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与有权政府有时相互推诿,对产权不明的被拆迁物之拆迁安置补偿权不予认定,造成一案多诉现象时有发生,既增加当事人讼累,又浪费司法资源。本文通过对不同时期的立法梳理,指出随着有权政府在拆迁事务中角色与法律地位的变化,立法对被拆迁人权益的救济途径也随之改变,逐步从完全民事案件受理阶段过渡到行民关联争议解决阶段。因被拆迁物产权不明致使补偿协议无法达成而引发的拆迁安置补偿权归属纠纷与因被拆迁物产权不...
缘于基层政府政企不分、乡镇企业产权不明,把会计委派制作为重要的制度变革应用于乡镇企业,既缺乏理论依据,也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本文试图在阐明会计委派制一般理论的基础上,理清乡镇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制度障碍及功能缺陷.
沈阳市读者李大爷:我住在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7号2单元。最近,我发现屋里总能听见漏水的声音,于是就找到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了一下以往,像我们这种产权不明或弃管的小区,发现这类漏水问题维修起来很难,有的一两个月能修复,有的甚至半年。可这次,社区工作人员将我的情况上传到区数字化平台,沈阳水务集团接到投诉件后,立即测漏、维修,修好后,社区签字确认,再向数字化平台反馈,这个过程简单,当天就办妥了实在是太方便了...
近几年来,我国公办名校办的"民校"遍地开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名校办民校"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探索多元办学模式等,可视作教育市场的一条"鲶鱼",有助于搅动起生机.但笔者认为这种积极作用相对其危害而言,是极其有限的.事实上,我国名校办的"民校"大多是"假民办",没有真正的独立法人、独立财务、政校不分,产权不明.
近日,一则关于私产历史建筑“书隐楼”修缮维护的新闻,引发了人们对私产历史建筑保护的关注。在产权不明或者产权人无法有效修缮保护历史建筑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地维护修缮历史建筑,成为摆在产权利益人与政府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
作者:李陆一; 吕守明 期刊: 2016年第08期
笔者深入到山东省平度市调研发现,“三资”问题既是农民关注的热点、农村干群矛盾的焦点,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强“三资”监管,就抓住了解决“村官腐败”问题的要害和关键。近年来,平度市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三资”监管的措施,切实解决资产不清、产权不明、管理混乱、处置不当等问题,有效预防了“村官腐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作者:钟自红; 王有龙 期刊:《西部金融》 2007年第11期
一、抵贷资产处置难 一是地处偏远乡村的房地产和土地位置差。不易出租出售。二是抵贷物品多为极易过时淘汰的商品,且折旧率高。三是产权不明晰,抵债资产难以运用市场机制依法处置变现。如肃南县物资公司抵债的厂房和土地,由于地处张掖火车站,距张掖市区较远,其用于抵贷的房屋和地皮不易变现:
作者:王屹 期刊:《中国社会导刊》 2006年第12S期
多数企业难以担当技术创新主体重任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分割、行业垄断使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创新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产权不明晰使企业内在创新动力不能充分调动;税赋不公平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执法不力。增加了企业创新风险和回报的不确定性;国家对企业自主创新缺乏政策支持。
什么是物权法: 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财产法。它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界定产权,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达到制止纷争的目的,从而节约交易费用。中国目前财产权保护的突出问题,就是产权不清。这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矿山、农民土地承包权,小到公民的各种收入、房产以及剩余价值索取权等等。产权不明,纷争不止,假如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又如何谈得上财富创造和积累。明晰产权,就是对物权法的第一个期待。
我国林地资源丰富,但既往产权不明晰、配套金融服务滞后等因素严重制约了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以林权抵押贷款为重要表现形式的林地综合金融体系开始逐步形成,而其进一步成熟需要构建林业信息服务平台、森林保险业务、林农合作组织等互补配套制度。
信用社改革初具成效问题依然严峻2003年5月,国务院在部分省(市)开展了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这轮改革试点对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主要问题“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历史包袱沉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落后和产权不明确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农信社的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为转变经营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增强支农服务能力,国家已先后对农信社管理体制进行过多次改革。
由于我国高等学校的产权不明晰,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治理结构,导致高等学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混乱,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高等学校甚至出现财务危机。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就必须从明晰高等学校的产权人手,建立起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本文从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关系的角度,分析我国公立高等学校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股权结构,以建立起有效的治理机制,确保我国高等学校的改革健康有序进行。
作者:王景龙; 胜秋; 志仁 期刊:《当代老年》 2008年第04期
笔者最近审理了几起因离婚而发生的财产纠纷案件,均是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就现有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产权不明等波及其父母的。眼下这类纠纷已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该类案件牵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牵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数额比较大,案情比较复杂,女婿、岳丈,儿媳、公婆,双方都不肯让步,解决起来难度比较大,应引起关注。
云南是一个边疆民族山区省份,也是全国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近50%。但是。由于产权不明晰、责权利不统一,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没有确立,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林业的发展,林业长期处于“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穷林农”的状态。2006年,云南省在学习借鉴福建、江西等改革先行省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认真实践,走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林改工作的路子。主要做法有:
农村信用社是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出现的一种农村金融机构,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但是仍然面临着管理体制不顺、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本文结合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现状,重点提出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方法。
2009年10月,第二次农村重大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春风遍及通渭大地,长期制约通渭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落不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迎刃而解,林改政策给通渭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
目前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中存在的土地产权不明确、不完善的弊端已严重制约了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性投入和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环节。坚持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明确所有权行使主体,构建完善的农户士地承包经营权权利束,应当成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取向。
武宁县地处赣西北,是江西省的重点林业县。全县人均耕地约0.7亩,而人均林地却达近10亩之多。山林是武宁发展的主要资源和绿色希望,但长期以来,由于林业产权不明晰,采伐管理不力,林区生活艰苦等原因,许多林农不得不外出谋生。2004年开始,县委、县政府把林改当作一项“惠及当代、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来抓,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这场改革,给武宁的林区和林农带来了根本性变化,这里的山绿了,水清了,农民富裕了。外出打工...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改革中面临产权不明或过于复杂、公司管理方式混乱导致的效率低下、负债增加、行政任命干预、还有垄断市场等问题。目前我国的改革指导方向是,一是强调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要以公有制作为保障,在企业治理方面,十四届三中全会要求国有企业改革要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