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面对“新常态”和农业的发展现状提出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是降成本。通过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介绍,结合威县的种植业成本情况,进一步提出推进威县种植业成本降低的建议。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概念。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是要解决导致成本过高的短板问题(罗必良,2017)。邢台市威县是农业大县,农业用地占总土地面积近80%,威县近...
通过对农业经营主体资源要素配置方式的分析,提出了一个农业经营主体结构性分化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将由同质主体分化后的农业经营主体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内生式兼业型小农、内生式发展型小农、外嵌式家庭农场、外嵌式农业企业。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并非各自孤立,而是相互联系且呈现出动态转化的态势。进一步,基于对四川省柑橘经营主体成本收益详尽的调查数据,比较分析了四类农业经营主体单位土地回报率情况,具体比较的指标包...
《农业部关于2013年农民负手日检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困务院减负联席会议6部门对黑龙江、安徽、山东3省农民负担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公开通报,就是要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提醒各地从中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减轻农民负担这根弦,不要向农民乱“伸手”。取消农业税以来,随着中央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农民负担一直控制往较低水半,农民群众足高兴和满意的。但是由于造成农民负担的体制机制因素还没有彻底消除,加...
由扬州大学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承担的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教育培训)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及目标任务,为扬州市江都区培训生产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共计326人。为了帮助江都区进一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及增强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重点面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微涉农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本主题培训分二个班次,分别于12月10日-13日、23日-26日进行。
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应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之间的协调发展。但是还有的一些学者提出了应该坚持小农户为主体,该种思想和我国经济发展趋势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为此,应该对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战略进行科学的分析,即对激进型、保守型和稳健型三种经济发展形式进行分析,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战略提供理论支持。
金融机构必须适应农业经营方式发展趋势,及时探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有效途径,促使金融服务与经营主体需求有效对接,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增添动力。
作者:吴超; 刘伯酉 期刊:《当代金融家》 2014年第03期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如何?以下抽样问卷调查,可期为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特别是抓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建设的重大机遇,重点梳理和培育一批优质农业龙头企业,进入股权交易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近年来,宝鸡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的数量迅速增加。为了解宝鸡市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新需求.
作者:张双英; 刘圣 期刊:《当代金融家》 2013年第11期
金融机构应结合实际创新差异化金融产品,扩大信用贷款发放,精简审贷流程,多方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
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应尽快实现"四个突破",即突破传统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偏农离农"市场定位、突破涉农服务模式单一化、突破过高"防火墙"设置,以切实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金融需求。
互联网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带来了新的金融模式,面对后者的三个主要问题,可以有效发挥所长。一是可以场景应用部分替代物理网点。二是可以大数据技术替代升级普惠金融技术。三是可以互联网信用评分可有效补充农村社会信用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2013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银行业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如何贯彻中央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金融需求,是当前必须认真研究和落实的问题。本刊发表江西省银监局马忠富局长的调查文章《江西银行业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调查》,看江西银行业...
农信机构应继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信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农信机构应继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巩固三农产品比较优势,积极推进新时期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信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作用,从金融服务提供者向引领者转变,力争“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鼓励农村信贷市场的创新和完善,同时也要进一步推动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构建农村金融多元体系。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6期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0期
<正>宁政办发[2014]16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宁党发[2013]66号)等文件精神,健全适应我区"三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04期
<正>(2013年1月27日)宁党发[2013]1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精神,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农村发展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