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期刊:《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02期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取工作的有关事项
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为4:6;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矿业权占用费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为2:8;在矿产开采环节,组织实施资源税改革。
作者: 期刊:《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9期
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促进我省矿业健康发展,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作者: 期刊:《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6年第11期
现行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制定的,包括一税(资源税)、二款(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三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当时整个矿业经济很不景气,多数矿山企业处于保本状态,不少矿山企业长期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能出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应当说是相当不容易的,是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重大进步。但是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在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的拉动下,矿业早已走出低谷,特别...
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实行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政策等相关措施正在陆续出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日前表示.由于矿产资源不可再生,今后,国家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大力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历史上无偿取得矿业权者要补交价款。
作者:胡昌宏; 刘国艳 期刊:《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第18期
一、我国资源税费政策现状 我国现行资源税费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背景下陆续建立的,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石油特别收益金等多项税费。
去年,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对五起盗采矿产资源案件造成的国家损失集中提起民事公诉(记者郭建珍《山西晋城民事公诉非法采矿者致国家损失要赔偿》2007年06月15日中国平安网)。报道称,"这是该市首批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民事公诉案件"。就笔者所知,这还可能是全国之首。
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是资源税,是按应税产品的产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第二是资源补偿费,是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第三是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使用费,按采矿区或勘探区块面积逐年缴纳。另外还包括所得税、增值税等。研究者普遍认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矿产资源浪费严重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等过低有
为加快我省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生态恢复,我省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下简称“两权”收入)使用范围中明确规定“两权”收入可用于支持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作者:陈维青 期刊: 2011年第05期
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以及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其中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目的为,补充国家对资源勘探投入的不足,