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高; 唐夏 期刊: 2005年第06期
作者:张子信; 滕海珍 期刊:《现代审计与经济》 2007年第B1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但税务机关如何掌握涉嫌犯罪的移交标准呢?《税收征管法》中并没有规定。这个标准的把握是依据《刑法》的规定来执行的。因此,税务人员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应当根据《刑法》的标准来把握其是否涉嫌犯罪和是否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
审计案件移送是审计机关将有关单位或个人涉嫌经济犯罪的事项,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查处。做好审计案件移送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案件的移送标准。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把握好移送标准一直是困扰审计机关的难题。为此,可突破“先审计、再移送”的习惯性做法,探索建立“联合开展审计业务的检察机关有限参与制度”,采取“检方提前介入、审检共同查证”的新方式,从而实现审计案件的“无缝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