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合法性是对价值正义性的一种承认,同时构成了对公共机构及其权力行为正当性的评价标准。中国共产党在西方话语意义上使用合法性概念审视自身执政行为,彰显了高度的自信。对执政党主体地位和自身条件合法性的考察,是党领导法治建设合法性分析的前置性工作;而通过将"合法性指数"概念和权利-义务分析框架引入并运用于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法治建设行为的合法性评价,则为系统深入地阐释中共执政行为的政治价值指向提供了科学标准和科学...
行政诉讼法的目标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法律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2017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确立了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原则,第七十七条同时授予法院对明显不当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权,实质上赋予司法权干预行政权的权力。基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国家职权合理分工理论,法院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并有限审查合理性,但二者司法审查标准完全不同。法院审判活动应当遵循严格标准审查行...
在当代法治国家,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是法治实现的重要途径。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要学法懂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同时养成良好的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从而更好地促进法治社会的发展。
电子治理不是善治的代名词,其产生的影响是双重的。电子治理为政府善治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从而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同时,电子治理过程中对政府善治也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在传统政府管理向现代政府治理转变、追求政府善治的过程中,也应该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和电子政务的建设,充分发挥电子治理在政府善治中的重要作用。
余额宝是第三方企业旗下的余额增值服务与活期资金管理服务产品,它具有操作简便、门槛低、零手续费、结合移动智能终端随取随用的特点,可应用于各种理财消费活动中。作为一种冲击国家金融领域体系、改变国民消费模式的全新金融产品,本文有必要从金融法视角去重新审视它的法制监管必要性,在论述余额宝法律风险的同时为其指出一系列法律规制办法。
作者:尹飞; 李倩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05期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登记机构仅对反映相关法律事实的材料进行审查,查验其内容是否完备,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加以审查。所谓实质审查,是指登记机构不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还要考察材料反映的法律事实即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1.对登记机关有权作废的合法性要做好宣传。实践中,常有这样的问题:房证发证机关盖的是县级政府章,科级登记机关有何权利作废?这是行政规章制定的,不是登记机关越权办事。这方面要做好宣传解释。
房屋登记中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看似很简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当事人身份状态的千变万化,核实申请人的身份材料有其严谨和严肃性,否则极易造成登记上的错误。以下是笔者对房屋登记中身份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的思考。
笔者在房屋抵押权登记中发现委托贷款抵押权登记存在登记的权利主体与实际的权利主体不一致的情况,而且是一个普遍现象。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登记,登记的抵押权人基本上都是受托银行,而不是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种登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利主体不真实,不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等物权登记方面的规定。登记行为和登记结果经不起合法性审查,
登记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的疑问,可以说是登记机构最热望得到正面回答,又最怕碰触的部分。《物权法》对于登记机构职责的归纳采用了查验、询问、如实、及时、要求补充证明以及实地查看等用语。从立法的描述来看,登记机构享有一种对登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职权认定职能。由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其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一书中,
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行政审批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数百项行政审批项目。简政放权成效显著,实质法治得到深入推进,但形式法治却存在一定瑕疵。国务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对行政许可及其标准作出解释性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和取消行政许可等方面,与《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存在差异。对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应该采取审慎的立场,放在各个单行法域中予以个别考量,不宜大批量地取消行政许可。只有严...
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及制度创新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者:吴江生; 苏玉菊 期刊:《安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9年第05期
非政府组织是指合法的、非政府的、非政党的、非营利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组织。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是“合作”而非“对抗”,它们作为市场与政府之外的中间调节机制在各个领域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非政府组织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宪法规定、行政法律规定及国际条约规定中。
2009年美国通过了《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由此引发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碳关税本身的合法性和其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原因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争议。本文分析了碳关税的特点以及碳关税产生的原因,对碳关税的性质和双重性进行了法理分析,对碳关税的合法性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应如何应对碳关税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股权众筹自2014年以来经历了爆炸性的增长。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最新推出的(2016年中国股权众筹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股权众筹平台数已有141家,股权众筹平台数量同比2014年净增近6倍。①股权众筹交易对于资本市场闲置资金的流动能够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使得资本能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但是在国内不成熟的金融交易环境中,相应的监管法规尚未出台,如何兼顾效率与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权利,这将是极大的挑战。
2014年APEC会议召开前夕,北京市政府通告对会议期间北京市机动车以及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此通告一经便引发巨大争议。针对此争议文章将通过对北京市机动车限行行为进行定性,对其合宪性及合法性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以期在性质、合宪性及合法性问题上对北京市机动车限行行为有一个全面把握。
所谓VIE结构,实质上是在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之下,外资股东通过设立SPV以及特殊协议曲线获得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在运作机制上,VIE结构通过多层次的协议架构境外上市主体、境内外资全资子公司和持牌公司三方法律关系,实现协议控制。法理上,VIE结构可以在法价值追求理论和契约理论中寻求支撑。从法部门角度看,VIE结构符合经济法追求整体经济利益的核心价值理念,而经济安全、资产流失以及税收问题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都能够得以解决...
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与拆迁人这一群体将被拆迁人贴上了越轨的标签。然而从社会舆论角度看,政府与拆迁人已被社会中很大一部分公众贴上了越轨的标签。影响人们制定与实施规范能力的因素除了权力的多寡之外,还应考虑群体数量即公众化程度的因素,因此,房屋拆迁的合法性也应依具体案例来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