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订立转让定价税收法律的国家之一,在税收实务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转让定价管理的领跑者。相较于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管理依然非常薄弱。本文深入分析英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规定及其近年的新进展,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企业在并购重组中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大量的股权或资产的交易。股权交易涉及的税种少且有许多税收优惠存在,而资产的直接转让涉及多个税种且税负重,转让时后者的总体税负远大于前者,在此基础上,大量企业利用股权转让的名义转让资产(即股权式资产转让)进行避税。这种转让形式是不合理的避税行为,它违反了税收基本原则、弱化了税收政策效力,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
作者:张银霞; 葛秀明 期刊:《东北亚经济研究》 2009年第05期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的颁布实施,不仅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也为我国反避税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奠定了新的基础。然而,新税法框架下的涉外企业常常采用一些方法和手段进行避税,对此,我国现阶段必须加强涉外企业征收管理,采取积极措施规避税收风险。
自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引入“合理商业目的”以来,合理商业目的成为我国反避税制度中的核心概念,缺乏合理商业目的与避税行为被等同起来。反避税制度的新近发展表明,当前对该概念已经形成路径依赖,这种制度发展的进路需要反思。文章通过梳理合理商业目的原则在其起源国的产生、作用以及在我国税法中的发展,认为商业目的不应成为界定避税的唯一要素。同时,现行一般反避税条款以此为核心要素,实际上是回避了对避税行...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跨国公司的发展,使税源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这一趋势下,各国都高度关注跨国公司避税问题,反避税已成为各国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如何从完善立法和加强管理两方面采取措施,防止本国税收转移,维护本国税收权益,已成为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主要课题之一。
“一带一路”倡议给我国及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贸易往来带来了很多新的契机,而在发展的同时也有许多新生问题出现,这些问题中税收占很大比重。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提出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对于实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展,促进“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与加强国际贸易合作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税收征管体制的提出、税收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征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建议...
当前,知识产权逐渐成为跨国公司最常用的避税工具,利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进行避税安排给各国税务机关带来许多立法与运作方面的困境.为了和国际协定取得一致,我国应当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也符合我国实际的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立法、司法、行政制度体系.具体在立法运作中,应当强调国际协定与国内法的平衡,引入成本分摊协议的适用,构建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避税预防体系,同时,关注“营改增”对知识产权跨境交易反避税的影响.以上措施共同作为...
作者: 期刊:《休闲农业与美丽乡村》 2006年第Z1期
30%在华跨国公司从未交过所得税,80%的跨国公司逃漏税,40%外资企业虚亏实盈,跨国公司年“避税”300亿。
<正>据国内媒体报道:一家总部设在美国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某公司,需向中国政府补缴税款与利息共8.4亿元,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增缴税款1亿多元。这笔巨额的税收收入足以说明我国的反避税工作的重要性!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反避税形势严峻,且任重道远。笔者以为,集聚了众多税务专家,在税收方面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注税行业,在反避税、捍卫国家税收主权的过程中,
9月12日至13日,中税协副会长余强率中税协代表团赴蒙古乌兰巴托市参加2018年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英文简称'AOTCA',下同)第十六届会议。本次中税协代表团由北京、上海、重庆、陕西、浙江5个分团组成,共计66名代表参会。本次会议共有中税协、日本税理士联合会、韩国税务士会、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菲律宾税务管理协会、香港会计师公会等近20个国家及地区的协会,5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作者:郭心洁; 张毅 期刊:《注册税务师》 2015年第02期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以下英文简称"BEPS")是近期税务热点问题,不仅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了与BEPS行动计划有关的工作,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也指出,要深度参与国际税改。及时把我国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征管协作中好的做法和理念渗透到应对BEPS行动计划成果中,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注册税务师作为协税护税的专业力量,应该特别关注BEPS的相关进展,本文将对BEPS中有关转让定价措施的影响进行探讨。
<正>2014年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举办的首次集中培训如期结束。注税行业中浙江中瑞江南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助理王忠谦、济南百丞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董华,尤尼泰(贵州)税务师事务所副总裁柏桦、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岩、广州信恒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易奉菊、北京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宫滨等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自2013年11月22日研修班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企业间的关联交易对税基的影响已成为全球瞩目的话题,OECD推进BEPS行动计划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出台规范关联申报、同期资料、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办法的要求也体现对BEPS行动计划的支持与落实。基层税务机关应不断提高反避税管理水平以配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
多年来,我国深受避税行为的困扰,导致税收收入遭到侵蚀,随着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的实施,2018年我国首次新增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反避税在立法方面的推广,也为税务机关有力打击个人漏税和防止海外换国籍逃税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以往反避税规则的空白,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漏洞,强化国家的税收管理,维护国家利益。
境外投资备案制的落地,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进一步'松绑',境外投资有可能出现爆发式增长,多元化成为趋势。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防范境外投资风险,成为中国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除了税率、扣除和税收优惠等热点之外,关于反避税的内容也备受业界关注。新《企业所得税法》用“特别纳税调整”一章来专门规定反避税问题,不仅前所未有地引入了多项与国际反避税接轨的全新手段,这也是我国首次用法律的形式确定反避税原则。避税与反避税的博弈将进入一个新的拐点。本文试对特别纳税调整一章的精髓做以解析。
资产管理走出探索之路;国土资源部:试点激活存量闲置土地;节约型社会呼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审计:面临四大难点;国家将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反避税审计。
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避税会对征纳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产生外部影响,这些外部影响有可能带来正外部性,也有可能带来负外部性。为了纠正外部性存在的偏差,需要法律适用的介入,包括立法与司法的共同作用机制。通过对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避税对各国税权分配以及平衡机制的影响进行分析,讨论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避税带来的税收竞争与技术障碍的矛盾,以及知识产权跨境交易避税与举证责任分配的关系。此外,结合税会差异与中介机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公司避税行为越来越复杂,成为各国税务部门主要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避税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希望我国早日完善反避税立法,减少税收流失。
提出跨国公司成功避税的原因:跨国公司内部化及内部化优势;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差异、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饥渴症等。分析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瑕疵。阐述如何防范跨国公司国际避税并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