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名扬 期刊:《人民调解》 2020年第338期
"我不相信你,你们都是为政府服务的,肯定会向着政府说话!""你们无缘无故会来帮我调解?!"……电话就这样被挂断了。2019年10月28日13时,对于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刘诏轩来说,是一个终生难忘的时刻。在一起即将开庭的行政诉讼案中,面对当事人的不信任、不配合,刘诏轩长途跋涉、争分夺秒,从接手案件到调解成功用了不到48个小时,创下了一项由不可能变为可能的调解记录。
本刊讯 11月16日,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向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了民心网第三季度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办理情况。第三季度,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共收到反馈查处的举报投诉结果460件,通过民心网、电话、电子邮件向当事人反馈结果并征求意见,群众满意率达到90.6%。
近些年。以公证的方式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渐渐成为众多银行、资产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保障债权实现而优先选择的法律途径,它的优点就是在保障当事人安全交易的同时,能够避免诉讼高昂的时间、经济成本,但是随着债权的到期,
“黑律师”,是指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却打着“公民”旗号,专门以公民身份或者其他手段冒充律师,为当事人诉讼和非诉讼服务,从中牟利的非法律人员。案例一:小张家在农村,进城做生意的他遇到对方拖欠货款的问题,十分苦恼。他决定到法院起诉对方,可不太懂法律,又不想多花钱请律师,就找了一个四处发名片自称能打官司的人。
大家都清楚,“借据”或者称“借条”是明确彼此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减少纠纷的凭证,“空口无凭,有据为证”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写借据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似乎没有人认为自己不会写借据。没有人认为写借据还有什么特别注意的问题。但是,正是这恰恰被许多人认为没有问题、不会出什么问题的小小的借据,还真的就出了问题,真的就给当事人引来了大麻烦。
噩梦!这绝对是噩梦!一年中不间断地接到200多个午夜神秘电话,电话中还发出可怕的怪笑声,让接电话的老人不由头皮发麻,能不做噩梦吗?
亡夫生前签协议 妻子日后须履行;二房东擅自出租房子 二手房客损失谁来担;以调解方式结案 当事人不能反悔;离婚时不提赔偿 之后再要没依据;工头无用人资格 出工伤公司兜着……
遗产分割之前去世 权利转移给继承人;称为借贷无证据 送人东西要不回;童工休息时受伤 公司也有责;解除收养关系案件 当事人死亡咋处理;食客相争误伤他人 饭店不作为得担责;
作者:潘建安; 丛小飞 期刊:《农村青年》 2012年第12期
汽车站里抱回弃婴 辽宁省新民市的民族街上,有家服装加工店,主人是一对来自大连庄河农村的夫妇,男的姓李,女的姓徐。为叙事方便,更为保护文中当事人隐私,让我们称呼他们为“李哥”和“徐姐”。
中国有句老话:“人命关天!” 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后,死者亲属情绪激动在所难免。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抚死者亲属,稳定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为问题的妥善解决铺就一条和谐通道。 然而,在下面这起事件当中,我们却看到另外一种结果……
河南睢县农民魏克兴因拿乡长茶杯欲喝水,乡长认为受到群众的侮辱而将之拘留,引发“茶杯门”事件。“茶杯门”一方当事人、城郊乡乡长蒋友军说,他原计划把魏克兴关三四天,25日即会同意公安把他放出来。事件被曝光后,他觉得自。己骑虎难下,“我如果现在放他出来,岂不是承认我错了?”
作者:KingHanp 期刊:《新一代信息技术》 2009年第23期
轰动全国的“徐宝宝”事件刚过去不久。专家调查组在对当事人的计算机取证时用到一个叫“ViewUrl”的软件,就是它让当事人承认其玩游戏的事实。也就在今年暑假期间,国家保密局悄悄进行了一次保密风暴。很多涉密单位先开始自查,各地保密办也下发了自查工具,其中就包含一个名为ViewUrl的小工具。
一、办理买卖成年被监护人房屋产生的转移登记时,登记机构不应当要求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注明"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成年智障人吴乙不慎跌伤,监护人吴甲为给其筹集手术费,出卖登记在吴乙名下的房屋。申请转移登记时,登记人员要求吴甲和买方在买卖合同中注明"出卖房款用于吴甲的手术"。试问:登记人员的要求是否正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作者:王德响; 侯星宇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08期
《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第13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中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申请是房屋登记的主要启动方式,而当事人共同申请则是登记申请的基本原则。
作者:程啸; 孙东育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4年第11期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一种观点认为,为了便于国家加强对不动产的管理,征收不动产赋税,以及加强反腐工作,应当对不动产实行强制登记。也就是说,民事主体的不动产交易必须登记,如果当事人不登记,应当进行处罚,或者由登记机关依职权直接对不动产进行登记。
作者:廖凡幼; 骆晓红; 艾利刚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3年第06期
2011年6月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4条第2款规定:“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这项规定正式将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估价纳入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范围。
2003年以来,南宁市针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拆迁管理和拆迁行为,保证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政策上,切实维护了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中弱势群体的权益。
对已经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当事人能否申请注销?房屋登记机构(或者其他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下同)注销已经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风险?这两个问题,近年引起了一些房屋登记机构的困惑,也引起了笔者的思考。
近年来,我市房屋拆迁工作同全国一样,在经历了历史上拆迁量最大的挑战之后,已经成为领导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稳定的难点.
听证,顾名思义,就是"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具体到行政管理领域,就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在全面核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