元。为实现这一目标,百事可乐公司发起了勇敢的冲锋。到90年代中期,该公司的经营遍及全球广大地区。不过这种全球扩张并没有转变为增长和赢利。实际上,到了1997年,百事可乐公司已经从诸如南非这样的一些主要市场上撤出,摆在面前的是国际饮料经营近10亿美元的亏损。此外,大部分产业中的主要竞争者都已知晓如何进行全球化经营,更有许多进行数字革命的公司已经在使用互联网迅速地为全世界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2)单一国内市场的需求不再是许多产业的主导力量。过去,跨国公司都是根据本国市场的需求来开发产品和服务,并将此产品和服务销售到世界各地。特别是美国市场由于其消费能力高、国内市场容量大往往成为新产品和服务的诞生地。但这决不意味着美国市场的需求就可以完全代表世界市场的需求。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许多引导市场的需求出现在一些跨国公司经营网络的边缘市场。比如对移动电话的新需求更多地出现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如果跨国公司不能比竞争对手更好地识别这些分散的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并且利用其全球知识管理的力量,则将会在竞争中败北。(3)跨国公司仅利用从母国市场上建立起来的垄断知识和诀窍已不能在全球竞争中取胜。基于母国市场上建立的垄断知识和技术诀窍不再能保证跨国公司在全球竞争中胜出,因为可以令跨国公司超越竞争对手的技能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具有专长的专家手中。今天的获胜者必须能够懂得识别和获取分散在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能力和技术诀窍,并将它们整合,从而创造出世界一流的产品和服务。(4)有价值的知识通常是复杂的和棘手的,因此为知识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由于有价值的知识通常是细微的、复杂的和棘手的,这意味着它们可能深深地隐藏在远距离和不熟悉的环境当中,无疑为知识的识别、整理和积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比如了解总部设在世界另一端的顾客企业的内部运转,或者弄清楚先进计算机模拟技术和机器人在药品开发中的应用就是这样的例子。先进的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或许能为复杂知识的传递和互动提供便利,然而这并不能保证对复杂知识的理解。企业需要新的组织结构和运作过程来获取、解码、编码和整合利用这些复杂知识,并将其有效地传递给能有效应用这些知识的人。 (二)新的知识管理模式 由于传统跨国经营模式中的知识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因此需要一种新的知识管理模式。这种新的知识管理模式主要是从全球化的角度进行知识管理,而不是从母国出发。该管理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如图2所示: 图2 知识经济时代跨国经营的知识管理模式 虽然大部分的跨国公司还沉醉于过去的成功,已有不少企业正在运用新的知识管理模式取得了惊人的经营绩效。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就是一例。该公司是1987年由意大利的sgs微电子公司和法国的汤姆逊半导体合并而成的。在半导体业务上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大大落后于同在欧洲的其他牛导体公司,比如德国的西门子、荷兰的飞利浦公司,而日许多专家认为欧洲的半导体业务是没有前途的,因为欧洲的企业已在芯片竞争中丧失了优势,当时领先的竞争者是美国、日本及环太平洋的一些国家。对于欧洲的半导体生产商还不利的条件是其主要顾客市场并不在欧洲,而且半导体核心技术的发源地和制造专家遍布在美国的加利福利亚、日本的东京以及中国台北。然而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证明了怀疑者的担心是多余的,到2000年其销售额达到78亿美元,净利润超过 14亿美元,公司股票市值也超过了500亿美元。之所以取得如此不俗的经营业绩,可以说与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的知识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当许多竞争对手将注意力集中在为专用设备设计和生产专门的电子元件,这些电子元件将被集成在一块电路板上用来执行一个特殊的命令,比如硬盘驱动控制(hdd),这往往需要多达十块芯片和 100多个电子元件才能解决问题。但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却能从全球知识管理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综合了美国加利福利亚的圣何塞、日本东京、芬兰的赫尔辛基对主要顾客的调查结果,由位于法国的格勒诺布尔、意大利米兰、印度诺达 (noida)、新加坡、美国德克萨斯州等地技术专家组成的开发团队共同攻克了这个难题,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案,即仅用三块芯片组取代了过去复杂的电路板才能进行硬盘驱动控制的问题,这样帮助顾客节省了空间和成本,产品一经推出就立刻受到好评。1996年第一次销售hdd芯片就创造了5000万美元的市场记录,并从美国公司那里夺取了 27%的市场份额,大大超过了从前的竞争对手。对于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来说,不仅把它的业务从起初的几百万美元销售额扩展到现在的几百亿美元,而且更重要的是它通过对全球知识的管理建立了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核心竞争力。 (三)新的知识管理模式的优势 1.新的知识管理模式是真正的全球化战略 全球化战略不只是指在世界市场上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而且同时还要建设并维护跨国界的基础设施,并使一个企业的所有职能,包括研究与开发、采购、生产、后勤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以及金融财务国际化。所有这一切最终都是为了向全世界的顾客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使用新的知识管理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在所有的市场上参与竞争,因为它们不断地在全世界寻找任何可能的市场并从全球的角度来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即使是它们尚未涉足的领域也显示出潜在的优势和威胁。 20世纪90年代诺基亚公司通过开展全球知识管理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全球著名的移动电话公司,超过了美国的摩托罗拉公司,要知道美国是移动电话技术的发明国,而摩托罗拉公司也是最早大规模生产移动电话的公司之一。诺基亚公司80年代只是芬兰一家进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1992年才决定专注于移动通信领域。对于诺基亚而言,移动电话和蜂窝网络业务并非产生于芬兰然后向国外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外生产和销售,这就意味着要在全球同步发展。诺基亚必须要向美国学习先进的技术和全球营销技巧,向日本学习掌握顾客对电子产品的需求心理,比如小型化和数据应用,同样它也要向东南亚国家学习低成本制造的管理技巧。芬兰的管理层被派遣到世界的关键区域,构成了整个公司知识共享的网络。正是通过对全球知识网络的有效管理,所以,诺基亚总是能从全球的角度考虑市场的需求,从gsm的发展到最早提出“把互联网装进每一个人的口袋里”到“移动电子商务”,诺基亚的概念和行为总是领先于竞争对手一步。摩托罗拉公司因为将其创新思路局限于美国,丧失了向数字移动电话和gsm标准转向的先机,从而被诺基亚抛在了后面。 2.新的知识管理模式有助于跨国公司重构核心竞争力 (1)全球知识管理是企业创造差异化战略和独特优势的新途径。现在太多企业的战略是雷同的,真正在产品绩效、服务价值和降低成本方面的突破来自于不同地理环境发展出的技术和能力的结合,其中有些可能还是来自于别的产业。通过全球知识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脱离原有地理界限和企业视野的局限性,最早发现顾客的新需求,找到技术创新的来源,从而生产出全球一流的产品和服务。此外,能够识别和整合来自多个地方的知识和技能是非常困难和成本高昂的,只有少数具有前瞻性眼光的公司才做得到。尽管其投入要比在一地开展经营要大得多,其回报当然也是惊人的。我们前面谈到的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和诺基亚公司就是很好的证明。(2)全球知识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开启全球顾客的潜在需求。许多新的顾客需求或者对已有产品的新用途可能都出现在母国市场以外的地方。企业除了在满足这些特殊地方需求时获取利润,更为可观的是将这些特殊的需求引用到全球的顾客市场中,从而创造更大的市场和利润空间。(3)全球知识管理也意味着具备迅速开展全球新业务的能力。一个企业能接近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母国其他市场的变化,这就说明企业具备了迅速开展国际化经营的能力。通过整合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和技能,企业能很快从全球的研究、开发和经营中获取收益。 三、中国企业的全球知识管理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又向全球化迈进了一步。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既打开了通向世界之门,又迎来了全球的竞争对手。然而只有融人世界经济的洪流,才有可能取得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因为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相互依赖。知识经济同样也是我们不可回避的现实,在世界银行2001年10月31号的最新报告《中国与知识经济:把握21世纪》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探索。针对中国的现实条件,世界银行对中国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提出了包括利用全球知识的六项建议。这充分说明由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可以在全球自由地流动,我们必须把握这个契机,提高我们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1.转变思维方式,将全球知识为我所用 对于中国大部分企业来说,通常的思维逻辑是希望以中国的市场获取别人的技术转让,而主动利用全球知识似乎是不可能的。这主要是我们的企业大都没有走出国门,对世界市场完全缺乏了解和认识。事实上运输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已使了解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具备了“走出去”的实力和能力,只是视野的局限和思维方式的智障阻碍企业跨出这重要的一步。因此,转变思路,拓宽视野,真正站在全球化的高度来对待企业的知识和经营,就可以将全球知识为我所用,转变成企业的知识和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将全球知识管理纳入企业的战略 比较传统跨国经营中的单向阶梯性的知识转移模式和全球性知识管理模式,可以明显地发现在前者我们处于被动和不利的位置,而在后者我们和跨国公司处于相同的位置,只是在全球知识管理的三个层面跨国公司更具有经验。由此,中国的企业应将全球知识管理纳入企业的战略思考。 诚然,能拥有全球知识管理能力的企业要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但并不是只有世界500强的企业才具备。已经有一些中国企业成为全球知识管理的先行者。浙江的万向集团2001年9月份在美国收购了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vai公司,从而成功进入了世界汽车主要厂商的采购网络。这是中国汽车零配件厂商在国内难以做到的。海尔在美国和欧洲的子公司已经部分地实行了当地研究开发、当地生产和当地销售,比如为欧美人特制的酒柜就是很好的例子。这如果用传统的跨国经营理论是难以解释的。 跨国经营论文:浅议我国国有企业的跨国经营现状与发展战略 论文关键词:跨国公司 投资经营 投资战略 论文摘 要:本文以跨国公司与我国国有企业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为论述的主线,分析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本文认为,跨国公司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必须进一步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同时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更好地利用国内外市场和资源。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国有企业引进跨国公司投资战略和我国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战略。 一、引言 西方学者对跨国公司的研究是从国际投资开始的,然而,在世界经济史中,国际贸易的历史远比国际投资悠久,国际贸易的理论也比国际投资的理论成熟得多。在国际贸易理论中,有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和被称为“赫—俄—萨模式”(h-o-s model)的要素禀赋理论等比较公认的权威学说,而在国际投资方面的研究则较为薄弱。西方学者通常运用国际贸易理论来解释国际投资现象,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各自的运行机制有所不同,国际贸易理论难以对国际投资做出较为科学的解释。 二、我国国有企业跨国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海外经营中的问题主要是与企业的内部自身所存在的缺陷与不足相联系。这其中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海外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主要原因。 (一)产权制度不明晰 目前我国境外企业的管理方式主要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制度。这本身是在当前我国对外投资管理经验相对缺乏,管理机制不完善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但问题是这种承包性制度往往建立于并不明晰的产权制度之上,在产权、制度和体制方面的深层次的改革远未到位。 首先,按常理,境外企业的国有资产理应保值和增值,但从实际情况看,相当一部分境外企业的国有资产不仅没有增值,甚至连保值也未能做到。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漏洞,主要有:一些企业的国有资产以个人的名义在当地注册,造成产权关系不明确,给国有资产流失造成隐患。其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不仅存在于国内母公司,一些企业的境外子公司也沿袭了传统企业的经营机制。在该制度安排下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间的收益权与使用权划分没有得到合理且清晰的界定,进而导致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管理机制尚未根本改变,国内企业可能过于强调了对海外公司的我国国有企业跨国经营问题研究管理与控制,而海外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与决策权力被大量剥夺;另一方面,对于海外企业的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业务发展漠不关心,这也直接导致了许多海外企业缺乏国内母公司的相关支持而孤军奋战,海外业务的拓展活动显得后劲不足。同时国内母公司的这种态度在产权制度不明晰的情况下极易造成境外企业管理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甚至导致管理者设租、寻租与企业资产的海外流失。 (二)政企不分与所有者主体缺位 我国国有企业历来是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其关键问题就是政企不分与所有者缺位。应该说,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之间是委托关系,这在产权制度上是相对明晰的。简单来讲就是,机构作为所有者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管理国有资产的是机构中实实在在的人,而这些人在事实上的责、权、利等方面与其所管理的国有资产并无百分之百的利害关系。这样来看实际上无论是国资委还是财政部充其量也只能还是国有资产的一个人而己,而相应的委托人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方面仍然处于缺位的状况之中。 三、推动我国国有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 (一)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际竞争力是指一国企业在一定的外部经济环境下,成功地进行国际生产与经营活动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企业能够更有效地从事设计、生产、销售产品和服务,其价格和非价格特性较国外竞争者更具有市场吸引力。我国国有企业必须提高国际竞争力,只有提高国际竞争力,才能更有效的开展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 (二)把软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国有企业科技开发能力的突破口 把软技术作为技术创新的突破口是是因为: 第一,投资少,风险小。硬技术创新需要的投资较大,潜在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也较大,而软技术创新是对产品本体的延伸部分的创新,投资较少,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也相对较小。 第二,容易实现技术创新的目标。软技术创新从构思开发到具体实现都是以企业内部为主,只要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生产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的努力,就可以达到技术创新的目标。 (三)加大国有企业科技开发资源的投入力度 首先,加大国有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力度。科技开发是高投入、高风险活动,没有较大投入,很难进行创新。其次,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内部创新机制。最后,大力培养科技开发人才。科技开发是一个由知识技能的积累到创造性地应用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是靠承载知识技能的各种人才来完成的。国有企业为了获得高水平的科技开发人才,一方面要值得投资自己培养,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有企业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有用武之地。 四、结论 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跨国经营之一前,应强化我国国有企业自身素质,明确自身的优势、劣势,克服自身劣势,认真地做好知识准备和相应的人才准备,要全面地熟悉和把握国际惯例以及东道国的政治经济、产业政策变化以及法律政策等。根据我国国有企业的核心实力来决定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海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明确投资方向。通盘考虑项目的条件和直接、间接效益,减少盲目行动,规避和减少风险。 跨国经营论文:浅析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的绿色营销战略 论文关键词:跨国经营;绿色贸易;绿色营销 论文摘要:绿色营销符合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全球绿色消费兴起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企业在跨国经营和贸易中绕过东道国的绿色贸易壁垒,更有利于提高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企业公民形象。跨国企业的绿色营销战略包括:绿色文化建设、绿色营销组合以及绿色企业形象的宣传和公关三个方面。 如何在现有资源和技术条件下,实现跨越式发展,赶超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必须解决的课题。绿色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巨大市场,使我国和发达国家处在同一起跑线上,是我国追赶甚至超越发达国家的巨大契机。据统计,2005年全球绿色商品贸易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 574亿元。美国克里兰夫市场预测公司2004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国际绿色消费正以每年平均12% -15%的速度递增。目前,全球已出现一个由环保技术和服务业构成的庞大的绿色市场,并是世界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后的四大市场之一。做好跨国绿色营销不仅可以帮助我国企业赢得新的经济增长点,还可以避免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之类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一、绿色营销在跨国经营中的重要性 (一)绿色营销符合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人类社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如酸雨、土地沙漠化、全球气候变暖、地球臭氧层遭到破坏、对重要生态资源的过快掠夺等。在生态间题日益紧迫的今天,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话题,如何在不牺牲环境的条件下持续、快速发展全球经济已经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点。绿色营销要求企业不仅承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责任,而且担负起推动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发展的责任,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绿色营销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手段,无疑已成为现代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绿色营销符合绿色消费需求的发展趋势 人们的消费观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加注重环境保护,追求健康的绿色消费。绿色消费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世人关注,绿色消费群体正在兴起。1998年世界环保组织的一项统计显示:67%的荷兰人和80%的德国人表示在购买商品时会考虑环境因素;77%的美国人表示企业的环保形象影响了他们的购买倾向。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2000年的一项专项调查也显示:53. 8%的人愿意消费绿色产品;37. 9%的人表示购买过绿色食品、绿色建材或绿色家电等绿色产品。我国应该认清这一巨大的发展契机,顺利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绿色营销有利于绕过绿色壁垒 在国际贸易中,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正在替代关税与配额壁垒,成为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的绿色壁垒。其内容有国际环保公约、国际环保法规标准、自愿性措施、加工生产方法标准和环保成本内在化等。在全球4 917种产品中,受绿色壁垒影响的3 746种产品的贸易额达47 320亿美元,其中直接受影响的达6 790亿美元。全球共计有137个进口国采用了绿色壁垒措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出口国之一,我国出口产品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 (四)绿色营销有利于提高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企业公民形象 绿色营销使企业将自身的利益目标融人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中,企业通过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不仅获取了利润,而且可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在社会各界中获得良好声誉,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因而,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既符合消费者对绿色环保产品的需求,也符合东道国政府发展经济的需要,同时兼顾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当地环境。其结果理所当然是跨国企业赢得当地居民和政府的支持。 二、跨国经营中的绿色营销战略 (一)建立并完善绿色企业文化 绿色企业文化以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思想为企业经营的指导思想,并将其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它是以发展企业清洁生产为基础、以开展生态营销为保证、以满足需求为动力,实现企业、生态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文化。利用绿色企业文化的凝聚力、激励力、导向力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具体而言,跨国经营企业在建立绿色企业文化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建立并完善企业绿色管理制度。在培育企业职工整体价值观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员工既有价值观的导向,又有制度化的规范。二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绿色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企业从招聘员工开始就应招聘对企业的绿色文化内核认同的人,并通过不断的培训,与奖金、晋升条件挂钩等措施,加强员工对绿色企业文化的认同,提高员工实施绿色文化的积极性。三是积极强化,持之以恒。企业员工的价值观、信条、口号、作风、习俗、礼仪等文化要素,是不断进行积极强化的产物。在建设企业文化时也应遵循趋乐避苦,趋利避害这些人类行为的基本法则。 (二)制定高效的绿色营销组合战略 1.选择合适的绿色产品。跨国企业经营者通过情报信息网络广泛捕捉绿色资源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产品信息、消费信息、价格信息等,分析出国际绿色市场的变化动向,再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资源配置情况选择合适的绿色产品,为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提供依据。 2.绿色价格的制定。企业在制定绿色产品的价格时,应将生产开发绿色产品过程的环境成本内在化,在价格上反映资源和环境的价值,绿色产品价格应略高于一般同类产品的价格。如芬兰政府允许绿色产品的价格上扬30%;日本绿色产品的价格比一般产品高20%以上。 3.绿色促销。企业应利用促销宣传,建立起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渠道,可以通过举办绿色产品展销会、洽淡会的形式,来扩大绿色产品与消费者的接触面,通过有影响力的宣传媒介和公共活动,宣传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绿色企业形象。 4.绿色营销渠道的选择。企业应根据绿色产品的特殊性,选择不同的分销渠道,精心挑选有信誉、有良好公众形象、对绿色产品达成共识的商、批发商、零售商,提高销售渠道覆盖面。 5.绿色营销服务。企业应将绿色营销服务贯穿于整个销售过程,尤其是售后服务。既要满足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也要节约能源和资源,鼓励重复使用、回收利用和循环再生,减少污染和二次污染。 (三)作好绿色企业形象宣传和公关 1.积极参与绿色认证。积极参与绿色认证既是执行绿色企业文化的表现,又有利于形成绿色行业进人壁垒,更有利于避免绿色壁垒。国际标准化组织在19%年正式颁布 is0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环境标志”正成为国内外贸易合作的重要内容,成为国际贸易的“通行证”。许多国家不仅将其视为保护环境的新举措,也将其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我国出口商品因无环境标志,每年损失约80亿美元。 2.建立并维护绿色企业形象系统。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一个崇尚自然、回归自然和保护自然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建立企业形象策划和研究机构,对绿色市场不断进行深人的调查和研究,制定各种绿色宣传和销售行动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加大企业对环境保护和绿色营销方面的管理和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取得相关贸易国或地区的环境标志,并积极争取获得is014000国际环保认证。对外,企业应大力推广企业特有的绿色产品,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向公众传播企业的绿色经营理念和绿色企业形象;同时积极参与与环境保护和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各种社会公益文化活动。 3.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环保组织和贸易组织的活动和谈判。通过活动公关、谈判和深人沟通,让世界了解我国企业的环保努力,扩大我国企业在一些国际环保立法和贸易立法中的影响。 跨国经营论文:企业跨国经营中知识管理 摘要:传统跨国经营理论体现出来的单向的阶梯性的以输出为主的知识管理模式已经过时了。事实上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竞争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全球经营所需要的知识并不偏于一隅,跨国公司必须学会识别分散在全球的知识,加以整合和创新,在此基础上创造出适合全球的产品和服务,在全球市场上推广和销售。而这正是全球化经营战略的核心。 关键词:跨国公司,知识管理 20世纪末全球化的趋势已不可阻挡,新世纪跨国公司都把如何更好地全球化作为自己的经营战略。在全球化过程中,知识管理显得越来越为重要,以前跨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只是按其本国需求而设计,然后到世界市场去销售,到现在跨国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却是全球知识管理的结果。比如,一个IT企业提供的最新计算机产品其设计是在美国硅谷进行的,芯片是在韩国生产的,软件是在印度设计的,整机组装是在中国大陆进行的,营销活动则是在香港进行的。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在世界各地建立一套生产、分销和销售的有效网络并不能构筑其竞争优势。只有通过识别、整合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从而设计出符合全球市场的产品和服务,这才是跨国公司竞争优势之所在。换句话说,就是通过向世界学习来创新。 一、传统跨国经营理论中的知识管理模式 垄断优势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西方较早的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理论。垄断优势理论由美国学者海默(StephenH.Hymer)于1960年提出,其中心观点为垄断优势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企业的垄断优势分为两类:一是包括生产技术、管理技能、营销能力等所有无形资产在内的知识资产优势;二是企业凭借规模巨大而产生的规模经济优势。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弗农(RaymondVernon)于1966年提出,他主要从产品和技术垄断的角度分析了产生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认为产品生命周期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企业必须为占领国外市场而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产品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新阶段、成熟阶段和标准化阶段。在产品创新阶段,应首先在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小进行,因为在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以及国内市场容量上这些国家都具有优势地位,在产品成熟阶段,随着国外仿制品的出现,创新企业就应到海外设立子公司。西欧经济、技术水平和消费需求与美国比较相似,而生产成本低于美国,所以美国的企业首先投资于西欧。在产品的标准化阶段,创新企业的垄断优势逐渐消失,生产的相对优势已转移到生产成本较低和劳动密集型经济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为发展中国家。 从上述两理论,我们可以看出知识管理模式为单向的知识输出,即跨国公司带着其在母国市场上获得的技术诀窍、管理技能以及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在东道国市场上进行制造、销售来充分利用这些经验。这样一方面跨国公司可以获得全球规模经济,另一方面由于母国市场和东道国市场间技术诀窍和管理知识间存在的差异跨国公司可以进行套利活动。跨国公司在进行跨国经营时既可以为其他的跨国公司顾客提供服务,又可以利用其能运用全球资源的能力对当地的竞争者施加压力。其知识管理模式可以用图1概括如下: 图1传统跨国经营理论中的知识管理模式 由于以往跨国经营理论存在的某些局限性,英国经济学家邓宁(JohnH.Dunning)在综合了各位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其核心是强调跨国公司从事国际生产要同时受到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的影响,对外直接投资是这三项优势整合的结果:所有权优势是指一国企业拥有或能够获得的国外企业所没有或无法获得的资产及其所有权,包括对无形资产的独占和企业经济规模两方面所产生的优势,或泛指任何能够不断带来未来收益的东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有能力将所有权优势在企业内部配置、转让和有效利用。区位优势是东道国具有的,指跨国公司在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地点和国别时,必须充分考虑东道国的生产要素优势。这种优势不仅包括东道国的自然资源、劳动力、地理位置,而且包括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市场规模、基础设施、外贸和税收政策等,跨国公司总是把资金投向那些具有区位优势的国家和地区。 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沦对于前面提到的垄断优势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有一定的改进,即除了强调跨国公司拥有的垄断知识优势的转移,也强调利用东道国市场的知识和资源。跨国公司将生产制造及其他低价值的活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获得成本优势,而将高附加值的活动,如研究与开发、生产设计、营销、战略、融资等活动留在国内。从知识管理的角度,仍然只是一种稍加改良的单向知识输出模式,即在知识输出的过程中要和当地的知识和资源结合起来,适应当地化的需要。 这种单向阶梯性的以输出为主的知识管理模式在跨国公司中屡见不鲜。全球运动服饰的巨人耐克公司就是这样的例子。它的总部位于美国俄勒冈的彼凡尔顿(Beaverdon),是研究与开发、产品设计、品牌管理、质量控制系统、财务和其它相关职能的神经中枢。它在一些低成本区位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以契约的方式建立了稳定的生产网络,并在这些亚洲国家建立了质量控制和采购网络。同时它还在全球重要的市场建立了营销中心。其他跨国公司如西门子、宝洁、通用汽车等也是如此发展壮大的。 随着世界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也在不断改进这种模式,并将这种模式发展到了极致。跨国公司在全球竞争中学会了根据当地市场的差异调整产品、服务和管理系统,同时他们依然寻求保持全球一体化战略和运作的优势。“从全球着眼,从当地着手”这句口号正是最好的说明。然而无论这种模式有何改进,隐藏其中的一个逻辑是:全球化意味着用母国产生的产品、服务和优势去征服世界,然而这在知识经济时代已显得过时,“向世界学习”成为全球竞争的主旋律。 二、知识经济时代跨国公司知识管理新模式 1996年,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首次正式提出了知识经济的概念,这一新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认同。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都认识到知识对经济发展和人类进步所起的巨大作用。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工业经济社会里的战略资源是资本,而在知识经济则是知识和信息。知识经济改变了全球竞争的环境,并对传统跨国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一种新的全球知识管理模式呼之欲出。 (一)知识经济对传统跨国经营模式的挑战 1.知识经济大大改变了全球竞争的环境(1)竞争优势的来源是建立在知识的识别、整合和创新基础上,而不是其它。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在现代经济中,知识正成为真正的资本与首要的财富”。这个说法毫不夸张。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规模经济和以此为基础的成本降低。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发展必须通过知识的积聚和创新来实现。代表美国新经济的微软公司、甲骨文公司等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超过了通用汽车、福特等老牌跨国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市值。因此,知识是长远的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唯一源泉。知道如何利用其知识优势的个人和组织将增大其产品在整个产出中的份额。(2)企业全球化经营所需要的知识来源不再偏于一隅,而是分布在世界各地。过去,跨国公司开展跨国经营时多半是将国内市场的生产、销售管理经验带到东道国的经营活动中去,并适当根据当地的情况加以修正。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使得世界真正成为一个全球化的市场,若还是依赖跨国公司总部的做法已不能满足企业全球化经营的需要。其中最明显的迹象是企业间的技术联盟和合作的日益增多以及许多跨国公司将研发机构设置在靠近顾客的市场。(3)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运输成本的大大降低便利了商品、资本和信息的自由流动。美国管理学家钱德勒在《看得见的手》一书中谈到铁路和电报的出现是促成工业革命发生的重要因素,同样现代运输业和通讯业的发展也是促成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转向知识经济的革命要素。空中运输、电信和计算机的成本自1950年以来已大幅度下降,以计算机和电信业为例,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以及像电视会议和电子邮件技术的广泛应用已经使得对范围广泛的经营活动的协调不仅更加可行,而且更加可靠和效率更高。运输成本由于集装箱的发明也大大降低了。这一切都使得商品、资本和信息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更为方便、快捷和廉价,从而为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知识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知识经济对传统跨国经营中的知识管理模式的挑战(1)全球的生产和销售网络并不能构成全球经营的竞争优势。一个有效的全球生产、分销和销售的网络是建立全球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全球化经营不能确保其有全球竞争优势。90年代初,百事可乐公司制定了一个将其国际软饮料收入增加两倍多的雄心勃勃的目标――从1990年的15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50亿美元。为实现这一目标,百事可乐公司发起了勇敢的冲锋。到90年代中期,该公司的经营遍及全球广大地区。不过这种全球扩张并没有转变为增长和赢利。实际上,到了1997年,百事可乐公司已经从诸如南非这样的一些主要市场上撤出,摆在面前的是国际饮料经营近10亿美元的亏损。此外,大部分产业中的主要竞争者都已知晓如何进行全球化经营,更有许多进行数字革命的公司已经在使用互联网迅速地为全世界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2)单一国内市场的需求不再是许多产业的主导力量。过去,跨国公司都是根据本国市场的需求来开发产品和服务,并将此产品和服务销售到世界各地。特别是美国市场由于其消费能力高、国内市场容量大往往成为新产品和服务的诞生地。但这决不意味着美国市场的需求就可以完全代表世界市场的需求。特别是在知识经济时代,许多引导市场的需求出现在一些跨国公司经营网络的边缘市场。比如对移动电话的新需求更多地出现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如果跨国公司不能比竞争对手更好地识别这些分散的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并且利用其全球知识管理的力量,则将会在竞争中败北。(3)跨国公司仅利用从母国市场上建立起来的垄断知识和诀窍已不能在全球竞争中取胜。基于母国市场上建立的垄断知识和技术诀窍不再能保证跨国公司在全球竞争中胜出,因为可以令跨国公司超越竞争对手的技能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具有专长的专家手中。今天的获胜者必须能够懂得识别和获取分散在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能力和技术诀窍,并将它们整合,从而创造出世界一流的产品和服务。(4)有价值的知识通常是复杂的和棘手的,因此为知识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由于有价值的知识通常是细微的、复杂的和棘手的,这意味着它们可能深深地隐藏在远距离和不熟悉的环境当中,无疑为知识的识别、整理和积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比如了解总部设在世界另一端的顾客企业的内部运转,或者弄清楚先进计算机模拟技术和机器人在药品开发中的应用就是这样的例子。先进的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或许能为复杂知识的传递和互动提供便利,然而这并不能保证对复杂知识的理解。企业需要新的组织结构和运作过程来获取、解码、编码和整合利用这些复杂知识,并将其有效地传递给能有效应用这些知识的人。 (二)新的知识管理模式 由于传统跨国经营模式中的知识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因此需要一种新的知识管理模式。这种新的知识管理模式主要是从全球化的角度进行知识管理,而不是从母国出发。该管理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如图2所示: 图2知识经济时代跨国经营的知识管理模式 虽然大部分的跨国公司还沉醉于过去的成功,已有不少企业正在运用新的知识管理模式取得了惊人的经营绩效。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就是一例。该公司是1987年由意大利的SGS微电子公司和法国的汤姆逊半导体合并而成的。在半导体业务上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大大落后于同在欧洲的其他牛导体公司,比如德国的西门子、荷兰的飞利浦公司,而日许多专家认为欧洲的半导体业务是没有前途的,因为欧洲的企业已在芯片竞争中丧失了优势,当时领先的竞争者是美国、日本及环太平洋的一些国家。对于欧洲的半导体生产商还不利的条件是其主要顾客市场并不在欧洲,而且半导体核心技术的发源地和制造专家遍布在美国的加利福利亚、日本的东京以及中国台北。然而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证明了怀疑者的担心是多余的,到2000年其销售额达到78亿美元,净利润超过14亿美元,公司股票市值也超过了500亿美元。之所以取得如此不俗的经营业绩,可以说与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的知识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当许多竞争对手将注意力集中在为专用设备设计和生产专门的电子元件,这些电子元件将被集成在一块电路板上用来执行一个特殊的命令,比如硬盘驱动控制(HDD),这往往需要多达十块芯片和100多个电子元件才能解决问题。但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却能从全球知识管理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综合了美国加利福利亚的圣何塞、日本东京、芬兰的赫尔辛基对主要顾客的调查结果,由位于法国的格勒诺布尔、意大利米兰、印度诺达(Noida)、新加坡、美国德克萨斯州等地技术专家组成的开发团队共同攻克了这个难题,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案,即仅用三块芯片组取代了过去复杂的电路板才能进行硬盘驱动控制的问题,这样帮助顾客节省了空间和成本,产品一经推出就立刻受到好评。1996年第一次销售HDD芯片就创造了5000万美元的市场记录,并从美国公司那里夺取了27%的市场份额,大大超过了从前的竞争对手。对于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来说,不仅把它的业务从起初的几百万美元销售额扩展到现在的几百亿美元,而且更重要的是它通过对全球知识的管理建立了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核心竞争力。 (三)新的知识管理模式的优势 1.新的知识管理模式是真正的全球化战略全球化战略不只是指在世界市场上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而且同时还要建设并维护跨国界的基础设施,并使一个企业的所有职能,包括研究与开发、采购、生产、后勤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以及金融财务国际化。所有这一切最终都是为了向全世界的顾客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使用新的知识管理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在所有的市场上参与竞争,因为它们不断地在全世界寻找任何可能的市场并从全球的角度来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即使是它们尚未涉足的领域也显示出潜在的优势和威胁。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20世纪90年代诺基亚公司通过开展全球知识管理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全球著名的移动电话公司,超过了美国的摩托罗拉公司,要知道美国是移动电话技术的发明国,而摩托罗拉公司也是最早大规模生产移动电话的公司之一。诺基亚公司80年代只是芬兰一家进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1992年才决定专注于移动通信领域。对于诺基亚而言,移动电话和蜂窝网络业务并非产生于芬兰然后向国外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外生产和销售,这就意味着要在全球同步发展。诺基亚必须要向美国学习先进的技术和全球营销技巧,向日本学习掌握顾客对电子产品的需求心理,比如小型化和数据应用,同样它也要向东南亚国家学习低成本制造的管理技巧。芬兰的管理层被派遣到世界的关键区域,构成了整个公司知识共享的网络。正是通过对全球知识网络的有效管理,所以,诺基亚总是能从全球的角度考虑市场的需求,从GSM的发展到最早提出“把互联网装进每一个人的口袋里”到“移动电子商务”,诺基亚的概念和行为总是领先于竞争对手一步。摩托罗拉公司因为将其创新思路局限于美国,丧失了向数字移动电话和GSM标准转向的先机,从而被诺基亚抛在了后面。 2.新的知识管理模式有助于跨国公司重构核心竞争力(1)全球知识管理是企业创造差异化战略和独特优势的新途径。现在太多企业的战略是雷同的,真正在产品绩效、服务价值和降低成本方面的突破来自于不同地理环境发展出的技术和能力的结合,其中有些可能还是来自于别的产业。通过全球知识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脱离原有地理界限和企业视野的局限性,最早发现顾客的新需求,找到技术创新的来源,从而生产出全球一流的产品和服务。此外,能够识别和整合来自多个地方的知识和技能是非常困难和成本高昂的,只有少数具有前瞻性眼光的公司才做得到。尽管其投入要比在一地开展经营要大得多,其回报当然也是惊人的。我们前面谈到的SGS-汤姆逊微电子集团和诺基亚公司就是很好的证明。(2)全球知识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开启全球顾客的潜在需求。许多新的顾客需求或者对已有产品的新用途可能都出现在母国市场以外的地方。企业除了在满足这些特殊地方需求时获取利润,更为可观的是将这些特殊的需求引用到全球的顾客市场中,从而创造更大的市场和利润空间。(3)全球知识管理也意味着具备迅速开展全球新业务的能力。一个企业能接近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母国其他市场的变化,这就说明企业具备了迅速开展国际化经营的能力。通过整合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和技能,企业能很快从全球的研究、开发和经营中获取收益。 三、中国企业的全球知识管理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又向全球化迈进了一步。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既打开了通向世界之门,又迎来了全球的竞争对手。然而只有融人世界经济的洪流,才有可能取得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因为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相互依赖。知识经济同样也是我们不可回避的现实,在世界银行2001年10月31号的最新报告《中国与知识经济:把握21世纪》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探索。针对中国的现实条件,世界银行对中国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提出了包括利用全球知识的六项建议。这充分说明由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可以在全球自由地流动,我们必须把握这个契机,提高我们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1.转变思维方式,将全球知识为我所用对于中国大部分企业来说,通常的思维逻辑是希望以中国的市场获取别人的技术转让,而主动利用全球知识似乎是不可能的。这主要是我们的企业大都没有走出国门,对世界市场完全缺乏了解和认识。事实上运输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已使了解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而且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具备了“走出去”的实力和能力,只是视野的局限和思维方式的智障阻碍企业跨出这重要的一步。因此,转变思路,拓宽视野,真正站在全球化的高度来对待企业的知识和经营,就可以将全球知识为我所用,转变成企业的知识和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将全球知识管理纳入企业的战略比较传统跨国经营中的单向阶梯性的知识转移模式和全球性知识管理模式,可以明显地发现在前者我们处于被动和不利的位置,而在后者我们和跨国公司处于相同的位置,只是在全球知识管理的三个层面跨国公司更具有经验。由此,中国的企业应将全球知识管理纳入企业的战略思考。 诚然,能拥有全球知识管理能力的企业要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但并不是只有世界500强的企业才具备。已经有一些中国企业成为全球知识管理的先行者。浙江的万向集团2001年9月份在美国收购了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VAI公司,从而成功进入了世界汽车主要厂商的采购网络。这是中国汽车零配件厂商在国内难以做到的。海尔在美国和欧洲的子公司已经部分地实行了当地研究开发、当地生产和当地销售,比如为欧美人特制的酒柜就是很好的例子。这如果用传统的跨国经营理论是难以解释的。 跨国经营论文:企业跨国经营文化准备 摘要:企业文化对中国企业在迈向跨国公司的重大转型过程中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从企业文化的哲学与理念体系的构建、企业跨文化的沟通与管理两个方面论述了中国企业在迈向跨国公司过程中文化准备的重要意义,认为企业中的文化因素走企业管理的核心因素,企业的核心能力就是企业的理念体系,中国企业应下大力气进行企业理念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同时有意识培养跨文化的经理人,增强员工的文化敏感力和文化适应性。 1跨国经营文化准备的两个重要方面 新的世纪,中国经济迎来了一个重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这就是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一般而言,跨国经营是一个国家加入WTO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事跨国经营将是中国企业在全球化世界经济中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中国政府已明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全方位开展海外投资,中共“十五大”提出并确定了鼓励能够发挥中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战略方针。1998年主席在中共十五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在积极扩大出口的同时,要有领导有步骤地组织和支持一批有实力有优势的国有企业走出去,到国外,主要是到非洲、中亚、中东、中欧、南美等地投资办厂,从事境外加工贸易,扩大出口,实现成熟产业的国际转移”。 事实上,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中国不少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已经具备了开展海外投资的条件。据外经贸部统计,自1979年至1999年的20年间,中国已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793家贸易和非贸易型企业,协议投资总额约100亿美元,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65亿美元。中国已被联合国评为新兴的海外投资国,中国有数家公司已经被联合国列入来自发展中国家最大的50家跨国公司行列。中国一批优秀企业,如海尔集团、上海广电、万向集团、杉杉集团、新希望、华为、科龙、格兰仕、森达、东方集团等,都已不同程度地走向跨国经营。 在讨论企业跨国经营文化准备的有关问题时,一般企业很容易想到文化冲突、跨文化沟通、文化变革等与跨文化沟通和管理相关的事项,但本人认为,企业文化与理念体系的构建是更加重要的一方面,它对企业在迈向跨国公司的重大转型过程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因此,本文将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文化准备分为两个部分,一为企业文化的哲学与理念体系的构建,二为跨文化的沟通与管理,下面分别对这两方面作一探讨。 2构建适合的企业哲学与理念体系是事关企业跨国发展时期生死成败的核心问题 决定企业生死成败的核心问题是企业的战略决策和内部管理,这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公理与常识之一。但文化因素对企业命运的重要意义许多企业界人士认识不够,不少人认为企业文化就是几句口号加一些职工文娱活动,不能没有,但意义不大;而国内学术界则对此缺乏切身体会。因此,对这一问题目前还有论述的必要。 2000年中期,笔者有幸与国内优秀的高科技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书记陈珠芳女士就企业文化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言谈间,这位前华中理工大学教授说了一句令人印象至深的话――企业的核心能力就是企业的理念体系。 华为公司是中国少有的在电子信息领域技术与生产规模方面都达到世界级水平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更是少有的“在管理思想上有很多创新,形成了自己独特管理哲学”的企业。其四万余字的《华为基本法》标志着华为公司的核心价值体系和基本经营政策体系的确立,也标志着其接班人确立原则与机制的确立,标志着华为公司由创业者个人色彩浓郁的企业家型管理向职业型管理的重大转变。 2000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实现销售额超过220亿元,管理员工16000余人,其中8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目前,华为在全球建立了40多个海外代表处,产品进入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美国和印度设立了研究机构和生产基地。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布的2000年“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排行榜”,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9亿元,在利润排行榜上超越联想、方正等知名企业居百强首位。 陈珠芳女士所言的“企业的理念体系”就是广义的企业文化,而“核心能力或称核心竞争力”(CoreCompetence)这一概念源自80年代后期欧美学术界。当时,面对日本企业咄咄逼人的进攻态势,美国不得不放下架子去研究日本。经过埋头研究与思索,他们发现日美管理的根本差异在于对管理因素的认识有所不同。美国管理过分强调技术、设备、方法、规章、组织结构、财务分析等这些“硬”的因素,而日本则比较注重诸如目标、宗旨、信念、人和、价值准则等这些“软”的因素。美国人发现这些差别后,又回过头研究美国经营成功的企业,发现美国的成功企业也同样注重这些“软”的因素。他们最终得出结论:这些“软”的因素,即企业中的理念体系和文化因素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因素,是企业管理成败的根本与关键因素。 因此,“核心能力”概念的提出其重要意义就在于明确了企业中的文化因素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因素,是企业管理成败的根本与关键因素,广义的企业文化――企业的理念体系即构成企业的核心能力。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在《管理学》中也将管理与文化明确地联系起来。他认为,管理不只是一门学科,还应是一种文化,有它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工具和语言,管理效率依赖于价值系统、管理哲学等文化变量。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文化因素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意义,二是文化因素中企业哲学和理念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文化因素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意义,在公司创业初期,重要的是生存与扩张,是产品和市场,企业文化并不是一个必须探讨的问题,因为它不构成企业发展的重要变量。但当一个公司的规模扩展到相当程度,即它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已成为或即将成为一种“社会力量”的时候,文化的探讨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此时对企业文化的探讨既成为内部管理问题,也成为对外营销问题。对内而言,随着企业的扩大和员工的增加,企业领导者迫切需要一个发挥增强企业内聚力、形成企业思维以统一员工思想、确认工作评价标准、确认接班人标准等作用的企业自身价值体系――即企业的文化体系、理念体系;对外而言,此时随着企业在业务过程中触及的社会利益日益广泛复杂,人们已从文化的角度评价其合理性和利益的得失,企业文化中的使命与宗旨、服务精神、社会意义等因素凸现出来,文化又成为对外营销问题,部分企业甚至以自身的企业哲学作为营销主要述求点之一,使之成为企业形象的重要部分之一。 因此,世界许多成功的企业发展到跨国公司阶段时都已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管理文化”或“管理哲学”,并发展出一整套“企业理念体系”。如IBM公司“尊重个人、服务、追求卓越”企业哲学;日本松下的“自来水哲学”及由此而来的企业定位;美国麦当劳的“质量、服务、清洁、价值”的理念及由此而来的标准化操作体系和销售欢乐的营销特色;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构筑无界限的组织、成为所进入行业内数一数二企业”等独特理念体系。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企业文化因素中企业哲学与企业理念体系的区别。企业哲学是企业理念体系的纲领,而企业理念体系是企业哲学的具体细化,它既包括诸如目标、宗旨、信念、人和、价值准则等这些“软”的因素,也包括工作评价标准、操作要求标准、工作方法、组织构建原则等这些与企业实际运作直接相关的“硬”的因素。 如美国麦当劳公司的企业哲学可以简单表述为“质量、服务、清洁、价值”(QSC V),但其企业理念体系则十分复杂,包括厚达385页的《营运手册》(即《麦当劳手册》),包括“细心、关心、爱心”、“顾客永远第一”、“大胆、充满兴奋”、“立即动手”等七项基本政策,也包括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创造欢乐的就餐气氛、每晋升一级都必须接受的职业训练课程(共计有BCC、ACC、ACX、SIP、SWTP等多种)等管理方法,在此理念体系的指导、激励下,麦当劳井井有条地管理着全球超过15万家连锁店、200多万名员工,成为全球第一品牌。 又如在《财富》杂志近年组织的“全球最受推崇的公司”评选中连续数年名列榜首的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其企业哲学可以简单表述为对下属企业要求“数一数二”、对内部管理要求“精简、速度和自信”,以构筑“无边界”的大型企业集团。但其企业理念体系则更加复杂,不仅包括其“通用电气价值观”,即痛恨官僚主义、开明、讲究速度、自信、高瞻远瞩、精力充沛、果敢地设定目标、视变化为机遇、适应全球化对领导人的要求等,还包括其全球化、服务和六个西格玛质量标准等三大增长措施、对领导人的4E品质(Energy、Energizer、Edge、Excute)要求以及对管理的三手段T(技术)、P(政治)、C(文化)的同等重视等。其中,仅六个西格玛质量标准就是一个颇为庞大系统的、规范化的工作方法,该方法规定了GE员工应如何工作,以使其产品与服务的满意率达到统计学中正态分布的“六个西格玛(即Z值所对应的面积)”。在正态表上,一个西格玛是68.27%,两个西格玛是95.45%,三个是99.73%,四个是99.9937%……六个西格玛与100%已差别很小,GE藉此活动基本消灭了公司每天在全球从事生产的每一产品、每一道工序和每一笔交易的缺陷和不足。至于其具体方法与操作,外界则难以详细了解。 有“20世纪最伟大的经理人”之称的韦尔奇认为企业文化与价值观是企业管理中最模糊的领域,也是迄今为止最具挑战性的一环,它关系到如何指导组织行为,有难以言传的价值和意义。每个组织都需要有价值观,精干的组织尤其必要,价值观的形成是长远的挑战。 朱?基总理曾于2000年5月组织中国20多家中央直属超级国企领导人赴GE设在美国克罗顿维尔的培训基地,接受杰克?韦尔奇及其管理团队为期两周的培训,以学习通用电气公司卓越的管理之道。 国内企业对文化因素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是混淆了企业文化中企业哲学与企业理念体系的区别,将企业文化等同为几句口号和一些职工文娱活动,以致许多人认为搞企业文化就是“玩虚的”,不实在,不能赚钱,没用;此外,还有一个现象是有相当多企业对于提出几句口号、整理几句价值观等文化活动还是颇为热衷,认为这就是重视企业文化,却忽略了扎实、艰巨的企业理念体系的构建。 事实上,企业理念、价值观等企业哲学实质已成为企业文化中的显性部分,主要发挥企业文化中的对外营销作用,社会大众较为容易接触并了解;而企业理念体系则是企业文化整体冰山海平面下的隐性部分,发挥着对内的管理、指引、协调等功能,是构成企业管理独特性的重要部分,其中有些管理方法和系统甚至是企业知识产权与KNOW-HOW的重要部分,外人一般难以详细了解与掌握。 综上所述,企业的核心能力就是企业的理念体系,企业中的文化因素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因素,是企业管理成败的根本与关键因素,处于跨国发展时期的企业,在注重企业规模与效益扩大的同时,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以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特别是加强与企业实际运作密切相关的企业理念体系的构建。否则,如果没有适合自身的“理念体系”、“管理文化”,或仅有几句口号,或者“理念体系”不符合企业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企业就难以获得长久稳定的发展,较易发生各种意外事件而崩溃,或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消亡。 3加强跨文化的研究与管理以适应企业跨国发展的需要 企业要跨国发展,除必须了解进入国家的市场及其运作规则外,还必须了解其社会文化、人际交往规则、企业管理模式及其背后的文化因素等。为此,我们需要对影响企业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的文化层面进行分析。 根据荷兰社会心理学家霍夫史特德(Hofstede)的研究,对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有影响的文化层面主要有五个方面,它们是:①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②权力差距;③不确定性的规避;④阳刚与阴柔;⑤长期导向与短期导向。它们分别表明人们对他人、对权威、对不确定性、对自我、对时间的价值观。 个人主义是指一个松散的社会结构,假定其中的人们都只关心自己和最亲密的家庭成员;而集体主义则是在一个紧密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分为内部群体与外部群体,人们期望自己所在的那个内部群体照顾自己,而自己则对这个内部群体绝对忠诚。 权力距离是指“一个社会对组织机构中权力分配不平等的情况所能接受的程度。”在权力距离大的文化中,下属对上司有强烈的依附性,人们心目中理想的上司是开明专制君主,是仁慈的独裁者;在权力距离小的文化中,员工参与决策的程度较高,下属在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有相应的自主权。 所谓“不确定性的规避”,是指“一个社会对不确定和模糊态势所感到的威胁程度,试图保障职业安全,制订更为正式的规则,拒绝越轨的观点和行为,相信绝对忠诚和专业知识来规避上述态势。” 阳刚与阴柔是指:“社会中‘男性’价值观占优势的程度,即自信、追求金钱和物质、不关心别人、重视个人生活质量”;其反面则是“女性”价值占优势。 长期导向性、短期导向性表明一个民族对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价值观。具有长期导向的文化和社会主要面向未来,较注重对未来的考虑,对待事物以动态的观点去考察;注重节约、节俭和储备;做任何事均留有余地。短期导向性的文化与社会则面向过去与现在,着重眼前的利益,注重对传统的尊重,注重负担社会的责任;在管理上最重要的是此时的利润,上级对下级的考绩周期较短,要求立见功效,急功近利,不容拖延。 研究表明,中国的大陆、香港与台湾均属于“儒家文化圈”的范围,它们的文化层面和管理形态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很深,倾向于集体主义,保持了较大的权力距离;从不确定性规避方面看,台湾属中等,香港较低,大陆在由低向高的方面发展;从男性与女性价值观方面看,港台更倾向于男性价值观,而大陆则属于一种中性的、混合型的价值观。 美国和加拿大是高度实用主义的国家,强调利润最大化、组织效率和生产率。它们是个人主义化和行动导向的国家,对风险具有高度的忍耐性,具有低程度的不确定性规避的倾向。美国属于高成就需求型,强调个人的自我成就,重视民主领导方式,倾向于集体决策与参与,权力距离很小,男性化的指标是中等的,倾向于体贴人的、关系指向型的领导。 日本社会和企业高度重视集体主义,在权力距离方面,保持了一方面扩大、另一方又缩小的两种倾向;日本人具有高度的对不确定性进行规避的倾向;在男性化与女性化价值观方面,日本人保持了一个高度男性化的文化价值观。 欧洲的情况比较复杂,大体上可分为英国系、日尔曼系、近东系、北欧系、拉丁系等几种类型。 因此,中国企业在实施跨国发展的过程中,应详细了解拟进入国家的市场与文化情况,根据所在国家不同的文化层面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自身的管理措施与策略,具体建议见本文下一节。 此外,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母公司与分公司利益冲突、外国分公司负责人国籍选择等问题,根据帕穆特(Perlmutter)的著作,世界主要跨国企业都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1)跨国企业起步时属于“种族优越主义”阶段。企业赴海外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谋求母公司的利益,由公司所在的某国发号施令,指挥在外国文化下的分支机构如何行事。 (2)跨国企业进入愈来愈多的国家后,不能再以母国的利益为重,必须转向“多轴心主义”阶段。外国据点的营运重任愈来愈由当地管理阶层主导,他们比单纯的外国人更受到当地政府及文化的左右,但也能掌握母国公司的文化精髓。 (3)进入第三个阶段,公司开始“以地球为中心”(geocentric)阶段。也就是说,只要和企业成长及生存相关,都是从公司利益出发,任何国家(包括母国)的压力和其他国家一样,公司不会特别优先考虑。此时,经理成为公司的一员,他的国籍反而不被重视,任何人可以凭功绩在全球化企业中步步高升,不会因国籍而有不同待遇。新的企业文化诞生,经理人不再担负任何包袱,其中包括国家文化方面的包袱。 4关于文化准备的几点具体建议 (1)下大力气进行企业理念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由于中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在企业理念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方面都仅处于万里长征的开始,大部分企业在企业文化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只是关于目标、宗旨、信念、人和、价值准则等这些“软”的因素,而在工作评价标准、操作要求标准、工作方法、组织构建原则等这些与企业实际运作直接相关的“硬”的因素方面,细化具体的东西较少,形之于文字且直接指导操作的,就更少。 在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国许多企业仍处于粗放经营阶段,而跨国公司是一种高度组织性的超巨型企业,客观上需要有高度严密的管理,世界上跨国公司早发展国家已经积累了上百年的经验,具有成熟而不断创新的管理理念体系和规范化的管理技术。因此,要真正实现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目标,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还需付出艰辛的探索和努力。 (2)确定合适的国际化发展思路,确立“以地球为中心”的国际化经营理念,尽量缩短企业文化的成熟过程,在开始阶段尽量减少文化冲突。 具体措施包括:选择进入地区与国家时考虑文化因素,以香港为桥梁,或先与国外企业组建合资企业介入跨国企业经营等。 (3)有意识培养跨越文化的经理人,增强员工的文化敏感力和文化适应性,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到文化因素。如对方国家权力距离指数较低,则应选派民主型、关怀型领导;反之,则选派权威型领导。如对方国家不确定性回避指数高,进入该国后首要工作就是树立稳定、专业、规范的企业形象,并制订好各项规章制度;如对方国家不确定性回避指数低,则可以优先考虑市场机会等。 (4)积极引导企业内部的文化变革,适度降低权力距离指数,提高个人主义指数。“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企业文化只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必然具有社会文化的特征。因此,国内企业的内部文化往往具有“权力距离大、个人主义指数低、长期导向明显”等特征,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中国企业不仅需要充分了解对方的文化,还必须适当调整自己,使自身的企业文化特征具有足够的包容性与可塑性,让不同文化背景的合作者和工作人员感到适应与亲切。 为此,中国企业应积极引导内部文化的变革,使之与国际主流文化趋同,适度降低权力距离指数,提高个人主义指数。具体措施包括:鼓励经理人员的参与式、协调式、平等交换式风格与系统有条理的工作作风,讲究实际,鼓励员工的不同意见,鼓励个人的创造性和主动性等。 (5)加强跨文化的沟通与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培训,有意识地培养跨越文化的经理人,大力提倡、推广应用国际化工作语言,在公司内部形成学习与使用多种语言的风气,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员工的文化敏感力和文化适应性,以加快企业国际化的进程。
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 摘要: 影响小私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其中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内部因素。因此本文笔者分析了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研究了其目前面临的问题,进而提出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建议。这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小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前言: 加强小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对于保证其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潜力、增强竞争力、抵御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研究主题也正在于此。本文将结合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供小私营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参考。 一、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小私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小私营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体制的影响,小私营企业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遇到了阻碍。例如,政策的“歧视”使小私营企业和大型企业不能公平竞争;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大量的干预,使小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短期化;财务管理受企业领导的影响过大;等等。 二、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投资规模小,自由资金有限,企业经营管理层次低,产品科技含量,员工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有限。这是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几个问题! 1、缺乏科学性的投资能力 一是追求短期目标。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贷款投资所占的比例比大企业多得多,所面临的风险也更大,所以它们总是尽快收回投资,很少考虑扩展自身规模。二是投资盲目性,投资方向难以把握。 2、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财务管理职能作用不大 小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人与人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和地缘联系,对团体以外的人天然的不信任。在财务这一敏感部门,用人标准多为“家天下”的传统观念。“忠诚度”成为用人的重要标志,无血缘、乡缘关系的财务管理能人群体很难与家族势力平衡。所以,在小规模低层次的私营企业,真正的财务专业人才很难留住,财务人员大多未经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财务管理的能力,难以为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 3、融资困难,资金不足,阻碍企业规模壮大 目前我国小企业初步建立了较为独立、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但是,融资难、担保难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其主要原因:第一,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小私营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小私营企业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或借款比较困难。银行即使同意向小私营企业贷款,也因高风险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增加了小私营企业融资的成本。第二,国家没有专设小私营企业管理扶持机构,国家的优惠政策未向中小私营企业倾斜,使之长期处于不利地位。第三,大多数小私营企业是非国有企业,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其贷款不够热心。第四,中介机构不健全,缺乏专门为小私营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和贷款担保机构。 4、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 一方面,小私营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势必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加强小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资金管理 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财务部门应在每年年初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在资金的风险管理方面,小私营企业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计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一般小私营企业在同城结算业务中主要以“贷记凭证”、“转账支票”为结算手段,在实际工作中“贷记凭证”是一种更为安全的结算手段。资金的或有风险主要是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包括贷款担保和业务担保等;在资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把坏账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的财务管理意识 目前,不少小私营企业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企业领导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假象;等等。究其原因,一是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又受制于领导,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二是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为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对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监督意识。加强全员素质教育,首先从企业领导做起,不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只有依靠企业全员上下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改善企业管理状况,搞好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3、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主要需要做到三点:首先要确定公司内部行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拥有的职权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据以确定的他们在处理经济业务时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其次要明确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和手续;第三,要明确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的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的方式,相 互之间能否形成制约关系,每一人员是否置于他人的监督之下。 对小私营企业而言,应当制定严格的帐务处理程序,使操作者有章可循。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包括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其主要内容有: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账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通过以上这些制度的制定和认真执行,就可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运行。 4、积极利用Internet,发展网络财务 网络财务的最显着特点是实时报告(real—time reporting),企业可以进行在线管理。网络财务的前景是诱人的,他也并不是大中企业的“专利”。小私营企业在财务管理人才到位的前提下,发展网络财务,可更大的获得网络资源信息与电子商务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这有利于小私营企业在自由资金有限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与回报率。 四、结束语 总之,小私营企业要树立财务管理的观念,重视资金的管理,真正把资金视为维护企业的生命线,讲求资金的使用效果。企业领导者应重视财务管理,懂得财物管理,抓财务管理,把有限的资金合理地用到生产中去,实现企业资金运动的良性循环,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使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最大化的提高经济效益,把企业规模发展壮大! 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新环境下的企业财务管理对策研究 论文关键词:财务管理;应对策略;环境与趋势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形成和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和管理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新形势下如何使我国的财务管理同国际接轨,如何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还没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得到很好的解决。我国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财务事业的拓展,也为财务实践和理论提供了发展余地,在全球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变革时代,加入WTO,跨国经营趋势又在客观上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财务是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一种经济管理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财务管理的内容和职能也在不断扩展。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它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影响企业的产品开发、生产、经营、销售和企业的人事任免等,因此,可以说,抓住财务管理,就抓住了企业的主线。 一、新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 面对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与电子商务等对国内企业旧的财务管理观念和方式的冲击,当代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已经明显不完全适应21世纪财务管理的环境变迁,在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务方面捉襟见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当代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工业经济、以有形资产管理为主的基础上,而目前全球正大步跨向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逐步上升,有的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已经大大超过有形资产的价值。(2)当代财务管理的手段落后,随着通讯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财务势在必行。(3)当代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范围狭窄,仅限于财务风险,而对于风险投资的管理极少论及。(4)现行财务制度呆板,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等、不相容等等。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分析 任何企业的财务活动都不可能是完全封闭的,这些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进行,受环境影响和制约的。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即理财环境是指对财务活动及其管理产生影响的内、外部各种条件或因素。在这些条件或因素中,一部分是属于企业内部的、可控制的,主要包括内部的组织形式、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及人员素质、会计信息系统等;一部分是属于外部的、不可控制的,更多的只能是适应它们的要求和变化。这部分主要包括经济环境、金融市场环境、税收环境、宏观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 1.经济全球化浪潮 近20年来,在技术进步与各国开放政策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规模扩大,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在21世纪可预见的时期内,经济全球化将呈现出新特征:一是网络经济将带动电信、银行、保险和运输等全球服务业市场继续扩张,己经形成的时间上相互连续、价格上联动的国际金融交易网络,随着交易手段和方式的不断创新,交易量迅猛增长。二是跨国公司己突破反垄断法约束,全球购并将涉及更多领域,规模不断扩大,跨国公司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又将使生产、营销、消费日益具有全球性。 2.知识经济的兴起 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中首次正式使用了“知识经济”这一概念,并对“知识经济”下了明确的定义,即“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经验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这标志着一个崭新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知识对传统产业的高度渗透,全面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促进产业不断升级;二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对高新技术产业,美国又称为“新经济”,认为美国近十多年的经济持续稳步的发展,主要归功于“新经济”,而“新经济”的发展又带动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从而建立了一种良性循环的经济发展格局。对企业财务管理来说,知识经济改变了企业资源配置结构,使传统的以厂房、机器、资本为主要内容的资源配置结构改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知识资本为主的资源配置结构。那么,对于知识资本如何进行确认、计量和管理又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3.电子商务蓬勃发展 电子商务是由美国IBM公司在20世纪90年代率先提出的,是计算机技术和 通信技术两者结合的成果。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的财务管理也演化到网络财务时代。网络财务的最显着特点是实时报告,可以进行在线管理。网络财务的前景是诱人的,但它引起的安全问题同样让人担心。 4.企业重构 企业重构自20世纪80年代从美国兴起以来,愈演愈烈,现已成为席卷全球的浪潮。从它的外在形式和历史演进看,它分为3种形式,同时也是3个阶段:(1)80年代的公司内部重构,即压缩管理层次,使管理更灵活机动,剥离公司非核心业务,增强公司核心能力,从而大大提高公司的全球竞争能力。(2)90年代公司之间的购并与重组,这次公司购并浪潮与20世纪前几次购并浪潮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一是跨国购并呈上升趋势;二是购并集中在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3)9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的虚拟企业。有人认为虚拟企业就是网络公司,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网络公司仅仅是虚拟企业的一种。所谓虚拟企业,按照德国斯图加特大学H.J.Bulllger教授的解释:“虚拟企业是这样一种网络组织:由于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高度发达,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已突破传统的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如合资企业、跨国公司等等,而通过网络,应用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进行分散的互利的合作,一旦合作的目的达到,这种合作关系便宣告解除。因此,这是一种暂时的、空间跨度很大的合作形式。 三、新环境下应对企业财务管理挑战应采取的对策 1.加强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研究未来是为了更好地把握现在。对21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研究,也同样是为了进一步改进与创新当前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体系,从而更好地指导财务管理实务。我国理论界对于21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财务管理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①财务管理理论研究附属于会计理论研究,财务管理实务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缺乏;③我们目前企业组织结构正处于大变革阶段,缺少比较成熟规范的企业改制、公司改组、兼并与收购、跨国经营等财务管理理论与案例研究。但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从无序走向有序,财务管理也越来越受重视,企业管理也将由原来的“生产导向型”或“市场导向型”为中心,转移到以“财务管理导向型”为中心。因此,对于如何发展我国财务管理理论,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①建立一支稳定、高水平的财务管理研究队伍,倡导财务管理理论研究;②切实加强高校财务管理专业教育,加快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③理论界与实务界合作,开展企业财务管理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案例研究,共同促进财务管理发展;④进行科研攻关,加强对企业改制、公司改组、兼并与收购、跨国经营等财务管理专题研究。 2.新形势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证,合理配置企业集团资产,发挥集团优势,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企业集团公司对集团内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可分为“集权式”、“分权式”和“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三种。 第一,“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采用本模式的企业集团,财权绝大部分集中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集权式的特点:财务管理决策权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只享有少部分的财务决策权,其人财物及供产销统一由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资本筹集、投资、资产重组、贷款、利润分配、费用开支、工资及奖金分配、财务人员任免等重大财务事项都由母公司统一管理。 第二,“分权式”财务管理模式。采用本模式的企业集团,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以间接管理为主。分权式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在财权上,子公司在资本融入、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费用开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做出更大的财务决策;在管理上,母公司不采用指令性计划方式来干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以间接管理为主;在业务上,鼓励子公司积极参与竞争,抢占市场份额;在利益上,母公司往往把利益倾向于子公司,以增强其实力。 第三,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是没有的,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模式是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集资金筹集、运用、回收与分配于一体,参与市场竞争,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的集权模式。此模式既能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是很多企业集团追求的相对理想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创新浅析 [摘要] 中小企业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经济生活中最活跃的因素。但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创新不足问题已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创新应当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从管理观念、管理目标、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内容、信息披露的创新、财务监管活动的创新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从而更好地实现中小企业的财务目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 创新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经营与管理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效的财务创新能够在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快速有效地整合财务资源,适时调整投融资方案和营运资本管理策略,从而更好地实现中小企业的财务目标。处于企业管理中心地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顺势而为,进行全方位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此谈谈浅见。 一、财务管理观念的创新 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必须居安思危,并能把危机感转化为具体的创新策略。可以这样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的最重要的就是财务管理创新观念。 1.人本化理财观念。传统的财务管理是以资金为中心,而在当今时代,重视人的管理与发展观,已成为现代财务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应把对人的激励与约束放在首位,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和发挥人的潜能,调动人的创造性、主体性和自觉性。 2.动态管理观念。在当今时代,企业经营随时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的挑战,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必须树立动态管理观念,服从竞争需要,立足未来,根据市场信息及企业实际不断比较、分析和选择,在动态中寻找最佳平衡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管理效率。 3.风险理财观念。在市场经济机制下,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客观上都存在着蒙受经济损失的机会与可能,即不可避免的承担一些风险。这种风险会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而增长。因此,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善于对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科学的预测。有预见性地采取各种措施,使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尽可能最低。 4.信息理财观念。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息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媒介,而且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新信息技术革命使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大大加快,从而使交易、决策可在瞬间完成,经济活动的空间变成了所谓的“媒体空间”和“网上实体”。这就决定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地树立信息理财观念。 5.融资第一的观念。传统财务管理模式是自有资本的发展和延续,以自有资金为核心。市场经济下企业竞争成败的关键已不再是单单的自主理财,而是资本运营、培育和扩张。因此,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应树立融资第一的新观念,优化资源结构,顺应新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企业效益; 二、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工业经济时代的企业管理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物质资本的地位相对下降,而知识资本的地位相对上升。这一变化决定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已不再仅仅归属于股东,而应归属于“利益相关主体”。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契约集合体。企业要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理应维护契约的公平和有效性,使“集合体”中的各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必须创新,必须由单一的面向股东转为面向多元利益主体,由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转为满足多元主体利益目标。 三、财务管理内容的创新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出资人的财务管理可分为投资者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者财务管理,由于两者管理目标存在差异,就必然要求企业创新管理模式。 1.融资活动的创新。传统的融资活动主要是财务资本的筹资管理。在知识经济环境中,知识成为资源配置的第一要素。知识资源的拥有量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败的关键因素,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应把对知识资本的培育作为重要的理财活动。企业不仅要筹集物质资本,还要筹集“知识资本”或者说“智力资本”,甚至筹“知”或筹“智”重于筹资。 2.投资活动的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投资的重点由有形资产转为知识资产、无形资产。因此,中小企业投资活动应更加注重投“知”或投“智”活动。二是应加强风险投资管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使风险投资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加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改进无形资产价值的补偿方式,以控制投资风险。三是克服中小企业投资的盲目性。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容易一人说了算、造成投资的盲目性。因此,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化改造,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促进企业决策科学化,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使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3.财务分配活动的创新。在工业时代,物质是第一生产要素,谁拥有了物质资本,占有了生产资料,谁就享有收益的分配权。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第一生产要素,因此,按“知”或按“智”分配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选择。 四、财务管理手段的创新——网络财务 知识经济是知识化、信息化的经济,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传统的桌面式财务管理将逐渐向网络式财务管理变化。网络财务系统突破了空间局限,使物理距离变成鼠标距离,使管理能力能够在网上延伸到全球任何一个节点。众多的远程处理功能得以实现,例如:远程报表、远程报账、远程查账、远程审计等,强化了主管单位对下属分支机构的财务监控。网络财务的远程处理和协同业务能力使得企业财务管理向集中化管理跨进。网络财务在时间上,实现了会计核算动态化、实时化,使得财务管理从静 态走向动态,极大地增强了财务处理活动的及时功能,提高了会计的价值。我国中小企业应牢牢把握住网络财务给企业经营和管理带来的机遇,使企业管理实现数字化、信息化,促进中小企业经营更上一个台阶。 五、风险管理方法创新 风险是影响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资本经营呈现出高风险性,表现在:由于媒体空间的无限扩展及网上银行、电子货币的运用,使得资本流动加快,使货币风险进一步加剧;由于高新技术的发展产品寿命周期不断缩短,不仅加大了存货风险,而且加大了产品设计、开发的风险;企业内部财务结构和金融市场的变化使财务风险更为复杂,如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使用寿命,知识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会使现有资本结构不稳定,技术资本的泄密、流失、被替代或超过保护期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是作为知识资本重要构成要素的企业信誉、经营关系等变化,使企业名誉风险突出。由于上述原因,迫切要求中小企业必须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风险管理,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建立风险的计量、分析、报告和监督系统,以便采取恰当的风险管理政策,合理规避风险。 六、信息披露的创新 企业会计信息是否对外公开,主要取决于其社会影响。中小型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大部分进行了审计,从增加企业社会信用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出发,有必要建立如下披露体系: 1.小型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外披露,若披露,对外披露的报表必须接受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披露时间比中型企业可更长,此外,还应加强企业社会信用的宣传,造成披露信息的企业具有良好信用的氛围,给予纳税或银行信用方面的便利或优惠,促进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 2.建立地方性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媒体和渠道,如工商、税务系统的出版物或网站,可供社会公众随时进行查阅。 3.强调对成长性的披露。一般来说,中小企业板的公司通常盈利现状不太理想,但成长潜力较大,同时公司的风险也大。为了减少风险,必须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进行披露。通过对成长性披露,也可以让一批质地真正好的公司受到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青睐,求得发展。 七、财务监管活动的创新 中小企业约占40%的比例都是兼职会计,还有约10%的比例是会计记账机构记账,大多仅限于简单记账的财务管理。这都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在中小企业自身财务总监管理的基础上,应设立政府管理的公共财务总监机构(第三方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的行业分类,由专门的财务总监(专家团队)定期对中小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社会化监督管理,参与中小企业重大投资、经营的决策,进行行业性的财务分析,提出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现代社会已进入创新时代。可以说不创新则停顿,不创新则衰退。加强财务管理的创新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必然选择。 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摘 要:文章以建中公司财务管理为实例,阐述了科学的财务预算和财务参与决策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并提出了如何加强财务管理的几条措施。 关键词:财务管理 企业决策 经济效益 一、科学的财务预算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依据 实践证明,以财务预算为财务管理前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既可通过编制预算来分析效益目标和财务指标,也可通过预算来对此检查实际的执行情况,还可通过预算分析来寻找挖掘潜力、降耗增效的途径。 建中公司全面推行财务预算管理已有几年时间。在层次上实行分级预算,总公司及下属各企业及单位都要自行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使预算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并严格根据预算按季度编制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表,把实际与预算相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一方面提出绩效考核意见,配以适当措施进行激励或惩罚。另一方面分析主客观原因,提出对策,及时解决问题,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目标的顺利完成。 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按照经营目标,实现经济效益的保证,也是企业能够真实地反映经济效益提高的状况的重要条件。建中公司已逐渐在85%以上的下属公司及单位中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形成了经营者按照总公司下达的效益目标自主经营,财务主管对经营者进行量化监督的组织体系。财务主管即要在本单位协助经营者当家理财,组织实施财务业务,又要对整个企业的经济运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上一级委派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使总公司全部资产都处于受控的动态监控状态。公司在财务监督机构中,单独设置了内部审计室,由总公司总会计师直接领导,还在财会部设置财务稽查科。每年对下属各公司及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常规、离任、专项等方面审计,或对财务规范化工作以及对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总公司能更详细地了解下属部门的财务管理情况,有利于总公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动态控制。 二、财务参与决策是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经济社会中,面对各种经济信息数据,如何进行科学分析,制定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如何利用财务杠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如何正确估计资金风险;如何实现企业经济利润目标最大化等,都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大问题。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直接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管理和决策,顺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发展方面。财务参与决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将直接参与研究有关的经济信息,制定经营的财务指标和确定实现经营目标的措施等。 财务参与决策除在经营目标开始之前,也可以在经营目标执行的过程中,后者往往是发生了原来制订经营任务时所未料及的情况变化。财务管理人员有掌握着经营活动中的丰富数据与各部门都发生密切联系的特点,因而可以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局或从某一局部提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措施方案。 公司成立了以总会计师牵头,财务负责人及主管部门人员参加的企业管理办公室。主要任务是根据财务信息和有关数据由单位历史的实际情况以及同类企业的经营情况,分析制定当年经济任务指标,并以每月考核报表形式掌握全公司经营动态,考核下属各公司及单位的经济责任承包的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将有关经济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后上报企业主管领导,以助其经营决策。由于财务管理的参与及决策,并对下属公司及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及监督有力,经营目标制定科学合理,从而不断激发了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活力,使得公司近几年的经济效益得到大大提高。 三、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加强财务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1.加强岗前培训和后继教育。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后继教育,及时补充和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和技能。 2.强化考核,完善用人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行政职务任免、奖金发放等挂钩,形成完善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处罚力度 1.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是当前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举措,是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也对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起着重要作用 2.继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是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不可缺少的制衡机制,一方面它能够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追求通过其对经济进行全面、经常及时的监督,保证单位内部控制逐步完善,通过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离任、专项等内容的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不合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财 务信息的真实。(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财务管理应以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财务委派、动态监控,确保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坚持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其预算、监督、考核、控制、分析、反馈等职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最大经济目标的实现。 轻的注册会计师,调整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年龄和人才结构,给事务所注入新的血液。同时,为适应拓展业务范围的需要,事务所还应广泛吸纳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律师等多种人才。另一方面,事务所应尽快更新完善现有员工的知识结构,加强业务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特别要对有潜力的人员加紧培训,使其尽快通过国外注册会计师考试,为拓展海外业务打基础。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与国际知名会计公司广泛开展项目、培训合作,选派人员到国外会计师事务所学习锻炼,邀请境外优秀培训专家来传授经验技术,通过多种方式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从业人员。 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建议: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及未来发展与变革 WTO的加入将对我国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带来很大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这变化着的环境中如何适应和发展,是我们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重要位置的财务管理应如何调整、变革以适应未来这一形势,是值得人们深思的。本文现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作简要概述与分析,对WTO对我国企业理财环境的影响作必要展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迎接未来挑战的对策思路。 一、现状分析与思考 为探讨WTO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及对策,首先需要对财务管理现状做一些了解和分析。下面笔者选择了比较有代表性的《财务与会计》杂志1985年至1999年各期关于企业理财工作先进经验的报道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发展前沿的研究,了解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一般状况和发展动态。 通过对《财务与会计》在该期间的223个有效样本的考察,可基本把握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各项内容及其变迁情况。从下表可知,在资金管理中,资金结算管理比例最高,为70.0%,以后依次是应收账款管理53.4%、存货管理53.4%、采购与付款管理39.0%、计划控制38.1%、资金筹集22.9%、资金投放18.8%、财务分析14.8%等。现金管理、税金管理、金融风险管理和保险管理这几项所占比例很低,均低于5%。由于应收账款、存货和采购付款管理都属流动资金管理范畴,因此从总体上看流动资金管理比例很高。 企业财务管理各项内容及其变化研究 我们将1985年一1999年划分为三个时间段。从时间段上看,流动资金管理和结算管理都占有较大比例,尤其是后两个时间段。在后两个时间段,资金的计划控制、财务分析、资金筹集、金融风险管理、税金管理和保险管理等内容有所增加。此外,我们还发现,从1985年到1989年,非银行信贷筹资方式非常少,1988年出现过一次国际银团贷款和补偿贸易引资。1990年后,情况所有改变。1990年——1994年,债券筹资和职工集资情况增加。1995年以后,则以股票筹资方式为主。此外,在非信贷等资中,贸易融资比较突出,有补偿贸易、出口信贷和押汇融资等,占整个非信贷筹资方式的25%。 从上面的数据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有两个特点。第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如资金筹集方式的多样化改变,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保险管理和税金管理等陆续出现。第二,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在投资、筹资以及收益分配等主要工作上比较薄弱,日常财务管理一直是资金管理的“主旋律”。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与企业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有关外,可能与认为投资、筹资以及收益分配等是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大事,单单依靠财务部门很难完成有关,因而在所考察的样本中较少述及。另外,也可能与有些人把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混淆起来有关。 二、WTO的影响以及未来对财务管理展望 加入WTO对我国经济各方面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企业理财环境将发生很大的变化。从企业外部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来看,WTO的加入,将使我国金融市场更加开放,发展的速度将更快;从企业内部来看,加入WTO后,国际国内市场接轨,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企业财务管理而言,加入WTO之后外部金融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速度将加快,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全面可兑换将指日可待。这是因为,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利率放开和外汇管制解除、货币实现自由兑换,是为许多国家经验证明的一条必然的发展道路。利率市场化和货币自由兑换,意味着企业外部金融风险的加剧。如何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第二,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将带进许多先进的金融服务项目,包括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国际金融业竞争的加剧,是各种新型金融服务产生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各种新型金融服务的出现,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它意味着企业将获得更方面、更全面、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理财活动的需要。这意味着企业财务管理将面临更多的选择。 WTO的加入,将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生存压力增大。这一切都将迫使企业调整和转变过去陈旧的管理观念,对企业财务管理也将提出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WTO的加入,意味着我国企业将有更多机会走向国际,企业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企业的这种战略发展,因此,财务管理也应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审视自己。譬如,筹资和投资的国际化、合法运用国际避税各种方法等。其次,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风险的加大,必然要求财务管理要谨慎控制财务风险,恰当选择资本结构,重视资产负债上的风险收益匹配管理,使企业财务状况一直保持良好态势,以增强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再次,企业生存压力的加大,必然要求降低各项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同时,为争取顾客、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还可能运用多种财务手段达到这一目的。例如,企业将向顾客提供各种信贷以促进产品销售。因此,如何充分运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最后,为接受“入世”后的挑战,企业必然加强内部各项管理.财务管理的计划、控制和评价工作必将大大加强。因此,财务分析、预算、规划以及业绩评价等,也必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发展与变革的对策 比较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和加入WTO之后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差距还较大。前面的分析是以已取得良好业绩的企业作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实务现状研究的基点的,由此可以推想,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发展的一般水平还远未能达到适应“入世”后变化的要求。但是,这也给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适应“入世” 后经营环境的变化,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应着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知识和人才上进行必要的积累。财务管理观念的变化和新技能的获得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以及产品市场都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财务管理将在许多方面增添新的内容,如金融风险管理、税金管理、保险管理等。同时,金融服务的多样化、国际化,给了财务管理较大选择空间。从我国实务发展现况来看,这方面工作在有些企业已开始了,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还都显得非常“稚嫩”。因此,企业从现在开始注意在知识和人才上进行这方面的积累是非常必要的。 2、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我国企业目前的财务管理是以营运资金管理为主的日常性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企业筹资和投资、企业资本结构、财务风险控制以及财务分析等所占比例较低,使人感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层次较低,不能从大局上把握。然而,“入世”后的环境却要求财务管理特别注重以上几方面的工作。因此,从现在开始,注重财务管理的大局,提升财务管理的层次是很有必要的。 3、夯实财务管理工作基础。从发展现状看,涉及现金、应收应付、存货等的营运资金管理是目前企业财务管理的“主旋律”。然而,尽管如此,这些工作在目前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一些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例如,存货管理中“压储”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法,ABC分类和经济订货量等较为科学的方法运用反倒不多。另外,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催收”方法很常见,但信用分析、账龄分析却很少。这说明,虽然日常工作比重大,但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否则,要想在“入世”后的环境中做到防范财务风险、控制现金流量、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将会很困难。
石油论文:论石油企业海外投资必要性 石油是非常重要的能源物资,更是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战略物资,被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化工、军工等各行业,被称为经济甚至是整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血液”,因此,石油危机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石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中国已经成为石油消费大国。而且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市场联系的日益紧密,世界政治局势的变动,世界石油市场上原油价格的变动以及供求变化,都会对中国的石油市场产生巨大的冲击,中国对石油的敏感度越来越高,石油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已提高到战略高度加以重视。进行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探索,尽快研究制定长远的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战略,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石油企业海外投资体系已迫在眉睫。 1中国内部原因分析 入世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而且在现阶段的技术水平下,中国油气藏类型日趋复杂,石油勘探总体难度增大,总供给严重不足,致使中国渐渐成为一个石油进口大国,石油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1.1国内对石油的需求不断上升 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内市场对石油的需求状况,在半封闭经济的条件下,即可描述成不存在出口的条件,从经济学角度对中国石油的需求状况进行分析。在半封闭经济条件下,中国国内石油消费者的偏好满足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市场出清假设、完全理性假设、完全信息假设。由于石油是一种正常的商品,所以根据上述条件,由单个消费者的需求水平加总得到的石油需求曲线是一条具有负斜率的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如图1所示);又因为石油没有很接近的替代品,即石油的替代效应不明显,即使石油价格上涨,人们也不得不仍购买与以前购买量相当的汽油,所以对石油的需求缺乏弹性。美国经济学家AhsanMansur和JohnWhalley曾估算过美国的石油需求弹性为0.91[1],根据近两年中国石油消费量和价格估算,中国石油的需求弹性为0.976。中国石油的需求量不断上升,也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有必然的联系,石油不仅是工业、运输业的血液,也是国民经济的血液。任何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都在不同程度地利用石油资源,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石油消耗量也随之迅速增加。如图2,图3所示,1990—2010年的中国石油消费量变化趋势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根据刘宏杰教授的时间序列分析,经济增长与石油消费之间具有显着的单向因果关系,即经济增长是石油消费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2]。 1.2国内石油的供给不足 在半封闭经济条件下,中国的石油供给受制于资源枯竭和勘探开采技术的双重约束,存在供给刚性。中国国内现已探明的石油资源,经过50年的饱和开采后,大部分油田的油气资源已渐进枯竭,步入开采的中后期阶段,勘探开采的难度越来越大,再加之中国目前的石油开采技术尚不发达,即便每年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石油供给仍只能维持现有水平,石油供给缺乏弹性,不能随国际石油价格上涨而增加,体现为一条平行于横轴(产量)的直线,如图4所示。(1)中国石油资源相对贫乏。中国石油最终可采储量为114.93亿吨,占世界总量的7.7%,石油资源人均占有量为3吨,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2.5%,这是必须面对的实际情况[3]。(2)中国石油产量增长缓慢,石油短缺。翁文波于1984年采用了poisson分布概率函数来研究生命的兴衰过程,后被称做poisson旋回或翁氏模型,陈元千将其推广为广义翁氏模型。这一方法也适用于油田的开发过程,油田产量的变化遵循一条钟形曲线(如图5所示),产量变化一般都经历上升、峰值和下降3个阶段[4]。图5油气产量变化曲线示意图到目前为止,中国东部油田的开发已经过了曲线的最高点,慢慢进入曲线的下降阶段。虽然中国已经启动了西部油田的开发,但是要求技术水平高、投资建设周期长、额度大,因此短期内难以缓解中国石油供给的困难。中国石油的供给量是严重不足的,随着中国经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中国石油的供需矛盾会不断升级。 1.3石油进口量不断增加,海外依存度不断上升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石油的需求量不断增加,需求曲线就会不断向右移动,而中国石油的供给属于刚性供给,虽然国内石油供给量也在增加,但是相对于需求的增加,供给曲线可以看做是一条不变的垂直于横轴的直线[5]。如图6所示,1993年以前的需求曲线在D2左侧的区域,即供大于求阶段,此时需求量为Q1,供给量为Q2,多出的产量用于出口,即出口量为(Q2-Q1);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曲线不断向右移动,当移到D2时,需求曲线刚好与供给曲线相交于E2点,此时供给等于需求,中国石油供需达到平衡,自给自足;1993年以后,中国经济迅速发展,需求不断增加,需求曲线继续向右移,当移到D3时,需求点在E3',此时的需求量为Q3,而供给量为Q2,Q2 1.4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 入世为中国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加之经济全球化和国家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近10年来中国石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了大幅提高。2010年12月6日,《石油情报周刊》(简称PIW)公布了2009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石油综合排名居第5位,较2002年前的第10位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中石化的世界排名维持在第26位;中海油则从50名的位置进入第38位[6],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大大提高也为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奠定了基础。 2国际形势原因分析 2.1国际投资环境日趋成熟 世界各国在石油业的合作程度越来越密切,渐渐形成了开放性的国 际石油体系,为石油企业海外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给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带来了更多的机会。目前,负债率比较高的国外石油企业存在非常大的资金压力,都是由于金融危机引起的油价不断下跌造成的,这也给中国的能源巨头开拓海外市场和加强海外投资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7],中国石油企业更应该抓住这个良机执行“走出国门”战略。为了鼓励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开展国际能源合作项目,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并积极开展能源外交制定和完善对外投资法律,为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2世界石油的地区分布集中,多为不发达地区 目前,石油主要分布在中东地区,石油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60%左右,而这些地区多为不发达国家,技术相对落后,使得这些地区的石油产量只占30%左右,消费量更是低至只占6%左右[8]。这为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投资提供了更多的优势:一是中国石油企业拥有无形资产(如油气勘探开发技术、商誉、商标和品牌等)所产生的优势;二是由于企业规模经济和资金实力所产生的优势;三是由于企业实行上下游一体化而产生的内部优势[9],上述优势可以使中国石油企业更容易进入这些地区,进行海外投资。 2.3国际油价上涨,中国石油储备规模较小 国际形势不稳定,油价呈上涨趋势,根据BP能源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石油储备规模仅达3.62亿桶,约为40天消费量的储备能力,这一规模与欧美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远远不能满足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10]。中国对石油进口定价权的缺失,使得中国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油价,承担过高的石油储备成本,中国石油储备工程的建设受到阻碍,所以中国石油企业要加快海外投资的步伐,通过海外投资来分担石油企业的成本成为中国石油企业的迫切需要。 3结语 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是缓解中国石油市场供需压力、保障能源安全和减少石油对外依存度过高的价格风险的有效手段,进行海外投资,可以使国内石油供应有一个稳定的渠道,减少受到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中国石油企业通过海外投资有利于加强与国际石油企业的合作,推动中国石油企业的现代化进程。进行海外投资可以及时了解石油科技的最新动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石油勘探、生产和管理经验,并且获得更多的更好的油气资源,实现中国石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中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石油企业海外投资体系,加快中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步伐已势在必行。 石油论文:石油公司工会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公司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全总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公司总体目标和任务,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履行职能中实现公司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统一,不断为公司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升素质为着力点,不断增强职工队伍的责任感 公司工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张“两讲”活动。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胜利油田勘探开发45周年,大讲我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大讲油田发展史和石油钻井工人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结合宣传油田实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司广大职工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结合宣传公司成立以来取得的突出成就,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公司工会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两讲”系列活动,大力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主旋律,切实把“两讲”活动由上而下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岗位,把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凝聚到实现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上来,努力推进“强素质、树形象、创建名牌基层钻井队”远景目标的实现。不断深化“咱们工人有技术才能更有力量”大讨论活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合理化建设、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活动,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职工队伍。 二、以公司发展为要务,努力在钻井生产中建功立业 公司工会组织将结合总公司开展的争当“钻井先锋”劳动竞赛活动,以开展“咱们工人有技术才能更有力量”大讨论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竞赛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争当“优秀承包者”、“开拓市场能手”竞赛活动;在各单位之间开展争夺“管理效益奖”、“安全管理奖”、“基层建设奖”、“优质服务奖”竞赛活动;在全公司开展争当“管理先锋”、“技术先锋”、“岗位先锋”和职工“创新成果”竞赛活动。通过劳动竞赛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热情和干劲,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公司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设、技术革新、技术协助和发明创造活动。2月份,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我为公司发展献一计”为主题的合理化建议月活动,这是公司首次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发动职工围绕公司的长效发展而开展的一次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公司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切实遴选出先进、实用、价值高的优秀职工合理化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要扎实做好劳模的管理工作,注重发挥典型的先进性和导向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激励职工岗位建功。建设一支推动公司科学发展的科技、管理、岗位操作的劳动模范队伍,发挥好劳动模范的师范导向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崇尚劳模,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以保障为基础,大力加强民主管理工作 公司工会组织要立足实际,不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落实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实好平等协商制度。特别是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油田和公司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注重和加强源头参与、决策参与,最大限度地将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体现在公司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中。扎实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职代会质量。切实抓好职代会闭会后的管理,发挥好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作用,采取职工代表检查巡视工作等多种有效形式,确保职代会各项职权落到实处。召开专门的提案工作会议,切实抓好一届二次职代会上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集体合同的责任追踪、信息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促进职工提案、集体合同的解决和答复,力争提案、合同落实率达到95%以上。扎实推进厂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运行好厂务公开控制程序,不断推进程序的有效改进。各单位工会组织要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通过队务公开切实将本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收入分配情况以及各项重大决策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公司的民主管理进程。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个深化”:以拓展范围和内容为目的,向厂务公开的广度深化;以职工群众满意为标准,向职工的需求方面深化;以强化厂务公开的监督环节为重点,向二次公开深化;以适应市场经济为需求,向闯市场单位的领域深化;已激活基层活力为宗旨,向班组公开深化。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工会将召开厂务质询工作会议,实现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度测评率达90%以上。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要总结过去好的做法和经验,突出抓好基层民主管理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努力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和制度。 四、以创建和谐公司为目标,不断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 公司工会组织要以创建和谐公司为目标,在构建公司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会工作原则,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健全工会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继续推动《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集体合同等制度的落实,努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好 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合同等制度履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集体合同条款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善以劳动关系预报、预防和劳动争议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司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推动工会信访工作规范化,及时依法协调和处理好职工的信访事项。教育引导职工依法、有序、理性地反映问题和建议,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把职工信访事项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全面做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工作。加大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认真行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和督促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继续进行职工全员健康查体,协助做好有毒有害工种查体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五、以“两深入、两心系”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和创新维护救助保障机制 公司工会组织要牢固树立“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以“两深入、两心系”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职工维护救助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弱势群体帮扶网络和各项帮扶工作制度,努力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全公司没有一名职工因家庭困难而无法生活,没有一名职工因家庭困难看不起病,没有一名职工子女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公司工会组织要认真实施“两深入、两心系”活动长效机制,立足于维护、和谐、稳定,继续扎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困难帮扶工作。对特困职工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采取互助式、结对式、传动式、治本式等多种帮扶措施,不断完善助学金制度、扶困金制度、源头参与制度、贫困户四优先制度等六项帮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三级”困难帮扶体系。一是公司领导与特困户之间结对进行重点帮扶。二是公司工会和有关科室与困难家庭之间结对进行重点帮扶。三是各基层工会与公司遗属户之间结对进行重点帮扶。公司对遗属户、困难家庭都确定帮扶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定期慰问、定向扶持、定时解困。坚持不懈地为职工群众扶贫解困送问温暖,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坚持春节、仲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积极推进工会互助保障工作,扎实做好互助互济会、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医疗救助会的入会和管理,职工入会率力争达到100%。认真做好各类弱势群体管理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安置、困难救助等工作。按照“四优先”的原则,做好职工疗养工作,尤其要安排好劳模先进的疗养,进一步提高一线职工疗养比例。结合职工享受带薪休假的实际,完善管理措施,加大疗养宣传力度,做好职工疗养工作。继续组织对全员职工健康查体,规范查体费用,统一查体项目,健全健康档案,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健康理念,提高健康水平。深入开展争创“全国‘安康杯’劳动竞赛优胜企业“活动。 六、以推进自身建设为动力,实现新形式下工会工作创新与发展 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能力建设。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公司工会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依法保证工会组织的健全和完善,切实维护好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各基层单位工会要认真组织好工会委员会的改造、申请、上报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三联系“活动,深入联系点,深入职工群众,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反映职工群众愿望,切实当好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努力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今年,公司工会将在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普及工会工作记录微机录入工作,实现基础资料的规范化、无纸化、高效化,为基层实实在在“减负”,努力提升基层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要以提高能力为重点,强化各基层单位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基础工作和基本功训练,扎实开展“新型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会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上水平。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在广大工会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按照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公司工会将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工会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工作。通过深化组织实施“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女职工在公司文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大力实施“巾帼创业行动”,教育广大女职工牢固树立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意识,以“星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女子班组建设,引导女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活动,努力实现岗位建功。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鼓励女职工争当业务技术能手、经济创新能手,引导女职工关爱企业,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大力实施“巾帼成才行动”,以提升女职工素质为主线,开展班组竞赛为载体,创新创效为目的,激励女职工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发挥女职工在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司女职工典型的优势,鼓励女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鼓励广大女职工岗位成才、岗位立功、岗位奉献。大力实施“巾帼文明行动”,继续深化“三亲情”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婚姻、家庭、子女教育和心理健康的辅导和教育活动,把更多关爱送给广大女工和职工家庭。要充分发挥巾帼服务队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心帮扶活动,努力为弱势女工群体、一线职工家庭、外闯市场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公司中的积极作用。以维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平台,进一步完善女职工法律咨询服务网络,通过开展普法宣传、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检查、强化源头参与等多种有效形式和措施,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健康查体工作,力争查体率达到100%。 进一步加强文化体育工作。公司各级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强素质、树形象、共建和谐公司,共享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特色和优势,认真扎实地做好文化体育工作。要立足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突出重点,结合“两讲”、“三亲情”创建等主题活动的要求,不断创新文体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丰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司工会将认真组织庆祝建国60周年职工合唱比赛,并结合实际,开展系列性国庆活 动。进一步做好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和信息调研工作。公司工会组织要夯实基础工作,完善落实工会经费、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把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在福利费使用上,做到科学计划、合理支出。公司工会将围绕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大工会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努力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积极完善工会网上办公平台,不断进行工会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充分发挥工会网站的作用,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做好季度、年终总结评比工作。 石油论文:石油企业搞好企业内部管理的思考 内部控制制度不仅符合法律要求,更有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有效实现风险控制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转变。本文拟就我国石油企业如何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展开探讨。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战略的加快,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企业要增强其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势必要强化内部控制。就石油企业而言,各级经营者必须认识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内部控制工作建立的基本要求和重点,进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持续有效发展。 一、我国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我国石油企业大部分结合本单位实际,分别建立起不同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也有部分单位领导对内控工作的意义认识不清、重视程度不够,这是内控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还有个别单位存在走过场、形式化的倾向,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等。这些现象和问题说明,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内部控制的工作尚需巩固和完善。 (一)存在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误区 在实际运作中,一方面有些企业的负责人根本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管理,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也不能有效实施;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和企业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陷入误区,他们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把内部控制看作是一堆堆的手册、各种文件和制度;有的企业把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等视为控制;有的企业甚至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未理性化,由此导致企业资产流失等现象的频繁产生。 (二)缺乏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从目前一些石油企业制定和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来看,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只是本本框框,真正扎扎实实落实到实处的并不多,内部控制制度并没有真正起到预警作用;有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具体执行时走了样,有章不循。比如,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一些企业没有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有的即使编了也是由银行出纳来完成的,这完全违背了职责分工、岗位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为挪用公款、携卷公款事件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三)缺乏全面的预算管理机制 大多数石油企业的预算编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使管理层不可能对预算提出实质性意见,导致管理职权弱化,从而滋生了预算管理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削弱了预算管理的计划、协调和控制作用,为内部控制留下了隐患。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目前,有些石油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有的企业虽然进行了治理,但实际情况并未根本改变,企业内部控制风险和财务会计的反映、监督职能先天不足导致信息失真的现象依然存在。出于各自的利益,有些企业的管理部门不愿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而是人为制造信息孤岛,使企业的高层决策者难以获取准确的财务信息,以致搞不清楚下面的情况。 二、石油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内部控制的作用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外部社会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因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石油企业大多是跨区域、跨行业、多工种集团型的大企业和特大企业,还有各油田众多的多种经营股份制公司,点多、线长、面广是其基本特点。因此,加强和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对目前石油股份制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作用。 (一)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对企业内部的任何部门、任何经营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对所发生的各类问题都能及时反映和纠正,从而有利于保证企业方针政策和法规得到有效的贯彻与落实。 (二)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障企业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和汇总过程到位,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要达到生存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中枢环节,是防范企业风险最为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它可以通过对企业风险特别是财务风险的识别进行有效评估,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风险的控制,把企业的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它是企业风险防范的一种最佳方法。 三、我国石油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 内控制度建设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更不是为了应付检查的“官样文章”,而是适应竞争、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石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内控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仅仅是一堆堆的手册、各种文件、制度或者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就石油企业而言,各级经营者必须认识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内部控制工作 ! (二)树立全过程控制的内部控制理念 当前石油企业的内部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 报告控制及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这些内控制度的方法似乎都侧重于事前和事中控制,而对问题出现后的处置很少涉及。因此,石油企业要树立全过程有效内部控制制度的理念,即事前控制的目的在于作出正确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事中控制则是让企业活动按照一定的决策方向、目标运行;而事后控制则应侧重于分析结果形成的原因,考核并作出评价、落实奖惩、找出存在的弱点及隐患,进而达到对企业内控制度有效性的评估,并对欠妥部分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为管理者提供制定未来计划标准的依据。因此,必须加强事后控制,使企业及时、顺利克服各种困难,解决问题、渡过难关,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 (三)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机制 目前,内部控制已不再仅仅满足于传统意义上的查错纠弊和保护资产安全,其目标已延伸到提高效率和效益、保证管理政策和目标的实现。因此,企业必须把预算控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方式,通过预算管理来达到计划、协调、控制企业活动的作用,提高内部控制结构的运行质量。 (四)加强企业的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对公司管理和资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测量管理和持续监控的过程,其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强调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一方面是因为监管层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了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公司从许多案例中认识到:风险控制对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巩固和重塑诚信市场形象的必然途径。石油企业应该在获取收益和控制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措施,最终将不能保住已获得的市场份额和企业无形价值的积累,即企业信誉。因此,石油企业应将风险控制当作一项战略决策来对待,通过全面、严密、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体系构造,确保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 (五)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机制 企业要建立与内部控制制度相配套的激励机制。改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实施多样化的激励方式,以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分配机制。对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对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的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石油论文:采油厂成本措施探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逐步接轨,中国石油跨出国门,已经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但要与世界大石油公司同台竞争,技术和资源条件仍相对较差,固有的生产组织仍相对落后,我们原有的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已不复存在,成本的压力和矛盾逐步显露出来。国际金融危机演变成经济危机,石油需求趋缓,国际油价低迷,石油企业成本过高、弹性过小的矛盾更加突出。怎样压缩生产成本,调整成本结构,改善成本弹性以拓展盈利空间,满足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作为成本中心的采油厂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成本现状分析 就外部环境影响来看,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扩大,金融危机已演变成世界性经济危机,世界经济可能要经历较长时间的低迷期和调整期。受此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增长速度大幅回落,市场需求不足,很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增加,部分企业停产、歇业、倒闭。对石油行业最突出的冲击就是原油需求明显不足,国际油价曾由近140美元/桶快速下跌到每桶40美元左右,油田企业面临经营亏损的边缘。 面对考验和风险,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深入研究,采取有效对策,努力降本增效。就油田自身分析,从油气田生产周期来看,华北采油一厂主力油田早已过了上升成长期,目前处于中后期开采阶段,产量、储量难以出现大的突破,油田综合治理需要投入的费用较大,保产稳产的任务十分繁重。从生产时间来看,采油一厂是一个老厂,设备设施老化,技术工艺比较落后,部分高能耗设备仍在使用,目前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应用比重不高,自动化水平不高,对员工数量需求较大,劳动生产率较低,而且员工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偏低。因此,采油一厂人工成本比重较大,设备设施维护运行费用需求较高,而折旧费用的比重较小。从产能接替分析,产量分布逐渐向西柳、高阳、南马庄、雁翎等边零难采区块转移,这些区块开采难度大,能耗大,作业、化防、热洗费用高,运距远,运输成本高,也就是说成本结构由低成本区块向高成本区块移动。此外,未上市单位又面临人员多,市场萎缩,收入减少的压力。因此,我们只有把压力变动力,把压力变挑战,开拓视野,集思广益,有效开展成本控制和节能降耗等工作,才能克服困难,渡过难关,保障全厂员工的切身利益。 二、优势与机遇 生产经营虽然面临着严重困难和尖锐挑战,但也有很多有利因素和机遇。首先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比如:增加40000亿的投资支出,建设更多的基础设施;降低税费以保证中小企业的发展;提高出口退税比率以增加出口贸易等。其次是石油行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整个石油行业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投资仍然保持一定规模。第三是采油一厂经过近几年的滚动勘探,地质储量和原油产量稳中有升,为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基础环境。第四是采油一厂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员工节能降耗、增产节约、提高效益的办法。如:全厂增加60万元的合理化建议奖,鼓励每一位员工为厂献计献策;增加利用天然气发电余热项目的投资力度;大力更新高耗能设备以降低运行电费;合理安排原油产量,缓建或少建单井拉油点,重新规划原油流向等以减少拉油运费。以上措施的实施,为保障全厂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创造了较好条件。第五是全厂广大员工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有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一点最重要,是我们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根本。第六是危机造成了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的下降,成本的弹性有所增加,降本增效的空间大了。第七是适度限产使成本规模缩小,上产压力也同样减小,降产给生产上提供了一个暂时的休养生息时间,让我们可以较从容地调整我们的生产结构,克服抢产上产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控制高风险井,关停低效井,以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第八是限产有利于后备储量的准备,也有利于后续生产的准备,改变了以前“先排产量,后找储量,再建产能,产量计划、成本预算两头摸不着,计划是无底计划,预算是无底预算”的局面,产量计划、成本预算有了比较明确的方向。寻求新发展要在困境中寻求新发展,就必须认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挖生产经营潜力,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努力实现保增长、降成本、增效益的目标。 大处着眼就是要从全厂整体利益出发,综合考虑整体利益和整体效益。一是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工程管理相关部门要从工程规划和工程设计开始,做到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细致严密的设计,优化投资结构,降低项目运行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真正从源头控制成本。二是加强生产组织,在过程中控制成本。电力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如何提高电力运行,提高时率,降低各种自然损耗,尽快淘汰高耗能设备,降低电量,减少电费支出;运费管理部门考虑如何合理安排运力,缩短运距,减少无效运输,压缩值班车辆,节约运费支出;地质部门优化产量结构,减少无效液量,提高油气产量运行的合理性;工程技术部门确定最佳的油水运行参数、设备运行参数、化防参数,用节能电机替换高能耗电机,降低能耗,关停负效益井,减少各项费用,降低运行成本。三是作业、工程等单位,积极走出去,开拓外部市场,努力创收降耗,消化危机。 从小处着手就是要立足所在岗位,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要在困境中寻求新发展,离不开全厂员工的共同努力。各级人员要立足本职,精谋细划,精细管 理,精打细算。从细节抓,抓细节;从小账算起,积累起来就是大账。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发扬大庆精[文秘站:]神和延安精神,时刻树立勤俭节约思想和增强危机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入开展修旧利废活动,能用的东西不换,能自己修理的就不外修,想尽一切办法节约成本,提高效益。首先是将节能降耗、修旧利废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完善合理化建议奖励政策,加大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力度。鼓励和发动员工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修旧利废,开展岗位创新创效活动,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做出贡献。各级人员开动脑筋,群策群力,出点子,想办法,各个单位搜库存,堵漏洞,变废为宝。坚决推行网上办公,所有必须纸质申报的材料都双面打印,杜绝纸张等办公用品的浪费。生产单位管理好在用的各种报表,杜绝损坏和浪费。各单位、各部门制订生产和办公场所水、电费用的控制措施,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值班和办公场所做到白天尽量不开灯,人走机关,人走灯灭,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和时间。其次是认真做好招、议标工作,切实提高降本率,节约资金。三是转变投资项目管理观念,加强投资管理。切实理顺投资管理程序,加强投资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投资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同时提高供料管理水平,回收和利用好工程剩余材料。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严格项目现场管理,巧妙结合和利用采油厂现有资源,提高全厂项目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资产管理部门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合理调剂资产,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积极推广节能降耗设备,努力降低系统损耗和运行成本。五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做好天然气自发电工作,降低外购动力费用。六是大力开拓外部市场,增加收入来源。各未上市单位在确保采油厂生产稳定的前提下,加大开拓外部市场的工作力度,树立效益意识,千方百计走出采油厂,想方设法增收创效。七是严格控制未上市单位成本支出。未上市各单位自觉压缩开支,严格各项可控成本费用的支出,把材料费、修理费、运费和其他费用列为控制重点,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切实完成各项经营任务指标。 石油论文:分析石油化工泵的节能技术 论文关键词:石油化工泵 节能技术 应用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全球工业化已经成为必然发展趋势。石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更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石油化工泵在设计的过程中为了型号统一等需要,导致不少机泵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工作效能,“杀鸡用牛刀”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石油化工泵电能、功效的浪费。因此,本文通过详细介绍石油化工泵的具体应用,探讨石油化工泵的节能技术,真正做到节能减排,合理应用。 一、我国石油资源的现状以及石油化工泵节能的根本原因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突破节能关键技术,实现降低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的战略目标。石油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人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量资源。 但是我国石油等能量资源依靠国外进口的程度已经高达百分之四十七,不仅严重影响到了我国能源的安全,而且对于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节约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国策提出了挑战。 作为石油化工等领域必不可少的基础设备,机泵的节能技术的先进与否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石油化工等能源的开发和成本结算。由于常年为了适应生产弹性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大多数的机泵经常会出现“杀鸡用牛刀”,“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导致不少机泵的工业效能没有得到合理的配制和发挥,经常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加大力度探讨石油化工泵的节能技术啊,已经成为我们发展石油化工等重工业的必然趋势。 二、石油化工泵的节能技术 1、输送泵过剩扬程控制技术 为了适应生产操作的弹性要求和真正做到节能减排,维护数据质量的良好局面,加大能源统计分析力度,严格按照有关的技术指标的规定,积极的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数据,增强技术指标统计工作的指导作用。方便更加深入的进行耗能原因的分析以及探讨石油化工泵的节能技术的结构原理,切实做到节能减排,提高能效的根本目标。 输送泵过剩扬程控制技术的关键是做到出口节流、进口节流、旁路调节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实施是否需要切割叶轮外径,减少叶轮数量、更换叶轮大小。 首先,由于应用输送泵过剩扬程控制技术不适于调节要求太大的机泵,特别是具有陡降扬程性能曲线的机泵。所以出口节流成为机泵最常见、最简单的调节方法。通过关小出口阀的方式来增加管线系统损失,减少工作流量。但是阀门的开度一般不能够小于百分之五十,否则将会出现泵过大的情况。 其次,尽量避免进口节流比出口节流扬程少的情况发生,因为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引起输送泵过剩扬程控制技术、抽空,会随时损坏机泵的轴承。因此,我们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利用对串联运行的第二台机泵的进口,吸入压力较大的裕量。这样不仅能够避免多级泵因为轴力的突然改变而引起的零部件的损坏,更能够节省能源,发挥机泵的最大效益。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旁路调节,即在机泵的出口管线旁设立另外一条管线,使部分液体返回泵的进口或者吸液罐。这样就可以保障实际泵送量比需要量大,不至于出现因为低于最小流量而产生的液体过热、气蚀和震动。 除了上述的几个基本方法以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根据流量或者扬程超过需要量的3%——5%时,切割叶轮外径,降低其流量。但是值得强调的一点是,叶轮切割时候,一定要注意叶轮是否是原型叶轮,如果之前因为某种原因,已经对叶轮进行了切割,那么再次进行切割时一定要注意切割量的掌握情况。避免叶轮外径和导叶内经间隙过大的情况发生;多级泵不能在进口处拆除叶轮,否则会出现因为阻力增加而导致的气蚀现象。因此在多级泵的流量或者压力调节较大的情况发生时,可以在排除端减少叶轮的数量并加定距套,保证机泵的正常运转。 2、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在石油化工泵中的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 通过应用变频调速节能技术,我们可以更好的控制风机、泵类的负载量,进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换句话来讲,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已经成为各个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因此,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在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 首先,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在化肥装置渣油进料泵中的应用。以A-GA101渣油进料泵为例,该设备是将减压渣油原料输送到汽化炉,并合成氨装置的重要设备。该系统的工作原理是通过采用控制出口阀门的方法进行控制,即利用差压变送器检测系统的流量信号送至PID调节器,并通过PID调节器来控制出口调节阀的开度和输出控制信号,从而保持机泵流量的稳定。通过变频调速节能技术在石油化工泵中的应用,我们不仅解决了源系统中节流量较大、浪费大量电能、控制度低、电机噪声较大的问题,而且由于变频技术的改造,机泵投入运行之后,操作工艺控制的更加平稳,变频器的调节程度更加精准,不仅使系统控制的精准度达到了优化标准,而且节约了渣油进料泵的电源能量。 其次,积极实践渣浆泵的多段调速变频技术。在平时的生产环节中,尾矿泵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尾矿泵一般都是流水连续作业,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尾矿系统的耗电量一般会比较大,因此,积极实践渣浆泵的多段调速变频技术是提高尾矿泵运行效率,实现自动化的重要保障。例如,某公司在利用花费装置检修的时候,针对3台渣油进料泵进行了变频优化节能改造。在经过调速变频技术之后,工艺控制水平逐步平稳,系统控制精准度也大幅度提高,不仅减少了以前机泵控制系统的有关滞后现象,更使得机泵的运行压力日趋平稳,工艺运行指标也得到了优化。 石油论文:低碳经济视域下石油业的发展途径 近年来,我国以山东、浙江、江苏、河南等省份为主的“癌症村”现象给我国的经济发展敲响了警钟,长期以来的高碳经济对环境造成的损坏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能修复,这是眼前的经济利益远远不能补偿的。因此,发展低碳经济,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针对石油行业的高碳经济模式,我们应当及时调整方向,及时发展低碳经济。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推荐方法对石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进行估算,2008年,石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约8629万吨,其中,化石燃料排放二氧化碳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5.69%。我国低碳经济下,石油行业的发展还应当及时调整发展战略,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以及寻找替代能源来实现石油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通过政策引导发展低碳石油经济 政府作为引导石油企业发展的主体,应当通过体制改革与政策引导发展低碳石油经济。提高石油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积极推动石油企业的高能效生产技术和低碳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的耗能工艺技术,通过与发达国家的能源巨头进行技术交流借鉴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深化能效改革,提高能源利用率。政府应当针对石油企业制定严格的技术规范,通过规范要求石油企业高效利用能源,生产高效清洁的能源。 2.加强石油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针对我国石油企业的现状,应当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石油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两大石油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的炼油生产的能耗和物好比值等指标已经显着下降,炼油平均能耗从每吨79kg标准油下降到每吨60kg标准油。 3.加强石油企业技术创新 加强石油企业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节能环保技术,创新清洁能源的生产制造是石油企业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发展企业的必要途径。我国石油企业应当开展科技攻关,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对石油生产中的芳烃、合成氨等技术还应当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耗和用水,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提高原油的利用率。对生产中产生的污染物,要进行污染治理和环境隐患治理,减少石油加工生产和原油开采对环境的破坏。完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我国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应当积极探索低碳能源发展之路,优化能源结构,通过技术研发、加工生产、和绿色能源推广,形成完整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服务链。石油企业应当大力发展天然气、燃料乙醇等清洁能源。我国中国石化集团近年来积极开发利用煤气层、页岩气层开发和生物柴油开发项目是推动石油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 4.结语 总之,石油企业应当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积极推进石油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引导、提高理念,不断探索石油企业在新时代的发展路径。 石油论文:石油企业技术管理理论探索与思考 一、技术管理概念与内涵 技术及其管理的重要性正日益显著地体现在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进步的各个方面。美国商学院教授在《技术周期管理》一书的丛书总序中对技术管理进行了如下描述:“技术管理包括了广义的各个领域的技术活动的安排,其涵盖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设计、建构、制造或经营、监测、维护和技术转让等。就此意义而言,技术管理的概念是相当宽泛的,因为它不仅包含研究和开发(),而且也包含生产和过程中的技术。以这种观点来看,技术管理实质上就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战略中的技术整合战略。如此的整合需要企业的研究、生产和服务等职能部门与营销、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之间的有机协调。” 澳大利亚学者诺玛·哈里森等认为,技术管理的研究领域包括技术战略、技术能力的开发、创新管理、技术的预测、采用技术面临的障碍、技术和制造的灵活性等。文秘站版权所有 我们认为,技术管理是指针对技术产品需求所进行的研究与开发、试验与商业化推广的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对企业而言,技术管理包括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研发项目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组织等三个层面。在不同层面,技术管理有着不同的内容体现,以下分层次进行分析。 二、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 在战略管理与计划管理层面,技术管理包括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战略管理实施、研发计划的制定、过程监测与绩效评估等。 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并实施有效的战略管理是实现技术管理与研发()目标最重要也是首要的环节。战略管理过程作为一个从内外部环境分析出发,到确定五大战略要素(指导原则、组织结构、监督与控制、人力资源和企业文化),最后实现成果输出的全过程,始终贯穿于技术管理与研发实践中。石油公司实施战略管理应在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五大战略要素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从企业技术研发计划管理环节来看,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步骤:)明确企业经营与发展目标,理清战略思路;)根据企业技术发展特点建立实现战略目标的技术研发框架;)广泛调研确定多种项目机会,制订研发立项指南;)与生产经营部门一起确定研发项目计划;)建立平衡项目册();)报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计划与经费;)组织实施研发计划;)进行跟踪评价。其中在计划与项目立项阶段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显得十分重要。 技术研发部门与生产经营部门之间的关系 以美国一些大石油公司为例,其生产经营部门在技术研发立项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建议权和决定权,技术研发部门往往在充分听取生产经营部门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建议的基础上才最终确定项目计划。 企业核心研发机构与基层研发机构之间的关系 以埃克森美孚公司为例,在年合并重组后,该公司业务结构由原来的按地区划分改为按上下游业务板块划分,大部分的研究力量也随之划转到了各业务板块,在集团层面仅保留了核心研发机构。核心研发机构负责完成战略性、基础性和重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而各业务板块的研发机构负责实用技术、工程技术的研发与新技术推广。 项目风险与回报之间的关系 每家石油公司的研发项目同时会有许多个。各个项目间的风险与回报也都会有很大不同。通过对不同项目风险与回报的定量分析,建立公司平衡项目册,有助于合理分配投资,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整体优化。从实际数量上看,埃克森美孚等美国大石油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分布在中等风险、中等回报的区间。此外,约有左右的投资可能集中在高风险、高回报的区间(见图)。 三、研发项目管理 技术研发项目的成功率随着风险的提高而降低。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方面的成功率可能只有二十五分之一甚至是三千分之一。因此,只有高效率的全过程管理,才能适时地对技术研发过程给予准确评价,并及时做出放弃或是继续的选择。 埃克森美孚等美国石油公司通过十几年的技术研发管理实践,总结出实现技术研发过程管理的“系统”()。该系统除了在主要业务环节上与流行的技术研发流程具有相似之处外,其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强调了每个阶段所设置的“门径()”的作用(见图)。 在埃克森美孚等美国石油公司,从新技术研发直至商业化推广应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一个门径在发挥作用。从全过程来看,每一个门径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管理过程中的重点控制环节,起着评价、控制、管理的作用。同时,由于大多数项目不能够从开始一直运行到最后,各个门径还起到了对技术研发项目进行筛选和淘汰的作用,体现了研发过程中管理的职责和重要性。 “系统”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让不同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到技术研发过程的管理中来。在技术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研究人员、开发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有机结合。具体体现在:在项目论证、研究、开发、工程试验与商业化等各个阶段,研究人员、开发人员、工程人员都是全过程参与的。所不同的是,在不同的阶段,发挥主导作用的力量不同,参与的程度不同(见图)。 注重团队建设是提高研发项目组织效率的重要形式。来自不同部门的人员以项目团队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可利用共享资源、完成独立任务、实现共同的目标。在一个企业内部,这样的项目团队可以有多种组织方式。比如:在一个部门内,按不同的功能组成团队;在一个公司内,组成跨部门的团队;在几个下属企业之间,组成跨组织项目的团队以及组成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别项目团队等。 “系统”的另一大成功之处还在于注重反复论证,重视生产部门的意见。在具体实施中,每一个门径都会由技术管理人员、有关专家、生产经营部门管理人员以及项 目组共同就某项技术取得的进展以及进一步投资的必要性展开详细、系统的论证。研发人员都非常重视这一论证过程,而且会努力提供支持项目继续进行的有关观点和证据。生产经营部门往往是站在技术投资方和最终用户的立场上评估项目商业化的前景及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效益,因此,生产经营部门往往具有最终的发言权。多次论证⒍啻紊秆。繁D诚罴际跹蟹⒌靡运忱共⒆钪赵谏桃祷τ弥谢竦贸晒μ峁┝酥匾U稀文秘站版权所有 四、人力资源管理 对于技术研发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首先需要明确研发人员的作用与职责。我们认为,研发人员的职责应包括参与计划制定、参加研发项目的实施、参加完成有关报告编写以及参与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等。 培训是提高技术研发人员素质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据统计,美国年用于研发人员培训的费用高达亿美元。每一位员工年平均参加正式培训的时间约为小时。其中,对领导才能和业绩考评方面的培训最受关注。 在美国企业内部,人才开发与培养是指运用个性化的能力测评、辅导训练、工作经验积累、教育、培训等方式来帮助人才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个性化的能力测评方法包括采用类型指标进行表现评估等。辅导训练包括通过企业内部的导师制、教练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促进人才综合水平的提高。工作经验积累是指通过提升、轮岗、换岗等方式丰富人才的工作经历,以提高其适应能力。教育、培训包括短期长期、脱产在岗的学习与培训等。公司决策层给予足够重视并组织建立起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是成功的人才管理的必要条件。 五、结语 目前,技术管理理论的研究、发展工作已经引起我国学术界、教育界和企业界的关注与重视。我国企业在实施技术创新战略过程中,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技术管理方面的有关内容。我们相信,所有这些进展与实践活动将有助于技术管理理论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技术管理必将成为一个综合性、针对性、实践性较强的管理科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面对国外大石油公司强有力的竞争,我国石油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大幅度提高国际竞争力已迫在眉睫。在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实现技术的自主创新的同时,有必要重视技术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各个层面的技术管理水平,通过强化管理,进一步构建技术管理体系,提高技术创新体系的运行效率,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过程中完成技术创新的历史性跨越。 石油论文:石油企业自身存在的战略及对策 石油被称为“工业的血液”,其对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石油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从1993年起我国成为了石油的净进口国,目前是世界第二大消费国。目前,要从三个方面保证我国石油储备:加大国内的勘探开发力度,但是国内没有大的油田发现而且国内油田开发的难度逐渐加大,成本也不断增加;依靠进口,但是我国主要从中东进口,大都是高含硫油,加工难度大,而且对进口石油的依赖性太大,尤其中东的政局不稳会对我国的石油安全造成威胁;加大海外石油投资,利用资金或技术等优势分享世界石油资源。海外石油投资不仅是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主动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尝试,更是我国实施石油来源多元化战略、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稳定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现状 截至2006年,我国三大石油公司已在全球30多个国家经营着70多个油气投资项目,每年获得的原油权益产量近2500万吨,天然气权益产量近40亿立方米,海外油气生产初具规模。在业务领域上,也已经形成了从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国际油气贸易和装备出口等多元化经营格局。目前原油和成品油贸易已覆盖2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运用长期供应合同、现货贸易、准现货贸易和期货贸易等多种贸易手段,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国内的需求。 二、我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问题 通过10多年的海外石油投资活动,我国的石油企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在海外投资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对石油企业缺乏有了的资金支持,在审批程序、外汇外资管理制度和海外投资保险方面也限制了海外投资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受我国石油公司资本实力、技术力量和跨国经营管理经验等因素的制约,及跨国经营管理体制上的障碍,我国的海外投资仍处于初级阶段,在投资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海外投资缺乏整体、长远的策略,国际化经营意识不强 目前这些大型石油公司在国际化经营方面,缺乏关于“往哪里走”、“怎么走”等问题的长远战略规划。在石油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没有长远的战略和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市场定位。目前中国石油企业要么没有国际化经营观念,要么对海外经营投资、扩张顾虑太多,国际化经营效果不理想。据有关部门调查,国有石油企业在海外投资不赚钱甚至赔钱的约占2/3。这种局面的形成除石油企业缺乏“走出去”的经验外,与“走出去”缺乏明晰的战略思路和战略定位有着直接关系。 (二)投资成本过高,存在内耗 近年来,我国企业为了中标海外石油项目,普遍报价偏低,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但当他们履行完若干合同后,才发现经过激烈价格竞争到手的项目利润实在太少,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中石油集团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的案例。 中石油出资35亿美元购买哈萨克斯坦某石油公司的部分原油储量,并计划建设一条长3000公里的输油管线。中标以后,才发现项目投入资金太大,而依靠开采当地原油的收入,根本无法弥补巨额的支出,最终因成本过高而被迫搁浅,使企业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由于我国的三大石油公司,尤其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由于没有统一的机构协调,往往竞争同一个项目,并且为了拿到项目内部相互压低价格,造成内耗,降低了利润空间。 (三)可行性评估过于粗放 海外投资自始至终都伴随着各种风险,如油价波动、汇率波动和合作方政局的稳定性等。不成功的国际合作项目,尤其是在国外执行的合作项目会造成远比国内项目大得多的经济损失。由于迫切走出国门的需求,在进行可行性评估的过程中企业会有意无意的往乐观的方向进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评估。另外是由企业由于对海外投资地区的不了解,在进行评估过程中出现误差,导致项目决策性的失误。新星物探在伊朗进行项目时就由于不了解当地山路较多的地貌而对项目评估出现失误,造成运送设备上山的成本就高于合同的预算金额,损失惨重。 (四)缺乏国际化经营的专门人才 目前我国石油行业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大多数人知识面相对狭小,技能比较单一,懂技术的不懂英语,会英语的又不懂技术。而石油企业海外经营一定要有雄厚的国际贸易人才。要能够懂得相关的国际法规,熟悉和了解当地的法律环境。目前我国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急需大量国际性经营的人才,但企业对人才投资力度还需要加大,而且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培训机制。 (五)投资结构与方式不太合理 中石油在海外投资时主要业务集中在上游,下游投资比较少;而中石化优势在下游炼油加工,在国外市场的选择上游资源比重明显不足。中石化在勘探开发、炼油营销、化工业务占用资本的构成比例为25︰50︰25,而国外三大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壳牌、BP)三块业务占用资本比例约为52︰33︰15,两者相比较,中石化油气勘探开发明显不足。在这种投资结构下,不利于紧密上下游的业务,降低成本、抵御风险。 (六)信息化建设不足 信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投资汇报率是难以计算的,它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具有倍增的作用,尤其对于石油企业的跨国经营来说,它更是一种稀缺资源。谁能够在充满竞争的环境中占领信息渠道的制高点,谁就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的地位。企业内部信息化不足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外部的信息不足不仅不利于我们获得的海外投资的信息,也会影响我们对市场变化快速反应的能力。与跨国公司相比,我国石油企业无论在内部还是外部信息化建设都存在明显不足。 三、我国石油企业海外投资的对策研究 为了解决海外投资存在的问题,石油企业要修炼内功,提高自身对海外投资的决策、管理水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坚持战略先行 三大石油公司各有其业务上的优势,世界几大产油区的投资环境也各有不同,石油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优势,分析各个地区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即SWOT分析),确定在海外投资的战略,确定自己的市场定位及投资重点。向国外的大型石油公司学习,自觉地以市场的需求为中心来确定企业的发展战略,不仅要有5年计划,还要有10年的长远战略规划,从而使企业的海外投资有较好的前瞻性,确保企业长期稳定的开拓海外市场。 (二)转变观念,以质取胜;政府介入,减少内耗 以报价低取胜,明知亏本也要拿下项目这是进行海外投资的初期为了“走出去”开拓市场的权宜之计。在经过10多年的摸索之后,在有了海外投资的经验、成功的模版时,就要把重点从以报价取胜转移到以质量取胜了,树立品牌,不断地开拓市场。另外由于三大石油公司是分散决策的,没有形成一致对外的整体行动。此时政府应该出面介入,减少内耗情况的发生,促成企业在海外投资上的相互合作和扶持,提高整体的竞争力。 (三)严谨的进行项目可行性 海外投资比国内投资复杂的多,风险也大得多,因此评估海外投资的评估部门必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精通项目评估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和外经外贸专家队伍。项目评估必须真正从项目的原始数据、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出发,做出客观的评价以供决策者参考,应当摒弃项目评估是为领导的项目立项决策找论据、做文章的做法。决策者必须充分尊重项目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确实以该结论作为决策的依据。准确的评估可以降低和规避不应有的风险,决不能因为要急于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或为了承揽到某个项目而降低评估标准。 (四)实施人才战略,培养、储备跨国经营人才 不断提高石油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人才是关键。石油企业必须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复合型的跨国经营人才,迅速改变目前我国石油职工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人才短缺的问题。 培养人才,除选派一些年富力强、熟悉业务、懂管理且有外语基础的人到高校接受系统的培训外,更要重视选派人员到成功的跨国公司学习与锻炼,参与跨国经营的具体业务,从实践中培养才干,积累经验。 (五)优化投资结构,分散经营风险 我国石油企业在海外投资时要形成上中下游一体化的石油公司。一体化可以紧密上中下游业务之间联系,保证原材料供给、缩短供应链、降低成本、减少税负等。 另外,一体化石油公司还可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平衡经济周期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当油价走低,油田亏损,但是炼油、化工及销售盈余;油价高,炼油亏,但油田和销售盈余。根据埃克森美孚2003年年报,其上游、中游及下游业务的固定资产比例为6︰3︰1。上游的开采业务为炼油业务和化工业务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一方面节约了采购成本;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资源安全和减少石油价格波动的风险。埃克森美孚80%以上的炼油厂与化工产品和润滑油生产部门建在一起,炼油厂生产的产品直接供给下游的化工生产部门和润滑油生产部门,提高了生产效率。我国石油企业还可以借鉴跨国石油公司的经验,在把资金集中在比较熟悉的几个投资领域的同时,坚持上游勘探开发和下游的炼油、销售一体化经营,分散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 (六)加强信息化,提高国际竞争力 信息化对石油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减少决策失误,降低企业风险,实现集约化资源管理和全球化生产经营,提升国际化竞争力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多数石油企业获取的国际石油市场信息大都是间接信息,而非一手的直接信息,信息渠道不畅通,不具备快捷、高效的信息系统。对此要通过各种机会充分利用国际信息网络,发展与各石油国商务处、石油公司以及国际性的协会组织的联系,创造条件,利用国际大型咨询公司的信息,加快建立自己的国际市场信息网络,以便及时获得准确可靠的国际石油市场信息,并按照信息渠道快捷化、信息处理高效化、信息来源准确化的要求,确定有关部门专职负责。目前三大石油企业都意识到要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必须紧跟信息技术的发展步伐,构筑起强有力的企业信息化支撑平台。 四、总结与展望 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在10多年的摸索中,已经在海外投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也得到了不少经验教训,这为进一步走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虽然在进行海外投资的过程中面临着内部经营管理上的不足的问题,但是相信随着我们海外投资活动的进一步开展,石油企业自身的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石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会逐渐增加,为我国的石油供应及石油安全做出突出的贡献。 石油论文:对石油工业发展趋势谈高校石油专业学生的培养 一、世界石油发展趋势 (一)石油工业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 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统计, 全世界石油可采资源总量约为4100亿吨, 扣除历年采出石油量,2004年剩余石油可采储量为1734 亿吨, 按全世界当年年产石油35.5 亿吨计算,储采比为48: 1。现已探明的石油可采储量, 可以满足未来30年内全球对石油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在保证足够的投资和工作量的前提下, 估计到2030年左右, 全世界的石油产量可能达到高峰年,产量约50多亿吨。 (二)石油工业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 石油是重要的能源, 同时也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石油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自上个世纪以来, 石油工业得到空前的发展, 到20 世纪40 年代, 石油在整个世界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就达到了40% 以上,成为支撑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 在石油资源开发水平提高的同时, 石油需求成倍增长, 有力推动了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石油作为国民经济的血液 , 成为各国控制和争夺的焦点, 进一步提升了石油工业的战略地位。 (三)新的世界石油工业格局已现雏形 20世纪90年代以来, 世界范围内的企业兼并浪潮高涨, 世界石油巨头为应对国际油价的跌宕起伏, 进一步垄断国际石油市场,进行了大规模重组。西方石油巨头重新组合后,资本规模大幅膨胀, 其融资能力、谈判实力和市场垄断能力进一步增强, 极大地动摇了欧佩克组织的石油生产霸主地位。随着欧佩克组织的影响力相对减弱, 新的世界石油工业格局渐显雏形, 世界石油工业呈现出西方石油巨头和发展中国家的产油国共同操纵的寡头垄断局面。由于势均力敌, 任何一方的行为都容易引起世界石油市场的剧烈波动, 垄断竞争日益加剧。 (四)技术进步在石油工业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科技进步和石油新技术的应用, 大幅度降低了石油勘探开发成本, 增加了全球油气的探明储量和供应量。以深水油气钻井能力为例, 世界近海钻井开始于1938 年, 用了40年时间钻井水深达到300m,又经过15 年增加到600m, 4年后达到900m, 2年后达到1200m, 其后几个月就达到2100m。最近,在墨西哥湾的钻井已经达到水深2400m, 并发现了大油田。这样, 世界的勘探区域面积将大大增加,而平台总成本却在下降。 应用三维地震成像技术、水平井技术以及新的采油技术等为石油公司节约了大量成本。大型石油公司利用超级计算机技术使地震资料的解释周期缩短了30%-40% ,费用大幅度下降。随着优质油田的日益减少,在没有出现更为经济的石油替代资源的情况下, 开采难度大、成本高的油田势必成为开采对象。在这种情况下, 石油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决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石油工业勘探开发难度增加的趋势与人才素质的提高 从总体来看,尽管世界各国在能源政策上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正在积极开发新能源,但是并不意味着人类能源的“碳化氢”时代即将过去。据专家预测,未来相当时期内,油气仍将是各国的主力能源之一,而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国对石油的需求还会增加,石油,特别是天然气的开发步伐并不会放慢。但是,石油勘探开发的部位将发生重大调整,一些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的油气勘探开发,已临近尾声。各国的油气勘探目光将投向边缘、复杂地域,如沙漠、海洋、极圈、沼泽等地方。亚太地区,由于人口多、油气生产和消费较集中,一些边缘、海洋的大型油气勘探开发,已成为该地区国际合作的热点,呈现激烈竞争局面。石油勘探开发部位变化的趋势,意味着石油勘探开发难度越来越大。这种发展趋势,无疑对未来石油科技人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对石油高等教育和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考验。 在业务素质方面,需要充分掌握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无论是海洋石油的开发,沙漠油田的勘探,老油田的挖潜,节能和环保技术的开发,都有赖于先进的科技与装备。这就要求石油高校教育教学内容要更新,实验设备要改进,教学方法要改革。石油高校的教学和科研,要提高到现代高科技水平上来。不少国家的石油工程教育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俄罗斯对21 世纪石油科技人才的培养,曾考虑到油气生产已达“顶峰”,进一步发展,会遇到矿业、地质、自然更复杂的工作条件,要求未来的石油科技人员使传统的技术方法计算机化,研究非常规油气构造及残留地下石油储量的开发技术,培养运用现代科技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思想方法上,需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与辩证法教育,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技术方法。未来的石油科技人才,应该熟知现代系统科学知识,具有现代思维方法,具有丰富的想象力、综合分析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求真务实的创新能力等创造性思维方法,力戒保守性、片面性和经验主义。这些思维方式,对于驾驭复杂、多因素、非常规的石油工程技术问题,都是十分必需的。新世纪的科学技术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如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科学社会化与社会科学化;科学——技术生产一体;科学技术互相渗透等。处于现代科技发展新趋势大环境之中的石油科技和石油工业的发展,同样表现出这些特征。石油高等教育,应当充分认识科学技术与石油工业发展的新动向,加快改革发展,以适应新的形势。 三、结论 教育是现代生产力发展的智力基础,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石油工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装备,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这些都有赖于大量的掌握现代科技和经营管理知识的人才,也就需要能及时反映石油工业发展趋势,不断迎接新挑战的石油高等教育有一个大的改革和发展。
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思考 【摘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环境日益恶化,不仅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成农业建设和农村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应针对当前农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情况,加强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推进农业建设。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政策 【正文】我国正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表明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经济建设、环境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农业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农业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退化加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如何搞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如何防治农业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如何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农业生态环境由恶性循环走向良性循环,是关系到农业能否持续发展重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应针对当前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加强我国农业环境政策法律建设,完善政府职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深度,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企业经营人员和农民群众等广大公众环保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环境保护是我国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很重要的领域,也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薄弱环节,农业环境破坏及污染不仅严重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而且直接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村的发展的后劲。当前农村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土壤污染严重、土地质量退化,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给食品安全构成隐患由于长期的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以及工厂企业“三废”超标排放,导致我国1.5亿亩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呈现重金属与有机物复合污染的复杂情况,土壤质量退化,农产品欠收和有毒物超标的情况屡有发生,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受到阻碍。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农药中毒的人数占世界同类事故中毒人数的50%.1995~1999年黑龙江、江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生药害2000多起,药害面积达200多万亩,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 工业和生活污染导致的环境酸化问题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环境。酸雨(pH 5.6)从1985年的约175万km2扩大到1993年的280万km2,受重酸雨(pH 4.5)影响的区域由1986年重庆和贵阳等局部地区至1993年扩大到南方广大地区。环境酸化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如森林、草地的衰亡,土壤酸化板结,农作物减产等。 农膜污染的面积也逐年扩大,1995年已达到64913万公顷,农膜年均残留率约20%,平均每公顷达60公斤。 2、农村水源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农业生产以及畜禽养殖导致的水源污染日趋严重,难以有效控制,造成湖泊等水体的富营养化,使之失去生产和生活的使用价值,水源污染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甚至食品污染。 农村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加,全国1995年是1978年的4倍。2003年的每亩化肥投入量从1980年的每亩12.3斤(折吨量)提高到43.1斤,比1980年高出348%.而且,目前盲目偏施化学氮肥,氮、磷、钾比例失调的现象比较严重,且化肥的利用率只有30%左右。大量化肥流失,加剧了湖泊和海洋的富营养化,成为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 我国农村养殖业排污量剧增,目前畜禽粪便的农业利用减少,畜禽业的集约化程度提高,加重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脱节。畜禽粪便的还田率只有30%多,大部分未被利用。 湖北省每年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约2亿吨,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是工业和生活污水的5倍以上。 农作物秸秆污染。我国每年秸秆产生量约6.5亿吨。由于缺乏能在短时间内大量消耗秸秆的经济实用技术,且产业化水平不高、出路不畅,造成秸秆的大量焚烧和废弃。不仅浪费了生物资源和能源,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和水体,给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湖北省每年产生约3000万吨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不到40%,很多都直接焚烧,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生态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水土流失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使4 540万hm2耕地受损,占我国耕地总面积的34.3%.水土流失从黄土高原向其他地区如我国西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华北地区的扩展,使我国可耕地面积进一步减少,从而危及我国粮食安全。 在南方省区的丘陵与山地(母岩以花岗岩、砂岩、砂页岩、红色粘土及碳酸盐岩类为主),以水蚀形成的劣地及石质坡地为标志的土质与石质荒漠化土地,呈小面积斑点状分布的型式,当地群众常以“红色沙漠”、“白沙岗”、“石漠”等名词以形容其土地退化。其侵蚀方式以面蚀及沟蚀为主,在花岗岩地区还有水蚀与重力侵蚀共同作用的崩岗侵蚀,在碳酸盐岩类地区溶蚀是主要的侵蚀方式。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村生存环境恶化,威胁农民健康据有关统计表明:我国农村有3.6亿多人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城市工业的转移,导致近郊污染加重;村镇及工业建设无规划或不按规划实施,使得农民生活条件雪上加霜;小作坊式工厂工作环境恶劣且缺少防护措施,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 据2005年做的典型调查,9省三县74个村105项做了调查,其中40%村庄没有集中供水,60%的村庄没有排水沟渠和污水处理,40%的村庄雨天出行难,晴天是车拉人,雨天是人拉车,90%的村庄没有任何消防设施,90%的垃圾是随处丢放(访谈者认为:“显然这样一种人居环境是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5、农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纠纷增多,环境污染引起的矛盾激化尤其是工厂企业的“三废”排放和污染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日趋增多,农民往往难以寻求法律途径,而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 而且,有关环境纠纷往往涉及者众多,处理困难,例如屏南榕屏化工厂造成屏南县溪坪村环境污染,1700多村民身心健康、财产损害严重,事件、纠纷与诉讼历时十多年难以解决,等等。 (二)造成农业环境问题的原因 农村环境问题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仅为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提供了外在条件,而人们不合理的生产活动与生活活动及其他有关社会经济因素,才是导致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面广量大的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农村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尤为突出的是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以及日益增加的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所带来的污染。化肥、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物质的使用,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见效快、效果高、面广等特点保证了作物的增产丰收,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使用种类日益繁多、范围日益扩大、用量增加。但是,由于低效率的或不合理的使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乡镇工业污染不断加剧乡镇工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安置富余劳动力,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致使乡镇企业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生产技术、方式和生产工艺落后,许多采用土法生产,生产能力低下,设备陈旧,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跑、冒、滴、漏”严重,资源和能源消耗高、浪费大,“三废”污染严重,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近忧和远患。乡镇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已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另外,由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国家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还有反弹现象。 3、农村的贫困伴随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不少贫困的农村地区都缺少燃料,由于没柴烧,不少地区挖草根、剥树皮、折树枝甚至乱砍滥伐,在一些地区,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部分地区覆盖率不足5%,甚至在1%左右。由于粮食与燃料的压力,贫困地区人民居住在这一特殊环境中,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商品经济难以发展,为了生存不得不以原始落后的生产方式“靠山吃山”,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盲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传统生活习惯的改变,农村生活废物的种类、数量都不断增长,包括塑料袋、快餐盒、废电池等许多难以降解的物质,但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生活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远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农村既没有垃圾存放点,也没有处理场所,农村生活废弃物随意排放,最终成了污染源,严重地污染了水源和土地,有些农村“脏、乱、差”现象突出。 4、工业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城市生活污染的转移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在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占用农田、侵占河道、随处焚烧等现象屡见不鲜。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工业固体废物每年增长7%,城市生活垃圾每年增长4%;但是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工业固体废物(很多是危险废物)长年堆积,而固体废物处置标准不高,管理不严,不少工业固体废物仅仅做到简单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仅达到20%左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危险废物处于低水平综合利用或简单贮存状态,不符合安全处置标准,2002年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24.2%,1996年到2002年危险废物累计贮存量达到2633.9万吨。 由此而污染的农田已达100万亩,加重了耕地矛盾的突出。 在我国的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盲目追求经 济的发展,重开发利用,轻生态保护,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少数地方农村的小矿点林立,有的甚至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废渣石乱倒乱弃,致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突出表现为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方式导致资源的浪费、植被生态破坏、地层塌陷和水土流失。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万吨煤塌陷率就在1000m2~3000m2 间,平均塌陷率为2000m2. 5、环境保护机制与制度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城市,而极少关注农村,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存在严重问题,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在农村缺乏有效的机制与制度保证。 (1)在农村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广大农村的基层领导和基层组织在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奔小康的同时,往往忽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受到的宣传教育的机会较少,缺乏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同时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和权利意识。 由于贫困和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地区对农业的依赖程度较大,贫困率高、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良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加上机构能力比城市地区薄弱,严重制约农村地区的发展,而长时期的不良土地利用方法和不正确的发展战略,最终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又加重了贫困。 (2)落后的农村环境,主要是由于城乡之间环境差距不断加大,这是现实制带来的,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使得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其实质在于城乡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特定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和作用,是农村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深层原因。 由于长期的城乡分割,使得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比较缓慢,大量人口被滞留在农村,从而加剧了农村人口与资源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很多农村居民无论从绝对意义上,还是从相对意义上,都还处于贫困状态,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和改善生活的压力,从而无力顾及污染控制;在二元社会结构的作用下,农村的产业结构过于单一,农业是主要产业,相当多的人是以农业为生的。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增加了面源污染的控制难度;面对差距悬殊的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中的精英分子竭尽所能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掌握环境知识的能力较弱,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面源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 (3)农村与乡镇建设缺乏环保意识,规划布局不当、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环境综合质量低。农村与乡镇在发展中,土地规划使用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不充分,没有合理处理好工业区、居民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关系,形成工业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区混杂的局面,致使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造成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有的农业与农村环境建设缺乏规划。农业用地、农民建房用地随意性大,农业废弃物随意排放,常出现“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局面。并且,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 (4)农村环境管理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体系不健全。对于量小、面广、变化快、差异性大的农村环境污染源,我国环境法还缺乏有效的防治机制和制度。而且,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的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照现行的分部门监管体系,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相互衔接的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农村的环境保障体系仍比较薄弱,环境管理机构及其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人员队伍、执法手段、资金都很缺乏,而由于农村地大面广,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发生在广泛地区,发现困难,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或执法时往往力不从心。同时在农村也缺乏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机制、途径与基础。因此,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困难。 (5)农村环保执法的监督机制需要建立。随着环境执法的发展,监督机制显得更加重要,它是保证环境执法依法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环境执法责任机制、执法监督机制、权力制衡机制的建设还十分不足,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制度性保障。 二、我国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规定 (一)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表现形式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由国家和地方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组成。主要包括: 1、宪法。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十条)。 2、法律。我国《环境保护法》(1989)对保护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基本的规定;《农业法》(2001)对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作了专章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矿产资源法》(1996)等环境资源法律也对农村环境保护作了规定。 3、行政法规。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土地复垦规定》(1988)、《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 4、地方法规。例如《湖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2月13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1993年2月25日公布施行)等。 5、部委规章。例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等。 6、地方政府规章。例如,《湖北省农产品基地环境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人民政府令第180号,1999年9月1日施行)等。 7、其他政策法律规范性文件。例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等。 (二)农业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的主要内容 1、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规定《农业法》(2001)规定,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定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城镇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 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编制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这项涉及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准备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 2、防治农业环境污染的规定《环境保护法》(197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农业法》(2001)规定,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保养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增加使用有机肥料,采用先进技术,保护和提高地力,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水污染防治法》(1996)规定,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第三十七条)。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必须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第三十九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将农村固体废物防治纳入法律规制范围,关注保护与改善农村环境。1995制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使用农用薄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增加了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要求,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首次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管理范围,强化了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第四十九条)。既将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避免出现法律调整空白;又可以考虑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法律控制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条件,通过授权立法方式交由各地自行规定。 3、土地利用规划和耕地保护的规定《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十九条)。《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耕地实行严格保护,《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三、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政策法律思考 近年来,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总书记在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了“要启动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指示;曾培炎副总理2005年4月提出,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务院在最近发出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专门提出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近年加大了农村环境保护的力度,今后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将有几项重大举措:第一,启动农村小康建设环保行动计划。用5至10年时间,使农村现在的水源地、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等一些重要环境问题要有比较大的改善。第二,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力度,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从而使当前农村环境条件和社会基础比较好的一些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可协调发展。第三,结合我国当前“菜篮子”基地的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在食品安全方面做好环境方面的有关工作。第四,加强有关法制法规的建设,特别是针对当前规模化养殖以及相关的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今年要在立法方面加强工作。 旨在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启动。江苏省、吉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四川省成都市、湖南省常德市、安徽省绩溪县等已不同程度开展了示范试点工作。 为了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应根据农业和农村的特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农村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依法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计划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要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将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纳入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范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民的生活与生产环境。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的规定,把农业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液、废渣、粉尘、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各级环境保护和农业管理部门,应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将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纳入管理工作的内容,指导和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农业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和推广工作。强化各项农业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 走城镇化发展之路。建立垃圾清运及集中处理系统,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规划、有重点、分期分批帮助农村建立垃圾存放池、公共排水道、生态厕所等,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将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纳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中去。 (二)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应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二是以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打造各种循环经济链条,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农业发展道路,从根本上降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破坏,保护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化废为利的生物科技企业;推广养殖场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促进粪便还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行“猪—沼—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零排放。 目前,在农村污染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可以说养殖污染已是农村水源污染的主要因素。对此,各地都在积极寻求对策,在国内也已有不少“变废为宝”的办法,如用畜禽的粪便生产沼气,制成有机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综合效益,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林、牧协调发展的林农牧复合经营工作等。 (三)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定已经难以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应将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制订、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与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结合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关于进行修订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同时,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发展,组织制定和修订地方农业环境标准。加强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环境无害利用的规范,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订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强制淘汰工艺设备制度、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禁限制度等,有效预防和控制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对违反该法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紧紧抓住土壤污染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环境:(1) 申报登记,明了情况。要加强土壤污染源的申报登记与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土壤污染物的产生来源情况,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有关污染者依法提出监督管理要求。(2) 规范颁证,严格监督。从事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3) 制定预案,防范事故。应当抓紧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政府,由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强制应急措施。(4) 严格控制工业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城市垃圾、工业废物的污染;对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应依法排除危害、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五)建设机构和队伍,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环保部门根据本地区农村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管理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同时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环境管理人员,加快农村环境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 (六)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认识和能力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内容和有关知识。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将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加入到小康环保行动中来。并认真组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人员、环境研究机构专业人员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专题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执行、遵守和维护能力,共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中国农业论文: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政策的调整 一、加入WTO前中国的农业保护状况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尤其是粮食安全问题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消费大国来说更是具有特殊意义,因此,中国一直坚持农业生产要立足国内资源,农产品供给要以国内生产为主,实现自给自足的方针政策。长期以来,中国通过采用较高的进口关税、复杂的非关税措施和国营贸易公司专营等保护措施,来限制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以免中国农业受国外优势农业的冲击。 加入WTO之前,中国对农产品进口所实施的高关税普遍要高于世界贸易组织中发展中国家成员国的关税,例如硬粒小麦、稻米、大豆等,1999年的普通关税为180%,即使是优惠关税也高达114%,另外还要加上17%的进口增值税。所实施的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主要有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动植物检疫、食品卫生检疫等等,在1999年35类实行进口许可证限制的产品中,农产品就占了8类,具体为粮食、植物油、酒、棉花、烟草、食糖、羊毛和天然橡胶。而且在这些产品中,除酒之外的所有商品,都由外经贸部指定国营外贸公司专营,占了1999年国营外贸公司专营的13种商品中的一半多。虽然从1998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赋予私营外贸公司进出口经营权,但由于门槛过高(要求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和净资产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且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和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以上),私营外贸公司很难进入。 尽管中国在农产品的对外贸易上设置了诸多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限制国外农产品的进口,但在对农业的国内支持上,却长期实行负保护。20世纪80年代政府通过定价政策、农业税、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农村储蓄、利息倒挂等措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净转移出财政性资金约1400多亿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政府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但由于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进展缓慢,政府农产品收购价和市场价的差距依然较大,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对农产品提价的积极作用。这种对农业的负保护政策,使投资过度向工业倾斜,农业部门投资严重不足,农田水利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农业抗灾能力小,农业基础地位脆弱;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各种不合理负担,使农民收入降低,农业投入能力削弱;最终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水平的提高,从而加剧了中国农业的弱质程度。 “绿箱”政策是《农业协定》规定免于减让的农业国内支持。它包括政府的一般服务。为粮食安全目的的公共储备、国内粮食援助、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政府不挂钩的收入支持、收入保险和收入安全网计划中政府的资金参与、政府自然灾害救济支付、通过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通过投资援助提供的结构调整支持、环境计划下的支付、区域援助计划下的支付等12项内容。这些政策均是基于农业的弱质性和其他非贸易因素而制定的,对国际贸易不会产生扭曲作用,将是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保护的主要方向。经过建国以来50多年的农业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中国的“绿箱”政策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主要涉及政府一般服务、粮食安全储备补贴、国内粮食援助、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6个方面,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的补贴等“绿箱”政策的其他6个方面的内容,尚未列入当前的财政支持范围内。总的来说,当前中国农业“绿箱”政策支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绿箱”政策总支持水平呈增长趋势,但总量仍相对较小。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国的“绿箱”政策总支持水平分别为1121.78亿元、1312.54亿元、2108.15亿元人民币,其中1997年和1998年的增幅分别为17%和60.6%。1996-1998年三年的平均支持水平为1514.16亿人民币,按当前汇率计算相当于183亿美元。比较而言,1997年美国、欧盟、日本的“绿箱”政策补贴分别为512亿美元、209亿美元和204亿美元,而且这些发达国家以前的农业“绿箱”支持一直都非常高,其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非常完善,因此,相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方式落后、科技水平低下的农业大国来说,目前的“绿箱”政策支持总量是非常小的。 第二、“绿箱”政策中政府一般服务所占较大比重。1996-1998年中国的政府一般服务支持水平平均为785.6亿元人民币(95亿美元),约占总“绿箱”政策的52%。在政府一般服务所涉及的7项内容中,除市场营销服务未列入财政预算项目外,其他各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支持。其中,农业基础设施服务比重量大,1996-1998年平均485.9亿元人民币(59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32.1%;农业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支持其次,为62.5亿元人民币(76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4%;农业培训服务最低,平均仅有2.1亿元人民币,只占“绿箱”总支持水平的0.1%;农业科研支持为40.58亿元人民币(4.9亿美元 ),占2.7%,病虫害控制支持为21.32亿元人民币,占1.4%,检验服务支持为13.18亿元人民币,占0.9%。 第三、“绿箱”政策中粮食安全储备支出较大。1996-1998年平均支持水平为383.78亿元人民币(46.4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25.3%,仅次于政府一般服务。远远高于设立粮食安全储备支持的日本(5亿美元)、巴西(3亿美元)和韩国(4970万美元)。 第四、对农业环境和生态农业建设的支持逐步增加。由于前期对农业环境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了当前水土流失、自然资源破坏严重,近几年中国政府开始加大了对农业环境的治理。1996-1998年三年平均支持水平为53.45亿元(6.5亿美元),占“绿箱”支持水平的3.5%。在各WTO成员国中,仅低于欧盟(37.4亿美元)和日本(10.2亿美元)的支持水平。 三、WTO规则下中国农业的保护空间 加入WTO后,中国失去了大部分农产品的非关税保护手段,国内市场仅剩关税这一单一的保护措施。关税作为保护中国农业的首要手段,由于所设置的税率普遍比较低,其对农业的保护空间是非常有限的。一些中国本身就有竞争力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等,在关税保护下将可能在国内市场中更具有价格优势,而另外一些本身不具竞争力的农产品,如牛肉、奶制品等,经削减后的关税将不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过程中,《农业协定》规定,在不能将原有的非关税措施合理转化为关税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可以采用上限约束的办法自主提出约束关税。中国涉及此种情形的农产品主要是大宗农产品,包括大米、小麦、玉米等,通过与各缔约国的谈判,最后确定了中国保护这些农产品的上限约束关税,加入之日约束税率为74%,到2004年的最终约束税率为65%。尽管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一上限约束关税率还是比较低的,但它对中国此类农产品的生产和贸易的保护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按照议定书,中国将在实施期内对小麦、稻米、玉米、食糖、大豆油、菜子油、棕榈油、棉花、羊毛等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根据WTO规定的基期1986-1988年计算,中国对农产品生产的国内支持措施水平为负值,且目前的支持水平又低于以1996-1998年为基期的产值的2%。负的国内支持总量,固然决定了中国不需要承担国内支持的减让义务,但同时也决定了中国今后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不能超过1986-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10%这一微量允许水平。最后经过谈判,中国在议定书中承诺将“微量允许标准”定为8.5%,即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都只享有基期农产品总产值8.5%的免于削减空间。这就意味着中国农业的支持水平仅有412亿元人民币,约50亿美元。这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削减后的水平,也是发展中国家中较低水平。另外,在议定书中,中国还承诺把《农业协定》第6条第2款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补贴和投入品补贴减免的“黄箱”政策计算到“微量允许标准”中,即将该项补贴计入8.5%的约束水平。 尽管50多亿美元的国内“黄箱”政策支持对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来说是非常少的,但中国在WTO规则下可以利用的国内支持空间却还是很大的。目前,在中国的整个国内支持政策的构成中,“绿箱”政策占了2/3,但绝对数字比较小。按照《农业协定》的规定,对农业技术、基础设施投资等所谓的“绿箱”政策是允许的,不必计算在需要削减的综合支持总量中。自《农业协定》生效以来,各成员国都纷纷调整其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在削减造成贸易扭曲的“黄箱”政策的同时,增加“绿箱”支持幅度,从而加大了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从各国的“绿箱”支持水平看,目前美国、欧盟的“绿箱”支持分别为463、238亿美元(均占其农业支持水平的76%),日本为327亿美元(占其农业支持水平的47%)。相比之下,中国的“绿箱”政策支持总量较小,1996-1998年平均为1514.2亿元人民币(约182亿美元),按1996-1998年的数据测算,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12项措施中,中国还有6项属于空白。除“政策一般服务”支持项目外,中国对农业主要的保护手段仍然是价格干预,还未建立既符合国际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业生产者收入支持体系、农业结构调整支持措施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 “黄箱”政策方面,当前中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仅占3.3%,这与8.5%的微量允许标准量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利用空间。8.5%可以说是中国“黄箱”政策的上限,如果低于这个“上限”,那么就可免除削减,并可以提高到这一水平,以充分利用WTO规则允许的农业保护空间。另外,对某些国内生产已经过剩的农产品,可以通过实施限产计划下的“蓝箱”政策予以保护。《农业协定》规定在限产计划下的农产品,如果根据固定面积或产量或牲畜的固定头数给予补贴,且给予的补贴按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提供,那么该类补贴可以免除。 出口补贴是增加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农业协定》虽然要求对其进行约束和削减,但由于大部分成员有巨大的基数,即使削减后仍可继续实施补贴。中国在1986-1990年有出口补贴,但随着外贸体制的改革已取消了这一措施。加入WTO后,中国承诺取消所有的出口补贴,且以后也不再采取任何出口补贴。另外,中国还将不能享受《农业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补贴上的差别待遇。《农业协定》第9条第4款规定,发展中国家为降低农产品出口的营销成本而给予的补贴免于减让。但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发展中国家总的削减承诺仍需要完成。中国承诺零水平的出口补贴决定了不能引用该条款。因此,中国在出口补贴上的空间是非常狭窄的。但由于《农业协定》将需要减让的出口补贴定义为依据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即在直接出口阶段给予的补贴,而在生产和储存阶段给予的补贴,不属于该范畴。另外,相当于出口补贴的各种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或保险计划,《农业协定》并没有列入削减范围。因此,中国在零水平出口补贴的约束下,仍可通过加强这两方面的政策力度,给予农产品出口相当的补贴,以提高出口竞争力。 三、加入WTO后农业保护政策调整思路 加入WTO,中国将根据入世议定书的承诺,放开国内农产品市场,过去那种高关税、复杂的非关税措施和国营贸易公司专营等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都将被逐步取消:进口关税大幅降低;除一些敏感性商品使用关税配额之外,其他所有的非关税措施都将被取消,实行单一的关税制度;逐步放开贸易权的范围和可获性,保证在加入WTO后的3年内所有企业有权在中国关境领土内进出口除一些规定的特殊商品外的所有商品。再加上中国承诺加入WTO后取消所有出口补贴,且以后也不再启用任何形式的出口补贴这一条件,那么中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就应从边境措施向国内支持调整。 加入WTO后,在其他保护措施弱化的条件下,应加强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大对农产品科研、推广、农业培训、病虫害防治、市场信息服务、基础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要设立专项育种科研支持基金,加快农产品优质品种选育,缩小与国外农产品的品质差距;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病虫害防疫防治体系的建设;对进口敏感农产品及具有出口潜力的农产品,要根据世贸组织条款建立价格支持制度,保护国内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由现在对农业流通环节进行补贴,转向给农产品生产者的直接补贴;等等。总的来说,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调整应遵循以下一些思路: 第一,合理设计农业保护政策结构。从保护的产品看,应重点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主要是粮棉作物;从保护的方式看,应 着重提升WTO农业规则免于减让承诺的“绿箱”政策,争取达到议定书中规定的8.5%的“微量允许标准”国内支持空间;从保护的内容看,即要加强“绿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措施,又要重建以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国家税收支农、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为主体的“黄色”政策体系。 第二,调整对农业和农民的国内支持方式和重点。世界贸易组织在对待农业方面总的趋势是要求减少对农业资源分配与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补贴,而增加对农民的直接支付。因此,加入WTO后,应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取和借鉴欧美等国的经验,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流通领域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财政资源,转化为给农民直接补贴等其他类似的国内支持政策。 第三,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一般来说,农业收入支持可分为直接收入支持与间接收入支持。直接收入支持主要是指对农民的直接收入补贴,如灭害补贴、差额补贴、储备补贴。收入稳定计划补贴、耕地转向补贴、农业税削减或豁免等等。间接收入支持主要是指对农业的贴息贷款、生产资料投入补贴、农业保险计划、运输补贴、农产品储备制度等等。《农业协定》在强调减少国内价格干预时,对收入支持政策的要求较为宽松。因此,可以通过强化收入支持来实现农业稳定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第四,制定一系列农业保护的政策和法规。就国家宏观支农政策方面,应该制定财政支农政策、计划支农政策、信贷支农政策、利用外资支农政策、扶贫支农政策、保险支农政策、科技支农政策等。就市场保护支农政策方面,应该制定价格和管理政策,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和生产资料供给价。就收入支持政策方面,应制定直接和间接的收入支持政策。 四、具体的国内支持政策调整 根据《农业协定》可否予以减让的划分,农业的国内支持政策主要分为“绿箱”政策、“黄箱”政策、“蓝箱”政策、特殊及差别待遇政策和微量允许政策5类。就中国而言,由于承诺《农业协定》所要求削减的“黄箱”政策支持量为零,微量允许政策支持量达成为农产品产值的8.5%,同时放弃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及差别待遇政策,因此,所允许的“黄箱”政策支持量的上限就为8.5%。这样,在《农业协定》规则下,中国可以使用的国内支持政策就只剩下3类:“绿箱”政策、“蓝箱”政策和8.5%的微量允许“黄箱”政策。 (一)农业“绿箱”政策调整。农业“绿箱”政策是中国加入WTO后农业支持政策的主要方向。与发达国家成员国相比,中国目前的农业“绿箱”政策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农业“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相对较低,管理体制不完善。农业“绿箱”政策支持结构不合理。因此,在总量上增加投入,从结构上调整和完善,将是今后中国农业“绿箱”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按照WTO“绿箱”政策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增加政府对农民的生产和服务支出,增设产品检验、市场信息、营销服务专项资金,把农业国内支持的重点逐步由流通环节转移到生产环节。 第一,加强“绿箱”政策中的政府一般性服务。一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本农田、水利设施、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和保护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财政支出专项专用,防止流出农业部门;二是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教育培训投入,尤其是加大对农民的文化教育培训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民素质,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民企业家成长的教育培训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立对农产品质量等的无偿检验制度;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引导农民有意识调整农业结构;五是完善农业服务站的建设,加强农业服务站对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市场信息等各方面知识的传播。 第二,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结构将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一些农民的短期利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另一方面,结构调整本身又需要大量资金支撑,因此,应设立政府向农民提供农业结构调整的投资补贴,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第三,调整粮食安全储备制度。在目前中国的“绿箱”支持政策中,粮食安全储备支出占了1/4多,仅次于政府的一般服务项目,远远高于一些设立粮食安全储备支持的国家,这不仅加大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也相对缩小了“绿箱”政策中其他支持的支出。在加入WTO后,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适当减少国家的粮食储备,而通过国家补贴、农民自主储备的方法。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也可以保障粮食安全。 第四,逐步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政府要逐步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制,以及对农民、低收入者的直接补贴制度。如果国家有补贴财力的话,可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即将费改税后的计税依据标准直接变为补贴标准。在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由中央政府首先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然后由地方政府对农民进行直接支付。 第五,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体系。结合目前中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的实施,通过设立政府向农民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补贴,以及加大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示范过程的投资力度,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蓝箱”政策调整。“蓝箱”政策是《农业协定》允许免于减让的“黄箱”政策支持。这些支持是因政府限制生产某些农产品而给予的补贴,包括对生产者的直接支付。一般来说,黄箱限制生产的补贴要成为“蓝箱”政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根据固定面积或者产量提供的补贴;(2)根据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所提供的补贴;(3)按牲畜的固定头数所提供的补贴。 “蓝箱”政策的实施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调整国内支持时,都开始利用“蓝箱”政策来规避“黄箱”政策的削减,如欧盟在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将其1995年的补偿支付纳入了“蓝箱”政策,美国则将其1995年的差价支付纳入了“蓝箱”政策。限产计划中国目前已经使用,但对限产计划的补贴却尚未列入财政预算。加入WTO后应考虑适当启用该项政策,尤其是在用足8.5%的微量允许标准后,“蓝箱”政策将是“黄箱”调整的一个主要方向。 (三)微量允许的农业“黄箱”政策调整。微量允许标准是中国农业“黄箱”政策的上限。当前中国的“黄箱”政策在基期农业总产值中只占3.3%,这与8.5%的微量允许标准量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利用空间,因此,中国今后“黄箱”政策的调整方向应该是在用足用好“黄箱”政策支持空间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 一是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方式。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农产品支持和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效率,逐步减少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重点转向农民。将现有的国家用于粮食、棉花流通的补贴,转为政府对农民无偿提供种植大宗农产品(粮、棉、油)的补贴;二是增加给予农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扩大支持农业生产的贴息贷款的范围;三是改革农业税收制度。结合当前的费改税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四是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补贴政策,扩大提供低价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油、农业机械的支出。 中国农业论文:论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变迁的格局和方向 内容提要:作者以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作为完整个案,从制度结构、变迁过程等方面,证实这是一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过反复交替.并渐臻二者协调配套之佳境的过程;并验证了作者提出的理论假设:只有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协调配套实施,才能化解强制性变过带来的产权低效和“制度失败”,以及诱致性变迁难免存在的“搭便车”等问题.才能渐次形成制度变迁的最佳格局;因此,未来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无疑应沿着这一理性路径迈进。 关键词:农业合作 诱致性变迁 强制性变迁 一、问题的提出 寻找最佳的制度结构和接近最佳制度结构的途径.一直是经济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对于中国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少学者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如交易费用、产权、国家、效率等出发,集中探讨了中国农业合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并由此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了重大的创新(林毅夫.1990;周其仁,1994;郭剑波.1994;伍山林,1996)。这些学者们都自觉不自觉的借用了d·c·诺斯和林毅夫对制度变迁类型的划分,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追求潜在利润的渐进的制度交替过程(d.c.north,1990),而林毅夫则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的强制性变迁(林毅夫,1989),但这并不意味着探寻最佳的制度结构只能从二者中选择其一。 新制度经济学在交易费用不为零和存在制度且制度(包括产权)并不总是有效等假定下,研究国家、制度以及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究竟按哪一种方式演进,不但取决于意识形态、以及传统、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安排;还取决于以往的制度变迁路径的影响即以往制度变迁的方式、数量、种类以及原因等;还取决于各行为主体的表现,比如其个性与理性程度等;还取决于外部性的大小、潜在利润的多少等等。在一场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国家以及国家信奉的主流意识形态,即在一个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举足轻重。 但问题是,诱致性变迁难免外部性和“搭便车”等问题出现,可以化解外部性的国家也总在边际收益一边际成本的前提下实施制度创新,加上对严出最大化和租金最人化目标的追求,国 家导致的政策失败(制度失败)和产权的无效率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林毅夫,1989)。 因此,我们假定,在正交易费用和制度安排并不总是有效的条件下,要接近或形成最佳的制度结构,就须: (1)应使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协调实施,以收取长短之效;受这一基本假定的制约,还应: (2)使国家尽可能的保持理性,并使国家理性、群体理性符合个人理性而 不是相反; (3)使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安排与正式安排及正式安排的变迁协调而不是相反; (4)使制度变迁既依赖既往的制度变迁路径,又要大胆创新; (5)产权形式要趋向多样化。 我们将选择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来检验上述假定。 二、变迁的轨迹 (一)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 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在根据地以外的地区,缘于国家追求增加财政收入、银行振兴等潜在收益.以华洋义赈会倡行合作救灾为开端,以1928年国民党政府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和 1934年《合作社法》的出台为标志.迈上了国家单方面实施、推动制度变迁的途经。由于资金来源和规模受到较大限制、也不能有效减少农民加入的交易成本,这场强制性制度变迁致使一方面信用合作大发展,一方面高利贷盛行乡间;虽然合作社在保甲制下普及到保,而农业生产却日趋凋敝。 根据地的农业合作,主要体现诱致性待证。采取了农民自愿的方式,“民办公助”是政府行为的主凋。才溪乡的耕田队和耿长锁的合作社等都采取了灵活的资源配置形式和收人分配方案,努力寻找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的适当比例。但是,由于规模的扩大受入社农民退出权的限制和交易成本的制约,寻找合理的分配方案交易成本就很高.不合理的分配又加大了入社农民的退出行为,从而增加了组织成本,合作社的经济绩效并不理想,只能实现较小的规模经济。 可见.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都会面临交易成本与规模扩大的矛盾,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规模扩大并不等于经济绩效提高。根据地以限制合作社的规模来减少交易费用,即在生产水平低的情况下.以追求较小的规模经济为目标的做法,是已经验证了的理性选择。但后来的变迁恰恰忽视了这条成功的经验。 (二)告别私有产权并极力追求“公平’(1949~1978年) 关干农业合作的重大决策形成于1953年以前。决策依据是对当时出现的两极分化、中农化、富农经济等现象的综合分析,对旧中国农村贫困状况的估计和原因探讨。以及政府强烈的想把中国引向富强的使命感;也体现对意识形态绩效的追求,对不公平增长方式的舍弃和对公平增长方式的偏好——这表现为对收入分配差别的刻意缩小和以产权的不断公有比为缩小分配差别的手段。而库兹涅茨的研究表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趋势可以假设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而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约翰逊也说,“‘经济平等的成本对任何希望增长的处于发展中的经济社会来说.可能都是巨大的;待别明显的是,从上看经济增长的极大突发,一直是同极大的意外收益的前景和结果相联系的,所以.一个热望取得迅速增长的国家过于强烈的坚持旨在保证经济平等和公平收入分配的政策,似乎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限制对资本的积累和投入,而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增长必须以收入差别为前提。因此,政府当时对公平增长方式的选择,成了社会稳定的前提.但也由此丧失了不少的经济增长机会,制度创新的绩效也大受削减。这可以从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变迁中看出。互助组为初级社取代,是因为其规模效益有限,更因为它依然是较完整的私有产权。当时条件下最有效的产权形式——初级社的效率尚未发挥出来就为高级社所代替,原因之一就是高级社是较完整的公有产权。取代高级社,则说明国家除了要用产权的公有化实现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外,还要通过建立全新的、完备的社区治理机构来控制农民甚至农民的思想。 初级社既成功地分割了私有产权,又通过给予农民较完整的退出权以形成社内农民的自我实施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合作社解散的风险。初级社以使农民获得较互助组更大的剩余享益权作为交换条件.从农民完整的私有权中.分割出一部分归合作社控制的剩余控制权,以私有土地入股的形式构筑了合作社的共有产权结构;生产股份基金的交纳无疑又增加了合作社的产权权重。由于农民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而退出的自由度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成正相关,农民不仅可以实施对合作社的监督,使合作社的管理者努力改善合作社的经济绩效,还可以参与合作社的分配等重大制度决策。对于社员来说,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意味着拥有较完整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使他们可以较自由地退出.也使他们倾向于维持合作社的 稳定运转,从而自觉形成一神防范大多数 社员退出以至合作社解散这一风险的自我实施机制(林毅夫,1990)。 较完整的退出权是初级社制度的关键。但形成初级社自我实施机制的还有意识形态的作用。国家借自身暴力潜能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生产公共物品方面的规模经济优势.在农业合作之初实施了大规模的意识形态灌注.这使全新的主流意识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行为规范。其内在现定之一就是支持合作社,要求农民加入合作社。这就使单个衣民退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成培加大。 另一原因是合作社增加了对生产监督管理者的激励,给他们以较多的剩余权,如地位的改变(从地位低下的“泥腿子”到一方的领导)以及相应的收益(荣誉以及误工补贴)等(a.aalchian、and h.demsetz,1972)。 最重要的在于合作社是一种由私有、共有和公营组成的混合型产权结构。除了由公营带来和用于公营的公共积累产权归属不明外,每种产权都能获得其相应收益;而公共积累这时所占比例并不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规定,初级社应留全年收入的5%~10%作为公积金,1%~2%最多3%作为公益金。产权不明晰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突出。 此外,初级社既继承了由私有观念形成的标准行为,又承继了相沿已久的农民间合作互助的传统,从而借传统的“行为标准化”功能减少了交易费用。 总体来看,初级社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曾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次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原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力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初级社的产权明晰形成了对社员和合作社的双重激励,这也符合马克思合作思想的本意。但因为它与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国家的工业化目标和控制农村社区目标,都存在明显的距离,所以较早地被高级社替代了。 高级社使集体公有产权成了唯一的产权类型,因此,农民的退出权大受限制。而生产责任制不能解决因产权不明晰而带来的分配不合理,和由此产生的激励严重不足的问题。加上农民的意识形态、传统、习惯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公有产权的实际经济绩效并不理想。但是,国家及其人并没有去仔细研究产权结构及其实施机制,而是认为现有组织的规模不够大、产权公有程度不够高、国家没有控制农村社区,从而使高级社的缺陷在后起的中放大,高级社时开启的实施机制探索也受到更大程度的限制,意识形态日趋刚性,终致公社制度成为一种追逐理想的冲动,而被现实撞得粉碎。 (三)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的整体扫视 与改革开放前的强制性制度供给不同,1978年后的制度变迁是以初级行为主体。对潜在的获利机会的积极追求为主因的一场诱致性变迁。从大包干到乡镇企业的崛起,到股份合作制的实行,到农业产业化,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认识获利机会、不断实现潜在收益的过程;制度变迁从发生到推广,总是一个不断“学习”——成本很低的借用和移植的过程;从收益分配的角度看.也是一个不断追求帕累托最优、不断接近帕累托最优的过程。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是一个对多种互补性制度不断选择的渐进变迁过程。各种制度间不但存在互补竞争关系,而且其间的替代也5主意寻找交易成本低的变迁路径.双轨制至今还是一种有效选择。在大包干依然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产权形式和实施机制的创新日趋繁夏多样化,合作制度也成了大的制度分蘖母体。 1978年以来变迁还以初级行为主体日趋活跃、国家行为日趋冷静为表象,后者集中表现 为国家角色由市场上的运动员十裁判员员向裁判员的转换,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由刚性(僵比不变)变为弹性(富有包容性和对现实的适应性)。 1978年以来的制度变迁.正因为有这些待点才会获得良好的经济绩效。但是,这场制度变迁却又明显表露出制度供给不足的弊端。在市场比进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迟缓,就是农村经济制度需求难以满足的原因之一,也是合作制度创新成效有限的原因所在。 三、农业合作的难题 中国农业合作的道路充满曲折艰难,要面对太多的困难和复杂的矛盾。 (一)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直到今天,人们还在争论:合作社究竟应该是什么?不同的回答是因为对公平与效率的不同取舍。穷人希望合作社充满公平色彩,但合作社又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所以,合作社只能是劳动者在合乎国家法律及其他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合作社原则实现劳动的联合和资本的联合,通过资本的集中运营和劳动的分工协作,采用按劳和按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改善劳动者经济状况的经济组织。 我们不认为合作社应仅有劳动的联合或以劳动的联合为主,相应合作社也不应仅仅采用按劳分配的制度。那样就会把合作社局限在劳动的联占中.把台作社的产权制度限制在公有的范围内。现实表明,没有资本的联合并以之为基础,任何社会生产将成为空中楼阁;也表明,把可以容纳多种产权形式的合作社局限于劳动的联合中,将合作社等同于社会大生产的一个车间,否认合作社中存在的各种经济利益和产权关系,明显是苏联模式的翻版,是对合作社内在含义的扭曲。 我们认为合作社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从合作社的发展史以及世界各国信奉的罗虚代尔原则中可以明显看出,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并同时对社员实行利润返还。就必须改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甚至要不断提高社员素质,充分实现效率;马克思恩格斯也讲过合作社要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改善社员的生活,但 中国的合作社却长期奉行“无盈利主义”.致使今天人们还谈“合”色变.将合作等同于财产的归并。这就是过去将合作等同于“公平”——极度平均比的负面效果之一。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社已渐次恢复了其本来面目,并逐渐适应商品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为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以合作原则组织起来的、生机勃勃的经济组织。合作社选择了公平与效率兼顾,就从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中解脱出来了。 (二)意识形态流变造成的内在不协调 中国的合作思想和理论主要是一种舶来品。建国前的合作社主要依托西方的社会经济理论,建国后的合作社则访苏联模式。无疑,酉方的社会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的传统、习惯、观念之间,不仅存在距离,可能还有难以弥合的鸿沟。建国前华洋义赈会极力推行合作救灾成效甚微.原因就在于,受灾的农民并没有进行合作的理念。同样,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理论要为农民所接受,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何况,我们接受并用作指导的合作理论偏离了马列主义合作理论的精神,因此加大了实施农业合作的难度,使我国的农业合作走了一段不应走的弯路。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合作理论是灵活的.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合作经济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与国有经济并存.合作社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合作社内部可暂存雇佣关系,但要加以限制;对于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小生产者,不能采用剥夺的方式,而要建立各种合作社使他们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合作社只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并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性质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多种合作社模式,如“合作 工厂”、“合作贸易”、“合作生产”、丹麦社会主义者提出的“股份合作制”——将农民的“土地结合成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动力的比例分配收入”、法国巴黎公社将要建立的合作联盟、俄国农村公社中的“劳动组合关系”、当然还有马克思恩格斯伦述最多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可见,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组建合作社的固定模式。 斯大林则将合作社等同于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并坚决主张用这样的合作社去取代小农经济。斯大林简单的抛弃了布哈林先发展市场关系使农民摆脱贫困再组建多种形式的合作社、要用实际利益吸引农民等正确主张,把合作社的建立与建成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战略“全盘集体化”“消灭富农”等同起来,使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合作化、集体化实际上变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运动。 由于苏联的集体化曾作为一种成功的经验广泛流传,由于中国的领导人,特别是更多的吸收了斯大林而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思想,斯大林的合作思想成了中国农业合作方面的主流意识形态.就使中国的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能不体现出较多的苏联模式的印痕。而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依然占主导地位,相沿千年的旧意识形态、习惯、传统都未发生太多改变,苏联模式一旦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并将决定制度创新的规模和方向时,就会与农民——小生产者依然坚持的旧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等)、传统(相沿已久的劳作生活格调)和习惯(散漫悠闲的个性)相矛盾,就需要他们形成一种新的标准行为以取代相沿已久的传统和习惯。仅此一点,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就只能是一场高交易费用的强制性变迁。 (三)改造对象——个体小生产的高度稳定性 受上述意识形态规定的制约,当时的农业合作不仅要改变人们的旧传统、旧意识、旧习惯,还要同时改造小生产、取消小生产。改造小生产任务相当艰巨.因为,自近代以来小生产呈现出的分化趋势是:解体与稳定并存,而稳定是主调。解体是因为其小规模、低水平的待性.稳定则缘于其内在的产权制度。由于稳定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合一)对国家和社区的冶理叽为来讲,是可大大节省交易成本的,它们都倾向于使其稳定延续。还由干资源禀赋的刚性制约.以及自身仅够自给的经济规模,农户便自觉的削减交易量,使初始产权的交易受到限制,由之衍生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享益权的交易成为常态。加上这种经济制度小而全,自身对外界环境有较强的抵抗能力;以及近代社会的变迁较少触及社区的治理机沟——制约小生产的制度.小生产的制度环境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小生产基本是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造个体小生产.就不能停留在规模扩大和产权的公有比程度上.还要以社区治理机构的改变作前提。因此,这场制度变迁是大规模、高难度的,加上要面对的是千万个与小生产、传统社区治理机构、旧习惯、旧意识形态、旧传统有千丝万楼联系的小农.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很高,为此.要么是一边累积变迁所需的费用.一边渐进的变迁;要么就一气呵成,用提高速度来减少交易费用。但实践证明,后者容易煮夹生饭,还会使强制供给的制度安排陷于无效。 (四)规模与效率的矛盾困境 从建国前的农业合作中就可以看出规模与效率的明显矛盾。那时的矛盾表现为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扩大规模又面临因农民退出带来的高交易费用。后来的规模过度扩大,如高级社和.又产生了较高的监督费用,导致合作组织的效率难以实现。加上分配制度极不合乎帕累托效率原则,追求不伤害任何人利益的平均化分配,却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以致组织中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搭便车”和偷懒行为,不断侵蚀组织的制度结构并最终使之陷干无效。 (五)产权兼容性与目标单一性的矛盾 在前面我们给出的定义中,合作社可以兼有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功能,因此.合作社必然会兼容多种产权形式。因为分配制度是对剩余权的规定.不同的剩余权必须以不同的初始产权为前提。初级社制度中就存在私有、共有、公营多种产权形式。但受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我们组建的合作社只是以改造私有权、向社会主义过渡为目标。由此又引出一系列难题:要改造小生产、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改造农民的思想等等.最终陷入了无效率的困境。解决这类问题,就需要从使意识形态富有包容性入手,营造多种产权形式竞争改进的良性状态。这是改革开放后制度变迁呈现出的喜人特征。 此外,个体分散经营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与支援工业化的任务.解决民贫与国弱孰先孰后等等.都是农业合作面临的难题。 四、突破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选择上的两难困境 上述难题,归根结蒂是制度变迁方式选择的问题。要化解高交易费用,国家不惜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强化意识形态贯输.追求对旧制度、旧产权制度、旧意识形态的迅速替代。由此带来的一厢情愿,却造成制度安排的无效率状态。但如果听任制 度安排自发的创新 ,在建国前不足最低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实现最低规模经济尚是一道难题,如何满足国家追求最大规模经济以实现产出和租金最大化的愿望呢?建国后特别是高级社后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因规模较大而产生过高的监督成本,同样陷于无效状态。这似乎已经说明,从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二者中任选其一,都难免要陷入制度变迁方式选择上的困境。 透过1978年后以诱致性为主的制度变迁,我们看到:农业合作制度变迁中,诱致性变迁易导致供给不足、强制性变迁易忽视初级行为主体利益的难题,居然有了破解可能,这就是使初级行为主体具有活力.不断实施创新,国家理性地做最终决策。形成一个上上下下协调实施制度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进行的良性状态;这就是卞流意识形态趋向弹性、包容并与其他的意识形态协调的和谐状态;这就是正式制度安排的变迁较多的照顾到初级行为主体的传统、观念、习惯的宽松状态;这就是制度变迁不抛弃过去的路径并在过去的路径上大胆的不断创新的理性状态……无疑,这一状态将不断接近制度变迁的最佳状态——制度安排协调配套实施从而使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渐近均衡的的状态。我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改革最大的贡献之一,也是1978年以来这一轮全局性改革最成功的经验之一。 综上所述,农业合作中面临的难题,可以归结为对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两难选择问题;‘因此,破解难题的手段就是努力使诱致性变迁(创新)与强制性变迁(创新)配套协调实施。农业合作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这样才能接近甚至达到制度变迁最佳状态——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的状态 中国农业论文:入世对中国农业利大于弊 中国入世后,国内有一种议论,说入世头5年,超过半数的国有企业将面临淘汰,上千万人失业,对农业的冲击最大,估计有500万到1000万农民失业,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还将会比1995年的基准情景下降2.1%。 但权威的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主动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总的来看,入世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对加快实现国家农业现代化将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是有利于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入世后,中国将按照国际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内政策法规,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开放国内市场,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进入农业领域,促使中国农业与国际接轨,加快农业对外开放进程。 其次是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进出口结构的调整。中国劳动力丰富,但耕地资源不足。加入WTO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玉米、小麦、油料、糖料、大豆和棉花等农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总产值)中的比例逐渐减少,而蔬菜、部分水果、花卉等园艺作物的比例将有所扩大。畜牧业(除牛奶、羊毛外)将是主要受益行业。 第三,有利于改善中国农产品出口环境。可享受WTO现有成员的无歧视贸易待遇,降低农产品贸易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并获得解决农产品外贸问题的规范“渠道”,促进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专家同时指出,加入WTO不可避免地要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措施,这无疑对那些质量和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带来一定挑战,在短期内会引发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重国内主要农产品“卖难”矛盾,加重流通渠道的压力;二是引起国内市场一些农产品价格下跌,引发市场波动,如我国的粮油价格将不再拥文秘站:有价格优势。由于近年来我国粮油生产的成本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使我国水稻、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平均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10%-70%左右。而油料除生产条件落后、单产低、品质差外,油料加工工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出油率低、成本高,使成品油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入关以后,我国的粮油生产面临着极不利的地位。三是影响一些地区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此外,加入WTO后,会使今后我国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等方面的农业支持措施受到限制;还有,加入WTO有可能增加我国进口国外农产品的外汇负担。 舆论认为,为减少入世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要保障丰衣足食和食物安全,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把农业科技,特别是发展高新技术放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努力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重视生物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生物技术可以将所需要的基因组合起来,并与常规育种结合,培育出抗性强、产量高、品质好、营养丰富、生产成本低的转基因的新作物、新品种。生物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将使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不断出现新的突破和进展。大力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水资源不足和农业需水量增加的双重压力,使如何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工作备受重视,灌溉农业、节水农业和雨养农业、旱地农业目前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内容。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生产力。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同时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 对此,中国国家农业部表示,将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科研和实用技术推广;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经营管理。 专家们认为,从总的和长远看,入世对中国农业是利大于弊,如果措施得当,中国农业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的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 ;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韩俊谈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解决“三农”问题要着眼于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大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加快城镇化的发展,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从体制和法律上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我国目前正处在从农业为主导的经济向工业和服务业经济转化的过程中。伴随这一进程,城市住房和非农业用地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农业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我国是通过国家强行征用的方式而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征用过来,然后把土地转让给新的用地者,用于城市用途。而且这种转化通常是被垄断的,这种做法在世界各国是非常鲜见的。国家强制性地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农民在得到一定补偿后,便永久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伴随着中国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大批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据估计,目前中国完全失去土地或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可能高达4000万—5000万人。国家强制性大量征地造成的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无着落等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剧。 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需要有新的立法和政策,既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又要给农民以公平的补偿,给失地农民以妥善的安置。必须完善有关法律,保证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动用征地权。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的市场价值为依据,实行公平补偿,不能以侵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必须完善征地程序,保证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必须允许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流转。根据现行法规,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出租、转让和抵押等。目前法律的规定已大大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实。要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只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只要在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控制之上,应该通过市场开发商和土地所有者进行平等的谈判,而且不一定涉及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做法。农民入股也可以,合营也可以。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 目前中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非农产业。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以后,工农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农业不再替工业发展提供积累,农业成为接受“补助”的部门,而不是受“挤压”的部门。根据国际经验,此阶段不同国家从各自国情出发,都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尽管现在农村人口还占多数,还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大量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但就我们国家的财力来讲,我国在总体上已具备了反哺农业的实力。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必须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幅度要继续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要大幅度向“三农”倾斜。 为此应该切实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过去我国农业财政建设性资金中,用于大中型工程的比重较大,而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取消农业税以后,要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 切实打破城乡隔阂,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城乡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仍处于不利地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发展机会和社会地位方面仍然不平等。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甚至以牺牲农民利益来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城市很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农村的发展,农业和农村很多问题的解决,更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带动和反哺。与同等工业化程度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有很大差距。目前,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已达40%,发达国家城镇化平均水平则在70%以上。根据城镇化的一般规律,城镇化水平在30%—70%时期是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一个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才能基本稳定。可以预见,未来20年,我国将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时期。比较乐观的预测是,按照1995年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1.4个百分点的速度,20__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50.6%,2020年达到65%;较为保守的预测是,按照上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率平均每年增长0.9个百分点的速度,20__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为46.3%,2020年达到55.2%。从就业结构看,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按每年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计算(1981—20__年的20年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年平均下降1.3个百分点),到2020年,农业就业比重将由50%下降到35%左右,产业与就业结构偏差将进一步调整。未来20年,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 推进城镇化一定要与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机制。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是城市带动农村的最重要的体现。要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疏通农民进城的渠道。要高度重视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要调整城市建设的思路,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城市的财政支出和各种公共服务不能仅考虑城市户籍人口的需要,应该有效服务于全社会。城市政府应把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农民视同常住人口对待,应把外来人口对住房、就学、医疗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大中城市就业和定居的条件。在大中城市的农民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应给予办理城镇常住户口,逐步实行以居住合法、固定职业为户口准入条件。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应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履行相应的义务。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有利于城市各种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 赋予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国民待遇,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目前,农村 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会落空。 加快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现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政府投入已占了大头,即使这样,也应该清楚地看到,这种投入还是低水平的,远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要求。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主要是把过去乡镇用于发放教师工资的资金上收到县财政,由县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做法对保障教师工资发放有明显的效果,但这项政策从总体上看仍囿于现行体制框架之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问题。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学校公用经费依然严重不足,预算内补助虚列现象普遍,危房改造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缺口。教育债务负担沉重,偿还难。要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把农村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真正实现政府办农村义务教育,必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农村卫生事业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医疗价格不断攀升,农民医疗负担重,有病看不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普遍。从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全部调查农户中,医疗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8.5%,大病户家庭则占了30%左右。目前90%以上的农民属于自费医疗群体。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平均补偿比例仅为30%,即使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还远远不能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从总体来看,政府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998年—20__年,政府农村卫生资金投入总量由110.34亿元增长为151.16亿元。同期,政府对农村卫生机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由1.02%下降为0.69%。国务院已经提出,到20__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实现这一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投入。当前,特别需要认真研究如何完善新型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 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对这些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要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要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良性发展机制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不能仅仅依赖城市的带动和工业的支持。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即使城市化能够顺利推进,能够缓解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2020年农村至少还会有5亿以上的人口,2030年至少还会有4亿以上的人口,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理顺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农村最终要通过深化改革,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的发展步伐,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 必须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从中长期来看,我国粮食产量增长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消费增长的需要,每年均有缺口,产销自给率将会下降。1996年在罗马联合国世界政府首脑粮食会议上,我国提出我国粮食自给率为95%,进口约占5%。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粮食供给不能指望过度依靠国际市场,尤其是口粮,粮食自给率要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水平上。确保粮食安全应包括三项具体目标:一是保护和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基本自给水平;二是通过进出口调剂、库存吞吐,最大限度地保证粮食市场供求平衡;三是保障特殊群体的食品安全。 继续支持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发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20__年我国农村有4.9亿劳动力,其中转移到乡镇企业的有1.35亿。在可预见的将来,即使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就业不充分的问题还将长期存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必须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展开。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进一步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空间。县域经济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汇合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效应浅议 摘要:将农业等第一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回归分析,发现农业等第一产业的发展对农民增收的效应为负数,表明在现有条件下,农业越发展,农民的收入越低。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的现代化发展,应该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开启农民广泛的要素收入之源;同时政府应该充分利用wT0的规则对农业进行适当补贴,建立对农民进行收入支持等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关键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业补贴;农民收入支持 一、文献综述 农民增收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从文字上讲,农民是指从事农业生产获得务农收入的人。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的缘故,中国语境中“农民”的含义要丰富得多,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而且必须要具有农业户口,两者缺一不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当代部分农民也可以不必从事农业生产,但是要成为农民仍然必须具有农业户口。也就是说,农民在中国不是一个职业称谓,而是一个身份的标识。基于农民的身份,每一个农民有一块可以永久无偿使用的宅基地,有一份土地使用权,可以比较自由地择业而获得多项收入。因此,国家统计局对农民收入设计了一个特别的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指被调查农民纯收入之和除以被调查人数。“农民纯收入”是指农村居民每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包括四个部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人。不过,既然被称为农民,务农是其家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关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产生,各级统计部门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根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而得。“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农民,是指农村常住户。农村常住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以及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农民收入计算中包括没有变现的部分。在农民收获产品之后,统计上就算做了收入;农民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己消费,粮食、蔬菜等,统计口径是既算收入也算支出,都要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收入和支出;对农民的收入,统计口径不仅要算现金收入,算实物收入,还包括副产品。例如:小麦收割完,小麦要算收入,麦秸也要算收入;养鸡养猪养鸭,鸡猪鸭要算收入,粪便也要算收入,可做田地有机肥。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一部分是不能用做生活消费的,因为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是一个经营主体,必须自己为自己垫付生产费用。 目前,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研究,主要是对根据现行测算方法得到的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表示怀疑和批评,探讨农业生产发展对农民收入影响的文献很少,目前主要有曹子坚、王敏分析了国家财政支农投入与农民纯收入之间的数量关系;黄永兴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技术就农民纯收入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何秀荣发现了发展农业对农民增收的作用在递减,但没有实证的支持;王细芳选取中国粮食生产区之一的湖北省为案例,围绕农民增收分析了“种粮热”给农民增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其他农业活动则没有进行研究。 为了更深入地研究农业和农民问题,笔者试图从农业生产角度探讨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影响,为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供经验证据和智力支持。 二、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放弃对现行统计数据和测算方法本身的争论,直接利用统计部门的权威数据作为分析的基础数据。我们选择2006年全国31个地区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因变量。 由于我们关注的问题是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所以,我们根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选择2006年全国各地区的农业产值作为主要控制变量,分析农业生产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农民纯收入=总收入一税费支出一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一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一赠送农村亲友支出。“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可见,农民总收入的来源非常广泛,涉及第一、第二和第三三大产业。此外,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也很多,农民人口数、农民受教育程度和性别都会对农民收入产生重要影响。我们把这些变量也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保持这些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揭示出农业生产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效应。为了保证数据来源的同一性,我们无法利用《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得到所有上述指标的数据。由于我们主要关注农业生产对农民纯收入的影响,可以考虑利用替代指标进行分析,得到遗漏变量问题的植入解。我们利用各地区的乡村人口数作为农业人口数的替代,利用各地区接受义务教育及其以上程度教育的人口数作为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替代,利用各地区的15岁及其以上人口性别数指标作为农民性别状况的替代。将上述各项得自《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变量及其代码列于表1。 三、回归分析 根据上述变量,我们建立如下的回归模型: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第一产业产值+第二产业产值+第三产业产值+乡村人口+接受义务教育人数+接受超过义务教育人数+未上过学人数+15岁及其以上人口中男子数+15岁及其以上人口中女子数 利用Eviews分析软件进行回归得到下列结果(表2)。 为保证推断的有效性,利用怀特方法进行异方差检验(无交叉项)(表3)。 由于存在异方差,不能进行有效推断,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修正(表4)。 经过修正,不仅消除了异方差,AC值和SC值都变小,且R2和调整R2。都达到0.9999以上,模型拟合很好,可以进行有效的统计推断了。 四、统计推断 必须注意的是,在我们控制的人口变量中,只有各地区农村人口是专门针对农民的统计数据,其他的人口数据都是采用的替代变量,虽然不能利用它们直接对农民的收入效应进行推断,但是可以保证以下四个非替代变量的效应分析的无偏性。 第一,第一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是负数,为-0.692049,p值为0.0339,我们可 以在5%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一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一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仅不会增加,而且会相应减少0.692049元。 第二,第二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 边际效应是负数,为0.195757,p值为0.0709,我们可以在10%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二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二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减少0.195757元。 第三,第三产业产值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是正数,为1.012055,p值为0,我们可以在1%的显着性水平拒绝第三产业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第三产业产值每增加一个单位(1亿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增加1.012055元。 第四,乡村人口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边际效应为正,为1.210421,p值为0.0012,我们可以在1%的显着性水平拒绝其效应为零的虚拟假设。于是,可以作如下推断:保持其他条件不变,乡村人口每增加l万人,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相应会增加1.210421元。对该点应该作如下的理解:在一个农民家庭的土地既定的情况下,由于每年务农的劳动量基本不变,在大部分农业生产都可以由妇女、老人和儿童胜任的情况下,家庭成员越多,就可以有更多青壮年劳动力从事非农就业,从而获得更多非农收入。因此,乡村人口的增加会对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产生正效应。 五、政策建议 由于农业等第一产业的边际效应为负数,说明单纯发展农业生产不仅不能增加农民收入,长期还会不断降低农民的纯收入。这也证明,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纯粹的农民)是很难获得社会平均收益从而过上现代生活的。为了获得社会平收益率,中国农民必须要兼业,通过兼业多渠道获得收入来源,弥补从事农业生产的不足。这样的结论无疑对我们当前的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解决三农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由于农业的发展对农民纯收入的效应为负数,要增加农民收入就不能仅仅依靠农业的发展,还必须要让农民参与其他行业的建设,开启农民的要素收入之源,充分发挥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的获得包括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等各项收入。其中,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增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效应非常显着,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打破农民的身份限制,赋予农民的国民待遇,让农民能够更方便的从事第三产业,取得经营性或工资性收入,同时也让城市居民能够方便的从事农业生产,使务农成为一个职业而不是一个身份,为农业的发展开辟广泛的渠道。 同时,鉴于第一产业对农民收入的负效应。为了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国家必须在WTO的框架下,充分利用WTO中的黄箱政策对农业进行适当补贴,保证从事农业生产能够获得正收益,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利用WTO中的绿箱政策,对农民提供收入支持,使我们的乡村建设者能够过上现代的社会生活,实现城乡共同的现代化。 中国农业论文:二元经济与中国农业经济发展 摘要: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一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二元经济结构,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二元结构将逐渐向一元过渡。现代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多重二元性”。在实现经济起飞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农业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解决农业的根本出路无疑归结到农民身上。本文试图通过考察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多重二元结构,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些探讨性意见。 关键字:二元经济、人力资本、农业剩余劳动力 一. “二元经济”的提出与发展 “二元经济”最初是伯克(Booke,1933)提出,他在对印度尼西亚社会经济的研究中把该国经济和社会划分为传统部门和现代化的荷兰殖民主义者所经营的资本主义部门,他当时的研究仅仅限于对二元经济的一种单纯的描述。 1954年刘易斯发表了一篇题为《无限劳动供给下的经济发展》的论文,刻画了后起国家存在的二元经济特征:在一定的条件下,传统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成负数,劳动者在最低工资水平上提供劳动,因而存在无限劳动供给。城市工业部门工资比农业部门工资稍高,并假定这一工资水平不变。由于两部门工资差异,诱使农业剩余人口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资本家利润即剩余的使用,当资本家进行投资,现代工业部门的资本量就增加了,从农业部门吸收的剩余劳动就更多了。当剩余劳动力消失,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提高了,与工业达到一致,这时经济中的二元结构也消失了。刘易斯模型包含了以下两种含义:(1)认为现代城市部门的资本积累能带来固定比例的劳动力就业的增长,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力节约型的技术进步,资本积累越快,创造的就业机会增长也越;(2)认为农业只是工业化中的一个消极部门,忽视了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忽视了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之间的关联。这两点大大地削弱了该模型的现实意义并且也是后人对其批判的主要依据。 拉尼斯、费景汉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改进,他们认为因农业生产率提高而出现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第二阶段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此时,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他们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导致农业部门的萎缩,从而农业向工业提供的剩余减少,农产品供给短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工业部门工资开始上涨。第三阶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经过改进后的模型更准确反映了二元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自然演进过程。 二. 我国二元结构的演变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建国以来我国二元结构的历史演变 建国初期,受国际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为特征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想建立起现代工业,并进而实现经济的起飞与现代化,必须要有最初始的资本积累。而在建国初期我们经济水平极其低下,主要是自然、半自然经济为主体,资金严重匮乏。在这种经济基础上,唯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用剥夺农业剩余的办法来实现工业化。由此形成了一整套包括统购统销、、户籍制度等在内的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体制。通过这种不等价交换的原始积累方式和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从1949年到1978年的30年间,从200多亿元起步,迅速积累起了5000亿元左右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资产,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保持了较高速的经济增长率。然而,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由于重工业的优先发展是以牺牲农业的长远发展为代价的,这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长期低速增长,而且也使农业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不断积累,农村隐蔽性失业严重,从而使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更加突出。二元结构强度一般用农业与非农业间的相对国民收入差距来衡量。美国经济学家库茨涅兹的统计分析表明,世界上发展中国家这一差距最大为4.09倍,而1979年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强度却高达6.08倍。 2.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善,然而效果并不显著,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呈现出一定的刚性,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城镇化进程迟缓,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业生产率低下,农业经济发展缓慢。由于国家长期在资源配置上的倾斜政策,农村投资比重小,农业基础设施不健全,造成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一直保持着家庭式的、自给自足的发展状况,农业协作程度低、技术落后、生产率低下,从而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另外,国家对农业的土地所有权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耕作积极性。比如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占用农民耕地,并未能给与足够的赔偿,这也在一定程度成挫伤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失。 第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水平低,技术含量总体比较低,缺乏竞争力。我国农村人口多、比重大,是典型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式经济。仅有的可耕地不可能完全吸收农村劳动力。然而,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不高。乡镇企业一般是面向农村生产初级工业制品。由于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乡镇企业的生产效率有限,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并不稳定,刺激农村经济效力不强。 第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受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我国无非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农村工业,有上边分析,农村工业吸引农业剩余劳动力有限。另外就是通过进城打工。由于农民身上所蕴含的人力资本不高造成农民进城打工的就业渠道非常有限。其次,我国城乡户籍制度对剩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有一定限制。再则,随着我国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资本深化”的局面,资本对劳动力产生了替代。 第四,城市化进程缓慢。一般来说,工业化伴随着城市化.但是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与工业化水平。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为37924万人,城市化率为30.4%,世界平均水平为45%发达国家为75%,可见我国城市化水平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城市化水平的低下不能实现生产要素在城市的聚集,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聚集经济效益特别是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2000年世界第三产业占CDP的比重约50%,而我国只有32%第三产业发展落后。第三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吸收劳动能力强,并且第三产业中的大量服务业的增长对刺激经济增长起到较强作用,其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弹性达到1.78。我国城市化水平低下既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固了二元结构的刚性。 三. 农业经济发展与摆脱二元结构 农民问题,曾经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现在又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问题。尽管中国的改革从农村开始和发动,并且20多年来农村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令人困惑的是,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城乡二元结构呈现出刚性。人们已经认识到,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现代化进程。立足于我国国情,要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个人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 制度变迁。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的。在市场机制的运行过程中,价格标准是市场的唯一指标,然而价格指标要想发挥其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建立在一系列的规则之上的。这种规则我们一般称之为制度安排。价格机制的顺利运行是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安排的。二元结构的消除并不能像刘易斯所设想的那样通过工业化、城市化,把农村剩余劳动力排空。从上边的分析我们看出,我国二元结构具有一定的刚性,在我国要想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关键的一环就是培植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制度产权安排。只有在合理制度安排下,才会产生相应的激励。首先,在土地产权安排上,应给予农民更大的空间,切实考虑农民的利益。其次,可以激励农民建立一定的经济组织。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是各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通过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市场信息,更有计划地协作生产。 第二, 农村人力资本的培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农村人力资本的匮乏是农村经济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在人力资本的培育上,首先,通过农村教育投资。当前农村教育普遍落后,农村教育资金匮乏,政府在农村教育体制以及教育服务保障上应该有所作为。通过教育促使农民掌握足够的信息,更好地融入社会。农村经济落后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息化水平低。信息鸿沟导致城乡信息知晓权差异,强化了农民收入的贫困。信息的贫困造就了农民就业的贫困。因为农民无论种什么、种多少、如何种、如何卖以及是否外出打工、打什么工都离不开信息。农村信息化建设滞后,一方面使农民无法迅速全面地得到完整准确的市场信息,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的信息资源无法及时有效地传输给社会。这就必然使得农业的结构调整、农产品的销售、农民外出就业均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其次,通过建立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之间不仅通过户籍隔离制度造成身份上的不同,而且由于身份上的不同更产生了基本的生存权利上的差别。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生活的最低保障,失业伤亡保险等等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民相反却不拥有这种权利。改善农民的社会福利,建立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农村人力资本的培育,城乡差别的缩小,农村经济的发展无疑有重大意义。 以上两个方面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作用。由于市场经济不能自动的消除二元经济结构,所以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起主导作用,推进正式制度创新,使农业问题切实、合理地得到解决。 中国农业论文: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一、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 (一)美国 美国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试办农业保险,并以农作物保险为主要组成部分,由此习惯上称其农业保险为“农作物保险”。经过近70年若干次的实践探索与创新,美国农作物保险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农作物保险向现代风险管理制度的历史性演变,其保险密度已高达70%左右。归纳其成功经验主要有4个方面: 1.建立与时俱进的法律保障体系美国现行的农作物保险是由参议院提议后,经过14年的论证于1938年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中确立的。该法规定了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性质、开展办法和经办机构等内容,为联邦政府在1939年全面实施农作物保险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后美国政府又根据时宜的变迁对该法进行了多次修订与完善。 2.逐步构建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依据1980年修订的《农作物保险法》,私人保险公司既可以参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的农作物保险和再保险并独立承担风险损失责任,也可以只做享受FCIC佣金的人而不承担风险责任。此后,在联邦政府财政及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下许多私人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农作物保险,时至2001年FCIC就基本不再做原保险业务,而只代替政府行使政府职能专注经营再保险。由此形成了农户向私人保险公司投保、并获得政府的保费补贴,私人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从政府获得各种费用补贴与优惠政策,而且又可向FCIC或私人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以分散风险,再保险公司又可从政府获取费用补贴及税收与金融等优惠条件的网络型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3.开设“模糊”的农业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的宗旨,保险只承保纯粹性风险(如自然灾害风险)而不承保投机性风险(如市场风险)。但美国在《1996年农场法》中就推出了既承保农作物产量风险又承保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收入保险,如团体收益保险、作物收益保险、农场总收入保险、收益保证保险和收入保护保险,等等。这些保险产品的推出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并促进了美国农作物保险的快速发展。至2002年承保面积已达到1.16亿hm2,占可保面积的81.3%. 4.强有力的政府扶持美国政府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是建立农村经济“安全网”,提高国民整体福利水平。正基于此,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扶持力度非常大,而且手段也更直接更有效。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保费补贴只针对农作物保险业务而不针对保险机构。无论是FCIC还是私营保险公司,只要经营农作物保险就享受政府保费补贴。第二,农作物保险公司可以获得业务费用补贴。政府不仅向FCIC提供各种业务费用,而且还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补贴。第三,通过再保险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为了降低保险公司经营农作物保险的风险责任,提高其保障能力,联邦政府通过FCIC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保障。 (二)日本 1.建立多重风险分散与安全保障机制日本农业保险组织由基层向高层分为3级:农业共济组合、农业共济联合会和国家农业保险机构(即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农业共济组合是设置在市、镇或村一级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民间保险相互会社,其作为最基层组织直接向本地区所有成员承保,然后再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以减小风险责任。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以降低其非常损失所致高额赔偿责任。1952年农业共济联合会与政府共同出资筹建了农业共济基金,用于农业共济联合会的补偿基金不足以支付赔款时向其提供贷款。由此构筑了多重风险分散与安全保障机制:首先是通过原保险与两次再保险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的3个不同主体(投保人、承保人与政府)间进行3次分散;其次是通过农业共济基金又为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实现长期收支平衡提供了一个“稳定器”,进一步增强了农业保险抗风险的能力。 2.采取与政府调控目标相一致的实施方式及激励措施日本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其强制保险有2种情况:一种是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计民生及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农产品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如水稻、小麦、牛、马、猪、蚕等;另一种是当农户所种植的可保农作物面积超过法定最低限(目前为0.3hm2)时就会自动成为该地区农业共济组合成员,即成为被保险人。自愿保险主要是对具有一定保险需求的农产品生产如水果、花卉等以及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 3.农业保险立法先行并逐步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日本于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酝酿农业保险,经过充分调研之后首先进行的就是立法。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1938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法》,而在1939年4月才正式举办农业保险。在其后又对这两部法律进行了多次修改与完善,尤其是1947年日本政府根据当时所需将这两部法律修改合并为《农业灾害补偿法》,为实施强制保险和确认合作组织为基本组织形式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开创了独具特色的政府扶持下的民间非赢利团体经营模式。时至今日日本农业保险法制已十分健全,从微观的强制与自愿保险范围的设定、费率确定和赔款计算方法等,到宏观的组织结构、政府职责与再保险等都有具体规定。 (三)法国 法国是一个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也是农业保险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法国经营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有很多,如通过国家立法保护农业保险、政府为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向农民提供很大比例(50%-80%)的保费补贴、向保险公司提供费用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等等。然而作者认为最值得中国借鉴的成功经验则是建立政府与社会共同联办的国家保险公司独立经营广义农业保险。1986年法国成立了以政府控股为主体、社会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互助保险集团公司,下设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非农业财产保险公司、农民寿险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4个保险公司。其中,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保全国农民的所有财产、疾病和意外伤害中断间的损失;非农业财产保险公司承保农村的屠宰商、面包商、手工业商、小商业者的财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寿险公司承保农民和非农民的人寿保险和死亡保险业务;农业再保险公司负责对内对外的分保业务。由此可见,该集团是将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由狭义农业保险扩大为广义农业保险并将其作为一个系统统一进行承保经营。经过近20年的实践证明这种经营方式不但实现了“以险养险”,而且增强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极大地促进了法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到目前为止,该集团净资产已达45亿欧元,保费收入122亿欧元。 (四)印度 印度与中国均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相近的国情,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程度低等,所以印度举办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对中国也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1.财政支持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原动力印度于1961年就开始对其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在部分地区进行了农业保险试验,但由于政府不提供财政支持试点没取得任何进展。直到1972年政府通过建立全国性保险机构直接组织和经营,并实行保险责任由中央政府与邦政府两级按比例分摊、经营管理费用全由国家负责之后,农业保险才得以迅速发展。 2.推行与国情相适宜的实施方式与承保范围印度农业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这里所说的有条件的强制保险是指进行生产性贷款的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由于开展农业保险市场环境不够成熟和政府的财力有限,印度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只限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和养殖业的主要牲畜如牛、马等。这样既可减少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发生概率又可集中国家财力保证农业稳定发展。 二、对构建中国农业保险模式的启示 (一)明确中国农业保险的目标 尽管由于各种条件所限中国目前还没能力将农业保险的目标定位为福利政策,但至少应使其发挥保险最基本的分散风险与经济补偿功能。也即是使农业风险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得以分散,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能力,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与稳定性,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二)尽快立法以保障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并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具体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组织机构及运行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各级政府的作用与职能、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而明确地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保险依法实施,才能使保险机构依法经营,才能使农民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三)因地制宜探索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 通过对上述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经历与模式变迁的研究分析,针对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地域差异性特征,结合中国国情,从整体上说目前最适合中国的组织形式有2种: 1.农业相互保险由于相互保险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组织起来而成立的法人组织,即保险人本身也是投保人,所以投保人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关系有助于形成相互监督机制。 2.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签订协议代办农业保险根据中国目前农业保险业的现状,可以借助于商业保险公司的“躯壳”,发挥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功能,推进农业保险健康快速成长。在财政、市场等条件成熟时再考虑组建国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或其他形式。 (四)扩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 中国可以借鉴法国的成功经验,打破农业保险公司仅开办狭义农业保险的现状,允许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以某些优惠条件经营广义农业保险,不仅能起到“以险养险”的功效,增强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与稳定性,提高其开发农村保险产品的能力,而且还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适宜的农业保险产品 在对美国农业保险产品的分析时,曾指出其推出了超越保险宗旨的系列收入保险,但这些保险产品却已得到了联合国世贸组织的认可,这无疑又为农业生产增添了一道防护墙。尽管中国政府现阶段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为农民提供市场风险保障,但可以在财政能力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进行试验,为中国农业保险长期目标服务。 (六)建立国家农业再保险体系与巨灾风险基金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且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关联性,致使农业风险损失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易分散,很容易形成农业巨灾损失。一旦农业巨灾损失发生,单独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就很难独立承担与消化。因此,中国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府独资的再保险公司,或建立政府与保险公司相结合的优惠型农业再保险,并多方合作积极积累巨灾风险基金。 (七)建立财政支持与政策优惠制度 中国政府应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绿箱”政策,借鉴国外支持经验,如给予经营公司一定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管理费用补贴、税收及金融等,以促进中国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农业论文:规模化和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摘要: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城市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限吸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刘易斯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和精细化作为现代农业的两个发展方向,必将成为中国农业经营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规模化;精细化 改革开放以来,以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中国农业经历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发展时期。然而,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农业脆弱的基础地位在中国新一轮的通货膨胀中暴露无遗。据国家统计局的信息,2007年,中国居民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提高3.3个百分点,而食品价格上涨成为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主要原因。2008年,中国物价上涨的势头有增无减,仅2月份的cpi就达到8.4%,创下十二年来的新高。可以说,中国“低通胀、高增长”的黄金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了。农业是食品加工工业的基础,深刻反思中国农业发展的不足,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通货膨胀问题,更有利于中国农业抓住契机,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传统农业发展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农业发展理论以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应该说,这两大理论都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理论本身的缺陷,非常苛刻的理论应用前提,加上缺乏实践经验的必要总结和提炼,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农业在经历一段短时期的繁荣之后再次陷入停滞,回到那种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以《二元经济论》为例,刘易斯最重要的假设就是农村存在隐性失业,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者为负数。在对农业生产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可以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加人工业化进程。当农村劳动力流出到一定程度时,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上升,追求利润的动力将促使农民把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引进来,从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然而,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仅是刘易斯的假设站不住脚,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也过于简单。首先,正如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正,不是零,更不是负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其次,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几乎伴随着劳动力流出的开始而开始,并不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滞后期。因为相对于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即使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再次,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并不能肯定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来。因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其中许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长的生产周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足以扼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整体引进,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功败垂成。最后,考虑到经济开放的因素,农产品的进口足以阻止任何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利润的获得。因此,无论是二元经济理论还是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它们都存在先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农业发展中充分暴露了出来。 二、中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85年,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全面铺开,其效应也已开始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现在,中国农业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进口在全部进口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总体上说,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仍是一个低收入行业,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能力的限制。这两大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维持着中国农业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的低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流出,极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这对主要依赖人力资本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造成了致命打击。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较低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也意味着农村的低储蓄和低投资,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投入都面临不可克服的现实困难。然而资金的缺乏还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只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本,信用仍然能够弥补货币和实物资本的不足,但务农的低收入恰恰又让农村本已稀缺的人力资本进一步流失。现代农业需要的不是廉价的低素质劳动力,而是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相当技术含量的高技术劳动者,这种劳动力在农村很奇缺。然而在农业劳动低收入的刺激之下,不仅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劳动力走向了城市,甚至具有强壮体力的简单劳动力也离开农村,这意味着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主体是老、弱、病、残,他们无论在劳动力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胜任中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价格偶然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刺激,其结果不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能是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简单追加。农产品销售的高价格最终对应着农产品生产的高成本,而不是通过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从而使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说,务农的低收入为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制造了巨大障碍,城市工业化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则使传统农业维持的低水平均衡获得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受工业化产品市场容量的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城市的发展遇到瓶颈,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表明依靠城市工业化来完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以食为天,廉价的劳动力大军盘踞在农村,也就为传统农业的延续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尽管中国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但中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没有显示出来,更没有显示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强大竞争力。 三、规模化与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方面,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市场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必须以大批农业劳动力的退出为前提,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资本对劳动的有效替代。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领域作为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吸收器。新的就业领域只能来自农业内部,但它绝不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现代农业,在严格的意义上,按照刘易斯模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应称为大田农业。新的就业领域是特种农业,也称精细农业、都市农业,它在日本、东亚四小龙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特种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特殊需要的农产品,大田农业生产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农产品。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产品而言,特种农产品异质性高、产品差别化程度大,大田农产品同质性高、几乎完全可替代;就要素投入而言,特种农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大田农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二者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都很高。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两个方向,每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时,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自主决定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在本国农业部门中的比重。 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理论。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适合西方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除以廉价的资本取代昂贵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选择,以机械化为基本特征的西方农业现代化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后来的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都是在机械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在特殊情形下完成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它只是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可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讲述的是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情形下的农业现代化,这条道路对于有着严重过剩劳动力的中国农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相反,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其说它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如说它为西方农业现代化理论补充了新的内容。因为就大田农业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大田作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最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是改变劳动的投入方式,这是西方农业现代化首先从以资本替代劳动开始的首要原因,在机械化全面铺开之后,才有化学化、生物化等其他农业现代化技术。这种以节省劳动力为基本目的的农业现代化注定了其产品的劳动含量较低,农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型特征,但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不应局限于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满足。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在强调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具有可替代性的同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劳动的投入来弥补资本的不足,却无意识地把人们引导到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全新空间,这就是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果说大田作物满足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特种农产品满足的就是人们特殊生活的需要。舒尔茨理论应用的结果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只能是特种农业的出现和特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也许是舒尔茨当初提出这一理论时所没有想到的。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农业不能说不尽力,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始终缓慢,每一次重大的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革新,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的较大提高,但中国农业始终没能摆脱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次全新的“革命”。中国发展农业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展大田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机械化解决劳动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发展特种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品种,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可以说,没有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大田农业的现代化;同样,没有差别化,也就没有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中国农业过去最大的失误是,在强调产量的同时没有将过剩劳动力从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大田农业和特种农业的齐头并进,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精细化,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中国农业论文:有关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 ,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协调的现状与整合探析 摘要:农业产业链各主体之间的协调程度关系到整个产业链沟通的效率和价值的提升,而只有高效率、高价值的农业产业链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在深入分析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协调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问题所在,并以三大主体间高效率、高质量的协调为目的,提出农业科技下乡、提高农科成果转化率;在企业和农户之间通过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进行沟通等建议,可以为农业产业链主体间有效沟通的实现尽提供帮助。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内部协调;整合 我们所说的农业产业链其实质是一种与农产品初级加工有密切联系的产业群之间的供需关系所构成的网络结构。农业产业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目前,已经在加拿大、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近年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通过对农业产业链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也使其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来,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而农业产业链这一理论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仍然很低,中国现存的农业产业链中仍存在着极为严重的缺陷,尤其是产业链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效率低、质量差,其弊端从近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初见端倪。因此,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的整合势在必行。 农业产业链的主体包括为农业生产作准备的科研、农资等前期产业部门,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等中间产业部门,以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后期产业部门。而所谓农业产业链的主体整合是指产业链主体之间的连接、合作与协调,它根据社会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化,在产业链主体之间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协调各产业链环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而产生出协同效应和聚合质量。其主要内容包括前期部门与中间部门的协调、中间部门与后期部门的协调、后期部门与前期部门的协调三方面的内容。 一、前期产业部门与中间产业部门的协调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来看,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现代化的农业,其农业产业链的前期产业部门,即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对农业进步的作用越突出,贡献越大。由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前期产业部门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加速作用。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农业科研以及农资装备等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经费投入日益加大,促使农业前期产业部门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使得农业增加值中的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客观分析后不难发现,中国的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作为农业发展加速器作用的发挥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这种状况的产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里我们主要就农业科研部门的现状进行讨论。 中国的农业科研部门普遍存在着科技成果产出率高,实际转化率低的情况。每年国家在农业科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产出大量的优秀科技成果,然而由于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高校农科所等人才和技术最先进、最密集的科研机构普遍处于中心城市,脱离了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的大环境,科研成果大量堆积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随着农民对科技对农业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日益加深,其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知识的需求以及对自身素质提高的渴望与日俱增,而作为与农民联系最为直接的基层农科所等部门由于能力所限,特别是一直以来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只能对农民进行最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的指导,对于高新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无法全面而有效地完成,而在其他方面如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上也普遍存在着人才短缺、知识陈旧等问题,亟须新鲜力量的注入。农业科技成果同其他科研技术使得农民对新技术、新技能的强烈渴望无法得到满足,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求知欲和生产积极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科技下乡,而只有将实验室里和书本上的知识转化成农民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技能,才是真正的科技下乡。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走出实验室,走出学校,走出大城市,到农村去,到农民中来,通过对农村的调查,与农民的接触,了解什么样的技术是农民最需要的,什么样的培训方式是农民最能接受的,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信息的回流,在防止了科研产品堆积现象发生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当农民掌握了更高级更实用的技能,才能生产出多样化的、有高附加值潜力的农产品,进而改善农业预期收益过低的状况,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另外,使农民掌握一定的技术,可以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加工,在提高农产品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产品的多样化,进而打破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初级原材料全盘收购的垄断局面,给农户更大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另外,基层农科所是广大农户获得最新的农科知识和技能最直接和便利的场所,作为根植于农村的农科机构,其与农民的沟通也更为顺畅,更有效率,因此其作用不容忽视。要加强基层农科部门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村级、乡级农科所的财政扶持,加强其科技研发和推广能力;实现高校农科所等与基层农科部门的帮带互助,定期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通过基层农科部门进行资料和信息的采集工作,了解农民的最迫切的科技需求,通过回流反馈提高这些需求实现的可能性。 二、中间产业部门和后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户以及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链的基本主体,这两大主体间的衔接及协调对于整个产业链的生产效率、盈利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进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农业产业链普遍采用的是“公司+农户”或者“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运营模式。广大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信息掌握少,在与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的对抗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面对企业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而降低收购价格,减少收购量等违约行为时,大多数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另外,农业企业面对农户有选择性的出售其农产品,擅自提高出售价格,甚至直接违约将产品卖给他人做法时,从自身成本等因素考虑,最终会不了了之。农户和农业企业这两大主体之间缺乏一种真正合理有效地衔接和沟通,而目前存在的农业中介组织从事的也大多是简单的农产品的收集和销售工作,以赢利为目的,无法真正的搭建农户和企业间的合作桥梁。农户和企业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始终无法连接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两者的合作过程中互相算计,斤斤计较,只是简单的考虑当前的短期的利益,这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和农户的种养风险。而对于广大农户来说,由于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从事掺假行为,欺骗农业企业,似乎也变得可以理解。如何真正有效地提高农户的主体地位,让农户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产业链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去,使其同农业企业紧密的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联体又联心,是目前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就当前的状况来说,广大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缺乏一种真正的有效沟通与协调,二者虽然签订农产品买卖合同,但是农户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农户的经济利益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这就间接导致了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九联集团通过组建肉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普通农民入股并以合作社的形式建设农场,农民在养殖公司的管理监督下在农场内养殖肉鸡。同时,为了确保农民个人股本无风险,集团公司承诺每年最低分红率不低于15%,五年累计平均分红不低于18%。九联集团通过这种运营模式,使得农民成为了股民,并通过合作社与企业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从而将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农户不仅会分享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将分享加工增值环节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会主动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而自觉地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甚至会相互监督,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在这种模式下,农户与农业企业已经结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农民由单纯的生产者转化为理性的经济人——股民,在理性思维的支配下,降低初级原材料质量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非理性行为发生的几率很小,从而从源头上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后期产业部门和前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后期产业部门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整个产业链价值提升的重任。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和逐渐萎缩的盈利空间,怎样寻找新的突破口,实行特色差异化经营,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大多数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科研队伍,或者与各地农业高校联手在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上投入极大成本,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体现了科学技术在农业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要想生产出能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产品,作为原材料的初级农产品科技含量的高低、质量的好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由于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也凸显了源头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的层面上始终存在着沟通困难的问题,企业和农户都有着强烈的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却因为沟通不善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与农户联系密切的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所,却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苦苦挣扎,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和农业科研部门联手,改变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机构一直以来只有国家投入,资金严重短缺的状况,通过对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进而改善初级农产品品质,在降低自身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日本农林渔业公库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农林渔业 金融公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启示 论文摘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收益,都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发展银行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借鉴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比得出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相关启示。 一、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基本情况 日本国土面积十分狭小,仅仅相当于我国的1/25,并且日本的山地和丘陵地区约占总面积的80%,多火山、地震,土壤贫瘠,资源比较匮乏。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雪上加霜,国内粮食严重不足,因此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内基本的粮食需求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1953年4月1日,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经营目标是依据国家政策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和法人贷放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以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日本农林渔业公库设总店1个,支店22个,员工924人,资本金3116亿日元。2004年3月末(财政年度)贷款余额32669亿日元,贷款构成主要是农业贷款、林业贷款,其中农业贷款16869亿日元,占比51.6%。 (一)纵观日本农林渔业公库的发展史,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5年到1960年的战后恢复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粮食极度短缺,日本陷入了极端的混乱中,国民处于饥饿的边缘。公库的政策目标是支持粮食增产,信贷基金主要投向农地改造、开拓耕地、改进灌溉设施,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阶段为1960年到1975年的支援改善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收入增长很快,农业与工商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为缩小工农业收入差距和适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畜牧业和果业比重的需要,日本1961年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并且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政策目标是要满足不断增加的果树、畜产、蔬菜等经营实施建设的需要。 第三阶段为1975年到1990年的生产过剩期。由于农业基本法的切实落实,大大促进了大米、畜产品和水果的生产,大米的产量开始出现过剩的倾向。因此,农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了加工、流通领域。在水产业方面,农林公库又创设了支援水产品加工业的贷款资金项目。 第四阶段为1990年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形成了本国农产品直接与海外竞争的情形。因此,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能与海外农产品进行竞争的农业,成为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愿意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周末农业”、“老人农业”现象日益成为阻碍日本农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此,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设了“强化农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核心农户的发展。这种资金制度规定,只要经市、町、村认定是新一代的农业生产者,公库除提供设施资金贷款外,还可以同时向其贷放当地低利息的长期流动资金。 (二)公库资金的筹集与应用 长期以来,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主管部门——大藏省专门设立一个融资管理机构“邮政投资特别会计窗口”,把筹措的资金集中起来,再贷放到每个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库的贷款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农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60.3%;林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24.7%;渔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4.9%;加工和流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10.1%。贷款资金的特征是长期、低息,平均贷款年限为20年,最长可达55年,平均贷款利率为3.89%,其中1998年度为1.77%。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贷款户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减息,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公库可获得“农林渔业振兴基金会”的补偿。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18日,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多种的政策性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若干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摆出机构(分行和办事处)和县级营业机构,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企业的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仅为lo亿元,其余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少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2、从1998年开始,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粮棉市场全面开放,农业发展银行在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6809.77亿元和7104.26亿元,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99%。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单一导致其难以扩大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对其他涉农产业如农产品科技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3、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扶持,也离不开资金的回流。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性、地方企业对资金的挤占挪用以及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落后等原因,农发行的贷款难以回收,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再加上农发行办公费用的快速增长及机构规模的日益臃肿,高成本与低经营利润的矛盾使农发行的发展步履维艰。 三、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启示 对比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业务及其演变,我们可以得到以下重要启示。 (一)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特殊功能。日本这种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验证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竞争,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挥和完善农发的政策性银行功能,进一步加大农发行支农力度。 (二)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赋予公库不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这种需求追随型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战略,较好地适应了农户在不同时期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政府不同时期的农业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家对其经营业务也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与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相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却在不断地缩小,而不是扩大,这样不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今后必将随着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增加农发行的业务。 (三)尽管随着不同时期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业务相应调整,但却始终集中在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作用。在日本除了国家储备大米由财政提供收购资金外,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都有农协、信用联合协会或农林渔业中央金库(商业银行)提供。也就是说,在日本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和调销资金贷款是不需要政策性银行支持的,至少说明其政策性不如农业生产性贷款的政策性强,农业生产领域才是最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可见,农发行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尽管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说还没有充分发展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如果国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的作用,就应该相应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农产品加工贷款和农业生产性贷款,开发对林业和渔业的政策贷款等。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 论文关键词:农业银行 市场定位 研究 论文摘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农业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重要目标,以县域为基础,实行城乡联动,挖掘现有农村金融资源,使潜在的金融资源逐渐变为利润来源。 一、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农行只有认清现状,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和谐共存。 农行与农信社。农信社在将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是三农发展中的重要金融机构,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出农村县域市场以及农信社与农行在行政隶属关系上的脱钩,农信社几乎已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成为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支农机构。然而产权不清、体制不顺及缺乏政策扶持等问题使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于农信社,农行实力雄厚,实现股改后,管理机制将更加合理,下一步农行将上市,不论从融资渠道还是从运行机制方面都是农信社无法比拟的。此外通过网点网络建设,高科技的发展,农业银行能够为所有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农行与农发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领域基本限制在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补贴资金的拨付等范围内,所以农业生产单位很难与其直接建立联系。而农行是商业性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业务更加多样化,操作更加市场化。目前已拥有将近4万个机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行都有支行。这是农发行所不具备的。 农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包括邮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正规民间融资组织。总体来讲他们在农村金融市场所占比重尚小或尚处于萌芽阶段,从总量上还不能与农行抗衡。邮储营业网点分布广泛,邮储的吸储能力强,但业务比较单一;尚处于半地下经济的民间融资比规范的金融机构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但融资能力较农行要差;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业务相对较少。 二、发挥农村金融支柱作用的现实选择 未来农行要实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标,要坚持商业运作原则,坚持面向“三农”;确立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业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依托网络优势,强化农村金融骨干网络功能,建立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特色服务体系,促进“三农”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力量发展有独特优势、竞争能力和市场需求的业务,提升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 ,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对策之一:要采取多样化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应该采取科学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设计问题。对经济金融相对落后地区应该选择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也就是在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政策制订等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同时,由农行参股或牵头来组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把大银行的优势与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行网点的设置。 对策之二:农行应将服务产业集群经济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核心。首先,农行要明确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客户优选机制,实行分层信贷服务。将产业集群经济内的20%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扶优扶强;将30% 的企业作为适度信贷介入对象,重点支持企业临时性流动性生产资金需要;将其它50%列入积极关注对象。在信贷授信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对单个集群经济授权总量进行科学的规划,既要支持集群经济发展,又要控制好信贷防止盲目扩张。另一方面,选择一批集群内的优秀企业,由省分行或总行对其进行公开统一授权,提高农行服务集群经济的效率,提升农行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对产业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农行要加快服务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研究和创新步伐。可尝试建立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打造高效的信贷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增加一级分行对集群客户业务创新的自由度,适当放开县支行对集群客户的贷款定价权,通过规定定价区间,由经营行选择,以提升竞争力。 对策之三: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是产业集群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土地集约经营程度高,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务工经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调销以及辅助原材料的生产,中小企业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所以确立农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农行信贷建设直接面向中小企业。优秀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不仅是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那些资质好、信誉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企业, 努力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就业,使优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旗舰。 农行还应该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农行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现实选择。此外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也要受到农行的重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对策之四: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服务“三农”,最终应体现在对人的服务上,农行应该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把农村消费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将是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农行目前已确定零售银行业务,作为零售银行发展战略重点,农行应该在个人理财领域下大功夫,积极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导入科学的理财理念, 大力营销储蓄、国债、保险、基金等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全心全意为农民朋友做好理财服务,从而使农行有所为,农民有所得。 此外,在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非常普遍,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需要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针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方面需求,农业银行应该开发活期定时定额自动供款业务。这类业务可满足各类客户每月固定支出的需要,也可以利用活期账户或卡账户向外地就学的子女划付生活费或交纳房租金等,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银行的周到服务。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企业管理如何实现与企业经营的有效结合 【摘 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管理是提高企业经营效果的具体措施,同时也是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具体方法,要想提高企业管理实效,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并使企业经营取得积极效果,我们就要在企业管理中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并将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融合在一起,保证企业管理和企业经营能够实现有效结合,为完成企业经营指标,保证企业经营达到预期效果提供有力支持。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应认真分析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结合的必要性,制定具体措施实现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企业管理; 企业经营; 有效结合 一、前言 对于企业而言,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是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效的关键。基于企业经营实际,企业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全面开展,就必须立足企业经营的现实基础,从管理目标的制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创新等方面入手,切实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际效果并达到预期目的,提升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为企业经营提供有力支持,确保企业管理能够在实效性和统一性上得到全面提高。为此,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要想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就要实现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的有效结合。 二、企业管理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 在企业经营中,企业管理既是推动企业经营的有效力量,同时也是促进企业经营取得实效的重要方法。为了保证企业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必须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企业经营形势及面临的经营环境,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以此为指导做好企业管理工作。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符合企业经营要求 企业在制定管理目标的过程中,要想保证管理目标成为企业经营的有效指导,就要确保企业管理目标符合企业经营要求,并从企业经营现实出发,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目标,使企业管理目标能够更好的为企业经营服务,保证企业经营的整体质量达标。为此,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必须要符合企业经营要求,否则,企业经营将无法得到有力的保障和依据,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的影响。 2.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保证其指导性 企业制定管理目标的目的在于为企业管理行为提供有力的指导,并在管理过程中提高企业管理效果,更好的为企业经营服务,使企业经营能够在有效性方面有所提升。从当前企业管理过程来看,只有有了明确的指导目标,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效。因此,企业在制定管理目标的时候,必须要保证管理目标的指导性,达到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效果的目的。基于这一认识,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保证其指导性,确保企业管理取得积极效果。 3.企业管理目标的制定应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企业制定管理目标主要是为了确保企业管理有据可依,有规范可以执行。从企业经营的现实角度来看,企业管理目标只有与企业经营实际进行有效结合,并最大程度的满足企业经营需要,才能达到提升企业管理效果,推动企业管理全面发展的目的。基于这一认识,企业管理目标在制定过程中,必须要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并保证企业管理目标能够与企业经营现实有效结合在一起,共同为企业经营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满足企业经营的现实需要。 三、企业管理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除了要明确企业管理目标之外,企业管理要想取得积极效果,还要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依托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管理全面深入进行,保证企业管理能够在实效性上全面提高,有效满足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为此,企业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制订、执行和管理的工作过程。标准化工作要求要具有“新(标准新),全(标准健全),高(标准水平高)”的特点。 2.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定额工作 定额就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利用、占用所规定的数量罚限。定额工作要求具有实践性,企业管理制度.cn制定定额工作计划源于实践,是对实践的抽象,不是主观臆造;定额工作要求具有权威性,定额是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颁发的;定额工作要求具有概括性,定额是对实践的抽象;定额工作要求具有阶段性,实践在发展,定额也要有阶段地适时进行调整。 3.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计量工作 计量工作的核心是获得数据,评价数据,没有实测的和准确可靠的数据,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就失去了科学依据。 4.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信息工作 信息工作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料数据的收集、处理、传递、贮存等管理工作,现代化企业必须健全数据准确和信息灵敏的信息系统,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逐步纳入电子计算机管理轨道。 5.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完善规章制度工作 企业在建立规章制度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和健全一套纵横连锁、互相协调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 6.企业管理制度应包含基础教育工作 企业在管理制度建立过程中,应对基础教育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搞好基础教育工作,才能保证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只有大力做好提高职工的政治、文化和技术素质工作,才能保证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 四、企业管理应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企业管理过程中,要想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我们就要对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与企业经营实际相结合,对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进行全面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取得实效。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面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 1.企业应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企业在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经营实际,借鉴当前先进的管理经营,重点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鼓励企业员工能够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为企业经营全面奉献,保证企业经营的实际效果。从这一点来看,企业应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入手,重点做好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工作,使企业管理能够符合企业经营实际,为企业经营提供可靠的方法保证,有力促进企业经营的发展,使企业经营能够得到有力的支持,提高企业经营的整体质量。 2.企业应全面推进员工岗位责任制 企业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中,应积极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将每一个员工都与其实际岗位、企业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连接在一起,使员工能够积极发挥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从这一点来看,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应将员工岗位责任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主要手段,积极探索并完善员工岗位责任制,使员工岗位责任制能够在整体性和实效性上满足实际需要。为此,企业全面推进员工岗位责任制,是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的重要方法。 3.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 对于企业而言,人才是保障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本。基于这一考虑,企业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创新过程中,应对人才的作用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结合企业经营的现实需要,制定具体的人才培养计划,保证企业管理中能够有大量的人才作为管理保障,并有效提高企业管理的整体效果。为此,企业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并推动人才培养战略的实施,对提高企业管理效果,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要想提高企业管理效果,就要将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结合在一起,应从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入手,实现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的有效结合,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管理质量的目的。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经营与管理探索 摘要:在企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传统的管理模式早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对建筑工程的要求,面对新形势下日趋成熟的市场经济白热化竟争,要做好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并非易事,需要借助综合力量的合力作用。文章通过对新形势下建筑企业经营与管理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期更好地促进建筑企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 引言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经营与管理的二者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且制约的。其中,经营是管理的龙头,管理是经营的基础,没有经营也就没有管理的产生,没有管理经营也无从谈起。所以,只有做好经营管理的规划,形成一套完整的经营方案,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 一、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方法的现状 (一)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 我国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意识到管理体制的重要性,使得内部管理运作模式缺乏。许多企业虽然建立了管理机构,但内部人员难以有效运用,无法实现资金的平衡配置,导致了注重形式,忽略效益的现象出现。例如,在工程管理中,各个部门无法做到有效沟通,不顾整体大局,造成了实际的工作进度与计划不吻合,延长施工时间,降低经济效益的后果。更甚的是,有些企业为了节省资金,缩减管理人员或者聘用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另一方面,有些建筑公司分包单位比较多,施工中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再加上管理环节薄弱,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经营不够,导致工作滞后,后期质量问题的出现。 (二)建筑企业信息混乱,无法控制 建筑工程的复杂性难以忽视。在建筑工程的实施中会涉及到很多因素,如成本、进度、质量这三个方面背后包含更多的信息,这些因素组成一个巨大的网络,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信息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然而,我国许多建筑企业的信息管理技术落后,更有甚者忽视信息的管理,各方面和各阶段的信息没有分别整理归档,使得信息混乱,在需要调取某方面的信息时,无法保证信息的准确。 (三)建筑企业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不足 虽然对建筑方案的设计,准备工作是必须的,但是施工的过程才是整个建筑完成的关键阶段。建筑企业应该对施工过程加以足够的重视,而不是完全的交给分包单位,从此不闻不问。当前,许多建筑企业忽视施工现场的管理,首先,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仔细的检查,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其次,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得不到保证,大多数工人都是农民工,他们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和相关技能的局限性,难以达到相关技术操作能力的要求;最后,对施工布线的综合使用不达标,具体表现为没有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通用器材。 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的创新举措 (一)优化企业外部经营管理环境,化危为机 由于新时期的社会条件的影响,建筑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管理环境也是变化多端的,面对这种挑战,企业应当主动出击并积极地迎接挑战,勇敢的面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生着的一系列的变化。 一是企业要依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和信息技术特点,加大在计算机配备与网络建设方面的资金和人才的投入比例,从而构建起属于自己的独特的、适合的经营管理信息化系统,并通过实践不断将其完善和健全。从而促进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信息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沟通和共享,不断提高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对企业的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达到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率和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 二是时刻以市场为导向,充分牢固树立其市场竞争的强烈意识,不断使得企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呀保证企业在新的形势下,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遵循一定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来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推进企业的重组,不断扩大企业的对外开放,将一些职能错位、责权不清以及效益不佳等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从而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素质不断提升,并且实现企业的最佳效益。 三是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及早的发现企业的外部环境的发展态势以及影响,审时度势,分析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且进行正确的评估,及时的将企业的经营方向、策略、目标等进行调整,并最终得以实施。 (二)积极练好内功做实内控管理,节能降耗 企业经营管理内部环境的改变,需卯足干劲,做好企业的内部管理,并且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以达到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能力、实现节能降耗、开源创收的目标。 一是对企业内部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这是做好企业经营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现实情况和运行规模的大小,根据管理需要随时随地进行企业管理,创造出灵活机动、适宜的一些经营管理上的新思维、方法、制度和措施。比如:减少管理层次、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引入先进设备等等。并对照经营管理目标,推进精细化、常态化、标准化的管理,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有效实现,同时,要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作力改善会计环境,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这又是企业经营管理做实内部环境的又一重要步骤。对财务部门的设置,人员分工应做到科学合理,加强财务人员责任心,职业感和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业务技能培训,要求每一位跟数据打交道的企业员工都须对自己上报的,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特别是财务人员要做到资产预算编制完整准确,会计信息登记真实可靠。同时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畅通信息沟通交流,重点集中对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等环节科学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及时反馈和解决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是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尊重知识、人才,通过对企业内部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等的改革,运用多种形式,引进、选拔和聘用一批经营管理上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中来,达到通过新鲜血液的注入,淘汰企业内部那些不适宜经营管理岗位却还点在岗位管理的人员。同时通过压担子,挑大梁,促进新入的经营管理人才加大他们的责任心、职业感,促使他们去用心努力搞好自己所在经营管理职责份内的事,为全面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规避建筑风险,重视质量控制 有人认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恰到好处地诠释了企业的经营,企业要想获取更大的利益,就必须要对各方面的支出进行合理的压缩。但是在此过程中,成本与质量作为两个对立的方面,要想同时兼顾,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其实,这种思想已经无法适应于现代施工企业的发展,良好的管理技术可以帮助质量与成本的和谐相处,也可以有效规避施工企业的工程隐患和风险。也就是说,只要建筑企业把将资金用在合理的地方,就能够满足建筑质量的资金需求,如果出现了矛盾,就要将质量放在第一位,质量绝对不能向资金妥协。首先,要保证原材料的供应质量和数量。建筑材料的供应一定要与施工进度相符,并且可以通过提前制定材料采购的计划,与供应商协商好之后按照施工需求进行分期供应,如果在进行供货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不能使问题遗留。其次,在制定施工进度时要以实际施工环境为依据,在空间和时间上使其能够密切的衔接,尽量减少赶工现象的出现的次数。最后,做好监管工作,在监管人员的管理方面,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保证其在专业的技能方面有一定的能力,或者是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此外,还可以对外引进先进的监督设备,使施工过程能够完整地展现在企业决策者面前。 (四)树立企业品牌意识,打造精品建筑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品牌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它的回报具有非常高的利润,因此,建筑企业应当重视其品牌效应的建设。在品牌建设方面,加大相应的投入比例,用心营造企业的品牌,在经过长时间的努力之后被大众所接到以及得到社会的认可。在建筑企业的品牌打造以及核心技术的研发方面,属于比较高端的竞争,企业应当在先进的思想理念的指导下,使之能够不断地走上品牌之路,让自己的建筑品牌得到大众的认可,获取更大的社会效益,这对于企业将来的经营发展都是有很重要的影响的。因此,企业在进行品牌树立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人们大众的利益,只有在保证人们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其社会效益才能有更大的收获。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结束语 在新时期的国情之下,如果企业管理不完善,企业的竞争力就会相应减弱。只要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就可能在竞争激烈的今天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且,面对已经到来的国际化竞争,我们建筑业应改革企业制度、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建筑科技进步,以逐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使其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企业经营中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经济制度不断地进行深入改革,企业的资金风险管理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一个经营中的企业,财务管理占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而财务管理的核心就是资金管理,企业的资金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所以如何管理和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各个企业所要共同面临的难题。 【关键词】企业经营 资金风险 风险管理 在企业的经营中,资金关系着企业的命脉,对企业的发展和运营都起着关键的作用,所以当企业发生资金风险,如资金安全、资金短缺和资金利用率风险等,会导致企业出现财政危机,企业的支付能力就丧失了,会严重阻碍企业的发展。企业的资金风险一般都与企业内部资金风险地防范与管理有关,所以企业要加强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由资金管理方面的不当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一、我国企业资金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资金在使用中一般比较重视资金的完整性、分配的公平性和绩效的实现性,在这些使用中所涉及的工作环节较多,所以会出现很多不安全的因素,导致企业资金不能合理的使用。现在我国企业中在资金风险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缺乏对人工费的管理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工作人员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动力,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支出的费用管理是企业整个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在企业对工作质量的高要求,再加上部分企业缺乏对企业人工费的管理,造成人工费较高的现象,加大了企业资金管理的难度。 (二)缺乏对材料费的管理 关于对材料费的预算是企业在经营中对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材料费的管理不当会直接增加企业的资金预算,加大工作成本,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财务信息缺乏真实性 在处理企业财务信息时,会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及时、不透明和不完整的不良现象,导致企业会计部门和管理人不能获得完整、准确、真实的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人就不能清晰的了解企业基层资金使用的情况。这种缺乏真实性的财务信息不能让相关人员进行准确的核算,最后影响到企业资金的风险防范。 (四)监控力度缺乏 对企业资金缺乏监控力度的问题是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在部分企业当中,内部虽然设置了相关的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但是往往在很多时候由于多方面的因素使得这些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权形同摆设,不能起到应有的监控作用,从而使得企业管理人不能掌握企业资金的具体流向。 二、如何加强企业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近几年,企业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也逐步成为了各国关注的焦点,将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发展不仅只停留在原理上,更加注重的是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应用上。虽然我国在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上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问题仍然存在,企业的管理人应该尽快找出本企业存在的资金风险问题并提出有效地改革方案,加强企业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人工费、材料费的管理 因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而且费用支出的方向较广,所以企业对人工费的管理难度较大,企业应该做好对人工费总费用的预算,明确人员的费用标准,将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补助、福利、年终奖等各项费用细化,对费用的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对支出费用的控制。在对材料费进行管理时要建立严格的材料管理制度,对材料的购买计划、采购、使用、管理都要严格按照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材料费开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预算,并根据材料使用情况作出详细的材料费用支出明细,如果超出预算,要对超出原因做出分析。 (二)完善企业内部的资金调度制度 企业应该从授权审批制度入手,了解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建立资金审批标准以及有关权限,完善企业内部的资金调度制度。在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中更要注意限制资金调度,建立科学的资金风险预警系统。资金是企业运营的基础,所以要想企业能够健康、稳定的运行,就一定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企业资金筹集管理 企业应该结合实际发展,选择合理的资金预测方法,如定性预测、趋势预测和销售百分比等方法,选择合理的企业资本结构为主要内容,加强企业资金筹集管理,增加风险管理意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四)将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并推广预算管理 资金管理主要的目的就是保障资金的收益性和效率性,实施合理的资金集中管理,有助于实现资金管理的目的。资金的预算管理属于全面资金管理,如果建立资金调度中心,确定现金的收支规模,将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流动都加入到财务部门的限制中,可以有效地减少多头开户的现象,做好资金情况的分析、考核和监督,保证资金集中管理,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五)建立资金预警检测机制 企业要完善资金风险预警监测机制,仔细分析资产的负债率和经营活动的资金变动,确定预警监测的重点领域和对象,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六)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素质 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和企业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有很大的关系。企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员工的职业素质,职业素质越高的工作人员,他们的业务能力就越高,在公司中发挥的作用就越大,企业经营中取得的经济效益就越大。因此,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水平对于企业资金风险的防范与管理非常有必要。 三、企业经营中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的意义 目前,我国企业的资金风险防范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经营中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国务院也了关于资金管理的相关文件,从相关文件中,也不难看出企业资金风险防范与管理的重要性。首先,加强企业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可以让企业在竞争中明确本企业的竞争能力,增加企业的抗压性;其次,加强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可以有效地使企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声誉。 四、结语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下,企业要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发展机遇。资金是企业运营的基础,资金管理不当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目前我国企业已经加强了对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来进一步控制企业风险,但是我国企业资金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水平还不是很高,需要各企业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来建立完善的企业资金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对资金流动的掌控和预算能力,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企业经营要素与管理者支配力模型构建 内容摘要:本文从企业管理者支配力模型理论入手,通过对地区家电行业的发展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建立了企业管理者支配力模型与经营要素分析框架。在完善后的企业支配力模型中,包括动机、个人品质、社会能力以及家电行业营销知识与能力等在内的多维度经营要素被纳入企业管理者支配指标评价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客观的反映我国家电行业部门管理者的支配力与企业经营基本要素。 关键词:企业管理 支配力 经营要素 家电行业 企业管理者支配力内涵及基础模型构成 从本文研究的家电行业特殊性出发,结合以往学者对于企业管理者管理经营要素的分析,笔者将家电行业部门管理者的支配力定义为:在既定的家电企业发展环境下,管理者支配力是能够将工作表现优异者和表现平凡者进行区分的部门负责人深层次特征,具体可以包括管理者个人动机、价值观、专业领域知识储备、个人形象、工作态度以及技能水平等要素。企业管理者支配力模型是包括管理者既定任务角色在内的全部基础能力体系,需要突出注意两个部分:首先是研究环境不变,即管理者支配力研究以既定的家电企业文化、营销机制以及运行管理模式为依据;其次是对于研究标准的统一,利用家电行业普遍推行的绩效考核标准来区分管理者绩效,实行差异化组别条件下的差异研究。 对于企业经营要素与管理者支配力的模型构成,以往文献研究提出了两种较为具有代表性的范本。McClelland(1980)提出了针对企业营销管理人员的“通用支配特征模型”,分别从十一个支配力要素出发,对企业营销管理人员的基础技术和知识水平进行规定;Spencer(1993)认为,企业管理者的支配力分为显性和隐性两个部分,技术和知识构成显性支配力要素,而隐性支配力要素则包括动机、特征以及自我概念等,他据此而提出了著名的“支配力冰山模型”理论。本文建立的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支配力模型综合了“McClelland通用支配特征模型”和“Spencer支配力冰山模型”的分析优势,不仅考虑了管理者支配力要素,而且还创新分析了要素的子项目构成。 模型调查问卷设计与样本描述统计 (一)调查问卷设计 本文用于研究的调查问卷设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对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支配力问卷调查的研究目的进行明确;其次,翻阅相关家电行业管理研究文献与管理者支配力研究文献,确定本文主题;最后,根据以上工作基础,设计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支配力调查问卷草稿。一般情况下,相对于开放式调查问卷,封闭式调查问卷具有答案规范、统计便利等优势,本文采用了封闭式调查问卷设计来对管理者支配力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本次调查问卷的题目确定工作,笔者采用了两种方法,第一是通过对以往相关文献研究和我国家电行业特殊性的结合来进行编制,第二则是利用表1管理者支配力模型中的要素来用作题目编制的参考。经过反复筛选,共计50道题目选入调查问卷,其中包括个人资料相关的6个题目和管理者支配力模型相关的44个题目,后者分别设计为动机(甲1-甲11)、个人品质(乙1-乙11)、社会能力(丙1-丙11)以及行业知识能力(丁1-丁11),通过李克特五级分值法对被调查者进行打分评估,从1分至5分分别代表非常不重要、不重要、无所谓、重要、非常重要。 (二)样本描述统计 本次调查的样本数据主要来自家电行业中的客户经理人群,共计发放调查问卷170份,有效回收126份,有效回收率达到74.12%。利用SPSS软件对调查样本数据进行处理,被调查群体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工作年限等没有缺失值。男性管理者100人,占比79.37%,女性管理者26人,占比20.63%;年龄阶层在21-31岁的共计30人,占比23.81%,32-41岁的共计70人,占比55.56%,42岁以上的26人,占比20.63%;初中、高中(含中专)以及大学(含大专)学历人数比例分别为3.5%、68.8%、27.7%。 (三)数据分析检验 SPSS置信度分析从稳定性和可靠性角度来测度样本数据,其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和可用性在很大程度上由量表编制的合理性所决定,即要求量表问题的内容完整、反映实际情况真实。本次调查问卷样本数据变量的置信度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置信度检验的基本要求来看,如果克隆巴赫系数小于0.65,则需要对原始调查问卷题目逐一剔除,直到出现克隆巴赫系数明显上升,删除导致系数上升的剔除题目。表2中的数据维度及样本总体克隆巴赫系数均大于0.65,因此可以判断调查问卷整体合理,具备统计分析基础;从效度检验要求来看,内容效度、相关效度以及结构效度是评价测评结果对调查人群真实素质反映程度的方法,三者分别以内容有效性、实证有效性以及相关性作为对应研究对象。笔者通过后期访谈,收集反馈信息后发现,本次的调查结果与事实基本一致,无效调查的概率非常低。 调查结果及模型修正 (一)调查结果 通过对家电行业管理者支配力及经营要素进行调查分析,笔者以45名优秀管理者和81名普通管理者调查数据分别进行差异性描述检验,其中“优秀”与“普通”的判断标准是过去一年管理者是否获得“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通过采用降序法来对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支配力要素重要性均值进行排列,凸显核心支配力要素,对比两组数据,可以发现优秀企业管理者和普通企业管理者的关注点差异。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的“优秀-普通”分组支配力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知,优秀组管理者与普通组管理者的支配力要素对比结果差距较大,优秀组调查结果显示共计23项支配力要素具有重要地位,其中以个人品质和行业营销知识能力维度方面的因素占据较大比例,分别有8个支配力要素入选;普通组有共计18项要素占据重要地位,其中个人品质维度有11个支配力要素入选,占比达到61.11%。因此,相对于普通组企业管理者,优秀组企业管理者更加注重支配力要素在不同维度间的均衡发展,而普通组企业管理者过于注重个人品质对于支配力的贡献程度,这为普通管理者追求优秀提供了一定的参考路径。 (二)模型修正 基于表3的调查结果,优秀企业管理者与普通企业管理者对于营销知识与能力对支配力的贡献具有不同观点,前者认为政策敏感性对家电行业管理最为重要,而后者则更加认同管理业务流程在企业管理支配中发挥的作用;在社会能力一栏,优秀的企业管理者注重公关沟通能力和个人影响力的作用,普通企业管理者将团队协作精神作为管理支配力突出影响要素;优秀企业管理者比普通企业管理者更加认同客户服务、营销知识以及计划组织能力对于增强企业管理水平的贡献;此外,笔者从动机和社会能力的维度差异研究出发,较为认同优秀企业管理者渴望成功、注重人际交往以及态度主动的管理思维模式。 从优秀企业管理者和普通企业管理者的支配力维度及重要性差异,得到修正后的企业管理者支配模型,如表4所示。将调查结果中显示的对优秀企业管理者支配力影响不重要的因素进行剔除。从表4可以看出,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支配力模型中的动机要素、个人品质要素、社会能力要素以及家电行业营销知识与能力要素分别包含了3个、9个、4个以及9个子项目,即共计25个支配力影响因子构成修正后的企业管理者支配力新模型,较为精炼和科学的对家电行业企业管理者支配力要素进行了归纳,通过问卷调查和数据处理筛选方式得到的新模型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结论 管理者对于企业采购、生产、营销以及组织规划等方面的支配力决定因素是较为复杂的元素集合,本文基于家电行业进行的调查具有一定的行业适用局限性,社会各经济部门因其独特的运行规律和商业文化而在企业管理者支配影响因素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值得进行行业细化基础上的研究。然而,这种行业差异性造成的企业管理者支配影响因素差异不应该阻碍我们发现行业间的管理支配共性,Mc Clelland的“通用支配特征模型”和Spencer的“支配力冰山模型”理论已经证明了这种管理支配力共性的存在,本文提出的支配力修正模型依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优化管理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运营与创新管理 摘 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企业只有掌握正确的知识产权知识战略、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本文试对知识产权的运营管理、创新管理进行深入分析。 关键词:企业经营管理;创新管理;知识产权 一、企业与知识产权 随着世界进入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发展为未来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无形资产”指的是企业通过脑力劳动包括商标、产品名称和各种各样的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和企业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有相似之处,可以用于投资,也可以用来购买股票,债券,也可以用于房地产抵押贷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是:知识产权问题的基础上,规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形成市场竞争优势,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良好的创新机制和文化有必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也是核心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的价值。 二、知识产权经营管理 知识产权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环境下操作,为尽可能的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应用资源管理提出了新任务。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密切关系的基础是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和安全。企业知识产权操作本身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重要环节,即在这种级别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使用功能和特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企业管理战略重点,创造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和管理策略是关注如何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资产,整合企业资源,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及时和有效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价值,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的工作方式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授权独家许可、联合许可、交叉许可,许可和其他形式。交叉许可是一种实践。通过交叉许可,企业可以实现等价交换的知识产权,并且可以拯救基金的研究和开发,避免市场风险。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对受让人有独特的价值。转让人可支配收入转移的行为,获得预期的利润。知识产权运营风险管理业务活动在整个产品,尽可能从源头提前解决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三、知识产权创新管理 (1)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这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创新不仅体现在技术变革,还应包括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的变化。市场需求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技术变革,技术的变化,反过来,促进业务模型转换和发展市场,只有保持足够的新技术企业,市场的快速反应的敏感性,不断创新,构建一个金字招牌。 (2)企业创新文化和知识产权充分融合,实现了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创新机制,相互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最好的方法是在企业中,知识产权创造的文化,实现企业文化的创新,充分融合知识产权文化,对企业每一位员工产生一种微妙的影响。让我们每一个人,可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工作。知识产权文化一旦形成,它可以继承,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自然也可以继续。企业创新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同样的,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能促进进步和完善的创新机制,这两个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四、总结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是企业非常重要的资本形式。企业知识产权资本具有重要价值,知识产权可以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弥补知识创造的成本。由于理性和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的重要作用,企业需要有效地发展知识产权资本,实现知识产权的资本运营战略,实现企业的价值。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知识产权管理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管理机制,知识产权,反过来促进企业可持续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从海尔看中国跨国企业经营与管理 【摘 要】自2000年起,中国加入世界WTO组织,中国的国际贸易开拓展现了新的局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跨国公司伴随对外直接投资的逐步增加,从无到有得到逐步发展,现已初具雏形。中国跨国公司企业日益发展壮大,全中国目前的跨国公司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产物,具有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化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以对外投资以合资企业为主、海外经营集中在贸易领域、海外投资技术水平低等特点、跨国经营的地理选择以周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主,中国国内发展较有势头的公司如:青岛海尔,中国远洋运输,联想集团,及中国国有的资源、控股公司等等。 【关键词】海尔 跨国企业 经营 管理 中国人一提及有名的跨国企业,首先就能从身边的电器想起赫赫有名的海尔电器制造商,海尔集团是靠名牌起家,靠“联合舰队”发展起来的,目前,海尔已在全球31个国家建立了经销网,拥有近6000多个营销点,并在东南亚设立了3家企业。旗下拥有240多家法人单位,在全球30多个国家建立本土化的设计中心、制造基地和贸易公司,全球员工总数超过五万人,重点发展科技、工业、贸易、金融四大支柱产业,已发展成全球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规模的跨国企业集团。去年,美国从中国大陆进口冰箱25万台,其中有海尔的18万台;中国大陆出口到日本的洗衣机,海尔占五成六。今年2月份,在德国科隆市举办的世界家族电器博览会上,海尔为12个外国经销商颁发了海尔电器专营证书。同时,海尔集团荣获美国优质服务科学协会颁发的五星钻石奖,成为亚洲首家获此殊荣的家电企业。海尔家用电器制造的实力可见非同一般,海尔因此成为中国跨国企业的标杆企业。根据企业经营性质分中国跨国公司的主要类型有以下四类:(1)外贸专业公司和大型贸易集团是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先锋和主力。(2)生产性企业或企业集团。这些大型生产性企业从事跨国经营的优势是有外贸经营权享有相对成熟的生产技术和一定的研究和开发能力享在国内有庞大的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由于它们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管理等方面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因而海外经营起步虽晚,但正以较快的发展速度向海外扩张。(3)大型金融保险、多功能服务公司。这些公司资金雄厚,提供专业化服务,有良好的信誉,经营规模较大。(4)中小型企业。主要是乡镇企业、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数量多,投资规模小,经营品种单一。无疑,海尔公司是第二大类,用其生产技术水平和科技专利品牌效益,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电器制造商。海尔的跨国经营战略是呈多元化,海尔的国际化路程它是如何从一个冰箱制造商走向世界电器排行首列内,和海尔的跨国化经营是密不可分的。 海尔公司的跨国之路也并非平坦,但无疑这一案例是成功的。跨国企业在国外分支也很是受所在国法律,税务,地域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所制约,海尔是国内排名第一的家电企业,但是与国际跨国家电巨头相比较,仍是较小的规模。美国通用电气公司2000年全球销售额就达1209亿美元。海尔现在在国际白色家电企业中排名第五,排在海尔前面的都是国际著名的跨国大公司,他们的平均发展历史是116年,其中历史最悠久的西门子有160年历史,最短的也有96年历史,而海尔到2008年12月底才只有24年的历史。从企业文化看没有历史厚重感,像是一位刚出位的年轻人,虽然蓬勃有力却没有雄厚的资历,这也是中国目前非国有的跨国公司普遍存在的一个特征,跨国之路总是要从先证明自己开始。 海尔公司存在的经营缺憾也同是中国一些正向海外迈步的预备跨国企业共同缺憾。跨国公司是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微观主体,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对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作为一个处在转型、发展中的国家,我们也面临着发展什么样的跨国公司的选择。 首先,合理定位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目标。企业跨国经营必须考虑自身条件,以对其国际化经营目标有合理定位,这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实施适当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无论是从产业优势还是企业自身实力看,我国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仍处于初级阶段,是获取他国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学习阶段。这种初级阶段决定了企业国际化经营会有所“失”。尽管如此具体到不同企业应有的放矢以期有所“得”。由于每个企业具体情况不同其定位的目标也不尽一样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带动出口的创汇主导型企业。(2)以获取原材料的资源开发型企业。(3)以获得他国先进技术及经验的学习型企业。(4)以占领市场为目的的国际竞争型企业。对一些企业而言往往是多目标的结合。 从目前来看,应大力发展“学习型”跨国公司。发达国家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是以其在资本技术人员市场网络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其资源以获取最大的市场绩效。对发达国家的许多企业而言,企业国际化经营是其扩大市场和获得资源所必须的战略选择。 现如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在国有经济逐渐部分退出竞争性产业的大环境下,跨国企业的发展势头很高。从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比较优势上看,中国企业应该采取以贸易方式为主的跨国经营,以中国本土为生产基地,通过开展多方位的合资、战略联盟,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管理能力。具体来说,在实施海外经营时,中国企业可以选择以国际贸易为先导,随后再分阶段、分步骤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环节向目标市场拓展,根据自身实际条件,由低到高逐级选择直接出口、设立海外代表处、海外分公司、海外子公司等方式。分阶段扩张方式事实上是企业海外经营逐步升级的过程,采取这种方式有利于在实践中积累海外经营的经验和教训,深入了解目标国家市场的信息,如:税务、法律等方面的整体环境,锻炼海外经营人才。更重要的是,采用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控制企业海外经营中的巨大风险,取得最终的成功。总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进程刚刚开始。经济全球化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对中国企业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现在虽然已经制定了战略目标,但还要在政策层面上,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紧制定鼓励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中国的跨国企业要日新月异,要想使更多的企业‘走出去’‘站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更多历练,才能走得远,走的久,相信坚持自己的理念中国的跨国企业一定回去在世界的经济体内起到举足轻重的分量。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浅论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异同与管理 摘要:企业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存在着相异的地方和相应的协同性。基于此,在分析企业风险的产生与分类的基础上,探讨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异同及协同性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加强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防控管理措施。 关键词:经营风险;财务风险;防控措施 一、企业风险的产生与分类 1.企业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 企业风险是指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某些难以预知或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实际利润与预计利润发生离差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由于长期贷款利息、折旧、人员费用、税费等企业固定费用的存在,导致企业经营有杠杆效应,这是产生企业风险的主要原因。 2.企业运营管理中风险的分类 企业运营中风险是由于企业存在固定财务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即存在固定成本费用杠杆由此产生,原因上看,可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是由企业的生产管理决策和外部市场变化引起的;财务风险来自于企业盈利能力和企业融资决策的变化。 二、经营风险的分析 经营风险指企业在运营中因经营管理上的各种失误、缺陷而导致利润变动的风险。具体可以理解为公司的管理决策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失误而导致企业盈利能力降低从而产生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1.企业经营风险强弱程度 在企业产品结构和资金结构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不论企业的市场销量如何,企业的固定费用都是相对稳定的。企业市场销售量越多,分摊到每个单位产品上的固定费用就越小,企业所获得的经营利润就越大,反之,销售量越少会使企业的获利水平降低甚至出现亏损。企业的销售额变动引起企业利润的变化,则表明经营杠杆风险影响的强弱程度。根据企业经营风险程度分类,可划分为经营风险明显型企业和经营风险不明显型企业。 2.影响经营风险的因素 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内部和外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影响企业经营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产品销售量、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变动成本、固定成本。 3.企业的经营风险对利润的影响 企业由于产品价格、战略选择、销售手段等经营管理决策引起的未来收益不确定,特别是企业使用经营杠杆而导致息税前利润变动形成的风险叫作经营风险。因为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内外部因素经常发生变化,结合杠杆效应的存在,使影响被放大,使息税前利润降低,从而导致企业未来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分析 企业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整个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外部不确定性因素所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的财务风险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中,可将其划分为投资风险、筹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和收益分配风险四种。 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点: 1.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管理系统不能良好适应外部环境 企业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是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这些因素在企业外部,但对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由于机构设置不完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财务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够完善等原因,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无法快速适应和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要求,具体表现在不能科学预见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应对措施不力、反应滞后,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2.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认识不足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必然伴随在财务活动中。然而很多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意识的淡薄是导致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3.财务决策不够科学 导致财务风险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财务决策不够科学恰当。为了避免财务决策失误,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是必须的。许多企业财务决策都有主观经验拍板的现象,“一言堂”、家长制、情感用事的决策风格在企业的决策、管理仍然大量存在。决策失误经常发生,造成财务风险。 4.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够明确 企业财务风险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够明确,企业内部各单位间、企业与上级企业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收益分配中存在的管理不善,权责不明确现象,导致资金使用效率非常低,资金发生流失现象,资金完整和安全的需要得不到保障。 四、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异同及协同性分析 企业经营风险关系到市场的不断变化,也关系到企业战略方向、内部管理、技术水平等,经营风险是相对长期的一种风险,而且企业在防控经营风险上,要投入很多资源和精力。 而财务风险更多地与企业内部财务状况相关联,财务风险相对经营风险来讲,比较短期,存在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应对财务风险虽然没有应对经营风险那么复杂,但是却需要时时刻刻小心谨慎。 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在产生机制上的相互依存性深刻地影响着公司的财务管理决策,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两种风险的管理必须具有一定的协同性,才能达到最优的管理效用。 五、加强对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的防控管理措施 1.经营风险的防控管理 (1)明确受托责任、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实质的实质就是基于一种受托责任的法律合同关系,并以此来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并让它们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增强公司价值的组织架构上的保障。从表面上看,世通和安然公司的倒闭是因财务舞弊引起的。但实质上都是由于公司治理上存在严重缺陷,才导致公司在财务管理上造假行为成为可能,公司倒闭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司治理。因此,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不但要有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更主要的是要有基于受托责任下的企业治理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的有效履行。 (2)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当借鉴先进企业的经验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根据各职能部门的特点,建立防堵查为主递进式的监控措施,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在生产经营的第一线,改变以往注重事后监督的现象,建立预防为主的监督机制,还要明确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但全方面、全过程的监督控制还要分清重点,有选择、有重点地对高风险点进行重点控制,以保证内控高效性和有效性。 (3)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制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遇见的各种具体风险,必须建立相应具体风险防范制度进行防控。 2.企业财务风险的防控措施 企业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完全消除财务风险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只能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将其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防范企业财务风险,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分析宏观环境及其变化,制定财务管理战略 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企业应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部门,配备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经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能够做到有效运行,以防止由于财务管理体制对环境变化不适应而产生企业财务风险。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体系,以适应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提高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 (2)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防控水平 通过会计政策和策略防控当前和未来的企业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步骤和环节,任何步骤和环节发生错误都会给带来财务风险,财务经理必须始终贯彻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防范。要注重建立对企业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系统,有关部门应定期对资产管理比率进行考核。 (3)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会使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 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的决策,采用定量计算与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做决策。对各种可行方案的决策,应避免主观臆断。在融资决策过程中,企业应首先根据生产经营的情况合理准确地预测资金需要量,再通过资本成本的计算和分析各种融资方式及风险分析,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融资决策。资本流动是周而复始的,可以说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生命,企业必须加快库存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做到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资金链的高速周转。根据上述方法进行决策,会大大减少发生失误的可能性,可避免财务决策失误带来的财务风险。 (4)大力贯彻执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全面预算管理形式上是一种财务计划,反映企业未来的特定时间的所有生产和经营活动。全面预算管理以实现目标利润为宗旨,把销售预测作为起点,进而预测生产运营,经营成本和现金收入和支出,并编制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预算表,来反映在未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推行全面预算并不是为了最终实现全面预算本身,是为了将公司战略与经营绩效通过全面预算紧密联系。全面预算立足于企业整体战略需要,经过科学预测、分析和决策,以实物和货币、证券等多种形态来反馈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财务成果和运营成果等综合性的管理体系。良好的全面预算执行能使企业将资源更合理有效地分配和运用,对企业各部门的业绩也能更好更准确地衡量、监控,使公司战略目标得到有效的贯彻。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论我国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与控制 摘 要:企业经营面临诸多风险,这些风险相当部分有可能将转化为广义法律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与效益。风险管理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已经是所有企业不能回避或漠视的问题,积极面对并及早做出回应,已经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占据竞争优势的先决条件之一。本文运用相关的风险管理理论和研究方法,对企业风险的来源进行分析和梳理。 关键词:企业 经营风险 管理与控制 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也已步入攻坚阶段,国家连续出台减税、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等相关政策,这一系列举措被中小企业充分利用,抓住有利时机,拓宽经营渠道,降低制造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但是在世界经济变幻莫测的今天,如何做好经营风险控制,适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利用好国家出台的有利政策,是中小企业乃至大型国企所不能回避的问题。 近年来,企业风险管理已经普及到大中小企业,在各企业均建立有风险管理机构,设立专门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顾问等,风险管理机构与企业的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一样,已经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 一、企业经营风险因素分析 企业的经营风险包括自然风险、社会经济环境风险和企业内的经营管理风险等,对企业经营风险因素的分析是风险辨识的前提,也是企业制定规避风险管理策略的依据。 自然环境的各种变化作用于企业的是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等引起非常性的破坏,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实现等。 企业的社会经济环境包括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同行业竞争、通货膨胀、市场季节性变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变动等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经济组织,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企业就必须面向市场,独立决策,这样就会增加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企业的筹资、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极大影响;当市场经济繁荣和衰退交替出现周期性变化,会使企业的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不断地变化,给企业筹资、投资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增大企业的经营风险;通货的萎缩必然出现社会商品物价全面上涨,造成生产成本的大幅上升,或商品销售的困难。同时通货膨胀往往也会引起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造成企业经营者的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 法律环境的变化也是诱发企业经营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使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依法治国的思想深入人心,但要建成一套完善的法规制度,仍需要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因此现阶段已有的法律法规,就有可能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订,这种调整、修订的不确定性将对经营者的理财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由于法律不完善、执法观念差,也会使企业承受乱摊派、乱收费等不应有的社会负担,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了盈利水平。 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营机制的不完善同样会产生企业的经营风险,如企业经营者由于专业知识差、业务水平低,缺乏应有的管理能力,或者调查研究不够、掌握信息不充分等,同样会造成决策失误、管理混乱,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此外,企业对经营风险的认识程度不足、防范手段不力等,也会使经营风险发生或加大。经营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规避风险,是企业必须做出的重要决策,否则承受或规避不当又会引起新的更大风险。 二、企业经营风险的可控性与风险管理 1.企业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风险是不确定的损失,这种不确定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对它的变化全然不知。人们可以通过认识并掌握客观变化规律,对其发生的概率及其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作出主观判断,从而对风险的发生进行预测和评估,并采取措施控制客观条件的变化,使风险发生的客观条件不成就或者不完全成就,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损失程度。所以说,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在风险面前,人并非完全束手无策,人们完全可能也可以通过选择适当的管理手段,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造成的现实损失。风险的这种可控性,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 2.企业经营风险管理 (1)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的含义及其分类 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风险管理泛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管理活动。狭义风险管理是指企业用系统的、规范的、专业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识别、预测、评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它包含内控环境、内控策划、实施与运行、监测评价与持续改进、信息交流与反馈等五大方面内容,并通过建立规范的内控模式,形成系统的、透明的、文件化的风险管理平台,实施对企业风险的管理。 依据风险产生的原因,企业风险管理分为市场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道德风险管理等。 (2)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和利润(回报)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彼此不能分离。它们犹如一对孪生兄弟,紧密相连,相互作用。就同一事项而言,其风险度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因行为人的控制措施不同,从而导致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实际发生的损失不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市场主体经营的产品,大多数情况下是趋同的,同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风险管理能力或风险经营水平的竞争。风险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其支付的风险成本相对较低,获得高收益的比较优势明显,意味着其获利相对丰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风险是未来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之后,这种可能的损失才转化成为现实的损失。风险管理过程,其实就是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过程,是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所建立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不仅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实际造成的损失,还有利于保障企业安全稳健运行,避免毁灭性风险发生。 (3)企业经营风险控制的“度” 企业存在一天,经营风险也必然跟随一天,每一个经营环节都有可能发生风险。笔者认为。管理并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要完全消除企业的风险,事实上,要想完全消除也是不可能的。企业管理并控制风险的意义在于对经营风险有一个明确的识别和评估,以至于能够采取措施将其有可能产生的危害控制在一定的可接受的范围内,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风险管理与其他管理一样,管理控制措施也需要“适度”,需要平衡好风险与收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因为,风险只是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其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是不确定的。如果控制过度,风险的控制成本可能大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得不偿失。不仅如此,过度控制还可能影响效率,阻碍业务发展,从而最终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相反,如果控制不力,风险频繁发生,不仅增加了风险成本的支出,降低了获利回报。而且,风险发生将耗废企业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尤其是重大风险,经营管理者需要进行一系列危机处理,很难集中精力一心一意谋发展。风险发生还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一定负面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若风险不被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风险将在持续存在中扩大,其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将是毁灭性的,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风险控制措施适度,首先,要求人们对经营风险的种类和大小有正确的认识,在风险识别、预测、评估和分析等方面,力求做到全面、真实、准确。这是适度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其次,要求风险控制的措施具有针对性,直接指向风险点,有效地遏制风险的发生和控制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务中,要注意纠正“管理层控制过度、操作层控制不力”的偏向。 三、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所处的生存环境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复杂。我们周围充斥着大量的经济预测,而经济学家的工作之一也是对经济形势进行大致判断。但是预测并不能使我们有效应对风险和危机,尤其当某些风险引发的危机破坏性足够大的时候。专注于专业化发展的企业,可能会有很多优势。比如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最能产生效益的生产环节中,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然而生物进化的历史表明,单一性是一种危险的形态,非常脆弱。因此,企业在有能力发展多元化的时候,应该有意识去涉足不同的行业,适当增加企业战略业务单元的数量。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财务分析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运用 摘要: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评价,是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有效工具,更是企业进行预测、决策、分析和实施战略管理的基础和依据。企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分析,可以了解过去,评价现在,预测未来。本文拟对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并且对进一步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有效应用提出对策。 关键词:财务分析 企业经营 企业管理 1 研究背景与意义 大中型企业大多人员结构庞大,经济业务繁杂,财务分析便显得尤为重要。财务分析对于企业起到一个总结经验,把握现在,引导未来企业走向的作用。财务分析是要时时跟进的,如发现问题要做到分析可能的原因并及时做出调整,预计现在的经营状况可给企业带来的预计收益等等,所以在企业中建立科学、高效的财务分析体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在企业中建立科学的财务分析制度,并通过财务分析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企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指导作用。深入研究财务分析是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作用的最好途径。 1.1 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用可以使企业建立科学的财务分析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企业财务分析工作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举措。尽管一些企业目前已建立了财务分析制度,但还很不健全。在企业中应设立岗位做专门财务分析研究,并且配备专业的财务分析人员;其次,应在制度中明确财务分析的目的、任务,明确财务分析人员的目标和责任;再次,应在制度中明确对分析工作质量的要求。不论是方法的选择,还是指标的确定,企业应有科学和统一的规范。 1.2 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用可以形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好作风。财务分析要在报表资料齐全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企业财务人员要充分运用多种科学分析方法,为企业提供有理有据,富有说明力和建设性的财务分析报告。要经常深入实际、经过调查、发现经营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分析要有的放矢,讲求实效,针对性强,反映问题直截了当。 1.3 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用可以加强事前预测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企业会计要从以往的事后反映和监督的旧框框中解脱出来,开展事前预测和决策。决策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企业的命运。决策的制定来源于科学的预测。会计人员要用准确的资料,科学的方法做出会计预测,当好企业的参谋。 1.4 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用可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分析岗位,培养专门的财务分析人员。培养财务人员,注重培养财务分析能力是根本,其次对内及对外报表等财务分析数据来源合理修正的能力,也要注重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充分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随着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用的逐步建立并完善,届时我们的应收账款管理将会更加顺畅而富有成效。 2 财务管理现状 二战以后的美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不断的加剧,财务分析技术也在这个时候快速发展起来,直到今天。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繁荣,财务分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迫切需要好好的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财务分析的理论和技术,为经济进步做贡献。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西方国家的企业财务管理及分析方法与技术得到不断地完善与发展。财务报表分析的起源,始于19世纪末叶至20世纪初期之间。在起源初期,银行对财务报表分析仅以资产负债表为基准,分析衡量顾客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在1897年美国财务学者格林(ThomasLGreen)就公司资本的筹集问题出版了《公司理财》这本书,1906年,为反映信用分析的目的,要求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必须附有资产负债表的习惯。其后 1910年米德(Meade)又出版了《公司财务》详细研究了企业如何最有效地筹集资本。1914年,联邦储备制度的建立,促进了财务报表的认识和利用。1920年斯通(ArthorStone)发表了《公司财务策略》。 理论界对未来财务报告的种种预测,部分解决了传统财务报告的缺陷和不足,对财务报告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因其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决解传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和面临的问题。但是,尽管财务报告存在着种种不足,在经济发展的快速推动下,以财务报告为基础的财务管理的评价体系还是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进步,21世纪财务管理的评价体系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拓展传统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二是对知识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财务评价比重增加。以上就是目前国外关于财务报告以及财务评价体系的发展和研究现状的概要总结。目前财务分析评价体系尚处于研究发展之中,所以还不能说这个体系已将相当成熟完善,因为不断出现财务管理的新问题和新需求正在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3 财务分析在日常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财务分析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进行必要核算,对企业的风险以及营运状况进行核算分析的财务活动。财务分析大多以企业财务报表做为核算依据进行分析,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社会经济与信息化的发展,投资者、债权人能否充分运用财务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是企业盈亏的首要因素。 财务分析是评价一个企业财务状况和考察业绩的重要依据。由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也逐步转化了模式:决策者可通过对整个企业的财务情况了解企业现金流动情况、运营情况、获利情况以及偿债能力,并且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对企业是否运营得力,盈亏状况及财务的透支情况、企业未来发展动向,进而及时进行宏观和细微的调整与监控。财务分析对于划清责任界限、促进经营者的管理水平提高、促进企业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财务分析是实现管理目标、决策的重要手段。企业的投资者、管理者可通过财务数据分析,正确了解企业的现状,包括获利和偿债能力,做市场分析,找出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和有漏洞的及为发现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找出薄弱环节,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预测投资后的风险程度和企业的收益,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企业经营活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由于计划经济转型成为市场经济,企业的投资主体也逐渐变得多元化起来,因此,财务分析可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各投资者和管理者的重要分析方法,对企业进行有效地分析并做出更为精准,有针对性的决策。企业领导者要把财务分析工作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来认识。财务分析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可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偿债能力、资本结构是否合理、流动资金充足性等做出正确判断。二是通过分析利润表,可以了解分析公司的盈利能力、盈利状况、经营效率,对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持续发展能力做出正确判断。三是通过分析现金流量表,可以了解和评价公司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公司未来现金流量。 财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明确企业的资本结构,尤其是在企业的融资利用方面,企业融资利用对股东收益也有很大影响。企业合理的利用融资可以保证长期偿债能力,而分析企业是否有维持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对于企业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非常重要。如果某一企业无法维持其短期偿债能力,同样也满足不了股东对股利的要求,最终会陷入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甚至可能难逃破产的厄运,所以企业再融资的时候,一定要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融资行为所导致的企业不同的融资结构与控制权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融资结构具有明显的企业治理功能,它不仅规定着企业收入的分配,而且规定着企业控制权的分配,直接影响着一个企业的控制权争夺。比如在债权、股权比例既定的企业里,一般情况下,股东或经理是企业控制权的拥有者;在企业面临清算、处于破产状态时,企业控制权就转移到债权人手中;在企业完全是靠内源融资维持生存的状态下,企业控制权就可能被员工所掌握(实际中股东和经理仍有可能在控制企业)。由此可见上述控制权转移的有序进行,依赖于股权与债权之间一定的比例构成,而这种构成的变化恰恰是企业不同的融资行为所导致的。做好财务分析就可以在融资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可以有效的规避融资的各种风险。 企业的规模,产品知名度,服务信誉度,人员的整体素质及通过这些而获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都能从企业的财务综合财务状况中反应出来,分析企业财务收入的大小及来源构成情况,可以判断并预测企业受益的稳定性和潜在的发展能力,通过分析企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可以判断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以及经营管理能力,从而为判断企业整体实力提供参考。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适应市场竞争,企业必须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经济效益,盈余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盈余管理涉及的企业财务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在企业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利润及其分配活动与各有关方面发生经济关系。企业的所有者、债权人、债务人、被投资单位、内部各单位、职工、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盈余分配有着不同的要求,这就造成企业盈余管理的复杂性。它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加强盈余管理对企业有着重要的作用。 21世纪是信息技术将迅猛发展的时代,电子计算机技术及网络技术广泛被应用于生活中,随着各种财务软件,商务软件,数据分析软件的研发与使用,进行财务分析变得更加快捷,便利。这也大大提高了分析的速度与准确性,并且减轻了人力。 财务分析要从主体、方法、客体以及财务分析的内容与结构等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与传统的财务分析体系相比,使用的数据更合理,得出的结论更准确。总之只有改进和完善财务分析体系,多措并举最大限度的攻克财务分析中存在的局限性,使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真正发挥预测、决策、分析和实施战略管理的作用,才能实现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目标。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企业经营战略管理的评价与控制 摘要:企业的战略管理为日常管理指明方向和范围,日常管理是战略管理的基础和具体化,因此战略管理的实施只能通过日常管理来贯彻、体现。但在日常管理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引起的实际同战略计划间的差距必将影响战略的进一步实施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企业经营战略的评价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企业经营;战略管理;评价 一、企业战略评价系统的构建 1.获取信息。 获取信息是信息处理的第一步,获取信息的可靠性对信息加工后的作用有重大影响。来自企业内外的信息其各自存在形式分布不同,因此获取方式亦不同,下面我们对企业外部信息的取得和内部信息的取得分别加以讨论。企业外部信息的分布情况,企业无法控制其变化,要获取企业外部信息必须进行专门的调查和监控。对企业外部信息的收集应主要以市场信息为主。 2.信息的加工。 信息的加工一方面指对已取得的信息进行趋势预测,另一方面指战略信息的评价。这些加工过的信息才是战略评价系统的输出信息。首先,对比分析方法。对比分析法又称比较分析法。这种方法是将两个有关的可比较数据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它是评价分析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其作用在于揭示客观存在的差距,发现问题;其次,因素分析方法。因素分析法,也称连环代替法。它是分析决定或影响事物变动的各个因素及其影响的方向和程度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多因素影响某项指标的情况下,假定其他几个因素不变,依次变动一个因素,从而测定其变动因素对该指标的影响程度;再次,比率分析方法。比率是用百分比的形式表示的相对数,比率分析法是计算各指标的相对数,比较各种比率的一种分析方法,常用的方法有结构比率法、趋势比例法和相关比率分析法三种。 二、企业战略评价的相关内容 1.审查企业战略的根据。 审查企业战略的根据就是企业战略得以成立的理由。由于企业得以成立的理由是以企业内、外关键战略因素为基础,扬长避短为原则而取得的。因此,关键战略因素的审查即为企业战略根据的审查的实质。在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关键战略因素会发生变化是必然的,当这种变化使战略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企业战略的实施必将受挫,企业只有及时调整转换战略才能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或减少损失。 2.评价战略实施的表现。 企业战略是通过安排计划、制定目标来实施的,计划目标完成的情况又受许多变化的因素影响而有所偏差,因此高层管理者必须在实施中用一套指标来评价企业战略的实施情况。指标的数目要适当,要有主有次全面反映。有限的指标数目就要求指标要有重点,但重点指标在不同战略中各不相同,应很好把握。适当的指标数目也有利于评价和控制,减少控制评价过程的费用。 3.分析企业与环境的关系。 处于企业任务环境中的许多利益相关者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绩效。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判断标准,并用各自的标准来衡量企业的表现。 费瑞曼建议,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根据每一类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要求来全面测定企业表现,从而使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关系。 三、企业经营战略的控制 1.优化企业经营战略的控制方式。 对企业战略实施控制,主要是运用控制论中的平衡偏差原理,所谓平衡偏差原理,就是依靠平衡效益的实际值与所需的标准水平的偏差进行调节和控制,反馈是实施控制的基本手段。在实施控制的过程中,反馈可分为前馈和后馈两种:前馈是指提前检测,提早获得信息,对企业经营活动某一环节进行提前控制;后馈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被控对象进行检测,及时获得信息来实施调节控制。 首先,完善事前控制方式。事前控制方式是指对企业中某一事物,在其活动前进行调节控制的一种方式。如产品投产对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的有关影响因素所进行的控制。它是利用前馈信息实行控制的方式,其重点放在事前决策和计划上,即行动之前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预测和环境资料等前馈信息,拟订出不同的可行方案,从中进行优选,然后依此控制 其次,优化战略实施的控制方式。战略实施中的控制方式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方式,是指对企业战略执行活动及其过程的某一事物变换的现场控制方式。它是利用反馈信息来实行调节控制的方式,其重点放在对发生的行动效果及其形成过程的经常监督和调整上,即通过战略评价系统及时把被控对象的输出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提出纠正偏差的行为措施,不断消除行动效果偏离既定标准的现象,确保控制目标的实现。 2.完善企业动态过程的控制。 战略控制既重要又难以捉摸,而能够仔细考虑保持战略有计划并按部就班的实施这个问题的公司则屈指可数。控制战略实施的确不容易:(1)紧迫的短期问题总是使人无法专心于战略。战略的期限假设有的话,似乎不如必须在下星期前完成的任务那样紧迫;(2)需要改变现行战略的信号往往易于忽略;(3)战略本身需要修改。这个流动目标使成功与失败模糊不清,而且这种无力的警告只能更加说明系统控制的必要。要实现有目的监督,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不使这种监督脱离正轨才能坚持下去。 跟踪控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管理战略行动的实用办法。一般情况下有四种方式:监测战略推进的进展;监视主要外部变化因素;在一个阶段或紧急情况下进行全面评审;最后是保持战略管理过程的完整性。这些措施一旦施行,既可以维持某种一致同意的进程,又可以及时的调整该过程。没有这样的控制,战略行动就将错失良机。 首先,监测战略推进的进展。战略实施的行动线分布在一系列具体的、局部的规划和活动中。每一项战略推进,都应分成几步,对于要长期执行的步骤,应制定详尽的规划;其次,监视关键的外部变化因素。各项战略都是根据假设(预计)的背景制定的,人们会有意无意的做出有关未来需求、技术、价格、政府条令、竞争以及一系列其他外界变化因素的假设。这些假设是制定计划的前提,企业战略大体上就是根据这些预计条件设计出来的;再次,进行全面评审。战略控制中的跟踪概念要求对新的条件具有适应性,这种动态调整是战略本质的一部分。因此控制系统必须有可能根据最新的发展重新估价计划的进展,阶段评审的目的就在于此。 总之,企业经营战略理论的产生是生产社会化和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现实要求,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企业战略管理者为企业选择了最佳战略,并且为战略的实施安排了周密的计划,将全局战略分解为各职能战略去具体实施。企业的战略管理为日常管理指明方向和范围,日常管理是战略管理的基础和具体化,因此战略管理的实施只能通过日常管理来贯彻、体现。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电子版企业经营沙盘在生产与运作管理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在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引入电子沙盘模拟,充分利用电子沙盘的可存储性和灵活性,在不同的章节、不同的教学阶段,使用电子沙盘模拟的不同的功能。将其引入课程教学体系,是继传统教学及案例教学之后的一种全新教学模式,能够将理论与企业经营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关键词:电子沙盘 沙盘模拟 课程教学 许多高校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实验教学的创新教育形式,以提高大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本文将探讨电子版沙盘模拟在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目的在于将理论与企业经营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描述 生产运作活动是一切社会组织的最基本活动,是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生产与运作管理是一门研究如何将各种资源要素组织成现实生产力,以便有效地创造出产品和服务的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是工商企业管理的最重要内容。作为培育企业精英人才的摇篮,我国各类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一直以来颇为重视生产与运作管理的教学,在MBA、普研及本科生中都开设本课程。 与其他经管类课程相比,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很多,包括生产运作战略与企业竞争力、需求管理与预测、生产/ 服务流程分析、生产/ 服务设施选址与布置、生产运作能力与生产运作计划、制造资源计划与企业资源计划、生产系统设计与优化、库存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供应链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前沿理论等知识模块,这些知识大多来源于生产实践,是企业生产运作实践的总结,很多知识在讲授时需要结合企业生产实践进行。 二、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1.以理论教学为主 目前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的理论教学比较枯燥,即使普遍采用案例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也仅仅限于介绍文字材料,无法给予学生感性认识,学生毕业后常被评价为光懂理论、不会实战,在实际操作时遇到种种意外障碍而束手无策,能力不能与学历匹配。这也是有些文科类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不高,进入企业后适应期太长的原因。 2.学生对授课内容缺乏直观的体验 学生由于没有在企业工作的实际经验,对很多内容缺乏直观的体验和感受,无法透彻理解,教学效果普遍不理想。 3.教师容易局限于一门课程内容 由于专业背景、授课学时等限制,教师往往容易局限于一门课程内容,很难把公司管理的全流程、全过程控制告诉学生,使学生头脑中形成一个整体和系统的公司操作实务。容易造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只注重理论学习,不关心也不了解企业运作实际,缺乏对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的训练。 4.学生对课程的兴趣不高 由于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相对于其他管理类课程,内容较复杂和枯燥,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往往不高,也有部分学生会受到上一届学生的影响,在还没有开课之前,已经在脑海中形成了该课程偏理论、数学模型和需要大量计算等印象,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有所降低。 5.学生对课程的教评结果偏低 由于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的偏理论、数学模型和需要计算的内容偏多,尽管在授课过程中引入了大量的案例、视频等多种教学手段,本课程在许多院校开展的教评活动中仍得分偏低。有的教师同时讲授多门课程,但各门课程的评价结果差距很大,教师对该课程的教学积极性有所降低。 6.实践环节滞后于课程教学 目前很多学校已经认识到该课程在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严重性,先后引入了对企业的实地参观、沙盘模拟实训等教学方法。但由于对企业的实地参观、沙盘模拟等均是针对实践环节的课程,在理论课程结束后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存在,对生产与运作管理理论课程的教学效果影响甚微,学生们感叹如果实践环节的课程能够与理论课程穿插进行效果可能更好,学生会从中受益更深,体会更深刻。 三、对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 基于上述的问题,有必要探索能够提高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竞争力的教学方法。目前广为使用的是沙盘模拟教学方法。 1.沙盘模拟教学方法简介 沙盘模拟源于战争中的沙盘模拟推演,指挥官在真实的模拟沙盘模具前,进行战略部署的过程,具有形象、直观、一目了然等优点。企业的经营管理犹如战场,要进行整体部署、产品的研发以及财务分析等决策,通过课堂教学展现无疑是纸上谈兵,而沙盘模拟运用独特直观的教具,结合市场变化,进行情景模拟以及角色扮演,通过老师点评,使学生在虚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真实体会企业多年的经营管理过程。 沙盘模拟主要通过实战模拟演练完成体验式学习,具有互动性、真实性、挑战性、实用性等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所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巩固,并能够将学到的管理思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与运用。 2.沙盘模拟课程涉及的内容 (1)熟悉企业全面管理系统,确定企业整体经营战略。沙盘模拟课程分析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预测市场趋势,形成企业计划管理体系,确定企业具体的市场经营战略、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战略、财务战略以及人力资源战略等。 (2)了解企业整体运作流程。通过沙盘模拟课程能制定企业新产品开发战略,安排企业的生产计划,制定市场开发决策、目标市场定位等。模拟企业在同行之间的竞标过程,调查了解同行商情,抢攻市场,正确进行市场决策。 (3)谋求企业系统效率提升,进行正确的财务决策。通过沙盘模拟的运用,学会制订企业长期、中期、短期资金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制订投资计划,编制财务报表,运用财务指标进行正确分析,进一步评估决策效益,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4)提升科学管理能力。通过对企业生产能力的计算,生产线的更新调整\库存的管理,原材料采购、现金流量的计算等提升科学管理的能力。 (5)从点评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在每一次教师的点评中,学生可以深刻领会到理论中学到的知识如何真正运用到企业的运营实践中,具体应该如何进行分析,为今后步入社会打下一定基础。 (6)从总结中收获。通过参与企业模拟经营的过程以及课程结束后的实训报告,学生思考、总结得失,获得最大的收获与提高。 3.沙盘模拟的形式 在各大院校主要引进和自行开发的沙盘模拟形式有物理沙盘和电子沙盘两种。通过教学实践发现,目前的企业经营物理沙盘训练课程对抗规则复杂,容易出现误操作和不规范行为,且问题无法追溯,影响公平性;另一方面由于采用独占式教学资源,学生需要至少2天的时间完成整个物理沙盘的对抗演练,效率较低,但学生的热情高涨,积极性非常高。而电子沙盘采用计算机软件的对抗方式来进行教学和竞技,通过程序的设计,可以使实验完全依照对抗规则进行,防止了学生的误操作和不规范行为。电子沙盘通过记录学生的每步实验操作,可以使实验最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自动生成。但是,这种模式直观性、体验性差,各小组缺少面对面交流,比较难以激发学生参与兴趣,教学效果不是非常理想,这与情景式教学的初衷相悖。 4.将电子沙盘引入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 基于物理沙盘与电子沙盘的优缺点,考虑在生产与运作管理理论课程结束后的实践环节仍然保留物理沙盘的模拟训练或物理沙盘与电子沙盘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扬长避短,最终实现电子沙盘的便捷性和物理沙盘的真实模拟性合为一体。而在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引入电子沙盘模拟,充分利用电子沙盘的可存储性和灵活性,在不同的章节、不同的教学阶段,使用电子沙盘模拟的不同功能。 5.电子沙盘与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结合体现出的特点 (1)生动性。传统的生产与运作管理课程理论知识晦涩难懂,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为了改变这种高耗低效的教学局面,通过沙盘模拟实际企业环境进行教学,学生能亲自运营企业,真正体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十分生动有趣。 (2)真实性。在课程中,通过沙盘模拟运用让学生亲自体验“做”中“学”,以实际参与的方式体验企业的运作,在模拟企业实际环境中,真正体会企业面对多变的环境,使学生学会收集信息,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将来应用于实践。 (3)合作性。沙盘模拟就是让学生在每一次商业决策中感受团队智慧的价值,领会如何在立场不同的部门间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培养不同部门人员的共同价值观与经营理念,同时建立以整体利益为导向的组织团队,培养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并能真正领会团队合作的优越性。 (4)基于电子沙盘的灵活性与可存储性,在引入课程教学时可以随时调用任何模块进行讲解,这是与物理沙盘相比其最大的优点。电子沙盘可以将学生分为6~18组进行模拟,而物理沙盘只能模拟6~8组,解决了物理沙盘授课的困难。同时也解决了物理沙盘必须连续的将课程进行2~3天独占资源的缺点以及物理沙盘课程与理论课程在时间上脱节的问题。 (5)可作为开设物理沙盘课程的前期准备。与之前在理论课程结束后再上物理沙盘课程相比,学生在开课前已经对沙盘模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分组组成不同的企业后,对企业战略决策、资金运用、市场开拓、ISO认证、产品研发、厂房及生产线投资等问题会更加慎重,通过理论课程对各个决策环节会用到哪些知识点已经心中有数,会彻底改变之前的盲目决策以及部分学生的游戏心态。 (6)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沙盘模拟在企业经营管理教学系统中运用,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沙盘模拟经营使学生亲自感受到树立共赢理念、全局观念与团队合作、保持诚信、个性与职业定位等综合素质的重要性。 (7)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沙盘模拟在教学中的应用,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如何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提高业务水平,并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也能使学生学有所长,与实际贴近,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所学理论与实际更好地结合,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结论 基于电子沙盘的灵活性与可存储性,将其引入课程教学体系,是继传统教学及案例教学之后的一种全新教学模式,将改变多年来“教师苦教、学生死学”的传统教育教学,能够将理论与企业经营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沙盘模拟经营,使学生亲自感受到树立共赢理念、全局观念与团队合作、保持诚信、个性与职业定位等综合素质的重要性。对于经管类专业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可以是一个借鉴。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管理层激励制度与企业经营绩效实证研究 摘要:以中小板上市公司中PE支持企业为样本,研讨了公司经营绩效与股权激励、非股权激励、PE参与比例和企业规模等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结果发现企业经营绩效与管理层的非股权激励程度正相关,与企业规模负相关;而与股权激励和PE参与比例不相关。 关键词:PE支持企业;管理层激励;经营绩效 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PE)作为集合财富投资的工具,在给被投资企业注入发展所需资金的同时,还带来相关的管理经验和客户网络,成为引导社会流动性向实体经济转移的一个重要桥梁。近几年随着国内资本市场扩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上市速度加快,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高额收益,私募股权投资由此成为一个热点领域。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其投资支持企业的非控股股东之一,通常会派遣董事,参与支持企业的重大决策,包括对支持企业管理层的激励制度设计。通过有效率的激励制度安排,使得管理层和企业股东之间的利益尽量保持一致,最大限度地解决股东(含PE)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问题,从而提升管理层的努力水平,最终实现企业经营绩效目标。因此,在PE投资过程中,存在“PE投资(依靠其持股比例,对支持企业的贡献度以及参与董事会决策等途径)——支持企业管理层激励——企业经营绩效”这样一种传导机制。本文的目的就在于以具有PE投资背景的企业(或称PE支持企业)为对象,研究其管理层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而探讨这些关系背后的深层原因,并阐述这对于PE支持企业、PE机构本身以及政府政策意味着什么。显然,这不仅有理论上的研究价值,更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文献综述 对于PE支持企业管理层激励制度设计与企业经营绩效的关系,国外早期的研究集中在对不同激励手段的激励效果的探讨。Robert Butler Wilson[1]认为,对创业者赠送普通股,并不能激励创业者为PE基金带来额外的投资收益,原因在于赠送普通股使创业者在初始阶段即成为普通股东,从而将创业者和资本投资人置于同样的角色地位,创业者的激励并没有到位。Michael J Brennan和Alan Kraus[2]则提出使用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优先股这类激励方式,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PE的投资成本,起到较好的激励效用。在PE进入对支持企业公司治理和企业绩效的影响方面, Steve Kaplan等[3]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不仅对其支持企业管理层实施激励性的管理措施以确保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准,而且PE也持有较大的股份,确保在董事会中具有较强的地位,这有利于PE更紧密地监督和治理其投资的公司。 国内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理论研究文献并不多,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管理层激励的文献更少,而且在研究方法上,侧重于描述性和案例性研究。周仁俊等[4]从国有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产权基础不同的视角,分别对管理层货币薪酬、持股比例和在职消费与企业经营业绩的相关性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论显示:管理层货币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呈正相关关系,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企业经营业绩呈正相关关系,管理层在职消费程度与企业经营业绩呈负相关关系。 向群[5]在采取中小板上市公司数据的研究中,认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助于提升公司价值和公司绩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行为带来公司融资结构的优化。朱静[6]的研究是在同时控制了公司规模和财务杠杆度两个变量后,发现私募股权投资与公司价值和公司经营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国内学者的研究,或者在分析管理层激励手段与激励效果之间的关系时不考虑PE投资因素;或者考虑PE投资时局限于PE投资与公司价值二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深入揭示PE投资背景下通过激励管理层以实现企业经营绩效的整个传导机制。国外学者分析了不同激励方式的激励效果以及PE基金通过实施激励影响公司治理水平,为PE支持企业的激励制度研究指明了方向,但是这些研究缺乏中国经验数据的验证。本文克服了已有文献的局限,采用中小板上市公司数据,对PE支持企业管理层激励和企业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传导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并由此对中国PE支持企业的管理层激励制度设计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模型构建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PE投资背景下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及其效果,目的在于验证PE投资—被投资企业管理层激励—激励效果(公司经营绩效)这一传导机制,因此选择的样本公司必须具备三个标准:上市前均引进了财务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上市时高管人员持有股权;净利润均为正(即不存在亏损)①。 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自2004年中国资本市场推出中小板到2009年12月31日止,具有PE投资背景且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公司共有69家,通过筛选,最后确定48家上市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研究样本占比为70%;如果剔除扰动因素引起的不符合选择标准的样本公司后,比例更高,因此样本数量和标准完全满足本文研究的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采集的原始数据均采用样本公司上市后至少运行了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年报数据,即上市之后第二个年度报告数据。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给予这些样本公司以足够长的时间的经营和财务表现,从而消除由于时间短而产生的偶然性现象和扰动影响。本文所采用的所有样本数据均来自于Wind咨询公司数据库。 (二)检验模型与变量定义 为了研究PE支持企业激励制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本文选择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因变量,表示企业绩效,这样可以消除样本企业的规模差异。同时,对企业激励制度的刻画,分为股权激励和非股权激励两类,股权激励类的变量为高管持股比例(即管理层总的持股规模),高管平均持股比例(即管理层人均持股大小),董事长持股比例(代表性高管的持股大小);而非股权激励在中国主要有两种:一是奖金,一是职务消费。鉴于职务消费(没有独立的统计数据和公开信息)归属于管理费用这一会计科目,因而本文以高管总薪酬(含奖金)和管理费用来量化描述对管理层的非股权激励。另外,本文选择PE持股比例和企业市值作为控制变量,刻画企业的PE投资特征和企业规模特征。 因此,本文设置原始模型如下。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一方面管理层的职务消费包含的具体项目很多,难以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企业不会详细披露该类信息,有些信息甚至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另一方面,即使是按公允价值交易的职务消费,事实上它内在地反映了管理层拥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能够让交易的另一方至少可以获得市场平均利润,因此可以将所有管理费用均列为职务消费范畴。同时为了消除企业规模的影响,本文采用管理费用除以企业营业收入这一指标,衡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管理层的职务消费水平。 三、实证分析 (一)因子分析 由于自变量数目较多,进行变量全回归容易引起多重共线性问题,简单剔除变量则会遗漏重要信息,破坏模型的完整性。因此本文拟运用因子分析法提取公共因子,用较少并且相互独立的因子作为新的自变量。 采用SPSS19.0进行计算,得到的KMO统计量为0.506,Bartlett球度检验结果的统计值为58.852,p值为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1。KMO统计量偏低,但Bartlett球度检验说明原有变量适合作因子分析,因此只要提取的因子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一定水平就可以采用因子分析方法。经过分析,得到各因子的特征值、方差贡献率和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2。 由表2可见,从7个测试变量中可以提取出4个因子,因子累计可以解释原有变量总方差的78.72%,使原有变量信息丢失较少,因子分析效果较为理想。由于初始因子载荷矩阵中各因子对测试变量的载荷比较分散,因子的实际含义不够清晰,为了使因子载荷矩阵系数向0和1分化,一个变量值在尽可能少的因子上有比较高的载荷,从而因子的实际意义更加明显,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按方差最大正交旋转法进行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见表3。 由表3可见,第一个因子在高管持股比例(MSR)、董事长持股比例(DSR)、高管平均持股比例(AMSR)有较大载荷,这些变量主要反映了公司对高管的股权激励情况,可以命名为股权激励因子(F1);第二个因子在企业市值(AMV)方面有较大载荷,命名为企业规模因子(F2);第三个因子在高管薪酬利润比(MWPR)和管理费用收入比(AERR)上有较大载荷,这两个变量反映了管理层控制的非股权激励因素,因此命名为非股权激励因子(F3);第四个因子在PE持股比例(PESR)上有较大载荷,就用PE持股比例因子(F4)来衡量。 因此,上述四个因子可以反映激励管理层因素的四个不同方面,而且经过正交旋转,四个因子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将上述四个因子采用回归方法求出因子得分矩阵,将四个因子的得分F1、F2、F3、F4作为新的变量,用于和因变量进行回归。 (二)回归分析 通过因子分析将原模型自变量转化成新的因子变量后,有效地解决了原模型自变量过多可能产生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原模型转化为: ROE=α+α1F1+α2F2+α3F3+α4F4+ε 根据构造的回归方程,采用SPSS19.0进行多元统计分析处理后,发现第一个模型中调整的R2为0.225,第二个模型中调整的R2为0.435,两个模型的回归效果均一般,但第二个模型优于第一个模型,见表4。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R2和调整的R2都只能说明在给定的样本条件下,回归方程与样本观测值的拟合优度,并不能对总体模型做出推测。因此,不能单凭二者的大小来选择模型,必须对回归方程和回归系数做显著性检验。 在采取逐步筛选法(stepwise)对解释变量进行筛选后,在模型1中,非股权激励因子(F3)进入了模型,且非股权激励因子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呈现正相关关系;在模型2中,非股权激励因子(F3)和企业规模因子(F2)均进入了模型,且非股权激励因子与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呈现正相关关系,而企业规模与净资产收益率呈现负相关关系。见表5。 四、研究结论及其解释 本文在对影响中小板上市公司中PE支持企业经营绩效的相关变量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后发现:其一,企业经营绩效与管理层的非股权激励程度正相关,且显著;其二,企业经营绩效与企业规模负相关;其三,企业经营绩效与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和PE持股比例不相关。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事实研究表明,这一结果是符合当前中国PE支持企业的实际情况的。 首先,PE支持企业的股权激励方式单一,不利用调动企业高管的积极性。通常采用直接赠与企业高管普通股票或由高管以较低价格购买企业普通股票等方式。这在技术层面上并没有将激励性的股票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挂钩,因此无论获得股票的高管们是否努力,他们都能得到公司股票上市带来的巨额收益,根本起不到激励作用。与中国不同,国际上对PE支持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措施主要为可转换证券和股票期权,VC基金还使用了分阶段投资的约束方式。这些方式较好地解决了股东与PE支持企业管理层之间的委托问题,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双方利益的一致性,从而获得了较好的激励效果。可见,仅仅使用普通股激励的单一方式,导致了企业绩效与PE支持企业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无关性。 其次,PE在其支持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上不能实施有效的作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僧多粥少”,即PE投资者太多而适合PE投资的拟上市公司或优秀的目标公司又太少,恶性竞争非常严重,在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方面PE没有足够的话语权;二是中国PE市场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专业人才缺乏,为PE支持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很弱。特别要指出的是,PE对其支持企业业绩的提升作用并不是靠直接的持股比例来实现的,而是通过额外的增值服务来实现的,比如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和资本结构,协助企业改进管理流程,企业公共关系服务,等等。但这些增值性服务目前还无法量化,不能引入到本文的模型分析中,这是本文模型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总之,上述原因导致PE支持企业的经营业绩与PE直接的持股比例无关。 再次,非股权激励对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效果十分明显。非股权激励包括两类:一是高管薪酬;一是高管的职务消费。一方面企业管理层非常在意自己获得的现金报酬和职位,高职位意味着拥有更大的权力,能够合法地利用企业资源进行职务消费;另一方面,高管层的薪酬和职位具有信号机制,即在经理人市场中,经理人已有的高薪酬和高职位向市场发出了强烈的信号——该经理人拥有很高的人力资本,具备很强的管理才能。因此,经理人具有强烈的动机,要求不断提高薪酬水平和管理职位,通过高薪酬和高职位提高自己的市场声誉,抬高自己的市场身价,实现自己长期收益的最大化。换言之,高薪酬和高职位对经理人的激励作用非常大,激励效果更加明显。 最后,企业经营绩效与企业规模负相关,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经理人的管理能力并不会必然地随公司规模扩大而增强,反而由于公司规模扩大,产生的管理事务和问题会更多,加大了经理人的工作难度和劳动强度,从而给予经理人一种“负激励”,最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绩效。此外,公司越大,PE持股比例会越低,话语权也会越小,难以对管理层形成有效约束,激励不明显;公司越大,PE对其支持企业进行改革的难度也会越大,付出的努力和服务也会越多,必然会带来效率上的损失。 五、对策建议 本文的结论对于PE基金、PE支持企业以及政府政策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PE优化投资协议,提高投资成功率 作为财务投资者的PE而言,其投资不是为了长期持有,而是为了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出售,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PE收益与否及收益多少很大程度上与PE支持企业管理层努力程度有关,因此在投资协议条款和相关的激励约束制度设计中,必须建立对支持企业管理层的严格约束机制,通过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管理层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实施严惩。目前可以采取包括对赌协议、第三方担保、资金使用监管和公司接管等多种激励约束方式。 (二)有利于优化PE支持企业激励制度设计,实现有效激励 对于PE支持企业来说,必须消除管理层激励方式的单一性,建立激励相容的激励机制。由于管理层特别在意薪酬水平,热衷于职务消费,因此就需要削减管理层的薪酬,限制其职务消费,转而用股票期权和可转换证券等更多有效的激励方式将管理层的个人收入与公司利润严格挂钩。只有公司利润增长了,管理层的收入才能增长,并且尽量做到同比例增长。这样既有激励也有约束,才能真正实现有效激励。 (三)有利于政策监管部门改善PE运行环境,加快创新型社会的推进 目前国内中小企业急需资金,而社会热钱大量流入非实体经济,如何引导热钱进入急需资金的中小实体企业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大力发展PE,无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在这方面,管理层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1.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包括培育PE基金及其支持企业,消除国有垄断,鼓励PE市场公平竞争。 2.培育新兴产业和关乎民生的战略性产业。引导PE基金投资相关产业的小企业,增加PE投资对象的供给量,改变PE市场“僧多粥少”的格局,从而彻底扭转PE缺乏话语权的局面。 3.加快制度创新步伐。不断完善有关企业股权激励的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意识,以法制手段消除PE支持企业对管理层进行利益输送,严惩管理层的寻租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以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创新,特别是针对证券市场股权激励工具的创新。可供选择的激励工具多了,PE才有更大的参与空间,才能充分细化和优化投资激励合约,进而对其支持企业管理层实施灵活、有效的激励。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论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 【摘要】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在企业发展战略的基拙上,在企业经营模式模式当中市场发展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最为关键的,可以说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基础之上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也与市场经济管理内容有关。本文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战略经营管理模式必要性的基础上,对企业发展的制约进行概述,分析现代企业管理的特征分析,探讨现代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的具体实施策略。 【关键词】企业 经营模式 管理方法 一、企业发展的制约概述 根据调查与研究发现,我们国家的多数企业的发展存在法律保护不完善、融资困难、歧视性待遇等外部制约因素。而且,在企业内部日常管理中,民营企业存在组织结构划分不合理和责任划分不清晰,没有研究企业文化和对员工的公平公正问题,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对客户和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等问题和缺陷。虽然有的民营企业发展发展速度很快,但其管理水平和有关制度不够健全,管理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或者是管理模式不适合企业的特点。 二、优化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的必要性 (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围观干 预变得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的发展遵循的是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这种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之下,企业必须调整和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模式,在经营管理当中不仅要体现出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还凸显出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措施必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如果在经营管理当中不能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则一定会被市场经济所淘汰。 (二)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企业必须全方位的对自己的经营管理进行改进,通过经营管理的创新带动人才的创新、技术的创新,全面的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看上去简单,但是要真正达到这一目的,一定要有一个科学的、完善的、创新的管理模式作为保障。而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战略经营管理模式就是一种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产生于西方,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西方企业在这种模式的促进下走在了国际竞争的前列。西方企业的应用,不但能够让企业管理模式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与规模,而且也为我国企业实施战略经营管理模式积累了经验。 三、现代企业管理的特征分析 (一)高效性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现代企业管理中,管理更加注重高效性,由于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如果不加强管理手段积极提高管理效果,终将被市场所淘汰。受到这一现实因素的影响,现代企业管理将管理实效性作为重要的管理指标,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对管理的高效性引起了足够的关注。 (二)企业管理更加注重管理创新,考虑到市场经济的复杂性,现代企业面临着市场形势多变,给企业的发展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在这种形势下,现代企业只有不断加强管理创新,不断变换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才能跟上市场形势的发展,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所以,管理创新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越来越关注管理观念的改变,现代企业管理与传统管理不同之处在于,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更为先进,更能契合企业的实际发展形势,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有着明显的影响。因此,现代企业管理更加关注管理理念的改变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特征之一,才能确保企业管理能够不断取得进取与发展。 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方法探讨 (一)注重积累企业文化。 随着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文化成为了对企业内部精神层面的一种熏陶和改革,也是企业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手段。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时,受良好文化氛围和美好企业愿景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员工创新的愿望和工作的积极性都会大幅提升,从而在企业上下形成一种积极向上、追求绩效的文化氛围。其长远影响则是留住人才,鼓励创新和持续学习。从员工个人目标的实现,企业整体效率的提升,企业规模稳定发展等方面,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绩效都会存在良好的推动作用。那么培育企业文化的根本,在我看来就应该是力求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同,企业管理者应该考虑如何让员工真正做企业的主人翁,发现身边的问题,并愿意解决问题,让企业更加健康高效率发展。 (二)创新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树立企业管理的时效性。 为了保证现代企业管理能够取得实效,我们应该不断创新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同时树立实效第一的管理理念,努力推动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卓有成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目前来看,创新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是十分必要的,对提高企业管理实效具有重要作用。 (三)以制度化为基础实施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在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的,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通过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及程序。完善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良好的组织体系,选定关键控制点的区域、部位和相关的权、责、利以及建立适当的沟通渠道和有效的协调与合作体系,进而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这就需要企业内部的全部活动,要合理有效的分配职责和权限,并确定不同性质的责任中心,对企业整体目标进行分解。 (四)构建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优化企业管理结构。 从目前的企业管理实际来看,对企业管理结构的优化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使现代企业管理取得实效,我们应努力构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对企业管理结构进行改革和优化,确保企业管理结构满足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使企业管理能够成为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五)以人为本的人才制度。 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政策,对提高员工的素质,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有很大作用。人力资源管理是通过人和事的管理,协调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的配合,充分发挥人的潜能, 对人的各种活动予以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以实现企业的目标。企业可通过工作分析与设计、职工薪酬设计、 员工招聘与测试、员工培训开发、绩效评估、劳动保护、劳资关系等项指标及所含的内容结合各自企业特点实施。 (六)丰富现代企业管理内容,对管理职权作出具体规定从提高现代企业管理实效性的角度出发,我们应积极丰富企业管理内容,对企业管理层的管理职权作出明确的限定,既发挥企业管理层的职能优势,又能保证企业管理的高效性,同时还能对管理职权进行一定控制。目前来看,通过对管理职权的确定,企业管理效率得到一定的提升。 (七)合理的激励政策。 物质激励制度是激励机制的基础,其核心是企业的内部分配制度。物质激励是针对满足员工的基本生存需要而采取的有效制度,其中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及各种物质奖励等方面的相关制度。物质激励制度着眼于近期,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紧密相联。企业搞任何活动,可能都会占用员工个人的时间,给出相应的激励也是合情合理的。要使企业朝气蓬勃、充满活力,要使职员永葆青春、尽心尽力,建立整体的激励框架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激励不仅仅局限于金钱,精神激励同样重要。企业必须引导员工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 使企业成为由共同理念的人员组成的战斗的群体, 从而使其蔓延开来,激发员工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精神激励其实就是一个企业文化建设的问题。企业文化的核心就是培育企业的价值观, 培育一种创新向上、符合实际的企业精神文化。在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中必须充分注意与企业文化的融合与渗透, 保障企业经营的特色, 以及企业经营的战略的实现和组织行为的约束力, 只有这样, 才能使企业的人力资源具有延续性, 才能具有自己企业的鲜明特色。企业必须大力宣传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前景,促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进步。 (八)提倡内部知识管理模式。 企业应当更加注重内部知识管理模式的优化,企业应当通过知识的使一个组织内的所有成员都能掌握并应用知识;通过旧知识的理解能够推进新知识的有效开发;在内部获取知识的同时,能从外部获取相关知识,提高企业知识面;确保知识能够实际运用到企业的生产技术中,实际的发挥成效;确保组织内部的人知道所需的知识在何处。过去,一说到企业实力,大家都会觉得是宽大的厂房、豪华奢侈的办公楼、还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等,这些的确都是企业实力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的浸润,企业开始越来越深入地认识到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竞争力,例如人力资源、知识财富等。 (九)运用沟通艺术提高管理水平。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沟通成为了企业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企业常见的效率低下的问题,往往是有了问题后.大家没有沟通或不懂得沟通所引起的。而且,企业里执行力差、领导力不强的问题,归根到底,都与沟通能力的欠缺有关。 1.加强企业与外部之间的沟通。企业的外部沟通中,最主要的是与客户的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说服客户,让客户对沟通者产生信任。进而信任你所代表的公司。外部沟通的另一个主要对象是供应商。沟通的目的主要是希望与对方达成共识,取得一个双赢的结果,建立长期互惠的诚信关系。对于多种经营的企业,例如化工企业,企业管理机构与油田的联合站与采油井队之间的良好沟通,不仅能把握市场开拓的先机,而且也有助于在第一时间获得产品服务的售后反馈,有利于提高客户的满意率,进而对公司产品产生好感,确保产品站稳已有市场。做好与供应商的良好沟通,可以在关键时刻,比如整个市场供应趋紧的时候、或者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避免因得不到供应商的支持而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2.改善企业内部沟通氛围。在这沟通时代。沟通无时、无处不在。沟通不仅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润滑剂,更是企业落实经营管理思想的重要工具,是各级员工有效工作的基础。把沟通工作做好,不仅能改善企业经营的内部环境,而且也会提高企业各岗位的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比如经常发生生产部门、技术部门、销售部门之间工作中衔接的;中突,这些冲突若能达成有效的沟通,内部冲突就会降低,整个企业的效率就会提升,氛围会更好,业绩也会随着提升。公司加强了内部沟通后,销售部取得生产计划能够及时迅速地传达到生产车间,生产车间的技术问题能很快地反馈到技术开发部。销售部根据产品的使用效果的用户意见与技术开发部进行沟通。把握了用户使用的特点,也使企业的生产销售链运营顺畅。 结语 企业的管理模式和未来发展是目前广大企业家和经济学家所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 管理模式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而我国大多数企业比起外企和国企,更具有企业规模偏小,生存能力较弱等问题,而且其中很多都是家族企业,对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缺少正确的认识。通过研究发现,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存在法律保护不完善、融资困难、歧视性待遇等外部制约因素。在内部日常管理中,很多企业存在组织结构划分不合理和责任划分不清、没有研究企业文化和对员工的公平公正、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对客户和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等问题和种种缺陷。根据发展阶段确立科学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重视企业内部控制,树立知识管理理念,同时积极培育积极正面和充满正能量的企业文化,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和薪酬激励制度。运用沟通艺术提高管理水平,真正的将中国企业推向世界,走在世界前沿。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企业经营风险的管理与防范 摘要:控制企业经营风险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 它需要企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参与。企业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才能防患于未然, 才能使企业获得长远稳定健康的发展。风险对每一个企业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对企业的盈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在经营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的管理与防范相应的管理策略,以期为我国企业风险防范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 ;经营风险 ;防范 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 可能发生或遇到的与企业经营有关的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建立, 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在市场经济中,风险对每一个企业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对企业的盈亏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要完全消除风险是不现实的。 因此,研究经营风险,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我国企业在经营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防范组织 在国外一些大公司里, 公司设有专门的风险防范管理机构。在这些设立的风险防范管理机构中,大多数人员都是兼职的, 而且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由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和公司外聘顾问组成。 这样的组织结构保证了企业在面临风险时的反应速度和效率, 从而确保了对风险事件的成功防范和及时化解。而在我国的企业里,基本上看不到这样的组织结构存在。在很多中国企业家的眼里,企业经营风险是无法预测和无法管理的, 因此他们不可能为此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 当然也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准备。 另外,我国目前正处于体制转轨阶段,各种制度不健全,甚至相互矛盾,增加了未来的不确定性,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盲目地追求投资信贷和生产经营规模 一些企业由于短期行为思想作怪, 他们只盯住市场暂时热销的产品,对市场发展的趋势不深入研究,不着力开发技术含量较高的,有长远市场前景的新产品。从而没有根据实际情况,不讲效益地追求投资信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加大。 3.内部控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控制力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但我国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 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缺乏可行的操作细节,缺乏可行的实施方案,缺乏具体的落实环节,一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标。最终导致控制力度弱化,企业经营风险扩大,资产损失也就在所难免了。 4.企业赊销比重大,应收账款缺乏控制。 由于我国市场已成为买方市场, 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增加。 同时, 由于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登记了解不够,盲目赊销,造成应收账款失控,相当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直至成为坏账。资产长期被债务人无偿占用,严重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二、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的管理与防范策略 1.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对于我国企业来说, 风险防范意识差是企业陷入经营危机的重要原因。只有树立风险意识,企业才能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的途径解决。 在经营者树立风险意识的前提下通过有效方式教育企业员工, 务必让员工认识到风险的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可识别性、可控性等特点,让所有员工都明白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强对风险的识别,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量级的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其管理策略有:第一,规避风险策略:考虑到风险的存在与发生的可能性,事先采取措施回避风险因素, 或主动放弃和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 第二,分散风险策略:企业在经营和投资过程中将风险分散到彼此独立、 关联度较小的不同 性质、 不同类别的业务、 或不同的证券品种和其他合约上,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中某些业务或证券、期货合约出现风险时,其他收益不受影响,把风险控制在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第三,转移风险策略:通过合法交易方式和业务手段,将风险尽可能转移出去。 第四,控制风险策略:在承担风险时,加强对风险因素变化的关注,出现风险爆发征兆或实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恶化,争取化解风险,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2.加大企业改革力度 ,尽快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依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按照价值规律、 供求规律、竞争规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其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特征。以解决长期以来企业管理存在集体决策集体负责, 实际上无人负责的问题,并能保证企业自觉地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下,寻找生存发展壮大的机会。另外,国际社会特别重视企业制度、法规方面的完善程度,这样,实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企业,才会得到国外有关方面源源不断的投资,这对加快企业发展非常有利。 3.构建科学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及风险控制系统 科学的组织结构是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的基本条件 企业在进行组织设计时, 确保组织内信息得到及时的反馈;确保组织内各个部门和人员责任清晰、权利明确;确保组织内有风险反应机构和专门的授权。如此一来,组织内信息通畅、权责清晰,一旦发生任何风险先兆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 而不至于造成真正的风险损失。 同时积极发挥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及时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偏差。 此外,还必须认识到内部会计控制只能防范风险,不能转嫁、承担、化解或分散风险。 对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概率较大,且企业能够承担控制成本的风险,要力求通过企业自身的控制系统, 并依托以财务会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体系予以控制。对于发生概率较小,或控制成本较大的风险, 则应在加强管理、 增强自身素质的基础上,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4.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追踪分析 及时完整地进行原始记录,包括赊销条件、应收账款形成日期、用户付款的日期、目前尚欠款数额等情况。 通过这些信息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 掌握用户已过信用期限的债务,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应收账款形成后企业就面临按期足额收回的问题。为防患于未然,有必要对赊购者的经营情况、偿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现金的持有量与调剂程度能否满足兑现的需要。 重点放在挂账金额大、挂账时间长、经营状况差的客户,以防形成坏账,减少经营风险。 5.增强企业创新意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 如果企业没有创新,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就必然会落后,难逃灭亡的厄运。因此企业必须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控制企业风险。 四、结束语 正是因为风险的存在,风险管理和防范才成为必要。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 它需要企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参与。企业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认识和分析企业整体目标及各活动层目标,以及影响这些目标实现的内在和外在因素、发生的概率及可能的后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才能使企业获得长远稳定健康的发展。 企业经营与管理论文:浅谈烟草企业经营与管理 摘要:企业的经营管理在现代烟草企业管理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兴衰存亡。生产管理所解决的是企业管理中战术性、方法性问题;经营管理所解决的战略性、方向性问题。管理是劳动社会化的产物,而经营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管理旨在提高作业效率,经营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关键词: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广义经营管理;狭义经营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烟草行业走向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是大势所趋。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崭新格局,就需要不断地并购重组,向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这是当今世界烟草企业的发展方向。由于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变化多端,国内外烟草市场形势变化迅猛,因此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烟草企业必须密切注视市场环境的变化,并随时调整经营方针、目标和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显然抓好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企业管理的工作重心。 经营的由来:美国是西方最早提出经营问题的国家。本世纪初,随着美国商品经济的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高度集中,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企业的产品由供小于求变为供大于求,出现激烈争夺国内外市场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方法已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企业面管理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提高制造过程的效率,而是要研究市场上畅销的产品是什么,怎样才能制造出畅销的产品,变化的外部环境提供了怎样的市场机会,存在什么样的威胁,企业如何才能拿出自己的特色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发展壮大。经济的快速发展寻求新的管理方法,它既研究企业的外部环境,又研究企业内部条件,使之达成动态的平衡,这就是经营管理。 例如,1923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聘请斯隆担任总经理,他把日常的职能性管理交给了事业部,最高层领导集中精力,从事经营决策和经营策略的制定,分别研制和生产出适用不同购买力的三种车型,这一战略决策取得了成功,因为它是根据购买者的需求制定开发、定价的,为此通用汽车得到了迅速发展,市场占有率跃居美国首位,斯隆的成功说明:“管理的重心在经营,经营的重心在决策。” 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速,跨国烟草巨头的涌入,将使中国烟草市场竞争逐步白热化,跨国公司对中国烟草市场早就跃跃欲试,为了增强烟草企业的竞争力,国内烟草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为了夺取市场竞争的优势,管理者必须把精力从内部转向外部,从只重视生产转向注重产品开发和销售的创新[1],只有创新才能达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使企业有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经营与管理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从生产过程看,管理是劳动社会化的产物,而经营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管理旨在提高作业效率,经营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企业经营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又习惯称之为小经营和大经营。 狭义的经营管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认为管理的范围比经营广泛。工业企业的全部活动,按照性质可分为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生产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源和条件,以最经济的办法按预定计划把产品制造出来。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了解企业的外部环境和竞争形势,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制定企业的目标、战略方针、投资决策,保证企业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前提下,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从狭义的角度,以生产活动为对象的管理称为生产管理;以经营活动为对象的管理称为经营管理。狭义经营管理的理论认为,“管理的重心在经营,经营的重心在决策,决策的重心在两头——产品生产年前的开发决策。产品生产后的销售决策。”这个理论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分为两部分:内部活动的生产管理,外部活动的经营管理。 广义的经营管理,是指对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广义的经营管理包含生产管理在内的全部企业管理,即经营包含管理,其代表人物是20世纪30年代法国的法约尔[2],他提出的理论认为,经营既要考虑企业外部环境、市场因素与企业内部条件的平衡,又要考虑企业内部各方面的管理与作业。可见,经营范围比管理广泛,包括人、财、物、供、产销的全部活动,并侧重于这些活动与市场的联系。 法约尔提出管理人员应具备的能力的同时,还提出了管理人员个人素质的问题。他认为,技术能力、商业能力、财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等都以几方面的素质与知识为基础:⑴身体——健康、体力旺盛、敏捷;⑵智力——理解和学习能力、判断力、精力充沛、头脑灵活;⑶道德——有毅力、坚强、勇于负责任、有首创精神、忠诚、有自知之明、自尊;⑷一般文化—具有不限于从事职能工作范围的各方面知识;⑹经验——从业务实践中获得知识,这是人们从自己的行为中汲取教训的记忆。与泰罗否认专业管理训练对培养管理人员的作用即认为管理人才是“天生”的观点明显不同,法约尔强调管理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鉴于当时学校中并不开设管理方面课程的情况,法约尔呼吁管理教育应该普及:在小学里是初级的,在中学里稍广泛一些,在大学应是很发展的。而管理教育的实现的首要前提是形成一种管理理论,因为没有管理理论,又没有方法,许多管理人员将永远是一个“初学者”,只能去墨守以往技术、商业等方面的成规。法约尔还认为,管理教育不是为把所有的学生都培养成好的管理者,如同技术教育不是为了把所有的学生培养成优秀的技术人员一样,只是要求起到象技术教育那样的作用,即引导青年人理解并运用他们的经验教训。每个人或多或少都需要管理的知识。 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经营管理,采取哪一种方式都是根据企业内外环境不同而有所区别。发达国家非常重视经营管理,认为企业的重心在经营,这是市场经济所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管理同样要以经营为重心。 随着烟草行业走向市场化的进程,市场经营由封闭走向开放,企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最终势必突破国家疆界,企业必须对经营方向、经营目标、经营战略、经营计划做出切实可行的决策,企业必须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学会市场经营本领,获得尽可能的经济效益,这些都必须以经营管理为重心才能达到。随着市场化的逐步完善,企业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由执行型转变为决策型,管理组织以产品开发、生产过程、市场销售三者为轴心,形成复合的组织形态。企业管理侧重于企业经营目标同企业外部环境之间达到动态的平衡。 企业发展需要进行整体性、长期性的经营与管理,这个问题很重要。树叶长在树枝上,树枝长在树叉上,树叉长在树干上,树干长在树根上。在一个企业,树叶性的问题有成千上万,树叉性的问题有成百上千,树根性的问题可就不多了。这类问题虽然不多,但非常重要。要是树根烂了,任凭你怎么摆弄,树叶也不会再绿。领导人要集中精力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的基本问题。假如企业发展的基本问题解决不好,那么即使再发动员工努力奋斗也不会收到成效,甚至越努力奋斗赔钱越多。领导人要增强基本问题意识。不要只注意把决定的事情办好,也要注意决定本身是否有毛病;不要只忙于摆脱困境,也要忙于铲除困难产生的根源。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商品的需求不断变化,产品的技术寿命周期不断缩短,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加快,这对企业技术创新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技术创新跟不上市场的需求,不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信息,科学地预测市场需求的未来,不能正确选择产品开发及技术发展方向,那么这些与企业生命攸关的事情将会决定企业的生存与消亡。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时代,知识正取代资本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因素,企业的竞争最根本的是知识的竞争,这是小到一个企业,大到一个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当前,在激烈的竞争中,包括市场竞争、产品竞争和技术竞争的背后,其核心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企业竞争最根本的是知识的竞争,而知识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掌握知识的人才的竞争。 由于面向市场经营,使用机器大生产,这就要求人们改变以往小农经济状态下那种凭经验靠估计的做法,而代之以科学的定量测试、计算和分析。这里“科学化”并不简单地局限于科学技术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而是主要指人们观察和分析问题时的思维方式的科学化。 综上所述,生产管理所解决的是企业管理中战术性、方法性问题;经营管理所解决的战略性、方向性问题。经营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兴衰存亡。如果经营战略和决策是正确的,生产管理的效率越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越高;反之亦然。由此可见,企业的经营管理在现代烟草企业管理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国际贸易论文 一、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政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政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政、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军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政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政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政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2.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政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图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首脑会议通过。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入,目前是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1.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政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2.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政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到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政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由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分工不断深化、国际经济分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国际分工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产物。商品的区际间或国际的价格差异引发了国际贸易活动,而资本的区际间或国际间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综合获利差异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对广泛存在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为大规模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最早是由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欧洲国家和后来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来完成,所以经典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行为长期跟踪分析和研究的结果。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兴起,又形成了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理论。总结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各种投资理论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各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投资领域的现象和特点,对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决定因素以及对各国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认识可以为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各国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上也呈现不同的经济特征。 四、结语 加强对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世界直接投资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布趋势,从中观上比较不同区域的外资特征,从微观上分析不同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实证支撑。 中国产业论文:谈国际贸易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 一、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现状 首先,在国际贸易的发展上。在改革开放与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我国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得国际贸易增长迅猛,进出口额的迅速提升使得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虽然发展的总体势头良好,但是不可忽略的问题是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度不断提升,国际市场的波动直接影响到我国整个产业链的发展,譬如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外贸产业受到严重的影响,很多沿海地区从事对外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因无法承受这一影响而相继倒闭,进而对相应的产业结构产生深刻的影响。其次,产业结构现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为了谋深存、促发展,落实社会主义建设之宏伟大业,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进而促使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为提升国民经济的增长奠定了基础。但是,不可忽略的问题是: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依旧过大,且相应的产品竞争力低,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偏低,第二产业整体技术水准与创新能力过弱,而第三产业发展过慢,竞争实力过于薄弱。因此,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就需要实现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二、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间所存在的关联性 (一)产业结构定位了产品结构 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人力资源的丰富化使得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迅猛,并占了主导地位,“世界加工厂”的得名意味着中国具有着廉价商品的价格优势,这一产品结构是我国国际贸易能够获得迅速发展的主要动力。而在国内科技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工业化建设的推动使得高附加值的机械制造产品逐渐增加,这一产业结构的调整促使出口产品转型。而技术的发展逐渐取代了人力劳动,失业问题的诞生与解决促使第三产业迅速兴起,旅游资源等逐渐成为了新兴产品。 (二)国际贸易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生了深远影响 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首先,基于产业结构的优势促使我国国际贸易迅速发展,而国际市场需求的变化使得产业结构逐渐发生调整与优化,这就为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随着当前国际市场实际需求的变化,要想确保我国国际贸易能够保持平稳的增长势头,实现外汇收入的不断提升,并占据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就需要对现有的产业结构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以通过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国际贸易的竞争实力。具体来讲,在国际贸易的推动下,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相应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也正是基于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产业规模在迅速扩张的过程中出现了“盲从”现象,加上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过大,致使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难度提升,这也是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慢、受国际贸易市场影响波动大的原因所在。 三、基于国际贸易发展背景下我国产业机构调整的途径 (一)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创新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首要出发点便是要考虑市场需求,以国际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才能够确保所生产的产品能够实现营销规模的扩大,这是保证产业结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产品的更新换代需要以创新为根本,通过与产品生产与管理等各方面的创新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进而为实现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奠定基础。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需要对国际市场的实际需求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需求进行战略性的展望,在此基础上实现产品技术的创新,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实力与可持续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奠定基础。 (二)将外需与内需相结合来定位产业机构的调整方向 第一,要立足于国际经济模式的发展趋势,在以市场机制为引导的同时,以构建低碳环保出口经济模式为发展方向,在降低政府干预力度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奠定基础;第二,要提高对内需的重视程度,要意识到作为消费大国,内部本身的消费能力与消费空间巨大,这是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国际贸易过程中所应注重的实际问题,只有充分兼顾内外部市场需求,才能够真正的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调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实现我国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结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目前我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的现状看,要想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并实现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就需要在深入明确二者关联性的基础上,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实现创新,并将内外需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虑与定位,为实现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奠定基础。 作者:吴立媛 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职工大学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一、国际顶尖科技创新介绍 MIT《技术评论》(TechnologyReview)每年评选出当年十大重要的新兴科技(TR10),这份由技术评论编辑群所选出的清单,列出可能对人类未来生活、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发明。2013年5/6月出版合刊登出了2013年度十大新兴科技,今年的预测评定准则是:能带给人们运用于生活中的各种可能的强大先进技术。兹将2013MITTR评选的十大突破性技术(10BreakthroughTechnologies)介绍如下:1.深度学习(DeepLearning):随着计算机运算不断进步,机器现在可以感知、识别、记忆,仿真人脑的思维做出回应。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趋势,将进入拥有自我深度学习和判断的能力。此技术研发主力在Google、Microsoft、IBM、GeoffreyHinton,UniversityofToronto。2.暂时性社群媒体(TemporarySocialMedia):为了因应不想在社群网站留下任何个人纪录的需求与考虑,暂时性社群活动媒体在用户与朋友对话、传送讯息或图片数秒后会自动消除之前信息(quicklyself-destruct)。此技术研发主力在Snapchat、Gryphn、BurnNote、Wickr。3.产前DNA排序(PrenatalDNASequen-cing):以往筛检胎儿是否罹患唐氏症等先天不良疾病多采用羊膜穿刺法等侵入式检验法,但此检测方式有导致胎儿流产风险;最新胎儿产前基因检测机则是一种非侵入母体的胎儿DNA检验法,此机器能迅速将胎儿DNA排序情况以画面呈现出来,以判读腹中胎儿是否有先天DNA缺陷和疾病。此技术研发主力在Illumina、Verinata、Stan-fordUniversity、JayShendure,UniversityofWash-ington。4.三维印制的制造业(3-Dprinting:Addi-tiveManufacturing):目前许多产业在制作各种高客制化零件、新设计模型组件时,皆会先在计算机辅助设计程序中设计好三维蓝图,然后再把可用的原料放进三维打印机内,在几个小时后机器就会把新设计的模型或产品“吐”出来,这个制程能节省以往传统量产制造技术、设计成本漫长的前置时间,以及射出成形、铸造和压印等传统的量产制造技术所遇到的设计限制。此技术研发主力在GEAviation、EADS、UnitedTechnologies、Pratt&Whitney。5.蓝领机器人(Baxter:TheBlue-CollarRo-bot):不需要休息与食物、能24小时工作、没有情绪且会绝对服从指令的机器人,将可能是未来在制造业中,取代蓝领工人的重要生产力。此技术研发主力在RethinkRobotics。6.记忆植入(MemoryImplants):推展记忆植入研究构想来自于想要协助患有严重失忆症的患者;设想一名阿兹海默症病人、或因脑中风而记忆严重受损的失忆症患者,病后不认识自己亲人,此时若能将他先前储存在电子内存内的记忆,重新植入脑部,就能重拾往日生活步调,重返正常人际关系。此技术研发主力在TheodoreBerger,USC、SamDeadwyler,WakeForest、GregGerhardt,、Uni-versityofKentucky、DARPA。7.智能型手表(SmartWatches):随着苹果、微软、谷歌、索尼和三星等电子科技大厂,有意投入智能型手表的开发生产行列,市场调查机构ABIResearch预估,全球智能型手表的出货量,在今年有可能超过120万支。此技术研发主力在Pebble、Sony、Motorola、MetaWatch。8.超高效太阳能(Ultra-EfficientSolarPow-er):传统的太阳能面板,大约可储存太阳20%~25%的能源,若是使用多层混合半导体的太阳能板,也只能达到39%的效率;不久前加州理工学院的材料科学及应用物理系教授HarryAtwater表示,他的研究实验室已成功研发出能产生高于目前的太阳能板两倍电力的装置。让太阳能电池效能翻倍将彻底改变这项可再生能源的经济价值,奈米技术使之成为可能。此技术研发主力在Har-ryAtwater,Caltech、AlbertPolman,AMOLF、EliYablonovitch,、UniversityofCalifornia,Berkeley、DowChemical9.来自廉价手机的大数据(BigDatafromCheapPhones):透过对行动通讯据点的分析可找出当地的高通讯率地点,从人们聚集在某个特定点上找到流行病疫区的高传染危险地,如此防疫专家可划分出疾病传染层级与区域,进行不同防疫和治疗工作,如果人类想完全根除像疟疾这类疾病,人们须运用并分析手机行动数据背后所隐含讯息。此技术研发主力在CarolineBuckee,HarvardUniversity、WilliamHoffman,WorldEco-nomicForum、AlexPentland,MIT、AndyTatem,U-niversityofSouthampton10.超级电网(Supergrids):欧洲研究超级电网技术已有数年,ABB表示公司研发成功的断路器,可在5毫秒内切断相当于整个核电厂输出功率的巨大电流,通常在整个直流电网中如果任何地方出现问题,须切断所有电力;但ABB发明的断路器,可在瞬间改变直流电网中流动的输出功率,绕开出问题的直流电网,从而保持其它可用的电网继续运行,此技术突破对推动新一代的电网建设具重大历史意义,它代表未来高压直流电(DC)可在国家或洲际间相互连接成一片超级电网,对现有交流输电网起了平衡负荷与强化的作用。此技术研发主力在ABB、Siemens、EPRI、Gen-eralAtomics。从以上的突破性技术可以看出,许多技术都在国外高校刚刚形成,这代表国外一流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扮演重要的技术突破角色,也为国内各界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技术合作对象指引。其中四项突破性技术(深度学习、暂时社群、巨量资料及智慧手表)与广义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有关,另外是新能源(电网、太阳能)、机电整合自动化(机器人及3D打印)以及生物医药(记忆植入及产前DNA排序)各两项,这对于全球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标竿。 二、国际顶尖创新公司介绍 由财经权威杂志《富比世》(Forbes)评选的最具创意企业全球前100名排行榜2013年迈入第三年,2013年仍由Salesforce.com登上冠军宝座;前十名企业美国公司占了六位,本文介绍前十名企业。企业保持创新力关键因素主要有三点:人才、管理与企业哲学。Forbes研究近三年上榜企业CEO,发现保持创新力的企业领导人,往往十分重视员工创新能力;名列前茅的公司都具有经营多元化的理念,不断提升企业层次,为其所处行业开创新标准。评选方式为计算每家企业的创新溢价指数(TheInnovationPremium),以现有营收和预期未来成长(包括新产品/服务和市场),加上现有净现值和市值比对得出创新溢价指数。入围企业须具备几个基本要素:市值达到100亿美元、投入2.5%销售额用于产品研发、上市超过七年;最后再由专家进行投票,选出创新企业。介绍如下:1.Salesforce.com云端及CRM服务:拥有明确创新策略,过去两年耗资10亿美元买下两家企业Radian6和BuddyMedia,执行长MarcBenioff表示,并购的两家公司将成立营销云(MarketingCloud)部门,协助品牌业者打造社群网络与消费者沟通平台。公司基本资料:软件与程序设计,成立时间:1999年,国家:美国,CEO:MarcBenioff,员工人数:9800,销售额:30.5亿美元。2.Alexion制药与新药品开发:Alexion公司专注研发重症与罕见疾病药物,其中Soliris药物使该公司今年营收达相当亮眼的成绩,过去两年也收购了Taligen等四家公司,替公司创造更多研发动能。公司基本资料:生物制药,成立时间:1992年,国家:美国,CEO:LeonardBell,员工人数:1373,销售额:11.3亿美元。3.VMware云端及CRM服务:VMware是家提供云端技术服务的公司,主要产品为:云端基础建设与管理、应用平台及终端客户运算,公司收入总额85%来自软件维护,15%来自专业服务收入。公司基本资料:软件与程序设计,成立时间:1998年,国家:美国,CEO:PatrickGelsinger,员工人数:13800,销售额:46亿美元。4.RegeneronPharmaceuticals生物制药:Re-generon是家综合性制药公司,公司主要销售产品有两个,EYLEA眼疾用药与ARCALYST痛风用药,目前有13个药品处于临床开发阶段。公司基本资料:生物制药,成立时间:1988年,国家:美国,CEO:LeonardSchleifer,员工人数:1950,销售额:13.8亿美元。5.ARMHoldings半导体公司:ARM为半导体IP设计公司,主要业务为AISC微处理器与相关技术软件设计,现行手机和平板计算机的芯片大多出自于ARM;ARM推出整体系统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对在线实时链接和随时就绪的行动体验;其次在企业和云导向型技术领域,藉由全新节能64位执行状态,满足高阶行动、企业和服务器应用程序的性能需求。公司基本资料:半导体,成立时间:1990年,国家:英国,CEO:WarrenEast,员工人数:2261,销售额:9.38亿美元。6.Baidu百度搜寻网站:百度是目前中国搜寻网站龙头,尽管许多企业都在控制预算,但越来越多中小企业甚至大企业客户都意识到,透过搜索引擎销售的投资报酬率高于其它销售管道,截至目前,有超过48万名透过网络营销的公司客户,今年并收购PPS在线影音软件,提供更多元的服务。公司基本资料:计算机网络服务,成立时间:2000年,国家:大陆,CEO:RobinLi,员工人数:20877,销售额:35亿美元。7.Amazon网络零售与云端计算服务:最初以卖书取得成功,但不断开展业务,现在亚马逊商品零售超过2000万件,且为成千上万创业公司提供云计算服务,并生产与销售Kindle设备,囊括美国22%平板电脑市场,亚马逊也提供作家、音乐家、电影工作者与程序开发人员,一个推销商品的平台。公司基本资料:网络及型录零售业,成立时间:1994年,国家:美国,CEO:JeffreyBezos,员工人数:88400,销售额:610.9亿美元。8.IntuitiveSurgical机器人微创手术系统:以机器人微创手术领先全球,在全球不同医院安装两千余套达文西机器人手术系统(daVinciRSurgi-calSystem),让医生能透过“高清晰图像”立即查看病人身体内部,然后透过1—2厘米宽伤口实施手术,2012年收购其韩国商,拓展其亚洲业务。公司基本资料:医疗器材服务供货商,成立时间:1995年,国家:美国,CEO:GaryGuthart,员工人数:2362,销售额:21.8亿美元。9.Rakuten电子商务:乐天为全球第三大电子商务企业,同时也是日本最大网络购物商城,在日本除了电子商务平台外,也拥有各式围绕于外围的服务,包含通讯服务与经营乐天金鹰职业棒球队,在日本乐天的信用卡发卡量仅次于西武。其执行长三木谷浩史的野心是要打败Amazon,目前在海外布局EC服务遍布多达13个市场,2012年更收购了位于东京的公司,从事寿险业务。公司基本资料:网络及型录零售业,成立时间:1997年,国家:日本,CEO:HiroshiMikitani,员工人数:7615,销售额:55.6亿美元。10.NaturaCosmeticos护理保养品:Natura是家化妆品制造公司,产品有乳液、面霜、唇膏、香水等,在智利,秘鲁,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西班牙和荷兰皆有分公司,并于2013年收购Emeis公司,拓展其品牌经营业务。公司基本资料:家用/个人护理保养品,成立时间:1969年,国家:巴西,CEO:AlessandroGiuseppeCarlucci,员工人数:6700,销售额:31亿美元。从广义的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软件产品、云计算服务、网络服务及电子商务等)来看,十家中占了六家,而广义的生物医疗产业(制药、医材及保健等),十家中占了四家,由此可推测全球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是环绕在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与生物医疗为核心的相关产业。从区域来看,美国公司在十家中占了六家,显示其在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仍然无可撼动,其余国家并无明显的领先群。值得注意的是,前十名中有四家与云计算应用相关的企业(Salesforce、VMware、Amazon及百度),显示云计算应用近年来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独特重要性。 三、中国科技创新热点领域分析 根据英国经济学人信息部(EconomistIntelli-genceUnit,EIU)发表的《全球最具创新力国家排名》报告,大陆创新指数排名为全球第46名(前三名为日本、瑞士、芬兰)。200—2008到2009—2013年之间,中国的创新绩效指数上升了11%,名次更从第54位跃升至第46位,上升情形比经济学人2007年预估的进度,提前了五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的《201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在全球创新整体指数中,中国排名34名(前三名为:瑞士、瑞典、新加坡)。在创新效率评比中,中国跃居榜首(第二名及第三名为:印度、摩尔多瓦),成为最擅于将创新投入转化为创新产出的国家。中国国家创新体系主要由四部分构成:1.政府:协调创新活动、制定战略性研究开发活动,引导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建设科技基础设施等,侧重基础研究方面进行投入。2.企业:应用知识并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侧重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技术创新的主体。3.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知识创新、培养科技人才和提供创新技术。4.科技中介机构: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咨询机构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11个亟待科技提供支撑的产业和行业,做为重点发展领域;和未来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前沿技术27项。2011年7月,科技部实施《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明确提升中国创新能力世界排名,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55%,重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2012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建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十八大”报告强调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认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与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关键,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0年10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根据现阶段大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目标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达到15%左右。以下将从四个层面分析中国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9]第一个层面是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层面战略上规划发展的科技创新方向。第二个层面是实际研发经费投入的分布,该层面侧重于哪些产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力度较大。第三个层面是从申请专利的分布,该层面侧重于哪些学科领域创新技术成果比较多。第四个层面是与国际科研合作的领域分布,该层面侧重于中国希望从国外获取的技术项目如何分布。第一层面:2012年5月国务院通过《“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也代表了国家科技创新的主轴方向。第二层面:从2013科技部所公布的数据来看,传统产业研发投入以ICT(通信信息产业)最高,总投入金额为941亿,投入强度为1.48%,远高出第二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785亿,投入强度1.25%。第三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2专利申请数据来分析,以电学相关专利占17%最高,而电学中,又以电信技术占39%最高。第四层面:从科技部公布的2011—2013国际合作项目中,前两名为新能源及新材料。从第二层面及第三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ICT(通信及信息产业)是中国传统的科技创新主要热点领域,然而对比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发现,传统以硬件为核心的ICT产业将逐渐朝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的科技创新领域,以便创造更大的附加价值。从第四层面及第一层面可以发现,新能源及新材料是目前中国着力促进发展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从国际知名机构所公布2013全球前十名创新科技及创新企业的分析来看,全球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依次为软件及信息服务、生物医疗、新能源及机电整合自动化四大领域。比较中国科技创新领域的热点,可以发现中国传统产业目前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为通信及信息产业,但是中国的通信及信息产业是(ICT)以硬件为主,ICT硬件产品是属于高单价、生命周期短、快速跌价、竞争激烈、利润低的市场的产品,充分利用软件及服务的附加值,转向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该是政府及企业高度关注的。另外,新能源是中国与世界共同关注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目前中国发展策略是从国际合作获取相关技术能力,建议应积极与世界一流高校及研究机构合作,从研发的源头获得相关技术能力,再结合国内能源市场,将新能源产业发展成为世界领先的产业。若从顺应全球科技创新趋势的角度,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新能源应该是优先考虑推动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疗及机电整合自动化的全球关注的科技创新领域,在中国目前发展并不显著,属于萌芽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机电整合自动化应结合中国通信信息产业、航天航空产业发展的资源及技术成果积累,逐步发展成为支撑其它产业效率化运作的推手。生物医药在生物技术及新药开发的领域,投入回收的时间长、成本大,可先从医疗器械领域切入,较容易获得成果。 四、简要结论 科技创新战略是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科技创新的热点领域直接影响到政府及企业如何选择研发项目及政策的制定,影响深远。本文从定性方式进行全球科技创新热点领域分析,并比较中国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考虑到全球科技创新热点领域,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应依照其实际发展状况并对比全球相关产业发展,逐年检讨调整发展重点,规划短中长期的资源配置,以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高效发展。现有传统产业的科技创新投入产出状况与全球科技创新接轨程度不高,政府应思考优先次序及资源配置,逐步引导传统产业朝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是鼓励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创新,以增加传统产业的附加价值。未来发展方向应朝向收集更多国外知名机构在创新技术及创新企业的排名数据,做出综合的分析,这样可以导引出更具公信力的全球科技创新热点;在考虑中国科技创新领域选择的时候,需要更充分考虑中国自身优劣势等因素,建立一套系统化的科技创新热点领域选择方法,提供政府或企业实务规划的参考。 作者:胡修武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结合进步状况和政策趋势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普遍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产业融合发展现状尚不尽如人意。为此,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励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区域层面上的融合发展,以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发展现状。 从我国产业融合发展整体现状来看,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现代生产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往往是产业融合发展较好的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抢占到了改革开放的先机,一些具有良好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和资源禀赋的地区率先发展,服务和制造产业集群迅速兴起,初步实现了产业间的相互融合,形成了一大批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环渤海湾地区等。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各种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服务产业的发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虽然有部分地区依靠当地资源优势也出现了产业融合的趋势,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从地区差异上来看,东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最高,中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东中西三大区域间差距较大,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得较为明显。 在我国区域内产业融合的地理分布上,越是接近区域现代服务业中心,制造业集群发展势头就越猛。上海作为服务业高度发达的中心城市,其生产服务业越发展,周边地区制造业也越能受益。据计算,上海生产服务业每增长1%,苏、沪浙三省市工业增长0.918%。虽然中西部地区虽然也有制造产业集群的产生和发展,但从总体来看,中西部地区的产业集群从数量和区域分布来说,都处于不均衡的状态,其原因在于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的发展滞后,产业融合存在一定难度。 如果按照制造业产业集群的分布情况来统计,2007年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集群数量比例约为75.8∶12.1∶9.1,东部地区的集群数量远高于其他两个地区,中西部地区的产业集群数量相对来说少得多,甚至整个中部地区的制造业产业集群数量相加(约为557个),还没有浙江一个省的数量多(约为561个)。另有研究表明,1985年~2003年间,除了烟草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的云南、四川和安徽集中外,其他27个制造业都不同程度地向东部地区集中。 制约因素。 1.产业融合存在行政区划绩效考核的锁定,缺乏有效的区域分工。长期以来,制造产业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和GDP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行政绩效考核体制使得产业融合基本上是在地方行政区划范围内发展。行政区划所形成的界限大大制约了产业融合的自然发展,表现为地方政府行为在产业融合的形成过程中经常发挥着主导甚至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跨境分离时,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种地方保护主义势必会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这大大阻碍了区域间专业分工的发展,使得产业发展经常出现只有“扎堆”而无“融合”的现象,企业难以通过产业融合走向高端道路。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种模式容易出现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规模攀比,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缺乏对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整合,产业融合效应难以充分释放。 如,我国的产业布局通常表现出“一镇一业”或“一县一业”的格局,且镇与镇或县与县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产业同构化的问题,即使是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也不例外,上海与江苏的同构率达90%,与浙江的同构率也达70%。产业结构的雷同经常会演变成引资大战,而引资大战反过来又使同构现象在更高层次上重演,结果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2.区域内产业发展存在明显两极分化态势,部分地区产业融合难度大。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中西部地区,分布最多、最广的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低端的生活消费品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依靠的是低廉的土地和劳动力要素,生产方式较粗放,产品的创新意识不够,且过于依赖外部市场,因此,产业融合发展的质量不够理想。另一方面,在东部地区内部,一些显现出勃勃生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及创新型集群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高科技园区,规模和数量都十分有限。同时,生产服务产业集群的区域发展情况也不理想,如研发、设计、营销以及金融等服务产业,仍只分布在京、沪、广、深等少数核心城市。这种产业集群类型的不协调造成了东部地区内经济发展潜力和优势的不均衡。 3.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生产要素流动不协调,不利于产业链的延伸。东部地区在全国服务业中牢牢占据了领先和优势地位,要素的使用效率也要高于其他地区,从而吸引中西部的廉价劳动力、自然资源、资金等要素源源不断流入。这种要素流动所产生的巨大的集聚效应,将中西部地区限制在低端要素、原材料供应商的角色,进一步加大了中西部区域产业融合的难度,拉大了地区间的差距。另一方面,在区域内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城市和乡村、城市内部城区和郊区的经济发展落差较大,使得区域中心城市的极化效应大于扩散效应,即吸纳和集聚周边地区生产要素的效应远胜过向周边地区扩散生产要素、带动促进周边地区共同发展的效应。因此,企业、人才、资金等各种资源不断向区域中心城市聚集,使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差距逐渐拉大。 4.制造业与当地生产服务业关联程度较低,缺乏区域内产业融合的需求。我国制造企业在全球分工体系中多处于加工制造环节,缺乏在上游研发、设计环节,以及下游市场营销环节(如品牌经营)的延伸。这些从事中低端环节的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内部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员工工资,企业生产成本可以依靠廉价劳动力供给进行控制,相对容易得到补充。因此,没有动力引进外部更廉价的、效率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供给来源。 本土企业普遍缺乏对高端生产服务市场的需求,对区域内本地生产服务的需求就更为有限,不利于区域内生产服务业的聚集发展以及产业融合。同时,产业转移到中国的制造业大多属于跨国公司全球生产组织体系中的封闭环节,产品线和产业链延伸不足,产品设计、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营销网络规划等产前和产后服务都主要依赖于母国企业总部的规划,对国内服务业的中间需求严重不足。此外,外资制造业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物流服务、法律服务、广告策划、市场调研等商务服务,也表现出明显的外向化特征,缺乏产业融合的动力。 5.城市化发展滞后,生产服务业难以形成有效的需求集聚效应。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服务业发展虽然已呈现一定的规模化和集群化趋势,但由于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服务业资源分布相对分散、业态种类较少、集聚程度较低等问题仍比较突出,许多城市的服务产业结构质量和经济增长方式与国外相比差距甚远。以上海为例,2002年该市全员劳动生产率仅为东京的6.4%;最终消费占GDP比率,2001年韩国是70.9%,英国是85%,而上海2005年为48.3%,远低于新兴工业化国家;从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来看,2005年上海为2.34%,发达国家研究和开发费用的投入一般占到GDP的3%左右;从万人大学生人数来看,2003年上海为282人,而有关资料显示,美国为520人,加拿大为580人,韩国为571人。可见,尽管我国某些城市的人均GDP达到工业化后期的产值,但实质上还没有达到与产业结构演进和经济增长相适应的人才、资本和消费结构。 对策建议。 1.依据区域产业优势,构建层次分明的区域分工格局,加快产业探讨与研究在区域层面融合发展。从区域发展层面来看,为了缩小商务成本的差异和产业发展的梯度,实现东西部地区间的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必须做到空间集聚,合理布局。区域产业融合首先需要确定重点发展哪些目标产业,区域内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结构和规模是区域产业融合赖以发展的重要产业基础。东部地区可以充分发挥多年来积累的高级生产要素的作用,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将部分制造业逐步转移到中西部,充分利用不同区域之间在商务成本结构上的差异,实现产业的梯度转移和协同发展,降低整个产业链条的成本。其次,区域产业空间布局的重点是明确不同城市、区域和城乡产业发展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重点,统筹和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区域之间形成层次有序、融合配套、分工错位、优势互补的格局。通过生产服务业分工的细化、产业链纵向与横向的扩展和延伸,将东部地区在弹性生产、规模制造和后勤运筹等方面的经验和技能转移给中西部,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通过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打破制造产业低端化、同构化现象。一方面,应当通过着手培育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系统,使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从研究开发、咨询到管理、后勤等方面得到一体化的服务,尤其是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业,为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创造必要的环境。在此基础上,逐步培育一批与跨国公司展开有效竞争与合作的区域性特色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另一方面,应大力培育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的融合,以带动区域产业技术水平的升级。鼓励跨地区、跨国别的企业兼并活动,区内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和研发机构应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加快对本区投资的机遇,积极主动地与跨国公司合作,充分吸取跨国公司在科技创新中的溢出效应,加快进入国际研究开发网络系统,融入到国际化研究开发的新环境中。 3.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当务之急是取消国内各地区间的市场壁垒,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即通过市场、产业、信息、交通和城乡一体化,形成统一和开放的国内大市场。一是通过适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区域之间的财政支付能力差距,确保建立基础公共服务的全国最低标准,从而促进要素流动,形成统一和开放的国内大市场,为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建立区域合作发展基金,实现产业的梯次配置。 4.加强区域技术创新合作,通过产业升级促进产业融合。一是明确区域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创新体系的建设要依赖打造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不仅有利于企业创新,而且形成了新的创新模式———集群式创新。二是通过促进地区的创新资源共享和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培育区域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政府应采取有关措施促进相关行业基础研究与开发的合作,加速制造产业和服务产业融合的进程。三是利用区域内核心城市已有的大量研发机构和人才优势,把核心城市培育成区域的创新策源地。其中的关键是通过区域分工,使研发成果能在区域内商务成本相对较低的区域实现产业化,双方能够共享技术创新的效益,以提高培育创新活动的动力。 5.通过市场竞争,加快区域中心城市高端生产服务业的发展。 要重点加快生产服务业的体制改革,因地制宜地放宽市场准入,合理引进民资和外资参与服务企业改造,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为主转变。一是发达地区可以通过供给主动引致需求,促进制造业功能升级。部分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可以通过吸引国外高端生产服务业入驻,利用其示范效应、人才培养和流动等外溢效应,逐步提高我国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与产业层次。二是区域中心城市还可以通过发展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的本土生产服务业,逐渐替代跨国公司承揽的高端服务业。通过国内生产服务企业从事国际代工,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并通过“干中学”效应逐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大力推进现代生产服务业跨越区域界限集聚式发展。要按照市场原则,鼓励优质生产服务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促进生产服务业的集群化、大型化、组织化。四是政府主要应通过规划布局、政策引导和必要的财政支持等形式,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现代服务业实现区域性集聚。 中国产业论文:剖析中国产业投资的基金风险防治举措 摘要: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本文在分析产业投资对象和经营管理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的方案和措施,以期能够减少企业的损失,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产业投资 基金风险 分析控制 一、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其特点可以概况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要比证券投资基金大。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可以将风险分为两部分:一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二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而这两方面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构成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因素很多,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基金市场发展初期,基金市场中各类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因此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风险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二、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本身或者所投资的资金是否具有合理的流动性而产生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有5-10年,投资对象是特定的企业,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所以流动性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固有特性。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是否能够达到有效规避和防范。其次,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见效周期较长的实业、未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未流通证券,因此其投资的资产缺乏流动性。缺乏流动性使资金的周转存在困难,一旦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基金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特别是当基金的存续期满后,基金仍不能从所投资资产中变现,那么,整个产业投资就以失败而告终。 (二)市场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指市场主体因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通货膨胀导致的购买力变化等宏观经济因素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所引起的行业供求关系改变所产生的风险。从微观环境来看,市场风险指投资企业产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其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最后形成的产品对本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产品市场的容量不大,会导致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甚微或亏损。市场接受新产品的时间不确定性。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市场中尚未出现的新产品。新产品被市场认可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不管产业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如果投资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高的预期投资收益一般就难以达到,投资结果不理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其在具体项目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项目选择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项目选择风险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决策管理风险则指由于管理技能缺乏或管理方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运行,通常遇到的经营管理风险有: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所采取的设立方式,及其基金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方式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由项目选择风险和规模选择风险两部分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由于对项目的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项目的规模风险是指项目在选取规模和种类上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个别技术人才的流失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的崩溃,因此人力资源风险也是时时存在的。 (四)投资环境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风险指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政策环境风险指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收益变化。随经济形势的变动政策不断变化,从而使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不明朗。 第二,法制环境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产业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种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就可能存在与其它法规产生冲突、甚至由于理解不同而出现触暗礁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原因,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时,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当权益保护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第三,市场环境风险指由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不完善而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产生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行政干预更加普遍。 (五)市场交易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交易风险指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风险。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依封闭式方式设立的,与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它股票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流通,就要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普通股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产业投资基金中,买进卖出、市场炒作等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都会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通货膨胀)也可能使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期的购买力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变动。 (六)道德信用风险 道德风险指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收益减少的可能性。投资过程是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运作过程,除了资金因素,还有投资水平、投资技术等因素。其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对基金收益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投资项目选择、论证决策、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等一系列环节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有关人员的道德品质的影响。同时,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秩序还比较混乱,专业性的组合投资和高素质投资队伍比较欠缺,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股权)市场不够有效。最突出的问题可能是企业会计做假账,审计结果缺少诚信,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增加投资风险。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需要不断探索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与方法: (一)以预期的高收益性抵消流动性风险 由于产业投资资金大都投资于特定的企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和防范。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流动性不足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常常是以预期的高收益来抵消。 (二)以科学的管理决策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对于项目选择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具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使选择的项目具有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有效的渠道争取到有益的项目。而对于基金管理风险的控制,则要求尽量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要从根本上规避经营管理风险,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有一套高效、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三)以规范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控制环境风险 对于投资环境风险的控制,要不断地完善市场体系和规范市场行为,理顺政府职能,使行政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中脱身,让位于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等多种途径逐渐减少和消除这类风险。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规范道德信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外,要避免道德风险,最根本的措施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管理,将个人收益与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让每一个基金经理在获得合理报酬的同时相应地承担风险及其它责任。 (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起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我国大部分产业投资基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上报国务院申请设立。其发展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投资人,再去寻找基金管理人。这种做法实际是本末倒置。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过是打着设立产业基金的旗号筹集发展资金,根本没有市场化思维,更无法适应投资者,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产业基金可能会沦为地方政府操控投资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运作应该真正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从而杜绝非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中国产业论文:国际贸易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探讨 摘要:在开放经济环境下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国际贸易发展与产业结构之间关系密切,本文将深入分析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并提出战略上的建议以推动中国产业升级。 关键词:国际贸易;产业结构;平衡 一、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现状 随着我加入WTO并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十分迅速。我国的竞争力逐渐增强,并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一定地位。进出口额增长速度之快大大增强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自信。总体而言,我过产业结构总体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失衡现象严重。但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下,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如何在竞争中保持独立性,对市场的过度依赖必然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一旦某国经济出现波动就会波及我国市场,导致整个产业的发展都受到干扰。我国外贸产业受到次贷危机影响过后,国内不少企业纷纷倒闭,随之而来的便是中国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在激烈的竞争和恶劣的形势下,我国优化产业结构,走中国特色化道路,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回升和进一步转型。当前中国的第一产业占据了过大的比例,其低竞争力和低效益给我过产业结构调整带来巨大挑战。第二产业缺乏足够的创新力与科技水平,第三产业发展还很薄弱。我国的国际贸易处于引进材料技术加工再出口的局面,在整体上依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对外贸易一方面有助中国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但是另一方面导致国内经济发展依赖性大大增加,国内环境压力加剧。中国经济结构问题从一开始就存在,产业规模增大进一步导致产业结构失衡。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拓宽视野,时刻关注国际市场的变化,增加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我国应遵循国际市场竞争原则,着力拉动内需,投资进行设备改进,从宏观上调整传统产业结构从而真正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间所存在的关联性 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密集型产业是主要构成,充足的劳动力带来的是廉价商品价格优势。当然,广大的劳动力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市场经济变幻莫测,我国技术水平在近几年取得成果,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产业结构形式。人力劳动逐渐被机械化取代,由此产生了第三产业的崛起,如教育、旅游等行业的兴起。改革开放加深给中国带来了经济发展的春风,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中国始终将贸易发展战略放在首位。 三、基于国际贸易发展背景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建议 (一)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 我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要从国际市场的需求出发,这有利于产品规模的扩大,也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国际市场变化莫测,为了增强我国的竞争力必须深入国际市场,仔细研究市场动态,对未来进行一个科学预测。转移高端产业链,控制低端产业链的发展,尽可能降低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分析国际市场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是未来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重要一步。 (二)将外需与内需相结合来定位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 我国要将外需与内需相结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机制引导下,我国经济将会朝着低碳环保发展。其次,我国是一个消费大国,内需较大,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切记兼顾内需与外需,从实际出发实现国际贸易发展。 (三)产业政策调整 1.农业产业政策。我国产业政策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国家如果产业政策不够科学合理必然会导致经济的发展受到滞后。目前,我国的农业稳定性较差,工业较弱,而服务业整体发展较落后,面对这种现状我国必须采取合适的产业政策推动各产业的发展。我国农业要在规模化道路上加速前进,为此相关政府需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在农业上作出更多贡献。首先,政府要培养和提升当前农民的市场意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农业竞争中来。注重对农民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加大相关科技研究的投入资金,促使农业向着高质量高产量发展。提升新时代农民的素质和思想是政府推动农业转变的有效措施。除此之外政府还要改革农村产权制度,使各生产要素都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农业结构现代化的转变有赖于政府和农民的共同努力。 2.工业政策。尽管在世界上我国制造业占据一定地位,但是我国的工业整体上实力依然较弱。工业化的新型化道路必须投入资金推动自主创新。在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基础研究工作与协同创新是工作的核心。另外,我国需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使新兴产业的技术水平上升一个阶梯。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壮大发展。最后一点不可忽视的是要对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更新换代,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原则是增强市场活力的重要法则。因此,对于一些前景不太好的产业取缔,是新型工业化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3.服务业产业政策。只有坚实的实业为基础,服务业的发展才会不至于陷入过度服务的困境。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将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结合起来以实现耦合联动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在我国越来越有市场,婚庆、家政等性质的行业发展形势迅猛,政府要尽全力提升服务性产业质量,减少不必要的业务手续,为服务业发展扫清障碍。 四、总结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际贸易与我国产业结构息息相关,只有我们兼顾国际贸易与产业结构,把握国际市场需求,用创新的形式结合现金的技术,我国经济才能更上一个台阶。 作者:李鹏 单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探索 摘要:当前,中国工业国外遭受美国“再工业化”战略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强烈冲击,国内则受制于成本上升、产能过剩和体制滞后等因素,工业发展瓶颈日益突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于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为此,收入结构和需求结构决定着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理顺初次分配关系和消费投资关系是产业结构调整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 关键词:消费投资关系;收入分配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劳动生产率;资本产业效率;融资结构;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使得我国经济总体上实现了巨变,已然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第一大国。但快速的经济增长不断积累了体制和机制上的矛盾,也使得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艰难的转型阵痛期,经济下行压力与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迫切需要经济结构尤其是产业结构做出调整。考虑到中国复杂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任何单纯围绕产业结构展开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可能都无法全面解决中国产业结构的实际问题,必须有耐心地探析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学逻辑,才是治标之策。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经济结构逻辑关系分析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因分析 研究产业结构调整,首先要理解为何要调整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实质上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体现,之所以一再强调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动机无外乎两个,一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表现出经济发展上的供求严重失衡问题,不严重失衡是很难从宏观上直观察觉出的,出于治理经济发展症结问题的考虑,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结构,向供求平衡趋近;二是主观性的积极推动,急于向发达国家靠拢赶超,急于实现现代工业化的目标。经济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快速走完工业化,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强国战略目标是每个国家、每个理性经济人都求之不得的事情,关键在于步子不宜迈得过大、过快,我们应该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逻辑规律,经济制度和市场体制、劳动者素质水平都要跟得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否则必然出现结构失衡问题,阻滞经济进一步发展。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 短期内能快速推动GDP增长的无非是投资和出口驱动。理论上讲,投资在短期内确实属于支出的构成部分,可以提高总需求水平,但长期中它又是供给的主要来源,投资的这一双重属性,使得它成为一把双刃剑,一旦操作不慎会加剧供求失衡的程度,既不能投资过度,也不能投资不足,消费也是如此。正确处理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实质上是处理供求平衡的问题,也是正确处理产业结构问题的决定性因素。从宏观经济运行的流程来看,经济体系有家庭、厂商、政府和国外四大职能部门。要正确处理消费与投资的比例关系,要清楚消费与投资的来源,消费源自于居民家庭和政府,投资源自于企业和政府购买,理论上政府作为非盈利机构,没有投资的属性特征,但其在现实中确实对投资活动起着重要影响,在分析实际问题时应予以充分重视。用于消费的收入源自于收入分配,按照GDP的收入法核算原理,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与营业盈余、生产税净额,分别可看作居民、企业、政府的分配收入来源,可以看出,收入分配结构决定着消费与投资的需求结构。由于消费面对的是最终产品,其结构相对较为简单;但投资结构较为复杂,由于不同类型企业、不同行业部门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资本产出效率互不相同,同样的货币,融资结构的不同决定了产出的规模,决定了不同产业的供求结构。概括来讲,收入分配结构、融资结构是否合理决定了消费与投资的需求结构是否合理,也决定了产业结构是否合理。要解决产业结构问题,必须从收入分配结构、融资结构和需求结构分析入手。 (三)经济结构的关联关系 经济结构的关联关系主要围绕资金分配结构(收入融资结构)、需求结构与产业结构三大方面展开。概括来讲,一方面,货币资金的分配结构决定了消费与投资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比例结构,同时,需求结构又决定了产业结构水平;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又可以直接反馈经济的需求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同时需求结构也可以直接反馈出资金分配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总之,三大结构关系体现了经济发展的逻辑关系,资金的分配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直接影响着需求结构,最终决定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我们可以从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反馈信息中挖掘资金分配结构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分配结构问题,最终解决需求结构和产业结构问题。 二、中国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一)中国产业结构演变 从表1可以看出,第一产业的比重从最高值2000年的15.1%持续下降到2011年的10.0%,且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0%左右的水平;第二产业(包括工业)的比重体现出超级稳定的态势,2000年以后一直维持在46%左右,最高值为2006年的47.9%,最低值为2013年的43.9%;第三产业比重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从2000年的39.0%持续上升到2013年的46.1%。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三次产业呈现第二产业比重超级稳定、第一产业比例逐渐下降、第三产业比例持续上升,表面看来似乎是第一产业下降的比例转移到第三产业增加的比例上,体现出中国工业化发展的质量并不理想,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生产性服务业并未快速发展,整体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并未跟上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使得第三产业的发展并未表现出工业化技术路线具备的正常水平。当然,可能存在统计核算方法的缺陷,当前中国的市场成熟度还不高,生产性服务业并未完全剥离出工业制造业,第三产业比例可能存在严重低估的可能。但必须指出,2000年以来的快速工业化进程中的产业结构调整收效甚微,可以认为产业结构调整基本无效。 (二)国际比较分析 为了便于掌握中国三次产业结构的合理程度,这里对比分析世界上高、中、低收入水平国家的相关三次产业结构数据,以期对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见表2)。按照当前中国的收入水平,应该属于中等偏上收入水平,2011年世界三次产业比例平均水平为7.4%∶35.9%∶56.7%。鉴于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第一产业比例10.0%的水平是比较合理的;第二、第三产业比例46.6%∶43.3%,对于投资驱动的中国经济增长来说也算是较为合理的结果。总体来看,中国的产业结构与韩国相似;与印度相比,中国工业较为发达但服务业相对落后;与日本、德国等发达制造业强国还有较大差距,与美国等服务业发达国家差距还很大。若能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10个百分点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就比较接近世界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由此看来,中国从工业大国走向工业强国,必须完善市场,提升制造业的需求空间,快速发展和提高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水平,这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所在。 三、产业结构调整无效悖论的实证分析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体现出超稳态势,产业结构调整总体上效果甚微。投资驱动、消费驱动决定的产业结构升级缓慢,表面原因在于消费率持续下降,投资驱动不足以弥补或支撑消费不足延滞的产业升级,消费不足使得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迟缓,技术创新不足使得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面临瓶颈,整个第三产业的投入产出效率与劳动生产率总体水平偏低。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依靠劳动密集性比较优势以及投资驱动带来的数字驱动的GDP质量并不是循序渐进式的发展,而是赶超式的跨越发展,各种市场体制与制度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血拼式发展带来的第二大国总体经济发展质量并不高,投资与消费失衡越来越严重,严重偏离了均衡发展轨道。长期的消费不足严重阻滞了我国的潜在经济发展速度,直接引致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面临较大的瓶颈,第三产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并未随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迅猛发展。原因在于我国的工业发展总体质量尤其是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劳动力素质或人力资本不足以支撑我国快速走向工业强国的需要,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需求结构分析 从最终消费性支出构成中可以看出(见表3),居民消费比例和政府消费比例在2000年以后基本稳定,居民消费率仅下降了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占比逐年下降,2000年以后年均下调约0.8个百分点,协调于城镇化进程的速度;最终消费率则从2000年的62.3%直降至2010年的48.2%,相应的资本形成率则从35.3%攀升至48.1%,体现了2000年以后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战略。以重化工业为主导优先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符合快速工业化进程的技术路线特征,但体制和市场机制的阻滞使得消费与投资的关系发生较大比例失调,直接引致产业结构为主的经济结构陷入瓶颈,调整步履维艰。那么,高储蓄、低消费、高投资的效果如何,这里主要从投资的行业结构来分析一下行业融资结构。从表4中可以看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在行业构成中,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占比明显较高,二者之和超过所有行业的半壁江山,接近60%,房地产业占比逐年提升,2013年攀升到了26.62%,而近几年制造业占比变化不大,约占1/3左右,2013年的制造业占比为33.10%;在其他行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比位列第三,差不多占1/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比略低一些,占第四位,占比不到8%,但2013年占比达到8.44%,超过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位居第三位;其他行业占比就明显较低了,基本逐渐提高的有农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基本逐渐下降的有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可以看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绝大多数行业都是提高的,第二产业行业基本下降,总体方向是利好的,体现了反垄断进程和市场化融资节奏的加快,但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占比却明显下降,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投资这块大蛋糕怎么分,对于产业结构优化非常关键,从行业投资结构来看,制造业占比是合理的,但房地产业严重压缩了其他行业的变化空间,设想从房地产业占比中拿出10个百分点用于第三产业各行业,结果会怎样,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除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两大行业,第三产业其他所有行业占比也就10%左右。从投资行业结构角度看,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相当程度上在于房地产业的重塑调整,充分释放第三产业各行业的提升空间。 (二)收入分配结构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劳动报酬比例在2003—2012年略有下降,当前维持在46%左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明显过低;固定资产折旧又称资本消费,占比逐年小幅提升,2012年达到峰值15.89%;营业盈余大致体现了企业资本积累的程度,占比呈现逐年提升再下降的变化过程,2012年达到25.66%,高出2003年4.47个百分点,2007年时竟高达31.29%;生产税净额比重体现了政府分配的收入占比,2003—2010年逐年下降,下降了约3个百分点,而后两年基本稳定在12.9%的水平。总体来看,中国近年的收入分配结构体现了加速资本消耗和资本积累的速度,满足了快速工业化的需要,压缩了劳动报酬的占比和最终消费的空间,提升了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从长远来看,消费驱动经济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必将压缩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空间,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劳动报酬比例、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占比势在必行。对于企业来说,不是劳动者报酬提高后,企业生存空间变小的问题,合理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的结构才是更为重要的问题。实际上,由于中国劳动力市场长期供过于求,使得劳动者在利益博弈中始终占据被动地位,劳动者报酬占比始终较低。对于企业来说,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才是关键所在,不能一味地通过降低劳动者报酬来维持自身的生存。 四、现阶段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 我国经济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增长,已经从总量上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总体上基本完成了工业化中期的发展历程,东部部分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后期,完成了实现工业大国的战略目标。我国要想成为工业强国,需要从经济发展的逻辑出发,逐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需求结构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一是要充分意识到中国经济已经进入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此时必须充分重视经济发展的内涵,正视经济发展的逻辑,切忌重复数字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得经济回归到有利于长期发展的消费驱动内涵式经济发展轨道;二是要理解实现消费驱动经济发展模式难度是较大的,要耐得住性子,充分理解新发展阶段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坚定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切忌再次出现政府职能越位,要认识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要素市场结构和需求结构调整的结果,不能本末倒置;三是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要素市场的规范上,充分发挥生产要素市场机制的调整功能;四是切实充分重视民生工作,理顺货币资金的分配结构,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提升居民消费比重,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逐步提高最终消费率,真正实现消费驱动的良性长期经济可持续发展轨道,最终实现产业结构实实在在的优化升级。 作者:尹彦罡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路径 摘 要:在新起点条件下,中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增长阶段的转换期,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业为主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升级,从三大产业的关系来看,目前我国各个产业之间的结构失衡状态比较严重,同时面临我国农业整体的利润水平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服务业比重偏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的问题,需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提高服务业总量。 一、经济增长阶段转换与产业结构升级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来看,随着人均GDP上升,经济增速几乎达到顶峰。这是一国经济由低收入阶段向中高收入阶段迈进的过程,也是工业化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过去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也都走到了需要转折的关键点,问题与机遇共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从人均收入水平衡量的发展阶段出发,认为中国正处于增长阶段转换期,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将由过去的10%下降到6%~7%,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起点,2014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至7.4%,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我国经济处于由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的阶段转换,这是最直观的表现,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来看,产业结构由重化工业为主向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升级。 二、近期我国产业结构的现状与问题 在我国,自古以来,农业都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45.20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568845亿元。根据近两年调查,从产业方面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6957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24968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62204亿元,增长8.3%。由此可知,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增长起了重要作用。可是,在新起点条件下,相比发达国家,我国目前三大产业并没有达到动态的平衡,从增加值的角度上看,第三产业的增加值超过了第一产业,但从劳动力的结构来看,第一产业仍然是国民经济中占比重最大的产业。第一产业占比30%左右,第三产业占比10%左右,第一产业仍然大大高于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占比。各个产业之间的结构失衡状态比较严重,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第一产业农业等基础产业,抗风险能力偏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导致我国农业整体利润水平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第二产业中传统加工业比重偏大,而现代高端制造业比例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比重偏低。 三、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路径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产业结构调整必须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重点鼓励和支持那些与农业关系密切的大中型企业充当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同时,应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减少农户的市场风险,带动农民在结构调整中的积极性。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加大创新制度培育我国现阶段技术发展正逐步从以引进技术为主转向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因此,在重要战略领域,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对创新的激励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2.提高利用全球技术资源的能力现阶段,发达国家仍将重点发展金融、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而将一般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制造环节继续转移到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时机,提高生产能力,使我国产业具备精细化、低能耗、集约化生产条件,就可以顺利承接汽车、机械、化工等国际产业转移,完成工业化发展阶段。 (三)大力发展服务业 1.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的限制,提高服务业的总量在现有的城乡二元制度下,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无法享受与市民同等待遇,导致了城镇的消费能力无法提高,无法带动服务业的发展。因此打破城乡二元制度的桎梏,是提高服务业总量的解决之道。2.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受内外部环境、发展阶段和国际经济格局变化的影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增长阶段转换的关键期,新兴服务业态发展速度快,发展空间大,是我国今后重要,稳定的经济增长点。因此我们要加快国内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大力推动依托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态,如软件和服务外包、IT服务及物联网服务等;二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市场化与产业化,如研发服务、快递、管理咨询、会计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等;三是推动新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之间的互动与融合,促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远程教育和电子银行等新兴服务业态的快速发展。 作者:武政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中国产业论文:小议中国产业结构的变迁和调整 【论文关键词】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消费结构 【论文摘要】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联系,而且各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配以及由此综合形成的产品产量或产值也存在着数量比例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经过了由“重、轻、农”到“农、轻、重”,再到一、二、三产业的调整优化演进过程。文章通过回顾我国产业结构变动的历程,分析其背后产生的原因,从中得到的教训,对当前指导我国如何进行新的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数量比例关系。国民经济中,各产业之间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联系,而且各种资源在产业间的分配以及由此综合形成的产品产量或产值也存在着数量比例关系。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业化进程,都伴随着产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过程。我国产业结构的现实状况及其对整个国民经济所发生的影响是长期以来许多因素层层积淀而导致的直接结果。因此,分析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变轨迹,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廓清其问题的症结和根源所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过程 新中国成立50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我国产业结构变化也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1、“重、轻、农”产业结构指导思想的形成及其实践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提出: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国家工业化,尽快建立大体完整的工业化体系。从1953年开始,以大规模工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启动。到1957年,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37.3%上升到45.0%。重、轻、农之比由1952年的15.3∶27.8∶56.9上升为25.5∶31.2∶43.3。 从1958年开始,中国进入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发展被简单化为工业发展,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重工业发展,重工业发展被简单化为只发展钢铁工业。工业化强攻集中为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全民”强攻。 1959年初,产业结构失衡已非常严重,到年底重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8.1%,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上年的53.5%上升到58.5%。1960年,决策仍要求“”再掀高潮,集中全力保钢。到年底,轻工业产值大幅下降了9.8%,农业下降了12.6%,重、轻、农之比达到52.4∶25.8∶21.8。 2、“农、轻、重”产业比例关系的调整 针对“”时期国民经济结构出现的严重失调,从1961年起,我国开始调整经济结构。轻、重工业的比例由1960年的33.4∶66.6提高到1966年的49.0∶51.0,农、轻、重的比例由1960年的21.8∶26.1∶52.1转变为1966年的35.9∶31.4∶32.7。农业重新成为国民经济中占最大份额的产业。 1965年,国民经济呈现一定的良性增长局面。出于“战争不可避免”的估计,工业化的方向转为以“准备打仗”为指导思想的“三线建设”。1970年,农、轻、重之比由1965年的37.3∶32.3∶30.4变为32.5∶31.1∶36.4。1971年,地方出现了一个“大办五小”的工业化高潮。1975年农、轻、重之比进一步失调,变为28.2∶31.6∶40.2。 1976年,第五个五年计划开始执行。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导思想再次导致了急于求成。导致产业结构更加严重失调,农轻重之比为24.8∶32.4∶42.8。 3、“农、轻、重”排序得到落实,产业结构逐步改善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以确立。从1979年开始,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了第二次全面调整。1979-1981年,中国轻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9.6%,18.4%和14.1%,而同期重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则分别为7.7%,1.46%和-4.7%。到1981年底,轻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达到51.5%,超过了重工业。 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六五”计划。投资向“以能源、交通为战略重点”的产业倾斜,着力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1985年,轻、重工业基本保持49.6∶50.4的协调比例;农、轻、重之比为34.3∶30.7∶35.0,比较合理。 4、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整个20世纪80年代下半期和90年代上半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加大对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培育扶持主导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提高产业结构水平。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巨大进展。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落后的状况大大缓解。三次产业结构向合理化方向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一、二、三产业之比由1985年的28.4∶43.1∶28.5变为1998年的18.4∶48.7∶32.9。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劳动人口的比重由1985年的62.4%降低为1998年的49.8%,第二产业由20.8%上升到23.5%,第三产业由16.3%上升到26.7%。在改善基础工业的基础上,轻、重工业的比重保持了相对稳定。1997年二者比例为42.93∶57.07,比1985年略有下降。农业在稳定发展的同时,内部结构也在发生着合理的变化。在农、林、牧、渔总产值中,牧业所占的比重由1985年的22.1%上升到1998年的28.6%,渔业由3.5%上升到9.9%,种植业由69.3%下降到58.1%。 二、我国进行产业结构变化调整的原因 1、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产业结构调整就其实质来说就是资源、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不同产业间的重新组合,从三次产业的发展与演变情况来看,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并进而影响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现代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各种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的投,更重要的还取决于各种经济资源是否得到了合理和优化配置。产业结构实质上可以看作是资源转换器,通过产业间的高效运转把社会各种资源不断转化为各种产品和劳务,以满足社会需求。这一资源转换器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水平的高低。产业结构升级是这一资源转换器运转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的基础,只有产业结构的升级才能促进经济资源在各产业间合理流动,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进而促进经济发展。 (2)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各产业间的依赖程度和制约效应日益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产业结构效益的重要性也日益加大,并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力量。现代经济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产业结构的综合效益,即产业间和产业内部通过合理关联与组合,使组合后的整体功能大于单个产业或单个部门的功能之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增强产业聚合效益的重要手段,是支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 (3)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前提,并能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经济建设中有两个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要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要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就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而言,对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前提条件。这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合理就意味着资源、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存在不合理性,这样就造成了各种资源的浪费。资源浪费本身就是粗放式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 (4)产业结构调整是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条件下,各国之间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而综合国力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竞争。比较优势原理告诉我们,一国要想在国际竞争的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根据自己的资源、技术、资金、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诸要素,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建立起本国的优势产业。我国的诸多产业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据本国人民生活需要建立起来的,很少考虑国际分工原则。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加人WTO后,必须建立起本国的优势产业。我国的产业结构必须按照国际分工的原则,以提升本国经济实力为目的进行调整。 (5)产业结构调整是对外贸易结构改善的前提 贸易关系是产业联系最基本的实现形式,它是产业分工和专业化的紧密伴随者。什么样的产业结构往往决定着什么样的贸易结构。我国对外贸易的结构问题表现突出,高附加值的产品在出口产品中所占的比重依然很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普遍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直接原因是我国产业结构整体水平不高。改变对外贸易结构就必须对我国的现有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最终促进我国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 2、消费结构变化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化和调整 消费结构是指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比重以及相互间的质和量的关系,它直接反映了消费水平、消费特色和消费发展趋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的变动规律。产业结构的变动与消费升级密切相关,消费结构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产业的发展必须适应消费需求变动的趋势,并且要善于发现潜在需求,才能成长、发展、壮大。 (1)消费结构升级与产业结构变迁 市场消费需求是新兴产业形成的基础,是产业升级的直接动因。市场消费需求是社会生产的前提,是影响产业结构变动的最重要因素。潜在的新需求逐步形成,对新供给形成强大拉力。在拉力作用下,生产新产品的企业逐渐发展起来,一定条件下,新企业群就可能发展为新兴产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层次将会逐步升级,新的产业也大体上沿着这一路径不断发展,产业结构的“轻型化”阶段、“重工业化”阶段和“高加工化”阶段分别和人类不同层次的需求相适应。 (2)消费结构演变带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三次消费升级,消费结构的演变带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第一次消费结构升级在改革开放初,粮食消费下降、轻工产品消费上升,对我国轻工、纺织产品的生产产生了强烈的拉动,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带动了第一轮经济增长。第二次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前期“老三件”和“新三件”(分别是温饱和小康时期的标志性消费品),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后期家用电器消费快速增加,耐用消费品向高档化方向发展,对电子、钢铁、机械制造业等行业产生了强大的驱动力,带动了第二轮经济增长。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消费结构升级,增长最快的是教育、娱乐、文化、交通、通讯、医疗保健、住宅、旅游等方面的消费,与IT产业、汽车产业以及房地产业相联系的消费增长最为迅速。 三、我国现阶段应采取的产业政策导向 在我国加人WTO融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应在市场调节为主,并同时辅之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尽快使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即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与高级化。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一般是指各产业合理利用经济资源,经济效益好,产业间协调发展。就产业结构优化的具体政策导向来说,概括为以下几点。 1、积极调整传统农业结构 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较低,耕作方式和农产品品种的竞争能力差。因此,应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优势,合理配置土地、水、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体现规模经济,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多种经营,促进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工业与现代工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的结合,大力开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工业。 2、加快传统工业结构调整 加快工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促进传统工业向现代工业过渡,将知识经济的发展与传统工业的改造结合起来。要大力加强支柱产业的发展,努力培养主导产业,加强对朝阳产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同时做好夕阳产业的退出政策指导工作。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一方面是指通过创造性的知识集约化的发展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进一步高加工度化、高附加值化;另一方面是指产业结构发展过程中,第三产业比重不断增大,出现经济服务软化趋势。以金融、保险、咨询、信息、旅游、房地产和高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则代表着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应加大资金、技术的投入,以提升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结论 历史地描述和实证考察我国产业结构的演变轨迹,认真分析和深入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今后的长远健康发展都是不无裨益的。通过分析我们有以下结论: 第一,搞经济建设一定要按规律办事经济发展有自身的规律,产业结构演进也不例外。 第二,要善于借鉴成功的经验,不能照搬条条框框人类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都是不分国界的,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 第三,要充分重视并正确发挥政府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的作用。 第四,要科学地确定主导产业。产业经济学认为: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关键取决于在一定的时期内,支柱产业或者说主导产业必须获得充分发展,以主导产业的发展带动上游和下游产业的相应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际上,主导产业更是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的基本条件并且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换的主导力量。 第五,产业结构只有协调,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产业论文:跨国公司对中国产业结构激发竞争行为研究论文 摘要:中国已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最多的国家。FDI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不断加强成为了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也引起了人们对FDI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争论。其中有人担心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巨大优势的外资企业会不会在其进人的行业内形成垄断,从而控制中国的产业,向消费者提供垄断高价。 他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调查发现,美国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瑞典利乐公司占有中国软包装产品市场的95%,美国柯达占有中国感光材料行业至少50%的份额,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的70%,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占有中国手机市场的70%,美国思科占有中国网络设备行业市场的60%。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观。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极易垄断行业市场,从而损害国内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 笔者主要分析跨国公司投资进入,对我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以及在市场结构变迁过程中跨国公司的竞争行为变化。 一、我国市场结构的变迁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推动了我国的市场结构的改变。在外资进人之前,中国市场是高度分散的竞争性市场。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而在跨国公司进人的初期,由于其具有竞争优势,在其进人的行业一度垄断市场,甚至独占了市场。但随着竞争对手的大量出现,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少数几家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市场成为相对分散的竞争性市场。 1.从高度分散竞争性市场到寡头市场 (1)市场集中度的变化。到目前为止,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79一1991年为第一阶段,其后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跨国公司投资以新建投资方式为主。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完整、部门比较齐全,因此跨国公司进人初期一般都会降低集中度。在第一阶段进人的FDI主要投向了纺织、成衣、玩具、加工工业、消费类电子工业等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在我国实际上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在跨国公司进人之后,短期内降低了市场集中度,促进了竞争。如上世纪80年代初,日本家电企业依靠提供技术、转让生产线与中国刚刚起步的家电企业合作,最早进入中国家电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家电企业凭借产品的耐用、优质、精美等特性在中国市场形成良好口碑的机遇,纷纷在中国建立了自己的合资企业。这些企业的建立与为数众多的中国家电企业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使市场集中度已经较低的家电行业进万步降低了市场集中度再如,世界轮胎巨头美国固特异公司和韩国锦湖集团进人我国轮胎市场时的生产规模平均只有500万条左右,而当时国内轮胎行业已经有了5000多万条的生产规模。他们的进人只会降低我国轮胎市场的集中度,促进竟争。 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站稳了脚跟,在资金、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示出来。其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市场占有率也节节攀升,其中不少已经处于垄断地位。大量中国本土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败下阵来,或转行或破产或被兼并,市场集中度又发生了变化。在跨国公司进人的一些行业,市场已经趋向独占或寡头市场。再以轮胎行业为例,2001年3月,国内轮胎行业的龙头老大、世界排名第18的上海轮胎橡胶集团投靠法国米其林。从此轮胎这个长期被视为战略物资的行业主导权将转移到外方手中。有专家预计,在2008年以前,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通三大轮胎行业跨国巨头将占中国轮胎市场80%的份额。我国的半导体工业基本上被跨国公司控制。1998年上半年,8个“三资”企业的销售额占了88%,其中日本的NEC就控制了中国50%以上的半导体市场。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的汽车行业,跨国公司的渗透已经无处不在,国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企业几乎都有跨国汽车巨头的背景。大众、通用、本田、雪佛莱等实际上已经控制了中国汽车业的命脉。2000年前,仅大众就占据了中国轿车行业60%的份额。而通用汽车在进人的五年内,其市场份额就上升到了15%。在信息通信领域也存在类似情况,摩托罗拉、微软、英特尔、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等跨国巨头通过扩大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兴建研发中心,既夺市场又抢人才,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柯达、富士等跨国巨头在感光材料行业的垄断地位更是牢不可破。此外,零售、快餐、制药、日化、石化等领域,欧美日跨国集团近年来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扩张步伐,进一步蚕食中国同行的领地。 (2)进人壁垒的突破。进人壁垒是反映市场结构的主要特征之一。反映市场中现有厂商对潜在进人者的阻挡能力。由于跨国公司拥有的规模经济和专用性资产构成了很强的竞争优势,因此一些学者认为,进人壁垒对跨国公司的阻挡并不具有实质性作用。他们认为,跨国公司凭借竞争优势,并通过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的安排,可以实现对东道国进人壁垒的突破。在我国市场上这种情况比较明显。虽然我国在一些产业上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如纺织、家电等。但大多数产业生产能力还比较弱,而且单个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差别化优势不突出,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上经济性进入壁垒的突破没有遇到太多的障碍。 跨国公司凭借规模优势。占据了有利的市场地位。我国钢材生产总产量世界第一,超过日本和美国,是韩国的三倍,法国的五倍。1998年,日本新日铁、韩国浦项两家钢铁公司的销售收人分别是216亿、97亿美元,而我国的首钢和宝钢两大钢铁公司的销售总额之和仅为53亿美元。我国发电设备的产量居世界第五位,是世界上少数能制造大型发电机组的国家之一。能够生产60万千瓦机组的哈尔滨动力集团是最大的国内动力集团,1995年产值30亿元人民币,而美国通用动力1994年的营业额为647亿美元。有数据显示,2002年,三资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是国内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的1.64倍,平均资产规模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8倍。其中,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金属制品、普通机械、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等行业,三资企业的产值和资产规模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更大。规模上的明显优势决定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竞争时,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克服行业的规模壁垒,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 跨国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投入和促销活动,逐步克服中国市场上的差异化壁垒。在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前,我国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虽然已经拥有了一些名牌产品。但大多数企业的商标保护和品牌竞争意识并不强,品牌运作手段陈旧,不少企业甚至在合资时将原有品牌和商标低价甚至无偿出让给外方。湖北的“活力28"洗衣粉)、北京的“熊猫”(洗衣粉)、上海的“美加净”(牙膏)、广州的“浪奇”(洗衣粉)等日化品牌原本有着很高的市场认知度,但与跨国公司合资后,在外方拥有控制权的情况下,外方按照跨国公司的发展需要部署在华品牌战略,将产品定位在高档,即使保留本土品牌,也将其价格提高,导致本土品牌原有的消费人群流失。这种“品牌谋杀”色彩的战略令本土品牌迅速在市场上销声匿迹。相反,跨国公司则极其重视品牌效应,不仅在合资企业安排自己品牌产品的生产和宣传,而且还积极尝试品牌当地化。宝洁公司仅在洗发水方面就有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等品牌。2004中央电视台广告招标会上,宝洁公司竞标黄金段位,一出手就是176亿元,成为日化行业中的央视广告“标王”! 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我国国内行业的技术壁垒在其技术优势面前没有丝毫阻挡作用。有关调查显示,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明显高出国内同类企业,与母公司相比,使用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比例达到了42%,使用比较先进技术的占45%。与国内企业相比,使用填补国内空白技术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比例达到了65%,使用先进技术的占35%。 在跨国公司凭借其自身竞争优势,实现了对经济性进人壁垒突破的同时,我国对外资市场准人等政策性壁垒也出现了逐步弱化的趋势。加人WTO后,中国对外开放进人了新的阶段,除了个别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之外,其他市场逐步向外资开放。而且,国家在外商投资方式、股权比例和出口比例等方面的限制也越来越少。加上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了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因此,跨国公司进人中国市场的非经济壁垒也很容易就被突破了。 (3)对规模经济的影响。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中,跨国公司来华技资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由于其资本实力雄厚而中国的市场规模巨大,因此在中国的投资规模巨大,一般来说都达到了最小有效规模。中国的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在规模上、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经营的产业范围上,很难与跨国公司相抗衡,跨国公司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各种优势。目前我国在钢铁、煤炭准工、建材、彩电、纺织品及很多日用品等主要产业都已经名列世界前茅,但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太小,综合优势不强,其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必然会因为力量薄弱而居于下风。我国最大的软件集团沈阳东软公司2002年的销售总额为20.7亿元,仅相当于Microsoft公司2002会计年度销售额280.053亿美元的1.02%。在跨国公司不断冲击下,国内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探刻地认识到了面对世界巨无霸所带来的残酷市场竞争,只有打造自己的“航空母舰”才能与跨国公司相抗衡。跨地区、跨行业的收购兼并以及由政府行为主导的国有企业重组都实现了快速的规模扩张。如三大石油公司和三大航空公司的组建迅速地提高了企业规模,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2.从寡头市场到相对分散的竞争性市场 (1)竞争主体的变化与市场集中度的降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出于对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良好赢利前景的预期以及市场准人的逐步放松,大量跨国公司纷纷抢滩中国。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市场重要的参与者。随着大量跨国公司的进人和国内本土企业的发展,行业的竞争程度不断增强,并引起了市场结构的又一次大转变。先以轿车行业为例。随着通用、丰田、本田、马自达等汽车大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扩大和国内一汽、二汽的加大对国有品牌汽车的支持以及华晨、吉利等民营汽车企业的兴起,中国轿车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大众一支独秀的格局被打破了。2002年轿车市场CR1为25.6%,比2001年下降了7.1个百分点,CR3为53.4%,下降了6.6个百分点,CR4为61.8%,下降了5.9个百分点。手机市场也是如此。上世纪90年代后期,摩托罗拉公司首先在天津投资2.8亿美元,建立独资的移动通信企业,几乎垄断了中国的手机市场,随后诺基亚、爱立信、松下、索尼、阿尔卡特、西门子等跨国公司的进人开始挤占摩托罗拉的市场。就在国内手机市场几乎被外资垄断的时候,国内手机制造商开始发力,波导、TCL,厦新等手机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竞争加剧使得中国移动电话市场品牌集中度开始下降。从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上看,2003上半年,中国移动电话市场前三名销量份额为45.1%,比2002年市场前三名销量份额下降6.9%}厦新、康佳、东信和科健等国内厂商也进人销量前十名,再加上进入销量前五名的波导和TCL,国产手机品牌已经在中国手机市场上拥有了较大份额。随着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其他竞争对手的大规模进人和中国国内本土竞争对手力量的壮大,不仅单一或极少数跨国公司垄断中国市场的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就使整体跨国公司想垄断中国市场也难以实现。 在中国加人WTO后,电信、金融、能源、旅游、煤气和公用事业等行业逐步提高对外开放的程度,外资进人的门槛越来越低。跨国公司在这些行业的投资增长较快。跨国公司进人后势必削弱了这些行业中内资企业的垄断地位,促进了行业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增强了这些领域的竞争程度。 (2)重构进人壁垒。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直接投资金额较大,一般在短时期内是不容易收回的。因此跨国公司一般在东道国市场会有较长期的战略目标。为了阻止其他竞争对手(不管是来自东道国还是第三国)的进人和确保自己在东道国市场的竞争地位,跨国公司需要对其进入的市场重筑进人壁垒。首先,跨国公司重构规模壁垒。由于大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以及国内市场竞争力日剧,跨国公司纷纷加大在华投资,通过收购、兼并、合资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内资企业很难达到的规模水平。其次,构筑技术壁垒。跨国公司为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地位,积极开展研发活动。20世纪90年代末,跨国公司掀起了在我国进行R D投资的高潮。微软、摩托罗拉、宝洁、联合利华、杜邦、英特尔、诺基亚、松下等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相继在华成立了研发中心或宣布了大型的R D投资计划。再次,构建差别化壁垒。日化用品、家电、移动通讯、食品、快餐等行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在广告促销方面投人了巨额费用。如前所的跨国公司并没有太大压力,而对其中国同行来说实际是构筑了相当大的壁垒。 二、跨国公司竞争行为的变化 1.从价格垄断到价格下调 在独占或寡占市场下.市场上鲜有竞争对手,跨国公司往往将价格定位于高端,价格垄断是跨国公司获取垄断利润的惯用手法。如背投彩电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2001年前长虹还没有开发出第三代背投彩电的时候,东芝、索尼等外资品牌占据了背投市场儿乎百分百的份额,价格也是高高在上,2001年背投的价格在1.8万元以上。 随着中国市场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多数跨国公司在华长期坚持的高价位产品价格战略也随之变化。先以汽车为例,大众汽车的“普桑”在富康、夏利等车型的“威胁”下价格持续下降。从1998年到2001年三年时间价格下降了近40%。手机市场也是如此。1999年以前,摩托罗拉、爱立信等少数手机品牌垄断了中国市场,手机价格奇高.是少数人才能消费的高端产品。而1999年放开手机牌照以后,进入中国市场的手机生产商不仅有来自国外的更多的跨国产商,还有波导、TCL,厦新、康佳、科健等为数众多的国内新进人者,手机价格也持续降价,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少数人的消费品:日化品市场也存在同样的现象。1998年宝洁碧浪超效洗衣粉(第2代)400克装市场全年均价7.99元,1999年碧浪超效(第2代)400装全年均价6.14元,到2000年底,碧浪超效(第2代)400克装市场价已经低到5.16元,三年时间,产品价格下降了35%,而同期国内大致相同质量的洗衣粉价格仅下降了不到8%。公务员之家 2.从技米锁定到加快技末转移 技术优势是跨国公司的核心优势之一,为了获得持续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期望通过技术锁定战略防止技术外溢。跨国公司进人中国的早期,普遍采用技术锁定战略。据调查,只有14%的跨国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华使用了最先进技术。有33%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中国转移的技术和产品,是其母公司已经不再使用的技术。微软公司在进人中国市场的初期,也采用技术封锁战略,不开放源代码,不转让软件技术,只卖产品。在我国轿车行业发展之初.国外的车厂把一些在国外已经淘汰的旧款车型送人中国,就可以红遍大江南北。当桑塔纳在欧洲已发展成为帕萨特的时候,我们的“普桑”还在大行其道。 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的速度明显加快。据研究人员在2001年的一次调研结果显示,2001年,使用其母公司最先进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从1997年前的14%增加到了41%,使用母公司已经淘汰技术的企业由33%降到了13%。仍以轿车行业为例,随着国外汽车业巨头在中国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国际巨头开始将主力车型和与世界同步车型放在中国国内生产。目的是为了赚取比其他成熟汽车市场大得多的利润。像“别克新世纪”、”雅阁”、“帕萨特”、“高尔夫”等。随着宝马3系5系、福特蒙迪欧、以及丰田花冠、佳美都已经或即将在国内投产,许多原来只能在进口车卖场才能看到的车型,都挂上了“国产”的旗号了。半导体行业老大英特尔2002年5月在上海宣布增资3亿美元,用以完善其具有检验、测试、封装功能的奔腾4处理器生产平台。2003年8月宣布斥资2亿美元在成都建立芯片测试封装厂。居世界半导体产量第二的东芝2002年7月在无锡成立了“东芝无锡半导体有限公司”,计划3年内增资100亿日元,使双集成电路的年产量达到3,000万片的目标:甲骨文公司以首期投资1亿美元与中国教育部合作,推动建立包括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35所示范软件学院。IBM和中国400余家应用软件开发商共享IBM的技术平台,并计划培养10万名中国软件白领技术人员。在IB并和甲骨文等对手的竞争压力下,微软也不得不加快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2002年6月微软表示在今后3年内在中国投人62亿元人民币,并在开放源代码、加速软件技术转让,拟订与中方伙伴的合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六项承诺。可以说,加快技术转移已经成了跨国公司竞争战略的需要。 中国产业论文:中国产业国际贸易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从理论出发,对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贸易保护政策的有关概念及其内容,经济危机下各国的贸易保护政策,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进行研究。 论文关键词:产业;国际贸易;中国贸易政策 一、中国产业组织政策环境分析 (一)国内环境分析 1.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来看,我国工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国际竞争力弱。我国主要行业的平均集中率水平也远低于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水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5%左右,国内企业仅万分之三有核心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产业国际竞争力弱。 2.跨国公司利用其地理优势地位,控制市场、克制竞争的倾向初现出来。 在国内包装企业诉利乐案中,利乐倚赖其在无菌包装机方面的垄断地位。在包装耗材上实行了不正当的限制性商业策略,控制了绝大部分包装市场,并且使利乐纸的平均价格在2003到2005年的两年时间内上涨了大约2倍。 3.国内行政性垄断问题严重,行政性垄断产业的改革任重道远。 我国的行政性垄断产业主要包括铁路、港口、民航、电力、电信、城市公用事业、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特殊行业、邮政、城市公交、烟草食盐粮食药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流通、军工、铸币、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产业部门涉及面广。行政性垄断造成了双重恶果: 一方面,垄断地位使得这些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攫取了远高于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排斥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由于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发展动力的缺乏,长期以来.使这些产业成本居高不下,产业经营绩效低下。行业的特殊性加上国有企业的身份,使得这些产业的改革举步维艰。 (二)国际环境分析 1.跨国兼并成为主体。 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第五次企业兼并浪潮,这次兼并浪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兼并数量急剧增多。二是单项兼并交易金额世界记录屡创新高,兼并规模日趋扩大。三是跨国并购发展迅猛。四是兼并范围广。第五次兼并浪潮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加剧的结果,为了生存和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以取得竞争优势,同行业的领头企业纷纷走向联合。同时,第五次兼并浪潮的出现并没有缓和竞争。它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更趋激烈,通过此次兼并,在某些产业,只剩下实力超群、为数不多的几家巨型企业,为了争夺世界市场,这些企业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竞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波音和空客的竞争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注解。 2.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竞争政策,放松规制和提升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国际潮流。 以微电子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和市场需求的扩大改变了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性质。竞争政策调整的另一个动向是从对反垄断的强调转向扶助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当前,发达国家的反垄断政策对垄断的认定已从结构标准转向行为标准。并且还要考察垄断行为的市场绩效,“一事一议”已经成为通行的原则,对横向兼并等过去严格限制的行为已基本放任自流。 3.网络经济的兴起,对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网络经济是以计算机网络业为中心以及由这个产业派生出的若干相关产业。网络产品固有的规模经济性、网络外部性(正反馈效应)、技术的市场不相容性和网络产品技术标准造成了网络产品的锁定效应和先行者优势。从而使得垄断成为网络产品市场上的一种必然而普遍的现象。在结构和行为上显然构成垄断的厂商,在绩效上却无可指责,结构、行为和绩效的脱节将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推入了十分尴尬的境地:反垄断,意味着绩效损失;不反垄断,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网络经济领域的垄断问题对各国政府的反垄断政策提出严峻的挑战。从1997年开始的微软垄断案,2002年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协议中,微软并没有做出多少让步。 二、我国调节外汇储备对中国产业调整的举动 2008年12月以来,计有美国、欧盟、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超过10起贸易救济措施或者法案,而以其他方式抵制中国出口的政策也屡屡出台。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出口保持增长的前景更加难测。印度提高了部分钢铁产品的关税;南共市成员试图将外部共同关税提高5%,但未获其首脑会议通过。 2008年中国进出口总额为2.55万亿美元,贸易顺差为2900亿美元,吸引国外投资900亿美元。200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95万亿美元。我国已连续15年对外贸易保持顺差,国外直接投资始终处于净流人,目前是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这两方面的净流入使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数量剧增。其规模已远远超出理论界提出的外汇储备应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的水平上。摆脱“金融恐怖平衡”的枷锁,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扩大内需。加快产业调整步伐。降低对外依存度 以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降低以净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的依赖,这是减少巨额的外汇储备的根本方法。中国储蓄率高,除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外,很大的缘由是居民有许多后顾之忧而不敢消费和没有能力消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政府应加大在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环保等方面的投入。使国内居民的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以内需为主的产业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减少对出口外向型经济增长模式的依赖,尤其是限制初级原料加工出口的企业。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及资源性原料进口,从而减少国际贸易顺差,降低巨额的外汇储备。 (二)谨慎地购买美元资产,逐步加大黄金购买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在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下,购买美元资产是拥有外汇储备国家不得不的选择。美国国债因其良好的信用、稳定的收益及流动性,是各国政府首选的投资对象。但近几年美元贬值的狂潮也令各国忧心匆匆,外汇储备多样化可以在一定程度的化解风险。同时。除了购买美国国债,还可以考虑购买美国通货膨胀保值债券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发行的债券等。 截止到2009年4月,中国已拥有黄金储备1054吨,在世界各国排名第五。2000年以来,中国调整过两次黄金储备,即2001年和2003年,分别从394吨调整到500吨和600吨。但目前中国的黄金储备价值约占全部外汇储备资产的1.6%,该比例远低于超过10%的全球平均水平。黄金在中国总储备的比重实际上自2003年以来一直在下降。中国黄金储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至少应达到10%左右的国际水平。 但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漫漫,2000年5月亚洲国家签署了《清迈协议》,开辟区域货币合作新篇章。2009年3月中国已经与俄罗斯、韩国、马来西亚、阿根廷等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达6000亿人民币,与此同时,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也在香港和内地沿海城市开展,这种“贸易结算+货币互换”的模式,是两国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扩大双边贸易的新探索,它对中国政府加快人民币区域自由化进程,增加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提供帮助,为中国外汇储备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提供了新途径。 三、案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产业的影响 (一)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历来是国家重点的关注行业。根据商务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的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共分为十类。在这十类中,出口的主要是计算机类、通讯技术类和电子技术类相关产品,而生物技术和航空航天技术产品的出口相对薄弱。在进口方面,也主要集中在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类。可见,信息技术类商品在高新技术贸易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从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长率看,2001年至2006年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增长率均超过进出口总额的增长率。但从近期看,无论是外贸总额的增长还是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的增长,其增幅均有所放缓,特别是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首次出现低于总体贸易额增长的情况。这也与总体的外贸环境不容乐观有一定的关联。即使外贸环境发生如何的变化,国家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态度始终不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部分都维持在17%的最高退税率。国家多次调低出口退税率。虽然使得一些生产效率低的中小企业从市场中淘汰,低端产品规模逐步减少.产业结构有所优化。国家又不得不提高其出口退税率,以缓解南于产业结构升级所导致的剩余劳动力释放所带来的就业压力。 由此可见。国际直接投资是国际经济分工不断深化、国际经济分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国际分工政策环境不断改善的产物。商品的区际问或国际的价格;引发了国际贸易活动,而资本的区际间或围际间的现实的或澄的综合获利差异是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的基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对广泛存在的国际直接投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因为大规模的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最早是南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欧洲国家和后来的美国等发达国家来完成,所以经典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是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行为长期跟踪分析和研究的结果。2O世纪80年代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兴起,又形成了解释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理论。 总结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出:各种投资理论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各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际投资领域的现象和特点,对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决定因素以及对各国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这些认识可以为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各国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理论参考。由于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在经济发展中面临着不同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上也呈现不同的经济特征。加强对不同国家和经济体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国际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从宏观上分析世界直接投资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布趋势,从中观上比较不同区域的外资特征,从微观上分析不同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提供一定实证支撑。 中国产业论文:论中国产业结构调整 全球化的国际产业分工 随着技术创新速度的加快,信息传播的加速,规模经济的要求,经济全球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经济不断全球化的进程中,产业全球化也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它使得产品的生产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分解成若干个环节在若干个地区或国家完成。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一系列环节的国际经济大循环和国际产业链的形成。 在产业全球化的进程中,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国际产业分工呈现“金字塔”结构(图1)。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其产业结构处于“金字塔”结构的顶部。美国经济以新经济为主要特征,它的产业主要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特点是产品附加值高、资源耗费少、污染小,在全球的贸易中占有绝对和优势。紧随美国处“金字塔”第二层的是日本和欧盟及其它发达国家,它们正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希望赶超美国,并抢占世界产业结构中部分产业的制高点。处于“金字塔”第三层的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包括亚洲“四小龙”等。它们在20世纪80年代接受了发达国家转移的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经历了一个制造业繁荣的时期。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发生了相当程度的萎缩。因此,这些国家也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实现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的转移、升级。处于“金字塔”第四层的则是中国和其它一些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仍属于经济学家刘易斯所说的二元经济结构阶段,既有落后农业和手工业部门,也有部分现代工业;既有大量劳动力供给,又存在着劳动力素质低下等问题。因此,这些国家目前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为辅。处于“金字塔”最底层的则是欠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以经营落后农业为主,兼有少量现代工业。在国际贸易中靠出口初级矿产品和原材料为主,产品附加值极低,陷入贫因的恶性循环。总之,从“金字塔”的底层到顶层,其产业技术层次、产业水平、产品附加值均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发达国家在产业竞争中处于绝对的优势,这使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面临着一个不利的外部环境。 附图 图1各层次国家在国际产业结构中的地位 二、中国加入WTO后,产业结构调整的两难 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产业的竞争。当今的美国之所以在全球经济中处于霸主地位,是因为它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要想有较高的经济竞争力,必须要有较高的产业竞争力,这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对我国的产业结构按产业全球化的大趋势进行调整,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缓解现阶段的劳动就业压力。然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经济发展的目的不仅仅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且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从对经济发展的战略角度看,也就是要不断赶上乃至超过发达国家。这样一个赶超过程,意味着我国必须从经济全球化中取得的利益要超过其它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最终赶超发达国家。然而如果我们在加入WTO以后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则我国只能集中生产和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诸如纺织品、鞋类或者为发达国家的信息产业进行硬件加工、装配等。显然,这种分工并不能使中国赶超发达国家。因为这些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附加值低。而且,理论和实践都表明,没有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是依靠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超过发达国家的。也许有人会提出:亚洲四小龙就是依靠充分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迅速促进经济发展的,然而四小龙的发展有更特殊的原因。时过境迁,由于国际背景不一样,我国已经不能采用当时四小龙的产业发展战略。 由上可见,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前处于一个两难状态:加入WTO以后,为了应对产业全球化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就必须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如果这样,虽然在近期可以缓解就业压力,但从长期来看,由于集中生产低附加值产业,我们就不能从全球化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也就不能赶上发达国家。这种近期利益(发挥比较优势)和长远目标(赶上发达国家)无疑是相互矛盾的,反映到产业发展战略上,也就表现为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是重点利用和发挥现有的比较优势,还是重点发展新兴产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附加值。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种两难状态,我们还是首先探讨一下形成这种两难困境的理论依据。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资源禀赋说”是我国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理论基础。比较成本学说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在本国生产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用其它产品来衡量)低于在其它国家生产该种产品的机会成本的话,则这个国家在生产该种产品上就拥有比较优势,因此如果每个国家都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则各国都在相互贸易中受益。赫一俄理论认为:不同的生产要素在不同的国家资源中所占的比例和它们在不同的生产投入中所占的比例是不一致的,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天赋资源。因此,一个国家应该发展天赋资源密集型产品(即该种资源对其它资源相对供给比例比较大),同时,各国都倾向于出口其国内充裕资源密集型的产品。 根据“比较成本说”和“要素禀赋说”,我国应该大规模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以便在全球贸易中受益。在我国拥有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是劳动力,因而应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因为这不仅仅获得了全球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缓解了国内的就业压力,还因为廉价的劳动力价格可以转化为企业利润,从而为企业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传统的比较学说理论有其本身的局限性:(1)它仅仅考虑了成本一价格因素在产品销售中的作用,却忽略了非价格因素的作用,而现在的竞争更多的是体现在非价格因素方面,如质量、包装、售后服务等。(2)比较优势的概念是相对的。根据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可知,当密集使用某个要素时,其边际收益呈递减趋势,从而使我国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最终被由于对其密集使用而产生的边际收益递减趋势所抵消,进而导致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空间变得越来越小。(3)由于“比较优势说”强调劳动力资源的密集使用,客观上容易使我国陷入单一的产品结构和畸形的产业结构中;同时,在国际贸易中,更会形成固定的分工模式,使得我国的产业结构滞留在较低的水平上,产业利润空间狭小非但不能缩小,反而扩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4)具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国家除了我国外,还有印度、墨西哥等其它发展中国家。在各国的比较优势相同时,在世界贸易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技术水平,这就决定了在现阶段我国采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战略是不会成功的。亚洲四小龙利用比较优势战略促进了经济的迅猛发展。而现在,国际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全球分工中去,大家都在寻求自己的比较优势产业,而大家的比较优势又都是一样的——劳动密集产业,这容易导致经济学中的“合成谬误”的发生。大家都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会造成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方面加剧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降低了产业利润空间;另一方面短期行为又使自己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另辟蹊径,重新调整自己的产业发展战略。 三、中国产业结构的发展战略 中国加入到WTO以后,将在更大程度上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按国际惯例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国际贸易。这也就意味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立足的是产业全球化的背景。因此,中国在进一步融入到全球化浪潮中去的同时,必须选择正确的产业发展战略,既要兼顾我国的具体国情,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又要着眼于未来,提高我国产业的未来国际竞争力,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一)我们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必须同时保证提高技术水平,通过高新技术改造来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迈克尔·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企业可能拥有的两种竞争优势就是成本优势和产品差别优势。目前,我国企业重视的仍然是成本优势而忽视产品差别优势,结果造成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能力大大超过市场需求。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差、档次低、成本高,在世界贸易中不受欢迎,只能占据低档产品市场。因此,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应充分利用世界技术创新加快的趋势,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产业的要素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及附加值,强化现有的比较优势。 同时,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应加快结构调整,实现优化重组。一方面利用产业之间的密切联系,充分利用新技术实现重组,比如现代物流企业。据有关资料显示,在美国和欧洲使用“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企业分别为57%和76%,其物流成本一般占GDP的10%,而我国的物流成本大多超过30%。另一方面,可努力拓宽劳动密集型产业与现代产业结合发展的空间,培植新的行业,如把传统农业和花卉业结合起来,形成观赏性农作物产业。把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及旅游业结合起来,可以产生新型的旅游业,由此而派生的需求可带动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餐饮业、零售业的发展。 (二)制定我国产业结构发展战略时,还应同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技术创新不仅仅推动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而且决定着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美国就是采取利用大规模的技术进步的战略,使经济快速增长从而稳坐经济霸主的宝座的。在当今世界,谁掌握和控制了最新的技术,谁就领先于世界,谁就在全球的分工中得益最大。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发展高新产业。当然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我国在总体上暂时缺乏与发达国家竞争的能力,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在所有的高新技术产业上都缺乏比较优势。因此,我们应该审时度势,选择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抢占这些产业的制高点,提高这些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首先在局部范围内改变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并以此为龙头加快整个产业的升级。举例来说,我国的航天航空业在全球的航空业中已具有相当的比较优势,通过努力,完全可以使之成为未来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而且,航天航空业知识、技术高度密集,是高新技术的集中体现,同时对其它产业部门也具有较强的拉动效应,特别是在高新技术的扩散方面尤为明显。再比如,我国可重点发展生命科学技术。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己的健康越来越关注,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生命保健、长寿等行业的发展。如果我们将传统的中医理论与现代的医学技术及保健理念有机结合,不仅能衍生出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成为未来全球竞争的王牌,而且会改变我国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不利地位,加速经济的发展,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因此,我国在制定产业结构的发展战略时,一方面应利用高新技术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从而既能在国际分工中发挥比较优势,又能促使劳动密集型产业不断升级;另一方面,我国要重点发展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掌握关键技术,抢占制高点,培植这些产业的未来的国际竞争力。只有在动态调整中不断进行产业升级,我们才能最终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占据有利地位,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公司投资论文:试论公司转投资的负面效应及法律规制 [摘 要]对公司转投资的规制是公司法的重要任务,公司转投资有其重要意义的一面,同时也不可避免的滋生一些负面效应:资本虚增;经营者控制公司股东会为自身牟利;转投资行为形成的子公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违法和规避法律行为的工具等,加之法律的缺陷,使这些问题更趋严重,必须健全《公司法》以强化对这些负面效应的法律规制。本文简要分析了转投资限制性条款的立法缺陷及不足,以期对《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有所帮助。 [关键词]负面效应,转投资,法律规制 引论 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对公司转投资的法律规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公司转投资是指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以公司法人财产作为对另一企业的出资,从而使本公司成为另一企业成员的行为。”[1] 公司转投资对分散经营风险,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交易成本和稳定经营权有着重要意义,是顺应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经济现象,有利于控股经营,实现集团战略。但是由于欠缺完善的法律予以调整,因此公司转投资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滋生了不少的问题,“公司转投资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严重阻碍了转投资行为积极功能的发挥。如何对公司转投资实施法律监控,是各国公司法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2].我国涉及到转投资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等,由于本文主要从公司法的角度对转投资的限制性条款进行分析和探讨,因此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条款不作探讨。 一、公司转投资的负面效应 1、资本虚增及“空洞股份”的出现 无论公司相互投资,抑或公司单向投资,都会产生虚增资本及“空洞股份”的出现。“空洞股份”的出现,必然使公司的真实股东的“真正股份”在总股份中所占比例下降,当这种“空洞股份”与其他股东的“真正股份”同样行使股东权时,真实股东的“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遭到了来自“空洞股份”的欺诈,其表决权即公司支配权亦随之稀释。同时,虚增资本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债权人盲目相信公司实力而与之交易,有害于交易安全。“转投资行为导致的虚增资本,从极端而言,则公司与银行同具有制造货币之功能,使债权人误认为公司资本雄厚,妨碍交易安全;而在转投资行为导致实质性减资的情况下,债权人却可能不知道公司资产已虚化,同样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3]. 2、经营者控制公司股东会 依据现代公司法律,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的不是少数股东而是公司经营者,那么毫无疑问代表转投资公司行使对目标组织的出资者权益归根结底亦只能是“戴着公司面具”的经营者。在公司转投资形成的经营者支配的环境下,其所带给转投资公司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危害十分明显。 实际出资的人被从支配的地位排除掉,而没有出资的人却在支配着公司,单向投资的情形亦是如此。“在相互转投资情形下,董事、监事可能利用转投资控制本公司股东会”[4].转投资公司一旦将一部分资产转投资于目标公司后,初始股东便失去了对该转投资部分资产的最终控制,不得对目标公司中的该部分资产行使控制权,而由转投资公司的经营者代表公司行使出资者权益。这样,一旦初始股东对目标公司失去了控制就很难防止董事、监事、经理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来获取他们自身的利益。此外,在公司转投资情形下,经营者处于绝对的控制支配地位,极易形成无责任经营,即使其不忠、未尽管理人义务或过错造成公司损害亦不会受到任何责任的追究。 3、转投资行为形成的子公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违法和规避法律行为的工具 在公司转投资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超过百分之五十时,即构成母子公司关系。此时,形式上两公司皆为独立主体,但实质上子公司已全部或部分丧失了自主性,其经营政策系由母公司所决定,因而子公司常常被母公司用来作为逃避税收,规避法律甚至违法犯罪的工具。这表现在:母公司把子公司看作自己的分支机构、办事处而不仅仅是公司的被控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财产竞合,母公司从子公司中大量借款而不归还;将子公司作为本公司担保负债的工具等。 二、公司转投资负面效应的法律规制 1、公司转投资的必要限制 首先转投资对象的限制。公司转投资的对象只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禁止公司充任合伙人或成为他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日本《商法》第55条规定,公司不得为其他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之合伙人,并将这一规定视为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瑞士和我国台湾地区及我国公司法也有类似规定,与此相反,美国《标准公司法》却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公司可以成为任何合伙组织、联营组织、信托组织或其它实体的发起人、合伙人、联营人或上述实体的经理。两种不同的立法体例体现了不同的立法价值取向:日本,台湾及我国大陆的规定着眼于交易安全优先,美国着眼于效率优先。 一方面,合伙事业是—种极具风险的事业,会对债权人的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合伙事业又是一种具有极大优势的企业。法律的任务不是消灭风险而是让当事人的在风险与商机之间选择并尽可能减少风险,对于公司如何运营、如何投资,最终有决定权的是从终极意义上拥有公司的股东或反映投资者共同意志的公司章程。公司转投资合伙是公司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和方向,如果公司股东愿承担风险,法律就不该武断地绝对禁止,应将决定权移交于最终拥有公司的股东。然而,转投资毕竟涉及到转投资公司的权利及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又不能漠然视之。因此,我国《公司法》可以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存在相反规定,公司不得充任合伙人或者其他公司之无限责任股东。 其次限制转投资数额。在参照国外公司法的规定的基础上,对双向相互持股和单向持股的比例分别做出具体规定,“相互持股不免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重叠以及偿债能力的弱化,对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显然都是不利的。” [5]“《公司法》一方面不应全面禁止相互持股,因为这会否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法定权利;另一方面又应对公司间相互持股的比例给予必要限制,以此杜绝虚假出资、资本不实现象。”[6]对公司转投资数额的限制,应考虑到公司的多元化经营的弹性与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就单向转投资考虑到我国国情及不完善的市 场经济体制,可借鉴我国台湾公司立法态度,即限制的比例宽严适中。这样就能既保护交易安全,又兼顾效率,以二者之间的平衡。 2、对公司转投资负面效应的积极调整 单纯地对转投资予以限制,显然不能有效解决转投资所产生的问题,因而需对转投资引起的负面效益予以积极调整。对此,德国法有专门规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公开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化的目的在于使利害关系人了解公司资本结构的真相,而不为虚增资本的假象所蒙蔽。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的规定,一企业对他企业取得越过25%的股权时,必须以书面通知该企业,而受通知的企业必须将上述受通知的持票情形,依章程所定方法公告之。[7] 其次限制股权行使。根据德国法,公司对他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其股权的行使,不得超过他公司股份总额的四分之一,但有两项例外:一是由公积金转增资本而获得的新增股份;二是公司已依规定将其在他公司的投资额通知该公司,而未从他公司获得类似通知前或通知有相互投资的事实前。在相互投资公司中,如一公司对他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以其他方式控制他公司经营者,他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份,其股权不能行使,此所谓股权行使之限制,包括表决权及股息分配权。美国法律亦规定,如果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权过半数时,乙公司所持有甲公司股份无表决权。限制行使股权的目的在于防止经营者借相互投资控制本公司股东会,矫正公司经营者无责任经营。[8] 最后对转投资公司少数股东的一般保护。当公司转投资对少数股东的权利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损害或有损害之虞时,法律赋予少数股东的—般救济措施。对少数股东的一般救济措施多种多样,但其重点在于:(1)少数股东所享有的各种诉讼提起权;(2)强制公司或多数股东收购少数股东的股份;(3)董事对少数股东义务之承担;(4)公司多数股东对少数股东受信托义务之承担等。 3、加大对违法转投资行为的规制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假定是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处理是行为规则本身,制裁是规定违反该规范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9]我国《公司法》第12条对转投资作了限制,但对违反转投资限制性条款的责任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法律实施的角度看,这会使本来就单薄的法律条文形同虚设,不能达到立法目的。在这个方面,我国《公司法》第12条有待完善,对于实施违法转投资行为的公司,首先应在公司立法中强化公司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特别是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较为简略,有待完善,“我国的转投资限制立法虽有其特色和优势,但是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突出表现在缺乏法律后果的规定,尤其是关于民法法律责任的规定”。[10] 违法的公司转投资通常是在公司净资产为零或为负时以及越过50%净资产限额的情形下实施的,这就极易公司资产不充实,无法按期清偿债务而与债权人间产生经济纠纷,或因公司通过转投资而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以被投资公司的独立人格来对抗债权人,使其债权无法得到满足,进而引发经济纠纷。凡此种种都涉及到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立各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如何在相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涉和破坏的前提下,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正是产生于我国公司转投资立法而其本身未能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有代表性的解决方案丰要有两种:第一,认为既然公司转投资违背了公司法的规定,则应认定该行为无效,强制收回公司用于转投资的资产,以清偿其所欠债务。第二,使公司债权人取得股份代位权,强制公司转让其投资股权,由债权人行使。但此两种方法均有不足之处: 第一种观点突出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如果以被投资公司资产偿还转投资公司债务,则无异于公司替股东还债,这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强制收回投资也有损相关公司的合法权益,显然有失公平。 第二种观点以强制转让股权的方法清偿债务也有弊端:首先与《公司法》现行规定不符,况且如果被投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充分了解和信任是公司高效顺利运营的前提,而债权人通过受让股权而以股东身份加人到有限责任公司中,往往不利于与其他股东的合作,进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运作,损害其效率。 综合考虑,在公司违法转投资而无法清偿债务场合,有关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条款可设定为:第一、原则上不得执行被投资公司财产,而只能以转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即用被投资公司到期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偿还。第二,如果被投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债权人可通过受让转投资公司股份而依法代位行使股权,但必须遵守持股披露规则。第三,如果被投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只能双方自愿(经被投资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会因此干扰被投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准予债权人通过受让股份,利用被投资公司的股份而实现债权。第四,在特定情形下,引入“刺破公司面纱”制度。按美国的判例学说,当法人独立人格被不当使用、不为诚实目的使用、维护欺诈或规避法律时,法律就将公司视为合伙组织,从而否认其独立人格。因此,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超过法定限额违法转投资之时,转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主观上具有滥用公司法人形式逃避债务、规避法律以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客观上两个公司之间又存在着某种关联性,则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刺破公司面纱”、“公司人格否认”等原则,突破公司人格独立、责任有限而互不连带的一般规则,以被投资公司资产承担债务,从而有效规制公司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余论 公司转投资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经营行为,其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非常广泛的,对其加以规制是理所当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既是公司的一项法定权利,又必须符合公司及有关各方对自身利益的安全需求。”这是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监事利用转投资控制本公司,权利滥用的需要,也是防止虚增资本、投机炒作牟取暴利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需要。因此《公司法》修改应当对转投资做出完善的规定,健全这些规定为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公司公平的竞争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投资论文:信托投资公司年报的法律分析 摘要:本文以首批35家信托投资公司披露的年报(或年报摘要)为基础,从法律的视角对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问题展开尝试性的研究。笔者希望信托投资公司完善自身的行动与监管机关有效监督的举措能够双臂合力,进一步规范年报披露行为和提高年报披露质量,从而推动我国信托业在阳光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年报,年报摘要,信息披露 一、引言 今年年初,银监会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了年报(以及年报摘要)的内容、格式和首批披露年报的30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名单。此次年报披露正式启动了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制度,银监会采取三年分步实施的策略,要求首批30家信托投资公司于今年4月底之前披露年报和年报摘要。在指定的期限内,有29家公司在银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披露了年报摘要,只有1家公司(西藏信托)在申请延迟披露年报摘要并获得批准后,于5月 25日公布了年报摘要。在此期间,2家上市公司(陕西国投和安信信托)按规定披露了年报摘要,3家公司(华宝信托、中泰信托和英大信托)自愿披露了年报摘要。因此,在已经完成重新登记的59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有35家正式披露了2004年度年报,占总数的59%.它们涵盖了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6 个城市的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北京和广东分别有3家以上公司披露年报,合计12家,超过了总数的1/3;天津、福建、江苏、山东和河南也分别有2家公司披露年报,合计10家,接近总数的1/3;其余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有1家公司披露年报。这种地域分布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关系。此次年报披露是国内信托投资公司首次大范围公开经营信息,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已公开承诺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做出了公开保证。因此,这次年报披露的可信度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托业的发展状况。 35家信托投资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金融时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金融报》《新疆经济报》等指定和非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了年报摘要。其中,《中国证券报》22家,《金融时报》10家,《证券时报》6家,《上海证券报》5家,《上海金融报》2家,《新疆经济报》1家。有2家公司分别在3种报刊上刊登了年报摘要,有7家公司分别在2种报刊上刊登了年报摘要。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年报披露的渠道,也扩大了年报披露的影响力。上述35家公司大多都建有独立的网站,其中绝大多数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了年报全文。但是,仍有个别公司没有建立公司网站,或者网站上没有年报内容,或者仅仅在网站上公布了年报摘要。据统计,约有20%的公司没有按要求在网上披露年报全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和充分性,使人们难以迅速地获知信托投资公司的全面信息。另外,银监会还要求将书面的年报全文及摘要备置于公司主要营业场所,供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查阅。但是,35家公司对年报备置地点的表述差别较大,大多在年报摘要中表述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有表述为“总裁(总经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公司行政部”、“公司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理财中心”等,只有少数规定为明确具体的营业场所。这种笼统的、模糊的表述,势必给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查阅年报带来不便,也影响了年报披露的规范性。个别公司的年报全文和年报摘要在内容上基本相同,有的年报中还存在较多错别字等纰漏,这反映了少数公司披露年报的认真和细致程度还有待提高。 自从首家信托投资公司公开披露年报以来,有关年报分析的文章就层出不穷,多以短评的形式展开经济分析,尚未看到对年报进行法律分析的文章见诸媒体,这不能不说是信托研究(特别是信托法研究)中的一个缺憾。本文将着重从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层面上对首批信托投资公司年报披露加以分析和探讨,由于年报中直观的法律问题很少以及笔者个人的研究水平有限,下文仅对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展开尝试性的研究,以期对国内的信托实务和理论能有所裨益。 二、组织形式(公司类型) 根据统计,此次披露年报的信托投资公司在组织形式(公司类型)方面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共计有28家,占总数的80%;有6家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约占总数的17%;只有1家公司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约占总数的3%.这表明,有限责任公司是信托投资公司主导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已占据一定比重,而个别国有独资公司的存在则隐含着信托业的企业改制尚未彻底完成。 从年报的内容推断,西藏信托采用的就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其特征是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法定性(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以及责任的有限性,并且这种组织形式主要运用于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通常而言,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主要是基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等考虑,由国家(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对那些投资大、周期长、收效慢或者不以营利为直接目的(主要关注社会效益)或者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地位的领域单独投资设立公司,即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具有特别必要性。在笔者看来,信托投资公司本身并不属于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也难以归入特定行业的范畴,目前仍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已没有必要。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在其年报的公司战略规划中,也已明确提出“推进公司的改制与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如此看来,国有独资公司这一组织形式退出信托业将指日可待。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法定形式。就现实而言,目前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仅占较小比重,上述35家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占4/5,而股份有限公司不足1/5,由此可见一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分离,股东对公司和公司对外均承担有限责任,二者的组织机构也基本相同。但就信托投资公司而言,讨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孰优孰劣的关键还不在于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人数是否受限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是否一定是货币、设立程序简单还是复杂等问题,而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和专业理财的法人对公司制组织形式的需求。选择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意味着选择了不同的股权结构、风险责任以及发展模式,尽管每一种公司组织形式都各有优劣,但发起人、投资者甚至立法者和监管者应当结合信托业的特点做出最适合的选择。 笔者认为,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继续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是必要的,但今后的发展方向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尤其对规模较大的公司而言更应如此。首先,信托投资公司目前以3亿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的起点,资本规模已比较大。况且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已经或正在发展为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集团,规模可观。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通常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更适宜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以适应资本增加和规模扩张的发展趋势。其次,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和经营上具有封闭性或非公开性,只能由发起人募集资本,股东人数有上下限要求,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证明股权的出资证明书不能流通;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和社会性,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东人数有下限而无上限要求,股份转让亦比较自由,证明股权的股票可以流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资本的募集、股权的分散和股份的流动。再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通常由股东兼任,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控制紧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低;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受股东大会的控制较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较高。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减少大股东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独立自主发展。复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更加严格,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更高,加之前述的开放性和社会性,因此更有利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最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申请上市,能为信托投资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有利条件。一言以蔽之,与我国“人合兼资合”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更有利于信托投资公司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早在80多年前制定的日本《信托业法》就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成为营业信托法人,这也说明选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对信托投资公司具有较充分的合理性。 另外,在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只有2家是上市公司,这也是目前我国信托业中仅有的2家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第152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符合6个条件,其中首要的条件就是“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而兜底的条件也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则是有关公司股本、开业时间、盈利状况、股东人数、持股比例、遵守法律方面的条件。由此可见,我国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上市的关键仍是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准。相比于稀缺的 “信托牌照”而言,信托业中的“上市牌照”更为稀缺。笔者认为,监管者可适时地允许部分规模较大、资产优良、结构规范、业绩良好的信托投资公司依法上市,以推动信托业更快和更好地发展。当然,对信托投资公司而言,在完善自身的基础上适时地借壳上市也不啻为一条发展壮大的捷径。 三、公司名称 从3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名称来看,有近50%的公司名称仅以地理名称(所在省市)命名,未对公司名称权(商号权)给予足够重视。《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没有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名称做出详细规定。但是,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投资公司名称在实现公司法人的人格特定化时,也体现了公司的商业信誉,仅以地理名称命名而缺少商号,这不仅不利于公司名称权和商业信誉的保护,也不利于公司的跨地域和跨国经营。 从法律的角度讲,商号是公司的特定标志,是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与公司同生同灭,代表着公司的信誉,还可能注册成商标。《巴黎公约》将商号权纳入工业产权的范畴给予保护,我国法律虽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有保护企业名称权的具体规定。目前,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已经开始重视公司名称的重要价值,主要通过继承母公司商号和自主创立商号来逐渐树立自己在行业内的品牌。前者如“平安”、 “中信”、“兴泰”、“粤财”等,后者如“中诚”、“新华”、“华信”、“中融”、“百瑞”、“中原”、“北方”、“联华”、“国民”、“安信”、“中泰”、“英大”等。另外,还有结合母公司特点来确定名称(商号)的,如“中海”、“华宝”等。 信托投资公司在市场化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商号和商号权。一方面,应该积极树立品牌,通过注册等法律途径确立商号的专属使用权;另一方面,应该将公司名称(商号权)纳入到重要无形资产的保护范畴,在资产评估、企业并购等过程中充分考虑品牌价值。另外,有不少信托投资公司已经、正在或即将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其间公司名称(商号权)的转移、使用、许可等都应建立起完备的法律衔接,以巩固和拓展品牌的价值。 四、注册资本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起点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600—3000倍、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30倍[1],也远远高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等金融类法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注册资本最高的是27亿元,最低的是3亿元;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公司有9家,约占26%;注册资本在6亿元以下的公司有23家,约占66%.其中,注册资本在20亿元以上的公司仅有3家,注册资本在15亿元以上的公司仅有5家。整体而言,资本规模雄厚的大型信托投资公司仍是少数。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的财产基础和信用基础,公司资本是《公司法》中的特定概念,用来表示由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股东将要认缴或已经认缴的出资总额。公司资本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由于《公司法》采用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即要求股东足额认缴公司章程确定的资本,因此注册资本与授权资本、发行资本、实收资本具有等同含义。从各个信托投资公司的年报来看,注册资本与会计账面的“实收资本”基本相同,实现了足额认缴。 注册资本是公司的重要法律特征之一,它和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一样,理应成为公司概况的基本内容。但是,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只在年报的会计报表中列出了实收资本,却没有在公司概况中列出注册资本,这有待完善。从信托业立法的角度讲,监管者对注册资本的重视和规范程度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 1986年颁布实施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已废止)规定,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必须具有最低限额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同行政区域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的实收人民币自有资本金最低限额分别为5000万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经营外汇业务的必须同时分别拥有500万、200万和100万美元现汇的最低限额实收外汇自有资本金;另外,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最高可以为实收货币资本金的3倍。[3]这里,“实收货币资本金”和“注册资本”表征了不同的含义,而且前者成为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设立的资本要求。在2001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已废止)中,“注册资本”已被正名,其相关规定与2002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大体一致。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4]《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14条仅对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外汇业务时的资本构成做出了限定,即注册资本中应包括不少于等值1500万美元的外汇,但并未对股东或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做出详细规定。从此次披露的年报看,信托投资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出资形式基本上是货币资金,这与金融机构的特质是大体对应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注册资本代表了公司的最高集资能力、公司运营的物质条件、股东对公司的承诺程度和承担责任的界限、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等。加之,我国《公司法》严格贯彻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并且由股东足额认缴)、资本维持(公司应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保持公司的偿债能力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资本不变(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已经确定的公司资本)。因此,注册资本对信托投资公司具有重要意义。2001 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已废止)中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接受由其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总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倍。[5]虽然2002 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已无此规定,但其第48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拆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第50条第1款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不提取。由此可见,注册资本与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存在密切关系。从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状况看,整体上资本规模仍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既限制了公司规模和业务规模,也影响了公司的资信水准。与银行、证券、保险相比,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明显较小,还有相当大的拓展空间。因此,可以积极引入外资,尤其应当为国内民间资本进入信托业提供通畅的渠道,以充实和提高信托投资公司的资本及信用。 五、股权结构 根据统计,在首批年报披露中,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股东数最少的是2个,最多的是13个;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股东数最少的是7个,最多的是38个。除了3家股东数“未知”和1家单一股东(国有独资)外,首批披露年报的信托投资公司中,2个股东的公司有7 家,3-5个股东的公司有11家,6-9个股东的公司有7家,10个以上股东的公司有6家。另外,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有21家,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超过90%的公司有10家(不包括国有独资100%持股),第一大股东的最高持股比例为99.256%.整体而言,可以将这批信托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的特征概括如下: (一)股权的集中度过高。《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为2-50个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不少于5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6].上述信托投资公司的股权大多集中于2-9个股东手中,总计有25家公司,股东数超过20个的只有1家公司,而且有 50%的公司只有2个股东,处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底线。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控制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必然。 (二)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过高。上述信托投资公司中有60%处于大股东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超过50%)的状态,29%的公司处于大股东“准独资”控制(持股比例超过90%)的状态(不包括国有独资100%持股),其中持股比例超过95%的有8家公司,这里还包含了6家持股比例超过98%的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是目前我国注册资本最高的信托投资公司(平安信托),持股比例高达99.256%.单一股东极高的持股比例加重了大股东控制信托投资公司的力度。 (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实质上进一步提高了股权的集中度和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有5家直接披露了股东的关联关系,详见下表1.尤其当股东数很少(例如2-3个)且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公司的股权几乎可以认为是集中在了1个实际控股股东手中,此时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近乎虚设,表面上的股权分散(多个股东和小股东持股)就成为了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空壳。 (四)国有资本控股处于绝对地位。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直接以“国家股”占据控股地位(无股东具体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1家(中诚信托),地方政府直接独资控制的公司有1家(西藏信托),由地方政府的财政厅(局)或国资委直接控股的公司有6家(吉林信托、甘肃信托、天津信托、百瑞信托、内蒙古信托和陕西国投),国有资本间接控股(即国有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有22家,合计为30家。这种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的股权结构使“所有者缺位”和“链风险”等制度性障碍深植于信托业的体制中,信托投资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及其衍生的管理层经营等问题就具有了深刻根源。另外,国有资本控股处于绝对地位,也使部分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地方政府施政的金融载体,在地方政府偏好的左右下逐渐失却了公司作为金融类法人的独立意志,影响了公司深化改革和长远发展。 (五)企业集团控股占据较大比重。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企业集团直接控股的公司有13家(新华信托、上海国投、中海信托、平安信托、厦门国投、山西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苏州信托、外贸信托、江苏国投、兴泰信托和华宝信托),约占总数的37%.其中12家的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9家的直接控股比例超过80%,4家的直接控股比例超过95%,直接控股比例最高为99.256%.如果将企业集团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也计算在内,那么将至少有3家公司是企业集团单独控制的(中信信托、外贸信托和江苏国投),即持股比例达到100%.另外,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持股(15.69%)和关联公司(控股90%的公司)的间接持股(25.49%),实际上也对联华信托形成控股[7].这些企业集团中虽然也有民营企业集团,但绝大多数是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涵盖了从基础工业到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集团控股占据较大比重,使信托投资公司成为了大型工业企业挺进金融领域和大型金融企业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投融资平台,并进而成为企业集团游刃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核心枢纽。 总之,从35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年报内容来看,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高比例控股、股东关联关系、国有资本和企业集团控股比重大等交织在一起,使公司的股权结构整体上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况。实际上,长期困扰信托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缺陷、违规经营、高风险关联交易等诸多问题莫不发端于此。股权结构反映了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控制权结构,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并且不同的股权结构设置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考虑到我国信托业原有体制的惯性和目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信托投资公司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改革现有的股权结构,但从公司长远发展和打造核心竞争力以及目前规范经营、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等角度出发,改进目前的股权结构还是非常必要的。当务之急是首先适度分散股权和降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规范股东(包括企业集团)的关联关系并确保披露的充分性,尤其应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以稀释国有资本,从真正实现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和依法自主经营(《公司法》第4条第2款和第5条第1款)的基础层面上来完善股权结构。 另外,公司制的设计原理在于经营风险的三次分散,即第一次是通过股东投资将风险分散给股东,第二次是通过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将风险分散给公司,第三次是通过公司对外有限责任将风险分散给公司的债权人。信托投资公司也同样体现了公司制这种风险分散的精妙之处,使得股东投资的风险大大降低,公司成为了募集资金的有效载体。但是,公司制也是双刃剑,股东可能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即利用自己对公司的有限责任和公司对债权人的有限责任来规避法律义务。信托投资公司在自营业务尤其是信托业务中管理和处分着大量财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母公司)可能会采取滥用其控制地位、不当管理、干涉行为等,通过公司这一“壳”来转移财产或谋求私利,以达到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这实际上会将风险全部转移给信托投资公司或者其债权人,而将利益全部归属于幕后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母公司)。尤其当集团公司、母公司、控股公司或股东公司与信托投资公司在资产、财务、业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重合或交叉的时候,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问题就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违法的关联交易则很有可能隐匿于其中。对此,除了监管机关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等的密切监控及有力规范外,新《公司法》可通过引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来揭开信托投资公司法人面纱后面的实际控制人,并追究其无限责任,从而切实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的利益。 六、董事、监事及经理 在35家信托投资公司中,董事数量最少的是4人,最多的是16人;分别有7家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设立独立董事最多的是2家上市的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为3个和4个;设立职工董事的基本上是1个;还有1家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1个职务董事。有3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吉林信托、甘肃信托和湖南信托),有3家公司的总经理空缺(或未设立)而由董事长实际代行总经理的职责(西藏信托、江苏国投和兴泰信托),这二者合计共有6家公司实际上处于 “董总不分”的状态,约占总数的17%.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会成员的情况则更为普遍,共计有30家公司,约占总数的86%,这使得董事会与高管层(主要是经理层)在很大程度上处于重叠状态。依据《公司法》,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但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决策重大事宜并监控决策执行情况,而经理层的职责主要是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负责具体落实,明确区分二者的意义还在于形成制约与反制约的关系。前述“董总不分”和董事会与经理层过分重叠的情况,虽然并不与现行《公司法》抵触,但实际上使决策权与执行权高度合一,从完善信托投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角度讲,显然是弊远大于利。 上述35家信托投资公司都设立了监事会,但有3家公司(西藏信托、中信信托和海协信托)的监事会仅有2名成员,这与《公司法》中关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 人的规定(第52条第1款)不符,也难以用《公司法》第52条中只设监事的例外性规定做出解释,毕竟这些公司的规模并不小,而且已经明确设立了监事会。有 5家公司(中诚信托、山西信托、外贸信托、中原信托和湖南信托)明确设立了监事会召集人,其余公司大多是设立了监事长,但仍有3家公司(上海国投、东莞信托和西藏信托)既无监事会召集人也无监事长,其中1家公司(东莞信托)只有副监事长而无监事长。西藏信托是唯一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信托机构,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2人、未设立经理。这虽然符合《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成员3-9人的规定,但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和设立经理的规定有所不符[8],也违背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9]. 另外,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存在无明确任期(或者仅有选任日期)和超期任职(实际任期已逾3年)的情况。有8家公司(东莞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外贸信托、百瑞信托、中原信托、联华信托和华宝信托)中存在监事任期不足3年的情况(实际为1年半、1年、9个月和半年等不确定的期限),约占总数的 23%.有1家公司(外贸信托)的董事长无任期(而其他董事有明确任期),有3家公司(上海国投、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董事无任期的情况(仅有选任日期),有2家公司(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监事无任期的情况(仅有选任日期)。共计有4家公司(新华信托、上海国投、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董事超期任职的问题,有3家公司(新华信托、吉林信托和英大信托)存在监事超期任职的问题,其中董事和监事超期任职时间最长的分别达到了2年和6个月[10].董事、监事超期任职的问题明显有违《公司法》的规定(第47条、第53条、第67条、第115条和第125条),也暴露出部分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届满改选问题上存在重大疏漏,部分董事或监事实际上是在未经法定程序换届选举并获得连选连任的条件下超期行使权力,进一步可以推定,部分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在届满而未依法改选的条件下实际上从事着违法且无效的职务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有1家信托投资公司(苏州信托)的监事长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有1家公司(内蒙古信托)的部分董事和监事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财政资金管理部门的领导直接出任。前者虽然没有明显地触及《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52条)的禁区,但这种不合理的职务兼任显然不利于发挥监事会对经理的监督和制衡作用;而后者则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第58条)的规定及其他党纪国法,也明显有悖于政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另外,设立了独立董事的7家公司在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双头监督”的二元结构下,如何明确二者的角色定位和降低监督成本,并妥善处置二者监督权力重叠、交叉、冲突等现实问题,已亟待解决。即便就监事会而言,35家公司基本上是在监事会中设立股东监事和员工监事两类成员,面对时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等机构积极引入外部监事(包括独立监事),长期存在治理结构缺陷的信托投资公司在内部监督乏力抑或缺位的情况下,将如何在新意迭出的监督制度中做出抉择,这也是需要深思的。 七、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年报中的重点问题,也是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根据统计,35家公司中,除了8家公司没有明确披露关联交易金额外,其余27家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328992万元,平均为86259万元;其中,关联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的有7家公司,超过1亿元的有23家公司;仅有1家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4家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在1亿元以下,关联交易金额最少的为300万元;共涉及关联交易方237个,有25个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股东、控股股东、母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同一实际控制人、非控股股东或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等紧密关系,有22个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等关系,有8个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子公司之子公司、非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关联方的子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集团客户等关系。由上述不完全的统计可以发现,信托投资公司中普遍存在关联交易,绝大多数公司的关联交易数额巨大,并且与复杂的股权投资和董事兼任等问题密切相关。另外,已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托投资公司均没有为关联方担保发生垫款的情况,但有4家公司(山西信托、甘肃信托、新疆信托和粤财信托)存在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共计5笔。其中,2笔为原来财政信用贷款,已经转拨为公司资本金,3笔仍逾期未偿。这表明,除了目前大多数关联交易存在的隐性风险外,少数关联交易的显性风险也很有必要及时防范和化解。固然关联交易本身有良性的也有恶性的,不少信托投资公司还倚赖关联交易来巩固和发展业务,但以“本恶”为出发点对关联交易的风险加以防微杜渐,这对目前基础脆弱和结构缺陷的信托业而言无疑是有益的。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并要求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披露(第15 条)。但是,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实际上没有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对一些重大关联交易也是讳莫如深,在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方式、交易金额等重要问题上常常是避而不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下简称《准则》),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由此可见,判定关联交易的关键是关联方或关联方关系。《准则》认定关联方或关联方关系的标准是: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其视为关联方。主要分为5类,即:第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第二,合营企业;第三,联营企业;第四,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第五,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35家信托投资公司年报对关联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的表述纷繁多样,但主要有以下17种:股东;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同一母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母公司;非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或子公司;关联方的子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同一关键管理人员;对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集团客户。 就年报的内容而言,信托投资公司通常把关联交易区分为自营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和信托业务中的关联交易,并且将关联交易方区分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四类关联交易中,(1)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101个,内容(或方式)涉及贷款(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质押贷款)、担保、应收(付)款(还包括利息、利润)、股权投资(包括股权转让和投资收益等)、融资租赁、申购基金、购入债券、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咨询服务、委托开发软件等,其中以前三项居多;(2)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53个,内容(或方式)主要涉及贷款(包括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投资(包括信托投资)、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购基金等,其中以信托贷款居多,包含了集合资金信托和单一资金信托中的信托贷款;(3)公司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22个,内容(或方式)主要涉及转让固有财产(包括回购固有财产)、转让信托财产、转让信托受益权、拆借信托项目资金、代缴税金、资金占用等;(4)信托财产之间交易的数量已知29个,内容(或方式)主要涉及转让信托财产、转让信托产品、转让信托受益权以及投资等,其中以转让信托财产居多。由统计数据可知,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数量最多,并且披露得也比较清晰明确;相反,与信托财产相关的其他三类关联交易则显得数量较少,并且也鲜有披露或者披露得比较模糊。 就现行的信托法律法规而论,《信托法》确立了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混同(第16条)、由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受托人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由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第18条)、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第27条)、受托人通常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第28条)等制度,《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也确立了不得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以及通常不得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将信托资金贷放给自己或者关系人、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和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第31条)等制度。这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规制与前述关联交易的特征是一致的。同时,法律法规还对通常情况下禁止的关联交易行为做出了“但书”规定,即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这可以视为对部分合法的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交易、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信托财产之间交易的适用除外。少数信托投资公司在关联交易的方式(或内容)中标明了“信托计划合同已约定”或“经委托人(受益人)同意”,绝大多数公司在年报中是通过定价政策来证明关联交易的合法性的。 在披露了关联交易的信托投资公司中,有4家公司(中海信托、苏州信托、国民信托和陕西国投)没有公布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或定价原则)。在披露了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或定价原则)的公司中,明确表明以公允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为主进行定价的公司有16家,强调以市场原则(或市场公平原则)定价的公司有6 家,有1家公司(新华信托)以单一的“协议作价”为定价政策,1家公司(新疆信托)以“公司账面记录的价值为准”来定价,1家公司(内蒙古信托)以本公司的《定价办法》执行关联交易定价,1家公司(中诚信托)以“与各关联方有偿使用的资金的定价政策与其他非关联方使用资金的定价政策一致”作为定价原则。另外,有2家公司(北方信托和中泰信托)实际上采用了组合定价的政策,前者以“首要原则”(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和“主要定价政策”(①根据央行的指导利率及上下浮动范围确定贷款利率、②双方协议确定交易价格、③双方通过参照证券市场的成交价格来协商确定交易价格、④根据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交易、⑤根据委托人指定价格进行交易、⑥根据原始投资额及持有期间应获取的收益来确定交易价格)共同组成“定价策略”;而后者则确立了三级定价政策,即首先按市场公允价确定;如果缺乏市场公允价的,比照相关类似业务或资产的市价确定;如果上述两种价格都不存在,则按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确定。由于关联交易中贷款占了重头戏,因此大多数公司都在年报中明示利率按央行的规定来定价。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法律法规中缺少关联交易的具体定价规则的前提下,年报中抽象模糊的定价政策(或定价原则)难以消解人们对经营者道德风险和关联交易资产风险的隐忧。 八、结语 上文主要分析探讨了首批披露年报的35家信托投资公司在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基本上是互相联系的:组织形式(公司类型)既体现在信托投资公司的名称上,又直接与注册资本和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相关,尤其从根本上决定了目前股权结构和关联交易的特征;股权结构、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关联交易这三者息息相通的关系已是不言而喻,特殊的股权结构是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和关联交易风险大的根源,内部治理方面的管理者兼任和监督者缺位等问题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频繁且数额巨大的关联交易,而业务依赖程度不断提高的关联交易则进一步加深了股权结构的集中封闭性和内部治理的关键人控制。 《信托法》要求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遵守信托文件(信托合同)的规定,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除依法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第25条和第26条)。《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提出了同样要求(第8 条),并要求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第29条)。前述组织形式(公司类型)、公司名称(商号权)、注册资本是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更好地履行义务的基础,股权结构和内部治理(董事、监事及经理)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能否忠实地履行义务,而关联交易则隐含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履行义务的合法与违法的边界。如此看来,目前以大股东控制为常态的信托投资公司,需要的不是小修小补的局部性改良,而是彻头彻尾的系统性改革。 虽然《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已将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作为信息披露的重大事项,要求信托投资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可比、规范地予以公开(第3条和第5条)。但从年报的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来看,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并未达到立法关于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致使客户和相关利益人很难获取重要的信息。诸如股东的详细情况、公司董事和监事以及高管人员在股东公司兼任董事及高管人员等职务的情况、关联交易的金额和内容等方面的情况,凡此种种,都无法在年报的全文(或摘要)中知悉。但愿《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制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能够进一步规范年报披露行为和提高年报披露质量,积极推动我国信托业在阳光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王巍:北方信托战略发展研究所,本文原载《信托投资研究》和《云信视野》。 公司投资论文: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与我国技术创新 【摘 要】在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进一步推动我国技术的创新成为我国深化改革的动力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然而技术的研发代价是昂贵的,所以如何尽快获得和掌握已有的世界先进技术,发挥我们的 “后发优势”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和难题。同时实证研究显示,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东道国有技术溢出效应。故而笔者认为,利用好当前跨国公司对我国大量投资的契机,充分接受和吸收它们的技术溢出不失为一项推动我国技术创新的良策。 【关键词】跨国公司 直接投资 技术溢出 技术创新 一、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概况 据联合国《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统计,目前全球共有65000家跨国公司,共雇用职员5400万人,其年销售额是世界出口额的1倍多,达19万亿美元,其产值占世界生产总值的1/10,出口量占世界出口总量的1/3。跨国公司在全球迅猛发展的同时,大量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投资。据美国《财富》杂志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世界销售额最大的500家公司,已经有400家进入中国,仅2001年的前三个季度,全国共新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16344个,比前一年同期增长18.5%,合同外资金额437.48亿美元,同期增长37.56%,实际使用金额274.39亿美元,同期增长20.39%。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其次是第三产业,如1996年三大产业引入外资结构分别为1.5%、71.63%和26.8%,而1998年分别为2.31%、64.16%和33.53%。就产业来看,跨国公司对我国直接投资主要在我国的主导产业如计算机、通讯、汽车和医药等等,这方面可以发挥跨国公司的技术、资金优势,同时又顺应我国产业发展的需要。跨国公司对我国如此之大的投资必将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我们应该抓住机遇,最大化的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给我们带来的正效应,尽量的减少负效应的产生,吸取他们的先进技术来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二、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 跨国公司是世界先进技术的主要发明者,是世界先进技术的主要供应来源,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内部化实现其技术转移。这种技术转让行为对东道国会带来外部经济,即技术溢出。一项技术溢出是一个正的外在性的特定情况,它既不是在经济活动本身内部获得的利益,也不是由该项活动的产品的使用者获得利益。换句话说,这种利益对于经济活动本身是外在的,对社会产生了外部经济。例如,一家跨国公司发明了一项新技术,随之该技术被竞争企业复制或学习,表现为竞争企业通过搜集跨国公司新技术的基础知识,加上自身研究开发组合成与跨国公司相近的研究成果,一段时间以后,相关市场中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会体现这类技术,那么这些产品或服务使用者的利益将是外在的,由于是实现或产生利益的企业与产生技术的企业展开竞争,即技术产生了溢出效应[6]。 技术的溢出分为技术的水平溢出和垂直溢出,水平溢出是由于同行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相互学习而产生的,市场上每一家公司引进吸收或自己创造一套新技术,其他相关企业就会向创新企业学习,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技术,或者有些企业就直接复制该技术。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相关市场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会体现这种技术,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就会得到提升,当这些供应商、经销商将这些技术运用到其它产品和服务上时,垂直溢出就产生了。 跨国公司对外技术溢出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的:(1)当地企业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前向后向关联得到技术。后向关联是指由东道国当地厂商为跨国公司子公司提供成品生产制造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各种服务。通过后向关联可以形成溢出效应的有关“互补性活动”。跨国公司子公司与当地厂商合作,在以下几种后向联系中促成了溢出的产生和发展:帮助潜在的与之有联系的供应商建立生产设施;为改善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或推动创新而向当地供应商提供技术援助或信息服务;提供或帮助购买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提供培训并协助管理;通过发掘新客户帮助供应商从事多样化经营。跨国公司子公司与当地供应商间的接触与信息流动,使当地厂商有可能从跨国公司子公司获得先进的产品、工序技术或市场知识中“搭便车”产生溢出效应。前向关联是指由东道国当地厂商为跨国公司提供的成品市场营销服务,半成品、零部件或原材料的再加工和各种服务。前向关联有助于尽快形成当地的生产体系,开发其制成品市场,促进当地研究与开发的发展。(2)通过人力资源的流动产生溢出效应。跨国公司母公司向东道国子公司进行技术转移是一个系统过程。这个过程不仅包括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机器设备、专有权、管理人员及技术专家,而且还要对子公司所雇佣的当地员工进行培训。而这些员工后来被当地企业雇佣或者自办企业时,可能把获得的技术、营销、管理知识扩散出去。相比而言,管理技能比技术性技能更易于产生溢出效应。(3)通过示范与模仿来产生溢出效应。由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向其子公司转移的技术比向公司外转让的技术要先进得多,对当地竞争者产生了示范作用。当地企业为了同跨国公司子公司竞争,纷纷模仿它们的技术。从长期来看,当跨国公司子公司和当地企业以同等规模针对同一个市场产品而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有一种逐步采取与跨国公司相似的生产技术的趋势[1]。 三、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状况分析 近年来,一些经济学家对跨国公司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与国内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通过引进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产生了“技术深化”效应,从而提高了我国的技术水平。王成岐等学者通过假设生产函数Y=AKβdH1?β建立模型,Y代表人均产出,H代表我国知识总量,Kd 代表人均国内资本存量,β代表国内物质资本份额,A代表生产效率,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反映在A和H之间。分析的结果显示,随着直接投资存量不断增加,资本的边际产品增加,从而导致经济增长[2]。这一模型说明,我国要实现持续经济增长,必须重视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实践也证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我国技术的引进和提高以及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大批的跨国公司对我国开展直接投资,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发展所需的资金,同时也为国内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了国内产业结构的水平和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所以说跨国公司对我国直接投资所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是有目共睹和功不可没的。 然而,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潜在性和有条件的。经济学家邓宁关于美国企业在英国制造业直接投资,以及日本、美国在欧洲各国半导体产业的直接投资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均显现出明显的技术溢出效应,而在发展中国家这一效应并不明显。我国虽然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中获益匪浅,但整体技术溢出效应并不理想,特别是中西部的外商投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就全国来讲,大约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外商投资企业产生了技术溢出效应,而且合资和合作企业的扩散比例还低于平均水平。 那么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在我国为什么不明显呢?这是由于我国市场环境和经济状况不够完善,还不利于技术溢出效应的充分发挥,这些不利因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国外跨国公司角度看。(1)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的大多是二流技术。当代国际经济竞争主要表现为技术的竞争,技术创新优势是跨国公司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优势。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跨国公司不可能将所拥有的一流先进技术以技术转让或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转移出去。巴克莱和卡森等人的内部化理论认为,跨国公司对“知识产品”的内部化动机最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避免外部化导致的技术泄密和壮大竞争对手;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认为,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应当转移“边际产业”(即已经或即将失去竞争力的产业)。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当转移已标准化技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的实践证明,上述学者的论述是客观的。而跨国公司在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中,大部分转移的也是处于标准化阶段的二流技术,而先进技术的转移少之又少。(2)跨国公司实行核心技术锁定[3]。所谓“技术锁定”(technology lock-in),一般是指具有核心技术的跨国公司利用其技术垄断优势和内部化优势在技术设计、生产工艺、包装广告、营销网络等关键部分设置一些难以破解其诀窍的障碍,使东道国在本地化生产过程中难以破解,以严密控制尖端技术的扩散[4]。技术锁定是跨国公司保持其技术优势的重要策略,这同时也就影响了跨国公司技术的溢出效应。(3)跨国公司实行绝对控股的投资方式。跨国公司为了控制其核心技术,都采用绝对控股的方式来经营,一般都是在国内直接设立子公司或者是分支机构,采取独立经营;即使采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也严格控制和新技术的扩散。(4)跨国公司吸收了我国大量的人才。跨国公司在国内经营,开展研发活动,就会雇佣国内的高技术人才。而这些跨国公司以优厚的条件和良好的用人机制召集了大量的尖端人才,造成了国内人才的外流,这也不利于我国技术的创新。(5)跨国公司母国政府的政策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对华技术出口限制表现得淋漓尽致,美国政府目前只许可一些低水平的对华技术转让,而对有可能涉及军事用途的军民两用先进技术则采取完全封杀的态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还试图利用西方国家参与的“瓦森纳条例”说服加入该条例的其他32个国家加强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这就使得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技术应用程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其技术溢出效应大打折扣。 2、从我国自身角度看。(1)我国的技术吸纳能力较弱。一般来讲,技术吸纳能力至少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的增加与当地企业的吸纳能力紧密结合。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大,则它与当地企业建立后向关联的难度就越大,这样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只能形成一种 “孤岛经济”[6],那么当地企业从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中所获得的技术溢出就越少。二是人员的吸纳能力。据博伦兹斯坦、德格雷格里奥等对发展中国家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所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的研究,国外直接投资确实对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这种贡献是国外直接投资与当地人力资本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技术溢出,东道国必须有吸收能力,特别是人力资本。这一方面我国的技术吸纳能力就较弱,人力资本也很欠缺,从而导致技术溢出效应不甚明显。(2)我国市场竞争环境不完善,技术水平低。跨国公司在进入一国市场,如果没有一定适度的竞争,跨国公司不必通过改进技术就能占领市场,那么它就不会把先进的技术向东道国转移,技术溢出就无法实现,而且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可以轻易地以高薪留住人才,从而使通过人才流动的技术溢出也无法实现。我国的市场竞争环境还不够完善,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同时技术密集型高技术产业发展滞后,技术水平低等等也制约了技术溢出效应的发挥。(3)我国引资政策不合理。我国在引资政策上存在不合理之处,一味的强调了数量上的扩张,而不注重国内的吸纳能力以及投资的行业和区位,不重视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对我国技术创新的作用。同时采取的优惠政策等给予国外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这种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反而不利于国内企业的发展,结果将国内市场拱手让给了外商,使得“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也是收效甚微。(4)我国科研、政策环境不理想。跨国公司大多倾向于在科研政策宽松、服务设施完善、创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潜力巨大的东道国进行技术开发,特别是东道国的科研环境和配套设施,是跨国公司关注的重要方面。而我国目前引进技术的科研环境存在较多问题,阻碍了中外合作研发活动的开展,即使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分支机构,也大多属技术应用型机构,由于其引进的技术一般滞后与母国的水平,同时我国“国产化”效率和水平不高。这些都制约了跨国公司转让技术的溢出效应的充分发挥。 四、利用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我国技术创新的对策 当今世界,技术水平是一国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国正处于向工业化国家转型的阶段,经济的飞速发展呼唤技术的不断创新。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大量直接投资是获取先进技术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们必须充分重视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尽可能的减少国内制约技术溢出的限制因素,最大化的利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来促进我国的技术创新。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调整我国引资方向和政策。 我国原有的利用外资战略,从总体上看是一种数量扩张型的引资战略,实质上是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利用外资领域的一种表现,它与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极不适应。当前,迫切需要实现从以政策优惠为导向的引资战略向以市场为导向的引资战略转变,以适应经济增长的集约型方式。同时要完善“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应把“以市场换技术”作为政策或法律固定下来,针对跨国公司的需要和弱点,用好市场这张牌,在法律或企业的合同中规定一些具体的措施,如必须伴随直接投资转让一定的技术、必须培训中国的技术人员、其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返销比例等等。 在引资政策上,确保其技术的先进性。根据我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结合行业特点和技术结构因素,确定一些具有较强关联效应的产业做为我国的主导产业,如汽车、微电子等,规定这些产业的最小投资规模,并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引导跨国公司有步骤、有秩序地进入。同时,采取鼓励先进技术、允许适宜技术、限制传统技术的技术引进方针,确保跨国公司转移技术的较先进性,为达到较好的利用技术溢出创造条件。 2、提高我国的技术吸纳能力。 首先,要通过引进外资在各产业形成竞争压力,改变以往国内企业在产品技术创新上外无压力内无动力的局面,促进企业积极寻求挖潜改造途径,设法增加R D投入,开发新产品,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其次,在外部环境上,一要建立为企业技术服务的机构,弥补企业在技术吸收过程中信息不足的缺陷,并为企业提供必需的各类技术和管理人才;二要建立企业技术开发基金,为国内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三要制订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跨国公司生产配套产品,加快国产化进程。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本的开发。这首先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重视对人才的培养,改变用人机制和奖惩机制,做到能够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奖惩制度上要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做到按劳按质取酬。其次要重视人才的培训和开发。包括送人才到先进的研发机构学习或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培养他们的技术创新能力,让他们在吸收和承接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能力上再上一个台阶,从而达到提高技术吸纳能力的效果。 3、强化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营造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 要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除了要有鼓励发展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以及一些政策扶持外,增加企业的R D投入,积极创新和复制新技术也使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必要条件,只有有了竞争的能力才能营造竞争的环境。在营造竞争环境时,必须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跨国公司放松对先进技术的控制以加快技术扩散。首先,可以在同一行业内引入两家以上跨国公司,并对其产品的国产化率、实际返销比例、人员培训等指标做严格的合同规定,如达不到所规定的指标,则限制其国内产品销售网络的建立和销售规模,这样跨国公司之间为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其它方面的利益,必须加快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向国内企业转让成熟技术和国产化进程,使技术溢出的速度加快。其次,可以组建国内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利用本国的各种比较优势,以更大的规模同跨国公司竞争,从而加速其技术溢出速度。 4、重视对跨国公司人才的吸引和“回流”[5]。 跨国公司人才的流动是技术溢出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我们应该重视对这些人才的吸引和“回流”。因为这部分人才都是从我国国内引进,属于人才的“外流”,我们可以提高完善我们的用人机制和人才的奖罚待遇,以优厚的条件吸引这些掌握重要技术的人才回流到我们的企业中,这样就可以把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带过来,从而提高了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5、重视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建立共同研发中心,加速其技术溢出。 跨国公司一般都拥有着自己特定的核心技术优势,这也是他们竞争优势的所在。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对技术水平提高的日益重视,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也有着国际化的趋势,但他们的研发中心大多集中于技术水平较高的发达国家。实证研究又显示,技术的研发集聚有利于技术的溢出,所以我国应该创造良好的环境,重视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在研发的过程中,不仅加快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效应,也有利于技术的推陈出新,从而推动我国技术的创新。 公司投资论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论文关键词:终极控制权 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治理 投资者保护 论文摘要: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状况的不同,本质归因于各国法律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终极控制股东通过持有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可以获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而这是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我国的股权分置状态放大了控制权的私有收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现有法律体系下,终极控制股东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依然存在。 在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时出于“国有股的内在价值难以计量导致人们认为国有股出售时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国有股的出售也会导致国有资本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乃至对于整个国民经济控制力的削弱及考虑市场扩容对投资者心理的影响(苏梅、寇纪淞、陈富赞,2006)”而导致股权分置的产生。截至2004年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约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约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55%。2004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正式,正式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矢酚,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历经近两年的改革,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在2007年底已经基本完成。在近三年的股权分置改革过度期内(非流通股全部正式流通前的限售期,国家规定最长36个月),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如何处置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是否会有显著改善等问题已经引起了投资者的极大关注。 自1999年LaPoaa.,etal(1999)首次提出终极控制权的概念后,对终极控制权的相关研究成为近年来国外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存在的许多不规范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终极控制权效应及其负面应用的反映,即由于终极控制权存在的隐秘性,加之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使得拥有终极控制权的股东尽一切手段去最大化自身利益的结果。因此,如何对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结构和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既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学术性课题,又是证券监管部门判别股权分置改革成效的一个实践性问题。 一、终极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的偏离与投资者保护 1.公司治理研究的逻辑起点的改变 BedeandMeans(I932)提出了股权分散的假设,他们认为公司的所有权大都分散在小股东之间,而控制权则掌握在管理者手中,因而造成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传统公司治理研究的逻辑起点)的现象。目前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委托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公司治理主流研究的前提条件。 然而,自1980年以来的股权结构文献中,却显示出与BerleandMeans(1932)不同的观点,相关研究的实证结果发现,大部份国家的上市公司,其所有权与控制权并未完全分离。根据ShleiferandVishny(1986)与Morck,ShleifernadVishny(1988)的研究发现,即使是美国的许多大公司,也存在有一些所有权集中的现象,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集中于家族及富有投资者身上;另外在其它的富有经济体中也发现更多显著的所有权集中度,例如:德国、日本、意大利和七个OECD国家。其中,发达国家显示出有较高程度的所有权集中度LaPortaeta1.(1998)。这些研究显示出,在许多国家,其大公司不仅拥有大股东,而且这些股东也都积极从事公司的治理,而此观点和BedeandMeans(1932)认为管理者是无责任的想法是不同的。同时,研究表明,持有大宗股权的大股东往往会得到与他所持有股份比例不相称的、比一般StCg,多的额外收益(Fama,E.andMJensen,1983;JensenMichaeland RobertRubuak,1983;De Angelo,Harry and Linda DeAngelo,1985;Demsets,H.andK.Lehn,1985)。这不符合现代公司经营理念提倡的“同股同权”(oneshare—onevote)原则,这部分额外的收益就是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侵害所获得的收益。因此,对大多数国家而言,股权高度分散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并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公司治理问题不仅仅包括BedeandMeans式的公司外部投资者和经理人员之间的问题,还包括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外部小股东和几乎控制全部经理人员的终极控制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董秀良、薛丰慧,2003)。相对而言,后者是一个更值得公司治理研究的问题,而~BelfeandMeans所说的股东与经理层的问题(BelfeandMeans,1932)。于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发生了转变,从股东与经理层的问题转变到小股东和控制股东之间的问题。在国内的证券市场上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控制权及应用研究 LaPortaeta1.,(1999)针对全世界27个富有经济体进行研究,并首次沿着所有权的链条而追索出谁拥有最大的投票权,结果发现,许多国家的上市公司都存在有唯一的终极控制股东,而且其控制形态大都集中在家族或政府手中。以东亚四个国家和地区而言,日本与韩国显示出有较高的股权分散比率,香港则大多由家族所控制,而新加坡则有半数以上是被政府所控制的。Claessenseta1.,(2000)参考LaPonaeta1.,(1999)的研究方法,探讨东亚九个国家总共2980家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结果也发现东亚公司中有超过半数的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家族控制形态,且多数公司其管理阶层同时为终极控制股东所参与和控制。Faccioeta1.,(2002)对欧洲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发现欧洲除英国、爱尔兰等少数国家之外,上市公司最终控制者为家族的比例大多为50%。除了股权集中的情形之外,LaPortaeta1.,(1999)和Claessenseta1.,(2000)也进一步发现,有许多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会透过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与互为董事等方式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并因此造成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偏离一股一权的不合理现象,并使其所掌握的控制权超过其所拥有的现金流量权,在此情况下,终极控制股东即可能通过利益转移和掏空公司资产等方式,侵占小股东的财富,并产生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相关成本。 根据LaPortaeta1,(1999)、Claessenseta1,(2000)、JosephandWang(2002)与LemmonandLins(2003)等的研究发现,终极控制股东所持有的现金流量权与公司价值间成正向关系,但较的投票权却显示出会有较低的市场评价,且当终极控制股东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偏离的幅度越大时,会显示出有较低的公司价值,也就是说终极控制股东对小股东进行财富侵占的幅度越大。另根据LaPortaeta1.,(1999)与Claessenseta1.,(2000)的研究也发现,家族控制是引起控制权与市场评价问呈负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少数股东被剥削的风险也因不同国家而有不同的程度,一般来说,在有少数较好股东保护(通常在富有的普通法系国家)的国家会显示出有较低程度的剥削风险。此外,Morcketa1.,(1988)也指出,当管理者也是终极控制股东时,利益掠夺的机率就会增大,则公司管理者就会有较多的诱因去从事自利的行为;ShleiferandVishny(1997)的研究也指出,当所有者几乎拥有公司的所有控制权时,比较而言他们更愿意去创造不会被少数股东分享的私有利益;LaPonaeta1.(1998)、Morcketa1.,(1999)研究大小股东问的利益冲突,也发现当大股东能有效控制一家公司时,终极控制股东会通过不支付股利或将利润移转给他们所能控制的其它公司的方式来达到自利的目的。ClaessensetaL,(2000)、JophenandWang(2002)、翁淑育(200O)和沈中华(2002)研究台湾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结果发现,台湾上市公司存在有明显的家族控制形态,且终极控制股东也普遍运用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与参与管理等方式来增强控制权。因此也引发了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偏离同股同权的核心问题。叶勇、刘波、黄雷(2007)进一步将终极控制权分为显性终极控制权和隐性终极控制权,并结合中国上市公司进行分析。 综合上述结果,大多数国家的上市公司,其现代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大都倾向于具有终极控制股东,有时候这些终极控制股东还是政府,但最通常的是家族。此外,终极控制股东的最大特色就是控制权超过他们的现金流量权,因为他们通常通过金字塔股权与交叉持股的方式来取得一部份的控制权,及通过参与管理的方式来增强控制权。因此,在这样的结果下,终极控制股东在公司中显示出具有唯一的支配权,因此也使他有能力和诱惑去侵害小股东利益。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普遍存在隐l生终极控制股东,并通过金字塔结构等方式使其终极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产生偏离,且偏离幅度越大,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就越小,不同类型的终极控制股东控制的公司有显著差异(叶勇、刘波、黄雷,2007)。 二、法律制度体系与投资者保护 从目前世界各国现行的不同的司法体系中,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规则有不同的来源,有些来源于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收购法和竞争法,也有些来自于证券交易规则和会计标准等等。但在不同的国家,即使对于相同的投资者保护规则,执行机制也可能存在差异(陈赤平,2006)。LaPo~a,eta1.,(1998)的研究表明,投资者保护的强弱很大程度上与一国的法律体系渊源、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规定以及法律的执行力度等法律制度环境有关。 为了分析各国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环境差异,LaPorta,eta1,(1998)利用民法法系(包括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法系的49个国家的样本,主要根据反董事权利指数、债权人权利和执法质量等三个方面的数据,对这些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的成效在法律渊源之间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普通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保护最强,而属民法法系的法国对投资者的保护最弱。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介于二者之问,虽然相对而言这些国家对于债权人的保护要强一些。同时他们还发现,采用何种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的联系。除法律架构外,法律执行情况也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保护程度。比较而言,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执法力度最强,法国法系国家最差,而德国民法系和普通法系国家居中。尽管法规不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但执法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有关。即使剔除收入因素以外,法国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仍然是最低的,但普通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则显著上升。通过对股东权利保护、债权人权利保护和执法质量综合研究表明,尽管大陆法系内部各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普通法系国家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而言,提供了较好的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陈赤平,2006)。叶勇和黄雷(2007)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法系之间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其偏离情况,并对其进行了整体比较(叶勇、胡培、黄登仕,2005),见表1。 从表1中也可以看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间在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其偏离几个方面都有显著的差异,特别是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的偏离有可能诱导控制股东去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而言,不同法系的国家的平均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是有较大区别的。在现金流量权方面,英美法系为23.83%,是最低的,大陆法系平均为30.75%。其中法国法系最高,达~J135.46%,说明在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平均持有23.83%的现金流量权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而大陆法系中法国法系国家的上市公司需要投入35.46%的现金流。在控制权方面,英美法系为27.64%,仍然是最低的,大陆法系平均为36.06%,最高的法国法系达到39.99%,说明在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平均持有27.64%的控制权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而大陆法系中法国法系国家的上市公司需要拥有39.99%的控制权。在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方面,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的偏离是最小的,比值为0.862,大陆法系平均为0.821,其中偏离最大的是德国法系,达到0.802。 从总体上看,不同法系的国家在平均现金流量权、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是有较大区别的。英美法系国家的上市公司控制股东需要最少的现金流量权和控制权就可以控制上市公司,控制权及现金流量权与控制权的偏离也是最小的,这些都说明,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国家拥有较好的法律制定和执行环境,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因为只有在拥有较好的法律制定和执行环境,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的国家的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才有可能以较少的成本(投入较少的现金流)就可以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并且其偏离度也较小,因为法律保护较好,相对于那些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太好的国家而言,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更好的国家的上市公司控制股东通过控制上市公司获取私人收益的可能性要低得多(叶勇和黄雷,2007)。 三、限售期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5年9月4目,中国证监会正式并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股改后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限制。该规则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代东凯,2008)。 按照证监会的上述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前的非流通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上市时间是分阶段进行的。最长的期限是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当然,上市公司控制股东自愿增加解禁条件或延长限售期的除外。在正常的36个月限售期内,非流通股是逐渐达到流通标准的,这部分非流通股的持有人也就有可能在限售期结束后随时减持股份,而且减持的动机也是比较强的(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支付了部分对价,这些非流通股的获取成本仍然是相对低廉的)。随着大量的(总体占股改前的约2/3但不会全部减持)非流通股逐渐进入流通领域,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将会耗费巨量的流通资金,由于流通资金的总量减少,不可避免的是股票的市场价格也会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逐渐向下调整,如果遇上宏观经济的弱市则会下降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以很高的市场价格持有股改前流通股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会受到很大的损害。如果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股东利用自己的控制地位从事一些关联交易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情,则投资者的利益损害会更加巨大。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限售期解禁流通股上市的监管,对控制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及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份流通锁定承诺严格监督,规范限售股的流通方式和过程,防止持有限售股的股东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系列承诺和责任,为了私利进行变相减持。从而避免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再次受到控制股东的侵害。只有加强对限售期持有限售股的股东行为进行严厉的监管,规范控制股东的行为,才能够使监管当局最初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初衷得以实现。 同时,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下,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仍然可以产生很大的影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离不开控制股东的积极参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在全部限售股可以上市的全流通市场环境下,终极控制股东的利益受股票市场价格的直接影响,迫使控制股东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减少对上市公司的“掏空”,同时,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控制股东行为的监督,这样才有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公司投资论文: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及其管理探析 摘 要 现代寿险公司的经营中,其业务大体分为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作为寿险公司经营业务两大支柱之一的保险投资,已经成为关系到寿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分析寿险公司投资的现状入手,重点探析了寿险公司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了防范与化解投资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 寿险公司 投资风险 风险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 1 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分析 (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全国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自2004年6月突破1万亿元大关以来,截至2005年底,又上新台阶,达到1.5万亿元。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分别为3 702.79、5 799.25、8 378.54、 11 249.79和14 315.8亿元。 (2)投资渠道不断拓宽。近年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间称“中国保监会”)加大了拓宽保险投资渠道的力度,在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等。2006年3月保险资金又获准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这些举措为保险资金构建合理的投资结构、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保险业的资金运用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保险投资结构出现了战略性转变。截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 315.8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 588.3亿元、金融债1 785.1亿元、企业债1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保险公司持有银行次级债804.9亿元,占发行余额的44.6%。2005年中国保险资产结构实现了战略转变,债券投资占整个保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的比例,达到52.3%,与2005年初相比,债券投资比例提高了16.7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见表1)。 (4)投资收益水平较低。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效果却不容乐观,资金运用收益呈逐年下滑趋势。有关资料显示,2001~2005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3%、3.14%、2.68%、2.9%、3.6%,收益率水平已经低于或接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规定》中提出的3%的资金年收益率底线。 2 寿险公司投资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利率是国家调整宏观经济的杠杆,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频繁地使用利率杠杆来调节资金供求。因而,利率是保险公司不可控制的外部变量。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指的是利率变动对资产、负债价值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从上述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来看,投资组合中的几乎所有品种都属于直接的利率敏感产品,隐含着很大的利率风险。如在银行存款方面,在过去银行利率水平较高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过窄,还不足以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较大威胁,但随着央行连续8次降息,一方面使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的问题凸现了出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近一半的资金存入银行,在实际利益几乎为零的情况下,资金投资收益率为负;又如2004年以来的加息预期以及加息的实现使得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投资组合中的债券部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对提高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某种原因急于抛售手中持有的某项资产,采取价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的损失。流动性强的资产,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随时出售;流动性差的资产由于没有完善的二级市场,不太容易交易转让,要降低价格进行交易,从而造成资本损失。 综观中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历程,寿险业一直呈现快速增长势头。1990~2002年间年均增长率高达36%,2002年达到最高峰,增长率达59.74%。但是,自2003年开始,寿险业增长的速度有放慢的趋势,尤其是2004年,全国人身保险的保费的增长速度下降到最低点7.2%。有学者提出,如果寿险业增长趋缓只是短期现象,那么随着通胀压力的缓解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完成,继续保险业的快速成长,问题也许并不严重;但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增长一直趋缓,问题将会严重得多。因为寿险业趸缴短期分红型占比过高的业务结构合理,将极有可能导致其未来业务的成长难以持续发展。以2002年和2003年为例,这两年银行保险中,5年期的分红型趸缴短期业务占很高比重。2008年前后,这些业务将出现给付的高峰,如果新业务的成长不能维持一定的速度,将有可能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流动性风险。而在通货膨胀压力下,水平低下的投资收益率将进一步降低产品的吸引力。随着客户以退保和保单抵押等形式的流失,现金流的流出将明显大于流入,这将进一步加大流动性风险。 (3)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指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外汇汇率由于受各国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以及外汇供求的影响而频繁波动,因此,当投资于以外币所表示的资产时,要承担汇率风险。例如,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目前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一旦人民币升值,以外币持有的资产将会面临大幅缩水的风险。 (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的贷款对象或者是其购买的债券的发行者的经营状况恶化或故意违约,使公司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信用风险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未来偿付能力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保险公司的破产。对于国内寿险公司来说,因为当前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较为单一,并不包括发放贷款;从投资债券来看,主要是信用等级较高的国债和金融债券,而企业债券所占比重较低,并且对投资企业债有严格的等级限制,所以信用风险并不如利率风险所带来的影响显得迫切。但在部分寿险公司中,存在着向内部员工发放住房贷款等实际操作;并且今后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放宽,当寿险公司可以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等投资时,信用风险也将逐步增加。 (5)资产与负债不匹配风险。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是指寿险公司在某一时点上资产现金流与负债现金流不匹配,从而导致寿险公司收益损失。由于寿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负债)具有长期性,对于许多寿险公司来说,多数保单的保障期限甚至长达20~30年,而对于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资产)来讲,有长期投资,也有短期投资。具体讲,在资产层面上,不同的项目具有不同的到期时间、不同的现金流量分布以及不同的风险偏好,在面临市场利率变化、股价波动、通货膨胀等影响时,寿险公司存在很大风险。在负债层面上,即使对于同一家保险公司来讲,不同的险种,由于期限不同,产品的现金流也影响着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匹配。 (6)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引起市场价格变化而造成投资收益的不确定。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所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有资料显示,大约5%左右的保险资金投向了证券投资基金,但从账面上,近几年我国股票市场出现较长期低迷状况,股票指数不断下降,从2001~2005年5月,指数跌去了三成以上,造成保险公司投资基金浮亏20%~30%,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在封闭式基金上的投资仍旧亏损。 (7)操作风险。操作风险又称运用风险,指由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或失效、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风险。操作风险的主要表现有:一是政策执行不当,这往往是由于有关信息没有及时传达给操作人员,可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者是操作人员没有正确领会上司的意图等原因而造成损失;二是操作不当甚至违规操作,操作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偶然失误可能造成损失;三是交易系统可清算系统发生故障。 3 寿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3.1 政府对保险投资风险的监管 保险监管部门出于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的目的,应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进行严格的监管,以规避投资风险。监管部门的举措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保险投资范围的限制,主要是限定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禁止保险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资产和项目;二是对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制,即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结构及其比例进行限制;三是对投资资产与负债的配比关系的限制,即对投资资产与对投保人负债之间期限结构的配比关系的要求;四是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限制,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允许寿险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必须以保值为前提,禁止进行套利等投机交易。 3.2 保险公司对投资风险的管理 (1)资产负债管理。利率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最大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有不同的冲击,打破资产、负债间原已实现匹配的均衡状态,或使未来的资产、负债特征变得不对称,而给未来寿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期间、成本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双边对称、匹配,以控制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持续期管理是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方法。 (2)总风险限额限制。总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险公司可承担投资风险资本乘以百分比确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险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实力及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可根据一定评估周期,运用在险价值法对投资组合的在险价值进行计算、监控,并将之与公司规定的最高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对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资产给予调整,减少高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加大低风险资产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为止。 (3)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可以过滤掉大部分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投资管理“三权分立”。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部门与资产所有人、资产托管部门分设,投资部门的运作受资产所有人、托管部门的监控;投资前台与后台分开,后台对前台操作情况进行实时评估、监控,同时,投资部门接受稽核部门的监控;战略性资产管理、战术性资产管理、证券选择相互监督、制约;核算部门独立于投资运作部门之外,负责资产及汇报的记录和复核。 (4)交易流程控制。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样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在交易流程控制中应严格遵循严格的授权、交易指令及时复核、交易结果及时反馈和交易操作及时存档记录的原则。 (5)保险产品开发策略。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风险管理,不仅与投资运作过程本身有关,而且与保险产品最初的设计策略紧密相连,恰当的产品开发策略,不仅可增强新产品的销售竞争力,而且可以化解许多潜在的投资风险。由于利率波动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不同市场利率环境下可采用不同策略,低利率时期主要开发固定预定利率产品,高利率时期以开发投资连结类、分红类产品为主,同时,保险公司产品在任何一个时期都应遵循多元化原则。 公司投资论文: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公司治理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投资者法律保护 [论文摘要]投资者保护对于公司筹资融资的进行起到决定性作用。法律体系则是决定一个国家投资者保护程度的根本性因素之一。文章基于国家层面从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投资者保护,并从法律角度就如何完善投资者保护提出若干建议。 公司治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其目的是管理与公司有关的各种利益主体,并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包括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制订解决纠纷的方法等。事实上,在不同的国家,公司治理的发展历史各不相同,其侧重点也有差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发现,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和治理效率的不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的制度环境,特别是各国法律制度对投资者保护的差异。因此,本文旨在从投资者法律保护的角度来分析公司治理。 一、投资者保护问题概括 本文所指的投资者保护主要指基于国家层面的投资者保护,是指一个国家的公司法、证券法、商法中对投资者的保护条款以及这些条款的执行情况。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和政策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后果是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公司治理又会影响投资者信心、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融资成本和公司价值等。 在以前的研究中,人们最关注的企业中的问题是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问题。在Berle和Means(1932)的世界中,公司股权是十分分散的,任何一个股东都不能对经理人产生影响。Berle和Means(1932)模型大致符合美国情况,但对于其他大多数国家不适用。LLSV(2002)指出,在其他大多数国家中,问题主要不是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问题,而是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应该更多地关注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问题。 那么为什么问题在国家之间有这么大的差别呢?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问题的差别呢?这些差别对于各国的资本市场有什么影响呢?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依赖于这个国家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家能够为他们的经营筹集到资金,才能为社会创造出财富。资金及其他经济资源能够合理地在企业之间分配,社会财富才能最大化。但是,企业家能否筹集到资金取决于投资人是否愿意把资金交给企业,以换取未来的投资回报。正是在这个环节上,投资者保护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显然,如果没有投资者保护措施,投资人认为把资金交给企业后,企业就失去归还资金并提供回报的动机,这样投资人起初就不会为企业融资。企业筹集不到资金,也就无法创造财富,经济也就不能发展。正是这种可能的市场失败要求拥有公共权力的政府提供投资者保护,使筹资融资成为可能。 在各种投资者保护机制中,法律制度的作用是基础的,对其他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有重要的影响。当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较弱时,由于失去控制权就意味着放弃控制所带来的私人利益,投资者会尽可能想办法集中所有权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集中所有权是投资者保护弱化的适应性反应。如果法律制度对股东权益保护较好,则该国就可能有一个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企业股权融资比例就可能相应较高;如果法律制度对债权人保护较好,则该国债券市场就可能发展得较好,银行的债权投资行为就会得到鼓励,企业债务融资的比例就可能比较高。当外部股东和债权人都缺乏保护时,企业就只能依靠家族成员进行融资。在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效率低下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缺失。因此,推进法律改革以加强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是提高转轨经济中公司治理效率的关键。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制 证券市场的作用是促进资金在投资人和企业之间的流动。而投资人是否愿意拿出资金供企业使用取决于他们预期获得未来回报的可能性。良好的资本市场应为投资人提供取得回报的保障和信心。投资者保护机制就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在不同的司法体系中,保护投资者的规则有不同的来源,有些来源于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收购法和竞争法,也有些来自于证券交易规则和会计标准等等。但在不同的国家,即使对于相同的投资者保护规则,执行机制也可能存在差异。LLSV(1998)的实证研究表明,投资者保护的强弱很大程度上与一国的法律体系、法律对投资者权利的规定以及法律的执行力度等法律制度环境有关。 一般研究将法系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内又划分为三大法系: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斯堪的纳维亚法系。简要地说,大陆法系更多地依靠成文法典来解释案件,而英美法系更多地依靠判例来解释案例。属于法国法系的国家有法国、希腊、巴西、阿根廷、印尼、意大利、西班牙及大部分西班牙、葡萄牙语国家。属于德国法系的国家有德国、日本、韩国、瑞士等。瑞典等北欧国家则属于斯堪的纳维亚法系。英国、美国等英语国家大部分属于英美法系。 为了分析各国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环境差异。LLSV(1998)利用了属于上述两大法系的49个国家的样本,主要根据防董事权利指数、债权人权利和执法质量等三个方面的指标,对投资者法律保护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法律法规对投资者保护的成效在法律渊源之间呈现出规律性的变化。英美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保护最强,而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对投资者的保护最弱。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法系国家介于二者之间,虽然相对而言这些国家对于债权人的保护要强一些。同时他们还发现,采用何种法律体系与经济发展水平没有直接的联系。 除了保护投资者法律条款的健全程度外,法律执行情况也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即便投资者保护法律条款不健全,一个国家也可以通过执法效率与执法力度上的优势来弥补。比较而言,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执法力度最强,法国法系国家最差,而德国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居中。尽管法规不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但执法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有关。即使剔除收入因素,法国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仍然是最低的,但英美法系国家的执法质量则显著上升。通过对股东权利保护、债权人权利保护和执法质量综合研究表明,尽管大陆法系内部各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而言,提供了较好的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 三、投资者法律保护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投资者法律保护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重大。本文从对公司所有权结构、融资成本、公司价值等几个主要方面加以阐述。 1、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影响 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影响着控制权所能带来的私人收益的价值,从而决定了所有权结构的均衡。当投资者权利的法律保护较弱时,内部人就有大量剥夺外部投资者利益的机会,一旦未来的经济前景恶化,这种剥夺的速度会大大加快,股东和债权人等外部投资者对此都无能为力。由于失去控制权就意味着放弃因控制权而带来的利益,投资者会尽可能想办法集中所有权。因此,集中所有权是对投资者保护弱化的适应性反应。而集中所有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集中持有股份。 LLSV(1998)发现在投资者保护差的国家里,公司股权往往比较集中,即公司往往有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在这样的国家里,拥有控制权成为弥补投资者保护不足的机制。投资者保护最差的法国法系国家拥有最集中的股权结构,平均达到54%,显著地高于其他几个法系的平均股权集中度。其他几个法系的排列为英美法系(43%)、斯堪的纳维亚法系(37%)和德国法系(34%)。 2、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融资成本的影响 投资者保护直接影响到公司融资成本。投资人在投资于企业的时候,都要根据企业的风险来索取相应的回报。风险越大,要求的回报就越高。投资人因为投资者保护差,认为自己在公司里的投资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所以他们预期的投资风险就比较高,要求的投资回报就比较高,导致公司的融资成本就比较高。 3、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在一个对小股东权利保护较好的国家中,普通投资者预测到他们未来的投资收益被大股东剥夺的可能性较小,从而更愿意购买这些公司的股票。相反,在一个对小股东的权利保护较差的国家中,普通投资者面临着很大的被大股东欺诈的可能性,因而不能实现他们应有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普通投资者愿意为这些公司的股票付出的价格就很低。 LLSV(2002)发现在控制了影响公司价值的其他因素后,对小股东保护较好的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价值显著高于其他法系国家的公司。同时,股东权力较大的国家的公司的价值显著高于其他国家的公司。 四、从法律角度如何完善投资者保护 LLSV提出,以保护外部投资者权利为目标的法律改革应该坚持三个原则:(1)法规是至关重要的;(2)好的法规是那些能够实施的法规;(3)在无法依靠法院执行私人合同和法律时,政府对金融市场加以规制可能是有用的。 根据LLSV的观点,结合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完善投资者保护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法律和法规的建设 法律规则是投资者保护最为重要的方面。法律趋同论强调的实际上就是法律规则的制订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法律规则对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进行调整和逐步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例如,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中对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就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为实践的进一步探索留下了空间。除了对已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之外,还需要加强其他法律法规的建设,诸如与强制性信息披露有关的法规。 2、建立执法专门队伍,提高执法质量 法律的执行与法律规则的制定同等重要。我们通常假定法庭和政府都是没有自身利益的超然之神,因此法制建设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制订法律,然后由法院去执行的问题。但法院的判决是由法官做出的,而法官也是有自身利益的个人,因此法官队伍的建设是执法质量高低的关键。英美法系之所以对投资者具有更好的保护,主要原因在于英美法系中法官的特殊作用。而我国执法质量低下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执法队伍素质低下,一些法官知法犯法。 3、充分发挥政府规制的积极作用 我国普遍存在司法制度效率低下的问题,解决投资者保护的许多原则性方法可能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规制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替代方式。 4、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建立法律制度的诚信基础 法律制度是一种正式规则,而诚信制度是一种非正式规则。诚信制度是法律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基础。在一个诚信社会里,法律的执行效率是最高的,而执行成本是最低的;相反,当人们不重视信誉时,法律就失去了信誉基础。失去了信誉基础,法律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公司投资论文:融合还是并行 ——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立法选择 外商投资的公司与内资公司的双轨制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行是中国现行公司制度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的形成自有其历史和客观的原因,但现实的并非就是合理的,这种特殊的制度结构是否应永久持续,两种公司并轨、两法融合归一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这正是已经启动并正在进行的中国公司法修订所要作出的分析和面临的重要立法选择。全面综合的分析表明,双轨和并行不过是历史过程中的无奈和权宜之计,并轨与融合是必然的趋势和我们现时就应作出的合理选择。 一、双轨与并行:历史过程中的无奈与权益之计 外商投资企业法作为特别企业形式的立法,它本来应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后进行,应该在公司和有限公司等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完全统一和确定的基础上进行。然而,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决定了企业立法不可能按一般的立法模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相反,它是完全追随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步伐而亦步亦趋地形成的。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即1979年,中国经济立法才刚刚起步,当时还没有任何其他企业立法,甚至连《民法通则》都还没有的时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颁布了。接着到80年代中期,即1986年又颁布了《外资企业法》,1988年颁布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而作为这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基础和前提的《公司法》,几经周折,到1993年才颁布。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自成体系及其与公司法的前后倒置,当然有其历史的客观原因。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成分比较单一,企业形式基本就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数不多的经济法律法规,也基本上是按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制定的,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适用不同的企业法。因而,作为新兴的外商投资企业,无法与既有的企业形式对号人座,一开始就不得已走上了一条独立于内资企业立法的路子,除了三部完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之外,还分别制定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会计、财务、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会、外汇收支管理等专门性法律、法规。由此可见,形成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并行的格局,并非企业法科学体系建构的要求,也非立法机构的刻意安排,而完全是顺应当时吸引外资和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法律调整的迫切需要,其根本的原因则在于:第一,在企业形态上,当时内资企业中尚无典型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所采用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是三种外商投资企业形式催生了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二,为吸引外资,从公司的设立到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的确需要建立和实行一套外商投资企业特有的制度和规则,如可行性论证与合资合同、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出资的分期交纳、董事会的单一管理等。虽然这一立法的历史进程背离了按部就班的立法逻辑,但它又是无奈的权益安排,是不得已的立法选择,时势造法,是谓这一历史过程的真实写照。 其实,有违立法逻辑和顺序的又何止外商投资企业法,整个中国企业立法走过的都是一条崎岖、异常的道路。中国的企业立法从来就不是在明确界定企业法律形态和类型的基础上,沿着先普通法再特别法,先高位阶法再低位阶法,先法律、法规再规章、规则的立法轨迹推进。相反,由于追随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应对社会急剧变革中的各种企业法律问题,中国企业立法在上个世纪的二十年间,曾一直处于概念和分类不明确、调整范围不全面、体系和内容不完备、性质和效力不统一以及相互之间不协调的混乱状态,企业立法的交叉与重复、缺陷与空白、矛盾与冲突同时并存。而导致此种状态的原因除缺乏通盘考虑的立法热情和唯领导意志是听的主观随意以及狭隘的部门意识和利益之外,根本的原因就是当时的企业立法一直未能确定中国自己的企业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和形成企业立法完整、科学的体系。在如此的立法背景之下,外商投资企业法先行于公司法并与之长期双轨并行的局面也就不足为怪。 二、公司法的统一性: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融合的基点 公司法的统一性首先源自于其组织法的基本属性。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主体法或商业组织法,是对公司这种企业组织的设立和终止、组织机构及其活动范围、活动规则等关系进行全面调整的法律规范。组织法的性质本身决定了公司法制度的统一性要求,决定了一国之内的相同的公司形式应适用同样的公司规范予以调整。这种统一性又是作为企业法律形态立法的共同性要求,企业法律形态的确定就是从企业立法的任务出发,选择最具有立法意义的分类标准,以有限的形式理顺众多的企业组织关系,将其抽象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若干法律形态,并统一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组织。公司是企业法律形态中最为普遍而重要的一种,公司法是对各种公司组织进行一体调整的法律规范,各种以股东出资方式设立、采取股权结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组织都属于公司,都应受公司法的调整,现代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在商事领域的表现之一就是公司法的统一性。 促进投资、交易便利和保护交易安全是公司法统一性的又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形式是公司基本法律地位的标志和公司内外法律关系的综合性反映,是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作出相互了解和商业判断的基本依据。以统一规则对公司进行的法律调整,将使各种不同公司的法律地位和内外关系在类型化的基础上规范化和格式化,使公司的投资者或设立者只需从法定的类型中作出对号人座的选择,而免去了公司关系自我设计以及为此而彼此防范和讨价还价的烦累和矛盾。使公司的交易者从公司的类型和既定的公司法规则中一望而知对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等,而免去了不同的交易者个别进行的、复杂而艰难的一般商业审查和信用判断。 使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遵循最起码的行为规则,无论在正常的营业活动中,还是在减资、合并、分立、终汁等特殊情况下,都能提供给外部当事人尤其是公司的债权人以最低限度的保障,防范可能发生的商业风险。这一切消除的不仅是商事主体的心理疑虑,更是许多具体商业行为的实际障碍,它使得投资和交易行为更为顺畅、便利、快捷和高效,商事交易更为安全、可靠,社会经济更为有序和稳定。 显然,外商投资企业法在公司法体系之外的独立运行与公司法统一性的要求相悖,外商投资企业尽管有其投资来源的特殊性,但在法律性质上,如果将其定性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就当然应具有与其他公司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和组织结构,并应适用相同的公司规范。否则我们将会看到"一种公司、两种制度"的法律奇观,同是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与普通有限公司名同而实异,如此状态,将使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变得游移不定,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也会由此被破坏。 三、法律的交叉与冲突: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融合的现实动因 在三种外商投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十分明晰,《中外合资企业法》明确界定其为有限责任公司。而中外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则较为模糊。根据《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中国的合作企业,可分为法人式和非法人式。至于法人式合作企业的具体法律形式如何?《中外合作企业法》并未加以规定,而从实践情况看,已经成立的合作企业,大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非法人的合作企业为数很少。对外资企业的法律性质,《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又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可见,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更为灵活,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公司。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则可能采取合伙企业、也可能采取独资企业的形式。 这表明外商投资企业是一类法律性质多样化的企业组织,除其中的合资企业属于确定无疑的有限公司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既可能采取法人型的有限公司形式,也可能采取非法人型的其他企业形式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这种互相交叉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则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之间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对于一个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其设立、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到底遵循外商投资企业法,还是公司法? 在此问题上,尽管《公司法》第18条作了协调性的原则规定,即:"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仍然无法完全消除它们之间的冲突同时,由于外商投资企业法本身的先天不足,其原已存在的问题在公司法颁行后也暴露得更加突出。 (一)法律适用对象的冲突 公司法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但何为"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肯定属于此类没有疑义,但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究竟哪些属于有限公司,迄今却没有更清晰的标准。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是它具有法人资格,那么又如何确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人资格呢? 在此问题上,《民法通则》第41条的规定自该法颁布以来,就是一个看起来清楚、实际上极为模糊的条文、它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这里首先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具有法人资格和没有法人资格的几类,而区别的标准则是是否具备法人条件。如果法定法人条件比较严格和具体的话,也许这一标准可以真正地将外商投资企业作实质性的划分。然而,《民法通则》所确定的法人条件却是较为宽松和抽象的。它要求的条件不过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毫无疑问,规定法人条件的目的是为了将法人与非法人加以区别,然而,依据上述的法人条件,却很难实现这一立法目的。事实上,非法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同样也需要依法成立,财产条件同样也有必要,甚至数额超过法人企业的财产,而且也当然应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这三个条件并不成为它们区别于法人企业的标志。至于第四个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是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根本差异,但这一差异究竟是因某一企业已取得或意欲取得法人资格而确定自己承担独立责任,还是因其客观上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而产生,换言之,独立的责任,到底是一种主观条件,还是客观条件?假如是一种主观条件的话,那么企业是否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就是设立者的一种纯主观的选择,如此而言,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考虑,恐怕没有多少企业的设立者愿意选择企业的非独立责任,即投资者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只会选择企业独立责任和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假如独立民事责任是一种客观条件的话,那么这种抽象的条件根本不具有衡量企业责任能力的作用,撇开法律的强制规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同样也可以以其营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这种独立能力的强弱实在不取决于它是独资、合伙,还是法人。因此,无论把独立责任作为主观条件,还是作为客观条件,都难以成为界定企业法人资格的惟一的标准。 十分值得注意的条件是"依法成立"。所谓依法成立,应包含两重含义:其一,法人的成立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即不违法;其二,法人的成立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显然后者是更主要的问题。《民法通则》作为普通的部门法,不便也不可能将所有各种法人的成立条件和程序加以具体规定,这一任务只能由规范不同法人的单行法律、法规去完成。因此,判别一个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具体依据只能到其所属的法律法规中去寻找。 公司企业的法人条件和成立程序无疑是由《公司法》予以界定的。依据《公司法》第19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第20条进一步规定了有限公司的法定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但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除外。第23条则进一步规定了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为10万元至50万元。在这里,股东法定人数和最低资本限额.就完全具有了判别一个企业是否为有限公司以及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际标准。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同样如此,只是提高了公司初始股东的人数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即应当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人条件如同公司企业一样,本来是应由合资企业法、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予以规定的。然而,除《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从而使其完全适用《公司法》的法人条件外,《中外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竟也仿效《民法通则》,对这两种企业的法人资格作了同样抽象的规定。《中外合作企业法》第2条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资企业法》第1条也如此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这样,本应由专门企业立法具体化的法人条件仍然被抽象化,形成了《民法通则》与具体立法之间的同义反复和恶性循环,使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法人资格的确定事实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这种立法处理,表面上看是保持了与《民法通则》的一致和高度的准确性,但实质上却是混淆和误解了不同立法的性质和层级划分,回避和放弃了单行企业立法应有的职能,因而留下了法律规范的缺撼并导致实践中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法人资格模糊不清、难以把握的状态,从而也造成了因适用对象不明而引起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根本性冲突。 (二)法律规则的冲突 将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法律规则加以综合比较,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情况。 1.二者的法律规定完全相同或类似。由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的交叉关系所决定,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存在着与公司法完全相同或类似的规定如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中关于合资方式或股东出资形式的规定、关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规定、关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规定。然而,这种情况在合资企业法中为数不多而在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中则更为少见。 2.二者对同样法律事项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构成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相互关系的主要特点。在关于企业或公司的设立制度、资本制度和组织机构以及清算、解散制度的规定中虽然二者所规范的法律事项是基本相同的,但其各自的规范内容却大不相同。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而《公司法》则没有关于批准程序的规定。同样是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与公司的董事会职权并不完全相同。 3.二者又各有自己的特定事项和内容。这些事项和内容为外商投资企业法或公司法所独有。如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关于合资合同、合作合同的规定、关于外国合营者投资比例的规定、关于设立合资企业的行业限制的规定、关于外汇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的规定等,这些在公司法中都没有、也没有必要予以规定。反过来,公司法中也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法中不曾有的内容。如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限额的规定、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限制的规定、股东出资验资及出资证明书的规定、股东会、监事会的设置、董事、经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等。 上述三方面情况的存在,必然导致法律规则适用上的冲突。虽然公司法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何谓"另有特别规定"?以上三种情况中,在第二种情况下,对同样法律事项作出不同法律规定时,可以理解为"另有特别规定"。但在第三种情况下,对于公司法有规定而外商投资企业法未予涉及的内容是否也同样理解为"另有特别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监事会的设置,而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没有涉及,公司法规定了最低资本额,而外商投资企业法中亦无要求,这些是否都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特别规定。如果如此理解的话,那么公司法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就都成了"特别规定"如果这样,所谓的"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岂不成了空话,公司法中哪里还有可以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内容反之,如果不把上述情况看作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特别规定’.而适用公司法,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外商投资企业也要设股东会、监事会,也要实行最低资本额制度?这显然又走到了另一个荒唐的地步、然而这却正是公司法的冲突条款所带来的两难结果由此看来,公司法的冲突条款表面看来似乎解决厂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冲突,而实际上这种冲突依然存在_弥补其缺陷和消除这种冲突根本的出路在于在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实现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在法律概念、法律制度和规则上的协调和统一,即在明晰外商投资企业与公司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将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基本内容融入公司法之中,外商投资企业中具有法人地位的即属干公司中的有限公司,因而统一适用公司法非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也将根据其性质分别适用合伙企业法或另行制定的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将作为普通的外国投资法,与公司法的职能分工也十分明了,前者只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特有的法律制度和规则,后者适用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有限公司,两法之间的关系也被彻底理顺,相互之间不再存在对同一事项作不同规定的法律冲突。 四、公平竞争与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融合的国内外背景 如前所述,外商投资企业法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为广泛吸收境外投资而制定的,20多年过去,外商投资企业法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对外开放的全面彻底,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基本机构已经形成.市场机制日趋完善,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同时,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备中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最好、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地域,已经成为整个世界最大的投资输入国。无论是市场条件还是法律环境,中国与其他国家已无根本的隔阂和差异,中国与外部世界的对接已经完成或正在完成,基于不发达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法制而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已经失却其独立存在的社会基础成熟的市场经济呼唤公平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的根本机制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要求市场统一、市场主体平等和市场交易规则的规范_市场统一意味着各种主体可以自由进人,不受地域限制市场主体地位平等意味着各种主体在同一的起点上参与市场竞争市场规范则意味着用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制和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中国加人世贸组织,不仅表明世界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和发展环境的认可,同时也包含了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即给予外国的商业组织以与国内商业组织同样的"国民待遇",使它们在相同的法律规则下进行公平的竞争以往的历史中,我们曾给予外商以"次国民待遇",也曾给予外商以"超国民待遇",在各种立法和政策文件中,既有大量的对外商的优惠规定,也有不少的限制性的规定,外商所获得的经营条件既有优于内资公司之处,又有劣于内资公司之处这一不公平的竞争状态在中国入世之后,必须加以改变而公平的竟争,当然包括投资领域的竞争和投资行为的公平,包括以公司形式从事商业竞争时给予同样的法律对待和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则。 以吸引外资为理由主张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独立,理由并不充分。一个国家或投资地域对外资的吸引力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既有经营资源的因素,又有劳动力的因素;既有市场的因素,又有投资环境的因素;既有政策优惠的因素,也有法律制度的因素等而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其吸引外资的主要因素又是有所变化的,对中国而言,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前期对外资的吸引力主要在于税收、关税等优惠政策,而90年代后期和进人21世纪之后,则主要在于低廉的劳动力和巨大的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当然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但这种制度的完善是整个社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律环境的优良,决不是意味着对外资的单独立法,更不意味着在织织法上制定专门的外商投资企业法,西方国家吸引境外投资的于要因素之一就是其法律的严密和完善、但他们并无针对外资的公司法或企业法。 当然,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将外资政策的优惠上升为法律,并制定专门的规范是必要的,但法律部门的性质和分工表明,这一任务并不属于作为商业组织法的公司法,而属于直接体现外资政策的外国投资法。事实上,各国的企业法本来就存在商业组织法(Business Organization)性质的企业法和产业政策与经济管理法性质的企业法之分,前者是关于公司组织方面,即公司内外法律关系方面的规范,包括公司行为的一般制度和规则、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股东的出资、公司的章程、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权、公司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财务制度、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后者则是关十国家对企业的特殊扶植、保护或限制措施并体现了国家相应的产业发展和振兴政策,如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关于鼓励和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和经营范围、出资标的要求、税收的优惠、财务、信贷、外汇和劳动的管理等。而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法恰是融商业组织法与外国投资法于一体的混合性立法。这显然是一种立法件质的错位,该法与公司法的冲突亦由此而来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法改革的宏观目标和基本思路就是对其重新定位,在将其商业组织法内容融人公司法的基础上,恢复其外国投资法的单一性质,保留其吸引外资、外资管理等特有的制度和规则并与公司法、合伙法、独资企业法等分工负责,共同实现对企业关系的法律调整。 公司投资论文: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与关联交易关系探索——基于大陆、香港和美国市场 论文关键词: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关联交易 论文摘要:笔者通过阐述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的影响,搭建三者之间的关系,实证比较了大陆、香港、美国三个不同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验证了理论分析结论,即完善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有利于形成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进而能够更有效地抑制关联交易行为;投资者法律保护作为外部治理机制,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强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一、引言 已有研究表明,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利益侵占行为,其实质在于公司内部人对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掠夺。因此,制约关联交易的核心在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抑制剩余控制权的滥用。鉴于此,国内学者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经理层激励等内部机制方面研究公司治理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如余明桂等(2004)、陈晓等(Zoos。近年来,随着法与金融学的发展,国外学者已转向关注外部治理层面,如法律体系、监管制度、政府干预等,其中以投资者法律保护方面的研究最为突出。如La Porta等(1999)最早通过实证考察了27个发达国家规模排名前10的非金融类公司的控制权集中问题,发现投资者保护程度与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进一步,La Porto等(2002) Shieifer等(2002)利用不完全契约理论论证了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内部人所有权集中程度的负相关关系。 本文试图将国外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成果引人到关联交易的研究中,通过考察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三者之间的关系,揭示关联交易和公司治理形成的制度原因。这是解决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关键所在。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理论分析 投资者法律保护是防止公司内部人(控股股东或管理者)剥夺外部投资者权利的法律规定及执行机制(栗天虹,2006)。在法律规定层面,各国投资者法律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前者侧重于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引,后者侧重于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规范。而仅有法律规定是不够的,法律执行效力比书面规定要重要得多(Berkowitz et a1,2003)。强有力的执法不仅是书面立法发挥作用的保证,也是书面立法的重要补充。 1.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最核心影响在于对股东大会及股东权利的规定,而在股东权利中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根本,也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1)大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从公司法对大股东表决权的限制看,是否采用一股一票原则对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十分重要。我国现行公司法实施的一股一票原则,表面上看是一种资本平等原则,但在股东持股数量悬殊的情况下,大股东可以轻易地根据“资本多数决”原则操纵股东大会,形成控制权高度集中的公司治理结构;而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法都有对大股东投票权限制的条款,如198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修订公司法,规定任何股东不论其持有多少股份,最多只能行使20%的投票权,首次突破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 (2)小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从公司法对小股东表决权的保护看,是否采用邮寄投票、股票冻结、累积投票、重开股东大会所需的持股比例等机制,对建立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制衡十分重要(La Porta et al ,1998 )。美国采用了全部4项保护机制,其中重开股东大会的股票比例仅为1%;香港采用了除累积投票外的其余3项机制,重开股东大会的股票比例为5 %a;而大陆仅采用了累积投票和重开股东大会两项机制。我国没有采用邮寄投票,意味着股东必须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才能进行投票,这对小股东来说是不切实际的;我国有股票冻结的规定,使更在意投机交易的小股东会自愿放弃投票权;我国虽然采用了累积投票,但在公司法中属任意性条款,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意义,形同虚设;我国有重开股东大会的规定,但重开股东大会的股票比例为10%,不具有现实可行性。 2.证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体现在三个维度:信息披露、董事责任和股东诉讼权利(Djankov et a1,2005 ) 。 (1)信息披露。如果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较大、信息披露的要求很及时、因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及时产生利益损失时对有关责任人员惩罚力度比较大,那么企业管理者便会因法律责任的压力而披露更多对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从而抑制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利益侵占行为。 (2)董事责任。如果证券法对董事责任有明确的指引,当发生利益侵占行为时,就比较容易追究相关董事的责任,进而督促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尽的职责。如萨班斯法案明确规定了CEO和CFO对财务报表的书证责任,以及违反相应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既有严刑峻法的威慑,又有明确的指引,董事必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在控股股东发生利益侵占行为时,形成对控股股东的制衡。 (3)股东诉讼权利。完善的股东诉讼制度能从源头上遏制公司内部权力的滥用。如法律规定外部股东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时,可以查阅公司交易资料的范围广泛,那么实际控制人通过欺骗行为转移利润就变得非常困难,因而会对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产生事前警示作用,控股股东、董事会以及经理层都会约束自身行为,同时也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余劲松等(2009)的研究表明,如果综合考虑立法和执法因素,立法层面投资者诉讼权利的保障显得更为重要。 表1参照世界银行商业环境调查对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的每一个维度以及整体保护水平的打分,给出大陆、香港、美国三个市场证券法投资者保护的对比情况。 可见,大陆地区证券立法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失周全。在董事责任上仅得1分,其直接结果就是当公司实际控制人损害外部投资者利益时,监管机构和法院在追究董事责任时缺乏明确指引。近年来,大陆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但对违规事件进行审理时却无法对相关责任人做出明确裁决,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投资者诉讼权利上得4分,表明大陆地区在完善投资者事后救济体系上存在缺陷。如大陆证券法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具有系统的审判规定,但侵害行为远不止虚假陈述一种。对于内幕交易、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券立法尚没有相关审判的规定,因此不利于保护投资者事后诉讼的权利。 3.法律执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执法威慑力。如果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发生的违规行为具有严厉的惩戒措施,使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远低于违规成本,那么即使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漏洞,相关内部人也没有违规动机。此时,执法的威慑力相当于内部治理机制的补全。另外,如果监管机构对违规事件中没有尽职履行责任的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人员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措施,无疑也可以鞭策其切实担负起监督制约利益侵占行为的责任。 (2)监管及时性。如果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违规初期就能及时发现,那么通过较轻处罚即可纠正违规行为,也使投资者利益免遭较大损失。这相当于监管部门用较小的成本对上市公司及其治理结构的各个层面进行了一次有效教育,从而能够尽早遏制公司内部人的利益侵占行为,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的欠缺之处。 (3)诉讼可行性。投资者是否提起诉讼,取决于诉讼的成本与收益。过高的诉讼成本和过长的审理期限都会阻止投资者对司法的亲近;而投资者起诉的动机越弱,诉讼对公司的威慑力就越小,公司治理水平也就越差。 (二)研究假设提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三个研究假设: H1:不同市场(即不同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水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显著差异。 H2:不同市场(即不同投资者法律保护环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水平与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显著关系,但相关性不 同。 H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水平与投资者法律保护存在显著关系;相对内部公司治理结构而言,投资者法律保护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程度更大。 三、数据及变量 (一)样本及数据 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等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不同,本文选取A十N股、A+H股和A股公司为样本,并以2007年横截面数据进行研究。剔除发行B股的公司,剔除S,ST,PT公司以及数据缺失或存在异常值的公司,最终得到A+N股10家、A+H股28家。依据这两类样本的行业分布和资产规模,得到符合配比条件的A股公司247家。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部分缺失数据从上市公司年报中获得。 (二)变量定义 1.关联交易变量。考虑到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本文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并从中选取发生金额较大、为证券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利润操纵可能性大的商品交易类、资产交易类、提供与接受劳务类、资金交易类、担保抵押类、租赁类和股权交易类等七类关联交易作为研究对象。用关联交易发生额(总体和各类)除以上市公司年末净资产衡量关联交易总体和各类水平。 2.公司治理变量。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股权结构、董事会运作效率、经理层激励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借鉴已有文献,本文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独立董事比例、总经理与董事会主席两职合一(合一为0,否则为1),董事会年度会议次数、高管领取薪酬比例、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设立为1,否则为0)作为公司治理变量。 3.投资者法律保护变量。用上市地的不同进行衡量。大陆A股取值为I;香港A+H股取值为2;美国A十N股取值为3。 4.控制变量。选取公司规模和公司业绩为控制变量。公司规模为年末总资产对数,公司业绩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实证结果 (一)不同市场关联交易水平和公司治理结构差异检验 采用均值比较中单因素方差分析法,检验大陆、香港、美国三地样本公司关联交易水平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 (1)A股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水平显著高于A十H和A十N股公司。根据描述性统计结果(略),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为净资产的52. 68%,而A十H股公司为30.14%,A+N股公司为22.98% 。 (2)A股公司的商品交易类、资金交易类、担保抵押类及股权交易类的关联交易水平显著高于A十N股公司,特别是商品交易类和担保抵押类,表现更为悬殊。这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大陆公司关联交易的特点,即主要通过商品交易类和担保抵押类进行利益侵占。大陆监管部门应重点防范这两类关联交易行为。 (3)A股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高于A十N股公司,但与A十H股公司没有显著差别。这表明大陆公司股权集中度显著高于美国公司。之所以与香港公司没有显著差别,主要是样本问题。我们选取的A十H股公司多为国有垄断企业。另外,A股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和独立董事比例显著低于A+H股公司,表明大陆公司的董事会运作效率显著低于香港公司。 验证了假设1 (二)不同市场关联交易水平与公司治理结构关系检验 因A +N股公司样本量少,本文仅检验A股和A+H股公司关联交易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从表3可以看出,A股和A十H股公司两组样本均通过了方程显著性检验,但两个市场回归结果有所不同:控股股东、高管薪酬和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对两个市场的影响是一致的,但董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对两个市场的影响是不同的。A股公司关联交易多发生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董事会实际运作能力低的情况下;;A十H股公司关联交易多发生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情况下。即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高的主要原因是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低。 验证了假设2。 (三)关联交易水平与投资者法律保护关系检验 首先,检验投资者法律保护对关联交易总体和各类水平的影响。结果显示关联交易总体、商品交易类关联交易通过了方程显著性检验。见表4。 在1%的显著水平下,投资者法律保护与关联交易总体水平和商品交易类关联交易水平显著负相关。即随着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的提高,将显著抑制关联交易行为。 进一步,检验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对关联交易的共同影响。检验结果见表5。 表5显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总体水平与投资者法律保护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并且标准化系数最大( - 0. 204 ),表明投资者法律保护对于关联交易的影响最大,高于公司治理结构变量。 验证了假设3。 五、研究结论 通过对投资者法律保护、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三者关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完善的投资者法律保护(包括法律规定和法律执行两个层面)更有利于形成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进而能够有效地抑制关联交易行为;第二,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显著高于A十H股和A十N股公司,特别是商品交易类和担保抵押类更为突出,监管层应重点防范这两类关联交易行为;第三,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低是A股公司关联交易水平高的主因;第四,投资者法律保护对抑制关联交易有显著效果,相对内部公司治理而言,它的作用更为突出。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投资者法律保护体系,发挥其对内部公司治理(如股权集中度高、董事会运作效率低等)的完善和补充作用,以减少关联交易行为的发生。 公司投资论文: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证券法的出台是我国证券界和法律界的幸事。但证券法将作为经纪人的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在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二者关系的规定及其成因之后,作者立足我国法律体系,尤其是在民商法律制度和范畴的基础上,对若干相近民法范畴进行比较,认为证券法理应立足国情,将二者的关系界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 关键词:经纪人 证券公司 投资者 法律关系 在证券市场中,证券商以其特有地位,发挥着促进证券流转的枢纽功能。各国证券法对“证券商”一词的界定与使用不同。美国证券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证券商的概念,代之以经纪人(brokers)、自营商(dealers)、人(agent)和“broker-dealer”等概念。韩国、日本的证券交易法通过对证券公司和“证券经营业务”内容的界定间接明确证券商的概念。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证券法律则明确规定了证券商的概念。我国证券法未直接采用证券商这一概念,而是规定了证券公司等概念。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9、129条的规定,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二者均可从事经纪业务,也就是说,我国的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证券经纪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37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作为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本文暂且将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称为证券公司经纪人,以别于其他经纪人。 由于面对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广大投资者很难作出合适的证券投资选择,且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03条的规定,一般投资者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亲自参加交易,加之作为自然人(以佣金为收入来源的一类证券从业人员)和非法人的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证券经纪人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托于证券公司才能实现其证券经纪的功能,因而,证券公司经纪人便成为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直接与证券投资者发生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在证券交易市场上,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风险的承担、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证券法立法目的实现,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问题,世界各国规定不一,但大致可因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规定而划分开来。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民事相关概念和制度上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这种关系规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先让我们看看他们之间的差异及其成因,再论我国的实际情况。 一、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之考察 现代社会,英美文化对各国影响极大,在证券业界这种影响更是凸现耀眼,其中尤以美国的证券立法走在世界前例,为各国所效仿。 理论上,“英美法认为,经纪人是为获得报酬被雇于进行讨价还价和订立合同的人”,“通常是收取佣金为买方或卖方购买或出卖股票、债券、商品或劳务的人。[1]法律上,(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3条第A款第4项把”经纪商“广泛地定义为”任何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人,但不包括银行。“该法注释中说明,经纪商”纯粹是代客买卖,担任委托客户之“。[2]美国法院判断一个人是否经纪商的标准有,(1)该人他人买卖了证券,从事了证券业务。活动不一定是全日的;(2)在从事证券买卖中,该人收取了佣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3)该人向公众视自己为经纪商;(4)该人代顾客保管了资金或证券。[3]英国1889年 经纪人法)规定经纪人是人之一。根据有关商事法律规定,经纪人是受雇代表他人从事购买或售卖的一种人。[4]可见,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的关系是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买卖业务,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是投资者的人。那么,英美法系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呢?一般意义上的,是由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人(本人)。[5]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各国民法关于的规定并不一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在英美法系国家,法自成一体,其涉及范围比大陆法系广泛得多。但英美法中的主要是委托,有关立法、判例和学说很少涉及法定。这是因为英美法中的家庭法律制度及信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大陆法中法定的职能。在英美法中,有关商事都是委托,而且都是有偿的[6].其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团体成员的内部关系。合伙被认为是法的一个分支、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互为关系;雇员与雇主的关系是人与被人的关系,雇主对雇员在业务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二,企业与相对人进行交易时形成所谓”企业交易“。无论交易以企业的名义,还是以企业成员的名义进行,企业本身须对自由交易产生的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负责。于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广义概念,即人不论是以被人名义,还是以人本人名义代被人为法律行为,不论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被人,还是间接归属被人都是。前者就是直接,后者是间接。用一位美国法学家的话来说:”广义乃是多种法律制度之综合,其所以范围渺无穷尽,自由世界的一切事物无不籍此而推进。一个人雇佣他人为自己工作、出售商品、代表自己接受财产的转让,与他自己亲自进行这些行为具有同样的效力。众所周知,假如没有制度一切企业都将无法存在。“[7]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是这样呢?弗里德曼说:”任何声称是关系的最终真正及主要主题及目的,都是通过人的行动来构成委托人与外人的直接合同关系。这是的核心。“[8]普通法强调的核心是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并为了维护这样的确定性质而付出了代价,就是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到漠视,未能取得充分发展。故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采广义概念,不仅承认大陆法中的”直接“关系,也承认大陆法中所谓”间接“关系[9],其间接 (或隐名)主要指各种行纪关系及商、经纪人等在商业活动中与委托人及第三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包括一切非商事性质的不公开人身份的关系[10],居间人、行纪人、拍卖人等都处于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义务,没有独立存在的行纪、居间制度。经纪人、人、中间人成为同义词。无怪乎,《牛津英汉百科大辞典》将英文”Agency“译为商、业、居间介绍、媒介等,基本上与中介同义(《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之意。),因此,在广义概念的基础上,英美法系国家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是完全正确的,由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买卖证券符合实务,保证了概念在法律制度中的同一。 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考察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在许多法律概念和制度上都存在着差异,有关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不同法律规定就是明显的一例。 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系广义,由委托所生之业务大多,产生委托的法律关系。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由委托所生的法律关系有委托、行纪和居间等。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如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所称仅指人以被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后果直接归属被人,系狭义的概念。 日本民法典》第 99、100条规定:“人于其权限内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人未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视为为自己所为。”台湾地区民法上所称之是人在权限内依本人之名义为意思表示,其效力直接及与本人,学说上称之为直接。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与之应严予区别者,系所谓间接。所谓间接,系指以自己之名义,为本人之计算,而为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首先对间接人发生,然后依间接人与本人之内部关系,而转移于本人之制度。由是可知,间接非属民法上所称之,只可谓为类似之制度而已。关于间接,民法仅于行纪设有特别规定,于其他情形,则依其内部法律关系处理之。[11]“证券经纪商系接受客户委托,为他人计算买卖有价证券,乃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之交易”,“此所谓以自己名义为之,系指证券经纪商代客于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从事买卖,均以证券经纪商名义为之,而与该相对人订立契约即可。”[12]可见,在大陆法系狭义概念的基础上,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不是投资者的人。在日本证券交易制度中,始终坚持了狭义制度。为了贯彻民法典中狭义制度,在证券交易中,将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以证券公司名义为客户买卖证券规定为“佣金”,以区别于民事制度中的“一般”[13],并规定佣金适用日本商法典关于行纪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第15、16条更是明确规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之行纪或居间者为证券经纪商。很明显,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证券经纪人与人不是同一法律地位,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不是关系,而是行纪、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大陆法系国家的、行纪、居间概念和制度决定的。所谓行纪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他方的费用,为他方办理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业务,并获得佣金。行纪制度源于古罗马时代。现代意义上的行纪制度可见于法国、德国和日本的商法典,瑞士债务法也有规定。(日本商法典)第 551条规定:“行纪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买卖物品为业。”由于行纪行为的后果,需由行纪人另为转移行为,转给委托人,故行纪实为间接。所谓居间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按另一方的要求,向另一方提供与第三人订约的机会或作为他们之间订约的媒介,并获得佣金。居间制度在古罗马时代已有之,近代居间合同始见于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德国民法典和商法典以及瑞士债务法中都有居间的规定。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行纪、居间业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是行纪或居间关系。 当然,由于英美证券法律制度领导着世界的潮流,大陆法系的国家或地区也不免深受其影响,最明显的一例是上文提到的日本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佣金”,日本商法典明文规定它实质是行纪,却仍沿用“”一词称谓它。 三、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法律思考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我国理论界说法不一。有观点认为,“从实际运作来看,经纪行为从本质上具有行为的基本特征,确切指民事行为中的委托行为,”[14]即委托关系。有观点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证券交易行纪法律关系或证券交易居间法律关系[15].有观点则认为是信托关系[16].还有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是经纪法律关系[17].立法上,对二者关系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和混淆。首先,证券法第 137条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条文本身就存在弊病。该条将证券公司经纪人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法律上讲,中介的含义并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溯源。如前所析,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与中介基本上是同一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和中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不同。有人认为中介业务就是接受委托,进行竞价、促成成交,通知委托者办理清算、交割、过户手续等等[18],这与同为本条规定的业务有何区别呢?如何理解该条中规定的与中介的概念及其关系呢?其次,同为,民法通则与证券法的规定有出入。根据证券法第13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客户买卖证券。我国法律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民法通则沿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狭义的定义。依据我国现行民商法之根本大法-(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民商法上的“必须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而不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间接归于被人,则不得称为”[19].也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必须以投资者的名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才为。然而,根据我国证券法第 103条的规定,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经纪人执行客户委托须以自己名义进行。由此,我国证券法上的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制度不一致。若用英美法系的概念解释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概念,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与中介的概念属同浯反复。若采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一致,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就不应该采用的概念,规定为“代为”客户买卖证券似乎更为适当。再次,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同合同法的规定不一。合同法中专章规定了行纪和居间制度。这些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业务界定为行纪、居间,与民法通则的有关概念和规定保持了一致,与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有别。如(合同法)第419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规定为行纪关系。上述种种不同规定导致证券公司经纪人和投资者之间关系难以确定,使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那么,在我国现在的法律环境下,他们二者的关系应如何定位呢?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梁定邦先生说过“民法的范畴是证券法赖以建立的基础”,“没有任何专门的证券法可以独立存在,所以他们亦要考虑民法及其他关于金融产品的法律的发展。”[20]其言下之意乃在于证券法应建立在民法的范畴之上。我们赞同这一观点。从法制系统工程来看,性质相同此相近的法律、法规使用的法律概念和词语及其含义应该保持一致。否则,将使整个法律体系混乱,给执法者和受法者的执法和受法造成巨大困难。从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而言,虽然特别优于基本法,但在法律概念上应保持一致。因此,有必要从几种相近的民法范畴的比较中探寻之。 1.委托和行纪的不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分为法定、指定、委托。委托是基于当事人意示表示而发生权的。委托和行纪在我国古已有之,民法通则中只明文规定了委托制度,却没有规定行纪制度,也就是说,只规定-厂委托法律关系,没有规定行纪法律关系。但现实生活中行纪大量存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行纪业蓬勃发展,延至今日,已成规模。我国实务对行纪是肯定和保护的。合同法第22章,共10个条文,对行纪合同进行专章规定。就我国有关委托和行纪的有关规定与实务以及国外立法规定来看,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身份不同。委托的人无须特殊身份,只要是一般民事主体即可。行纪人是多为具有特定行为能力的经济组织,一般都具有商号身份,如信托商店、证券公司等。 (2)名义不同。委托的人以被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行纪人则是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如,我国合同法第414条中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为效果不同。委托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担。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行纪人,间接归于委托人。委托人与交易的相对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均由行纪人和相对人直接承担,然后再由行纪人转移给委托人。如我国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日本商法典第552条和台湾民法典第578条也有类似规定。 (4)行为的范围不同。作为一般民事制度,委托的范围没有具体的限制,而行纪人只能从事法律允许从事的业务。如我国合同法第414、419条规定行纪人只能“从事贸易活动”、“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等。日本将行纪限于为物品的买卖或其他非买卖行为。德国的行纪限于为商品或有价证券的买卖行为。我国台湾地区将行纪限于动产的买卖行为及其他商业上的交易行为。 (5)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行纪行为是有偿法律行为,委托人应该支付报酬。 可见,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委托与行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后,是以自己名义入市交易、清算、交割并承担责任,这实属行纪行为,二者之间形成行纪法律关系,而不是委托法律关系。合同法第419条的规定正说明了这一关系是行纪关系。区别和行纪的意义在于分清当事人及其责任。在行纪关系下,投资人只能与证券公司经纪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不涉及交易中的对方。集中交易时直接交易双方是证券公司经纪人。若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投资者无权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求偿。此种法律关系之弊病在于,如果证券公司经纪人不行使求偿权,投资者则会因不是当事人,没有求偿权,导致无法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避免此种弊病,我国台湾地区进行了特殊规定。“为使交易之效果在涉及民事责任或诉权时归于真正下单之投资人,证券交易法在1977年修正时,在第20条第4项规定:委托证券商以行纪名义买入或卖出之人,视为前项之取得人或出卖人,”[21]也就是说,将投资者视为证券交易的直接当事人,有权超越证券商,直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台湾地区的这一修正弥补了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为行纪关系的不足,值得我们参考。若将二者的关系确定为委托,那么,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或事故,权利、义务完全归于委托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经纪人无关,证券公司经纪人对证券市场和交易不负任何责任,届时投资者不但找不到相对交易人,而且更难于举证,其利益必将无法得到及时合法的保护,此与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相谬。我国证券法将二者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不符,与合同法相冲突,与我们的法律体系不合。 2、委托与居间的不同 在我国古代,居间早已存在,称居间人为“互郎”、“牙行”或“牙纪”。古罗马也有居间制度。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居间,但我国实务上一直承认居间。合同法第23章专章共 4条规定了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委托人支付报酬。从有关立法和实务上看,委托和居间虽都建立在委托和信任的基础上,但二者区别很大。 (1)行为的内容不同。委托人本人与第三人签定合同,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内容,处理的事物一般具有法律意义。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直接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办理的事务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2)行为的名义和目的不同。委托人以被人的名义为其服务,对被人负责。而居间人则是以自己名义从事媒介行为,对双方当事人负有诚实居间的义务。 (3)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有偿也可无偿,由当事人选择决定。居间则是有偿的,但只能在有居问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 可见,委托与居间有着本质的不同。证券法律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居间业务,就是说,允许证券商接受委托,为他人报告订约机会,介绍买方和卖方,或为订约媒介促成其成交。我国证券法对此未有明确规定,而是在第137条规定了“中介”二字。 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从法律上讲,证券法规定的“中介业务”实际上就有:述的居间业务。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的居间业务为数不少,理应受法律保护。有观点认为证券经纪商是居间人的观点与现代各国证券交易的实际情况不甚相符[22].我们认为在一段时间内,随着行纪人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全面,可能会大量出现居间人和行纪人重叠的现象,单纯居间业务减少,似无存在之必要,但长远看来,随着交易制度的完善、交易方式的科技化和市场的国际化,证券交易的方式呈多样化,证券公司经纪人作为居间人仍有存在之必要。 3.行纪与信托的不同 我国理论界曾经称行纪为信托,因英美法上另有与行纪涵义完全不同的信托制度,为了区别,而不再称行纪为信托。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起源寸:中世纪英国衡乎法的用益权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转移与管理财产的制度。信托是指委托人(信托入)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则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在行纪和信托关系中,行纪人和受托人虽都基于信任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和处分特定财产,但二者之间存在许多不同。 (1)性质刁;同。合同法414条明确规定行纪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信托则是一种财产管理关系,英美法上的信托类似于大陆法中的某些他物权制度。 (2)当事人不同。行纪的当事人为委托人和行纪人,信托的当事人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所有权属受托人,利益属受益人,且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通常为第三人。行纪关系的委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均归于委托入,无分离的可能。 (3)行为的内容不同。行纪人主要从事代客买卖等业务,而且必须服从委托人的指示。信托人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行为范围远大于行纪人所能为。 (4)成立要件不同。信托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行纪则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 (5)法律责任不同。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23].(6)享有介入权不同。在委托人无相反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对于受托出售或购入的物品,行纪人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购入或售出,这就是行纪人的介入权,合同法第419条给予了规定。在信托关系中,为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受托人拥有介入权,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卖给自己,不得用信托资产购买自己的财物。 可见,在行纪与信托之间,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实属行纪性质,非为信托。 关于证券经纪商在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时与投资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为经纪法律关系的观点[24],从其对经纪的界定来看,经纪即为我们所说的行纪。“经纪是指一方 (经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从事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收取报酬的行为。”[25]我国台湾学者陈春山在论述台湾证券交易法时认为,所谓经纪依民法第576条之规定乃是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为动产之买卖或其他商业上之交易,而受报酬之营业。所谓经纪商,依证交法第15条、第16条之规定,乃是指经营有价证券买卖之经纪或民间之业务者。对经纪的这种解释及其引用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实际上都是对行纪的定义和有关规定,甚至条文中采用的字眼原本就是“行纪”。我们认为,该观点所说的经纪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行纪法律关系。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务中,并没有规定经纪法律关系,而是将行纪法律关系确定了下来。既然已经有了行纪法律关系,再无必要规定一个与行纪法律关系基本相同的经纪法律关系,“画蛇添足”,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麻烦。 因此,我们认为,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是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我国的民法范畴决定的。一位知名的法学家曾经提及,如果要执行法律,法律的条文必须准确,以防止不法者在法律漏洞中运作,削弱法律的公信力。对于证券法第 137条的规定与民法的有关规定相脱节之处,极有必要由立法机关将证券法第137条规定的“”解释为适用行纪的有关规定,“中介业务”解释为居间业务等,以求法律、法规的准确性、完整性、严密性,以满足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证券法的作用。 公司投资论文:股权分置、公司治理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摘要]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产权基础,但股权分置的制度缺陷使得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也使得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本文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下治理结构的缺陷,并对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 国有股 股权分置 公司治理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一、 引言 作为转轨经济过程中引入的制度安排,我国的上市公司多系国有企业人为改制而成,而非古典企业制度发展的自然结果。我国证券市场设立的初衷也并非基于融资的考虑,而是为国企改革和解困服务。同时,为了保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不动摇,保持国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国家在股权安排上分别设置了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目前,在我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64%属于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其余为能够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这两类不同性质的股票构成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利”的股权分置态势。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和特殊背景下的产物,但它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股权分置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既不合理,也不规范,进而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股权分置还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机制,使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处于完全不协调甚至对立的状态,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管理行为严重扭曲,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因此,股权分置问题不解决,公司治理的内部和外部机制便难以发挥作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也就无法谈起。 二、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一般性分析 通俗地讲,股权结构就是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即股权集中度。而严格的公司治理定义是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李维安,2001)。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的整个制度安排中,可以被视为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产权基础。股权结构(集中度)不同,公司治理的形式也会不同(费方域,1998)。在股权高度集中(日德模式)的情况下,大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因此作为拥有强势地位的大股东有更大的动机和能力来监督公司管理人员,防止或减少内部人控制,改善公司经营管理(Li,2000),但解决了股权分散条件下的外部公众股东难以治理内部管理层的问题之后,又产生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当大股东股权比例超过某一点、基本上能够充分控制公司决策时,大股东可能更倾向获取外部少数股东不能分享的私人利益(Shleifer and Vishny,1997);而在股权高度分散(英美模式)时,虽然能较好地解决分散化的投资者控制公司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以社会公众为主的小股东的利益,但小股东通常没有主动进行公司治理的动力,或出于成本的考虑而存在“搭便车”行为,因而公司的经营者掌握了实际控制权,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 三、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现状扫描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属于高度集中的类型,这与日德模式有很多相似之处,却与英美模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我国上市公司在引进日德模式进行公司治理实践的过程中,却表现出严重的水土不服。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行为却与日德模式大股东的行为迥然不同,反倒表现出股权分散时的公司经营者行为。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高度集中,公众流通股比重偏低的股权分置状况,违背了现代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和股权分散化的要求,必然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1、 普遍存在大股东是“虚拟所有者”的现象 如前所述,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多系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虚拟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尽管国资委建立了以层级授权经营为特征的国有资产委托体制,但这些出资者代表既不是实质意义上的投资者,也不是资本的真正所有者,因此极易产生“内部人控制”,他们不可能主动去完善公司治理而作茧自缚。再加上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效用函数的差异及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往往会为了各种自我目的而违背股东的利益(潘秀丽,2005),因此,大股东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证,遑论中小投资者。 2、 股权集中度过高,呈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结构 股权集中度过高主要是指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比重过大,上市公司实际上处于第一“大股东”的超强控制状态。股权大量集中在产权残缺、行政负担严重的国家股股东手中,必然造成大股东监控的无效率,不利于公司经营者在更大的范围内接受多元化产权主体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约束,且有可能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而且也使得国有资产处于一种“游离”状态。此外,这种畸形的股权结构还使得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公司外部市场机制的评价和约束功能被弱化。 3、 大股东“超强控制”,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监事会形同虚设。 股东大会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形式,是股东行使监督权、表决权和知情权的重要平台,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得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缺乏代表性,股东大会成为了实质上的“大股东会”,大股东的“超强控制”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的“一言堂”。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也有悖于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以行政方式任命公司董事,在公司的董事会中更多的是大股东的代表,董事执行决策听命与政府,而不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事态(岳彦芳,2002)。监事会成员也基本上是从内部产生,其身份和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加上他们的自身素质低下和专业知识的匮乏,致使监事会基本上无法承担起其应有的职责,外部监事又极少参与监事会,所以导致监事会形同虚设。中小投资者“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机制失灵,其合法权益被剥夺,从而产生了很多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 4、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 (1)、政府控制呈现两重性。政府持股(即国有股东)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主要特征之一。国有股东的“攫取之手”(grabbing hand)借助国有产权对公司资源配置的政治或行政干预,损害了企业表现,从而造成了企业的价值损失,但经营者会利用政府对企业行政上的“超强控制“而推卸经营责任,转嫁自身的风险。此外,国有股东还可以利用“帮助之手”(helping hand)对企业实行微妙的政策倾斜及特殊的优惠待遇,从而提高企业价值(田利辉,2005),但这又会加剧不公平竞争,使国企经营者利用垄断优势坐享其成。 (2)、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不完善。近年来,LaPorta等人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一国的法律体系对其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也就是说,一国的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结构和水平,良好的公司治理必定要以有效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为基础。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肆意侵害行为屡屡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法律保护不力(夏立军、方轶强,2005)。现行《公司法》对股东议事规则规定不明,对股东权的规定原则性强而可操作性弱,也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等,因此大股东能轻而易举地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是在我国的证券市场设立8年后才姗姗来迟,况且其实施结果也未能使投资者得到实质性保护。 (3)、经理人市场未能得到有效的发展。经理人市场也是一种从外部监督公司经营者的重要治理机制。经理人市场将不断评价公司经营者的业绩,迫使经营者避免因经营不善被替换或被解雇而努力工作。但我国的经理人市场未能得到有效的发展,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4)、银行监督名存实亡。银行对公司行为虽然不能进行直接干预,但可以通过对公司签订约束性条款来实施监督,这种约束性条款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也是非常有效的。债务作为一种担保机制,能够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Grossman and Hart,1982).银行作为国企最大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根本没有内在的还债压力和自我约束动力,因而导致本应成为预算硬约束的银行债务却变成了预算软约束,银行监督名存实亡。 四、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几点思考 由于法律和经济体制上的差异,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现状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结构既不同于日德模式,也不同于英美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国有股“一股独大”但国有大股东是“虚拟所有者”,“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以及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之间的权利和利益不一致。这些特征决定我国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保护中小流通股股东的权益(陈晓 王琨,2005)。 1、推进公司治理完善的真正动力是股东而绝非政府监管部门,这就要求政府要抛弃那种家长式监管思维,“把恺撒的还给恺撒,把上帝的还给上帝”。就中国的上市公司而言,如果大股东不能积极参与并主动去完善公司治理,那么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便会成为空谈(陈锐,2005)。因此,必须在解决“所有者缺位”和股权分置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利益驱动,促使大股东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司治理。但同时也必须通过法律与制度的完善来防止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信贷担保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式来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逐步地并一劳永逸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彻底抑制一股独大结构下大股东权力滥用,使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但即使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的状况也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因此,在现阶段国有股减持受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体制制约而难以实施的情况下,通过将国有股的所有权分配给利益不完全一致的政府机构和控股公司,增加控股股东的数量和相互间的制衡能力,改“一股独大”为“多股同大”,同时对第一大股东的最高持股比例加以限制,可能是完善公司治理行之有效的选择(陈晓 王琨,2005)。此外,培育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以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产权主体的制衡关系(董秀良,2001)。 3、不同法律体系对投资者保护效力的差异是导致国家之间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差异的根本原因(La Porta,2000)。我国属于民法系国家,对各项法律的制定是以规则的形式体现,因而难以避免公司内部人绕过法律侵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但基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差异,因此我们应该借鉴而不是照搬英美法系的立法原则,使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更侧重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新《公司法》不仅吸收了“累积投票制”和“股份收买请求权”,而且还设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这种“可诉性”使中小股东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和大股东平起平坐,实在不行还可以退股,切实保证了中小股东的资金安全。“国九条”也指出要把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4、从根本上讲,公司治理旨在克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公司运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的的问题是双层次的,第一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即管理层)之间的问题,第二是控股股东(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问题。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所有者、大股东及经营者往往很难区分,尽管十六大后我国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委托问题也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存在。所以,我国公司治理的核心仍是如何解决“大股东—管理层”同盟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我国引入独立董事的初衷是为了让其作为“局外人”(outsider)来权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实际情况是独立董事地位不独立并缺乏实质性的监督权而成为“花瓶董事”。因此,要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就必须要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做到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同时还要建立对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合谋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处罚机制(赵海林等,2005)。健全董事制度,避免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的“一言堂”。引进“揭开公司面纱”制度,以防止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是完善公司治理所必需的。 5、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和德国的全能银行制不是我国银企关系的最佳选择,除非国有银行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另外,我国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机构和向企业投资。我们不知道作出如此规定的深层原因,所以实行保持距离型银企关系,对企业进行“相机条件”下的控制,是我国的一种现实选择(李红霞,2004)。此外,充分竞争的经理人市场是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制度安排,使两权分离条件下委托人与人之间激励不相容变成相容,因此我国应加强经理人行为的市场约束机制,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条件。 公司投资论文: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利益保护 内容提要:通过回顾中国证券市场中证券公司经营失败的退出方式和客户权利保护的现状,认为采用同业托管和国家财政处置和收购客户资产的方式缺乏法律的制度性规定,因而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不仅不利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而且也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建议采用市场化的方式,一方面促进证券公司间的重组和收购,以减少证券公司退出对市场的冲击,另一方面抓紧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以制度化的方式保护投资者利益。 关键词: 证券公司 经营失败 客户利益 赔偿基金 证券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必然存在经营失败和市场退出的问题。但作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市场退出不同于一般的生产企业而具有特殊性。在我国,证券公司往往集经纪商、承销商和保荐机构、机构投资者等诸多角色于一身,且其经营范围涉及全国和境外,其经营失败还会波及到数量众多的个人和机构客户,甚至中央银行和财政。本文将结合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实践模式,重点讨论作为证券公司客户的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类型 本文所指的投资者是从证券公司客户的角度来谈的,并不是指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者。实践中,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影响客户的权利主要是集中在经纪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方面。具体而言,客户与证券公司主要的利益连接点主要包括下列类型: 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托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客户用于保证证券投资交易、结算的资金,所有权应该属于客户所有。但是长期以来,交易结算资金往往存放在证券公司处。正常状况下,证券公司应当帮助客户开列资金帐户,该帐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应该属于客户,客户对该类资金具有取回权。但当证券公司因挪用而无法返还时,就形成了客户对证券公司的债权。 2、证券类资产的托管方。同样,根据国内目前的证券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为客户开立与资金帐户对应的股票帐户,用于记载其购得的证券类资产(包括国债、基金单位)。这些资产实际托管在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实践中常将客户资产与其自营资产混同,挪用客户的证券类资产。 3、资产管理的委托人。实践中,客户将资金委托给证券公司,双方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受托证券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授权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计划。委托合同届满后,返还本金和一定的受益。为招揽客户加入委托理财计划,证券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承诺高于银行利率水平的高收益和回报,即保底条款。保底条款可分为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和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三种。在证券公司市场退出时,委托人的财产权利 (特别是违规理财行为)如何保护已经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4、借款人(质押权人)。实践中,客户可以直接将钱存入证券公司(或其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形成事实上的借贷关系;还有的证券公司还有将客户的资金进行国债回购融资,由证券公司出具虚假的国债或其他证券托管凭证给客户,证券公司通过这种形式向客户融资或融券,也形成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借款关系。2004 年11月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连续了《短期券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可望会给证券公司的合法的融资带来机会和可能性。当然这些融资方式也产生了新的借款人类型:债券持有人和银行(股票的质押权人)。 证券公司市场退出的实践模式 1、破产清算方式退出市场 破产是指证券公司发生支付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情况时,由法院宣告其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破产程序一般由法院主持,公平处置证券公司的债权。国际证券市场已经发生多起证券公司破产的实例:1997 年日本三洋证券、小川证券、山一证券破产,韩国高丽证券破产,中国香港地区正达行证券公司破产。根据报道,中国的大连证券、新华证券、佳木斯证券的破产案件已由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金融机构的破产应受所在地《破产法》的规制,特别是在破产的程序性规定上,可以准用破产的民商事程序。但是金融机构的破产与一般企业的破产在实体性规定上具有较多的不同点。各国各地区在破产法之外均有特别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准、依职权宣告破产等。这些特别法的规定涉及到金融机构的行政管理机构与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分工和权经济改革限分工问题。例如,美国 《1978年破产 改造法》授权美国证交会 (SEC)参与证 券公司的破产。我国 《商业银行法》第 71条和 《保险法》第 86条分别作出相关 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破产应该经 过金融监管机构同意;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组织金融监督 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 组进行清算。 在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我国 《证券法》却唯独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应该说存 在立法上的重大不足。使我国法院在证券 公司的破产案件上缺乏特别性的法律规定,更无法准确处理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权利衔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在证券公司破产程序中的权力模糊和缺位,有可能会增大证券公司破产对证券 市场的冲击,特别是会损害投资者的利 益,动摇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因为,法院在处理证券公司破产问题上,其 专业能力和对资本市场的独特性明显不如 专业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客户的权利保护是证券公司破产法应当亟待完 善的内容。 2、托管经营的逐步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托管经营是中国处理问题券商广泛采用的方法,托管具有明显的权 宜之计和过渡性质。从托管实践模式看, 包括以下三种模式: (1)同业托管经营,由新成立券商或老券商托管违法券商和问 题券商。在新券商托管中,新的出资者解 决问题证券公司个人账户窟窿,接管其证券营业部,获得证券牌照,成立新证券公 司。太平洋证券托管云南证券便是新成立 券商托管的适例,而老券商托管经营往往不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中国民族证券托 管鞍山证券、东北证券托管新华证券就属 于这种情况。 (2)行政接管:2004 年初国家组成托管组接管南方证券。 (3)资 产管理公司托管证券公司。如 2004年 7 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恒信证券、德恒证券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托管闵发证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托管汉唐证券。 但是对托管经营的法律性质,托管方和被托管方、投资者、债权人的关系却从 来没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从而造成大量 悬而未决的问题。托管机构和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职工发生的法律诉讼和纠纷不断发生,法院在处理类型案件中由于无法可依,存在极大的任意性,造成证券市场的严重混乱。特别是在证券市场整体不景 气的情况下,被托管机构的债权人认为托 管是一种重组和合并,要求托管机构承继问题券商的全部债务,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证券市场主体的经营风险。 3、非破产清算方式 企业的解散包括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前者是指股东方通过一定的程序宣布 结束合资关系,法人因发起人(或股东)合意而消灭;强制解散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命令 解散的情形。强制解散的原因包括:不遵 守行政法规的行为,如不参加年检,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污染行为,股东出资瑕疵, 达不到法人成立条件等。证券公司是特许 行业,受到金融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双重行政管制,所以证券公司的强 制解散包括许可证取消和工商执照吊销。 无论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证券公司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才能退出市场。我国法律 在破产清算程序上明显存在立法不足。 4、吸收合并的退出方式 证券公司的重组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 合并,这里我们主要讨论证券公司吸收合 并或新设合并情况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问题。从吸收合并的主体来看,目前法律尚禁止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也不允许外资 介入投资银行和基金业务以外的其他证券 业务。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前提下,只能是中资的证券公司的收购。根据法理,合 并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这两种收 购,都关系到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本身构成投资者、债权人 利益的一般担保。证券公司被合并后,产 生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关系人的债务 承担问题。 证券公司市场退出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1、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实践 我国证券公司目前的退出实践包括下 列几种方式:通过批准新的券商成立,要 求新的券商来承担问题券商的债务,特别是其中的客户保证金债务。太平洋证券托 管云南证券所属证券营业部及相关经纪业务部门属于适例。国家在查清违规券商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提供支持、或央行再贷款或发债的方式,解决券商的资 金短缺和支付危机。2004 年 10 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对被处置 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按照分类原则进行有限赔付,即对个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收购。显然公告的基本精神是立足于国家为化解金融危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策角度来处理证券公司退出时的客户利益保护问题。为了防止券商支付危机的发生,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允 许券商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提高净资本和支付能力。南方证券在被托管之前,就 曾经成功地增资扩股。 2、我国解决券商退出的方案具有明显的政策性导向,属于权益之计。因而存 在一定的问题:无论是央行再贷款还是发 债来解决券商退出市场的遗留问题,其实本质上均是由国家财政进行支付。也就是 说由全民来承担券商违规经营的后果。这 无疑增加了中央财政的负担。另外,由于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一些民营证券公司逐步退出市场,如果完全由国家承 担退出成本,就存在公共财政为民营机构承担债务的问题。从目前我国证券投资者 损失救济的实践可以看出,基本上是采用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区别对待的 “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机构客户的债权国 家一般不予处理,即个人债权优先原则。 笔者认为,无论是机构债权还是个人债权,债权本身是没有优劣区别的,这是债 权平等原则的应然之义。况且,其实严格 区分机构债权和个人债权可能会违反政策设计者的良好的初衷,特别是在基金和其 他集合理财计划中,虽然委托人是以基金 等机构的名义出现,但实际上背后的受益人或财产的实际拥有方是个人财产。 总之我国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及配套 制度存在明显的任意性,本身规范化程度 远远不够,造成投资者利益保护缺乏有效 的长期的规范体系。 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 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制度设计 1、积极推动证券公司的市场化收购和重组 可以说,有效的产权交易和收购市场的形成、运行,对证券业经营风险的自我化解具有显著的作用。一方面,我国证券公司在经营上同质化明显,市场细分不够。另一方面,证券业存在寡头垄断和恶性竞争。证券公司的赢利模式雷同,造成证券公司难以适应市场,而恶性竞争提高了证券公司的交易成本,降低了证券公司的生存能力。通过证券公司之间收购和兼并,从外部治理和控制权市场的角度促进证券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 当然控制权市场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证券公司本身股权的多元化和完备的产权交易机制,就目前而言,应该说这些条件的完全具备尚需假以时日。目前,证券公司之间的市场化收购还不普遍,比较多的是证券行业主管部门以政策为导向的危机处理机制。这种行政性的 “拉郎配”式的重组,造成了证券公司退出市场问题上问题丛生。因此,应该放宽证券公司股东的持股资格的限制,允许实力民营机构收购证券公司,促进证券公司的股权多元化。除此以外,国家还应该鼓励证券公司股权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化收购和兼并,限制和破除证券公司经营的地方依赖性。 2、我国证券公司市场退出和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设计 投资者赔偿基金是发达国家应对证券市场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与存款保险制度一样,发挥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关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因各国而不同。可以说,各国建立的投资者保护计划和基金运作模式均是市场化的应对市场风险的制度安排。在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重组的趋势下,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我国投资者保护机制已刻不容缓。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下列制度设计: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可以成立投资者利益赔偿基金,以公司化形式进行组织运作。该公司性质上为国家特设公司,类似于公益法人的地位,受特别法的调整。初始资本由国家财政拨付。但其成立后,国家不再拨付资金,而是由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会员公司按照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缴纳投资者利益保护基金,该保护基金必须逐年实际缴纳。从行政隶属关系上,可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但行政管理机构不得干预投资者利益保护公司的日常管理。行政管理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审批、重大投资项目的备案制和合规性、合法性的监督等从赔偿对象和标准上看,主要是适用于被吊销金融证券经营资格或进入强制性清算程序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客户的债权。具体程序上看,应该由清算组在登记和确认债权数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作限额赔偿。 公司投资论文: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证券法的出台是我国证券界和法律界的幸事。但证券法将作为经纪人的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在考察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二者关系的规定及其成因之后,作者立足我国法律体系,尤其是在民商法律制度和范畴的基础上,对若干相近民法范畴进行比较,认为证券法理应立足国情,将二者的关系界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 关键词:经纪人 证券公司 投资者 法律关系 在证券市场中,证券商以其特有地位,发挥着促进证券流转的枢纽功能。各国证券法对“证券商”一词的界定与使用不同。美国证券法律没有直接规定证券商的概念,代之以经纪人(brokers)、自营商(dealers)、人(agent)和“broker-dealer”等概念。韩国、日本的证券交易法通过对证券公司和“证券经营业务”内容的界定间接明确证券商的概念。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证券法律则明确规定了证券商的概念。我国证券法未直接采用证券商这一概念,而是规定了证券公司等概念。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9、129条的规定,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二者均可从事经纪业务,也就是说,我国的证券公司都可以成为证券经纪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37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作为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本文暂且将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称为证券公司经纪人,以别于其他经纪人。 由于面对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广大投资者很难作出合适的证券投资选择,且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03条的规定,一般投资者不得进入证券交易所亲自参加交易,加之作为自然人(以佣金为收入来源的一类证券从业人员)和非法人的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证券经纪人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托于证券公司才能实现其证券经纪的功能,因而,证券公司经纪人便成为证券市场的中坚力量,直接与证券投资者发生广泛的接触和联系。在证券交易市场上,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关系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资风险的承担、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证券法立法目的实现,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问题,世界各国规定不一,但大致可因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规定而划分开来。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民事相关概念和制度上的差异,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将这种关系规定为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先让我们看看他们之间的差异及其成因,再论我国的实际情况。 一、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之考察 现代社会,英美文化对各国影响极大,在证券业界这种影响更是凸现耀眼,其中尤以美国的证券立法走在世界前例,为各国所效仿。 理论上,“英美法认为,经纪人是为获得报酬被雇于进行讨价还价和订立合同的人”,“通常是收取佣金为买方或卖方购买或出卖股票、债券、商品或劳务的人。[1]法律上,(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3条第A款第4项把”经纪商“广泛地定义为”任何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人,但不包括银行。“该法注释中说明,经纪商”纯粹是代客买卖,担任委托客户之“。[2]美国法院判断一个人是否经纪商的标准有,(1)该人他人买卖了证券,从事了证券业务。活动不一定是全日的;(2)在从事证券买卖中,该人收取了佣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3)该人向公众视自己为经纪商;(4)该人代顾客保管了资金或证券。[3]英国1889年 经纪人法)规定经纪人是人之一。根据有关商事法律规定,经纪人是受雇代表他人从事购买或售卖的一种人。[4]可见,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的关系是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买卖业务,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是投资者的人。那么,英美法系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呢?一般意义上的,是由一人代另一人为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人(本人)。[5]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各国民法关于的规定并不一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在英美法系国家,法自成一体,其涉及范围比大陆法系广泛得多。但英美法中的主要是委托,有关立法、判例和学说很少涉及法定。这是因为英美法中的家庭法律制度及信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大陆法中法定的职能。在英美法中,有关商事都是委托,而且都是有偿的[6].其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团体成员的内部关系。合伙被认为是法的一个分支、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互为关系;雇员与雇主的关系是人与被人的关系,雇主对雇员在业务范围内的一切活动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第二,企业与相对人进行交易时形成所谓”企业交易“。无论交易以企业的名义,还是以企业成员的名义进行,企业本身须对自由交易产生的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负责。于是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广义概念,即人不论是以被人名义,还是以人本人名义代被人为法律行为,不论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被人,还是间接归属被人都是。前者就是直接,后者是间接。用一位美国法学家的话来说:”广义乃是多种法律制度之综合,其所以范围渺无穷尽,自由世界的一切事物无不籍此而推进。一个人雇佣他人为自己工作、出售商品、代表自己接受财产的转让,与他自己亲自进行这些行为具有同样的效力。众所周知,假如没有制度一切企业都将无法存在。“[7]为什么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是这样呢?弗里德曼说:”任何声称是关系的最终真正及主要主题及目的,都是通过人的行动来构成委托人与外人的直接合同关系。这是的核心。“[8]普通法强调的核心是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并为了维护这样的确定性质而付出了代价,就是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受到漠视,未能取得充分发展。故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采广义概念,不仅承认大陆法中的”直接“关系,也承认大陆法中所谓”间接“关系[9],其间接 (或隐名)主要指各种行纪关系及商、经纪人等在商业活动中与委托人及第三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也包括一切非商事性质的不公开人身份的关系[10],居间人、行纪人、拍卖人等都处于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义务,没有独立存在的行纪、居间制度。经纪人、人、中间人成为同义词。无怪乎,《牛津英汉百科大辞典》将英文”Agency“译为商、业、居间介绍、媒介等,基本上与中介同义(《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之意。),因此,在广义概念的基础上,英美法系国家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规定为关系是完全正确的,由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买卖证券符合实务,保证了概念在法律制度中的同一。 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考察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在许多法律概念和制度上都存在着差异,有关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不同法律规定就是明显的一例。 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系广义,由委托所生之业务大多,产生委托的法律关系。而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由委托所生的法律关系有委托、行纪和居间等。在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如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所称仅指人以被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后果直接归属被人,系狭义的概念。 日本民法典》第 99、100条规定:“人于其权限内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人未明示为本人而进行的意思表示视为为自己所为。”台湾地区民法上所称之是人在权限内依本人之名义为意思表示,其效力直接及与本人,学说上称之为直接。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与之应严予区别者,系所谓间接。所谓间接,系指以自己之名义,为本人之计算,而为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首先对间接人发生,然后依间接人与本人之内部关系,而转移于本人之制度。由是可知,间接非属民法上所称之,只可谓为类似之制度而已。关于间接,民法仅于行纪设有特别规定,于其他情形,则依其内部法律关系处理之。[11]“证券经纪商系接受客户委托,为他人计算买卖有价证券,乃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之交易”,“此所谓以自己名义为之,系指证券经纪商代客于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从事买卖,均以证券经纪商名义为之,而与该相对人订立契约即可。”[12]可见,在大陆法系狭义概念的基础上,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不是投资者的人。在日本证券交易制度中,始终坚持了狭义制度。为了贯彻民法典中狭义制度,在证券交易中,将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以证券公司名义为客户买卖证券规定为“佣金”,以区别于民事制度中的“一般”[13],并规定佣金适用日本商法典关于行纪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证券交易法第15、16条更是明确规定,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之行纪或居间者为证券经纪商。很明显,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证券经纪人与人不是同一法律地位,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不是关系,而是行纪、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大陆法系国家的、行纪、居间概念和制度决定的。所谓行纪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他方的费用,为他方办理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业务,并获得佣金。行纪制度源于古罗马时代。现代意义上的行纪制度可见于法国、德国和日本的商法典,瑞士债务法也有规定。(日本商法典)第 551条规定:“行纪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买卖物品为业。”由于行纪行为的后果,需由行纪人另为转移行为,转给委托人,故行纪实为间接。所谓居间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按另一方的要求,向另一方提供与第三人订约的机会或作为他们之间订约的媒介,并获得佣金。居间制度在古罗马时代已有之,近代居间合同始见于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德国民法典和商法典以及瑞士债务法中都有居间的规定。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行纪、居间业务。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是行纪或居间关系。 当然,由于英美证券法律制度领导着世界的潮流,大陆法系的国家或地区也不免深受其影响,最明显的一例是上文提到的日本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佣金”,日本商法典明文规定它实质是行纪,却仍沿用“”一词称谓它。 三、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关系的法律思考 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我国理论界说法不一。有观点认为,“从实际运作来看,经纪行为从本质上具有行为的基本特征,确切指民事行为中的委托行为,”[14]即委托关系。有观点认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证券交易行纪法律关系或证券交易居间法律关系[15].有观点则认为是信托关系[16].还有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是经纪法律关系[17].立法上,对二者关系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和混淆。首先,证券法第 137条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条文本身就存在弊病。该条将证券公司经纪人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在法律上讲,中介的含义并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溯源。如前所析,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与中介基本上是同一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和中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不同。有人认为中介业务就是接受委托,进行竞价、促成成交,通知委托者办理清算、交割、过户手续等等[18],这与同为本条规定的业务有何区别呢?如何理解该条中规定的与中介的概念及其关系呢?其次,同为,民法通则与证券法的规定有出入。根据证券法第13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主要业务之一就是客户买卖证券。我国法律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民法通则沿袭了大陆法系的传统,采狭义的定义。依据我国现行民商法之根本大法-(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民商法上的“必须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人以自己名义(而不是以被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间接归于被人,则不得称为”[19].也就是说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必须以投资者的名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才为。然而,根据我国证券法第 103条的规定,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经纪人执行客户委托须以自己名义进行。由此,我国证券法上的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制度不一致。若用英美法系的概念解释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概念,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与中介的概念属同浯反复。若采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概念一致,在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时就不应该采用的概念,规定为“代为”客户买卖证券似乎更为适当。再次,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同合同法的规定不一。合同法中专章规定了行纪和居间制度。这些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的业务界定为行纪、居间,与民法通则的有关概念和规定保持了一致,与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有别。如(合同法)第419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规定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规定为行纪关系。上述种种不同规定导致证券公司经纪人和投资者之间关系难以确定,使证券公司经纪人在证券交易中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那么,在我国现在的法律环境下,他们二者的关系应如何定位呢?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梁定邦先生说过“民法的范畴是证券法赖以建立的基础”,“没有任何专门的证券法可以独立存在,所以他们亦要考虑民法及其他关于金融产品的法律的发展。”[20]其言下之意乃在于证券法应建立在民法的范畴之上。我们赞同这一观点。从法制系统工程来看,性质相同此相近的法律、法规使用的法律概念和词语及其含义应该保持一致。否则,将使整个法律体系混乱,给执法者和受法者的执法和受法造成巨大困难。从基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而言,虽然特别优于基本法,但在法律概念上应保持一致。因此,有必要从几种相近的民法范畴的比较中探寻之。 1.委托和行纪的不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分为法定、指定、委托。委托是基于当事人意示表示而发生权的。委托和行纪在我国古已有之,民法通则中只明文规定了委托制度,却没有规定行纪制度,也就是说,只规定-厂委托法律关系,没有规定行纪法律关系。但现实生活中行纪大量存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行纪业蓬勃发展,延至今日,已成规模。我国实务对行纪是肯定和保护的。合同法第22章,共10个条文,对行纪合同进行专章规定。就我国有关委托和行纪的有关规定与实务以及国外立法规定来看,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1)身份不同。委托的人无须特殊身份,只要是一般民事主体即可。行纪人是多为具有特定行为能力的经济组织,一般都具有商号身份,如信托商店、证券公司等。 (2)名义不同。委托的人以被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行纪人则是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的。如,我国合同法第414条中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3)行为效果不同。委托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人承担。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行纪人,间接归于委托人。委托人与交易的相对人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均由行纪人和相对人直接承担,然后再由行纪人转移给委托人。如我国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日本商法典第552条和台湾民法典第578条也有类似规定。 (4)行为的范围不同。作为一般民事制度,委托的范围没有具体的限制,而行纪人只能从事法律允许从事的业务。如我国合同法第414、419条规定行纪人只能“从事贸易活动”、“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等。日本将行纪限于为物品的买卖或其他非买卖行为。德国的行纪限于为商品或有价证券的买卖行为。我国台湾地区将行纪限于动产的买卖行为及其他商业上的交易行为。 (5)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行纪行为是有偿法律行为,委托人应该支付报酬。 可见,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委托与行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后,是以自己名义入市交易、清算、交割并承担责任,这实属行纪行为,二者之间形成行纪法律关系,而不是委托法律关系。合同法第419条的规定正说明了这一关系是行纪关系。区别和行纪的意义在于分清当事人及其责任。在行纪关系下,投资人只能与证券公司经纪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不涉及交易中的对方。集中交易时直接交易双方是证券公司经纪人。若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投资者无权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求偿。此种法律关系之弊病在于,如果证券公司经纪人不行使求偿权,投资者则会因不是当事人,没有求偿权,导致无法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避免此种弊病,我国台湾地区进行了特殊规定。“为使交易之效果在涉及民事责任或诉权时归于真正下单之投资人,证券交易法在1977年修正时,在第20条第4项规定:委托证券商以行纪名义买入或卖出之人,视为前项之取得人或出卖人,”[21]也就是说,将投资者视为证券交易的直接当事人,有权超越证券商,直接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台湾地区的这一修正弥补了将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为行纪关系的不足,值得我们参考。若将二者的关系确定为委托,那么,一旦出现交易纠纷或事故,权利、义务完全归于委托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经纪人无关,证券公司经纪人对证券市场和交易不负任何责任,届时投资者不但找不到相对交易人,而且更难于举证,其利益必将无法得到及时合法的保护,此与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及实务相谬。我国证券法将二者的关系规定为关系令人费解,与民法通则规定的委托不符,与合同法相冲突,与我们的法律体系不合。 2、委托与居间的不同 在我国古代,居间早已存在,称居间人为“互郎”、“牙行”或“牙纪”。古罗马也有居间制度。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居间,但我国实务上一直承认居间。合同法第23章专章共 4条规定了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委托人支付报酬。从有关立法和实务上看,委托和居间虽都建立在委托和信任的基础上,但二者区别很大。 (1)行为的内容不同。委托人本人与第三人签定合同,并可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内容,处理的事物一般具有法律意义。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直接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办理的事务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 (2)行为的名义和目的不同。委托人以被人的名义为其服务,对被人负责。而居间人则是以自己名义从事媒介行为,对双方当事人负有诚实居间的义务。 (3)有无偿性不同。委托可以有偿也可无偿,由当事人选择决定。居间则是有偿的,但只能在有居问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 可见,委托与居间有着本质的不同。证券法律制度允许证券商从事居间业务,就是说,允许证券商接受委托,为他人报告订约机会,介绍买方和卖方,或为订约媒介促成其成交。我国证券法对此未有明确规定,而是在第137条规定了“中介”二字。 中华大辞典)谓中介为媒介。从法律上讲,证券法规定的“中介业务”实际上就有:述的居间业务。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的居间业务为数不少,理应受法律保护。有观点认为证券经纪商是居间人的观点与现代各国证券交易的实际情况不甚相符[22].我们认为在一段时间内,随着行纪人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全面,可能会大量出现居间人和行纪人重叠的现象,单纯居间业务减少,似无存在之必要,但长远看来,随着交易制度的完善、交易方式的科技化和市场的国际化,证券交易的方式呈多样化,证券公司经纪人作为居间人仍有存在之必要。 3.行纪与信托的不同 我国理论界曾经称行纪为信托,因英美法上另有与行纪涵义完全不同的信托制度,为了区别,而不再称行纪为信托。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起源寸:中世纪英国衡乎法的用益权制度,其实质是一种转移与管理财产的制度。信托是指委托人(信托入)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则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在行纪和信托关系中,行纪人和受托人虽都基于信任关系,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和处分特定财产,但二者之间存在许多不同。 (1)性质刁;同。合同法414条明确规定行纪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信托则是一种财产管理关系,英美法上的信托类似于大陆法中的某些他物权制度。 (2)当事人不同。行纪的当事人为委托人和行纪人,信托的当事人有信托人、受托人和信托受益人三方。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所有权属受托人,利益属受益人,且受益人不一定是委托人,通常为第三人。行纪关系的委托财产的所有权和利益均归于委托入,无分离的可能。 (3)行为的内容不同。行纪人主要从事代客买卖等业务,而且必须服从委托人的指示。信托人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行为范围远大于行纪人所能为。 (4)成立要件不同。信托须以财产交付给受托人为成立要件,行纪则不以交付财产为成立要件。 (5)法律责任不同。违反行纪合同主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中则有完全不同于合同责任的信托责任[23].(6)享有介入权不同。在委托人无相反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对于受托出售或购入的物品,行纪人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购入或售出,这就是行纪人的介入权,合同法第419条给予了规定。在信托关系中,为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受托人拥有介入权,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卖给自己,不得用信托资产购买自己的财物。 可见,在行纪与信托之间,证券公司经纪人接受投资者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实属行纪性质,非为信托。 关于证券经纪商在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证券买卖时与投资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为经纪法律关系的观点[24],从其对经纪的界定来看,经纪即为我们所说的行纪。“经纪是指一方 (经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从事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收取报酬的行为。”[25]我国台湾学者陈春山在论述台湾证券交易法时认为,所谓经纪依民法第576条之规定乃是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计算,为动产之买卖或其他商业上之交易,而受报酬之营业。所谓经纪商,依证交法第15条、第16条之规定,乃是指经营有价证券买卖之经纪或民间之业务者。对经纪的这种解释及其引用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实际上都是对行纪的定义和有关规定,甚至条文中采用的字眼原本就是“行纪”。我们认为,该观点所说的经纪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行纪法律关系。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务中,并没有规定经纪法律关系,而是将行纪法律关系确定了下来。既然已经有了行纪法律关系,再无必要规定一个与行纪法律关系基本相同的经纪法律关系,“画蛇添足”,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麻烦。 因此,我们认为,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经纪人与投资者的关系是行纪或居间法律关系。这是由我国的民法范畴决定的。一位知名的法学家曾经提及,如果要执行法律,法律的条文必须准确,以防止不法者在法律漏洞中运作,削弱法律的公信力。对于证券法第 137条的规定与民法的有关规定相脱节之处,极有必要由立法机关将证券法第137条规定的“”解释为适用行纪的有关规定,“中介业务”解释为居间业务等,以求法律、法规的准确性、完整性、严密性,以满足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证券法的作用。 公司投资论文:基于投资者视角的上市公司财务失真问题探析 内容摘要:上市公司财务失真问题是会计学界和广大投资理财学者所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基于投资者的角度,对财务失真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分析了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会计信息重视不够、会计制度不规范、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等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 财务失真 投资者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产品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在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信息,以供投资者和相关信息使用者作判断参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影响作用是举足轻重的,然而投资者所得到的财务信息可能是失真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使得投资者信心不足,股票市场疲软,资本市场萎缩,已经威胁到了国民经济的运行,财务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针对这个问题,国内外众多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这些研究从财务失真的形成原因、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应用了博弈论、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也有研究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对会计舞弊行为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针对财务失真本身的成因和相应的对策。基于投资者的视角,关注投资者如何应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文献较少。笔者认为,由于投资者是财务信息的主要需求方,他们基于财务信息基础上的投资决策对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至关重要,因此从投资者的角度,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对财务失真进行全方位的审视,研究财务失真的涵义和表现,分析财务失真的成因,探索相应的应对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内涵 对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问题,其概念定义大致有财务失真、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舞弊、盈余管理等,笔者在此采用较为常见的“财务失真”这个词。关于其内涵,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会得出不同结论,也必然带有不同利益集团的价值趋向。笔者认为,基于投资者的视角考虑,会计信息披露的应是为投资者提供能够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有用信息”。 不管会计规范如何,只要会计信息没有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即使公司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这类财务信息也是失真的。凡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无用、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或有相反作用的信息,如虚假的会计信息、隐瞒的会计信息、空而不实的和不及时的会计信息,均可界定为财务失真。 根据上述对财务失真的界定和违反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的不同,财务失真主要是指如下几种现象:虚构编造会计信息、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虚减负债和费用,利用债务重组调节利润,如利用关联方交易,人为调节利润进行“盈余管理”,伪造往来款项,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从投资者应对财务信息披露这个意义上而言,虚假陈述、隐瞒或不及时揭露重要事项等也可以看做是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表现。 基于投资者视角的财务失真成因 (一)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经管和管理信息的不对称。这是因为管理层因为本身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而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有着天然的优势,投资者不能象经营者那样及时地、充分地掌握企业经营活动的信息,使其决策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投资者这种信息方面的劣势可以通过阅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得到一定的缓解,也可以通过搜集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包括内幕信息进行补充。但投资者因为信息搜索成本的考虑而不可能化费很大的代价来进行信息的获取。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为财务失真提供了可能性。 (二)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关注度不够 就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很少真正关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甚至有相当部分的中小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根本就不去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而是根据所谓的道听途说的内幕消息,或者是“从众现象”,即跟着别人的做法简单的模仿,其投机行为远大于投资行为。 (三)会计披露制度不完善 从国际范围来看,近年来美国一系列重大的会计舞弊曝光表明了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局限性。我国虽然在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行为,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财务失真行为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现实需要来考察,还很不完善和健全,特别是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如有些法规条文的可操作性很差,这给违规者创造了条件;某些会计核算方法未能跟得上经济发展的变化,用原有的会计方法核算新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经济活动,会计信息就无法真实、可靠地记录、披露企业的经济活动。再者,法律规范存在着不协调现象,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由证监会制定,而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两者并不能很好地协调并达成一致,这就为管理层的“会计数字游戏”留下了利用的空间。 (四)监管和惩罚力度不够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证监会、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都有权监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由于各监管主体之间的权利和职责并没有清晰的界定,各个监管部门缺乏配合,各自进行监管,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和相互补充的监管机制,这就导致监督效率不高、监管时效性差,监管力度也显得相对薄弱。 从惩罚的力度来看,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处罚来处理财务失真的行为,对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方面,近几年虽然有所加强,但力度明显还不够,不能对违规者产生较强的震慑力。在民事赔偿方面惩处力度明显不够,民事索赔制度急需完善。我国在会计造假、财务信息失真引起的民事索赔制度上,远逊于西方发达国家,打击力度明显偏弱。 (五)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益的驱动 经济利益驱动与政治利益驱动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最主要根源。上市公司通过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从而可以发行股票及配股,从资本市场最大限度地筹集所需资金,达到向资本市场“圈钱”的目的;还可以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满足经营和扩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公司处于经济困境时,可通过这种包装行为避免被st或pt的处罚。对上市公司管理高管个人利益而言,通过失真的财务信息的披露,可以粉饰自己的业绩,从而影响其职务升迁、薪酬提高、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 (六)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公司治理结构是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职责及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既借鉴了监事制度,又借鉴了独立董事制度,对监督的重视可见一斑。但是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如董事会、经理会、监事会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具有的作用,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仍然非常严重。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必然导致内部监控的不到位,再加上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够完善,很多经理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就有可能对财务信息进行包装。 投资者应对上市公司财务失真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信息的关注和提高鉴别能力 投资者做为财务信息披露的需求方,应该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关注股价的同时必须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不要为了投机做盲目的决策。还要培养对财务、金融知道的兴趣,参加投资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技术分析方法,提高对失真财务信息的鉴别能力。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鉴别能力要明显强于中小投资者,因此要加大机构投资者的建设,壮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从外部形成对上市公司有效的约束,降低其财务失真的倾向。 (二)建立切实可行的财务失真预警机制 财务失真预警就是根据一定的财务指标,利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建立预警模型,对上市公司可能的财务失真情况进行预测和警报。这种理论经实证研究发现,确实有一定的准确度。投资者应该切实关注这方面的资料并加以利用,要把预警模型的应用和投资者的经验结合起来,力争“防患于未然”,避免因为利用失真财务信息决策所要遭受的损失。 (三)促成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 我国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体系是由法律法规层次与会计准则及制度层次构成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联合建议等方式,促成有关部门加强会计规范的建设工作,根据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针对于一些特殊事项与新生业务,及时制定相对应的制度与法规。不断完善刑法、民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实现刑法、民法、会计法与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证券法等法之间的协调与统一。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企业可选择性的会计处理方法,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 (四)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并加大处罚力度 投资者作为一个群体,应该通过舆论的影响,促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我国证监会、税务要依法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审计质量。 对于财务失真行为的处罚,我国的《刑法》、《会计法》都做出了规定,但是对于违规者追究其个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较为弱化,不能起到惩戒与震慑作用。应该促使相关部门尽快建立相应的民事赔偿制度和刑事责任法规,加大对虚假财务信息提供者的惩处力度。建立一套“诉讼成本低收益高”的制裁机制,使遭受欺诈的中小投资者通过法律诉讼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 (五)完善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机制有效,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投资者要通过投票等方式,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首先,切实推行股权分置改革,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以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大股东欺骗中小股东的问题。其次,优化董事会结构。董事会应实行分工负责制,并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保证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明确其与监事会的关系。此外,还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使公司管理层所得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目标约束挂钩,防止经理人员的短期行为。 总之,财务失真问题具有复杂的成因,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才可以真正遏止财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投资者作为财务失真的最大和最直接的受害者,必须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要运用各方面的能力切实降低财务失真事件发生的概率,还要对失真的的财务信息有足够的鉴别力,才能在股市中不为财务失真所扰而做出最优的投资决策,实现自有资本的最大增值。 公司投资论文:投资公司对外财务管理浅析 摘 要 投资公司财务管理涉及的环节较多,需要处理的利益关系复杂,再加上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这些都增加了投资公司进行科学有效财务管理的难度。投资公司在财务管理特别是在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争取多方共赢。 关键词 投资公司 财务管理 投资公司是通过占有其他企业一定份额的股权,以股东身份对其参、控股企业依法进行产权管理,开展资本经营,谋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投资公司不直接经营产品,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投资公司作为经营资本、经营企业的企业,其产品就是企业本身。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投资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资本经营的企业,更应该将财务管理作为其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投资公司进行对外财务管理也就是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依据的是《公司法》等法律制度,主要依靠股东身份对被投企业进行控制和影响,它不能对企业进行直接的财务指挥,这就要求投资公司在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更要讲究方式方法。 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特色所在。总体而言,投资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确定被投企业特别是被控股企业经营者的财务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制定一系列经济指标来考核被控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指标完成情况,如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由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被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将经营财务目标用契约形式予以确定;②随时从动态上掌握参、控股企业财务情况及其发展趋势。为此,必须推动投资公司参与、控股企业实现财务一体化,使企业经常性财务信息、重大经济事项信息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传达到投资公司,为其进行调控提供必要保证;③开展财务监控、保护投资公司的合法权益。投资公司必须依法对被投企业的筹资、投资、资产管理、成本费用、利润及财务会计报告等企业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以下就具体从对被投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并重点关注各个方面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不同之处。 1 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 与内部财务管理不同的是,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并不具有天然的管理权限,而对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对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而言又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投资公司应该尽可能通过寻求对被投企业的控股地位实现对其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的控制,即使不能控制也应该有相当的影响力,否则投资公司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就应该慎重。 对于自己拥有控制能力的被投企业或者叫被控企业,为了加强对其财务管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投资公司可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直接参与甚至牵头制定适合该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被控企业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完善对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三者之间层次分明,权责对称,责任明确。投资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控企业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对企业产权代表的考核项目。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投资公司还可以通过建立大型计算机网络系统,将所有被控企业的财务信息都集中在计算机网络上,随时调用、查询各企业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信息,随时掌握各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与控制财务制度同等重要的是控制财务人员,毕竟财务制度最终主要是财务人员在执行。根据对各被投企业的控制程度和各企业的实际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投资公司可向被控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或财务会计人员,从而更全面的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杜绝会计作假行为,为投资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财务保障。 财务人员委派制是通过向被投企业直接委派财务人员来控制或掌握其财务活动,便于投资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会计主管委派制。即投资公司通过投资协议或控制被投公司董事会对被投企业派出财务主管人员,委派的财务主管纳入投资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并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罚,全面负责被投企业的财务事务,直接进入被投企业的管理层。为了避免会计主管在面临两级公司双重领导时无法有效处理投资公司、被投企业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一方面应赋予财务主管较高的权力,如果只是作为被投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其参与决策的作用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应细化对财务主管的业绩考核与奖惩,避免其处于游离状态,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被委派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投资公司述职,年度终了应提交正式述职报告,并由所在单位领导和投资公司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作为考核依据。 除委派专门财务人员外,投资公司往往还可以向被投企业派出董事、监事,他们和专门财务人员一起构成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主力和前沿。 2 全面预算管理 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运作的重要工具,全面预算是企业管理支持流程之一,与其他管理支持流程相互作用,共同支持企业的业务流程。通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明确并量化企业的经营目标、规范企业的管理控制、落实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明确各级责权、明确考核依据,为企业的成功提供保证。制度是一个企业的行动指南,预算则是对制度的量化。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对被投企业的预算控制。 投资公司应该尽可能独立的直接组织对被投企业全面预算的制定,并尽量摆脱被投企业对预算制定的影响,但这并不是要求投资公司闭门造车,独断专行,预算制定还是应该以被投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前提,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各方潜力、最大程度的保证和平衡各方利益为原则,不过投资公司应可能的把握对预算制定程序的控制,对预算制定的决策权的控制。 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是投资公司参与被投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方法。投资公司不可能全面了解被投企业的每一个经营细节,但只要保证被投企业的经营始终处在预算之内,被投企业就基本处在投资公司的控制之中。 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主要应该配套解决的问题有完善预算的控制、跟踪、预警机制;建立预算的及时纠偏机制;落实与预算管理相对应的考核、奖惩机制。 3 内控管理 与制度管理和预算管理一样,内控管理也是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由于投资公司所投企业一般是普通生产或服务型企业,其内部管理环节较投资公司自身更为复杂,内控管理的重要性更为突出。 内控审计是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尤其是被控企业进行内部财务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资公司可通过内审委员会对各被投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全面审计或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经营效益、产权代表离任及其他专题进行专项审计,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企业的内控审计,必要时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内控审计属于事中审计,对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管理见效性要求很高,许多内控审计任务源于高层管理者的分析和预感,提出的内部控制审计要求一般都是针对目前或近期公司管理经营效益等重要方面的问题和管理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内控审计应以公司规范管理为关键点,以影响公司效益、最容易带来风险的关键环节内容为重点。 除内部审计外,投资公司每年还应该委托指定的中介机构对被投企业进行年度审计。为了真实反映问题,达到预期效果,在审计之前应先召集中介机构审计人员逐一对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分析,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然后再进行目的明确的审计,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防止走过场的例行审计。 对外贷款、投资、担保是比较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的此类活动应该通过参与被投企业董事会决策或签订专门协议等形式严格控制或掌握。通过对贷款、投资项目的控制,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防止企业盲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另外,对外担保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或有负债,企业如果随意对外提供担保,其造成的损失将可能是非常巨大的。为了减少风险和损失,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所投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4 目标责任管理 为了使投资公司准确掌握被控企业经营状况,正确评价其经营业绩,有效实现目标责任管理,必须建立一套适用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以便开展财务分析与监督。可以下述指标为主,同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辅之以其他指标:以保守速动比率指标作为反映企业资产变现能力的指标;以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作为衡量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指标;以资产负债率作为反映资本结构的指标;以净值报酬率和净资产增值率作为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 另外,投资公司在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指标目标责任管理的同时,还应该结合一些重要的非财务指标。目前,得到公认的评价企业成效的非财务指标有:①市场占有率,即企业在其产品市场中的份额;②产品质量与服务指标,包括产品瑕疵率、返修率、退货率和顾客满意度等;③生产率指标,它常用单位雇员增加额和每一直接人工小时生产量表示;④人力资源指标。在信息技术及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有形资产。因此,多数企业将雇员对本企业的满意程度、雇员培训与发展计划、劳动力流动状况、雇员技能、职位晋升等有关人力资源的指标作为考核子公司经理人员成效的重要依据;⑤企业创新能力指标。 投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施预算管理,把总体责任分解为各项经济指标,下达给各所投企业,同各所投企业的产权代表签订经济责任状,合理确定产权代表的收入水平,明确奖惩考核指标,充分调动企业产权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在进行目标责任管理时,激励约束机制是否完善是该项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除了将目标责任与被投企业高管的薪金、奖金直接挂钩外,投资公司还可以对被投企业的高管层实行实股制、虚拟持股制、经营层融资持股(mbo)、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长期性激励约束机制。 5 利益分配管理 投资公司通过上述种种财务管理措施最终是为了使在被投企业中的股权分额得到尽可能的增值,这也是投资公司的收益来源。不过股权增值只是投资公司的帐面收益,要将账面收益转换成现金收益,就必须经过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过程。以股东身份控制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是投资公司实现自身利润的一个关键环节。 投资公司参与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内部价格转移或费用转移的形式实现利润转移;二是直接参与利润分配。 内部价格转移是指投资公司通过与被投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以高于市价向被投企业转移资产或以低于市价受让被投企业资产,从而以价差实现对被投企业利润的转移。费用转移是指投资公司将自己公司发生的费用转移到被投企业列支,这也可以实现对被投企业利润的税前分配。 价格转移和费用转移都要求投资公司对被投企业有相当的控制力,而且这两种办法还要求妥善处理相关涉税问题和利益冲突问题,所以其适用性不强,而直接参与利润分配则应该是主要的利益分配手段。 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要合理处理股东股利与留存收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使企业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发展,另一方面,又要使投资者得到满足,使更多的投资者愿意投资,进而壮大企业。另外,对被投企业的利益分配,投资公司还应该注意处理好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和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公司投资论文:浅析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全球战略 摘要:战略,是企业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而确立的长期经营目标与行动方针。企业为了长期更好地发展,必须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来制定和调整战略。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变化,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本文以跨国公司对我国r&d投资的战略问题,展开一系列的探讨与分析。 关键词: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在华投资 一、前言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国际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强,跨国公司在全球迅速发展起来,并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继而在世界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公司通过调整企业结构和决策,来不断适应新环境下的市场规则。 二、跨国公司的定义 跨国公司是指依赖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及完善的管理体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活动的大型企业。 三、全球战略概念 全球战略本身是一个历史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可以有多种战略模式。按企业经营国际化程度划分有本国中心战略、多中心战略、地区中心战略和全球中心战略4种类型;按国际经营一体化程度区分:为独立子公司战略、简单一体化战略和综合一体化战略3种类型。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从本质意义上来理解,是以全球的长期目标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协调统一企业的内外资源,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的技术开发活动,让有限的资源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能有效地运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否定了原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国际性生产模式,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跨国界配置、管理与协调来实现采购一体化、生产一体化、研发一体化、营销一体化、财务一体化,生产专业化,并将资源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发挥到最强,最大化。 四、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华进行的以r d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经分析发现,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 d投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发展速度快,但规模较小。从1994北邮-北电r d中心开始,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 d机构逐年增多,增加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r d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 2、行业分布分散,其中以信息行业为主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 d机构涉及计算机、软件、通讯、化工、汽车、生物制药等领域,其中,计算机、软件、通讯等信息行业是跨国公司在华r d投资最多的行业,占总比例的一半以上。 3、投资方式多样,但主要以独资方式为主一般说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 d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华独资设立r d机构;二是在合资企业内设立r d机构;三是与我国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合作设立r d机构。从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 d投资的情况来看,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独资的方式设立r d机构,其原因主要是基于价值取向和技术控制两个方面的考虑。 五、跨国公司在华经营投资的主因: 笔者认为跨国公司海外r d投资的原因主要源于以下六点因素的综合考虑: 1、市场因素。立足于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面对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跨国公司纷纷选择在华设立r d机构,一是希望能够利用已有的科技成果和技术条件,实现科技成果的本土化,支撑其在华的生产和销售;二是希望通过r d投资,直接了解我国市场需求的新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开发相关产品,以支持其产品的先进性和在技术行业的垄断地位,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2、战略竞争因素。获得竞争优势。随着我国不断地引入外资,跨国公司之间以及跨国公司和我国本土公司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应对其竞争对手在华设立r d机构带来的竞争优势以及国内企业研发力量的提高,跨国公司不得不加快在华设立r d机构的步伐,希望通过在华设立r d机构将产业内优秀的科技资源集中起来,实行对产业技术的控制和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的抑制。 3、人才因素。获得高素质、低成本的人才。我国拥有着大量高素质的,而且工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科技人力资源,还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可以进行从基础研究到新产品开发的各个层次的研发工作,这对于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r d机构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以上诸多分析,不难判断,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在中国保持其长远的投资并不断扩大,这也与中国本身的条件及跨国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是分不开的。因为中国由始以来,都是一个泱泱大国,拥有960万km土地与13亿人口;特别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局不断完善与稳定,经济实力又大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消费意识不断增强等,这一系列的大小因素使中国成为了世界上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大市场。中国市场的高速成长与巨大潜力便也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进行投资。另外,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增加,同时也是出于其全球战略性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将中国完全纳入全球经济的生产体系,通过充分发掘中国市场的全球性价值来实现跨国公司全球竞争和战略目标。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1、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电子商务的主要特征就是以企业的客户为中心,这类交易的方式,通过对于电子商务的应用到达客户预期的目标。在知足客户利益需求这1条件前提下,才能使企业的最大价值患上以实现。这样不但可使客户患上到收益同时企业也患上到了收益,这样到达了2者双赢的目的。面临电子商务的环境下,必需要在注重现时收益的同时重视未来的收益,这样才能在寻求现时利益的同时,发展企业未来的效益。 2、其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不足的地方 一.利用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因为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所配套的法律法规都不是10分完美。对于于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电子商务的模式还比较目生,并且我国在其配套法律法规方面还不是10分完美。企业中的会计部门对于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有着相当首要的作用。 (二)财会软件局限性较大。因为电子商务到来,使企业中财务会计的职能进1步的淡化,使企业财务会计所介入的经营决策职能患上到了进1步的增强,。传统的财会软件不但在功能规模或者者是信息的容量方面都显露出较大的局限性。很难知足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对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需要。 (三)没法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伴同着二一世纪的到来,电子商务的企业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网络安全的问题,网络尽管为电子商务企业带来了财富与商机然而也给电子商务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财务网络化使原来传统的会计电算化的系统单1的问题患上到改善,使会计信息处于1个开放的环境。然而因为会计业务拥有保密性这1独特性,因而,咱们必需要注意网络财务中的安全问题。 二.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流程。传统财务管理的模式属于完备的财务业务的流程,然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财务管理模式,对于于投资的决策主要的根据就是通过判断其可靠性,这样咱们必需要从新来构建财务核算的流程。 (二)企业内部管理。因为加大了企业内部管理的难度,和进1步加大了财务系统的风险。1旦权限的划分不是10分恰当或者者是内部的节制与管理不够严格,很容易致使不法份子应用网络走访和破环企业的会计信息。 (三)财务人员素质。因为电子商务的需求比以往相对于较高,以往企业的财务人员不管是从学历仍是知识结构方面,都没法知足其需要,企业缺乏高学历并且可以熟练的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财务管理人员。 3、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管理企业财务的对于策 一.构建安全的网络信息保障体系并完美其相干法律规定 基于电子商务的环境下,必需要制订有关的法律规范,应用法律的手腕对于不法份子进行制约,从而使网络的安全患上到进1步的强化。在管理方面必需保护财务的系统处于安全的状况,构建完美的信息安全的管理机制同时制订可行的对于于网络的管理规定轨制。进1步加强其财务管理人员对于于信息安全的意识方面教育和培训。在技术方面也要采用相应的措施,可以将企业局域网与互联网2者之间加之防火墙,这样不但可以避免黑客并且还可以避免病毒的入侵,使企业的内部信息患上到有效的保障。 进1步的完美财务的软件方面,整合其软件并对于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使企业的资金流以及信息流以及物流能够维持高度1致这1目标患上以实现。将互联网环境中的财务管理模式作为就出,将原来纸质的财务转换为网络财务。同时制订全面且详细的安全的网络管理法子对于其财务信息进行管理。其电子商务环境下进行财务管理的工作主要依托财务软件的快速不乱的运行来实现,因而,必需要保证软件系统在安全不乱的环境下运行,制止呈现系统崩溃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完美企业的财务管理 (一)对于财务信息的平台进行整合,使其财务信息的资源同享。二一世纪其企业管理必然的趋势就是要具备现代化的财务管理系统。每一1个企业都必需树立财政综合信息的管理平台,从而加快会计信息化的集中化的管理速度。 (二)增强其企业内部的管理节制,是财务系统的风险降到最低。其网络环境下的财务信息系统最主要的是要做到适应网络本身的特色,树立其能够适应网络特色的节制体系,同时还要树立岗位责任制轨制。将财务部门进行扩大,构成财务和计算机管理这两个部门共同对于其进行节制,将组织节制与手工节制2者进行结合,从而构成较为全面的内部节制。 (三)加强对于于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方面的培育力度,应用计算机来完成网络化的财务信息对于其进行处理并传递,请求财务人员必需能够熟练的操作计算机,同时还要精晓会计的业务,掌握财务实务和处理的法子,同时还要掌握社会文化的违景。 4、收场语 因为电子商务的呈现使传统财务的理论和会计的实务方面也面临着较大的要挟。因而,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必需做到与时俱进。企业的财务管理无论是在管理思想仍是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应当不断的完美。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浅析日本企业财务管理的特征 [摘要] 日本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企业财务管理经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本文介绍了日本企业财务管理的特征,希望能够对构建我国公司财务管理机制有所助益。 [关键词] 日本企业 财务管理 特征 一、法人持股为主,股权比较集中 日本企业分为个人企业和法人企业,法人企业95%以上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而在大企业中,95%为股份有限公司。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它们虽然在日本企业总数上所占比重只有0.2%,但在资产和营业规模上却占据了日本企业的半壁江山(约 50%的份额),这类企业最具代表性。 日本公司的股权比较集中,个人持股比例较低。拥有公司股权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在金融机构中,银行持股又占主导地位。据统计,在1992年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中,金融机构持股率为44.47%,其中银行持股率为21.87%,而个人持股率只有23.85%。实业公司持股率24.36%,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二者合计持股率(法人持股率)高达68.83%。近十几年来,金融机构和实业公司持股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的水平,突出地显示了股权法人化的特征。不仅如此,日本公司之间相互交叉持股的比例较高。目前,日本最有名的企业集团主要有三井集团、住友集团、三菱集团、芙蓉集团、三和集团和第一劝银集团。1992年,这6个集团内部的交叉持股率分别是21.06%、29.57%、31.68%、17.92%、18.83%和13.71%。日本企业法人之间相互交叉持股,投机动机较少,既使在公司经营不理想,股票收益率较低时,法人股东也不轻易抛售股票,这极大地增加了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公司间交叉持股的目的不在于获取股票投资收益,而在于加强公司之间的业务联系,因为通过稳定经营增加企业的利润。 二、以内部董事为主的决策机制 日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等机关一应俱全。实践中,公司经营班子向股东大会提交的所有提案和报告几乎都畅通无阻地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只不过是形式上的和仪式化的。这是因为日本公司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法人大股东,且大企业间普遍存在相互持股关系,如果一方在另一方的股东大会上采取不合作态度,另一方也会在这一方的股东大会上进行抵制,这无疑会损害相互持股的信赖基础。因此,大企业股东一般都不会随意干预持股公司的经营决策。在这种情况下,既使个人股东不赞成公司提案,也不可能左右公司局势,于是各公司向股东大会提出的报告和议案总能顺利通过。日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都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几乎全部由内部董事组成,很少设外部董事,并且董事人数很多,少到20多人,多则50多人,这些董事,通常是经过长期考察和选拔,在本企业中一步步升迁上来的,大多数董事由公司各事业部长或分厂领导兼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存在等级类别,按照职务和资历的不同,其先后顺序是:会长(董事长)、社长(总经理)、副社长、专务董事、常务董事和一般董事。全部董事可分为代表董事和一般董事两大类。代表董事主要是公司的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他们组成董事会的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并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和行使有关民事权利。以总经理为首的常务委员会成员,既作为董事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又作为公司内部的行政领导人掌握执行权,这种决策权和执行权相互统一的公司占了日本股份有限公司总数的92.8%。这说明,日本公司的财务管理不是强调个人决策和突出个人经营思想,而是以经营者为主导的集体决策机制。 三、相互约束和主银行约束相结合的控制机制 日本公司股权比较集中,作为大股东的法人股东对公司具有较强的约束控制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主银行制。在日本几乎每一个公司都有一个主银行与之保持长期联系。主银行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银行信贷、债券发行、持股、支付和结算、提供管理信息等方面。由于主银行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股息,而是长期投资收益,因而就特别关心企业经营绩效,一旦企业经营不善,主银行会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更换企业的最高领导层,从而实施对企业的控制。二是交叉持股形成的相互控制机制。根据日本《商法》规定,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的股份,但却可以相互持股,因而通过相互持股的纽带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企业集团。在集团内部,每个公司持有多家公司的股份,多家公司又反过来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为了协调彼此间的关系,保证各个公司的利益,集团内部建立一个协调机构,即经理会。经理会实质上是大股东会,由各法人股东的社长或主要负责人组成。经理会对集团内各个公司都具有较强的控制力,通常对各个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 人事安排等都具有决定性的控制作用。因此,日本公司的财务管理是法人股东为主的相互约束和主银行约束相结合的一种控制机制。 四、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动力机制 日本企业经理人员是以低薪和高声望、高地位获得有效动力的,他们的收入水平并不算高,而且高层经理与一般职员在收入上差距也不大。经营者的收入水平不高,持股率也很低,他们的动力主要来自精神激励。日本企业普遍采用职务晋升、终身雇佣及荣誉称号等方式对经营者进行精神激励。日本社会非常重视等级秩序,管理者在公司中的工作业绩突出,就会得到晋升,社会地位得以提高,会更受人尊重。日本公司中的董事大多是从公司内部晋升提拔的,这成为公司对管理者和员工实施激励的重要手段,其激励更具长期性效应。这种动力机制卓有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经理的劳动是一种专用性很强的资产”。即这种资产一旦用于某种用途,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它用,或即使能改作它用,也必定遭受严重的损失。这种资产的专用性是约束经营者减少“道德风险”,对公司经理施以卓有成效动力激励的内因。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经理都希望尽可能维持其与公司的交易关系的连续性,这是他们避免损失的最佳选择。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谈财务管理与企业战略的关系 现代企业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和战略管理的广泛推行,对企业财务管理所依据的理论与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传统的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已不能适应当今企业战略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以战略管理的思想方法为指导,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进行完善和提高,将之推进到财务战略管理的新阶段。企业财务战略是指在企业战略统筹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促进企业资源长期均衡有效地流转和配置为衡量标准,以维持企业长期盈利能力为目的的,战略性思维方式和决策活动。这表明财务战略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形成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增加公司价值,保持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确保企业资金均衡有效流动而最终实现企业总体战略。企业财务战略具有从属性、系统性、指导性、复杂性的特征。 一、企业财务战略的类型及特征 企业财务战略的选择,决定着企业财务资源配置的取向和模式,影响着企业理财活动的行为与效率。负债?收益?分配不同,战略有着不同的选择。企业财务战略具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1.扩张型财务战略。它是以实现企业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为目的的一种财务战略。 2.稳健型财务战略。它是以实现企业财务绩效的稳定增长和资产规模的平稳扩张为目的的一种财务战略。 3.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它是以预防出现财务危机和求得生存及新的发展为目的的一种财务战略。 二、财务战略的基本性质 财务战略的基本性质体现在: (一)支持性。从财务战略与经营战略的关系看,财务战略不仅表现为它从属于公司战略,更是公司战略的执行系统,全面支持公司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具体表现在它从财务角度以价值形态对公司经营的各个环节提出财务目标,如:稳定增长的收入、较大的毛利率、强劲的信用等级、不断上涨的股票价格、在行业处于调整期的收益稳定程度等,以此来保证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互逆性。财务战略对公司经营战略的支持作用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支持力度与作用方式。从战略角度看,公司所有者总是期望公司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保持经营增长的收益提高,因此财务战略将随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的变动而进行互逆性调整。 (三)动态性。财务战略必须保持动态的调整过程。财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和外部环境紧密关联,即财务战略是环境分析的结果。当环境出现较小变动时,一切行动必须按战略行事,体现战略对行动的指导性;当环境出现较大变动并影响全局时,经营战略必须作出相应调整,从而财务战略也随之调整。 三、企业财务战略的内容 现代企业财务战略的内容主要包括筹资、投资及收益分配。因此,企业财务战略研究的重点应是筹资战略、投资战略及收益分配战略。 (一)筹资战略。 筹资战略就是根据企业的内外环境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适应企业整体战略与投资战略的要求,对企业的筹资目标、原则、结构、渠道与方式等重大问题进行长期的、系统的谋划。筹资目标是企业在一定的战略期间内所要完成的筹资总任务,是筹资工作的行动指南,它既涵盖了筹资数量的要求,更关注筹资质量,即既要筹集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所需资金,又要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强筹资灵活性,努力降低资金成本与筹资风险,不断增强筹资竞争力。筹资原则是企业筹资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包括低成本原则、稳定性原则、可得性原则、提高竞争力原则等。此外,企业还应根据战略需求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对筹资进行合理搭配,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进行最佳组合,以构筑既体现战略要求又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筹资战略。 (二)投资战略。 投资战略主要解决战略期间内投资的目标、原则、规模、方式等重大问题。它把资金投放与企业整体战略紧密结合,并要求企业的资金投放要很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战略。一是投资目标,包括:收益性目标,这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保证;发展性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企业投资战略的直接目标;公益性目标,这一目标是多数企业所不愿的,但投资成功,亦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二是投资原则,主要有:集中性原则,即把有限资金集中投放,这是资金投放的首要原则;准确性原则,即投资要适时适量;权变性原则,即投资要灵活,要随着环境的变化对投资战略作相应的调整,做到主动适应变化,而不可刻板投资;协同性原则,即按合理的比例将资金配置于不同的生产要素上,以获得整体上的收益。在投资战略中还要对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式作出恰当的安排。 (三)收益分配战略。 本来企业的收益应在其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分配,包括债权人、企业员工、国家与股东。然而前三者对收益的分配大都比较固定,只有股东对收益的分配富有弹性,所以股利战略也就成为收益分配战略的重点。股利战略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确定股利战略目标、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等重大问题。 从战略角度考虑,股利战略目标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障股东权益;稳定股价,保证公司股价在较长时期内基本稳定。公司应根据股利战略目标的要求,通过制定恰当的股利政策来确定其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股利以及何时发放股利等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四、财务战略成功实施应考虑的关键因素 (一)财务战略的选择必须与经济周期相适应。 从风险的观点看,财务战略所蕴含的财务风险应与经济周期波动所造成的经营风险相适应。因此,企业通过制定和选择富有弹性的财务战略,来抵御大起大落的经济震荡。在经济复苏阶段宜采取扩张型财务战略,积极融资,扩大生产规模,研发新产品,增加劳动力。在经济繁荣阶段宜采取快速扩张型财务战略和稳健型财务战略结合。繁荣初期继续扩充厂房设备,采用融资租赁,继续建立存货,提高产品价格,开展营销筹划,增加劳动力。繁荣后期采取稳健型财务战略。在经济衰退阶段应采取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停止扩张,出售多余的厂房设备,停产不利于产品,停止长期采购,削减存货,减少雇员。在经济萧条阶段,特别在经济处于低谷时期,建立投资标准,保持市场份额,压缩管理费用,放弃次要的财务利益,削减存货,减少临时性雇员。总之,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跟踪时局的变化,对经济的发展阶段做出恰当的反应。要关注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深刻领会国家的经济政策,特别是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对企业财务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财务战略选择必须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 在企业发展的历程中,一般要经过初创期、扩张期、稳定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经营重点、经营风险都不同,应该有不同的财务战略与之相适应。企业应当分析所处的发展阶段,采取相应的财务战略。在初创阶段,企业经营领域的不确定性较强,大量的资金需求应尽量通过权益资金满足,股利政策一般采用 非现金股利政策。在扩张期,虽然现金需求量也大,但它是以较低幅度增长的,有规则的风险仍然很高,股利政策一般可以考虑适当的现金股利政策。因此,在初创期和扩张期企业应采取扩张型财务战略。在稳定期现金需求量有所减少,一些企业可能有现金结余,有规则的财务风险降低,股利政策一般是现金股利政策。一般采取稳健型财务战略。在衰退期现金需求量持续减少,最后经受亏损,有规则的风险降低,股利政策一般采用高现金股利政策,在衰退期企业应采取防御收缩型财务战略。 (三)财务战略的选择必须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财务战略有效实施的关键。如果公司没有有效的治理结构、激励机制等机制,则无法保证财务战略的实施。如内部约束机制应包括领导者对财务战略实施的监督,财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监督以及领导者、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的确定等。此外公司还可利用各种管理手段激励员工,把奖励与对财务战略的推进程度联系起来,逐步改变他们的价值观念,使他们乐于提出有利于战略发展的建议方案。 (四)财务战略选择必须与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相适应。 企业经济增长的方式客观上要求实现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的根本转变。为适应这种转变,财务战略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方面,调整企业财务投资战略,加大基础项目的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加大财务制度创新力度。 五、企业财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一)财务战略的制定程序。 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个子系统——财务战略的制定与实施,除考虑企业内外环境外,还要着重考虑企业整体战略要求。 从上述程序可以看出,制定财务战略首先要对财务战略环境进行分析,即要收集各环境的信息及其变化过程与规律,分析预测环境的未来状况及其对资金流动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如影响的性质、程度、时间等;其次,要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并结合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编制、设计具体财务战略方案;最后,通过对各战略方案的评价,选出满意的方案。 (二)财务战略的实施与控制。 财务战略的实施与控制也就是努力遵照前面所述的各战略原则,以此为指导思想,评价各分期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制定与实施前,除了考虑财务战略要求,还得关注组织情况,即建立健全有效的战略实施的组织体系,动员全体职工参加,这是确保战略目标得以实现的组织保证;同时明确不同战略阶段的控制标准,将一些战略原则予以具体化。比如,定量控制标准辅以定性控制标准;长期控制标准辅以短期控制标准;专业性控制标准与群众控制标准相结合等等。 在进行具体的战略控制时,要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原则。对财务战略中重大问题优先安排,重点解决;2.自控原则。战略实施的控制要以责任单位与人员自我控制为主,这有利于发挥其主动性与创造性;3.灵活性原则。尽量采用经济有效的方法迅速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4.适时适度原则。要善于分析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实施过程中努力确保各项工作同步进行,进度差别不大,从而利于内部协调。 此外,财务战略实施完毕后,应对其实施进行评价,这是回头分析企业的预测、决策能力的很好途径,同时也为以后发展积累管理经验,吸取教训,为下一步财务战略管理奠定基础。 通过对企业内外环境分析并结合企业整体战略的要求,它提高了企业财务能力,即提高了企业财务系统对环境的适应性;财务战略注重系统性分析,这提高了企业整体协调性,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协同效应;财务战略着眼于长远利益与整体绩效,有助于创造并维持企业的财务优势,进而创造并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与模式浅议 [论文关键词]模式 财务管理 目标 [论文摘要]我国企业目前主要问题是企业内部管理出现问题,特别是不重视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而资金运动是财务管理的主要管理对象,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达到财务管理的目标,为此必须建立适合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本文经过对传统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分析,结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情况,构建企业财务管理模式以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是企业的核心,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要研究财务管理的适当模式,必然首先确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研究财务管理目标,有利于完善财务管理的理论结构,有效地指导财务管理实践,科学地设置财务管理目标,有利于优化理财行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选择 确定适合目前我国发展的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首先应该明确,究竟哪些利益集团会对财务管理目标造成影响。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能否选择出最佳财务管理目标? 在选择利益集团时候,我们基于这样的标准:哪些集团对企业有投入,即对企业有资金、劳动或服务方面的投入;哪些集团将要分享企业的收益,即从企业取得诸如工资、奖金、利息、股息和税收等各种报酬;哪些集团必须承担企业风险,即当企业失败时,会承担一定损失。根据这些标准,影响财务管理目标的利益集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所有者。企业的所有者,也就是企业最初的直接投资人,对财务管理的目标影响主要是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来进行的企业重大的财务决策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表决,企业经理的任免也由董事会决定。另外,企业所有者也是企业收益的分享者和企业风险的承担者,因此,企业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管理有重大影响。 (二)企业债权人。债权人把资金借给企业后,一般都会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便按时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因此,债权人必然要求企业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并要求企业保持良好的资金结构和适当的偿债能力。对于企业来说,必须尽量做到能够到期偿债,维护企业债权人的利益。 (三)企业职工。企业职工包括一般的员工和企业经理人员,他们为企业提供了智力和体力劳动,必然要求取得合理报酬。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有权分享企业收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当企业失败时,他们要承担重大风险,有时甚至比股东承担的风险还大。因此,在确立财务管理目标时,必须考虑职工的利益。 (四)国家税务机关。国家为企业提供了各种公共方面的服务,维护企业的社会环境安全,因此要分享企业的收益,要求企业依法纳税。国家作为企业不请自来的利益分享者,带有强制的色彩,而且分享企业很大份额的利润,因此,对企业财务决策也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与这些企业集团利益者密切相关,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利益集团相互妥协、共同作用,借此来实现他们的最终目的,也就是保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和企业总价值的不断增长。所以,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总价值最大。 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符合各方面利益集团的要求,能够最大限度的克服以往各个财务管理目标的缺陷,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必须与之相适应,尤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模式选择。 二、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一)财务管理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财务管理模式,对整个企业集团其起着战略决策作用。 1.企业制度发展的需要。健全全新的企业制度,要求有一套完整的组织形式,并且在改革产权制度的基础上,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这就需要有水平的财务管理加以制约和规范。而在企业制度下,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关也需要财务管理对之有效地规范。 2.维护企业资产的需要。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需要有严谨高效的财务管理。企业制度下,企业的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如何有效地发挥各投资者资产的最大效能,并确保其安全完整,光靠单一的资产管理法规和制度显然不够,必须辅之以必要的财务手段。因为资产管理孤立于财务管理之外,资产管理也就成了空想。从资本金制度角度看,随着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经营逐步由资产经营转向资本经营,实现资本的滚动增值必须要有高效的财务管理,否则,资本保全就没有保障,更谈不上资本增值。 3.市场竞争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欲在竞争中取胜,避免被淘汰的厄运,这种优胜劣汰机制需要真实可靠的财务管理。没有有效良好的财务管理,必然会导致企业降低收益,最后被市场淘汰。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机制离不开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企业的生存发展更需要强化财务管理。 (二)企业财务管理发展的几种模式 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分为“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和分权结合型”三种。 1.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是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有企业上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控制和统一管理。其特点是大部分财务管理决策权集中于上级 主管部门,下级分公司、部门很少涉及到企业的决策权,人、财、物、产、供、销统一由上级控制,资本筹集、投资、收益分配、资产重组、财务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也都由上级统一管理。尤其我国早期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权限很大程度上被政府和国家控制,导致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虚设,财务管理工作失控,经济效益低下。随着市场经济和企业制度的建立,传统企业财务管理模式日益显露出许多问题和弊端。 2.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是指下级部门和子公司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而上级公司和管理部门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体制。各个下级部门和子公司在资本融入及投出和运用、财务收支、财务人员选聘和解聘、职工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决策权,并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作出重大的财务决策。 3.集权和分权结合型财务管理模式。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是没有的,集团总部指导下的分散管理模式强调分权基础上的集权,是一种集资金筹集、运用、回收与分配于一体,参与市场竞争,自下而上的多层决策的集权模式。上级公司主要侧重对方向性问题的集权,对下级公司的具体事务则可分权,强调结果控制,但不对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只是有选择地对重大问题进行控制,在这种模型设计中,集权、分权程度的把握是集团财务管理的一个难点,若运筹得当,此模型既能发挥集团上级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下级部门和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是很多集团追求的相对理想模式。 (三)优秀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为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模式的科学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断变化,已经由单一的国营企业向集团化和跨国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转化。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带来的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益分配多极化,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随之分离。围绕企业投资主体,自主理财;优化资金管理,确保权益人资产受益、资本保全和增值;体现按资分利、按股分红原则,合理分配各方收益,维护投资各方合法权益。科学的管理,是使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得以调动,行为受到约束,利益得到保障的有效途径。为形成调节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之间关系的制衡和约束机制,企业财务工作必须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预测、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平衡各方关系,促使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个理想的企业财务管理应该是集权与分权适度,责权利均衡的管理体系。企业对各下属部门和子公司财务管理通过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分散经营自主权等方式,安排各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企业高层管理者应只对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并且把权力与责任对等化,切实做到谁执行谁负责,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适当下放权力,使财务人员由决策的被动执行者转变为决策的参与者,这种做法不但能够克服企业财务决策权过于集中的弊端,而且可以提高决策效率,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信息做出快速反应,抓住那些突如其来的商机。 集权和分权适当的模式,使得企业上级部门作为财务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投资中心、利润中心职权,集中统一管理带有方向性、战略性问题,如投资规划、资产组合、资本受益、产品系列开发等重大事项;而下属部门和子公司可依不同理财环境自主运作具体战术性问题、日常财务决策管理,企业上级部门仅给予宏观指导。此模式强调恰当的集权与分权,这样既能发挥集团上级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下级公司和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有利于克服过分集权或分权的缺陷,有利于综合集权与分权的优势,是很多企业集团追求的相对理想模式。 浅谈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都要反映到财务成果上来。财务管理是一项需要全盘考虑,统一目标,协调一致的工作。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要求实现观念的转变,把价值管理的观念落实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人、每个过程和每个环节。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搞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财务管理、作用、地位 一、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 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和财务风险的日益加剧也迫切要求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因此,占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必须转移到以“财务管理导向型”为中心的管理上来,明确认识到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财务管理在企业组织机构中属于较高层次,是对企业价值的综合管理。所以说财务管理在管理控制、资源分配、业绩评价中起核心主导作用,能够对与决策有关的诸多要素进行平衡,从而在经营决策中起核心作用。 二、财务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1.在投资过程中加强财务管理以实现收益最大化投资的目的是获得收益,而要想获得收益就必须承担一定风险。无论是企业成立之初的初始投资还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对外投资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有时甚至会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投资按内容不同可分为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等类型。项目投资一般投资数额较大,投资期限较长,因此在投资前及投资过程中应预测风险,选择最佳方案。证券投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风险性,加入WTO之后,越来越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必将使我国金融市场发生全面而深远的变化,使我国企业无论在“真实资产”方面还是“金融资产”方面都将面临许多新的投资机会。同时也应该看到,为了增强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我国企业尤其是一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必须将其投资建立在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之上,这样投资风险将会增大;另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又将使报酬率趋于平均化,企业要想获得较高的投资报酬就必须努力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损失。企业投资的这些新变化,要求我们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决策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2.经营过程中加强财务管理以实现现金流量最大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经营过程中要实现现金流量最大化,就是要设法加大现金流入量和减少现金流出量。 现代企业为避免出现死账、呆账及纠缠不清的三角债现象,越来越重视货款的回收,只有已经流入企业或有确定把握流入企业的货款才能算作企业实实在在的资产,因而普遍加大了货款回收中的财务管理力度。现金流出方面,对于成本的管理始终是财务管理中的重头戏。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 随着经济发展,商品流通的加快,在相同质量前提下,商品价格对任何企业一视同仁,现代企业能否有商战中取胜,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能否更好的控制成本费用。 3.融资过程中加强财务管理,以实现成本最小化融资决策的关键在于匹配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财务弹性,保持合理的资信等级。在融资过程中应运用资本成本理念,按照保持与公司资产收益风险匹配,维持合理的资信和财务弹性的融资决策和资本管理的基本准则,借助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确定融资类型,设定弹性条款,选择融资时机和地点等。 随着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和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企业资产预期收益和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外部投资者与企业对经济和金融形式、公司发展的评价和差异日益增大,股票市场又往往对信息反应过速或不实导致企业高估或低估资金成本。 企业融资过程中只有加强财务管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更好地匹配资产收益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三、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自身变化 1.从财务管理的地位而言 传统的生产经营型财务管理是财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处于从属地位。其资金的筹措,主要是财政拔款供给其财产处置权及资产结构调整要报上级审批。而资本经营的财务管理,却是自主行使财务管理的职能,处于独立地位,具有理财自主权,并且有充分资金调控权和资本营运权。 2.从财务管理的功能而言 传统生产经营型财务管理只是一种核算型被动式管理功能,是对企业资金、成本、利润的消极管理,并且只通过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衡量经营成果,而资本经营型财务管理是一种经营性主动式管理。是对企业资本运动的管理,是通过价值形态的管理实现企业实物的管理,是用增量启动存量优化资本结构的管理。 3.从财务管理的作用而言 传统生产经营型财务管理,在企业内部只起一个辅助作用,即配合生产供给资金,配合管理核算成本,配合经营调度资金,以加快资金周转。而资本经营型财务管理,在企业发挥的是主导作用,既是企业决策者的高级参谋,又通过一系列科学管理的财务理念、运用各种预测、决策的方法,发挥着运作全部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提高资本经营效率的作用。 总之,要发展壮大企业,不仅需要发挥好财务管理的职能,还要发挥好企业管理各方面的管理职能,充分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这样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全面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又称企业理财目标),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也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标准。目前,我国企业理财的目标有多种,其中以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目标最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笔者认为,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结合是最为科学的财务管理目标。 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三个观点的涵义 1、利润最大化。这种观点认为,根据经济学原理,利润表示新创造的财富。企业利润越大,表明企业所创造的财富越多,整个社会财富亦会因此而增大。所以,应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把利润作为评价企业管理当局经营管理业绩的依据。 2、每股盈余最大化。这种观点认为,用每股盈余(或权益资本净利率)概括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把企业利润与股东投入的资本联系起来,克服了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而没有考虑所获利润与投入资本的关系的不足。 3、股东财富最大化。这种观点认为,股东投资企业的目标是以获得高额回报来扩大财富,作为企业的投资者,企业价值最大化,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企业应把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 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以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结合为目标 企业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都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毫无疑问,追求利润是市场经济中每个企业的首要任务,利润最大化应是所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每项投资决策都应以保证盈利为前提。但是当企业利润随销售收入增长而增长,销售收入的大部分不是以货币资金形式收回,而是占用在应收账款上。这时的利润是随着销售收入增加了,但企业的财务状况并不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唯一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不行的。 为此企业财务管理不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的目标,还必须有其他目标,这个目标就是财务状况最优化。对企业所有者而言,他需要的是利润尽可能最大、最多。但与企业息息相关的不仅有所有者,还有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对债权人来说,最要紧的是企业能按时还本付息,清偿到期债务,也就是企业的偿债能力、企业的财务状况。而企业管理当局,除了满足所有者的需要外,还必须顾及到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就会堵塞企业的融资渠道。企业如丧失市场信誉,就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了。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的合理组合。 三、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的实质 1、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质。在具体的实务中,利润最大化的内涵应该包括:(1)经营期间利润最大。在现行会计报表体系中,指年度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最大。(2)单项投资项目利润最大化。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要追求某一年度利润最大化,而且还应要求每项投资利润最大化。 2、企业财务状况最优化的实质。财务状况最优化的意义在于:(1)企业财务结构合理化。即指企业内部资产与负债之间,以及资产、负债内部各项目的分布情况结构是否合理。(2)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的价值通常可以用企业资产的数量、质量以及未来的获利能力和领导层创新能力来综合衡量。 四、以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兼顾了债权人、职工、社会等方面的利益,有助于协调各相关主体的关系 1、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顾及了债权人的利益。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财务状况最优化的含义之一就是所有者权益最大,由于债权人在收益分配上有优于企业所有者的权利,即只有在债权人按时收本获息的利益得到保障后,才能向所有者分配收益。所以,所有者权益达到最大必须以债权人的利益实现为前提。 2、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把实现劳动者权益最大列为其内容之一。经营管理者和职工都是企业的劳动者,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也有助于企业劳动者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只有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和最大程度的实现,他们才能以积极的姿态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长久地辛勤劳动。 利润最大化和财务状况最优化的内容。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在追求自身效益的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商业道德的约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其内容包括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资源,支持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为企业自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企业财务管理,只有将这两个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随情况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才能保证获取最大的回报。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 论文关键词:知识经济 财务管理 创新 论文播要:随着20世纪末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出现和迅猛发展,知识资本取代金融资本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最主要动力,人类社会已从工业经济时代跨入知识经济时代,本文从新经济时代的两个表现方面分析了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创新问题,得出只有做好财务管理,才能使企业的决策人决策不失误,从而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知识经济并非工业经济的简单过渡延伸,它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与传统经济形态相比较,它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知识经济是一种可持续性经济,它以网络和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知识、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为投入的主要资源,与其他稀缺资源不同,知识和信息可以被人们共享,并且在使用中不会被消耗反而能增加。 第二,知识产品呈爆炸性增长。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每小时就有20项发明诞生,每年增加的信息量达800亿条,而且,基础研究向应用转化的周期日趋缩短。信息尤其是知识对企业至关重要,它正日益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 第三,知识经济是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地域对其影响逐渐减小,资源、产品、服务乃至市场日趋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的生产方式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采取小批量、多品种、高效率的分散性生产为主。 知识经济拓宽了经济活动的空间,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化。容量巨大,高速互动,知识共享的信息技术网络构成了知识经济的基础,企业之间激烈竞争将在网络上进行。二是虚拟化。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经济活动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加强,开辟了新的媒体空间,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也将随之消失,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商业活动将在全球互联网上进行,使企业购销活动更便捷,费用更低廉,对存货的量化监控更精确。同时,网上收付,使国际资本的流动加快,而财务主体面临的货币风险却大大地增加。 知识经济时代新的特征和对经济活动方式的影响,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面临着创新的要求。 1.企业财务管理观念必须全面更新。在20世纪9o年代以来,联合国的发展观念认为,人的发展是人类的最终目标,人是发展的全体和动力,也是发展的最终体验者,从而把人类自我发展提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地位。因此,重视人的发展与管理观念,是现代企业管理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客观要求。现代企业的每一项财务活动都是由人发起、操作和管理的,其成效如何也主要取决于人的知识和智慧以及人的努力程度。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基本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各项财务活动“人格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企业顺利而有效地开展财务活动,保证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 企业要以全新的理财观念和现代化的财务管理观念进行理财。要有以人为本的观念、信息观念、无形资产观念、知识化理财观念、知识资本观念、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的观念。企业要顺应知识和技术的共享性和开放性,为了共同的利益,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企业之间竞争的双赢。 2.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产值利润最大化,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不仅要追求股东利益,而还要追求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与物质资源之间的一个明显差别是知识具有可靠性和可转移性,它使得企业和社会的联系更加广泛而深入,企业对知识的要求和应用将更加取决于社会对知识形成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从而也就要求企业要更加重视其社会责任,从而达到整个社会有人关注,有人负责,进而达到不断向前发展的目的。 在知识经济社会里,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将转向“知识最大化的综合目标”。企业是各种要素的所有者达成的一个契约,企业的利益是所有签约各方的共同利益,而不仅仅是部分人的利益。财务管理的目标要考虑所有有关利益各方。从而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实现企业自身及企业与外部各方的良性发展,最终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均衡共生。企业各方利益可归结为企业以最快的速度,健康的方式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它的衡量标准即“企业知识最大化”。因为在知识经济社会里,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关键因素取决于企业的知识资本的拥有量。知识资本的占有将综合表现为企业人力资源质量,企业创新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这与企业各方的共同利益是一致的。 3.企业财务管理对象的变化。企业财务管理对象要以有形生产要素为主转向以无形生产要素为主。传统的管理主要是对劳动力和物化劳动(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等有形生产要素的管理,随着社会财富生产过程和结果的科技含量的增大,科技知识等无形生产要素对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举足轻重,从而知识资源的开发与有效利用,成为重要的管理课题。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人价值和作用超过资本的价值和作用,知识生产力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任何企业都必须重视知识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迅速将知识转化为直接生产力。 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以物资运动为基础的物质资本运动,其主要内容包括物质资本的筹集、投入、收回与分配以及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将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它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对象。例如:无形资产的管理,在工业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运营当中,占的比重很少,有很多企业基本是没有无形资产。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将在企业的资产结构占据较大比重。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 商标权、商誉、计算机软件、人才素质、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在企业的资产中都将出现,它将逐渐成为现代企业重要收益及市场价值和企业人生存的主要资产。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将是一项很重要的管理指标。对无形资产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比如:对库存商品的管理,工业经济时代,企业需采购大量的库存商品,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之所用,在知识经济时代,如果企业采购大量的库存商品,由市场价格的不断变化、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将会造成企业库存商品贬值或报废,因此,对库存商品的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企业收益好坏。象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方法等在知识经济时代都显得比较重要。 4.企业财务管理要更加科学化。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要将管理理念从基础型、开放型向发展型转变。发展型的管理理念更为强调人的作用和人的发展。管理不仅仅是一个物质技术过程或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与社会文化、人的愿望、人的激情、意志等精神物质所密切相关的。管理的境界在于创造一种促进人们不断学习的组织氛围.进行内在的知识积累,然后在此基础上实现潜力的外化,要创新。要使人得到自我更新和自我实现。发展型管理理念强调个人、组织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因此。在管理中要树立开放的观念、合作的观念、信息的观念、创新的观念、竞争与和谐的观念。开放才能交流与沟通,合作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掌握信息,才能不断创新和完善自我,而创新才能促进人类和人自身的进化和发展。竞争是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压力和动力,竞争与和谐的统一,应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基本发展模式。 5.建立网络财务。知识经济时代的财务管理面临信息日益集成的严峻考验。企业各信息子系统的分工。正变得越来越模糊。企业应建立网络财务的技术构架。将各个分立的信息子系统,集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网络财务的特点在于:其一,财务与业务的协同。为使企业的业务活动同财务资源相结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需要运用网络技术。其二,在线管理。为加强对下属机构的财务管理与监控,及时部署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作出财务安排,通过快捷、准确的在线管理,可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其三,电子商务。这预示着企业财务管理从思想观念到方式手段,发生了革命性的突破。网络财务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信息的关系,变得更紧密,如产品开发活动将会把市场机会与技术可能性结合为一个商业化过程。有了网络财务,就可以根据瞬息变化的市场状况.重构与分合会计主体,在互联网上及时出具“虚拟公司”的实时报告。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由于信息传播、处理和反馈的速度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均越来越快,这就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但信息的网络化、科学技术的综合化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又必然要求各企业之间相互沟通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在做财务决算与日常管理中既要善于抓住机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容应付风险的挑战,趋利避害,又能灵活处理和协调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竞争与合作相统一。以增强企业自身及其他企业抗风险的能力。使各方的经济利益达到和谐统一。 6.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索质和创新能力。对包括知识资本在内的企业总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和超前性。用管理有形资产的传统手段是难以适应的,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首先,财务人员要文秘站:有宽广的经济和财会理论基础,又有良好的现代数学、法学和网络技术基础。面对知识快速更新和经济、金融活动的广阔、灵活和多变。能从经济、社会、法律、技术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理财策略;其次,能不断吸取新的知识,开发企业信息并根据变化的理财环境。对企业的运行状况和不断扩大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第三,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国际金融的创新趋势和资本的形态特点.运用金融工程开发融资工具和管理投融资风险等。 财务管理人员要善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学习其他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新的财务理论。寻找新的更好的资金融通和配置方法,探索合理体现知识价值和其他劳动价值的收益分配新机制。不断进行财务管理创新。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新经济时代的企业财务管理 21世纪,在经济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已高达60-80%,“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即新经济时代已经来到或即将来临,新经济的内涵即科技,当今世界各国在经济领域的竞争实质上已演变为一场科技的竞争,抓住了发展科技这把金钥匙,也就抓住了发展新经济的关键,新经济-新经济是以科学技术为主体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新经济时代是一个高度重视管理的时代,借助于管理,科学技术才能转化为生产力,只有科技和管理的共同发展,才能使新经济得以快速发展。新经济时代管理对企业来讲尤其重要,人本战略是新经济的显着特征,所以人力资源管理理所当然成为企业管理的最重要的管理对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它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最为密切,是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新经济时代,由于企业生存环境的巨大变化,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模式、观念、内容等都受到巨大影响与冲击。 1.企业财务管理手段先进化 新经济的到来,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进一步信息化和数字化,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被广泛运用到财务管理之中。如:MIS(管理信息系统)日益广泛运用于财务管理之中,它能根据既定的原则,只要将每笔财务及财务计划等数据化后,输入数据库,即可利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常规决策,并加以实践,使财务管理趋于严密,排除大部分人为干扰因素,减少管理的随意性,同时也可为非常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MIS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有助于财务管理的优化和简化。网络技术的运用,如在公司中建立局域网,可以使公司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即可进行财务管理,特别是对于大型集团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财务管理。当然,还有诸如,系统模型与模拟、战略信息系统等技术也可以应用到财务管理之中,这些技术的运用有利于实现高效益、柔性化、智能化的财务管理。 2.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走向多重化 旧经济时代企业的所有权属于股权资本所有者即全体股东。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员工的劳动通过领取工资的形式得到补偿。在新经济时代的企业,讲究以人为本的原则,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理应不能把员工的利益排斥在外。企业必须依赖于员工的富有创新性的劳动,才能获得生存与发展。员工的劳动已不再象工业经济社会中以可重复的劳动为主,因此,新时代的企业还必须把“员工利益的最大化”纳入其财务管理目标之中。同时,对于与企业关系密切的集团如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社会公众、潜在的投资者、政府、战略伙伴,满足这些集团的利益需要,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组成部分,是以成本-效益为指导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良好的声誉,或是为了获得营业许可证等,最终为企业取得高于投入的回报。新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工业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发展,而不是对原有目标的全盘否定,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走向多元化,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最终实现多赢目标。 3.企业财务管理战略以生存为导向 在工业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是以收益-风险-成本为其模式的。在新经济时代,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是一个总资源向量R,R={L,K},企业一旦破产,只有资金资源K才能用来偿债,人力资源L将重返劳动力市场,不能用来偿债,股东因无法使用L将蒙受巨大的损失。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浅议e时代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 有人将21世纪称之为信息时代,也有人称之为网络时代,我们将它简称为e 时代更为形象和具有代表性。随着以网络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全球房地产业也开始了一场深刻变革,一方面是智能化住宅小区开始走入普通人的生活;另一方面是房地产经营方式更加突出信息时代的特点。近几年来,我国住宅与房地产业每年拉动经济增长1.5%~2%,住房建设投资额以 7%的增幅上升,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特别是国家作出“让房地产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决策,以及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一系列政策的全面实施,进一步确定了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面对e 时代的变迁,我国集团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企业成败的关键在管理,而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目前大部分集团房地产企业已经开展财务核算电算化,提高了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但也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它只是简单模仿和照搬手工流程,将一项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搬到计算机中,并通过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如工资核算系统、固定资产核算系统)完成相应的工作,它所反映的资金流信息往往滞后于物流信息,缺乏会计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在经济环境瞬息万变的今日,信息的实时性决定了它的有用性和控制力度。当一笔超标准的采购费用发生时,或一笔非法事件的发生,会计信息的滞后性使资金流不在严格地受控运行。随着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做大做精,管理层对信息的需求和预期发生改变,传统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更新。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是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化建设中最关键的问题。怎样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以达到真正有效的经营运作控制,实现信息高度集成,这就是笔者所探讨的主题。 一、立项、规划环节的预算控制 新项目开发应进行财务预算管理,即以资本预算为中心的预算管理模式。新项目的开发面临极大的经营风险,这是因为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本,而未来收益又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新项目开发初期必须以资本投入为中心进行财务预算管理。 1.立项环节的控制 各开发公司新项目立项时须向集团总部提交《立项请示》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集团立项听证会讨论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 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资金计划; 《竞投方案》; 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2.规划设计环节的控制 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应首先上报集团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小区设计、单体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 关于施工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设备管理、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工程结算管理等一般均由各开发公司依据各自的特点在预算范围内灵活处理。 由此可见,集团总部的成本管理工作前期最为关键。新开发项目经认证审核后,各开发公司在财务分析子系统中,编制有关项目的阶段性预算,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把各种控制项用相应的科目和部门进行反映和控制,因此,在管理软件中需要进行预算管理科目的设置,如“在建工程”设置为“部门核算”以便在各成本费用发生的同时,可以在总账中按部门录入其发生额,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可以按照部门进行归类汇总,在将数据转化为信息输出时,按部门、科目将预算和实际发生额进行对比分析。以便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管理需要,对项目进行预算控制。二、项目开发环节的财务控制 1.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 (1)成本归集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像其他行业一样。首先应该确定成本归集对象,即成本核算单位。对于小规模的开发,如单幢或几幢房屋的开发,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可以将全 部开发量作为成本归集对象,设立一个成本核算单位。但是对大规模的开发,如街坊改造或小区开发,就必须科学地确定成本归集对象。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成本核算对象不能过细(如以单幢为单位),因为这样做势必会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琐化。相反,也不能简单地以整个小区为核算单位,因为一个小区从开始建设到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样做势必使成本核算资料滞后,失去其在管理上的作用。笔者认为:应该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期进度作为确定成本归集对象的主要依据。对大的开发项目应该适当分块,比如将一个小区内不同类型的商品房按不同的开发期进行分块,利用信息系统对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分小区、分区块进行编码分级管理,明确所属级次及隶属关系。 (2)成本项目的设立。正确划分成本项目,可以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成本结构,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按现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作为一级成本核算科目,企业应在该科目下,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成本项目,并据此进行明细核算。如何确定成本项目?笔者认为成本项目不能太多,对于发生次数较少,特别是单笔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合并。如各种配套费用支出,可设立一个“配套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而对金额较大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如土地费用、土建费用及设备费用,特别是土建费用,如系分合同发包的还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以便能随时了解工作量进度和付款情况,并为工程的竣工决算提供资料。对公司要求的项目进行分类、分级核算。 企业的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这些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这样处理,对部分费用来说,有悖于会计的配比性原则。比如,为项目贷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及项目的前期销售费用,这些费用的特点是数额较大、受益对象明确,如果在受益对象实现销售之前,就将其列入损益类科目进行核算,势必会形成虚假的财务成果,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对受益对象明确的贷款利息和前期销售费用应视同资本性支出进行核算。前者列入“开发成本”,作为成本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后者可在“递延资产”科目下开设明细专户进行核算,待开发产品实现销售后,再转入“销售费用”科目。然后按成本对象进行归集分配。 2.网络化反馈式成本控制 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管理需要,根据期初编制有关项目的预算信息系统,随着项目的进展,将有关业务信息录入账务系统,使用资金单位在旬末的3日前,将需求资金计划按类别填报、录入资金数据库,经各开发公司、总公司经理等授权逐级批准后,由网上到执行分公司或部门,按批准计划分配资金。计算机系统通过不相容岗位分离和权限的设置,使各业务岗位相互稽核,资金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和使用,杜绝先斩后奏现象,以往具有权力特征的资金使用,通过资金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得到规范。资金的使用在网络上向公司决策层公开,堵塞资金使用中的漏洞。系统对超预算的项目给予报警提示,实现对项目的事中控制。通过项目计算机系统功能提供多种条件进行统计与查询,给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供查询分析的依据。同时可以就成本控制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不仅可以了解该项目的当前状况,而且可以跟踪了解形成目前状态的明细事项,从而可以从源头对异常现象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期末,管理者通过项目进行预算分析,为对相关责任中心和责任人进行业绩考核提供定量分析资料。办公自动化使资金运作效率大大提高,同时也对高层管理人员形成了制约。 三、销售环节的财务控制 1.加强房屋销售的计划性和价格的准确性。利用信息化销售管理系统对房屋的竣工时间、户型、数量进行计算机统计,销售部门负责房屋的销售预定,企管部物价科根据市场调查、成本数据、历史价格及周边房地产价格进行综合评审,向价格管理部门申报房屋的销售价格,企管部物价科对销售违价有处理权包括处罚权。各分公司销售部在每旬前3天通过全公司的销售信息网络集合旬回款计划,每天将房屋销售情况输入计算机,将销售房屋的种类、户型、合同号、价格、房款总额、款项回笼等到信息通过因特网传送到总公司资金数据库,使公司高级管理层能随时通过计算机网络了解市场动态,了解各分公司的销售及存量房的情况,适时调整营销策略。 2.提高销售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使销售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司高级管理层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客户了如指掌,以往销售人员动不动就要挟经理,销售人员吃里扒外,采用与客户联手暗地抄房获取房屋销售差价等手段,来对付公司的情况都在高度透明的计算机网络管理下不复存在。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浅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与企业伦理的关系 近年来,美国、加拿大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重视和加强企业伦理学的实践和研究,甚至把伦理思想渗透到各个领域,如会计学。美国IRWIN出版公司出版的《Financial Accounting》和《Fundamental Accounting Principle》都把伦理问题放在非常突出的地位,都在其序言中指出:伦理是最基本的会计原理(Ethics:The most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accounting)。在西方,管理崇尚伦理道德是一种趋势。美国密执安大学霍斯默教授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每个人的规范、信仰的价值观都会各不相同,这些不同必将导致矛盾的产生。比较突出的矛盾是: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 伦理学是从道德意识的高度去研究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学问,它的宗旨是要充分发挥人们的道德自觉性,来调整人们社会关系中的矛盾,以达到控制社会系统的目的。而管理科学是通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手段,在管理过程中用来调节、控制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人事矛盾,理顺沟通人际关系,以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现在,伦理学中关于道德调节的理论不断渗透到管理科学之中,使管理理论\“伦理化\”而变得更富有人情味。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与企业伦理、企业管理是统一协调关系。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的经济行为从财务会计的角度进行反映和控制,这与其社会行为之间往往会产生某些冲突,这也是企业管理伦理学面对的最为棘手的问题。前者是根据收入、成本和利润以及支付给股东的股息来计算,而后者则表现为对职工顾客、债权人、供货商、批发商和公众的责任,因而就比较难以计算。如果公司从经济行为方面获取了利润,而其社会行为却造成了对后者的伤害,则公司就将对后者负有责任。问题在于如何决策,即在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之间产生伦理的两难问题时,如何使两者之间达到某种平衡。 在当前工商界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人们不可能总是按社会需要进行决策。在国企改革中,不可能总是让那些即使已为企业工作二三十年,而目前已无适当工作可安排的富余人员留在企业里,人浮于事;企业也不可能继续保持与同行业中已经落伍的经销商之间的业务,即使该业务已维持了相当长时间,等等。但企业也不可能总是按经济行为的要求进行决策,如在对生产车间进行彻底改造时,是否单纯地为了降低成本而忽视了对产业工人即使无害却会使他们感到不适的生产条件?为提高销售收入而将不合格产品投放市场,消费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财务人员是否听命其上司而编报虚假资料信息?当上述问题被单独提出时,很少有人会认为此种做法是正确的,但当该行为产生经济上的利益时又该如何决策呢?企业如何在其经济行为与社会行为之间取得平衡? 企业的经济行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简单地概括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也是工商业的主要目标和动力,企业应尽其所能谋求利润,由此维持其效率,并利用机会进行技术革新,加速发展。在与社会行为的关系方面,许多管理学家认为市场在一个合理或适当的水平,并在不知不觉中增进了社会福利,履行了其社会义务。 但问题是最大的利润能否导致最大的社会利益,在企业追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出现了诸如腐败、贿赂、环境污染、产品不安全、恶性竞争等,这些社会责任能否以利润来衡量,是否需要一个利润以外的东西作为另一个标准来衡量,是否需要一个利润以外的东西作为另一个标准来衡量企业的行为呢? 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中常常会遇到企业伦理的问题,而只有将企业财务管理同企业伦理有机结合,才能科学地解决企业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企业伦理是指任何商业团体或生产机构以合法手段从事盈利活动时所应遵守的伦理规则。企业财务管理中面临的企业伦理问题可分两部分,一是对内的企业伦理,一是对外的企业伦理。企业在从事财务管理活动时要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 所谓对内企业伦理是企业资方与受雇员工即劳资双方的关系。劳资双方应建立彼此尊重与相互依存的一体关系,并进而了解互助合作的重要,同时致力于企业的发展,共同担负起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劳资双方面临一时不能解决的困难,两方应遵循谈判磋商的原则,发挥相互依赖的精神,增加彼此的沟通,理性地寻求解决劳资问题的良策。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时,要充分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所谓对外的企业伦理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企业应建立在社会责任观念上,而不要建立在局部利益观念之上,这里可以分以下几方面来说明。(1)企业对政府的关系。企业应在政府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些企业财务人员编造虚假经济信息乃至逃税、偷税、或是贿赂政府官员,这些都是非法行为,同时也是不道德行为,因为他们直接或间接地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他人或团体的经济安全或利益。(2)企业对环境的关系。企业,尤其是生产企业应考虑到环境 卫生或环境生态的维持。如果企业只顾自己的利益,为追求成本最小化而对自然环境造成短期或长期的破坏,自然也就造成对社会及个人的危害。(3)企业对消费者的关系。企业应建立确保消费者权益的伦理观,其目标在促进社会的繁荣与发展。当然很多企业已有消费者保护的观念,但仍不够积极,不够普及,只有一般化的保护消费者的观念显然不够,所以特殊行业如医疗、法律等仍要求具有特殊的伦理观。(4)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企业间应建立互信的伦理观,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以求发展自己,谋取利益。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与互相破坏排挤,如不顾行业整体发展而削价倾销,或通过不法手段窃取工业机密,或不顾企业的社会信誉有意拖欠企业间往来货款等皆是不道德的行为,不合乎企业伦理的原则。在这方面,政府的作用也是很重要的,要协助树立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伦理观念,使企业的信誉、个人的信誉成为其非常重要的一种资产或生存的根本。(5)企业自身的发展问题。企业一方面应该认清对社会的责任,另一方面应以卓越的产品为目标,改良产品质量,在研究发展中追求卓越的理想,促进社会的进步与繁荣,这是企业伦理有关自我实现的理想的要求。 所以,企业伦理与企业财务管理是一种密切的复杂的关系。我们必须就整个社会以及企业发展的目标来认清企业存在及发展的缘由,同时了解企业存在与发展对社会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企业内部的财务问题、组织问题、劳资合作问题及企业对外的各种关系问题。 中国是一个崇尚伦理道德的文明古国,孔子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刚刚步入二十一世纪之时,我们应回顾历史,展望未来,加强企业伦理的共识与规范,加强财务人员的企业伦理意识,使我们的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并以此增进社会与国家的长远进步。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试论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措施 论文关键词:中小型企业 财务管理 现状 措施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而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一部分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放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中小企业的经济发展和建设,本文就针对中小企业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进行简要的分析。 财务管理是企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处理各项经济活动的一项管理工作。企业的财务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整个过程中,能够及时反映出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无法有效发挥出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于中小型企业简单的会计结构,所以很多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人员要兼职做多个岗位,会计人员需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但是目前很多中小型企业却用人唯亲,不注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将直接影响到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 (二)缺乏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视。中小型企业的投资者和管理者,往往缺乏基本的会计知识,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上岗,往往删繁就简,而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往往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会计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也经常凭借自己的经验和直觉进行,这势必会给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不良的影响,甚至是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足还体现在会计报告上面,很多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报告体系不规范,会计报表的种类不齐全,报表项目填写不完整等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现象十分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中小企业上市的会计监督体制还不够完善,也造成了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四)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模式陈旧,观念僵化。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还采用着传统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企业的投资者同时也是企业的管理者,这种管理方式对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而一部分中小型企业中,家族化管理的现象严重,在企业内部没有成立相关的审计部门,使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始终也无法发挥出其职能。 二、改善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 针对中小型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自身的环境建设进行改善,所以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由政府对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的政策进行制定和完善。中小型企业由于其经营规模比较小,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也十分薄弱,这就从客观上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帮助,出台适合于中小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政府意见,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我们可以成立中小企业基金,通过多个渠道和部门,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和筹资提供有效的途径;同时加强对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以不增加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成本作为基本要求,力求最大可能的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建立适合中小型企业的融资体系,同时,也可以通过产权变更、实施收购等方式增加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范围。 (二)加强对投资决策的重视,降低投资风险的产生。首先在投资的方式上,以内部投资为主,表现为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投资,对技术和设备的更新,以及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几方面。其次,将资金的投向进行分散,降低投资的风险,当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可以进行多元化的投资;第三,对项目投资的程序进行规范,可以对大型企业的投资程序进行借鉴,实施投资监理,对投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设计和实施。 (三)加强中小型企业的财务控制。首先提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将企业的财务管理纳入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的内容中,并且落实到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中,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产生最佳的运行效果。其次,应当加强对企业内部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的管理。近年来,不断有中小型企业的经营资金陷入困境,因此需要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来缓解资金紧缺的困境,加强对销售部门人员的责任划分,使无法按时收回的账款得到及时的回收;第三,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断建立和健全企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采购、销售以及领用等操作中进行严密控制,维护企业资金安全。 (四)更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观念。首先,对企业内部会计机构进行有效的设置,并且配备高素质的财会人员,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作为根本准则,对企业的核算和账簿设置以及报表的编制等进行严格的控制。其次,建立和健全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影响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将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部门中,同时不断更新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通过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融入,使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实现现代化管理。通过更新财务管理理念,改造企业现有的业务流程模式,以成本和效益为核心,增强中小型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结束语 中小型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否有效直接影响着中小型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挥,因此,需要不断加强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使其不断走向正规的企业管理道路,促进中小型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企业的财务管理论文:新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 [摘 要]分析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和21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指出企业财务管理应着重在知识和人才上进行积累,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夯实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关键词]经济条件;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一、21世纪财务管理的环境变化及其对财务管理的要求 对于财务管理的环境变化,可从宏观和微观环境两个方面分析。从宏观环境来看,主要表现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势不可挡,知识经济方兴未艾,信息技术、通信技术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等。从微观环境分析,表现为公司内部的机构重组,公司之间的购并与重组,虚拟公司的兴起等。而每一方面都对企业财务管理观念提出了挑战。 1.经济全球化浪潮。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规模扩大,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广泛应用,在21世纪可预见的时期内,经济全球化将呈现出新特征:一是网络经济大行其道;二是跨国公司将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三是WTO等多边组织、非政府组织将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增大。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对财务管理有着直接影响的是金融全球化[1].金融已经成了改变我们生活的关键性力量,在某种意义上,未来不是信息时代,而是金融时代。金融全球化对企业来说是一柄双刃剑。它使企业筹资、投资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而选择权是有价值的,所以说,金融全球化客观上提升了企业的价值。但从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可以看出,在金融全球化的背后,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在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今天,如何寻找机遇、规避风险,是财务管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所面临的最重要课题。 我国已经加入了WTO,更加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这将极大影响我国经济、生活的各方面,企业理财环境也将发生很大变化。从企业外部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来看,WTO的加入,将使我国金融市场更加开放,发展的速度将更快。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速度将加快,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全面可兑换将指日可待。这是因为,当今世界金融自由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利率放开和外汇管制解除、货币实现自由兑换,是为许多国家经验证明过了的一条必然发展道路。利率市场化和货币自由兑换,意味着企业外部金融风险的加剧。如何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第二,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将带进许多先进的金融服务项目,包括各种新型金融工具。国际金融业竞争的加剧,是各种新型金融服务产生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各种新型金融服务的出现,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它意味着企业将获得更方便、更全面、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理财活动的需要,这也意味着企业财务管理将面临更多选择。如何利用这些金融工具将成为我国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 从企业内部来看,WTO的加入,将促进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企业生存压力增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切都将迫使企业调整和转变过去陈旧的管理观念。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首先,WTO的加入,意味着我国企业将有更多机会冲出国门走向世界,企业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企业的这种战略发展,因此,财务管理也应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审视自己。其次,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风险的加大,必然要求财务管理要谨慎控制财务风险、恰当选择资本结构、重视资产负债上的风险收益匹配管理,使企业财务状况一直保持良好态势,以增强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的抵御能力。再次,企业生存压力的加大,必然要求降低各项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同时,为争取顾客、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还可能运用多种财务手段达到这一目的。例如,企业向顾客提供各种信贷以促进产品销售。因此,如何充分运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最后,为接受加入WTO后的挑战,企业必然加强内部各项管理,财务管理的计划、控制和评价工作必将大大加强[2]. 2.知识经济。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经验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知识经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和改造,以促使产业不断升级;二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美国近10年来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主要归功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推动。对企业财务管理来说,知识经济改变了企业资源配置结构,使传统的以厂房、机器、资本为主要内容的资源配置结构转变为以知识为基础、知识资本为主的资源配置结构。那么,对知识资本如何进行确认、计量和管理又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3.电子商务。所谓电子商务,是指在技术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企业主体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贸易伙伴间商业运作效率为目标,将交易过程中的数据、资料用电子方式实现,在商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实现交易无纸化和直接化的一种全新的运作方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传统的财务管理也演化到网络财务时代。网络财务最显著的特点是实时报告(real-timereporting),企业进行在线管理。网络财务发展前景是诱人的,但它引起的安全问题同样让人担心。 二、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浪潮、知识经济与电子商务的冲击,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已经明显不能完全适应21世纪财务管理的环境变迁,在指导企业的财务管理实务方面捉襟见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当代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工业经济、以有形资产管理为主的基础上,而目前全球正大步跨向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无形资产比重逐步上升,有的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已大大超过有形资产的价值。 2.当代财务管理的手段落后,随着通讯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财务势在必行。 3.当代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范围狭窄,仅限于财务风险,而对于风险投资的管理很少论及。 4.现行财务制度呆板,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对等、不相容。 5.现行财务评价体系主要限于可用货币计量的财务指标,而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知识资产等缺乏适当的指标加以考核评价。 另外,我国的企业财务管理还有两个显著问题。第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如资金筹集方式更加多样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保险管理和税金管理等陆续出现。第二,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在投资、筹资以及收益分配等主要工作上比较薄弱,日常财务管理一直是以资金管理为主。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与企业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有关外,可能与认为投资、筹资以及收益分配等是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大事,单单依靠财务部门很难完成有关。另外,也可能与有些人把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混淆起来有关。 三、21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 针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困境,为了更好地满足21世纪财务管理的需要,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将以环境变迁为契机不断进行创新。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可以预见财务管理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1.理论基础建立在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并重的基础上,既重视有形的物质资本管理,即传统的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又重视无形的知识资本管理,即知识资本的取得、使用以及对知识资本的所有者进行企业剩余分配。在工业经济时代,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主导要素是企业拥有的物质资本,企业的物质资本越雄厚,其发展就越有优势,所以在企业里,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就占据统治地位,其利益高于其他要素所有者的利益,并掌握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扩展了资本的范围,改变了资本的结构。在企业新的资本结构中,物质资本的地位将相对下降,而知识资本的地位将相对上升。这一变化将引起财务管理呈现出一些新特征:(1)传统财务管理目标将从“股东财富最大化”发展为“企业价值最大化”。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股东、债权人、经理阶层、一般员工甚至政府等共同构成了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将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仅仅归结为股东的目标,而忽视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必然导致矛盾冲突,最终损害企业的价值。如果我们把企业的财富比做一块蛋糕,这块蛋糕可以分为几个部分,属于企业契约关系的各方———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等等。那么,当企业财富总额一定时,各方的利益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当企业的财富增加后,各种契约关系人的利益都会较好地得到满足。(2)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重点。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资本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所占主导地位的形成,必然导致企业资产结构的变化。在新的资产结构中,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计算机软件、人才素质、产品创新等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将大大提高,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最主要的投资对象。(3)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将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决定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将和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一样分担企业的风险,同时也分享企业的税后利润。目前,国内外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对员工进行送“红股”,以及一些传统产业对企业经理实行“股票期权制”,都是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形式,可以预见这种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2.公司理财手段与方法以网络财务为主,并将网络财务融入到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中。网络财务是以互联网INTRENET、内部网IN TRANAT以及电子商务为背景的在线理财活动。网络财务对传统的财务管理手段与方法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网络财务环境下,从空间看,企业的财务可以进行远程处理,便于整合整个企业的财务资源,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从时间看,企业的财务活动可以实时报告,便于企业进行在线管理,从而显著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2)在网络财务环境下,对于拥有许多下属机构,而这些下属机构又呈复杂结构且行业多种多样的集团型企业来说,可以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协同,包括与企业内部部门的协同,与供应链的协同和与社会部门的协同,从而使企业资源配置最优化,最大限度地节约和使用资源。(3)在网络财务环境下,电子单据和电子货币将得到普遍使用。电子单据可以节省许多中间环节,从而促进财务流程速度和效率的提高。而电子货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条件,也是网络财务的重要基础。货币的电子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网上支付、网上结算,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结算效率,更重要的是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了企业资金成本。 但是网络财务只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不能等同于也不能代替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已从20世纪60~70年代的物料需求规划(MRP),发展到80年代的制造资源规划(MRPⅡ),再进一步演化到90年代的企业资源规划(ERP)。ERP系统的基本思路是将企业的运营流程看作是一个紧密连接的供应链,包括供应商、制造工厂、分销网络和客户等,将企业内部划分成几个相互协同作业的支持子系统,如财务、市场营销、生产制造、人力资源、质量控制、服务维护、工程技术等,把客户需求和企业内部的制造活动以及供应商和制造资源整合在一起,体现了完全按用户需求制造的思想。由此可见,网络财务的发展趋势是融入到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中的。 3.财务风险管理与财务安全管理并重,风险投资管理将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企业所面临的金融全球化、知识经济和电子商务等财务环境的变化,企业所承受的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了。金融全球化和电子商务所产生的“网上银行”及“电子货币”将使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更快捷,资本决策可在瞬间完成,这使货币的形式及本质发生变化,从有形形态演化成无形形态,从直接价值演化成间接价值。知识经济将使信息传播、处理、反馈以及更新的速度大大加快。这些新变化既给企业带来机遇,同时也加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同时,往往忽视财务安全管理,无意中为经济犯罪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电子商务业务的拓展,特别是金融性业务的拓展,往往容易出现一种严重的脱节现象,这就是业务发展与有效监督机制不能同步进行,业务和技术有新的发展,而有效的监督跟不上,从而严重威胁企业的财务安全。企业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财务软件的“防火墙”技术等。 “创新”将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承担知识与技术创新主体之一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由于其面临的财务风险比大中型企业要大得多,所以它们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风险资本市场,吸收风险投资。所谓风险投资是指风险投资公司为有发展潜力但缺少资金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最初的风险资本投入,待被投资企业进入稳步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股票上市或转让方式收回投资,获取利润。处于初创和成长阶段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如何才能获得风险投资公司的青睐,争取到风险资本注入,随后又如何使用好风险资金,如何偿还风险资金等问题,将成为21世纪财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4.财务制度更加灵活多样,既降低现代企业的成本,又增加企业的亲和力。财务制度作为一种公开的“财务合约”用来规范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激励与约束机制又是为了降低企业委托—关系中的成本。现代企业的委托—关系一般包括顾客与公司、债权人与股东、股东与经理以及经理与雇员等多种关系。在组成和约集的众多关系中,都会出现难题和成本,而和约集又构成了现代公司。由于委托人与人之间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有多次利益背离,委托人为了确保人的行为符合自己的利益,就有必要进行激励、约束、惩罚和监督,而这些强制措施都会带来成本。财务危机使情况更加复杂,它加剧了大多数的难题和成本。为了提高企业的财务价值,可以预见,企业将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如员工持股、利润分成、高层管理人员股票期权以及灵活的福利制度等,来降低企业的成本,同时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另外,对于财务和约中的债务和约、管理和约等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从而建立健全约束机制。现代企业的约束机制也是多层次、多角度的,如政府法规、债券条款、债券评级、财务报表审计、维持良好声誉等等。激励与约束是相对应的,缺一不可。 5.财务评价体系创新。21世纪财务管理的评价体系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拓展传统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二是对知识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财务评价比重增加。现代企业在评价企业经营绩效方面,除采用传统的财务分析指标外,近年来又提出了经济附加值(EVA)、自由现金流量(FCF)和市场附加值(MVA)等财务指标。经济附加值等于企业税后利润与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的差额,它是一个静态指标,测算的是一个公司过去年度的经营成果,可用以分析经营者经营企业的得与失,促使经营者千方百计用较少的资本做更多的事。自由现金流量等于一个营业周期内(例如一年)债权人获得的利息和股东获得的运营现金流减去企业当期的投资总额,它是一个动态指标,反映企业在经营期间实际的资金实力。它与经济附加值相结合能较好地评价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有助于围绕资本增值,实现资本的最优配置。市场附加值等于企业价值(市场上公司股价总值)与全部投入资本的差额,它主要用来衡量上市公司市场价值与公司账面价值的差额,反映出市场对公司前景的评价。 四、启示与对策 研究未来是为了更好地把握现在。对21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研究,也同样是为了进一步改进与创新当前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体系,从而更好地指导财务管理实务。我国理论界对21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在报刊杂志中,多见有关环境变革对于宏观经济、企业组织以及对会计的影响,少见对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这主要因为我国一向以“大会计”论点为主流,认为财务管理包括在会计之中,再加上目前会计准则建设引人瞩目,理论界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会计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上,较少顾及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因此,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严重制约财务管理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管理理论研究附属于会计理论研究,财务管理实务几乎处于一种无序状态;(2)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刚刚设立,财务管理专业人才极度缺乏;(3)我国目前企业组织结构正处于大变革阶段,至今没有比较成熟规范的企业改制、公司改组、兼并与收购、跨国经营等财务管理理论与案例研究。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从无序走向有序,财务管理必将越来越受重视,企业管理必将由原来的“生产导向型”或“市场导向型”为中心,转移到以“财务管理导向型”为中心。有关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问题,无论是对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变得至关重要。尤其是企业如何面对和适应新世纪财务管理的环境变革,关系着它们的生死存亡。 比较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和21世纪新的环境对财务管理提出的要求不难发现,两者间的差距还较大。前面的分析是以我国的优秀企业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实务现状研究为基点的,由此可以推想,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发展的一般水平还远未能达到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但是,这也给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为适应经营环境的变化,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应着重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知识和人才上进行必要的积累。财务管理观念的变化和新技能的获得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入世”后我国金融市场以及产品市场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财务管理在许多方面增添了新的内容,如金融风险管理、税金管理、保险管理等。同时,金融服务的多样化、国际化,给了财务管理较大选择空间。从我国实务发展现状来看,这方面工作在有些企业已开始了,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还都显得非常“稚嫩”。因此,企业从现在开始注意进行这方面的积累是非常必要的。要建立一支稳定、高水平的财务管理研究队伍,创办专门的财务管理刊物,倡导财务管理理论研究。要切实加强高校财务管理专业教育,加快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要进行科研攻关,加强对企业改制、公司改组、兼并与收购、跨国经营等财务管理专题研究。 2.提升企业财务管理层次。我国企业目前的财务管理是以营运资金管理为主的日常性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企业筹资和投资、企业资本结构、财务风险控制以及财务分析等所占比例较低,使人感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层次较低,不能从大局上把握。然而,“入世”后的环境却要求财务管理特别注重以上几方面,因此,从现在开始,注重财务管理的大局,提升财务管理的层次是很有必要的。理论界要与实务界合作,开展企业财务管理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案例研究,将先进的财务管理思想传授给企业,共同促进财务管理发展。 3.夯实财务管理工作基础。从发展现状看,涉及现金、应收应付、存货等的营运资金管理是目前企业财务管理的“主旋律”。然而,尽管如此,这些工作在目前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一些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例如,存货管理中“压储”是一种常见的方法,ABC分类和经济定货量等较为科学的方法运用反倒不多。另外,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催收”方法很常见,但信用分析、账龄分析却很少。这说明,虽然日常工作比重大,但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否则,要想在“入世”后的环境中做到防范财务风险、控制现金流量、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将会很困难。
金融市场论文:我国高科技企业金融市场融资探析 论文关键词:高科技企业;融资模式;金融市场;银行贷款 论文提要:本文从股票和债券融资以及商业银行信贷融资角度阐述我国高科技企业融资现状,指出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资本市场不完善、交易成本过高是高科技企业直接融资的瓶颈,认为高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大、运作成本高、利差小是通过商业贷款难的原因。 一、股票和债券融资 (一)现状。我国目前企业直接融资的工具种类少,主要是股票和为数不多的企业债券及少量的风险基金。我国直接融资的比重约占社会融资总规模的25%,扣除国债直接融资部分,直接融资在企业外部融资来源中仅占10%左右,而在美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方式的融资占企业外部融资的比重高达25%。 1、在股票融资方面。我国高科技企业已开始涉足,极少量的大中型高科技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进入深、沪上市融资;有的通过收购股权,控股上市公司,达到买“壳”上市,还有的采用逆向借壳方式上市(通过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的则到国外“二板市场”上市,等等。但从我国高科技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企业,多是规模较大的,技术或产品比较成熟,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要求还很遥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地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由于政策法规的壁垒使高科技中小企业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2、在债券融资方面。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育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育。其直接原因是,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普遍缺乏信用,往往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及本息。另外,目前我国对债券发行的条件、程度、规模都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限制,相对这些规定来说,即使是那些效益良好、有活力的大中型企业,也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更不用说高科技中小企业了。 (二)原因分析。目前,我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的直接融资工具少的原因在于:(1)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用经济,由于我国有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较差,不按时还款付息,导致债券发行困难。(2)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做出了严格规定,使得很多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企业因为达不到条件而望而却步。(3)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至今基本尚未形成,股票市场虽然建立较早,但发展很不完善,特别是近年来,股市的低迷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4)交易成本高和规模不经济。高科技企业多数为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需要支付很大一笔费用,使本来就资金缺乏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二、商业银行信贷融资 (一)现状。自1984年开办科技贷款以来,贷款额逐年增加。20世纪九十年代的平均增长率为20.33%,自1991~2001年累计发放科技贷款1,453.56亿元。开办科技贷款,缓解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阶段的资金不足,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的转移,对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虽然我国银行系统的存贷差以平均119.7%的增速逐年放大。2002年底库存差已超过39,623.5亿元,扣除8%的法定准备金,有36,453.6亿元的资金没有利用。若用这富余资金的10%用于发放科技贷款,一年就有3,645.36亿元,但事实上,自1991~2001年11月累计发放的科技贷款仅1,453.56亿元。而且银行贷款占科技经费筹资额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1年的15.19%下降到2002年的6.87%,下降了8.32个百分点。所以,银行对高科技企业贷款投入强度减弱,借贷现象明显。 另外,目前的科技贷款存在着投向重点不突出、借款项目技术含量低、借款结构,以及投资比例不合理等问题。科技贷款既然服务于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那么,这些开发出来的新技术、新产品应该具有先导性,在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对市场波动的承载力较大。然而,我国不少科技贷款项目对市场波动的承受能力较差。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在贷款使用上侧重于“短平快”的项目,贷款往往向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倾斜,削弱了高水平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我国的科技贷款约有80%的是面向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足20%,而民营企业恰恰是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此外,科技成果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般来说要经过研制、开发、中间试验和投产等阶段,各阶段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发达国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从研制、开发、中试到投产的投资比例为1∶5∶20∶300,而我国科技贷款往往重视研制阶段的资金投入,忽视其他阶段的资金投入,造成投入比例与国外相反是前重后轻。这样使中间实验和科技成果推广等阶段投资薄弱,导致科研成果在物化过程中出现阶段上的脱节,影响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原因分析 1、高科技企业贷款风险大。相对于传统大企业而言,高科技企业绝大多数是从中小企业起步的,规模小,自由资金不足,产品技术、市场风险高,以及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弱,经营前途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倒闭率很高,而且一些企业相对来说经营管理素质不高,随意性大,财务制度不够规范,企业信用意识较弱,逃债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关键的一点是,由于高科技中小企业自身资产有限,在贷款时很难提供抵押品,也很难找到保证人,这使商业银行对其贷款时承担了过大的风险,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大原则的商业银行就不敢向他们贷款。 2、高科技企业贷款运作成本高、利差小。国有商业银行偏向于传统产业和大中型企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熟悉这些产业的发展情况,比较容易评估。而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业,由于历史短、产业新,可供评估的记录、资料有限,评估较难。此外,银行在提供贷款之前,需要收集企业的有关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及前景,经过研究决定后才能决策,在放贷以后,银行还要监控企业是否按合同办事。大企业的贷款一般金额较大,银行付出的运作成本与收益相比要低得多;而高科技中小企业为数众多,而且单笔贷款金额很小,银行要对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明显成本太高。而我国目前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仅放开了下限,未放开上限,商业银行无 法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补偿风险和成本,这样使银行就会觉得应向大企业贷款,贷款给高科技中小企业则成本高、利润小,因而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借贷。 金融市场论文:我国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分析 内容摘要:按照“入世”承诺,2006年年底中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开放已经迫在眉睫。民间金融有其自身优势,开放我国民间金融市场利大于弊,民间金融存在的诸多弊端将随之得以消除或控制。 关键词:金融市场 民间金融 开放 民间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银行业正式向外资全面开放,我国取消了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点限制和客户限制,落实加入WTO金融领域兑现国民待遇的承诺。 国民待遇是国际上关于外国人待遇的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其基本涵义是指一国以对待本国国民之同样方式对待外国国民,即外国人与本国人享有同等的待遇,它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是平等竞争的基础。目前,我国政府还在研究开放民间金融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 笔者认为,开放民间金融也是利弊共存,其利肯定远大于弊。回顾我国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从公元前2000多年的夏商时起,民间货币信贷已经在民间存在了四千多年,唐朝的民间金融相当昌盛,国民经济也很发达。而真正的国家金融是在1935年前后才开始的,但当时仍然存在一定量的民间金融,就是钱庄、票号和当铺等机构。上世纪50年代,类似当铺、银行、钱庄这样的民间金融机构被国家储蓄所代替,并被100%国营化。民间金融从那时被定义为“非正规金融”,但是民间金融这种形式一直存在并默默地发挥着它的作用。 当前的民间金融规模和巨大作用更是不容忽视。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国民间金融的规模高达1万亿元。另外,我国居民和民营企业还10多万亿元的储蓄没有转化为投资。与此同时,数百万家中小民营企业却同时存在着贷款难、融资难的尴尬。 目前非国有部门对GDP的贡献超过了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其余的80%以上都流向了国有部门。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 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利弊分析 民间金融是在银行和信用社所不能及的范围内自动起到拾遗补缺作用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和生产的需求,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无庸置疑,民间金融是把“双刃剑”,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留下了后遗症。 然而民间金融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民间金融自身存在着较高的金融风险。民间金融处于地下状态,缺乏正常金融机构规范的制度约束机制,金融监管机构难以进行监管,存款者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民间金融的金融风险较高。由于民间金融在地下存在多年,并没有出现较大混乱。如果民间金融走出地下变为阳光下的作业,自然要出台国家监管条例,其自身也要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各种业务行为,以确保正常运转,从而降低风险系数。对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民间金融往往会干扰政府的货币政策,不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例如人民银行试图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了再贴现率。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也相应提高,而民间金融并未提高利率。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而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增加了,原本正规金融提供的部分资金转由民间金融来提供,货币供给量并未按照预期数量减少甚至根本没减少。 金融市场对外国人开放和对民间开放,客观上都有利于我国金融机构正在进行的转型。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共同市场将使竞争与监管理念与手段趋于一致,单向的封锁行为已无法持续。 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有人利用民间金融机构的不透明性从事诈骗活动;还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更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黑社会勾结,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此弊源于民间金融的“地下”身份,因其属于地下,所以缺乏监管。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应加强政府监管,指导民间金融组织制定自身管理制度,规范民资按照规矩运行。如同票据诈骗、银行内外勾结骗贷、高管携巨款潜逃等正规金融机构内的犯罪行为,应归咎于个别银行薄弱的内控机制,而不应视为正规金融本身的过错一样。 此外,民间金融的高利贷也是一直令政府担心的问题。民间金融市场开放以后,中小企业或者居民个人贷款方便了,利率高自然就会被抛弃,高利贷没有了市场就会自己降下来。概括地说,民间金融“地下阶段”存在的诸多弊端不会长期存在,随着民间金融身份的阳光化会得到逐渐控制和消除。 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 民间金融的优势是明显的。一是制度优势。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融资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二是信息优势。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经常存在的,有的借款人为了得到贷款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或实施其他造假行为,而民间融资中的当事人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三是成本优势。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融资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融资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因而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为低。四是速度优势。民间融资无烦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民间金融的这些独特优势,也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长期共存的重要原因。 我国政府比较重视民间金融的发展,并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试点行动。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破题农村金融改革。村镇银行的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区)县及县以下区域开展,到2008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15个省(区)左右。因此,作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又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人们有理由期望即将试点的村镇银行在破解小额信贷难题方面有所作为。 结论 对民间金融长期的压制已经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民间金融开放的越晚,金融资源的浪费越大。 事实上,金融业放松准入管制而加强管理艺术,已经为当前的国际主流。只有引入多元化的资本,才能建 立服务于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机构,否则,资金配置的扭曲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结构风险。国务院总理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着力抓好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证明在已经对外资银行开放之际,强调对内资、民资的开放,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的长远利益。 未来几年内外资银行必在我国成立本土银行,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由于国内银行与大企业的传统银企关系难以打破,外资银行自然会把注意力首先放在中小企业客户身上。而外资银行的产品创新与金融服务能力,是国内银行所难以比拟的,进入国内市场后,必然对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扩张产生巨大冲击。此时,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时间表,民间金融的开放试点可能还没有结束,民间金融还不能放开手脚大显身手。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开放民间金融,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变得更加刻不容缓。及早开放民间金融,对内实现银行业国民待遇,才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上策。 金融市场论文: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中存在问题分析 摘要: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产物,是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回顾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程上,指出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存在问题;市场构建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国民属性,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早在1989年,我国就开始试办离岸金融业务。虽然在随后的20年中,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一直在进行,但是还未发展到一定规模。与世界上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相比,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还有很大差距。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加以改进,以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1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回顾 1.1 离岸金融业务的初创阶段(1989—1994年) 这一阶段,主要只有招商银行一家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1989—1991年招商银行的离岸总资产从3073万美元迅速上升到21012万美元,离岸存款、贷款、业务利润等指标都上升较快,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开端。1994年该行的离岸存款达到32283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12.52%,离岸贷款达到4376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222.56%,离岸业务利润达到1346万美元,比1991年上升395.88%。离岸业务占全行业务的比重在10%~15%。这一阶段,离岸业务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起来,业务发展良好。 1.2 离岸金融业务的迅猛增长阶段(1995—1998年) 1994年以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相继获准开办离岸金融业务,199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也获准成为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规范试点银行。至此,共有5家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离岸金融业务。1997年我国的离岸总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26.85亿美元、23.2亿美元、20.6亿美元、5747万美元,其中招商银行的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为13.5亿美元、12.1亿美元、3999万美元,分别占全国离岸存款、贷款、利润总额的58.19%、58.74%和69.58%。1998年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保持惯性,离岸存款、贷款、利润分别达到23.21亿美元、21.32亿美元和5157万美元。我国的离岸金融业务初具规模。 1.3 离岸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阶段(1999—2002年6月)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影响很大,这对以香港为主要市场的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加之此前一阶段的盲目扩张和管理不善,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立刻暴露出来,离岸资产质量不断恶化。1999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不宣布暂停新的离岸资产业务,离岸业务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离岸业务的发展也步入了停滞和萎缩期。虽然离岸资产业务的清理整顿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离岸资产质量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1.4 离岸金融业务在我国目前的发展(2002年6月至今)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6月11日重新开放离岸金融,批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自2002年10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准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同年5月22日,又将试点扩大到全国。2005年8月,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开办离岸担保业务的中资银行,这也是我国政府有意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 2 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整体业务经营发展不全面 首先,我国离岸金融经营的业务种类范围较局限,不够多样化。按照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离岸银行可开办的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发行大额可转让凭证、外汇担保和咨询、见证业务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中资离岸银行的业务阶段还是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和国际结算上,仍然以发展国际结算和低风险的贸易融资为主,主要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外中资机构和港澳台地区的境外企业等狭窄的范围内,而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地区客户较少。 其次,我国离岸银行的离岸业务这几年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可是总体规模还是不够大,与国外离岸银行的业务规模相比甚有差距。2002年离岸银行业务全面恢复以来,我国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各中资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总量、存款余额和国际结算业务量都增长很多,整体业务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其中,国际结算业务的增长最快。但与世界离岸金融中心看齐的时候,我们的中资银行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整体规模还是较小。 2.2 政府主动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政府对离岸银行经营离岸业务的政策优惠不够。我国中资银行在经营离岸业务时的整个外部环境不宽松,在跨国经营和跨境交易中没有很多的政策优惠,没有优惠的税收制度。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离岸银行不可能在不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我国应该积极为离岸银行业务构造一个宽松优惠的外部经营环境。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离岸金融中心的成功建立必须要有政府的积极支持。目前我国的银行没有得到足够的政府金融政策的倾斜,利率和汇率额管制还较严格,政府对我国目前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推动作用发挥的还不是很明显。 2.3 我国没有形成对离岸金融的完整监管体系,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 首先,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自1989年我国部分银行试办离岸银行业务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离岸业务的监管机构,先后颁布和下发一些办法、细则和通知等。2002年我国离岸银行业务恢复后,仍沿用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其中,部分条款已经明显滞后,有些内容不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中资银行,而外资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造成了内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不平等待遇。 其次,我国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之间相互矛盾,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1997年颁布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允许在岸与离岸银行业务之间有10%的 资金相互抵补,而在200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在岸与离岸资金不得相互抵补。1996年颁布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禁止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接受境内居民担保,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批复》中规定中资银行离岸银行业务都不得接受境内居民担保。在我国,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构架下,监管主体及监管职责不明确,地区间的监管标准不统一,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 3 完善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构建的建议 3.1 扩大业务经营范围,提高业务规模 在离岸中间业务方面,中资银行应该在传统的国际结算之外扩大经营范围,大力发展诸如国际保理业务、离岸票据贴现业务等新业务,作为利润的新增长点。此外,中资银行应更加关注跨国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离岸金融创新。随着中国经济和财富的快速增长,离岸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离岸金融的一大亮点。欧美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非常重视高利润的离岸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可以通过离岸基金、环球财富保障计划、家族信托基金等业务帮助富人进行全球化的投资和资产管理,在规避了国内单一市场投资风险的同时,节省纳税支出、减少投资成本、加强财务保密性,因而一直受到欧美各国富人的青睐。据招商银行与贝恩管理顾问公司联合调查的《200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可投资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房产和企业价值)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达到30万人,共持有可投资资产8.8万亿元。预计2009—2013年的5年内,中国财富市场将以年均17.2%的速度增长,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将从2008年的41.7万户增加到78.8万户。我国富豪的离岸投资主要目的是移民和子女留学,其投资的金额也将随着移民和子女留学数量的增加而上涨。所以银行开展我国富豪的离岸私人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通过增加私人银行离岸业务,可以提升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也可以提升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的收入。 3.2 政府要积极推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我国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逐渐放松金融管制,适度开放离岸客户准入的资格范围,降低存款准本金率,给予更多的金融政策倾斜。另外,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对离岸银行业务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制定离岸金融业的税收法规,把税收优惠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吸引国外银行来华设立离岸银行机构,扶持我国商业银行的离岸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在保证外汇资金外来外去的基本前提下给离岸银行更多的自由度,把离岸金融市场当做我国的“国际金融自由区”,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这也会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3.3 制定完善的离岸金融市场的金融监管法律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政策不统一的问题,那么我们很有必要建设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范离岸金融市场。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法律法规都很健全。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离岸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保障。所以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制定一部系统全面的离岸金融监管法律,将目前离岸金融市场遇到的新问题纳入其中。完善原有的法律规章,构建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尽量避免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矛盾的规定。根据金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适时补充法律法规,予以完善,以弥补法律空白。这样通过建立一个基础性的统一的法律,可以让其他相关法律有一个法律基准,并且形成一个统一的离岸金融监管的框架,以此更好地对离岸金融市场进行监管。 金融市场论文: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特点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经济贸易逐步加大,在国际经济领域里,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国际资本的转移、国际劳务的输送、国际商品的买卖、黄金及外汇的买卖和国际资金货币体系运转等各方面都依赖于国际金融市场来完成。国际金融市场上新的融资手段、投资机会和投资方式层出不穷,金融活动也凌驾于传统的实质经济之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因此,国际金融市场在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方向上起着主导地位,对于我国来说,做好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内涵及作用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往来的场所。它是在国际化生产的条件下建立的,并且随着国际之间长短期资金借贷和国际贸易逐渐成长起来的,目前,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经济化的重要一部分,对促进国际经济的良好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资金的国际化 由于跨国大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商品销售随着企业生产地域的变化而发生转移,这样就导致企业需要在世界各国范围内进行资金调配。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提供这样的功能,它能够有效的提高跨国公司生产、流通中的游离资金的利用程度,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良好发展提供先决条件。 (二)促使国际融资的畅通化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独特优势,使得其具有国际融资的能力,并且全球各国都可以充分利用和调配这部分闲置的资金,为自己国家的经济建设所用,久而久之,国际金融市场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个资金汇集的场所。 二、国际金融市场的类别 (一)按交易种类划分 根据国际金融市场中交易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期权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三种。期权市场主要是从事期权的交易;期货市场的交易类型是股指期货、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贵金属期货;现货市场就是做现货交易的场所。 (二)按借贷期限划分 通常资金信贷按期限可分为短期资金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其中短期和长期的界限为一年。资金信贷时间在一年以内的交易为短期资金市场;当信贷时间超过一年以上或者证券发行的交易为长期资金市场。 (三)按交易对象划分 在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居民与非居民,市场所在国直接对其进行监管;而离岸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市场所在国的非居民之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不对其金融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三、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形势的基本特点 (一)总体形势相对平稳 近两年,从欧元区重债国债务问题日趋缓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高风险资本价格逐步回调等信号可以看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的整体环境和情绪有一定的改善,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但是,这些并不能完全证明形势完好发展,由于世界经济所处的位置非常复杂并且很多国际政策都存在着多边形,导致了向好发展的趋势相对比较薄弱,一个不利的政策信号就有可能引起巨大的波动。 (二)国际资本的流向逆转 目前,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南降北升的局面,主要表现在新兴经济体股市疲软与发达经济体,所以国际金融市场也随之产生变化,其中主要是由于新兴经济体发展放缓和经济发达国家自主增长力渐强而造成的。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流通资金将青睐于发达经济体,从新兴经济体向发达经济体流动。 (三)信贷环境结构性分化 由于在世界经济体资金货币政策分化和世界经济体高速复苏格局的大形势驱动下,全世界资金利率发生了严重的结构性分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资金结构性分化。一些新兴经济体主要采用资金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实施多次降息,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压低信贷利率;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也表示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是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以维持国际金融市场中长期利率的稳定。但是,新兴经济体由于受到本币贬值和通货膨胀,没有办法实现宽松的货币政策,只有无奈的被迫加急。第二,发达经济体长期与短期利率的分化。虽然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表示维持长期的货币量化宽松政策,就算退出量宽政策,在短时期内的不会提升提高基准利率,但是美联储货币量化宽松政策退出信号逐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中长期信贷利率开始上升回调,法、德等欧元区核心国家国债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美国10年期国债利率已经回调至近几年的高点。 四、国际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分析 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主要由国际金融投资者主观预期、投资交易成本、投资者的投机行为和一个国家本身的金融市场状况等因素引起,这些因素的变化内在地使国际金融市场失去均衡,导致国际金融资本流动变化无常,如果资本流出流入国家没有防范能力,就极易产生金融风险。国际金融市场的活动一般由外汇交易商和金融投资者充当主体。无论是套利保值还是投机,都是以汇率和利率的预期为基础。“外汇交易商制订买卖外汇的决策奠基于他们的汇率预期,而汇率预期又取决于他们对汇率趋势相关的政治、经济的掌握。”各交易商和投资者对未来汇率或利率的预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对汇率和利率预期的差异直接导致国际资本流动的大幅波动。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预期均衡是指合理预期和预测。即是对所有现在可得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所做出的预期和预测。只要市场参与者都能根据自己现在所能得到的、与变量的未来发展趋势有关的信息来进行预测,那么,最终结果必然是与从市场角度得到的信息相一致,达到预期均衡。所以,只要投资者或投机商发现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他们的合理预期有差异,他们就会改变其定价策略,利用市场差价获利。各投资者主观预期的差异可以内生地扩大或缩小资本流动的波动性。 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影响因素 世界经济体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目前经济比较平稳,但是它的影响因素颇多,政治、军事等多方面因素都会严重制约世界经济的增长点,可能会出现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在这样世界经济发展复杂环境的影响下,国际金融市场同样会随之调整与波动,因此,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主要还是看影响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发展的几个方面。 (一)美国经济发展状况 在全球经济中,美国经济占主导地位,美国经济的发展状况将极大程度的制约着国际金融发展。目前在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对国际金融的影响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第一,美元货币资金的吸引力正在逐步减弱;第二,美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会呈现下降趋势;第三,国际货币资金向美国的流动性会有所削弱。 (二)资金的流动方向 美元虽然处于国际金融货币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美国经济和美股的变化将影响资金的流动方向,目前已经有国际资金开始从美国流向亚洲和欧洲的种种迹象。但是,由于国际金融经济受到全球的宏观经济调控保障,因此可以有效的控制国际金融风险的发生。 (三)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银 行是国际金融的载体和途径,只有在较好的国际银行条件下才可以实现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目前国际银行业相对来说比较发展平缓,但在将来会在法制、机制、产品和结构有较大的变化和调整。第一,银行经营管理模式随时受到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第二,发达经济体的银行业率先发展将带动全球银行业;第三,网络虚拟化银行业的大力发展。为此,未来的银行业将有很大的创新,但在创新的同时也必将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潜在的冲击和风险。 六、结语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市场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世界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同样复杂多变,我国应该针对其影响因素,谨慎做好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工作。 金融市场论文:房地产市场以及金融市场的联系 1介绍房地产市场 自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国内的房地产消费需要量因此而获得巨大的释放,由此房地产市场也由于住房的市场化而日益繁荣,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断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动力。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每年以超过7%的速度增长,而与此同时,房地产的销售额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房地产业的繁荣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由于住房制度的变革,金融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房地产市场中,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开发,到消费者的抵押贷款进行商品房消费。银行参与的程度在不断的提高,金融市场在各个环节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运行与发展。同时,房地产市场的不良发展所引起的金融危机的实例也提醒我们要深刻的认清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程度。以避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良影响。 一般来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及二者相互作用对国民经济其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如下问题:金融支持过度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化;房地产金融融资渠道单一诱发潜在金融危机;房地产价格不稳定加大国内商业银行体系风险等。因而我们不得不深入的思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否存在着导致金融危机的因素?如何看待房地产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如何正确处理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协调关系?要处理这些问题,就要科学、合理的认识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 因此,本文将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角度出发。通过以沈阳为例,对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进行实证分析,用回归分析法来分析定量的分析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程度,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的认识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关系和发展规律,解决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实证支持。 2研究的设计 2.1样本区域选择的依据 本文选择的模型区域为辽宁省沈阳市。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辽宁省是东北三省中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目前,东北地区是国家重点的经济改革发展地区。而沈阳市作为辽宁省重要的城市,其城市发展在辽宁省甚至在东北省具有典型性,对沈阳市的研究对辽宁省以及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的相关研究起到代表性作用。 第二、沈阳市近几年在经济发展迅猛,其经济发展在辽宁省具有经济领军地位。近年来,其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具备了对二者市场进行研究的现实基础,同时对二者未来的协调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第三、沈阳市是老重工业基地,而近年来沈阳市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异军突起,使得二者的经济地位也日益凸显。在面临经济转轨期的时代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整个城市未来的经济格局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如何认清与协调房地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研究对规避金融危机以及对沈阳市未来的经济格局规划具有现实意义。 2.2指标选取依据 如何来选取指标来代表房地产市场与经济市场的发展对研究的成败起着决定性作用。本文对指标选取的依据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定义性原则。根据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功能定义来选定经济指标。房地产市场是房地产商品交换、交易以及一切流通关系的总和。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定义,可选用交易额、销售额等经济指标。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资金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融通资金的场所或过程。根据金融市场的定义,可选用贷款额、证券交易额等经济指标。 第二、典型性原则。参考其他众多相似研究文献中所运用的指标,对其进行归纳选取。如《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选取我国商品房的交易额来表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选取金融资产总量、货币资产数量(即包括现金和存款)、非货币资产数量(即包括股票有价证券)来表征金融市场的发展。李阳(2006)和皮舜(2004)均选取我国商品房的交易额和金融机构贷款额作为各自市场的表征指标。 第三、可行性原则。通过查询《辽宁省统计年鉴》和《沈阳市统计年鉴》,笔者发现沈阳市证券交易额记录年份仅由2003年开始,2003年之前的数据无法快速、准确的收集,因此将代表金融市场发展的证券交易额这个经济指标排除。无沈阳市商品房交易额经济指标,但有沈阳市商品房销售额经济指标可代替。 根据上述原则,本文选择沈阳市商品房实际销售额作为表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济指标,记为销售总额。选择沈阳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作为表征金融市场发展的经济指标,记为贷款合计。 2.3数据来源说明 在基于以沈阳市为例的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研究中,有关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主要由以下查询获得:通过查阅《辽宁省统计年鉴》和《沈阳市统计年鉴》总共获得了沈阳市2003-2009年相关经济指标数据14个,经过对数据的仔细检查与核对,确保了指标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具体数值见表2-1。 2.4模型选取依据 根据上述表2-1所收集的数据,以贷款合计为横轴,以销售总额为纵轴,借助专业统计软件SPSS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把2003-2009年的数据表示出来,可以看出,表示每年商品房实际销售额和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合计的点基本上呈递增趋势,说明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相关关系。通过观察散点图的分布形态,可以明显看出其分布偏离线性模型,因此排除选用线性模型对变量指标进行拟合。其次,可以观察得到其变量的走向接近于曲线型的非线性模型。因此将选用非线性模型进行拟合。但这种描述只是直观上的判断,只是从变量散点的形态上做出的大致性描述,并不能科学的反应变量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因此在下面的论证中,本文借助专业统计软件SPSS软件来对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进行具体的计算。 3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相关关系的实证研究 3.1相关分析 运用统计软件SPSS计算出销售总额和贷款合计之间的相关关系,得到输出结果根据上表的数据可以得出:Pearson相关系数为0.821,P=0.024 5%,应该拒绝原假设,即总体中这两个变量的相关系数为零的假设。所 以可以认为,销售总额与贷款合计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在回过头来对二者变量的散点图进行观察(图2-1),就较容易理解这一结果,散点图上的变量基本上在呈现递增的趋势。因而这两个变量基本存在正相关关系。同时,表4中两个变量之间的双卫检验概率值为0.024,小于5%,即表示出二者之间的相关程度也是较为显着的。 3.2回归分析 通过上述的相关分析,我们计算出销售总额与金融贷款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21,同时观察散点图,发现变量基本上呈现曲线型递增的趋势。因此笔者就想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非线性关系,是否可以用一条曲线来拟合,所以在下面的分析中仍借助SPSS统计软件,以贷款合计为自变量,以销售总额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模型摘要(ModelSummary):表示相关系数(R)=0.891,判定系数(RSquare,R2)=0.793,调整后判定系数(AdjustedRSquare)=0.752。由此可得出该模型的拟合度高达75.2%,即运用该曲线模型,自变量X(贷款合计)可以解释因变量Y(销售总额)变化的75.2%。因此通过拟和度数值证明该模型是可行的。 方差分析(ANOVA):表示回归的均方差(RegressionmeanSquare)=3.591,剩余的均方差(ResidualMeanSquare)=0.187,F=19.213,P=0.007。其中重要的数据分析为F值所对应的P值的大小。由于P=0.007 1%,近似于P=0,所以可认拒绝原假设,即变量X和Y之间曲线相关关系显着。 回归分析系数分析(Coefficients):表示常数项(Constant)=3.132E-5、回归系数(B)=1,回归系数的标准误差(Std.Error)=0,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0.410,t检验的t值=2.426E7,P=0.000。其中重要的数据分析为自变量X(贷款合计)的t值所对应的P值的大小。由于P=0,所以可认为回归系数有显着意义,即X的变化可引起Y的变化,且变化显着。 3.3研究结果 通过实证分析,我们发现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关系具有显着影响性。从具体系数上看,销售总额与贷款合计与类指数曲线拟合度达75.2%,销售总额变动的75.2%可运用曲线的自变量的变动解释;F检验与T检验的数据同样表明无论是从整个模型方程的角度,还是从自变量的角度,都是高度显着的。从模型拟合图斜率角度来看,由于其图形斜率大于零且呈递增性,即曲线的凹凸性为凹,因此因变量会随着自变量等单位的增加而呈现出加速上升,即随着自变量的增加,因变量的上升速度要快于自变量的上升速度。通过基于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2003-2009年的数据实证分析,我们看到代表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总额与代表金融市场的贷款合计随着时间的发展呈现出上升趋势,并且该趋势符合类似指数曲线的波动走向。这表明即使金融机构贷款变动幅度较小,其变动也对房地产销售造成巨大的波动。从指标的代表的市场角度出发,不仅直接表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关系且呈现强显着相关,而且从侧面反映出房地产市场对金融市场的强烈依赖性。证实了第一部分的理论研究结论。 4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的实证分析。揭示出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关性。这是因为,房地产市成是资金密集型市场,交易额巨大,因而不论是房地产的直接使用者还是经营者都是难以承担的,因此都需要银行等金融主体参与的金融市场给予资金融通,才能顺利完成交易。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具有保值性、增值性等特点,使得金融市场特别青睐房地产市场,特别愿意以房地产金融资产作为资产组合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可见,中国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为了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在未来的协调发展,针对本文所得到的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积极鼓励监管金融机构贷款。由于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类指数曲线关系,使得金融机构贷款变动对房地产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面临房地产市场日益膨胀的背景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究其根源性主要因素,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批准的审核力度,加强房地产业的信贷管理,严肃查处房地产信贷中的违规问题,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完善个人征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预警体系、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等。通过调控金融机构相关贷款来有效的指导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发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由于目前的房地产金融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体系,而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这样无形中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风险转化为银行体系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应该加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发展资金、证券等要素市场。 第三、建立住房抵押贷款次级市场促进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将住房抵押贷款直接转化为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形态,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功能在于通过证券形式将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联系起来,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进个人储蓄向房地产投资转化,并有助于提高银行长期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建立起不动产抵押贷款的次级市场。对于放贷金融机构而言,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能有效降低放贷风险和拓宽房地产资金来源,有效地把贷款风险向证券市场转移,把风险分散给广大投资者。对于投资者来说,房贷证券化为其提供新的投资工具,因房贷信用程度较高,投资者风险系数较小,可谓是一种风险小、收益高的新型投资方式 金融市场论文: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 摘要: 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密切关联。两者正在经历许多重大变革、本文综述了其中的五个方面,即全球化、市价法、“持续性披露”制度、前瞻性披露,以及风险管理与报告。同时,本文还讨论了相互关联的每一种变革及其所带来的研究机遇,并总结了它们对那些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负责拨款和其他重要事项的人士的启不。关键词:金融市场、财务会计、会计发展 一、引言 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以及这一发展对会计业、会计教育及会计研究的含义是什么P今天,我愿意就此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 我认为广义的财务会计是运转良好的金融市场,尤其是股权市场的核心。但是对财务会计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本文拟探讨将会发生重大变革的五个方面。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虽然多年来会计一直存在着跨国界的影g向,如德国对日本、英国对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美国对加拿大,但是现在却有一股强劲的推动力,促使各国制定一套为各国管理者所接受的会计准则,用于管理在主多人也会感受到这些变革的力量,其中包括税收当局、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立法者与管理者,但是对他们,我们只是一提而过。我们主要是对会计问题感兴趣,我们对这些需求的变化作何反应,也将反过来对金融市场的功效产生影响,事实上还将影响到某些地区性市场是否能充分发掘其潜力。最终,未来的会计将与今天的大多数做法不同。因此对会计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来说,其前景是光明的。这一前景实现的程度如何,则直接取决于那些需要我们提供服务的人,取决于那些决定对高等教育与研究的资助以及其他一些重要事项的人,取决于这些人是否具有远见卓识,它也取决于我们自己。 二、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1.金融市场为方便起见,我们可将金融市场划分为三种主要类型: 第一是股权市场。此处,我主要指有组织的、公开挂牌的一级和二级股票市场·而非更专业的风险资本市场。 第二是从事诸如期权和期货合同这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公开挂牌的市场,这些市场自70年代期权定价模型成型以后就问世了。 第三类市场由其他“市场”组成,如债务和场外交易市场(OTC)。虽然财务会计中许多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都集中于二级股票市场,我们还是应该承认,所有这些市场的参与者都会对会计准则的形成产生影响。 2.财务会计 正如其日常工作所涉及的那样,会计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例如,它包括专门用于内部管理的报告与分析:一般用途的对外财务报告、审计、会计信息系统以及税务等.此外?几家主要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寻求发展机会而不断扩大其经营范围。从而也扩大了“会计”的疆界。有些变革是内部的,如上述事务所对其国内业务进行重组:以便更好地为全球客户提供服务。另一些变革则涉及拓展其鉴证服务。或管理咨询、公司理财以及其他一些咨询业务。最近,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收购或者建立附属的法律事务所。所以,“会计师”的业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有许多不同的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他们可能是企业“内部人员”、将财务会计信息用于管理;或是“外部使用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组织、金融与产品市场的管理者,以及税务当局。今天,我着重讨论资本供应方(投资者和金融家们)对信息的需要。以及资本需求方(企业)是如何满足这些需要的。因此,我对财务会计的界定是狭义的,即为在外部金融市场使用而准备的会计信息,而且我要强调的是会计的控制过程。财务会计在企业内部的使用将被排除在外,理由是业务经理们对信息的需求因环境而异,而且随意性较大。同样,非市场使用也将被排除在外,理由是,它们源自不同的激励结构,而且不是有很大的随意性就是可能处于不同制度的控制之下。’这样做的一个后果便是我的说明和预计会不充分:因为在为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时会产生共同的成本与共享的利益。 3.金融市场与财务会计的未来为什么是相关联的 这两者并非是一直相关联的。被许多人视为财务会计精要的借贷记帐法,早在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成立前就为商界所接受和使用了。‘但是:就本文的目的而言,认为早期的财务会计一直是受业主对信息的需要所驱使的,这似乎更恰当些,这些业主并未以此身份从事所有权的交易。在如英国和美国那样拥有发达的股权市场的习惯法系国家,这两者之间现在有着紧密的关联。这些关联非常重要,因为会计准则以及这一准则的制定与控制过程,就如我们今天所知道的那样,主要是20世纪发达的二级股权市场发展的产物。股权市场的发展一直基于社会的一种期望,即产权将受到保护,合同将得到执行。作为这种关联的一种持续表现,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正推动着各种会计准则朝着一个同化的方向发展。在目前这个阶段,以英美会计准则为基础的那么一套东西像是在成为全世界的“会计货币”。由于国与国,譬如英国和美国的会计准则有着重要的差异,还需要更多的妥协。9虽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设在伦敦,美国的准则制定者和管理者却仍然对此发展进程具有高度影响力,因为他们监管着世界上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强的股权市场;而且流动性会变得越来越强。”最终的问题并非是否会出现一套为各国所接受的会计准则。而是何时出现、如何出现的问题?R卮鸬钠渌恍┪侍馐牵耗切荚蚧岵捎檬裁葱问剑伤贫ǎ伤馐停侨绾卧诟鞲龉一竦煤戏ㄐ浴び伤凳?这些都是难题,例如它们提出了主权的问题。所以,不会在一夜之间找到问题的答案。在会计研究人员中,自60年代初在芝加哥大学会计和财务学术界出现实证研究传统后,金融市场和财务会计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自那以后,这一传统一直在发展,在金融工具会计方面尤为突出。这种联系往 往通过以外部金融市场的需求为导向的公认会计准则(GAAP)而得以建立。而且,在拥有发达的公开股权市场的国家里。这些做法往往会以一套统一的会计准则的形式,而不是一套适用于每一家公司的信息披露惯例的形式出现的。要理解其中的缘由,我们应该探讨一下会计准则本身的作用。三、会计准则的作用” 在一个发达的股权市场,会计准则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们有助于解决严重的问题。什么是问题?泛泛而论,对企业的投资机会、管理人员的工作努力程度与薪酬、企业的业务状况等,内部人员——他们被称为企业的经理一企业家,或简称“经理”——比外部人员都要知情得多。但是,为了维持公司的业务,经理们需要掌握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而资本是由他人——外部人员控制的。通常,外部人员对公司的投资机会的了解不及经理们,他们不知道经理们工作有多努力,也不知道经理拿多少薪水。但他们肯定知道经理们也有人的弱点,他们会按自己的利益行事,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有时会是机会主义的。掌握了这些情况,外部人员仍然会提供资本,但要求得到十L偿,这个补偿要反映出他们对自己的资金前景如何不如经理们知情而承担的成本。问题就在这里:经理们可以做些什么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从而增加他们的财富7这不可避免地反映出金融家们在信息上的劣势。有一件事是经理们可以做的,那就是同意提供信息,同意让其业绩受到监督,让其对外部人员的报告由专业审计人员独立地审核。从理论上说,同意这样一种监督和报告的方法,经理们就可以与他们的金融家们签订一对一的合同,确保为每一个人提供有特别针对性的?⒕蠹频谋ǜ妗5窃诜⒋锏囊患队攵蹲时臼谐。源蠊纠此担庋欢砸坏暮贤氖渴率瞪鲜俏耷钗蘧〉摹K裕芏砸桓鼍砝此狄患队攵蹲时臼谐∈侵匾模腔故悄苷业酵骋坏幕峒朴肷蠹票曜迹蛭馐墙饩鱿嗟毖现氐拇砦侍獾某杀窘系偷姆椒ā1绕鹪诿恳桓鲎时竟φ?每个投资者、每个贷款人)和每个资本需求者(每家公司)之间签订单独的合同来,成本低得多。我们在什么地方看到用这样的方法解决问题7这里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公司给股东的年度报告是按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的。第二个例子是报酬合同,在这样的合同中,经理的报酬是按某些与会计相关的业绩标准发放的,如销售额不低于1亿美元,资产报酬率不低于20%。或下两年每股收益增长率高于15%。业绩标准可能不同,但它们通常是按适用的会计准则计算(并审计)的财务数据。”第三,债务合同可能事先规定一个最高的资产负债率,如果超过了,会违背借款协议。“一个基本事实可以说是这样的:在一个复杂的金融市场,会计准则如果不是关键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是决定如何分配资本及如何监督业绩的基础。15这就是目前许多国家,如澳大利亚在辩论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时的一个难点。各国的会计准则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在不同国家中有许多相互作用的经济与社会力量,这些力量决定了这些国家今天的会计准则。正如Brown和clinch(1998,第2l页)所观察到的、“(不同国家会计准则的)多样化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些国家在法律制度、企业与其资金提咧涞墓叵怠⑺疤逑怠⑼ɑ跖蛘吐省?政治与经济的)历史关系、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区教育水平等方面深层次的差异。”1()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差异中有许多是根深蒂固的,而且是普遍存在的。它们不会仅仅因为我们想要编制可进行国际比较的财务报表而迅速消失。论据推断的必然结果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国际会计准则受到英美会计准则的极大影响。它们源自以习惯法保护产权的国家,那里特别注重保护少数股权股东的权利不受大股东侵犯,股东的权利不受管理人员的侵犯。具有其他传统的国家不加区另31地照搬冈际会计准则。这样的做法本身不会自动来相同的市场结果,因为公司治理的其他许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通向会计共同语言的道路可能是漫长曲折的。如果我们是明智的,.那么,我们在这条道路上的行进既会受到观念、也会受到实证的引导。至少,有一些实证可能是由以资本市场为基础所作的财务会计研究来提供的。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在制定财务会计准则时其作用是什么呢?)本文下一部分将对此进行讨论。然而,在进入正式讨论前,应该提一下由前面的分析提出的两个问题。 第一,要使会计准则获得有效远作所必须的合法性,采甲么样的政治方法是最好的?例如,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制定的历史盛衰无常,只能设想前面还有更多的动荡不定。 第二,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披露的分界线在哪里?“换言之,为什么有些问题成为会计准则的主题而另外一些却不是呢? 四、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在确定财务会计准则中的作用 Brown和Howieson与其他人一样,也考虑了该问题。他们观察到(Brown和Howieson,1998,第6页):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财务会计研究有30年之久了,而又它完全有理由进一步发展。一般地说,以资本市场55基础的会计研究探讨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主要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变量有目标公司的股价,或一段时间内股票的报酬率,或它们的系统风险。与权益法相比,投资的会计处理中用成本法计算的E(每股收益)预测的每股报酬率有多准确,便是可考察的一例。尽管Brown和Howie50n对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研究在财务会计准则制定中的作用是乐观的(他们自己的话)、但他们同时也指出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作为该研究基础的预测能力标准、它本身带有与生俱来的局限性。这种标准背后的基本观念是。不同的会计准则就如不同的理论,可以通过评价它们预测某些有关事件的准确性来对其进行评估,例如预测股价的准确性。Beaver,Keelly和Vo5s(1968)阐明了这种标准,他们预见了实施中的几项困难?例如,选择要预测的事件。今天这些困难依然存在,而且限制了预测能力方法的有用性。另一个限制是因为管理人员与研灾人员激励的差异引起的(Schier,1994)。对管理者所关注的问题、研究人员所作的反应不一定符合管理者的要求。管理者需要在作出法规是否变更的决定之前得到答案,而研究人员常常直到变更作出之后才会去研究这个问题。到研究人员真正完成研究时,他们有时会更多地强调方法而不是答案、而且对答案闪烁其词,在管理者看来,这项研究的相关性就值得怀疑了。尽管有这些以及rown和Howieson提及的其他一些局限性,但正如他们说明的那样,对以资本市场为基础所作的研灾对准则制定过程的潜在贡献,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持乐观态度。例如,尽管会计的历史悠久,却不会缺少研究的问题:还有,现在的研究过程得益于更高质量的投入:有受过良好训练的研究人员,数据也更容易得到。此外,对研究的发现,也不乏发表的渠道。例如,从l992年到1996年,在世界主要会计学术镏坏摹痘峒朴刖醚г又綣ournalofEconomicandFinance》上发表的文章、有三分之一以上是资本市场实证研究的。”除了传统的研究杂志外,出版界还向其他方向扩展,譬如通过迅速发展的电子出版物增加发表渠道。 五、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及其对财务会计(研究)的意义 前面,我提出了五项相互关联的重大变革:全球性、市价法、“持续披露”制度、前瞻性披露、以及风险的管理与报告。现在让我们将注意力转向上面的每一项,以及它会带来的研究机会。 1.金融市场的全球化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或全球一体化不是最近这一两年所发生的事,但是,直到最近本地区的某些国家才被迫去感受它所带来的一些不太受欢迎的后果。尽管在货币与资本市场的动荡之后各方面都要求对国际金融市场多加管制,然而,总的来说,来自专业交易人员的压力 从长期看,总是减少而不是增加市场磨擦,因为磨擦会提高交易成本。而且事情还不会就此了结,因为交易成本会提高企业的资本成本,减少经济中的实际投资水平,并最终对整体经济福利造成消极影0向。有各种理由来说明向全球化市场发展的这种长期趋势。”有些理由反映了在股权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利益。从供应方来看,力图规避风险的投资者寻求在国际上分散风险,因为这样会改进风险一收益平衡状况。从需求方来看,只要有机会,企业就要寻‘求以最有利的条件得到贷款。那些市场经营者(例如,证券交易所)也为一体化施加了压力。他们的经营产生了规模经济,特别是依靠电子市场,经营更是如此。而且对有些交易所来说,公司化意味着他们自己必须面对竞争性资本市场对效率的更高要求。”在流动性较强的地方,资本市场的规模经济是显而易见的;加强流动性能降低投资风险,因此也降低了企业的资本成本。对证券交易所来说,全球化的趋势既是好消息,也是环消息。?邓腔废ⅲ且蛭车慕灰姿拷蟠蠹跎佟rown和C1inch(1998)指出,推动国际会计准则的统一会进一步减少证券交易所的“进入障碍”,在某些情况下能引发证券交易所的跨国界兼并和收购,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会导致国内交易所的萎缩直至最终消失。”说它是好消息,是因为其他中介机构将有机会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特殊要求。尽管有时也会反复、但是今后十年将不可避免地朝着资本市场一体化的方向进一步推进。因此,也会更加强调减少会计准则在制定、解释和实施中的差另fJ。23这一推进使对不同国家会计准则中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的研究变得更加紧迫了。这样,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者们寻—求最有效的会计方法时,对国际会计准则多样性感兴趣的学者们就有了内容丰富且满满当当的日程安排了。在这方面,最丰富的研究数据一直就是“证券交易委员会20—F表”、该表由外国驻美企业填制,美国证券法要求它们按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调节其本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指标。”有些人对20—F表格本身是否向投资者提供了信息提出疑问,”要进一步研究的两个相关问题是:调节中有多少是可预计的、以及预测在什么时候做?更笼统地说,在形式的一致性(各国会计准则之间的——致程度)和实质的一致性(各?笠邓捎玫幕峒剖导涞囊恢鲁潭?之间已划出界线(vader丁a5,988)。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做法,原因有很多。第一个原因就是各国的准则不一致。例如在美国,对长期财产重新估价(高于成本)是被禁止的,但是澳大利亚却提倡这种做法。准则制定者协调会计准则的目标就是为了消除这些不一致性。第二个原因是,会计准则允许存在各种选择,而不同企业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大量的文献资料介绍了英美国家的企业所作的各种会计政策选择。第三个原因是,企业的实践各不相同,因为有些企业无意中偏离准则,有些企业会故意偏离准则。有关出现偏离的频率,为什么会发生偏离,以及它们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我们知之甚少。2.市价法 股权市场是这样一个地方,对股票的“基本”价值持有不同信念的人们(我们称这些人为知情的交易者或是糟糕的交易者)和流动性交易者(那些希望买卖股权米使自己的收入与消费需求相当的人)聚在这里,根据自己的“期望报酬”买卖股票。在金融经济学的语言中,投资者的保留价格,即他们愿意进行交易的价格,是他们按自己的主观概率分布计算的股票未来报酬的现值。会计信息有助于发现证券的价格。这一说法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财务报告宗旨的陈述中最重要的,26也是有关会计信息与证券价格和报酬之间关系的大量文献资料中最关键的。但是,由于采用历史成本架构,财务报告的预洲性质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尤其是在美国。美国一直明文禁止高于成本的重新估价。”财务会计准则第2条要求也间接表明了上述约束,它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应在发生时就立即注销。巧合的是,该项要求引起了公司购并会计中的创新,即自此以后就禁止确认并立即注销“正在发生的研究与升发费用”,据称是为了避免当时将此项费用资本化,而在以后像购入商誉那样再记入费用帐。”历史成本在其他国家约束力较弱,在那些国家,对某些资产的重新估价是允许的,甚至还受到鼓励;较高的通胀率是可接受的现实。”除了历史成本法,另一种方法?褪鞘屑鄯ā8梅椒ㄒ蔡岢隽诵矶嘌芯课侍狻T诠?5年时间里,对美国之外国家的会计惯例所作的研究发现,尽管有可能产生管理上的机会主义,长期资产的重新估价能使财务报表为股东提供更多的信息。”按照美国管理者对资产价值重估的态度,这方面的文献黾印S泄乩烦杀居胂质笔谐〖壑抵涞牟钜欤辛礁鱿喙氐难芯课侍猓鞘牵喝绾味运髯钋〉钡募屏浚绾味运髯钋〉钡谋ǜ妗@纾窃诓莆癖ū碇腥啡险庵植钜旎故窃诮抛⒅薪信禤如果确认它,是应该通过收益确认,还是绕过‘收益,直接对业主权益作调整7“如同人们对金融工具是否应该按市场价值计量的争论一样、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也将热火朝天。32;年以前的财务会计准则第l33条是有关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业务的,它反映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所有的衍生工具的决定是个困难的决策。同时。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表达了它的信念:“在解决所有的概念问题和计量问题时,所有的金融工具都应该按其公允价值计入财务报表。”(财务会计准则(FA5〕第133条第334段)有些人:也包括我自己,把金融工具会计视力潜在的会计转折点。除了按市场价值计值,用其他任何方法对用于风险管理的衍生工具进行估价很可能是毫?抟庖宓摹6摇⑷绻环矫婊谑屑鄯ǘ匝苌ぞ呓泄兰郏硪环矫嬉灿闷渌椒ā⑷缋烦杀痉āざ酝ü苌ぞ呓蟹缦展芾淼幕咀什敫赫楹献鞴兰邸⒄庖蛔龇ㄊ窍嗷ッ艿摹?/gt; 3。持续性披露 由于今天的股价反映厂明天的现金流,来自投资者的、要求早一些而不是晚一些了解未来境况的历力就会越来越大。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证券分析人员正在给管理者不断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在自己偏离目标时修正其利润预测。分析人员自己已成为大量研究的课题,如:准确的预测取决于什么因素,什么因素导致预测偏于乐观;他们的激励结构;在处理公升信息时的反应不充分、过分反应以及效益;他们公开哪些预测;以及他们选择和注意哪些股票。在拥有不同文化的不同国家、所有这些是否也会各不相同,如果是的话,又是如何不同的,关于这个问题。目前还知之甚少。但是再回到持续披露。我会参考澳大利亚立法的发展来说明这个问题。1994年9月,澳大利亚的公司法作了修正、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只要一发生价格敏感事件,须立即通知澳大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这项旨在改进澳大利亚金融市场效率的法规,只规定了极少几个例外可以不遵循“持续性披露”要求。rown,TaYlor和Walter所作的一项有关法规效力的研究(CA5AC,l996)从各种市场指标中寻找市场效率得到改进的证据,包括:有关价格敏感事件的宣布更频繁;分析人员对利润的预测变得更准确: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较少;股价反映新闻更为迅速:股票市场?拇蟆耙馔狻苯仙伲汗杉鄄ǘ冉闲U业降闹ぞ菸寤ò嗣拧⒖赡芩亲餮芯康氖奔浠固蹋净估床患岸孕碌呐吨贫茸鞒龀浞值牡髡5撬堑淖楹戏椒?六个不同的、但不是相互独立的标准)值得一提,因为在研究其他金融市场法规的经济后果,如会计准则变化的后果时,也可能完全适用。当然,公司还有另一种互补的方法可使股票市场得到信息。按照它们的信息系统,只要它们愿意,原则上大多数公司都可以向外部各方提供金融市场主要指标的最新数字,尽管不会按照年未财务报表常用的全球合并形式来报告这些指标。将来也许会有实时报告,但是为什么现在没有呢?是因为管理人员的诉讼风险吗7是因为证券法太过僵硬吗?是因为市场管理人员不顾实际情况,坚持所有投资者都有同样的机会获得信息吗7还是因为公司考虑到信息的所有权成本而没看到净效益?几乎没有必要向会计从业者和审计人员指出开发出外部财务报告系统的含义,以及它们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研究问题。 4.前瞻性披露 与刚刚讨论过的发展(持续性披露制度)相关的,而且是为了相同的原因,我期望财务报表更重视管理的前瞻性披露。期待更重视前瞻性披露的另一个原因是发达经济的基础结构的变化。这一变化反映出服务业与高科技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比制造业更大。例如高科技公司的核心“资产”在表外,因为只要费用一发生马上就注销了。33这一变化可能加速前文已提到的另两个变化,即财务报表更依赖市价法,以及更重视持续性披露。澳大利亚的购并文件中已要求以收益预测的形式进行前瞻性披露,“而且澳大利亚大多数首次公开招股书中也包含了前赡性披露。”自1997年以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已允许以收益罚市场主要比率和价格的敏感性这一形式进行信息披露RajgoPal和Venkatachalam,1998);一些澳大利亚公司的年度报告中也含有类似的披露。但是在他们可以更广泛地用未来现金流贴现后的现值证实财务报表中的数额以前,前瞻性披露可能还需要法律的大力支持,因为作这样披露的经理们面临着诉讼风险。“可以给予法律援助,对以善意所作而且有合理依据的披露,给予安全港规则,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在未来几年中,前瞻性披露会提供很多研究机会。举三个例子:从这样的披露中出现的管理偏见的程度和性质;资本市场变量是否反映用贴现未来现金流估价的资产和负债在可靠性上的差异;补充的前瞻性披露是否会由于在年度报告的其他地方提供了更及时的信息,而使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投资者的相关性减弱。 5.风险管理与报告 这样说可能太过简单化:股权市场是投资者从事预期收益的交易场所,而衍生工具市场则是他们为收益的变化无常作交易的地方。也就是说,之所以存在衍生工具市场是因为在投资者对风险的评估和他们对风险的态度之间常常会不相称。它们现在是金融风景中一个永恒的亮点、尽管人们在经历长期资本管理公司事件和其他一些“对冲”基金的活动后开始关注系统风险。3’衍生工具市场将继续存在,因为衍生工具为管理利率和汇率的波动,管理股权和商品价格提供了一种有用的工具,对有些企业来说,还是一种高效的工具。而且,尽管期权市场不必为期望报酬率的各种想法去交易:它们仍然会有发展前途、因为某些交易商认为它们比起基本市场来,更有成本效益(Maater和Rendleman,1982)。人们对衍生工具会计一直是有争议的。l993年,当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把职工认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收益性支出时,热锅终于炸开了(Zeff,l997)。随后,它又被迫放弃这一提议oALoody(1996)找到的证据表明,授予职工认股权对股东来说是值得的,而且股价确实反映出认股权的公允价值。对银行使用衍生工具来管理其资产和负债暴露,还有其他研究(Barth,Beaver和Land5man,l am996;Eccher,Rame5h和Thi;garajan,1996),证据表明,公允市价比传统会计数字与银行的股价与风险关系更密切。研究人员特别感兴趣的是,把某些衍生工具划入“对冲”:然后采用与其他衍生工具不同的会计方法,对投资界来说,这样的分类方法是否有用。 总之,衍生工具市场将进一步鼓励引入市价法会计,为风险管理披露更多的信息。目前,对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会计研究来说,衍生工具方面的研究机会看来是方兴未艾。 六、对会计高等教育系统的启示 有关今后几十年时间内财务会计的研究机会,我已作了一些评论。在结束本文之前,我应该为那些在高等教育体系中负责拨款和其他重要事项的人士归纳几点启示。 一个经济体的力量以及它向公民提供经济利益的能力,除了许多其他事物外,取决于它的管理人员接受培训的质量,取决于他们和资本提供者对自己所作的决策以及所取得的进展等信息掌握的多少。而这些,又取决于会计界的力量,取决于教育体系如何为会计界提供服务。教育体系的毕业生终将塑造会计业的未来。就在身边的组织纷纷向国际金融市场寻求至少部分解决其资本需求时,人们不禁为本地区对会计教育服务出现的需求之巨感到惊异。如果那些公司的会计与报告业务不能跟上国际投资界的需求,资本还是能提供的,但价格就要高许多,而为公民提供的净利益就要相应地减少。因此,在“谷种”上,也就是说,在教育者身上多一点、早一点投资,就可以培养足够多的专业人士,以满足蓄势已久的需求。对会计教育体系进行巨额投资,用于对教师和研究人员这样的教育者的培训,用于对教育者来说是最重要的研究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一切是会得到真正的回报的。作正确的教育投资,自然需要会计教育者们的远见卓识,但它同样需要资深教育管理者们在考虑全局问题时做到深谋远虑。恕我冒昧,我认为研究基础设施中有两个领域需要作早期的投资,这样的投资会有极高的效益。第一是建立与金融市场相关会计问题研究相适应的集中的财务数据库。研究这些问题的人员必须能够得到大量有关金融市场交易的高质量的数据,以及那些有证券在市场上交易的机构的财务报告和其他报告。研究基础设施一旦建成,可供各地的研究人员随时使用,可能是在计算机网络上使用。第二是促进研究成果的发表。与此次会议有关的《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杂志的创刊,是一个极好的开端。地区性工作论文的电子出版物也许会是一种有用的补充。 我的最后一项建议是给我的学术同仁的。让我们适当地假设,在这个问题上,你们国家的目标,和我的国家的目标是在国际准则制定和推行方面,保护一整套特别的经济、法律或文化的利益。那么,如果我们会计学术界渴望辅助各自国家的准则制定者去实现那个目标,我们的意见必须是令人信服的。那意味着我们将需要得到其本身正在变得越来越国际化的研究界其他学者的尊敬;而这又意味着将需要在国际层面上进行研究并发表论著。如果我们能够确认使我们在我们孜孜以求研究的问题中具有国际相对优势的本地背景,我们就更可能实现我们的愿望。 七、结语 世界各地的会计人员·,不论是从业者还是学者,都将面临一个加速变革的世界。本文关注的重点是金融市场正在发生的大规模变化所带来的后果。变化带来了不确定性,但它也创造了机会。我希望我已帮助大家认清了其中的一些机会,这样我们都能够积极地正视进一步变革的前景,并想成为这种变革的一部分。 金融市场论文:加入WTO后的金融市场国际化与金融风险表现 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性交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__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 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__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显然,严重的银行道德风险会使人们对经济产生过于乐观的预期,导致外资的过渡流入,资本流入国可能出现过度借贷综合症。事实上,泡沫经济和过渡借贷不仅会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会危及银行体系的安全。 总之,从全球角度看,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不可逆转的阶段。但是,对于新兴市场国家来说,这个过程利弊兼具:利用得当,国际化不断加深的金融市场可以为其提供低成本便利的资金来源,加速其经济发展,相反,如果该过程失控,则可能对其金融体系产生毁灭性的打击。成败关键在于国际化过程节奏的掌握和市场监管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稳定能力的提高。 金融市场论文:论金融市场信用 一、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需要记录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金融市场上的信用不健全。由于市场信用不健全,其直接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威胁金融市场的安全,特别是银行和投资人的安全;第二,影响金融市场的执法效果。 所谓金融市场的信用,就是指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参加者信用是金融市场的基础之一。因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大都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实物买卖,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完成的交易。这就需要有良好的信用基础。否则,信用基础不好,金融机构发展的规模越大,业务量越多,投资人投入的资金越多时,金融安全的问题也就越严重。借款人的信用不好,到期不还本付息,银行就会产生呆帐,对存款人来说,银行的信用也会发生困难。所以,金融市场的信用不佳,直接影响着金融机构的安全。 现在人们常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笔者还要补充一句话,“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运行与发展都同市场信用分不开。金融市场信用一般是通过记录建立起来的,而且这种信用记录在发达国家早已经被商业化了,并且市场信用记录还发挥着有效的市场纪律机制的作用,同时也是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评级规范。 在我国,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还没有记录,也没有个人的市场化的信用调查与评级。所以,在目前这种状态下的金融业,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业。我国的金融业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是在行政管理条件下运行的。在行政管理条件下运行的金融业,如果发生不安全的事件时,情况更象一个政府行政管理的故障,而不是一个金融市场的商业事件。于是不应当产生的误解产生了,当一些小型金融机构被关闭或托管时,老百姓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而不是该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误认为金融机构的关闭是政府的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 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金融法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执法效果不理想。要想提高执法效果,就必须将金融业放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来发展,放在信用纪律的基础上来运行。市场金融才需要法律。在行政条件下运行的金融业,更需要国家政策与政府指令。现在我国的专业银行已经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在金融管理机制上,也要从行政管理手段向法律手段转变。 二、信用记录应该商业化 金融业的稳健发展离不开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记录基础。在金融市场上,信用记录好的人,应该容易得到金融市场的接纳与认可,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成本也应该低一些。反之,信用记录不好的人,就不容易被金融市场所接纳与认可,它们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较低,融资成本也较高。在有信用记录的市场上,有良好信用的记录的人与信用记录不好的人不应该一样。如果没有记录,就将信用好的人与信用不好的人视为同等了。于是,在市场上,信用不好的趋势就会压倒信用好的趋势。在国际金融发展史上,有“劣币驱除良币”的情况,这个原理在信用记录方面也有同样的作用。 在任何金融市场上,如果信用不好,特别是不好的信用成为趋势的话,金融机构将受到巨大的威胁。在这种威胁之下,金融机构不仅难以维持,更谈不上发展。市场上信用不好的人越来越多,金融市场就会变成“骗子满天飞”,金融道德风险变得极大时,市场就无法维持了。 发达国家是采用“信用记录商业化”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例如,目前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有三家大型公司专门从事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记录业务。信用记录公司首先从各个金融机构购买客户的信用记录原始资料,再将这些记录资料输入电脑数据库。当金融机构需要调查某一位客户的信用时,就要向信用记录公司购买该客户的信用记录资料。 信用记录公司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就变成了信用信息公司。它们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金融信息产业。这些公司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用卡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签订了合约,从市场上收集客户信用资料,再将这些机构客户的信用记录买下来,录入公司的专门电子数据库。数据库一直连续跟踪客户信用的变化情况。现在这些公司记录了美国几乎所有金融市场参加者的信用资料。 当银行或信用卡公司需要给新客户开户贷款,或开立信用卡帐户时,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会从信用记录公司购买客户的信用记录资料。根据资料来分析客户的信用情况,然后才决定是否提供贷款或开立信用卡。现在,由于互联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银行与信用卡公司从记录公司租用光缆专线,24小时不间断提供在线服务,信用信息数据源源不断地从信用记录公司输送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去。目前,美国的三家信用记录公司几乎将所有参加金融市场活动的美国人的信用都给记录了。因为,从某人在银行开第一个帐户开始,从申请第一张信用卡开始,从他参加金融市场开始,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将该客户的信用资料传给信用记录公司了。以后客户每有新的信用数据变化都会被信用记录公司记录下来。 在美国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给客户开户的合约中,都有一些文字提醒客户:“如果客户不遵守信用的话,这些资料将被记录,并且被保存起来。这些信用不良的记录将对客户不利。”这段话的警示作用和威慑力量非常大。大多数人都十分遵守信用,因为他们担心稍不小心被记录到了“另册”或“黑名单”上,对他们的今后发展不利。于是,信用记录便产生了市场纪律的约束作用。 三、我国的信用制度需要改革 在我国,国有企业从银行借款是企业经营中经常发生的事。企业应该讲信用,借款合同到期要向银行还本付息。如果不能按期还钱,企业借款时设有抵押财产的,银行就要执行抵押。总之,借钱还钱或者银行处理抵押物,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行政信用代替了市场信用,所以,市场信用记录也就一直发展不起来。 现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其中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不分的原因。过高的不良资产已经形成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银行不再形成新的和过高的不良资产。要达到此目的,就要建立金融市场的信用记录制度。 目前,有些国有企业也可以找出一大堆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但是,从借款 合同上来看,只要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借贷双方都要按期履行合同。法院也要根据合同来判案。计划经济不是信用经济,而是行政经济,因为它是依靠行政指令来执行计划的。我们搞了30多年,现在证明这种办法没有市场效率。 市场经济必须是信用型的,因为,商品、劳务、信息和服务的实现都存在一个时间和空间的交换差距。这个差距导向要靠信用来保障。如果没有信用记录,商品与货币交换的实现的时间与空间差距就会永远存在。现在市场上出现了“没有钱,不还债;就是有了钱,也不还债”的情况,这种状况下商品与货币交换,货币与货币的交换就无法稳健进行了。 四、市场信用依靠市场纪律和司法纪律来学习 参与金融市场的人开始不一定了解“市场信用”到底为何物的,只有通过两个“课堂”来学习,其一是从市场纪律(信用记录)中学习。其二是从司法纪律(法院诉讼)中学习。现在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市场信用记录体系已经发展成为信息商业化的重要信息产业。这个行业同时也发挥着市场纪律的约束作用。 市场纪律可以约束大多数人,但是总会有少数人违反市场纪律,这时就要用司法纪律来约束。所以,司法强制力是维护信用的保障。 在金融市场上,对于少数不讲信用的人,信用记录对他们不起威慑作用,例如,某些不讲信用的客户违反银行借款协议,或违反信用卡合同的约定,贷款到期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这时,就要诉诸于司法强制力,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就会派律师到法院对他们起诉。 在法庭上,这些案件没有复杂的证据证明过程,因为证据比较容易取得,也容易认证。所以,法院作出判决的时间是比较快的。如果有借款抵押或质押品的话,执行就更加容易。对于不自觉执行法律判决的个别人来说,法院的法警还可以采用强制手段来执行。 我们最近从新闻中看到,美国总统因为个人生活中的一些小节问题,被独立检察官和大陪审团询问,还将询问的报告通过互联网络向全世界。这种作法实在令东方人吃惊。美国总统虽然有极大的特权,但是在法律上,却人人平等,他也不能豁免作证的义务。连总统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普通老百姓。这就是法律的力量,这就是司法纪律的学习过程。 市场纪律与司法纪律是互相依存,互相作用的。如果没有市场纪律,人人都将变成“魔鬼”,法不责众,再好的法律也不能发挥作用。如果没有司法纪律,就好象假定世界上人人都变成了“天使”。市场纪律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人,永远也没有办法。依照“劣币驱除良币”的原理,原来守法的人,也会变得不守法了。司法纪律对少数不守法的人必须进行强制力的教育。 在世界上的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不讲信用的客户,就向对待“艾滋病人”或其他“危险病毒”携带者那样,所有的银行都“躲”着他们,拒绝同他们往来,就象他们的病毒将来会危害到银行自己的身上。这种“病人”只能送入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或者说不讲信用的客户好象电脑病毒携带者一样,银行业就象电脑系统和数据库对待有“电脑病毒”的文件一样,拒绝带有“病毒”的文件或软盘进入系统,以免毁坏整个运行系统和数据库。 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纪律机制还没有启动,因为信用记录体系还没有建立。对一家银行欠帐的客户,另外一家银行照样给他开新的帐户。在一家信用卡公司恶意透支的客户,另一家信用公司照样发给他信用卡。金融机构之间在业务上的竞争,没有信用记录的保护,没有同业的信用记录联手,也没有自律方面的一致。这种竞争不是市场化的竞争,而是原始积累式的竞争。金融市场的这种恶性竞争,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危害,不安全的因素会象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为了避免金融危机,加强金融安全,我国目前的信用记录机制到了应该启动的时候了。 金融市场论文:当前金融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需求探索 摘要:《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已经正式实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最迟于2007年底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最迟于2008年底前达到《指引》的要求。根据《商业银行法》对银行贷款业务的规定,资产负债比例不得超过75%,目前,许多银行已有15%~20%的盈余资金运用于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买卖业务,而在商业银行内部,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带有相当程度的盲目性。本文从金融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需求的视角解析约占商业银行1/3资金份额的金融市场业务所能带来的利润空间和潜在的风险隐忧,提出对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环境建设的基本设想。 关键词: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需求分析 前言 在当前的中国金融改革进程中,银行业的发展特点、行业发展阶段具有顺经济周期扩张所产生的成长机会和风险隐忧并存的特征,不仅存在经济高涨时期超速规模扩张和过度放贷所积聚的信贷资产潜在风险,也存在市场投资组合规模扩大所带来的金融资产市场风险,特别是2004年下半年以来,伴随着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进程的加快,银行金融资产/金融产品的“市值”特征逐渐明晰,以及代客类金融市场业务的迅速扩容都对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环境提出严峻挑战。 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金融发展与变革中,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特征是资本驱动和投资主导,这在本轮经济周期中体现得尤为显着,因此,信贷规模扩张和资本消耗所推动的利润空间仍然是成长型银行的首要策略选择;但另一方面,资本金充足率的限制,以及资金来源结构的变化趋势,都决定了资本驱动型和资本消耗型的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难以配合现代银行业的长期发展定位,将金融市场盈利模式纳入战略发展规划将是大势所趋。 正如许多国际银行近一二十年经营模式变革所经历的整合过程,向全能型银行转型的过程中,集风险控制和定量分析于一体的风险管理平台成为占据市场先机的重要决定因素。即便是尚未采取转型策略的银行,构建前瞻性、科学性的风险管理平台将在中长期内节省大量运营费用,使监管成本和风险管理开支大大低于同业平均水平,提高风险管控体系的综合贡献度。 金融市场业务对银行盈利空间的贡献度,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功能完善、组合管理的目标定位、风险管理的平台建设三者之间的有机配合。当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平台普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而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几无成品,对金融市场活动的风险管控能力极为滞后,成为制约资产负债组合管理灵活度和金融市场业务稳健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为提高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营效率,推动金融市场业务的良性发展,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工作应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两个高层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遵照银监会的《指引》和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现状,对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实行风险承担主体和风险监控主体隔离制度。作为市场风险的承担主体,金融市场交易部门在资金管理计划和对交易活动授权、授信方案的预设范围内从事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对其交易内容和交易人员的风险监控应由独立的风险监控队伍实现,以独立的风险监控系统确保策略制定及调整、盈利活动及风险承担、绩效评估三项阶段性工作职责清晰,并能获得客观的、完整的风险监控和信息反馈服务。 其次,提高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的技术含量。金融创新带来的巨大收益空间往往与其隐含的风险相匹配,由于基础金融环境尚不健全、非规则性动态调整对中国银行体系的冲击尤为明显,特别是在日益活跃的金融市场业务中,顺经济周期的业务扩张与固有的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日益背离,对金融市场交易人员的授权管理缺乏合理的风险监控点安排,某一金融市场交易损益的考核停留在事后甚至没有考核,风险承担活动处于风险之中而无从知晓承担的机会成本、风险收益和市场压力,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源自风险监控系统尚未引入技术性因素。 在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中,将传统的行政约束转变为动态的、前瞻性的风险监控需要从提高风险监控系统的技术含量做起,这包括一些基于专业人员和定量分析模型的监控指标设计、情景分析、压力测试和应急预案。 在银行整个管理系统中,风险管理系统的基本职能是监控和信息反馈,包括:对营销前台的中台风险监控,控制经营风险的承担范围;为战略决策后台提供信息支持,对经营过程风险的信息分析、整理和反馈。根据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现状,市场风险管理系统的功能完善过程可分为三至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符合金融市场业务特征的授权、授信管理体系,并由独 立的风险监控队伍进行实时的风险监控。系统运行的初期目标应能从授权和授信管理内容全面覆盖金融市场活动,明确对资金及资本市场交易的总量、比例、交易权限等风险监控指标;在监控环节,风险监控部门应能对接市场交易部门的中台风险监控职能,可采取风险监控人员派驻交易室方式。 第二阶段:对中台监控业务展开初级的计量分析工作,并根据本行对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规划,选择风险计量分析框架和适宜的服务商/合作方。逐步拓展初级的内部计量分析工作,并根据本行的发展战略、业务性质、复杂程度和客户需求,选择恰当的 市场风险管理模式、风险计量分析模型和控制系统,开始历史数据的清理和模型的校正、运行维护工作。可以通过选择计量分析系统的服务商和计量分析模型的主要研发合作伙伴,缩短构建时间和降低系统维护成本。 第三阶段:通过中台监控和计量分析系统建立金融市场活动的信息支持服务体系,进入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阶段。风险监控部门通过对金融市场活动的风险监控和计量分析工作,实时反馈本行自营盘和代客盘的风险承担状况,并结合本行业务状况和外部市场运行情况定期提供各类业务的风险状况分析、行业深度分析和专题分析,为前台操作提供交易策略的支持服务,为后台的宏观决策提供客观的决策支持信息和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第四阶段:凭借市场风险监控体系的运行系统,银行建立“管理金融风险”的数据网络和风险管理产品创新机制,支持本行资金运作和服务于前台高端客户。随着对本行自营盘和代客盘风险监控体系的完善,风险监控体系应利用数据网络平台和专业优势对基金管理、年金管理、信托等集合资金运营/托管的管理系统和操作系统进行风险监控,使中台监控/监测功能涵盖本行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的各业务单元,为战略决策后台提供全面的风险情景分析,有利于优化风险收益结构。同时,由中台风险监控职能延伸出来“管理金融风险”的数据网络和风险分析系统,成为进入金融服务高端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通过建立金融风险管理产品的创新机制,为营销前台提供各种创新型风险管理工具,支持本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和服务于前台高端客户,创立结合商行客户资源和投行技术资源的高端市场竞争优势。 金融市场论文:关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深化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加入WTO后,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化已成为大势所趋,这已不是一种政府完全自主的相机抉择,而是必须履行世贸组织开放的承诺,自动地参与到金融全球化的潮流中,按WTO的统一规则和制度框架来实施,这对我们这个发展中国家而言,既是同世界接轨的一个契机,但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风险与挑战·如果不能意识到面临的风险,预见性地找到正确、合适的对应策略,我们必将在这把“双刃剑”前付出惨重的代价。 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深化面临的主要风险 1·外部冲击更大,金融监管更加困难 金融市场开放不断深化,势必要求我国对资本转移限额的要求放宽,对外商企业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管制和居民在国外持有的外汇资产额度的管制也得放松。若长期资本的大量流入而得不到有效合理的配置,极有可能导致国内经济出现“泡沫”,笔者认为,目前中国股市狂热与之不无关系。在金融监管与金融法规不健全的情况,大量的国际“热钱”(短期投机资本)必将在这种脆弱的时机趁虚而入,造成金融秩序混乱甚至金融恐慌。 2·银行竞争加剧,中资银行经营更加困难 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的不断深化,势必会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军国内市场。根据WTO的协议, 2006年以后我国将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设立形式,包括所有制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目前,外资银行来势汹汹,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德意志银行、韩亚银行等外资银行高发牌在即,全速“发动引擎”。这些在中国内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不久后将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包括存贷款在内的全面人民币业务。这意味着他们将与中资银行进行全方位的较量。然而,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中资银行与发达的外资银行相比在许多方面都不具备竞争优势,甚至可以说处于劣势。首先,在资本充足率、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等方面无法与外资银行相提并论;其次,我国银行业的金融品种尽管在近年有了长足发展,但相对于成熟完善的西方国家相比,仍相对落后;再次,中资银行在服务意识、服务手段、服务效率等方面与发达的外资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将限制中资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其经营更加困难。 3·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更大挑战,宏观调控更加困难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是调节一国宏观经济(包括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协调的主要手段,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资本流动性加强,货币政策协调外部冲击能力减弱,其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当国内经济出现“泡沫”时,过去政府管惯用的手段是中央银行适时的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调高利率是一个有力的工具,但利率的提高,会吸引国际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流通中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这会抵消中央银行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效果,导致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失效”。 二、应对金融市场开放深化风险的政策与建议 1·继续推进银行体制改革,提高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展望即将到来的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的“贴身肉搏”,尽快提高自身竞争力成为共识,目前国内银行综合竞争力较弱、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营销手段比较简单、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品牌效应。这些差距若不能很好的得以解决,那么随着开放的深化,竞争的加剧,我们迟早会尝到它所带来的苦果。因此,我国应继续推进银行体制改革,包括: (1)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可以考虑借助市场力量,适当允许非国有资本甚至国外资本参股,有助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2)加强国内银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管理,增进国内银行业的安全发展; (3)借助企业竞争力概念框架和借鉴利益攸关者理论,激励理论等主要观点构建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估指标体系,促使国内银行改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其竞争力。 2·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 我国的金融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总体规模小结构不完善,金融创新产品匮乏,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必须选择渐进式的开放战略。为此,我们应做好大量工作,建立一个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确保继续开放后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1)积极推进人民币的汇率改革,一方面,要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改变过去单一盯住某一货币的做法,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另一方面,要合理调整汇率水平,在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可考虑适当扩大汇率波动幅度; (2)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应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采取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渐进式模式。正确处理好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金融稳定以及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关系; (3)稳妥推进资本帐户开放,在保证资本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限制和逐步放宽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的限制,同时放松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的融资限制,但仍可以根据情况对投机资本予以适当限制,以确保金融市场在稳定的基础上,发挥其效率; (4)更加注重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合理有效搭配,提高两大政策驾驭和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确定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 3·加快金融法规建设,完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它是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经营,保证金融体系安全健康运行的保证。完善金融监管,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确立合理的金融监管目标,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的目标应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成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高效的金融体系; (2)加快金融立法,放眼全球,任何一个WTO成员方的金融开放,毫无例外地都是从制定或修改其相关国内法律开始的。我国应加快出台外资金融机构的立法,根据“透明”的原则,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3)除了金融监管当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监管外,还应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稽核的自律性监管,同业组织的互律性监管,社会中介组织和舆论的社会性监管,必要时应与国际合作,建立联合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市场论文:开放金融市场条件下金融审计目标及对策 加入WTO,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全面开放后,中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将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其深度和广度是绝无仅有的,这些变化无疑会对金融审计带来巨大的冲击,我们如何应对,本文试图就此谈点粗浅看法,就教于大家。 一、金融行业的变化及其对金融审计的影响 我国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金融行业进行审计监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入世后,我国的金融风险、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与此相联系,我国金融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审计的法律法规、审计目标和任务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世后我国金融风险的诱发性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进一步凸现,金融审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开放后,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以前我国金融稳定依赖于政府信用(国家信用)和方方面面的行政强制管理措施,很多金融机构的关闭、清盘,都是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办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转移,基本上没有波及到社会生活层面,没有引发金融动荡。但是,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中国金融市场将会更多地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运作,而且外资机构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操纵或影响市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会更多地受制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中国金融市场将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府行政保护措施逐渐会失效。随着市场准入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逐步实施,外资机构可进入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可以办理货币的批发及融资业务,可以进入证券和期货交易市场,金融信息必须实行全球通等,这些都是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总资产达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外汇贷款占市场份额的20%以上,在上海已占70%左右。外资银行办理出口的结算业务已占据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外资银行挺进中国大陆的这种凌厉攻势已经对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强烈的冲击。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国有商业银行能否在这场较量中站得住,打得赢,这主要看我们的内功练得怎样。 从近几年我们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其功底相当脆弱,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如果不进行彻底改革,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要保持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很难的,因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内部有很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有经济专家指出,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转轨经济的国家。中国这两套问题交织在一起,目前面临着四大难题:收入分配差距中的“绝对贫困化”问题;城乡差距中的“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地区差距中的中西部地区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金融问题。金融体系运行存在的银行坏账问题、证券市场不规范和上市公司质量问题、政府内外债务问题、财政赤字向银行转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就难以处理好,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就难以提高,中外资银行的双赢格局就难以形成。因此,我认为,我国金融体系已陷入内忧外患十分脆弱的困难境地。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在各种因素的诱导下,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在增大。我们从事金融审计的同志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2.入世后我国金融体制必定发生重大变化,由此会带来金融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和审计业务的复杂化。一是对银行所有制格局的冲击。国外金融业大部分是私营的,或独资,或股份制。我国则以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为主,股份制为辅,不允许设立私营金融机构,单个企业、法人不能控股金融机构。对外开放后,对内也要开放,中资私营金融机构的出现是势在必行,这样,就会形成国有、私营、外资机构三驾马车一起转。二是对银行经营体制的冲击。国外银行是混业经营,可以全方位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即百货公司式经营,而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像一个个专卖店,这样既不能与国际金融业接轨,更不能与外资银行竞争。因此,我国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势在必行。三是对银行业务的冲击。外资银行走的是金融与产业融合之路,在客户对象上将争取三大类客户:重要公司客户、包括行业性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和有规范民营企业等;重要机构客户,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再就是个人大户,将小客户拒之门外,对小客户的服务要收费。在经营手段上,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表外业务,如期货和债权、产权及资产交易、基金管理、并购重组、经纪人清算、项目融资等,从被动放款向主动服务转变,银行帮助企业分析发展前途、资产现状、债务结构、如何实现资产的最佳组合,在这个前提下提出融资建议,整个过程中贷款只占很小一部分。而中资银行开展的主要是一些如汇票承兑、保函、跟单信用证等传统的表外业务,品种少,档次低,收益差,满足不了客户需求。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利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贷款办法将爱立信南京公司拉到了旗下,这件震动金融界的“爱立信跳槽事件”充分说明了中外资银行在经营手段上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将引发中国金融市场上业务开发和创新的大竞争、大会战。三是对人事管理体制的冲击。罗织一批熟悉中国市场和适应中国文化的本地金融人才,实行“本土化”,将是外资银行的重中之重,中资金融机构的人事工资制度存在着很多缺陷,经不住外资机构的争夺,国内人才将不可避免地流失。人才流失,就意味着优质客户的转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3%~5%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失将对一家银行的业绩产生直接影响。所有这些冲击,将会使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竞争格局,审计的对象将会多元化,审计业务将会复杂化,与之相应,金融审计必须考虑如何改变以金融机构为单元组织审计的传统办法,将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都纳入审计范围。 3.入世后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必须重新构造,增加了金融审计监督的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监管和监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与国际接轨的难度加大。一是WTO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规及所参加国的有关国际协议,成员国的法规解释必须公开,明确对本国经营者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规定在生效之前必须予以公布,所有的政策法规必须内外统一,公开透明。二是现行法规不能违背WTO精神,违背的要取消。如我国规定外资银行不能到非开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能办理人民币业务等,诸如此类的“未经批准”的限制性规定很多,现在必须清理、取消。政府对金融业的管理必须依法管理,各个部门的规定是无约束力的,而我国金融法律少,部门规章多,这种现状必须改变。目前,我们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往后走,我们对金融业依据哪些法规实施审计监督,如何与国际接轨,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二、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的定位 由于上述的变化和冲击,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国家金融审计的目标。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我国国家审计的大目标,从目前情况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重点由最初的企业审计转向国家财政资金审计。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国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保证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这就是我国审计机关的主要目标。真实、合法和效益三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三位一体的。真实是基础,合法是前提,效益是归宿,现在有人把三者理解为相互独立的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我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近几年,之所以强调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经济秩序混乱、违法违纪现象突出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特别强调的,实际上并不否定效益性,单纯的效益性审计是不存在的。二是要调整金融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审计模式,目前金融审计实际上是两大块:一块是中央银行预算收支审计,一块是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WTO后金融市场的变化,我国国有金融企业逐步走向股份制,或者私有化,或者由外资机构参股、控股。对金融企业的审计将会像国有企业一样逐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它们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应由市场去评判,国家审计机关应该逐步退出这些审计领域。那么,我们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延伸审计和专项审计,将金融企业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因此,金融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应该是两条,第一,保证中央银行等监管机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完整、合法,第二,评价这些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履行国家金融政策职能的效益性,也就是监管成本问题。监管成本的形成是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中央银行两大监管目标的实现,即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公平和维护公众存款利益。监管成本效益的评价必须涉及到金融企业。按照这个金融审计的目标,我国金融审计的模式应该是以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通过对中央银行等的资产负债损益形成过程、金融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包括金融企业落实国家货币政策的情况)及效果进行审计,以延伸审计和业务品种的专题审计的方式,把中资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都纳入审计范围,这种模式简单地讲,就是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再监管,通过评价金融监管成本的效益性,确保金融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完成金融审计目标应采取的审计方法和手段 我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转轨经济国家,无论怎样对外开放,这个基本的中国特色是改变不了的。因此,金融审计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也必须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审计对策的制定既要依照国家惯例,又要针对本国实际,要把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面对WTO后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的冲击和变化,面对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诸多风险和问题,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改革和创新我们的金融审计方法和手段,使我们的金融审计主动适应新形势,能动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不至于落后或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转变审计着眼点,提升审计目标层次。要将审计着眼点由单一的、具体事项合规、合法性审计转向审计对象总体的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特别是要把效益性提到重要位置予以关注。过去,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习惯于就事论事,就问题查问题,就问题处理问题。一个项目审下来,有几个像样的问题摆在报告中,就可以了。审计报告缺乏对查出问题的背景和本质的反映,缺乏由单个问题推断出总体特征,缺乏对审计对象总体真实性和效益性的评价,制约了审计的宏观经济监督作用。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改变。对一个金融机构的审计至少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财政财务收支整体的真实性,要通过查出的具体问题和比较科学的量化指针来评价真实、基本真实或不真实。二是支付能力或者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揭示审计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哪些经营风险,是否有能力维持公众存款的安全性。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具备盈利能力,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盈利水平如何。此外,为了提高审计层次,要引入WTO的透明性原则,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制度,将审计结果和查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利于树立审计权威,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转变审计重点,真正把握金融审计的宏观本质,把对国家基础货币和信贷资产质量的审计作为重点。从中央银行而言,基础货币的投放和回笼,实际上是国家财政资金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基础货币规模受制于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我国基础货币的运用主要通过再贷款(包括再贴现)进行,从商业银行而言,借入再贷款和吸收公众存款共同构成其主要资金来源,再通过贷款投放变成信贷资金运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信贷资产,成为社会生产要素的组成部分,因此从财政收支基础货币投放信贷投放、资产质量财政收入,这样一个循环过程直接反映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水平,经济与金融相互适应水平,金融与产业相融合的程度。它既是微观的,又是宏观的,作为金融审计,必须揭示和评价这一资金运动过程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这样才可以真正做到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这就是金融审计工作的宏观本质。要把握这个宏观本质,当前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一是不良贷款问题,包括老的不良贷款的消化状况和新的不良贷款的生成机制。二是洗钱问题,针对WTO后中国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要特别关注洗钱活动对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国家外汇储备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的影响。反洗钱,是国家审计机关从事金融审计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国金融意义上的洗钱主要形式有3种:利用非法渠道,如地下钱庄、借用他人或假身份证开立账户洗钱;利用跨境交易中监管空白,如与境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信用证付汇进行洗钱;利用现有金融市场借贷方式洗钱,如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用赃款归还债务;再如先将赃款投资于股票市场、娱乐业或房地产项目,从而使赃款披上合法外衣。三是金融工具创新问题,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肯定会掀起金融工具创新的热潮,但是金融创新实际上是政府管制失灵的一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是监管放松的标志,因为创新部分抵消了管制。金融创新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甚至会诱发金融危机。创新又会引起新的管制,监管与反监管的矛盾过程,客观上要求加强审计监督,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管者滥用监管权力,造成监管的有效性降低,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3.增强审计的宏观针对性,改进审计项目的组织方法。一是要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目前我们金融审计的方案几年一贯制,编制思想僵化,审计目标和目的与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联系不紧密,太空泛。如人民银行审计年年搞,审计目的都是促进人民银行更好地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但是没有明确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执行的是什么货币政策,执行这种货币政策,对人民银行会带来什么变化,有什么要求。审计人员应该去发现哪些问题等。二是要增强审计项目的针对性,如前所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金融审计项目不宜长期以金融机构为单元,搞系统性审计,而应该要抓住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些专题审计或延伸审计调查。围绕一个专题,进行跨系统、跨地区的审计。如对不良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可对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相互比较,这样便于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建议。此外,实行专题审计,还可以填补对外资银行的审计真空。三是要强化审计手段的针对性,要适应金融业务全球化的趋势,金融审计手段也要与国际接轨,在总结我国传统金融审计手段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风险基础审计理论和方法,注重应用分析性复核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时,还要强化已有审计手段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延伸审计调查手段,这种手段对金融审计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是今后运用的一种主要手段,但是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使我们在运用这个审计手段时,常常遭遇尴尬的境地。 四、注重审计创新,总揽审计全局 1.要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形势,注重审计内容创新和深化。一是开展对金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审计,金融行业计算机化的程度已经很高,各种业务流程和循环都是由计算机操作完成。但目前还停留在对计算机资料的转换、分析、核对的层面上。今后,要全方位开展对计算机外部环境、内控程序、软件设计的合规合法性等方面的审计,把金融整个信息处理系统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二是开展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省级分行行长和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其作为对金融企业进行专项审计的重点,逐步从资产负债损益的老框框中走出来,这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一方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在新形势下深化金融审计的主要途径。 2.强化国家审计的法律地位,增强其在审计领域中的主导地位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国家审计的法律地位应该与检察院和法院同等,是经济监督的权威机关,其权力应高于财政部监察专员机构、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业监事会等监督部门,对他们的监督可以实施再监督,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国家审计对企业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作用,将这一职能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成立内部审计师协会等机构,审计机关不仅可以利用内部审计成果,还可以动用内部审计人力、物力资源,使二者形成合力。此外,还应加强对社会审计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其规范执业,提高审计质量,使他们的审计成果为国家审计机关所采用。 金融市场论文: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功能比较分析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与通常所说的二级市场炒作或以换手率来衡量的流动性不同。单纯的市场炒作仅仅将财富在投资者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它本身并不能创造任何价值,也无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除了给国家创造税收和给公司增加手续费收入,没有任何实际的经济功能。进一步分析,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在下述两个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一是为股东提供一种监控股份公司的方式,即“用脚投票”。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有两种监控方式,或者是被动型监控的“以脚投票”,或者是主动型监控的“以手投票”,后者我们在下文论及。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东可以卖出股票,一走了之。这种被动型的监控对公司管理层形成的约束力与股东的身份和特点有关。如果股东是散户,管理层并不在乎其买卖;如果股东是大的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就不敢掉以轻心了,因为大的卖单会使公司的股价急剧下降,既会影响管理层与股票挂钩的收入,也容易导致外部接管。二是加快信息的流通。证券市场配置资金的效率有赖于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只有当股份公司的股票价格如实反映了所有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信息,比如公司的业绩、业务增长情况、市场前景等,证券市场才是有效率的,它对资金的配置才是有效率的(Fama,1965)。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信息市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可以使得信息尽快地反应到价格中去,提高市场的效率。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与金融中介机构在资产转换(时态中介与规模中介的综合)中的流动性保险功能类似,但前者远胜于后者。就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而言,它源于从大量分散的储蓄者手中吸收资金,然后用以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在这一转换过程中,金融中介机构以牺牲其资产的流动性为代价来为储蓄者提供流动性便利。这在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其负债主要是短期性的活期存款,而资产主要由长期性的贷款构成。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来自于大数法则的运用:由于储蓄者的存款行为是大量而分散的,机构可以根据大数法则对储蓄者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测;根据这一预测,机构在保留一定的流动性准备后,将其余资金用于贷款或投资。由此可以看出,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受制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对储蓄者的流动性需求的预测是否准确,或者说大数法则是否适用。在社会安定、经济环境稳定的条件下,人们对未来收支的预期是稳定的,对金融中介机构也是有信心的,因而他们到机构的存款和取款行为也不会出现突变。但一旦出现社会动荡、经济环境急剧变动,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会变得不确定起来,其现时的收支行为也会出现变异,从而影响到机构流动性需求预测的准确性。在极端情况下,人们会同时涌向机构提款,出现恐慌性挤兑,甚至引发“骨牌效应”,酿成金融危机,中断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转换链条。二是金融中介机构能否顺利回收其贷款或投资。一般而言,机构的贷款或投资是长期性的,期限越长,发生坏账的风险越大。如果机构经营不慎,累积了大量的坏账,也会中断其流动性转换的链条。 二、汇集资本和分割股份 所谓汇集资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筹集资金。资本积累有限的个人投资者无法从事所需资本巨大的事业,如铁路、钢铁、石油等行业,但通过在股票市场发行股票来成立公司则可完成这一任务。股票市场所能达到的筹资速度是企业依靠自身积累或通过金融中介融资所无法比拟的。汇集资本实际上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它类似于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产转换功能。 证券市场不仅提供了汇集资本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还提供了分割股份的方式,并由此派生出界定产权的功能。比方说,一项投资需100万元,但发起投资者(即筹资者)手中只有10万元,那么,他可以另找9个每人出资10万元的投资者,这样,10人的资本汇集在一起正好是100万元,且各人在总的资本中占10%的比例;或者发起投资者为了保持在投资中的控制地位,也可以找更多的投资者,比如说90个每人出资1万元的投资者,这样,91人的资本汇集在一起正好是100万元,其中发起投资者占10%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而其他投资者只占1%的股份,处于被控股地位。在上述汇集资本和分割股份的过程中,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没有也不需要任何超越经济关系的联系,但通过股份的代表物股票,他们就可以将新成立企业的不可分割的物质财产进行细分,形成明晰的产权,所以,通过证券市场能够对产权进行初始界定;同时,通过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买卖,可以将附着在物质财产上的各种权利分离出来单独进行交易,使得产权能够行使和执行。在这方面,证券市场较之金融中介融资有着明显的优势。 三、风险管理 快速流动、高度分散的证券市场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以下两个方面的风险管理功能:一是风险定价。证券市场在现代金融理论中又称为公开市场,其中交易的标的主要是一些标准化的媒介物,如股票、债券等基础金融产品以及其他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标准化衍生产品,如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由于这些标的是一些标准化的媒介物,我们就可以运用各种定价方法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风险定价。正因为如此,定价理论才得以成为现代金融理论的基础之一,因对期权定价理论作出巨大贡献的美国经济学家Merton和scholes还因此荣膺1997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与公开市场相对应的是金融中介机构发放贷款的议商市场,在这一市场上,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是通过直接议商完成的,故有议商市场一名。由于公开市场上交易标的的标准化,其风险定价功能远胜于金融中介机构在议商市场中的一事一议式的风险定价功能。二是分散风险。由于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好,变现性强,投资者可以方便地构造风险最小的最优风险组合,并可根据市场及时作出调整,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同样,以降低风险为目标的资产组合理论也在现代金融学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马柯维茨、米勒和夏普因此还成为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共同获得者,米勒甚至将马柯维茨于1952年在《金融学刊》上发表的“资产组合选择”一文视为现代金融学的开端。 金融中介机构有两种分散风险的方法。一是通过向众多客户发放大量贷款构造风险分散的资产组合;二是通过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无论从构造组合的成本还是从组合本身的收益——风险比来看,前者要远逊于直接通过证券市场构造的资产组合;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由基础证券派生出来的,所以后者与证券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是联系在一起的。 四、信息生产 无论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中介进行的资金配置方式,要确保资金配置效率,必须让资金流向资本回报率最高的地方;而要确保资金流向资本回报率最高的地方,必须保证影响各备选项目的风险收益所有因素都得以充分的披露,所以充分的信息是确保资金配置效率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证券市场具有良好的信息生产功能。证券市场上存在一种信息驱动交易者(information-motivated traders),他们相信(有意或无意)自己拥有关于某种证券的尚未被他人知悉或理解的信息,因此该证券被市场错误定价,他们可以通过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来获利。由于信息驱动交易者的存在,公司的价值总能被挖掘出来,并反映到其股价中。道和戈登(Dow and Gorton,1997)认为,证券市场可以传递前瞻信息(prospeetive information)和后顾信息(retrospective information),前者是尚未实施的投资的信息,它可以帮助公司对当前的投资决策做出判断,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提高未来的公司价值;后者是证券市场的交易者对公司已经作出的决策的事后判断,它为公司经理的经营绩效提供了间接定价机制。这两种信息都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是,证券市场提供或传递信息是以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根据美国经济学家法马(Fama.1965)的定义,完全有效率的市场就是市场上每个公司股票的价格都反映了所有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信息,如公司的盈亏状况、公司产品的质量与市场前景、管理层的能力等。另一个恒等的定义是,在一个完全有效率的市场上,证券的价格总是与其投资价值相等。如果有A、B两家公司,A公司上述基本面的情况比B公司好,或者说A公司的投资价值高于B公司,但A公司的股价却比B公司低,那么资金自然优先流向B公司,这样的市场就不是有效的,因为公司股价没能反映A公司比B公司好的信息。所以,在一个有效率的证券市场上,股价已经包含了所有关于公司基本面的信息,这就是现代金融理论中有名的效率市场假说。换言之,在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上,投资者只要观察股票价格的变动情况,就可以推断公司的基本面信息,并据此作出投资决策。这样一来,通过市场融资的信息成本大大低于金融中介机构融资时花费在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费用。当然,效率市场只是一理论中的假说,一个理想的参照系,证券市场实际运行的效率程度就各不相同了。在一个效率不高,比如说像我国连弱式效率是否达到都存在争议的证券市场上,价格还未包含所有关于公司基本面的信息,投资者当然不能仅凭股票价格变动就进行投资决策,而必须对公司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判断,这些活动必然花费大量的信息费用。那么,效率程度不高的证券市场与金融中介之间,究竟通过哪种方式融资的信息成本更低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了。 根据利兰和派尔(Leland and Pyle,1977)提出的L-P模型以及其他几位经济学家提出的类似的信息生产模型,金融中介作为一种投资者、项目或经纪人的联盟,可以降低投资的信息生产成本。拉马克里什兰和塔克(Ramakrishnan and Thakor,1984)认为,如果同一企业不是通过金融中介而直接从多个投资者中筹集资本,每个投资者都要对企业进行调查和监督,造成信息生产的重复。如果指定某个信息生产者作为信息经纪人对企业状况进行调查和监督,这些重复的信息生产成本就可节省。当单个的信息经纪人结成联盟,信息生产成本可以进一步降低。结成联盟的经纪人就是某种经纪类金融中介,如证券经纪商、交易商、投资银行等。 除了信息生产的成本外,信息生产过程中还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导致了信息的供给不足;二是信息质量不易辨别,导致信息市场上好信息不足,坏信息充斥。利兰和派尔认为,金融中介根据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买入和持有贷款或证券类型的资产,可以解决上面两个问题。因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产是“私有产品”,不能随意出售,金融中介机构在信息生产过程中不用担心信息的外溢;通过对资产的合理定价,也间接解决了信息的质量和可信性问题,因为信息的质量已经体现在资产的价格中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中介具有充当信息生产者的天然优势。 从以上分析看,证券市场与金融中介在信息生产上各有优势,不能简单地定论哪一种资金配置方式更好。在理想的强式效率市场上,股价已反映了所有公开信息和内部信息,投资者没有必要再费时费力去从事有关证券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所以证券市场的信息生产成本要远低于金融中介。然而,即便是最发达的美国证券市场,有关实证研究表明也只达到弱式效率(Fama,1965,1970;Alexsander,1964)。若证券市场尚未达到强式效率,则需要收集、分析和处理有关公司的信息,在这方面,金融中介机构具有天然的优势。 五、为投资者提供监控和激励手段 确保资金配置效率的另外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有效的监控和激励机制。信息生产主要解决事前的非对称信息,即逆向选择问题;而监控与激励主要解决事后的非对称信息,即道德风险问题。监控(monitor)是指外部核实或约束。对于道德风险中的隐藏行动问题,委托人必须对人施以适当的监控,防止人作出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如欺诈行为。激励(incentive)是指开发内在的潜能,使人在最大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防止偷懒(shirking)行为。为了防止人的道德风险,委托人常常是监控与激励并举。 证券市场为投资者监控公司提供了两种机制。第一,股东直接对公司进行干预。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有两种监控公司的方式:一是主动型监控,即股东“以手投票”。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或就其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对管理层构成直接约束;二是被动型监控,即股东“以脚投票”。如果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经营管理行为不满意,可以卖出股票;如果出现大量股票抛售,公司股价急剧下跌,既会影响公司在市场上的再次融资,也会给管理层带来第二种监控机制的压力,这就是证券市场上的外部接管。当一上市公司管理层经营不善,业绩不佳,盈利下降时,在有效的市场上,这些信息就体现为其股价的下跌。当股价下跌至某一价位,专事外部接管的袭击者认为通过改组管理层可以提高公司业绩,提升公司价值,他们就会大量买入该公司股票以达到控股目的,然后以控股股东身份改组公司管理层。在外部接管的潜在威胁下,管理层不得不努力工作,以提高公司业绩,防止股价下跌。证券市场上的袭击者还可以产生一种“鲶鱼效应”,他们就像生物链中的鲶鱼一样,在弱肉强食的同时,也迫使“弱肉”强壮起来。 证券市场还提供了一种激励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手段,这就是与公司股票价格挂钩的管理合同,或称经理人持股制度。其具体做法是,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收入中,只有少部分的现金,大部分收入是股票或股票认购证(warranty)、股票期权等与股票挂钩的权证。这种管理合同形式在发达国家越来越流行。比如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前总裁亚柯卡在任期间,其账面工资超过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只有100万美元,其余都是股票或与股票挂钩的权证。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股票挂钩的好处是,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完善,业绩提高,公司股价上升,管理人员的股票收入也会增加;否则,管理层收入有限。当然,这种激励机制也是以市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如果公司业绩不能在股价中反映出来,即使管理层收入与股票挂钩,也不能激发他们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可能引诱他们的短期投机行为,甚至直接参与本公司股价的炒作,正所谓“经营再好不如庄家炒”。 在金融中介机构与借款企业之间,除了借贷关系外,双方还在资金结算、股权控制、人员交流等多方面有联系,金融中介对借款企业进行监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戴蒙德(Diamond,1984)的受托监控模型证明,由于金融中介作为众多投资者的人对企业进行监控,避免了由各投资者分别进行监控的重复,金融中介在受托监控时的监控成本与成本之和比由各投资者分别监控时的监控成本之和要小,因而具有监控的成本优势,但金融中介的监控成本优势受制于其客户的多样化。对比金融中介与证券市场在监控方面的作用,二者各有其优势,同时也各有其限制;但在激励机制方面,证券市场可以提供与股票挂钩的管理合同,而金融中介却无能为力。 金融市场论文:浅论农村金融市场信用卡功能创新是探索 近年来,银行信用卡市场的竞争已如火如茶,各商业银行纷纷出台了各式各样的营销策略。但竞争的范围和层面似乎定格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城镇,对经济落后的广大农村则是一个绝缘地带而无人问津。诚然,作为商业银行其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但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农村由于经济落后而不具备银行信用卡市场的准入条件,显然,这没有科学依据,也不符合客观规律,只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信用卡应该如何实现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问题。事实上,存在信用卡绝缘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原因有二:一是由我们现行的信用卡产品的定位所限制。现行的信用卡定位是消费型产品,而不是一种具有小额贷款性质的产品。二是信用卡在农村能否产生效益、以及能否有效控制风险的问题。在建设新农村的今天,加强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笔者就面对农村金融市场如何对信用卡功能的创新作一探索。 一、信用卡功能创新设计的基本意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而资金投入的渠道和方式则与金融是密不可分。以往都是以扶贫贷款、综合开发贷款、专项贷款等方式投入农村市场,但收效甚微。其原因就是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制和适合的金融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目前缺乏的不是金融机构资金在量上的投入,而是如何投入的问题,缺乏的是符合农村地方性特色的,符合农户和微小乡企的金融产品。这种产品必须是具有方便快捷、流动性强、安全性高、具有一定效益的特点。信用卡功能创新主要是在信用卡现有特点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现有的业务进行整合,使其具有农村特色的信用卡。这种信用卡应该是集信用卡功能(循环透支功能)、小额贷款功能(利率低、期限长、转账周转、经营性或消费性、担保)和保险功能三位于一体的金融产品。这种金融产品必须适用于季节性强、流动快、周期短的农产品经济,同时是建立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可以整合农村金融存量资源,改善农村金融资源增量配置结构,是与农户和微小乡企信贷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产品,更多的具有地方性、区域性、草根性、非正式性等特 点,可以将商业银行推入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客户群体下移。 二,信用卡功能创新面临的障碍 1.制度障碍。信用卡功能创新面临的障碍是信用卡和个人贷款业务中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贷款期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这与农副产品的生产周期和对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的农户或个体户来讲,的确比较短。二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三是金额,按照相关规定,信用卡透支一般不超过5万元,这对农村部分工商户来说,是不足以解决资金需求问题的。四是贷款用途上,信用卡主要是消费信用,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贷款用于经营性,但各家商业银行基本不敢逾越这条红线。而小额贷款则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这在小额贷款的贷后管理上是有严格要求的。 2.运作障碍。首先是各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置方面,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设置网点的银行机构只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其他商业银行均未设网点,这使得具备条件在农村发行信用卡的银行机构只有农行和农村信用社,而其他商业银行则因客观条件而不具备发卡条件,农行而言,也只能针对城镇这一级,对更广泛的农村依然接触有限。其次是信用卡业务管理人员的人手少。从目前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基层网点来看,其客户经理最多2一3名,对于信用卡客户分散、金额小、笔数多等特点来说,其调查和催收难以到位,非常容易形成不 良透支风险。第三是基层网点业务素质不高。信用卡是一项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对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对于农行和农村信用社都面临信用卡业务管理人员不足和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 三、农村信用卡功能创新的思考 1.建立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的金融创新体制。对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产品重心定位,使其在作用、范围、管理上进一步贴近农村实际,适应农村金融客户需要;使 其业务重点和目标在原有的基础上由分流转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上来,将信用卡功能与小额贷款功能相结合,或说将小额贷款的账户改用为信用卡。 2.建立农村金融资金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和担保机制。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影响较大,农村经济抗风险的能力也很弱,因此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有助于真正帮助农户以及银行增强抗风险能力,而有效的担保机制对任何一种金融产品尤其是信用卡必不可少的。农村信用卡可以乡镇政府或村一级的行政机构为担保,也可以现有的土地、森林、农作物等作为担保。福建省就开办了以农村林权做抵押贷款,破解了“三农”融资担保的难题。 3.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农村信用卡的功能创新,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服务于农村的农村金融给予倾斜,如对银行的激励政策、贴息政策、不良资产核销政策、稳定的资金投入政策、强制性比例信贷投放农村政策、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以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的信贷投入。 4.建立农贷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农户小额信贷形成亏损的金融机构,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处置能力以有效调动和稳定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积极性。 金融市场论文:关于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需要正确处理几个问题 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从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分离,到2003年以来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止过。近年来的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在宏观政策层面确立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全面建设我国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新框架奠定了基础。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日渐清晰,那就是要将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造成既能满足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的有效资金需求,又能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但是,实践中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建立起有效竞争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则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开放的核心是建立治理结构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 农村金融交易成本高、缺乏抵押品、风险大,必须采取不同于城市金融的经营方式,因此创新成为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一个好的治理结构,是创新能力的基础。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其经营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所以,能否建立治理结构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是农村金融市场开放能否成功的关键指标。 避免将政府的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手段混为一谈 政府的目标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然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却是多种多样的。信贷支农是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一种形式,但如果将信贷支农作为实现政府目标的主要手段强加给农村金融机构,无疑会加大农村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的约束条件,损害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和效率,也为政府直接干预金融运行提供了条件。 将非正规金融纳入到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 为满足农村金融的多元化需求,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是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重要方面。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不仅仅是替代关系,事实上,由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各有其比较优势,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起到互补作用。非正规金融天然的信息优势不仅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还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非正规金融对担保的因地制宜的安排,缓解了贫困农民和中小企业面临的担保约束。此外,非正规金融的天然优势还在于其交易成本优势:操作简便,合同内容简单而实用,对参与者的素质要求也不高。非正规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种种创新,也节省了交易成本。 尽管非正规金融具有上述优势,但我们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这些优势是相对的。同正规金融一样,非正规金融同样也受到信息、交易成本因素的制约,这种制约决定了非正规金融活动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才有效率,导致了非正规金融在规模和范围上的劣势。一是非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与其活动的范围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非正规金融要想实现其信息优势,必须将其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其借贷活动只能针对少数对象展开。二是交易成本,金融活动范围的扩大导致信息优势减弱,势必要求非正规金融机构也要有更规范的管理手段和运行机制,同时还需要有更多的高素质管理者和员工,这就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三是法律上的不利地位。一些非正规金融活动被政府所限制甚至禁止,因此,经营这类金融业务需要考虑政策风险。四是一些非正规金融活动和形式对特定的文化具有嵌入性,这使得它们在某些社会环境中受到特别的欢迎。 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资金互助组织作为一种非正规金融形式,原本其业务范围小,只限于本村会员或生产、流通合作组织,可以利用借款人信息的优势,成功地降低信用风险,但在目前的机制下,没有任何措施能降低其市场风险。成立资金互助社这样如此小的正规金融机构,在全世界也很少见。正规金融机构运营成本必然比草根金融高,监管成本也必然高昂。事实上,国际上已有许多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合作的成功经验。例如,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是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亦称互助促进机构,指基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户合作组织/准政府机构)对由15~20名妇女组成的农户互助组进行社会动员和建组培训工作,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俗称轮转基金,类似国内的和会),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NABARD对提供社会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务的合作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和员工培训支持,并对基层商业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在2002~2003财政年度,NABARD共向26万新成立的农户互助组提供约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计对国内1160万贫困家庭提供贷款,覆盖印度全国近20%的贫困家庭。 必须正确处理好存量与增量之间的关系问题 假如我们忽视农村信用社的再改革,而指望成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那是望梅止渴。 农村信用社改革应该更多地吸取企业改革的经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抓大放小”,而乡镇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是改制,让企业的经营者拥有相对多数的股份。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过于分散,人成本较高,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没有意愿,也很难对经营者形成有效制约。这一情形与早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制时过分强调职工持股的情形十分类似,而这些企业都无一例外地进行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改制。一个必然的改革方向,是允许一部分股东逐步拥有相对控股的位置,将责权利统一于股东,由股东选择符合任职资格的经营者。为防止大股东掏空信用社,需要立法对信用社的主要股东或控股企业进行监管。总之,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引入民间资本重组农村信用社或许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乃至农村金融改革的必由之路。 金融市场论文:农村信用社如何参与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对新形势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做出新的规划。按照该决定的规划部署,首先是市场竞争主体的更加多元化。该决定重申了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同时还开放了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有的已成制为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和农合行)竞争对手呈现多元化、多样性特点。另外,《决定》直接提出“综合运营财税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的规定,本规定极大地调动了各类金融组织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农村金融市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即将来临。 摆在农信社(农合行)面前的形势非常严峻,挑战也是前所未有的,农村金融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农信社(农合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地位受到威胁,市场份额正在缩小。以前是“三农”主动选择农信社(农合行),现在转变为“三农”有了更多选择金融服务对象的余地。显然,农信社(农合行)曾经的主导优势不复存在。另外,随着城市周边农村的城市化,农民的市民化,农信社(农合行)面对的已经不仅仅是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了。 呼和浩特地区现有国有四大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22家之多,还不算雨后春笋般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融资组织。显然,市场还是那么大,谁的份额占有最多,谁的蛋糕分得最大。那么,农信社(农合行)如何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呢? 一、农信社(农合行)农村主力军地位不能动摇 “立足社区、面向三农、服务中小”是农信社(农合行)的市场定位,对于“三农”的扶持,永远是农信社(农合行)发展的主旋律。农信社(农合行)出生于这片土地,成长于这片土地。多少年来,农信社(农合行)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这一观念已根植于“三农”的心中,对于“三农”的金融服务永远是农信社(农合行)发展的动力。所以,农村金融市场不仅不能放弃,而且还要进一步巩固,要继续强力打造小额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巩固农村阵地。 面对时代和市场新的变化,农信社(农合行)应找准业务发展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由于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三农”的需求发生新的变化,农信社(农合行)的思路应紧跟时代的思路,跳出农业的圈子看“三农”。 二、对原有产品更新、再造升华,创新出适应当前市场的产品 继续做好并且大力推广小额农贷和农户联保的同时,不断创新农户贷款的品种。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差,一旦遇上雪灾、冰雹、洪水、养殖业疫情等灾害,农民便陷入困境,甚至威胁到生存,偿还贷款便无从谈起。 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弱势农户量身定做一款专门针对农业生产的保险产品,这样既可以大大减少灾害对农户造成的打击与损失,同时也为支持弱势群体、弱势产业的农信社(农合行)提供了贷款安全回收的保障。探索、借鉴一种“信贷+保险+担保”的金融服务新产品,以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减少农民和涉农中小企业的损失。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企业只有创新才有活力,才会赢得更多的客户,一个没有创新的企业只能是停滞不前。 小额农户信贷品牌已成为农信社(农合行)的代表产品。该产品凸显了“灵活快捷、周转使用、随用随贷”的品牌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和农村市场的金融需求,被广大农民接受和认可。“农民自己的银行”形象和小额信贷品牌意识已根植于广大农村及千家万户,这是任何其他金融机构都无法做到的。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三农”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农村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化。农信社(农合行)应加大小额信贷品牌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树立市场营销理念,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开发适销对路的,被市场接受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可根据经济环境、地域、经营状况划分三等区域:农村农民区域、城乡半农区域、城市市民区域。针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实行分类调控,分类管理,有针对地打造特色产品;可以根据目前城乡一体化现状,拓展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将小额信贷移入城镇社区及中小企业。对市民和中小企业分为:一般、较好、优良、优秀四个等级,按级授信,采取“一次核定、守信守约、随用随贷”的政策;增强和完善银行卡功能,将客户的评级授信,小额信贷的借还、结算、汇兑等综合需求融入银行卡功能,真正做到“凭卡借贷,一卡多能”,增加小额信贷品牌的科技含量。 三、研发新产品,满足不断发展市场要求,按照个性化服务要求,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匮乏已成为目前农信社(农合行)亟待需解决的问题。银行品牌是银行产品个性化的体现,也是此银行不同于彼银行的重要标志。在这个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竞争时代,没有本行品牌产品也就没有形象、没有竞争力,不能给客户留有深刻印象。可以说,农信社(农合行)还没有形成自己过硬的品牌产品。 四、服务创新,打造个性鲜明的地方性银行形象 创建学习型企业,大力倡导全员学习风气,强化内功的修炼,培养知识型员工,把企业理念、网点外观、员工素质、规范管理等有机结合,推进社会形象的全面提升,凸显个性鲜明的地方性银行形象。将理念内化于心,外显于行,提高客户的认可度和忠诚度。 农信社(农合行)应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强化团体意识,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同时寓教于乐,让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农信社(农合行)企业文化的熏陶。 把员工培训作为一种长效机制,一种福利制度。培训不是只针对某一项知识和技能,也不是只针对某一特定时期,而是全方位的、与事业一起共存的全过程。临柜人员有一张笑脸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一流的服务技能,能为客户手头资金找到最大的投资组合,而获得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最佳途径就是培训。 总之,市场不相信眼泪,农信社(农合行)只有从原来的基础上快速转型,摒弃粗放经营的管理模式,转变经营理念,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真正实现由“形似”到“神似”的转变,从而把农信社(农合行)全力打造成农民的银行、市民的银行和中小企业的银行。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问题的探讨 主权是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概念,要对其精确论述,都不得不从这几方面入手。时至今日,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国家主权的传统制度急剧嬗变,西方学界立足于此背景的主权“弱化论”、“过时论”以及“消亡论”甚嚣尘上,并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维护产生不良影响。本文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对主权的制度与本质层次进行剖析,然后又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主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传统制度变迁的内在根源进行探究,从而揭开主权在通过传统制度变迁方式在根本上得以强化的真相,据此实现对西方学界近年盛行的主权弱化论、过时论以及消亡论的有力驳斥。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家主权辩证唯物主义 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新一轮否定国家主权思潮甚嚣尘上 时序更新,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伴随冷战结束,在经济全球化不断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国际组织急剧膨胀,跨国公司迅猛发展,国际条约大量签订,国际合作日益广泛,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国际新干涉主义肆意横行,民族自决与国际人权保护愈演愈烈……凡此等等,皆似乎在不断地“限制、削弱、侵蚀”着国家主权。 而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硬碰硬”与“软侵蚀”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侵蚀”主权的最为突出表现。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硬碰硬”是指国际组织限制国家主权的行动与措施没有经过东道国的事先允许,如前南斯拉夫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崩溃先后有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共体的强行介入,这显然与国家主权的本质相抵触,结果是导致前南斯拉夫作为主权国家的快速崩溃。不过国际组织这种对国家主权公然侵犯的行为比较少见,而且其对国际法的违背性一直遭到尤其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谴责。而国际组织事先征得有关国家或当事方的同意的“软侵蚀”的事例却是与日俱增,主要表现是有关国家将部分主权权利持久的转让给国际组织,或甘心让国际组织暂时行使主权权利。 立足此背景,西方学界新一轮的否定主权思潮甚嚣尘上。1992年托马斯·魏士和贾拉特·乔普拉提出,“主权不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1995年特里戴贝尔进一步认为,“禁止干涉内政已成为国家主权基础上的旧制度。”美国路易斯·汉金教授发表的言论最为惊世骇俗,其扬言:“主权是个有害的字眼,这不仅是因为它效劳于各种可怕的国家神话,而且在各种国际关系中,甚至在国际公法中,其往往成为一种时髦用语,取代了深思熟虑和谨慎行事”;因此,他强调:“对于国际关系来说,特别是对于国际公法来说,主权一词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必要的,最好避免使用”;他甚至鼓吹:“我们该把主权一词作为旧时代的残余遗物摆放到历史的陈列架上去。” 另外,英国的詹克斯、阿诺德·汤音比、艾德礼等几乎一致认为,造成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和国际法无法发挥作用的根源在于“危险的、陈腐的、荒谬绝伦的、具有破坏力的政治教条——国家主权”,因此,国家主权概念应该抛弃或代之以新的字眼。 这些西方学者的观点往往是迎合本国政治、经济扩张,排除发展中国家主权之屏障的产物,但在冷战结束与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全新的国际环境中,“主权概念确实从来没有要象现在这样谨慎的重新考虑了” 。总之,各国主权的篱笆是否是正在加速撤除或应该加速撤除?主权的原则和观念是否已显陈旧,并且正在弱化和或淡化,或应该弱化或淡化?——这是当代国际社会出现的新的现实问题,也是摆在国际论坛上颇有争议的一大理论问题。 二、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问题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由现象与本质组成,现象与本质之间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分,两者辨证统一。具体的讲,本质和现象是反映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和外在表现的相互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前者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事物的现象所表现的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后者是事物本质的表现,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将现象与本质这对哲学范畴引渡到法学研究领域就产生相应的法的现象与本质概念。法的现象是指法的外部表现形态,即法的具体存在形式,包括法律、法令、条例、规范性决定、指示、命令以及判例、契约、条约、被认可的习惯等。对法的本质的认识复杂得多,法律思想史上有学者将其看作国家权力的象征,有学者认定其是永恒正义的体现,有学者将其与理性、人性或者民族精神相联系,但这些都只把握了法的某些外部特征或单方面的属性和联系,直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法的本质所在,即“法律是由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意志表现,归根到底,法律是从产生这种阶级意志的社会关系(首先是经济关系)中引申出来的”。 同样,主权作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或基础概念,一样可以拿现象与本质范畴对其进行层次性的分析。诸如对独立、平等、自卫、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天然资源永久主权、国有化、对国内政治、经济的永久管理权等方面的相关具体制度设计皆为主权的外在表现形式,即主权的“现象”。这是其表面层次即制度层面,特点是丰富多彩,纷纭复杂,并多变,易逝。但其对主权的变化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本质才是事物的根本属性。而本质与现象相比是稳定的,制度层面的演变并不意味其本质也已动摇或演变。事实上本质与事物与生俱在,只有事物消失才意味本质终结,“非本质的东西,外观的东西,表面的东西常常消失,不象本质那样扎实、稳固,比如河水的流动,泡沫在上面,深流在下面”。 当然,主权的本质与现象存在紧密联系,缘由主权的本质要通过主权的现象表现,主权的现象又表现出主权的本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正如列宁所说:“辩证法特别是研究自在之物、本质、基原、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的,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互相转化,往返流动,本质在显现;现象是本质的”。 对于主权的本质我们还可按照列宁有关事物有多层本质的思路,笔者以为主权的本质可分成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应该是各国的国家意志,即各国对内政治、经济领域的管理或控制与对外国际事务的参与所愿意采取的方式或制度的选择意愿,属主观范畴,如其对于自身与外国投资者发生的争端的解决方式是选择“用尽当地救济原则”还是“国际救济方式”的主观意向。第三层次也是最深层次是物质需要性,即维护经济独立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属客观范畴,其对国家政治、经济方面的意志与具体制度层面具有最终决定性意义。如当发展中国家在80年代后面临着引进外资的全球性竞争时,为不使自己处于竞争中的颓势而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即使其在自身与外国投资者的争端解决中主观上仍然强烈排斥选择国际救济方式,但经利弊权衡后却很可能会选择能够换取外国投资者信任的国际救济方式。主权本质的第二层次是作为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之间的连接枢纽,其指国际法赋予国家行使主权时的行动自由,这既是对国家主权的合法确认也是对其范围限制,诸如 国际组织章程、行动及双边条约、多边条约的大部分内容实际是在赋予成员方权利的同时又是对其主权行使的限制。事实上主权本质的第二层面对于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的沟通至关重要,只有在这个法定界限之中才能使主观赋予客观,客观升华为主观,从而实现第一层次与第三层次之间的相互转化。如美国国会通过制裁古巴和伊朗的“赦伯法”和“达马托法”之所以遭致各国一致抵制,便是其实施凌驾于别国主权之上的本国主权的做法已严重超出国际法赋予主权行使的自由范围而难以如愿以偿。 经济全球化论文:制约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十大因素 许多人认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正在建设的信息高速公路,把全世界的生产、贸易和金融等联系起来,使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正在逐步走向互相渗透、横向联合、广泛合作、利益共享的新阶段,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统一体”。“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也就成了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门话题。然而,举世瞩目的旨在推行经济全球化的西雅图世贸组织部长会议历时4天,未能达成任何协议,不得不草草收场,这一事实清楚地告诉世人:经济全球化并未达到人们想像中的水平,经济全球化还不是那么名副其实。因为经济全球化毕竟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这些矛盾和制约因素直接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一 市场经济与国家职能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全球化的基础和核心要求超越部分国家职能,即国家对经济管理的职能。而国家对经济管理的职能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国家职能是不能被市场经济完全超越的,这对矛盾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方向。 市场经济和国家职能的矛盾自它们诞生之日起一直就存在。众所周知,私有制的产生不仅导致了商品和市场经济的形成,而且造就了作为管理市场经济的机构——国家。国家在推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曾经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但是,市场经济崇拜自发力量,经济全球化也要求自由与平等,而国家职能决定了国家的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市场经济这种本性的束缚,只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管理所起的推动作用大大超过了其隐含的制约作用。因此,市场经济在国家管理下缓慢发展。但是,它们的矛盾随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变得日益尖锐。跨越国界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经济全球化的基本矛盾随之激化,市场经济要求跨越国界,国家职能决定了主权国家不愿放弃管理市场经济的权力,即不愿放弃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注:许多国家虽然让渡了部分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但这与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相差甚远。)从法理上讲,国家并没有权力将经济主权转移或让渡。经济是基础,经济主权是至关重要的主权,是全体人民赋予政府的神圣权力,是用来造福于全体人民的。这就形成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二 贸易保护主义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的定义虽然有很多,但基本内容却大致相同,那就是资本、贸易、生产过程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这就要求自由贸易成为现实。然而,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 新的贸易保护主要不是靠关税,而是靠非关税壁垒、汇率战和组建区域性经济集团。以美国为例,其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设置精巧,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如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等;另一类是属于间接扭曲贸易流量的措施,如广告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等级、卫生标准等。在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涌动的大背景下,1999年上半年爆发了美欧之间的香蕉大战和牛肉大战,这标志着贸易保护主义跃上了新高度。西雅图会议的失败是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表现。因此,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受到了严重挑战。 贸易保护主义与反全球化之间有着天然联系。主张全球化的舆论认为,民族国家已经过时,国家不再应该、也不再有能力承担经济生活调节者的角色,各国调节经济的主权应该移交给国际经济组织。它们声称,这种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可避免。随着这种趋势和跨国公民对外投资的增加,东道国就能增加就业,提高技术水平。然而,事实恰恰与之相反。 在美国管理下的日本最早屈服于美国的压力,开放了金融市场,被迫同意汇率大幅度升值,结果沦入长期萧条;东南亚响应美国的号召,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结果一场金融风暴导致银行、大企业纷纷倒闭,美欧财团乘势收购,国家经济主权丧失殆尽,几十年奋斗成果付之东流;俄罗斯实施了美国设计的休克疗法,想和全球化接轨,结果陷入了长达十多年的经济和政治动荡,其经济结构从技术型转为资源型。 由此可以看出,当人们呼唤全球化、谴责贸易保护主义时,却没有想到,正是全球化的推进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使贸易保护主义一浪高过一浪,成为经济全球化的绊脚石。 三 政治因素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当今世界虽是一个开放的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各国的联系不断加强,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经济交往中,常常掺和着政治因素。 冷战结束前,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世界经济客观上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发展不平衡的平行市场。冷战结束后,这种平行关系在形式上已不复存在,但在内容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意识形态的对立和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使世界经济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跨越一个又一个政治壁垒。 以中美经济贸易关系为例,众所周知,中美是世界上两个举足轻重的大国,彼此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贸易额逐年递增,但同时又是两个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在经济领域虽然有许多共同利益,但美国在与中国进行经济交往时,往往附带许多政治条件,如对于所谓“人权”、“民主”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利用其科技和资本优势达到奴役中国的政治目的。在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处理上,美国一批国会议员又企图用取消2000年通过的对华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和阻止中国“入世”迫使中国让步。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经济关系常常受政治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不得不考虑政治因素的制约。 四 经济体制问题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完全开放国内市场,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障碍,市场规律成为经济活动的准则。然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内经济状况使经济全球化的实现未必尽如人意。 开放本身不等于一定能够受益于经济全球化,两者不一定存在正比例关系,其中涉及国内的经济体制问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各项配套制度越完善,其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的能力越强;相反,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的能力就越低。当前,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经济体制问题,必须慎重对待经济全球化。尽管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鼓吹开放,认为发展中国家越开放越好,只有融入到经济全球化中,才能解决国内存在的经济体制问题。但是,在某些领域,尤其是金融领域,如果造成金融开放早熟,而国内的银行、政府、企业的问题又没有解决,开放就可能成为掩盖国内矛盾的一种方式。如在泰国和韩国,当国际游资进入这些国家市场后造成股票和 房地产市场的表面繁荣,但隐藏在背后的巨大风险导致了后来的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影响,使不少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认识到国内经济体制健全是开放的关键;而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它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五 文化差异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一种跨文化行为,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文化也孕育着不同的民族心理和价值观念,各国之间文化差异导致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形成了不小的制约。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伴随着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投资、生产和经营,发展中国家在文化上渐渐丧失了本身的个性。“今天,全球互动的中心问题是文化同质化与文化异质化之间的紧张关系。”面对全球化进程中日益强大的文化同化力量,如何保持个性,避免被文化霸权吞噬,已经是一个关系到民族国家生存的重大问题。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文化渗透,使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受到威胁,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国民的抵制。印度在今年的情人节(注:西方把每年的2月14日定为情人节。)之日,爆发了大规模抵制西方文化侵蚀活动。前不久,又呼吁禁止麦当劳在印度的经营,以保护本国文化。 由此可见,悠久的历史和宝贵的文化是一国民族精神的凝固,是不容排斥的。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渗透与反渗透必然会影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六 经济全球化本身条件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标志是信息化——各国的交往频繁、方便,世界变成“地球村”;市场化——世界市场统一,各种人为的阻碍、分割被打破,各种类型国家的经济发展普遍以市场为导向;自由化——各种壁垒拆除,经济开放,商品、资本、劳动力的国际流动畅通。 市场化、自由化的实现,如前所述,受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和政治、经济体制、文化因素的制约。再看信息化。信息化是全球化的核心,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的兴建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不是难事,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则面临着资金和技术的挑战。 兴建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需要庞大资金,资金从何而来,成为不发达国家改造落后基础设施的最大障碍。例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宣布,它将在非洲建立第一个大功率海底光纤数字网络,全长35万千米,通过41个非洲国家等。功率为每秒25亿比特,(注:bite为字节单位,一个字节为一个比特。)安装费用将近20亿美元。美国公司提供一部分资金,另一部分资金需由非洲国家自己筹划,而且非洲国家还需要提供大量的配套资金。这对非洲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兴建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还需要大量高科技人才。不发达国家有很多还是农业国家,工业不发达,让它们短时期里培养出大批能掌握高科技和利用电子计算机的人才,是难以想像的。因此,对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来说,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在相当长时期里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七 不平等的国际经济法规和规则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在形式上的平等下面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经济全球化实际上是向全球推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所制定的国际经济法规和规则,往往使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利地位。由于这些法规和规则是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条件为依据的,执行它们,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和民族经济势必造成冲击,使其国家作用减弱,甚至牺牲部分经济自主权与决策权。而且,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方面要求发展中国家大幅度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却不想接受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西雅图会议上,美国坚持把劳工标准(注:美国以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环境的名义,要求各贸易国达到劳工和环境标准,否则就可以拒绝其产品出口。)与贸易制裁挂钩,就是为了抵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防止本国纺织、钢铁等传统工业受到冲击,增加失业人口,影响社会稳定。 八 经济差距和发展空间的矛盾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增长,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和环境纠纷日益增多。由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低,环保标准不严格,执法力度不够,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和出口上都占有成本优势,而由此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这类产品生产和出口的增加,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所承受的压力增大,从而使它们的企业利润锐减,甚至难以为继,造成一部分工人主要是非技术工人的失业和工资下降。这一结果意味着今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的摩擦将会不断增多。 此外,在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领域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也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冲突。西方发达国家及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和就业量,目前均已超过了工农业产值和就业量的总和,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形之下则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一方面,发达国家千方百计地要求扩大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保护国内幼稚服务业的发展,想方设法阻止国外服务业的大量输入。 实质上,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是,它们脆弱的新兴民族工业根本经不住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冲击。例如,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一些发达国家较少顾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的脆弱地位,坚持让中国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关税,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以此看来,存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发达国家不愿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适当的经济技术援助和优惠政策,是它们之间产生分歧和对抗的重要原因,也是它们难以全面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原因。 九 国际债务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国际债务关系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掣肘经济全球化的重大障碍。债务关系自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就一直是世界经济关系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发展中国家自身经济的发展,也关系到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除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入额相对减少。目前,对外直接投资和接受外国投资已几乎成为欧洲、美国、日本以及少数发达国家的专门领域,它们不仅是大量投资的主要来源,而且还是外资的接受国。在90年代中期,全部新增外国投资只有不到20%(注:数字来源:《国际经贸消息》,1999年5月24日。)流向发展中国家,非洲和大多 数南美洲国家吸引外资能力下降特别明显。东亚和南美一些国家一度是发达国家投资者的目标。但自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后,向东亚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已经在减少。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从绝对额来看,确实已经增长,但与世界直接投资总额相比,其绝对数和增长幅度仍然有限。所以,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调动资本流入的惟一有效手段仍然是举债投资。这一手段虽然是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但操作不好就会加剧当代国际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难以融合及世界经济的不均衡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与债务关系这一经济机制的畸形运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这种国际债务关系的存在和由此引发的经济水平差异和发展不平衡,严重阻碍了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十 区域经济集团化对经济全球化的制约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一体化和集团化的形成把世界经济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且,在这种新格局下运作的国际贸易同样显示出时代的新特征,即贸易保护的区域化。 经济集团化的一个基本目标是形成区域经济的共同市场。这种共同市场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强烈排他性的组织。因此,排他性是其特征。就发达国家而言,它们的经济区域集团化组织,对内虽是开放、自由和协调的,而对外却带有不同程度的封闭性;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为了维护民族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它们积极建立起自己的共同市场,在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则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这表明在当代国际经济生活中,各国都意识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决不能立即消除必要的封锁和排他的色彩。 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排他性说明了区域化贸易保护存在的必要性。现存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在世界经济贸易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必将奉行不同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通常是,发达国家以其所具有的雄厚经济实力和优越的贸易条件,强调贸易自由化和更开放的贸易政策。但在不利于其经贸活动时,则每每设置一些非关税壁垒或其他保护措施。至于发展中国家,以其经济实力脆弱和贸易条件恶劣为由,则往往采取内外有别的政策。对内强调自由、开放、合作、协调,对外则运用干预、闭关、抵制和保护的手段。因此,在全球区域集团化组织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无论其范围大小还是其发展水平如何,都在奉行着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区域经济集团化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构建区域经济结构,形成区域经济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分工,达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而获得区域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区域内成员国家间的交换就变成了一种内部交换,而与区域外部的交换则受到内部交换的制约。如果与外部交换不能实现区域经济效益,则这种交换就将受到抑制和排斥。从世界经济贸易演进的过程来看,欧共体与美国、欧共体与日本之间存在的长期、尖锐、激烈的贸易摩擦以及各集团所采取的各种排他性的贸易壁垒足以证明这一点。 伴随着经济集团化而出现的区域贸易保护的直接后果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增长的不稳定和不均衡。发达国家仍居世界贸易之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无论是通过增加它们同工业国家的贸易,还是扩大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贸易,都没有能够加强其在世界贸易中的相对地位。只有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能够跟上世界贸易的发展。而中非洲撒哈拉以南的许多国家由于受欧洲联盟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已在制成品和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不利的地位。由此看来,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区域贸易保护化更加严重,而由此所导致的世界经济贸易不平衡进一步加剧。这对于经济全球化进程显然有很强的制约力。 综上所述,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显示出了全球纵横联系的特点,但由于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的存在,经济全球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些矛盾,不可操之过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之中。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趋势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战略探析 摘要: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持久动力,竞争力的源泉。创新发展战略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特别是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企业制度创新,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品牌管理创新,加快企业文化创新。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持续高速增长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带动作用最大的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我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全球化趋势导致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使高新技术企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巨大挑战,要求高技术企业必须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根据复杂多变的新环境,新情况,适时地、科学地确定、调整战略思想、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并实施有效的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有效的创新发展战略必须注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制度创新,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品牌管理创新,加快企业文化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是企业战略管理的核心,是应对经济全球沦,加速企业国际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1.深化制度创新 1)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制度创新不仅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与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客观要求,更是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明显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高新技术企业制度与经济全球化、市场全球化、竞争全球化的新环境、新情况严重不相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首先必须在企业制度上与国际接轨,特别要在企业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市场机制等方面与经济全球化的新环境、新变化相适应。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没有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相当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进行了转换经营机制,落实自主权,股份制改造,实行了公司制,但大多只是停留在表面现象,流于形式,距离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很难与国际经济搪轨,融入经济全球化,无力参与全球化竞争。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企业制度创新,建立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2)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制度创新首先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它不仅决定着企业性质和方向,而且影响着企业其他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方式。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创新,它涉及到为调动经营者和员工积极性而设计的一整套利益机制,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是在实行了“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3)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高新技术企业深化制度创新必须对治理结构、激励机制进行规范、整合、变革、更新。核心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定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和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关系体系。最终实现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高新技术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只有深化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有效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日益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才能有效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持续技术创新 1)持续的技术创新是获取全球化竞争优势,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手段。 科学技术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方面,更是推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重要力量。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化科技竞争日益激烈,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活动已经成为参与全球化科技竞争的重要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生命力所在,是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获取全球化竞争优势,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手段。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要充分依托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才能推动产品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动力、后劲。 2)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体系。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持续技术创新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创新体系应是由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人才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技术创新环境保障体系等组成的互动体系。高新技术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能够紧紧围绕技术创新开展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活动,有助于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科学规划,有助于技术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充分利用。 3)优化技术创新的软、硬环境。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必须创造良好的金融、法律、政策环境,建立有利于持续技术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健全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形成技术创新平台;必须把企业的技术优势和科技资源整合起来,集中攻关,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技术瓶颈问题;必须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创造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并使高新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 4)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持续的技术创新,必须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积极参与重大关键技术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发与交流;必须瞄准国际标准,建立技术创新联盟,推进技术创新国际化;必须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坚持先进技术引进和消化,吸引、创新相结合,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向国际惯例和国际先进水平靠拢,不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优势条件。 5)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基本模式。①自主创新。以企业自身力量为基础独立进行研究开发,实现新的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在日益强烈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走自主研发创新之路,拥有原创性的 核心技术对于增强竞争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②加入研究联合体。高新技术企业可出资建立研发体,利用行业技术优势降低企业研发的成本,其性质是风险投资。依靠雄厚的科研实力,可以在那些已形成产业集群的高科技企业间建立研发联合体。③并购。为了保持由高新技术所产生的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降低本企业研究与开发的成本,高新技术企业应多考虑兼并那些有很好产品创意的或高素质的技术开发设备的人员,但缺乏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初创企业。这样的企业充满朝气和活力,正在进入不断增长的科技领域,它们往往在得不到风险投资关注时也乐于被兼并。④外包。当高新技术企业决定开发新产品时,无法保证一定能成功,而借助业务外包,企业可以把制造和研发的风险分散到一个或多个外包商身上,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⑤建立技术联盟。与发达国家建立技术联盟,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并转化为自己的技术优势。3.强化创新人才管理 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特点是竞争的全球化。竞争全球化的实持是人才竞争的全球化,人才竞争全球化的核心是创新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优秀管理人才的竞争。创新人才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管理资源,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在我国实施的人才强国战略中被列为重中之重。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管理重在培育富有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 1)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潜能是强化创新人才管理的核心。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和技术密集的高技术企业,其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于创新能力,而创新能力取决于创新人才。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创新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的基础、提升创新能力的关键、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秀企业家,高层次科技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人才,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本。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成千上万真正能站在世界科技前沿上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就是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科技创新队伍。就是要集聚优秀企业家和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他们的创新潜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优秀企业家,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创新潜能是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管理的核心。 2)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关键是强化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的优秀企业家是具有特殊素质和能力的创新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的持续创新与有效的创新管理取决于企业家的创新思维、创新观念和大无畏的敢于承担风险的气魄。企业持续创新与创新管理的实施过程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家充分发挥其高超的领导艺术和创新的潜能,确保创新目标的实现。面对经济全球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打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实施全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而实施这一战略最大的障碍就是严重缺乏具有开拓国际市场,通晓国际惯例,懂得国际规则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高新技术企业要成为国际化企业需要有大批国际化优秀人才支撑。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并在全球化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当务之急就是培育出大批具有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各级政府、社会必须把大力培养、造就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措施抓紧抓实,为优秀企业家成长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空间。国际化优秀企业家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必须支持国际化标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人才培养、选拔、使之市场化、国际化。 3)强化创新人才管理,重点是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 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必须加大科技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努力营造聚才、育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良性运行机制,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为获得科技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实力提供人才保障。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管理,必须重视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搭建高层次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潜能、施展才华的舞台,创造良好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平台。强化高层科技人才管理,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让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成为高层次科技人才,成为拔尖的科技人才。尤其是要使更多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成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尤其是要使更多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成为高层次科技人才。要在政策上保证科技资源配置突出重点,使科技资源向高层科技人才集中、倾斜。要完善和发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创建一流的科研机构,创造一流的科研环境,在事业发展中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要重点引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具有科技开发能力,特别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要正确处理市场的关系,按照市场规律配置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促进高层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要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群体,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体系,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高层次科技支持。 4)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必须强化创新人才的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创新人才管理必须强化创新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通过建立和强化系统的、科学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价值,充分调动优秀企业家和高层科技人才的培养使创新人才脱颖而出。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就要大胆进行激励机制的探索与创新,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是企业保持持久竞争力的前提。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应是实行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环境激励、权力激励、能力激励等相互交融的激励机制。包括:高薪、年薪制、产权激励、股权激励和知识、技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等多种激励形式。强化创新人才管理,按照国际化的人才标准,培养和造就大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优秀企业家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在21世纪的今天,无论从世界经济形态的演变来看,还是从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进程都已经发展到新的阶段。在这个新阶段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技术竞争成为国际间经济竞争的重要形态之一,各国政府和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应对经济全球化,取得竞争优势依赖于包括知识产权在内良好的法制环境,依赖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的创新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新技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 经济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已成为世界潮流,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各国的管理地位日益增强。特别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已成为发展高科技,增强国家综合国力和应对经济全球化,争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成为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锐利武器。总理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吴仪副总理说:“我国经济能否真正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国是否能够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制度,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强化,以及保护能力;取决于我国企业是否能够尽快提高、掌握知识产权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尽快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我国知识产权的增长点和辐射源。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策略,是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的决定性因素。 2)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我国相当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竞争优势的能力很差,知识产权屡遭侵权已成为困扰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瓶颈。高新技术企业要在全球化市场竞争中抢占科技制高点,必须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从战略高度重视从技术的研究、开发到技术的转移、扩散以及市场维护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的创新,不断提高知识资本的运营能力,以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培育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必须注重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并有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制定和加强以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转化为主的知识产权管理 ,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科技成果,技术在市场机制下的规范运作,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实现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确保知识产权保值、增值。尽快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创新与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管理的重要环节。3)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策略。 重点是实施知识产权形成的管理策略、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策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策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策略。实施知识产权形成的管理策略,有利于智力知识成果的产生,有利于知识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策略就是要对知识产权采取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使知识成果成为企业重要资本。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管理策略就是发挥知识产权在知识转化和技术转移中的资源配置作用,遵循知识、技术转移的规律,建立技术转移的机制和方式,达到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和保值增值的最终目的。 5.实施品牌管理创新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企业间的竞争已经跨越了产品竞争阶段,进入了品牌竞争时代。经济全球化是以品牌和资本来实现的,通过品牌扩张和国际资本流动,各国经济相互交融并互为制约。在某种程度上讲,经济全球化导致市场竞争全球化,市场竞争全球化最突出的就是品牌竞争全球化。面对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品牌竞争,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正视面临国际资本和国际品牌强烈冲击和巨大挑战的现实,必须认识到没有自己的国际品牌企业就无法参与全球品牌竞争。目前,我国的海尔集团、联想集团公司、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都创造了自己企业的国际品牌、强势品牌。但是,绝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品牌创新、品牌保护、品牌战略意识淡薄,没有品牌创新,没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强势品牌,国际品牌,品牌的竞争力不强,这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制约因素。品牌创新是高新技术企业应对经济全球化、参与全球品牌竞争亟待解决的战略性问题。高新技术企业打造自己的国际品牌、知名品牌、强势品牌是一个复杂的、艰难的过程,需要长期的、艰难的过程,需要长期的、艰苦的、坚持不懈地努力和奋斗。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品牌创新战略是应对经济全球化,获取品牌竞争优势,推进企业国际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品牌创新战略,必须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品牌创新制度及品牌管理经验,不断增强品牌的保护意识、品牌国际化意识;必须依托自身优势制定、实施品牌管理的创新与有效的品牌竞争策略;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开发,整合品牌资源,全面提升品牌质量和价值;必须瞄准全球化的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寻求国际合作,把自己的品牌打造成为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市场份额、获利高的国际品牌,全球性品牌;必须加速品牌的有效传播,不断扩大品牌的影响力,迅速增强企业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品牌国际化进程,使企业在全球化的品牌竞争大战中占据竞争优势,立于不败之地。 6.加快企业文化创新 企业文化创新是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国际社会,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加快企业文化创新。目前,我国除少数企业已进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化提高阶段外,多数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尚处于基本形成和酝酿探索阶段。任何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对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尤其表现在对内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提升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文化创新具有重要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者对企业文化的制度层面相对熟悉,对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关注程度相对较低;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经营理念、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较为满意;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强调企业文化中的顾客导向,同时也重视员工发展与团队合作、社会责任、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制度标准化等方面。企业经营者大多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比如多数企业对文化创新的认识不够充分,没有制订企业文化发展规划,未将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主要工作,社会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充分。 企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先进的、优秀的企业文化,推进企业文化创新一方面应努力形成内部共识,增强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也期望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文化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发展战略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动态过程,必须随着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全球化经营环境的变化适时是调整、不断地创新,实施动态管理。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的极化效应与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 摘要:经济全球化对世界格局的发展具有既导向多极化,又导向单极化的双重效应,但主导作用是推动世界格局的多极化。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前期,是世界格局从两极走向多极的过渡时期。在漫长的过渡时期中,摆在人们面前的严峻任务是保证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格局和平转移的热和平方式应综合考虑国力、制度和认同三大因素在格局转移中的作用。西方大国的国力竞争主要表现为权力竞争。过于专注权力竞争,冲突与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就增大。如果把注意力引向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就会大大削弱大国对国力竞争的过度关注,即使不会消除也会大大减少对立大国间的威胁意识。 经济全球化是世纪变迁的显著特点,它是冷战后世界格局发展演变和最终形成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经济全球化是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是生产、投资、金融、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流动,是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融为统一的、相互依存的经济体系的过程,它已经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历史洪流。它主要表现为世界经济内在联系的密切性和外部互动的包容性。由它释放出来的巨大的世界生产力动能,是推动世界巨变的根本动力。这一历史进程对世界格局的发展具有既导向多极化、又导向单极化的双重效应,但主导作用是推动世界格局的多极化。 经济全球化既蕴含巨大的风险,更提供历史性机遇,从而引发新一轮史无前例的空前激烈的竞赛,其核心是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的过渡。在这场竞赛中,必定有一批国家善于抓住发展机遇,采取正确的战略,调整经济结构,充分地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增强综合国力。发达国家可能如此,发展中国家也可能逐步赶上,在大国中会出现此起彼落的情况,但不太可能出现“一国独醒,众国皆醉”的状况。由于经济全球化大大加强了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由于大国之间的竞争已经不是在相互孤立的状态下,而是在全球化过程中展开,所以大国实力发生相应序列位移的可能性与幅度都较以前增大,一些国家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相对下降,另一些国家在世界格局中的影响与作用相对上升。这样,作为全球核心结构的世界格局就会发生力量对比的重大调整。相对上升大国分享相对下降大国原先的影响力,不断创造出新的、多元的力量空间,造成国际关系和大国地位的不平衡转换。正是这种不平衡发展促进了世界大国的多元化,而世界大国多元化正是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基础。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美、欧、日三足鼎立之势业已形成,欧、美、亚三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也正在逐步取代战后美国经济独霸世界的时代。在21世纪前期,中国在规模上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世界经济领域的这种多极化趋势,仍然是以经济为基础、经济与政治相辅相成和密切联系的。 经济全球化呈现统一的趋势,而多极化展示分散的趋势,两者似乎是逆向而行、互相矛盾的。实际上,已有学者指出[1],经济全球化时代是极与极之间逐渐趋向高度依存的时代。过去的极相互割裂,呈绝对性,今天和未来的极是相对的,都是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的一部分,简言之,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性是绝对的。 极与极间关系的这种变化是十分深刻的。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各大国都把发展经济作为基本战略,参与综合国力的世界性竞争。由于相互依存日益深化,它们的发展,只能依赖于利益协调,不能靠长久地损害别国的利益求得自身的发展。此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社会特别是大国都面临着大规模金融风暴、全球环境破坏、大量移民跨国流动、跨国经济犯罪、国际债务、对跨国公司进行有效监管与约束等全球性问题,没有一个大国甚至超级大国能够独立解决这些问题。惟一的出路是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合作,其中主要大国间的合作更是至关重要的。全球形势会迫使它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共同致力于建立某种国际协调与控制机制,这使美国难以有效地推行其单极独霸的战略。换言之,在越来越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全球价值分配中政治范围的扩大,以及大国的相互连接、协调与合作的强化过程,已经日益明显。这也增大了美国寻求同其他大国合作的客观推动力。经济全球化需要世界格局多极化来为它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二 全球化以其不可阻挡之势向21世纪挺进,自然引起人们深刻的思考。人们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它所带来的双重效应,即除了具有促进世界格局多极化的作用之外,还可能被超级大国用来建立单极格局或单极主导下的多极格局。 1999年2月26日克林顿的旧金山演讲强调要以全球化作为美国外交战略的立足点。4月7日他又强调全球化在21世纪给美国外交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美国看来,以经济全球化为核心的全球化为它推行全球战略创造了极好的条件。 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使世界经济活动的空间距离迅速消失,充分的经济信息是市场经济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因素之一。美国清醒认识到这一点,率先推行“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制定“数字地球”发展战略,在上述活动领域抢占高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它的优势地位,并且以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注重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高踞于世界产业结构和国际分工的顶端。美国力图凭借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全球性技术形成经济、军事、政治与文化力量,主导全球化进程,锁定大国力量对比,在国际舞台上大大拓展按照自己意志自由选择的空间,使世界格局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美国握有某种主导权或主动权,对现在的国际经济组织及其规则有掌控权。这使美国收益匪浅。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而跨国公司的巨头主要集中在美国。因此,克林顿认为全球化趋势会使美国更加繁荣。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世界经济融为统一的、相互依存的经济体系的过程,美国刻意利用这一进程把西方政治模式推向全球,即通过其占优势的全球性经济活动及其影响力,传播甚至强行推行其理念、价值观和政治制度。布热津斯基就说过:“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加上外部世界通过把中国进一步纳入国际体系而施加的变革压力,也许能导致中国体制的逐渐民主化。”[2-P279] 总之,美国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维护自己的经济霸权,进而推进政治霸权、军事霸权、文化霸权和信息霸权,营造有利于美国的国际战略环境,构筑单极(至少是美国单极霸权治下的多极)格局。世界格局的两种走向何去何从,决定于主要世界大国的战略取向和他们在各种较量中形成的全球核心层次的力量对比结构。 三 冷战结束后,人们对世界格局进行了近十年的观察,得出了各自的结论。有人认为,两极格局解体后,取而代之的是美国的单极格局,多极化只是善良人们的一厢情愿,科索沃的炸弹彻底埋葬了多极化的幻想。有人认为,现在是以一超多强为特征的多极格局,它将长期存在。有人认为,“一超多强”是走向多极化的过渡性格局。笔者的看法是,现在处于从两极格局走向多极格局的过渡时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世界格局。 世界格局,指的是世界主要国家、国家集团之间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国际核心结构和战略态势,它建立在利益和力量对比的基础之上。由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力量对比总是处于变动之中。当量变达到临界点时,世界格局赖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结构状态就会遭到破坏,格局势必发生序列易位和要素重组,直至形成新的格局。[3-P24-P25] 按照历史经验,一个世界格局的终结,就意味 着另一个世界格局的诞生,如维也纳格局取的。战争在摧毁旧格局的同时,迅速建立起新格局,因为新格局是战争结果的展示,是武力对战胜国与战败国关系及利益的断然分割。然而,这并非是世界格局发展的普遍规律,目前正在进行中的世界格局的转换,与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以和平的方式实现的,即以两极格局中的一个超级大国自行解体为启端的。 苏联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解体和消失导致两极格局瓦解之后,全球中心结构就进入“序列易位和要素重组”的阶段。萌发于两极格局时期的多极化因素加速发展,世界主要国家(集团)抓住这一历史性时机以及经济全球化提供的广阔的发展舞台,制定战略,调整相互关系,努力营造有利于自身的世界格局。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和平方式和战争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是用武力实现世界格局的“瞬间”更替和突变,它是一种渐进或缓进的方式,避免了战争灾难,却大大延长了世界格局转换的时间。由于这一转换是渐进的,不确定、不可测因素很多,规律性现象时隐时现,一切均难以迅速把握。世界大国需要足够的时间,对世界形势的重大转折及走向作出判断,进行战略与政策的重大调整。它们的结构调整与改革正处于重大的整合期,它们的战略取向和相互关系远未基本定位,它们的力量变化与发展空间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不确定性,一切处于迅速变动之中,尚不能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前期,大体上是世界格局从两极走向多极的过渡时期。代威斯特伐利亚格局,凡尔赛格局先是代替维也纳格局,后又让位于美苏两极格局。回顾世界格局演变史,大规模战争成为世界格局转换的重要标志,上述世界格局的转换就是通过拿破仑战争和两次世界大战完成 人们往往把处于变动之中的某一特定历史时刻的力量对比状态,混同于世界格局所应具有的稳定的结构。实际上,格局的转换都需要时间,只是长短不同而已。何况这次世界格局的大变动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生的,其涉及面之广,变化之深刻,影响之久远,是历史上任何一次变迁所望尘莫及的。因此,新的世界格局的形成相对来说需要较长的转换时间。 在这一漫长的过渡时期中,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任务是保证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核心问题是在何种条件下,通过何种路径和机制确保向多极格局过渡的和平实现。核威慑下的格局转换具有冷和平的起点,仅仅有这一点是非常不够的。格局和平转移的热和平方式是目前学者们十分关注的。 热和平转移方式,即我们通常所讲的和平方式,应综合考虑国力、制度和认同三大因素在影响格局转移中的作用。格局转移是国力竞争、制度竞争、认同竞争的综合竞争的过程。 综合国力竞争是最古老的竞争,也是基础性的竞争,这种竞争决定了全球层次上的结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西方大国的国力竞争主要表现为权力竞争、霸权争夺,没有对权力的追求就没有对权力结构的争夺,也就无所谓格局转移过程中的战争与和平问题了。如果过于专注于这种权力竞争,冲突与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就很大。应当使这种恶性竞争回归到正常竞争,即相互攀比、相互争胜、相互追赶、相互超越,抑制其转化为冲突与战争的可能性。从目前的综合国力竞争态势来看,一方面竞争正在加速向经济与高科技转移。全方位的经济、高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建立以高科技为龙头、经济力为基础、政治与外交为保障、军事力为后盾、政府为核心的综合国力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大国综合国力发展有趋于均衡化的发展趋势。一般来说,国力竞争重点的转移,以及大国国力的均衡化,有利于格局的和平转换。此外,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兴起的大国,也打破了大国兴衰的历史规律,她并不扮演以追逐霸权为目标的挑战国的角色,而是以和平手段推动世界格局的多极化。 如果我们很明智地把注意力引向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那么这两种竞争和磨合会大大削弱大国对国力竞争的过度关注,它们即使不会消除也会大大减少对立大国间的威胁意识。换言之,制度和认同在软化安全竞争方面举足轻重。因此,解释世界格局和平过渡问题,就必须研究在何种条件下对立大国能够相互间建立起一种符合客观实际的形象、共识与信任,从而有利于共筑彼此间可以接受的世界秩序与制度的问题。 制度竞争与认同竞争主要通过三条路径导致世界格局和平转移。 第一,对立大国经过长期的战略克制和相互调整,最终将对方视为具有良好形象的国家,这个互构过程的主要目的是双方不再把对方视为威胁。因此,国家特征的观念转化与认同,是世界格局和平转移的中心环节。促使两者形成相互间的良好形象的办法有三个方面:一是存在着全局或局部的多种共同外部威胁;二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不断开发出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三是求同存异,对歧见进行开诚布公的机制性磋商,克制、大度和不强加于人,这大大有助于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良好形象。 第二,大国尤其是对立大国成功地就国际新秩序基本达成一致,使之与新的多极化的国际形势相适应。这对于世界格局的和平转移极为重要。和平转移不仅仅取决于出现一个稳定的国际新秩序,更取决于这个秩序形成与维持的民主方式。如果秩序是一方强加于人的,它就不能长久。真正的和平转移须是各方合作和满意的结果,而不是相互威慑和威胁的结果。最关键的是美国明智地承认其霸权的终结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客观事实,与其他大国就多极化达成共识,放弃对国际空间的垄断,代之以共享,并就国际秩序和安全管理的规则制定取得一致:如在何种情势下、通过何种途径进行国际干预特别是使用武力是合理且合法的;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如何规范等。 第三,必须使达成的世界秩序合法化。合法性也是世界格局真正和平转移与否的重要因素。秩序来自对行为规范和治理制度达成的一致。合法性能强化全球范围内对世界秩序的认同,因而也就能使这些规范和制度建立起牢固的基础,更加富有持久的生命力。 经济全球化论文:中国政府怎么回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根据前面的研究,可以把经济全球化趋势对发展中国家政府经济作用提出的主要挑战,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是在产品市场全球化及跨国公司大举进入的形势下,通过进口替代扩展产品空间,实现纵向增长及产业结构、出口结构的升级,其关键是政府如何帮助国内企业进入新产品部门并提高产品竞争力的问题。 第二是在金融市场全球化和跨国公司大举进入的形势下,如何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使之免受资本流出流入波动的影响,其关键是政府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管理、保持汇率政策的灵活性以及建立稳健的国内金融体系。 第三是外部冲击(如贸易条件恶化、外部需求锐减、国外利率和汇率的不利变化等)的存在,增强了政府履行收入再分配职能的必要性,其核心是政府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以及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外部冲击对低收入阶层的不利影响,防止该阶层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让更多的人从国际竞争中受益。 联系中国实际,政府在今后回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过程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一、从经济现状出发确定政府的经济作用 探讨中国政府的经济作用问题,一个逻辑前提是正确认识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一方面,中国由于尚未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具有不同于一般的发展中市场经济的特点;另一方面,中国无论是在20年前开始改革时,还是改革20年后的今天,都具有不同于大多数前苏联和东欧“转轨经济”的特征——最突出地表现在农村人口所占的高比重及总的人口规模上。象世界银行(1997)那样用“双重转型”(“从乡村型农业社会,向城市型工业社会的转型”及“从指令性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来描述中国经济的现状,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样是转型,不仅有的起点与起点不同、有的终点与终点不同,而且相同的起点和终点之间还有着宽阔的“中间地带”。对中国经济状况的进一步定位需要更详细的特征描述。下面从两个角度来进行这一工作:一个是经济循环的状况,一个是中国所处的经济增长阶段;前者是从横截面看的,后者是从一个较长时期的历史过程看的。 1尚未进入国内经济良性循环的轨道 国内经济的良性循环只有一种,就是与市场经济原则相一致的循环。在现代,这种循环至少包括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企业在各种要素市场上购买生产要素并进行有效配置,居民用其收入在产品市场上自由地选择消费品,所有储蓄有效、顺利地转化为投资,企业之间的交易也遵循自由选择的原则,经济活动成果的分配能被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①。 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这样的良性循环,主要依据是: ·从微观主体看,(1)包括劳动力在内的消费者选择大部分消费品(含服务)的自由已经实现;非国有单位之间的劳动力流动也比较自由,但国有单位劳动力仍占城镇劳动力的50左右,且缺乏流动性;作为最重要的储蓄主体,可供选择的金融工具比较单调,仍以银行存款为主。(2)非国有企业进入了越来越多的行业成为产品供应者,但国有企业仍在铁路、邮政、民航、电信等行业占有几乎100的市场份额,在金融、保险、电力、石油等行业占90以上市场份额,在冶金化工等行业占80左右的市场份额;并且在进入要素市场时,除外资企业外,其它非国有企业在获得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时与国有企业相比,常常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3)国有企业在利用生产要素及对要素进行再配置时,不仅通常不象非国有企业那样关心效率和产品竞争力,而且遇到多种约束(如在房地产转让、设备出售出租、人员辞退、企业转产等方面),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往往得不到贯彻。 ·从市场发展看,产品市场日趋完善(除粮食、棉花及一些垄断性的服务外),许多企业开始建立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动障碍逐步减少(相对较高的、通常带有歧视性的道路通行费仍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障碍)。但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受市场调节的范围还受到很多限制,现有市场的进出入自由、价格决定、竞争方式、全国一体化程度等方面都有不完善之处。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不均衡发展,还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低效率企业的退出普遍困难,高效率企业难以扩张,新企业诞生也遇到障碍。 ·对宏观经济稳定的威胁不仅来自扩张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也来自储蓄转化为投资过程中的障碍和低效率。经过这些年的改革,居民成为最重要的储蓄供应主体,但大量储蓄经过国有银行体系流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转化为低效率的投资,不仅银行体系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而且这一恶性循环还在不断地继续,构成对金融体系稳定的严重威胁,进而对整个宏观经济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 ·以上三个环节的问题都可以说是由经济市场化不完全、不彻底带来的。从收入分配环节看,则目前既有市场发展不充分、按贡献分配得不到贯彻的问题(如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尤其是劳动力跨区、跨城乡之间流动性缺乏使之难以成为缩小收入差别的力量,行业、企业垄断带来的诸多特权和高收入,与政府官员影响资源配置权力相伴的个人寻租行为,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相伴的“公款消费”及不公平的“化公为私”等),也有政府缺位、对高收入阶 层征税不够和对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不足的问题。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增加,不仅使中国的社会矛盾激化,不稳定因素增加,经济良性循环的最后一环无法实现,而且对经济增长还有直接的不利影响:大多数人的消费将因收入越来越集中在富人手中而增长缓慢,而富人对进口高档产品特别是奢侈品的炫耀性消费对国内产业成长的贡献“微乎其微”。在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裕起来,并且收入分配显着恶化后,政府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更突出的地位,对低收入阶层给予特别的关注,让更多的人分享经济活动的成果,防止“富者愈富,穷人愈穷”的局面,目前显得十分迫切②。 2由资本积累驱动的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阶段尚未结束 无论是从大多数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历史过程看,还是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台湾最近几十年的经历看,经济发展从收入水平较低,人均资本量也较低的乡村社会启动,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乡村人口和劳动力比重不断下降、城镇人口和劳动力比重不断上升,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不断下降、第二和第三产业劳动力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比如,到1913年,英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降到8,德国为24,美国为32;1985年,日本一、二、三产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分别为9、35和56,而美国分别为3、28和69(国家统计局,1995)。作为新兴工业国的韩国,1965年城市人口的比重为32,1989年上升到71(世界银行,1991),短短的四分之一个世纪里,就实现了向城市社会的转型;从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看,1985年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已降到25,二、三产业分别上升为31和44,1990年三者的比重分别为18、35和47(国家统计局,1995)。 在上述过程中,由于无论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资,因而从经济增长的来源看,资本积累的贡献表现得最为突出。 对过去近2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考察表明,中国已开始了这样的过程。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18上升到1997年的30,19年间上升了12个百分点(而1952-1978年的26年间,只上升5个百分点)。城镇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相应地由24上升到30;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分别占71、17和12变化为50、24和26。乡村劳动力从农(及林、牧、渔)业中撤出来实现非农化,特别是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是中国这一阶段经济增长的突出特征③。对增长源泉的众多计量分析同样表明,资本积累是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比如据胡永泰(1998)的计算,1979-1993年间中国资本存量年均增长9.8,资本积累使GDP每年增长了3.9-5.9,劳动力扩张使GDP每年增长1.1-1.6,全要素生产率使GDP每年增长1.1-3.6;并且1985-1993年间,劳动力从低生产率的农业部门流向生产率更高的二、三产业,是支撑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基本力量。 但无论是与世界银行(1997)统计的1995年高收入国家和地区平均的城市化水平(75)、中等收入国家的城市化水平(60),还是与世界平均的城市化水平(45)相比,中国今后城市化的潜力还很大,第二、三产业吸纳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进一步扩展二、三产业的余地也很大。换言之,从理论上看,中国仍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处于由资本积累驱动的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的增长阶段。在此期间内,并不排除全要素生产率由于改革导致的激励的加强、伴随技术进步和城市化而来的聚集经济,会有显着的提高并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从而使经济仍处于可与前20年相比的高速增长阶段。在此期间之后,才是主要依赖生产率增长带动经济增长的较低增速的阶段。 中国过去近20年高速增长的实现,与一系列改革措施修正此前的错误,为乡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城市化扫除障碍是密不可分的。首先是农村改革放松了政府对农业生产的管制,提高了农业劳动力的生产率,打破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为他们的职业流动、跨地域流动创造了条件;紧接着在80年代中期,政府长期通过户口、口粮、城市招工、住房及其它福利分配等措施实行“城市化抑制”的政策,在小城镇层次松动,使农村多种生产要素向小城镇的非农产业流动,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在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早期,城市粮食销售体制改革、房地产市场的初步建立、户籍管理的松动以及城市企业招工体制改革等措施,为乡村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流动扫除了一些障碍,新增城镇人口集中到聚集经济更明显的大中城市。也就是说,即使不从经济良性循环的角度,而是从长期增长源泉的角度看,这些改革也是成功的。其成功之处在于适应了中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把潜在的推动经济增长的力量释放了出来;较为广泛的增长的受益面反过来证明了改革的“合法性”,使改革获得了广泛的支持。这是中国不象许多推行激进改革措施的转轨国家陷入恶性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类似于“为改革而改革”的国家),而能够实现平稳转轨与高速增长相结合的关键所在,也是过去改革真正的经验之所在。 但今后政府在继续推进乃至完成以上改革并保持以前的高速增长方面已经和将要遇到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其中最突出的是: ·随着城市国有部门(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隐性失业”的公开化,国有部门转化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净供给者(其“下岗”人员超过新安置的劳动力),城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迫使各级政府采取限制和歧视乡村劳动力流动的措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不能形成,城市劳动力(特别是国有部门)相对高工资的现象继续维持,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顺利和充分地为长期增长作出贡献。 经济全球化论文:发展中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 随着各国经济相互渗透的不断加剧,世界经济趋向全球化,各国经济的依存性变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认真分析经济全球化趋势,剖析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正确认识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是很有意义的. 一、经济全球化的概念 “经济全球化”这个词,最早是1985年由T.莱维提出的,但至今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从一般经济学意义上理解,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相互融合成整体的历史过程。从生产力运动和发展的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一方面指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成统一整体,即形成“全球统一市场”;另一方面表示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规范经济行为的全球规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经济运行的全球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统天下,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结果。同时,它又是一种新的国际关系体制,包括了生产、金融和科技三个方面的全球化。三者之间,生产发展决定金融和技术的发展,金融和科技的发展又对生产发展产生巨大的反作用。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与发展是渐进的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 理解经济全球化应该弄清经济全球化与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区别。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通过谈判来实现成本和收益的公平分配。经济全球化则不同,主体由国家变成个人和企业,个人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通过竞争来实现成本和收益的分配。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存在谈判机制的。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的谈判只是为个人和企业的竞争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由于个人和企业竞争力量的不均衡,国家和国家之间必定存在财富分配的不均等。虽然分配不均,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却日益密切,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程度不断加深。这也就是经济全球化的总体特征。 二、经济全球化的实质 经济全球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趋势,它标志着先进的生产方式,是未来社会的经济基础。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首先,全球资源可以得到最有效、最合理的优化配置。全球范围内有效的分工协作可以产生新的巨大生产力,而且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其次,全公司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从而可以开发最先进的产品,获得最经济的成本和最贴近的市场,从而具有最大的竞争力。再次,一个人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接受教育和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竞争,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开发自己的潜能。同时,通过全球范围内的选择和实践检验,人们的才能可以得到充分的自我实现。最后,不论是为了满足物质生活需求还是精神文化需求,人们有机会获得来自全球的最先进最廉价的,同时还是最切合自己个性需要的消费。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不仅是空间先进方式,而且开辟了人类更先进的生产方式的道路。就经济全球化本质而言,它就是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化,主张在世界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干预,充分发挥价格和利润在市场中的作用,建立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而全球经济通过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使各种生产要素或资源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实现生产要素或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最优配置。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可说是一场以发达国家为主导、跨国公司为主要动力的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这一次产业调整,不但反映到一些产业的整体转移,更重要的是同一产业的一部分生产环节的转移。 产业结构调整大体上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发达国家之间通过跨国公司之间的相互交叉投资、企业兼并,在更大的经济规模基础上配置资源,开拓市场,更新技术,从而实现了发达国家间的投资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升级。这一过程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那时所有的外国投资的95%都是从发达国家流出,然后又由它们吸引整个75%的投资。交叉投资和兼并的结果,形成了许多诸如电讯、汽车等国际化程度很高的产业,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第二种形式是发达国家把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特别是把这些产业、尤其是高技术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一转移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愈演愈烈,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吸引外资总量的比例由80年代的25%逐渐上升,1996年就已经达到37%。 三、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 经济全球化以全球经济最大化为目标;而各国的经济努力,包括对全球化目标的认同,归根到底是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的。在现行的国际秩序下,发达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的程度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它们凭借技术和资本优势,以跨国公司为工具,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实施资源在全球范围的不公平分配,致使南北差距继续拉大。当今世界贫富之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悬殊:最富有人口的人均收入是最贫穷人口人均收入的74倍,大大高于1960年的30倍。一份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则显示,1998年,占世界人口20%的富人消费全球产品和服务的86%,包括58%的能源总量、84%的纸张、45%的肉类和水产品,他们拥有74%的全球电话、87%的汽车。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世界最穷的20%的人口仅消费全球产品和服务的1。3%、肉类和水产品的5%。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亚洲部分地区消费有显着增加,非洲的消费却减少了20%。 综合起来,是以下几方面的因素使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受到不利影响,拉大了贫富差距: (一)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看,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金融风险 发展中国家要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不在金融领域实行开放是不行的。但是,金融业最难管理,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第一,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弱,易受冲击;第二,发展中国家立法不全,有利投机;第三,发展中国家执法不严,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金融业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行业。首先,金融业的增长率远远高于贸易、投资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第二,金融交易量大而且创新快。当前世界金融交易量达到每天1.5万亿美元左右。金融衍生工具日新月异,品种已达上百个。人们大多对其性质、功能认识模糊。发展中国家缺乏一套成熟有效的规则来 规划和管理金融业的发展。 简而言之,由于市场发育和宏观调控机制不完善,如果金融市场在金融监管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开放,发展中国家必将面临金融风险的扩大。正如保罗·肯尼迪指出:“当今的全球性金融和通讯革命比以前更加广泛深入,将造成不稳定,破坏国家间关系。现在很难说我们更加复杂的政府控制是否能够应付金融动荡的风险。这种风险产生于每天24小时电子计算机化的交易,而交易额已超过大多数国家的国民生产总额”。也就是说,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通讯技术极为发达的情况下,资金的可交易性大大增强,国际资本根据利率变化调整资金流向也更容易。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利差导致国际资本流入发展中国家,但是一有任何细微变动,这些资本就可能在一夜之间撤离,造成这些国家的支付困难,从而出现金融危机。目前世界上存在高达1.5万亿短期资本。它们借助现代通讯技术到处投机造市:严重威胁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 (二)从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看,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承受非公平待遇 毋庸置疑,现存的国际经济规则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和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制定的,多数没有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有的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缺席的时候制定的。往往某种产业发展规则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充分发展此产业的时候就制定出来了,如信息技术产品协议以及劳工标准等。发展中国家必须要遵守它们并未参与制定的规则,的确不公平。 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更有强制力,更有主导权。马丁·舒曼在其 (三)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看,发达国家收益远远大于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凭借其资金、技术、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强大的经济实力,一直主导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使得资源配置向其有利的方向发展,成为最大受益者。据统计,1960年,最穷的46个国家在全球贸易中所占比例为1.4%;20世纪90年代初,这一比例下降为0.6%;到1995年再下降为0.4%。全球资本流动也是类似情况。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资金主要在经济增长较快的东亚地区。对于经济极度落后的非洲来说,资本净流入额几乎是零。 这种不均衡的要素流动,使得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根据联合国资料,在20世纪60年代,富国比穷国富30倍;到了90年代,差距却扩大到富国的收入比穷国高150倍。这种贫富越来越悬殊的现象同时也发生在穷国内部,从而加剧了穷国内部的社会矛盾。联合国还公布报告指出:消费基本上是有钱人的特权。有10多亿人得不到基本必需品,如食物、水和适当的住宿。这些人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四)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损失看,发展中国家承受得更多 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结构相对脆弱,资金匮乏,技术落后,市场发育不成熟,经济全球化加大了对其民族经济的压力和冲击。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竞争力不够引起的损失。经济全球化把竞争的舞台从国内扩展到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规模、效率、技术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方面都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跨国公司的晶牌和产品充斥着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民族品牌面临贸易条件大大恶化、甚至被吞噬的危机。二是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包括直接投资和外国贷款)导致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及更大的汇率风险,还债付息的包袱越背越重。更隐蔽的是,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发育不全,政治决策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可能造成贪污腐败现象。三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才大量外流,特别是熟练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跨国公司利用高薪优势,雇佣东道国的现成人才而不注意在当地实施培训计划,从而使发展中国家遭受双重损失:既损失大批教育费用又不能使用经历数十年培养出来的人才。 四、发展中国家应对经济全球化的策略 经济全球化已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对世界各国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甚至包括思维方式,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任何一个国家既无法反对,又无法回避,惟一的办法是适应它,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在历史大潮中接受检验。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全球化既是严峻挑战,更是巨大机遇。墨西哥近年来的经济发展就是一个例证。10年前,墨西哥经济是典型封闭式的,1994年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后,大量的美国企业进入墨西哥。墨西哥经济却并没有成为美国的,附庸,反而呈现出自主发展的巨大活力。1999年其出口额达到了1200亿美元,在世界的排名从签约前的第26位上升到第8位。这充分证明,发展中国家能否从经济全球化中获益,关键看它是否能抓住机遇,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从而增强综合国力和竞争力。 (一)加快国内制度的改革和建设,使之更适应全球市场规则 无论是在经济全球化中逐利,还是为最终推动整体经济发展,制度改革都是必要的。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制度变革的方向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等。在推进制度改革时,必须注意新建立的制度要承龃联系内外市场、内外经济的职能。由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整体处于劣势,故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安排,显然不适合处于变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内经济。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竞争优势的概念不仅由企业竞争力体现,而且涉及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是需要动员各个领域的力量才能完成的行为,必须有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和配合;政府必须从宏观上对如何发挥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进行研究,制定政策,并加以规划和指导。具体说来,发展中国家在制订一个时期内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首先从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发展的时序性,不能急于求成。例如金融自由化,特别是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更应该慎重。急于开放金融市场,必然给国际投机势力以可乘之机。事实证明,金融开放与金融自由化存在着重大的风险。无视这些风险,不严加防范,就会给一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要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要保持自身金融健康,防止泡沫经济,引入外资要适当,汇率制度要合理;二是要建立多重金融防线,这些防线应该包括:国际资金与国内资金的适度比例防线,引进的国际资金中的贷款资金与股本资金的适度比例防线,贷款资金中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的适度比例防线,股本资金中直接投资与证券投资的适度比例防线。 其次要保护民族产业并适时地实现经济结构的转换。结构转换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产业结构是整个经济结构的核心与基础,它决定了整体结构的性质、进程和发展方向。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产业结构的调整、转换,往往已经不取决于一个国家本身,而取决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必须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全球化的因素。一方面积极扶植本国的支柱产业,通过WTO的保护幼稚产业条款和保障措施来对重点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另一方面抓住全球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从而加快经济的发展,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二)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扩大对外贸易 通过参与国际分工,扩大对外贸易,发展中国家不仅可以为经济发展积累大量资金,提供资本及生产资料,促进经济结构的演变;还可以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增强商品经济观念,提高竞争意识,吸取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迄今为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国际生产关系中仍占主导地位,因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极不利的位置。发达国家利用其垄断优势,提高工业制成品价 格,压低初级产品价格,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为改善贸易条件,发展中国家扩大对外贸易时,必须注意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减少国际市场上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带来的损失;同时大力发展进口替代产业,减少进口开支;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减少因主要贸易对象国经济的波动对本国经济造成的影响;还应从本国国情出发,实行灵活的贸易政策i调节进出口贸易,并利用优势,大力发展对外劳务贸易及国际旅游服务等。总之,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必须充分利用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比较优势,努力扩大对外商品贸易,积极发展对外服务贸易,以增强综合竞争力。 (三)注重科技发展和人力资源培养战略 科学技术在全球的高速发展和加速传递,为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机会。发展中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那里吸取技术发展的宝贵经验和教训,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直接从比较高的起点开始,在技术水平、生产组织形式等方面利用和借鉴一些现代化国家已有的较为成熟的文明成果,并且注重自主吸收与创新,从而实观生产力的跨越。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21世纪的全球竞争实质是科技、教育和人才的竞争。随着全球化力量的不断扩大,世界经济正在被推入一个无国界竞争的时代。国际竞争方式除传统的国际贸易外,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越来越大。竞争对手分别在对方国土上投资设厂,一国国内的自然禀赋资源成为本国民族企业和外国跨国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分享的竞争要素。各民族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更多地依靠人为创造的生产要素,如科学、技术、人才的比较优势。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成为新的稀缺资源,特别是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等领域的人才出现了世界性的短缺。因此,加大对科技的投入、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对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展中国家必须树立人是最重要的资源的观念。一方面,有组织地进行人才开发,把对人才的投资看作是使经济真正现代化的投资;另一方面,积极地保护人才,把对人才的保护看作是对民族经济的保护。只有把人才的开发与保护放到重要的战略位置,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要求。 (四)树立全球化发展战略,积极培育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也是国际竞争重要的组织形式。一国的国际竞争力,甚至一国的国际政治地位,从长期看,取决于他是否拥有世界级的跨国公司和世界级的产品。所以,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化的迫切任务之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导和扶持有竞争力的企业组建大型跨国公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开展竞争。通过培育和壮大本国的跨国公司,以全世界为市场来安排投资、开发、生产、销售,并给予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以获取全球化的最大利益。经过跨国公司的国外直接投资行为,把对国内市场的消极保护转变为对全球市场的积极参与,并据此分享经济全球化中国际分工专业化、精细化所带来的利益。 (五)进一步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 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力量薄弱,单个发展中国家根本就不具备同发达国家相抗衡的能力。要想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使本国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地域相同或情况相似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起来,实行地区经济一体化,彼此开放市场,以求实现更大规模经济和强化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贸易的能力,共同抵御经济全球化的冲击,探寻经济发展的出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家更深刻地认识到联合自强的重要性。亚、非、拉广大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许多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这一方面还应该加强,以地区经济一体化应对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是发展中国家谋求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对各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收入分配问题是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贫困“极化”现象,导致经济结构转型失败和社会不稳定;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受益,居民收入普遍提高。 全球经济收益的分享———对国家层次的考察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之前,1960年—1990年的30年时间里,发达国家和非石油输出国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较快增长,而低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的石油输出国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慢。根据美国宾州大学罗伯特·萨默斯基于购买力平价(PPP)方法的计算,尽管在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有兴起者也有衰落者,但全球的收入分配状况并未发生剧烈变动,全球的基尼系数基本保持不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全球的基尼系数相当高,在测算开始的1960年全球基尼系数为0.54,这一数值大大高于一般国家的基尼系数水平。以PPP方法为基础的测算遭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因为它们认为此种测算方法高估了其国民收入。若考虑这种意见,则全球基尼系数会更高。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全球的基尼系数发生了剧烈变动。根据世界银行专家布兰科·米兰诺维奇基于各国居民家庭收入和消费数据使用PPP方法进行的测算,全球基尼系数从1988年的0.625上升到1993年的0.659,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动。而在对基尼系数进行分组分解以后可以看出:国家之间的差异远远大于各国国内居民收入的差异。该项研究同样可能高估了发展中国家的国民收入。整个世界缺乏足够多的以国家为单位的“中产阶级”,造成了世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严重后果。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至迄今为止的时期,全球收入分配在国家水平上始终存在巨大的差距,但在不同时期其表现形式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发达国家和一些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总体社会福利得到较大改善,少数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和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总体社会福利改善不大,甚至出现恶化趋势。而各国国内的差距均低于国家间的差距,换句话说,整个世界巨大的收入差距更多地是由国家之间的收入差距造成的。但具体到不同时期,则全球增长的收益分享存在明显差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的时期,由于较多的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较快,使得整个世界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不变;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则改变了利益分享的格局,发达国家从中获得了比以往更高的收益,只有很少的发展中国家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未能从中受益。受益者和受损者———从个人的角度考察 根据米兰诺维奇的计算,在1988年—1993年间,全球的居民收入增长5.7%,而收入分配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收入最低的75%的人群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开始加快以后属于受损者,其收入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只有25%的较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获得了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物质资本的流动更为自由,收益率提高,因而高物质资本拥有者的收入尤其是来自资产的收入大大增加,他们成了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主要受益者。高人力资本拥有者(高学历、技术拥有者)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他们收入提高的原因在于新经济条件下迅速变化的技术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这种需求使他们在国内劳动力市场中占得先机;而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仅限于国内,而且来自国际社会。来自发达国家的需求进一步拉动了高人力资本拥有者的市场价格,这种拉动效果不仅体现在国内市场价格的上升上,而且体现在高素质人才可以在世界范围寻找更高的报酬上。 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主要的受损者来自那些既不拥有很多物质资本也不拥有高人力资本的人群。低素质和低资本拥有者在世界范围出现相对供给过剩,就业竞争加剧,总体报酬水平下降。当然,一些在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的国家,通过劳动密集型工作岗位的创造,使其低人力资本和低物质资本拥有者的收入上升也是可能的,但这需要国家对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进行调控,而且这种成功往往以其他国家同样竞争的失败为代价,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相对落后的经济都能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中受益。 经济全球化对不同国家和人群收入的影响可总结如下: 在发达国家,高人力和物质资本拥有者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收入快速增长。而相对较高的劳动力价格和一些鼓励性政策(如技术移民条款)使发达国家吸引了大量其他国家的高人力资本拥有者,严格的资产保护又使其吸引了其他国家的高物质资本拥有者及其资本。但在这些国家,非熟练技术工人因受到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而受到损害,只是由于其财政方面强大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才使得收入差距不至于迅速扩大。 在那些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受益的发展中国家,尽管国家总体福利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迅速改善,但不同人群对增长的分享存在结构差异。高人力和物质资本拥有者同样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利益,其收入在较低的起点上得到快速增长。在这些国家,由于劳动密集型战略的引入,国内的一些技术和非技术工人也可能由于其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收益。但农业部门一般很难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加上相对较弱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收入差距扩大就不可避免。 在受损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之前的时期,其经济发展速度就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以后,其经济虽然仍保持增长,但整体社会福利很难说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得到了改善。即便如此,经济全球化对其国内不同资本拥有者的收入影响也与其他国家类似,从而导致内部收入差距扩大。 经济全球化下的中国收入分配:机遇和挑战 经济全球化是把“双刃剑”,可能改善分配状况,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分配两极化问题,而且国家对经济和分配的调控力度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可能被削弱,因此合理建构劳动和分配政策体制非常必要。 最近2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这既得益于改革,也得益于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口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世界贸易排名中,我国由1989年的第十五位跃升到2002年的第五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从个人的角度看,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是推动出口的重要动力,同时出口改变了我国经济结构的特征,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增长,带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打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使我国居民收入和分配得到双重改善。我国居民普遍分享了对外开放的好处。 随着加入WTO,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这不仅指贸易,而且包括投资、产业开 放、人才流动等一系列非歧视的经济全球化规则的引入。从国家的角度看,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利大于弊,而从分配的角度看,则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是多方面的:(1)我国具有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这一优势可能会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利于扩大就业,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2)由行业垄断导致的收入差距将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而被拉平;(3)宏观要素配置和劳动力市场配置的机制趋于合理,过多的行政配置资源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将得到改善;(4)加快非市场性的歧视政策的修正,形成平等的竞争机制。挑战也来自多方面:(1)劳动力市场的分层化速度加快,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增长快,低素质劳动者收入水平停滞,在产业调整中失业的可能性加大;(2)沿海和内地、发达和不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将拉大;(3)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加大;(4)产业保护等政府调节政策将受到限制,国际分工会加大就业结构的变动,引起摩擦失业。 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发挥比较优势,改善就业和资源配置结构,拉动经济增长,我国居民普遍受益。未来如何继续发挥比较优势,同时警惕和避免一些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分配两极化,进而引起经济动荡,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经济全球化论文:怎么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增强我国国际贸易竞争力 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国际贸易增长趋势已经超越了自身生产经济的增长趋势,这给全球各个国家的对外贸易都带来了不同水平的增长,包括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凭借着国际贸易的增长态势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在宏观经济评价体系下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我国需要把握好全球化经济发展带来的基于,提升国际竞争力,也是走向国际上的必然选择,更是国际贸易的需要。 一、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国际贸易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我国全面抓紧了全球化经济发展的基于,提升改革和开放的速度,为国际贸易的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成为了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大潮中的最大受益国。当前无论是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量还是国家外汇储备和外贸利用数量,都已经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可以说我国在亚洲范围内已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领头羊,在世界范围内帮助亚洲经济实现国际贸易的增长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力量。下图展示了我国在近些年来的对外贸易走势: 图1 1978年-201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情况 如今我国在国际贸易上的飞速发展已经开始逐渐改变了世界范围内的利益格局,资源格局和市场格局,我国也将进一步在世界经济范围内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战略 全球化的经济环境和开放的政策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同时提供了机遇和挑战,我国的国际贸易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深化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在对外贸易中也需要不断地突破壁垒。只有这样我国的国际贸易才有可能更加从容地应对好国际贸易市场的竞争与要求。 1.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 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国际贸易在全世界的贸易格局中处于交底的产业地位,同时从事相关产业的都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局部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具有较快的增长幅度,但是相对应的国民收入却没有得到增加。我国的国际贸易应当在传统的产业基础优势上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自己的竞争实力,努力促进产业的转型和升级,改善贸易条件,在一些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中进行渗透,缩小和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这样才能够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处于更好的地位。同时我国也要处理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拓宽国际化贸易空间,扩大贸易规模,从大国逐步发展为强国。 2.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从我国的经济实际出发,国际贸易的改革需要完善市场体质,宏观调控体质和法律等等,推进改革中我国的国际贸易需要注意同时兼顾国内外的市场,发挥好两房市场的共同作用。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为数量增长,但是在当前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制约,因此我国必须深化改革,在全球化的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良好的位置。 3.打破贸易封锁壁垒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全球许多国家都开始逐渐取消了国际贸易的相关税金,因此在贸易壁垒上减少了大量的非关税壁垒,早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始,我国就规定了在15年以后拥有市场经济地位,并且同时也承诺了如果我国能够提供市场经济的证明,那么就可以改变。我国可以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机遇,以积极地态度和高效的工作加速经济产业的升级发展,壮大传统的优势产业,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规避风险能力。例如我国的广东沿海地区可以申请电器市场,青岛沿海地区可以申请饰品市场等等,这些方式都可以帮助我国形成在未来国际贸易中的优势点。 4.适应国际贸易竞争 我国在参加全球化经济竞争中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按照市场经济来建立和帮助具有国际化竞争力的跨国企业,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稳步推进,全球格局中逐渐出现了地区集团化的现象,同时一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也加大了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难度。 三、总结 总的来说,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要发展自己的国际贸易,在全球化的竞争环境中不能够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一方面自身发展还不够成熟,还需要更多的提升和进步,另一方面我国还在适应世界竞争的过程中,还需要利用国际竞争和经济市场来进一步壮大自己的实力。中国的市场在国际贸易中也要注重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起形成集团,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国际贸易的发展需求,也是增强在世界竞争力的必由选择。 经济全球化论文:浅论经济全球化使非洲国际商法统一的论文 一 .经济全球化是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根本原因 正如经济全球化势不可挡一样,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运动是当今国际社会法律发展的一大趋势,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其成因是多方面的,而经济全球化是其根本原因。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深入发展,各国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频繁,跨国民商事关系以前所未有的数量发生,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各国为了吸纳国际资金、技术和人员,无不在改善其国内法律环境,这样就需要各国法律之间互相交流,互相借鉴,这有利于各国法律消除差异,趋向统一;而就整个国际社会而言,要谋求共同发展,保证国际社会正常的经济贸易活动的安全,进一步推动国家经济贸易交往的扩张和深化,则需要制定更多的国际条约来规范国际商事关系,努力建立起反映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际法律环境。法律的统一化与协调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世界范围内法律的统一化、协调化首先表现在民商法领域。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不同国家商人交易增多,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预期利益,就需要为商人之间的跨国交易设立规则,进而推动世界范围内商法规则的统一。 因为“协调化的法律规则能降低交易成本,并因此促进国际贸易和商业的发展” 。数十年来,国际商法的统一化进程已取得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 商人通过自己的机构如国际商会等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法规则; 各国通过国内立法制定出与多数国家相一致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商事法律规范趋向统一。 国际社会通过制定大量的调整有关国际商事关系的国际公约,推动了国际商法的统一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是历史的必然,这就意味着,处于边缘化状态的非洲国家根本无法回避经济全球化。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非洲国家积极推进市场的联合与扩大,而“市场的联合总是与努力对有关金融和贸易方面的法律进行协调的活动相伴而行” 。非洲国家只有积极参与国际商法的统一化与协调化运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经济全球化的潜在好处,减少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中,避免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 二.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直接原因 消除法律的多样性,是非洲国际商法统一化与协调化的直接原因。法律的多样性在非洲尤显突出。非洲法律的多样性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单一国家内部法律的多样性。在一个非洲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习惯法。在殖民时代,一些外国法被强加于非洲本土法中,且二者继续存在。独立后,许多非洲国家采用联邦政体,使一国内部各地区具有依据本地情况进行立法的权力,而各地区的立法并不必然是统一的。 非洲国家之间法律的多样性。伊斯兰教在非洲广大地区的传播使伊斯兰法对一些非洲国家的法律也产生巨大影响。此外,当今一些非洲国家的不同地区在历史上曾被不同的国家占领,造成现在一些非洲国家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类型的法律。因此,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把当代非洲国家分为普通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及混合法系国家。它们之间的法律必然存在巨大的不同。3?非洲国家和其他大陆国家之间法律的多样性。尽管非洲国家的大部分法律制度源于欧洲,但不能就此认为非洲国家的法律规则等同于它们所采用的欧洲国家的法律规则。即使法律制度同属一个法系的不同国家,在处理同样事情所适用的规则上也常存在很大差异。导致此种状况的原因诸如:各国法律发展或改革的步伐不同,各国的社会文化因素对法律的影响有别;现在许多国家乐于从其他国家移植一些法律规则和概念,这些国家并非总和移植国同属一个法系。非洲国家接受欧洲法后,欧洲国家法律的发展并非总在接受国中得到反映,而另一方面,非洲国家本身也经历着内部的法律发展,这包括新的本土法的制定,对立法作出的新解释,以及对其他国家法律的移植等。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运动探析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种客观趋势,它也是一种复杂的演化过程,它充满着矛盾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既反映了世界经济的内在矛盾,又是这种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因此,要更好地把握其规律,就必须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现象及其运动机制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现象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矛盾现象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反映本质特征的主要是竞争与合作、开放与封闭、整合与分化以及有序与无序等基本矛盾。它们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存在于经济全球化的始终。 1.竞争与合作。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行为主体是在有限空间、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的边界条件下参与各种经济活动的,当时空边界和资源容量在最初阶段可以相对满足各自主体的基本需求时,它们就可能处于与外部相互作用和竞争关系较弱、自给自足的相对封闭状态。但是,一旦各自的基本需求超出了时空和资源边界的容量,它们为了争得各自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向外扩展并相互展开竞争则是必然的,“全球化过程使竞争的作用从一种手段、一种经济行动的特殊方法变成一种意识形态,变成了为了继续生存以至于谋求霸权统治而积极追求的一个目标。”[1](P4)这表明,竞争是世界经济运行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动力和活力之源。然而,所有主体所共处的空间和资源是以地球为其边界的,而且由于不断进化,不仅人类社会自身的关系结构日趋复杂,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也更趋复杂。这种条件下,由于自发的竞争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经常引起国际的经济冲突和世界系统的动荡;不仅如此,还日益受到自然生态资源环境失衡的严重威胁。这就使它们在竞争的同时,又强烈地意识到对于许多共同面对的问题,只有通过合作并在努力实现共赢的情况下才可能得以解决,才可能有生存与发展得更好的出路。所以,它们又有着强烈的合作欲望和倾向,在不断的博弈过程中采取合作的行为。这就是我们当今世界经济既存在激烈的竞争,又努力寻求相互间合作的客观现实。即“在一种意义上全球化被看作自由的全球范围的合作;在另一种意义上则被看作畅通无阻的竞争。”[2](P95) 2.开放与封闭。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由于共处在同一个地球的时空、社会及自然生态系统内,各国和各经济主体相互间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和不可分割的依赖关系。因此,他们越来越意识到只有融入到世界经济运行体系中,才可能使自身系统获取不断发展的动力与活力,才可能从世界经济发展中获取更大的收益。尽管融入此进程的主体有的是“先知先觉”,有的是“后知后觉”,甚至有的还是“不知不觉”。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演化,各国的经济制度和各经济主体在总体上是不断地趋向自由和开放,如今这已逐步成为各自生存与发展的战略。与此同时,交通、通讯手段的惊人进步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更是强化和加速了这一趋向。但是,各国、各经济主体在某种方面和领域不断开放的同时,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它们在另一些方面又在不断强化自身的边界和主权意识,力求增强自身系统的独立性、稳定性和延续性,以保持自身系统质的存在和特征。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本土化”[3](P206-218)倾向就表现得更加明显。而且,即使发达国家在高唱贸易自由化、要求别国开放市场的同时,往往采取合法、合理和创新手段进行贸易保护。”[4](P23)这些实质上都反映出封闭性的倾向。此外,全球化竞争中形成的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组织及联盟,企业组织间的兼并、联合和战略联盟等,也都体现出开放与封闭的双重特性。它们在体系内相互间表现出更加的开放性,而对于体系外则表现出体系边界的相对封闭性。所以,这种双重性既存在于同一个体,又存在于不同个体;在不同的条件下或针对不同的事物,就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总之,作为经济系统单元,开放与封闭本身就是相对的,因为边界标志着单元子系统的存在和个性,它是封闭的界限,又是开放的边线。所以,每个经济主体都会根据各自的利益自觉选择开放与封闭的程度和方式。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曲折道路也正是这种矛盾作用的集中体现。 3.整合与分化。经济全球化趋势是一个不断整合与不断分化同时进行的过程。就整合来说,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它是通过自组织机制以“无形组织”和“有形组织”两种方法进行的。首先,世界各层次经济主体及各种经济要素间通过自发、自主的行为,自组织地形成并扩展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全球性经济系统,这种方式与过程随着世界市场的发展加速演进,这是“无形组织”的整合。同时,各经济主体、特别是各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减少系统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又自发地通过谈判和协商在一定区域和全球范围,不断整合成具有一定约束力并能有效协调的有形组织和体系,这是有形组织的整合。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这类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组织及形式不断涌现,高潮迭起。比如,全球性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以及区域性的欧洲经济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等先后形成的数十个这类经济一体化组织,就是典型的例证。就分化来说,主要体现在主体层次的不断分化、经济因素及要素的不断分化,和由此导致的系统结构层次的不断分化,这些就如进化之树不断分化和展开。比如经济全球化的参与者,最初是以国家为单一层次主体,以后逐步向上和向下分化为包括国家、跨国公司、国内企业,以及国际性的区域或全球经济组织和机构等多层次主体,它们共同参与并影响着经济全球化的机制和发展[4](P22)。与此同时,经济领域也在逐步分化为贸易、生产、金融等各方面,并且它们又在各自的领域进一步不断分化展开。正是如此,经济全球化的构建和演进才不断呈现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极性。总之,“在整个历史上,整合与分化的动态相互影响伴随着生长与发展的过程”[5](P137)。 4.有序与无序。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一方面通过自组织和它组织过程的会聚和整合,使世界经济体系不断形成有序的层次结构和有序协调的经济运行秩序,从而促使世界经济的各个组成部分及相关因素依照一定的规律和秩序运行和演进。正如经济全球化历程中所表现出的那样,全球各层次经济主体及各类经济要素相互间通过市场的自组织和政府及国际组织或机构的他组织,使得有序的结构和秩序从微观到宏观、从局部到整体、从外在到内在不断扩展和深入。因此,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这种有序性既体现在时间上也体现在空间上;既体现在静态上也体现在动态上;既体现在微观上也体现在宏观上。但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从广度和深度的扩展和分化,经济的各部分、各层次、各领域间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关系更加复杂;又由于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具有自发性和随机多变性,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特别是在非线性作用机制下,这些会使系统结构和运行状态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断增加,因而时常会由于某个偶然局部失衡因素而导致整个系统的“蝴蝶效应”而产生金融或经济危机。因此,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主体、各要素间相互结合与作用所导致的系统有序性与无序性并存是客观存在的,世界经济发展演化过程中有序的运行和危机的时而出现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矛盾现象的原因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种种矛盾现象并非是偶然的,既有内在的根源,又有外在的影响。如果把它当作一个系统来看,它是各参与主体的微观行为、它们间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组织机制以及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必然结果。 首先,它是经济全球化参与主体自主自利行为的必然结果。经济全球化中不论是哪类、哪一层次的参与者,都是独立的自主行为主体,都有各自的价值取向并谋求自身的利益。因此,各主体的行为和倾向必然是千差万别的,而且即使同一个体,在不同的时刻和不同条件下也会有所不同。这就意味 着在微观层次,无论是某一主体的个体行为和倾向,还是所有各类主体的群体行为和倾向,本身都存在着矛盾的两重性。即它们的行为,不仅包含着竞争意识,也包含着合作的需要;既存在着对外的开放意愿,又存在着防外的封闭倾向;它既是有序之源,也是无序之因;既是整合的凝聚力,又是分化的推动力。总之,它是经济全球化演进过程矛盾性的微观基础,也是所有各类矛盾性的根源所在。 其次,它是经济全球化自组织演进内在机制的客观要求。经济全球化进程首先是根源于所有参与主体为谋取生存与发展机遇的自主自发行为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由参与竞争的各种力量所决定的。”[1](P8)也就是说,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性经济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自组织的演化过程。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各种性质、特征、及运行机制都与此有直接的关系,自然它的矛盾运动也不例外。这是因为各类主体、各个要素相互组成不同类型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子系统,尽管这些子系统通过自组织过程形成更大、更高层次的有序结构系统,但它们作为子系统的行为及演化趋势仍是各异的。它们在经济活动中既竞争又合作、既开放又封闭的行为,通过相互作用促成整个系统不断分化又不断整合、不断导致无序又不断形成有序;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从平衡——打破平衡——再到新的平衡而不断转化发展的。正是这种自组织的秩序和机制才使系统更具有不断进化的活力和动力。因此,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矛盾运动,既是其内在自组织机制运行过程的体现和结果,也是其内在自组织机制运行的客观要求。 第三,它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客观规律。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存在的“竞争与合作”、“开放与封闭”、“分化与整合”、以及“有序与无序”等矛盾现象,表面上看仅仅是世界经济系统内在矛盾和内在运行机制的反应,但从更广、更深的意义上去认识,它们是人类社会这个更大系统演进客观规律的反映。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系统在一定阶段演化的表现,而世界经济系统进化又是一定阶段人类社会系统进化的一个方面或组成部分。所以,经济全球化“一直是人类生存状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展现在所有这些领域的动力都是长期的过程。它们涉及人类的基本需要,即全球化的动力产生与人们扩大它们自己创造的秩序范围,以便为它们的福祉增加货物、服务和观念的需要。因此贯穿于整个人类历史。”[3](P212)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大环境,经济全球化中主体的行为必须自觉适应这个环境,随其变化而变化。这就意味着人类社会的演化机制和规律,影响并制约着经济全球化中主体的行为、相互作用的机制、乃至整个进程。科学的理论及历史进化的过程已清楚表明,以上分析的种种矛盾运动,本身就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演化的历史过程中,它们实质上是人类社会乃至自然生态系统运行及演化的客观规律。因此,世界经济系统的演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也必然遵循和体现这一客观规律。 通过分析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矛盾运动的深层根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种矛盾运动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它是经济全球化演进的本质特征,它伴随存在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始终。 三、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矛盾运动的发展 从经济全球化趋势中的矛盾现象及其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矛盾及其运动产生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各主体的微观自主行为,运行及演进的宏观自组织机制,以及所处人类社会这个更大系统的历史演进客观规律的约束。所以,它是客观的存在和必然的规律,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这些矛盾运动的发展也将按照自身的演化轨迹和规律进行下去。但矛盾的某一方面成为主流趋势或具有主导地位是在转化和发展的,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今后矛盾运动的发展方向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演化趋势。 1.竞争与合作的矛盾运动中,合作将逐步取代竞争成为主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各阶段,过去竞争一直处于主导的方面,决定着进程的特征和性质。但合作因素也随着不断在增强,它与竞争的相对地位在不断发展着转化。特别是在人类社会面对地球资源迅速减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经济冲突导致的系统风险日趋增大等各种威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要实现各经济主体自身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活动中加强合作、实现共赢是今后必然的选择。“一个有效的、开放的市场体系需要在各民族之间建立一个协调合作的全球框架,……只有通过把各种不同范畴内的许多社会——经济网络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他们以共同目标为取向,人们才能比较现实的希望实现社会公正、经济效率、生态的持续发展以及政治民主,从而避免一场(经济、宗教、政治或伦理的)全球自我爆炸的危险。”[1](P11)因此,竞争与合作在今后虽然仍将并存,但合作的倾向和行为将更趋强烈,最终将取代竞争占据矛盾的主导地位而成为主流,这必将成为竞争与合作这一矛盾运动的发展趋势。 2.开放与封闭的矛盾运动中,开放将继续保持其主流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历程中,开始阶段是封闭倾向占据主导,开放因素却是微弱的和受支配的,随着进程的发展,开放与封闭因素此消彼长,封闭倾向在不断减弱,而开放倾向却在不断增强。发展到现在,开放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活动的主流。尽管两者在政治、经济与军事形势出现大的动荡时经常会发生相反的变化,一些经济主体会依据暂时的形势更强调封闭性。比如在几次世界性的战争、经济危机、以及政治冷战时期,各国各经济体制间的封闭与割据就曾相当严重。但不管经济全球化演进道路如何曲折,开放相对于封闭不断增强的发展趋势并没有改变。如今,开放已逐步成为这对矛盾运动的主要方面和主流趋势,这一发展趋势在今后也不会改变。 3.整合与分化的矛盾运动中,整合将逐步成为今后的主流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虽然分化与整合的矛盾运动随着进程演化一直在延续,“但是这两种相反的趋势并非总是和必然平衡的: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一种趋势或另一种趋势往往会占上风。”[5](P137)特别是整合将会随着这种进程成为主流趋势,决定这一矛盾运动的发展。因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分化过程更多的是自发自组织过程;而整合过程,由于经济活动中人类社会处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除了自发形成“无形组织”的整合外,各国各层次经济主体通过自身组织扩展和联合形成更大、更高层次的组织,从而使有形组织形式的整合过程也愈加明显地增强。具有表现在,国家主体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一体化这种整合过程,已成为当代世界经济演化中的一种潮流;同样,在企业经济主体这一层次,“我们可以把工业化社会过去200年的历史理解为:随着大型组织不断从先进技术中获得优势,我们设计大型组织的能力的提高,我们已经极大地拓展了组织存在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组织比市场更为有效。这个结论既适用于政府组织也适用于商业组织,因为后者遵循的是类似的设计发展轨迹。”[6](P59)所以,这种有形组织的整合过程今后还将得到更大发展,整合过程也将容纳并决定着分化,主导着这一矛盾运动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这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4.有序与无序矛盾运动中,有序化是主流趋势。经济全球化演进中,有序与无序始终处于对立转化、相辅相成的运动过程。尽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演进,世界经济系统的结构层次更趋复杂多变,不稳定性乃至无序性也在增加,这是客观现实。但是,各类主体乃至人类社会是理性的,他们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会不断做出相互合作、不断形成与扩展各层次组织、更加开放和协调以促成一体化过程等各种努力,这些都会促使这个系统朝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目标的要求有序运行和有序演化。因此,经济全球化的有序与无序矛盾运动中,有序化作为主导方面和主流趋势,过去和现在是如此,今后仍将如此,这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历史规律。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经济全球化中矛盾运动的客观必然性,使我们能以积极的态度正视和面对这一现象;我们还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这些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使我们能以科学的态度遵循和把握矛盾运动的内在机制与特征;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这些矛盾运动的复杂性,使我们能以系统演化的观点和方法,不断探求和应对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种种复杂多变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从而趋利避害,努力寻求各主体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更佳途径。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及中国的对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要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大大促进了世界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力发生了某种质变。根据摩尔法则,信息技术革命使集成电路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每一代新产品(主要指“新芯片”)的生产成本降低一半。信息产业创造的产值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不但会带动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会降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近十多年来,美国经济发展“一高两低”的实践证明了其正确性。自1991年3月以来,美国经济在总数已达7万亿美元的庞大基数上,连续123个月平均经济增长率为4%、平均失业率为4%、平均通货膨胀率为2%,创造了世界奇迹。 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带来的世界生产力的质变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经济全球化产生了一系列新特征。信息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不仅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手段,而且造就了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新增长点。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导产业。信息产业的优先快速增长会带动全球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增添新动力。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迅猛发展产生了互联网。互联网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使信息的生产、传播和利用日益扩散到全球范围。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人瞬间就可以与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的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鼠标一点,就可获取几千里甚至几万里以外的信息,从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对经济活动的限制,使地球变成了真正的“地球村”。这就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经济全球化的质量和水平。世界资本市场的资本金借助国际互联网能以“光的速度”从地球的一方转到另一方,国际资本可以迅速流入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迅速从一个国家或地区流出,这就加快了国际金融的全球化进程。当前,全球流动资本已达8.2万亿美元,全球证券市值高达29万亿美元。信息传播全球化和金融资本在全球的迅速流动使国际贸易领域掀起了一场新革命,电子商务就是这场新革命的优秀成果。人们坐在电脑屏幕前,就可以进入各种商店,销售或购买商品。经济全球化的主体——跨国公司的领导者坐在办公室里,利用国际互联网管理、组织、协调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小规模厂商也可利用互联网向遥远的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就足以说明,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当代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使各国各地区各大洲都处于一个联系紧密的生产、商贸、信息和通讯网络之中,迅速消除着经济的区域性,促使资本重新组合,“流动空间”正在取代“地域空间”。换言之,地域正在被网络取代,网络不再对应于某一具体区域,而是被纳入世界市场之中,不再受任何国家的政治限制。政治空间和经济空间在历史上第一次开始分离。这种分离与跨国公司、国际资本、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等)等日益扩大和强化的活动联系在一起,使各国经济政策和法规越来越受制于外部世界的框架条件即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迅速融于经济全球化的洪流中。在新的经济全球化巨大洪流中,经济国际化和企业经营国际化不仅规模迅速扩张,而且质量也日益提高。国际化的内容不仅包括商品、资本、劳动力等,而且包括信息、知识、技能与制造技术等。国际直接投资方式日趋多样化,影响越来越大,掀起了大规模资本流动浪潮。 对于生产力质变导致的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专家学者有不同的认识。有人甚至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认为这是某些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媒体的有意炒作。然而,不管某些人承认不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认识世界生产力的巨大变化、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征特别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自觉地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生产关系的巨变与经济全球化的本质 有人认为,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主要是美国生产关系的全球化。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认为,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的市场化,市场化把全球各国、各类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经济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国际化向全球经济纵深发展、进入高级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国际化的高级表现形式。追根溯源,经济国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经济国际化于19世纪产生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无限扩大的生产经营能力,冲破国界开拓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旧的、靠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生产经营者“奔走于全球各地”,“到处落户,到处创业,到处建立联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4~255页.)。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经济国际化的精辟论述。但是,随着世界科技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国际化的范围越来越广、形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规模越来越大。近40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社会主义国家都纷纷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经济国际化由资本主义国家垄断的局面早巳被打破,它不再受国家的生产关系、社会形态、政治制度、文化差异、国土面积大小的限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股潮流,即经济国际化已发展为经济全球化。 在当今世界,商品、资本、服务、技术、信息、人才超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快速流动,实现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哪里环境好、回报率高,资源就向哪里流动,谁也阻挡不住。资源的流动要靠市场。市场背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不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生产关系。因此,从生产关系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全球经济市场化。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在发展市场经济,都在开拓国际市场。市场化使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经济逐步融合,使跨国商品与生产要素在全球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加快,形式日趋多样化,使世界各国(地区)经济的相互依赖性越来越强,最终形成互相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没有市场化就没有经济全球化,市场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特征。 有市场就有竞争。全球经济的市场化使全球性竞争更加激烈、更加复杂。思想理念竞争、制度竞争、机制竞争、政策竞争和产品竞争、技术竞争、资本竞争、人才竞争交织在一起,使竞争呈立体化趋势。竞争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企业。企业之间的竞争特别是跨国公司之间的全方位激烈竞争促进了全球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世界经济的增长,使经济全球化不断上新台阶。日趋激烈的竞争有可能激化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这就更需要各大企业之间、各国政府之间加强合作,更需要国际机构发挥越来越多的协调作用。现在各种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经济组织越来越多,区域化、一体化经济机构也越来越多。例如WTO、IMF、OPEC、APEC等,其国际政策协调越来越重要,这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结果。各主权国家应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中国加入WTO,积极参加APEC的活动,适应了这一要求。 作为经济全球化主体的跨国公司,为了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纷纷结盟。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原来曾是竞争对手的跨国公司结成联盟,以对付新的竞争对手。如美国IBM公司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开发电脑记忆芯片,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与欧洲第二大汽车厂商菲亚特公司相互成为对方的销售,欧洲跨国公司每年缔结的合作协定成倍增加,许多中小跨国公司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竞争对手。在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之间的结盟也日趋活跃。目前,跨国公司广泛结盟已成为企业经营国际化的一个突出特点,反映丁跨国公司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在跨国公司广泛结盟的同时,全球跨国并购如火如荼。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测算,在过去10年里,跨国公司的全球跨国并购增加了4倍。其中,美国、欧盟的企业跨国并购最为迅猛,电信、医药和化工产业是主力军。全球跨国并购使一个个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应运而生,因而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凭借最先进的技术进行的竞争称之为“超强竞争”。“超强竞争”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谁最大胆、最迅速地打破旧秩序,谁就能获胜。用迅速大胆的行动打乱竞争对手的心态和阵脚成为获取市场份额、提高利润总额的重要途径。对手越茫然不知所措,“超强竞争者”就越有时间在对手明白过来或作出反应之前赚钱。“超强竞争者”主要在对手处于惊愕莫名或陷于瘫痪的时间内保持其优势。当对手明白过来并作出反应时,“超强竞争者”原有的优势就可能丧失。“超强竞争”的日益加剧迫使竞争各方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实行最科学的管理、利用最佳手段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为经济全球化增添了巨大的新动力。 经济全球化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衡,不平衡发展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平衡—相对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相对平衡”的互动史。每一个周期从不平衡走向相对平衡,都使世界经济的生产力水平上一个新台阶,使世界经济的规模和质量产生一次新飞跃。近十几年来,全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多方面质变。整个世界的经济技术水平大大提高,创造的物质财富大大增多。“一个由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正让位于一个由全球参与者构建的世界经济。”(注:王烈、杨雪冬:《全球化与世界》,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法回避。但是,收益分配的不公在加剧,信息技术的“数字鸿沟”在加深,可持续发展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加剧。 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收益分配不公的加剧,扩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不平衡。据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统计,全世界20个最富裕国家的人均收入是20个最穷国家人均收入的37倍,而40年前仅18倍;世界最富的20%的人口的人均收入为最穷的20%的人口的98倍,而40年前仅30倍。不少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物质财富不断增加的历程中,却更加相对贫困,有的国家陷入极端贫困。在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下,世界资源的配置和收益分配主要靠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所关心的是“利润最大化”,不是“社会公平”。收益分配多寡的要素排列顺序是先资本、技术和知识,后土地、资源和劳动。发达国家掌握着庞大的资本、垄断着高新技术和新知识,必然获得巨大收益,发展中国家只能靠廉价的土地、资源和劳动获得微薄的收益。这是收益分配严重失衡、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世界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他的《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一书中,提出了“循环和积累的因果原理”,以新的视角解释了地区间、国家间收益分配失衡问题。他认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造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而不平等又进一步加剧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不平等和水平差距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并且有积累性。地区间和国家间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就是由这种“循环和积累的因果关系”造成的。在国际贸易中,完全靠市场的力量无法摆脱这种“循环和积累”,只会扩大差距。发达国家经济实力雄厚,科技水平高,管理先进,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好、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发展中国家很难在竞争中获胜。在进行自由贸易时,发达国家依靠巨大的竞争力抢占和扩大国际市场,获取高额利润,从而带动国民经济和其他事业的发展,进而形成向上的、越来越强的“循环和积累”。而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落后,企业和产品缺乏竞争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市场不断被挤占,工农业生产逐渐衰落,从而形成经济发展下降的、越来越弱的“循环和积累”。经济全球化扩大了市场机制“优胜劣汰、扶强抑弱”的作用,必然导致收益分配的严重不公和经济发展的巨大不平衡。 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竞争同时也扩大了发达国家之间的不平衡。在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的当今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是相同制度下不同市场经济模式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日本式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德国式的社会市场经济之间的竞争。美国经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它强调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自由竞争、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以达到充分就业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利润最大化;它强调个人自由、个人发明、个人创造、个人价值的重要性,鼓励创造、发明和创新;它强调个人利益高于集体利益,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这种模式充满生机和活力、创造性和创新性。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和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则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与调控,主张实行混合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与私有企业并存,政府调控与 自由竞争相互补充,效率与公平兼顾,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相辅相成。尤其是日本,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和经济计划对经济活动、企业决策进行诱导和干预,依靠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通过官民协商、政企交流扶持财团发展;强调工人个人利益与企业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相结合,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利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趋于市场化、自由化的条件下,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处于优势地位,其经济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而强调政府主导和调控的国家包括西欧国家、日本等国则长期处于经济低迷状态。美国模式的创新性使其抢占了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制高点,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信息产业大发展,从而拉大了与日本和许多欧美国家高技术和经济增长的差距,连续数年雄居国际竞争力排名之首,日本等国的位置则大大后移。据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测算,美国GDP的年均增长率从20世纪30年代的3%提高到90年代的4%;同期,日本GDP的年均增长率从4%降到1.4%,欧盟15国中荷兰、丹麦、芬兰、瑞典的GDP增长率有所提高,而德、法、英、意等国都在下降。这使发达国家之间经济的不平衡加剧。 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有处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如东欧诸国;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中国家,如东南亚国家、拉美国家等,它们都坚定地发展市场经济,建设市场经济体制。但它们的市场经济模式不同,改革开放的政策各异,因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在加剧。中国、印度、智利、韩国等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菲律宾、巴基斯坦、阿根廷、非洲国家、东欧一些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有的国家还呈现负增长,因而差距在不断拉大。 世界经济不平衡的加剧引发了一股又一股的反全球化运动。参加反全球化运动的成分比较复杂,其中有反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成分,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的愿望,这对于改善贫富差距扩大的不合理、不公平状况有一定促进作用。但要真正改变世界范围内的分配不公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主要应靠发展中国家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战略和策略,促进自身经济的发展。 我国应有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和质变是世界范围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及矛盾运动作用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我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参与。如果我国不参与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断送改革开放的成果。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及其发展不平衡的加剧说明了经济全球化的相对性、有限性和多样性。如果我国五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可能受制于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样会断送改革开放的成果。据此,我国必须有条件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战略和策略,趋利避害,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发展自己。 (一)深化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参与经济全球化,必然参与日趋激烈复杂的国际竞争。国际竞争主要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企业是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的综合国力还比较弱,与世界上的大跨国公司比,我国企业的竞争力还不强。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必须把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作为主要战略任务来抓。其中,在国家层次上,主要是尽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的成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同时,还应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为企业科技进步奠定稳固的基础。在企业层次上,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搞好信息化建设、经营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标是创建一批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依靠跨国公司参与国际竞争。 (二)全面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的质量。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举措。我国许多省市和行业都已制定和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今后,应坚持全面创新,不断提高经济国际化的质量。观念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先导,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不断学习,更新观念。不但企业应树立全新的观念,而且政府也应树立全新的观念。制度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抓制度创新,重点抓好宏观制度创新和企业制度创新两个方面,既要符合中国实际,又要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管理创新是全面创新的灵魂,是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永恒课题,必须实行科学管理、全面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水平和层次。技术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和内动力,必须建立健全合理机制,搞好技术开发、技术应用和技术扩散。产品创新是全面创新的载体,是竞争力的外在表现,必须不断改造传统产品,研究开发新产品,培育和宣传名牌产品,依靠名牌打天下。市场创新是全面创新的归宿,必须确立自身的科学创新模式,实现从适应市场到创造市场的转变。 (三)积极参加国际经济合作。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意味着国际分工更细,更细的分工要求更紧密的合作。我国已经成为WTO正式成员,应遵循WTO的法律框架和基本原则,与WTO其他成员加强经济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 (四)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但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降低对外依赖程度。最主要的是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学会灵活运用经济全球化的规则特别是WTO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条款,发展和保护自己;二是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不断深化改革,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经济贸易体制和灵活高效的宏观经济管理机制,卓有成效地化解和消除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 (五)保证经济安全,维护国家主权。经济全球化从许多方面损蚀着国家经济主权,给诸多国家带来了经济安全问题。特别是信息传播全球化的发展使传统的国家观念和主权观念受到了巨大冲击,信息战愈演愈烈,直接危害着国家安全和经济主权。经济主权是国家对本国经济所拥有的最高领导权和决策权,是对国家经济利益的最高权力。而国家经济利益又是国家安全的核心。所谓保证经济安全,实际上就是保证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国民经济正常有序运行。国家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国家主权不允许任何国家、任何集团、任何个人侵犯;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紧密相连,不允许受侵害。我们必须制定和实施科学完善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和策略,切实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维护国家主权。 (六)努力发展科教事业,积极培养优秀人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高素质的人才、控制高新技术的制高点,谁就能把握经济全球化的主动权,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越战越强。经济全球化中的不平衡,主要是科学技术和人才的不平衡。贫富差距、强弱差距,主要是科技和人才的差距。因此,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的策略是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发展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事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努力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培养人才周期较长,难以满足当前的急需,因此,在积极培养人才的同时,还应积极从国外招聘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比培养和招聘人才更重要的是使用人才,应深化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健全激励机制 ,创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才能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经济全球化论文: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理论思考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再次成为支配世界发展的新趋势。这次经济全球化无论在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是在推进速度上都超越了以往。本轮经济全球化与早期的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就是建起一套对全球市场开放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包括WTO的多边经贸规则体系,IMF和世界银行主导的金融开放与援助发展的全球规则体系,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建立的跨境制度规则体系。其意义在于: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国际经济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初步建立全球(地区)通行的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 本轮经济全球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发展市场经济成为各国经贸联系的共同基础。从全球范围内看,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中亚、中东欧等国家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发展中国家通过对战后经济发展经验的反思,开始了由国家动员和配置资源以启动发展的体制转向了以市场为基础的体制改革;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赢得全球竞争优势,也开始对各自长期实施的市场管制、干预和保护体制进行体制结构调整。正由于世界各国对发展市场经济、加快市场化改革达成了广泛的共识,经济全球化才可能得以顺利发展。 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代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两大主题。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现有的以国际组织、多边协定、非政府组织和地区组织构成的国际体系,长期以来一直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基础。但冷战后形成的一霸多强的国际格局,使和平的国际环境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9·11”事件之后,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成为一项主要议题,使全球多极化发展,加强国际合作出现了新的转机。在促进全球发展方面,冷战结束后,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已明显不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要重建国际经济新秩序,就必须建立全球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的约束机制(制约以实力替代规则和不遵守规则等问题),就必须确定危机发生时的全球调整责任和解决机制(全球预防危机的政策协调等问题),就必须管理和协调全球化发展中的不平衡、不稳定增长问题(全球的宏观调控),就必须建立促进发展和保护弱者利益的再调节机制等问题。这就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全球经济协调体系。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早解决,一旦各种矛盾交织激化到一定程度,全球化进程仍可能会出现逆转和倒退。 目前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谁来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过去全球利益矛盾的激化往往导致武力和战争。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当今的全球利益矛盾和冲突应更多采取谈判与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即使如此,当今的全球市场机制和规则,并不能有效解决全球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和国际合作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全球发展机制中的政策协调问题。如果全球贫富不均的“马太效应”日益扩大,被边缘化的国家、组织及弱势群体势必将成为经济发展不稳定的一个主要根源。因此,在当代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一方面要逐渐形成一套国际通行的市场开放规则和规范,另一方面在新规则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同时制约用实力誊代规则的不良倾向。中国入世后,将在这两个方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建设和新规则制定做出贡献。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现有体制的新挑战 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是全球开放,这就必然加剧全球竞争,改变现有的国际分工和交换格局,形成对世界各国现有体制的激烈冲击。这种冲击和影响是全面、深刻的。它不仅要求世界各国进一步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和开放市场,而且市场开放的范围从传统的货物市场扩大到服务市场、农产品市场、知识产权市场、金融市场、电信市场以及各类要素市场,最终实现全方位的市场开放;不仅要求有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以便利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要求各国经济的微观基础和财产结构对外开放,以适应企业跨国并购,建立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的需要;不仅要求开放贸易、投资和生产等经营性活动,而且要求开放各国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通讯和金融基础设施,以适应IT革命、物流革命、组织管理革命以及推行全球供应链管理的发展需要。同时,经济全球化还要求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必须是开放透明的,实行非歧视原则,并接受国际监督。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各国的宏观经济调控体制正面临着重大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综合国力的较量已取代军备竞赛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内容。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这就要求世界各国的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贸易体制、科技教育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形成改善供给效率,挖掘增长潜力,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平台;就要求各国调整本国的企业制度、企业组织管理、企业创新机制,形成适应全球化的微观基础;就要求开放本国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电信、物流等领域,发展全球竞争力。 在现阶段的全球竞争中,金融创新和跨境金融联系的不断扩大,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和虚拟经济的发展,使全球化进入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在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跨国并购已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发展全球生产和经营网络,已成为全球化中“超国家”的重要力量;提升全球综合物流的运作能力,重视人才、知识管理和创新活动,已成为现代企业取得竞争能力的关键。这一系列变化,对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民族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从两个方面对民族国家提出了挑战。一方面是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在逐步让渡给“超国家”的组织和机构。这包括:(1)国际多边协议和规则要求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部分让渡。如WTO规定的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实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多边贸易协定;IMF规定的实行货币可兑换、资本账户开放以及健全国际金融监管机制等规定。(2)各种国际机构规定的经济主权部分让渡。如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劳工和妇女权利保护等,都会制 约本国政策的实施和有效范围。(3)地区一体化组织规定的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一体化协定以及各种跨境宏观政策约束等项规定。在欧洲,已明显出现了各民族国家融合为大邦联经济体的趋势。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的经济主权正面对着微观组织变化的蚕食。如跨国公司、非政府机构以及其他微观组织形成的对民族国家政府作用的影响和制约等;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产生的跨境扩散及影响,对民族国家的传统管理方式也带来诸多的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转变。 从历史上看,早期的经济全球化是由资本主义国家推动的,表现为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在当代,一方面传统的资本主义转化为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如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欧洲大陆的福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其他国家实施的各种混合体制的市场经济;同时,全球化也把资本主义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大大拓展了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也通过市场化改革,走向市场经济。在全球化时代,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制度竞争成败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全球化必然是各种不同的市场体制相互混合、相互竞争,各种体制同时并存、不断变革的时代。只要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存在,探索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就不会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因此,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各种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各国经济管理体制能否适应未来的变化,能否通过体制创新创造出更有生命力的新体制,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体制上。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科技革命迅猛发展,国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正在加快,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客观上迫切要求加快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一)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 本轮经济全球化仍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主导的,这就必然涉及在积极参与全球化过程的同时,如何保持和发展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问题。在全球化时代,资本主义既处于全球化的上升阶段,同时其固有的内在矛盾也不会消失,而是在全球化进程中不断激化和爆发。因此,从长期看,社会主义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中获得复兴而不是终结。 全球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影响,一是加剧了制度竞争,必然形成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压力。在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模式和发展经验的情况下,就迫切需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惟一标准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制度创新。 二是加剧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竞争,必然形成综合国力较量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进行科技创新,加快调整束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传统体制、机制和政策,建立与中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能够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加快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是增强中国综合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中国科技创新的重点:一方面是把国外和本国自主开发的科研成果有效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并应用创新科技改善传统产业,发展新兴服务业;另一方面,则迫切要求提高中国的全民族文明素质,包括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基础教育体系。 三是加剧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必然加大社会经济不稳定和不平衡的压力。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微观基础和产权结构的改革,培育和发展一批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扶持和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的实力及能力。同时,应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及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尤其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城镇与农村地区的全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健制度、扶助贫困地区及弱势人群的社会自愿援助体系;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等。 在中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社会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经济制度,就要从实际出发,把富民强国放在首位,充分利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成果和发达国家创造的先进生产力来发展自己。同时,要在全球体制竞争中保持、发展和完善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特性。 (二)经济全球化对完善中国市场体制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新变化,势必对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重大影响。经济全球化扩大丁市场配置资源的边界,使大企业有条件在本国、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选择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微观规制改革,放松政府管制巳成为各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重大政策调整;股东资本主义正替代法人资本主义,促使各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势必对僵硬的经济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冲击。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不仅要求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开放,而且要求中国未来的体制对全球变化趋势有更灵活的反应能力和调整弹性。 二是将对中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开放型经济,将导致国际经济环境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国内经济,从而影响国内宏观经济的运行和稳定。国际作用机制主要包括:(1)周期的影响。如全球经济减速甚至陷入衰退,将通过对外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股市、汇市以及对未来的预期等渠道对国内经济增长和发展前景产生严重影响。(2)政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中,占世界经济总量大的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宏观经济形势而采取的货币、财政收支、利率、汇率政策以及对外经贸政策,都会通过国际传递机制对中国宏观政策产生影响。(3)外部冲击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外部冲击主要影响中国宏观增长态势。而在中国结构转型和大的体制调整过程中,外部冲击很可能加剧国内经济的不稳定。(4)产业的影响。当国际上出现大的结构转换时,国际产业新分工体系及产业转移,跨国公司的竞争战略调整及创新浪潮,都将对中国的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产生影响。这就要求中国及早建立适应全球化变化的新调控体系,从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短期稳定与长期发展、需求变化与增长潜力等方面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抵御和消除国际经济变化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三是对中国经济的微观基础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球化环境中,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占据主体地位。要提升企业竞争力,就要创造更便利的企业创业环境,更宽松的企业创新体制条件,更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平台,以及以完善市场竞争环境为中心的微观规制制度。现阶段,西方跨国公司的竞争力重点已转向了服务经济、知识管理以及发展全球运营和管理网络体系的阶段;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跨国公司,其竞争力重点也开始转向高增值制造业、应用和创新科技产业以及为大跨国公司提供配套的制造、营销与研发等领域。发展中等技术、中等增值含量的制造业,发展精细、高效,特色的多元化现代农业,发展金融、电信、物流和专业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中国下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将转变为全球化的综合战略。这将对中国传统的微观经济管理体系提出更大的挑战。 四是将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当前,金融一体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动力。建立在工业文明基础之上的贸易全球化规则体系,正在向建立在后工业文明基础上的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方向转变,由此将引发全球经济体系的根本变化。在金融、技术和服务成为国际竞争的新手段的条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在内的风险管理市场体系,发展与国际连接的信用、结算和信息网络体系,有效打击网络诈骗和犯罪,加快金融和信息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都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新的挑战。 (三)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影响 本轮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传统的进口替代体制或出口导向体制开始转向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无疑是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基准。要适应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建立一个对内外资、内外贸、内外企业都适用的非歧视性的、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和市场体制,既是WTO规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从国际的一般发展规律看,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首先要求国内有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包括:运作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都共同适用的竞争政策,比较完善的市场秩序管理规则体系。国内市场经济的一体化程度越高,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才能更有效。而中国发展开放型经济体制,则是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推进的,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全球化环境中发展开放型经济,比在国内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大的挑战性。从这个角度分析,中国加入WT0后所面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压力和难度,甚至超过了1979年的改革开放。 因此,在建立和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规则的基础上,要及早研究和制定符合中国具体国情、发展阶段和长远目标的开放经济体制改革战略。这包括:一是始终把握住市场开放不能损害中国根本利益的原则;在短期内不能形成对中国主要产业、企业、就业和国际收支的过度冲击;不能危及中国的金融安全、产业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底线,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在全面履行市场开放承诺的基础上,下大气力从体制上解决阻碍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创造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制定以供给效率为中心的税收、外汇、信贷、研发支持等激励机制,完善定位明确、廉洁高效的政府职能。三是研究和制定开放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扶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充分利用WTO的例外条款、特别保障条款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对待的相应条款,在履行承诺和重守诚信的条件下,通过立法、行政和社会力量,扶持和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基础产业和敏感产业。同时通过立法制定相应的扶持和保护措施的执行、终止、奖惩、修订及监督程序,以及这些措施有效性的评估机制。四是要建立宏观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把可能发生的外部冲击、内部不确定性扰动以及中长期结构转型时期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的范围内。同时,进一步完善微观的风险管理体制,包括建立抵御外汇风险、资产风险、价格风险等风险的管理工具。 四、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在全球化竞争中,体制竞争是第一位的。要建立有利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体制软环境,政府职能转变是其中重要的一环。这就要求我们以加入WTO为契机,把企业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尽快地归还企业;把政府的职能真正转变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来,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和完善。目前,中国现行的政府管理方式和政策手段,在许多方面还不适应这个要求。包括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一些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比较严重;政府职能定位不够清晰,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行政管理体制、方式在许多方面不符合应对全球化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法律规范和保障,经济运行和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调整、清理和解决,将严重制约中国企业应对外部竞争压力的能力。因此,加快政府职能和管理体制的转变,建立适应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未来5-8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其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产权结构。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要求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要有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现阶段所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求所有制结构是开放的,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坚持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会有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国内来投资办厂,并且会同更多的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组成各种形式的合资企业。因此,只有不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保持所有制结构的开放性,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外国企业到国内投资的需要。实际上,包括外资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有利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也要有利于支持、鼓励和引导民营、个体以及外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为各类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环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企业要由国家控股外,鼓励非国有制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以适当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 再次,经济全球化要求我们建立新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全球化环境中,进一步加强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及相关立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避免无序恶性竞争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难度更大、范围更广、任务更加艰巨,不仅要考虑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来确定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增强宏观调控手段,防范和化解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国内经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的对内均衡与对外均衡,促进国内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参与经济全球化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体制,使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有利于开放型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他市场经济的差别,主要在于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除了基本经济制度的不同之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其他市场经济在经济运行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共同点。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进一步开放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而且要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建立同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规则,便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 五、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 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涉外经济体制,在外贸体制、利用外商投资和扩大对外投资,汇率制度和形成机制,以及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等方面按照国际通行规则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在外贸体制改革方面,要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需要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减少数量限制和规范配额管理,按照非歧视原则对外国产品和服务实行国民待遇。同时要借鉴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健康、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检查检疫和疫情监控,防止有害物质和生物通过贸易渠道入境。针对当前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等手段,加强对外国反倾销、反补贴的磋商和应诉,维护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合法权益。实行外贸经营资格登记制度,逐步实现放开各类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对外经济贸易体系,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当前迫切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增大对外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中国国情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 其次,在利用外资方面应继续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政策, 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对外国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有步骤地开放银行、保险、电信、外贸、内贸、旅游等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制定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商投资准入政策。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企业外,取消对其他企业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出口型企业,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积极探索利用收购、兼并、风险投资和投资基金等各种方式来促进利用外资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采取鼓励政策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矿产和旅游资源开发、优势产业发展等。继续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用好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出口信贷等国际商业贷款。强化外债的全口径管理,加强外债的监测和短期资本监管,保持合理的外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健全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再次,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去投资办厂,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和市场发展跨国经营,带动产品、服务和技术出口,促进国内成熟产业和过剩生产能力向外转移,拓展经济发展的空间,提高企业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主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能力。通过在境外合作开发国内短缺资源,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置换,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实施“走出去”战略,必须在体制上和政策上予以保证和支持。重点是建立健全对外投资服务体系,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相关领域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同时,也要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本外逃。 最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及汇率制度,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同时,逐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和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为人民币最终实现完全的可兑换创造条件。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外国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也会逐渐进入中国市场,而国内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也为扩大利用资本投资创造了必要条件。逐步开放资本项目下的资本流动并最终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既是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大势所趋,也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主流的必然要求。当然,资本项目的开放也意味着中国的金融市场最终将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国际金融市场和资本流动的风吹草动会更加迅速地波及国内,从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本流动的监测和监管,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经济全球化论文:再度审视21世纪经济全球化问题 [摘要]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过程,认识与了解这个过程中的特点、将产生的冲突、矛盾,以及我们的付出和所得,是我们顺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选择适合我国特点的发展策略的关键之所在。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趋势 代价 冲突 策略 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世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清楚地呈现出五种趋势:全球化、区域化、信息化、自由化与市场化。信息化主要是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正在带动世界经济步入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不仅推动了各国的经济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尤其是计算机互联网络的广泛应用,大大加速了信息传递和世界金融与贸易市场的运转速度。自由化主要是指世界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1995年1月1日WTO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的建立及全球有组织的自由贸易新时期的开始。APEC在促进亚太和全球的贸易与投资自由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市场化则主要是指原中央计划经济国家在经济转轨中的市场取向。尽管这些国家在经济转轨方面采用的方式不同,成效也差别很大,但经济市场化程度都有所提高,从而有利于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全球化仍将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经济全球化进程在21世纪将进一步加快。这是因为:其一,科技革命正在迅速发展,许多科技领域,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生命工程、新能源技术、纳米技术等正在取得不断的突破,并应用于生产。由于各国的优势领域不同,客观上要求加强全球经济技术合作。其二,冷战后,妨碍各国进行经济合作的政治樊篱正在逐渐消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都在推动市场经济改革,妨碍全球经济合作的经济体制性障碍大大削弱。其三,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大量问题,要求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为进行这种合作提供了越来越完备的手段。从2O世纪,9O年代初开始的经济全球化历史进程,将在21世纪里以更加迅猛的发展速度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集中表现在以下 9个方面。 1、科学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将进一步提高,全球性的科学技术竞赛将进一步加剧。制定正确的科技发展战略,选择适合本国特点的科技发展模式,是各国在新世纪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新世纪的领先者仍将是掌握先进科技者。这其中网络技术将极大地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互联网的普及提供了加强各国经济联系的新纽带,互联网将不断提高金融、贸易、企业全球经营的效率和质量。知识将成为新世纪生产要素中的一个独立成分。哪个国家能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这个国家就能在新世纪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 2、国际贸易将有力地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半个世纪以来,世界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比世界GDP年均增长速度高一倍以上的趋势,在新世纪将继续延续下去,这一趋势的长期的量的积累,已使国际经济关系乃至国际政治关系发生了某种质的变化。贸易和投资的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国际分工和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这一趋势,将随着金融全球化而不断得到新的推动。此外,国际贸易在新世纪将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继续发展,国际分工将进一步深化,国际贸易将维持较高增长速度。 3、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将继续迅猛发展,跨国公司将持续推动企业的跨国兼并浪潮。企业的跨国兼并是优化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是规模经济的需要。企业的跨国兼并也打破了民族国家的壁垒,模糊民族国家的经济界线。各民族国家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越来越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跨国公司日益成为世界生产的主要组织者。 4、金融业在全球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①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资产证券化,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资产证券化对投资者来说增加了投资机会,多了选择种类;对金融机构来说,改善了资产流动性,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对整个市场来说,扩大了市场规模,增加了市场活力。证券市场对全球资源配置所起的支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②金融全球化,资金可以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交易的币种和范围超越国界。具体包括:市场交易的国际化、市场参与者的国际化。金融全球化促进了国际资本流动,有利于资源在国际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共同增长。③金融自由化,是从20 世纪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逐渐放松对金融活动的管制甚至取消一切管制措施。自由化极大地促进了资本的国际自由流动,有利于资源在各国间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活跃和世界经济的发展。资产证券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共同发展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得金融业在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占据主导地位。 5、世界经济组织的作用日益加强,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WTO、OPEC、APEC等。此同时,改革世界经济秩序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各国际组织的内部或外部的斗争将非常激烈。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应该遵守和维护现存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应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打破少数大国对国际组织和国际经济规则制定权的垄断与控制,积极推动对现存国际经济组织的改革与发展。 6、全球范围内的收入不平等将进一步加剧,人类社会还将面临严重的贫困问题和环境问题。可持续增长应成为各国政府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然而,如何实现增长模式的转换仍是各国政府所未能解决的问题。 7、区域性经济合作与经济区域一体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强。世界经济区域化(或称区域集团化)的进展自80年代中期以来也明显加快。1984年4月,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联盟国家提出了建立“单一欧洲经济区计划”。1993年1月1日,欧共体即按1985年6月的协议如期在1992年底建立了实行商品、劳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内部统一大市场。 1991年12月欧共体还决定建立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并从 1999年1月1日起发行欧洲统一货币--欧元。2002年7月1日欧元的惟一法币地位最终得以确立。在北美地区, 1994年1月已在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吸收墨西哥加入而建立起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在亚洲,东盟已建成具有10国的“大东盟”。现在东盟正计划到2003年前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并已决定将原先的18个成员增加到21个。亚洲金融危机所提供的一个重要教训是,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很难独自抵挡实力雄厚的国际资本的冲击。而现有国际经济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难以或不愿意对受到冲击国家提供及时的帮助,或这种帮助的条件无法令人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地域上接近的国家不可避免地把希望寄托在邻国(或经济体)之间的相互帮助上。 8、经济风险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上日益相互依赖、相互渗透。这就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震荡可以迅速波及全球。国际互联网络的发展,加快了这种经济风险的传播速度。这就要求世界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缩小其对全球经济的破坏程度。金融风险的防范,将是21世纪国际合作的一大主题。经济霸权主义和经济利己主义有可能使一部分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这是经济全球化在21世纪面临的另一个主要风险。防止这种风险的惟一正确途径是实现国际经济交往的民主化和国际经济结构的多极化。 9、经济全球化的政治社会影响。经济全球化在21世纪的不断深化,将不断加深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渗透,使各国间的共同利益不断增加,这样,必然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促进世界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领导人和政府的政策选择余地缩小,这必然有利于形成国际关系的民主与合作气氛。最后,经济全球化对民族文化的冲击。从积极方面看,外来文化可以丰富本国的文化,带来更健康、更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伦理道德。从消极方面看,外来文化中的颓废主义、黄色文化、利己主义甚至邪教也会在不长的时间内在一个国家里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破坏一个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如何在国际文化交流中趋利避害,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经济全球化的代价 经济全球化在给各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 代价之一: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将成为一种常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不少国家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已超过30%,个别国家则达到了50%-60%。在这种环境下,经济波动和危机的国际传染便成为经常性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成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具有紧密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将所有国家不同程度地引入失衡与危机的境地。1997年泰国的汇率危机,很快传染到整个东南亚地区以及韩国和日本,从而形成严重的地区性金融危机,随后又波及俄罗斯和拉美地区,形成了事实上的全球性金融动荡。国际游资的存在肯定是全球经济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之一。作为一种超越国界的巨大的金融力量,国际风险制造者一次又一次地扮演了全球性金融动荡的制造者或推动者,扮演了危机传染的主要媒介物。60年代的美元危机,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80年代初的拉美债务危机,90年代初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汇率危机,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每次都令人震惊地表现了国际游资的巨大破坏力。自60年代起,尽管各国经济学家们一直在探索对国际游资实施控制和监管的方法,许多深受游资冲击之苦的国家也曾努力加强资本管制。但总体而言,这些探索和努力收效并不明显。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在于,在全球经济、贸易迅速一体化的环境下,资本管制的有效性正在不断下降,国际游资可以利用各种渠道方便地绕过或躲避资本管制。 代价之二:各国经济主权的独立性正面临日益严峻的考验。欧盟经济体发展的历程表明,随着一体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成员国经济主权独立性则不断下降。从早期的关税同盟,统一农产品价格、汇率联合浮动,到单一货币欧元出现以后的统一金融政策,无不说明各成员国的财税和货币主权已逐渐让渡给超国界的欧盟协调机制。而这种经济主权的让渡曾使许多成员国付出不小的代价,甚至多次危及欧盟经济体的存亡。对于欧盟以外的世界其他国家来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其经济主权(特别是在财税和货币政策方面)的独立性,同样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这种考验大致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经济主权的主动让渡。从关贸总协定(现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历次减税和贸易自由化谈判,到发生金融危机的国家为了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被迫进行的经济调整,都是一定程度上的主权主动让渡。总体而言,这种让渡对于有关国家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它们能够从中得到期望的各种回报。另一种是跨国私人经济力量对经济主权的侵蚀。其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跨国公司。由于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很少会同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完全一致,因而它们对于东道国为了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采取的许多政策措施经常表现出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利用转移定价进行合法避税已为世人熟知,通过这种手段或其他渠道在国际间进行大规模资金转移对东道国货币金融政策的消极作用同样难以让人忽视。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在汇率动荡时期,跨国企业常常是大规模货币投机的主要责任者。显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大量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在这方面付出的代价应当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随着各国资本帐户的逐渐开放,不少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货币政策独立性受到严重挑战。在资本流动日益自由化的形势下,这些国家感到了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和维持汇率稳定之间的激烈冲突,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保持货币独立性的艰难和巨大代价。1992-1993年导致英镑退出欧洲汇率机制的欧洲货币体系危机、1994年的墨西哥比索危机、1997年的泰国汇率危机、以及巴西汇率动荡、2002年年初阿根廷的货币危机,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这种冲突和由此产生的连带反应。在上述危机过程中,几乎每个国家最终都勉强保持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同时在汇率动荡方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事实上,对于在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一国能否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这个问题,早在6 0年代初,马库斯·弗莱明和罗伯特·蒙代尔曾在各自的论文中先后谈到,资本完全流动的条件下,一国将面临货币政策独立性与汇率稳定两者之间的明显矛盾。他们认为,一国政府最多只能同时实现下列三项目标中的两项:完全的资本流动性、货币政策独立性和固定汇率制。上述结论被后人称为“蒙代尔三角”。这个分析框架清楚地显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本的自由流动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一种基本经济现象,因此,一国要想保持汇率的稳定,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向跨国私人资本让渡货币主权,或者必须以汇率的经常性动荡换取货币主权的独立。 代价之三:全球范围内的贫富差距正进一步扩大。如前所述,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化过程。这个过程中,竞争创造了效率,同时也使财富越来越向少数国家或少数利益集团集中,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据世界银行统计,1983年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高收入发达工业化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2.4%,即后者等于前者的43倍;到了1994年,这一比例降低为1.6%,即后者为前者的62倍。造成这种差距扩大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两个因素不容忽视。其一,是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分配不均衡。虽然我们已经说明,几乎所有参与全球化过程的国家在不同程度上从中受益,但并不意味着利益均沾。事实上,作为资本和先进技术的主要拥有者,发达国家总是处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这种相对优势使它们在价格制定方面具有主导权,不可避免地会使它们在与处于边缘地位、作为劳动主要拥有者的发展中国家进行交换时获得更多的利益。其二,是名义汇率下降导致的国民生产总值名义值的减少。在过去10多年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名义汇率出现了不少程度的下降。在一些发生危机的国家。货币的名义贬值自然使国民生产总值的名义值减少。如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高达20%-50%的货币名义贬值,就使它们的国民生产总值名义值倒退了10年(贺力平,1998)。况且,由名义贬值引起的实际贬值又将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进而在国际交换中付出更大的代价。 代价之四:是人类居住环境的退化和恶化。市场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在过度消耗资源基础上的市场扩张)、城市化、财富的不合理分配、富者的过度消费及其消费模式的“传染”、“普及”效应,是地球环境退化和恶化的主因。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世界劳动分工和布局的大转移,发达国家已专注于高附加值的非污染的知识产业,而发展中国家则成了工业制成品和资源密集实物产品的主要产地,成了全球环境代价的主要承受者。许多发达国家和全球性公司不但没有为地球环境恶化承担更多责任,反而自私地推卸责任。 三、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观念价值冲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各种各样的价值与观念的冲突,甚至尖锐的利益对立。 其一是经济价值的冲突。经济全球化进程存在着一个悖论: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愈推进,民族的经济利益问题愈突出。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通过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更新产业结构,促进了本国的经济发展。而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拓展新的市场,利用廉价的人力资源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来降低生产成本,缓解了发达国家面临的生产相对过剩和国内需求相对不足的矛盾。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虽然存在着这种互补互利的一面,但也存在着经济利益尖锐冲突的一面。强势国家与弱势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收益不均现象十分严重。据绿色和平组织的报告,发达国家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有毒或危险的废物,把发展中国家变成自己的“垃圾场”。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世界上绝大部分有毒污染是发达国家造成的,20多个发达国家生产了占世界95%的有毒垃圾。全球化的“污染转移”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资本的全球性流动,加剧了各民族之间的竞争。民族利益是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联系在一起的。世界的资源和空间是有限的,这势必引起民族利益的冲突;市场竞争是残酷的,弱小或落后的民族在其经济发展中必然要受到严峻的挑战。幻想经济全球化会带来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放弃自我保护,只能导致毁灭性的灾难。如若不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及管理制度,迅速发展本国的经济,增强竞争能力,就难免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再度落伍。 其二是政治价值的冲突。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经济利益的冲突决定了政治利益的冲突,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资本的扩张导致政治的扩张。少数发达国家为了实现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最大限度地拓展世界市场、攫取别国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必然要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充当霸主。由少数经济和政治大国挑起、操纵或发起的名为捍卫“人权”或“道义”的国际争端、侵略战争闹得全球不得安宁。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本国或本民族的利益,对霸权主义发出了“不”的抗议。二是经济全球化对国家主权原则产生了冲击。高科技手段、市场经济和资本扩张超越了国家的疆界,超越了民族相互隔离的界限、个性、差异,增强了世界的统一性、整体性。与此同时,民族国家原有的稳固地位受到了挑战:跨国活动和跨国主体的急剧增加,超越了国家传统意义上的主权和边界。一些西方学者以资本无祖国为前提,推导出国家无主权的结论,鼓吹“国家主权过时论”、“国家主权消失论”。这种观点为少数发达国家干涉别国内政、肆意践踏别国主权提供了辩护。事实上,各个民族国家都拥有自己的主权。在一定范围内与世界经济接轨,对外开放,并不是放弃国家主权。经济全球化并没有导致国家主权的弱化。越是彼此尊重各个国家的主权,加强协作,就越有利于国际争端的解决。相反,如果不尊重别国的主权,或者不注意保护自己国家主权的安全,就会对别国或者本国利益带来危害。 其三是文化价值的冲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资本的全球性流动为文化的广泛而迅速的传播提供了载体、工具和渠道,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学习。但是,经济全球化没有也不可能造成全球文化的“同质化”。事实上,在一些生活方式、文化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共同接受的同时,某些文化上的民族差异性乃至对立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比以往更加明显或突出。文化观念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或政治价值观念的冲突上。西方的意识形态反映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要求。一些发达国家试图把自己的政治价值观念强加给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不仅搞经济和政治的扩张和侵略,而且进行文化扩张和文化渗透,从而强化而不是削弱了觉醒的民族文化意识。文化的发展具有特殊的规律,它同一定民族的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越是具有民族性特点的文化,往往越具有文化的价值和生命力,因而也就越能走向世界。民族隔阂的消除,不仅不会削弱文化的民族性,反而会大大地加强全人类文化的“差异性”,使人类的思想文化和精神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我们的对策。对于经济全球化进程及其作用的两重性和现实中的种种价值冲突,我们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善于利用经济全球化进程提供给我们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积极利用外来的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发展我们的经济,增强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同时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尽量避免和减少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消极影响和危害因素,努力保护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保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保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中华民族文化的传统和优势。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下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分析 【内容提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会的深层因素;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文章在此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内涵进行探讨。 【关 键 词】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 【 正 文】 一、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是决定其经济安全的内在因素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融入到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国家安全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竞争力随即上升至国家安全的优先位置,国家经济安全开始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首先从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起始条件上去把握。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起始条件既是其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也是决定其经济安全内容的重要因素。从经济安全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起始条件上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项: 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现代市场经济通常具备如下特征:市场结构完备,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无障碍;市场竞争充分、公平并有统一的规则;价格信息充分;市场活动主体的产权明晰。对照上述特征,不难发现发展中国家目前市场经济具有很大的不完全与不完善性。以中国为例,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具体表现为统一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各地区自给自足现象十分严重,国内市场被分割为许多狭小的封闭性地方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各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的程度、各种要素市场放开的程度和完善程度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市场竞争规则缺乏公平性与统一性,不同经济成分发展条件不平等;地方保护主义使区际贸易壁垒名目繁多;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仍在探索之中,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和“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十分突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与不完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极为不利。按照经济学理论,在一个竞争不公平且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价格体系的扭曲是不可避免的。价格信号的失真会使价格失去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作用,其后果是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还会抑制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培育自己的明星企业和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 2、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步伐缓慢,尚不能满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具备一个发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从目前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尚有两大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渠道不畅,部分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不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致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全社会筹集到的社保基金难以满足其承担的义务要求。二是社会保险机制的覆盖面过窄。部分城镇下岗职工、农业剩余劳动力仍被排除在社保机制之外,包括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内的低收入人群的大量存在,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隐患。 3、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使其面临的金融风险压力增大。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的脆弱主要表现在外债负担重、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和金融市场开放步伐过快等三个方面。以墨西哥和韩国为例,1992年墨西哥外债达1060亿美元,1994年墨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1997年10月底,韩国外债总额达1100亿美元,其中2/3在一年内到期。外债负担重是造成这些国家汇率低估、货币贬值的重要因素。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例高的情况在中国比较明显。1995年底,中国国有银行总贷款为4万亿元,其中9000亿元是呆账,约占总贷款的22.3%。高不良贷款率使中国银行系统显得脆弱。此外,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和墨西哥)金融市场的过早开放客观上为国际金融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数量庞大的国际游资始终是威胁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一大隐患。 二、发达国家推行经济全球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举措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深层因素 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经济全球化的目的是服务于资本的全球扩张,攫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剩余,巩固和提高其优势竞争地位。发达国家战略意图从本质上看具有“争夺性”和“霸权性”两种属性。争夺性表现为发达国家借经济全球化不断迫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加快进行经济渗透以此来争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市场。“霸权性”是指巩固和提高发达国家在文化、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的“霸权”地位。发达国家推行这项战略的政策举措有:维护现有的“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技术封锁;把持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在维护和加强“中心”与“外围”的国际分工体系上,发达国家凭借其拥有的“经济技术优势”、“创新优势”和“国际规则优势”将发展中国家置于国际分工梯度的中低层次,而将自己放置在国际分工梯度的高阶梯位置,以此来形成能使国际分工利益更多地向发达国家倾斜的国际分工格局。这样的国际分工格局对发展中国家极其不利,它不仅使发展中国家获利较少,而且还在事实上形成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对发达国家的高度依赖性,这会严重削弱发展中国家抵挡发达国家传递经济危机、维护自身经济安全的能力。在技术封锁上,发达国家严格管制高新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统计,世界最大的569家企业(基本上属于发达国家所有),只有10.6%把技术创新放在国外。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把持着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如世界贸易组织的“绿色会议室”小圈子商议制度,能够“入室”商讨制定游戏规则的绝大多数是发达国家。这实际上等于剥夺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制定和修改游戏规则的发言权的决策权。因此,现行国际游戏规则一直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它偏重照顾的是发达国家利益,而忽视或损害的却是发展中国家利益。 三、经济全球化是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环境因素 经济全球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的运行环境,当代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更为便利。世界经济的联系方式已从过去以国际贸易为主,转向以资本跨国界流动为主、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新的发展态势。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加深,使发展中国家在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挑战。这种来自经济全球化方面的挑战从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看,集中体现在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下降两个方面。这种推断基于以下两点: 1、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为生产要素所有者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悬殊,为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提供了利益诱因。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是资源所有者做出的经济选择行为,这种选择行为是建立在成本——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上的。对资本而言,规避风险,寻求收益的最大化是其进行跨国界流动的决定因素;对人才而言,是否进行跨国界流动取决于其流动的预期收益与流动的机会成本的比较,当人才由跨国界流动而获得的异国就业收入远远高于其在流出国工作收入和流动费用时,人才跨国界流动的现象便会增多。由经济全球化而带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推广则为资源所有者的自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从现实情况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和生产要素收益水平的悬殊,会为发展中国家稀缺生产要素流向发达国家提供利益诱因。由此可见,市场力量的作用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受到削弱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政策因素看,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和保护市场的能力均面临着严竣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市场开放压力越来越大,开放市场的时间表已基本确定,发展中国家通过政策的作用来达到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越来越显得无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于2001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中国承诺:关税减让的实施期最长可到2008年;逐步取消400多项产品的数量限制,最迟可在2005年1月1日取消;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在加入后1至6年内逐步实施。又如: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政府承诺自1994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在10年内完全取消彼此间的农产品关税;在7年内取消对美、加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韩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本已很高。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解救危机,韩国更是加快了开放的步伐。如取消对外汇、资本流通和利率的所有管制,逐步允许外国接管和收购部分韩国金融机构,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等。 2、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能力的减弱和保护市场能力的下降是影响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从积极意义上讲,它显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吸收外部稀缺生产要素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在这一点上东亚经济奇迹的出现和中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从消极意义上讲,市场开放和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增多也会给发展中国家经济带来巨大冲击。比如,短期外资的大量流入极易产生泡沫经济,而短期外资的大量撤走则会导致泡沫经济的破灭。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就是由于短期外资大量撤走而引起的泡沫经济破灭的例证。泡沫经济破灭后最终承担损失的是发展中国家。可见,伴随着生产要素大量流入与流出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繁荣与萧条的更替,萧条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此外,由市场开放而带来的外国长期资本、技术和商品的大量流入也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在外资企业、外国产品的冲击下,发展中国家民族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人才流失、失业增多及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会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这些问题无疑会加重社会负担,但不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与建议 经济全球化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认识应从历史的、系统的、动态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发展中国家在没有实行开放政策时,自然不存在经济安全问题。但由封闭而带来的落后和贫穷从长远看就是最大的经济不安全。影响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既有来自国内、国际的因素,同时又有国内、国际因素的互动影响而产生的新因素。把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置于经济全球化中去系统地研究应成为我们分析经济安全问题、解决经济安全隐患所应采用的基本分析方法。 其次,经济安全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有,发达国家亦同样存在。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中低梯度层次的发展中国家是最易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但在发展中国家发生的经济危机也会通过贸易和国际分工链迅速向世界扩散,发达国家亦不能幸免。可以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安全。正视经济风险的客观存在,努力消除威胁经济安全的隐患,不断增强自身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再次,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还是一个长期性、多变性和可控性的问题。当前的经济安全并不代表永久的经济安全;某一时段出现经济危机并不等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将会一蹶不振,振兴无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不消除来自内部的威胁经济安全的因素,其经济安全问题便会失去立身的基础;如不善于化解来自外部世界的不利因素,则其经济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计,解决的出路在于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全球化中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是正相关的,发展中国家受益程度的大小与其抗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是正相关的。所以,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提高民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靠保护的办法去实现,积极的态度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政策把民族企业推向全球竞争的行列。 最后,还应看到,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无论是从市场因素上看,还是从国家干预经济的能力上看,都明显受到削弱。这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波动性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中国家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等同于其具有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能力。控制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稀缺生产要素(长期资本、技术、人才等)吸纳能力、引导能力、控制或减少稀缺生产要素流出国境能力以及对国际游资的控制能力等方面。发展中国家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出路并不在于其政策是如何优惠,自然条件是如何优越,而主要取决于市场的有效性和公共环境水平。因此,努力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与维护有效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应成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其经济安全的重要内容。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 经济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门研究人们在既定约束函数下为达到某种目标函数而作出行为选择的科学。保险监管模式其实质是研究保险监管机构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保险监管的某种预期目标而作出的监管行为的选择方式。其监管模式的初始选择取决于其初始的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的限制。而其模式的动态变化则是保险监管机构根据初始目标函数或约束函数的变化乃至两种函数的同时变化而作出的动态调整。 一、经济全球化下西方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 从世界范围来看,150多年前,现代保险监管模式诞生便选择了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并一直朝着正向强化的方向发展。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保险监管出现了改革势头,逐步放松了对保险业的管制,其保险监管模式逐步由严格向宽松转化,主要表现为集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监管于一体,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部门,使保险监管受益于银行、证券监管的技术和信息优势;放宽对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管制,支持保险企业上市和兼并,推动金融混业经营;放松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以保险人的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集保险业的监管与服务于一体。 西方保险监管模式的转换与经济全球化下保险监管的约束函数和目标函数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联。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第五次并购浪潮在全球范围内席卷而来,以银行业、保险业为主导的现代金融产业是这次全球并购潮中的重中之重。外部竞争环境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这种外部约束条件的变化诱导了西方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导致金融业务的相互交叉,使得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三者的行业边界逐步淡化。但遭到了建立在唯一的稳定性目标之上的严格的监管模式(即银行、保险、证券业分业经营,保险企业内部寿险、产险不得同时经营以及三者分业独立监管)的强约束限制。西方发达国家保险监管机构不得不重新审视持续近一个半世纪的保险监管的稳定性目标函数,并对保险监管目标函数加以修正,由一维的稳定性目标转为多维的目标函数,即稳定性目标、效率目标(改善本国保险竞争环境,推动本国保险业的新一轮发展)和扩张性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保险市场,并为发达国家组成更为强大的金融保险跨国公司进行新一轮兼并创造条件)以及其他目标。其中,效率目标是第一性的,它是实现保险体系的长期稳定性目标和长远扩张性目标的前提条件。因此,放松保险管制,建立密切配合的保险监管模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各保险监管机构的必然选择和努力方向。 二、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特点、假定前提及其效用分析 与西方现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相比,中国现阶段保险监管从整体上仍然属于较为严格的监管模式,其独特性表现为:(1)单一的分业监管机构。1998年成立的中国保监会为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独立行使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2)直接的实体监管方式。着力于对单一保险企业的直接监管,即通过一系列法规条文严格规定了保险企业的经营准则,如保险企业的创设制度以及业务监督、财务监督、人事监督制度等等,并由保险监督机构(保监会)贯彻执行。而对保险业整体的间接的中介监管指标——偿付能力要求不高,采用单纯的固定最低资本额模式,监管力度不够。(3)严格的监管内容。对保险企业的监管内容不仅涉及范围广,并且限制性很强。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对保险企业的组织监管,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内资保险企业创设的开业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这一规定不仅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的相关要求(如英国为10万英镑,日本为3000万日元,法国为500万法郎),也远远超出了我国对一般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资本100万人民币的要求。对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则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而对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第二,对保险企业经营活动也作了严格的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经营范围上不能兼业兼营;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监会制定,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监管机构备案;保险人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金融债券方面。 中国现行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当且仅当在下述假定前提条件下发挥效用:(1)完全封闭经济或次级封闭经济环境,即在一国经济下,假定不存在外部保险力量的竞争或外部保险力量薄弱,对内资保险企业的竞争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2)内部保险市场的不完全性。包括保险市场主体不完全、保险市场客体不完全,尤其是保险市场结构呈现出强垄断性,即一国国内保险市场结构为完全垄断型或寡头垄断市场模型,并且保险市场容量很大,保险需求量强大于保险供给量;(3)计划机制在一国保险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存在严重缺陷,在保险市场中基本上不发挥作用,即便发挥作用,效果也不明显;(4)保险业为一国的幼稚产业,其保险密度与保险深度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甚远,保险业处于一国的初级发展阶段;(5)资本市场不成熟,资本市场自身的投机性风险很大;(6)保险监管体系处于初级形成阶段,包括保险法规体系不健全、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不成熟;(7)保险市场缺乏信息传导机制,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严重;(8)保险监管技术落后。对保险业的监管尚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指标体系,更难以建立起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全国性保险监督预警系统;(9)社会宏观经济稳定,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并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10)国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和保险识别能力。 根据上述假定前提条件,我们将中国保险业步入经济全球化之前的保险监管模式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分析其适用条件和效用状况。其中,第一阶段为1980-1991年期间。这一时期先后仅有英、美和日本的16家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和联络机构,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几乎处于完全封闭的经济环境之下;而中国保险市场上仅有四家保险公司,截至199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国保费收入的98%,中国保险市场近乎处于完全垄断市场模型;1991年保费收入仅为239.7亿元,保险深度为1.11%,保险密度为20.93元。(注: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08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保险业是中国新兴的幼稚产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资源完全通过计划机制配置;资本市场几乎不存在;保险监管体系尚未形成,保险监管机构为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机构管理局的保险处,并仅有一部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性的保险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及其经营、财务等方面均无具体规定,法律效力不明,保险监管乏力;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垄断,缺乏透明度;宏观经济尽管出现过两次较大的经济波动,但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仍为8.7%。(注: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整理。)上述现实条件与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条件基本吻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这一时期的效用较大。主要表现为: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强,保险企业经营性风险很小。然而,由于存在对保险企业的过度保护,保险管制费率过高,保险企业获得巨额垄断利润,使得保险供给量难以达到社会最优需求量,垄断势力造成的无谓损失大。从整个社会效用来看,这一时期保险体系稳定性大于效率,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政府失灵。相对而言,其监管模式使这一时期的政府有效高于政府无效。 第二阶段为1992-1996年,这一时期是中国保险业迅速成长的时期,保险市场开始实质性地对外开放,自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分公司开始,这一时期出现了12家外资保险公司,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但外资保险力量未能构成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威胁,可以说中国保险业仍处于次级封闭的经济环境之中;中国保险市场由四大家保险公司扩大到9家保险公司,但四大保险公司垄断着中国保险市场,尤其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绝对垄断优势,中国保险市场处于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阶段;由于外资保险力量的介入和国内新生的保险供给主体的加入,这一时期保费收入由 1991年的239.2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776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7.72%,保险深度由1.11%上升到1.14%,保险密度由20.93元增加到110.65元,(注: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13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在中国保险领域验证了"供给创造需求"的萨伊定理。尽管如此,整体上讲,中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资源仍主要依靠计划机制配置,市场机制开始引入保险市场,但存在严重的缺陷;保险监管体系处于初步形成阶段,1995年中国第一部正式的保险法规《保险法》颁布,保险监管机构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处升格为保险司,专门负责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均为保险监管的法制化、正规化铺平了道路;中国资本市场初步形成,但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其运行缺乏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投机性很强;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阻隔,信息传导机制尚未形成;宏观经济虽出现过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但实际GDP年均增长率仍高达11.58%。(注: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因此,这一时期的现实条件基本符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假定条件。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这一时期的边际效用和总效用均较大,一方面体现为存在着较高的相对效率,中国保险业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发展,保险企业获得了远远高于世界保险平均利润率的报酬。另一方面,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并没有因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而受到影响。主要是因为:一是这一时期保险企业数量不多,市场竞争程度不高,保险公司能获得高额的利润,因而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未受到保险业高速发展的冲击;二是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实际GDP年均增长率高达11.58%)有力地支持了中国保险业的稳定、发展;三是这一时期较高的通货膨胀率(注:1993-1995年间的通货膨胀率分别高达13.3%、21.7%、14.8%。根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整理。)不仅没有对中国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产生了较强的正面效应。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也存在着较严重的效率损失,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现行保险监管模式未能及时有效地引入规范的市场机制,导致中国保险市场无序竞争的开始,规范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管目标几乎化为乌有,为后来低效的保险监管留下了"后遗症"。第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制,使得保险费率仍大大高于边际成本,投保人的一部分消费者剩余为保险人侵占。第三,1993-1995年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得投保户保单的现金价值贬值,既严重侵蚀了投保户的经济利益,又影响了保单的保障性。整体来看,这一时期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正面效应大于其负面效应,政府监管相对有效。 综上所述,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在1980-1996年间取得了预期的监管目标,即实现了保险体系的稳定、微观层面丰厚的利润以及宏观层面民族保险业的高速发展,这主要是由于这一时期中国保险业所处的现实环境与其监管模式的假定前提条件基本吻合所致。 三、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保险监管面临的现实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中国保险业的封闭经济环境已为中国保险市场较大规模的对外开放所打破。截至2000年6月,外资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有1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0家,1家外资保险公司正在筹建,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有202个,其中一百多家外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等候进入中国保险市场。伴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近5年内中国保险市场将对外资保险公司全面开放,中国保险业即将置于开放经济环境之下,国内保险市场的国际竞争程度将趋于白热化。与此同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做出了重大的调整,自1996年以来,央行连续7次银行利率大幅降息,年利率由调整前的 10.28%降为现在的2.25%。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必将受到严峻的挑战:一方面,计划机制配置保险资源在实际运行中遇到障碍。经济全球化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计划管制,诱使保险企业通过提高保险佣金和变相回扣提高市场竞争力,长此下去,其结果是保险成本不断攀升,加之资产运用手段单一,资产收益得不到保证,经济效益急剧下降。保险企业的实际费率已到了危险的边界,最终会导致某些保险公司破产,投保人的利益也无从保护。另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也使得中国保险体系呈现出严重的危机。中国现行保险期限结构的不对称,我国保险公司多以长期负债为主,资产运用却以短期的银行存款、国债为主,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狭窄,央行的七次降息,导致寿险公司的资金盈利能力日趋不足,出现严重的利差损失。加之1992-1996年中国保险业盲目的数量扩张,年均保费增长率29.6%,使得中国保险业在现行保险监管模式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偿付能力压力,中国现行保险体系存在着严重的危机。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国内外竞争的加剧,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导致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的某些重大的假定条件不能有效地得到满足。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不仅效率目标难以实现(保险企业盈利逐年下降,保险业发展速度逐年放慢),而且初始目标一稳定性也无法达到(内资保险企业的长期偿付能力和国内保险体系的稳定性均遭到严重威胁)。实践证明,中国现行保险监管模式至少是不完全适用的。 然而,经济全球化下,也存在着现行保险监管模式适用的其他诸多假定条件。主要有:(1)内部保险市场的不完全性。一是保险市场结构的高度垄断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两家的市场份额仍高达70%。二是保险市场主体的不完全性,不仅表现为现有保险主体资格存在问题,而且保险市场中介主体残缺不全,保险公估人缺位。三是保险市场客体的不完全性,表现为97%的再保险市场为国外再保险公司把持;(2)计划机制在保险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严格的产品报批制度使保险公司缺乏充分的产品设计、开发自主权,保险公司未能成为保险市场的经济主体;(3)保险市场缺乏信息的获取、加工、披露、反馈的良性循环机制,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显然,中国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仍很不健全,存在较严重的无序化竞争行为;资本市场尽管有较大的发展,但尚不规范成熟,其投机性风险仍很大;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尽管近20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据有关资料统计,1999年的保险深度仅为1.7%,保险密度为110.65元,而1998年世界平均保险密度为271美元,瑞士则高达4654.3美元,保险业发达国家宣扬保险深度都在10%左右(注:周骏、朱新蓉、李念斋主编:《2001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第212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现行保险监管体系不完善,尤其是保险法规不健全,保监会1998年才成立,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极不完善;保险监管技术落后,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指标体系,全国性保险监管预警系统更难以设立;国民文化素质仍然较低,尤其是保险知识普遍缺乏,保险判断能力很差。这些现实条件仍然适用于现行严格的保险监管模式而不适应于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因此,从近期来看,不能完全放弃现行保险监管模式,经济全球化下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也使得中国保险监管机构不敢轻易放松对保险企业的管制。 以上静态地分析了在经济全球化的现实约束条件下为达到不同的目标函数(稳定性、效率),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动态地看,在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业的既定约束条件下,两种保险监管模式的目标效用的比较为(图 1): 图1 两种保险监管模式的目标效用比较 附图 显然,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的两难选择既取决于目标函数的难以确定,同样也取决于时间维度的考虑。某一阶段的保险监管模式的具体选择在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长期均衡和可能导致的短期失衡之间的权衡,其监管的具体模式必然处于上述两种模式的边界之内。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从长期来看,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监管模式应逐步向国际通行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过渡,其前提是必须改变不符合宽松保险监管模式的现实约束条件,并随着其约束条件的变更,对现行保险监管模式进行渐次的边际调整,以避免短期严重的失衡,最终形成完善的宽松的保险监管模式,以实现保险监管的稳定性、效率以及适度保险民族保险业的目标。为此,中国保险监管应致力于下述几个方面: 1、理顺国内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如明晰保险公司的产权,健全保险市场的主、客体,建立和完善保险市场的信息传导机制,逐步放开保险费率的管制,引进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确保保险市场的稳定有序的竞争环境,以达到当前规范性监管的目标。 2、进一步规范中国资本市场,变短期的投机性市场为长期的投资性市场,从而为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建立稳健的投资环境创造条件。 3、健全保险监管体系,尤其要根据经济全球化下中国保险业的现实环境变化适时地调整过时的保险法规,并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完善现行保险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 4、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借助各种宣传手段,培育国民的保险知识水平和保险辨别能力。 5、根据中国保险业的国情,借鉴西方先进的监管技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指标体系,逐步将一年一度的年终检查式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以信息传导机制为基础的日常监管,最终向风险监管模式过渡。 6、在当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的同时,加强在某些金融产品经营和金融业务领域的交叉试点,尽快建立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对话制度,为最终混业经营、统一监管打下基础。 经济全球化论文:浅谈经济全球化下的跨文化广告传播 论文关键词:经济奎球化;中国广告业;跨文化传播;正确对策 论文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它给我国广告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国际跨国公司的进入.民破品牌的振兴,要求中国广告融入全球.进行跨文化传播,我们必须面对现实,采取相应的对策,迎接挑战。 2000年9月7日,中华入民共和国主席在联合国安理会首脑会议上指出,“经济全球化是随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客观趋势。现代科技的进步、先进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产生。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近10年来。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全球化的进程。” 这一精辟论述,指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潮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广告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也在顺应这一潮流,参与全球竞争,融入到全球中去。为振兴民族经济服务。 一、“经济全球化”的含义及其对我国广告业的影响 (一)“经济全球化.的含义 经济全球化,历来学者对其定义有多种说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界的说法为: “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成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靠性增强。”一般认为,全球化最早开始于15世纪末的航海大发现,那时英、法等西欧国家率先完成工业革命,继而在全球范围内拓展殖民地。进行经济掠夺。同时也摧毁了亚、非、拉众多的文明古国,把西方的一套社会制度、文化制度、价值观强加给这些经济落后国家。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从一开始就深深地影响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风俗习惯、价值观等方方面面。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新技术的日新月异,为全球化注入了强大动力,它对世界各国的影响也更加深远。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广告业的影响 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巨型跨国企业为了更多地打入市场,要求和鼓励广告公司兼并国外的一些独立广告公司或同国外的一些规模相等的公司合并,从而获得广告业全面、准确、快速的世界性服务。与此相伴的是广告业的国际化和跨国广告公司经营活动的全球化越来越明显: 1986年,萨奇集团先后兼并巴克基斯波尔沃格、特德公司而成为世界第一大广告集团,年营业额达成114亿美元。1987年。英国跨国集团WPP以5.66亿美元购并智威·汤普森公司:同年,英特帕布力克集团与林斯顿·坎贝一爱华合并。1989年WPP又以$.6亿美元兼并跨公司奥美集团,营业额猛增至于60亿美元,超过萨奇而成为全球广告公司的“‘巨无霸”。国际广告业也进入了全球化的时期。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确立,投资环境不断完善,许多国际广告公司也纷纷把目光投向中国。截止到1997年6月。我国的合资广告公司已达433家,世界上约有250家跨国公司都在华设立了分公司、我国广告公司按广告营业额所排出的前50名中,合资或外商独资的广告公司占到了22家。跨国公司凭借其所拥育技术、品牌、资金上的优势严重地冲击着国内广告公司。 中国经济参与全球化过程中。需要塑造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名牌。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外贸出口猛增,也出现了一批实力雄厚的外向型企业,它们能制造出世界一流的产品,但品牌知名度不高,所以在国际上许多“MADE IN CHINA“的产品就意味着‘“一流产品、二流服务、三流宣传、四流价格”,严重地削弱了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树立品牌,要求我国广告的积极介入,为中国经济走向世界进而强化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提供多方位的策划、宣传服务。.这也是广告国际化的客观要求。 二、跨文化广告传播所应采取的对策 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文化的全球化,广告传播即是信息传播,也是一种文化传播,它是在一定的文化区域里进行的。因此广告的信息必须适应当地文化特点。从广告内容上看,广告的目标是向特定的公众推销产品、眼务与观念。这些特定的公众都是受该文化区域文化传统影响的,理解这些差异的广告制作犬将会取得成功,而忽视它们的将会失败,当中国广告要参与全球竞争,进行跨文化传播,这就要考虑世界各地区的文化特点,让他们能够了解中国广告人制作的作品,而我国广告在戛纳国际广告节上屡屡受挫,在国内深受好评的作品却在国际上倍受冷落,说明在跨文化传播方面,要求我们必需积极地寻找对策。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立足传统文化、保持特色 在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并不是包袱,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对待传统。现代广告调查表明:国际公众在消费活动中,极其重视商品的文化色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文化心理现象,即在商品宣传和营销过程中,越是有文化、民族色彩的东西,就越容易得到国际公众的认同。 五千年的文化史,先人给我们留下了众多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精华,与现代先进的制作理念、制作技巧相结合。赋予其新的生命力,一些优秀的广告公司利用古典文化作品作为素材,制作出来的广告作品深深地打动了受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西游记》里,蜘蛛精在盘丝洞百般引诱唐僧。而唐僧却“坐怀不乱”。使其未能得逞、台湾华懋广告公司在《西游记第七十二回孙悟空吸尘除垢盘丝洞纤尘难容),孙悟空成了“打黄”卫士、从‘“怀中取出国际牌(NAT10NA1.)吸尘器,启动四百三十瓦无人能挡的超大吸力。遇法则吸,逢丝便清大型防撞条游走四方灵活运转,刹那间盘丝洞寸丝难容,一尘不染,蜘蛛精自知无处存身,识相离去”。这则广告利用中国观众耳熟能详的故事,很快受到观众的认可,从而打开了销路。 (二〕面向全球、尊重各区域的文化特点 中国广告欲走向全球,就要求把目光投向全球,尊重各地区的文化传统,使我们的作品超越本民族的文化视野而融入到销售的本土文化中去,符合各地区受众的捎费心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受众的消费习惯、消费方式、对商品和服务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与他们的传统观念相适应、与他们行为模式相吻合,便能较容易被接受,反之,则会令他们难以接受,那种在不了解对方文化观的前提下就进入国际市场是十分危险的举动。在跨文化传播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适当调整广告诉求点 由于各地区文化传统不一样,他们对同一广告信息的理解也不同,这就要求广告诉求点必需与该区域受众的期望和抱负能产生共鸣,如:富豪( VOLVO )汽车公司针对不同地区的受众心理,提出不同的广告诉求点,如针对法国人追求高雅、浪馒的民族特性,诉求的是地位和休闲;在瑞士因其是山区国,道路弯曲不平,诉求的是安全可靠;在象墨西哥这种发展中国家,则诉求价格的实惠·;烟草巨头万宝路公司1996年初在中国策划了“万宝路贺岁锣鼓比赛”,震天的鼓声和鼓手鲜红的装饰,红色象征着吉祥、幸福.与新春的喜庆气氛相融合,既符合中华民族的特点,易为中国受众所接受,又不失万宝路广告中西部牛仔渲染的雄壮、野性的阳刚之气的本意。在香港,为了迎合追求雅致的都市情调,把西部牛仔的形象换成了衣着华贵的、拥有轿车的成功年轻人,从而取得成功。 2、广告信息不能触犯当地的禁忌 首先,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风俗习惯是一个地区文化的集中体现,它对当地的居民有着深远的影响,一个企业在该地区拓展业务之前,务必要了解当地特色的风俗习惯.育的放矢地做市场促销,否则将受到抵制,甚至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穆斯林国家禁食猪肉、印度教徒则不食牛肉。精工钟表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广告中用了这样的主题:“人类创造了时间,精工表使之完美。”马上接到观众的投诉,因为马来西亚人大部分是虔诚的穆斯林教徒,他们认为是真主.而非人类创造了时间。后来广告语改为:“人类创造了记时法,而精工使之完美。”高露洁牙膏在马来西亚井拓市场时,在广告诉求中一再强调它有助于增白功能,而该地区却以牙齿黑黄为高贵的象征,反而通过咀嚼槟榔来使牙齿变黑,显然这则广告是在帮倒忙。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个民族都有他们自身的特点.我们制作广告前应充分的了解。 其次,要遵守当地的法规,法规是在一个地区和民族文明的产物,各个国家也育不同的特点。在许多欧洲国家.如德国、比利时和意大利。对比广告是非法的,1996年,菲利浦.莫利斯公司制定一个雄心勃勃的欧洲广告活动、它利用的一份科学研究报告指出:被动吸烟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对非吸烟者造成危害,该报告还认为被动吸烟比吃饼千和喝牛奶还要安全,结果该公司因为广告中把烟草和其它产品相比较另外还有做烟草广告的嫌疑而被禁止播出,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语言的翻译要慎重对待 语言是广告信息的载体,选用恰当的词语才能在该区域有效的传播信息,否则会引起误解,如我国的白象电池翻译成英文为“white elephant",而该英文词还有“无用而累赘的东西”之意;“帆船”牌地毯直译为英文“dunk carpet",而Junk在英文中另一意为“垃圾、破烂”。这种带有令人反感的译名,怎么能指望受众接受你的产品呢?为避免类似间题的影响,可以通过聘用当地的机构进行操作等方法。 (三)理智地对待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关系 全球化的过程中,在西方文化强势文化的冲击下,民族文化怎么办,中国广告全球化是否排斥本土文化呢?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笔者认为,全球化与本土化并非存在着根本矛盾,文化的全球化并不排斥民族文化的兴盛,而各民族的繁荣也利于推进文化的全球化,广告在跨文化传播中不可能完全脱离原有文化的特质,真正优秀的面向全球的广告是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寻找到不同文化区域共通的契合点。通过这样有效的沟通,民族文化也更好地参与国际交流,从中汲取营养,也不断地丰富民族文化的内涵。 可喜的是,我国的一些广告开始致力于这方面的努力并取得了成功。2002年2月8日,广州九易广告公司选送的“中国广东移动通信沟通从心开始(牵手篇)”荣获第三十届莫比广告节影视类第一名,该节是全球最具权威的三大广告之一,实现了中国广告“零的突破”。在作品中,选择“牵手”来作用为表达理念符号,而载体是儿童,因儿童是纯洁、真诚的标志,儿童是未来的希望:“一种来自中国的声音。引发全球的回应,在童声合唱《欢乐颂》旋律伴奏下,来自美国、法国、印度、马尔代夫,来自世界各地的孩子突破心灵屏障穿越地域的界限,奔聚在一起,手牵着手连成一体……”。这种对和平、团结的追求,对儿童的关爱之情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所共有的,也与我们中华民族祟尚和平、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相一致的。本土化和全球化二者很好地融为一体。 总之,广告毕竟产品宣传的一种手段,任何好的广告作品都是以优良的产品为前提和基础的。正如美国著名广告人奥格威所说:一个非凡的创意必然来自一种出色的产品。随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的优秀企业也将生产出越来越多的好产品。"MAIZE IN CHINA”的产品在世界上越来越有竞争力,也必将越来越受到各国用户的喜爱。借此良机,中国广告业也将插上腾飞的翅膀,把我国的优秀产品推向世界。广告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优秀的文化为依托,这样广告才更有内涵、更有生命力。著名的广告制作人傅杰曾说:面对全球化,要不断地开放自己,追求积极的变化,而最后不变的就是我们根植的传统文化。正是凭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开放的全球化思维,使其制作的作品在国际广告节上实现“零”的突破,为我国广告走向世界进行跨文化传播树立了很好地傍样。 经济全球化论文: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社会交往与人的发展 [内容提要] 人的发展与社会交往有密切的关系,交往的方式和水平体现了人的发展的程度。而社会交往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社会交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水平。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交往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对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了人类的共同发展,消除群体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个人发展的畸形状况,人们必须采取措施,提高社会交往的水平。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社会交往 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人性论的过程中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除了生命本质外,还有社会本质。人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人的各种潜能获得不断展现,人的本质力量得到不断完善,人的劳动能力得到不断发挥,人的社会关系不断趋向和谐完美,人的个性不断彰显等。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具有辩证统一性,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因为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而呈现不同的阶段。当前,人类已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新的时代使社会生产、社会交往等都具有不同特点,也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一 人的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着,“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而一切社会关系不外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是人在交往中所形成的所有关系的概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交往”(Verkehr)有较全面的概括。就一般意义而言,交往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或人群共同体之间互相沟通、相互作用、彼此了解的最基本的方式和过程,是人们之间实现了的社会互动。 马克思把交往与生产紧密地联系起来。在揭示人的发展与社会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因此,一个人若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多种领域和世界范围的交往,就会同无数其他个人甚至同整个世界进行普遍的交往,使个人摆脱地域的和民族的狭隘性,在社会交往中形成丰富而全面的社会关系,实现自身的发展。 交往的方式和水平体现了人的发展的程度。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交往手段和方式的变革必然推动人的发展进程。人们的交往形式同人们的生产、生活状态和他们的存在与发展状况相适应。当社会历史条件发生改变,原有的交往形式必然或迟或早地得以改变,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特征的交往形式的序列,“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它们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一个有联系的交往形式的序列,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马克思认为,由于生产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决定了人的发展的过程性、上升性。人类的交往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交往。“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某种[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交往,如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这种交往“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规定性”。第二个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交往充满了物化、异化情形,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商品货币关系表现出来。市场经济又使社会交往日益普遍,伴随着普遍的物质交换,人们的需求和社会关系得以丰富,为实现人类真正的普遍交往创造了条件。然而,商品经济时代又是产生“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第三个阶段是真正的自觉的普遍的自由的交往,是人类理想的交往形式。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交往的普遍性“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是人的个性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总之,社会交往有一个历史演进过程,也反映了人的发展有一个历史过程。 二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将历史划分为民族的、地方性的历史和世界性的历史,而且认为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及由此所导致的普遍交往的发展,“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而“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经济全球化的概念,但他们总是站在全球的高度来思考社会生产、社会交往和人的发展。 社会交往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决定了社会交往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水平。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全球化,社会交往包括交往主体、交往内容、交往手段等方面较之以前都有很大不同。 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交往主体多元化。有社会主体、民族国家主体、集团主体、个人主体;有经济组织、政治组织、文化组织;有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交往除了个人之间、组织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交往,还有个人与组织、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组织与组织、民族与国家、国际组织与民族或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交往,等等。总之,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交往主体更加复杂化。同时,经济全球化使社会交往的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全球化由经济交往拓展至政治交往、文化交往,还有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交流与碰撞。 而且,人类将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使人类的交往手段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进而使得人们的交往范围、交往方式、交往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革,为全球性社会交往提供了实质性的基础,从而把人类的交往实践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人们的交往范围扩大了。长期以来,时空一直是限制人们交往的主要障碍。信息社会消除了具体的时空等天然的物质屏障,将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民族国家的人 们带到电子空间里进行交往,人类交往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尼葛洛庞帝说:“在广大浩瀚的宇宙中,数字化生存能使每个人变得更容易接近,让弱小孤寂者也能发出他们的心声。”而且,人们的交往方式进步了。以前,人们受时空限制只能进行直接交往,而且只能是近地空间的即时交往。信息化时代,人们可以凭借高科技特别是网络技术,克服种种限制,一个人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而“随心所欲”地进行交往,真正实现了全方位的交往。 总之,经济全球化打破了天然的时间地域的限制,客观上造成了罗兰·罗伯逊所说的“世界的压缩”、安东尼·吉登斯所说的“时空压缩”、马歇尔·麦克卢汉所说的“地球村”、保罗·维里利欧所说的“地理终结”等结果。由此,不同群体间的相互依赖和交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人们即时地进行着政治、经济、文化和日常生活的全方位的交往,人也就从封闭走向了开放。 然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社会交往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交往中具有不平等性。目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控制着强大的资本和交往的主动权,凭借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发达的高科技,一直占据世界经济的中心位置,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往往处于边缘和次边缘的地位,无法摆脱贫困处境。而且,经济全球化也加剧了世界政治单极化与政治多极化的冲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想借助于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实现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政治野心。同时,经济全球化在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对话与融合的同时,也引起了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矛盾、对立和冲突。西方发达国家采取多种途径和手段,推行文化霸权主义。 再如,网络交往有其负面效应。由于网络空间是一个人化而虚拟的空间,不存在时空限制和现实利益冲突,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倍感压力的人们就会把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情感投入网络虚拟交往中,这是不利于人的社会关系的正常发展的。因为,“作为人,我们需要可接触的存在来建立完整的联系,我们需要看到彼此的脸和手势,闻到彼此的呼吸”。“但是,简单的连线不会弥合任何东西,我们可以架设我们想要的任何桥梁,但如果我们不穿越它们并四处摸索,这样建立起来的联系将没有任何意义。” 三 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普遍交往对人的发展的意义是双重的。 首先,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普遍交往冲破了狭隘的民族地域的局限,使人从地域性的存在转变为全球性的真正普遍的存在,大大加速了人的“世界历史性存在”的进程。“世界历史性个人”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普遍交往促进了人的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和全面发展。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经济的全球化为经济基础的。在前市场经济阶段,人类生存于彼此隔绝的狭隘空间,人的普遍社会联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的社会关系也没有真正丰富起来,人的发展受到狭隘人群共同体的局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和交换的扩大,人的活动的普遍性、独立自主性才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人在其现实性上才具有了世界性普遍联系的类特性。同时,普遍交往是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特征,也是人的有效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因为交往体现的是人与社会、群体与群体、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通过不同形式和层次的交往,人们就可获得不同的社会关系。而且,不同的交往在人的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马克思认为,一个人的“特性怎样发展为多方面的或是地方性的,它们超越地方的局限性还是仍然受地方局限性的拘束……决定于世界交往的发展,决定于他和他所生活的地区在这种交往中所处的地位”。只有开展普遍交往,人才会拥有全面发展的可能性。 经济全球化使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民族文化的交流与碰撞普遍存在,人们逐渐摆脱了民族文化的局限,在世界性的普遍交往中接触、了解甚至吸收各民族文化,使人具有多元文化背景。人是文化的动物,世界文化的交流与借鉴,不断丰富着人们的精神生活,为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而且,“现在人们越来越多地塑造自身,用不同的经历来拼凑他们的身份特征,他们依赖的不仅是自己本民族的,而且包括他们从大千世界获得的知识、体验及对他们有用的信条”。 其次,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普遍交往在积极推进人的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给人类带来一系列的生存发展困境。拉兹洛认为:“我们慢慢地接受了发生在我们周围的那些引人注目的不公正,而这些不公正不可避免地威胁着我们的生活质量。” 因为,经济全球化在带来普遍的全面的经济联系的同时,造成了具有异己性的物化社会关系的全球扩散,这种异己的物化关系是支配人、控制人、统治人的强大力量,导致拜金主义、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泛滥,造成人的发展的片面性。在当今世界,货币拜物主义盛行。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成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唯一纽带,成为生产的唯一目标,成为物质财富的唯一代表。 经济全球化时代也是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将人们带进了一个全新的数字化世界,其负面结果则是人生活在一个“网络虚拟社会”中,人们只是借助于抽象的数字、符号建立起各种社会联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与这个现实世界的真实联系,导致人的抽象化。而且,信息的变动性,人际交往的间接性也将使人们在心理上体验到新事物的强烈易逝性和瞬间性,历史感随之淡漠或消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化,情感逐步淡漠。 而且,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普遍的经济联系并没有使所有的人有均等的受益机会,贫富悬殊使得每一个人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处在不平等的起点上,生活在发达国家的人的发展空间与机会明显要大于发展中国家的民众,而有些人因此而成为“边缘人”,即使在今天,在某些经济落后的民族国家,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一些人尚未从饥饿和贫困中摆脱出来,其基本的生存问题都得不到解决,他们的发展问题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经济全球化使个体、群体与类之间的关系复杂化。经济全球化使个体自主意识大大增强,也使整个人类的科技实力、生产能力、交往能力、思维能力等各方面有根本性的提升,而且使个体与类具有强相关性。在当代的全球化阶段,个体与类直接相关,加强了个人与整个世界的互动关系。个体已经开始跨越群体的中介,直接地和整个世界的人们直接发生着关系。特别是在网络世界里,个体的能力、个体的主体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张扬,个体对类的影响力增强、局部事件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增强。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个体与类之间的复杂关系中包含着不利于人类发展的问题。由于个体的行为使类遭受的危害加大,并且难以预知。而且,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中,个人发展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增强了,人们的命运得极其不稳定,似乎有瞬息万变之感,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往往使人很容易迷失自己。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 四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交往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顺利推进经济全球化,使历史顺利地向世界历史发展;为了人类的共同发展,消除群体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个人发展的畸形局面,人们必须采取措施,提高社会交往的水平。 第一,提高人们的社会交往品质和能力。 社会交往品质是人的品质表现之一,是人们对于社会交往内涵、实质、地位、作用等方面认识和实践程度的根本所在。交往品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们的交往思维和交往实践水平的高低。为了提高人们的社会交往水平,开展积极的自觉的交往活动,抑制消极的自发的交往,必须提高人们的社会交往品质。 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高级动物,人的生存与发展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有可能,而且,正如马克思所说:“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因此,人们应充分认识到社会交往的重要性。经济全球化时代是一个开放的时代,由于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和高新技术的运用,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人们之间的交往方便而快捷,社会的普遍交往已成为一种趋势,任何个人、组织和民族国家都无法也不应该阻挡它,因此,应主动地参与到普遍交往中来,在普遍交往中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机遇。同时,要有正确的交往理念,如:在各民族、国家、集团之间的交往中要培育人类社会共同发展意识。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如何消除这些矛盾和冲突,使人类朝着共同发展的目标前进,是全人类面临的重大课题。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任何国家要想生存和发展都无法拒绝经济全球化。而且,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民族、国家、集团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共同利益日益增加,人们的活动具有了极强的相关性,人类真正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霸权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全人类的和平共处,不利于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更不利于本国的发展。由此可见,正确的交往态度、交往意识、交往理念都能体现人们较高的交往品质,都能促进人的发展。 第二,创新社会交往规则。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社会规范。适应全球性社会交往的需要,原有的规范和准则体系已经不可能发挥正常的功效了,必须实现变革创新。因此,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规则创新,无论是对各个国家而言,还是对人类社会整体来说,都是需要引起注意和重视的问题。规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也是一定实践活动得以开展的重要条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人类交往实践活动有了质的飞跃,这就需要有新的规则来调控。 当前,由于不公平的经济规则,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世界经济的不平衡,使世界各国在经济交往中矛盾和冲突加剧。因此,同志指出:“国际社会应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各国应加强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经济全球化达到共赢共存的目的。”目前国际社会出现的种种矛盾和冲突,不仅影响着全球交往的顺利开展,而且也表明全球交往规则存在着很大漏洞。当然,全球性的规则创新已经开始了。如多种多样的国际公约不断产生,纷繁复杂的国际规则不断制定,各集团之间的条约不断增加,各国内部的制度改革不断进行,等等。国际规则无非是国家间游戏的规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游戏规则是在互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它与游戏参加者所处的历史条件有密切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国际规则的调整势在必行,不仅包括全球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规则,也包括信息世界的规则。如:信息化时代的人们生活在一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信息环境中,如果各地区、各民族都只遵循自己特有的习惯和规范,网络信息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行。因此,人们必须构建彼此都能理解并遵循的规范,才能形成合理有效的信息社会,也才能真正对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第三,发展中国家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交往的发展,反过来讲,要提高社会交往水平必须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在与发达国家的交往中往往处于边缘和次边缘的地位,致使其贫困处境仍然存在。为了在世界交往中取得平等地位,把握主动权,发展中国家必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为人的发展创造物质条件。 经济全球化是全球经济发展不可抗拒的趋势,人们只能利用它。事实上,发展中国家为了求得自身更好的发展,也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为了在这一进程中把握主动权,各国纷纷进行国内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改革国内传统的经济制度、模式,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改变传统的落后的生产经营观和发展观,树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观念。同时,发展中国家纷纷进行经济发展的战略调整,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以及其他技术密集型产业,从而使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有更快更大的发展。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建设驶入快车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经济全球化论文:浅谈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初探国家经济主权 [论文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国家经济主权 让渡论 发展中国家 [论文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 中,国家经济主权仍然是研究的重心。本文从经济全球化对国 家经济主权造 成冲击 的因素,入手进行分析,并通过对在经济全球 化进程中出现的国 家经 济主权理论 进行剖析得出了国家经济主权 的 让渡 论具有一定 的合理性的结论,进而指出了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实现的途径。 引 言 当历史的车轮行进到20世纪的最后十年 ,整个世界呈现出一个不可阻挡的全球化发展的新态势。而在几乎所有领域的全球化进程中,毋庸置疑,经济全球化始终走在最前面,它在成为其他领域全球化基础的同时对主权国家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诸多领域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各主权国家在相关领 域的依赖度越来越大,而各主权国家间用以实现诸如环境、经济、惩治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的方式无论是加入各种国际组织还是缔结各种国际条约,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授权于国际组织 以相关权力,或者相应的通过对国际条约的转化或采纳制约自身权力的行使。由此,传统意义上被认为是不可分割、不可放弃或绝对不可侵犯的国家经济主权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而这是否意味着国家经济主权的侵蚀或衰弱?发展中国家在面对经 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应当如何看待国家经济主权?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在经济 全球化的热潮中冷静下来重新审视国家经济主权。 一、 经济全球化对国家经 济主权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趋 势,从经济学角度看,它主要涵盖贸易 、金融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等几个重要方面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劳动力的自由跨境流动以及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比进而实现 国际经济体系的高度融合 (或一体 化),因而要求各民族国家的政府放宽或解除在国家间经济交流上的种种限制,这就使各民族 国家的国家经济主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和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 三个方面 。 (一)国际组织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日益增大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 ,各种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大量涌现 ,据不完全统计 ,全球范 围 内建立 的 国际经 济组织 多达 109个 ,包括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 、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等一系列对 国家 经济 主权 有 重要影 响 的 国际经济 组织 。一些综合 实力较弱 的国家(尤其是要加入 这些组织或 者是 向这些组织寻求帮助的发展 中 国家)由于在 资金、技 术等方 面对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组织具 有一定的依 赖性 ,而且 近些年来某些 国际经济组织 已逐 步带上 了国 际政治 的色彩 ,其利用所具有 的职权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国家的经济 主权 。此外 ,一些区域性经济组 织如欧 洲联盟 、东 南亚 国家 联盟 、北 美 自由贸易区等也都以部 分经济 管理职能公共化 的形式 ,在有 限的范围内“攫取”了原属于国家经济主权的部分权力 。 (二)跨 国公司及其经济扩张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 正如美 国学者惠特曼所指出的“就对 民族 经济 主权 具有巨大威胁性和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来说 ,没有哪个组织比跨国公司更为有利了。跨 国公 司对主权 国家 ,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的冲击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 在如下 几个方面 :第一 ,跨 国公司执行全球生 产战略 ,往往视 国家 经济主权为其障碍 ,因此其超 越国界 的经济 活动总是力 图逃避 国家根据主权原则对其进行 的监督 ,从而模 糊了 国家 的管辖权 也冲击了国家的经济主权 。第二 ,跨 国公 司腐蚀政府 官员 的非法活动,使国家在经济方面的行政决策权和国家最高权威面临挑战。第 三 ,跨 国公 司在金 融市场利用 转移价格而逃避转移利润、通过买卖股票和证 券等 逃 避外 汇管制 、利 用 国与 国之间的汇率差价把资金调入调出等等的投机行为,直接影响主权国家的货币财政政策 。 (三)非政府组织对 国家经济主权的影响 首先 ,从国内的 角度 看 ,随着非 政府组 织 涉足领 域逐渐增多 ,作为独立于政 府 的组织 ,它越来 越体 现公众 的意志从而得 到越 来越 多的公 众支持 ,这就无形 中使 政府在经济领域的管理行为不得不得到非政府组织 的支 持才 可能有效 运转这就需要政府不断下放 权力于非政府组织 。 其次 ,非政府组织由 于独立 于政 府 ,可 以越 过政府 直接卷入 国际 事务 ,但在很 多 情况下 ,非政府 活 动进一步 打破 了国际关系 中的国家“垄断”,造成“官 、民”之间 的紧张,给国家关系带来不快甚至冲突。如某些人权组织的活动就是如此。 再次 ,虽然非政府组织 不具 有 国际法 的主体资 格 ,但 他们是当代 国际社会 中不 可缺少 的重要角 色 ,通过 他们 可以听到民间代表的呼声,由此使联合国与其保持着特殊的关系,从而通过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举办的重要会议上的发言等对国家经济主权间接产生影 响,并且其 在联 合 国的作用和地位已从经济和社会领域逐渐扩大至其他领域。 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国家经济主权理论及剖析 经 济全球化在许 多方 面都 对 国家 主权构成 了一定的 冲击 ,这是不容否认 的客观 事实 。但 在经 济全球 化进程 中,对于国家经 济主权的 理论 主张 ,学 者们 出现 了不同 的声 音 ,归结而言主要有 以下几种 。 (一)国家经济主权“销蚀论” 持这 种观点的学者认为 ,经济全球化 的发展促使 了许多国家在制定经 济制度 、贸 易规 则方 面趋 于相 同或者是类 似 ,特别是在严格按照 WTO、世 界银 行等 国际组 织规则进 行交易 的时候更是强化 了统 一的规则和制 度 ,这 样从 客观上会使国家在非 自觉 、无意 识 的情况 下做 出一些 行为 ,而导致 国家经济主权遭受“销蚀”。 尽管经济全球化会对 主权国家 的法律带来一定 的冲击 ,但“国际法律制度走向一体化”的提法从根本上说是不科的,“如果说 国际法律一体化成为可能 的话 ,那 也只能是纯代表极少数 国家意 志 的法 律 ,国 际经 济法 此 时也就 失去‘国际’这一独 特的 法律 属性 了;国际社 会 也就 不能 再称‘国际社会’了,而且从部分经济主权由民族国家 向国经济组织让渡的角度看,如果就单个民族国家而言,这无是国家 主权 的销蚀 ,但如 果从所 有 民族 国家 的整体来 看 ,种主权让渡的结果是 ,共 同让 渡,共 同享有 ,国家 主权并没销蚀 。从部分经济主权 由政 府 向本 国企 业或 非政府 主体让渡 的角度看 ,即表现为本 国企业或 非政府 主体 对政府 主事务的干预 ,其实质是 国家经济主权在 民族 国家 内部 的重分配 ,即由政府的“惟我独尊”转 变为政府 和非政府 主体 的权。则从单个民族国家的整体而言。并没有发生国家经济权的销蚀 。[6] (二)国家经济主权“模糊论” 这种理论反对传统意义上国际法 和国家关 系理论 ,认在经济全球化下,国家将不再是基本的主体。经济一体化致了各国政府没有 能力独 立地 对本 国 的经 济进 行有效 的理和控制,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在给各国经济带发展的同时也迫使政府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从而 限制了最终模糊国家经济主权。 事 实表明,主权国家并不是 完全被动 的卷人经 济国际进程 。经济国际化与主权国家之间有着 复杂的互动关系 ,家不会让经济国际化扮演终结国家及其 主权的角色 ,国家会做出适应性的反应。他们主动进行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强化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有效干预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和 国际机制 的建立 。调整运作.充分利用一切有利的国际条件,千方百计为本国的经济发展和 国际竞争提供安全保 障和加大支持 力度 。换言 之面对经济 国际化 的挑 战 ,国家会 奋 起做 出各种 适应 性调 整把挑战视为机遇 ,变压力 为动力 ,其结果 往往 是增 强了综 合国力和国家行使主权的能力。 (三)国家经济主权“废弃论” 以美 国国际法 著名 学 者 路 易 斯 ·亨 金 为 首 的 学者 认为,[8]随着“全球化”、“一体化”等词汇的高频率的出现,国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经济全球化 的普及 和扩展下 ,与其相关 的政治、文化 、法律等 领域也 应 当 同步实行 全球化 和体化 ,这是 一种 不 为人 意 志所 转移 的 客观 规律 和 客观 趋势 。突破原 有的国际法体系 。废除 国家 主权 是充分表达 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重大变革。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正是可以推翻国家主权原则不可侵犯 的重要依据 。 经济全球化尽管对国家经济主权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它不可能导致国家 主权的消亡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全球化就现实的经济和技术条件而言还必须以民族国家为基础,企图以所谓的“世界政府”来取代各独立的民族国家政府如同南柯一梦,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这一点 。米夏埃尔 ·齐恩 、克 里斯 ·哈曼 等学者 已经作 了专门的论述 ,这里 不再 进行 论述 。由此 ,废除 国家 主权 失去了其在 理论 上 的必 要 性 ,也 就难 逃 为发 达 国家插 手 别 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事 务而 削弱 别 国主权进 行开 脱的嫌疑 了。 (四)国家经济主权“让渡论” 该主张为欧盟成员 国所提倡 ,他们坚持 欧盟是一个具 有超国家性质的 国际组 织 ,随着 经济 全球化 的发展 ,为 了全局利益 ,让渡部分 国家 主权并 不会 损 害主权 的完 整性 ,其结 果会形 成欧洲统 一市 场、统一货 币和欧洲大经 济区 。欧洲 一体化的实践表 明国家 主权是可分 的 ,这样 对于增强 欧盟 的总 体实力 ,加速其各方 面的发展 是 非常 有利 的。可见 ,该理 论是 欧盟 的形式视为 国家经济 主权让渡 的理想化状态 。虽然 国际社会至今 尚未就此观点 达成一致 ,但 它具有 国际法上和实践中的合理性。 就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论来说,其理论基础就是承认主权 的可分性。而至于主权是否可分 ,一直以来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 之一 ,但正如《奥本海 国际法 》所说 的,“看来 比较 可取的意见是 ,坚持切 合实 际 的认 为主权 是 可分的 ,尽管这 种意见是不正常 的而且 可能是 不合理的 。 主权的让 渡不同 于 主权 的割 让 ,而 是 国家 问 的主权 共享 。“主权让渡是 为了解 决 国际组织 的授权 问题 而产生 的概念,即成员国转让部分主权的形式权力并 由一个共同的组织来行使。这 种部分主权实行成员 国共享的方 式 ,说 到底主权的所有仍然是 国家的 ,所 以,让 渡不是 割让 。只要国家是自愿加人 国际组 织并保 留退 出的权 利 .主权 国家所 有的底线就不可能突破 ,因为 国家在理论 上有 可 以收回让渡 的主权 的权利 。至于在实践 中权力 的收 回是 否可行的 问题 ,关键还在于 国家 的战略选择和权力 行使 ,因为主权让渡 和受限也是 主权 国家行使 主权 的结果 。 至于国家经济主权的让镀是否导致了如有些学者声称的国家经 济主权弱化 的结 果 ,笔 者认为 ,国家经 济 主权 的让渡是 国家基于 自身某种利益 的考虑 所做 出 自主意识 的选 择从 而在新 的国际环境下更好地维护 和获取 国家的根本利 益而并非是国家主权被弱化的表现,国家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其自主性。即便欧盟这 样 高度 一体 化的 区域 联盟 的结成 也是从属于 国家利益这一前 提下的 。而事实 上 ,正是 主权国家本身推动 了全球化不断地 向纵深 发展 。就 国际 社会整体而 言国家通过参 与经济全球化 ,对机 制化组织适度 地让渡一部分主权 ,恰恰是一 国权 力的延伸 、变通 和扩展 ,是对 国家利益的拓展。 三、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国家经济主权的实现 经济全球化对 于广大发展 中国家 来说 ,无 异 于一 把“双刃剑”。在为发展 中国家 带来 追 赶上 发达 国家的新 机遇 ,促进其经济发展 的同时 ,也不 可避免地对 发展 中国家 的经 济主权提 出新 的挑 战。面对这种形势 ,发展 中国家应 当如何对待国家经济主权 ?如 何协调处 理 国家经 济 主权 与加强 国际相互合 作的关系?这些 都是当前 摆 在发展 中国家面前 的重要课题。我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注重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 (一)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同时,坚持和发展国家经济主权 经济主权能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最根本的保障,也是 逐步摆脱不发达 的锐 利武器 。一 国的经 济主权需要维护 ,而其经济也 必 须发展 ,两 者不 可偏 废 。因此 如何处 理好经济主权和经 济安全 就成 为发 展 中 国家必须认 真思 考的战略问题 。笔者认 为 ,发展 中国家在 理解 经 济主权 时 ,应将其理解为各种“权 利”的具体 体现 ,而避 免理解 为纯粹 的、抽象的国家“权力 ”。它的 实现体 现 为 国家 所行 使 的各项 具体经济权利 .这些 国家经济主权权利 可以分 为核心经 济主权权利和可让 渡的经济 主权 权利 。核心 经济 主权 权利要 始终 不渝 的予 以坚持 ;而对 于那 些可以让渡 的经济 主权权利则可 以发展的观点来对待,只要在符合本国及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也可适量开放。 (二)积极参与制定经济全球化的新规则,促进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形成 历史和现实表明。发达国家在过去、现在 以及将 来都不会自动放弃经济霸权、主导权和控制权,不会善意地主动让发展 中国家享有国际经济事务 的参与和决策权,尤其是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国际立法不平衡趋势甚为明显,如TRIMS取消了发展 中国家用以对付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手段,而约束限制性商业管理的国际规范却未能出台;发达国家竭力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但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问题却采取回避态度。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想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动的接受游戏规则,就应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规则的制定过程;在致力于创建一个既能适应全面的国际市场竞争,又能有力地保障民族经济安全的现实主义的国内法律制度框架的同时 ,促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 法律 新秩序 的形成 ,使经济全球化进程不仅仅体现西方的价值理念,同时也使得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得到应有的尊重 和照顾使得全世界各国均得以充分的进步和发展 。
经贸论文:高校国际经贸专业教学考究 一、国际经贸专业中外学生同堂教学面临的问题 (一)专业课程知识平台的复杂性:非母语教学存在欠缺国际经贸专业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运输与保险等多个学科基本原理与知识的运用。如何用纯英语对其进行正确、生动和传神的讲解和描述,是中国教师面临的首要难题。中外学生同堂教学问卷调查显示:88.6%的被调查学生对教师的英语口语表示满意;65.7%的学生能够完全听懂并理解英文教学的内容;62.9%的学生认为授课内容需要加以引申和扩展。在全英语教学中,教师无法做到像用中文讲课那样旁征博引、游刃有余,从而导致授课效果大打折扣。一般而言,留学生任课教师都具有较高的英文水平和专业基础,而缺乏对讲课内容或专业知识进行像母语一样的扩展、驾驭和引领的能力,存在中式英语的现象。(二)语言文化存在差异性:师生、中外学生之间沟通不畅留学生是一个多元群体,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地区和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教育和社会经历。尽管大多数留学生都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但其英语交流有着各自的地域语音特色,与标准的“英式”或“美式”英语不尽相同,这使得留学生与中国教师之间、中外学生之间仍面临一定的语言交流障碍。不同的文化背景与教育经历也对学生的思维表达方式和沟通习惯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例如,一些来自南非、欧洲国家的学生有着直接而丰富的表现能力,他们思维活跃,在课堂教学中会随时打断教师的讲课,提出自己的疑问;在课堂讨论时,经常会因为某个问题与其他同学争论不休。这种开放式的交流在西方课堂中比较普遍,但却让许多中国及亚洲国家的学生感到尴尬。中外学生同堂教学问卷调查显示:62.9%的被调查者喜欢自己的异国同学;54.3%的被调查者能够与异域文化背景的同学进行良好的沟通;91.4%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加强授课中的语言文化沟通交流。因此,如何克服因语言文化差异导致的交流理解困难,是师生各方需要共同应对的课题。(三)中外学生学习风格异质化:传统教学模式局限性凸显由于不同文化和教育背景的影响,中外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表现出不同的学习风格,如中国学生关注知识本身,重视对规则与惯例等抽象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而留学生则更关注知识铺陈,重视形象知识的理解,喜欢通过具体实例来揭示或论证相关原理;中国学生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只在具备必要知识或观察他人经验的基础上才会进行实践,而留学生则强调知识的实用性,会通过个人的反复实践来学习如何解决问题和获得结论;中国等亚洲国家的学生倾向于与他人合作或向教师求教,以人际交流为基础进行学习活动,而欧洲和非洲一些国家的学生则喜欢进行个人研究式的学习,倾向于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学生学习类型的个体差异对教学的组织形式和教学方法提出了多样化的要求。然而,受传统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的影响,同堂教学仍主要沿用“教师讲授、学生听课”的单一模式,教师习惯于从概念、结论出发,按课本的知识体系循序教学,既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又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能力的培养。中外学生同堂教学问卷调查显示:84.2%的中国学生和56.3%的留学生对教学方法和手段表示“满意”或“十分满意”,84.2%的中国学生和63.7%的留学生认为教师能够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8.9%的中国学生和43.8%的留学生认为教师能够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中国学生的满意度明显高于留学生。可见,现行的教学模式比较符合中国学生的学习习惯,但不能满足具有不同认知风格的留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国际经贸专业中外学生同堂教学的改进对策 (一)积极推行合作式学习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合作性学习是以教学目标为导向,以异质小组为基本组织形式,以教学各动态因素的互动合作为动力资源,以团体成绩为奖励依据的一种教学活动和策略体系。国际经贸专业推行中外学生同堂合作教学,能够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帮助其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培养自主学习和团队合作的能力。在推行合作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根据“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原则将中外学生组成各种学习或讨论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和角色,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和主动性,保证每个小组在大致相同的水平上开展合作与竞争;其次,精心设计各种合作学习任务,如问题讨论、计算练习、个案剖析、情景模拟等,这些任务仅凭个人力量难以完成,但通过小组成员的合作可以顺利完成,从而督促每位成员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紧密合作;第三,出于协助教学的目的,授课教师可以让各小组将课堂讨论或任务完成的情况进行总结,分别推选一名中国学生与一名留学生进行阐述,授课教师现场点评,并结合相关的理论要点进一步分析和讲解;第四,教师应注意监控和评估学生合作学习的过程,如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积极参与讨论、能否与组内其他文化背景的成员有效沟通和合作、对团队任务完成的贡献等,充分利用评价的导向作用,激发学生与他人合作学习的积极性。(二)灵活运用多种互动启发式教学方法中外学生学习类型的多样化,要求教师在设置教学内容和组织教学活动时应尊重学生的个性特征,加强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灵活运用案例教学、任务或项目教学、情境模拟、对比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对于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运输及货运保险、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等基本知识,可以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或问题讨论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记忆;对于报价核算、合同草拟、单证制作等操作技能,可以布置适当的任务或作业要求学生课后练习和完成,确保学生熟练掌握有关技 能;对于贸易合同的履行、贸易风险的防范等综合性技能和技巧,可以选取一些现实的案例进行专题研讨,帮助学生将各业务环节的关键点及操作规范联系起来,促进专业知识学习的系统化;对于交易磋商、争议解决等实战技巧及规则,可以设计相关的情节和场景,由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行仿真演练,并由教师进行现场评议和总结。此外,基于教学相长的出发点,可以安排不同国家的学生对本国对外贸易的管理和习惯做法进行介绍,将其与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进行比较分析,以便师生共同开拓视野,更好地认识各国对外贸易具体实践的差异性。(三)加强中外学生同堂教学中的语言和文化沟通中外学生同堂教学对任课教师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教学领域和研究课题,尤其是涉及到对外教育,一定要谨慎对待。首先,应加强与留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充分了解不同国家学生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差异,尊重学生的政治信仰和宗教习俗,在留学生面前展现中国教师良好的职业素养、渊博的专业知识、友爱相助的热情等,通过自身努力来赢得学生的尊重和好评;其次,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习俗,增强其跨文化沟通的意识和能力,鼓励中外学生结交朋友,通过交流和互动来实现不同文化的互相渗透、互为补充;第三,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区分和熟悉英语词汇与实际语境的关系,充分调动学生用双语学习国贸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每章小结、关键术语、思考与练习用中英文双语进行讲解和分析,确保学生能够正确完整地掌握相关知识。(四)进一步增强教学服务理念和完善服务措施中外学生同堂教学不仅仅是教学语言从纯中文到中英双语的转变,更要涉及教学服务理念和各个环节的转变,如教务安排、学生课外辅导、实验和实践基地建设、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文件归档、全英语氛围的营造、教学软件和图书资料的准备等。留学生一般都有较好的英语基础,但中文阅读和理解的能力差异较大。他们求知欲望强烈,学习经验也比较丰富,对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和操作技能的训练更为关注。因此,针对留学生的各种教学服务措施,如学分制和双语选课系统的完善、各种行政管理文件的双语化、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课程配套实验实习软件的更新、课外专题讲座和专家指导、图书馆相关英文资料的馆藏量等都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才能有效契合专业课程中外同堂教学,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经贸论文:四川省与俄罗斯区域经贸合作路径探析 摘要:随着中国西部大开发和俄罗斯西伯利亚与远东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俄区域经济合作迎来新的战略发展期。在此背景下,四川省与俄罗斯的区域经贸合作迎来发展新契机。在现有合作成就的基础上,四川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面临着中俄两国高层重视、两国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双方区域发展的战略需要、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等大好机遇,应充分发挥四川省的多方位优势,制定对俄开放总体方案,建立对俄协调机构,打造对俄优势产业与品牌,培养对俄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区域经贸合作运作平台,实现以川俄合作带动并深化川渝经济区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局面。 关键词:四川省;俄罗斯;经济贸易 中俄关系目前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区域经贸合作是中俄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发展增长点。随着中国西部大开发和俄罗斯西伯利亚与远东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中俄区域经济合作迎来新的战略发展期。新形势下,四川省应抓住发展机遇,积极调整对俄经贸合作战略,发挥四川省独特的人力资源优势、产业结构优势、政策优势,开辟恰当的合作路径,为开创四川对俄经贸关系的新局面,丰富中俄区域合作的内涵,为促进中俄关系的进一步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川俄经贸合作发展的新机遇 近些年,中国与俄罗斯为满足两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并积极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高度重视并实施了区域开发与发展战略。俄罗斯提出西伯利亚与远东开发战略,中国进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阶段。中俄双方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四川与俄罗斯的区域经贸合作提供了新契机。 (一)中俄两国高层高度重视 中俄关系当前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对于相互毗邻的两个大国,中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两国领导人会晤时也一再强调两国经贸合作尤其是区域合作的重要性。2007年8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在上合组织会议上与俄普京总统的会晤中,提出“早日启动协调两国地方发展战略,制定中俄地方合作中长期规划”。普京赞同的建议,提出两国有关部门可就落实俄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全面深化务实合作问题进一步加强沟通,制定方案。2012年9月7-8日,俄联邦委员会主席马特维延科女士一行49人访问四川。会晤时,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希望进一步深化四川与俄罗斯的交流合作,加强科技和自主创新合作,欢迎更多的俄企业来川发展,也将鼓励和支持四川企业到俄罗斯投资发展。马特维延科强调,俄中两国合作潜力巨大,两国地方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两国合作的重要内容。俄联邦委员会将努力推动俄地方与包括四川在内的中国地方的合作,希望双方通过建立合作企业、互相投资等方式加强这些领域的合作。这为四川与俄罗斯的区域经贸合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有利于合作的拓展与深化。 (二)中俄两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为促进中俄区域经贸合作,两国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也积极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中国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体现为:一方面,国家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对西部地区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2010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会议强调,西部地区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应该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建立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2012年12月,作为“十二五”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性文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出台。该规划指出,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快流动和重组,有利于西部地区积极参与国家分工,全面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和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有利于西部地区充分发挥战略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该规划对“十二五”时期西部大开发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其中之一,便是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同时,四川省政府十分重视对外开放合作。2010年,在四川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上,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指出,要清醒认识四川在西部发展格局中的现状,把“巩固扩大优势、走在西部前列”作为努力方向。投资环境要更优,使四川成为内外资投资西部的首选地和窗口;体制机制要更活,成为西部大开发最具发展活力和标志性的地区,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巩固和扩大四川的优势和领先地位。近年来,作为金砖国家及新兴国家之一的俄罗斯,对其外贸战略也做了调整,开始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西方主要经济体发展速度减缓、新兴市场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的加大,俄罗斯更加注重和加强与亚太地区特别是与中国的经贸合作。 (三)中俄区域合作战略发展的需要 中俄区域合作的实践表明,对于发展经贸合作的国家而言,除开展互补性合作外,还须以此为基础进行全方位互动合作。中国对俄合作,应从近几年客观形成的以北方地区为主的格局,过渡到全国范围内的南北兼顾、东西联动、优势互补和分工合作的格局,保证享有信誉的中国商品、技术和资金进入俄罗斯市场。目前,俄罗斯正大力实施开发远东地区的战略,俄政府希望将东部和西伯利亚地区的发展同中国西部的发展联系在一起。2000年,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启动。同年6月,俄就宣布俄已决定正式参与中国西部大开发。此后,俄罗斯与中国西部地区政企之间接触逐渐频繁起来。2010年,中国政府进一步确定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又明确提出要“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四川省在“十二五”规划中也强调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突出南向、加强东向、畅通西向,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改善开放合作的区位条件,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加强与中亚、俄罗斯等地区经贸与投资合作。这都为四川发挥地缘优势、加快对外开放、深入发展与周边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新契机,并将丰富中俄区域合作的内涵。 (四)俄加入世贸组织对规范川俄经贸合作的有利影响 2012年8月23日,俄罗斯正式成为世贸组织(WTO)的第156个成员国。这将为中俄未来国家间与区域间经贸合作提供良好机遇。首先,加入世贸组织后,俄罗斯关税保护水平平均将下降3.5个百分点,加权平均税率2013年将降至7.6%,2014年将降至6.9%,而2015年将降至6%左右。四川对俄罗斯的出口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轻纺产品上。“其中,机电产品关税由20%下调至7%,轻纺 织品平均关税由20%~15%下调至7.5%,蔬菜、水果等商品的关税由48%下调至10%左右。”其次,俄罗斯出口到四川的商品价格也会下降,这将促使俄罗斯扩大对中国的商品出口,刺激中俄贸易增长。再次,加入世贸组织后,川俄经贸环境将逐步规范化。世贸组织对贸易规则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以营造公平有效的贸易环境。各国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国际贸易的公平和正义。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俄罗斯必须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如开放市场、推进相关领域的立法等,以保障其他成员国在俄的商业利益。这都为四川对俄贸易创造了良好条件。当然,在某种意义上,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企业也可能面临着反倾销的投诉,中国商品将面临着在俄罗斯市场的严酷竞争,俄罗斯将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有力对手,等等。但总体来讲,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对中俄贸易包括川俄区域贸易而言利大于弊,且机遇与挑战并存。 (五)经贸通道日益完善,为川俄经贸合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川省是中国最具发展活力和标志性的地区,属于经济后发地区,对外经贸通道日趋完善。以航空业发展为例,成都市已逐步成为中国“航空第四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处于欧亚航路的重要节点,区位优势独特,地理位置不可复制,从成都中转出发4小时航程可涵盖东亚、东南亚和南亚,6~10小时航程可通达中东和欧洲。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成渝经济区的深入建设和全球重要电子信息制造业基地的开发,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将充分利用欧亚航路中转驿站的地理优势,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构建起高效、便捷、通畅、安全的现代交通系统和物流体系,建成与北京、上海、广州比肩的中国第四大国家级航空枢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同时,鉴于四川地处中国内陆的地缘特点,其对俄贸易通道的完善也须与其他省市协同共建。2011年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就“大开放的四川”答记者问时表示,四川省非常重视加强与俄罗斯的交流合作,成都到贵阳、成都到兰州两条快速铁路的建设,将以成都为枢纽,形成由广州、深圳经过成都,再经过阿拉山口,到俄罗斯、欧洲的又一条欧亚大陆桥。这就把中国的华南地区通过成都与中国的西部地区联系起来,进而进人俄罗斯、进入欧洲。这一条欧亚大陆桥会使中国与俄罗斯的交流合作有更大的空间,也会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四川省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利用新的欧亚大陆桥,加强与俄罗斯在经济、贸易、旅游、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二、四川与俄经贸合作成就 (一)川俄贸易总体态势较好,成效显着 近年来,俄罗斯已是四川省的主要经贸伙伴之一和重点开拓的新兴市场之一,四川省与俄罗斯区域经贸往来较为频繁,详见表1。 同时,川俄双方举办的系列经贸合作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5月,四川省与俄罗斯驻华使馆在成都联合举办了作为中国“俄罗斯年”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四川一俄罗斯联邦州区经贸合作周”,俄罗斯各友城州区经贸界二百多人包机前来参加活动。2007年9月,四川省在莫斯科市举办了作为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内容的“魅力四川”系列文化、经贸、旅游推介活动。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实了国家交往的内容,拓展了地方对外交往渠道,达到了“以我为主、展示形象、密切往来、促进合作、互利共赢”的目的。 (二)合作方式多样化、产品结构多元化 目前,四川对俄罗斯出口的主要商品有:钻探设备、电视机等机电产品、鞋类和纺织服装。电视机等机电产品所占比例为40%,鞋类占37%。着名的四川宏华集团在俄钻机销售额强劲增长,从2006年的1台跃升到2012年的90多台,每台钻机单价至少千万美元。这也让宏华集团目前在俄罗斯进口钻机数量中排名第一。中国家电巨头企业之一的四川长虹有限责任公司,用骄人的“战绩”向世人展示了俄罗斯市场的独特魅力,成功跻身于俄罗斯几大家电热销品牌。鞋类是四川对俄罗斯出口的重要商品。人们常爱说起一句话:每三位俄罗斯女性脚上穿的鞋,就有一双来自成都。川鞋在研发、舒适度和性价比等方面都具有优势,俄罗斯是川鞋出口的一个传统大市场。而四川从俄罗斯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纸浆及纸制品、橡胶及其制品、金属制品、矿产品等,其中纸浆及纸制品的比重高达70%。四川主要对俄出口商品种类逐渐增多,除了传统的轻工业产品鞋帽等,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增速加快,进出口商品结构逐渐优化。近年来,川茶对俄出口的份额逐年增加,俄罗斯成为川茶最大的出口市场之一。川茶在俄的口碑很好。据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1年,四川茶叶对俄出口共392.4吨、货值314.77万美元,与2010年同比分别增长77.8%和118%,川茶出口自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大幅增长。 (三)在俄川人口碑较好,劳务合作潜力较大 作为人力资源大省的四川省,每年有大量劳务输出人员赴俄。四川省对俄劳务输出主要分布在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及两国边境沿线,大多数集中在农业种植、养殖业、建筑、森林采伐、商业服务、餐饮和医疗等领域。大多数在外的劳务人员技术好,上手快,效率高,在俄罗斯建筑承包和劳务市场上竞争力较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通常受到俄罗斯雇主的欢迎,并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以四川菜农为例,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已有超万人次的四川菜农去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州、库尔干州、新西伯利亚州和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等地,先后在数个农场共承包种植土地、生产各类蔬菜。他们将先进的种植技术陆续带人当地,以“勤奋”、“专业”赢得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的欢迎。 近年来,川俄经贸合作呈现出向多领域拓展的态势,技术合作潜力巨大,对俄劳务输出势头强劲,旅游业也蓬勃发展起来。基于中俄区域合作的良好基础和强劲发展趋势,川俄经贸合作发展已进入相互促进与共同发展的新阶段。 三、川俄经贸合作的路径选择 应该承认,四川与俄罗斯的区域经贸合作已取得了不俗成绩,但如将四川同欧美一些国家的经贸合作规模相比,还存有一定 的差距。同样,在中俄区域经贸发展进程中,四川与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海南等省对俄区域经贸合作规模相比,也存有不小的差距。也应该看到,这些差距的存在,说明了新形势下四川省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和潜力。笔者认为: (一)须转变对俄开放合作理念 诚然,产生上述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双方观念上的原因应引起足够重视。四川省如何从观念上发挥自身优势,更加重视俄市场,实施有特色的战略,是值得思考的。理念上的转变与更新,对四川对俄经贸战略的有效实施起着关键作用。首先,对俄经贸应逐步推进。对俄经贸合作应扎实去做,规避风险,谋求长远的合作与发展。其次,强化协作理念。四川省外贸企业既要同省内外企搞好合作,也要协同国内企业开展对俄合作。在合作中,应避免“恶性竞争”,进一步强化合作意识、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再次,加强质量与法律意识,须进一步提升四川对俄贸易与投资的层次和质量,取信于俄罗斯市场。应加强依法经营理念,摒弃不合法的贸易形式,树立文明经商形象,开展规范贸易。同样,俄罗斯也须从自身角度思考如何更重视和挖掘同内陆大省四川的区域合作潜力,将中俄经贸、川俄经贸合作引向深入。 (二)制定对俄开放总体方案 尽管四川省在积极开展对俄贸易,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推介会、洽谈会等,但若要凸显四川省对俄经贸的优势与强势,应充分利用相关资源组建对俄对策研究思想库与智囊团,制定四川省对俄经贸合作的政策、措施、方向及不同时期的合作重点。尤其是在中俄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中俄经贸面临新机遇、西部大开发战略处于深入实施阶段、俄罗斯大力实施远东大开发战略的大背景下,应抓住俄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利时机,凸显四川省多方优势,大力拓展俄罗斯市场,推动川俄区域合作深入发展, (三)建立对俄协调机构 川俄经贸合作是中俄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属于两国非毗邻地区的区域经贸合作范畴。在具体合作过程中,由于双方各地区可能存在着文化地域差异及不同偏好,必须有能够进行协调的务实的机构或部门。这个机构或部门应能以四川省对俄经贸合作为平台,积极推动扩大川渝经济区包括整个西部地区对俄经贸合作的规模和范围。跳出省份对俄经贸合作的概念,发展更大意义上的区域对俄经贸往来。 (四)打造对俄优势产业与品牌 俄罗斯具有雄厚的科技实力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创新产业,如航空航天、能源工业(水电、火电、核电、核能)等,但轻工业等领域不发达。而四川省具有优势特色产业,轻工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有些技术与俄罗斯存在差距。因此,一方面,应对四川省的优势特色产业及先进技术进行梳理,强化并推出面向国际市场的特色优势品牌。另一方面,可研究确立引进俄罗斯的先进技术,以实现技术互补和共同发展,打造川俄区域产业优势集群。 (五)树立对俄新形象 多年来,中俄经贸取得了喜人成就,但不和谐音符也时常出现,如双方的误解、欺诈等不规范行为。其中,中国人的诚信与中国商品质量等问题也屡见俄报端。现今,俄罗斯借大力开发东部地区广泛吸引外资,四川省作为西部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应在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程中、国家实施对外形象战略的框架下,发挥媒体优势,完善自身形象,重塑诚信,吸引俄罗斯的更大关注,从而有效助推川俄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 (六)培养对俄专业人才队伍 未来四川对俄经贸合作中,迫切需要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既懂俄语,又懂技术、经济、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管理体系,对俄科技产业化合作必须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来实施。四川省应以川内高校如四川大学为依托,健全完善培养复合型俄语人才体系,积极构建川俄高层次经贸人才培养基地,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联合建立中俄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基地,邀请或引进中俄两国一流专家,为双方培养急需的领军人才。 (七)建立区域经贸合作运作平台 平台的搭建要求中俄双方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共同协调和努力,可考虑设立中国—俄罗斯区域博览会、俄罗斯联邦驻成都领事馆等平台运作机制,为各方创建良好的协商沟通渠道。首先,借助每年在成都举办的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增设中俄区域合作论坛,为俄罗斯各地区商品进入中国、乃至经过中国进入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条件,一定程度上将促进、拓展和深化中俄区域经贸合作。在一定条件下,四川省可协同西部各省区向中央政府建议成立中国一俄罗斯区域合作组织等相关机构。其次,可建议设立俄罗斯联邦驻成都领事馆,争取外交部的支持,邀请俄罗斯各州市及大型企业机构选择在成都开设办事处。目前,俄罗斯联邦在北京设有大使馆,在沈阳、上海、广州、香港设有总领事馆,而在中国西部地区则未设领事机构。若邀请俄罗斯在成都设立领事机构,对于深化中俄关系、加强四川与俄罗斯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合作、加快中国西部地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贸论文:试析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印经贸合作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中印经贸合作现实意义 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不仅是亚洲地区的重要经济体,而且在全球经济发展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两国之间的经贸关系对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乃至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印双边贸易总额为518亿美元,是2000年的17.8倍。据印度《金融快报》报道,2009年7月27日,印度商工部部长表示,由于对来自美国产品需求疲软,而对中国产品需求旺盛,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印度第一大贸易伙伴。 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背景下,中国和印度两国的贸易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但仍保持了较为旺盛的活力。中国和印度是在此轮全球金融危机阴霾之下发展最快的两个国家,而这两个经济体的发展模式却迥然不同。印度力图仿效中国的成功,希望在制造业领域为其日益庞大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而中国则试图仿效印度在IT、医药产业等知识含量比较高的领域取得成功。中印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印关系的新亮点,也有助于提升亚太地区应对金融风暴袭击的信心。 二、金融危机对中印经贸合作的影响 当前,世界经济面临金融危机和经济发展周期的双重打压,在此情况下,中印两国虽然经济仍在增长,但增速明显下降,外部金融动荡加剧,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恶化。中印经贸合作的主要行为体是企业,但是,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民众消费信心下降,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导致大量企业倒闭,许多企业收缩生产规模。一些已经上马的工程被迫停工,一些原先签署的协议可能作废,中印经贸合作受到冲击。例如中国是全球铁矿石第一大需求国,印度是继澳大利亚、巴西之后中国的第三大铁矿石来源国,其铁矿石出口的80%销往中国,并占据其对华贸易的70%以上。经济危机使中国钢铁生产大幅下滑,尽管全球铁矿石价格已大跌,但中国企业的铁矿石需求整体萎靡,对印度铁矿石的需求也呈下降趋势,从而进一步增加印度对华贸易逆差,印度则求助于对中国出口的其他商品采取反倾销政策,冲击两国经贸关系。经济危机主要带来的不良影响是: (一) 印度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中印贸易虽然发展迅速,但印度对中国的商品准入 文秘站: 金融危机发生后,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呈上升趋势。印度虽然自诩自身增长模式是内需驱动型,一度自认所受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小,甚至认为金融危机为其提供了赶超中国的机会,因为依靠出口驱动增长的中国受到冲击较大。但现实情况是,印度并未能在危机中独善其身。印度经济也遭遇卢比贬值、股市缩水、企业倒闭、资本流动性紧张等问题。 为了刺激本国经济增长、扶持本国企业生存,印度采取了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尤其针对中国发起了多起反倾销行动。特别是在2009年 1月23日,印度宣布禁止从中国进口玩具,后虽对部分产品放宽条件,但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不言自明。 (二) 发展模式之争加剧 目前,国际社会上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欧盟为代表的福利资本主义、日本为代表的发展型国家资本主义及新兴国家的中国模式和印度模式。由于20世纪90年代后,欧日经济问题较多,其发展模式已偏向美国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美国模式”即“华盛顿共识”,其宗旨是强调市场自由原则,主张政府角色最小化,完全的自由化、市场化。“中国模式”特指在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主动创新、大胆实践,从而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的协调发展、国家的和平发展的一整套思路、经验和理论。中国模式强调务实,反对意识形态为纲;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强调统筹政府和市场两个大局。“印度模式”与中国不同,其基本思路是在民主体制下推进经济的自由化,逐步放松传统的政府管制,鼓励私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并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金融危机下中印经贸合作的对策 (一)挖掘经济互补性,深化经贸合作 与“安全困境”相比,经济领域的共赢机会更多。中印发展模式虽然不同,但互补性强。中国劳动力效率高,印度资本效率高,两者结合将产生“经济增效”作用。未来双方可着重加强以下领域的合作。一是商品结构的互补。从商品构成看,印度向中国出口的商品仍以原材料或低附加值产品为主,中国出口的商品更加多样化,且附加值较高,如重型机械。由于双方经济的整体发展模式及具体产业发展层次存在差异,这种商品贸易的互补性可以持续下去。二是相同产业内的互补。两国在相似部门如化学药品、机械设备及纺织业等领域开展产业内贸易也完全有可能。两国可结合自己的发展特色,不断提高各自在相似产品价值链的不同层面上的比较优势,不断扩大同一产业内的互补性。例如,中印在纺织品出口领域的竞争使中国企业从印度进口纺织原料,而自己生产和出口服装。这样,两国通过纺织业内部贸易得以将竞争转化为合作的新机遇。三是IT服务领域的互补。印度软件发达,中国硬件发达,两国在IT领域建立合资企业有相当广阔的前景。 (二)推动企业走出去,加强相互投资合作 印度对中国始终抱有戒心,在诸多“敏感”领域对中资企业投资设限。金融危机发生后,印度为疏缓严重的资本流动性紧张问题,放宽部分领域的外资进入限制,并鼓励企业海外融资。2008年10月,印度证券管理委员会宣布解除对外资最高40%的投资限额规定,以“挽留”正迅速流出的国外资金。 2009年2月,印度政府表示将放宽外国资本对印度的直接投资,凡是印度资本占 50%以上的合资企业所建新的企业一律被看做印度企业。按照原来的法规,凡有外资加入的印度企业建立的新企业仍被看做合资企业。按照新规定,所有印度资本占多数的新建企业将不受到政府关于外资对不同行业投资比例的限制。印度政府的上述举措无疑为中国企业进军印度提供了机遇,经济上相互依存度的提升势必可作为双边关系的稳定器。另外,两国大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实力较以前大为提升,并加快“走出去”步伐。印度私企实力雄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仅塔塔和安巴尼两家家族企业的销售额就占印度GDP约5%。与此同时,中国企业也可凭借雄厚财力,通过注资、并购和直接投资等方式,加快进军国际市场。国际金融危机下,许多西方大 公司资产缩水,甚至面临破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较之前大幅下挫,为中印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经贸论文:电子商务——外经贸系统的发展的必由之路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解晨光 摘要:本文概述了外经贸系统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然后着重对我国外经贸系统的电子商务环境进行了分析,最后,简要提出了建设外经贸系统电子商务的模式与策略。 关键词:外经贸、系统、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 电子商务就是基于互联网的商务活动。1997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商会的权威定义为: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贸易活动的电子化。简言之就是网上做生意。目前,国际网络商业交易额正以几何级数增长,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电子商务的兴起是全球经济的一次革命。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使世界市场变得进一步融合,促进了世界商品和服务的发展,扩大了世界贸易。中国“入世”,可以从根本上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经贸合作,有利于引进外资和扩大进出口,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入世”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而经济发展又促使我们必须加紧发展电子商务。加入WTO后的中国,在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方面都会发生不小的变化,对刚刚起步的中国电子商务,既带来发展的机遇,又面临世界同行的挑战,但从世界领域来看,电子商务的大发展是必然的趋势。 中国加入WTO将打开国外直接在INTERNET方面投资的大门。根据中美双边WTO协议,国外服务提供者将能够涉及到INTERNET服务的所有方面。在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外方可以在合资企业中保持30%的股份,一年以后可达49%二年后达50%。中国同意按照竞争管理原则承担WTO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义务。其次WTO将会使中国的法律制度增加透明度。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要求政府出版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并迅速或至少按年度地将新法律法规或方针告知服务贸易理事会。第三,中国将与WTO成员国进行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能与全球贸易伙伴互相影响,以便对电子商务形成一种统一的方法。 从1993年起,欧共体的贸易方式已正式大量使用EDI方式;1999年,欧洲15国又开通了国际电子商务网。在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的国际、国内贸易中,EDI电子数据交换已成为贸易信息传输的主要方式。1997年3月亚太经合组织40国在日内瓦签署了《信息技术协议》。1997年7月美国政府批准了《全球电子商务框架》。1999年1月1日美国政府采购全部采用电子商务方式。 外经贸部刘山在副部长在1999年初全国外贸工作会议上指出:“2000年,世界电子商务方式交易额可达3000亿美元,电子商务将成为未来世界各国经济实力较量的重头戏。如果我们不认识这个大趋势,不能及时调整对策,我们将被开除国际贸易的球籍。” 外贸行业远领先于其他领域的企业,原因可能是因为出口企业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对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趋势的感受和认同相对来说是靠前的。调查也显示出口企业计算机的普及率、触网率都较高,对互联网的认识较有深度,对互联网的使用较为广泛,对互联网信息的需求很强烈。 从目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的现状来看,国内出口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主要途径有两种渠道:一是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因其有着良好的商誉,加之本身强大的经济和技术实力,使之能够较容易地把其原有的整个供应链移植到互联网上,并向其他公司包括中小企业开放它的这一渠道;二是新兴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一个较为便捷的选择。对中国来说,因为我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型跨国企业,所以国际贸易方面的电子商务平台更多是将是新创的电子商务网站。事实上,这些新兴网站在目前和今后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方面已经和将要承担起十分重要的角色。经过有关媒体调查表明,42.6%的企业目前已是相关电子商务网站的会员,27.3%的企业正考虑在有关网站注册,另外有30.1%的企业目前还无此打算。在所注册的网站中,40.2%的企业是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注册,29.8%的企业是亚洲资源的会员,23.6%的企业在中国出口商品网注册,21.5%的企业选择美商网注册,15.4%的企业在阿里巴巴注册。 国内对外贸易电子商务要走上健康发展之路,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 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有效结合起来。在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电子商务 ! 2、 在企业战略上要把市场运作与传统资源有效结合起来。中国目前的出口体制基本还是处于一种管制状态下,电子商务网站必须有效利用好传统体制资源,并且在市场运作上要不断创新。 3、 在网站建设上把商务与内容有效结合起来。国内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网站一定要在完善电子贸易功能的同时,下大力气推进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这样才能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从而拓展商机。 4、 注意把技术与经营有效结合起来。电子商务企业不能忽略作为自己经营基础的技术研发与进步。真正成功的网站必须至少在初期阶段把相当大的一部分资源向网络技术创新方面倾斜。 5、 注意把人才的使用与培养有效结合起来。互联网企业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如何有效地发现、使用和培养人才决定了企业现实和长远的竞争能力。关键是要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抓紧培养既懂外贸又了解网络的复合型人才。 机遇与挑战并存,外经贸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好处很多,简单地概括为四个字——“两增三减”,即“增加贸易机会,增强客户服务,减少库存,减少产品周转时期,减少经营管理费用。”外经贸企业将是国内最先进的开展企业与企业方式电子商务的企业,主要因为: 1、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正逐步普及电子商务,如不能利用电子商务,就可能失去贸易机会。具了解,上海、广州等地部分优秀的外经贸企业已迫切地需要利用电子商务增加贸易机会,减少成本,提高产品售后服务质量,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外经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基础条件好。外经贸企业员工授 教育程度高,外语水平好,而且已普遍运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企业管理。 3、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采用信用证方式,货物交付方式仍然会采用比较传统的运输方式。我国不发达的网上支付、货物配送系统并不构成国际贸易领域电子商务的障碍。 经贸论文:中俄文化差异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影响 摘要:当今世界,日趋呈现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态势。不同的民族文化,对经济、政治与社会发展有着不同程度的促进或制约,两个国家的文化差异也会给两国间的经贸、政治往来等带来影响。中俄两国贸易往来历史悠久。进入2012年,两国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迈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车道。研究中俄文化差异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影响,可以规避在两国经贸合作中因文化差异带来的风险,促进两国在人文等更多领域的合作,进而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深入发展。 关键词:中国;俄罗斯;文化;经贸 当今世界,日趋呈现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态势。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发现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文化在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文化因素对经济、政治与社会发展产生着促进或制约的效应。这样的促进或抑制效应,同时作用于国家间的政治、经贸往来。 所谓文化为一种复合体,包括人们的风俗习惯、法律道德、宗教信仰、一个地区或民族所具有的整个价值体系,是人们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方式中经过长期历史积淀形成的。因此,不同的民族在历史沿革中形成了不同的文化模式,导致各国家各民族间语言沟通、宗教信仰、人生观、价值观、风土民俗等等形成差异。 中俄两国经贸往来历史悠久,长久以来文化因素在中俄经贸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2012年,随着俄罗斯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俄两国都已经迈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车道,两国经贸合作前景广阔。本文从文化因素的一个切入点即中俄文化差异人手,分析其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影响,并对如何解决文化差异给中俄两国经贸合作带来的负面效应提出意见建议。 一、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现状 (一)两国经贸合作处于史上最好时期 1 21世纪以来中俄经贸合作成效显着 中俄两国经贸往来历史悠久,其间历经数次贸易的中断或不畅。进入21世纪,随着国际大形势的发展,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日益密切,两国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往来也频繁起来。2000年,中俄贸易额达到80亿美元,此后逐年增长(见图1)。这得益于中俄之间政治友好,得益于两国间交往、交流频繁带来的互信。2004年9月24日,国务院总理与时任俄总理弗拉德科夫签署了《中俄总理第九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双方均认为,中俄经贸合作已经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双边贸易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并作出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并超过600亿元的预想。2006年,国家主席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中再次表明,要实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元至800亿美元的计划。 近20年来,中俄贸易额扩大了12倍,2011年已达到835亿美元,中国成为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不仅如此,进入21世纪,中俄两国互相举办了对方国家的“国家年”、“语言年”、“旅游年”来加强交流与了解,中俄关系进入史上最好时期,中俄经贸合作也因此广被看好。2012年这一美好前景再次被印证。4月,国务院副总理访俄期间表示,力争中俄贸易额2020年达到2000亿美元,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成为中俄两国达成的共识。[论文网] 2 中俄展开多领域合作 回顾中俄经贸史可以看到,中俄经贸合作领域十分广阔。除食品、机械、电子、钢铁、化工业和矿业、轻工业、林业、航空航天等传统合作领域外,还扩展到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领域,尤其在煤炭领域的合作近年达到60亿吨左右,未来俄罗斯将成为中国进口煤炭最主要的供应国。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电力资源也在借地缘优势输入我国。此外,物流、金融业、创意产业、文化产业、建筑业、高新技术产业、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也逐渐在中俄两国间展开。 在国际大背景下,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日益密切,加强了两国经贸领域更广泛的合作,多领域合作必然成为中俄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 3 双边贸易纳入世贸组织的统一轨道,更利于未来的合作 2012年8月,俄罗斯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这给中俄经贸合作带来了新机遇。 首先,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会更开放。俄罗斯总体关税水平将从2011年的10%降至7.8%。其中,农产品总体关税水平将从2011年的13.2%降至10.8%,工业制成品总体关税将从9.5%降至7.3%。约1/3的商品从加入世贸组织之日起下调进出口关税,1/4的税目将在三年内调整到位。关税水平下降,有利于中国工农业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 其次,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会取消进出口与国境铁路运输费等的区别定价;跨国企业合作规则也将被纳入统一的框架中,中俄双边合作将更规范,这也会带动中俄经贸关系不断深化。 此外,俄海关管理制度在世贸组织规则约束下也会更加规范,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也会逐渐完善,中俄经贸合作未来会更有序、更良性、更健康。 (二)两国贸易繁荣背后仍存在不足之处 尽管近年来中俄两国经贸合作有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双边贸易商品结构单一、贸易不平衡、文化差异等等问题导致双方经贸合作水平并未充分体现出两个大国的经济实力。 1 中俄贸易相比中国和其他经济合作体并不突出 2011年,中俄贸易额达到835亿美元,这个数据可谓喜忧参半,喜是这开创了中俄经贸合作史上贸易额的新高,忧是中俄贸易额相比中国和其他经济合作体而言并不突出。中俄虽然政治友好,经贸合作深入发展,但双边贸易额与中日、中韩等国相去甚远。中国商务部官网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美、中日、中韩贸易额分别为4467亿美元、3449亿美元和2139亿美元,而中俄贸易额离这样的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相较于中俄两个大国间的友好 往来,经贸的合作成果并未达到理想状态。 不仅如此,2011年,俄罗斯才刚刚超越新加坡、荷兰和印度,成为中国第十大贸易伙伴。而此前2000年到2011年间,中荷贸易总额分别为79.2亿、87.3亿、106.8亿、154.4亿、214.9亿、288.2亿、345.1亿、463.4亿、512.1亿、418亿、561.8亿、681.5亿美元,中国与俄罗斯的双边贸易额仅与中荷贸易额相当。 2 中俄贸易合作还存在很多障碍 中俄贸易的水平不高,是中俄经贸合作领域还存在着诸多障碍最直接的体现。中俄两国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期。在这一过程中,市场机制不够完善在所难免,双边经贸合作过程中时常出现漏洞,例如“灰色清关”,严重影响了中国商人在俄罗斯的利益,也导致多年来两国经贸合作的不畅。 在2012年前,俄罗斯一直没有加入世贸组织,而中国早已加入,这就导致贸易上的不平衡。双方时常无法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经贸往来。这也使中国的很多产品无法进入俄罗斯市场。 文化上的差异也给中俄经贸合作带来不可忽视的障碍。中俄两国虽为邻国却分属东西方两个文明体系,历史上形成的民族文化导致道德差异、观念差异、语言差异等等文化差异的存在,进而在中俄经贸往来中出现很多误读与误解。如因文化差异导致中俄跨国企业在对方国经营的难以维系。跨国公司中持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投资人、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由于文化差异而不断产生各类摩擦和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决定企业生死命运的力量。文化差异导致中俄双方在经贸谈判中对谈判目标、谈判方式等有不同的看法,这会直接影响谈判的最终结果,进而影响经贸合作的顺利发展。 此外,法律的不完善、贸易产品的质量和信誉问题,都或多或少影响着中俄经贸合作顺利进行。 二、中俄文化差异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 文化差异有利于弘扬传统文化产业 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与众不同的历史沿革,在此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中俄两国在长期的经贸合作中,不仅相互向对方国输出自己的产品,也将自己国家的文化输入对方国。经贸行为过程中,产品输出、商务谈判、跨国经营等环节都融入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特点,因此可以说,在中俄两国经贸合作过程中,因为两国文化的差异性,经贸行为本身也肩负着弘扬民族文化的使命。 2 促进了多领域的经贸往来 中俄间的文化差异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两国文化的互补性,而文化互补是国家间文化交流、经贸往来等活动的前提条件之一。以中俄之间的旅游业为例。无论是旅游产品还是旅游服务都承载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内涵,因而中俄两国的旅游资源也存在着差异,存在独特性、互补性。正是一个国家旅游资源所具有的文化独特性吸引着对方国游客不远万里而来。 3 文化差异带来新的消费需求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同国家地区间的文化渗透与冲突逐渐加强。各国文化在相互渗透和融合中给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都带来强烈冲击,而以商品为媒介的文化传递不仅满足了不同文化群体的需求,更开发了新的和更多的文化需求。中国具有轻工业、食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应该借此在中俄经贸合作过程中寻找新的商机。如将取材于中国民间传说的“冰哥雪妹”做成套娃画面,以类似融合了中俄文化差异的产品来带动俄罗斯人的消费需求。 (二)消极影响 1 观念差异阻碍中俄两国经贸合作 中国人在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中庸、务实、利他、平和的观念,而俄罗斯人坚持个人主义,利己、极端。根深蒂固的民族文化体现在每一个个体的人身上,而经贸活动最终也是由个体的人来完成,文化差异带来文化冲突,时常导致经贸合作中出现不愉快的情况。尤其在中国人赴俄经商问题上,俄罗斯人依照传统观念将其一概称为“中国威胁”,这样的偏见长期存在于俄罗斯的普通民众心中,无法令我们理解,也使俄罗斯在远东地区吸引中国的人力、物力时顾虑重重,进而阻碍了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 2 思维方式与语言障碍导致两国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出现偏差 思维方式与语言差异问题一直是中俄经贸合作中难以规避的障碍之一。这最直接地体现于商务谈判中。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思维和整体优先,即注重事物整体性、关联性,注重总体性原则,总是在总原则一致的情况下,再去谈具体条款和细节。俄罗斯人属分析性思维方式,非常注重实证与分析,通过归纳、演绎推导,强调合同的细节问题而缺乏总体原则。这样时常导致谈判陷入僵局。而思维方式、语言、法制观念甚至宗教信仰等的不同还会带来对对方国法律的认知出现误读。不必要的误解与认知上的偏差,时常使中国人在俄罗斯处于窘境。如“灰色清关”事件,它是俄罗斯市场机制不健全的体现,但也反映了两国人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不同,表明在中俄经贸合作领域极缺懂俄语、懂俄罗斯法律的人才。 三、中俄经贸合作中如何应对文化差异 (一)接受文化差异,多途径促进文化交流 1 政府应加大促进中俄文化交流的力度,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从近年来中俄的政治往来可以看到,双方都为相互间的文化交流做出了最大努力。化解文化差异最为直接的办法莫过于认识到差异的存在,了解对方的文化。近年来,中俄高层领导频繁互访是促成两国文化交流的最好时机,中俄“国家年”、“语言年”和“旅游年”的成功举办在两国文化交流方面也卓有成效。鉴于此,我国还应该利用中俄互办“旅游年”来增加相互往来的机会,以加强文化交流。此外,在俄罗斯已经有12所孔子学院,这是俄罗斯人了解中国文化最好的平台,我们应该加强孔子学院的建设,为两国语言文化交流创造条件,增进俄罗斯对中国语言文化的了解。还应该鼓励民间文化团体互访,并设立常设机构助推中俄文化的交流。 2 鼓励民间以留学、旅游、考察、经商等方式了解对方国文化 赴对方国留学、旅游、考察、经商一直是了解对方国文化的一种具体方式。中国学生赴俄罗斯留学的人数并没有赴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那样多。在旅游方面,受到地缘因素等的影响,俄罗斯人来中国旅游的目的地多集中在东北三省、北京等地。而中国人赴韩国、日本、美国、英国、希腊等地旅游的人数都要多于去俄罗斯旅游的人数。因此,具备地缘优势的省份和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与俄罗斯合作,在赴俄留学、旅游、考察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吸引人眼球的亮点,让更多的人关注俄罗斯文化、了解俄罗斯。 3 建设相关的官网,为想了解俄罗斯文化的人搭建网络平台 “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在网络时代,这句话依然适用,不同的是,这句话不再用来形容秀才的知识如何渊博,而是告诉我们通过网络可以了解到你想知道的一切。中俄两国一直是国际关注 的焦点,俄罗斯的新闻、消息也屡见于中国的网络媒体之上。 在国内,有关俄罗斯的网站发展可谓良莠不齐,这类网站多集中在北京这样的政治文化中心,或在有地缘优势的省份,但一些过于专业的网站因为受众太少常常处于“休眠”状态,无法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鉴于此,我们应该整合国内已有的与俄罗斯相关的网站资源,建立具有门户性质的综合性网站,以满足人们了解俄罗斯文化、加强对俄经贸的需要。 (二)多渠道培养相关人才 在商务领域、跨国企业经营过程中,参与中俄经贸合作的人应是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这就要求我们培养既懂专业知识又精通俄罗斯语言的人才。在有地缘优势的省份的高校内应开设更多有关俄罗斯的课程。同时将俄语专业的课程开放,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以培养更多懂俄语并且了解俄罗斯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除了研究俄罗斯问题的科研人员和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外,就是住在边境市县的人也并不怎么了解俄罗斯,更别说了解俄罗斯文化了。建议有条件的省市可以定期举办俄罗斯问题论坛、讲座以加深人们对俄罗斯的了解,弥补文化差异给两国间带来的误读。在边境市县可定期举办中俄联谊会、文化展等来营造相互了解的氛围。 (三)培养跨文化意识,寻找文化差异带来的新商机 1 以文化差异为契机,培养新的市场需求 中俄毗邻,有着几百年的邦交史和经贸史,对对方国的文化有一定的认同,且随着近几年两国间的友好互动更加深了彼此的认知。在此基础上,以文化差异为契机,寻找新的市场需求便成为中俄经贸合作的新亮点。例如,可以在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上下工夫,带来贸易往来与文化互通双赢。在旅游开放方面,尤其是边境省市,应该借中俄“旅游年”之机会,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开辟一些以了解中国文化为主题的旅游项目,吸引俄罗斯游客来中国了解中国文化。同时,中国人也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去了解俄罗斯文化。 2 以文化差异为契机,创造新奇特的产品 中国人从来不缺少对新奇特产品的创造灵感,中俄文化差异性也早被人们熟知,我们如果一味地迁就对方国,总是以生产制造符合对方国品味的产品有时候可能会给人留下没有新意的印象。我们可以利用俄罗斯文化的特点,同时适当渗透中国文化,将双方差异性文化相结合定会增加产品的新奇特性,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经贸论文:试析高职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的全过程管理研究 [论文摘要]文章引入全过程管理思想,采用过程方法,将高职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活动划分为准备、实施与评价三个过程,并围绕这三个过程就如何保证顶岗实习的效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论文关键词]全过程管理 顶岗实习 高职经贸类专业 全过程管理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之一,它是指要向用户提供好的产品或服务,就要从市场研究开始,直至将产品提供用户使用为止的产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过程方法则是iso9000∶2000族标准的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之一。恰当地识别和划分过程是过程管理的基础,而过程的划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任何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活动都可看做是一个过程。 顶岗实习是高职学生毕业前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是高职毕业生走上社会和工作岗位前的必经阶段。顶岗实习效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高职人才培养的质量。而经贸类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具有产学结合性、社会现场性、基地分散性等特征,这又决定了其过程管理对效果取得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引入全面质量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思想,采用过程方法,细化顶岗实习的每个环节,对高职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的每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深化高职经贸类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根据高职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的开展情况,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过程:准备过程、实施过程与评价过程。 一、准备过程 准备过程是顶岗实习活动的起点,准备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顶岗实习的效果。这一过程环节多、时间长、牵涉面广、决策要求高,主要包括制定专业技能标准、编写《顶岗实习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制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编写《顶岗实习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建设顶岗实习基地等。 1.制定专业技能标准。专业技能标准是学生在专业技能方面的培养目标,反映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专业技能方面的追求,也预示着高职顶岗实习的行为方向及其结果。因此,科学、准确地制定专业技能标准是提高顶岗实习质量的前提和关键。 目前,我国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存在两类专业技能标准:一类是由政府机构设定的,适用于全国或某一区域同类院校或同类专业;另一类是由各学校或者校内某系、某专业自行制定的,只适用于本校、本系或本专业。 对我国高职经贸类专业而言,可供采用的政府机构设定的专业技能标准(国家职业标准)还较为缺失。而大多数高职院校在制定自己的专业技能标准时又过于随便,调查研究不深入,使制定出来的专业技能标准与企业的实际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造成毕业生的“零距离”就业存在困难。在这一环节上,各高职院校的经贸类专业应在学院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专业教师深入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弄清各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技能要求以及测评的标准。然后与企业一线人员一起制定内涵界定准确、易于衡量的专业技能标准。教务处应对专业技能标准制定的整个过程进行督查,并组织企业相关现场专家对专业技能标准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专业技能标准的质量。 2.编写《大纲》。《大纲》是编制《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和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顶岗实习基地和进行顶岗实习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因此,制定科学、规范、完整的《大纲》是规范顶岗实习的基础。由于顶岗实习环节的规范性较差,《大纲》编写的难度较大,再加之受传统的重理论教学、轻顶岗实习思想的影响,高职经贸类专业《大纲》的编写工作很不规范,一部分高职院校甚至没有制定独立的《大纲》。 为规范管理,高职院校应由教务处统一规定《大纲》编写的原则、内容与格式,并由教务处对各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统一收审论证、统一管理和印发。一般来说,《大纲》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实习性质、目的、任务与要求,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实习考核、成绩评定办法与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等。 3.制定《计划》。《计划》是按照《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条件而制定的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程序。 制定《计划》是保证顶岗实习质量的核心所在。但当前多数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的重要地位没有得到体现,部分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是纯粹的“放羊式”模式:由学生自己于第五学期结束后寻找顶岗实习企业,学校不对学生进行任何管理,从而使得顶岗实习流于形式,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为此,各高职院校教务处要对各专业的《计划》制定过程加以规范管理,要求经贸类专业制定《计划》,并通过对过程资料的检查来加强对这一过程的监管。《计划》一般应包括:实习内容、实习单位、实习时间、方式与地点、实习日程安排等。 4.编写《手册》。《手册》是规范毕业生顶岗实习行为的指导性文件,是学生实习期间的必备资料,能帮助实习学生了解学校的相关实习规章制度,记录学生的实习状况。 为提高顶岗实习的效果,各专业应编写《手册》,明确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学生实习安置程序》《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协议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推荐实习(就业)登记表》、顶岗实习期间月度工作总结、《学生实习鉴定表》“职场宝典”等内容,并发放到实习学生手中,便于学生实习。实习期满,学生须将《手册》交辅导员,教务处则应加强对《手册》的检查,以推动顶岗实习工作走向正规化。 5.建设顶岗实习基地。建设相对完善、稳定的校内外顶岗实习基地,是做好高职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的必备条件。在基地的选择上,应考虑经贸类专业定岗实习分散性的特点,同一班级学生的实习要相对集中,原则上选择在同一城市进行,以3~5个实习点为宜。 对于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目前各高职院校主要存在两种模式:一是成立实训部,对学院顶岗实习基地进行统一管理;二是由各系部自己负责管理顶岗实习基地建设。我们认为,毕业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应以学院实训部或就业办为主,由实训部或就业办根据各专业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对全院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进行统筹开发、统一管理,提高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效益。 二、实施过程 实施过程是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引导和督促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训练过程,并对学生实习训练过程加以指导,以达成顶岗实习预期效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要应该强调的是实习指导教师的自我管理及其对学生顶岗实习训练的指导、管理与控制,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只能起辅助作用,不宜过度强调和过频实施。 1.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水平的高低以及其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是决定顶岗实习过程效果的主导因素。 目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均没有实习指导教师的认定标准,其顶岗实习的指导教师往往是由理论课教师或辅导员担任,其中,许多教师和辅导员是“从校门到校门”,本身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专业操作技能不强。这极大地影响了顶岗实习的效果。 为切实保障顶岗实习的质量,学院应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管理的相关办法,对实习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认定、职责、聘任、管理与考核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由系(部)负责根据管理办法尽快建立起一支符合任职资格的以企业一线专家为主的专、兼结合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并由教务处和督导处负责督查,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指导人员坚决不允许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2.对顶岗实习的组织、引导、督促与指导。这一环节是整个顶岗实习活动的主体,其效果的好坏直接决定顶岗实习质量的高低。这一环节具体又包括如下几个阶段:(1)组织教学。任何类型的实践训练,都必须做好组织教学工作。组织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在思想上、物质上都做好实践训练的准备。具体做法是:点名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填写考勤表,向学生分配实习任务,并检查实习所需的各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2)入门指导。这一阶段,实习指导教师首先需要向学生讲清楚顶岗实习的目的;其次是要讲清楚顶岗实习中技能操作的相关知识、操作要领、操作步骤及安全事项,引导学生认识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再次是要有预见性,讲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应如何处理,让学生心中有数,出现情况时能灵活处理,不会手忙脚乱。考虑到经贸类专业定岗实习具有社会现场性的特点,因此要特别强调安全管理,包括生活上、操作上和与顾客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确保万无一失。(3)巡回指导。在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操作的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应该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地对学生的各种技能操作作全面、细致的督查和指导。通过这样的具体指导,使学生的操作技能和技巧不断提高。这是顶岗实习的中心环节,所用时间较长,是学生形成技能技巧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实习指导教师主要是检查、指导学生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的规范性,督促学生严格按具体操作程序开展工作,即使最简单的步骤,也应要求每个学生必须一丝不苟地操作,而不只是简单地追求结果。在指导中既要注意共性的问题,又要注意个别差异,共性问题采取集中指导,个性问题作个别指导。(4)实践训练总结。学生每一阶段的实习岗位工作结束后,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都要对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实习效果作出点评,引导学生认真总结在实习中掌握的操作技能,分析操作效果,找出消除缺点的办法。 3.提交实习作品和顶岗实习报告。在这一环节中,应该要求每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都要在实习结束后,向实习指导教师提交其实习作品(或其通过实习所取得成果的证据)和一份顶岗实习报告(主要包括个人参加顶岗实习的过程、所取得的主要收获、对今后搞好顶岗实习的意见与建议等方面内容),作为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和效果评价的依据之一。 4.指导教师总结。这是实施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应该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在完成顶岗实习过程后,从教学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方面对顶岗实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加强这一环节的管理,不仅有利于实习指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指导能力,而且对顶岗实习过程各个环节的改进都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评价过程 评价过程是顶岗实习过程的最后一环,是由相关部门对顶岗实习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顶岗实习的效果作出评定的过程,主要包括对学生顶岗实习效果的评价和对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过程的评价。 对顶岗实习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不仅可以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均起到监督和激励作用,而且可以了解顶岗实习各方面的情况,从而判断它的质量和水平、成效和缺陷,有利于今后的提高。评价工作应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最好不要超过一周。 1.学生顶岗实习效果评价。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进行评价,就是通过各种检测手段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评定的过程。学生的实习成绩是对学生通过顶岗实习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的最终反映,也是衡量顶岗实习效果的主要标准。因此,实习成绩评定是整个顶岗实习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应按照科学、准确、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 目前,由于各方面原因,在高职经贸类专业顶岗实习活动中,学生的实习成绩往往是由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表现凭印象直接给出的,缺乏科学性与准确性。同时,由实习指导教师直接给出的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作为顶岗实习效果衡量标准的作用。 为提高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并能将之作为衡量顶岗实习效果的主要标准,学生实习成绩最好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实习态度。顶岗实习要用企业的要求来要求学生,顶岗实习的目的除了掌握相应的专业技能外,还要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因此,这部分成绩可占实践总成绩的30%左右,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出勤情况、实践训练的表现评分,并由教务处和督导处根据实习指导教师记录的出勤表、教学日志以及学生填写的《手册》进行抽检。(2)操作技能。操作技能的掌握是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因此,这部分成绩应占实成绩的60%以上。这部分成绩评定应实施指导与评定分离,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师,根据学生的顶岗实习过程材料和实习作品(或成果)作出评定。必要时,直接组织相关教师根据学生的技能操作过程进行评定。(3)实结。这部分成绩占实成绩的10%左右。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师,根据学生所交实结的质量进行评定。 2.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评价。(1)过程评价。这一环节主要是通过检查各种顶岗实习档案,对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过程的规范性进行评价。在这一环节中,应由教务处对顶岗实习档案材料的形成进行规范。要求在顶岗实习开始前,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制定《计划》;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填写考勤表与《顶岗实习日志》,学生必须填写《手册》,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必须填写实习指导总结,学生必须提交实习作品、顶岗实结和《手册》。最后,由教务处和督导处对顶岗实习档案进行检查,从而促进顶岗实习活动各环节的实施,对提高顶岗实习质量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2)效果评价。这一环节主要是通过对学生满意度的调查和对学生通过顶岗实习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的测定,对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价。 一般来说,应该在实习指导过程结束后,由教务处在一个星期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的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学生的实习成绩一起作为实习指导效果的评定依据。 经贸论文: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中的问题及其应对 摘要:在经过若干年的探索实践后,目前中国高校双语教学已呈现式微之势。作为相对更适合实行双语教学的国际经贸专业,其双语教学也面临着诸多困境。分析了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在教学师资水平、学生外语素质及参与主动性、双语教材以及双语教学管理与支持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双语教学;国际经贸专业;问题;对策 作为教育部于2001年要求率先实行双语教学的六个专业之一,国际经贸专业开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已为各界所认识。随着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中国对外经贸领域迫切需要大批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精通wto规则以及国际经济贸易业务规范的复合型商务人才。同时,在经济全球化带动下,中国高等教育也需要走向现代化和国际化。在此态势下,国际经贸专业由于其专业特性,通过教学改革实行双语教学已是大势所趋。 然而,双语教学在中国仍属于新生事物。虽已经过若干年的探索实践,但受各类因素的影响制约,近几年来,中国高校双语教学正呈逐渐萎缩之势[1]。在此大背景下,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也不能独善其身,其推行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教学质量亟须提高。本文结合笔者从事双语教学的实际体会和观察认识,分析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中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以期对促进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的开展有所裨益。 一、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面临的主要问题 制约双语教学开展的因素,一般可分为不可控因素和可控因素两类。前者指社会文化环境与社会性质、国家双语制度、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学校的性质与规模、学生的家庭背景等;后者则包括师资水平、学生外语水平、教学方法、教材、教学计划、教学管理等[2]。在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现实背景下,与其他专业的双语教学类似,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面临的问题更突出地表现在后一类因素方面。 1.师资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国际经贸专业师资队伍一般以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年教师为主,并正迅速补充以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这样一支教学队伍在常规汉语授课方面已相当胜任,并具备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的空间。但双语教学目的的特殊性,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能够顺畅地运用外语将课程基本概念、相关理论以及重点内容等讲授清楚,并通过与学生的现场互动了解其掌握理解情况。这对教师的外语口语、听力以及知识表达能力等提出了较高要求。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相当数量的教师缺乏在国外系统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其外语能力不全面,语法知识不系统,外语发音不标准,知识内容表达不规范,在授课中难以使用外语与学生做有效沟通,完成双语教学任务显得相当吃力。 2.学生外语素质及参与主动性需要加强。学生的认可和积极参与,是双语教学能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前提之一,而这又是以学生的外语水平及学习主动性为条件的。较之其他专业,国际经贸专业学生的外语基础应相对较好。然而笔者的直接感受是,近些年来,随着高校持续扩招,该专业学生的外语水平似亦呈下降之势,且良莠不齐现象明显。同时,受传统教育模式影响,大多数学生仍只是被动地听课、接受教师提问和参加考试,缺乏主动性及与教师的交流互动。笔者曾就《世界经济》双语课程对学生做过问卷调查,关于双语课程教学过程的侧重点所在,仅有少数同学选择“学生的主动参与”。在课堂教学中,面对沉默且外语水平参差不齐的学生,教师只好多唱“独角戏”,难以获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3.缺乏适用的双语课程教材。教材是课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平台,是实现双语教学目标的基本工具。没有一套好的、难度适中的教材,双语教学的开展不啻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据要求,高校双语教学要使用原版教材。目前的问题主要在于:一是教师获取原版外文教材的信息渠道较为狭窄,常常难以做出恰当选择;二是在结构及内容上,原版教材与其对应的中文教材往往不相匹配;三是原版教材价格一般较高,学生缺乏购买积极性;四是原版国际经贸教材通常部头较大,其中专业词汇较多,知识涉及面广泛,对高校师生都存在一定难度。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教师在授课时既要考虑到学生的专业外语水平,又要如期完成教学计划,结果难免顾此失彼,也降低了原版教材的利用率。 4.教学支持条件尚显不足。据调查,目前高校双语教学缺乏相应的配套支持机制,如双语教师培养机制、教学效果的评价机制、激励机制以及教学研究机制等,从而使教师的双语教学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双语教学的推进[3]。由于多数国际经贸专业课程所体现出的宏观性和发展性,要求教师在培养熟练的外语应用能力,特别是较高的听说能力的同时,还需要广泛涉猎其他学科知识,及时了解国际经贸理论及现实动态,部分课程还要求教师深入对外经贸实际工作部门,了解其业务流程。这些都要求教师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目前各高校普遍重科研而轻教学的背景下,教师在双语课程方面的付出未必会使其获得期望的回报。此外,高校开展双语教学所需的硬件条件,如图书资料、数据库、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等,也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 二、推进国际经贸专业开展双语教学的对策 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构成了当前制约高校国际经贸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的主要因素。虽然它们错综复杂且相互影响,但仍属可控因素。通过实施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对策,将能有效地克服这些问题的不利影响,推进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 1.培养与引进合格的双语教学师资。为提高双语师资水平,应实行培养和引进“两条腿走路”的方法。在高校现行体制之下,要使双语教学持续系统地开展下去,教学主力只能是在职教师。聘请外籍教师授课,其从事的是外语教学而非双语教学;聘请对外经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或他校教师,也仅能起点缀或过渡之用。因此,除在职教师需主动设法提高自身双语教学水平外,高校也要创造条件对现有教师进行双语教学技能培训,包括选送优秀人员赴国外对口高校接受培训。此外,当前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人员已学成归国,高校对他们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因此有条件从中选拔出专业知识理论水平高、外语口语及书面表达能力强并且有志于献身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现有双语教学师资队伍中去。 2.提高学生双语学习的能力和主动性。应继续强化大学公共外语教学,使学生切实提高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为后续双语教学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针对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参与程度不够的问题,教师除要抓好其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环节外,还可采用研讨式、启发式及辩论式等生动活泼的创造性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真正发挥其学习的主动性[4]。双语教学还须考虑到学生的承受能力,教师应根据班级内学生外语水平的差异情况,确定授课内容中的适当外文占比。应该指出的是,鉴于课程成绩在学生参与评优、保研以及毕业求职等方面的作用,教师需对双语课程考试方式以及外文试题的占比、难度、涉及面等进行综合权衡,以使考试成绩能相对客观地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成果。 3.开发出适用的双语课程教材。鉴于高校的现实状况,笔者以为目前双语教材建设的一种较好方法是,由国内知名高校的资深学者在选择高质量国外原版教材后,参照对应的中文教材的结构和内容,对原版教材的章节和内容进行精选和改编,并在添加注释、名词解释、练习题、小结等内容后汇编成教材。以笔者负责的《世界经济》双语课程为例,由人民大学出版社推出的《当代世界经济》教材包括中文版及英文版各一本,其在内容上完全对应且篇幅适中,很便于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当然,广义的教材不仅包括教科书本身,还包括ppt课件以及相关的教学参考材料等。这就要求教师在选定教材后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制作形式生动的教学课件以及从有关外文网站上选用材料等手段,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将相关领域内的新理论、新方法及新情况等告知学生,充分提高双语教学效果。 4.加强对双语教学的管理和支持。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需要得到教学管理部门等方面的大力配合支持。教学管理部门作为双语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一方面要设置双语课程准入门槛,实施教师授课资格制度,设立双语教学评价体系,督促教师不断提高授课质量,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将双语教学及其授课质量同教师的业绩指标和待遇挂钩,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并同时为双语教学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保障。要尊重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教材选用、考试方式、学生成绩判定等方面给予教师必要的自主权,避免凡事搞“一刀切”。此外,教学管理部门还应会同学校其他有关机构,为教师参与国内外进修、异地参加教学研讨会及教学观摩、发表教改论文和出版双语教材等,提供相关信息、机遇以及必要的财力支持。 三、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双语教学既是实现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的一个主要途径,也是提升高校教学质量的一种重要方式。当前,囿于各类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高校双语教学的开展整体上并不顺利。在“全面地用英语讲课,帮助学生掌握一些在英语教学中不常接触到的术语和单词,这才是双语教学的标志。” [5] 这种“规范的”双语教学难以一步到位的状况下,推行双语教学还需要管理者、研究者以及任课教师去不断总结和探索。国际经贸专业由于其更适于实行双语教学的内在特性,在探索和推行双语教学方面责无旁贷。本文结合笔者作为一线任课教师的实践与体会,分析了国际经贸专业双语教学中的主要问题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不足之处期望有关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经贸论文:试析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研究 [论文摘要]文章对湖南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现有实现途径进行了梳理,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扩展就业服务职能以向在校学生提供兼职服务、加强与历届毕业生的联系等促进校企合作的对策,对当前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论文关键词]校企合作 经贸类专业 高职 途径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校企合作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的重要性为所有高职院校和高职教育者所认识,有关校企合作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多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但是,由于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行为短期以及缺乏长远合作机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校企合作模式本质上还是一种“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较少。特别是由于经贸类专业毕业生具有的就业流动性较强、容易掌握企业客户与渠道等方面核心资源等特点,客观上造成企业不愿意为他们提供顶岗实习等实践机会,再加上高职经贸类人才培养所具有的专业化、大批量特点与企业对经贸类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小批量特点之间存在的矛盾,使得经贸类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的难度更大,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更少。可以说,校企合作实现途径的开发,已成为困扰经贸类各专业教师的一大难题,成为制约高职经贸类专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本文就高职经贸类专业拓展“校企合作”途径作一论述。 一、湖南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现有实现途径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途径,是指路径,即如何到达目的地。因此,本文所指校企合作的实现途径,是指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要如何才能实现校企合作,而不涉及校企合作的具体方式方法。通过本课题组的广泛调研,目前湖南省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的主要实现途径有如下几条。 1.以行业主管部门为纽带,实现校企合作。湖南现共有行业主管高职院校30所,接近高职院校总数的50%,而在这些行业主管的高职院校中,开设了一个以上经贸类专业的有27所,占总数的90%。由于这些行业主管的高职院校大多是由原来行业举办的办学条件和水平不错的中专或职工大学升格或转制而来,计划经济时期多年的行业办学经历,使它们与行业内企业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亲缘关系,有着较好的校企合作经验和基础。正因如此,以行业为依托,以行业主管部门为纽带,成为当前高职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主要途径之一。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成熟,行业主管部门早已不再对行业内企业和高职院校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其在促使高职院校与行业内企业保持不同程度的技术交流、协作研究、员工培训、教师挂职等业务往来关系,促进行业内校企合作的实现方面的作用已大不如前,且其影响力有日渐减小的趋势。同时,随着高职院校的大规模发展,许多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的行业色彩日渐淡化,服务行业的针对性有所减弱,也使学院与行业内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基础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以学院教师与企业相关人员的私人关系为纽带,实现校企合作。由于各方面原因,在当前校企合作途径开发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高职院校出于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示范院校与精品专业等项目建设的需要,动员学院教职员工利用自己与企业相关人员的私人关系来寻求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特别是对于经贸类专业而言,一方面由于企业经贸类工作人员相比技术等类工作人员更注重社会人际关系的营造,社会交往较广泛;另一方面,与理工等类专业的教师相比,经贸类专业教师的市场意识相对较强。因此,高职经贸类专业的专任教师往往与企业相关人员有着更为广泛的联系,他们也因此而成为当前高职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维系校企合作的主要力量,有效地推动了湖南经贸类专业前期校企合作教育的发展。但是,这种靠感情和人脉关系而实现的校企合作关系是很脆弱的,无法形成校企双方合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大多数高职院校尚没有就动用专任教师与企业相关人员的私人关系这一特定个人资源建立相关的激励与补偿机制,很多专任教师为校企合作的实现而背上了沉重的人情债,使专任教师利用个人资源实现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也使这一桥梁的作用受到削弱。 3.与中介公司合作,实现校企合作。随着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不断推进,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敏锐地意识到以一所学校面对多家企业、一家企业面对多所学校共同合作的“多对多”的校企合作形式,将有利于化解经贸类人才培养所具有的专业化、大批量特点与企业对经贸类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小批量特点之间的矛盾,更符合经贸类人才的培养与使用规律,更有利于学院和企业双方的发展。同时,鉴于他们掌握着丰富的企业信息资源,在促进“多对多”的校企合作关系方面具有其他企业(组织)难以比拟的优势,因此,这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开始利用自己的优势,充当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承担起为企业引进经贸类人才和为高职毕业生联系顶岗实习企业的职责,与高职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按企业人才需求共同对专业进行改造,并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签订输送学生顶岗实习的合作协议。由于在这种校企合作方式中,企业通过与中介公司合作,可为自身发展提供源源不断、低成本的人力资源,并可降低在使用顶岗实习学生中的管理成本及风险成本;而高职院校则由于中介公司的存在,降低了校企合作中的运作成本、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从而使这种方式为企业和高职院校所接受,迅速成为当前湖南高职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另一主要途径。但是,在这种校企合作方式中,作为中介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为了补偿其投入并获取一定利润,通常要从高职院校(学生)一方收取一定的所谓专业改造与顶岗实习安排费用(一般为生均三千元左右),这笔费用的支付,无疑加大了高职经贸类专业学生的经济负担。 4.以校办企业为平台,实现校企合作。校办企业是指由学校作为投资人投资发展起来的企业组织。自20世纪80年代,许多高等院校开始兴办和直接经营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促进了高校的“产学研”结合,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培养创新人才以及补充教育经费的不足等方面都做出了贡献。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校办企业在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独特作用首先引起了一些以理工类为主的高职院校的重视,部分院校以自己的优势专业为依托,通过独资、股份制合作等多种方式创办了相关企业。在这些院校及专业的示范与带领下,近年来,湖南科技职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也以经贸类专业为依托,开办了校内超市、校办管理咨询服务公司等经济实体,并利用这些经济实体对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实践教学,从而使校办企业成为湖南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又一有效途径。但是,由于湖南高职院校办学资金本就极其紧张,能够用于兴办校办企业的资金极其有限,使得高职院校的校办企业规模一般都很小,而各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的招生规模都较大,因此校办企业所能提供的顶岗实习岗位数量相对于满足经贸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巨大需求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而且,校办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科学、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运营难以规范、资产监管难以到位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校办企业本身的健康和持续发展,甚至给高职院校的稳定和安全运行也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学校办企业这一模式本身就值得反思。 二、完善高职经贸类专业校企合作途径的对策 1.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是实现经贸类专业校企长期合作的关键。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个体,盈利性是其本质特征,是否能赢利是其是否参与任何项目包括校企合作的根本因素。因此,推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关键在于能否关注企业的经济利益需求,让企业从校企合作中享受到实惠,给他们带来经济利益。而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需要安排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兼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场地、设备,支付实习生工资费用等,使企业的劳动成本大幅增加;而由于高职经贸类专业服务企业的能力较低,经贸类专业人才就业的流动性较强,企业很难从校企合作中获得直接经济利益,也很难通过优先录用毕业生而获取间接收益。这可以说是目前企业对参与校企合作反应冷淡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校企合作难以开展的关键瓶颈。为克服这一瓶颈,我们认为关键是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为此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降低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工资待遇。目前,由于绝大多数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均将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实行的是“放羊式”的管理,由学生自己寻找实习单位,只要于毕业前能交回实习证明(或就业证明),就给予学生“毕业实习”课程的学分,因此绝大部分学生实际上是将第6学期作为寻找就业单位的时间,学生的学业并没有按专业教学计划完成。而极少部分通过校企合作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则以提前就业的学生为参照,对顶岗期间的工资待遇提出较高的要求,高职院校乃至政府相关部门也因要“防止学生成为顶岗企业的廉价劳动力”而对学生的要求给予支持,从而使企业不得不放弃接收顶岗实习生的打算。其实,企业接收高职经贸类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不但不能减少原有正式员工的数量以减少用工成本,反而需要派出大量一线技术骨干担任实习指导老师,使企业的协调和管理成本增加。而对于高职经贸类专业毕业生来说,进入企业顶岗实习,应是其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仅不应考虑取得与从事同等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同等报酬,而且还应当为完成学业支付一定的成本(即学费)。因此,降低高职经贸类专业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工资待遇是非常合理的,高职院校所应做的应该是切实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和考核,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约束以协助企业降低管理成本,又要积极与企业沟通,落实实习岗位和指导老师,防止企业将顶岗实习学生安排到非专业对口岗位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 第二,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降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运用政策、法规推动校企合作,是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成功经验之一。目前我国关于校企合作的文件虽有不少论述,但这些校企合作的文件大多是针对高职学校一方的,且都属于提倡性的文件,这对达到校企合作的目的并不具有法律意义,根本不能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为破解难题,政府部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并给予税收与政策优惠,以补偿其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从而激发其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 2.扩展就业服务职能,提供兼职服务,是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短期合作的有效途径。经贸类专业的学科背景突出表现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融,作为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服务的领域,其劳动对象是人,劳动过程是为人提供有使用价值的服务,行业活动虽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但更侧重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从业人员工作的内容和过程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同样的工作岗位,在不同的企业,其工作内容与过程也往往存在着极大的区别。因此,高职经贸类专业学生应更多地遵循“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的原理,积极利用课余时间去企业兼职,以更多地到实际工作场景中去体验,探索工作技能。而目前,尽管企业的各类短期促销活动、各种展销会与博览会等为高职经贸类专业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兼职机会,但由于学生平时身处校园,缺乏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获取兼职信息的平台,使经贸类专业学生的兼职变得比较困难。同时,学生外出兼职基本上都是个人行为,学校对这一行为缺乏应有的管理。为此,可以将学生兼职作为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通过扩展就业服务部门的职能,一方面,加强与各人才服务公司及相关企业的联系,及时兼职信息,为经贸类专业学生兼职提供一个权威的信息平台;另一方面,通过该平台,由专业实践课教师和就业指导老师联合对在校经贸类学生的兼职加以指导与管理。 3.加强与历届毕业生的联系,是高职经贸类专业实现校企合作的又一有效途径。对于一些开办经贸类专业较早的高职院校来说,历届毕业生是开展校企合作的一笔不可多得的资源。这些毕业生对促进所在企业与母校进行校企合作、帮助师弟师妹联系顶岗实习和就业单位与岗位、担任师弟师妹的实习指导老师等事项都有着较高的热情。高职院校经贸类专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不断开发校企合作途径与合作对象,以化解其不可能通过与少数几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来彻底解决的高职院校对经贸类各专业人才的持续性大批量培养与企业对经贸类各专业人才的阶段性小批量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一是经常组织跨年级的集体活动,鼓励不同年级的学生之间加强交往与联系,形成“传帮带”的良好基础;二是加强与历届毕业生的联系,通过他们掌握有效的专业人才需求信息,推荐毕业生到相关企业顶岗实习与就业,并聘请其中的优秀人员担任顶岗实习教师;三是邀请历届毕业生中的优秀代表回母校开设讲座和召开座谈会,指导、帮助毕业生成功走向工作岗位;四是通过与历届毕业生的联系,既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企(行)业发展动态及其相关工作岗位对技能要求的变化,同时又广泛收集历届毕业生对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意见与建议,以此分析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方向和方法,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经贸论文:浅谈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分析 摘要:近年来,借助中俄两国政府的推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佳木斯市对俄罗斯区域经贸科技合作日渐繁荣,基础设施逐渐完备,政府和民间经贸科技交流频繁,初步建立了合作技术平台。黑瞎子岛部分回归后,成为政治、经济热点,引发各方对俄贸易投资热潮。文章着重从发展机遇方面阐释了佳木斯市对俄罗斯经贸合作的特点与优势,提出了扩大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着重点以及今后进一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战略通道;口岸;黑瞎子岛;资源 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隔乌苏里江、黑龙江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比罗比詹相望,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被誉为“华夏东极”。现辖两个县级市、四县、四区,全市总人口252万,幅员面积3.27万平方公里,周边有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鸡西等百万人口城市,辖区内有21个大型国营农场、2个劳改农场、2个森林工业局,经济区内人口1200万。佳木斯市以雄厚的产业基础、丰富的自然资源、巨大的市场空间、优质的人才储备、发达的交通网络、便捷的对俄通道、独特的旅游景观等诸多优势,成为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经济、金融、科技、交通、文化中心,也是我国东北地区对俄贸易重要口岸。 一、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佳木斯市立足本地区优势,实现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对俄贸易稳定、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对俄贸易进出口总额实现35.32亿美元,是2005年的9.8倍,年均递增52.77%,居全省第三位。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对俄贸易发展势头强劲。 (一)对俄贸易口岸通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佳木斯市初步形成了对俄水、陆、空立体交通通道,总运输能力约400万吨。水运方面,五个口岸现有泊位42个,口岸吞吐能力达到300万吨;陆路方面,同江至俄下列宁斯阔耶港浮箱固冰通道运营良好,基本实现了四季运营,全年通关,佳木斯-俄比罗比詹客、货运输线路正在洽谈;空运方面,佳木斯市国际航空港开通了飞往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韩国首尔航线,对哈巴罗夫斯克的包机正在办理开通事宜。同时,佳木斯市加紧开通和建设一桥、一岛、三港和两路、两机场。抚远至黑瞎子岛公路2010年建成通车,黑瞎子岛上岛桥和防洪工程正在建设,口岸开通事宜正在会谈中;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2011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同江口岸西港工程项目建成后货物吞吐能力将达到600万吨;抚远深水港项目、前进镇至抚远铁路项目在建;已动工的哈佳铁路客运专线建成后,佳木斯至哈尔滨铁路运行时间将由6小时缩短为1.5小时。抚远东极支线机场项目、佳木斯机场迁建项目已落实;同江、抚远口岸被国务院批准实施外国人入境落地签证。 (二)园区基地建设全面展开 佳木斯市先后规划建设了15个具有现念、先进经营模式的对俄园区。黑瞎子岛对俄合作示范区成为重点项目,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已经黑龙江省常务会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192平方公里,总投资额1700亿元,已晋升为省级高新区,其中辟建了110平方公里的对俄经贸科技基地;围绕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规划了同江桥头经济开发区;围绕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谋划建设抚远黑龙江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作为黑瞎子岛外的出口加工和旅游服务基地;围绕《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建设下列宁斯阔耶中国木材加工园,年加工木材100万立方米,该项目已纳入《中俄共同开发和利用犹太自治州森林资源合作规划》,成为国家级境外园区项目;境内外农业种植基地众多,在俄境农业开发面积已达到74.7万亩,农业合作项目点50多个。 (三)对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佳木斯市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共青城市、比罗比詹市、南萨哈林斯克市、萨哈共和国纽尔巴区等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关系,双方政府定期会晤,经常互访和举办各类经贸、文体交流活动。目前,佳木斯市在俄远东从事民贸、劳务人员达到2万多人,已建境外企业35家,投资总额2500万美元。2010年,全市签订对俄劳务合作合同15项,合同金额3600万美元,对俄劳务输出2305人次。佳木斯大学与哈巴罗夫斯克工业大学等8所俄罗斯高校建立了互派外教、留学生的交流机制。依托佳木斯大学建立的中俄科技合作中心与俄方签订技术合作项目52项,储备国内、国际科技项目368项。佳木斯市对俄医疗合作也在逐步扩大,佳木斯康复医院每年收治俄罗斯脑瘫患儿50名以上。 (四)对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2010年1-7月份,佳木斯市对俄贸易进出口完成5.87亿美元,同比增长28.71%。目前,全市拥有外贸主体528户,其中年进出口额超亿美元的企业在5户以上,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8户;全市生产的农机、水泥、玻璃、毛毯、电机等产品在俄远东市场的份额逐渐扩大,并逐步向俄腹地延伸。 (五)对俄合作平台初步建立 2010年4月,在佳木斯市举办的中俄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参展业户包括众多全国明星企业236家,参展人员达3万多人,来自俄哈巴边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及萨哈共和国的260位客商和地区政府高层领导参加了展会。展会现场销售农机3800多万元人民币,总成交额7.9亿美元,其中签订对俄农机农业类贸易与合作项目3.6亿美元。中俄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已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农机类专业展会,也是全国唯一的对俄农机展会。 二、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优势 (一)地缘区位优势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综合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是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对俄开放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抚远县对面的哈巴罗夫斯克市是俄远东最大城市,也是俄远东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人口约65万人,占俄远东总人口的10%。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成后,与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连,直接深入俄远东资源富集区和主要消费市场。俄罗斯哈巴边区、阿穆尔州、犹太州的木材、矿石等资源直接由同江铁路口岸入境,比牡丹江绥芬河入境缩短运距近700公里。抚远三角洲是我国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和日本直线距离最近的地方,省内货物经抚远港通过江海联运运至日本仅需6天,比经大连港至日本节省三分之一里程。 (二)口岸通道优势 一是口岸众多。佳木斯市有国家对外开放一类口岸6个,其中,水运口岸5个,航空口岸1个,是我国对俄开放口岸最多的城市。特别适合运输进口大宗资源类货物。二是发展潜力巨大。未来同江铁路大桥、前抚铁路和黑瞎子岛上公路口岸通道建成后,佳木斯市对俄过货能力将达到3050万吨,“十二五”期间,全市对俄贸易额有望突破100亿美元。 (三)资源互补优势 佳木斯市毗邻的俄远东地区人口密度低,资源储量大。我国市场需求量大的煤、铁、石油、木材等资源极其丰富。此外,金刚石、金、锰、锡、锑、汞、硼、石墨、水镁石等矿产资源储量也居俄罗斯前列。俄罗斯农业和轻工业发展相对滞后,远东地区瓜果蔬菜的70%、日用消费品的60%、肉类的50%依赖中国市场。俄远东地区劳动力匮乏,每年缺口达500万人,对我们扩大对俄劳务合作十分有利。黑龙江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资源、劳动力、农副产品和轻纺产品等方面的互补性,为佳木斯市与俄远东地区开展多领域贸易与合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四)合作基础优势 佳木斯市农业资源丰富,工业基础较好,机电、食品、轻工业较为发达;全市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长年为俄罗斯远东地区提供充足稳定的货源,蔬菜、水果、大米,佳木斯产品占有率始终第一。佳木斯市各级政府、部分企业人士同俄罗斯各界建立了良好关系,贸易中熟悉俄方有关规则、适应俄方的环境;政府交流对经贸合作的促进作用日益加强;培养出一大批精通外俄罗斯国情、政策和外贸的人才,不仅是佳木斯市对俄合作的优势,更是全国开展对俄合作的宝贵资源。 三、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主要着力点 佳木斯市正面临着对俄经贸合作大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一是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对俄经贸合作的政策,强力支持边境地区对俄合作。二是黑龙江省政府提出推进对俄合作战略转移的发展思路,为继续扩大对俄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实施拓展佳木斯市对俄合作空间。在《规划纲要》中涉及佳木斯市的口岸通道项目9个,产业项目4个,园区项目1个。四是黑瞎子岛的开放开发和同江铁路大桥的建设使佳木斯市成为国内外的关注热点,人流、物流、资金流涌向佳木斯市的局面正在形成。五是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和同江大桥两条通道的打开,使佳木斯市有望成为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规模和总量最大的地区,真正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桥头堡和枢纽站。今后,我们将以加快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调整为核心,坚持以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和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两条通道建设为突破口,建立黑瞎子岛对俄合作示范区、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江桥头经济开发区、抚远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四大园区支撑体系,打造乌苏里江、黑龙江、松花江沿江对俄开放带,带动沿江口岸和内陆县市共同发展,逐步把佳木斯市打造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对俄加工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成为引领对俄合作的大基地、大通道、大平台,成为全国对俄贸易合作新的增长点。力争今后5年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国内外资金的年平均增幅达到20%以上,到2015年突破100亿美元。 四、进一步扩大对俄区域合作的对策建议 第一,发挥佳木斯市已有的对俄合作基础、发展优势,特别是黑瞎子岛开放开发和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建设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应将佳木斯沿江区域开放列为黑龙江省沿边开放带重要节点,将之提升为国家战略。 第二,在黑瞎子岛的开放开发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一是给予黑瞎子岛“对俄合作示范区”最优惠的政策,包括岛上经贸区保税政策;岛上海关后撤,实行“境内关外”封闭管理;给予中俄公民持有效证件自由往来、自由上岛政策;对第三国上岛人员实行“落地签”政策;简化企业投资手续;将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用地列入国家二次土地总体修编规划;保税区内允许各国货币流通等。二是对黑瞎子岛开放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将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家规划,保证建设资金投入。三是在国家层面建立黑瞎子岛开放开发的高级协调推进机制,由国务院副秘书长以上领导专门牵头负责,相关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对黑瞎子岛各种项目审批进行综合协调。 第三,解决边境游异地办证问题。佳木斯市于2008年8月,正式向省政府申请在佳木斯市恢复异地边境游办证业务,省政府已向国务院相关部委转发。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已做好准备工作。恢复佳木斯市边境游异地办证业务,必将带动全市旅游和贸易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市的对外开放。 第四,建立重大项目国家、省、市及边境口岸四级对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会晤协商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中俄双方形成有效互动,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经贸论文:世界经济形势逆转时我国对外经贸战略的调整 一、世界经济形势的逆转 2000年底,美国经济开始告别长达10年的高速增长期,进入增长率逐步下降阶段。虽然连续多次降息,布什政府还启动大规模的减税计划,但2001年第二季度美国的经济增长率依然只有0.9%,第三季度终于进入负增长阶段。在美国经济放缓的同时,欧洲经济也出现放缓的迹象。日本经济经过政府财政的全力刺激后,在2001年第一季度只有0.10%的增长率,第二季度出现负增长,出现了10年来的第四次衰退。国际经济形势出现了过去20年来很少出现的美国、日本、欧洲三大经济体同时下滑的局面。而"9.11"事件的爆发,进一步加速了世界经济本已出现的颓势,对世界经济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事发的当周和美国股市开盘的第一周,全球股市高度震荡。这次恐怖袭击事件,对世界经济火车头——美国经济的打击尤为严重。 国际经济形势的这种变化,对东亚地区的影响尤其巨大。如果说东亚的金融危机主要体现在金融层面的话,这次的挑战则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因为危机之后东亚的经济复苏主要依靠出口,特别是对美国市场的出口,而且出口还越来越集中在电子信息产品。但2000年开始的美国经济下滑、网络经济的泡沫破灭,美国的进口下降,尤其是对电子信息产品的进口需求大量减少,再加上这次祸不单行的恐怖事件,给东亚地区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1997-1999年的金融危机破坏了东亚许多地区的内部经济结构,它们内部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的坏账等问题越来越严重,除了政府能够动用微弱的公共开支之外,基本无法增加经济内部消费和投资的力度。从总体上看,东亚地区虽然不至于出现第二次金融危机,但肯定会出现一次较严重的经济衰退。而且,这次经济衰退和外部市场的出口衰退结合,将会进一步加重这些地区原来就存在的内部问题。总的说来,东亚经济(中国大陆除外,但包括香港和台湾)的较长期停滞和重大结构调整是很可能出现的。 二、中国出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美、日、欧等国际市场的收缩,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中国。同样,东亚其他地区的经济陷入衰退,汇率贬值,进口大幅度减少,也会给中国出口带来更多的压力,但中国同样也获得了机会。 从表面上看,随着东亚其他地区的出口下跌,中国的出口也在下跌。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出口有两个特点:一是下跌的时间更为滞后,二是下跌的幅度较小。从各国出口市场来看,2001年上半年中国出口对日本增长13.7%,对亚洲整体增长8.3%,对欧洲增长11.5%,对北美洲增长6.1%,对美国增长6.0%,平均增幅为8.8%。当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国际市场的收缩和东亚经济的衰退,中国出口要继续保持出口值的增加,有相当大的难度。 但另一方面,中国完全可以通过这次挑战,进一步增加自己在第三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市场份额。这个过程,已经被1997-1999年的金融危机期间的经验所证实了。从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看,目前中国出口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东亚其他地区。在美国的进口市场,1996年中国大陆的市场份额是6.51%,中国台湾是3.78%,韩国是2.86%,新加坡是2.57%,中国香港是1.25%,四小龙之和是10.46%;到1998年中国大陆上升到7.79%,中国台湾是3.62%,韩国是2.62%,新加坡是2.01%,中国香港是1.15%,四小龙之和下降到9.40%。2001年前七个月,中国大陆的份额为8.10%,而中国台湾为2.95%,韩国为3.04%,新加坡为1.34%,中国香港为0.82%,四小龙之和进一步下降到8.15%,已经与中国大陆的份额相差不大。中国大陆与东亚其他地区的国际市场份额呈此消彼长的趋势,在日本市场体现得最为明显。1996年,中国大陆在日本的市场份额为11.58%,韩国是4.57%,台湾是4.28%,香港是0.74%,新加坡是2.10%,四小龙之和是11.69%;1998年中国大陆的份额为13.22%,韩国是4.30%,台湾是3.65%,香港是0.62%,新加坡是1.68%,四小龙之和为10.25%;2001年的前七个月中国大陆为15.48%,韩国是5.12%,台湾是4.37%,香港是0.42%,新加坡是1.68%,四小龙之和为11.59%,中国大陆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早已超过四小龙之和。 "9.11"事件之后,中国产品,尤其是电子信息产品要在呈现衰退的美国、日本和欧洲市场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重复原来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世界市场的低价优质策略,重演20世纪90年代中国产品在日本市场的成功渗透策略。整个90年代,日本经济低迷,内部需求疲弱不堪,市民的需求转向质优价廉的商品,日本企业在中国投资的返销商品和其他商品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在日本进口市场的占有率每年以0.6个百分点的速度上升,到2001年前七个月已经达到15.48%,与日本市场第一大进口来源美国只差三个百分点。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相当多的产品,尤其是价格需求弹性较高的电了信息产品会受到相当大的影响,但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市场需求越弱,价格竞争越激烈,越有利于低价位的中国商品的渗透,我们的企业,尤其是电子信息产品企业必须要有这种信心。实际上,石油危机后日本产品能够大举进入全球市场,也是依靠当时的全球经济低迷,选准了市场切入点,形成了优势地位。中国需要仔细研究借鉴日本产品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在国际市场扩张的经验和教训。 三、中国对外经贸政策的战略性转变 "9.11"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世界经济的格局造成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总体上看,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因为"9.11"事件缓解了中国在国际关系和国家安全方面的压力,重新赢得了和平建设和迅速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中国可以借这个机会在对外经贸方面实行战略性转变。 第一,增加出口鼓励力度,随着全球经济的衰退,出口(特别是对美国、日本和欧洲的出口)肯定越来越难。但这种困难对所有地区都是一样的,如上分析,中国完全可以采取低价策略,在总额下降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张自己在美国、日本和欧洲进口市场的份额,目标是战胜台湾、韩国、新加坡等竞争对手(因为它们受到的财务压力远较中国为大),为未来中国企业全面进入国际市场,使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中心扫清障碍。在具体政策方面,可以增加退税的力度,对出口企业给予更优惠的银行贷款等等,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对出口型企业的帮助,可能更需要考虑政治目的,而不能仅算经济账和财务账。 第二、培养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树立新的管理理念。这是培育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直接决定企业的兴衰成败。突破传统的企业管理理念,强化战略管理,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培养这一主线展开多项管理工作,把企业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战略性资源优化配置到有利于企业长期性生存和发展的方向上。其次,掌握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两种基本方式:整合与创新。外贸企业既要注重从无到有的核心竞争力的创造,又要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已有的部分核心竞争力。第三,深化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国有外贸企业是我国外贸企业的主体,而目前有不少国有外贸企业的资产产权关系不清,破坏了企业的自主权,影响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给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了难度。因而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第四,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规范功能等,其核心是企业精神,它是企业发展的无形动力。外贸企业通过企业文化的创建,建立起勇于创新的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三,以扩大进口为武器,建构行业性的双边自由贸易协议。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中国经济的继续增长,中国进口将成为未来国际贸易的一个亮点。近年来,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都在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协议,而且这种自由贸易协议以投资和电子商务等行业为主。(与传统的双边自由贸易协议不同)它们在构建自由贸易协议的过程中,往往将大中华地区排斥在外。未来数年,中国完全有可能以进口为诱因,与韩国和部分东南亚国家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可以选择在电子信息产品领域和投资方面,主要是用中国庞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市场来交换韩国的技术,同时对中国台湾产业形成新的压力,迫使它们进一步向大陆转移。在与其他地区建构自由贸易区方面,2001年底中国与东盟已初步达成协议,计划用10年时间建成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此外,还可以借中美关系相对好转的机会和国际经济不景气的时机,进口一大批高新技术和设备,加速完善中国的装备工业。 第四,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中国加入wto的背景和"9.11"恐怖袭击事件,美国安全神话的破灭,将会推动外资大量进入中国。一方面,外商(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企业)对中国的直接投资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寻找新的金融工具,将国际金融市场的短期资金和热钱(特别是未来可能从美国撤出来的资金)转变为对中国的长期投资。从这个意义上看,1993年香港市场上的中国概念股和h股,1996年的红筹股都有此性质。因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机构应该与香港积极合作,尽快推出新的、具有上述功能的金融工具,为中国进一步引入外资,促进经济发展。 第五,加快对外投资和对外移民,提前为中国在全世界的崛起作经济方面的部署。大量资金进入中国,势必会对人民币带来升值的压力,也可能形成某种程度的泡沫经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依然应该坚持资本账户不开放的原则,因为中国尚不具备这种承受能力。但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必须主动引导中国资金向外发展,提前为中国全面走向世界做出战略部署。在此之前,大多数国家对中国投资和中国移民持相当强的防范态度,而"9.11"事件以及此后可能出现的全球经济下滑将给中国提供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操作得好,可以让大批中国人借此走出国门,到海外定居,从而为10年、20年后中国经济强大和全面走向世界提供支持。因此,现阶段中国应当大力鼓励年轻人到世界各地留学(特别是要到知识水平较高的欧洲和澳洲等发达地区),鼓励中国居民到全世界旅游,鼓励中国个体户到全世界推销(特别是要到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同时,鼓励中国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外出投资,特别是到资源丰富的国家进行投资。 因此,全球经济下滑和"9.11"事件虽然可能给中国的外经贸工作带来压力,但如果中国应对及时,完全可以化被动为主动,趋利避害,为中国全面走向世界完成战略性部署。 经贸论文:关于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契机及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东盟是福建的传统贸易伙伴之一,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福建与东盟贸易在未来也将面临多项抉择。本文根据福建与东盟多年的贸易发展现状,结合2010年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发展契机,对福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经贸合作提出若干发展对策,希望对中国与东盟双方的经贸合作具有一定的借鉴。 论文关键词:福建;东盟;经贸合作;契机;对策 一、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现状 (一)投资方面 东盟是福建利用外资的主要来源地区之一。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福建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业逐渐展开,东盟已经成为福建首选的对外投资地区,东盟国家来闽投资主要集中在东盟的五个老成员国,这五个国家占东盟在闽投资总额的90.24%。截止2008年底,东盟在福建省累计投资3426项,合同外资金额83.8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44.07亿美元;福建省核准在东盟设立境外企业86家,累计投资金额2.8亿美元,项目涉及贸易、铁矿开发、木材加工、农业开发等方面。我国与东盟之间实现“零关税”贸易,借此机会,福建企业进一步扩大了在东盟的投资。 (二)机电产品贸易方面 福建从东盟进口的机电产品从2002年的9.04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12.41亿美元,其中95%以上为戴尔、松下电子等外资企业以加工贸易形式进口的电子元器件,东盟成为福建重要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地。福建的机电产品对东盟的出口额从2002年的5.72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23.00亿美元,每年均提供40%的出口增量。机电产品出口种类不断丰富,发电机、船舶、液晶显示器、汽配等多种产品对东盟年出口额突破亿美元。 (三)民营企业与东盟的贸易方面 福建积极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展对东盟国家的投资,扶持福建省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家用电器行业的对外发展;充分利用华人、华侨的特殊桥梁作用,扩大福建省机电、轻纺等产品对东盟的出口。2010年前7月,福建私营企业对东盟进出口29亿美元,增长69.9%,占同期福建对东盟贸易总额的41.1%;福建省民营企业出口持续高速增长,规模日益壮大,在双方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福建省对东盟进出口的主导。 (四)对外工程和劳务输出方面 目前东盟已经成为福建省第一大对外工程承包市场和第一大劳务输出市场,目前已近30家企业在东盟从事劳务、海产品加工、电机制造等行业。2006年福建省对东盟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总金额3320万美元,完成营业额7041万美元,劳务输出2961人。福建省正在进一步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为实现中国与东盟提出的“2010年双边年贸易额突破2000亿美元”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五)旅游合作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来闽旅游人数不断上升,2006年,东盟国家有25万人来福建观光,2009年1-10月份来闽旅游的外国游客达到139.17万人次,其中接待东南亚五国游客12.35万人次,占到了8.8%。东盟游客主要来自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华人华侨。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福建人均收入迅速提高,居民出境旅游快速增长。由于地缘、亲缘的关系,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成为福建出境游者的首选之地。 二、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契机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刺激效应 中国-东盟自贸区不仅在政治上有利于促进和巩固中国与东盟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有利于改善双方的地缘政治环境,保障区域安全,而且也为福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发展机遇。首先,其有利于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福建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增长。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各成员国关税将大幅降低,这为福建企业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对东盟出口提供机遇。同时cafta贸易便利化进程,将涉及各国之间通关、检验检疫、产品技术标准、市场准入门槛、人员流动便利等诸多环节的衔接和相互承认,非关税壁垒将逐步消除,区内贸易、相互投资将大大方便;其次,其有利于优势互补及合理分工,进一步深化贸易互补性。东盟各国资源丰富,以盛产橡胶、矿产品、石油、塑料原料和树木等原材料闻名,而福建对原材料和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东盟产品相比,福建的服装、鞋类、食品加工、车辆零配件、小型机械等产品也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福建与东盟存在不同产业间的贸易互补性,可以说在双方之间一种新型的产业分工和产业循环机制已初现端倪;最后,其为福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便利的区域性市场。目前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启动,福建企业投资于区域内可以享受到区域内国家相互开放市场和提供优惠的好处,这些都将极大地促进福建对东盟的投资。 (二)2010年东盟六国的零关税效应 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口东盟的7000种产品实行零关税,东盟方面也将作类似安排,这将为福建省机电产品、农产品、建材、鞋服等行业对接东盟市场带来新的机遇。在建材行业方面,目前东盟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用住宅建设出现新一轮热潮,其建材产品大多数依赖进口,每年建材的进口需求额已经超过了100亿美元,这不仅为福建民营资本创造了投资机会,同样也为建材供应商带来巨大的商机;在机电产品方面,东盟已成为福建主要的机电中间产品来源地,机电产品一直是福建出口东盟的最大宗商品,其中外资企业占对东盟机电产品出口的55%,如捷联电子的液晶监视器、冠捷电子的crt监视器、友达广电的液晶显示板、厦门建松电器的电动机;在纺织鞋服方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则为中国制造提供了一个新的潜力市场。零关税必然会带来低成本,因此福建企业可将规模效应应用于东盟报价上,有益于提高成交量。目前,我省与东盟之间呈现的主要是一种规避贸易壁垒的区域性合作关系,企业利用关税优惠,将线纱、布料、鞋材等中间产品出口到东盟,再加工成鞋服成品后在当地销售,或使用东盟的配额出口到欧美地区。 (三)以海西建设为依据开展投资合作 海峡两岸的经济融合,无疑为东盟十国加速发展创造更多机会。东盟是台湾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出口市场,福建省可以结合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积极寻求与尚未被纳入自贸区的中国台湾地区分享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台商可以通过在福建建立合作基地来拓展东盟市场。目前在福建从事加工贸易的台资企业,销往东盟地区的产品占很大比重。海西建设可以加强台商在福建投资,从地缘、人缘还是从合作的基础等方面得到很多的便利。利用在福建已设立或者进一步设立的投资合作平台,台资企业出口东盟各国的产品将同样有机会享受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这对于促进福建与东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促进。 三、福建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对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的直接投资 首先,要积极引导福建民间资本投向东盟。调查数据显示福建民间融资金额仅次于浙江,但是由于大量的民间资本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而处于闲置的状态,去东盟投资一方面可以为这些富余的民间资本找到出路,另一方面,对于福建民间资本来说,进一步扩大东盟合作的机遇已经到来;其次,加大对东盟各国“边际产业”转移力度。新加坡和文莱在人均收入水平上居东盟国家的第一层次;马来西亚和泰国属于第二层次;印尼和菲律宾属于第三层次;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是第四层次。东盟这种多层次的经济水平与产业结构,使得福建企业在东盟中下游国家进行投资有着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福建转移“边际产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重要场所。东盟中下游国家劳动力价格低廉,并且实施了许多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这些国家的经济与福建有很强的互补性,同时文化背景方面的类似性构成了东盟国家的区位比较优势,可以减少福建投资的进入障碍;再次,引导台商以与大陆商家合资方式投资东盟。 (二)利用产业结构互补,进一步扩大双方经贸合作 东盟各国与福建贸易互补,特点各异。工业方面,福建产业基础完备、产品性价比高,建材、船舶、汽配、纺织服装、鞋类等产品出口优势明显,东盟为其提供6亿人口的大市场,同时也是福建资源型、原料型产品、高科技零部件的重要来源地;农业方面,相对于东盟优质水稻、棕榈油、橡胶和热带水果等,福建深加工的水产品、蔬菜以及柑橘等具有互补优势;服务业方面,福建在建筑、海运服务等方面竞争力较强,而东盟则在航空运输、金融、酒店、会展、旅游服务方面独具特色。根据比较优势原理,结构互补性就是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的直接驱动力。因此,双方应充分利用这种贸易互补性,加强合作交流。 (三)改善民营企业的管理机制,加大开拓东盟市场的力度 福建省民营企业应着力发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产业群,通过产业集群的方式,在东盟国家打造强有力的、具有保税功能的特色产业区,鼓励并带动相关企业进行投资,以现有优势产业的多元化战略来拓展区域产业集群的宽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区域产业的附加价值,构建福建—东盟国家中小企业合作的平台。 (四)加强企业跨国经营人才的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是适应市场竞争的基石,也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因而,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吸收优秀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将是企业壮大自身规模、开拓东盟市场的紧迫任务。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地分析人力资源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从制度上建立起完整的人才体系,有针对性地招揽人才;其次,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积极创造条件,重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留住高素质人才。 (五)政府要构建投资促进体系与服务体系 政府在企业开拓东盟市场中扮演着“守夜人”的角色,其支持体系是促进福建企业海外投资的制度保障,因此,政府应着重提供经济合作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等服务。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政府应发挥和利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投资促进平台,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加大信息服务力度,不断增强中介机构在促进对东盟的出口和投资中的地位,协助民营企业产品的出口,引导发挥涉外经济咨询、法律、会计、市场调研等中介机构作用,为福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和保障;其次,政府应进一步简化手续,简化项目核准,以高效的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行政成本。 (六)应充分利用华侨网络 广大的华侨华人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福建作为全国著名的侨乡,全省拥有1000多万的涉外同胞,其中90%居住在东南亚国家,相近的地缘关系、相似的宗教文化,使得福建与东盟国家之间存在着深厚的贸易基础,有利于双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华人华侨是推动福建—盟区域合作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人脉资源,资本实力雄厚的东盟华人可以为福建—盟区域合作提供充足的资金。福建省要积极主动地与东盟华人华侨组织、机构和社团等建立密切的联络渠道;合作双方要及时调整政策,改善软环境,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科研能力,适度引导华资转向新兴的高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大型投资项目,在巩固传统产业内贸易基础上,推动产业内贸易的深化发展。 经贸论文:CEPA协议对内地经济及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cepa;港澳:内地:台湾:经济 [论文摘要]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实施加速了香港和内地经济的融合,促进了两地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回顾了cepa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分析了cepa对香港和内地经济的影响尤其是珠三角各地区的经济的影响,并以此为前提,分析在cepa协议的基础上内地与台湾经贸关系的发展方向。 1 cepa协议的签署 2003年6月29日,《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kong,简称cepa)在香港签署,并于2004年1月1目的正式实施。在香港与大陆签定cepa后,澳门也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两个独立关税区之间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框架。是区域贸易自由化的一个新尝试。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实质性自由贸易协定,是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在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迈出重要一步。 2 cepa协议的内容和背景 在2003年6月与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之后,又分别在2004年10月27日签署的《(安排 补充协议》;05年10月18日签署的《 安排 补充协议二》;2006年6月27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2007年6月29日签署《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补充协议四》。2008年7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签署新一轮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也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cepa其核心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方面。总体目标是逐步减少或消除内地与港澳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消除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最终实现内地与港澳的贸易自由化。 香港是内地最大的转口基地、重要的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而内地作为香港经济的腹地,已是香港最大的港产品贸易出口、进口及转口对象,为香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外,香港也是内地的最大投资者,截至2008年12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98620个,累计吸收香港直接投资3495.7亿美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着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再提升一个层次,就需要在经贸合作机制和合作体制上有所创新。减少和消除内地与香港经贸交流中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内地与香港之间各项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上的融合,成为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内在要求。 3 cepa协议对港澳及内地经济的影响 自2004年1月1日cepa实施以来,促进了香港产业结构升级。对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cepa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金融旅游合作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等方面对港澳作出了开放程度较大的优惠安排。 在货物贸易方面,目前已享受到零关税优惠的港澳产品已达2178种。基本囊括了港澳全部现有产品,并为未来有可能在港澳地区投资生产的产品预留了发展空间。截至2008年5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16.6亿美元,免征关税额12.3亿人民币。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金融、法律、会计、建筑、旅游、医疗、物流等40个领域分别对港澳实施了221项和209项开放措施,涉及内地30多个政府部门。多数行业对港澳投资放宽或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投资地域和经营范围等。已有2322家港澳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中小企业合作,产业合作、保护知识产权合作和品牌合作9个方面加强了合作;已有1154家符合cepa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香港公司按照有关优惠条件投资内地;内地累计赴香港“个人游”旅客超过2500万人次,占同期内地赴香港游客的41%;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累计达439家,市值占香港股市总值的58%。 cepa是类似于自由贸易区的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香港和内地之间的产业有明显差异,互补性较强。在内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内地引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主要来源的就是香港。cepa建立后,可以通过这样一个经贸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双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因而,cepa的积极影响不仅仅限于香港,而是对内地的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促进作用。粗略分析,cepa对内地经济的影响大概有几个方面:第一,港澳对内地的扩大投资,进一步促进内地产业升级和调整,从宏观层面促进内地产业竞争力;第二,有利于内地和港澳资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由于更低的门槛,鼓励港澳资金流向中西部地区,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第四,奠定三地经济—体化基础。 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cepa对珠三角的意义尤为明显。虽然ce-pa打破了珠三角独霸港澳的优势,但是同时也给珠三角与港澳进行更深入的经济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优越条件。cepa协议中的各项优惠条件清除了两地在经贸往来上的制度障碍,使得珠三角与港澳经济合作的成本进一步下降。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中,珠三角将在cepa框架下寻求新的定位。 cepa对广东省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创造不少新的就业岗位。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2004年广东省港澳企业增长较快,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5066户、投资金额96.7亿美元、注册资本63.1亿美元。分别比2003年同期增长17.9%、2.3%和7.1%。其中,港澳服务业企业增长迅速,全年新登记1259户,投资总额28.9亿美元,注册资本17.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9%、11.6%、14.8%,占全年新登记港澳资企业三项指标的24.9%、29.9%和28.8%。与香港经济联系密切的地区,如位于珠三角东部的东莞、深圳等地受惠更大。 在制造业充分合作的基础上,香港和内地在服务领域上也有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的“十五”规划,第三产业规模从2000年的3600亿人民币的增加值上升到2005年的6800亿元,几乎翻一番。而这一时期,香港服务业的强势无疑将对广东经济发展形成新的动力。由于香港服务业的介入,广东在印刷业、旅游业等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中介、市场调查与咨询等服务产业也将加快发展。更加便利化的服务对广东的招商引资提供的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随着在2009年1月1日cepa补充协议五的实施,旅游、医疗、教育、福利机构等更多的专业领域进一步扩大对香港的开放,粤港两地的服务贸易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4 cepa协议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影响 内地与港澳cepa协议的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与此同时,与内地隔海想望的台湾是否也能够参与自由贸易的过程当中,取得和港澳同等的贸易地位,也是我们值得考虑的问题。 自1992年台湾正式开放企业赴内地投资以来,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密切,台湾是祖国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五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也是台商主要的投资地。在投资方面,根据台湾经济部资料显示,到2007年底,台湾共有36,538件投资项目登记赴内地投资,投资金额达到648亿美元。内地已成为台湾对外投资金额最多的地区,为台商海外主要生产基地。在两岸贸易方面,以2007年为例,台湾与大陆贸易总额为1,022亿美元;台湾出口至大陆之商品及劳务约为742亿美元;自大陆输入金额为280亿美元,台湾享有562亿美元贸易顺差。但是在目前的两岸四地,香港和澳门都先后和内地签订了cepa协议。四个单独的关税区域中只有台湾没有与内地签定类似的经贸协议和建立制度性的经贸合作机制。所以在货物贸易上台湾也就不能享受诸如cepa协议中出口内地零关税的待遇,即使将来内地依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逐步降低进出口关税,台商还是会在内地市场与港澳的竞争中以及在区域性分工格局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在两岸投资、经贸往来日益密切的背景下,再加上两岸共同面对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等国际经济大趋势,确实有必要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彼此经贸往来。构建两岸创新的经济合作机制,在这制度框架下推动两岸的经贸关系深入发展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2008年12月15日两岸“大三通”的实现给内地和台湾之间经贸来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社会环境。两岸之间往来便利,降低了相关物流成本及时间上的成本,提升了台湾的产业竞争力。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与台湾签订cepa协议是两岸同胞所共同希望的。我们可以暂时搁置政治上的争议,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发展自由贸易,形成整个中华的经济贸易区,从而促进中国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两岸四地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经贸论文:聚焦中国与南非经贸关系 摘要:南非位于非洲大陆最南端,是非洲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中影响力最大,也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主要成员。1998年1月1日,中南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后,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较快,相继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经贸联委会协定、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动植物检疫检验合作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航空协定、海运协定等经贸合作协定。2004年两国确立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同年6月,南非宣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代表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与中国启动自由贸易区谈判。2006年6月,总理对南非进行正式访问,双方签署《关于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合作纲要》,鼓励扩大双边贸易,以实现平衡、互利的贸易关系,两国将鼓励各自企业寻求发掘贸易潜力的机会,并相互积极支持对方国家企业前来投资。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中国与南非迎来了建交11周年,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关键字:经贸关系,双边贸易 一、双边经贸关系发展现状 (一)双边贸易发展迅速 南非是中国在非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也是我国在非洲的第一大出口市场。2008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78.24亿美元,同比增长26.9%,占中国与非洲国家贸易总额的16.7%。其中,中国向南非出口85.93亿美元,同比增长15.7%,自南非进口92.31亿美元,同比增长39.6%。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上半年,南非与传统贸易伙伴国的贸易额大幅下跌,仅中南贸易保持稳定,微跌3,99%,中国从南非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国一跃成为南非最大的贸易伙伴国,中南贸易在南非对外贸易结构中的比例从去年的8.45%大幅提高到11.94%。上半年南非对中国出口30.21亿美元,同比增长29.48%,南非自中国进口38.31亿美元,同比下跌20.25%。中国成为南非最大的出口目的国和进口来源国。 (二)贸易产品结构符合双方比较优势 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开放与发展,已经在机电、纺织等行业形成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南非是世界矿产资源大国,黄金、铂族金属、铬矿砂、锰矿砂、钒、铝硅酸盐、钛等矿产的储量居世界第一位,钻石、煤炭等储量也居世界前列。在过去五年中,南非经济增长率达到5%,已经成为最有潜力的新兴国家之一。中南贸易产品结构反映了双方的上述比较优势。中国对南非出口的主要商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钢铁制品、机械器具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音像制品,车辆及零部件等,出口金额由2002年的5.44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43.09亿美元,2008年占中国对南非出口总额的55.17%;从南非主要进口矿砂、矿物燃料、珠宝、贵金属及制品和钢铁等商品,且占我国自南非总进口的比例迅速上升,2008年占来自南非的总进口额的73.12%。 (三)相互投资逐渐起步 在中国与南非双边贸易迅速发展的同时,两国在投资方面也逐渐起步。截至2008年底,经中国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南非累计直接投资额为8.3亿美元。涉及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各个领域,包括纺织服装、家电、机械、食品、建材、矿产开发以及金融、贸易、运输、信息通讯等。中兴、华为、海信、中钢、酒钢和紫金矿业等中国企业已经在南非建立了生产基地,并迅速打人非洲大陆市场。中钢集团是投资南非的最大的中国企业,它在2008年承诺对南非林波波省新增投资4亿美元。此外,中国工商银行在2008年收购南非标准银行20%股权。2009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与南非第二大银行集团——南非第一兰特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中非发展基金2009年3月已经在南非设立了办事处,旨在鼓励中国企业投资非洲,目前它正为在南非的多个电力和可替代能源相关项目的融资提供评估。 南非对华投资始于1992年。据斯坦陵布什大学中国研究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南非是少数几个能利用中国国内市场的非洲国家之一。截至2007年底,南非在华投资项目共计594个,实际投资4.75亿美元,南非一些大企业已经开始在中国进行规模较大且技术含量较高的投资合作。到2009年底,sasol(沙索合成燃料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神华集团等大型中国企业合作的煤制油项目的一期投资即将完成;世界最大的优质造纸企业sappi注资约5800万美元扩大在华项目。此外,米勒公司(sab miller)于1994年南非结束种族隔离制度时进入中国市场,自那以来,这家在伦敦和约翰内斯堡上市的啤酒企业与其政府合作伙伴已在当地市场赢得15%的份额;南非两家最受尊崇的矿业公司——goldfields和在伦敦上市的英美资源集团(anglo american)目前也正在中国开展投资;南非最大的传媒集团naspers在《北京青年报》的一家互联网公司持有相当规模的股权。随着中国一南非直航班机的启动,南非数以百计规模较小的企业也逐渐认识到中国市场的潜力。 二、双边经贸发展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双边贸易不平衡 按照中方统计,中南双边贸易中,中方一直保持少量顺差状态。然而按照南非政府的统计,南非对中国贸易存在较大逆差。例如,2006年南非对中国出口21.2亿美元,从中国进口72.9亿美元,逆差高达51.7亿美元。为了保护本国产业、降低对华逆差,南非宣布对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实施配额管理,中国与南非政府签署了一项包括对中国纺织品和服装实施进口配额的协议,限制中国对南非纺织品服装的出口。这对处于行业结构调整中的南非纺织业来说是一个利好,中国政府希望此举能保护南非当地的就业市场,同时也能促进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健康有序地出口南非,彰现了中国政府对包括非洲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负责任的精神。按照中方统计,2007年以来,中国自南非进口增长率均远远大于对南非出口增长率,贸易不平衡出现了改善迹象,2008年,中国对南非贸易逆差创纪录地缩小至6.38亿美元。 (二)贸易产品结构凝固化 尽管中国与南非双边贸易产品结构符合双方比较优势,然而南非主要对中国出口矿砂、贵金属等资源性产品,自中国进口机电、服装等制成品,此种结构并非为南非政府所乐见。例如,中国对南非出口的纺织品、服装近年来高速增长。有资料显示,大量廉价商品进口使得南非不少服装和纺织品工厂倒闭。由于南非对中国纺织品进口增加非常担心,中国首次采取了单方面主动限制纺织品出口的做法。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国在2008年底之前就31类产品对南非的出口进行设限,并帮助南非纺织业提高竞争力。在南非副总统恩格库卡看来,这是一份“独一无二”的协议,代表了双方的诚意。 (三)贸易摩擦时有发生 南非是非洲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截至2006年底,南非已先后对中国丙纶毯、平板玻璃、不锈钢制品等产品提起37项反倾销调查,其中许多产品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迫使中国多种产品退出南非市场。截至2006年底,南非对中国产品仍在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有14起。 (四)企业投资热情高但缺乏完整投资计划 南非经济的发展以及中非论坛的召开在中国国内掀起了新的南非投资热。正如中国驻南非大使钟建华所说,近期到南非考察的企业络绎不绝,“每一个的口气都很大,一来就都想投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然而,这些企业往往缺乏对南非社会的了解,也无任何完整的投资计划。实际上,到南非投资要认真研究南非市场,选择合适的经营产品并寻求好的合作伙伴,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一个长远规划,以产品质量和信誉取胜。 (五)投资项目技术含量有待升级 过去几百年间,南非一直名列世界第一黄金生产国,拥有大量的煤、铁、铬等资源。中国企业到南非投资往往是看中了南非丰富的矿产资源。例如,中国中钢公司、酒泉钢铁公司皆在南非投资铬矿,在当地将矿石进行粗加工之后,再运回中国作为生产不锈钢的主要原材料。然而,这一传统做法现在正在受到挑战。2008年3月14日。南非贸工部副部长罗伯·戴维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非正在研究改变自己的贸易政策,可能限制矿石或者粗加工矿石的出口,要求投资者将附加值更高的深加工环节留在南非当地。 三、进一步发展互利共赢的中南经贸关系 目前,南非是中国在非洲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也于2009年上半年跃居南非最大的贸易伙伴,然而,中南贸易还不到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l%,约占南非对外贸易总额的10%。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中南应积极发挥双边经济互补优势,以及建交以来发展经贸合作的良好政治优势,充分挖掘经贸合作潜力,共同应对金融危机。 (一)拓宽经贸合作领域 南非是非洲最发达的国家,其银行业、保险业、汽车制造、矿山开采等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中国不断扩大开放领域为南非企业开拓中国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南非是非洲大陆最有潜力的市场之一,由于其经济稳定发展,自由化水平高,双方经贸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如中国的采矿、发电、汽车等方面的机电产品在南非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双方在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对方的市场潜力,必将获得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二)适时贸易转投资 南非本身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新兴经济体,还是进入其他非洲市场的门户。南非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国,在南非投资意味着直接进入南部非洲市场。同时,南非在为非洲大陆提供能源、救济援助、运输、通信和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南非传统上和欧盟关系密切,南非商品进入欧盟市场可享受最惠国待遇,8%的出口商品可以免税。因此,在南非生产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可以绕过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和配额限制,充分发挥优势。近年来,南非对外商投资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在南非投资生产的产品除在当地销售,还可向周边国家辐射,甚至出口到欧美发达国家。这些对中国企业来说都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随着南非乃至整个非洲市场潜力的不断显现和投资环境的成熟,中南双方以商品贸易为主的经贸联系也将渐渐转为贸易与投资并存的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 然而,要有选择、有准备地在南非投资,应注意并妥善处理以下问题: 一是社会治安问题。南非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失业率居高不下,失业率高则必然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南非的治安状况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对投资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投资南非时必须对这一问题有所防范。 二是黑人劳工地位问题。南非政府为提高黑人地位和生活水平,缓解失业压力,要求南非的所有企业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黑人。然而相对而言,一些黑人办事效率不高,思维不活跃,对数字不敏感。在南非投资,应充分了解当地对企业雇佣员工的要求,以及员工的生活和工作习惯。 三是劳工权益问题。南非政府非常重视劳工的权益保障,南非的工会拥有很强的势力,罢工现象十分普遍。在南非投资应充分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充分考虑所有不利因素,并制定应对措施。 中国与南非互补的经济基础是双边经贸迅速发展的坚实基础,只要双方妥善处理好双边经贸中的关注点,未来经贸合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就。 经贸论文: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分析 摘要:近年来,借助中俄两国政府的推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佳木斯市对俄罗斯区域经贸科技合作日渐繁荣,基础设施逐渐完备,政府和民间经贸科技交流频繁,初步建立了合作技术平台。黑瞎子岛部分回归后,成为政治、经济热点,引发各方对俄贸易投资热潮。文章着重从发展机遇方面阐释了佳木斯市对俄罗斯经贸合作的特点与优势,提出了扩大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着重点以及今后进一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战略通道;口岸;黑瞎子岛;资源 佳木斯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汇流而成的三江平原腹地。隔乌苏里江、黑龙江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比罗比詹相望,是中国最早迎接太阳升起的地方,被誉为“华夏东极”。现辖两个县级市、四县、四区,全市总人口252万,幅员面积3.27万平方公里,周边有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鸡西等百万人口城市,辖区内有21个大型国营农场、2个劳改农场、2个森林工业局,经济区内人口1200万。佳木斯市以雄厚的产业基础、丰富的自然资源、巨大的市场空间、优质的人才储备、发达的交通网络、便捷的对俄通道、独特的旅游景观等诸多优势,成为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经济、金融、科技、交通、文化中心,也是我国东北地区对俄贸易重要口岸。 一、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佳木斯市立足本地区优势,实现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对俄贸易稳定、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对俄贸易进出口总额实现35.32亿美元,是2005年的9.8倍,年均递增52.77%,居全省第三位。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对俄贸易发展势头强劲。 (一)对俄贸易口岸通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佳木斯市初步形成了对俄水、陆、空立体交通通道,总运输能力约400万吨。水运方面,五个口岸现有泊位42个,口岸吞吐能力达到300万吨;陆路方面,同江至俄下列宁斯阔耶港浮箱固冰通道运营良好,基本实现了四季运营,全年通关,佳木斯-俄比罗比詹客、货运输线路正在洽谈;空运方面,佳木斯市国际航空港开通了飞往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韩国首尔航线,对哈巴罗夫斯克的包机正在办理开通事宜。同时,佳木斯市加紧开通和建设一桥、一岛、三港和两路、两机场。抚远至黑瞎子岛公路2010年建成通车,黑瞎子岛上岛桥和防洪工程正在建设,口岸开通事宜正在会谈中;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2011年第一季度开工建设;同江口岸西港工程项目建成后货物吞吐能力将达到600万吨;抚远深水港项目、前进镇至抚远铁路项目在建;已动工的哈佳铁路客运专线建成后,佳木斯至哈尔滨铁路运行时间将由6小时缩短为1.5小时。抚远东极支线机场项目、佳木斯机场迁建项目已落实;同江、抚远口岸被国务院批准实施外国人入境落地签证。 (二)园区基地建设全面展开 佳木斯市先后规划建设了15个具有现念、先进经营模式的对俄园区。黑瞎子岛对俄合作示范区成为重点项目,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总体规划已经黑龙江省常务会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192平方公里,总投资额1700亿元,已晋升为省级高新区,其中辟建了110平方公里的对俄经贸科技基地;围绕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规划了同江桥头经济开发区;围绕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谋划建设抚远黑龙江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作为黑瞎子岛外的出口加工和旅游服务基地;围绕《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建设下列宁斯阔耶中国木材加工园,年加工木材100万立方米,该项目已纳入《中俄共同开发和利用犹太自治州森林资源合作规划》,成为国家级境外园区项目;境内外农业种植基地众多,在俄境农业开发面积已达到74.7万亩,农业合作项目点50多个。 (三)对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佳木斯市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共青城市、比罗比詹市、南萨哈林斯克市、萨哈共和国纽尔巴区等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友好关系,双方政府定期会晤,经常互访和举办各类经贸、文体交流活动。目前,佳木斯市在俄远东从事民贸、劳务人员达到2万多人,已建境外企业35家,投资总额2500万美元。2010年,全市签订对俄劳务合作合同15项,合同金额3600万美元,对俄劳务输出2305人次。佳木斯大学与哈巴罗夫斯克工业大学等8所俄罗斯高校建立了互派外教、留学生的交流机制。依托佳木斯大学建立的中俄科技合作中心与俄方签订技术合作项目52项,储备国内、国际科技项目368项。佳木斯市对俄医疗合作也在逐步扩大,佳木斯康复医院每年收治俄罗斯脑瘫患儿50名以上。 (四)对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2010年1-7月份,佳木斯市对俄贸易进出口完成5.87亿美元,同比增长28.71%。目前,全市拥有外贸主体528户,其中年进出口额超亿美元的企业在5户以上,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8户;全市生产的农机、水泥、玻璃、毛毯、电机等产品在俄远东市场的份额逐渐扩大,并逐步向俄腹地延伸。 (五)对俄合作平台初步建立 2010年4月,在佳木斯市举办的中俄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参展业户包括众多全国明星企业236家,参展人员达3万多人,来自俄哈巴边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及萨哈共和国的260位客商和地区政府高层领导参加了展会。展会现场销售农机3800多万元人民币,总成交额7.9亿美元,其中签订对俄农机农业类贸易与合作项目3.6亿美元。中俄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已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农机类专业展会,也是全国唯一的对俄农机展会。 二、佳木斯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优势 (一)地缘区位优势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综合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是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对俄开放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抚远县对面的哈巴罗夫斯克市是俄远东最大城市,也是俄远东地区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人口约65万人,占俄远东总人口的10%。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成后,与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连,直接深入俄远东资源富集区和主要消费市场。俄罗斯哈巴边区、阿穆尔州、犹太州的木材、矿石等资源直接由同江铁路口岸入境,比牡丹江绥芬河入境缩短运距近700公里。抚远三角洲是我国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和日本直线距离最近的地方,省内货物经抚远港通过江海联运运至日本仅需6天,比经大连港至日本节省三分之一里程。 (二)口岸通道优势 一是口岸众多。佳木斯市有国家对外开放一类口岸6个,其中,水运口岸5个,航空口岸1个,是我国对俄开放口岸最多的城市。特别适合运输进口大宗资源类货物。二是发展潜力巨大。未来同江铁路大桥、前抚铁路和黑瞎子岛上公路口岸通道建成后,佳木斯市对俄过货能力将达到3050万吨,“十二五”期间,全市对俄贸易额有望突破100亿美元。 (三)资源互补优势 佳木斯市毗邻的俄远东地区人口密度低,资源储量大。我国市场需求量大的煤、铁、石油、木材等资源极其丰富。此外,金刚石、金、锰、锡、锑、汞、硼、石墨、水镁石等矿产资源储量也居俄罗斯前列。俄罗斯农业和轻工业发展相对滞后,远东地区瓜果蔬菜的70%、日用消费品的60%、肉类的50%依赖中国市场。俄远东地区劳动力匮乏,每年缺口达500万人,对我们扩大对俄劳务合作十分有利。黑龙江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资源、劳动力、农副产品和轻纺产品等方面的互补性,为佳木斯市与俄远东地区开展多领域贸易与合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四)合作基础优势 佳木斯市农业资源丰富,工业基础较好,机电、食品、轻工业较为发达;全市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长年为俄罗斯远东地区提供充足稳定的货源,蔬菜、水果、大米,佳木斯产品占有率始终第一。佳木斯市各级政府、部分企业人士同俄罗斯各界建立了良好关系,贸易中熟悉俄方有关规则、适应俄方的环境;政府交流对经贸合作的促进作用日益加强;培养出一大批精通外俄罗斯国情、政策和外贸的人才,不仅是佳木斯市对俄合作的优势,更是全国开展对俄合作的宝贵资源。 三、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主要着力点 佳木斯市正面临着对俄经贸合作大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一是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对俄经贸合作的政策,强力支持边境地区对俄合作。二是黑龙江省政府提出推进对俄合作战略转移的发展思路,为继续扩大对俄交流合作奠定了基础。三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实施拓展佳木斯市对俄合作空间。在《规划纲要》中涉及佳木斯市的口岸通道项目9个,产业项目4个,园区项目1个。四是黑瞎子岛的开放开发和同江铁路大桥的建设使佳木斯市成为国内外的关注热点,人流、物流、资金流涌向佳木斯市的局面正在形成。五是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和同江大桥两条通道的打开,使佳木斯市有望成为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规模和总量最大的地区,真正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桥头堡和枢纽站。今后,我们将以加快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调整为核心,坚持以黑瞎子岛公路口岸和同江中俄跨江铁路大桥两条通道建设为突破口,建立黑瞎子岛对俄合作示范区、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江桥头经济开发区、抚远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四大园区支撑体系,打造乌苏里江、黑龙江、松花江沿江对俄开放带,带动沿江口岸和内陆县市共同发展,逐步把佳木斯市打造成为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对俄加工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成为引领对俄合作的大基地、大通道、大平台,成为全国对俄贸易合作新的增长点。力争今后5年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国内外资金的年平均增幅达到20%以上,到2015年突破100亿美元。 四、进一步扩大对俄区域合作的对策建议 第一,发挥佳木斯市已有的对俄合作基础、发展优势,特别是黑瞎子岛开放开发和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建设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应将佳木斯沿江区域开放列为黑龙江省沿边开放带重要节点,将之提升为国家战略。 第二,在黑瞎子岛的开放开发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一是给予黑瞎子岛“对俄合作示范区”最优惠的政策,包括岛上经贸区保税政策;岛上海关后撤,实行“境内关外”封闭管理;给予中俄公民持有效证件自由往来、自由上岛政策;对第三国上岛人员实行“落地签”政策;简化企业投资手续;将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用地列入国家二次土地总体修编规划;保税区内允许各国货币流通等。二是对黑瞎子岛开放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将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家规划,保证建设资金投入。三是在国家层面建立黑瞎子岛开放开发的高级协调推进机制,由国务院副秘书长以上领导专门牵头负责,相关部委作为成员单位,对黑瞎子岛各种项目审批进行综合协调。 第三,解决边境游异地办证问题。佳木斯市于2008年8月,正式向省政府申请在佳木斯市恢复异地边境游办证业务,省政府已向国务院相关部委转发。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已做好准备工作。恢复佳木斯市边境游异地办证业务,必将带动全市旅游和贸易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全市的对外开放。 第四,建立重大项目国家、省、市及边境口岸四级对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会晤协商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中俄双方形成有效互动,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经贸论文:国贸专业实施“错位发展”养纺织经贸人才的实践研究 普通纺织院校如何秉承工科优势和本校的纺织特色学科,合理利用产业技术资源形成错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贸易业务分工的细化为全国几乎各类学校均拥有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带来了新的多样化的需求,文、理生源学生应担负的不同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这种形势的变化就要求不同类型高校培养的人才应具有不同的特色。天津工业大学是以纺织强势学科为特色的普通高校,面对以纺织为代表的传统产业在我国对外贸易格局作用的不断变化,实施"错位发展"对提高天津工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质量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一)确定专业方向的定位和人才能力培养定位 到各类院校、纺织行业协会、用人单位等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成立了由政府部门、学校、纺织企业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分析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学校的优势特色、自身的基础条件等,准确定位专业方向和人才能力培养目标。 (二)修订并实施了基于错位理念的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中模块化设置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必修课主要夯实基础,限选课突出行业特色,任选课体现分层培养。必修课程中增加了纺织产业通识课程。调整了15门专业课的授课内容,使课程讲授紧密结合纺织、材料等行业(企业)实际;建立了针对纺织行业(企业)的包含认知实习、课程实习、模拟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教学体系和方案。限选课中,纳入体现纺织特色的课程组;增加专业技能课程,如海关业务演练、贸易案例实战与开发、模拟博览会谈判、贸易实务课程设计等;加大实验和实践学时,开设了26个仿真实验和实训。在各类实验实训中又依照基础和兴趣分层培养。任选课中一是增加了《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纺织工程前沿专题讲座》等选修模块,满足学生继续深造的需要;二是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材料工程等10余门选修课及以纺织经贸为主题的长效化化系列讲座,并建立了课内、课外、校外结合的“一、二、三”课堂结合的大课堂体系,在不同的平台上进行能力的分类分层培养;三是聘请外教开设韩语和英语口语等,并鼓励学生用英文完成论文和答辩,满足学生更高的专业外语能力需要和出国留学深造需要。 (三)构建与实施了学生能力错位培养、教师培养、课程支撑、教学质量保障“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构建了与之相适应的学生能力错位培养平台、教师队伍支撑平台、课程支撑平台、教学质量监控平台组成的“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 1、学生能力错位培养平台 校内建设三个实践教学平台:实验教学平台、实训教学平台、创新教学平台。同时在校外建立了 “河北海盛威纺织集团”、“盛大雅伦国际货代公司”、“天津市津翔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美国新径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实习基地和滨西社区、涞源塔儿中心小学等社会实践基地,完成不同人才的错位培养。 搭建多层次的竞赛平台。一是校企合作每年举办如 “新径国际贸易实务大赛”、 “清源杯报关业务大赛”、 “华泰杯证券投资模拟大赛”等;二是创办“经蕾杯”英语竞赛、统计知识竞赛、商务谈判大赛、外汇期货模拟竞赛等,每年一次;三是设立基金资助学生参加如“全国国际商务谈判大赛”“金蝶杯”全国商业物流企业经营模拟大赛、“世华杯”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全国高校学生调查分析报告征文比赛、天津市“职场精英”挑战赛等。 搭建外语能力培养平台。每年聘请田纳西大学教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英文培训班;每年举办中美文化周,邀请美国教授专题讲座;举办“经蕾杯”英语竞赛;设立英语角、英语桥,免费播放新概念英语视频讲座,开展英语演讲比赛等;指导学生撰写英文毕业论文和英语论文答辩,近四年共21篇。外语学习平台的搭建取得显著效果,本专业二年级末英语四级通过率始终保持全校第一;仅200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二等奖 3人、三等奖 6 人;每年有近10%学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搭建学生研究能力培养平台。从05级学生开始实行导师制,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近三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30余项,公开70余篇。 2、教师能力错位培养平台 按学生能力结构错位培养要求将教师合理定位。从事应用型知识能力培养的教师,实施了“双师型”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同时50%的教师完成纺织经济、纺织贸易课程的进修。为培养教师的国际交流能力,自筹资金有规划的每年选派1-2人去国外交流;5-10人参加多层次的学术会议。利用每年的中美文化交流月安排教师为美国学生授课,同时和国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团队的教师作为培养学生研究能力的主力。 近四年培养市级教学名师1名,教育部跨世纪人才1名,天津市131工程第三梯队1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青年理论家)1人,12人次到国外学术交流,其中2名教师受邀讲授中国纺织经贸,获得lincoln fund 1项,fulbright fund 1项,1人被邀主持国际会议分会。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使近四年学生评教的优良率为100%,中青年专业教师中有电子商务师、物流师、金融分析师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占50%;获得包括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重点课题《环渤海高等教育“四位一体”合作模式研究》、21世纪初天津市普通高校教学改革项目《贸易经济新课程体系构建及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天津市教委《天津市高等院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就业问题研究》、天津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国贸专业特色实践教学的研究》、天津工业大学重点教改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等各级别教改项目25项,在国内各类期刊发表教改论文20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各类科研项目百余项,并将成果融于教学之中,推动了错位培养体系的实现。 3、课程支撑平台 依托校外知名专家、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组成了专业指导委员会和大课程教学组,促进课程建设。实务性强的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外贸函电、海关业务等15门课程采取校外专家、业务骨干进课堂,教研、科研成果、企业业务进课程,实现教科研与教学之间,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设立了课程建设基金, 建立了8个课程团队,包括: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国际经济合作,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微观经济学,统计学,货币银行学。 4、教学质量监控平台 建立了教学管理团队,构建了以院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课程跟踪检查评价机制。其中跟踪检查评价的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通过深化教学改革,实现一、二、三课堂有机结合。实施课程教学中以分类错位培养为主旨,针对学生的不同定位安排在二、三课堂完成相应的作业,并纳入课程学习考核。研制了一个符合iso9000质量标准的全过程、各环节、多方法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于2004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通过iqnet和cqm 认证中心普通高等院校iso9001:2000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质量体系的国际认证,后经连续两次复检均合格通过,有效地保证了改革实施。 综上,以“应用型”为主旨,紧密联系学校强势纺织学科所属产业,突出地方特色的实践模式,为该专业错位发展提供前提,高仿真、互动式教学实验、实训平台、创造性模拟公司、自主开发性案例教学场所、常态化竞赛机制等为学生能力错位发展提供环境和条件,对提高天津工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学质量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经贸论文:浅谈对外经贸与外贸英语人才的培养 [摘要] 我国对外经贸联系的日益频繁,对商务英语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外贸英语中展现外贸业务中各环节,涉及许多交际事件,建立业务关系、询价、报盘、还盘、订货、付款、装船和索赔等。本文讨了在如何在外贸英语教学中培养学习者的交际能力问题。 [关键词] 外贸英语 交际能力 随着我国对外经贸联系的日益频繁,对商务英语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外贸英语函电是对外经贸活动中使用的专业英语。培养具有较强交际能力的人才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外贸英语在培养国际商务人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成功运用商务知识、发挥才能、顺利开展经贸活动的钥匙。 一、何为对外经贸中的“交际能力” “交际能力”最初由美国社会语言学家hymes提出。他认为“交际能力”可理解为一个人对潜在语言知识和能力的运用,包括语法、心理、社会文化和概率等方面的判断能力。该理论极大地鼓舞和启发了新一代的语言学家,扩展了语言研究视野,引发了一股强大的外语交际教学法趋势。交际能力的含义现在发展为:一个人运用语言手段和副语言手段来达到某种特定交际的能力,包括理解和表达。随着各国间经济和文化交流的频繁化,为满足特殊的交际需要,产生了esp(englishforspecificpurposes)课程。esp课程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交际需要。esp课程的目标和内容是以特定的语言交际功能和学习者交际需要而确定的。它以学习者的目的来确定教学目标,安排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是一种实践性、应用性课程,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功用性,使学习者的专业或职业英语知识和技能专门化。外贸英语函电就是一门esp课程,培养学习者交际能力是成功教学的核心。 二、外贸英语教学中交际能力的培养 1.交际能力的需求分析 munby的外语教学的需求分析的观点,外贸英语课程学习者主要是高等院校商务英语或国际贸易专业的中、高年级学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教学中英语用于写作符合规范的外贸信件。使用环境涉及对外贸易的公司、企业或招商局。学习者要学会如何与买方、卖方或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就贸易中具体环节进行咨询、协商或洽谈。外贸英语教学要求达到的程度,视各学校情况而定。外贸英语中展现外贸业务中各环节,涉及许多交际事件,如建立业务关系、询价、报盘、还盘、订货、付款、装船和索赔等。交际过程中要掌握清晰简洁、礼貌貌周到等原则和对方本位的立场。 2.培养兴趣 要让学生能全身心的投入的学习,教师应采取措施帮助学生了解和引导他们喜爱该课程。教师的人格魅力是培养学生兴趣的一个直接因素。热情、亲切、幽默、开明、宽容的教师往往容易获得学生的好感和喜欢。对老师的喜爱会逐渐转化为对教师所教学科的喜爱。课堂话题也能调动学生的兴趣。商贸领域生动鲜活的事例或其他领域的话题,只要有助于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培养学生的兴趣,都可以选择来讨论。多媒体和网络资源也可以加以运用,以便丰富教学方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不断让学生体验到自己的进步和学习的快乐,也是增强学生学习兴趣的一个途径。在课堂上给予学生展示学习成果和进步的机会,同时建立一个全面而理的评估机制,对学生进步予以及时的反馈,激励学生不断进步。 3.提供真实的语言素材 近年来外语交际教学法被广泛应用于外语教学,尤其是esp教学。交际教学法认为教学材料是影响课堂交际和语言使用质量的重要因素,能促进交际性语言使用。常用教学材料有以篇章味基础的材料,以任务为基础的材料和以及实物教具。函电课程主要涉及的是前两种。课本提供了大量的经贸信函。教师还可以补充些其他的语言材料。如讲到装船一章时,可以上网搜索国内外海运公司网站,查阅真实素材。即使是中文材料也可以给予学生很强的感性认识,有助于推进学习者的认知过程。 4.开展丰富的语言交际活动 根据交际教学法,外语课堂应是一个充满“交流”的场所,“用语言去学”,交际能力的获得依赖具体的交际活动。教师在具体教学中可根据各单元的主题,精心设计相关的情景活动。任务活动的开展需要较多时间,因此在设计任务时,要抓重点。学生基本掌握该单元信函的特点后,单元中的其他信可由学生课后自习,可另外安排时间让学生上台展示学习成果。展示形式可采用演示文稿,分析各信函中的交际事件、交际手段、写作特色、语言重点;或发挥想象力,进行角色表演,生动展示交际事件。教师应有针对性的评点,并把学生的作品与课文中相关的范例进行比较。学生通过实践,认知到其中的差距和优势,能发现各自应获取的新知识。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语言水平、接受和领悟能力,进行适度的文化导入。讲解翻译练习时,通过对比突现英汉语言结构与文化间的异同,使学生获得跨文化交际的文化敏感性。还可通过学生喜爱的讨论方式进行文化导入。 5.抓好校外实践工作,增强商务交际能力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也是提高学生商务实践能力的平台。外语的学习毕竟是不同于母语的学习,它需要有一个从学习知识到运用知识的转变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实现就是在实训基地。学生在实训基地的锻炼,可以让语言学习和实践同步进行,学生直接服务于社会,简化了就业环节。许多院校在加大校企结合的力度。在面临很多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积极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接纳实习、互利互惠的合同,逐步建立合作、协作伙伴关系,使其成为实训基地,让学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前打下扎实的语言功底,成为应用型人才。 6.加大师资培育力度 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决定着外贸英语教学的质量。外贸英语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要求。教师需要主动钻研教学理论、学科知识,还应联系企业、海关等相关单位,做到多请教、多实践、多总结,借此提高教学水平。另外,开设商务英语专业的学校应该有计划地进行师资培训。 经贸论文: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的现状与对策 【摘 要】当前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面临良好发展机遇。本文对新疆与中亚经贸合作的现状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双方在经济合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自己的一些对策和意见。 【关键词】新疆;中亚;现状;对策 一、新疆与中亚贸易的现状 2011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28.2亿美元,位列全国各省区市第l9位,增长50.8%,增幅为全国第四位,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168.3亿美元,位列全国第18位、西部12省区市第一位,增长61.1%,增幅为全国之最;进口60亿美元,增长11.7%);全年利用外资5.58亿美元,增长21%;境外投资协议额达到4.18亿美元,增长11倍;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达到4.7亿美元,增长1.3倍;输出劳务6070人次,增长两倍。新疆与中亚五国的贸易额占我国与其贸易总额的76%;新疆与中亚五国贸易总额占新疆进出口总额的82%。同时,新疆在中亚五国中的贸易地位不断上升,并且对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俄罗斯中部以及外高加索地区产生了较强的辐射作用。可见,新疆在中国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研究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 (一)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良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亚国家就与中国新疆开展过许多合作与交流,双方的合作轨迹基本上可概括为20世纪50年代上升,60年代下降,70年代停滞,80年代恢复,90年代调整、提高和21世纪初全面提升的几个发展阶段,并呈现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和多方位合作的新局面。中国与中亚五国建交二十年来,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合作层次不断提高,贸易合作方式来看,从90年代初的易货贸易为主,到目前以边境小额贸易为主,一般贸易为辅,且增加了加工贸易、技术贸易、展会贸易等形式,如2008年新疆边境小额贸易额188.1亿美元,占进出口总额的84.6%,居于绝对主力地位。就其规模来看,2006-2011年新疆对中亚贸易有了较快的增长,贸易额从2006年的,91.03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228.2亿美元,年均增长50%以上。 (二)哈萨克斯坦与新疆贸易往来中但有主要地位,双边外贸发展迅速 2011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为228.2亿美元,其中对哈萨克斯坦贸易占46.5%,哈萨克斯坦仍是我新疆第一大外贸伙伴。2011年,全国对哈贸易额为249.5亿美元,其中新疆占42.5%,新疆仍是哈在我国内各省区中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由此可以看出哈萨克斯坦在中亚经贸合作中的重要性。在新疆与中亚的贸易中,哈萨克斯坦所占比重最大,其次为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所占比重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发展潜力巨大。 (三)对外投资初见成效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新疆便开始利用自身的区位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紧密结合起来,与中亚国家(甚至在西亚、南亚更大的范围内)开展了双边、多边的跨国经济合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近年来,随着新疆企业拓展周边市场能力的增强,贸易与投资相互促进,已从经贸合作初期的纯贸易行为发展到相互投资建厂。双方企业通过贸易合作积累资金,逐步开始投资合作,进一步推动贸易规模的扩大。 二、新疆与中亚贸易存在的问题 1.从国家层面来看,制约新疆与中亚国家的经济合作进程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双方合作机制不健全。中亚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针对国际间合作与开发的相关文件约束性不强,法规建设滞后。②中国与大多数中亚国家都签订了双边运输协议,但是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致使新疆通往各周边国家的运输线路长、道路设施落后、收费站设置多、收费不规范等。与此同时,客商出入境面临着很多障碍,通关查验不顺畅、口岸通关效率低、货物积压时间长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2.从新疆方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信息渠道不畅,企业缺乏创新能力。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许多部门和企业的观念跟不上时代变化,缺乏创新精神和能力,不能及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调整或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再加上信息不对称,掌握信息的部门和中介咨询部门找不到服务对象,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致使很多商机没有得到有效利用。②企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全球化的战略意识。进军中亚的企业缺乏寻求与中亚国家主动合作的强烈意识,缺乏一批有实力的从事跨国 资经营的企业,企业缺乏全球化战略意识。③经济合作的领域主要是边境贸易方面,以能源、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为主,而且商品品种较少,结构不平衡,特别是技术含量高,效益显著的项目很少。 三、新疆与中亚经贸合作的对策 (一)借鉴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验,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渐进式合作 按照当前经济的发展趋势,新疆与中亚各国经贸合作的层次、规模、结构水平都会不断上升,但是由于区域经济合作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参与成员的数量较多,要想取得较好的效果,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步骤、有层次、由低到高逐步推进。在这方面,欧盟的经验值得借鉴。新疆与中亚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也应当采取“双边合作,之后统合”的策略。各国应当从本国的根本利益着眼,冷静、理性地处理各国关系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或者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内的建设。只有将“走出去”和“引进来”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使中国经济与中亚经济建立起有机的联系,推动中亚区域经济的整合。 (二)政府在经贸合作中不仅要发挥制定、执行各项政策法规的职能,更应当为企业进行对外贸易提供便利 加强政府职能。应该发挥政府的作用,为各贸易主体开展对中亚经贸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当前,特别要在争取国家对边境贸易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加快推进中哈自由贸易区、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等各类经济特区建设方面给予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加强新疆外经贸人才培养。总体来说,新疆的外贸人才比较匮乏,应当在注重人才数量增加的同时提高外贸人才的素质。还应当结合新疆的外贸特点,在培养大量英语人才的同时加强培养俄语人才以及相关的专业人才。 (三)加强反恐合作,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创造良好合作环境 中国新疆一直遭受极端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的困扰,中亚国家也长期处在外国政权的干涉中,因此,加强各国间反恐合作是区域合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区域合作的目标之一。各国政府应当在经济合作的同时加强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上的合作,为经济圈的发展营造一个和平、稳定、安全的贸易投资环境。 作者简介:张双杰(1987-),男,江苏镇江人,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金融。 经贸论文:经贸院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借鉴探究 摘要:通识教育在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论文回顾了通识教育的历史溯源,系统介绍了高职院校通识教育的开展情况和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并从统一通识教育课程框架和实施标准、建立多层级通识教育统筹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对更好地开展通识教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自2015年教育部推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后,高职院校纷纷启动了优质校建设,探讨新形势下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着力点和线路图,力争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升服务中国制造2025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此期间,通识教育在培养技能专精、务实致用、圆融优雅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受到关注。部分高职院校虽已启动通识教育课程的整合与调整,但师资力量不足、课程规划不系统、适用教材较少、校际交流合作缺乏等诸多问题,使得通识教育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1通识教育的历史溯源 通识教育即西方经典的LiberallArtslEducation,又称作博雅教育、人文教育、文科教育、素质教育、通才教育等,原指在西方古典时代一个自由的城市公民应该学习的基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广博知识和优雅气质的人。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阐释了通识教育,即“广博的锻炼和均衡的发展,而非狭隘的专门化,使学习者不致沦为机械呆板的知识学习”,其对通识教育的理解与中国先秦时期的“六艺教育”和汉朝以后的“儒家教育”有许多相似之处。进入现代社会,通识教育被认为是一种面向社会人的通才素质教育,不同于专才教育和专业教育强调的职业训练或专业训练,其更加关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以培养全方位发展的理想人格。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癸卯学制》最早提出了新式学制的教育目标,规定了学堂的立学宗旨是“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文学为基,俾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沦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鲁迅先生在1917年《文化偏至论》中也有具体阐述,“此所为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校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於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直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现阶段,通识教育在各个地区的名称虽不相同,但大家都认可在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学校应该提供人文训练,培养人文素质。 2高职院校通识教育的开展情况 高等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但其具有明显的“毕业即就业”的“工具性”特点,也因过于功利导致接受了良好知识教育的学生缺乏生活教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职场拓展空间不足,职业生涯跃迁困难重重。教育管理者随之开始了对高职教育本质的思考和对高职教育功利性倾向的反思,提出高职教育应由“专一精深”向“广博宏通”、“务实致用”向“圆融优雅”转变。[1]llll在大部分地区,通识教育的实施大致分为两种模式,即共同与通识课程均衡选修模式和通识均衡选修模式。第一种模式将共同科目定为必修的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通识课程设置多个领域供学生选修,体育、军训及服务课程也都纳入通识教育。第二种模式将共同科目通识化之后,调整原有共同科目的内容或属性(列为通识必选课或者完全开放选修),再将课程规划为不同学科领域供学生交叉选修。随着时代的发展,近年来通识教育也日益呈现新的趋势,表现为综合型大学愈加重视,开课数量愈趋多元;高职领域新设学校规划配套愈趋完善活泼;全人教育与关怀教育日渐获得重视;课程逐渐融入社会参与社区互动;专业课程逐渐向通识课程倾斜,融入服务学习元素;强调生活学习与品德教育的复古趋势明显;三创元素愈来愈得到重视,日渐成为通识教育的内涵[2]。 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识教育体系分析 3.1教学目标和课程设计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2年苏南镇江商业学校,几经改制和整合,2002年由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江苏省商业学校改建成高职院校,主要为商贸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历来重视并扎实开展通识教育,已累计为江苏省乃至全国输送了近7万名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赢得了“江苏商界黄埔军校”的美誉。学校通识教育的教学目标为:培养学生发展美好生活与完善人格的全人教育,成为健康、真诚、自律、慎思辨、明是非、关怀社会、热爱生命且具有创新创意动能的健全现代公民。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由正式课程、非正式课程和潜在课程三大类组成,其中正式课程包括博雅通识、品德教育、基本能力三个领域。其中,选修课程中的人文艺术领域旨在启发人的心智能力,增进对自我的了解,培养文学与艺术的修养,进而探讨生命的意义与价值;自然科学领域旨在了解科技对文明的贡献,注重科学方法与伦理的培育,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社会科学领域旨在促进人际的和谐相处,培养对社会的关怀,认识当前社会问题并适当参与,启发以创新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生命关怀领域旨在培养对自我生命的珍惜与所有生命的尊重,促进生命价值与美好人生的实现。 3.2发展趋势 近年来,学校通识教育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在规划与开设更多元、更活泼、更能指向未来社会且符合学校发展目标的博雅通识课程;追求与专业教育更紧密的融合与汇通,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与基本能力;为学生蓄积发展的可贵动力,即愿意提升更美好的人生境界、开拓更广远的人生视野、创造更丰美的人生价值的动力;全力推动主动式全生活品格的学习模式。 4对高职院校开展通识教育的几点思考 4.1统一通识教育课程框架和实施标准 目前,高职院校已充分认识到通识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对通识教育的理念和开展通识教育的必要性达成了共识,但通识教育的实施过程和推进方式取决于学校自发层面,缺乏统一的课程框架和实施标准,部分院校还停留在书面探讨阶段。因此,统一通识教育课程框架和实施标准,是高职院校推行通识教育的基础和前提。 4.2建立多层级的通识教育统筹机构 通识教育能够较快地得到全面实施和推进,主要是将综合型大学完善的通识教育体系成功移植到高职院校,形成多层级的通识教育统筹机构,为通识教育的推行创造了必要条件。高职院校开展通识教育可以借鉴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模式,成立通识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不同领域的分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筹制定高职院校通识教育课程框架和实施标准。其次,高职院校可以充分整合资源建立学校层级的“通识教育中心”,统筹规划实施学校通识教育活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将其提升至一级教学机构。再次,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出面统筹协调高职教育领域通识教育的实施,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以提供更好的行政支持。 4.3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目前,高职院校通识教育课程主要有公共任选课、公共限选课和公共必修课三种形式。开课教师资质审定、课程评估标准和课程评估方式等均缺少制度依托,课程教学质量无法把控。因此,制定和完善学校层面的通识教育相关制度规定,做到通识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可控化,是高职院校开展通识教育的方向和目标。 4.4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现阶段,高职院校从事通识教育教师的学术活跃度偏低,通识教育课程基础性、公共性的特点造成该领域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鲜见,各种学术交流平台和活动的缺乏也让高职院校通识教育领域正在寻求更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经验共享的机会。因此,有效提升通识教育领域的学术活性,对通识教育长期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院校之间可以通过交流会、分享会、研讨会、论坛、学术期刊等各种平台和载体,为从事通识教育的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供良好的条件,保持通识教育的活力和生命力。 作者:陈志刚 单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经贸论文:探索经贸专业职业素质培育体制的构建 一、高职经贸类专业职业素质描述 为了能胜任毕业后即将面对的不同职业,同时获得个人职业前景的顺利发展,学生除了掌握必须的文化知识,同时还要养成针对不同行业的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高职经贸类专业人才的需求特点,决定了高职经贸类专业职业素质会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其内容既包括与经贸活动有关的专业职业技能,例如基本商务知识、法律知识、英语和计算机等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包括如下一些内容:一是良好的心理素质。例如自信心、抗挫折、团队合作精神、情绪控制力、主动、灵活、坚持等,二是人际影响力。例如沟通、说服、演讲、关系技巧等,三是自我管理能力。例如时间管理、个人形象管理、自我规划等,四是审美管理能力。例如礼仪、社会和职业形象管理等。 二、构建高职经贸类专业职业素质培养体系的途径 1.开设经贸类专业职业素质培养系列课程,创建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程中,除了要开设一些基础职业素质教育课程,例如《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创业与新新》、《就业指导》、《职业道德修养》之外,经贸类专业还需要特别开设例如《职业形象塑造》、《人际沟通》、《中国传统文化》等与经贸文化和人文素质有关的选修课。而对于经贸类不同的专业,职业素质选修课应有所区别。以国际贸易专业为例,应增加跨文化沟通内容,而对文秘专业的学生则侧重个人形象管理和礼仪知识方面的内容,对营销专业则加重心理素质训练方面的选修内容。 必修或选修的素质系列教育课程要贯穿三年的学习过程,构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循序渐进,逐步培养学生经贸类职业素质。与此同时,要改变以往只以学习成绩为唯一考核指标的考核体系,加强对学生包括学习和日常行为在内的全方位的跟踪考核,构建全面的职业素质考核体系。经贸类专业应增加例如商业道德、行为规范、组织能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的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分数达标要求,把隐形的职业素质通过一套有形的指标体系反映出来,给每位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生素质测评表,同时要把此表反映在毕业生推荐表上,供用人单位参考。 2.深入推进与经贸类企业的互动与合作,积累职场实践经验 企业是学生将来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更早更多地接触企业进入企业,将更加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学生通过岗位认识、参观学习、课余兼职、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方式,充分融入企业氛围之中,传递企业的效率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团队意识等,也客观地认识到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从而全方位做好胜任未来岗位的准备,为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环境打好基础,以职场实践促进职业素质的提高。邀请行业、企业的专家、一线工作人员、业务骨干和优秀毕业生进入学校,为在校学生作如“财务人员职业能力与素养”、“物流业发展与学生职业能力提升”等职业素质系列专题讲座和报告等,让学生在校园内就能获得有关企业的信息、企业的用人要求,感受来自于企业的文化,触摸到市场的脉搏,有效的缩短学生从“校园人”到“职业人”转变的时间。 3.打造独特的经贸类校园文化,提高人文素质 良好的职业素质培养,不是靠哪一门具体课程就能实现的,也不是靠一两次活动就能完成的,而是在一种具有职业特色的校园文化的长期熏陶中,在潜移默化中养成的。因此,为了培养适合经贸类专业的职业素质,就应该有针对性地营造经贸类特色的企业文化氛围。例如可以让校园的每一面墙都会“说话”,说“行业话”、说“企业话”,把一些著名的商业企业照片、成功商业人士的个人成长故事、企业用人的最新要求等与经贸类职业相关的内容,张贴公布在校园的显眼位置,而且一定要定期更新,让学生感受到经贸类行业的日新月异的特征,增强自身学习的紧迫感和学习动力。其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经贸类有关第二、三课堂,开展各种经贸类社团活动、各种经贸类协会活动、企业社会实践活动,举办经贸类职业技能节,开展各种技能比赛,提高学生动手操作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的经贸技能操作氛围。支持鼓励学生们参加如“全国职业院校外贸技能大赛”等经贸类全国各地技能大赛,重奖技能竞赛的优胜团队和个人,激发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对专业的热爱,提高职业技能素质。开展素质拓展训练,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进行创新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的有效辅导。 4.加强职业规划与创业指导,培育积极向上的职业意识 将职业规划从入学开始就引入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中,倡导学生科学系统地将专业、学业、职业统一起来。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学生们就能与专业教师和同专业的毕业生面对面交流,通过“了解职业倾向”、“职业近路及职场探索”、“职场伦理测评”等方面的在线测评,分析出学生的各种职业素养,并给出适合的职业选择,形成该学生的“人才DNA资料”。根据测评结果,系统地帮助学生进行自我分析,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来做好职业规划,并指导他们根据所选职业的要求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合理安排好3年的学习计划。 例如,某一经贸类专业新生在入学时将自己的职业定位暂时选择为“人力资源”,他则可以通过专业课程学习、选修课学习和“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的考证,来让自己在未来的3年学有专攻,为自己走向社会选择职业打好坚实的基础。在帮助高职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的同时,给予学生一定的创业指导,帮助学生熟悉自我与社会,着力培养学生包括心理承受能力、吃苦耐劳品质、合作精神,提升就业竞争力,提高创业创新能力,实现大学生由择业、就业逐步发展到职业、事业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明 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开展《高级财务会计》研究性教学活动的基本思路 【摘要】文章以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为例,根据笔者20余年的会计教学实践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特点,重点从基本教学理念、研究性教学的特点以及效果三个方面论述了在开展《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研究性教学实践中,进行高级财务会计研究性教学活动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大学教学;高级财务会计;研究性教学 高等学校开展研究性教学很有必要,因为,研究性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由教师创造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学习环境,激活学生探究问题的热情,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去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拓宽知识面,从而获得成功的教学方式。研究性教学理念强调:在教学中教师通过研究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将研究性教学与研究性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激活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动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调动学生自身参与知识构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达到培养学生研究能力,增强学生社会竞争力的目的。在会计学专业进行高级财务会计研究性教学的基本思路具体如下: 一、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开展研究性教学的理念――教学是科学、文化、艺术和情感的交融 搞好教学,需要教师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研究学科发展和课程体系、研究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研究授课对象(学生)、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素质,在此基础上创建新的教学模式、进行科学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案和方法的设计。研究性教学通过教授学生收集和处理信息去获取新知识的方法,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相互沟通团结合作的精神,使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研究性教学就是在教学研究的基础上教学,并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深入研究、教学过程完结之后进行后续研究,从而达到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的目的。研究性教学建立的基础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授课是科学研究性教学实际上是由授课的科学性决定的 大学培养的是专门人才,不同的专门人才是通过不同学科的一组课程的讲授和学习得到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训练。每一门课程就是一门分支或亚分支科学,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授课的科学性。每一门课程体系的形成都是经过若干年、乃至上百年(有些更长)的研究和积累才形成的,授课教师必须对所讲授的课程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研究性教学首先必须将授课看成一门科学,进行科学授课。 (二)能力是目的 在知识快速更新的今天,授课的任务不再是仅向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能力,特别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欲达此目的,必须采取研究性教学。 (三)育人是关键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在课堂上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不管教师愿意不愿意,都会有形或无形地对学生产生影响。因此,从教书育人的角度,要求教师认真研究授课内容和授课对象,研究设课方法,提高自身素质,以渊博的知识、宽阔的胸怀、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教学,才能真正起到教书育人的作用。 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开展研究性教学的特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的变革 研究性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支配下为实现教学目标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其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都与传统的教学模式有所不同,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一是传统的普通教学注重学习过程,只重视学生学习后可量化的评价结果,研究性教学则不同,它将整个课程的实施过程看得比结果更为重要。研究性教学重在学生学习的过程,重视思维方法的学习和思维水平的提高。研究性教学的成果不是具体的分数,也不一定是具体的制作成品,而是更注重让学生在收集资料、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从而使学生能够对其所学的知识有所启发,进而思考如何运用所学知识,甚至由此发现新的知识,提出自己的观点。 二是“研究性教学”对教师专业素质与传统权威提出了挑战,同时教师专业发展方向的转变引发了教师教育模式的更新。习惯于在学科课程中起主导和主控制作用的教师面对这一新的学习方式感到不适应和压力,面对学生设计的课题,他们感到自己知识欠缺,以往“师道尊严”的感觉在逐渐变淡,学生不“怕”老师了,还会经常向老师提出各种“离奇”的问题和要求。有人据此提出教师的权威正在削弱。而实际上,通过“研究性教学”使教师更清楚地找准了专业发展的时代定位。教师不再传授现成知识,而是要在学生探究过程中提供学习方法、策略与思维方式等方面的指导;教师与学生不再是对立关系,而是平等、对话的朋友关系,有了更多心灵交流,真诚沟通。与过去相比,教师的作用变得更加重要。教师专业生活方式的改变,客观上要求教师教育模式的更新。从新课程教师培训中不难发现,教师校本培训和课程行动研究已经发展为主要模式,而“研究性教学”在改进教学和课程品质的同时,为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创造了广阔空间。 三、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开展“研究性教学”的效果――将带来教学方法、组织形式与教学评价的更新 “研究性教学”打破了学科教学中“讲授法”占主导地位的单调形式,开辟了一种新的教学理路――“研究性教学”。该理路把教学视为研究,教学过程即学生诞生精彩观念的过程,即师生合作创造知识的过程。而同时,基于计算机技术的网络教学为“研究性教学”提供了很好的实施平台,使这种学习方式能突破课堂和教师的时空局限。在广泛便捷的信息共享中深入课题的探究作业。“研究性教学”也带来了教学评价的变革,在评价功能上由过去重甄别和选拔转向注重激励和发展,在评价标准上更加人性化、弹性化,在评价主体上更加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参与,而且学生的自我评价往往更重要。由于技术理性影响下的二元思维方式的存在,在相当长时期内课程与教学是分离的。课程作为教育内容,总体规定着“教什么”,而教学作为课程的实施过程与手段,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教”,两者构成一种单向线性关系。这种分离不仅违背教育作为复杂系统的内在规律,更对教育实践产生不良后果,因而人们一直努力使两者走向融合。杜威为此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二元论思维,在他看来,课程和教学是内在连续的:课程即经验,它既产生于当下的教学过程之中,又始终引导着教学过程的进行;教学指向经验的产生,又是经验得以产生的情境,它内在地孕育着经验的生长。并且,他还确立了“主动作业”的活动作为两者统一的具体途径。承接杜威的思想,20世纪末课程与教学的整合又形成了新的理念与实践形态,在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上,都超越了杜威。美国学者韦迪称之为“课程教学”,其内涵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课程与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变革。从变革的观点看,就会发现两者的情境意义与不断变化的可能性。二是教学作为课程开发过程。在教学中师生发挥主体性,共同创生课程,讨求内容转化与意义的重新建构。三是课程作为教学事件。课程已由静态的书面文件变为师生不断创建的经验,成为动态的过程。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教学创新研究 【摘要】 工科院校《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在整个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文章通过分析工科院校《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中教学创新的主要内容,针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实际提出了教学创新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 工科院校; 高级财务会计; 精品课程; 教学创新 一、引言 自2005年起,部分名牌工科院校在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又开始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重点建设《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3门会计学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孙涛,2007)。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既是一项教改的创新,同时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对于促进会计学专业的教学创新和教学相长、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会计学专业研究团体的形成、规范会计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式、逐步构建会计学专业教学文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使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取得成效,《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是关键,而在《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教学创新至关重要,因此,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以及教学管理(主要是教学评价)等多方面,如何围绕《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目标进行教学创新,值得探究。 二、教学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队伍创新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关系到《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质量和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是一项根本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但由于工科院校会计学专业教师队伍基础较为薄弱,具有高学历及出国进修访问经历的教师人数较少,教师队伍整体结构、科研能力、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方面的现状与建设特色鲜明的工科院校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的奋斗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要从发展战略的高度,不断进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队伍创新。 (二)教学内容创新 教学内容的创新是多方面的,对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除增强理论知识和能力外,还必须要加强对学生会计技能的训练,因此,教学内容的创新表现在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理论上的内容创新取决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性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性质特殊,既有边沿性的内容也有前瞻性的内容,所以,《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理论内容应在兼顾传统与现代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实践上的内容创新,既要注重传统的特殊会计业务的实践创新,也要注重新型会计业务的实践创新,既要注重基本动手能力的训练,也要注重操作能力提升训练。《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的创新不能流于形式,应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根据教学需要和效果进行创新,充分发挥会计学专业教师的学术水平。 (三)教学方法创新 《高级财务会计》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技能性都很强的课程。但是,在传统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会计专业教学方法中,基本上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抄;教师考,学生背”的比较呆板的公式化的教学模式,严重影响着会计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刘梅娟,2007)。为了实现新型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针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创新教学方法,努力探索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新型的课堂教学结构模式。 (四)教材创新 目前《高级财务会计》的教材有很多版本,但是所有版本的内容和体系都差不多,严重制约着教材选用和教学内容创新。教材创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引擎,因此,《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要从教材创新和建设开始。《高级财务会计》教材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与时俱进,反映会计学科发展的新成果、新信息,不止内容新颖,而且体系也要有所创新;二是本教材不同于专著,它要把基本概念交代清楚,说理要透彻,系统性要强;三是本教材要摆正在会计学专业课程群中的位置,处理好与《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关系,把相关内容衔接得好,而且篇幅适当。 (五)教学评价创新 1.课程考核评价制度创新 长期以来,工科院校对学生的《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考核评价的最主要方法是卷面考试,主要根据考试卷面成绩对学生进行评价。考试一般在课程结束后或期末集中进行,教师先出一些复习提纲,大部分学生都是临时突击,死记硬背教师所提示的复习重点。这样的考核评价当然不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好坏,虽然这对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利于提高学生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从精品课程建设的要求出发,工科院校应创新《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考核评价制度。 2.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创新 对任课教师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学效果的提高,现行的《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评价模式,是泰勒的目标导向评价模式,以结果评价和定性评价为主,只重视教师劳动结果的评价,而忽视教师教学的具体过程;只重视教师过去教学行为的评价,着眼于教师个人的工作表现,特别是教师在评价之前的工作表现,而忽视教师未来的发展能力;只重视评价的管理与奖惩功能(教师评价的结果往往作为领导决定奖励和晋升职称等的依据),而忽视评价的导向、激励和改进功能。 三、教学创新的主要对策 《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中的教学创新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需要结合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从我国工科院校会计学专业《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具体可以采取以下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选配优秀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既然已经认识到了《高级财务会计》主干课程在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就必须要把最优秀的教师选配承担主干课程的讲授。由于会计是一种职业,讲授人需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选配任课教师时应充分考虑其实践能力。 加强“双师型”素质教师的培养(王荣娟等,2008),优化课程团队的双师结构,形成一支既熟悉企业财务会计最新动态,又能把握会计准则发展方向的《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师资队伍,以提高《高级财务会计》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具体措施有:一是鼓励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二是建立兼职教师队伍,积极引进相关企、事业单位中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高级会计人员做兼职教授。 (二)不断更新课程内容 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的带领下,应紧跟时代形势及专业发展,及时吸收会计学专业前沿知识,进行课程内容更新。《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理论性教学内容应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基础,紧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向,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有效地渗透到该课程的教学中(李莉,2009),把最新的知识内容、最前沿内容讲述给学生,使《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理论性教学内容常变常新,常讲常新。 《高级财务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除了理论性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外,实践性教学内容的创新也是本课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环节。本课程实践性教学内容创新的目标应是不断提高学生的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和会计工作岗位适应能力。比如,创新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实验内容,在合并范围只有一个子公司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子公司,或者增加一个子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与《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实践性教学内容相融合,增加投资核算的内容等等,以此来训练学生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能力。 (三)优化教学方法 以传统的课堂教学为基础,运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课堂讨论、模拟实验等相结合的现代教学方法,以达到传统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方法互补的教学效果。具体的有效措施有。 1.改进课堂讲授方式 尽管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式有多种,但课堂仍然是最主要的途径。教师可以在课堂上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保证信息的充分传递。同时,课堂讲授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浓缩课程精华,突出重点难点。所以,课堂讲授是最基本的教学方法,是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环节。因此,《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最基本的教学方法仍是课堂讲授。但是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基本上是教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式教学方法,每一节课内容都是教师从头讲到末,不容学生半点思考就将答案全盘托出,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的学习效果较差,对所学内容印象不深。适应《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基于《高级财务会计》研究型课程的特点,应在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基础上,辅之以“问题导向”的教学方法(蒋卫东,2005)。将被动式转变为主动式、启发式教学,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提出问题,启发学生思考来掌握新知识;通过提出问题,使学生已有的课程群知识逐渐融合到《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学习中,达到课程群的知识相互融通。 2.实施案例教学 教学方法的创新有多种渠道,其中将案例教学融入专业教学中是一种有效途径。案例教学的实战性特征适应了《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内容复杂、研究性强等特点(李江萍,2007)。案例教学的方式也有多种,一种是让学生先掌握相关知识,然后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进行案例剖析;另一种是教师先通过案例介绍把问题引出,从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出发,一一讲授相关教学内容。运用案例教学法时,一方面应把多个专业知识点融会于一个案例之中,注重提高学生融会贯通的能力,拓宽学生分析问题的思路;另一方面,应借助不断涌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业务案例,给学生以耳目一新的启示,使他们考虑问题时不囿于教材和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而是独立思考解决方案,从而达到预期教学目的。 3.利用多媒体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合并财务报表部分,常因其内容多、合并对象之间关系复杂、会计处理的工作量大而成为《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难点,可以采用多媒体课件方式,将复杂的关系及过程图示,既有利于学生掌握也有效节省时间。在外币业务会计部分,将汇率变化的形式和种类及其影响通过多媒体课件展示,使抽象的教学内容形象直观、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既便于学生理解也有利于提高学习兴趣。 4.组织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近年来针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创新的一种举措,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消化、紧密教学沟通、强化师生交流,使教学过程变得活泼生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具有应用性的特点,涉及的问题均是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实务中的热点问题,通过课堂讨论,为学生搭建一个关注、参与专业热点的平台。选择最具现实意义的问题组织学生讨论,不仅可以使学生了解现实问题,增加学生的专业知识积累,而且可以激发学生参与探讨问题的热情、提高语言表达、观点表述以及对问题的分析能力,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5.模拟实验 会计模拟实验教学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有:(1)手工《高级财务会计》模拟操作。让学生在实验室手工完成《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实验的全过程,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企业特殊业务会计核算方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结合起来,锻炼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2)会计电算化操作。将手工会计模拟操作转换成网上模拟实验操作。通过实验,学生有了比较,进一步掌握了特殊业务会计电算化操作的过程和原理。(3)加强社会实践环节。与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共建关系,定期组织学生到这些单位实习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金融工具会计核算方法、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等特殊会计业务。(4)重点投资建设软硬件设施先进的会计模拟实验室,及时更新教学软硬件设施,保持实践性教学条件和环境的先进性,训练和强化学生特殊会计业务操作技能。(5)整合课程设计、互联网实战、课程辅助教学平台、社会实践平台和历届会计学专业优秀毕业生创业案例调研等多种教学手段,搭建实践性教学平台,提高学生特殊会计业务操作能力。 (四)建设精品教材 《高级财务会计》精品教材是充分反映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反映区域和学校特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此,应优先建设《高级财务会计》精品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同时应积极开发多媒体立体化教材,构建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的精品教材网络平台,实现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共享。 (五)优化教学评价 优化教学评价,在评价功能上由过去注重甄别和选拔转向注重激励和发展,在评价标准上更加人性化、弹性化,在评价主体上更加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参与,而且学生的自我评价往往更重要。 1.创新课程考核评价形式 以笔试为主的《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考核方式束缚了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思维,影响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为改变这种现象,在《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中,应逐步改变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评价方式,把笔试成绩和平时作业、实习和实验过程中的成绩、创新性表现等各方面的成绩综合在一起,根据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确定最后的课程成绩。同时,对笔试考试的方式和内容也应进行创新,形式上主要是改变单一的闭卷考试方式,适当选用开卷考试、案例分析、课程论文等多种方式。在内容上主要是在理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务性内容以及可发挥性内容,同时在考试内容的选取上,采用试题库的方式,采取随机的方式从试题库中选择考试内容,以体现考试的公平性。对品学兼优,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实行相应课程免修、免试制度。总而言之,使《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考核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 2.改进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制度 对任课教师实施教学效果的综合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评价工作应根据各工科院校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从评价的要求来看,对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应包括学生的评价、同行教师的评价、督学的评价、领导的评价和综合评价,要综合各方面的评价结果,得出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结论,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任课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结论 精品课程是高校课程中的精华,强调以信息化为手段,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孙春军,2008)。因此,《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不仅仅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进行教学与管理,将相关教学大纲、教案、习题集、试题集、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教学资料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而且还是包括教学队伍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方法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管理等在内的一个系统工程。工科院校《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中的教学创新,应紧扣会计学专业精品课程群建设步伐,在不断进行总结和调整的基础上,逐渐探索适合会计学专业《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新方法,从而最终实现《高级财务会计》精品课程建设目标。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学》教学改革对策建议 【摘要】由于该学科的自身特点和目前我国整个会计学科教学环境的制约,目前的高级财务会计学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要求会计行业的教育者对我国现行会计教育体系、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以及会计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本文结合课程自身特点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教学实践环节改革的设想。 【关键词】高级财务会计学;教学改革;对策 一、课程特色简介 高级财务会计学是会计学本科专业一门必修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学的“高级”表明了该课程是会计本科专业的高端课程,同时也折射出了该课程的难度。一方面,合并会计、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四大难点,全部都是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授课内容。另一方面,相比会计学原理和中级财务会计学而言,高级财务会计学还包括业务性质特殊的内容。此外,一些高级财务会计学教材中还会将一些该领域中的前沿问题纳入体系中来,比如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这也使得高级财务会计学本身就带有了一些学术研究的意味。 由于该学科的自身特点和目前我国整个会计学科教学环境的制约,目前的高级会计学的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要求会计行业的教育者对我国现行会计教育体系、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以及会计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以培养出满足社会需要的会计人才。 二、目前教学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1.对于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的界定不清晰 目前本科阶段的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教学中对教学内容没有一个清楚的界定,和其他学科相互交叉甚至重叠,浪费了教学资源而且降低了教学效果。 目前市面上存在种类繁杂的高级财务会计学教材,在编写水平方面参差不齐。一些比较经典的教材虽然各有千秋,但是也都不够完善全面,始终没有清楚的对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范围给予清晰的界定,这也给一线教师的教学中带来了一定的困惑。 本文选取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后编写或修订出版的,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十本高级财务会计学教材作为样本,以各章节占全书的比例进行了目前阶段该课程具体内容的统计,如表1所示。 从表1可见,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会计、租赁会计、物价变动会计、企业重组与清算会计构成了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的主体内容,基本上所有教材都将其列为了讲授内容;而像生物资产会计、油气开发会计、保险合同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等新兴领域则很少被列入教学范围。是否要将新兴领域研究纳入教学范围有待商榷。作为高级财务会计学中最难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各教材的编写深入程度并不完全一致,有些教材高达接近40%,有些教材则只有约10%的比例,这就对教师开展这部分内容的教学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目前关于高级财务会计学学和中级财务会计学的界定问题不是很明确。一般来说高级财务会计学是以中级财务会计学为基础。在会计假设(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松动的前提下,相应产生了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企业重组与清算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除此之外,一些性质比较特殊,处理难度较大,不好理解的业务,也被纳入了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范畴,比如租赁会计、外币会计等;还有一些将新会计准则增加的研究内容纳入该课程的研究体系,比如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股份支付会计、生物资产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油气开发会计等。 注一:表中横向序号1―10的教材分别为:①刘永泽,傅荣.高级财务会计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②陈信元.高级财务会计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③余国杰.高级财务会计学.科学出版社,2009;④徐文丽.高级财务会计学.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⑤常勋.高级财务会计学.辽宁人民出版社,2009;⑥阎达五等.高级会计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⑦罗绍德.高级财务会计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⑧胡燕.高级财务会计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⑨刘三昌.高级财务会计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PA会计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注二:表中百分比为各章节占全书的比例。 (上接第254页) 2.课堂模式单一且缺乏衔接 根据调查,大概有90%上下的大学运用多媒体的授课方式,一部分高校把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发展成为国家级精品课,并且开设了网络课程;大约有10%的高校仍然采取传统的板书教学。总体而言,这两种具体手段依然由老师讲授的传统模式来进行。 我们国家会计教育一直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模式,但是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会计理论和实务的迅猛发展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极不协调的。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造成学生缺失了会计的职业判断,只能就事论事的记忆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去思索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因和依据,这种教学模式不利于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高级财务会计学作为本科阶段学习的高端课程,难度大,理解起来比较抽象,而且由于该课程起点比较高,整个教学会以一些基础课程为依托。该课程一般开设在第六或者第七个学期,而专业基础课程大多开设第二或者在第三个学期,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遗忘。 3.考核方式过于死板 长久以来,会计学科的考核方式注重于对知识点的考核。由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多,学习难度大,课时少,所以要求学生有更多课下的自学时间。采用做试卷这种传统的考核方式并不能全面的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并且也不能有效的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4.新准则出台可能会导致教学过程中的混乱 新的会计准则从过去偏重于工商企业扩展到了金融、油气、农业等诸多领域,全面涵盖了企业的各类经济业务,使得我国相关企业在处理相关业务时有据可依。如:石油天然气开采会计、股份支付会计、投资性房地产会计、生物性资产会计、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变革。 虽然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的思路,但是由于我国目前会计大环境的制约,我国现行会计总则与国际会计惯例针对某些事项的处理会有一些差异,可能会导致教学过程中的混乱。 三、教学实践环节改革的设想 1.做好该课程和其他课程的衔接 由于高级财务会计学与中级财务会计、国际会计学的界限比较模糊,所以作为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要和其他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多沟通多协调,避免在内容设置上出现重复,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 该课程是会计专业本科教育中的高端课程,所以它以一定的基础课程为依托。比如,在涉及外币与外币业务的那一章,要带领学生回忆国际金融学中关于利率的问题。在讲授企业合并中,要带领学生回忆中级财务会计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学生对特殊业务处理的恐慌思想。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的研究领域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该门课程也出现了很多前沿性的领域,由于课时的限制,不可能在课堂上一一展开。可以设置院级的选修课,让有志从事科研工作的同学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2.引入案例式教学 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难度远远大于中级财务会计,所以,课程教学改革非常困难。引入案例教学时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毫不夸张的说,案例是否得当是教学成败的关键之所在。 为了更好的实施案例教学,引入的案例必须满足以下的要求: (1)案例的选取不能单纯在完美情况下的纯理论教学,要结合实际情况,让学生多接触实务中可能的问题; (2)案例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设计的案例,不仅仅考察学生对于规则记忆的熟练程度,刚要加强学生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 (3)案例教学中要使学生处在一个主导地位,在整个讨论中学生应该多思考、勤动手,教师只起一个引导的作用,鼓励学生发散性思维。 3.合理选择教材 教材不仅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基础。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之后,高级财务会计学学的教材都做了重新修订,基本都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但是,不同版本的教材其内容的偏重有所不同,教师在选取教材时可用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教学具体要求和学生的层次、结合中级财务会计、国际会计学的教材选择情况,合理的选择该课程的教材。 4.考核方式的灵活性 可以将考核结果的构成分为笔试和平时课上讨论两部分成绩,通过笔试考核学生对于知识点的掌握程度,通过讨论成绩反映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比较全面的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效果,同时也益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以及团队协作的能力。 由于教学中引入了案例式教学,所以平时成绩由传统的出勤率等评价指标转变为对案例讨论成果的考核。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初步设想如下:(1)将学生分为若干小组讨论案例,各组可以推选一位代表对案例分析成果进行讲解;(2)每个小组要对其他各小组讨论情况打分;(3)各小组内成员要对每个组内成员进行打分;(4)对组内得分和小组得分汇总。 5.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 会计的学习是终身学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断会有新的会计业务涌现。会计综合素质、实务操作经验以及职业判断能力对会计教师来说非常重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1)组织教师全面系统的学习新会计准则,尤其是新旧会计准则差异的部分和新准则增加的内容,学习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集中开设会计准则培训,也可以在院系范围内或兄弟院校间进行学术交流会。同时也可以邀请会计不同领域的专家开展专题讲座。 (2)教师应利用课余时间提高自身实际操作能力。学习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去会计事务所兼职,明晰各种业务在实务操作中的处理方式;也可以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这种调研不仅仅是在纸上谈兵,更要深入实践,明白实务界对新准则的理解和思考。这样才能在教学上真正发挥教师的职能,使学生学以致用。 (3)在教学过程中,在详细介绍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同时,要介绍国际会计惯例的先进处理方法,并且分析我国不能与国际完全接轨的原因,让学生深入理解会计准则,使对会计的理解不会仅仅停留在会计处理规则的层面上。 作者简介:胡杨(1967-),女,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体系与教学方法改革初探 摘要:高级财务会计学是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本科阶段)高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使其中的许多内容有了准则依据,如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外币折算、衍生金融工具等,而且使本课程的内容体系真正由理论探索阶段走向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阶段,为本课程的相关理论研究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对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体系的更新提出了新的挑战。探讨了新准则下本课程内容体系的构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等问题,以期将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建设与实务发展需求相结合,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践。 关键词: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体系;教学改革 高级财务会计学是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本科阶段)高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使其中的许多内容有了准则依据,如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外币折算、衍生金融工具等,而且使本课程的内容体系真正由理论探索阶段走向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阶段,为本课程的相关理论研究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对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体系的更新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分析了新准则下本课程内容体系的构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等问题,以期将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建设与实务发展需求相结合,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践。 一、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体系构建 概括说,财务会计学可分为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解决的是企业一般财务会计问题,即所有企业都要遇到的财务会计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单个企业会计报表的编制两大部分。而高级财务会计解决的是一般财务会计问题以外的特殊财务会计问题,又称特殊业务会计。其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会计主体(单个企业)中特殊的财务会计问题和特殊会计主体(企业集团)中的财务会计问题。 中国早期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基本上是借鉴国外类似教材的内容,在处理依据上也以介绍国际会计准则或者西方国家的处理要求为主。近年来,随着中国会计改革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与国际准则基本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颁布实施,国内各高校纷纷修订编著各自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但是,由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教学内容比较松散,基本上是专题性质,不能形成一个体系,前后内容没有更多的逻辑关系。所以,在各高校,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相差甚大。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发展,新经济现象和经济业务不断涌现,中国企业的并购、融资租赁、跨国经营、重组破产等经济现象日益普及和频繁,特别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合并、外币折算、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特殊业务和新兴业务都作了规范,使本课程的内容体系真正由理论探索阶段走向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阶段,为本课程的相关理论研究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这表明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内容在中国会计实践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范围及内容具有开放性,并非固定不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业务、新事项的出现而不断纳新、吐故的。这对国内外高级财务会计学都一样。如早些年,即使在西方高级财务会计学中也无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容,然而现在,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将是长久的。因此,无论中、外高级财务会计学都将增加诸如此类的内容。而现在包含在高级财务会计学内的内容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高级财务会计学内容的普及逐渐变成基本的、为一般人所熟知,目前中国《高级财务会计学》中的一些内容(如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等)又将如西方一样回复到中级会计中去。 从教学目标看,高级财务会计学通过对一系列特殊、复杂或新兴业务会计问题教学,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解决财务会计综合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思维能力。从新会计准则体系内容和中国会计实践的需要看,归属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已经成为中国高校会计专业和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会计事项了。从内容上看,高级财务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是相互补充的分工关系。 本人借鉴高级财务会计学有关专家的观点,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发展和会计实务的需要,构筑了新会计准则下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内容体系。 1.总论。主要阐述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包括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性质、地位、理论基础、研究范围及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目前的大部分高级财务会计学教材中没有总论,直接列示各类专题,如企业合并会计、合并财务报表等,笔者认为,既然作为一门正式的课程列入高等学校会计教学体系之中,则必须回答与高级财务会计学基础理论相关的问题。事实上,即使教材中没有总论,教师在授课中也是要首先介绍相关内容,否者,会给学习者一头雾水的感觉,不利于对这门课程的总体把握。 2.特殊会计主体中的财务会计问题。主要阐述合伙企业会计、总分店会计;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作为特殊的会计主体,合伙企业、连锁经营企业、企业集团在中国目前的实务中已是大量存在。并且,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有专门的准则作了具体的规范,因此,应该将其作为本课程的核心内容。 3.一般会计主体中特殊的财务会计问题。这类问题在一般企业中的某些企业存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中没有涉及,如外币交易会计、外币报表折算会计、租赁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套期保值会计等。 4.特殊时期的财务会计问题。主要阐述物价变动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这类问题目前中国的会计准则中没有相应的规范,因此,主要是依据国际惯例和国内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 综上所述,结合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与分工,建议将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界定为:总论、企业合并会计、合并财务报表、外币交易与外币报表折算、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总分店会计、合伙企业会计、物价变动会计、清算与重组会计、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而应将会计职业道德归入《基础会计学》,使学生从接触会计开始就树立正确的观念。所得税会计列入《税务会计学》,资产减值、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列入《中级财务会计学》,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作为选修课单独开设。 二、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行案例教学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启发性、实践性、能全面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情景性教学方法。高级财务会计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性很强的实用性学科,因此,如何根据会计学专业教学实际,借鉴国内外案例教学的成功经验,加强案例教学法的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应用与实践已成为当务之急。案例教学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基于不同的教学目的选择不同的案例。案例可繁可简,不拘一格。目的是让学生从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兴趣出发,学会对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可能碰到的实际问题寻找解决方法,引导学生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要特别注意的是,处理好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的关系。提倡案例教学法,并不是说传统的传授教学方法就可以抛弃了,关键在于处理好两者的结合运用关系。一般情况下,采用传统教学方法讲授了高级财务会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后,配合采用案例教学法,使知识获得与能力提高有机结合,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会计这门学科不仅要求学生具备较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且要具备较强的会计核算技能。应用计算机教学,借助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使课堂教学的知识输出量增加,缩短教学时间,提高教学效率。 1.优化设计多媒体课件。多媒体课件是利用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将会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内容制作成集画面、图像、文字和声音等为一体的,具有智能结构、反映教学内容和教学思想的软件。教师要认真研究课件制作的内容,不断优化课件使用效果,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尽量增加金融企业会计案例,如利用上市银行、证券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资料进行课堂演示,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很好的结合,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合理使用多媒体课件。多媒体课件使用必须与教师的讲授与板书相结合。教学课件设计好后,还存在一个如何使用的问题。多媒体教学的课堂,教师的说与写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并且仍然具有引领教学方向的作用,多媒体课件仍然只起辅助作用。多媒体的功能在于直观展示教学内容,代替教师完成他难以简明直观完成的教学任务。所以,多媒体课件的使用必须与教师的讲授及板书结合起来。值得注意的是,计算机辅助教学,不能只是将黑板和讲稿换成投影,要实质性地提高计算机教学的质量。增加教学课件的信息量,真正体现多媒体技术效果。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利用投影、幻灯、录像、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和相关财会软件,灵活选择操作练习、个别辅导、对话、模拟、游戏、问题求解等教学形式,直观、形象化地组织教学。使学生能够形象、直观地掌握会计理论和技能。 3.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使教学过程做到教学课件的应用和网络的应用有机结合,以实现教学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另外,随着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考试方式及内容也应改进。理论和实践已经证实,全程式、多样化的考核方式能够分散一次性考试的风险,准确把握学生的真实成绩,恰当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学生的课程成绩应由平时考核成绩及期末考试综合决定,这也是国外正规大学考核学生成绩的一些基本措施。既关注过程又注重结果。在课程考核中适当提高平时成绩的比例。在平时授课中,注意结合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进行案例教学,提出问题让学生去寻找答案,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平时成绩以学生在课堂案例分析中的成绩、作业成绩及平时表现为主,既可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又可以遏制平时逃课、考试突击现象的发生,使学生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锻炼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十大教学法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高级财务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各单位急需懂得高级财务会计知识,具有中级、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会计管理人员,而高级财务会计就是为了这一需要而产生的一门会计专业基础课程。高级财务会计具有知识的综合性强,理论体系完整严谨,理论知识难以掌握的特点。那么怎样才能将高级财务会计这门难度和深度都较大的课程讲得透彻,讲得明白。讲得通俗,讲得生动,这将体现出教师教学的艺术和教学的水平,而的十大教学法给出了讲授高级财务会计知识的最佳方法和最佳途径。 关键词: 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 的十大教学法 应用 一、引言 同志历来十分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早在七十年前就提出了教学的《十大教学法》,直到现在这种方法将对教学工作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的十大教学法是①启发式;②由近及远;③由浅入深;④说话通俗化;⑤说话要明白;⑥说话要有趣味;⑦以姿势助讲话;⑧后次复习前次;⑨要提纲;⑩要讨论。如果在授课时遵循这十大教学法,这堂课就是一个高质量、高品位和高效益的课堂。 三、启发式教学法 所谓“启发式”就是通过教师的引导和启示,学生开动脑筋,独立思考,自觉地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并能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使学生感受到主动学习知识的成功与幸福。 1.在讲授“融资租赁会计”这一章时,对于承租方取得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时的入账价值,我问学生:为什么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承租方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该项资产当时公允价值二者较低者?经过一些启发和讲解,学生知道了这是遵照会计准则中的不允许高估资产的原则确认的,所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二者的较低者。同时,学生们还懂得了我国有八项资产在期末计价时为什么要计提跌价准备的道理。 2.在讲授合并报表中在控股权取得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时,我首先介绍了预备知识,在预备知识中引导学生回忆初级会计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一道题用两种方法对照着做,我这样做的目的是先让学生观察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会计处理的差异,然后启发学生总结出将成本法转化为权益法的三个会计分录,最后引导学生发现在权益法下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相等的(母公司占子公司100%的股份)这一事实,最终使学生自己分析出控股权取得日时的抵消分录。这一环套一环,一步接一步,将这一复杂的问题分析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教学效果很好。 3.在讲授企业合并定义时我完全用生活中的例子对这个定义进行分析和解释,启发学生寻找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将定义中每一个抽象的名词都与生活中的实际例子一一对应起来,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被学生很轻松地理解了。 总之,在教学中运用启发式的方法,会使课堂教学气氛活跃,使学生在课堂上总是处于积极的兴奋状态,学生动脑了,他就爱动口和动笔了,形成一种学习上的良性循环,达到了师生互利双赢的效果。 二、由近及远,由浅入深教学法 由近及远、由浅入深教学法实际就是学习知识的循序渐进,对知识的理解逐步升华和提高,从而达到掌握知识和学会知识的目的。 在讲授“所得税会计”这一章中的永久性差异及暂时性差异及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公式时,我运用的是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的教学方法。首先我将学生学过的初级会计知识、中级会计知识和现在的高级财务会计知识融合在一起编制一套小小的综合题。 某企业年末利润总额500000元,其中在本年度发生如下的涉税业务:1.收到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0元。(永久性差异)2.用银行存款支付税收滞纳金10000元。(永久性差异)3.销售产品,开出增值税发票,金额85470元,税额14530元,款尚未收到。年末计提坏账准备金(10%)。(未来可抵扣差异)4.年初企业购买10000股普通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5元。年末该股票每股售价7元。年末计提股票涨价部分。(未来应纳税差异)要求:计算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和进行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这个例子中既有初级会计的简单业务,又有中级会计的计提跌价,涨价的较复杂的业务,还有高级财务会计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和更复杂的业务。通过这个例子的教学,我将新知识和旧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将浅知识与深知识有机贯穿起来,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有机联系起来,使学生对知识的系统性、层次性和完整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使学生将以前分段学习的零散会计知识自觉地整合在一起。这样的教学方法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总是处在一种温馨谐和的环境中,收到一种水到渠成、一呼百应的效果,同时也教会了学生一种自学的能力,一种读书的能力,会让学生在学习方面终身受益。 四、说话通俗化,明白,有趣的教学法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所学的知识是否感兴趣,是否有学习的愿望和积极性,这将直接关系到教师在授课中能否运用,说话要通俗,说话要明白,说话要有趣味这一教学艺术。课讲得通俗,生动,幽默,有趣味,有激情,有高潮,学生是很欢迎的,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艺术享受,反之是一种心理的煎熬。 我在讲授“所得税会计”中的未来可抵扣差异,未来应纳税差异这两个名词时,没有照搬教科书的定义,因为教科书上的定义实在难以理解,我采用了说话通俗化,说话要明白,说话要有趣味的方法。例如:企业有一台机器,原始价值150000元,直线法提折旧,会计3年,税法5年,第一年会计账面价值=150000-50000=100000(元),税法计税基础=150000-30000=120000(元)会计的账面价值小于税法的计税基础,产生未来可抵扣差异20000元。为什么叫未来可抵扣差异?我告诉学生这样理解:与税法相比,这属于会计现在多记费用20000元,而税法说:“现在不用多记费用30000元,不用抵扣利润,而以后再记这笔费用以后再抵扣”,所以这20000元就叫未来可抵扣差异。反过来会计5年,税法3年,第一年会计账面价值=150000-30000=120000(元),税法计税基础=150000-50000=100000(元)会计的账面价值大于税法的计税基础,产生未来应纳税差异20000元。为什么叫未来应纳税差异?我告诉学生要这样理解:与税法相比属于会计现在少记费用20000元,多记收入20000元,而税法说:“现在不用多记这笔收入20000元,不用纳税,以后再记这笔收入以后再纳税。”这就叫未来应纳税差异。 还有在讲授“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这一章时,我运用多媒体教学,结合举例法、图表法和动画将期货合同,期货市场展现给学生们,使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好像自己在做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学生感到很好玩,很愿意玩,就使得学生在玩的状态下学习较难的知识。这样做,老师讲得自如和清晰,学生学得轻松和自然。 五、以姿势助讲话和音乐助推教学法 音乐给人疗伤,给人激励,给人安慰,给人快乐,给人心灵上的安静。当我在课堂上看见学生对较难的知识不感兴趣和没有反应似乎要放弃时,我就用音乐调整我的课堂教学气氛。让学生在学习上能够克服困难,能够持之以恒。 六、结语 世界上有许多教学方法,采用的十大教学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既适合于中国的国情,又适合于中国的教育。尽管中国的教育还存在很多弊端,但是可以将的十大教学在中国的教育中进行创新和发展。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PBL教学法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摘 要]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为提高会计学专业学生会计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如果在教学中只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将难以实现提高学生职业素养的目标。本文在分析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特点的基础上,将PBL教学法引入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中,并以企业合并为例对PBL体验教学进行了具体的设计。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由规则导向向原则导向的转变,实现了国际趋同,这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学专业学生会计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在教学中只采用传统的讲授法难以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引入PBL模式,有助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和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的提高,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特点 高级会计一词源于英文的Advanced Accounting,在国外的会计教学体系中,有关高级财务会计的内容既有专门论著,也可散见于一般财务会计之中。在我国,阎达五、耿建新(1997)提出高级会计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内容进行补充、延伸和开拓的一种会计,即利用财务会计的固有方法,对现有财务会计未包括的业务或者需要深入进行论述的业务以及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产生的一些特殊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会计。它与传统财务会计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了财务会计的完整体系。杨有红(1998)提出高级财务会计是在对原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进行修正的基础上,对企业出现的特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与方法的总称。谢诗芬(2001)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是研究高级财务会计及其理论的会计学, 这种理论是在相对平衡的会计理论框架上有所变异的会计理论。随着我国会计教育的不断发展,高级财务会计早已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并作为各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专业主干课出现在教学体系中。该课程具有以下教学特点。 1.1 课程内容具有动态性和研究性 从高级财务会计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开始,我国学者一直在探讨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截至目前,课程的内容体系仍存在争议,但有一点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即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是企业面临的特殊业务或新型经济业务,并且课程内容会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例如,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填补了原有会计规范中存在的许多空白,笔者认为应该将新准则体系中增加的企业年金基金、生物资产和保险合同等新内容纳入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中。教学内容的动态性还直接决定了该课程的研究性,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一直处于不断探索的状态,教学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研究的过程。 1.2 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培养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我国有关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大约每5~8年进行一次大规模、大范围的调整,这就需要在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过程中不能只重视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处理的讲解,还应加强学生把握原理的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同时,目前大量的会计业务的处理很难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找出现成的答案,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根据变化的具体情况, 依靠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 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采用的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判定和选择,教学中应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 2 PBL教学法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应用设计 2.1 PBL教学法 基于问题的学习法(Problem Based Learning,PBL)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是指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以问题为基础,以小组为单位,通过讨论、合作和自主学习形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传统的讲授法(Lecture Based Learning,LBL)相比,PBL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自主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PBL法是在1969年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提出,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医学教育。PBL教学法的基本操作流程一般包括组织学习小组、设计问题、自主探究学习、学习成果展示、多元评价和反思总结6个环节。 2.2 PBL教学法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具体应用设计——以企业合并为例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是多个相关度不高的专题,所以可以选择其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作为PBL教学的问题。本文以企业合并这一主题为例对PBL教学进行应用设计。具体方案和程序如下: (1) 准备基础工作。应试教育背景下,我们的学生对于LBL教学法非常熟悉,而对于PBL相对陌生,所以首先需要教师对PBL教学法的基本理念、基本要素和操作流程做详细介绍,使学生对该教学方法有基本的认知。其次,在PBL教学实施前教师要对问题的基本知识进行前期讲授或要求学生自学。企业合并这一专题在提出问题之前需要学生掌握企业合并的基本账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账务处理。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中规定所有的企业合并都必须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2) 成立学习小组。成立学习小组的目的在于通过小组成员集思广益,解决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同时培养团队合作能力。根据班级人数老师确定学习小组的数量,一般大班教学时小组成员为10~12人,小班教学时小组成员为6~8人。学生自愿组合,每组确定1名主持人,负责该组学习讨论的组织工作。还需确定1名小组秘书,负责小组日常学习和讨论的记录工作。在多次的PBL学习中,这些工作可以由所有组员轮流担任。 (3) 设计并提出问题。问题的提出和设计是PBL教学法的起点,问题本身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着学生学习效果和整个教学过程。问题有3个基本特征: 第一,问题是某个情境下的未知实体;第二,所寻找或解决的这些未知实体是有一定的社会、文化或技术价值的;第三,问题是结构不良的、开放的、没有现成的解决方法。[1]基于以上特点,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PBL教学中应该由老师设计和选取问题,学习小组应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开展分析和讨论。在掌握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后,教师可利用我国上市公司企业合并的具体案例(如TCL集团吸收合并TCL 通讯、中国铝业并购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提出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合并均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淘汰的权益结合法,请各小组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我国企业合并准则的修改建议,是继续保留权益结合法还是取消,并阐明理由。 (4) 开展学习小组内的学习和讨论。这一程序要求各学习小组的主持人在课余时间组织全体组员共同完成。首先根据老师提出的问题各成员各自检索并阅读大量文献,分析并形成个人观点。然后主持人召集各成员集中讨论,知识共享并形成本小组的问题解决方案。小组秘书要认真做好讨论记录,以此作为教师评价小组各成员和小组自评的依据。 (5) 展示并评价各小组的解决方案。在各小组经过精心准备后,老师利用2~3课时组织各小组展示学习成果,要求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PPT展示并阐述问题解决方案。各小组展示学习成果后,小组之间可以互相提问、批评或给出建议,讨论各解决方案的优缺点和适用性,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挖掘更深层次的问题和本质,而不能直接向学生表述自己对这一问题的观点。最后,教师对每个小组的PPT制作、发言人的表述、小组成员的积极参与程度等内容进行评价。课后还需要各小组以书面形式进行自评和互评。 3 在教学中采用PBL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PBL教学法在医学教学中应用比较成熟,但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3.1 教师的职能要发生转变 PBL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将知识的结果或老师的观点直接强加给学生。这就需要由原来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教师的角色由原来的讲述者转变为教学活动中的组织者、协调者、促进者和监督者。 3.2 对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教师虽然只是组织和监督的角色,但这对教师也是一种压力,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否则就会影响PBL教学的正常开展。首先,教师需要融会贯通、全面理解和掌握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才能选择恰当的内容作为PBL教学主题,进而提出适宜的问题。那些基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而又高于课程教学内容,既能开阔学生视野,又能启发学生思维的问题是最恰当的。如果教师由于个人素质的原因选择了不适宜的情境和问题,可能PBL教学就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次,教师需要密切关注国内外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形势发展,在总结和评价中将最前沿的信息传递给学生,这些都对教师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3 采用多元评价方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由于教学资源的限制,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师一般每个授课班级需要面对60位甚至100多位学生,如何组织PBL教学让每一位学生都参与进来,就成了一个难题。课堂上都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学习展示,教师评价和小组间的评论也主要针对的是每个小组的整体状况和发言者个人,但实际上发言人的PPT和陈述的观点是团队的集体成果。所以评价不能只是对学习成果的评价,还需要对学习过程进行评价,通过各小组秘书的学习记录和课堂上的表现,小组要认真开展自评和互评,教师也需要对小组内每位成员进行评价,虽然分工不同但每位同学的工作都需要得到肯定和认可,这样既可以充分调动每位同学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又杜绝了个别学生“搭便车”的现象。 3.4 实现PBL教学法和LBL教学法的有机结合 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中,如果只采用PBL教学法可能导致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缺乏系统性和教学进度难于掌控等问题。在课时有限的条件下,教学中仍然需要以教师讲授为主,在LBL教学法的基础上教师利用6~8课时设计并实施2~3次的PBL教学体验课,发挥两种方法各自的优势,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使相对枯燥、难以理解的专业学习变得生动、形象,便于理解和接受。 综上所述,基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特点,采用PBL教学法既能巩固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自主学习的能力,符合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提高会计学专业学生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的课程培养目标。但有关PBL教学方法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中的运用本文只是提出了初步设想,还需要在今后的教学活动对其实际效果进行检验。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方法的探讨 [摘 要]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发展知识经济,需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高级财务会计是会计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骨干课程。传统的会计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存在局限性。本文研究如何在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以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促进他们自学能力的提高,启迪他们的创新思维,培养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 高级财务会计;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本文以高等院校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高级财务会计为例,结合我国大力倡导创新人才培养的背景,对这门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索和总结。 1 案例式教学 案例式教学是一种动态的开放型教学方法,通过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互动,能使学生在学习中敢于思考、善于探索和主动学习。笔者认为,案例教学应该贯穿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每个专题,并且通过开篇案例和总结案例在教学中全方位运用。开篇案例即是由实际案例导入每章研究的专题,以引起学生探索的愿望和兴趣,避免直接接触高深理论所产生的抵触和厌烦情绪。开篇案例可以由教师作为主导,从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出发,一一讲授相关教学内容。而总结案例则是在该专题讲解完成时,由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来分析实际出现的问题。此时学生作为主体,自由分组加以讨论,并派代表总结发言,而教师只是发挥点评和引导的作用。 比如在讲企业合并专题时,教师可引入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案例,通过播放精心剪裁的视频资料,并且有意识地强调当时谈判的艰辛以及吉利公司支付的18亿美元代价等背景资料,可加深学生对非同一控制合并按照放弃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产生强烈的共鸣。而在该专题结束时,教师可布置优酷与土豆的合并案例。并围绕下列问题让学生展开讨论:(1)该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2)合并为什么通过100%换股方式实现,而没有利用课本中所列举的支付资产、承担负债、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3)如果你是优酷和土豆的CFO,你将如何对该合并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学生不仅可以领会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还可以锻炼文献检索的科研能力,尤其对于第(3)个问题,由于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借鉴,还可以锻炼学生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这就使课堂教学延伸到了课外,使理论联系了实际,从而达到一举多得的目的。 2 启发式教学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创造性地运用语言因素,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来促使学生主动获得知识。比如所得税专题中教材中只列举了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计税基础时不被认可,那就应该启发学生,还有哪些资产的减值准备也不会被认可。其次教材中只论述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其计税基础中不被认可,也应该启发学生思考推广到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都不认可,进而可由学生自行归纳出“所得税两不认”的口诀,即“一不认减值,二不认公允”。这种由学生主动参与的学习过程会令学生印象深刻。 同时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时,教师应重在讲思路、讲重点和讲难点,对授课内容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事实上,在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任何一个专题,真正本质的东西并不多,如果教师对教学内容能够深刻理解和把握,善于总结,也许简单的几句话,就能一针见血,直奔主题,使学生茅塞顿开,从而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例如合并报表的编制,整个过程其实可以压缩成4个字“两调一抵”。即对子公司的调整、对母公司的调整以及母子公司内部交易和事项的抵消。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时时提醒学生现在进行的是“两调一抵”中的哪个环节,对于学生从整体把握合并报表的编制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3 教材的选用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大学教师讲课很少有统一的教材,而大都以教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为主。目前我国大学课堂的教学基本是围绕一本教科书展开,往往造成学生眼界窄,知识面不宽的现象。笔者认为大学的教学不应限定一本教材,任何一本教材都应只是参考书。当前国内主流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有十余个版本,但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进程中,因此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也处于不断更新与修订的动态环境之中。而教材的再版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会造成教材中的内容和最新的准则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甚至是矛盾的地方。 为了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笔者认为选择每一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为主要参考书,可以缩小这种教学与实际脱节的距离。但是不可否认,《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的编写是以应试为主,对于大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是只涉及实务,淡化了理论。比如在外币折算中,只介绍了我国对于外币报表折算的方法,通篇甚至没有提及这种方法其实就是现行汇率法,更不用说介绍其他的折算方法,并将不同的方法进行比较。笔者认为本科生的教学,只注重讲明白“应该怎么做”是稍欠火候的,一定还要辅助以“还可以怎么做”,即“以实务为导向,以理论为拓展”。因此教师此时必须引入主流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中相关理论部分的内容。同时在教学中要注重分层次教学,根据学生的不同基础、学习能力状况来实施教学。如对于努力考取注册会计师的学生,可以引导其在具体业务上多下功夫;而对于有志向考取研究生的同学,要格外强调理论学习的必要性,引导他们对每个专题所涉及的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4 网络资源平台的运用 现代教育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已成为教育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主题。这种新型教学方法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生命力。 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建立了“小莉讲会计”教学博客和新浪微博平台,课前上传每章讲义,避免学生上课时埋头记笔记而忽略讲课内容,使之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和教师进行互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同时通过公布配套练习题及答案,方便学生及时查漏补缺,并且可供学生在认为方便的时间登录学习,拓展了学习的空间和时间,提高了学习的灵活性。通过链接区,教师把辅助课堂教学的资料链接在博客上面,扩展了学习的视野。学生通过微博平台向教师提问,而教师的回复也可及时为学生扫清学习的障碍。对于喜欢新生事物的“90后”的大学生,这种新颖的沟通方式是很有吸引力的。“亲其师,信其道”,营造和谐、融洽、轻松的教学氛围也有利于学生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产生热爱之情。 5 考核评价的创新 考核的目标应该是为了帮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课本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不是单纯考核学生的记忆能力。现有课程考核评价的最主要方法是卷面考试,主要根据考试卷面成绩对学生进行评价。这样的考核评价不能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业好坏,不利于提高学生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 笔者认为应改变传统考试的出题思路和出题形式,除了期末的卷面成绩外,还应将学生平时的表现纳入评价系统。如果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会计单科的考试,或者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提交了高质量的论文等都可作为加分事项。笔者所在的青岛理工大学每年都会举行“双立项”活动,教师和学生都可以申报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学生和教师自愿组合,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 6 结 语 高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阵地,教学方法的改革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高级财务会计的任课教师必须时刻关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将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及时更新授课内容。其次,教学中运用的案例,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准备和剪裁,并且还要引入最新发生的案例,保持案例的时效性。最后,教师在重视教学的同时,必须非常注重科研,在开展教学实践的同时,要开展同等水平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研究。以教学启发科研,以科研反哺教学,促进教学和科研的互相渗透,形成一个互动过程,以真正有效地为社会培养出具有研究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本科人才。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实践研究 摘要: 在阐述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现行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实践中存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够丰富、教学考核方法单一、相关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缺乏、学生主动参与度有待提高等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应地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建议,以期加强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建设,更好地保证教学质量。 关键词: 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效果;教学方法 0 引言 高级财务会计学从内容上依然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在理论上仍然服从于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但与初级和中级财务会计学相比,有着自身专业性和前沿性的特点,属于财务会计教学中较高层次的部分。高级财务会计的“高级”体现在它专门研究一些非常规问题、疑难问题、存在于特殊行业的问题,以及在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中的前沿问题。鉴于其特殊性,导致师生对这门课程理解不够深入,教学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因此,针对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遇到的问题,通过深入分析使大家提高对此课程认识,提高教学效率和效果。 1 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介绍 区别于会计学基本原理主要讲述从原始凭证到账簿的基本记账程序和中级财务会计以工商业企业为对象阐述如何具体编制记账凭证和通用财务报表,高级财务会计则主要针对那些没有严格遵循会计四项基本假设的业务和事项,如非标准会计主体的有关企业合并以及合并财务报表、分支机构会计;非持续经营的企业重组会计、破产清算会计;非标准会计分期的中期财务报告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非标准货币计量的外币业务会计、通货膨胀会计,以及一些一般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接触较少的业务和事项,如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油气开采会计、保险合同会计、套期保值会计等。 由于国内教材编写者对于高级财务会计定义、高级财务会计的性质及其组成内容看法不同,因此尽管对高级财务会计内容达成了基本共识,但是在具体层面确切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也导致我国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有着一定的差别。 笔者借鉴不同专家的观点,结合自己的理解和具体教学情况,认为其教学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基本概论 主要阐述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包括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性质、地位、理论基础、研究范围及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没有概论的介绍,会使学生没有形成关于此门课程有别于初中级财务会计的认识,不能形成一个对高级财务会计的整体框架,从而导致学生一头雾水。 1.2 特殊会计主体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 主要阐述企业合并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会计,相应地介绍合伙企业会计、分支机构会计等。作为特殊的会计主体,合伙企业、连锁经营企业、企业集团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已是大量存在。 与此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详细制定了专门具体的规范,有着坚实的基础,因此,应该将其作为本课程的核心内容。 1.3 一般会计主体涉及的特殊财务会计问题 此部分应该包括以前教学中较少或没有涉及的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折算会计、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油气开采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等。借此来拓宽学生关于会计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2 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实践的现状分析 2.1 教学方法和手段不够丰富 由于教师的年龄与技术和学校教学硬件条件的限制等因素,纵观现在大学的教学,大部分仍普遍采用着传统的教学方法,即老师以黑板和粉笔为教学条件讲授知识,学生被动接受和学习,课后完成一定课程作业的传统模式。由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本身就是一门实际应用性较强、集理论和实际于一体的学科,其中需要一些实际会计工作中涉及到的票据、凭证、图表等,但传统的教学模式使得老师很难将各种实际物品带到课堂,供学生参看。 与此同时,传统教学注重每个章节的理论教学,使得各章在内容上联系不紧密并且与实际相脱节,学生对所学知识难以形成一个整体全面的认识。 此外,由于教师讲解占用了课堂绝大部分时间,学生参与到课堂的讨论和分析中的时间非常有限,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时间减少,同时同学之间互相讨论和研究的机会也受到制约,这对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中本身存在的一些前沿的、需要各抒己见的问题的学习产生了消极影响。 2.2 教学考核方法单一 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性,考核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学制度。现在绝大多数考核都是以试卷的方式进行的,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只要做好课堂笔记,考前突击老师所讲授的重点内容,考试就可以顺利过关,这对于学生是很不利的。 这种考核模式使得学生学习的目的就是应付考试,这使得虽然学生对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考核到位,但对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的考核很难体现出来,尤其对于高级财务会计这种业务复杂的问题,这种矛盾尤甚。 2.3 相关实践课教学内容缺乏 会计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高级财务会计更是属于需要大量实践的分支课程。同时,现在企业招聘会计人才,都希望能有相关实际经验,从而可以迅速适应工作,快速承担起任务。这也要求学校开展更多的实践教学课程,以适应时展的需要。 但现在高级财务会计实践教学却很少开展,即使存在校内实验课程多数也是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理论联系实际的作用。 这种只重视理论学习的教学方法,可能使学生认为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很枯燥甚至产生厌烦等负面学习情绪,从而影响此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3 高级财务会计学教学实践改革的建议 3.1 采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3.1.1 多媒体教学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多媒体的应用影响着包括教学在内的各个领域。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采用多媒体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多媒体教学,一方面可以增加课堂容量,使得学生可以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获取更多知识,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高级财务会计课时较少这一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可以把视频、声音、图像以及文字融为一体,把复杂抽象的东西较为形象直观地表示出来,使得教学内容丰富多彩,吸引学生眼球,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与此同时,利用多媒体教学的网络功能,可以随时查询一些老师联想到或学生提到的相关信息,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学习方式;利用多媒体教学的共享功能,教师可以在课后将课堂教学中使用的课件共享给学生,允许学生课后不限时间和地点的复习巩固。 3.1.2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和满足教学内容的要求,通过教师引入一个具体实际案例提出若干问题,组织学生探讨和研究,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方法。 高级财务会计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度很高的学科,因此,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已成大势所趋。 案例教学可基于不同的教学目的来选择不同的案例,案例可大可小,可以是最近的热点问题,也可以采用经典案例,不拘一格。 但最终目的都是让学生更扎实掌握所学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理论解决案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案例加深对相应理论的理解。 3.1.3 角色互换式教学 所谓角色互换式教学指的是老师和学生互相转换彼此的角色,老师走下讲台,把讲台让给学生;学生以老师的角度和身份给同学讲解课程的一种教学模式。老师可以在课程开始之初安排好每位学生的讲解内容,学生则按照既定的时间和内容以老师的角色将所属自己的内容讲授给大家。 这种方法促使学生课后积极主动学习和查找相关资料,极大的提高了学生参与度,改变了一直以来被动接受知识的情况。同时,每位学生都是基于自己独立的思维、以自己独到的视角进行阐述,克服了以往全程由一位老师讲解而产生的教学局限。 3.2 改革考核方式 课程结束时进行考核是有效促进学生掌握知识的手段。鉴于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内容复杂且多,建议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如此才能克服传统试卷考试的种种弊端。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可以采取案例分析报告、撰写相关学习体会、以及平时课堂小组讨论等方式。 如此再结合上传统的试卷考试,才能综合反映一个学生的整体学习效果,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3 加大实践环节力度 学习的目的是学以致用,因此加大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实践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在校内,可以建立高质量的财务会计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和财务软件,为学生打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通过增加财务会计实验课程,模拟真实工作中的会计环境,使学生在学校也可以身临其境地接触到现实业务。 与此同时,应该加强与学校当地企业的联系,与其建立互惠的实习基地,可以有机会组织学生现场观摩,并可以调研学习中需要的一些企业财务数据。通过校外学习,解决了传统教室教学的枯燥无味,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好奇心,同时也使学生积攒了一些现实的经验,取得了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双重收获。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网络环境下高级财务会计学教学模式的研究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外部环境正在逐渐发生变化,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手段不断受到挑战,如何充分利用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提高会计教学模式和手段是当前会计教学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在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教学模式及手段的现状分析基础上,探讨了如何更好地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会计的教学效果,以促进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教学不断向前发展。 高级财务会计网络环境教学模式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外部环境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财务会计信息的内容不断拓展,原有的财务会计教学理念及方法手段需要突破和创新,尤其是相对于《高级财务会计》而言,由于这门课程涉及的大部分内容比较复杂、新颖、难度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较多问题。因此,如何突破传统教学方法的局限,更好地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提高会计教学模式和手段是目前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所要探讨的内容。 一、网络环境下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的特征 1.网络环境下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日益开放化 知识经济时代是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时代。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现代教学技术的日益成熟促使高级财务会计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上也在不断创新。相对于传统的封闭式教育,网络环境下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将是开放式的教学,这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的开放、教学空间的开放、教学过程的开放和思维训练的开放上。网络环境下将要求教师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要积极利用网络信息等丰富的教学资源,拓展学生知识来源渠道;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课程的讲授,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的开放性。 2.网络环境下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更加“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 传统的课程教学结构,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在这种教学结构中教师是主动的施教者,是教学过程中的绝对权威;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在网络环境下,由于教学内容的开放化、教学空间的开放化和教学过程的开放化,整个高级财务会计教学过程将以学生为中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将通过电子邮件、语言信箱或精品课程网站进行交流活动,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了教学效率。 3.网络环境下更加有利于高级财务会计情境教学 会计学科体系教学要更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更是如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要重视情境教学,把企业的实际账务处理移到课堂来模拟,网络环境下学生可利用网络进行资料查阅,老师可利用会计信息系统进行高级财务会计情境教学。 二、网络环境下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传统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方法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多样化的会计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教学效果。但就目前快速发展的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而言,我们并没有充分地利用已有的资源,高级财务会计教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1.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虽然很多院校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了多媒体技术,改进了原有的教学方法,能够更直观和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教学效率。但是从目前所观摩到的多媒体授课的会计课程而言,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未充分认识多媒体技术对教学的作用,只是将原来的板书内容通过多媒体技术的形式体现出来,并没有进行应用的深入挖掘,从而利用现代技术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2)对于财务会计老师而言,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和制作水平不高,只是将讲授内容进行简单展示,并没有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对内容的要素进行深入的阐述和表达,忽视了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过程;(3)缺少师生之间的互动性,有的老师上课之前很少或不充分备课,只是在讲台上读课件或演示课件内容,不关注学生的态度和反馈,忽略了老师的主导、启发作用。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财务会计的教学当中,在其他课程的教学当中也有所体现。从高级财务会计的特点来看,涉及的业务比较新、比较复杂,应该更好地利用多媒体技术,揭示经济业务的内在原理和处理思路。 2.网络资源的开发和应用不足,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 目前多所高校以精品课程形式进行高级财务会计网络平台课程的建设,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访问网络平台的课程内容,了解课程的师资情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课件、授课录像、习题等相关资料。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了师生间的互动性,教师可以在线布置和批阅作业,进行案例探讨,方便了学生自主学习,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教学方式,成为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的重要辅助手段。但是从使用效果来看并不理想,首先,不同学校对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建设特色不够清晰,内容重复,并且很多学校限制其他院校学生访问,造成资源的浪费;其次,从该课程的访问量来看,游览人数并不多,师生间的互动并不明显,部分院校该课程网络平台仅仅起了作业下载网址的作用;此外,很多网络平台一旦建设完毕,较少更新。而高级财务会计发展较快,新的业务不断出现,准则也不断完善,每年都有一些新的准则补充规定。网络平台课程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效果。 三、网络环境下提高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模式的建议 由于高级财务会计具有内容复杂、业务特殊、难度较大等特征,这就决定了其教学的难度,所以应找出目前教学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信息技术,结合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1.强化网络信息技术能够提高教学方法的理念,充分调动老师的积极性 教师不能被动地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只是用多媒体课件替换原来的板书,应该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复杂、特殊、难度较大的经济业务,能够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的优势,将抽象的会计业务形象化,并结合实践,以学生为主,老师为辅进行教学课程的探讨。要根据高级财务会计的特点来设计教学方法,注重会计业务处理的程序和内在的理论。在教学内容设计方面要做到以下两点:(1)课程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深入挖掘所教授内容的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选择能帮助学生理解的课程资料;(2)运用多媒体技术时要以学生能理解为主,不能过分依赖多媒体技术,追求美观花哨,从而影响学生的注意力而影响到教学的实际效果;(3)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性,通过多种方式的网络技术手段提高师生之间的学习交流,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2.加强教师的多媒体技术开发和应用的能力 不少教师并不十分熟悉多媒体应用技术,在多媒体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应该在多媒体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上进行支持和培训。不同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教学理念和教学特点,因此每个教师所制作的课件内容和形式都不一样,这就需要每个老师都要掌握一定的制作技术并能够熟练应用。具体而言:(1)学习和掌握多媒体技术,能够按照需要制作课件。能够利用多媒体技术将教学内容以听觉、视觉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更好地体现教学效果;(2)在教学过程中要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能够在授课过程中将语言的讲解与课件内容较好地对接,也可以根据需要把传统教学中的黑板、粉笔与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有机的结合起来。 3.完善网络平台课程的建设,提高网络资源的应用效率 随着高校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学基础设施以及教师师资力量已经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网络平台的课程建设,可以综合和利用现有的优质教学资源,促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在具体完善和建设过程中应达到以下几个方面:(1)内容方面,应该符合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教学资源要丰富、内容翔实,功能模块清晰、完整,布局合理,易于操作,能够实现人机互动性。(2)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快速发展,教学资源能够及时更新、不断更新和完善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教学内容。(3)各个院校的高级财务会计课程资源应该免费开放,做到教学资源可以共享。 4.运用多种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 除了多媒体技术和网络平台课程建设,其他新型的网络技术也不断崛起,如博客、微博、校园BBS等网络技术,并且越来越受到大学生的青睐。目前,在高校教育中,学生和老师课题之外的沟通交流较少,影响教学效果。因此,高校应当积极探索这一新的网络文化现象,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将这类技术应用到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教学中去,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将课堂上不便说的想法真实地表露出来,使不同的思想观点产生碰撞。师生、教师之间通过这类网络平台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图1四种教学方法之间的联系除此之外,远程教育方式的使用也应加以重视,高级财务会计学课程因其内容多、处理过程难度大以及教学时间短等限制而只能讲解基本原理,而放弃讲解完整的案例,例如租赁、合并报表。运用远程教育系统,采用将校内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共融的模式,学生可以在教室外学习课程。同时,学生也可以学习世界上先进大学的课程、阅读优秀的教材等,这将大大地提高学生的能力、拓宽学生的视野。 因此,在网络环境下,计算机网络技术加大了信息传输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细化的学习指导,教师和学生将一些较好的学习网站和学习资料通过网络实现共享。利用多媒体技术模拟真实的企业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使内容情景化,让学生逐步将理论知识转为实践操作,领悟知识的实质。通过网络平台,运用多媒体技术能将高级财务会计复杂的内容进行整合,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利用远程教育将传统教学与网络教学联合起来,取长补短,大大地提升教学效果(其关系如图1所示)。 四、总结 高级财务会计作为会计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其内容复杂并难度较高,涉及专业知识理论较深,使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随着会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作为专业老师应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建设好网络平台课程,从而实现资源的共享,并利用网络技术或远程教育等方式,扩展学生学习的时间和空间,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和辅导,提升教学效果。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教材改革探讨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具有代表性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内容,认为现行教材主体内容是符合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差异部分本质上也是符合以用为本指导方针。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是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理论,决定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实质是培养能为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人才。高级财务会计需要在财务报告使用者范围、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提供方式上不断探索,正确定位高级财务会计在会计知识体系的地位,规范高级财务会计的教材内容,理清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 关键词:高级财务会计 教材内容 应用型会计人才 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水平,财政部制定了《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指出会计人才培养的指导方针是: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提出在“合作、开放、群策群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中,高校始终是会计人才培养的基础和主阵地,所有高等院校会计教学的最终目标就是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高级财务会计作为会计知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课程内容也应向着实践型、应用型的目标努力。 一、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与实践 (一)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 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与组织形式的变化,贸易的国际化、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都对传统财务会计提出新的课题。会计实践的发展对指导实务工作规范的会计理论体系提出新的研究领域,高级财务会计研究的内容就应运而生。新的环境下产生的新的业务应在何种理论框架下去描述、解释和规范,由此产生了对高级财务会计理论基础的探讨。(1)财务报告目标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就对财务报告目标理论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这是财务会计报告概念框架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流派,与此相对有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两种收益观。受托责任观主张会计假设是研究财务会计理论和规范会计实务的基础,会计原则就是在会计假设指导下规范会计实务的信条,这时的会计理论体系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各种超越会计基本假定的经济业务大量涌现,导致会计产生新理论和新方法,决策有用观主张以会计目标为核心,以特殊会计事项对会计假设的背离为起点,构造高级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无疑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因此,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观,最典型的就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完善,国有企业还占据主导地位,委托者是国家,国家的意志是由人民来表达的,相当于全国人民都是委托者,这样绝对分散的表决权是不可能形成绝对有效的表决决议的。所以,实质上委托者是模糊和缺位的,受托责任观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同样,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虽快,但规模较小,还不能成为企业筹资的主要场所,所以,决策有用观也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但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基本准则中,明确提出了我国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不仅要反映受托责任的情况,还要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这无疑是突出了对公众利益的满足,强调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价值,体现了我国会计理论目标定位的转变。因此,阎达五教授等人认为从理论上讲授会计假设限定范围制约所形成的会计理论体系只能适用于一般财务会计业务,而以会计目标为内核的会计理论体系可以容纳高级会计业务,而且从实际上看是对会计假设理论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并认为“可以从两种理论体系之间的相互结合、相互转化的角度来探讨高级会计学的理论基础……成为进行高级会计学理论研究的基本线索”。(2)教材中关于定义的处理差异。当前出版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中,对高级财务会计的定义以及对其内容的界定,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规划教材——阎达五等教授主编的中国人民大学第四版《高级会计学》一书的绪论中,就当前学术界对高级会计学的定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深刻的剖析。该教材通过列举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等高校会计学系列教材对高级会计的定义,认为我国学者对高级会计的认识尚未形成共识,不仅表现在高级会计的范围上,即高级会计应否包括管理会计、非盈利组织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等内容,还表现在对“特殊经济业务会计”的认识方面,即高级会计与一般财务会计是否就在于“一般”与“特殊”的差异。阎达五等教授认为会计假设的松动是高级会计产生的基础,所以该教材将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内容定义是“特殊业务会计”。另外,杨有红编著的此教材也对其定义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与此观点基本一致。事实上从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出版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几乎都避重就轻,绕开此棘手的有争议的理论探讨,认为这应当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去探讨,或应是专业论文中去分析,所以,无一例外开门见山介绍实务性的知识板块,包括上述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第五版)。极少有对该教材选择内容的理论依据或选择的现实理由做一个说明。但是对比各版本教材,“特殊”二字却常常会出现在具体内容的篇章题目中,这表明学界是普遍认同高级财务会计就是“特殊业务会计”的观点。高级财务会计的“特殊性”意味着其学习内容的不具有普遍性,会计专业学生将来也少有参与实践和运用的机会,那么其实践性、应用性就稍差,这似乎与当下应用性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背道而驰。高级财务会计研究内容的特殊性不是指偶然的、意外发生地、无关财务报告者紧要的业务,从西方高级财务会计产生的历程看,其内容都具有研究的必然性,对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是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信息。所以,高级财务会计的特殊性恰恰是应用的需要而产生的,只是由于原有的、已经认同的普通的会计知识体系无法容纳且不具有普遍性,才有了“特殊性”的界定。 (二)高级财务会计内容实践 从西方高级财务会计产生与发展的历程看,以下内容都是其产生的现实环境,并在财务会计目标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对实务工作的指导规范,应当构成高级财务会计的主体内容。(1)企业合并与清算破产会计。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与组织形式的变化,各国企业为了增强竞争实力,积极寻求战略联盟,公司间相互渗透形成了庞大的企业集团,母子公司成为一种普遍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复杂持股、资产交易等,都突破了传统会计的内容。所以为了能全面综合反映集团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在会计期末编制合并报表,还涉及企业的清算和破产。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针对企业兼并浪潮,于1959年发表了会计研究公告第51号《合并财务报表》,并对合并报表的编制提出了若干指导意见。至此,对企业合并的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成为高级财务会计的主体内容之一。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合并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1、2、3号解释公告等共同构建了指导我国企业合并实务工作的框架体系。(2)物价变动会计。自从西方国家20世纪60至70年代通货膨胀以来,通货膨胀就已成为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难题之一。通货膨胀的存在与发展,严重冲击传统财务会计的币值稳定假设,如果不对物价变动的影响进行剔除,必然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斯威尼在1936年就出版了《稳定币值会计》一书,自此开创了对物价变动会计的研究。随后,英国、加拿大、欧共体、澳大利亚、巴西等各国,也先后发表或有关的会计准则,要求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揭示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造成的影响。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般物价水平会计、现行成本会计、变现价值会计等物价变动会计模式。我国在新会计准则颁布以前,虽然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环节上有物价变动会计的运用,但更多的是强调的是历史成本的应用。在2006年新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减值金额的计量,以及7号、12号准则等都或多或少涉及物价变动的处理,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物价变动会计规范。(3)外币会计和期货会计。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家、跨区域、跨行业的经济组织日益增多。在进行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及劳务输出过程中,必然发生外币兑换、外币交易与折算,以及外币远期合同。为反映公司的外币业务、跨国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了外币会计和外币报表折算。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73年颁发了第1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业务的揭示》,1975年颁布了第8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换算的会计处理》,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外币业务会计。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对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对规避外币风险的套期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4)金融工具和融资租赁。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衍生金融工具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国际资金流量增多,期货交易、融资租赁等行业蓬勃发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4年颁布了第80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期货合同的会计处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会计处理方法,形成了期货会计。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CAP)1953年发表了《会计研究公告第43号》,提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若干意见。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融资租赁的确认、承租方和出租方的会计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的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中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5)所得税会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第四次企业兼并浪潮。国际间相互投资、母子公司间的相互持股、利用各国的税法和相关法律逃避税收、进行内部价格转移和财产转移等性的特点,对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外币业务以及合并报表的编制都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为此会计理论界也积极寻求对策,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7年颁布了第96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会计》,1988年了第100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所得税法》,1981年颁布了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外币税收》。《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规范了应用会计准则的大中型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对合并中的所得税处理给出了补充规定。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模式初探 【摘要】传统的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偏重理论知识的传授,缺乏对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难以满足学生和社会对于培养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案例式教学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文章以高级财务会计实施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切入点,探讨了开展案例式教学具体的教学模式,以期为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广泛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 一、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高级财务会计是会计学专业(本科)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会计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设置该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奠定会计理论基础,提高其应用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因此从高级财务会计培养目标来看,定位不仅应为会计学专业的专业课、必修课,还应将其作为学生已有会计知识的进一步的升华课和应用课。而要达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显然难以取得成效。 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国外MBA教育实践之中,是在学生学习和把握了一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剖析案例,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较高的综合性、高度的启发性、模拟的实战性和有效的互动性等特点。一方面,这些特点恰好能满足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内容的复杂、多样、可研究等要求。比如所得税会计的核算问题,要求学生至少应同时具备会计和税收两个学科的知识,既掌握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出会计利润及递延所得税,又要掌握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从而最终准确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另外一方面,学生的知识储备和就业需求使该课程案例教学实施具备条件。高级财务会计一般是在学生系统学习完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主干课程后开设的,学生已具备学习高级财务会计必要的知识储备,如财务管理中的年金、现值等知识就为学习租赁会计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并进行案例分析打下了基础。学生在学习完财务会计的相关基础课程后,需要对已有的财务会计的相关知识加以综合运用,并对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没有涉及的一些特殊领域、特殊业务和特殊阶段的会计核算有所涉猎,这样为接下来的求职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这时大多数学生又对传统的灌输式教学产生了审美疲劳,因此适时采用既生动活泼又能收获新老知识感悟的案例式教学无疑是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当下学生的诉求。 二、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具体的教学模式 1.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案例的几种类型 (1)导入式案例。即在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每一章的开头都安排一个导入式的案例,以便激发学生对本章知识的关注和兴趣,理解其在整个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和作用。如在讲述外币会计之前,可以导入一个我国汇率制度改革或人民币升值的背景案例,使学生对外汇和汇率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为接下来讲述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打下基础。 (2)核算型案例。高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的进一步延伸和补充,因此论述特殊业务、特定阶段和特定领域的会计业务核算是其主要内容。核算型案例在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的基础地位不言而喻,只有通过核算型案例掌握了账务处理,才能为分析、讨论打下基础。如在讲述股份支付内容时,只有通过举例分别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弄懂,才能比较分析出二者的区别联系,从而进一步讨论其适用性。 (3)综合分析型案例。这种类型的案例是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快速提升的一个环节,它所涉及的理论不仅包括高级财务会计,可能还来自于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资本经营的前期已学的相关课程。如讲述完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的内容后,就可以提供给学生一个“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合并的财务思考”这一综合分析案例,不但可以加深对企业合并的认识,还可以通过分析讨论如何计算企业价值这一命题。 2.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具体教学模式 以上三种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案例各有各自的特点和作用,那么采用什么教学手段和方法来实现,以达到提高学生应用能力的中心目标是高级财务会计案例教学研究的重点(1)对于导入式案例,应以教师为主体进行设计,一般要求选择来源于现实的、经典的、耳熟能详的案例,既可以是成功的案例,也可以是失败的案例,或者是有争议的案例,引导学生对于新内容的学习兴趣。编写时讲求简明扼要、提纲挈领,并适当辅之以视频或音频加深印象。导入过程中最好能边分析边设问,使学生带着好奇和疑问进入到理论知识的学习中。 (2)对于核算型案例,还是应该以书本的虚拟企业的核算例题为主体,辅之以课外的实体企业的案例。在选择书本的虚拟企业核算例题时教师除了常规的理论讲解外,重点需要帮助学生理解关键步骤账务处理的原因及相似例题账务处理的区别和联系,这种例题讨论分析的空间不大;对于课外的实体企业核算的案例,教师要有意识的选取一些有争议的,背景较复杂的开放型核算案例,当然这种类型的案例不宜过多,否则会混淆学生已有的确定性的账务处理过程,毕竟大多数会计核算还是属于确定性的问题。 (3)对于综合分析型案例,是高级财务会计三种教学案例中最适合做案例式教学的,时间安排上一般也在导入式案例和核算型案例之后,整个过程需以教师和学生双方为主体,把握好“案例教学的准备——小组讨论——班级集中讨论——总结评价”四个主要环节: 案例教学的准备环节:对教师而言,要对案例及其相关材料进行熟悉和准备,包括对案例材料本身的熟悉和对案例分析讨论过程中可能产生各种问题的心理准备,同时,教师还要以合适的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如电子邮件或复印资料。特别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例,可能还需要学生查阅更多的资料以了解相关的财务与会计理论,获取更多的背景资料,这种情况下教师需要提前一周左右,将案例及讨论的问题呈现给学生,并由做出一些必要的指导。对学生而言,学生得到案例资料以后,先要充分阅读案例,借助各种手段和工具来充分理解案例及问题,必要时可能还需要查阅相关资料,以获得更多的关于该案例的背景材料。了解案例内容之后,学生可以开始对案例问题的个人分析,写下自己的观点或问题解决办法便于下阶段讨论和发言。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基于新会计准则的高级财务会计改革探讨 [摘 要]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角色,其资格考核是非常严格的。随着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久前的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行更是加深了这种情况。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高级财务会计; 改革; 分析; 一、高级财务会计的定义 高级财务会计是建立在原有财务会计的基础之上的一种财务会计,是一门非常专业的知识,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非常高的职业素质,下面做详细阐述: 1.高级财务会计在财务会计的范畴之内。高级财会的工作对象虽然不是具体的货币,但是其工作的目的仍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的资金,以发挥最大效益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服务,所以高级财会的工作仍然是围绕着企业资金的管理进行的。 2.高级财务会计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些特殊领域。初级和中级的财会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一些财务的票据和报表,其主要工作内容是核算和审核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各项资金的支出和收入状况,比较侧重对于数据的统计和整理,但是高级财会则不同,高级财会的工作的主要是要解决一些资金的流动和配置上的问题,是资金的管理中的比例虽小但是作用却很关键的一部分。 3.高级财务会计理论是对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的修正和深化 高级财务会计的职能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会计的工作范畴,它是一种利用会计人员对于数据和数字的专业性和敏感性来辅助企业的生产活动的一种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企业管理行为的一部分。 二、高级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 1.突破了会计假设。所谓会计假设即在对企业的评估和生产过程的财务状况的预计中设定的会计的工作和职能范围,即会计的工作的界限和权限状况。但是,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一些计划外的工作状况,因为企业的资金管理的复杂性,这些突发状况和意外状况包括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涵盖的领域也是非常广泛的,经常出现的有企业的合并和破产时的财产计算等等,都是一些非常复杂的财务事宜。会计事物假设的另外一种解释,可以理解为会计的日常处理的最主要的工作内容,这种日常性就是针对上文列举的突发状况而言的,凡是最基本的会计工作内容,都应该视为会计事物假设的内容。 2.会计原则。财务会计的原则的设立是根据财务会计的假设制定的,即根据假设中的任务来制定会计在处理这些事物和事项时的行为准则,所以,财务会计的原则对于会计的日常工作和行为有非常严格的规范和指导意义。但是对于上文我们提到的一些突发事项来临的时候,财会的这些行为准则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内容,需要我们灵活掌握。不过对于财会的行业特征的一些广泛适用的纲领性的原则,无论如何是不能违反的,否则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下面,我们将一些基本原则同大家分享:(1)可靠性。即数据的真实性,这是所有的财务活动的基础,也是财务工作者的职业底线,即必须保证所得的数据的真实和准确,不能有任何的虚假成分,否则一些财务行为都不成立。(2)相关性。财务工作中要涉及的资料和信息是非常多的,财务工作者要根据工作的内容和重点选择相关的信息和数据,排除与工作过程无关的内容,提高工作的效率。(3)及时性和可理解性。信息的时效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即信息的搜集和处理都要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将各种统计结果呈报给相关部门,为该部门的工作提供参考。 三、高级财务会计的研究范围 1.高级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 。(1)基本标志为假设的范围。高级财会的基本原则首先在大方向上是和普通的财会的准则相同的,要严格遵守财会行业的基本原则。工作中的权限不能超越事先约定的工作范围。(2)瞻前倚后。高级财务会计和普通的财务会计的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高级财务会计的规划性,即高级财务的工作不仅要对自己的工作内容进行管理,还要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整理得到一个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的策略性的结果。(3)与中级财务会计之间有效分工。高级财务会计是建立在中级财务会计基础之上的,是对中级财务会计内容的延伸,所以,其内容以及研究的方法都还不太成熟,没有确定性。但是,高级财务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之间的联系是勿容置疑的,所以要做好二者之间的有效的衔接和分工。(4)涵盖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内容。首先,高级财务会计部包括政府会计以及非营利性组织会计,虽然会计主体的性质和企业不一样,但是针对核算的内容来看,仍然属于中级财务会计的范围之内,而且,政府会计和非营利性的组织的会计内容相对也比较简单,没有明显的特殊性。所以,把它放到中级财务会计中作为一个单独的课程就可以了;其次,也不包括独资企业和合伙会计的内容,合伙会计并没有涉及到高深的理论,仅仅是所有者在权益方面的核算比较复杂,至于平时的业务的核算都体现在中级财务会计的范围内,所以可以把其划分到中级财务会计中。所以,高级财务会计仅仅包括公司企业的核算内容。 2.高级财务会计研究的内容。(1)突破会计核算前提的业务。①合并会计报表;②分支机构会计;③外币报表折算;④物价变动会计;⑤衍生金融工具;⑥企业清算、重组、破产;⑦企业合并与分立。(2)考虑学科分工与衔接的业务。①商业期货会计;②中期报告和分部报告;③退休金会计;④租赁会计。 3.新业务。这部分内容还处于不断地探索之中,例如:法务会计、环境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网络会计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级财务会计是基于普通财务会计的职能,并根据自己的资金管理,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的调节和适当的管理的一种行为,它是一种利用会计的职业特点,对企业间接管理的一种形式,所以,我们要不断的加强高级财会的工作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活动。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背景及内容界定 【摘 要】 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与发展既是财务会计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会计环境演变的必然结果。因此,文章在对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背景进行理论总结的基础上,得出结论: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主要包括特殊业务会计、特殊行业会计、特殊报告会计及特殊环境会计四个部分。 【关键词】 高级财务会计学; 产生背景; 内容界定 近年来,国内外有关高级财务会计学的著作与日俱增,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范围亦渐趋稳定,但对于什么是高级财务会计学,以及高级财务会计学到底包括哪些内容,目前仍无定论。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与发展既是财务会计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会计环境演变的必然结果。因此,本文试图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背景出发对其进行理论总结,以期对高级财务会计学研究范围及其内容作出恰当的界定。 一、会计基本假设的突破 会计假设是对会计系统的运行条件和运行环境所作的一种合理判断或约定。环境是系统的外部制约因素,由于系统的外部制约因素极为复杂且缺乏稳定性,因此,必须采取抽象总结的方法对其进行概括,并剔除其不稳定因素,以创立一个能够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外部环境。因此,会计假设是一系列会计方法和程序建立的前提。然而,当客观经济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会计基本假设所要求的运行环境或运行条件被严重背离时,建立在这些基本假设基础上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将不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寻找与特定环境或特定运行条件相适应的会计方法或程序。高级财务会计学的许多重要内容实际上就是在这种特殊背景下产生的。 (一)会计主体假设的突破 会计主体是对会计服务对象的范围所作的限定。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一个具有独立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20世纪初,西方国家逐步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于是出现了控股合并为主要形式的第一次企业兼并浪潮。控股合并形成了以控制为联结点的企业集团。为全面了解企业集团财务活动的全貌,便有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需要。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又产生了第二次企业兼并浪潮,进而“导致了合并报表的广泛应用,从而产生了一些重要思想,包括经济实体的概念,合并产生的商誉等等”(恭维敬,1996)。以控股关系形成的企业集团的出现,使会计服务的对象扩大至由多个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集团,而不再局限于单个企业,会计主体的概念得以扩展,进而导致合并报表会计的广泛应用。与此相对应,伴随着企业外部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关注度的提高,一些原本不属于会计主体的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亦成为对外报告的会计主体,并形成了与此相适应的会计组成部分,如总分店会计和分部报告等。 (二)持续经营假设的突破 持续经营假设是一系列会计方法建立的重要前提,离开这一前提,会计确认、计量及报告将失去存在的基础。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由于经营失败而陷入破产清算,或由于兼并或重组而被迫终止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企业持续经营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原有的建立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会计方法或程序将失去存在的基础。为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二章第四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的,企业应当采用其他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披露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当持续经营假设不再成立时,必须放弃以此为前提的会计方法或程序,代之以与特定经营条件相适应的会计方法,由此产生了一些适用于非持续经营基础上的会计处理方法,如破产清算会计、企业合并会计,以及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会计披露事项等。 (三)会计分期假设的突破 会计分期假设,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分割为首尾相接、间隔相等的期间。之所以要对经营活动进行人为分期,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持续不断,此起彼伏,很难按企业经营活动的周期截然分开,只有通过人为分期的方式才能及时并定期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典型的会计分期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但在会计实践中这种分期方法常常由于特殊情况的出现而被打破,如在企业创建时期,会计年度通常为企业经营活动开始日至当年12月31日;在企业破产清算期间,会计年度一般为当年年初至法院裁定的破产清算日;当需要更为及时地了解企业的财务活动情况时,需要将会计期间缩短为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进而产生了中期财务报告;为了及时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常常将会计期间扩展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日。 (四)货币计量假设的突破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会计计量应采用而且只能采用同质的货币单位作为计量单位。货币计量是会计最重要的特征。之所以将会计计量称之为假设,是因为货币计量至少蕴含以下三层含义或设定:(1)在多种计量单位并存的情况下,会计计量只能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2)在多种货币单位并存的情况下,会计计量只能选择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3)在选定的货币单位很难保证单位货币购买力相同的情况下,必须假定币值相对稳定,即所谓币值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货币单位的综合性和可比性。就货币计量假设的第一层含义而言,这一假定尽管未受到严重挑战,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多元化,要求会计必须提供越来越多的非货币单位信息,或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提供更多的文字信息;就货币计量假设的第二层含义而言,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全球化,产生了大量的非记账本位币业务和汇兑业务,与此同时,跨国经营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又引发了外币报表折算问题;就会计计量假设的第三个层次而言,20世纪初主要西方国家发生的持续20多年的通货膨胀,以及60年生的持续性的通货膨胀,对币值不变假设带来巨大冲击,为此,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寻找对策,最终形成了通货膨胀会计,而通货膨胀会计思想的出现则直接促进了高级财务会计学的产生。 二、特殊业务的不断涌现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逐渐兴起了一些特殊经营业务,如衍生工具业务、租赁业务及债务重组业务等。此类业务在会计处理上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因而不便在主要介绍一般企业常见业务的中级财务会计学中予以展开,如融资租赁业务是将资金融通、货物买卖与租赁融为一体的特殊经济业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活动,其中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表面上或在法律形式上采取了租赁的形式,但其经济实质却是“资金融通”与“货物买卖”的合体,这种特殊的经济活动在会计处理上必然与简单交易形式有所不同。相对于传统的资产负债项目,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有其特殊之处,如远期交易方式下的交易双方只是在交易合同中订立了交易的有关条款,而实际交货付款则要在合同约定的交割时间进行,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必然与常规的现货交易有所不同,在合约签订、缴纳合约保证金、平仓了结合约,乃至实物交割等方面的会计处理及会计报告方面必然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经营业务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有别于企业一般经济业务,且大多属于非常见业务,因此,在学科设置上往往将此类问题归于高级财务会计学。 三、分行业、分经济成分会计制度的融合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之前,一直沿用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分行业会计制度。1992年11月30日我国首次颁布了各行业、各种经济成分共同遵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但仍分行业、分所有制形式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制度。由于这种会计制度忽视了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性,导致相同或类似的会计事项因所处行业或经济成分不同而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结果。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从1997年开始陆续公布了13项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不分行业和经济成分的会计准则,并于2000年12月颁布了通用于各行业和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一制度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分行业、分经济成分的会计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不分行业及经济成分的会计制度实行的同时,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即企业的行业性质及业务性质极为繁杂,如果将企业可能面临的所有会计业务统置于同一个会计制度之中,必然使其失去针对性和适用性。同样,在同一本财务会计学教材中,如果将基本业务与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混在一起,一般行业会计业务与特殊行业会计处理混在一起,既不便于教学和学习,也难以保证各章节之间的内在逻辑性。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于2006年2月参照国际惯例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准则体系既考虑到各行业及各种业务会计处理的通用性,又考虑到特种行业或特殊业务的具体要求,同时也为中级财务会计学和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分设提出了要求并奠定了基础。 四、特殊披露要求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财务关系日趋复杂化。与此同时,随着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多元化,投资类型的复杂化,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再满足于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大主干报表所提供的基础会计信息,而对会计信息质量和种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使得能够反映不同业务类型或不同地区经营风险和报酬的信息越来越受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重视,进而导致分部报告逐渐由内部管理会计报告演变为财务会计报告;决策类型的增多及决策速度的加快,促使投资者、债权人等对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而导致中期报告成为对外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所有权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使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通过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等方式形成的关联方关系日趋多样化,进而使担心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会计报表使用者非常关心企业的关联方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最终导致关联方披露成为企业报表附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总的来说,会计假设的突破导致特殊环境会计的产生;企业经营活动的日益复杂化,促进了特殊业务会计体系的形成;统一会计准则形成,要求对特殊行业的特殊会计问题进行专门规范;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及时性要求的提高,则直接推进了特殊报告会计的发展。高级财务会计学原本与中级财务会计学同属财务会计学的基本内容,但上述情况的出现,却导致二者相互分离、互有所重。其中,中级财务会计的内容主要是一般工商服务类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常规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特殊业务会计,即一般工商服务类企业的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如租赁业务、债务重组业务、外币业务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业务等;(2)特殊行业会计,如石油天然气企业、农业企业、金融保险企业等;(3)特殊报告会计,如合并财务报表、分部报告、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关联方披露等报告事项;(4)特殊环境会计,如通货膨胀会计及破产清算会计等。当然,高级财务会计学的内容不仅决定于自身特性,还要看同一教材体系中中级财务会计学所包含的内容,二者应该做到互不重复、各有重点,恰当分工、相互配合。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研究 【摘 要】通过对国内外一些版本的高级财务会计教材和文献的分析比较,笔者指出了当前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存在的问题,设计了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给出了优化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的对策,对财务会计研究及教学都具有较大裨益。 【关键词】现代会计 财务会计 高级财务会计教学 依据现代会计理论:高级财务会计是对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及其方法体系的修正,是对企业出现的特殊交易和特殊事项进行会计处理的理论与方法的综合。在本科阶段,“高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的延伸及拓展;在研究生阶段,“高级财务会计”是会计专业硕士“财务呈报”的基础。“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本科生的重点学习内容,是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基础内容。 调查表明,目前我国各种会计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都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直接相关。中国会计人员素质低,国际化水平亟待提高,已是我国会计界的共识。这主要与我们的会计教育有关,中国的会计教育忽视了现代会计理论,忽视了特殊交易与特殊事项会计处理的理论与技术,我们的会计教育偏重传统财务会计范畴,基本没有突破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和技术,依然处于初级水平。因此,以现代会计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的“高级财务会计”教学,是提升会计人员素质,提高其国际化水平的必修内容。 一、“高级财务会计”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综观目前的“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侧重传统的账务处理,以做题和会计分录为主,与国际会计理论和会计处理技术严重偏离,使财务会计结构体系支离破碎。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传统财务会计假设受到挑战后,出现的新业务领域讲述不到位。 传统的会计假设将动态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设为不变(限定在静态条件),并据此选定会计处理方法,确定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报告等有关业务事项。而现代经济社会中,出现了许多与传统会计基本假设相矛盾的情形。 (1)会计主体假设松动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企业合并会计与合并会计报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企业出现了控股或被控股关系,形成了企业集团。作为构成企业集团的各公司均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各自构成会计主体,由于其构成的企业集团在性质上是模糊的,只是一个法律主体或称为经济实体,它能否作为纳税的依据,能否作为债务偿还的实体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但这一活动却使传统会计主体假设由核算主体,放宽到报告主体。因而出现了企业合并会计与合并会计报表业务。 (2)持续经营假设失效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会计。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有些公司可能陷入财务困难的境地。当一个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者负荷总额超过其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此公司被视为无偿债能力。依照《破产法》、《民事讼法》规定,上述企业通常在破产法庭的监督下进行清算或改组。宣告破产清算或改组的企业意味着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即行停止,从而持续经营假设不复存在,原有的计算核算方法不能再继续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破产、清算与重组的会计业务。 (3)货币计量与币值稳定假设不复存在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物价变动会计。货币计量与币值稳定是传统的财务会计基本假设之一。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物价却是经常变动的,据统计我国近年来的物价上升已高达两位数,在此情况下,按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难以反映其真实价值,收益难以反映实际的经营成果,受物价上升的影响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减弱,企业的再生产能力下降。为了消除物价变动对会计的影响,在会计核算上应区分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把名义货币换算为稳值货币,计算货币性项目的购买力损益,从而形成物价变动会计。 (4)会计分期假设的松动产生了新业务:出现了一些特殊的跨期摊配事项和损益确认事项。会计分期假设的松动表现为实践中突破了以年度为核心的会计期间,由此形成了一些特殊的跨期摊配事项和损益确认事项。随着客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出现的新的经济业务也波及到了这一假设,从而形成了依赖这一假设不能解决的一些会计事项业务处理问题。譬如,股份制企业为满足投资人信息需要的中期财务报告,企业在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事项中的即期财务报告等。 2.没有涉及传统会计原则的强化和延伸 虽然传统的财务会计原则对复杂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仍在使用,但在现实应用中必须进一步强化延伸和完善。 (1)通过融物最终达到融资目的的租赁业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以资本租赁为例,尽管在财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大部分均属承租人负担,但其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所有,所以客观上在整个租赁期内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租金总额由设备买价、租期内价款的利息和租赁费三部分组成,因此租金总额必定高于设备买价;在租约到期时,一般会涉及余值问题(余值是否担保)。上述诸问题的会计处理都必需对传统意义上的资产取得的确认、计价、价值补偿等方面的理论进一步强化延伸和完善。 (2)所得税会计的出现,拓展了配比原则的含义,使其不仅局限于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还包括利润与费用的配比。鉴于以国家利益为中心这一原则,所得税会计在会计核算、借鉴应用方面使传统财务会计理论基础更富于弹性,这表现在:①收入、费用确认的口径、时间上要体现政府意图;②在收入确认方面,权责发生制的税务会计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被现金流动原则所覆盖,而包含着一定的收付实现制的方法;③在费用扣除方面,税务会计尽可能避免财务会计采用的谨慎原则,即倾向较早报告收入或较迟报告费用。 3.完全没有涉及特殊企业中存在的特殊业务会计 (1)没有讲述生物资产会计。生物资产是指和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定义为“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意味着一旦原有动植物停止其生命活动,就不再是生物资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活的动物或植物的业务由生物资产会计反映,因此,高级财务会计必须涵括生物资产会计。 (2)没有讲述油气开采会计。根据国际会计准则,油气开采会计反映的是勘探、发现、取得和开发石油天然气储量直到储量能够被销售和使用之前的各种业务。这些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区别于其他行业。中国三大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均已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它们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因此,油气行业中的油气开采会计属于特殊业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应该涵括。 (3)没有讲述保险合同会计。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合同的形式,但是保险人并没有承担源于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这样的合同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规范的业务。因此,保险合同会计应该单列,作为高级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4.没有讲述与特殊经营方式相关的账务处理 通常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属于公司形式,但还有两种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即独资与合伙,他们与公司组织形式的主要差别是负无限责任。 (1)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并不仅仅反映其原始投资和追加投资数额,同时还要反映业主企业现金和资产的状况、业主本人受惠而支用企业的资金、受惠企业的应收账款和业主自己留用的资金。独资企业不能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纳税人,但独资企业的业主将其所有来自企业和其他一切来源的应课税所得或损失要填在个人的纳税申报表中,从而导致其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2)合伙企业的合伙关系是根据契约而产生的,尽管从会计的观点出发把合伙企业当作一个独立营业个体来处理,但在法律上它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在合伙活动范围内发生的事项,每个合伙人都是其余各个合伙人的人在权益上的转让,收益分配要区别于公司形式,合伙企业同样是非纳税主体而将每一合伙人应享的收益份额纳入其本人的纳税申报中,又导致其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二、优化“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的对策 针对“高级财务会计”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优化“高级财务会计”教学的对策: 1.确认高级财务会计在会计学科中的重要地位 高级财务会计是对中级财务会计的拓展和延伸,是对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的突破。为保证会计教学科学顺利的进行,要确认高级财务会计在会计学科中的重要地位,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应该紧随中级财务会计之后,安排在中级财务会计结束后的大三第一学期。 2.遴选骨干教师任课 高级财务会计之所以“高级”,是它对中级财务会计的升华和突破,是它对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只有在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基础上,掌握高级财务会计才算是一个比较优秀的骨干会计教师。因此,讲授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师,必须具备丰厚的专业知识、多年的教学经验和长期的科研积淀。 3.精选“高级财务会计”授课教材 经济发展是动态化的过程,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特别是高级财务会计必然也是动态化的。高级财务会计的动态化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高级财务会计研究内容应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将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另一方面,如果高级财务会计的部分研究内容在理论上已很成熟,在事务中又普遍存在,而且会计人员也基本掌握,那么,这部分内容将逐步退出高级财务会计而回归到中级财务会计中去。如早期的分期收款会计、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外币会计等内容已经或正在被纳入到中级财务会计中。因此,“高级财务会计”的教材不可能是“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是已形成定论的国内教材。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用于高级财务会计的授课只能是错误的选择。要精选高级财务会计授课教材。 4.开设实验实训课 “高级财务会计”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技术性课程,实验实训课是讲授“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前提。高级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企业合并会计;②外币业务会计;③分支机构会计;④合并财务报表;⑤破产、清算、重组会计;⑥通货膨胀会计;⑦衍生金融工具会计;⑧股份支付会计;⑨保险合同会计;⑩生物资产会计和油气开采会计。这些内容都要求有实验实训,不进行实验实训就难以进行“高级财务会计”授课。 高级财务会计论文:如何做好高级财务会计学理论基础与研究内容 摘要:受会计学界尚未给出权威观点的影响,我国在高级财务会计学诞生近半个世纪的今天,仍然没有对其理论基础、内涵以及研究内容形成一个一致性的意见。本次研究的目的,就是对现行的各类理论进行分析和概括,以便形成相对科学、准确的理论观点。 关键词:高级财务会计学 理论基础 研究内容 一、引言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传统的会计学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和眼神,同时这也是高级财务会计学酝酿并最终形成的重要时期,经过多年发展,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理论已日趋成熟,但我国的会计学界目前还没有对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理论基础、内涵以及研究内容给出官方定义,所以学术界对于高级财务会计学并没有形成一个一致性的观点,其称谓既有“高级会计”、 “高级财务会计”,也有“特种业务会计”等。为此,文章从三个方面对国内现阶段有关高级财务会计学的概念进行整理与分析,以便形成总结性意见。 二、理论基础部分的主要观点 国内的学术界在高级财务会计学理论基础方面,主要存有如下观点: 常勋(1995)认为,在相对发达的资本市场环境中,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股份企业的所得税会计、权益会计、解散清算会计及财务重组会计都属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范围。同时也包括那些通过合营或合并形成的企业集团的财务报表;物价变动会计;租赁会计等。 张文贤(2003)指出,以资本保全、会计确认与计量、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报表构成要素、财务会计目标为核心的理论框架虽然没有对四大假设进行完全否定,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原本无可动摇的地位,这也是高级财务会计产生的根本原因。 杜兴强(2004)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对合并会计报表及分部报告、外币交易会计及外币报表折算、物价变动会计、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这四个专门的领域进行探讨。 石本仁(2007)认为,高级财务会计主要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外币业务与外币报表、合并会计这三大难点以及其它专题。 通过上面的理论我们可以看出,传统四大会计假设的动摇是高级财务会计学产生的根本原因,而对于其研究领域,则主要通过所涉及业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加以界定。因此高级财务会计学主要以一般性的复杂财会业务,以及那些特殊行业的财会业务作为主要研究领域。 三、内涵部分的主要观点 国内的学术界在高级财务会计学内涵方面,主要存有如下观点: 向泽生(1991)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主要研究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财务会计中的最核心问题。 汤云为(1995)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是相对中级财务会计学而言的,研究内容与其一致,只不过是更为深入而已。 张文贤(2003)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着重解决那些非常复杂的财务会计问题,需要高级会计师在复杂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做出专业判断。因此,高级财务会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属于高级社会学的范畴。 王治安(2004)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主要是对初级、中级财务会计学所没有深入研究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这些问题并非所有的企业都会发生,但操作难度大、争议也相对较多,因此具有特殊业务会计的特征。 石本仁(2007)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可以用难、特、新三个字来概括,其中,“难”主要表现在对会计高难度业务的处理上。“特”主要表现在特殊业务的财会处理上。“新”主要表现在一些前沿的财会领域。 梁莱歆(2007)提出,高级财务会计学是对原有的财务会计理论进行补充、完善和扩展的一门会计学,是一种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对特殊会计业务进行监督与反映的会计门类。 通过上面的陈述可以看出,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高级财务会计学的重点在于解决财务会计学领域那些复杂、高难的课题,其中包括特殊行业的财会业务和一般行业的复杂财会业务。而从学科定位的方面来讲,高级财务会计学仍然没有超出社会学的范畴。 四、研究内容部分的主要观点 采用举例法,有关高级财会计学的研究内容的观点如下: 汤云为(1995)在《高级财务会计》一书中指出,分期收款销售、房地产、外币业务、政府会计、企业合并、物价变动会计、所得税、退休金以及其它非盈利组织会计都属于高级财务会计学的范畴。 常勋(1996)在《高级财务会计》一书中指出,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内容包括物价变动会计模式、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股东权益的会计处理、外币报表折算方法、期汇合同的运用与会计处理以及租赁会计中的特殊问题。 张文贤(2003)在《高级财务会计》一书中指出,外币业务与外币报表折算、合并会计报表中的特殊问题、政府会计、租赁会计以及公司清算、改组与重组、非营利组织会计都是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内容。 王治安(2004)在《高级会计学》一书中指出,母子公司问相互持有公司债券、母子公司问存货内部交易、公司间的复杂控股关系、分支机构会计、中期财务报告与分部报告、企业清算与重组等都是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内容。 梁莱歆(2007)在《高级财务会计》一书中指出,外币业务会计、债务重组会计、所得税会计、分支机构会计、租赁会计、人力资源会计以及金融工具会计等都是高级财务会计学的研究内容。 通过对以上观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高级财务会计学有两个核心研究内容,一是一般行业中复杂的财务会计,另外一个是特殊行业的财务会计,包括金融企业会计、房地产企业会计、非盈利组织会计等。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贸易经济专业发展探索 一、实践教学手段落后 在贸易经济特色专业的教学中,实践教学手段落后,也是贸易经济特色专业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之一。目前,贸易经济特色专业的教学手段,主要以课堂讲授、多媒体教学为主体,以网络教学、实验软件等为补充。多媒体教学由于过于程式化,导致部分学生课堂只记笔记,以应付考试;网络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互动的平台,但由于资料更新慢,技术支撑能力不高,因而教学参与程度较低。而实验软件在选择上由于成本较高,以及适用性比较狭窄,加上课时所限,所以利用程度也不高。 二、贸易经济改革思路 (一)课程体系改革 1.当网络经济越来越深入到人们的经济社会中后,贸易经济问题已经冲破了传统的研究领域,不仅与其他经济领域相互渗透和配合,而且出现了许多新的业态和贸易形式,所以在基本贸易理论和技能课程的基础上增设新的贸易理论和技能课程是必须的,课程主要有流通经济学、商业史、商品学、市场调查与分析、消费心理学、零售学、广告学、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 2.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内外贸有机结合,从事国内外贸易研究和工作的人,同时面临大量的国际贸易的问题,所以培养复合型人才是市场的需要。因此,贸易经济专业开设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谈判、商务函电、商贸英语等特色课程,将奠定复合型人才的坚实基础。 3.突出学科发展的前沿,适时增加新的理论性课程,把最新的贸易经济理论研究成果融于教学过程中,在课程设置中可以增设专业选修课,其课程有商业创新、区域贸易等,同时开设各种专题讲座,以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专业知识。 4.合理配置课程模块,突出方向性课程模块、选修课程模块的“新”和“特”,增强课程的引导性和学生的选择性,使课程设置更能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更加匹配、更具效率,并随着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的变化不断调整专业下设方向以及相应的课程模块。 (二)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培养 学生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是教学活动效率高低的决定因素。特别适应贸易经济课程的特点,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就必须坚持在教学中以学生为中心,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核心。必须将教学的聚焦由关注教师怎样教转到关注学生怎样学上来,在必要指导的前提下,尽可能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对学习本身感兴趣,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自我设计,自我控制,能动地、创造性地学习,主动地去获取知识。 (三)实践教学改革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的设计应符合贸易经济特色专业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理论联系实践。既要让学生掌握贸易经济基本原理,了解我国贸易经济领域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又要让学生学到解决贸易实践问题的基本方法与技能。一是实践教学环节。贸易经济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应用型经济类专业,其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现场教学、社会调研、科研实训和毕业实习等五个方面。此外,还应安排其他锻炼学生综合素质的制度化实践活动,如语言能力测试、军学共建和商学共建等活动。二是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组织包括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小组和学生实践小组等。实践教学小组根据统一的课程实验计划、社会专题调研计划及其考评制度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根据专业建设和专业模块方向遴选出实践性强、操作效果好的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实践教学基地,并不断拓展外省实习基地。每个基地指派一名教师负责。实习去向根据学生意愿,实行双向选择;实习中,要求学生及时分析、主动与实习指导老师和业务人员沟通交流;实习后,学生必须根据实习的实际情况,撰写实习报告,并由实习基地统一考核与鉴定。 三、一个发展方向 目前国内有几所高校以期货贸易作为贸易经济专业方向之一,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期货贸易班。他们以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宽广的知识面和期货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英语、计算机、期货交易和投资技能,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在期货业、金融投资业和各类工商业及政府机构从事经济管理、期货套期保值、期货和金融投资、期货贸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这就要求学生要系统掌握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方面的基本理论与专业知识,通晓期货市场制度、期货贸易方式、期货交易流程和期货市场管理,具有运用现代期货市场分析方法和分析技术从事期货贸易和投资管理的能力。该校除了开设贸易经济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程以外,还增设有关期货与期权分析的相关课程。这就使得学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可以胜任与期货贸易相关的工作。目前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高校一般都开设《期货贸易》这门课程,但是很多只是泛泛的介绍基础知识,没有增设更多的相关课程,学生的专业知识不够系统扎实。首都经贸大学的期货贸易班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可为其他高校提供有益的借鉴。 作者:王雪瑞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谈贸易经济专业建设的建议 一、贸易经济学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贸易经济专业定位尚待进一步明晰 目前,在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高等院校中,大部分对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比较模糊。从全国各大专院校贸易经济专业归属的院系来看,有些在商学院,有些在经济学院。27所开设有贸易经济专业本科院校中,很多学校是近年来才开设的新专业,对该专业培养的目标定位并不十分清楚。这种情况一方面造成专业建设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另一方面会导致学生因对专业方向认识不足而学习积极性不高。 2.贸易经济专业理论基础较薄弱 在主流西方经济学中,无论从研究方向,还是专业设置上来看,都没有专门的贸易经济研究和专业。而作为贸易经济学专业理论基础贸易经济学(流通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并没有系统的存在,只是在某些著作中以交换、交易、市场、商业等名词相关联而出现。长期以来,我国贸易经济(流通)问题一直以马克思的流通理论作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垄断着我国流通理论界,被作为惟一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但是,马克思的流通理论是放在整个经济运行的大背景之下来分析,揭示了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分配过程、消费过程的关系,没有也不可能放眼世界尤其是无法解释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流通问题,这种理论基础的单一性导致了中国流通经济学的先天不足[2]。 3.贸易经济专业市场认知度低 从笔者所在高效贸易经济专业就业来看,用人单位对贸易经济专业认知度相对较低。比起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等具有鲜明特征、特色的专业而言,相当一部分企业(包括大部分超市和连锁经营企业)对贸易经济专业不太熟悉,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直接影响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就业,对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形成制约。 4.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急需优化 商贸流通产业人才的质量直接关系商贸流通业的兴旺发达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电自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零售业逐渐壮大,新型贸易模式如E贸易大量出现,大流通、大消费、大贸易的格局基本形成,迫切需要通晓贸易理论和实务高素质零售商业流通人才,目前贸易经济专业课程设置来看,其课程开设庞杂,专业性不强,针对性不明显,知识相对陈旧,人才培养与岗位实际需要的能力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这些都迫切需要贸易经济专业在课程开设上体现特色,优化专业课程体系。 5.贸易经济实验与实践教学欠缺 贸易经济是一项技术性、实务性很强的工作。熟练的进行实务操作是一项衡量学生专业素质的重要标准,作为贸易经济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多让学生了解实际情况,多接触实际业务,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贸易经济专业在培养过程中,大部分院校或是由于资金问题或是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商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在实践教学环境滞后,而且大多数学校贸易经济专业教师大部分所学都是别的专业,大多没有贸易商务实战经验,在从事商务实践教学时显得勉为其难,这直接影响了学生综合技能的提高。 二、贸易经济学专业建设建议 1.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 依据新经济对商贸流通业的影响,应明确贸易学科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其培养目标应准确定位为专业素质硬、执业能力强和职业道德水平高,具有国际视野、符合零售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贸易经济专业建设应以以打造“贸易经济”专业特色为主线,积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适当细分专业方向,灵活设置专业课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努力塑造学生的特色素质,不断提高各专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面向市场、服务社会、打造特色”的专业建设思想。本科院校贸易经济人才培养要体现出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跨学科的知识水平、协作意识和创新能力,因此,设置专业方向有利于明确培养目标,突出各校贸易经济专业的特色。在方向的设置上,应着重体现服务于新经济形态,例如,服务贸易、E贸易。 2.确定贸易经济专业的核心课程,以模块教学形成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方面,本文认为,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的制定必须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显特色”的原则。在保障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开设的基础上,应根据市场需要多开特色课。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由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两方面组成。专业主干课主要介绍贸易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以及为制定贸易政策和商贸企业战略管理需要的一些市场调研与决策的技术,包括贸易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经济地理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批发贸易、零售学、商业技术、物流经济学等专业课。专业选修课主要介绍贸易方面的一些具体经营与管理技术,与实现培养目标紧密相关的一些学科知识等。在专业选修课程的设置上,本文认为应处理好贸易经济专业与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科的关系,在选修课中,本文建议采用打破常规模块化教学完整课程体系,突出“宽口径”和专业性结合实践教学的教学方式。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例,我们在贸易经济专业选修模块设置了三个方向:其一,“零售方向”。该模块包括《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零售技术》、《连锁运营与管理》等课程,突出用新经济的思想和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原有的贸易经济专业,围绕零售业态与商圈、连锁与特许经营、零售业的电子商务及现代技术应用、超市与配送中心建设等方面,以信息、物流和现代商务技术为手段,造就满足新经济要求的高素质贸易经济人才。其二,是“工业品批发与贸易”方向。该模块包括《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汽车贸易概论》、《批发市场学》、《机电产品与工程材料》、《生产资料流通》等课程,发挥贸易与管理融合的优势。其三,是设置“商务管理”综合性方向。该模块包括《会展经济学》、《房地产经营概论》、《拍卖与典当》、《期货市场学》、《服务经济学》等课程。三个模块采用以各个方向为目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及志向选择,根据学生选定的方向,在老师的适当指导下,学生自主地设计职业生涯方向,拓宽学科的发展领域,培养复合型人才。 3.贸易经济专业建设应加强“校企”交流与合作,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贸易经济学科应加强与政府和商业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以服务与企业经营管理及地方社会经济为己任,借此提高贸易经济专业的影响力。校企合作是高校贸易经济专业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由之路,校企合作要形成常态化,实现深度合作。在校企合作方面,要找到校企合作、实现合作共赢的机制与模式,要实现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优势、人才优势,加大学院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笔者所在高效贸易经济专业建设过程当中就加强了与永辉超市、沃尔玛超市等的全面合作,同相关企业一起探讨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设置思路,教师和学生定期到企业进行实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强化教学实践创新,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因为创新性商贸流通专业人才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性,贸易经济专业是属于与实践联系非常紧密的应用学科,一定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在贸易经济专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贸易经济本科教育必须十分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在课时安排、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教学改革等诸多方面凸显实践教学的特点与要求。地方性高校贸易经济专业应该主动面向商贸流通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性人才,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内容改革,确保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率和开出质量。比如,加强贸易经济专业本身的综合商务模拟和物流技术等试验课程,可以大大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同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切实加强实验课程、专业认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在毕业论文方面,应加强有针对性的实践类题目的比重,切实保障各实践环节的时间和效果。 5.加强学生课外素质拓展,着力培养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创新能力 以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为例,我们通过开展大量商业文化活动、大学生挑战杯、模拟商业街等活动,激发学生对专业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培养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创新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经过这种训练的学生就业率和就业层次都有较大的提高。 6.进一步加强科研和实践工作,提高教师学术和实践水平 专业和学科建设要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贸易经济学科研究要争取基础项目的立项,通过立项,明确研究的目的、内容和创新价值,使贸易经济学科的理论基础不断完善和发展。专业建设过程当中,贸易经济专业教师应加强学科建设要与教学研究相结合,通过与学科相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的研究,为搞好课堂教学奠定坚实基础。可结合地方商贸流通建设所提出的问题,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领域的课题进行研究,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促进相关学科建设的良性循环。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以增强教学环节的实践性。教师的实践能力提高了,可以进一步带动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由此必将提升贸易经济专业的建设水平。 作者:郝爱民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基于SWOT分析的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对策 摘要:贸易经济专业是我国财经类高校最早成立的专业之一,为我国流通领域培养了大量人才。但由于各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贸易经济专业培养目标不够统一、核心课程相差较大,实践教学不足等问题。因此,从SWOT分析方法出发,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应在创新专业培养目标、加快课程体系改革和加强师范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 关键词:SWOT;贸易经济专业;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1977年,中国恢复了高考制度,在一些财经类高校和部分综合性大学设置了贸易经济专业(原名商业经济专业),主要是为我国商业理论研究、商业企业培养专门人才。但在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没有贸易经济专业,根据当时需要,中国人民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少数学校保留了贸易经济专业,其他高校不得不停止贸易经济专业的招生。这次专业调整对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2012年,教育部再次调整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在新的目录中增加了贸易经济专业,这给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带来了生机。为此,笔者运用SWOT分析法,从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两方面加以分析,以探寻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新途径。 SWOT分析法主要分析外部环境给贸易经济专业带来的机会(O)和威胁(T),贸易经济专业内部具有的优势(S)和劣势(T) 一、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宏观环境分析 从目前来看,外部环境的改变为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既带来了机会,也有一定的威胁。 (一)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机会(O) 1. 贸易经济专业重回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因受专业调整的影响,虽然在中国人民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等高校仍保留了贸易经济专业,但同其他财经类专业相比,贸易经济专业发展严重滞后,招生规模大幅度缩小,每年毕业生非常有限。2012年,教育部调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后,恢复了贸易经济专业应有的地位,给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目前,已经有30多所高等院校恢复或重新申请设置贸易经济专业,这对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2. 现代流通产业的发展为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创造了机会。从培养对象上来看,贸易经济专业主要为商贸流通产业培养人才,既包括流通理论研究人才,也包括流通产业管理部门和大中型流通企业专业人才。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逐年增加,随着现代流通产业的发展,对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在现代流通产业发展中,有许多流通理论问题需要人们去探讨和研究,如:现代流通组织、流通渠道、流通方式、流通绩效等,而且在流通领域需要大量的懂经营、会管理且掌握流通专业技术的专门人才。目前,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流通产业培养专门人才的贸易经济专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发展前景极好。 (二)贸易经济专业发展面临的威胁(T) 1. 贸易经济专业受相关专业发展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及市场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高校新设置了不少财经类专业,大多数专业之间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互相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竞争。如与贸易经济专业关系相对密切的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等。其中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贸易经济专业同属于贸易与经济大类,但有许多家长、学生和企事业单位都将两者混淆。在许多高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物流等专业是在贸易经济专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初的这些专业教师是从贸易经济专业分离出去的,正当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困难时,这些相关专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致使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处于不利地位。 2. 贸易经济专业社会认可度不高。由于贸易经济专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学校较少,每年贸易经济专业毕业生很有限,这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现代流通企业由于缺乏对贸易经济专业的了解,在出现流通专业人才短缺时,不知道还有专门培养贸易经济专门人才的专业,出现贸易经济专业人才供给与需求信息的不对称。二是一些高中的教师、学生家长、学生对贸易经济专业不了解,在填报志愿时,缺少主动填报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第一志愿率很低。三是在一些高校,因为允许学生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调整专业,所以有些学生也会从贸易经济专业转到金融、会计等专业,造成贸易经济专业学生流失严重,影响了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四是一些组织机构常常将贸易经济与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其他专业相混淆,在公布就业率、人才需求等信息时给人们带来一些认识上的偏差。 二、贸易经济专业内部条件分析 尽管贸易经济专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但经过30多年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优势。具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优势分析(S) 1. 发展历史悠久,在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从贸易经济专业产生、发展到现在,在设置贸易经济专业的高校中,贸易经济专业大多处于重要地位,是学校的重点专业。如贸易经济专业是中国人民大学最初建校时的八大专业之一。从层次上来看,贸易经济专业是本科专业,在研究生层次上,1999年教育部将贸易经济专业调整为产业经济专业。因此,各高校产业经济教学团队大多建立在贸易经济专业基础上。产业经济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成效比较显著,在高校同类专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河北经贸大学产业经济专业教学团队建立在贸易经济专业基础上,产业经济专业导师同时承担着贸易经济专业教学任务,产业经济专业多次被评为河北省重点优秀专业。 2.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成效显著。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是高校发展的根本,各高校都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2007年,各高校根据《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要求开始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经过长期的努力,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高校已经获得一些成果。(1)加快建设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和品牌特色专业点。2007年河北经贸大学外贸经济教育创新高地――贸易与法律被评为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重庆工商大学贸易经济专业为省部级特色专业。西安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为二级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学是北京市特色专业。(2)加快精品课建设。高校贸易经济专业把贸易经济课程建设作为核心,加快贸易经济专业教材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如上海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曾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安徽财经大学贸易经济学,河北经贸大学商品流通学分别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加快教学团队建设。通过建立高效的教学团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2008年,河北经贸大学贸易经济专业教学团队被批准为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4)加快实验基地等的建设。上海财经大学财经人才创业教育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加快实施高校骨干教师培训提升计划和高校教学和管理干部培训计划,从而提高了教师教学、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 3. 形成比较成熟的贸易经济专业教学体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流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高级流通专业人才的要求日益迫切。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对流通人才的需要,各高校贸易经济专业根据培养目标重新制定和调整了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内容,调整课程体系。具体而言大多分块设置课程群。河北经贸大学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分为两大模块,即贸易经济专业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和贸易经济专业教育课程模块。贸易经济专业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中有:(1)全校通修课模块,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英语、微积分等13门课程;(2)学科通修课平台,包括平台必修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等);(3)平台选修课(金融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10门课程,要求学生选修13学分)。贸易经济专业教育课程模块中有:(1)专业基础课(商品流通学、产业经济学、市场价格学等10门核心课程);(2)专业选修课(期货贸易、贸易理论前沿等10余门课程,要求学生选修13~15学分);(3)实践课程(入学教育、军训、军事理论、专业调查、专业实习、就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由于贸易经济专业长期以来注重贸易经济理论,对于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缺乏对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在教育模式中实践教学处于从属地位。近年来,随着社会对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要,围绕贸易经济专业培养目标,各高校贸易经济专业都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活动。 4. 充分发挥商业经济学会的作用。1982年,中国商业经济学会成立,主要由全国从事商业的科研、教学单位、行政管理机构、工商企业、社团组织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一些省、市也成立了商业经济学会,如河北省商业经济学会。商业经济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商业应用经济与管理领域的学术与实务研究;开展行业培训活动,为社会培养贸易经济的实用人才;召开各种贸易经济专题研讨会,推动我国流通理论研究,促进我国流通业的健康发展。河北经贸大学是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和河北商业经济学会的会员。中国商经学会每年召开多次研讨会,凭借商业经济学会这个平台,可以更好地加强贸易经济理论研究、开展教学研究,与高校同行共同交流,密切与政府部门、企业之间的联系。 (二)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劣势分析 1. 各高校贸易经济专业培养目标不够统一。从贸易经济专业培养目标来看,差异性很明显。如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专业注重培养具有坚实的经济理论基础和贸易经济基本理论,熟悉国家经济政策与法规,掌握商品流通以及期货市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经营管理能力,通晓内外贸知识的从事现代商务活动以及期货等衍生品交易和管理的专业人才。河北经贸大学主要培养具备较宽厚的学科基础和理论,具有一定能力,能在各级政府的贸易管理部门从事贸易政策研究与制定、能在大中型商贸企业从事核心业务经营和战略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南京财经大学贸经专业重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事批发、零售、物流、销售、对外经贸等行业的经营管理人才。从上述各校贸易经济专业培养目标中可以看出,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掌握基本技术和技能等方面大致相同,但对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定位上有所不同。 2. 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基本相同,但核心课程相差较大。从课程设置上来看,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大体包括教学与实践两部分。在教学体系中包括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与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但在核心课程的设置上有很大的不同。如北京工商大学核心专业课程:商学原理、国际贸易、消费经济学、商业经营策划、期货市场学、金融期货与期权等;中国人民大学核心专业课有:贸易经济、产业经济、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物流学、期货市场运作、电子商务与网络贸易等;河北经贸大学核心专业课有:商品流通学、商贸公司运作实务、市场预测与决策、市场价格学、服务贸易、期货贸易、产业经济、网络贸易等。从上述课程设置中可以看出,共同的课程并不多。这说明各校对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认识不一致,很难在学校之间进行课程交流,同时也给教材编写、师资培养等方面带来困难。 3. 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性教学相对不足。在贸经专业教学过程中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体系不够完善。这主要表现为:高校教师普遍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现象,对实践教学研究投入比较少,研究成果有限;贸经实践教学内容比较单一;理论教学课时与实践教学课时安排不够合理;实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相对落后;缺乏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等。同时,高校中绝大多数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参加的实践活动较少,很难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因为实验室建设、实验条件的改善等需要资金的支持,资金投入有限制约了实践教学的开展。 4. 贸易经济专业师资建设相对滞后。师资不足是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重要难题之一。从量上看,师资力量不能满足贸易经济专业教学的需要。随着越来越多学校设置贸易经济专业,对贸易经济专业教师的需求越来越大,造成贸易经济专业师资缺口扩大。从质上来看,原有的贸易经济专业的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一些高校引进和培养了一批从事贸易经济教学的教师,但这些教师往往缺乏贸易经济实战经验,对贸易经济理论的讲授和实践教学难以深入,贸易经济专业整体教学质量仍需提升。 此外,贸易经济专业缺乏国家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品牌专业也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因素。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贸易经济专业发展既有机会,也有挑战,既有优势,也有劣势,但总体来讲,机会大于挑战,优势大于劣势。只要抓住机会,利用自己的优势,一定能持续发展。 三、贸易经济专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不断创新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各高校贸易经济专业的培养目标虽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讲应该为本地区流通业发展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校在培养学生良好基本素质、掌握贸易经济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更应突出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的特色,强化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和微观专业技术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毕业就能从事批发、零售、期货贸易、服务贸易和国际贸易等流通业工作。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应该立足于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的学生应全面掌握贸易经济专业基本理论体系、专门知识以及贸易领域基本工作技能,提升贸易经济专业素养;主要应关注贸易及相关领域的原理性知识与专业技能的系统训练,侧重学习掌握基本贸易经济理论以及贸易分析的基本工具和方法,培养学生掌握现代贸易经济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管理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外语和数学等现代贸易经济活动所必须的知识以及良好的人文品德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专业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加快贸易经济课程体系改革 随着贸易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新的理论和实践需要补充到贸易经济教学内容之中。因此,在深化贸易经济课程体系改革过程中,应不断探索新的、适合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建设中要突出本专业特色,实行模块化教学。笔者认为,高校贸易经济专业应在完善教学体系的基础上,通过高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共建贸易经济专业交流平台,尽可能实现各高校贸易经济专业核心课程的统一、同门课程教学大纲的统一和教材的统一,以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加快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加快贸易经济专业实践体系的建设。这主要从实践教学内容、组织、教学考核与评价、质量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以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不断丰富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加强贸易经济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学生深入到商贸企业开展实习,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开展各种模拟实习。开展课外实践活动,鼓励贸易经济专业教师加强实践教学方法的研究与运用,不断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网络教学,加强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环境建设。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完成。 (四)加快贸易经济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教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加快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培训步伐,使其尽快掌握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交流经验;鼓励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参与流通企业活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利用校外资源,聘请校内外专家、企业家担任兼职教师,任课或举办讲座、培训等,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逐步完善教学制度,如本科生导师制度、科研系列报告制度、实验室开放制度、科研项目滚动制度、文献检索培训制度、课程探究性教学制度和科研加分等制度;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对实践教学的支持,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五)加快贸易经济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加快贸易经济专业建设综合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教师队伍、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与管理等,强化贸易经济专业建设,促进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加快精品课程的建设,贸易经济专业要加快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广泛传播贸易经济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加快升级改造已有的国家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补充完善课程内容,实现贸易经济专业资源课程共享。加快贸易经济专业实验教育示范中心、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为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提供物质条件。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贸易经济专业教学改革与设计 摘要:全球化与信息化浪潮正引发一场新的商业革命,在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商业形态、组织形式、运营模式、流通技术等发生根本性变革。新商业革命背景下的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应着眼于大流通、大市场、大贸易,与市场接轨,打造基于工作的或以就业导向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多元一体,更加强调课程间的融合,注重内贸与外贸相结合、营销与管理相结合,以内贸、营销为主,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新商业革命;流通经济;商业经济学;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 1信息化与全球化引致的“新商业革命” 近代史上的商业革命是指新航路开辟后西欧商业经济领域产生的一次重大变革,表现为世界市场的扩大,流通商品种类的增多,商路贸易中心由地中海沿岸转移到大西洋沿岸。二战后,第三次科技革命和全球化给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电子商务的出现则引发一场新的商业革命,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商业形态、组织形式、运营模式、流通技术等发生根本性变革,特别是近几年计算技术发展的重点已经从信息处理逐步过渡到了信息服务,凭借着强大的数据采集、存储、全面精准分析挖掘及呈现共享等技术优势,在诸多领域,“大数据”正以各种方式和路径影响着企业的商业生态,正在引致颠覆性创新,这是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时代背景,而未来,商业领域的竞争,主要是商业模式的竞争。商业模式,是指企业价值创造的基本逻辑,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价值创造提供基本逻辑的变化,即把新的商业模式引入社会的生产体系,并为客户和自身创造价值。 2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及教学工作面临的挑战 贸易经济专业是国家教育部保留的特色专业,在全国仅有三十几所高校设置。在计划经济时期,贸易经济专业培养了许多宏观经济方面的人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贸易经济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开始面向政府职能部门、工商企业等部门,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通晓市场流通理论,掌握贸易理论和实务的高级专业人才。近年来,该专业面临诸多的挑战及变革: (1)信息化及全球化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大数据”正以各种方式和路径影响着企业的商业生态,它已经成为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时代背景。 (2)流通技术创新层出不穷,流通领域已成为各国竞争的焦点,从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看,商业正在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从实践上来说,流通产业正处于一个成长、变化、开放的时期,急骤的变化需要贸易经济学科与之相适应。 (3)由于市场环境/技术条件变化,企业运营模式及企业经营管理思想/理念/技术手段发生根本新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方向/导向/定位及课程设置方面作出调整,以顺应潮流,适应变化。 3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思路 为应对变化,专业发展定位需要调整,课程结构需要优化,教学方式需要改进。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的思路是:立足首都流通产业,着眼国内贸易市场,强化应用能力培养,实现“五流”融合贯通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理念。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我院认为该专业应着眼于大流通、大市场、大贸易,注重内贸与外贸相结合、营销与管理相结合,以内贸、营销为主,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在改革与设计的思路上,应遵循:人才培养应与市场接轨,打造基于工作的或以就业导向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即根据该专业社会需求即与贸易经济专业相关的岗位技能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在校培养(技能MKSA),而不是根据现有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人才――等毕业了(成品),基于所掌握的技能找工作。社会需求、学校人才培养双向反馈互动,两者是相互适应的闭合回路,是一个逐步改进循环往复的过程,因为就业环境在动态变化,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更高。 基于上述思考,做好因社会需求而设专业――招生,因社会需求变动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人才,以及就业指导各环节无缝对接,这样就能保证培养出的人才是社会所需要的、适应性强的,可以后续发展的。这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岗位(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4贸易经济专业教学改革内容 我院贸经专业自2002年招生,至2010年共招生9届,应该说经纪人这一方向还是符合当时的实际的,在社会上也受到好评。自2011级以来,我院贸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就基于上述思考,并立足我院实际,本着人才培养方案与市场接轨,以工作为导向的思想,吸收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管理/营销/商务管理/信息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新元素,与此前的人才培养方案相比有了很大变化。对此概括为两点: (1)目标明确,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就是要回答培养什么类型、培养什么层次的人才、具备怎样的素质和服务于哪个地区或行业的问题,我院贸经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目标明确,定位准确,就是培养服务于重庆及周边地区的从事商贸物流的高级专业人才,这一定位符合商业形态变化/贸经领域发展趋势,适应社会需要,也切合我院实际。 (2)课程设置多元一体,有机融合的特色逐步显现。借鉴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经过3年来的大胆创新,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课程体系较系统,比较协调,一些课程比较有含金量,比如我们侧重了流通技术创新教学模块;增设了电子商务/网络贸易与国际商务、消费经济与服务经济/服务贸易等模块;遵循物流与贸经的一体的思想,强化了商务谈判及房地产经营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项目管理模块,以及新形势下的经纪人模块教学等,更加强调课程间的融合。 5课程设置与时俱进,突出特色 北京工商大学在保留一些传统课程商业/流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市场价格学的基础上,开设了期货期权、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商业经营与策划,许多传统课程也进行了教学内容的创新与改造,成为贸易经济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骨干课程、特色课题。我院则: (1)将“贸易经济专业”更名为“商业经济学专业”,内涵外延更广,突出了“学”。贸易经济的内涵及外延较窄,随着社会的发展,应被内涵及外延更为宽泛的商业经济或流通经济取代。 (2)核心课程调整。《贸易经济学》与《流通产业经济学》应被《商业经济学》或《商品流通经济学》取代,或取消《贸易经济学》保留《流通经济学》(《流通产业经济学》),因为《贸易经济学》、《流通经济学》、《流通产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商品流通经济学》五者为同一事物或很接近。专业核心课程确定为:《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流通产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网络贸易理论与实务》。 (3)关于专业方向的设计。贸易经济专业选修课,分为两个方向:一是商业地产方向,开设的课程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商业地产策划与投资运营》、《商业地产设计与开放》、《商业地产投融资管理》、《商业地产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课程。二是网络贸易方向,开设的课程有《企业信息化工程》(或《企业ERP》)、《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网络贸易(理论与实务)》、《电子商务综合解决方案》、《客户关系管理》、《网络采购》、《电子支付与网络金融》等。 (4)突出流通领域的创新,突出新商业模式教学模块以及《创业学》,这是趋势要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也是落实和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必要一环;将《客户关系管理》、《现代金融业务》增设为专业必修课,或将某选修课替换掉;实践实训方面增加《模拟公司运作》模块,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面加强与重庆商社集团、新世纪、永辉超市等公司的合作等。努力在实践教学及实验实训等各方面突出特色,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6总结 尽管当前贸经专业面临诸多的挑战,但也面对更多的机遇,长期趋势是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提高的,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方面,总的感觉是一定要变革,比如:北京工商大学2009年该院贸经专业被评为北京市特色专业,但2014年又要做进一步调整;上海商学院将原财经学院拆分为财会学院与“流通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将贸经专业改为“商业经济学专业”;还有湖南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都在变革,与时俱进――打造特色。尽管上述几个高校与我们学院在人才培养类型层次方面及服务对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其方向及思想是可以借鉴的。总之,我院的人才培养立足我院实际,立足重庆实际,在专业定位及课程开设特色方面要顺应发展趋势,符合发展规律,能够满足社会需要,从而提升起贸经专业核心竞争力,赢得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贸易经济专业发展新探 【摘 要】虽然贸易经济专业是我国高校开设较早的几个专业之一,而且在2012年教育部就将贸易经济专业列为本科专业目录中,但是其实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将贸易经济专业设为目录外专业,也是教育部的保留特色专业之一。我国的贸易经济专业经过长足发展,已经取得优异的成绩和一定的规模,但是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二十世纪末,很多高校的贸易经济专业被迫取消,造成专业发展日渐低迷,培养的人才数量远远无法满足我国飞速发展的经济需求。本文将就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展开探讨,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贸易经济;专业发展 0.引言 1998年我国对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对贸易经济专业产生了重大影响,造成专业发展受到很大的额阻碍,目前我国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院校不足百所。贸易经济专业发展不景气,严重影响了高校对社会人才的输送。对于高校来说,如何有效的转变思路,让贸易经济发展跟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脚步,是高校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1.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开设较早的专业之一,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历史较长。建国后我国从苏联引进了贸易经济的教学思想并开设了贸易经济专业,经过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发展,很多高校已经将贸易经济专业作为高校的重点专业,并且编写了专用教材。改革开放促极大的促进了专业发展,并且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但是自我国的专业目录调整后,贸易经济专业越来越细化,很多贸易经济专业的知识被单独作为一个专业,对贸易经济专业本身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调查显示,我国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高校仅有中国人大、北京工商等十余所院校。通过分析,可以看到现今高校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现状:首先是教学方式没有太大改变,这些高校在专业不睦调整后仍然保留了贸易经济专业,但是教学方法基本没有革新,并且人才的培养目标也没有变化;第二是专业方向更加具体,例如有电子商务、物流学等;第三是贸易经济逐渐转为经济学专业的一部分,贸易经济成为了经济学的一个附属学科,培养方向更偏重于经济学。 2.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变革的意义 改革开放前,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高,温饱尚且成为问题,教育也不够普及。改革开放后,经济飞速发展,高等教育也不再是稀缺资源,高校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大力扩招。但是我国总体的高等教育仍然缺乏,高校要保证生存,就必须为学生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让学生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高校的改革势在必行,对于贸易经济专业来说,现状决定必须要进行专业发展变革。对于贸易经济专业来说,发展趋势无非两种“消失”或者“变革”,贸易经济人才在改革开放中的巨大贡献,表现出这个专业仍然有存在的必要,要生存就必须要变革,这就需要高校转变专业发展思路,改革发展观念。 3.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下面将从三点来分析我国贸易经济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师资力量不足,造成贸易经济专业教学寸步难行,“学以致用”的思想并没有在教学中普及,贸易经济专业教学仍然将理论知识传输作为重点,虽然高校扩招,为满足学生需求,招聘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作为教师,但是这些教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却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造成教学效果不佳;第二是教学模式不合理,“能力”和“数量”是社会对贸易经济人才的两个最大需求,但是高校的贸易经济教学模式几十年来很少改变,造成培养的人才和社会需求之间有较大偏差,对学生的教学定位不够准确,学生无法适应社会和为社会带来贡献;第三是教学方法滞后,这是现今我国贸易经济教学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已经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应用在教学中,但是由于教学思想限制,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而且教学资料长期不更新,造成教师不愿使用网络来辅助教学。 4.贸易经济发展的变革策略 综上,我国高校的贸易经济发展存在很大问题,需要采取多个方面的策略,解决出现的问题,为贸易经济专业发展铺平道路: 4.1转变专业发展方向 随着各个专业从贸易经济中分化出来,贸易经济教学逐渐变得空洞,学生没有专精的能力和知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依据高校现状,转变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方向。可以是期货贸易方向,我国的部分高校已经将期货贸易作为贸易经济的发展方向,例如首经贸。专业的目标是培养扎实的经济理论知识、英语和计算机以及投资技能、实践能力较强的人才,能够胜任金融业、期货业等方面的工作。而加强学生期货方面的知识以及让学生了解期货的贸易方式、期货市场制度至关重要。除了贸易经济专业课还应该开设期货贸易相关的课程,这样学生就能掌握期货贸易和贸易经济两个方面的专业知识,在这个方面,首经贸是较为优秀的榜样。可以是农产品流通方向,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但是我国的农产品流通存在一定缺陷,例如农产品质量不高、费用较高、利益分配不合理等,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具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如果转向研究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知识,可以为我国的农产品产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意见,高校可以将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定向培养为农产品方面的专业人才,帮助农民改善经济状况,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可以是经纪人方向,贸易经济研究的内容之一就是“居间贸易组织”,经济的发展催生出各种各样的企业和公司,经纪人也成为一个新兴职业,并且分为技术经济人、房地产经纪人、劳动经济人等很多方面,但是,我国并没有专门培养经纪人的机构和高校,所以经纪人培养并不成熟,一部分经纪人根本不具有经纪人方面的专业知识,质量参差不齐,高校可以将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方向转为经纪人专业,这样,培养的经纪人既有经济方面的知识,又具备经纪人应该具备的能力,发展前景广阔。 4.2革新课程体系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和教育都逐渐和国际接轨,社会也需要大量的国际贸易人才,对于贸易经济专业来说,可以开设商务谈判、商贸英语等专业,培养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深入生活和教育。贸易经济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领域,而是和其他领域交叉融合,催生出了很多新型业务形态,这就要求贸易经济专业与时俱进,开设商品学、商业史、零售学、电子商务等方面的课程;结合最新的贸易经济知识,提高贸易经济的教学质量,可以定期邀请专家开设讲座,组织学生观看,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合理的配置选修课和必修课比重,让课程结构更适合贸易经济的教学,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满足学生对教学的需求。 4.3提高学生的积极性 传统的贸易经济教学模式僵化,再加上就业前景不明朗,造成学生兴趣低下,缺乏学习主动性,教学质量不高。教师应该充分理解学生,为学生创建宽松的学习环境,变革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尊重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 5.结束语 综上,我国的贸易经济专业发展前景不广阔,通过合理的转变专业发展方向、优化课程结构、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措施,提高贸易经济专业的教学水平,为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开拓一片新天地。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关于贸易经济专业中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对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及贸易经济专业的特点分析,对于贸易经济专业如何进行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三个问题进行思考。贸易经济专业中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应注重经济学知识与贸易理论相结合,通过学习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培养贸易经济专业学生的经济学素养,提高他们的经济分析能力。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 贸易经济 教学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市场经济学,对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概括和理论总结,被认为是主流的、发端于西方的现代经济学。学习西方经济学,主要是学习基本方法,通过行为假设、模型分析市场经济行为主体及经济现象。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将西方经济学设为经管类各专业的必修基础课之一,一般在低年级开设。这门课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认识市场运行机制,及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都具有重大意义。 贸易经济专业是我国的新兴专业,自设立专业以来,受到广大学子的青睐,短短十几年,发展成为各高等院校招收学生人数较多的大型专业。贸易经济专业与其他经管专业一样,将西方经济学设为基础必修课程之一,在学习完西方经济学后再接受贸易专业理论的培养。因此,西方经济学对贸易经济专业有重要的影响。那么关于贸易经济专业中西方经济课程教学要注意这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贸易经济专业为什么要开设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是基础和启蒙课程,通过学习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培养贸易经济专业学生的经济学素养,提高他们的经济分析能力。贸易经济专业开设西方经济学主要是为了奠定学生的经济基础,巩固专业基础。西方经济学基本方法对贸易经济专业的重要意义。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设定行为假设,市场经济行为主体是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对于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学习贸易专业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绝对优势理论相似,按照绝对优势理论,每个国家都出口本国占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本国的绝对劣势的产品,以满足本国居民的消费需求,获得利润的最大化。西方经济学里的供求模型分析,利用消费者偏好曲线、预算曲线、生产者生产函数,生产可能性曲线等分析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国际市场也适用,有助于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对国际市场进行相关分析。 西方经济学当中的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为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分析当今国际市场的贸易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视角,同时也是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学习贸易理论,掌握贸易专业知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西方经济学采用模型化的方法研究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对影响经济主体市场行为的因素抽象化,例如,微观经济学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通过消费者偏好和预算约束来进行研究,生产者的市场行为则由生产可能性曲线及生产函数来进行研究,等等。 第二个问题是,对于贸易经济专业教师怎样进行西方经济课程的教学? 首先,作为贸易经济专业教师要明确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在讲授西方经济学内容的同时与贸易专业相关知识联系,注重对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授好这门课程,让学生对西方经济理论中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及其在国际经济发展中的运用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使课堂教学内容与国际贸易实际业务部门实践相联系。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讲授法、案例法和讨论法等,达到西方经济课程的教学目标。 其次,西方经济学课堂设计根据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翻新的原则,把课程分为理论讲解和实践分析,不断地把学科理论的最新发展、国际市场上的热点问题传授给学生,资料不断更新。经济理论必须来自现实经济,在国际市场特定的前提假设下,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国际贸易的实际问题,并提炼出与国际贸易理论相符合的前提假设,对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改进,归纳出符合国际贸易的理论内容,进而形成有贸易经济专业的理论体系。 最后,课堂教育与国际贸易理论紧密相连,教学不仅要偏重于各个知识点以及经济原理的讲解,而且要进行国际贸易相匹配的案例的分析,一方面采用经典的贸易经济学案例,加深学生对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加强案例的国际化和前沿化。即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理论来认识国际市场上的经济现象,解决国际市场现实中遇到的经济问题。此外,教师在课程教学上应有重点地补充当前世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第三个问题是,贸易经济专业学生能从西方经济学课程学到什么? 贸易经济专业中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不在于让学生记住一些具体的经济学理论结论,而是在于学习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教会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问题。因此,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能从西方经济课程中学会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国际贸易问题。教师在讲解西方经济学时不仅要讲解有关经济学理论的结论,教学生如何求解经济学模型化的计算题,还要让学生切实理解经济学模型的具体假设与条件界定,同时联系国际贸易市场的经济现实对模型的假设、条件界定进行比较分析。作为一名在高校从事贸易经济学教学的教师,有责任、有义务用正确的方式来讲解西方经济学,教会本专业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问题。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贸易经济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研究 内容摘要:1997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结构调整,贸易经济专业从专业目录中消失,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地位一直在下降。2012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结构调整,贸易经济专业被重新列入基本专业目录中,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地位出现逐步回升的态势。文章通过比较四所大学贸易经济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研究了我国目前贸易经济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状况,然后提出贸易经济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创新的设想。 关键词:贸易经济专业 学科地位 课程体系 贸易经济专业学科地位的回升 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率先组建贸易经济系,首创贸易经济专业。紧接着我国其他高校,特别是财经类院校相继设立贸易经济系或商业经济系,开设贸易经济专业。 1997年教育部进行专业结构调整。这次专业结构调整取消了贸易经济专业(被列为目录外保留专业),全国各高校进行了相应的专业调整,出现以下四种结果:一是本科教育阶段保留贸易经济专业,继续招收贸易经济专业学生;二是将贸易经济专业并入产业经济专业,原教研室的建置、人员均保留;三是将贸易专业分解为市场营销专业和国际贸易专业,进一步发展出电子商务专业、物流专业;四是将贸易经济专业改为商务专业。 对此,曾经开设过贸易经济专业的高校纷纷表示担忧,都有恢复贸易经济专业的打算。未开设过贸易经济专业的高校也有一些做了开设这一专业的规划。以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为代表的12所高等院校,相继保留或恢复了贸易经济专业,一些高校也积极培育与引进师资,发展贸易经济专业。 1998年后,全国高校在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1997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建设,但是为了顺应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也自行设立了一些新专业,以专业方向形式招生的现象比较普遍,全国高校专业设置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再之,我国经济经过14年的发展,1997版本科专业目录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培养专业人才的需求。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2010年开始,教育部组织专家着手进行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两次公示修改稿。2012年10月,教育部新的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正式公布,下放专业设置权力,规范专业设置。在2012版本科专业目录中,贸易经济专业被列入“基本专业”目录中,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同属于“经济学”学科门类中的“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类。重归“正式”专业,贸易经济专业必定会焕发新的生机,极大地促进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建设与理论创新。 贸易经济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状况 本文以山西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和江苏师范大学四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为例,分析目前贸易经济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 (一)公共通识课课程设置 公共教育通识课是基于本科生公民素质和职业道德培养要求,结合专业基础工具培养要求而设置的。表1是四所院校公共通识课的课程设置比较。四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公共通识课课程设置差异比较大的是大学计算机课程:山西财经大学的大学计算机课程包括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选修)、计算机程序设计(ACCESS)(选修)、计算机程序设计(ACCESS)实验(选修);北京工商大学的大学计算机课程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和数据库应用基础;南京财经大学的大学计算机课程包括计算机基础、经济统计与分析软件应用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江苏师范大学的大学计算机课程包括计算机应用基础A。由于教育部对大学本科公共通识课(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有统一规定,因此各学校公共通识课课程设置基本相似。 (二)学科共同课课程设置 从学科门类上讲,贸易经济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门类,因此,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共同课程,应当包含“经济学”学科所要求的最基础课程。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1998年7月确定了高等学校经济学门类各专业的共同核心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经济学共8门课程。表2是四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学科共同课”课程设置比较。由于山西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和南京财经大学是相对成熟的财经类大学,三所学校都有相对完整的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因此,三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共同课程除基本包括经济学学科的学科共同课程外,还吸纳了管理学科的学科共同课程,成为经济管理“大学科”的共同核心课程,而且北京工商大学和南京财经大学在学科共同课程设置方面就已经分别通过“流通经济学”体现出了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特色。江苏师范大学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科基础课是经济学院的几个经济类专业一起确定的,因此,不包含管理学学科的学科共同课。 (三)专业理论课课程设置 表3是四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专业必修课”课程设置比较,表4是四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专业选修课”课程设置比较。要考察专业理论课课程设置,必须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放在一起分析,因为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有时因为必修课课时的限定,会把一些专业理论课放在选修课里开设。由表3和表4可知四所学校贸易经济专业专业理论课课程的结构。 山西财经大学:专业理论基础课(产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商务谈判、商业史、商业伦理学、晋商文化、商务礼仪);对外贸易理论课(国际贸易实务、世界市场行情、中国对外贸易概论、海关通关实务、外贸英文函电、外贸单证与结算);流通业业态理论课(零售学、连锁经营概论、期货交易学、批发学、拍卖与典当学);流通业技术理论课(现代流通技术、电子商务、会展学);物流理论课(物流学、供应链管理)。 北京工商大学:专业理论基础课(商业经营策划、消费经济学、市场价格学、投资项目评估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经济地理、经济预测、购买者行为分析、采购学、服务管理学、商品学、商事与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现代广告学);对外贸易理论课(国际经济学、国际商务函电、国际经贸英语、国际贸易法);流通业业态理论课(期货交易实践、零售学、连锁经营);流通业技术理论课(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实践);物流理论课(物流管理)。 南京财经大学:专业理论基础课(产业经济学、区域市场与区际贸易、贸易史);对外贸易理论课(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函电、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流通业业态理论课(零售管理学、批发管理学);流通业技术理论课(电子商务、网络支付与结算、POS/MIS、互联网数据库)、物流理论课(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商业规划理论课(商业规划学)。 江苏师范大学:专业理论基础课(商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学、商品学、商务谈判、客户关系管理、中国商业史、品牌学、市场价格学、消费者行为学、现代服务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对外贸易理论课(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学、商务英语);流通业业态理论课(零售学);流通业技术理论课(电子商务概论);物流理论课(物流经济学、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仓储与配送管理)。 由上面四所院校的贸易经济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的结构可以看出,目前贸易经济专业课程结构基本上包括专业理论基础课、对外贸易理论课、流通业业态理论课、流通业技术理论课、物流理论课和商业规划理论课6个部分。四所学校对各部分的重视程度有所不同,各学校对贸易经济专业理论基础课的理解存在差异,专业理论基础课各学校开设差别也较大。尤其是目前讲授的商品流通理论对于解释现实商业问题有一定的距离。构建贸易经济专业的基础(核心)理论,丰富贸易经济专业基础理论,形成本学科基础理论与国际贸易学科基础理论的充足与充分的差异化,确立贸易经济专业在经济与贸易专业类的明确地位。流通技术理论课与流通规划理论课是近些年大家都认为要加强的课程,但由于缺乏相应师资和教材,开课都很不理想。 (四)专业实践课课程设置 表5是四所院校贸易经济专业“专业实践课”课程设置比较。由表5可以看出,传统的实践课程是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专业见习(实习)、社会实践和课程实验(实践、模拟)等课程,新兴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科研训练(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文献综述)、学科竞赛、学术讲座、团学活动、资格认证、文学艺术欣赏、认知性实践、创新教育等。目前各院校专业实践课开设的还主要是传统实践课程,新兴实践课程的开设有待完善、深化与落实。 贸易经济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创新设想 (一)依据三个层次构建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 贸易经济专业被确定为“经济学”学科、“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类、“贸易经济”专业,其专业链为“经济学”学科“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类“贸易经济”专业。因此,应根据“学科”“专业类”“专业”三个层次构建贸易经济专业的课程体系。贸易经济专业课程体系中,“学科共同课”应为“经济学”学科的学科共同课,“专业类基础课”应为“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类的专业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应包括体现贸易经济专业核心理论(思想)的课程。有些学者认为“贸易经济专业”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两个专业的共同理论大约只有20%,因此,“经济与贸易类”专业类的专业类基础课,应包括这共同的20%的理论和一些相似理论,比如分工与贸易理论、贸易史理论等。 (二)构建内外贸一体化课程体系 不仅贸易经济专业要开设对外贸易理论课,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应当开设贸易经济理论课。如果内外贸理论两张皮、内外贸活动平行进行,结果导致做内贸的做不了外贸、做外贸的更做不了内贸。因此,内贸企业不能较好地管控国外产品市场,更好地组织全球产品供应链,外贸企业当遇到国际环境恶化、产品出口困难时,也没有利用国内市场的能力。内外贸一体化课程体系构建,离不开内外贸一体化理论研究与创新,目前我国内外贸一体化理论成果近乎空白,内外贸一体化提法还仅仅是一个概念,因此,亟待更多的内外贸专家学者从创新的视角与思维思考内外贸一体化的结合点。“全球供应链”理论、“全球价值链”理论和“全球产业链”理论,是一些好的突破口,但还需要结合外贸与内贸理论,需要相关理论的融合。 (三)突出贸易经济专业的内核理论 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中应突出贸易经济专业的内核理论,使贸易经济学专业成为“有骨、有肉、有血”的专业。1997年教育部专业结构调整,使得1998年以来,贸易经济专业不具备合法的地位,即使保留也仅采取了“目录外专业”的形式,教育部专业目录中仅设置国际经济与贸易一个贸易类专业,许多高校纷纷取消了贸易经济这一专业,用国际贸易取代了这一专业。这一调整使得高校贸易经济学科领域仅剩下外贸专业,许多研究贸易经济的教师纷纷转换研究方向,这对贸易经济专业来讲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专业队伍流失严重,教师队伍出现结构性调整,许多教师转行到其他热门专业进行教学和研究。由于流通体制改革,商业领域对外开放,贸易活动的变化相对较快,而教材建设却相对滞后,内容陈旧,方法传统,不能适应变化的形势,可供教师选择的较好教材不多。因此,应挖掘贸易经济专业的内核理论,追溯流通经济理论的本原,借助现代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创新贸易经济理论。创新能够解释现实流通现象的理论,缩小流通理论与流通现实的背离。 (四)强化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技术能力 强化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技术能力,就是要增加贸易经济专业的技术要素,这需要开设一些技术性课程来完成。一是要加强流通技术理论课开设,主要开设电子商务、网络支付与结算、POS/MIS、互联网数据库等课程。二是加强物流理论课开设,主要开设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仓储管理等课程。三是加强商业规划理论课开设,主要开设商业策划学、商业规划学、商业街和商圈规划学、商业地产管理学等课程。四是要强化教学中的企业实习与社会实践。企业实习要常态化、多次化、多元化,保证足够的时间安排。要脚踏实地组织和进行实习,不流于形式,使学生能真正接触和了解流通企业的在用技术,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摘要:目前,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理论教学模式为主,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体系尚未形成等不足,因此,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围绕核心考核评价体系、组织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四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内容;体系改革方法 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是为了满足流通产业对流通专业人才的需要。随着流通产业的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先导性和基础性地位已经确定。但在流通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流通业专业人才匮乏问题日益凸现。高校贸易经济专业承担着流通领域人才培养的重任,其人才培养目标大多定位于培养具有贸经理论基础、创新能力、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培养目标,贸经专业必须在强化贸经理论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是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的重要内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学团队是提高本科教育的重要保障。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是衡量教学团队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是贸易经济专业持续发展的需要。贸易经济专业是我国恢复高考以来开设最早的经济类专业之一。但在1998年,教育部对高等院校专业目录调整时将其列为目录外专业,仅在少数高校保留,直到近年才在一些高校得以恢复或新建。贸经专业要想持续发展,必须改变原有的以课堂教学为主、只注重理论教学的模式,朝着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的模式转变。 一、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尝试与推广 从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情况看,大部分高校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开始,但至今实践教学体系还不够完善。河北经贸大学贸易经济专业经教育部同意得以保留,从专业建立初期就开始对实践教学进行研究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 (一)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新模式 1. 创建了“六、一、一”实践教学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适应社会对贸易经济人才的需要,河北经贸大学校贸易经济专业开始探寻实践教学模式。不仅在一些课程上增加了实践教学的内容,增加了实践教学的总课时,而且根据社会的需要调整了教学计划,确定了“六、一、一”实践教学模式,即:六个学期的理论教学,一个学期的集中实习,一个学期的毕业论文写作。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提前了解社会。实习安排学生到上海、浙江等流通业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六、一、一”模式实施后效果比较显著,并在其他专业进行推广,相关成果获得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 开展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试点工作。从2000年开始,我们对2000级、2001级贸易经济班进行试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为了培养实践能力,规定学生每学期进行为期2周―4周的实际操作训练;(2)为了培养创新能力,改变原来四年一次的毕业论文为每学期写一篇论文;(3)注重对学生的个性化培养,将学生划分为理论、实务等不同方向组,以便学生根据自己喜好选择实验内容;(4)改革教学方法,减少传授式讲授的内容,增加启发式教学的比重,通过热点问题研讨、实践设计及前沿理论评介等开拓学生的思维,推广案例教学、讨论教学、课堂讲授加案例分析、研讨、调研法、全程导师制等教学方法改革,同时推进考试方法改革;(5)加强第二课堂活动,针对教学内容,采取邀请教授、学者做报告、支持学生进行科研活动(包括调研、参加学术竞赛与社会实践)等形式,以学生为主体,以自我组织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课外活动,在日常活动中培养锻炼学生实践能力。 3. 根据贸经专业培养目标,逐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近年来,为了适应市场对贸经人才的需求,我们多次调整教学计划,增加了实践教学课时。从实现“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这一要求出发,在保证开足基础性理论内容的基础上,增强实践能力教学环节,将课程划分为两个模块,即理论模块和实践模块。配合理论讲授,用1个学期的时间开设专业技能课程,专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教学计划中,根据贸易经济专业特点,把学生实践活动分成四个阶段,即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岗位实习和毕业实习。认知实习安排在第一个暑期,是学生在开始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之前进行的一次实践活动,其目的是让学生对流通产业及相关产业有感性认识,了解所学专业发展前景及对从业人员素质、技能的要求等。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二个暑期,是在学生完成部分专业基础课和少量专业课后,为熟悉流通领域具体活动而进行的,目的是根据学生已学的课程,了解贸易经济活动过程。岗位实习安排在第三个暑期,是在商贸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实习,以达到熟悉掌握贸易业务技能之目的。毕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是学生在系统地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其他教学环节和全部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搜集相关的资料。经过这一系列的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比较全面地把握贸易经济教学与实践的全过程,更好地将贸经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他们迈向社会奠定基础。经过4~5年的改革探索,初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实务型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总结并推广实践教学经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1. 教学活动中贯穿着实践的内容。除采用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外,教师们还利用节假日、暑期等时间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尽最大可能给学生提供参加实践的机会。同时积极为学生的科研活动确定提纲、查找资料、修改文章、撰写推荐材料等,为学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提供支持。通过教师的努力,学生积极参与课内外的讨论、实践和学术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2. 实行导师全程辅导制。从新生入学开始,学生和教师通过双向选择结对子,实行全程导师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调查研究或进行理论研究,每学期都要提交一篇调查报告或某一理论问题的观点综述,总体分析调查和科研能力逐年提高。不少学生参加了包括省、市、学校等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或竞赛,并获取了好成绩。一些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了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的文章。 3. 建设一批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为加强贸易经济学的理论教学和社会实际部门的横向联系,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面,河北经贸大学与黄骅市的信誉楼商场、石家庄的祥隆泰超市、北国商城等单位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分别作为同学们的毕业实习和课程实践教学的基地。同时,与石家庄药业集团、河北三利集团、金利来家具城、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物价局、石家庄市物价局以及上海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保税区分公司建立实习基地关系,并保持着密切的合作。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增加了物流企业、现代仓储商场、行业协会等新兴的商品流通组织作为实验基地,以便让学生更多地感受现代商品流通的气息。在校内,学校投资建设了电子商务、物流、期货交易等实验室。贸易经济活动运作模拟实验室正在建设。实验室的运用使学生在学校有更多的机会模拟贸易经济实际活动,更好地了解流通产业的具体业务。 4. 加强专业实习、岗位实习和毕业实习指导。学生实习的各个环节均按学校规定执行,教研室精心组织、按时制订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及学校领导审批;适时巡回检查,定期听取实习汇报,批阅实习日记。教师带队赴外地考察,每次均至少组织听报告2~3次,参观企业3~4个,经费使用完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实习结束认真总结,效果较好。目前,针对实习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学分制条件下如何搞好实习问题,已经作为教学组的立项课题进行研究。 二、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实践教学活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贸经专业教学过程中还是以理论教学为主 贸易经济专业一直高度重视贸经理论的学习,以强化贸易经济理论为主,并将此作为区别与其他专业的主要特征。对于课堂教学高度重视,而对实践教学的内在价值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很多教师认为高校,尤其是经济类专业,实践性教学并不是很重要,可有可无。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只介绍理论,缺少实践教学内容。正是由于对实践教学重视不够,实践教学的优势无法凸现,致使实践教学难以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一)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还不完善 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是实践教学的核心。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时间的安排、实践方法和手段的运用等是实践教学好坏的关键。但从目前看,教师对实践教学研究重视不够,研究成果非常有限,很多教师缺乏对实践教学内容的了解,导致实践教学内容比较单一,受总学时的限制,在时间安排上往往是尽量多开设理论性的课程,实践教学学时相对较少;在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内容还很难与社会实践的需要相互融合;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性教学计划与专业发展和社会需要的结合还不紧密,容易造成教学与社会实际相脱节;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相对落后等。 (二)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体系还没形成 长期以来,高校主要采用以学习成绩为主的人才培养考核评价体系,大多缺乏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很多院校都没有制定专门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缺少制订相应的激励机制,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如专业实习和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只要求学生写份实习报告和具备实习单位的鉴定就可以了。正是由于缺乏考核评价体系,对指导教师和学生都没有约束和激励,实践教学形同虚设。 (三)实践教学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不完善 实践教学活动需要由学校的组织来完成。如果组织缺乏有效管理,就会使很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实践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是影响实践教学的关键因素。一些教师比较重视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而不愿意从事实践教学工作,导致实践教学整体水平提高困难。对实践教学投入不足,也是影响实践教学的重要因素。实践教学不同于理论教学,实验室建设、设备更新、实验条件改善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三、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内容 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要构建与贸易经济理论教学相互并行、相辅相成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新模式。本文认为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包括四个部分,即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组织体系,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体系和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见图1)。 (一)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应包括三层次、六模块。三层次即基础层次、提高层次、综合层次。基础层次是以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品德修养和综合素质为主,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层次要求学生全面掌握贸易经济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全面运用所学的贸易经济知识,结合各种相关软件处理贸易管理业务,具备从事流通岗位工作的能力。综合层次以探索性、设计性实验及科研训练为主,重点培养学生在贸易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六模块即社会实践模块、基本实验模块、专业技能训练模块、专业实习模块、科研训练模块、综合实习模块。(1)社会实践模块主要包括军训、社会调查、思想品德实践等教学环节。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该模块的教学能够促进贸经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2)基本实验模块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实践,是在专业、学科的背景下设计的专业基础课程实践。通过课程实践,使学生熟练掌握贸易经济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专业学习夯实基础。(3)专业技能训练模块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技能、科学研究技能和社会服务技能的培养。专业技能是学生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训练,掌握所必须的专门技术及对其运用的能力,是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在能力方面的具体化。通过专业技能的训练可以提高贸经学生专业知识的融合能力,知识转换和知识综合运用能力。(4)专业实习模块主要包括专业实习和岗位实习。专业实习是实践性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大学中所学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训练。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比较全面、深入地了解贸易活动的各项实务与管理工作,熟悉掌握各环节及相关业务的实务操作技能,使学生对所学专业有更为全面的认识。(5)综合实习模块是学生将在校期间所学各门贸经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运用于贸易实践。通过实习,一方面使学生了解商贸企业经营的现状,缩短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可使学生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践中去,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为其毕业后适应工作需要奠定很好的基础。(6)科研训练模块的目的是鼓励本科生在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期间进行探究性学习,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学生利用实践教学平台提高学生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层次和六模块的关系如图2: (二)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组织体系 构建贸经专业实践教学组织体系是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实践教学活动能否有效地开展,应该包括实践教学组织结构、实践教学人员的结构和安排及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三)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更好地衡量实践教学效果,主要包括制订科学合理的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实习实训质量评价标准、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标准、专业技能评价标准和社会实践质量评价标准等内容。 (四)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保障体系 实践教学的质量保障体系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基地的建设、实验室的建设、整个实践教学的资金投入和制度建设等内容。 四、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方法 (一)加快贸易经济专业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 1. 不断优化实践教学计划,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首先,实践教学计划的制订及体系的构建应明确贸经专业的学科定位,紧紧围绕学科定位、专业方向及具体课程教学来合理制订实践教学计划,架构实践教学体系。其次,应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技能要求,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的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实践教学形式。最后,适当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可以将统计学实验、会计学实验、计量经济学实验等作为专业基础实验课程,将贸易实务模拟、商贸公司运作实务实验、商贸公司规程实验、连锁经营实验等作为专业主干课程,并相应开设理论课程作为前置课程,从而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2. 构建校外实务实习和校内模拟实习相结合的实习模式。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巩固、开拓校外实习基地,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积极联系当地知名的流通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定期、不定期地输送学生进行实习;通过校内仿真实践基地缩短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差距;开展课外实践,培养创新能力,包括科研活动、科技竞赛、学术论文、设计创新、校园文化、体育竞赛、艺术培训、社会实践等方面内容。将校外实务实习和校内模拟实习相结合,把组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毕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贯穿于整个教学中,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加强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与应运。应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建立全程模拟、仿真实践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电教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有效的仿真实验、贸易实务,模拟价格听证会、模拟期货交易等模拟实践教学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实践课程的案例库,并使其成为贸经教学的一个特色。 4. 改善实践教学环境。在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硬件”的同时,还注重“软件”的建设。积极调整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增加实验课程的开课范围,扩大主干课程实验课时的比例,同时还要编写主干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及指导书,专门购进贸易操作软件、ERP软件以及相关模拟软件,利用各类软件进行模拟实验,使其进一步掌握相关操作流程和技术。 (二)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考核和评价体系 学校应该建立由监控组织系统、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系统、监控运行系统、质量评价系统、信息反馈系统和奖惩系统等组成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由学生、教学督导专家、教师同行、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用人单位参与的评价网络。不断改革实践教学的考核形式,最好将实践教学考核和理论教学考核结合起来,避免实践教学流于形式。注重过程考核和能力测评。考核形式可以多样化,如采取实际操作、设计、综合分析报告及现场答辩等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既要考核学生,更要考核教师。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和学生都能重视实践教学工作。 (三)构建教学实践体系的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建立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和少量外聘教师结合的师资队伍;加强对青年教师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指导工作,鼓励教师参加校外学术与社会兼职,成为双师型教师;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和老教师在教学科研中的学术带头作用和中青年教师的骨干作用;要以学院或教研室为单位,组织相关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讨,相互交流经验;加快现有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培训;积极利用校外资源,聘请有社会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的专家和商贸企业老总担任兼职实践教师任课、举办讲座、培训等;逐步完善实践教学制度,如本科生导师制度、科研系列报告制度、实验室开放制度、科研项目滚动制度、文献检索培训制度、课程探究性教学制度和科研加分等制度;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保证实践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构建三位一体的垂直组织结构体系 根据各高校的组织结构来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我们认为应该建立学校――学院――贸经教研室垂直组织结构。学校应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与办公室,制订与完善实践教学的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实践教学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实践教学管理各环节的关系。教务处负责对日常实践教学进行宏观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各学院应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与管理,研究分析实践教学全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参加并督导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实践教学过程提出优化措施和方案;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价;收集汇总数据资料,对毕业生进行信息反馈追踪,提交年度分析报告;负责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信息传递、信息反馈与协调工作;进行实践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过程调查,提出实践教学改革方案。贸经教研室(系)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具体开展,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实践类课程教学大纲,应对贸经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目的与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实施条件、考核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活动给予科学的评价,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学院。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综合性大学分校区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调研论证 摘 要: 当今全球化贸易经济大发展是不争的事实,结合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科专业实际,调研论证了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人才需求的预测。 关键词: 校区;贸易经济专业;调研论证 全球化时代的21世纪是贸易经济的世纪,从生产的全球化到金融和贸易的全球化,一个真实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已经摆在眼前。贸易经济人才尤其是针对一定行业的特色贸易经济人才的需求旺盛,西南大学平台下的荣昌校区,多年的办学历史具有了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即农畜产品贸易经济专业方向的积淀。 1 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的必要性 1.1 当今贸易经济大时代的呼唤 据世界贸易组织资料显示,2008年世界贸易总额达15.77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5%,我国以2.5616万亿美元位居第二位。这足以表明贸易经济的大发展已是本世纪不容改变的社会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今天的竞争是商贸的竞争而不是武力的竞争,而商贸的竞争离不开贸易经济人才的竞争,需要培养足量的贸易经济人才。贸易经济专业具有中国特色,是在中国自己的土壤中产生的一门以研究交换关系和商品流通规律为主的一门专业。虽然贸易经济专业曾在20世纪改革开放后得到过前所未有的发展,但1998年专业调整时很多商学院的贸易经济专业被取消。可30年的经济发展以铁的事实证明贸易经济成为了时代的主流,重生产轻流通的时代已完全过去,市场需要大量适应全球化条件下的贸易经济专业和贸易经济人才,需要他们来从事和促进贸易经济的持续稳定和不断发展,也是世界市场经济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载体和机制。因此,培养贸易经济本科人才是当今贸易经济大时代的呼唤。 1.2 顺应时代呼唤的农畜产品贸易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贸易经济大时代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贸易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农业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逐步形成了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代表的出口优势产品。官方统计,农产品贸易总额从1978年的61亿美元发展到2008年的991.6亿美元,我国已成为世界第4大农产品贸易国。农产品贸易对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调剂国内市场余缺,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推动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和解决三农问题,维持国家食品安全及人民生活保障,从而巩固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地位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而农产品贸易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有大量深谙农畜产品贸易经济的高级应用型行业英才,但长期来部分高校仅有的贸易经济专业培养的多为一般性贸易经济专业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农畜产品贸易经济发展之迫切要求。 1.3 区域经济发展亟待培养大批农畜产品贸易经济专业人才 重庆乃至中西部地区不失为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区域,要解决好“三农”等问题必须全面推进农业经济的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合作经济等组织的广泛兴起,对农业生产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生产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仅畜产品的产量(肉类总产量)已跃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7743万吨,2008年达到8000余万吨,一些地区甚至一度出现猪、禽、粮、果等部分主要农产品卖难的现象。无疑当前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就是农产品贸易问题。要解决农畜产品的贸易问题,推进重庆乃至中西部地区农业经济的优质高效发展,亟待有大批擅长农畜产品贸易经济专业的人才队伍。 1.4 区位和学科资源优势融合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大学具有自己的特色。贸易经济专业(农畜产品贸易方向)的申请是校区所处区位优势和学科优势融合的必然结果。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重庆市要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农牧业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因而畜牧业技术的研发和国内外技术的整合是核心,以农畜产品贸易经济为中心的各个环节是关键。西南大学平台下的荣昌校区多年的办学历史已经在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等相关学科方面形成特色,养殖技术研发具有较高水平,涉及农畜产品的鲜活畜产品贸易、加工农畜产品贸易、宠物及其文化和饰品贸易、享用休闲农畜产品贸易、农畜产品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农畜产品生产资料原料贸易、网络贸易等发展迅速。 校区地处有中国畜牧科技城的荣昌,农畜产品贸易区位优势突出。这里是全国的农畜产品尤其畜产品交易和信息中心,国家现代畜牧业中心区域示范区。据笔者调查,中国畜牧科技城内有来自世界各地的饲料兽药企业50多家,有吸引了世界各地300多家饲料兽药企业设立办事处、销售部,涉及饲料品牌600多个,兽药品种千余种,年贸易额超过15亿元的西部饲料兽药批发交易市场。仅他们对农畜产品贸易经济尤其畜产品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求就十分旺盛。那么结合校区现有特色和中国畜牧科技城之县域自然文化资源的贸易经济专业,是区位优势和校学科资源优势整合的必然结果,是按照“入主流、定好位、办特色”的思路抓专业建设的具体体现。 而且本专业的增设在发展西南大学,彰显荣昌校区特色,特别是在完善荣昌校区相对独立办学体系中其作用和地位是至关重要的,是一门把校区特色与人文社科专业建设有机结合的关键枢纽点。 2 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的可行性 2.1 筹建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基础夯实 从当前形势看,贸易经济专业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积极开展了贸易经济专业的筹建工作。尤其开展了结合校区所处的特定位置和办学定位以及西部畜牧业发展需求相关的贸易经济学科的研究;从贸易经济专业筹建的教学研究团队现有人员看,学历职称较高,年龄结构合理,学缘宽泛,相关知识与能力结构协调,有5名经济管理及相关学科教授,7名农畜及其相关产品贸易企业董事长和副教授,农业贸易在读博士1人,国际贸易专业硕士学位2人,现有人员在农(牧)业经济管理和农畜产品贸易经济研究等方面初显成果,已发表相关论文10多篇;从专业筹建基础看,软硬件设施具备,有210台电脑的网络实验室和定量分析实验室3个;从专业筹建外部环境看,不仅有中国畜牧科技城众多的企业实例和研究对象以及贸易经济的迅猛发展,而且有农畜产品贸易经济发展对行业特定人才的大量需求;从内部环境看,校区有以畜牧业发展的养殖相关特色学科支撑,具备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从学科与所开设专业的结合看,不但有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畜产品加工学,而且更有与校区特色结合紧密的市场营销专业的共同发展,教学的开展促进各学科知识的融合,提供了贸易经济专业学科研究的知识创新基础;从贸易经济专业学科建设的方法上看,地方高校尤其像校区这样处于县域的分校区办学的学科专业建设,利用地域自然资源和文化,来加强有特色的贸易经济专业农畜产品贸易经济学科的建设和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堪称是十分科学的方法。 2.2 学校有专业发展规划的全力支撑 西南大学是211综合性大学,学校有工、文、贸、经、管、法、教等较为完善的专业发展规划。校区在学校平台下根据定位,改变目前专业单一,不能更加完好支撑校区发展的局面,制定了以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等为特色,以围绕现有特色学科为中心的学科交互融合发展的经、贸、工等专业发展规划,并拟在近年申报增设贸易经济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规划投入1500万开展支撑贸易经济专业的相关重点学科及培育学科建设,2008-2009年度业已投入近300万元的重点和培育学科经费。可见,学校对专业发展有规划,重落实,能够全面保证增设专业的办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社会对贸易经济专业的需求人才。 3 增设特色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求预测分析 3.1 贸易经济专业人才总体市场需求旺盛 由于贸易经济的发展,对贸易经济人才的需求旺盛,尤其结合一定行业特色的贸易经济专业人才更抢手。根据国家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和多家人才市场的信息看,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求排在各专业人才需求的前20位。仅2008年北京市人才交流市场第四季度人才供求信息排名依次是市场营销、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土建、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贸易经济、广告等,表明贸易经济专业人才需求排在第9位,需求人数达到12848名。这样的人才市场需求状况也与前述贸易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相一致,充分反映出增设贸易经济专业培养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合乎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家的需要。 3.2 调研的贸易经济专业人才需求状况 网上调研需求近30%。对成都、重庆、北京等人才网在网上公布的人才招聘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近期有效的招聘信息中按时间顺序抽出459条信息,将其中的专业要求进行排列后得出的结论是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共137条,占30%,排列在各专业人才需求前10位,略次于南方发达城市,接近全国需求水平。 所在地企业急需行业贸易经济专业人才。荣昌校区所在地的中国畜牧科技城,拥有众多的农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企业,纷纷表示急需和拟储备熟悉农畜产品行业的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如“荣昌与澳大利的动物健康联合项目、畜牧科技城内多数GMP兽药企业”等纷纷表示需求贸易经济专业人才1-3名,合计需30多名;网上调查成都、重庆等西部地区农畜产品贸易企业,也待招聘贸易经济农畜产品贸易方向的专门人才,并深感该类人才不能满足其企业贸易发展的需要。 3.3 所在区高校现有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比较分析 校区所在重庆市、成都市等西部地区高校的贸易经济专业,主要的人才培养的目标集中于非农产品的贸易经济领域,从事涉外的非农产品贸易。而校区拟增设的贸易经济专业重点在农畜产品贸易经济方向,培养的人才具有典型的行业特色和专门性,与已有高校的贸易经济专业人才不会产生市场冲击。 作者简介: 李永梅,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06级教育硕士。 贸易经济专业论文:经济发展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提要 目前,我国只有30余所高等院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全国每年培养的贸易经济(不含国际贸易)人才不足4,000人,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对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我们认为需要更多高等院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扩大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关键词:贸易经济专业;经济发展;高等院校 贸易经济专业(代码为020106W)是1998年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的目录外专业,也是教育部保留的特色专业。2010年教育部提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拟将贸易经济专业列为目录内专业。贸易经济专业是我国高等院校开设较早的经济类专业之一,自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率先组建贸易经济系以来,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经历了60多年的兴衰演变。20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贸易经济专业发展较快。但1998年教育部对专业目录进行调整时许多高等院校的贸易经济专业被取消,导致贸易经济专业发展逐渐萎缩。目前,我国只有中国人民大学等30余所高等院校开设贸易经济专业,全国每年培养的贸易经济(不含国际贸易)人才不足4,000人,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对贸易经济人才的需求。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我们认为需要更多高等院校开设贸易经济专业,扩大贸易经济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的必要性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来分析。 一、经济增长动力结构转型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近10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居民消费率持续走低,消费需求持续低迷,国内贸易等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呈持续上升趋势,而消费的贡献率在不断下降,且至今仍未出现拐点。投资和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远远大于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严重失衡。这种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模式,偏离了经济发展的目的,也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影响国民经济质量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今后,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转移到主要依靠国内消费和投资来拉动的轨道。经济发展动力结构的转型必然导致国内消费规模和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商品流通速度不断加快,国内贸易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重要,流通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流通业的大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流通专业人才,这为贸易经济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因此,需要更多高等院校开设贸易经济专业。 二、实现国内商品顺畅流通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是生产和消费顺利实现的必要途径,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正在发挥着先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目前,我国流通领域存在比较严重的梗阻问题,商品流通不顺畅,造成商品流通速度比较缓慢甚至造成部分商品浪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满足。我国的GDP平均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目前GDP总量已超过40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已达到3万元,绝大部分GDP需要通过流通媒介来实现。但是,目前我国流通领域秩序仍不很规范,经常出现一些乱象,如疯抢商品、囤积居奇、个别商品价格被投机者人为操纵出现暴涨暴跌等。例如,2009~2010年全国多地发生过大蒜、生姜、绿豆等农副产品价格暴涨暴跌的现象,短短一年多内最大涨幅超过10倍,被消费者戏称为“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这些乱象阻碍商品顺畅流通,影响居民消费需要的满足。要解决流通梗阻问题,实现商品顺畅流通,治理流通乱象,保证流通的正常秩序,需要大量深谙商品流通的专业人才运用流通规律从事流通工作。从这个层面来看,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三、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我国正在逐步向经济现代化迈进,国民经济现代化不仅包括生产(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等)和消费的现代化,而且还包括流通的现代化,即商业现代化。流通现代化是一个综合化的过程,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流通观念的现代化、流通人才的现代化、流通组织的现代化、流通经营的现代化、流通管理的现代化、流通布局的现代化、流通技术的现代化以及流通制度的现代化等。实现流通现代化需要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商品流通体制,运用先进的流通技术、设施、手段和现代化的流通方式、管理方法,遵循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使商品流通流域的商流、物流和信息流建立在现代化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形成高效率、高效益的商品流通体系。因此,实现商品流通现代化需要大量深谙商品流通的专业人才,因而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近10多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失调,城乡发展失衡,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导致这种格局的主要原因除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配置失衡外,还有城乡之间商品流通体制不健全、商品流通渠道不畅通。曾经在计划经济时期对满足农村生产需要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做出过较大贡献的供销合作社现在已经名存实亡、作用甚微。许多农村地区都曾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农副产品“卖难”和工业品“买难”问题,许多农村居民经常购买到质量较差甚至过期变质的工业品,降低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农村向城市供给的主要是竞争性很强的初级低档农副产品,由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农村需要城市提供的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和竞争性很强的低档工业品。这些竞争性产品的流通只能依靠农副产品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超市。我国许多省是农业大省,农副产品要流向全国各地,也需要畅通的流通渠道。几年前,我国开始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建设新农村,这必然导致城乡之间商品流通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农副产品需要销往城市,大量工业品需要销往农村,实现农产品和工业品在城乡之间的充分流通。因此,迫切需要城市批发零售链条向农村延伸,在农村建设更多的农副产品收购网点和超市。地方政府要借鉴国外农副产品流通的成功经验,把农副产品流通设施作为准公共产品提供,加大对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投入,建设更多的农副产品市场,为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满足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创造条件。因此,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五、商业地产快速发展趋势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商业地产是指用于各种零售、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商业类地产,是除住宅及工业地产以外的地产产品和服务的总和,主要包括购物中心、大卖场、商业街、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等等。近年来,我国商业地产发展迅速,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商业地产占有面积达2m2,高于国际人均1.6m2的水平,已出现整体过剩。目前,商业地产的经营模式比较僵化,主要采取只租不售、出售和租售结合三种。只租不售的模式通常是指把物业建成以后形成独立的产权,通过招商合作,将地产租出去,以租金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出售模式是商业地产最原始的经营模式,随着商业地产逐渐火暴,单纯的出售已经不再适应商业地产的发展要求。租售结合的模式通常是投资商和开发商把其中的部分物业出租,另一部分销售。由于缺乏商业地产经营的专业人才,商业地产的运营效益较低。我国商业地产必将迎来围绕商业模式为主的淘汰整合。为了提高商业地产的运营效益,需要对商业地产进行优化配置。因此,需要大量从事商业地产策划、销售和运营的专业人才。因此,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商业地产方向)是适应我国商业地产快速发展,使其得到优化配置,提高其运营效益的需要。 六、开办贸易经济专业是部分高校优化专业设置结构的需要 综合性本科院校一般都具有比较悠久的办学历史,拥有理、工、管、文等学科门类。但部分综合性本科院校的专业设置结构仍然存在不足,表现之一就是只开设了1~2个甚至没有开设经济类专业。这种专业结构与综合性本科院校的专业结构要求与师资结构特点不相符合。目前还没有开设经济类专业的许多高校都已经开设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等多个与贸易经济专业相近的管理类本科专业;从事经济类课程教学的师资比较齐备,且职称较高,由于没有经济类专业,师资存在较大浪费。因此,从优化专业结构和充分利用现有师资的角度考虑,部分高校迫切需要增设1~2个经济类专业。这能够使高校的经济、管理类师资和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高校的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从而推动高校经济、管理类学科相互促进向纵深发展。 七、贸易经济人才供需缺口大,要求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于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高素质复合型的贸易营销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很大。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统计: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的法人企业共有95,468家,从业人员749万人,商品销售额达到了201,166.2亿元,其中湖南省限额以上的批发企业有823家,从业人员61,846人,限额以上的零售企业有1,333家,从业人员133,913人。这还不包括数量庞大的批发和零售个体经营户,如仅长沙市高桥大市场就有6~7万个从事批发零售的商户。随着国家拉动内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商业经济增长迅速,商业企业发展迅猛,从业人员迅速扩大,我国目前直接从事批发零售的从业人员接近2,000万人。据有关专家估计,如果按1%的比例配置管理人员的话,全国共需要相关专业人员20万人,按每10年1次调整周期,平均每年产生2万专业人员的需求。而我国现在开设贸易经济专业的学校只有30余所,全国每年培养的毕业生不足4,000人,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人才供求缺口巨大。据教育部2008年各专业就业率统计:“211工程”院校贸易经济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该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80%~85%之间,学生就业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小城镇和经济落后地区招聘不到贸易经济专业毕业生,因而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贸易经济专业人才的需求,需要更多高校开办贸易经济专业。 (作者单位:湖南城市学院商学院)
经济法论文: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浅议 论文摘要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我国有关的循环经济立法存在许多疏漏,应予以完善。应确立循环经济法预防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分担责任原则和“3R”原则;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发挥政府公众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循环经济 法制建设 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一种经济增长的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如果说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制约,那么循环经济的发展就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强化循环经济法制建设,涉及每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要途径,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步伐加快,依法治国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追求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给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法制建设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循环经济的涵义 1970年,A.克尼斯等人基于生态系统的危机,即物质代谢结构的崩溃而撰文提出了“物质循环分析论”,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应当包括资源、能源的投入生产加工分配流通最终消费排放废弃物的全过程,这是首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提出经济循环与物质循环相适应的思想。 以物质循环分析论为基础,物质循环全过程管理理念逐渐形成,即对物质从生产直至废弃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的过程,除了回收、再生循环和再商品化外,还必须促进和管理全社会的物质循环,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涵和外延。 二、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现状及问题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建设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出台十余部环境保护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节约资源法》、《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土保持法》等。在《清洁生产促进法》中首次提到“循环经济”,这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历程中是一次尝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了国家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的内容,该法中的这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实施减量化的基本理念,为固体废物的处理提出了法律依据。而《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发展创造了基本的法律构架,但是我国并没有相关的行政法规对循环经济做出规定,只以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退耕还林》细则中有所规定。 下面从我国法律体系方面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不够完善,有许多领域法律没有涉及,而在一些领域又存在规定上的重叠,给执法者带来许多麻烦,同时也不利于普及法律知识,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没有对循环经济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污染物存在跨行业的特性,对于这些特殊的物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第二,立法过度集中在工业领域而忽视农业方面的立法,第三产业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工业立法因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也变得举步维艰,可反映出在产业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在立法上给一、三产业相应的重视。 第三,环境立法存在的效力较低的固有问题,常常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提倡和口号比较多,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现的可能性较小。 第四,建设主体规定的并不明确,法律只规定政府部门的公开信息义务,对于企业及其他主体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具体执行不畅。 第五,对生产责任延伸方面没有相关的监管保障,在发展循环经济的下,建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责任主体上规定了生产者不仅对本企业的产品负责,企业有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清除的责任,看似完备的制度设计其实缺乏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政府的执行监督文件。 三、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对策 (一)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确立循环经济法律原则,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国家、企业时刻保持正确的方向,明确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更加注重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强调清洁生产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物合理排放的重要性。 1.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针对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造成环境破坏提出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寻求合适途径解决。环境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及各种生物的生存环境的安全,不利于实现人类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源头上分析、解决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落实预防原则的根本,特别要注意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针对汽车尾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也要格外关注,通过制定限制排放量等具体的措施,运用相关的奖惩机制,鼓励公民和企业为保护环境做出一份贡献,同时更是造福人类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实现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广泛凝聚群众智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低碳循环经济领域只依靠政府力量力量是单薄的,效果是不显着的,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办法指示,并在企业许可、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公民对参与低碳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欧洲国家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工业生产的滞后性,使欧洲各国在上世界中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问题。欧盟各国在经济政治地理文化等方面存在各种相似,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各国协同合作,特别注意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公益广告、志愿者讲解等 宣传模式形成良好的氛围。 3.“3R”原则 3R原则即再利用、再循环、减量化的简称,是面对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源总量急剧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矛盾突出的现状应坚决贯彻的原则。我国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资源的利用率相对低下,能耗太高,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由此产生的环境与资源问题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再利用即面对资源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为解决资源短缺与资源不能满足人类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问题而提出的。要实现再利用,首先要政府加大科技投入,研发开采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先进设备,同时要求不断提高各类社会主体节约资源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再循环,是与资源的再利用一脉相承的原则,通过对剩余资源和废物的再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既能克服废物排放的难题,又可以增加经济总量,是一种一举两得的措施。减量化,是指通过减少排放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措施,通过企业清洁生产,特别注意生产流程的低碳化和无污染,减少废气废水废物的排放。 4.分担责任原则 循环经济责任原则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对环境应尽的义务以及破坏环境承担的社会责任。严格区分不同主体的责任,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如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企业要更加注重清洁生产和减少排放;公民培养从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的意识,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排放,坚持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通过各方努力,使环境保护保护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条不紊地推进。循环经济责任原则就是更加明确了各个主体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以及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使国家、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配合,形成密切联系的整体。通过确立政府、企业和公民在资源综合利用、废料回收再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资源分配方面的公平与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对策 我国循环经济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本身缺乏经验可循,并且面临技术、人员、管理、资金等诸多难题。因此,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有较大空间可待提高。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发展,法律往往显示出其滞后性和保守性,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将保护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使百姓和社会享受到循环经济的好处,比如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入保护环境的具体规定,作为约束竞争主体的一项准则,同时,其它法律中也要更加明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垃圾处理和废物利用等具体环节缺乏具体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因此要从法律的角度给予充分的重视。 其次,政府要加强监管。加强与我国民间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建立专门机构监管各类主体义务履行情况,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求拒绝承担义务或者未按要求安排生产生活的人员承担责任,对有效控制排放的主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精神奖励,同时发挥国家宣传部门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转变发展模式必须依靠坚实的社会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感,增强群众绿色生活的意识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再次,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在日本,由于消费者数量庞大、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而生产者则不然,生产的产品废物的责任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考虑不同主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策略。现阶段我国各大生产行业还存在于生产链中技术落后的情况,因而产生的废物量超出法律规范要求的比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企业生产、已有约束性条款,但由于引进减排技术、再生利用废物的代价远高于废物产生的成本。因此,大多中小型生产企业多选用落后的经营模式,依然延用高耗能、高排放的粗放型生产方式,违背了国家发展节能型经济的宗旨,极大阻碍了我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经济进程。所以,在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中需要进一步建立废物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废物产生量的控制。可以建立抑制废物产生制度,以预防为原则建立循环经济基本的法律制度,健全我国废物产生标准,建立从事废物处理工作的行业和产品的规范标准。鼓励更多科技人才投身到环保新兴技术的研发中。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改革探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差距却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们应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收入分配改革 垄断性国有企业 财政税收 经济法作为一个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法部门,其核心是社会本位,这来源于经济法对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的追求。因此,基于经济法的目的、价值观念、理念和特性,它理应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排除垄断和再次分配促进公平方面,发挥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政策法和财税法的系统作用,本文也着意从这一方面来展开。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曾对分配和生产的关系做过这样的经典论述,“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豍.从这一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收入分配公正、合理的实现首先需要所有制问题的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的诸多问题会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而消失。但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现实状况不同,居民收入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领域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据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李实课题组测算认为,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50的水平。而按照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基尼系数等级线,0.40是警戒线,0.50是危机线,0.60是动乱线,这说明我国已经濒临危机线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危机线竖.由此可见,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迫在眉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已经关系到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 所谓“顶层设计”,原本是来自网络工程学的一种说法,英文原文是top—downdesign,它是说在进行一个大系统的建设前,要从顶层开始,由上到下的进行设计豏.因此根据此理论,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以怎样的理念和原则来指引和设计合理、有效地收入分配改革实践。 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否合理关系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基于经济法的视角,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认为对待收入分配改革,应该形成这样的共识:以制度推进为手段,以有效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基础,以垄断行业改革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财政税收改革为突破口,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三、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四、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豑.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 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豓,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五、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六、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角度下国家职能的运营 一、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治原则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同传统的国家统制职能必须由不同的职能机关诸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实现一样,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作为因应市场经济而产生的国家职能,由法律授权政府或社会组织行使,如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作为部级事业单位,对金融资本市场进行独立监督、调控。不过,政府是法律授权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最重要的载体,政府依法行使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授予其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具体表现,而且不再是行政式的管理,更多表现为一种监管、一种积极的引导。国家以法律授权的方式选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是因为政府具有比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更明显的优势:一方面政府机关设置健全,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职能部门、机构能够有效地执行复杂的任务;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履盖面广、多层级的网络框架,对国民经济运行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同时,国家法律的执行素由行政机关来承担,对现实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不符合立法和司法的性质,因此,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以法律授权形式授权政府实现是一种必然选择。 政府经济调节职能来源于法律授权,这意味着政府实现经济调节职能必须遵循法治原则,根据法律授权对市场经济运行生成的各种问题作出准确的回应并且提出解决方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其经济调节的职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政府的定位和角色的转换,这是因为全能型政府职能模式使得政府习惯于以权力干预市场运行,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由此可能导致政府在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存在严重的“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而且政府内设机构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也严重制约市场机制效能的发挥,妨碍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现国家对市场的经济调节职能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这种定位决定了政府必须完成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角色转换。 法治原则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的核心理念和基本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治理中的法治既区别于人治,也区别于法制。英国法学家洛克认为法治就是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法治的核心思想是要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严格依法办事,法治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同样,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机制,法的规定是社会管理的根据和手段,法的实现是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人治的本质是“贤人政治”,即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略、方式,具有随意专横的性质,政以言兴,也以言废,人治以权力为核心,轻视法律。法制虽然与法治有着密切的联系,泛指国家法律的体系、体制与架构的整体,法制既可能是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控制的人治之下的法制,但法治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任何人均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而且法治约束权力,尤其是对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一切权力都必须服从法律,在法律之内活动。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是因应市场经济而生的新型国家职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既反对权力干预市场运行,又需要权力纠正市场机制的外部性缺陷,需要政府运用权力纠正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对权力的两面性决定了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市场问题。 法治原则要求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必须有所作为。市场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调节机制,是价格、竞争、供求等市场因素在市场交换过程中相互制约与相互影响、自行调节经济运行的有机统一的系统,由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以及竞争机制构成,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性和滞后性特点,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以及外部性、公共物品不充分等市场障碍或市场缺陷,市场失灵成为市场机制不可克服的矛盾。 市场机制的内生性缺陷会直接导致资源配置失调、供求失衡、分配不均以及市场垄断等问题,进而扭曲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因此,微观领域的无序竞争和宏观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需要国家调节机制,即运用公权力,由“政府约束和指导”市场,调节宏观经济活动和规制、监管微观市场主体行为,限制“经济力量的自由运用”。 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限制 政府调节或干预市场必须依法办事,这是法治经济的应有之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制度供给,通过制定社会经济公共政策和市场运行法律规则,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达成公开、公正、平等、有序、自由的竞争秩序。政府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来源于法律授权,其行使也必然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政府经济调节的理念限制 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整体,微观经济涉及市场参加者及其经济行为,宏观经济则以国民经济运行为对象,表现为经济总量关系,主要是国民经济总供给、总需求以及总价格、总就业量等重要指标。宏观经济由不同的微观经济组成,微观经济运行受宏观经济指导。无论是宏观经济领域还是微观经济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都会因市场固有的缺陷导致运行偏差,解决和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问题、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则是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的根本任务。从理论上看,政府依法调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分别采用“规制”和“调控”的不同思路和理念。 规制即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简言之,规制就是以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这是一个具体化、范畴化、目的化的动作概念。微观规制就是政府依法对参与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干预。对于微观市场而言,只有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克服不同市场主体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多元利益与市场秩序的冲突,才能建立一个统一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平、公正、开放、自由的市场。因此,政府对微观市场采用“规制”的干预理念是对微观市场结构、特征理性分析的结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和治理市场机制缺陷,规范和矫正市场活动、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微观规制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持的规范,实现政府与市场运行的最直接的接触。 调控即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宏观调控是政府为促进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对宏观经济运行所为的经济总量调节和控制。政府对宏观经济领域采用调控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对宏观经济利益主体多元而复杂、对象广泛全面而又不确定、内容抽象而又不断变动等特征的理解和把握,体现了国家作为保障社会政治经济安全的公共利益代表者的高度责任心,也体现了政府在驾驭市场全局性问题上的独特优势和能力。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依据法律和政策,运用计划 、财政、货币和产业等调节工具,平衡经济波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 政府对市场调节采取不同的“规制”和“调控”理念,在根本上是由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所存在的质的差异性决定的。政府为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禁止或强制要求市场主体行为,因此,规制是国家强权力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对清除市场机制的“毒瘤”、“赘肉”具有“速效”、“强硬”的功能,留给市场主体选择的余地较小;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却只能以间接的倡导、鼓励和利益诱导等方式,引导和促进各种利益主体的市场主体行为,达成实现整体经济战略、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目的,调控的特质决定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柔性属性。 (二)政府经济调节的权力限制 政府干预市场的正当性在于市场需要,但政府干预同样面临失灵的危险。古典政治学家从政府的本质出发普遍认为政府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人们通过一定的契约关系建立公共组织管理社会,并认为政府以保护私有财产为目的,因此,政府是社会性的,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代经济学家从“经济人”概念出发,把政府当作追求经济利益的个体看待,认为最大化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也是政府的基本属性。不仅构成政府的官员有自己的私利,而且政府也有自身的利益,政府自利性弱化了政府的自我控制能力,政府在自利性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产生政府失灵的危险。这是因为政府权力不仅仅是一种能量,而且也是一种动量,富有扩张性、侵略性和进犯性。 政府依法获得调节市场的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由此政府也承担了法律设定的积极作为和有效作为的义务。与权力是一种强势的政治资源截然相反,义务是一种负荷、一种负担,义务的先天特质具有劳务性、公务性和服务性,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压力。权力与义务的各自特质决定了政府的选择偏好。从自利的动机出发,政府及其公职人员面对权力与义务的选择,最优的理性行为是努力实现自身公共权力的最大化,同时尽力将其依法承担的公共义务最小化,即尽可能逃避或推卸公共义务。政府及其官员对公共权力与义务的不同偏好决定了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时,必然存在缺位、越位或错位的现象①,“法律、习惯、传统、道德教育这些设计出来和演化形成以限制或控制这些短期私利的做法”。 为克服政府失灵,防止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过程中肆意干预市场或者怠于履行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职责,必须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权与微观规制权的法律限制。从经济法实践看,授权本身即构成政府权力的法律限制,因为在法治时代政府活动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基础,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政府均不得作为。经济法在授权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行使宏观调控权和微观规制权的同时,也明确设定政府的法律义务,明确政府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方式、方法。以《价格法》为例,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规制大多属于常规性规制,但《价格法》第30条至第32条对政府非常规的市场价格干预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即当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显着上涨或者有可能显着上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措施;在据以实行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反垄断法》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认定标准、调查程序、调查措施、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政府经济调节的手段限制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把最具权威性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放在同一层次,这种观念对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构建具有相当的消极影响。行政手段是政府行政权的产物,具有“人治”属性。行政手段是政府采取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的法律特征。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实质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的国家经济统制,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行为①,“在人治类型秩序中,由于倚重个别精英的聪明才智或超凡能力,致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于不确定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个别领袖的判断与偏好”。由于行政手段来源于行政决策的指令,依赖于行政机关的实施,而行政决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失误和偏差,导致政府行政干预手段的滥用和干预市场的负效应。20世纪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从消极行政到积极行政的演变,行政权力的扩张一方面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市场获得政府公共权威的协调和保护,但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合理增长和被滥用又使得个体利益遭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大。因此,政府行政干预与市场主体自由权利呈现冲突状态,单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是一种无节制、危险的干预活动,必须把这种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的规定性使政府干预合法化、程序化、责任化,才能杜绝行政手段的随意性和无制约性。 经济手段的抽象性必须转换为法律制度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尤其是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往往运用经济手段,即从经济体系中找出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作为杠杆,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加以影响,只有那些具有杠杆性质能对国民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变量才能构成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手段,如财政、货币或者产业的经济变量调整手段不仅操作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它要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干预市场必须谨慎,慎重使用经济手段。为防止政府在推行经济手段干预市场出现决策冲动和混沌,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在调控经济中的作用,也必须使经济政策的内容、手段法律化,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以法律手段贯彻、落实经济政策的思路和理念。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法律手段中的法律责任的归宿是任何行政手段或经济手段所无法仿效的,法律责任对主体行为的制约和威慑也是其他手段所无法实现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全局,必须通过责任的追究才能达到慎行的目的。人的责任心与法律责任成正比,法律责任越重,人的责任心越强,法律责任越轻,人的责任心越弱,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人的责任心。为了杜绝政府干预经济中草率、主观、不负责任的现象,也为了昭示市场规则的严肃性,必须追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法律化。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市场规制还是宏观调控,都不是国家的任意行为,而是依法治理市场的法律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法律化是西方市场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而转轨型国家职能的实现方式也正在发生着质的变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由单一的行政干预转向行政、经济和法律并用,且逐步迈向以法律调控为中心的轨道。 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命题出发,国家调节经济的途径应该是法律手段,政府必须依法采取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措施,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程序调节市场运行,克服或消除市场运行过程中遇到的特定障碍,不应当存在法律手段以外的其他手段,这些手段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撑和约束,即容易造成权力对市场的侵凌或任意干预,显然有违于法治经济的精神。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无论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还是法律手段,最终必须采用法律形式。 当前政府调节市场的手段除应将经济手段纳入法律范畴外,还应尽可能降低行政手段使用的频度和 幅度,以提高市场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时,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政策也必须付诸立法,形成确立经济政策目标和手段、措施的具体法律制度,确定负责实现政策目标的政府机构以及通过这些机构实施法律的责任,以达成政府贯彻实施经济政策时对市场的干预适度、合法和接受法律约束的目标。 三、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实践 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受市场体制影响呈现不同的运行模式。从历史角度看,经济调节职能孕育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因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运行是其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而依法运用货币、财政以及产业政策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结构则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衍生的经济调节职能的重要内容。 美国政府经济调节的职能始于对垄断的排除。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①就是美国立法机关基于企业组织扩张带来的社会经济挑战和民间运动强烈的利益需求所作的回应,它确认“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以限制州与州之间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任何人签订上述契约或从事上述联合或共谋,是严重犯罪”。1914年的《布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授权联邦政府贸易委员会根据谢尔曼法及其配套法律,禁止或限制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等排斥、妨碍竞争行为,达成市场健康运行的立法目标,实现国家“对私法的传统领域进行干预和渗透”的经济调节职能。罗斯福新政则针对经济危机引发的市场萧条、产业结构失衡、贫富悬殊加剧等社会经济问题,于1935年至1939年间颁布了大量旨在调整经济总量平衡、保持社会经济均衡发展的法律,其中《格拉斯?斯蒂格尔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全国工业复兴法》等法律授权联邦政府运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强化市场干预。 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会先后通过《抵押贷款债务减免的税收豁免法》、《一揽子经济刺激法》、《住房和经济恢复法》、《金融救援法》、《美国复兴与再投资法》、《抵押贷款改革法案》以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等,强化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授权联邦政府实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介入、干预市场活动,恢复和刺激美国社会经济活力。德国对经济活动统制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经济立法,以“国家干涉主义”为思想基础,德国政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扶持其卡特尔组织,只要不滥用其地位,就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得以自由发展,即使是190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对卡特尔组织予以规制。1914年8月,德国议会通过《授权法》,参议院有权在战时“防止经济损害所必需的措施”。1919年颁布《钾经济法》、《煤炭经济法》和《卡特尔规章法》,这些法律强化了煤炭、钾等重要资源型企业的社会化力度,政府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供应实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德国政府对卡特尔组织滥用经济权力的态度从扶持向削弱的转变。二战后,德国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以反对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稳定经济发展、均衡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德意志联邦基本法》②为基础,确认国家有义务对经济过程带来的不利于社会的结果进行干预,由此建立了现代国家经济调节职能运行的法律制度,包括《反对限制竞争法》、《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损害赔偿责任法》、《缺陷产品责任法》等。这些法律要求德国政府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框架下从微观领域和宏观领域依法调节市场,克服市场固有的缺陷。 日本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在二战前仿效德国,具有强烈的经济统制色彩。针对经济危机对日本经济的冲击,日本政府从资金、价格、金融等方面制定了门类繁多的宏观调控法,如制定《制造事业法》以保护重工业、化工业发展;制定《出口补偿法》等各种扶助和鼓励出口的法律,扶持和振兴日本工业,尤且是日本中小企业。为了应对经济危机,日本颁行了大量的促进卡特尔发展的法律,如《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重要出口产业组合法》等,同时颁行《银行法》,通过提高银行最低资本金数额,挤压小银行,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的集中和规模化。应当指出的是日本这一时期的经济调节立法虽然强化了“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干预”,与真正意义上的体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立法尚有相当的差距。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进程催生了国家适度干预市场而不是统制经济的法律。从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出发,日本于1947年颁布《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即《禁止垄断法》,强行解散各种特殊公司、垄断集团,同时,推行产业合理化经济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合理化发展,这些法律包括《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煤炭矿业合理化临时措施法》、《中小企业基本法》、《农业基本法》等。①这些法律在实践中依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经过反复修改而不断地被赋予不同的历史使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 上述市场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表明:不同国家的经济调节机制决定于其不同的市场机制,美国注重个人自由和个体权利,政府原则上并不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对市场的干预和调节局限于市场失灵,目标是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德日作为后发的资本主义国家,选择了国家权力的强行介入,侧重于积极地整合经济资源、规划和管制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和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对经济调节职能的实现却具有共同的特质,即“市场失灵—国家干预—法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政府既不能逾越法律授权的范畴、途径和方式,也不能怠弃法律确认的职责和义务,市场机制的需求是国家干预的前提,市场缺陷的克服是国家调节的目标。我国确立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的法律实践经历了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规制到宏观调控的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与市场发达的美、德、日诸国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契入点建立国家经济调节机制不同,我国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蜕变过程中边除旧边立新的基础上培育、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因此,构建多元而独立的市场主体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首要任务,“先规则后市场”则成为国家经济调节职能法律机制确立的独特路径。为满足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市场主体立法必须赋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摈弃计划经济条件下主体的所有制身份色彩,减少和消除国家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的强权与市场管理者身份的冲突,同时,用法律形式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这表现在立法上一方面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基础,逐步健全集体所有企业、私营企业法律制度,赋予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以独立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颁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为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相应的法律环境和依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培育和建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宣告了以企业所有制性质立法的实践不复存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为市场机制确立法律基础。 法对政府实现经济调节 职能的限制是在授予政府市场监管权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所采取的限权措施。与发达市场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经历一个自由竞争的发展过程,对于一个后发市场,我国也没有选择市场国家先市场后规范的发展路径,而是选择了一个边发展边规范、先规则后市场的发展方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战略的法律支持,国家颁行了一系列旨在确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保障市场机制健康运行所必需的法律、法规,以《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审计法》授权政府依法成立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物价局等各种部门机构,负责监管微观市场运行中的产品质量、竞争秩序、市场价格,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以《反垄断法》授权政府设立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经营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实施监管;以《土地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规划法》授权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开发、经营进行监督管理。针对金融业技术性和金融市场高风险的特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证券法》、《保险法》授权中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中央银行统一指导下分别实施对金融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管,这些机构在性质上属事业单位的非政府组织,这意味着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在金融领域的剔除,政府“万能”的角色定位被扭转,政府规制市场行为的方式、手段、范围、程序均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宏观调控法律机制涵盖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法。宏观调控的本质在于稳定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宏观调控立法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分配与平衡为中心,以国家财政、预算、货币政策以及税收政策法律化为基本手段。1994年的《预算法》确立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和地方分税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保持收支平衡的法律原则,授权政府有权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预算法》授权国家及各级地方人大对政府预算实施监督管理,审查和撤销同级政府编制的预算报告。1995年颁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权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权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稳定。 以《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心的税收法律体系为政府实现国家经济调节职能奠定了物质基础。相对于较为发达的财政调节法,产业调节法与区域经济协调法则显得相当滞后。产业调节法是以财税、金融为手段确立的产业倾斜、产业扶持法律制度,产业调节除《中小企业促进法》、《科技进步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外,基本上还停留于政策层面,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区域协调发展法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的法律调节方式,政策色彩更为浓厚。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与2006年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基础,国务院制定和实施了以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区域扶持为内容的各种区域协调发展的措施。 宏观调控立法滞后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法治原则的精神。一方面,宏观调控政策化倾向导致立法进程缓慢、立法层级偏低、法律呈结构性偏差,如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增长法、产业合理化促进法等缺失使得宏观调控行为过于随意、过于原则,对市场机制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履行国家经济调节职能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法律约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统一、不协调和不连续,如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各种财政补贴、税收减免措施,因缺乏明确界定的法律标准,各资源型城市为申报资源枯竭型城市不断“跑部进京”。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法律化、系统化需要国家尽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需要一个基本法来统一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协调不同的调控手段之间的分工、衔接、交叉、配合和矛盾的处理,需要确立一个系统的具体规则和明确的法律责任标准,以满足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 经济法论文: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建构经济法体系的依据,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本文主要论述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论文关键词 经济法 基本原则 社会整体利益 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释义 “原则”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rinciPium,译为“起源、基础、准则,”按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所下定义:所谓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 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体现发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周作翔教授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周旺生教授认为,法律原则,就是体现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原则,是法的原则体系的上位阶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一切经济法规中,体现经济法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最高准则,始终起指导、规范、引导作用的总括性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诸多经济法原则中更具根本性的经济法原则,它最为充分地展现着经济法主要价值并最为集中地承载着经济法的核心理念,它是经济法规则制定和实施的基准,是经济法体系内具有最强普适性的原则,是经济立法的基础,是执行经济法律法规,进行经济管理、处理经济关系的依据,对经济立法、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思想,是连接经济法宗旨与经济法具体规范的桥梁和纽带,所有的经济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行为都以它为基础展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有很大作用,是经济法理论研究中重要的一环。 二、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现状和确立标准 (一)我国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观点我国经济法学已有20余年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我国经济法的研究也欣欣向荣,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也不断走向深入,但是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却是各成一家,没有定论。而一个学科基本原则的确立对于促进本学科的繁荣发展有重大作用,比如,民法确立了“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原则,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确立了“实体性和程序性方面的”原则,而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却没有统一的基本原则,确实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王保树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1)经济上的公平与公正原则;(2)违法行为法定原则;(3)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第二,潘静成和刘文华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衡协调原则;(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第三,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原则为:“注重社会总体利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第四,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张守文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调制法定原则;(2)调制适度原则;(3)调制绩效原则。” 第六,程宝山教授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1)社会本位原则;(2)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二)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最高价值和基本精神。笔者认为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如下标准: 1.具有高度抽象性、概括性。经济法基本原则能够统领整个经济法,是经济法基本精神、基本价值的高度抽象,是价值观念和法律规则的汇合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总是带有滞后性,因此可以弥补经济法律法规的不足,解决经济法法规法发展滞后的问题。 2.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体现了经济法质的特定。不同社会关系的特质决定了调整该社会关系的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特有的。经济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经法所特有的,像“违法行为法定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可以认为是所有法律部门都应具备的原则,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还有一些学者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着更多是我们处理社会问题的立场、原则,也不应认为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3.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经济法是社会法,它是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而对经济进行干预、协调、参与等进行规范和保障的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根本准则,以维护、实现、发展好是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该体现出经济法社会本位法的本质特征。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高度抽象性、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体现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以上三点是判断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有力标准。 三、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17、18世纪以保障个人自然权利为本位的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潮向重视社会利益为特征的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的转变,社会本位法哲学思潮盛行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产生于该时期——即近代市场经济和现代多元社会。在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市场主体对自身利益的无限制追求和对他人、社会利益的漠视导致产生垄断,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导致市场失败,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对市场进行积极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了集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于一体的混合经济体制,这种特定的经济结构迫切需要既尊重市场调节,又体现国家干预。 “我们考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它在确定自己的调整对象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本位思想,正是这种本位思想构成了一个法 律部门区别另一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经济法正是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社会整体利益所追求的是一个个社会的实体,是建立在个体利益基础之上的社会整体利益。所谓社会整体利益,是一个社会之中全部合法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仅仅是简单的个体相加,而是谋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并通过对不同利益的对比特别倾向于对弱者的保护,以形式上的不平等来达到实质上的平等;通过对当前发展的合理调节与限制,保存和创造未来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条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使得个体利益能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个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强调人的理性,认为在个人理性的指导下,整个人类社会最终会形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经济法的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社会、个人的平衡下调发展,在任何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中国经济法天然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己任,其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为其使命。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其他基本法律原则是为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服务的,同时社会社会整体利益原则也是消除其他各种原则之间冲突的最终落脚点和归宿。保障社会主要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最本质体现、最基础内容。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确立,是由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决定的,明确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社会公共利益,为经济法具体法律制度的实施起到根本的指导作用。 (二)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指在处理两者关系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相互不能取代。笔者认为,“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不同于“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并重”表明同样重视,同等看待,缺一不可,其强调不分主次,彼此之间不能取代:“兼顾”指的是同时照顾(两方面以上),描述的是有所选择地对另一种、另一些事物或情况加以关注,其更多地体现的是主观意识。显而易见,“并重”比“兼顾”更能突出重要性。 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是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指导方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效率决定公平,效率的水平决定公平的程度,没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来源于公平,没有公平就难以有效率,难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一定要把公平与效率统一并重地看。在当今社会,我们只有把“蛋糕”尽可能地做大,并且把“蛋糕”公平合理的分配,才能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和舒心。 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率,提高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经济效率,而且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不会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是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提高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政府和市场积极的发挥作用。公平更多的要政府主导,效率要市场主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一个折射,政府和市场是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只有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调并用时,才能使经济协调发展。对于市场能调节、能调节好的,应交由市场自行调节:在市场失灵的情形和领域下,则要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旨在提高效率,政府重在促进公平,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使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更加科学,发挥的作用更加合理。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故要不遗余力的提高效率;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即必须要确保公平。 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经济法,其价值要体现为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则需要经济法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解决相关问题。确立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能更好的指导经济法律实践。该原则的确立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能够指导经济立法和经济法的实施,具有现实操作性;而且纠正了以往过分强调公平而忽略效率或者过分强调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做法,使公平与效率原则更好地指导实践,更好地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更好地促进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经济法论文: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分析 摘 要: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而就业歧视问题也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关键词:就业歧视;经济法;政府管制;解决机制 一、就业歧视与经济法解决机制 1.就业歧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或劳动关系建立后,对招聘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求职者或雇员基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或工作岗位无关的因素,而不能给予其平等的就业机会或在工资、晋升、培训、岗位安排、解雇或劳动条件与保护、社会保险与福利等方面不能提供平等待遇,从而取消或损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或雇员的平等待遇权的现象。在就业过程中,就业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①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②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求职者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③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乙肝歧视”问题,已在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④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如广州市人事局于2003年底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优先解决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 ⑤其他歧视。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地域歧视,河南人的形象近年来被大肆破坏,许多用人单位明确规定不招收河南人,还有的用人单位拒招东北人;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能力强的;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姓氏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姓“裴”的,理由是“裴”和“赔”同音,不吉利等等。 2.经济法解决机制的概念及其特征 经济法解决机制是指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和政府共同解决,市场基于效率至上的原则,通过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用工行为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来引导雇主做出是否采取歧视的行动。但市场调节机制存在固有的缺陷,主要体现在:某些歧视问题市场无法调节;抑或虽然能够调节,但会由于对效率价值的过分追求而牺牲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公权的介入。政府基于正义原则来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但政府管制也存在不足,不是管了应该交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就是对正义的过分彰显而牺牲了效率价值,这些不足同样需要市场的及时调节。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就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这样的双向运行中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并达到预期效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市场调节性。市场调节作为市场经济的内生机制,其理论假设前提是相关市场的主体都是理性的,这种理性贯穿于市场主体对自身行为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在自由平等的竞争中基于经济理性做出合理决策。如果自身行为通过市场调节带来的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结果,那么该主体就会积极从事此行为,这就是理性;相反,如果市场调节带来的是高成本低收益的结果,该主体就会排斥和放弃此行为,这同样也是基于理性的结果。 ②政府管制性。由于市场调节的不完善性,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对于歧视问题的解决能够起到重要的弥补作用。具体而言,这种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能够针对歧视行为给被歧视者带来的无效率问题进行有效的管制和救济,通过对实施歧视行为者赋予法律责任等强制性手段,促使其将外部性内在化以避免歧视,同时也使被歧视者获得相应的补偿。换句话说,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性的保障。第二,对于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歧视心理偏好,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强有力干预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国家公权力的管制对于人们的歧视心理偏好能够起到强制性的改变作用。第三,由于市场调节手段重视效率至上,往往 忽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权干预较市场调节手段在彰显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③综合运行性。经济法解决机制所要做的就是在社会经济运行的系统中使市场和国家机制各行其是,各尽所长,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相得益彰。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是一对矛盾体,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经济法在市场和国家这对矛盾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并力图找到两者的最佳契合点,即实现两者的和谐,兼顾市场和政府的共同发展,在两者的动态运行过程中共同作用于就业歧视的治理行动中。 二、经济法解决机制是解决就业歧视的理想路径 就业歧视问题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其形成机理与经济法的基本机理具有相通之处。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歧视体现了市场调节失灵 应当肯定的是,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方式和力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从事歧视行为可能会产生高成本和低效益的不利后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用工主体)会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不得不放弃歧视行为。然而,将市场作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手段也有着其天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 ①市场对被歧视者的无效率是无能为力的。市场主体是否会采取歧视行为完全取决于歧视是否给其带来高收益,当歧视行为产生正效率,主体必将会采取歧视行为,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歧视现象便是有力的说明,可见歧视有时对于歧视者来说的确是有效率的,当然也有无效率的时候。但是对于被歧视者来说,那必定是无效率的,因为没有人会乐衷于遭受歧视,并以此为快乐。然而,对于被歧视者的无效率,市场是无能为力的,而且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这种无效率状态将会更加恶化。 ②歧视心理偏好是无法通过市场调节加以改变的。由于我国是一个深受古代传统文化观念影响的国家,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意识根深蒂固,如男尊女卑、城乡差异、等级森严等。这些不合理的传统文化观念内含着一种歧视走向,而且随着时间的长期积累会演化成一种歧视文化和心理,这种歧视文化和心理偏好也不是通过简单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就能够加以改变的,即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分析某一歧视行为的成本收益所付出的信息成本也是非常巨大的[2],这一点也足以使我们对市场调节手段产生很大的困惑,从而导致人们对市场调节手段的质疑和排斥。 ③市场调节无法对抗不合理的政策导向。我国政府出于特定时期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应的就业政策和制度,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有许多限制措施,而很多地方政府也为了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限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的土政策,人为地制造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这些都非市场所能解决。 ④单纯的市场调节无法兼顾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市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出发点在于对效率的考虑,通过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来引导市场主体基于效率考量做出理性决策,但并不能考虑到对于公平正义这一人类永恒的情感和诉求的尊重。片面追求高效率,有可能会忽略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基本价值的兼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发展。 2.就业歧视体现了政府管制缺陷 尽管政府管制作为弥补市场调节本身不完善的必要手段,但公权介入作为市场力量的替代手段并非都能够实现预期的目标和任务,毕竟政府管制也有很多难以克服的缺陷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呈现出无效率性。有些歧视是有效率的,如果采取政府管制直接加以禁止反而体现出一种无效率性,这时,我们称之为合理歧视。比如用工主体限制或拒绝雇佣年老的劳动力,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因为雇主之所以要限制雇佣年老工人,并不是说他们比年轻工人效率低,而是因为判断和具体评估工人的工作效率孰高孰低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要想清楚地做出具体评估,恐怕所需信息成本是非常巨大的,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不能通过政府管制一概予以禁止,否则必将遭受“非效率性”的责难。 ②体现政府管制的法律实施会使被歧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可以起到惩罚歧视者和救济被歧视者的双重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考虑到,规定有对歧视者进行惩罚内容的法律一旦实施,就会迫使理性的雇主将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最小化,这一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使被歧视者利益受损,比如法律要求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行为,那么雇主就会积极地在那些需要雇用妇女的岗位上采取以资本投入替代劳动投入等应对法律规定的行动,从而就会减少被雇用者的就业机会,最终受损的还是被歧视者;同时,反歧视法对雇主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会以提高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3],最终导致消费者公共福利受损。 ③政府管制在微观层面上可能会降低企业效率。有的国家为了规制就业歧视,政府要求企业必须雇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是弱势人群(如残疾人、妇女、年老失业人员等)。但是这种政策完全不考虑企业的效率和成本负担,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并降低企业效率,因为这类照顾人群未必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而且这一做法也无异于任意地剥夺了本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而获得此工作岗位的其他不受特殊保护的人群的就业机会,有违公平之嫌。 ④政府管制如不加以有效控制就会浪费社会资源。公权力管制需要成本付出,管制成本一般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成本及大量机会成本,其中,立法、执法、司法成本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反就业歧视专门法律法规,并由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执行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就歧视问题进行法律适用、案件审理等活动所需社会资源的投入,其成本是巨大的;机会成本是指采用政府限定的措施会导致本来其他也许更为有效的措施不能采用的损失,如果对政府管制不加以有效限制,其付出的机会成本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当值得注意,那就是当政府滥用公权时可能会带来社会成本的损失。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就业歧视问题凸显出市场调节失灵与政府管制缺陷的两难境地,而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它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的二元结构,确立了自己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逻辑基点和路径选择,以市场与政府的互动结构作为自身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通常机制。因此,运用经济法这一解决机制来解决歧视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案,经济法解决机制将成为解决歧视问题的理想路径选择。 三、就业歧视的经济法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 1. 运用经济法“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机制,建立就业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 将就业歧视问题交由市场与政府共同解决的经济法解决机制,是在“市场调节政府管制”的双向运行中实现对就业歧视现象进行有效调整的新型制度。笔者认为,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这种双向性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一方面要注重市场调节的效率标准,另一方面又要兼顾政府管制的公平标准,两者缺一不可。效率标准主要是从市场用工主体在录 用雇工时的内在需要角度出发,即用工主体的用工条件是否基于岗位和工种的需要,当被雇佣者不符合岗位与工种的内在需要时,对于雇主来说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公平标准主要是从政府管制的出发点入手,国家应通过法律在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来实现其公平正义价值。就业歧视从本质上说是用工主体滥用用工权而损害劳动者的就业权,当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应扮演“利益衡量者”的角色,本着优先、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冲突,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解决机制在确立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时,就应当坚持内在需要标准与社会公共利益标准相结合的双向标准,两者缺一不可。 2. 契合经济法的现实主体制度设计,建立反就业歧视的专门社会团体组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与利益的日益分化,各多元化阶层与主体正不断被组合为各利益群体,整合为经济规模、认知能力差异巨大的弱势与强势群体[4]。作为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后现代法”特征的经济法自然要关注被边缘化、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平衡其与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而作为一种矫正机制,经济法要以法律制度设计上的不平等矫正事实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不平等达到实质平等,给予弱势群体以特殊的关怀。因此,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人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还应当关注介于两者之间,作为过渡带和平衡带的社会团体[5]。相应地,经济法主体制度设计则需要突破传统主体的两分法,将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团体确认为一种新型的、第三类经济法主体。 鉴于经济法解决机制“市场与政府”间的双向互动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当专设一个介于市场与政府间的社会中间组织,在市场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向社会市场用工主体宣扬公平就业政策,劝诫雇主摒弃歧视性雇佣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代表劳动者争取权益,一旦与用工主体调解不成,可以代表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单独设立“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赋予其以下职能:向各机关团体或民众提供有关就业歧视的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就业市场秩序的监督与检查;就有关劳动者公平就业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对于求职者或受雇人提出的就业歧视申诉案件进行协商、调解;运用歧视标准的双重审查机制对就业歧视的认定或消除歧视提出建议;就损害劳动者公平就业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劳动者提起诉讼,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协助各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雇主或社会团体订立公平的就业政策。同时,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劳动者公平就业保护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3. 强化经济法的司法解决机制功能,建立符合经济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 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之法,它以社会本位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宗旨,无论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法律关系,还是在管理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市场规制法律关系,都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一旦这些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当事人之间产生经济法冲突和经济法纠纷,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公益必将遭受严重破坏。但是传统法律理论认为,维护社会公益乃国家之职责,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理应由国家适用公权力追究其责任,公民私人无权亦无需介入;法院被认为是处理个人利益之间的纠纷,而不是管理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行政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干预,起诉资格的限制正是用以阻止法院过分介入行政机关的事务。相应地,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传统诉讼法体系立足于维护个人私益,对于公民个人间的私益纠纷可以通过法院适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对于遭受损害或有损害之虞的社会公益之维护,因对公民个人无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大门是紧闭着的。因此,对传统诉讼法理论加以突破,畅通公民提起公益诉讼的渠道,建立能够吸收公众参与社会经济公益维护的经济公益诉讼机制已成为现实的迫切需要。基于对经济法本质所达成的共识,涉及社会经济公益与国家干预则构成经济公益诉讼的本质特征,经济公益诉讼与经济法的内涵特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公益诉讼是对传统(民事、行政)诉讼法进行理念性更新与突破的新型诉讼,是经济法的诉讼程序法[6]。 长期以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行政管理的单一运行机制,它通过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行使劳动力市场公平就业秩序的监督管理职能,排斥公民参与,严重忽视了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这种单轨运行机制使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呈愈演愈烈之势。因此,当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致使公平就业秩序遭受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如我国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问题等),法律应当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公平就业秩序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笔者称其为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7]。反歧视公益诉讼制度既是蕴涵市场与政府互动关系的反歧视双向联动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法诉讼程序在反歧视领域的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与私益诉讼相比,公益诉讼的提起及最终裁决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有社会公益侵害的潜在可能,亦可提起诉讼,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受违法侵害行为的侵害,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反歧视公益诉讼中,法律有必要在就业歧视尚未发生或尚未完全发生时就容许公民适用司法手段加以排除,从而阻止公平就业秩序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或危害。 经济法论文: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摘 要 题】特别推荐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 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 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再次,如何保证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案件中尊重国家主权,不越权,以及不将自己的管辖权延伸至其他领域,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WTO成员国的措施是否与WTO的规则相冲突,是一个涉及到成员国主权的敏感问题,涉及到WTO体制与成员方的权力分配和平衡的问题。争端解决机制赋予专家组审查成员方国内法律和政策的权力,若争端解决机构处理不慎,就可能损害成员方的主权。 此外,还有些学者提出,在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方面,在透明度方面,在司法化方面,争端解决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意见无疑也是值得考虑的。 经济法论文:会计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经济法对赋予社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对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为此,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经济型、复合型会计人才为教学目标。然而,我国当前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教学内容缺乏、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等等。然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会计学专业教学目标的实现、人才的培养都有极大的阻碍作用。因此,为了不断优化会计学学生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深化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中夯实基础知识,以满足学生在日后考证、就业和职称提升的需要。 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 经济法课程本身是一门实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然而,当前很多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性,让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存在很多误区。首先,传统的教学方法过分侧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在课堂上,老师是教学的中心和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老师忽略了给予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独立意思表示的机会,忽视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容易让学生把经济法看成是一门枯燥无老师在法律法规的介绍中引入的很多案例比较陈旧,要么是与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符,缺乏针对性,要么是与当前的经济形势不符,缺乏时效性。最后,老师在教学工具的应用上缺乏创新性。很多教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有效地把教授、板书、多媒体、以及互联网有机的结合,教学方式单一。 (二)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 会计学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专业。而经济法是会计学专业必修基础课程。当前,经济法教学内容普片缺乏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章节缺乏针对性。目前,经济法还没有集中于一部法典型的规范性文件中,而是散见于大量经济法规之中。经济法教学内容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中,民法主要包括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合同法,商法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和票据法,除此之外,还有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所以,从教学内容上看,经济法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广。然而,在有限的课时下,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章节都面面俱到,需要选择性地讲解,因此,老师在章节的选择上可能参差不齐,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会计学专业缺乏针对性。第二,章节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经济法每一章的内容都有一个特点,即内容多、杂、细。学生在初学时很难全面的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难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结果很多学生对章节的内容的认识什么都想学,但就是不知道学什么;什么都学了,但什么都没有学到。经济法教学缺乏针对性和目的性对学生现在的学习、以后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第三,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在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体现出不足,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只能停留在表面的层次上,无法把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现实结合起来,无法活学活用。 (三)考试方法缺乏合理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学生期末考试评定成绩的方式是期末考试卷面成绩(70%)和平时成绩(30%)组成,经济法也不例外。这套成绩评定方法对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的积极性都会产生很多弊端。由于很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方法都存在着误区,认为经济法只是一些法律条文,只要把它记住就可以了。然而,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比达到了70%,导致很多学生为了考及格,就在考前临时抱佛脚,通过死记硬背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对其内含根本没有理解到,更别谈运用法律条文来分析现实经济主体的法律纠纷。虽然平时成绩占比30%,但很多老师是仅依据学生的出勤情况来决定平时成绩,而忽略了学生课堂上的积极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果导致很多学生是为了上课而上课,只要老师点名到了,平时成绩就有了,至于在课堂上能不能学到知识,很多学生并不在乎。所以,在当前这套成绩评定体系下,对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培养学生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伤害。 (四)教师专业知识的缺失 经济法是经济学和法学两大学科的交叉学科。由于会计学专业经济法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有着本质的区别,故在教学中就很难两全其美。从事法学研究的老师因会计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很难把法融入到实际的经济问题中去分析;而从事会计学研究的老师因为法学知识的欠缺,在经济法的讲授中可能会出现法理知识不足、法学知识深度不够等问题,让学生对经济法的认识缺乏深度。两个方面的问题都是因为教师专业知识的欠缺而影响到了教学效果。 二、会计学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采用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个案研究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分析和研究具体案例,掌握分析问题的原理,进行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向学生展示生活中真实的情景,让其针对案例进行认知、思考、分析和发表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抽象的理论、概念,具体化、形象化,且提高学生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等素质。[1]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第一,选择的案例要贴切。老师在选择案例时需要结合某个章节,或者某一个知识点的含义需要来选择,案例要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和启发性,能帮助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第二,选择的案例要新颖。老师可以从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等途径,选择当前的热点、重点、经典案例,这样既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当前热点问题,又能大大提高学习的积极性。第三,案例分析要注重讨论和总结。在讨论过程中,老师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做出意思表示、相互辩讨。同时,让学生明白,在课堂上讨论结果不是最主要的、讨论过程才是最宝贵的,不要怕出错,错了通过讨论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然后予以纠正,才能真正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和主导地位。老师要要求学生围绕讨论的主题,不能偏离主题;当学生发现分歧或讨论结束,老师需要对上述讨论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根据相关法律得出正确结论,以实现预期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 (二)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相融合 在新常态下,社会更需要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在现有实践教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于会计专业而言,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就需要老师在经济法教学中中,既要夯实基础知识,又要注重资格证书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等)。经济法教学与资格证书考试融合并不意味着经济法教学是以通过资格证书考试为目的,而是以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目标,以资格证书考试为风向标,注重拓展学生的经济法律知识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之,资格证书考试从某个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会计学专业人才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既能检验自己的实际水平,以便为自己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同时也为将来职业的发展和职称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 改变过去重考试,轻平时训练的现状。很多学校学生的期评成绩来源于平时成绩(30%)和期末考试(7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仍占绝大部分,很多学生忽视平时的训练,仅通过期末考前的复习也能通过考试,为此,应积极加强考试改革,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首先加强考试改革。通过应经计算机考试系统,实现考试无纸化和试卷差异化,改变过去期末考试学生同一张试卷定成绩的局面,降低考试作弊的概率。其次,实现多元化的考评模式。降低期末考试在期评考试中的比例,提高平时上课的表现和出勤率所占的比例,比如采用期评成绩=期末考试(50%)+上课表现(30%)+出勤(20%)。把平时学生上课的表现成绩引入到期末考试成绩中,可以大大地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次,试卷题目设计改革。降低单纯记忆性的试题比例,增加案例分析的试题比例;减低客观题的比例,增加主观题的比例。把期末考试试题与相关资格证书考试试题看齐,经济法把期末考试办成为检验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试。 (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 要提高会计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效果就必须提高老师的相关专业知识。无论是会计学专业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要上好经济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素养。法学专业的老师需要学习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票据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时刻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时刻训练自己把法学知识融入到经济问题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在实际教学中能结合相关法学知识分析当前经济热点,提高教学的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会计学专业的老师也需要不断自学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民法和商法,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理论功底。同时,时刻关注经济法的修改,以便把最新的法律法规融入到经济问题中,促进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科研和教学相结合。通过申报经济法相关的教研课题,深入研究经济法研究,明确教学目标、改善教学方法、准确教学定位、增强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培育“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21世纪国家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为了培育这类人才是一个系统化、长期化的过程,需要我们教学工作者在一线的教学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 经济法论文: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与研究型高校的专业法学教育相比,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1.经济法课程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课程内容繁多,课时通常为32-48学时左右,在有限的课时内要讲清楚庞杂的内容,比较困难。因此,有必要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选择适合该专业学生需要的相关经济法知识; 2.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学生主要是二本和三本的学生,学生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方面比较缺乏,在教学中常常显得比较被动,如何让学生能够对课程产生学习的兴趣,如何组织教学中师生互动是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重要考虑的因素; 3.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生的法学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需要普及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法学概念。要满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应用”、“实务”等要求,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在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实践运用 案例教学法,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187年创造的,在美国主要表现为判例教学。案例教学法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我国于2世纪8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课程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笔者在这些年讲授经济法课程的过程中,一直在运用案例教学法,获得了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但仍处于不断摸索和提高的阶段,仍面临诸多困惑。 (一)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经验 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特点,判例法尚未取得法定地位,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上存在和普通法系国家不同的地方。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笔者认为应坚持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地位,通过一些简明、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来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化手段,选择和搜集经典经济法案例,采用视频、图片等多种方式演示案例,主要采用课堂问答、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设计课堂教学和实践环节,探索适合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方式。在进行案例教学过程中,针对应用型高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等诸方面的特点,笔者认为以下几点是需要把握的因素: 1.选择合适的案例。 合适的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关键因素,案例应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的理解和接受能力相适应,所以应选择内容相对简单、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同时兼具一定趣味性的案例。在取材上,可以引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比如《经济与法》节目中的一些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学生会比较感兴趣,容易激发其学习热情。选取的案例应是近期发生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生能够对所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有基本的把握和理解。 2.课前准备工作需充分。 主讲教师应在课前将下次课程主要讲授的案例内容发给学生,让学生先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学生按分组以PPT形式来准备课堂发言。师生之间有诸如QQ群之类的交流平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查询资料的途径和方法的技术指导。 3.课堂讨论中需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课堂中教师可以采用分组讨论以及模拟法庭等方式来灵活开展案例教学。在课堂讨论中,老师要起到理性主持人的作用,要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积极调动学生的热情,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讨论中去。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及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案例将理论知识点讲授清楚,从而使学生全面深刻地领会到该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 4.案例讨论后的总结需条理清楚。 教师在总结案例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案例与所涉及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融合起来,使学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来掌握经济法课程中的基本基本概念和理论,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实践教学中面临的困境 案例教学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占主导地位,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和教学目的上都存在差异,我们的学生在习惯了“填鸭式”的教育模式后很难适应开放式的案例讨论这种教学形式。因此,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还是面临诸多挑战。首先,课前准备过程难以控制。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进行比较好的课前资料搜集和准备工作,这些有赖于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丰富,学生课后搜集资料的条件和实施是否完善,同时,还取决于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其次,课堂中学生习惯被动接受知识信息,缺乏主动提问和探讨的积极性。案例讨论无法热烈和深入。再次,由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限制,过程考核给老师增加很多工作量且操作难度较大,很多教师还是习惯于采用笔试作为最终的考核方式。因此,有些老师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说明这种讲授形式,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优势作用。 三、创新应用型本科高校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 (一)改变传统授课模式,与学生进行“对话式教学”,注重学生的信息反馈 要实现“对话式教学”,对教师和 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极好的课堂管理、语言组织能力,同时,教师要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将学生的脑细胞充分地调动起来。开展对话式教学,笔者认为教师可以将课程内容分为几个主题或模块,将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次课程分为导入、形成和巩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小组在讨论的基础上再做小组总结发言。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反应,在总体上把握课程的节奏。比如,理论性强的内容,比如经济法总论,教师讲授的时间应多些;实践性强的内容,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学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学来把握,教师就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来作准备和阐述。课后,教师可以通过访谈或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生对课程的反馈意见,从而不断修正课程的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选择动态化,构建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社会经济生活瞬息万变,不断产生新问题、新情况,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上层建筑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反映,也应适应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动态性。为着眼于应用,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应始终保持对经济法理论前沿、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与行业需求乃至社会热点的及时响应,所以要对案例进行时时更新,教师要具有对经济法学前沿知识的敏感性,对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保持关注,从而将最新的案例设计到课程教学中去,构建起主动适用社会需求的创新机制。 (三)课程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过程化,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 要开展互动式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有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教师来讲,对教师的考核应重点体现在其教学质量上。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学型高校,应该立足于自身定位,以教育的“产品”质量,即学生的质量而非论文的质量去评价教师。以此为标杆,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引导教师研究教学,使得对教学质量的追求成为教师们的内在动力。对学生来讲,要提高课堂表现在课程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和比重,应对课堂讨论认真参与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可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四、结语 要实现评价模式的过程化与多元化,就有必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评分标准。实践教学的评分不像笔试成绩那样容易获得,并且实践教学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需要教师长时间对学生的关注,通过听取课堂讨论、批改学生的案例分析报告以及观摩学生模拟法庭的表现等诸多形式而获得,因此,教师有必要设计一系列相对规范的评分标准。比如,小组讨论占课程分值,模拟法庭实践如何打分等,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如何体现公平公正是教师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经济法论文: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 摘要: 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错误是信息失灵主要表现,它们对市场效率具有巨大的消极影响,因此需要由各种制度对其加以克服,在诸多制度中,经济法具有独特的优势。经济法通过各种制度安排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使市场信息充分、对称、准确,从而提升市场效率。 一、计划、市场、信息与决策 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分散化的体制,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决策主体;而计划体制则是一种决策高度集中的体制,在该体制中,中央政府是最主要的决策主体,其他主体几乎没有决策权。[1]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中的资源配置都是特定决策的结果。只有确保这些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有可能达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而这首先有赖于决策所依据的信息的充分、准确及均匀分布。如果信息失灵,即决策所依赖的信息不足、不对称[2]及错误,则将导致投资、交易等决策在质上产生偏差甚至错误,在量上则会大大减少,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有差异的,计划体制的信息是纵向流动的,而市场体制的信息流动是横向的。信息流动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制度的不同效率。因为这里存在着一个对私人信息[3]的正确使用问题。计划体制不承认私人信息,因此对事实上存在的私人信息也就不予以尊重,从而导致了信息的错误及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作为一种分权的体制正是适应了“每个市场主体都拥有垄断性的私人信息”这一现象,保障了私人信息拥有者作出决策的权利,从而导致了相对较高的效率。哈耶克认为,中央计划和市场体制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使他们的计划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4]就确保私人信息被利用的充分性而言,市场体制肯定要强于计划体制。 市场体制与计划体制都存在着信息失灵的现象,但两者存在着质的差异。计划体制的信息失灵主要在于人类认识能力的限制,即不可能存在一个如超级电脑般精英政府对所有信息进行收集并作出正确处理。运用计划和命令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的机构存在着一种“致命的自负”,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不管它们是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都是建立在危险的知识自负上的。[5]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在中央决策型体制中直接导致了决策者过重的信息负担,面对众多的信息,决策者会无所适从。在前苏联,能源研究和发展委员会的关于增殖反应堆对环境的影响的报告长达5000页,共10卷。对任何一个决策者来说,纸张的总量常常多于他所能消化的数量。[6]计划体制的失败主要在于信息失灵,这种失灵是不可能被很好地克服的,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毕竟有限,完全理性的神是不存在的。但印度前总理拉吉夫?甘地在1985年仍认为,当发展计划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收集、调整、分类和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出了问题时,解决的办法或许是在于改进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工具,而不在于放弃计划本身。[7] 与计划体制相比,市场体制具有信息上的优势,这首先缘于每个主体都是独立的,都拥有私人信息并具有决策权,这种分散的决策体系使更多的私人信息可以得到有效运用。“配置资源的权力以可以变化的方式分散在许多能够实际决定这些资源用途的人手里才能使分散的知识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8]但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同样也会存在失灵的现象,这种信息失灵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9]与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不同,这种失灵直接导致了市场对制度的需求,且不同的失灵形式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经济法当然是克服市场信息失灵的一种重要制度。 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不足。导致信息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信息的公共产品性使信息只有很弱的排它性。“信息的生产成本高,而再生产的成本却极低,信息常常遭受惨重的失败。”[10]这里所说的再生产成本低就是指信息的弱排它性,这种弱排它性一方面使信息提供者的收费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很容易使各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产生“搭便车”现象,从而导致无私人主体愿意提供信息。此外,信息作为一种无形产品其价值是不确定的,而信息的稀缺性又是价值的源泉,要确定信息的价值又必须对信息予以公开,而这又会降低信息的稀缺性,也就是说,“不可能在不损害其稀缺性的情况下精确地确定其效用,因此其价值,就象稀缺性一样,不可能完全确定。”[11]信息的这一特性提高了信息产品的风险性,使以信息为投资对象的投资者对其望而却步。第二,信息收集、处理存在成本,并且存在着边际成本递增的现象。斯蒂格勒认为,信息成本是从一无所知变为无所不知的成本,极少有交易者能负担得起这一全过程。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充分信息成为一种理想状态,决策者也只须寻求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量而无须去追求一种完美状态,即决策者在信息收集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之时停止信息收集才是理性的,此时的信息是一种收益最大化的信息。但对决策主体而言,最佳信息量的获取也是有难度的,由于信息成本直接构成了投资成本、交易成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监督成本等,这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和受制于资源代价的公权主体而言,会不得不在信息与效率之间作出权衡。[12]第三,信息收集、处理者的信息能力有限。[13]信息能力的有限直接导致了信息的不充分,其中,有部分不充分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息主体而得到克服的,有部分是不可能得到克服的。 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被称为信息优势主体,另一方则被称为信息劣势主体。信息优势主体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获得不法利益而使劣势主体受到损害。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二,第一,由于分工的不同,信息在初始状态就不对称。如关于某件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者必然要比购买者了解得更多。第二,由于信息优势是成功欺诈或获得其它非法利益的前提,所以最大化自身利益者往往会维持其信息优势地位或人为制造信息优势。 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直接导致决策主体决策的失误。信息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二,第一,信息在被收集、传递及处理过程中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分析方法错误等。第二,出于某种目的,如为了获得某种资格或非法利益,而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制度虚假信息主体有可能是市场主体,如股市中庄家制造虚假信息使股价异常波动;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各级地方官员是向上级负责的,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制度制约,他们“总是把那些对其仕途有利的信息禀报上级,即他们采取的是‘和上面合作的方式’,而不考虑‘来自下面的压力’,”[14]从而导致信息扭曲。人为制造虚假信息的主体还有可能是中央政府,如在前苏联,出于政治宣传的需要,经济信息经常被扭曲。根据前苏联经济学家N.西梅勒夫和V.波波夫的报告:“从20年代末到50年代末的30年中,统计数字被篡改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连普通的数字也未能幸免。”[15] 信息失灵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降低市场的运行效率,因此需要以经济法为主体的制度进行干预,以使市场的信息充分、准确且在各主体之间分布均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16] 二、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消极影响及制度克服 (一)信息失灵导致市场低效率 1.信息失灵增加交易费用 在纯粹市场机制中,如果没有其它制度的支撑,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增加信息劣势主体的防御成本,增加其信息收集成本。由于市场主体都作为经济人[17]而存在,每个人都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交易者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所占有的关于交易对方的最大信息,除此之外,交易者在交易时很难了解交易对方是否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为了防止自身受害,只能在与对方交易时加强防范,从而增加支出;同时如果不借助于其它制度的支持,诚实信用的交易者也很难证明自己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会采取合作的态度,如果要证明自己不会损害他人或自己的产品质量很好,其证明成本也很高,这都会影响市场效率的提升。如在巴基斯坦的一个叫Chamber繁荣的商业区中约有60个放贷者,每个放贷者都建立起了一个由可信的客户组成的紧密圈子,他们很少会向圈外人放贷,因为甄别新客户的成本很高。在接受新客户之前,放贷者通常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在交付贷款以前,放贷者通常与借款人在其它方面进行一笔劳务或商品的交易,时间至少长达两个季节;此外放贷还通过走访借款人所在的村庄、与他的邻居和过去的商业伙伴交谈等办法,对借款人进行广泛的了解,以确定其可靠性和品质。如果放贷者在经过严格的筛选和长期等待以后决定向借款人放贷(拒绝率约为50%),他通常首先从一笔试验性的小额贷款开始,只有在试验性的贷款偿还后,放贷者才能增加他对借款人的信任,才能提供符合其需求的贷款。20世纪80年代初对Chamber放贷活动的调查表明,年利率平均为79%,但这一很高的平均数也包含着很大的差异:利率从18%(仍然高于12%的银行利率)到200%不等。许多利息被用来弥补非正规市场上信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高成本。调查者的结论是:利率与放贷者放贷资金的平均成本大致相同。这意味着他们的利润接近零。[18]该实例中,在信息不对称即放贷人不知借款人是否会按时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下,放贷人承受了过高的验证成本,过度而合理的防御行为使放贷人还承受了巨额的防御成本,同时也导致了这种自发金融市场的高利率。 2.信息失灵导致市场萎缩甚至消亡 (1)由信息失灵而产生的关系交易导致市场被割裂 在没有制度支持的情形下,信息失灵会产生关系交易,即人格化交易,因为这是确保交易安全、降低信息成本、减少交易所需信息量的有效途径。这种交易在自然经济中相当普遍,但与市场体制的要求不相一致。关系交易的弊端在于交易范围很窄,使市场被人为分割,虽然关系内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很低,但与关系外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却很高,支撑交易的信息量也要求很大。如在尼日利亚北部扎里亚附近4 个穆斯林村庄中,400户人家结成一个关系紧密的群体,群体成员对有关各自的需要、活动和境况的信息了如指掌,几乎所有的借贷都发生在群体内部,借贷没有书面契约,完全凭借信任,每20笔借款中只有1笔拖欠,但与村庄外的借贷关系几乎没有发生。[19]在市场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人格化交易很容易成为克服信息失灵的首要选择,但它是反市场的,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2)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会导致市场消亡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最早是保险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投保人知道自己的风险特征,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类型的投保人进行区分,从而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不同的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在这样的收费体制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1970年阿克洛夫(Akerlof)在《旧货市场:质量的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以旧车市场为例对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把逆向选择概念一般化。在旧车交易中,买卖双方关于旧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买方因此以旧车市场上车的平均质量为基础出价,这会使质量高的旧车卖主退出市场,从而降低市场上旧车的平均质量,买方了解此信息后,又会降低出价,从而使质量稍好的旧车卖方退出市场,因此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使旧车市场消亡。[20]逆向选择问题在旧货交易市场、失业保险、汽车责任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老人医疗保险等领域中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有效制度对其的支持,这些交易将不可能长久存在。 3.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市场的低效率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也是保险学中的一个概念,指投保人投保后,对其保险标的的注意程度会降低,从而增大了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经济学家对这个概念一般化以后,主要指委托人对人没法进行有效监督,人因此可以为所欲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21]道德风险导致市场低效率是相当明显的,如在团队生产中,因团队成员的偷懒行为无法被低成本地观测到,偷懒行为的部分结果会由团队中的其他人承担,从而激励更多的偷懒行为。如在动物租借合同中,出租方对动物是否被正常使用无法进行有效监督,承租方因此可以过度使用动物畜力,损害出租方的利益而最大化自身利益。这是以动物作为畜力的租借合同不可能普遍存在的原因,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因此导致物不能尽其用。又如在企业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由于经营者处于信息优势,投资者对经营者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监督,经营者因此可以欺骗投资者,获取不法利益。[22] 4.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 就市场主体的单方决策而言,信息失灵导致决策不当或失误。决策者在信息不充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决策往往因缺乏事实基础而失误;在信息不充分的态势下,信息劣势者也往往会主动作出损害自身利益的决策;决策者基于错误信息而作出的决策必然是错误的。 (二)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 如果没有充分、准确及对称的信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都不能有效地运转。计划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导致了计划的失败;而市场体制中的信息失灵则导致了各种替代性制度的产生。这不仅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论证,也经历了制度实践的考验。在经济学中,信息既应被看作是对交易的一种支持,也应被看作是一种交易的对象。市场体制下克服信息失灵的制度构建应在此两方面同时展开。布瓦索认为,制度代表一种长期的集体投资,旨在降低社会交换的信息成本;[23]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是指出,企业是对市场制度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包括信息费用在内的交易费用;[24]诺斯认为,意识形态有节约信息费用的作用;[25]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信任能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把囚徒困境转变为一种自信的游戏;[26]斯密德认为,消费者节省信息成本的一种方法是有权期望物品只有在满足一定标准要求后才可以出售。……采用一些公共的集体计划来减少不确定性是可能的。如欧洲的现代化计划。[27]施蒂格勒认为,经济组织的某些形式或许可以用它是消除质量不确定性的方式来解释。可以把百货商店看作是一个谋求商品的高质量以及确保商品的高质量的组织。[28]还有 学者认为,恰当的制度能在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中引导个人决策者,并能帮助我们减少对信息的需要。[29]此外,在现实中出现的保证、担保、品牌、连锁店、著名商标和广告等私人制度也能降低信息成本;某些中介机构的存在克服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了交易;某些强制性保险制度克服了逆向选择问题;对人的利益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其道德风险问题;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增强了市场主体的理性,降低了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等。这些制度产生的历史长短不一,有的与市场一样长久,有的在最近才出现;有的属于私法;有的则属于公法;有的在市场内部产生;有的则依赖于第三者;有的属于正式制度,有的则属于非正式制度。在众多制度中,最有成效的是公权介入后而产生的制度,这种制度属于经济法范畴,也是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 三、信息失灵的经济法克服 个人理性要能起作用的话,是以获得和交易有关的信息为先决条件的。[30]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进行交易的价格体现所有和交易有关的买卖双方的信息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最优化,市场就能达致高效率。但这种观点是不现实的,与买卖有关的信息不可能全部体现在价格中,价格制度因此也不可能构成经济制度的全部,所以只有构建非价格制度,进行信息制度的创新,克服信息失灵,市场的高效率才有可能。这种解决市场信息问题的非价格制度的欠缺意味着市场常常是萎缩的,不是发展的,因为人们没有那种进入交易的强烈愿望,所以政府应该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对信息失灵问题进行干预。政府[31]克服信息失灵的主要依据有四,第一,政府拥有垄断性的强制力,因此可以强制性地赋予私的主体的说明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运用其强制力让私的主体说真话,说其该说的话。而私的主体自身是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对方作出说明,因为各私人主体之间在地位上是平等的。第二,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信息收集能力及处理能力要强于私的主体。此处并非指政府的信息能力绝对要强于市场主体的信息能力,事实上两者的信息能力是各有所长,市场主体拥有私人信息,政府不可能拥有,但政府的独特地位导致其综合信息能力要强于市场主体。第三,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可以更有效地降低信息成本。第四,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信息具有公信力,政府因此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只须承担较轻的自我证实责任,自我证实的成本也很低。[32]政府提供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市场主体说明的义务;第二,直接收集、处理信息并向社会无偿提供;第三,进行制度创新,以直接避开信息失灵问题,即在该制度下,根本不存在信息失灵问题。以下对政府运用经济法的制度形式克服市场信息不足、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等缺陷进行深入探究。 (一)信息不足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关于市场总体信息量不足问题的克服,有多种路径选择,主要有二,第一,信息由政府直接予以提供,指导性计划是主要信息载体;第二,政府公权力介入私人主体对信息的生产及交易领域,以促进部分信息由私人主体予以提供,减轻政府的信息提供责任。[33] 1.政府直接提供信息 第三者直接提供信息并由市场主体无偿使用可以克服市场主体在信息提供问题上的搭便车现象,[34]这个第三者非政府莫属。因为政府有以税收为方式的财富汲取能力,这种能力是政府所特有的;政府还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组织,不象企业那样时时进行利润的核算,这使政府无偿提供信息成为可能。但政府提供的信息是否必然有效?这需要我们回答以下两个问题,即政府理性是否必然要强于私人理性?政府理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增强私人理性?如果政府理性低于私人理性,则由政府提供信息成为不可能,也没有私人主体会去相信并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我们认为,政府理性和私人理性在不同领域会有不同的强度,在私人信息领域,私人理性要强于政府理性;在非私人信息领域,[35]政府理性有可能要强于私人理性。在政府理性要强于私人理性之处,私人理性可以借助于政府理性而得到增强,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得到克服。这是政府理性的主要功能,也是相关制度的主要作用。“培育制度的必要性源于人性的某些固有特质,如在信息吸纳、评价信息和保留知识上的有限能力。”[36]正是人性的这些特质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凸显。 由政府直接提供信息克服市场信息不足的主要法律载体是计划法。[37]计划法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直接配置资源的法律形式,而是以指导性计划优化市场主体决策的法律形式。指导性计划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主体的有限理性,增加市场主体的有效信息拥有量,弥补市场不能提供充分信息的缺陷,又能降低市场主体所需承担的信息成本,从而激励其作出生产、交易等各种决策。指导性计划既能增强市场主体的理性,又能降低市场的不确定性,由此对市场交易形成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促进市场体制的发展。“指导性计划实质上是一个过程,籍此,许多决策者能够互相交流有关市场条件的预期以及各自计划的信息,使他们的计划和市场预期一致起来。”[38] 2.对信息的私人生产及交易的公力支持 前已所述,在市场体制中,信息既是一种对交易的支持物,也是一种交易的对象。信息之所以能够作为一种物而被交易,是因为信息具有的内在价值和其稀缺性,交易信息能够给信息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效益。但信息的弱排它性使其他主体产生搭便车的心态和行为,因而使信息生产者很难获利,从而影响其对信息的生产。这使公力对信息生产和交易的支持成为必要,这种支持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律。该法的主要功能是降低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减少信息的正外部性,确保信息生产者获得应该获得的利益,从而激励更多、更优的信息提供。因为信息的弱排它性不仅会使信息生产主体的排它成本增加,还会使信息主体不敢进行交易,从而不能实现其投资的目的,急需获取信息的主体则没有拥有最佳信息量而不能使其决策最优化。政府运用公权对信息产权进行直接保护,一方面可以降低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排它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信息主体对其所拥有信息的安全感,从而促进信息交易,增加信息产出。需要注意的是,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并不是指所有信息都具有同等强度的特性,相对于非公共产品,信息的排它性确实很弱,但不同信息的排它强度是有差异的,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强,有的信息产品的排它性较弱;随着经济情势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的公共产品特性也会变迁,有的信息产品由于有高科技的支持而发展出一种廉价的收费方式,从而使其公共产品的特性变弱甚至消失,这使某些信息由私人提供并实行有偿使用成为可能,而政府的公力支持则使这种可能性进一步的增强。但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可以由私人提供,对于具有纯粹公共产品特性的信息还是应该由政府予以提供;此外,对在政府公力支持下由私人主体生产和交易的信息,如果政府的支持成本过高,则政府应该放弃这种支持,由政府自身直接提供相关信息。《信息生产与交易支持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对信息生产的制度支持和对信息交易的制度支持两个部分,其中,对生产的制度支持是通过降低信息生产的难度、增加原始信息获取的途径和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组织支持等方式实现的。对交易的制度支持是通过确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交易的成本、降低对交易的利益获取比例以及加强对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信息的主体的惩处等方式实现的。 (二)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相当严重,也相当普遍。在美国, 人们断定每五位住院病人中可能有一人根本不必呆在医院,而医生比任何人都清楚哪个病人需要住院,哪个病人可以提前一天回家,哪些检查是不必要的,而病人自己则很难知情,其利益因此受到损害。[39]在我国,各行各业都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因此而产生了较多的消极影响。如出租车行业中 司机的不合理绕道问题;医疗行业中的不合理用药问题;经营者对不安全、不卫生的消费品的销售问题;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问题等,都缘于信息不对称。[40]信息不对称的经济法克服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主要有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和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有三种方式,其一,让信息优势者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其二,激励其他知情者说真话;其三,由政府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从而使信息分布均匀。信息不对称的间接克服也有两种方式,其一,避开信息问题进行制度创新,在该制度下,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其二,创新一种非价格机制,作为对价格信号的补充。 1.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克服 (1)强制性赋予信息优势者说明的义务 《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政府进行强制性信息平衡的主要表现之一,在我国及发达国家的《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相当完善,必须披露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充分性的确保等都作了专门的规定,[41]应该说这是一种设计相当良好的制度,应该切实予以实施。只有进行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才会有投资的安全感,才会进行投资,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研究成果表明,会计制度健全的国家,经济增长也更快,因为健全的会计制度不仅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还能降低信息制造主体和信息需求主体之间的不对称程度。一项研究估计,如在90年代,把阿根廷的会计标准提高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当时的平均水平,将能使该国的GDP每年提高0.6个百分点。[4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赋予了经营者的强制说明义务,该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但与《证券法》中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区别,该法关于经营者说明义务的条款仅此一条,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该法第19条第1款有两部分组成,即“经营者应当说明真实信息”与“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前者是命令性的规范,是一种强制性说明的义务,后者是禁止性的规范,两者之间是并列的,并不存在层递关系。但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没有对违反强制说明义务设置相应的责任,而只在该法的第50条第5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设置了几种法律责任,这说明该法第19条第1款的重点在于禁止虚假宣传,而不在于赋予经营者强制性说明义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主要方式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自我说明义务,许多消费者只有经由经营者的说明才能对商品或服务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虽然第19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应当作出直接、明确的答复,但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就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向经营者询问,因为问题的提出也是以对商品或服务的一定程度的了解为基础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不了解,也不太可能提出适当的问题使经营者回答,所以问题的关键首先不在于消费者的提问,也不在于禁止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而在于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自我陈述,在于在法律上直接赋予经营者的强制性说明义务。所以法律的修正应该增加设置第19条第1款关于强制性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也应当加以明确。因为在该条款的规定中,“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是一个范围相当广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概念,在实践中,经营者究竟必须说明什么?这是一个相当不好操作的难题。首先我们可以确定说明义务的限度,如涉及到经营者商业秘密的事实,则不应在说明之列,如果必须说明,应同时规定对方的保密义务。其次应该明确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在立法技术上,可以采取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法。如经营者应该对商品的名称、规格、质量、产地、性能、用途、有效期限、有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及其它必须予以说明的事项[43]向消费者作出准确、充分、及时的说明。 (2)激励其他主体说明真相 让其他主体说明真相需要有制度的激励,如果没有制度确保对该主体进行以物质为主要方式的激励,则让他们说出真相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经济领域,每个主体首先作为经济人而存在,最大化利益是其主要目的,如果在说出真相之后,没有任何直接可获取的利益,则社会上绝大部分主体都不会作出这种选择,何况说出真相还会使其承受不利后果。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而不计报酬的举报者,但这毕竟只是少数,这些少数人所掌握的信息也是少数,尚不足以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制度创新,设立悬赏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多的信息,还能获得在其它制度下所不能获得的信息,这种制度在我国目前应该普遍地建立。以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消费者在进行食品消费时,很难知道所消费的食品是否卫生,不可能知道所吃的菜是否有过多的农药残留,不可能知道做菜的油是否是潲水油,不可能知道作为原料的肉是否是病猪肉,……甚至不可能知道经营者的厨房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这方面的信息对消费者而是至关重要的,但消费者一般不能获得这种信息,因为获取这种信息对消费者而言成本过高,过高的成本使消费者获取这种信息事实上成为不可能。对经营者而言,采用不卫生的原料、按照不确保卫生的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其自身承担消极后果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由于受制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不可能对所有经营者时时刻刻进行监督,也就是说,该部门不可能获取所有经营者在所有时刻的不法行为信息,因此对其进行处罚就丧失信息前提;而这种不卫生的食品被消费者消费后,并不一定立即使消费者致病,甚至消费者不一定会有感觉;而在不卫生生产的成本过低的情形下,食品经营者进行不卫生生产的可能性就极大。[44]在这种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消费者都不能获取充分信息的情形下,政府应该改变思路,考虑选择另外的方式获取信息。在食品的不卫生生产过程中,总有人会知晓不卫生生产的情况,政府应该设法让这些人说出真相,而悬赏举报制度是让这些知情者说出真相的最佳的途径。这种制度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因为利益激励是一种最强的激励方式;此外,政府的利益激励还可能打破不法人员之间的利益联盟,因为这种利益联盟的稳固性本身就不强,利益激励可以改变各利益联盟主体的利益构成,从而促使其中之一者说出真相。事实上,悬赏举报制度是政府花钱买信息的一种制度,相对于其它信息获取渠道而言,这是一种低代价的、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45]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几年的立法中,我国已经开始注重举报制度的引进和建立,如2000年修正的《产品质量法》第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规定给予奖励。这是我国立法中至今为止规定的最为完整的悬赏举报制度。国务院在最近颁布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第(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通畅的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制定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46]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3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但没有关于奖励的规定。我国目前有关举报的制度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各自规定不一,也不成体系,某些法律对举报的规定很不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所以我国应该制定《举报法》,详细规定对举报者的保密制度、奖金来源及发放制度、对打击报复的处罚制度、举报信息的使用制度等,以使举报者在举报时既有安全感,又能及时、足额获得奖励,还能使举报信息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运用。 除了建立悬赏举报制度以促使其他知情者说明真相外,经营者之间的有效竞争也能促进信息披露。竞争如何促进信息披露?如何降低信息成本?这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竞争对信息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影响,因竞争而导致企业利益的直接减少有可能使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而非法获利以增加利润;而竞争的存在则也有可能使企业不敢制造虚假信息,因为竞争对方是最佳的打假能手;此外,竞争的存在还会减少企业的私人信息,增加市场的公共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我国邮政部门在为提高邮资而上报的材料中称,全球600万邮政职工为60亿人服务,而我国60万邮政职工要为12亿人服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因此提高邮资势在必行。但事实上全球邮政每年完成的信函总量达4030亿件左右,而我国邮政处理信函的总量却仅为70亿件左右,其劳动生产率不足世界平均值的17%.[47]若我国邮政行业存在竞争,则其劳动生产力低下的事实肯定会成为一个公开的信息,邮政部门在为提价而上报的材料中肯定不会再作上述比较。经济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维护了竞争,确保了竞争的有效性,从而增加了市场中的公开信息总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性。 (3)政府或其它机构直接对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 在信息严重不对称之处,政府提供有关信息能够直接减少外部性。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很复杂,如产权不能明确界定、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极端追求等。信息不对称是外部性的私法克服的障碍之一,因为外部性的制造者与受害者之间就外部性的事实的信息不对称有可能直接妨碍受害者向外部性制造者提出赔偿要求,从而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作出进一步的反应。政府提供相关信息能够使民众了解外部性存在的情况及严重程度,从而使民众作出反应成为可能。以环境污染的控制为例,世界银行的一个工作组最近研究了阿根廷、墨西哥、智利和菲律宾的股票市场对环境状况报道的反应。这四个国家中没有一个拥有实施环保的记录,但是,在企业的良好环保状况得到当局认可的消息公开报道后,该企业的股票价格平均上升了20%,当公民抱怨污染的消息公布后,企业的股票价格下降了4-15%.[48]印度尼西亚利用克服污染企业与被污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方式较为成功地控制了污染。该国的环境影响管理局开发出一项“污染控制、评估和环境评级计划(PROPER)”该计划从工厂中获得关于污染的数据,对其环保状况进行评级,并将环境评级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金融市场对污染企业造成影响,因为金融市场会对企业的环保评级作出反应,利用公众的压力来迫使污染企业执行环保法规。由于受环境污染的人们参与计划之中,因而它在企业与有关方面之间达致了力量的平衡。[49]实践证明,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形下,政府向公众提供有关环境状况的可靠信息,是解决相关环境问题的最佳路径之一。这种信息直接增加了反对环境污染的主体数量,增强了环保的力量。 政府直接向信息劣势者提供信息,不仅可以降低信息劣势者的信息成本,还能向信息劣势者提供其自身不能获得的信息。《产品质量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种信息是消费者个人很难获得的,政府部门利用公权力获得这种信息向社会公布后,能增加消费者的信息拥有量,从而促使消费者作出合理的消费选择。消费者的消费知识有限,如对免熨衬衫是否可达到免熨效果,消费者一般不知道,往往要进行消费以后才能知情,但对免熨衬衫中含有甲醛并会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肯定不知,在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有关部门对免熨衬衫进行抽查后,得出结论,绝大部分免熨衬衫含有甲醛,而免熨衬衫的免熨效果则几乎没有。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种最好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在近一年内向社会公布餐具洗涤剂、白酒、农药、电池、微波炉、西服、强化奶粉、啤酒等近百种产品的抽查结果,在公告中详细列出了每种商品的合格品种和不合格品种,并说明了不合格的原因。[50]这有利于消费者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政府克服信息的不对称,除了首先要确保信息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确保信息公开的普遍性,如果准确信息的公开度不大,则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贡献也不会大。我国目前政府在提供这类信息时,公开的方式仅限于电视、报纸及专门的公告等,从形式上看,似乎公开度已经很大,但实质上,由于信息劣势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这些主体接受这些信息往往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因而相当部分人是得不到这种信息的。如含有PPA的药品被禁售之时,各种媒介都了这一消息,但在某些偏远农村地区,康泰克这种药还在销售,一些人也还在服用。所以,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越严重的领域和区域,就越需要政府直接提供信息,政府提供信息除了须承受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成本外,还须承受信息的公开成本,由于受制于资源限制,[51]政府不可能克服所有的信息不对称,因此,政府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于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领域,进行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还应把有限资源用于在信息不对称最严重的区域,专门用于信息的公开。 2.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创新 间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制度从表面上看并不着眼于信息本身,但它或者在实质上能降低各主体对信息的需求,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信号,从而促进原来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易。强制性保险就是一种绕过信息不对称而克服逆向选择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信息的要求几乎为零;利益激励制度也能降低信息劣势主体对信息的需求量;中介性机构的出现使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机构得到了扩展,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政府的工作;而非价格机制的发展使信息劣势主体信息获取可以多元化,有些非价格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被高度浓缩的的信息,因此有利于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1)强制性保险等[53] 经济学的研究认为,一些没有被 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如养老保险、失业和残疾保险等,都应有政府的正式保险计划。[54]为什么存在没有被私人开发的保险市场?其原因比较复杂。最主要的因素在于信息不对称而在保险领域产生了逆向选择问题,最终导致私人保险市场的消亡。对此,由政府进行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法。经济学家的论证也认为,当市场失灵严重到私人保险不能提供足够的保险项目,就很可能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55]我们认为,强制性保险等制度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是相当可行的。它是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制度。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根本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这种制度对信息的需求量很低。以强制性失业保险为例,所有劳动者都必须投保,这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不能选择的强制性行为,这使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丧失了行为基础,政府在接受投保时也无需去辨认该主体是否更容易失业,信息不对称由此得到克服。 (2)利益激励制度 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利益激励是最佳的克服路径选择。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存在着相当的矛盾,奴隶主要得到奴隶更多的劳动产品,而奴隶则想得到更多的闲暇。就奴隶的劳动质量而言,奴隶主处于信息劣势,奴隶因而可以怠工、偷懒,为此奴隶主可以做出两种制度安排以促进奴隶劳动:(1)强迫奴隶劳动,不劳动则不供给食物或严刑处罚。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要花费资源监督奴隶劳动的整个过程,这会导致巨额监督费用,并且劳动过程的某些阶段根本没法监督;奴隶主还要承受对违规奴隶处罚的成本。(2)对劳动产品与奴隶实行分成制。这种制度的执行奴隶主只需监督奴隶的劳动产品,而不需监督劳动过程,因此不存在监督费用问题,而且分成制使奴隶有更大的劳动动力,无论从产品质量还是数量来说,这种制度都要优于强迫劳动制。[56]强迫劳动制并没有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反而加重了奴隶主的监督责任,使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趋严重;而分成制通过利益激励使奴隶能够进行自我约束,这种约束降低了奴隶的监督责任,因而减少了奴隶主对奴隶劳动质量和数量的信息要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的不对称。在现代企业中,用利益激励去克服信息的不对称是相当必要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最有信息优势的人,以使这些人不滥用信息优势。向国有企业委派稽查特派员对企业进行稽查并不是一种最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主要目的也在于克服信息的不对称,但这种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思路存在一定问题,它是从信息劣势方着手以获取更多信息,这不仅不能使信息不对称得到克服,反而产生其它一些负面影响。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应该主要从信息优势方着手,给予其一定利益,以使其与信息劣势者的利益大体相一致,从而减少信息劣势者的信息需求。 (3)中介机构 市场体制中的中介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相当值得研究。这种组织也能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就能使上市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情况。经济学家发现,因为存在着逆向选择问题,旧货市场如果没有非市场制度的支撑,是不可能存在的。目前这种市场能够较普遍地存在是因为得到了一些非市场制度的支持,如专门检测旧货质量并出具报告的机构出具真实的报告,一方面可以免除旧货卖方的质量证明责任,可以降低总体的质量证明成本,还可以使买方确信产品的质量状况,从而促成交易的进行。但中介机构在发挥其克服信息不对称功能时,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其提供的信息的公信力如何,如果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信任危机,市场主体对其所提供的信息根本不予信任,则信息不对称也无法得到克服。所以如何确保市场主体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理论上可以有三种选择,第一,使中介机构成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由于不追求处自身利益,非营利性组织容易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但不追求自身利益的特性同时会使非营利性机构处于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的局面,这会影响市场主体对该机构的认同。第二,强化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行为责任。《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都对一些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我们认为,因为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政府行事,并且面向社会大众,所以其违法行为的消极影响会相对更大些,故应该对其配置相对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并且在法律执行过程中,也应强调严厉,因为若对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会引发民众对这些机构的信任危机,从而影响整个行业;此外,应该尽可能使这些中介机构负无限责任,各投资主体之间负连带责任,从而约束并促进其提供正确、有效信息。第三,在民众对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信任程度不同的情形下,尽可能提升中介机构的成立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层级,使更多民众能够更信任该中介机构。如《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在这规定中,把审批部门设在省一级,一方面是为了提高门槛,以确保检测质量;另一方面则为了增强民众对该机构的认同,提高对由该机构提供信息的信任度。 (4)非价格机制 “在信息不完全可得的情况下,聪明的人类总会在市场上找到一些非价格的东西来补充价格机制。我们对这些非价格机制的依赖也可以理解为我们为购买信息而进行的投资。”[57]非价格机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只不过不是一种价格信息。非价格机制所内含的信息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为例,内部管理科学、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以后,在与其他主体进行交易时,可以不进行既费时又费力的自我质量说明,而交易对方也可以减少进一步的信息收集行为,从而既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又可以促进交易快速进行,还可以降低交易对方的防御行为。这种机制是克服信息不对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消极影响的最佳制度。康佳集团在全国彩电行业首家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和国家双重认证。这一信息极有利于康佳集团的彩电销售。90年代初在杭州营运的中巴车车身上写着大大的“国营”两个字,这是在个体私营者多次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下出现的。国营两个字有深刻的信息内涵。它意味着经营者不损人利己,意味着不过度追求利润。这个重要信息能免除消费者被宰的忧虑,从而促成交易。产品质量免检制度也具有这样的功能。此外,交易者的良好声誉也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种非价格机制。“商誉这个词意味着质量的持久性,而信誉是有价格(或罚金)的,因为它使搜寻变得经济。”[58]企业的良好声誉能够减少其在与金融机构、消费者进行交易时的信息提供量,还能降低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本总量,如《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企业的良好资信对银行而言本身就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的存在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自我证明责任,另一方面减少了银行的信息收集成本;企业不提供担保而得到贷款直接减少了其借贷成本。 3.信息错误的经济法克服路径 经济法在禁止错误信息、促进正确信息的提供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错误信息的直接禁止 经济法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规定。如《会计法》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禁止;《广告法》对虚假广告和不当比较广告禁止;《证券法》对错误信息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欺诈行为的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及第21条对假冒行为的禁止,第9条及24条对虚假宣传的禁止等。这些禁止性的法律规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市场中的错误信息,另一方面也直接促使了各主体提供真实信息。 (2)政府直接提供正确信息 对市场中有较大影响的虚假信息,政府应该通过提供真实信息的方式直接予以克服。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有说明的义务。政 府的这种说明义务主要来源于两点:第一,在市场中存在较多错误信息的情况下,政府是最佳的僻谣主体,其他主体都没有足够的公信力进行僻谣。第二,与单个的市场主体相比,由政府直接做这个工作可以节约更多的辨认、筛选、处理错误信息并予以公示的成本。 (3)禁止价格扭曲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 “当供给与需求的力量可以自由发挥作用时,价格衡量稀缺的程度。对于经济学家来说,价格本身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因为它们传递着关键性的经济信息。”[59]市场经济中的价格信号是信息的主要载体。价格是一种高度浓缩的信息,它虽然只表现为一个数字,但它所内含的信息量很大,市场主体主要依据这种信号做出决策。市场的良性运行有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价格很容易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的信号,从而影响微观的效率和宏观的有序。经济法对价格扭曲的禁止及对扭曲价格的矫正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中。《价格法》第7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原则;第8条规定了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第14条第2项规定了禁止低价倾销,第3项规定了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价格能够反映商品的稀缺程度,确保价格信号的正确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这个禁止性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因奖金太高而使价格扭曲。《商业银行法》第31条与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和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和贷款利率;第75条对擅自提高或降低存款或贷款利率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规定主要在于确保利率这个价格信号的正确性。 4.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 信息成本过高并不是市场体制中信息失灵的直接表现,但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及信息错误往往导致市场主体自身承受巨额信息成本。经济法在克服信息失灵的过程中,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主体的信息成本,从而直接增加市场主体的利益,在总体上提升市场效率。经济法降低信息成本的路径主要有三,第一,通过政府提供信息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主体的私人信息成本。第二,通过制度降低对信息的需求量,减少市场主体对信息的搜索行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第三,通过赋予信息优势主体强制性信息公开制度,减少信息劣势主体的信息成本。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经济法通过克服信息失灵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时,也直接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自我防御成本,从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利水平。 经济法论文:国家失灵与经济法 摘 要: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文章首先探讨了国家失灵的定义、表现、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看法,认为经济法的概念中不应包括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克服国家失灵,经济法的功能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的法律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并认为严格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经济法。 关键词:市场失灵;经济法;国家失灵;行政法 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与经济法的关系,目前经济法学界研究得比较深入,基本上已有定论。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经济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导致了垄断、外部性(主要指负外部性)、公共物品提供不足、信息偏在、巨额交易费用、经济周期、分配不公等市场失灵形式出现,市场的自由、放任发展合理地走到了自己的反面。在资源有限的客观条件下,市场失灵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负效率,从而造成了有限资源的浪费,降低了社会总福利水平。市场不能自动纠正自身的失灵,只能借助外力来克服,从而引致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及相应的制度需求;国家干预及相应的制度供给,促成了现代经济法的诞生。“市场缺陷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一,这是我国经济法学界近乎一致的观点。”[1]但国家失灵(governmentfailure学界有时翻译为“政府失灵”。下文还要论及政府失灵与国家失灵的区别。)与经济法有怎样的关系,学界的意见却并不一致。[2] 一、国家失灵的概念剖析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市场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使市场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相对于市场失灵,所谓的国家失灵是指国家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率,即由于国家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导致其配置资源时也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有学者针对市场失灵的概念,提出所谓的“非市场失灵”(non-marketfailure)概念,指“非市场”因素导致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认为非市场因素不仅仅指政治、政府、行政等“正式规则”的内容,还包括文化、习俗、宗教、传统等“非正式规则”的内容。[3]但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一般仅指市场和国家两种,其他的非市场因素并不被直接作为配置资源的手段。因此,所谓的非市场失灵,也主要是指国家失灵。 这里需要对“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作一区分。大家一般是把二者放在等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但相对于这两个概念,有学者对“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4]这种观点认为,不管“政府干预”论的理由是什么,任何人都必须承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推动或限制,主要是通过国家的立法进行的。法律则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它们的贯彻和执行不能因为政府的更迭而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干预是国家的干预,而不是政府的干预。该观点还认为,政府不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惟一机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为了避免政府决策错误,有些经济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组织来承担的,例如关于稳定货币的政策是由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作出的。借鉴这一区分理由,便合理地推导出有必要区分“国家失灵”与“政府失灵”的概念。本文切入论述的基点便是“国家失灵”,而非“政府失灵”。但政府作为国家的人,政府失灵也必然体现为国家失灵,而且国家失灵又大多表现为政府失灵,因此,本文也多是从政府失灵这一国家失灵的常态和典型入手展开论述的。 二、国家失灵的内容表现 “政府的失败既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少,也可能是由于它们做得太多。”[5]这种国家作用的不到位、越位或错位,从另一个方面导致了社会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总福利的损失。具体说来,国家失灵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6] 1.政治决策失误。政治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的特点。市场决策以个人作为决策主体,以私人物品为对象,并通过完全竞争的经济市场来实现。政治决策则以集体作为决策主体,以公共物品为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产生,只是各个利益集团间或政策受益方和受损方之间博弈的结果。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也证明,经过各种政治决策方式得到的,所谓科学的、最能体现尽可能多人意志的政策目标,其实只是受投票规则、投票程序操纵的政治产物。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存在着种种的困难和障碍,使得国家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决策。 2.国家过度增长。“政府部门的普遍增长这一重大的发展变化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7]首先,国家赋税和政府支出急剧增长。19世纪初叶,欧洲国家的赋税收入平均占国民收入的8%-10%;今天,却已吞噬了国民收入的30%-50%.其次,政府机构急剧膨胀。这不仅表现在政府机构数量的急剧增加,而且表现在政府机构中供职人员数量的急剧增加。再次,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日趋扩大。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企业活动与家庭活动置于各级政府的监护之下,这种转移导致了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从而损害了企业与消费者利益。 3.国家机构低效率。国家机构垄断了公共产品的供给,由于缺乏竞争,它们倾向于预算规模的不必要扩张,增加工作人员,提高薪金和办公费用,造成大量的浪费。同时,国家官员缺乏追求利润的动机,国家官员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规模的最大化,以此增加自己的升迁机会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势必导致国家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另外,作为监督者的政治家和公民,完全可能受到被监督的国家官员的操纵。监督的失效导致国家机构的低效率状态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克服。 4.分配不公正。市场活动引致了收入或财富的不平等,而意在克服市场分配不平等的国家干预,其自身也可能产生权力集中与收入上的分配不公正。国家机构及其官员从这种不公正的分配中得到额外的利益,会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一种负向激励,从而降低社会 劳动的效率。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任何一种国家干预,都是由一部分人将手中的权力强加到其他人的头上,并且这种权力总是有意地并不可避免地被交给一些人,而不给予另外一些人。这种权力的再分配给滥用职权获取灰色或非法利益提供了机会,进一步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 三、国家失灵的原因溯源 1.国家的经济人属性。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产生以后,社会关系和秩序变得复杂和充满矛盾。因此就需要有一种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国家一旦产生,便拥有了自己的利益追求,不断地从社会中猎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并逐渐予以固化,从而渐渐异化为社会的对立面。在这一“经济人”动机的作用下,便会出现国家失灵。 2.国家的有限理性。国家逐渐作为独立于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它也不是万能的,它具有“经济人”一样的弱点,它也要面临着决策信息不完全或信息丢失、决策成本过大、决策者智慧不足、决策者利益约束等方面条件的制约,[8]并不能找到准确地干预市场的“度”,许多政策都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制定出来的。 3.国家的官僚主义属性。首先,国家官僚追求国家机构规模的最大化。按照著名的帕金森定律,政府官员的名誉、地位、权力和酬金经常与其所在的政府机构的规模大小成正比。其次,国家官僚的行为不受产权的约束。由于国家预算是公共所有的,因此政府预算可出现赤字,其额度也可以通过国家立法追加税收来提高。第三,国家官员的行为不受利润的支配,他们的收益仅与最大化预算正相关。 4.国家的垄断性。国家属于自然垄断的范围。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被供应的产品,缺少一个可靠的参照系和反馈机制来检查国家机构的运行状况,从而不具有直接和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国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的信息多仰赖于被监督机构来提供,监督者完全有可能受到被监督者的蒙骗和操纵。 四、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联分析 从以上关于国家失灵的论述中,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国家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由它从社会中独立出来以后便具有的客观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人们只能力求减少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却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国家失灵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在这一前提下,国家失灵与经济法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关联呢? 1.经济法的概念与国家失灵。经济法的概念是进行经济法学习和研究以及学科体系构建的平台。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是以先验的、主观的经济法概念去演绎所谓的经济法现象呢,还是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客观社会现象,从中归纳出经济法的概念,然后再去演绎各种经济法现象呢?在这方面,笔者同意“经济法研究中的语境论进路”观点。[9]该观点认为,法部门(包括作为传统法律部门的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等与作为新兴部门法的经济法)的观点和实践皆与特定的语境相关,经济法则是经济的集中和垄断(市场失灵)、现实主义法学思潮、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社会本位)、规范主义的方法论等特定语境的产物。依现在学界的通说,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首先在美国出现了解决市场失灵的法律机制,德国则把“经济法”这一词汇引入了立法,继而促成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兴起。“英美法系的国家至今没有经济法这一概念,谢尔曼法在美国被划为商法。”[4](P697)但大陆法系法学家为了研究的方便,同时也是研究深入的结果,结合德国经济法的实践及其产生的语境,统一将这种克服市场失灵的法律规范称为经济法。这是由客观的社会现实存在归纳出经济法的定义,即经济法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由国家对特定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之后,经济法的概念才逐渐传播到东方,如日本、中国等国家,这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包括“法治国”的理念,何尝不都是这一过程的产物?许多学者也承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以促进社会公益为目的,为矫正市场失灵而对社会经济进行干预和规制,这样的法才是经济法。”[10] 当然,这里又牵涉到如何评价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问题。依据上述对经济法概念追本溯源的考察,应该说,严格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存在经济法的;或者说,可能有“舶来品”的经济法概念,但是不存在经济法现象。因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存在市场,当然也不会发生市场失灵,这时所谓的经济法(有学者认为这时也存在经济法),“与其称为经济法,不如称其为经济行政法。”[10]现在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了市场化取向改革,这时涉及到了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市场失灵现象也才逐渐浮现,此时市场和国家的关系才进入了经济法调整和研究的视野,这时才可以说,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出现了需要由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对经济法的制度需求。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其特殊的质的规定性,[11]使这一语境下的经济法及其研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法研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性,而改变经济法概念的质的规定性,这样的话,就是颠倒逻辑顺序,等于先定义一个经济法的概念,将克服所谓国家失灵的任务纳入进来,然后得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存在经济法,甚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前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经济法的结论,这样可真是匪夷所思了。 2.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经济法的产生与国家失灵并无直接的联系。现代经济法概念的诞生表明,经济法最初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需要,克服国家失灵的任务并不应该由经济法来承担,相反,产生经济法的最初动机是需要国家的干预,经济法正是对在国家克服市场失灵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政府失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恰恰是经济法实施所必然产生的一种负效应。也有学者提出经济法的本质与功能在于国家(政府)为解决市场失效而对经济运行进行矫正或调整,市场失效的特征及其对矫正或调整手段的要求,决定了经济法不可能在解决市场失效的同时,又解决政府失效的问题。[12]当然,关于政府失灵问题,有文章认为,国家规制的底线应是政府失灵,正如经济法的运用应“以民法对市场失灵彻底克服上的力不从心为前提”[13]一样,笔者认为这倒是一种对国家失灵与经济法关系的较好定位。 3.经济法的功能与国家失灵。结合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功能主要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国家失灵则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任务。正如上所述,笔者认为经济法中国家克服市场失灵的底线是国家失灵,而国家失灵的法治对策应由以行政法为主体,包括相关的宪法性法律制度来承担。 有文章探讨了经济法是授权于国家还是制约国家之权,认为虽然经济法授权于国家规制市场经济,但同时国家又只能在经济法范围内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而不得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国家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平等地遵循经济法。也就是说,经济法对国家而言是一面“双刃剑”。与此相似,有学者曾形象地说,法律本来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笔者认为,砍的这一刀便决定了矛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这一刀砍的位置是经过周密的调查论证,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这一刀就成了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分割和界定,双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定分止争”。因此,国家 干预的权力在经济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则既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赋予,又是对国家干预权力的限制。经济法通过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干预权力的边界,达到更有效地克服市场失灵的目的。国家相应机关依法行使其干预权力,可以避免国家失灵的出现,但这并不表明经济法的制度功能里包含有克服国家失灵的内容,它只是努力避免或减少出现国家失灵而矣。 而关于国家失灵克服的法律制度选择问题,则应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而不是经济法的任务。”依本文的观点,国家失灵不仅仅包括政府失灵,还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失灵。行政法主要克服政府失灵,而且政府失灵是国家失灵的主要表现形式,这也正是一般意义上,大家总把政府失灵等同于国家失灵的原因。现代意义上三权分立或者相对区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的国家政体模式的出现,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才诞生的,这时才出现了单独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独立于这三者之外的其他国家机关,这时国家失灵便也可以通过这些机关表现出来,但它们并不是国家失灵的典型表现形态。这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从原来的行政机关里分离和独立出来的,从表面来看,好像国家机构增长了,本身便是一种国家失灵的表现,实际上其本意是要克服政府失灵,使政府的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不致对市民社会和公民权利造成不可控制的损害,但谁又能预料到这本身便构成了国家失灵了呢? 这些政府以外国家机关的失灵可以依靠宪法性法律制度安排来加以解决,如相应的国家机关组织法、相应的程序法等,由它们来对这些国家机关的权力边界和机构组织运行程序加以界定,以克服其失灵。政府失灵则是早已存在并为人们所意识到的现象。人们由于害怕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和不可预期对自己造成损害,很早便设计出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对行政关系进行规范,从而使国家行政行为被纳入法律制度规范的范围,使国家不能再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这一法律制度便是行政法。行政法与经济法存在不同的功能取向。行政法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是界定行政机关具有的权力,第二是行使这些权力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程序,第三是对不法行政行为的救济。[14]无论行政法作用的保权说、控权说还是折衷说,[15]行政法都通过自己对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规制,力求使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决策失误,接受公民的依法监督,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限定政府的规模,规范政府机构的权限,从而来克服国家失灵对资源配置、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危害。这不是经济法可以安排和解决的。 经济法论文:从市场失灵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所谓机制,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实质就是系统本身渗透在各个组成部分中并协调各个部分使之按一定方式运行的一种自动调节、变应的功能”(注:孙培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问题研究》,海南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实际上就是指经济法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整并形成的一个有机系统,它主要包括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及作用结果等。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商品经济社会中,因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有学者将经济法定义为:“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页。),无独有偶,国外学者也有类似的定义,如日本学者江上勋认为,“经济法是以自由经济为基础,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无力解决的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规”,法国学者德让认为,“经济法是以给予公共权力机关能够对经济采取积极行动为目的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注: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页。)。正是经济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影响,或者说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以及表现形式。 但从经济法在我国近二十年的表现来看,虽较明显地促进了经济发展,但由于经济现实的原因,经济法在我国多以政策法为表现形式,因而出现了对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不甚清晰,对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偏离或抛开经济法应有的价值,并造成经济法作用范围随意确定,作用方式随意改变,以致出现经济法的作用结果与经济法的应然目的相悖等一系列问题。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我们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探讨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探讨了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等几个理论问题,并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经济法的作用机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1、 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是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市场调节实质上意味着市场主体要求自由发展,而国家干预则意味着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资本主义早期,主张谋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认为在市场这一“无形之手”的引导下,既能够实现其自身利益,也可促进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亚当·斯密为代表的理论家,就强烈反对政府以各种形式对工商业的一般事务进行干预,认为国家干预会造成减低利益的结果(注:〔英〕埃克里·罗尔《经济思想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4~152页。)。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发生于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市场自发调节功能不可克服的缺陷显露,国家干预经济的存在就成为必然选择,并且这种国家干预也确实给西方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实际效果。但进入60年代以后,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的出现,“国家干预”理论又受到了排斥。于是一些学者(包括法学学者)又认为,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必须同时作用于经济领域,实行“双轨制”。依此理论似乎既解决了经济问题,又解决了经济法问题,但是到了70年代以后,国家干预同市场机制之间的冲突又开始显现出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市场机制失效时,国家干预的作用明显,而市场机制功能恢复时,二者的调节方向又有可能发生冲突,致使国家干预调节效用递减或市场机制功能受到阻碍。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存在序列差,即前者是横向的、瞬息变化的,后者是纵向的、相对稳定的,加之“市场对自由、平等和权利总是积极要求的,正象人对权利的态度是积极的一样。相反,市场对权力的介入和干预却总是本能的表现出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这又恰如人对义务的态度”(注:孙笑侠《宽容的干预与中立的法律》,《法学》1993年第7期。)等等原因, 致使现实生活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矛盾的出现。如在我国,经济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就是这种冲突的具体表现。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范围及调节、干预的程度,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就表现为如何进行经济立法及经济立法的内容。 2、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注:转引自顾培东《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 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注:博登海默《法理学 -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54页。),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 却是很难确定的。 3、管理与服务的矛盾, 这里是指国家对市场管理和对市场服务的矛盾。管理意味着国家权力对市场调节功能的介入及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调节功能的改变,服务指的是国家权力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这一矛盾体现在经济法中就是如何确定国家权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因为,管理要求国家权力处于主导地位,而服务又要求国家权力处于辅助地位。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市场调节的任何偏差,所带来的结果都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的巨大衰退。如果经济法把国家权力定位于次要、辅助地位,即国家仅仅充当“勤劳的守夜人”角色,此举虽有利于为市场调节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使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但同时,市场机制愈完善,又愈容易使市场的自身缺陷显露出来,愈难以保证供求总量和结构总量的均衡,此时,国家权力反将成为市场失灵的“帮凶”。“企图回到纯粹的自由放任政策,使国家缩减到仅执行收税员、警察和披戴甲胄的护卫之类的老的最小限度的职能,实际上是拒绝整个现代文明的趋势”(注:〔英〕艾伦《法律与秩序》,转引自孙笑侠《法理学》。)。反之,如果一味强调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会导致市场调节功能的弱化,甚至使市场调节功能受阻,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实施结果,已为我们提供很好的示例。因而,经济法如何解决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即在确立国家权力的地位的同时,又能使其最大化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也是经济法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4、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孰轻孰重的矛盾。 现代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一般皆以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作为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经济法尤为突出。但同时,在经济法作用于现实经济的过程中,却又经常出现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的冲突。 所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从物质利益的原则出发,运用经济杠杆组织调节和影响社会经济的活动,其核心是通过经济利益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而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组织按照行政方式来管理经济的方法,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带强制性的、命令性的方法来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经济手段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具有滞后性,不能及时改变经济状况、实现经济目标;行政手段虽能弥补经济手段的不足,但不适当地扩大行政方法,强化行政手段又易导致脱离经济规律。虽然经济法是将二者结合起来,以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双管齐下平等适用,还是有轻有重,区别对待?以及如何区别对待等等,也是经济法所面临的又一难题。 二、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前述经济法所面临的诸种矛盾,究其原因,关键在经济法的作用机制由于理论上模糊不清,以致在经济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多为应急措施或短期行为,很少考虑或根本不考虑经济法作用的价值取向所致。我们知道,法律的出现系源于社会生活的需要,经济法也是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因国家自觉干预经济、弥补市场缺陷和矫正市场失灵而产生。 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经济领域推崇市场机制,崇尚契约自由、私法自治,反对国家干预,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职能是使由私人契约创设的义务得到履行”,因而,无论在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还是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实践中,国家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有限,只是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调控经济的运行过程主要是通过供求关系、价格信号和自由竞争等一系列环节来实现资源的配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机制却在不断变形,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市场机制调控经济是通过自由竞争来实现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产生垄断,使市场机制失去了调控功能。垄断使市场主体无法实现自由竞争,价格指示器的显示功能在垄断条件下明显地减弱了,即通过价格的调节解决整个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也无法实现;第二,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也决定了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平等、迅速、完全地获得市场信息)、价格信号的时滞性(价格信号的显示过程不是迅速的并具有波动性),导致了经济运行紊乱、社会资源浪费、宏观经济效益降低等;第三,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外部负效应,即市场主体生产所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如环境污染问题。并出现市场主体不愿从事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产业,造成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不合理,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无人提供等问题;第四,市场机制的调节无力解决社会产品分配不公及社会保障问题。 由此可见,即使没有垄断的出现,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市场仍然不是万能的。国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弥补和矫正市场的这些缺陷,即出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行为,经济法也正是基于此而产生。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但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大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自觉干预社会经济,完成了国家从自发、零散干预经济到自觉、系统干预的转变,并使现代经济法日趋成熟起来。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干预经济又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局面,经济立法及其内容又逐渐出现了同时体现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的成分,经济法的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然目的也日益被公众认同,并将经济法中国家干预成分定位于有限、适当干预,以期与市场机制保持一致。所以,我们说是市场失灵决定了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即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作用方式等均以市场机制为中心,主要在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消除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法的作用机制 市场调节功能的缺陷与不足,导致国家对经济进行干预,并促成了经济法的产生。正是经济法的这一产生条件,决定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作用范围及作用方式。 1、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 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国家干预经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促进社会进步。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总的来说应是协调与发展。 第一,经济法追求法的一般价值取向-公平与效益。传统法理一直将公平正义视为法的基本价值,“无论在中文、西文中,用以表示法的词都有平、正、直的含义”,“平即平等与平衡”,“正即正当与公正”,“直即正直或公道”(注: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页。)。所以,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 公平正义是任何一个社会及其成员所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这也是良法应有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作为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同时,还应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效益作为当代法律的基本价值目标,已为众多法学学者所接受的原因。法律制度正逐渐受制于公平正义与效益的二重评价,经济法更是如此。 第二,经济法服从于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国家的干预调节并 不是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为了恢复、纠正和弥补市场功能的不足。从经济法内容可以看出,国家规范市场主体、反对并限制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建立竞争秩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等,都是为了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并非完全抛开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场调节的目标与任务,首先是为了恢复市场的功能,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所需的条件,如反对并限制垄断、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规则等;其次是纠正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建立、健全社会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济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再次是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如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等。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以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作为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作用限度。必要的有限的国家干预措施必须遵守“与市场一致”的原则,这也是经济法作用机制走出两难困境的途径。而市场机制的价值取向就是如何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就是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经济法作用机制的目标-协调与发展。“经济法不外是适用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的法律,换句话说,经济法也就是为了以‘国家之手’代替‘无形之手’来满足各种经济性即社会协调性要求而制定之法”(注:〔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经济法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 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平衡。因为,在自由放任的市场调节机制下,由于市场失灵所带来的供求总量及供求结构失衡、社会分配不公及社会公害、缺乏社会保障等,国家干预或说经济法就是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规则、保持总量及结构平衡、消除或减少社会公害、建立和健全社会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为自由市场竞争创造和保持所需的制度条件,使市场机制更具效力;二是通过积极的社会政策保证社会的公平与安定,协调社会平衡。由于社会经济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济法的作用机制就是运用国家干预,在协调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的不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 这里所说的经济法的作用范围主要是指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工具,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和不足的范围,即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它不仅体现了经济法作用机制的价值取向,更展示了国家在干预经济过程中体现的协调与发展的价值要求。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注:〔美〕萨缪尔森《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第十四版,第555页。), 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 3、经济法的作用方式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其作用方式主要是指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即国家弥补和矫正市场机制缺陷与不足的方式。从上述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经济法作用的范围)可知,国家除直接参与有限的经济过程外,主要在于对市场的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也必须为其特定的作用范围服务。 从现代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国家对经济干预的力度不同,经济法作用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经济法-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纯粹是禁止性规定, 而一战后的经济法则出现许多授权性规定。 进入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作用方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即由于凯恩斯理论所导致的成熟的现代经济法过份强调国家干预,随着二战后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功能的恢复,导致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之间出现了矛盾,因而体现经济法作用方式的国家干预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我国经济法由于产生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代,虽然九十年代后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传统的制度模式和法律意识作用,致使我国的经济法作用方式并没有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出现通常所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经济法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属公法范畴,但其作用的领域却又是私法作用的领域,出现所谓的私法公法化。由于公法的作用方式是强制命令式,这又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相当不利的。所以经济法的作用方式不能单靠公法的作用方式;但同时,国家干预经济方式又不可能完全采用私法方式,所以在经济领域就出现了公法化的私法作用方式。国家干预经济虽往往以国家直接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式进行,但其重点却是弥补和矫正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这也就定了经济法作用方式的重点应是如何使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有效地结合,共同调控经济的运行,促进社会的发展。 经济法既然是上述意义上的公法与私法的结合,其作用方式自然也就是公法作用方式与私法作用方式的结合,具体说来就是协调、平衡。 陶广峰 杨仕兵 经济法论文: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 摘 要: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自生自发,群体互动,历经数载的艰辛探索,在老中青三代学者的共同推动下,现在已经是成绩斐然,举世瞩目,特别是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文章从研究方法、分析路径、审视视域三方面入手,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进行了梳理与评介。笔者期望通过此种对已有研究成果的系统综合研究,能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潜深拓新有所助益。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非常年轻的法律部门,也是我国法学领域中逐渐长成的一个新兴学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为经济法理论框架的建构、主流学说的确立、经济法思想的传播做出巨大的理论贡献,奠定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在经济法的学科研究阵营中,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学者脱颖而出,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尝试、敢于实证,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了一笔笔浓墨重彩。我作为老一点的经济法学研究者,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因此觉得很有必要对我国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理论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与评介。这既是对他们研究成果的一种赞赏,也是对经济法不断拓新研究领域与研究进路的一种倡导。 需要说明的是,囿于资料的限制,难免挂一漏万,事实上,对我国经济法理论做出过贡献的中青年学者远远不止我在文章所提到名字,今后我将继续关注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以便从中吸收养料。 一、方法维度:推陈与出新 法学研究方法是人们认识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基本性能、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的思维方式、工具、规则和程序的总称。法学的发展与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法学研究方法本身就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法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一般性的结论:法学方法的每次变革,都在不同程度上带来了法律理论的突破和变革,而法学理论的突破和变革,往往又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1](P8)我国经济法学界有一个很好的现象就是中青年学者的研究方法不断推陈出新,“这里所谓的‘新’既包括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又包括历史上曾有过但我们没有使用或者没有很好使用过的,或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创造性使用的研究方法或者思维模式。”[1](P8)我国中青年学者研究经济法的方法,可以说是法哲学方法、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社会学法学方法和法律史、法学史方法交相辉映。因此,对中青年学者的一些研究方法进行检视和评价,有利于促进经济法理论的繁荣。当然在对他们的方法论进行讨论的时候,并不仅局限于对研究方法本身的分析,而是要将运用该方法所取得的一些理论成果一并纳入讨论范围,以研究方法带出理论成果,以理论成果佐证研究方法。因为研究方法毕竟只是手段,而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是目的,并且二者实际上也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 (一)法哲学研究方法 我们知道“法律哲学始终是与某种一般哲学有联系的,但往往以后者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2](P10)事实上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移植哲学方法中的价值分析法,其运用价值判断来评价经济法律现象,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人的需要,探索经济法的价值。中青年学者在研究经济法理论中广泛采用了法哲学的研究方法。 程信和从经济法基本范畴的角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认为每个成熟的学科都有特有的范畴,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细胞,它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反映了并且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存在基础和发展前景。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是国民经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协调(宏观平衡和微观平衡)和国家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3]此外,其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经济法的发展观经历了从“促进经济发展”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再到“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演变;经济法的效益观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且必须反映环境效益;经济法的公平观在内容上除包括机会公平和分配公平外,在时间跨度上应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经济法的安全观还必须把人口、资源环境安全纳入其中考量。[4]在这里,我更看中把经济法的全部作用归纳为发展、分配和安全的理论,应当说这种揭示抓住了经济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目标。 张守文针对经济法理论中行为理论的薄弱现状,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权力和权利,以及其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提供了“调制行为”这一重要范畴,以区别于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从而进一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制度。张守文将经济法主体分为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而且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主体的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和社会性。他认为,所谓调制行为,就是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调制行为在经济法主体行为结构和经济法制建设中占核心地位。[5] 单飞跃从经济法的研究路径、经济法与法治运行的协调性、经济法与法治发展的路向一致性等方面的整合角度出发,从法治理念层面指出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为4个方面:(1)自由理念,即市场竞争自由,经济政策民主;(2)公平理念,即规则公平、信息公平、分配公平;(3)发展理念,即持续发展理念、公平发展理念、快速发展理念;(4)安全理念,即宏观经济安全与发展安全。并进而说明了经济法不是异法治范畴,而是与法治共生共融的科学体系。另外单飞跃还从哲学的角度对经济法的价值范畴进行了研究,他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经济法的目的与宗旨,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特征、原则,揭示了经济法的存在意义。他从4个方面论述了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性,经济法是以商品关系为生存基础的法,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 (2)法权价值———权力的规制,即经济法是对私人权利和国家权力进行双重限制的限权法。 (3)资源价值———发展公平。发展公平包括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受益公平、地区公平、产业公平。 (4)社会价值———经济安全。即为国家整体经济安全提供保障。[6] 此外,邱本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式论证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认为它们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原则、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析。[7](P254~310)王全兴认为研究框架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经济法的研究框架包括经济与法律互动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复合法益主体框架、当事人———相 关人框架、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比较框架以及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8](P38~65)。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的价值表现为实质主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经济法的实质正义,是要求根据特定时期的特定条件来确定它的任务,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利益和发展。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而自由和秩序是一对与生俱来的矛盾。自始就将公法与私法融为一体的经济法,天然要以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作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9](P152~159)有学者认为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10]程宝山对民法和经济法价值目标的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前者着眼于增加个别交易的效率,后者强调社会总体效益;前者强调机会公平,后者强调结果公平。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主导法,两法的价值体系具有一致性、谐和性和互补性。[11]而卢炯星则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宏观经济法”的概念,认为宏观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为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宏观性、总体性。 (2)主体一方必定是国家及其授权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3)各主体经济权利义务之间具有相对不对称性。 (4)具有变动性。[12] 尽管法哲学的研究方法非常传统,但中青年学者却能从多角度、多维度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基本概念等理论进行新的诠释,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法的地位。由此可见,法哲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运用法哲学方法去研究经济法的同时,也应当研究经济法对法哲学的理论贡献。有学者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13]这是我们在采用法哲学研究方法时应当予以重视的地方。 (二)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 经济分析法是20世纪70年代初首先在美国兴起的西方法学思潮之一。它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的思想是效益,即以价值最大化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为其宗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经济分析法学已引起各国学者的重视,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正如庞德所指出的,“在以往50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14]其研究方式对我国中青年学者产生了较大影响。 吕忠梅、刘大洪运用经济学的成本与效益理论、供给与需求理论、均衡理论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性”,包括节约、效益和经济手段三个方面的含义。节约即节约交易成本、资源消耗和权利配置的费用;效益指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经济手段是指非民事、刑事、行政手段。作者认为由于市场失灵,国家就必须调控干预经济的运行,为了保障经济运行的效益,经济法就必须存在,经济法的独立存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但国家的干预是有范围的,交易成本的大小就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界限,即当交易成本不大时,仅有民商法即可,只有当交易成本过巨时,经济法才有干预的必要,这就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对“适当干预的原则”作了较为深层的解读。同时作者还主张从另一层面剖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深入地考察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经济政策及其趋势和未来走向,并由此得出结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据此经济法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规范两部分组成。[15] 朱崇实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再思考》一文中,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因为市场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存在外部不经济效果,因此经济法要调整国家在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公共物品只能由国家提供,因此经济法也调整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因为国家有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并且会开办某些国有企业经营以及供给某些公共产品,因此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最后市场机制会产生收入与消费中的极大不平等。要消除或降低这种不平等,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依靠国家来实现整个社会收入的再分配。所以经济法也要调整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至此可完整的表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周林彬认为经济法律的经济根源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交换社会化理论。各个经济根源的内容虽有所侧重,但实质内容都与“合作”有关,因此“合作”是经济法的基本经济根源。以此为研究进路,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性质及其边界这一困扰民商法和经济学界的所谓“调整对象”的问题,则可以从“博弈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答案。作者认为民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以平等人之间的同意(合作博弈)为基础的,区别仅在于民商法在市场主体之间小范围的两人谈判不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而经济法则在主体之间的两人以上谈判存在外部性的情况下更为有效。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边界就位于市场主体两个私人交易或两人以上的公众交易之间,由于两人以上涉及公众的利益,所以经济法所反映的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公法利益。[16] 王继军主张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应当采用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之所以要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在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利益结构调整问题,在现实中,利益结构的调整是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条文的,利益变动的力量有时可以超出法律的框架,所以,以追求稳定性为目标的法律来规范不断变化的利益结构,其难度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在法律领域内引入利益结构的分析方法,也许在某些法律领域如刑法涉及的犯罪问题,为了“除恶务尽”,我们不去计较执法的利弊得失,但是其他的法律特别是经济法我们必须谨慎评估其经济后果和利益得失,这样的评估能使我们了解社会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法律法规 是否真正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把这个观点继续延伸,实际就是一个立法成本和执法成本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往往在实践中被忽略了。 陈乃新在探讨经济法的本质时,从增量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法能够最有效的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为只有经济法才能调整人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和实现剩余(增量利益)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增量利益)分配和再分配的关系。其中,企业法和竞争法作为经济法体系的两大部分,前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微观领域的初次调整,后者对增量利益关系进行宏观领域的再调整,两法共同规范增量利益的生产和分配。他认为,在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竞争中,调整存量利益关系的民商法已不宜作为现代法治模式的主导,取而代之的应当是经济法。[17]此外基于经济学上剩余权的基础,他还提出了一种新的适合经济法的“法权原则”。其认为,在社会化生产之前的古代社会,存在的是“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旧法权原则,它们局限分别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法,则以其“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来缓和剩余权冲突,这就是为在剩余权冲突的两部分人之间调剂利益分配并保障无限发展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现实提供制度保证。[18] 应飞虎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对我曾经提出过的“需要干预论”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他的探讨,我并不在意他对我的观点所作的符合我的本意的合理性的说明,我更在意的是他提出了高于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为之感到欣慰的。他认为“需要干预论”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有准确的切入点导入干预(市场缺陷理论)并运用了“需要”两字加以配合。作者认为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在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的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而“需要干预”的概念则能反映出经济关系的动态发展及干预环境的复杂性,有助于我们动态地把握市场和国家的职能边界,最终达到国家和市场之间的和谐。并且“需要干预论”内含均衡干预、有效干预、被干预者对干预者进行干预、经济民主、经济法权威的理念,可以克服“单纯干预论”的不足。作者进而指出“需要干预论”有助于确定国家干预范围,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关系;有助于及时进行制度变迁,克服政府惯性行为;有助于促进中国的政府体制改革和有助于改变国家完全理性之假设。[19]此外,其还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进行诠释,认为市场体制中的信息会存在失灵现象,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准确,在分析了信息失灵对市场效率的危害性之后,其提出了经济法克服信息失灵的具体制度设计,从而为我们认识经济法的功能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路径。[20] 此外,有的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法律体现。其中“经济生活”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干预”指的是国家之权利依法律对经济生活的干预。[21]有的学者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西方国家对“政府失败”的反省之下,经济法正在形成一对新的矛盾性格,即规制“市场失灵”和匡正“政府失败”。因此,“国家调节(政府干预)”和“匡正政府失败”都是经济法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22]有的学者从交易角度考察社会关系可有效确定经济法调整对象。即经济法调整的是因长期交易而形成的有机经济组织内各角色与组织的协调关系及各角色相互之间协调关系。其特征是以直接调整角色与组织的关系而间接地达到角色之间关系的调整,且以后一种关系调整为终极目标。[23] 采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研究经济法的意义是明显的,首先,它运用了经济学的价值观念或者效益观念去评判现行的经济法,从而摆脱了传统的就法论法的论证方法;其次,它深入地揭示了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这两门学科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有助于克服法律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第三,它对经济法的实证性经济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优势,它使经济法学者的思维更加准确,研究也更具科学性。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有的学者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研究方法时往往将效益作为惟一的评价标准,然而法的价值是多元的,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将法的价值目标置于经济法的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去进行考量。此外,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依据我国的数据资料,如果在分析时不是运用经过调查、统计的数据进行分析,那么实证分析的效果就会打些折扣。有学者指出一些中青年学者的著作中所引的数据和图像有欠准确。[8](P30)这在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时必须加以注意。 (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 法社会学是指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法学。它的出现是20世纪西方法学领域中最重大的事件和最突出的成就,[24](P107)就方法论层面而言,我国中青年学者借鉴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属性、主体、本土资源、法本位等基础理论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一定的创新和发展。 史际春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注重和强调社会的实证分析,对社会实践始终保持着关怀,在其《经济法总论》一书中许多论据直接引自近年各种传媒报道的热点经济问题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政策文件,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汽车销售的地方封锁、分税制改革、电信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方面。他注意发现同类事例所反映的规律性的要求和问题,从现象入手解释经济法制度的内在根据,把中国社会经济实践的呼声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理论探索的出发点和归宿。[25]他对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也从社会的角度予以阐释,认为“经济法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端之深层原因,是社会化与私有制的不兼容性;推而广之于任何性质的社会,包括我国今日之社会主义市场社会,其产生和存续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社会经济的社会化同社会各别主体的利益和意志之间存在的矛盾”[9](P76)。另外他并不主张把调整对象作为论证经济法独立的标准,而是提出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9](P132)在我看来,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希望解决的问题,无疑应是我国经济立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王全兴对传统的“政府———市场”二元研究框架进行了反思,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对立,他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来发生联系,并且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它既履行了政府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来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因此在经济法的研究中应当采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三元框架的范式,并提出以社会学中的自治组织论对社会中间层主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包括社会中间层主体资格确认、保障和规制等等。[26]另外面对全球化的思潮,王全兴认为经济法的诸多理念和制度,都具有特定的时空维度和典型的本土色彩,加上中国经济法有自身的逻辑起点和发展历程,因此中国经济法的研究应更倚重本土资源。[8](P32)而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之中。[27]关注本土资源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将经济法置身于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 文化的大环境之中,[28]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对社会法性质进行研究时,王全兴认为社会法中的“社会”应当秉承德国学者齐美尔、法国学者杜尔凯姆所主张的唯实论,而摈弃美国学者吉登斯、法国学者G·塔尔德所主张的唯名论,并对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法属于广义的社会法。[8](P32)在这里,我很看中在“政府———市场”的二元结构中引入社会中间层这一经济法主体,这正好与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将原先由政府行使的某些职能剥离出来让位给那些社会自治组织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相契合。 郑少华也认为对经济的研究应采用三元框架范式,不同的是他认为社会结构是“市民社会———团体社会———政治国家”,他认为传统的“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社会结构是人们依据“社会契约论”将权利让渡给国家的结果。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各种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于是产生二次“社会契约”的缔结,即从国家和个人手中再让渡一部分权力给社团。这就是三元社会结构产生的理论基础———“动态的社会契约”。与之相对应法律也应当是“私法———社会法———公法”的法律三元结构。运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郑少华认为经济法的本位是“社会本位”,经济法的调节机制是社会调节,经济法的规制范围是经济团体社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共干预与公众参与,经济法规范的特征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禁止性”与“倡导性”相结合,经济法的调整模式是社会基准、团体契约、个人契约,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具有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社会责任,经济法的程序法是以团体诉论与公众诉讼为中心展开的。至此,从以上十方面把握,可以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较好的划分开来,而确证其作为社会法的本质。[29] 鲁篱在对经济法重要主体———行业协会进行研究时,也较为成功地运用了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它将行业协会置于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语境之下进行了考察和审视,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对行业协会加以分析,借助汤姆·R·伯恩斯的理论认为所谓的普适性法律的终极意义上不过是特定集团的特殊利益的反映,那么其便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借助韦伯关于习俗、惯例的分析认为应关注规则是否具备对成员的外部约束力以及是否具有专门的强制班子;借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对根据制定机关位阶的高低就当然地否弃集团规则和习惯等效力的做法和思想进行了否定。[30]作者将规章制定权作为自治权的其他权能的基础进行了重点剖析,通过对“制定法中心主义”的批判以及行业协会规章及制定法互动关系的考察,创造性地得出一个结论:即行业协会规章与制定法强调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当然无效。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行业协会规章与司法审查的关系及标准进行了探讨。并认为应当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自治权的合理性,承认并尊重行业协会的监管权,非法律惩罚权和争端解决权,原则上行政机关不得介入,而司法审查也必须充分谨慎和合理。作者对行业协会自治所勾勒的制度框架和其所得出的结论是对传统行业协会自治模式的全面解构和颠覆,对认识行业规章等民间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拓展了经济法对社会生活中各种非正式制度的研究。 另外有学者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回应性”角度研究,其理论的意义体现为经济法理论须立足本土资源,与时代同步,重跨学科研究。[31]有学者从利益群体的视角中分析了经济法的社会性,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一种既非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又非经济活动中被管理的微观单位的社会实体(即作为各利益群体之代表的社会团体)应运而生,经济法应当将其纳入主体范围,并赋予相应的权益和义务。[32]还有学者依据社会学研究成果,从整个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论述了社会团体对于转型之中的中国的重要性和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途径和方式。其指出,社会团体的使命在于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在此意义上,社会团体凸现了其重要性和作为经济法特殊主体制度、特别调控机制的价值。[33] 在肯定上述学者以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对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不足有所认识。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从研究方法和理论重心看,社会学法学注重法的作用和效果,强调法所要促进的社会目的。”[24](P107)然而中青年学者在研究中似乎更多的只是引入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学说,而对具体的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却很少涉入。这说明了在研究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不成熟。此外,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哲学是实证定义哲学,这种哲学的理念往往对价值不甚关注,这也是我们采用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时必须注意的地方。 (四)法律史、法学史研究方法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个最可靠的方法,“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34]历史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的研究当中,主要有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 法律史的研究方法就是通过对经济法的思想与制度轨迹进行考察,从中发现和总结经济法现象的基本规律,使经济法的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考察基础之上。我国中青年学者认识到:“应该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以便对中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主要研究课题和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35]邱本在《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将经济法学说分为4个阶段加以研究,分别是1979~1982年、1983~1986年、1986~1992年、1992年至今。他对每个阶段的经济法学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最后总结为: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目前仍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应当夯实基础;经济法必须强调实用性,加强具体制度的研究;经济法、民法、行政法是市场经济的“三驾马车”;经济法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需要人们的理解和关怀;经济法研究需要求新求探求真精神;经济法的研究应当在原有学说的基础上发展创新。[36] 这里我要特别提到肖江平把经济法学史的研究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选题,最后诞生了可称为我国第一部系统地研究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的专著。他从学术史角度,“展开中国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揭示脉络、评判得失、发掘积淀、提升规范,以此梳理学科基础语词、范畴、现象、原理的源流,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学科的发展和成熟。”他史论结合,在对各种学说的分析基础上强调了共识: (1)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共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国家或政府总是或者常常是一方主体;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施加影响于”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国家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施加影响于经济运 行过程中产生的。 (2)经济法价值的共识:公平、效益、经济民主、经济秩序、社会利益。 (3)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共识:社会整体效率原则;经济公平与公正原则;经济协调行为法定原则。 另外作者还将“特质”概念引入经济法的研究,认为它是一种接近本质的属性,其抽象程度高于特征但低于本质。经济法的深层特质是其协调性和现代性,经济法的浅层特质至少包括其经济性、政策性、规制性和综合性。从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经济法的个性加深认识。[37] 用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展开研究,无疑对总结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缺憾、经验与教训,进一步挖掘经济法的学术陈积,认识经济法现象背后的基本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我们还缺少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可以从理论根源的角度拓宽拓深我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夯实经济法的基础理论。 综合以上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可以发现学者们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往往并不拘泥于某一种方法,相反他们很注意各种方法的综合使用,例如张守文在论证经济法现代性这一重要特征时,就综合运用了时间维度、经济学、社会学的分析方法。[38]本文对上述4种较重要的研究方式单独予以分析仅是为了行文的方便。另外除上述研究方法外,中青年学者采用的还有:系统科学应用研究方法,[39]进化论研究方法,[40]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合作主义方法论,制度法理学中分析实证与社会实证相结合的实证分析主义进路,从经济法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和归纳经济法一般理论的研究方法等等,[41]由此可见,经济法研究方法丰富多彩,推陈出新。 从法学研究层面对方法问题进行再思考,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一层次,我们有法哲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式①。在第三层次我们有社会学法学研究方式。但在第二层次,中青年学者虽然都较重视逻辑分析方法,却很少人涉猎语言分析法学方法。②新分析法学运动20世纪下半叶兴起后在英美等国家表现出特别的张力,并且还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这种研究方法受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很大,维特根斯坦宣称哲学就是对语言的批判,[42]在中国,有的研究其他部门法的中青年学者已自觉地在运用此种方法,[43]经济法学的文章要真正摆脱不被认为是经济学文章的尴尬境地,就必须完成从经济学语境到经济法语境的转换,这就必须加强语言分析法学方法的研究。可见虽然经济法研究方法呈多样化状态,但并不完整,仍需中青年学者的拓展。 二、路径向度:国家与市场 作为新兴法律事物的经济法,依何种进路对之进行本质界定,达至揭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之目的,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多向度的认识视角,可以开启事物分析的诸多路径。体现国家渗透市场理念的经济法,正是市场与国家博弈的均衡解。经济法自其诞生之日起,便与国家和市场有着本然的亲缘关系。经济法的研究者们正是通过把握这对矛盾统一体,围绕国家与市场之关联,建构经济法的理论平台。历经数年理论研究的自生自发,群体互动,中青年学者将经济法的理论考察置于国家与市场这一基础平台之上。就经济法的认识路径,抽象出以下5种主要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干预之法 市场的作用巨大而不可抗拒,然而,很多情形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方面却呈现出低效运行的非理想状态。市场并非完美无缺。反之,市场失灵却呈常态,是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由于公共物品缺位、外部性、垄断等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空间,然而,政府亦非万能,有限理性加之经济人特质,政府极易陷入干预失灵的泥潭。正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双重困境,蕴涵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基本法律形式的经济法的逻辑基点。许多学者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二元结构入手,对经济法进行了系统的剖析。 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维度,张守文认为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充分发育,自由竞争导致的垄断普遍出现)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经济法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产生的理由和存在的意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防止市场失灵而需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划,这种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即产生了经济法。于是,他认为战时经济统治法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或者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国家所制定和探讨的所谓“经济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44]因此,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重要假设,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难免出现“政府失灵”的问题,如何克服国家在调控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失灵,也即如何做到“调制适度”是经济法发展的重心议题。[5] 吕忠梅以市场经济为起点,借助“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两个基本假设,采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方法,选取政府行为为主要视角,围绕经济法之一般与中国经济法之特征这一基本主线,对经济法理论进行了分析。其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1)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2)市场竞争的失灵;(3)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4)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市场经济的弱点和消极方面表明,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它在建立及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提供公共物品、保护经济和生态平衡方面是无效的;市场经济在自身的运行中,存在着增长与波动的矛盾。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及其他调控手段来加以引导。现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有失灵存在。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此,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并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也能以保证具体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的忠实贯彻。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由于上述原因,它也会带来巨大的成果。市场失灵是政府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市场失灵的治愈的确需要政府行为,但是,政府行为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同样存在导入和利用市场机制的问题。为此,必须深入研究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握政府干预经济的“度”,而这正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5] 陈云良认为,民法无法防止市场负面作用的发生,无法防止市场失灵、市场垄断、市场失衡,经济法正是适用市场这样一种需要———弥补民法的不足与缺陷———而产生的,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机制来看,经济法一开始就被赋予了维护市场自由竞争秩序的使命。从反面来看,虽然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自由竞争的充分发挥,需要有政府之手灵巧的点拨,即使强调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家也不例外。但是政府权力又极易膨胀和扩张,一不留神,就会滑过界限侵蚀市场,侵害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利,产生政府失灵现象。政府之“恶”容易引起市场之痛,破坏市场效率。所以,经济法不仅要赋予政府一定干预市场的权力,保障市场的“长治久安”,防止市场失灵,但同时又要防止政府越界、政府干预失灵,反过来又要规范、限制政府的干预。市场为了保护自己,反过来要干预政府。所以,为了保护市场免受政府侵害,保护自由竞争秩序,经济法要规范和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权力。[45] 应飞虎 认为,市场缺陷产生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产生干预需求,干预需求产生干预供给。而干预供给的法律形式则是经济法。政府作为市场的干预主体除了追求公共利益以外,应该没有自己的特有的偏好。但现实中的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并不是强相关的,政府并不过多地实现公共利益,而可能过度地关注自身偏好。政府自身虽然是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存在,但由于组成政府的自然人是经济人,他们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政府也摆脱不了经济人的特性(只不过由于制度的约束,这种特性没有市场中的经济人那么明显),政府失灵由此而产生。政府失灵论说明为了克服市场缺陷,政府是必然的干预主体,但不是最优的干预主体。换言之,政府存在着自身的能力边界,不能克服所有的市场缺陷,在某种情形下,反而会使问题更复杂、更棘手。应基于需要干预论,指出需要干预基于市场干预需求导入国家干预供给,力图寻求两者的均衡并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确立了良性的双向互动制衡关系,国家基于对市场的尊重而对市场进行干预,市场基于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而对国家进行干预。所以,就内含了均衡干预、有效干预、经济民主、对干预者进行干预及树立经济法应有权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19] 应当说,双重失灵的分析视角对于我们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路径。肇端于19世纪末的经济法,正是伴随国家对社会经济适度干预而形成的法律部门。市场失灵理论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力支持,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却又使得干预论陷入了两难境地。作为制度规范化的结果,经济法在调整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过程中,一方面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对政府行为进行限定,遏制政府失灵。依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路径解析经济法,已取得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是否同为经济法存在的依据,目前学界尚有分歧。有的学者指出,克服政府失效只能由行政法和宪法来完成,经济法对于政府失效的关注仅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可见,要完善经济法理论大厦,有必要对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经济法的关系进一步深入探究。我认为不妨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思维逻辑,即市场失灵或者政府失灵,民法或行政法能不能调整,如果用它们去调整会产生什么法理学上的困境,然后考察经济法能不能调整,不能调整为什么,可以调整它又有什么样的优势,这样或许能够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 法源于对国家主义盛行的回应,20世纪末以来,全球出现了一股市民社会思潮。相应地,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也迈入新的阶段。近年来,我国哲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界,也兴起了一股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热,一些理论著述相继出现。我国法学界对之逐渐引起了重视,亦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出现一些学者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框架中,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 单飞跃认为,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孕育的法治成果,其超越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孤立自我与严格分野,在市场———国家———社会三者的互补、互动、互长关系结构中演绎、丰富和诠释着自由、平等、公平、安全、发展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法律动力。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法。传统理论框架中,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应当进行严格分野,并且以宪法作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订立的契约,划定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界限。洛克式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政治国家”架构与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架构,所表达的是市民社会绝对化与政治国家绝对化两种极端主张。社会发展的实践及理论研究说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都存在着天然的缺陷与失灵,市民社会孕育的市场能保障机会平等,但结果不一定公平;政治国家孕育的政府能保障前提公平,但结果不一定富有效率。因此,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逐渐由一种彼此相克的状态向彼此相依状态转化,在市场与国家之间寻求一种调和理念。经济法正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联动的法律辩证法。[46](P149)市场与国家的利弊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互相弥补、互相促进的需要也是客观的,法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问题上所起的作用绝不仅仅是树立“楚河汉界”将二者分割开来,对二者之间深层次的矛盾与交叉视而不见,坐而不管,而应对其基本矛盾运动进行调和。经济法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将以下两点作为自身立足点:一是基于民商关系的非经济合理性与非社会合理性而实施的对私人权利的限制。二是基于国家在经济力资源、经济政策资源分配与再分析关系中的主导性与优越性而实施的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保障资源分配的规范有序与合理,并防止对私人权利的随意侵犯。经济法整合了市场与国家的矛盾运动,使之具有趋同性、同向性,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良性互动达至“双赢”的法律路径。经济法基于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基本特征的深刻认识,捕捉到二者互补、互动、互长的客观规律,立足于不断发展、普遍联系的辩证立场,对二者的良性互动做出了法律回应。[46](P217) 吕忠梅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是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和分析视角,市民社会的内在缺陷,是国家借助政府经济行为进行干预的内在理由和依据,因此,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而市民社会自身性质和特点又限定了政府干预的限度与范围,在此意义上,经济法又可称为“干预政府之法”。合理安排市场化的限度与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是经济法的重心。[47] 近代经济自由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观念的拓展,致使源于亚里士多德城邦意义的市民社会范畴,演进为与政治国家抗衡对立的事物。经过众多理论大师们的扩展,使人们习惯于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对立起来。认识到传统二元对立模式掩盖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造就的一面,理论界已出现了抛开体制内外的分野,在传统框架外寻求一种利益整合的解释。以自由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历史已经明证,其自身的自然发展并不必然带来天堂的福祉。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正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失效,导致了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介入。国家公共猛兽的性格,却又要求对其强大权力必须予以限定。实际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不是天然的敌人,二者是可以共存共生的。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能够连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正是公私性质兼容的经济法。国家与市场的和谐互动,正是其关怀目标。在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我很赞同史际春、陈月琴所作的这样一个很形象的比喻:经济法“她像一位和平的天使,一只手握着崇尚自由却柔弱哀怨的市民社会,另一只手握住强悍却孤立的政治国家,让它们和平共处,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48]依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这一思径取向审视经济法,应该继续深入下去,这无论是对于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拓深,还是对于目前受到我国学界青睐的市民社会理论进一步的深刻认识,都将大有裨益。 (三)经济法: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19世纪末,传统上以市场调节为绝对主导、排斥宏观调控的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受到了垄断性经济现实的严峻挑战。市场机制自身的顽疾,要求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体制因此得到了确立。与之伴生的是,法律体系也发生了相应变迁,协调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说,正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催生的产物。从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分析,是经济法研究的又一视角。 徐孟洲认为,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产物。他借用物理学上的耦合概念,将两种社会现象通过某种条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作用的客观事物,称为耦合。并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磁场”)下,通过民主法治途径促进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互结合、共同作用于社会生活,亦是一种耦合现象。基于市场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市场竞争自由发展导致垄断的严酷现实以及市场经济的开放性等因素,作为社会现象中的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具有内在的必然性。由于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耦合,使得具有社会性与管理性内在结合性质的经济关系得以产生。这种经济关系超 越了私法调整的原则,又具有公法调整对象类似的某些特点,确切地说它是一种公私利益协调兼顾与融合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是具有这种社会性与管理性相融合的经济关系。同时,他认为同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由不同的法律形式来调整,经济法调整对象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调整对象部分交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经济法是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产物,经济法以具有社会性和管理性相融合的性质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组成,前者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市场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后者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法、税法、金融法、产业结构规制法、固定资产投资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法、对外经济贸易法。他还指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是根据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传统市场经济排斥宏观调控,否认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在这种经济条件和思想理念下,是不会产生经济法的。人类社会进入19世纪末期以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与私有化之间矛盾的激化,以致要求现代国家介入市民社会与经济生活。特别是20世纪初国家干预的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中得到确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49] 张守文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规制经济的职能,以减少交易费用,防止“市场失灵”,保障社会公益。为此,国家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这种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必须要求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体现,以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由此便使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此即经济法。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制是统一的、互补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效率与公平、个体的营利与群体(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实现经济法的宗旨,就必须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应该是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领域。经济法有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即国家在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而且这两种经济关系具有统一性、互补性。以调整对象的二元结构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44] 纯粹市场本质上是无法持久存在和运作的,绝对完全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西方也不曾出现过。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在促进发展中相互作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市场调节的非自恰性,决定政府需以宏观调控加以协助。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经济结构的调整、利益关系的再整合,经济失调、失业、贫富差距迅速加大等现象都将导致社会的动荡,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在这一特定时期更是凸现出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有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政府宏观调控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以间接调控为主,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动态均衡。以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思路来认识经济法,是一种值得继续探究的方法,我们也期待着今后这方面更多理论成果的出现。 (四)经济法: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竞争是商品生产经营为争夺消费者以实现自己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活动方式。或者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在市场活动中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斗。历史已经证明,凡是有商品经济的地方,就存在着竞争,商品经济愈发展,竞争也愈激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调节结构安排,同时,也是市场活动的核心。竞争作为商品经济的普遍规律,无论在哪种社会制度下,其作用都是二元的,即正当的竞争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正当的竞争会阻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很重视运用法律力量调整市场竞争关系。 邱本以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为基点,分析了经济法产生的各种基础和对象,构建了经济法的体系,确定了经济法的地位,提出了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并明确了经济法的原则与宗旨。他认为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在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之间所存在的一个中介领域,最根本的就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果再集中一点说,就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无论是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极思维到辩证思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从政府主治到市场主治,都说明了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是任何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问题,这一基本问题实质上可以归结为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这一问题是经济法所应表明和记载的基本经济关系。与经济法相应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既要求国家干预,又限制国家干预,经济法是这种正义理论的规则化。由于要求国家干预和限制国家干预核心又在于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因此,经济法是自由竞争和秩序调控思想的规则化。从市场经济的本质出发,他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市场经济在自由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垄断性、盲目性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新质的社会关系,由于它具有垄断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反对以促进市场自由竞;由于它具有盲目性,就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他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依据,建构于经济法体系,总括地说就是由调整反对市场经济垄断性的市场竞争法和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宏观调控法所构成。前者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后者主要包括计划法、财政法、金融法、产业政策法、外贸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关系密切,市场竞争法必须以宏观调控法为条件,宏观调控法必须以市场竞争法为依归。他认为,自由、竞争和秩序是经济法的三大基本范畴,经济法的所有制度、原则和规则都要由它们来厘定和阐释。由经济法的基础决定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两个:一是市场竞争原则;二是宏观调控原则,这两项原则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但两者又是密切相关、内在统一的。依据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他认为经济法的权利(力)主要是自由竞争权和宏观调控权所构成。[7] 竞争之于促进经济效率作用的理论分析,已有大量文献详细阐释,在此无需过多说明。与其他可行替代安排的制度相比较,竞争具有效率意义上的优越性。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代以来基本上实行的是鼓励自由竞争的制度,其结果是带来经济的持续繁荣。现代经济学理论已从古典的完全竞争理论走向有效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的不可实现以及过度竞争对市场自身的危害,人们逐渐认识到自由竞争也存在适度的问题。自由竞争是在秩序规约下的自由竞争,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自由竞争市场,国家通过法律规范,对自由市场进行秩序调整,以求市场自由竞争适度、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繁荣发展,经济法正是这一协调功能的承担者。 (五)经济法: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私法分类以来,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成为许多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分类。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遵循公法和私法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为了掩盖法律的阶级性而作的划分这样一种认识,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私法的划分。即使有这种主张声音,也未引起更多的共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人们才提出在我国仍然需要区分公法和私法的主张,并且认为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前提。我国经济法学界,也引入了公、私法的研究方法,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特征,经济法综合性首先体现在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之综合。经济法或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 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或者将平等对立、协商较量、等价有偿、恢复补偿等“私”的手段,引入有政府和公权力加入、为公共利益考量之“公”的关系。[9](P64) 徐孟洲认为,在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耦合的条件下,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现象,经济法既不是传统的公法,也不是传统的私法,而是公法与私法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第三法域。 单飞跃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立对峙,直接导致了私法与公法分立的二元法律结构。私法固守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公法则以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对法律制度架构产生了巨大冲击,传统公法与私法界分明确的二元法律结构日益模糊。由于市场需要微观平衡以及市场与国家之间需要宏观平衡,因此国家便通过立法形式直接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了经济法这一第三法域现象。[50] 周林彬认为,商法和经济法独立的共同法律根源之一,是法律社会化趋势下的公法与私法的兼容。其中,一方面,私法兼容公法根源于绝对的私法自治和私权优先导致的传统私法因强调私人利益的保护,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和不公平结果等“市场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民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正义的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的矫正这类“私法失败”现象,运用公法规范限制私法自治,维护社会公益。另一方面,公法兼容私法根源于绝对的公法和公权优先导致的传统公法强调国家利益的保护,加剧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和官僚主义、权钱交易等“政府失败”现象的发生。于是针对传统行政法疏于或无力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行政垄断这类“公法失败”的现象,运用私法规范限制公法优先,维护市场主体利益。并进一步指出,经济法是从传统民法、商法和行政法中发展出来的一个兼容公法、私法因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表21世纪法律发展方向的重要法律部门。[51]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经济法论文:经济法如何保障交易公平——从功能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 摘要:合同法是规范交易的基本法,但不足以保障交易机会配置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通过抑强扶弱等手段保障交易公平,从而促进交易。从交易促进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可以较好地构建市场规制法的内部结构,从而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经济法子系统。 关键词:交易公平 纵观经济法学史,对市场规制法的研究很少从交易的视角展开。由此而产生的弊端主要有二:第一,市场规制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阐释,其与合同法促进交易的功能得不到区分第二,由于缺乏一个正确的切入点对市场规制法进行研究,因此归属于市场规制法的各项法律似乎独立存在,其内在的关联却没有得到认识。这就阻碍了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使目前对经济法较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表层上,同时在研究路径上使经济法学与民法学相割裂,更给人一种经济法杂乱无章的感觉。本文从功能的视角研究市场规制法如何在民法的基础上促进公平交易,并基于这一功能研究市场规制法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各法律之间的关联。 一、交易公平的障碍分析 交易公平是指交易机会配置的公平和交易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时时会发生,但交易公平并不会随之而来。有诸多因素会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如交易双方地位、信息拥有量、讨价还价能力、财产拥有量等的差异都会破坏交易公平的实现,成为公平交易实现的障碍。就其关联而言,地位障碍是从交易主体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信息障碍是从交易标的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资源障碍则是从交易标的和交易纠纷处理能力的角度影响交易公平的实现。 (一)地位障碍 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会直接导致交易的不公平。因为这种差异往往使处于弱势地位者在交易决策时不敢讨价还价,从而使其自身利益不能在交易中得到体现。如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公权机关与私人主体之间,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②均因地位差异而使弱势方(奴隶、私人主体、劳动者)的利益受损。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既可能是事实上形成的,也可能是法律造成的,因此需要研究法律如何减少这种差异,对要消除的差异如何运用法律的力量进行消除。 (二)信息障碍 对交易双方而言,交易是一种决策,而决策需要充分、有效信息的支持,如果信息有错误或不足,决策往往也会错误或不当,从而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换言之,信息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的讨价还价能力,而能力弱者的利益在交易中往往会受到损害。实践中,影响交易公平的信息障碍主要有二:第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分布不均匀,其中一方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往往可以利用其优势信息侵害信息劣势者的利益,而信息劣势一方则因为信息拥有量不足而无奈受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分工的普遍化,信息不对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法律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就显得相当必要和迫切。第二,交易一方故意制造虚假信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有制造虚假信息的动机,如果没有良好法律的抑制,则交易双方制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也会普遍化,以通过这种虚假信息骗取交易对方的利益。 (三)资源障碍 从广义上说,上述地位障碍和信息障碍都属于资源障碍,但此处所说的资源仅指交易双方拥有的财产。财产拥有量的差异导致不公平交易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财产拥有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因而进一步影响到其交易决策。进言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拥有量小的主体所做出的交易决策要劣于财产拥有量大的主体做出的决策。第二,在信息充分的情形下,不公平交易往往在交易者之间产生纠纷,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耗费资源,所以财产拥有量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到交易者对解决交易纠纷意愿的强弱和能力的大小。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之下,当交易双方财产拥有量差异很大时,财产拥有量小的交易者在解决交易纠纷时会处于相对更为不利的地位,而这会导致后续的、更多的不公平交易。 由于众多障碍因素的存在,公平交易并不是某一个部门法所能实现的,而需要借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作用来实现交易公平。具体言之,公平交易的实现既需要作为交易基本法的合同法,又需要作为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既需要直接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又需要优化交易环境的法律。 二、合同法规范公平交易的不足 合同法是有关交易的基本法,但作为一种私法,其对公平交易的贡献主要在于确认形式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里的“平等主体”和“法律地位平等”是一种典型的对形式公平的确认。形式公平是“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理念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化。它排斥了人在法律地位上的绝对差异。然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身分社会,法律地位差异的现象相当普遍,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交易范围的缩小以及交易公平的丧失。法律确认形式公平,就意味着取消身分限制,使身分社会走向契约社会。同时,这种形式公平也使任何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强制。这就是合同法对交易公平的贡献。但这种形式公平并没有彻底解决人类社会中的不公平问题,对事实上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通过法律宣称公平的方式是解决不了的。也就是说,形式公平只是公平交易的前提,没有形式公平,根本不可能有交易公平可言,但只有形式公平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交易公平。虽然法律可以宣称交易双方地位平等,但交易双方的地位差异往往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是合同法很难甚至不能改变的。虽然《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事实上,只依据法律地位的平等是很难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因为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往往使其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出现不公平。正由于合同立法只重视形式公平而不考虑实质不公平的现实,故其实现公平交易的能力十分有限。对此,我们还可以从交易资格与交易能力的角度进行分析。交易资格是一个法律问题,合同法上的形式公平只是使尽可能多的主体都拥有交易资格,亦即只解决交易资格问题;而交易能力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纯粹的事实问题。不同的交易能力导致在交易中做出不同的交易决策,从而使交易主体对自身利益的维护程度也会不同。交易各方的交易能力差异越大,交易不公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一般而言,交易能力的改变主要通过对强者的抑制或对弱者的扶助等方式实现,但这是作为私法的合同法力所不及的,不能要求《合同法》必须在确认形式公平的基础上创造各种实质公平,实质公平环境的创建应该是经济法的功 能。但《合同法》可以对因实质不平等而导致交易不公平的这种结果设定相应的矫正制度,如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这种制度确实有助于促进实现交易的公平,但这种公平的实现是事后的,是一种对已然的不公平交易的事后解决。如果进行经济分析就会发现,相对于经济法构建交易前公平交易环境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的成本是很高的,并且其对不公平交易的减少或消除是间接的,其功能也不在于对不公平交易的预防。因此,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不应该成为应对实质不公平的惟一制度。对由实质不公平导致不公平交易的问题,更应该考虑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在这种机制之下,不公平交易的数量会大大减少。 《合同法》作为现代法对实质公平所给予的应有关注,还突出地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上,即将以往仅以判例、学说、习惯为依据的附随义务,在《合同法》中予以明确肯定,使之转化为法定义务。如“总则”中第42条关于缔约责任的规定,第43条关于先合同义务中保密义务的规定,第60条关于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规定,第92条关于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分则”中也有许多条款,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分别对若干种合同的重要附随义务做出规定。这些规定对于附随义务的形态变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有助于交易中实质公平的实现。但是,合同法的私法本质决定了其对实质公平的追求仍存在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并未改变其在合同当事人义务体系中的附随地位,并且其内容在《合同法》中仍不够明确和具体;法定化的附随义务仅有违约责任制度一般保障,《合同法》并未给予特别保障。因此,不能期望仅靠《合同法》将附随义务法定化就能达到理想的实质公平目标。③ 三、经济法对公平交易的贡献及市场规制法的内在结构 合同法直接规范交易,经济法则并不直接规范交易,而旨在促进交易,其在交易公平促进问题上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交易前公平的构造。作为公平交易促进法的经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它构造公平交易环境的主要路径有二:第一,禁止人为制造不公平交易环境的行为,如对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禁止。这种禁止性的工作必须由经济法完成,作为私法的合同法由于缺乏公权的支持和法律责任形式的不足往往不能胜任。第二,抑强扶弱以在一定程度内实现实质公平,如对垄断力量的抑制和对信息劣势者直接提供交易信息等。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中存在两处类似抑强扶弱的条款。《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事实上剥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权,这主要是为了排除出现过多的不公平交易现象。在这种权利剥夺的背后更主要的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是对弱者的扶助。《合同法》第39-41条对有关格式合同做了详尽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些规定采取了与一般合同法完全不同的一边倒的做法,使格式合同提供方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给予了格式合同接受方更多的利益。与市场规制法中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制度一样,这种类似抑强扶弱的规定的功能之一也在于促进交易的公平,从这里可以看到民法和经济法在功能上的衔接,但其中还是有区别的,《合同法》中的制度仅限于对交易一方的权利限制,没有涉及公权的成分。鉴于《合同法》不可能运用公权进行大范围的限权,所以大规模的抑强扶弱工作还是需要由经济法中的市场规制法来完成。 一般而言,市场规制法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构成。这些法律看似互相独立、互不关联或关联度不强,但事实上,它们之间“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发挥各自不可替代的特有功能”,④存在着极强的关联度。虽然每部法律自身可能有多种功能,但它们共有的促进公平交易的功能却不容忽视。正是这个功能才使这些法律具有了共性,使其自身能归属于市场规制法子系统中,同时也使市场规制法成为一个逻辑严密的法律体系。 (一)竞争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竞争的标的是交易机会。对经营者而言,交易机会是一种利益,而丧失交易机会最终会破产。交易机会的获得有正当和不正当两种途径。一般而言,不正当获得交易机会的途径有三:第一,虚假信息;第二,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强制性力量;第三,非法利益的给予。对虚假信息的禁止和对强制性力量滥用的禁止就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11种反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的规定,其中除了5种属于垄断行为外,有6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假冒(第5条)、回扣(第8条)、虚假宣传(第9条)、不当有奖销售(第13条)、贬低竞争对手(第14条)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第10条)。除侵犯商业秘密和回扣问题外,其余4种行为都与虚假信息有关。虽然制造这种虚假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排斥竞争者,但对竞争者的排斥是通过不当获取交易机会而实现的,而这种交易机会的获得又是通过虚假或不当信息的散布而实现的,因此交易的不公平也就在所难免。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了这种信息,在维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平交易。如该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这些假冒行为制造了虚假的市场信号,使交易对方做出错误的交易决策,从而使其自身利益受损。而法律对假冒行为的禁止就可清除市场上人为制造的虚假信号,从而保障潜在的交易主体能够做出正确的交易决策,促进市场交易的公平进行。 至于反垄断法促进交易的公平则更加明显。因为垄断的存在形成了市场中的强势力量,导致交易各方之间的实质不平等,而力量均衡是公平交易的最重要保证,没有力量的均衡,就不可能有公平的交易。反垄断法就是一种使交易各方力量相对均衡的制度。通过对垄断者的权利限制甚至对 垄断主体的拆解来抑制强者,这种抑制的过程就是实现实质公平的过程。反垄断法由此促进交易机会的公平配置和交易进程及结果的公平,实现力量相对均衡。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种弱者保护法,其对弱者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强者的权利限制和义务赋予以及对弱者的服务而实现的,它是合同法的补充法。合同法讲求的是形式公平,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体现实质公平,这与劳动法中劳动合同制度对劳动者的保护具有同样的性质,但体现了更强的公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所有规定直接构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条款,这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增强了消费者对正当利益的预期,既保障了消费者的交易安全,又提升了消费者的交易利益。这种安全保障和利益提升的功能是合同法所不能实现的,也是合同法所不必追求的。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中,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劣势,主要表现有二:第一,消费者信息上的劣势。就特定商品而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不可能通过众多消费者自身的信息收集而克服,因为消费者在收集信息时面临着三大困境:其一,消费者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其不能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其二,收集信息的边际成本的递增导致了消费者不愿收集充分的信息;其三,经营者的信息垄断行为增加了消费者收集有效、充分信息的难度。所以,政府的干预成为必要,这种干预主要是通过对经营者私权的限制而实现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消费者经济实力上的劣势。一般而言,经营者比消费者有着更大的经济实力得到法律专业人员服务,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上明显处于优势。而消费者个人则往往对合同法知识了解不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出现显失公平的合同在所难免;在纠纷解决时,消费者会面临着举证上的困难,又往往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所以可能产生对其不利的判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际上是消费者的免费法律顾问,这并不在于消费者能够轻易地看懂条款并予以应用,而在于降低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职责。这是政府向所有消费者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具有强制性,无条件地成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它实质上是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根据合同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强制性修正,是对根据私法而签订的合同的一种直接的公权干预。这种干预降低了消费者为实现交易的公平而需做的努力程度,从而促进了交易的公平。 (三)产品质量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产品质量法促进交易公平的功能也主要是通过提供交易信息而实现的。因为交易必然涉及对交易对象的质量认定,这对买方而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交易公平也就很难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中的绝大部分制度都为买方认定产品质量提供了信息依据。如《产品质量法》第二章包括第13条的质量标准制度、第14条的企业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第15条的质量抽检制度以及第三章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都可以反映特定产品的质量信息。以质量抽检制度为例,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排斥出市场,从而可排斥不公平交易。对特定的交易者而言,这种制度的有效实施降低了买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认定责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因此而降低,交易的公平因此可顺利实现。 (四)广告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广告是一种吸引交易者的信息,既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虚假的。广告法促进公平交易正是通过禁止虚假广告以保障提供正确信息而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法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以这一规定为中心展开的。第二章“广告准则”中的诸多制度以列举的形式规定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该提供的正确信息;第三章“广告活动”中还对制作、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排除市场中错误的或具有误导性的广告信息,从而使接受广告信息的主体不因虚假信息而受害。 (五)价格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条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其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交易的公平。实践中,交易不公平往往是通过不合理定价实现的。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市场又常常处于波动之中,因此当交易者在不拥有充分信息时,往往可能会主动接受不合理的定价,从而使交易不公平。《价格法》中的定价规则和价格准则排斥了交易中的诸如产生暴利的不合理价格,也使交易价格有了一个相对更公平的标准,⑤从而可促进交易的公平展开。 (六)招标投标法如何促进公平交易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易机会能够自动实现公平分配,但现实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交易机会也不可能自动实现公平配置,而合同法对公平配置交易机会无能为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运用公权力强制性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并规定了详尽的招标投标程序。该法的有效实施能够排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交易机会的现象,从而实现交易机会的公平分配。与此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具有公平配置交易机会的功能。 经济法论文:任务驱动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作用 一、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过程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包括任务设计、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交流、任务点评等几个环节。 (一)任务设计 “任务驱动”教学法首先要做的是根据教学目的设计课堂学习任务———即任务设计。所设计任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课堂教学的效果。在这一环节,需注意两点:(1)任务设计要生活化,案例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设计的任务或案例可以是教师从生活中或实际工作中寻找的,也可以是学生的亲身经历。这样既能让学生感到实用,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在《合同法》中合同的订立这一内容,可设计如下任务:同学们去时装屋买衣服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分析哪是要约?哪是承诺?如果你跟老板发生纠纷,如何根据合同订立的过程来解决纠纷?(2)任务设计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设计的任务应充分考虑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技能水平等情况,不能太难、也不能太易,要做到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否则学生会失去成就感和兴趣感。 (二)任务分析 教师应结合提出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逐步进行分析,使学生从分析中明确完成此项任务需要掌握哪些理论知识、需要补充的有哪些、需要搜集哪一类资料、从何处获取有关的信息资料。学生接受任务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由于多个学习小组知识积累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问题,教师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及时跟进和指导。如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拟定”一节,教师首先将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条文和一些已经解决的判例等资料发给学生,学生据此对任务认真分析,并不断提出问题,教师再根据学生的情况引导学生查阅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提供解决该问题的有关线索,起引导作用。通过任务分析督促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交流,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三)任务完成 学生通过任务分析已掌握解决问题的相关资料,并在对任务进行判断、分析、自主思考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思路。这时,教师让学生按小组尝试用现有的知识资源解决问题,自主完成工作任务。虽然学生在任务分析时已对相关知识有所理解,但是把握得深度还不够,特别是有些法律条文,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准确把握并活学活用。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要对学生感到缺乏的知识进行详细地讲解,学生需要掌握哪些基础知识、哪些基本技能,教师就讲解哪些基本知识和技能。讲解中应紧紧围绕任务进行,以必需、够用为度,使学生能完成任务为限。 (四)任务交流 为了达到知识互补及相互学习的目的,任务完成后小组之间要进行成果的交流。这个环节要注意趁热打铁,培养学生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在完成任务后及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以巩固所学知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经历过的事件或媒体上的热点案例为任务,让同学们一起讨论解决,如“打折商品不保证质量”、“在节日促销中一些比较隐蔽的霸王条款”和“影院禁止自带饮料入场”等案例。对这些案例,让学生们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仅会巩固知识,还会激发学习热情。 (五)任务点评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使学生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让学生感觉到每次课都有收获,教师针对任务完成过程的知识要点、技能要点及学生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学习评价和归纳,即任务点评。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学生每完成一个任务,教师需对其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时刻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对新知识的理解、掌握。另外,可设置各种奖励措施,使学生始终保持学习的兴奋点,逐步提升学生自信心,培养他们主动学习的能力。 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的效果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充分结合高职生学习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学生听、教师讲的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首先,它真正做到了由“听”到“做”的改变,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学生为了能完成任务,要思考,要动手,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其次,它真正做到了由“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的改变。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主动查询相关知识和资料,并用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任务交流中,学生自由演绎、自由发挥,有效地释放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使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最后,它真正做到了“个体”向“团队”的转变。传统教学中,有些学生只是闷在墙角。而在任务驱动教学中,为了完成任务,每一个学生都积极行动,一起分享成果,较好地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既是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也是协同合作精神培养的过程,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还增进了师生的交流,可谓一举多得。 三、任务驱动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应用需注意的问题 学生在十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一直是教师讲、学生听,久而久之,有些学生产生一些惰性,不愿动手动脑。但任务驱动教学法要求每一个学生要有学习的自主性,所以事前一定要跟学生进行交流。否则,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学就很难进行。在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要始终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紧紧以学生为中心。如任务设计要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设计的任务要难易适中;任务点评时要及时对学生的良好表现加以肯定,对完成情况不好的应耐心帮他们找出问题及改进方法。任务的完成要由团队完成,需特别注意加强对个别学生的辅导。任务是按学习小组来完成的,若个别学生在小组中不承担或不积极承担任务,必将会影响组内其他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加强对这些个别学生的辅导,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其团队协作能力。为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发挥最好的效果,需适当改革评价方式。传统评价考核方式一般分为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40%,通常由考勤、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60%。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后,可以考虑适当改变评价考核方式:一是将 平时成绩比例可以改为60%,二是需要将学生执行任务的能力和表现,及时纳入考核范围。 经济法论文: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内容提要】对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即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一是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即经济法具体调整哪些对象。解答好上述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论争。 【关 键 词】调整对象/独立的调整对象/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引言 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后,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笔者将之归结为两个主要问题:其一,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其二,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从逻辑上看,第一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外部独立性问题,第二个命题解决经济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两个问题密切联系,缺一不可。可以说如果能够很好地解答这两个问题,应该可以解决关于经济法理论的长期论争。然而我们又深信,这一定是两个十分难以澄清的“理论死结”,否则也不会令如此之多睿智的学者们感到困惑。以下文字是我们对上述两个问题予以解答的尝试。 二、经济法是否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 (一)两种截然相反的回答 根据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的基本看法,我们可以将以往观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否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否定说”);另一类是承认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下称“肯定说”)。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人们熟悉的较为典型的否定说有以下几种: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注:王家福:《综合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注:佟柔:《学科经济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21~227页。);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分支,即“经济行政法”。(注:梁慧星等:《经济行政法论》,《中国经济法诸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129~194页。) 作为对否定说的回应,我国部分经济法学者对独立调整对象问题作了肯定性的回答,其中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20世纪80年代,主要有: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5~8页。);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陶和谦主编:《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1页。)第二个时期是1992年以后,主要有:1.经济协调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说。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4.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因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的社会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页。)5.社会公共性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问题多持肯定态度,但80年代的观点有“大经济法”之嫌,而且对“独立性”的关键问题,比如与行政法的分野,基本上不作回答,故难以令人信服。92年以后的观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些论著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关系的专门论述。然而,这些论述往往有意无意地避开调整对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而多从目的、任务、价值等侧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区别,尽管这些论述不无道理,但是一旦涉及独立调整对象问题就难免陷于尴尬,只能以两者之间多有“交叉”、“密切联系”等模糊理由说明。尽管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独立性的论证作了不懈的努力,却仍无法为其他学者特别是行政法学者所完全接受。 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之大的分歧?我们略加考察可知,持否定说的多为非经济法学者,而经济法学界则多数持肯定说,从表面联系上看,学术争论蒙上了浓重的门户之见的阴影。我们同样是经济法的研习者,然而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件事物的整体独立性受到质疑的话,那么来自于外部的意见往往具备一定的价值,旁观者的思路尽管粗线条,却往往是清晰的。经济法学者多年苦苦思索,总是无法摆脱论争,是否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思路会存在问题?当然其他法学家多年“围剿”经济法,却无法遏止其发展壮大,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这一事物的独立存在应有其内在的客观必然性?分歧刺激我们去探索,去寻找一下论争的症结所在。 (二)论争的症结 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而所谓法律调整的对象,也就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 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同一法律部门。(注:孙国华主编:《法理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2页。)这就有一个问题:既然调整同质社会关系即可构成法律部门,那么经济法学界不是说得很清楚:经济法调整国家管理(调节、协调、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不就是同一类社会关系吗?为什么还会有论争?民商法、行政法都可以抽象自己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什么经济法不可以呢?难道仅仅是由于这些社会关系有重叠而前两者历史较长就不允许后者独立存在吗?道理显然不这么简单。所谓调整对象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即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其之所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就是因为它是以刑罚制裁的方式对这多方面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注: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表面上看,这些理由很能说得通,实际上一推敲,就知道这其实也是很模糊的一种理论。首先,这两个标准之间关系是什么,是缺一不可,还是居一即可?其次,刑法真的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吗?如果我们把它的调整对象表述为“国家用刑罚制裁的手段惩罚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不可以吗?这就是一类统一的调整对象(实际上它的调整对象也是应该这样表述的)。国内法理学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答案,为了澄清这些疑问,我们不妨追本溯源地研究一下这一理论的来源地——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前苏联法学界曾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进行过长期的论战,1936年M·A·阿尔扎诺夫率先提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此说很快为人们所接受。不久勃拉图西提出,法律调整的方法也应当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尽管有人反对,但这一理论最终也被人们所实际采用。到了1956年,前苏联法学界的观点达成一致,即“将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法律调整的方法相结合或者统一起来,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或依据。”(注:《苏联法的体系及其发展前景》,《法学译丛》1983年第1期,第1页。)无疑,前苏联学者认为,这两个标准应该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然而正如我们前文所述及的,由于“调整对象”这一“标准”是虚拟和空泛的,而“调整方法”标准却是清晰、实在的,把这两个标准“统一”“结合”之后,第一个标准不知不觉地被第二个标准所吸收和异化,从而令“调整对象说”反而依附于“调整方法说”,最后这一理论被引申为“要形成一个法律部门,此种社会关系的质的特性必须达到需要特种法律调整方法的程度”(注:【前苏联】C·C·列克谢耶夫:《苏维埃法律体系的一般理论问题》,转引自拉普捷夫《经济法理论问题》。)。至此,所谓的“双标准说”沦为实质上的“调整方法单标准说”。否定说否认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具备独立调整对象,实际上正是抓住了这一点:经济法无独立的调整方法。 显然,若是顺着这一理论的逻辑进行推演,经济法是不具备“独立”的调整对象的(因为其没有独立的调整方法),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回应,不少经济法学者曾花费笔墨论证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弹性的”、“间接的”、“经济性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补充性的”、“宏观性的”等等,从而区别于行政手段的“刚性”、“直接性”、“非经济性”、“命令性”云云。笔者认为这种辩解在法理上难有支持。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调整方法只有民事、行政、刑事三种,当代法律实践还尚未催生出不同于这三类方法的其他调整方法。再说,对行政法学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现代行政法学界早已提出,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变迁后,行政手段已不再只是“刚性”、“命令与服从”了,“一些间接的、非强制性的,甚至带有平等性质的管理手段开始得到应用和推广”。(注:王克稳:《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所以从根本意义上讲,论证经济法具备独立的调整方法是徒劳的。然而如果完全接受这一划分方法,就会导致一种结果,即“经济法本身连带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等成为法的部门都会成问题了。这样实体法就只有民法、行政法和刑法这三个部门了。”(注:史际春:《在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建设中产生发展的中国经济法学》,《法学家》1999年第1期,第199~205页。)这显然是一种现代社会法律实践完全无法接受的结果,但确实又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法理学界也意识到实践对理论的抵牾,所以在提出这一划分标准之后,又在具体列举法律部门时列出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自然资源和环境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军事法、国际法等多种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8页。),从而呈现以外延否定和修正内涵的理论局面,这一矛盾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理论界理论上的停滞不前与实践上的务实倾向,以及两者脱节之后不求甚解的心理。鉴于此,我们认为,所谓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论争实际上早已被异化,沦为一场理论上论证经济法有否独立调整方法与实践中概括经济法现象的共性这两者各执一端的“游戏”,论争失去统一的焦点。若从传统理论出发进行逻辑推演,否定说无疑大占上风,若从现实出发进行归纳概括,肯定说当更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两派争论各扯一张皮,难怪多年争执不休,却无法统一意见,这就是论争的真正症结所在。显然要解决这一症结,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固守传统理论,同时阉割现实以令其适应传统的理论容器;另一条是尊重现实需要,但要对传统理论进行批判和修正,以令其适应现实生活的张力。两条路,走哪一条?笔者认为,学术一旦脱离实践,割袭现实,只满足于自我的理论抽象,满足于坐而论道,其生命力无疑将是脆弱的。毫无疑问,我们选择第二条路——尊重现实,改造传统理论。 (三)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与超越 既然依据“调整对象暨调整方法说”划分法律部门无法适应现代法律实践的需要,那么应该以什么理论来取而代之呢?实际上早在前苏联时期就有过这方面的努力。1947年拉伊赫尔对只按一种标准来确定法的体系和划分法律部门的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可以用基本法律部门的规范来构成综合法律部门。B·φ·麦舍拉也认为,可以根据法律制裁形式(即调整方法)的性质,把法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这三个基本部门法,其他各种实体法如土地法、 财政法、劳动法、集体农庄法、海洋法等都是综合法律部门。(注:【前苏联】勃拉图西:《苏维埃部门法:概念、对象、方法》,《法学译丛》1980年第2期。)这与我国否定说的“综合经济法说”一脉相承。但与后者直接否认经济法为独立法部门略为不同的是,前者认为综合法律部门是低一层次的法律部门。“综合法律部门说”观察到现代社会立法中传统行政法、民法、刑法、程序法等调整手段有机联系、综合使用的现实,从而对单一的调整方法划分法提出挑战,具有十分可取的思想价值。不过这一理论没有说明综合法律部门的最终地位,反而以此论证这些法部门没有独特调整对象(只不过取之于各基本部门法)和调整方法,不能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从而落入传统理论的俗套,继而引发“基本”法律部门对“综合法律部门”的歧视,结果又是论争不休。受这一理论的启发,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应对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进行改造,“改按社会活动的领域和法律调整的宗旨来划分法律部门”,而且“既然是法律部门,当然也就是独立的部门,不独立又何以能成为部门”。(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2~134页。)显然,该观点摒弃了传统法部门划分理论,提出以社会活动领域为主的法律部门划分法,令人耳目一新,在某种程度上与笔者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该学说对“客观论”的改造似乎过于彻底,以致于把“调整对象说”也随“调整方法说”一并抛弃。笔者认为,对传统理论的批判不妨碍对其合理成分的继承,法律调整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规则),一旦多了个星期五,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就植根于社会关系,这是法学发展史上最基本和最为成功的理论抽象之一,不可(目前也没有理由)轻易抛弃。我们至今定义法律部门,无一例外地采用“某某法是调整某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且根据我们的理解,所谓的“社会活动领域”实质上与“调整对象”一样都是一种空泛待定的“标准”,两者并无实质性区别。事实上前述观点也认为,部门法下定义应为“为了某某目的而规范某类活动,调整在此类活动中形成之各种社会关系的法”(注: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7页。),总的来看仍属于“调整对象说”。 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法律部门中规定使用各种法律调整方法进行综合调整早已是大量存在的现实。现代社会的立法实践是:立法者为了达到对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有效调整,往往在同一法律中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调整方法根据需要进行有机结合,综合使用。可以用一个比喻来增加对这一问题的直观理解。比如现代海军的编成。虽然海、陆、空三军分立依旧存在,但是在现代海军中早已突破纯粹的巨舰大炮概念,出现海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等原分属空军、陆军概念的编制,混合了海陆空三种力量形式,理由只有一个:适应现代战争需要。而它们为什么要叫海军而不叫别的,是因为它们统一于一个共性:通过海上作战平台向指定作战区域投送军事力量。从未听说过有空军或陆军愤愤不平而试图肢解海军的先例,因为这些力量已经形成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否则军令不一,势必为其协同作战演练制造障碍,从而极大地降低其作战效能。回过头来,法律的发展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 我们的观点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仍是“调整对象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调整对象”不再是受“调整方法”异化的调整对象,应予以还原。但正如前文所述的,“调整对象”是一种空泛、未定的“标准”,还需要其他条件进行结合使用。现在这一“其他条件”不再是“调整方法”,那应该是什么呢?我们的回答是:根据现实需要,抽象其共性。也就是说,划分法律部门不再有万能的标准,而应根据法律实践的客观需要结合一定的前瞻性认识,对调整社会生活中某一类具备一定共性的社会关系的同质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法律部门。这样,是否形成一个法律部门就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些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具备某种“共性”;第二,将这些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进行综合并上升到法律部门的高度来研究是必要的。这又需要我们考察:一、实践中这类法律规范的存在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量;二、将这些规范综合为法律部门具备理论上的价值,即能更好地认识和总结规律,并更好地指导实践。显然,不是任何具备所谓共性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占山为王,自立门户”,自称为一独立法律部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因而也是历史的、具备客观必然性的。现有的几个法律部门,无一不是这样产生的。以新兴法律部门军事法为例。“在过去,这一法律部门的有些法律规范归属于宪法法律部门,如兵役法;有些归属于刑法法律部门,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条例等等。但由于军事管理与国防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增强,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将独立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7~108页),“军事法作为单列的一个法律部门,主要考虑到我国立法的传统,军事与民事的相对分离以及设有专门的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的现实而作的处理”。(注:乔克裕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回到经济法命题上,我们同样知道,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具备以上诸条件的。首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备“共性”的,这个共性就是“国家管理(调节、干预)经济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其次,具备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已经达到十分庞大的规模,任何人都不可能视而不见(这为大家所熟知,在此不一一列举);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经济调控职能已经成为国家生活中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把国家管理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抽象、总结和整合,有利于提高对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认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才:他们立足于法学领域,但又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宏观把握能力与微观参与能力。我们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这就是一种复合,是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基本知识乃至于法学和经济学知识在国家管理经济这一共性上的复合,实践证明这一种知识结构是十分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的,经济法独立发展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对于指导和推动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经济法又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 综上所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仍是“独立的调整对象”,只是这一“独立”并不意味着“绝对专有”,而应理解为一种“共性”。至于这一共性是什么,为什么独立,则应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历史的沉淀进行抽象。社会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交叉、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能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一张薄饼,用一种方法进行平面式的瓜分;法律部门的划分应是立体式的,其标准是多元的。从这一意义上讲,“划分”的提法本身是不够准确的,在现代法律实践条件下,与其称为“划分法律部门”,不如称之为“构建法律部门”。“划分”容易导致平面式的理解,从而划地为牢,这种提法只适用于历史上生产力不发达,社会关系简单的时代,在当今社会连带关系大量产生,多元主体多元利益交叉整合的时代里,法律学的思维也应是立体、多维与开放式的。相比起“划分”提法的割裂、封闭与边缘清晰,“构建”提法的联系、开放与边缘模糊显然更能体现和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构建”的核心就 是我们所讲的“共性”,即所谓的“独立的调整对象”。 (四)“经济行政法论”辨析 鉴于近年来,经济行政法论在法学界较为流行,故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辨析,藉此加深对经济法独立调整对象问题的认识。 既然具备“共性”的法律规范可以构成一个部门法,那么具备“行政管理”这一共性的法律规范不也可以构成行政法吗?而经济法作为其一部分即“经济行政法”,又有什么不可以呢?这表面上可以讲得通,但不能为我们所赞同。理由有三: 第一,该学说忽略了一点: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中除了两个标准外,还辅有几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均衡原则”,即“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和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不能使某些法律部门的内容(即规范)特别多,而有些法律部门的内容特别少”。(注: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经济法就曾有过所谓“大经济法”的时代,其实根据我们的理论,把经济法定义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本身并无不可。但是由于违反了均衡原则,其调整对象过泛,抽象困难,从而导致理论混乱,最终缩小至“国家管理经济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范围内。到了这一层次,经济法学者才有空暇去探求现代国家管理经济职能的精髓,才能对经济法的独特的价值目标和原则有较为系统和正确的认识,经济法终于变得越来越真实。同样地,如果按经济行政法论所持观点,行政法将会扩张到极其庞大的规模,从而使行政法这一部门法的划分丧失意义,从研究角度来讲,也是行政法学者力所不逮的,实际上行政法学者的研究领域从来就没有这么大过,基本上还是固守于自己的“本土”,就算是持“经济行政法论”的学者也只是在“耕作自留地”的间歇,目光所及,从理论上论证了一下经济法是他们的“飞地”而已,得到理论满足后则继续耕作其自留地,并未(实际上也不可能)实行“有效管辖”,这种学术上的“圈地运动”是非理性与非建设性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笔者认为,正如美国行政法学家勃纳德·施瓦茨所说的,“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在美国行政法要回答的问题是:1.行政机关可以被赋予什么权力?2.这些权力有什么限度?3.用什么方法把行政机关限制在这个限度之内?”(注:【美】勃纳德·施瓦茨:《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在国家职能极大膨胀的时代里,这已经是一件十分复杂、精细与重要的任务了。作为一个部门法概念的行政法应进行特别定义,不能将行政法等同于行政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当前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注: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似乎过于宽泛。能否最终锁定在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的领域里?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认为,“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注:【美】古德诺:《比较行政法》,转引自应松年等《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19页。)我们认为,这一定义是可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部门法在“构建”之后还应与其他法律进行“整合”,作较为科学合理的分类。可以说,法律部门的内涵与外延在历史进程中是相对与变动的,是随着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处于不断的异化与还原运动中的,当这一运动超越了一定的度,就可能成为不同质的法部门的研究对象,从而需要重新界定与整合,以令法部门体系的构建更加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现实发展需要,这也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精髓的。 第二,经济行政法不能不适应现实生活发展的需要。关于这点我们在前文中已有述及。我们可以把经济法划归行政法范畴,但是行政法学者对这些经济行政法的理解仅仅是形式化的、限于手段层面的,因为客观地说,行政法学者与经济法学者相比,在对经济及经济学的了解方面应该相对欠缺,故而影响其对国家调控经济活动形成深刻认识,自然也就影响经济立法、执法等活动的效能。以行政法视野研究经济法,恐怕只能为恢复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与手段提供理论垫脚石。从这一点来讲,肢解经济法,否认经济法的独立性是极为不明智的,是一种倒退。 第三,尽管行政法也具有自我膨胀的倾向,即认为行政法除了调整传统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外,还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关系,但是经济法除了行政法规范外,还拥有大量的民事法律规范与刑事法律规范,如果前者(民事法律规范)还可以勉强纳入“大行政法”的话,后者(刑事法律规范)由于其异质的调整方法,却是行政法无论如何也无法包容的,仅从这点来看,经济行政法论就无法自圆其说。某种程度上还不如综合经济法论来得实用与科学。 至此我们对本文开篇提出的第一个问题算是作了回答。经济法独立的调整对象问题实质上也是经济法独立法部门的问题,只有解决了经济法的外在独立性问题,我们才能着手进行内部的体系构建,从而回答本文的第二个问题。 三、经济法有哪些具体的调整对象 (一)观点的评述 在前文所列的经济法诸学说中,关于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划分是各不相同的。80年代的“大经济法”时代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涵括了纵向、横向、内部性三大关系,由于其恰当反映了当时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经济现实而风靡一时。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提出与建立,国家经济职能逐步还原与回归,以上观点逐步丧失了实践土壤而退出历史舞台。经过反思,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重新进行了界定,提出了表述各异的观点,在摆脱了大经济法阴影之后的这些经济法学说,其观点基本是相近或相容的,故不宜用“论争”形容之,本小节仅以“观点的评述”为题。 关于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较为流行的学说有以下几种: 1.经济协调关系说。该说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分为:(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2页。)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具体有:(1)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包括国家对经济组织的调控及经济组织内部的经济关系;(2)市场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关系。(注: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具体分为:(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运行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注: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社会公共性说。具体包括:(1)市场管理关系;(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3)对外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2页。) 5.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说。具体包括:(1)市场规制关系;(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注: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9页。) 6.国家管理经济领域说。此说直接以具体调整对象的罗列式为经济法下定义,具体包括:(1)经济管理关系;(2)维护公平竞争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注:史际春等:《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8~50页。) 7.来自经济行政法论的观点。具体分为:(1)宏观调控法 ;(2)市场管理法;(3)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法。(注:王克稳:《行政法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65~73页。) 还有多种不同的观点,由于大同小异,此处不一一列举。就内部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看,以上诸观点均较为成熟和稳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需要。当然也各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此择要评述之。比如有的学说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应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理由是“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关系,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如果硬要民法调整,就会造成民法的调整对象的混乱”。(注: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实际上这是对民法定义作了过于直观式与字面式的理解,只抓住民法的“平等”的外壳。其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是与自然人并列的市场主体,民法中对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具体规定(比如准治产人、禁治产人等),对法人等组织也有一般条款规定,这些都属主体构造法,只不过公司等企业组织是人为拟制的产物,远较自然人复杂,因此自然人只需几个条文即可规定,而企业却需要整部甚至多部法律进行专门规范而已,但这仍难逃主体构造法的范畴,应为民法之特别法。民法的上述定义主要说明主体之间的关系,至于如何构造主体,则在定义中略去,由此引发误解。其实民法中多有条文规范各种内部关系,既无“平等”,又无“之间”,若逐条套用定义,是根本行不通的。再如有观点将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关系一并纳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笔者认为,这些法规范中除了经济法的同质内容外,还有许多与经济法异质的内容,对这些法律规范的归类应持慎重而有所区分的态度,对此本文随后将会述及。 (二)本文的观点 划分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范围应本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态度进行。从某一种意义上讲,经济生活只有宏观和微观两大领域,这点从经济学的分类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时往往也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予以解说。可以说,宏观调控领域与微观管理领域是具备极大弹性的两个领域,其他所有领域都是从这两大领域中分化独立出来的,从逻辑上讲也是可以还原与归位的。然而我们肯定不会只满足于对经济法作如此的二分法,事实上诸学说中哪怕最简练的划分法都不只是二分法。那么具体要把哪些领域独立出来呢?这要视社会经济生活现实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层面上,理论要服从于实践。据此,我们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如下具体区分: 1.宏观调控关系 这是经济法毋庸置疑的一类调整对象。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当经济运行到一定复杂与发达的程度,“市场之手”的缺陷就会暴露,其个体利益取向的单一与短视会令经济陷入资源配置无序化与严重浪费的泥淖,社会迫切需要另一种超然于市场之上的力量对此进行规制与引导。同时由于经济全球化导致了竞争的无国界,各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在全力推动经济增长。发达国家需要创新,发展中国家需更升级与跟踪,工业化的号角还在耳边萦绕,信息时代接踵而至,任凭经济的自然发展与演变显然是远远不能适应这一趋势的,从而需要国家之手的全面干预与促进,我们把这种国家引导和促进经济产生的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 2.微观规制关系 有竞争,就会有垄断,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这是市场的辩证法。放任无形之手的恶果应由国家之手予以修正,在这一领域中,国家的干预往往直接针对个案。同时由于垄断组织势力强大,不正当竞争普遍猖獗,为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法律多以强行性规范为主。对于这一领域的社会关系,我们称之为“微观规制关系”。 3.国有参与关系 国有参与是国家基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的动用财政力量进行社会投资比例再分配的一系列活动。从这点来看,国家参与关系显然是从宏观调控关系中分化出来的,我们之所以把它独立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基于国有参与在世界范围的经济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这类关系之间的共性——通过国家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实现宏观经济目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国有参与往往集中在高风险、高投入、基础性行业以及一些公用企业领域里,在中国国有参与的外延却要大很多。这些应放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这两大背景下进行恰当的梳理和整合。顺便提及的是,以往人们常常用“裁判员”来形容现代国家在经济领域的角色定位,以此区别于“运动员”时代的国家职能。立足于国有参与这一领域,我们认为,其实“裁判员”还不足以准确形容现代国家的角色,现代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更接近于“主持人”的角色,根据需要调动气氛(宏观调控),维持会场秩序(微观规制),必要时还须赤膊上阵,临时客串(国有参与)。当然任何比喻都是蹩脚的,当国家从事远景规划之类的活动时,不只是主持人,恐怕还要“制作”、“导演”一身兼了。 4.对外管制关系 对外管制属经济法的特别领域,其共性在于“涉外因素”。把它列为经济法的一类调整对象是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经济安全这一对矛盾范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假设中的制度前提,其实国家绝对主权的存在就是一个最大的制度前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早在19世纪上半叶就提出,经济学应分为“私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而后者又可以分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或“万民经济学”)和“国家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世界主义经济学”,这种经济学假定“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满足国家利益”。(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2页。)李斯特据此提出“国家干预”的理论,其要义正与我们所讲的经济法如出一辙。笔者认为,在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条件下,无原则无计划地开放国内经济是危险与被动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必须掌握一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主动权,才能化弊为利,发展自己。从制度规范看,国家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般采取与国内迥异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强硬,故称为“对外管制”,这是经济制度的一块“特区”,有必要单列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这一划分对可能长期处于经济劣势而需要实施一定对外管制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更具意义。对于站在WTO门槛上的中国,如何更加娴熟与巧妙地运用国家对外管制的权力,为我国经济的全面现代化争取宝贵的时间和空间是我国经济法学者面临的艰巨任务。 5.市场监管关系 时下论著中,鲜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笼统归于宏观调控领域,其实宏观调控主要应定位在国家运用价格杠杆、财政杠杆、利率杠杆以及结构调整杠杆等对国民经济实施整体的、间接的影响和导向。这些措施需要作用于具体市场上,而市场是富于噪音的,反应是滞后的,甚至要经历破坏性的运动过程来作出正确选择,因此保证国家经济意图的正确贯彻和顺利实施需要国家对市场继续予以关注,并不断作出调整,确保市场对宏观调控要素作出适当而又积极的反应,这一过程即可称为市场监管,市场监管中的微观因素令宏观调控难以将其完全涵盖。 第二,有些学说将市场监管列入微观规制领域,笔者认为微观规制主要应定位在竞争法的范畴,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它的调整是被动的、个别的、滞后的,手段是强制的,规则是稳定的,而市场监管除了市场秩序的维持外,主要配合 宏观调控,保证其落到实处,它的特性应该是积极的、灵敏的、主被动结合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理相统一的,手段是综合、有弹性的、规则是灵活的。这些特征正是承袭于宏观调控领域。可见市场监管中的宏观因素又令其特立独行于微观规制关系之外。 第三,将市场监管关系单列研究是符合现实需要的。以金融市场监管为例。现代虚拟经济的发达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高流动性、高泡沫性、高投机性与高风险性,在投机家的恶意炒作等内外部条件作用下,金融市场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极度放大。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至今仍令人触目惊心。对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监管在许多国家都被当作首要经济课题予以研究解决。经济学家吴晓求认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将从产业经济向金融经济过渡,而金融市场监管将成为现代国家的首要经济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而又崇尚自由的美国,国家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细度也是有增无减,由美联储主席亲自监管的经济数据就高达上万个,在我国这一极度缺乏市场意识的经济土壤上培育各类市场,自然更需要国家的理性监管。虽然市场监管本应分属于宏观和微观两个领域,是两者的结合,但鉴于现实课题的挑战,无论把它归属于宏观调控领域还是微观规制领域都不足于很好地表彰其独有的内在特性与极端重要性,故予以单列研究,这又必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以上五类调整对象是有主从之分的,其中宏观调控居核心与灵魂地位,其他关系服从于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国家管理经济中,任何一个领域都或多或少会受到宏观调控因素的渗透与影响,国家即使进入微观层面,也是“宏观着眼,微观着手”的。即使是强制性的反垄断领域,也常常要受到宏观政策的异化,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在肢解微软的同时,却促使波音合并麦道。“宏观性”、“整体性”正是经济法的精髓。经济法应以宏观调控法为统率,以微观规制法、国有参与法以及对外管制法为主体,以市场监管法为保障,从而形成经济法的有机统一。同时我们还认为,这一体系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因为除此之外,一些其他的社会关系如社会保障关系、劳动关系、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关系等某种意义上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同质的。比如社会保障关系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领域,众所周知,生产、分配、消费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分配直接影响消费,消费则驱动生产。所以把它们完全割裂开来并不利于我们更加全面与准确地考察国民经济运行与规范的效能。对于这些社会关系不妨将其视为广义上(非严格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区别于前述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调整对象。(注:顾功耘主编:《经济法》,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5页。) (三)经济法的定义 论述清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经济法自然就十分简单。笔者认为,经济法应是调整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履行各种现代经济管理职能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定义表明,经济法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其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是国家,另一方是各种市场主体。但还需搞清一个问题:在具体的经济法中,往往会有许多条文并不是规范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该法中固然有许多国家规制不法经营者的内容,但也不乏调整发生在经营者与经营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规范,如生搬硬套经济法的定义,显然无法作出圆满解释,若将这些关系从经济法中剥离,无疑将是现行法律体系的灾难,因为这种调整不同主体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同一部法律中的现象在任何一个法部门中都比比皆是,如何剥离得了?当然因此抛弃调整对象说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认为在上述经济法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以作第二层面的表述:经济法是以经济法律规范为核心或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机总和。不妨把这称为经济法的外延式(具体)定义,而把前面称为经济法的内涵式(抽象)定义。当然,这样一来所谓“定义”的含义也得到一定的拓展。这一做法是适应现实生活的,因此也是必要的,否则我们只能永远纠缠于无意义的思辩不得解脱,从而在理论虚无与脱离实践的两个极端之间徘徊。 四、结语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也许是法学史上最富于争议的命题之一。其实这一争议的实质是普遍性的,其他法律部门同样存在,之所以把经济法推到前台予以聚集,也从侧面反映了经济法在法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学术需要争议,因为真理总是越辩越明的,同时学术也需要理智,因为学者是社会良知的载体。曾有一位著名的科学哲学家说过:科学的批判使明智的理论家努力消除自己的虚妄理论,让它们代替自己去死亡,而信徒则随他自己的虚妄而死亡。任何一个理论的提出都是一个崭新的起点,而不是它的终结。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时刻,让我们以更大的勇气面对经济法新课题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