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诉人撤回认罪答辩具有救济非真实认罪与平衡控辩双方不对等利益结构的功能。虽然认罪答辩撤回是自我决定权的一种体现,被追诉人并不因此而承担不利后果,但也不能随意撤回。被追诉人能否撤回认罪答辩,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前期的试点过程中,地方司法机关对被追诉人撤回认罪答辩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明显不够,且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后续改革中,既要明确认可被追诉人有权撤回认罪答辩,最...
作者:聂早早 期刊:《安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9年第04期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我国公民选举权利的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新时代公民选举权利要与新时代“两步走”发展目标同向同行;培育积极的选举文化,优化制度建构,创新选举技术,有序稳控进程,努力实现公民选举权利的新发展。
在致力于推动司法公正的语境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宏大背景下,基于新行政诉讼法确立的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已经实际运行半年多时间,如何更好地构建行政诉讼中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也再次成为行政诉讼法实证研究的现实课题。
作者:王圭宇; 赵晓毅 期刊:《法治论坛》 2012年第03期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已经步入了社会转型的快速轨道。和谐社会、政府转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诸多背景话语,已经成了当下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自觉视角。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多重性",促使我们必须在前述背景和视角下来展开讨论。面对涉法涉诉信访遭遇的正当性危机,任何存与废的立论都必须慎之又慎。应当看到,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涉法涉诉信访的制度价值依然存在,问题的关键和出路在于对其如何定位,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改革,实现...
作者:王少南 期刊: 2013年第09期
基层工商机关信访工作是工商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工商信访提供了一种新的社会管理模式,增强了工商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性。基层工商机关应正确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信访,通过一系列制度实现规范化运作,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在理论与司法实践层面存在着高度相关性,面临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在制度理念的比较上,分析两种诉讼之间的内在统一性与差异性,认为应以整合为现实演化的最终结果。在整合方法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至少需要从协商性规范、原告主体参与性规范、评估性规范三个方面入手。
国家治理话语体系是一种在宏观层面塑造知识图景的认识论。主流的国家治理理论产生了关于治国的正典叙事(Canonical Narration)——即为一个整体而被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国家治理话语体系,它拥有自己的话语指向、概念群、制度建构和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环世界。环世界是被存在者从整全世界中离析出来的、始终包裹着存在者的"周围世界"(Umwelt),此在并非与全部的世界直接关联,而是通过感知到的信号来构筑环世界并于环世界之中...
作者:胡德鑫; 郭哲 期刊:《高教探索》 2019年第11期
在新一轮工业革命背景下,以美、英为代表的盎格鲁-北美体系和以德、法为代表的欧洲大陆体系两种工程教育典型模式都在积极推进新的工业发展战略与工程教育改革。在解析两种模式专业认证制度概况的基础上,本文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概念框架阐释两者制度构建模式的不同机理。结果显示:前者专业认证制度的建立更多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建构模式;而后者则更多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建构模式。进一步,从发展理念的精英主义与大众主义、...
<正>引言自1980年代以来,建设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世界各国政府无论其内在本质如何,却都竞相以"服务民众"为追求目标,通过追求3E(Economy,Effi产ciency,Effectiveness)为目标的政府革新运动来赢得民众的信任,进而建立和巩固自身的合法性。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政府也在不断进行着自身的革新,以期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直到今天,建设服务型...
中国古代弹劾制度是一项权力监控制度,由御史行使弹劾权,对权力进行监督,它的发展经历四个关键期。御史本是内廷官员,具有君主“私人”属性,秦汉时弹劾制度草创,御史被赋予弹劾权,监督权力的运行。唐代弹劾制度进一步发展,并最终形成风闻弹劾的具体规则及定型化的弹劾文书制度。
<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建设的基本理论指导下,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的与我国基本国情和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检察制度,是具有丰富内涵和鲜明特色的政治法律制度。一、检察制度的不同模式由于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法制文化传统,尤其是宪政制度不同,各国检察制度建构中呈现出多样化的实践模式,其...
作者:陈治军; 马燕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01期
司法体系运作良好与否,司法产品质量高下,司法机关是否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实现社会正义的神圣使命,都与司法官的素质密切关联。域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普遍重视检察官的在职研修,并成功塑造了社会高度信赖的精英化检察官。随着我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官在职研修存在的缺陷愈发凸显,需要立足我国司法实际,借鉴域外经验深入思考并及时跟进。
作者: 期刊:《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02期
<正>日前,广东省深圳市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从规范"一把手"用人权、构建权力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建构。《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
由于中国律师的历史很短,无论是业内业外,对于律师职业性质的认识都是很有限的,有许多不一致的观点。很多人的认识仅仅局限于文学描述,诸如权利的卫士、法制的捍卫者、社会的平衡器等等,其中最有影响的,当数胡乔木的诗“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诚然,这种文学性的描述为人们认识律师职业提供了一个直观的渠道,但是,严格地说,文学性描述多少缺乏些理性,更多的是在表达人们的愿望而已。
作者:段伟; 李全息 期刊:《中国司法》 2006年第01期
公证机构的设置是公证改革的基础性和本源性的问题,关乎公证行业改革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证机构的设置好比是公证行业的地基,而公证行业这座大厦的牢固,需要公证机构这个良好的载体。因此,公证机构必须要遵循科学、理性、经济的精神来构建,以公证机构的发展作为公证机构设置的终极价值和目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因素能够影响公证机构的设置。如果公证机构的设置带有先天性的缺陷,那么公证行业这座大厦就不会始终牢固...
作者:余雅风 期刊:《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13年第01期
教育问责理论基础的确立,必须结合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要求。简单引用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缺乏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和对教育事物本质的逻辑分析,难以对教育问责作出合理解释,亦难以对教育问责制的建构起到理论引领作用。公共性作为教育的基本特性,其所蕴含的合理性、公益性、公开性以及公平性等多元价值,高度契合了教育问责的制度特征,是教育问责的理论基础,也是教育问责制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从公共性的视角分析教育问责制,一是要...
作者:丁海湖 期刊:《人民司法》 2007年第12S期
案例指导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措施,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颁布,备受人们关注。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国司法改革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在笔者看来,正确认识案例指导制度的性质是建立和完善该制度的前提;明晰目前案例指导制度建构中存在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该制度的基础;
一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构的历史轨迹"现代大学制度并非一个既定的存在,而是一个建构中的事实"。[1]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制度肇始于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时期,是伴随着近代教育而出现的。京师大学堂的设立和清政府颁布的《京师大学堂章程》是最初制度化形式的我国新
作者:肖新喜 期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2年第04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一定范围的公共产品,既是集体所有制的本质要求,又可以弥补国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之不足。根据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为其成员提供其地域范围内的满足农民目前需要的公共产品。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必然要求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制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共产品供给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筹资制度、使用制度、管理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追踪机制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重要环节,有效的食品追踪机制可以帮助政府准确追踪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以便快速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本文基于对香港食物安全中心的多次访谈,通过论述香港食品追踪机制的制度建构及运行,分析了建立食品追踪机制的制度要件,从而在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食品追踪机制的背景下尝试发现其对内地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