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学尧; 成凡 期刊:《交大法学》 2020年第01期
一、本期专集的内容简介本期“法律与认知科学”专集一共收录了四篇论文。此处,先对其内容作一简要介绍。成凡的《法律认知和法律原则:情感、效率和公平》一文写作于2014年之前。该文只在法律和认知科学的一个学术会议上宣读过——但它却是2014年之后国内诸多法律和认知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在葛岩老师组稿的《法律与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法律和认知科学”特集中,成凡所著的《权利来自于哪里:法律与认知的视角》一文是该文的姊...
约莫35年前,我在一篇小文中提出“法外求法”和“法内求法”的法理生成之道。如今,这两种虽然有别、但又相互支持的法理生成之道,已被不同兴趣的学人各取所需,形成中国法学多元发展的明显格局。前些年纷纷攘攘、至今仍余韵未息的所谓“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之争,正是其鲜活展示。
作者:侯猛; 白建军; 程金华 期刊:《法律和社会科学》 2018年第02期
一、法律研究的实证转向:'做一些留得下的东西'侯猛:欢迎白老师来参加这次对话.您不仅是全国最早在犯罪学、刑法学领域进行实证研究的学者,也是目前国内做法律实证研究最有影响力的学者。通过这次对话,希望能够听到您从事法律实证研究的经历、经验以及展望。我首先很好奇您的研究转变。您所在学科是刑法学,但您最早学的是犯罪学,后来转向做法律实证分析。这不仅跳出了部门法的界限,在方法上也转向了量化。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环境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项亟待保护的新兴权利。司法是保护环境权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启动方式为公益诉讼。通过研究环保公益诉讼典型判例,可以总结其司法方法的经验和规律:法官综合运用法律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司法方法来实现环境权向具体民事权利的转化,并通过上述方法解决了对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侵权行为的构成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法律问题,进而展开"法理"与"科学"相结合的裁判说理。对上述司...
作者:王起超 期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7年第01期
我国法学理论研究方法在过去四十年中发生了的重要转变。改革开放之后,'政法法学'经历了从盛行到衰退的过程,而'诠释法学'因稳定性、逻辑性等特征取得了显著发展,后'社科法学'约于新千年前后蓬勃兴起。作为我国此时期法学理论研究的三种主要方法,其背后分别体现着浓烈的国家主义、建构理性主义与进化理性主义的理论倾向。借助于法学学术史的视角,对三种理论倾向的深入研究,我们方可理解三种法学研究方法的流变背后更为深刻的理论渊...
作者:张永健; 程金华 期刊:《中国法律评论》 2018年第06期
本文界定法律实证研究的基本内涵,并系统区分定性和定量两种方法的异同。其重点是利用研究主题和分析方法这两个标杆,对法律实证研究在方法论上进行坐标定位。法教义学是法律实证研究最有名的“邻居”,社科法学是其最显赫的“亲戚”。社科法学和法律实证研究相互交融,都有对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进行定性或者定量分析的内容,但是并不完全相互包含。法律实证研究不仅包含了对“法律+X”进行实证分析的“实证社科法学”,也包含了仅对法...
作者:郭栋; 张志铭 期刊:《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8年第03期
作为关于规范的一门学问,围绕“法学如何对待事实”这一问题,法学学科在不断发展进化,法教义学与法社会学发生分离、展开对立、逐渐融合,只有以法教义学为参照,方可明鉴法社会学在法学学科格局中的地位、作用与局限,只有在法教义学和法社会学的参照性相互理解中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学。当代法学因为学科分化的结果,在学科属性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别:狭义法学是指以法教义学为核心内容的规范科学;广义法学在此之外还包括以法律的...
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对法律现象的不同研究范式与思路,反映出两大学术阵营与中国社会法律实践需求的紧密关系。法教义学的发展源于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制建设过程中法律应用的迫切需要,并以此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而社科法学的兴起,则是对法教义学专注规范分析与制度建构过程中,忽视与其他社会系统间的相互影响,所给社会带来的日趋增长的成本压力的一种反思,从而告诫人们应以更加谨慎的态度去看待法律对于现实生活的介入。法教义学与...
作者:韩宝 期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7年第02期
如果严格按照库恩对'范式'的界定,那么很难说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法教义学''社科法学'路径就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在各自都缺少更多更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前,如果不做细致的学术积累,而过早地落入意义并不大的争论之中,并不会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更积极的影响。在社科法学的一面,还是很有必要将视野放宽,尽量能在国际学术的视野下讲好中国的个案。另外,也要警醒社科法学研究进路所可能产生的一些后果。
学界关于法教义学或社科法学作为主流法学研究范式的论争并不充分,原因之一是法哲学视野的省察长期缺失。各部门法学几乎天然就是教义学式的,作为方法论的法教义学常常被誉为法学的安身立命之本。其实,法哲学可以看作法教义学自带的纠错系统或纠偏系统,前者总是站在更广阔的理论平台上检视后者的基本问题和前提问题,追问现代法律从形式到实质内涵的整体意义上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对法哲学的理解往往贯穿社科调研的整个过程,决定研究...
作者:钱一栋 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8年第04期
在司法哲学层面,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表现为规则至上与后果主义之争。争论双方有不同的价值侧重,因此产生了重规则与重后果的差异。但双方都局限于方法论层面,对方法论主张背后的价值立场缺乏有意识的系统梳理,因此都表现出朴素的直觉主义态度,即不成系统地诉诸主流价值观的某些侧面。在司法活动中,法教义学并非无视后果,它有综合权衡各种价值的方法论潜力,而社科法学的价值立场较为狭隘,因此法教义学在司法实务中的主导地位毋...
当下,中国刑法学向何处去的问题并未彻底解决,结合中国法学流派发展的大背景,探讨中国刑法的发展方向问题因而极有必要。当下中国虽然没有形成法学流派,但中国法学者对建立法学流派的志趣异常明显,并已初步形成政法法学、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三种学派。作为部门法的刑法,学派之争虽然启动甚早但远未尘埃落定。刑法教义学并未得到中国刑法学者的一致认同,政法法学生命力强大,社科法学的兴盛也要求更进一步思考刑法学的方向问题。根据...
《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是将法教义学引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该书突出体现了法教义学的特点,以实定法规范为出发点,以司法实务为基础,高屋建瓴地运用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与思路。这一方面的研究还有巨大空间,如请求权基础理论的诉讼法衔接、基于法律规范的法律要件分解与诉讼结构安排等。对于司法者而言,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各有不同的作用与功能,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实现"两个效...
研究本人自杀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对解决参与自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因而刑法学者对这个问题的讨论绝非“无谓争论”。为避免法律的适用被偶然因素和专断所左右,法教义学主要采用体系性思考的方法。体系性思考中的“体系”是指以某种哲学立场为基础的,由理念、原则、规则、概念、理论等多种要素按照某种位阶关系组成的,遵循形式逻辑规则同时兼顾实体逻辑的,相对封闭但又有一定包容性的理论体系;不能将其理解...
作者:秦天宝; 巩固; 刘卫先; 陈冬 期刊:《郑州大学学报·理学版》 2016年第04期
近年来,环境法在我国日趋独立,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及组成部分,法律规范形式日趋多样、自成体系。而有关环境法学的学术研究也目趋繁荣、丰富与多元。随着环境危机在中国当下的日趋凸显以及环境公共安全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频发,环境法的法律适用也频繁步入司法的视野,受到国人与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刊曾于2010年第4期组织笔谈,邀请徐祥民、刘卫先、刘超、陈海嵩四位学者就我国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问题进...
时下学界热议的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在增进我们对于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等基本问题之认识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们对于彼此的一些误解和成见。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提出并捍卫了这样一个重要的理论命题:法教义学是法学的核心。这并非有意过度提升法教义学的地位,而是为了从根本上厘清法学各学科的内在脉络与基本性质。无论是从法教义学的性质、范围、功能及法学教育的理想来看,还是从社科法学在知识生产与应用上对于法教义学的依赖...
作者:何雪锋 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年第04期
凯尔森的法律认识论复制了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在法律领域完成人的理性为法律立“法”的创新。他在继承第一批判与当时欧洲法律思想的问题意识的基础上,追问法律知识何以可能,法律科学何以可能。为此,他对主体的理论理性与法律认识展开反思与批判,从感性认识、知性范畴及其先验演绎、图型、知性原理及其运用等方面建立起完整的法律认识论。法律认识论在今天仍有生命力,影响着法律发展、法律知识评价、法律与科技等内容。尤其...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争论在当下法学界得到了充分关注。两者的争论是中国法理学学术自觉的标志之一,为法理学方法论构建迎来了契机;争论本身还存在基于不同学术背景下的思维偏好;争论的理论构架和语言运用的差异还处于初级阶段。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有共同构建跨部门法、跨理论的学术争论平台可能性,而这种构建也关涉法理学的未来。
平衡法研究既有深厚的法治实践背景,也有部门法研究为支撑。随着全面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平衡法研究将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不断丰富,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不断拓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有利于文化建设。当前,平衡法研究不但要具备全球化、规范化和方法论的理论视野,还要处理好“法律一元”与“法律多元”、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法律本土主义与法律现代化等方面提出的理论命题.回应社会主义法...
社科法学并非只是强调“跨”学科,而是注重整合法学与其他学科,研究与法律相关的经验事实。从研究进路来看,国内社科法学已经形成规模的是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和法律认知科学。这三种进路存在一定的知识递进关系。从观察视角来看,社科法学可以从宏观社会、微观社会和微观个体的视角展开研究。而且随着实地调查的变化,研究者也需要经常进行视角的转换。从认识论来看,社科法学主张批判主客二分、法律/社会的二元对立观念,强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