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医患关系中,患者的自主决定权与知情同意权受到重视。在刑法上,患者同意属于被害人同意理论在医疗领域的具体适用。刑法在多大程度上重视患者同意,不仅关系到医疗行为是否构成正当的业务行为,而且关系到专断医疗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在刑法上,患者的自主原则可以作为医疗行为的正当化事由;在医学上,患者的自主原则不能取代医生行善原则成为最高的医学准贝1则。明确违反了损害原则、父权主义保护规范和公法强制规范的患者同意...
专断性医疗行为是欠缺患者有效同意的医疗行为,"全面入罪说"主张对所有缺乏患者的有效同意施以刑事处罚,而"部分入罪说"则主张仅在缺乏患者同意导致医疗行为严重脱离其业务规范时,方得动用刑法进行规制。专断性医疗行为由于具有医疗目的,因而只存在成立过失犯罪的余地。过失犯罪是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取决于一般医疗准则和具体的患者病情、体质与意向,只有当专断性医疗行为由于未取得患者同意导致不明确具体...
专断医疗侵犯了病人的自主权,所以,基本上不受容许。依据医疗伦理原则,医师实施侵入性的医疗行为前,应尊重病人的自主意思,必须以病人的同意为前提。但是,某些例外的情况,如病人昏迷而不能自主决定或病人所作的决定不合常情而可能危及生命时,医师也许要采取专断医疗。这种情况下的专断医疗,在刑法上是否要加以责难,有讨论的必要。以耶和华见证人拒绝输血为例,医师在医疗过程中,如果为了挽救病人的生命,违反其意思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